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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世说新语笺疏》下

_8 余嘉锡 (清)
【笺疏】
〔一〕 程炎震云:“高僧传卷四云:‘乃着切晤章,临亡成之,落笔而卒。’”又云:“ ‘外求’高僧传作‘求人’。”高僧传四云:“遁有同学法虔,精理入神,先遁亡。遁叹曰云云,乃着切悟章。临亡成之,落笔而卒。”
  12 郗嘉宾丧,左右白郗公“郎丧”,既闻,不悲,因语左右:“殡时可道。”公往临殡,一恸几绝。中兴书曰:“超年四十一,先愔卒。〔一〕超所交友,皆一时俊乂。及死之日,贵贱为诔者四十余人。”续晋阳秋曰:“超党戴桓氏,为其谋主,以父愔忠于王室,不令知之。将亡,出一小书箱付门生,云:‘本欲焚此,恐官年尊,必以伤愍为毙。〔二〕我亡后,若大损眠食,则呈此箱。’愔后果恸悼成疾,门生乃如超旨,则与桓温往反密计。愔见即大怒曰:‘ 小子死恨晚!’后不复哭。”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超传不着卒年。通鉴系之太元二年十二月,当必有据。”又云: “宋本作‘二’,晋书亦云‘四十二’。”
〔二〕 “毙”晋书作“弊”,是。
  13 戴公见林法师墓,支遁传曰:“遁太和元年终于剡之石城山,因葬焉。”曰:“德音未远,而拱木已积。冀神理绵绵,不与气运俱尽耳!”王珣法师墓下诗序曰:“余以宁康二年,命驾之剡石城山,即法师之丘 也。高坟郁为荒楚,丘陇化为宿莽,遗迹未灭,而其人已远。感想平昔,触物凄怀。”其为时贤所惜如此。
  14 王子敬与羊绥善。绥清淳简贵,为中书郎,少亡。绥已见。王深相痛悼,语东亭云:“是国家可惜人!”
  15 王东亭与谢公交恶。中兴书曰:“珣兄弟皆婿谢氏,以猜嫌离婚。太傅既与珣绝婚,又离妻,〔一〕由是二族遂成仇衅。”王在东闻谢丧,〔二〕便出都诣子敬道:“欲哭谢公。”子敬始卧,闻其言,便惊起曰:“所望于法护。”〔三〕法护,珣小字。王于是往哭。督帅刁约不听前,曰: “官平生在时,不见此客。”王亦不与语,直前,哭甚恸,不执末婢手而退。末婢,谢琰小字。琰字瑗度,安少子。开率有大度,为孙恩所害。赠侍中司空。
【笺疏】
〔一〕 李慈铭云:“案离下脱□字。” 嘉锡案:“又离□妻”,事见晋书王珣传。
〔二〕 嘉泰吴兴志四云:“三鹅冈,在长兴县西南六十五里,有晋谢安墓。冈中有断处,梁朝有童谣:‘鸟山出天子’,故凿焉。”又十三云: “谢太傅庙,在县南三□冈,庙前即其墓。”按“三鹅 ”“
三□”,必有一误。元和郡县志二十五云:“上元县谢安墓在县东南十里石子岗北。”景定建康志四十三云:“谢安墓在城南九里梅岭岗。”南唐书:“梅颐岗 相接处,即谢安墓。”舆地纪胜十七云:“谢安墓在上元县东十里石子冈北。”陈始兴王叔陵传:“晋世王公贵人,多葬梅岭。及叔陵所生母彭氏卒,启求梅岭,乃发故太傅谢安旧墓,弃去安柩,以藏其母。” 嘉锡案:安石墓本在建康,而嘉泰吴兴志乃云墓在长兴者,钱泳履园丛话卷十九云:“谢安墓在长兴县西南六十里,地名三□冈。今尚有子孙守墓者。陈叔陵发冢以葬其母,裔孙夷吾适为长兴令,徙葬于此。”
〔三〕 程炎震云:“子敬长元琳五岁,故得斥其小字。晋书珣传云‘诣族弟献之’,误矣。”
  16 王子猷、子敬俱病笃,而子敬先亡。献之以泰元十三年卒,年四十五。〔一〕子猷问左右:“何以都不闻消息?此已丧矣!”语时了不悲。便索舆来奔丧,都不哭。子敬素好琴,便径入坐灵床上,取子敬琴弹,弦既不调,掷地云:“子敬!子敬!人琴俱亡。”因恸绝良久,月余亦卒。幽明录曰:“泰元中,有一师从远来,莫知所出。云:‘人命应终,有生乐代者,则死者可生。若逼人求代,亦复不过少时。’人闻此,咸怪其虚诞。王子猷、子敬兄弟,特相和睦。子敬疾属纩,子猷谓之曰:‘吾才不如弟,位亦通塞,请以余年代弟。’师曰:‘夫生代死者,以己年限有余,得以足亡者耳。今贤弟命既应终,君侯算亦当尽,复何所代?’子猷先有背疾,子敬疾笃,恒禁来往。闻亡,便抚心悲惋,都不得一声,背即溃裂。推师之言,信而有实。”〔二〕
【校文】
 “子敬子敬” 景宋本及沈本无下 “子敬”二字。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法书要录九载张怀瓘书断曰:“子敬为中书令,太元十一年卒于官,年四十三。族弟□代居之,至十三年而卒,年三十八。 ”案所载□年,与晋书合,知所称子敬之年,亦当不误。此注或传写之讹耳。”
〔二〕 嘉锡案:据世说:子敬亡时,子猷尚能奔丧,且有人琴俱亡之叹。其不哭也,盖强自抑止,以示其旷达,犹原壤之登木,庄生之鼓缶耳!非不能哭也。安得谓之都不得一声乎?当时虽复恸绝,然月余乃卒,若其背疾即时溃裂,恐不能活至月余矣。世说、幽明录均刘义庆所着,而其叙事不同如此,当由杂采诸书,不出一源故也。持矛刺盾,两相乖谬,其为虚诞,不攻自破。盖为天师道者,欲自神其术,造此妄说,以惑庸愚。以子敬兄弟名高,又家世奉道,故讬之以取信耳。孝标取以作注,以为实有此事,不免为其所欺矣。
  17 孝武山陵夕,王孝伯入临,〔一〕告其诸弟曰:“虽榱桷惟新,便自有黍离之哀!”中兴书曰:“烈宗丧,会稽王道子执政,宠幸王国宝,委以机任。王恭入赴山陵,故有此叹。”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安纪:‘ 太元二十一年十月,葬孝武帝于隆平陵。王恭自京口入赴。’”
  18 羊孚年三十一卒,〔一〕桓玄与羊欣书曰:“贤从情所信寄,暴疾而殒,孚已见。宋书曰: “欣字敬元,太山南城人。少怀静默,秉操无竞。美姿容,善笑言,长于草隶。”羊氏谱曰:“孚即欣从祖。”〔二〕祝予之叹,如何可言!”公羊传曰:“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子路亡,子曰:‘噫!天祝予!’”何休曰:“
祝者,断也。天将亡夫子耳。”
【笺疏】
〔一〕 李慈铭云:“案卷上言语篇注引羊氏谱,称孚卒年四十六。”
    程炎震云:“言语篇‘桓玄问羊孚’条注引羊氏谱,作‘年四十六’。”
〔二〕 李慈铭云:“案孚与欣为从祖兄弟,皆徐州刺史忱之曾孙。孚祖楷,父绥。欣祖权,父不疑。以年论之,孚当为欣之兄。此注从祖下脱一兄字,各本皆误。”
  19 桓玄当篡位,语卞鞠云:卞范已见。“昔羊子道恒禁吾此意。今腹心丧羊孚,爪牙失索元,索氏谱曰:“元字天保,炖煌人。父绪,散骑常侍。元历征虏将军、历阳太守。 ”幽明录曰:“元在历阳,疾病,西界一年少女子姓某,自言为神所降,来与元相闻,许为治护。元性刚直,以为妖惑,收以付狱,戮之于市中。女临死曰:‘
却后十七日,当令索元知其罪。’ 如期,元果亡。”而□□作此诋突,讵允天心?”
