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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的苍狼

_3 雪漠(当代)
于是,蔡奶奶就成了侦察兵。她那双被镜片放大的牛眼格外骇人。平日里蹒跚的双脚也异常轻捷,三窜两窜,就到玲的窗前,耳贴玻璃,诡秘异常,一有动静,扑门而入。
因证据确凿,无法抵赖。院里便响起蔡奶奶犬吠般的怒骂。
解决这一冲突的方式很简单,也永远千篇一律:玲冷了脸,捻几张角票,打发叫花子似的扔给蔡奶奶。蔡奶奶马上雨过天晴,破怒为笑,和玲拉起家常。
这是小院里常演的喜剧。
常昊们的到来为蔡奶奶的生活增添了新的光彩:入夜供电时,常昊们正去学麒麟舞。他们回来时,蔡奶奶已经拉下了电闸。
因此,每个深夜,院里总响起常昊的哀求:
“蔡奶奶,给些电吧。”
耳背的蔡奶奶这时却惊人的灵敏:“不给!”
接下来,双方隔着窗户,开始辩论。
常昊的理由是前半夜没用电,这时要电是合理的。
蔡奶奶更理直气壮:“谁叫你前半夜不用??”
辩论的结局也千篇一律:常昊屈服了,从窗户里递进几张角票。蔡奶奶摸索清楚,委屈地嘟囔几句,才开灯。
但马上,蔡奶奶又会暴起破锣嗓音。因为统一控电,大家都不关灯。常昊一用电,院里就灿烂了。蔡奶奶一边擂门,一边吼叫:“起来!关灯!”
要是有人正好外出无法关灯,院里人就别想再睡安稳觉了。蔡奶奶会把这人的祖宗和子孙都拉上来,控诉成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
老这样。
闲得无聊时,蔡奶奶就死命祈求谭公保佑。相传,谭公是樟木头围黄氏族人,八岁时成道。先前,石马河畔有谭公庙,建于光绪二年。庙虽不大,只有三间,但香火很好。庙里供着六十四签,签上不仅有卜辞,还有药方。若人有病,只管求签,并按那签中的药方抓药,吃了就好。据说,在所有治病的药方中,眼科的最好,有神效。蔡奶奶早年害过眼病,到处求医,吃药不应,差一点瞎了,后来,她按谭公庙里抽去的药方抓了药,才吃了几服,眼病便好了。从那以后,她便供奉谭公。她给孩子起的名字中,便带了“谭”字。再后来,人们拆了谭公庙,但蔡奶奶却每日里给谭公供燃莞香屑。
在流传于樟木头的传说中,谭公是八岁成道的,凉州的金刚亥母离开红尘前往佛国也是八岁。后来的紫晓考证说,这不仅仅是巧合,而是因为,在修习瑜伽者看来,谭公其实是空行勇父,是证得了空性智慧成就的男性菩萨的一种。在他的法界力量的护持下,樟木头才有了后来的观音山。
瞧,待得那香烟袅袅而起时,蔡奶奶就开始唱了
第一部分 第22节:樟木头的大杂院(5)
“保佑保佑的谭公爷,保佑保佑的谭公爷——”
神婆子跳大神般的声音终日不息-
7-
不过,那时的小院里依然有掩饰不了的温馨。
度过了恐怖的夜和冷寂的晨。到了上午十时,小院又活了。紫晓用她独有的笑为小院营造很美的氛围。美丽的柳莺也会端杯倚在门口。这是个恬静、温柔的美人,话不多,但有种异样的风流。不过,最引灵非注意的是她的茶。灵非对茶道颇在行。他发现柳莺杯里荡漾的是高级龙井。在这样一个很俗的小院里,能够把钱花到喝茶上的柳莺不能不令灵非刮目相看。
在私企工作的柳莺,无疑是出色的。她不浓妆艳抹,不打情骂俏,不把乱七八糟的男人带进小院。
柳莺在院里总是孤独的。她从不和院里任何人拉扯。她总是悄悄来,悄悄去。多数时辰,她不望人。只有在常昊们闹得实在不像话时,她才轻轻敲开门,说:
“唱歌,请去夜总会。”
紫晓便吐吐舌头。大行也朝常昊吼:“叫啥哩?牦牛嗓子!”常昊便讪讪地把“一把火”咽进肚里。但要不了几分钟,又会忘情地喷出“另一把火”。紫晓则翻书,蜷在墙角里,像只小狗。
灵非常见柳莺捧个茶杯倚在门口,若有所思。很美的长发在风里飘-
8-
一天,紫晓小猫似的进了灵非的小屋。
紫晓没了邪恶,只有怯怯的小猫的神情。紫晓的眼里写满了崇拜。灵非很受用这眼神。以前同女孩的交往,他极力营造的,正是这。虚荣心因之满足了。男人总是虚荣。
那时的灵非还不明白,与女孩交往,重要的,不是叫她崇拜,而要叫她喜欢。
那天的紫晓,小鸟依人,没了邪恶。而紫晓的邪恶,是奇异的炫目的美。没了邪恶,也没了动人心旌的美。
