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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道尔《粮食危机》

_11 恩道尔(美)
作方式,转变为面向“世界市场”而生产的美国式 的商业化农业。满足饥饿的伊拉克
人的粮食安全需求,对这个方案来说是无足轻重的。
按照布雷默的《第81号命令》,如果国际大公司开发出一种能抗御某种伊拉克
害虫的种子新品种,而同时一个伊拉克农民正在种植 另一种具有同样抵抗力的种
子,那么这位农民留存自己的种子将是非法的。相反,他必须为使用孟山都的转基
因种子支付某种专利 使用费。
按照总部设在日内瓦的世界贸易组织(一个由美国政府和孟山都等私营农业综
合企业巨头主导的机构)的规则,美国的法院和国际 法院有权实施这样的植物新品
种保护法律。
20世纪90年代后期,美国的一家生物技术公司太阳基因被授予了一种油酸含量
很高的向日葵的专利。不过,不仅仅其基因结构被授 予了专利,高油酸含量这种特
性本身也被授予了专利,公司声称拥有这种权利。太阳基因公司通告所有其他向日
葵品种的培育者说 ,如果他们开发“高油酸含量” 的品种,就将被认为是对这一专利
权的侵犯。
“专利的授予,涵盖了一个物种的所有基因工程新品种……可能将我们在农场和
花园里种植的所有东西交由一个发明者控制。” 国 际植物基因资源研究院总干事杰
弗里·霍丁博士说。“只要大笔一挥,无数农民和科学家的研究成果就可能仅仅因为
一次经济劫持 式的法律行为而宣告无效。” 经济劫持,正是布雷默和孟山都试图
按照《第81号命令》在伊拉克干的勾当。
对农民的种子品种实行全面控制在伊拉克新颁布的专利法之下将成为可能。在
复杂的法律术语掩盖之下,联军驻伊临时管理当局的 《第81号命令》实际上将伊拉
克未来的粮食命运转交到了全球性跨国私人公司手中,这绝不是大多数伊拉克人所
希望的解放。
以《第81号命令》颁布的植物专利法,与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不同,它们
不是通过主权国家政府之间的谈判或与世贸组织的谈 判达成的。它是由华盛顿在毫
无抵抗的情况下强加给伊拉克的。根据华盛顿消息灵通人士的报告,《第81号命令》
中有关植物的具 体细节是由世界领先的转基因种子和转基因作物供应商孟山都公
司替美国政府起草的。
无种可种
从字面上看,似乎只有伊拉克农民选择从国际种子公司购买的那些种子,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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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美国新强加给伊拉克的专利法管辖。实际上,伊拉 克正在被改造成一个巨大的实
验室,以便在孟山都、杜邦和陶氏化学等转基因种子和化学品巨头的控制之下进行
粮食产品的开发。
经过伊拉克战争的磨难,劫后余生的大多数伊拉克农民如果还想继续种地的话,
就不得不转向他们国家的农业部,寻求得到新种子 。这就为布雷默控制伊拉克人的
粮食供应打开了方便之门。
在十多年的时间里,伊拉克农民承受着美英为首的、对急需的农业设备的禁运。
另外,战前伊拉克还遭受了连续三年的严重旱灾, 这些天灾使伊拉克麦类作物的种
植急剧减少。多年的战争和经济制裁已经摧毁了伊拉克的农业。到2003年,粮食产
量已经下降为不 到第一次美伊战争之前的1990年产量的一半。到了2003年,大部分
伊拉克人依赖联合国石油换食品的粮食配给生存。
在使伊拉克粮食生产“现代化” 的名义下,美国国际开发署和美国对伊拉克农业
重建和开发规划机构参与到对传统的伊拉克农业的 改造当中。当时起关键作用的、
由华盛顿任命的伊拉克农业“太上皇”是丹尼尔·阿姆斯图茨,他曾是美国农业部的
官员和大型粮 食联合企业嘉吉公司的副总裁。阿姆斯图茨是关贸总协定谈判乌拉圭
回合期间拟定美国在农业方面的主张的关键人物之一,乌拉圭 回合谈判导致1995
年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
《第81号命令》名义上的目的是“确保伊拉克得到优质的种子,并为伊拉克参与
世界贸易组织提供方便” 。当然,“优质”是由占 领当局定义的。加入世贸组织意味着
伊拉克必须开放市场,使其法律符合主导世贸组织政策的强大工业和金融利益集团