    栖逸第十八
  1  阮步兵啸,闻数百步。苏门山中,忽有真人,樵伐者咸共传说。阮籍往观,见其人拥□岩侧。籍登岭就之,箕踞相对。籍商略终古,上陈黄、农玄寂之道,下考三代盛德之美,以问之,仡然不应。复叙有为之教,栖神导气之术以观之,彼犹如前,凝瞩不转。籍因对之长啸。良久,乃笑曰:“可更作。”籍复啸。意尽,退,还半岭许,闻上●然有声,如数部鼓吹,林谷传响。顾看,乃向人啸也〔一〕。魏氏春秋曰:“阮籍常率意独驾,不由径路,车迹所穷,辄恸哭而反。尝游苏门山,有隐者莫知姓名,〔二〕有竹实数斛,杵臼而已。籍闻而从之,谈太古无为之道,论五帝三王之义,苏门先生修然曾不眄之。〔三〕籍乃嘐然长啸,韵响寥亮。苏门先生乃逌尔而笑。籍既降,先生喟然高啸,有如凤音。籍素知音,乃假苏门先生之论,以寄所怀。其歌曰:‘日没不周西,月出丹渊中。阳精晦不见,阴光代为雄。亭亭在须臾,厌厌将复隆。富贵俛仰闲,贫贱何必终。’”〔
四〕竹林七贤论曰:“籍归,遂着大人先生论,〔五〕所言皆胸怀闲本趣,大意谓先生与己不异也。观其长啸相和,亦近乎目击道存矣。”
【校文】
 注“三王之义” “王”,景宋本及沈本作“皇”。
【笺疏】
〔一〕 嘉锡案:此出戴逵竹林七贤论,见类聚十九、御览三百九十二引,较世说稍略。
〔二〕 文选集注四十二引公孙罗文选钞曰:“隐有三种:一者求于道术,绝弃喧嚣,以居山林。二者无被征召,废于业行,真隐人。三者求名誉,诈在山林,望大官职,召即出仕,非隐人也,徼名而已。”
〔三〕 御览五百十引袁淑真隐传曰:“苏门先生尝行,见采薪于阜者。先生叹曰:‘汝将以是终乎?哀哉!’薪者曰:‘以是终者,我也;不以是终者,我也。且圣人无怀,何其为哀?圣人以道德为心,不以富贵为志。’因歌二章,莫知所终。” 嘉锡案:袁淑所言,略本之阮籍大人先生传。然此特籍之寓言耳,未必真有是采薪者,乃能与先生相应答也。
〔四〕 嘉锡案:此歌即大人先生传中采薪者所歌二章之一。
〔五〕 阮嗣宗集大人先生传云:“ 大人先生,盖老人也,不知姓字。陈天地之始,言神农、黄帝之事昭然也。莫知其生年之数,尝居苏门之山,故世咸谓之闲。养性延寿,与自然齐光。其视尧、舜之所事,若手中耳。先生□为中区之在天下,曾不若蝇蚊之着帷,故终不□为事,而极意乎异方奇域。游览观乐,非世所见,徘徊无所终极,遗其书于苏门之山而去,天下莫知其所如往也。”
  2  嵇康游于汲郡山中,遇道士孙登,遂与之游。康临去,登曰:“君才则高矣,保身之道不足。” 康集序曰:“孙登者,不知何许人。无家,于汲郡北山土窟住。夏则编草为裳,冬则被发自覆。好读易,鼓一弦琴,见者皆亲乐之。”魏氏春秋曰: “登性无喜怒,或没诸水,出而观之,登复大笑。时时出入人间,所经家设衣食者,一无所辞,去皆舍去。” 文士传曰:“嘉平中,汲县民共入山中,见一人,所居悬岩百仞,丛林郁茂,而神明甚察。自云‘孙姓,登名,字公和’。康闻,乃从游三年。问其所图,终不荅。然神谋所存良妙,康每薾然叹息。将别,谓曰:‘先生竟无言乎?’登乃曰:‘子识火乎?生而有光,而不用其光,果然在于用光。人生有才,而不用其才,果然在于用才。故用光在乎得薪,所以保其曜;用才在乎识物,所以全其年。今子才多识寡,难乎免于今之世矣!子无多求!’康不能用。及遭吕安事,在狱为诗自责云: ‘昔惭下惠,今愧孙登!’”王隐晋书曰:“孙登即阮籍所见者也。嵇康执弟子礼而师焉。魏、晋去就,易生嫌疑,贵贱并没,故登或默也。”〔一〕
【笺疏】
〔一〕 李慈铭云:“案水经洛水篇注曰:‘臧荣绪晋书称:孙登尝经宜阳山,作炭人见之,与语,登不应。作炭者觉其精神非常,咸共传说。太祖闻之,使阮籍往观,与语,亦不应。籍因大啸。登笑曰:“复作向声。”又为啸。求与俱出,登不肯,籍因别去。登上峰,行且啸,如箫韶笙簧之音,声振山谷。籍怪而问作炭人,作炭人曰:“
故是向人声。”籍更求之,不知所止。推问久之,乃知姓名。’余按孙绰叙高士传言在苏门山。又别作登传。孙盛魏氏春秋亦言在苏门山,又不列姓名。阮嗣宗感着大人先生论,言‘吾不知其人。既神游自得,不与物交’。阮氏尚不能动其英操,复不识何人而能得其姓名。案郦氏之论甚核。苏门长啸者与汲郡山中孙登,自是二人。王隐盖以时地相 同,牵而合之。荣绪推问二语,即承隐书而附会。唐修晋书复沿臧说,不足信也。” 嘉锡案:葛洪神仙传六孙登传叙事与嵇康集序及文士传略同,只多太傅杨骏遗以布袍,登以刀斫碎,及登死,骏给棺埋之,而登复活二事。并无一字及于阮籍者。盖洪为西晋末人,去登时不远,故其书虽怪诞,犹能知登与苏门先生之为二人也。水经清水注云:“百门陂方五百步,在共县故城西,即共和之故国也。共伯既归帝政,逍遥于共山之上。山在国北,所谓共北山也,仙者孙登之所处。袁彦伯竹林七贤传:‘嵇叔夜尝采药山泽,遇之于山,冬以被发自覆,夏则编草为裳,弹一弦琴,而五声和。’”御览五百二引王隐晋书曰:“魏末有孙登,字公和,汲郡人。无家属,时人于汲郡北山上土窟中得之。夏则编草为裳,冬则被发覆面,对人无言。好读易,鼓琴。初,宜阳山中作炭者忽见有人不语,精神不似常人。帝使阮籍往视,与语,亦不应。籍因大啸,野人乃笑曰:‘尔复作向声。’籍又为啸。籍将求出,野人不听而去。登山并啸,如箫韶笙簧之音,声震山谷。而还问,炭人曰:‘故是向人耳。’寻知求(此句中有脱误),不知所止。推问久之,乃知姓名。” 嘉锡案:大人先生传及魏氏春秋并言苏门先生,不知姓名,而王隐以为即嵇康所师事之孙登,与嵇、阮本集皆不合,显出附会。刘孝标引以为注,失于考核矣。今试以王隐之言与水经注所引臧荣绪书互较,知荣绪所述,全出于隐,并“推问久之”二句,亦隐之原文。如此,荣绪直录之耳。李□客以为荣绪即承隐书而附会,非也。
    魏志王粲传注引魏氏春秋曰:“初,康采药于汲郡共北山中,见隐者孙登。康欲与之言,登默然不对。逾时将去,康曰:‘先生竟无言乎?’登乃曰:‘子才多识寡,难乎免于今之世。’及遭吕安事,为诗自责曰:‘欲寡其过,谤议沸 腾。性不伤物,频致怨憎。昔惭柳下,今愧孙登。内负宿心,外赧良朋。’”又晋阳秋云:“康见孙登,登对之长啸,逾时不言。康辞还曰:‘先生竟无言乎?’登曰:‘惜哉!’” 嘉锡案:魏、晋两春秋皆孙盛所撰,其叙康之见登,一则曰逾时将去;再则曰逾时不言。然则康、登相见,不过一炊许时耳,而张骘文士传谓康从游三年。久暂不同,显然乖异。盛与骘虽不知孰先孰后,然裴松之尝讥骘虚伪妄作,不可胜纪,则其书疑未可信。
  3  山公将去选曹,欲举嵇康;康与书告绝。〔一〕康别传曰:“山巨源为吏部郎,迁散骑常侍,举康,康辞之,并与山绝。岂不识山之不以一官遇己情邪?亦欲标不屈之节,以杜举者之口耳!乃荅涛书,自说不堪流俗,而非薄汤武。大将军闻而恶之。”
【笺疏】
