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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立 完结版 又冷又明亮

_4 王小立(当代)
  
  “美女,在等人吗?”
  突兀的男声打断了我的思绪。循着声源看去,一个染着浅金发色的男人正笑嘻嘻地看着我,他穿一件橙红色的格子衬衫,袖口利落地卷至手肘处,右手腕挂着个深银色的手环。打扮算不上夸张,但配合至少178cm的身高,站在人群里倒也相当醒目。尤其醒目的,还有他手中的那部相机。“……佳能7D?”
  “识货。不会是同行吧?”对方笑着将相机托高了些,抽出一只手从衣袋里掏出张过了塑的名牌,朝我眼前晃晃,“可以帮你拍张照片么?我是‘潮拍网’的摄影师。专门负责做街拍。”
  “街拍?我?”我有些不可思议。虽然以前也见过一些被林艳誉为“穿得跟条抹布似的”的男女被街拍找上。但不管怎么说,对方至少还是有“像条抹布”的特点。而我——“你觉得我这样的可以做街拍?”我指着自己的一身衬衫配套裙,“这打扮很普通吧?”
  “不会呦。挺好的。”对方退后两步,歪头朝着我思考了两秒,从裤袋里掏出一副眼镜抛过来,“戴上这个。”
  “平光的?”我有一种被当猴耍的感觉。
  “啊哈。平时装斯文用的。”他笑着,朝我举起相机,“Perfect。制服诱惑。”
  还制服诱惑呢。这人脑子是不是进水了?——想是这么想。对着镜头倒也不好说什么。等对方放下相机比出OK的手势,才松下一口气。“可以看吗?”我问。
  “当然。”对方拿出一本画者表格的本子,指着其中一行,“你在这里填上名字和手机号码。我们会在两天后给你发一个有网站地址和激活码的短信,你用那个激活码登录我们的网站成为会员,就可以看到今天的照片了。”
  我瞪大眼睛,“真的假的?现在网站营销都做到这个地步了?”
  “那是。”对方笑起来,“不然怎么保证我们网站的会员质素?”
  “……不会是骗手机号码的陷阱吧?过两天我是不是就会收到法院来的电话,说我参与洗黑钱活动,要我赶快把银行的钱转移到他们指定的账号里啊?”我说,“电视上最近不是经常有这种报道吗?”
  “啊哈。防备心太重会活得很累哦。”对方拿出笔,用牙咬开笔盖,递给我,“放心写吧,就算是骗手机号码,过两天打来的也是想请你吃饭的帅哥,不会是法院。”他朝我挤挤眼睛。轻浮的态度让我想起PETER——也不只是PETER。大四玩得最凶的那段时间里,身边接触的人大多都是这副德行。包括我自己。[余裴裴]的面具在此刻自动挂上了脸庞。我笑起来,接过笔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那你直接说搭讪就好了啊。还兜这么大个圈子~”
  聋子也听得出的玩笑话,对方自然不会反驳。“那不好。其实我是内敛型的。”他嬉皮笑脸地配合着我,一边指着本子的空白处,“喂,名字也要写啊。”
  “名字?就叫‘美女’啊。”我朝他比一个接电话的手势,“等你电话哦。”
  这当然也是开玩笑。
  我压根没想过他会真的打过来——至少,没想过他会在半个小时后打过来。
  
  电话打过来的时候,我正在和冯旭吵架。当然,表面看不出是吵架。我没有林艳那种在大庭广众下发飙的本事——其实就算不是在大庭广众下,我也发不了什么飙。印象里最近的一次,也就是两年前那通和林艳的电话。但那也不算是我。那是余裴裴。
  “余裴裴,你听我说。”在我将相机扔给冯旭转身走人的那刻。他抓住我的手。力道显然是过大了,手腕传来一阵火辣,我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用力甩开。想到那是曾经在我面前拖过其他女人的手,嫌恶感顿时如浪般涌上心头。
  “我不想听。”我冷冰冰地说。继续转头就往外走。却又被冯旭扳着肩给转了过来。“喂!我说了我不想听!”我提高了两个音调。但冯旭显然不会管我想不想听。他在“不管别人怎么想”这件事儿上简直天赋异秉。交往时我一度觉得他内心强大到和林艳有的一拼,现在才意识到他强大得有点儿过头,已经进阶成了[蠢]。而眼下他正努力用话语证实着这一点,“你听我说,那晚上是那女的主动牵我的。其实我本来就只是陪她逛逛商场。我当时也没想太多……”
  “没想太多?”我几乎要笑了,“‘没想太多’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吗?”
  “唉!我意思是我跟她不是认真的。就是陪陪她玩咯。打也给你打了,骂也被你骂了,你还在生什么气啊?”冯旭一脸的不耐烦。怎么回事?他劈腿倒还劈出理来了?
  “我没力气跟你生气。随便你。”我懒得继续多费唇舌,转身就准备离开,却在身后的话语里僵滞了脚步。“装什么装啊,你自己还不是有在和别的男人乱搞。”
  “哈。”我缓缓扭过头,有那么两三秒,我没太明白他在说什么,“什么?”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那个叫PETER还是叫什么的,之前不是发短信说他想你,还问你要不要上他家吗?”
  我倒吸一口凉气。“你偷看我手机?”PETER的号码我一直没从手机删除,因为压根儿就没把他当回事儿。至于他的短信……之前有一段时间他是给我发过几条露骨的短信,天知道他是又“觉得生活没激情”了还是受了刺激想要找人慰藉,没太理会也就没了下文。想不到会被冯旭看到——我其实一点儿也不介意他看我手机。我介意的,是他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看到它们,然后就这么问也不问地怀疑了我。
  这算什么?
  这一年来,我对他那份自私幼稚的性格的忍耐,到底算什么呢。
  它们原来是不能换来一点儿,哪怕一点儿他对我的直接和信任的啊。
  “怎么,被我抓到痛脚,没话说了?”见我一脸陈默,冯旭似乎认为他占了上风,露出一脸人赃并获的表情。我用力盯着他的脸,想从他的眼神里找到那点儿熟悉的暖意。但是没有,找不到了,说消失就消失了。那么眼前的这个人究竟是谁呢?当初为什么我会喜欢他呢?当初为什么我会相信他呢?为什么……一段恋爱走到最后,会朝自己问出“当初为什么”做前缀的问题呢?真可笑,什么担心自己会心软。什么害怕自己会变回余裴裴。说到底,不就是还抱着期待吗——那点儿关于[真爱],关于[永远]的肉麻兮兮的期待。直到眼下它终于被巨大的无力感碾碎成末。就这么带着我的担心害怕,消失进心间那个寒凉的洞。
  “如果不是看到那些短信,我说不定就不理那个女的了。你给我戴了那么多绿帽子。现在就当扯平了咯。我至少还没打你没骂你呢。”冯旭的声音响在耳边。语气是得意的、快慰的、凶狠的。我觉得我有必要说点儿什么来抵挡。澄清也好、反讽也罢,或者干脆耍泼问候他全家吧。总之,得说点什么。但没办法,我什么都说不出来。脑子里的话太多,通往嘴边的路又太窄,那些或长或短的句子在里面塞成黑漆漆的一团。到最后,连我自己都看不清它们原本的模样。我什么,都不想说了。
  
