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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灵魂拍手作歌

_3 苗炜(现代)
“阿尔法星在哪儿?离火星远吗?”
“阿尔法星在一个平行宇宙里,你们看不到,你们也不知道有这么个行星存在。”
“那你怎么回去?也要买机票?法航还是国航?”
“这个我不能告诉你,但我有办法。”
这姑娘可真是有点儿病,我想我该离她远点儿,别跟她瞎耽误功夫了。我说,你有办法回阿尔法星,我也有办法回北京。我起身去买飞机票,傍晚有一班飞机,机票也不算太贵,我买了一张,这样我在机场可以转悠好几个小时,把所有免税店都看一遍。可就这么把张艳扔下不管,还是有点儿不好意思。
她还坐在候机厅,我走过去:“我买了票了,你打算怎么办?”
她抬头看我一眼,拍了拍身边的座位:“你坐下。”
我顺从的坐下,她张开左手,手心中有一颗的金属球,其大小如我们玩过的弹球,她说:“这个能帮我回阿尔法星。”
我仔细打量那金属球:“这是施华洛世奇的吧?做得真精致!”
张艳笑了,把金属球放到我手上:“你就这么没有想象力?”
“难道它有什么神奇的功能?”
“我不知道什么叫神奇,自打我出生,这个球就跟着我,但是我后来才发现,它能帮助我做好多事,比如我想回阿尔法星,攥着它,心里默想,我的魂儿就飘回去了,就能看见那里的建筑和人。”
“这完全是冥想啊,我不用攥这个球,闭着眼睛一想,我就回北京了,看见了天安门,看见了毛主席。”
这时候,我们对面一对老夫妇忽然争执起来,欧洲人讲究文明,这样的争执有些刺耳,张艳说:“我可以听懂他们在吵什么。”
“你学过法语?”
“不用学,所有的语言都不过是一种编码,你如果从更高的角度来审视,语言不是问题。”
“那我能听懂吗?攥着这个球就能听懂他们都在说什么?”
“你试一试,这取决于你自己的愿望,如果你的愿望足够强烈,它的效力就更大。”
我看着手里的金属球,它一开始有点儿凉,现在却发热,我收拢手掌,把它攥住,闭上眼睛,那个金属球好像从我手中消失了一般,我有些惊恐的想睁开眼,但就在那瞬间,机场里所有的人声涌入我的耳朵,像一片潮水将我淹没,从最远的声音开始,我先听见转机柜台里两个地勤人员在讨论昨天晚上的电视节目,然后听见一个小孩拖着自己的行李跟着父母,询问:“我们住的地方会不会好一点儿?”那些毫无意义的窃窃私语让我脑子里乱糟糟的,而对面这对老夫妻在争论旅行的细节。
“怎么样?”张艳在我耳边说。
我睁开眼睛,松开手,呆呆的说:“我听懂了。”
“你只是能听懂,但是你还不能说。”她伸出手,让我把金属球还回去。
我用手指夹着它,端详了会儿,放到她手里,然后再侧耳倾听,还是能听懂,有人在说法语,有人在说德语,还有人在说波兰语,但这些语言已经不是什么障碍,我想起自己学了20多年英语还没学好,不由得要流下眼泪。
我说:“这下我能听懂他们都在说什么了。”
“也没什么好听的。我可要回城里再转转了,不过,我得提醒你啊,这语言能力很快就消失,第一,你能听懂他们说的话,但你不会说,你还是只能说两句英语。第二,你只是摸了一下这个球,它赐予你的能力可以维持几个小时,然后慢慢就没了。”
张艳把那个金属球放到衣服兜里,站起身来,拿起她的小手提箱:“我走了。”
我好像面临一个选择,跟她走,弄清楚这个小金属球和阿尔法星到底是怎么回事,或者留在机场,等着下一班飞机,但那个时候我没什么可选的,我置身于一片词语的大海之中,波浪一阵阵袭来,我无力起身,只跟她挥手告别,看着她消失在川流的人群中。
我在那张椅子上又坐了半个多小时才缓过神来,周围人的闲聊已让我提不起兴致,甚至觉得有点儿无聊,难道我掌握了这么个能力,又如此迅速的厌倦?这能力很快就会消失,张艳的出现好像只是为了告诉我,一切皆有可能。我脑子里一边接受着各类语言的信息,一边琢磨阿尔法星到底怎么回事,各种念头纷至沓来,极度兴奋,好像会晕倒一样。我决定去找个地方抽支烟平静一下。
这个机场原来有很大的吸烟室,但欧洲人跟自己作对,全面禁烟。吸烟室取消了。34号登机口旁边有许多商店,最里面的是一个卖箱包的店,服务员向我介绍了几款LANCEL的新帆布包,我能听懂她的话,傻乎乎的冲她乐。这个店后面有个隐蔽的洗手间,每个抽烟的人都有一种本能,那就是发现一个适合抽烟的好地方,不论是街角还是风景区,只要我发现一个位置,适合坐下来抽支烟歇会儿,就能在那个位置上发现别人留下的烟头。这个洗手间也不例外,入口处有好几个烟头,我靠着洗手池点上一支烟,抽了两口,就又有一个吸烟者走了进来,他岁数不小,点上烟,冲我笑了:“要飞好久啊!”
我说:“是啊。你去哪里呢?”
老头儿说:“我要去金边。”
“那可是你们的老殖民地,哈。”
他弹了弹烟灰:“你能听懂我说的?”
我说:“完全没问题,我能听懂,但我只能和你说英语。”
老头儿耸耸肩:“你们东方人总是很奇怪。你去过柬埔寨吗?”
“当然,我去过吴哥窟。”
“吴哥,恩,吴哥,你喜欢那里吗?”
“喜欢,我总希望有机会再去。”
“ 我也喜欢,那里有个空中宫殿,要爬上去。据说,当年的国王每天晚上都会爬上去,那上面有个九头蛇精,每天都变身成一个美女,和国王做爱,我很好奇,她每天晚上的样子都不一样吗?国王每天都和一个不同的美女在一起?那也不错。我在吴哥的时候,那里的神庙还没有被破坏得太厉害,但现在不一样,你隔几年去看一次,就会发现,这次比上次破了很多,有太多的人去那里,我真怕吴哥窟慢慢的就被完全毁掉了。”
“这么说,你去那里很多次了?”
“很多次?我记不太清楚了。我上一次去是3年前。”
这个老头儿叫让,是一位退休的工程师,在法国南部修理农用机械,他年轻的时候和妻子住在柬埔寨,70年代回国,此后有20多年没有去过东方,1997年他带着老婆孩子回柬埔寨旅游,此后每年休假都在东方游历,去过埃及、越南、缅甸、老挝、菲律宾、泰国等地,两年前,他的老婆去世,他因身体原因不再工作。
“你知道佛教和印度教有什么区别吗?”让问我。我支吾着不知道怎么回答,老头儿则进入了自言自语的状态:“我更喜欢印度教,我相信生死轮回。我的老婆现在应该就在柬埔寨,我不能确定她在哪个地方,但我打算回到暹粒去看看,40年前我们在暹粒郊外的一个村子住过大半年,自己盖了一个高脚屋,屋子外面就是荷塘,你知道柬埔寨的莲花和你们的荷花根本就不是一个品种,颜色更发紫一点,每年春天,很多蓝色的蝴蝶就会飞过我们的荷塘,那个景色实在太美了,本来我和我老婆都以为我们会在那里呆下去,没想到后来那里打仗,杀人,马拉!你知道马拉?我们的革命家,他说过,为了人类的幸福,有时候需要一天杀5万人,有时候需要一天杀20万人。这是我们的历史,我们这个国家杀起人来也很厉害,没想到那里也杀人。”
“现在那里很好,很安静。”
“ 当然,现在很好。我们在这里也很好,但我老婆死了,我总能梦见她,一个月以前,她对我说,她还是想回金边,或者回暹粒去,这样她就真的离开我,我想她转世了,也许变成了一个小姑娘,一个婴儿,也许变成了一头牛,一条狗。我不知道。我希望是一头牛,如果是一头牛,我就住在那里,和她在一起。这样等我死了,我可能会很快就变成另一头牛。”让的声音有些含糊不清,但我还是能听明白他的意思。
我说:“我不是很明白印度教,我不确定,我们都能转世吗?”