〔一〕 程炎震云:“魏志二十一嵇康传注曰:‘案涛行状,涛以景元二年除吏部郎。’盖当年即迁,故康书云:‘女年十三,男年八岁。’而景元四年康被诛时,嵇绍十岁也。晋书康传亦云:‘涛去选官,举康自代。’惟文选注引魏氏春秋云:‘山涛为选曹郎,举康自代。’而裴松之因之,盖漏去涛之迁官一节耳。”程炎震云:“康书云‘闻足下迁’,是涛已迁官之证。又云:‘前年从河东还,显宗、阿都说足下议以吾自代。’则别是一事,不必定是代为吏部郎。”
  4  李廞是茂曾第五子,清贞有远操,而少羸病,不肯婚宦。居在临海,住兄侍中墓下。既有高名,王丞相欲招礼之,故辟为府掾。廞得笺命,〔一〕笑曰:“茂弘乃复以一爵假人!”〔二〕文字志曰:“廞字宗子,江夏钟武人。祖康,〔三〕秦州刺史。父重,平阳太守。世有名望。廞好学,善草隶,与兄式齐名。躄疾不能行坐,常仰卧,弹琴、读诵不辍。河闲王辟太尉掾,以疾不赴。后避难,随兄南渡,司徒王导复辟之。廞曰:‘茂弘乃复以一爵加人!’永和中卒。廞尝为二府辟,故号李公府也。式字景则,廞长兄也。思理儒隐,有平素之誉。渡江,累迁临海太守、侍中。年五十四而卒。”
【笺疏】
〔一〕 程炎震云:“御览三百八十六引笺命作板命,是也。”
〔二〕 嘉锡案:廞本不肯婚宦,兼素有高名,耻复屈身掾史,故其言如此。汉书朱云传曰:“薛宣为丞相,云往见之,宣从容谓云曰:‘在田野亡事,且留我东阁,可□观四方奇士。’云曰:‘小生乃欲相吏耶?’”李廞之意,亦若此而已。
〔三〕 程炎震云:“祖康当作祖秉,见德行篇。”
  5  何骠骑弟以高情避世,而骠骑劝之令仕。答曰:“予第五之名,何必减骠骑?”中兴书曰:“何准字幼道,庐江灊人。骠骑将军充第五弟也。雅好高尚,征聘一无所就。充位居宰相,权倾人主,而准散带衡门,不及世事。于时名德皆称之。年四十七卒。有女,为穆帝皇后。赠光禄大夫。子恢,〔一〕让不受。”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恢,晋书准传作惔。”
  6  阮光禄在东山,萧然无事,常内足于怀。 阮裕别传曰:“
裕居会稽剡山,志存肥遁。”有人以问王右军,右军曰:“此君近不惊宠辱,老子曰:“宠辱若惊,得之若惊,失之若惊。”虽古之沈冥,何以过此?”杨子曰:“蜀、庄沈冥。”李轨注曰:“沈冥,犹玄寂,泯然无迹之貌。”
  7  孔车骑少有嘉遁意,年四十余,始应安东命。未仕宦时,常独●,歌吹自箴诲,自称孔郎,游散名山。孔愉别传曰:“永嘉大乱,愉入临海山中,不求闻达,中宗命为参军。”百姓谓有道术,为生立庙。今犹有孔郎庙。〔一〕
【校文】
 “歌吹” 景宋本无“吹”字。
 “名山” 景宋本及沈本俱作“ 山石”。
【笺疏】
〔一〕 李慈铭云:“案‘歌吹自箴诲’句有误。晋书孔愉传云:‘
东还会稽,入新安山中,改姓孙氏。以稼穑读书为务,信着乡里。后忽舍去,皆谓为神人,而为之立祠。’”
    程炎震云:“晋书七十八愉传云:‘永嘉中,元帝以安东将军镇扬土,命为参军。邦族寻求,莫知所在。建兴初,始出应召。’又晋书云:‘入新安山中。’”
    水经注四十渐江水注云:“ 湖水又迳会稽山阴县。县南九里有侯山,山孤立长湖中,晋车骑将军孔敬康少时遯世,栖迹此山。”嘉泰会稽志九:“会稽县侯山在县西四里。旧经云:‘南湖侯山,回在湖中,俗名九里山。盖昔时去县之数也。’孔愉少栖此山。”寰宇记一百四曰:“歙县孔灵村,在县南二十五里。按晋书云:‘孔愉字敬康,会稽人。永嘉之乱,避地入新安山谷中,以稼穑读书为业,信着邻里。后忽舍去,皆以为神人,为之立庙。’按所居止在此,故谓之孔灵山。祀其上。”罗愿新安志三歙县古迹云: “孔灵村在县南三十里。孔愉东还会稽,入新安山中,事见晋书本传。而世说亦云:‘
自称孔郎,游散名山,百姓为生立庙。’是其事也。今此村祷赛犹及孔愉先生云。”自注曰:“愉别传云‘愉入临海山中’,而晋书又以为会稽有新安山,然世说既称游散名山,明非一处。今此地以孔名,而寰宇志、祥符经皆言是愉隐处,不可没也。”  嘉锡案:晋书言归会稽,后入新安山中耳。非谓会稽有新安山也。
  8  南阳刘驎之,高率善史传,隐于阳岐。〔一〕于时符坚临江,荆州刺史桓冲将尽吁谟之益,征为长史,遣人船往迎,赠贶甚厚。驎之闻命,便升舟,悉不受所饷,〔二〕缘道以乞穷乏,〔三〕比至上明亦尽。〔四〕一见冲,因陈无用,翛然而退。居阳岐积年,衣食有无常与村人共。值己匮乏,村人亦如之。甚厚,〔五〕为乡闾所安。邓粲晋纪曰:“驎之字子骥,南阳安众人。少尚质素,虚退寡欲。好游山泽闲,志存遁逸。桓冲尝至其家,驎之方条桑,谓冲: ‘使君既枉驾光临,宜先诣家君。’冲遂诣其父。父命驎之,然后乃还,拂短褐与冲言。父使驎之自持浊酒菹菜供宾,冲敕人代之。父辞曰:‘若使官人,则非野人之意也。’冲为慨然,至昏乃退。因请为长史,固辞。居阳岐,去道斥近,人士往来,必投其家。驎之身自供给,赠致无所受。去家百里,有孤妪疾,将死,谓人曰:‘唯有刘长史当埋我耳!’驎之身往候之疾终,为治棺殡。其仁爱皆如此。以寿卒。”〔六〕
【校文】
 “符坚临江” 北堂书钞六十八引作“苻永固临江上。”
 “桓冲” 北堂书钞引作“桓车骑”。
 “翛然” 北堂书钞引作“萧然” 。嘉锡案:书钞所引与今本不同处,皆义得两通,未详孰是。
 注“拂短褐” “短”,景宋本作 “裋”。
【笺疏】
〔一〕 李详云:“详案:阳岐,村名,去荆州二百里。见后任诞篇注。”程炎震云:“阳岐注见任诞篇‘桓车骑在荆州’条。”
〔二〕 李慈铭云:“案当作‘悉受所饷’,‘不’字衍。”
〔三〕 李详云:“乞,与也。”
〔四〕 程炎震云:“晋书七十四桓冲传‘孱陵县界,地名上明,北枕大江,西接三峡。于是移镇上明。’水经注三十四江水篇:‘江水又东经上明城北。晋太元中苻坚之寇荆州也。刺史桓冲徙渡江南,使刘波筑之,徙州治此城。其地夷敞,北据大江’。通典一百八十三‘
江陵郡松滋县西有废上明城,即冲所筑’。通鉴一百四‘桓冲自江陵移镇上明’,在太元二年。”
    通鉴地理通释十三引郡县志云:“三明故城,亦谓之桓城,在江陵府松滋县西一里,居上明之地,而桓冲所筑,故兼二名。苻坚南侵,冲为荆州刺史。渡江南上明,筑城以御之。上明在县东三十步,明犹渠也。晋末朱龄石开三明,引江水以灌稻田,后堤坏,遂废。” 嘉锡案:郡县志即元和郡县图志也。今本残阙,故无此条。舆地纪胜六十四亦引之,不如此详。宋书朱龄石传:“义熙八年,高祖西伐刘毅,龄石从至江陵。九年始自江陵伐蜀。”其开三明,当在此时。事在桓冲之后。然冲时既有上明,则当已有此三渠。其后淤废,龄石重开之耳。
〔五〕 李慈铭云:“案‘厚’字疑衍。”
