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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张晓风散文集》

_3 张晓风(当代)
  我爱这种食物。
  有一次,我找到漳州街,去买山东煎饼(一种杂粮混制的极薄的饼),但去晚了,房子拆了,我惆怅的站在路边,看那跋扈的大厦傲然地在搭钢筋,我不知到哪里去找那失落的饼。
  而韭菜合子侥幸还在满街贩卖。
  我是去买一样吃食吗?抑是去找寻一截可以摸可以嚼的乡愁?
瓜子
  丈夫喜欢瓜子,我渐渐也喜欢上了,老远也跑到西宁南路去买,因为他们在封套上印着“徐州”两个字。徐州是我没有去过的故乡。
  人是一种麻烦的生物。
  我们原来不必有一片屋顶的,可是我们要。
  屋顶之外原来不必有四壁的,可是我们要。
  四壁之间又为什么非有一盏秋香绿的灯呢?灯下又为什么非有一张桌子呢?桌子上摆完了三餐又为什么偏要一壶茶呢?茶边凭什么非要碟瓜子不可呢?
  可是,我们要,因为我们是人,我们要属于自己的安排。
  欲求,也可以是正大光明的,也可以是“此心可质天地的”。偶尔,夜深时,我们各自看着书或看着报,各自嗑着瓜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下一句也许是愁烦小女儿不知从哪里搞来一只猫,偷偷放在阳台上养,中间一句也许是谈一个二十年前老友的婚姻,而下面一句也许忽然想到组团到美国演出还差多少经费。
  我们说着话,瓜子壳渐渐堆成一座山。
  许多事,许多事,许多说了的和没说的全在嗑瓜子的时刻完成。
  孩子们也爱瓜子,可是不会嗑,我们把嗑好的白白的瓜子仁放在他们白白的小手上,他们总是一口吃了,回过头来说:“还要!”
  我们笑着把他们支走了。
  嗑瓜子对我来说是过年的项目之一。小时候,听大人说:“有钱天天过年,没钱天天过关。”
  而嗑瓜子让我有天天过年的感觉。
  事实上,哪一夜不是除夕呢?每一夜,我们都要告别前身,每一黎明,我们都要面对更新的自己。
  今夜,我们要不要一壶对坐,就着一灯一桌共一盘瓜子,说一兜说不完的话?
蚵仔面线
  我带小女儿从永康街走,两侧是饼香葱香以及烤鸡腿烤玉米烤蕃薯的香。
  走过“米苔目”和肉糠的摊子,我带她在一锅蚵仔面线前站住。
  “要不要吃一碗?”
  她惊奇地看着那粘糊糊的线面,同意了,我给她叫了一碗,自己站在旁边看她吃。
  她吃完一碗说:
  “太好吃了,我还要一碗!”
  我又给她叫了一碗。
  以后,她变成了蚵仔面线迷,又以后,不知怎么演变了,家里竟定出了一个法定的蚵仔面线日,规定每星期二一定要带他们吃一次,作为消夜。这件事原来也没有认真,但直到有一天,因为有事不能带他们去,小女儿竟委屈地躲在床上偷哭,我们才发现事情原来比我们想象的要顶真。
  那以后,到了星期二,即使是下雨,我们也只得去端一碗回来。不下雨的时候,我们便手拉手的去那摊边坐下,一边吃,一边看满街流动的彩色和声音。
  一碗蚵仔面线里,有我们对这块土地的爱。
  一个湖南人,一个江苏人,在这个岛上相遇,相爱,生了一儿一女,四个人坐在街缘的摊子上,摊子在永康街(多么好听的一条街),而台北的街市总让我又悲又喜,环着永康的是连云,是临沂,是丽水,是青田(出产多么好的石头的地方啊!)而稍远的地方有属于孩子妈妈原籍的那条铜山街,更远一点,有属于孩手父亲的长沙街,我出生的地方叫金华,金华如今是一条街,我住过的地方是重庆和南京和柳州,重庆、南京和柳州各是一条路,临别那块大陆是在广州,一到广州街总使我黯然,下船的地方是基隆,奇怪,连基隆也有一条路。
  台北的路伸出纵横的手臂抱住中国的版图,而台北却又不失其为台北。
  只是吃一碗蚵仔面线,只是在小小窄窄的永康街,却有我们和我们儿女对这块土地无限的爱。
衣履篇
  ——人生于世,相知有几?而衣履相亲,亦凉薄世界中之一聚散也——
⒈、羊毛围巾
  所有的巾都是温柔的,像汗巾、丝巾和羊毛围巾。
  巾不用剪裁,巾没有形象,巾甚至没有尺码,巾是一种温柔得不会坚持自我形象的东西,它被捏在手里,包在头上、或绕在脖子上,巾是如此轻柔温暖,令人心疼。
  巾也总是美丽的,那种母性的美丽,或抽纱或绣花,或泥金或描银,或是织棉,或是钩纱,巾总是美得那么细腻娴雅。
  而这个世界是越来越容不下温柔和美丽了,罗勃泰勒死了,史都华格兰杰老了,费雯丽消失了,取代的查理士布朗逊,是00七,是冷硬的珍芳达和费唐娜薇。
  惟有围巾仍旧维持着一份古典的温柔,一份美。
  我有一条浅褐色的马海羊毛围巾,是新春去了壳的大麦仁的颜色,错觉上几乎嗅得到鼓皮的干香。
  即使在不怎么冷的日子,我也喜欢围上它,它是一条不起眼的围巾,但它的抚触轻暖,有如南风中的琴弦,把世界遗留在恻恻轻寒中,我的项间自有一圈暖意。
  忽有一天,我惯行的山径上走,满山的芦苇柔软地舒开,怎样的年年苇色啊!这才发现芦苇和我的羊毛围巾有着相同的色调和触觉,秋山寂清,秋容空寥,秋天也正自搭着一条苇巾吧,从山巅绕到低谷,从低谷拖到水湄,一条古旧温婉的围巾啊!