“我也不是很肯定,但这一个月,我老婆真的离开我了,我把她埋在我们村的墓地里,经常去看她,但我相信,她已经离开那里,灵魂!我是说,灵魂!”
“可是,如果你老婆真的变成了一头牛,你又怎么能找得她呢?柬埔寨大概有100万头牛,都是白色的。”
让从兜里又拿出一支烟,我们在这个洗手间的入口处已经聊了半个小时,老头儿显得有些疲倦了,我给他点上烟,老头儿把烟盒揉成一团:“最后一支了,要飞很久啊。”
“是的。你还没告诉我,你有什么办法找到你夫人。”
“ 我没有办法。我只是去找。”让说,他很快的吸了两口,洗了洗手,把烟掐灭,把凉水淋在自己的脸上:“阴阳是没有界限的,这个世界有很多可能性,有一种非常确定,那就是,我要再不走的话就赶不上飞机了。”老头儿笑了,他伸出手来,我和他握手,对他说:“不管怎样,祝你好运气。”
“嗯,好运气。”
让缓缓的走出洗手间,机场的广播系统的确在说,飞往金边的航班开始登机。我又点了支烟抽上了,这时候有个肥胖的女人从厕所里出来,她一边洗手一边冲我嘀咕:“到哪里都有人抽烟!抽烟会导致阳痿,你这样已经很软了,难道还要更软吗?”她说的是罗马尼亚语,我从未听过罗马尼亚语,但这对我不是问题,我笑着对她说:“这不关你的事,反正我又不会和你上床。”那女人有些吃惊,看了我一眼,转身离去。
这股恶作剧的快感又让我兴奋起来,我忽然觉得饿,饿得要死,我离开洗手间去找吃的。这座机场很庞大,有几次转机,我在这里走迷宫一样的转悠,我相信每个机场都是一个连接点,每时每刻,大约有100万人坐着飞机飞在天上,也就是说,如果地球忽然间毁灭了,那么有100万人坐着天上不知所终。当然,这种毁灭不能来自太空,而是要像一个烂掉的苹果,从里面到表皮慢慢烂掉。所有的飞机都无处降落,而每个逃避灾难的人都逃向机场,但是,万一那毁灭来自阿尔法星或者别的什么外星智慧,那飞机场倒是最不安全的地方。
机场餐厅和咖啡馆都满满当当的,我转了好久,看见一个快餐厅,对着一面巨大的玻璃窗,能看见停机坪,视野很开阔,可惜里面的吃的乏善可陈,我要了一份金枪鱼沙拉,一个三明治,一杯黑咖啡,坐在一张小圆桌前吃饭。
停机坪上几架货运飞机正在滑行,有个消瘦的中年男子端着一盘子走到我这桌,“可以坐吗?”他问。“当然。”我说。我们两个尽量压低吃东西的声音,几乎同时吃完,几乎同时拿起咖啡,但一直没有目光的交流。他愣愣的看着窗外,陷入沉思。那股沉思的样子很迷人,他穿着一件不正式的黑西服,条纹衬衫,瘦瘦的裤子,黑皮鞋,手腕上是一只全钢的百年龄,整个人收拾得干净利落,让我有点儿自惭形秽。我猜他的年纪也有50上下,鬓角有些白发,我猜他的职业是律师或者医生,要不就是个作家,这么盯着他看了几分钟,他忽然转过头来,发现我在打量他,我连忙道歉。他倒笑了,指着窗外:“那边,就在那边,当年协和飞机就掉在那里,113个人,全完蛋了。协和飞机后来也不再飞了,那里有一个纪念雕塑。你知道,协和飞机是一项法兰西的光荣传统,可惜它消失了。”
“你喜欢飞行吗?我看你戴着百年龄,我也很喜欢这个牌子。”
“是的,我喜欢飞行。你还看出什么?”
“我猜,你是个律师,或者是个医生?”
“ 律师,该死,我可不是律师。有个医生在法庭作证,律师问,在给病人做解剖之前,你检查过他的血压吗?回答是没有。律师问,你检查过他的呼吸吗?回答是没有。那么你检查过他脉搏吗?回答是没有。律师问,这么说你没有确定病人是否还活着?医生回答,我确定他死了,因为他的大脑是装在容器里端上来供我解剖的。律师说,嗯,即便如此,你能否判定病人还有活着的可能?医生说,可能还活着,可能还在从事律师工作呢!”他用极快的语速讲完这个笑话,先笑起来,然后说:“您说的对,我是个医生。那么,您呢?”
我给自己脸上贴金:“啊,我是个作家,所以我喜欢观察别人。”
“那么,您还看出什么?”
“哈,我看出来您要出门旅行。”
“也不完全是,我要去留尼旺岛,可惜并不是去度假。那儿有一座天文台,我去那里看望一个病人。”
“天文台?那么你对天文学有了解吗?”
“略微知道一点。”
“那么你知道阿尔法星在哪里?”
“当然,阿尔法星是半人马座的一颗恒星,大概是离我们最近的一颗恒星,那是法国的天文学家拉卡伊利发现的,拉卡伊利是18世纪的观测者,他起初想当一个神父,但后来对天文发生了兴趣,他主要在南部非洲一带观测天空,他绘制了南天星图。”
“有没有另外一颗阿尔法星?比如在一个平行宇宙里?”
这个法国医生把手指放在咖啡杯上,沿着杯沿转动了一圈,他的眼睛直盯着我,他把我看得有些发毛,然后他说:“你这种说法和我那个病人很相似。”
“是吗?”
医生变得严肃起来:“两年前,留尼旺岛曾经有一次流行病爆发,我们叫作‘基孔肯雅’,这种病是通过蚊虫叮咬传播,患者会发烧到39度以上,关节疼痛,除了一些老弱病患会因为并发症去世,‘基孔肯雅’并不致命,当时岛上大约有10万人患病,但死亡病例没有超过100人,我们没有什么特效药,主要的办法就是灭蚊。我那位病人是在天文台工作,他叫罗伊,当时他发高烧,两周的时间也不退烧,他在昏迷状态下说,他观测到了另一个宇宙,那边有一个和他一模一样的人,也在天文台工作。他清醒之后还坚持这个说法,以我们现有的航天器,他说,他不可能找到他的——怎么说呢——他的兄弟,因为我们靠近那里的速度,远远赶不上它离开我们的速度,宇宙在扩散。你知道这种平行宇宙的理论并没有得到任何实际观测的支持,大家把罗伊的胡话当成‘基孔肯雅’的后遗症。这些日子以来,天文台不断报告,罗伊又开始发烧,并且有精神疾病的迹象,我要到岛上给他做一个全面的评估,看来,他可能不适合继续在那里工作了。”
“那么,你怎么看待这个事情?你觉得罗伊的幻觉主要因为疾病?”
“与其让我相信平行宇宙理论,我宁愿相信许多幻觉。我非常想知道,您为什么会相信,有另一个阿尔法星呢?”
