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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晚餐 鲁敏

_2 鲁敏(当代)
  “我们选在这儿之后,厂区好多人都跟着我呢,又方便又省钱。”丁伯伯挺自豪地用手划个大圈,很高兴可以展示这一方面的权威,他指点着向他们介绍,这里头埋的原来是哪个厂的、什么工种,这个癌那个癌的,或是出什么意外事故,死时多大岁数……
  坟头可真是多啊,前后左右,扑面而来,像是一张张脸,像是要出来跟他们打个招呼。姐姐不肯从坟上跨过,因此落在最后面,表情苍白,两腿晃荡,几乎不知如何下脚,显然,她更习惯于在殡仪馆那插满塑料花的地方观察和谈论……晓白看到丁成功瞟了眼姐姐,不经意地放慢脚步,一边拉起晓白的手,带着他们姐弟尽量绕着坟头走。
  看,有人关心他了,手拉手,多亲切!晓白对丁成功涌上无限的感激,他随即也以照顾的表情拉起晓蓝。他们三人的胳膊,形成一条“之”形的僵硬折线,在坟头上方以各种角度拐弯、变形、移动……
  他们最终停在一块粗糙的水泥碑边,上面一列蹩脚的字“爱妻黄明秀之墓”,丁伯伯用手抚一抚:“这是我自己浇的水泥碑,筷子头写的字,等快要干了,才想起来忘了写她的生卒年月。也没事,我一直记着……”坟上的绿草长得十分可喜,飘落着些白色塑料丝。丁伯伯用手轻柔地拈开,像替人拈去头发上的碎线头,晓白注意到他那表情,跟平常大不一样。
  这当儿,丁成功已经握起锹,在附近找到一处土源,颇为老练地往坟上加起土来。黑土块儿滚动着,粗暴地压上绿草——他们的上坟仪式,是要给坟添一层土,让坟头越厚越大。其他人只在一边立着,听任耳边偶尔掠过风声。
  到底是好年纪,或是沉浸于这不常有的劳作,丁成功竞把那锹使得煞是漂亮。很快,他热开了,脱掉外套,又脱掉毛衣,里面只是件汗背心,想不到,一直看他是瘦长瘦长的,其实,身上竟有这么多埋伏,每举起锹来,胸部与胳膊上的肌肉块一阵阵翻滚移动。
  这让晓白看得极为眼热,不免沉痛地想到自己宛若女孩的肥大胸部。看哪,这才是真正的“男子汉”,他永远成不了的……眼神无意间掠过晓蓝,吃惊地发现,后者竟也是脸色绯红,一对眼睛不自在地在坟头上躲闪,她当真是被这么多的坟头给吓坏了?
  晓白感到,他心里又动了一动,那小白兔毛茸茸的耳朵又拂了他一下。那到底是什么?
  添完坟上的土,就开始祭奠,那个沉甸甸的大篮子登场了:各式各样的菜,没完没了地从里面拿出来,摊得满地。量不多,但种类惊人,有炒有炖,有甜有辣,就连主食,也是三种:米饭、馒头和面条——简直比他们每个星期六的晚餐还要讲究!
  晓白忽而感到一阵模糊的不满与怨恨,他不能不想到在殡仪馆里,狭小的润阳区五楼8室64503号,妈妈点在爸爸骨灰盒前那寒酸的两根烟,她没有任何表情地看着烟灰掉落……晓白瞟一眼妈妈,她垂着眼皮侧立着,一声不吭,像是另有所想。
  摆好饭食,开始烧纸。大篮子如同魔术师的道具箱,又变出叠好的元宝、长长的挂幡、画着符的红方纸等等。黄草纸熊熊地烧起来,火焰晃动着空气,纸灰飘散到饭菜之上,真如与亡魂互通有无了。
  丁伯伯在两处坟头的中间找了个地方坐下来,看着那些饭菜,相当满意的表情:“我每年都这样,一点不马虎……你们不知道,她得的那个贲门癌,到最后什么都不能吃,纯粹就是活活饿死的。所以,我每年都要让她好好吃上这么一顿。”
  “她咽什么东西脖子都疼,脖子伸好长,憋好久。”珍珍大声补充,怕晓白不信似的,她捋直自己的脖子示范,“包括水和唾沫。”
  晓白严肃地点点头,这是个很好的话题。他搬出脑袋里道听途说的关于爸爸患病的印象:“我爸爸,他是肝,能想到吗,到最后,他的肝像石头一样硬。可他浑身却都肿起来了,绵软,轻轻一掐,就是个大凹坑。”
  “他的皮肤,原来很白净,比你们谁都白。到最后,黑得连我都不敢认了。”晓蓝冷不丁也说了一句,说完了她自己好像有些惊讶.忙又抿上了嘴。
  丁伯伯十分理解地点头:“肝到最后,都这样……唉,这些年,各种各样的癌我听得可多了,可贲门癌,我真想不通啊,莫名其妙的,为什么她会得这个!连那个字我们都不认识的,贲门!”
  珍珍亲热地笑话他:“看你当时闹的,就为这个字,你跟医院大闹一场,简直要掀翻病房!医生也不耐烦,说是厂区这种地方,稀奇古怪的毛病本来就多,闹什么闹!”
  妈妈竟也有了发言欲,只是声音干巴巴的:“我们家那个肝病是传染的,我每次从医院回家,对自己的鞋底很害怕,总觉得弄不干净,怕哪个孩子碰到……到最后,所有的毛巾、水瓶、脸盆、扇子、保温壶,一齐都扔在医院,想想可惜得很。”
  丁成功捋一下他的头发,出人意料地也插嘴:“到现在,都还记得妈妈吃的一种大药丸子,装在溜溜圆的塑料壳里,还封了石蜡,工艺品一样,一盒六个排得整整齐齐。”
  “嗯,说到药!”晓蓝现在是完全放松了,“我爸爸有种药那才叫精致,全装在盖碗里,瓷的,有花纹,像古人喝茶的那种,有托盘有盖子,所以,每吃完一剂药,我家里就多出一个盖碗,这多好的东西,谁舍得扔?到最后,我家床下面、沙发下面、电视柜下面、冰箱顶上,全都是盖碗!”
  “瓷盖碗!这不是穷讲究,倒是死讲究!哈哈哈!”珍珍挥舞着双手前仰后合,很有感染力,大家不禁都笑起来——气氛从来没有这么自然过啊!晓白乐观极了,对两家的关系充满信心,没得说的,从这一刻起,就会像水与泥一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牢不可破了吧。
  突然,他发现丁成功正颇为惊异地盯着晓蓝,显得无法自控——晓白知道姐姐,她那短促而明媚的笑还停在脸卜呢!此前,她在“那边”很少笑的,更很少这样活泼地聊天……
  小白兔的耳朵又来了!这是第三次了。不知为何,晓白有点沉痛起来,某根神经像被冰水激了一下似的,刷的在空气中抖擞了,随即像野马一样嘚嘚嘚奔跑起来。他一下知道了,他可以为丁成功哥哥、为这个大家庭做点什么,他将如何制造出一份超强黏合剂,实在是天时地利人和啊,如同一架柔软的自动云梯,现成地摆在面前了呀,他最多只是顺应时势而已!
