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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带人生(繁体中文)

_2 亞歷山大·馬斯特(美)
一會兒之後他又不斷地轉台,找到他想看的節目。「這是最棒的。」
我們一起觀賞一個考古節目。
最後一班開往劍撟的公車是十一點十分。
「我們明天再做點寫書的事,好吧?」史都華說:「我可以看看你耍了些什麼把戲吧?來個第三級的審査,就像你剛剛看過我的東西一樣。」爲了集中注意力,他伸出舌頭,把日記放到膝蓋上,寫上:
七點,到亞歷大家
走出公寓,在通到大馬路的那條暗巷中,我發現手邊帶的現金不夠支付車資。史都華將一張五英鎊的鈔票塞進我手中。
我抗議並把鈔票推回去。我知道他存這筆錢是爲了在我離開後到一家地下酒館去。「我不能拿你的酒錢。我可以叫計程車,中途到銀行停一下就好。」
「不行,眞的,亞歷山大。」史都華再次把鈔票塞近我手裡。「我的錢夠用。你讓我不再喝酒是幫我一個忙,也是幫社會一個忙。」
罪犯咖哩——食譜(四人份)
七塊經濟包雞腿(「總會有人説他不要兩塊的。」)
四顆洋蔥。
一罐咖喱醬,「什麼牌子都可以。」
兩罐「便宜又可口的」番茄醬——奥第牌、山思牌、或特易購牌皆可。
洋菇、玉米,「類似的東西」。
五香粉。
小茴香粉。
洋蔥和咖哩醬拌炒,「直到你覺得滿意為止」。倒入兩罐番茄醬、洋菇、玉米、和雞肉。將咖喱罐沖洗一下,加水,灑五香粉和小茴香粉,攪拌,滾開後將火關小,悶煮兩個半小時。
4
「你是什麼時候又如何變成……」
「這麼可怕的小雞巴嗎?」
「不是的。」
「抱歉。」
「等一下我們會談到這個。」
我檢査錄音機,發現我反正得重頭來過,因爲我忘了把「暫停」按鈕解除。
「什麼時候和如何……」
我們又得停下來。這一回是我的房東打斷了我們。今天史都華到我的住處,坐在我舒適的扶手椅上,雙腿盤坐,像牛仔,也像一個老祖母。房東大步上樓來,把頭探進門內。
「哈囉。」他面無表情地說。
「哈囉。我叫史都華。幸會。」
「哈囉。」
我的房東曾兩度贏得奧林匹亞數學大賽的金牌,也是《限數組群地圖》(The Atlas of Finite Groups)的作者之一。他是個慷慨、溫和、又非常聰明的人,只是有一點點怪。女人不經意碰見蒼白又安靜的他站在一扇門的另一側時,總是會尖叫出聲。他滿頭亂髮,穿了條破長褲。但是史都華最獨特(也最惱人)的特質之一,就是他拒絕在深入了解之前便對陌生人遽下評斷,尤其是怪人。連一看就知道是智障的人,他也拒絕論斷,懷疑在他們淺薄的白癡表面下隱藏了可悲又複雜的悲慘故事。
房東又大步下樓去了,拆著早上收到的郵件。
我又伸手按錄音機。
「什麼時候又如何……」
「亞歷山大,我可以喝點熱的東西嗎?」
我不大願意讓史都華單獨待在房裡,因此快速衝進廚房,壓抑著我的沮喪。「謝謝你。」他大聲說:「咖啡或茶都要放四顆糖,拜託,兩樣都可以。」
當我也大聲回問他要不要加牛奶時,他又叫道:「謝謝你。」
雖然到目前爲止史都華和我已見過幾十次面了,這卻是他第一次到我的住處來,因此我很擔心。他狂野的生活和有趣的犯罪軼事突然令人有些驚慌。也許他無法克制自己。也許此刻他正在把我的東西塞進他的大口袋裡。在他母親的酒館——劍橋的另一端,他成長的村莊裡——史都華說每次他一走進酒館,女人就會「當著他的面」把她們的手提包藏起來。
「我眞不懂。」他喜歡說:「我不幹搶皮包這種事。因爲我不屑。」
那牆上的裝飾品呢?他會幹這種事嗎?我那把裝框又上過亮漆的美麗鴕鳥羽毛扇?或者放在鋼琴上的那些花紋茶杯?浴室藥櫃裡的五十公克佛特洛(Volterol)?