“我遇到了一个姑娘,她说她来自另一个世界,来自阿尔法星。”我如实相告,但听起来像一个谎言。
医生嘀咕了一句:“罗曼蒂克。”
我说:“大概每个人都相信,会有另一个世界,比如,有些人死了,我们就会说,他去了另一个世界。”
“是这样,是这样。你知道圣埃克苏佩里?知道《小王子》吗?巴黎到处都卖这本书,简直是一个旅游纪念品,他很喜欢飞行,1944年7月31日,他从科西嘉岛的博尔戈起飞,然后就失踪了,当然,他的飞机很可能是坠落了,但我相信,许多人都相信,他飞到了另一个世界。你看出来了,我喜欢飞行,我是一个飞行俱乐部的会员,会开着小飞机到处看一看,从天上看大地,那真是一种完全不同的体验。也许有一天,我们会飞越一道门,这个门就在天空之中,穿过这道门你就到达另一个世界。美国那个探险家福塞特,不也是失踪了吗?我相信,他穿越了天空中的那道门。至于说,那道门在哪里,我不知道。”
“这听着好像是战斗机穿越音障?”
“不,不是一回事。这道门与速度无关,而是取决于视角。从高处看待这个世界,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视角,如果能永远保持这样一个视角,是非常幸福的。”医生看着我,微笑,“很高兴和你聊天,不过我真的要走了,希望有机会你能去留尼旺岛看一看。”
“好。不过,我还想问一句,如果真的有这样一道‘天空之门’,你想穿越过去吗?”
“当然,我想。不过不要撞到门上。保重!”
医生临别赠言是“保重”两字,这让我有点儿不自在,四周张望一下,机场里还是人来人往,我尝试着从一个高处的视角打量人群,想象自己贴在候机厅高高的天花板上,蚂蚁般的人群各有各的方向,他们走向一个个登机口,被装载上了一个古怪的飞行器,一排排呆坐着,飞机一架接一架的起飞,把他们送往各自的目的地,这样想着,我忽然失去了继续倾听、继续交谈的愿望,他们每个人的生老病死爱恨别离他们在这个世界上的奔波都会是独特的故事,但如果你在一瞬间能听到他们所有的故事,那也会觉得太过雷同而心生厌倦,我忽然想,我也许应该早点儿回到什么都充耳不闻的状态。
这样在咖啡厅里又坐了半个小时,我忍不住自己的好奇,想去书店看一眼我是否能读懂法语书和德语书,到了那儿沮丧的发现,我还是看不懂。值得宽慰的是,即便我当时能看懂,买回几本书,也很快就会看不懂了。我在书店里把自己的表拨到了北京时间,提醒自己这里已经是夏令时,离我的登机时间还有3小时,我索性直接去登机口呆着,不要再误机了。
登机口处聚集着一群日本人,这是飞往东京的航班,我找了个座位坐下,对面的一个高中生模样的小子正在玩PSP,他沉迷于自己的游戏,他旁边坐着的是一个西方人,侧身观看着PSP的屏幕,他凑得太近,几乎已经趴在了小伙子的肩膀上,但那小子对周遭的反应基本上是迟钝的,浑然不觉。
“你打的这个游戏,里面对打的这些人,都是日本武士吗?都来自于你们的历史吗?”西方人发问,他穿着一件牛仔裤,一件夹克,40岁上下,手里拿着一本书和一副眼镜,显然,他起初在看书,但被邻座的游戏机吸引了注意力。邻座不知道是否没明白这问话的意思,嘀咕了“对不起”就起身离开。洋人脸上的表情有点儿尴尬,他把目光投向我。
我只好接过话:“应该和历史没什么关系,也并不是武士的装束。”
“你也打游戏?”他问。
“我打过一点儿,但是都是用电脑,我喜欢网络游戏。”
“这么说,你一定玩过魔兽世界这类游戏?”
“当然,一点儿。”
“这个游戏应该是西方背景的,你玩的时候不觉得困难吗?”
“困难,但这和西方背景没什么关系。我很早以前玩过一个游戏,叫凡尔赛宫,那是讲述发生在凡尔赛宫的一起谋杀案,那个游戏的确更困难,因为我们并不了解凡尔赛宫。”
“我从来没听说过凡尔赛这个游戏,你能多讲讲吗?”
“那基本上就是一个介绍凡尔赛宫的光盘,你要做的就是在宫殿里走来走去,寻找谋杀案的线索,但案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会带着你游览宫殿里的每个房间。至少打过这个游戏,我再游览凡尔赛宫觉得亲切了不少。”
洋人笑了,把书和眼镜放下,伸出手来:“我叫皮埃尔,我是个记者,所以我总是问很多问题。我可以接着问下去吗?”
“当然,你想问什么?”
“你们是否也有那种根据历史改编的游戏?”
“我是中国人,我们会玩三国,这是中国历史上的故事,日本人也喜欢三国游戏。”
“我知道三国,我们也有类似的游戏,比如‘玫瑰战争’。我想知道,有没有人陷入到游戏里,以为自己就是历史上的一位伟人,比如以为自己是英国国王,以为自己是拿破仑,你们也有人以为自己是中国的国王?”
“每个人都这样以为,要不游戏怎么进行下去呢?”
“你可能没听明白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有没有人,完全陷入到游戏里,以为自己就是一个武士,或者一个巫师?”
“当然,我打游戏的时候就是个巫师。”
皮埃尔搓了搓手:“你还是没明白。这样吧,我给你讲讲我的故事。我在巴黎人报工作,主要是做犯罪新闻,我不是IT记者,对电脑、游戏这些东西原本没什么了解,我每天接触的事情就是这里发生了一场谋杀,那里又死了一个人,警察是怎么说的等等。”
“这工作不错。”
“一年前,警察在埃菲尔铁塔下发现了一具尸体,像是自杀,从塔上跳下来的,这个案子的处理比较简单,我就在报纸上写了一个很短的文章,你知道,埃菲尔铁塔也是自杀圣地,每年平均有4个人从铁塔上跳下来,这对我不是什么新鲜事。后来我接到一个电话,是个年轻人打来的,他说,那个从铁塔上跳下来的人不是自杀,他说‘我是凶手,是我把他从铁塔上打下去的’。我当然不太相信这样的胡说八道,总有些年轻人哗众取宠,过了两个月,圣米歇尔修道院那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是男性,他身上有一处刀伤,在背部,但警方并没有公布这样的细节,也就是说,公众并不知道这个男人是怎么死的,但我又接到一个电话,还是那小子,他说,是他杀死了那个人,在背部插了一刀,这下我不得不重视,我约他见面,他的名字是K,他说,还不是见面的时候。这期间我们打过两次电话,K让我注意看各个报纸,留意所有的凶杀案,这样我就收集了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希腊这5个国家一个月的案件,每天都在死人,每天都有人奇异的死去。”
皮埃尔的故事非常吸引人,我坐到他旁边,这样他能用较小的声音接着讲下去:“K终于答应见面了,他和我一一对照这一个月发生的案件,他承认这里面只有两起案子是他做的,他只杀了两个人,但他说,他大概知道所有死者都是怎么死的。”皮埃尔看着我,似乎在考量我的智力是否能够和他一起破案,以决定自己是否有必要再讲下去,我当然还没有忘记他起初对游戏的兴趣,所以很快就找到问题的核心:“ 这个K打游戏?”
皮埃尔点头,讲述另一条线索:“你知道有个游戏叫‘邪恶’吗?”
“我从来没听说过。”
“ 他玩这个游戏,我后来也玩这个游戏,每个人在游戏中都会有一个角色,也许是巫师,也许是骑士,大家打打杀杀的,我觉得这个游戏很无聊,但后来我发现,这个游戏的地图设置可能和我们的真实世界有一一对应的关系,游戏中的那个世界分成四大块,我相信就是欧亚美非,当然,所有的地名都不一样。那里面有个地方叫阿拜溪,我觉得可能就是多瑙河流域,还有更细小的建筑,比如有一座魔塔,很多游戏者在塔里打架,K告诉我,那就是埃菲尔铁塔。可游戏里这样的魔塔很多,每个塔都有个奇怪的名字,我很难对照。我去找了这家游戏公司,他们是一家大公司,在他们看来,这款叫‘邪恶’的游戏并不成功,对竞争对手没什么影响,全世界大概只有10万人玩。游戏的设计者是个英国人,他早早就离开了公司,大概挣了不少钱,我找不到这个设计者,他可能在周游世界。”
“你的推测是,K在游戏里杀一个人,真实世界中就真的有一个人死亡?”