  电话就是在这个时候响起来的。
  
  顾不得看屏幕上的来电显示,我直接按下了接听。“美女。是我。”听筒对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谁啊?”我问。话说出口,才发现是带着哽咽,鼻腔像是被声音顶开了最关键的闸门,大片的酸涩涌上眼睛。“我在你右边。”听筒里的声音适时传来。我于是将头扭向右边,趁视界尚未被泪水完全模糊前,分辨出50米外那件醒目的橙红色格子。“什么事?”问的同时,眼泪也不受控制地大颗掉下。不想被冯旭看到,我飞快转过身,低头快步朝对方走去。
  “我的眼镜啊美女,你拿着就不还了吗?就这么想我打电话给你问你要……”声音顿了顿,话尾那个本该上扬的“啊”字,在我走到他面前时,被压成了一声扁扁的“呃”。
  “呃,你怎么了?”
  “没什么,眼镜是吗?”我一边任由眼泪乱掉,一边扯过挎包开始稀里哗啦地翻。天知道我刚刚随手把它塞哪儿了。视线此刻模糊得像是蒙了层奶油。我却不能抬手将它们抹掉——冯旭在后面看着我,我不能让他看到我抹眼泪的姿势,他不配我为他哭。至少,他不配知道。但……妈的,这样眼镜真的很难找。“借你的衣服用下。”我说。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将脸贴在格子衬衫的胸膛上,胡乱抹了几下——我才不在乎陌生人怎么看我,他们就算把我当疯子,也比被前男友当傻子好上一百倍。
  “喂。这样会被人误会的哦。”格子衫说,语气里有那么一瞬的错愕,但很快就又恢复成先前的吊儿郎当。不躲不避任由我拿他的衣服擦脸。“后面那男的是你男友?一直盯着我们看哦。”
  “别管他。”我几乎是恶狠狠的。误会?误会那就最好。他最好是把格子衫当成我姘头。最好是以为我背着他建了一座后宫,反正他意淫的绿帽子已经那么多,我非常乐意替他再加上一顶。这样想着,我下意识朝格子衫的怀里贴紧了些。从他身上嗅到一点清爽又柔软的香味。
  “脸上的水擦干了没?”格子衫的声音传过来,“擦干就别做样子啦,那家伙走了哦。”
  [走了]二字就像一道咒语,将我体内沸腾着的疯劲儿瞬间抹成枯败的灰。“抱歉……”我有些尴尬地朝对方后退一步,揉了揉眼睛,又揉揉鼻子,“你身上的味道很好闻啊,用的什么洗衣粉?”
  “不是洗衣粉,是体香哦。体香。”格子衫朝我笑起来,“你头发也挺好闻的,洗发水哪个牌子?”
  “是体香哦。体香。”我模仿着格子衫先前对话里的句式,一边从书包里翻出眼镜,递过去,“一时顺手不好意思啊,谁叫你不提醒我——其实你是故意不提醒我的吧,就这么想给我打电话?”
  “啊哈。女人真厉害。”格子衫接过眼镜,朝裤袋里一塞,“低头时哭得跟什么似的,抬起头就能挤对人了。”
  “不然呢?继续哭下去,直到你抱着我,安慰我,陪我去酒吧灌醉我,最后开房吗?”我笑。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只知道,我体内的那颗螺丝又他妈要松了。
  “嘿。这提议听起来不错。”格子衫依旧是笑着的,然后他打亮手机,“你叫什么名字?我要存你的号码,名字那块儿总不能写[开房]吧?”
  “你先说你的。”我朝他晃晃我的手机,“或者,你想我把你存成[变态]?”
  “路齐。”这会儿他没笑了。一脸正经地看着我:“路是马路的[路],齐是齐天大圣的[齐]。”
  “……石沛。石是石头的[石],沛是精力充沛的[沛]。”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
  1 >>>
  
  [其实那天我是希望你能反驳我的……SOR。]
  
  和冯旭彻底闹翻后的第三天。我收到了这条来自他的短信。结尾那三个看似无厘头的字母,只有我知道它们代表的什么——“既然两个人都有不对,那不能只我一个人认错吧?不过我是男的,就担多点责任咯。‘SORRY’这个字,我说前面三个你说后面两个,这样行了吧?”这是我们交往的第一次争执后,冯旭提出的解决方案。这种倔犟又傻气的方法很快为我所接受。那之后,“SOR”和“RY”,就成了我们间和好的暗号。
  独属于我和他之间的,暗号。
  
  但这一次,我没法再如往常般回给他一个[RY]。不是因为我觉得自己没有做错——或许被误解后的沉默和报复,就是最大的错。或许在当时咆哮出一句“去你妈的我是清白的”,对我还有冯旭都会是件好事儿。但,又怎样呢?事到如今,我已经提不起劲儿了。解释的劲儿、后悔的劲儿、回短信的劲儿,甚至,恋爱的劲儿。
  全部,通通,提不起来了。
  但我还是有些感激这条短信的。它将我心里那颗即将掉落的螺丝,稍稍给扭了些回去。收到短信的那天我狠狠大哭了一场。那是我最后一次为这段关系而哭。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我只知道,这一次,我并不介意被冯旭看到我的泪水——尽管他可能永远也看不到了。
  
  爱情终究还是个好东西吧,只是我不适合它而已,是的。适合它的只有余裴裴——确切一点说,是那个叫[余裴裴]的面具。而我?我终究还是[石沛]。冷漠的消极的软弱的别扭的石沛。劣根性这东西就像野草,不是靠着改名、伪装就能彻底拔除的存在。哪怕是被恋爱的野火烧过,它们也会在之后,以[一岁一枯荣 春风吹又生]的姿态自人生拔出节来。那好吧。我认了。石沛就石沛。“石沛”不也挺好?至少这名字一报出来,还能让人有“瞬间改观”的效果——
  “这名字真爷们儿啊。先前看你梨花带雨的是挺有冲动带你去酒吧聊聊人生的,现在一听这名字,我就只想……呃,我就什么都不想了。”那天晚上的格子衫,啊不,路齐就是这么跟我说的。说完不忘补充上两声“哈哈”。
  “嗯,你的确什么都不用想,你只需要把那个什么激活网站的短信真的发来就行了。”我说。其实我大可以继续跟他来些诸如“可我觉得你的名字叫‘露脐’还蛮性感的欸”之类的调笑。但,我突然就没兴致了。面具在我报出名字的同时一并掉下。“啪嗒”声里,就这么还原了这个苍白的自己,和那个无趣的世界。
  
  又来了。
  那种该死的感觉又来了。
  想缩在角落想谁也不理所有人都把我忘记的感觉。想报复世界想毁灭地球想下一秒就是2012的感觉。想辞职想睡觉想长眠不醒想从这个世界彻底消失的感觉。想喝酒想放纵想找乐子想在狂欢里把自己完全摧毁的感觉。想有人来救救我想谁也不要管我想有人来救救我想谁也不要管我想……
  
  [想问一下,你这个照片的颜色是后期调的吗?]
  键盘声噼里啪啦。电脑屏幕的光射进瞳孔,映出一张颜色非常软和饱满的照片。画面里是个站在窗边的中年妇女。四十出头的模样,绾了高高的髻。阳光从她身旁的窗口穿过,明晃晃地落在了红褐木的地板和她身上湖青色的围裙上。她的笑容被光融化了一半,看上去温柔得近乎耀眼。拍照的ID是[LUQI]。我定定地盯着这张照片看了五秒。反应过来时,已在[评论]一栏里打下了这样的问题。
  [LUQI],当然就是路齐。
  在我收到邀请码顺利登上网站后,就在那个系统为我制定好的个人主页上,看到了他的主页链接——想来这还真是个颇有趣的网站。性质类似于[校x网]或是[开x网],进入的用户都会拥有专属的个人主页,除了放置自己街拍照片的相册,微博日记留言板之类的功能也一应俱全。当然少不了的还有好友间的互相关注。而为了不让初始用户的[好友]一栏太过寒酸,系统会默认链接上负责摄影师的主页——这样,我就得以进入了路齐的主页,并从他那个[日常练习]的分类相册里,看到了这张照片。
  [没怎么做后期处理哦。]对方似乎在线,很快便回复了我先前的问题。
  [那为什么颜色这么好看?我很喜欢这个感觉啊。怎么拍的?]我问。这种风格搭配林艳的店,效果应该不错的样子。
  [用胶片机拍,再扫描的。]
  [啊,好像很麻烦的样子。]
  [哈,是有点。你喜欢这个感觉?我电脑里还有一些,你喜欢的话我可以上传上来给你看。]
  [好啊。]
  
  十分钟后,我点开了路齐新建的相册。
  相册的名字叫[给石沛]。里面陈列了将近二十张照片。全部都是胶卷拍的人物。这些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摆拍有抓拍,有室外有室内。但无一例外的,每点开一张,都能让我生出某种难以言说的感觉—— 一种,仿佛冥冥中被什么力量在心间给了一槌,有什么地方软软凹下去,又有什么地方呼呼胀起来的感觉。真奇怪。以前看父亲那些高端的摄影图集我从未有过这种感觉。为什么呢?因为我当时还太小?还是因为,那些照片的摄者和内容都离我太过遥远,而不是像眼前的照片这样——
  呆呆地看着眼前的照片:一个留着寸头的男人,只照到胸口以上,对方朝镜头勾着嘴角,眼神却是一片无波的平静。典型的上镜式假笑,却无损他的帅气——我向来觉得[帅]是比[英俊]更高一级的形容词,因为它不但赞美了长相,还褒扬了气质。一种男性特有的,硬朗又坚忍的气质——或许是源于他的表情,或许是源于他的眼神,又或许,是因为他脸上,那条从额头一直划拉到右眼角的疤。
  
  [这人是谁?]我问。
  [我一朋友,怎么?]
  [能介绍我认识吗?]
  [哈,看上人家了?]
  [不是,我就是……]
  
