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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学纪闻-宋-王应麟

王应麟(宋)
 困学纪闻 作者:宋 王应麟
  卷一 易
  
  卷二 书
  
  卷三 诗
  
  卷四 周礼
  
  卷五 仪礼 礼记 大戴礼记 乐
  
  卷六 春秋 左氏传
  
  卷七 公羊传 谷梁传 论语 孝经
  
  卷八 孟子 小学 经说
  
  卷九 天道 历数
  
  卷十 地理 诸子
  
  卷十一 考史 史记正误
  
  卷十二 考史
  
  卷十三 考史
  
  卷十四 考史
  
  卷十五 考史
  
  卷十六 考史 汉河渠考 历代田制考 历代漕运考 两汉崇儒考
  
  卷十七 评文
  
  卷十八 评诗
  
  卷十九 评文
  
  卷二十 杂识
  
  幼承义方,晚遇囏屯。炳烛之明,用志不分。困而学之,庶自别于下民。开卷有得,述为纪闻。深宁叟识。
  
  
  卷一 易
  
  危者使平,易者使倾,易之道也。处忧患而求安平者,其惟危惧乎!故《乾》以惕无咎,《震》以恐致福。
  
  修辞立其诚。修其内则为诚,修其外则为巧言。《易》以辞为重。《上系》终于默而成之,养其诚也。《下系》终于六辞,验其诚不诚也。辞非止言语,今之文,古所谓辞也。
  
  “履霜”戒于未然,“月几望”戒于将然。易贵未然之防,至于几则危矣。
  
  潜龙以不见成德,管宁所以箴邴原也。全身以待时,杜袭所以戒繁钦也。《易》曰:“括囊,无咎无誉。”
  
  贞者,元之本。周公曰:“冬日之闭冻也不固,则春夏之长草木也不茂。”见《韩非?解老》。可以发明贞固之说。
  
  《乾》初九,复也,“潜龙勿用”,即闭关之义。《坤》初六,姤也,“履霜坚冰至”,即女壮之戒。
  
  《淮南?人间训》云:“《易》曰‘潜龙勿用’者,言时之不可以行也,故‘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终日乾乾’,以阳动也。‘夕惕若厉’,以阴息也。因日以动,因夜以息,唯有道者能行之。”以阴阳言日夕,《易》说所未及。
  
  蔡泽谓《易》曰:“‘亢龙有悔’,此言上而不能下,信而不能诎,往而不能自反者也。”亦善言《易》矣。泽相秦数月而归相
  
  印,非苟知之。贾谊《书》云:“亢龙往而不能反,故《易》曰‘有悔’。潜龙入而不能出,故《易》曰‘勿用’。龙之神也,其惟蜚龙乎!”
  
  《越绝》引《易》进退存亡之言曰:“进有退之义,存有亡之几,得有丧之理。”陆宣公云:“丧者,得之理。得者,丧之端。”其语本此。
  
  《坤》之六五,程子以为羿、莽、娲、武,非常之变。干宝之说曰:“柔居尊位,若成昭之主、周霍之臣也。百官总己,专断万机,虽情体信顺而貌近僭疑。言必忠信,行必笃敬,然后可以取信于神明,无尤于四海。”愚谓此说为长。
  
  《乾》、《坤》之次《屯》曰:“建侯。”封建与天地并立。一旅复夏,共和存周,封建之效也。匹夫亡秦,五胡覆晋,郡县之失也。
  
  古者君臣之际,分严而情通。上天下泽《履》,其分严也。山上有泽《咸》,其情通也。不严则为《未济》之三阳失位,不通则为《否》之天下无邦。
  
  《阴符经》云:“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愚尝读《易》之《临》曰:“刚浸而长。”《遁》曰:“浸而长也。”自《临》而长为《泰》,自《遁》而长为《否》,浸者渐也,圣人之戒深矣。
  
  “系于苞桑”,三柔在下而戒之也。“系于金柅”,一柔方进而止之也。
  
  《蒙》之刚中,二也,占而求之曰“初筮”。《比》之刚中,五也,占而从之曰“原筮”。
  
  “童蒙”应于二之刚,则吉养之早也。“童观”远于五之刚,则吝见之小也。
  
  信君子者,治之原,《随》之九五曰:“孚于嘉,吉。”信小人者,乱之机,《兑》之九五曰:“孚于剥,有厉。”鸣谦则吉,鸣豫则凶。鸣者,心声之发也。“未知获戾于上下”,鸣谦者欤?“二三子亦姑谋乐”,鸣豫者欤?
  
  柔而刚则能迁善,刚而柔则能顺理。《复》之六三,柔而不中,勉为初之刚而屡失,故频复。《巽》之九三,刚而不中,勉为初之柔而屡失,故频巽。
  
  《小畜》上九,月几望则凶,阴亢阳也。《归妹》六五,月几望则吉,阴应阳也。《中孚》六四,月几望则无咎,阴从阳也。曰“几”者,戒其将盈,阴盈则阳消矣。
  
  《同人》之初曰“出门”,《随》之初曰“出门”,谨于出门之初,则不苟同,不诡随。
  
  冥于豫而勉其有渝,开迁善之门也。冥于升而勉其不息,回进善之机也。
  
  “大蹇朋来”,进君子之真朋也。“涣其群”,退小人之伪朋也。泰言朋,否言群。
  
  君子进而众贤聚,故《复》“朋来无咎”。众贤盛而君子安,故《解》“朋至斯孚”。君子之志行而小人之心服,故《豫》“勿疑朋盍簪”。
  
  《易》言“密云不雨”者二:《小畜》终于“既雨”者,阳之极为阴也;《小过》终于“已亢”者,阴之极为阳也。畜极则通,过极则亢。
  
  “谨乃俭德,惟怀永图”,故甘节吉。“盗言孔甘,乱是用餤”,故甘临无攸利。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故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故曰:“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
  
