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观念的水位

_5 刘瑜(当代)
当然在一个观念的过时和消亡之间,还需要一个推动力,还需要一个人,一个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人。
读《戈尔巴乔夫回忆录》,你会对这位老头产生同情。1985年他接过一块滚烫的石头,他可以将这块石头放手,也可以将它传下去。就是说,在砸自己的脚和别人的脚之间,他只能二选一。如果选择放手,他无法向列祖列宗交代。如果传下去,他无法向子孙后代交代。也正是因此,你又会对他产生敬意。他选择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在这个庞大的官僚机器了爬行了几十年,爬到顶峰,却一脚踹开了这个机器,而这个机器的倒塌也意味着他自己的坠落。
为什么激进改革呢?为什么不渐进?很多人对此不能释怀。但是自由的性质类似于死亡。你要么死了,要么没死,你不可能“有点”死了。当政治自由被打开一个口子,它就会一泻千里。你不可能对着人群甲说你可以拥有言论自由,却对着人群乙说你不能。我可以想象保住党国苏联,却难以想象保住它可以通过不流血的方式。
这也是戈尔巴乔夫始料不及之处。他以为他可以放开管制同时强化专政,但多元社会和权力垄断不相容。他必须做出选择,是继续支撑这个空心帝国,还是捅破那层纸。最后他说,如果不是我们,是谁?如果不在此刻,又待何时?
如果追求自保,他可以继续趴在那个官僚机器上打瞌睡,但不幸的是,他在官僚机器的鼾声之外还听到历史的轰鸣。欠账的是别人,还钱的却是他。欠了七十多年账,当然不可能一夜还清。于是,在“人民书写的历史”上,他成了那个企图还债却又还不起的笑料。站在东德街头对戈尔巴乔夫高呼“戈比我们欢迎您”的是人民群众,哀叹他背叛苏联的也是人民群众。
历史,我们知道,它水性杨花又冷酷无情。
底线时分
除了早年的一次警民冲突事故,曼德拉从来没有挨过打。这本700多页的曼德拉自传读下来,我不无惊奇地发现,这个反政府50年、坐牢近30年、长期倡导武装斗争的“乱匪”,落到白人种族主义统治者手里之后,竟从没挨过打。
有一次几乎被打了。那是1963年5月,曼德拉刚进卢本岛监狱时。狱警要求这些新来的犯人跑步前进,曼德拉对一个狱友说:这可不行,一旦开了这个言听计从的先例,以后就任人宰割了。于是他和这个狱友走到队伍的前面,不但没有开始跑步,反而放慢了脚步。狱警勃然大怒:“听着,我们可以杀了你,你的家人不会知道这里发生了些什么!”曼德拉答道:“你们有你们的职责,我们也有我们的。”边说边慢悠悠地走到了牢房里。狱警只好灰溜溜地跟了进去。
另一次情况更奇特。那是1975年,曼德拉关押在卢本岛的第12年。那天他和监狱长Prins为其妻Winnie来访的事发生争执。争执中,Prins对Winnie出言不逊,把曼德拉给惹火了。“我从座位上站起来,绕过桌子向他走去。Prins向后退去,但我及时控制住了自己,忍住了没有用拳头而只用言辞教训了他,我是个反感说脏话的人,但是那天我违背了自己的准则 。”注意,在这段描述中,曼德拉是那个几乎动手打人的人,而监狱长则在惊恐中“向后退去”。
这些事情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第一,南非那些种族主义者是坏人,因为他们把一个反种族隔离的斗士给关进了监狱;第二,他们又坏得不成气候,因为他们还有底线,这个底线就是不随便打人。当坏人在使坏但又坏得不成气候时,好人就有了可乘之机。曼德拉就是在种族主义者的道德之下、底线之上的这块空地上s施展身手,领导南非人民“站起来了”。
我为什么会对曼德拉有没有被打这个细节特别留心呢?这是因为最近“打人”是近来一些热点事件的关键词。比如最近有媒体报道,有个叫倪玉兰的律师因为抵制强制拆迁被打成终身残疾,还有湖北某干部夫人因为顽固上访而被警察打成重伤,再联想到几年前魏文华因摄像野蛮城管被当场打死,孙志刚因为没带身份证被打死,以及近年无数离奇的“看守所死亡”事件……这些事情让我意识到,有些人是没有底线的。所有蔑视自由的制度都盛产混蛋,但是一些制度比另一些产出的混蛋成色更高一些。
孔子说,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做人要有底线。底线对不同的人来说,高低当然不同。比如拿吃东西这事来说,Vegan主义者,出于动物保护理念,不但不吃肉,连鸡蛋牛奶都不吃;素食主义者次之,底线是不吃肉;对于普通大众来说,肉还是要吃的,但是如果该肉来自于可爱的小猫小狗时,就会忍不住皱起眉头;对于很多人来说,吃点狗肉也没关系,但是听说有人敲开活猴子的脑袋吸脑髓或者把狗熊终身囚禁每天插管子取胆汁,多半也会感慨两句“没人性”……令人困惑的是那些对敲开活猴子的脑袋或者把狗熊变成胆汁机无动于衷的人,这些人,他们的底线在哪里呢?
同样,政治操守的底线对于不同的人高低也不同。比如,有的人底线比较高,可以为他人的痛苦——比如走失的黑窑民工或无处伸冤的访民——奔走呐喊,可谓“主动行善”;有些虽无心做个维权活动家,但至少洁身自爱独善其身,可以说“不行善亦不作恶”;有些人则属于“被动作恶”,在体制内随波逐流,能升官升官,能发财发财,能混注水文凭混注水文凭,要是“单位”发个来路不明的3000块超市购物卡,肯定喜出望外地去买了盼盼法式小面包或者欧莱雅化妆品因为“你值得拥有”。但即使是这种人,要让他去打残一位女士打死一个路人,多半也会摇头……那么,那些把倪玉兰、孙志刚、魏文华打残打死的人,那些“主动作恶”的人,他们的底线在哪里呢?
我很好奇那些没有底线的人。对于这些人,我的好奇甚至多于愤怒。比如,那些打残倪玉兰甚至不允许她使用拐杖的人看着她每天在地上爬行时,他们脑子里在想什么呢?比如,一个法官给“发帖犯”范燕琼判刑甚至不允许瘫痪的她取保候审时,脑子里又在想些什么呢?每次我试图想象这些人的心理活动时,眼前就出现一个巨大的黑洞。这些人小时候也爱吃冰淇淋吗?他们每个脚的脚趾头会不会是8个呢?以及,他们会不会在夜深人静时突然从脑袋里掏出一个插头来充电呢?