我在馬克杯裡扔進幾顆糖,在沖洗槽中拿出一根湯匙,在食品櫃裡翻找茶包,立刻又衝下階梯,熱水不小心潑濺到地毯上。
當我又踏入房裡時,他第三次說:「謝謝你。」
沒有證據顯示他曾經移動過。沒有東西看似被移動過。唯一看得出的改變是棕色毯子已滑落椅背,披到他耳朵上。從他的菸上飄下一長段的菸灰。
「這些書,」他對著我書桌上方的書架點點頭說:「你都讀過了嗎?」
「沒有。」
「讀了一半?」
「也不盡然。」
他驚訝地注意到擱在他椅子旁地板上的書。「《捕獵的甜蜂》(The Hunting Wasp)——整本書都是關於那些夏天的小東西嗎?」
他傾身向前,挑出另一本書。「這一本,《淡紫》(Mauve),這是寫什麼的?」
「就是那個顏色,淡紫色。」
史都華慢條斯理地搖著頭,又坐回椅子上。「他媽的他是怎麼辦到的?」
「好,準備好了嗎?好,可以了嗎?你用那機器讓我頭痛,亞歷山大。你再說一次,第一個問題是什麼?」
我開口道:「你是什麼時候和如何……」
但我們又一次耽擱了。開始談一個人的人生到底有多困難呢?史都華一不小心把麥克風碰倒了。我把它架回他的膝上。
「你確定那個紅燈表示它電源打開了嗎?」他檢査道:「亞歷山大,因爲我知道你對科技沒啥概念。不該是綠燈嗎?」
「史都華,這是錄音機,不是紅綠燈。」
「只是問清楚。沒有惡意。有點緊張吧,我想。我操他的人生,你知道。對了,我想到了一個書名,瘋狂邊緣。你覺得怎樣?」
「我覺得很爛。」
「嗯。」
我一個研究語言的朋友,詹姆斯·寇米(James Cormick),描述史都華的聲音是「有點像男高音加上一些些『老』的音質,使他聽起來有些疲憊或年紀大了。」有趣的是,他聲音的缺陷卻加強了他演說時的感染力,因此他在演講時才會得到那麼熱烈的反應。他不是誇耀功績的強悍人物——事實上,你若聽到他錄音下來的聲音,可能會覺得他弱不禁風——而是一個藉著時機和他的聰明才智,而非抗爭手段,設法存活下來的弱者。「他可以十分殘暴地描述事物。」這是丹尼斯·海耶(Denis Hayes)說的;他是幫助史都華離開街頭的兩名社工人員之一。「無論事情有多令人震驚,他還是可以面無表情地陳述。這很不搭調,因爲這個聲音溫和的人說出的話,需要借助彼得·庫欣這類的演員才有辦法說得出來。他的聲音完全不搭。」
我倒帶撥放前幾秒鐘的錄音。
「……有點緊張吧,我想。我操他的人生,你知道……」
史都華常常用到「操」這個字,但很少說「幹」或「幹他媽的」或「幹他的」這類的詞。談到性,他會說「炒飯」。他另一個常用的詞是「雞巴」,但從沒有性的暗示。「雞巴」指的可能是一個討厭鬼,也可以是一個普通人,或一樣東西,例如馬桶刷。他用這些語助詞時並無挑釁之意,也不是因爲他太笨而想不出合適的用字。「操」和「雞巴」只是他的慣用語。
以下這一段話,是他談到他「暴怒」時曾發生的情況:
你知道,我們説的可不是廚房的菜刀,我們説的是,我操他的雞巴刀。所以説,我的繼父顯然是有些可怕的。他塊頭很大,但他有點年紀了。他要是年輕個十歲,可就他媽的可以把我打得滿地亂爬。現在,我們家人不知道誰會受傷,或是我最後會不會被關起來,或是我媽最後會不會失去她的丈夫?他們怎麼面對?那讓他們很不好受,因為這操他的雞巴會變得很可怕。出手的人有時候會覺得可怕,因為沒辦法控制。總要等過幾個月之後,你才能回想,看清楚狀況,因為事情發生時你活在另一個世界裡,而那時你的腦子根本就不正常。
史都華的母音發音常會說成雙母音,好似他的聲音是抵著嘴內的四周和頂端發出來的。「喔,不!我眞是那樣說的嗎?喔,操他的……不要這樣啦。」他皺著眉用力搖頭,好像想甩脫一種苦澀的味道,大笑。
「好,再說一次吧。」
「你是什麼時候又如何變成遊民的?」
史都華將手指伸入茶中檢査一下,然後便一口喝掉半杯茶。
「呃,亞歷山大,每次的原因都不一樣……」
5
蘿拉巷二號|二十九歲
「遊民——並不是他們沒有家,而是出了他媽的非常大的差錯。」
「上一次我選擇當遊民,」史都華堅定地說:「我二十九歲。剛剛出獄:搶劫,一家郵局。判刑五年,坐了四年半的牢,因爲我不太乖,在一家汽車修理廠找到白天的工作。那是合法的,做很多警察的工作,但是免不了會學到一些有的沒的有用的東西。例如XR3I?福特型號XR3i?在修理廠,我學到你只要拿一把螺絲起子,輕輕卸下方向燈的兩顆螺絲,把塑膠螺旋錐拿出來,再把燈泡拿出來,拿一片鋁箔紙,放進去,把燈泡再放回去,用力搖動車子觸動防盜器,就可以把車發動。防盜器就不響了。我眞的找到一些很有趣的工作。
「滑動棍子——這又是另一個。用一根棍子滑下車窗去開鎖?呃,汽車協會和皇家汽車俱樂部當時有一份備忘錄,因爲在美國有人把鑰匙鎖在車子裡,他就用棍子伸進去開鎖,但車門那裡有個側邊的安全氣囊。安全氣囊爆開後,把棍子往上推,結果刺死了那個傢伙。棍子從他下巴下面刺進去,一直刺到他的腦袋。所以我喜歡待在修理廠。總是會有變化。永遠不會無聊。
