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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形罩

_6 西尔维娅·普拉斯(美)
我的苍白的影像,白色的羽翼,棕色的马尾,等等等等,衬着窗外的场景,幽灵般前进。
“波丽安娜牛仔女郎!”我大声喊了出来。
坐在我对面的一位妇女从杂志上抬起头来。
即使到上车前的那一刹那,我也没想洗去划在脸颊上的2 道歪斜的血迹。它们瞧上去煞是动人,甚至可以说是蔚为壮观;我想,我要让他们像死去的情人的遗物一样跟着我,直到它们自己褪去。
当然啦,要是我微笑或者面部表情太过生动,血块很快就会脱落,所以我把脸绷得紧紧的,要是我非得说话不可,就咬着牙说,决不让嘴唇动一下。
我不太明白人们干吗要盯着我看。
许多人瞧上去要比我古怪的多。
我的灰箱子就搁在头上的行李架上,除了《年度最佳30篇小说集》,一个白色的塑料太阳镜盒以及2打鳄梨——多琳的告别礼物——之外,箱子里空空如也。
鳄梨还没成熟,这样比较好保存。只要我把箱子提起,放下,甚或只是拎着箱子往前走,鳄梨就从箱子的一头冲向另一头,发出它们特有的轰隆隆的响声。
“128路。”列车员咆哮着。
业已归化的松树,枫树和橡树林不再往后移动,镶在火车窗框里,像一幅糟透了的画。我沿着长长的通道往前移步,箱子里又发出轰隆隆的滚动和碰撞声。
我从开着空调的车厢踏上车站月台,郊区那种母亲般的气息包围了我。这是草坪的喷洒器,客货两用轿车,网球拍,狗,婴儿糅合在一起的一种气息。
一种夏日的静谧像死亡一般抚慰着一切。
我的妈妈正等在那辆灰色的雪佛兰车边上。
“哎呀,宝贝,你脸上是怎么回事?”
“划破了。”我简短地答道,把皮箱放到小车后座上,然后钻进车里。我不想让她在回家的一路上尽盯着我瞧。
车内座椅感觉滑溜溜的,很干净。
小车突突地启动了。
“我想我现在就该告诉你,”她说,从她颈项的姿势我可以看得出来那一定是个坏消息,“写作训练班没有录取你。”
好像有人朝我肚子上捅了一拳,我吐出一口长气。
整个6月,写作训练班在我的幻象中就像一座光明的,安全的桥梁,架设在夏日令人烦闷的港湾上。而眼下,我瞧着它摇摇晃晃,土崩瓦解,一个穿白色上衣,绿色裙子的身体一头栽进了深渊。
我的嘴不快地噘了起来。
这在我意料之中。
我往下滑溜,直到鼻子与窗沿平齐,然后我看着波士顿郊外的房屋往后掠去。随着房屋的样式越来越眼熟,我更往下溜去。
我想我一定不能被人给认出来。
灰色的车顶像囚车车顶一般压在我的头上,天窗部分好似软禁室防止囚犯自伤的护垫。亮得耀眼的千篇一律的装有护墙楔形板的白色房屋,房屋间隙处精心修剪的绿色草坪,一排接着一排飞掠而过,全被罩在一个无比巨大却又无法逃避的笼子里。
我以前从未在郊区度过夏日。
吱吱嘎嘎,推车轮子尖利的响声磨砺着我的耳朵。透过百叶窗射下的阳光使卧室充满了硫磺色的光。我不知道自己究竟睡了多久,只感到精疲力竭之下的一阵狠狠的抽搐。