  召平、董公、四皓、鲁两生之流,士不以秦而贱也。伏生、浮丘伯之徒,经不以秦而亡也。万石君之家,俗不以秦而坏也。《剥》之终曰:“硕果不食。”阳非阴之所能剥。
  
  下阳举而虢亡,虎牢城而郑惧,西河失而魏蹙,大岘度而燕危,故曰:“设险以守其国。”狄患攘而民怨结,宗藩弱而戚党颛,柄臣揃而官寺恣,寇叛平而方镇强,故曰:“思患而豫防之。”
  
  《复》曰“朋来”,所以致泰;《泰》曰“朋亡”,所以保泰。
  
  阳大阴小而言阴阳,阖而辟也;朔先晦后而言晦朔,终而始也。
  
  《尔雅》小罍谓之《坎》,大琴谓之《离》,万物之象无非《易》也。
  
  《易》之终始皆阳也,始于《乾》之初九,终于《未济》之上九。
  
  《易》于《蛊》,终则有始;于《剥》,消息盈虚;于《复》,反复其道;皆曰天行也。然则无与于人事欤?曰:“圣人以天自处,扶阳抑阴,尽人事以回天运,而天在我矣。”
  
  言行可以欺于人,而不可以欺于家,故《家人》之《象》曰:“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复》之初,即《乾》之元,硕果不食则生矣,复之所谓仁也。《乾》为木果,在春为仁,发生也,在冬为干,归根也,终而复始。
  
  张子曰:“《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朱子谓:圣人作《易》,示人以吉凶,言利贞,不言利不贞;言贞吉,不言不贞吉;言利御寇,不言利为寇也。
  
  闻之前修曰:“《中庸》诚敬,自有乾坤,即具此理。”《乾》九二言:“龙,德正中。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坤》六二言:“敬以直内。”
  
  “《复》以自知”,必自知,然后见天地之心。有不善,未尝不知,自知之明也。
  
  致命遂志,命可致而志不可夺。行法俟命,命可制而法不可变。
  
  下学而上达,故《大畜》上九:“何天之衢,亨。”
  
  魏相以《易》相汉,能上阴阳之奏,而不能防戚宦之萌,不知系于金柅之戒也。匡衡以《诗》相汉,能陈《关雎》之义,而不能止奄寺之恶,不知昏椓靡共之戒也。经术虽明,奚益焉?
  
  五阳之盛而一阴生,是以圣人谨于微。齐桓公七年始霸,十四年陈完奔齐,亡齐者已至矣。汉宣帝甘露三年,匈奴来朝,而王政君已在太子宫。唐太宗以武德丙戌即位,而武氏已生于前二年。我艺祖受命之二年,女真来贡,而宣和之祸乃作于女真。张芸叟曰:“《易》者极深而研几。当潜而勿用之时,必知有亢;当履霜之时,必知有战。”
  
  《易》言“积善”曰家,《大学》言“兴仁兴让”曰家,家可以不正乎!
  
  世之治也,君子以直胜小人之邪。《易》曰:“田获三狐,得黄矢。”世之乱也,小人以狡胜君子之介。《诗》曰:“有兔爰爰,雉离于罗。”
  
  《易》者,象也。木上有水为《井》,以木巽火为《鼎》,上止下动为《颐》,颐中有物为《噬嗑》,《小过》有飞鸟之象焉。馀卦可以类求。王辅嗣忘象之说,蒙庄绪馀尔。
  
  《左传疏》引《易》云:“伏羲作十言之教,曰:‘乾、坤、震、巽、坎、离、艮、兑、消、息。’”朱子发以为郑康成之语。愚谓:“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以千里。”见于《易纬通卦验》。汉儒皆谓之《易》,则此所谓“《易》”云者,盖纬书也。
  
  郑康成《诗笺》多改字,其注《易》亦然。如“包蒙”,谓“包”当作“彪”,文也;《泰》“包荒”,谓“荒”读为“康”,虚也;《大畜》“豮豕之牙”,谓“牙”读为“互”;《大过》“枯杨生荑”,谓“枯”音“姑”,无姑,山榆;《晋》“锡马蕃庶”,读为“藩遮”,谓蕃遮,禽也;《解》“百果草木皆甲宅”,“皆”读如“解”,“解”谓“坼”,呼皮曰甲,根曰宅;《困》“劓刖”,当为“倪亻兀”;《萃》“一握为笑”,“握”读为“夫三为屋”之“屋”;《系辞》“道济天下”,“道”当作“导”;“言天下之至赜”,“赜”当为“动”;《说卦》“为乾卦”,“乾”当为“干”。其说多凿。郑学今亡传,《释文》及《正义》间见之。
  
  《书序》:八卦之说,谓之八索,求其义也。而贾逵以为八王之法;张平子以为《周礼》八议之刑。索,空也,空设之。唯马融以为八卦。杜预但云:“古书名。”盖孔安国《书序》犹未行也。愚按:《国语》史伯曰:“平八索以成人。”韦昭注:谓八体以应八卦也。谓《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离》为目,《兑》为口,《坎》为耳,《艮》为手。此足以证孔、马之说。
  
  《易正义》云:“伏牺制卦,文王系辞,孔子作十翼。”朱子谓:《系辞》本文王、周公所作之辞,系于卦爻之下者。《上系》、《下系》乃孔子所述《系辞》之传也。《彖》即文王所系之辞。《象》者,卦之上下两象,及两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辞也。《彖》、《象》、《上、下传》者,孔子释经之辞也。愚按:《释文》云:“王肃本作《系辞上传》,讫于《杂卦》,皆有传字。”《本义》从之。《汉儒林传》云:“孔子晚而好《易》,读之韦编三绝,而为之传。”王肃本是也。
  
  阮逸云:“《易》著人事,皆举商、周。帝乙归妹、高宗伐鬼方、箕子之明夷,商事也。密云不雨、自我西郊、王用亨于岐山,周事也。”朱子发云:“《革》存乎汤、武,《明夷》存乎文王、箕子,复存乎颜氏之子。故曰:存乎其人。”朱文公谓:疑皆帝乙、高宗、箕子占得此爻。
  
