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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比成功更重要

_4 凌志军(当代)
“可是我总觉得没那么简单吧。我们国家的教育已经定型了,谁敢不按它的路子走?除非你直接把清华、北大给拆了,学生不分先后,大学不分好坏。”
“不是把学校拆了,而是把你对学校的看法拆了。”
“把‘看法’拆了?”
“对,改变你对学校的看法。”
读过这段对话,我们再回头来看“difference”,可以隐约感到,这个英文单词包含了“E学生”的第三个秘密,那就是:
我到底要什么?
第三章 我到底要什么? “深蓝”是怎样炼成的(1)
我不是教授的好学生。因为我不喜欢按照教授的计划走,总是在做自己想做的事。
——许峰雄
80年代后期计算机领域发生了两件大事,轰动世界。它们出自美国卡耐基梅隆大学计算机系的两个学生。
其一,全世界有几十位最优秀的计算机专家在研究语音识别技术,他们全都绞尽脑汁,想让电脑听懂人类的语言,但是直到1987年,有一个20多岁的学生开创了历史,那就是李开复。
其二,1988年,一台名叫“深思”的计算机第一次成为“国际大师级棋手”,并且战胜国际象棋特级大师本特·拉尔森。它的制作者是许峰雄。
直到今天,许峰雄和李开复仍然是卡耐基梅隆大学的骄傲。如果我们回过头来,重新估量这两个人的杰出表现,就会发现:每一个学生身上都拥有无限的潜力。大多数学生从来没有尽善尽美地表现自己的能力,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想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从来没有产生过一种想要抓住什么东西的冲动。只有很少的人能够意识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感觉到它正在前边召唤,不顾一切地去抓住它。强烈的渴望不但产生了勤奋,还创造着天分,激励着他们超越一切障碍,与众不同。
我们在《追随智慧》中已经叙述过,李开复是如何与15位专家分道扬镳,另辟蹊径,而他的导师罗杰·瑞迪教授又是怎样“不同意他,但支持他”的。现在让我们来看许峰雄。当年他是比李开复早一年入学的博士生,如今他是微软亚洲研究院的高级研究员。
看见许峰雄的时候,我们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是“深蓝”:这就是那个被叫做“深蓝之父”的人吗?
是的,就是他。他和他的两个伙伴制作出来的那台“深蓝”是个庞然大物,有吨重,里面装了32个并行处理器、世界上所有国际象棋大师的棋谱,还拥有每秒计算2亿步棋的能力。1997年5月11日,许峰雄用它战胜了卡斯帕罗夫。后者拥有很多辉煌的头衔:国际象棋世界冠军、世界排名第一、特级大师、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国际象棋棋手。所以,“深蓝”的胜利让全世界电脑和人脑两大领域又惊又喜,还有一种五味俱全的感觉。自从1958年国际商用机器公司那台名叫“思考”的计算机掀开与人类博弈的第一页,“40年人机大战的历史”就在这一天彻底改写了。
“别人都说你在卡耐基梅隆大学是个非常出色的学生,是吗?”有人这样问许峰雄。
“我也不知道,”他腼腆地笑了,“我们学校不分名次,学生也就是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不过,我不是教授的好学生。因为我不喜欢按照教授的计划走,总是在做自己想做的事。”
此人中等个子,看上去温文尔雅,年龄不算大,却已早生华发,一副深度眼镜后面的那双眼睛,有时候有些木然,心不在焉,但是突然间又会神采飞扬,把脸上的表情甚至全身都带动起来。1997年5月那次持续一周的“人机大战”之后,“许峰雄”这个名字在全世界传扬开,也为很多中国人知晓。但是昔日的同学和今日的同事并不叫他“许峰雄”,而是叫他“CB”——CrazyBird,意思是“疯狂鸟”。
“CB”的早期教育简历很简单,但却令人印象深刻。他出生在台湾,自幼“好新奇之事”,中学时期“奇思妙想层出不穷、天空海阔恣意驰骋”。在台湾大学读书的时候成绩优秀,但他给同学留下的印象是“思想异于常人”、“特立独行”。1982年他来到美国,进入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机系,又是一个“不务正业”的学生。他所谓“不是老师的好学生”,包含了如下一个事件:有一天校园出现一个“黑客程序”,可以控制老师学生的计算机系统,还能把人家私下往来的电子邮件发布到学校网站的电子布告栏上,以至那些诸如“昨天我在洗手间捡到的连裤袜是谁的”之类的隐私也被公开。结果证明始作俑者正是“CB”,而他只不过是在“愚人节”里开了一个玩笑。当今微软公司负责全球科研的高级副总裁里克·雷斯特博士,就是这一事件的“受害者”之一。那时候雷斯特是这所大学里的教授,而“CB”是计算机系一个尚未取得博士学位的学生。
不久以后发生的一件事情,再次证明此人所谓“特立独行”不是夸张,他后来总是说,自己走上“人机博弈”的道路“完全是机缘”,也是在说这件事:
有位教授来找我,要我帮忙去完成一台能下国际象棋的电脑。我喜欢下棋,也喜欢电脑,还知道让电脑学会下棋的努力已经持续了很多年,但直到那时为止,电脑还只是具有业余级别的棋力。我喜欢做这件事,可是我不能同意教授的计划。他们打算按照国际象棋的64个格子做出64块芯片,所以那是一个很大的东西。我觉得这种做法很笨,对教授说:“现在的技术可以把这些东西装进一个晶片,为什么要做64块?”教授坚持当时流行的观点:如果加快电脑速度,必然增加电脑体积。我说“不一定”。结果我和教授发生了冲突。我说:“如果你做成一个芯片,我就参加。”教授很生气,说我“根本就不想做。”
“CB”离开教授,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我非要做出一个来。”
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导师孔祥重。导师支持他,但又说:“人家已经开始,你忽然另起炉灶,所以一定要做得很快。学校没有时间等你。”
第三章 我到底要什么? “深蓝”是怎样炼成的(2)
导师问他需要多长时间,一年还是三年?