  以你的两臂合抱我,我的围巾,在更冷的日子你将护住我的两耳焐着我的发,你照着我的形象而委曲地重叠你自己,从左侧环护我,从右侧萦绕我,你是柔韧而忠心的护城河,你在我的坚强梗硬里纵容我,让我也有小小的柔弱,小小的无依,甚至小小的撒娇作痴,你在我意气风发飘然上举几乎要破躯而去的时候,静静地伸手挽住我,使我忽然意味到人间的温情,你使我怦然间软化下来,死心踏地留在人间。如山,留在茫茫扑扑的芦苇里。
  巾真的是温柔的,人间所有的巾,以我的那一条。
⒉.背袋
  我有一个背袋,用四方形碎牛皮拼成的。我几乎天天背着,一背竟背了五年多了。
  每次用破了皮,我到鞋匠那里请他补,他起先还肯,渐渐地就好心地劝我不要太省了。
  我拿它去干洗,老板娘含蓄地对我一笑,说:“你大概很喜欢这个包吧?”
  我说:“是啊!”
  她说:“怪不得用得这么旧了!”
  我背着那包,在街上走着,忽然看见一家别致的家具店,我一走进门,那闲坐无聊的小姐忽然迎上来,说:
  “咦,你是学画的吧?”
  我坚决地摇摇头。
  不管怎么样,我舍不得丢掉它。
  它是我所有使用过披包里唯一可以装得下一本辞源,外加一个饭盒的,它是那么大,那么轻,那么强韧可信。
  在东方,囊袋常是神秘的,背袋里永远自有乾坤,我每次临出门把那装得鼓胀的旧背袋往肩上一搭,心中一时竟会万感交集起来。
  多少钱,塞进又流出,多少书,放进又取出,那里面曾搁入我多少次午餐用的面包,又有多少信,多少报纸,多少学生的作业,多少名片,多少婚丧喜庆的消息在其中伫足而又消失。
  一只背袋简直是一段小型的人生。
  曾经,当孩子的乳牙掉了,你匆匆将它放进去,曾经,山径上迎面栽跌下一枚松果,你拾了往袋中一塞。有的时候是一叶青橛,有的时候是一捧贝壳,有的时候是身份证、护照、公车票,有的时候是给那人买的袜子、薰鸡、鸭肫或者阿斯匹林。
  我爱那背袋,或者是因为我爱那些曾经真真实实发生过的生活。
  背上袋子,两手都是空的,空了的双手让你觉得自在,觉得有无数可以掌握的好东西,你可以像国画上的隐士去策杖而游,你可以像英雄擎旗而战,而背袋不轻不重地在肩头,一种甜蜜的牵绊。
  夜深时,我把整好的背袋放在床前,爱怜地抚弄那破旧的碎片,像一个江湖艺人在把玩陈旧的行头,等待明晨的冲州撞府。
  明晨,我仍将背上我的背袋去逐明日的风沙。
⒊.穿风衣的日子
  香港人好像把那种衣服叫成“干湿褛”,那实在也是一个好名字,但我更喜欢我们在台湾的叫法——风衣。
  每次穿上风衣、我曾莫名其妙的异样起来,不知为什么,尤其刚扣好腰带的时候、我在错觉上总怀疑自己就要出发去流浪。
  穿上风衣,只觉风雨在前路飘摇,小巷外有万里未知的路在等着,我有着一缕烟雨任平生的莽莽情怀。
  穿风衣的日子是该起风的,不管是初来乍到还不惯于温柔的春风,或是绿色退潮后寒意陡起的秋风。风在云端叫你,风透过千柯万叶以苍凉的颤音叫你,穿风衣的日子总无端地令人凄凉——但也因而无端地令人雄壮:
  穿了风衣,好像就该有个故事要起头了。
  必然有风在江南,吹绿了两岸,两岸的杨柳帷幕……
  必然有风在塞北,拨开野草,让你惊见大漠的牛羊……
  必然有风像旧戏中的流云彩带,圆转柔和地圈住一千一百万平方公里的海棠残叶。
  必然有风像歌,像笛,一夜之间遍洛城。
  曾翻阅汉高祖的白云的,曾翻阅唐玄宗的牡丹的,曾翻阅陆放翁的大散关的,那风,今天也翻阅你满额的青发,而你着一袭风衣,走在千古的风里。
  风是不是天地的长喟?风是不是大块血气涌腾之际搅起的不安?
  风鼓起风衣的大翻领,风吹起风衣的下摆,刷刷地打我的腿。我瞿然四顾,人生是这样的辽阔,我觉得有无限渺远的天涯在等
⒋.旅行鞋
  那双鞋是麂皮的,黄铜色,看起来有着美好的质感,下面是软平的胶底,足有两公分厚。
  鞋子的样子极笨,秃头,上面穿鞋带,看起来牢靠结实,好像能穿一辈子似的。
  想起“一辈子”,心里不免怆然惊,但惊的是什么,也说不上来,一辈子到底是什么意思,半生又是什么意思?七十年是什么?多于七十或者少于七十又是什么?
  每次穿那鞋,我都忍不住问自己,一辈子是什么,我拼命思索,但我依然不知道一辈子是什么。
  已经四年了,那鞋秃笨厚实如昔,我不免有些恐惧,会不会,有一天,我已老去,再不能赴空山灵雨的召唤,再不能一跃而起前赴五湖三江的邀约,而它,却依然完好?
