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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对话录-智者篇

_49 柏拉图(希腊)
律当作主题。
第 675 页
边,
克利尼亚但愿如此,即使不行,至少也不会有损立法者的信
誉。
雅典人所以在讲完序言以后,我们还要做出告诫,我们的法
律希望这些不敬神的人改变他们的道路,与敬神的人走到一起来。
对于那些不服从告诫的人,我们要制定下列有关不敬神的法律:凡
有人说了不虔敬的话或做了不虔敬的事,任何在场的人都可以向
执政官告发,接到告发的第一位执政官要向法庭起诉,由法庭依法
审理。接到告发后没有及时采取行动的官员本人也犯了不虔敬
罪,人们只要愿意就可以起诉他。在案情得到确证以后,法庭要确
定对各种不虔敬罪的处罚。除了其他惩罚外,监禁在所有案子中
都是不可少的。国家要建立三座监狱。一座建在市场附近,称作
“普遍监狱”,普通的案犯关在这里。第二座监狱建在午夜法庭旁
称作“感化所”。第三座监狱要建在国土中心区的某个偏僻
荒凉的地方,要用某个表示“惩罚”的名字来称呼它。我们已经具
体指出不虔敬的原因有三种,而每一种原因都会产生两种类型的
冒犯,这样加在一起共有六种反宗教的冒犯者要予以严惩,处理方
式各有不同。因为,一个人尽管可以完全不相信诸神的存在,但若
他仍旧具有天生公义的气质,那么他会憎恨恶人,这种憎恨使他拒
绝做错事,会躲避不义而走向正义。但是那些深信这个世界没有
诸神的人,再加上不能节制快乐与痛苦,而又拥有活生生的记忆和
敏锐的理智,分享着其他各种无神论的疯狂,那么这样的人对同胞
的毒害更甚,而前一类人的危害要小得多。第一个人也许会不受
约束地谈论诸神、献祭、誓言,但若他没有受到惩罚,那么他的批评
也许会使其他人的信仰发生转变。而拥有相同观点的第二个人通
常被称作“狡诈之徒”,一个极为精明而又诡计多端的家伙,就是这
①古希腊的午夜法庭是一种维护治安的机构,每天在黎明之前开庭。
第 676 页
种类型为我们提供了众多的占卜者和热中于使用各种诡计的术
士,在某些时候,它也会产生独裁者、巫师、将军、秘仪的发明者,以
及所谓智者的技艺和诡计。因此,无神论者有无数的类型,但有两
种无神论者是立法必须加以考虑的:一种是伪君子,他们的罪行应
当处以死刑,乃至于处死两次;而另一种无神论者应当给予告诫和
一定的处罚。同样,相信诸神漠不关心人事的观点会产生两种类
型的无神论者;而相信诸神懒惰的观点又会产生另外两种类型的
无神论者。
一旦承认上述区别,法律将指导法官把那些仅仅由于愚蠢而
不信神的人与那些品性邪恶的无神论者区分开来,把他们送到感
化所去,判处不少于五年的徒刑。在监禁期内,除了午夜法庭的成
员,他们不能与任何公民交谈,而这些法庭成员探视他们着眼于对
他们进行告诫,使他们的灵魂得到拯救。监禁期满后,如果他们的
思想已经回到正确的观念上来,那么他们可以恢复正常生活,但若
仍旧不思悔改,那么就要再次被定罪,处以死刑。那些像野兽一样
凶残的无神论者,还有那些相信神不关心人事的人或相信神懒惰
的人,他们轻视人类的灵魂,假装能够驱使死人,处心积虑地用牺
牲、祈祷、符咒来诱惑诸神,为了谋求金钱而竭力毁灭个人,破坏家
庭,乃至于颠覆国家。法律要求法庭把这种人监禁在国土中心区
的监狱里,任何自由人都不能与他接触,仅由监狱看守给他一份法
官规定的口粮。他死了以后,要把他的尸体扔到国境以外去,不予
掩埋。如果有公民掩埋他,只要有人告发,就应当治以不敬神之
罪。但若这名罪犯留下的子女仍旧符合公民的条件,那么这些子
女的监护人要从他入狱时开始负责供养他们,不得虐待。