他说:“6个月。”
对他来说,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历程。没有人要求他去做这件事,那是他自己想要的。“很多事情,你不做就不会理解其中艰难,一旦做起来,才能发现自己低估了困难的程度。”他这样说,“面对那么一大堆问题,我有时候担心自己也许要做10年。”旁人遇到这种情况,也许会退缩,至少要求导师给自己更多的时间,但他是“CB”——疯狂的鸟,他不肯退缩。
每天从早到晚坐在电脑前。他要把36000个晶体放在一块长厘米宽厘米的芯片上,每一条线路都要重新设计,这用掉了第一个月。然后把一点一线画出来,有几万个点和几万条线,其中大部分依靠手工完成,这又用去了4个月。每天的工作时间越来越长,昏天黑地,不分昼夜,但最大的问题是“前途难测”。他一边往那小小的芯片里面塞进晶体和线路,一边对自己说:“应该可以。应该可以。”
第六个月开始的时候,他把36000个晶体连同所有电路全都装在芯片上了,再多一条线都加不进去。然后开始检测,在发生错误的地方重新开始,这用去了他的最后一个月。“6月限期”全用完了,他的芯片真的诞生了,不仅能够正常工作,而且证明比那64个芯片组成的系统还要快10倍。
他把自己的第一个成就叫做“晶体测试”,它的样子粗糙,甚至不是一台像样的电脑,但是同学们都在为它惊讶不已,对说他:“你应该带着它去参加国际象棋比赛。”他去了。在一场机器对机器的博弈中,“晶体测试”两胜两败。那是“CB”第一次参加大师级别的比赛,时在1986年。
初试锋芒,“CB”信心大增。他继续在“晶体测试”上投入自己的激情和智慧。一年后,“晶体测试”参加北美冠军赛,战胜所有对手,成为冠军。
“CB”现在狂热地爱上了他的芯片,热情与日俱增,似乎没有止境。“我想做一台更快的机器。”他对同学说。他已经计算出,如果能把电脑的速度提高1000倍,就能接近国际象棋世界冠军的能力。
导师看出学生前途无量,给他5000美元,要他做出一台真正的电脑来,还为电脑取了个既浪漫又沉稳的名字,叫“深思”。
一年以后,“深思”诞生。“CB”带着它去参加比赛。这是他第一次带领电脑与人脑下棋。“深思”一往无前,进入决赛,可惜在关键一役中输给一位特级大师,屈居亚军。
“CB”把“深思”带回家去,再接再厉。现在“深思”已经有了200块芯片和两个处理器,每秒钟能分析70万个棋位。半年以后,“深思”战胜特级大师本特·拉尔森,声名大噪。
“深思”如果是一个人,也有人类的七情六欲,那必是当之无愧的“国际大师”了。事情做到这个程度,“CB”已是全校闻名的传奇人物。教授们开始对新来的学生津津乐道:“我们的机器是全世界第一个击败国际大师的电脑。”“什么叫研究?这就叫研究。”
这一年“CB”毕业了,取得博士学位。国际商用机器公司正为推进它的“人机博弈”煞费苦心,听说此事,当即认定此人的工作具有“世界级”的水平,甚至有可能击败世界冠军。于是公司派人前来游说。说IBM将帮助他制成更大更快的计算机。这正是“CB”想要的,他和两个伙伴进入IBM。这一年是1989年。
从“晶体测试”到“深思”,“CB”用了4年。现在他要开始新的历程。新电脑改名叫“深蓝”,其理论上的根据源自他的博士论文。那时候“CB”已经全美知名,因为《纽约时报》在头版发表文章,说这是一场“电脑与人脑之间的战争”,弄得人们既兴奋又紧张。
这场“战争”的结局现在人人都已知道,但是“总攻”发起之前的那一段时间仍然漫长。从“深思”到“深蓝”,CB和他的“三人小组”用了8年,其间有过无数失败、无数烦恼、无数惊喜、无数不眠夜,这一切外人至今还不知道。人们津津乐道事情的成败,“深蓝”的胜利和卡斯帕罗夫的失败,成为那一周世界媒体的头版新闻。美国的《时代周刊》、《纽约时报》,英国的《卫报》,还有新华社、美联社、路透社、共同社,纷纷报道,连中国的《人民日报》这样的严肃报纸也加入进来。IBM甚至单独为这场比赛申请了一个站点,每天有上千万用户访问该站点,发表见解。“这是一部像人的机器和一个像机器的人之间的决斗”,印度人阿南德这样评价“深蓝”与卡斯帕罗夫的较量。卡斯帕罗夫说他“没有想到电脑会如此像人一样下棋。”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则名声大振。他们为这次比赛投入1000万美元,然后把70万元的“胜利者奖金”发给了自己,又从股票价格上涨中收益2亿美元。
但是“CB”并不在意这些,在他的记忆中,事情的起点才是最值得怀念的。“一切都基于一个信念”。他这样说,“信念会促使你持续不断地努力。”
《纽约时报》当年的一篇评论说,IBM导演的这场“人机大战”,是演给全球最大的软件公司微软看的,“‘深蓝’已经打败了棋王卡斯帕罗夫,它能打败比尔·盖茨吗?”
如今,“深蓝”功成身退,它的一部分捐给了博物馆,另一部分则存放在国际商用机器公司,作为资料,也作为纪念。“深蓝之父”许峰雄并没有向比尔·盖茨挑战,他在2003年春天加盟微软,来到比尔·盖茨旗下。
第三章 我到底要什么? “深蓝”是怎样炼成的(3)
张亚勤说,他是“很安静、很坚韧”的科学家,脑子里每时每刻都跳动着“各种各样的想法”,一旦决定了主攻方向,他便会“执着地整合各种资源”。
沈向洋说:“他应该是所有中国学生的榜样,当然,也是我的榜样。”
他自己说:“当时我也没有想到,这件事情一做就是12年。”有一次他还对朋友说起自己为什么到那么大的年龄才结婚:“在战胜卡斯帕罗夫之前,我根本不知道女人是怎么回事。”
第三章 我到底要什么? 开窍(1)
我终于找到了能让自己心花怒放、精神振奋的东西。那一天我对自己说,大学的后三年再也不拿A以下的成绩了。
——李开复
我们的研究对象有个共性,值得一提。那就是,几乎每个人在学习期间都有一个发现自己的过程。这过程包含了两个内容:
1.先是发现了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2.然后才是发现了自己的能力所在。
一旦进入这种状态,他们就会感受到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力量从心底涌出,那情形就像很多人说的,“开窍了”。这是一个突然爆发的时刻。沈向洋的“开窍”发生在大学三年级,张亚勤是在读博士的时候,李开复也是在大学二年级。在此之前,是一个逐渐演化逐渐积累的过程,有点像火山喷发之前的沉寂。
下面是李开复“开窍”的经历:
读中学时,开复希望能成为一个律师。到了上大学的时候,他选择了政治学和数学。他在以前从未想过其他选择。他的父亲是搞政治的,后来离开了政治的舞台在家里写书,也还是在研究政治。“父亲从没有说过他希望我做什么,但我觉得子承父业似乎是很自然的事。”
对抗老师是他做的第一件具有政治和法律意味的事情。那时候他在台湾上小学,他的老师喜欢惩罚学生,最严重的惩罚是用竹尺打,稍微轻一些的就是罚款,常常把同学们的零用钱都罚光了。他回忆道:
班里的同学都恨老师,都在心里想着发泄不满的情绪,这给了我一个机会去展示自己的政治才能。我开始调动小聪明,偷偷计算老师罚款的数额:一天一天地加起来,结果惊讶地发现,老师从学生手里拿走了很多钱,但班费却没有增加。于是我说服同学们相信老师在贪污,向校长检举。校长痛斥老师一顿,老师回来痛斥学生,说是“共产党的行为”,还要追查检举者,但却无从下手,因为我已经预先防备泄露身份,检举信是用左手写的。
第一次向权力挑战就大获成功,这让开复成了同学中的“明星”,也成为“正义的化身”。到美国之后读中学,他开始喜欢法律,觉得自己可以做一个为社会主持公道的律师。
有一天老师要大家写一篇作文,题目是:“谁是美国人面临的最大的敌人?”中国的学校不会出这样的题目,因为这类题目的答案是形形色色的,没有一个标准的对与错,老师就失去了评判的依据。但是开复在美国学校里遇到的题目,大都是没有标准答案的。老师可能说出一些参考书目,让大家自己去看,等到看了一大堆书之后才发现,原来书里并没有现成答案,还是要写出自己的想法。
“我当时看着老师的作文题,忽然豪气大发,写下自己的答案:《漠视——美国人面临的最大的敌人》。为什么这么说呢?我在作文里写道:越南战争给很多美国人带来影响,抽烟喝酒,不看新闻,不看报纸,还吸毒,没有一个很好的目标。人们在心理上“什么都不在乎”。过去美国人只关心自己,这还是一种比较好的情形,因为这在客观上对社会有好处。可是现在,美国人连自己都不关心了。这是最大的问题,比“贸易逆差”、“环境破坏”之类的问题还要坏。因为,这个国家*制度之所以能够有效,就是因为人人都能受教育,都能关心社会。如果人们什么都不在乎,*制度就要完蛋了。”
那时候开复还只是个中学生,有这样的思想不免让周围的人大感惊讶。他的《漠视》获得优秀奖,也是那一年全洲最好的10篇论文之一。这似乎证明了他的政治天赋,连他自己也觉得很不一般。到哥伦比亚大学读书的时候选择专业,他第一个就选了人文学院。“那时候我认定自己是要当律师的,要么就是法学家。”
不料情形不像他想的那样。他觉得上课提不起精神,成绩也不好,最让他沮丧的是,他感觉不到那股激情,甚至想把枯燥无味的课本扔到教授身上。有一个时期,桥牌成了他的精神支柱,每天要打好几个小时,有时候逃课,出去参加比赛。那一年他的桥牌成绩比他大学的学习成绩要好得多,曾在美国大学生比赛中获得第一名,还得到过一个“世界亚军”。“中国人都知道杨晓燕是美籍华人中的桥牌高手,其实她总是输给我们的。不过她很有风度,是很好的一个女性。”
他就这样度过了大学一年级,学习成绩很差,也不在乎,因为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喜欢些什么。但他明白这里不是中学,政治也不再是写信检举老师那么简单的事情。他在这个领域没有什么出众之处,既没有那种炽烈的热爱,更没有献身的欲望,还很厌恶那些娴熟的政治技巧。“你走进这个世界,就不能再说实话。所以我到后来认定那不是一个好的事业。”于是他决定放弃政治学:“我并不为已经花费了一年的时间而懊悔。我认识到那不是我想从事的事业,我没有在那里用掉我的半生甚至毕生的时间,这是我的幸运。”
开复开始探求自己到底想要干什么,先去学习数学,但后来发现真正喜欢的是学校里面那台电脑。他去听了一个月的电脑课,就发现比老师懂得还要多了。那时候电脑还是打卡式的,很笨拙,但是对他来说却有巨大的魅力。当他发现有一个计算机和可口可乐的机器连在一起、学生坐在教室也可以看到可乐机里面有没有可乐的时候,就觉得真是奇妙无穷。
第三章 我到底要什么? 开窍(2)
那时候还没有什么人能预测计算机有着一个那么辉煌的未来,人们说到科学的时候,都是说数学家、化学家、物理学家,没有人说计算机科学家的,所以他也没有觉得这是一个事业,“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喜欢它。所以我把数学也丢掉了,去学计算机。”
“我终于找到了能让自己心花怒放、精神振奋的东西了。那一天我对自己说,大学的后三年再也不拿A以下的成绩了。这是我作了那么多愚蠢的决定、经过了许多尝试之后的一个新决定。当我投入到计算机课程中去的时候,我感觉周围的一切都安静下来,只有我的内心在说话。在我的记忆中,除了我的家人和朋友,似乎没什么人很注意地听我说话。但现在情况不同了,当我开口说话的时候,我的老师和那些专家们都在仔细倾听,这让我非常惊讶,很受鼓舞,越发勤奋。每天16个小时用在学习上,而我根本感觉不到时间在流逝。有时候我想:“我准是疯了!”但我的确感觉很快乐。”
从那时起,他果然没有A以下的成绩。大学毕业的时候,他是全校第一名。
回顾那几年的学习生活,开复到现在都十分庆幸。作为一个计算机科学家,能让亿万不同国籍、不同种族、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因为他的发明而改变了自己的生活,这给他的生命带来意义。然而,他可不是在一个早上就踏到这条道路上来的,那是不断幻想、追求、尝试、改变自己的结果。
第三章 我到底要什么? 做最好的“你自己”(1)
总是生活在别人的评价体系中,想想挺可悲的。
——凌小宁
凌小宁生在中国长在中国,有一段在国内读中学读大学的经历。现在想想,那时的课程都不记得了,但是有一篇鲁迅写的文章,给他留下很深的印象。鲁迅在那篇文章里写了中国民族的一些问题,大意是说,中国少有失败的英雄、任性的反抗,少有单身鏖战的武人,见胜兆纷纷聚集,见败兆纷纷逃亡……小宁在美国生活多年,直到今天还能把这长长的一段背诵出来,而且时间越是久远,他就越是感觉到鲁迅的话真是有道理。
“这就是说,中国是一个‘随大溜’的民族。”小宁说,“我们从小受的是集体主义的教育,人人都有共同理想和共同利益,都在追逐一个东西,都希望做一件事。”
出国多年以后,小宁回到中国,和中学时代的同学们相聚在一起,有人建议大家轮流讲述当年的故事。于是,20多年前的往事一件一件铺排开。
“我要讲个凌小宁的故事。”有个同学说,接着就开始讲起来。
那是1966年盛夏,*正在高潮,政治的批判轰轰烈烈。这班初中一年级学生当时只有13岁。有一天,大批判的矛头直指班主任易老师。几个同学是组织者,站在讲台上,全班50多个同学都坐在下面,小宁坐在最后排。易老师被押上来。她才20多岁,从北京大学毕业不久,来当老师,现在站在学生面前,垂首弯腰。有人用细铁丝拴住一块黑板,挂在她的脖子上,下面还吊着砖头,在黑板上写“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的代表”,还写“大流氓,大破鞋”。一人高呼口号,要打倒她,大家都跟着,小宁却在后面沉默。有个同学拿了一堆大蒜来,往老师脸上抹,还把老师的鞋脱下来,拿来打她的脸。就在这时,小宁似乎忍无可忍,他站起来,大声说:“你们这样做不对,老师对我们挺好的,你们为什么这样对老师?”一语出口,满座又惊又怒。同学们斥责小宁,教室里像炸锅似的。小宁也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股怒气,跳将起来,冲到前面,又把老师脖子上的黑板摘下来,摔到地上。老师一直默默忍受诸般凌辱,此时忽然哭了,泪流满面。小宁看到老师的脖子被铁丝勒出血痕,鲜血淌下来,似乎更气,抢上一步,把那堆大蒜扔出很远,又挡在老师身前。“我也不知道我当时哭没哭,”他后来回忆道,“也讲不出什么道理,只觉得他们太过分了!老师太可怜了!”教室里吵得一塌糊涂,很多人说小宁“破坏*”。他说:“不管你们怎么革命,不能这样对待别人。”没有人站起来帮他说话,他感觉寡不敌众,转身跑出教室,有几个人跟他走了。批判会让他这么一闹,不了了之。
