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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凡赫

_2 瓦尔特·司各特(英)
  [注]第三次十字军(1189—1192)主要由英国的狮心王理查和法王腓力二世领导。理杏是诺曼人,参加战斗的骑士也大多为诺曼人,因此它遭到塞德里克的强烈抨击。
  他蹙紧眉头,朝地上注视了一会,等他抬起头来的时候,大厅末端的两扇折门打开了,总管手持权杖在前引导,四个家人举着明晃晃的火炬,带领晚上到达的客人走进了大厅。
第四章
宰了羊和猪,还有粗野多毛的山羊,
      神气活现的小公牛摊开四肢躺在大理石上;
      大块的肉烤熟后在酒席上到处传递,
      透明的红葡萄酒在斟得满满的杯子中闪光。
      …………………………………………………
      俄底修斯给安排在一边参加宴会;
      王子还下令给了他一张三角架式的小桌子,
      一个更不体面的座位……
                   《奥德赛》第二十卷
  艾默长老已利用休息的机会,脱下了骑马穿的斗篷,换了一件衣料更贵重的长袍,外面罩了绣花精致的披风。手指上除了标明他在教会中的尊贵身份的图章金指环以外,他还不顾教规,戴了好几只宝石戒指;他的鞋子是用西班牙输入的最细的皮革做的;他的胡须按照他的修会所允许的程度,修剪得小巧玲戏;他那薙发的头顶则藏在绣满精致花纹的红色小帽下。
  圣殿骑士的装束也换过了,他虽然没戴那么多珠宝,但衣服同样豪华,外表也比他的同伴神气得多。他的锁子甲上衣换成了镶皮毛的深紫色绸短袄,外面罩一件纯白色大褶裥长袍。长袍肩上仍用黑丝绒镶着他的骑士团的八角十字架。但那顶高帽子不再压在他的眉毛上,帽檐下露出了一圈又短又浓的鬈发,这些乌油油的墨黑头发,与他晒得黑不溜秋的皮肤显得很相称。他的举止神态也许本来算得上风度翩翩、英俊威武,可惜由于手握不可抗柜的权力,他养成了骄横跋扈的作风,以致这成了他压倒一切的特征。
  这两个贵人后面跟着他们各自的随从,稍远一些则是保持着谦恭距离的他们的向导;这个人除了朝圣者的一般装束,没有任何引人注目的地方。一件粗呢黑外套或大氅裹住了他的全身,它的式样有些像现代轻骑兵的所谓斯拉夫式披风,肩上也有两片翼子遮盖着手臂。他光着脚,粗糙的鞋子用皮带绑在脚上;阔边的帽子给脸部投下了一层阴影,帽边上缝着一排海扇壳;他拄着一根长长的手杖,它底部包了铁,顶端缚着一枝棕榈叶——这便是朝圣者的全部眼饰[注]。他小心翼翼地跟在这队人后面,走进了大厅,发现下面那张餐桌已挤满了塞德里克的仆人和宾客们的随从,于是退到旁边一张长凳上坐下,长凳紧靠大壁炉,几乎就在它下面;他似乎在烤干衣服,一边等待别人退席,餐桌出现空位子,或者管家出于好心,给他选择的边座另外送些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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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这里的朝圣者是专指上圣地耶路撒冷朝拜的基督徒。海扇壳被他们看作圣物,在上面画了圣母马利亚和耶稣等图像,作为护身符系在帽上。朝圣者离开圣地时得携带一支祝圣过的棕榈叶,把它带回本国,放在自己的教区教堂的祭台上。
  塞德里克站起身来,露出殷勤待客的庄严神态,从他那块高出地面的土坛上下来,朝前走了三步,然后站在那里,等待客人们过来。
  “很对不起,”他说,“尊敬的院长,我的誓言束缚了我,在我祖先的这块地方,我不能再向前走了,尽管我要迎接的是您和这位勇敢的圣殿骑士那样的客人。但是我的管家已向您说明了我这种貌似不恭敬的行为的原因。还有,我希望您能原谅我用我的本族语言与您谈话,如果您懂得它,请您也用这种语言回答我;如果不,我对诺曼语也有所了解,可以明白您的意思。”
  “誓言是不能违背的,”院长答道,“可敬的庄园主先生,或者不如说,可敬的乡绅先生,虽然这称呼已太古老了。誓言是把我们与天国联系在一起的纽带——一种把祭品拴在祭台上的绳子,因此正如我以前所说,它是不能解开的,不能违背的,除非我们神圣的教会作出相反的决定。至于语言,我很乐于听到我尊敬的祖母希尔达·米德尔海姆使用过的语言,她是带着圣洁的灵魂去世的,也许我可以不揣冒昧地说,她与她那位光辉的同名者惠特比的圣希尔达[注]只是稍差一筹而已——愿上帝保佑她的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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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惠特比的希尔达(614—680),英国的基督教女教士,曾创建惠特比修道院等,死后被尊为圣徒。
  长老讲完了这一番意在调和气氛的高论之后,他的同伴也简单扼要地说道:“我一向讲法语,这是理查王和他的贵族的语言;但是我懂得英语,可以跟这个国家的本地人互相交谈。”
  塞德里克向讲话人发出了急遽而厌烦的一瞥,这是他每逢听到把两个敌对民族作比较时,往往会有的表现;但是想到作为主人的责任,他克制了怒气的进一步发展,摆了摆手,请他的客人在两把比他的座位略低,然而紧挨着他的椅子上坐下,然后做了个手势,表示晚餐可以端上桌子了。
  仆人们为执行他的命令匆匆走了,这时他的眼睛发现了放猎人葛四,后者正与他的伙伴汪八走进大厅。“叫这些游荡的混蛋马上来见我,”撒克逊人不耐烦地说。两个罪犯来到了土台前面,他又道:“混蛋,你们在外面闲逛,到这个时候才回家,是怎么回事?葛四这小子,你的牲口呢,赶回家了,还是送给强盗和土匪了?”
  “牲口安好无损,您老可以放心,”葛回答道。
  “你这小子,说得倒好,叫我放心,我怎么放心得了,”塞德里克说道。“我已经担心了两个钟头,尽在琢磨,怎么跟那些邻居算帐,谁知他们并没干什么。好吧,告诉你,下次再发生这种事,非把你套上脚镣、关进地牢不可。”
  葛四了解主人的急躁脾气,不想声辩;但是汪八自恃享有小丑的特权,塞德里克对他的话从不计较,因此替他们两人答道:“不过,塞德里克老爷子,您今儿晚上可不够高明,头脑有些糊涂了。”
  “怎么,先生!”主人道,“要是你以为凭你几句笑话,便可以肆无忌惮,我就得把你关进门房间,让你尝尝禁闭的滋味。”
  “那么我先请教您老一个问题,”汪八说,“一个人做了错事,却处罚另一个人,这是不是公平?”
  “当然不,傻瓜,”塞德里克答道。
  “那么,老爷子,您为什么要可怜的葛四,为他的狗方斯的错误戴脚镣?因为我可以起誓,我们没在路上玩儿一分钟,只是为了把猪赶到一起,方斯磨磨蹭蹭的,直到晚祷的钟声响了,才把这事办好。”
  “既然方斯不对,那就把方斯吊死,”塞德里克说,随即扭过头去,对放猪人道,“你可以另外找条狗。”
  “对不起,老爷子,”小丑说道,“您的处罚还是没有打中要害;因为这也不能怪方斯,它的腿瘸了,没法把猪赶到一起,这是那些割断了它两只前爪的家伙作的孽,要是动这个手术以前,先跟可怜的方斯商量一下,我想它是肯定不会同意的。”
  “我的仆人的狗,谁敢割断它的前爪?”撒克逊人勃然大怒,说道。
  “告诉您,那是菲利普·马尔沃辛的猎场管理人老体伯特干的好事,”汪人说。“方斯走过他的森林,他便摆出护林人的架势,说方斯想捕捉鹿,侵犯他的主人的利益。”
  “该死的马尔沃辛,”撒克逊人答道,“还有那个护林人,统统该死!我得让他们明白,按照森林宪章的规定,这一带树林已不属于禁猎范围[注]。但这事不必再谈了。去吧,小子,干你的事去;还有你,葛四,你另外挑只狗,要是那个管林人再敢碰它一下,他就甭想再挽弓了;我不打断他右手的食指,我就是个胆小鬼!我要让他永远拉不了弓,射不了箭。请两位原谅,尊贵的客人,我这儿一些邻舍简直不讲道理,骑士先生,跟您在圣地遇到的异教徒差不多。但是现在,简陋的食物已摆上桌子,请用吧,酒菜固然粗劣,我们的心意是真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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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参见作者附注一。
  话虽这么说,桌上的食物还是应有尽有,主人的歉意是多余的。在餐桌的下端放着用各种方式烹调的猪肉,还有家禽、鹿肉、山羊和兔子,各种鱼,以及大片的面包和大块的糕饼,水果和蜜糖做的各色甜点。较小的野味也十分丰盛,它们不是放在盘子里,而是插在小木棍或铁叉上,由小厮和仆人接连不断送到客人面前,让客人自行割取的。每个有身份的人面前都放着一只银高脚酒杯,下面的餐桌上用的则是角制大酒杯。
  正当就餐即将开始时,管家或膳食总管突然举起权杖,朗声说道:“且慢!罗文娜小姐驾到。”大厅上首,筵席背后的一扇边门随即打开了,罗文娜走进了屋子,后面跟着四个使女。塞德里克虽有些诧异,或许对他的义女抛头露面出现在这个场合,也有些不以为然,但仍赶紧起立迎候,彬彬有礼地把她领到他右边那把较高的椅子那儿,这是女主人的专座。大家全都站了起来迎接她,她一边默默颔首,向他们答礼,一边雍容大方地走到桌边就坐。早在她坐下以前,圣殿骑士已凑在长者耳边说道;“我不会在比武会上戴你的金项圈了。那些希俄斯酒已归你所有。”
  “我不说过了吗?”长老答道。“但是不要神魂颠倒,我们的主人在瞧着你呢。”
  然而布里恩·布瓦吉贝尔一向随心所欲,不知顾忌,拿院长的警告当耳边风,依然把眼睛死死盯在撒克逊美女身上;也许正因为她与苏丹的姬妾差别太大了,这才使他特别心醉神迷。
  罗文娜体态优美,一切都恰到好处;她身材颀长,显得亭亭玉立,但又不是高得过分,以致引人注目。她的皮肤细腻洁白,然而高贵的脸型和容貌,却防止了一般美女有时出现的呆板乏味的神色。弯弯的深褐色眉毛,把她的前额衬托得格外动人,那对清澈的蓝眼睛隐藏在眉毛下,似乎既热烈又温和,既威严又亲切。如果温厚平和是这种面容的天然表情,那么很清楚,从目前看来,她的优越地位养成的习惯,她一贯受到尊敬的身份,都赋予了这位撒克逊少女一种更崇高的气质,它与自然所给予她的特点结合在一起,冲淡了后者的表现。她的浓密头发介于棕色和金黄色之间,以各种优美动人的方式,分散成无数条一绺绺的鬈发,在这方面人力也许给自然帮了些忙。这些鬈发上点缀着宝石首饰,长长的垂挂下来,让人看到这是一个名门出身,又生来自由自在的少女。一串金项链围在她的脖子上,项链下挂了一只也是金质的小圣物盒。她露出的手臂上戴着镯子,身上穿着浅绿色绸小袄和裙子,外面罩了一件宽松的长大褂,几乎拖到地上,袖子也非常大,然而只达到臂弯那儿。大褂颜色深红,是用非常精美的毛料制作的。一块镶金线的丝面纱披到了罩袍的上半身,戴的人可以任意调整,既可以像酉班牙人那样把它遮在脸上和胸前,也可以把它当作围巾披在肩上。
  罗文娜发觉圣殿骑士的眼睛正盯着她瞧,它们露出炽烈的情欲,仿佛躲在黑暗的山洞中向外窥探,这使那对眼睛变得像燃烧的火炭那么亮亮的,于是她庄严地用面纱遮住了脸,似乎在警告他,他那种放肆的目光是不受欢迎的。
  塞德里克看到了这动作和它的原因,说道:“骑士阁下,我们撒克逊姑娘的脸皮没有经过风吹日晒,是受不了十字军武士的注视的。”
  “如果我有冒犯之处,”布里恩爵士答道,“请多多原谅——我是说,请罗文娜小姐原谅,因为我的歉意只能到此为止。”
  “罗文娜小姐谴责我的朋友的大胆表现,也是对我们两人的惩罚,’旧老说。“但愿她在比武大会上,对那些光彩夺目的武士们不致这么残忍才好。”
  “我们去不去那儿还没一定,”塞德里克说。“我不喜欢这种繁华的场面,在英国还是自由国家的时候,我们的祖先是不欣赏这类事的。”
  “不过我们希望,”长老说,“我们的作伴能使您拿定主意,上那儿去走走;现在路上很不太平,布里恩·布瓦吉贝尔爵士的护送还是不可少的。”
  “院长阁下,”撒克逊人答道,“在这片土地上,不论我要上哪儿,在我的利剑和忠诚的随从的帮助下,我一直觉得自己很安全,不需要别人的保护。至于目前,如果我们当真要去阿什贝镇,我们会跟我高贵的邻居和同胞科宁斯堡的阿特尔斯坦同行,我们的随行人员便足以保证我们不必担心强人和仇敌的骚扰。院长阁下,我感谢您的关心,敬您这杯酒,我相信它会合您的口味。不过如果您为了严格遵守修院的戒律,”他又道,“只喝酸奶制品,那么您也不必为了礼节,过分勉强。”
  “不,”长老笑道,“我们只在修道院内才用甜奶或酸奶代替酒。在与世人交往时,我们便按照世俗的方式行事,因此我可以用真正的酒与您互相祝贺,把清淡的饮料留给教友兄弟们。”
  “我也得为美丽的罗文娜干一杯,向她表示敬意,”圣殿骑士说,一边往自己的酒杯里斟酒,“因为自从她的同名者[注1]把这名字引进英国以来,还没有一位小姐更有资格得到美丽这样的称赞。我担保我能原谅不幸的沃尔蒂格恩[注2],只要他爱的美人有我们见到的这位一半那么美,他为她牺牲自己的荣誉和江山就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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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指最早到达不列颠的盎格鲁-撒克逊人的领袖亨吉斯特的女儿罗文娜。