相比之下,曼德拉要幸运多了。不但狱警不敢动他,很多“体制内的既得利益者”简直是他的卧底。1956年政府以叛国罪起诉他时,审了4年,最后法官Rumpff竟本着司法独立的原则宣布他无罪。1964年政府再以煽动暴力罪起诉他时,这次因为他组织武装斗争证据确凿,法官De Wet宣布其有罪,但也顶住压力未判其死刑从而保住了“革命的火种”。有一次庭审之前,公诉人Bosch突然撂摊子不干了,他跑过去跟曼德拉握手,说:我鄙视我所做的事情,我不想把你给送到监狱里去。
“我鄙视我所做的事情”。显然,这些人在制度中随波逐流时,漂着漂着突然触到了一种叫做底线的东西。他们低头一瞧,这是哪儿呀?再伸手一看,这上面都沾满了什么东西?于是他们想,老子不干了。这种“老子不干了”的底线时分,很多人都遭遇过。电影《他人的生活》里,韦斯勒当了20多年特务,在被其窃听对象真挚的爱情打动之后,遭遇了这个时刻。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中,当托马斯被当局要求自我批判时,也遭遇了这个时刻。一直又红又专的林昭在反右中也撞上了这个瞬间。还有一位老人,某年某月某日在听说他必须支持某种重型交通工具进首都时,也站起来走了人。当然,我们知道,有些人一辈子也不会遭遇这个时刻,他们在作恶的道路上一往无前春风得意马蹄疾。有位小说写手曾悲悯地写道,这个世界上并无一人值得鄙夷。不那么悲悯的我却觉得,这个世界上就是有些人令人鄙夷。对这些人,这些穷尽其灵魂也听不到“咯噔”一声的人,我又好奇又鄙夷。
超越那些“想当然”
2004年,《外交季刊》登过一篇文章“一个正常的国家”,作者是学者Andrei Shleifer和Daniel Triesman。他们针对当时西方媒体、学者和政治家将俄罗斯的情况描述得一团漆黑的情况,试图论证俄罗斯的情况虽然不那么好,但其实也不那么糟,是个“经济中等、政治凑合”的“正常国家”。之所以那么多人唱衰俄罗斯,大约一则是因为很多人还是把注意力停留在俄罗斯刚开始转型的那几年,二则因为苏联的历史地位,人们对俄罗斯的预期太高,不能以“平常心”来看待它。
不能以“平常心”来看待俄罗斯——乃至转型后的中东欧地区的,不仅仅是西方国家,很长时间以来,中国的媒体和学界谈到转型后的前苏东地区,也是条件反射般地将它与“乱”、“崩溃”、“衰退”、“动荡”、“教训”等词语联系在一起,以至于在很多中国人的脑海里,因为苏东的经历,“转型”成了“狼来了”里面的那个“狼”。
金雁的新书《从“东欧”到“新欧洲”》就是试图帮我们摘下有色眼镜,“用发展的眼光”,去观察和了解一个正常化的中东欧。换句话说,这是一本挑战迷思、破除成见的书。
成见之一就是转型之后,中东欧各国经济陷入崩溃边缘,民不聊生。由于经济体制的巨大变动和贸易体系的重组,很多中东欧国家在转型初期的确经历过经济萧条、通胀飙升的阶段,但是转型的阵痛在90年代中期之后逐步让位于正常的发展。事实上过去十多年,除了金融危机时期和个别国家,大多中东欧国家都经历了相对高速的增长。比如,就人均购买力GDP来说,世行数据显示,捷克1990年是11209美元,2010年则达到25232美元;匈牙利则从8778美元上升到19764美元;波兰从5473升到19059美元;俄罗斯从9119升为18963美元;就连经历过战火的塞尔维亚,人均购买力GDP都从1997年的6407美元(最早可得的数据)上升为11719美元……也就是说,过去20年,大多中东欧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准基本实现了翻番。中国由于起点低,经济增长当然更快,但是即使如此,2010年中国的人均购买力GDP仍然只有6828美元,远不足以骄傲地“一览众山小”。
更关键的是,中东欧的经济发展没有带来急剧的贫富分化。从衡量贫富差距的基尼指数来看,中国近年的基尼指数达到0.48左右,但是相比之下,捷克的基尼指数是0.26(2005年),匈牙利0.25(2009年),波兰0.35(2005年),罗马尼亚0.32(2008年),塞尔维亚0.26(2008年)……可以说,除了俄罗斯这个“特例”(2009年达0.43),中东欧地区尽管市场转型,依然属于地球上最平等的地区之一。
成见之二是,转型之后议会政治“吵吵嚷嚷”,政党频繁更迭,社会动荡不安。不错,走向议会政治之后,中东欧各国走向了多党政治。几乎所有中东欧国家都已经经历了几次不同政党之间的权力更迭。但多党政治是否就一定会导致过度的社会动员,造成社会动荡?未必。固然,有了议会政治,媒体上会多出议员们吵架甚至打架的不雅画面,但如果一个社会存在矛盾是必然的,那么把矛盾放到议会这个“容器”里让官员帮助百姓打“代理战争”,可能反而比让矛盾遍地开花要好。毕竟,议员们在议会里相互吹胡子瞪眼,总好过民众今天浇汽油自焚表达利益诉求、明天拿着刀去警察局砍人。事实上,根据“政治不稳定指数”2007年的排名,大多数中东欧国家政治相当稳定:捷克的稳定性排在日本前面,波兰排在英国前面,白俄罗斯排在美国前面,匈牙利排在希腊前面。即使是乌克兰式的颜色革命曾经伴随着社会冲突的加剧,但冲突最后还是以一种“体制内”的方式和平解决——而和平地解决政治冲突,是民主相对稳固的一个显著标志。南斯拉夫式的内战流血固然触目惊心,但其中的矛盾源远流长,米舍洛维奇煽动塞尔维亚民族主义也早在转型之前,恐非一个民主转型可以全盘解释。
成见之三,则是我们多年来对“休克疗法”不由分说的批判,对“渐进改革”不由分说的拥抱。长期以来,一提到苏东改革,我们就想起休克疗法,而一提到休克疗法,我们就摇头叹息。金雁以富有洞察力的分析告诉我们:爱沙尼亚的改革很“休克”,但是它发展得很不错;白俄罗斯的改革很“渐进”,但是它发展得要慢的多;乌克兰从来没“休克”过,但是它的转型经济上几乎可以说是最失败;俄罗斯被视为“休克”的典型,但是它只适用过休克政策不到一年……现实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得我们难以以“休克还是渐进”来鉴别改革的成败。在金雁的分析里,各个国家的历史遗产和改革原初状态,往往比分析其改革速度更有解释力。
事实上,在大多数中东欧国家,金雁指出,由于民主的政治框架,真正的休克疗法很难出台和推行。强大的工会力量和民主的讨价还价过程,使得多数中东欧国家改革进程“淅淅沥沥”。波兰的格但斯克造船厂私有化谈了五年,罗马尼亚的日乌河谷煤矿私有化谈了十二年,捷克的克劳斯据说是标准的新自由主义者,但其执政期间只能推行高税收高福利、反兼并反破产的政策。所以20年改革下来,多数中东欧国家没有改成传统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国家”,反倒是改成了“福利国家”。相比之下,中国某些地方一个市长或者厂长,一拍大腿就可以卖掉一个企业或产业的做法,反倒是显得更“休克”。
摘下有色眼镜观察他国并不容易,因为我们脑子里充满了各种“想当然”。也许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我们怎么看待他国,而是怎么看待自己。其实中东欧国家现在肯定还存在诸多问题:超前的福利政策可能导致寅吃卯粮的财政危机、经济对外的高度依赖性使得它在金融危机面前格外脆弱、某些国家极右翼政党的兴起令人担心种族主义的复苏、一些国家的选举争端让人忧虑民主是否在该地区已经稳固……但是,任何“正常”的国家都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因为中东欧国家的问题而忽略其进步与发展,甚至以之为借口对自己的改革固步自封,就既是对他国的不公平,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了。也许从《从东欧到新欧洲》这本书开始,我们思考苏东转型时,思考的就不应当仅仅是其“教训”,而且也应该是其“经验”了。
当自由遭遇一丝微风
1883年,正是英帝国如日中天之时。2月28号,印度加尔各答市政厅门前有一场示威,几千人包围了殖民政府,激愤地抗议:“那些人怎么可能成为公正的法官?!他们可能对异族作出公正的判决吗?绝不可能!这些人心中充满了仇恨,只渴望权力……”
不,这不是印度人在抗议英国殖民者,而是英国人在抗议本国总督。此前,新上任的英国总督Ripon决定进行一项改革,允许印度人在审判英国人的法庭中担任法官。对于习惯了种族特权的英国人来说,让印度人审判英国人,简直是奇耻大辱,于是有了这场“白人的叛乱”。
这是Niall Ferguson的《帝国》一书中的一个片段,在我看来也是最意味深长的一个片段。
Ferguson写的英帝国史是一部“修正主义”历史。在当代语言体系中,有些词汇会引起我们本能式的反感,比如种族隔离、纳粹、殖民主义。而Ferguson的《帝国》,则大约会使读者再看到“英国殖民主义”这个词时,激愤的程度略有降温。说他试图捍卫殖民主义当然不公平——这本书完全没有讳言英国1870年代对印度饥荒的漠然、1865年在牙买加Morant Bay对民众的镇压、1898年在苏丹Omdurman的残酷杀戮、1899年波尔战争中臭名昭著的集中营,但是他试图引领读者去思考那个我们也许从来没有思考过的“另一方面”。
“另一方面”,英帝国不同于其它帝国的特点在于,每当英国人对他国实施暴行时,英国内部总有激烈的批评声响起。这是Ferguson对英帝国特点的总结。就是说,在英帝国的拓展中,英国商人获得了强加贸易给落后国家的“自由”,英国军队获得了暴力镇压土著的“自由”,但是英国政府从来没有因此剥夺民众批评这种“自由”的自由。在英帝国这个猛虎向世界扑去的时候,它从来没有试图杀死在自己耳旁嗡嗡作响的“苍蝇”,直到猛虎蜕变成了家猫,而苍蝇在嗡嗡声中变成了老鹰。
1780年代英国刚接管孟加拉地区,一场饥荒夺去了5百万人的生命。1788年英国总督Hasting受到审判就与此有关。写下著名的《法国大革命感言》的英国政治家伯克在审判中大声疾呼:“我以印度人民的名义弹劾他,因为他践踏了他们的权利,将他们的国家变成了废墟。”
美国独立战争期间英国更是“英奸”倍出:著名“叛徒”潘恩就不用说了,辉哥党领袖Charles Fox 为表达对美军的同情,身着华盛顿爱国军的褐色和蓝色出现在议会里。另一个罔顾“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政治家Guy Carlton则说:“实在不能迫使他们承认我们是兄弟的话,认我们作表兄弟其实也行”。