制定的规则 。
《第81号命令》一发布,美国国际开发署便开始通过美国农业部提供数千吨“高
质量、合格的小麦种子”,这些种子来自美国,并 得到了补贴,被分发给困境中的
伊拉克农民,这在一开始几乎是免费的。根据对转基因种子和植物专利持批判态度
的非政府组织 GRAIN的一份报告,美国国际开发署拒绝允许独立的科学家确定这种
种子是不是转基因种子。自然,一旦证明是转基因小麦种子, 在一两个种植季之内,
伊拉克农民将会发现自己如果要生存下去,就不得不向外国种子公司支付专利费。
GRAIN的报告揭穿了《第 81号命令》的意图:
联军驻伊临时管理当局已经使伊拉克农民在收获后将按法律注册的新品种的种
子留存并再次使用成为非法。伊拉克人也许可以继续 使用和留存他们的传统种子和
经过多年战争和旱灾后留下的种子,但这不在统治者规定的重建日程当中。这项法
令的意图是为在伊 拉克建立新的种子市场提供条件,在那里,跨国公司可以销售它
们的种子——无论是否经过基因改造,农民将不得不在每个作物种 植季节重新购买
这些种子 。
虽然从历史上看,伊拉克曾禁止私人拥有生物资源,但美国强加的新专利法引
入了一种对种子的垄断权利制度,这种权利,没有任 何伊拉克农民有资源通过开发
而得到。
实际上,布雷默将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 的新章节纳入到了伊拉克以前的专利
法当中。据说,这是为了提供对“植物新品种的保 护” 。植物新品种保护作为一种知
识产权,事实上是植物品种的专利,它给予了那些声称发现或开发了新品种的植物
培育者对植物 的排他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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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保护” 中的保护,与保护自然资源毫无关系,而是“保护私人培育者
的商业利益” 。乔治·奥威尔也说不出什么更好 的话了。在美国制定的法令之下,“植
物新品种保护”实际上意味着植物品种的毁灭。
“难道让他们吃……通心粉?”
按照规划,美国国务院与美国农业部一起努力(该部已经在伊拉克北部设立了
56块“小麦作物推广实验田” ),目的是“介绍和展 示经过改良的小麦种子的价值” 。
这个项目由得克萨斯A&M大学国际农业办公室替美国政府打理,该办公室在伊拉克各
地利用800英 亩(约323 7公顷)实验田,向农民们传授如何种植大麦、鹰嘴豆、豌
豆以及小麦等作物的“高产品种” 。 
这个投资1 07亿美元的美国国际开发署农业重建项目,定下了在第一年使3万
个伊拉克农场产量翻番的目标。其指导思想是说服心 存疑虑的伊拉克农民相信,只
有使用这种新的“神奇种子”,才能获得大丰收。与十年前美国农民的情况一样,身
处绝境而又心怀 收获大量粮食的希望,让伊拉克农民钻进了外国种子公司的圈套。
碰巧的是,得克萨斯A&M大学的农业项目也将自己描绘为“利用生物技术(或者
说转基因技术)方面公认的世界领先者” 。用了他 们的新种子,新的化学制剂——
杀虫剂、除草剂、杀真菌剂等——便会随之而来,这些都是由孟山都、嘉吉、陶氏
化学等大公司卖 给伊拉克人的。
亚利桑那州的《凤凰城商业期刊》报道说,“一家亚利桑那州的农业研究公司正
在提供小麦种子,供伊拉克农民使用,他们期望大 幅增加本国出产的粮食供应。”
这家公司名为“全球小麦公司” (WWWC),通过与包括得克萨斯A&M大学在内的三所大学
合作,它将 “提供1000磅(约453 6千克)小麦种子,供巴格达以北的伊拉克农民
使用” 。 
据全球种子行业信息的中心网站Seedquest介绍,在开发谷类作物种子中“拥有
专有权的品种” (被授予专利并为某个特定公司所拥 有的品种)方面,全球小麦公司
是领先者。以上提到的这些种子属于《第81号命令》中那种受到保护的转基因种子。
根据全球小麦 公司的说法,任何希望种植他们的某种种子的“客户” (或者说农民,
人们曾经这样称呼他们),都要“为每个品种支付许可费” 。这家公司自称为“W3”,
与亚利桑那大学Bio5生命科学研究所建立了正式的合作关系,而Bio5研究所自称为
“生物研究水平最高 的车库“车库”,在美国代指高技术创新企业的发祥地。——译注”,
这听起来十分古怪。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凤凰城商业期刊》上的文章说,“为了支持伊拉克,共
