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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晚餐 鲁敏

_3 鲁敏(当代)
  难道不好意思承认吗,他一直对这层关系不踏实!从她轻率地跟自己好上但死活不肯张扬这层关系开始,从她那假装出来的贤惠以及贤惠中的蔑视开始。她跟了他,这本身就是件不够真诚的事。他一直在找个理由恨她,瞧,现在他恨上她了。
  而憎恨的高潮尚未真正降临,直到他送出去的那些美酒们又排着队回来了,原模原样,连烂兮兮的纸袋子都处女膜一样完整,梦牵魂绕的酒香重新将他柔情蜜意地包围!丁伯刚差点没哭出来!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丁伯刚愤怒极了,像打算自杀的人发现自己被人救了,他满足而腼腆地等着苏琴解释,胸口咚咚直响。
  “嗯,其实……我从来就没有送给‘他们’,我没送任何人。”苏琴垂着眼皮,语调刻板,她对事情的后果显然毫无估计。“我知道他们不会帮上忙的!他们准会说,一个高中生,不做工人还能做什么?他们一口就会回掉的,送出去就等于是白白扔掉。再说,”苏琴像是尊敬地看一眼丁伯刚,他的眼睛正像玻璃球那样微微凸起来。“再说,我知道你有多喜欢这些酒!”
  老天爷啊,你听听,你倒是做个主啊!她竟然从来没把这些酒送出手!她压根就没有去出过力,去恳求过那些人。她事不关己,她无所谓地就放弃任何可能性!就听任丁成功这么顺流而下地成为—个屁都不如的吹玻璃工!
  还“我知道你有多喜欢这些酒”,妈啦个巴子,她懂个屁呀!
  丁伯刚的心脏像被扔到水泥地上的骰子那样四处滚动着。她彻底断送了丁成功这一辈子!也断送了他这整个家!想想看吧,那一长串惊人的富有潜力的神童标识,那贲门癌的妻子,她对儿子的临终寄托!尤其还有个珍珍在一边,那个什么也不能指望的傻丫头。唉,幸好妻子死掉了呀!
  所以说呢,怎么真能指望一个后来的女人?难道忘了那个最基本的道理?就好比说,电器原配的插头,茶具原配的托盘,衣服原配的纽扣,另换一个,哪怕再新式、洋气,可他妈的又怎么可能好过原配!怎么能指望当个东西用!真的,他不再会把苏琴当个东西了!分手吗?太便宜她了,不,他要继续用好饭好菜去招待她那两个小崽子!照样与她同床共枕滚在一处,操得她四处打滚!最好她还以为他很谢谢她!这样恨她才有劲儿不是吗?
  噢,还有这些酒!这该死的他奶奶的美酒!此一番失而复得就好比是死而复生,等于白捡,无论怎么样挥霍都是可以的!
  丁伯刚懒洋洋地一笑,决定更改对这些好酒们的态度了——还敬畏什么!就应当放肆地亲狎,哧溜溜喝光,再把它们变成尿给撒了!
  主意一旦拿定,一切的烦扰都像衣服领子那样一拎,被提纲挈领了,丁伯刚笑纳了苏琴归还来的美酒,随意地打开其中一瓶,钉子一般痴坐在桌子边,顾头不顾腚、死乞白赖、浑然无忧地举起杯子来,一边不紧不慢地品尝着对苏琴的像黑夜那样的仇恨。
  一二得二,二二得四,三二得六,直到六盅之后,他对苏琴努努嘴,又冲床努努嘴,眼角的红血丝里涌动着涨潮般的疯狂,酒精像巨浪一样托举着他,去把苏琴里里外外彻底翻个遍!
  他往苏琴看去,苏琴正在床上,紧闭着眼睛,像是温顺地准备迎接惩罚,但在她的肢体里,却又深藏着对这一切的蔑视,以及更胜一筹的疯癫。
  唉,这个女人,她永远都不是自己的。跟她的这一段儿,就像已经馊掉的饭菜,迟早都是要倒掉的!
  丁伯刚颓丧地摔下他的杯子,那怪结实的陶杯子在桌上滚了几滚,好像在提前锻炼筋骨,预演一番若干年后它将要遭遇的巨大气浪。
  3有一次的酒,丁伯刚认为非常值得纪念:那通酒,一是使他与苏琴的分手明朗化了;第二,还使他从一个软绵绵的醉汉成为一个,怎么说呢,爱使拳头的那种醉汉了。醉汉也有是派别的。
  记得当时的杯中之酒是安徽淮北濉溪的,这个地方丁伯刚研究过,他每次买酒都会研究产地。濉溪有点奇怪,其实是个矿区,产煤,而淮河水,由于毛主席的一句话“一定要把淮河治好”,它便被当地的大坝拦截分成了极多细小的支流,到了冬季,水都差不多干了,但正所谓“苦水出好酒”,竟成就了其出名的“十里香”;同时,这里还出产了两个历史上很有名的大酒鬼:嵇康和刘伶。这两个人其实丁伯刚并不熟悉,连名字也不大认得全,但只要是酒鬼,那就都是兄弟啊,为此,他对口子窖分外倚重——满满人一口,啊,麻舌头、麻牙齿、麻下颚啊,趁着这麻辣红成为整个视野里最基本的色调:而两只烟囱,则各有个性,其排烟的时间及效果也绝然不同。稍矮的那只,是水泥制品厂的窑塔,整个白天都冒烟,很淡,太阳强烈时,肉眼基本看不见——它所冒的其实不是烟,而是细腻的水泥灰,在空气的掩护下,淡白的烟灰非常均匀地洒遍厂区所有人家的所有角落。整个上午,然后又是整个下午,烟灰们耐心地积累着,终于,下班回家的人们,用手拂过桌面,收回外面的被子,举起黄瓷缸,他们的肉眼这才“看见”,烟灰们像一层薄纱覆盖着手里的东西,所有的东西都像个新娘子似的,操,几乎羞答答的!另一只烟囱,如同轮岗的卫兵,它在傍晚时分才开始冒,这正好是丁伯刚下班后的时间,它那灰黑色的烟带着焦糊气,随着风向形成的弧线如同女人的腰肢,着实使人迷醉。
  丁伯刚喜欢站在窗前发呆——这样的厂区黄昏,丁伯刚多么喜爱呀,以至于他一听到年轻人对厂区的偏狭、落后表示抱怨时,他就会发火,这么温顺、广阔的厂区,还有什么好挑的,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地方嘛。别以为丁伯刚在说胡话,凡是跟他一样,在厂区一轮又一轮生产高潮、劳动竞赛、比学赶超中度过美好年华的人,都跟他深有同感。他们一直记得,在厂区,他们创造了多少奇迹,那么充实而生机勃勃……
  黄昏之后,天色暗下,暗到那灰黑的烟、暗红的水塔都看不见了,一丛红蓝色的火苗就会从夜幕中慢慢浮现:那是石化厂长年累月排出、并一直燃烧着的地下废气。一年四季,从白天到黑夜,都那么傻乎乎地烧着,像有人在半空举着火把。他被付了工资,必须不知疲倦地永远举着。丁伯刚一眼不眨地盯着……那红蓝色的火把从模模糊糊变得越来越亮,好像成了整个厂区的中心。他相信,一定有许多跟他差不多的老家伙,跟他一样,站在家里的某个角落,揉着烂红的眼睑瞪视着这丛火把。
  丁伯刚凝望着,熟悉的悲伤再次来袭。这火把让他想到了丁成功,雄伟的大火一下子变成了吹玻璃车间的小鬼火,丁成功正光着个大膀子对着根管子吹呢!软乎乎的液体玻璃恶心地流动着……他将要一直吹下去,从学徒吹成师傅,吹成个老油子工人,衣服满不在乎地脏起来,胡子拉碴的,慢慢胖了,秃顶了,并且,像自己一样,喝起酒,大醉起来,并同样站在某个窗前看着这冒着黑烟、烧着废气的厂区……
  这样的想象让丁伯刚站不住了,就好像他是站在镜子跟前,照到的却是二十年后的儿子,活脱脱变成了另—个自己的儿子。儿子站在镜子里,用谴责而尖锐的眼神凝视着他——丁伯刚难受得像有锥子在钻心!不论多么差劲.发生在他自己身上,都是合理的,但若复制到曾经是神童、本当前途无量的儿子身上,则是悲惨和不可忍受的!