我们还必须制定一条适用于所有罪犯的法律,通过禁止不合
法的仪式来减少那些反宗教的言行,更不必说那些由于愚蠢而犯
下的这种罪行了。事实上,下列这条法律应当无一例外地在所有
第 677 页
案件中执行。无人可以在自己家中设置神龛,当人们想要献祭时,
应当去公共庙宇,把供品交给男女祭司,他们的职责是把供品献给
神。在祈祷时,献祭者可以与其他希望与他在一起的人一道祈祷。
采用这条规则的理由如下:圣地或祭仪的建立不是一件易事,要废
除它们需要慎重考虑。献祭是一种普遍的行为,尤其是妇女、病
人、处于困顿或危难中的人,还有那些交了好运的人,都希望把一
些物品献给诸神、精灵和神的儿子,白天遇到的不吉祥之兆或晚上
做梦得到的征兆都会推动他们这样做。还有,无数的异像或某种
特殊要求都会驱使他们在家庭或村庄的洁净之处建起神龛,竖起
祭坛,或者建在他们认为应当建的地方。由于这些原因,我们现在
制定的法律是适宜的,可以起到一种预防的作用。它禁止人们利
用这种事进行欺诈,禁止人们在自己家中设置神龛和祭坛,以免造
成假象,使他人以为他们能够用献祭和祈祷赢得上苍的欢心。否
则的话,他们的罪恶会越来越大,直接呈现在神面前,而好人却又
在宽容他们的行为,直到整个国家品尝他们的不虔诚带来的恶果,
而这在某种意义上又是国家应得的报应。
在任何情况下,我们的立法者在神面前是洁净的,因为他制定
了这样的法规:没有任何公民可以在他的私人住宅中拥有神龛;除
了公共神庙以外,如果还有其他神庙和崇拜活动,那么当事人无论
男女都犯了严重的不虔敬之罪;发现了这种事情的人要向执法官
告发,执法官在得到报告以后要指挥人们把私人神龛迁往公共神
庙;如果有人不服从命令,那就要对他们采取惩罚措施,直到搬迁
生效为止。不虔敬是一种成年人的罪行,而非儿童的微小过失,任
何人犯了这种罪行,无论是在家中建神龛,还是在公共场合把不洁
的东西献给神灵,都要处以死刑。这样的行为是否由于无知和幼
稚要由执法官来决定,他们要在法庭上审问冒犯者,并给予相应的
处罚。
第 678 页
第十一卷
雅典人下面,我们要为人们相互之间的商贸关系制定专门
法范。一条最普遍的规则可以这样表述:未经我的许可,无人可以
动用我的财产或把它分给别人;如果我是通情达理的,那么我也
要用同样的方式对待别人的财产。
我再重复一遍,这样的人既藐视立法者,又拿走了不
埋在地下的宝藏可以拿来作
为第一个实例,某人的祖先把为自己和后代积聚的财宝埋入地下,
但我一定不能祈求神灵让我找到这些财宝。如果碰巧发现了财
宝,我一定不能动用,也不能把这件事告诉占卜者,因为他们一定
会建议我去动用这些埋藏在地下的财宝。如果动用了,那么我得
到的好处肯定会与我的德性增长形成更加尖锐的对立,而不去动
用那些宝藏才是对的。如果我选择了保持灵魂公正而非增加口袋
中的财富,要是这也算是一种交易的话,那么我在讨价还价中作了
较好的选择。“移动了不可移动的东西”这句格言有广泛的适用
性,我们现在说的就是一个适用的例子。此外,人们应当相信流行
的传说,这样的财宝并不能给子孙后代带来幸福。如果不关心后
代,不愿聆听立法者的声音,未经埋藏者的许可就私自动用了既非
属于他自己又非属由他自己的祖先埋在地下的财宝,那就违反了
我们最重要的法律之一,而某个著名人物的说法是“没有耕耘,不
得收获”
是他自己埋藏的东西,不是一点点,而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这种
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当然了,上苍会怎样对待他是神要关注的事,但第一个发现这