开发了六种小麦种子。
三种将用于让农民种植用于 制作通心粉的小麦;另外三个品
种将用于种植制作面包的小麦。”这意味着,2004年后美国在伊拉克发展的谷类作物
中有一半是为 了出口。确实,通心粉对于伊拉克人的饮食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外来食
品,这表明,布雷默颁布《第81号命令》的目的与其说是为了 给饱受战争创伤、饥
肠辘辘的2500万伊拉克人生产粮食,不如说是建立将转基因种子用于粮食生产并向
全球市场出口的工业化农业 产业。
此外,投资1 07亿美元的美国国际开发署农业重建项目,其目的是让伊拉克政
府失去对粮食生产的控制权。“我们的想法是,让 这里成为完全自由的市场。”美国
国际开发署伊拉克重建办公室农业专家道格·普尔如是说。
美国国际开发署的目的反映了美国和世界贸易组织的政策,这一目的是帮助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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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克新政府逐步取消农业补贴。“农业部长在这方面 干得相当漂亮。”普尔说。他宣
称,国有企业如美索不达米亚种子公司等“需要拆分和私有化” 。但他并没有提到,
在饱受战火摧 残的伊拉克谁会有钱买得起这样一家国有种子公司,只有像孟山都这
样有钱的外国农业综合企业巨头才有可能成为买主。
为了便于从外国种子巨头那里引进受专利保护的转基因种子,伊拉克农业部以
“补贴价”分销这些转基因种子。一旦农民们开始使 用转基因种子,按照《第81号命
令》的“植物专利保护”新规定,他们将被迫每年从这家公司购买新种子。在将“ 自由
市场”引入 这个国家的旗号下,伊拉克农民逐渐成了外国跨国种子公司的奴隶。
在2004年12月的一次访谈中,在美国受过教育的伊拉克临时政府农业部长阿里
声称,“我们希望伊拉克农民具有竞争力,所以我们 决定对农药、化肥、良种等投
入给予补贴。我们减少了其他补贴,我们必须要有竞争力。”
换言之,原本用于伊拉克贫困农民购买新种子的钱,被专用于从孟山都等外国
跨国公司购买转基因“ 良种” 。
与此同时,美国商品出口商垂涎欲滴,盯住了新的市场机会。“伊拉克曾是美国
农产品重要的商品市场,20世纪80年代的销售额接 近10亿美元。”2003年,小布什政
府的前农业部长安·维妮曼在农业媒体研讨会上如是说。在到华盛顿任职之前,她
曾与孟山都公 司有密切联系。照她的说法,“它有可能再次成为重要的商业市场。”
维妮曼忘了说的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两伊战争期间,里根政府和老布什
政府以美国农业部商品信贷公司的出口项目的名义, 偷偷卖给萨达姆统治下的伊拉
克各种常规武器和化学武器。这一丑闻涉及美国纳税人的数十亿美元,牵涉到了前
国务卿亨利·基辛 格、国家安全顾问布伦特·斯考克罗夫特和意大利拉沃罗国民银
行的亚特兰大分行。
根据美国稻米协会副主席约翰·金的说法,在20世纪80年代末1991年海湾战争
之前伊拉克是美国最大的大米市场。“美国大米行业 打算在向伊拉克提供大米方面
再次发挥主要作用。”约翰·金对美国国会众议院农业委员会如是说。“ 由于目前美
国大米行业面临 挑战……再次进入伊拉克市场,在具有附加价值的产品销售方面将
产生巨大影响。”
约翰·金补充说,“联军2003年对伊拉克的解放,给伊拉克人民带来了自由。贸
易的恢复也给美国大米行业带来了希望。”他没有 提到的是,2003年,大部分美国
大米是基因控制的转基因大米。
2004年春,当布雷默的联军驻伊临时管理当局颁布《第81号命令》时,激进的
年轻教士萨德尔的支持者抗议美国宪兵查封了他们的 报纸al Hawza。联军驻伊临时
管理当局指控al Hawza发表可能“构成真正暴力威胁” 的“虚假文章” 。例如,联军驻伊
临时管理当 局引用了一篇文章,它指称布雷默在“奉行让伊拉克人民挨饿的政策,
让他们成天忙于采购面包,这样他们就没工夫要求得到政治 自由和个人自由” 。
考虑到《第81号命令》出笼的背景,出现这样的文章不足为奇。同样毫不奇怪
的是,考虑到整个转基因计划的大赌注,布雷默的联 军驻伊临时管理当局自然要竭
力平息这种对其粮食政策的批判。