〔六〕 御览五百三引王隐晋书曰: “邓粲,长沙人也。少以高洁着名,与南阳刘驎之、南郡刘尚公同志友善,并不应州郡辟命。荆州刺史桓公卑辞厚礼,请粲为别驾。粲嘉其好贤,乃起应召。驎之、尚公谓粲曰:‘卿道学深,众所推服,忽然改节,诚失所望。’” 嘉锡案:据史通古今正史篇,王隐以咸康六年奏上其书,不应下及太元时为邓粲立传。御览所引,不知为何书之误。然由此可见粲所纪驎之事,乃亲所见闻,皆实录也。今晋书八十二粲传,与御览略同。
    御览五百四引晋中兴书曰: “刘驎之字子骥,一字道民。好游于山泽,志在存道,常采药至名山,深入忘返。见有一涧水,南有二石囷,一囷开,一囷闭,或说囷中皆仙方秘药,驎之欲更寻索,终不能知。桓冲请为长史,固辞,居于阳岐。人士往来,无不投止,驎之自供给,人人丰足。凡人致赠,一无所受。” 嘉锡案:初学记五引臧荣绪晋书略同。惟名山作衡山,今晋书隐逸传从之。案此叙驎之所见,颇类桃花源,盖即一事而传闻异辞。陶渊明集五桃花源记,正太元中事,其末曰:“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后遂无问津者。”据记,驎之盖即卒于太元闲。晋书谓驎之为光禄大夫耽之族。而渊明作其外祖父孟嘉传,言耽与嘉同在桓温府,渊明从父太常夔尝问嘉于耽,则渊明与耽世通家,宜得识驎之,故知其有欲往桃源事,惟不知与晋中兴书所记,孰得其真耳。 嘉锡又案:搜神后记卷一兼载桃源及衡山二事,其书即讬名陶潜。但易桃花源记中之南阳刘子骥为太守刘歆,作伪之迹显然。然亦梁以前书也。
  9  南阳翟道渊〔一〕与汝南周子南少相友,〔二〕共隐于寻阳。庾太尉说周以当世之务,周遂仕,翟秉志弥固。其后周诣翟,翟不与语。晋阳秋曰:“翟汤字道渊,南阳人,汉方进之后也。笃行任素,义让廉洁,馈赠一无所受。值乱多寇,闻汤名德,皆不敢犯。”寻阳记曰:“初,庾亮临江州,闻翟汤之风,束带蹑屐而诣焉。亮礼甚恭。汤曰:‘使君直敬其枯木朽株耳。’亮称其能言,表荐之。征国子博士,不赴。〔三〕主簿张玄曰:‘此君卧龙,不可动也。’ 终于家。”
【笺疏】
〔一〕 程炎震云:“道渊,晋书九十四汤传作道深,唐人避讳改也。南阳晋书作寻阳,帝纪两见。前云寻阳,后云南阳,当两存之。”
    御览五百三引晋中兴书曰: “翟汤字长渊,寻阳人。耕而后食。凡有馈赠,一无所受。庾亮荐汤,以国子博士征,不起。” 嘉锡案:汤为方进之后,则其先本南阳翟氏,过江后侨居寻阳。长渊之与道渊,不知孰是。
〔二〕 程炎震云:“子南别见尤悔篇‘庾公欲起周子南’条。”
〔三〕 程炎震云:“晋书成纪:咸和八年四月,以束帛征。康纪:建元元年六月,又以束帛征。”
  10 孟万年及弟少孤,居武昌阳新县。万年游宦,有盛名当世,少孤未尝出,京邑人士思欲见之,乃遣信报少孤,云“兄病笃”。狼狈至都。时贤见之者,莫不嗟重,因相谓曰:“少孤如此,万年可死。”袁宏孟处士铭曰:“处士名陋,字少孤,武昌阳新人,吴司空孟宗后也。少而希古,布衣蔬食,栖迟蓬荜之下,绝人闲之事,亲族慕其孝。大将军命会稽王辟之,称疾不至,相府历年虚位,而澹然无闷,卒不降志,时人奇之。”〔一〕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晋书云‘以寿终’。此铭仍称会稽王,则在简文未立时。”
    御览五百四引晋中兴书曰: “孟陋字少孤,少而贞洁,清操绝伦,口不言世事。时或渔弋,虽家人亦不知所之。太宗辅政,以为参军,不起。桓温躬往造焉。或谓温宜引在府,温叹曰:‘会稽王不能屈,非敢拟议也。’陋闻之曰:‘亿兆之人,无官者十居八九,岂皆高士哉?我病疾不堪,忝相王之命,非敢为高也。’”今晋书隐逸传同。
  11 康僧渊在豫章,去郭数十里,立精舍。旁连岭,带长川,芳林列于轩庭,清流激于堂宇。乃闲居研讲,希心理味,庾公诸人多往看之。观其运用吐纳,风流转佳。加已处之怡然,亦有以自得,声名乃兴。后不堪,遂出。〔一〕僧渊已见。
【校文】
 “加已处之怡然” 景宋本及沈本俱无“已”字。
【笺疏】
〔一〕 程炎震云:“高僧传云:‘ 后卒于寺。’”
  12 戴安道既厉操东山,续晋阳秋曰:“逵不乐当世,以琴书自娱,隐会稽剡山,国子博士征,不就。”而其兄欲建式遏之功。戴氏谱曰:“逯字安丘,谯国人。祖硕,父绥,有名位。逯以武勇显,有功,封广陵侯,仕至大司农。”
谢太傅曰:“卿兄弟志业,何其太殊?”戴曰:“下官‘不堪其忧’,家弟‘不改其乐’。”
【笺疏】
〔一〕 李慈铭云:“案‘逯’晋书作‘□’,附见谢玄传。言是逵之弟,封广信侯。‘家弟’作‘家兄’。”
  13 许玄度隐在永兴南幽穴中,每致四方诸侯之遗。或谓许曰:“尝闻箕山人,似不尔耳!”许曰: “筐篚苞苴,故当轻于天下之宝耳!”〔一〕郑玄礼记注云:“苞苴,裹肉也。或以苇,或以茅。”此言许由尚致尧帝之让,筐篚之遗,岂非轻邪?
【笺疏】
〔一〕 嘉锡案:易系辞传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此言天下之宝,谓尧让许由以天子之位耳。
  14 范宣未尝入公门。韩康伯与同载,遂诱俱入郡。范便于车后趋下。〔一〕续晋阳秋曰:“宣少尚隐遁,家于豫章,以清洁自立。”
【笺疏】
〔一〕 吴承仕曰:“据此,是晋时车制与周制略同。据考工记,皆从车后登降也。”
  15 郗超每闻欲高尚隐退者,辄为办百万资,并为造立居宇。在剡为戴公起宅,甚精整。戴始往旧居,与所亲书曰:“近至剡,如官舍。”郗为傅约亦办百万资,傅隐事差互,故不果遗。约,琼小字。〔一〕
【笺疏】
〔一〕 嘉锡案:刘注但称约为傅琼小字,而不言琼为何如人,似有脱文。本书识鉴篇言“ 郗超与傅瑗周旋”,南史傅亮传云:“亮,晋司隶校尉咸之玄孙也。父瑗,与郗超善。”琼疑亦咸之曾孙,瑗之兄弟行,故得与超相识。其隐事差互,事不可考。
  16 许掾好游山水,而体便登陟。时人云:“ 许非徒有胜情,实有济胜之具。”〔一〕
【笺疏】
〔一〕 “许”,后山诗集注引作“ 卿”。
  17 郗尚书与谢居士善。常称:“谢庆绪识见虽不绝人,可以累心处都尽。”尚书,郗恢也。别见。檀道鸾续晋阳秋曰:“谢敷字庆绪,会稽人,崇信释氏。初入太平山中十余年,以长斋供养为业,招引同事,化纳不倦。以母老还南山若邪中。内史郗愔表荐之,征博士,不就。初,月犯少微星,一名处士星。〔一〕古云:‘以处士当之。’ 时戴逵居剡,既美才艺而交游贵盛,先敷着名,时人忧之。俄而敷死,会稽人士以嘲吴人云:‘吴中高士,便是求死不得。’”
【笺疏】
〔一〕 程炎震云:“初学记一御览七引此,‘一名处士星’上有‘
少微’二字。”
    贤媛第十九 〔一〕
【笺疏】