「問題是,錢。太多錢了。錢眞是有趣的東西,是不是?有很多人,不是因爲是窮光蛋而煩惱,而是因爲口袋太滿。那時我有錢,我工作完回家去,有些晚上不會洗澡。我會坐在那兒,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不停喝酒。我開始變得有點像野獸,喝了酒就生氣。但是到了星期五,我會到翰汀登(Huntingdon)去,吸一些好東西。簡單地說,在那三個月裡,一天就要吸掉七十英鎊。一天吸一公克!」
「爲什麼呢?」我爲史都華變成廢人的驚人速度感到氣惱。
「呃,書就是要講這個,不是嗎?」
「一定會那麼悲慘吧。」
「不是的,這就是重點:海洛因並不悲慘,起初並不是。它會讓你感到舒服。不管你是否有很多煩惱還是沒有煩惱,一切都會被它帶走。你們這些人因爲看多了廣告只會想到惡劣、骯髒的針頭。我認爲那些廣告根本就他媽的錯得離譜,也很危險,因爲當你剛開始吸海洛因時,你不會覺得自己是骯髒、惡劣的人渣,所以你知道那些廣告是騙人的。你只覺得快樂。你喜歡每一個人,感覺很平和,就像你在早上醒來時,你覺得非常、非常累,卻知道你不必起床的那種感覺一樣。」
「可是——」
「亞歷山大,如果我們要繼續的話,你必須學會不要打岔。總之,就像我說的——錄音機還開著嗎?——對,酒和毒品控制著我的生活。所以我開始必須在週末出門去偷竊,才有錢可以嗑藥。機會主義。如果我沿著大街走,看到一輛車上有一個手提箱或一台筆記型電腦,我會打破車窗。然後用那個錢來買毒品,不是偷很多錢,你懂我的意思吧。或者我會接特別的訂單。如果有人要換輪胎,我會從修車廠的垃圾堆裡找兩個來。如果是老闆要的,我當然不會這麼做。那些東西反正他也是要丟掉的。車燈、指示器、後照鏡、門把。在酒館裡。給你吧,朋友,很不錯的。到翰汀登去。把錢花在因爲我有太多錢而養成的習慣上。操他的蠢!操他的蠢死了!蠢該是我的中間名!」
史都華把雙手插進口袋裡,把他的惱怒發洩在一袋菸草上——打、打、翻、壓——然後用理茲拉牌捲菸紙揉捲出一根香菸來。
「如果我是銀行,大概在許多年前就已經被清算了。」
要不是我挺了解史都華,我不會知道他對廉價香菸的不屑,可以從他對待我地毯的方式上窺得一二。他一點上菸,不僅任燃燒的那一頭盡量燒著,直到有半吋長的菸灰在微風中顫抖。當菸灰落下時,他也不會想到要用菸灰缸;他會試圖用手接住菸灰。這個過程一直持續,直到菸蒂只剩下一丁點,這時他就把菸蒂壓到他手上握著的菸灰中弄熄,再翻過手掌,把那些沒掉到地板上的菸灰全都擦到他的長褲上。
「然後有一天我受夠了。所以我就做了許多最後流落街頭的人都會做的事——惹麻煩——故意的。告訴經理說去他的工作,偷了我媽一些錢坐公車進城去,然後就像我剛才說的,流落街頭。」
出獄不久的犯人常會露宿街頭。進過牢、身無分文、有毒癮、被老朋友厭惡——在這種情況下過了一、兩個月自由的生活,放棄房子和責任,跟一群和你一樣的小偷一起坐在人行道上,看起來也不算太壞。
史都華的個案有一點不同:他的家人支持他,他的朋友並沒有背叛他;雖然他曾因犯罪坐過牢,而且在監獄裡的表現又很殘暴,他還是找到一個不錯的工作。
所以呢?「爲什麽要找麻煩?」
「我不知道,亞歷山大,有時候就是很糟糕,糟到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使它變得更糟。」
「兩個叫利物浦湯姆和亞斯特利的老小子,在公車車站後面的公園裡,我下車之後最先和他們兩個交談。」
「公車上沒別的人嗎?」
「在公車上我不想講話,不是嗎?那上頭仍然屬於舊世界,不是嗎?」
「那你是怎麼碰到湯姆和亞斯特利的?」
「他們就坐在那裡呀。」
「你開口說了什麼話?」
「不記得了。」
「大概是哪類事?」
「完全不記得。這重要嗎?」
非常重要,我挫敗地想著。轉變的時刻是遊民最神祕的地方之一。一個人在怎麼樣的情況下,會從本來住在屋裡變成住到屋外去呢?他什麼時候從我們這類人變成他們那類人?我可以想像一個人絕望的樣子,我可以想像走投無路,帳單滿到從信箱裡掉出來,太太和區長上床,廚房地板上堆滿了瓶瓶罐罐的景象;我關上身後的門,拎著袋子走下坡道,上了公車——我無法想像的是我會對自己說:「何必呢?當遊民吧!」並且眞心相信那一點。當公車駛離車站時,我是不是慌張地檢查我的皮夾(沒有信用卡,沒有支票簿),用力拍我的口袋(沒有鑰匙,沒有地址,沒有父母親囉唆地邀請我返回兒時住的房間〕,想著我要怎麼厚著臉皮開始乞討嗎?然後我突然想到:老天!沒有床!沒有家!
凱琳·托馬斯在夫婿狄倫·托馬斯於紐約去世後,於她自傳的最後幾句話中提到,當她坐火車回威爾斯時,她從火車行駛的轟隆聲響中只聽得出兩句話:「沒有狄倫,沒有家,沒有狄倫,沒有家,沒有狄倫,沒有家。」這就是沒有家的感覺嗎?不只是少了屋頂和牆壁而已,而是孤苦無依的感覺?因爲這樣,所以幫助遊民的社工才會說,最重要的是他們流落街頭的頭幾個星期內就要與他們接觸嗎?不然他們會開始對遊民團體建立起一種新的歸屬感,因爲他們是人,一定要有同伴,一旦他們有了歸屬感,想要將他們拉回起點,拉回我們這邊,就會難上一百倍嗎?