  《明夷》之《彖》曰“文王、箕子”者,《易》《洪范》道统在焉,用晦所以明道也。象数相为经纬,皆演于商之季世。
  
  《桓谭新论》云:“《连山》八万言,《归藏》四千三百言。”《夏易》详而《殷易》简,未详所据。
  
  孔子卜得《贲》,孔子曰:“不吉。”子贡曰:“夫《贲》亦好矣,何谓不吉乎?”孔子曰:“夫白而白,黑而黑,夫贲又何好乎?”《吕氏春秋》:贲色不纯也。
  
  苕溪刘氏云:“《夬》以五君子决一小人,不曰小人道消,而曰道忧,盖上下交而志同,如‘泰’之时,然后小人之道不行。若以五君子临一小人,徒能使之忧而已。惟其有忧,则将图之,无不至矣。”愚谓:小人道消,嘉祐是也;小人道忧,元祐是也。
  
  《井》之九三,荆公解云:“求王明,孔子所谓异乎人之求也。君子之于君也,以不求求之;其于民也,以不取取之;其于天也,以不祷祷之;其于命也,以不知知之。《井》之道无求也,以不求求之而已。”文意精妙,诸儒所不及。
  
  王辅嗣以“寂然至无”为“复”。又云:“冬至阴之复,夏至阳之复。”苏子美辨其非。愚谓:先儒云:“至静之中,有动之端,所以见天地之心。”与“寂然至无”之说异矣。“冬至阴之复”,盖如周子“利贞诚之复”,就归处言之。荆公曰:“阳以进为复,初九是也;阴以退为复,六二、六三、六四是也。”
  
  薛氏曰:“《易》以初爻为七日者,举前卦而云也。《复》之‘七日来复’,《震》、《既济》之‘七日得’,皆举初爻。”
  
  叶少蕴谓:凡《易》见于有为者,皆言用。用之者何,体也,而《易》不以体对用,故别而论之曰:“《易》无体。”晁景迂曰:“体用本乎释氏。”
  
  利贞者,性情也。王辅嗣注:“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程子《颜子好学》论性其情之语本此。
  
  君子道盛,小人自化,故舜、汤举皋、伊而不仁者远。玉泉喻氏云:“《泰》小人道消,非消小人也,化小人为君子也。”
  
  《泰》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本义》云:“郭璞《洞林》读至‘汇’字绝句,下卦仿此。”愚按:《正义》曰:“以其汇者,汇,类也,以类相从。征吉者,征,行也。上坤而顺,下应于乾,已去则纳,故征行则吉。”亦以“汇”字绝句。《泰》之征吉,引其类以有为;《否》之贞吉,絜其身以有待。
  
  俭德辟难,朱子谓:收敛其德,不形于外。申屠蟠以之。
  
  《泰》之三“无往不复”,阳之极也,而否将萌。《否》之四“有命无咎”,阳之复也,而泰将至。
  
  一许敬宗在文馆,唐为武氏矣。一杨畏居言路,元祐为绍圣矣。羸豕之孚,左腹之入,可不戒哉!
  
  家声之隗,陇西以为愧;城角之缺,新平以为耻。清议所以维持风俗也。清议废,风俗坏,则有毁宗泽而誉张邦昌者,有贬张浚而褒秦桧者。观民风设教,居贤德善俗,可不谨哉!
  
  齐德衰于召陵,晋志怠于萧鱼;淮平而异、鎛用,潞定而归真惑。《易》曰:“日中则昃。”《玄》曰:“月阙其抟,不如开明于西。”
  
  制官刑,则具训蒙士;无彝酒,则诰教小子。《易》曰:“童牛之梏。”《记》曰:“禁于未发之谓豫。”
  
  龟灵而焦,雉文而翳,是以衣锦尚絅。兰薰而摧,玉刚而折,是以危行言孙。此白贲素履,所以无咎。
  
  知止而后有定,故观身于《艮》。恻隐之心,仁之端也,故观心于《复》。
  
  惟进贤可以正君,故公仲进牛畜、欣、越而歌者之田止;孔明进攸之、祎、允而宫府之体一。惟正己可以格君,故管仲有三归不能谏六嬖之惑;魏相因许伯不能遏弘石之恶。《泰》曰“拔茅”,《渐》曰“进以正”。
  
  《乾?文言》曰:“宽以居之。”朱子谓:心广而道积。程子《易?小畜传》曰:“止则聚矣。”吕成公谓:心散则道不积。充拓收敛,当两进其功。
  
  丹书“敬义”之训,夫子于《坤》六二《文言》发之。孟子以“集义”为本,程子以“居敬”为先,张宣公谓“工夫并进,相须而相成”也。
  
  艮者,限也,限立而内外不越。天命,限之内也,不可出。人欲,限之外也,不可入。郭冲晦云。
  
  《小畜》下体乾,《复》上体坤,乾、坤相应,故《小畜》初九“复自道”,九二“牵复吉”,与《复》六四“中行独复”,六五“敦复无悔”,义甚相类。“牵复”中不自失,“敦复”中以自考,二、五皆得中故也。澹庵云。
  
  “同人于野”,公之大也;“艮其背”,止之至也,皆见于《彖》,明一卦之义也。
  
  里克之中立,邓析之两可,终于邪而已,故《随》之六二曰:“弗兼与也。”
  
  虚美熏心,秦乱之萌;浮文妨要,晋衰之兆,故贲受之以剥。
  
  廉耻,国之脉也,廉耻泯则国从之。是以楚瓦好贿,郢城危;晋盈求货,霸业衰;秦赂谗牧,迁为虏;汉金间增,垓败羽。利之覆邦可畏哉!《大学》之末,七篇之始,所以正人心,塞乱原也。在《益》之屯曰:“莫益之,或击之。”
  
  “翰音登于天”,无实之名也,殷浩、房琯以之。
  
  君子无斯须不学也,黄霸之受《尚书》,赵岐之注《孟子》,皆在患难颠沛中,况优游暇豫之时乎!《易》曰:“困而不失其所,亨。”
  
