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西夏的苍狼

_2 雪漠(当代)
“你身上有种被压抑的生气。”那天,灵非这样说。大约在一年之后,紫晓才发现自己真是这样。于是,她对灵非说,你有着作家的直感。
灵非发现,苍狼的丢失,对紫晓影响很大,她的脸上没了以往的那种慵懒和华贵,便安慰了一番。
紫晓将苍狼的不翼而飞当成命运对自己的某种暗示,心情糟透了。那是常昊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某夜,在常昊的手机上,她发现了几条短信,其中蕴含的信息使她痛不欲生。常昊对此很是歉疚,想给她买辆车。紫晓说,我不要车,我要去朝拜月亮潭。于是,他们便飞往西部,沿着祁连山的某条盘山公路,找到了那个蜷伏在群山褶皱处的小村。后来,当紫晓无意间将买苍狼的所在透露出来后,狗市上的男人们蜂拥而至,但除了找到几条样子也很猛的獒犬外,再也没发现一条有王者气度的苍狼。
紫晓说,真正的苍狼,跟人中之圣王一样,是百年难遇的。
在那本叫《奶格玛秘传》的小书中,她发现了一种说法:那苍狼,跟印度的白象一样,能带来诸多吉祥-
3-
紫晓出了屋子。她发现,太阳很灿烂。山流着碧色,空气也溢着绿。但自打丢了苍狼,多好的美景,也进不了紫晓的心。
她开了宝马,走向狗墟。
狗市也叫狗墟,原为牛墟,原以耕牛和肉牛交易为主,它起源于明末清初,有四百年历史了。早年,每逢墟日,广东、山东、安徽、湖南、广西、福建等地的牛客就会蜂拥而来。那些成交的牛,除了运至周边地区外,更有漂洋过海、到港澳台和东南亚者。
现在,牛墟又成了狗墟,里面有狗宾馆、狗泳池、狗花园、狗医院和金狗酒店,配套设施一应俱全。每逢三六九日,这儿便集中了世上的许多名犬。紫晓叫不上名字的种类很多。她不是狗类专家,也不想靠捣腾狗挣钱。她有着花不完的钱,不需要打听狗墟行情。她仅仅是想打听苍狼的讯息。她已打听过多次,只有一次得着过信儿,说某个下午,有个人来过,拉着一条白獒,很像是她说的苍狼。据说,有人出价五十万——但也仅仅是据说而已。
第一部分 第13节:紫晓(3)
紫晓不喜欢狗墟的热闹和气味。她是很有艺术品位的人。还在很小的时候,她就被父亲逼着学国画。父亲给她找了东莞最有名的画家。除了逼她学画之外,父亲还用他独有的严厉给了紫晓噩梦般的记忆。在几乎所有的童年记忆里,紫晓就做两件事,一是被父亲逼着学英语,一是在日记中诅咒父亲。每天一放学,父亲就拿着鸡毛掸子,叫她背英语。她老是挨揍,每到不会背的时候,她便大哭,主动将屁股伸给父亲。父亲打坏了好多鸡毛掸子。后来,私奔之后,最叫她快乐的感觉是:她终于逃离了父亲的魔爪。她先后写了几十本日记,其中绝大部分内容就是对父亲的诅咒。滑稽的是,父亲的严厉并没有将紫晓造就成画家,倒成就了她作家般的文笔。灵非对她说,你有今天的文笔,要感谢你的父亲。后来,紫晓谈小时候挨打的故事时,总显得十分开心。
紫晓爱读书,喜欢寻找生命的意义之类。正是这一点,将她从女人堆里拔了出来,给了她一种异乎寻常的忧郁之美。
紫晓穿行于狗墟中,那份慵懒的尊贵引来了好些目光。自打拥有了苍狼,她就成了狗墟上最惹眼的人。老有人出十万的价码想叫那苍狼下种,但紫晓一直没有答应。她非常喜欢苍狼身上的那种雄突突的气息。那是真正的猛兽气息。即使是苍狼静静地卧在深夜的某处,她也能感受到那种雄突突的猛兽气息。对那种气息,她很是着迷。她最喜欢看苍狼顾盼自雄的神姿。有时的瞬息里,她想,要是常昊身上有这种味道多好。除了在爱情的选择上,常昊显示了唯一的一次主见外,他似乎成了他哥的影子,老听他将“我二哥”“咱常家”挂在嘴上,这是紫晓最不喜欢的地方。
“狗鸨子”霍宝带着他惯有的谄笑迎了上来。他跟一般的狗贩子不同,他是专门为需要配种的狗服务的。就是说,谁的母狗需要什么样的种犬,他都能给他找到种源。换句话说,他是专为狗拉皮条的。你可别小看这一职业,要是你的爱犬害了相思病不思饮食彻夜嘶叫六神无主时,你只要拨他的电话,他总能给它找到门当户对的主儿。在狗墟上,门当户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直接涉及到种性的纯洁。门当户对者,可能是纯种名犬;要是门不当户不对,就只能是“杂种”了。在这儿,除了一些名犬杂交的种外——便是这种狗,价码也远比纯种的低——一般杂种是卖不出好价的。