第三個可能性:這是一種逐漸的醒悟。遊民最初只是玩玩而已。露宿街頭其實滿好玩的。他就像沙特小說《詞語》(The Words)中的那個服務生;他扮演服務生的角色,一個玩票的服務生,直到有一天他環顧四周,發現他所有的朋友都是遊民,他喜歡的那個女孩也是遊民,他每晚盼望要做的事也是遊民想做的事,例如在錫安浸信教會教堂後的泰南酒館喝個爛醉;他的團體是遊民組成的,不再是開玩笑的,現在他已成了他們其中的一份子。
像我這樣,知道自己絕不可能陷溺在這種愚蠢墮落的情況中的人,很難爲這轉變的時刻找到一個適當的比喻。所以說,他對湯姆以及亞斯特利說的一字一句都很重要。
「所以說,你看到這兩個人,」我再試一次:「就說:『哈囉,我叫史都華,我是遊民。』然後就談開了嗎?」
「不是,當然不是——我並沒有說『我叫史都華,我是遊民』不是嗎?我爲什麼會說那樣的話?我認識這兩個雞巴已經好多年了。」
他們一起坐在公車站後面,喝了三天的酒。
史都華當時夜宿的地址是蘿拉巷二號的基督之園(Christ’s Pieces)。這裡是一個三英畝大的公園,有廁所、六個網球場、和一片玩滾木球用的草坪,他在那兒睡得很安穩。他醒來時,會從蓋在自己身上的舊香菸紙箱和塑膠杯裡爬出來,然後到公園的小攤子那裡買咖啡和一片鬆餅。「基督之園」是位在基督學院後方的公園,「二號」是從左邊數來第二個中間有最大空隙的樹叢。史都華不刷牙,也不梳洗。和湯姆及亞斯特利猛灌啤酒的空檔,他就吸食海洛因;那海洛因是用偷他母親的錢買來的。警察走過他身旁時以爲他只是在抽普通的香菸,讓史都華感到很得意。
住在公園的第四天,他認識了史瑪吉。一個星期前史瑪吉還住在外頭,但他得到了一個家,所以他搬到他的樓層去了。史瑪吉的新家是市議會提供的;每年市議會都會保留一些住宅供遊民居住。史瑪吉有很多朋友:他們從各處街頭趕來,恭賀他的好運,喝他的咖啡,泡他的茶,偷他的麥片餅、錫箔紙、湯匙、火柴,然後擠在那一層樓,覺得很無聊。
另一個住在同一排公寓的人,用一把烏茲衝鋒槍掃射過史瑪吉所有的窗子,在正對的牆面上留下一排像下面那樣的彈痕:
【圖片】
後來史瑪吉因付不出房租以及交友不當而被迫遷出公寓。
「可是人生不就是這樣嗎?每個人都想白吃白住,不知道他有帳單要付。」
史瑪吉再度流落街頭。爲了節省開支,他不再吸食海洛因,改用注射的。「我差點就嗑過頭了,那玩意兒還眞厲害。當時我還以爲:『啊,太棒了!我把每天七十英鎊的花費降低爲十英鎊了。』但一個月之後,我手臂的注射量卻又達到一天七十英鎊。」
「我們就這樣可以了吧?」史都華問我。
「什麼?停止錄音?可是我們才談了半小時而已呀。」
史都華坐在我的扶手椅上,挪動著身體。「我今天有事要忙。」他抱怨道。
我伸手按掉錄音機,想了想,靠回椅背。「好吧,再五分鐘就好。我們複習一下。你坐過牢,對吧?」
「對,因爲——」
「我們以後再來談這個。然後你出獄了,過了半年混亂的生活,最後就成了遊民?」
「沒錯,就像我剛才解釋過的那樣。那時我三十歲,從六月到十二月我都在待在街上。」
「那正好是我在山斯伯利連鎖超市(Sainsbury’s)的轉角第一次見到你之後了,對吧?」
他忿忿地點點頭,開始奮力要脫掉他蓬鬆的夾克。
有事要忙?像他這種領福利金的遊民有什麼事要做?
