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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灵魂拍手作歌

苗炜(现代)
除非灵魂拍手作歌--苗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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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让我们倒行逆施--冯唐
2002年夏天,我在北京。我不认识苗炜,我读一位叫布丁的作者写的《有想法,没办法》。我发现,这人也爱看犯罪电影,也推崇《美国往事》。《美国往事》是我心目中经典里的经典,比《教父》要简洁、美好很多。我当时想象的未来世界好像永远都是这样:一个倾国倾城的姑娘,一个满是现金的银行,几个从小一起混的兄弟,一个充满欲望、背叛和忏悔的复杂关系,那个倾国倾城的姑娘在把这几个兄弟睡遍之前绝对不能老去。
  后来我知道布丁的本名叫苗炜。苗炜在《三联生活周刊》当头目,人帅,闷,能写,尤其能写应用文和说明文。屁股嘬板凳,闷声闷气地每天能写上千字,多年不辍。
  2008年夏天,我在一个饭局上遇见苗炜,我问:“忙什么呢?”在北京,不在饭局上遇见,一般问,吃了吗?在饭局上遇见,一般问,忙什么呢?一般的回答是,瞎忙。忙工作,忙项目,忙单位的斗争;忙离婚,忙生孩子,忙丈母娘的心脏病;忙念佛,忙中年危机,忙抑郁。
  “写小说呢。”苗炜说。
  “长篇?”
  “短篇。”
  “好啊,多写,大好事。”
  “一定多写,我还等着《人民文学》发表呢。”
  在当代,在我的祖国,听到这种答案的频率和我接到火星的邮件或者我死去的姥姥的电话类似。我记得在我的中学年代,文学还是显学,我的语文老师已经明确指出,写东西这件事儿,如果不是为了名利或者勾引姑娘,还是能忘就忘了吧。即使为了名利或者勾引姑娘,世上还有大把更简洁有效的方法。而在当代,在我的祖国,如果我的语文老师还在中学教课,她会发现,已经没有任何告诫同学们的必要了。
  2009年夏天,我在网上。苗炜用MSN告诉我,他终于要当作家了,英文直接翻译就是写字的人。不再是老师、编辑、苗师傅、苗主笔、苗闷骚、苗帅哥,而是写字的人。
  “十月份,我要出本小说集,能不能给写个序?”
 我第一反应是:“怎么不找个大师写?”
  “谁是大师?”
  我听见遥远处的苗炜在心里偷笑,我心里也笑了笑,说,好吧,我写。
  老天也算公平,给任何迷恋文字的人同样一个上天摘月亮的机会,同样一个摘不到摔下来的结局。迷恋文字的人同样把天赋、激素和野心拧巴成动力,同样号称怀着摘的理想,不同的是有些人瞄准的是金矿山,有些人瞄准的是大奶,有些人瞄准的真的是瞄不准的月亮,不同的是有些人动力足些、蹦得高些、摔得好看些,有些人只够一次3至5毫米、蹦得实在太矮、摔得实在太难看。
  这本小说集里写灵魂、恋情、外星、猪肉、胴体。看得出,像所有写字的人一样,苗炜起于要让自己爽一下,但是还看得出,苗炜不止于让自己爽一下,看得出,在当代,在我的祖国,尽管好些成名或者未成名的人老了或者废了,苗炜还刚刚开始,还欢势,他的机会还在。
  文字是我们的宗教,愿我们继续倒行逆施。不要求两三年升半职,要求两三年出一本冷僻的书。心里一撮小火,身体离地半尺,不做蝼蚁,不做神,做个写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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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那个国庆节的红色花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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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一个冬天的饭局上认识了灵儿。那次是我们一大帮人吃火锅,照例有许多不认识的小姑娘来蹭饭。拿老作家冯唐的话说,这些姑娘一拨儿一拨儿的就像苹果鸭梨一样新鲜。我很奇怪她们为什么不找年龄相当的小伙子去耍,而是和我们这帮四十上下的人混吃混喝,其中一个曾这样回答:“他们比你们还无聊。”
  那天灵儿穿条牛仔裤,上身是件黑毛衣,领口开得低,脖子上还围着一条黑色的围巾。我们正好把着一条长桌的桌角,离桌子中间的火锅比较远,我站起身子从火锅里夹出一片藕,一根筷子正捅在藕眼儿里,这么夹着坐下,刚往嘴里送,那藕片滑落,缓慢地落在我的肚子上,似乎被隆起的腹部阻挡了一下,又势不可当地落到裤裆处,最终掉在地上。我觉得嘴角还沾着它的油水,灵儿迅速拿起一张餐巾纸,来擦我衣服上的污渍:“你看看,你看看,这人老了就是不行,吃什么都漏。”
  我接过她手里的餐巾纸去擦裤子:“嗯,我撒尿还老撒在裤子上呢。”
  灵儿比我小11岁,其实应该算小妹妹,可她那天晚上不停地叫我叔叔。主持饭局的是仙儿哥,以前是位诗人,喝高了爱朗诵诗,他最大的乐趣之一就是召集一大帮人吃饭,每个人都要喝好。来赶饭局的人越来越多,一张桌子不够又加一桌,两个火锅不够又添一锅,小饭馆的窗玻璃被火锅蒸腾的热气贴上了一层雾水,后来的人报告:外面下雪了。
  我喝得头脑发热就到门口站了会儿,雪不大,落在地上就化了,灵儿也跑出来,管我要了一根烟,我们沉默地站在饭馆门口把烟抽完又回去喝酒,但彼此好像要说点儿什么。
  那天晚上的饭局是为了庆祝我们的一位歌手朋友发行新专辑,专辑的名字倒也应景,叫《北京的冬天》。歌手背了一书包的CD分发给我们。最后喝到鸟兽散的时候,我特意和灵儿说了声再见。回家的路上,我把CD塞进汽车音响,北京的冬天正飘着亮晶晶的雨点儿,路灯映照着车窗外的杨树,泛着红色的光芒。
  第二天我在MSN上碰见仙儿哥,问他:“昨天晚上那个灵儿不错,有她的电话吗?”仙儿回答:“哪里有什么灵儿,你昨天晚上喝多了吧?昨天有波儿、有蚂蚁、有小乐,哪儿有什么灵儿呀?”
