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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学纪闻-宋-王应麟

_11 王应麟(宋)
  《温彦博传》我见其不逮再稘矣,出《说文》引《虞书》稘三百有六旬。《李密传》敖庾之藏,有时而赐,出《诗》王赫斯怒,郑《笺》:斯音赐,尽也。《新史》尚奇类此。
  
  马总《通历》所载“公子曰”、“先生曰”者,皆虞世南《帝王略论》。《略论》五卷,起太昊讫隋,假公子答问。
  
  李翱为史官,请作行状者,指事说实,直载其词。然我朝名公秉笔,亦有误者。欧阳公为《范文正碑》云:“至日大会前殿,上将率百官为太后寿。公上疏,其事遂已。”其后老泉编《太常因革礼》,有已行之明验,质之欧公。公曰:“谏而不从,碑误也。”东坡为《张文定铭》云:“神宗问:‘元昊初臣,何以待之?’公曰:‘臣时为学士,誓诏封册,皆臣所草。’”李微之考《国史》,誓诏在庆历四年十月,封册在十二月。明年二月,文定始为学士。封册乃宋景文撰。朱文公为《张忠献行状》,其后语门人云:“向只凭钦夫写来事实,后看《光尧实录》,其中多有不相应处。”以三事观之,网罗旧闻,可不审哉?
  
  唐配帝皆一后,唯睿宗二后;昭成明皇之母,开元四年升祔。此失礼之始也。
  
  龙朔改左右散骑常侍曰左右侍极,《职源》误以左史为左侍极,而近世制词多踵其误。
  
  石林序卢鸿一《草堂图》云:“《唐旧史》鸿一,盖二名,与《中岳刘真人碑》所书合。《新史》删去‘一’字,不知何据?当以《旧史》为正。”愚按:南齐张融曰:“昔有鸿飞天首,积远难明,越人以为凫,楚人以为乙。人自楚、越,鸿常一耳。”鸿一之义,取于此。
  
  《考古编》以《通鉴》贞观十三年,房玄龄请解机务,诏断表,为今断来章之祖。愚按:《晋?山涛传》:手诏曰:“便当摄职,令断章表。”此断表之始,非昉于唐也。
  
  韩、柳方驾,而其行殊;元、白齐名,而其操异。管、华、嵇、阮亦然。
  
  唐亦有蔡京,咸通三年,岭南节度使以贪虐诛。京始末,见《云溪友议》。此奸臣名氏之同者。吴有桓彝,晋亦有桓彝,此忠臣名氏之同者。若两曾参,两毛遂,则贤否分矣。两毛遂,见《西京杂记》。员半千诗用之。
  
  颜鲁公为刑部尚书,有举家食粥之帖。盖自元载制禄,厚外官而薄京官。京官不能自给,常从外官乞贷。杨绾既相,奏加京官俸。鲁公以绾荐,自湖州召还,意者俸虽加而犹薄欤?
  
  李康《运命论》曰:“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大宝箴》用之。
  
  李方玄曰:“沈约年八十,手写簿书。”本杜牧所作《方玄墓志》。本朝建隆诏亦云:“沈约为吏,手写簿书。”愚按:《理道要诀》云:“宋光禄大夫傅隆,年过七十,手写籍书。梁尚书令沈约,位已崇高,议请宝重。”盖误以傅隆为沈约也。
  
  孝宗问周益公云:“唐孙樵读《开元录》,杂报数事,内有宣政门宰相与百僚廷诤,十刻罢。遍检新旧《唐史》及诸书,并不载。”益公奏:《太平御览总目》内,有《开元录》一书。祖宗朝此本尚存,近世偶不传耳,容臣博加询访。
  
  萧遘《与其子三儿生日诗》曰:“吾家九叶相,尽继明时出。”《唐史》云:“自瑀逮遘,凡八叶宰相。”此云九叶,《宰相世系表》:梁贞阳侯之后,有邺,相宣宗。
  
  姚崇十事,见《开元升平源》,《通鉴》不取。
  
  王起《广五位图》,《旧史》云《五运图》。
  
  李白上《宣唐鸿猷》一篇,即本传所谓“召见金銮殿,奏颂一篇”者也。今《集》中阙。
  
  绯衣小儿之谣,《朝野佥载》谓裴炎也,而张权舆以谗裴度。
  
  韩文公子昶,虽有金根车之讥,而昶子绾、衮皆擢第,衮为状元,君子之泽远矣。
  
  孔戣为华州刺史,奏罢明州岁贡淡菜蛤蚶之属。见《昌黎集》。元稹为越州,复奏罢之。见《白乐天集》。盖尝罢于元和,而复贡于长庆也。
  
  毕炕,天宝末为广平太守,拒安禄山,城陷覆其家。《唐史》附于父《构传》,盖取韩文公所撰《毕坰志》。然炕之名不书于《忠义传》,故文公谓:广平死节,而子不荷其泽。愚谓:广平之节如此,河北二十四郡,不止一颜平原也,《通鉴》亦不书其事。
  
  广德元年十一月,太常博士柳伉上疏,请斩程元振。于是削元振官爵,放归田里。东坡谓:及其有事且急也,虽代宗之庸,程元振之用事,柳伉之贱且疏,而一言以入之,不终朝而去其腹心之疾。愚按:《登科记》:伉,乾元元年进士。《翰林院故事》载宝应已后,伉自校书郎充学士,出鄠县尉,改太常博士,兵部员外,谏议大夫,皆充学士。《新唐史?程元振传》云:“太常博士,翰林待诏。”柳伉上疏,以《翰林故事》考之,伉是时为学士,非待诏也。伉以博士在禁林,职近而亲,不可谓贱且疏。《唐史》不为伉立传,故详著其事,俾览者知词臣之献替,不独陆贽、李绛也。
  
  东坡谓:学韩退之不至,为皇甫湜;学湜不至,为孙樵。朱新仲曰:“樵乃过湜,如《书何易于》、《襄城驿壁》、《何将军边事》、《复佛寺奏》,皆谨严得史法,有补治道。”
  
  林宝《元和姓纂》十卷,自皇族之外,各依四声类集,每韵之内,以大姓为首。邓名世谓:稍能是正数十条,而齐、秦之属,亦所未暇。至鉏丘茅夷,指为复姓,又不胜其谬。郑樵谓:宝不知自姓所由来。
  
  刘允济曰:“班生受金,陈寿求米。”受金事未详。
  
  刘知几领史事,言五不可,曰:“孙盛取嫉权门,王劭见雠贵族。”《文粹》云:“王韶直书,见雠贵族。”“宋王韶之为晋史,序王珣货殖,王廞作乱。珣子弘、廞子华并贵,韶之惧为所陷,深附结徐羡之、傅亮等。”当从《文粹》为王韶。《新史》误以“韶”为“劭”。韶之,弑君之贼也。身为枭獍,而秉史笔,其谁服之?《传》曰:“无瑕可以戮人。”
  
  李晟每战,必锦裘绣帽自表,而晟以胜;宋殷孝祖每战,常以鼓盖自随,而孝祖以败。兵岂有定法哉?
  