“这不是我的推测,这是K要告诉我的事实。他要让我在报纸上写的就是这个,他4月11日在尤利塔上打倒了一个人,那天就有一个人从埃菲尔铁塔上掉了下来,他6月5日在韦恩圣殿里用刀子杀掉了一个人,圣米歇尔修道院那里就死了一个人。我相信K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起初也不相信这个游戏的魔力,他找我是想印证自己的判断。那些死者都是无辜者,他们在游戏里是以魔鬼的样子出现,那个游戏里有许多魔鬼,你要不停杀下去。后来他告诉的那两起案子,都发生在意大利。”
“细节相符吗?比如说都是用刀,受伤的部位?”
“是的,都一样。”
“我想我可能还是不太明白,这难道不会是K的幻觉?或者是他的一个玩笑。他在虚拟世界里杀掉一个人,然后请你帮忙找找看,真实世界里有哪个倒霉鬼也死了,他杀了一个,你找了十个,总能差不多找到个对应的。”
皮埃尔沉默片刻,说:“我考虑过这种可能,到现在我也不相信,我在游戏里杀掉一个人,世界上就会有一个人真的死去。你知道,我为了弄清楚K的想法也在玩这款游戏,但我现在在游戏里还没有杀过一个人,我有点儿害怕。”
此时,地勤人员打开闸口,乘客排队准备上飞机了,皮埃尔把书装进包里:“走吧,我们在飞机上继续聊。”
“对不起,我不是这班飞机,我不是去东京,我要去北京。”
皮埃尔有些诧异:“是吗?那好像是两个小时以后的航班?你来这么早?”
“大概是来听你这个故事吧。我很好奇,你去东京干什么?”
“K失踪了,他的家里人也不知道他在哪儿,我查到他去了非洲,但在游戏地图里,他所扮演的那个武师在东方的一个小岛上,所以我判断,他从非洲转机去了日本,还有,那个游戏的设计者也有消息了,他在日本找到了一个新工作,我想去见见他。他的想法简直就是创世纪,而K大概也有点儿疯狂,他不愿意自己能决定他人的生死。”
“的确,疯狂。”
皮埃尔站起来和我握手告别:“我希望,在搞清楚这件事之前,我不要疯狂起来。”
“放松点儿,我们东方人,大多相信,在我们周围有好几个世界。”我故作轻松的笑了笑,好像皮埃尔真的是个疯子,给我讲了个荒诞的故事。
那架空中客车装满了旅客,载着皮埃尔飞向了日本。我接着在座椅上发呆,算起来我已经有20多个小时没有睡觉,因过度兴奋,脑子里一直飞速旋转,看着外面蓝色的天空,天空上的高积云,感到一阵强烈的眩晕。我很难说清楚自己是晕过去了还是睡过去了,这样过了好久,我听到了熟悉的乡音。
“是这儿登机吧?”
“没错。”
有一个旅游团蜂拥而至,团员们都拎着刚采购的货物,大家兴高采烈的说笑着,让我倍感亲切,汉莎航空的一串机组人员从旁边走过,每个空中小姐都高大漂亮,她们也在聊天,但我已经听不懂她们在说什么,我的心情变得愉快起来。后面的两个姑娘说起迪斯尼乐园旁边的那个OUTLETS,说下次再来索性住到那边,每天去扫便宜货。我感觉自己被一片温暖的海水浸泡着,马上要被淹没,有一股魂儿飘出了身体,穿过玻璃,消失到空中。然后,我在人群里发现了张艳,她还是拎着那个小箱子,我冲她挥手,招呼她过来坐。她走过来,坐下,“我还是决定回北京,就坐这班飞机回去。”
我说:“好啊,别瞎转了。”
她点点头:“嗯,我再也想阿尔法星的事了。回去老老实实的,就呆在这个世界里。”
我说:“好。”
“那个球我扔在塞纳河里了。”
“好。”
我们并排呆呆的坐着,窗外那种白花花的光线忽然变得柔和起来,窗玻璃显现出一层淡淡的蓝色,有一架飞机起飞,它的机身竟然像一面镜子,映照出地上的建筑和天上的云霞,那些形象扭曲的叠加在一起,然后又褪去了所有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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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肉的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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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同学,大学毕业之后在徐水教书,有一年夏天,我去看他,从永定门坐4个小时绿皮火车到徐水,晚上喝了一顿酒,在他的宿舍里睡了一夜。第二天早上饿的不行,他说:“走,我们去吃早点。”从学校出来,转过几个街角,就是县城里最热闹的集市,再往前走,是一片空场,有100个摊位以10乘10的方式排列,他们卖的是同一种东西——驴肉火烧。每个摊位的摆设也差不多,一个硕大的洗澡盆,里面放着酱好的驴肉,一个大脸盆,里面放着绿辣椒,小火炉子在烙烧饼,摊主拿着一把菜刀切肉。我们在一张长条桌上坐好,要了10个火烧一碗清汤,左手挥舞着驱赶苍蝇,右手拿起火烧往嘴里塞。吃下两个火烧之后,我要了一头蒜。那天早上,这100个摊子估计一共能卖出去50头驴,大约有1万人吃下去5万个火烧,大约有5万只苍蝇在我们头上形成一片乌云。
吃饱了之后,我们往回走,在集市里转了一圈,其中一溜儿是肉铺子,一扇扇的猪肉让人目不暇接,然后我看见它,它也在看我,两个小眼睛眯缝着,脸上带着轻蔑的表情,耳朵耷拉着,鼻翼似乎还在微微颤动,那是个猪头,立在案板上,干干净净。我们就这么对视着,我的同学说:“你带个猪头回去吧,你上学的时候不是最爱吃猪头肉吗?”这话不错,我在学校食堂里总是要一张烙饼,要4毛钱的猪头肉,我喜欢肥腻的猪头肉,对猪耳朵和口条倒没多大的兴趣。肉铺老板说:“早上刚杀的。”
回北京的火车上,车厢里空荡荡的,猪头装在好几层塑料袋里,放在我头上的行李架上,我一路上都在想,怎么把这个十多斤的猪头给做熟了呢?要用多大的锅才能炖烂这个猪头?炖烂之后还能不能保持它栩栩如生的样子呢?该怎么处理它的耳朵和舌头呢?车厢里闷热,我好像闻到了一股腥臭。车到站,我仓惶而逃,把那个猪头遗弃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猪头肉,但不可救药的爱上了驴肉火烧。
我在北京城里找到了不少驴肉火烧店,供应的菜谱是拍黄瓜、摊鸡蛋、驴肉火烧、驴肉馅的饺子、驴肉汤、酱驴肉、驴杂火锅,还有驴鞭。这驴鞭要100块钱一盘,老北京话里比较含蓄的说法是“驴钱儿肉”,意思是驴鞭切成片,圆片儿中带眼儿,形似铜钱。我从来不敢吃这类东西,有一次我在一个大排档吃饭,旁边的伙计手里攥着一根牛鞭,用大号铁剪子把它剪成铜钱儿状,那场面让我的生殖器缩小到1厘米以内。