  那场饭局后没两天,我去海南岛出差,报道一站高尔夫球比赛。按照我的经验,出差从来不带电脑,带了也不用,没想到亚龙湾的度假酒店里居然有大电脑,免费宽带。头一天是业余职业配对赛,我也掺和了一把,和一个印度职业选手一组,打了100多杆,印度选手不停地劝我要“easy,more easy”,可我还是打得太用力。高尔夫是我这两年唯一的兴趣,可惜我实在没有打球的才能。
  正式比赛开始后,我们这些记者倒也没什么事儿可干,待在酒店房间里看比赛转播,或者到海边晒太阳、游泳。有一天实在无聊,打开酒店的电脑查邮件,登陆我的MSN,发现有一个陌生人要求加入,加进来之后,她说:“你好呀,我是灵儿。”
我们就在网上聊天,我告诉她我在海南岛呢,她说:“那我去找你呀。”要是年轻几岁,听了这句话我就能兴奋起来,但现在我对这样的调情无动于衷,我说我这就回北京了。她问我去海南岛干什么,我说晒太阳打高尔夫球,语气中透着得意。她说:“打高尔夫?这可是老年人的运动。你干吗不打网球呢?为什么不打壁球呢?”我说我老了,跑不动了。
  这么说着忽然觉得无聊,因为我总会对一些年轻姑娘说我老了,无所谓了,你们还年轻。而她们也总会毫不客气地强调自己的年轻,生活中还充满无限的可能性。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神奇的命运在等着这帮肤浅的丫头,她们会找一个人嫁了,早晚有一天,她们的丈夫对足球、高尔夫的兴趣会超过对她们的兴趣。她们的丈夫会以看足球为借口对着电视机,能有90分钟的自在时间,不用面对她们的嘴脸。要是喜欢打高尔夫,就至少可以有四个小时能躲得远远的。所以我在MSN上敲下一段话:“你也会嫁给一个无聊的男人,这些男人有的老是谈论他们的混账汽车一加仑汽油能行驶多少公里,有的要是打高尔夫球输了,或者甚至在乒乓球之类的无聊球赛中输了,就会难过得要命,变得非常孩子气。有的非常卑鄙,有的从来不看书。”
  “我才不嫁给这样的废物呢。”她说。
  话不投机,我就关了电脑睡觉。第二天赶早班飞机去了深圳,见了几个朋友,再从深圳回北京。两天后,接到仙儿哥电话,又有饭局了。“你不是要约那个灵儿吗,我帮你约了,她来。”饭局定在东三环的一个云南饭馆,我特意迟到,以为一进门就能看见灵儿,没想到整个晚上她都没有出现,不过这样的饭局不会因为任何人的缺席而冷场。酒酣耳热之际,我接到一个电话,是灵儿,我问:“您怎么没来喝酒呀?”
  “我在家看书呢。”
  “看什么书?”
  灵儿大概听出来这边的吵闹,声音大了起来:“我给你念一段书吧。”她不由分说地开始朗诵起来,“这儿总有一百万个姑娘或坐或立,在等她们的男朋友,有的姑娘交叉着腿,有的姑娘没交叉着腿;有的姑娘大腿好看得要命;有的姑娘大腿难看得要命,有的姑娘看上去为人很不错,有的姑娘看上去很可能是条母狗。可是说起来,这景色看了让人有点儿泄气,因为你老会嘀咕着这些姑娘将来会有他妈的什么遭遇。”念到这里,她停住了,问:“你们那酒局上的姑娘大腿好看吗?”
我站起来,眯着眼睛向饭桌旁的那几个姑娘看去。“看不见,她们都穿着裤子呢。”
  “那你慢慢喝吧,等天暖和了,你就看见了。”
  2
  天气暖和之前,我和灵儿还在各种饭局或局后的酒吧里见过两次,见面之后随便聊两句或者能多聊几句,周围永远是吵吵闹闹的。等到天气真正暖和起来的时候,我和她才有了一次正式约会。她先短信给我:“天气多好,不想出来晒晒太阳吗?”我回:“去哪儿?”她回:“去喝杯咖啡吧。”我回:“好。”然后她电话打过来:“我在丰联广场呢,离你挺近的,我们就在丰联广场下面的星巴克见吧。”
  北京有几个地方堵车非常厉害,丰联广场前就是一个,这样的地方叫做“北京的屁眼儿”,打车到那里,去星巴克喝杯咖啡,出门就能看见你刚才打的那辆车还堵在大街上等你呢,你可以再坐上去去别的地方。这样的地方只能让你的脾气越来越坏,我见到灵儿的头十分钟,一直就用恶毒的语言描述这个地方多不好,选这个地方见面多愚蠢。我自私且不知好歹,哪怕见着个漂亮姑娘,也不能让我从坏情绪里扭转过来。
  灵儿穿了一身西装套裙,黑色丝袜,像日本A片里的OL式的打扮。不过,我一直不知道灵儿的工作是什么,她说她来这个写字楼见她的一个客户,却没兴趣就她的工作多说一个字。总之,我看她穿着这身工作服的时候显得冷冰冰的,不像在饭桌上酒吧里,她神采奕奕地出现,充满了要大块儿吃肉大碗儿喝酒的热情。
  一杯咖啡下去之后,我们聊得挺好。当然,在我看,她一直在问一些很幼稚的问题:“你喜欢现在的工作吗?”
  “还可以呀。”
  “如果你不工作了,衣食无忧的,你想干什么?”
  “那还干什么呀,就什么都不干了呗。你想干什么?”
  “我还没想好,所以我还在上班。要是哪天我想好了,我就不上班了。”
  “这还有没想好的,整天什么都不干,这还想什么呢?”
“当然要想。我觉得你要是不上班了,可以在家写小说。我要是不上班了,就去学画画。”
  “你现在也可以学画画呀,干吗还要摆出个姿态,非以为自己是高更?不在银行里干活,跑到岛上画画去?”
  “你也不用摆姿态呀。”
  “我摆什么姿态了?”
  “你上次喝酒的时候说,你看了卡尔维诺的小说,就觉得自己不该写小说了,省得玷污文学。”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呀?”
  “你说了,你还说,要真写的话,就看看石康的小说,树立信心。”
  这时候她的电话响了,我就跑到咖啡馆外面抽烟。不断有人通过旋转玻璃门进进出出,我看见灵儿还在打电话,显得很不耐烦。如果我从这里路过,根本不认识她,我也许会被这个姑娘吸引,偷偷打量她几眼,但走到商场电梯前就会把她忘掉。可现在她坐在里面等着我,似乎要和我展开一场严肃的谈话。我虽然没有愚蠢到和她见一面就高兴,但掐灭烟头的时候,我决定像个话痨一样张嘴说话,能说多少就说多少。
  等我坐下却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已经挂断电话,迅猛地接上话茬儿,好像她从来没接电话我也没出去抽烟,她给我布置工作一样,说:“你应该写小说。”
  “写什么呢?”
  “我觉得你应该写一个爱情故事。”
  “好!比如我们两个认识了,我整天和你约会,和你聊小说呀电影呀,还经常和你上后海划船。然后我就离婚,要和你过,可离了半天没离成,你那边找了个大款,嫁了,我这边终于离成了,还要和你过,你那边也离婚。”
  “得了得了,累不累呀?这故事真不怎么样,跟个烂电视剧似的。”
  “这就是小说呀,张爱玲的《五四遗事》。那小说比我说得还乱呢,总之最后一个丈夫弄三个老婆,正好一桌麻将。”
  “不好。”
  “那你看过琼瑶的小说吗?《碧云天》,大老婆叫依云,自己主动给丈夫找了个小老婆。”
 “你怎么就喜欢这些东西呀,整天做梦似的总想弄个三妻四妾。家里地窖里趸着,外边野地里摘着。”
  “家里地窖里趸着,外边野地里摘着。你这词太生动了,应该推荐给人艺,他们有出戏,叫《北街南院》,里面有一个男的乱搞,朱旭就劝他,瞎折腾什么呀,到最后两张嘴管你要饭吃。”
  “还有没有好故事了?”