伊拉克、美国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颐使气指
2004年11月21日,在如何处理伊拉克政府所欠大约390亿美元外债(主要是欠工
业化国家的)这个问题上,由债权国政府组成的巴黎 俱乐部的主要代表发布了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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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那些外债是萨达姆统治下伊拉克拖欠的大约1200亿美元外债的一部分。尽管
萨达姆政权已被推 翻,华盛顿起初并不打算宣布把这些旧债一笔勾销。
在美国的伊拉克债务特别谈判代表詹姆斯·贝克的强大压力下,参与巴黎俱乐
部的各国政府才就390亿美元的伊拉克国家债务达成 了新的协议。贝克绝对是个谈
判高手。通过向最高法院上诉,他策划了2001年小布什的成功当选。他还是布什家
族最亲近的顾问之 一。
在随后与经合组织盟国极为高明的讨价还价当中,美国政府成功施压,高高兴
兴地将伊拉克所欠巴黎俱乐部债权国的旧债大笔勾销 。原因很简单:这些债务大部
分是欠俄罗斯、法国、日本、德国和其他国家的。美国在总债务中只占很少的22亿
美元。
巴黎俱乐部成员国发表了一份官方新闻公报:
各债权国的代表意识到伊拉克共和国的特殊形势及其在未来岁月里有限的偿还
能力,同意作出债务处理,以确保其债务的长期可持 续偿还能力。为了这一目的,
他们建议本国政府作出如下特殊处理:
——立即取消部分后来发生的利息,涉及2005年1月1日时累计债务的30%。剩余
债务将延期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标准计划批准之日 。这次减免将勾销所欠巴黎俱乐
部389亿美元总债务当中的116亿美元;
——一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标准计划获得批准,将实施30%的债务削减。剩余债
务将按23年期重新安排偿还计划,其中包含一个六 年的宽限期。这一步骤,将再削
减累计债务116亿美元,使减免比例增至60%;
—— 巴黎俱乐部债权国同意,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委员会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标准计划实施的三年评估完成之后,再给予最初债务 总额20%的减免。
伊拉克债务的减免,是与伊拉克严格遵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标准计划”这一条
件密不可分的。在债务减免过程中,作为主要占领 者的美国慷慨地勾销了萨达姆欠
俄罗斯、法国、中国等国家的债务,这些国家是华盛顿的对手,曾反对向伊拉克开
战。这个标准计 划与应用于印度尼西亚、波兰、克罗地亚、塞尔维亚、阿根廷和苏
联解体后的俄罗斯的计划是一样的。它命令伊拉克将其经济主权 移交给国际货币基
金组织的技术官僚,而这些官僚实际上是受美国财政部和华盛顿当局有效控制的。
雪上加霜的是,在萨达姆时代伊拉克所欠的旧债是各国政府所说的“恶意债务”,
即在未经人民同意下发生的、不符合人民利益的 (简而言之,就是不合法的)债务,
就像已经不存在的苏联的债务一样。但是美国、英国和其他巴黎俱乐部成员国并不
在乎这个。 这种债务是控制“新”伊拉克、迫使其向“ 自由市场”转型的有用武器。转
基因种子和农业的工业化将处于这种强迫性变革的核心 。
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是符合“华盛顿共识”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在走向全球经
济一体化的过程中,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东欧转型 国家急需经济改革,以摆脱传统
的内向型发展战略的影响。总的来看,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有两种办法:
一种是渐进式的 改革,一种是所谓“休克疗法”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是赞
