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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人用人管人

_9 商谋子(当代)
看到邮件的井信治郎露出欣喜的微笑,安慰那个员工说:“辛苦了!”接着就拿出非常贵重的礼物奖赏他。像这样,井信治郎经常一有机会就拿出非常贵重的物品犒赏员工,毫不吝啬。
井信治郎发奖金的方式也很特别。
他把员工一个个叫到董事长办公室发奖金,而且常常在员工答礼后,正要退出时,叫道:“稍等一下,这是给你母亲的礼物。”
待他要退出去时,又说:“这是给你太太的礼物。”
拿到了这些礼物,员工心想应该没有了,正要退出办公室时,又听到董事长大喊:“我忘了,还有一份给小孩的礼物。”
像这样,员工当然会大受感动。接下来,我们再看经营俊才濑岛龙三,他是将《孙子兵法》里的战略发挥得淋漓尽致的最佳证明。
濑岛龙三毕业于士官学校,他能圆通地运用《孙子兵法》一书中的理论。濑岛在伊藤忠公司受到重用,他便将所学的战略应用到商战中。他由小经理提升为常务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1978年更升格为会长。
在那些年间,濑岛非常巧妙地领导部属,逐步地提高业绩,而且经常将功劳归于部属,有责难则自己承担,因而得到部属的信赖。
因采纳员工的建议而使得工作顺利成功,濑岛就会毫不居功地在经营会议上指出主要工作人员的姓名,并且将他们的功劳详细地记录下来。
奖励部属,除了能鼓舞士气、振奋人心,也能使员工对公司产生向心力。
现在我国采用高薪聘请技术工作人员,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也应是《孙子兵法》里“赏其先得”的最佳证明。
□脚踏实地才能戒浮戒躁
曾国藩指出,改变轻浮不实在的风气,最好的方法就是后补。不负责任成了很多人的习惯之后,要使他们振作起来,只有采用严厉的法令。
轻浮的风气会导致事业的失败,一个人如果不脚踏实地的话就难以干好一件事。因此,为人处世戒除浮滑肤浅是必要的。
从当今社会来看,肤浅浮躁是产生错误行为的根源。举例来说:经商固然要打拼,但不切实际的英雄主义只能让事情背离它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其结果自然不过是重演“拔苗助长”的故事罢了。
因为太渴望成功,因为操之过急,中国浮躁过,中国的企业和企业家也浮躁过。 手 机 用 户 请 登 陆 随 时 随 地 看 小 说!
奖罚分明的管理(7)
十多年前,中国企业界流行过这样一句口号:“企业发展靠喝酒”。那是一段号称“关系是第一生产力”的岁月。
此后,“政治经济学”大行其道,发家的秘诀就是“赚政策的钱”,中国企业家全力以赴“研究政治”者比比皆是。
此后,又是一阵阵喧嚣、一阵阵热潮:模式救命、点子生金、广告满天飞……在浓厚的投机氛围中,许多企业在经历了短暂的繁荣之后,终于露出危机重重的真相。
美国管理学家彼得·圣吉认为:佛罗里达州的一场风暴,最初可能起源于北京一只蝴蝶翅膀的颤动。他所寓意的是:一切企业最复杂的难题,最初都可能源于一个不经意的认识,企业的发展究竟靠什么?
企业是一部机器,每一个部件和齿轮都必须协调配合;企业是一架钢琴,最优秀的演奏家才能发挥所有音键的效用。企业成功是综合因素的结果,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常识。
不幸的是,“短缺时代”的“企业速生法”仍然在今天拥有一定的市场,虽然它已经不具备普遍的指导意义,但却成为不少中国企业家挥之不去的习惯性心理阴影。
中国民营企业的原始积累过程,几乎是一个传奇故事,年轻的总裁胡志标就缔造了一个更年轻的“爱多”神话。1995年7月,胡志标筹集80万元,成立了“中山爱多电器公司”,时隔两年,以2.1亿元的标价,击退了长虹、海尔、红塔集团等企业,赢得了1998年的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广告标王,其胆识和魄力不得不令人佩服。但时隔仅一年半,爱多在激烈的竞争中便陷入了窘境,上游供货商的钱、下游代理商的钱、中游职工的工资,均无力支付,总数多达2亿元!
相信许多人还记得马胜利这个名字,是他最先将承包制引进了国企。在承包了石家庄造纸厂后,他推出了一个在短期内兼并省内外100家企业的宏大计划,准备组建“中国马胜利造纸企业集团”。于是,一声呐喊,斗志冲天。计划实施的前三个月就兼并了省内外企业36家,马胜利忙于在各省市奔跑。一个个被兼并的小厂匆忙间被拨拉过来,没有调整,没有理顺经营秩序,就稀里糊涂地上线生产。贪多不精。马胜利的梦想最终没能实现。“胜利造纸”的神话不过在茫茫商海中掀起了一个浪头,便很快沉寂下去了。
在知识经济时代、在网络经济时代、在信息高速公路上,却奔跑着“不按牌理出牌”的管理马车。
资本的本质是获利,而管理的本质则是为获利制定一套章法、秩序。民营企业的管理病症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深入骨髓,所以管理效能便进入一种瓶颈状态,这是由于对管理本质认识模糊的原因引起的。
经商的最高境界,那就是“至诚”。“至诚”之于商界,至少包括以下两层含义:一是信息最大限度透明,二是双赢。
□以严治国才能以严持家
曾国藩指出,行军的时候,一定要纪律严明,队伍整齐,这才是训练得好的军队。如果查到有人骚扰老百姓,要立即按照军规处罚。吕蒙带队伍行军,不因为只拿了老百姓一顶草笠而宽恕他的同乡兵士,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严明。条侯周亚夫管理军队连前来慰劳的汉文帝的先遣人马也不能随便进入军营,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整齐。
在严明的纪律约束下,军队必定队伍整齐,同理,在严厉的家法治理下,家庭也可以被人所钦敬。家庭是事业的基础,良好的家庭教养,对于立志作君子成大事业者所能起到的熏陶作用是不可低估的。由古至今均不乏治家者。
曾国藩是在家法中长大的,他深受裨益,他不仅自己身体力行,而且督促子女遵照实行。
曾氏家法从曾国藩的祖父星冈公那里就流传下来,星冈公是一个最讲家法的人,这对曾国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古代崇尚以严治家,并且也确实有许多家严出才子的事例或佳话。
曾国藩自然也主张以严治家,所以他对诸女及儿媳要求极严,署中虽雇有婢媪,但梳状都不敢假手于婢媪,要自己动手。惟有曾纪芬,因幼时头生虱子,没有留过发,因发短年稚,不会理发,可倚丁婆梳一梳。其时,妇女头上流行抓髻,须以铁丝为架而将发绕上。曾纪芬为节俭,自己仿制了一个铁架,因稍大了一点,曾国藩戏曰:“须唤木匠改大门框也。” 手 机 用 户 请 登 陆 随 时 随 地 看 小 说!