日后有一天,灵非会为紫晓的变好而困惑。那时的紫晓已成了“常财神”的太太,显得慵懒而没有生气。
紫晓的眼里充满了小学生望老师的神情,回答着灵非的提问。灵非于是知道了紫晓的身世。她父亲是个刻板的文人,曾被打成右派特务,坐牢多年。父亲坐牢的经历,改变了他的一生。父亲老是讲他坐牢时的故事,狱中的父亲老是蹲黑屋子。那屋子很小,没有光亮,直不起腰来,许多人于是死了。父亲却活了下来。他将自己的活,认为是坚持锻炼的原因。父亲即使在蹲黑屋子时,也要猫了身子跳几千次。父亲的刻板,量化到了个位数——他规定自己每天必须做多少次仰卧起坐和下蹲起立,必须原地跑步多少次——但正是这种刻板的锻炼,使他活着走出了大牢。
出狱后的父亲性格大变,他将命运不公带给他的压抑和愤怒,全部还给了子女。父亲总是牢骚满腹,愤世嫉俗。他的心中积满了炸药,稍有个火星,就爆炸了。父亲老是揍紫晓姐妹。那时,姐姐已成了大姑娘,却老是被父亲揍得浑身伤痕。于是,某一天,父亲抡起武器时,姐姐开始跟他对打。姐姐说,我们得联合起来,跟他拼,不然,他会一直打下去的。但紫晓却很同情父亲,她说她们一直在替那些伤害过父亲的人挨打。政治毁了父亲后半生的幸福,也毁了紫晓一家的幸福。
对于父亲立的规矩,紫晓是不敢违背的,他的话从来都是命令(起码他号令了紫晓的前十八年,她姐的前二十年和她妈的大半辈子)。很多时候,那命令的威慑力高于法律。因为违法的后果有多种可能性,而违反父亲命令的结果只有一个:肯定被暴打。虽然紫晓天生有叛逆基因,但在小时候她的违抗基本是在背地里,很像是偷鸡摸狗。所以,她要么特别逍遥,要么特别狼狈地挨揍。当揍变成常规和习惯时,她慢慢就有点死不悔改的倾向了。她只是把挨揍当成了事情的了结,错不错是另外的事。
在紫晓的印象中,父亲的揍有很多花样。一般说来,父亲打女儿,是不该打脸的,但父亲打她没有规则可依。这主要看父亲怎么顺手。在女儿惊恐慌乱的拦挡中,父亲总是善于避实击虚,拦头打身,拦上打下,越躲越打。要是紫晓犯了错人赃并获、她又无处可逃时,父亲要是时间宽裕,就会用“豪华揍”,他可以从容地挑选场地工具等。比方说,父亲会反绑了她的手,固定到高处,用竹鞭抽她。这时,紫晓就一边哇哇大喊“我再也不敢了”,一边原地跳舞。如果紫晓不小心触犯了父亲,那揍也是突击性的。那是一柄悬在头上的剑,说不准啥时候就会落下来。
第一部分 第23节:樟木头的大杂院(6)
因为父亲老觉得命运和政治对他不公,便老是怨天尤人。他的心情总是很坏,他很少有开心的时候。紫晓发现自己很轻易地就会激怒父亲,她挨了无数莫名其妙的揍,有时被揍得晕头转向后回过神来还不知道为什么挨揍。她不问也不申辩,总会在爸的第二轮攻击之前喊出“我再也不敢了”这句口号似的忏悔。这是她总结出来的减轻挨揍的最有效的方法。记得有一次,她又用了这办法,爸果然把举起的手放了下来,半嗔半笑地说:“你再不敢干什么?”她哪里知道,一下子更慌了。因为无法预估事情的严重性,而自己的小聪明又眼看被识破,她吓得哇哇大哭,结果爸余怒未息地甩出一句:“你是不是又把我刚夹给你的肥肉偷偷丢掉?我怎么没见你吃碗里又没了?”她做梦都没想到是这么小的事情……其实她并没扔,只是整块地吞了——从此,她反而摸索出了一套扔肥肉扔蒜头等严重抗拒食物的方法,在这方面少挨了很多打……但很快,那挨打的理由,又转到其他层出不穷的事上了。
爸揍她的理由很多,用的工具也不少。除了前边提到的鞭子和巴掌外,还有筷子头、晾衣棍、拖鞋、竹竿、鸡毛掸子及其他既随手又好使的家伙。按爸的喜好来说,他更喜欢用硬实的家伙,如他的双拳、竹竿等。他当年的拖鞋也是硬物,打到身上铁板似的。鞭子倒是妈怕她受到内伤要求爸用的。妈甚至提前准备好给爸,当然妈也偶尔会用,直到长大后紫晓才体会到了妈的慈母之心。
小时候的紫晓,有两个笑柄被妈一直挂在嘴边:一个是逢打必喊“再也不敢了”,但从来都是死不悔改;另一个是幼儿园时为了让她学英语不知打断了家里多少鸡毛掸子。
不过,后来紫晓的口号也不奏效了,她学会了直接闪躲和逃跑。于是,她练出了一副敏捷的身手-
9-
紫晓一直想冲破那严厉的囚笼。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她才和常昊走到一起。不明白这一点,你是决不会理解,一个完美到极致的女子,为什么会跟常昊私奔?