  我就是没想到能再次见到他。
  我就是没想到,自己居然能一眼,就认出了他。
  老虎。
  
  2 >>>
  
  现在想起来,我和老虎之间,最后一次有印象的聊天,是在我被父亲没收相机后的一天。
  
  “厉害啊你。”他坐在我旁边,指着地上横七竖八的烟头,“抽那么多。”
  “心情不好。”我说。一边吐着烟圈——当然,是用嘴。我抽烟从来不过肺。因为我对[烟]这东西压根就没感觉。会摆出颓废的姿态,纯粹是为了发泄郁闷,本质上跟那些心情不好就会暴食血拼的人差不错。
  “心情不好?为什么?”老虎问。
  “……说不清楚。”
  “我知道了,是被同学欺负了吧,难怪你老是翘课!”
  “好像很了解我似的。”我嗤之以鼻,“你才是被人欺负吧?看你以前满脸都是创可贴的。”
  “我不是被欺负,我是被围攻。”老虎纠正。
  “还不是一样。”
  “不一样!被人欺负的是弱者,被人围攻的是强者。”
  “……”我隐约察觉这是个文字游戏,却也反驳不了,“为什么被围攻?你做什么了?”
  “揍了班上的一个傻x呗。”老虎说。
  “哈!为什么?”
  “那家伙给我取难听的绰号,还老叫老叫的,操。”刺猬头骂一句。
  “就这样?无聊……什么绰号啊?”
  “都说难听了,我怎么可能告诉你。”对方有些没好气——也是,他连真名都没告诉我,“明明就是脑子不好才留级的,仗着年纪大点,认识的人多点,还真当自己是根葱了。天天带一堆傻x跟班来找我麻烦。”他一边说着,一边将身后的书包拨到怀里。从里面陆续掏出了胡椒粉、图钉、双节棍、安全帽,“不过我也不是好惹的,人多就人多,看!我都有带武器的。”
  “哈哈,漫画看多了吧你,不会还有棒球棍吧?”我忍不住笑。笑声在对方亮出的匕首前刹住了闸。事件随刀锋的寒光扭转了性质,原本的[搞笑]升级成了[危险],“喂,过火了啊……拿这东西会出事的。”我不得不胆战心惊提醒过去。
  “这算什么。”老虎满不在乎,将匕首扔回书包,“我之前还带过菜刀呢,一亮出来,那班家伙屁都不敢放就散了。不过后来课间检查书包,被老师没收了。靠。”
  我想象了一下当时的场景,不知道该说什么。
  “懂了吧,我是不想被老师检查书包才翘课的,不是因为怕了那些家伙。”老虎说,“等检查时间过了,我就回去上课。”
  我看着老虎的脸,内心划过一丝不安。固然,我厌烦那些一味挨打也不懂抵抗的弱者,但像老虎这样硬碰硬的逞强,在我看来也并不见得妥当。只是不妥归不妥,倒也提不起[规劝]的兴致——劝能劝出什么呢?对方要真是能被一两句话说服的人,也不会天天背着胡椒粉和双节棍上学了。
  “算你厉害。”最后我说。随口的敷衍,却被对方以为做赞美。“那当然,我是老虎嘛。”他指着自己的脸——确切地说,是指着眼角那道骇人的疤,朝我露出一个意气风发的笑容,“老虎是不会投降的!”
  
  ——“老虎是不会投降的!”
  这不是我们最后的一次聊天,但这是我所能记住的。他的最后一句话——那天之后我们还见过几次,两次,或是三次?忘了。没有值得一提的话题,自然也没有记得的必要。总之,当我的脑海终于划过“那家伙不会出事了吧”的疑虑时,他已经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将近一个多月。
  
  直到现在。
  
  “这世界是够小的。”路齐指指我,又朝向身边的男人,“她问我‘你是不是叫老虎’的时候,我真吓了一跳,原来这名号你从初中就开始用了啊。”
  “是啊。真没想到。”男人朝我比出一个“Hi”的手势。他穿了件白衬衫,最普通的款式,一眼看上去有点像校服。但穿在他身上倒是恰到好处。尤其对比上路齐那身粉色T恤外加一颗浅金色脑袋的花里胡哨,就更是透出一股子肩是肩,背是背的干净——“你们俩人站一块儿,感觉就像白鸽旁边搭着只孔雀,还是正值求爱期的。”我暗自吐着槽,忍着没说出来。其实也不用说,单靠周遭路人那高达80%的回头率,就足够证明这一点。这让我多少有些懊恼,早知就该约个人少的地方,而不是这个人来人往的广场门口。
  “嗯……真是太巧了。”顶着路人的视线,我朝孔雀白鸽二人组招呼过去,“我们也有快十年没见了吧。老——虎。”我故意拖着长音,叫出这个名字。
  “石沛对么?看,我也还记得你的名字。”老虎朝我笑了笑。笑容不深不浅,标准得就像他的那张照片——[老虎是我街拍认识的朋友,我觉得他气质挺特别的,偶尔会让他来给我做照片模特儿,久了也就熟了]。网上路齐是这么对我说的。[气质很特别]这话当时我没太懂,以为就是[长得帅]的含蓄说法。直到眼下见着了真人,才突然明白所谓的特别,到底是特别在哪里。那么多年没见,他脸庞的伤疤依旧跋扈得犹如当初,但同时,表情却又温和得近乎无害。他的眼神也依旧留存着过往少年时的净澈,但同时,却又沉沉的不见波澜,像一汪没有源头没有去处的泉水。
  干净清澈,却又是死水一遭。
  我意外于自己这莫名其妙的敏锐,干脆扯开话题:“你怎么突然就不来了呢?”我问。顿一顿,补充过去,“我是说以前初中,上天台翘课那会儿。”
  “哦,我——”
  “嘿。老相好叙旧能换个地方么?”路齐的声音插进来,打断对方的发言,“站在这儿压力很大啊。”他仰仰下巴,朝我们示意着对面行注目礼的路人。
  “不想想是谁害的。”我朝他撇嘴。
  “长得帅不是罪啊。”路齐笑着,“走吧走吧,找个能盖住我光芒的地方。”
  “我还以为像你这种拉风的男子,早就习惯做人群的焦点了啊。”
  “哪里哪里,其实人家性喜低调哦。”他指着广场里的星巴克,“要不进去那儿坐吧。”
  “也行。”老虎率先迈开步子,“走吧。”
  “嗯。”我点点头跟上。下一秒,听到自嗓子里破出的,比之前高出至少一个调的问句:“你的腿……怎么了?”
  “我的腿?”前方一瘸一拐的老虎停下脚步,转过头,“就这样了啊。”他说,嘴角在同时扯出一个莫名其妙的笑,像是尴尬,又有冷漠。
  