奖罚分明的管理(8)
曾国藩虽然长年不在家,但对胡作非为的家人也自有严厉的态度和方法。如他严惩骄横乡里的弟弟的事广为流传。
清嘉庆年间,原湘乡同德里(今双峰县龙田乡)王佐独自在永丰建石桥。至咸丰年间,因历时久远,桥已倾圮,王佐后裔王友交合族重修。经过两年,桥修造完成。试桥时,原请曾国藩之弟曾国潢,议论顿时四起:有言“将相之家不会屈身就道”的;或说“王姓修桥,何必硬要等曾姓来试呢”?王友交急不可耐,便决定自己来试。可刚一试完,曾国潢就到了他见王已试桥遽起怒容,怀恨在心。
咸丰九年(1859),太平军围攻安庆,湘乡震动,县今赖史直檄绅团戒备,推王友交任团练事。王因病重在身,不能应命。曾国潢为发泄宿怨,借以诬告王友交“通匪”。同治元年(1862)七月的一天,骄阳似火,曾国潢命从卒用绳索缚住王友交拴于马尾,然后策马飞奔,解赴长沙。王摔倒在地,被撞得血肉模糊,惨死途中。
曾国潢报复王友一事传开后,乡民愤怒已极。大家捐资,推动王姓上京告状。时曾国藩正在军营,得知其弟在乡残害百姓,一方面专信请朱尧阶从中斡旋,了结此案;一方面寄回一根绳索、一把剃刀,叫其自杀。同治皇帝见是曾国藩之弟,又得知曾国藩已严厉惩处,也就没有再追查此案。
□法制严明方能安邦定国
曾国藩指出,自古以来带兵的人,没有不坚持己见杀掉违法者以建立自己威严的。譬如魏绛杀仆人,司马穰苴斩庄贾,孙武在美人身上用军法,彭越诛杀迟到的人,这些例子都是如此。
严格的法纪是镇压大小贪官,维护统治者集权的重要保证。法制愈严明愈能维护统治者的利益,给为恶者以下马威,在相当程度上维护社会的稳定。
曾国藩身处乱世之中,他深知光靠儒教的礼义教化民众是不行的,更需要严刑峻法来处理惩罚那些犯上作乱、乱政谋私、危害百姓的人。为了稳固大清统治,曾国藩毫不犹豫选择了法来维护社会秩序,来安邦定国。
咸丰年间,清廷命曾国藩襄办团练,曾国藩便组建湘军。湖南和其他各省一样,由于地方官的掩饰弥缝乃至到处布满了反抗清政府的团会和散兵游勇地方治安坏到极点。小至白昼抢劫,大至攻破城池、焚掠官署,变故层出不穷。他们占据山岭险阻,构筑工事,官兵简直是莫可奈何。如征义堂、哥老会、串子会、红黑会、半边钱会、一股香会、天地会等,是比较有名的一些团体,至于其他秘密会社,则多至不可数计。太平军初到湖南时,便有成千上万的会党徒众,加入合流,使太平军声势更盛。
于是,曾国藩在长沙城内鱼塘口设立了一所行辕,专办全省团练,肃清地方事宜。又创设了一所“审案局”,专门审办各地缉解来的不良分子。
曾国藩是个老翰林,给人的印象是胡子粗粗的,指甲长长的,腰背弯弯的,走路拖拖的,平生不会骑马,不善刀矛,可是他在惩办“盗匪”、维持地方治安的工作上却完全是另一副作风。
以往的地方官过于怠惰畏事,往往积案不办,甚至良莠不分,罪犯逍遥法外,横行无忌,曾国藩鉴于此情,便提出了“治乱世,用重典”的主张,以严刑峻法来痛惩不法分子。
第一,曾国藩对付个别群众和小股会党反抗活动的政策是“就地正法”。其具体办法是令各地团练头子直接捕杀和捆送形迹可疑、眉眼不顺之人或批令各县就地处决,或送往省城交他讯办。
第二,曾国藩对付农民起义的办法就是招揽权绅,用以对付贫苦农民和会党群众,并美其名曰“借一方之良,锄一方之旁”。当时政局动荡,天下大乱,一般地主富户都不敢公开同贫民、会党作对。各地肯于出现办理团练的,多是为霸一方的土豪劣绅。他们平时武断乡里,一旦办起团练,就更是无法无天,成为当地的土皇帝。他们所纠集的乌合之众对公党群众的残忍嗜杀有过于清朝的正规军。所以,曾国藩说“以之御粤匪则仍不足”,“以之防土匪则已有余”。曾国藩还是提倡以本乡、本族之绅捕杀和捆送本乡、本族敢于反抗之民,“轻则治以家刑,重则置之死地”,处治大权尽归团长、族长掌握。这样既了解情况,又可避免引起乡村或宗族间的争斗。 手 机 用 户 请 登 陆 随 时 随 地 看 小 说!
奖罚分明的管理(9)
开始时,曾国藩与张亮基商定,各地团练头子抓到会党群众捆送省城者,概交湖南首县善化县审理。后来曾藩嫌其杀人不多、不快,便在团练大营公馆设立审案局,甚至已经送到善化县的人也要强行提来杀掉。
第三,曾国藩为了惩治贪官污吏,便设置新的机构办案。曾国藩早就对清朝地方官吏腐败无能深怀不满,更不信任承办案件的胥隶、书役人员,决心于司关之外设置新的机构,自行审案杀人。他将过去衙门办案的“一切勘转之文,解犯之费,都行省去,宽以处分,假以便宜”,为这些统治势力捕杀和捆送农民大开方便之门。
同时,对被捆送者的处置,既不依照法律条文,也不需任何证据,惟土豪权绅们的言词的要求为据。稍加讯问,立即结案,重则砍头,轻则杖毙,最轻的也要鞭之千百,病死狱中。
曾国藩不辱圣命,实行峻法的刚挺之气令佞徒胆战,大小贪官为之忐忑,也滥杀了无数百姓,这种作风一直到他任直隶总督时还如此。
曾国藩不仅自己实施峻法,而且还要求皇上实施峻法。为了实行峻法,曾国藩敢于冒杀头之罪犯颜上陈,这是众所周知的事。
实行峻法一度使曾国藩声名重创,受朝野抨击,一时有“曾剃头”、“曾屠户”之诨号流传,无非是说他“滥杀无辜”而已。但是曾国藩没有退却,他相信只有“挺”下去,坚持峻法,才能拯救垂危的清王朝。
诸葛亮辅佐刘备治理蜀地,很强调严刑峻法,不少人因此产生抱怨情绪。法正对诸葛亮说:“从前汉高祖入函谷关,与人民约法三章,秦地百姓对他感恩戴德。现在您借助权势力量,占据一州地方,刚刚建立国家,还没有施加恩惠,恩惠进行安抚,更何况从客和主人的方面讲,也应该尊重主人,希望您能放宽刑法和禁令,以适应当地人的意愿。”诸葛亮回答说:“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秦因为不施德政,政令苛刻,万民怨恨,所以一介草民振臂一呼,秦的统治就土崩瓦解了。高祖在这种情况下,约法三章,才取得很大成功。刘璋糊涂软弱,从其父刘焉时起,刘家对蜀地的人不止有一世的恩惠,全靠典章和礼仪维系上下的关系,互相奉承,德政不能施行,刑罚失去威严。蜀地人因此骄横独断,君臣之间,渐渐失去规矩。给予高官表示恩宠,官位无法再高时,反而被臣下轻视;顺从臣下的要求,施加恩惠,不能满足要求时,臣下就会轻狂怠慢。蜀地的疲敝破败,实在是由于这样的原因引起的。我现在要树立法令的威严,法令被执行时,人们便会感激我们的恩德,以爵位限制官员的地位,加爵的人便会觉得很光荣。荣誉和恩德相辅相成,上下之间有规矩,治国的主要原则,由此清楚地显示出来了。”
在当今世界,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政治制度也是由法律规范,国家的性质定于宪法,一切活动都离不了法。法律的健全程度和执法效果成了治国的关键。
有法令制度就须立即执行,有禁令就须立即停止,这是治理国家的关键。这样的话,治理国家,只要正确进行奖励和惩罚就可以了。奖赏不能靠丰厚,真正的弊端在于不论功行赏;惩罚也不只是在于严酷,之所以没有效果,往往在于不恰当。
□将领应重视严格训练
曾国藩指出,挑选有统帅才能的人才,一定要找智谋深远的人同时这人又必须做到号令严明,能忍受辛劳困苦。三方面条件都具备,才算是上等将才。
曾国藩这句话表达的意思是:作为一个帅才,除了智勇之外,还会有严明的号令纪律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用严明的号令和纪律来严格要求,才能规范自己的队伍战斗力。所以,作为领导者必须重视严格的训练,不畏艰苦阻碍号令严厉地带领下属。
长期以来,曾国藩高度重视军队的训练。在湘军成立之初,他提出要“辅之以训练勤”,以改变八旗兵绿营兵缺乏训练、无胆无技、一触即溃的弊病。因此,曾国藩特别强调军队训练的重要和紧迫性,他说:要“练一人收一人的益处,练一月收一月的效果”。曾国藩为了把湘军训练成为一支劲旅,一支有胆有技、能征善战的子弟兵,是不吝花费心血的曾国藩将湘军的训练分为训教与操练两种,而以训教为根本,特别注重思想性的教育。 手 机 用 户 请 登 陆 随 时 随 地 看 小 说!