  闽俗比中州,化于善也。蔡人过夷貊,化于恶也。
  
  汉党锢以节义,群而不党之君子也。唐朋党以权利,比而不周之小人也。汉之君子,受党之名,故其俗清。唐之小人,行党之实,故其俗弊。
  
  奸臣唯恐其君之好学近儒,非独仇士良也。吴张布之排韦昭、盛冲,李宗闵之排郑覃、殷侑,亦士良之术。
  
  杜佑《理道要诀》,朱文公谓:非古是今之书。
  
  魏郑公曰:“重君子也,敬而远之;轻小人也,狎而近之。”武帝之于汲黯、卫青、公孙弘,明皇之于姚崇、宋璟、李林甫,可见矣。《中庸》之尊贤,必以修身为本。
  
  善言不可离口,善药不可离手。孟诜之言也。《观物外篇》取之。
  
  张文潜云:“节度之强,不起于河北之继袭,而起于节度之有功。”愚考方镇之强,始于仆固怀恩用贼党田承嗣、李怀仙、李宝臣分帅河北,非有功之将也。
  
  司空图《房太尉诗》曰:“物望倾心久,匈渠破胆频。”注谓:禄山初见分镇诏书,拊膺叹曰:“吾不得天下矣!”琯建遣诸王为都统节度,而贺兰进明谗于肃宗。以司空表圣之言观之,则琯建此议,可以破逆胡之胆。《新唐书》采野史稗说,而不载此语,唯程致道著论发扬之。晋以琅邪立江左之业,我宋以康王建中兴之基,琯可谓善谋矣。
  
  《通鉴》:刘蕡不得仕于朝,终于使府御史。《唐鉴》云:“终于柳州司户。”以《新史》考之,当从《唐鉴》。宦人深嫉蕡,诬以罪,贬柳州司户。
  
  颜真卿、郑畋以兴复为己任,倡义讨贼,其志壮矣。真卿权移于贺兰进明,畋见袭于李昌言,功不克就。故才与诚合,斯可以任天下之重。
  
  常衮与礼官议礼,为君斩衰三年。汉文帝权制三十六日,我太宗遗诏亦三十六日。群臣不忍既葬而除,略尽四月。高宗如汉故事,玄宗以来,始变天子丧为二十七日。世多以短丧议汉文帝,而不知二十七日之制,自玄宗始也。
  
  韩偓自书《裴郡君祭文》,首书“甲戌岁,衔书前翰林学士承旨,银青光禄大夫,行尚书,户部侍郎,知制诰,昌黎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韩某”。是岁朱氏篡唐已八年,为乾化四年,犹书唐故官,而不用梁年号。庆历中,诏官其四世孙奕。
  
  仆固怀恩叛唐,李日月为朱泚将,而其母皆知逆顺之理,良心不可泯也。
  
  李光弼与韦陟论战守曰:“辨朝廷之礼,我不如公,若夫军旅,则公不如我。”陟无以应。古者治军,有军礼焉,楚得臣以无礼败,晋文公以有礼胜。礼莫大于君臣之分,光弼命召不至,愧恨以没,盖以礼与军旅为二物也。
  
  《唐鉴》曰:“人君观史,宰相监修,欲其直笔,不亦难乎?房、魏为相,总史事,其父彦谦、长贤,皆得佳传,况不如房、魏者乎?”
  
  独孤及《福州新学碑铭》云:“闽中无儒家流,成公至而俗易,成公,李椅也。在大历八年。家有洙、泗,户有邹、鲁。”常衮,建中初,为闽人设乡校。李椅在其前。
  
  王福畤为博士,执许敬宗之谥不改,无忝河汾之学矣。
  
  许敬宗谥缪,而更曰恭。陈执中谥荣灵,而更曰恭。二事相类。
  
  武德初,以隋张衡死非其罪,谥曰忠,是奖弑君之贼也。高祖相封德彝,宜其以逆为忠也。汉大纲正,见于戮丁公;唐无三纲,见于赠张衡。
  
  《朝野杂记》曰:“西汉户口至盛之时,率以十户为四十八口有奇。东汉户口,率以十户为五十二口,可准周之下农夫。唐人户口至盛之时,率以十户为五十八口有奇,可准周之中次。”其说本程沙随。
  
  欧阳子书唐六臣于唐亡之后,贬其恶也;朱子书晋处士于晋亡之后,表其节也。一字之惩劝深矣。
  
  《五代史》:周世宗尝夜读书,见唐元稹《均田图》,叹曰:“此致治之本也。”诏颁其图法,使吏民先习知之,期以一岁,大均天下之田。考之《会要》,世宗见元稹在同州时所上《均田表》,因制素为图,赐诸道。《崔颂传》云:“世宗读唐元稹《均田疏》,命颂写为图,赐近臣,遣使均诸道租赋。”史谓元稹图,误也。《稹集》有《同州奏均田》。《续通历》云:“唐同州刺史元稹奏均租赋,帝览文集而善之,写其辞为图以赐。”
  
  欧阳子之论笃矣,而“不以天参人”之说,或议其失;司马公之学粹矣,而“王霸无异道”之说,或指其疵。信乎,立言之难也。
  
  欧阳子谓:五代礼坏,寒食野祭而焚纸钱。按纸钱,始于开元二十六年,王玙为祠祭使,祈祷或焚纸钱,类巫觋。非自五代始也。古不墓祭,汉明帝以后,有上陵之礼,祭邕议以为礼有烦而不可省者。《旧唐书》开元二十年,寒食上墓,编入五礼,永为常式。寒食野祭,盖起于此。朱文公谓:汉祭河,用寓龙寓马,以木为之,已是纸钱之渐。唐范传正谓:唯颜鲁公、张司业家祭不用纸钱。本朝钱邓州不烧楮镪,吕南公为文颂之。
  
  《兔园策府》三十卷,唐蒋王恽,令僚佐杜嗣先,仿应科目策,自设问对,引经史为训。注:恽,太宗子,故用梁王兔园名其书。冯道《兔园策》,谓此也。
  
  天子之废置,出于士卒,自唐明宗始也。明宗以此得之,而反尔之报,在其后人。
  
  后唐天成元年,吏部侍郎刘岳奏罢告身绫轴钱。本朝复纳绫纸钱,淳熙元年始免。
  
  周显德六年,始去符契,专以印章为验。
  
  欧阳子、司马公之贬冯道,《春秋》之法也。我朝太宗谓范质欠世宗一死,所以立万世为臣者之训。
  
  唐后主不肯和亲而亡,石晋父事契丹而兴。晋之兴也,乃其所以亡也。桑维翰之兴晋,即所以亡晋也。
  
  朱温之兄全昱,杨涉之子凝式,人心之公是非,在其家者如此,况天下千万人之心乎!
  