  事实上,我穿那鞋,总是在我心情最好的时候,它是一双旅行鞋,我每穿上它,便意味着有一段好时间好风光在等我,别的鞋底惯于踏一片黑沉沉的柏油,但这一双,踏的是海边的湿沙,岸上的紫岩,它踏过山中的泉涧,踱尽林下的月光。但无论如何,我每见它时,总有一丝怅然。
  也许不为什么,只为它是我唯一穿上以后真真实实去走路的一双鞋,只因我们一起踩遍花朝月夕万里灰沙。
  或穿或不穿,或行或止,那鞋常使我惊奇。
⒌.牛仔长裙
  牛仔布,是当然该用来作牛仔裤的。
  穿上牛仔裤显然应该属于另外一个世界,但令人讶异的是牛仔布渐渐地不同了,它开始接受了旧有的世界,而旧世界也接受了牛仔布,于是牛仔短裙和牛仔长裙出现了。原来牛仔布也可以是柔和美丽的,牛仔马甲和牛仔西装上衣,牛仔大衣也出现了,原来牛仔布也可以典雅庄重的。
  我买了一条牛仔长裙,深蓝的,直拖到地,我喜欢得要命。旅途中,我一口气把它连穿七十天,脏了,就在朋友家的洗衣机里洗好、烘好,依旧穿在身上。
  真是有点疯狂。
  可是我喜欢带点疯狂时的自己。
  所以我喜欢那条牛仔长裙,以及长裙时候的自己。
  对旅人而言,多余的衣服是不必的,没有人知道你昨天穿什么,所以,今天,在这个新驿站,你有权利再穿昨天的那件,旅人是没有衣橱没有衣镜的,在夏天,旅人可凭两衫一裙走天涯。
  假期结束时,我又回到学校,牛仔长裙挂起来,我规规矩矩穿我该穿的衣服。
  只是,每次,当我拿出那条裙子的时候,我的心里依然涨满喜悦,穿上那条裙子我就不再是母亲的女儿或女儿的母亲,不再是老师的学生或学生的老师,我不再有任何头衔任何职份。我也不是别人的妻子,不管那四十二坪的公寓。牛仔长裙对我而言渐渐变成了一件魔术衣,一旦穿上,我就只是我,不归于任何人,甚至不隶属于大化,因为当我一路走,走入山,走入水,走入风,走入云,走着,走着,事实上竟是根本把自己走成了大化。
  那时候,我变成了无以名之的我,一径而去,比无垠雪地上身披腥红斗篷的宝玉更自如,因为连左右的一僧一道都不存在。我只是我,一无所系,一无所属,快活得要发疯。
  只是,时间一到,我仍然回来,扮演我被同情或羡慕的角色,我又成了有以名之的我。
  我因此总是用一种异样的情感爱我的牛仔长裙——以及身系长裙时的自己。
⒍项链
  温柔之必要
  肯定之必要
  那句话是痖弦说的。
  一点点酒和木樨花之必要
  项链,也许本来也是完全不必要的一种东西,但它显然又是必要的,它甚至是跟人类文明史一样长远的。
  或者是一串贝壳,一枚野猪牙,或者是埃及人的黄金项圈,或者是印第安人天青色石头,或者是中国人的珠圈玉坠,或者是罗马人的古钱,以至土耳其人的宝石……项链委实是一种必要。
  不单项链,一切的手镯、臂钏,一切的耳环、指环、头簪和胸针,都是必要的。
  怎么可能有女孩子会没有一只小盒子呢?
  怎么可能那只盒子里会没有一圈项链呢?
  田间的蕃薯叶,堤上的小野花,都可以是即兴式的项链。而做小女孩的时候,总幻想自己是美丽的,吃完了释迦果,黑褐色的种子是项链,连爸爸抽完了烟,那层玻璃纸也被扭成花样,串成一环,那条玻璃纸的项链终于只做成半串,爸爸的烟抽得太少,而我长大得太快。
  渐渐地,也有了一盒可以把玩的项链了,竹子的、木头的、石头的、陶瓷的、骨头的、果核的、贝壳的、镶嵌玻璃的,总之,除了一枚值四百元的玉坠,全是些不值钱的东西。
  可是,那盒子有多动人啊!
  小女儿总是瞪大眼睛看那盒子,所有的女儿都曾喜欢“借用”妈妈的宝藏,但他们真正借去的,其实是妈妈的青春。
  我最爱的一条项链是骨头刻的(刻骨两个字真深沉,让人想到刻骨铭心,而我竟有一枚真实的刻骨,简直不可思议),以一条细皮革系着,刻的是一个拇指大的襁褓中的小娃娃,圆圆扁扁的脸,可爱得要命。买的地方是印第安村,卖的人也说刻的是印第安印儿,因为只有印第安人才把娃娃用绳子绑起来养。
  我一看,几乎失声叫起来,我们中国娃娃也是这样的呀,我忍不住买了。
  小女儿问我那娃娃是谁,我说:
  “就是你呀!”