我觉得驴肉火烧要比西安肉夹馍好吃的多,驴肉的纤维要比猪肉的纤维更粗,驴肉也更瘦,店里的伙计告诉我,吃这个东西不能搁香菜,因为香菜会压住驴肉的香味儿。不过,吃不到驴肉火烧的时候,我也喜欢肉夹馍。其实,我喜欢各种面食,喜欢各种饼——火烧、烧饼、烙饼、肉饼、比萨饼、馕。10年前,北京的大街小巷有好多铁皮屋子临时建筑,用作小饭馆和发廊,解决食与色的问题。我经常光顾家门口的一家肉饼店,4块钱一张肉饼。吃腻了我就在边上的摊子换换口味,那是山西刀削面,一口大锅,面熟了捞上来浇一勺肉汁,其实就是酱油汁,有点儿碎肉而已,1块5一碗,掺了颜色的红辣椒末,蒜,醋,随便你怎么调味道,这样的面条当然算不得什么美食,可我喜欢这种粗糙劲儿,粗鲁的对待自己的肠胃,快速填饱,你可以让这碗面的味道变得很刺激,吃下去的不过是面粉和盐。
有一阵子,我喜欢上了孔乙己酒家的葱油拌面,到那里去只要一碗面,这碗面看上去没什么浇头,但味道够浓,这样吃下去一碗,意犹未尽,就忍不住再要一碗。我在孔乙己酒家吃过好多次饭,但除了葱油拌面,我觉得这家饭馆里所有的菜都难吃的要死。
在我有关美食的记忆中,有几次真是犯罪一样的饕餮大吃,有一次在德国,我和同伴都点了猪肘子,那个肘子是装在一个小水桶里端到桌子上,我估摸有4到5斤的样子,同时上桌的是两升装的啤酒,我吃了两个小时,最终那个肘子只剩下一根骨头,同伴徒劳的想把他那份香肠配酸菜吃掉一半,最后还是剩下了60%。还有一次是在巴黎,一家叫“双鱼”的海鲜连锁餐厅,门口是一个长长的架子,铺满冰块,上面是牡蛎,是大块的柠檬,那天晚上我们喝了4瓶白葡萄酒,吃了无数的牡蛎。当然,我还能记得好多次欢宴时刻,但早忘了都有几道菜,有什么用料复杂的菜品。美食家说,人们记下一次美好的聚餐是因为氛围,因为旁边的朋友,照此说来,我最美好的聚餐还是徐水的那顿驴肉火烧,无数像驴一样辛苦劳作的农民坐在长条凳子上,吃掉一头又一头的漕河毛驴,然后开始新一天驴一样的劳作。
艾米的美食专栏里自然不会写到驴肉火烧,她经常在报纸上品评哪家饭馆有一道什么样的菜最好吃,哪一款新上市的葡萄酒值得一尝,我追着她的专栏看了一年多,对她有了初步了解,第一,她年过30,未婚;第二,她喜欢吃日本菜,她的专栏里有40%的内容是写日本菜,30%是写中餐,剩下30%是写其他各类外国菜,这个比例还比较均衡;第三,她自己做饭,她偶尔会写自己在家里尝试做了什么菜,但她身上好像从来不沾染油烟味儿。岂止是不沾染油烟味儿,她曾经在一个厨艺大赛中担任评委,我在电视上看到她,才开始找来报纸看她写的专栏。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干净,干净的好像从来不会拉屎,有些美食作家,看见他们油光锃亮的大脸,就好像看见他们肚子里的一坨粪。
艾米的文章旁边总配着一张小照片,有时是居家过日子的样子,有时是所谓的“沙龙照”,在一个树立着烛台、摆放着银餐具的饭桌前留影。她应该是一个社交场合的 “名媛”,但她的文章没那么做作,她写的是吃饭,处处流露出对生活的热情。每两个月左右她会换一张照片,由此看来她对自己的形象很在意。我也说不清楚,是因为喜欢她的样子才看她的文章,还是她的文章好看才会留意她的照片,她在两家周报上写专栏,我就买这两份报纸,一期不落的看下来。
热爱美食的人可能都热爱生活,但我对生活——说实话——有点儿厌倦。我总是很随意的处理自己的饮食,一个星期吃掉10袋速冻饺子,筷子上的醋和辣椒酱就滴答在艾米的头像上,参加一个饭局也总是快速的吃饱。艾米介绍的那些好菜从来没有激发起我的食欲,但我的确想有机会能和她一起吃顿饭。
第一次见到她的确是在饭桌上,那是一本时尚杂志的年度晚宴,在丽兹卡尔顿饭店举行,宴会大厅的入口处树立着一块签名墙,众多演艺明星、商界大亨走过红地毯,在墙上面签名,留影。我在红地毯边上看热闹,拿着个小照相机拍照。然后我进了宴会厅,在第38桌找到自己的座位。每张桌子的每个座位前都有姓名牌,我的对面正坐着艾米,她的脸比照片上显得要更瘦一些,穿着一件黑色的礼服,显得过于隆重。我是说,如果她坐在第1号桌或者第4号桌,这件礼服比较合适,但坐在第38号桌就显得太隆重了。当然,这只是我的看法,请柬上注明请穿礼服正装出席,周围穿梭的女士也大多衣着亮丽,酒桌上照例互相递了名片,我对她说:“久仰久仰,一直看你的文章。”她非常客气:“瞎写瞎写。”服务员鱼贯而入开始上菜,艾米拿起桌上的菜单端详起来,她看得非常仔细,似乎要把这份菜单全背下来,我们之间相隔的太远,根本没机会说话,我们的目光也没有碰上过,我看了看她的名片,上面有她的邮箱和手机号码。
宴会厅前方是一个大舞台,各类选秀节目出来的歌手轮流上去表演,主持人把前面几桌坐着的头面人物的马屁拍了一个够,不断有人上去做简短的演讲,他们谈论了次贷危机,谈论了缅甸海啸和汶川地震,谈论了奥运会和世博会,头盘是鲜虾沙拉,我本来可以一口就吃掉,但碍于礼仪,足足吃了三口。过了20分钟才上第二道菜,一碗奶油蘑菇汤,然后是一份澳带,然后是一小块牛肉。我喜欢吃半生的牛肉,而眼前这一块显然煎的太老了,服务生不可能向几百号来宾一一询问您的牛肉要几分熟,我咬着牙把这块牛肉干掉,抬起头来正看到艾米皱着眉,那块牛肉一点儿也没有动。宴会厅里灯光昏暗,大屏幕上开始循环播放这本杂志的封面人物,主持人也适时的说起他和托尼·布莱尔曾经会面。
我想起艾米的专栏文章里曾经引用过一段莫泊桑的小说,开胃菜还没上的时候,大家一口一口地喝着香槟,个个聊得热血澎湃,精神亢奋。然后上的是小羊排,又嫩又爽口,大家此时都要展示语言技巧,言语像掀裙子般掀去众人的面具;各种大胆、寡廉鲜耻的虚伪纷纷出笼,让这些上流社会人士有种微妙而神秘的感受,一种与迷惑和色欲接触的淫思,然后上来的是烧烤,山鸡两侧伴着鹌鹑、豌豆,青菜、鹅肝酱、沙拉,把盘子装得满满的。我当时对那个酒会的虚伪场面感到非常恶心,但我也老想着凑到艾米身边套近乎,就觉得自己更恶心。吃完牛肉之后,我站起来,走到艾米面前和她告别:“我有点儿事先走一步,以后有机会和你一起吃饭啊!”她也站了起来,握了握手:“好啊,再见。”
两周之后我又见到了她。这是北京一家高档会所开业,会所里有饭馆、画廊、书店和一个小剧场,一家昆曲剧团驻点演出,饭馆是大大小小的包间,中式家具,座椅的椅子背儿设计的极高,足有1米8,坐上去非常不舒服。这个开业典礼来了有300多人,屋子里刚装修完,甲醛的味道还很刺鼻。墙壁刷的极白,仔细看到处都显得粗糙,这会所要奔着极高雅极精致的路子上靠,愈发显得粗糙。据说今后这里主营杭州菜,但那天厨房设备还没齐全,厨师也没到位,我们吃的是自助餐。300个文人雅士拿着盘子在会所里东奔西走,呼朋引伴,我端着一盘烤鸭找空座位,迎面撞上了艾米。我说:“HI,你也来了。”她说:“来了,真够乱的。”她双手空空,不知道吃了没有,我指了指自己的盘子:“排队的人太多,你要不要吃点儿。”她打量盘中的食物,几块鸭肉,一叠子软塌塌的薄饼,几根葱段,连同一勺子甜面酱粘连在一起,我有些发窘,为自己要吃下这么一盘子东西而感到羞愧,艾米说:“我还是不吃了,我等着去看戏。”