  丁伯刚慌里慌张地看看窗外,内心焦渴,一转身,他以最快的速度扑向桌上的粗陶杯,像长途跋涉同时还发着高烧的人那样不要命地继续喝起来。
  而醉汉丁伯刚对神童儿子丁成功的殴打,就是从这瓶口子窖开始的。公允地讲,这也不能全都怪他,而是杯中物的附赠品。
  附赠品一般在次日打包抵达:头疼、眼睛肿、舌头苦、牙齿疼。这都没什么好说的,较奇特的是丁伯刚的胳膊与腿,它们加长加大了,变硬变倔强了,冷不丁还孩子气地发抖,随便拿个什么玩意儿,都相当之艰难,哪怕就是给牙刷挤个牙膏,也得屏心静气很久才敢下手——该着的!你以为灌下去的是他妈的甜腻腻的汽水或果汁吗?操,酒是多么了不起的东西,它是有脾气有排场的,它必须前呼后拥,以一桌的酒菜迎来,也必须呼天抢地,以拼命的呕吐送往!有什么好抱怨的呢,丁伯刚的心态就是安之若素、逆来顺受,非常富有担当,就像他与酒之间,已经超脱了常人所喋喋不休的是非恩怨。
  宿醉的丁伯刚像个价值连城的大瓷瓶子似的,危险而端正地坐在那里,五脏六腑里青一阵紫一阵、松塌一阵收紧一阵,左冲右突走投无路。
  珍珍给人铺床单刷马桶去了。家里没有任何分散点与注意点,除了丁成功那扇紧闭着的阳台门。
  丁伯刚盯着儿子的门,专心致志,好像那是块电视屏幕.上面播放的不是新闻联播或连续剧,而是乱糟糟打打杀杀的港产武打片,看得越久,他的逻辑就越是愤怒——老天爷,日子为什么会这么无聊!不就是因为那个屏幕之后的臭小子吗,要不是他,就不会这么绝望了,就不会对不起他妈了,也不会记恨苏琴了,更不会喝光那么多正宗的好酒了……哎哟,可找着罪孽的根子了!
  “你给我出来!”他大喊。
  那扇门仍然紧闭着,像倔强的嘴巴,越发令人恼火。丁伯刚站起来,是,他现在有的是劲儿他举起他非常有劲儿的脚,对准阳台门狠命踹过去!
  阳台门却像有机关控制似的,准确而悄没声息地一下子打开,丁伯刚差点没跌下来。丁成功发青的光脑壳伸出来(他什么时候剃的头,光光的!都没跟老子说—声,真像个囚犯),青脑壳不说话,只盯着丁伯刚,如果丁伯刚没有看错,毫无疑问,那眼神竟是可怜与瞧不起。
  “你在里面干什么?让开!我要进去!我要到阳台晒太阳!”
  丁成功反倒莞尔一笑,把身子钻出来,啪地带上门,好像只有从他身上踏过去才能进去。
  “反了反了!”丁伯刚把力量从绷直的脚尖转移到手巴掌上,以—个不太熟练但符合力学原理的弧圈尽心尽责地抡过去,一直抡到丁成功脸上。
  啪。多么生猛而新鲜的声儿啊,几乎把丁伯刚自己都吓了一跳。
  丁成功白净的脸上立刻出现了红印,嘴角还渗出一点血来——好像刚才幻想中的武打片真的上演了。丁成功揩揩脸颊,好奇地看着手上的血迹,对丁伯刚似笑非笑地点点头:“没处耍酒疯了……好!还有吗?再来呀。”
  这平静的讥讽,以及关于“发酒疯”的定义,让丁伯刚感到很妥帖,看来,这样耍一耍酒疯,有些道理。
  第一次的殴打就此开始了,不算十分激烈,由于丁伯刚不谙此道,倒打得单调而实在,连应当伴随的咒骂都没有。丁伯刚只是每揍一下都预先晃一晃,活像是一边瞄准一边跟儿子商量:这里来一下怎么样?左边再来一下如何?
  丁成功用两只手护着脑袋,半哈着腰,像个忠心耿耿的门神一样看守着他可怜的小阳台,偶尔他侧过身子,或转过背,以便配合丁伯刚无从下手的拳头。
  噗。噗。噗。
  沉闷的击打,拳头与皮肉的碰撞,在父子间缺乏节奏地响起,像是古怪的仪式,亲密而忍耐的关系。
  ……直到儿子踉跄着拍上门离去,丁伯刚才伸出僵硬的大舌头舔舔他肿胀的拳头,一边乜斜着他死去的妻子,脸色难看起来,他开始疑惑——刚才那个狂暴的人是他吗,奇怪,为什么要揍儿子呀,全世界的人都可以揍,只有神童儿子是不能碰的呀,他最心疼的……
  唉,瞧瞧这个脑子漏风的男人,等着吧,当潜伏在他体内、被酒精所饲养的那只小野兽慢慢睡去,新一轮的麻木与悲伤将把他吞噬,他将会有—个地狱般的夜晚。
  不过,这是—个值得记取的夜晚,以此为界,丁伯刚与儿子此后的关系,语言交流直线下降,而肢体动作同比上升,并慢慢固定成主要形式。每次的揍与被揍,都没有具体的原由,就像人跟人寒暄、打招呼、吃饭,怎么会有个为什么呢?
  若干年之后,丁成功每次想到亡去的老爹,都会感到背后的皮一阵阵发痒,他真想穿过缥缈的时空,去重新拽起他父亲的手,往他的后背上揍,他多么希望,他的老爹还能够像从前一样,捏起拳头生机勃勃地死劲儿揍上一顿自己!这不仅仅是为了怀念,还是为了感激,若不是老爹揍他,若不是他被揍得逃到十字街上,他怎么会在那条街上碰到补习回来的晓蓝……后来的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他就永远不知道,什么叫爱,什么叫甜蜜与哀伤。尤其到后来,他与晓蓝的秘密交往中,晓蓝最常做的事,就是细心地察看、照料他其实并不多么严重的伤情,在那些瞬间,他得以一次又一次地确认:晓蓝是喜欢、在乎他的。
  ——只可惜丁伯刚一直不知道,在丁成功与晓蓝的关系上,他竟然迷迷糊糊起到那么大的作用!在十字街出事之后,大家都争抢着追叙细节、诉说歉意,只有他,这死得太早的丁伯刚呀,还事不关己,好像很无辜地躺在地下呢!
  算了,不能跟丁伯刚顶真,就算他知道,并一直活着,他也会选择把这些事给忘掉的。许多事情他都是这样处理的——在大家想不到的某些方面,他采取了细腻的手法。
  4比如,他与苏琴分手的最后一幕,当时的一分一秒,差不多都像高清电视那样清清楚楚,但差不多就在同时,他翻了个身,立刻决定统统忘掉—一
  开场很平淡,星期三的深夜,她赶来了,不紧不慢地换了衣服,又不紧不慢地开口宣布:“今天,是我们最后一觉了。”
  丁伯刚闭闭眼睛:“最后一觉?”他一下子明白:这是要分手了……很好,好得很。只是想不到,这个蛮高级的女人,竟然用“最后一觉”来挑明。
  “嗯。”苏琴从容地点头,似乎她早备好了台词与动作,或者,自与丁伯刚结识之初,她就时刻准备着了。
  “哼,我早就在等,老子都等得不耐烦了……”丁伯刚尽力张开他红烂的眼睛,迎风流泪一般,眼眶里一泡水。
  “你在等?”苏琴重复,有点意外。
  “……反正,你以后家里什么东西坏了,或是体力活什么的,不要客气,尽管找我。”丁伯刚突然想起自己的强项,很大方地宣布,并起身添了一杯酒,肥大的身躯拖沓着,然后重新轰然坐下。他在黑夜的灯光下举起杯子,那满溢着的一层酒,折射出凝脂般的黄光。“老话说的,一日夫妻百日恩。咱们虽不是夫妻,可有不少日,对吧?”
  这句话有点下流,但苏琴看上去倒有点触动了:“你就不问问……为什么?”
  “他妈的不要弄得婆婆妈妈的。烦死老子了。”丁伯刚粗暴地说,他很喜欢这样骄傲着的自己。再说,她怎么可能说真心话!“反正,一日夫妻百日恩。”他重复着这句话,嘴中吱溜又是一口。
  苏琴看看丁伯刚,如果他耐心点儿,她真可以说一说原因的。不过,不说也罢!
