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王小立 完结版 又冷又明亮

_5 王小立(当代)
  “那天一起离开咖啡馆的时候啊。”路齐叹口气,“你没留意到当时老虎是特意等林艳先走到他前面了,才从凳子上站起来吗?”
  “那又怎样?”我口快,片刻反应过来,“啊,他是不想让林艳看到……”
  “他的脚。”路齐点点头。
  “但这也说明不了什么吧?”要面子本来就是男人……不对,人类的天性,“要有个大帅哥摆我面前,我也会想装得很女人很优雅啊。一样的道理。”
  “照你这么说,那你很应该在我面前女人和优雅点啊。”路齐笑起来,“这个例子举得真没说服力。”
  “是你长得没有说服力。”
  “嘿。给点面子啊。”
  “你面子够厚了,还需要我给啊?”我扁着嘴,刻薄不是我的风格,但面对上路齐却总有点莫名地毒舌难抑。不过没关系,反正说什么他都不会往心里去,“老油条似的。”
  对方倒是很坦然:“老油条是表面掩饰。厚脸皮是生存技能。脸皮不厚点怎么保护自己滚烫又脆弱的灵魂啊,你说对吧?”他持着玩笑的表情。语气却颇为正经。这让我有点语塞。拿捏不好是该老实认同,还是继续吐槽一句“你确定你‘滚烫又脆弱’的地方是灵魂而不是某个器官?”
  “所以你明白了吧。”见我不说话,路齐继续道,“我当时看到老虎特地等林艳走了才站起来时,心里挺惊讶的。我跟他出去过几次所以很清楚,老虎这个人,对自己的腿脚虽然有点敏感,但他从没在别人面前可以掩饰自己这方面的缺陷,再漂亮的女人面前也没有过。”顿了顿,“林艳,应该是我见过的第一个。”
  “这样啊……”话已至此,我也就没了质疑的余地。那这算什么?一见钟情?嗯,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某个影子又一次不合时宜地从我脑子里划过,我几乎是愤怒地甩了甩头。他怎么就阴魂不散了呢?这么多年过去了,为什么关于他的回忆还能在脑海里泛出光亮?相比之下,数个月前发生的事情,眼下倒仿佛蒙了层水雾的模糊。咖啡馆当天,老虎先走后走我是真不清楚,倒是记得当天林艳在看到老虎的步姿后,除了瞬间的惊讶外,她似乎并没有更多的表示——她什么都没有问,所以我也就顺着什么都没太在意。
  “到底是我太粗心,还是你太细心啊?”我拧着眉头朝向路齐,“连人家‘故意后走’这种细节你都留意到了,你做人会不会太累了点?”
  “哈哈。没办法,做我们这行,细心那是必须的。”
  “‘这行’是说你那个室内设计的主职呢,还是说这个街拍的兼职啊?”我指指路齐手中的佳能7D。此刻我正陪他一起傻站在某家购物广场的门口,一边寻找着人群里打扮出众的男男女女,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主职兼职都要细心,不眼观六面,怎么能从人群里找到对的人?”路齐掂了掂手里的相机,一边看向我,“譬如说,你。”
  我一愣:“那是因为我特别美。”
  “哈哈。还说我脸皮厚,明明你的脸皮也很厚嘛。”
  “我这叫诚实,诚实懂不懂?”我跺了跺站麻了的双脚,不想继续跟他鬼扯下去,“说起来你今晚叫我来这儿到底干什么啊?就是陪你拍街拍的吗?”
  “是啊。”对方倒是大言不惭,“怎么样?觉得好玩吗?”
  “好玩个头……拍的人是你,又不是我。”
  “那换你来拍吧。”
  “欸?”
  “我最近手头接了个挺大的project,估计没什么时间继续做这个兼职了。”路齐摆弄着手里的相机,“你不是还没找到新工作么?”
  我瞪大眼睛:“那又怎——”
  “我跟上面打过招呼了,随时换人都可以。趁着我现在在,也可以指导指导你。”对方轻轻松松截过话,将相机搁进我的掌心。
  
  2 >>>
  
  储藏室的灯泡在头顶哑哑地亮着,光线晕暗得叫人莫名想起“油尽灯枯”的成语。我满头大汗坐在地上,就着空气里那股子古旧干涩的灰尘味道,翻看着之前翻箱倒柜出来的两本书。
  父亲留下的书。
  父母离婚后,书柜里的那些摄影书籍被他带走了大半,剩下的,则被母亲打包丢弃了出去。哦不,不是丢,是卖给了废品回收站。
  我卖的。
  我还记得那天下着毛毛雨,天空灰黄得像是沾了层泥。我提着母亲叫我丢掉的那一大包书,本想干脆将它们丢进垃圾池,半路想了想,转而折去小区外的废品回收站,用它们面无表情换了大概五六块钱。数额很小,但在当时的我眼里,那堆书哪怕能换到一块钱,也已经算是发挥了价值——因为当时的我,压根就没想过,自己会在日后想要重新翻阅它们。
  [日后]的意思,就是现在。
  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着手中的书——单薄的风景摄影相册,外加一本晦涩的胶卷冲洗教材。这是我唯一能找到的剩下的书。可惜翻不过两页便已失了兴致。将书丢回原地,我洗个手走回卧室,电脑还没关机,显示屏里依旧停留在我一小时前所浏览的[潮拍网]的个人主页上——[谢谢你啊!你拍得我超好看的!真开心。]的留言,此刻在荧幕里亮着淡淡的光。
  留言者的主页我之前点进去看过,长相颇为甜美的女生,却也没太深刻的印象。这也正常,自从上星期从路齐手里接下这份工作,这些天我拍的人没上五十个,至少也有四十来个。虽然这种机械式的拍摄,对摄影水平的提升称不上大,但要说薪酬外的收获,倒也有不少——譬如说结识了几个美女,譬如说搭讪了几名帅哥,譬如锻炼了自己的胆大心细脸皮厚。
  但要说到[被赞美],这还是目前为止的第一次。
  尽管之前我也曾在那个贴满林艳和老虎的街拍照片的帖子里,看到过一些诸如[拍得好看]或是[很有感觉]的评论,但自觉那主要归功于模特本身,所以也没特别往心里去过。但像今天这样的……像今天这样的,该怎么形容呢?心里的某处仿佛化成了一坨玻璃黏土,被吹出某个热气腾腾的形状。我在床上翻来覆去将近一个小时,既理不清那究竟是个什么形状,又无法就此将它回复原貌。就只好大半夜里翻身下床,中了蛊毒似的,跑到储藏室里翻找旧书。
  但仅靠那两本破书显然不够用。回到卧室,我盲头苍蝇般地转了两圈,终于忍不住拨通了林艳的电话。手机打亮时显示的时间是凌晨一点二十四分。不是适合打电话的时间,但我顾不得这么多。那些堆积在脑海里的话语像一条哧溜于手中的鱼,此刻,我需要一张能够倾听的网。
  “你说我做个网站好不好?”
  电话接通后,我听见了自己的声音。话说出口的一瞬,心间那个莫名未知的形状也就此清晰出了轮廓。
  做个网站?对,没错,我就是想做个网站。
  