  梁太祖幸河北,至内黄,顾李珽曰:“何谓内黄?”珽曰:“河南有外黄、下黄,故此名内黄。”曰:“外黄、下黄何在?”珽曰:“秦有外黄都尉,今在雍丘。下黄为北齐所废,今在陈留。”按《五代通录》李珽曰:“河南有外黄、小黄。”《汉?地理志》:陈留有外黄、小黄县。《五代史记》改小黄为下黄,误也。当从《通录》。
  
  卷十五 考史
  
  《孟子》曰:“天下可运于掌。”又曰:“以齐王由反手也。”岂儒者之空言哉?自唐肃宗之后,纪纲不立,叛兵逐帅,叛将胁君,习以为常,极于五季。君如逆旅,民坠涂炭。我艺祖受天明命,澡宇宙而新之。一阶一级,全归伏事之仪。发于圣训,著于令甲,于是上下之分定,朝廷之体尊。数百年陵犯之习,片言而革。至若饿狼馁虎,肉视吾民而咀啖之。艺祖用儒臣为郡守,以收节度之权;选文臣为县令,以去镇将之贪。一诏令之下,而四海之内改视易听。运掌反手之言,于是验矣。
  
  高宗之诏曰:“廷尉,天下之平也。高柔不以明帝喜怒而毁法,游肇不以宣武敕命而曲笔,况可观望臣庶而容心者乎?曹刿谓: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为忠之属也,可以一战。不其然乎?布告中外,为吾士师者,各务仁平,济以哀矜。天高听卑,福善祸淫,莫遂尔情,罚及尔身。置此座右,永以为训。”大哉,王言!几于典诰矣。
  
  崔伯易《感山赋》:以皇祐之版书,较景德之图录,虽增田三十四万馀顷,反减赋七十一万馀斛,会计有录,非以增赋也。陈君举奏疏云:“自建隆至景德四十五年,南征北伐,未尝无事,而金银钱帛、粮草杂物七千一百四十八万,计在州郡不会,藏富于州县,所以培护本根也。”
  
  真文忠公言本朝治体,曰:“立国不以力胜仁,理财不以利伤义,御民不以权易信,用人不以才胜德。恩结乎人心,富藏乎天下。君民相孚而猜忌不作,材智不足而忠信有馀。”
  
  袁机仲言于孝宗曰:“威权在下,则主势弱,故大臣逐台谏以蔽人主之聪明;威权在上,则主势强,故大臣结台谏以遏天下之公议。”机仲之言未尽也。台谏为宰相私人,权在下则助其搏噬,以张其威;权在上则共为蔽蒙,以掩其奸。刘时可应起。谓:台谏之议论,庙堂之风旨,颇或参同。夹袋之欲汰,白简之所收,率多暗合,此犹婉而言之也。开庆初,边事孔棘,御史有疏云:“虏虽强,而必亡之势已见。”咸淳初,召洪君畴长台端,御史自造谤诗,以尼其来,罔上诬善。至此,岂但参同暗合而已哉!是以天子之耳目,勿用憸人,其惟端士。
  
  汉高帝三章之约,我艺祖陈桥之誓,所谓若时雨降,民大悦者也。
  
  周益公云:“《续通鉴长编》多采近世士大夫所著,如曾子宣《日记》之偏,王定国《甲申录》之妄,咸有取焉。然李微之《旧闻证误》“执政不坐奏事”,以王定国《闻见录》为证,与王沂公《笔录》不同。修《长编》时,未见定国书,故专用《笔录》,然则《长编》所采摭,犹有遗也。
  
  晁景迂谓:今赋役,几十倍于汉。林勋谓:租增唐七倍,又加夏税钱,通计无虑十倍。李微之谓:布缕之征三,谷粟之征三,力役之征四,盖用其十矣。
  
  止斋谓:本朝名节,自范文正公。议论文章,自欧阳子。道学,自周子。三君子皆萃于东南,殆有天意。
  
  《两朝国史》非寇准而是丁谓,托之神宗圣训,盖蒲宗孟之笔也。王允谓不可令佞臣执笔,谅哉!
  
  绍兴重修《哲宗实录》,独元祐八年事,皆无存者,至参取《玉牒》、《日历》诸书以足之,仅得成书。中兴后事,绍兴八年至二十五年最为疏略。鹤山谓:小人为不善,于传世诒后之书,必遏绝之,自唐许、李至近世,莫不然。
  
  李常宁曰:“天下至大,宗社至重,百年成之而不足,一日坏之而有馀。”元祐中对策。刘行简曰:“天下之治,众君子成之而不足,一小人败之而有馀。”绍兴中奏疏。皆至论也。
  
  太祖在位十七年,四行郊礼。太宗二十有三年,五讲郊礼。真宗东封西祀,率三年一行。仁宗后,三岁一郊为定制。
  
  《元城语录》艺祖造薰笼事,周益公谓:误以元丰后官制,为艺祖时官制。
  
  吕正献公书坐右曰:“不善加己,直为受之。”本后汉张霸戒子之语。吕居仁《杂录》曰:“少年毋轻议人,毋轻说事。”本魏李秉《家诫》。
  
  吕氏《童蒙训》云:“前辈有《编类国朝名臣行状墓志》,取其行事之善者,别录出之,以自警戒。亦乐取诸人以为善之义。朱文公亦云:“籍溪胡先生教诸生于功课馀暇,以片纸书古人懿行,或诗文铭赞之有补于人者,粘置壁间,俾往来诵之,咸令精熟。”此二事可以为法。
  
  周元公生于道州,二程子生于明道元二间,天所以续斯道之绪也。
  
  元祐之党,刘元城谓止七十八人,后来附益者非也。庆元之党,黄勉斋谓本非党者甚多,群小欲挤之,借此以为名耳。
  
  欧阳公为《周君墓表》云:“笃行君子,孝于其亲,友于其兄弟。”而《集》缺其名与字。周益公考之《舂陵志》,乃周尧卿,字子俞。《东都事略》有传,其行事与墓表合,而字子馀。未知《事略》据何书而立传也。”荆公为《征君墓表》云:“淮之南有善士三人。”杜婴、徐仲坚,而征君之名字,《集》亦缺焉。三人皆居真之扬子,当求郡志而补之。二表皆载于《文鉴》。
  
  宗庙乐有舞。建隆初,窦俨定太庙四舞,僖祖曰《大善》,顺祖曰《大宁》,翼祖曰《大顺》,宣祖曰《大庆》。列圣皆以“大”为名。中兴后,自僖祖基命,至钦宗端庆,以原庙殿名为舞名,礼官之失也。
  
  《长编》宣和五年,求石晋故疆,不思营、平、滦三州,乃刘仁恭遗虏,虏不肯割。按《五代史》,刘仁恭无割地遗虏之事。《四夷附录》云:“契丹当庄宗、明宗时,攻陷营、平二州。”唐无滦州。《武经总要》:石晋割赂燕蓟易定帅王都,驱其民入契丹,因以乌滦河为名以居之。按贾耽说,西北渡滦河,至卢龙镇。《唐?贾循传》:张守珪北伐,次滦河。《薛讷传》:师至滦河。
  
  仁宗时,制科十五人:天圣,何泳、富弼;景祐,苏绅、吴育、张方平、田况;庆历,钱明逸、彦远;皇祐,吴奎;嘉祐,夏噩、陈舜俞、钱藻、苏轼、辙、王介。东坡诗:先帝亲收十五人。注者多误。
  
  乾道元年,《郊赦文》云:“前事俱捐,弗念乎薄物细故;烝民咸睭,靡分乎尔界此疆。”洪文惠所草也。朱文公《与陈正献书》曰:“卑辞厚礼,乞怜于仇雠之戎狄。幸而得之,肆然以令于天下,曰:‘凡前日之薄物细故,吾既捐之矣。’孰有大于祖宗陵庙之雠者,而忍以薄物细故捐之哉?”
  