  “我们今天好好睡一觉。然后,星期六,把孩子们找齐,正经吃一顿散伙饭。”丁伯刚非常有条理地说。“你去铺床吧,咱早点睡。”他瞟瞟苏琴。
  这最后—个晚上,奋不顾身是唯一的关键词。在溢满浓香、如同打翻所有美酒的黑暗中,他们的肉体闪亮而狰狞,体液交融并飞溅,与之相伴的还有丁伯刚满口的脏话,用尽厂区出产的所有下流词汇,辱骂苏琴身上的每一个器官,他捏弄他搓揉他抽打他挖掘,他目露凶光,杀气腾腾——苏琴发出撤心裂肺的号啕,她无所顾忌地承应着丁伯刚每一个下流的污辱,在神志不清中热泪滚滚,呜咽着不停抽泣,没有人知道,她是享乐还是哀恸……
  最后一次翻身下来,等到喘息差不多停息,丁伯刚忽然有些羞涩一般地,把他的手从苏琴被捏得淤紫的乳头上拿下来,语气愤然而怨恨:“你知不知道?我从见你第一眼就看出来了,你根本看不上我,你,一个地地道道的骚×,是你的骚×看上我了。对不对,你说,对不对?”
  苏琴不说话。此刻的她已近乎昏厥……黑暗中,她想起一个挺愚蠢的问题,一出口,她自己就后悔了:“你以后……会记得我吗?”
  丁伯刚却已经半睡过去,他鼻子里哼哼两声,一边不耐烦地甩开苏琴的胳膊:“记不得,不可能记得的。老子酒喝多了,记性坏掉了,老子明天早上就会忘了。”
  丁伯刚真睡着了。他不知道苏琴在黑暗中撇着嘴笑了,这个回答好啊,再好没有了。这的确是个不赖的告别——这不仅仅是与丁伯刚告别,也是在跟性告别,跟肉告别,这将是她这辈子最后一次交欢了。今夜过后,当次日清晨的第—缕阳光照上这张狼藉的床,那一刻起,她将成为—个清心寡欲的老年妇人。
  丁伯刚其实没有撒谎,在睡神与杯中物的指引下,他准确预言了他将要到来的失忆。他的大脑正轰隆隆地酝酿着关上对他人的大门,并自由地缩短、更改、否定着他对世界的认知,他将迎来人生最为欢乐祥和的阶段。
  5但在大部分人看来,尤其是丁伯刚的工友们看来,他的失忆是从厂区改制开始的一国家权力机器的影响,再怎么说,也该大于女人的绵软肉身吧。
  走到了一九九九年的厂区,正暴风骤雨般进行着所谓“资产清理”,除了物质形态的资产,当然更包括由血肉躯体构成的人力资产,故而,在变卖各类车床熔炉流水线的同时,厂区也掀起规模浩大的减员运动——从车间到食堂与小卖部,处处都可以听到痛苦而狂乱的呻吟。事实上,关于这场翻云覆雨的改制,其漫长的前戏大约从十年前就遮遮掩掩地开始了,以“承包责任制”的形式进行挑逗与暗示,而局部的宽衣解带则在五六年前拉开序幕,即所谓的“抓大放小”,先把要紧的部位拿下,不论厂区地理偏远的卑微,那极富暴力美学的强劲攻势到世纪之交前夕才真正到来,撕裂与蹂躏的疼痛里.“提前退养”与“买断工龄”像两只经验老到的手,剥光人们的衣衫,撕烂人们的内衣,被逼到角落的人们只得像良家妇女一样紧紧护卫着他们最后的然而一文不值、必将暴露的私处。
  ……痛苦中的人们如蚂蚁日夜爬动——老实不中用的便收拾起家伙准备过起清苦的日子,同时哀叹着为什么上辈子没有投胎做成“厂长”或“副厂长”,否则现在便可以并成为“经理”与“副经理”,拥有一夜暴富的股份;一部分精明些的则互通消息,夜以继日在厂区走动,比较各家“买断工龄”的价格与条件,比照“自愿申请”的“卖身契”上相关用语的细微差别,像把自己放到秤上,看看能否再多卖个三五块;也有被激怒的不安分的人们,四处撺掇着组织上访或请愿,要与“厂长”,不,现在叫“总经理”对话!他们是开天辟地的工人老大哥,怎么能这样卸完磨杀驴吃,那么多的贪官污吏治不了,专拿工人阶级开刀,老大哥耗光了青春、洒光了热血,到头来就这样一笤把扫地出门吗……
  这一切,丁伯刚统统不参与,除了喝酒,他清高且英明地不采取任何应对措施—一面对这分裂而动荡的残局,他像个看戏的人,咧着嘴歪坐在最后—排,看着那么多呼天抢地、惊慌失措的老工友们,感到大船沉没般的钝痛。好吧,给这四处进水的生活再踹上一脚吧,大家一起完蛋,彻底趴窝!
  那个叫什么词来着?他老是记不得这个词,可他觉着挺好,他喜欢这个新身份!可总是刚刚记得,一转脸又给忘了。他总拉着身边的随便什么人,急巴巴地请求:“你再说一遍呢,我知道我不是工人老大哥了,有个新头衔,我叫什么来着?”
  “嗬,老丁啊,我刚刚不是告诉过你了,就是‘下岗工人’啊,你脑子怎么了这是?给气糊涂了,当心,可没有人报销你医药费啊……”这人转脸就告诉旁人去了,伤感的也是瞧热闹的口气。瞧瞧,这改制闹得,把人老丁都气得失忆了! 但是也有另—个说法,这说法来自珍珍与丁成功——丁伯刚真正开始失忆并搞出比较富有创意的差错,始于珍珍与黑皮“办事”的那个晚上。
  关于珍珍的对象:黑皮,此人倒是有那么一小段来龙去脉的。在珍珍第一次带他回家的那个晚上,珍珍曾经花了大约半个钟点罗里眵嗦地介绍了一下。当时的丁伯刚正百无聊赖地痴坐在桌前,像个巨大的酒糟泥人,边缘模糊着,已经快要化掉了,哪里还听得明白什么。他揩揩眼屎,努力睁大眼睛,约摸得出—个笼统的印象:这是个推销员,推销的玩意儿叫做……水上步行器。—个从来没听说过的东西!所以搞得两手空空,珍珍就把他给“捡”回来了……
  要一般的老爹,肯定会把这个倒霉的家伙给赶得远远的对吧。可一个醉后的丁伯刚,就不是一个庸俗意义上的老爹了,他不仅脱俗,还很睿智,思维异常地踊跃,像是十字街上的交通,又堵又塞,却总能异军突起。他脸色通红地打了个畅快且气吞山河的酒嗝:“推销什么狗屁啊!所有需要推销的,全是骗人的破烂玩意儿!你真想要活路不?要漂漂亮亮娶我家珍珍么?听我的!你知道吗,现在的厂区,嗨,世界末日喽,遍地黄金噢,就看你舍不舍得脸面,放不放得下身段!”
  没等黑皮表白他其实根本就没有脸面和身段,丁伯刚捏着酒杯往前一指,由于用力过猛整个人都连带着上了前,晃得杯中酒都泼出一半:“喏,简单得很,你,挨个儿的,去各个厂区捡破烂去,我告诉你,他们正把真金白银全都当垃圾在处理呢。你尽管去,你就趴到地面上去,像狗一样地,你闻,像小偷一样地,你掏,哪里有铁屑子,哪里有废旧钢丝、报废零件,你尽管去捡好了,捡到手不就是你的活路!”
