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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活着就老了

_2 冯唐 (当代)
冯唐
亨利米勒是我了解的文化人物中,元气最足的。
从古到今,有力气的人不少,比如早些写《人间喜剧》的巴尔扎克,晚些写《追忆似水年华》的普罗斯特,中国的写170万字《上海的早晨》的周而复和写200万字《故乡面和花朵》的刘震云。这些人突出的特点是体力好,屁大股沉,坐得住,打字快,没有肩周炎困扰,椎间盘不突出。他们的作用和写实绘画、照相机、录像机、录音机差不多,记录时代的环境和人心,有史料价值。
从古到今,偶尔也有元气的人,他们的元气可能比亨利米勒更充沛,但是由于各种不同的原因,留下的痕迹太少,我无法全面了解。比如孔丘,抛开各种注解对《论语》做纯文本阅读,感觉应该是个俗气扑鼻倔强不屈的可爱老头,一定是个爱唠叨的。但是,当时没有纸笔,如果当时让孔丘直抒胸臆,现在大熊猫一定是没有竹子吃了,长跑运动员一定是没有王八汤喝了。耶稣对做事的热情大过对论述的热情,不写血书,只让自己的血在钉子进入自己肉体的过程中流干净。佛祖可能在文字身上吃过比在女人身上还大的亏,感觉文字妖孽浓重,贬低其作用:如果真理是明月,文字还不如指向明月的手指,剁掉也罢。晚些的某些科学家,想来也是元气充沛的人,比如爱因斯坦,热爱妇女,写的散文清澈明丽。可能是受到的数学训练太强悍,成为某种束缚,他最终没能放松些,多写些。
亨利米勒是思想家。亨利米勒的小说没有故事,没有情节,没有成形的人物,没有开始,没有结束,没有主题,没有悬念,有的是浓得化不开的思想和长满翅膀和手臂的想象。真正的思想者,不讲姿势,没有这些故事、悬念、人物像血肉骨骼一般的支撑,元气慓悍,依然赫然成型。既然不依俗理,没有系统,亨利米勒的书可以从任何一页读起,任何一页都是杂花生树,群英乱飞,好像“陌上花开,君可徐徐归”。在一些支持者眼里,亨利米勒的每一页小说,甚至每十个句子,都能成为一部《追忆似水流年》重量级的小说的主题。外国酒店的床头柜里有放一本《圣经》的习惯,旅途奔波一天的人,冲个热水澡,读两三页,可以意定神闲。亨利米勒的支持者说,那本《圣经》可以被任何一本亨利米勒的代表作替代,起到的作用没有任何变化。别的思想家,是在大量阅读的基础上,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添加真正属于自己一层砖瓦,然后号称构建了自己的体系。亨利米勒不需要外力。一个小石子,落在别人的心境池塘里,智识多的,涟漪大些,想法多些,智识少的,就小些,少些。亨利米勒自己扔给自己一个石子,然后火山爆发了,暴风雨来了,火灾了,地震了。古希腊的著名混子们辩论哲学和法学,南北朝的名士们斗机锋,都有说死的例子,如果把那些场景记录下来,可能和亨利米勒的犀利澎湃约略相似吧。
亨利米勒是文学大师。崇拜者说,美国文学始于亨利米勒,终于亨利米勒。他一旦开始唠叨,千瓶香槟酒同时开启,元气横扫千军。亨利米勒是唯一让我感觉像是个运动员的小说家,他没头没尾的小说读到最后一页,感觉就像听到他气喘吁吁地说:“标枪扔干净了,铁饼也扔干净了,铅球也扔干净了。我喝口水,马上就回来。”
我记得第一次阅读亨利米勒的文字,天下着雨,我倒了杯茶,亨利米勒就已经坐在我对面了,他的文字在瞬间和我没有间隔。我在一秒钟的时间里知道了他文字里所有的大智慧和小心思,这对于我毫无困难。他的魂魄,透过文字,在瞬间穿越千年时间和万里空间,在他绝不知晓的一个北京市朝阳区的一个小屋子里,纠缠我的魂魄,让我心如刀绞,然后胸中肿胀。第一次阅读这样的文字对我的重要性无与伦比,他的文字像是一碗豆汁儿和刀削面一样有实在的温度和味道,摆在我面前,伸手可及。这第一次阅读,甚至比我的初恋更重要,比我第一次抓住我的小弟弟反复拷问让他喷涌而出更重要,比我第一次在慌乱中进入女人身体看着她的眼睛、身体失去理智控制更重要。几年以后,我进了医学院,坐在解剖台前,被福尔马林浸泡得如皮球般僵硬的人类大脑摆在我面前,伸手可及。管理实验室的老大爷说,这些尸体标本都是解放初期留下来的,现在收集不容易了,还有几个是饿死的,标本非常干净。我第一次阅读亨利米勒比我第一次解剖大脑标本,对我更重要。我渴望具备他的超能力,在我死后千年,透过我的文字,我的魂魄纠缠一个同样黑瘦的无名少年,让他心如刀绞,胸中肿胀。那时,我开始修炼我的文字,摊开四百字一页的稿纸,淡绿色,北京市电车公司印刷厂出品,钢笔在纸上移动,我看见炼丹炉里炉火通红,仙丹一样的文字珠圆玉润,这些文字长生不老。我黑瘦地坐在桌子前面,骨多肉少好像一把柴火,柴火上是炉火通红的炼丹炉。我的文字几乎和我没有关系,在瞬间,我是某种介质,就像古时候的巫师,所谓上天,透过这些介质传递某种声音。我的文字有它自己的意志,它反过来决定我的动作和思想。当文字如仙丹一样出炉时,我筋疲力尽,我感到敬畏,我心怀感激,我感到一种力量远远大过我的身体、大过我自己。当文字如垃圾一样倾泻,我筋疲力尽,我感觉身体如同灰烬,我的生命就是垃圾。
