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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带人生(繁体中文)

_11 亞歷山大·馬斯特(美)
史都華搖搖頭。他知道有個人在臨時法庭提供證據想得到賠償,結果因爲回憶太過不堪,最後「他拿刀傷害自己並上吊自殺」。此外,史都華也很難說出發生在他身上的細節,因爲他多半都處在吸膠過後的亢奮狀態中。「有一次,我在緊鄰學校的樹林裡吸膠。一件可怕的事情發生了,但我不知道是什麼事。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學校的人幹的。有時候我吸膠後會產生各種幻覺,你不知道那到底是不是眞的。我以前常弄到想吐。」就某方面而言,他認爲自己也要負責。「當我被壓制時,他們必須碰觸我們,呃,有一個下流的雞巴,他以前會坐在我身上,他的屁股就壓在我的嘴巴上。實在很難說出口,但我必須承認,我以前實在壞透了,所以才會讓他們那麼想虐待我。他們可以名正言順地把我五花大綁起來,或把我拖到沒人的地方去壓住我。現在回想,正是那種感覺,那就是我創造出讓它發生的狀況。這個暴力的小雞巴就是需要控制。」
然而,史都華在某報上看到對「求償者」嘲諷的報導,說當求償者得到賠償時,有一些人會跟著出來,憑空捏造一些故事,只爲了要分一杯羹。「那眞是錯誤的說法。」史都華平靜地說:「那些受害人常常只是因爲看到其他人能承受整個歷程,不是每個人都會上吊自殺,所以他們才有勇氣去求償的。那些後來才站出來的人可能是受最大傷害的人。」
他說,他這一生常常「努力要忘掉在這些學校裡的遭遇。每天,每天,都像是在打一場必輸的混仗。」
***
對於史都華的這段過往,我得到最清楚的細節如下:有一天,我們一起開車在鄕下閒逛,經過拉福瑞克曾擔任過校長的艾菲爾德學校校址。史都華載我到車道上去看一看;他望著那棟單調難看的心理諮商大樓,一時感到很困惑。這裡現在成了老人院。
「不一樣了——有一點改變。不知道是什麼。」
我不經意地問:「你從這裡逃跑過幾次呢?」
「對了,就是這個改變,現在只有一層樓了。他們一定把舊大樓拆了,又蓋了這一棟。我現在想起來了,因爲我必須把床單綁在一起,從我的臥室窗口爬出來,因爲臥室是在二樓。那天是我唯一一次一天裡試圖逃走兩次。」
「爲什麼呢?」
「因爲第一次警方從哥登把我抓回來。警察總是把你抓回來這裡。那一次就是發生那種事。所以我第二次逃跑。」
「發生那種事?」
「你知道,在辦公室裡,警察走了之後。」
「發生了什麼事?」
史都華以他總是冷然捕捉到事物本質的方式說道:「我不記得他的臉,只記得他的動作。」他在退回來給我的稿子上,關於尼斯沃茲之家那段裡頭寫著:「不是羅斯登,是哥登。」我在那幾頁中犯了另一個錯。警察不是從羅斯登把他抓回來的,而是從哥登,讓他得幫人口交跟被人雞姦。
24
被遺忘的歲月 | 年齡零至十一歲
「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發生不同的事。像我這麼笨的人,我什麼都記不得。」
「你要寫一本書,對吧?我就知道。我一聽到你的聲音,就對自己說:『他要寫一本關於史都華的書。』那孩子眞的受苦了。應該有人幫他寫書。你也應該爲我寫一本書才對。」
愛倫外婆和小伯特住在劍橋邊緣的芬迪登鎮,一排石板路盡頭的一間小型組合屋:一間木屋,比一顆方糖大不了多少。「奶奶個子小;她一直都小小的,」史都華說:「不過她知道我忘掉的那些年。」
艾倫外婆靠坐在扶手椅上,注視她放在屋子前方的輪椅。她的臉像一個擦亮的皮包。她因爲太老了,所以臉又變得光滑了。
「哈囉,我是愛倫,史都華的外婆。九十三歲,很不錯吧?」
她是那種因戰爭而得利的人。
