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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凡赫

_11 瓦尔特·司各特(英)
  尘土归于尘土,
  此乃必然之路。
  灵魂离开躯体,
  任它废弃泉下,
  虫蚁咬啮蛀蚀,
  腐烂本是自然之理。
  灵魂飘飘忽忽,
  行经未知之途,
  暂人炼狱赎罪,
  经受烈焰煎熬,
  洗净旧日污垢,
  尘世罪孽由此解脱。
  在此悲伤之国,
  依靠圣母护佑,
  祈求上天恩德,
  早日赦免罪愆,
  灵魂得以超度,
  告别苦海进入天国。
  在四位少女用低沉悲哀的调子唱这挽歌时,其余的人分成两组,一组在潜心绣花,给阿特尔斯坦的大幅丝绸枢罩添些花纹;另一组正从一些花篮中挑选花朵,编织花环,这也同样是供丧事用的。小姐们虽不显得非常悲痛、但都保持着端庄稳重的外表;她们不时会发出一些低语声或谈笑声,于是立即遭到较严厉的年长妇女的斥责;有时还可看到一位少女在仔细研究她的丧服的大小式样,以致把丧事的准备工作丢在一边。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些倾向在两位陌生骑士面前,也未能完全避免,有的偷偷抬起头来看他们有的在窃窃私语。只有罗文娜由于生性高傲,不屑这么做,仅仅向她的救命恩人行了个优美的屈膝礼,表示问候。她举上严肃、但并不伤心;也许,对艾文荷的怀念和对他前途未卜的命运的担忧,在她的头脑中比她的亲属的去世,占有了更大的比重。
  然而我们已经看到,在这类事情上,塞德里克的头脑是不太清醒的,在他看来,他的义女的悲痛大大超过了其他少女,因此他认为他理应向客人轻轻作些解释:“她是高贵的阿特尔斯坦的未婚妻。”但这说明是否能在威尔弗莱德的心中,提高他对科宁斯堡这些死者家属的同情,那就不得而知了。
  这样按照礼节,把客人带往各个房间,观看了用不同方式为阿特尔斯坦举行的悼念活动之后,塞德里克又领着他们走进了一个小房间,据他介绍,这是专门为贵宾准备的休息室,这些人由于与死者非亲非故,可能不愿与那些跟丧事直接有关的人待在一起。他说明,他们在这里会得到尽善尽美的招待,然后便想告退,可是黑甲骑士拉住了他的手。
  “高贵的乡绅,”他说道,“我们上次分手时,由于我对您的绵力协助,蒙您允诺,只要我有什么请求,您一定会答应。”
  “是的,我一定会答应,高贵的骑士,”塞德里克答道,“只是在目前这个悲痛的时刻……”
  “这点我也想到了,”国王说,“但我的时间有限,而且我觉得,在我们给高贵的阿特尔斯坦下葬的时候,把我们的一些偏见和轻率的考虑一起埋葬,这也是合理的。”
  “镣铐骑士阁下,”塞德里克涨红了脸,打断了国王的话,说道,“我希望您的要求除了您本人,不涉及别人,因为如果事情涉及我家族的荣誉,那么一个外人的介入,便不合适了。”
  “我本来也不想介入,”国王心平气和地说,“只是请您原谅,这事与我也有一定关系。您一直只知道我是镣铐黑甲骑士,现在我只得告诉您,我便是金雀花王朝的理查。”
  “安茹家的理查!”塞德里克惊叫起来,这出乎意外的发现使他倒退了一步。
  “不对,尊贵的塞德里克,是英国的理查!我最关心的——我最大的愿望,便是看到英国的儿子都能和衷共济,团结一致。现在,高贵的乡绅,你还不愿向你的国王下跪吗?”
  “对诺曼人的国王,我的膝盖还从来没有弯过,”塞德里克答道。
  “那就保留你的跪拜礼吧,”国王说。“我会证明我对诺曼人和英国人一视同仁,因而是有权得到你的这种礼敬的。”
  “王爷,”塞德里克答道,“我对你的勇敢和高尚,一向是敬重的。我也不是不知道,你是有权继承王位的,因为你是玛蒂尔达的后裔,而玛蒂尔达是埃德加·艾塞林的侄女,苏格兰国王马尔科姆的女儿。[注]但是尽管她具有撒克逊王族的血统,她毕竟还不是王室的继承人。”
  --------
  [注]玛蒂尔达是苏格兰国王马尔科姆三世的女儿,而马尔科姆的王后是盎格鲁一撒克逊亲王爱德华·艾塞林的女儿玛格丽特。这里提到的埃德加·艾塞林则是玛格丽特的亲兄弟,他也是撒克逊亲王,曾抵抗征眼者威廉,并一度被拥戴为英国国王,因此他与玛格丽特都属于撒克逊王族。玛蒂尔达后来嫁给了英国诺曼王朝国王亨利一世为王后(参见前第二十三章注),他们的女儿也名玛蒂尔达,曾嫁给安茹伯爵,诺曼王朝绝嗣后,便由安茹伯爵之子亨利继位,称亨利二世,英国的金雀花王朝便由此开始。狮心王理查则是亨利二世之子,因此从母亲来看,他也是有撒克逊王族血统的。
  “我不想与你辩论我的继承权,高贵的乡绅,”理查平静地说,“但是我请你看看你周围的人,你恐怕找不到一个足以在身分上与我对抗的人。”
  “那么,王爷,你到这儿来就是要告诉我这点吗?”塞德里克说,“你是要在撒克逊王族最后一个苗裔进入坟墓之际,向我指出我的民族的衰落吗?”他说话时,脸色变得阴沉了。“这未免太放肆——太莽撞了吧!”
  “凭神圣的十字架起誓,不是这样!”国王答道。“这只是出于我对你的信任,我相信一个勇敢的人对另一个勇敢的人可以无话不谈,不必有所顾忌。”
  “你讲得很好,国王阁下——因为我承认,你现在是,将来也会是国王,我的反对软弱无力,不起任何作用。虽然你把改变这局面的唯一办法送到了我面前,它对我产生了强烈的诱惑,但我不敢这么做!”
  “现在还是谈谈我的要求吧,”国王说。“尽管你拒绝承认我合法的君主地位,我相信你仍会履行你的诺言。我希望你言而有信,不致被人认为是一个出尔反尔、发伪誓、讲假话的小人;我的要求很简单:宽恕这个卓越的骑士艾文荷的威尔弗莱德,恢复你们父子的感情。你应该承认,这和解是与我有利害关系的,它能给我的朋友带来幸福,也能消除忠于我的人民之间的分歧。”
  “他便是威尔弗莱德?”塞德里克指着他的儿子,问道。
  “我的父亲!我的父亲!”艾文荷喊道,匍伏在塞德里克的脚边,“宽恕我吧!”
  “我宽恕你,我的儿子,”塞德里克说,扶起了他。“赫里沃德的子孙是知道怎么履行诺言的,哪怕这是向一个诺曼人讲的。不过我希望你在我面前得照你英国祖先的样子,穿上英国的服饰;在我的家庭里不应该看到短袍子,花哨的无边圆帽和鲜艳的翎饰。作为塞德里克的儿子,他必须表明他是英国人的后裔。你想讲话,”他又严厉地说,“我猜到你要讲什么。罗文娜小姐必须为她的未婚夫完成两年的服丧期;她本来是应该嫁给他的,他的出身和家世也当之无愧,如果我们在他尸骨未寒的时候,便允许她与别人结合,那么我们所有的撒克逊祖先,都不会承认我们是他们的子孙。阿特尔斯坦的英灵也会从沾血的裹尸布中跳出来,站在我们面前,禁止我们在他身后给他带来这种耻辱。”
  塞德里克的这番话仿佛在召唤鬼魂,因为他话音未落,门便墓地开了,阿特尔斯坦穿着下葬的衣服,来到了他们面前;他脸色苍白、憔悴,仿佛刚从坟墓里爬起来。[注]
  --------
  [注]阿特尔斯坦的复活,遭到了许多批评,因为它太不合情理,哪怕对这种纯属虚构的小说而言,也太荒唐了。这只是作者出于无奈,不得已而用之的一种手法,因为他的朋友和出版商对这位撤克逊人被送进坟墓很不甘心,再三要求作者这么做。——原注
  幽灵的出现,使在场的人都大惊失色。塞德里克吓得一直退到了墙边,靠在那里,仿佛已无法站稳;他一眼不眨地注视着朋友的形象,张开了嘴巴,好像再也合不拢了。艾文荷在身上划十字,用撒克逊语、拉丁文或诺曼法语反复念他想得起来的祷告。理查则一会儿叫唤:“上帝保佑!”一会儿喊道:“吓死人了!”
  这时楼下吵吵闹闹,响成一片,有的人在喊:“抓住这些没良心的修士!”有的人在喊:“把他们关进地牢!”还有的人在喊:“把他们从城墙上丢下去!”
  “看在上帝分上,”塞德里克对着好像是他死去的朋友的幽灵说道,“如果你是人,请你讲明白!如果是死去的灵魂,那就告诉我们,你来找我们有什么事,或者我能为你做什么,让你的灵魂得到安息。高贵的阿特尔斯坦,不论你是死是活,有话就对塞德里克说吧!”
  “不要急,”幽灵安详自若地说,“先让我休息一下,喘一口气。你问我是不是还活着?我是活着,只是三天来这个人是靠面包和水活着,这是漫长的三天,仿佛三个世纪一样。是的,面包和水,塞德里克伯父!老天爷和所有的圣徒都可作证,在漫长的三天中还没有更好的食物进入我的食道,这是天意,是靠上帝的保佑,我现在才能在这里把一切告诉你。”
  “奇怪,高贵的阿特尔斯坦,”黑甲骑士说道,“在托奎尔斯通的风暴结束时,我亲眼看见你给凶恶的圣殿骑士砍下了马背;我以为——汪八也这么讲——你的头颅直到牙齿都给劈开了呢。”
  “你搞错了,骑士阁下,汪八也是胡诌,”阿特尔斯坦答道。“我的牙齿现在还好好的,待会儿我还得用它吃晚饭呢。不过这还是圣殿骑士帮了我的忙,他的剑正要往下劈,给我的狼牙棒一挡,剑身歪了,结果打在我身上的不是刀口,是刀背;要是我戴着钢盔,这一击我根本不在乎,我会趁机口敬他一下,让他再也逃不了。可是事与愿违,我给打晕了,掉到了地上,但并没受伤。这时双方仍在厮打,杀死的人压在我的身上,以致我失去了知觉,等醒来时才发现我躺在一口棺材里,幸好棺材的盖还开着!那是在圣埃德蒙教堂的祭台前面。我打了几个喷嚏,哼哼哧哧地醒了,爬出了棺材,执事和长老听到吵闹,吓得什么似的,跑了过来,当然大吃一惊,可是一点也不高兴,发现他们本来可以继承我的家产,现在这个人却又活了。我要酒喝,他们给了我一点,可是酒里一定加了不少迷魂药,因为我睡得比以前更熟了,过了好几个钟头才苏醒。我发现我的手臂给绑住了,脚也缚得那么紧,到现在想起来,脚踝骨还有些疼呢。我的周围一片漆黑,我想这一定是该死的修道院地下室,它密不透风,又潮湿又沉闷,有一股霉味,可见它也是用作地下墓穴的。我心里正在纳闷,不知出了什么事,地窖的门吱吱开了,两个混蛋修士走了进来。他们竭力让我相信,我是在炼狱里,可是我听得出,这明明是那个胖得气喘吁吁的长老的声音。我的圣杰里米啊!这与他求我多给他一块火腿的声音多么不同!这混蛋从圣诞节起,在我这里大吃大喝了十二天呢!”