奖罚分明的管理(10)
湘军的训教,没有制成明文颁布,但在曾国藩所著的《劝训练以御寇》中有反映。他写到:
“禁嫖赌,戒游惰,慎言语,敬尊长,此父兄教子弟之家规也。为营官者,待兵勇如子弟,使人人学好,个个成名,则众勇感之矣。”
对湘军的操练,曾国藩强调勤与熟。
曾国藩将湘军营规定为《日夜常课之规》七条:
一、五更三点皆起,派三成队站墙子一次。放醒炮,闻锣声则散。
二、黎明演早操一次,营官看亲兵之操,或帮办代看。哨官看本哨之操。
三、午刻点多一次,亲兵由营官点,或帮办代点。各哨由哨长点。
四、日斜时,演操一次,与黎明早操间。
五、灯时,排三成队站墙子一次,放定更炮,闻锣声则散。
六、二更前点名一次,与午刻点名同。计每日夜共站墙子两次,点名二次,看操二次。此外营决点全营之名,看全营之操无定期,约每月四、五次。
七、每次派一成队站墙唱更,每更一人轮流替换。如离贼甚近,则派二成队,每更二人轮流替换。若但传令箭而不唱得,谓之暗令。仍派哨长、亲兵等常常稽查。
曾国藩在操练上是要突出一个“勤”字,使士兵在营中日夜都有一定课程可做,严格遵守点名、演操、站墙子、巡更、放哨等营规。曾国藩对于治军中“勤”字的理解是“治军以勤为先,由阅历而知其不可易。未有平日不起早,而临敌忽能早起得;未有平日不习劳,而临敌忽能习劳者;未有平日不能忍铠耐寒,而临敌忽能忍饥耐寒者”。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又提到,“治军之道,以勤字为先。身勤则强,逸则病;家勤则兴,懒则衰;国勤则治,怠则乱;军勤则胜,惰则败。”只有在平日里保持高度的紧张,才能有备无患,战时镇定自若。
曾国藩在操练上要体现一个“熟”字。在操练上分为两项:技艺和阵法。“练技艺者,刀、矛能保身,能刺人,枪、炮能命中,能及远。练阵法者,进则同进,站则同站,登山不乱,越水不杂。”
为更好提高湘军技艺,熟悉阵法,曾国藩详细制定了一套课程,作为操练的依据:
一、每逢三、六、九日午前,本部堂(曾国藩)下教场,看试技艺、演阵法。
二、每逢一、四、七日午前,着本营官下教场演阵,并看抬枪、鸟枪打靶。
三、每逢二、八日午前,主要营官带领赴城外近处跑坡、抢旗、跳坑。
四、每逢十午前,即在营中演连环枪法。
五、每日午后,即在本营练习拳、棒、刀、矛、钯、叉,一日不可间断。
当时,湘军练习的主要阵法是戚继光的鸳鸯阵、三才阵、《握奇经》的四面相应阵,以及后来的一字阵、二字阵和方城阵。
在练技艺和阵法上,曾国藩反复强调是熟练,以达到保护自己、消灭敌人的目的。他说:“总不外一个熟悉字:技艺极熟悉,则一人可敌数十人;阵法极熟,则千万人可使如一人。”所以,曾国藩在湘军操练上,严格要求,从不间断,在循序渐进的基础上达到熟悉掌握技艺的程度,从而训练出一支精强的军队。
曾国藩靠峻法整顿军队计议筹划定了后就采取行动,遭受挫折而不屈服,意志坚定如金石,稳重如山岳。诸将均受了他的感化,虽离他远出,均遵守他的约束而不改变。
曾国藩治军严明主要表现在对队伍的严加约束上,在这方面,曾国藩可谓六亲不认。如湘军初建时,纪律涣散,尤其是靖港之败,练勇大批溃散,即使在湘潭之役中获得胜利的水陆勇也到处抢劫,携私潜逃。因此,他自岳州、靖港、湘潭之役后,立即着手整顿湘军,凡溃散之勇不再收回,溃散营哨的营官哨长也一律裁去不用,连他自己的弟弟曾国葆也在被裁者之列。经过整顿,水陆各勇仅留五千多人。与此同时,他调罗泽南、李续宾所部湘勇到长沙,又令在战斗中英勇可靠的塔齐布、杨载福、彭玉麟等大量招募新勇,新增数勇,广东派山东登州镇总兵陈辉龙带水兵四百名、炮一百尊,广西派升用道员李孟九带水师一千名来湘入战。又在衡阳、湘潭分设船厂,新造战船六十多只。 手 机 用 户 请 登 陆 随 时 随 地 看 小 说!