  “有,英国有个作家,叫毛姆,他写过一篇小说叫《外表与真实》。说一个老人,喜欢上一个年轻模特儿,就给她包了下来,给她买了房子买了一辆二奶车,时不时去看她。后来一天,他发现这个姑娘私下里还养了一个小伙子,非常生气。可这姑娘非常会做思想工作,她说服这老头儿,让老头儿给了她一笔嫁妆,嫁给了这小伙子,小伙子是个推销员,老要全国各地跑,他不在家的时候老头儿就来,小伙子对这样的安排很满意,老头儿自己也满意了,他还给模特儿当了证婚人。”
  灵儿大概对这个故事还比较满意,在张爱玲、琼瑶、毛姆之间首肯了毛姆。那天下午,我都惊讶于自己说了那么多话,有一阵子我的灵魂出窍,飘在丰联广场的上空,看见星巴克里有一个中年男子,口若悬河地和一个姑娘说话。他几年前就老在这个咖啡馆里和各色人等见面,商量怎么做网站,有一次他们讨论要做一个教育网站,名字叫under18,这其实是一个日本的色情网站的名字,还有一次他们谈论做体育网站。那时候正是互联网泡沫,他们说话的时候嘴里都往外冒热气,脑袋顶上都有热气,形成了一个天使带的圆圈儿。现在这个中年男子说出来的话也快在脑袋上堆成个圆圈儿了:“美国有个作家叫维达尔,他说过,每当我看到一个作家成功的作品,就觉得自己的一部分已经死掉。我看过的好小说太多,所以我已经全部死掉了。”对面的姑娘点点头,说:“太深刻了。”我差点儿冲下去对那个中年男子说,别臭不要脸了,维达尔还说过呢,我之所以受到一点儿尊敬,就因为我在公开场合从来不谈论文学。
 没等我下去,这对狗男女走出来了,他们走上丰联外面的过街天桥,在一个卖盗版DVD的摊子前停了下来,那个男人给那姑娘挑了几个电影,尽管我当时离得很远,也能清楚地看见,那姑娘最后买了张那年春天最流行的电影《窃听风暴》。
  3
  尽管我和灵儿会聊聊电影、小说什么的,但都是一般资讯性的服务,我避免进入一个困难的话题。约会后的几天,我会问:“你觉得那个电影怎么样?好看吗?”“好看。”我也会追问:“哪儿好看呀?”“我觉得那个搞窃听的人爱上那个女演员了。”“大概是这样吧。”讨论就此结束。我不会跟她说,你是否注意到一个细节,窃听者从剧作家那里偷走了一本书,是布莱希特的诗集,他还默诵了其中一首诗,确切地说,是一首诗的第一节。这首诗一共三节,黄灿然翻译的好像和字幕里翻译的不太一样。
  我不会跟她提这首诗,因为你跟一个姑娘提到一首诗,就好像间接地要把这首诗献给她一样,要强迫她读一遍。如果她读了没有什么感动,那你会觉得非常失败;如果她读了有所感动,你又不相信,那首诗给你的感动又会同样作用于她,你会觉得她是假装感动了。要命的是,关于一首诗,谁都没办法加以描述。它就在那里等着什么人去读。
  那是蓝色九月的一天
  我在一株李树的细长阴影下
  静静地搂着她,我的情人是这样
  苍白和沉默,仿佛一个不逝去的梦
  在我们头上,在夏天明亮的空中
  有一朵云,我的双眼久久凝望它
  它很白,很高,离我们很远
  然后我抬起头,发现它不见了
  以往每次季节更替的时候,我都会伤春悲秋一番,看到杨树叶子绿了或者杨树叶子掉了就想到时间不可挽回地流逝。35岁以后我发现时间凝固了,秋天来了就准备厚衣服,春天来了就准备薄衣服,衣服少了就买些新衣服,衣服多了就换个大衣柜,看,这是我的诗。我像个动物似的应对季节,丧失了时间感,有些事情明明是两年前的,我偏偏记得是五年前,有些事是三四年前的,可我觉得是老远以前的。但我不会把五年前的事情错记成两年前的,我会把记忆中的所有事情都往前推,就好像刚刚过去的一两年没什么事发生似的。
五一长假前的一个工作日,我接到一个电话。尽管有十六年没有听到这个声音,但我还是立刻知道她是谁,那是一种软绵绵的南方的腔调,这个声音二十三年前被我第一次听到,就深深印在我的脑子里,这声音适合去抑扬顿挫地朗诵,但电话里传来的只是家常话——好多年不见了,你还好吧?5月7日是我的生日,我会在日坛公园的石舫咖啡馆举行一个生日聚会,欢迎你来。随后她给我发来电子邮件的邀请函,这是一个带有工作性质的生日会。
  十六年没见过,但我知道她的大概经历,她大学毕业后没两年就去了德国,嫁给了一个德国人,生了一个孩子,最近两年回到北京,从事文化交流方面的工作。我的同事见过她,并带来她的名片和问候,可我没联系过她。
  我经常能收到她的电子邮件,都是关于德国文学的动态,哪个作家最近出了什么书,哪个作家要来中国访问,哪本小说要被翻译成中文等等,有时候会是一整篇翻译整理好的作家访谈录,讨论的是“现代人如何失去了忧伤的能力”之类的话题,总之,这些邮件就像电子对账单或商业促销信一样可以被当做垃圾邮件,因为它和我要处理的任何事情都没关系,和我的日常生活更没关系,可它又是一个信使,让我知道文学世界的一鳞半爪。
  文学世界中有许多这样的女人——她们代表着人性中美好明亮的一面,代表知识,同时拥有母性的光辉与少女的青涩,拥有开启另一个美丽世界的钥匙,神秘、性感。第一个闯入我的世界的那个女人叫做南珊,她来自小说《晚霞消失的时候》。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小说已经如风干了二十多年的鱼一样生硬,但南珊这个形象却新鲜得像一滴露水。其原因是,我在书本上看到的这个姑娘,几乎与现实中的另一个姑娘同时出现,在高中的教室里,我放下藏在课桌下的小说,抬头向窗外望去,就能看见我暗恋的姑娘在我静静的呼吸里走过。我叫她“小南”。她的生日是5月7日,这一天还是泰戈尔的生日,这是多年前她告诉我的。德国诗人布莱希特的那首诗倒更适合献给小南:
自那天之后,很多月亮
  悄悄地移过天空,沉下去
  那些李树大概被砍去当柴烧了
  而如果你问,那场恋爱怎么了
  我必须承认,我真的记不起来
  然而我知道你企图说什么
  她的脸是什么样子我已不清楚
  我只知道,那天我吻了她
  5月7日我到了日坛公园,因为五一长假,公园免费开放。我几乎忘了这个老规定,好像还是在我小时候,每到五一十一放假三天,北京的公园会组织游园会,免费开放。我走进日坛公园的那一刻,恍然间就像走进旧日的时光。这个公园我已经好多年没来过了,但还是很容易地找到石舫,很容易地就看到小南。根本没有预想中重逢的激动,也根本没有预想会有重逢的激动。她最大的变化当然是老了,皮肤被太阳晒成了红色,带着色斑,就像那些白种女人一样。