  [注2]沃尔蒂格恩,传说中的公元五世纪时不列颠人的国王,他为了抵抗皮克特人和苏格兰人,与刚进入不列颠的亨吉斯特联姻,娶了他的女儿罗文娜,但后来撒克逊人拒绝离开,占领了不列颠。
  “我可不敢接受您的恭维,骑士阁下,”罗文娜庄重地回答,没有揭开她的面纱,“我倒是宁可听听,您从巴勒斯坦带回来的最新消息,这对我们英国人说来,比您的法国式教养所擅长的赞美更加动听。”
  “我没有什么重要消息可以奉告,小姐,”布里恩·布瓦吉贝尔爵士答道,“只能说,我们与萨拉丁[注]同意暂时停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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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萨拉丁,中世纪埃及和巴勒斯坦等的苏丹,1171—1193年在位。他是第三次十字军的主要对手,由于萨拉丁的强大,这次十字军没有取得任何成果,只得于1192年与萨拉丁缔结和约,暂时停战。
  他的话给汪八打断了,后者这时正坐在他专用的、椅背上饰有两只驴耳的椅子上,它位在主人后面,大约两步远的地方,主人不时从自己的盘子里挑一些食物给他,让这位滑稽人可以与那些得宠的狗享受同等的优惠待遇——我们已经说过,有好几只狗待在那里,享有这种待遇。汪八面前是一张小桌子,他坐在椅上只得把脚跟抬起,抵住椅子的横档。他缩紧了腮帮子,使他的嘴巴变得像一把轧胡桃的小钳子;他的眼睛半睁半闭,然而仍密切注意着每一个可供他插科打浑行使特权的机会。
  “谈到这种跟邪教徒的停战,”他不顾神气活现的圣殿骑士正在讲话,突然嚷了起来,“我便觉得自己一下子变成了老头子!”
  “胡说什么,小混蛋,怎么会这样?”塞德里克说,不过他的神色倒好像准备听一段笑话似的。
  “因为我记得,”汪八答道,“我这一辈子已听到过三次这样的停战,假定每次可以维持五十年,那么按照正规的计算方法,我至少该有一百五十岁了。”
  “不过我保证你不会活到那么老才死,”圣殿骑士说,他现在认出这位森林朋友了。“你要担心的不是其他死法,倒是给人揍死,因为如果你老像今晚给长老和我指路那样,给赶路的人胡乱指点方向,你的下场便是这样。”
  “怎么,老兄!”塞德里克说,“给行人胡乱指点方向?我得打你一顿才成;你不仅是个傻子,至少也是个骗子。”
  “请你听我说,老爷子,”小丑答道,“我的欺骗只是我的愚昧造成的,我把左当成了右,右当成了左;可是他却把傻子当作聪明人,向他问路,这是更大的错误。”
  谈话这时给打断了,门房间的小厮来报告,外面来了个陌生人,要求在庄上借宿一宵,吃些东西。
  “放他进来,”塞德里克说,“不管他是谁,是干什么的;在这种风雨交加的夜晚,哪怕野兽也得寻找藏身之处,人虽然是它们不共戴天的仇敌,为了不致死在荒野中,它们也会向人乞求保护。我们可以满足他的一切需要,奥斯瓦尔德,你去料理这事。”
  管家离开宴会大厅,为执行主人的命令作安排去了。
第五章
  难道犹太人没有眼睛吗?难道犹太人没有五
      官四肢,没有身体,没有知觉和感情,没有
      喜怒哀乐?他吃的是同样的食物,可以受同样的
      武器伤害,生同样的病,靠同样的医药治疗,
      冬天同样觉得冷,夏天同样觉得热,与基督徒
      并无不同,难道不是这样吗?
                     《威尼斯商人》[注]
  --------
  [注]莎士比亚的喜剧,引文见该剧第三幕第一场。
  奥斯瓦尔德回来凑在主人耳边小声说道:“这是一个犹太人,自称名叫约克的以撒,我把他领进大厅合适吗?”
  “让葛四行使你的职务,奥斯瓦尔德,”汪八说,他一贯自作主张,“放猪的充当犹太佬的招待员,这再也合适不过。”
  “圣母马利亚呀!”修道院长说,在身上划了个十字,“一个不信基督的犹太人,还让他走进大厅!”
  “一只犹太狗,”圣殿骑士说道,“居然要跟圣墓的保卫者待在一起?”
  “我保证,”汪八说道,“圣殿骑士不爱跟犹太人待在一起,他爱的只是他们的财产。”
  “安静一些,尊敬的客人们,”塞德里克开口道,“我不能因为你们不喜欢便不接待他。上帝既然让不信基督、顽固不化的整个犹太民族,生存了数不清的年代,我们自然也可以容忍一个犹太人在我们中间待几个小时。但是我不想强迫任何人与他一起吃饭或谈话。我们可以给他单独开饭,不过,”他又笑着道,“如果这些戴头巾的外国人愿意让他同席,那就不必这么做了。”
  “庄主先生,”圣殿骑士道,“我的萨拉森奴仆是真正的穆斯林,也像任何基督徒一样,不愿与犹太人往来。”
  “这倒奇了,”汪八插口道,“我看不出穆罕默德和特马冈特[注]的崇拜者,与犹太人有多大的差别,犹太人一度还是上帝的选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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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特马冈特,十字军杜撰的恶神的名字,认为这便是萨拉森人崇泰的神。。
  “那么让他跟你坐在一起,汪八,”塞德里克说,“傻瓜和贱民应该是很好的搭档。”
  “傻瓜不怕他,”汪八答道,举起了一块吃剩的咸猪肉,“我会在他面前筑起一道防波堤。”[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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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犹太教把猪肉等视为不洁之物,不得取食或接触,因此对犹太人举起猪肉便可以使他们退避三舍。
  “别作声,”塞德里克说,“瞧,他来了。”
  给不太有礼貌地带进来的那个人,露出惶恐和犹豫的神态,向餐桌的下首走去;他佝偻着身子,一边还不断地鞠躬;这本来是一个又瘦又高的老人,只是由于长期弯腰的习惯,几乎看不出他有多高了。他那清癯端正的容貌,那鹰钩鼻,那炯炯有神的黑眼睛,那布满皱纹的高高的额头,那灰白的长长的须发,应该算得上是漂亮的,然而只因它们带有犹太种族的特色,便成了卑贱的标志润为在那个黑暗的时代里,这个种族不仅遭到一般群众中幼稚轻信、思想简单的人的普遍歧视,也成了贪婪和残忍的贵族迫害的对象,但或许正是这种歧视和迫害,使这些人养成了一种民族性格,在这种性格中,至少可以说包含着许多鄙陋和庸俗的成分。
  犹太人的衣服看来遭到了暴风雨的严重摧残,那是一件朴素的黄褐色土布外套,上面有许多褶子,里边是深紫色长袍。他脚登一双镶皮毛的大靴子,腰里束着皮带,带上挂着裁纸刀和文具袋,但没有武器。他的帽子很别致,是一种方顶黄色小帽,那是规定犹太人戴的,使他们与基督徒有所区别,但到了大厅门口,他便把它摘下了。
  这个人在撒克逊人塞德里克的大厅中受到的接待,也许是连最仇视以色列各宗族的人也会感到满意的。塞德里克本人对犹太人的一再哈腰致意,只是冷冷地点了点头,示意他在餐桌的末端就座,然而没有一个人让座位给他。相反,他沿着餐桌走去,向围坐在那儿下首的每一个人投出胆怯而乞求同情的目光时,那些撒克逊仆人却伸开双臂安然不动,继续扑在桌上狼吞虎咽,对新到的客人的需要不理不睬,佯作不知。修道院长的仆从在身上划十字,露出了虔诚惶恐的脸色,连那些萨拉森异教徒,看到以撒走近,也怒冲冲地捻着络腮胡子,还把手搭到了他们的短剑上,仿佛准备用最粗暴的手段阻挡他的接近,免得沾染他的邪气似的。
  按理说,塞德里克既然宽大为怀,肯向那个被歧视民族的一个儿子打开大厅的门,他也应该会坚持要他的仆人在接待以撒时以礼相待;可惜修道院长正在与他讨论他心爱的猎狗的品种和习性,这是他最感兴趣的话题,一个犹太人饿着肚子上床这种微不足道的事,自然不在他的心上,不会使他中断他的谈话。这样,以撒只得像个无家可归的孤儿站在一边,找不到座位,也没人理睬,就像他的民族给排斥在世界各国之外一样。这时,坐在壁炉旁边的朝圣者对他产生了同情,把自己的座位让给了他,向他简单地说道:“老头儿,我的衣服干了,肚子也吃饱了,可是你还又湿又饿呢。”他一边这么讲,一边把大壁炉里散开的木炭拨到一起,还从大餐桌上搬了一份浓汤和滚热的山羊肉,放在他刚才吃饭用的小桌子上,没等犹太人道谢,便走到大厅的另一头去了——这是他不愿与他照料的人发生更多的接触,还是急于到餐桌的上首去,似乎很难确定。
  要是在那种日子里,有画家能把这样的场面画下来,那么犹太人弓起。瞧怀的身子,对着火伸出冰凉发抖的手的情景,便可成为一幅像征寒冬的拟人化图画。他让身子暖和一些以后,马上转过身子,对着放在他面前的热气腾腾的食物吃了起来;他吃得很快,显得津津有味,由此可见,他早已饥肠辘辘了。
  这时,修道院长和塞德里克仍在讨论他们的打猎;罗文娜小姐似乎跟她的一个使女在聊天;那位气焰嚣张的圣殿骑士则把眼睛在撒克逊美女和犹太人之间来回转动,仿佛他正在心中盘算,他究竟应该更关心哪一个。
  “尊敬的塞德里克,”修道院长在高谈阔论中突然说道,“我觉得奇怪,您对您本国的完美语言这么爱如珠宝,却不肯接受诺曼法语,可是至少在有关森林和狩猎的奥秘方面,这种语言是值得重视的。毫无疑问,野外运动所需要的各种词语,它无不应有尽有,经验丰富的猎手可以为他的乐趣找到各种表现手段。”
  “尊敬的艾默长老,”撒克逊人答道,“不妨向您直说,我并不希罕海外的那些华丽辞藻,没有它们,我照样可以在树林中得到娱乐。我能吹我的号角,尽管我不能把这种号声称作recheat或mort,我也能嗾使我的狗捕捉猎物,在捉到猎物后把它们开膛剖肚,不必非要用cur6e、arbor、nombles等等新奇的行话不可,这一切只是那位传说中的特里斯特勒姆骑士发明的废话。”[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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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诺曼人把狩猎用语与普通生活用语截然分开,这是其他语言所没有的。他们把捕捉的猎物,不论飞禽或走兽,都按年龄一年换一个名称,不懂得这一百来个通用的名称,便是丧失了绅士所应该具备的一个必要条件。关于这问题,读者可参阅朱莉安娜·巴恩斯的书。据说这门学问的首创者便是著名的骑士特里斯特勒姆,那个因与美丽的伊瑟尔特的爱情悲剧而闻名的人物。由于诺曼人把狩猎严格看作自己独享的娱乐,这些正式的行话用的都是法语。——原注。按朱莉安娜·巴思斯是十五世纪英国的一个女作家,曾任修道院长,编写过一本《狩猎艺术》。特里斯特勒姆,又称特里斯丹,传说人物,据说曾是亚瑟王的圆桌骑士之一。他与美丽的公主伊瑟尔特相爱,经过各种曲折,最后两人殉情而死。
  “法语不仅是狩猎的自然语言,在赢得爱情和征服敌人的战斗中,它也是最自然的语言,”圣殿骑士提高了嗓音,用他一贯使用的盛气凌人、自以为是的口气说道。
  “我们干一杯,骑士阁下,”塞德里克说道,“也给院长斟一杯;让我回忆一下,再把三十年前的往事讲给你们听听。那时,我这个撒克逊人塞德里克讲的都是普通的英语,哪怕谈情说爱,也不必搬弄法国行吟诗人歌词中的美丽辞藻;在圣合大战[注]那一天,诺萨勒顿的战场也会告诉大家,撒克逊战士冲锋陷阵的呐喊声,也像最勇敢的诺曼绅士的喊杀声一样,曾经传播在苏格兰大军的阵地上。客人们,为了曾在那里战斗过的英雄们干杯吧!”他把酒一饮而尽,又意气风发地往下说,“啊,那真是你死我活的战斗,千百面旗子在勇士们的头顶向前飞驰,地上血流成河,每个人都不怕牺牲,视死如归。一个撒克逊吟游诗人称这是军刀的盛宴,猛禽的攫食,剑戟对盾牌和盔甲的冲击,战场上杀声震天,比婚宴上的欢呼声更加热烈。但是现在这样的歌声没有了,”他又道,“我们的事迹已湮灭在另一个民族的事迹中;我们的语言,甚至我们的姓名,都在迅速消亡;可是除了一个孤独的老人,没有人为此悲痛。斟酒的,你这混蛋,把杯子筛满。骑士阁下,让我们为坚强的战士干杯,不论他属于哪个民族,用的什么语言,只要他是今天巴勒斯坦的十字军中最勇猛的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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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圣纛大战,苏格兰国王戴维一世与英王斯蒂芬进行的一场血战,战斗于1138年8月22日在约克郡的诺萨勒顿附近展开。
  “戴有这肩章的人对这话可不能随声附和,”布里思·布瓦吉贝尔说道,“因为除了圣墓的誓死保卫者,还有谁可以得到这样的荣誉呢?”