奖罚分明的管理(11)
湘军经过这次整顿之后,更加兵精械足,“规范重整,军容复壮”,水陆两师达二万之众。
而在当时的湘军中,以治军严明著称的当数彭玉麟,可以说是得曾国藩峻法之真传,以至民间有“彭打铁”之雅号。
湘军的严明为打败太平军奠定了基础,也为曾国藩不断高升搭起了天桥。
□好的人才有血性而没官气
曾国藩在评价湘军时,曾说过这样一段话:“水陆两支队伍的好处,全在官兵们没有官气而有血性。假如官气增加一分,血性就会减少一分。”
可见,对于选择人才的标准,曾国藩主张德才兼备,但是更注重血性。所谓血性是指忠义精神,曾国藩在淳朴之中选择人才,以忠义廉洁为本。官气即浮滑之气,讲资格摆架子,办事无惊世骇俗之象,语言无此妨彼得之弊,处世圆润,无实干之精神。
曾国藩对于人才的识别、培育、任用上有属于自己的一整套理论。
曾国藩形成了自己训练军队的想法,在实践中他又是如何操作,将湘军训练成一支有主义的队伍的呢?其是如何选将、如何募兵、又是如何训练的,这些足为后世者所师法,但当今之世与曾氏所处之时代已大为不同,后世之借鉴者须做到“彩必遗弃,惟取其神”方可。
曾国藩还认为,“血性”、“廉”、“明”等素质对于一个将领来说也是不可缺少的。“三者缺一,就像车辆缺少了车轴和辕木、车轮一样,寸步难行。”所谓“血性”,是指“忠义”精神。而对于“廉”、“明”二字,他解释说:“弁勇之于本营将领,他事尚不深求,惟银钱之洁否,保举之当否,则众目眈眈,以此相伺;众口啧啧,以此相讥。惟自处于廉,公私出入款项,使阖营共见共闻,清洁之行,已早有以服弁之心,而小款小赏,又常常从宽,使在下者恒得沾润膏泽则惠足使人矣。明之一字,第一在临阵之际,看明某弁冲锋陷阵,某弁系随后助势,某弁回力合堵,某弁见危先避,一一看明,而又证之以平日办事之勤惰虚实,逐细考核,久之,虽一勇一夫之长短贤否皆在以识其大略,则渐几于明矣。得廉二字以为之基,则智信仁勇诸美德,可以积累而渐臻。”
曾国藩还认为,“朴实”二字对于一个将领来说也很重要。在给左宗棠的一封信中,他指出:“李迪庵兄弟之选营官,专取简默朴实,临阵不慌。弟之能于临阵观人,而取简默朴实,略仿李氏之意。”崇尚朴实,就必然反对浮滑。在给姚浦的信中,他指出:“将领之浮滑者,足以淆乱是非。是故楚军历不喜用善说话之将,非仅弟一人然也。”
当然,对于一个将领,所谓“不善说话”,并非是要其说话“无条理”,反而是要求将领力诫浮猾。曾国藩在给家人的一封信中指出,将领“说话宜有条理”。还在另一封信中具体举例说:“杨镇南不足恃,余与其平日说话知之,渠说话最无条理。凡说话不中事理,不担斤两者,其下必不服,故《说文》看字后从口,言在上位者,出口号令,足以服众也。”
此外,曾国藩还特别指出,湘军所选拔之将领绝不能是那样难以与众人共事的人。因为曾国藩从一开始就悉心要在湘军将领中培养一种集体主义的精神。在《与江忠源》书中,他写道:“国藩每念今日之兵,极可伤恨者,在‘败不相救’四字。彼营出队,此营张目而旁观,哆口而微笑。见期胜,见深妒之,恐其得赏银,恐其获保奏;见其败,则袖手不顾,虽全军覆没,亦无一人出而援手拯救于先死呼吸之顷者。”而要想早一日剿灭太平军,惟有将湘军培育成“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手足之师,万众一心,或有成功之一日。
曾国藩的选将要求可以总结为如下四点,即:一血性为主;二廉明为用;三简默朴实;四打仗坚忍。
所谓“血性为主”,就是要求湘军将领效忠清王朝,自觉维护三纲五常的封建统治秩序,具有誓死与起义农民顽抗到底的决心。曾国藩认为强调这一点对于选拔将领至关重要,他说:“带勇之人,第一要才堪治民;第二要不怕死;第三要不急名利;第四要耐受辛苦。……四者似过于求备,然苟阙其一,则万不可带勇,大抵有忠义血性,则四者相从以俱至,无忠义血性,则貌似四者,终不可恃。” 手 机 用 户 请 登 陆 随 时 随 地 看 小 说!
奖罚分明的管理(12)
在曾国藩看来,选用有“忠义”、“血性”者为将,整支军队就可以达到“以类相求,以气相引,庶几得一而可及其余”的效果,带动全军为维护封建统治和纲常名教而战,从而使湘军不但具有镇压起义的军事功能,还具有“转移世风”的政治功能。
其次,吹捧“廉明为用”。曾国藩说过:“为将之道,谋勇不可强几,‘廉明’二字则可学而几也。弁勇之于本营将领,他事尚不深求,惟银钱之洁否,保举之当否,则众目眈眈,以此相伺;众口啧啧,以此相讥。惟自处于廉,公私出入款项,使阖营共见共闻,清洁之行,已早有以服务勇之心。而小款小赏,又常常从宽,使在下者恒得沾润膏泽,则惠足使人矣”。
曾国藩强调“守廉”,因为他深知,绿营将帅克扣兵饷,冒领缺额以自肥的腐败行为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这种情况日益加深兵士们的不满情绪,严重影响部队的战斗力。那么,现在他要组建一支新军,能否在这个问题上使将帅有所收敛,将直接关系到湘军战斗力的强弱。因此,他要求将官以“廉”自守,“欲服军心必须尚廉洁”,并常常以“崇俭朴”,“不要钱”与部属相标榜,反复告诫他们说:“兵勇心目之中专从银钱上著意,如营官于银钱上不苟,则兵勇畏而且服,若银钱苟且,则兵勇心中不服,口中讥议,不特扣减口粮、截旷而后议之也”。
曾国藩对于官场中的腐败积弊是深有体会的,他当然也认识到了仅靠口头上的训诫与要求并不能真正杜绝腐败,必须辅之以实际上的物质利益,使官吏将领本身既可享有比较优厚的俸禄,完全不必再“与同辈争薪水,与士卒争毫厘”。曾国藩为解决这一问题,决心从根本制度上将将官的利益明确规定下来:“初定湘营饷项,稍示优裕,原冀月的羸余,以养将领之廉,而作军士之气”。之“养廉”,试图用这种方法防止将领克扣兵饷,从而维持军心的稳定。曾国藩曾私下开导部属说,守“廉”并不吃亏,“守个‘廉’字,名位日尊,岂有怕穷之理。常使在下之将官多占些便宜,士卒多沾些恩泽,则人人悦服,切不可处处打算,惹人谈论。得了名就顾不得利,莫作名利双收之想。”为了得到更大更远的利益,而暂时舍弃眼前的小便宜,这是十分必要的。
至于“明”字,主要是要求将领努力做到赏罚公道,是非不淆。曾国藩强调,将官必须要有“明”的素质,“‘明’之一字,第一在临阵之际,看明某弁系冲锋陷阵,某弁系随后助威,某弁回合力堵,某弁见危先避。一一看明,而又证之以平日办事之勤惰虚实,逐细考核。久之,虽一勇一夫之长短贤否,皆有以识其大略,则渐几于明矣。”他认为,“一军之内,亦必其是非不揆于正,而后政绩少有可观”,将领必须“得‘廉明’二字以为之基,则智信仁勇诸美德,可以积累而渐臻。若不从此二字下手,则诸德亦茫无把握。”
应该说,曾国藩选将强调守“廉”以及具有“明”的品质,这对调整湘军将卒之间的关系是有好处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维系部队内部的团结。湘军战斗力之所以高于绿营军队,这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再次是“专取简默朴实之人”。曾国藩曾抨击绿营军队积习难改,即使“岳王复生,或可换孱兵之筋骨;孔子复生,难遽变营伍之习气”。他说:“国家养绿营兵五十余万,二百年来所费何可胜计。今太难之起,无一兵足供一割之用,实以官气太重,心窍太多,漓朴散淳,真意荡然”之故。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曾国藩主张“军营宜多朴实少心窍之人,则风气易于醇正”,强调“凡官气重,心窍多者,在所必斥”,并明确规定:湘军不用入营已久的兵和守备以上的官,希图用这种办法来摒除军队中的衙门习气,亦即官气。他说:“取人之式以有操守而无官气,多条理而少大言为要。办事之法以‘五到’为要。五到者:身到、心到、眼到、手到、口到也。身到者,如作吏则亲验命盗案,案巡乡里,治军则亲巡营垒,亲探贼地是也;心到者,凡事苦心剖析,大条理、小条理、始条理、终条理,理其绪而分之,又比其类而合之也;眼到者,著意看人,认真看公牍也;手到者,于人之长短,事之关键,随笔写记,以备遗忘也;口到者,使人之事,既有公文,又苦口叮嘱也。” 手 机 用 户 请 登 陆 随 时 随 地 看 小 说!