当年主持批判会的那个同学,现在和小宁重逢。大家都是快50岁的人了,往事依然历历在目。“我那天特别恨你,”他对小宁说,“我心想,这家伙平时不声不响,关键时候跳出来反对我们。后来我再想想,真是很佩服你:做人就要这样做,不应该欺负弱小的人,要帮助弱小的人。其实从那天以后,我一直在学你。”
这是30多年以后的真情流露,在当时可不是这样。那一年大批判的热潮又持续了几个月,小宁觉得实在不能忍受,不再去学校。他回到家里,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做半导体收音机、搞化学实验、做火箭、做天文望远镜和显微镜。做这些东西要买零件、买工具,要花很多钱,而妈妈给他的零花钱总是不够。有一天他在一家汽车修理厂的垃圾堆里发现很多废弃的铜丝,大喜过望。他每天到那个垃圾堆上去,把那些铜丝扒出来,拿到废品收购站去卖,把几角几分攒起来,凑足一笔钱,就跑到商店去买回一个无线电零件。他沉浸在自己的发明世界里,丝毫没有感觉到“捡垃圾”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有一天,他正在垃圾堆里扒着,邻家孩子看到了,嘲笑道:“你怎么在干这个,真不像话,给你家里丢脸,也给你自己丢脸。”小宁一点不脸红,还是不停地捡,心里想:“我又没偷没抢。我只是想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做出来。”
很多年后,有人和小宁谈到这些往事。他说:
做人做事,道理是一样的。你不应该总是跟着别人走,也没有必要看别人怎么评价你。做你自己!你就会发现心里有一块地方是真正属于你自己的。激情一定就在那个地方。认识到自己的激情所在,不要压抑它,把它开发出来,你可以看到,你的价值就在这里。
小宁是在32岁那年到美国求学的。他发现美国人的文化是强调个人价值,强调与众不同,这一切似乎格外符合他的本性。一个人怎么样才算有价值?美国人的理念和中国人是不一样的。他们不是人人都希望做科学家,都希望做大人物,不认为一定要很有学问,一定要挣很多钱。他们更在乎自己是不是快乐。只要自己高兴,做一个饭店服务员、做一个普通的售货员,都很有满足感,不会因此就觉得比别人矮一头。
儿子的童年和他不同,都是生在美国长在美国。有一天他问小儿子:“你长大想干什么?”
儿子说:“我不知道。”
“你想不想当总统?”
“不想。”
“为什么?”
“那个人太累。”
这细节让小宁经久难忘,因为他从这里看出,美国的孩子想的都不一样,而美国的父母一定是尊重孩子想法的。
第三章 我到底要什么? 做最好的“你自己”(2)
然后,小宁又讲了一个故事。这件事他对很多中国的朋友说起过:
我在微软公司有个同事,他非常优秀,是个很出色的计算机科学家,而他的哥哥是个乞丐,真正的乞丐,整天在外面流浪,依靠别人的救济和施舍生活。
有一天我对他讲起中国孩子的成功观念,他就给我讲了他哥哥的故事,讲的时候脸上没有任何尴尬的或者不光彩的表情。看得出来,他不会觉得有这样一个哥哥是一件丢脸的事情。他承认他哥哥生活得非常开心,“可以想上哪儿就上哪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没有任何压力,也不对任何人负责。所以他认为自己才是真正自由自在的人。”
“那么,你父亲呢?”我知道他的父亲是个律师,很体面,也很有钱。于是问:“你父亲怎么看待你们兄弟俩?”
他告诉我,父亲一点也不干涉大儿子的选择,从来不会骂这个大儿子不争气,从来不会说“看看你弟弟多有出息,就你不争气”这样的话。
有一次大儿子回家,父亲看他的衣服实在太破,于是给他200块钱让他去买新衣服。儿子问:“这是不是意味着我可以自己选择买什么样的衣服?”
“当然。”父亲回答,“你可以买一件200块钱的衣服,也可以买很多便宜的衣服。”
结果这儿子买了一件200块的衣服穿上了。父亲看了就说“很好”,并没有说:“你这么穷还不知道节俭。”
这是典型的美国家庭,是一种美国式的价值取向。父亲不一定会同意大儿子的价值观念,事实上美国的主流社会也不认为不劳而获、做乞丐是一件好事。但问题不在这里,而在于,他们的价值观念让他们尊重、理解和接受别人的选择。即使是父亲对儿子也是这样。美国人认为,每个孩子都应当有自己的想法,走自己的路。这件事情要是发生在中国,你可以想象父母会怎么颜面无光,会怎么斥责这个儿子,恐怕不仅仅会说“你看看你弟弟,再看看你”之类的话,而且可能还会采取一些措施,比如给他些钱要他做生意,然后他还不好好做,把钱给花光了,然后父母就伤心欲绝,觉得生了这个不争气的儿子真是造孽。
是要求孩子做父母喜欢的事情?还是让孩子做他们自己喜欢的事情?中国的家庭在不知不觉中倾向于前者,而美国的家庭肯定是后者。这是一个文化上的差异。美国人的理念都是比较发散的,对他们来说,自由是最有价值的,自己快乐不快乐是第一位的。美国就是这样的“自我”。只在乎自己的感觉,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在美国的大学里,大部分研究生和博士生都是外国人,实际上不少美国人都不上大学,不是不能上,而是他们不想上。他们觉得不上大学也没有什么不好。
所以说,美国人更体现多样化的个人价值,而中国人更喜欢统一,大家追求同一个东西,用一个共同的社会价值标准来衡量成败。中国的孩子是全世界最受关爱的孩子,他们生活在一个幸运的殿堂里,但却过着最不幸的生活,就是因为他们都在做别人要他们做的事,拼死拼活,想方设法考上好大学,整天被压制在这种沉闷的气氛中,个性都没有了,明知道这样不好,却摆脱不开。谈到这些,小宁的情绪似乎特别激动:
我们中国人总在讨论怎样让孩子成功,其实还有更大的问题,我们的成功标准本来就有问题。过去我们并不认为这有问题。现在大家之所以感到苦恼,是因为我们的国家开放了。世界的潮流在向前走。东方社会的价值取向和西方社会的价值取向本来是不一样的,你很难说这个一定好那个一定不好,但现在全球化的浪潮就让这两种文化碰撞起来了,中国人出去了,外国人进来了,你怎么迎接这种碰撞呢?