房间里另一张床已经空了,但还没收拾。
7点钟时,我听见妈妈起床,穿衣服,蹑手蹑脚地出去了。接着楼下便传来榨橙机的嗡嗡声,咖啡和熏肉的香味从门缝间飘进房来。然后我听见水池龙头放水的哗哗声,以及妈妈将擦拭干净的盘子放回碗柜发出的丁当声。
然后前门打开,关上,然后车门拉开,关上,马达突突突突响了起来,嘎吱嘎吱,车轮碾过沙砾地,开出去了,消失在远方。
我妈妈在市立学院给一大群女生讲授速记和打字,不到下午3,4点钟,她回不了家。
嘎吱嘎吱,推车又打这儿经过。窗下似乎有人正把一辆婴儿车推过去又推过来。
我从床上一骨碌滑到地毯上,轻手轻脚地爬到窗户边上去瞧个究竟,看看到底是谁在那儿。
我们家住的是一座小巧的,装有白色护板的房子,坐落在2条宁静的郊区街道的转角上,一块小小的绿色草坪中间。尽管在屋子周围种上了一圈小枫树,过路人只要往2层楼的窗户瞧上一眼,就能把屋里的情形看个一清二楚。
是我们家邻居,一个叫奥肯登夫人的讨厌女人使我明白这点的。
奥肯登夫人是个退休的护士,刚跟她第三任丈夫结婚——前两任丈夫都死得莫名其妙——她没完没了地躲在她家浆过的白窗户后面往外窥视。
她给我妈妈打过2 次电话告我的状——一次说我在屋子前面街灯底下坐了1个小时,跟一个穿蓝色海军装的人亲嘴;另一次是说我最好把卧房的百叶窗拉下,有天晚上她在街上遛她的苏格兰小猎犬时,碰巧见我半裸着身子上床。
我小心翼翼地把视线抬到与窗台平齐。
一个不到5英尺的女人,挺着个奇特的大肚子,正推着一辆旧的黑色婴儿车向街道那头走去。两三个个头不等的孩子在她的裙影下蹒跚而行,个个肤色苍白,脸上,裸露的膝头上都沾着泥。
一丝庄严的,近乎圣神的笑容使这女人光彩照人。她脑袋幸福地往后仰着,冲着阳光微笑,活像一枚搁在鸭蛋上的麻雀蛋。
这女人我很熟。
她是渡渡.康威。(渡渡:一种鸽属鸟名,此鸟产于毛里求斯,现已绝种。渡渡一词现使用来指代落后于时代者,愚钝之人。)
渡渡.康威是一位天主教徒,曾在巴纳德大学读书,后来跟一位建筑师结了婚;建筑师呢,读的是哥伦比亚大学,也是一位天主教徒。他们有一幢宽敞的,大而无当的房子,就坐落在我们这条街的上面,房子跟前有一排病歪歪的松树,房子周围堆满了小摩托车,三轮车,婴儿车,玩具救火车,棒球棍,羽毛球网,门球的小门,捕仓鼠的笼子,还有小猎犬的崽子——在郊区抚养孩子的全套设备都晾在这儿了。
我不由自主地对渡渡有了兴趣。
她的房子与我们这一带所有的建筑在面积(他们的房子要大得多)和色彩(他们的2层楼装的是深棕色的护墙板,底层用灰泥粉饰,墙面星星点点地缀着高尔夫球大小的石头,有灰色的,也有紫色的)上迥然不同,房前的松林严严实实地挡住了外人的视线。在我们这一带,各家草坪毗连,其间以齐腰高的篱笆象征性地隔开,所以渡渡家的房子被视做不合群的表示。
渡渡用香脆米条,以花生酱,黄油,果汁软糖做馅的三明治,香草冰激凌以及一加仑又一加仑的“胡兹”牌牛奶喂养她的6个孩子,毫无疑问,她还会用同样的东西喂养她的第7个孩子。本地牛奶商给她特别的优惠。