亨利米勒一辈子,思考,写作,嫖妓。他的元气,按照诺曼米勒的阐释,是由天才和欲望构成的,或许这二者本来就是同一事物的两面。我听人点评某个在北京混了小五十年的老诗人,其中有一句话糙理不糙:“流氓,每个有出息的人小时候都或长或短地当过,难得的是当一辈子流氓。”这个评论员说这番话的时候,充满敬仰地看着老诗人。老诗人喝得正高兴,下一顿的老酒不知道在哪里。他二十出头的女朋友怀着他的孩子坐在他的身边,老诗人偶尔拍拍他女人的身体,深情呼唤:“我的小圆屁股呦。”
亨利米勒讲起过圣弗朗西斯,说他在思考圣徒的特性。Anais Nin问为什么,他对Anais Nin说:“因为我觉得我是地球上最后一个圣徒。”
2004/1/13
小猪大道
冯唐
猪和蝴蝶是我最喜欢的两种动物。
我喜欢猪早于我喜欢姑娘,我喜欢蝴蝶晚于我喜欢姑娘。猪比姑娘有容易理解的好处:穿了哥哥淘汰下来的大旧衣服,站在猪面前,也不会自卑。猪手可以看,可以摸,还可以啃,啃了之后,几个小时不饿。猪直来直去,饿了吃,困了睡,激素高了就拱墙壁,不用你猜她的心思。猪比较胖,冬暖夏凉,夏天把手放到她的肉上,手很快就凉爽了。猪有两排乳房,而不是两个。等等。这些好处,姑娘都没有。
发行第一套生肖猴票(T46,庚申猴)的时候,由于只发行了三百万张,半年就从八分钱的面值升到两块。那时我上小学,才学了算术。我和我老妈算:全国十亿人,三百多人才轮上一张猴票,这三百多人里就有三十来个属猴的,猴票的价格还得涨。我老妈给了我两块钱,放在贴肉的兜里,叫我去黑市买猴。我在崇文门邮市买到猴之后,在王府井附近一个工艺品商店的橱窗里看见了一个猪造型的存钱罐。造型独特,我从没见过。青地青花,母子猪,大猪在下面驮着上面的小猪,两头猪都咧嘴乐着,小猪背上开了一个口子,钢蹦儿就从那里进去,标价两块。我立刻觉得,同是两块钱,比猴票值。一,两个猪比一个猴,多。二,培养攒钱的好习惯。三,那个大猪身材象我老妈,大腿粗,小腿极细。我跑到东单邮电局邮市,我两块两毛卖了那张猴票,买了母子猪存钱罐子,又买了一根奶油双棒冰棍。告诉我老妈,我老妈夸我算术学得好,日回报百分之十,这一天过得有意义。
又过了两年,庚申猴涨到十块一张了,母子猪存钱罐子满大街都看得到了,我遇到邮电局就绕着走,把母子猪塞进床底下。我老妈把钱罐翻出来,摆在我的小书桌上,她说了一句话,这句话二十年后,我在书里听麦兜老妈麦太说起。麦太因为盲目信任麦兜的童子手气而没中六合大彩,麦兜羞愧地低下了头。
我老妈当时和麦太说的一样:“我们现在很好。”
麦兜不仅是一只猪,而且是一只生活在低处的猪,一只饱含简单而低级趣味的猪,一只得大道的猪。
麦兜生活在低处。麦兜们天资平常,出身草根,单亲家庭,抠钱买火鸡,没钱去马尔代夫,很大的奢望是有一块橡皮。
我在香港住的地方是老区,统称西营盘,英国鬼子最早打到香港岛,驻扎军队的地方。上下班的时候,在周围左看右看,常常看见很多领着麦兜的麦太们,麦兜们穿着蓝色校服,麦太们烫着卷花头。麦兜麦太走过没有树的水泥便道,皇后大道西和水街的交汇处,挂着直截了当的横幅,“维护西区淳朴民风,反对建立变相按摩院”。麦兜麦太走进茶餐厅,套餐二十元,冻饮加两元,穿校服者奉送汽水。我香港的同事Jackie告诉我,她还是麦兜的时候,从广州来香港,她妈妈挤出所有能挤出来的钱让她上了个好学校,同学们都出自香港老望族,他们的爸爸们都抹头油,小轿车车牌只有两位数。学校老师要求,每个小童都学一个乐器,提升品行。她同学有的学大提琴,有的学钢琴。Jackie问妈妈她学什么,妈妈说屋子小,给Jackie买了个口琴。
麦兜饱含简单而低级的趣味。麦兜们说,“没有钱,但我有个橙。”橙子十元四个,问西营盘附近的水果摊子老板,“哪种甜?”,老板会说真话,不会总指最贵的一堆。在麦兜们眼里,每个橙都是诚实朴素的,杀入橙皮,裂开橙瓣,每一粒橙肉都让人想起橙子在过去一年吸收的天光和地气。吃橙的十分钟,是伟大而圆满的十分钟。麦兜们拜师学六合谭腿,专攻撩阴腿,暗恋师傅的女儿,“不是没风无情,也就是偶然的一笑,像桂花莲藕,桂花沁入一碌藕。”麦兜们长大了,几个人在深圳包一个二奶,一个人供她房,一个人买车,一个人出汽油钱和青菜钱。聚在一起,没什么话说,就很欢喜。在麦兜们眼里,所有二奶都是女神,年轻,苗条,白,笃信只有猪才能称得上帅气。