  “还有医护骑士团[注]的骑士们,”院长说,“我有一个兄弟在那个骑士团中战斗。”
  --------
  [注]医护骑士团,十字军中另一个著名的骑士组织,主要由意大利骑士组成,因以医护伤员为主要任务,故名,又称圣约翰骑士团。
  “我不想低毁他们的名誉,”圣殿骑士说,“不过……”
  “我想,塞德里克老朋友,”汪八插口道,“狮心王理查要是聪明一些,肯采纳一个傻瓜的忠告,他还是别出外奔波,跟快活的英格兰人一起待在家里的好,至于耶路撒冷,让那些丢掉它的骑士去收复它得了。”
  “在英国军队中,除了圣殿骑士和圣约翰骑士以外,难道真的没有一个人值得一提吗?”罗文娜小姐说道。
  “请原谅,小姐,”布瓦吉贝尔答道。“英国国王确实率领了一大批英勇的武士前往巴勒斯坦,但是他们与坚定不移地用自己的胸膛保卫圣地的人相比,还是差了一些。”
  “比什么人也不差,”朝圣者突然插口道,他正站在附近,听了这些议论,早已按捺不住。这句出乎意外的话使大家都向他转过了脸去。朝圣者又用坚定而沉着的声音继续道:“我是说,在一切用剑保卫圣地的人中,英国的骑士并不比任何人差。而且我得说——因为这是我亲眼所见——在攻占艾克的圣约翰教堂后,理查王本人和他的五位骑士,曾举行过一次比武大会,作为挑战者战败了一切人的进攻。我还得说,在那一天他们每人都战斗了三次,每次都把对手打翻在地上。我还得补充一句:这些进攻者中,有七个是圣殿骑士团的骑士;布里恩·布瓦吉贝尔爵士也完全知道,我讲的都是事实。”
  圣殿骑士一听这话,顿时满面怒容,那张黝黑的脸也变得更黑了,简直不是笔墨所能形容的。他的狼狈和气愤都达到了顶点,以致手指索索发抖,伸到了剑柄上,也许只是由于意识到,在这样的场合和这些人面前,使用武力并不合适,才没有真的拔出剑来。塞德里克是个性情直爽,十分单纯的人,不大会同时考虑到两件事,现在听到他的同胞的光辉事迹,不禁心花怒放,以致根本没有注意他那位客人恼怒惊慌的样子。他说道:“参拜过圣地的人,如果你能告诉我,那些使快活的英格兰扬眉吐气的英勇骑士都是谁,我就把这只金镯子送给你。”
  “那正是我所乐意做的,”朝圣者答道,“不需要报酬,我许过愿,在一段时间内不接触黄金。”
  “你同意的话,我可以替你戴镯子,朝圣者朋友,”汪八插嘴道。
  “第一位武艺高强又地位显赫的,便是英国勇敢的理查国王,”朝圣者说。
  “很好,”塞德里克说道,“尽管他是暴君威廉公爵的后代,对这点我可以不予计较。”
  “莱斯特伯爵是第二位,”朝圣者继续道。“吉尔斯兰的托马斯·麦尔顿爵士居第三位。”
  “他至少是撒克逊血统,”塞德里克兴奋地说。
  “第四位是福克·杜依利爵士,”朝圣者接着道。
  “他也是撒克逊人,至少从母亲方面说是这样,”塞德里克继续道,他听得非常起劲,以致陶醉在英国国王和英伦三岛臣民取得的共同胜利中,至少把他对诺曼人的仇恨忘记了一部分。“谁是第五位?”他问道。
  “第五位是埃德温·特尼汉姆爵士。”
  “他是真正的撒克逊人,不愧是亨吉斯特[注]的后代!”塞德里克大喊,接着又兴奋地问道:“第六位呢?……第六位名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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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亨吉斯特,传说中最早来到不列颠的盎格鲁一撒克逊人的领袖,他于公元455年在肯特郡建立了第一个微克逊人的王国,英国历史上的所谓七国时代便是从这时开始。
  “第六位……”朝圣者似乎在努力回忆,停顿了一下以后说,“那是一个年轻的骑士,地位较低,也不太显赫,在那群光辉的人物中不起重要作用,只是凑数而已;他的名字我一时想不起来了。”
  “得啦,朝圣者先生,”布里恩·布瓦吉贝尔骑士用讥笑的口气说道,“你这是装忘记,你刚才对一切都记得清清楚楚,现在这么讲太迟了。我可以来补充这位骑士的名字,尽管命运和战马的失足,曾使我摔倒在他的长枪前面;那是艾文荷骑士,他虽然年轻,论武艺和声望,六个人中没有人能超过他。然而我得说,而且大声地说,要是他目前在英国,敢在本周的比武大会上;像在艾克一样向我挑战,我保证,不论他使用什么武器,我凭我现在的坐骑和刀剑,便可打败他。”
  “可惜你的对手不在这儿,否则你的挑战马上可以实现,”朝圣者答道。“在目前的情况下你很清楚,这场决斗不可能发生,因此对它的结局大事吹嘘,扰乱这间和平的大厅,似乎大可不必。不过一旦艾文荷从巴勒斯坦回来,我可以保证,他会接受你的挑战。”
  “讲得很漂亮!”圣殿骑士道,“那么你拿什么作保证呢?”
  “这只圣物盒,”朝圣者说,从胸前掏出了一只小象牙盒,在身上画了个十字,“它里边装的东西,是从加尔默罗山修道院[注]的真正十字架上取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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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加尔默罗修会,又称“圣衣会”,于十二世纪创建于巴勒斯坦的加尔默罗山,系天主教托钵修会之一。
  茹尔沃修道院院长在身上画了个十字,念了一句祷告,在场的人除了犹太人、穆斯林和圣殿骑士,都跟着他念了一遍。圣殿骑士没有摘下帽子,也没对那件所谓圣物表示任何敬意,只是从脖子上取下一根金项链,把它丢在餐桌上,说道:“我和这个无名的流浪汉的信物,由艾默长老保管,它们表示,在艾文荷骑士回到不列颠本土以后,他应立即对布里恩·布瓦吉贝尔的挑战作出反应,如果他不接受,我便得在欧洲每一个圣殿的墙上宣布他是个懦夫。”
  “不必这样,”罗文娜小姐突然打破沉默,说道。“如果在这大厅里没有人出声,那么让我代表现在不在的艾文荷讲句话。我相信,他会光明磊落地接受任何正直的挑战。要是我的无力保证可以给这位朝圣者极其珍贵的信物,增添一些分量,那么我用我的名义和荣誉担保,艾文荷骑士一定会让这位骄傲的骑士如愿以偿。”
  许多互相矛盾的心情,似乎控制了塞德里克,使他在这场争论中保持着沉默。得到满足的自尊心、愤怒和困惑,从他开阔的额上流露出来,它们此起彼伏,互相追逐,像一朵朵乌云投下的阴影在麦田上飘过。与此同时,第六位骑士的名字似乎在他那些仆人的眉宇间引起了强烈的反应,他们纷纷把目光汇集到了主人的脸上。但是罗文娜一开口,她的声音立即惊醒了他。
  “小姐,”塞德里克开口道,“这不太合适;如果还需要人担保,那么尽管我遭到了伤害,我的气愤是理所当然的,我还是愿意拿我的荣誉给艾文荷的荣誉作担保。现在,哪怕按照诺曼骑士制度的荒谬方式,准备决斗的手续完备了。是不是,艾默长老?”
  “是的,”院长答道。“在这场准军事行动决定胜负之前,可以暂且把圣物和贵重的链子保存在我们修道院的库房中。”
  他一边这么说,一边在身上一再画十字,又行了几次跪拜礼,念了几遍祷告,这才把圣物盒交给他的随从安布罗斯修士,又亲自把金链子收起来,放进他衣袖下的一只香皮村里的袋子内,礼节虽没那么繁琐,但也许更加郑重其事。“现在,塞德里克阁下,”他说道,“您的美酒已发挥作用,使我的耳朵嗡嗡直响了,请允许我再敬罗文娜小姐一杯,然后便即告退,回房休息。”
  “凭基督受难十字架起誓,”撒克逊人说,“您的酒量一向有名,喝这一点算得什么,院长阁下!人家告诉我,您是一个快活的修士,在听到晨祷的钟声以前是不会放下酒杯的;我一直担心我老了,在喝酒上面不是您的对手呢。不过我保证,在我年轻的时候,连一个十二岁的撒克逊孩子,也不会这么快就放下酒杯。”
  然而修道院长坚持适可而止,是有他的道理的。不仅从职务上看,他应该是个和事佬,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他也厌恶一切仇恨和争吵。这不仅出于对邻人的爱,或者为了独善其身,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在目前的场合,他对那个撒克逊人暴躁的脾气,怀有本能的戒惧,他的朋友又那么鲁莽和自负,已好几次差点发作,长老担心,这迟早会惹出事来,弄得大家不欢而散。因此他客气地表示,任何一个国家的人,都无法在酒量上与强壮耐劳、坚定沉着的撒克逊人比试高下;他还委婉地提了一下他所担任的圣职,最后声明他们必须告退了。
  于是举行了一次最后的祝酒,客人们便在对主人和罗文娜小姐再三道谢之后,站起身来,在大厅中分手了;家中的两位主人则在各自的仆人簇拥下,从不同的门退出。
  圣殿骑士在穿过人群时,对犹太人以撒说道:“不信基督的狗,你也打算到比武大会上凑热闹吗?”