虽然渡渡不断膨胀的家庭一直是邻居们的话题,人人都喜欢渡渡。周围年纪大一点的人,譬如我妈妈,生2个孩子,年轻一些,也更富裕一些,生4个孩子,但绝没有人像渡渡那样,眼看着就要生第7胎了。6个孩子已经被认为够多了。不过大家都说,当然啦,渡渡是一个天主教徒嘛。
我瞧着渡渡将最年幼的康威推来推去。她这样做似乎是为我着想。
谁家的地板嘎吱嘎吱响了起来,不知是出于本能呢还是因为一种特异的听觉功能,渡渡.康威的脸在她那细脖子轴上转过来,我赶紧缩回了脑袋。
我觉得她的目光穿透白色的护墙板和墙纸上的粉红色的玫瑰发现了我,我正蹲伏在银色的暖气片后边。
我爬回床上,用被单蒙住脑袋。即使这样,还是有光线漏进来,于是我将头埋进枕头底下的黑暗中,假装黑夜尚未过去。我看不出有起床的必要。
没有什么可期待的。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楼下厅里电话铃响了。我用枕头塞住耳朵,决定等5分钟看看。然后我向着光线透进来的方向探出头去。铃声已经停了。
铃声几乎立刻又响了起来。
第十章(2)2009-11-09 20:43 我一边诅咒着那个嗅出我已回到家的朋友,亲戚或陌生人,一边光着脚丫子劈劈啪啪走下了楼。厅堂桌上的那个黑玩意儿发出一阵又一阵竭斯底里的颤音,活像只神经质的小鸟。
我拿起了话筒。
“喂?”我用一种低沉的假声说。
“喂,埃斯特,怎么回事,你得了喉炎吗?”
是我的老朋友乔蒂,从剑桥城打来的。
那年夏天乔蒂在监狱打工,利用午饭时间修一门社会学课程。她和我学院里的其他2个女生从4个哈佛法学院学生那里租了一套宽敞的公寓,我一直计划着写作训练班一开课就住到她们那儿去。
乔蒂想知道我什么时候搬过去。
“我不去了,”我说,“我没被录取。”
一阵短暂的沉默。
“这头蠢驴,”乔蒂说,“他根本不识货。”
“我就是这么想的。”我的嗓音听起来陌生而空洞。
“不管怎么样,还是来吧。修门别的课。”
学德语或异常心理学的想法闪过我的脑海。毕竟我把在纽约挣的全部工资差不多都攒下来了。我应该能付得起学费。
然而,那个空洞的声音说:“你们还是别等我了。”
“是这么回事,”乔蒂开腔道,“这儿有个姑娘说,要是有人退出,她想搬来跟我们住在一起......”
“行,让她住进去吧。”
我一挂上话筒就觉得我刚才该说我要来的。一早晨听着渡渡.康威的婴儿车的嘎吱声会叫我发疯。而且,我决心永远不跟妈妈呆在同一幢屋子里超过一个星期。
我伸手去拿话筒。
我的手往前移动了几英寸,然后又退缩回来,无力地垂下。我强迫手再往话筒那儿伸过去,但是它中途又停住了,好像遇到一块玻璃挡在那儿似的。
我信步走进餐厅。
我发现桌上支着2封信,一个长长的公事信封,是暑期学校寄来的,另一个是薄薄的蓝色信封,用的是耶鲁大学时剩下的文具,信封上巴迪.威拉德清晰的笔迹写着我的名字。
我用刀子裁开暑期学校的信。
信中说,既然我没有被写作训练班录取,我可以选择一门另外的课程,但我必须在明天上午给招生办公室打个电话,否则报名就太迟了,因为各门课程都差不多满额了。