这种低级趣味,绵延不绝,从《诗经》,到《论语》,到《世说新语》,到丰子恺,到周作人,到陈果,到麦兜。我要向麦兜们学习。我以后码字,只用逗号和句号,只用动词和名词,只用主语和谓语,最多加个宾语。不二逼,不装逼。觉得一个人傻,直接了当好好说:“你傻逼”。不说:“你的思路很细致,但是稍稍欠缺战略高度”,甚至也不说:“你脑子进水了,你脑子吃肿了”。
麦兜得了大道。麦兜做了一个大慢钟,无数年走一分钟,无数年走一个时辰,但是的确在走。仿佛和尚说,前面也是雨,在大慢钟面前,所有的人都没有压力了,心平气和,生活简单而美好。麦兜没学过医,不知道激素作用,但是他总结出,事物最美妙的时候是等待和刚刚尝到的时候。这个智慧两度袭击麦兜,一次在他的婚礼上,一次他老妈死的时候。
我在一个初秋的下午,等待十一长假的到来,翻完了四本麦兜。我坚定了生活在低处就不怕钱少的信念,我认为所有人都用上抽水马桶就是共产主义,我确立了直接了当说“你傻逼”的文学宗旨,我饿了吃,我困了睡,我激素高了就蹭大树,我想起了我老妈,我眼圈红了。麦兜麦太说,“我们已经很满足,再多已是贪婪。”
2004/9/24
金大侠和古大侠
冯唐
如果人是一种酒杯,生命便是盛在这酒杯中的酒。这世界上有两种懂得体会生命的人。
第一种懂得体会生命的人轻轻举了杯子,在风里花里雪里月里,在情人的浅嗔低笑里慢慢地品着杯子里的酒,岁月无情,酒尽了,人便悄悄地隐去。这样的人有陶潜、小杜、李渔、纪昀。第二种懂得体会生命的人,抓起杯子一饮而尽,大叫一声,“好酒”。然后把杯子抛了,发出响亮的声音。这样的人有荆轲,霍去病,海子,三毛。
但是,这世界上更多的是第三种人,平凡的人。他们挣着不多不少的薪水,干着不重不轻的活。办公室里是俗不可耐的科长以及对之不会产生任何邪念的女同事。下班见的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老婆以及晚上睡觉白天还困的儿子。按一定比例出出车祸,患阳痿早泄,每周性交零点八次。杯子中的酒慢慢地蒸发掉,想不到喝,也不知道如何喝。酒没了,杯子也就没了存在的必要,仿佛油尽了灯也就熄了。
于是不甘心平凡的人开始期待鲜活的生命,渴望稀得的放纵,至少希望在书里读到另外一种生活,懂得体会生命的人拥有的生活。于是有了武侠小说,有了金大侠与古大侠。
金大侠,一分为二是金庸。合二为一就是“镛”,查良镛是他的原名。他同他第一部小说的主角陈家洛一样出生于浙江海宁的望族。一九五二年香港有一场著名的拳师比武。《新晚报》决定同时推出武侠小说连载以满足“好斗”的读者,这便有了梁羽生的《龙虎斗京华》。这篇谈不上好的东西却引出了金大侠手痒之作《书剑恩仇录》。
金大侠的文字不愠不火,温厚淳朴,平平静静讲故事。单选一段,你觉不出如何了得,没太多雕栏玉砌可圈可点,但是却挑不出差错。读上一百页,你便会感觉大器,便会感觉世界已经离你远去,便一定要把故事读完。
金大侠自己比较喜欢《神雕侠侣》、《笑傲江湖》等感情比较强烈的文字。依我看,金大侠笔力的最佳范围是四十万字,《侠客行》、《连城诀》是精品中的精品,再长的就多少有些枝蔓。《鹿鼎记》是个例外。我一直认为《鹿鼎记》是几百年后仍可以流传的三种现代小说之一。
古大侠原名熊耀华。在淡江大学读书时便手不释卷,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写武侠小说卖钱换酒。古大侠早期作品受金梁二人影响很大,如《铁骑令》。但是古大侠在《绝代双骄》中文风为之一变,少了历史背景多了诡异的对白。《武林外史》中再一变,更斜锋出笔,情节更诡异,古龙体正式形成。金大侠用他十四部书名的第一个字,做了一副对联:“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再加一部《越女剑》共十五部,除此之外定是赝品。古大侠的作品太多,一两个对子概括不了,但只要你读过一二部后期真品,就会知道什么是古龙体。只要知道了什么是古龙体,读上两页就会知道手里的书是真是假了。
古大侠的文字明快爽利,直夺人心:“在精心剪裁的衣着掩饰下,他看起来还是要比他的实际岁数年轻得多。还是可以骑快马、喝烈酒,满足最难满足的女人。”在这样的文字的魔力下,故事不完,你不可能放下它。
金大侠与古大侠的区别,是大师与才子的区别。古大侠才气不输金大侠但学识逊之。金大侠有香港大学和北京大学的名誉学位,有自己创办的《明报》,有太平山山顶上的豪宅。
金大侠是第一种懂得体会生命的人,古大侠与金大侠相比,更象个江湖人。有人说他是醉死的,有人说他是大醉后被人用刀砍死的,总之他死在自己描写得最多的东西上,死得象他笔下的人物。古大侠是第二种懂得体会生命的人。
对于更多的平凡的人来说,现在的问题是古大侠去了,金大侠封笔了,电视节目实在无聊的那些长夜该如何度过呢?