「聽著,我告訴你我有什麼困擾吧。你爲什麼沒有直接去找一家遊民服務中心,住進一家收容所去呢?他們會幫你找工作,讓你住進許多人分租的房子或單人公寓,並且幫忙處理分配你的存款。這就是爲什麼這些旅舍會那麼貴,因爲必須有錢才能支付二十四小時値班人員的薪資:這些人受聘於你所稱呼的『體制』,專門負責照顧你們。換句話說,你並不需要住在外頭的公園裡。你住在外頭是你自己堅持要住的。爲什麼呢?」
史都華瞪著我看的表情,似乎是覺得我無藥可救了。他難以置信地垮下肩膀。「得了,亞歷山大,把你的錄音機打開吧。你們這些他媽的上班族,就是太相信你們在該死的報紙讀到,或是在電視上看到的一切,但事實根本就不是那麼一回事,太不眞實了。」
只要表現出一丁點的責任感,不要攻擊任何人或公開嗑藥,冬憩的人員就會安排你去見社工,讓你住進一家收容所,通常是英國教會住宿所。柳樹道(Willow Walk)遊民收容所或維多利亞路二二二號的柳樹道大姊中心(Willow Walk’s big sister),都是專供遊民住的。他們都有固定的小間單人房。二二二號有七十四個床位;這是個高尙的機構,外牆是刷得雪白的磚牆,離我的住處不遠,我要去超市時都會經過。偶爾,外面會停著救護車或警車:有人嗑藥過量或挨了揍或揍別人,或砸破附近地下酒館的玻璃窗,抱回了一大堆的冰啤酒。機構的負責人是我的一個朋友,一位非常用心、有智慧、又富想像力的女士,她和她的員工像是創造奇蹟一般,讓這個地方每天都可以運作。
像二二二號和柳樹道這樣的地方,常常都瀰漫著一股警覺的氣氛〔尤其是二二二號,柳樹道比較沒有那麼緊張)。在長時期的平靜之後,總會有短暫的暴風雨來襲,這時似乎每個角落都有人「出事」,工怍人員從一個事件的地點衝到另一個,在走廊上奔跑,手指按著無線電對講機的按鈕,想著是不是因爲滿月使附近的交通號誌都失靈了。
這就是史都華會厭惡收容所的原因。「因爲在那些地方,有很多大欺小的情況發生,他們看到像我這樣瘦小的人,又有點跛腳,對他們來說我是最容易攻擊的目標。所以如果他們找我麻煩,我必須用很嚴厲的方式去對付他們,才能讓他們知道,然後我又會被捕。呃,我也不能怪他們,因爲我以前也會那樣做。但是如果有人殺了我,我不會希望他最後被抓去關,即使只坐個三年。我不希望任何人坐牢。」
「可是你並不在乎到酒館裡找三個喝醉酒的人來殺你,讓他們冒著入獄的危險。」我提醒他。
「是呀——不過他們不是遊民。」
收容所對多數人而言都不好。它們會成爲「充滿敵意的」*機構。甚至更糟的是,住進那裡的人慢慢會養成一種滿足感。過了六個月,層出不窮的狀況,遊民已無法威脅收容所的員工說要向他們的主任投抱怨信,或是把收容所的內幕報給《劍橋晚報》(Cambridge Evening News)當八卦刊載。遊民的生活是對人們適應自毀能力的最佳驗證。這樣的情況也適用於監獄:人們會慢慢適應新環境加諸在他們身上的暴行——最後他們會放棄抵抗。冬憩的前主任約翰·卜洛克,也就是我跟史都華聯手要營救的對象,就是個很好的例子。他在監獄待了幾個月之後,寫信給他的太太說他開始覺得還不錯了。他開始覺得承認有罪,日子反而比較容易些。
*:此處作者以hostel(收容所)與hostile(充滿敵意的)兩個發音近似的單詞作為雙關語。
收容所雖極欲避免,卻不免成爲嗑藥和酗酒的場所。史都華之所以要求市議會給他一間離劍橋八公里遠的公寓,就是因爲他要遠離市區的毒品和犯罪場所。讓一個想要戒掉海洛因和不想再偷竊的人住進收容所,不管支持他的人員有多用心,都像是把一個戀童癖帶到幼稚園去一樣。
在二二二號,史都華被揍得很慘卻沒有叫出聲;又一次被扁,也仍然閉緊嘴巴;第三次被揍,他用頭猛撞其中一人,撞到「他的眼球都破裂了」,又和另一個人持刀對打,因此必須離開。
他也不肯住進市區另一頭錫安浸信教會地下室的吉米之家(Jimmy’s)。基本上,吉米之家算是個庇護所,而不是收容所。住在這裡的人並沒有自己的房間,只有大寢室裡的一張床,每晚都得自己鋪好。不能帶酒進去。進門要捜身,也沒有可以讓你藏注射針筒的地方。
「到吉米之家去的也有些好人,但是更多是有精神病的人或酒鬼。而且每天早上九點他們就把你送出門去。他們讓你住在那裡是要收很多錢的,可是他們卻在早上九點就把你趕到街上去,直到晚上七點才能進門。」
吉米之家是根據一個魅力十足、如今也已作古的流浪漢來命名,那兒很像大作家歐威爾(George Orwell)筆下所描述的廉價小旅館,不過是屬於比較正面的版本。對那些整晚喝酒的人而言,這是個讓他們安定的好地方。但對於喜歡隱私,或容易被欺負,或有被害妄想,或喜歡穿女裝睡覺,或鼾聲大到其他人得聯合起來在他嘴裡塞進一隻襪子的人而言,這地方是沒用的。
不管你提供什麼樣的服務,多熱情地接待,多包容,有很多工作人員,並且放了很多漂亮的盆栽擺飾,還是無法滿足每一個遊民的需求。