  “别发火,尊贵的阿特尔斯坦,”国王说,“歇一口气,慢慢讲你的故事;这真是千古奇闻,像一篇小说。”
  “凭神圣的十字架起誓,这可不是小说,是严酷的事实!”阿特尔斯坦说。“他们只给了我一块大麦面包和一罐水,这些昧良心的小气鬼,他们是靠我父亲和我发财的呢;要知道,从穷苦的奴隶和农夫那里,他们至多凭他们的祷告,骗到几块肉和几斤麦子。修道院成了这伙肮脏龌龊、忘恩负义的毒蛇的安乐案,对我这么一位大施主只给些大麦面包和脏水!哪怕我给开除出教,我也非把他们撵出这个安乐窠不可!”
  “但是,尊贵的阿特尔斯坦,”塞德里克说,拉住了他朋友的手,“凭圣母的名义,请你告诉我们,你是怎么从这危急的处境中脱身的?难道他们不觉得良心不安吗?”
  “良心不安!”阿特尔斯坦答道,“石头会在太阳下熔化吗?要不是修道院里的人都跑光了,我还会关在那里——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到这里来吃我的丧宴的,这些混蛋明明知道我给活埋在那里,居然还成群结队到这儿来喝酒作乐。他们把我的身体关在那里挨饿,却在这里呢呢喃喃念赞美诗,说要超度我的灵魂,岂不荒唐。他们走后,我等了好久,还不见送食物给我,原来那个患痛风症的执事正忙于自己吃喝,哪里想得到我。最后他到地窖来了,脚步歪歪斜斜的,满嘴的酒气和香料味。他喝饱了酒,心里高兴,这才给我留下了一块馅饼和一瓶酒,不再是以前那种食物。我吃了馅饼,喝了酒,全身才有了力气;更幸运的是,执事已喝得昏昏沉沉,没法履行他牢头禁子的职责,锁门时没把锁套进铁环,以致门只是虚掩着。亮光、食物和酒,使我的头脑灵活了。我身上的锁链是套在一只铁环中的,它早已锈得快断了;这是我和那个混蛋长老都没料到的。其实在那样潮湿的地牢里,哪怕铁器也是经不起多少日子的腐蚀的。”
  “休息一下,尊贵的阿特尔斯坦,”理查说,“还是先吃些东西,再往下讲这种可怕的故事吧。”
  “吃东西!”阿特尔斯坦道,“我今天已吃过五顿了。不过再吃一块香香的火腿也未始不可,先生们,请跟我一起喝一杯吧。”
  两个客人尽管还有些惊魂不定,仍与复活的主人干了杯,让他把故事讲下去。这时听他讲的,已不仅是原来那几个人,因为伊迪丝对城堡内的事务作了些必要的安排后,也跟着复活的死人来到了贵宾接待室,后面还跟着许多客人,有男的也有女的,把小房间挤得水泄不通,其余的人只得凑集在楼梯上,听到几句模糊不清的话,然后以讹传讹,传给下面的人,下面的人又传给外面的下等人,结果变得面目全非,与原来的故事大相径庭了。不过根据阿特尔斯坦的自述,他脱险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终于挣脱了那个铁环,像一个拖着脚镣的人,用尽我几天来饿坏的身子所有的力气,爬上了楼梯,摸索了好久,最后朝着传来欢乐的歌声的地方走去,来到了一间屋子,只见那位可敬的执事——对不起,恕我直说——正跟一个浓眉大眼、虎背熊腰的灰衣修士饮酒作乐呢。那个修士简直跟个土匪似的。我一下子冲进屋子,身上还穿着尸衣,挂着铁链,样子完全像地狱中来的不速之客,以致把两人吓了一跳,我马上挥起拳头,把执事打昏在地上,但他那位酒肉朋友,却举起粗大的铁头木棍,向我挥来。”
  “我敢打赌,这一定是我们的塔克修士,”理查说,看了一眼艾文荷。
  “他是魔鬼也罢,随他去,”阿特尔斯坦说。“幸好他没打中我,我正要过去与他厮杀,他便拔脚跑了。我也赶紧从执事的腰带上解下钥匙,开了铁链上的锁,好让自己快些逃走;我本该用那串钥匙打破这混蛋的脑瓜,但想起他给我送来的馅饼和酒,心中便有些不忍,只是把这无赖狠狠踢了两脚,让他躺在那里,不再管他。我往袋里装了几块烤肉,还有那两位先生吃剩的一皮囊酒,走进马厩,发现我那匹出色的小马单独缚在一根栏杆上,毫无疑问,这是专门留给长老的。于是我骑上马,飞一般地赶回这里,一路上所有的人看到我,都以为我是鬼,尤其我为了不让人认出我,用尸衣上的兜帽遮着脸。我还差点进不了自己的城堡,幸好我给当成了魔术师的助手,他正在院子里跟大伙儿逗乐呢;这些人以为这么玩乐就是在为主人操办丧事。管家看到我这身装束,把我当作了预备在哑剧中扮演的角色,也放我进来了。我只向我母亲公开了自己,吃了些东西,便来找你了,我尊贵的朋友。”
  “你来得正好,”塞德里克说,“我预备继续执行我们的英勇计划,为我们的荣誉和自由而斗争。我告诉你,要拯救高贵的撒克逊民族,明天便是大吉大利的起事日子。”
  “不要跟我讲什么拯救不拯救啦,”阿特尔斯坦说道,“我拯救了自己,这就够了。现在我只想惩办那个混蛋的长老。应该让他穿着他的全套法衣,吊在科宁斯堡城楼顶上示众。如果楼梯太窄,他的尸体太胖,抬不上去,我可以从外面把它吊上去。”
  “但是,我的孩子,”伊迪丝说道,“他有圣职在身呢。”
  “他们让我饿了三天,”阿特尔斯坦答道,“我得要他们用血来抵罪。牛面将军活活烧死了,他的罪还没这么大,因为他给他的俘虏供应了丰盛的伙食,只是最后一道浓汤放的大蒜太多了。可是这些虚情假意、忘恩负义的奴才,平时总是在我的酒席上吃白食,花言巧语奉承我,现在却连加大蒜的浓汤也不给我吃。凭亨吉斯特的英灵起誓,这些家伙非死不可!”
  “不过,高贵的朋友,教皇……”塞德里克说。
  “我不怕,高贵的朋友,”阿特尔斯坦答道,“他们非死不可,绝不宽恕。哪怕他们是世界上最好的修士,没有他们,大家照样过活。”
  “真不害羞,高贵的阿特尔斯坦,”塞德里克说道,“忘记这些小人物吧,光辉的道路展开在你的面前。告诉这位诺曼王子,安茹的理查,尽管他像狮子一样勇猛,他也不能否认,在神圣的忏悔者还有一位男性后裔活在世上的时候,阿尔弗烈德大王的王位是否应该属于他,还不一定呢。”
  “什么!”阿特尔斯坦说,“这便是尊贵的理查工吗?”
  “不错,他便是金雀花王朝的理查,”塞德里克说,“不过他是自愿前来作客的,用不到我提醒你,我们是不能伤害他,也不能扣留他的;你很清楚,你作为这儿的主人对他应尽的责任。”
  “这当然!”阿特尔斯坦说,“而且我还应该尽臣子的责任,因为在这里,我也应该全心全意向他效忠。”
  “我的孩子,”伊迪丝说,“别忘记你的王位继承权!”
  “别忘记英国的自由,自甘堕落的王子!”塞德里克说。
  “我的母亲和朋友,”阿特尔斯坦答道,“把你们的责备收起来吧!面包和水,还有地牢,是遏制野心的特效药,我走出坟墓后,比走进坟墓前头脑清醒多了。那些糊涂的虚荣观念,一半是奸佞狡猾的沃尔弗勒姆长老灌输给我的,现在你们也看到,他是不是一个可以信赖的谋士了。这些计划把人弄得心神不定,我整天东奔西走,结果是消化不良,挨打受伤,蹲监牢,饿肚子;不仅如此,它们最后只能使成千上万安分守己的老百姓死在战乱中。我告诉你们,我只想在自己的领地上当国王,别的地方哪儿也不去;我的统治的第一个命令便是吊死那个长老。”
  “那么我的义女罗文娜,”塞德里克说道,“我想你不致要抛弃她吧?”
  “塞德里克伯父,”阿特尔斯坦答道,“头脑清醒一些吧。罗文娜小姐并不爱我,我的亲戚威尔弗莱德的一只小指头,在她眼里比我整个人还重要。她就在那儿,可以证明这点。不,不要脸红,我的女亲戚;爱一个风度翩翩的骑士,不爱一个乡下庄主,这没有什么害羞的;也不要笑我,罗文娜,上帝知道,我这身尸衣和面黄肌瘦的样子,不是一件有趣的事。好吧,如果你一定要笑,我可以给你找一件更有趣的事。把你的手给我,不,暂时借给我,因为我只是为了友谊借用一下。我的兄弟艾文荷的威尔弗莱德,请你允许我放弃和取消……嗨!我的圣邓斯坦,我们的亲戚威尔弗莱德怎么不见了!除非我饿了几天,眼睛发花了,我明明看见他刚才还在这儿呢。”
  大家东张西望,都在找艾文荷,但是他不见了。最后才发现,原来他是给一个犹太人叫走了;两人简单谈了几句,他便把葛四叫来,穿上盔甲,离开了城堡。
  “美丽的表妹,”阿特尔斯坦对罗文娜说,“艾文荷的突然离开,一定发生了什么急事,否则我倒真有些后悔了……”
  但是他在发现艾文荷不知去向后,便放开了罗文娜的手;罗文娜觉得自己的处境十分尴尬,因此一有机会便溜之大吉,从屋中消失了。
  “毫无疑问,”阿特尔斯坦又道,“除了修士与长老以外,女人是所有动物中最不可信任的。我本来还指望得到她的感谢,说不定她还会吻我一下,现在只得算了。我这身尸衣一定有魔法附在上面,以致每个人见了我都要逃走。我还是向您,尊贵的理查工,表示我的忠诚吧,我作为您的臣民……”
  但是理查工也不见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最后大家才获悉,他匆匆赶到院子里,召见了跟艾文荷谈过话的犹太人,与他谈了几句,立刻大喊备马,自己跳上了他的坐骑,还强迫犹太人骑了另一匹马,便一起飞也似的走了,据汪八说,他们骑得那么快,犹太老头儿难保不会摔断脖子。
  “我的老天爷!”阿特尔斯坦说道,“在我离开的时候,泽恩博克一定控制了我的城堡。我回来时穿着尸衣,这说明我是从坟墓中回来的,因此我跟任何人说话,他一听到我的声音便逃走了!算了,还是别谈这些。现在,我的朋友们,既然你们还留在这儿,就跟我上宴会大厅吧,免得又有什么人要逃走。我相信,那儿的筵席一定还可以,配得上一个历史悠久的撒克逊贵族的丧事;要是我们再耽搁一会,说不定魔鬼会把我们的晚饭也卷走呢。”
第四十三章
愿毛勃雷身上的罪恶那么沉重,
         压断唾沫四溅的战马的脊梁,
         把马背上的人摔在比武场上,
         像一个卑鄙的懦夫……!