  “啊?网站?什么网站?现在几点啊?凌晨一点半啊大姐!这大半夜的。知不知道这个时候人体在进行肝排毒啊?”林艳的语气带着三分慵懒七分不耐。但从她说话的语速和逻辑来看,神智倒是一如既往的清醒。我也就没了顾虑。“这不就是怕过了今晚我就没那个激情了啊。”我说。有些意外自己居然用了[激情]二字。
  “有激情就去找男人啊,找我干吗?!”对方依旧没好气。
  “找你是因为这和你有关啊。我说想做个网站,是想做摄影工作室的网站。”
  对面沉默了片刻:“然后呢?”
  “嗯。然后——”我受到了鼓舞,下意识地拖了长音,“其实我今天考虑了一下,或许像你说的,反正开工作室也不用考证,试一试也无妨。所以我想做个这方面的网站,用它来和你的网店挂钩链接。一方面方便宣传,一方面也感觉比较正式。你觉得怎么样?”
  “你会做网站啊?”
  “现在是不会,不过学学不就会了啊,不就是个软件么。”我逞强。也不知打哪儿来的豪情壮志。
  “呦,怎么突然就变积极起来了?果然是近朱者赤啊。”林艳一边往自己脸上贴金,一边继续问,“那网站的内容你打算放什么?”
  “既然是工作室,那当然是放简介啊、联络方式啊什么的吧?还有,我打算把你和老虎也算在工作室成员里。”
  “嗯。行啊。”
  “然后主要内容还是放摄影作品。既然是和你的店挂钩,那肯定就是偏向服饰搭配、造型设计方面的照片。”我说,“之前拍的你,还有你和老虎的那些照片都可以挑些放上去,等以后真有了生意,就可以放更多的。”
  “嗯嗯。挺不错的啊!”对面似乎来了劲头。果然,我就知道打给林艳是正确的选择。这方面她肯定不会泼我的冷水——她从来只有在[男人]啊[爱情]啊之类的话题上,才会把我浇成一只狼狈的落汤鸡。
  “对吧?而且我最近在兼职街拍,说不定还可以就此拉到些客源。”先前那条留言浮现进脑海。或许就是因为它,我才莫名在半夜打起了鸡血,“今天还有人夸我拍得不错……我想过了,等我把网站做好了,就可以开始在她们面前做宣传。”
  对面传来一阵笑声。“看来你之前接路齐的手,是接对了。”
  “嗯。”我不得不承认下来。尽管薪资称不上多,但胜在自由不乏味。当初抱着“找到正式工作前赚点应急钱”的心态接的手,做到现在倒也做出了趣味,尤其今天收到被拍者的赞美后,我甚至对当初给我这个工作机会的路齐,有那么一点感激了——“喂,你们是不是搞上了?”林艳问。
  “什么搞上了?”我没缓过神来。
  “你们啊。你和路齐。”
  “神经!”我忍不住提高了两个音调,“我们就是普通朋友好不好!什么搞上不搞上的?能别那么粗俗吗?”
  “反应这么大干吗?”林艳在电话对面笑,“路齐其实挺好的啊。”
  我“哈”一声,自觉有些受到了惊吓。印象中林艳对我的男友从来就没给过一次正面的评价。从方宇到Peter再到冯旭,她的结论永远只有一句简单粗暴的:“你找男人的时候脑袋是不是被驴给踢了?”这个说法一度让我很是不爽——我不觉得[余裴裴]是头驴,虽然她确实踢过我的脑袋。
  “天要下钞票了吗?你居然也会夸一个男人好?”我放大着语气里的困惑。
  “路齐是还可以啊,打扮虽然夸张了点,但长得挺干净啊。而且感觉他挺聪明的,对你也不错啊。给你这么个工作机会,还建议你开摄影工作室,比你之前那些什么谁谁的好多了。”
  “切。”我抿抿嘴,“不觉得。”
  “所以我就说你脑袋被驴踢了!这么好个男人搁着不要,尽搭上些脑残的。”林艳说着说着似乎来了气,毒液跟拧开了的花洒似的开始一个劲儿往外喷,“别说我不告诉你,找男人要么找个真傻的,要么就找个聪明的。前者不会跟你计较,后者知道什么时候该计较什么时候不该计较。千万别找个不傻又够不上聪明的,天天操着股沙文主义外加中二病的酸劲儿,除了计较那点面子外屁都不会。”
  “你怎么了?”我有些愕然林艳突然的义愤填膺。
  “没什么啊,这不正好说到么。”林艳冷哼一声,“反正我就是特烦这个。”
  “那你觉得老虎是这样的人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突然想到他——或许,是因了林艳的那句“计较面子”。
  对面空白了几秒:“突然提他干吗?”
  “你提路齐我就不能提老虎了?我最近觉得他好像喜欢你欸。”想着林艳不会太当回事儿,我也就干脆脱口而出。本以为对方会如以往一般给出句“喜欢老娘那不是很正常的事儿吗”的回应,想不到却迎来了一声淡淡的:“是吗?”让我一时间有点回不过神来。
  “是啊。”我说,“之前那次吃饭你记得吗?他——”我想举出上次老虎的不对劲,但话未说完就被林艳不耐烦地打断了,“行了行了,这都快两点了,早点睡吧都。你不要皮肤我还要呢。”她说,附上一句“网站加油吧”的打气,就利落地收了线。剩我一人拿着话筒,朝对面连绵的嘟嘟声憋了半天,才终于憋出一句:“挂那么急干吗啊?!”
  
  ——挂那么急干吗?
  ——心虚什么啊?
  ——啊。难道?
  ——……不会吧。
  1 >>>
  
  数年前,某家著名运动品牌推出过个广告语叫:“JUST DO IT。”并作为图案印在了T恤上。这T恤方宇有两件。大学有段时间,他几乎每天都轮换着穿,不离不弃的程度终于叫我忍不住唤出“要不我给你买件新衣服吧?”的台词来。
  “我穿是因为我喜欢这句话。”方宇当时笑嘻嘻地给出回答。
  “这话到底是个什么意思?”我问。
  “嗯。说不好。大概就是‘放手去做’的意思吧。”他说,并在一年后,用行动朝我证明了这一点——未必是放手去做。但至少,他确实做到了放手去[甩]。
  Just do it。放手去做。
  
  和方宇分手后,我便将它连同[薄情]、[自私]、[没有责任感]等等短语分类进了同一本字典。字典的名字叫做《不要让我再看到你》。
  但眼下,它却一遍一遍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犹如一个拿着大喇叭的打气小人。当我决定做个摄影工作室的网站时,她对我说“Just do it”;当我开始担心做了可能也没太大用处时,她对我说“Just do it”;当我被dreamever、cuteftp、http、div操得头大到想退缩时,她对我说“Just do it”;当我意识到不但网站空间要花钱买连网站域名也要花钱买这很可能会是一桩赔本生意时,她对我说,“Just do it”。
  之前听过一个理论,说是能在短时间看对眼的两人,本质上不是极其互补,那便必定是有着极大的相似。那好吧,既然当初的我和方宇能在相识的第一晚就发展出暧昧,或许我们之间确实有着那么一些儿的相似,或许我们之间的区别,只在于他比我要活得自私,而我又比他过得散漫。而这个散散漫漫活着的我,直到那个“成立摄影工作室,做个人像摄影师似乎也不错”的想法正式建立进了脑子,才仿佛挡也挡不住般地,犹如当初的方宇那样,将“Just do it”变成了自己的半个口头禅。
  
  “Just do it!”我甚至对老虎也说出了这句话。
  
  时间是晚上,地点是我初中翘课时常去的购物广场。
  自从开始街拍的兼职后,这家广场的一楼大堂也就成了我拍摄的常驻点。一来是离家近,二来也是因为这儿毗邻着有好几间学校,几年翻新下来,也就成了市内的青少年云集地之一 ——就搭配打扮而言,青少年的热情显然要比成年人高得多。且不论好看,至少[出位]这方面是绝对的胜出。放眼望去,就跟走进了布艺市场似的,一溜走动的全是各色各式的窗帘纱布和床单。
  老虎电话打来的时候,我正忙着替一位[山寨版八神庵]做电话登记。冷不防裤袋传来振动,“老虎”?我看一眼屏幕显示的名字,颇为诧异。尽管重见的第一天我们就交换了电话,但要说到真正打电话,印象里这好像还是第一次。
  “是我。”电话对面,老虎的话语合着背景里吵杂的人声,“我在你后面。”
  “我后面?”我飞快扭过头。离远二十米处,一个熟悉的身影朝我招着手。我走过去,顺便挂下手机,“你怎么会在……”话问到一半便自觉收住了口,因为我在他身后不远处看到了由便利折叠桌椅,外加一盏标示着[青少年综合保险]的广告旗组合成的流动摊位。这种摊位在各大商场和步行街时常都能见到,不是银行用来推销信用卡,就是保险公司在卖保险。
  “你在工作啊?”我想起老虎保险公司销售的身份。
  “是啊。我在那儿看了你都快半小时了。”老虎指指身后,朝我笑了笑,“不过你一直没发现我,工作得很投入啊。”
  我“哈哈”了两声,“工作的时候眼睛里只能看到穿得奇怪的人嘛,你穿得太正常了。”我指指老虎那一身衬衫西裤的装扮,“要是跟和林艳拍照时穿的那样,我肯定第一个就把你拉到镜头前面。”
  “那不用,我最近照的照片也够多了。”
  “……也是。”我想起先前路齐说的那句“他本质上就不是个喜欢拍照的人”。顺带着又想起了那个“老虎喜欢林艳”的推测,突然有些尴尬起来,拿捏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时。对方摊位上的同事朝老虎吼来了一嗓子:“小傅,快过来!”
  “原来你姓‘富’啊?”我听到这喊声。忍不住开玩笑:“全名该不会是‘富二代’吧?”
  “是的话就好了。”老虎笑。回头应了声“马上来”,又转过头看向我,“我一个小时后下班。你大概照到什么时候?”
  “我,我这个是按人头算。其实什么时候走都可以的。”我说。
  “那,能等等我一起吗?”他问。或许是我眼神里的困惑太明显,迟疑一下说出原委,“不是快到那天了吗?”
  “那天?”
  “是啊。”他挠挠头,“礼物什么的,我实在不会买,也不知道林艳喜欢什么。”
  “啊。”这下我明白了,“你是想我陪你一起去买林艳的生日礼物,对吧?”
  