「因爲這就是重點啊,不是嗎?」史都華解釋道:「遊民就是一般能讓人們保持正常生活的事物所剩下的東西——好的,先生,不好,先生,滿滿三袋,先生——像家庭,事業,兵役,都被掏空了。」
我在撰寫本書期間,曾到柳樹道收容所去工作了一年。這是全劍橋市最好的一間收容所:二十二個床位,單人房,二十四小時都有人員坐在入口處的辦公室裡。租金:每人每星期兩百七十九英鎊。(遊民當然不必付這麼多錢,他們只要付六塊半左右,差額由住宿津貼補足,這筆錢就是由像你我這樣的納稅人支付的。)負責人是露絲的丈夫,一個善良、溫和、思慮周到的人。
柳樹道收容所的住宿者多半都很好相處,雖說有些人免不了有發作的時候。(例如,禁止住宿的名單上包括一個曾六度被判預謀殺人的罪犯,還有一個曾企圖殺害收容所工作人員的人。)這些住宿者基本上都很謹愼、警覺,他們「發作」多半是覺得自己的權益受損,而不是針對別人。他們有些人所經歷的事情,如果你知道細節的話可能會想吐,但是他們並沒有變成連續殺人犯、縱火狂、或寄炸彈郵件的瘋子。他們會心存懷疑,他們會發脾氣,他們會在自己的小房間裡拚命跺腳,他們懷疑每件事都是他們的錯〈或者他們認爲錯都不在他們,因此覺得自己完全無法掌控自己的人生),他們會自殘,他們聽任時光流逝,他們會被打得頭破血流。有些人很好笑,有些人很有天份,有許多人都很善良,也有許多人枯燥乏味,有幾個人曾是大富翁,有不少人多少都有點瘋。有些人會因爲自己給社會帶來不安感到歉疚。前一天他們可能對你很無禮,管你叫「笨蛋」(通常也不是毫無理由的)或步履蹣跚地亂走亂晃,既歡快又愚蠢。但是他們一清醒過來就會道歉,儘管傾聽他們道歉的對象已完全不清楚他們在說什麼。你根本無法精確描述住在這類地方的人。據我自己的估計,大約有四分之一的遊民,你在街上與他們擦身而過時會以爲他們是有所成就的人(劍橋此刻穿衣服最講究的人就住在吉米之家)。不過除了這些人外,就是人們描述下層生活時喜歡寫的刻板印象:吸毒的、昏頭昏腦的、愛爾蘭酒鬼、及時行樂的、妓女〈但不要美化這兩個字——而是想見面色慘白、感染皮膚病的女子,和願意讓你摸她們的靜脈曲張、以交換一口已消化了一半的啤酒的老太婆)、竊賊、扒手、得過且過者、自暴自棄者、意志薄弱者,以及,非常少見的,只是十分貧窮的人。
***
在機會階梯上的最後一級階梯——在出入冬憩、吉米之家、維多利亞路二二二號、哈佛丘(Haverhill)年輕遊民國宅、柳樹道、伊茅斯(Emmaus)和賽瑞尼安(Cyrenians)等機構設立的臨時收容所之後——就是得到你自己的一層小公寓。
如果這個矯正的過程進行順利,在半年內你就可以離開街頭,住在自己的房子里,開始找工作,雖說即使這樣的速度還是不夠快。一般說來,一個人在遭逢遽變(家暴、破產、婚姻破裂等)後,平均要過九年才會變成遊民。接著只要再過一個月就可以「確立」他們的生活狀態,例如,有些人會融入街頭生活,然後一去不回頭。
但是這階梯不一定管用——至少對「混亂」遊民而言。像史都華這一類的人,並不只是因爲運氣不好和失去自尊而住在星空下,並且忍受垃圾堆和失溫的情況。因此,並不是提供鼓勵、就業訓練和救濟金,就可以讓他們再度站穩。對他們而言,每一天都可能遭遇到種種令人憤慨的事。在最惡劣的例子中,這類的遊民幾乎已經不像個人,而是一具徒具人形的行屍走肉。彷彿他們的靈魂缺了一部分。像這樣的人和這樣的生活方式,都是精神分裂的癥狀——甚至根本就是一種絕症——所以你叫他去申請就業服務中心公告限額五十名的倉庫包裝工作,無異是叫一個斷腿的人丟掉柺杖跑回家去。
「你看,遊民的文化是很奇怪的。」史都華解釋道:「前一分鐘他們互相攻擊,但有時候我們卻團結在一起共度難關,所有不同的小團體。有一次,我和一個夥伴坐在那兒乞討,他突然跳起來,開始猛踢我的臉。他自己也不知道爲什麼。」
有一次,史都華想要逃離這種具傷害性的收容所和街頭生活,便用二十五英鎊買了一輛廢車,找人把它拖到河邊,結果還是慘敗。其他人占據了他的車。他交錯了朋友,這些人睡在車內不打緊,還放火燒車,車子整台炸毀。
還有一次,史都華和坦克車法蘭克起了爭執,坦克車法蘭克在公車站後方的公園裡把他海扁了一頓。結果:公車站全毀。
「就算你找到工作,你還是會陷入兩難的局面,因爲只有住在一間收容所裡你才能找到工作,因爲你要是沒有住址,不會有人給你工作。可是如果住在那裡時找到了一份工作,收容所的人員就會立刻提高租金。他們一定要,因爲他們有的房間要價是每星期操他的兩百到三百英鎊,而你一旦有工作,社會福利就不幫你繳租金了,對吧?從你得到工作的第一天起,一夜之間,房租就會他媽的漲到每星期六十到七十英鎊!對一個前一天每星期還只要付五英鎊的人來說,這眞是他媽的嚇人。但這就是愚蠢的地方:合法的工作總是拖欠薪水。兩個星期,一個月的拖延,那時你才拿到第一筆薪水。你要怎麼付頭四個星期那操他荒謬的新房租呢?根本就不可能。錢從哪裡來?找到工作,結果呢?因爲沒繳房租被踢出了公寓。」