  小南热情地为来宾相互介绍,诗人、编辑、作家、翻译家、纪录片制作人、大使馆文化官员等,还有她的丈夫。大家客气地寒暄,相互熟悉的就坐在一桌上聊天,除了小南,我不认识这里的任何一个人,所以显得有些无聊,小南用中文、英文、德文熟练地接待各方客人,石舫旁边是一个小小的人工湖,5月的杨絮落满水面。
  客人聚齐的时候,小南发表演讲:“非常高兴大家能来参加我的生日聚会,这是我三字头的最后一个生日……”是呀,一个月前,我也刚刚过完我39岁的生日。
  演讲完毕开始吃饭,那个咖啡馆不能动明火,所以什么吃的都是凉的,就在我心不在焉地吃着水果的时候,手机短信来了,灵儿在问:中午一起吃饭?我回:好啊。我一边在餐桌上和人闲聊,一边和灵儿短信联络去哪里吃饭,直到她的一条短信出现:要不我们去日坛公园吃吧。接到这条短信后我吓了一跳,不自觉地四下打量。找了个机会,我和小南告别,她客气地送我出来,说:“你能来我实在太高兴了,可惜今天是工作聚会,有机会我们一定要好好聊聊。”我说:“是呀,今天还是泰戈尔的生日呢。”
 离开这个聚会后,我在公园里溜达。公园里有绿树和红墙,有小伙子在练单杠,有一对对的恋人坐在长椅上,这些场景似乎提醒我,北京没什么太大变化,外面有喧闹的一条街,是往俄罗斯卖皮货的,可这个公园和二十年前大概差不多。至于见到十六年没见过面的初恋有什么感受,我却说不出来。我只觉得她们是同一个人,又不像是同一个人,刚才招待我们喝茶吃饭的小南是从德国回来的一个“海归”,一个项目中心的主任,一个博士,而我最早认识的小南不过是个高中生,她们两人之间没什么关系。布莱希特那首诗的最后一节是:
  至于那个吻,我早已忘记
  但是那朵在空中飘浮的云,
  我却依然记得,永不会忘记
  它很白,在很高的空中移动
  那些李树可能还在开花
  那个女人可能生了第七个孩子
  然而那朵云只出现了几分钟
  当我抬头,它已不知去向
  4
  我和灵儿约在了日坛公园的辛德勒加油站吃饭,一家德国饭馆,露天的后院就在公园里面,高高的杨树遮出一大片阴凉,我们要了啤酒和香肠。“你怎么知道我在日坛公园呢?”见了面我就问她,她的回答倒也合情理,因为她家就在日坛公园附近,她倒是奇怪我为什么跑到这里来,我如实回答:“我来参加一个工作聚会,是关于德国文化交流的。”看着侍者端上来的香肠配酸菜,我说:“看来今天我们要和德国干上啦!”
  喝下两口啤酒之后,我忍不住还是告诉灵儿,今天的工作聚会还是给小南过生日,她是我的高中同学,也是我当年早恋的对象。灵儿一下子兴奋起来,说:“那老情人见面,有什么感觉?”
  “什么老情人?我们那时候可纯洁了,最激烈的举动就是拉拉手。连KISS都没有,不像你们,我估计你16岁的时候都和同学上床了。”
  在我的逼问下,灵儿讲了她16岁时的恋爱故事,在我听来乏善可陈,不过我们说着这些愚蠢的话,不知不觉喝了好几杯啤酒,然后又到公园里转悠。这次我们往公园东边走,发现了一个儿童乐园,有孩子在水池中放木船,水池边是一个小摊儿,卖玩具枪和气球,灵儿说:“叔叔,我要气球,给我买个气球。”“要什么颜色的?”“蓝色。”我掏六块钱买了个蓝色的气球,灵儿说:“谢谢叔叔。”
儿童乐园里有旋转木马,我和灵儿围着它转了两圈,肯定木马能经得住我们的分量,每个人五块钱可以坐三分钟,我们买票进去,骑到马上。音乐响起,木马旋转,灵儿手拿气球坐在一只飞象上,我骑着一匹小马在后面追赶,怎么看这都是一幅浪漫的画面,可惜大喇叭里传出来的音乐是《世上只有妈妈好》,这让我觉得太过滑稽。
  从木马上下来我的酒劲儿就上来了,找了个石头椅子,我躺下了,抬头看去是一片绿色的树叶,密密麻麻而又支脉清晰。闭上眼睛,就能看见另一片绿色。那是高中一年级的教室,是我16岁的春天。自习课上我抬头看见窗外的杨树,杨树叶子层层叠叠,显出各种调子的绿色。我不知道那次凝视持续了多久,有时我会拼命让自己记住某一个瞬间,似乎意识到它将成为我生命中的一个印记,这努力并不全然无用,当我的目光从那片树叶回落到桌上的课本时,我就知道这片绿色再也不会消失。也再不会看到。北京城里那些高大的杨树,现在总是一副灰头土脸的样子。树叶像一片片发硬的塑料。
  其实,我们的那个校园里最多的是槐树,春天会开出白色的槐花,能闻到那香甜的味道。校园里有一大丛丁香,有一次我听说,丁香花大多是四瓣的,如果谁能找到五瓣的丁香,谁就能找到幸福。这说法大概只是想让人多接触一下植物,总之我曾围着丁香花丛转了一大圈,发现五瓣的丁香并不算少。教学楼是日本占领北京的时候建起来的,四座楼围合,中间是操场,在一个角落,有一棵巨大的合欢树,那粉色的毛茸茸的花开放起来,简直能给整个校园带来一股性的气息。
  灵儿坐到我的脑袋边上,说:“喝多了?睡会儿就好。”我接过她手里的气球,放开它,看着它穿过树杈,升到北京灰蒙蒙的天空里。我忽然幻想,那气球上面有一个摄像机,能清楚地拍摄到日坛公园,公园里的儿童乐园,儿童乐园里的旋转木马,旋转木马边的石头凳子。就像你用google earth,能清楚地看到这世界上任何的一处公园,任何的一排树,能不能通过一个软件,借助它看到我高中的校园,这个软件的关键技术在于,我能看见高一教室里上自习的孩子,甚至能看见我自己,正拿着化学课本发呆。
我叼起一支烟,唠叨起来:“我们那所高中,最牛的是理科生。我考进去的时候,正有一位高三学生,最后一年还没读完,已经被清华大学化学系要走,他的特长是电镀,自己没事就在家琢磨电镀,还得到了两项电镀专利。那年头儿北京的街上有不少家具店,店里的商品以电镀的折叠椅最为时髦,椅子腿光亮夺目,人称电镀椅,好像要二三十块呢。这位电镀师兄保送上了清华,在学校广播站里介绍学习经验,他说,学习要有兴趣,还要有毅力,为了培养自己的毅力,他坚持每天看《人民日报》的社论,不管多空洞都要一字一字地读完。他说这些的时候,教室里的同学都笑了,老师也没脾气。不过,这位师兄的事迹还是激励了我,我买了本《美国中学生数学竞赛试题》在家看,后来年级里发通知,说要组织一次数学考试,优胜者可以学计算机。一位香港商人给学校捐赠了20台计算机,当时那可是稀罕物。我参加了数学考试,结果发现试题大半来自我在家看的那本书,没费什么力气我就考上了。”