  林艳是在三天前,宣布自己“我快要生日了”的。
  认识她这么久,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高调。以我对林艳的了解,她对于生日这回事向来很不感冒——“生日这东西,过了十八岁之后那就不是‘大一岁’而是‘老一岁’了好不好。谁有那个心思去庆祝自己‘老一岁’的事实啊?!”大学那会儿她所给出的理论,我至今记忆犹新。所以当时,从她口里听到“生日当天我们去唱K吧?”的时候,我第一时间给出的反应,就是用力掏了掏耳朵,“怎么突然想要庆祝了啊?”
  “想庆祝就庆祝呗。”她一脸随意的样子,片刻凑到我耳边,“而且今年确实值得庆祝啊。告诉你,昨天我拿到房产证了。”
  “房产证?”我眨了眨眼睛,“啊”一声反应过来,“你是说——”
  “嗯。当初说的满五年就得给我。”林艳冲我笑,笑容像是玫瑰刺尖上的露珠,妩媚动人得叫人感到危险。我于是回想起大学时的她——尽管那时候我们经常玩在一起,但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无法真正将林艳视做[自己人],她的美艳、她的冷酷、她的强势,她对于很多事情的态度,就像是一张天然的屏障,将我们隔成了两个世界,直到那次的Peter事件之后,这屏障才仿佛终于一点点碎出了裂口。一点点,变成为通道,连同站在尽头的那个余裴裴。这三年半合作半玩耍下来。加上林艳本身的低调,我确实都快把她那“另一个身份”给忘记了。直到眼下这句“房产证”赤裸裸地抛出来,才又一次突兀地意识到,她和我之间那道巨大的沟壑。
  或许应该说,是她和“我们”之间。
  吞了吞嗓子。我看向身边的老虎。“你知道林艳的身份吗?” ——我想这么问。又觉得这问题着实敏感。正踌躇着,对方迎向我的目光:“怎么?”
  “没,没什么。”我胡乱摇了摇头,“谢啦,你刚刚请我吃饭。”
  “应该的啊。要你陪我买礼物。”他说。
  “说什么陪不陪的。我自己也没买,正好就一起买啊。”
  “呵呵。那就好。”像是松了口气的样子,“你应该很清楚林艳喜欢什么吧?”
  “嗯。她很简单的啦。女孩子喜欢的东西她都喜欢。当然越名贵的越好啦。什么LV,CHANEL,Hermes啊的。不过——”不过那些至少跟了三四个零做尾数的价格,你应该买不起就对了。我这么想。当然是不可能说出口的:“不过这个广场里定位的是青少年路线,不会有这些大牌店啦。所以我们还是别想了。不如去专柜看看化妆品或者香水什么的,那些她也喜欢的。”
  “好。”不知道是不是听明白了我的潜台词,老虎应得有点滞重。
  “哦对了。还有一样东西可以买。”我灵光一现,“腰带!林艳有收集皮带或腰带的嗜好哦。只要是好看的腰带,她都会想买。”认识林艳那么久,她几乎从未穿过普通长短的T恤,不只是因为它们款式寡淡,更重要的,是她嫌穿了它们没法搭配腰带。“如果说别人是为了配衣服而买腰带。那林艳嘛,就应该说是为了配腰带而去买衣服。”我笑。
  “真的啊?”
  “是啊!我还记得有一次问她‘为什么你那么喜欢腰带’?你猜她怎么说?她说——”我努力拿捏着语调,“‘腰带这东西,系身上可以装饰,拿手上可以抽人,多伟大的发明啊。’我当时就想啊,或许林艳真正喜欢的应该是鞭子。”
  “语气模仿得真像。”老虎笑起来,“你们之间的感情真好。”
  “啊。嗯。”我有些不好意思,“我们高中和大学都是同校,不过要说变成朋友,还是大学之后的事儿了。”
  “哦。是G大么?”
  “是啊。你怎么知道?”
  “我听林艳提过。”老虎说,“G大很不错,我以前也一直想读。我们市里只有它有表演专业……可惜我高考成绩不够,没能考上。”
  “表演专业?”我有些诧异地看向老虎,“你想做演员?”
  “算是小时候的梦想吧。”对方有些腼腆地解释,“不过不是一般的那种演员,我想做的是功夫演员。”
  “功夫演员啊……”我想起以前天台上,他从书包里掏出双节棍的情景,“李小龙那样的?”
  “对对!李小龙,他是我偶像!”老虎朝我用力点头。他的眉眼舒展开来,眼神里的那一潭死气沉沉,在这一刻像是被点亮了光——这不是修辞,是真的。或许是他手中那条腰带上碎钻的光反射进了眼睛,他的瞳孔此刻亮得就像塞了一把星星。
  “我从小就很喜欢李小龙!”老虎说,将手里那条腰带当做双节棍,从胸前舞到背后,又从背后舞回胸前。他的动作很纯熟,却也足够让我胆战心惊,“别玩啦!砸坏了店玻璃赔不起啊。”
  “这位先生。请问是想要买这条腰带吗?”显然,售货员也有些看不过去。
  “嗯……”老虎敷衍应着,翻过腰带的价格牌,我跟着凑上眼。标价267元。不特别贵也不至于便宜到送不出手。算是适合做为[礼物]的价格。老虎或许也是如此认为,所以看完价格后他便朝我征求意见:“你觉得这条好看吗?”
  “我觉得嘛——”我仔细端详着老虎手中的腰带,腰带细长软和,边缘过渡着孔雀蓝的横纹,腰带的扣子是铜质的,精致而颇具古旧感,扣子中间附了一枚淡蓝色圆润的宝石,宝石外像是众星捧月般附着一圈碎钻,“我觉得一般啦。”我给出评语。并在老虎面露失望之前,又飞快地补充一句,“但是林艳嘛,肯定会喜欢的。”
  “啊,是吗?那我就买这个了。”老虎的脸又恢复了晴朗,这一收一放的变化之快,让我忍不住笑了出声。正忙着付钱的老虎转过头来:“笑什么?”
  “没什么。”我摇头,却因为对方脸上那一副迷惘到能用“傻乎乎”来形容的表情,而越发地想笑起来,“我就是觉得,好像看到了以前的你。”
  