1995/5/8
文字趣味
冯唐
这次不讲具体的书,只泛泛谈谈书中的文字趣味。
传说中,苍颉造字之后,有鬼夜哭。文字在诞生伊始,便蕴含着被泄漏的天机,饱蘸着地府的神秘。文字之于笔墨中讨生涯的书生,仿佛五味之于厨匠,在日日的蒸文煮句中,多少能体会并表达出一些神秘天机下的文字趣味。
稍稍抽象些的文字仿佛名山胜水。山水无尽,风里雾里秋日春日,都有不同的样子。文字无穷,得意失意少时老时,“爱”、“痴”、“宽容”、“生命”、“幸福”……都有不同的含义。“老僧初参禅,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后得些智识,见山非山,见水非水。现如今,见山仍是山,见水仍是水。”读文字亦如参山水。野史里曾载一山僧在僧房的四壁画满了《西厢》故事,来客问他缘由,山僧讲:“我悟‘崔莺莺临去时秋波那一转’”文字每用一次,便多一层意思,数千年文字史下来,每个字汇里都凝聚了无数先人智慧,够你穷尽一生。多少巨著,只是略略谈了一个字汇:《红与黑》只谈了野心,《人性枷锁》只谈了欲望,《大白鲸》只谈了勇气……
即使被用烂了的文字也仿佛日日见惯的姑娘,如果你静心仔细体会,绝对不乏美感。比如在宋词里被超高频使用的“销魂”:不用“破”,不用“损”,而用“销”,那缓慢、隐秘,却一刻不停、不堪细思量的刻骨铭心!不是“骨”,不是“肉”,而是“魂”,魂没了,还剩什么?剩下的那些还有什么意义?还有词牌。这些被词人用来用去、不稍稍留意的三字字汇,细细想来都是有情有景有境的绝妙好词:荷叶杯,梧桐影,点绛唇,如梦令……
五经易通,一味难得。人常说杜甫可学,李白不可学,或许就是这个意思。李白绝对有才,随手捻来二十字:“纪叟黄泉里,还应酿老春。黄泉无李白,沽酒与何人?”(注:“老春”是种美酒)当时我念到第三遍的时候,眼泪就流出来了。这几百年来,多少人被这二十个字感动过?之后的几百年,又有多少人会泪流?这是怎样的二十个字呀!日本人于唐人中首推白居易。也是二十字:“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诗的题目是《问刘十九》。红泥,绿酒,阴天,白雪。酒是水做的火,泥是火中的土,屋外是冷冷的天气。心中有个能相邀共饮的朋友,不就如同在人间能有一处生了火的屋子安身吗?-白居易绝对有才。
文字的趣味不独中文有。中国人看“笑”字觉得可喜,西方人看“Laugh”也会觉得愉快。中文强于表形,西文强于表音,西方文字亦有独到的趣处。比如“Plum”这个单词:“pl”-牙齿咬破薄而韧的果皮,“um”-咀嚼多汁的果肉,味道在嘴里回旋:“嗯,好吃。”还记得一首西文小诗,讲“雾”。最后一句:“Then, it moves on. ”M-O-V-ES-O-N,你慢些读,在浓重的鼻音中,可以触摸到雾的缓缓移动。
古时候,没有纸,中国用龟甲兽骨,西方用羊皮。那时候,青灯下的史官、僧侣面对黄卷,心里是种圣洁的虔诚。他们如果走在今天的街头,看着满街的错字,书摊上满是“酥胸大腿”的报刊,会觉得是对文字的一种怎样的亵渎呀?
1996/4/1
关于书的话
冯唐
传说苍颉造字的当晚,有鬼哭泣?文字里藏有被泄漏的天机。文字写成的书在古时候金贵异常,刻在龟甲兽骨上的《诗经》、《周易》只存在王宫豪宅。写在羊皮上的一本《圣经》要用去三十只小羊。那时候,有一本书不异于现在有一辆奔驰600或是三桅游艇。那时候,只吃粗面包饮清水的僧侣在一豆油灯下读那金贵异常的书籍,心中虔诚异常。
如今,书不那么金贵了,省下一顿啤酒,就能捧回来大大小小的一叠。但是我的虔诚依旧。数年前,用一块驳色的随形寿山石刻过一方阳文小印:耽书是宿缘。沾了朱砂,钤在书的扉页上,红白分明,触目惊心。古人讲的不错:寒读之当之以裘,饥读之当之以肉,欢悦读之当之以金石琴瑟,孤寂读之当之以良师挚友。
读读读,书中自有千钟粟。鲁讯提过的内山书店老板内山完造,对于在他的书店里偷书的人从来不管,他曾讲过:“爱书的人,他一有了钱,一定爱买书的。现在被偷,就等于放了账。而且,少雇些人看偷书的,反而省钱。”内山是解人,但是更通达的人会想到:爱读书,脸皮又厚到肯偷书,身手又好到能偷到书的人,假以时日,不愁大富大贵。
读读读,书中自有颜如玉。身边的能人比起史书中的英雄,不配提鞋。周围的名花比起《香艳丛书》中的美人,面目可憎。几十年前,叶大麻子德辉讲:老婆不借书不借。其实,他印过《素女经》,因为有伤风化进过大牢,老婆不借是假,书不借倒是真。拿起一本翻了多年的字典,抚摸油腻润滑的书页,想起那一夜,灭了灯,衣服如灰烬般落尽,她的皮肤在我手掌下潮起潮落。想起北朝尚武少年写的那首关于爱刀的小诗:“一日三摩挲,剧于十五女。”买来一本新印的诗集,把头埋进书页,呼吸间是油墨和纸张的清香,想起那个和自己风花雪月过的姑娘,把头埋进她的长发,长发是否象昨天一样柔软?那发香是否还缠绕在心头?
读读读,书中自有黄金屋。以书橱为四壁的屋子,再小,也是我的黄金屋了。读过三联出的曹聚仁的书话,文章记不得了,但是记得它的装帧。素白的封面上除了书名,只有一帧小画。画上一书一剑,一灯一碗,画旁行草小诗:捡书烧烛短,看剑引杯长。想到一种境界,一个地方?天堂。
1995/5/1
女人文字
冯唐
传说中苍颉造字,有鬼夜哭。那鬼一定是女鬼。
放下手里的书,喝一口浓茶。灯檠茗碗之间一阵恍惚,灵感一现:文字如女人。
诗是眼光交会。
罗曼?罗兰的两列火车缓慢交错,不同车上的一男一女隔窗互望,车过人逝,眼神还在;庞德的巴黎地铁站里,几张人面在人群里忽隐忽现,枯枝上几片花瓣;杜牧的春风扬州路上,十三岁的小姑娘从珠帘缝间冲他一笑,豆蔻花聘聘袅袅艳在枝头。
散文是浅浅深深地聊天。
小酒吧里光线昏暗,没有相思入骨,没有海枯石烂,手里一杯“蓝色记忆”,眼里的你简单而平静。可以谈昔日情网,也可以谈小时候的风筝。爸爸老了,时常和他一起洗洗菜做做饭比和一些男孩空谈感情更加有益身心。结束时没有拥抱,也没有亲吻,一声“多保重”就象聊天的那句开场,“最近还好吗?”