  孝皇独运万几,颇以近习察大臣。《中庸或问》“敬大臣”之说,《大事记》“大臣从臣”之说,皆以寓箴讽之意。《文鉴》所取,如徐鼎臣《君臣论》、文潞公《晁错论》、苏明允《任相论》、秦少游《石庆论》之类,皆谏书也。
  
  真文忠公奏疏曰:“乾道、淳熙间,有位于朝者,以馈遗及门为耻;受任于外者,以苞苴入都为羞。”然朱文公封事,言浙中风俗之弊,甚者以金珠为脯醢,以契券为诗文。则此习犹未革也。
  
  高宗庙号未定,有议为光宗、宁宗者,见周益公《思陵录》。其后两朝用之。高宗陵名,尝拟永阜,其后孝宗用之。
  
  淳熙,皇太子参决庶务手诏,洪景卢所草也。礼部太常官堂白手诏,用贞观天禧事。皆非所宜。
  
  胡文定言:崇宁以来,奄寺用王承宗故事而建节旄。“宗”字误,当云“承休”。《五代史》:蜀王衍以宦者王承休为天雄军节度使。致堂《原乱赋》建承宗之旄纛,亦误。
  
  李微之问勉斋云:“南轩赐章服,两为胡忠简缴还,而不闻引避;东莱除职,既遭陈叔进行词醜诋,乃复受之而不辞。皆所未晓。”勉斋答云:“先辈非后学所敢轻议,然辞受合尚严,令当严者反宽,是以不免为具眼者勘破,学者所当戒也。”
  
  微之又云:“东莱之学甚正,而优柔细密之中,似有和光同尘之弊;象山之学虽偏,而猛厉粗略之外,却无枉尺直寻之意。”
  
  《演蕃露》:明道二年,奉安庄献神御于慈孝寺彰德殿,则庄献不入景灵。按景灵宫建于祥符五年,以奉圣祖。其为原庙,自元丰五年始。前此帝后馆御,寓佛、老之祠者多矣,非止庄献也。
  
  《攻媿?跋曹子方书》以为祐陵时上书论时事,靖康至枢管。愚谓:有两曹辅,其一字子方。与苏、黄游,若论事为枢管者,字载德。龟山为铭,合为一人,非也。又《淮海楼记》考《国史传》秦少游调定海主簿,而《文集》无一语及之。愚谓:少游为蔡州教授时,选人七阶未改,主簿乃初阶,非历此官也。
  
  《律疏》与《刑统》不同,《疏》依律生文,《刑统》参用后敕,虽引《疏》义,颇有增损。天圣中,孙奭校定《律文》及《疏》为《音义》。
  
  江休复《杂志》:驾头,初即祚所坐。王原叔曰:“此坐传四世矣。”按《国史?舆服志》:驾头,七宝床也,覆以绯罗绣帕,内臣马上捧之。嘉祐六年,幸睦亲宅,内侍堕马,驾头坏,遂以阁门祗候,内侍各二员,挟驾头左右,次扇筤。又以皇城亲从兵二十人,从其后。
  
  景祐二年,郊赦,梁适上疏,论朱全忠唐之贼臣,今录其后,不可以为劝。仁皇是其言,记姓名禁中。石介亦论赦书不当求朱梁、刘汉后,遂罢不召。其言一也,而黜陟异焉,岂遇不遇有命乎?
  
  乾道中,张说、王之奇签书枢密院事,辞免,降诏,直学士院周必大奏:唐元和间,白居易在翰林,奉宣草严绶江陵节度使、孟元阳右羽林统军制,皆奏请裁量,未敢便撰。元祐中,师臣避免拜之礼,执政辞迁秩之命,苏轼当撰答诏,言其不可,卒如所请。今除用执政,非节度统军、免拜迁秩比,二人辞免不允诏书,臣未敢具草。绍熙中,谯熙载自遥郡观察使除正任,辞免,降诏,倪思封还词头,亦引苏轼论不当撰,辞免不允诏者凡三。嘉定中,师睪廾知临安府,辞免,蔡幼学当草诏,奏曰:“不允必有褒语,臣无词以草。”淳祐中,别之杰参知政事,尤焴不草答诏。此禁林缴奏故事也。唐末,韦贻范起复,命韩偓草制,偓曰:“腕可断,麻不可草。”上疏论之。明日,百官至而麻不出。此非盛世事,故前辈不以为故实。
  
  蒋希鲁居姑苏,延卢仲甫秉后圃。希鲁曰:亭沼粗适,恨林木未就。”仲甫曰:“亭沼譬爵位,时来则有之。林木譬名节,非素修弗成。”
  
  欧阳公《辨尹师鲁志》曰:“若作古文,自师鲁始,则前有穆修、郑条辈,及有宋先达甚多,不敢断自师鲁始也。”条之名不著,《馆阁书目》有《郑条集》一卷。条,蜀人,自号金斗先生,名其文《金斗集》。
  
  祁宽问和静尹先生曰:“伊川谓欧阳永叔如何?”先生曰:“前辈不言人短,每见人论前辈,则曰:‘汝辈且取它长处。’”吕成公《与朱文公书》曰:“孟子论孟施舍、北宫黝曰:‘二子之勇,未知其孰贤,然而孟施舍守约也。’所以委曲如此者,以其似曾子、子夏而已。若使正言圣门先达,其敢轻剖判乎?”文公答曰:“和静之言,当表而出之。”
  
  刘应起时可,淳祐初为太学博士,言定大计曰:“谋之而臧,则文子文孙,宜君宜王;谋之不臧;则生天王家以为大慼。”此人所难言也。
  
  建炎,李纲去而潜善、伯彦相。绍兴,赵鼎、张浚去而桧相。桧死,其党迭为相。隆兴至淳熙,万几独运而大臣充位。庆元后,政在侂胄。嘉定后,政在弥远。端平讫景定,更一相则曰更化,然奸臣弄权之日常多。阳淑消而阴慝长,危亡之证,所由来渐矣。阴凝冰坚,极于似道。邵子谓“祸在夕阳亭一语”,遂与西晋同辙,哀哉!
  