  丁伯刚的手像一幅宣传画上伟大人物的手,他指向前方,他指向垃圾破烂,指向真金白银。
  黑皮的皮越听越黑,嘴巴却越张越大。他的牙,白得那么蠢蠢欲动。
  丁伯刚的“杯酒指方向”就这样无意中带着黑皮通往了蛮好的一个“活路”,真是此处漆黑彼处光亮啊——在这暗无天日的厂区,黑皮干上了“破烂”营生,一个卑微的灰扑扑的入口,配合着那些急切想要甩掉旧摊子的改革者们的需求,趟着过渡期与动荡期混浊的河水,在大人物们拿着刀叉分割上好腱子肉的桌子底下,从他们的手掌缝里,从他们急忙忙吐出的骨头渣里,黑皮狗一样地捡漏,捡到了足够撑死他的肉屑与血沫。
  不到一年的时间,黑皮就咚咚咚跨着大步来跟丁伯刚提亲了。
  黑皮的两只手搭在桌子上,指甲里两团黑,但上面的一只大金戒指充分地掩盖了所有的油污,另一只同样闪烁的金戒指则放在手边——这戒指打算套在珍珍手指上的。出于一种知恩图报、毫不低调的逻辑,黑皮把他所有的家当都摆到了桌面上。
  丁伯刚盯着这两只与他无关的戒指,喝着与他有关的酒,看一眼,两只,再看一眼,四只、六只,戒指们不断地升位排列。这不是他醉眼的喜剧效果,而是理智的预期:面前这个指甲乌黑、开门见山的破烂王,必定会稳稳当当地为珍珍赚到更多的戒指。
  然而,天知道啊,丁伯刚对此并不感到欣慰,准确一点说,他竟被黑皮吓倒了,他事先没有料到,黑皮会把规模、速度以及牵涉面做到这个地步,黑皮越是肥壮——像吸附在衰老瘦马上的牛虻,丁伯刚却越是感到一种深深的犯罪感,好像这样一来,正推动并加快了厂区分崩离析的速度。他眼睁睁地看到,越来越多的车间被遣散,贴上封条,一些南方口音的人夹着皮包在厂区四处察看,用挑剔而无情的目光估摸着最终的剩余价值;更多跟他一样没了用的老骨头们,将在这样的目光中像小石子一样甩到最边边的角落里,以薄酒终了余生……
  “还要再搞一下子?”黑皮替他倒酒,并把酒杯放在给珍珍的戒指之后,丁伯刚得绕过这个女式戒指才能拿到他的酒。
  哦。他这下回过神,这家伙还在等他的答复呢。
  其实,他的答复有什么重要呢。珍珍必然是跟定了这个黑皮,她的将来,必定是吃得上好肉喝得上好汤的,一点不需要操心的,他真正需要操心的反而是另一个好孩子!丁伯刚瞟瞟蔫搭在一边、几乎打起瞌睡的丁成功,感到加倍的心酸。
  ——这一年的年初,丁成功突然时来运转,被借调到工会,这是天大的好消息!以工代干,有奔头了不是吗……然而,都来不及舔一口这最初的欣慰,老工友们就愤怒地前来羞辱他,他可真生了个好儿子哎,知道这好儿子在工会干什么吗?哼,走狗,爪牙,专门四处发表格、送人“下岗”与“买断”,简直就是瘟神嘛。
  所以,瞧瞧吧,唉,这一对儿女啊,因为改制,得福的得福,得祸的得祸……如何说去呢!这一点不讲道理的世道。
  嘿嘿。丁伯刚糊涂地笑起来,冲着黑皮,他环起拇指与食指,张开中指、无名指与小指:“O,K。”
  丁伯刚平生只会说这一个英文单词,电视里看来的,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用一用,可这个场合,应答一门亲事,这依附着厂区的衰败而诞生的美满婚姻,难道不是最恰当的吗?
  黑皮高高兴兴地收起了戒指,并理所当然地带着珍珍出去了。去了哪儿,没有人过问!反正,丁伯刚没有过问。
  他只是继续又喝了点夜宵酒,然后爬上了床,在珍珍这头—个夜不归宿的晚上,他比平常更响亮地打起了呼噜——直到凌晨一点,丁伯刚突然醒来,他竖起耳朵,扭着僵硬的身子狐疑着打量着几乎是空荡荡的家,一阵巨大的不安突然攫住了他.他去找丁成功。跟以往的动手不动口相比,他这次的表现可谓彬彬有礼,他轻轻地、轻轻地一直敲丁成功的阳台小门,直到后者衣冠整齐地出现。他没有注意到丁成功根本就没有睡:“珍珍人呢?”
  丁成功瞪着老爹,他能想象到珍珍现在处于什么样的情状,光着身子,心甘情愿地大张着下肢,任着黑皮笨拙地上下忙碌……这样的想象只是一闪之念,他无法再往下进行,不仅仅是对亲妹妹的回避,还由于体验上的缺乏,以及一种说不清楚的遗憾。他想到自己的事情……沉默了半分钟,丁成功含混地:“你不是答应把她嫁给黑皮了吗?”
  “当然,我答应了!我说到做到……他这就把她给带走了?”丁伯刚眨眨眼,好像记起了什么,他点点头,算是明白了。可同时,他又有了新的疑惑,他焦急而认真地向丁成功提出了第二个问题:“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妈她人呢?”
  丁成功不习惯、甚至有点厌烦丁伯刚这么礼貌,再说,他需要趁着夜深人静,好好地想一想他自己的一些事情。对,他当然有他的事情,我们不久就会详细地知道:就在这天的中午,那家的女儿,晓蓝,在两家分手四年之后,竞主动地找上他了!满腹心事的丁成功有些不耐烦地冲客厅里的照片一努嘴:“她不一直在那儿嘛。”然后拍上门。
  丁伯刚按照儿子嘴巴的方向回过头,怔忡地盯着亡妻的照片,忽然心惊地滚下热泪:“什么时候的事啊?这么说,你竟是死了!”他真心诚意地难受起来,就像妻子刚刚死去那样。他趴在吃饭桌子上,捧着女人的相片,像头疲惫的老牲口那样呜呜地哭起来,半夜听来,有些疹人。这个场面此后成了丁伯刚的保留节目,亡妻在虚拟的复活中不断上演新死的凄凉,他每晚都为此痛心不已,举杯对着遗照伤心落泪。
  算起来,正是自那天始,丁伯刚的花样开始多了起来。
  早期,是对数字的抛弃,诸如买断工龄的一次性补偿、自己的岁数、女人死去的年头等等,接着是各类名词,比如改制后新公司的名字、他住了几十年的巷子的名字;渐渐地,则是一周前的事,两天前的事,前一晚上的事,几分钟前的事——他烧的菜开始不能吃了,要么咸死,放了若干的盐;要么忘了关火,焦成一团黑糊。
  甚至,早晨碰到正在卫生间刷牙的丁成功,他也会表现得惊讶而戒备:“嗳,你是谁?怎么睡在我家?”
  “我是你儿子。”丁成功没精打采地应付。
  “不可能,我儿子是神童啊,可出息了。看你这个颂样子……”
  6但是……在大家都接受了丁伯刚的失忆症之后,又有某些细节令人惊讶地表明,有相当的可能性,丁伯刚是“特意”在让自己失忆。这是他主观上选择的一个私人游戏,他成心搅拌往事,像他最拿手的凉拌菜,就这么搅拌着搅拌着,味道慢慢浑浊,真假莫辨了。
  不过,就算丁伯刚是故意的,谁又能够对他此种行径进行谴责或是揭露?难道把泥沙俱下的往事像稻草那样一根不落地驮着,不论阴雨连绵还是狂风呼啸,都弯腰驼背忍辱负重,就最了不起?说不定,生而为人,那无穷的烦恼正是由于记忆力太好所致!忘掉了,放下了,反而会开心得多!最起码,“失忆”之后,丁伯刚对神童儿子的平庸现状不那么愤怒了,每天的殴打也只是走走形式……
  不过,嘿呀,在某些时刻,丁伯刚的失忆游戏也会露出点马脚。起码,有两件事可以作为呈堂证供。
  第一件事。
  不知怎的,在丁成功与晓蓝秘密交往大约两年之后,丁伯刚似乎终于觉察到什么,感到丁成功有哪里不对劲。这小子每晚都睡得很迟,吃饭时发呆,说话会走神,情绪时好时坏,一有空就钻到卫生间对着蜡嘴雀窃窃私语……借着酒劲,他粗鲁地用手捋过丁成功的肩:“告诉我,你多大了?”
  “二十七岁。”
  “妈的都二十七了!白吃白喝这么大了!”丁伯刚敲了一下儿子的脑袋,“那老子多少岁?”
  “五十六岁。”
  “他妈的,我都成老头子了。”丁伯刚快活地骂了一句,他凑近丁成功,“嗳,二十七岁了,想那个吧?可以找个女娃了!”
  此一阶段的丁成功,与晓蓝算是有了较为稳定的地下交往,丁成功一方面是沉浸其中,可一方面又绝望于这种沉浸……不管怎么说,他肯定是没有想到“那个”事情,丁伯刚这句话让他满面充血,震惊而难堪,扭过头去一言不发。
  丁伯刚得意了,把脸凑得更靠近,像只毛毛虫:“嗳,有没有目标?有没有吗?我知道,厂里的那些女工,有的很泼辣很开放!”