  这样的一个笑容。
  
  3 >>>
  
  咖啡店内的空气,弥漫着一股烘焙的芳香。都说咖啡这东西提神,但光闻味道倒是颇有催眠效果的。爵士范儿的调子从某个一角稀疏地飘出。声音不大,但因为店里安静,倒也听得清晰。安静是因为人少。毕竟在这个星期三的下午,能有闲情来这儿喝咖啡的人,除了热爱小资的富二代,就只有我们这种翘了班或是辞了职的家伙。目前在保险公司做销售的老虎算是前者,“严格来说也不是翘班吧,我这种小销售,不用从早到晚待公司的。”他是这么解释的。一边看向我:“你呢?辞职了?”
  “嗯,刚辞职没多久。”和冯旭彻底分手的半个月后,我就朝公司递了辞职信。本来嘛,这么个待遇不高累死累活又毫无激情的工作,如果不是因为“每天能和冯旭一起上班”的好处我早就撑不下去了,而眼下既然这个好处已变成需要逃避的累赘,自然也就没了继续坚持的价值。还不如给自己放个长假——当然了,话是这么说,面对上初中的旧友,说出“辞职”二字多少还是让人有些羞愧。“……因为我一直有和朋友做网店。之前那份工作太忙了顾不过来。所以就干脆辞了。”终于还是忍不住补了个借口。
  “就是你之前说的那个卖衣服的?”路齐问。他当然没辞职,但我也不确定他算不算是翘班—— 一个做网络街拍的半吊子摄影师,大概辞不辞职,翘不翘班也就那么回事儿。看向他那浅金头毛加粉色T恤的搭配,我几乎忍不住想快点听到林艳的点评了。
  “嗯,等会儿我朋友也过来的。”我说,“她才是店主。我们一直想找些适合的人来做模特,当然厉害的摄影师我们也是欢迎的。总之我觉得你和老虎都很适合,我跟我朋友提过,她也挺感兴趣。”这话只有一小部分是认真的,更多的纯粹是辞职后没事干,为了重见老虎而找的借口。我是真没想过让老虎当模特儿——虽然他确实挺上相。
  “感觉挺厉害的嘛,朋友是美女么?”路齐问。
  “大美女哦。”
  “啊哈。每个女人跟男人提到自己的朋友都是‘美女’,对方越丑还越爱朝美里说。”路齐用手摸着自己的下巴,仿佛那里有一撮智慧的须根,“这事儿悬,保守估计就是个70分的水平。”
  “您阅人无数!”我丢一个“懒得理你”的白眼,站起来,“你们喝什么啊?我去买。”
  “行了吧。”路齐将我按回座位,“你喝什么?”
  “欸?是我叫你们过来的,应该我——”我刚想站起来,对方已经将手盖上我的头,“你就饶了我吧,被一个没工作的女人请,我晚上会失眠的。”他稀里胡噜在我头上搓了两把,丢下一句“你那天商场的眼泪害我连着做了三天噩梦”就朝柜台走去。剩我顶着一头乱发在原地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我要中杯的卡布奇诺!”一边转头看向老虎,“你喝什么?”
  “绿茶。”老虎说,“不用叫了,他知道我喝这个。”
  “啊,你们那么熟了?”
  “也还好吧。主要是我口味比较固定,每次来都是点这个而已。”
  “……你们经常来星巴克?”
  “嗯。路齐时不时会找我拍照片,拍完有时候就会来这儿坐坐。”老虎将右手搁上桌子,“他好像挺喜欢帮我拍照的,总说我的气质特别。我倒是真不觉得哪里特别。”
  “我大概能明白吧。”我默默地盯着老虎的手,仔细看的话,会发现那上面有几条浅色的伤疤,“总觉得你变了挺多的。” ——确切一点说,应该是看起来没怎么变,但又似乎是彻底变了。
  “那是,你看,腿都跛了。”老虎笑笑。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抿了抿唇。想到先前对方在广场门口的解释,“有一天放学被人围了。大家都打红眼了。后来,嗯,就变这样了。”他这么说,没有说更多。我也就没接着问。问题当然有,却没了对话的气力。脑海里那幅横空出世的画面,就像一张猩红色的大嘴,呼啸着吞噬了我心中所有的困惑。一片雾白色的茫然里,是钉着血色残阳的巨大天幕,灯色昏暗人烟稀少的街道,临近夜晚的风将两旁店招牌吹出荒凉的响。被四五个人围住的势单力薄的少年。书包和安全帽,小刀和胡椒粉。他打扮得犹如后现代解构电影里走出来的英雄,用近乎滑稽的不服输将自己武装成一个主角,却在最终,在众人拳打脚踢的围殴下,换回一条无法正常走路的右腿。和,一个跑龙套的命运……够了。停止。不要再继续想象下去了。不可以再继续想象下去!可恶。有时候我真痛恨自己这种巨细无遗的想象力,再这样下去,我会变得没办法和老虎正常对话。
  ……事实上已经没办法正常对话了。
  “我说你变了的意思,是说你比以前变帅了啦。”我几乎是用力地解释过去,“而且你好高啊,好像比路齐还高?感觉有一米八三了吧?身材很好嘛。腿有点瘸没关系啊,关键没被毁容就行啦。男人,最重要的还是脸!”我说。话没过脑子,说完才开始懊恼自己的胡言乱语。所幸老虎没太介意。“你也变了啊。变开朗了。”他说。眼角弯出笑的弧度,眼神却依旧是没有起伏的寂静,这寂静就像一记耳光,将我脸上的面具清脆地打下了地——它在我脸上待得太久太服帖,以至我几乎忘了它的存在。又或许,它早就不是面具了吧。谁知道呢?但至少,此刻,除了挤出一声“还好吧”,我的确……的确说不出更多的什么。
  “我记得你以前很酷啊,老是一个人坐那儿发呆,几乎都不说话的。”老虎说。
  “哈哈。还好吧。”
  “那时候第一眼看你,还以为你是男生。头发那么短。”他比了个手势,“现在变得有女人味多了。”
  “哈哈。还好吧。”
  “嗯,时间过得真挺快的。”
  “哈……”我本打算继续先前的台词,想想还是闭了嘴——我不想将这场对话扯出敷衍或搞笑的意味。“说起来,你真名到底叫什么啊。”我换了个话题。
  “真名啊——”老虎顿了顿,看向我,“怎么。觉得现在这个名号叫着不顺口?”
  我“啊”一声,没太反应过来他的意思。
  “其实我也觉得自己不该再用‘老虎’这个名号了。总有种,嗯,不太适合的感觉对吧。”
  “呃。”这下我反应过来了。“我不是这个意思!就是随口问问而已啊。”我急急朝老虎摆着手,错愕于对方的敏感——虽说之前就感觉到他[变了],但似乎直到这一刻,我才真正切实体会到了这种改变。
  明明是个会说出“老虎是不会投降的”自大家伙不是吗?到底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变成这么个……自卑的脆弱的,甚至连这自卑脆弱都无力去掩盖的样子?困惑在口中转了两圈,终究还是被自己咽回了体内。手机在此刻及时响起,挽救了场面的空白。“喂。”我瞄一眼来电显示,“到了?”
  “到广场门口了。你们在哪儿呢?”林艳问。
  “我们在广场里面的那间星巴克,进门就能看到。”
  “好。”顿了顿。语气里掺杂进一丝莫名的小心翼翼。“你说的那个街拍摄影师,还有那个……你初中翘课认识的朋友。都来了?”
  “是啊。都在呢。你直接过来吧。”我点头。适逢路齐买好了饮料,我按下挂机,接过他递来的咖啡。“美女朋友要来了?”他问。
  “嗯。马上就到。”
  “期待期待。”路齐笑嘻嘻地拉着凳子坐下,“就让我评评看到底是70分以上,还是70分以下。”
  “吃你的雪糕吧。”我没好气地瞥一眼他那杯浮着大块冰激凌的饮料。这东西我试过一次,甜得我差点像把舌头扯下来。但眼下路齐倒是毫无障碍,勺子送进嘴里就露出一脸享受,配上他那身打扮,真的让人很想遣送他进泰国马戏团之类的地方。嗯,这个说法不够刻薄,换了林艳,应该能说出更狠的——
  
  “挺好的啊。”
  十分钟后,林艳站在我们面前给出了这个评价。然后她摘下墨镜,朝路齐甩去一眼,又默默将墨镜重新戴上。“还是戴着这个看你,颜色比较正常。”她说。
  “嘿。何必呢,别戴回去了啊。”路齐将勺子咬在嘴里,满不在乎地笑,“摘掉有90的。戴了就变85了哦。”
  “什么90、80的?”林艳皱眉,一边拉开我身旁的凳子。她穿一件胭红色吊带连衣裙,垂坠感的料子,弯腰坐下的同时,我用太阳穴就能感应到对面两人眼睛亮出的光来。事实上,打从林艳进了店门,这光亮就没熄灭过。路齐这种没节操的摄影师就算了。连老虎也这副样子。啧。果然天下乌鸦一般黑,一蕉还有一蕉黄。
  “你干吗戴墨镜啊?”我朝林艳问去。就我所知她向来讨厌“会给脸部带来负担”的物件。认识这么久,我只看她戴过两次墨镜,一次是去海边玩,一次是她长了针眼——原因据说是“我看邹鑫电脑里有个叫什么《蜘蛛侠勇斗一大波僵尸》的视频,还以为是个动画片呢。点开一看,恶!”
  而这一次——
  “嗯,外面太阳大呗,晒得要命。”林艳给出回答。
  我朝落地窗外的街道投一眼:“今天也还好吧。”
  “她刚说你是大美女来着。”路齐插过话,指指我,又抬眼看向林艳,“看来你的朋友挺诚实的。” ——不愧是求爱期的孔雀,一招借花献佛使得出神入化。
  “嗯,这块粉红色的东西就是路齐,搞摄影的,刚刚你已经见识过了。”我朝林艳比一个“别管他”的手势,将重点转向老虎,“他就是我之前跟你说的,我初中的那个朋友老虎。”
  “呃。”老虎搁在桌子上的手动了动,大概是在犹豫要不要握手,但最终还是只选择点了点头,“你好。”
  “你叫老虎?”林艳盯着老虎看了两秒,“这名字挺特别的。不是真名吧?”
  “哦,我的真名——”
  “真名不重要啦。”我想起先前的尴尬,忍不住插嘴,“老虎,老虎很顺口啊,就叫老虎好了啊。”
  “哈哈。也对。”林艳笑起来。然后她歪着头想了想,将墨镜摘下放进包里,朝老虎伸出手来,“你好。我是林艳。”
  她坐在我旁边。所以我看不到她当时的表情。
  但我看清了老虎的表情。看清了他眼中那团单薄的亮,是如何在那一瞬间被点燃成为复杂的光。欣然的惊讶的迷惘的彷徨的,带着暖意的光伴随着巨大的冰凉的影,奶油般自他的面庞铺陈开来,仿佛默示着一个故事的开始。
  后来我一直问自己:如果当时,我没有自以为是地插嘴,如果当时,我让老虎说出了自己的真名,如果当时,我能对林艳的那点莫名其妙更上心一些。那么……
  