  她仔细地看了一看,果真相信了,满心欢喜兴奋,不进拿出来摸摸弄弄,真以为就是她自己的塑像。
  我其实没有骗她,那骨刻项链的正确名字应该叫做“婴儿”,它可以是印第安的婴儿,可以是中国婴儿,可以是日本婴儿,它可以是任何人的儿子、女儿,或者它甚至可以是那人自己。
  我将它录胸而挂,贴近心脏的高度,它使我想到“彼亦人子也”,我的心跳几乎也因此温柔起来,我会想起孩子极幼小的时候,想起所有人类的襁褓中的笑容。
  挂那条项链的时候,我真的相信,我和它,彼此都美丽起来。
⒎红绒背心
  那件红绒背心是我怀孕的时候穿的,下缘极宽,穿起来像一口钟。
  那原是一件旧衣,别人送给我的,一色极纯的玫瑰红,大口袋上镶着一条古典的花边。
  其他的孕妇装我全送人了,只留下这一件舍不得,挂在贮藏室里,它总是牵动着一些什么.,藏伏着一些什么。
  怀孕的日子的那些不快不知为什么,想起来都模糊了,那些疼痛和磨难竟然怎么想都记不真切,真奇怪,生育竟是生产的人和被生的人都说不清楚过程的一件事。
  而那样惊天动地的过程,那种参天地之化育的神秘经验,此刻几乎等于完全不存在了,仿佛星辰,我虽知道它在亿万年前成形,却完全不能重复那分记忆,你只见日升月恒,万象回环,你只觉无限敬畏。世上的事原来是可以在浑沌噩然中成其为美好的。
  而那件红绒背心悬在那里,柔软鲜艳,那样真实,让你想起自己怀孕时期像一块璞石含容一块玉的旧事。那时,曾有两脉心跳,交响于一副胸膛之内——而胸膛,在火色迸发的红绒背心之内。对我而言,它不是一件衣服,而是孩子的“创世纪”,我每怔望着它,就重温小胎儿的腹中来不及地膨胀时的力感。那时候,作为一个孕妇,怀着的竟是一个急速增大的银河系。真的,那时候,所有的孕妇是宇宙,有万种庄严。
  而孩子大了,而那里自顾自地玩着他的集邮册或彩色笔。一年复一年,寒来暑往,我拣衣服的时候,总看见那像见证人似的红绒悬在那里,然后,我习惯地转眼去看孩子,我感到寂寥和甜蜜。
春之怀古
  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的:从绿意内敛的山头,一把雪再也掌不住了,噗嗤的一声,将冷脸笑成花面,一首澌澌然的歌便从云端唱到山麓,从山麓唱到低低的荒村,唱入篱落,唱入一只小鸭的黄蹼,唱入软溶溶的春泥——软如一床新翻的棉被的春泥。
  那样娇,那样敏感,却又那样浑炖无涯。一声雷,可以无端地惹哭满天的云,一阵杜鹃啼,可以斗急了一城杜鹃花,一阵风起,每一棵柳都吟出一则则白茫茫、虚飘飘说也说不清、听也听不请的飞絮,每一丝飞絮都是一件柳的分号。反正,春天就是这样不讲理、不逻辑,而仍可以好得让人心平气和。
  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的:满塘叶黯花残的枯梗抵死苦守一截老根,北地里千宅万户的屋梁受尽风欺雪压犹自温柔地抱着一团小小的空虚的燕巢,然后,忽然有一天,桃花把所有的山村水廓都攻陷了。柳树把皇室的御沟和民间的江头都控制住了——春天有如旌旗鲜明的王师,团长期虔诚的企盼祝祷而美丽起来。
  而关于春天的名字,必然曾经有这样的一段故事:在《诗经》之前,在《尚书》之前,在仓颉造字之前,一集小羊在啮草时猛然感到的多汗,一个孩子在放风筝时猛然感觉到的飞腾,一双患风痛的腿在猛然间感到的舒活,千千万万双素手在溪畔在塘畔在江畔浣沙的手所猛然感到的水的血脉……当他们惊讶地奔走互告的时候,他们决定将嘴噘成吹口哨的形状,用一种愉快的耳语的声量来为这季节命名——“春”。
  鸟又可以开始丈量天空了。有的负责丈量天的蓝度,有的负责丈量天的透明度,有的负责用那双翼丈量天的高度和深度。而所有的鸟全不是好的数学家,他们吱吱喳喳地算了又算,核了又核,终于还是不敢宣布统计数字。
  至于所有的花,已交给蝴蝶去点数。所有的蕊,交给蜜蜂去编册。所有的树,交给风去纵宠。而风,交给檐前的老风铃去一一记忆、一一垂询。
  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或者,在什么地方,它仍然是这样的吧?穿越烟箩与烟箩的黑森林,我想走访那踯躅在湮远年代中的春天。
花之笔记
  我喜欢那些美得扎实厚重的花,像百合、荷花、木棉,但我也喜欢那些美得让人发愁的花,特别是开在春天的,花瓣儿菲薄菲薄,眼看着便要薄得没有了的花,像桃花、杏花、李花、三色堇或波斯菊。
  花的颜色和线条总还比较“实”,花的香味却是一种介乎“虚”“实”之间的存在。有种花,像夜来香,香得又野又蛮,的确是“花香欲破禅”的那种香法,含笑和白兰的香是荤的,茉莉是素的,素得可以及茶的,水仙更美,一株水仙的倒影简直是一块明矾,可以把一池水都弄得干净澄澈。
  栀子花和木本株兰的香总是在日暖风和的时候才香得出来,所以也特别让人着急,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有了。
  树上的花是小说,有枝有干地攀在横交叉的结构上,俯下它漫天的华美,“江边一树垂垂发”、“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那里面有多层次、多角度的说不尽的故事。
  草花是诗,由于矮,像是刚从土里蹦上来的,一种精粹的、鲜艳的、凝聚的、集中的美。
  散文是爬藤花,像九重萝、茶靡、紫藤、茑萝,乃至牵牛花和丝瓜花、扁豆花,都有一种走到哪里就开到哪里的浑洒。爬藤花看起来漫不经心,等开完了整个季节之后回头一看,倒也没有一篇是没有其章法的——无论是开在疏篱间的,泼撒在花架上的,哗哗地流下瓜棚的,或者不自惜的淌在坡地上的,乃至于调皮刁钻爬上老树,把枯木开得复活了似的……它们都各有其风格,真的,丝瓜花有它自己的文法,牵牛花有它自己的修辞。
  如果有什么花可以称之为舞台剧的,大概就是昙花了吧。它是一种彻底的时间艺术,在丝帷的开阖间即生而即死,它的每一秒钟都在“动”,它简直严格地遵守着古典戏剧的“三一律”——“一时”、“一地”、“一事”,使我感动的不是那一夕之间偶然白起来的花瓣,也不是那偶然香起来的细蕊,而是那几乎听得见的砰然有声的拆展的过程。
  文学批评如果用花来比喻,大概可以像仙人掌花,高大吓人,刺多花少,却大刺刺地像一声轰雷似的拔地而起——当然,好的仙人掌花还是漂亮得要命的。
  水生花的颜色天生的好,是极鲜润的泼墨画,水生花总是使人惊讶,仿佛好得有点不合常理。大地上有花已经够好了,山谷里有花已经够好了,居然水里也冒出花来,简直是不可信,可是它又偏着了邪似的在那里。水生花是荷也好,睡莲也好,水仙也好,白得令人手脚无措的马蹄莲也好,还有一种紫簌簌的涨成满满一串子的似乎叫做布袋莲的也好,都有一种奇怪的特色:它们不管开它几里地,看起来每朵却都是清寂落寞的,那种伶伶然的仿佛独立于时间空间之外的悠远,水生花大概是一阕属于婉约派的小词吧,在管弦触水之际,偶然化生而成的花。
  不但水生花,连水草像蒹葭,像唐菖蒲,像芦苇,都美得令人发愁,一部诗经是从一条荇菜参差水鸟合唱的水湄开始的——不能想了,那样干干净净的河,那样干干净净的水,那样干干净净的草,那样干干净净的古典的爱情一一不能想了,想了让人有一种身为旧王族被放逐后的悲恸。
  我们好像真的就要失去水了——干净的水——以及水中的花。
  一到三月,校园里一些熬耐不住的相思树就哗然一声把那种柔黄的小花球在一夜之间全部释放了出来。四月以后,几乎所有的树都撑不住了,索性一起开起花来,把一整年的修持都破戒了!