  一阵阵和软的春风吹过,送来近旁垃圾山的臭味,周围的坟头们像是通情达理的听众,耐心地倾听着他们的谈话,并以坟头草在风中点着头表示同感——关于死去者的病痛,关于临死前的种种情状,他们所不能忘记的画面与细节,一串串争先恐后地奔涌而出,好像这都是些值得炫耀的私人财产,反正人们不会妒忌死去的人,现在,他们正慷慨地拿出来,毫无保留地与对方分享,一边宽容地坐对臭气熏天的垃圾山与香喷喷的美味祭品,以及懒洋洋、万物生长的春色……这会儿,饭菜上已不仅仅是纸灰了,还多了不少大胆的虫子蚂蚁,正四处爬动着替代亡者津津有味地品尝。
  这简直可以说是喧嚣而有趣的一个清明祭。十几年后的另—个初夏,曾经的亲人杳不可追,新鲜的死者又加入地下,他们当中的苟活者们,重新走到一起,用红布包裹着,伴随着汽笛那走了音的漫长呜叫,把亲人们的骨灰抛人脚下浑浊的江水……参加江葬仪式的晓白突然来了灵感,并提议来一次野餐——在诸多记忆都已付之阙如的情形下,这个保有明亮色彩的郊游般的清明突然间历历在目。
  最终,当他们口干无比,筋疲力尽,从乱坟堆打道回府、快要走到家门时,晓白才突然记起并失色叫起来:“哎呀丁伯伯,你们忘记把我们介绍给她了。”他的口气活像在谈论一个新朋友。
  “你们去了,就是介绍了,并且,她一定还把我们也告诉你爸爸了。咱们大家,就等于全部都介绍过了。”丁伯伯不假思索地回答,语气庄严而权威。
  此话有理。这一瞬间,晓白突然信服起丁伯伯来,他默记着,要把这句伟大的话一字不差地记入练习簿——他确凿地相信:所有地下的人们一定非常交好并窃窃私语、齐心协力地关照着这边的一切。
  7若干年后,在心理医生逼迫般的启发下,晓白回忆他的成人礼,他大汗淋漓,像在记忆的沙漠寻找子虚乌有的绿洲。“没有什么,我觉得我从来没有……”他可怜巴巴地绞着双手。
  “哦,那算了。关于性!对性事,什么时候产生兴趣的?”医生敲敲本子,换了个粗鲁的说法。
  “这个……”晓白低下头捏手指,在放大的指纹与指甲之间,他又回到了他的十四岁,他应当深刻检讨的十四岁。
  这一年,妈妈与“那边”的交往已经持续了一年半——时光飞逝,晓白着急两样事情:一、两家的气氛仍然不咸不淡,每个人都仍待在每个人的僵硬里,包括丁成功,后者从不真的注意他,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孤独处境,没有得到丝毫改善。二、怎么说呢,他对某个词有了兴趣。
  这是个全新的关键词,猛虎下山般凶狠,但晓白很有骨气,使劲跟他的练习簿做着无声的厮杀,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在这个字周围打圈圈。但这个词的运行轨迹,像是百科全书上的太阳,每隔—个周期,这火热的球体就从南北回归线返回,无情地逼近赤道,令其火烧火燎、寸草不生。而这个周期,短得只有—个星期。
  考虑到晓白的苦心,也不直说吧,但可以透露与其相关的—个名词:床。
  是啊,床。那是黑夜里的物件,那是脱了衣服的去处,那是裹着被窝的所在,故而,里面睡什么人,谁和谁睡,如何的睡,大有文章可做!这文章,其起承转合、段落大意、中心思想到底如何——许多发育期的孩子,糊涂一点也就过去了,可晓白绝不是个囫囵吞枣的人,他的腰身有多粗,心眼就有多细,天生就是个钻牛角尖的好人才。
  他闷闷不乐地打量自家的床:晓蓝的床,他与妈妈的床。
  “我想—个人睡小床,让姐姐跟你嘛。你们,都是女的。”他小心地跟妈妈建议,家里放不下第三张床了。
  “什么?你说什么?”妈妈用刺耳的声音反问,好像晓白触到了一块极其肮脏的禁地,她谴责地盯着他,“你还小呢,哪来什么男男女女的。别闹了。”
  听听,“你还小呢”,“哪来什么男男女女的”!她们看来真的已完全忘了他的年龄与性别了!换衣服啊,洗洗弄弄,这个那个啊,从来不避着他,他睁眼闭眼的所见,就全是她们的内衣、卫生纸、梳子、纱巾、搽脸油……他了解她们的全部构造与特性,她们每个月里某几天的特殊体味和易怒的性格,那些偶然进入视线的、凝固了的血腥会让他产生棉花糖般的软弱,并萌发出扒开自己内裤的冲动,他的裆里是否也该出现一团猩红!
  这念头奇怪吗?一点不!看看他独一无二的伟大体形,对着镜子看看吧,那肥硕白嫩的屁股,那货真价实的胸部!这让晓白既厌恶又迷糊:到底,自己算是什么?又或者说,男女之别,真的有那么重要?他常常想到窗口那只“手”,这只手,不仅进入了深夜的窗户,进入了晓蓝的衣服,进入了晓白的练习簿,它还渗入了晓白的荷尔蒙——剌痒的视觉印象反复再现,那只“手”,其一系列灵活的动作,像是淫荡的笑,胁迫地对晓白耳语:看见了吧,就是这样的,男人与女人,你到底在哪—边?丰乳肥臀的胖女人,还是黑暗中的“手”?不,怎么可能,他跟那只“手”属于同—个种类?
  ……不,不要,全都不要!我什么都不懂!晓白上气不接下气地在他的潜意识里奔跑,他气喘吁吁地向看不清面孔的爸爸求救,向沉着脸的妈妈求救,向背诵着英文的姐姐求救,可是,他们全都冲他唾出羞耻的浓痰,把脸转过去了,把身体转过去了,晓白最终绊倒在他孤零零的练习簿上,被口水浸泡得发皱的纸张上,他赫然发现:自己画出了—个相当逼真的女性生殖器。
  天!真下流!晓白慌乱地用笔乱戳,粗暴地撕去这一页,然后合上练习簿拼命拍打——但无济于事,他的所作所为已经在世界上留下了痕迹,就算时隔多年,在他撕去后的下面一页,仍可以清楚地看到—个完整的轮廓,经年累月的浮尘累积于微型的沟壑,使得那颇为具象的阴阜图像少年的面孔一样清晰。更耐人寻味的是,就在图画附近,梦中的晓白还随手记下一连串“AABB”、“ABB”式词语: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前前后后,软绵绵,肉乎乎。
  最终,在上下求索未果的情形下,饱受困扰的下流哲学家晓白决定把他的探索范围扩大到“那边”。
  对,正是丁伯伯的那张床,它像阴险的钓鱼线,慢慢地浮上来,又沉下去,勾着晓白的身体某处,生疼地拖拽着——这张床,具有一切必要的构成:男人,女人、晚上、关闭……他有了一点粗浅的领悟,可这领悟又是抽象的,令他愈加的焦渴。他必须在星期三晚上莅临现场,进入真正的核心!晓白试图压下或掐死这个鬼念头,但压不下啊,赤道上的太阳,刺眼、热辣,他片刻无处躲藏!
  ——瞧瞧这个死晓白!可是,真得体谅他啊,他是个孤独的小家伙,相当程度上,他的身体还是痴肥的婴儿,可性别意识却在颤巍巍的萌芽中遭遇危机。
  这个星期三的晚上,妈妈走后,晓白做完作业,洗洗要睡了,突然感到晕乎乎的,小脸通红(没准就是被那个邪恶念头给活活烤的),湿毛巾贴在脸上如同冰挨上火,听到他含糊的呻吟,晓蓝走近,伸手一碰,不高兴地嘟囔:“你发烧了!”