  苏绅、梁适,谓之“草头木脚”,其害在士大夫。薛极、胡榘,谓之“草头古,天下苦”,其害在民。
  
  《朝野杂记》载开禧贪浊之事详矣,继其后者又甚焉。当时谓侍从之臣,无论思,有献纳,它可知矣。以阴召阴,极于天下无邦。
  
  仁宗阅审刑奏案,有“次公”,而梁适对以“黄霸”,盖宽饶字。高宗阅刑部奏案,有“生人妇”,而汤思退对以见《魏志?杜畿传》。皆简上知,至辅相。然以记问取人,则许敬宗贤于窦德玄矣。
  
  四渎,济水独绝。朱全忠篡唐,降昭宣帝为济阴王。嘉定末,济王之封,岂权臣亦取济水之绝乎?又萧衍篡齐,降和帝为巴陵王,而济王亦降封巴陵公,非令典也。为大臣者,不知则不学,知之则何以示后?
  
  绍兴建储,欲更名晔,周益公谓与唐昭宗同,而亟改之。景定建储,更名乃与蜀汉后主太子同。咸淳末,命嗣君之名,又与唐中宗同,而当时无言者。
  
  范正献公曰:“后世人君观史,而宰相监修,欲其直笔,不亦难乎?”其论正矣。然自唐奸臣为《时政记》,而史益诬,近世尤甚。余尝观《宝庆日历》,欺诬之言,所谓以一手掩天下之目。所恃人心公议不泯尔。
  
  葛文康胜仲。《与王黼书》曰:“天下无事则宰相安,宰相生事则天下危。”
  
  胡文定公自登第逮休致,凡四十年,实历不登六载。朱文公五十年间,历事四朝,仕于外者仅九考,立于朝者四十日,道义重而爵位轻,所以立言不朽。
  
  邵公济筑室犍为之西山,《告家庙文》曰:“少时得大父平生之言于汝颍大夫士,曰:‘世行乱,蜀安,可避居焉。’大父学通天人,足以前知矣。宣和国乱,先人载家使蜀,免焉。”大父,康节先人伯温也。
  
  梁世荣录南轩语云:“温公作相,夫人闻其终夜长吁,问之。曰:‘某所奏盗贼,某所又奏某事。吾为宰相,使天下如此,所以长吁也。’”按《温公集》张夫人终于元丰五年,此记录之误也。
  
  乾道壬辰,黄定《对策》谓:以大有为之时,为改过之日月。又云:“虽有无我之量,而累于自喜;虽有知人之明,而累于自恃。”又云:“欲比迹太宗,而操其所不用之术,顾眄周行,类不适用,则曰腐儒,曰好名,曰是党耳。于是始有弃文尚武,亲内疏外之心。何不因群情之所共违,而察一己之独向?”其言皆剀切。孝皇擢之第一,有以见容直之盛德,而秉史笔者未之纪焉。
  
  徐景说霖。以书义冠南宫,上书言时宰奸深之状曰:“不与天下之公议争,而与陛下之明德为仇。每潜沮其发见之端,周防其增益之渐,使陛下之明德,不得滋长广充,以窥见其奸而或觉之也。其先也,夺陛下之心,其次夺士大夫之心,而其甚也,夺豪杰之心。”景说由是著直声。
  
  唐及国初,策题甚简,盖举子写题于试卷故也。庆历后,不复写题,寖失之繁。今有数千言者,问乎其不足疑。
  
  《嘉祐制策》曰:“治当先内。”或曰:“何以为京师?”此晋谢安之言也。“命秩之差,虚实之相养”,此唐陆贽之言也。二苏公之对,不能无所遗。
  
  龟山志游执中曰:“尝以昼验之妻子,以观其行之笃与否也;夜考之梦寐,以卜其志之定与未也。”
  
  绍兴、隆兴,主和者皆小人;开禧,主战者皆小人。
  
  吕文靖为相,非无一疵可议,子为名相,而扬其父之美。史直翁为相,非无一善可称,子为权臣而掩其父之美。《易》曰:“有子考无咎。”
  
  嘉定癸未,礼闱策士云:“发德音,下明制,宁皇遗诏。”下谓之遗诰,盖避时宰家讳也。蒋良贵签判安吉州,时水灾后修城,郡守赵希观属良贵作《记》。用浩浩字,希观欲改,良贵不可曰:“以宗室而避宰相父名,此非艺祖皇帝所望于金枝玉叶也。”闻者壮之。
  
  胡文定父子奏疏,以《春秋》之义,扶世道,正人心,可以立懦夫之志。此义不明,人欲横流,始也不知邪正,终也不知逆顺。
  
  唐内殿《无逸图》代以山水,开元、天宝治乱所以分也。仁宗宝元初,图农家耕织于延春阁,哲宗元符间,亦更以山水,勤怠判焉。徽宗宣取秘书省图画进览,陈师锡奏曰:“《六经》载道,诸子谈理,历代史籍、祖宗图书,天人之蕴,性命之妙,治乱安危之机,善恶邪正之迹在焉。以此为图,天地在心,流出万物;以此为画,日月在目,光宅四海。观心于此,则天地冲气生焉;注目于此,则日月祥光丽焉。心以道观则正,目以德视则明。”噫,使徽宗能置其言于坐右,则必能鉴成败、别淑慝矣。以规为瑱,听之藐藐而画学设焉。“黍离麦秀”之风景,其可画乎?
  
  绍兴间,李谊言:《汉?循吏传》六人而五人出于宣帝,《酷吏传》十二人而八人出于武帝。《唐?循吏传》十五人而出于武德、贞观之时者半,《酷吏传》十二人而出于武后之时者亦半。吏治视上之趋向。
  
  富文忠公使虏还,迁翰林学士、枢密副使,皆力辞,愿思夷狄轻侮之耻,坐薪尝胆,不忘修政。嘉定初,讲解使还,中书议表贺,又有以和戎为二府功,欲差次迁秩。倪文节公思曰:“澶渊之役,捷而班师,天子下诏罪己,中书枢密待罪。今屈己盟戎,奈何君相反以为庆?”乃止。
  
  延平先生论治道,必以明天理、正人心、崇节义、厉廉耻为先。
  
  王时雍、徐秉哲等为卖国牙郎,而不忍以宋宗族交与虏人者,开封捉事使臣窦鉴也。李邺以越守降虏,而袖石击虏伪守者,亲事官唐琦也。
  
  朱文公谓蔡季通曰:“身劳而心安者为之,利少而义多者为之。”出《荀子?修身篇》。李诚之尝语真希元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此吾辈八字箴。”
  
  元祐中,李常宁《对策》曰:“天下至大,宗室至重,百年成之不足,一日坏之有馀。”擢为第一。景定中,有擢伦魁者,其破题云:“连一心之乾,开三才之泰,可以观世道之消长矣。”
  
  先儒论本朝治体云:“文治可观而武绩未振;名胜相望而干略未优。”然考之史策,宋与契丹八十一战,其一胜者,张齐贤太原之役也。非儒乎?一韩一范使西贼骨寒胆破者,儒也。宗汝霖、李伯纪不见沮于耿、汪、黄三奸,则中原可复,雠耻可雪。采石却敌,乃眇然幅巾缓带一参赞之功。儒岂无益于国哉?缙绅不知兵,介胄不知义,而天下之祸变极矣。
  