  我一向喜欢相思树,不为那名字而是为那满树细腻的小叶子,一看到那叶子就想到“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的句子。
  相思树的花也细小,简直有点像是不敢张扬的意思,可是整球整球的看去,整树整树的看去,仍然很艳很逼人。
  跟儿子聊天,他忽然说:
  “我们班上每个人都像一种花。”
  “谢婉贞是那一种?”
  谢婉贞是他觉得最不同凡俗的一个女孩。
  “她是荷花。”
  “为什么?”
  “因为一个夏天都是又新鲜又漂亮的。”
  “那你自己呢?”
  “我是玫瑰,”停了一下他解释说:“因为到死都是香的。”
  这样的以香花自喻,简直是屈原,真是出语惊人!
  春天,我总是带小女儿去看令人眼花的杜鹃。
  她还小,杜鹃对她而言几乎是树。
  她不太专心看花,倒是很专心地找那种纺缍形的小蓓蕾,找到了就大叫一声:
  “你看,花Baby!”
  她似乎只肯认同那些“花婴”,她不厌其烦地沿路把那些尚未启封的美丽一一灌注上她的欢呼!
  旅行美国,最喜欢的不是夏威夷,不是佛罗里达,不是剧场,不是高速公路或迪斯尼乐园,而是荒地上的野花。在阿利桑那,高爽的公路上车行几小时,路边全是迤逦的野花,黄粲粲的一径开向天涯,倒教人怀疑那边种的是一种叫做“野花”的农作物,野牛和印第安人像是随时会出现似的。
  多么豪华的使用土地的方法,不盖公寓,不辟水田,千里万里的只交给野花去发展。
  在芝加哥,朋友驱车带我去他家,他看路,我看路上的东西。
  “那是什么花?”
  “不知道。”
  “那种鸟呢?”
  “不知道,我们家附近多的是。”
  他兴匆匆地告诉我,一个冬天他怎样被大雪所困,回不了家,在外面住了几天旅馆,又说Sears tower怎样比纽约现有的摩天大楼都高一点。
  可是,我固执地想知道那种蓝紫色的、花瓣舒柔四伸如绢纱的小花。
  我愈来愈喜欢这种不入流的美丽。
  一路东行,总看到那种容颜,终于,在波士顿,我知道了它的名字,“蓝水手”,Blue Sailor。
  像一个年轻的男孩,一旦惊讶于一双透亮的眼睛,便忍不住千方百计去知道她的名字——知道了又怎样,其实仍是一样,只是独坐黄昏时,让千丝万缕的意念找到一个虚无的、可供挂迹的枝柯罢了。
  知道你自己所爱的一种花,岁岁年年,在异国的蓝空下安然的开着,虽不相见,也有一份天涯相共的快乐。
  《诗经》有一个别名,叫葩经,使我觉得桌上放一部《诗经》简直有一种破页而出的馥馥郁郁的香气。
  中学在南部念书,校园大,每个学生都分了一块地来种,那年我们种长豇豆。
  不知为什么,小小的田里竟长出了一朵小野菊——也许它的前身就跟豇豆的前身同在一片田野,收种子的时候又仍然混在一起,所以不经意时也就播在一起。也许是今春偶过的风,带来偶然的一抹色彩。
  后来,老师要我们拔野草,我拔了。
  “为什么不拔掉那棵草?”