成“休克疗法” 的,这两个组织的观点被称为“华盛顿共识” 。——译注(Washington
Consensus)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计划的头等大事。自由市场企业制度也是2004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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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联军驻伊临时管理 当局“100项命令” 的核心。这绝非巧合。
我们可以恰如其分地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称为“全球化的警察” 。自从20世纪80
年代的债务危机以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发展中 国家强制实施了债权国要求的残
忍的紧缩和偿债计划。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债务条款被用来强迫各国将它们最为珍
贵的经济资产拱 手转让给外国利益集团,以便偿还越来越多的债务。
通常,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这些措施都得到了庞大的银行业和私人利益集团的
鼎力支持。他们系统地强制实施国有企业的私有化, 取消粮食、卫生和能源的公共
补贴,削减公共教育开支。因此,使跨国公司得以主宰战后伊拉克的每一项政策,
都由国际货币基金 组织和布雷默颁布的法律来具体落实:精简国家机构、弹性的劳
动队伍、开放边界、税收降至最低程度、对资本流出伊拉克不加控 制、没有关税、
对外国人的所有权比例不加限制。
伊拉克人民将失去成千上万的工作岗位,外国产品将把伊拉克本国的产品逐出
市场,其中粮食就是一个主要目标。在强制实施的法 规和外国竞争的重压之下,本
地企业和家庭式农场毫无竞争的能力。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条件的受害国通常都不可避免地被迫使本国经济向出口转
型,以便赚取美元来偿还债务。这样做换来的“胡萝卜 ”通常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
放“拯救”贷款或者说“救援”贷款的承诺。而胡萝卜背后的“大棒”就是发出这样一种威
胁:如果 债务国拒绝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条件,它将被永久列入黑名单,得不到任
何国外贷款。
伊拉克也不例外。美国授意下的伊拉克大选,其目的就是确立一个合法的舞台,
以便将伊拉克政府置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严格的控 制之下。实际上,这使得国际货
币基金组织处于“ 中立”的位置,负责监督伊拉克严格遵守布雷默的“100项命令” 。这
样国际货 币基金组织能够迫使伊拉克加入华盛顿的“ 自由市场”全球愿景。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计划在2005年1月30日伊拉克大选之后的某个时候,与伊拉克
新政府达成一项特殊安排。由于减免伊拉克的大量 外债需要得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点头,因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与伊拉克领导人的谈判中处于相当有利的位置。
联合国安理会第1483号决议赋予了布雷默管理被占领的伊拉克的权力,但这本
应归属国际法的管辖范围。可见,布雷默的“100项 命令”和经济“休克疗法”,是在完
全违反国际法的情况下实行的。
随着对伊拉克私有化的抗议和针对美国在伊企业暴力活动的蔓延,掩盖这种令
人难堪的事实变得迫切起来了。因此,布雷默急匆匆 地返回华盛顿,与总统讨论接
管伊拉克经济的新方案。其结果是组成了阿亚德·阿拉维为首的临时政府,并宣布
伊拉克将在2005年 1月举行大选。阿拉维,这个美国一手扶植起来的、曾经多年为
中央情报局工作的门徒,将“合法地”执行非法的布雷默法令。