  丁成功霍地站起来:“我去睡了!”然后直冲到里面,把他的门死命拍上。
  丁伯刚的破绽就是这个时候露出来的。他跟着丁成功到门口,在儿子拍上的门前,像一棵树似的一直站着,门里门外两头都无声无息……丁伯刚就这么站着,差不多一直站到下半夜,估计着儿子早已睡着,估计着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人会听见,他才闷声闷气地嘟嚷起来:“唉,你就跟我说实话嘛,从一开始我就看出你对那个丫头有意思,她有什么好的,整天挂着小脸,谁欠她的?不过,有本事你就来个真的,把那死丫头搞定啊?你要真搞定的话,我跟苏琴能再做上亲家,呃,亲家公跟亲家母好不好睡觉的?是不是有点乱……”
  冷不防阳台门突然又打开了,丁成功一张扭曲了的脸伸出来,既仇恨又祈求地看着丁伯刚:“别说了……”
  这倒把丁伯刚给吓着了,随即他羞恼至极,勃然大怒,突然间灵敏得像只猿猴,一把揪出丁成功,非常下狠劲地一拳把丁成功揍倒在地上,然后脚也上去了:“操,你丫的装睡,你偷听老子说话!你他妈的还能有点出息?搞个小丫头都搞不定!要不要我撒泡尿给你照照镜子,看看你像个什么死样子!白吃白喝怂眉搭眼的,不如打死你算了,死了你还好去陪陪你妈!”
  这么地又打又踢,不知是累了还是别的,丁伯刚动作慢下来,并流下几滴老泪,他动作别扭地抹了抹。等丁成功从地上爬起来,他生硬地耍起“失忆”的花招,像戴上一顶破破烂烂的旧帽子:“咦,你是谁?你在我家干什么?”
  第二件事,关于迁坟,要他把人土了十多年的妻子给折腾出来……
  是二OO一年的事了,这一年的厂区——经过左一轮右一轮物非人也非的撤并转停,厂区的名声慢慢优雅了起来,像一个满身油污的家伙被按到肥皂水里洗了几通并套上了雪白的新衬衫。厂区不再是重度污染或偏远不可及的代名词,这块弃儿似的边缘性地域,迎来了史上最大规模的拆迁与重建。了不起的房地产圈地运动如火如荼、高潮迭起,前后左右但凡像点样子的地块都像大姑娘或小媳妇似的被饥渴的开发商们一一认领回家了。要是开发商所说的全是真话的话,那么,原先的旧厂房、闲置仓库、公共浴池、培训学校、职工医院等那些地方,将会摇身变成高档极了的软件中心、写字楼、连锁酒店、产业园区、健身会馆之类……而那些后来的更加饥渴、更加眼红的开发商可怎么办呢.便只得退而求其次,把视线往厂区的边缘方向投去,就这么的,那个臭名昭著的垃圾山、野坟场—带竟也被圈起来啦!老天爷,不论是人是鬼是神,当初有谁能够想得到啊,这样不堪的地方,竟然有人争抢着愿意花大价钱买下,并许诺说要盖起漂漂亮亮的高楼大厦,这多让人感动啊。
  只是,等一下感动,因为感动的后面,还拖着小毛刺、小阴影呢,就看谁沾上身,谁踩到脚—一丁伯刚就踩到了,还踩了两次。第一次,是他所在的电子管厂宿舍区被刷上歪歪扭扭的“拆”字,幸之,开发商后来出了乱子,此“拆”暂缓,他们得以顶着“拆”字苟延残喘;但第二次就没这么幸运,发放到每一户的书面通知相当之严厉:三个月内,必须完成迁坟。过期者则视为无主坟,由有关部门统—处理……
  丁伯刚不认字儿似的把这则通知看了许多遍,好像在反复考虑、推敲一个最好的方案,直看了两个多月,看得小纸条都起毛边了。丁成功几次要自拿主张前去处理,他都拼死般地坚决不让,但真问他的主意,他又答非所问,只是捧着酒杯,敲打着桌子,发出自相矛盾的感叹。
  他会这样号啕着叫嚷,眼泪都要出来似的:“哎呀,什么世道,连死人都不得安生了嘛,死了都还要被拎起来!不能这样的呀!这根本不是人做的事啊!从古至今啊,都讲究个人土为安啊,哪有进去了又出来的道理?我一辈子安分守己啊,我是工人老大哥啊,我从不作孽的啊……怎么能这样子啊,宁可我死啊也不能再去折腾她!有胆冲我来,把我先弄死算了……”
  可仅仅半分钟之后,脸上还挂着鼻涕眼泪呢,他又喜不自禁地用一种艳羡般的语调:“你妈妈她还是有福的,你想想看,相当于是从糠箩跳到米箩嘛。本来她要在垃圾山边上闻着臭气过苦日子的,可现在,不得了,了不得啊,那里说不定要变成市中心!你知道市中心什么概念?一个平方就要几万块的!要不是当初我正好替她选了那么个风水宝地,她是死是活都绝不可能住到市中心的,并且还一分钱都没有花!唉,这种福气,这种大便宜,也只有她能占了,我将来可没有这样的运气!”
  到最后—个星期,丁成功实在等不下去了,决定私自处理,暗中找了两个专门打理迁坟的人,提了锹、铲就去了……可是,太令人惊讶了,太不可思议了,原来那么熟悉的、每年去上一两次的野坟场现在竟已不可辨认!大多数的旧坟已被掏走,留下的坑坑洼洼里积蓄着雨水与垃圾,从地上翻出来的碎砖块、水泥板、烂木头又被拾荒者进行了另一轮彻头彻尾的清理与淘汰,从而制造出迷宫般的陌生地貌。
  丁成功目瞪口呆,同时也有点羞愧地站着,直到那两个人不耐烦地提醒他直接找墓碎就可以了!当然当然,怎么没有想到,可令丁成功更加吃惊的是:他找不到妈妈的墓碑了,那块浇灌得相当粗糙、由丁伯刚用筷子头写就的“爱妻黄明秀之墓”的碑像长了翅膀似的,飞得杳无踪迹!那两个家伙生怕生意黄了,自也十分卖力地四处寻找,甚至跑到比较远的垃圾山边缘,边找边念念有词:“黄明秀,黄明秀之墓……”好像这块墓碑有个名字,并且自己长了脚,正在跟他们玩捉迷藏……
  徒劳的两个钟点之后,他们无奈接受了这么个蹊跷的结果:“黄明秀之墓”不见了。
  丁成功付了点钱把那两个人打发走了。中午的阳光照着乱草,照着坑坑洼洼像是长了许多瞎眼睛的坟地,丁成功坐在那里,十分沮丧地点起烟,一边想着,看来这样子,妈妈真的像老爹所说的,要永远地待在这个未来的“市中心”了……
  抬头向半空吐烟圈时,才发现,老爹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地站在不远处,正笑眯眯好像挺得意地瞟着他呢。那心知肚明但绝对不说透的狡黠眼神,绝对不像一个失忆多年的糟老头子.一点不像。
  没等丁成功有任何反应,丁伯刚又极其娴熟地装疯卖傻上了:“啊我知道的,你来找你妈了?你老骗我她死了,其实她就躲在这儿对不对?哎呀,她可不该到处乱跑呀,厂区现在都给翻了几个个了,她准会像个外地人一样迷路的!对了,你有没有告诉她,你以工代干,被调到工会做事了,千干净净地整天穿着白衬衫……她会高兴的,肯定!”