  “是的,想去见识见识,”以撒卑躬屈膝地口答,“如果您老不反对的话。”
  “嘿,”骑士说道,“用高利贷吸我们贵族的血,用不值钱的小玩意儿骗妇女孩子们的钱,我敢打赌,犹太佬的腰包都装得鼓鼓的了。”
  “我没有钱,一个钱也没有,半个钱也没有,亚伯拉罕的上帝可以作证!”犹太人说,握紧了双手。“我现在便是想去找我们本族的一个弟兄帮忙,好让我付清犹太人税务所[注]的罚款,愿我们的始祖雅各保佑我吧!我现在真是穷困潦倒,连身上穿的这件粗布长袍,也是向塔德卡斯特镇的鲁本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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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在那些日子里、设有专管犹太人的税务所,它对他们课征的苛捐杂税名目繁多。——原注
  圣殿骑士露出阴险的笑容,答道:“谎话连篇,该死的东西!”说罢便扬长而去,仿佛不屑再理睬他,然后跟那些穆斯林奴隶用别人不懂的语言交谈起来。但这个又像武士、又像修士的人的几句话,已把可怜的以色列人吓得心惊胆战,直到圣殿骑士走到了大厅的末端,他才敢伸直佝楼的腰板,抬起头来,发现那位老爷早已走远了。他睁大眼睛向周围打量着,那副神气似乎他面前刚响过一阵惊雷,隆隆的雷声还在他耳边回荡。
  过了不多一会,圣殿骑士和修道院长已在总管和斟酒人的引领下,走进了各自的卧室,每人都有两个举火炬的侍役和两个端食物的仆人跟随着。他们的随从和其他客人,则由地位较低的仆人带往各人的住处。
  
第六章
  我为了博得他的好感才向他伸出友谊之手,
      他接受固然好,不接受我也无所谓,
      诸位请不要误会我的好意。
                     《威尼斯商人》[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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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威尼斯商人》是莎士比亚的喜剧,引文见该剧第一幕第三场。
  朝圣者由一个仆人举着火炬带路,穿过这幢不规则的大房子中错综复杂的房间,这时斟酒人来到了他背后,凑在他耳边小声说,如果他不嫌弃的话,请到他屋里喝一杯蜜酒,不少仆人正聚集在那里,想听听他从圣地带回的消息,尤其是关于艾文荷骑士的情形。汪八也蓦地出现了,提出了同样的要求,还说,午夜后喝一杯,抵得上宵禁后喝三杯。朝圣者不想否认这位庄严的大人物提出的格言的正确性,只是对他们的好意表示了感谢,同时说明他的宗教誓言中包括一条:在大厅中禁止谈论的事,在厨房中他也绝对不讲。
  “那条誓言仆人大概是不欢迎的,”汪八对斟酒人说。
  斟酒人耸了耸肩膀,有些不高兴。“我本想安排他住在向阳的房间里,”他说,“既然他这么不识抬举,只得委屈他,让他住犹太佬隔壁的小屋子了。”于是对拿火炬的仆人说道:“安沃德,把朝圣者带到南边的小木屋去。”然后又道:“晚安,朝圣者先生,没有礼貌是占不到便宜的。”
  “晚安,愿圣母保佑我们!”朝圣者心平气和地说。他的向导随即走了。
  一间小小的前室,有几扇门开着,里边点着一盏小铁灯,朝圣者走到这里,第二次给人拦住了,那是罗文娜的一个使女,她用命令的口气说,她的小姐要找朝圣者问话,然后从安沃德手中取过火把,叫他等她回来,又做了个手势,让朝圣者在后面跟着。显然,他认为这次邀请与上次不同,是不能拒绝的,因此虽然流露了一点诧异的神色,但二话没说,便跟着走了。
  穿过不长的走廊,登上每层都用整块栎木板做的七级台阶,他便来到了罗文娜小姐的闺房中,它虽然简陋,但布置豪华,反映了庄园主人对她的敬重。墙壁上挂着一些绣花帷幕,它们绚丽多彩,是用各种颜色的丝线和金银线交叉编织而成,达到了当时这项工艺的最高水平,画面是猎犬和猎鹰正在进行的狩猎场面。卧床也用同样色泽鲜艳的花毯作装饰,周围是染成紫色的帐幔。所有的椅子都设有椅披和座垫,其中一张比其余的高一些,椅前放着一只雕花精致的象牙脚凳。
  屋里至少有四只校形银烛台,点着一根根大蜡烛,把房间照得光辉夺目。然而请现代的美女们不必羡慕一位撒克逊公主的华丽居室,这里的墙壁并不光滑,到处是裂缝,以致夜间一刮风,那些奢华的帷幕便会不断摇晃;尽管室内有屏风的保护,烛焰仍会像军队中迎风招展的燕尾三角旗那样斜向一边。这里的一切固然显得华丽,有些地方还尽量布置得雅致美观,但舒适是谈不到的,当时的人还不懂得这点,也没有这要求。
  罗文娜小姐坐在上面提到的那把较高的椅子上,后面站着三个使女,正在替她梳理头发,作就在的准备。她雍容华贵,似乎是天然应该得到众人崇敬的。朝圣者向她屈一膝跪下,表示承认她的这种权利。
  “起来吧,朝圣者,”她宽容地说,“能够在背后保护别人的人,是有权得到一切尊重真理和爱护名誉的人的礼遇的。”然后她对使女们说道:“除了艾尔吉莎,全都退下,我有话要问这位朝圣者。”
  使女们没有离开屋子,只是退到较远的一头,坐在靠墙的矮长凳上,跟雕像似的默不作声,尽管在这么远的地方,她们的小声耳语不会干扰女主人的谈话。
  “朝圣者,”小姐说,开口前先停了一会,似乎在考虑怎么措词,“今天晚上你提到了一个名字,我是指,”她犹豫了一下,“艾文荷这个名字,这个人按自然关系和亲属关系说,本来是应该在这些屋子里受到最热诚的接待的,然而由于命运的不幸播弄,许多听到他的名字必然会心跳不止的人只得保持沉默;现在我也只想问你,你离开你提到的这个人时,他在哪里,情况如何?我们听说,英军离开后,他因身体衰弱,仍留在巴勒斯坦,在那里遭到了包括圣殿骑士团在内的法国人方面的迫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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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当时十字军内部,狮心王理查和法王腓力由于种种原因,矛盾极大。圣殿骑士团最早由九名法国骑士组成,后来参加的也大多是诺曼人,它天然站在法国一边,反对狮心王理查,回到英国后,它仍与法王勾结,拥戴理查的兄弟约翰亲王篡位,这便是本书的故事背景之一。
  “我对艾文荷骑士的状况了解得不多,”朝圣者回答,声音有些哆嗦。“小姐这么关心他的命运,我要是多知道一些就好了。不过我相信,他在巴勒斯坦已摆脱他的敌人的迫害,即将回到英国。至于到了英国,他能不能得到幸福,那么小姐应该比我知道得更清楚。”
  罗文娜小姐深深叹了口气,然后仔细打听,艾文荷骑士可望在什么时候回到祖国,路上会不会遇到严重的危险。对第一点,朝圣者说他不知道;对第二点,他说前往威尼斯和热那亚的航程应该是安全的,到了那里便可穿越法国,回到英国了。“艾文荷熟悉法国的语言和风习,”他又说,“在这段旅途中,他不致碰到任何危险。”
  “愿上帝保佑,”罗文娜小姐说,“让他安全到达这儿,参加即将来临的比武,这儿的骑士看来都想在这次比武中显露头角,表现他们的勇气呢。要是科宁斯堡的阿特尔斯坦获得胜利,艾文荷一到英国,大概就会听到这个坏消息的。陌生人,你最后见到他的时候,他的神色还好吗?疾病有没有损害他的体力,影响他的精神?”
  “他比跟随狮心王从塞浦路斯到达东方时,黑了一些,也瘦了一些,眉宇间显得忧心仲忡;但是我与他本人没有接触,因为他并不认识我。”
  “在他的祖国,”小姐说,“我想,恐怕他不会找到多少可以让他高兴的事。善良的朝圣人,感谢你对我童年的同伴提供的消息。使女们,”她又说,“过来,给这位圣徒一杯酒,祝他晚安,我不想再耽误他的休息了。”
  一个使女用银杯斟了一杯掺香料的甜酒,端到他们面前,罗文娜只是用嘴唇碰了一下杯子,便把它递给朝圣者了;他深深鞠躬,喝了一口。
  “朋友,请接受这施舍,”小姐继续道,递给他一枚金币,“它表示我对你的辛勤跋涉和你所朝拜的圣殿的敬意。”
  朝圣者又深深鞠了一躬,收下了金币,便跟在艾尔吉莎后面,走出了房间。
  在前室中,他找到了仆人安沃德,后者从使女手中接过火把,马上毫不客气地催他快走,把他带到了整幢屋子外面一些破旧的小房间那里,这是供下等仆役和穷苦客人住宿的。
  “犹太人睡在哪一间?”朝圣者问。
  “不信基督的狗住在你隔壁的小屋里,”安沃德答道。“凭圣邓斯坦起誓,那里又脏又臭,跟狗窝似的,根本不是基督徒住的地方!”
  “放猪的葛四睡在哪儿?”陌生人又问。
  “葛四睡在你右边一间屋里,犹太佬在你的左边,”仆人答道,“你夹在中间,正好把那个行割礼的家伙和他的种族所忌讳的东西隔开。你本可以住一间舒服些的屋子,可惜你不肯接受奥斯瓦尔德的邀请。”
  “在这儿也不错,”朝圣者说,“哪怕我的邻居是犹太人,我们中间还隔着一层栎木板壁,我不会受到他的玷污。”
  他一边这么说,一边走进了分配给他的小屋,从仆人手中接过火把,向他致谢后便让他走了。他关上门,将火把插在木制的烛台上,向这间卧室周围打量了一下,发现这里的家具十分简陋,只有一把粗糙的木凳子,一张更粗糙的床,或者不如说是用干草堆成的一个床架子,上面铺了两、三张羊皮,算是被褥。
  朝圣者熄了火把,一件衣服也不脱,便一头倒在那张粗糙的床上睡了,至少直到第一线曙光穿过格栅小窗照进屋子以前,他仍保持着安卧的姿势,这扇小窗是给他的简陋卧室输送空气和光线的唯一通道。他随即一跃而起,做了祷告和整理好衣服,然后走出屋子,来到犹太人以撒的住处,开门时尽量不发出一点声息。
  这儿的床与朝圣者睡过一夜的那张差不多,犹太人躺在那儿,正做恶梦。他昨天晚上脱下的衣服,有条不紊地放在他的身子周围,好像要防止别人趁他睡熟时,把它们偷走。他皱起眉头,仿佛在痛苦中挣扎。他的双手和胳臂都在抽搐,似乎正与梦魇搏斗;除了希伯来语的几声喊叫以外,下面那些话是用诺曼英语或其他混合语讲的,可以听得很清楚:“看在亚伯拉罕的上帝份上,不要难为一个不幸的老人吧!我太穷了,身无分文;哪怕你们用铁链绞断我的手脚,我也无法满足你们的要求!”
  朝圣者不等犹太人做完他的梦,便用拐杖推他的身子,这也许像通常的情况那样,与他梦中的可怕幻景结合到了一起,因为老人突然跳了起来,吓得连灰白的头发也几乎竖直了,赶紧抱住身边的一部分衣服,还像老鹰一样抓紧了一些零星物品。他把敏锐的黑眼睛死死盯住朝圣者,表现了极度的惊慌和恐惧。
  “不必怕我,以撒,”朝圣者说,“我是来帮助你的。”
  “以色列的上帝会保佑你,”犹太人说,轻松了许多,“我梦见……但多谢我们的始祖亚伯拉罕,这只是一个梦!”然后他镇静下来,用平常的口气说道:“时间还这么早,你叫醒可怜的犹太人,为了什么呢?”
  “我是来告诉你,”朝圣者说,“如果你不马上离开这幢房子,加紧赶路,你的旅途就会出现危险。”
  “神圣的主啊!”犹太人说,“谁要害我这么一个穷苦的老汉,这对他有什么好处呢?”