  元祐诸贤不和,是以为绍圣小人所乘。元符、建中韩、曾不和,是以为崇宁小人所陷。绍兴赵、张不和,是以为秦氏所挤。古之建官曰三公,公则无私矣。曰三孤,孤则无朋矣。无私无朋,所以和也。
  
  蔡京之恶极矣,曾布、张商英是以窃君子之名。
  
  止斋曰:“国初以科举诱致偏方之士,而聚之中都。由是家不尚谱牒,身不重乡贯。”
  
  夬扬于王庭,以正小人之罪;孚号有厉,以危小人之复。元祐诸贤,似未知其危乃光之义。
  
  胡文定公曰:“宰相时来则为,不可擅为己有。”余谓:宰相非久居之地也。仁以为己任,死而后已,元祐司马公是也。夸者死权,绍兴之秦、绍定之史是也。
  
  陈恕定茶法,以中等为可行。张方平论盐法,以再榷为不可。
  
  王仲山以抚州降,仲薿以袁州降,禹玉之子也。綦叔厚行责词云:“昔唐天宝之乱,河北列郡并陷,独常山、平原能为国守者,盖杲卿、真卿二颜在焉。尔等顷以家声,屡尘仕版,未闻亏失,浸预使令,为郡江西,惟兄及弟,力诚不支,死犹有说。临川先降,宜春继屈,鲁、卫之政,若循一途,虽尔无耻,不愧当时之公议。顾亦何施面目,见尔先人于地下哉?”[秦桧,仲山之婿。]
  
  虞公以玉失国,楚子常以佩丧邦。近岁襄阳之事,亦起于榷场之玉带。
  
  淳祐甲辰,宰相起复。太学诸生黄恺伯等上书曰:“弥远奔丧而后起复,嵩之起复而后奔丧。”徐仁伯元杰。兼说书,对经幄,其言当帝心。台谏刘晋之、王瓒、胡清献、龚基先联章论仁伯,上震怒,夜出御笔,逐四人。遂寝起复之命,而相范、杜。明年,仁伯卒,人以为毒也。然其事竟不明白。庸斋赵茂实志之,徐景说铭之。
  
  自荆舒之学行,为之徒者,请禁读史书。其后经筵不读《国风》,而《汤誓》、《泰誓》亦不进讲。人君不知危亡之事,其效可睹矣。
  
  小人之毁君子,亦多术矣。唐左拾遗侯昌业上疏,极言时病,而田令孜之党,伪作谏疏,有明祈五道,暗祝冥官,于殿内立揭谛道场。本朝邹浩谏立刘后,而章厚之党,伪作谏疏,有取他人之子之语。其诬善丑正,不谋而同。然不可泯者,千万世之清议也。
  
  邓志宏肃谓:崇宁以来,蔡京群天下学者,纳之黉舍,校其文艺,等为三品。饮食之给,因而有差。旌别人才,止付于鱼肉铢两间。学者不以为羞,且逐逐然贪之。部使者以学宫成坏为州县殿最。学校之兴,虽自崇宁,而学校之废,政由崇宁。盖设教之意,专以禄养为轻重,则率教之士,岂复顾义哉?崇宁学校之事,概见于此。昔之所谓率教者犹若此,今之所谓率教者又可见矣。
  
  大观八行,因《周礼》之六行,附以六德之忠、和。奸臣不学如此。
  
  真文忠公《自箴》曰:“学未若临邛之邃,量未若南海之宽,制行劣于莆田之懿,居贫愧于义乌之安。”临邛,魏鹤山了翁。南海,崔菊坡与之。莆田,陈宓。义乌,徐侨。
  
  上蔡先生初造程子,程子以客肃之,辞曰:“为求师而来,愿执弟子礼。”程子受之,馆于门侧。上漏旁穿,天大风雪,宵无烛,昼无炭,市饭不得温。程子弗问,谢处安焉。如是逾月,豁然有省,然后程子与之语。
  
  吕子约曰:“读《明道行状》,可以观圣贤气象。”
  
  谯天授定之学,得于蜀曩氏夷族;袁道洁溉之学,得于富顺监卖香薛翁,故曰:“学无常师。”
  
  卷十六 考史
  
  汉河渠考
  
  美哉禹功!万世永赖。云何汉世河决为害?盖自战国,壅川壑邻,决通堤防。重以暴秦,水失其行,故渎遂改。碣石九河,皆沦于海。微禹其鱼,遗黎之思,披图案谍,用缀轶遗。
  
  孝文十二年,河决酸枣,东溃金堤。
  
  陈留郡酸枣县,今属开封府。秦拔魏置县。地多酸枣,因以为名。金堤河堤在东郡白马界。《括地志》:一名千里堤,在滑州白马县东五里。《郡县志》:在酸枣县南二十三里。《舆地广记》:酸枣县有金堤,汉文时河决金堤即此。王尊为东郡太守,请以身填金堤。程子曰:“汉火德,多水灾。唐土德,少河患。”
  
  孝武元光三年,河水徙从顿丘,东南流入勃海,复决濮阳瓠子。注:钜野通淮泗,鄃居河北。鄃,音输,《后汉注》音俞。
  
  东郡顿丘县。今澶州开德府濮阳、清丰两县。汉勃海郡在勃海之滨。今沧、棣、霸、滨诸州之地。《水经注》、《禹贡》曰:“夹右碣石,入于河。”《山海经》:碣石之山,绳水出焉,东流注于河。河之入海,旧在碣石,今川流所导,非禹渎也。周定王五年,河徙故渎。班固曰:“商竭周移。”瓠子,今开德府濮阳县西,有瓠子口。瓠子,河名也。济州钜野县东北有大野泽,即钜野也。《禹贡》:大野既猪。清河郡鄃县,《通典》:鄃故城在德州平原县西南。[大名府夏津县,本鄃县。程氏曰:“周时河徙砱砾,至汉又改向顿丘东南流。”]
  
  元封二年,自泰山还至瓠子,自临塞决河,筑宣防宫。
  
  《水经》:瓠子河出东郡濮阳县北河。注:县北十里为瓠河口,亦谓瓠子堰、宣房堰。《括地志》:故龙渊宫,俗名瓠子宫,亦名宣房宫,在濮阳县北十里。决河,在鄄城以南,濮阳以北,广百步,深五丈。《通典》:秦始皇二十二年,攻魏,决河灌其都。决处遂大,不可复补。汉王横云:“《九域志》:濮州雷泽县有瓠子河,澶州濮阳县有瓠子口。万里沙在莱州掖县。济州东阿县有鱼山,一名吾山。《瓠子歌》曰:“吾山平,钜野溢。”东阿,今属郓州。
  