紫晓是很能理解害了相思病的狗的。对那种相思的滋味,她有着太深的体会。在离开常昊的某月间,一想他,她就心里发堵,胸闷欲死。那时,她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到常昊身边,叫他把那幸福的眩晕注入灵魂深处。她想,要是她的苍狼需要,她肯定会替它选一条心爱的母獒,叫它们倾心相爱一场。但要是叫它当种狗挣钱,她真的有些受不了。别说做,仅仅是想一下,也觉得自己亵渎了它。正是在这一点上,她发现,自己已将那苍狼,当成了生命中的某种不可碰触的所在。
有音信吗?“狗鸨子”霍宝问。
紫晓懒得回答他。她装作没听到他问话似的将目光转向远处。她想,他定然在幸灾乐祸。她甚至听得出他心里的话,“叫你的狗放一次骚也不愿意,这下,嘿嘿”。这时,紫晓才发现,她不仅喜欢苍狼身上那种令她着迷的高贵和野性,也将苍狼当成了亲人。许多个恍惚里,她甚至升华了苍狼。她想,要是常昊身上有苍狼的那份强悍,该有多好。因为她发现,跟她在一起时,他似乎越来越力不从心了。她认为,定然是紧张的工作影响了他的男性功能。她甚至将它当成安慰自己的最大理由。其实,连她自己也不相信这个理由。他们相聚的时光越来越少,即使偶然在一起时,他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深情地望她。即使在同居一床的时候,他也有种虚应故事的敷衍。但越是这样,他对她的控制欲越强,她必须随时随地接他的电话,告诉自己的行踪。他的短信时不时就飞了来,她必须及时回复,否则,他便会大发雷霆。
紫晓很怀念当初私奔时的常昊。记得那时,每次见到她,他总是很有激情。但她也明白,像苍狼这样有猛兽气的男人,在现实生活里真的不多了。高速的城市化异化了人性。许多本来不属于人类的东西,填满了男人的天空。城里的男人已越来越不像男人,他们已成了高速运转的机器上的微不足道的小部件。所以,一看到那野性十足的苍狼,她马上就被那野性征服了。
第一部分 第14节:紫晓(4)
对紫晓的冷落,“狗鸨子”霍宝并没显出尴尬。他跟过去年代的“人鸨子”一样,显示了超人的忍耐天分。紫晓知道,这种人的脸皮,当然比一般人厚。虽然她也在人事上久经历练,但还是不敢看配种的狗。记得,第一次逛狗墟时,在某个角落,她发现有一对狗正在配种。那是两只很小的宠物狗,它们显得小心翼翼又急不可耐,懦弱的神情让她想起常昊的那种力不从心的赧然。她感到好笑。她想,也许,三十岁后,男人在那方面的能力就会变得像西山的落日,虽也有种淡定和从容,但热度和力量是明显减了。望那袖珍宠物狗时,她想,城里的人种,也许真的退化了。记得那时,一股浓浓的失落涌上心来。
但随后,一对獒犬的相搏却惊心动魄地扑入眼帘。后来,她认为,她之所以选择到遥远的西部去朝圣,除了瑜伽行中的某种传说外,也许就是因为看到了那强劲的一幕。獒犬们喷发的野性、力量和震撼,一下就击晕了她。公獒头大如斗,强劲的肉棱在肩背上滚动着,充盈着原始的力。它的神韵里充满了她向往的辽阔和壮美。紫晓觉得有种大力冲向胸膛,压得她喘不过气来。记得那时,两条獒只是在嬉戏,它们并没有交配。跟人类在性爱前的嬉戏一样,獒也喜欢有过渡。它们可不像城里的宠物狗,一见面便直奔主题,却每每于瞬息之间丢盔卸甲赧然而退。她从一份资料得知,獒在交配前,总要经过漫长的力的角逐。它们或是奔跑,或是相搏,或是嬉闹。后来,在祁连山区,她真的发现了那一幕:苍狼在奔跑着追一条母獒,苍狼的背部远山般起伏着,涌动着令她着迷的弹性和力量。从那两条獒身上,紫晓明白了什么是自由和力量。
她想,要是常昊那样待我,该有多好!
她于是想,我当然不能叫我的苍狼当种狗,虽然它的介入可以为城市的狗注入鲜活的生命力,但城市狗们的退化,跟我有什么关系?她想,要是你有个非常优秀的老公和儿子,当有人希望你将他们优良的种子出卖时,你定然不愿意。哪怕对方出价极高,你也定然不愿做出那种令你心口发堵的勾当。不是吗?