  “好处你自己猜吧,”朝圣者说,“我只知道,昨晚圣殿骑士穿过大厅时,跟他的穆斯林奴隶用萨拉森语讲了几句话;我听得懂这种语言,他是要他们今天早上监视你的行踪,在离开庄园以后找个适当的机会下手,把你带往菲利普·马尔沃辛或牛面将军雷金纳德的城堡。”
  犹太人听到这消息,那种惊慌的样子简直无法形容,仿佛整个身子一下子瘫倒了。他的胳臂垂在身体两边。头俯到了胸前,两腿几乎站立不住,全身的神经和肌肉似乎都崩溃了,失去了作用;他趴在朝圣者脚下,但那姿势不是要向他下跪、叩头、或者匍伏在地上争取他的同情,而是像一个人给某种无形的力量压得喘不出气,再也抵挡不住,只得躺倒在地上,听天由命了。
  “亚伯拉罕的神圣的主啊!”他发出了第一声呼喊,握紧布满皱纹的双手,把它们伸向空中,但没有从地上抬起苍白的头颅。“呀,神圣的摩西!呀,仁慈的亚伦[注1]!我做的梦原来不是假的,我见到的幻象不是毫无来由的!我感到那些铁链已缚住我的手脚!我感到拷打的刑具在折磨我的身体,就像当初亚们各个城市的人,拉巴的人在铁锯、铁耙和铁斧下受苦呻吟一样!”[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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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亚伦,以色列人的先知摩西的哥哥,曾与摩西一起率领以色列人逃出埃及。
  [注2]亚们是古代的一个王国,拉巴是它的都城,后来亚们人被以色列国王大卫征服,遭到了残酷的镇压。《圣经》上说,以色列人“毁坏亚们人的地,围攻拉巴……将城里的人拉出来,放在锯下,或铁耙下,或铁斧下……”(《历代志上》第20章)
  “站起来,以撒,听我说,”朝圣者说,犹太人极度痛苦的样子引起了他的同情,但其中也包含着一大部分蔑视。“你的恐惧是有原因的,我知道这里的王公贵族为了向你的同胞勒索钱财,是怎么对待你们的;但是现在请你站起来,我可以给你指点一条出路,摆脱目前的灾难。你要趁这里的人经过昨夜的大吃大喝之后,还在蒙头大睡的时候,马上离开这个庄园。我对这儿森林里的路径,像任何一个管林人一样熟悉,我可以带你从秘密的小径中出去,然后你便找一个长官或男爵帮忙,要求他把你安全地带往比武大会,我想你还掌握着赢得他的好心的手段。”
  这些话使以撒看到了希望,于是他开始慢慢地,可以说一寸一寸地把身子从地面上抬了起来,终于直起身子跪在地上了;他用手掠开灰白的长发和胡须,把犀利的眼睛盯住了朝圣者的脸,目光中既有希望也有恐惧,同时还夹带着一些疑虑。然而当他听到这些话的最后部分,原来的惊慌又卷土重来,出现在他整个脸上了;他再一次扑倒在地上,喊道:“我掌握着赢得好心的手段!哎哟,只有一个办法可以得到基督徒的好心帮助,可是我这个已给勒索得倾家荡产,落到了拉撒路[注1]的悲惨境地的可怜的犹太人,怎么有这能力呢?”于是好像怀疑又压倒了他的其他心情,他突然叫道:“看在上帝的份上,年轻人,不要出卖我;为了万能的主,不要陷害我,不论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注2],不论以色列人还是以实玛利人[注3],我们都是上帝创造的!现在哪怕我要得到一个基督徒乞丐的好心,也办不到,我连一文钱也无法给他。”他说到最后,抬起身子,露出哀求的神色,拉住了朝圣者的披风。朝圣者挣脱了衣服,仿佛那是一只会给他带来灾难的邪恶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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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拉撒路,《圣经》中的乞丐,见《路加福音》第16章。
  [注2]在犹太人口中,外邦人一般指基督徒。
  [注3]以实玛利是亚伯拉罕和使女夏甲所生的儿子,后来母子两人都被逐出家门,夏甲给以实玛利娶了妻子,成了家,他的后代后来被说成是阿拉伯人的祖先,这里便指阿拉伯人。
  “哪怕你拥有你的宗族的全部财产,”他说道,“陷害你对我有什么好处?我穿上这身衣服,便是表示我甘愿贫穷;除非为了骑上战马,穿上战袍,我不会脱下它。你也不要以为我是希罕跟你套交情,或者想从中得到什么利益,如果你不愿跟我走,你就留下吧,撒克逊人塞德里克可能会保护你的。”
  “唉!”犹太人说,“他不会让我跟他一起旅行的。撒克逊人或诺曼人,同样不愿跟以色列人作伴;可是我又不敢独自通过菲利普·马尔沃辛或牛面将军雷金纳德的领地……善良的年轻人,我还是跟你走吧,让我们赶快……赶快穿戴好了,马上逃走!这是你的手杖,你为什么还要拖延?”
  “我不想拖延,”朝圣者说,接受了同伴的催促,“但是我必须想个万全之计离开这儿;跟我来。”
  他在前面领路,走进隔壁的小屋——读者已经知道,那是放猪人葛四的住处。“起来,葛四,”朝圣者说,“赶快起来。打开后门,让犹太人和我出去。”
  葛四担任的职务,现在看来虽然低贱,但在撒克逊时代的英国,却象欧迈俄斯在伊塔刻一样[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他听了朝圣者不拘礼节的命令口吻,有些生气。他没有离开草荐,只是用胳膊弯撑起半个身子,露出傲慢的目光望着后者说道:“犹太人离开罗瑟伍德,而且是跟朝圣者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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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欧迈俄斯是奥德修斯的忠实的牧猪人,见《奥德赛》。奥德修斯回到伊塔克,欧迈俄斯热情地接待了他,对奥德修斯实现他的计划,起了重要作用。
  “我听了,简直像梦见他偷了一只熏猪腿逃走一样,”汪八说,他刚好走进这间屋子。
  “不过,”葛四说,重又把头靠到了他当作枕头的一块圆木上,“不论犹太人或外邦人,必须耐心等待大门打开。我们不容许任何客人在这种不恰当的时刻,偷偷溜出庄园。”
  “不过我想,你不会拒绝给我一些照顾的,”朝圣者说,用的仍是命令的口气。
  他一边这么说,一边俯下身子,对着躺在床上的放猪人的耳朵,小声讲了几句话。葛四像触电似的,一下子跳到了地上。朝圣者竖起一根手指,似乎示意他要谨慎,又道:“葛四,当心;你做事一向仔细。现在你先打开后门,其余的事待会儿再说。”
  葛四接了命令,马上照办,汪八和犹太人跟在后面,对放猪人的突然转变,两人都觉得奇怪。
  “我的骡子,我的骡子!”犹太人一出后门,立刻说道。
  “把他的骡子牵给他,”朝圣者说,“你听着,我也要一匹,这才可以陪他走出这个区域。我会在阿什贝把它完好地交还塞德里克的仆从。至于你……”他凑在葛四耳边,说完了其余的话。
  “遵命,一切都会照您的吩咐办好,”葛四说,立即去执行任务了。
  “我真想知道,”汪八等他的伙伴一转背,便说,“你们这些朝圣者学到了什么法术。”
  “傻瓜,什么法术,无非做祷告,忏悔自己的罪孽,斋戒吃苦,守夜,整天祈祷而已,”朝圣者答道。
  “一定还有比这些更厉害的,”小丑说,“因为忏悔和祈祷几时曾使葛四懂得礼貌,斋戒和守夜又几时能叫他乖乖地借给你一匹骡子呢?照我看,你的守夜和苦修,要是用在他宠爱的那只黑公猪身上,它也会规规矩矩听你调遣呢。”
  “算了,”朝圣者说,“你不过是一个撒克逊傻子。”
  “你说得对,”滑稽人说,“要是我生下来是个诺曼人——照我看,你便是诺曼人——我的命便不致这么苦,差不多可以算得上是绝顶聪明的人了。”
  这时葛四已牵着两头骡子,出现在壕沟对面。两位客人从沟上的吊桥走过去,吊桥只有两块木板阔,跟后门一样窄,壕沟外面的栅栏上有一扇小门直通森林。他们一到骡子旁边,犹太人马上从长袍里边掏出一只青麻布小袋子,用哆嗦的手把它匆匆忙忙缚在鞍子后面;据他口中咕哝的,袋子里装的是“一套替换衣服,只是一套替换衣服”。他随即跨上了骡背,那速度之快,动作之敏捷,从他的年龄看是无法想象的;而且一眨眼,他便把那件粗布衣服的下襟敞开,完全遮没了袋子,以致谁也不会发觉,鞍子后面还藏着什么。
  朝圣者跨上骡背却从容不迫,离开时还把手伸给葛四,后者带着最大的敬意吻了它,然后睁大了眼睛站在那里,望着两位旅人,直到他们消失在林荫覆盖的小径上,才给汪八的声音从梦幻中惊醒。
  “说真的,我的好朋友葛四,”小丑说道,“在这个夏季的早上你这么有礼貌,实在叫人纳闷,你那副恭恭敬敬的样子也与往常大不相同,这是怎么啦?我恨不得我也是一个黑衣长老,或者光脚板的朝圣者,可以享受你这不同寻常的礼貌和敬意呢;当然,我是不会只要你吻一下手,便放过你的。”
  “从这一点看,你倒算不得傻,汪八,”葛四答道,“尽管这只是从外表上看问题,但我们中间最聪明的人也不过如此。好啦,现在我得干我的活儿了。”
  他一边这么说,一边便转身回屋里去了,小丑也跟着他走了。
  这时两个旅人仍在赶路,一刻也没停留,这说明犹太人心里非常害怕,因为他这种年纪的人是不大喜欢这么慌忙的。朝圣者在前面领路,他似乎对森林里所有的小径和出口都非常熟悉,带着他穿过的尽是一条条迂回曲折的通道,以致不只一次又引起了以色列人的怀疑,认为他是想出卖他,他的仇敌便埋伏在什么地方,等他自投罗网。
  确实,他的怀疑是可以原谅的,因为也许除了飞鱼,不论在地上,在空中,在水里,没有一种生物会像这个时期的犹太人那样,受到这么毫不间断的、普遍的、残忍的迫害。任何微不足道、不合情理的口实,一切荒谬可笑、毫无根据的指责,都可以引起公愤,成为对他们的人身和财产进行攻击的理由;因为不论诺曼人、撒克逊人、丹麦人和不列颠人彼此之间多么仇视,他们全都争先恐后要以最大的憎恨来对待这个民族;这只是出于一种宗教观点,认为这个民族是应该遭到厌恶、辱骂、鄙视、劫掠和迫害的。诺曼人的国王们,以及在一切暴虐行为上以他们为榜样的独立的贵族们,对这个虔诚的民族的压迫,更是经常不断,处心积虑,随心所欲。约翰王[注]的故事是尽人皆知的,他把一个富裕的犹太人关在王宫的城堡中,每天派人拔掉他一只牙齿,直到这个不幸的犹太人的牙床一半空了,答应了暴君向他勒索的大笔赎款才停止。在这个国家中,不多的现金,主要掌握在这个受尽欺压的民族手中,贵族毫不犹豫的照他们国王的办法行事,用各种手段,甚至酷刑掠夺他们。然而在获利的欲望鼓舞下产生的消极勇气,促使犹太人敢于面对他们所遭受的各种危害;在英国这样一个天然富饶的国家中,他们取得的利润是巨大的,尽管有各种不利条件,甚至成立了我们已提到过的针对犹太人的特殊税务机构,对他们实行苛捐杂税,犹太人的财产还是不断扩大和增加;他们积累了大量金钱,然后通过汇兑票据,把它们从这个人转移到那个人手中——商业上的这一发明据说便应归功于他们,这使他们可以把财富从一个地方汇往另一个地方,一旦在一个国家受到压迫,他们储存在另一个国家的钱仍可安然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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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约翰王,即本书中的约翰亲王,他后来继狮心王之后登基,1199—1216年在位。
  这样,犹太人的顽强和贪婪,从某种意义上说,不仅使他们敢于对抗他们所居住的国家的疯狂掠夺和暴虐统治,而且似乎还在随着他们遭受的迫害的增长而增长。他们在商业中通常获得的巨额利润,尽管时常使他们面临危险,在别的时候却也能扩大他们的势力,为自己取得一定程度的保障。他们便是在这种条件下求生存;他们的个性也受到了相应的影响,变得警觉,多疑,胆小——然而同时又顽强,不妥协,善于躲避威胁他们的各种危险。
  两个旅人以飞快的速度向前趱行,穿过许多扑朔迷离的小径后,朝圣者终于打破沉默开口了。
  “那棵高大腐朽的栎树是边界的标志,”他说,“过了它便不再是牛面将军的领地;至于马尔沃辛的区域,那早已过去。现在不用怕人追赶了。”
  “但愿他们也像法老的军队一样车轮脱落,难以行走才好![注]”犹太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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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指《圣经》中以色列人逃出埃及时,法老派兵追击。这时,“耶和华……使埃及的军兵混乱,又使他们的车轮脱落,难以行走……”(见《出埃及记》第14章)
  “可是善心的朝圣者,请你不要离开我。只要想想,那个圣殿骑士多么凶恶,多么野蛮,还有他那些萨拉森奴隶,他们不会管什么边界,什么庄园,什么势力范围的。”
  “我们得在这儿分道扬镳了,”朝圣者说,“因为像我们这样两个不同身份的人,没有必要,最好不要在一起结伴同行。再说,我这样一个手无寸铁的朝圣者,在两个武装的异教徒面前,帮得了你什么忙呢?”