  “它不是草,”我抗议,“它是一朵小野菊。”
  “拔掉,拔掉。”他竟动手拔掉了它,“你不知道什么叫草——不是你要种的东西就是草。”
  我是想种豇豆的吗?不,我并没有要种豇豆,我要种的只是生命。
  许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记得那丛被剥夺了生存权的小野菊。
  那花,而被种在菜圃里,或者真是不幸的。
  有一种花,叫爆仗花,我真喜欢那名字——因为有颜色,有声音,而且还几乎是一种进行式的动词。
  那种花,香港比较多见,属于爬藤类,花不大,澄黄澄黄的仿佛千足的金子,开起来就狠狠地开满一架子,真仿佛屋子里有什么喜事,所以那样一路噼哩啪啦地声势壮烈地燃响那欢愉的色彩。
  还有一种花的花名也取得好,叫一丈红,很古典,又很泼悍。
  其实那花倒也平常,只是因为那么好的名字,看起来只觉得是一柱仰天窜起的红喷泉,从下往上喷,喷成一丈,喷成千仞,喷成一个人想象的极限。
  有些花,是只在中国语文里出现,而在教科书里却不成其为花,像雪花、浪花。
  所有的花都仰面而开,唯独雪花俯首而开,所有的花都在泥土深处结胎,雪花却在天空的高处成孕。雪花以云为泥,以风为枝桠,只开一次,飘过万里寒冷,单单地要落在一个赶路人温暖的衣领上,或是一个眺望者朦亮的窗纸上,只在六瓣的秩序里,美那么一刹,然后,回归为半滴水,回归入土。
  浪花只开在海里,海不是池塘,不能滋生大片紫色的、白色的、粉色的花,上帝就把浪花种在海里,海里每一秒钟都盛开着浪花。
  有什么花能比浪花开得更巨大,更泼旺,那样旋开旋灭,那样的方生方死——却又有四季不调,直开到地老天荒。
  人站在海边,浪就像印度女子的佩然生响的足环,绕着你的脚踝而灿然作花。
  有人玩冲浪,看起来整个人都开在花心里,站在千丝万绪的花蕊里。
  把浪说成花,只有中国语文才说得那么好吧!
  我讨厌一切的纸花、缎带花和塑胶花,总觉得那里面有一种越分,一种亵渎。
  还有一种“干花”,脱了水,苍黄古旧,是一种花中的木乃伊,永远不枯,但常年的放在案头,让人觉得疲倦不堪。不知为什么,因为它永远不死,反而让你觉得它似乎从来没有光灿生猛地活过。
  我只愿意爱鲜花,爱那明天就握不住的颜色、气息和形状——由于它明天就要消失了,所以我必须在今天用来不及的爱去爱它。我要好好的注视它,它的每一刹那的美其实都是它唯一一次的美,下一刹,或开或阖,它已是另一朵了。
  我对鲜花的坚持,遇见玻璃花便破例了;哈佛的陈列室里有一屋子的玻璃花,那么纤柔透明——也许人造花做的极好以后就有一种近乎泄漏天机的神秘性。
  也许我爱的不是玻璃花,而是那份已成绝响的艺术,那些玻璃共是一对父子做的,他们死后就失传了——花做得那么好当然也不是传得下来。
  我真的不知道我是爱上那做得特别好的晶莹得虚幻的花,还是爱那花后面的一段寂寞的故事。
  我爱花,也许不完全是爱花的本身,爱的是那份乍然相见的惊喜。
  有一次,去海边,心里准备好是要去看海的,海边有一座小岩岬,我们爬上去,希望可以看得更远,不料石缝里竟冷不防地冒出一丝百合花来,白喷喷的。
  整个事情差不多有点不讲理,来海边当然是要看海捡贝壳的,没有谁想看花,可是意外地遇上了花,不看也不忍心。
  自己没有工作进度表,也不管别人的旅游日程——那朵花的可爱全在它的不讲道理。
  我从来不能在花展中快乐,看到生命那么规矩地站在一列列的瓶瓶罐罐里,而且很合理地标上身价,就让我觉得丧气。
  听说有一种罐头花,开罐后几天一定开花,那种花我还没有的看已经先发腻了。
  生命不该充满神秘的未知吗?有大成大败、大悲大喜不是才有激荡的张力吗?文明取走了蒔花者犯错误的权利,而使他的成功显得像一团干蜡般的无味。
  我所梦想的花是那种可以猛悍得在春天早晨把你大声喊醒的栀子,或是走过郊野时闹得人招架不住的油菜花,或是清明节逼得雨中行人连魂梦都走投无路的杏花,那些各式各流的日本花道纳不进去的,市价标不出来的,不肯许身就范于园艺杂志的那一种未经世故的花。
  让大地是众水浩森中浮出来的一项意外,让百花是莽莽大地上扬起来的一声吹呼!
步下红毯之后
楔子
  妹妹被放下来,扶好,站在院子里的泥地上,她的小脚肥肥白白的,站不稳。她大概才一岁吧,我已经四岁了!
  妈妈把菜刀拿出来,对准妹妹两脚中间那块泥,认真而且用力的砍下去。
  “做什么?”我大声问。
  “小孩子不懂事!”妈妈很神秘地收好刀,“外婆说的,这样小孩子才学得会走路,你小时候我也给你砍过。”
  “为什么要砍?”
  “小孩生出来,脚上都有脚镣锁着,所以不会走路,砍断了才走得成路。”
  “我没有看见,”我不服气地说,“脚镣在哪里。”
  “脚镣是有的,外婆说的,你看不见就是了。”
  “现在断了没有?”
  “断了,现在砍断了,妹妹就要会走路了。”
  妹妹后来当然是会走路了,而且,我渐渐长大,终于也知道妹妹会走路跟砍脚镣没有什么关系,但不知为什么,那遥远的画面竟那样清楚兀立,使我感动。
  也许脚镣手铐是真有的,做人总是冲,总是顿破什么,反正不是我们壮硕自己去撑破镣铐,就是让那残忍的钢圈箍入我们的皮肉!
