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大智度论

_54 鸠摩罗什(西域)
  所谓初观内身三十六种不净充满,九孔常流,甚可厌患,净相不可得;净相不可得故,名内空。
  行者既知内身不净,观外所著,亦复如是,俱实不净;愚夫狂惑,为淫欲覆心,故谓之为净。观所著色,亦如我身净相不可得——是为外空。
  行者若观己身不净,或谓外色为净;若观外不净,或谓己身为净。今俱观内外:“我身不净,外亦如是,外身不净,我亦如是,一等无异,净不可得。”是名内外空。
  行者思惟:“知内外身俱实不净,而惑者爱着,爱着深故,由以受身,身为大苦,而愚以为乐。”
  问曰:
  三受皆外入所摄,云何言:“观内受”?
  答曰:
  六尘初与六情和合生乐,是名外乐;后贪着深入生乐,是名内乐。
  复次,内法缘乐,是名内乐;外法缘乐,是名外乐。
  复次,五识相应乐,是名外乐;意识相应乐,是名内乐。
  粗乐名为外乐,细乐名为内乐。
  如是等分别内、外乐。苦受,不苦不乐受,亦如是。
  复次,行者思惟:“观是内乐实可得不?”即分别知实不可得,但为是苦,强名为乐。何以故?
  是乐从苦因缘生,亦生苦果报,乐无厌足故苦。
  复次,如人患疥,搔之向火,疥虽小乐,后转伤身,则为大苦;愚人谓之为乐,智者但见其苦。如是世间乐颠倒病故,着五欲乐,烦恼转多;以是故行者不见乐,但见苦,如病、如痈、如疮、如刺。
  复次,乐少苦多,少乐不现,故名为苦;如大河水,投一合盐,则失盐相,不名为咸。
  复次,乐不定故,或此以为乐,彼以为苦;彼以为乐,此以为苦;著者为乐,失者为苦;愚以为乐,智以为苦;见乐患为苦,不见乐过者为乐;不见乐无常相为乐,见乐无常相为苦;未离欲人以为乐,离欲人以为苦。
  如是等观乐为苦。
  观苦如箭入身;观不苦不乐无常变异相。
  如是等观三种受,心则舍离,是名观内受空。
  观外受、内外受亦如是。
  行者作是念:“若乐即是苦,谁受是苦?”念已则知心受。然后观心为实、为虚?观心无常,生、住、灭相;苦受心,乐受心,不苦不乐受心,各各异念。觉乐心灭,而苦心生;苦心尔所时住,住已还灭,次生不苦不乐心;知尔所时不苦不乐心住,住已还灭,灭已还生乐心。三受无常,故心亦无常。
  复次,知染心、无染心,瞋心、无瞋心,痴心、不痴心,散心、摄心,缚心、解脱心,如是等心,各各异相故,知心无常,无一定心常住。
  受苦、受乐等心,从和合因缘生;因缘离散,心亦随灭。
  如是等观内心、外心、内外心无常相。
  问曰:
  心是内入摄,云何为外心?
  答曰:
  观内身名为内心;观外身名为外心。
  复次,缘内法为内心;缘外法为外心。
  复次,五识常缘外法,不能分别,故名为外心;意识能缘内法,亦分别好丑,故名为内心。
  复次,意识初生,未能分别、决定,是为外心;意识转深,能分别取相,是名内心。
  如是等分别内、外心。
  行者心意转异,知身为不净相,知受为苦相,知心不住为无常相;结使未断故,或生吾我。如是思惟:“若心无常,谁知是心?心为属谁?谁为心主?而受苦乐一切诸物,谁之所有?”即分别知无有别主,但于五众取相故,计有人相而生我心,以我心故生我所。我所心生故,有利益我者生贪欲;违逆我者而生瞋恚;此结使不从智生,从狂惑生故,是名为痴——三毒为一切烦恼之根本。亦由吾我故,作福德,为我后当得;亦修助道法,我当得解脱。
  初取相故名为想众;因吾我起结使及诸善行,是名行众。是二众则是法念处。
  于想、行众法中求我不可得,何以故?
  是诸法皆从因缘生,悉是作法而不牢固,无实我法。
  行如芭蕉,叶叶求之,中无有坚;相如远见野马,无水有水想,但诳惑于眼。
  如是等,观内法、外法、内外法。
  问曰:
  法是外入摄,云何为内法?