  看到了以前的老虎。
  从他用力说出“李小龙他是我偶像”的那一刻,到眼下,在面对我“其实呢,你是不是喜欢林艳呀”的问题时,那一脸张口结舌的模样,都让我仿佛看到了以前的老虎。
  “欸,说呀。”我端着一脸讨打的三八笑容,在他肩膀上拍了一把,“又不是小学生了,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这个天台上又没外人。” ——买完礼物后,想着时间还挺早,我们便顺路上了这个久违的天台。十年过去,比起楼下的改头换面,天台倒是没有太大变化,草坪依旧人造的,凳子依旧是木制的,唯一的改变就是少了上面的遮阳伞。不过也无所谓,反正眼下头顶亮着的除了星星月亮,就只有广场顶端的霓虹大灯牌,几条广告在上面交换滚动着,赤橙黄绿青蓝紫,人造的灯光夜空下硬生生地闪烁,看上去就像童年吃的那种色素超标的水果糖。
  我将视线移向老虎。
  尽管抱着“感受一下学生的时光”而来,但两个人坐下后,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回忆或是久违的情感涌现。至少,我没有。这也正常,一个自闭初中生和一个二愣子初中生之间,能有什么回忆?或许也是出于对年少时期的冷漠的反省,我才会朝老虎抛出这么个八卦的直球。
  “你……怎么看出来的?”两秒后,对方露出一脸被球击中脑门的表情。
  “‘你怎么看出来的?’”我重复着这句话,三八笑容又扩大一圈,“这算是承认了?”
  “……其实我自己也不确定。”老虎低下头,掌心摊开进空气,重复着展开又合拢的动作,“但是有一次,有一次外拍完之后,就是那次我们去大学城的。那天后来我们不是打的一起回的市区吗?你先下了之后,剩下我和林艳。她到目的地的时候,我想着挺晚的怕她不安全,就问要不要下车送她回家。结果她拒绝了。你知道为什么吧?”他看向我,目光透出一股近乎深邃的空洞。我心里紧了紧:“……你说。”
  “她说‘被老板看到的话不太好’。”
  我听见自己嗓子里蹦出的一声“啊”。
  “我当时其实没听懂,还问她:‘什么老板?’她也没理我,就直接下车关门走了。我一个人在车里,车开到一半突然就明白了。呵。‘老板’。”他低声笑了笑,侧脸在夜空和霓虹灯光的辉映下,让我横生出一种超现实的感觉。“原来你知道了?” ——而且,还是被林艳亲口告知的?以这么直接明了的方式?可是为什么要这么做?不想对方送就直接拒绝好了啊。何必还老老实实说出原因?什么时候在男人面前变得这么诚实了?对方好歹也算自己事业上的半个合作伙伴欸?在想什么啊?脑子短路了?我用力眨了眨眼睛。林艳的脑子有没有短路我不确定,但眼下我的脑子倒是被这一堆突如其来的问号搅得有点短路。
  “总之——”老虎继续道,“总之她的这句‘老板’后来就这么一直回荡在我脑子里,回荡到后来我突然就很痛恨自己的无能。要是我能更成功,要是我能赚很多的钱,那……”
  “那就可以换你包养她了对吧。”我有些难抑自抑地嘲讽过去,话音未落便被对方切断过去,“不是‘包养’,是‘养’!”老虎几乎是用力地看向我,眼神里一闪而过的恨劲儿让我想到他当年撕照片时的模样,但很快,这劲儿便像是烧过的蜡般软软塌了下去。老虎扭过头,面无表情地看着前方的夜景。我听见他喉咙里一声隐约的“靠”。
  “靠。我怎么会跟你说这些?这天台真邪门儿。”
  “哎,分享一下心事而已,有什么关系。怎么说也是初中时的好伙伴嘛。”感觉到气氛的紧绷,我只好拿出旧日的友谊来做润滑,“不过真没想到你的心路历程这么曲折,我本来还以为你对林艳是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老虎朝我挑着眉毛,“怎么看出来的?”
  “就感觉呗。”我不太好意思举出路齐先前所说的那个“特意等林艳离开才站起来”的例子。
  “这也行啊?”
  “怎么不行啊?欸说起来,这个真的是你救人弄的啊?”我指指老虎脸上的疤,终于找着了问的机会。
  “也称不上救人吧,就是看到玻璃碎片飞过来了,替对方挡了而已。”老虎耸耸肩,无论表情还是动作,都不像是在撒谎,“主要还是因为对方是个女孩子啊,女孩子要破了相可就完了,对吧,怎样也是要保护一下的。”
  “真的假的?”我几乎是脱口而出的这句话。不仅仅是出于怀疑,而是在这一刻,我感觉自己内心的一些什么东西,似乎是被颠覆了。原来一个被人欺负的人,也是可以成为保护者?原来一个一些人眼里的弱者,也可以成为另一些人面前的英雄?那么我算什么呢?初中时那个面对班上欺凌事件感到生气无奈,却不知所措到只知道用[厌恶他人]来抵抗世界的我,又到底算什么呢?“你真厉害。”我说。
  “那是!”或许是被勾起了回忆,这一次的回答终于有了些气势。我愣愣地看着老虎,看夜风将他那件单调而干瘪的白衬衫,灌出鼓鼓的形状。我突然想起数十年前,他也是穿着这样一件类似的衬衫,说出那句“老虎是不会投降的”话来。
  他果然,还是过去的那个老虎。
  我是在那一刻才突然意识到这一点的,这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我说过的,每当老虎和林艳一起时,他总会表现出一种微妙的不知所措。最初我讨嫌它们,认为这意味着他的投降,但当我确定了他喜欢着林艳后,才发现,那或许正是他变回自己的标志——他不过就是单纯到无法在林艳面前彻底伪装自己,又骄傲得无法彻底放下这伪装罢了。
  他戴着那副麻木不争的面具,直到眼下,我终于重新看到了那个单纯又骄傲的他。
  他并没有真正地被这个世界所改变——至少,没有被完全改变。
  “其实,我觉得……林艳好像也有点喜欢你。”我犹豫了一下,说出来。
  “真的?”老虎朝我睁大眼睛,“她跟你说的?”
  “没,我感觉而已。”我说。看对方肩膀泄气地塌了下来。又忍不住补上安慰:“我的感觉很准的!”
  “算了吧,像我这样的……”
  “什么叫‘这样的’?”我有点生气,“你不挺好的!又够高又够帅!”
  “男人不是只帅就可以了。”老虎冲我笑出一脸叫人想揍的沧桑,“我没钱。”
  “那你就努力赚啊!”我用力在空气里比画一个手势,“趁林艳现在还没‘自由’之前,先努力赚钱呗,不正好!”
  “说赚就赚啊?社会哪儿有那么简单。”老虎说。这种[你不知道男人有多累]的疲软口吻,着实把我听得恶向胆边生:“那也没有真的难到哪儿去吧?你以前拎着双节棍上学的魄力去哪儿啦?!瘸了个腿而已。至于吗?”话语掷进空气,才意识到自己似乎说得有点过火。忍不住弱弱补充上一句:“当然,我不是说叫你去抢银行……”
  月光洒在天台上,带着凉意的沉默掠过。“你真的变蛮多。”老虎朝我笑起来。
  我“呃”一声。“哪里?”
  “变开朗变积极了。”
  “是吗……”我想起先前林艳也似乎给过类似的说法。变积极了?真的假的?我这样就算是积极了?我不过,不过就是在前不久找到了个似乎值得去努力一把的目标而已,“是你变得太消极了吧。”我说,“总之我觉得林艳对你是有点意思的,如果你真喜欢她的话,那就努力试试去追啊。”
  “我……”
  “别想啦。Just do it!”我挥挥手说道——我不知道这种说法是不是太过不负责任。我只知道,眼下我没办法对老虎说出“不可能”三个字。何况,本来就为比是不可能——尽管林艳在老虎面前表现得颇为自然,但在相关的事情上却又有太多古怪的端倪:她会应承下让老虎做情侣照的拍摄,我觉得古怪。她在那晚仿佛心虚地挂了电话,我觉得古怪。她在老虎面前直接说明了自己的身份,我觉得古怪。这些古怪就像一截小小的线头,不至于荒诞到惹人注目,但若是留心去扯,却也能拉出一条长长曲曲的线来。
  位于线端尾端的,就是林艳生日那天所举办的派对。
  