1787年,商人Wedgwood开始批量制作一种徽章,白底上一个黑人,底下一行字:“难道我不是一个人和一个兄弟吗?”此时英国介入黑奴贩卖已一个世纪,但到18世纪末良知的声音已风起云涌,光曼彻斯特就有11000个人签署了废奴请愿书。在这样的“群众运动”面前,英国成了欧美第一个废除贩奴(1807年)和奴隶制本身(1833年)的国家。如果美国当年不闹独立,美国南部的黑奴其实可能早解放几十年,还省去一个南北战争。不仅如此,英国此后还派海军在非洲海岸巡逻,阻止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贩奴船只。
1899-1902年的波尔战争则永远改变了英国政治。为报复顽抗英国的南非波尔人,英军不但对其烧杀劫掠,而且使用了残酷的集中营制度,近2.8万个波尔人在集中营中死去。得知此事后,Hobhouse成立了“南非妇女儿童救济基金”,并迫使政府成立调查委员会。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刹住了集中营的惨状,而且在英国内部掀起了“反帝”的左翼政治浪潮,1906年自由党就是通过反帝纲领取得了对保守党的压倒性胜利。
可以说英帝国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悖论:它挥舞着拳头打天下,但是在帝国的腹地却宽容对政府的自由批评。然而,言论自由是其它一切自由之母,当一个帝国欲称霸世界却无法割舍言论自由时,它实际就已经为自己的覆灭埋下了伏笔。英帝国的衰落也许有一百个原因,但是暴力和宽容、强制和自由之间的悖论肯定是这一百个原因之一。正是这种矛盾使其从一开始就不可能是一个逻辑上自洽的帝国:你不可能一边宣扬天赋人权,一边心安理得地铐住黑人送到加勒比海的甘蔗地。我们知道,自由的性质类似于火苗,借助一点点风力,它就可能无边蔓延。从斯密到伯克,从Wedgwood到Hoshouse,这些煽风点火者的努力,让英帝国的一点点自由蔓延成了更多的自由、越来越多的自由及至势不可挡的自由。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英帝国是被打垮的,不如说是自我解构的。与罗马、蒙古、德意志、日本等帝国的“斩钉截铁”相比,英帝国从来就具有一种犹疑和散漫的气质——即使在英帝国顶峰期间,其国防开支也只是其国民生产总值的2.5%,低于大多数普通共和国,更别说帝国。历史学家John Seeley曾这样描述英帝国的兴起:“我们似乎一不留神就征服了半个世界”。英帝国是不是“一不留神”就兴起了当然可以争论,但它肯定不是“一不留神”衰落的,当一个政权的话语构成对其行为的嘲讽,其权力的衰竭就隐藏在逻辑的断裂里。
在黑暗中消失之前
我读过不少关于文革的回忆录,其中《牛鬼蛇神录》是最奇特的一本。不,奇特这个词不够,更确切的说法是荡气回肠。
其他回忆录大多也很好看——那个年代的故事,想不好看都难,比如梁衡的《革命之子》、杨若的《吃蜘蛛的人》、高原的《根正苗红》、徐景贤的《十年一梦》等等。但这些人的故事大多情节类似:主人公们开始如何狂热地卷入文革,后来发现无论派系如何,最终都无法逃脱革命的“绞肉机”。在革命的漩涡中挣扎时,唯一的救生圈就是毛主席。红卫兵们在广场上木偶人一样挥动红宝书,保守派造反派打来打去其实都是保毛派,文革红人聂元梓、蒯大富、王力、王洪文再狂妄自大,一句“这是毛主席的意思”立刻就蔫做一团。所有这些情形令人毛骨悚然。悚然之处不在于红色恐怖的残酷本身,而在于在亿万颗大脑中,只有一颗被允许自由转动。960万平方公里上,8亿减1个行尸走肉在游荡。
相比死亡、流放、批斗,我总觉得更残忍的是人的非人化,是一个人把自己的大脑交出来,给别人喂狗。相比一万人愤怒高喊“打到王实味”,更残忍的是王实味痛哭流涕请求党的原谅。这大约是为什么代顾准的文字后来能够风行起来——人们发现,啊不,不是8亿减1,而是8亿减2,那个年代竟然还有人在偷偷使用自己的头脑!
《牛鬼蛇神录》则是一个更大的安慰。它告诉后代,在广场上的木偶人之外,在人与人之间相互告密批斗之外,在汉语已经被摧残得味同嚼蜡之后,在知识分子们战战兢兢地寻找最肮脏的词汇来羞辱自己时,还有一批人——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批人——在独立思考。在亿万个人向着“红太阳”狂奔而去时,还有人在悄悄转身,手持烛光,逆流而行。
1968年,年仅20岁的杨曦光因为写下反动文章而被逮捕,入狱数年,于是有了这本为其牢友画像的《牛鬼蛇神录》。通过他的回忆,我们看到思想超前、因言治罪的刘凤翔、张九龙, 因家破人亡而反抗暴政的卢瞎子雷大炮,因为扒窃、男女关系而入狱的刑事犯向土匪王医生,还有很多象杨曦光这样因为“太革命”而成了“反革命”的造反派。
奇特的是,失去了人身自由,杨曦光的精神自由却从此开始。同龄人的思想启蒙始于80年代,杨的启蒙却始于60年代末长沙的小牢房里。整个书中,最令人动容的是杨曦光和张九龙、刘凤祥、程德明的友谊。是和这些人在监狱角落里的窃窃私语,为他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他开始用一种全新的眼光审视反右大跃进文革、资本主义社会主义、阶级专政、中美苏关系……窗外是革命的血雨腥风席卷飘摇的中国,而一个长沙监狱的角落里却光线澄明,一个被颠倒的世界沉没下去,一个透明的世界重新浮现。反讽的是,由于政治犯的高度密集和共同的贱民身份,在当时中国这个“大监狱”里,杨曦光所在的“小监狱”反而思想最自由,成了“书中的巴黎”。
然而此书又是残酷的。杨曦光对这些“贱民”的故事娓娓道来,告诉你他们的勇敢、坦荡、诚实、智慧,“引诱”你爱上他们,然后笔锋一转,托出他们血淋淋的下场。试图走“格瓦拉道路”的张九龙在一打三反中被判处死刑,喊反动口号的粟异邦被刺刀捅入口中活活刺死,组织劳动党的刘凤祥被枪决……一代人中最杰出的思想者被赶尽杀绝。如果说林昭的冤魂也许还可从其死后荣耀中获得稍许安慰的话,象张九龙、刘凤祥这样默默无闻地消失在黑暗之中的人呢?以及更多甚至没有杨曦光式记录的人呢?
这大约是为什么杨曦光写了这本《牛鬼蛇神录》。他不能让这些人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坠入记忆的黑洞,于是他用此书给他们铸造了一个人民英雄纪念碑。杨在书的前言中表示,他相信即使50年后他已不在人世,这本书还是会被人记起。也许他过于乐观了,一个忙于前进、前进、前进进的民族没有多少时间留给追忆。但至少我在有生之年不会忘记此书,不仅因为其中那些令人动容的人物,也因为它拯救了我对人之尊严的信心。我曾几乎相信在残暴面前人会必然变得猥琐,但即使是在“夜,最漫长的夜”里,也还有青草从地缝间细细簌簌地成长。
重新发现我们自己
让我们来假设这样一个场景:高速公路发生了一场车祸,一辆车不幸被撞翻,有个人被困在了车里。现在,关于如何解救这个人,我们有三种解决办法:第 一,打电话找警察,当然代价是警察可能来得很慢,被困的人生命垂危,可能等不及了;第二,路人甲跟车里的人商量:如果你给我一万块钱,我就把你给救出来, 但一个可能的情况是,车里那个人一下子拿不出一万块钱;第三,路人中有几个特别善良的人站出来,决定无偿帮助被困的人。
第一个办法,叫做“找政府”,第二个办法,叫做“找市场”,第三个办法,叫做“找社会”。政府、市场、社会,恰恰是我们人类展开公共生活的三种机制。
熊培云先生2010出版了一本书,叫做《重新发现社会》。单看书名,本书的核心思想就一目了然:对于解决某些问题,“政府”可能显得过于遥远和高高在上,而“市场”则显得过于无情和冷冰冰,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也许可以回过头去,“重新发现社会”。
在我看来,一本书之好与坏,不仅在于它有多深刻或者里面充斥了多少生僻术语,在于它在多大程度上把握了时代的问题和需要。面对一个胃病病人,你带来的高血压药再高级名贵也无济于事,而《重新发现社会》,则是给一个胃病病人带来了胃药。
乍一看这个书名似乎有些荒诞:社会需要被“发现”吗?难道“社会”不是无处不在吗?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话:“你现在还是太幼稚,你走上社会以 后就明白了……”,或者“现在社会上这么乱,你做事情可千万要小心谨慎……”在这些话中,“社会”是一个尔虞我诈的名利场,一个乌烟瘴气的垃圾堆,一个暴 露人性败坏的照妖镜。但是,熊培云提醒我们,社会还可以是别的。
社会还可以是什么?社会还可以是陈光标,2008年汶川地震后迅 速组织挖掘机赶赴现场救灾的企业家;可以是“红色推土机”,歌手周云蓬为失明儿童筹款而制作的民谣专辑;可以是“立人乡村图书馆”,以公民教育为目的民间 公益组织;可以是“亚洲动物基金”,呼吁停止虐待动物的民间组织;可以是微博,给在暴力拆迁中家破人亡的钟如九一个平台的网络空间;可以是豆瓣,爱书爱音 乐爱电影的人们交头接耳的网络广场;可以是“单向街”,每个周末组织文化沙龙的小书店。总之,社会也可以是熠熠发光、温暖、并对弱者无限耐心地俯下身去 的。
而这样的社会之所以需要被发现,是因为社会这个“秘密”往往被国家的光芒所笼罩。在一个国家至上的传统里,社会的自发发展总 是被视为病毒,需要被围追堵截。社会的声音和组织往往是小荷才露尖尖角,国家的脚掌就黑压压地踩了过来。在这个传统里,“国家”不但肌肉发达、力大无比, 而且在道义上也总是可歌可泣———一切与“国”字站在一边的东西都是天然正确的,爱国主义,国学,精忠报国,以至于给孩子起名字都常常是“建国”、“志 国”、“卫国”等等慷慨激昂之词。相比之下,社会则像是个面黄肌瘦、发育不良的孩子,一不听话还要被拎起来打一顿屁股。在这个传统里,成立民间社团要面临 重重关卡,出版发表要遭遇层层审查,请愿示威可能被视为滋事生非,举办活动则不小心成了破坏稳定。这种对社会的发展处处设防的思维,成龙先生一言道破之: 中国人是要管的。虽然我们的传统里也时不时冒出“民为贵”、“仁政”、“以民为本”这样的字眼,且不说这些美丽的字眼有多少在历史上化为实践,所有这些字 眼里透出的那种家长式的施舍气息,都让人忍不住想问:对不起,可以不烦劳您为我们做主,而让我们为自己做主吗?