那时候,许多人对紫晓选择了常昊大惑不解。因为无论咋看,二人都不般配。那时的常昊头发纷乱,衣着不整,老像没洗脸,有种鸦片烟鬼的神韵。
灵非后来将这一切归于“缘”了。
“缘”是个奇妙的东西。有缘则聚,无缘则散。随缘来,缘尽去。紫晓与常昊的相遇,除了“缘”,还能是什么?
紫晓惊人的聪明。对书,她似乎没精读的耐心。她永远似乎只是随手乱翻,但就在这随手乱翻中,她记下了《红楼梦》中的几乎所有诗词。
那个六月里的紫晓给灵非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日后很长日子里,既邪恶成毒太阳,又小鸟般清纯的紫晓占着他的心。紫晓一惊一乍的孩童神情令他疑惑:夜里的呻吟,难道真出自她的口?
灵非因之明白了:女孩的成熟和苍老与性无关,而相关于心灵。也即相关于铭心刻骨并影响心灵的某种经历。要是没有历经沧桑的变故,她即使活到百岁,也会有颗女儿心。
那个六月天里的紫晓也有颗女儿心。
紫晓对灵非的学问表现了由衷的惊奇和崇拜。而灵非,则更是将所学所知尽情地卖弄。
也许,这次交谈,决定了二人的关系。灵非在对方崇拜的眼神中把自己送上神位,再也下不来了。
常昊则在门外焦急地踱来踱去。
窗户大开着,显示了屋内交谈者有绝对的透明度。
可以说,从交往一开始,灵非就畏惧别人说他。而这畏,正暴露了他心怀鬼胎。
紫晓说,别管他。他就那个熊样。
灵非笑了。那时,他看不起常昊。一个老是盯贼似的盯着女友的男人算啥?显然,在与紫晓的交往中,常昊缺乏自信。
“值得吗?”灵非问,“跟这样一个男人私奔?”
紫晓说:“我只管愿不愿意,不考虑值不值得。”
灵非汗颜。是的,“值得”一词,显出了十足的市民气。感情,毕竟不是生意-
10-
第一部分 第24节:樟木头的大杂院(7)
这天,灵非走出小屋,跟了常昊们,进了那个宽敞的所在。那是一个大祠堂的院落。
当一个闭门造车的文人真正进入沸腾的生活时,他会发现自己的无知。灵非第一次见到麒麟舞时,就有这感觉。
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紫晓爱上这儿。这儿可以戴了那麒麟套,这儿可以尽情地放纵,这儿可以将红尘上的一切抛到脑后。
这儿只面对两个东西:麒麟套和节奏。
这儿可以挥洒激情。你可以忽而腾空而起,忽而伏地翻滚,忽而东扭,忽而西晃,你可以将平素生活中时时袭来的烦恼抛到脑后。你可以在醉人的节奏中起舞,让那千姿的舞影和百态塞满你的大脑空间。
你也可以选择头套或是尾套。那麒麟头套由细篾扎成,在外形上糊多层砂纸,看似很大,其实却轻。麒麟尾套则用布料衔接而成。有时,紫晓也会从常昊手中夺了那头套,舞动一气。
热闹的节奏中没有清晰。清晰的生活太累。清晰的生活中你不能不表演。这儿只有激情和热闹:热闹的氛围,热闹的打击乐,织成一段热闹的人生。
紫晓是这儿的宠物。男孩们围了紫晓,像众星捧了月亮。
紫晓开心地笑,开心地舞,舞出一身又一身的汗水。
紫晓仿佛天生是这个世界的人。紫晓在这个世界里如鱼得水。紫晓有种奇异的美。紫晓是麒麟舞的王后。
紫晓舞麒麟头时,更有一种男人舞不出的神韵。她像狂舞的印度女子那样充满了诱惑的力量。时时从她身上溢出的那种邪恶叫人迷醉。她只是坏,不是荡。荡的女人仅能勾起人的情欲。紫晓的坏却能给人以享受。女人应该有点坏。只要掌握好那种坏的分寸,不要成世俗意义上的坏女人即可。
在热闹的间隙,常昊过来了,开始教灵非麒麟舞的基础功。
这个事实一直叫灵非遗憾:他的麒麟舞启蒙是由“半吊子”常昊完成的。
他发现舞着麒麟的紫晓总是朝他这边看。无论她舞到哪个方向,她都朝他这边看。
常昊向朋友们介绍了灵非的“身份”:黑社会老大。
他们都肃然起敬-
11-
灵非一直忘不了麒麟舞。在他的记忆中,那是他真正进入樟木头的分水岭。此前,他只是个纯粹与书本打交道的文人。此后,他开始习拳、扎马、练拳脚功夫。有时,他也会腰扎绸带,缠上绑腿,上场亮相。他渐渐学会了徒手单打、双人对打、持械对打等。他也会“徒手对双刀”,“锐针对拳遮”——这是客家人对矛戟对盾牌的称谓。有时,灵非也会跟常昊们一起舞了刀枪剑戟,来一段“连环桩”。多年之后,他阴差阳错,竟成了麒麟舞专家,带着樟木头的麒麟舞艺术团出访了许多国家,赢得了无数老外的喝彩。
就这样,由麒麟舞开始,灵非一日日进入了东莞的民间社会。他开始发现一个全新的世界。他参与了东坑的卖身节、桥头的莲花节、横沥的荔枝节和龙舟赛事等;他也开始了经商、打架、接触女孩子。一天,他终于被文友们称为“堕落文人”。