  丁成功没有接他的话,只是扔掉烟屁股站起来,一言不发地领着他往回走——如果老爹不想暴露他的真实情况,就让他这样搞下去吧。
  走了一会儿,丁伯刚好像醒悟到自己演得有些过火,他赶了几步,与儿子并排,期期艾艾、请求谅解地看了一眼丁成功。他把头伸过来,凑得很近,声音低得像咬耳朵,好像这野坟场上还有别的人会听到这个并无价值的“伟大秘密”:“墓碑……是我干的。我可不愿把你妈给弄出来,就让她像果核似的永远待在那儿吧……你想想,我们就算替她找到个新地方,将来还会拆迁!到最后,所有的地方,不管活人的死人的,都会拆的,这一轮不拆,下一轮准拆,不相信你就等着瞧,将来的日子,就是不停地拆不停地拆……所以,我,我想托你个事儿。”他支吾着,难为情似的。
  丁成功停下来,但仍然不敢侧头看老爹,生怕惊动了,他又缩回去——老爹的细腻与笨拙,从没像现在这一刻,让他内心伤悲。
  “我托你个事儿,以后……千万不要把我放土里,我给搞怕了。你看,这干了一辈子的厂,我住了一辈子的房子,埋了半辈子的你妈的坟,你看看,全都要拆要搬要挖……你说,我将来要放在哪里才能安生呢?等我想到了好去处再告诉你,总之,这地下我是不去的……”
  总的来说,从抗拒迁坟取得成功之后,他就再也没有露出破绽过,他的失忆越来越炉火纯青,并已经成为十字街上怪有名儿的一景——每天早上,几乎跟清扫垃圾的环卫工一样准时,丁伯刚都出门遛上一小圈,走在那个亮闪闪、舶来品般的十字街上,从那些尚未开门的大型连锁超市、休闲洗浴中心、龙虾美食城、手机专卖店前走过,但他老人家一概有眼无珠、充耳不闻,固执地停留在他熟悉的旧日画面里。他煞有其事地走走停停,跟压根不存在的烧饼铺、五金店、桌球小老板、修自行车摊子及来来往往、并不存在的熟人们挥手招呼、指东问西,在原来该拐弯、但现在变成了蛋糕店的地方,他踏着小碎步在原地模拟拐弯。在地铁施工的围挡处,他心情愉悦地停下,大声说笑,因为那里原本是一株树阴巨大的老树,下面长年支着张破桌子,并总有三五个老家伙在玩牌——这些老家伙,其中有两个已经故去。
  丁伯刚就那么一直走啊走啊,直到走到了一块挂着“罗氏大地资源公司”的地方,这是他那女婿黑皮,拉大旗做虎皮的什么公司。丁伯刚仰头看看“罗氏……资源公司”,忽地想起什么,猛然间神色有变,他紧张地重新回看他刚刚走过的街面儿……旧日的幻象忽如大厦倾倒、泡泡破灭,他“看”到了并“记”起来了。厂区早不再是旧时的厂区,他与他的那批同龄人,他们的整个青壮年,他们熟稔的营生,他们奋斗过的生活,已经跟随着烷基苯厂、电子管厂、塑胶化工厂、石化厂、水泥制品厂等这些该死的会排泄会污染的厂子一起被统统踢走了、抹煞了!
  丁伯刚这才腿一软,无限痛楚地跌坐在马路牙子上,那些扔到脑勺后的又都扔回来了,妻子的坟、美酒与苏琴、珍珍嫁了个破烂王、神童儿子辞去“以工代干”开了间玻璃屋。丁伯刚非常丢人地哼哼起来,头发披散,鼻涕涂得满地,嘴里稀里糊涂地念叨着:我不记得我原来有什么,我不知道我现在没了什么……
  没有人知道,只有他那只陶杯知道,这期间,他跟苏琴又见面了——个中详情后叙,值得预告的是,了不起的丁伯刚,在整个重逢中,面对苏琴女士的数次来访,除了一两个细节上的失守,大体上,他非常地道地保持着绝对拟真的陌生感,毫不理会她眼眶里的泪水与心酸的倾谈。到第三次道别时,他有些羞涩地提醒:“你下次,别忘了再带点酒!”但那个“陌生”女人流着眼泪无情地摇摇头:“我不会再来了。”
  这种典型性失忆的良好记录一直保持到他死。
  丁伯刚的死亡来得非常突然,以至于像是他的又—个花招。
  二OO四年,他的最后一年。这一年他闹出来的各种差错颇富有创意。他曾在—个小时内连跑三趟十字街的杂货店,买同样一个东西——这是家破旧的快要倒闭的杂货店,货品可疑,积满灰尘,可他就不喜欢超市,尽管那里又明亮又公道。就在这家小店,他十几年如一日地采购他的劣酒、汗背心与金莲牌卫生纸。三次踏进杂货店,他都像—个被迫多次排练的演员一样,迅速地打一个同样的招呼,以—个相同的动作递给店主十块钱,用一模一样的口气要一瓶红星小二,等着找零的时候,他说一模一样的废话作为闲聊,而出店门时,他会以—个同样角度地回头,冲店主开心地大叫:“小心火烛!”
  他还热衷于上厕所,比喝水还要频繁,到后来,他待在厕所里面的时间比外面要更长—一他总认为自己今天还没有大便,或是刚才涌上的小便他一直没有撒,他无视自己的肌体反应,宁可去与记忆力躲猫猫。最讨厌的部分是,对杯中物的摄入,彻底陷入了无序与敞开,他从一个富有规律的保守酒鬼成为—个全无贞操感的破鞋酒鬼,任何时候他都可以喝,早晨空腹,半夜凌晨,午睡醒来,饮酒如水、如茶、如汤。多次的酒精中毒,使他成为附近那家二甲医院急诊室的常客,胳膊上像瘾君子分布着星罗棋布的吊针眼,有时还贴着上次没有撕掉的医用胶布——每一次,他浑身酒气地昏迷,半夜进入急诊室,洗胃、打吊针、入睡、苏醒、出院……这流水作业般的过程,跟他到小杂货店买红星二锅头活脱脱一模一样,也像是在反复排练他特别偏好的一组经典动作。
  只是这一次,这最后一次,丁伯刚的排练出了差错。
  前半截,他昏迷、进急诊室、抢救、洗胃、打吊针、入睡……都还是一模一样,只在最后一个动作上,他“忘了”做,他一下子就睡过去,忘掉苏醒过来了——清晨,护士去量体温,却发现叫醒不了这个“老主顾”了。
  在“罹患”失忆症五年之后,六十一岁的酒鬼丁伯刚死于酒精中毒。
  ……由于死亡来得太过仓促,不管是他本人,或者是丁成功,更不要说珍珍,谁都还没有来得及替他想到一个“安安生生永远不会拆迁”的死后去处。为了丁伯刚的这个几乎蛮不讲理的心愿,兄妹俩只得把他的骨灰一直存放在他那套早就被刷上“拆”字但仍未拆掉的旧房子里,跟他的陶杯放在—块儿。
  第三部分影响力
  1十字街那了不起的爆炸发生之时,所有的人,包括那个长年蹲在农业银行自助服务区的流浪汉,都在第一时间感受到了自出娘胎以来最大的惊悚,除了珍珍,她一如既往地后知后觉。
  其时,她正扭着身子满头大汗地在光照不足的阁楼里闷着头东翻西找,嘴巴向下撇着,随时会哭出声来——她的心头肉、她的好老公、她的黑皮,从昨晚到现在,已经消失了长达十五个小时了。这时间虽然不算特别的长,但各种迹象,尤其是那—个个心急火燎打到他手机(他没带手机)上的电话表明:他好像真的是不见了。
  珍珍开始着急了,但她急得不在重点,而是些鸡毛蒜皮,比如,黑皮有没有带牙膏牙刷、换洗衣服、大包小包呀什么的,他总不会两手空空跑出去吧,那很不方便的呀!她在家里团团转、翻箱倒柜,不为别的,只想查点一下,黑皮到底带了些什么?但结果让她既担心又暗存侥幸,什么都没少!看上去黑皮就是甩着膀子、纯粹跑出去散步,说不定,他马上就要回来嚷着肚子饿了要大吃一顿呢。
  她像个没头苍蝇般地转啊转的,最终,想到了那个只有一米一高、永远直不了身的小阁楼,这里头塞的全是些舍不得扔掉、但绝对不可能派上什么用场的旧东西。她顶着灰尘,弓腰撅屁股地爬来爬去,被灰呛得一阵阵咳嗽,在最里边的角落,珍珍不咳了,她惊骇地发现,这里少了样东西,整个家里,就独独少了这一样东西—一她刚刚认识黑皮时,黑皮曾经推销过“水上步行器”,这是他留下的一对“水上步行器”样品。
  她记得很清楚,这对用塑料泡沫做成的大脚模样的“水上步行器”实在太占地方,她一直想扔掉,但黑皮坚持要留下,并嬉皮笑脸地说:“留着!哪天老子走投无路了,说不定还要从零开始、重操旧业……”
  珍珍嘴一咧要哭,明白了:黑皮不是散步,真是一去不返了!