我拨通招生办公室的电话,听见一个僵尸般的声音留言说,埃斯特.格林伍德小姐取消了一切去暑期学校的打算。
然后我打开巴迪.威拉德的信。
巴迪说,他很可能是爱上了一位也患肺结核的女护士,但是他妈妈7月份在阿迪朗达克山区租了一间小屋,要是我跟她一块去他那儿,没准儿他会发现他对于女护士的感情不过是一时冲晕了头脑。
我随手抓来一支铅笔,在巴迪的信上打了个大叉。然后我将信笺翻个个,在另一面写道,我已与一位同声翻译订了婚,我永远不想再见巴迪,因为我不想让我的孩子有一个伪君子式的父亲。
我将信塞进了信封,用透明胶带封上,将收信地址改为巴迪的。我没有再贴邮票,我想这信只值3个美分。
然后,我决定利用夏季写一部长篇小说。
那样能给好些人物一点颜色看看。
我溜达着进了厨房,往一茶杯的生碎牛肉里打了个生鸡蛋,搅拌了几下,吃下肚去。我在车库和屋子之间的有顶过道里支起一张牌桌,过道的4面都被遮蔽住了。
一大丛纠结缠绕的山梅花挡住了前面的大街,2侧是正屋与车库的墙,后面,一丛桦树林和一片黄杨篱笆护住我,不致受到奥肯登等夫人的偷袭。
我从妈妈存在厅堂壁柜里的纸卷里数了350张来,纸卷就藏在一堆旧毡帽,衣刷,毛线围巾的下面。
回到过道,我将第一张空白稿纸放进我那架手提式打字机里,卷了上去。
遥远处,另一个我瞧着自己坐在过道里,被2面白色的护墙板,山梅花丛和黄杨篱笆包围着,就像婴儿室里的一个小宝宝。
我心里充满柔情。我的女主人公便是我自己,只是加以一番掩饰而已。她将取名为艾琳娜。艾琳娜,我扳手指数了一下数字。埃斯特也是3个字。看来这是个吉兆。
艾琳娜穿着她妈妈的一条旧的黄色睡裙坐在过道里期待着发生些什么事。那是7月里的一个炎热的上午,一颗颗汗珠从她背上往下淌,就像蠕动的虫子一般。
我身子往后靠去,把我写出的文字读了一遍。
看来还相当生动,我对于汗珠像虫子的那段描述感到特别自豪,只是我模模糊糊地记得,很久以前我好像在哪儿读到过这种写法。
我就那样坐了一个小时,竭力思索下面该怎么写。在我的脑海中,那个光着脚丫,穿着她妈妈的旧的黄色睡裙的小宝宝也在枯坐着,对着空中出神。
“哎呀,宝贝,你不想穿上衣服吗?”
我妈妈十分注意从不跟我说该做什么。她只是用甜蜜的语言跟我理论,就像在聪明,成熟2个成人之间一样。
“块下午3点了。”
“我在写小说呢,”我说,“没时间脱下这间又穿上那件。”
我躺在过道的长沙发上,闭上眼睛。我可以听见妈妈将打字机和纸牌从牌桌上移走,摆上了吃饭的餐具,但我动也没动。
惰性似的糖浆一般在艾琳娜的四肢里流淌。患疟疾一定是这种感觉,她想。
不管怎么说,要是我一天能写一页的话,我就够幸运的了。
然后我看清了我的问题所在。
我需要经验。
我从未体验过爱情,养过孩子,甚至从未目睹过死亡,怎么能描写人生呢?我认识一个女孩,她写了一篇描述她在非洲俾格米人(一矮小人种,身高不满5英尺,分布在中非,东南亚,太平洋及太平洋部分岛屿。)中一段冒险经历的短篇小说,刚获了奖。我怎么可能跟那样的事竞争呢?