一事实的人要告发他,如果事情发生在京城,就向市政官告发,如
①这个表述包含着伦理学的“黄金规则”。
第 679 页
团去德尔斐。神
果发生在市场区,就向市场官员告发,如果发生在京城之外,就向
乡村专员和他们的首领报告。接到告发以后,国家要派一个代表
会对这笔财富和挖到财富的人发出神谕,国家
将执行神谕中的指令。如果告发者是一名自由人,那么他的德行
将受到赞扬,如果知情不报,就要受到谴责。如果告发者是一名奴
隶,那么将由国家向他的主人支付身价,使他获得自由,这是国家
对他的优待,是他用自己的行动挣来的;但若他知情不报,那么将
被处死。事情无论大小,我们都要遵循这个原则。如果有人把自
己的物品留在路边某个地方,无论他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见到这
样物品的人都不能动它;要把这样的物品当作有野外精灵保护的
东西,在法律中,这样的物品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人动用
这样的物品,把它拿回家,他就违反了法律。如果动用这种物品的
人是一名奴隶,而物品又不值钱,那么任何不小于三十岁的人看
见了,都可以狠狠地打他一顿。如果动用这种物品的是一名自由
人,那么要指责他是不遵守法律的财迷,还要他向物品所有者支付
十倍于物品价钱的罚金。如果有人指控别人动用了他的财产,无
论大小,而被指控者承认这是事实,但对财产的所有权有争议,在
这种情况下,如果这样财产在执政官那里有记录,被告就要召集一
些人去见执政官,把动用的物品呈给执政官。如果发现这样物品
确有记录,并属于某位当事人,那么执政官就要把物品判给物主,
然后让他们解散。如果发现这样物品属于不在法庭上的第三者,
那么诉讼双方在支付了足够的保证金之后,法庭可以代表不在场
的物主没收这样东西,然后送还给他。如果有争议的物品没有记
录,那么在诉讼期间物品要由三位执政官保管,直到做出裁决。如
果受监管的物品是一头家畜,那么败诉者要向法庭支付相关的饲
①指预言神阿波罗。
第 680 页
养费用。执政官要在三天内对这种案子做出裁决。
任何人,只要心智健全,都有权以自己喜欢的合法的方式对自
己的奴隶动武,同样也有权抓获任何同胞或朋友的逃亡奴隶,为的
是保障他的财产安全。如果某个人被当作奴隶抓了起来,而那人
进行抵抗,声称自己是自由人,或有人声称他是自由人,那么捕捉
者应当释放他,如果他自己没有声称他是自由人,而有人说他是自
由人,要求释放他,那么这些人要为被扣留的人提供三份基本的保
证金,满足了这些条件,就可以释放他。如果捕捉不是在上述情况
下发生的,又有攻击行为发生,那么一旦确证,那么败诉者要支付
两倍于物品价值的罚金,物品的价值按登记的情况为准。人们也
有权捕捉那些已经获得自由但对给予他们自由的主人不忠诚或不
够忠诚的奴隶。忠诚的意思在这里可以这样看,获得自由的奴隶
要灶神月三次为给予他自由的主人修补炉灶,并尽力为他原来的
主人尽可能提供这样的服务,甚至在他结婚的时候也要得到他原
先主人的批准。自由民拥有的财富多于他原先的主人是不合法
的,超出的部分要归于这位原先的主人。获得自由的奴隶不应期
望能在这里居住二十年以上,而应当像其他外国人一样,带着他的
财产离开这个国家,除非能够获得执政官和原先给予他自由的主
人的许可。如果自由民或其他外国人的财产超过了第三等级的标
准,那么他要在超过那日起的三十天内带着他的财产离开这个国
家,在这种情况下,当局没有权利延长他的居住期。受到指控的人
罪行一旦确证,如果他不服从法律的判决,那么要处死他,他的财
产将被没收充公。如果由邻居或由诉讼双方自己指定的法官无法