  《连山》首《艮》,《艮》万物之所终始也。八风始于不周,卦气始于《中孚》。冬至为历元,黄钟为律本。北方终阴而始阳,故谓之朔方。《太玄》纪日于牛宿,纪气于中首,而以罔冥为元,《艮》之终始万物也。虞仲翔云:“万物成始《乾》甲,成终《坤》癸。《艮》东北是甲、癸之间。”沙随程氏云:“医家《难经》为《百刻图》,一岁阴阳升降会于立春,一日阴阳昏晓会于艮时。”此说与《易》合。又云:“北方之气,至阴而阳生焉。《彖》曰:‘《习坎》,重险也。’于物为龟、为蛇,于方为朔、为北,于《太玄》配罔与冥,所以八纯卦中独冠以‘习’。”
  
  日月为易,一奇一耦,阴阳之象也。王介甫《诗说》云:“彼曰‘七月、九月’,此曰‘一之日、二之日’,何也?阳生矣则言日,阴生矣则言月,与《易?临》‘至于八月有凶’,《复》‘七日来复’同意。四月,正阳也,秀葽言月,何也?以言阴生也。阴始于四月,生于五月,而于四月言阴生者,气之先至者也。”李子思云:“《复》刚长,以日云者,幸其至之速;《临》阳消,以月云者,幸其消之迟。”沙随程氏云:“阳极于九而少阴生于八,阴之义配月;阴极于六而少阳复于七,阳之义配日。”
  
  一卦变六十四,六十四卦变四千九十有六。六爻不变与六爻皆变者,其别各六十有四。一爻变与五爻变者,其别各三百八十有四。二爻变与四爻变者,其别各九百有六十。三爻变者,其别一千二百有八十。朱子发谓:《需》“利用恒”者,《需》之《恒》也;《蒙》六五“顺以巽”者,《蒙》之《观》也;《乾》九四“乾道乃革”者,《乾》之《小畜》也。《小畜》之中又有《离》、《兑》,故曰“革”,是谓天下之至变。张真父谓:《易》无所不变,《蒙》曰“困蒙”,《小畜》曰“复自道”,又曰“牵复”,《履》曰“夬履”,《离》曰“履错然”,《归妹》曰“跛能履”,《泰》曰“帝乙归妹”,《临》曰“咸临”,《咸》曰“执其随”,《艮》曰“不拯其随”,《噬嗑》曰“颐中有物”,《睽》曰“厥宗噬肤”,《损》曰“弗损益之”,又曰“或益之”,《夬》曰“壮于前趾”,又曰“壮于頄”,《遁》曰“执之用黄牛之革”,《鼎》曰“鼎耳革”,《兑》曰“孚于剥”,《未济》曰“震用伐鬼方”,皆有卦变之象。《小畜》以一阳为复,《兑》以一阴为剥,变之变者也。六十有四,相错而不相乱。张文饶谓:《临》之初二,皆曰“咸临”,有《咸》象也,《咸》之用在《兑》之说也。《履》之九五曰“夬履”,有《夬》象也,《夬》与《履》,《乾》、《兑》相易之卦也。
  
  《临》所谓八月,其说有三:一云自丑至申为《否》;一云自子至未为《遁》;一云自寅至酉为《观》。《本义》兼取《遁》、《观》二说。《复》所谓七日,其说有三:一谓卦气起《中孚》,六日七分之后为《复》;一谓过《坤》六位,至《复》为七日;一谓自五月《姤》一阴生,至十一月一阳生。《本义》取自《姤》至《复》之说。
  
  《易正义》云:“四月纯阳,阴在其中,而靡草死;十月纯阴,阳在其中,而荠麦生。”《汉和帝纪》“有司奏以为夏至则微阴起,靡草死,可以决小事”,与《月令》不同。张文饶曰:“阳虽生于子,实兆于亥,故十月荠麦生。阴虽生于午,实兆于巳,故四月靡草死。”《参同契》:二月榆死,八月麦生。
  
  “初六履霜,阴始凝也。”见于《魏文帝纪》注,太史丞许芝引《易传》之言。沙随程氏、朱文公皆从之。郭京本无“初六”字。
  
  龟山曰:“子见南子,包承者也。此大人处否而亨之道。”朱文公谓:非所以为训,若使大人处否而包承小人以得亨利,则亦不足以为大人矣。
  
  《颐》初九,王辅嗣注云:“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至哉斯言!可书诸绅。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傅玄口铭也。《颐》“慎言语,节饮食”,《正义》用其语。
  
  圣人教人,用“蒙”而不用“复”。盖“复”者,去其不善而复于善之谓也;若蒙,则无不善,亦未有所失也。周南仲云。
  
  趾所以行,辅所以言。“艮其趾”,虽行犹不行也;“艮其辅”,虽言犹不言也。故能时行时止,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冯当可云。《艮》六四“艮其身”,《象》以“躬”解之。伛背为躬,见背而不见面。朱文公诗云:“反躬艮其背。”止于所不见,止于至善也。
  
  “帝乙归妹”,《子夏传》谓汤之归妹也。京房载汤嫁妹之辞曰:“无以天子之尊而乘诸侯,无以天子之富而骄诸侯。阴之从阳,女之顺夫,本天地之义也。往事尔夫,必以礼义。”荀爽《对策》引“帝乙归妹”,言汤以娶礼归其妹于诸侯也。张说《鄎国公主铭》亦云:“帝唐降女,天乙归妹。”若《左传》筮遇《泰》之《需》曰:“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虞翻亦云:“纣父。”二说不同,《正义》皆略之。
  
  《离》言“明两作”,《坎》言“水洊至”。起而上者作也,趋而下者至也。此陆农师之说,朱文公取之。
  
  范谔昌《证坠简》:《震?彖辞》脱“不丧匕鬯”四字,程子取之。《渐》上六,疑“陆”字误,胡安定取之。
  
  《释文》引《子夏传》云:“地得水而柔,水得地而流,故曰‘比’。”《周礼疏》谓:坤为土,坎为水。水得土而流,土得水而柔。是水土和合,故象先王建万国,亲诸侯。
  
  《释文》引郑注异字,然《内则》注“明夷睇于左股”,犹有所遗。
  
  朋盍簪。簪,疾也。至侯果始有“冠簪”之训。晁景迂云:“古者礼冠,未有簪名。”
  