“狗鸨子”霍宝凑上前来。紫晓嗅到了一股令她恶心的口臭。她往后躲躲,露出不快。霍宝并不介意,悄声说:你别信那班公安了。你想,好些人命案都破不了,人家咋会为你的狗大动干戈?要是你真想找到你的狗,你只有自己行动了。
紫晓动心了。她明白对方说得有道理。无论你的苍狼如何值钱,也不就是条狗吗?为一条狗,似乎不值得叫公安部发通缉令的。她便用探问的目光望对方。
这下,“狗鸨子”霍宝受宠若惊了。他四下里望望,悄声说,你要知道,全国虽大,可著名的狗市就那么几个。只有在那儿,好狗才能真正卖出好价。要是偷了苍狼的人想出售的话,他们肯定会在狗市上露面的。
紫晓露出了一丝笑。她掏出钱包,抽出几张票子,给了霍宝,说,该请你吃饭的。你自己喜欢啥,就吃些啥吧。
霍宝笑没了眼,说,要不,你把手机号码留下,有了啥线索,我告诉你。
紫晓说,好的-
4-
下班后,灵非去找紫晓,见紫晓闷闷不乐,劝了一阵后,两人开始翻译《奶格玛秘传》。
灵非在西部的凉州城打工时,跟西夏博物馆的专家学过西夏文。虽然还不精通,但结合查字典,也能像老鼠啃铁那样,将紫晓的那本西夏文《奶格玛秘传》猜个八九不离十。西夏文字跟汉字很相似,粗看很熟悉,也有偏旁部首,也有横竖撇捺点,但没有竖钩,多斜笔。
就是在灵非和那本《蕃汉要时掌中珠》的帮助下,紫晓才弄懂了那本书的大致内容。那天在月亮潭,紫晓发的愿之一,就是将《奶格玛秘传》的内容用当代人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开来。灵非给她出了个主意,最好是用她擅长的那种感性文字,将那本来自西夏的秘传内容公诸于世。
灵非笑道,这便是老祖宗常说的普度众生了。
紫晓说,我才不想普度谁,我只想度我自己。
第一部分 第15节:紫晓(5)
灵非说,当每个人都能度自己时,便是普度众生了。
西夏文跟汉字很相像,因为时代久远,后世人虽能弄懂字意,但很难准确地读音了。不过,文字传递的信息,还是大致地保留下来了。
紫晓说,用我的感性文字?可我一向没有自信。要不,我们相约,两个人一起写这本书。将来,谁写得好,就用谁的。咋样?
要是两人写得都好呢?
那就出两个版本。
灵非答应了。
为了排遣寂寞,紫晓边翻译那本小书,边开始了《奶格玛传》的写作-
5-
紫晓写道,奶格玛是第四次参加乌鸦节的那个早晨,忽然感到了袭来的无常的。在奶格家族的传说中,乌鸦是地狱的使者。奶格家族的人,都不伤害乌鸦。所以,那些乌鸦都不怕人。它们总是哄抢孩子们手中的食物。一次,弟弟抡着树条,揍了一只乌鸦,没想到,竟招来了千百只乌鸦,它们吱吱呱呱,在奶格玛家的上空盘旋着。此后一年多里,一见弟弟,它们就嘶叫着扑了下来,鸟粪下雨般落到弟弟头上。后来,奶奶请来了一个有名的婆罗门,给弟弟念了忏经,又给乌鸦们许了愿,还施舍了许多谷物,乌鸦们才放过弟弟。
那婆罗门给乌鸦神许的愿是,每年的十月底,待得人们收拾完稻谷,农闲的时候,要举办一个灯节。灯节有五天,第一天便是乌鸦节。过乌鸦节的习俗,便是在早餐之前,用树叶缝成碟子,装上炒米和各种揉碎的面食来喂乌鸦。喂时,还必须许愿,叫所有的小孩子不许再伤害乌鸦。
奶格家族的乌鸦节就是这样来的。
后来,整个地区都过起了乌鸦节。只要是人,都会怕地狱的使者。
第四个乌鸦节那天,乌鸦们格外喧闹。正是在那喧闹声中,奶格玛想到了无常。
奶格玛不是她的本名,是外族人这样叫的,意思是“奶格族的女子”,后来,许多人叫呀叫呀,就都忘了她的本名。一提奶格玛,人们便都知道,它指的是奶格族的那个最漂亮的女孩。
过第四个乌鸦节那天,奶格玛十四岁了。
看到那搅天喧闹的乌鸦时,她忽然发现身边不再有可以依赖的东西了,因为她发现,一切都在哗哗地变。奶奶在变中死了,父亲在变中老了,弟弟在变中大了,族里的许多人在变中进了尸林,成了散落在林中的一摊摊骨头。
奶格玛于是想,我要寻找永恒。
于是,奶格玛开始了她不同寻常的一生。
灵非说,你写得太粗略了些。虽然,那秘传中也是这样简略,但要是你这样简略的话,奶格玛的一生就仅仅成了粗线条的一段曲线。虽然,她是闻名古今的瑜伽大师,她的一生辉煌无比,光照千古。但人们最在乎的,不是她的人生结果,而是她的求索过程。相较于她独步古今的瑜伽造诣,人们更感兴趣的,是她如何从一个寻常的女子,成为她最想成为的那类人。换句话说,人们最在乎的,是她的生命过程和灵魂历练,而不仅仅是平铺直叙的简历。你要进入她的灵魂,写出她心灵深处的炼狱和疼痛来。
紫晓说,你看高我了。我这根筷子,咋能探到大海的底呀?
灵非说,咋不能?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你连条狗都放不下,咋能进入那颗广如苍宇的大心?