  “呀,好心的年轻人,”犹太人答道,“你能保护我,我知道你能。尽管我是个穷人,我会报答你的;不是用钱,因为我没有钱,我们的始祖亚伯拉罕可以作证,但是……”
  “我已经说过,钱和报答我都不需要,”朝圣者打断了他的话。“给你带路这可以,也许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你,因为保护一个犹太人防备萨拉森人的袭击,从一个基督徒说来也是应该的。那么,犹太人,我再送你一程,等你找到合适的人保护以后再分手。我们现在离设菲尔德镇不远了,那里你的同族人一定不少,你很容易找到他们,取得他们的庇护。”
  “愿雅各保佑你,善心的年轻人!”犹太人说,“到了设菲尔德,我可以投奔我的亲戚扎雷兹,想法找到继续旅行的妥善办法。”
  “那就这么办,”朝圣者说,“我们到了设菲尔德再分手,过半个小时就能望见那个市镇了。”
  两人都不再说话,半个小时在沉默中过去了;除非万不得已,朝圣者也许不屑理睬犹太人,犹太人又不敢与他搭讪,硬要他开口涸为这个人自以为朝拜过圣墓,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他们来到了河边,在不太陡的岸上站住,设菲尔德镇便在他们脚下,朝圣者指着它说道:“那么我们就在这几分别。”
  “不,先让可怜的犹太人向你表示感谢,”以撒说,“因为我不能要求你送我到我的亲戚扎雷兹家中,让他帮助我报答你为我所做的一切。”
  “我已经讲过,”朝圣者答道,“我不要报答。如果你为了我的缘故,肯在你的大量债务人中,对某个不幸的基督徒慈悲为怀,免得他戴上手铐,关进牢房,我就认为我今天早上为你做的事得到了回报。”
  “且慢,且慢,”犹太人说,拉住了他的衣服,“除了这个,我还得为你,为你本人做点什么。上帝知道犹太人是穷苦的,是的,以撒在他的宗族中是个乞丐,但是请你原谅,我猜到了这时候你最需要的是什么。”
  “如果你猜得不错,”朝圣者说,“那么我需要的东西,你也是无法提供的,哪怕你并不像你说的那么穷,而且相当富裕。”
  “不像我说的那么穷!”犹太人急忙分辩,“啊!相信我,我说的都是实话;我是一个被掠夺、被剥削、被损害的人。冷酷的手夺走了我的商品,我的金钱,我的货船,以及我所拥有的一切。然而你缺少什么我知道,而且我也能帮你得到它。你目前希望得到的只是一匹马和一套盔甲。”
  朝圣者吃了一惊,蓦地向犹太人转过脸来。“你这家伙,这是怎么猜到的?”他急忙问。
  “别着急,”犹太人笑道,“那么这是真的;我既然猜到了你的需要,我便有办法满足它。”
  “但是,”朝圣者说,“我的身分,我的衣着,我的誓言,都不能说明这点。”
  “我了解你们基督徒的为人,”犹太人答道,“哪怕最高贵的人,为了宗教上的赎罪,也会拿起手杖,穿上芒鞋,赤脚步行去拜谒死人的坟墓。”
  “不要亵读神明,犹太人!”朝圣者严厉地说。
  “对不起,”犹太人说,”我讲得太性急了。但是昨夜和今晨你脱口而出的一些话,像燧石迸出的火花一样,让我看到了它里面包含的铁质;在朝圣者的长袍胸前藏着骑士的金链子和踢马刺。今天早上在你向我的床俯下身子时,我发现了它们。”
  朝圣者忍不住笑了。“要是你的衣服也给好奇的眼睛搜索一下,以撒,”他说,“恐怕也能发现些什么吧?”
  “别提这些了,”犹太人说,变了脸色;仿佛为了转移话题,他匆忙掏出他的纸笔,没有跨下骡背,只是把纸铺在黄帽子的顶上,便动手写了起来。写完后,他把纸卷递给朝圣者,那上面写的是希伯来文,他说道:“在莱斯特镇,大家都知道犹太富翁伦巴第的吉尔约斯·贾拉姆;把这纸条给他。他有六套米兰盔甲在出售,其中最差的也配得上戴王冠的人;他还有十匹骏马,哪怕最差的一匹,一个国王也可以骑了它去平定叛乱。这一切都可以任你挑选,另外,凡是你参加比武大会所需要的装备,他都可以提供给你。等比武结束,你把它们原物奉还即可,当然,你照价付钱,偿还物主也可以。”
  “不过,以撒,”朝圣者笑道,“你知道不知道,在骑士的这种比武中,如果他给打下了马,那些东西便得归胜利者所有?这是说,我可能运气不好,失去这些东西,又无法照价赔偿。”
  犹太人听到这个可能性,有些惊慌,但接着便鼓起勇气,匆忙答道:“不,不,不。这是不可能的,我不相信会这样。我们的始祖会保佑你。你的长枪会像摩西的神杖一样强大[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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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圣经·出埃及记》说,摩西率领以色列人逃离埃及时,他“手里拿着上帝的杖”,凭这杖他打退了埃及人的追击。
  犹太人一边这么说,一边把骡子掉过头去,预备走了,可是现在轮到朝圣者拉住他的衣服了。“不成,以撒,你还不了解这全部风险呢。马可能给杀死,铠甲可能给打坏,因为到时候我顾不到马,也顾不到人了。再说,你宗族中那些人不会什么都分文不取,借用总得付租金吧。”
  犹太人在鞍子上扭动着身子,好像突然血气发作了;但是较好的感情还是战胜了他习以为常的想法。“我不在乎,”他说,“不在乎,让我走吧。如果有损失,不要你花一个钱。至于租费,吉尔约斯·贾拉姆看在他的亲戚以撒面上,会免收的。祝你平安!不过,你听着,好心的年轻人,”他转身时又说,“不要太冒险,不要为了一点虚名一味不顾性命的厮杀。我讲这话,不是怕战马和盔甲受到损失,是为你的生命和身体着想。”
  “多谢你的关心,”朝圣者说,又笑了笑,“我接受你的好意,不客气了;尽管我有困难,我还是会报答你的。”
  他们分手后,便沿着不同的道路前往设菲尔德了。
第七章
骑士后面跟着一大队各自的扈从,
      全都服饰鲜艳,穿得希奇古怪,
      一个用饰带系住头盔,另一个举起了长矛,
      第三个拿着闪光的盾牌昂首前进。
      战马用蹄子不断瑞踏地面,
      口中的白沫喷满了金质的嚼子。
      铁匠和盔甲匠骑着马随侍左右,
      他们手持锉刀,腰挂铁锤,
      为抢子准备了钉子,为盾牌准备了皮带。
      卫士排成大致的队伍站立在街旁,
      乡下佬手拿棍棒争先恐后向前拥挤。
                   《派拉蒙和阿赛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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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英国古典主义诗人约翰·德莱顿(1631—1700)根据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中第一篇故事《骑士的故事》改写的诗篇。派拉蒙和阿赛特本为好友,因爱上了同一个少女反目成仇,以致阿赛特在比武中死去。
  英国的状况这时是相当悲惨的。理查国王遭到监禁,回不了国,成了背信弃义、残忍无情的奥地利公爵的阶下囚。[注]甚至他关在哪里也无人知晓,英国臣民对他的处境只有一鳞半爪的消息,这使他们也陷入水深火热之中,成了形形色色封建领主的俎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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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193年理查王从巴勒斯坦回国途中,被奥地利公爵利奥波特拘留,理查的兄弟约翰便乘机阴谋篡位,本书的故事即由此而来。
  约翰亲王以狮心王的死敌法王胖力二世为奥援,利用各种手段联络奥地利公爵,要公爵尽量延长囚禁王兄的时间,尽管这位兄长对他患重如山。同时他又在国内扩充自己的势力,企图在国王一旦去世后,与合法继承人,约翰的另一个哥哥杰弗里亲王的儿子,布列塔尼的亚瑟公爵争夺王位。大家知道,这篡位后来他如愿以偿了[注]。这个人本来浅薄.轻浮,不守信义,善于笼络人心,招降纳叛,归附他的不仅有在理查出国期间干尽罪恶勾当,对他心存忌惮的臣子,还有十字军东征后回到本国的大批“骄兵悍将”,这些人在东方罪恶累累,又囊空如洗,生性残暴,现在便指望从国内的动乱中趁火打劫,捞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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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亚瑟于1196年(理查去世前)被法王腓力二世俘获,约翰登基后,把他囚禁在鲁昂,1203年派人将他秘密处死,这样扫除了他继承王位的一切障碍。
  造成社会动荡、人心不安的原因还不仅这些;封建贵族的压迫和森林法规的残酷措施,也驱使许多人无家可归成为亡命之徒,他们啸聚在山林和荒野中,与官府和法律相抗衡。那些贵族又在各自的城堡内大兴土木,构筑工事,妄图在自己的领地上称王称霸,他们手下的部队,与公然以劫掠为生的土匪不相上下。为了豢养他们的家丁仆从,维持他们的傲慢自大所需要的豪华生活和阔绰排场,他们不得不靠高利贷从犹太人那里获取大量借款,这些借款又像无法治愈的痈疽一样侵袭着他们的家业,这样,他们的唯一希望就是天下大乱,给他们提供机会,让他们用蛮横无理的手段胁迫债主,把债务一笔勾销。
  这种风雨飘摇的时局,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是深重的,他们不仅为眼前忧心忡忡,对未来更充满了恐惧。此外,一种带有危险性质的传染病,当时正在英国蔓延,不清洁的环境,下层阶级不良的食物和恶劣的居住条件,更增加了它的危害,这对人民真是雪上加霜,它使许多人丧失了生命,然而幸存者却羡慕他们的命运,因为未来的灾难对他们已无可奈何了。
  但是尽管有这些深重的灾难,穷人和富人,老百姓和贵族,对即将来临的比武大会还是兴致勃勃,因为这是那个时代里万众瞩目的大事,就像马德里的市民哪怕衣食不周,没钱支付家庭开支,也不肯错过斗牛大会的盛举一样。不论工作或疾病,都不能阻止男女老少前去一睹盛况。这场所谓交战定在莱斯特郡阿什贝镇举行,据说参加的都是第一流的武士,约翰亲王也要亲临观战,因此它吸引了千万人的注意,到了比赛举行的那天早上,各个阶层的人便像潮水一般涌向那里。
  这个地点富有独特的传奇色彩。它离阿什贝镇不到一英里,那里有一片树林,树林旁边是一块广阔的草地,周围风景优美,绿草如茵,一边有森林环抱,另一边是错落不齐的一些株树,其中几株还生得相当高大。这里的地形好像是专为比武开辟的,地面从四周向平地缓缓倾斜,平地用牢固的木栅围住,便形成了一块四分之一英里长,大约一半那么宽的比武场。它的形状是长方形的,只是四角为了围观的方便,已整修得相当圆了。比武者的出入口位在场地的南北两端,那里设有坚固的木门,它可容两个骑士并肩入场。每扇门边有两个典礼官带领六名号手和六名随员驻守,还有一队全副武装的士兵负责维持秩序,查验参加比武的骑士的身分。