  答曰:
  内法名为内心相应想众、行众;外法名为外心相应想众、行众,及心不相应诸行,及无为法。一时等观,名为内外法。
  复次,内法名为六情,外法名为六尘。
  复次,身、受、心及想众、行众,总观为法念处。何以故?行者既于想众、行众及无为法中求我不可得,还于身、受、心中求亦不可得。如是一切法中,若色、若非色,若可见、若不可见,若有对、若无对,若有漏、若无漏,若有为、若无为,若远、若近,若粗、若细,其中求我皆不可得;但五众和合故,强名为众生,众生即是我。我不可得故,亦无我所;我所不可得故,一切诸烦恼皆为衰薄。
  复次,身念处,名一切色法。
  行者观内色无常、苦、空、无我;观外色、观内外色,亦如是;受、心、法亦尔。
  四念处内观相应空三昧,名内空;四念处外观相应空三昧,名外空;四念处内外观相应空三昧,名内外空。
  问曰:
  是空,为是三昧力故空?为是法自空?
  答曰:
  名为三昧力故空。
  如《经》说:“三三昧、三解脱门:空、无相、无作。是空三昧,缘身、受、心、法,不得我、我所,故名为空。”
  问曰:
  四念处空法,皆应观无常、苦、空、无我,何以故身观不净、受观苦、心观无常、法观无我?
  答曰:
  虽四法皆观无常、苦、空、无我,而众生身中多着净颠倒,受中多着乐颠倒,心中多着常颠倒,法中多着我颠倒;以是故行者观身不净、观受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
  复次,内、外空者,无有内、外定法,互相因待故,谓为内、外。彼以为外,我以为内;我以为外,彼以为内。随人所系内法为内,随人所著外法为外。如人自舍为内,他舍为外。行者观是内、外法无定相,故空。
  复次,是内、外法,无有自性,何以故?和合生故。
  是内、外法,亦不在和合因缘中,若因缘中无者,余处亦无。
  内、外法因缘亦无,因果无故,内、外法空。
  问曰:
  内、外法定有,云何言无?如手足等和合,故有身法生,是名内法。如梁椽壁等和合故,有屋法生,是名为外。是身法虽有别名,亦不异足等,所以者何?若离足等,身不可得故;屋亦如是。
  答曰:
  若足不异身者,头应是足,足与身不异故。若头是足者,甚为可笑!
  问曰:
  若足与身不异者,有如是过!今应足等和合故,更有法生名为身,身虽异于足等,应当依于足住。如众缕和合而能生,是依缕而住。
  答曰:
  是身法,为足等分中具有?为分有?
  若具有,头中应有足,何以故?身法具有故。
  若分有,与足分无异。
  又身是一法,所因者多,一不为多,多不为一。
  复次,若除足等分别有身者,与一切世间皆相违背。
  以是故,身不得言即是诸分;亦不得言异于诸分;以是故则无身,身无故,足等亦无,如是等名为内空。房舍等外法,亦如是空,名为外空。
  问曰:
  破身、舍等是为破一、破异,破一、破异,是破外道经;佛经中实有内、外法,所谓内六情、外六尘,此云何无?
  答曰:
  是内、外法和合假有名字,亦如身、如舍。
  复次,略说有二种空:众生空、法空。
  小乘弟子钝根故,为说众生空,我、我所无故,则不着余法;大乘弟子利根故,为说法空,即时知世间常空、如涅槃。
  声闻论议师说:内空,于内法中无我、无我所、无常、无作者、无知者、无受者,是名内空;外空亦如是。不说内法相、外法相即是空。
  大乘说:内法中无内法相,外法中无外法相。
  如《般若波罗蜜》中说:“色、色相空,受、想、行,识、识相空;眼,眼相空,耳、鼻、舌、身,意、意相空;色、色相空,声、香、味、触,法、法相空。”如是等一切诸法自法空。
  问曰:
  此二种说内、外空,何者是实?
  答曰:
  二皆是实,但为小智钝根故,先说众生空;为大智利根者,说法空。
  如人闭狱,破坏桎梏,伤杀狱卒,随意得去;又有怖畏,盗穿墙壁,亦得免出。
  声闻者,但破吾我因缘生诸烦恼,离诸法爱,畏怖老、病、死、恶道之苦;不复欲本末推求了了、坏破诸法,但以得脱为事。
  大乘者,破三界狱,降伏魔众,断诸结使及灭习气,了知一切诸法本末,通达无碍;破散诸法,令世间如涅槃、同寂灭相,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将一切众生令出三界。
  问曰:
  大乘有何方便能破坏诸法?