  导河北行二渠,复禹旧迹。
  
  《河渠书》:禹乃厮二渠以引其河,北载之高地,过降水,至于大陆,播为九河,同为逆河,入于勃海。孟康曰:“二渠,其一出贝丘西南,南折者也。其一则漯川也。”臣瓒曰:“河入海,乃在碣石。元光二年,更注勃海。禹时不注也。”贝丘,贝州清阳县。熙宁四年,省入清河县。漯水,出东郡东武阳,省入大名府莘县、澶州朝城县。至千乘,青州千乘县。入海。降水故渎,在冀州南宫县东南六里。《大事记》:周威烈王十三年,晋河岸倾壅龙门,至于底柱。春秋后河患见史传,始于此。
  
  自塞宣房后,河复北决于馆陶,分为屯氏河。
  
  《地理志》:魏郡馆陶县,河水别出为屯氏河,东北至章武入海。馆陶,今属大名府。《通典》:魏州贵乡县有屯氏河。大河故渎,俗曰王莽河。章武县、沧州鲁城县,周省入清池县。《九域志》:大名府馆陶县、夏津县,有屯氏河。南乐县有大河故渎。
  
  元帝永光五年,河决清河灵鸣犊口,而屯氏河绝。清河之灵县鸣犊河口,《地理志》:清河郡灵县,河水别出为鸣犊河,东北至蓨,入屯氏河。灵县,隋省入博州博平县。蓨,音条,县属德州,后属冀州。
  
  成帝建始四年,河决东郡金堤。河堤成,以五年为河平元年。三年,河复决平原,流入济南千乘。
  
  平原,德棣州。济南,齐淄州。千乘故城,在淄州高苑县北。
  
  鸿嘉四年,勃海、清河、信都河水溢,李寻等言:议者常欲求索九河故迹而穿之,今因其自决,可且勿塞,以观水势。
  
  信都冀州,[信都县,禹导河,北过降水即此。亦曰枯降渠,西南自南宫县界入。]《禹贡》九河既道,《尔雅》:一曰徒骇,二曰太史,三曰马颊,四曰覆鬴,五曰胡苏,六曰简絜,七曰钩盘,八曰鬲津,其一河之经流。先儒不知河之经流,遂分简絜为二。徒骇,《寰宇记》:在沧州清池。许商云:“在成平。”马颊,《郡县志》:在德州安德。《寰宇记》:在棣州滴河北。《舆地记》:即笃马河也。覆鬴,《通典》:在德州安德。胡苏,《寰宇记》:在沧州饶安、临津、无棣三县。许商云:“在东光。”简絜,《舆地记》:在临津。钩盘,《通典》、《寰宇记》:在沧州乐陵东南,从德州平昌来。《舆地记》:在乐陵。鬲津,《寰宇记》:在乐陵东,西北流入饶安。《通典》:在饶安。许商云:“在鬲县。”《舆地记》:在无棣。太史。不知所在。汉世近古,止得其三,唐人遂得其六,欧阳忞《舆地记》又得其一。或新河载以旧名,或一地互为两说,皆似是而非,无所依据。郑氏以为齐桓塞其八流以自广。夫曲防,齐之所禁,塞河非桓公所为也。程氏以为九河之地,已沦于海,谓今沧州之地,北与平州接境,相去五百馀里,禹之九河当在其地。郦道元亦谓:九河碣石,苞沦于海。笃马河在平原县。今德州,乐史以为马颊,误矣。
  
  平当使领河堤,奏:按经义治水,有决河深川,无堤防壅塞之文。
  
  程子曰:“河北见鲧堤,无禹堤。鲧堙洪水,故无功。禹则导之而已。”
  
  贾让言:禹凿龙门,辟伊阙,析底柱,破碣石。
  
  《水经》:河水南过河东北屈县唐慈州吉昌。西,注:《吕氏春秋》曰:“龙门未辟,吕梁未发,河出孟门,大溢逆流,名曰鸿水。大禹疏通,谓之孟门。”孟门即龙门之上口也。河水又南过皮氏县河中府龙门。西,又南出龙门口。注:大禹导河积石,疏决梁山,即《经》所谓龙门也。崩浪千寻,悬流万丈,迄于下口。《慎子》曰:“下龙门,非驷马之迅也。”潏水李氏曰:“同州韩城北有安国岭。东临大河,有禹庙,在山断河出处,禹凿龙门,起于唐张仁愿所筑东受降城之东,自北而南,至此山尽。两岸石壁峭立,大河盘束于山峡间。至此山开岸阔,豁然奔放,声如万雷。”《通典》:绛州龙门县,今属河中府。有龙门山,即大禹所凿。《三秦记》云:“鱼鳖上之即为龙,否则点额而还。”黄河北去县二十五里,乃龙门口。《舆地记》:同州韩城县,有龙门山。颜氏曰:“龙门山,其东在今龙门县北,其西在今韩城县北,而河从其中下流。”《水经注》:砥柱,山名。禹治洪水,破山以通河,河水分流,包山而过,山见水中,若柱然,故曰砥柱。三穿既决,水流疏分,亦谓之三门山。伊阙、碣石,见前。
  
  淇口以东。
  
  《通典》:淇水出共山,东至卫州卫县界入河,谓之淇水口。
  
  新莽始建国三年,河决魏郡,泛清河以东数郡。
  
  魏郡,相州大名府。清河,恩州。
  
  明帝永平十三年,王景修汴渠成。
  
  诏曰:“自汴渠决败,六十馀岁。平帝时。今既筑堤理渠,绝水立门,河、汴分流,复其旧迹。”《郡县志》:汴渠在河南府河阴县汉荥阳县,唐属孟州。南二百五十步,亦名蒗荡渠。禹塞荥泽,开渠以通淮、泗。汉命王景修渠。《汉书》有荥阳漕渠,如淳曰:“今砾溪口是也。”《水经注》:王景即荥水故渎,东注浚仪,谓之浚仪渠。
  
  章帝建初三年,罢虖沱、石臼河。
  
  虖沱,出代州繁畤县东南,流经五台山北,东南流过定州入海。邓训治虖沱、石臼河,从都虑至羊肠仓。石臼河在定州唐昌县东北。本汉苦陉县,今省入安喜县。《通典》:岚州宜芳县,即汉汾阳县。积粟所在,谓之羊肠仓,石磴萦委,若羊肠焉。《水经注》:按《郡国志》,常山南行唐县,有石臼谷。
  
  《张骞传》:天子案古图书,名河所出山曰昆仑。
  
  汉武帝以于阗山出玉,因名河所出曰昆仑。《博雅》曰:“昆仑虚,赤水出其东南陬,河水出其东北陬,洋水出其西北陬,弱水出其西南陬。河水入东海,三水入南海。”《后汉书》注云:“昆仑山在肃州酒泉县西南。山有昆仑之体,故名之。朱文公曰:“二书之语,似得其实。《水经》言昆仑去嵩高五万里,恐不能若是之远。《通典》:今吐蕃中河,从西南数千里向东北流,见与积石山下河相连。聘使涉历,无不言之。吐蕃自云:“昆仑山在国中西南,则河之所出也。”《尚书》云:“织皮昆仑析支、渠搜,西戎即叙。”《后汉书》云:“西羌在汉金城郡之西南,滨于赐支。”《续汉书》:河关县属金城郡,今积石军。西可千馀里有羌,谓之赐支,盖析支也。然则析支在积石之西,是河之上流明矣。昆仑在吐蕃中,当亦非谬。《楚辞注》:《尔雅》:河出昆仑虚,色白。所渠并千七百,一川色黄。百里一小曲,千里一曲一直。《离骚》吾道夫昆仑,《九歌》登昆仑兮四望。
  