  是暮春还是初夏也记不请了,我到文星出版社的楼上去,萧先生把一份契约书给我。
  “很好,”他说,他看来高大、精细、能干,“读你的东西,让我想到小时候念的冰心和泰戈尔。”
  我惊讶得快要跳起来,冰心和泰戈尔?这是我熟得要命,爱得要命的呀!他怎么会知道?我简直觉得是一份知遇之恩,《地毯的那一端》就这样卖断了,扣掉税我只拿到二千多元,但也不觉得吃了亏。
  我兴匆匆地去找朋友调色样,我要了紫色,那时候我新婚,家里的布置全是紫色,窗帘是紫的,床罩是紫的,窗棂上爬藤花是紫的,那紫色漫溢到书页上,一段似梦的岁月,那是个漂亮的阳光日,我送色样到出版社去,路上碰到三毛,她也是去送色样,她是为朋友的书调色,调的草绿色,出书真是件兴奋的事,我们愉快地将生命中的一抹色彩交给了那即将问世的小册子。
  “我们那时候一齐出书,”有一次康芸微说,“文星宣传得好大呀,放大照都挂出来了。”
  那事我倒忘了,经她一提,想想好像真有那么回事,奇怪的是我不怎么记得照片的事,我记得的是我常常下了班,巴巴地跑到出版社楼上,请他们给我看新书发售的情形。
  “谁的书比较好卖?”其实书已卖断,销路如何跟我已经没有关系。
  “你的跟叶珊的。”店员翻册子给我看。
  我拿过册子仔细看,想知道到底是叶珊卖得多,还是我——我说不上那是痴还是幼稚,那时候成天都为莫名其妙的事发急发愁,年轻大概就是那样。
  那年十月,幼狮文艺的未桥寄了一张庆典观礼券给我,我台湾去了。丈夫也有一张票,我们的座位不同区,相约散会的时候在体育场门口见面。
  我穿了一身洋红套装,那天的阳光辉丽,天空一片艳蓝,我的位置很好,运动会的表演很精彩,想看的又近在咫尺,而丈夫,在场中的某个位子上,我们会后会相约而归,一切正完美晶莹,饱满无憾。
  但是,忽然,我的泪水夺眶而出,我想起了南京……
  不是地理上的南京,是诗里的,词里的,魂梦里的,母亲的乡音里的南京(母亲不是南京人,但在南京读中学)依稀记得那名字,玄武湖、明孝陵、鸡鸣寺、夫子庙、秦淮河……
  不,不要想那些名字,那不公平,中年人都不乡愁了,你才这么年轻,乡愁不该交给你来愁,你看表演吧,你是被邀请来看表演的,看吧!很好的位子呢!不要流泪,你没看见大家都好好的吗!你为什么流泪呢?你真的还太年轻,你身上穿的仍是做新娘子的嫁服,你是幸福的,你有你小小的家,每天黄昏,拉下紫幔等那人回来,生活里有小小的气恼,小小的得意,小小的凄伤和甜蜜,日子这样不就很好了吗?
  不是碰故园之思,它太强,不要让三江五岳来撞击你,不要念赤县神州的名字,你受不了的,真的,日子过得很好,把泪逼回去,你不能开始,你不能开始,你不能开始,你一开始就不能收回……
  我坐着,无效地告诫着自己,从金门来的火种在会场里点着了,赤膊的汉子在表演蛙人操,仪队的枪托冷凝如紫电,特别是看台上面的大红柱子,直辣辣地逼到眼前来,我无法遏抑地想着中山陵,那仰向苍天的阶石,中国人的哭墙,我们何时才能将发烫的额头抵上那神圣的冰凉,我们将一步一稽额地登上雾锁云埋的最高岭……
  会散了,我挨蹭到门口,他在那里等我,我们一起回家。
  “你怎么了?”走了好一段路,他忍不住问我。
  “不,不要问我。”
  “你不舒服吗?”
  “没有。”
  “那,”他着急起来,“是我惹了你?”
  “没有,没有,都不是——你不要问我,求求你不要问我,一句话都不要跟我讲,至少今天别跟我讲……”
  他诧异的望着我,惊奇中却有谅解,近午的阳光照在宽阔坦荡的敦化北路上,我们一言不发地回到那紫色小巢。
  他真的没有再干扰我,我恍恍惚惚地开始整理自己,我渐渐明白有一些什么根深蒂固的东西一直潜藏在我自己也不甚知道的渊深之处,是淑女式的教育所不能掩盖的,是传统中文系的文字训诂和诗词歌赋所不能磨平的,那极蛮横极狂野极热极不可挡的什么,那种“欲饱史笔有脂髓,血作金汤骨作垒,凭将一脏热肝肠,烈作三江沸腾水”(注)的情怀……
  我想起极幼小的时候,就和父亲别离,那时家里有两把长刀,是抗战胜利时分到的,鲨鱼皮,古色古香,算是身无长物的父亲唯一贵重的东西,母亲带着我和更小的妹妹到台湾,父亲不走,只送我们到江边,他说:
  那把刀你带着,这把,我带着,他年能见面当然好,不然,总有一把会在。”
  那样的情节,那样一句一铜钉的对话,竟然不是小说而是实情!