“我可以为自己做 主”,意思是,如果国家不为工人设立一个工会,也许其实,工人有能力为自己组织工会;如果国家太忙了顾不上照顾艾滋病人,也许其实,可以放手让民间组织去 援助而不必垄断善意;治理腐败未必需要仅仅依靠“反贪局”,也许其实,还可以批准民间自发成立财政监督组织;对付地方政府的暴力强拆,未必只能靠中央的 “三令五申”,也许其实,民间的一些维权组织和律师也有自告奋勇的觉悟。
所谓“中国人是需要管的”,大约说的是中国人中颇有些刁 民暴民,历史上农民起义里这种暴民形象也屡见不鲜。但这与其说是体现了中国人的某种民族性格缺陷,倒不如说是体现了国家长期压抑社会的后果。正是因为国家 不允许有组织的公民社会出现,高压锅的气阀一旦被冲破,无组织的暴民现象就会间歇性爆发。在这个意义上,暴民和顺民不过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在国家的阴影 下,它们都是“一盘散沙”式社会的表现形式。
但 在暴民和顺民之间,还可以有不卑不亢的公民。在一个公民社会里,人们在公益的引力下不断编织流动、交叉、细密的人际网络,既可能监督政府,也可能疏导民间 积怨。如果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进步在于通过市场化转型发现作为个体的“我”,那么中国下一步的挑战则是如何给社会松绑,通过重建社会来发现作为集体的 “我们”。
《重新发现社会》的核心意图,就是重新定位国家和社会的关系。熊培云感慨:“问世间国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他自 己的回答:国家仅仅是个国民谋求幸福的工具而已。那种把国家无限神话化的“拜国家教”,往往不过是统治家族、利益集团、阶级自我神话,稳固权力的遮羞布而 已,根本上颠倒了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我们买一辆自行车,是用来骑而不是用来扛着满大街走的,如果不但扛着它满大街走,还动不动把它给供奉起来烧香参 拜,这就是颠倒了人和自行车的关系。同理,我们让渡一部分权利给国家,仅仅是因为我们意识到,有时候通过政府这辆“自行车”,我们可以组织更有效的公共生 活,但似乎没有必要因此见到这辆自行车就热血沸腾、热泪盈眶、以至于在爱车主义的感召下发出“自行车不高兴”的怒吼。
其实,正如 国家没有必要遮蔽社会,社会也没有必要对抗国家,二者完全可以相辅相成,共谋国民幸福。国家在保障社会的安全、秩序、基本福利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但正如 杀牛刀无法用来做心脏手术,大卡车无法穿越小胡同,国家这架大机器对于应对社会毛细血管里的具体问题还是过于庞大笨拙,“重新发现社会”,就是恢复我们做 一个政治共同体的敏感、灵活和丰富。一个理想的国家和社会关系,莫过于“我挑水来你浇园”。但如果这句歌词改成了“我挑水来我浇园,或者”只许我挑水,不 许你浇园“,结果不但往往是空头支票下的无所作为,而且是民众在被长期剥夺公共事务参与权之后公共意识的萎缩。我们常常听到人们指责国人冷漠。其实,一个 长期被禁锢在轮椅上的人,我们很难指责他肌肉不够发达。现在,我们已经发展到这样一个时代,你不能以关爱的名义把一个人禁锢在轮椅上,因为轮椅上的人已 经”发现“了自己的双腿,他要站起来。
法治的“秘密”
在《法官能为民主做什么》一书开头不久,作者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提到他所经历的一个细节:一位非洲大法官困惑而羡慕地问他,“为什么法院说什么,美国人都会照办?”这个貌似天真的问题问得实在深刻,问出了很多国家——尤其是法治不健全的第三世界国家——民众的心声。仔细想想,难道不蹊跷吗?美国宪法一共四五千字,最高法院一共九个法官,凭什么要听从他们?
布雷耶从美国最高法院一位大法官的亲身经历和反思出发,引领我们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
美国最高法院也非至善至能
需要指出的是,美国人对法院的遵从并非因为法官至善至能。在三权分立的政治结构下,人们往往把总统看做随民意而摇摆的民粹分子,而国会议员的形象,则是为了党派利益互相大打出手,置国家利益于不顾,只有法官,在人们的集体想象中往往代表着公正、超脱、冷静。事实上美国的各种民调也显示,最高法院的民众支持率一般明显高于总统和国会。即使在中国,关于美国司法制度,我们也耳熟能详的一种看法是:“美国的大法官不是选举产生的,所以他们是抵抗多数暴政的堡垒”。
但美国的大法官果真如此超越历史和社会般地英明神勇吗?事实似乎比这复杂得多。美国的司法史上,最高法院犯过许多重大错误,1857年“德雷德·斯科特诉桑福德案”中,大法官判定黑奴德雷德·斯科特没有公民权,被很多人视为美国内战的导火索;1896年的“普莱西诉弗格森案”中,最高法院判决种族隔离并不违宪,导致种族隔离政策延续了半个多世纪;1944年“是松诉美国案”中,法院判决罗斯福总统战时“以集中营安置日裔美国人”的做法合宪,给美国宪政史留下一个巨大污点……凡此种种,足以将大法官们拉下“圣坛”。事实上,历史上美国人也无数次以实际行动表达了对法院判决的不信任,大到美国内战,小到层出不穷的对已有判例的重新挑战,都是这种不信任的表达,甚至可以说,一定程度上正是这种不信任,推动了美国宪政和法治的完善。
那么,为什么时至今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说什么,美国人都会照办”呢?布雷耶书中举例道,2000年最高法院宣布“布什对戈尔案”中小布什胜诉,进而为布什赢得选举扫除了法律障碍,当时大约有一半美国人激愤不已,这些激愤的美国人为什么不“揭竿而起”,或至少搞点打砸抢泄愤一下呢?在“咱们这儿”,左派和右派网上斗个嘴,都不“约架”不足以解恨呢。
民众对法院的信任从何而来?
我们可能会说,美国人听从法院的决定,是因为他们有守法的习惯和文化,简称“人家素质高”。但是“素质”从何而来呢?布雷耶解释道:人民遵从法律,是因为他们信任法院。但是,“信任”又是从何而来呢?民众对权力机构的信任,如同恋人之间的信任,来之不易而又脆弱不已,又如何维系?
在布雷耶的书中,我们看到,民众对法院的信任,来自于法院捍卫宪法及其基本价值观的实践。美国宪法所追求的基本价值观是什么?个体自由和权利、地方自治、限制政府滥用权力、限制民粹主义——以及后来,在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之后,对“法律的平等保护”的承诺。虽然曾经有过反复和游移,美国的法院在200多年的大风大浪中,努力守护宪法所点亮的这几个火炬——正是对这些美国立国精神的忠诚,塑造了民众对法院的信任。换言之,人们听从法院,是因为它在源源不断地提供合乎人们价值体系的“公共善”。
这从书中所举的几个经典案例可以看出。1952年,“杨斯顿钢铁公司诉索耶案”中,法院裁决美国总统杜鲁门为了应对韩战而将私人钢铁企业收归国有的做法违宪,从而维护了私有产权。小布什时代的关塔那摩案,则彰显了最高法院如何“处处”和总统“作对”,以维护关塔那摩犯人的基本法律权利……由此可见,最高法院将捍卫宪法所保护的个人权利、自由和平等视为己任,由此获得了民众的信任。所谓“法治”文化,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来自于权力机构的价值自觉与实践。民众的“素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机构本身的“素质”。
捍卫宪法是一个“技术活”
然而“捍卫宪法”这件事,其实并不像字面上那样不言自明。如何捍卫宪法是一个“技术活”,不但需要法官在面对强权或者民粹时的勇气,更需要调适精密仪器式的智慧和耐心。这件事情的难度在于:第一,忠实于宪法意味着什么?原教旨主义式的忠实还是揣摩立宪者的“立法意图”,并将此意图适用于日新月异的社会?第二,当宪法所体现的一种价值观和它所体现的另一种价值观在现实中发生冲突时,法官应该怎么办?