我和一帮朋友在二楼的包厢里看戏,台上的戏子咿咿呀呀的不知道在唱着什么,楼下有座椅,也有卧榻,但见艾米端坐在一张床榻上,听得入迷。
我本以为在艾米的专栏里能看到她对这家会所的描述,但等了一个月也没看见她写自己听昆曲。她介绍了北京的一家素菜馆子,在鬼街附近的一条胡同里。鬼街就像北京城里一段不停蠕动的肠子,每天估计有几十万人在这条街上吃饭,所有饭馆都24小时营业,这条街上最著名的吃食是麻辣小龙虾和羊蝎子,艾米的文章中说,这是一条俗世的街道,但拐到一个胡同里,走上100米,就能找到一家超凡脱俗的素菜馆。有天晚上,我一个人盘算着去哪里吃饭,忽然想起艾米的推荐,就去找那间饭馆。
饭馆入口处摆着一沓子佛经,左手边是一个大条案,摆着几个手工风筝。座中有一对情侣,有洋人,还有一位僧人,像所有的素菜馆一样,这里禁止吸烟。我坐下之后翻看菜谱,最终点了两道艾米推荐的菜,一个叫“花月皆禅机”,一个叫“世事本无常”,从名称上看,第一道菜是鸡,第二道菜是肠子。我有一段时间非常喜欢吃猪大肠,每天中午都到庆丰包子铺要一碗炒肝和三两包子,小时候北京街头有很多早点摊子卖炒肝,后来整治市容,想每天早上吃到炒肝都不容易。原来北京夜间能找到卖卤煮火烧的摊子,夜里饿了就出门弄碗卤煮,现在也基本绝迹。自从我体检查出来有轻度脂肪肝,我就渐渐杜绝了炒肝、卤煮之类的垃圾食品。饭桌前我正回想着炒肝和小肠陈的味道,服务员已经把“世事本无常”给端了上来,我耸耸鼻子嗅了嗅,并没有闻到那股可爱的骚气,吃到嘴里也寡淡无味。接着上来的“花月皆禅机”倒有一股鸡肉的味道。
这个饭馆的菜量极小,我把两道素菜都吃干净,觉得更饿了,要过菜单,略过一排青菜,盯上了一种鱼,但立刻明白那也不是鱼,我说:“算帐吧。”
出了胡同,走到鬼街上,向右手一拐,我就进了一家新疆饭馆,里面有一群老爷们正叼着羊肉串喝啤酒,我大声吆喝,要一份炒面片一份炒烤肉。拿出手机,想给艾米发一条短信,告诉她我不能欣赏她推荐的素菜,可这样的短信又显得唐突。就在磨叽的功夫,面片和烤肉已经上桌,好像是为了报复刚才的“世事无常”,我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眼瞅着自己的肚子越来越大,像一个气球似的鼓了起来。此时我被一种罪恶感笼罩,我居然吃了两顿晚饭!面前的两个盘子空空的,只剩下番茄酱的红色和几粒孜然。我再次发誓,以后只吃8分饱,或者只吃半饱。
我怀疑自己的体型很像一个青蛙,四肢瘦长,头尖脚大,饿着的时候还算正常,一旦吃饱了肚子就不由自主的鼓起来,如果说我这个人有什么优秀品质,第一条就是不馋。我有过好多次节食计划,都卓有成效,比如我觉得一次吃三个驴肉火烧太多了,缩减到两个,成功了,比如说肯德基炸鸡,两个鸡块太多改吃两个鸡翅,也成功了。这一次节食也比较顺利,每天早上我吃50克麦片,一杯酸奶,中午的主食不超过2两,白天喝三杯黑咖啡去除油脂,晚上能不吃就不吃,尽力回避一切饭局。这对我并不难,因为吃饭对我从来都不是一种享受,我喜欢好吃的东西,但也从不挑食,馒头加酱豆腐和一顿丰盛的大鱼大肉都能应付。
这个节食计划执行到一个月的时候,我接到一个电话,公关公司的维维安打来的,她说,要组织一个小型旅行团,大概就四五个人,去迪拜,飞机票由阿航赞助,来回都是商务舱,当地五星级酒店提供食宿,主要宣传迪拜有什么好吃好玩的,维维安把情况介绍清楚之后,特意补充了一句:“这次我们还请了一个美食作家一起去,她叫艾米。”接到这个电话之后,我就放弃了节食,去一家韩国饭馆,要了一份石锅拌饭和一份凉拌狗肉。
我从没有去过迪拜,但看过好多迪拜的照片,那里有世界上最高的楼,大概要修到800多米,有最怪异的楼,有一栋楼居然要修成iPod的形状,有大型购物中心,里面有滑雪场,还有世界上最大的填海工程,四个巨大的人工岛像四个大螃蟹一样。那里是个购物天堂,有最便宜的黄金,是流淌着奶与蜜之地。我坐着商务舱到那里住上高级酒店,做出一副又矜持又享受的样子,要是采访航空公司或酒店的管理人员,我得提问,“你对目前的金融危机怎么看?”,“什么时候北京到迪拜的航线上会安排一架A380?”,我们要装出对世界经济很关心的样子,我们还要装出对世界上的奢侈酒店、对各类餐厅和厨艺都挺了解的样子,这样的表演我驾轻就熟,但一点儿演出的热情都没有。
有时候我分不清楚什么是预感什么是盼望,我预感到和艾米会在迪拜有一场艳遇?没有。我盼望着和艾米在迪拜有一场艳遇。也没有。迪拜那个地方就不对,要是去非洲的野生动物园或者一个海岛,那还差不多。我挺高兴能有机会和艾米一起出趟门,不过,这样说又太含蓄了,坦率一点儿,我的想法是“有机会就办,没机会就算”。
厨师把一道菜做完就上桌,而艾米的工作是渲染这道菜,赋予这道菜情感色彩、符号、价值,我们在饭桌上看到的菜只是原材料,艾米的厨艺是通过文字呈现的,我在一个小饭馆吃着一屉包子,翻看报纸,在字里行间品尝艾米做出来的另一道菜,这屉包子让我的肚子不饿了,艾米的菜让我的脑子吃饱了。我有一个虚弱的胃,吃一碗米饭或者三两包子就会饱,但艾米一直在给我们一个更为强大的胃,这个胃不会蠕动,没有分泌,它强硬的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中,妄图尝尽人间的一切美味,它没有任何饮食上的禁忌,也不用考虑生理层面的问题,它吞噬一切,见草吃草见肉吃肉。不反刍,也没有排泄渠道。我对食物虽然没有那么大的胃口,但对艾米这样的漂亮姑娘却有很好的胃口,当然我也不是色情狂,我死也不会承认我这么下流,下流和虚伪两相比较,我还是虚伪一点儿吧。
晚上9点,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已显得冷冷清清,我拖着大行李箱找到H柜台,一个乖巧的女子迎了上来:“我是维维安,我们就等您了。”同行者中还有一位《游艇》杂志的记者,一位商业杂志的记者,艾米打扮得还是精致得体,脖子上有一条翠绿的丝巾,脚下树着一个帆布旅行箱,背着一个黑色的挎包。这是我第一次能仔细端详她,她大概1米65,45公斤。但并不瘦,抓住她的胳膊、腿、肩膀或脸,都会是肉而不是骨头。大家办登机手续时闲聊,艾米说:“我听说阿航头等舱,用的咖啡壶都是金子做的?”维维安回答:“的确是金色的,大概是镀金,不过这次我们坐的是商务舱,未必能用到金壶。”登上飞机发现,我和艾米的座位紧挨着。她脱了鞋,换上空姐送来的大袜子,她用热毛巾擦了擦手,她要了一杯水,我看到她的手,纤细白皙,指甲上涂着一层透明的指甲油,她拿起水杯,喝了一口,剩下的半杯水轻微的摇晃了一下,她的手指在杯子上轻轻的弹了一下。
服务员把菜单拿上来的时候,我问她:“吃什么好呢?”那口吻很亲昵,好像我们一起吃过好多次饭似的。其实我们没什么选择,一是新西兰牛肉,二是西班牙海鲜饭。她的回答和菜单上一样:“牛肉或者海鲜。”
我问:“你说,他们的牛肉真的是从新西兰来的?”