                        《理查二世》[注]
  --------
  [注]莎士比亚的历史剧,引文见第一幕第二场。
  我们的场面又得移到圣殿会堂外面了,大约再过一小时,这里便要进行一场血战,决定丽贝卡的生死问题。现在场子上人山人海,热闹异常,仿佛周围数十里的居民都倾巢而出,在这儿参加宗教庆典或乡村节日一般。爱看流血和杀人,不是那个黑暗时代所特有的,但在个人决斗和集体比武流行的社会,大家对勇士经过厮杀倒在血泊中,已习以为常。哪怕道德水平大有提高的今天,执行死刑,拳击比赛,聚众闹事,或者激进改革派的集会,都会吸引大批人群,不顾可能遇到的危险前去观看;其实他们不是关心这事,只是想看看它是怎么进行的,或者那些英雄好汉,用叛乱分子的豪言壮语说,究竟谁是“硬汉子”,谁是“软骨头”。
  因此相当多的人,都把眼睛钉住了圣殿会堂的大门,想一睹队伍入场的壮观;更多的人则聚集在比武场四周,把它围得水泄不通。这场地是属于会堂的,与它连成一片,地面曾经过仔细平整,平时便在这里进行军事操练或武术比赛。它位在一个平坦的高丘顶上,周围筑有坚固的栅栏,由于圣殿骑士们欢迎大家前去观看他们的武艺表演,场内建有宽广的看台和观众席位。
  现在场子的东端高耸着一个豪华的座位,那是为大宗师准备的,它的两旁便是荣誉席,是会督和骑士们的席位,这些座位上空飘扬着一面神圣的大旗,称作黑白神旗,它是圣殿骑士团的标志,也是他们作战时的口号。
  场子的另一头放着一堆木柴,木柴中间有一根火刑柱,深深固定在地下,柴堆中只留出一条通道,以便受刑者进入这个可怕的圈子,然后由已经挂在那儿的镣铐和锁链捆绑在柱子上。在这些死刑设施旁边,站着四个黑奴,他们的黝黑皮肤和相貌,当时在英国还很罕见,这使群众看了胆战心惊,仿佛那是专门用来行使魔法的恶鬼。这些人都一动不动,只是在一个似乎是他们的头目的人指挥下,不时搬动一下木柴。他们从不看群众一眼,好像根本没有意识到周围的人和事物的存在,他们关心的只是怎样行使他们的骇人职责。在互相讲话时,他们噘起了肥厚的嘴唇,露出了洁白的牙齿,仿佛在对即将搬演的悲剧发出傻笑。惶恐不安的群众看了他们,恐怕不得不认为,这些人便是女巫行使魔法的共谋犯,现在只是因为她的死期已到,他们才反戈一击,充当起对她实行可怕的惩罚的帮手。大家交头接耳,谈论着魔王在那个动乱和不幸的时期中使的各种花招,当然难免把不是魔鬼干的事也算到了魔鬼的账上。
  “丹尼特老爹,”一个农民对另一个上了年纪的农民说,“你有没有听到,魔鬼把撒克逊大庄主科宁斯堡的阿特尔斯坦带走了?”
  “对,但是靠上帝和圣邓斯坦的保佑,他又把他送回来了。”
  “这是怎么回事?”一个活泼的小伙子问,他穿一件绣金的绿大褂,后面跟着一个粗壮的小孩,背上挂着一只竖琴,这透露了他的职业。这个行吟诗人似乎不是普通的老百姓,因为除了那件豪华的绣花上衣以外,他的脖颈里还套着一根银项链,链子上挂着校音器或钥匙,那是调准竖琴的音调的。他的右臂上有一块银牌,牌上不是像一般那样刻着他所属的贵族家庭的纹章或标记,它只有一个字:“舍伍德”。“你的话是什么意思?”快活的行吟诗人加入了农民的谈话,“我到这儿来,本想为我的歌曲找一个题材,但是圣母保佑,我一下子找到了两个,这太好了。”
  “据大家传说,”年长的农民道,“科宁斯堡的阿特尔斯坦死了四个星期以后……”
  “那是不可能的,”行吟诗人说,“我在阿什贝的比武大会上,看到他还活得好好的。”
  “可是他死了,或者灵魂上了天,”年轻的农民说,“因为我听到圣埃德蒙的修士为他唱安魂歌,而且科宁斯堡还举办了丰盛的丧筵,施舍了财物,这是确确实实的,我本来也要上那儿,只是梅布尔·帕金斯……”
  “唉,阿特尔斯坦死了,”老人说,摇摇头,“尤其可惜的是,古老的撒克逊王家血统就此……”
  “但是你们的故事,两位师傅,你们的故事,”行吟诗人说,有些焦急。
  “对,对,把故事讲下去呀,”一个粗犷的修士插嘴道。他站在他们旁边,靠在一根棍棒上,它的外形介于朝圣者的手杖和铁头木棍之间,也许视情况的不同,它兼有两者的用处。“讲故事吧,”魁梧的教士又道,“别磨磨蹭蹭的,我们没这么多时间。”
  “要是这位长老爱听的话,”丹尼特说道,“那天有一个喝得醉醺醺的神父来到圣埃德蒙修道院,拜访执事……”
  “我可不爱听这种谎话,”教士答道,“神父怎么会喝得醉醺醺的,即使有,俗人也不该这么讲。说话得有分寸,我的朋友,只能说这位圣徒一心在思考经文,以致想得出了神,脚步也有些摇晃了,好像刚喝饱了酒;我便有过这种体验。”
  “那么好吧,”丹尼特老爹说道,“一位神父来到埃德蒙修道院拜访执事——不过那是个不守清规的教士,森林里偷走的鹿一半是他杀的,他觉得酒壶的叮当声比教堂里圣铃的声音更悦耳,一块咸猪肉比一本祈祷书更有意思;至于别的,他倒是个好人,总是高高兴兴的,还会舞枪弄棒,弯弓射箭,跟约克郡随便哪个小伙子都会跳舞。”
  “丹尼特,”行吟诗人说道,“多亏最后这几句话,你才没给打断一根、甚至两根肋骨。”
  “去你的,小伙子,我不怕他,”丹尼特说。“我老了,手脚不灵,可是当年我在唐卡斯特跟人比赛摔跤……”
  “但是故事,你的故事,朋友,”行吟诗人又提醒他道。
  “得啦,故事就是这样:科宁斯堡的阿特尔斯坦是葬在圣埃德蒙修道院的。”
  “那是胡说,彻头彻尾的胡说,”修士道,“因为我看见他给抬回科宁斯堡他自己的家中了。”
  “那么请你自己讲吧,大师傅,”丹尼特说,他一再遭到反驳,有些生气了;他的伙伴和行吟诗人讲了许多好话,最后老农民才消了气,继续讲他的故事:“那两个清醒的教士——因为这位师傅一定说他们没喝酒呢——不断喝甜麦酒,葡萄酒,还有别的什么酒,足足喝了大半天,突然听到了沉重的呻吟声,当嘟当啷的锁链声,过了一会,阿特尔斯坦这个死人突然走进了屋子,说道:‘你们这些坏心肠的教士!’……”
  “不要瞎说,”修士慌忙插嘴道,“他根本没有讲话。”
  “好啦!塔克修士,”行吟诗人说,把他从两个乡下人身边拉开了,“我看我们又要自找麻烦了。”
  “我告诉你,阿伦阿代尔,”修士说,“我亲眼看到了科宁斯堡的阿特尔斯坦,他跟个活人一样,裹着尸衣,浑身都是一股泥土味。哪怕再喝一桶酒,我也忘不了这情形。”
  “别胡诌!”行吟诗人答道,“你这是在逗我呢!”
  “不骗你,”修士说,“我还抡起我的铁头木棍,朝他狠狠挨了一下,可是奇怪,棍子从他身上穿了过去,好像打在一阵烟上!”
  “我的圣休伯特!”行吟诗人说,“不过这倒是个有趣的故事,可以配上古老的曲调,编成一支《老修士遇到了新烦恼》。”
  “你要笑就笑吧,”塔克修士说,“但是我决不唱这种歌,免得魔鬼找我的麻烦,把我抓走!不,决不,我当时就许下愿心,要为行善积德出一把力,如有烧死女巫、决斗断案之类的功德,一定要参加,这样我就到这儿来了。”
  他们正在这么谈论,圣迈克尔教堂的大钟响了,打断了他们的谈话。这教堂属于圣殿会堂,位在离会堂不远的一个庄子里。钟声显得阴森可怕,一声接一声的,中间停顿一下,等它的回声在远处消失之后,又把另一声送到空中。这些钟声便是典礼即将开始的信号,它使汇集的人群心中发冷,充满了恐怖;现在大家的眼睛转向了会堂,等待着大宗师、比武的勇士和犯人的出场。
  最后吊桥放下了,大门打开了,一个骑士举着骑士团的大旗,从城堡内疾驰而出,他的前面有六个号手,后面是会督,他们两个一排,最后才是大宗师,他骑着高头大马,但马身上的装饰十分简单。他的后面是布里恩·布瓦吉贝尔,他全副武装,穿着明晃晃的盔甲,但没有拿枪、盾和剑,它们由他后面的两名扈从拿着。他的脸虽然给军盔顶上飘下来的长长的羽饰遮没了一部分,仍能看到它流露着强烈而复杂的感情,似乎倔傲和犹豫正在他心中搏斗。他的脸色死一般的苍白,仿佛他已几夜没睡,然而他骑在战马上,仍像平时一样轻松自如,表现了这位最著名的圣殿骑士的优美风度。他的整个外表显得庄重、威严,然而只要仔细观察,便不难发现他的阴暗面貌中隐藏着一股杀气,使人不寒而栗,不敢逼视。
  骑在他两边的,是康拉德·蒙特菲舍和艾伯特·马尔沃辛,他们担任了比武的监督官,穿着礼服,也就是骑士团的白色会服。他们后面跟着圣殿骑士团的其他骑士,还有长长一队穿黑衣的扈从和侍仆,这些人都是向往着有朝一日获得骑士的荣誉的。在这些新手后面是一队步行的卫士,他们穿着黑色制服,从他们高举的长矛中间,可以望见女犯人的苍白面容,她正迈着缓慢、但毫不气馁的步子,走向决定她命运的场所。她已被卸下了所有的装饰品,免得她利用它们夹带符箓,据说这种符箓是魔鬼授予他的门徒的,有了它们,哪怕在严刑逼供下,他们也不会招供。现在她已脱下那身东方衣衫,穿着粗布白衣服,它根本谈不到式样,然而哪怕是这身打扮,除了一绺绺乌黑的长发以外,没有别的装饰,她的眉宇间依然流露出一种英勇无畏和听天由命相结合的安详神色,以致看到她的每只眼睛都不由得流下眼泪,甚至那个铁石心肠的老顽固也不免感到惋惜,觉得这么一个美人实在不应该遭到命运的这番播弄,以致天怒人怨,沦落为魔鬼手中的驯服工具。
  会堂的仆役和差人跟在犯人后面,大家合抱着手臂,眼望着地面,慢慢走着,谁也不敢乱动,显得秩序井然。
  这大队人马缓缓走上平坦的斜坡,登上比武场所在的高地;进入那里之后,便从右向左绕场一周,然后止步站立。于是大宗师和他的随从,除了比武的勇士和两个监督官,都纷纷跨下马背,马也由专为这事侍候在左右的扈从们立即牵出了比武场。
  不幸的丽贝卡给带到了靠近柴堆的黑椅子前面;当她第一眼看到那个可怕的地点,那个准备给她带来精神折磨,同样也给她带来肉体痛苦的场所时,可以看出她哆嗦了一下,闭上了眼睛,显然,她在心中祈祷,因为她的嘴唇在翁动,尽管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但是过了一分钟,她便睁开眼睛,向柴堆注视了一会,仿佛要让她的头脑接受这事实,然后才不慌不忙地把头转开。
  这时大宗师升座了,骑士们按照各自的地位,在大宗师的周围或背后坐下。接着响起了嘹亮而漫长的号角声,它宣告法庭已正式开庭。然后马尔沃辛作为比武的监督官,走前一步,把犹太姑娘的手套,她要求决斗的信物,放到了大宗师的脚下。
  “英勇而仁慈的大宗师阁下,”他开口道,“现在我把决斗的信物放在您尊贵的脚下,并带领圣殿骑士团会督级骑士布里恩·布瓦吉贝尔前来向您报到,他作为接受挑战的杰出骑士,将在今天履行决斗的义务,以证明本骑士团的神圣法庭所作判决正确无误,该名为丽贝卡的犹太女子确系女巫,她的处死是罪有应得。该骑士现已作好准备,将按照骑士的方式进行光荣的决斗,现特请尊贵的大宗师明示,予以允准。”
  “他已经对天盟誓,保证他的控告是公正而诚实的吗?”大宗师说。“把基督受难十字架和弥撒祈祷书拿来。”
  “尊贵的大宗师阁下,”马尔沃辛立即答道,“我们的兄弟布里恩已在康拉德·蒙特菲舍骑士主持下对天盟誓,保证他的指控是诚实的;他不能采取其他的宣誓方式,因为他的对方是一个不信基督的异教徒,是无权宣誓的。”
  这说明获得了允准,使艾伯特如释重负源来这个狡黠的骑士早已预见到,要布里恩·布瓦吉贝尔当众这么宣誓是非常困难,几乎不可能的,这样他才想出了这个借口,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
  大宗师同意了艾伯特·马尔沃辛的解释以后,便命令典礼官上场行使职责。这时号角再次吹响了,一名典礼官站到前面,大声宣告:“全体肃静,请注意!圣殿骑士团骑士布里恩·布瓦吉贝尔阁下在此接受挑战,以决定犹太女子而贝卡所受到的指控是否公正。鉴于丽贝卡系一女子,依法可由他人代为决斗,任何身家清白的骑士均可代替她上场应战;圣殿骑土四尊贵而英勇的大宗师业已允准,该骑士可在本场地,在阳光与风向完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公平合理的决斗。”号音又响了一遍,接着死一般的沉寂保持了好几分钟。
  “没有人为申诉人上场比武,”大宗师说。“典礼官,去问问她,是不是有人会为这件事替她战斗。”
  典礼官走向丽贝卡坐的椅子;这时布瓦吉贝尔也掉转马头,不顾马尔沃辛和蒙特菲舍在两旁对他使眼色,向比武场的另一头跑去,与典礼官同时到达了丽贝卡的椅边。
  “按照比武的规则,这合适吗?”马尔沃辛向大宗师问道。
  “艾伯特·马尔沃辛,这是可以的,”博马诺答道,“因为在祈求上帝作出判断时,我们不能禁止双方自由接触,这样才有利于揭开案情的真相。”
  与此同时,典礼官向丽贝卡这么说道;“小姑娘,光荣而公正的大宗师问你,今天你是否有希望得到一个代你决斗的武士,或者你愿意承认你受到的制裁是公正的,因而接受死刑的判决?”