  “我发烧了?”晓白将信将疑,并不觉得难受,可他猛地有了个好主意。
  “喝杯水吧!额头上搭块湿毛巾?”刚刚从物理题里钻出来的晓蓝,也没特别重视。
  “不要喝水,我这里……很难受。”晓白指指自己的心口,脸色很难看,这表明他的病,远不是发烧那么简单。他试图站起,腿却可怕地发抖,硕大的躯体瘫在椅子上,还翻起眼睛,白多黑少。这—套,他—个人时经常玩。
  “晓白!”晓蓝果然给吓住了,“我不认识最近的医院!也不知道妈妈钱放在哪里!听着,我们可不能找邻居!人家会笑话妈妈晚上不在家的……”晓蓝急得要哭,好像他马上要死在家里。
  晓白心中着急这个书呆子的不灵光,只得半闭着眼,哼哼着提醒:“快找妈妈……”
  “那……你可要撑住。”晓蓝胡乱加件外套,拖起散了架的舶,他们慌里慌张地出门了。
  夜已经很深了,月光很好,带着心知肚明的世故,配合地照着他们。当然,晓白很坚强,他“撑住”了,面粉口袋一般堆在晓蓝自行车后。晓蓝费力地蹬着,在一堆又一堆丑陋的建筑物中竭力辨认路径。白天里人来人往的街巷此际变得模糊而鬼魅,中途错过一次路,所幸一家亮着灯的烧饼店提醒了他们,平常仅二十分钟的路程,他们折腾了快—个钟点。
  晓白可不怕时间迟,越迟倒越好!想想看吧,他将要看到,妈妈在丁伯伯的床上……只看一眼,他便会满足,就算死也无所谓了,他保证!
  是丁伯伯开的门,见是他们两个,无疑吓了一跳,立即向房间里喊起来。妈妈答应着,人却没出来,晓蓝已泄了劲,倚在鞋柜边,隔着两道门乱喊:“妈,他高烧,心口疼—一”
  晓白却顾不得那么多了,时机就在眼下!
  他用力挣开晓蓝的手,径直便往里冲,妈妈正在床沿趿拉着拖鞋。见到晓白,心急地两只手一起揽上,把她的上额贴近他的额头,晓白趁机深吸一口气,奇怪,在这卧室里,他竟然闻到一股醇厚的酒香!醉醺醺,暖和和,令人腿软……
  他强迫自己镇定,小狗般往前凑,嗅闻妈妈身上的味道,并迅速打量她,可是,瞧,领口,前排纽扣,裤腰,全身上下,除了光着脚、头发散着,她简直跟平常一样!晓白不甘心地扭头往床上扫去,那里并排挨着两个枕头,大被筒卷得很妥当,并无特别之处,最多,他看到一卷“金莲”牌卫生纸,打开着,露了粉红色的皱纸……丁伯伯搓着手进来了,不自然地绕开晓白走,下半身一条睡裤短吊吊的,露出小腿上的体毛,惊人的浓密。
  晓白只顾着四处逡巡,寻找他所不知道的任何一点迹象,妈妈在旁边注意着他,冷不丁地问:“咱们这就去医院吗?”
  “啊?医、医院……”晓白一愣,结巴了。
  “晓蓝!”妈妈猛地提高声音,“他哪里发烧?”
  晓白急了,自己伸手摸摸,额头几乎是凉的,糟糕,那该死的烧,什么时候退了!他将计就计,忙把衣服搂紧:“现在,我很冷……”
  晓蓝分辩:“他刚刚都翻白眼了,直喊救命。”
  妈妈不再说话,低下头把袜子穿好:“走,回家。”她转过脸跟丁伯刚解释,“大概,一路的夜风吹下来,他的烧倒退了。”
  路上,妈妈骑得很快,晓白垂头丧气缩在自行车座后面,都不敢伸手去揽她的腰。他知道妈妈看破他了。不过,他并不太担心这个,晓蓝可以作证,他刚才的确是发过烧的,做妈妈的哪里会跟病孩子计较呢。
  他所丧气的只是他今晚的所见。看到了吗?没有看到吗?到底应当看到什么呢?白折腾了一趟,还是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主意都没有!晓白突然感到加倍的酸楚,他将带着这样下流的疑惑死去吗?有谁可以帮帮他,不管代价是什么,他需要—个引导人,—个来自大哥的启蒙……
  这天的练习簿上,他没有记录他的发烧、月色夜行以及他的所见与失落。他只写了一个幼儿园水平的句子,字迹的歪扭中散发着肥胖的悲伤:哥哥,—个哥哥,我要一个哥哥。
  不过,嘿,天可怜见的——这个夜晚其实并没有白折腾!
  就是随后的那个周六晚上,一切如常,丁伯伯玉山醉卧,妈妈清洗善后。
  本该回到洞穴并啪一声关上门的丁成功意外地滞留在餐桌,突然冲晓白开了口:“听说了,你们半夜三更的……干得不错,很有意思!他们总以为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呢!”一边说着,眼光往晓蓝处扫着。晓蓝眼皮—低,不置可否。
  晓白不相信地竖起耳朵,像小狗得到抚摸般迅速把头掉向丁成功,这么说,自己并不是那么蠢?丁成功认为这“很有意思”?
  丁成功用心知肚明般的声调,放低声音:“等着瞧吧……下面,还会有的。珍珍,咱们可要学着点儿!”他扭扭手腕子,长期无所事事后猛然找到桩事情—般。晓蓝仍耷着眼皮,可晓白清楚得很:他们两个,又那样了,用“不看”的样子“看”!
  珍珍靠近过来:“学,我学!晓白你个胖小子,我倒还要向你学习!”她用力拍打了一下晓白的肩。
  一种罕见的、齐心协力的亲密在他们四个人当中荡漾,这将是一个“星期三联盟”……妈妈拿着抹布出来了,大家立刻做出恰如其分的动作,包括珍珍,虽然她也许并不明白事情的关键所在。
  晓白保持着不动,他听、懂、了丁成功的言外之意,并看到一幅不怀好意的明日画卷……他痴呆呆地坐着,背后一阵细汗,不敢看妈妈。作为一个始作俑者,他不可能、也舍不得退出,看看,这个“星期三联盟”让他们四个头一次挨得这么近!多么令人感动,像真正的兄弟姐妹那样的齐心协力!他喜欢这样!
  此后,又过了两个风平浪静的星期,像是根本不可能有事情。但晓白清楚,埋伏肯定蹲在某个地方,是只没有叫的狗。
  果然,就在连他也快要忘了的再一个星期三,妈妈去了“那边”,没一会儿,又折回来了。“珍珍带了几个同学回家,说是排练晚会的节目,要搞大半夜……”脸上的尴尬浮了一半,妈妈转身铺床,只把背影冲着晓蓝与晓白。晓白却想到丁伯伯的那张床,这会儿,那个双人被窝筒一定像张开的嘴巴—样,空着。
  紧接着下—个星期三,可能都快凌晨两点多,妈妈再次回来了。她特别注意地轻手轻脚,扭钥匙孔,一点点推门,简直费了足有五分钟,几乎没有声音。可晓白一下子就醒了,好像他早就在等着她回来。他闭起眼睛,注意不抖动睫毛。
  ……妈妈进来了,挨着半个床沿坐下,晓白借机觑看,台灯一角的灯光下,可以看见妈妈的头发和脸,都被夜露水打得湿漉漉的,神情里的苦涩一览无余,正愣愣地,以最小的动作摊开她的被子。
  这次是谁?晓白估计该是丁成功了,他从夜校赶回来了?也带回他的什么朋友了?他们通宵打牌玩闹?