  《说苑》周公戒伯禽曰:“《易》曰:‘有一道,大足以守天下,中足以守国家,小足以守其身,谦之谓也。’”孔子曰:“《易》曰:‘不损而益之,故损;自损而终,故益。’”今《易》无此言。又泄冶曰:“《易》曰:‘夫君子居其室云云,君子之所以动天地,可不慎乎?天地动而万物变化。’”今《易》无末一句,然泄冶在夫子之前,而引《易大传》之言,殆非也。
  
  《盐铁论》:文学引《易》曰:“小人处盛位,虽高必崩。不盈其道,不恒其德,而能以善终身,未之有也。是以初登于天,后入于地。”《说文》引《易》曰:“地可观者,莫可观于木。”今《易》无之,疑《易传》及《易纬》。
  
  后汉鲁恭引《易》曰:“‘潜龙勿用’,言十一月、十二月,阳气潜藏,未得用事,虽煦嘘万物,养其根荄,而犹盛阴在上,地冻水冰,阳气否隔,闭而成冬,故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言五月微阴始起,至十一月坚冰至也。”又云:“《易》十一月,‘君子以议狱缓死。’”又云:“案《易》五月,《姤》用事,经曰:‘后以施令,诰四方。’言君以夏至之日,施命令,止四方行者,所以助微阴也。”又引《易》曰:“‘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言甘雨满我之缶,诚来有我而吉已。”赵温曰:“于《易》,一为过,再为涉,三而弗改,灭其顶凶。”汉儒说《易》,可以参考。
  
  王肃注《易》十卷,今不传。其注“噬乾胏,得金矢”,曰:“四体离阴卦,骨之象。骨在乾肉,脯之象。金矢所以获野禽,故食之反得金矢。君子于味必思其毒,于利必备其难。”见《太平御览》。
  
  《汉郊祀志》引“西邻之禴祭”,颜师古注:“瀹,煮新菜以祭。”盖以“禴”为“瀹”。王辅嗣云:“禴,祭之薄者也。沼沚之毛,苹蘩之菜,可羞于鬼神。”亦与颜注同。郑康成谓:禴,夏祭之名。
  
  《离》九三,蔡伯静解云:“鼓缶而歌,当衰而乐也。大耋之嗟,当衰而哀也。盛衰之道,天之常也。君子之心,顺其常而已。不乐则哀,皆为其动心而失其常者,故凶。”此说长于古注。
  
  《京氏易》“剥床以&”,谓祭器。澹庵云:“《易》于《剥》、《坎》,取象&簋,以精意寓焉。”
  
  “上天下泽,《履》”,此《易》之言礼。“雷出地奋,《豫》”,此《易》之言乐。吕成公之说,本于《汉书》“上天下泽,春雷奋作,先王观象,爰制礼乐”。
  
  “涣其群”,苏明允云:“群者,圣人所欲涣以一天下者也。”《本义》取之,谓《程传》有所不及。
  
  充善端于“蒙泉”之始,绝恶念于“履霜”之萌。
  
  《坊记》曰:“不耕获,不菑畲,凶。”《荀子》曰:“括囊无咎无誉,腐儒之谓也。”《左氏传》穆姜以“元、亨、利、贞”为《随》之四德,为是说者,其未见《彖》、《象》、《文言》欤?
  
  《易纬坤凿度》注云:“虞世南曰:‘不读《易》,不可为宰相。’”注者未详其人,亦天下名言也。
  
  “乾乾”、“夬夬”皆九三重刚也,“谦谦”初六居下卦之下也,“坎坎”六三居重险之间也,“蹇蹇”六二阴居阴也。
  
  诸卦之爻,皆及卦名。《坤》、《小畜》、《泰》、《大畜》、《既济》六爻悉无之。
  
  八卦之象,又有六焉:巽曰木,坎曰云、曰泉、曰雨,离曰明、曰电。
  
  曾子《天圆篇》:火日外景,金水内景。薛士龙诗云:“尝闻曾子书,金火中外明。圆方递含施,二景参黄庭。”愚谓《周髀》云:“日犹火,月犹水。火则外光,水则含景。”其说本于《易》之坎、离。坎内阳外阴,故为水、为月;离内阴外阳,故为火、为日。
  
  《系辞正义》云:“韩氏亲受业于王弼,承王弼之旨,故引弼云以证成其义。”愚考王弼终于魏正始十年。韩康伯,东晋简文帝引为谈客。二人不同时,相去甚远,谓之亲受业,误矣。
  
  程子言《易》,谓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朱子以为先见象数,方说得理,不然事无实证,则虚理易差。愚尝观颜延之《庭诰》云:“马、陆得其象数,取之于物;荀、王举其正宗,得之于心。”其说以荀、王为长。李泰发亦谓:一行明数而不知其义,管辂明象而不通其理,盖自辅嗣之学行,而象数之说隐。然义理、象数一以贯之,乃为尽善。故李鼎祚独宗康成之学,朱子发兼取程、邵之说。
  
  冯当可谓:王辅嗣蔽于虚无而《易》与人事疏,伊川专于治乱而《易》与天道远。又谓:近有伊川,然后《易》与世故通,而王氏之说为可废。然伊川往往舍画求《易》,故时有不合。又不会通一卦之体,以观其全,每求之爻辞离散之间,故其误十犹五六。晁子止为《易广传》,当可《答书》曰:“判浑全之体,使后学无以致其思,非传远之道。”
  
  吕元钧云:“求于八卦之先而牵于数,故谓坎、离先天地;得于六爻之后而惑乎气,故谓卦气起《中孚》。
  
  ”伏牺之《易》,当以图观,文王以后始有书。艾轩云:“《易》不画,《诗》不歌,无悟入处。”诚斋云:“卦者其名,画者非卦也。此伏牺氏初制之字也。”愚按:《易纬乾凿度》以八卦之画为古文“天、地、风、山、坎、火、雷、泽”字。
  
  《上系》七爻起于《中孚》“鸣鹤在阴”,《下系》十一爻起于《咸》“憧憧往来”。《卦气图》自《复》至《咸》八十八阳、九十二阴,自《姤》至《中孚》八十八阴、九十二阳。《咸》至《姤》凡六日七分,《中孚》至《复》亦六日七分,阴阳自然之数也。
  