“我不确定,我觉得这是个形容词,在牛肉或者牛奶前面加上新西兰,你就觉得它是干净的,你就会想,新西兰的空气好,大海辽阔,这样你就不会去想这牛是从饲养场里出来的。”
“那西班牙海鲜饭呢?我听说,大海的污染挺厉害,吃海鲜都可能汞中毒。”
艾米笑了:“那你不打算吃了?”
“我打算吃牛肉。”
“那我吃海鲜饭。”
我接着翻菜单:“喝什么酒呢?”
机舱里供应法国、澳大利亚、智利的多种葡萄酒,还有占边、黑方等多种威士忌,艾米放下菜单:“喝葡萄酒,每样都尝尝。”
在我醉到之前,我们大概喝了四瓶葡萄酒,艾米太能喝了,而且能聊。她说到大仲马留有一本专著叫《美食大字典》,记录吃喝趣闻和一些菜谱,说到普鲁斯特,细心描绘糕点的美味,本人也是餐厅中的一景 。她还说到该怎么写美食专栏:“亲爱的,要有关系,而且脸皮要厚!要自圆其说,特别是说错了的时候。”我酣然入梦,错过了飞机上的第二顿饭,当地时间清晨5点抵达迪拜,入住的酒店叫作“海市蜃楼”。
我住在酒店一层的116,艾米的房号是216,也就是说她就住在我的楼上,房间足有40平米大,天花板上有一座结构繁复的枝形吊灯,吊灯之上就是艾米房间的地板,上面是一张2米乘2米的大床。我盯着那枝形吊灯开始想象:艾米进屋之后就把她的化妆品都放在浴室的镜子前,那个洗脸池的台面很大,能放下她七八个瓶瓶罐罐,大床与电视柜之前有一个榻,她把衣服脱下来,叠好放在榻上,然后赤裸着走进浴室,淋浴的花洒巨大,水流像瀑布一样,她喜欢热水,略微发烫,冲在身上有一点点刺痛,她在花洒之下尽可能长时间的洗浴,直到水气让她有些眩晕。然后她站在镜子面前擦干身体。在床与阳台之间有一个大沙发,她穿着白色的浴袍坐在沙发上,她在做面膜,只露出眼睛、鼻子和嘴,她看见茶几上放着水果,想吃一个橙子,但她此时张不开嘴。
我进屋之后先吃了一个橙子,躺在沙发上盯着天花板这么瞎想,一楼没有阳台,推开门就是草坪和花园,有穿游泳衣的孩子蹦蹦跳跳的奔向泳池,我直接走到花园里,向二楼的阳台望了望,那里没什么动静。我就去自助餐厅吃早饭,布菲台上有骆驼奶,装在大玻璃瓶子里,我倒出一杯尝了尝,骆驼奶比牛奶要金贵一点儿,据说母骆驼一天产出的奶不过一升,骆驼奶味道也重,可以和肉桂一起煮,但现在这瓶冰冻的骆驼奶味道很淡。艾米在飞机上告诉我有一种阿拉伯蔬菜叫穆鲁海亚,但我没找到穆鲁海亚做的菜。我用骆驼奶冲了一大碗麦片,加上葡萄干、杏仁、瓜子。全世界酒店里的早餐都大同小异,吃完一大碗麦片,我坐到室外花园里,要了一杯咖啡。天上忽然飘下来几滴雨,在你意识到下雨的时候雨就停了,我穿过花园,游泳池,走到了海边。这时候太阳已经升了起来,脚下的沙子开始发烫,我只看到了海的一角,像一条人工河一样被夹在两块土地之间,对岸是一片黄色的公寓楼,如同北京一个丑陋的建筑群,每栋楼都同样的面目可憎。忽然我明白了对面那些楼就是棕榈岛,人工填海的产物,酋长们似乎握有阿拉丁神灯,一夜之间就能建立起一座宫殿,他们用卫星定位系统控制着填海的步骤,务必让一方方沙土组成棕榈叶子的形状,在这座海中的沙城上面,是丑陋的公寓和别墅。这场景让我颇为沮丧,我立在沙滩上发了会儿呆,回屋睡觉。
当日下午三点,我们开始城市观光,第一站当然是著名的帆船酒店,游艇杂志的记者说:“我上次来过这酒店,酒店门口站了会儿,看见一大奔驰车停下来,一个贵妇人走下来,好多侍者给开车门拎行李,她的管家就每人发100迪拉姆,250块人民币啊,这小费给的。”大家哄笑着说,但愿这次还能碰见这样的贵妇,咱们都上去领小费。帆船酒店金光闪闪的内部设施让人惊叹,导游招呼大家:“下面我们去一处迪拜的古迹。”所谓古迹,是一间草棚和一栋两层的石头屋,草棚是过去穷人住的,而用上了石头和木材的房子,则房主至少也是一个中产阶级,艾米问导游:“这是什么时候修建的?”导游说:“1979年。”我接着问:“公元前?”导游笑着回答:“公元后。”这座城市50年前还是一个破落的小渔村,如今则是一个光怪陆离的城市,这种奇妙的变化也许让人感叹,但我们都从一个变化更加奇妙的国度而来,对眼前所见倒有些见怪不怪。我们去了香料市场和黄金市场,艾米帮我们辨别清楚小豆蔻、没药、藏红花和安息香,我们在黄金市场看到了各种金饰,每个橱窗都闪耀着黄金的光芒,在灯光的辉映下像是在兜售某种廉价货品。
最终我们逛累了,饥肠辘辘,导游把我们送到一家黎巴嫩餐厅,我们在院子里坐下来,闻见饭菜的香气,招呼侍者拿菜单。桌子上已经摆好了餐具,盘子边上放着餐巾,餐巾上面是一个银筒,打开银筒,抽出一卷纸,是印制精美的菜单。我们端详着菜单,然后目光齐刷刷的转向艾米,维维安说:“点菜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艾米对着菜单看了5分钟,抬起头来汇报:“总的说来,这里主要供应的就是烤肉——牛肉、鸡肉、羊肉、小羊肉,主菜就是这些,配菜是各种沙拉,我们每个人选定主菜就好了。”我们5个人飞快的决定,两份牛肉,两份小羊肉,一份羊肉。艾米招呼侍者点菜,侍者却低声和她嘀咕,艾米又抬头向我们汇报:“他说,我们点的太多了,他说,你们5个人,点3道菜就足够了。”我们有些疑惑,艾米解释:“中东菜主要是烤肉,量比较大,我不知道咱们能不能吃那么多。”我和另两位记者都不置可否,摆明了谁也不想少点一份的姿态,维维安立刻表态:“点吧,反正是我们公司请客。”艾米说:“我们还是折中一下,多点一份鸡肉来尝尝,牛、羊、小羊肉和鸡肉各一份,四道菜。”大家点头通过。
点菜的功夫我已经吃下去一盘子皮塔饼,热乎乎的新鲜出炉,我吃过一次中东菜,在主菜上来之前就已经用皮塔饼、塔博勒沙拉和阿拉伯泡菜给自己喂饱了,这次我提醒自己不要吃太多饼,等着肉。各种沙拉率先上桌,全是糊状的,大概有鹰嘴豆沙拉、花生酱配酸奶、胡木斯酱,看着就像一盘盘的麻豆腐,这样的糊糊儿上来颜色不一的六种,每种两盘,艾米用皮塔饼沾酱,放到嘴里一点点分辨,这个好像是茄子泥配酸奶,那个好像是鹰嘴豆沙拉,这个里面有茴香子,那个里面有芥末子。我对这些糊糊儿兴趣不大,很快塔博勒沙拉及其五个变种也上来了,还是12个盘子,我觉得完全可以混在一起,原料大概是小麦粒、青葱、白葱、西红柿、薄荷、茴香、黑橄榄、欧芹、生菜、柠檬、橄榄油,这些原料相互掺杂组合成6种沙拉,我喜欢味道更刺激一些的,这样吃着沙拉和饼已经半饱,按照我的节食计划,我应该停下来不吃任何东西了,但主菜上桌了,一律的肉串,大大小小的肉块用小番茄和洋葱来间隔,每道菜用两个盘子装着,这八大盘烤肉摞在24盘沙拉上面,阵势吓人。
艾米发布了吃肉动员令:“古罗马治下,一个国王一顿饭的原料大概相当于500个人吃的,一个省长呢,一天的定量是12头羊,一个人肯定吃不下去12头羊,但每天都要宰12头羊,主人们吃完了仆人吃,仆人吃剩下穷人吃,所以每天吃多少肉,从来都是和权力有关的,我相信这里的酋长每天至少要吃两头羊,现在这点儿肉不算什么,我们要吃下去!”