  可以想见,这还没有完,他们甚至不想费心把那些“回马枪”处理成偶然事件,什么也不解释,就是毫无理由地半夜敲门,像是当众掀开被窝,把暖昧留宿的事实挑到半空中晃悠,然后欣赏货真价实的尴尬!可追根究底,这不都是他晓白起的头嘛一负疚感如洋葱心一般剥开,令晓白在黑暗中落下眼泪,他涌起一个不计后果的冲动:去向妈妈忏悔并承诺,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了。真的,他要找机会跟丁成功谈谈,像两个男人一样´到此为止!结束这样的“联盟”!但是,他不敢追问:真舍得扯断这根友谊的细细红线?
  小规模的斗争与假设中,晓白无耻地睡去,又在沉睡中醒来,并眼睁睁地迎来了更多的花样:珍珍回家找东西,在丁伯刚的房间翻箱倒柜;丁成功说夜校停课,并赖在主卧室看电视;晓白脚被刀子碰破了,晓蓝再次尽责地把晓白带到“那边”,嘭嘭嘭敲门……在“那里”过夜现在成了妈妈的噩梦:她在出门前犹豫:她决定不去,在家里辗转难眠:她照旧前往并坚持待到清晨,却眼圈乌黑,像是守了一夜的亡灵……
  而与之相连的那些星期六晚餐上,在丁伯伯醉眼蒙咙的环视与妈妈强作如常的贤惠中,四人同盟以一种低调的形式保持着,他们并不乱丢眼神,甚至显得冷淡,好像已经升华成了地下组织成员,他们的宗旨是:谁有能力、谁有机会,谁就多承担—些义务。
  ……当他们几个最终也步入成年,对男女事有了成人的认识——某一天,丁成功与晓蓝见面,他们那天要谈的,本是关于晓蓝考研的事,不知由于什么东西的触动,却提到了这些星期三的恶作剧——一阵不自然的沉默,丁成功咽下一口唾沫,承认了这个“星期三联盟”的破坏性:“的确不应该的……可是,我以为你喜欢。我,是为你。”
  晓蓝扭过头,向远处的某个地方看去,像是又看到了已经死去二十多年的爸爸,那个年轻的、穿着米色风衣的爸爸:“对,我是喜欢。”
  “那么,也值了。”丁成功说,隐约可见当年的一丝无赖劲儿。
  他们没有提到晓白。在所有的事件中,在丁成功与晓蓝的关系里,晓白的作用一直被低估。
  8。星期三联盟。的作用力在两个月之后拐了个方向——这天,晓白放学回家,突然发现客厅正中放着辆新自行车,26式的,蓝色。
  妈妈站在自行车边上,在等他:“喜欢吗?它是你的。”
  晓白对自行车的感情一直相当复杂。渴望是毫无疑问的,同时也异常羞怯,他难以想象,自己这样笨重的身体是否真能够驾驭一辆自行车,而不是把它压成一团钢饼?他总有个逼真的想象:他在街头狼狈地摔倒,自行车扭成了麻花,而他四仰八叉像乌龟一样翻不了身,人们围上来,指点着耻笑他……
  晓白蹲下去,用手摇动脚踏,使得那悬空的后轮飞快地转动起来,搅动着空气,发出一圈圈的呼呼声,车子像在空气里游泳!多美妙啊,真的,他可以试试,难道忘了厂区那浓厚的空气吗,它们会像无数的手臂一样托举着他的,他肯定会骑得很好的!从此,他不必再像个胖丫头似的吊着脚坐在妈妈后面了。也许,他该为这辆自行车在练习簿上大书特书,用一支带香气的圆珠笔,用最工整的字体!
  一个孩子气的憧憬笑容眼看着将要绽放在晓白宽阔的腮上了。
  “丁伯伯给你买的。”妈妈用她一成不变的声调加了一句,晓白没有看她,但能想象到她的表情。
  噗。
  晓白突然觉得像被戳了一针,不知道什么地方,漏气了,四周围变得昏暗,泼了脏水一般。但他仍在用手摇着踏板,摇得还更加快了,像踩着越来越大的风火轮,绝地腾飞,跃离这一团突然变得污糟了的空气。
  这么说,这不是一辆自行车,而是捎过来的—句话、—个贿赂?他将要就此归顺?难道兄弟姐妹间就不能一起搞点亲热游戏吗?他让自己愤怒起来,天杀的,他宁可不要这车,宁可仍旧像个胖丫头片子似的坐在妈妈自行车后座上!
  不,应该骑,就应该没皮没脸地骑,这是报应!也是报酬!就让这恶心的事最后成为一桩更恶心的交易吧!
  晓白猛地就拖着车子直冲出去了。他全然不会骑,可他偏就要!像只蠢狗熊似的,他一个跟头接着—个跟头,有时他压着自行车,有时自行车压着他。摔得越龇牙咧嘴他越高兴,他让自己淤青,让自己擦掉皮,让肘关节在地上弹跳拖曳——啊,太痛快了!有人看到吗?欢迎观赏并尽管笑话吧,胖猪、蠢驴,就这么个傻大个儿,还骑这么新这么漂亮的车,呸,你以什么换来的,你先是出卖,接着又被收买,多么寡廉鲜耻!
  晓蓝从家里追上来,好不容易拉住晓白的车,晓白索性一撒手,任自己掉下来,扑向地面,像要钻到土里去一般。晓蓝并不拉他,反也哧溜着挨着晓白坐在地上:“得了,癫什么疯?他们也送了我一本《牛津英汉大词典》,从今天起,我就要拿它查单词呢。”
  听听,这毫无心肝的话!晓白更加不想爬起来了,他仔细地瞅着地面上放大的、清晰的水泥纹路,大麻子般的坑洞……那么送给丁成功的是什么,送给珍珍的又是什么,热情大派送啊!瞧多么富有智慧!他们宝贵的四人联盟就此告终,那类似战友般的亲热感就此消失!好吧,又要成为孤零零的—个了,永远冷清清的。
  多么没有脸面的生活啊,他感到从未有过的悲伤与厌恶,替他们四个小的,也替那两个大人。就这么永远趴在地上好了,一直沉下去,进入泥土深处,一直抵达爸爸与“那边”的女主人,也许,只有他们才会真正理解他的这种伤心吧!
  而妈妈对晓白的惩罚,像是风筝线,一直拖着.拉得很长——直到所有的人都快忘了这件事。
  表面上看,是为了白衬衣上一个微不足道的墨水点子.妈妈前所未有地揍了他一顿。是真打,很用劲,并且挑了晓蓝在家的时间,当着面儿,狠狠地—声不响地打。晓白偏就不叫疼不告饶。晓蓝冷淡地忙着低头背单词,不看也不劝。妈妈于是继续咬着牙往下打。
  三个人的沉默比屁股和后背上的疼痛还要令晓白印象深刻,随后的一整个晚上,庞大的沉默还像浓雾一样占据着整个家——也许,在他们母子三人之间,恰好需要这样一次撕裂般的洗礼,以对“那边”的关系进行一次刀刻火灼的纪念。
  半夜里,晓白醒了,也或者,他一直疼得没睡着,真疼啊,疼得他都没办法记练习簿——说到底,练习簿只是个狗屁不是吗?