這種情況我是知道的。我自己就曾勸告遊民不要去找工作,尤其是如果他們才剛剛變成遊民〈等你在街上度過六個月之後福利的情況會有些微的改善,雖說到那時你已成了遊民的一份子,而當遊民並不太壞的感覺也確立了)。因爲他們若找到工作,就會失去收容所的住宿機會,接著又因此失去工作,一如史都華所描述的。
簡而言之,在爬上階梯的每一步,混亂遊民總是步履維艱。他大發脾氣,失控,藉酗酒逃避現實,最後被關進警局的牢房裡,三週後又得從最下面的一級階梯開始爬,而幫助他的人愈來愈不想看到他那張早已熟識的臉。這就是爲什麼比多數人都病得更重的史都華,在離開史瑪吉的公寓後,會從機會梯階摔下來,像顆大石頭般沉入大海。
接下來的四個月,在社工援外人員找到他之前,就連他自己也不記得發生過什麼事。
6
「我把那混蛋綁在車的後面開車拖行。」史都華大聲說。自他上次到我住處開始記錄他的生活,已有三個星期的時間。我們現在沿著劍橋外圍的公路邊前行,踢著步伐經過開花的款冬樹,朝開了一家家具店的伊茅斯遊民住宅區前進。「像日本軍人做的那樣,把他綁到一塊木頭上,接著把他推到一潭泥漿中,讓泥漿淹到他頸部,然後再把他拉出來,用刀子輕輕割他身體的每個部位,再把他放回泥漿裡,那樣他的傷口就會發炎,他就會死得很痛苦。要不就坐下來和他玩射飛鏢。慢慢地受苦。我只是要他知道,操他的受苦是什麼滋味。」
史都華想要一座展示櫃,放在他砰砰咻床旁邊。這櫃子用來放他的音響、他的《開車不求人》書籍,和他的吸食器。自身旁駛過的大貨車造成的氣流搖撼著他的雙腿。史都華探身到公路上,觀察交通。
又一輛大貨車出現在約一公里外的轉角處,史都華立刻縮回身子。
「有東西要過來了——我可以感覺到。它沒有完全消失。」
「什麼東西沒有完全消失?」
「怒氣和苦澀的扭曲感受。我還沒完蛋。我要再一次變得不聰明。有人會受傷,這就是我害怕的。」
「這什麼時候會發生呢?一個星期後?」大貨車隆隆駛過。「還是在十秒之內?」我又幽默地加了一句。
「我不知道這什麼時候會發生,亞歷山大。」史都華說著,再次停下來,觀察路上的交通。「那是一團黑色的迷霧。它會來的。」
「你想要折磨的這個人是誰呢?」
「他知道。我有讓他知道。我出獄後曾打過幾次電話給他,告訴他說他的時間到了。我已經讓他知道了。不過任何人都可以透過電話這麼做。後來,在我變成遊民以前,有一晚到達了這個階段,就是我的腦袋一直對我說我必須走,他的死期就是現在,所以我就到他家去,把他的門踢開。」
屋裡沒有人。
接著,史都華去開臥室的門,門是鎖住的,因此他把那扇門也踢開了。
「臥室裡有個女孩大聲尖叫。所以我就離開她,在屋裡巡視一番,發現樓上還有一扇鎖住的門,我就用頭撞門,同時用力敲,直到門被撞倒爲止。我走到那房間裡,但是沒有人在裡面。我走到另一個房間裡,開始搜衣櫥,同時操他的用力猛敲,然後我看到另一個女人,坐在地板上哭泣,所以我就把她抱起來,讓她知道我不是來傷害她的,可是她以爲我是要傷害她,因此就跑開了。於是我從那人的大門走出去,就看到了一大堆警察。他就在那裡,坐在他們的車子裡。『哈哈,你沒找到我吧?』
「他在嘲笑我!接著他跑到他的花園裡,對兩個牽著狗的警察大叫:『他有刀子,他有刀子!』於是他們就放狗追我。狗一口撕裂了我的夾克袖子,咬住我的胳臂,雖說我根本就沒帶刀子。警察撲到我身上,我想對他們說:『你們幹嘛要保護那個他媽的強暴小孩的變態?你們幹嘛要護著那個騷擾兒童的爛雞巴?』
「所以,就像我說的,老闆對我跑出去蠻幹被警察抓了十分生氣,因爲他給我機會,而且他有警察的工作。他很不高興。」
「你眞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史都華聲聳肩。「直到兩年前,我在身體虛脫之前精神會先虛脫。所以在我發作一陣子後,我的精神虛脫了,接著我會覺得很平靜。所有的怒氣都會消失,然後我的身體也他媽的廢掉。就是……」史都華停住嘴。他常常會以「就是」兩個字來起頭敘述,就好像要把他的思緒像個箱子一樣,從腦子裡的某個部位搬出來,放在聽者面前。「就是,過去這兩年有許多奇怪的例子接連發生,我認爲那是因爲我沒達到顛峰。我的身體在精神還沒虛脫之前就先虛脫了。」
他以懷疑的目光打量我們前方的路面,然後指出在馬路對面一排樹叢後面露出的斜屋頂:伊茅斯遊民住宅區。這裡離最近的村鎮大約有一公里,像阿米須人的社區一樣,遠離其他人類的居處。
遠方出現了一輛Fiesta轎車,從劍橋方向駛來——就連平常開車不長眼的人也靜待這輛車通過。
然後我們快速穿越馬路。「操他的瘋子。」他說。