  “请你回复大宗师,”丽贝卡答道,“我坚持我是无辜的,我不承认对我的制裁是公正的,否则我便犯了抛弃我的生命的罪。请你对他说,我要求在他的规则所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延长时间涸为上帝总是在人濒临绝境时才赐予机会的,到那时上帝也许会给我送来一位拯救者;如果过了期限,一切照旧,那么就照他的旨意办吧!”
  典礼官把这答复回报了大宗师。
  “上帝保佑,不要让犹太人或异教徒指责我们不公正!”卢加斯·博马诺说道。“我们可以等到太阳平西,日影向东投射时,看有没有人自告奋勇,愿为这不幸的女人决斗。但是到了那个时刻,请她准备就死吧。”
  典礼官又把大宗师的话传给了丽贝卡,她俯首恭听,合抱着双手,然后仰起了脸,似乎在祈求上帝赐给她不能在人间得到的帮助。在这可怕的沉寂中,布瓦吉贝尔的声音传进了她的耳朵,它轻轻的,然而比典礼官的大声通报更使她心惊胆战。
  “丽贝卡,”圣殿骑士道,“你听到我的话吗?”
  “我不想听你的话,残忍而狠心的人,”不幸的少女说。
  “唉,但是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圣殿骑士说,“现在我的声音在我自己听来也变得非常可怕了。我简直不知道我们是站在什么地方,或者他们把我们带到这儿来是什么目的。这片比武场地,那把椅子,那些木柴,我知道它们是作什么用的,然而我总觉得这一切不像是真的,这只是骇人的幻景,它使我惶恐,使我厌恶,但是不能使我的理智相信这是真的。”
  “我的头脑和感官都很清醒,明确,”丽贝卡答道,“它们都告诉我,这些木柴是要用来消灭我尘世的身体,但也为我进入更美好的世界,开辟了一条痛苦的、然而短暂的道路。”
  “这是梦想,丽贝卡,梦想,”圣殿骑士答道,“虚假的幻想,连你们比较明智的撒都该人[注1]也不会信以为真。听我说,丽贝卡,”他怀着激动的心情继续道,“现在你还有一个活命和自由的机会,这是那些混蛋和那个老顽固做梦也不会想到的。请你跳上我的马,骑在我的背后——我的札莫尔是一匹慓悍的马,它决不会让骑它的人遭到危险,这是我跟特拉布松[注2]的苏丹决斗时赢得的。我说,跳上马背,骑在我的后面。只要短短一个小时,我就可以把追赶的人甩得远远的,于是欢乐的新世界便会出现在你的面前,而对于我,这是一条新的荣誉的道路。让他们去谈他们的审判吧,我根本不在乎;让他们把布瓦吉贝尔的名字从修道士的奴隶名单上抹掉好了!如果他们胆敢污蔑我的纹章,我就要他们付出鲜血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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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犹太教中的一派,不相信灵魂永生和肉身复活。
  [注2]位在土耳其的一个中世纪伊斯兰国家。
  “滚开,魔鬼!”丽贝卡说。“哪怕到了这最后的时刻,你也不能使我的决心动摇一丝一毫。尽管我的周围都是敌人,我仍认为你是我最凶恶的、不共戴天的敌人;我用上帝的名义命令你走开!”
  他们的谈判拖了这么长时间,艾伯特·马尔沃辛再也不能忍耐,终于走上前来制止他们了。
  “小姑娘有没有承认她有罪?”他问布瓦吉贝尔,“难道她到死也不肯认罪吗?”
  “是的,她宁死也不认罪,”布瓦吉贝尔说。
  “那么。”马尔沃辛道,“尊贵的兄弟,请你回到你的位置,等待事情的结局吧。日晷的阴影已转移到另一边了。来吧,勇敢的布瓦吉贝尔——来吧,你是我们骑士团的希望,马上可以成为它的首领啦。”
  他用安慰的声调这么说,一边把手按在他的缰绳上,似乎要把他领回他的岗位。
  “虚伪的坏蛋!你按住我的缰绳是什么意思?”布里恩骑士怒气冲冲地说。他摔开了朋友的手,骑回场子的上首了。
  “他的抵触情绪还很大,”马尔沃辛偷偷对蒙特菲舍说,“但愿他不致胡来,不致像希腊人的火药罐[注],遇到什么便烧毁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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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古代的一种火药发射器,据说是希腊人发明的,遇水不会熄灭,因此可以攻打战船和堡垒,烧毁一切。
  法官们已在场上待了两个钟头,但是一个应战的人也没出现。
  “这是不奇怪的,因为她是一个犹太女于,”塔克修士说道。“不过凭良心说,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子就这么处死,没人肯替她厮打,实在叫人受不了!哪怕她身上附着十个魔鬼,只要她有一点基督徒的味道,我也得举起铁头木棍,把那个凶恶的圣殿骑士的钢盔打个稀巴烂,不让他逍遥法外。”
  然而大家相信,没有人可能或愿意,为一个被指控行使巫术的犹太女子出场决斗;骑士们在马尔沃辛的怂恿下,纷纷交头接耳,认为可以宣布撤销丽贝卡的挑战了。然而正在这时,一个骑士马不停蹄地出现在旷野上,朝着比武场疾驰而来。千百个声音喊了起来:“斗士来了,斗士来了!”尽管先入之见已在群众中形成,他们看到这位骑士进入场子,还是一致发出了欢呼。然而仔细一看,骑士的及时到达所引起的希望,便告幻灭了。他的马经过长途跋涉已筋疲力尽,随时有倒下的危险;骑在马上的人虽然显得无所畏惧,但由于虚弱、疲倦,或者两者的共同作用,几乎在马鞍上已有些支撑不住了。
  典礼官当即要他自报身分、姓名和意图,陌生的骑士有恃无恐、理直气壮地答道:“我是正式的骑士,贵族出身,现在前来用我的剑和枪,为这位姑娘,约克的以撤的女儿丽贝卡,主持正义,保护她的合法权利;证明对她的判罪毫无事实根据,是错误的,并向布里恩·布瓦吉贝尔骑士这个叛徒、凶手和骗子发出挑战;我要在这片场地上,在上帝、圣母和杰出的骑士圣乔治的帮助下,凭我与他的比武,证明上面所说的一切。”
  “来人必须首先证明他是正式的骑士,具有清白的家世,”马尔沃辛说道。“圣殿骑士从来不与无名小卒决斗。”
  “我的名字比你的更响亮,我的家世比你的更清白,马尔沃辛,”骑士答道,揭开了面甲。“我是艾文荷的威尔弗莱德。”
  “目前我还不想与你决斗,”圣殿骑士说道,他的声音变了,显得有些虚张声势。“还是先把你的伤养好,把你的马喂饱吧,到那时也许我会觉得,为了教训一下你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子,还值得跟你较量一下。”
  “哈!傲慢的圣殿骑士,”艾文荷答道,“你忘记曾在这支枪前两次摔下马背吗?想想在阿克的比武,想想在阿什贝的较量,想想你在罗瑟伍德的大厅上夸下的海口吧,那时你用你的金链子与我的圣物盒打赌,说要与艾文荷的威尔弗莱德一决雌雄,恢复你失去的荣誉呢!凭我的圣物盒和盒中的圣骨起誓,除非你毫不拖延地与我决斗,我就要在欧洲的每个朝廷上,在你们骑士团的每个会堂中,宣布你这个圣殿骑士是一名怕死的懦夫!”
  布瓦吉贝尔有些迟疑不决,回头看了看丽贝卡,然后对着艾文荷恶狠狠地喊道:“你这只撒克逊狗!既然你要讨死,那就拿起你的枪,准备死吧!”
  “大宗师同意我的决斗吗?”艾文荷问。
  “我不能否决你的挑战,只要那位姑娘接受你作她的斗士,”大宗师说。“然而我希望你改善一下你的条件再参加战斗。你一向仇视我们的骑士团,但我愿意公平地对待你。”
  “不必,我可以就这么参加决斗,”艾文荷说。“这是上帝的审判——我把自己交给他,听候他的裁决。”然后他把马骑到被告前面,说道:“丽贝卡,你接受我作你的斗士吗?”
  “我接受……接受……”她说,由于激动,她的声音有些发抖,这是她在死亡的恐怖面前也没有过的,“我接受你作我的斗士润为你是上帝派来救我的。然而,不……不……你的伤还没好。不要与那个傲慢的人决斗;为什么要让你也毁灭呢?”
  但是艾文荷已来到他的位置上,放下了面甲,端起了长枪。布瓦吉贝尔也作好了准备;据他的扈从说,尽管由于各种错综复杂的感情在他心中搏斗,他的脸色整个早上都显得那么灰暗苍白,但是在他扣上面甲的时候,他突然变得红光满面,两颊发烧。
  典礼官看到双方已站好位置,便提高嗓音,重复了三次:“履行你们的责任吧,勇敢的骑士们!”喊了第三声以后,他便退到边上,又用同样的声调宣布,任何人都不得用言语、叫喊或行动,干预或扰乱比武场上的战斗,否则便立即处死。大宗师手里拿着战斗的信物——丽贝卡的手套,现在把它丢进场内,宣布了一个不祥的命令:“开始!”