〔一〕 嘉锡案:本篇凡三十二条,其前十条皆两汉、三国事。有晋一代,唯陶母能教子,为有母仪,余多以才智着,于妇德鲜可称者。题为贤媛,殊觉不称其名。唐修晋书,列女传才三十四人,而五人出于外族。其晋人行义足尚者,不过十余人耳。考之传记,晋之妇教,最为衰敝。夫君子之道,造端夫妇。故关雎以为风始,未有家不齐而国能治者。妇职不修,风俗陵夷,晋之为外族所侵扰,其端未必不由于此也。故具列当时有识之言,以为世戒。干宝晋纪总论曰:“ 其妇女庄栉织纴,皆取成于婢仆,未尝知女工丝枲之业,中馈酒食之事也。先时而婚,任情而动,故皆不耻淫逸之过,不拘妒忌之恶。有逆于舅姑,有反易刚柔,有杀戮妾媵,有黩乱上下,父兄弗之罪也,天下莫之非也。又况责之闻四教于古,修贞顺于今,以辅佐君子者哉?”抱朴子外篇疾谬篇曰:“今俗妇女,休其蚕织之业,废其玄紞之务。不绩其麻,市也婆娑。舍中馈之事,修周旋之好。更相从诣,之适亲戚。承星举火,不己于行。多将侍从,暐晔盈路。婢使吏卒,错杂如市。寻道亵谑,可憎可恶。或宿于他门,或冒夜而返。游戏佛寺,观视畋渔。登高临水,去境庆吊。开车褰帏,周章城邑。杯觞路酌,弦歌行奏。转相高尚,习非成俗。生致因缘,无所不肯。诲淫之源,不急之甚。刑于寡妻,邦家乃正。愿诸君子,少可禁绝。妇无外事,所以防微矣。”
  1  陈婴者,东阳人。〔一〕少修德行,箸称乡党。秦末大乱,东阳人欲奉婴为主,母曰:〔二〕“ 不可!自我为汝家妇,少见贫贱,一旦富贵,不祥!不如以兵属人:事成,少受其利;不成,祸有所归。”〔三〕史记曰:“婴故东阳令史,居县素信,为长者。东阳人欲立长,乃请婴。婴母见之。〔四〕乃以兵属项梁,梁以婴为上柱国。”
【校文】
 注“婴母见之” “见”,景宋本及沈本作“谏”。
【笺疏】
〔一〕 史记正义引括地志云:“东阳故城,在楚州盱眙县东七十里,秦东阳县城也,在淮水南。”
〔二〕 史记集解引张晏曰:“陈婴母,潘旌人。墓在潘旌。”索隐曰:“潘旌是邑聚之名,后为县,属临淮。”
〔三〕 史记项羽本纪曰:“东阳少年杀其令,欲置长,无适用,乃请陈婴。婴谢不能,遂强立婴为长。县中从者,得二万人。少年欲立婴,便为王异军苍头特起。陈婴母谓婴曰:‘自我为汝家妇,未尝闻汝先古之有贵者。今暴得大名,不祥,不如有所属。事成,犹得封侯;事败,易以亡,非世所指名也。’ 婴乃不敢为王,以兵属项梁。”列女传八陈婴母传略同。世说此条事同而辞异,未知其所本。
〔四〕 嘉锡案:史记东阳人之请婴,乃请为东阳长耳,未尝请见婴母。婴母云云,自以告婴,非见东阳人而语之也。此注所引过求省略,遂失本意。
  2  汉元帝宫人既多,乃令画工图之,欲有呼者,辄披图召之。其中常者,皆行货赂。王明君姿容甚丽,志不苟求,工遂毁为其状。〔一〕后匈奴来和,求美女于汉帝,帝以明君充行。既召见而惜之。但名字已去,不欲中改,于是遂行。汉书匈奴传曰:“竟宁元年,呼韩邪单于求朝,自言愿婿汉氏以自亲,元帝以后宫良家子王嫱字明君赐之。单于欢喜,上书愿保塞。”文颖曰:“昭君本蜀郡秭归人也。”琴操曰:“王昭君者,齐国王穣女也。年十七,仪形绝丽,以节闻国中。长者求之者,王皆不许,乃献汉元帝。帝造次不能别房帷,昭君恚怒之。会单于遣使,帝令宫人装出,使者请一女。帝乃谓宫中曰:‘欲至单于者起。 ’昭君喟然越席而起。帝视之,大惊悔。是时使者并见,不得止,乃赐单于。〔二〕单于大说,献诸珍物。昭君有子曰世违。单于死,世违继立。凡为胡者,父死妻母。昭君问世违曰:‘汝为汉也?为胡也?’世违曰: ‘欲为胡耳。’昭君乃吞药自杀。”〔三〕石季伦曰: “昭以触文帝讳,故改为明。”
【校文】
 注“单于求朝” “求”,景宋本及沈本作“来”。
 注“昭君恚怒之” “之”,景宋本及沈本作“久”。
【笺疏】
〔一〕 李详云:“御览三百八十一作‘志不苟求,工遂毁为甚丑’,当从御览,否则今本必去为字,方令人解。” 嘉锡案:此以求字绝句。为者,作也。谓工人于作画时故意毁其容貌。无不可解者,不必从御览也。
〔二〕 西京杂记二叙昭君事,与此略同。然其事实不可信。宋王观国学林四曰:“前汉元帝纪‘竟宁元年正月,匈奴呼韩邪单于来朝。赐单于待诏掖庭王嫱为阏氏’。匈奴传曰‘王昭君号宁胡阏氏’ 。后汉南匈奴传曰‘王昭君字嫱,南郡人。汉元帝时,以良家子选入掖庭。时呼韩邪来朝,帝敕宫女五人赐之。昭君入宫数岁,不得见御,积悲怨,乃请掖庭令求行。呼韩邪临辞大会,帝召五女以示之。昭君丰容靓饰,光明汉宫,顾景裴回,竦动左右。帝见大惊,意欲留之,而难于失信,遂与匈奴’。小说西京杂记曰:‘汉元帝尝令画工图宫人,欲呼者,披图以召。故宫人多行赂于画工。王昭君姿容甚丽,无所苟求,工遂毁其状。后匈奴求美女,帝以昭君充行。既召见,帝悦之,而名字已去,遂不复留。帝怒,杀画工毛延寿’。观国案:前汉元帝纪曰:‘匈奴呼韩邪单于来朝,诏赐单于待诏掖廷王嫱为阏氏。’盖单于请婚,当时朝议许与单于和亲。则汉之君臣讲之素定矣。及单于来朝,而以待诏掖廷王嫱为阏氏,豫选定也。其礼仪恩数,皆已素定,非临事而为之也。而后汉匈奴传乃谓‘以宫女五人赐之’,又谓‘昭君自求行’,又谓‘呼韩邪临朝辞,帝召五女以示之,而昭君丰容靓饰,帝见大惊,意欲留之而难于失信’。此皆误也。盖王嫱为阏氏者,行婚礼也。若以宫女五人赐之,则何人为阏氏耶?汉既许婚矣,必待单于临辞,然后以五女示之耶?后汉匈奴传所言王昭君一节,首尾皆乖谬之甚。杀画工毛延寿之事,尤不可信。按匈奴和亲,乃汉家大事。若以宫女妻之,而未尝简阅其人,凭图画以定大事,恐当时君臣,不如此之卤莽。汉赐单于阏氏,乃披画图择貌陋者赐之,又非和亲之意。盖小说多出于传闻,不可全信。” 嘉锡案:观国所引西京杂记与今本字句多不合,而反与世说相同。但多杀毛延寿一事,未详其故。至其驳后汉书及杂记,则甚有理。汉书明言呼韩 邪愿婿汉氏以自亲,则其意在求尚汉公主,非如杂记以世说所言,但求美女而已。汉以呼韩邪已为藩臣,与汉高和亲时强弱不侔,不欲以宗室女妻之,而赐之以后宫良家子。故昭君之为阏氏,汉所命也。岂泛赐以宫女数人,而使之自择者哉?且如后汉书之说,则昭君之下嫁匈奴,乃出于其所自请,初非因画工毁其容貌,元帝案图而遣之也。杂记之说,真颜师古所谓“其书浅俗,出于里巷,多有妄说”者矣。世说从而述之,孝标亦未加以辨正,皆惑也。
〔三〕 嘉锡案:汉书匈奴传云:“ 王昭君号宁胡阏氏,生一男伊屠智牙师,为右日逐王。大阏氏生四子:长曰雕陶莫皋。呼韩邪死,雕陶莫皋立,为复株絫若鞮单于。复株絫单于复妻王昭君,生二女。”后汉书南匈奴传曰:“初,单于弟右谷蠡王伊屠知牙师以次当左贤王。左贤王即是单于储副,单于欲传其子,遂杀知牙师。(此单于舆时事,舆亦呼韩邪庶子。)知牙师者,王昭君子也。昭君生二子。及呼韩邪死,其前阏氏子代立,欲妻之。昭君上书求归。成帝敕令从胡俗,遂复为后单于阏氏焉。”据两汉书所言,则昭君子不名世违,且未立为单于,昭君亦未自杀。琴操之言,与正史不合。孝标不引两汉书而引琴操,岂欲曲成昭君之美耶?