  灵帝光和六年,金城河溢。
  
  金城郡,今兰会西宁湟州积石军。
  
  历代田制考
  
  秦废井田,开阡陌。周显王十九年。
  
  《通典》曰:“按周制步百为亩,亩百给一夫。商鞅佐秦,以一夫力馀,地利不尽,于是改制,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给一夫。又以秦地旷而人寡,晋地狭而人稠,诱三晋人发秦地利,优其田宅,复及子孙。而使秦人应敌于外。大率百人,则五十人为农,五十人习战。兵强国富,职此之由。”朱文公《开阡陌辩》曰:“说者之意,皆以‘开’为‘开置’之开,言秦废井田而始置阡陌也。按阡陌者,旧说以为田间之道,盖因田之疆畔,制其广狭,辨其横从,以通人物之往来,即《周礼》所谓遂上之径,沟上之畛,洫上之涂,浍上之道也。然《风俗通》云:‘南北曰阡,东西曰陌。’又云:‘河南以东西为阡,南北为陌。’二说不同。今以《遂人》田亩夫家之数考之,当以后说为正。盖陌之为言百也,遂洫从而径涂亦从,则遂间百亩,洫间百夫,而径涂为陌矣。阡之为言千也,沟浍横而畛道亦横,则沟间千亩,浍间千夫,而畛道为阡矣。阡陌之名,由此而得。至于万夫有川,而川上之路,周于其外,与夫《匠人》井田之制。遂沟洫浍亦皆四周,则阡陌之名,疑亦因横从而命之也。然遂广二尺,沟四尺,洫八尺,浍二寻,则丈有六尺矣。径容牛马,畛容大车,涂容乘车,一轨道,二轨路,三轨则几二丈矣。此其水陆占地不得为田者颇多,所以正经界,止侵争,时畜洩,备水旱,为永久之计。商君以急刻之心,行苟且之政,但见田为阡陌所束,而耕者限于百亩,则病其人力之不尽;但见阡陌之占地太广,而不得为田者多,则病其地利之有遗;又当世衰法坏之时,归授之际,必有烦扰欺隐之奸,而阡陌之地切近民田,又必有阴据自私而税不入于公上者;是以尽开阡陌,悉除禁限,而听民兼并买卖以尽人力,垦辟弃地悉为田畴,不使有尺寸之遗以尽地利,使民有田即为永业,而不复归授,以绝烦扰欺隐之奸。使地皆为田,田皆出税,以核阴据自私之幸。此其为计,正犹杨炎疾浮户之弊,破租庸以为两税,盖一时之害虽除,而千古圣贤传授精微之意,于此尽矣。故《秦纪》、《鞅传》皆云:‘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蔡泽亦曰:‘决裂阡陌,以静生民之业,而一其俗。’所谓开者,乃破坏剗削之意,而非创置建立之名。所谓阡陌,乃三代井田之旧而非秦之所置矣。所谓赋税平者,以无欺隐窃据之奸也。所谓静生民之业者,以无归授取予之烦也。”《大事记解题》曰:“决裂云者,唐、虞、三代井田之制,分画坚明,封表深固,非大用力以决裂之,不能遽扫灭其迹也。秦始皇三十一年,使黔首自实田。使井田不废,何患田之不实乎?”
  
  汉董仲舒请限民名田。
  
  名田,占田也。各为立限,不使富者过制,贫弱之家可足也。武帝时,贾人有市籍及家属,皆无得名田。胡氏曰:“限田终不能行者,以人主自为兼并,无以使民兴于廉也。”
  
  赵过教民为代田。
  
  代,易也。《周官?大司徒》:不易、一易、再易之地,有三等。《公羊传注》:司空谨别田之高下善恶,分为三品,上田一岁一垦,中田二岁一垦,下田三岁一垦。《左传》:晋作爰田。《晋语》云:“作辕田。”辕,易也。《汉?地理志》:秦商君制辕田。“辕”与“爰”同,易也。《食货志》:岁耕种者为不易上田,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三岁更耕之,自爰其处。《盐铁论》御史曰:“古者制田,百步为亩,民井田而耕,什而藉一。先帝哀怜百姓之愁苦,衣食不足,制田二百四十步而一亩,率三十而税一。”
  
  师丹建言限名田。
  
  王嘉奏曰:“诏书罢苑,而以赐董贤二千馀顷。均田之制,从此堕坏。”
  
  新莽更名天下田曰王田,不得买卖。
  
  建武十五年,诏州郡检核垦田户口。
  
  《通典》曰:“自秦孝公隳经界,立阡陌,虽获一时之利,而兼并逾僭兴矣。阡陌既弊,又为隐核。隐核之法,凭乎簿书。簿书既广,必藉众功。藉众功,则政由群吏。政由群吏,则人无所信矣。”
  
  后魏孝文太和九年,诏均田: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
  
  刘氏恕曰:“后魏均田制度,似今世佃官田,及绝户田出租税,非如三代井田也。魏、齐、周、隋兵革不息,农民少而旷土多,故均田之制存。至唐承平日久,丁口滋众,官无闲田,不复给授,故田制为空文。《唐志》云:‘口分世业之田坏而为兼并。’似指以为井田之比,失之远矣。”
  
  北齐河清三年,令民一夫受露田八十亩,妇人四十亩。
  
  隋文帝开皇十二年,京辅三河地少人众,发使四出,均天下之田。其狭乡每丁才至二十亩。
  
  唐武德七年,初定均田。丁中之民,给田一顷。笃疾减十之六,寡妻妾减七。皆以什之二为世业,八为口分。
  
  范氏曰:“唐初定均田,有给田之制,盖由有在官之田也。其后给田之制不复见,盖官田益少矣。”林氏勋曰:“周制步百为亩,百亩仅得唐之四十馀亩。唐之口分,人八十亩,几倍于古。盖贞观之盛,户不及三百万,永徽唯增十五万。若周则王畿千里,已有三百万家之田,列国不与焉。是以唐制受田倍于周,而地亦足以容之。狭乡虽裁其半,犹可以当成周之制。然按一时户口,而不为异日计,则后守法难矣。既无振贫之术,乃许之卖田,后魏以来弊法也,是以启兼并之渐。永徽中,洛多豪右,占田逾制,贾敦颐举没三千馀顷,赋贫民。”
  
  开元九年,宇文融为劝农使,括逃户及籍外田。
  
  陆贽论兼并之家,私敛重于公税,请为占田条限。
  
  后周世宗以元稹《均田图》赐诸道,诏艾颖等分行诸州,均定田租。[《会要》云:“见元稹在同州时所上《均田表》,因制素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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