  号角吹响了,两个骑士以最快的速度面对面冲去。艾文荷那匹疲惫不堪的马和马上那个同样疲惫不堪的人,正如大家所预料的,在圣殿骑士那支瞄准的长枪和那匹强壮的战马面前倒下了。战斗的这个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但是艾文荷的那支长枪虽然相比之下,只是在布瓦吉贝尔的盾牌上轻轻碰了一下,令观众大吃一惊的是,那位骑士却在马上晃了一晃,两脚顿时离开马镫,掉到了地上。
  艾文荷的马倒下后,他立刻抽出身子,站了起来,为了改变不利的处境,马上拔出了剑;他的对手却没有站起来。威尔弗莱德用一只脚踹住他的胸口,把剑尖指向他的喉咙,命令他投降,否则就当场杀死他。布瓦吉贝尔什么也没回答。
  “不要杀死他,骑士先生,”大宗师喊道,“他还没忏悔,还没得到赦免。不要把他的灵魂和身体一起杀死!我们承认他打败了。”
  他走进了比武场,下令给战败的骑士揭开头盔。他的眼睛紧闭着.深深的红潮仍留在他的脸上。当大家在惊异中端详他的时候,他的眼睛睁开了,但呆滞无神,一动不动。红潮逐渐从他的脸上消失,变成死一般的苍白。他不是给对方的枪刺死的,他是死在自己各种感情的激烈斗争中的。
  “这确实是上帝的判决,”大宗师仰起了头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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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基督教“主祷文”中的话,见《新约·马太福音》第6章第10节。
第四十四章
现在它像一则荒唐的故事一样结束了。
                 韦伯斯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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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约翰·韦伯斯特(约1580—1625),英国剧作家和诗人。
  最初几分钟的惊异过去之后,艾文荷的威尔弗莱德向大宗师提出,他作为比武的裁判官,是否认为这次决斗是公正的,有效的。
  “是的,这次决斗是公正的,有效的,”大宗师答道。“现在我宣布该女子无罪释放。亡故的骑士的武器和遗体,可听凭胜利者处置。”
  “我不想没收他的武器,”艾文荷骑士说,“也不想侮辱他的尸体,因为他曾为基督教世界战斗过。今天是上帝的手,而不是人的手,把他打倒的。但是作为一个在非正义的争端中死去的人,他的丧礼只能秘密举行。至于这女子……”
  但是一阵响亮的马蹄声打断了他的话,它由远而近,显得人数众多,来势凶猛,以致连地面都震动了。黑甲骑士最先冲进比武场,他后面是一大队骑兵,还有几个全身披挂的武士。
  “我来得太晚了,”他说,向周围看了一眼。“处死布瓦吉贝尔本来是我的权利。艾文荷,在你还不能骑马的时候,便采取这样的冒险行动,这做得对吗?”
  “陛下,上帝保佑,这个骄傲的人已经死了,”艾文荷答道。“这件事不必您亲自出马,他不配得到这种荣誉。”
  “好吧,如果他能安息,就让他安息吧,”理查说,对尸体端详了好一会。“他是一个勇敢的骑士,也是像骑士一样战死的。但是我们不能浪费时间。博亨,行使你的职责吧广
  一个骑士从国王的随员中走了出来,把一只手按在艾伯特·马尔沃辛肩上,说道:“你因犯叛国罪被捕了。”
  大宗师看到这么多武士出现,一时惊得目瞪口呆。现在他开口了:
  “谁敢在圣殿骑士团的会堂内,当着它的大宗师的面,逮捕它的骑士?是谁授予他这种胆大妄为的权利的?”
  “这是我逮捕的,”骑士答道。“我是埃塞克斯伯爵亨利·博亨,英国的警务总监。”
  “他逮捕马尔沃辛,是按照金雀花王朝的理查的命令行事,”国王说,揭开了面甲,“鄙人便是理查。康拉德·蒙特菲舍,你不是我的臣民,这是你的幸运。但是你,马尔沃辛,你得与你的弟兄菲利普一起,在一周内处死。”
  “我不承认你的判决,”大宗师说。
  “狂妄的圣殿骑士,”国王说,“你办不到;抬起头来看看,飘扬在你的城堡上的,已不是你的圣殿旗子,是英国国王的旗子了!放聪明一些,博马诺,不要作无益的反抗。你的手已落进狮子的嘴巴里。”
  “我得向罗马控告你,”大宗师说,“你侵犯了我们的特权,我们是不受世俗权力审问的。”
  “随你的便,”国王说。“但是为你自己着想,还是不要跟我讨价还价的好。解散你的会堂,带着你的仆从离开这里,如果你能找到一个没有参加过反对英国国玉的叛逆阴谋的会堂,你可以投奔那里。不过如果你愿意留下,我们可以接待你,我们的法律是公正的。”
  “在应该由我统治的地方作客人?”圣殿骑士说,“这永远办不到!教士们,唱起圣诗来:‘外邦为什么争闹?’[注]骑士们,扈从们,一切追随圣殿骑士团的人,准备跟随黑白旗出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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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见《旧约·诗篇》第2篇,这篇诗是说要尊敬耶和华的受膏者,即教士,不得违抗他们。
  大宗师讲话时显得那么威严,似乎要与英国国王分庭抗礼,这对那些困惑不解、垂头丧气的部下,起了鼓舞士气的作用。他们聚集在他周围,仿佛一群羊听到狼的嚎叫,围在牧羊狗的身边。但是他们并不像羊群那么惊慌失措,只是脸色阴沉,不甘屈服,目光中流露出他们不敢用言语表达的敌意。他们手执长枪,攒聚在一起,排成了长长的行列,骑士们的白长袍在这些随从们的黑制服旁边,仿佛乌云镶了一条条浅色的边。在场的群众本来吵吵闹闹,大声呵斥他们,现在不再作声,默默望着这伙身强力壮、久经沙场的武夫,后悔刚才不留意得罪了他们,纷纷退到后面去了。
  埃塞克斯伯爵看到圣殿会堂的人这么严阵以待,立刻踢动坐骑,来回召集部下,准备对付这批强劲的敌人。唯独理查好像对自己挑起的这场危机,还颇为得意,骑着马在圣殿骑士的队伍前缓缓行去,大声喊道:“诸位,怎么样!瞧你们这副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难道没有一个人敢与理查较量吗?圣殿骑士团的先生们!大概你们的夫人只是些黑皮肤女人,因此你们觉得不值得为她们的荣誉厮杀吧?”
  “圣殿的弟兄们,”大宗师把马骑到了他的队伍前面,开口道,“我们不为这种没有意义的、亵读神圣的争吵战斗。英国的理查,没有一个圣殿骑士会在我的面前与你交手。教皇和欧洲各国的君主会对我们的分歧作出裁决,说明你今天的挑衅行为是否符合一个基督教君主的身分。只要不遭到攻击,我们也不会攻击任何人,便离开这里。我们信任你,把骑士团的武器和家产留在这里;我们也相信你的良心,让它来惩罚你今天给予基督教世界的侮辱和损害吧。”
  说完这些话,没有等待回答,大宗师便作了个出发的手势。他们的号角又发疯似的吹响了,那是一支东方的进行曲,通常是圣殿骑士发动攻势的号音。他们的行列从横队改成了纵队,然后让他们的马用尽可能缓慢的步子离开这里,仿佛表示,他们只是服从大宗师的命令,不是面对优势敌人的压力,心存畏惧,才不得不撤退的。
  “凭圣母的光辉起誓,”理查说道,“这些圣殿骑士受过良好的训练,作战英勇,可惜的是他们并不可靠。”
  群众现在才对着离开比武场的队伍,发出了微弱的呐喊,像一只胆小的狗,直等它所仇恨的人转身走开之后,才开始吠叫。
  圣殿骑士撤退时,场上一片混乱,人声嘈杂,但是丽贝卡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到,她扑在年迈的父亲怀中嘤嘤吸泣,几乎没有意识到周围的迅速变化。只是以撒的一句话,才把她从凌乱的感觉中唤醒了。
  “我们走吧,”他说,“亲爱的女儿,我失而复得的宝贝……让我们去跪在那个善良的青年面前感谢他吧。”
  “不必这样,”丽贝卡说。“哦,不要这样,不要这样,我不能在这个时候去见他。唉!我要讲的话太多了……不,父亲,让我们立刻离开这个不祥的地方。”
  “但是,我的女儿,”以撒说,“他曾经像一个强壮的人那样,不顾自身的危险,拿起枪和盾牌来搭救你,何况你只是另一个民族——一个与他不同的民族的女儿,他的这种恩德是应该得到感谢的。”
  “是的,是的,应该得到感谢——最大的感谢,”丽贝卡说,“不仅如此……但不是现在……为了你所爱的拉雪儿,父亲,答应我的要求吧……不是现在!”
  “不,”以撒说,仍在坚持,“他们会认为我们忘恩负义,像一只狗!”
  “但是你看到,亲爱的父亲,理查工在这儿,他……”
  “真的,我的最好最聪明的丽贝卡。那么让我们离开吧,离开吧!他可能缺钱用涸为他刚从巴勒斯坦回来,而且据说,刚从监狱出来;如果他需要钱,我与他的兄弟约翰的简单往来便可能成为他的借口,向我勒索钱财。走吧,走吧,让我们离开这里!”
  现在轮到他催促他的女儿了,他带着她走出比武场,坐上他准备在那儿的车子,把她安全地送往纳桑拉比的家。
  这位犹太姑娘的命运,曾成为当天人们关心的焦点,现在她悄悄走了,却没人发觉,因为大家的注意力已转移到了黑甲骑士身上。他们这时正在大声呐喊:“狮心王理查万岁!打倒大逆不道的圣殿骑士!”
  “尽管有这些口头上的忠诚,”艾文荷对埃塞克斯伯爵说道,“王上采取了预防措施,把你和你这许多忠诚的部下带到这儿来,还是做得很对的,尊敬的伯爵。”
  伯爵笑笑,摇了摇头。
  “英勇的艾文荷,”怕爵说,“你对我们的主公是相当了解的,你却以为他会采取这种明智的防范措施!事实是我听到约翰亲王打算在约克起事,这才带领队伍前往那里,半路上遇到了理查王,他跟一个游侠似的,正向这儿赶来,想靠他一个人单枪匹马,解决圣殿骑士和犹太姑娘的纠纷呢。我几乎是违抗了他的命令,才跟他来到这儿的。”
  “勇敢的伯爵,约克那边有什么消息?”艾文荷问。“叛乱分子还不死心吗?”
  “已经像十二月的雪遇到七月的太阳一样瓦解了,”伯爵说。“你猜,是谁赶来报告这消息的?不是别人,正是约翰本人!”
  “这个叛徒——忘恩负义、狂妄自大的喊子!”艾文荷说。“理查没有命令把他送进监牢吗?”
  “哪里!他接见了他,”伯爵答道,“好像打猎以后重又会面一般。他指着我和我的骑兵说道:‘你瞧,兄弟,我身边这些人都火气很大,你还是找我们的母亲吧,并代我向她请安;你就待在她那儿,等这些人的火气消了再说”’
  “他讲的全是这些话吗?”艾文荷问道。“人们岂不要说,这位国王这么不计前愆,无异在号召大家犯上作乱?”