  答曰:
  佛说:“色从种种因缘生,无有坚实;如水波浪而成泡沫,暂见即灭,色亦如是。”今世四大,先世行业因缘和合故而得成色,因缘灭故色亦俱灭;行无常道,转入空门。所以者何?诸法生灭,无有住时,若无住时则无可取。
  复次,有为相故,生时有灭,灭时有生;若已生,“生”无所用;若未生,“生”无所生,法与“生”亦不应有异。何以故?“生”若生法,应有“生生”,如是复应有“生”,是则无穷;若“生生”更无生者,“生”不应有生;若“生”无有生者,法亦不应有生。如是生不可得,灭亦如是。以是故,诸法空,不生不灭,是为实。
  复次,诸法若有者,终归于无;若后无者,初亦应无。如人着屐,初已有“故”,微细不觉;若初无“故”,则应常新;若后有“故”相,初亦有“故”。法亦如是,后有、无故,初亦有、无,以是故一切法应空。
  以众生颠倒,着内六情故,行者破是颠倒,名为内空。
  外空、内外空亦如是。
  “空空”者,以空破内空、外空、内外空;破是三空,故名为空空。
  复次,先以法空,破内外法,复以此空,破是三空,是名空空。
  复次,空三昧观五众空,得八圣道,断诸烦恼,得有余涅槃。
  先世业因缘身命尽时,欲放舍八道,故生空空三昧,是名空空。
  问曰:
  空与空空有何等异?
  答曰:
  空破五受众,空空破空。
  问曰:
  空若是法,空为已破;空若非法,空何所破?
  答曰:
  空破一切法,唯有空在;空破一切法已,空亦应舍;以是故,须是空空。
  复次,空缘一切法,空空但缘空。
  如一健儿破一切贼,复更有人能破此健人;空空亦如是。
  又如服药,药能破病,病已得破,药亦应出,若药不出,则复是病。以空灭诸烦恼病,恐空复为患,是故以空舍空,是名空空。
  复次,以空破十七空,故名为空空。
  “大空”者,声闻法中,法空为大空。
  如《杂阿含.大空经》说:“生因缘老死。若有人言:是老死、是人老死,二俱邪见。”是人老死则众生空,是老死是法空。
  《摩诃衍经》说:“十方、十方相空,是为大空。”
  问曰:
  十方空,何以名为大空?
  答曰:
  东方无边故名为大,亦一切处有故名为大,遍一切色故名为大,常有故名为大,益世间故名为大,令众生不迷闷故名为大。如是大方能破,故名为大空。余空破因缘生法、作法,粗法易破,故不名为大;是方非因缘生法、非作法,微细法难破故,名为大空。
  问曰:
  若佛法中无方,三无为:虚空、智缘尽、非智缘尽亦所不摄,何以言:“有方亦是常,是无为法,非因缘生法、非作法、微细法”?
  答曰:
  是“方”法,声闻论议中无。摩诃衍法中:以世俗谛故有;第一义中,一切法不可得,何况方?
  如五众和合,假名众生;方亦如是,四大造色和合中,分别此间彼间等,假名为方。
  日出处是则东方,日没处是则西方,如是等是方相。
  是方自然常有故,非因缘生;亦不先无今有、今有后无,故非作法;非现前知故,是微细法。
  问曰:
  方若如是,云何可破?
  答曰:
  汝不闻我先说,以世俗谛故有,第一义故破。以俗谛有故,不堕断灭中;第一义破故,不堕常中。是名略说大空义。
  问曰:
  第一义空亦能破无作法、无因缘法、细微法,何以不言大空?
  答曰:
  前已得大名,故不名为大。今第一义名虽异,义实为大。出世间以涅槃为大,世间以方为大,以是故第一义空亦是大空。
  复次,破大邪见故,名为大空。如行者以慈心缘东方一国土众生,复缘一国土众生,如是展转缘时,若谓尽缘东方国土则堕边见;若谓未尽,则堕无边见;生是二见故,即失慈心。
  若以方空破是东方,则灭有边、无边见;若不以方空破东方者,则随东方心,随心不已,慈心则灭,邪心则生。譬如大海潮时,至其常限,水则旋还;鱼若不还,则漂在露地,有诸苦患;若鱼有智,则随水还,永得安隐。行者如是,若随心不还,则漂在邪见;若随心还,不失慈心。如是破大邪见故,名为大空。
  “第一义空”者,“第一义”名诸法实相,不破不坏故,是诸法实相亦空。何以故?无受无著故。
  若诸法实相有者,应受应着;以无实故,不受不着;若受、著者即是虚诳。
  复次,诸法中第一法,名为涅槃。
  如《阿毗昙》中说:“云何有上法?一切有为法及虚空,非智缘尽。云何无上法?智缘尽。”智缘尽是即涅槃,涅槃中亦无涅槃相,涅槃空是第一义空。
  问曰:
  若涅槃空无相,云何圣人乘三种乘入涅槃?