到晚餐快吃完时,妈妈已经说服我利用晚上的时间学习速记。那样的话,我就可以一箭双雕,一边写小说,一边学一样实际的技能。我还可以节约一大笔钱。
就在那晚,妈妈从地下室翻出一块旧黑板,挂在过道里。于是她站在黑板前,用白粉笔写一些小小的花体符号,我呢,就坐在椅子里瞧着。
开始我还抱着希望。
第十章(3)2009-11-10 15:52 我想也许我很快就能学会速记,等到奖学金办公室那位长满雀斑的妇人问我,为什么没像靠奖学金资助的学生应该做的那样利用7,8月份去干活挣钱,我就对她说,我去上了免费速记课,所以我一毕业就能自食其力了。
只有一个问题,每当我试着想像自己在某种职业岗位上利索地记下一行又一行速记符号的情景,我的脑子就变得一片空白。凡是需要使用速记的职业,我没一样是喜欢的。而且,当我坐在过道那儿瞧着时,那些白色粉笔写的小花体符号便模糊起来,变成毫无意义的玩意儿。
我跟妈妈说头痛得厉害,上床去了。
1小时之后,门开了一条缝,妈妈蹑手蹑脚走进了卧房。我听见她脱衣窸窣声。她爬上了床。很快她的呼吸变得平缓而有规律。
街灯的光从拉上的百叶窗缝间透进来,在昏黄的灯光中,我可以看见她头上的卷发器闪闪发亮,仿佛一排小刺刀。
我决定先把小说搁一搁,等我到了欧洲,找到个情人之后再写。我还决定一个速记符号也不学了。要是我永远不学速记,我就永远不必去用它。
我想,我可以利用夏季读《芬尼根觉醒》,并撰写我的论文。
这样,9月底学院开学时,我便可以大大地赶在课程前面。我可以好好享受我在学院最后一年的生活,而不像大部分4年级优等生课程的学生那样,在完成论文之前埋头苦读,蓬头垢面,靠咖啡和安非他命过日子。
然后我又想,也许我可以休课一年,到什么陶制师傅手下去当名学徒。
或者干脆设法到德国去,当名女招待,直到成为一个能讲2种语言的人。
一个又一个计划在我脑子里蹦蹦跳跳,就像一群疯疯癫癫的兔子。
我看见我一生的岁月好似竖在路边的电线杆,电线将它们串联在一起。我数1,2,3.......直数到第19根电话线杆子,然后电话线便悬吊在空中,虽然我尽力往远处瞧,第19根电线杆之外却一根杆子也看不到。
卧房隐隐约约能瞧个清晰了,我纳闷黑夜跑到哪里去了。妈妈从一根模模糊糊的木头变成了一个熟睡的中年妇人,嘴唇微微张开,喉咙里发出鼾声。这蠢猪叫声般的噪声叫我心烦意乱。有那么一会儿,我想,止住这噪声的唯一办法就是伸手一把抓住发出这鼾声的皮和肉,用双手使劲绞,直到它安静下来。
我假装睡着,直等到妈妈离家到学校去,但是甚至我的眼皮也无法将光线挡在外边。眼皮在我眼前吊着,透明的红色帘子上挂着细小的血管,像一道伤痕。我爬到床垫和加了保护垫子的床架之间。让床垫像一块墓碑一般压在我的身上。钻到那里又黑暗又安全。但床垫分量不够。
需要再加1吨的重量才能使我入睡。
河水,流经夏娃和亚当大教堂,绕一圈经过康贸德村,又将我们带回霍斯城堡和市郊一带......
这本厚厚的书在我的肚子上压下了一个令人不愉快的凹痕。
河水,流经夏娃和亚当大教堂......
我想,句首的字母使用小写,也许是想表明没有任何东西是真正以崭新面貌开始的,像用大写字母所表示的那样,不过是从前经此处的河水在继续流淌。夏娃和亚当大教堂就是指亚当和夏娃,或者指水道,不过也可能指得是别的什么东西。
也许那是指都柏林的一家小酒馆。
我看到书页当中那个长长的单字,我的眼睛掉进一盘字母汤里。
bababadalgharaghtakmminarronkonnbronntonnerronntuonn
thunntrovarrhounawnskawntoohoordenenthurnuk!(此系乔伊斯所创“雷击”一词,以100个字母连缀组成,象征雷声隆隆不断。ps:这个词搞得我都要崩溃了~)
我数了一下字母,正好100个。我想,这一定意义重大。
为什么要100个字母呢?