紫晓笑道,行了。我试着慢慢来吧。说真的,那狗成了我心头的刺,稍稍一碰,便是钻心的痛。
灵非说,叫你痛的,也许是另一种东西吧?
紫晓惨然一笑-
6-
常昊又打来了电话,一说就是一个多小时。紫晓解释着她的行踪,解释她为啥没及时给他发短信。紫晓一声接一声地道歉。
放下电话的时候,灵非发现,紫晓一下子衰老了十年。她揉着耳朵,一脸无奈。但灵非什么也没问,这是他常常看到的情景。某次,他看不惯了,就说,你也可以不接他的电话呀。紫晓苦笑着,要是我不接,他会打爆电话的,还会折腾好多天,夜里也没法睡觉。
常昊对紫晓的控制,大多是通过电话实施的。他老是以爱的名义打电话,监督她的去向。许多时候,他一打电话,就是几个小时。他可以在电话里大谈爱,目的仅仅是谴责她没有及时给他汇报自己的行踪。开始的时候,紫晓真的将它当成了爱。后来,她终于发现,面对她时,常昊口中的爱,跟他面对教徒谈信仰、面对学者谈文化一样,仅仅是一种控制她的借口。
第一部分 第16节:紫晓(6)
紫晓疲惫地回了家。她的心中充满了无奈。她知道,常昊又该口若悬河地训她了。到家门口掏钥匙时,她的腿竟然有些发软。她忽然发现,她开始害怕回家了。
果然,常昊又大谈了两个小时的爱。他读书不多,谈不出多少新鲜内容,老是那套似是而非的理论,他会把自己刚刚听到或是在电视上看到的某个理论运用在自己的谈话中,不惜扭曲其精神,来支持自己的某个论点。在这一方面,他很有天才。许多时候,他的演讲甚至能感动他自己。
待得紫晓一再认错之后,他才笑道:不就是一条狗吗?丢了,再买一条。嘿,分不清轻重。是我重要,还是狗重要?
紫晓笑笑,她很想说,那苍狼,虽然是狗,但也不仅仅是狗,它是我生命的图腾呢。却明白,他是不明白这话的。对金钱的渴望已叫他变了许多。她想,挣钱没啥不好,可要是为了挣钱丧失了人性的许多美,似乎是不划算的。因为某一天,她发现,拥有了许多钱的她并不快乐。她第一次进入城市时,她想,等我有了一万块钱时,我肯定快乐,不久,她就真的拥有了一万钱,也真的快乐了几天。但也仅仅是快乐了几天,因为她忽然发现,相较于身边那么多的有钱人,她还是真正的穷人;于是她想,等我有了十万块钱时,我就会很快乐,几年之后,她真的有了十万块钱,她也确实快乐了,但也仅仅是几天而已。
以前,紫晓总在设计着自己的快乐,却总是发现,许多她费尽心机得到的快乐,消失得总是很快。她拥有了一次次短暂的快乐,也就是说,从物质层面上,她成了别人眼中的成功者。快乐一次次光顾了她,又终于一次次远离了她。
她发现,快乐就像莲花上的露珠,虽然很美,但无论如何小心地守候,它总是会不翼而飞的。她当然想不到,日后的某一天,有个跟苍狼一样神秘的男人,会告诉她什么是真正的快乐。在那个西部独有的血色黄昏里,黑歌手告诉她,生存的问题解决之后,快乐取决于心灵的明白和自主。当你的心灵强大到外物不能左右它时,你才可能拥有真正的幸福和快乐。
对这些问题,常昊向来是懒得追问的。他的眼中只有钱。所以,对于她对苍狼的那份情感,常昊是不可能理解的。他只是问:要不,我们再去买条獒?
紫晓摇摇头。
他又说,要不,我再催催公安朋友?他们倒是很尽力的,听说向各地发了好些函,要求配合通查。可你知道,天下这么大,真是老虎吃天,无处下口呢。
紫晓说,这事,又不是人命。人家当然不在乎的。我想自己查。她将“狗鸨子”霍宝说的话重述了一遍。
常昊沉默了许久,说你瞧,我把公安朋友电话给你,要是需要,你就找他们。
紫晓发现,这次回家,常昊最明显的变化是,来的短信格外多,他也总是偷偷地回。她长长地叹了口气。她想,好多东西,还是不说明的好。你强求太多,反倒会失去他。
看到紫晓闷闷不乐,常昊有意强打了精神。但强打的精神,总是强打的。很快,他就从她身上下来了。谁都觉出了无趣。
忽然,苍狼在高原上追逐异性的那份强健一下扑入紫晓的心,她觉得眼眶一热,泪泻了一脸。
夜里,她梦到了那个自称白轻衣的女子,她朝她神秘地笑着,然后指着西方。很怪,梦里的她弄不清方向,但她却明白那女子指的方向,是西部-
7-
接下来的几天里,紫晓和灵非又找了广州的几个狗市,虽没发现苍狼的影子,但还是得到了一点讯息:有个男人曾牵着一条雪白的獒犬,来过狗市。闻其形貌,很像她的苍狼。听说,有人出了五十万元的价格,那人却不卖。在另一个狗市上,紫晓听说,那个牵着雪獒的男人也出现过。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她的苍狼,但听说那真是一条罕见的纯种雪獒,毛色如雪,神情威猛,王气十足。听说,有人出了六十万元的高价,那人也不卖。后来,据说那条雪獒的价码每天都在上涨,等紫晓到第五个狗市时,价码已涨到八十万了。
第一部分 第17节:紫晓(7)
这天,她忽然接到“狗鸨子”霍宝打来的电话,说他从同行处得知,有个汉子牵着一条纯种獒犬转过好多狗市。听说,他不是为了卖狗,而是在寻找能接受雪獒配种的纯种雌獒。听说他走了好多狗市,却一直没找到看得上眼的雌獒。又听说,有几次,那汉子瞅中了雌獒,可雪獒却毫不起性,懒得一顾。那汉子说,狮子乳是不能倒入尿壶的。
霍宝愤愤不平地说,那家伙真可恶,他说只要他和雪獒瞅中,宁愿白送獒种。要是他们看不上,给多少钱也不配。这不是坏了行情吗?