  3  汉成帝幸赵飞燕,飞燕谗班婕妤祝诅,于是考问。辞曰:“妾闻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修善尚不蒙福,为邪欲以何望?〔一〕若鬼神有知,不受邪佞之诉;〔二〕若其无知,诉之何益?故不为也。”汉书外戚传曰:“成帝赵皇后,本长安宫人。初生,父母不举,三日不死,乃收养之。及壮,属河阳主家学 歌舞,号曰飞燕。帝微行过主,见而说之,召入宫,大得幸,立为后。班婕妤者,雁门人〔三〕。成帝初,选入宫,大得幸,为婕妤。帝游后庭,尝欲与同辇,婕妤辞之。赵飞燕谮许皇后及婕妤,婕妤对有辞致,〔四〕上怜之,赐黄金百斤。飞燕娇妒,〔五〕婕妤恐见危,中求供养太后于长信宫。〔六〕帝崩,婕妤充奉园陵。薨,葬园中。”
【笺疏】
〔一〕 嘉锡案:汉书外戚传作“修正尚不蒙福”,正与邪对,所以辨祝诅之无益,此改为修善,非也。
〔二〕 汉书作“不受不臣之诉”。 嘉锡案:赵飞燕谮告许皇后、班倢□挟媚道祝诅后宫,詈及主上,故曰“不臣之诉”。改为“邪佞”,则其语泛而不切。
〔三〕 陈汉章列女传斠注曰:“今本汉书外戚传无雁门人三字。”
〔四〕 嘉锡案:“有辞致”三字,乃□括之词,非原文。
〔五〕 汉书作“赵氏姊弟骄妒”。
〔六〕 李慈铭云:“案中字当衍。今本汉书作‘恐久见危,求共养太后长信宫’,无中字。”
  4  魏武帝崩,文帝悉取武帝宫人自侍。及帝病困,卞后出看疾。太后入户,见直侍并是昔日所爱幸者。太后问:“何时来邪?”云:“正伏魄时过。”因不复前而叹曰:“狗鼠不食汝余,〔一〕死故应尔!” 至山陵,亦竟不临。魏书曰:“武宣卞皇后,琅邪开阳人。以汉延熹三年生齐郡白亭,有 黄气满室移日。父敬侯怪之,以问卜者王越。越曰:〔二〕‘此吉祥也。’年二十,太祖纳于谯。性约俭,不尚华丽,有母仪德行。”
【笺疏】
〔一〕 左氏庄六年传曰:“楚文王伐申过邓。邓祁侯曰:‘吾甥也。’止而享之。骓甥、聃甥、养甥请杀楚子,邓侯弗许曰:‘人将不食吾余。 ’”杜注曰:“言自害其甥,必为人所贱。” 嘉锡案:卞后言此,斥丕之所为,禽兽不如也。
〔二〕 程炎震云:“魏志后妃传注引两越字均作旦。”
  5  赵母嫁女,女临去,敕之曰:“慎勿为好!”女曰:“不为好,可为恶邪?”母曰:“好尚不可为,其况恶乎?”列女传曰:〔一〕“ 赵姬者,桐乡令东郡虞韪妻,颍川赵氏女也。才敏多览。韪既没,文皇帝敬其文才,〔二〕诏入宫省。上欲自征公孙渊,姬上疏以谏。作列女传解,号赵母注。〔三〕赋数十万言。赤乌六年卒。”淮南子曰:“人有嫁其女而教之者,曰:‘尔为善,善人疾之。’对曰:‘然则当为不善乎?’曰:‘善尚不可为,而况不善乎?’ ”〔
四〕景献羊皇后曰:“此言虽鄙,可以命世人。”〔五〕
【校文】
 “其况恶乎” 沈本无“其”字。
 注“姬上书以谏” 沈本无“以 ”字。
【笺疏】
〔一〕 李慈铭云:“案隋书经籍志,自刘向撰列女传后,有高氏列女传八卷,项原列女后传十卷,皇甫谧列女传六卷,綦母邃列女传七卷。此所引当是项原列女传。”
〔二〕 李慈铭云:“案文皇帝当作大皇帝,谓孙权也。”
〔三〕 李慈铭云:“孙氏志祖曰: ‘后汉书皇后纪论、文选李善注言列女传有虞贞节注,盖即赵母注也。’”
〔四〕 淮南说山训曰:“人有嫁其子而教之曰:‘尔行矣,慎无为善!’曰:‘不为善,将为不善邪?’应之曰:‘善且由弗为,况不善乎?’ ”孝标所引与今本不同。
〔五〕 嘉锡案:敦煌本古类书残本第二种贞烈部首引献皇后语二条,羊皇后语一条。罗振玉跋谓即晋景献羊后是也。其第四条曰:“昔人有女将嫁,其父诫之曰:‘慎勿立善名。’女曰:‘当作恶,可乎?’父曰:‘善名尚不可立,而况于恶乎?’后闻之曰:‘善哉!训言“鸟恶网罗,人恶胜己”,岂虚也哉?’”意与此同而文异。其语较赵母及淮南子尤为明晰。盖古之教女者之意,特不愿其遇事表暴,斤斤于为善之名,以招人之妒嫉,而非禁之使不为善也。其所谓后闻之者,亦即羊皇后,与孝标所引,当是同出一篇,而去取各异,故不同耳。
  6  许允妇是阮卫尉女,德如妹,魏略曰:“允字士宗,高阳人。少与清河崔赞,俱发名于冀州。仕至领军将军。”陈留志名曰:“阮共字伯彦,尉氏人。清真守道,动以礼让。仕魏,至卫尉卿。少子侃,字德如,有俊才,而饬以名 理。风仪雅润,与嵇康为友。仕至河内太守。”奇丑。〔一〕交礼竟,允无复入理,家人深以为忧。会允有客至,妇令婢视之,还答曰:“是桓郎。”桓郎者,桓范也。魏略曰:“范字允明,沛郡人。仕至大司农,为宣王所诛。”妇云:“
无忧,桓必劝入。”桓果语许云:“阮家既嫁丑女与卿,故当有意,〔二〕卿宜察之。”许便回入内。既见妇,即欲出。妇料其此出,无复入理,便捉裾停之。” 〔三〕许因谓曰:“妇有四德,卿有其几?”周礼:“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郑注曰:“德谓贞顺,言谓辞令,容谓婉娩,功谓丝枲。”妇曰:“新妇所乏唯容尔。〔四〕然士有百行,君有几?”许云:“皆备。”妇曰:“夫百行以德为首,君好色不好德,何谓皆备?”〔五〕允有惭色,遂相敬重。〔六〕
【笺疏】
〔一〕 “奇丑”下残类书多“有德艺”三字。
〔二〕 “故当有意”下,残类书有 “门承儒胄,必有德艺”二句。
〔三〕 “便捉裾停之”,残类书作 “捉衫裙停之”。
〔四〕 黄生义府下曰:“汉以还呼子妇为新妇。后汉何进传:‘张让向子妇叩头云:“老臣得罪,当与新妇俱归私门。”’世说王浑妻钟氏云云,此自称新妇。凉张骏时童谣云:‘刘新妇簸,石新妇炊。’北齐时童谣云:‘寄书与妇母,好看新妇子。’ 盖必当时谓妇初来者为新妇,习之既久,遂不复改耳。 ” 嘉锡案:后汉书列女传周郁妻阿传曰:“郁父伟谓阿曰:‘新妇贤者女,当以道匡夫。郁之不改,新妇过也。’”此呼其子妇也。本书文学篇王夫人云:“新妇少 遭家难,一生所寄,唯在此儿。”又本篇本条许允妇曰:“新妇所乏,唯容尔!”此自称也。其它类此者尚多,姑举其显着者耳。
〔五〕 “何谓皆备”,残类书此下作“放衫,允不敢去,甚有愧惭,乃谢过”。
〔六〕 嘉锡案:此事见初学记十九引郭子及魏志夏侯玄传注引魏氏春秋。 残类书贞烈部于引羊皇后语四条之次引列女传鲁女师一事,即母仪传中之鲁母师。复次引钟、郝两夫人、李势女、诸葛诞女各一事,许允妇阮三事,周宣王姜后一事,五言诗一首,列女传鲁漆室女一事。其钟、郝夫人以下至姜后凡七事,均不出书名。而六事见于世说,惟钟、郝夫人及诸葛诞女两事与世说合。其余文字皆有异同。罗振玉跋疑其即采自世说。今本经宋人改订,自不能无差异。余考之,殊不然。试以唐写本及诸类书所引用者,与今本校,其于孝标之注固多所刊落,而正文则但有讹夺,绝无删改。何以此数条为例独殊?不惟有溢出之句,乃至文词事迹亦颇不同,其非采自世说亦明矣。考周宣姜后事出刘向贤明传,余初以钟夫人等六事既杂厕于鲁母师及姜后之闲,颇疑其亦是六朝人列女续传之文,继思此等兔园策子,恐不可以体例求之。其为果出何书,盖无可考。要之文辞尔雅,其必采自古书,则可断言也。