  不记了。从今天起,老子不记了。
  —瘸一拐地,晓白蹑手蹑脚地到卫生间撒了个尿,对着镜子里头发蓬乱、眼睛无神的胖孩子看,看了好大—会儿,他想他该做点什么。
  做什么呢?
  他拿起三个人的刷牙杯子,把牙刷牙膏拿掉,分别接满了水;接着,取下香皂与香皂盒的两个上盖,也接满水;然后,是卫生间所有的脸盆、脚盆、洗衣盆;对了,还有厨房,很多的饭碗、菜碗和盘子、较多的玻璃杯、较少的调料碟子,他极为耐心,把里面原来的东西一一清空,铺开来,然后慢条斯理给它们全都接满了水。
  ……啊,不,还是不够带劲儿!晓白咧开嘴角,拖着他两只高低不平的大屁股瓣,到房间摸到自己的书包,找到了十二色水彩颜料盒,他笑容更大了——在每一个装有清水的器皿里,暖色与冷色精心间隔着,他挤进了不同色彩的颜料,让它们慢慢地融化……他退后一步,欣赏灯光下这明晃晃的明媚景象,像摇摇晃晃的四季,像云端的彩虹,像燃放的焰火。
  看看吧,全世界睡着的人们都在梦里来看一看吧,每一盆微微晃动的水里,浓淡不匀像水草般游动的色彩里,都倒映—个黄巴巴的小灯泡,在对晓白充满情感地眨眼睛,诉说着热忱而恳切的爱,它们都在爱他,像爸爸妈妈兄弟姐妹一样地爱他,他哪里是—个人昵——还有比这更像样的梦境吗?
  就在这个很棒的梦境里,晓白带着点遗憾地想,看来,必须利用上那个小白兔的灵感了,得为两家的亲密友好开辟新的模式:在丁伯刚与妈妈的关系之上,再加一层晓蓝与丁成功的关系。亲上加亲。
  当然,晓白根本没想让他们相爱,那太离谱,他才不那么天真。再说从晓蓝的性格与志向来看,也完全没有可能性,但这恰恰就是这个主意最为可靠的地方,他只是增加他们的好感与黏稠度,让这个空中楼阁的“家”看上去不是那么破破烂烂!就这么简单,一点小寄托而已。而且,丁成功这下子也会真正重视起他的。
  晓白往水里滴着颜料,一点点地滴。对晓蓝和丁成功的关系,他也只要加上这么一点点,就好像是在双方的心里各扔下一粒种子,然后,他保证,就是望天收,完全取决于他们本人……
  9所撒的种子,其实就是在丁成功与晓蓝之间,进行一些断章取义的贩卖,放大一些似是而非的表情,描红一些并不存在的线条—一然而,老天爷怎么忍心的,根本就没有任何“当季”的收获,仅仅半年之后,两家突然就毫无先兆地分手了。他的全部心血与寄托都付之东流了。
  关于分手那一天的场景,晓白至今记得每一句对话,因为这个分手与最初的发生一样突兀,就像是一个内部招工政策,像是白糖涨价,像是什么人要被上级提拔,总之,大家都从一个神秘的渠道获悉,以耳语或以且示意的方式,每一个知情者都紧抿着双唇,好像跟自己全无干系。晓白仍给蒙在鼓里,仍是最后知道的那一个。
  两家的最后一次周末晚餐,人很齐。此前有半年,因为晓蓝高考、珍珍加班,她们两个经常缺席。
  已经在一家小酒店实习的服务员珍珍,脱掉了她不合身的赭红色制服套裙,像参加隆重晚宴一样画了浓妆,大耳环非常耀眼,在灯光下,像另外两只大眼睛,左看看右看看,傻乎乎地兴奋着。
  的确,晓白劝自己,从伦理与常情上讲,这是值得兴奋的,怎能把拼凑的家庭当回事儿呢,谁要表现得恋恋不舍那他准是个大傻瓜。得体的表现是长松一口气,像摆脱一块增生的脂肪或骨质,为之欢呼吧,一只双色球的分裂,一段野史的终结,一块注定要融化的黑色积雪。
  珍珍的大耳环朝向晓蓝,多日不见或者因为就要永远不见,高考中的晓蓝比以往稍微客气了些,她瘦削地靠在椅子上,把书横在腿上,表情像是即将远航、对眼下这最后阶段的忍耐。
  “你是文科还是理科?”珍珍小心地开口,看得出这是她好不容易想到的问题。
  晓蓝把手上的书朝她举一举。
  “啊文科,对,女生一般读文科。”珍珍明白了,“我们楼层里的服务员,有三个高考落榜生,全是文科。”看珍珍多会说话。
  晓蓝无谓地笑笑,她对高考信心十足。“你们组全是女的?”她问得也相当可笑,服务员嘛!
  “对,全是女的。另—个组,也全是女的。两组的领班也是女的。我不是领班。”珍珍绞尽脑汁,想到一句,补充一句。“你们考文科的也全是女的吗?”
  “不,但女的多一些。报理科的女生少一些。”
  谈话艰难而无聊,在女生与文科的话题上反复打转……或者,这生硬也具有一种价值,证明她们这种交往是多么不搭调。
  磕磕碰碰、垂死挣扎的谈话中,丁成功下班回来了(这一年,他终于找到工作了:吹玻璃工。晓白还不知道呢,这也是导致两家分手的原因之一),晓蓝立刻闭上嘴,看起她的书来,她这一个晚上,此后都没有说话——作为一个撒下种子的庄稼人,晓白一直留意着。唉,多可惜、多残忍啊,他可真没少费心思!
  丁成功手中拎了只鸟笼,很奇怪,他选在今天买了一只鸟。这个道具为他创造了很好的空间,他把车钥匙含在嘴里,一只手拿着厂报,另一只提着鸟笼,这样,他没法跟任何人说话,他径直进入卫生间,把鸟笼挂在窗台上,然后专心地冲着那小鸟吹口哨,虚掩的卫生间门里,短促的口哨像是一长段没有人能听懂的演讲词。
  这是什么鸟呢,也许是画眉?这是晓白突然间想到的鸟名字。但他没有开口询问,他的嗓子最近有些变化,他终于发声了,进入了一个最难听的阶段,当然,他也不想说话——看起来,整个屋子里,只有他在为这个突然到来的最后一顿晚餐而陷入震惊与哀伤。为什么他们每个人都显得那么若无其事?这么的懒散与吝啬,都不肯对这一破碎的局面流露出一丁点儿的情绪……
  晓白咬住嘴唇,他恨起自己的年纪,从十二岁到十四岁半,再怎么长,他还是个小屁孩,不像他们,他们都有硬正的出路:丁成功是了不起的吹玻璃工,珍珍在酒店替人铺了不起的干净床单,晓蓝将会考上那了不起的大学。只有他,只有他会渴求这不冷不热的“家”,他热爱丁成功,他接受珍珍,他讨好晓蓝,他不计较丁伯刚,他从不怨恨妈妈。他是多么妥协和巴结这种乱七八糟的搭配啊,可一转眼,他所妥协所巴结的,却招呼都不打地就把他给扔了。
  随后的晚餐没有什么异常,大家都在谈鸟。这只刚刚进家门的小鸟像个快要沉没的破船,他们全都得凭借着它来苦度这个晚上。
  “这是什么鸟?”