处理这样的案子,那么就由部落法庭来审判。
如果有人宣称某人得到的家畜或财物是自己的,那么要是原
物主是公民或外国侨民,物主应当在三十天内把东西交还给原物
主,这样东西也许是卖给他的,也许是送给他的,或者以某种方式
第 681 页
给他的,要是原物主是外国人,那么应当在五个月内归还,从夏至
开始算起。在所有买卖中,各种不同的商品要送到市场上的指定
摊位去出售,根据不同时间定价;禁止在其他地方进行交易,不许
赊购赊销。如果有公民在其他地点以其他方式做买卖,因为相信
与他交易的人,那么他必须明白,除了法律规定的交易地点和方式
外,其他任何买卖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至于订购,任何人愿意这
样做都可以把它当作朋友间的行为,但若由此引起纠纷,那么当
事人必须明白法律并不保护这样的行为。如果某批货物的卖主得
到五十德拉克玛或更高的报价,他必须把货物保留在境内十天以
上,买主在此期间有权得知货物的存放地点,也可以像通常那样对
货物质量提出疑问,直到对相关的赔偿规则满意为止。这方面的
具体法律如下:一名购买来的奴隶如果生了肺结核、胆结石、尿急
痛,或者得了所谓“神圣的疯狂”,或都得了其他身体和心灵的疾
病,但却不易从外表看出来,或者无法治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这
名奴隶是用来当医生或教练的,那么买主无权将他退还给卖主;如
果卖主在出售时已经把奴隶的病情作了清楚的说明,那么买主也
不能退还已经购买的奴隶。但若某位专业人士把这样的奴隶卖给
非专业人士,那么买主有权在六个月之内退货,如果这名奴隶得了
“神圣的疯狂”,那么退货期限是一年。在退货时要根据当事双方
的一致意见,指定或选择医生来检查病情,如果病情得到确证,那
么卖主要赔偿双倍售价给买主。如果双方都不是专业人士,那么
退货的权利和案子的审理就像前一类案子一样,不过确证以后卖
方只需退赔原价即可。如果有人出售的奴隶是杀人犯,而买卖双
方对这个事实是清楚的,那么买方无权退还。如果买方不清楚,那
么买方在知情以后有权退还,而对此案件的审理要由五名低级执
法官来进行。被证实故意出售这种奴隶的卖主必须按宗教法规专
家的要求为买主的住宅举行涤罪仪式,还要赔偿三倍于原价的
第 682 页
损失。
法律要求兑换银钱的人或用银钱交换其他物品的人,无论是
活物还是死物,在各种情况下都要使用足价的银钱,成色要一致。
我们还要在这部法典的其他地方留下一些篇幅制定对该类欺诈行
为的制裁方法。每个人都要明白,以次充好,欺骗对方,全都属于
同一类,总是一件不好的事,但在流行说法中人们却认为欺诈“如
果用在恰当的地方”,就是一件大好事。而什么时候或什么地方才
是恰当的,人们的说法却模糊不清,不确定。因此这句格言对相信
它的人和社会上的其他人所起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立法者不能
允许这种不确定的观点流传。他需要划出或宽或窄的确定的界
线,就像我们现在要做的一样。任何人都不能把神的名字挂在嘴
上骗人或进行欺诈活动,但仍有人会违抗神的告诫,比如有人撒
谎、假誓、藐视上苍,还有程度较轻的对优位者撒谎。好人是坏人
的优位者,一般说来年长者是年轻人的优位者,还有,父母是子女
的优位者,丈夫是妻子和孩子的优位者,执政官是其下属的优位
者。一般的尊敬无非就是对所有处于权威地位的人所尽的义务,
尤其是对国家的权威,我们现在讨论的就是国家的权威。在市场
上实施欺诈的人撒谎、欺骗、当着法律和市场官员的面要上苍为他
的誓言作证,这样的人既不尊敬他人,也不敬畏神。决不能以神的