  7  许允为吏部郎,多用其乡里,魏明帝遣虎贲收之。其妇出诫允曰:〔一〕“明主可以理夺,难以情求。”既至,帝核问之。允对曰:〔二〕“‘举尔所知。’臣之乡人,臣所知也。陛下检校为称职与不?若不称职,臣受其罪。”既检校,皆官得其人,于是乃释。允衣服败坏,诏赐新衣。初,允被收,举家号哭。阮新妇自若云:“
勿忧,寻还。”作粟粥待,顷之允至。魏氏春秋曰:“初,允为吏部,选迁郡守。明帝疑其所用非次,将加其罪。允妻阮氏跣出,谓曰:‘明主可以理夺,不可以情求。’允颔之而入。帝怒诘之,允对曰: ‘某郡太守虽限满,文书先至,年限在后,日限在前。 ’帝前取事视之,乃释然。遣出,望其衣败,曰:‘清吏也。’”〔三〕
【笺疏】
〔一〕 “其妇出诫允”,残类书作 “有人告明帝,明帝收之。其妇出合,隔纱帐诫允”。
〔二〕 “允对曰”下残类书作“臣比奉诏,各令‘举尔所知’”。
〔三〕 嘉锡案:此事见类聚四十八引郭子,与魏氏春秋不同,世说则采自郭子也。
  8  许允为晋景王所诛,门生走入告其妇。妇正在机中,神色不变,曰:“蚤知尔耳!”魏志曰:“初,领军与夏侯玄、李丰亲善,有诈作尺一诏书,以玄为大将军,允为太尉,共录尚书事。无何,有人天未明乘马以诏版付允,门吏曰:‘有诏。’因便驱走。允投书烧之,不以关呈景王。”魏略曰:“明年,李丰被收,允欲往见大将军。已出门,允回遑不定,中道还取葱。大将军闻而怪之曰:‘我自收李丰,士大夫何为□□乎?’会镇北将军刘静卒,以允代静。大将军与允书曰:‘镇北虽少事,而都典一方。念足下震华鼓,建朱节,历本州岛,此所谓着绣昼行也。’会有司奏允前擅以厨钱 谷,乞诸俳及其官属。减死徙边,道死。”魏氏春秋曰:“允之为镇北,喜谓其妻曰:‘吾知免矣!’妻曰:‘祸见于此,何免之有?’”〔一〕晋诸公赞曰:“允有正情,与文帝不平,遂幽杀之。”妇人集载阮氏与允书,陈允祸患所起,辞甚酸怆,文多不录。〔二〕门人欲藏其儿,妇曰:“无豫诸儿事。”后徙居墓所,景王遣钟会看之,若才流及父,当收。〔三〕儿以咨母。母曰:“汝等虽佳,才具不多,率胸怀与语,便无所忧。不须极哀,会止便止。又可少问朝事。”〔四〕儿从之。会反以状对,卒免。世语曰:“允二子:奇,字子太。猛,字子豹。并有治理。”晋诸公赞曰:“奇,泰始中为太常丞,世祖尝祠庙,奇应行事,朝廷以奇受害之门,不令接近,出为长史。世祖下诏,述允宿望,又称奇才,擢为尚书祠部郎。猛礼学儒博,加有才识,为幽州刺史。”〔五〕
【校文】
 注“取葱”,“葱”,景宋本作“ □”。
 注“允有正情”,沈本作“主” 。
【笺疏】
〔一〕 魏志夏侯玄传曰:“后丰等事觉,徙允为镇北将军,假节督河北军事。未发,以放散官物,收付廷尉,徙乐浪。道死。”注引魏略,与此同。“减死徙边”下,作“允以嘉平六年秋徙,妻子不得自随,行道未到,以其年冬死”。 嘉锡案:师欲杀允而先迁其官,且与书通殷勤者,盖师虽因允与夏侯玄、李丰亲善而疑之,然无实状可指。所谓诈作尺一诏书走马付允,事殊恍惚,有无不可知。即令有之,而其人不知谁何,无从质证。故师虽疑允,亦无可发怒, 乃令出镇河北,慰谕使去,欲以军法诛之耳。阮氏明智,知其将然。故曰:“
祸见于此也。”师既念念欲杀允,于其未行,适有放散官物事,因摭以为罪,便收付狱,不复待其至河北矣。
〔二〕 嘉锡案:魏志魏略均言允徙边道死,而此云文帝幽杀之。允实死于司马师为大将军时。文帝当是景帝之误。道死之与幽杀,亦自不同。考魏志毌丘俭传注引俭及文钦等表曰:“近者领军许允,当为镇北,以厨钱给赐,而师举奏加辟,虽云流徙,道路饿杀。天下闻之,莫不哀伤。”则允实为师所杀,非仅死于道路而已。或疑俭等之表,出于仇口,欲着师之罪,未必不故甚其辞。然世说此条本之孙盛魏氏春秋,亦云“允为景王所诛”。裴松之齐王纪注据夏侯玄传及魏略以考允之事,而云:“允收付廷尉,徙乐狼,追杀之。”不用道死之说。夫岂无所见而云然?盖师以允与李丰交结,事出暧昧,所坐放散官物,又罪不至死,故使人暗害之,讬云道卒。鱼豢、陈寿,多为时讳,亦不敢着其实。傅畅书着于胡中(见魏志傅嘏传注)。无所避忌。孙盛书则作于东晋,为时已远,故皆得存其直笔耳。当司马懿勒兵闭城门,奏废曹爽时,使允及陈泰解语爽,允与泰因说爽,使早自归罪(见爽传及注)。则允本党于司马氏,而卒死于师手,允之所不及料也。惜乎不见阮氏与允书,莫能知其祸患所由起矣。
〔三〕 嘉锡案:此事亦见魏志注引魏氏春秋。疑郭子中或亦有之。残类书载此事,首数语与世说同。神色不变下作“叹曰:‘故知耳尔。’(当作尔耳)织仍不止。门生欲抱其儿藏之,妇曰:‘无预君事。’后提子徙居墓侧,积年露宿,晨夕哭临。景帝闻之,使大将军钟会看之,(大将军下有脱字,会后在司马昭大将军府管记室事,疑此处所脱亦是记室二字。)并视□□,若子神彩及父,当收养之,所司供给。帝惭其妇,悔之不已。”以上许允妇三事,残类书所 引,均与世说不尽同。而此一事,尤为文情俱异。世说言“才流及父当收”者,虑其长大后不可制,或为晋室之害,故欲收杀之,以除后患耳。而类书所引,则是师闻阮氏之哀毁,内愧于心,乃使钟会视其子,若人材似父,有可造就,当令官为收养,以示恩意。两者情事,大相迳庭。知其所出,决非一书。罗氏跋谓其即采自世说,真大误也。两书所言虽未知孰是?然允本司马氏之党,师特以疑而杀之,其罪状原不甚明。否则当已与李丰、夏侯玄等诸所连及者,同夷三族矣。观允出镇时,师所与书,其平日交情可知。允既死,师愧对其妇,感念旧勋,因思收养其孤,容或有之,不可谓事所必无。懿父子兄弟杀人之父,亦已多矣!除深仇如:曹爽、王凌、李丰等皆族灭外,其余亦未尝因虑其子之报雠,而尽诛其童稚。后来昭杀嵇康,寻亦中悔,未尝并诛嵇绍也。类书之言,故当存之,以资参考矣。
〔四〕 嘉锡案:会盖假吊问之名以来,故必涕泣。会止儿亦止,以示不知其父得祸之酷。又令儿少问及朝廷之事者,阳为愚不晓事,不知会之侦己,无所疑惧也。
〔五〕 政事篇“成帝在石头”条引许氏谱曰“猛吏部郎”,与此不同。隋志云:“梁有太子中庶子许孟集三卷,录一卷,亡。”文廷式补晋书艺文志六云:“许孟当作许猛。”
  9  王公渊娶诸葛诞女。入室,言语始交,王谓妇曰:“新妇神色卑下,殊不似公休!”妇曰:“大丈夫不能仿佛彦云,而令妇人比踪英杰!”魏氏春秋曰:“王广字公渊,王凌子也。有风量才学,名 重当世。与傅嘏等论才性同异,行于世。”魏志曰:“广有志尚学行,凌诛,并死。”臣谓王广名士,岂以妻父为戏,此言非也。