开始,紫晓听到那汉子竟拉着她心爱的苍狼——她竟真的将那白獒当成苍狼了——到处配种时,心头涌起十分难受的感觉。这感觉,跟她发现常昊第一次红杏出墙时很相似,似堵非堵,似噎非噎。她很吃惊,她竟然产生了如此强烈的醋意。很快,她便明白,那其实是某种她珍爱的东西忽然被打碎后的感觉。但雪獒的那份高贵马上又打动了她。她泪流满面了。她想,瞧人家……你连条狗也不如吗?忽又觉得这想法,有些亵渎了苍狼。
紫晓将“狗鸨子”霍宝带来的信息告诉了公安朋友。很快,那朋友打来电话,说她提供的情况很有效。他们调取了那段时间的一些跟狗市有关的电话,终于发现,其中有个电话在那个时段先后跟各地的狗市有联系。经查,那号码是西部小城凉州的号码。就是在那几天里,有个持凉州号码手机的汉子先后出没于各地狗市。只是,那人身份不明。
紫晓很想前往凉州。她将这想法告诉常昊,对方显然不愿她这样。他说,不就是一条狗吗?难道它在你心中比我还重要?
紫晓解释了一番。她与其说在解释,还不如说在坚持。
最后,常昊同意了。随你吧。电话里,常昊的声音很疲惫。
紫晓甚至能够想象得出他的表情。
她想,说不定,此刻,他正躺在哪个小妹的怀里呢。
她心里虽然有一点噎,但还是很高兴。毕竟,有了一点苍狼的讯息。她毫不怀疑地认为,那人牵的,肯定是她的苍狼。
但叫她疑惑的是:当初,她是经过了好多天的熟悉,先是跟着主人喂食,慢慢亲近,直到苍狼终于接纳了她,她才牵回的。
她想,那么凶猛的苍狼,咋会乖乖地跟一个陌生人走呢?
第一部分 第18节:樟木头的大杂院(1)
第3章樟木头的大杂院-
1-
灵非和紫晓,最初相识在樟木头的大杂院里。那时,这个后来被称为“小香港”的樟木头,还是个寻常的乡间小镇呢。
那个大杂院是典型的樟木头民居,显得古朴深幽,路面由石条铺成,整个基调呈青碧色。麒麟木雕从高墙上的洞中探出,很是扎眼。樟木头被称为麒麟文化之乡,随处可见麒麟图案。
在本书中,大杂院是个很重要的内容。关于它的故事,可以写好几本书。它既是过去的樟木头,更成了红尘中的一种意象。没有它,本书中的紫晓等人就有点不食人间烟火了。它还是书中许多人物的起点。多年之前,他们都是从这个大杂院起步的,后来却有了相异的人生。其原因,便源于他们在大杂院中的选择。那时的心,决定了他们后来的命。灵非说,那不同的命,是不同的心造的。
所以,那大杂院,其实是本书中人物生存的土壤。
对早年的樟木头,灵非的记忆已一片模糊了,清晰的只是轰隆隆过往的车辆。每天夜里,乱七八糟的车声催命似的吼。噪音穿越虚空似穿越墙壁,撞击灵非的耳膜。尤其是那辆黄昏必来的送奶车,叫起来,像不顾廉耻的泼妇,扯着嗓门,酷似铁片刮锅底。第三天夜里,那泼妇又叫起来时,灵非拉开门,扑出去,吼一声:
“催命呀,你。”
叫声随之息了。但次日,依旧。这是小巷独有的景致。一想到麒麟巷,就想到那泼妇似的车。好在久居鲍鱼之肆,不闻其臭。几日过去,便不再刺耳了。
麒麟巷是樟木头最独特的巷子。说它独特,主要是因了巷中高墙上的洞中探出了许多麒麟木雕。改乡为镇之后,这儿又成了城镇和乡村的分界线。中有道,一面为城镇,一面为乡村。它很像凉州人说的“店”。院中的房子,多用来出租给打工仔。
同院的老王爷以前掏厕所。他掏了粪,运回乡下做肥料。后来,见城里人喜欢土鸡,他就从乡下搜了来宰卖。他虽然换了行,但对粪仍有奇异的好感。半年后的某夜,灵非梦见自己置身在山一样的粪堆中。次日一说,老王爷便猛拍巴掌。
“哎呀,你要发财。”
“发财?”灵非笑了。打工仔发啥财?“真的呀。”老王爷说,“财,你以为是自己挣的呀?是财神爷给的。唔发,由了你?全是命定的。一天,夜游神怨财神爷,骂他溜沟子,越富越给。财神爷说,那是命定的。唔信?试试。就扔给叫花子一个元宝,把叫花子绊了一跤;扔三回,绊三跤。倒被叫花子骂了三回。为啥?命穷。你肯定发财,唔发,还由了你?”果然,一月后,一笔生意找上门来——不是他找生意——他发了笔小财。