按照在伊拉克以“布雷默法律”而闻名的《第39号命令》,伊拉克的各个行业和
所有市场将在几乎没有限制的情况下向外资开放。 这些法律的制定方式,使得无论
是临时政府还是随后的任何一届伊拉克政府都很难撤销或废除这些政策。
确实,布雷默用伊拉克临时宪法第26条巩固了“100项命令”,临时宪法中的第26
条,确保了在主权被移交给临时政府之后,临时 政府将无权改变布雷默的法律。此
外,美国亲手挑选出来的亲美派被布雷默安插到了伊拉克的各个部门之中,并有权
凌驾于随后的 任何一届伊拉克政府所做的任何决策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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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布于伊拉克各地的13 2万美国部队,坚守在2003年后建起的14个新军事基地
上,这就是上述这一点的保证。对于华盛顿在伊拉 克使用“播撒民主的种子”这种冠
冕堂皇的话到底意味着什么,大多数伊拉克人到了2004年底已经很清楚了。这种种
子与普通伊拉 克公民独立决定自己命运的能力毫无关系。
在2004年6月权力从布雷默的联军驻伊临时管理当局正式移交给以中央情报局
的宝贝儿阿拉维为首的伊拉克临时政府之后,后者同 意接受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强
加的“开放”来换取债务减免。因此,2004年9月在伊拉克中央银行行长沙拉比和财政
部长马赫迪发 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意向书”所附的备忘录中,这些人表达了这个
美国扶植的政府“参与”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急迫心理。
“新的金融部门立法将为建立现代金融部门铺平道路。”这封意向书这样吹嘘道。
意向书接着写道:“三家外国银行已经获准开展 业务”,而且“若干外国银行对获得伊
拉克私营银行的少数股权已经表现出兴趣。”其中一家银行是伦敦的汇丰银行,这是
世界最 大的银行之一。
强迫对伊拉克的粮食生产进行改造,使之种植拥有专利的转基因作物,这是孟
山都和其他转基因巨头所作所为的最突出的例子之一 。通过这些方式,它们将转基
因作物强加给了不情愿和不知情的世界人民。
第十章 沆瀣一气
Seeds of Destruction—Planting the “Garden of Earthly Delights”
毁灭的种子——种下“人间乐园”The Garden of Earthly Delights(《人间乐
园》,又名《夏娃的创造》、《娱乐之园》等), 是尼德兰画家希罗尼穆师·博斯
(1450~1516)在1500年左右完成的一幅三联画。——译注
洛克菲勒基金会宣称必须用转基因作物来解决世界人口的增长问题,但事实是
全世界转基因农作物的种子全部掌握在孟山都、先正 达、陶氏化学和杜邦四家公司
手里。这些公司生产的转基因种子都能够抗御本公司生产的除草剂,这使得农民对
这些公司的依赖性 加剧。由于美国政府对权势集团的强力支持,转基因农作物已经
逐渐控制了美国的食物链。从全球范围内看,转基因大豆占全球大 豆种植量的56
%,转基因棉花占到28%,而且这种比例还在上升。尽管没有证据表明转基因作物
能够增加产量且完全安全,但由于 少数农业寡头企业与政府的勾结,转基因农作物
依然在美国和全球蔓延。转基因农作物在全球蔓延过程中,世界贸易组织发挥了相
当大的影响力。
美国农业综合企业独步天下
让转基因作物成为世界农业市场居主导地位的基本作物的下一步计划,就是建
立一个凌驾于各国政府之上的新执法机构。这个新机 构于1995年在日内瓦粉墨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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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被称为世界贸易组织(WTO)。
1986年9月,在洛克菲勒基金会发起基因工程水稻项目之后的两年,美国的农业
综合大企业在一个全新的国际贸易体制,即关贸总协 定乌拉圭回合背后发挥了相当
大的影响力。
这是长达约30年不懈努力所达到的顶峰,同时也是这些努力自然而然的结果。这