  去计算机教室,进门要换拖鞋,所有的同学都是一股臭脚丫子味,但没人在意,都被眼前神圣的计算机迷住了。那就是苹果Ⅱ型。当时是学Basic语言,我在计算机上干出的第一件有成就感的事情就是用一个小程序检验“哥德巴赫猜想”到10万的时候是否成立,程序很简单,但接下来却比较无聊,屏幕上不断显示着两个素数之和,过去了10多分钟还没算到1万呢,但必须承认,它比人算得快多了。
  我当时不知道沃兹或乔布斯是谁,最大的科学偶像是爱因斯坦和陈景润。遗憾的是,一桩意外事件断送了我学习计算机的远大前程,某次在某个教室里上计算机课,我们在一张课桌里发现了一个大苹果,不知道是哪个家伙的主意,我们传递那个苹果,每个人都把自动铅笔里的笔芯儿插进那苹果,你插一根我插一根,最后里面插了十几根细细的铅笔芯儿。后来,课桌的女主人发现了这个恶作剧,报告了老师,老师了报告教导处,我们几个被一顿训斥。教导处老师说:你们知道不知道,铅是有毒的!一个多嘴的学生回答:可铅笔芯儿不是铅,是石墨呀。我相信,正是由于这个多嘴的顶撞,我们受到了停止计算机学习资格的严厉处罚。
被勒令不能进计算机教室后,我只能沉迷于图书馆,借出来一本徐志摩的文集,天天在自己的笔记本上抄徐志摩的诗。走上文科这条歧路正是由这次“苹果事件”引起。这怪我意志品质不坚定,被同时取消学习资格的那几位依旧热爱理科,能区分石墨和铅的那个后来被保送上了北京大学化学系,最先发现苹果并传递给我们的那小子上了成都电子科技大学的计算机通信专业,第一个往苹果里插铅笔芯儿那小子上了清华的机械自动化专业。
  现在想起来,我们该为那次“苹果事件”而受罚:那个恶作剧太没有创意了。中学时代的乔布斯就已经知道怎样盗打电话了,他让沃兹设计出盗打电话的装置,以150美元的价格出售给大学生,比起这样的恶作剧,往苹果里插石墨实在太无聊,起码应该请教一下我们那位师兄,看能不能做一个电镀苹果出来。如果当年我们教导处的老师这样训斥我们,我相信,我会走上科学道路的。
  这么絮叨着我沉沉睡去,醒来时发现我枕在灵儿的腿上。
  “酒醒了?”
  我看看手表,不过才睡了半小时。
  “叔叔,你说找一天我们来这里野餐好不好,带一块塑料布,我给你做一个海鲜便当,你还没吃过我给你做的饭呢。”
  我坐起来,伸了个懒腰。“你还会做饭呢?”
  “当然了。”
  我站起来,又伸了个懒腰。“那你一无是处的人生还算有一点可取之处。”
  “那您一无是处的人生有什么可取之处吗?”灵儿还嘴。
  我乐了,背了一句诗:“‘我一事无成的一生又在一个女人的泪水中得到安慰。’咱们去哪里再转悠转悠?”
  “听你的。”
  我们到公园门口取了车,茫然地开上了长安街,到建国门的时候,我对接下来的行车路线了然于胸。我们奔天安门而去。
  5
  1984年10月1日,国庆35周年。我们是国庆仪仗队的队员。我穿白衬衫和天蓝色的裤子,小南穿白衬衣和粉色的裙子,我们的手里拿着纸花。凌晨我们就到学校去集合,然后去天安门广场。天色渐亮,仪式终于开始。先是领袖乘车检阅,然后是阅兵式,然后我们排成70列的纵队,挥舞着纸花喊着口号从观礼台前走过。我们为这个仪式排练了很久。从天安门到复兴门,庞大的队伍忽然散去。只剩下我们两个。于是我和小南开始了在北京城里的游荡。
车过广场的时候我四下打量,五一的广场总不如十一的时候热闹。灵儿说:“我们找一天到这里来放风筝好不好?你看,那边有那么多风筝呢。”
  我说:“我带着你缅怀一下我的老情人吧。23年前的国庆节,我们在这里游行来着,然后我们在北京城里转了一大圈儿,我开车溜达一圈儿,你要是愿意跟着你就跟着,你要是不愿意就下去放风筝去。”
  “你们都去哪儿了?”
  “我们从复兴门走到阜城门,然后去了白塔寺,还去了后海,还去了东四。”
  “那咱们也下去走一圈儿得了,就沿着您当年的足迹。”
  “那不累死我呀?”
  “您这样开着车缅怀一点儿没诚意,起码咱们也得骑自行车呀。”
  “这不赖我,北京城当年适合溜达,现在只能开车。”
  我们开过复兴门,当年游行队伍解散的地点应该就在如今百盛购物中心西边的草坪上,车子右转上了阜城门内大街,路过白塔寺。那个白色的喇嘛塔的塔顶有一圈儿铜铃,风吹过,铜铃会发出轻柔的、叮叮当当的好听声音。当年我们去白塔寺的时候,看门人不让进,说国庆节休息。后来我经常去那个庙,烧香磕头。很快,车子又开过了西四的广济寺。那天,我们从白塔寺走到了广济寺,简单的孩子对寺庙这些沉重而神秘的东西总有特别的兴趣。传达室里出来个家伙告诉我和小南说广济寺谢绝参观。我们只在门洞里坐一会儿,我对他说,坐一会儿就走。我们坐在门洞里聊天,说生死轮回这些我们不懂的东西。广济寺的空场上有一个老和尚在走动,脚步很轻。小南说,看那个老和尚,一举一动多轻盈,像是怕惊动天上的神灵。老和尚从我们的身边走过去,脚步很轻,怕惊动两个梦中的孩子。
  这一路上我的嘴没停着,不断地向灵儿作解说:“你看到这个白塔寺药店没有?当年王朔退伍,就在这个药店里一边上班一边写小说,所以这个药店应该是文学青年的圣地。这个是广济寺,每个周末,早上都有老和尚在这里讲佛法,免费听讲,你要是哪天想学佛了,就到这里来听听。”
车子拐向北京四中的时候,我不说话了。我和小南离开广济寺的时候,手里还拿着纸花,有一对父女和我们面对面地走来,那个小女孩儿一直盯着我们手里的纸花看,于是我就把花送给了她。后来又有两个小孩子来要花,我就把小南手里的花抢过来送给了他们,不过,小南心里也许想保留着这些纸做的花束。马路那边,迎着我们走过来一个男学生,他也穿着一身鲜艳的衣服,手里拿着一个纸做的红色花环,他大概是四中的,也刚参加完国庆游行。她说她要过去把那花环要过来,她说他肯定会把花环给她的。她走过马路,街上行驶的汽车挡住了我的视线,车过后,她拿着红色的花环向我挥舞,她跑过来,穿过马路,她把那花环套在我的脖子上,她笑,我也笑,我摘下花环,把它套在她的脖子上。在许多灰暗的记忆中,那个红色的花环依旧鲜艳。
  “您想什么呢?”灵儿问我。
  “我想,刚才的那个路口好像不能左转。”
  车从北海后门经过,灵儿向什刹海方向望去,说:“你们不是去了后海吗?那咱们不过去看看?”