  “蜡嘴雀。”
  “毛色很亮啊。它会叫吗?”
  “是麻雀的一种吗?跟金丝雀是什么关系?”
  “有人站在路边上卖的。最后一只。他急着要回家,所以这么便宜。”
  “我去给它喂饭好不好?”
  “今天算了。它喜欢硬食。谷子,小米,葵花籽什么的。’
  “那菜叶子呢?水要天天换吗?”
  晓白真惊讶呀,在这个最后的晚餐上,大家竟然在谈着一只毫不相干的、种类平常的蜡嘴雀。他们好像突然都成了爱鸟人士,好像这只鸟很重要很关键,他们争抢着纷纷地对这只鸟发表粗浅的、常识般的意见……他们在齐心协力地把这个分手的夜晚变成—个潦草的、毫无情感色彩的冷淡之夜。
  晓白这时还不懂得——其实是对的,人们就该这样没有良心,生活总是一段又一段滋味含混的时光,这些日子,你跟这些人在这个角落,另一些日子,你跟另一些人在那个角落。反正,人们总在抛弃角落或被角落抛弃。多情是多余的、不合适的。
  “呃……以后欢迎你们到我们小饭店来,我可以给你们打折,员工内部价。”在晓白跟着妈妈姐姐出门时,珍珍打着饱嗝,发出这莫名其妙的邀请,或者也是这晚唯—像样的告别辞。晓白勉强点头,一边往回张看,丁伯刚已趴在残菜剩羹中。丁成功则又去了卫生间,继续对着那蜡嘴雀吹着他不成调子的口哨。
  一一连串这样“去意义化”、“去感情化”的打击,让晓白简直浑身冰凉,他坐在自行车后,听着她们两个假装热心地在谈着明天的天气,真有闲情逸致啊……无数次的情景都是这样的,三个人,从这条路上骑到“那边”,再从“那边”骑回来,一种他已经适应并喜欢起来的节奏与关系,相对稳定的模式……然而,他才刚刚放心地踏上去啊,两边的岸竟就塌了!他早就知道的:喜怒无常的妈妈随时会把牌扔下来不玩!
  ……自行车轻轻地扭动、起伏着,晓白哀伤地觉悟到:人与人间最大的伤害不是仇恨或是报复这些尖刀似的东西,不对,而是软绵绵的漠视,满不在乎的离别……出门远行的念头就在这个伤心的时候冒出来,真的,他都念初三了嘛,明年就可以考到外地去!越远越好,他也要无情地扬长而去,他要让所有的人都吓一跳.意识到他的分量!
  这个新想法让晓白获得了微弱的补偿。他耐心地坐在自行车后座上,默不做声,两条腿挂在自行车边,仍然像个文静白净的胖丫头。
  1 0就在第二年的八月末,拎着一只咖啡色箱子,晓白如愿出发,往遥远的南方去了。踏上了一辆深绿色的南去列车,宽厚的后背像一面无法飘动的旗帜。
  晓白前往的中专是测绘学校。测绘,有点莫名其妙吧,难道是出于对浪漫的假想,在异乡的大地上用他肥胖的身躯丈量河流与街道?或者说有着务实的寄托:包分配,待遇优裕?不,这些不重要!哈哈,根本无所谓!浪漫或是实际一他讨厌其中任何一个。事实上,他唯一的诉求就是:外地、外地、外地。让他们所有那些冷血动物继续在这儿冷血吧。他走了,不再管这—摊子了。
  然而他自己清楚,他的内心,一直没有摆脱对家与亲情的强烈渴求,从爸爸去世到章鱼般的妇女之手,到星期六晚餐,到最后一晚的蜡嘴雀,这过去了的六年,他是一棵已经长歪了的树,伴随着无法填补的残缺与饥饿感。
  ……列车长啸,晓白艰难地不肯回头。没什么的,这里只不过搁着他父亲的骨灰(他不记得他的长相,他倒是记得“那边”的女主人),只不过有那令人憋屈的空气,只不过有个他曾经使劲讨好过、现今已毫不相干的哥哥,而这个从未成立的哥哥,肯定都不知道自己已经离开了厂区!多么一文不值的关系啊。他只有最心爱的、但已夭亡的练习簿——箱子很挤,但晓白还是带上了它们,为此他不得不放弃了两件毛衣。
  要毛衣干什么呢,南方永远都是温暖如春的,说不定,还有一点爱呢。
  第二部分杯中物
  1丁伯刚的小陶酒杯一定是世界上最结实的陶杯。在那个许多东西都变为碎片的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三日下午,它滴溜溜在一片狼藉的路牙子边滚了若干圈,竟然保持了完好无损。也许可以这样解释,由于主人丁伯刚的去世,它已经以遗物的身份获得了永垂不朽的金刚之身……作为—个陶杯,它曾经有过最好的时光,也像丁伯刚一样,是粗糙而浓香飘溢的。
  啊,说到记忆,这可是个古怪的、有着自主选择性的玩意儿,分析大部分人的记忆,为何他会莫名其妙记得这些而忘了那些,你以为那是摸彩哪,其实,都经过势利大脑的挑三拣四,它替你决定各个瞬间的怦然心动或麻木不仁……所以,丁伯刚的记忆也谈不上多么差劲:两家分手之后,仅仅四年工夫,他那五十五岁的脑袋便成了个荒漠中的酒囊,泼泼洒洒,一路走一路瘪,嘿嘿,到最后,这大布囊,看上去虽还是鼓鼓的.里头却只有风了。
  好在,分手这一年,他还是好的,还经常捧着小陶杯,煞有其事进行认真的思考。大概是由于酒精的关系吧,他的思维会挑战文雅与彬彬有礼,对秩序发火,对节制发火,显得丰富而深刻。比如,关于这段连头带尾不过两年七个月的关系,丁伯刚认为——就相当于是一趟郊游吧,两家六个人,好比是几个游人,三三两两的,在一个大石头上挨着一起歇了会儿,然后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各走各路了。就这么简单。
  关于分手的原因,啊,真说不好呢,丁伯刚也觉得有点怪,两方连架都没吵,手都没有动……要是非得找点缘由,嗯,零零碎碎的倒也能数个一二三,丁伯刚晃晃自己的手指,怎么回事,一个巴掌,一会儿有十个指头,一会儿又是五个,对,应当数出五个原因——大拇指,是儿子丁成功的工作;食指,是珍珍提出领结婚证的事;中指,是那小娘儿们的怪脾气;无名指与小指……嗯,丁伯刚大度地笑起来,全算我的,算我和我的杯中物。
  是啊,早有诸多苗头表明,丁伯刚自己也乐于认领:他是个十足的酒鬼。
  以酒鬼来命名—个男人,在厂区,是富有传统的,也是有十足男子气概的,否则,你倒说说看,一个死了老婆、扯着俩孩子的厂区钳工,在他怪无聊的一大把时间里,总不能老头儿似的总打瞌睡吧,总不能像小青年似的到十字街上乱窜吧。
  丁伯刚对酒的纯洁热爱,可以掀开他的床板作证。
  前面曾经提到过他的“床”,胖小子晓白只抓住了床的—个功用,其实,相对于床上被窝里那点事儿,床下面也不赖——如果,我们可以掀开人世间所有的床板,就像掀开所有的被子,想想看,将要看到多少缤纷的细碎或不堪:有违伦理的用具?凄凉的秘密信物?伪装过的毒药或赃货?哈哈不扯了,丁伯刚的床下,可是清白而单一!全是一顶一、正宗的好东西:汾酒、泸州老窖、西凤、剑南春……记得那个过去很久的星期三晚上吗,晓白称病突然闯到他的卧室、所闻到的,正是这些酒们所散发出来的香气!