名义发空誓,这无疑应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我们中的大部分人在
参加涤罪和洁净的崇拜仪式时通常也要对神的名字表示尊敬,但
若还有人违反,那么我们的法律就要起作用了。在市场上无论出
售什么货物,不能给同一样东西制定两种价格。卖方可以出一个
价,如果买方不愿意买,卖方就应把货物取回,并且不能在同一天
以更高或更低的价格出售这样货物。还有,卖方不能为了促销而
赠送,也不能用誓言来保证货物的质量。违反这条法规,任何不小
于三十岁的在场公民都可以法律的名义痛打发誓的人,对这种事
第 683 页
那么我们必须对这些问题进行
情置之不理的人要被当作叛徒受到法律的谴责。对于那些不能被
我们当前的讨论所说服,继续出售假货的人,任何有辨别真假商品
知识的人一旦发现,就要向当局告发,卖假货的人如果是奴隶或外
国侨民,那么假货就归告发者所有;如果知情者是公民,但没有告
发这种欺诈行为,那么就要宣布他犯了欺骗上苍之罪;如果告发
了,那么他可以公开地把这样货物献给市场之神。要没收出售假
货者的货物,在市场上鞭打他,他的货物定价是多少德拉克玛,就
鞭打几下,还要一边打一边宣布他的罪行。为了制止商家的欺诈
行为,市场官员和执法官要向不同行业的专家咨询,制定具体规
则,告诉商人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要把这些规则刻在柱石
上,竖在市场官的衙门前面,使在市场上做生意的人更加有据可
循。市政委员会的功能我们已经作过充分描述。如果要作进一步
的规定,市政官员们应当与执法官会商,起草和通过必要的补充
条例,这些先后作出的规定都要公布在市政委员会衙门前的石柱
上。
考察商业欺诈行为会直接把我们引向对零售问题的思考。首
先让我们从整体上考虑这个主题,提出合理的建议,然后做出具体
的法规。当我们考虑到零售的基本功能时,国内的零售不是一件
坏事,而是有益的。如果有人能使原先天然分布不平衡、不合比例
的各种物品平衡而又合乎比例地分布到各处,供人们使用,那他岂
不是大恩人吗?我们应当提醒自己,借助于货币可以达到这种结
果,我们应当承认,这就是商人的功能。同样,挣工钱的人、开小旅
馆的人,还有从事其他各种名声的职业的人,全都具有相同的功
能,这就是适合人们的各种需要,使商品分布得更加平衡。那么,
为什么这些职业没有很好的信誉或名声呢?为什么人们一般总是
对他们颇有微词呢?若要借助立法提出一个部分的治疗方法
完全的治疗会超越我们的能力
第 684 页
考察。
克利尼亚怎么会这样呢?
雅典人呃,克利尼亚,我的朋友,全人类只有一小部分人受
过圆满的训练,能约束自己的天然倾向,当他们发现自己处在需求
和欲望的洪流中时,只有这些人才能下定决心节制自己。在我们
有机会发财的时候,我们中能保持清醒头脑的人并不多,或者说宁
愿节制富裕的人并不多。大多数人的性情完全相反,在追求欲望
的满足时,他们完全超过了一切限度。一有机会赢利,他们就会设
法牟取暴利。这就是各种商人和小贩名声不好,被社会轻视的原
因。我们现在只能假定在命运的驱使下,会有某些人从事这种职
业,去储存和出售货物。我知道这种假设是非常荒唐可笑的,但我
知道,若是假定最优秀的人也会受到诱惑而这样做,那就更加不可
能了,所以我必须这样说。我们应当发现这些职业都是对人有益
的。如果能够按照严格的原则办事,那么我们应当敬重这些职业,
因为它们起到类似母亲和保姆的作用。但是看看实际生活中的事
吧!出于商业的目的,有人在遥远的偏僻之处设立旅舍,款待饥饿
的旅行者,给他们提供挡风避寒的住所。但接下去又怎么样呢?