小伯特比她小八歲。她興高采烈地說:「我的小寶貝,我們的茶呢?」伯特跟在我後面滾動輪椅進門,快活地轉身關上門,便轉進廚房去了。
「所以,關於史都華的祖先,你可以告訴我什麼呢?」我開口道,在愛倫外婆對面的一張椅子上坐下來。
「無可奉告。」她說。
哈,我果然猜得沒錯:史都華是從一個大鍋子裡煮出來的。
「我最早的記憶是一九一二年。戰前,我和我媽在白金漢郡的家裡,她生病了。在我們花園盡頭有一間廁所,我記得我跑去廁所,找牆上的一個洞,像這樣。我從小洞裡看見他們來帶走我媽,把她放在一輛馬車的後頭,從此以後我再也沒見過她。」
伯特外公從廚房回來了。他用輪椅的橫槓撐住一個特殊的托盤,托盤上面放了茶具,隨著輪椅的轉動碰撞作響。一九四〇和五〇年代,他在這附近種田。然後他收起農具,成爲當地一家麵包廠的切麵包師傅。
不過,他和愛倫一樣,對於史都華的祖先也一無所知。伯特是在威爾斯的一家孤兒院長大的。他的父親是個跑船的生意人,在大戰中遇害。怎麼死的?他不知道。爲什麼?他不知道。他父親是搭乘一艘滿載彈藥和繃帶的船過海時在海上喪生的呢,還是死在陸地上?沒人告訴他。
他爲我倒茶。「加牛奶嗎?」
關於他的母親,小伯特提供的唯一故事是,他在孤兒院時被告知說她死了。因此他休假三天不用工作,到天鵝溪鎮去參加葬禮,但是當他走向她的房子時,他看見他母親站在門口,手裡拿著一罐啤酒,爲她對他開的玩笑得意地大笑,看到他帶的花束更是笑個不停。
看起來,史都華的祖先屬於被遺忘的窮人。他母親這邊,愛倫和伯特是成爲完全沒有紀錄的階級的第一代。所有的人都沒沒無名;即使對他們而言,史都華的家人也幾乎都是隱形的。
我小口啜著茶。在這裡,開懷暢飮似乎很不適宜。
「吃點餅乾吧?」伯特建議。
當我抬起頭時,愛倫正注視著我。「我們已經很多年沒看過史都華了,你知道。」
我知道。
「很多年了。」
我點點頭,同情地將頭別開。史都華對我的解釋是:「有什麼用?他們是祖父母,我的外祖父母,但他們想要知道我都在做些什麼時,我能跟他們說什麼呢?他們不會懂的。」
「他母親說是因爲公車的關係。要來我們這裡並不方便。」
「史都華說他很想來看你們,」我說:「只是最近他的生活並不如意。」
「我知道,我知道。那孩子受苦了。」
愛倫和伯特的屋子裡,牆上貼滿了照片:他們的五個兒女,十六個孫子,二十七個曾孫,和兩個玄孫。在愛倫坐的那張扶手椅上方,沿著整排窗台貼了中西部平原的全景照片,爲這個小房間提供愉悅的視野。他們的長女嫁給一個美國的家具零售商。在另一扇窗子上,照片裡的茱蒂、保羅、和凱倫在愛倫的頭上高舉酒杯,慶賀她九十歲的生日。在連續劇「最微弱的聯繫」的廣告時刻,將目光向上移就可以看到強暴史都華的罪人:葛威——眼皮沉重,鷹勾鼻——和一個胸部豐滿的女人的結婚照就放在電視機上。壁爐架上方,用橢圓形相框掛著一張大頭照,照片中是個微笑的清秀男孩:史都華的兒子,小傢伙。
在這一圃家族榮耀的迷霧中,唯一不見蹤影的人,就是史都華。
伯特彎下身,奮力要從邊櫃裡拉出一個箱子來。「他有一些照片——但似乎就是沒辦法把它們拿出來。」
「那是因爲你太胖了,親愛的。」愛倫說。然後她轉向我:「我們以前有我們女兒和史都華的爸爸結婚的照片。但有一天史都華來了,把所有的照片撕成碎片。不過,我不記得那是哪一天了,也不記得是爲了什麼。」
伯特的紙箱現在躺在地板上,裡面裝了幾百張照片。有張照片裡,史都華的髮型是半頭長髮、半頭剃光,寬闊的肩膀。我認不出是他。他的毛衣上有個大洞,露出光禿禿的手臂。他十八、九歲,和漂亮的黑髮女友坐在沙發上,抱著小傢伙。第二張又是一個學童:胖胖的,眼睛發亮,面露微笑,旁分的淺棕色頭髮。他看起來和那張他兒子在壁爐架上的照片一模一樣。
第三張照片仍是求學的時期,也是愛倫最喜歡的一張:史都華穿著一件鮮紅色毛衣,下面露出睡衣的邊緣,頭髮沒梳,亂蓬蓬的。他顯得迷人但不可信賴。其他照片就是我認識的那個人了。將近三十歲的史都華;有點鬍渣,堅決的下顎;肩膀塌陷,笑容消失了。