伊茅斯遊民住宅區是在一九四九年時由一個法國修道院院長皮耶設立的,他讓遊民們藉著修理和販售廉價家具,賺取一小筆他們都還沒來得及握緊就可能被風吹走的微薄收入。這裡嚴禁喝酒。有任何嗑藥的跡象:立刻驅逐。這樣的做法因爲太正確了,反而違背了收容所的初衷:它讓遊民工作好讓他們重新得到「自尊」;它讓他們離開使他們墮落的街頭遊民社區;它打破仰賴福利救助的循環,又因爲它付給他們如奴隸般的廉價工資,使他們就算有辦法在週休的那一天逃回市區去,也沒錢可以去一次喝掉三星期份量的雪利酒。「就像一處遊民的戒酒中心。」史都華喃喃說道。
「從這裡,亞歷山大。」我們俯身穿過矮樹叢的一個缺口,爬下一個小溝渠,又鑽過另一個洞,終於來到一個農莊的中庭。
一個臉皺得如乾羊皮紙的老頑童舉起拿著螺絲起子的那隻手,向史都華打招呼,咧嘴而笑,然後又回頭看著夾在他雙腿之間的床頭櫃。
在另一個方向,一個蓄著黑鬍子的人站在一部拖曳機旁,對我們點點頭。史都華叫喚:「你好,亞倫!」
「史都華。」是他的回答。
住在這裡的二十位男女都很快樂。他們做的工作很重要。在另一頭他們還有菜園、花房,還養了雞。
伊茅斯的房間是依山脈排列的。一個大房間裡裝滿了櫥櫃、桌子、和容易壓壞的椅子,兩個較小的房間里放滿了吸塵器、電扇、和擴音設備;側邊的一個房間裡全是樂器;還有一間書房、一間放了小擺飾的大廳、和一個自助餐廳,餐廳外坐了一個無牙且身材矮小的男人,正在翻閱一本和六罐裝啤酒一樣大的紀錄本,査著捐贈的唱片紀錄。
我問:「爲什麼不是每個鄕鎮都能有一個像伊茅斯這樣的遊民住宅呢?」史都華誇張地東張西望,聳聳肩,然後走向正門另一側堆積廢物的房間。「答案還不明顯嗎?」他的動作說明了:「因爲不是每一個遊民都想要整天修理有舊式英國把手的廉價家具,來換取三十五英鎊的週薪。他們並不想要和二十幾個戒了酒的酒鬼和失敗的銀行家住在一起,離最近的漂亮妞有八公里路遠。對某些人來說這裡是很棒,像一個社會組織。但對其他人而言這裡卻像是一座監獄,或貴族上的伊登中學。」
史都華很快就找到了他喜歡的東西。一座上了亮光漆的「黑檀木」展示櫃,加裝有鉛條的櫥窗,平滑的櫃面可以讓你在氣憤時用來撞頭。「這個好。」他摸摸其中一層光亮的架子。「手工很不錯。」價錢寫在一個用硬紙板剪出的星星上,塞在一片鉛條櫥窗中。「六十五鎊?這才叫物超所値!」
有時人們會問我有沒有怕過史都華。從來沒有,連一秒鐘、一丁點都沒有。爲什麼不怕?我不知道。也許是因爲他發脾氣都是有原因的。他針對的是到處存在但經過認定的仇敵,而理由也都不難理解,例如,所有和教養院、戀童癖者、監獄、和警察相關的一切事物。我並不屬於那些世界。坦白說,我還覺得他說的話有些好笑。
不過,人們指出,他攻擊過他同母異父的弟弟,也在他父母親的酒館裡搞破壞,還曾經持刀威脅他的母親。何以我會認爲自己很安全呢?
我不知道。我就是不覺得他可怕。在請願活動的那段期間,像我一樣和他成爲朋友的那些人,也沒有人覺得他可怕。就連他的戒酒輔導人員也不覺得,雖然他曾對她扔過一張椅子。
在收容所工作會讓你習慣遊民關於暴力和自我毀滅的大膽言論。頭三、四次那些話會令你感到驚慌。到第五、六次時,那些話就成爲老生常談了。你學會設法改變話題,說個笑話,將說話者當作一個壞脾氣的學童:「我說,湯姆,我認爲你今早想要和珍妮打一架並不是個好主意。她已經痛扁過你三次了,一天三次就夠了。」或是:「不對,亞當,如果你用刀片割你的手腕,那不會『都是我的錯』。那會是你的錯。因爲那是你的手腕,而且是你自己花了十分鐘把刀片從你的吉利牌刮鬍刀裡拆下來的。」
像這樣的一點小小澄清,在收容所裡是很重要的。
有時候你甚至很想加一句:「要記住沿著靜脈割,不要橫著割。」
儘管如此,你還是會有一點顧慮。我們聽說過,有自殺和暴力傾向的人常常需要累積情緒。大力吹噓,小小的試驗——像短跑選手在槍響之前幾分鐘的熱身運動。
「但我還是搞不懂一點,」在我們走回公路上時我改變了話題,然後走進一條小巷,經過山梨樹下,往回走向他的住處。「你爲什麼要住到街頭去呢?」
「我跟你說過了。那時我已經偷我媽的錢去吸毒了。所以有一晚,在我爲了那個戀童癖丢了工作之後,我偷了更多的錢,然後就到劍橋來了。」
「可是爲什麼要住到街頭呢?」
「亞歷山大!爲什麼,爲什麼,爲什麼!」
「但是這很重要呀。我想弄清楚。」
「我不知道——因爲我有吉普賽血統。我想要過著像我祖先一樣的生活。我喜歡吉普賽,那種獨立的生活方式。」
「可那就是我想問清楚的。那正是你沒做到的。你只是跑到最近的一個城市去,睡在人行道上,就不再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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