  那么,这个属于我们的故事,会不会有所不同?
  1 >>>
  
  收到路齐短信的时候,我刚刚从某间IT公司的入职面试里出来。
  辞职到现在已经过了三个多月。中间买了部单反。Cannon550。路齐带我买的。据说是他“个人认为最适合初学者拍人像”的机子。配上镜头什么的用了我将近五千大洋。眼看着银行存折上的四位数快将变成三位数,找工作也就成了大势所趋。网上简历投了十几封,收到的面试机会却只有寥寥几家公司。眼下这家算是综合条件最不错的。应聘的职位是网站栏目编辑,薪水称不上丰厚,但胜在离家近,工作压力也相对小。我受够了高峰期挤公车的日子,也不想再被加班折磨出一额头的痘痘。最重要的,是我希望工作之余,依旧能有足够的空暇和精力,帮林艳的网店拍更多的照片——这也是为什么我会买相机的原因:我总觉得林艳的那部颜色不够好。而且用别人的东西,感觉有点别扭。
  
  同样别扭的,还有看到老虎成为林艳店里的模特。
  
  但我有什么资格别扭呢?说到底,会促成这件事的不就是我自己吗?我想起自己那天在咖啡馆朝林艳提出的建议:“其实要不要考虑做男装呢?可以叫老虎来做模特啊。” ——会这么说无非是想摆摆样子,好用[谈正事]来掩我[会旧友]的司马昭之心。我并不觉得林艳真会对男装有兴趣,也不认为她会随随便便就拿一个陌生男人来做自己店里的模特,但,对方却意外给出了“可以啊”的回应。
  “可以啊。”林艳说,“其实我最近也在这么想,现在发现网店走[形象设计]这条路真的很难,尤其是卖女装,女生淘衣服和自己搭衣服的热情太高,基本不会管你精心做的那些搭配。或许换成男生还要好点,他们比较懒得想这方面的事,说不定反而会依赖你。”低下头想一想,“或者干脆做[情侣装搭配]也不错?”
  “情侣装搭配?”我脑海里迅猛浮现出一对穿着印有[老鼠]和[大米]图案T恤的男女,“感觉有点搞笑啊。”
  “不是说那种图案式的啦。”像是洞悉了我的想法,林艳挥挥手,“我说的情侣装是说[风格]上的。街上不是经常看到吗?一身六十年代迪斯科路线的女生,旁边站一个九十年代希望小学走出来的男的;或者一身波西米亚范儿的美女拖着个准备去打篮球的。每次看到这种我就超不爽的。真是,有没有公德心啊?虽说真爱无界限但也得注意点影响啊!你说对吧?”
  我“呃”一声,实在没法跟着附和——因为我自己时常就是那个从希望小学走出来准备去打篮球的人。看一眼老虎,他也流露出一脸默然。倒是路齐在一旁煞有介事地点头,浅金色的发丝唯美轻盈,看上去跟得了白化病一样。
  “所以啊,为了社会和谐情侣之间也该走同风格的搭配。不然怎么让别人觉得他们般配?”林艳继续说,“而且这样也有好处呢,譬如女生如果看中一套自己喜欢的,可能会顺手就买下男生款的。男生也一样。反正我的店风格主要是复古混搭和极简嘛,男女都很适合……啊,越说越觉得可以一做啊。”
  “但总觉得有点……”有点不实际。我这样想。可一时半会儿也很难组织出到底是哪里不妥。想想也就作罢。何况以林艳的性格,就算真的说了,她也未必会听。开店后我越来越发现这女人性格里[固执]和[倔犟]的含量有点过头——某个层面上,就跟当初的老虎差不多。
  嗯,[当初的]老虎。
  每当我意识到这个前缀,就忍不住心情低落起来。他消失之后,我不是没想象过他身上发生的事情——闹出大事情被退学了。刺伤了人被送进少管所。被人围殴到重伤致死。甚至连“会不会是自杀了?”这样狗血的可能性我都想过。我通通想过。但我从未想象过这样的眼神。这样的看似平静,实为投降的眼神。那个说着“不会投降”的家伙,最终还是对这个世界举起了白旗?就像这个世界的大多数人,一样?
  再正常不过的结局。
  却是我那个满布硝烟的脑海里,从未想象过的画面。
  但又能怪谁呢?投降不是他的错,也不该是这个世界的错。错的只有我自己——是我自己一相情愿将他塑造成了回忆里的狂者,又忍不住好奇地将他从回忆拖进现实。是我自己亲手点燃幻灭的引线,最终毁了回忆,和回忆里的那个他。
  
  我承认我后悔了。
  
  我后悔自己见了老虎,我后悔自己让林艳见了老虎,我更后悔自己,居然会提出让老虎做网店模特这么个脑残的建议——它直接导致了我在之后,不得不继续透过镜头对上他那无波的灰败的眼神。而这眼神也只有他和林艳站一起拍那些[情侣装搭配照]时,才会稍微泛出些涟漪——可能是拘束,可能是紧张,也可能是害羞。我分辨不清,我只知道我不想看到它们。那不该是会出现在他的眼神里的东西,他的眼神里就该只有骄傲自负和顽强,什么拘束紧张害羞的,它们只能将他的投降突显得更彻底。
  林艳将他的投降,突显得更彻底。
  这大概就是我最别扭的地方。所幸没过多久,林艳就决定在照相的时候戴上墨镜。而起因,是源于路齐提议的:“既然是强调搭配,那我觉得照片不应该只是放在店里啊。现在这年头,酒香也怕巷子深,拿去热门论坛晒晒才对。”
  “这个提议不错啊,不过发论坛时可以像网店那样把脸的部分模糊掉吗?我不太想人看到我的长相。”林艳似乎有些顾虑。我知道她在顾虑什么——以她的身份,连卖个衣服都得偷偷摸摸,怎么可能会让自己的照片流传到网上。
  “那就没意义了,脸一切掉,照片就变成广告性质了。”路齐摊摊手,“广告当然也有人看,但不会有人真正觉得好。我的意见是把它当做有[服装搭配]元素的摄影作品来发布,类似于高级街拍或者写真那样。所以首先要模特好看,这样大家才会对照片有兴趣。对照片有了兴趣,就会对你照片里的衣服有兴趣。慢慢发展下来,自然会对你的店有兴趣。”他这么说。我忍不住揉揉眼睛,不太能将眼前这个条理清晰逻辑分明的男人,和之前那只[求爱期孔雀]联系到一起。
  “呦,看你一脸非主流白化儿的样子,想不到还挺有脑子的。”林艳惊讶之余不忘毒舌。毒舌之余不忘苦恼,“但我真的不想露脸。”
  “那就戴墨镜好了啊。墨镜、妆容、假发、后期PS,不会有人看出你真正的样子的。”我说,顿一顿,“不过就你一个戴不太适合,最好老虎也戴上,这样才协调,正好还可以遮一遮他那条疤。”
  “嗯……虽然我讨厌戴墨镜,不过也没办法了。”林艳点点头,“而且也很有标识度的感觉。对了,还可以搞那种复古型的墨镜来戴,超有范儿的,哈哈。”
  “哈哈。”我也跟着笑。笑声中为了不用再看到老虎的眼神,而偷偷松下一口气,连带着也有些感激起路齐来。如果不是他的提议,说不定我也没那么快就能解脱。
  “提议得真不错呢。”林艳离开后,我忍不住拍拍他的肩,“你怎么想到的?”
  “这需要想吗?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用这个方法啊。”路齐一脸“受不了你们”的表情。“老实说,我觉得你那个林艳的什么目标,本质上是很难操作的。卖衣服就卖衣服,造型搭配归造型搭配,把两样东西混到一起,还是个网店,不实际。”
  “……嗯。”我不得不承认他是有道理的。
  “不过女人嘛,就是要不实际才好,不然就不可爱了。”路齐又露出一脸没心没肺的笑容,“趁年轻,多做点傻事,多绕点弯路,没坏。”
  “切。说得跟自己多老似的。”我撇撇嘴角,“你真要有什么直路就说出来,别藏着掖着在这儿旁观我们当笑话。”
  “路是有,直不直我真不知道。你知道现在这个社会,直啊弯啊男啊女啊的都很难分了对吧。”
  “啧。废话真多,说呀。”
  “其实嘛。”路齐凑近我,“这个关键还是看——你哦。”他说。声音拂过我耳边,带着一丝撩人的暖——忽略那身乱七八糟的装扮,不得不说他确实有张眉目清秀的脸,容易亲近,却也不寡淡。那一抹偶尔流进他眉宇间的危险气息,就是最好的证明。
  “干,干吗?你要找人潜规则我吗?”嗅到危险的我,脑海里自动反射出一系列的危险画面。下一秒就被对方抓着脑袋摇了几下:“想得美。”
  好吧。我确实想多了。
  路齐的方法其实很简单。概括来说就是“与其你帮林艳那些衣服搭配拍摄照片,不如逆向思考,换个方法,让林艳提供搭配来给你摄影” ——想来这确实是更实际的做法。日常生活里,人们多数不会想将自己的形象交给别人打理,就算是买了衣服,多半也是自己搭自己的。但换作是摄影就不同了,别说衣服了,发型妆容都愿意一并交给别人打理。某种意义上,也算是满足了林艳当初想要走的[形象设计]的路子。而至于她的店铺,可以强调风格,但没必要强调搭配,只需要本分地卖衣服,和负责为被拍者提供适当的搭配就好。如果人们对于搭配效果感觉满意,自然会有兴趣买下这套装束。最重要的,拍摄后的照片,也能对店铺起到更快捷的宣传效用。比起单单靠网店本身,这种和形象摄影相挂钩的做法,无疑是一种效果更好的互惠互利。
  只是,等等——
  “你的意思是让我成立摄影工作室吗?”我兜了一个大圈,总算明白了路齐先前那句“关键还是看你哦”的意思。
  “嗯。差不多。”路齐点头。
  我“呃”一声。虽说这年头是个人都能成立工作室,但这三个字就跟那个[AVI]格式似的,一加成后缀,再健康的视频也都仿佛有了股成人教育的味道,再没经验的人也都仿佛步上了商业专业化的台阶——但,也只是[仿佛]罢了。“我还没厉害到那个地步……”
  “嗯?我觉得你的照片不错哦。”路齐说,“其实我之前那个‘把照片发论坛’的提议,与其说是为了林艳的店,不如说是为了你。给多点人看到你拍的照片,挺好的。”
  “欸?”我下意识回想起自己先前拍的那些照片,着实不觉得究竟有哪里出挑。和之前在路齐主页上看到的照片根本没得比,而眼下这个没法比的家伙居然称赞我“不错”?这是个什么状况?消遣我?还是想和我互相吹捧?“我觉得你的照片才叫好看。要不你来吧。林艳说不定也更高兴。”我说。虽说揣着[吹捧]的本意,倒也是句大实话。
  “我?我没时间哦。忙得很。”路齐说。
  “忙什么啊你?”不就是个街拍摄影师么?
  “忙——”停顿片刻。朝我神秘地摇摇手指,“以后有机会告诉你。”
  