因为住的人杂,这条小巷显得异样的杂乱。随着住宅区的开发,一些屋主人便搬上了楼。这房便为各色各样的人所租,成了真正的大杂院。
灵非租的就是大杂院里的房子。灵非到来之前,这儿已有好多住户:美貌女郎柳莺。玲,私营企业职工。老王爷,专门杀鸡的老人……还有,刁钻古怪的蔡奶奶。
便成为一个世界。
而且,灵非入住小院不久,又来了一对小恋人:紫晓和常昊。他们的表演,将成为那时大杂院里的戏眼-
2-
因了紫晓的出现,灵非的记忆清晰起来。那时的紫晓,是个毒日头一样灿烂和邪恶的女孩。那时,她刚和常昊私奔到东莞。常昊身边总有一群“坏”男孩。在这个独特的世界里,她是太阳。她有着惊人的美。说“惊人”,是因为她在做什么事时,都能笑得灿烂而天真。即使当着许多人接吻,她也能发出童稚天真的笑。而且,绝无丝毫的伪装。那笑,很透明,像她的眼珠,白是地道的白,黑是纯粹的黑,不掺别的杂色。她的穿着永远那么随意而贴身,即令她穿一件破乞丐服,也能显出奇异的美。
此后数月,紫晓成了灵非眼中唯一的风景。虽说那时的紫晓,还只是个女孩。单纯的女孩,是璞。发现女孩美的过程,就是剖石见玉的过程。这需要眼力,更需要技巧。可惜世上的良匠太少,不知有多少“璞”,带着“刁妇”的恶名,离开了人世。
女人是钢琴,能否弹出美曲全在于演奏者。蠢猪男人,只会乱拱乱踩一气,喘吁吁弄出满屋的噪音。
记得紫晓来的那天正在刮风。地面上飞着各色的纸片,这是有人散发的广告。这是麒麟巷的另一道风景。白的红的互相追逐,像这个世上的男人女人一样,胡搅蛮缠一气。
那天的风里有一条狼狗,很壮,黄色,很粗的尾巴,很大的嘴,英雄气十足。樟木头有好多狗,说不清是野狗还是家养的。有的吊着长长的奶头,有的抖动着裆间的卵蛋。它们老是蹿入小区,老叫保安们揍得乱叫。街上四处游动的狗,成为樟木头独有的景致,一直保留了许多年。
那条老来大杂院的狗是条公狗。它老是到下水道口吃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这当然影响不了它的英雄气。韩信不是也乞食于瓢母吗?他之所以后来成为英雄,是他当时还有羞耻心。灵非认为这狗英雄气十足的理由就是:它在下水道前就餐时总流露出掩饰不住的羞愧。它总在东张西望,一见有人过来,就飞快地曳尾而去,瞬间便淹没于风中。
那天的风里,过来一位白衣女子。
这个女子就是紫晓。
白衣的紫晓成了灵非生命的一个图腾。她永远鲜活着。日后许多年里,无论紫晓穿啥衣服,黑的或是别的颜色,但活在灵非心里的,总是白衣的紫晓。后来,他才知道,紫晓喜欢穿白衣的原因,是她老是梦到那个自称“白轻衣”的女子。灵非偷偷写了一首诗:“很想与你偕行江湖/一手执剑/一手搂定白衣的你/挽长弓/射下你声声笑语。”日后的某一天,灵非把它给了紫晓,紫晓说:“得了吧,你是写给林青霞的。”灵非笑了。那时,他只知道林青霞是个女人,演过电影。
第一部分 第19节:樟木头的大杂院(2)
紫晓的出现使灵非感到了惊喜。在进这个破旧院落前,他就知道在这儿会遇到一个女子,他寻了半生的女子。
紫晓一出现,他就认定:就是她。
紫晓明显异于灵非以往遇到的东莞女子。他接触的多是文人。女人太文了,就像玉石上涂了银粉,亮则亮耳,惜乎掩盖了本色。含蓄的女性还看不出文之害,善于卖弄者便恶心了。她们总自作聪明地卖弄。内容虽丰富,可惜没消化,半是原物,半是黏液,像醉后的呕吐物——女人味因之没了。
紫晓没那种酸掉牙的文味,但也没浅薄到只剩下一个肉体。也许这就是那种被称为“尤物”者了。一颦一笑间,她总有种摇晃心旌的美。那美,永远是鲜活的。灵非身居下水道旁三月而不闻其臭,就因了紫晓邪恶而奇异的美。
那时的常昊形瘦如病鬼,一口温州腔,说话似醉鬼。玲形容他口中含了泔水。柳莺也老是冲他皱眉。可咋会叫紫晓抛弃父母,跟他私奔呢?