他成了贩毒集团的头目。他有几把手枪。他在金三角有五个情人,肤色各异,来自五大洲。他拥有私人飞机。他几乎买通了各地的警官,买不通的就一杀了之。他是许多无头案的真正导演。他是黑手党在珠江三角洲的总负责。
他也贩人。他把许多女孩介绍到泰国红灯区。一个可得五千美元。他把乡下搜集的小男孩贩卖给南方需要为自己顶门立户的老板。他在哪个村子一露面,哪儿便会消失几个小孩。从此,他路过的地方,别人都将男孩转移到别处。他开了三家妓院,装潢成最豪华的第一流宾馆,专为大款提供色情服务——
这些,都是那夜他对常昊的麒麟舞朋友吹嘘的内容,逗得他们哈哈大笑。
第一部分 第25节:父亲的背影(1)
第4章父亲的背影-
1-
紫晓老是给灵非谈那场她跟常昊相遇的舞会。那时的东莞有很多舞厅。人很多,仿佛那时的人都成舞迷了。食夜——紫晓这样称晚饭后,疯蚂蚁似的,拥往舞池。
那盏东莞有名的千角灯安放在大厅里,招摇出无穷的诱惑。
这家舞厅的老板很有头脑,打的是民俗牌。他的舞厅里,最惹眼的,便是千角灯。
东莞人好灯。生意开张要挂灯,祭祀祖先要挂灯,生孩子要挂五子连灯,端午节要放荷花灯,中秋更是离不开灯笼。那千角灯原本是宗祠祭祀时的专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灯也异化了。一盏本该在宗族祠堂安放的千角灯,却摆进了舞厅。那灯号称“灯王”,它宽四米,高五米,由两个著名艺人用了八个多月才制作完成。在某次国际新春灯会上,此灯赢得无数喝彩,被誉为“天下第一灯”。该舞厅因此声名大振,生意很是火爆。
那是个热闹的所在。灯光在暧昧,人影在千姿,乐队在支吾……无一不使初出大学校园的紫晓感到新奇……哇,“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后来她才明白,“精彩”的后面还有句歌词:“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紫晓说,二十多年了,紫晓一直生活在父亲的阴影里。走不出阴影,她心灵的太阳就闪不了光。父亲是块丰碑,高大,廉洁,刻板,不解风情。她很少见父亲笑。父亲那张瘦长的脸总拉得老长。那双冷漠的如黑白冰嵌成的眼球很少对准她。他甚至不让她看家谱。所以,她一直不知道自己的祖先究竟来自何处。祭祖的时候,父亲也不让女儿参加。好些客家人都这样。
她曾在日记中写道:“我的父母像是世仇,三天一大吵,每天一小吵,吵打了一辈子,却没有分开过。父亲对每个子女都很极端。在我的记忆中,父亲笑着的几句关怀或玩笑非常稀罕,只有几个镜头。”
父亲总是将她的生命空间填得很满。还是在上小学的时候,父亲就为她定了许多计划,把她的生命切割成了许多个小时。每个小时里做啥,都由父亲说了算。父亲老是撕她正在阅读的小说,老是揍她。每天下午回家后,父亲总是一手拿英语书,一手拿鸡毛掸子。一发现紫晓有不会读的地方,父亲就会抡起掸子。父亲打坏了好多鸡毛掸子。后来,紫晓一见父亲,就想哭。
到了青春期,紫晓便开始反叛,其反叛程度超越同龄人,几乎无所畏惧了。她跟常昊私奔后最美的感觉,便是觉得终于逃出了父亲的魔爪。
紫晓不爱父亲。但认为父亲是个好父亲。原因是人们都夸他。确实,父亲刻板,正直,公正,能干。后来,灵非说,紫晓的精通英语,也得益于父亲的鸡毛掸子。
紫晓没有理由不爱父亲。
她常在同学面前夸父亲,还是在上大学的时候,班上同学就知道她有个好父亲。那时,她也是事事以父亲为标杆。所以,在那所很有名的大学里,她成了老师眼中的宠儿。她是那所大学博物馆里的讲解员。那博物馆的镇馆之宝,是一套完整的人体标本。据说,都是用真人的遗体制成的。每周,那儿总能迎来几批前来观赏的人们。紫晓总是在重复着那些她已重复了千百遍的内容。同学们都很羡慕她,都说紫晓很像明星。确实,在那么多的参观者群体里,白衣的紫晓显得非常出色。那时,她也喜欢白衣,那种耀目的白,给了她一种聚光灯一样的感觉。
同学们叫她白轻衣。她很喜欢这个名字。后来,她的梦中老是出现一个神秘的女子,也自称是白轻衣。
紫晓后来说,她对那所博物馆最强烈的印象有两点,一是她接待过一个来自西部的歌手,是西部史诗《娑萨朗》的传人。在那人身上,她感受到一种从来不曾有过的活力,她跟他有过短暂但热烈的一段纯洁交往。此外,便是博物馆中的那些人体标本。毕业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每次看到人,她都会想到跟人的诸多位置相对应的标本部件。所以,外表开朗的她其实并不开心,老觉得她的世界,有种博物馆的刻板和死寂。
后来,大学毕业了,紫晓进了一家很好的单位。父亲的影子更成了她生活中摆脱不了的阴影。父亲丰碑般压在她心上,叫她胸闷,气憋。这时候,常昊出现了。