小说是和女人发展一段关系。
没写之前,你会搜集记忆,会读主题类似的书,仿佛行房事之前浏览几分钟成人录像以产生冲动。你会想象,根据那个女孩的音容品性设想和她相处的日子。但是你永远不能肯定,不能看清细节。别浪费时间了,有了冲动就开始写吧。慢慢地,小说的走势便不再由你控制,它会有一个结局,但是女人是嫁给你还是就此离去,你在发生之前永远不能知道。
对女人有冲动,便会有话要说,写下来,就是文字。不用寻章摘句,不用捡词抠字,这样的文字自有文采在。对女人的冲动没了,即使多年培养出的鉴赏力还在,你也只能去做评论家了。拜伦夸张了一点:“谁写文章不是为了讨女人欢心?”但是,他的话有真理在:没有女人就没有文字。甚至这个真理的推论也是正确的:没有某种女人就没有某种文字。你的情人头染金发,已经改名麦当娜,你如何送她一阕《一剪梅》?
1997/3/27
老聃的金字塔原则
冯唐
进了麦肯锡公司,我被训练的第一个玩意儿是金字塔原则。后来证明,这也是之后诸多训练中,最宝贵最有用的玩意儿。
阐明金字塔原则的是一个叫Minto的外国老太太,面容慈祥,金头发金链子金镯子,言语唠叨。她啰里啰唆写了一大本书,其实,我用一百字就能说清楚。Minto没学好自己阐明的金字塔原则,或者是故意啰嗦,充字数印书卖钱得版税,不用再在麦肯锡每周工作八十小时,当苦力加速身体折旧。
用一句话说,金字塔原则就是,任何事情都可以归纳出一个中心论点,而此中心论点可由三至七个论据支持,这些一级论据本身也可以是个论点,被二级的三至七个论据支持,如此延伸,状如金字塔。
这些事情可以很复杂,如:我们是什么,我们从哪里来,我们要到哪里去,世界经济五年的走势,以及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等等。这些事情也可以很简单,如:小贾见到姑娘为什么会脸红,老妈每天喝半斤白酒是不是很危险,以及当高中时候的梦中情人问你:她现在该不该带着三岁的女儿离婚,你如何回答等等。
对于金字塔每一层的支持论据,有个极高的要求:MECE(Mutually exclusive and collectively exhaustive),即彼此相互独立不重叠,但是合在一起完全穷尽不遗漏。不遗漏才能不误事,不重叠才能不做无用功。
金字塔原则看似废话,但确实是一个伟大的原则,一个伟大的方法论。
伟大用途之一,解决问题:当你尝试解决问题时,你从下到上,收集论据,归纳出中心思想,从而建造成坚实的金字塔。有了这个大致的目标,问题解决起来最有效。
伟大用途之二,管理手下:如果你是领导,有经验,有手下,对于某个问题,你根据经验提出假设,迅速列出第一级三至七个支持论据,分别交待给不同的手下。两周后,手下提交报告,你汇总排列,从而建造成坚实的金字塔。有了这个原则,管理起来最有效,领导做得最轻松。
伟大用途之三,交流成果:问题已经解决,金字塔已经建成,需要交流的时候,你从上到下,从金字塔尖尖向领导汇报。过去皇帝早朝殿议,给你三分钟,现在你在电梯里遇到领导,给你三十秒,你只汇报中心论点和一级支持论据,领导明白了,事情办成了。如果领导和刘备一样三顾你的茅庐,而且臀大肉沉,从早饭坐到晚饭,吃空你家冰箱。你有讲话的时间,他有兴趣,你就汇报到第十八级论据,为什么三分天下,得蜀而能有其一。有了这个原则,交流起来最有效。
作为中国人,需要小心的是,我们传统上日常生活的交流,不是从金字塔尖尖到金字塔基底的,而是相反。比如我们通常这样对小王的妈妈说:小王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打瞎子骂哑巴,挖绝后坟敲寡妇门,小王是个坏蛋。我们通常不这样对小王妈妈说:小王是个坏蛋。然后看看小王妈妈的反应,再进一步提供证据:小王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打瞎子骂哑巴,挖绝后坟敲寡妇门。纯用金字塔原则交流,在中国,容易找抽。
作为中国人,可以骄傲的是,我上国文化博大精深,外国人所有的一切都是偷我们祖宗的,所以不是毕得格拉斯百牛定理而是勾股弦定理,所以阴阳盂是最早的计算机,所以不是Minto的金字塔原则而是老聃金字塔原则:孔丘在春秋时代开了一家有三千个咨询顾问的管理咨询公司,帮助各个野心邪跳的诸侯通过加强基础管理而提升业绩。孔丘请教老聃如何培训新招的咨询顾问,老聃说,告诉他们,第一个要掌握的原则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无数。
2004/11/28
卷二
我知道的巴金
冯唐
我最早知道巴金是因为小学语文课本。那时候的小学课本充满弱智信息,主要编撰目的是方便弱智老师出弱智问题,促进学生逐渐走向弱智。小学语文老师考试前暗示重点,最喜欢提的就是巴金。围绕巴金,可以出三四道填空题:巴金,原名(李尧棠),字(芾甘),其代表作《爱情三部曲》和《激流三部曲》分别是(《家》、《春》、《秋》、《雾》、《雨》、《电》)。