我结结巴巴地把它大声念出来。
听起来就好像一块沉甸甸的木器滚下楼去,每过一级楼梯都发出嘭嘭嘭的响声。我把书页提溜起来,让它们在我眼前一页页慢慢地翻过去。一个个单字,似曾相识却又模样扭曲,仿佛游乐场哈哈镜里的一张张脸庞,飞逝而去,在我大脑滑溜溜的表面没有留下任何印象。
我乜斜着眼睛往书页看去。
字母上长出了倒刺和公羊角。我看着它们彼此分离,傻里傻气地上下轻轻摇晃,然后重新组合,串成奇异的,无法破译的形状,仿佛阿拉伯文,又像汉字。
我决定把我的论文搁在一边。
我决定放弃整个优等生课程,当一名普通的英语专业学生。我去查了一下我们学院对普通英语专业学生的要求。
要求很多,我连一半的条件也不具备。其中一项是要求修完18世纪文学课程。一提起18世纪我就腻烦,那些自命不凡的作家尽写些严谨的小对句,一味热衷理性,所以我没选这门课。修优等生课程可以这样做,学生自由的多。就因为时间可以自由支配,我把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研究迪伦.托马斯了。(迪伦.托马斯:英国诗人,作品多探索生与死,爱情与信仰的主题)
我有一位朋友,也是优等生,她居然能够做到一个字也不读莎士比亚;不过她是关于《四个四重奏》(组诗,发表于1944年,作者艾略特出生于美国,后入英国籍,是20世纪有重要影响的现代派诗人与文艺评论家,由于组诗《四个四重奏》及《荒原》等杰作获1948年诺贝尔文学奖。)的道道地地的专家。
我看出来了,我要从自选课程转到一门严格得多的课程是不可能的,只会叫我难堪。于是我去查了妈妈执教的市立学院对英语系学生的要求。
他们的要求更加苛刻。
你必须了解古英语和英语语言史,通读从《裴欧沃夫》(公元7,8世纪之交开始流行于民间的盎格鲁——撒克逊史诗,其主人公名为裴欧沃夫,是与水怪,火龙等搏斗的英雄。)直到当代的所有代表作品。
我真是大吃一惊。我一直瞧不上妈妈执教的学院,因为它实行男女生同校,学生净是些没本事拿奖学金进东部名牌大学的人。
现在我才明白,妈妈学院里最愚蠢的学生也比我懂得多。我看出来了,他们连大门也不会让我进,更不用提给我一大笔奖学金,像我现在从学院拿到的那么多。
我想我还是去工作一年,好好考虑考虑。也许我可以私下里学习18世纪文学。
但是我对速记一窍不通,我能干什么呢?
我可以当个女招待员,或者打字员。
可是,一想到干这两份职业中的任何一样我都受不了。
“你是说你需要更多的安眠药?”
“是。”
“可是我上星期给你的那种药相当厉害。”
“那种药已经不起作用了。”
特莱莎睁着大大的黑眼睛若有所思地瞧着我。我可以听见她的3个孩子在诊疗室窗户下面的花园里的嬉闹声。我的小姨丽比嫁了个意大利人。特莱莎是我小姨的小姑子,也是我们家的家庭医生。
我喜欢特莱莎。她性情温和,颇有直觉。
我想,这一定是因为她是意大利人的缘故。
一阵短暂的沉默。
然后特莱莎问道:“怎么回事呢?”