  派对是在KTV里举行的,林艳开的房,定的时间是七点半。抱着“难得庆祝生日,肯定会有很多人来”的想法——我得承认,我甚至一度有过“不会有Peter吧?”的担心——推开包厢门,房间里坐着的却只有林艳和路齐。尽管这两人正一个点歌一个唱歌地不亦乐乎,但仅仅两个人,再怎么欢乐也还是有些冷清。
  “……怎么就你们两个?”我诧异。
  “老虎说他路上塞车,等会儿就到。”林艳说。声音透过她手中的麦克风,听起来高亢又嘹亮。
  “那其他人呢?”我问。
  “什么其他人?”
  “你其他的朋友啊,你没叫他们吗?”
  “没啊,四个人够了啊,叫那么多人干吗?嫌麦克风多啊?”林艳皱着眉,嫌我不停地发问打断她的表演,手指伸出朝我指指点歌台,“快去点歌吧。”
  “来来来,请问这位小姐要点什么歌?”路齐坐在点歌台前朝我招呼。自从上次他将街拍的兼职转给我后,就仿佛人间蒸发似的闭关去搞他手头的那个[大project],这还是我第一次重新见回他。“你谁啊?”我看着眼前这个戴着鸭舌帽,一脸胡子拉碴的男人,有些不能将他和之前那个光鲜的白化儿联系起来。
  “这么快就不记得我了啊,粉伤心哦。”不过欠揍的口吻倒是和之前一样就对了。
  “还好说。你怎么变成这个鬼样子了?”我问,“工作忙完了?出关了?”
  “没呢。你看我胡子都没剃就知道我有多忙啊。”对方指指嘴角,“这不是林艳发信息来说要过生日,我才百忙之中抽了个空么。嘿。美女,happy birthday。”路齐面朝向林艳,提高了两个音调。对方于是在引颈高歌的空隙里,抽出半张脸回了个类似于[众卿家有礼]的微笑。我坐在一旁,被那句“happy birthday”提醒,从挎包里抽出一个盒子递给林艳:“生日快乐啊。”
  “啊,谢谢!”对方这次终于舍得将麦克风放到一边,接过盒子了,一边问着“是什么啊?”一边直接打开了盒子,“哦,发卡。”
  是一对纯银的蝴蝶发卡。售价人民币134元。是我当天陪老虎买皮带时,一并买下的礼物。称不上特别,但总算讨喜。当然,是不能跟老虎的比。至少对方光是在包装上就比我来得花费心思。“这是你自己包的?“十分钟后,当老虎满头大汗地出现在包厢,朝林艳递上那一包称不上好看,但明显是出自己手的包裹时,我看到林艳眼里闪烁出奇异的光芒。
  “啊。是的。”对方有些害羞地挠了挠头,“粗是粗了点,但我尽力了。”
  “里面装的是什么?”林艳将包裹放在耳朵边摇了摇。
  “你拆开看看啊。”
  “你包得这么用心,我都不忍心拆了。”话是这么说,下手倒是很勤快。小心翼翼避过顶端装饰用的蝴蝶结,林艳打开包裹。朝里面的内容物发了一会儿愣:“是腰带啊。”她边说边将它拿进手中,脸上荡漾出涟漪般的笑容,“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收集腰带的啊!”
  这句话其实是单纯出于惊喜的感叹,但老虎显然将它理解成了疑问。“啊,是——”眼看他就要傻乎乎地说出破坏气氛的话,我急忙插进嘴:“说起来,忘了买生日蛋糕了呢。”
  “生日蛋糕没有,但是——”路齐将一个盒子提上了桌面,里面放着一打金黄的蛋挞,“拿这个可以代替吧?刚出炉的,趁热吃刚好。你看,我还特地问蛋糕店要了支蜡烛。”他一边说一边拿了支生日蜡烛插在上面,仰仰头示意我按下墙面的电灯开关,一边将蜡烛点燃插上其中一个蛋挞。
  “这也只有你想得出来了。”我喃喃着。蜡烛微弱的光,合着荧屏的影像跳动进黑暗。将气氛渲染出星点的感动。感动的不只是我,也包括了林艳,不知道是不是感动过了头,她居然许出“希望我们的友谊能天长地久”这样的愿望来。
  “欸。愿望说出来就不准啦。”我提醒道。不过其实也不需要提醒,这个愿望本来就矫情得有些不靠谱,一听就是纯粹为了炒热气氛而说的话。男人与女人到底有没有天长地久的友情我不确定,但至少,老虎和林艳之间是不太可能有的。我看一眼老虎,想起前两晚他在最后朝我说的话——在我给完那句豪情万丈的“Just do it”后,他回了我一句“谢谢你”。
  莫名其妙的一句“谢谢你”。
  谢谢我什么呢?谢谢我让他确定了自己的心意?谢谢我让他找回了以前的自己?谢谢我,给了他向昔日的传播系系花示好的勇气?我在心里罗列着种种原因,就像翻开着一本老派的热血少年漫画,既觉得有些好笑,又难免激动了起来。
  ——会表白吗?
  ——如果要表白的话,今晚就是最佳的时机啊!
  ——表白吧!!支持你!Fighting!
  那个拿着大喇叭的小人儿,此刻又一次在我体内吵嚷起来。我却不方便将它们转述给老虎听。林艳就坐在他身边,距离近得只要脑袋一歪就能搁上他的肩膀——“搁上去!搁上去!”我听到体内的小人儿又在卖力地喊着。吵死人了。怎么回事?人家的事情你到底在亢奋什么?你不是早就被我给封印了吗?原来你还是没有完全睡去啊,原来就算放弃了[自己的爱情],你也会为了别的事情、别人的爱情而睁开半只眼睛吗?你是……无论如何,都要从这个世界上扒拉些东西来把我点燃的吗?
  余裴裴?
  “嘿。让让。”路齐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话语间,他的长腿已经迈过了我,朝包厢门外走去。
  “欸,你要去哪儿?”我急急问过去。
  路齐一脸“这还用问”的表情。“去哪儿?男厕啊。”
  “我也去!”我几乎是迫不及待地给出了回应。不理会对方那一瞬间貌似缩了半个圈的瞳孔,站起来推着他走出了包厢。“你确定要跟我一起去男厕?”路齐站在走廊明亮的灯光下,捏着鸭舌帽的帽檐,给出一脸刻意的惊恐,“姑娘你也太猎奇了,等会儿进去了能装不认识我吗?”
  “装你个头!”我没心情和他耍贫,直接朝KTV大堂的方向比了个手势,“等下陪我到外面兜一圈吧。”
  