  南面出入口外有一块天然的高地,它构成了一个平台,上面搭起了五个豪华的帐篷,前面飘着一些褐色和黑色的三角旗,那是充当挑战者的五个骑士选定的颜色。帐篷用的绳索也是同样颜色。每个帐篷前面挂着占有这帐篷的骑士的盾牌,他的扈从站在它旁边,他穿得奇形怪状,像一个野人或穴居人,反正任何不可思议的装束都可以,只要符合他主人的趣味,或者他在这场比赛中希望扮演的角色。[注1]中央那座帐篷作为荣誉席位,归布里恩·布瓦吉贝尔所有,他在骑士比武中历来享有盛誉,又与参加这次比赛的其他骑士关系密切,因此尽管他到得较迟,一到便受到热烈欢迎,被挑战者们拥戴为首脑和领袖。他的帐篷的一边是牛面将军雷金纳德和菲利普·马尔沃辛的帐篷,另一边一个帐篷是休·格兰梅斯尼尔的,这是这一带的一个贵族,他的祖先在征服者威廉及其子红脸威廉[注2]两朝担任过宫内大臣。第五个帐篷属于拉尔夫·维庞特,他是耶路撒冷的圣约翰骑士团骑士,在阿什贝镇附近一个名叫希瑟的地方拥有一些古老的领地。从入口进入比武场有一条坡度不大的道路,它十码宽,另一头通向帐篷所在的平台。它的两边筑有坚固的栅栏,在帐篷前面形成一个大广场,整个场地都有士兵担任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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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这种光怪陆离的服饰,据说便是后来纹章中出现扶持盾形纹章的兽形图像的根据。——原注按纹章在中世纪欧洲作为个人或家族的独特标志,具有各种复杂的图案,盾形纹章是它的主要部分,它的两旁往往有两只直立的野兽扶持着它。
  [注2]红脸威廉,征服者威廉的儿子,称威廉二世,1087—1100年在位。
  北面入场的通道也差不多,大约三十英尺宽,它的末端是一大片围场,专供有意进入比武场,与挑战者交手的骑士使用。它后面也设有几座帐篷,里边备有供应他们的各种食物,还有修铝甲的,钉马蹄铁的,以及其他杂役,一旦需要,这些人随时可以提供帮助。
  比武场外围的一部分地方建立了临时看台,台上挂了帷幔,铺了地毯,还为贵族和他们的宝眷准备了座垫,因为这是专供他们观看比武的。看台和比武场之间的狭长地带,是供自由民[注],以及比普通老百姓略高一等的观众使用的,可以比作戏院中的池座。大量低贱的下等人只能挤在大片青草丛生的土埂上,这是专供他们用的,不过凭借较高的地势,从看台顶上眺望比武,也能看得一清二楚。除此以外,也有不少人爬在四周的树顶上;甚至较远的教堂尖顶上也挤满了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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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自由民,从前英国的一个阶层,介于奴隶和地主之间,如小土地私有者和自耕农等。
  对整个场面需要补充的只是,在比武场东边有一个看台,它位在正中,因此面对着比武时双方交锋的地点,它比其他看台都高,装饰也更豪华,台上设有绣着王室纹章的光彩夺目的宝座和华盖。那是为约翰亲王和他的随员准备的,扈卫、少年侍从和卫士穿着华丽的制服,侍候在这尊贵的场所周围。王家看台对面还有一个看台,它同样高度,矗立在比武场的西侧;它不如亲王的看台豪华,但也许比它更显得五彩缤纷。一队非常漂亮的、精选出来的少男少女,穿着红红绿绿、鲜艳花哨的服饰,环立在一张同样色彩鲜艳的椅子周围。各种形状不一的旗子,有的画着受伤的心、燃烧的心或流血的心,有的画着弓箭或者一般象征爱神的胜利的图样,罗列在那里,旗子中间有一条绣宇的横幅,它告诉观众,这是专为“美和爱的女王”设置的荣誉席位。至于“美和爱的女王”究竟是谁,目前还无从猜测。
  这时形形色色的观众已蜂拥而至,正在抢占各自的位置,至于谁有权取得哪个位置,自然少不了发生许多争吵。有些争执,维持秩序的军士只消三言两语便可解决;较难解决的,便得做出仿佛要动用战斧或刀剑弹压的样子,才能平息。也有一些气焰更加嚣张的人相持不下,这就只得由典礼官或两个警卫督察来裁决了。担任警卫督察的是威廉·怀维尔和斯蒂芬·马提瓦尔,他们全副武装,骑着高头大马,不断在场子里来回巡逻,迫使观众保持良好的秩序。
  看台上逐渐挤满了骑士和贵族,他们都身穿礼眼,但这些豪华富丽的长袍,夹在夫人小姐们更鲜艳、更华丽的服饰中,便显得相形见细了。从人数看,妇女甚至比男人更多,尽管一般认为这是充满血腥味的危险娱乐,不会给她们带来多大乐趣,她们仍趋之若骛。看台下面的那片空地,也很快挤满了殷实的城乡平民,他们比绅士略低一等,由于自卑、贫穷或身分不明,不敢僭取更高的席位。不言而喻,在这些人中间,是最容易发生互不服气、相持不下的争吵的。
  “不信基督的狗,”一个老人在讲,他的袍子破旧,说明了他的穷苦,然而他佩带的剑、匕首和金链子,却证明他有一定的身分。“一只母狼崽子!你竟敢冲撞一个基督徒,蒙迪迪耶家族的一个诺曼绅士?”
  这粗暴的训斥针对的不是别人,便是我们的老相识以撒,他今天穿了镶花边的皮袍,不仅阔绰,甚至显得豪华。他与他的女儿,美丽的丽贝卡在一起,他们是在阿什贝会面的,现在他要为她在看台下面的前排找一个位置;女儿挽住了父亲的胳臂,看到他不顾一切往前挤,引起了众人的不满,不禁非常害怕。但是以撒虽然在其他场合相当胆小,这我们已经看到,现在却觉得他没什么好怕的,这不是在一般的娱乐场所,也不是贪婪而恶毒的贵族集中的地方,谁都可以任意欺侮他。在这种群众汇集的大会上,犹太人处在一般法律的保护下,哪怕这个信念并不可靠,在这样的场合,通常总有几个贵族出于自身的利益,愿意充当他们的保护人。至于目前,以撒觉得比平时更有信心,困为他知道,约翰亲王当时正与约克郡的犹太人磋商,要用珠宝和土地作抵押,向他们借一笔巨款。在这笔交易中,以撒占了很大一份,他完全清楚,约翰亲王急于达成协议,因此他万一遇到麻烦,肯定可以得到亲王的保护。
  在这些考虑的鼓舞下,犹太人大胆向前挤,冲撞了诺曼基督徒也不怕,后者的出身、地位或宗教都不在他的话下。然而老人的埋怨引起了旁观者的愤怒。其中有一个身强力壮的自耕农,穿一身浅绿色衣服,腰带里插着十二支箭,身上挂着肩带和银徽章,手里拿着六英尺长的一张弓,摹地旋转身来,露出那张久经风吹日晒、本来已像榛子一般乌油油的、现在又因愤怒更变得阴暗可怕的脸,教训犹太人别忘记,他的全部财产都是靠盘剥穷人,吸他们的血获得的,他这只大腹便便的蜘蛛要是躲在角落里,也就算了,如果想跑到日光中来惹是生非,那么非给掐死不可。这番话是用诺曼英语讲的,口气强硬,态度严厉,使犹太人不由得缩了回去。也许他本来已打算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到别处去,然而正在这时,每个人的注意力都被约翰亲王的突然莅临吸引住了;大家发现,亲王已来到比武场,后面跟着一大群服饰华丽的贵人,其中一部分是官员,一部分是教士,但后者的服饰同样鲜艳,举止也同样轻浮,与他们的同伴不相上下。其中一人便是茹尔沃修道院的院长,他的打扮已极尽奢华之能事,达到了教会所允许的最大限度。他的衣服不惜用裘皮和金银装点得富丽堂皇,那双靴子的靴尖也大大超过了当时的荒谬式样,向上高高翘起,不仅达到膝盖,甚至达到了腰带那里,其结果便是他的脚无法伸进马镫。然而对于这位风流修士说来,这小小的不便算不得什么,也许他正好趁此机会;在众多观众,尤其是太太小姐们面前炫耀他熟练的骑术,证明他用不到胆小的骑手所需要的那些脚镫。约翰亲王的扈从还包括他的雇佣兵中一些得宠的军官,他的朝廷上了些为非作歹的贵族和荒淫无耻的侍卫,此外便是圣殿骑士团和圣约翰骑士团的几个骑士。
  不妨在这儿说明一下,这两个骑士团是公然与理查王为敌的;在巴勒斯坦期间,法王腓力二世和英国的狮心王发生许多龃龉,它们却始终站在法王一边。大家知道,这类磨擦的结果,便是理查的一再胜利都徒劳无益,他围攻耶路撒冷的雄心壮志无从实现,他所取得的一切辉煌成果也化为乌有,最后只得与萨拉丁苏丹签订了并不可靠的停战协议。这两个骑士团在英国和诺曼底也奉行它们在圣地制定的方针,拥戴约翰亲王一派;它们从本身的利益出发,不希望理查回国,如果他去世,也不支持他的合法继承人亚瑟。出于这种对抗,约翰亲王仇恨和鄙视英国残存的不多几个举足轻重的撒克逊家族,利用一切机会打击和削弱它们;他意识到,他本人和他的野心在这些家族中不得人心,大部分英国老百姓也不支持他,他们担心,约翰这么一个胡作非为、专横暴虐的人登上王位,必然会进一步侵犯他们的权利,损害他们的自由。
  在这群达官贵人的簇拥下,约翰亲王得意扬扬地骑在一匹灰色骏马上,他服饰华贵,身上不是红的便是金的,胳臂上擎着一只猎鹰,头上戴一顶贵重的皮毛帽子,它的周围镶着一圈宝石,长长的鬈发从帽檐下直披到肩上。他带着这些兴高彩烈的臣子,正在比武场上巡行,一边与他们大声谈笑,一边以帝王的轩昂气概打量着高耸的看台上那许多花枝招展的美女。
  有人在亲王的容貌中看到了荒淫无耻、骄横跋扈、对别人的感情漠不关心等等表现,然而这些人仍不能否认,他的脸带有一张开朗的面貌所天然具有的动人气质,尽管在人力的制约下,它还能适应文明礼貌的一般要求,然而它显得那么坦率和诚实,仿佛它在公然宣称,它不屑隐瞒灵魂的真实活动。这种表情往往被误认为便是胸怀坦荡的勇气,实际这只是一种无所顾忌、满不在乎的心情的流露,因为这个人意识到,就出身、财富和其他后天的优越条件而论,他都高人一等,尽管这一切都与个人的品质无关。然而想得这么深入的,一百个人中不过一个,对于大多数人而言,约翰亲王的豪华气派,他的裘皮披肩,他那件贵重的紫貂长袍,那双摩洛哥皮靴于,那金踢马刺,那骑在马上的悠闲风度,已足以赢得人们的大声喝彩和欢呼了。
  亲王正在比武场上洋洋得意地巡视时,以撒野心勃勃企图争夺较高席位引起的风波,还没有平息,以致也惊动了亲王。后者那双敏锐的眼睛一下子认出了犹太人,不过真正吸引他,引起他兴趣的,还是犹太人那位美丽的女儿,她在骚乱中正吓得什么似的,紧靠在老父亲的胳臂上。
  丽贝卡的姿色,哪伯让约翰亲王这么一位精明的鉴赏家来评判,确实也可以与英国最自豪的美女媲美。她的身材优美匀称,那套东方服饰按照她本族妇女的方式穿在身上,更使她增色不少。她的黄绸头巾与她略显黝黑的皮肤正好相称。她那对明亮的眼睛,那两条弯弯的娥眉,那高高的鼻梁,那珍珠般洁白的牙齿,那一头乌油油的鬈发——它们像一串串形态各异的螺旋形发辫,从头顶滚滚而下,披在可爱的头颈上,披在色彩绚丽的波斯绸外衣所露出的胸前,也披在这件紫色外衣上那些像真花一样鲜艳的花朵上——总之,这一切构成了一幅悦目的图画,使她显得那么可爱,哪怕她周围最美丽的少女也无法与她相比。确实,她由于热,把罩在外面的那件坎肩上从领口到腰部的一排镶珍珠的金钮扣,解开了上面三颗,这才扩大了我们前面提到的那种效果。那串钻石项链和项链上那些十分珍贵的挂件,也因为这样才变得更加显目。一根鸵鸟翎毛,用一只镶宝石的搭扣别在头巾上,成了美丽的犹太姑娘的另一与众不同之处,这遭到了坐在上面的那些傲慢的夫人的讥刺和嘲笑,但是她们装得瞧不起这些装饰品,心里却羡慕不已。