「我知道他爲什麼開始改變。」愛倫幾乎有些自傲地說:「他哥哥告訴我的。有一晚他特別來這裡讓我知道。不,我不能告訴你。」她逗趣地搖搖頭。「我答應過我不會說的。三天後他就自殺了。」
過了一小時後,我起身離開。
我告別時,愛倫說:「我們和有錢人一樣,見過許多名人。」她坐在她的輪椅上望著我。「我當酒吧女侍的時候,在酒吧裡見過威爾斯親王,但我沒和他握手。我還認識一個埃及人,他以前常和我一起去買東西,後來我見過他的表弟,我和他握了手,他就是影星奧瑪·雪瑞夫。」
伯特也碰過名人。他還在麵包廠工作時,一個優雅的印度男孩會在放假時從對面的大學過來打工,將伯特切好的麵包裝進袋子裡。
「他就是甘地。」伯特說著,滾動輪椅送我到前門。「他眞是個好孩子。他曾經寫一封信給我朋友問他:「小伯特好嗎?」都已經過這麼多年了!不過他們那裡的郵政有點問題。那封信在他們把他……做了以後又過了六個月才寄到。
「世事難料,不是嗎?」他又加了一句,得意地微笑。「我們家族的人都很卑微,然後他們向上爬,然後又爬更高,但有些又摔了下來,就像史都華。」
要描述史都華一生的頭十年很容易。因爲他根本不記得。
「我把它吹熄了。」
「『吹熄了』?記憶力要怎麼吹熄呢?那是一種能力,是與生俱來的,又不是蠟燭。」
「我媽說那很可惜。」
我自己的記憶力也很差。我以前開學離家到翰普夏郡的學校去時,會在火車上玩一個遊戲。我會去回憶我父母親的花園是什麼樣子。我半個小時前才提著沉重的皮箱,走過這同一個花園,但我還是要想個十、十五分鐘才會想起來。
史都華這樣描述:「我知道事實是什麼,但是沒有畫面。」
「你怎麼會沒有畫面呢?不管你在想什麼,都會有畫面的。我的意思是,如果我說『車子』,那是因爲我心裡想到一個有四個輪子的東西。」
「你想到花園時有畫面嗎?」
「是沒有,但就是因爲那樣呀,我記不得了。我努力要想起來。」
「沒錯。可是你知道你有個花園,對吧?如果當時我告訴你說,你爸媽並沒有花園,你可能會罵我鬼扯淡,對吧?那就是個事實,不是嗎?事實是,你們有一座花園,不是嗎?」
「是的,只不過——」
「我說過了,沒有畫面。」
就連最近的事情他也會想不起來,例如我們在內政部外面夜宿的事。
「兩年前?我眞的想不起夜宿外頭的畫面了。我只知道是有這樣的事情發生過。」
「你可以看到人行道嗎?你記得我們睡的地方嗎?」
「不記得。」
「那比較戲劇性的事情呢?例如,你把蘇菲扔進河裡去的那一次。你有畫面嗎?」
「沒有。我只知道那條河。我知道是在哪裡發生的,可是我同樣想不起畫面。」
他認爲,他如此健忘的原因之一是因爲服藥的關係——合法的藥物。
「因爲我這些年來服用的抗精神疾病的藥,本來就有這樣的作用,制止你躺在那裡沉思,一次又一次想著同樣的事。當我情緒很低落,開始亂砸東西,拿刀割自己,就是因爲所有發生過的事都還在我腦海裡,只是那些事都已經沒有真實性了,沒有眞實的畫面,只剩下內心的感覺。」
儘管史都華堅持他的「記憶」就像投射在他後腦勺上,一連串書寫下來的事實——而且就連這些也可能不是他自己的——但他在談之前發生過的事時,常常像是在拼湊一張張損毀的照片。有些影像完全空缺,其他部分則非常清晰,連不相關的細節他都可以說得一清二楚,例如他穿的鞋是什麼顏色,或他在酒館裡等了十分鐘或十五分鐘,才用半滿的菸灰缸砸向威士忌酒瓶等。
拜訪過史都華的外祖父母後,我騎著腳踏車離開芬迪登,突然想到史都華的人生有多少都是建立在遺忘上。這是混亂遊民的一種特質嗎?對他們而言,遺忘已變得比記憶更重要了嗎?
這樣的觀察並不重要嗎?像史都華這樣的混亂遊民自然會想要遺忘。他曾被他的哥哥強暴,被他的老師性侵,被學校的朋友欺負,被社工人員罵邪惡,有八年的生命都花在吸食強力膠,還花了三年的時間在靜脈上扎滿了針孔,右臂上「FUCK」的刺青幾乎和路標一樣大,還覺得警察在他的廚房風扇格架內裝了針孔攝影機。誰不會想要忘掉這樣的人生呢?