奖罚分明的管理(13)
曾国藩主张重操守、轻官气以及身到、心到、眼到、手到、口到的选将要求,就是尽量舍弃一切官气重、心窍多、浮滑取巧之人,而选用那些能够耐劳实干不浮夸虚饰者为将,这种做法无疑对提高整个湘军的战斗力和耐久力极为有利,从而使湘军在与太平军对抗的过程中,迅速成为一支最强悍的力量。
最后是“打仗坚忍”。曾国藩非行伍出身,他以儒生治兵,建军之始也没多少军事经验,但他知道,行军作战备尝艰苦。将领平时须带兵士严加训练,整肃营务;战时则要有临阵胆识,敢于冲锋陷阵。因此,他选将以“耐冷、耐苦、耐劳、耐闲”为标准,提倡“习苦为办事之本”。后来,薛福成评论曾国藩时,称他率领湘军将弁“立坚忍不拔之志,卒能练成劲旅”,而后“数年坎坷艰辛,当成败绝续之处,持孤注以争命。当危疑震撼之际,每百折而不回”。薛福成对曾国藩的评价自然有溢美之词,但也毋庸讳言,“打仗坚忍”的选将要求,对提高湘军士气和军事素质是有一定成效的。
仔细分析以上四条选将要求,由此可知,曾国藩反复强调和首先要求的是将帅的品质操守,也就是注重“德”而不是“才”。因为不论是“血性”、“廉明”,还是“朴实”、“坚忍”,均属于思想品德范畴。作为封建社会末代的道学家,曾国藩主张“才生于情”,一个人的思想品德乃是至关重要的基本条件,才能的优劣都要以此为前提。
另外,曾国藩选拔将官时所用的“文人带兵”的思想也颇有独见,应给予足够的注意。中国旧知识分子是传统文化思想精神之中的保守者和创新者,他们往往将作为精神价值的“忠孝礼义”视同生命,为做到这些节义之事,他们往往虽万死而不辞。曾国藩要立“文人带兵”的思想,正是要利用文人较高的智商和急欲建功立业的强烈渴望,调动起他们的忠诚。故曾国藩在选拔将官时,不拘一格,不限出身,大量地提拔书生为将。据历史学家罗尔纲的考证,在湘军的将领中,书生出身的人占可考人数的近百分之六十。
从1854年湘军初创,短短几年内便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全新的从选将、培养、到使用的制度,使湘军将领和湘军整体的素质和战斗能力是绿营军有明显改观。单就草创之期所选用之将领的年龄计,就比绿营军的平均六十岁,降至三十几岁,而湘军中作为最年长者的罗泽南也仅有四十六岁。可谓生龙活虎,焕然一新。另外正如本书在其他章节中已谈到的,在人才的选拔上,曾国藩尤其有一套笼络人才、培养人才和任用人才的有效方法,使湘军上下英才济济,各尽其职,各得所归,为湘军的日后强大奠定了十分坚定的基础。
□优胜劣汰才能从严管理
曾国藩指出,当医生治疗病人背脊上的毒疮,碰到病情严重的,一定要挖掉长疮的烂肉,让它生长出新肉。现在品质差身体弱的兵卒,也应当淘汰,就像挖掉烂肉一样;对留下来的应当严格加以训练,就像让新肉长出来一样。不按这两种办法去做,那么战备工作就会松弛下去,不知要坏到什么地步。
曾国藩这里讲到了治国军队需要把一些没用的人给淘汰掉。一个组织,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只有淘汰冗员,不断地更新血液,才能永远保持活力,不断前进。
清朝初期,八旗兵叱咤风云,从关外打到关内,收编了明王朝吴三桂的军队,消灭了张献忠的大西政权和李自成的大顺政权,后又削平三藩之乱,“国家用以定鼎当时劲悍无敌”。但是,执政以后,八旗子弟养尊处优,讲求享受,“积习乃坏”,不少人患有近视,八旗兵也几乎丧失战斗力。自康熙朝以后,清军主力转为以绿旗为标志的绿营。绿营是清廷削平三藩之乱后,按明代的兵制组成的,以汉人为主体的新武装。
到曾国藩任京官的时期,绿营已走过百余年历程。当时的绿营兵的战斗力如何呢?下面的事例足以说明:咸丰六年冬天,漳州镇总兵周天受带领绿营兵赴援浙江,阻击已因内讧而与洪秀全分裂的石达开部。但是,这些兵勇均已糜烂,毫无战意,唯知掳掠。当时有一段文字描述这些绿营兵很形象:“最先至明镇之兵,染江南骄淫之习甚深,军中多美妇人,艳妆华服,驮以肥马,招摇过市,民咸惊讶。其所部兵勇尤为不仁,由兰溪过金华以人缙云,一路劫掠,至铅锡场,乡团大呼贼至,兵勇狂奔,遂拾其器械以杀之,并夺其辎重,将官死者马姓秦姓唐姓,勇之得免者不过十之二三,遂不能成军,其实不遇一贼耳。”这种乡团与绿营兵的相互仇杀,几乎可以使太平军不战而胜,石达开轻取处州、永康、武义等城。 手 机 用 户 请 登 陆 随 时 随 地 看 小 说!
奖罚分明的管理(14)
从制度上来看,也存在众多弊端。
首先清军的建制原则是:“凡天下要害地方,皆设官兵镇成……量地形之险易,酌兵数之多寡。”因此,绿营军的编制,在定员上没有一定的标准。遇到战时调遣,则弊病丛生。兵员定制不一,平时难以进行必要的阵法训练,“夫有兵不练与无兵同,练之不精与不练同”,平时没有系统的训练,战时便无法取胜。其次,军情瞬息万变,如何合理地调整(分配),指挥兵员,尤为重要。兵员无定,统帅则胸中无数。由于军队平时分地驻防,遇有变故,便从各地营中抽调兵士,组成军队,另派将领统率,造成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由此而产生的恶果是极为严重的。曾国藩对此认识极为深刻,“盖缘调兵之初,此营一百,彼营50,征兵1000,而已抽调数营或数十营之多,其卒与卒已不相习矣,而统领之将又非平日本管之官。一省所调若此,他省亦如之。即同一营也,或今年一次凋百人入粤,明年一次调五十赴楚,出征有先后,赴防有远近,劳逸亦遂乖然而能以相人,败不相救之故半由于此。”
其次是清代的选将制度:绿营以行伍出身为正途,将领大多由行伍升迁。清朝承平日久,绿营兵丁子承父业形成世兵制。由于缺少人多,补缺困难,入伍年龄一般偏大。士兵的升级由守兵而步兵,由步兵而马兵,再由马兵升额外外委。以后再升外委、把总、进入下级军官行列。由守兵升至把总要经过五级阶梯,需要花费很长一段时间。此后,再经过千总、守备、都司、游击、参将、副将等阶梯,论资排辈,逐级升迁。待至升为总兵进入高级军官行列,多已是垂暮之年。循此制所遴选的将领,年龄之大令人吃惊,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1841年)福建水师提督陈阶平已是75岁高龄,江南提督陈化成65岁,广东水师提督关天培在其中算是小字辈,也60岁了。这样造成的后果就是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有的将领老朽怯懦,惧怕英军,临阵脱逃,丧师失地。有的将领,昏庸无能,在英军进攻面前束手无策,连起码的占领制高点,歼敌于登陆之际等军事常识都茫然不知。即使是爱国将领陈连升、关天培、葛云飞、陈化成等人,他们在战争中仍然采用诸如分兵把守、固守炮台、一线防御、正面拒敌等呆板陈旧的战术,不能适应近代战争机动灵活、散兵作战的要求,组织不起有效的抵抗,缺少克敌制胜的方法。
根据绿营这种状况,面对强大的太平军,曾国藩在致江忠源书中断言:“即有十万众在我麾下,亦将各怀二心,离心离德。居今之世,用今之兵,虽诸葛复起,未必能灭此贼!恐岳王复生,半年可以教成其武艺;孔子复生,三年不能革除其恶习。”后来,他在书信中进一步声称:“国藩数年以来,痛恨绿营习气,武将自守备以上,无一人不丧尽天良。故决不用营兵不用镇将。”在致王鑫书中讲到:“今日将欲灭贼,必光诸将一心,万众一气,而后可以言战,而以今日营伍之习气,与今日调遣之成法,虽圣者不能之一心一气,自非别树一帜,改弦更张,断不能办此贼也。鄙意欲练乡勇万人,慨求吾党质直而晓事之君子将之,以忠义之气为主,而辅之以训练之勤,相激相靡,以庶几于所谓诸将一心万众一气者,或可驰驱中原,渐望澄清。”江忠源、王鑫带兵和作战的经验都比曾国藩多;可是一针见血,另树新军之胆识,则都不及曾国藩。
□兵权统一才能号令严明
曾国藩指出,打仗的时候,必须数万人集中兵力,听取号令有在前面突击的,有在后面声援的,有防止敌人包抄的部队,有停住不动应付突然变化的部队,这才是取胜的方法。如果派某某人防守后路,不能按规定时间撤退,或是到了规定的时间不能进军,都是违反军令。一军之内,必须号令严明。要是顺从个别人的意思认为在前面作战就好,在后面防守就不好,这就不妥当了。
其实,每一种谋略在临时的制定都是综合了各种主观、客观的各种因素而谋划出的最稳妥的计策。而临战时最重要的就是严格执行预计的谋略计划,统一行动,各负其责,而不能依人人主见,随意更改作战计划,军事上是这样,商战上也是如此。都要按照策划者的意图统一进军市场。 手 机 用 户 请 登 陆 随 时 随 地 看 小 说!