  “今天估计人太多,改天咱们再去。”
  我们的国庆漫游到了后海,我和小南都饿了,她去买了四串糖葫芦。我们坐在后海的水边上吃糖葫芦,大概是后门桥附近,我看着她吃,她说,别看了,人吃东西的时候最难看。她从兜里拿出一块大手绢儿蒙上了我的眼睛。我蒙着眼睛吃糖葫芦,吃完了发觉她已经走开,我拿下手绢儿,看着她沿着岸边走,走得相当慢,我坐在那儿不动,看着她走,然后追上去,大概是在烤肉季饭馆门口,我说,看你走路的样子,以为你要自杀呢。她说,怎么会呢?她说她的心里非常非常高兴,她的手里还拿着一串糖葫芦。她说,吃饱了,再也吃不下了。我们在后海找到了一个破旧的小船坞,在那儿坐好,看面前起伏的水波,一些不知名的白色的鸟从远处的水面上飞过。有个小伙子推着自行车从我们旁边走过去,那辆自行车上居然坐着五个孩子,像杂技演出,小伙子不断叮嘱孩子们要坐好坐好,五个孩子自顾自地说笑。我们靠在一起,看着他们,笑了。
我会永远记得那个大雨倾盆的正午。我们的几个同学从学校骑车10分钟穿过烟袋斜街到后海去游泳,第一次看见后海那片水面时我激动万分。同学们在小树林里换上泳裤,我在岸上负责看衣服。大雨使湖面雾茫茫的,雨是丝状的,有一股迷幻的味道。后来我见过许多更大更美的湖,但都不如那一天的后海让我激动。
  从那天开始我爱上了这片水,水边的街道、庭院、寺庙,还有那些大杂院。我在那里完成了高中和大学里最重要的恋爱,完成了我最初及最后的诗人生涯。秋天的树叶与月亮,冬天的雪和鸟,我真想把那些景色描述出来,至少也要这样写“冬天的落雪与飞鸟”。后来,那里有了越来越多的酒吧,伟大的烤肉季旁开了一家叫“云”的越南餐厅,有游船经过,有河灯放下,有三菱吉普开过银锭桥,有文艺青年雅聚。我时常告诫自己,对日常生活中所有场景都要安之若素,不要对任何往事加以庸俗和感伤的回忆。但我仍希望有一天,能在午后,在后海的水边好好忧伤一下,能听到永远是从水那边传来的胡琴声音。我相信那一天会在好多年之后。
  我开着车陷入自己的沉思,自己在和小南对话,灵儿一直坐在身边不说话。我转过头看她的时候,她对我笑了,我也笑了。我和小南当年从后海穿胡同到了北兵马司、宽街,然后走到美术馆,穿过隆福寺,到了东四,我们要在这里分手,她往南我往北,小南说,买点儿水喝吧。我们在明星电影院门口用兜里最后的硬币买了两杯橘子水,我们说干杯,为了今天。我站在东四的过街天桥上目送她远去,粉裙子,白衬衫,脖子上的红色花环,她渐渐消失在人群中。别忘了,晚上放礼花,我叮嘱她。到晚上,要在北京城里不同的地方,一起看天上的礼花。
  我和小南当年看礼花的时候都想些什么呢?车子开过明华烧麦馆,简直像奔着南边去追赶当年走开的小南,这时候灵儿的左手放下来,握住了我换挡的右手。
  1984年10月1日,那天晚上,我坐在自家的屋顶上看远处天空中绽放的礼花,那么美丽,可转瞬即逝。
6
  我实在佩服灵儿对北京各种吃喝玩乐场所的熟悉程度,她带我去吃过一次所谓北京“最好吃”的炸鱼薯条,实际上即便是英国“最好吃”的炸鱼薯条也不会好吃。她还请我去吃过一次北京“最好吃”的三明治,不过我还是没尝出来这家的三明治和别人家的有什么不同。我们的约会总是以吃喝为主,一顿饭,有时候饭前喝下午茶,有时候饭后喝咖啡,总时长不会超过四个小时,一周约会不超过两次,我们似乎都深知人们是多么容易彼此厌倦,因此在这一点上都小心翼翼,有时候一方明白直率地问:“你烦不烦?你要是烦了就先不见。”另一方则巧妙作答:“我这两天倒是比较忙,要不等我忙完这段再说。”有时候,她不说自己要加班,而是说“我要建设和谐社会”,这样没有幽默感的话真让人想笑。
  “五一节”之后的一天,她倒是很直接地约我:“有一家西班牙饭馆,他们家的冰激凌真是北京最好吃的冰激凌。”我这时才明白,她总想把我们的约会当成美食品鉴会,凑到一起主要是为了吃北京最好喝的白米饭,喝北京最好吃的白开水,完全是因为我们两个都对北京最好吃的冰激凌发生了浓厚的兴趣,而不承认我们两个彼此有兴趣。以往每次见面都是灵儿说话多,以至于我经常让她闭嘴,这次冰激凌从上来到吃完她都没怎么开口,吃完冰激凌又要热咖啡,然后她双手搭在胸前说:“叔叔,接着给我讲故事呀,讲讲那个国庆节的故事。”
  “我不是讲过了,没什么好讲的了。”
  “叔叔,我知道,您终于搂不住开始回忆了。”
  我承认她说得不错,是,我终于搂不住开始回忆了。我总是与时俱进,相信再平庸的人生,如果以10年的跨度来衡量,总会有那么一点儿戏剧感。可找出那点儿戏剧感,会让你觉得更加平庸。10年前的灵儿不过18岁,现在她28岁,10年前,她可能皮肤光洁,充满梦想,10年后,她坐在我的面前,依旧年轻。如果她的身体里真有一股生命之火,我能看见这团火已经暗淡。可笑的是,灵儿不止一次地对我说,“要用年轻的身体安慰你衰朽的灵魂”,这大概是她从某本书里看到的一句话,不错,她那团火比我的这团要旺盛一些,但如果我们相处一年的时间,两年的时间,也许用不了那么久,我就能更清楚地看见那股生命的活力如何在她那里消失,她总渲染她用一种光亮照耀了我,却不会想到我看到她那光亮变暗时会更加悲哀,我恨不得通过回忆能让16岁的我站到她面前,对她说:“姐姐,牵着我的手,你不要害怕。”
“那时候我住的是平房,拿现在的话说,应该叫联排别墅,一排四家,每家都有自己的院子。我们家的院子种过花,种过向日葵,还有一个葡萄架,院子外面就是杨树,后来我们那边被拆了,这帮人太粗暴了,生生就把我的故居给弄没了。”
  “你说,如果这城里不老拆房子,爱情是不是就能长久一点儿?什么都能拆了,什么都能变,那人和人这点儿事不更容易变?”灵儿插嘴,我愣了一下,觉得她说得实在有道理,可她立刻道歉说,“对不起,我又胡说了。”
  “我记得1983年的冬天,我们老有几个人,放学之后不回家,待在教室里聊天,谈论最多的大概就是诗,1984年春天,我自己都会写诗了。”
  “那你给我背两句。”