按理说中国已经变得很多元化了。经济上非常多元化,文化上也非常多元化,甚至人们的价值取向也多样化了,社会观点也有很多变化。但是教育体系并没有跟上这个变化,教育的标准还是一元化的,就像大家说的,千军万马从四面八方涌过来,争过一座独木桥。争着做同一件事情,不管他自己是不是喜欢。
总是生活在别人的评价体系中,想想挺可悲的。比如一个女孩子长到5岁6岁,母亲就一定要教她弹钢琴,因为一个女孩子到了那个年龄,要是不会弹钢琴,人家都会看不起你,所以非学不可。这就成了不是自己想怎么做,而是别人怎么看我。还是应了鲁迅说的那句话,大家都争着往一个方向去,很少有人去做一件和大家不一样的事情。
大家都说,美国小孩不像中国小孩那么努力,不像中国小孩那么能吃苦,其实没有那么简单。他们是在体现一种多元化,让每个小孩最好地表现他自己,最大限度发展自己的能力、自己的兴趣,实现他自己的目标,而不是让每个小孩都来达到同一个标准。比如很多美国小孩的数理化很差,那是因为他本来就不喜欢数理化,他喜欢别的东西。
其实所谓“优秀”,不是说你一定要得到“第一”、“第二”,而是你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你的潜力。这是小宁在美国读书时最深的感受,现在他也总是对自己的两个儿子说:
“你不需要成为‘最好的’,只要成为‘最好的你自己’。”
第三章 我到底要什么? 在美国读书很辛苦,但是不痛苦(1)
美国的学校是尽量把每个孩子教育成不同的。中国的学校是尽量把每个孩子教育成相同的,就好像生产线一样。
——张益肇
张益肇每天往返于家庭和学校之间,路途遥远,坐车也要20分钟。诸位也许以为他如此努力奔波,一定是单调乏味的,就像大多数中国孩子那种“两点连一线”的生活,日复一日,没有变化。可是事实并非如此,他的生活很快就变得丰富多彩。在他的种种乐趣中,最重要的是读书。一个人幼年时的读书习惯和读书内容,往往能左右他的一生。
这是益肇到美国来学习的第五个年头。他已经是美国加州一所中学的十年级学生,相当于中国的高中二年级。来到异国的最初感受,仍然萦绕在他心里:这个国家的一切似乎都非常大,房子大,车子大,高速公路也很宽。他在台湾的时候总是觉得空间狭小,跑都跑不开,从没想到世界居然如此辽阔。
新奇的感觉接二连三地涌出来,包围了这个中国孩子。比如他第一次上课就发现很多奇怪的事情。在台湾上学,同学们总是整整齐齐坐成一个方阵,他除了看着老师,就只能看到一个个后脑勺了。而美国的教室是半弧型的,一个班只有二十多个孩子,还要分成好几个小组,每个小组围成一个圆圈,对面而坐,能看到彼此的脸。别人说话的时候,益肇可以看到人家的表情,他自己说话的时候又会想到,所有人都在看着自己,所以要把一个很好的表情给大家。这种空间的变化让他感受到一种奇异的力量,他开始关注别人,并且开始注意表现自己。
老师也是不同的,不仅是肤色和语言不同,而且让益肇感到,这些老师一点也不像老师。台湾的老师总是站在讲台上,从头到尾不停地说。这里的老师没有讲台,虽然有一块黑板,却又总是不在黑板前站着。老师在学生们中间穿行,一边走一边讲,不时坐在学生身边,和大家讨论。有时候孩子们唧唧喳喳,弄得老师的话没人能听到。老师也不生气,只是站起来笑着大喊:
“孩子们,孩子们,能不能让我说几句话?”
益肇还发现,美国学校里衡量学生的标准和台湾完全不一样。校园里面最走红的学生不是分数最高的,而是那些“体育明星”。自我感觉最好的学生,几乎都是那些兴趣广泛、热衷于户外运动的人。如果有个学生功课平平,但却特别乐于助人,或者在学校参加很多学生会之类的活动,也会得到同学们的赞扬。
所有这些都让益肇感到惊讶。然而更让他惊讶的是,他觉得在台湾读书并不辛苦但却很痛苦。在美国读书很辛苦,但不痛苦。
他希望能够尽快听懂老师在课堂上说的话,所以拼命学习英文。母亲知道语言是孩子到达智慧殿堂的必经之门。所以离开台湾的时候,把中学三年的课本全都带到美国来了,现在让儿子一天学一堂课,一个暑假全部学完。
70年代末期的美国学校,和70年代初期开复在那里的情形有了很大不同,外国孩子已经多起来,华人的孩子也不少。学校总要专门指派一个老师来教这些孩子英文,教给他们怎样适应美国的环境。
美国孩子和中国孩子的最大区别也许在于,美国孩子的活动范围要大得多,远远超过学校和家庭。就像周围的美国孩子一样,益肇的精力和热情也渐渐超越了课堂,活动范围越来越大,不光是在学校和家这“两点一线”,还去医院做义务工,去做家教,去都市的图书馆。到周末,去看电影,去和朋友聚会,还有很多时间去看书。
我们中国人看到美国人家里很少藏书,就以为这是一个不读书的民族,其实这是偏见。那些在美国微软总部工作的中国人看到自己的孩子都拥有一张借书卡的时候,一定不会怀疑,美国孩子的业余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就是读书。张正友是微软公司的研究员,在华盛顿州雷德蒙市拥有一处漂亮的住宅。平时忙得不可开交,每逢周末,就带着女儿们去图书馆(这座城市的每个小镇都有一个图书馆)。学校的老师总是给女儿开出读书单来。小女儿才5岁,还没上学,也来寻找自己喜爱的书,然后兴致勃勃地拿出自己的借书卡,卡上写着自己的名字,在计算机上一划,就把书拿回家去。有些书图书馆里没有,她就留下书名和自己家的地址,用不了几天,那本书就能寄到家里来。“我觉得图书馆制度太好了。”张正友说,“我在她们这个年龄,在中国上学,只看课本,不看课外书,我是在初中才看到《林海雪原》的。”
张益肇也喜欢看书。20年前上中学的时候,总是到图书馆去寻找各种各样的书和杂志,这些书跟学习本身没什么关系,但他还是要花很多时间去看。他在那里面体会着无穷的乐趣。他就是在那段时间里读了金庸全集。说来真是奇怪,“微软小子”在他们的少年时代,大都有一段酷爱金庸的经历。李开复、张亚勤、沈向洋、张宏江、张益肇,都是“金庸迷”,全都有过废寝忘食手不释卷的经历。他们显然从金庸的小说中吸取了无穷无尽的东西:疯狂、执着、激情、充满幻想,和以人力去抗拒那些超自然的力量。
到了初中三年级,益肇的英文已经足够,不必去补习英语了。他觉得属于自己的时间越来越多,对美国教育特色的感觉也越来越清晰:
第三章 我到底要什么? 在美国读书很辛苦,但是不痛苦(2)
美国的教育不在乎你是不是把知识全都放到脑子里,他们是尽量鼓励每个人发挥自己的潜能。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模式,都有自己的个性,都有自己特别喜欢的东西和特别不喜欢的东西。在中国,就是要大家把每一门功课都学得很好,把大家塑造成全部学科都齐备的这种人。中国的教育就好像生产线一样,每个孩子进去的时候形形色色,出来的时候都是一样的,因为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说着说着又想到了台湾的学校,他不由觉得自己很幸运,“在美国读书虽然很辛苦,但比起在台湾的那些准备考高中的同学,还是轻松多了。”
第三章 我到底要什么? 因为不喜欢才烦恼,不是因为烦恼而不喜欢(1)
选择是你的自由。
——张亚勤
《中国青年报》的记者吴苾雯,在她的令人感慨万千的《逃离大学》这本书中,公布了一项调查结果:在中国,有40%的大学生不喜欢自己的专业。中学生里有多少人不喜欢他们现在的读书方式呢?没有人去调查,但我们可以相信,一定超过40%。
事实上,今天中国的大多数家庭中,孩子都扮演着中心的角色,他们享受着前所未有的物质条件,可是他们对自己生活的被动、不能控制和不能选择,比历史上任何一代人都要严重得多。他们的烦恼,至少有90%是来自学习。这现象的确值得关注。因为一个人在20岁以前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学习上。如果他要读硕士和博士,那么他至少要用21年来读书。学习占据了除睡眠之外90%的时间,假如它真的带来那么多烦恼,那么烦恼就不仅控制着孩子的时间,它肯定还控制着孩子的精神。
当父母斥责他们的不肯熬夜做练习题的孩子“不能吃苦”的时候,一定是忘记了一个简单的事实:孩子是因为不喜欢才会烦恼,不是因为烦恼而不喜欢。事实上,每一个孩子都有为了自己喜欢的事情而废寝忘食、甚至通宵不眠的经验。他们都在期待着学习也能有这样的魔力,都在期待着有一个与他们的天性相吻合的学习环境,都在期待着学习给他们带来快乐。他们希望学习自己热爱的东西,并且希望父母和老师和他们有同样的愿望。
潘正磊就是在这样的希望中读了12年书,却一直没有能够如愿,然后她到美国读大学。多年以后回想刚刚来到美国的情形,她是这样开头的:“当时可傻了,真的是傻傻的。”其实这女孩子不仅一点不傻,还很聪明。只是在中国读书多年,每天跟着老师和教材走,让学什么就学什么,从来不用自己决定事情。当她走进华盛顿州立大学的时候,立即发现,几乎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来选择。
在美国的大学里,选择是学生的家常便饭,甚至是学校的一种制度。新生入学后,第一件事情就是选择学什么课程。每一门课程都会安排在不同的时间,所以你又要为自己选择什么时间学——是在每天上午还是下午、是在这个学期还是在下个学期。每一门课程都由不同的教授来讲授,比如华盛顿州立大学的“微积分”,有6个教授讲,所以你还要为自己选择教授,可以选择一个********获得者,也可以选择一个默默无闻但却真有学问的人。不同的老师在讲授同一门课的时候,可以使用不同的教材,教学方法也不同。如果学生在两周之内发现自己不喜欢这个老师,那么他就可以拒绝再去听课(这有点像中国人说的“炒老板”),而且不用交学费,直到自己选择了一个新老师为止。课程结束之时,每一个学生不仅可以从教授那里拿到自己的成绩,还有机会来评价教授,而学生的评价都将记录在案,作为教授业绩评价和升迁的依据之一。
潘正磊说她“始终对教育很感兴趣”,因为“教育是一个人能改变自己的唯一方法。”但是她怎么也不会想到,教育竟会以这样一种方式来改变她。有时候想起自己在中国读书的那种方式,比如背那些政治课,她“觉得很可笑。花了那么多时间,一次一次地考过来,对你的成长有什么好处呢?”可是学生没有选择的权力。课程不是自己选择的,每个学期第一天,学生把课本领回来,然后是课程表,不管喜欢不喜欢,都得跟着学。“我从小就是每天跟着老师做功课,从来就没有想过自己喜欢什么,从来没有一个自己的喜好。从教育来说,我觉得那时候学的很多课程根本是在浪费时间。”
在美国,她看到一些完全不同的学习方法。这让她更自由,也有了选择的权力。也正是从这时开始,她意识到,选择是更富有挑战性的境界。“我记得一个项目课,让我做得半死。”课程开始的第一天,教授不是说自己想讲什么,而是问她:“你想做什么?”她说她要做个自动售货机,教授问她“怎么做”,她花了几天的时间来回答“怎么做”的问题。然后教授找来两个学生做她的顾客,告诉她,“顾客”将是她的自动售货机的“购买者”,她要让他们满意,最后的“产品”要由他们来验收。结果就像她自己说的,这门课程让她做得“半死”,但她成绩突出。然而她得到的东西不只是分数,她真正理解了什么叫“选择”。
大学本科毕业后她来到微软,在这里一气工作了9年,这中间有很多机会去继续读书,像卡耐基梅隆这样的名牌大学已经录取了她,但是她选择继续留在微软。“我觉得这个环境很好,我学到的东西比任何时候都多,为什么还要去读书呢?”几年过去,她已成为微软公司的开发总监,有些很要好的同学拿了博士学位回来,她也不羡慕。“我想的就是我喜欢什么,我想要什么,而不是别人有了什么自己也要有什么。”她这样说。
除了同为女性,朱丽叶与潘正磊几乎没有什么共同的背景了,她是美国人,对中国的学校一无所知,但是她对教育的看法,却和潘正磊不谋而合。她在几年前是爱尔兰一所中学的教师,现在是微软公司自然语言小组的经理。她的儿子沃伦秉性聪慧,才14岁,就已完成高中学业,可以上大学了。2003年秋天的一个下午,我们和这母子二人在一起谈论“天才少年”的问题。在这种情形下,大多数中国父母都会很自豪地叙述孩子的成功,却不料这对母子竟有另一番看法。
第三章 我到底要什么? 因为不喜欢才烦恼,不是因为烦恼而不喜欢(2)
“我不想让他现在就上大学。”朱丽叶说,“我想让他更多地享受童年时光。让他做他喜欢的事情。”
“学校也是这样的想法吗?”