  是的,丁伯刚真诚地认为:床下,是最佳藏酒之所,那里光照不足,并可整夜浸淫、须臾不分.这就对了!要知道,这些酒陆陆续续置办而来,不大容易的,仿用晓白的表达方式,实可谓“集腋成裘、聚沙成塔”。
  ……对酒,丁伯刚存有收藏家般的耐心与野心,平常每天晚上“搞几盅”的酒,他不讲究,稻花香、洋河,都行;但真正的好酒,好比压箱衣裳与金银器物,要没有的话那还像个人家吗?贵归贵,但如果把成本像张大饼那样地摊薄,摊到每一天去,也就没什么了嘛——过鬼节添两瓶,逢端午拿两瓶,拿季度奖了买两瓶。丁伯刚按照他心目的中国白酒版图,川酒、皖酒、苏酒,慢慢地填着空,甚至,还包括他最仰慕的茅台,来自清冽的赤水河东畔!嘘,没有人知道这个,就藏在床下最顶头,酒盒外掩护着一堆乱七八糟的旧鞋盒。
  买这些酒做什么?丁伯刚心中也不确定,他敬畏地几乎是羞涩地死死守护着他一床肚子的酒。当然,他内心是馋的,但并不当真去喝!譬如—个人家买了金条,哪里真就拿出来用呢,尽管放在那里,留着!美着!除非真碰到什么特殊情况,那才来个“千金散尽”……
  然而,根据—个毫无幽默感的定律,如果人们谨慎地为特殊情况好心好意地铺上红地毯,那么,特殊情况,它必然就会大驾光临!
  不信瞧着好了,丁伯刚的酒就要保不住了。
  丁伯刚不知道,他还只管傻喝着呢。他十几年如一日地举起他的小陶杯,凑近干裂的嘴唇,坚硬的杯口贴着猩红发黑的牙龈,微微—倾,那滑软而刺激的酒水,便顺着牙齿进去了。啊,不急,不急着咽,而要冗长地受用它,把它在口里抖动着玩弄,幅度极小地左右晃一晃、上下送一送,让内腮与上下颚充分地、最大面积地与它亲近缠绵……当然,不可过分贪念,否则嘴中四壁反会迟钝,故要在严格的控制里结束这暖昧的缱绻,毫不犹豫地用舌头把它裹到喉咙口,把它送到幽暗的胃与腹部的深处……重新空虚下来的嘴、齿、唇,立刻又焦渴地半张着,期盼下一口亲热的重逢……
  最好的喝法就是如此。丁伯刚从来不需要任何具体的下酒菜,花生米、猪耳朵、牛肉干,他妈的都太杂碎、太俗气了,丁伯刚的下酒菜,跟别人不一样,是无形之物,是迷糊的或困难的各种想法:或为块垒,以酒求化;或为干柴,酒助其燃:或为枯田,酒乃灌之。
  比如,最近这段时间,丁伯刚的下酒菜,就—个:儿子丁成功的工作,这份无法落实的工作像个吊死鬼一样,摇摇晃晃地挂在头顶上,走到哪里都缠着丁伯刚!
  尽管丁伯刚本人只是个钳工,尽管在厂区这里.碰到的各路活物,不是男工人,便是女工人,便是学徒工或是退休工!厂区的特产与拳头产品便是工人,可尽管如此,这并不能妨碍一个父亲对儿子的高度期望,更何况,丁成功曾经是个货真价实的神童呢。
  关于这一点,丁伯刚一直都没有告诉苏琴,这是他跟死去妻子唯一的共同财富。关于这个儿子的远大前程,他们曾有过漫长的铺垫与寄托,那是他们过去所有日子的中心……知道儿子为什么叫丁成功吗?他一直记得怪清楚的,那一天,喝光最后—瓶满月酒,歪歪斜斜地在屋子走,思路也是歪歪斜斜,灵感竟然就来了,像个知识分子似的,毫不费力地一下子就想到这么个大名:成功。听听,多他妈的雄心壮志!没的说,鸡窝里将要飞出金凤凰,这儿子将来会有飞黄腾达的事业,过上吃香喝辣、得意洋洋的日子,说不定还会当上很大的干部呢,他们全家就指望着在他身上打翻身仗了!
  然而,现在看看呢,奶奶的,他竟高考落榜、连份工作都还没有……两年的闲饭吃下来,瘦长得像根钢钎子,手脚生锈,连眼神也懒于拐弯,任何一样极小的东西,他都能够长久地盯着不放。譬如,他会蹲两个小时,计算乌龟一共伸了几次头;抹桌子时,研究上面的条纹,一张桌面可以抹上一刻钟。
  某个傍晚,丁伯刚看到丁成功趴在窗口,看一张几年前的旧厂报,足足看了—个钟点,直到外面一团黑了,他才恋恋不舍把头抬起,然后慢条斯理地撕那张报纸。他的撕法非常独特:—个字一个字地撕,标题的字大,便撕得大;正文的字小,便撕得小。撕下的小方块,他耐心地攥在手心,直到一篇文章撕完,才猛地一扬手——好像天空先是便秘,继而冷不丁又拉稀般地下起了雪。
  看看儿子这个样子!丁伯刚真恨不得自己就是儿子手里的那种报纸,给撕碎了扔下楼!真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丁伯刚坐在丁成功后面的饭桌上,还没到吃晚饭喝酒的时候,可他的手就伸向陶杯与洋河了,必须的,得喝两口。
  才半口下去,丁伯刚突然呛住,并恍然大悟:他妈的什么叫特殊情况,这不就是嘛!床下那些从来没碰过的好酒,原来是替这小子的工作买的!天上掉不下工作,他得出去求人—厂区这个地方,什么才是最硬正的通行证,没别的,正是酒哇!任何—个人,哪怕他铁石心肠,只要看到他捧出的这些陈年硬正货,就会明白,丁伯刚这次是剖腹割肝、剐出心头肉了!
  当然,道理归道理,丁伯刚无论如何是没有办法自己去“送出床下的酒”,好比卖儿鬻女,这个动作太撕心裂肺了,他做不出来,他怕他的嘴角与舌头会抽筋,他的红鼻头会翕动着更加通红,说不定还会疯癫地伸出手去讨回来,没皮没脸地喝上了,这都不是没有可能的!这一点,丁伯刚极富自知之明,他太清楚自己对酒的感情,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挡得住。
  2就这么的,丁伯刚想到了苏琴——这时候,他跟苏琴也好了差不多一年了。通过苏琴把酒给送出去,不就好多了吗,他的心就不疼了。再说,她是他所认识的唯一一个体面人,她那格格正正的样子,人们会给她面子的,她跟她前夫、那个工程师,他们,是厂区的另一种人,一定是擅长跟“上面”的人打交道的。
  啊,等等,有个老问题又在丁伯刚心里沉渣泛起——作为另一种人,苏琴为什么竟会跟自己好上?从最开始到现在,他一直都没搞懂过这个问题。还记得当初,他们头回见面,甚至都还没等介绍人说完他的全部情况,她就等不及似的,点头同意了。丁伯刚被苏琴的不假思索给镇住了,意识到自己捡了个大便宜,瞧,她要脸有脸,要身子有身子,胸脯、腰、脖子什么的都还在,两个孩子又算什么,谁不会有两个孩子啊……像买东西似的,丁伯刚生怕便宜跑了,慌得根本都没有想一想这里的蹊跷,也忙不迭地点头了!