一天,常昊将她带进了一间小屋。一进屋,他就反锁了门,扒下了她的衣服。常昊不顾紫晓的挣扎,强行做了他想做的事。那是紫晓的第一次。看到很多血,常昊吃惊地说:你是文物呀?大学毕业还是处女。
第一部分 第26节:父亲的背影(2)
这是最令紫晓感到遗憾的事实。从本质上说,她的第一次,确实不是自愿的。但很快,常昊的那种强烈的占有欲,就让她产生了错觉。她以为他爱她。常昊威胁说,你要是嫁给任何一个男人,我都会杀了他全家。这话,既叫她感动,又叫她害怕。此后多年里,每遇到一个令她怦然心动的男人时,都会想到常昊的这句话。她觉得他做得出来。她发现,在对付女人的时候,常昊是无赖和恶棍的混合体。
但常昊没有任何规律的生活,却让紫晓认为她得到了自由。远离了父亲的监督和约束,他们没日没夜地做爱,没日没夜地看碟片。他们可以毫无顾忌地睡到次日午后。这一切,都在诠释着紫晓心中的自由含义。
那时,常昊的梦想是当一个艺术家。紫晓总认为常昊会成为艺术家。艺术家是许多女孩心中的梦。后来,柳莺就养着自称是诗人的梁子。梁子蓬头垢面,懒惰至极,却说自己在写诗。写诗成了梁子吃软饭的遮羞布。后来,灵非觉得伪诗人梁子糟蹋了柳莺。但柳莺说:“那有啥?我愿意。”梁子也时不时释放一些迷雾,说他这辈子是搞艺术来的,柳莺则是供养他来的。于是,梁子总是理直气壮地花柳莺的钱,时时将她训得泪流满面。
常昊的出现,挖掘了紫晓强压在灵魂深处的放纵,成为紫晓从此变“坏”的诱因。见面的场景是他们津津乐道的内容。
尤其是初次接吻。
“跳着跳着,她慢慢转过头。我闭了眼,也转过嘴唇,就接在一起了。”常昊说。
紫晓感到有个东西在脑中炸裂了。一阵眩晕袭来,她便软软地倚在常昊怀里了。这是她第一次和男性接触。后来的紫晓老悔恨自己的这次失态,并自责了许久。在紫晓的印象中,这是她堕落之始。她像从山顶滚落的圆石一样在惯性的左右下,一直滚向深渊,成为樟木头人唾沫星的焦点。
他们像鱼一样在舞池里游弋着。每夜如此。那时的常家还没有得势,常昊的二哥仍是一个给温州市委书记写材料的文秘,享受副科级待遇。常昊在东莞市场开了个小店,他把小把小把的钱都花在紫晓身上,叫紫晓误认为自己傍了个大款。直到有一天,常昊将紫晓哄到了那间很小的营业室,不顾紫晓的拼命挣扎,扒下了她的裤子。记得,紫晓流了很多血。
此后,他们开始了更亲密的接触。他们通宵达旦地做爱。紫晓将自己压抑了二十多年的生命激情完全释放了出来。
直到有一天,紫晓的父亲将他们堵在小屋里-
2-
父亲的出现在紫晓的记忆中噩梦般清晰。据后来的母亲讲,他们早就注意到他们的异常。父亲为此动用了本家族人。这是最令紫晓恼火的事。因为,父亲一闹,她没了退路。
暴怒的父亲抡着巴掌,在常昊的脸上扇出巨大而清晰的啪啪声。在父亲高大身影的映衬下,常昊显得弱小至极。他瑟缩着,口中吐着不清晰的声音,既像告饶,又像解释。这令紫晓伤感不已。当然,她不希望常昊和父亲对打。只希望,常昊勇敢些,不该像癞皮狗。她希望常昊能像《红岩》中的成岗那样在毒刑拷打后吼出气壮山河的“我的自白书”,向父亲表达他的爱情。可惜,他只是求饶,承认他错了。这一认错,分明又否定了自己。等于向父亲承认,要是重活一次,他再也不干了。而这,无疑也否定了紫晓。
紫晓有些看不起常昊了。虽然后来她仍然喜欢过常昊,但那种不快的种子却一直埋在心里,时不时地,它就会吐出芽来,扫紫晓的兴。后来,紫晓甚至认为,这成为她和常昊分手的一个直接原因。
那场殴打延续了许久。
记得那天的太阳很红。洞开的门里涌进的风像刀子。涌进的目光也像刀子。樟木头人不爱管闲事,但爱看闲事,便观者如堵了。紫晓就是在那样的风中和那样的目光中缓缓穿上衣服,冷冷地看父亲的表演。
常昊已成一条死狗,在地上咻咻地喘气,并夸张地呻吟。父亲把他提起,扔到门外,砸倒了没来得及躲开的一个女人。
第一部分 第27节:父亲的背影(3)
“那时,他可真丢人。”多年之后,紫晓说。
丢人的常昊被父亲拖死狗一样拖出了樟木头市场,扔在大街上。鼻血染红衣襟。紫晓印象中的那天是世界末日,脑中早一片空白了。是常昊的血提醒了她。她知道父亲的用意:先把他弄到派出所,再慢慢收拾。因为紫晓有个当警察的叔叔。
“爸——”她叫了一声。
此刻,紫晓的心中充满了恼恨,恨父亲把她晒在这儿丢人现眼,恨父亲多管闲事——她认为这是多管闲事:你当你的教授,我爱我的常昊,互不相干——恨父亲下的那种狠手。父亲已不像父亲了。父亲不动声色的威严反倒可怕。一动手,便和平常人没啥两样了。
父亲冷冷地望着她,眯缝了眼。这是他震怒时常做的表情,眼缝中射出刀子。他冷冷地说:“怎么?还心疼这种东西?”