  10 王经少贫苦,仕至二千石,母语之曰:“ 汝本寒家子,仕至二千石,此可以止乎!”经不能用。为尚书,助魏,不忠于晋〔一〕,被收。涕泣辞母曰: “不从母敕,以至今日!”母都无戚容,语之曰:“为子则孝,为臣则忠。有孝有忠,何负吾邪?”〔二〕世语曰:“经字彦伟,〔三〕清河人。高贵乡公之难,王沈、王业驰告文王,经以正直不出。因沈、业申意,后诛经及其母。”晋诸公赞曰:“沈、业将出,呼经,不从,曰:‘吾子行矣!’”汉晋春秋曰:“
初,曹髦将自讨司马昭,经谏曰: ‘昔鲁昭不忍季氏,败走失国,为天下笑。今权在其门久矣,朝廷四方,皆为之致死,不顾逆顺之理,非一日也。且宿卫空阙,寸刃无有,陛下何所资用?而一旦如此,无乃欲除疾而更深之邪?’髦不听。后杀经,并及其母。将死,垂泣谢母。母颜色不变,笑而谓曰:‘人谁不死,往所以止汝者,恐不得其所也。以此并命,何恨之有?’”干宝晋纪曰:“经正直,不忠于我,故诛之。”按傅畅、干宝所记,则是经实忠贞于魏,而世语既谓其正直,〔四〕复云因沈、业申意,何其相反乎?故二家之言深得之。
【校文】
 注“笑而谓曰” “笑”,景宋本及沈本作“哭”。
【笺疏】
〔一〕 孙志祖读书脞录续编三曰: “陈寿魏志不为王经立传,而附见于夏侯尚传末。朱昭芑史纠讥之。志祖案:寿为司马氏之臣,不能无所回避。其曲笔犹可谅也。宋临川王义庆作世说时,晋室久移,乃于贤媛篇载经母事而曰:‘经助魏,不忠于晋。’ 此何言欤?夫司马氏亦魏臣也。经以身殉国,岂得谓之助魏不忠于晋乎?临川此言,三纲坏矣。” 嘉锡案:世说杂采群书,此条出自裴启语林,见御览四百四十。 “助魏不忠于晋”,亦用语林本文。裴启晋人,其立言自不得不如此。然云助魏,正是许其以身殉国。云不忠于晋,则其忠于魏可知。微文见意,何损于经?且曰“ 为子则孝,为臣则忠”,其称经亦至矣。孙氏此言,似正而实未达文义,殆不足取。
〔二〕 魏志夏侯玄传注引晋武帝太始元年诏曰:“故尚书王经,虽身陷法辟,然守志可嘉。门户湮没,意常愍之。其赐经孙郎中。”
〔三〕 文选四十七三国名臣序赞曰:“王经字承宗,李注云:“裴松之曰:‘经字彦纬’ ,今云承宗,盖有二字也。” 嘉锡案:今本魏志夏侯尚传注引世语作“字彦伟”,与此同。而文选集注九十四引陆善经李善注皆作“字彦纬”,当从之。
〔四〕 程炎震云:“魏志高贵乡公纪注引重经字是也。”又云:“
此正直,谓以尚书在直,非忠贞之谓也。因沈、业申意,固是诬善之辞,然孝标误认正直二字与干宝同解,肆其弹射,亦为失矣。”
  11 山公与嵇、阮一面,契若金兰。山妻韩氏,觉公与二人异于常交,问公。公曰:“我当年可以为友者,唯此二生耳!”妻曰:“负羁之妻亦亲观狐、赵,意欲窥之,可乎?”他日,二人来,妻劝公止之宿,具酒肉。夜穿墉以视之,达旦忘反。公入曰:“二人何如?”妻曰:“君才致殊不如,正当以识度相友耳。” 公曰:“伊辈亦常以我度为胜。”〔一〕晋阳秋曰:“涛雅素恢达,度量弘远,心存事外,而与时俛仰。尝与阮籍、嵇康诸人箸忘言之契。至于群子,屯蹇于世,涛独保浩然之度。”〔二〕王隐晋书曰:“韩氏有才识,涛未仕时,戏之曰:‘忍寒,我当作三公,不知卿堪为夫人不耳?’”〔三〕
【校文】
 “君才致” 景宋本及沈本俱无“ 才”字。
 注“雅素” 景宋本作“雅量” 。
【笺疏】
〔一〕 程炎震云:“此文全出于竹林七贤论,见全晋文一百三十七引御览四九,又四百四十四。”
〔二〕 嘉锡案:嵇、阮虽以放诞鸣高,然皆狭中不能容物。如康之箕踞不礼钟会(见简傲篇),与山涛绝交书自言“不喜俗人,刚□疾恶,轻肆直言,遇事辄发”。又幽愤诗曰“惟此褊心,显明臧否 ”。皆足见其刚直任性,不合时宜。籍虽至慎,口无臧否(见德行篇)。然能为青白眼,见凡俗之士,辄以白眼对之(见简傲篇注)。则亦孤僻,好与俗忤。特因畏祸,能衔默不言耳。康卒掇杀身之祸。籍亦仅为司马昭之狎客,苟全性命而已。涛一见司马师,便以吕望比之,尤见赏于昭,委以腹心之任,摇尾于奸雄之前,为之功狗。是固能以柔媚处世者,宜其自以为度量胜嵇、阮,必当作三公也。呜呼!观于竹林诸人之事,则人之生当乱世而欲身名俱泰,岂不难哉!然士苟能不 以富贵为心,则固有辟人辟世,处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虽不为山涛,岂无自全之道也欤? 嘉锡又案:晋书涛本传云:“与钟会、裴秀并申款昵。以二人居势争权,涛平心处中,各得其所,而俱无恨焉。钟会作乱于蜀,文帝将西征,时魏氏诸王公并在邺。帝谓涛曰:‘
西偏吾自了之,后事深以委卿。’ 以本官行军司马,给亲兵五百人镇邺。”夫钟会之为人,嵇康所不齿,而涛与之款昵,又处会与裴秀交哄之际,能并得其欢心,岂非以会为司马氏之子房,而秀亦参谋略,皆昭之宠臣,故曲意交结,相与比周,以希诡遇之获欤?至为昭居留守之任,以监视魏之王公,俨然以钟繇、华歆自命。身为人作伍伯,视宗室如囚徒,非权奸之私昵,谁肯任此?与时俯仰是矣。然实身入局中,未尝心存事外也。通鉴八十四:“帝决意伐吴,贾充、荀勖、冯紞固争之。帝大怒,充免冠谢罪。仆射山涛退而告人曰:‘自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今释吴为外惧,岂非筭乎?’”胡注曰:“山涛身为大臣,不昌言于朝,而退以告人,盖求合于贾充者也。”胡氏此言,深得涛之用心。盖涛善揣摩时势,故司马氏权重,则攘臂以与其逆谋;贾充宠盛,则缄口以避其朋党。进不廷争,以免帝怒;退有后言,以结充欢。首鼠两端,所如辄合。此真所谓心存事外,与时俯仰也。传言“涛再居选职,每一官缺,辄拟数人,视帝意所欲为先”。其迎合之术,可谓工矣。操是术以往,其取三公,直如俯拾地芥,岂但以度量胜嵇、阮而已乎?
〔三〕 嘉锡案:嵇、阮诸人,虽屯蹇于世,然如涛浩然之度,则固叔夜之所深羞,而嗣宗之所不屑也。
  12 王浑妻钟氏生女令淑,虞预晋书曰:“浑字玄冲,太原晋阳人,魏司徒昶子。仕至司徒。”武子为妹求简美对而未得。有兵家子,有俊才,欲以妹妻之,乃白母,王氏谱曰:“钟夫人名琰之,太傅繇之孙。”〔一〕曰: “诚是才者,其地可遗,然要令我见。”武子乃令兵儿与群小杂处,使母帷中察之。既而,母谓武子曰:“如此衣形者,是汝所拟者非邪?”武子曰:“是也。”母曰:“此才足以拔萃,然地寒,不有长年,不得申其才用。观其形骨,必不寿,不可与婚。”武子从之。兵儿数年果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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