但是一如史都華常常指出的,許多人也擁有跟他差不多的童年,最後還是變成好公民。
另一方面,並非所有的混亂遊民都有如此不堪的經歷。有幾個出身富貴,父母親都很善良,有快樂的童年,唸的學校也還不錯。他們沒有必須遺忘的明顯理由。
就連史都華的祖先也有記憶不佳的通病。愛倫在認識她的母親之前就失去了她;伯特的母親根本不要他,所以他也不要他的母親。史都華父親這一邊的親戚則是一群口風緊的吉普賽人,拒絕透漏任何訊息。而且雙方都沒有留下任何文字紀錄:父親這一邊是因爲他們不信任整個過程,母親那一邊則是因爲他們不知道怎麼記。沒有一個家庭能比他們想出更多方式,與自己的家族歷史切割了。
史都華其實是他們的救星。報上有許多關於史都華的報導,還有社會服務的報告、警方紀錄、和收藏在電視檔案室裡的錄影帶,他們家族的人合起來都比不上有關他的紀錄多。
史都華的童年住宅就位在芬迪登鎮中心。教堂巷三十號:他出生時那是一棟破舊的木屋,沒有自來水,也沒有排水設備。詩人魯博·布魯克在他寫的「葛蘭卻斯特,古老的牧師館邸」詩中,以拙劣的詩句嘲笑這個村子:
在歐佛他們互相咒罵,
在特蘭平登比咒罵更糟糕,
迪登的女子又凶狠又骯髒,
哈斯登的女子全都超過三十歲。
在一九三〇年代,史都華的奶奶,一個機警又厲害的吉普賽女人,常會圍著披肩到這個村子來,挨家挨戶地賣火柴。愛倫外婆會給她一杯熱茶喝,但從不讓她進屋去。這個吉普賽女人有十個子女(包括史都華的父親雷克斯〕,年紀輕輕就去世了。她死了之後,她的丈夫——一個喜歡用皮帶抽打小孩的嚴厲老頭——就躺到床上去,拒絕再起來。兩個月後,他也死了。之後其他的孩子都跟隨雷克斯,也以他爲榜樣。他們敬佩他的輕蔑態度、他的未成年酗酒、他修理爛舊車的本領、和他大搖大擺的模樣。他們以前常像一排小鵝跟在他後面行軍,模仿他獨特的輕快步伐。幾年之後,男孩子們(女孩子沒有〕發現他們都逃脫不了這樣的步行方式。他們全都因肌肉萎縮症走起路來搖搖擺擺。
在一九六〇年代,雷克斯拖著患有肌肉萎縮症的四肢從劍橋走過田野去和史都華的母親聊天。他像葉慈寫的詩「第二度降臨」一樣,從惡名昭彰的卻斯特登芬路那一端沿著河流前行,走到十四世紀教堂旁上了鎖的大門前。當霧氣在大清早自河上散開時,芬迪登像個島嶼一般自霧中浮現。
我想去敲三十號的大門,看看史都華以前居住的地方,那應該會很有意思。我可以站在史都華的哥哥用掃把敲打他那個無賴爸爸時所靠的樓梯上。那是了不起的一刻。
但我沒有敲門。我要說什麼?「我的朋友,一個遊民小偷曾經住在這裡,我正在寫一本有關他的窬書。你介意讓我進去裡面轉一轉嗎?」如果這裡是牛頓或某個名人的舊家……可是史都華的?我突然葸識到自己剛剛出賣了我的朋友,連忙跳下腳踏車,畫一張素描作爲妥協。
我回到家時,史都華在門前的台階上等我。
「你外婆要你去看她。」我邊把腳踏車鎖上,邊告訴他。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個菸草袋。「我的老外婆以前常讓我覺得好笑,因爲她以前喜歡抽菸,如果她沒有菸了,就捲茶葉來抽。她有沒有告訴你我小時候的事呢?」他禮貌地問,但似乎不是很感興趣。「她會知道的。即使是那時候,她也已經很老了。」