对第一个问题,布雷耶提出了一种与原教旨主义宪法观(由另一个大法官斯卡利亚持有)针锋相对的“实用主义”宪法观。他认为,在宪法对一些现实具体问题答案不明时,应当运用“立法意图”和“预期后果”原则,灵活诠释法律,“必须尊重宪法条文,同时构想这些条文应如何适用于当下现实,由此实现对宪法的重新构建”。从表面上看,美国宪法的确200多年坚如磐石,但仔细观察,会发现美国宪法实践存在着缓慢然而巨大的演进。
一个例子就是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功能:1789年时,美国政府是真正意义上的“小政府”,既没有对垄断的管制,也没有全民福利的提供,到了2012年,美国政府在经济生活中可以说无处不在,金融危机中的积极“救市”举措只是其中一个例子。在这个过程中,尤其是在两个罗斯福总统时代,法院通过数个案例实现了不情愿同时也是不得已的“华丽转身”,认可甚至推动了这个变化——批评者也许会说这是“司法独立性”让步于“多数暴政”的例证,但也许在布雷耶眼里,这恰恰是与时俱进的“实用主义”宪政观的体现。
对第二个问题,布雷耶提出,在一种价值观和另一种价值观相冲突时,应适用“比例原则”,权衡利弊适度平衡。在布雷耶的描述中,一个好的法官与其说是一个斩钉截铁的英雄或义正词严的斗士,不如说是一个啰啰嗦嗦、犹犹豫豫、不断掂量“一方面,另一方面”的学究——正是这种啰嗦和犹豫显示出一个法官的审慎和平衡感。今天我们观察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些判例,也能清晰地看出其中的反复和含糊——关于“平权法案”的“格雷兹诉博林杰案”的判决,一方面主张高校对少数族裔的录取采取照顾原则,另一方面反对强制性的按种族比例招生原则。再联想到美国法院在堕胎、枪支管理、同性恋婚姻等方面的判决,可以看出“含含糊糊”是最高法院重大判决的一个特色,而这种含糊,与其说是懦弱,不如说是在“诸善之争”面前的智慧。是节制感,而不是激情,塑造了法治文化和人治文化的不同。
获得民众的信任并非一劳永逸之事。如果最高法院在其判决中背叛了美国宪法的最基本价值观,没有对这些价值观进行与时俱进的适应性诠释,或者在宪法所追求的不同价值观之间没有实现微妙的平衡,民众的信任和服从很可能随风而去。这大约是美国法官们工作的艰难之处:他们永远在如履薄冰,永远在风口浪尖。但这大约是他们的工作充满魅力之处:他们需要不断运用智慧化险为夷,化干戈为玉帛。他们像童话中的精灵,用一根神奇的指挥棒,持之以恒地从一份简短而平淡的文本中唤起心跳,将承载着自由、权利、平等等价值观的血液传输到美国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
你比你想象得更自由
读《源泉》纯属好奇。在作家圈子里,要历数左翼作家可以说信手拈来:格拉斯、马尔克斯、拉辛、冯内古特……而要找到一个右翼小说家却需绞尽脑汁。说到安?兰德,美国头号左翼知识分子乔姆斯基说:“她是20世纪最邪恶的人之一”,而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则称兰德曾是他的精神导师。能引起如此鲜明的爱憎,于是我拿起了《源泉》。
《源泉》是怎样一本书呢?如果把尼采和米尔顿?弗里德曼放到绞肉机里搅拌搅拌,合成一个新人,让他来写小说,那将是《源泉》。就是说,这本书充满了对“个人意志”的极端信念,其中,“意志”那个部分属于尼采,而“个人”那个部分属于弗里德曼。
故事是这样的:20年代的建筑系大学生Howard Roark因为笃信现代建筑、鄙夷传统建筑而被学校开除,他来到纽约自己开业。由于对自己的设计原则不做一丝一毫的妥协,其事务所生意寥寥,最后沦落到不得不去做采石场工人的地步。与此同时,他的大学同学Peter Keating由于善于迎合而在建筑业平步青云。由于极少数几个“另类客户”的存在,Howard得以重新开业,事业终于有了起步。但这时,一个叫Elsworth Tootey的建筑业头号评论家,却开始实施摧毁Roark的计划:他先是怂恿一个富翁去找Howard设计一座庙宇,然后在庙宇建成之后,又怂恿他去状告Howard,Howard输掉官司之后再次失业。一个媒体大亨Wynand却在这时慧眼识珠,找到Howard去设计他的房子。由于Toohey的操作,项目落入Peter的手中,Peter无力设计这样的项目,于是和Howard达成协议:Howard幕后帮助他设计房子,但是Peter得到所有名分。房子设计出来之后,Howard惊诧发现他的设计已经被改动——他可以容忍自己得不到名分,但是不能容忍自己的设计被改动,于是偷偷炸掉了该建筑。又一场官司降临到他头上,Wynand试图用自己的报纸为他辩护,但是读者们纷纷弃他而去,工人们也开始罢工抗议,迫于压力Wynand不得不妥协转而谴责Howard。Howard在法庭上以一个精彩演讲扭转了陪审团意见,他被判无罪。Wynand给了他一个摩天大楼的订单,让他建造一个“自我精神的纪念碑”。
兰德后来承认,她是把Howard作为一个“完美的人”来塑造的,他的完美不在于其外形品德——小说里Howard并不英俊、性情可以说冷若冰霜,他的完美在于:在每一次他必须在自己的原则和他人的意见之间作出选择时,他都选择了自己的原则。他本可以不被学校开除,如果他……;他本可以不去做采石场工人,如果他……;他本可以拿到巨额订单,如果他……;他本可以不被起诉,如果他…… ;在校长、在同行、在客户、在评论界、在资本家、在法庭面前,他选择了自己。在兰德的观念里,成功与功成名就没有什么关系,成功就是一个人捍卫自己的完整性。在阐述自己的哲学观念时,兰德说:道德只能建立在个体理性的基础上,它的基础不应该是任何宗教、情感、社会、国家、阶级以及任何形式的集体。
这不是一个在“传统”和“现代”之间的审美选择,这甚至不仅仅一个在勇气和懦弱之间的人格考验,这是在人的存在和虚无之间作出选择。在兰德看来,宗教、民主、福利国家、共产主义都是在试图埋葬个人的自由意志,从而捣毁人之为人的本质。而资本主义精神之所以值得颂扬,归根结底因为它就是人的精神,是对人的“存在”的坚持。
Howard让我想起《立春》里的王彩玲。这样两个貌似非常无关的人,其实似乎是精神上的表亲。王彩玲,一个当代中国县城里的音乐老师,象Howard笃信自己的建筑才华那样笃信自己的演唱才华。她本可以象其它县城妇女那样结婚生子过“平平淡淡才是真”的生活的,但是不,她每天坐在自己的小破屋子里演唱意大利歌剧。王彩玲和Howard的结局却迥然不同:Howard最后建成了摩天大楼,而王彩玲却只能在那个小县城里无声无息地老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王彩玲这个角色比Howard更有意义:如果对个体意志的赞叹并不依赖于它是否引向“成功”,那么兰德分配给Howard的最后成功命运就是个多余的情节。不但多余,甚至是误导性的,它给人造成“功夫不负有心人”的错觉:不,功夫常常是会负有心人的;功夫负不负有心人本该没有那么重要的;“有心”的价值是不能用“负与不负”来衡量的。
Or, is it?