奖罚分明的管理(15)
古时候,武王询问太公说:“任命将领要采用什么样的方法?”
太公说:“凡是国家遭受危难君主要避离正殿,然后召见大将,郑重地告诉他说:‘国家安危,全在将军。如今某国背叛我们,希望将军率师征伐。’在大将接受命令后,君主就命令太史官进行占卜。要先行斋戒三天,再前往太庙,钻凿灵龟,择定吉日,以便颁授斧铖。君主进入庙门后,面西站立;大将进入庙门后,面北站立。君主要亲自手持军铖铖头,把铖柄交给大将,并说:‘自今以后,将军的权威至高无上,一切军务概由将军处置。’然后君主再手持军斧斧柄,把斧刃交给大将,并说:‘自今以后,将军的权限包揽无遗,一切军务概由将军处置。’”
“将军出征,遇到弱敌就进攻,遇到劲敌就停止。不要以为三军人多势众就轻敌妄动,不要以为受命关系重大就必须拼命,不要因为身居高位而蔑视众人,不要因为固执己见而违背众意,不要认为花言巧语就一定正确。如果士卒尚未就坐,自己就不要先坐;如果士卒尚未吃饭,自己就不要先吃;一定要与大家同甘共苦。假使做到了这些,所有的士卒就一定都会为将军拼死效力。”
“大将既已接受任命,就施礼答拜君主,说:‘据我所知,国家不可以由别人从外治理军队不可以由君主从中牵制,三心二意不可能侍奉君主,疑神疑鬼不可能对付敌人。为臣现在既已受命,操用生杀大权,不敢不誓死战斗。恳求君王再向我明确下达命令。君主如不答应,我还是不敢率军出征。”
“君主答应大将之后,大将便告辞君主,率师出征,自此以后,军队中的一切事务,不再听从君主的命令,而是完全服从大将的指挥。临阵与敌决死战斗,不再会有重重顾忌。如此一来,就能够灵活机动,所向披靡,上天无奈我何,大地无奈我何,前无敌人抵抗,后无君主遥控。于是聪明的人为大将出谋划策,勇敢的人为大将奋力战斗;军队气冲霄汉,行动快如奔马;兵不血刃,敌已降服。这样,战场上大获全胜,朝廷上功勋卓著,官员得以晋级,士卒得到奖赏,百姓欢欣鼓舞,将军无灾无祸。于是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家得以长治久安。”
武王说:“妙啊!”
以上例子认为兵权统一就能达到“用兵如神”。它是从军队指挥权的高度统一对战争胜负关系的重要性角度考虑问题的,反对别人从中掣肘。
兵权贵一,是我国古代兵家与兵学家一贯的思想。将在外,君命有所不从。“出军行师,将在自专。进退内御,则功难成。”(《三略·中略》)《孙子兵法》在“谋攻篇”里曾专门论述过这个问题,说“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的“三患”:不了解军队是否可以进退而命令军队进退;不知道军队的事务而干涉军队的行政;不知道用兵的权谋而干涉军队的指挥。有这“三患”就会扰乱自己的军队而导致敌人的胜利。这从反面论证了“兵权贵一”的道理。
把兵权的集中统一指挥的重要性提到“用兵如神”的条件之一的高度,当推《六韬》。它说:“凡兵之道,莫过于一。一者能独往独来。黄帝曰:‘一者阶于道,几于神。’”(《文韬·兵韬》)这意思就是说:从用兵的一般原则来说再没有比指挥权的集中统一更重要了。指挥权集中统一,军队就能行动自由,所向无敌。黄帝说,军队意志统一,并能集中统一指挥,就基本符合战争的规律接近于用兵如神的境地了。
现代的商场为了抢占市场,出现了一种创新的组织店,即连锁店,它在同一中央机构的管理之下,隶属于同一类零售贸易的商店集团。连锁店常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各零售商店的资本归中央机构所有,大零售商开设诸多分店。另一种是许多独立的零售商店联合起来,接受“中央机构”的统一管理和控制。其经营特点是:统一进货,以大批量获得价格优惠统一存货,以调剂余缺,减少库存;统一培养人员,统一店堂陈设,统一账目及广告宣传,以节省开支并增加营业效果;统一价格浮动,以增强竞争力。现代连锁店首创于美国,是各种中小零售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的结果。 手 机 用 户 请 登 陆 随 时 随 地 看 小 说!