我还知道巴金有一身真功夫。从个人兴趣出发,我喜欢李白,不喜欢杜甫,喜欢古龙,不喜欢金庸,喜欢钱钟书沈从文,不喜欢茅盾巴金。但是做为写字的,我无法否认茅盾巴金身上的真功夫,他们不行气如空,不行神如虹,他们隔山打牛、寥寥长风。真功夫的感觉还来自数量,巴金三四个三部曲,有没有人看,都是一种高度。真功夫的感觉还来自于创作的持续,三十岁之前喷出三四本长篇之后,四十岁之后还能写出他最好的作品《寒夜》,还能悟到文字上的伟大不是来自题材的宏大和叙事的雄伟、反而是来自小人物琐碎事里透出的恒久微光。
我还知道巴金有一席真话。巴金80岁写作《随想录》,不够痛快,不够凶狠,但是至少不是假话。当时,文人基本可以分为二类,说假话的和不说话的。巴金绕着弯弯的真话,在那时候,已经是雷、是电、是雨。
我还知道巴金有一本杂志。百分之八十的文学男青年和文学女青年飘荡在北京,但是最好的文学杂志《收获》却在上海,一本杂志就是一本中国现代文学史。我过去有过一个文学青年女友,最大的兴趣爱好是读小说和谈恋爱。她说,如果我能在《收获》发表一篇长篇小说,她就收心,戒掉恋爱,替我一辈子煎茶煮饭。
我最近几天知道,巴金去了,1904年到2005年,他生命最后的三十四年和我生命最初的三十四年重合。我想,最真实的,最现世的,也就是最恒久的。我想,我再使劲儿活,也活不过百岁,我还有六本长篇小说要写,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我想,我就剩这么一点理想了,我要用文字打败时间。
关于美女作家鼻祖的文字研究
冯唐
在开说之前,首先承认,我是狐狸。
自己也写文字,虽然从小到现在,竭尽全力不想靠文章糊口,但是认定文章千古事,提笔从来按专业水准要求自己。文人相轻,同行说同行的文字,就是狐狸说葡萄。
《伊索寓言》记载,狐狸说,葡萄是酸的。
卫慧在《上海宝贝》中的文字除了通顺,谈不上任何可取。鲁迅的文字如青铜器,张爱玲的文字如珠玉盆景,沈从文的文字如明月流水,川端康成的文字如青花素瓷,亨利米勒的文字如香槟开瓶。这些大师不提,卫慧连平实清楚都谈不上。眼睛扫过去,半干不湿的,好象腹泻没痊愈。至于书里常识性的英文拼写错误,不知道是编辑的责任还是倪可(半拉卫慧)没睡美国人的关系。欧洲猛男睡起来可能更时尚、更有款,那个地方神秘遥远,文化和他们砖石结构的建筑一样坚实。但是,美国没文化的生意人可能不懂太繁复的床上姿势,可是会教你如何用MS WORD里的拼写检查功能。卫慧中短篇的文字明显强过长篇。初读挺唬人,有一丝张爱玲的眉眼。多读几篇就露出马脚,没有了张式的尖酸刻薄古怪精灵,眉眼仿佛张式的文字便没有了神采,好象珠玉盆景没有了珠玉风景,只剩下了盆。这和卫慧上没上复旦中文系没有关系。我上医学预科的时候,和北大中文系的几个坏孩子住对门,一块写假古龙骗钱。他们说,中文系主任刚入学的时候就明确告诉他们,北大中文系的任务不是培养作家的,北大中文系的任务是培养小官吏的。
卫慧的结构除了完整,没有任何新意。那么多的名人名言看来是白列了。不知道到底读过没读过。如果没读过,列在那儿,唬谁哪?如果都读过还写成这样,智力水平就有限了。北京土话,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话糙理不糙。随便支一招。那个叫天天的阳痿死得稀里糊涂。笑笑生写来,一定会让天天勃起一次,拼死一搏,最后死在倪可的肚皮上,精液阴冷润滑,象是死神的口水。
卫慧的内容是她走红的原因。盛名之下无虚士,卫慧是市场营销天才。她描写了一种中国普通百姓无从接触的生活,她把头发散下来照了相当封面,她起了《上海宝贝》这样的好名字,她把好些张自己的明星照贴到网上。卫慧如果写平常生活,她就死定了。你跟卖菜的说,西红柿能卖两百一斤,他肯定说你扯淡。你跟他说,两万块睡一宿名妓,他的口水会滴滴哒哒流下来。亨利米勒要是知道有这样一个中国俗媚崇拜他,他会自己把自己的书禁了的。亨利米勒没一分钱在巴黎穷混,永远不知道下顿饭在哪里,把土鸡操成万里挑一的骚逼。亨利米勒不知道什么派对、上流社会、或是白领生活。
卫慧的公关,独步天下。她的做势能力异常强悍,第一个提出美女作家这一概念,第一个为了捍卫这一概念不惜亮出胸膛,第一个多方走动设法让《上海宝贝》被官方查禁。在这个后现代的社会里,被官方查禁比得什么诺贝尔文学奖、茅盾文学奖、冯至文学奖牛逼多了。宋朝柳咏写的“且把浮名换了浅吟低唱”,被皇帝看了,说以后就让他浅吟低唱吧,功名利禄就不要想了。从此柳咏就成了“奉旨填词”,到处臭牛逼。史料暗表,这件事,柳咏使了老大的银子,托了七八个知名太监才办成。卫慧的牛逼不让柳咏:盗版卖得火爆,国际版权卖得盆满钵满,借着名声以学者身份讲学硅谷、纽约,吸引了当地华人社区所有著名的老色鬼和意淫爱好者。难怪圈里有人议论,“不知道卫慧和出版署是怎么分帐的?”