这是个谜-
3-
那个六月天的许多都模糊了,除了紫晓的出现和玲的骂娘。
紫晓来的那天早晨,玲把大行截在门口,问他为啥夜里敲门?
这是个极有戏剧性的场面。
“说呀!”玲紧逼一句,“为啥敲我的门?”
“要水……要……一些……水。”大行满面通红。
“为啥把窗纱撕烂?”
院里人都憋了笑。玲的声音很大:“半夜里,敲门不说,还要翻窗子。我说你翻,翻进来给你点好看。”
“哟,别骂了……瞧,人家脸都红了。”蔡奶奶笑嘻嘻说。
“就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嘛。”老王爷说。
玲便愤愤住了口。这是个形神酷似巫婆的女子。因了这事,日后许多天里,灵非不和她说一句话。这个早晨发生的故事,影响了他和玲的交往。半年后,玲明显地对他表示了亲密,并多次暗示。
但灵非的兴趣在那天早晨就死了-
4-
紫晓蜷曲在阴暗的墙角里看书的那个场面很美。她仿佛很专注。身边的一切都近不了她。常昊在收拾屋子。屋里苍蝇很多,像轰炸伦敦的纳粹飞机。这是那时小巷里的夏季景致。爱情少不了的。苍蝇少不了。搅天的臭味也少不了。爱情,诗意,臭味,就是生活。
常昊疯狂地唱:来呀来个酒啊,不醉不罢休,东边我的美人,西边黄河流。灵非不喜欢这个曲调,也听不清含了泔水的常昊口里吐出的词。日后的某一天,他终于听清了词并爱上了它。是的,东边美人,西边黄河,多壮美。江山好,美人更好。
紫晓是另一个世界。
紫晓总在若有所思地翻一本书。那本书很旧,似乎是毛套纸制的,但她保护得很好。她似在阅读,又似在乱翻。但显然,爱江山更爱美人的常昊们并没影响她。常昊很喜欢她这样,搂过来,亲一口。紫晓才合了书,咯咯笑。
紫晓的笑很真,很纯,仿佛不谙世事的孩子天使般的笑。最美的语言也形容不了这笑。也许,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出万一。
那个词叫“灿烂”。
正是草青柳绿的季节。
这个季节的一切都美,掩蔽了所有的丑。岁月像那条黄狗一样溜走了,那缕温馨却印在灵非的心头。
灵非对紫晓印象最深的除了她很美的笑,还因为她的呻吟。此前,灵非不会想到一个女孩会在做爱时那样呻吟。那呻吟贯穿始终。而寻常女子,只在高潮时才那样。
由于那房子不太隔音,紫晓的呻吟,总惊醒隔壁的灵非。那呻吟很水,很柔,很有节奏,伴着床的响动。很怪的是,灵非无丝毫的情绪波动,只觉得那呻吟很美,是柳浪闻莺般的天籁。
确是天籁。
灵非从来都认为性爱是上帝送给人类的最美礼物。
那天籁能响许久。
这成为灵非对紫晓之所以爱上常昊的一个解释。是的。对情窦初开并体验了性爱甜蜜的女孩来说,最能吸引她的,便是情爱本身。
每夜,那天籁总响起多次-
5-
那时,紫晓的风采如日中天。每天,她身边都围一群男孩,众星捧月似的。紫晓老在笑,仍那样天使般纯真,也魔鬼般邪恶。她的牙很白很齐整,一笑,总有种炫目的美。隔壁搅天似的喧闹。男孩的声音像吵架,一个跟一个过不去,都成江湖豪客了。间或,夹杂着紫晓的咯咯。
第一部分 第20节:樟木头的大杂院(3)
夜里,他们便去学麒麟舞。麒麟舞是樟木头独有的一种民间舞,明末清初时,便具规模了。一到农闲时,一些青年便在师傅的带领下,习拳术,扎马步,练套路,练至大年初一,便整了装,舞了那麒麟,去挨家串户地拜年。这麒麟舞,以家族为主要传承载体,轻易不外传的。但常昊认识了一个老头,很投缘,愿意教他。老头也想造造人势,按江湖一行的说法:“有钱了帮个钱场,没钱了帮个人场。”老头一接纳常昊,他那班哥们儿便一拥而来了,时不时给老头买点酒肉,哄得老头很开心。
常昊们学这舞,主要是喜欢那麒麟舞的基础功:李家拳和蔡家棍。那时节,他们老看武打片,都成了武迷。
紫晓一去,院落便坟地似的空寂。当然,这只是灵非的感觉。
此时,玲在听录音机。蔡奶奶在唱佛。老王爷屋里的破电视吱吱哇哇——他的屋里总是弥漫着一股沸水中的鸡毛臭。这些,都进不了灵非的心。灵非的心是坟地。那时,紫晓是心里的太阳。
一切印象,都遥远而模糊。也因此,所有回忆都显示了奇异而朦胧的美。
紫晓一走,灵非就怅然若失地捡起笔,写一部似乎要流传千古但总也写不完的书。
小屋很凉。他的印象中,那个六月天不热,反倒有种奇怪的凉。太阳是照不进小屋的。一堵墙掠去了所有的阳光。下水道穿过墙角,墙皮因之脱落了。因关紧门窗的缘故,苍蝇也进不来。小屋里,老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孤零出阴森的凉。
每天早上三点,灵非就起床了,出了门。在黑黑的晨色中,他抬头向天,长嘘一口气。一种伟大的感觉弥漫开来——谁能想到,一个小城的大杂院里,正在诞生一部大作品呢?