紫晓说:“我爱他。”
父亲冷笑一声:“是吗?好吧,你选择吧。父母,还是他?”
“他!”紫晓毫不犹豫地说。
父亲惨然一笑:“好。好。”他走了,高大身子摇摇晃晃。
在她和父亲的所有较量中,这一次,她胜了。她甚至有种恶作剧般的快感。
不过,后来她发现,自己所有的行为,最终伤害的,只能是自己。父亲给她讲过一个故事:一头驴子想跳悬崖,农夫死命拉它。在一次次的较量中,农夫筋疲力尽了,手一松,对驴子说:你赢了。
几年之后,她才会发现,父亲对他婚姻的干预,真的是为她好。那时,那张"合法"的纸,已成了常昊控制或折磨她的最大理由。他可以在任何时候或任何场所向她宣泄他的控制欲和暴力。许多时候,她的脸上正在流光溢彩呢,但在他一声暴喝之后,她马上就灰头土脸,变成老太婆了-
3-
那个早晨,紫晓流着无助的泪。她后来的解释是:她怕父亲弄残了常昊。这是那时老发生的事,许多暴怒的族人可能会干出一些丧失理智的事。
但她不承认那时她爱常昊,只承认喜欢他。她说,那所谓的爱是后来的事。
这解释很合理。紫晓是个异常聪明的女孩。以她的眼界和智商,常昊绝非她心中的白马王子。但她很喜欢常昊,因为他能陪她玩。而他的那陪,又是全身心投入的。理想呀,事业呀,时间观念啥的,在那时常昊的字典中不存在。只要紫晓需要,常昊能整年整月地跟她“泡”。
“泡”是常昊得到紫晓的主要原因。
女人很希望男人同她“泡”。但同时,她又看不起仅仅是会“泡”的男人。女人的天性富于幻想而好大喜功。女人的一半,生活在现实中。另一半,则放飞到幻想里。没幻想的女人,会实际得很恶心。因为这时的她,已不再是女人,而仅仅是一个雌性的动物。
成功的男人,既要善于现实地“泡”,又要不停地施放“幻想”的迷雾,即令它是虚无缥缈的。
那时的常昊很实际。他只会跳舞,只会做爱,只会做饭。那时的常昊虽然说自己爱艺术,但那爱仅仅停留在口头上。那时他哥还是个小小的副科长。常昊即使有梦想,也总能说服自己屈服于现实。
无梦想,便无未来。一个女孩,不会心甘情愿地像磨道里的驴那样在既定的轨道上转一辈子圈-
4-
和常昊私奔到樟木头不久,紫晓出逃过一次。她想回家,因为她不想跟一群混混在一起。待得私奔带来的刺激消失之后,生活便露出了尖牙利齿的一面。她不想这样过。她想回到家中。虽然早年的她很反感父亲,但现在,那种家的氛围却很令她迷醉。
那夜,待常昊熟睡的时候,紫晓披了常昊的衣服,小猫似的溜了出来。她的衣服被常昊当了“人质”。那段日子,常昊最怕的,就是紫晓的出逃。
月亮很亮。
白色的光透进屋里,照着那张稍一动就吱吱乱叫的小床。常昊大张着嘴,发出难听的声音。大行的呼吸声很静。那时,大行和常昊住一个房间。大行的存在早被常昊和紫晓忽略了。他们该闹就闹,该吻就吻,该做爱就做爱。初时,紫晓不习惯大行同他们住在一起,但常昊同意。因为,房租是大行付的。
第一部分 第28节:父亲的背影(4)
紫晓手扶墙,轻轻下床,穿鞋。心跳得很凶。一旦被发现,常昊就会发作,会叫嚣着说要杀她的全家。常昊很委屈,会骂她没良心。他想不通:他这样待她,她为啥还要跑?