他頓了一下。「明天我要出庭了,這一次是眞的。」
他怎麼知道這不是另一次的虛張聲勢呢?自從史都華毀了自己的公寓,又想把自己活活燒死,到現在已經一年了。推事說,基於對史都華精神狀態的考量,這件事應該在「幾週之內」解決,而不是一拖好幾個月。自那次事件後,史都華將他百分之三的人生,耗費在等待此案開審。除了我們一起搭火車到金士林去之外,史都華又有一次爲了該案到推事法庭去,但那次仍是假警報:證人沒有出席。推事法庭服務部把事情搞砸了,大概是太晚連絡到面吧。」法官不但沒有爲浪費了陪審團一天的時間道歉,還在他們離開時說:「至少你們這個下午休假。外頭溫暖又舒適,去曬曬太陽吧。」
可是史都華卻說得相當肯定。「我骨頭裡都可以感覺到這一次是眞的了。祈求上帝不要是霍華茲就好。」
史都華請求不要讓霍華茲法官審理他的案子。拜託,大人,請不要派霍華茲。霍華茲不會給我公平的對待。第二天早上,史都華和我一起走進法庭。法官是霍華茲。
不知爲何,我以爲會有大肆宣傳、布條、和閃光燈攝影。事關一個人的性命。一個家庭的幸福,一個小傢伙的父愛,我們的友誼,我身爲作家的未來,史都華在傳記史上的角色——今天關係到許多重大問題。也許記者們暫時跑開了吧,就像等著要爲一種罕見的鳥拍照的鳥類學家,忍受冰雹和暴雨,不怕日曬和大雪,結果當他到一棵樹後面去小便時,那隻鳥卻瞬間飛過;或者像睡在內政部外面的請願者,等了三天三夜想要見傑克·史托一面,卻因爲他們離開五分鐘去買收音機的電池而錯失機會。
在我們推開缺席的記者和揮舞布條的隱形人群之前,我們在市集廣場逛了兩圈,實際上是在向彼此道別。
在等候室裡,我故意將聲音拉高些。這間寒酸的大廳,有一側是一排空辦公室,看起來很像通向東歐共產國家的邊界。我上一次到這裡,是露絲和約翰剛被送去坐牢的時候。當判決被唸出時,一個女遊民站起來大叫:「這些人救了我的命!」接著露絲的兒子也尖聲吼叫:「你這個混蛋!笨蛋!白癡!」或者效果差不多一樣的話。這時霍華茲法官立刻下令將他逮捕,強迫他道歉。人們說霍華茲對這些狂熱的反應「顯然感到震驚」。他不知道他觸動了什麼,所以我們讓他好看——在七個月內讓露絲和約翰獲釋。接著,「體制」對我們還以顏色。兩個星期前,上訴法庭維持原判。司法史上笨拙、惡劣、不公的一刻。
「史都華·蕭特!」庭吏喚道。
在法庭裡,旁觀席上幾乎空無一人。記者席上有三名記者。另一側的警察席上幾乎坐滿了人。我認出有些人也參加了露絲和約翰的聽審會。
「全體起立!」庭吏喊道,同時雞巴霍華茲·傑佛瑞進來了。
一小時後全都結束了。
霍華茲宣告本案不成立。
他是,他說——我們不記得他說了什麼——誰管他說了什麼?——我們雀躍不已!——這令人難以理解——司法體系眞是太妙了吧?——霍華茲眞是個好人,聰明、有風度、有洞見!——來,給你吧,對,就是你,坐在人行道上的那一個,我和史都華要給你五英鎊!拿著吧,去過一下癮吧!下一次他們逮到你時,務必要找霍華茲!
霍華茲說這案件幾個月前就該取消了。他說警方在事發這麼久之後還企圖在金士林法庭增減控訴實在有違慣例;簡而言之,整件事根本就是處置不當。
霍華茲眞是明察!霍華茲眞是窮人的朋友!
我甚至有些驚恐。
像史都華這種揮動刀子又威脅警察的人,可以全身而退嗎?