同时代作家可以放心的是,卫慧红不了很久。写文章光靠脱,靠市场营销和公关,是不行的。脱第一次,大家叫好。再脱就是露阴癖,大家会叫警察的。让同时代作家羡慕的是,卫慧一定会在文学史上占据一定位置。那种地位仿佛毛主席像章在中国制造史上的地位,工艺谈不上,但是有历史意义。卫慧的历史地位,是社会的发展阶段造就的,其文化史的地位将远远高于其文学史的地位。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谁叫人家抢占了先机?希腊先哲早就告诉过我们,不要做第二个在月亮上行走的人,因为人们只会记得第一个。
卫慧这种质量的文字存在反映了这个年代。外国作家中也有美女:睡遍黑白两道(包括亨利米勒在内)的安纳宁(Ana?s Nin),睡遍千山万水(包括30年代上海滩阔少文人邵洵美在内)的项美丽(Emily Hahn)。但是这些女作家知书达理恪守妇道知白守黑,从不把女人的美丽和文字的美丽掺在一块儿练。她们明白,女人的美丽,一分姿色二分打扮三分聪明四分淫荡,文字的美丽和这些不搭界。以前物质生活条件不好的时候,一间屋子又当客厅,又当餐厅,又当卧室,又当书房。现在物质生活好了,客厅、餐厅、卧室、书房,可以是分得清清楚楚的四间房。但是现在,精神生活条件还有限,没有公开卖的《花花公子》,没有选美比赛,没有合法的三级片,卫慧之类的文字只能又当小说又当色情杂志又当毛片,真是辛苦她了。
狐狸自信能吃到葡萄,但是说到底,葡萄还是酸的。
2002/3/17
妍媸且无论,自有文章惊海内
冯唐
从第一次见黎宛冰开始,就听她不停唠叨:“成名当需早,成名当需早,冯唐你应该把你的小说赶快出版。”我知道她在劝我的同时也在激励自己,于是就在回答她的同时也尽量安慰自己、为自己的懒惰找借口:“板凳甘坐十年冷,文章不著一句空。大器晚成,厚积薄发。”最近,黎宛冰终于出版了她的小说处女作《人人都说我爱你》,黎姐姐已经三张的岁数了。春节前,样书印出来,在三里屯南街的一个酒吧,黎宛冰召集聚会。有免费新书,有免费啤酒,圈子里各路神仙道长、魑魅魍魉都到齐了。书的装帧爽洁中一点旖旎:中文题目,颜体肥满。英文题目,拼写正确。黎宛冰一张小照片,穿个小花坎肩。书放在手里沉甸甸的,我挺为黎宛冰高兴。
从第一次见黎宛冰开始,就听她不停唠叨:“你觉得我长得怎么样?你别撇嘴,要是比尔盖茨替我包装,砸下上千万的美金,我这个长相就是绝代佳人。”黎姐姐说这话儿的时候眼里桃花一点,胸前奶光一闪,旁边站立一个微笑点头的德国中年男子。我当时觉得她说得真有道理。现在她的小说出版了,这个问题就不好回答了。如果说黎宛冰好看,就是骂她是美女作家。如果说不好看,也少不了得白眼。不如借马叙伦评杨度的态度,妍媸且无论,“自有文章惊海内”。
《人人都说我爱你》是一部人人都该看看的小说。
看点之一,直指女人心。在现在的社会,不用刻意敞开心扉,各种互相矛盾的信息已经汹涌而至:古今、中西、文理、正邪。信息爆炸本身是个很恐怖的词汇。我上医学院的时候,为了让小白老鼠理解中国现代读书人的处境,上午给它听崔健,下午给它听莫扎特。一三五给它听《枪和玫瑰》,二四六给它听瞎子阿炳,星期天不休息听新闻联播。三个月后,小白老鼠疯了。描述这种处境,古典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和现代的“意识流魔幻现实”等等都显得苍白无力。黎宛冰采取的方式近乎禅宗:不要时间,不要地点,不要人物,不要情节,不要意识,不要魔幻,直指女人心。比如:“…仲夏夜的微风有着醪糟的薰然气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男女之间的微细的化学反应总是在这样的时刻发生,用大量奢侈的词汇和欧式长句也无法抒发的感觉。小B体内的酶在源源不断地大量分泌,经过半瓶的红酒之后,小B的心绪透明而混乱,这时她已经把自己危险地暴露于这个男人老于世故的眼光之下,可是小B不自量力地对自己说,如果男人里面也有尤物的话,他就是。”再比如:“小B惊奇地想,他居然也结婚了。然后,就陷入了一阵突发的烦恼中,她的烦恼在静止的时间中加剧着,直到流出泪水,她恨恨地想,这么多年了,这个人居然还能让我流泪。但这泪水并不为任何人,在泪水流出的时候,她发现笼罩了她这么多年的,初恋的神秘的魔力永远地消失了。现在他是一个再平庸不过的男人,和她的青春一样平庸。她任由自己沉浸在泪水中,岁月,她曾经有过的最柔和的岁月全部倾倒过来,她几乎喘不过气来,为了那样糊涂的痴恋和痛苦。它们不会再来骚扰她的安宁了,为此她使劲地呼吸着这忘却的空气。”