  老天爷啊.不就跟他开了个玩笑吗?不就是假装肚子里怀了个孩子嘛,他怎么就这么当真、就这么生气!珍珍放声大哭,或许并没有来得及发出任何声音——惊天动地的爆炸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并覆盖了她毫无意义的哭泣。
  珍珍不管,她装模作样干号了好一阵,忽然一想,外面实在太吵,这大哭并没有任何人能够听到。不行,她得到外面哭去,得像个被遗弃的可怜女人似的,躺到十字街上打滚才对。这么一想,她把满手的灰往脸上抹了抹,连跌带爬地冲下楼,好让自己更加地披头散发、悲痛欲绝。
  来到大街上,她傻眼了:怎么回事,怎么整条大街都像她家里一样被翻得乱七八糟;怎么回事,怎么已经有人满脸是土了,已经有人披头散发、悲痛欲绝了,已经有人先她一步躺在马路上打滚了。
  她又惊讶又失望,随即她让自己聪明起来:看来是出大事了!跟黑皮失踪差不多大的事,不行,得回去看看老爹的房子!当然,那老房子除了些旧家什已别无长物,但珍珍头一个想到的就是那个无关紧要之处。
  满大街奔跑的人中,她慌里慌张地跑过与她同样慌张的人群,一直跑到电子管厂宿舍区。这四十多年的老房子,虽已被震得千疮百孔,仍强撑着站在原地,无数扇被震碎的窗户像突然瞎了的眼睛,惊惶地盯着珍珍。珍珍想也不想地跑上楼,身边却是一个又一个往下跑的人,嘴里都在愤怒而见多识广地叫喊:“他妈的都是拆迁闹的!他妈的地下管道炸了!他们就晓得行贿受贿!他妈的连图纸都不搞搞清楚!”
  珍珍感到有些奇怪——她听到了“图纸”与“地下管道”几个词。真巧啊,刚才,找黑皮的那些电话里,那些不同口音、不同嗓门的但都同样心急火燎的人,好像也都提到这两个词儿!那些 人可真聪明,他们怎么会提前掐算到的! 不,算了,她避免更进一步的思考,她从小就是个笨姑娘,所有的人,一早死去的妈、前几年死去的老爹、整天闷闷不乐的哥、所有认识她的邻居、小学老师与酒店同事,他们都知道她的……所以,瞧嘛,她只能毫无用处、避重就轻地来看看老爹的旧房子。
  珍珍用力打开变了形的房门,毫无头绪地在一片狼藉的老房绕了一大圈,爸妈的相片都还在呢,只是妈妈相框上的玻璃裂了一道……可是,不对呀,总觉得少了什么?她瞪着两个老人家的照片,用力地想,却又想不出到底少了什么。她盲目地冲下楼,深一脚浅一脚地围着这幢破宿舍楼打圈,直到她的脚指头突然踢到什么,哎呀,老天爷啊,你真好你真好!家里不就是少了老爹这只陶酒杯吗,一直供在他照片前的,瞧瞧,这杯子还好好的呀,连个缝都没有,并一直滚到她脚下了呀!
  珍珍嗷嗷儿地吸着气,直趴到地上,如获至宝,像捡起一块滚烫的正在融化的铁,她捧着杯子,往四面看着,小声冲着陶杯感叹:
  “老爹呀,幸好你死了呀,你看看,咱们的十字街,你最喜欢的十字街,完全不成样子了呀!”
  珍珍欢天喜地地捧起陶杯,这才想起来,应当去看看哥哥,看看他的玻璃屋,对哦,这么大的动静,他那玻璃房子一定遭大罪了!
  她重新跌跌撞撞地往十字街最顶头走,老远地就透不过气儿了,天哪,哥哥那间空中楼阁般的玻璃屋!抬头看不到了,只有低头才能看到了!两层的玻璃屋像被抽掉中间层和底层的汉堡那样,非常的扁,如同陷到淤泥里的船那样一头高一头低,所有的玻璃都炸没了。珍珍可以想象得到,在粉碎的那一瞬间,它们一定像她在电视上看到的国庆礼花,那样亮闪闪地射向高空,再缓慢地迸射坠落,然后在附近的地面上形成了一层起伏而尖锐的地形,磨砂的、压花的、夹丝的、中空的、彩色的,应有尽有。
  珍珍惊惧地紧紧地捏着陶杯,脚下打软,一步也不敢往前走了,她不敢去看,她可怜的哥哥是否就在那玻璃屋的下面……
  她只有—个念头:躲起来,随便哪里!
  她慌不择路地往回跑,跑到路口再往左边拐,一直跑到农业银行自助服务区,这是那个流浪汉的地盘,珍珍还经常买几个包子给他吃……太好了,这会儿那流浪汉不见了,珍珍于是在最里面的角落里蹲下来,顿时感觉好多了。这里是个死角,只有她能看到别人,别人一时半会儿看不到她。望着外面奔跑着的人、一闪一闪呼啸往来的警灯,像只冬眠的熊那样,珍珍一动不动地抱蹲着,一边对老爹的陶杯,也像是对自己解释,低三下四、非常不自信地解释:“我就是开个玩笑让他高兴高兴呗!为什么他就要跑掉呢?偏偏这么巧的,连十字街也出了这么大的乱子……老天爷,为什么会这样?”
  2珍珍,怎么说呢,归功于丁伯刚那枚被酒精洗礼过了的精子,她天生只该做个平安无事的衬里与配角。相对于其他人,她多么无所欲求,最多不过就是打扮得花里胡哨,能把自己给凑合过圆乎了就不错了。
  当然,她的确过得挺圆乎的:实习一结束,就挺顺利地留在了那家没甚档次、却长年客满的小酒店,继续着叠床单、刷马桶之类的糙活儿。她高高兴兴地告诉老爹丁伯刚:”挺好的那地方!有吃有喝的,还发丝袜发口红!”
  顺顺当当成了个拿工资的人,珍珍感到自己浑身上下哪儿都大了一圈,也算身逢其时,恰好这时两家分了手。对这件事,珍珍是有内疚的——要不是她提那劳什子的结婚证,他们怎会闹翻!她夹杂着恐惧地发现:咦,她随便说说的芝麻绿豆小主意,却产生了大西瓜般的后果……珍珍在内疚中有点膨胀了,感到潜在的能量:她得干点什么,在这个屋檐之下,作为唯一的女主人,她应当承担起什么!
  这莫名其妙的野心当然超出了珍珍的能力与体量,但她不知深浅地挑起了这副自我假设的担子,并且,嘿,还挺使劲儿的哩!
  比如,丁伯刚的酗酒,她就曾出手收拾过一次,就在两家分手之后不久。
  那个晚上,丁成功加班,就他们父女在。第三杯或第四杯之后,丁伯刚对他的杯子再次伸出手,却伸了个空。
  珍珍冲老爹摇头:“从今天开始,每顿最多三杯。”她的声音很霸道,好像这不仅仅是冲丁伯刚一个人,还冲着她自己顶天立地的良好感觉,当然,也是为了弥补——是她害得老爹又成了—个人。
  这蠢丫头抽风抽得还不够啊。这些天,丁伯刚确实有一些气珍珍,那葫芦要一直闷着多好呢。他皱着眉:“我要是还想倒呢?”
  珍珍把陶酒盅伸过来,似笑非笑:“那你倒倒看。”
  丁伯刚还从来没把珍珍当个人物呢。就倒了。
  没等他把酒瓶放下来,珍珍突然一缩手,一仰脖子,咕咚,她把那盅酒给喝了。然后再伸过来:“还倒吗?”
  丁伯刚一愣,这丫头,带劲了还。他再倒。珍珍再喝。
  如是这般,川流不息的,像录像带在按重播键,五六盅下去了,那粗陶杯啊,每杯恐怕在一两五左右。珍珍的鼻子与嘴里都开始散发酒气了,整个脑袋都热烘烘的,她的两只眼睛通了电,探照灯一般,在空中扫来扫去。
  丁伯刚停下来,明白珍珍是当真了,而这个无聊的、跟以往一样毫无指望的晚上,断断不会有—个人出来拦住她的,除非死去的会活转,离开的会回来。丁伯刚忽然感到一阵悲伤,想不到,他一直没放在心上的这个死丫头倒站出来跟他作对了,世界上,现在只有她在乎他,要拉住不让他再往下滑溜!