“也是。学校只想让他保持对学习的兴趣。”
“我从来没有被强迫去学习,”沃伦说,“我只是学有兴趣的东西。碰到不感兴趣的东西,我就非常不爽。”
“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
“根本进不去,一碰到脑袋就弹回去了。”沃伦一边说,一边用手在自己的头上比画一个弹出去的动作。
“如果是他感兴趣的东西,就学得很快。”朱丽叶补充。
我们在朱丽叶面前写下四个单词:成绩、兴趣、快乐童年、道德。然后问她,“作为老师,你觉得什么对学生最重要?”
“兴趣!兴趣!”她用手指点着,毫不犹豫地说,“兴趣永远是第一。没有兴趣就没有一切。有了兴趣,伟大的成绩便随之而来。”
“那么,作为母亲,你觉得什么对孩子最重要?”
“兴趣,还是兴趣。”她犹豫了一下,说道:“我希望他有一个很快乐的童年。不过,兴趣还是第一位。有兴趣才有快乐。”
这时候沃伦插进来:“如果学生对他的功课没有兴趣,学校是不可能培养出一个天才的。”
热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无论是生活、工作还是学习。这一点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人来说,没有什么差别。可惜在中国,大多数父母和老师并不这样想,无论在课堂上还是在家里,都很少有人谈到它。我们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激情虽然重要,但却是所有教育的场所最缺乏的。大多数人说到学习的时候,总是会从潜意识里冒出“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概念,几亿个孩子在小学的课本里读到“头悬梁,锥刺骨”的故事,老师和父母都在向孩子灌输这种境界,都在借助压力把数不胜数的知识塞进孩子的大脑。大多数学生也是把压力当作动力,他们最经常的感受就是在压力之下生活,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担心成绩不好,担心在学校里被老师排在后面,担心在家里遭受父母的白眼。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在拿到通知书之前的几个月里,他们心中的压力达到了顶点,焦躁、紧张、恐惧、神经失常,甚至自杀,通常都是发生在这个时期。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所谓“十年寒窗苦”的说法,表明中国的孩子多少年来都不能从学习中感受到乐趣。
但是在我们的研究对象中,没有一个人被功课占据了所有的空间。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在功课之外全都有着广泛的兴趣。张亚勤喜欢围棋、绘画;李开复喜欢打桥牌;沈向洋喜欢足球和桥牌。此外,喜欢绘画的还有王坚、刘策、郭百宁、高剑峰、徐迎庆。喜欢体育的还有朱文武、凌小宁、林斌、初敏、张黔、高剑峰。喜欢诗歌的有张峥。
每个孩子都有他特别喜欢的东西,也一定有特别适合他做的东西。只要他去寻找,就能找到,只要他找到了,就会感觉到有一种激情从心里往外冒。
另外一方面,父母和老师可以强迫孩子读书,可以强迫孩子得到100分,可以强迫孩子按照大人的愿望去拼命获得一张大学文凭,但是,你无法强迫他为此投入热情,你无法强迫他得到快乐。最后,就像沃伦说的,你无法强迫孩子成为“天才”。
对一个孩子来说,“热情的驱动力”特别重要,因为被热情驱动和被压力驱动有着重大的区别:一个是主动的,一个是被动的;一个目标明确,一个无所适从;一个再累也觉得快乐,一个即使很轻松也不快乐。前者将成为“E学生”;后者则只能停留在“第三级”,甚至有可能滑向“第二级”。
让我们体会一下,你内心深处的渴望和学习之间的关系有多么密切。你只要想一想哪一个早上你醒来时感觉到特别快乐,想一想那一天你的课程是什么,想一想那一天有没有一个瞬间触动了你的渴望。如果有,那是什么?
渴望是建立在热爱的基础上的,并且有你自己的成就和自信来滋润。正是这些因素决定了张亚勤的一个观点:“选择是你的自由。放弃了这个自由的学生,很难体会什么是真正的兴趣、激情和成功的快乐。”
第三章 我到底要什么? 美国孩子按照意愿读书,中国孩子把读书当志愿
如果一个美国孩子不喜欢学校的课程,而更喜欢画画,爸爸妈妈也会说:“他有他的自由。”
——张益肇
14岁那年,益肇要决定自己到哪一所学校去读高中。
他知道台湾海峡两岸的孩子在这种时刻个个紧张万分,都希望去一所好高中,这在台湾叫“明星高中”,在大陆叫“重点高中”。他也知道美国的教育不同于中国。在美国,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教育制度,每个州有不同的办法。每个城市有不同的学区,学区的权力非常大,学校的权力也非常大,可以制定自己的规则,设置自己的课程,可以用自己的方式选择学生,只要不违反基本的法律(比如不能在课堂里进行宗教教育),就没有人来干涉你。
这样看来,在美国,选择学校的意义更加重大。可是,当益肇开始考虑这件事情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美国孩子的心里根本没有什么“明星高中”或“重点高中”。
从教育制度本身来说,美国实行“12年义务教育”,所以无论从政府还是从家庭来说,都有让孩子读12年书的义务。孩子们初中毕业以后去读高中,本来不存在淘汰的问题。孩子不去念高中的唯一原因,就是他本人不愿意。有些孩子选择不去读高中,因为他觉得在家里学习比在学校学习更自由,也更有效。另外一些孩子则不喜欢学校的课程,他们更喜欢画画、音乐、艺术,或者体育。他的老师和同学们都会尊重他的选择。爸爸妈妈也会说:“他有他的自由。”
在某种程度上,美国孩子的很多梦想与接受良好教育并不吻合。他们崇拜的那些体育明星,歌星和好莱坞影星,往往都是很糟糕的学生,可是却都名利双收。他们的成功之路,对很多孩子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不过,谁都知道在这条道路上走着的人少之又少,对大多数人来说,接受良好教育仍是一个获得稳定工作和收入的途径,所以读书的动力存在于广泛的人群中。事实上,美国的人均在校读书时间,要比中国人多很多。
这样看来,美国孩子与中国孩子的差别,不在于他们可以不读书,而在于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读书。中国孩子中那种“择校”的概念,在大多数美国的孩子中间是没有的,他们的爸爸妈妈也没有。没有一个美国家庭会不顾一切、跨越好几个街区去选择一个心目中的好学校,花上一大笔钱,然后让孩子每天把好几个小时花在路上。