项计划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哈佛大学,属于由洛 克菲勒基金会资助的项目,由瓦
西里·列昂惕夫设计,并在“纵向整合” 的口号下,由哈佛商学院教授雷·戈德伯格
和约翰·戴维 斯逐步实施。
经过30年的努力,在摧毁美国农业部门中实现垄断和实行纵向整合的障碍、清
除卫生监管规章和安全标准之后,新兴的庞大农业综 合企业接下来采取行动,要求
建立一个超越国家的、不经选举产生的新机构,落实其私下制定的全球性计划,以
便大展拳脚。
随后经过大约九年争论不休的关贸总协定讨论之后,1995年,一个新的国际组
织——世界贸易组织——诞生了,它以其英文缩写 WTO而闻名于世。
WTO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一个看似中立、风景如画、平和宁静的地方。然
而,在这个假象背后,WTO一点也不平静和中立。作 为全球自由贸易的执法者,WTO
充当了国际警察的角色。它的一个主要宗旨就是帮助每年价值上万亿美元的全球商
业化农业贸易“攻 城略地”,为扩张私营农业综合企业巨头利益的计划服务。出于这
一目的,WTO被设计为一个超越国家的实体,凌驾于各国法律之上 ,不必对其机构
之外的任何公共机构负责。
对于违反已经达成一致的贸易规则,关贸总协定没有任何可强制实施的制裁和
惩罚措施。相反,新成立的WTO则拥有这种惩罚手段 。对于违反其规则的成员国,
它拥有课以巨额罚款或实施其他制裁的权力。当它终于在1995年成立的时候,WTO
以一种新武器的形 式出现,它可以强行打开国家间的各种壁垒,这样一来就可以加
速即将商业化的转基因作物的扩散。
像战后大多数自由贸易重大倡议一样,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想法也是来自华盛
顿。它是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 果,这些谈判从1986年9月在
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开始,1994年4月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结束。
从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于1948年初创以来,华盛顿就坚决抵制将农业包含
到世界贸易谈判之中,担心任何一般的国际规则将为 外国粮食进口打开美国的市
场,损害美国农业的竞争力。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美国的农业出口一直是与冷战
的地缘政治相联系的 国家战略重点。
与关贸总协定以前所有的谈判回合不同,乌拉圭回合将农业贸易作为重中之重。
原因很简单,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里根政 府的支持,在撤销国家管制和支
持自由市场的进攻性政策的支撑下,美国的农业综合企业的力量已经很强大,足以
发动一场大规模 的全球性贸易攻势。
华盛顿在乌拉圭回合农业议题上的立场,是由总部位于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
斯的嘉吉公司草拟的。作为里根政府派驻关贸总协定 的大使,嘉吉公司前高管丹尼
尔·阿姆斯图茨起草了包括四点主张的“阿姆斯图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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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这就是嘉吉的方案。嘉吉公司当时是居主导地位的美国私营农业综合
企业巨头,在全球的销售额超过560亿美元,在全世 界66个国家设有工厂。通过与
洛克菲勒利益集团在拉丁美洲的合作,以及20世纪70年代与基辛格在“粮食浩劫” 中
的合作——将美 国小麦销售给苏联获取巨额利润,嘉吉已经建立起一个强大的全球
帝国。它对华盛顿尤其是美国农业部的政策的影响,是极其巨大 的 。
阿姆斯图茨在关贸总协定谈判中提出的四点要求,对美国农业综合企业的利益
及其不断增强的全球地位起到了独特的作用。这几点 包括:在全世界禁止所有政府