  龟山曰:“《乾》、《坤》两卦,圣人释其义于后,是解《易》之法。”沙随曰:“《乾》、《坤》,《易》之门。《文言》于《乾》,四致意焉,《坤》则一而已。举《乾》、《坤》之义,则它卦可知。《上系》解七爻,《下系》解十一爻,大略类《文言》。学者可以三隅反。”
  
  “何以守位曰人”,《释文》云:“桓玄,明僧绍作‘仁’。”今本乃从桓玄,误矣。《本义》作“人”,云:“吕氏从古,盖所谓非众罔与守邦。”
  
  筮法,依七、八、九、六之爻而记之。古用木画地。《少牢》云:“卦者在左坐,卦以木。”《特牲》云:“卒筮写卦,筮者执以示主人。”卦者,主画地识爻。六爻备,乃以方版写之。今则用钱,以三少为重,钱九也;三多为交,钱六也;两多一少为单,钱七也;两少一多为坼,钱八也。见《仪礼疏》。
  
  《易》者,数之原也。《屯》“十年乃字”,《需》“三人”,《讼》“三百户”、“三禠”,《师》“三锡”,《比》“三驱”,《同人》“三岁”,《蛊》“先甲、后甲三日”,《临》“八月”,《复》“七日”、“十年”,《颐》“十年”,《坎》“簋贰”、“三岁”,《晋》“三接”,《明夷》“三日不食”,《睽》“二女”、“一车”,《解》“三狐”,《损》“二簋”、“三人”、“一人”、“十朋”,《益》“十朋”,《夬》“五刚”,《萃》“一握”,《困》“三岁”,《革》“三就”,《震》“七日”,《渐》“三岁”,《丰》“三岁”,《旅》“一矢”,《巽》“先庚、后庚三日”、“三品”,《既济》“七日”、“三年”,《未济》“三年”。其数例总释于《乾凿度》。如“月几望”、“巳日乃孚”,皆阴阳气数之变。
  
  卦具四德者七:《乾》、《坤》、《屯》、《随》、《临》、《无妄》、《革》也。唯《乾》不言所利。
  
  遏恶扬善所以顺天休命,内君子外小人所以财成天地之道。
  
  乾坤既位,人居其中。屯以建侯作之君,蒙以养正作之师。
  
  《大畜》为学,《贲》为文。能止健而后可以为学,文明以止而后可以为文。止者,笃实而已。不以笃实为本,则学不足以成德,文不足以明理。
  
  易立乎其中,体也;易行乎其中,用也。朱子谓:行以造化言,立以卦位言。
  
  《旅》初六“斯其所,取灾”,王辅嗣注云:“为斯贱之役。”唐郭京谓:“斯”合作“亻斯”。愚按:《后汉?左雄传》“职斯禄薄”,注云:“斯,贱也。”不必改“亻斯”字。
  
  “城复于隍,其命乱也”,汤伯纪云:“乱,如‘疾病则乱’之‘乱’。”愚谓:唐玄宗极炽而丰,泰之极也。以李林甫、杨国忠为周、召,以安禄山、哥舒翰为方、虎,非命乱而何?
  
  《汉?郊祀志》刘向引《易大传》曰:“诬神者,殃及三世。”愚按:《大戴礼?本命篇》“诬鬼神者罪及二世”,《易大传》岂即此篇欤?
  
  《说卦释文》引荀爽《九家集解》,得八卦逸象三十有一。《隋、唐志》十卷,唯《释文序录》列九家名氏,云:“不知何人所集,称荀爽者,以为主故也。”其序有荀爽、京房、马融、郑玄、宋衷、虞翻、陆绩、姚信、翟子玄为《易》义注。内又有张氏、朱氏,并不详何人。荀悦《汉纪》云:“马融著《易解》,颇生异说。爽著《易传》,据爻象承应,阴阳变化之义。以十篇之文,解说经意。由是兖豫言《易》者,咸传荀氏学。”今其说见于李鼎祚《集解》。若“乾升于坤曰云行,坤降于乾曰雨施;乾起坎而终于离,坤起离而终于坎;离坎者,乾坤之家而阴阳之府,故曰大明终始”,皆诸儒所未发。
  
  王昭素谓:《序卦》云“离者丽也”,“丽必有所感,故受之以咸。咸者感也。”凡十四字,晁以道《古易》取此三句增入正文,谓后人妄有上下经之辩。吴仁杰亦从王、晁之论。沙随程氏按《系辞》曰:“二篇之策,从韩康伯本。”张文饶云:“《序卦》上经不言《乾》、《坤》,下经不言《咸》者,天地人物之本,必藏诸用也。”朱新仲谓:一行《易纂》引孟喜《序卦》曰:“阴阳养万物,必讼而成之。君臣养万民,亦讼而成之。”然则《序卦》亦杂以经师之言欤?
  
  刘梦得《辩易九六论》曰:“董生言本毕中和,中和本其师,师之学本一行。”朱文公曰:“毕氏揲法,视疏义为详。柳子厚诋梦得肤末于学,误矣。”
  
  《古易》五家:吕微仲、晁以道、睢阳王氏、东莱吕氏、九江周燔。又有程迥、吴仁杰二家。而洪兴祖以一行所纂《古子夏传》为正,以诸书附著其下,为考异释疑。
  
  经说多依托,《易》为甚。《子夏传》,张弘作也;《关子明传》,阮逸作也;《麻衣正易》,戴师愈作也。
  
  《越绝外传》范子曰:“道生气,气生阴,阴生阳。”愚谓:先阴后阳即《归藏》先坤之义,阖而辟,静而动也。
  
  《郑志》张逸问《赞》云:“我先师棘下生,何时人?”答云:“齐田氏时。善学者所会处也,齐人号之棘下生,无常人也。”愚按:康成有《易赞》,所谓《赞》云者,《易赞》也。棘下,即稷下也。刘向《别录》:“谈说之士,会于稷门下。”
  