兰德为自己小说人物性格过于鲜明这一点辩护时说:我的写法是浪漫现实主义。世上真的有“浪漫现实主义”这种东西吗?Howard这个“完美的人”之所以能坚持自我是因为Rand赋予了他两个秉性:绝对的才华和对他人意见绝对的绝缘。而这两个秉性几乎是反人性的,更不要说二者的结合。如果说Howard惊人的才华可以为其对自我意志辩护的话,那么,一个不那么有才华的人可不可以那么“坚信自我”呢?如果那个“自我”并不可信呢?如果是非信条只是一种相对的、主观的事物,那自我怀疑是不是比自我信念更能成为社会进步的力量呢?这大约也是为什么Rand坚持自己的哲学基石是“客观主义”,因为如果现实不是“客观”的,信念就不可能是绝对的。
更重要的是,一个对他人意见完全绝缘的人是可能的吗?在Rand笔下,Howard无亲无故,十岁那年就知道自己要成为建筑师,而且清楚地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建筑。一个人的意志可能这样从天上掉下来吗?难道一个人的自我不是在与他人的互动中形成的吗?难道人作为群居动物,真的丝毫不需要来自于他人的温暖吗?难道人的社会性不正如个体性,是人的本质之维度吗?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源泉》一书与萨特的《苍蝇》同一年出版。这两本貌似南辕北辙的书,在我看来,表达的东西惊人相似:都是在说不要让某种集体的意志或者情感蒙蔽自我,你比你所想象的更自由。两人的不同在于,萨特一生都在试图揉合存在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结果只是让马克思变得不再是马克思主义而存在主义也不再是存在主义,而兰德却逆战后左翼知识分子的思潮而动,直接了当地将她的文学和哲学观念引向了对资本主义的歌颂。这从她后来出版的几本书名也可以看出:《自私的德行》、《资本主义:不为人知的理想》、《新左派:反工业的革命》。这大约也是为什么兰德在经济学家当中比在文学界更有影响力——事实上大多文学评论家对兰德恨之入骨,其作品之所以50年长盛不衰完全靠的是普通读者的“口碑”而已。经济学家米塞斯却曾在阅读兰德的作品后,热情洋溢地给她写信说:“你的小说不仅仅是小说……它是对‘道德食人’的无情揭露”。左翼们对她的痛恨也因此情有可原了。马克思说“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兰德却说,人是把“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给揉成一团,再扔到垃圾桶里去的骄傲而已。
诸善之间
这是一个暴躁的时代。在微博上我见过几个经济学爱好者吵架,说起来也是真名实姓、有头有脸的人物,吵起来竟然也时不时冒出“你这个傻叉”、“XXX这个蠢货”、“你吃XXX的屎去吧”这样的用语。如果真是希特勒和犹太人那样不共戴天也就罢了,但真要仔细去推敲,发现争论双方很可能70%甚至90%的观点是相似的,但即使是30%甚至10%的分歧,也往往导致“一言不和就掀桌子”。
这样的暴躁显然不仅仅局限于经济学家。在一个不习惯于就公共议题展开公开辩论的社会里,人人都是易燃易爆品。在一个有着悠久的“你死我活”传统的文化里,真理永远是独家经营。
我对迈克·桑德尔的喜爱,与其说是因为他的某个具体观点,不如说是因为他对所有论敌抱有最大程度“同情性理解”的态度。作为一个当代政治哲学家,桑德尔被划分在“社群主义”这个理论阵营里,但是在他著名的哈佛公开课里,以及根据课堂讲义整理出来的《公正》一书里,桑德尔对社群主义的竞争对手——功利主义、右翼自由至上主义、左翼平等自由主义、康德式的普遍人权学说——都作出了最善意的阐释。当然他的论证最终引向了对这些理论的批评,但这是在对其作出最充分的辩护之后。
正是因为桑德尔这种“厚此不薄彼”的公允,《公正》一书教给读者的与其说是真理,不如说是困惑;与其说是信念,不如说是迟疑。但困惑和迟疑并不一定是坏事。当思想太多地被权力用来当作棍棒,困惑就成为宽容的前提。当人人争当杀气腾腾的真理代言人时,迟疑则是一种智性的成熟。“当你知道的越多,你知道自己不知道的也就越多”。
比如,有个恐怖分子嫌疑人,可能掌握了一个会导致成千上万平民死亡的恐怖袭击秘密,只有拷打他才可能获得该信息。为了获取信息,应不应该对他进行刑讯逼供?应该?那么好,你是哲学上的功利主义者——因为你认为为了多数人的福利,可以牺牲一个个体的权利。但是,如果无论你如何拷打他,他都不会招——除非你对他三岁的小女儿实施酷刑——你还愿意做那个功利主义者吗?在成千上万平民的生命和一个小女孩的权利之间,你大约感到了迟疑。
再比如,篮球巨星乔丹在运动生涯里,年收入曾高达数千万美元。政府应该对他强制征收高税收,以促进经济平等吗?你也许会说,应该,因为他每年交出100万分给100个贫困家庭,对他自己来说,不造成什么大的损害,却可能大大改善100个家庭的生活水平,甚至可能改变100个孩子的命运——这里促进的可不仅仅是结果平等,而且是机会平等。可是,那么,政府有没有权力——出于同样的理由——强制我们献血甚至献骨髓呢?毕竟,在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捐点血甚至骨髓不会真正影响我们的健康,对于那些急迫需要这些医疗救助的人,这却是雪中送炭。在平等和权利之间,我们再次感到了迟疑。
又比如,一个叫比尔的人,碰巧知道一个叫威蒂的人的下落。由于威蒂是个毒贩,正被政府通缉。比尔应该向警察供出威蒂的下落吗?当然应该,你可能会说。可是,如果威蒂是比尔的亲哥哥、并且从小两人相亲相爱呢?事实上,这个叫做比尔·伯格的人宁可为了哥哥而辞去麻省大学校长的职位,也不肯配合警察揭发哥哥。事实上不少人被他对哥哥的忠诚及其牺牲所感动。可是,难道一件正确的事情,仅仅因为适用于你自己的亲人,就变成一件错误的事情吗?在康德式的绝对命令和桑德尔式的共同体忠诚之间,我们再次陷入了徘徊。
这样的例子可以无限举下去。如果“生命是最宝贵的”,我们愿意为了降低高速公路上的车祸伤亡率而将最高时速降低1/4甚至1/2吗?如果只要不伤害他人,人就可以为所欲为,女性可以将自己的子宫作为一个工厂,在淘宝上出售自己的婴儿吗?如果政府应该保持价值中立,那么政府应该花同样多的钱资助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和垃圾肥皂剧吗?……根据心理学上的“认知冲突”理论,人有追求逻辑一致性的本能,但是这些令人困惑的情境似乎又提醒我们,没有一个正义标准可以放之四海且贯通古今,每个人实际上都在特定情境下“因地制宜”地选择正义原则。在读《公正》之前,我们也许清楚自己的原则是什么,读完之后,可能反而变得糊涂,因为每一种观念似乎都有它的道理。
每一种观念似乎都有它的道理,未必导致相对主义。它只是提醒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构成冲突的未必仅仅是“善恶”之间,一种“善”和另一种“善”也可能构成紧张关系。权利和福利之间,“绝对命令”和“人之常情”之间,平等和效率之间,自由和安全之间,常常存在着取舍关系。我们尽可以根据自己的观念,论证哪种取舍更合理或更合乎时宜,但是如果有人告诉我们存在着一种没有代价的选择,那也许我们就需要提高警惕。一百多年来的中国,从立宪派到革命派,从复古派到西化派,从民族主义到国家主义,从市场原教旨主义到民主万能论,有太多的观念传销者试图告诉我们存在着一种“包治百病”的药方,遍体鳞伤之后,也许我们可以在下一次冲锋陷阵之前,表现出一点点的犹豫?