  于是一个月后,当我从面试里收获完一句客套的“如果有消息,我们会联络你”时,当我呼吸着街道扑面而来的汽车尾气时,当我开始认真思索“找份稳定高薪又轻松的工作”和“努力勾搭个煤老板的儿子”间,究竟哪个要更难实现时,我收到了路齐的短信——
  
  [要来看我的摄影展吗?]
  
  2 >>>
  
  没有我想象的厉害。
  
  虽说是[摄影展],但去了才发现,所谓的[展],不过就是在墙上贴几张照片的程度。墙的面积固然不小。但和我想象中[几个展厅]、[一个馆场]的阵势相比,显然相去甚远——其实在从路齐口里打听到展览地点之后,我就该意识到这一点。地点位于步行街的x心书店。虽然没去过几次,但拼着半个文盲的尊严,也大概清楚它走的是“高端小资加文艺”定位。书店共分为两层,一层有咖啡馆,定期会举行圈内聚谈。二层则为卖书,顺便还拨了一个拐角外加两面墙的空位,来做什么什么的展览——而眼下这个[摄影展],就是那“什么什么”的其中一期。
  默默抬头看向眼前,十数张装裱好的照片一溜悬挂在雪白的墙面上。内容和之前路齐相册一样,无一例外都是些人像。[人,色彩]。这就是这个展览的主题。留意到某个角落贴着作者简介,正准备凑眼去看,冷不防被人从后头拍了记肩膀:“余裴裴。”
  “说了不要叫我余裴裴。”我回头看一眼路齐,有些没好气。自打从林艳嘴里得知了我这名字后,他就再没叫过我“石沛”。两个“裴”字还经常故意用上重音,听起来就跟“余,呸呸!”似的。也难怪他不喜欢叫我石沛——“你就是觉得‘呸’一次没有‘呸’两次爽,对吧?”我大义凛然点穿了他的少男心思。
  “哈哈,哪有,我不就是觉得‘余裴裴’更像女孩子,更适合你么。”路齐装模作样出一脸委屈,“你这人还真奇怪,自己改的名字,现在又不准别人叫。”
  “反正我就是不想听你叫。”
  “哦。为什么?”路齐看着我,“这算是歧视帅哥?”
  “不是,是歧视厚脸皮!”我撇撇嘴。对方于是哈哈地笑起来。男人里能把[笑]这件事儿演绎得自然又叫人不讨厌的不多,眼前这人算是一个。
  “……总之。”我说,“总之别叫我余裴裴,我已经把它封印了。”话说完才惊觉句式的似曾相识,我忍不住皱了皱眉。
  “哈。封印?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反正这话说出口的同时,就跟朝自己施了记冷冻术似的,内心某处还在隐约挣扎的什么东西,在这一刻就被乖乖包裹进了冰里——数年前她能用一场大火将我隔绝。眼下,我照样也能用一座冰山把她给封死。呵,挺好。这样想着,我也就懒得再理会路齐,扭头看向先前墙面上的那块[摄者简介]:
  
  [路齐。27岁。O型射手男。SOHO族。主职室内设计师。兼职街拍摄影师。热爱设计。热爱摄影。尤其是人像摄影。因为觉得那是最能体现内心深处感情的方式之一。最喜欢的食物是所有肉类料理。最喜欢的饮料是可乐。最喜欢的音乐类型是classic rock、punk jazz。最喜欢的颜色是——]
  
  “紫色?”我一脸惊恐朝向路齐。对方挑挑眉:“有什么问题?”
  “没有没有。”我瞅一眼他今天那身紫色调的夏威夷风花衬衫,回过神来,“你的话,正常。您就算喜欢荧光粉红,也是正常的。”
  “哈哈。其实我身边很多朋友都不喜欢紫色,尤其做设计这行的,会觉得紫色很难和别的颜色融合,特别难搭。”路齐朝我笑了笑,“不过就是这样,我才喜欢。”
  “……逆反心理真严重。”
  “这叫喜欢挑战高难度。”
  “切。”我将视线移向[摄者简介]上,“话说回来,原来你是做室内设计的啊。之前收到你短信,我还当自己身边藏着个什么摄影界的大师呢,吓一跳。”
  “嘿。我可不是大师,这年头大师多得就跟注水猪肉似的,不值钱。”路齐将手插裤袋里,“我就是个爱好者,书店老板是我朋友,所以才有机会来这摆个展玩玩儿。”
  “朋友真多啊。”不愧是射手座。
  “没办法,这魅力大到一个程度,想收敛也挺难的。”对方倒是一点不谦虚,咧嘴朝我摆出一脸黑人牙膏的笑容,我唯有配合地附和上一声干呕。“那这些都是你朋友?”我指指墙面的照片,目光停留上某一张。穿着围裙站在窗前的中年妇人。之前在他相册里看到的照片。“这应该不是了吧?”
  “嗯。某种意义上也算是吧。”路齐点点头,“她是我妈,这张是我大学那会儿刚玩摄影的时候拍的。”
  “啊……难怪。”
  “难怪什么。”
  “难怪看起来这么年轻。”我说,“当初看你的主页,第一眼就被这张照片惊艳了。你跟你妈的感情一定很好吧。”
  “那确实。”微妙地停顿,“不过她已经不在了,去年就。”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将场面沉沉砸出了窟窿。窟窿里我仰头看向路齐,不知道该说什么:“对不起。”
  “啊哈哈。对什么不起啊你。”路齐笑起来,长手一伸搭上我半边肩膀。动作自然得让我差点要错觉他是我相交数年的好兄弟。“喂。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叫你来看展么?”他附在我耳边问,语气轻佻又有些认真。他衣领上的清新香味涌过来,在我心间碾出丝缕的火星,似曾相识的紧张感,但眼下它们只会让我为之烦躁。“知道啊,叫我过来好让你吃豆腐对吧?”用力甩下肩膀上的手腕,“庄重点好么?这里是书店。”
  对方一脸无辜:“就是之前的气氛太庄重了。我才不得已要舍生取义调节一下气氛。”
  “那真辛苦你了。你这么伟大,以后一定会有很多人在你墓前俯身献菊花。”我讽刺过去。内心里却不得不承认,先前谈话里那个尴尬的窟窿,眼下确实,被多多少少填了起来,“那你为什么要叫我来看展?”我接回先前的问题。
  “唉。到现在还没发现么?”路齐指着墙上的某一张作品,“这个展览里,有你哦。”
  “我?”我瞪大眼睛,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对上的照片里,是一个女人的侧脸,扎着看似活泼的短马尾,逆光的关系,几乎看不清她的五官,只能从轮廓上勉强辨认出没在笑。照片背景是一座巨大的鱼缸,不知道是照片漏光还是鱼缸本身的灯光效果,暗蓝的色调边缘横呈着一片深邃又瑰丽的紫。
  “忘了提前跟你打招呼,所以特地想叫你过来看看。”路齐的声音响在耳边。
  我傻乎乎看向他:“这是……?”
  “忘了吗?”对方从随身的包里掏出部相机,朝我晃了晃,“那天水族馆用这家伙照的。没想到洗出来后的色调这么好看,所以就用展览上了。”
  我定定地看着那部精致小巧的胶片机,良久,吐出一口长气:“怎么可能不记得,徕卡M7嘛,三万多的玩意儿。”
  那天水族馆后,我就上网搜索了它的资料。
  