的农业项目和价格补贴;禁止各国为了保护本国农业生产而寻求实行进口控制;禁
止政府对农业的所 有出口控制,即便是在饥荒时期。嘉吉图谋控制世界的粮食出口
贸易。
阿姆斯图茨的最后一点要求是在1987年7月向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参
与国提出的,它意味着关贸总协定规则将限制各国实 施严格的食品安全法律的权
利!对于嘉吉及其农业综合企业盟友来说,全球“ 自由市场”似乎比人的生命还要神
圣。国家食品安全 法律被美国农业综合企业视为一个主要的障碍,使它们无法不受
约束地从发展中国家的低工资、低品质的工业化农场业务中牟取高 额利润。而且,
农业综合企业想获得不受限制地营销新的基因工程作物的能力,因此,不能允许各国
对健康和安全的关注成为拦路 虎。
阿姆斯图茨是农业综合企业利益的忠诚卫士。由于他忠心耿耿、任劳任怨,2003
年被任命为小布什政府的农业部派驻伊拉克的特别 联络员,指导如何用转基因作物
将伊拉克农业改造成在美国领导下的、“ 以市场为导向的” 出口型商业化农业(本书前
一章已述及) 。
美国在乌拉圭回合谈判提出的在农业方面的主要要求,集中在呼吁强制终止各
国的农业出口补贴,这是针对欧洲共同体共同农业计 划的一项动议。华盛顿将这一
进程称之为“农业贸易自由化”,这一进程的受益者将是美国农业综合企业,它们是
占主导地位的玩 家。这不禁让人想起19世纪70年代英国的自由贸易主张,其目的是
为英国的国际贸易和金融服务,当时它们也是居于世界主导地位 的玩家。
国际粮农贸易政策理事会与农业综合企业游说集团
“商业圆桌”组织是一个由美国最大的公司的高管组成的强大游说集团,嘉吉公
司是这个组织的主要推动者之一。为了为1994年的 关贸总协定谈判做准备,圆桌组
织组成了一个联盟,游说美国国会接受其提出的关贸总协定农业谈判议程,而它要
做到这一点易如 反掌。
由于嘉吉公司及其在商业圆桌组织的朋友们为支持美国国会关键成员的竞选而
投入了数百万美元,国会作出支持关贸总协定和建立 新的世界贸易组织的决定变得
更容易了 。
由于不满足于把所有鸡蛋都搁在一个篮子里,嘉吉公司还建立了另一个支持关
贸总协定的游说团体——“支持世界贸易消费者” (CWT)组织。很可笑的是,这个组
织不是代表消费者,而是代表了包括嘉吉公司在内的农业综合企业和跨国公司的利
益,入会公司 的会费为每年6 5万美元。嘉吉公司还成立了“美国贸易紧急情况委
员会”,以说服国会接受新的世界贸易组织的农业议程 。
与嘉吉公司和其他美国农业综合企业共同努力、推动通过激进的关贸总协定农
业议程的国际游说团体,是一个不太引人注意的强大 组织,自称为“ 国际粮农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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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理事会” (IPC)。国际粮农贸易政策理事会创立于1987年,其目的是宣传推广
农业贸易的自由 化,特别是宣传推广农业综合企业的阿姆斯图茨方案,它包括了大
企业的最高层管理者,他们来自嘉吉、转基因巨头先正达(当时 属于诺华集团)、
世界最大的食品制造商雀巢、卡夫食品、世界最大的转基因种子制造商孟山都、世
界最大的转基因大豆交易商 ADM、粮食巨头邦基、温思罗普·洛克菲勒的温洛克国
际基金会、美国农业部和日本最大的贸易集团三井物产株式会社。国际粮农 贸易政
策理事会是一个无论是布鲁塞尔、巴黎还是别的地方的政客都不敢忽视的利益集团。
嘉吉公司、国际粮农贸易政策理事会和商业圆桌组织,都曾与米奇·坎特密切
合作,坎特是克林顿政府的贸易谈判代表,后来任商 业部长。坎特把WTO说成与关
贸总协定所达成一致的规则差不多是一回事(实际上这是谎言),因此与乌拉圭回合
有关WTO的议案得以 在美国国会获得通过。
WTO的规则由“ 四国集团” (即美国、加拿大、日本和欧盟)所主导。它们举行闭
门会议,为所有134个国家制定政策。在四国集团 内部,以美国人为首的农业综合
企业巨头控制了重大政策的制定。决策的确达成了共识,但这是私营农业综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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