25
「哇!亞歷山大,你眞是個瘋子!我看不到你的手指!」
我並未聽到史都華敲門。一定是我的房東讓他進來的。他站在我的書房門口,兩腿呈〇型,好似他剛剛才騎著一匹阿拉伯種馬奔馳到這裡來(而不是擠在公車的後面一路顛簸〕,嘴巴張開,瞪著正在打字的我。
他的讚美令我得意;爲了炫耀,我又打出一個熟悉的句子並加快速度,想像我的手在鍵盤上快速移動而模糊不清的畫面。
「哇!」史都華又叫道:「你連那操他的螢幕都不用看!你只看著鍵盤!」
我因爲打錯了一堆字而倏然停止。
他弄錯了,我不悅地說。很會打字的人(如我自己)是絕不會看鍵盤的。
他在扶手椅上坐下來,坐在粉紅色的電扇旁,結果一綑紙掉到地板上。「對喔,抱歉。」他點點頭,從口袋裡掏出一罐啤酒,一口喝掉半罐。「啊——!」
屋外,我特別從諾福克的彼得·皮爾花圃買來的亞歷山大吉若玫瑰,粉紅色的花瓣正要綻放。我決定在這一季試種朝鮮薊和甜玉米,所以在飛燕草旁邊的一個垃圾桶裡各種了三棵,欣欣向榮地長著。隔壁傳來酒杯的碰撞聲和笑聲:神學教授在他的花園裡款待一位來訪的主教。
史都華獲赦之後的這幾個月,對他來說有好有壞。好的方面是關於他的女友,那個精神病科的護士;她,再加上威而鋼,終於使性生活變得美好。
「你只需要一顆藥丸。」他提醒我:「我的一個夥伴說,即使是你已經射過了也有效,雖然那樣並不是很好。但是第二天他們去買東西的時候,推車的振動讓他在停車場裡又勃起了,十二個鐘頭後才失效。」
天鵝溪鎮的另一個夥伴說,他知道有人可能可以賣兩、三種藥丸給史都華(不是網路上高價販售的劣質藥物也不是草藥),而且謠傳劍橋草莓音樂節上會有一大批偷來的貨,每顆藥丸售價十到十五英鎊。史都華確定他繼父那兒有一些,收在酒館住處的某個地方,不過他不知道要怎麼開口問他。
「我要說什麼?『喔,爸,你可以把那些變硬挺的藥丸賣給我們嗎?』」他擔心這會比他試圖拿刀刺他更傷害他們之間的關係。
壞的方面是關於史都華的肌肉萎縮症。由於他有吸毒前科,醫生仍然拒絕開合適的止痛藥給他——即將壞死的肌肉所造成的巨痛,只能以服用非類固醇的止痛劑紐洛芬來抑制。他現在明白他以前爲何會注射那麼多的海洛因了:那是最好的止痛劑。此外,他的女友卻也帶來了負面影響。他們之間的關係讓他覺得很矛盾。她夜晚時表現出的活力使他聯想到收容所裡那些將他壓到地上的戀童癖。她表現出的模樣像個正要用餐的人。史都華開始擔憂並感到怨恨;他很怕他們的交往最後會以暴力作結。薇兒不像蘇菲那麼了解遊民的世界,也從未在遊民收容中心工作過。遊民不是她的專長。可是你仍忍不住要想,她為什麼會想要和像史都華這樣的人在一起——一個那麼像她的病人的人。
因此,整體說來,他的審判的終結——漫長的焦慮,長達數月的思考,不斷以不同的詮釋來解釋熟悉的事實——種種情緒都類似於將要寫完一本書時的狀況:不斷重複調整細節,重新改變結構,短暫夢想美好的成功,其餘的一整天都因爲想到可能面臨難堪的失敗而氣惱。結果:當審判/稿件終結時,並沒有人們所想像的喜悅和解放。緊張感是解除了,但倦怠、失去目標、一堆接踵而至的難題塡補了空檔。慶祝會的隔日,史都華很快就感到消沉不振,說他想要永遠離開劍橋。他打定主意了。他要到威爾斯去,把他的問題也一起帶過去讓他們傷腦筋。
坦白說,此刻我對這一切都不感興趣。重要的是,他掉在我圓形地毯邊緣的那幾頁稿紙。我知道那是什麼:我重新改寫的新版本的頭兩章;倒著寫,現在式,「湯姆·克蘭西式的風格」。他用腳推了推那一綑紙。他又一次從頭開始讀。
「是的,我讀過了。」
眞是有禮貌,我們的史都華。
他讀過了,但他還是不快樂。有些片段他喜歡。例如,我對他日記的描述:
他的日記本上有很多修正液的痕跡,顯示太早定下約會後來又取消,因為在史都華的生活裡許多事情變化得非常快,所以儘管他在星期一時既快樂又有一堆計盡,卻難保他到星期五時不會在監獄裡或醫院裡。
「那就是我——亞歷山大,你把我寫出來了。」他笑道。他也喜歡我對他的家具的描述:
角落有一張單人床,一個五斗櫃,一張書桌——就這麼幾件向政府贷款買來的廉價家具。還有一張看起來很舒適的椅子。我在那張椅子坐下。但它一點也不舒適。我移坐到沙發上。一座一九五〇年代的邊櫃靠内侧牆面置放,櫃子上放了幾個酒瓶和藥瓶,角落有台大螢幕的電視機,放在一個樣式古老的架子上。