  2 >>>
  
  便利店的灯光在头顶哑哑地亮着。我将半边身子靠在装零食的货架上,呆呆地看着收银台前的路齐的背影。
  “发什么呆呢?”对方结完帐后,朝我转过身。将手中两支饮料的其中一支递过来。我忙不迭地接过,刚从雪柜拿出来的玻璃瓶身还漫着雾气,贴上掌心,是让人心间一颤的冰凉。“没。没什么啊。”我说。
  就是……突然又勾起了某段回忆罢了。
  路齐看我一眼,叹口气:“你怎么又买酒喝?刚刚KTV里没喝够?”
  “这算酒吗。这就是有点酒味的橙味汽水好不好?”我挑衅似的举高瓶子朝路齐晃了晃。半片橙子形状的LOGO划过眼前。对比上的,是对方手中那瓶寡淡的矿泉水……既然是矿泉水。就没办法问“你的那瓶是什么味道?”了吧?——这样的想法火星般划过脑海,我被自己咳了一跳,连带着脚步也就停了半拍。
  “怎么了?”路齐回过头看我,“还不想上去啊?”
  “不是不想上去……”我支吾着。内心飞快地计算出一笔时间账:从走出包厢到现在也就十分钟不到。十分钟,对于老虎而言,或许还处于酝酿如何表白的阶段吧——当初跟着路齐走出包厢,说到底就是想给老虎制造点独处的机会,而既然都下来了,当然不能这么快回去。“KTV严禁自带酒水吧,至少喝完了再上去呗。”
  “嘿。有什么阴谋?”路齐大喇喇地往路边花圃的石头边上一坐,一边拧着手里的矿泉水瓶盖,一边看向我,“明知道严禁带酒水,还带我去便利店买饮料,就这么想和我单独相处啊?”
  “呸。”
  路齐用手拂了拂身旁,朝我比出坐的手势:“那你是想干吗?”
  我犹豫了一下。坐过去。“喂,你猜林艳和老虎现在在干吗?”
  “还能干吗?”路齐看我一眼,“孤男寡女干柴烈火的,那当然是——在唱K啦。”
  我“切”一声,算是对他那个无聊笑话的回应:“那你说……如果我们一直不上去,他们会怎么样?”
  “你怎么这么关心他们?”路齐勾着嘴角,“关心一下我们怎么样?你看,这孤男寡女、干柴烈火还没得K唱的,你说我们再不上去……会怎么样?”
  “会怎么样?”我别过脸,用一种“很好笑”的语气重复一遍,视线移向马路。临近夜晚十一点,沿街的路灯早已打亮,软糯氲黄的光线如同人类酿给世界的酒,将城市浸泡出一汪醉意,就像那一晚的食街。但,也只是[像]罢了。“能怎么样呢?”
  “确实不能怎么样。”对方煞有介事地点头,“这大马路上的。”
  “喂。你就不能正经一点啊?”
  “我正经的样子不对外人公开哦。”路齐看着我,“你确定你想看?”
  “……那算了。”
  “哈。”对方笑起来。笑容隐没在鸭舌帽的阴影下,像是[无奈],又像是[松了一口气]。我分辨不清:“拒绝得可真快。”
  “不然呢?你是路齐欸。”我说。
  对方愣了愣。“你这话说的。‘路齐’是个贬义词吗?”
  “哈哈。”我不回答,就只是笑,一边拧开瓶盖灌下一口饮料。泛着酸意的冰凉涌进喉咙,将体内那团蹦跶出的火苗给熄灭不少——或许是先前的酒精,或许是眼前的路灯,又或许,是对方那张被夜色和灯光调和得温柔的侧脸,有那么一会儿,我确实对眼前这个男人产生出一刻的恍惚,这感觉我熟悉得很,因为我在方宇、Peter和冯旭身上,都曾或轻或重地体验过它的来临。但路齐,他既比不上冯旭的安全感,又不至于像Peter那样危险得不留余地。他游刃在[随便]与[认真]之间,就像行走在一条钢丝上——我不清楚他先前那番暧昧的言语,究竟是出于试探还是一句随口的玩笑,我也不想深究。男女间调情时的真假。本质上大概不会比商场生意要来得更界限模糊。与其浪费时间研究对方的心态,倒不如先看清楚自己的想法。
  我很清楚我的想法。
  我不想,也不可能和路齐走上同一条钢丝。
  所以必须拒绝。何况拒绝也不是件难事。和冯旭分手的这半年来,尽管也有痛苦,但倒没有想象的难挨,或许是有了免疫,也可能是因为多了其他需要操心的事。总之,我并没有当初那种“为了摆脱对前男友的思念而开展新恋爱”的心思——能找到合拍的另一半固然是好。但一个人的时光不也很自由吗?无论大脑还是肉体,一旦省下牵挂一个人的气力,能做的事情也比先前要多得多。所以,就算余裴裴手持着[爱情]和[寂寞]的利刃朝我步步逼近,我也能有将她重新推回进笼子里的底气。
  
  我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我了。
  我能够控制得了她。
 1 >>>
  
  俗世里所谓的[成功],大概分为两种。
  
  一是经营好了一份事业,二是经营好了一个家庭。当然也有一些人能狗屎运地集两者于大成,左手事业有成右手家庭和满,所谓“成功里的成功”。而像我这样一把年纪不要说事业了连钱都没几个,不要说家庭了连爱人也找不到的家伙。那大概就是位于金字塔的最底层,食物链的最尾端,存在就只是为了演绎什么叫做“失败中的失败”。
  喂喂喂,别老是这么消极啊。
  还是来点积极的思维吧:就是处于谷底的人才不会摔下来啊,就是两手空空的人才不用担心失去啊,就是什么都没有的人才有[得到]的可能性啊。要知道上帝可是很公平的,那些什么都有的人,那些飞得很高的人,那些手里的礼物多得快拿不下的人,他们接下来能面对的就只有失去、跌倒和坠落而已——[没有]这件事,从来就不如[失去]要来得叫人恐惧。这可是你早就知道的事情啊。
  所以没什么好羡慕的。羡慕会变成忌妒。
  而我,我可不想去忌妒自己最好的朋友。
  嗯。无论如何,我都不想忌妒林艳。我也不该去忌妒她——她的美丽性感是她玩命儿减肥减下来的,她的那套房子是她牺牲了大半的尊严和自由换来的,她越发红火的网店是她用汗水坚持下来的,我有什么理由去忌妒她呢?她唯一没有通过[努力]获得的,无非就只有那个死心塌地的[男朋友],而那是我心甘情愿帮她撮合的。
  但其实我也不确定,他们的关系是不是[男女朋友]——因为那天晚上主动示好的不是老虎。而是林艳自己。
  
  “我真没想到他唱歌居然那么好听,也不是好听,就是……说不清楚。”事后林艳一脸荡漾地跟我这么描述,“你不知道,你们走了之后他居然点了首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但是唱得一点都不娘,到高潮的那一段我听着听着就扛不住了。”
  “所以你就‘出手’啦?”我问。尽管没能目睹过程,但以林艳的功力修为,她要真想诱惑一个男人,那估计连性冷淡都难逃她的魔掌——何况还是一个本来就喜欢她的大好青年。
  “坐近了一点而已。”对方一脸谦虚。
  “行了吧。不是都kiss了吗。”我说。
  “你怎么知道?”林艳挑了挑眉,看向我,“老虎告诉你的。”
  “我,我猜的啦。”我急忙否认,“你们这孤男寡女干柴烈火一个包厢外加两打啤酒的,坐近一点什么做不出来啊?那天唱完K你不都直接挽上老虎的手了吗?谁看不出你们之间发生过事情啊。大家都是成年人,还需要别人告诉我才知道啊?”我说。话说得有些多,是因为我心虚,是因为[kiss]这回事,确实是老虎告诉我的——那天晚上回到包厢,我明显感到气氛和先前有所不同,便偷偷发了短信询问老虎。一小时候后,收到对方羞答答回复来的真相:[kiss了]。
  
  意料之外,又似乎是情理之中的发展。
  
  [意料之外]是因为没想到会进展得这么快,[情理之中]是因为得知了原来那是林艳主动。但[林艳会主动]这件事儿本身,却也属于意料之外。她视个把男人为玩物,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但对方是老虎欸,是那个会给生日礼物亲手扎上蝴蝶结的老虎欸——上半场刚许下“友谊天长地久”的生日愿望,下半场就直接朝想[天长地久]的朋友献吻。又不是在演情景喜剧。一首《我只在乎你》罢了,威力就这么大?
  “那你们算是交往了?”我忍不住问。
  “我现在这个身份,你觉得我能跟别人交往?”林艳专心致志地研究着自己的指甲。
  “那你们现在到底算是什么啊?” ——成年人的世界我要搞不懂了!
  “他说让我等他,他会在三年里变成一个超厉害的男人。”林艳看完了左手指甲,又看右手指甲,“然后等我身份自由了,就脚踩七色彩云来求交往。”
  “哈?他真的这么说?”
  “后面那句是我编的。”
  “……”
  “但‘超厉害的男人’是原话。”
  “是吗……这话还真像他以前的风格。”到底是喝醉了?还是被林艳的那一吻给吻醒了?“那你答应了?”
  “答应了啊,有什么好不答应的?”
  “……认真的?”我不得不问过去。
  “认真?”林艳终于抬起头看向我,唇边露出一抹奇异的微笑,“怎样才算认真?”
  我语塞。
  “说起来,你和路齐两个那天晚上搞什么啊。去个洗手间也去得太久了吧。”见我沉默,林艳朝我递来一个暧昧的眼神,“不过开房的话,时间又好像……嗯。太短了?”
  “我说你一个女人,脑子怎么跟那些老男人一样乱七八糟的?我们就是便利店买饮料而已。”我有些气急败坏。
  “就只是买饮料?”
  “不然呢?”
  “路齐是个好男人。你要把他拿下我是支持的。”
  “行了吧。”我烦躁地挥挥手,“做朋友就够了,而且我最近对恋爱什么的没兴趣,劳心费神的事儿一样就够了。”
  “劳心费神的事儿。”林艳笑,“是说你的那个网站?”
  “嗯……”我点头。
  