  “我可以凭亚伯拉罕的秃头起誓,”约翰亲王说道,“那个犹太小妞儿生得天姿国色,一定就是害得古往今来那位最聪明的国王[注]神魂颠倒的美人的化身!艾默长老,你说怎么样?我可以凭那个大智大慧的国王的神殿,也就是我那位自作聪明的弟兄理查终于未能攻占的圣殿起誓,她便是《雅歌》中的那个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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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指以色列国王所罗门,《圣经》中把他说成最聪明的国王,耶路撒冷的圣殿便是他所建。据说他还善于写诗,《圣经》冲的《雅歌》即他所写。《雅歌》是新郎新娘互相唱和的情歌集,那位新娘自称“我是沙仑的玫瑰花,谷中的百合花”(见《雅歌》第2章)。
  “也就是沙仑的玫瑰花和谷中的百合花,”长老答道,声音有些不太自然,“但是殿下不可忘记,她仍然只是一个犹太小妞儿。”
  “啊!”约翰亲王又道,没有理睬他,“我那位不义的财神爷也在那儿,这个马克[注]侯爵,这个金圆男爵正跟不名一文的穷光蛋争位子呢,这些人穿得破破烂烂,袋子里没一个子儿,魔鬼自然不怕他们,要跟他们纠缠。好啦,看在神圣的马克份上,我的供给大臣和他可爱的女儿,应该在看台上占有一席位置!以撒,她是谁?你像挟你的珠宝匣子那样挟在你胳臂下的那个东方仙女,她是你的妻子还是你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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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当时在英国和欧洲通行的一种货币单位。
  “禀告殿下,她是我的女儿丽贝卡,”以撤回答,把腰弯得低低的;尽管亲王的问话在客气中,也包含着同样多的调笑,他一点也不觉得刺耳。
  “你是个更聪明的人,”约翰说,一边哈哈大笑,那些趋炎附势的随员赶紧响应,也跟着他笑个不住。“但不论是女儿或妻子,凭她的美貌和你的钱财,她理应得到优待。坐在上面的是谁?”他继续道,向看台上打量了一下。“那些撒克逊乡巴佬大模大样的,好不自在!去他们的!叫他们靠拢一些,给我们的高利贷伯爵和他可爱的女儿让个位子。我得叫这些乡巴佬明白,有权坐在犹太会堂里的人,也有权与他们一起占有这些体面的席位、”
  这些盛气凌人、毫不客气的话是针对看台上的人说的,当时坐在那里的便是撒克逊人塞德里克一家和科宁斯堡的阿特尔斯坦一家,后者是他志同道合的亲戚,从血统上看,也是英国最后几代撒克逊国王的后裔,在北方深得一切撒克逊人的尊敬。但是这个古老王室所固有的一切缺点,也与它的血统一起传给了阿特尔斯坦。他相貌清秀,身体魁梧强壮,正处在盛年时期;然而脸上表情呆板,目光迟钝,神色消沉,举止行动都显得没有朝气,萎靡不振,犹豫不决,他的祖先的一个诨号正可用在他的身上[注],因此一般人都称他优柔寡断的阿特尔斯坦。他的亲族很多,他们都像塞德里克一样热烈拥护他,认为他的懒散并非由于缺乏勇气,只是由于缺乏决断。还有些人认为,先天遗传的酗酒恶习,使他本来不太灵敏的头脑变得更加迟缓了,他所保留的那一点无所作为的胆量和温厚随和的天性,只是他性格中的糟粕,这种性格本来也许是应该得到赞扬的,可惜的只是在长期纵饮无度的过程中,一切难能可贵的部分都消失殆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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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指英国盎格鲁一撒克逊王朝的一个国王埃塞尔莱德二世,公元979—1016年在位。他在丹麦人的入侵中表现得软弱无力,屡战屡败,因此被冠以“优柔寡断”的诨名。
  约翰亲王便是对着我们所描写的这个人,发出他专横的命令,要他给以撒和丽贝卡让位的。这个命令来得这么粗暴,这么不合时宜,把阿特尔斯坦弄糊涂了,他不想照办,又迟疑不决,不知该怎么对付,只得祭起“消极抵制”的法宝跟约翰周旋;他坐在那儿一动不动,既不服从也不反抗,只是瞪起了一对灰色大眼睛望着亲王,那副惊讶的神色叫人觉得啼笑皆非。然而暴躁的约翰却不想一笑置之。
  “这只撒克逊猪莫非在睡觉,或者不把我放在眼里,”他说。“德布拉西,用你的长枪刺他一下。”这是对他身旁一个骑士说的,这骑士是一支所谓“自由部队”,也就是不属于任何国家,只要谁出钱就给谁卖命的雇佣兵部队的队长。约翰亲王的随员中响起了一阵窃窃私语声,但是德布拉西的职业使他毫不犹豫,当即举起长枪,向比武场和看台之间的空中刺去,也许,在优柔寡断的阿特尔斯坦恢复清醒的头脑,明白是怎么回事,抽回身子以前,那武器便可到达他身上,完成亲王的命令,可是塞德里克不像他的同伴那么迟疑不决,顿时以闪电的速度拨出身边佩带的短剑,猛然一击,把那支长枪的枪头砍掉了。血涌上了约翰亲王的脸。他发出了怒不可遏的咒骂,正要下令作出同样粗暴的反应,这时不仅簇拥在他身边的随员提醒他要保持冷静,群众也对塞德里克的果断行动大声喝彩,以致欢声雷动,转移了亲王的注意力。他怒冲冲地转动着眼睛,似乎想寻找一只可以供他出气的、没有反抗能力的替罪羊;他正好发现了我们提到过的那个弓箭手的坚定目光,这人似乎根本不把亲王的横眉竖目放在眼里,坚持要把喝彩进行到底;于是亲王要他解释,他这么大声嚷嚷是何道理。
  “我看到射出的好箭,使出的好剑术,总要喝几声彩,”自耕农回答道。
  “是这样吗?”亲王又问。“这么说来,你也射得一手好箭啦?”
  “凡是在猎手的射程以内,他能射中的目标,我也能射中,”庄户人回答。
  “那么你也像沃特·蒂雷尔[注]一样,可以在一百码以外射中目标啦,”一个声音从后面发出,但讲话的是谁,已分辨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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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威廉二世(红睑威廉)常与贵族发生争执,1100年他在出猎时被背后射来的冷箭射死,据说这箭是一个名叫沃特·蒂雷尔的贵族射的。
  这句话涉及了约翰亲王的祖先红脸威廉,使他不禁吃了一惊,顿时怒火中烧。不过他还是忍住了,只是指指自耕农,命令比武场周围的士兵监视这个讲大话的人。
  “凭圣格里泽尔起誓,”他又道,“既然他对别人的武艺这么喜欢喝彩,我们便得试试他自己的本领!”
  “要试就试,我不会逃走,”庄户人说,他的神态始终显得那么安详。
  “好啦,站起来,你们这些撒克逊乡巴佬,”余怒未息的亲王又道,“老天爷作证,既然我说过了,这个犹太人就得坐在你们中间!”
  “千万别这样,请殿下息怒!我们这样的人跟统治这个国土的人坐在一起是不适宜的,”犹太人说,他刚才气势汹汹,甚至吵架也在所不计,要跟蒙迪迪耶家族那些失势的、破落的后代争夺位置,但是决不想与富裕的撒克逊人挑起争端,侵犯他们的特权。
  “上去,犹太佬,这是我的命令,”约翰亲王说,“否则我就剥下你这层黑皮肤,拿它来鞣制马鞍子!”
  犹太人迫不得已,只能踹着又陡又窄的梯子,往看台上爬。
  “我倒要看看,有谁敢阻挡他!”亲王说,把眼睛盯住了塞德里克,后者那副架势仿佛打算把犹太人摔下看台似的。
  多亏小丑汪八的打岔阻止了这场风波,他一个箭步跳到主人和以撒中间,似乎在回答亲王的威胁,喊道:“好吧,我不在乎!”一边掏出一只腌猪腿,把它当盾牌似的挡在犹太人的胡于前面;原来这是他怕比武大会开得太长,超过了肠胃的忍受能力,特地藏在袍子里面准备着的。犹太人看到他的宗族忌讳的这块食物,举到他的鼻子前面,已经大惊失色,又看到小丑举起一把木剑在他头顶挥舞,不禁连连倒退,以致一脚踩空,滚下了梯子——这对观众是一出有趣的闹剧,大家顿时哈哈大笑,约翰亲王和他的随从也转怒为喜,参加了这场笑声大合唱。
  “亲王老兄,应该给我发奖啦,”汪八说。“我用剑和盾光明正大地打败了我的敌人。”他一口手举起猪肉,另一只手拿着木剑挥个不停。
  “我的武士,你是谁,是干什么的?”约翰亲王问,仍在哈哈大笑。
  “一个享有世袭权利的小丑,”滑稽人答道,“名叫汪八语,乃白痴之子呆子之孙,不过我爷爷的父亲可县当官的”
  “好啦,那只得在台下前排,给犹太人腾出一个位置了,”约翰亲王说,也许这场闹剧正好给他解了围,给了他从原来的意图后退的借口,“让战败者与战胜者坐在一起,这不符合比武的规则。”
  “让坏蛋坐在傻瓜之上更糟,”小丑应道,“让犹太佬坐在乡巴佬之上,则是一切中最糟的一着。”
  “多谢!你这小子不赖,”约翰亲王大声说,“我喜欢你。现在,以撒,借一把金币给我。”
  犹太人听得这要求愣住了,既不敢拒绝又不愿服从,在腰带上挂的皮毛袋子里掏摸,也许是在琢磨,究竟多少金币算得“一把”,但是亲王从马上弯下身子,替以撒解决了难题,从他手中夺下钱袋,掏出两枚金币丢给了汪八,便带着钱袋扬长而去,继续在比武场上巡视,听任犹太人遭到周围人的嘲笑;他自己却沾沾自喜,获得了观众一迭连声的喝彩,仿佛他完成了一次公正而光荣的行动。
第八章
  挑战者精神抖擞吹响了号角,
          迎战者不甘示弱也作了回答,
          顿时间号音嘹亮,震天动地。
          他们的面甲合拢了,长枪平举着,
          瞄准了对方的头盔或翎毛,
          双方篡地飞离栅栏向前疾驰,
          两匹马之间的距离终于越来越小。
                      《派拉蒙和阿赛特》
  约翰亲王在前呼后拥中突然站住,回头对茹尔沃修道院的长老宣称,这天还有一件大事,他忘记办了。
  “我的老天爷,”他说,“长老,我们忘记指定‘爱与美的女王’了,可是颁奖是要通过她漂亮的手进行的。从我说来,我的观念是很开明的,我认为把这殊荣给予那个黑眼睛的丽贝卡,也未尝不可。”
  “圣母马利亚啊,”长老回答,吃惊得翻起了眼珠,“一个犹太女子!看来我们该给石块打出比武场了,可是我还不太老,不想在这儿殉难呢。再说,我凭我的保护神起誓,她远远比不上可爱的撒克逊美女罗文娜。”
  “撒克逊人或犹太人,”亲王答道。“撒克逊人或犹太人,狗或猪,对我说来都一样!我觉得,即使为了气气那些撒克逊乡巴佬,也应该指定丽贝卡。”
  甚至在他的贴身随从中也响起了一片嘟哝声。
  “这玩笑开得太大了,亲王,”德布拉西开口道,“在这样的侮辱面前,没有一个骑士会端起长枪的。”
  “这对骑士们是奇耻大辱,”约翰亲王身边一个最年长、最重要的随员沃尔德马·菲泽酉说,“如果殿下果真这么做,只能使您的计划中途夭折。”
  “我是请你来当随从,不是来当参谋的,”约翰说,傲慢地勒紧了马组绳。
  “那些追随殿下的人,”沃尔德马说,但压低了嗓音,“既然与您走上了一条道路,他们就有权提出自己的看法,因为他们也像您一样,把自己的利益和安全都押在这上面了。”
  这话的口气使约翰明白,他必须承认这点。“我只是开开玩笑而已,”他说道,“你们却像一条条蝗蛇要围攻我!好吧,随你们爱选谁就选谁,我不管。”
  “不,不,”德布拉西说,“还是让女王的位置暂且空着,等确定了胜利者,由他来选择应该登上这宝座的小姐。这给他的胜利增添了又一道光彩,它让美人们懂得,勇士可以使她们获得如此大的荣誉,因而更珍惜他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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