史都華喜歡他的電視機。他已兩次將電視機摔向牆壁了,但電視機還是好好的。
「這段很好,我喜歡。『已兩次將電視機摔向牆壁了』,其實是三次。」
他不滿意的是,我的句子很難懂。
我皺起眉頭。
他解釋道:「你剛開始寫某件事,接著卻寫到完全不同的另一件事。」
「完全不相關的主題?」
「是呀。」
我很困惑。先是我打字的方式,現在是我打出來的每一行字。「你一定弄錯了。我絕不會那樣寫的。」簡而言之,我生氣了。
「才沒弄錯。你常常這樣。例如,在每一段開頭。讓人搞不清楚。」
史都華翻著那幾張紙看。「看——這裡!這裡就是!」他得意地用指頭敲敲第五章的數字下方。「知道我的意思吧!」
蘿拉巷二號:二十九歲
「遊民——並不是他們沒有家,而是出了操他的非常大的差錯。」
「上一次我選擇當遊民,」史都華堅定地說:「我二十九歲,剛剛出獄:搶劫,一家郵局。判刑五年,坐了四年半的牢,因爲我不太乖,在一家汽車修理廠找到……
我不知道該一笑置之,還是該用力敲他的頭。「那是題詞,你這個蠢蛋。」
他把它讀成第一行,以爲這句子意外脫離了文本,認爲我是個白癡。
史都華懷疑地搖搖頭:「題——什麼?你確定嗎?在我看來操他的好笑。」
我從我的書架上抓起一本書:《昆蟲的探險》——但是這本書並沒有篇章題詞。《大型車輛駕駛人正式理論測驗》也沒有。但是《淡紫》一書有,終於!我翻閱每一章的開頭。「看,題詞。這裡,題詞。這裡還有一個。這裡,又一個,題詞。你難道都不看書嗎?」
最後我抬起頭,看到他又開始笑了。「亞歷山大,以前從沒看你生氣過。眞好笑,眞的。是呀,那是我唯一不滿意的地方,你的句子很難懂。此外,你做的不錯。對,我以你爲榮,亞歷山大。」
***
「那麼——我現在是指書名——我說出來之後你稍微想一想,史都華,因爲我覺得書名還不錯,我是說,那會引起讀者的興趣。他們看到時會想:『不知道這本書在寫什麼?』畢竟,那就是我們要的,所以不要一下子就否決掉……」
「你說吧,亞歷山大。」
「『史都華·蕭特:刺殺我的繼父』。你得承認,這聽起來很驚悚。」
史都華用力搖搖頭。「絕對不行。我和他目前相處融洽。在眞實生活裡他已經受夠我拿刀刺他了,他不需要我在一本書的封面上繼續刺他。
「我想,可以用『瘋狂』兩個字。」他提議道:「『瘋狂的人生』。」
「太慘了。『地下四樓的生與死』。」
「那聽起來就不慘嗎?」
「我受不了書名叫『瘋狂』的書。」我決心要治好他的毛病,承認道:「那些書就像書名有『爸爸』的書,總是長篇敘述作者的父親在他們年幼時,因爲忙著種得獎的大麗花而忽略了他們。我知道了:『史都華‘蕭特:把他關起來!』」
熱烈的討論使我喝了一口咖啡,把雙腳蹺到桌上。「然後再寫一本續集:『繼續關他!』」
史都華又大笑。他短促的笑聲聽來有點邪門,但並不下流。我決定鼓勵他多喝一點酒(他在我房裡並不常這麼做),雖說天知道爲什麼當他說他很高興「一切都有好轉」接著還要到他小妹的家裡去試穿幾件襯衫時,他竟然會覺得緊張。他的小妹月底要結婚了,他很高興他要當男儐相。
我看他終於開始放鬆了,便有些興奮。「『大不列顛十處最佳的關禁閉地點』如何?還是『搞砸人生的簡易三堂課』?我知道了,『我所知道的刀子』。」
「我爲何把我的小傢伙倒掛在廚房的窗子外」I幸好我在說出這個書名之前及時制止了自己。
「不好,那些我都不喜歡。讓我想一想。我會寫一些下來,我們下次見面時再討論,可以嗎?」
他取出了壓扁的日記簿,我們決定下星期三再討論。「我告訴你吧,我本來想問你可不可以借我二十英鎊的。」
「當然可以。」
「我會還你的。」
「你當然會還。」他總是會還的。
「是因爲我需要……」
「不必解釋,史都華。你需要的時候儘管找我借就是。我需要的時候也會跟你借。不用介意。」
「謝謝。很感激。」
我把錢遞給他。他起身進行離開時一貫的儀式,將香菸紙、菸草、日記本和其他他在這裡時都散放到椅子上的東西都塞回他的口袋裡,接著又把那罐已經開的啤酒塞到另一側的口袋裡。我提議載他一程。
「好啊,如果你不介意的話。謝謝。我今天覺得有點累。不會太麻煩吧?」
「看你要去什麼地方。」