维维安抄起一串鸡肉,附和着说:“我们要吃下去,要不然他们该说我们浪费了。”
商业杂志的记者是一位瘦小的美女,她拿起一串牛肉:“我觉得吧,浪费就浪费,外国人老说咱们中国人吃饭浪费,可美国人的生活方式更浪费,要是我们是美国人,他们肯定说,这种浪费是刺激消费的好方式,能带领全世界走出经济低迷,所以,咱们就吃自己的肉,让别人说去吧!”
游艇杂志的记者是位粗壮的男士,显然肩负着吃下去更多肉的职责,他左手一串羊肉,右手一串小羊肉:“艾米你听我说,我对饮食没什么研究,但我知道,这吃肉多少从来都是和男子气概相关的,西方人吃肉多,所以他们到处侵略,到处杀人放火的,但蒙古人比他们更牛,蒙古人吃什么?蒙古人打猎,打着什么吃什么,天上飞的也吃,地上跑的也吃,这吃猎物的成吉思汗就能把吃牛羊肉的欧洲人给打败。可惜现在蒙古人没法打猎了,我去内蒙玩,还是人家那里的涮羊肉好吃,他们吃羊是按天算的,有36天的羊,有72天的羊,就是说这小羊,有养了36天就吃的,有养了72天才吃的,你说他们这里的小羊羔肉,是不是也是杀那些刚满月的小羊啊?”
我们以一种风卷残云的架势开吃,但很快就成强弩之末的姿态。牛、羊、鸡的零碎尸体还盛满在四个盘子里,变得又凉又僵硬。大家都吃的有些呆滞,侍者终于过来问:“你们吃完了吗?”我们颇为失败的承认:“吃完了。”侍者接着问:“要甜点吗?”大家面面相觑,艾米笑着给我们鼓劲儿:“既然都吃成这样了,我们再接着来吧。”于是,我们又点了慕司蛋糕、冰激凌和咖啡。账单上来的时候,我们惊讶的发觉,每个人差不多吃掉了100美元。我们几乎是相互搀扶着走出饭馆,说消消食走走,然后打车回酒店,维维安带着两个人先走,我和艾米同一辆车随后,我们都坐在后座上,持续着吃饱了发呆的状态,我摸着自己的肚子说:“这时候最想来点儿茶喝,来点儿浓茶,要不然这一肚子油腻。”艾米侧过头:“你平常喜欢喝什么茶。”我说:“我喜欢喝绿茶,可现在想喝普洱。”艾米问:“生普洱还是熟普洱?”我问:“熟普洱是不是味道更浓些?”艾米点头,我说:“那现在更想喝熟的,越浓越好。”出租车穿过朱美拉大街,经过迪拜酋长的居所,那片房子占据一大片最好的海滩,是酋长招待重要客人的别墅区。海市蜃楼饭店就在旁边,我们走进大堂,艾米说:“我先回屋收拾一下,过半个小时,恩,40分钟吧,你上来找我喝茶,熟的普洱,我住在216房间。”
艾米居然带着一套茶具旅行,两个茶碗,托盘,茶壶,茶砖和茶刀,还有一个电热水壶,她很享受泡茶的那套程序:“没带滤网和大玻璃杯,只能凑合了。”她把茶递给我,说:“有点儿浓。”
“我喜欢浓茶。”我说。
“你应该戒烟,你的味觉已经完全被破坏了。你喜欢刺激性的东西——黑咖啡,浓茶,烈酒,吃东西也是什么刺激吃什么——芥末、洋葱、醋、辣椒。”
“谁说的,我也喜欢清淡的东西,我喜欢日本菜,和你一样。”
“你那是喜欢吃绿芥末吧?你都分不清楚各种寿司、鱼生的味道,食物本身的味道变化就特别丰富,就足够刺激,你要是鼻子不灵,味觉不好,就根本食不知味。我上次去日本,带回来一个电饭锅,东芝的,好几千块,能把每一粒米都蒸得非常饱满,我用它尝过日本米、越南米、泰国米、马来西亚米、巴基斯坦米,看着都是米饭,可每种米的味道都不一样。”
“泰国米和巴基斯坦米我还是分得清楚的。”
我掏出一支烟,一时不好意思点上,她拿过烟盒抽出一支,我给她点上烟,她吸了一口,吐出来说:“我泡的茶怎么样?”
“挺好,我有一个朋友,比较好喝茶,他说每个人泡出来的茶,味道都不一样,能看出来泡茶的人是什么人品。”
“这有点儿夸张吧?我人品怎么样呢?”
“挺好。”
她的床铺已经被开过夜床,被子揭开一角,一条丝巾上面放着一粒糖果,她叉开一个话题,问:“你看过一个电影叫《香料共和国》吗?土耳其电影,讲的是土耳其美食。”我摇头,她接着说下去:“我下个月可能会去土耳其,那边的饭菜应该更好吃。”
我决心不让她展开一场口舌之旅,说:“我有一个朋友,前些日子差点儿死了,急性胰腺炎。他开一个小公司,天天应酬,暴饮暴食,忽然就犯病了。送到医院急救,据说这病,能活着出来的不到50%,这小子还真活下来了,我前两天去看他,现在他跟个兔子似的,只能吃胡萝卜,白菜,还不许沾油腥儿,萝卜白菜都得煮好了吃,不能喝酒,一滴酒都不能沾,但医生说,还能接着抽烟。”说到这儿,我自己点了一支烟。
“那实在有点儿命苦。”
“他说,光吃水煮青菜,整个人的性情都变了,原来火急火燎的,现在什么事都不发愁都不着急,慢性子了。不过,他现在没事儿写博客,回忆他吃过的饭,哪顿饭吃的最爽,哪道菜印象最深刻。”
“有这么一本书,采访世界上50个名厨,让他们回答,假设明天就要死了,你在世界上最后一顿饭想吃什么。你说说,你最后一顿饭想吃什么?”
“那我想吃炸酱面,我妈做的炸酱面。你呢?”
“我没有答案,我可不想死。但我觉得,真有那么一天,我就想吃一碗日本拉面。”
“你还挺复杂,还要日本拉面,你说你这么胡吃海塞的,就不怕得什么病,糖尿病,痛风,这都是吃出来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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