在那里,店主本来可以像对待朋友一样设宴招待客人,但实际上他
的态度就像对待战败了的敌俘,要客人付出最苛刻的、最不公平
的、最难以忍受的代价。这样的不法行为在各种行当中都能看到,
所以这些人尽管为陷入困顿者提供了帮助,但得到恶名也理所当
然。这就是他们的问题所在,而法律必须针对这种情况制定具体
的法规。有句古谚说得好, “不能同时与两个敌人作战”,尤其是在
腹背受敌的情况下。在医学中和在其他地方,我们都看到这句话
的真理性。在我们打击这些行业的罪恶时,我们面对两个敌人:贫
困与富足。富足使灵魂在奢侈中腐败,贫困使灵魂陷入困顿,使它
们变得不知羞耻。那么在一个理智的社会中,有什么办法治疗这
第 685 页
些疾病呢?第一个治疗方法是,从事商业的人要尽可能少;第二,
让那些即使腐败也不会给社会造成大害的人去从事这些工作;第
三,必须制定某些具体措施来防止从事这些工作的人把邪恶传给
别人。
所以我们的开场白马上引出一条具体的法律,这真是上苍的
赐福!在上苍使之复兴的玛格奈昔亚城邦里,五千零四十个家庭
的家长都不得从事商业,无论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甚至不能与商
业活动有关联;他不能受人雇佣去做奴仆的事,因为那名雇主并不
为他做事,为父母、祖父母或其他长者做的事则除外,为他们做事
不会有损高贵的血统。法律难以精确地说明可以对自己的长辈做
哪些侍奉性的工作,具体可由那些已经能够明确区分邪恶与高尚
的人来确定。如果有公民在任何情况下从事卑贱的商业,那么他
要为玷污高贵的血统而受到审判,任何人发现了都可以去法官那
里告发;如果发现被告的行为已经玷污了祖宗的灶神,那么要判处
他一年监禁,使他接受教训不再重犯;如果再犯,就要判处两年监
禁。总而言之,每次重犯都要加倍惩罚。第二条法律是,让外国侨
民或外国人经商。此外还要有第三条法律来保证商业道德,尽可
能减少商业中的恶行。在这个社会里,出身高贵、受过良好的教育
和训练的人构成了一个阶层,但执法官一定不能仅仅起到保护这
个阶层,使之不陷入罪恶或邪恶的作用。他还要细心保护那些并
不拥有这些有利条件而又从事了这种极易犯罪的行业的人。零售
商业有许多部门,包括许多低贱的雇佣关系在内。我认为应当允
许这些行业在我们的社会中存在,因为我们发现它们是社会生活
不可缺少的。在这种情况下,执法官需要向这个行业的各个部门
的专家学习,像其他行业一样,防止各种欺骗行为。通过学习,他
们要懂得从事某种行业的成本是多少,有多少赢利才是合理的,
这种赢利标准应当公布,由市场官员和城乡官员在他们的辖地内
第 686 页
强制执行。有了这样的规定,我们可以期望我们的商业给全社会
各阶层带来利益,而对从事商业的这个阶层带来的伤害则是最小
的。
违反合同或不履行契约的情况应当由部落法庭审判,除非能
在由邻居组成的法庭中得到调解,或者说这份合同或契约是法律
或公民大会的规定禁止的,或者说是出于强迫或不知情的情况下
缔结的。工匠阶层用他们的技艺满足我们的日常生活需要,他们
受到赫淮斯托斯和雅典娜的保佑,卫士阶层用另一种技艺为我们
提供安全,他们受到阿瑞斯和雅典娜的保佑。我们有很好的理由
说明第二种情况下的神的保佑与第一种情况是一样的。他们都在
为国家和民众连续提供服务,后一种人的服务形式是打仗,前一种
人的服务形式是生产各种工具和生活用品供人们使用。对保护神
的敬畏使他们不会违反合同。但若一名工匠由于疏忽而没有在预
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忘记了敬畏使他得以为生的神,并愚蠢地把神
想像为一名会允许他这样做的伙伴,那么他首先要面对神的责问,
其次要有法律来对他进行制裁。如果有人没有遵守与雇主商定的
合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某项工作,那么他就欠下雇主一笔等于这
项工作价钱的债务,要从头开始在商定的时间内重新做这项工作。
法律对订合同的人提出的建议与对卖方提出的建议一样。法律建
议卖方不能索要很高的价钱,而要根据货物的真实价值定价;法律
也要向订合同的人提出同样的建议,作为一名工匠,他当然知道自
己工作的真实价值。在一个自由民的城邦里,工匠决不能利用他
的专业知识欺骗那些不懂专门知识的人,从他们那里捞取好处,尽
管知识本身应当说是一件诚实、公义的东西,受到这种伤害的人必
须得到法律的补偿。另一方面,与工匠订立合同的人如果没有严