“我睡不着,也读不了书。”我竭力用一种从容,沉静的口吻说话,但是那僵尸爬升到问道喉咙处,我只得住嘴。我2手一摊。
“我觉得,”特莱莎从她的处方薄上撕下一张来,写下一个人的名字和地址,“你最好去找一位我认识的医生,他比我更能帮助你。”
我盯着她写的东西看了看,但是看不懂。
“戈登大夫,”特莱莎说,“他是位精神病医生。”
第十一章(1)2009-11-12 14:36 戈登大夫的候诊室是米色的,一片寂静。
墙是米色的,地毯是米色的,椅套和沙发套也是米色的。墙上没有镜子,也没有画,只挂了各类医学院的证书,证书上用拉丁文写着戈登大夫的名字。茶几上,咖啡桌上,杂志桌上,到处都摆放着陶瓷花盆,里面种着浅绿色的蕨类植物,蟹爪似的叶片耷拉下来,形成环形,也种着墨绿色的长着粗短刺状叶片的植物。
起初我不明白为什么呆在这房间里会有一种安全感,后来我明白了,是因为候诊室没有窗户。
空调吹得我打了个寒颤。
我仍然穿着贝特西的白色上衣和阿尔卑斯村姑式裙子。衣服软塌塌的,我在家里呆了3个星期,还没洗过这套衣服。有汗渍的棉织品发出一种酸溜溜但却十分好闻的味儿。
我也有整整3个星期没有洗头了。
我已经有7个晚上没有入睡了。
妈妈说,我一定睡着过,那么长时间没睡着过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我睡着过,我的眼睛一定是大睁着的,因为这7个夜晚中的每一夜,我的视线都随着床边时钟泛出绿光的秒针,分针,时针,走完一圈,又走半圈,再走半圈又是一圈;7个夜晚,我从未错过一小时,一分,一秒。
我不洗衣服和头发的理由是因为我觉得那样做太愚蠢了。
我看到日日年年如同一长串白晃晃的箱子向前排列,在箱子与箱子之间横搁着睡眠,仿佛黑色的阴影一般。只是对我来说,那将箱子与箱子分隔开来的长长的阴影突然之间啪的一声绷断了,一个又一个白天在我的面前发出刺眼的白光,就像一条白色的,宽广的,无限荒凉的大道。
今天洗了,明天还得再洗,我看这事愚蠢极了。
连想一想这事我都觉得累。
我只想什么事只干一次,干完就拉倒。
戈登大夫手里捻着一枝银色的铅笔。
“你母亲跟我说,你很痛苦。”
我蜷缩在深深陷下去的皮椅子里,隔着一张擦得锃亮,又宽又长,面积足有一英亩的书桌对着戈登大夫。
戈登大夫等我开口。他用铅笔在他整洁的记事簿那宛若绿色田野的封面上轻轻敲打着——啪,啪,啪。
他的眼睫毛那么长,那么密,看上去像是假的似的。黑色的塑料芦苇围绕着两汪碧绿的凉水的水池。
戈登大夫的5官是如此完美,简直可以说漂亮。
打一进门我就讨厌他。
我原来想象会见到一位慈爱的,长得挺丑但富有直觉的男子,抬起头来,用鼓励的语气对我招呼“嘿”,仿佛他能体会我所不能体会的东西,然后,我会对他敞开心扉,告诉他我是怎么吓得要死,仿佛我正被越来越深地塞进一只叫人窒息的黑口袋,没有出路。
然后他会靠在椅背上,两手指尖搭在一起形成尖塔形,告诉我我为什么失眠,为什么会读不进书,为什么会没有食欲,为什么常人所做的任何事在我看来都显得愚蠢极了,反正他们最终都不免一死。
我想,然后他会帮助我一点一点地恢复正常。
然而戈登大夫跟我的想象南辕北辙。他年轻英俊,我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他是多么自鸣得意。
戈登大夫在他的桌上放了一张相片,镶在银边的镜框里,相片一半面对着他,一半向着我坐的皮椅子。这是一幅家庭照,一个美丽的黑发女人——没准是戈登大夫的妹妹呢——在2个金发孩子身后嫣然微笑。
现在回想起来,2个孩子中的一个是男孩,一个是女孩,但是也很可能2个都是男孩,或者2个都是女孩,小孩子是很难瞧得出性别来的。我想当时照片底部还有一只狗——有黑斑的棕色粗毛猎犬,或者是那种金毛猎犬——但是也很可能不过是那女人裙子上的图案而已。
不知怎的,这张照片叫我大为光火。
我搞不懂为什么照片要一半向着我,除非戈登大夫想叫我立刻明白,他已经是有妇之夫,妻子光彩照人,我最好别胡思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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