  花两个星期学习软件和网络语言。花两个半星期制作网页。花半个星期研究上传。
  花五百大洋买了两年的网站空间,花了两百大洋买了两年的域名使用权。
  这个花费了我将近一个月工资和将近半个月兼职工资的网站,上传之后,才发现效果在自己电脑上和在别人电脑上看大有出入,问了懂行的人,才知道原来是不同电脑的分辨率导致的后果,只好又在网页里加上定义分辨率的CSS语言再重新上传。好容易完美了效果,又发现原来还有个叫[域名备案]的玩意儿。而[域名备案]的意思就是,还要至少再等一个月,我那花了两百块大洋买下的域名才能正式启用。也就是说,眼下别人要进入我的网站,就只能通过那个由空间网站所配给的,既烦琐又难记的一长串网址进入。好吧,这也没什么。毕竟域名备案是每个网站的必经之路。只是,问题是,我到底是要直接用那串难看的网址做宣传,还是应该就这么守着网站等上一个月?——前者既不好看又浪费了域名的钱,而后者,浪费了时间。
  我等不了一个月那么久的时间。至少,我身体里那个小人儿,等不了那么久的时间。她在我的体内上蹿下跳翘首以盼,一心只想搞清楚自己这一个月的耕耘,能丰收出怎样的成果。越快,越好。
  所以最后选择了折中的方法:只在贴过照片的论坛里宣传自己的工作室网站,而没在街拍摄影师的主页上透露出风声。收到的回报是,这半个月来林艳的网店生意水涨船高——“你的网站真厉害啊!好多人都是从你那儿点链接找到我网店的。”忙得不可开交的店主,对此给予了高度赞赏。
  “那就好。”我努力笑过去,“当初论坛发帖的目的达到了。”
  “是啊。没想到效果这么好。”林艳说,顿一顿,“那你呢?有人找你拍照吗?”
  “嗯……还没有。”
  “唉,我还蛮期待到时候能帮你做造型那一块儿的呢。”
  “呵呵。嗯。”
  “慢慢来吧,别太沮丧。我不也到现在还只是做网店,没做成造型设计吗?”或许是看出了我的低落,林艳难得给出了安慰。尽管这所谓[安慰],只能让我的心情更加糟糕——[别沮丧]?我当然知道[别沮丧],但这话由一个网店月利润快有个七八千的人说出口,根本就毫无说服力。是啊,她努力勤奋,她流汗流血,但那些投入都确实地给了她回报不是吗?这个世界上,有人天生就握着一片沃土,有的人却一辈子只能守着一片沙地,即便付出同样汗水的耕耘,到头来,也只是落得一个盆满钵满一个寸草不生的可笑对比。
  [这是我的网站,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来找我拍照。]
  我坐在电脑前,隔着显示屏刺目的光,默默看着眼前的主页。那是曾给我留言[你拍得我好漂亮,我好开心!]的女孩的页面,两天前,一番踌躇后,我在她的留言板里留下了自己的网站地址,并小心翼翼附上了那句话。可直到眼下,也依旧没有收到对方的任何回复。倒是那些比我时间更晚的留言,早已得到主人热情的回应。我胡乱拖动着滚动条,将留言板的页面拉上又拉下。借着那一片焦虑、浮躁、什么都看不清的眼花缭乱,掩盖掉正中间,那条寂寞又尴尬的存在。
  ——我已经很努力了呀。
  ——我都这么努力了为什么还是不行?
  ——得了吧,是你自己蠢。被别人说两说就来劲。拍照经验不过半年的所谓[摄影师],还敢学人搞[工作室]?失败了吧?活该!一个月的时间和那七百块就当交学费了,叫你以后还这么不经大脑地做事情。
  ——那要放弃吗?
  ——放弃吧。
  ——可我不想放弃。
  ——可是不放弃又能怎样呢?
  ——谁来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那天晚上,我确实是,稍稍地,红了眼眶。
  
  2 >>>
  
  银行卡剩下三位数的那一天,我终于朝[啃老族]的圈子踏入了半只脚。
  
  尽管辞职之后,从林艳和街拍那儿的收入加起来每月也有个快两千,但这个物价飞升的年代,这么点钱捏手里,唱个K聚个餐逛个淘宝也就只剩下半个钢镚儿了。在连着三个月家用只交出[半个钢镚儿]后,我从母亲口中收到了传说中的五字箴言:给我去相亲——当然,原话没这么直白,而是更类似于感慨的:“你也到了成家立业的年龄了啊。”
  呵。成家立业。
  [成家]在前[立业]在后。这个成语的意思就是说:你要是不先成个家,那就别指望能立业。当然,或许也可以解释做:你成了家了,也就等于立了业了——这当然是胡诌。但社会的大方向确实如此,至少,上一辈的思想大多是如此。十六七岁的时候他们不准儿女早恋,因为早恋影响学业,学业关乎立业。二十六七岁的时候他们又着急着儿女不恋,因为不恋影响[成家],成家关乎[立业]。于是没对象的大龄男青年要去相亲,因为相亲就能结婚,结婚就能有个老婆伺候自己专心奋斗。没对象的大龄女青年也要去相亲,因为相亲就能结婚,结了婚就能生孩子,三口一家其乐融融那身为女性的这辈子也算是奋斗得成功——至少,在家族聚餐时,它能[成功]地在三姨丈六姑姐的面前,证明你起码性格和性向都尚属正常。
  对于这一现状,我身边几个尚未婚嫁的朋友纷纷发出“居然连‘哪怕你之后离婚也比没结婚好’这种话都说出来了,你说他们脑袋是不是被门夹了?”“我还没自暴自弃呢他们就开始放弃我了?!找个秃顶大叔来跟我吃饭算怎么回事啦?!”“我觉得我会在出嫁之前先被逼得出家。”的愤慨。而对此持着淡定态度的只有我和林艳。林艳是她根本不屑参与这类话题。至于我,我是因为家里基本没怎么逼过。
  这大概就是父母离婚留给我的唯一好处。或许是在婚姻上吃过亏,所以母亲除了偶尔问问我的感情生活外,几乎从未逼迫我去见一些奇形怪状的人。而这次之所以会有此要求,据说也是出于朋友的诚意推荐——对象是母亲死党的表姐的儿子,三十二岁,一表人才,工科硕士,最美妙的还是个国家公务员。作为[结婚对象]确实是颇为优越的条件,拖欠家用三个月的我,也就没了拒绝的理由。
  和陌生男人一起吃顿饭而已,为什么要拒绝呢?
  况且我也确实不排斥相亲,我已经不是那个满脑子少女情怀的傻x余裴裴了,我是石沛,过完生日就二十六岁的石沛。既然[事业]没有收获,那至少,或者,我可以在[家庭]上努力一把。有没有爱情都无所谓,说到底,爱情有什么用呢?那点需要用一颗心的幻灭来承担的[温暖]和[美好],到底有什么用呢?童话里卖火柴的小女孩用火柴棒擦出那么多的美妙,最后还不是饥寒交迫地死在了雪地上?——与其交个充满魅力的男朋友最后落得分手的惨淡收场,我宁愿找个没太大感觉,但至少可以老实本分过一辈子的男人。
  我没那个精力折腾,我也……不想折腾了。
  