犹豫不是为了逃避选择,但是它令选择之后的制度设计更加审慎和包容。也许我们的观念会被四通八达的“同情性理解”所模糊,但模糊下去的论点之下会显现出更清晰的论证。每个人最终会得出自己的结论,但这应该是通过穿过论敌的观念,而不是绕过它们。有人在形容美国的立宪经历时指出,这不是一个伟大的胜利,而是一个伟大的妥协。的确,在诸善之间,妥协比胜利更值得庆祝。
《公正》的另一个可贵之处在于它思考哲学的方式。这本书并不讨论一个个抽象的哲学问题,而是引领我们发掘生活的哲学性。在桑德尔的带领下,我们发现原本平淡无奇的生活中,几乎每一个细节里都暗藏着一个“哲学按钮”,按下那个按钮,庸常事物收拢的意义就会“孔雀开屏”。大到言论自由的边界何在,小到餐桌上的AA制是否合乎伦理,都可以进行哲学意义上的反思。亚里斯多德、康德、罗尔斯、诺齐克的思想不再是学派派的概念游戏,而是照亮现实生活的手电筒。
在这个意义上,桑德尔可以说是受人以渔而不是受人以鱼。当然过于频繁地掏出“手电”也可能败坏生活的兴致。有一次我和城东的两个朋友聚会,在选聚会地点时,我情不自禁地思考:难道不应该在东边聚餐吗?一个人跑胜过两个人跑,这符合功利主义原则……但是凭什么要为两个人的利益牺牲一个人的利益,这难道不是传说中的多数暴政?……看来人人心中都有一个沉睡的哲学家,千万不能轻易惊醒它,因为所谓理性,就是一场伟大而漫长的失眠。
像一滴水一样
赞美一个人纯真时,我总想起一个比喻,“他就像一滴水一样”。
在我眼里,高华老师“就像一滴水一样”。有很多人认为高华是出于社会责任感而研究党史,对此我当然毫不怀疑。但是我私下认为,对于高华老师,与社会责任感同样重要的,是他对历史真相孩童般的好奇心。《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一书的后记中提到,他9岁时就对《参考消息》发生了兴趣,10岁时就开始关注中苏论战,12岁就无师自通学会了“领导排名学”…… 想想大多数人以及自己10来岁时的兴趣所在,我不禁感慨:高华是个天生的历史学家。是与生俱来的好奇心,帮助他克服恐惧、清贫、孤单,写出了那么多拨云见日的史论。也是这种好奇心,让57岁的他身上依然有9岁儿童的纯真。
我只见过高老师一次。2010年12月,我从一个好友那得知他重病,于是邀约了几个好友同去南京看他。
那次见到高华老师,他和我想象中的一摸一样:谦和、笑容灿烂、谈起党史时神采飞扬。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在疾病面前的尊严感。我们去看他时,他已经被诊断肝癌三年,穿着病号服躺在病床上,身体极其虚弱,甚至在我们与他交谈的过程中,需要时不时用手微微顶住腹部,似乎是在扛住突袭的疼痛。但是他脸上完全没有一个重症病人的期期艾艾感,好像我们不是在一个病房里,而是在一个咖啡馆里,一群年轻人围着一个长辈谈笑风生。由于他的病情,我们没有久留,但短短半个小时的交谈,话题却很快跳到苏斯洛夫、王鼎钧的回忆录、文革史……,讲到这些高老师如数家珍,又似一个博物馆长在领着一群孩子参观他心爱的博物馆。
去一个陌生的城市去看望一个陌生人,这在我的人生中迄今是唯一一次。之前我和高华老师没有任何私交,我甚至从未去过南京,鲁莽地跑去看望他,纯粹是出于一个读者对一个作者的敬仰之心。更确切地说,是义务。
2003年左右,我逐步确立了博士论文的主题:“毛时代的群众路线”。之前我对毛时代的各种史料虽然略有所知,但有限的知识七零八落、散乱无章,没有一根可以把它们串连起来的线索。虽然也在师友的引导下读了一些中外学术作品,但始终有云山雾罩感。正是此时,我读到了高华老师的《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这对于当时的我,有如在一个神秘洞穴里摸黑前行时,突然手里被塞进一把手电筒,一下子看到了洞穴里的来路和去路,岩壁与潜流。说看望高华老师对我是义务,是因为一个黑暗中迷路的人,应当感谢那个往她手里塞进一把手电筒的人。
很多人认为《红太阳》是一本传世之作,我认为这个说法毫不夸张。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高华能够接触到的史料极其有限,所以若干年后,随着更多档案解密,也许这本书里的某些史料细节会过时,但我相信这本书的价值却不会因之动摇,因此此书的价值不在于史料方面什么惊天动地的“发现”,而在于它敏锐的问题意识——通过剖析延安整风运动的来龙去脉,《红太阳》揭示了中国革命最核心的“秘密”:中国式思想改造的缘起与模式。
哪怕与其它共产主义国家相比,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也是极其独特的。这种独特性体现在,在政治动员的规模、程度与可持续上,其它国家都与中国无法相比,而这种空前绝后的政治动员又与共产党“思想改造”的能力密切相关。正是人们的“灵魂”被改造了,才使得革命的血雨腥风得以狂飙突进。也就是说,中国革命最独特的地方,在其洗脑之成功——如此成功,以至于与其它共产主义国家相比,毛时代的中国几乎不需要秘密警察: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监视以及人的自我监督已经足以支撑这个制度的运转。
在《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一书里,我们读到了这种思想改造的“配方”:资源的垄断式供给+全面改写历史前提下的信息封闭+观念的强制灌输+在群体中孤立个体+暴力威胁;以及这种“思想改造”外科手术般的“程序”:封闭的学习文件 -> 组织群体对个体进行批评与攻击 -> 自我羞辱式的检查与“交心” -> 必要时的惩罚甚至暴力惩罚 -> 纠偏阶段受害者的感激涕零。这一套“配方”与“程序”,在以后历次整风运动中屡试不爽,甚至被日常化和制度化,效果不断积累,最终形成了“亿万颗头脑中只有一颗可以自由运转”的悲剧。
很多人将《红太阳》看作一本“射日”之作,意即它解构了毛主席的神话。不错,高华的确通过丰富的史料和细腻的分析呈现了“红太阳”的权谋之术。在高华笔下,毛就像马基雅维利笔下的那个君主,同时有着狐狸的狡猾与狮子的凶猛,
他的政治策略正如他的军事策略:集中兵力、各个击破、避实击虚…… 但是,《红太阳》不仅仅是关于一个人,它甚至不仅仅关于一场运动,在最深的层面上,它是对人性的一次深描。在书中,毛的每一次胜利,都由“围观者们”的冷漠、嫉妒甚至贪婪推波助澜。那个著名的句式似乎也可以用在这里:“当他打AB团时,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AB团;当他打王明时,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王明;当他打王实味时,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王实味……”从这个意义上,《红太阳》不仅仅是一本剖析“王道”之书,更是一本关于人性幽暗之寓言。“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到头来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对于20世纪中国的左祸起源,有各种隔靴搔痒的看法:有的认为左祸始于文革,有的认为它始于反右,更远的追溯到土改,但在高华之前,极少有人去碰触“延安”这个神话。美国学者Mark Selden七十年代出版九十年代重版的《革命中国的延安道路》,也对“延安模式”也做了浪漫主义的诠释。直到今天,“延安精神”在很多人眼里,仍然代表着理想主义、官民平等和生死与共的“战斗情谊”。正是因此,高华对延安整风运动的反思性分析可以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如果说很多人的研究是将一个神话故事的枝节剪去,他却是将一个神话连根拔起。不少学者认为,如果没有大跃进,就不会有文革。进一步倒推,如果没有反右造成的万马齐喑,就不会有大跃进的成功。再推,如果没有土改镇反的成功,反右也不可能如此顺畅……在这个倒推的过程中,高华则走得更远:如果没有延安整风,就不会有“毛主席万岁”。今天很多人鞭笞文革中的“人性沦丧”,却对延安时期的“理想主义”赞赏有加,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高华的研究显示,延安整风中的人人过关“向党交心”,与文革中万众一心挥舞红宝书的场景,不过是多米诺骨牌第一张与最后一张的关系而已。
然而“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勇气只是高华老师的一面。勇气与严谨的结合,才是《红太阳》成为经典的原因。因为解构“红太阳”的神话,自然冒犯了诸多神话信徒,一些恼羞成怒的信徒至今仍在攻击高华,但事实上真正仔细阅读高华的书与文章,就会发现高华绝不是一个偏激的“愤青”。他持重温和,细密精准,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评价历史人物总是引导读者回到当时的历史情境。这是为什么写作《红太阳》一书,高华老师需要精耕细作十多年。在档案不解密、资料来源非常有限的情况下,高华老师的写作无异于一个巨型的“填字游戏”——他需要不断从已知的信息中推导未知的信息,而这种推导最终依赖于他对浩渺史料的掌握、比照、揣摩和衔接。一个人回忆录中不经意的某句话,和另一个人回忆录中不经意的某句话,叠加来看,也许就否证了第三个人回忆录中的不经意的另一句话。一份电报上某个名字的出现暗示了某个信息,而另一份电报上某个名字的缺席则指向另一个信息。正是对史料精细的把握和分析,将高华锻炼成了一个党史知识方面的“福尔摩斯”。有朋友告诉我,一位有机会接触绝密档案的学者曾感叹,高华没有读过档案情况下所推理出来的历史图景,竟与他看到的档案所揭示的图景惊人一致。这个故事的可信度我不清楚,但数十年苦心研读已使高华老师成为党史方面的百科全书式人物,却是有目共睹。
《一九八四》中,历史是不断被改写的——不断变化的现实需要不同的历史,于是历史就像橡皮泥一样不断被揉捏、被塑造成“政治正确”的形状服务于现实政治。在《红太阳》中,延安整风的成功恰恰依赖于毛对党史的“重塑”——纷繁复杂的党史被归结为“正确路线”和“错误路线”的斗争史,而“正确路线”的最卓越代表自然是“红太阳”本人。今天,权力的巩固仍然借助于对历史的改写与屏蔽。历史一层层被擦掉,或者被涂抹,失忆的人群也因此成为价值的木偶。
高华这样“不识时务”的历史学家则是在带领人们出走,突破对记忆的这种封锁。据说《红太阳》一书,是高华在深夜的厨房里,就着昏暗灯光写出来的。我想象那个画面,觉得无比动人,仿佛看见一个地质学家在翻山越岭,搜寻过去留下的遗迹,试图告诉我们这里曾经有一个湖泊,那里曾经有一个冰川。《一九八四》里,男主角温斯顿发现一个和自己一样怀疑伪造的历史的“同类”时无比惊喜,他举杯对那个人说:“为了过去”。不知道高华老师是否读过这本书,如果读过,读到这里也许会心有戚戚。是的,不是为了“美好的未来”,不是为了“欣欣向荣的今天”,他的努力仅仅是“为了过去”,为了一就是一、而不是零或者二、不多不少正好是一的过去。
从经典到经验
时不时有小朋友问我该读什么书,怎么读书,正好《南方周末》约写一篇个人读书体验,算是一并作答。可算经验,也可算教训。
我至今仍然记得98年左右的一次阅读噩梦。当时我在读的是普兰查斯的《政治权力和社会阶级》中译本,社科出版社1982年版。我至今也不知道是因为翻译得不好还是作者本人文笔极晦涩,总之阅读的感觉就是四个字:寸步难行。大多时候完全不知道作者在说什么,偶尔似懂非懂又觉得作者基本上是在胡说八道。有时候在那坐两个小时只能翻四页,速度相当于从沼泽里往外拽一辆马车。等读到第三个小时的时候,就杀人的心都有了。
类似的读书经历,我有过很多,从福柯到哈贝马斯,从Henry James到Octavia Paz,经常有读着读着就有把作者从坟墓里拖出来揪住其衣领大喊“Why? Why? Why?!”的冲动。
后来我想,与其问别人,不如问自己:既然读得这么痛苦,为什么要读呢?