紫晓最害怕常昊的发作。她最怕自己的事影响到她的家人和朋友,给他们带来麻烦。所以,她总是容忍常昊。这次,她觉得自己再也忍不住了。
月亮地里的小院静得只剩下紫晓的心跳了。她从常昊的衣袋里抽出几张纸币。她想,这会儿肯定没公交车了,得打的。她开门,关门。而后,鱼一样游向院里。几乎所有的灯都熄了,除了院门口的那间。那里住着魔鬼般神秘的灵非。据说,他干着天大的事,是个作家,可老见他端个茶杯游来荡去,无嗔无怒,无怨无争。紫晓产生了极强的冲动,想敲开灵非的门求救。但她只是抚抚胸口,吐吐舌头,游出了那个永远大开的叫院门的豁口。
月色中,通向大路的小路无限延伸着。小城睡了。夜里连车也少了。紫晓很想家,很想家中那缕安全的温馨。
当然,回到家中,她又会想常昊,想和常昊待在一起的放纵和自由。
女人都这样。
紫晓在月色中游动着,眼前浮起了一张石头般老实的脸。那是妈妈。在紫晓的记忆中,妈没有自己,只有父亲和子女。妈老是那么慢悠悠沉默寡言地忙家务。妈在嫁父亲之前,因为父母的包办,妈有过短暂的嫁人经历。后来,妈遇到了父亲,就毫不犹豫地跟前夫离了婚,嫁给了父亲。但因为那短暂的嫁人经历,母亲在父亲面前一辈子抬不起头来。妈对待任何厄运,只有两个字:顺从。所以,妈老是影子般沉默寡言。只是有一天,妈惊慌失措了。因为有个年轻女人打电话找爸。她说她在夜总会工作。妈因此惊慌失措了,去算了一卦。爸知道,嘿嘿笑了:“那是学生的家长。我在家访时认识的。”
莫非那个丰碑一样严肃或僵死的父亲也会风流?紫晓笑了。不苟言笑的爸一直想当大官,一直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他最爱读那些著名政治家的传记。但命运却没有给他一次当大官的机会。但父亲的那种追求,却使得他很像一个当官的。父亲不是大官,但他的身上充满了大官气。灵非老说,官气一多,人气就少了。也许,他说的是对的。
与常昊私奔后的紫晓常想到父亲。她不敢想象最爱面子的父亲在她丢人现眼后的痛苦。那个雪后的早晨父亲摇摇晃晃远去的高大背影一直在紫晓的心头晃。她觉得对不起他。
常昊也常谈她父亲。父亲的本科学历成了常昊骄傲的谈资,也成了他在伙伴中牛气的资本。这是教授的女儿,不得意才怪呢。紫晓最恼恨常昊的,就是这。这如同阿Q老夸祖宗的阔一样没出息。更恶心的,是常昊有意的张扬。仿佛紫晓的名声越坏,就越有可能是他法定的女人。
紫晓看到了家。
那幢高大的黑黝黝的楼就在眼前了,紫晓迟疑地驻足。但她同时却翻进大门。她小心地跨过那排长矛。她老怕脚下一滑,几柄尖利的矛定然会插进她的屁股。她甚至能想象到那种尖利的痛和流出的殷红的血,但她终究安全地翻过了那个叫她触目惊心的障碍。
她踏上了楼梯。脚步声很响,啪啪啪的,准能惊醒那个全靠安眠药来麻醉神经的老女人。那是个神经质的女人。紫晓在这个家属院的名声大噪与她全身心投入的免费广告关系最大。紫晓甚至能想象出她听到脚步声后从床上弹起扑向猫眼的情形。楼道内靠声控制的灯全亮了。紫晓的一切暴露无遗。穿男人衣服踏男人鞋子的紫晓定会叫她胃口大开。紫晓不怕。这样的女人到处都有。你总不能为顾忌这样的窥视而解下长筒袜上吊吧?