他很清楚只要他開口,就算他要到愛丁堡,我也會載他去。這不只是朋友之間的情誼,事實是我現在擁有他那輛手排的舊車;他以兩百七十五英鎊連車帶輪子賣給了我,那些輪子本來還要再多收二十五英鎊的。
「我只到市區去。國王街弄。」那是一家酒館。
史都華經過我種的金魚草,走下階梯,上車坐好。
「你知道,亞歷山大,我自己也不知道爲什麼會變成今天這樣。」他說。我們沿著河岸前行,然後過橋,經過冬憩中心;幾年前,在爲露絲和約翰的請願活動開會時,史都華在這裡第一次與他所說的「中產階級人士」共事。「該責怪誰很難說,不是嗎?有時候我覺得自己是魔鬼之子。眞的,我眞的相信。是我邀請魔鬼進來的,現在我無法請他出去了。我試過用燒的想把他燒出去,還有用刀子割,但他似乎不以爲意。他爲什麼要出去呢?他不想當遊民。他有我,瘦瘦小小、暴力的我。」
我們駛過拉福瑞克曾被逮到勸誘男子的公共廁所,那時他是史都華舊學校的校長。愚蠢的人,他竟找上一個便衣警察。但這並未讓市議會停止僱用他當男童的監護人。
「你想,」我一時不知道該怎麼說,問道:「你想——你這種不愉快的生活方式,是不是你自己的某種特質造成的?」
史都華抬起下巴,思考這個問題。「我不知道。我對這一點有獨到的見解。有些人長大時學會處理和接受,功成名就,過著所謂正常且有競爭力的生活。我也碰過許多人過著和我一樣的生活,也有和我一樣的童年和經歷,他們的人生就一團糟。」
「所以說,如果你可以改變一件事,只能把一件事改好,那會是哪一件事?」
「同樣的答案。不知道。改變一件事?一件事是多大範圍?改變我哥哥——那會使我變得正常嗎?改變肌肉萎縮症?那也不會改變現況,體制,對吧?眞是一團糟。不是開玩笑的。改變一件小事,就得全盤改變。改變我這個人還比較容易。」
我們到達後街的那家酒館;我把車停到盡量接近門的地方。
我轉身面對他,希望他會突然想起他妹妹也邀請我去參加婚禮。我想看看他穿著襯衫和像企鵝一樣的燕尾服,袖口露出刺青的模樣。但如果他妹妹曾要他邀請我的話,他必然忘記了。
「你知道,」他準備跨到人行道上時,我說:「我們這本書已經到結尾了,但還剩下一個問題。」
「什麼問題呢,夥伴?」
「你猜不出來嗎?」
「猜不到,夥伴。」他在座位上轉動,想要撿起又一次從他口袋裡掉出來的菸。我喜歡他的用詞,「夥伴」。史都華並不常這樣稱呼我。
「你的生日是哪一天呢?」
「對。」他愉快地說,彷彿我們歷時數百個小時的對話又要重新開始。「對,我是史都華·克萊夫·蕭特,生於一九六八年第九個月的第十九天……」
「那你現在三十三歲嗎?」
「我現在三十三歲。年歲漸長,如他們所說的。我過的是一種很有爭議性的、不愉快的生活。」
後記
十一點十五分從倫敦開往金士林的火車,在史都華家鄕水灘村外撞到他後,他的身體被撞飛了十五公尺。他的屍體在山丘的軌道上空旋轉,然後掉落在鐵道旁的樹叢和廢棄的郵包中。在仲夏的午夜時分,火車頭和掛著的兩節車廂在滑行九十公尺後終於停住。
我相信,必定有片刻的時間是完全靜止的。萬物——甲蟲、睡鼠、在月光下織網的蜘蛛、甚至於熱燙的鐵軌和吹動樹梢的風——都經歷了令它們震驚的領悟——死亡猶如一隻黑色的老鷹呼嘯而過,帶走了一個不平凡的人。但是車廂裡的乘客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車窗透出的燈光呈條紋狀,將田野微微照亮。
接著是貝佛·比提建築公司的工人踩過碎石路的聲音;他在附近的鐵道旁檢查號誌,想知道這列火車——因爲是夜間末班車而被稱爲「墓園」列車——爲何會突然煞車停住。他在鐵軌旁發現了史都華的鞋。他舉起手電筒捜尋著矮樹叢,找到了鞋子的主人。
史都華的長褲撕裂了,裂到他的腳踝處。他的額頭塌陷。那個建築工人出於傳統禮俗,用他的外套將屍體蓋住,然後做了每個碰到史都華的人都會做的事:打電話報警。
當然所有人都認爲必定是自殺。想像他的一生直到最後一秒都那麼具戲劇性與悲劇性,帶給人一種苦澀、悲哀的滿足。但事實上並沒有確切的證據可以如此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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