  《京氏易》“积算法”引夫子曰:“八卦因伏牺,暨于神农,重乎八纯。圣理玄微,易道难究。迄乎西伯父子,研理穷通,上下囊括。推爻考象,配卦世应,加乎星宿,局于六十四所,二十四气。分天地之数,定人伦之理,验日月之行,寻五行之端,灾祥进退,莫不因兹而兆矣。故考天地、日月、星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之情状,运气生死、休咎,不可执一隅。故曰:《易》含万象。”又引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为地易,三世、四世为人易,五世、六世为天易。游魂、归魂为鬼易。”此占候之学,决非孔子之言也。张文饶言“四易”,又异于是。《易》有四:体一用三。《伏羲》先天,体也。《连山》天易,《归藏》地易,《周易》人易,用也。
  
  京氏谓:二至四为互体,三至五为约象。《仪礼疏》云:“二至四、三至五,两体交互,各成一卦,先儒谓之互体。”
  
  《说卦》虞翻曰:“《乾》、《坤》五贵三贱,故定位。《艮》、《兑》同气相求,故通气。《震》、《巽》同声相应,故相薄。《坎》戊《离》己,月三十日一会于壬,故不相射。《坤》消从午至亥,故顺。《乾》息从子至巳,故逆。”盖用纳甲卦气之说。
  
  “初九,潜龙”,辞也。有“九”则有“六”,变也。“潜龙”,象也。“勿用”,占也。辅汉卿谓:《易》须识辞、变、象、占四字。项氏曰:“不称乾马而称震龙,震动也,乾之动自震始。”
  
  阳为大,阴为小。“大畜”、“小畜”,“大过”、“小过”,取阴阳为义。
  
  六爻有得有失,唯《谦》三吉三利,《家人》一爻悔亡,五爻皆吉。
  
  《汉书叙传》“六世耽耽,其欲浟浟。”音涤。注:《颐》六四爻辞。浟浟,欲利之貌。今《易》作“逐逐”,《子夏传》作“攸攸”。颜注以“浟浟”为欲利,辅嗣以“逐逐”为尚实,其义不同。
  
  上蔡谢子《为晁以道传易堂记后序》,言安乐邵先生《皇极经世》之学,师承颇异。安乐之父,昔于庐山解后,文恭胡公从隐者老浮图游。隐者曰:“胡子世福甚厚,当秉国政。邵子仕虽不耦,学业必传。”因同授《易》、《书》。上蔡之文今不传,仅载于张稘《书文恭集后》。康节之父伊川丈人,名古,字天叟。
  
  邵子《观物外篇》曰:“天地之气运,北而南则治,南而北则乱,乱久则复北而南矣。”张文饶谓:《先天图》自《泰》历《蛊》而至《否》,自《否》历《随》而至《泰》,即南北之运数也。《闻见录》载邵子之言,曰:“天下将治,地气自北而南;将乱,自南而北。”盖为闻杜鹃发也。陈忠肃谓:重南轻北,分裂有萌,则以人事知之。
  
  欧阳公以《河图》、《洛书》为怪妄,东坡云:“著于《易》,见于《论语》,不可诬也。”南丰云:“以非所习见,则果于以为不然,是以天地万物之变为可尽于耳目之所及,亦可谓过矣。”苏、曾皆欧阳公门人,而论议不苟同如此。
  
  迂斋讲《易》,谓伏牺未作《易》之前,天下之人心无非“易”。伏牺既作《易》之后,天下之万事无非“易”。又《策问》谓:种明逸以易学名,而其后世衡至师道,累叶为名将。郭逵以将帅显,而其后兼山、白云皆明《易》。盖《易》之为书,兵法尽备,其理一也。愚闻之先君云。
  
  知识欲高明,故效天。操履贵笃实,故法地。
  
  晁景迂述郭敏修之言曰:“所以生生者,智水不可不崇,而礼火则卑之。此卦之所以‘既济’也。”养生之说,阴升阳降。
  
  《史记》春申君说秦昭王,引《易》曰:“狐涉水,濡其尾。”此言始之易,终之难也。今《易?未济》曰:“小狐汔济,濡其尾。”
  
  “高宗伐鬼方”,《后汉?西羌传》:武丁征西羌鬼方,三年乃克。《竹书纪年》:武丁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然则鬼方即鬼戎与。《诗?殷武》“奋伐荆楚”,朱子《集传》云:“《易》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盖谓此。”愚按:《大戴礼?帝系篇》:陆终氏娶于鬼方氏。《楚世家》:陆终生子六人,六曰季连,芈姓,楚其后也。可以证《集传》之说。
  
  《未济》“三阳失位”,程子得之成都隐者,朱子谓《火珠林》已有,盖伊川未曾看杂书。
  
  虞翻梦吞三爻而通《易》,陆希声梦三圣人而舍象数作传。然翻未知“言有序”之戒,希声未知“比之匪人”之训,践履与《易》相违。
  
  张绪云:“何平叔不解《易》中七事。”伏曼容云:“何晏疑《易》中九事。”愚谓:晏以老、庄谈《易》,系小子观朵颐,所不解者,岂止七事哉!以义理解《易》,自王弼始,何晏非弼比也。清谈亡晋,衍也,非弼也。范宁以王弼、何晏并言,过矣。
  
  上坎为云,下坎为雨,虞翻之说也,郭子和从之。坎在上为云,故云雷《屯》。坎在下为雨,故雷雨作《解》。女子贞不字,谓许嫁笄而字,耿氏之说也。朱文公从之。
  
  《咸》之感无心,感以虚也。《兑》之说无言,说以诚也。尧之于变时雍,孔子之绥来动和,其感至矣。文王“灵台”之乐,宣王“云汉”之喜,其说深矣。
  
  德非日新,不足以言盛;义非入神,不足以言精。
  
  《馆阁书目》:《周易元包》十卷,唐卫元嵩撰。今按:杨楫序云:“元嵩,益州成都人。明阴阳历算。献策后周,赐爵持节。蜀郡公武帝尊礼,不敢臣之。”《北史?艺术传》:蜀郡卫元嵩,好言将来事,不信释教,尝上疏极论之。《书目》以为唐人,误矣。
  