他有种恶作剧似的快意。
还有孤独。
后来,灵非很喜欢谈孤独。他说,孤独是“举世皆浊我独清,举世皆睡我独醒”。
紫晓一来,噪闹随之而到。执笔是不可能了。他很想去隔壁看看这位女子。只有在这时,他才觉得当一个平常人是多么幸福。他很羡慕这群无忧无虑的年轻人。
这也是一种活法。
今日有酒今日醉,不管明天喝凉水。
肉常吃。隔壁常响起嗞啦啦的声响。间或,一窝蜂去餐厅。那时,他们阔着呢。有大哥大,有摩托,还有打工挣来的钱,够花一阵子了。不吃干啥?不笑干啥?
一阵子后,咋办?管他呢。白水下面也成,饿几顿也成,或者借,或者卖样东西,又是一阵子。
灵非很羡慕这无忧无虑。他没这样活过。童年、少年在贫困中度过。青年后,就进了书堆。
这也是一种活法。
灵非是幸福的。那时的常昊们也是幸福的。后者的幸福一点也不比前者淡。
灵非永远忘不了一个镜头:在东莞街头,一对很丑的男女乞丐,忘情地看着对方,让着一个讨来的粽子。谁都不愿先吃第一口。
他相信,那一刻,他们是世上最幸福的恋人。
幸福是一种感觉。幸福与财富无关。当窗外一个拾粪老汉躺在地上头枕土坯香甜地扯起鼾声时,屋里的胖子富翁却懊恼地在席梦思上翻来滚去。很难说后者比前者幸福。
灵非也忘不了凉州的那些闹社火的农民。他们背个腰鼓,跳、闹。汗水冲下脸上的尘土,但冲不走笑,那是真正能称做“笑”的东西。在这世上,一切都成工具了。笑亦然。笑成了戏子脸上的油彩,需要了,就抹他一下。笑于是成了献媚,成了巴结,成了可以出卖的商品。只有农民的笑,才是发自内心的没有走样的笑。
常昊们的笑亦然。他们不伟大,不高尚,不求进步,但他们也是真正活着的。真正活着的人为自己的心灵活着,不为别人的颜色而活。
灵非想,这世上,真正活着的人不多-
6-
那个小院里还有个叫灵非难忘的人物:蔡奶奶。这是东莞人中的异类。东莞人大多憨厚,但蔡奶奶却刻薄得讨厌,天真得掉牙,又有针头上削铁的精明。
在灵非的印象中,蔡奶奶成了老东莞的象征,后来,他一想到先前的东莞,就会想到蔡奶奶。那时的东莞人很穷,很穷的人是很计较的,因为他也得活。
第一部分 第21节:樟木头的大杂院(4)
那时的东莞,老有人跑到香港,蔡奶奶没跑,她就得算计着活。
记得那时,蔡奶奶七十多岁,戴副眼镜。她自己也说不上是近视镜还是老花镜,度数很高。镜片把她的眼睛放成了牛眼。
蔡奶奶的精明表现在同房客计较电费上。这时,她的话就成瀑布了。她会把过去许多年里在电上的投入诸一述说,把一项项费用均摊开来。其目的,仅仅是为多要几角钱。
蔡奶奶又是天真的,时不时就会给你个狗血淋头。当“狗血”还在你鼻洼里淅沥时,她就能笑嘻嘻和你拉家常。而且,这不是伪装的。蔡奶奶不会伪装。她是个天马行空的性子。无论骂或是拉家常,她都非常认真。
在她的天真面前,要是你对她在乎的话,倒显得小家子气了。
蔡奶奶老骂人。
玲屋里的录音机一响,蔡奶奶的破锣嗓门也响了。这时的玲成了她不共戴天的仇人。原因仅仅是听录音机要用电。
蔡奶奶气势汹汹地扑出来了:“你出来!你出来!不租了,给我滚!你知道一度电多少钱吗?骚货!”
这时候,“骚货”往往静悄悄的。当然,录音机也因蔡奶奶的发威而哑了。也就静静过了半小时,屋里又会传出郑智化来:“……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问为什么……”只是音量控制到了耳背的蔡奶奶听不见的程度。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