这倒不是说美国的学校不分好坏。学校总有好坏优劣之分,这在任何国家都是一样。益肇在一所公立学校读初中的时候,总觉得公立学校不够好,而私立学校要好得多,那里的设施好,老师好,课程的设置也好,但读私立学校要花很多钱,一般家庭无法支付。益肇小小年纪,已经发现只有华人家庭和印度人的家庭,才会把孩子送到很远的学校去读书,而美国家庭总是让孩子就近在自己社区的学校读书。
这个国家的特色之一,就是学校的教育水平通常与社区的档次相一致。高级住宅区里总会有好学校,而下层社区的学校通常也都质量不高。你在“购房指南”上寻找房产信息,就会发现,房主通常会把房子附近学校的优劣作为吸引买家的一个指标。所以,一所好学校能把周围的房价大幅度抬升,一片豪华住宅也能吸引优秀老师来举办一所好学校。这也说明美国的家庭不是不关心孩子的教育,只不过,他们不像中国的家庭那样为这件事情那么焦虑,那么兴奋,那么费尽心机,那么生死攸关,那么不惜一切代价。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区别,所以益肇仍然觉得有必要进行调查。这个高中学生发现,美国的高中也有指标,比如加州“教育网”上,把从小学到高中所有的升学率都统计在册,还可以查出哪个学校在哪次考试当中表现如何,可以看到高中的毕业生都进入了哪一所大学。不过,校长在表述他的成就时,不用“升学率”这个概念。他们不是说“我们毕业生中有90%考入大学”,而是说“我们这个学校90%的学生毕业后都选择去读大学。”听上去好像是,“只要你喜欢,就可以去读大学”,而不是“只要你努力,就可以去读大学。”
益肇如此这般调查一番,到头来发现全都没有意义。因为他那个社区有四所初中,却只有一所高中,所以把500名初中毕业生合并到一个高中,就算完事大吉。没有任何升学的动员,没有任何“战前演练”,没有“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也没有中国学生所谓“一模”、“二模”和“三模”,更没有那“最后的一博”,这些都没有。焦虑,期待,兴奋……这些也都没有。还是这些学生,大家一起走,一起来,只不过换了一个门,他就成了高中一年级学生。
但是益肇心里明白:“这所高中每年大概有20多个毕业生进入美国最好的大学。”这数字满足了这个华人家庭的某种心理期待。
“几年以后,我将成为这20多人中的一个。”益肇这样想。
第三章 我到底要什么? 排队的文化(1)
我每次去见女儿的老师,都要问:“她是第几名啊?”老师就是不告诉我。我也没有办法,因为美国的家长都是不问这些的。
——李开复
“我是中国教育制度中饱受摧残的一代,‘填鸭式’的教育、一级一级地考上来。”韩这样说。
韩现在是微软公司的部门主管。也是一个中国人,他出生在北京。他说他经过了一个“没有快乐的童年”:从清华附小,到清华附中,然后是清华大学。这样一个学生,一定对“分,分,学生的命根”这句话有着刻骨铭心的体会,懂得那是他获得社会认可的唯一标准。可是,他后来进入美国芝加哥大学商学院遇到的一件事情,彻底颠覆了他的这个观念。
那一天,学校里的一群学生发动了一场投票运动:决定是否需要向招聘者提供毕业生的成绩。结果超过三分之二的学生反对公布自己的分数。老师们为此不满,在他们眼里,这学校一直是美国最好的商学院之一,过去几十年里,出了很多诺贝尔奖获得者,所以他们一直为学生的优秀而自豪,也乐意向招聘者公开学生的成绩。尽管如此,校方还是不能不尊重学生的决定,对外宣布:今后学校将有义务为学生的成绩保密,招聘者也不得过问学生的分数和名次。
韩对这种事情闻所未闻,甚至无法想象。事实上,他在那天投了赞成票。他认为自己是个好学生,所以从不担心公开分数。恰恰相反,他担心,如果不说明分数优秀、名次靠前,将会影响自己未来就业的机会。让他惊讶的是,那时候美国大多数商学院已经采取不公开学生成绩的制度,更让他惊讶的是,他毕业之后几次应聘,人家果然不问成绩,而且这个制度丝毫没有影响他的就业。这时候他才发现,分数在一个学生未来的道路上,真的不能决定什么。这同韩在中国积累的那些教育经验,真有天壤之别。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教育文化是一种“排队的文化”,这一文化后面包含着两个东西:
1.大家都必须遵循同一标准——分数。
2.大家都想得到同一个东西——大学录取通知书。
高考前的三个月里,“排队的文化”放射出最耀眼的光彩,你不仅要知道你在班里是第几名,以及在学校里是第几名,还要能够计算出,你在你居住的城市是第几名,甚至在全省是第几名。然后所有的父母都带领他们的孩子酝酿“志愿”。志愿表上有十五栏是空着的,所以在理论上你可以填写十五所大学和专业。这时候,“名次”让人兴奋也让人悲伤,而且无论多好都不能让人心安。如果那“名次”能够上一所普通大学,父母会想:为什么不是重点大学呢?如果能上一所“重点大学”,父母会想,为什么不是清华北大呢?如果能上清华、北大,家长会想,还有那几个最热门的专业呢,还有哈佛麻省呢!
可是在美国,无论是学校、社会还是家庭,衡量一个孩子的标准都是很不同的。有些家长注重孩子的数学,有些家长注重孩子的演讲。有些学生毕业后去了哈佛麻省,大家都知道他很好。有些学生去了一般的大学,大家也不觉得他有什么不好。有些孩子不想上大学,父母不会强迫他上。美国父母看到自己的孩子有一个A就会觉得很光荣,可是中国家长要孩子全部都是A,才会说你好。那些在美国读过书的“微软小子”,有一个共同的经验:他们都不知道自己的成绩是第几名。等到他们成了父母,又从来不知道自己孩子的学习成绩是第几名。
现在让我们重新回到朱丽叶和她14岁的儿子沃伦这里来。
有一天,有个中国记者告诉他们,在中国,学校有时候会把学生的成绩排出名次表,张贴在墙上,这位美国母亲闻声惊讶不已:“怎么会这样呢?”
沃伦:“不管学习好不好,每个学生都应当是平等的。”
朱丽叶:“美国的学校鼓励你和自己竞争,比你自己更好,不是和别人比。我们在爱尔兰的时候,那里的学校就是鼓励学生超过别人,这也许有点像中国。”
记者:“你在班上比其他学生小两岁?”
沃伦:“对。”
记者:“有没有人说你是神童?”
沃伦:“没有。我也不希望别人这样说,大家都是平等的。”
记者:“有没有人欺负你?”
沃伦:“没有。”
记者:“你知道你的成绩是第几名?”
沃伦:“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记者:“老师有没有说你是大家学习的榜样?”
沃伦:“没有。我的老师从来没有说我是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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