  扬雄《核灵赋》曰:“《大易》之始,河序龙马,雒贡龟书。”刘牧谓:《河图》、《洛书》,同出于伏牺之世。
  
  曾子固为《徐复传》云:“康定中,仁宗命讲《易》《乾》、《坤》、《既济》、《未济》。又问:‘今岁直何卦?西兵欲出如何?’复对:‘岁直《小过》而太一守中宫,兵宜内不宜外。’仁宗嘉其言。与林瑀同修《周易会元纪》。”今考侍讲林瑀上《会元纪》,推帝王即位必遇辟卦,而真宗乃得卿卦。每开说皆谄谀之辞,缘饰以阴阳。贾昌朝奏瑀所学不经,不宜备顾问,遂绌之。复与瑀同修不经之书,未可谓知《易》也。《荀子》曰:“善为《易》者,不占。”
  
  “介于石”,古文作“砎”,晋孔坦书曰:“砎石之易悟。”
  
  《坤》曰“早辩”,《解》曰“夙吉”。治之于未乱,为之于未有,在周子谓之“几”,在张子谓之“豫”。
  
  程子《易传》,晚始授门人。止斋《春秋后传》,亦曰:“此身后之书。”刘道原谓:柳芳《唐历》本皆不同,由芳书未成而传之故也。
  
  《易纬辨终备》曰:“煌煌之燿,乾为之冈。合凝之类,坤握其方。雄雌呿吟,六节摇通。万物孳甲,日营始东。”六节,盖谓六子。日营始东,震也。
  
  东坡曰:“左氏论《易》,唯南蒯、穆姜之事为近正。”知庄子曰:“师出以律,有律以如己也。”杜预注:法行则人从法,法败则法从人。亦格言也。
  
  天地未尝一日无阳,亦未尝一日无君子,故十月为阳,纯坤称龙。朱子曰:“《复》之一阳,是《坤》卦积来。一日生一分,至十一月一阳始成。”
  
  《困》九五曰:“利用祭祀。”李公晦谓:明虽困于人,而幽可感于神。岂不以人不能知而鬼神独知之乎!愚谓孔子云:“知我者,其天乎?”韩子云:“惟乖于时,乃与天通。”不求人知而求天知,处困之道也。
  
  《坎》之六四曰:“樽酒,簋贰,用缶。”在险之时,用礼之薄。它爻之言酒者三:《需》九五“需于酒食”,《困》九二“困于酒食”,《未济》上九“有孚于饮酒”,卦皆有“坎”。文王、周公以《酒诰》戒,其象见于《易》,其言详于《书》。三爻皆阳,刚制之意也。
  
  “苋陆夬夬”,项氏《玩辞》曰:“苋,音丸,山羊也。陆,其所行之路也。犹‘鸿渐于陆’之陆。兑为羊,在上卦有山羊之象。”愚按《说文》:苋,山羊细角也。从兔足,苜声,读若丸。“宽”字从此。徐锴按:《本草注》:苋羊似麢羊,角有文,俗作羱。
  
  圣人不以位为乐也,在《易》谓之“虎尾”,在《书》谓之“朽索深渊”。
  
  先甲先庚,吴秘注《法言》云:“《周礼》治象,挟日而敛之。”郑司农云:“从甲至癸,谓之挟日,是以《易》称‘先甲三日’、‘先庚三日’,皆为申命令之义。独取甲、庚者,以甲木主仁,示其宽令也;庚金主义,示其严令也。”
  
  程子谓学《易》先看王弼,余谓辅嗣之注,学者不可忽也。于《乾》九三曰:“乾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亢龙之悔。坤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龙战之灾。”上九曰:“夫以刚健而居人之首,则物之所不与也。以柔顺而为不正,则佞邪之道也。故‘乾吉’在无首,‘坤利’在永贞。”于《文言》曰:“进物之速者,义不若利;存物之终者,利不及义。”又曰:“文王明夷,则主可知矣;仲尼旅人,则国可知矣。”又曰:“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于《坤》曰:“方而又刚,柔而又圆,求安难矣。”初六曰:“阴之为道,本于卑弱而后积著者也,故取‘履霜’以明其始。阳之为物,非基于始以至于著者也,故以‘出处’明之,则以初为潜。”于《小畜》上九曰:“大畜者,畜之极也。畜而不已,畜极则通,是以其畜之盛在于四五,至于上九道乃大行。小畜积极而后乃能畜,是以四五可以进,而上九说征之辐。”于《大有》六五曰:“不私于物,物亦公焉;不疑于物,物亦诚焉。”于《豫》初六曰:“乐过则淫,志穷则凶,豫何可鸣?”于《观》上九曰:“观我生,自观其道者也。观其生,为民所观者也。”于《贲》六五曰:“贲于束帛,丘园乃落。贲于丘园,帛乃戋戋。用莫过俭,泰而能约,故必吝焉,乃得终吉也。”于《复》曰:“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语息则默,默非对语者也。”于《颐》初九曰:“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于《家人》初九曰:“凡教在初而法在始。家渎而后严之,志变而后治之,则悔矣。”九三曰:“行与其慢,宁过乎恭。家与其渎,宁过乎严。”上九曰:“凡物以猛为本者,则患在寡恩;以爱为本者,则患在寡威。故家人之道,尚威严也。”于《睽》上九曰:“见豕负涂,甚可秽也。见鬼盈车,吁可怪也。先张之弧,将攻害也。后说之弧,睽怪通也。往不失时,睽疑亡也。贵于遇雨,和阴阳也。阴阳既和,群疑亡也。”于《蹇》初六曰:“处难之始,居止之初,独见前识。睹险而止,以待其时,知矣哉!”于《萃》之《象》曰:“聚而无防,则众生心。”于《渐》上九曰:“进处高絜,不累于位,无物可以屈其心而乱其志。峨峨清远,仪可贵也。”于《中孚》上九曰:“飞音者,音飞而实不从之谓也。”于《小过》六五曰:“小畜尚往而亨,则不雨也。小过阳不上交,亦不雨也”。
  
  乾称父,纯阳。坤称母,纯阴。震长男,阳在初。巽长女,阴在初。坎中男,阳在中。离中女,阴在中。艮少男,阳在末。兑少女,阴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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