  丁伯刚哼哼着摇摇酒瓶子:“这么好的酒,白给你这么糟蹋!我还舍不得呢!”他把瓶盖给扭上,扭得很吃力。而珍珍,则笑嘻嘻地重新捧起她的饭碗,夹起两块早就凉了的肉,又喝下半碗同样凉了的菜叶汤。直到饭桌上差不多已经呈现出一种平常景象,她才猛地一转身,来不及冲到厨房的水池边,就对着脚下的板凳脚,嚣张地呕吐起来。因为呕吐而突然涌上泪水的眼睛里满是抱歉和惊讶,她含糊不清地对丁伯刚摆摆手:“待会儿我拖,重新拖,搞卫生我最拿手了,旅馆天天搞的。”
  正是从整治丁伯刚的酗酒开始(整治其实无效,丁伯刚不久就找着道儿了:在珍珍回家之前,就预先把自己放倒),她感到自己越来越像个女主人了,不仅管着爸爸,还能照应到哥哥呢!
  对这个亲爱的哥哥,珍珍相当崇拜。当然,她是个经常崇拜别人的姑娘,她感到每个人都比她强,他们总那么深沉,超出她的理解……总之,瞧瞧,咱哥,从小就聪明,又长得那么斯文,完全就像个大学生啊。其实,老爹真是的,为什么一定要考上大学呢,只要看上去像,效果不也一样的嘛!谁还会追在后面扒着口袋嚷着要看文凭吗?
  可她发现,这么个才貌双全的哥哥最近很不高兴,当然,可怜的哥哥,自从妈死了,他就一直这么软塌塌的,好不容易找个工作(比黑皮收破烂强多了),可老爹却飙上啦,一醉酒就揍他!珍珍可真同情哥哥!
  但是,哥现在的这种不高兴,跟他一向以来的那种不死不活又是不同的:他吃饭,像饭在吃他,他看电视,像电视在看他;他上班下班,像一根木头在上班下班。
  这是怎么回事嘛!她希望家里的这两个男人都好好的!有什么事她来出面嘛,她会把他们从深渊里给拉出来,真的,她力气可大!
  珍珍苦苦思索着——不过,以她目前的情商,就是想破了头,恐怕也并不能看出丁成功的心事。也算老天有眼,就这个时候,珍珍先掉进她自己的“爱情”里了,先不管这“爱情”滋味如何,总归可以触类旁通吧。
  3一个小酒店服务员的。爱情,,,肯定不咋的吧……然而,怎么说呢,有心眼与没心眼,高级或低级的背景,这对人生的进步或质量而言,并没有绝对的逻辑关系。
  比方说,小酒店也会碰上大客人。那些从苏州、扬州、温州或其他什么州来的老板们,他们每天需要洗熨衬衫、在房间叫吃的、多付些小钱让她们到外面去发传真之类(小酒店里可没有什么商务中心),当然,大部分客人是等而下之的,满面尘灰,口音浓重,他们只住一两个晚上,却把房间里所有的毛巾都搞脏、所有一次性用品统统拿光,被子毛毯全都拖出来扔个遍。
  这些野鸟般来来去去的客人有分析研究的必要吗?有,太有了。所有的酒店服务员,从她们接触这个行业起,就统统知道一个关于市区最高级的饭店传说,那里面,第一批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服务员,通过来自全世界各地的客人的关系与介绍(当然,更包括与客人本身发生的干系),她们统统都嫁给了有钱人,很多的还到了香港!到了台湾!到了新加坡!到了美国!对,这就是这个行业里的伟大神话,带着传销般的蛊惑力:如果你是一个长得不赖、有心机、再加点幸运的人,绝对的,你一定可以找到通往上一层生活的路径!姑娘们需要这种胡萝卜一般的渺小希望!
  所以,对珍珍的同事来说,所有那些外人不以为然的服务细节里,实际上都充满各样势利取舍的机巧。这些,就不细说了,单说与珍珍“爱情”相关的这—位。
  他皮肤很黑,她们便管他叫黑皮,北方口音,带着倔强的小县城气息,没有一个姑娘对他存有丁点儿兴趣——真可笑,他推销“水上步行器”!所谓“水上步行器”,可真是个愚蠢的玩意儿.不知当初是哪一位癫狂的发明者为此申请了了不起的专利:两个塑料泡沫的巨大脚巴掌,使用的人把它捆在自己脚上,然后依靠其浮力,缓慢地笨鸭子般地步行于水面!你说说,这有什么狗屁意思呢,靠这个怎么能赚到钱呢!
  而这—位黑皮,就指着这个赚钱呢。他耐心地围着中国地图上大公鸡的腹部,到那些听上去发达而糜烂的城市推销“水上步行器”。每到一处,他首先寻个便宜且交通方便的小饭店,然后挨个儿地跑公园,试图说服公园管理处在其屁股大的人造小湖里买下几套大脚丫“水上步行器”以招徕游客。
  对这个临江城市,大公鸡的心肝之处,有着大片古典水面的城市,黑皮寄予很高的期望。他运用有限的浪漫大胆幻想着:络绎不绝的游人们,排着长队,穿着他的塑料泡沫大脚丫,随着流水自由自在地穿行在白山墙黑屋檐的画廊雕栋之中,像慢镜头那样,他们指指点点,前仰后合,充分展现出“水上步行器”这现代水上漂的魅力……肯定的,这里将成为他的第一桶金,他长久以来的失败纪录会在这里改写!
  充满期望的黑皮在珍珍所在的小酒店其实也就住了三天: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他在这三天跑遍了大大小小所有的公园,说遍了能想到的所有好话,耗光了全部的激情与好心情——他一无所获,从—个膨胀着的泡沫大脚丫变成了干巴巴、备受屈辱的三寸金莲。
  这样的事情,在小酒店里,姑娘们见得多了,她们看着他的脸一天比一天黑下去、尖下去。哧,穷小子哎,长见识了吧,做生意啊、发大财啊,别做梦了,你以为那就是打个哈欠放个屁吗?
  临走前的那个晚上,黑皮买了些白酒回房间,但没有买菜,可供下酒的是他那一大包原封不动的水上步行器——他这次带得可多,本来还担心不够呢,现在看看,挺够,下酒管够!
  ……不过半小时,黑皮就结结实实地醉了.醉得能量充沛、手舞足蹈,他在狭小的单人间里四处兜圈,所有能扯的都扯了,所有能吐的都吐了,天女散花,满地堆积憔悴损,房间成了野兽笼子,味道比兽笼子还大!最终,他又像野兽那样在他自己的呕吐物中睡去了。这一睡,直睡到凌晨四点——黑皮渴醒了,四肢像被人捆起来扔到了深洞里!他打前台电话,要水。
  接电话的是另—个姑娘,她从瞌睡中醒来,想,可能是某“州”的小老板吧,这个时辰叫水,也是机会噢……等搞清楚是黑皮,这姑娘火大了,他有什么本钱差人给他送水!她推醒打着呼的珍珍:“这个你去吧,下一个电话我去。”
  就这么简单,珍珍去了。
  凌晨四点,珍珍进了黑皮的房,鼻子一动,她就有数了。对宿醉而醒的人,她可有经验了,多少次多少次,她那老爹不就是她给伺候过来的!她马上就进入状态了,都没顾得上判断一下,就像那些姑娘们常说的,这是个什么类型、是否值得费劲儿的客人。
  富有程序感地,珍珍刷地拉开帘子,打开窗,让凌晨的冷空气进来打黑皮的耳光。然后倒半杯凉水,让黑皮漱口,冲洗他那麻木黏稠的口舌,接下来才倒上温水,里面还丢了一撮糖,蜜水解酒。趁黑皮“咕噜咕噜”着,她这边再替他把脏床单、枕巾拢起,清掉床头柜、椅子、小沙发上还有他鞋子里已经结成块儿的呕吐物……
  这整个过程,黑皮一直趴在床上,汗搭搭的头发挡住脸,眼睛半睁半闭,只用一只勉强睁开的眼睛追随珍珍的一举一动。珍珍那两条怪结实的腿,裹在半长的赭红色套裙里,有条不紊地移动着,她不时弯腰劳作,一只手捋向耳(那里有一个小痣)边滑下的一缕头发,一边露出一个不满意这一切、同时下定决心要使之变得整洁的表情——这个黑乎乎的凌晨,在焦渴与自弃中,苦醉后的县城小黑皮,眼巴巴地瞅着撅着屁股忙乎的珍珍,内心里涌上一股直接而有力的触动、情感上的驯服……他忽然就想,哪怕一辈子都变成一条狗也好哇,只要能跟在这个姑娘的脚后跟边跑。
  乒乒乓乓动静挺大地拾弄完,珍珍要走的时候,黑皮说话了:“哎你,名字,是什么?”他的舌头还是僵的、肿大的,他竭力说清每—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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