  我几乎能脱口而出,但还是忍住了。“我写得太差了,小南写得好,我们当时认识完全是以文会友,你上高中的时候写过周记没有?就是一个大本子,可以写日记,也可以摘抄,每礼拜交给老师一次。小南和我不在一个班,可我知道她写文章特别好,有一次,语文老师让她在班里念她自己写的作文,当范文,结果她念着念着自己哭了,那时候我们那帮同学男的都想着学电镀学计算机,女的都想学医学生物,哪见过这架势呀,所以全年级传为笑谈,可我知道之后极为崇拜,这才是诗人呢。我们班的女生就帮我把她的周记本拿来给我看,其中有一篇小说,名字叫《湖畔》,写两个小孩儿在一个特别美丽的湖边聊人生,开头是诗——我们从未走近大海,去采拾五彩的贝壳,我们只是漫步在湖畔,默想那水下的潜流……那小说我看就跟《茵梦湖》一样好看。”
  灵儿摇头,表示她不知道《茵梦湖》这小说。
  “我把本子还给她之后,我们见面还是跟不认识一样。她总斜戴着一顶草帽。帽檐儿压得低低的,遮住眼睛。我看见她总是挺胸而上,恨不得要直接说,以后再当众读文章千万别哭,他们丫不懂文学,就知道电镀椅子,要哭就当着我的面哭。可惜我一句话都没说过。然后就放暑假了,放假那天下了一场大雨,教学楼后面有一架铁楼梯,她从楼梯上走下来,穿着一件黄色的雨衣。整个暑假我脑子里就是那件黄雨衣慢慢地在移动。
“1984年是建国35周年,那年十一要在天安门广场搞庆典。我们学校担负了国庆仪仗队的任务,要排列整齐,手举纸花,从天安门前走过去。教导处那位分不清铅和石墨的老师给我们训话:这次仪仗队,我们要排成70列的纵队,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排出70列的纵队还能走得齐整,只有朝鲜,排出过65列的纵队,我们就是要比朝鲜强,70人一排照样能走齐。听了这番话,我们都很振奋。
  “有了这个光荣的任务,我们的暑假提前结束。学校的操场面积不够大,我们要到地坛体育场练齐步走。天热,休息的时候会有免费的北冰洋汽水喝。有位师兄,一口气喝下去12瓶汽水,撑得直打嗝,就在跑道上跑圈儿,于是全体同学都知道他12瓶汽水的记录。练齐步走可以暂时逃脱校园的管束,有一次练习结束,我鼓起勇气,把我写的一首情诗给她看,那是一连串的问题,大概就是为什么刮一阵风我会想起你,下一阵雨我会想起你之类的,写在一张稿纸上。”
  “你那么早就是文学青年了?那么浪漫。”
  “那时候我们可不止是文学青年,我们还排戏,还搞画展呢,我们班里几个人组成了一个小团体,就跟《死亡诗社》那个电影差不多。我们当时排的是苏联人万比洛夫的《和天使在一起的二十分钟》,后来演戏的这几个人,一个去中戏念书,现在是个导演;一个成了摇滚歌手;还有一个在中关村倒腾显示器,成了大款;还有一个女孩子,演一个打扫卫生的大妈,是谁演的来着?”
  “不是小南吗?”
  “不是,是我们班的一个姑娘。那时候姑娘不愿意和我们一起混,怕耽误学习,我们去求我们班的那个女孩儿演戏,就三句台词,她都背下来了,可不参加排练,说演的时候上场就行。可惜这场戏最后也没排成,排了好久,后来就没兴趣了。我们还搞了一个画展,每个人都画一张画儿贴在教室后面的墙上,我记得大概是个中秋节,我带小南参观我们的画展,然后我们一帮人在教室里偷着喝酒,后来她还给我写过一个纸条,好像说的是,但愿人生也如今晚的月亮般美好圆满,我看了特激动,好像当天就看到未来几十年我们一直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儿孙满堂,诗歌唱咏。可惜她那个学期结束就转学走了。新年的时候她还给我写过一个纸条——崭新的时光将降临在每一个有意识的生命身上,它们将赋予他最积极的意义,而这些生命本来就应该是,携带着旧日的全部光华,褪去了往昔的一切污迹,还有刺伤心灵的烦忧。她给我这纸条的时候我还不知道她要离开我了,其实那时候我们顶多是一起溜达溜达,可后来她说她那时候特别有负罪感,转学走了就用半年的时间参加高考,考上了北大。她学习可真好,凭什么我学习那么差呢?丫那时候老让我看《傅雷家书》,你说,一女的,要按傅雷教育他儿子那样教育她男朋友,也挺难受的啊!不过,她现在是一个博士,真是了不起。她那时候有个座右铭,永远做一个出类拔萃的人,三岁看老,她可真行。”
 “叔叔,别自卑嘛!你也很了不起。”
  “我不行,我还是一个文学青年,从我六岁认识字儿起,我用20年让自己成为一个文学青年,后来又用十几年想忘记这一点。”
  7
  此后的一周,我和灵儿没有联系。她没有在网上出现,我们也没有互发短信。她好像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一样,我注意到她的MSN签名换成了“去看16岁时的礼花”,这也并不奇怪,她总喜欢用一些诗词当签名,有的时候是名诗,比如:这儿的一切都远在天边,那儿的一切都近如呼吸。有时候估计是自己瞎写的:我喜欢阳光穿透肌肤的日子,现在一切如铸铁。这些东西说多了,既不代表情绪,更不表明行动。可这一次,她发短信过来:“我在南方的一个城市,这里潮湿闷热,有我的记忆,我来看看,很快回去。”
  我给她回短信:“南开中学有个16岁的女生,叫韦君宜,是标准的女文青。”写到这里我又删除了,这故事太复杂,根本在短信里说不清楚,老太太韦君宜写过一篇文章回忆自己上中学时候的语文老师,文章还涉及“反右”、“文革”中的经历,这个慈眉善目的敦实的老太太也有过16岁的花季呀,她的老师曾劝告她们要像茅盾小说中的那些女性一样开放一些。我想把这种命运的沧桑感传递给灵儿,却发现我说什么都是语带讥诮,这样的讥诮轻薄无力。我已经习惯用绝望的眼光看待生活,人家灵儿还充满着希望呢。
  我想要对你说出我要说最深的话语,
  我不敢,我怕你哂笑。
  因此我嘲笑自己,把我的秘密在玩笑中打碎。
  我把我的痛苦说得轻松,因为怕你会这样做。