  会去水族馆,是为了帮林艳的网店拍照。
  这两个多月来,每逢周末,我都会帮林艳和老虎拍摄照片。最初还有点别扭镜头里多了老虎,对方戴上墨镜倒也慢慢习惯下来。而因为路齐那个[放上论坛]的提议,拍摄的场地也一点点从室内转向室外——街道、广场、大学城,数数倒也去过不少地方。次数多了,彼此间自然也就越发熟络起来。尤其是林艳和老虎,不知道是不是镜头前的亲密状做多了,镜头后的两人间也仿佛自带了一层粉色的柔光滤镜。这也正常,男女间的荷尔蒙本就不是什么稳定的元素,加上[帅气挺拔183cm]和[性感美艳36D]的关键词做催化,不在空气里碰撞出点反应那简直有悖世间真理——未必需要[燃烧火苗]或[挥发白烟]这般的具象化。很多时候,仅仅一个无意识的眼神传递,就足够让一旁的我,自觉天灵盖上顶出一盏巨大的灯泡。
  或许也是因为这样,水族馆那天我才会叫上路齐一起。
  “你们这是来玩还是工作啊?”对方将半边身子靠在巨大的玻璃缸上,一边伸出手指逗弄着玻璃对面貌似古怪的鱼,“这种地方的光线能拍照么?”
  “先拍着,用不用得了再说。”我拿着相机对着不远处肩并着肩的林艳和老虎,他们正背朝着我,专心欣赏着对面一只巨大的海龟。天花板上的暗灯在他们身上撒下星星点点的光,看上去就像……就像一对真正的情侣。
  “比起拍照,更适合约会哦。”顺着我相机的方向看过去,路齐若有所思。“谁提议来的?”
  “也没特别提议过,就是之前聊天的时候正好聊到。然后就决定过来了。”我说。想起上次的聊天,起因不过是一起吃饭时点了鱼。就此从“鱼”的话题扯到了“原来你也知道石沛想做深海鱼啊”的缘分上。又因了这所谓“缘分”,就此决定了“不如下次一起去水族馆吧” ——就这种不靠谱的发展而言,这大概的确是一次打着[拍照]幌子的约会。这样想着,我瞄一眼路齐,暗自庆幸自己叫上了他——不然在这种地方做一枚照亮世界的电灯泡,未免也太过寂寞了。
  “怎么?”察觉到我的目光,对方看过来。
  “……我想做深海鱼。”我说。
  “啊?”
  “没什么,正好想到就说说。”既然在场的另外两个人都知道了,那么为了公平,也该让眼前的这家伙知道——是出于这样有点赌气的心态。所以,当对方一脸认同地说出“我也挺喜欢深海的”时,我反而有点回不过神来:“欸?”
  “那种广阔的地方,有时候想想是挺让人平静的。感觉就像自己消失了一样。”
  就像,自己消失了一样。
  仿佛是被谁从后面给了一拳。我下意识挺直了腰,愕然地朝对方看去。
  “怎么,被我说中你想的了?”路齐笑嘻嘻地注视着我。眼睛淹没在额前发丝的阴影下,看起来就和玻璃墙上映出的那半个身影一样模糊,深蓝色的水幕下,泛着银光的小鱼群迅速地掠过,就像一面荡于水中的帆,细细密密的叫人感觉烦乱,“说中个头。”我胡乱反驳着。“我只是说想做深海鱼,又没说我喜欢深海。”
  “哦?那你喜欢什么?”
  “反正不喜欢你。”我飞快接过嘴,话说完才察觉自己的幼稚。所幸路齐并不介意。“太伤心了。第一次听别人说不喜欢我。”他说,表情倒是一如既往的亮堂。
  “……别人都是直接说讨厌你对吧。”
  “错啦。别人都是说‘你是我们的天使’啊‘你是我们的太阳’啊这样~”
  “用作动词的那个‘太阳’吗?”
  “嘿。不错哦。”比出大拇指。
  “懒得理你。”我没好气地转开视线。冷不防身旁轻巧的一声“咔嚓”,再看过去,对上手拿相机的路齐的笑脸,“Nice shot。”
  “干吗啊。”我条件反射地夺过他的相机。冷不防对方一句幽幽的“小心点,这东西市价至少三万”撞进耳中,差点就要软着双膝扑通跪下,硬是拼着一颗顽强的心问回去:“……是日元吗?”
  “三万已经算便宜的了。”路齐伸手指着机身上的LOGO。“看清楚,这可是徕卡的机子。”
  “徕卡?”印象中确实听过这个牌子。但也只是听过而已。尽管之前很是研究过一番摄影技巧,但对于相机本身,除了佳能、尼康几个大牌外,其他的倒一直没多留意——尤其这种动辄上万的奢侈品,根本就没有关注的必要。“原来徕卡这么贵?”
  “当然了。”路齐脸上的表情,就跟当初我朝林艳问“你说一个奢侈品牌,好端端地干吗非要给自己起名叫驴(LV)呢”差不多,“好歹你也算是玩摄影的人。这都不知道?”
  “你是,我不是。”我边说边将相机递还过去。三万?快够我累死累活工作上大半年了。有这个钱干点什么不好?[玩摄影穷三代]这话确实是真理——至少作为我父亲的下一代,我很穷,“我没这个闲钱玩摄影,我就是个拍照的。”
  “玩摄影不就是拍照吗?”路齐朝林艳的方向仰仰下巴。“你现在不就是在靠这个赚钱么?”
  “我……”我想反驳,却似乎也反驳不了。辞职后,替林艳的网店拍照确实算是我眼下唯一的收入来源——尽管靠那么点零花性质的钱,连[徕卡]的半个快门估计都买不起。但不管怎么说,有总比没有的好。这样想着,我端起脖子上的相机,对上前方的二人。尽管男方一瘸一拐的走路方式,稍稍破坏了点画面的和谐。但隔着镜头看过去,我也不得不承认,无论身高、穿着,甚至整体,老虎和林艳,都有着或相似或互补的般配。所以,或许,或许真的说不定——
  
  “他们是不是好上了?”路齐的声音传过来。
  “……说不定。”我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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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四那年,我用QQ校友录功能找到了自己过往同学群。和旧同学联络上的最大收获,就是在几次同学聚会里,遭遇了两趟莫名其妙的表白。
  一次是高中的男同学,印象极其淡薄。聚会时在KTV里把脸喝成关公后,突然朝我冒出一句:“你知道吗?我以前喜欢过你。”因为这句话,我回家失眠了一个晚上。就只为了回想他那点“喜欢过你”的蛛丝马迹。唯一记起来的,就是某次放学下大雨,撑伞准备回家的我,碰到因为没带伞而被困在校门口的他。出于同班同学的客套,我问了句“要不要一起撑”。结果对方朝我看了一眼,摇摇头,就直接冲了进雨中。这赤裸裸的“宁愿淋湿也不想和你同行”的举动直接刺伤了我的自尊心。却原来,它还有个学名叫做“我喜欢你”?
  还有一次,是小学的同学聚会。坐我身边的两女的指着饭桌对面的某个男人,“知道你会来,xxx可高兴了”。这个所谓的xxx,快毕业那会儿曾坐我后面,老莫名其妙嘲笑我,还拿铅笔刺我。直到有一天我忍无可忍踹翻了他的课桌,就这么在教室里大打出手,是货真价实地打。到最后我已经准备抄凳子了,结果被他推撞上了讲台的桌角,额头的肿块半个月才消,稍偏个几厘米估计就爆了左眼。也是那次之后,我才终于意识到男女间的力量差异。意识到,或许这个世界上确实有些东西,战胜不了就是战胜不了——我不知道初中那些被欺负并哑忍着的同学,是不是和我抱持着相同的想法。但我自己,确实是因为这样的想法,而就此失去了拍案而起拔刀相助的胆量。
  至于那个害我差点瞎了眼睛的家伙,那天聚会吃完饭后,说要送我回家。我没拒绝。因为实在好奇他小时候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男孩子小时候会欺负自己喜欢的女生?”后来我在路上问他。“为什么啊?”他表情尴尬地回首着往事,最后给我的答复,“因为那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啊。”
  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所以干脆拒绝对方。
  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所以干脆欺负对方。
  原来是这么回事儿?
  原来那些助长了我性格里自卑孤僻的行为,全部,全部都只是因为对方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是我太迟钝了吗?所以才发现不了对方的喜欢?得了吧,这些哪儿算得上喜欢。不过就是堆沾满懦弱和愚蠢的、除了给别人造成伤害就创造不出更多价值的情感垃圾罢了。
  它们不配动用到[喜欢]这么美好的字眼。
  