  “你也差不多,”伯爵笑道,“人家会说,这个人重伤还没痊愈,便不顾危险参加决斗,无异在自己找死呢。”
  “你取笑我,我不计较,伯爵,”艾文荷答道,“但是不要忘记,我冒的只是我个人的生命危险,理查冒的险却有关国家的兴亡盛衰呢。”
  “不过,”埃塞克斯说道,“对个人的安危不关心的人,对别人的安危恐怕也是不会放在心上的。但是我们快进城堡去吧,因为理查虽然宽恕了阴谋的主犯,对它的一些从犯还是要惩罚的。”
  这次事件以后进行的司法侦查,后来记载在《沃杜尔文稿》中,它大致如下:莫里斯·德布拉西逃到海外,投奔了法王腓力二世;菲利普·马尔沃辛和圣殿会堂会督艾伯特·马尔沃辛两兄弟被处死了;可是叛乱的核心人物沃尔德马·菲泽西只是遭到放逐,没有处死;约翰亲王虽然是发动叛乱的主犯,由于哥哥的宽大为怀,没有判罪。不过两位马尔沃辛的处死没有引起任何人的同情,他们作恶多端,残忍暴虐,现在明正典刑是他们罪有应得。
  那次决斗之后不久,理查召见了撒克逊人塞德里克;为了安定人心,消除由于他的兄弟图谋不轨在几个郡里造成的混乱,他的朝廷当时驻在约克城内。塞德里克大为不满,几次拒绝奉召,但最后还是服从了。事实上,理查的回国,已使他在英国重建撒克逊王朝的一切希望成为泡影;因为很清楚,一旦内战爆发,不论撒克逊人如何奋不顾身,也无法推翻理查不可动摇的统治,这位国王的个人品德和军事声誉已深入人心,尽管他在政治上并无深谋远虑的方针,有时宽大无边,有时又接近专制独裁。
  再说,塞德里克虽然并不甘心,也不能不看到,他企图通过罗文娜和阿特尔斯坦的联姻,使撒克逊人团结一致的计划,由于违背双方的心意,已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确实,他一心向往的只是撒克逊民族的事业,这种情形不在他的考虑之中。哪怕双方并不情投意合已有了相当充分而明显的表现,他仍不愿相信,撒克逊王族的两支后裔会出于个人动机,不肯为民族的共同利益作出让步,同意他所主张的结合。但事实仍是事实。罗文娜始终表示不愿嫁给阿特尔斯坦,现在阿特尔斯坦也明确而坚定地声明,他决定放弃与罗文娜小姐的婚事。塞德里克诚然天性固执,遇到这些困难也只得低头认输,觉得自己像站在三岔路口拉住了两个人,一个要往左,一个要往右,他却拼命要把他们拉在一起。然而他还是对阿特尔斯坦发动了一次猛烈的最后攻击,可是他发现,这位起死回生的王族后裔,像我们今天的乡下小绅士一样,念念不忘的只是要与教士展开一场生死搏斗。
  但是阿特尔斯坦在发出要把圣埃德蒙修道院长处死的威胁后,一方面由于他的性情天生懒散忠厚,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的母亲伊迪丝的谏劝——当时的大多数妇人都对教士十分敬重——他的报复最后只是把修道院长和那些修士在科宁斯堡的地牢里关了三天,让他们尝尝靠面包和清水过活的滋味。为了这次暴行,修道院长威胁说要开除他的教籍,还把他和修士们在这次非法监禁中,因饮食不善而引起的各种肠胃病开列了一张长长的清单。这样,塞德里克发现,这些争执,以及为了对付教士的申诉,不得不采取的对策,已使他的朋友阿特尔斯坦忙得不亦乐乎,哪里还有工夫考虑别的问题。他一提到罗文娜的名字,尊贵的阿特尔斯坦便请他与他一起为她的健康干杯,祝她不久便与他的亲戚威尔弗莱德喜结良缘。由此看来,这件事已毫无指望。显然,要阿特尔斯坦有什么作为只是妄想,或者像汪八一样,借用那句从撒克逊时代一直流传到今天的话说,他只是一只不能打斗的公鸡。
  这样,在塞德里克和两个情人要达到的目的之间,现在只剩了两道障碍:他自己的固执己见和他对诺曼王朝的憎恨。前一种情绪,在义女的体贴抚慰和儿子的名声在他心头引起的自豪感的影响下,逐渐消失了。再说,既然对忏悔者爱德华的后裔的最大希望已彻底破灭,他不能不意识到,让自己的儿子与阿尔弗烈德大王的后人联姻,这是他的家族的荣誉。同时,他对诺曼族国王的反感这时也大为削弱了——首先,要把新王朝赶出英国是不可能的,这种认识已深入人心,以致大家不得不对事实上的国王表示忠诚;其次,塞德里克的豪爽作风赢得了理查的好感,他对他十分关心,用《沃杜尔文稿》的话说,国王对这位高贵的撒克逊人总是优礼有加,以致他在他的宫中作客还不满七天,已同意他的义女罗文娜和他的儿子艾文荷结为伉俪。
  我们这位主人公的婚礼,在得到父亲正式批准后,便在庄严的约克大教堂中举行了。国王亲自参加了婚礼,他在这次事件和其他一些事件中,对历经忧患,一直抬不起头的撒克逊人给予的礼遇,使他们看到了自己的前途,觉得他们的合法权利有了保障,这比通过变幻莫测的内战去争取,更加安全和可靠。教堂把这次婚礼办得十分隆重,凡是罗马教会所能提供的光辉仪式,无不应有尽有。
  葛四穿着漂亮的衣服,作为少东家的扈从,也参加了婚礼,他始终对他忠心耿耿;高尚正直的汪八戴起了新帽子,还挂了一串光彩夺目的银铃铛。他们都与威尔弗莱德共过患难,现在自然也有权指望与他分享美好的前程。
  但是除了家中这些仆从以外,前来参加这场热闹的婚礼的,还有出身高贵的诺曼人和撒克逊人,他们与身分较低的人在这里一起欢庆节日,这标志着两个人的婚姻已成了两个民族在未来和衷共济的保证;从那个时期起,它们便开始融为一体,不分彼此了。塞德里克一直活到了这种融合接近完成的时候;因为随着两个民族在社会上的混合和互相通婚,诺曼人不再像以前那么瞧不起撒克逊人,撒克逊人的乡愿习气也有了改进。但是直到爱德华三世统治时期,现在称作英语的那种混合语言,才在伦敦的朝廷上普遍使用,诺曼人和撒克逊人之间的敌对情绪也才完全消失。
  在这幸福的婚礼举行后的次日早上,罗文娜小姐的侍女艾尔吉莎前来禀报,有一个姑娘要面见小姐,并单独与小姐谈话。罗文娜觉得奇怪,有些犹豫,又很想知道是怎么回事,最后命令让姑娘进来;待女走了。
  姑娘走进了屋子,她显得高贵庄重,戴着一块长长的白面纱,它披到了她的身上,但没有遮没她文雅端庄、雍容华贵的形态,只是使它仿佛笼罩在一层淡淡的云雾中。她的举止是恭敬的,但丝毫不含有畏葸或诌媚的意味。罗文娜一向平易近人,温柔体贴。她站起身来,预备请这位可爱的客人就坐。但陌生的姑娘看了看艾尔吉莎,再次暗示她希望与罗文娜小姐单独谈话。艾尔吉莎刚迈着不大愿意的步子退出房间,艾文荷夫人便吃了一惊,那位漂亮的客人墓地屈下一膝,双手覆额,把头俯到地上,不顾罗文娜的拦阻,吻她衣襟下的花边。
  “小姐,这是什么意思?”新娘惊异地问,“为什么要向我行这不同寻常的大礼?”
  “因为,艾文荷夫人,”丽贝卡说,站起身子,恢复了平时娴雅庄重的神态,“艾文荷的威尔弗莱德对我有救命之恩,我相信我向您表示感谢是应该的,不会受到指责。请原谅我用我们民族的方式向您致敬,我是不幸的犹太人,您的丈夫不顾力量悬殊,在圣殿会堂的比武场上,为我冒了生命危险。”
  “姑娘,”罗文娜说,“你在艾文荷的威尔弗莱德负伤和被俘的时候,不遗余力照料他,为他治伤,他在圣殿会堂的行为只是对您的一点小小报答。请讲吧,你还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助的?”
  “没有了,”丽贝卡安详地说,“我只想请您向他转达我的问候和告别。”
  “那么你们要离开英国了?”罗文娜说,这次意外的访问使她再度引起了惊异。
  “是的,在这个月中就要离开英国。我的父亲有一个兄弟在格兰纳达[注]国王穆罕默德·鲍勃第尔那里很得到信任,我们便到那里去;只要照穆斯林的要求付一笔钱,我们便可以在那里安居乐业,得到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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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中世纪在西班牙建立的一个伊斯兰王国。
  “那么你们在英国得不到保障吗?”罗文娜说。“我的丈夫是国王所信任的,而且国王本人也是公正而慷慨的。”
  “夫人,我不怀疑这点,”丽贝卡说。“但是英国的人民是好斗的民族,经常与邻国、或者在自己人中间争争吵吵,随时可能把剑刺进别人的心脏。这对于我的民族,不是一个安全的住所。以法莲是胆小的鸽子,以萨迦是辛劳过度的苦工,已给双重负担压得喘不出气[注]。在战争和流血的地方,在周围尽是敌人、内部又分崩离析的国家,以色列人不能指望安居乐业,不再过流离失所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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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法莲是约瑟的儿子,以萨迦是雅各的儿子,均见《旧约·创世记》,这里是泛指以色列人。
  “但是,姑娘,你无疑用不到担心这一切,”罗文娜说,接着又充满热情地说下去,“一个在艾文荷的病床旁照料过他的人,在英国是没有什么可害怕的,撒克逊人和诺曼人都会争着向你献殷勤呢。”
  “您讲得很动人,夫人,”丽贝卡说,“您的心意更加美好,但那是不可能的——我们中间隔着一条鸿沟。我们所受的教育,我们所信的宗教,都不允许我们跨越这条鸿沟。再见;然而在我走以前,请允许我提出一个要求。您用婚纱遮着脸,请您撩开它,让我看看您的脸,大家都夸奖您的美貌呢。”
  “那是不值得看的,”罗文娜说,“但我可以撩开它,同时希望你也这么做。”
  这样,她撩开了面纱,一部分由于意识到自己的美丽,一部分也由于害羞,她涨红了脸,红晕从额头一直蔓延到了脖颈和胸口。丽贝卡也红了脸,但那只是一瞬间的事,在更崇高的感情的支配下,红晕便逐渐从她脸上消失,像火红的彩云随着太阳的落到地平线下,逐渐改变了颜色。
  “夫人,”她说,“您让我看到的脸,会永远留在我的记忆中。在您的脸上,我看到的是温柔和善良;如果说在这么可爱的一张脸上,也可看到一点世俗的骄傲或虚荣的影子,那么属于尘世的东西带有一点它原来的色彩,这又怎么可以责备呢?我会永远、永远记住您的容貌,感谢上帝让我尊贵的恩人娶到一位……”
  她突然住口了——她的眼睛噙满了泪水。她匆匆擦掉了它们,对罗文娜的焦急询问答道:“我很好,夫人,很好,但是想到托奎尔斯通和圣殿会堂的比武场,我的心便怦怦直跳。再见。为了表达我的心意,还有一件小小的事没有做。请收下这小盒子,千万不要推辞。”
  罗文娜打开镶银小盒子,看到了一串钻石项链和一副珠宝耳环,显然那是非常贵重的。
  “这不成,”她说,推回了首饰盒。“我不能接受这么珍贵的礼物。”
  “夫人,请您留下它,”丽贝卡答道。“您有权力、身分、地位和影响;我们有金钱,我们的力量和软弱都来源于此。这些小玩意儿的价值,哪怕增加十倍,也抵不上您一个小小的心愿那么值钱。因此这礼品对您是没有多大价值的,从我说来,我拿出这些东西更算不得什么。请您让我相信,您并不像您的同胞那样,把我的民族想得那么坏。您不会以为,我会把这些闪光的珠宝看得比我的自由更贵重,或者我的父亲会把它们的价值看得比他独生女儿的荣誉更贵重吧?请收下这些东西吧,夫人,——对于我,它们是没有价值的。我再也不会戴珠宝了。”
  “那么你并不愉快!”罗文娜说,听到丽贝卡的最后那句话,有些吃惊。“啊,留在这儿吧,我们的教士会帮助你,让你离开错误的道路,我可以与你结成姊妹。”
  “不,夫人,”丽贝卡答道,她柔和的声音和美丽的脸蛋始终显得那么安详而忧郁,“那是不可能的。我不能改变我祖先的信仰,这不是一件衣服,不适合我要居住的地方的气候,便可以脱掉。夫人,我今后不会不愉快。我把我未来的生命献给了主,只要我照他的旨意做,他会给我安慰的。”
  “那么你是打算进修道院——你们也有修道院吗?”罗文娜问。
  “没有,夫人,”犹太姑娘说道,“但是在我们的人民中,从亚伯拉罕的时代起,便有一些妇女,她们想的只是上帝,她们做的只是对人的善行——照料病人,救济饥饿的人,帮助贫苦的人。丽贝卡将成为这些人中的一个。如果您的丈夫问起他所搭救的这个人的情形,请您这么告诉他。”
  丽贝卡的声音不禁有些发抖,口气变得温情脉脉,这也许泄露了她所不愿表达的一种心情。于是她赶紧向罗文娜告别。
  “再见,”她说。“上帝同样创造了犹太人和基督徒,愿他把他最好的祝福赐给您吧!我们的船即将启航,我们必须及早赶往港口。”