  等到冷静下来,他就开始纳闷上了,并且没事儿经常拿出来纳闷纳闷。可他只管纳闷,就是不敢当面问,他真害怕苏琴会胡乱答出个什么来!苏琴这个女人,浑身的捉摸不透,表情一本正经的……不过她在床上挺好使,好便得让丁伯刚总会产生幻觉:这个女人,也许,是有那么一点点喜欢自己的,否则她不会这样的好使。不是吗?
  唉,算了,由它去吧,又不吃亏!他本也没想图个别的,难道还指望她当真怎么样!丁伯刚粗枝大叶地晃晃脑袋,只趁着酒兴,得出个缺乏逻辑的结论:丁成功的工作,交给苏琴去办,最合适不过!她有这个能力,甚至也有点义务不是吗?她不是一向挺高级挺派头的样子,也应该做点高级的事情吧……
  近乎滑稽的场景就此开始上演了——连着几个星期四一大早,过完夜的苏琴推起自行车准备回家,衣衫不整的丁伯刚突然急忙忙追出来,提溜着个沉甸甸的袋子,如—包黄金,他躲躲闪闪的,嘴里含糊地介绍:“这是汾酒。这是西凤。这是剑南春。”一边说着,他的手盲人摸象般地从那些袋子上刻骨铭心地抚过去,眼睛却不看。
  苏琴太惊讶了:“你这是干什么?”
  “嗳?儿子的工作啊!”丁伯刚理所当然般地,“就是昨晚,我跟你提到的那几个人,你分头去跑一趟嘛。”丁伯刚轻描淡写的,回避着“送”字,一边眯着他的醉眼,一只手仍在心疼地抚摸。
  “怎么让我去……我,不可能的!”苏琴难以置信地摇头,一口回绝。昨晚在床上,他是嘟囔了几个名字,可这跟她有什么关系!
  丁伯刚真诚地直咂嘴,似乎他早就跟苏琴谈妥了这个事情:“礼多人不怪。拿着,拿着!看这多好的酒啊!记住,你一定要跟他们说说。我家丁成功曾经是个……神童,他该有份好工作!真的,他是个神童!我跟他死去的妈妈都最清楚,我不妨,也跟你说说!”丁伯刚叹一口气,为了说服苏琴出面,他决心翻出他最后的秘密底牌。
  清晨的微光里,好日子像奔马跑过,扬起片片烟尘,丁伯刚的牙齿闪过一层洁白的光,夸张与欺骗性的记忆在那白光里复苏。“他一岁会数数,两岁会背圆周率,三岁会背唐诗,四岁会读报纸,三年级,他拿起四年级的书就会读,初一,他拿起初二的试卷就会考……明白吗,他不一般,他应该有大出息!飞黄腾达!我们丁家就全指靠他呢。”丁伯刚一口气地说,顿了顿,他加上一句,“他妈妈是没福气了。但你,包括晓蓝、晓白,都能靠上他的。我们只要扶他上了马,他就能拉上我们两家的破车一块儿跑!你相信我。”
  苏琴扶着自行车,两只脚来回捌着,她什么都听不进去,只急着要离开。再说,听他都胡说些什么呀,还神童,天下什么人都是神童吗……她试着往回家的方向推自行车。
  丁伯刚却紧紧尾随着,嘴巴里隔夜的酒气在风里飘散。“你不知道,从他妈妈一死,他就成了现在这个怂样子,像一团烂酒糟……我对不起他妈妈,我答应过要让他有出息的!所以,真的,他必须有—份像模像样的好工作!你说对不对?你要跟他们好好说说!”
  他们……苏琴尽量回忆丁伯刚昨夜提到的名字以及其相应的职位,唉,真是做大头梦,“他们”怎么可能真的帮丁成功?凭这几瓶包装都烂了的酒吗?再说,她怎么可能堂而皇之去替丁伯刚跑他落榜儿子的工作?她绝不会在任何人面前承认她与丁伯刚有关系的,剁她的头也不干!
  苏琴瞪着喃喃絮语的丁伯刚,忽然明白过来:他还在醉中,这只是宿醉的一个固定构成.不管对面站的是谁,他必须这样表示他的努力,把他心肝宝贝疙瘩的酒交付出来,表示他作为父亲的姿态。这样一想,为了脱身,苏琴决定妥协,她接下那些酒,瞅个空儿跨上车飞快地走了。
  丁伯刚留恋地跟着跑了几步,拖沓的身影如同半截模模糊糊的墙,在晨光中扩散,变得薄而宽大,一边无限漫延着,往时间上伸,往空间上伸,这个奉献出美酒的酒鬼,壮烈而痴情地等待着—份无比美好的工作——在他再一次醒来之后,在他另一次醉去之前:丁成功的工作,解决了。他的神童儿子,将会有出人头地的辉煌,决不会像十字街面上常常看到的那些小杆子.过着炮灰般的、猪狗不如的人生。
  丁伯刚笑微微地确信着,就像对酒精的高度信赖,信赖其辛辣的神秘性,以及这种神秘性对生活的引导。
  然而,这伟大的神秘性也许只能独善其身,对儿子的工作显然无效,意外的一击终于讽刺地迎面抡来——周六的晚饭桌上,丁成功突然捋—捋他的头发,对一桌人宣布:“我自己找到工作了,就是咱电子管厂。”他的声音里有根棍子撑着,直而硬。
  丁伯刚盯着丁成功的嘴,像盯着一枚炸弹,声音如垂死之人:“具体?”
  “十一车间,新成立的,吹玻璃工,学徒期三个月。下周一到劳资科报到。”丁成功往桌子上瞟瞟,可能看了一眼苏琴,也可能除了苏琴谁都看了。那些送出去的酒,当然不是秘密,每个人都知道,为了丁成功的工作,丁伯刚床下的酒,在这几个月里,已经全部消失了,同时消失的还有丁伯刚的某种精气神儿,他变得落魄而暴躁了。
  “怎么,怎么找到的?”丁伯刚语带热切,他宁可相信丁成功是在骗人!吹……玻璃?什么狗屁玩意儿,这能算份工作?
  “厂门口贴着呢。都半个月了。没人去,我去。”丁成功冷冰冰地回答,他同样不知道吹玻璃工是什么,但这重要吗?难道他还能够挑挑拣拣吗?
  丁伯刚像给人打了一拳似的,脑袋往后一让,并在瞬间胀大了一百倍,他抖索索地举起他的粗陶酒杯,很奇怪,他是冲着苏琴敬的:“嗬!来,敬你一杯吧!这下你落得轻松了……他自己找了个!听听,吹玻璃工!”
  苏琴站起来,带倒了凳子。她犹豫着张口:“其实……”
  丁伯刚摇摇头不听,焦渴地一抬下巴,酒水纷披地洒到襟前,他抖着嘴角,突然非常难看地哭了。整张桌子陷入悲凉而谴责的气氛。珍珍却拍了两下手,这是替丁成功高兴,还是鼓励她父亲的哭泣?晓白感到无地自容。晓蓝只管把眼睛使劲一闭,也不知她能闭起些什么。
  随着第一串浊泪的滴落,丁伯刚突然坚强起来,笔直地瞪着空荡荡的酒杯,一种粗暴的情感喷涌而出,他勇敢地发现:他开始憎恨苏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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