  又一切佛法,皆为涅槃故说。譬如众流皆入于海。
  答曰:
  有涅槃,是第一宝、无上法。
  是有二种:一者、有余涅槃,二、无余涅槃。
  爱等诸烦恼断,是名有余涅槃;圣人今世所受五众尽,更不复受,是名无余涅槃。
  不得言“涅槃无”!以众生闻涅槃名,生邪见,着涅槃音声而作戏论:若有若无。以破着故,说涅槃空。若人著有,是着世间;若着无,则着涅槃。
  破是凡人所著涅槃,不破圣人所得。何以故?圣人于一切法中不取相故。
  复次,爱等诸烦恼,假名为缚;若修道,解是缚,得解脱,即名涅槃;更无有法名为涅槃。如人被械得脱,而作戏论:“是械,是脚,何者是解脱?”是人可怪,于脚、械外更求解脱;众生亦如是,离五众械更求解脱法。
  复次,一切法不离第一义,第一义不离诸法实相;能使诸法实相空,是名为第一义空。
  如是等种种,名为第一义空。
  “有为空”、“无为空”者,有为法名因缘和合生,所谓五众、十二入、十八界等。无为法名无因缘,常不生不灭、如虚空。
  今有为法二因缘故空:
  一者、无我、无我所及“常相不变异”不可得故空;二者、有为法、有为法相空,不生不灭,无所有故。
  问曰:
  我、我所及常相不可得故应空,云何言:“有为法、有为法相空”?
  答曰:
  若无众生,法无所依。
  又无常故,无住时;无住时故,不可得知,是故法亦空。
  问曰:
  有为法中,常相不可得,不可得者,为是众生空?为是法空?
  答曰:
  有人言:“我心颠倒,故计我为常,是常空则入众生空。”
  有人言:“以心为常,如梵天王说:是四大,四大造色悉皆无常,心意识是常。是常空,则入法空。”
  或有人言:“五众即是常,如色众虽有变化而亦不灭,余众如心说。五众空,即是法空。是故常空,亦入法空中。”
  复次,有为法、无为法空者,行者观有为法、无为法实相,无有作者,因缘和合故有,皆是虚妄,从忆想分别生。
  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两中间。
  凡夫颠倒见故有,智者于有为法不得其相,知但假名,以此假名导引凡夫,知其虚诳无实,无生无作,心无所著。
  复次,诸贤圣人,不缘有为法而得道果,以观有为法空故、于有为法心不系着故。
  复次,离有为则无无为。所以者何?有为法实相即是无为,无为相者则非有为,但为众生颠倒故分别说。
  有为相者,生、灭、住、异;无为相者,不生、不灭、不住、不异,是为入佛法之初门。若无为法有相者,则是有为。
  有为法,生相者,则是集谛;灭相者,则是尽谛。若不集则不作,若不作则不灭,是名无为法如实相。若得是诸法实相,则不复堕生、灭、住、异相中。是时不见有为法与无为法合,不见无为法与有为法合。
  于有为法、无为法不取相,是为无为法。所以者何?若分别有为法、无为法,则于有为、无为而有碍。若断诸忆想分别,灭诸缘;以无缘实智,不堕生数中,则得安隐常乐涅槃。
  问曰:
  前五空皆别说,今有为、无为空,何以合说?
  答曰:
  有为、无为法,相待而有,若除有为则无无为,若除无为则无有为,是二法摄一切法。行者观有为法无常、苦、空等过,知无为法所益处广,是故二事合说。
  问曰:
  有为法因缘和合生,无自性故空,此则可尔;无为法非因缘生法,无破无坏,常若虚空,云何空?
  答曰:
  如先说,若除有为则无无为,有为实相即是无为。如有为空,无为亦空,以二事不异故。
  复次,有人闻有为法过罪,而着无为法,以着故,生诸结使。
  如《阿毗昙》中说:
  “八十九有为法缘,六无为法缘,三当分别:
  “欲界系,尽谛所断无明使,或有为缘,或无为缘。
  “何者有为缘?尽谛所断有为法缘使相应无明使。
  “何者无为缘?尽谛所断有为法缘使不相应无明使。
  “色、无色界无明亦如是。”
  以此结使故,能起不善业,不善业故堕三恶道。是故言“无为法空”。
  无为法缘使:疑、邪见、无明。
  疑者,于涅槃法中,有耶?无耶?
  邪见者,若生心言:定无涅槃。
  是邪、疑相应无明及独无明,合为无明使。
  问曰:
  若云无为法空,与邪见何异?
  答曰:
  邪见人不信涅槃,然后生心言:“定无涅槃法。”无为空者,破取涅槃相,是为异。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