  这是泰戈尔的一首诗。小南的生日和泰戈尔在同一天,我记着这一点儿是因为她曾经给我背过这首诗。有一次我们被拉到郊外的一个军用机场,有士兵教我们走正步,在太阳底下立正。后来看陈凯歌导演的《大阅兵》总能回忆起那天的场景。我们带着纸花,练兵归来,进城,同学们都把花伸到车窗外向街上的行人挥舞。回到学校,我叫住小南,和她一起走了一段路。学校在细管胡同,对面是东四十二条,从十二条走到十条,大概只要五分钟。周围是一些五金商店,就在这段很短的路上,她忽然给我背诵了一首诗,一共有三百多字,她推着自行车,就像在吟诵自己的诗篇,完整地背诵出来。我打算自己好好回忆一下,就从网上又找到这首诗,想看看能不能背诵下来,却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已经衰退。
 其实当年我听了这首诗,就应该放她回家。但那时候智商太低,似乎非要说一句“我爱你”,非要得到她的某种回应,非要在自己心里肯定什么。那天晚上,我们在故宫的筒子河边,我大概是人生中第一次说出了“我爱你”,她摇头说不。然后我大概又说了一次,然后伸手握住了她的手,这是我们16岁的恋爱中最为激烈的举动了。那天晚上,树冠上的黄月亮,摇摇晃晃,像一枚秋天的圆树叶。
  我想对你说出最真的话语,
  我不敢,我怕你不信。
  因此我弄假成真,说出和我的真心相反的话。
  我把我的痛苦说得可笑,因为我怕你会这样做。
  国庆节之前,我们的游行经过好几次彩排。都是晚上在学校集合,然后去天安门广场,参加阅兵的坦克和步兵走在前面。我们就在公安部门口等待,都排好队形,我和小南之间隔着好多人,我能在人群之间看见她。广场上有探照灯,一束灯光闪过,似乎把她脸上的光彩也带走了。凌晨两点我们走过广场,走路回学校。我们有几个小子走在队伍最后,在大街上唱歌,到了学校,老师让我们趴在桌子上睡觉,我等同学们都安静下来便偷偷地跑出来。小南也跑出来了,我们就在操场上绕着圈儿散步,一边走一边背诗,她背一段,我就背一段。那天夜里我们就用诗歌对话,直到天光大亮。如今我一点儿也记不起来我们当时背的都是谁的诗,大概她背诵过一两首歌德,但远不如这首泰戈尔让我印象深刻。
  我想用宝贵的名词来形容你,
  我不敢,我怕得不到相当的酬报。
  因此我给你苛刻的名字,而夸示我的硬骨。
  我伤害你,因为怕你永远不知道我的痛苦。
  小南转学之后我经常绕着操场跑步,那段时间我的长跑成绩提高了不少。我去她家找过她一回,她的父母很客气地把我请进屋,将我和她单独留在她的房间里。她的书桌上堆满了书,背后的小书架上挂着那个国庆节的红色花环,在我看来,像是一个庄严的承诺。在日坛公园小南39岁的生日聚会上,她的父亲也在,小南把我拉到老人家面前说:“这是我的高中同学,您还记得吗?”老头儿点点头,没说什么。我却像当年一样局促不安。她后来上了大学,给我写过几封信,落款总是“于北大”,好像是要提醒我好好学习。我给她写过一封特别长的信,是高考前的一个雨夜,我记得写信的那间小屋子里的灯光,那个夜晚潮湿的气息,她说她做大学新生,要适应新环境,很累,劝我要好好读书考试。我当时浑浑噩噩,却朦胧地认识了一个道理,一个人要当他想当的那种人,当不了,他就什么都不是,是什么也无所谓,没差别。重要的是,他要当他想当的那种人。
再后来我也上了大学,和她已经没有太多联系。直到1987年她的生日,我买了一盒巧克力去找她,那是一个傍晚,阳光是金黄色,所有的学生都拿着饭盒去食堂,我在北大宿舍楼门口找到她,远处,一个穿西装打领带的小伙子在等她,我不肯放她过去,直到她答应我第二天早上6点在未名湖边见面。那天夜里我魂不守舍,在学院路上转悠,把在钢院、医科大上学的几个朋友都叫出来喝酒,在一家朝鲜饭馆,我们要了一个什么牛肉吃,吃到一半,老板过来说,你们怎么没点火,他帮我们点燃下面的酒精炉,原来我们吃了半份生牛肉。
  第二天早上的未名湖,在我记忆中有芦苇,有连绵的鸟的叫声。我骑车赶过去的时候,好像一个去参加决斗的武士,清凉的早上,要对过去做一了断。
  我渴望静默地坐在你的身旁,
  我不敢,怕我的心会跳到我的唇上。
  因此我轻松地说东道西,把我的心藏在语言的后面。
  我粗暴地对待我的痛苦,因为我怕你会这样做。
  后来好久没见过。1991年的春天,我去参加一个中学同学的聚会,毫无准备地碰到了她。我在屋外就听到屋里的热闹,推开门,第一眼就看到她,小南站在门厅里,端着一杯茶,我们面对面地愣住了。她穿着一条大裙子,一件深色的毛衣。她变了,漂亮了,长大了。那次聚会是在摇滚歌手的家里,我们经常在那里看电影录像,或者摇滚乐队的现场演出录像。进门后我开始喝啤酒,小南和几个女生在厨房里做沙拉,同学们大多毕业了,穿着比较正式的衣服,却一片茫然的表情。“我要去德国了,再过几天,所以现在见到所有的人都有一种即将永别的感觉。”小南坐到我旁边时,这样告诉我。
  那天聚会,我们一起跳舞,亲密无间。忽然之间,我们意识到聚会就要结束了,我们抢在别人前面下楼,欢笑着奔跑到楼下的空场上,拥抱,接吻。那是我们唯一的吻。几天之后,她给我寄来一张照片,背后写着“这就是那个曾经戴过火红花环的女孩子”。
我渴望从你身边走开,
  我不敢,怕你看出我的懦怯。
  因此我随随便便地昂着头走到你的面前。
  从你眼里频频掷来的刺激,使我的痛苦永远新鲜。
  那次聚会之后的两个月,我被人生中最大的一次伤感笼罩,迟迟恢复不过来,那时候我们年轻,对相聚和别离还不像现在这样熟练。那次聚会为我关于小南的记忆提供了一个显现的机会,同时划下一个终止的符号。像一部老电影,模糊不清的场面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而后,银幕上是一片空白。放映机徒劳地转动着,只发出一阵沙沙的声音。如今,没有任何声音,没有任何连续的画面,像一张张幻灯片,未等我看清楚一幅,下一幅就已经出现,不等我反应、迟疑、感叹,就一闪而过,不留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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