  她轻轻走出了屋子,罗文娜望着她的背影,诧异不止,觉得好像做了一场梦。这位撒克逊美女后来把这次奇怪的会见告诉了丈夫,这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与罗文娜度过了漫长而幸福的一生,因为他们从小就心心相印,想起那些阻碍他们结合的经历,只是使他们更加相亲相爱。然而对美丽而高尚的丽贝卡的回忆,有没有时常涌上他的心头,超过了阿尔弗烈德的那位美丽后裔所愿意的程度,那就不得而知了。
  艾文荷在理查的朝廷上功绩卓著,一再得到国王的嘉奖和恩赏。他本来还可以继续升迁,可惜英勇的狮心王,不久就在利摩日附近的查卢兹城堡前阵亡了[注1]。随着这位国王丰富多采、但是鲁莽而浪漫的一生的结束,他的雄心壮志和宽宏大量所构想的一切计划,也都付之东流了。关于这个人,约翰逊[注2]为瑞典国王查理所写的几行诗,只要稍加改动,便可应用在他的身上:
  命运注定他要奔走在异国的土地上,
  为小小的城堡和微末的权力捐献生命;
  他留下的威名足以令全世界惊骇,
  它发人深省,又是一篇色彩斑调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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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狮心王理查在与法王腓力二世的战斗中,于1199年在法国利摩日附近中箭身亡。
  [注2]塞缨尔·约翰逊(1709—1784),英国文学评论家和诗人。下面几行诗引自他的著名长诗《人生希望多空幻》。在这诗中,诗人通过一些历史人物的生平,说明一切志向、希望、抱负和野心均属徒劳,其中也提到了瑞典国王查理十二世(1697—1718年在位)叱咤风云、南征北战的一生。
作者附注
 一 护林官
  在那个灾难深重的时代,最触目惊心的是“森林法”。这些暴虐的法令是诺曼征服的产物,因为撒克逊人关于狩猎的立法一向是温和而仁慈的;可是威廉热衷于畋猎和有关特权,他在这方面制订的法规残酷专横到了极点、“新森林”[注]的建立便是他这种狂热情绪的证明,那里许多安居乐业的乡村因此变成了一片荒凉的土地;我的朋友威廉·斯图尔特·罗斯对这情形作过真实的描绘;
  在教堂的废墟中间,
  成了渡鸦深夜栖息的所在,
  到处变得满目荒凉;
  为了扩大王家猎园,
  无情的征服者不顾一切,
  摧毁了整个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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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征服者威廉开辟的一个王家猎园,在汉普郡。这个猎园使三十多英里以内的市镇和村庄,以及近四十个教堂,全部夷为平地。
  为了保护麋鹿,防止牲口和畜群的侵犯,把牧放家畜的狗割除前爪,可能是必要的,这在当时曾普遍实行,称为使狗“合法化”。后来《森林宪章》为了减轻这种苛政,宣布每三年对狗的合法化进行一次检查,查验工作由司法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参与,检查后应发给证明;未经合法化的狗,其主人应缴纳三先令罚金;此后牛羊等不再进行合法化手续。此类合法化还必须按法定标准进行,即割除三只前爪,但不切除右足的拇趾。
  二 黑奴
  有些苛刻的批评家,对布里恩·布瓦吉贝尔那些奴隶的肤色提出了异议,认为这完全不符合他们的服饰和身分。我记得,我的朋友马修·刘易斯[注]在他的《鬼堡》中,把阴险的男爵身边的卫士和坏蛋写成了黑皮肤的人,也遭到过同样的指责。马修根本不把这些挑剔放在眼里,理直气壮地答道,他把这些奴隶写成黑皮肤,是为了取得鲜明的对照效果;如果他觉得把女主角写成蓝皮肤,可以获得同样的效果,他也会把她写成蓝皮肤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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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马修·刘易斯(1775—1818),英国小说家和剧作家,风格接近哥特式恐怖小说。《鬼堡》是他的一个剧本。
  我并不认为,写书的人都可以这么随心所欲,但我也不认为,现代历史小说的作者写到的一切,必须绝对符合他所描写的那个时代中存在过的情形,这样他的描写才是合理的,自然的,才不致违背那个时代的风貌。根据这样的观点,圣殿骑士由于经常与亚洲的武士战斗,因而模仿这些人的奢靡作风,把俘获的非洲人变成自己的奴隶,让他们为自己当差,不是很自然的吗?我认为,即使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他们曾这么做,那么反过来说,也没有证据可以让我们得出相反的结论,说他们从未这么做过。何况在传奇故事中也有过一个先例。
  兰帕扬的约翰是一个出色的魔术师和行吟诗人,为了搭救一个名叫奥杜尔夫·德布拉西的人逃出囚禁他的王宫,曾自告奋勇乔装改扮去谒见国王。为此目的,他“把他的头发和整个身子都涂得墨黑,除了牙齿全身没有一处是白的”,终于骗过了国王,相信他是埃塞俄比亚的行吟歌手。他便略施计谋,使被囚禁的人逃出了牢笼。由此可见,在中世纪,英国已经知道有黑人的存在。(见里特森[注]的《古代诗体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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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约瑟夫·里特森(1752—1803),英国古诗研究者。
  三 斯坦福德战役
  本书前几版中出现过一个地理上的重大错误。哈罗德国王打败他的兄弟托斯蒂格及其同盟者丹麦人或挪威人的那场血战,在书中和相应的注中被说成是在林肯郡的斯坦福德,在韦兰德河边进行的。这是作者单凭记忆造成的错误,把同样名称的两个地方混为一谈了。真正发生这场战争的斯坦福德,是在德文特河边一个渡口附近,离约克城大约九英里,位在这个富饶的大郡境内。德文特河上从前有一座很长的木桥,好奇的旅行者仍可看到它残留的一个桥墩,这便是它的位置,桥上当时曾发生过激战。一个挪威兵曾独自在那里守卫了很久,最后才被一个长枪手驾舟从桥下刺穿木板后刺死。
  德文特河边的城堡斯坦福德一带,还留有这次战争的一些遗迹。那里时常会发现残留的马蹄铁、剑、战钺的头等等;有个地方名为“丹麦井”,还有个地方名为“战地”。这些情况在德雷克的《约克郡史》中有详细记载。这次战事发生在1066年。
  四 酷刑
  这种骇人听闻的酷刑,可使读者想起西班牙为了追查考乌特莫克[注1]隐藏的财产,对他所做的一切。但是事实上,类似的暴虐行为也可以在我们这儿找到,玛丽女王[注2]时代的编年史中,便记载了许多这类例子。每个读者想必还记得,在天主教会没落,长老会取得合法的统治地位以后,主教和修道院长等等头衔,尤其是财产,不再授予教士,教会的收益由俗人代管,根据苏格兰的法律,这些人称为教会财产的挂名代理人,并不享有前任的宗教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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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考乌特莫克(1495—1552),墨西哥阿兹特克人的末代皇帝。十五世纪西班牙人侵入该地区后,考乌特莫克被俘;为了追查阿兹特克人隐藏财物的地点,西班牙人对他滥施酷刑,最后把他折磨致死。
  [注2]十六世纪的苏格兰女王。下面所叙述的事都发生在十六世纪苏格兰宗教改革运动时期。
  这些享有教会收益的俗人,有的是出身高贵的大贵族,如担任圣安德鲁斯修道院长的著名的詹姆斯·斯图亚特勋爵,这些人能把教会的租金、土地和收益据为己有。但在另一种情况下,代理人地位较低,他们是在某些有力人物的支持下,担任这类职务的,因此一般说,新的修道院长必须考虑恩主的利益,把教会的土地和什一税出让和租借给自已的保护人,以致大部分收益落入后者之手。这便是他们被戏称为空头主教的来源,因为这些人只是徒有虚名,树立他们的地位只是使他们的庇护人和主人,得以在他们的名义下榨取教产的实际利益。
  然而也有另一类情况,有些得到教会财产代管权的俗人,企图为自己保留这些利益,但又没有足够的力量保障他们的意图;结果这些人不论如何不愿向当地的封建霸主屈服,往往无法保护他们自己。
  约翰·诺克斯[注1]的秘书班纳坦,详细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事例,说明艾尔郡的卡酉利斯伯爵如何对一个挂名修道院长施加压力;这位伯爵在当地拥有十分强大的封建势力,以致通常被称为“卡里克国王”[注2]。这里引用班纳坦在《大事记》中的叙述,它题为“卡西利斯伯爵对一个活人实施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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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约翰·诺克斯(约1513—1572)苏格兰宗教改革家,长者会的创始人。
  [注2]艾尔都是苏格兰古代的一个郡,卡里克是其中的一个区。
  “阿伦·斯图尔特公子利用玛丽女王朝廷的腐败,取得了克罗斯拉格尔修道院长的职位。上述伯爵认为他在该地区比任何国王都大,决定要把教会的全部收益攫为己有;为了满足他贪得无厌的欲望,他便想出了这么一个办法。当阿伦先生正与巴格尼勋爵在一起时,伯爵和他的朋友们诱使他离开了勋爵的保护,前去与他们一起寻欢作乐。这个单纯而不谨慎的少爷就此落进了陷阱;他先与伯爵的舅父托马斯·肯尼迪在迈博尔玩了几天,然后随他的一些朋友,游览了克罗斯拉格尔一带地方。这些活动伯爵显然都是知道的,他决定就在这时把他早已计划好的暴行付之实施。于是他作为当地的土皇帝,拘留了阿伦先生,把他带往迪努尔的一所房子里,并在一段时间里对他十分优待。但是几天过去了,伯爵并未能按照他自己的要求,获得克罗斯拉格尔的租赁权,于是他决定用另一种款待方式达到他的目的。阿伦先生给带进了一间密室,除了高贵的伯爵,还有一些仆人在那里侍候。屋里有一只很大的铁炉子,炉里生着火,并无其他设备。第一道程序是:‘修道院长阁下,’伯爵说,‘你最好承认,你是自愿来到这里与我作伴的,因为你不能让自己落进别人手里。’修道院长答道:‘那么,伯爵,你是要我公开说谎,取得你的欢心?事实是,阁下,我是被迫来到这儿的,我也根本不想与你待在一起。’伯爵答道:‘但目前你必须与我待在一起。’修道院长答道:‘那是因为我在这里无法违抗你的愿望和要求。’伯爵说道:‘那么你就得照我的话做。’他随即拿出了几份文件要他签字,其中有一张五年期的租赁契约,一张十九年的租赁契约,一张租用克罗斯拉格尔全部上地的凭证,从它们的所有条款看,伯爵是早应该下地狱的;因为如果通奸、读圣、压迫、野蛮的暴行、盗窃等等,应该在地狱中受到惩罚,那么卡里克国王已经可以在地狱中永世不得翻身了。