在年少缺乏自信的时候,一旦不能读懂一本书或者读懂了但完全不知道它好在哪,多半会很心虚,觉得责任肯定都在自己身上:这么经典的书,我都不知道它好在哪,肯定是我笨极了。既然如此,不但要接着读,还要在餐桌上不经意地讲到:“其实福柯对知识的理解,与柏拉图的洞穴比喻,具有一种意指共生的关系,而罗兰巴特晚年对欲爱的诠释,构成了对这一关系最好的回应……”
世上本没有经典,装得人多了,也就有了经典。
上面这句话过于傲慢,我的意思是:一个经典之所以是经典,不应该是有多少人赞美过它,而是它真的能帮助你认识你当下的世界与自己。如果它不能做到这一点,要么是你的功力还不够去真正读懂它,要么是它真的其实也没什么。用我一个朋友的话来说,其实肖邦也没有什么,就是他那个时代的周杰伦嘛。
所以我现在主张的,是一种从经验、从问题出发的读书态度,而不是从“死去的古代白人贵族男子视角”出发的读书态度。比如,如果现在困扰我的问题是“民主化和经济发展的关系”,那我就老老实实去读Prezworski, Inglehart, Huntington等做相关经验研究的人,柏拉图、黑格尔等“大师”估计也帮不上多大忙。15年前你要是在大街上碰见我,打开我的书包,发现的可能都是《规训与惩罚》、《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这样的经典名著,而现在你要是碰到我,可能我从书包里掏出来的仅仅是《印度简史》、《小议台湾土改》、《菲律宾的腐败》、《民国的四次选举》之类一点也不高深莫测的书。
这个转变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一切经典本质上都是基于那个作者对他所处的时代的问题的回答与思考,那么要真正读懂它并且读得心领神会,只能是因为:第一,你对他所处的时代及其问题有相当的了解;第二,你认为他所处的那个时代与你现在所处的时代有相似性,而且你能理解其相似性以及不同性在哪,由此批判地理解他的思考对于当下的意义。但说实话,以我有限的历史知识,我往往不知道很多“大师”的具体问题意识是什么,其思想的土壤到底是怎么回事,更不知道那个土壤和我今天所处的世界有何异同,那么我为什么要去读呢?仅仅因为它们被放在了书店的名著栏上?当然我如果一定要绞尽脑汁去体会这些经典的深意,肯定也能若有所悟,但你要绞尽脑汁去思考任何东西,它都会有深意。电影Matrix里,先知使劲盯着一把勺子,都能看出宇宙的秘密。
这个转变还基于另外一个认识:大多哲学和社科经典都写作于“实证”几乎不可能的时代,比如,在二战之前,基本上不存在大规模的民意调查、完整的宏观经济和社会数据、科学上严谨的统计技术等等,所以大多数经典的写作方式只能是从概念到概念,从推断到推断,从灵感到灵感。这种写作方式往往能创造出很多很漂亮很有启发性的理论框架,但是很难校验这些理论的有效性,又因为不能校验它的有效性,即,没有“证伪”它的可能性,知识很难有效积累。比如,马克思说资本主义国家无产阶级会不断趋于贫困化,这是一个经验判断,很容易通过数据来检验。比如,托克维尔说丰富的民间社团有利于民主的健康发展,这在当代政治研究中也完全通过经验素材来校验(事实上就有学者的经验研究表明,社团是不是有利于民主取决于社团的性质)。同样,新教是不是象韦伯所说的那样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也可以从经验研究中找答案。既然我们现在有条件读很多更严谨、更扎实、更细化的经验研究作品,为什么要拘泥于那些从概念到概念的东西呢?
所以我的读书历程,基本上是一个不断从“经典”堕落为“经验”、从“意识形态”下降为“实证主义”的历程。不是说我对经典失去了好奇心,而是我希望引导我去读经典的,是问题的箭头在不断指引,而不是餐桌上的虚荣心。
自从我的阅读品味大幅度“堕落”之后,我发现阅读对我来说变成了一件快乐无比的事情。以前是我在使劲拉着一辆马车试图走出泥沼,而现在则是儿童辨识动植物的大自然之旅。如果我很关心“资产阶级民主是不是虚伪的”这个问题,以前我可能会去读马克思、读卢梭、读施密特,现在我则会去读有关议员投票记录和民意测验对比的研究、政治竞选捐款的来源比例研究、投票率和社会阶层关系的研究、议题媒体曝光度和总统的态度韧性等等书、文章或甚至新闻报道。这些研究也许讨论的都是“小”问题,但是它们往往用一种有理有据、严格论证的方式来抵达那些“小”结论,这种虽微观但严密的论证方式,在我看来,比那些虽宏大但浮空的判断要有力量的多。
所以我现在读书并不指望醍醐灌顶,更不觉得书架上会有什么“神明”,仅仅希望每一本书能推进一小点知识或者带来一个小启发。正如政治上不存在什么“救世主”,智识上也不存在什么“救世主”。真正的好书,都向证伪敞开,而不是给你一个一劳永逸的启示录让你枕着它睡大觉。振聋发聩的东西,我一向觉得可疑。
所以我推荐的这几本书大多未必是什么传统意义上的名著,但多是经验研究,都在不同时期给过我重要的启迪。《Thought Reform and Psychology of Totalism》、《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分别是我觉得中英文世界最好的中国革命研究著作;《Polyarchy》《Populism against Liberalism》《The Myth of Rational Voter》《Modernization, Cultural Changes and Democracy》是几本研究民主制度的书,它们的共同特点是研究“现实世界”中的民主,而不是作为抽象理念的民主,对我影响都很大——对其中的观点,我不一定都同意,但是其中的思路,都让我很开眼界;柏杨的《中国人史纲》我基本上是当作恐怖小说来读的,因为当真几乎每一页上都写着“吃人”二字;秦晖老师的《传统十论》让我理解中国传统文化有豁然开朗之感;《牛鬼蛇神录》和《The Whisperers》分别是从个体的角度回忆中国和苏联的革命史,我相信如果从现在开始,每一代青少年都能读这两本书,人类的未来将会避免无数悲剧;《Why Globalization Works》《Capit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分别是讨论当代全球经济和中国经济的并且在各自领域——在我看来——最好的书,在一个“打倒新自由主义”已经称为中外知识界时尚的世界里,Martin Wolf基本上是在说:在喊“狼来了”之前,先看看那匹狼真的是狼吗?而黄亚生则是在说:在为中国模式倾倒之前,请让我们先透析中国模式到底是什么模式。《月亮和六便士》《Fountainhead》这两本是我喜爱的小说,其主题其实很像,小说里两位主人公的人生态度都是:如果得到自我的代价是失去全世界,那么我不介意把指甲缝里的这个“全世界”给剔掉。
正如每个人的身体状况不同,因此需要补充的营养元素不同,我的推荐书目的阅读经验未必适合其他人。我想说的只是,在思考自己要读什么书之前,最好问问自己,我关心的到底是什么问题,因为只有真诚的问题意识才能将你引向真诚的阅读——阅读如此美好,任何虚荣心的杂质都是对它的玷污。
愿像那水中浮木
庞培站在大海边,远远一个背影。他刚读完凯撒的来信,信中的内容很不祥:凯撒拒绝了停战提议,一定要对落荒而逃的庞培穷追不舍,直到把他的人马赶尽杀绝为止。庞培握着手中的信笺,一时茫然无措,转过身,对跪在海滩上的信使说:怎么办呢?怎么办呢?你一定很高兴吧?你,一个奴隶,不需要意志,不需要做决定,象水中的一块浮木,该是多么惬意……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