  相亲约的是星期三晚上六点半,地点是某间老字号酒楼。
  下午三点时我如常去了先前翘课的广场做街拍。想着拍到五点半收工正好。却不想拍摄的途中看到了方宇——这个叙述或许过于平淡了,但我也不知道要怎样才能将它叙述得更加回肠荡气些。那个将我的心凿出巨大的窟窿,那个将近六年没有见过面的,我的初恋男友,他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确实就是这样一副平平淡淡的姿态。他的表情很平淡。他的打扮很平淡。他整个人都很平淡。
  [平淡得就像一杯清水,却得以轻易地从四周油腻的背景里跳脱了出来。]
  和数年前的感觉,一模一样。
  竟然……和数年前的感觉,一模一样。
  心脏在那一刻像是被踩尽油门的马达,发出巨大的轰鸣。我的第一个反应是躲起来,但是广场那么空旷,我能躲去哪里?而且为什么要躲?对方压根就没发现我的存在,发现他的只有我,看着他的只有我,为了他的出现而不知所措的只有我。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事隔那么多年,我还是能够一眼就认出他来?为什么事隔那么多年,我依旧会因为他而变得大脑一片空白?为什么事隔那么多年,我竟然还能够[感觉一模一样]?
  这样剧烈的感觉。
  我站在原地,用力咬着牙,一心只想等这无法解释的灼热尽快归于平静。此刻人群在我眼中变成了二维布景板,唯一立体行动的只有方宇。我看着他从我前方走到我后方,看着他从我所处的大堂,走向大门,看着他,消失在广场门口。
  仿佛相隔了一千年的十秒后,我听见自己左脚踏前一步时,踩在地板上的[啪嗒]声。紧接着是右脚、左脚、右脚、左脚、右脚。先是走路,再是小跑。最后,我几乎是以冲刺的速度冲向了广场的大门。风声、脚步声、人群声交汇成浪,将我的大脑冲刷得一片空白。
  空白里,我唯一能想到的,就只有数年前的那个夜晚。
  那是方宇和我提出分手后的第三天的夜晚,连着两天的失眠,第三天,我终于忍不住再次打了电话给方宇。按下电话的时候,是抱着“做不了爱人至少可以做朋友,还是可以继续聊天啊”的心态,事实证明这个借口不比“今天早点睡明天写一万字”的拖稿作家要来得更自欺欺人,做什么朋友,做个屁的朋友,就算我真的能和方宇做朋友,余裴裴也不可能和方宇成为朋友。
  那天晚上,电话接通后,闲聊不过三句,她就开始哗哗地掉眼泪。她终于还是在方宇面前哭了。她甚至还哭着说出了“不要分手好不好”这样的话来。她在那一晚做了我这辈子从来没想过要做的事情,说了我这辈子从来没想过要说的话。她秉着那一点[对爱的执著],将那一晚变成我回忆里最不愿提及的梦魇,其可怕的程度甚至超过了方宇向我提出分手。
  那个晚上,我所有的自尊就这么被余裴裴扫落下地,踩成一团皱巴巴的废纸——她居然以为靠那一团皱巴巴的废纸,就能重新从男人那儿换来爱情?她居然天真到这个地步。
  而眼下,她想做什么?
  她这样疯了一般地朝方宇的方向跑去,是想做什么?
  或许天真的是我才对,我居然天真地以为自己已经强大到可以控制她了。原来不是啊。原来我之所以能控制她,只是因为她愿意被我控制,只是因为和方宇分手之后,她从来,就没有完全地苏醒过来。她在我体内微缩成为聒噪却不具破坏力的小人儿。直到这一刻。突然就膨胀成了足以顶风破开我原本躯壳的巨兽。
  
  “方宇!”我听见余裴裴的喊声。顺带着也听到了她喉咙里涌上的狼狈的喘气声——但等对方朝她转过身来时,这喘气就被她硬生生地憋回了肺里。
  方宇的表情显然是惊讶的:“……裴裴?”他用了以前惯用的称呼。
  余裴裴装模作样:“好巧,居然在这儿碰到你。”
  “嗯是啊。好久不见……你怎么在这儿?”
  “我在这儿等人。”随口撒了个谎,“你呢?”
  “嗯。我也是。”方宇笑了笑。他的笑容居然和七年前一模一样。不,不只是笑容,他的脸,他的身材,他全身上下都跟以前相差无几。怎么回事,这个世界上有上帝吗?上帝为什么不惩罚他?为什么不让他发福?为什么不让他变丑?为什么不把他变成一个大腹便便头发稀疏的大叔?为什么……不让他的爱情失意,不让他尝到孤独和寂寞的滋味?
  ——他把我伤害得这么深,他究竟凭什么获得幸福?
  ——他们,究竟,凭什么,获得幸福?
  这是在我看到[李经理]时,脑海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她就这么一边喊着“老公”,一边朝我走过来。她比我印象里看起来肥了不止一圈,原本的女人味儿被那颇为醒目的双下巴吞噬了干净,但这算得了什么呢?比起她身为[老婆]的身份,和她那身孕妇装下,明显凸起的小腹。
  我几乎是看到她的肚子的零点零一秒后,就转过了身子,掉头朝广场里走。方宇的“裴裴?”和李经理的“她是谁啊怎么好像有点眼熟?”的声音交杂在身后,我也无暇理会。我理会不了。我眼下全部的精神,都集中在压抑着我体内那头发了狂的野兽上——再在原地多待一秒,我很难保证她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举动,说出什么让我后悔终生的话来。
  事实上我已经后悔了。
  非常非常后悔。
  为什么要去追?为什么要去和他说话?为什么还要对这个男人的存在抱有幻想?余裴裴你这个傻x,如果你没有做这些傻x的事情,我就不会知道你们的近况,就不会知道原来他们没有分手。不但没有分手还结了婚,不但结了婚还连孩子都有了,那么我算什么呢?这些年我所依靠着的那点“她这样的女人怎么可能给他好果子吃”“从别人手里抢来的男人迟早也会被别人抢走”的信念,那点以[恶毒]为动力以[自欺]为基础才终于得以实现的[原谅],究竟算什么呢?
  如果不是因为你,我或许就真的,真的原谅他们了——事实上,哪怕我能过得比方宇好那么一点,哪怕我现在的生活能稍微没有那么失败,或许,我都不会像现在这样,这样难抑自抑地觉得[无法原谅]。
  无法原谅的……其实是自己吗?
  可,我他妈的做错什么了?
  
  “你怎么了?声音跟见了鬼似的?”听筒对面,林艳的声音传过来。
  “我在x灵广场,你现在有空过来吗?”我站在广场的某个角落,给林艳打电话。我必须找个人说点什么,不然我会爆炸。但手机下拉了一圈名单,能安慰我又能在这个点数出来的,除了林艳就只有路齐,考虑到后者的[闭关],我打给了林艳。
  “现在?现在不行啊,我在忙着包货呢。今天一定得发了。”
  “这样。”
  “到底怎么了啊?你怪怪的……出什么事了吗?”
  “没什么……算了,就这样吧。”
  不理会对面的“喂喂”声。我有气无力地按下挂机键。先前澎湃着的倾诉欲在对方那一句“现在不行啊”给过来的同时,就这么被莫名其妙地抹了个干净。挂机的同时干脆直接关了机。屏幕熄灭前,显示的时间是五点二十四。距离相亲饭局还有差不多一个小时。现在去的话时间刚刚好。但——
  算了吧。
  相个屁亲。结个屁婚。
  
  既然人类生而孤独,那就,让我彻底孤独下去好了。
  
  3 >>>
  
  “我不想分手。”
  嗯。是谁在说话?
  “我不想分手!我不想分手!我不想分手!”
  哪里来的神经病?
  “什么叫看不到未来?什么叫觉得不合适?你觉得那女人比我更‘合适’你?你都还没跟她开始交往她就‘合适’你了?!得了吧。这种烂借口!你是要笑死我吗?你就是见异思迁!你就是现实势利!你就是没有责任感!我算是看透你了!你真他妈的叫人恶心!”
  嚷嚷什么啊?我的头好痛。
  “……不要分手好不好?”
  来人啊。给我拿下这名患者。
  “在你心里我到底算什么呢?在你心里我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来人。
  快来人啊!
  人呢?人都去哪里了?
  
  “嘿。你知道为什么紫色是最难搭配的颜色吗?”
  不知道。话说你是谁?算了,你来了就好。你总算……来了。
  “因为它的色感非常饱和。饱和度太高的颜色,是很难和其他的颜色搭配得好看的。”
  是吗?好像有点寂寞呢。
  “你知道在我心里,紫色和什么颜色搭最好看吗?”
  什么颜色?
  “就是紫色哦。”
  对方比着身上那件紫色调的夏威夷风衬衫,朝我笑起来。他的笑容明亮犹如阳光。它越来越亮。越来越亮,最终变成眼前一片刺眼的白。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