格按照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支付工匠的工资,那么也要有相应的
法律来制裁这种违法行为,因为这是对宙斯,我们国家的保护神,
第 687 页
还有对雅典娜的羞辱,两位神在我们社会中是合伙人,这是一种为
了蝇头小利而破坏社会最高联系的行为。如果工匠按照合同完成
了规定的工作,但雇主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钱,那么雇主要
支付双倍的工钱。如果雇主在一年内都没有支付工钱,那么他除
了支付工钱外还要支付利息,而我们说过其他贷款都是没有利息
的,对于拖欠的工钱,每个德拉克玛每月要支付一个小银币的利
息,这样的惩罚要由部落法庭来审理。
由于我们已经提出了有关工匠的主题,所以我们只需简略提
到从事战争的工匠,包括将军和其他军事专家。他们在一定意义
上也是工匠,尽管是不同类别的工匠。如果他们中有人为公家从
事某项工作,无论是作为自愿者还是根据命令,并且完成得很好,
那么法律会高度赞扬那些向他支付士兵工资的公民,亦即给他荣
誉,但若公民们一方面接受了他完成得很好的工作,另一方面却又
拒绝给他荣誉,那么法律要对这样的公民进行申斥。我们对这些
英雄要进行赞扬,与此相配我们还要执行下述法律,不过这些法律
更具有建议性质而非强制性的。用他的勇敢行为或军事技艺为保
卫我们整个城邦作出贡献的勇士应当得到第二等级的荣誉。而我
们的最高荣誉则必须授予那些拥有最优秀品德的人,那些完全遵
守我们的优秀立法者制定的法律的人。
现在可以说,我们已经完成了对人与人之间的商业关系的更
加重要的立法,只有监护人对孤儿的供养和监管问题还没有涉及。
这是我们下一步要尽力加以规范的领域。提出这个问题的依据在
于人们不知如何处置死者的财产,在有些情况下,死者并没有作过
这样的安排。克利尼亚,我为什么要说“尽力加以规范”呢?因为
这个问题太复杂,牵涉到许多方面。这种事情我们肯定要制定法
规。人们在生命将要终结时立下遗嘱,但有些遗嘱与法律有抵触,
也有人会立下前后不一致的遗嘱,要么与亲属的意愿不符,要么与
第 688 页
他自己较早的遗嘱不符。你要知道,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在濒临死
亡时已经神志不清了,我想我可以这样说。
克利尼亚是的,先生,那又怎样?
雅典人克利尼亚,垂死之人很难对付,他的想法会给立法者
带来很大的困惑。
克利尼亚怎么会这样呢?请你解释一下。
雅典人他想要自行其是,所以他的语言充满情感色彩。
克利尼亚语言,什么语言?
雅典人他会说,天哪!如果我不能完全自由地把我的财产
留给某人,或者随自己的意愿,根据我生病、年迈和其他各种生活
状况给这个人较多财产,给那个人较少财产,那么真是一种耻辱。
克利尼亚他说得很对呀,先生,难道你不这样想?
雅典人呃,克利尼亚,我认为我们的立法者过去太软弱了,
他们的法典立足于对生活的当前看法,而他们对人生的理解则是
不完善的。
克利尼亚为什么不完善?
雅典人呃,我亲爱的先生,他们害怕受到抱怨,这就是他们
允许立遗嘱者可以随意处理财产的原因。你我必须以一种更加合
适的方法对这个社会中的老人做出回答。
假定这些人事实上只有一天好活了,那么我们要对他们说:朋
友们,从当前的情况来看,你们很难明白什么是你自己的财产,更
难像德尔斐神庙的铭文说的那样, “认识你自己”。所以,作为一名
立法者,我要向你们宣布,你们的人和你们的财产都不是你们自己
的,而是属于你的整个世系,过去的和未来的,再进一步说,世系和
财产属于国家。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不能允许你在年迈体衰、神志
不清时听了那些阿谀奉承的话就错误地安排遗产。我的法律着眼
于整个社会和你的整个家族的最大利益,而具体某个人或某个人
第 689 页
的事务,则是不重要的。安宁地离开我们吧,祝你一路上交好运,
这是所有人都要经历的事情。你留下的东西应当由我们来考虑,
我们一定会本着公心,细心地加以安排。
诸如此类对将死之人的劝告构成了我们的序言,克利尼亚。
而我们的法规是:凡有人立下书面遗嘱,那么首先应当以他的儿子
作为他的遗产的合法继承人。如果他有另外一个儿子,但已被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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