奖罚分明的管理(16)
60年代初,梅尔维尔只是美国的一家毫不起眼的小连锁店。当时,“生育高潮”时出生的第一批人即将成年,这家商店意识到这个事实,把目标瞄准了这个市场。它专门开设了为十几岁的青少年服务的新的和不同的连锁店,重新设计了它的商品。针对十六七岁的青少年该店大做广告和加速推销,并把经营范围从鞋类扩大到服装,男女各式应有尽有。结果,梅尔维尔成了美国发展最快和盈利最高的连锁店之一。在10年后其他百货商店明白过来,开始迎合青少年时,因“生育高潮”已过,人口重心却开始由青少年转向20至25岁的青年。这时梅尔维尔已经把注意力转向了这个新重点。
梅尔维尔鞋店的两位年轻老板把一毫不起眼的旧式鞋店改造成为美国发展最快的流行商品的连锁零销店,也是成年累月地在一些购物中心观察顾客,倾听顾客的谈话,并研究其价值观的结果。他们研究年轻人的购买方式,年轻人喜欢的环境,比如男女青少年是在同一鞋店买鞋还是在不同鞋店买鞋?年轻人对所购商品的“价值”有何看法等等。
市场上的国际型连锁店接连涌现在我们的生活周围,其经营特点都是在统一管理,实现中央控制的基础上增加市场份额。
□严格而切实地执行法令
曾国藩指出,西汉太史公司马迁所说的循吏,是能够立法行法、懂得大原则的人。后来的朝代专门提倡讲仁慈施恩惠,有时干脆用那种把和气软弱当成仁慈的人去充当官吏,这就完全失去了循吏的本来意义。军队中将领的原则,也应当把立法行法、整齐严肃放在第一位,不要提倡那种老太婆一样的和和气气。制定法令不算难,真正执行起来就难了。每制定一项法令,总要切切实实地去执行,经常不断地去执行。
曾国藩在这里讲到了两个方面的要点:
第一,要制定严格的法令。
第二,要切实执行起严格的法令。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制定法令是重要的,而法令制定出来却不执行的话,就变成了一堆废纸,这样无论对国家还是对个人都不利。
在作战中,将帅无疑处于核心领导地位,而他的作用,又是通过发号施令的方式表现出来:“旗动俱起,闻鼓则进,闻金则止,随其指挥,五阵乃理。”所以,对军令不折不扣地执行,历来就是军人的自我意识,即所谓“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因为“军令如山倒”,不可抗拒。
一个国家,一个单位,要想有所作为,首长的命令就必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就必须得到贯彻落实。《领导工作研究》1998年第1期魏运亨撰文《政令:不许讨价还价执行》,言辞凿凿,掷地有声:
政令畅通是治理一个国家的基本条件,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我们党和国家从创建伊始就强调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强调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至于“令行禁止”的话语、文字更是重复了千遍万遍,目的也是保证政令畅通。
但是,令人忧虑的是,当前在我国的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所谓“一级蒙一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日益凸显,性质越来越恶劣,危害越来越严重。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政令(本文中泛指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等)不畅已成为国之大患。
不用刻意寻找,“政令梗阻”的例证,随手即可拈出例子:
汽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国务院颁布的政策非常明确地指出,经济型轿车是汽车工业发展的重点,尤其是小排量微型轿车,要适合当前购买力低的市场需要。然而,这一正确的国家产业政策却在一些地方遇到“红灯”。某些大城市竟然自定“土政策”,将矛头直接指向非本地生产的轿车。一些地方政府还越俎代庖,以行政手段干预经营者对营运车辆的选择,今天不许用“夏利”,明天只准用“桑塔纳”,搅得汽车生产和销售厂家心气浮躁。国务院领导对这种搞市场分割、地方保护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尖锐地指出:“各地自订政策,这叫无知、无法、无天(中央)。” 手 机 用 户 请 登 陆 随 时 随 地 看 小 说!
奖罚分明的管理(17)
其实,这类无法无天的事情何止一桩。
粮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国家收购秩序和粮食价格是有严格政策的。然而,偏偏就有人敢于无视政令。最新披露的一则消息称,截止1996年5月末,吉林省9个地区206个粮食收购企业挤占挪用农副产品收购资金贷款48.6亿元,占其全部收购资金贷款余额的45.2%。国家的这些专项贷款都用来干什么了?有的用于购买豪华轿车,有的用于其他经营,也有的流进了个人腰包。
金融是一个国家的血脉。为了维护其秩序,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法律,颁布了决定,并且三令五申,在一些地方或部门却成了“耳边风”。辽宁省经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高于国家规定的同期国债和银行存款利率,同沈阳市皇姑区长江城市建设信用社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总额高达9.2亿元。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基,国家对土地保护予以高度重视,制定了《土地法》。但是,这几年《土地法》的贯彻却不断受到挑战。尽管国务院曾严令不得擅自下放土地审批权,但一些地方我行我素,化整为零,非法转让,未批先占,乱占滥用的情况比比皆是。
此外,这些年来在压缩基本建设、调整产业布局、实行财税改革、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查禁走私等各领域各部门各项工作上,凡是涉及到切身利益,无不一次次爆发下级对上级、地方对中央公开或暗里的讨价还价。
政令不畅,有它深刻、复杂、多样的政治、经济因素。总体而论,它是社会在转轨变型期各种利益重组、各种矛盾碰撞的体现。概而言之,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现行制度导致中央和地方出现了某种“对策博弈关系”。有专家指出,改革以来,地方政府和一些部门的独立性和自主权急剧扩大,已经成为具有独立经济社会利益和独立发展目标的利益主体。与之俱来的是,中央与地方、上级部门与下级部门的关系发生了重大转变,即由过去以行政组织为主要基础的行政服从关系,转向以相对经济实体为基础的对策博弈关系。一些地方或部门,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必然要与中央或上级主管部门讨价还价,在执行政令上就要打折扣,从中梗阻,甚至阳奉阴违。在政令实施过程中,地方主义、小团体和个人利益,始终是最大的绊脚石。“巴掌小挡住了双眼”,为了一己私利,一些人什么事情都能干或都敢干出来。另外,一些地方或部门的领导素质低下,歪嘴和尚难念真经,也使政令难以顺畅。以减轻农民负担为例,法律政令汗牛充栋,中央领导耳提面命,但欺诈农民的事情仍屡见不鲜。
二是少数地方和部门的领导讲政治、顾大局的意识淡漠。在一些人眼里看来,严格执行党纪政令“是战争年代的事情”,“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现在“谁老实谁吃亏”。拿走私来说,这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党中央、国务院多次部署过打击走私的斗争。但是,就是有那么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铤而走险。
三是施行的政令有相互矛盾或与现实脱节的情况,使下边无所适从或难以执行。近十几年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颁布和出台了许多政令和政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奠定了法制基础。但是,由于一些法律政令不够缜密,下边执行起来也很困难。
《易经》告诫曰:“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在我们国家人民团结、政局稳定的今天,关注政令不畅这股潜流,这个不谐之音,无论如何不能说是杞人忧天。
□严格地管理久乱之地
曾国藩指出,治理将要混乱的国家,要用严厉的法令;治理乱久了的地方,则应该给那里的人开辟一条生路。
司马迁在《史记》中讲到秦时酷吏的大局盛行,是由于社会太乱的原因。曾国藩在这里也提出了一样的观点,那就是“治乱世,用重典。”国家只有整治法令,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严加打击,才能确保社会的稳定。曾国藩的观点在今天依然有其重要的意义。 手 机 用 户 请 登 陆 随 时 随 地 看 小 说!