  但眼下,我却因为老虎那一点[不知道该怎么办好]的表现,而感觉到他似乎……是[喜欢]着林艳的。
  印象深刻的是不久前外拍结束后的饭局。去惯了大排档和茶餐厅,出于换换口味的缘故,那天我们去了间日料店。店里环境清洁幽静,座位多为面对面的榻榻米式。林艳打头,脱鞋先坐进其中一排。老虎跟在她身后,本来已经坐上了她旁边的位置。等看到走后面的我,又像是突然意识到什么似的,半站起来朝我给一句:“你坐。”
  “干吗啊?你就坐那儿好了啊。”我觉得有点好笑。
  “可你们是朋友……”老虎答得很快。估计没过脑子。而这句不知道该定义为[老古董]还是[小学生]的回复,让我一时不知该怎么接。直到林艳拉着他的衣角,将他重新拉回座位。“我们也是朋友啊。还是说,你想坐我对面看着我?”她拿手背撑着下巴,唇边抹出一丝似是嘲弄又像诱惑的微笑。当然这笑容并没有被老虎接收。他从坐下的第一秒,就开始低头研究起了菜单—— 一脸聚精会神,看的却是酒水页。
  之后便是东南西北的谈天。席间我们聊到了先前外拍的照片。按着路齐的方法,我在某个大热论坛里开了帖子,从照片里挑选出一部分作为更新的内容。而事实证明,出来的效果确实不错。“想不到有那么多人回帖。”林艳一脸兴奋地看着我,“好多都在问衣服哪里可以买到。”
  “嗯。接下来就可以开始在帖子里宣传你的店了。”我说。
  “不急。再积累点人气吧。像路齐说的,一旦有了广告的味道,吸引力也就降低了。”林艳倒也看得清。“你想啊,自己单纯追捧的东西,突然发现那其实本质上就是个网店的广告,任谁都会觉得自己之前被当傻瓜了吧?说到底人就是犯贱,东西就是没那么容易得到他们才会感兴趣。”
  “话是没错。”我认同林艳的观点,却也觉得有点不妥,“但你这么说,好像是说干脆别宣传了,就当做纯粹的摄影作品给大家看?但这些照片确实就是为了宣传你的店才拍的啊,拖得太久等热度过去了怎么办?”
  “……也是。”
  “或者——”我想起先前路齐的提议,“或者可以把宣传目标改成是宣传摄影工作室,而不是宣传网店,这样会不会好点?至少[广告]的味道不会太浓。”
  “摄影工作室?那是什么?”林艳看向我。
  我唯有将路齐的话转述了一遍。
  “是说让你开摄影工作室,来和我的店挂钩?”林艳拿着茶杯送到嘴边,却也不喝。“这个提议不错啊,你怎么不早说!”
  “因为觉得不实际啊。”
  “怎么不实际了?这个方法不是很好吗?”
  “关键是,我还没厉害到可以开工作室的程度。”
  林艳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行了吧。什么程度不程度的,开工作室又不用考证。”
  “我拿什么开啊?就靠我一个人加手里这一部相机?也太不靠谱了。”
  “想那么多干吗?靠谱不靠谱是看表面的吗?啊?是看你自己,看你自己对这事情的态度认不认真,上不上心。只要上心了,再不靠谱的开头也能变得靠谱。”林艳说——作为一个目前生意颇为红火的网店店主,她确实有说这番话的资格。我反驳不了,就只能弱弱地给自己找借口:“但我拍照技术很业余啊。”
  “业余怎么了?业余练练不就专业了?”林艳朝我“啧”了一声,“你没看到论坛里有很多人都在称赞你照片拍得好吗?”
  “那主要也是因为模特好。”我说,下意识朝老虎扫去一眼。聊天聊到现在,他一直都只是安静地旁听,跟个低眉顺眼的小媳妇似的。过往天台的回忆浮于眼前,我于是又一次觉得别扭起来。“很多人都说你帅哦。”我说。将话题的皮球抛向对方,却只收获了凉白开般的一笑:“还好吧?戴着墨镜又看不到脸。”他说。回应平淡得叫我失望。
  “帅也是又因为这条疤吧。”林艳插话进来,“其实我一直想问啊,这到底是怎么弄的?”她饶有兴味地侧头看向老虎,伸手抚上对方眼角的疤——她的动作很温柔。温柔到甚至可以用“怜惜”二字来形容。却在碰到的瞬间,被老虎触电般躲闪了开来。定于半空的手,水晶甲在餐厅圆灯的照耀下闪着不合时宜的光。
  气氛出现短暂的僵滞。
  林艳垂下手,手指搁桌子上似是无意识地轻敲了几下。片刻扯着嘴角笑起来:“怎么?不会是害羞了吧?拍照的时候你什么没给我摸过?”这话当然是夸张,虽然摄影走的是[情侣]主题,但拍照时两人顶多也就是挽胳膊或者勾个肩的程度。我不太明白林艳干吗要突然摆出这副女流氓的架势,或许是为了驱走尴尬吧。但以她的脑子,应该比我更清楚对什么人说什么话的理儿——这种露骨的玩笑要搁路齐身上,或许对方还能嬉皮笑脸地顺着将气氛炒热。但换作如今的老虎,就只能让氛围变得更不自在。
  感觉到气氛的不自在,我咳了两声:“我记得这伤疤,你初中就有了吧。”我朝老虎问去。
  对方给出一声:“嗯。”
  “哦,是不是因为那时候被人——”我说,顿了顿,不确定该不该在林艳面前暴露出老虎“被欺负”的曾经。秒间的犹豫,话便被对方截了过去:
  “是为了救人。”老虎说。他说话的时候朝林艳看了一眼,指尖摩娑着自己的疤,仿佛那是一道岁月赠与他的荣誉。
  是为了救人。
  据说救的是老虎的初中校友。某天二人在校园里一前一后走的时候,迎面遇到俩校工,抬着面巨大的玻璃,和他们擦身而过的时候,碰巧有人在教学楼二楼的走廊阳台玩足球,力道没掌握好,那足球从二楼阳台飞冲下来,就这么直直砸向玻璃。老虎当时为了护住同学,跨前一步将对方挡在了身后,没来得及自己闪躲,就这么被飞溅起的玻璃割破了脸——“你记得吗?你天台第一次见我那次,我不满脸都是创可贴吗?那些都是那次被玻璃割的。”那天吃饭的时候,老虎是这么对我说的。
  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睁大眼睛给了一声:“哈?”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以为那道伤疤和那些创可贴都是因为[被欺负]而受的伤,却原来,是为了[救人]?但等等,真的是为了救人?我想起第一次遇见老虎那天,无论是他撕照片的行为,还是他所说的话语,都分明表示着他当时正处于被人欺负的境地不是吗—— 一个被人欺负的人,满脸的伤疤却是为了救别人?怎么想,也有些古怪吧?
  但想归想,却也不太好意思问出口。擅自揣测别人毕竟不是件礼貌的事儿。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后悔初中时自己的过分冷漠,如果当时能稍微热情点,或许就会询问老虎脸上伤疤的来源。这样,也就能知道眼下对方说的到底是真话,还是,纯粹为了能在林艳面前牛逼一把的假话。
  算了,是真是假都不重要。
  总之我就是在那次之后,察觉老虎似乎喜欢着林艳。
  当然,喜欢林艳的男人多了去了。就我见过的,也足够排出半个篮球场的队伍。但老虎不同,他是属于另一条队伍的——硬要说这两者间的微妙区别,那大概就是前者的眼里,重点看到的是“林艳”。而后者,却更在意着“自己”。
  “因为他输了呗。”后来路齐替我解了惑。
  “什么意思?”我有听没有懂。
  “‘认真你就输了。’怎么?没听过这句网络流行语?”
  “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刺耳?”我皱起眉头,“认真有什么不好的?凭什么就说别人输了?”
  “嗯,这话确实说得不好。但男人要开始在一个女人面前计较自己的形象,那他确实就离输不远了。至少心态上。”路齐耸耸肩,“又或许,是因为意识到输了,他才开始在意的。”
  “等等。你的意思是,老虎对林艳认真了?”我瞪大眼睛。
  对方露出一脸欣慰:“你总算听明白了。”
  “这么说,你也看出老虎喜欢林艳?”
  “这谁看不出来啊,当天老虎能答应你和林艳那什么‘情侣照拍摄’的计划,我就觉得不对劲了。”路齐说,“他本质上就不是个喜欢拍照的人。我以前找他拍照都得费不少口水,能这么干脆就答应下来做你们的模特,那不是对林艳有意思。就是对你有意思。”
  我无言以对,但终归还是有点不爽:“那你怎么知道他是对林艳,不是对我?”
  “这不明摆着么?显然林艳要比你——”意识到我逼近的目光,路齐含笑朝天空望了两秒。转了话茬,“那天咖啡店里,你难道没发现老虎有个很奇怪的表现么?”
  我用力在回忆里搜索了一圈儿,摇摇头宣告放弃:“什么表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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