紫晓终于站在“家”门口了。她轻轻敲敲。她没按门铃。她怕门铃的刺耳。但她的敲击很果断。她怕她的迟疑会令她丧失勇气。
门开了。父亲那张刻板严肃的脸出现在门口。他只是冷冷望一望紫晓,就用力关了门。
他有权利这样做。因为她在那么多人面前毫不犹豫地放弃了父亲,自然也放弃了做女儿的权利。
第一部分 第29节:父亲的背影(5)
他完全有可能这样做。
紫晓觉得一瓢凉水浇上心头。
……紫晓依然站在那个冰凉的大门前。
方才的一切都是幻想,但却是真实的幻想。
她知道,父亲不会接纳她。
一辆车呼啸而来。马达在夜里泼妇般吼-
5-
紫晓说,那时,她最怕的,不是父亲可能的拒绝,而是常昊对她家人的骚扰。要是她真的回家,常昊定然会上门闹的。这是可能的。他甚至会去骚扰她的亲戚朋友。他能做得出来。有许多次,常昊说,要是你离开我,我会杀了你全家。紫晓害怕他这样。即使她明知他做不出来,但那种“也许”和“可能”,总是能吓退她逃跑的念头。
她觉得人生已到了尽头。一切都灰茫茫苍白起来。家离她很远。幸福同样离她很远。她的“字典”中没有了“希望”。很想回家,可父亲那张铁青的脸叫她一想就抽冷气。他到处都在说他没有这个女儿,就当她死了。从父亲的变态中,紫晓知道了自己对他的伤害有多深。她很后悔。
紫晓茫无目的地在街上转着。晨风透过那件薄薄的夹克一直浸到她心中。她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孤独的人。那是灵魂深处的孤独。即令在平时,常昊们的笑也进不了她封闭的心。她可以笑,可以闹,可以跳舞,可以歇斯底里地发作,但她无法排遣心中的孤独。她的心是一间进不了任何光线、透不进一丝儿风的暗屋,已带霉味儿了。
老像在梦中。紫晓想,要真是一场梦多好,哪怕是噩梦,水呀火呀都成,总有梦醒的时候。梦一醒,一切可怕的东西都无影无踪了。多希望樟木头市场的那个雪后的早晨是梦,多希望父亲的暴怒是梦。多希望,一切是梦。
可怕的是,一切都不是梦。而且,她异常清醒地知道,她正朝一个可怕的未知滑去。
她有些恨常昊。虽说她明明知道一切都是她心甘情愿的,可她还是恨常昊。女人总爱把自己的一切过失都推到别人身上,紫晓也一样。明知道人生有它自己的轨迹。许多时候,人力左右不了,甚至可以说是避免不了,但她还是恨常昊。老想要没有他,自己一定不会成这个样子。一定更好。因为父亲已经为她张罗好了对象,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跟父亲同校任教,很帅,吊膀子上街,一定比常昊体面。但一想离开常昊时,又觉得常昊也不错,待她是那么真心。想到常昊要和别的女孩厮混,心上总是不自在。
天渐渐亮了。那轮空高的圆月失去了它本有的皎洁变为一个瓷制的白盘了。车辆多起来,一辆辆赛疯似的叫。几个女人在打扫大街,扫出搅天的尘灰。紫晓想,也许,有朝一日,自己连她们也不如。对未来生活的忧患,是悬在紫晓心头的剑。和常昊在一起,她没有一点的安全感。来到樟木头不久,常昊就在市场里开了个皮包批发部,他专门代销温州老乡的皮包,收入也不错。但自打他发现紫晓开始想家的时候,他已有好几个月不照料他的店了。有人想盘他的店,转让费很可观。常昊老向大行和王纪炫耀他的这笔财富。紫晓只是笑笑。她想出口而没出口的话是:花光之后,又怎么办?
大街无尽地朝前方逃去,紫晓却觉得没有了路。一切都到了尽头。她觉得自己快要死了。才二十岁,却觉得自己经历了千百年沧桑,到了生命尽头。淡淡的晨雾中,一切都显得那么朦胧。紫晓想到那英唱的那首《雾里看花》。她想,要是真有双慧眼的话,会咋样?也许,一切都不会发生。毕竟生活在这个世上,人言可畏。奇怪的是,以前最害怕的是人言,一旦真正可畏的人言袭来时,倒没了那种预料的可怕。紫晓最怕的不是人言,而是自己没有着落的未来。常昊靠不住。那时的常昊老说:“今朝有酒今朝醉,不管明日喝凉水。”这种人玩玩可以,托付终身,似乎有些勉强。
对常昊的不信任是紫晓出逃的主要原因。紫晓甚至不需要他有什么大志,只要能过日子即可。问题是,常昊把所有身心都用在了“泡”上。他应当分出另一部分,干一些实际的事。
第一部分 第30节:父亲的背影(6)
可是没有。
那时的紫晓,几乎成了常昊生命的全部。他把大量的精力花在“看”她上。跟踪她,监视她,不让她跟人说话,露出令她厌恶的委琐和可怜。常昊不知道,女人是看不住的。女人是一种奇怪的生物。许多时候,逆反心左右着女人。可以说,常昊对她的防范,反而促成了紫晓的出逃。
紫晓想,常昊应当着力去干自己的事,无论做啥,只要努力,总会有成功的可能。女人不嫌弃摔倒的男人。只要他能在一次次摔倒后,再一次次爬起。女人看不起的,是一有小挫折,就哎哟呻唤或怨天尤人的男人。
常昊总是把自己皮包店后来的不景气归咎于紫晓,老对人说要没有她,会如何如何。他甚至一次次在人面前说她花了他多少钱。这令紫晓大失面子,仿佛紫晓同他的接触,纯粹是看上了他的钱。常昊把一个很美的爱情故事用金钱进行了图解。
紫晓很恶心。
紫晓常用冷笑来回答常昊。她没有说出口的话是,你那点臭钱算啥?紫晓在遇到常昊之前确实不缺钱。紫晓有份体面的收入不低的工作。与常昊同居后,她扔了那份工作。
这也是常昊炫耀的资本之一。一个温州乡下小子,挂了个教授的女儿,她还有份正式工作。
常昊不能不骄傲。
紫晓想,要是常昊正正经经谋份事干,她说不准会嫁他-
6-
在紫晓逃跑的次日,常昊在紫晓常去的地方“抓”住了紫晓。换句话,紫晓有意让常昊“抓”住了她。
那时,这是他们常演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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