  父亲最后翻云南边境的野人山而归,长刀丢了,唯一带回来的是他之身。
  不是在圣人书里,不是在线装的教训里,我了解了家国之思,我了解了那份渴望上下拥抱五千年,纵横把臂八亿人的激情,它在那里,它一直在那里……
  随便抓了一张纸,就在那空白的背面,用的是一枝铅笔,我开始写《十月的阳光》:
  那些气球都飘走了,总有好儿百个罢?在透明的蓝空里浮泛着成堆的彩色,人们全都欢呼起来,仿佛自己也分沾了那份平步青云的幸运——事情总是这样的,轻的东西总能飘得高一点,而悲哀拽住我,有重量的物体总是注定下沉的。
  体育场很灿烂,闪耀着晚秋的阳光,这时下月,辛亥革命的故事远了。西风里悲壮的往事远了……中山陵上的落叶已深,我们的手臂因渴望一个扫墓的动作而酸痛。
  我忽然明白,写《地毯的那一端》的时代远了,我知道我更该写的是什么,闺阁是美丽的,但我有更重的剑要佩、更长的路要走。
  《十月的阳光》后来得了奖,奖金一千元,之后我又得过许多奖,许多奖金、奖座、奖牌,领奖时又总有盛会,可是只有那一次,是我真正激动的一次,朱桥告诉我,评审委员读着,竟哭了。
  我不能永远披着白沙,踏着花瓣,走向红毯尽处的他,当我们携手走下红毯,迎人而来的是风是雨,是风雨声中恻恻的哀鸣。
  ——但无论如何,我已举步上路。
圣诞之拓片
  圣诞节有一种无法言述的浪漫情怀,由于圣诞节的那种美法已逸出生活的常轨,以致回忆中的圣诞总是不十分真实——而且,圣诞节再来的耐候,你又老以为是第一次,似乎金钟第一次交鸣,明星第一次放光……
  曾有许多个圣诞,我急于将之制成拓片,那些零碎的片段常于我枯坐时寂然重现。
  有一年,是圣诞节前两天,我去上课,下了课很疲倦,照例倚在交通车的椅背上养神,坐在我后面的是一位老教授,他看来比我更疲倦,事实上他的脸本身就是一种疲倦的形象,即使不上四堂课,也显然己在每一记皱纹里刻镂着人世的沧桑。活,大概是一件累人的他的脸疲倦得几乎扭了形。
  可是,令人不能置信的是,车开之后,我听到一阵细微的歌声,我瞿然回首,竟是他!那老教授,他闭着眼睛,安静地哼那首醉人的法国圣诞歌《美哉小城小伯利恒》,他竟能哼得那么好听,那歌本来就有一种介乎情歌和摇篮曲之间的温柔,他的疲倦似乎一下就消失了,在他的苍老的头脸里,在高起的衣领间,有一种极安详悠邈的神采,我惊住了,他竟有那么美的声音。
  他从哪里学到这首歌?北平?异国的小教堂?或从一个女孩的琴韵——在年轻时,我不敢问他,只摒着息一路听他哼那首晶莹清越如一列冰坠的曲子。
  有一年圣诞,有位朋友问我:
  “你碰得见某牧师吗,我有一笔钱,要在圣诞节捐给穷人的,你帮我带给他好吗?圣诞节都到了,我还是没空拿去。”
  我其实根本碰不到那位牧师,牧师住在郊区,但我仍然答应为他“顺便”带去。
  那时候我的脚踏车还没有掉,便跨上车,为他去送那笔钱,渐行渐远,两侧只见稻田,我跳下车,看那收割后的空虚的土地,以及在微雨中打潮的稻草堆。
  我还有很远的路要走,但那稻草堆忽然使我驻足不前,当年,当基督降世的时候,他所选择的眠床不正是那一束干草吗?
  我俯下身抚摸那充满泥土味的茎杆,基督曾把他自己送给贫乏的的人类,在一个神奇的星夜,卑抑地睡在马槽的干草上,那么,我在小雨的黄昏去代送一笔钱给穷人,又算什么呢?
  那天回家时,我全身都湿了,但心中充满温暖。
  又一年,我去辅大演讲,讲完了,暮色已深,我急着打一个电话,于是转到理学院去找电话。
  理学院没有开灯,整个浸沉在天地间的苍茫里,只有一颗巨大无比的旋转圣诞矗立在人口处,脚灯将树影投向极高极高的屋顶,我一时以为走进了一则神话。
  细碎可爱的音乐,给人一种现世的喜悦,我久久不能离去。
  那大学我以后又去过很多次,我始终不愿白天去看那理学院的前厅,我不愿那里对我而言降级成为一个“地方”,我要它一直是我梦寐中的“境域”。
  我有一个朋友是个混血儿,他的母亲是一位娇巧的德国南部褐发褐眼的女孩。十岁那年,他的外婆病了,他的母亲回欧洲,紧接着,1940年欧战开始,他的母亲再不能回来。
  她逃难,骑着一辆破脚踏车,什么随身之物都丢光了,却仍然固执地、无望地留着两个儿子的证件,离乱的岁月延展,她的婚姻终于不得不结束,她流浪到美国,在医院里找了个工作,另结了婚。
  1954年,那孩子二十五岁了,奉派到美国接受喷射机的训练,那年冬天基地放了圣诞节假,他从美国南部坐上飞机转巴士再加计程车,去千里外的俄瑞岗寻他十五年前的母亲。
  十五年过去了,进行的战争结束了,婚姻结束了,而在异国的圣诞夜,神话似地,母子仍是母子,门开时十五前的亲情仍是亲情,母亲给他一袭白色的套头毛衣。
  那故事已经甘二年了,但奇怪的是那一夜的历程,说的人和听的人都不能忘记。
  自从那年决定在圣诞期间演戏,我已很久不再在家里布置圣诞树或买圣诞灯了,演戏是使人觉得一种虚脱的兴奋和疲倦。我甚至没有力气回圣诞卡,一曲戏应该是一盒最大的圣诞礼物,其中有我和我的朋友所能付出的一切。
  那年圣诞节,孩子睡了,我在整理一件演员的衣服,大门不知为什么没关好,三个女孩子走进来。
  “我们没有事。”其中一个说
  “只是圣诞夜想来看看你。”另一个说。
  还有一个似乎连话也没有说。
  我一时愣住,根本也不知说什么。
  可是安静的夜,沉沉地伸出手来把我们围住,没有人说明,可是被说明的东西却很多。我了解她们的善意,我觉得她们也了解我的。
  然后,简直有点像故事,她们又走了。我很欣然,又很惆怅,每想以她们的时候,也是觉得又近又远,像一首老歌。
  接到马的卡片很为之激动,卡片是自制的,上面有一两枚枫叶的拓片,枫叶摘自他们八年前的蜜月旅行,美丽的脉络在拓片上仍历历分明,简直是一方“天地有情的印石。
  我其实和他总共没说过几句话,他送我们卡片是因为看到我们所写的《另一半的描述》,他说:“愿天下眷属俱有情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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