奖罚分明的管理(18)
曾国藩鉴于以往的地方官过于怠惰畏事,往往积案不办,甚至良莠不分,罪犯逍遥法外,横行无忌,于是主张“治乱世,用重典”,以严刑峻法来痛惩不法分子,绝不容忍私欲膨胀。
曾国藩早就对清朝地方官吏腐败无能深怀不满,更不信任承办案件的胥隶、书役人员,决心于司法机关之外设置新的机构。曾国藩峻法的刚挺之气也曾令某些大奸之徒胆战,大小贪官为之忐忑,这种作风一直到他任直隶总督时还如此。我们来看曾国藩这份奏折便可略知一二:
直隶风气的败坏,竟是各省所未听说过的。我到任以后,不得不大力整顿,把清理积案,停止任意摊派作为头等大事。严明法纪,违者严惩。我自认自己不是铁腕人物,就在近期的江南之治也是很宽容的,但是如今在直隶却严厉起来。那些贪官污吏有的致信来保全自己,有的坦白所为希望得到宽恕,这些都在我意料之中。我随时亲自察问,找出问题的要害以图直隶之吏治得到整肃的成效。假使一年半载风气能够稍稍好转,也就不难达到民安世平的目的。我初任直隶,就认为这里如果不采取刚猛措施就不能惩除贪官,这也是应该预先说明的。
为了峻法,曾国藩敢于冒杀头死罪,犯颜上陈,这是众所周知的事。上面那道有关惩治贪官的折子,是在同治八年(1869)正月十七上奏的,而后两个月整,曾国藩又上了这样的一折,参劾直隶劣等官吏:
一个多月来,我所见的官员有很多,从他们那里所听到还是令人鼓舞的。希望从此风气能有所好转。现在我把所察有罪的十一人列单呈上,恭请圣上一看。虽说不十分确实,但是臣确实多方查问,不敢轻信旁人,不敢稍带个人成见。另外还有十几个未曾察明,等两三个月后,详细查清再据实上奏圣上。严重的仍罢官斥责,不能犯同一罪过而惩罚有所不同,案轻的令其改过自新,对他们应该重在劝诫而不在严惩,藩臬两司所开贤官与我调查相符的,我也分作两次呈圣上一看。
峻法一度使曾国藩声名重创,受到朝野抨击,一时有“曾剃头”、“曾屠户”之绰号流传,无非是说他“滥杀无辜”而已。但是曾国藩没有退却,他相信只有“挺”下去,坚持峻法治世,才能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他在给弟弟的家信中也直书自己的看法:
吏治最忌讳的,是不分青红皂白,让有德行的人寒心,不贤能的人无所畏惧。如果犯了这个过失,那么百病丛生,不可救药。韫师近日来圣上对他也有些冷淡了,如果更是事事多迁就,那么这些人更加放肆。我近日对待属下改变不明事理的做法。马上派人到三省秘密查询,也只是革去那些特别差的人。
战国晚期的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从“法”的角度,对君臣吏等的不同职能发表自己独特的看法。
他认为,作为君主,应该是处势、任法和用术三者并举。
1.处势
韩非十分重视势的威力,他说:“势者,胜众之资也。”“民者固服于势,势诚易以服人。”“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制不肖。故立尺材于高山之上,下临千仞之淫,材非长也,位高也。桀为天子,能制天下,非贤也,势重也;尧为匹夫,不能正三家,非不肖也,位卑也。”韩非通过形象的比喻说明了势对于君主的重要性:“威势者,人主之筋力也。”“国者,君之车也;势者,君之马也。”君主失去威势,也就失去了力量,失去了赖以运行的工具,就不免会丧国辱身。因此,韩非告诫君主一定要严守势位,“明主之治国也,任其势”。“万物莫如身之至贵也,位之至尊也,主威之重,主势之隆也。”韩非要求君主严守势位,意在鼓动他们独揽大权,“威不贰错(通“措”。置立),制(权力)不共门”,不给下臣提供取而代之的机会。
2.任法
韩非认为,仁政或暴政,都于国不利,“仁暴者,皆亡国者也”。要想国泰民安,必须推行法治。用他的话说就是“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偏私)。”“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释法术而心治(任凭胸臆处事),尧不能正一国;去规矩而意度(随意估测),奚仲不能成一轮;废尺寸而差(比较)短长,王尔不能半中(半数准确)。使中主守法术,拙匠守规矩尺寸,则万不失矣。” 手 机 用 户 请 登 陆 随 时 随 地 看 小 说!
奖罚分明的管理(19)
那么什么是法呢?韩非回答说:“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镜执清而无事,美恶从而比焉;衡执正而无事,轻重从而裁焉。夫摇镜则不得为明,摇衡则不得为正,法之谓也。”韩非主张,立法首先应当以普通百姓的理解能力和实践能力为根据,“察士(明察之士)然后能知之,不可以为令,夫民不尽察;贤者然后能行之,不可以为法,夫民不尽贤”。其次,还应当将法令制定得详备具体,“明主之法,必详尽事”,因为如同圣人之书写得简约会引起弟子们的歧见和争执一样,法令制定得省略必然要导致人们的争论不休,(“书约而弟子辩,法省而民讼简”)这就不利于法制的实施。法令一旦制定出来,就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并保持相对的稳定,“法莫如一而固”。
3.用术
韩非针对君主“舍常法而从私意”的情况,明确提出君主也应当恪守法令,做到“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功名所生,必出于官法。法之所外,虽有难行(难能可贵的行为),不以显焉”。韩非的任法主张含有行政规范化的思想倾向,这一点必须肯定;而它更主要的还在于使所有的臣民都变成法的奴仆,由独处于法上的君主通过法来主宰,对这一点更应有足够的认识。
首先,“信赏必罚”:根据法令,下臣有功即予奖赏,有罪予以惩罚,以此约束群臣,使之不敢妄为。
其次,臣的守职之道:韩非从维护君主权威的目的出发,提出了臣的守职之道,主要是:
竭诚事君:韩非主张:“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无有二心……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可见,韩非理想中的人臣品格,就是尽心奉上,一切服从君主的意志。根据韩非的君臣关系理论,君主得到这样的下臣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韩非明白这一点,所以他又指出:“所谓忠臣,不危其君。”从而把对人臣的品德要求限定在比较现实的竭诚事君上。
告恶谏过:申不害曾说:“治不逾官,虽知弗言。”韩非对此评论说:“治不逾官,谓之守职也可;知而弗言,是不谓过(不告发罪过)也。人主以一国目视,故视莫明焉,以一国耳听,故听莫聪焉,今知而言,则人主尚安假借矣?”韩非主张,人臣有揭发罪恶之责,如果知恶不告,则与之同罪。另外,韩非认为,人臣还应当善谏君过,“夫为人臣者,君有过则谏,谏不从,轻爵禄以待之,此人臣之礼也”。
循法遵令:韩非认为,君主制定了法令,下臣就必须恪守,而不得越雷池半步。他说:“法也者,官之所以师也。”“人臣循令而从事,案法而治官。”在韩非看来,法是下臣行动的唯一准则,至于道德仁义,皆不可为据。在这里,下臣完全变成了君主和法的工具。
勉力职事:韩非要求,“为人臣者,譬之若手,上以修头,下以修足,清暖寒热,不得不救,镆铘傅体(剑锋将及身体),不敢弗搏”,“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夙兴夜寐,卑身贱体,辣心白意(敬心诚意)……”这就是说,人臣应当不畏劳苦,尽职尽责,为君主排忧解难。
看来,曾国藩作为一个大儒,其“峻法”是与韩非的法家主张大有渊源的。
曾国藩说:“我欲足以自立,则不可使人无以自立;我欲四达不悖,则不可使人一步不行,此立人达人之义也。孔子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孟子所云‘取人为善,与人为善’,皆恕也、仁也。知此,则识大量大,不知此则识小量小。故吾于三知之外,更加‘知仁’。”曾国藩只有自己身正,才能使“峻法”有效地推行下去。
其实,治理军队的关键,主要在赏罚严明。一味和气的仁慈,会彻底破坏军纪,贻害国家,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古代的军队的风气败坏,法纪大大松弛,赏罚的宽与严常常没有规矩,有时用无原则的宽容来求得大家说好,有时又故意用极其苛刻的处罚来显示自己的威严,以个人的爱和恨作为喜欢和恼怒的标准,又根据这个标准去决定赏罚,这样一来,受赏的不知道感激,受罚的不知道害怕。风气败坏到如此地步的原因,其中人心的败坏占一半,赏罚措施没有规矩也占一半。在这种军队疲沓软弱毫无责任感的情况下,不用猛烈的办法去振作一番,就不能改变败坏的风气。与其宽容过度,还不如严厉过度。建立起严格的法令,宽容时大家才知道是恩德;树立了真正的威严,施行恩惠大家才知道感激。用慈悲的菩萨心肠,去实行雷电一般厉害的办法,现在正是时候呵!希望各位勇敢的人毅然使用这个办法,不要有一点点气馁,这样一来,军事上的大问题就能够解决了。 手 机 用 户 请 登 陆 随 时 随 地 看 小 说!
旗帜鲜明的规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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