  “那以后,伯爵发现对方不肯就范,他无法用和平的手段达到目的,于是命令那些仆人动手,准备新的‘筵席’:首先,他们剥掉了羊的皮,那就是剥掉了修道院长所有的外衣和内衣,然后把他绑在炉子上——腿在一头,手臂在另一头,接着便开始加大火力,有时烤他的臀部,有时烤他的腿,有时烤他的肩膀和手臂;为了使这种烤炙不致变成燃烧,又不致停顿,他们不断在他身上浇油。这个可怜的人给塞住了嘴巴,因此无法让人听到他的喊叫。也许杀害达恩利[注]的凶手在这里参加指导。那个倒霉的家伙在这种酷刑下,不时大喊看在上帝分上,请他们还是快些杀死他吧,因为他口袋里还有不少金币,足够买炸药来缩短他的痛苦。最后著名的卡里克王觉得已烤得够了,于是命令手下的人把他从火上移开,然后由伯爵亲自开导他:‘圣母保佑吧,你是我见过的最固执的人,要是我早知道你这么难对付,哪怕给我一干金镑,我也不想跟你打交道;这种事以前我还从没遇到过。’然而不到两天,他又故伎重演了,这样,直至达到了预定的目的才罢休,那只烤焦一半的手签署了他提交的所有文件。这以后伯爵离开了迪努尔,把烧成半焦的修道院长交由手下的人看管。巴格尼勋爵得知修道院长被扣留后(他还不知道他受酷刑的事),向朝廷提出了控告,并进行了营救,但是伯爵不予理睬,因而被宣布为叛逆,然而这丝毫也无济于事,因为当时教会既不受尊敬,政府的地位也不稳固。”后来这事如何了结,再也无人提起,可是卡西利斯家始终保持着克罗斯拉格尔的大部分收益。
  我还可以附带说一句,根据我所掌握的一些文件,苏格兰边境地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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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玛丽女王的丈夫,夫妇不和,不久达恩利即被暗杀,原因不明。官员对犯人实施酷刑,以至绑在火炉上烧烤的事,已司空见惯。
  五 纹章
  作者在这一点上受到了指责,认为他的描写违反了纹章学的规则。然而应该知道,在十字军时期,纹章还初具雏形;这门光怪陆离的学问的一切细节,都是随着时间的进展逐步形成的,直到很久以后它们才得以确立。不认识这点,无异是把纹章学想象成与女战神雅典娜一样[注],是全身披挂好了来到世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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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据希腊神话,女战神雅典娜是主神宙斯的女儿。一天,宙斯突然感到头疼,命令火神劈开他的脑袋,雅典娜便跳了出来,那时她已全身披戴盔甲,像一个战士一样。
  六 乌尔莉加的死前之歌
  对于考古学家们说来,很清楚,乌尔莉加的这首死前之歌,是模仿古代斯堪的纳维亚行吟诗人的古朴诗歌的。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在接受文明和皈依基督教后,他们吟唱的诗歌取得了另一种性质,调子也比较柔和了。但乌尔莉加在当时的环境中,采用她的祖先在异教时代所运用的粗野曲调,应该说还是很自然的。
  七 狮心王理查
  如果在民间传说中,理查的性格没有遭到歪曲,那么他与快活的教士的这场拳击比赛,不是完全不可能的。有一则十分离奇的说唱诗歌,是以理查在圣地的冒险活动,以及他从那里回国的经历为题材的。它便记载了他在德国被囚禁时期,怎样与一个人进行这种拳击比赛的事。他的对手是负责看管他的狱吏的儿子,小伙子不知天高地厚,竟向理查挑战,要与他一比高下。国王像一个真正的人那样应战了,他受到的一拳使他的身子晃动了一下。在还击时,他先把蜡涂了手(我相信,这办法现代的拳击爱好者还不知道),一拳出去这么有力,似乎要把对方当场打死。见埃利斯编的《英国早期传奇诗歌范例》中有关狮心工的部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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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乔治·埃利斯(1753—1815),英国的古诗研究者,司各特的好友。《英国早期诗歌范例》是他的有名著作。
  八 草包教士
  奇怪的是在任何社会团体中,都能找到为人提供精神安慰的教士,尽管这些团体的目的与宗教风马牛不相关。一群乞丐有他们自己的草包教士,亚平宁山脉中的土匪也有各自的修士和教士,替大家举行忏悔仪式和祈祷活动。毫无疑问,在这样的生活圈子中,这些教士必须改变他们的行为方式和道德准则,适应他们所生活的那个团体的需要。如果说他们有时也能获得一定程度的尊敬,被认为具有神灵性质,那么在大多数场合,他们只能得到无情的嘲笑,因为他们与周围的人具有不同的身分。
  古代剧本《约翰·奥尔德卡斯尔爵士》[注]中那个好斗的教士,罗宾汉手下的这个著名修士,都是这类人。这些人物也并非完全出自虚构。有一篇达勒姆主教的告诫文,便是指责这些不合常规的教士的;它说他们与边境地区的盗匪混在一起,污辱了他们所担负的神圣的宗教职责,不顾宗教仪式的庄严性质,穿着破旧和肮脏的衣服,在荒野和山洞中为盗贼、强人和凶杀犯祈祷和唱赞美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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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英国的一个古剧本,发表于1600年,作者不详,曾被误认为莎士比亚的作品。
  九 洛克斯利
  从关于罗宾汉的民谣中,我们知道,这个著名的绿林大盗有时乔装改扮,化名为洛克斯利,据说这是他出生的乡村的名字,但它的地理位置并不清楚。里特森认为,它可能在德比郡或肯特,也可能在诺丁汉。
  十 科宁斯堡
  古代的这一有趣废墟是撒克逊筑城学残留的极少例子之一,我上次看到它时,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非常想从最近发现的古代斯堪的纳维亚建筑的角度,对它的建造理论进行一些探索。然而由于当时在旅途中我急于离开那里,没有工夫对它作较深入的观察。但这个想法一直停留在我的心中,我总想至少就我的假设的要点,作些较详细的阐述,以便把我粗略的构想就正于更有研究的考古家,或者接受他们的批评。
  访问过设得兰群岛的人,都熟知当地居民和高地人所描述的这类城堡。彭南特[注]曾为著名的多纳迪拉城堡雕刻过一幅风景;还有许多城堡都具有特殊的建筑方式,说明当时的人还生活在原始的状态。最完整的标本应该是设得兰的梅恩兰岛附近穆萨岛上的一所城堡,它也许仍保持着当初有人居住时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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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托马斯·彭南特(172—1798),英国博物学家、考古家和旅行家,著有《苏格兰游记》等。
  这是一个独立的圆形塔楼,墙壁略呈弧形,然后又向外弯曲,使它的形状有些像骰子匣,守卫在堡顶的人可以较好地保卫底部。它是用经过挑选的粗石块,一圈圈或一层层堆砌而成,非常结实,但还不知道使用水泥之类的胶合材料。从外形看,塔楼上从未建造过屋顶;圈在墙内的广场中心是生篝火的,也许它最早只是在部族的大烽烟周围建造的一种屏障。不过,尽管建造者当时还没有想到要修建屋顶,他们在墙壁内部却开辟了房间。于是这堵围墙就成了夹层墙,内圈离外圈事实上有二、三英尺之远,两者由一排排长石板构成的同心圆圈联结,这样形成了高度不同的一个个同心圆环,直至塔楼顶端。这些楼面或回廊每层都有四个窗户,面对罗盘上的四个方向,它们当然彼此重叠,位在一直线上。这垂直的四行窗户可以流通空气,升火的时候,也可输入热气,至少是烟雾。这各层之间的通道同样是极原始的,它由倾斜的阶梯构成,在各层之间以螺旋形盘旋而上,各层有一出口,逐渐通至塔楼楼顶。城堡的外墙没有任何窗户,围墙内的广场可以是方形,也可以是圆形,居住者在那里饲养牛羊,可保不致丢失。
  北欧人早期靠在海上劫掠为生的时候,便住在这样的城堡中,当时他们还不知道使用任何种类的石灰或胶泥,也不懂得如何建造屋顶等等。后来随着各种新的建筑材料的应用和建筑方法的改进,他们的居住条件才逐步改善。我认为,后来的诺曼城堡,便是在这个基础上演变而成。根据这个观点,我把科宁斯堡这个独特的城堡,看作这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它与穆萨岛的那种圆形塔楼,有一定的渊源关系。
  关于科宁斯堡,卡姆登[注]在《不列颠志》中是这么描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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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威廉·卡姆登(1551—1623),英国文物研究者,历史学家。《不列颠志》是英国第一部综合性地理志,卡姆登最著名的一部著作,最早出版于1586年,后多次再版,并逐步修正。
  “城堡很大,外墙耸立在河边一片风光明媚的斜坡上,但后面市镇所在的高山比它高得多。这是在一个富饶而美丽的峡谷口上,周围是树木葱宠的山丘,形成了一片盆地,唐河在那里缓缓流过。城堡附近有一个古墓,据说为亨吉斯特的陵寝。人口处左侧残留着一个圆塔,塔基呈斜坡形,外墙边还有几个类似的圆塔。入口的大门有石框,东边有双重的沟渠和河堤,非常陡峭。教堂院子围墙顶上有一块墓碑,碑上刻的深浮雕是两只渡鸦之类的鸟。教堂院子南边有一大块古石,像棺木一样突出在地面,石上刻着一个骑马的人;另一个持盾的人正在与一条长翅膀的巨蛇搏斗,它后面还有一个拿盾的人。这可能是该郡墓地上常见的那种粗糙十字架的残余……《不列颠志》的前几版都把这城堡称为科宁斯堡,因而被认为是撒克逊国王们的住地。它后来属于哈罗德国王。征服者威廉把它赐给了诺曼巨子……这块地方的形状是不规则的,在它的一角是一个大塔楼,它位在与它同样面积的小山丘上,城堡墙上有六个突出的大扶壁,它们像峭壁一般支撑和扶持着整个建筑,并一直向上延伸,形成了一些塔楼。主楼里面构成了一个圆形广场,直径为二十一英尺,墙壁厚十四英尺。进入城堡的台阶非常高,又非常陡,宽四英尺半,从南边通向一扇矮门,门上有大石块交叉构成的圆形拱顶。进门便是楼梯,它十分狭窄,从厚实的墙壁中通过,但不能通往二楼,二楼中央有一个洞,与底层的地牢沟通。下面这两层的光线全来自三层地面上的一个洞,那里的屋子与上面几层一样,都是用磨光的硬石板建成,每间都有壁炉,支在石三角架上。第三层或称警卫室,那里有一个小套间,墙上开着狭长的透光孔,这可能是卧室,这层墙上还有一个壁龛,是放圣像或圣水盘的。金氏认为,这便是七国时代初期的撒克逊城堡。对这城堡沃森先生是这么描写的:从二楼到三楼得靠墙内五英尺宽的楼梯上下,这楼梯又通过一个小梯子与上一层楼梯连接,进入第四层。在这层楼梯顶端,离门两码远,靠近东边有一个出口,可以经过墙边的过道到达那里,这些墙壁的厚度每层都缩小八英寸。这最后一个出口通向一间屋子,那是城堡的小礼拜堂,它十二英尺长,十英尺宽,十五、六英尺高,有石造拱顶,由一些小圆石柱支撑,它们都带有撒克逊时代的特征。屋内东边有一扇窗,墙两边离地四英寸处有一个石盆,盆中有一小孔,一根铁管通过墙壁从外面引入清水。这屋子位在扶壁内,但外面没有任何痕迹,因为窗户里边虽较大,外边只是一条狭长的小孔,几乎不易发现。小礼拜堂的左边是一间小祈祷室,它八英尺宽,六英尺深,也位在墙内,墙上有一神龛,靠同样的透光孔照明。第四层楼梯在小礼拜堂门西首十英尺处,它通向塔楼顶层,这里的墙壁仅三码厚。城堡的每层大约十五英尺高,因此整个城堡离地面约七十五英尺。它里面形成了一个圆形场下,直径大约十二英尺。地牢底部的深坑堆满了石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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