看点之二,凸现生活。我固执地认为,作家有义务记录下他们所处的生活状态。画鬼容易画人难,描画生活状态是最要功夫的。所以几乎所有当红或红过的前辈作家写神、写鬼、写帝王将相、写六朝粉黛、写日本鬼子、写上海滩流氓大亨,就是不写眼前,不写他们所处的生活状态。作怪永远容易,“于无声处听惊雷”永远困难,听出趣味来更难。同样一本小说,二十万字左右的东西,我读老舍,大笑了三次。王小波,两次。王朔,两次(限于其四卷本文集之一和二,其余多为垃圾)。石康,一次。我读黎宛冰的《人人都说我爱你》,大笑了一次,偷笑了一次。黎宛冰借着记者身份,该看的不该看的都看了:边远山区、老少边穷、邪教形成、互联网骗局、行为艺术、愤青、流氓作家。比如:“…这个小城和中国的大多数小县城没有多少区别,唯一能标明它是座城市的是,一个街心的广场,广场上有一座矫揉造作的雕塑,这些僵硬的人手心向天,你争我夺地顶着一只球。我在小城里总见到这样的雕塑,以各种形式顶个球:工农兵顶个球,民主和科学顶个球,人类和动物顶个球,虚构和现实顶个球,男人和女人顶个球,它们分布在许多城市里,变成标志城市文明的丑陋景观。”再比如:“…我对村长说:您唱歌真好听。村长笑着说:这算啥,新郎倌唱得才好听呢,他唱的都是流行的。”又比如:“…我们刚刚来到喝晚茶的地方,天空开始飘下鹅毛大雪,季康抒发着70年代末的文学情怀,来吧,就让这场雪好好地荡涤人间阴暗,他夸张地张开双臂,和我们每个人都拥抱了一下,我们轮番拥抱,尽显革命战友的情谊。”
至于这本小说能不能让“人人都说我爱你”,我有两点担心。第一个担心是故事性不强。虽然故事完全不能帮助我们更好地描述生活状态,但是故事是大众的阅读期待。我有一天回家,看见老妈在聚精会神看电视剧,电视剧里三男三女,多角恋爱,之后老妈在饭桌上不厌其烦地向我描述了这个多角故事的发生和发展过程。于是我得出结论,“老妪能解”从白居易时代到今天都是流行的必要标准,而“老妪能解”的必要条件是有故事。第二个担心是逻辑不够流畅。比如结构可以转承起合得更紧凑,比如语言可以修剪得更干净。
从出生年月来看,黎宛冰属于七十年代。无论七十年代的作家如何挨骂,舞台迟早会被他们占据。无论他人如何贬低和否认,七十年代的作家没了太多“苦大仇深”,有了足够的中西学养,少了条条框框,多了万卷书万里路的历练,后现代新古典,更完整意义上的小说文字早晚会在他们笔下产生。黎宛冰的《人人都说我爱你》是这艰难过程中一步。
2002/2/18
如何成为一个怪物?
冯唐
我羡慕那些生下来就清楚自己该干什么的人。这些人生下来或者具有单纯的特质。如果身手矫健、心止似水,可以去做荆轲。如果面目娇好、奶大无边,可以去做苏小小。或者带着质朴的目的,比如詹天佑生下来就是为了修一段铁路,比如孙中山生下来就是为了搞一场革命。我从生下来就不知道自己该干点什么。我把自己象五分钱钢蹦儿一样扔进江湖上,落下来,不是国徽的一面朝上,也不是麦穗的一面朝上。我这个钢蹦儿倒立着,两边不靠。
其实很早我就知道我只能干好两件事情。第一是文字,我知道如何把文字摆放停当。很小的时候,我就体会到文字的力量,什么样的文字是绝妙好词。随便翻到《三曹文集》:“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就随便想起喜欢过的那个姑娘。她常穿一条蓝布裙子。她从不用香水,但是味道很好,我分不清是她身子的味道还是她裙子的味道,反正是她的味道。第二是逻辑,我知道如何把问题思考清楚。随便翻起《资治通鉴》,是战是和,是用姓王的胖子还是用姓李的瘸子,掩卷思量,洞若观火。继续看下去,按我的建议做的君王,都兵强马壮。没按我的建议做的,都垂泪对宫娥。
我从小就很拧。认定文字是用来言志的,不是用来糊口的,就象不能花间喝道、煮鹤焚琴、吃西施馅的人肉包子。逻辑清楚的用处也有限,只能做一个好学生。
我手背后,我脚并齐,我好好学习,我天天向上。我诚心,我正意,我修身,我齐家,我治国,我平天下。我绳锯木断,我水滴石穿,我三年不窥园,我不结交文学女流氓。我非礼不看,我非礼不听,我非礼不说,我怀了孟子。我忙,我累,我早起,我晚睡。
但是,我还是忘记不了文字之美。
上中学的时候,我四肢寒碜小脑不发达,不会请那个蓝布裙子跳恶俗下流的青春交谊舞。我在一页草稿纸上送她一首恶俗下流的叫做《印》的情诗,我自己写的:
我把月亮印在天上
天就是我的
我把片鞋印在地上
地就是我的
我亲吻你的额头
你就是我的
上大学的时候,写假金庸假古龙卖钱给女朋友买蓝布裙子穿。我学古龙学得最象,我也崇尚极简主义,少就是多,少就是好。我描写姑娘也爱用“胴体”。我的陆小凤不仅有四条眉毛,而且有三管阳具,更加男人。
上班的时候,我看我周围的豪商巨贾,拿他们比较《资治通鉴》里的王胖子和李瘸子,想象他们的内心深处。假期不去夏威夷看草裙舞,不去西藏假装内心迷茫。明月如霜,好风如水,我摊开纸笔,我静观文字之美。
两面不靠的坏处挺多。比如时间不够,文字上无法达到本可以达到的高度。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质量,至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力量。比如欲望不强烈,没有欲望挣到“没有数的钱”,没有欲望位极人臣。就象有史以来最能成事的曾国藩所说:“天下事,有所利有所贪者成其半,有所激有所逼者成其半。”我眼里无光,心里无火。我深杯酒满,饮食无虞。我是个不成事的东西。这和聪明不聪明,努力不努力没有关系。
两面不靠的好处也有。比如文字独立,在文字上,我不求名、不求财,按我的理解,做我的千古文章。我不教导书商早晚如何刷牙,书商也不用教导我如何调和众口、烘托卖点。比如心理平衡。我看我周围的豪商巨贾,心中月明星稀,水波不兴。百年之后,没有人会记得他们,但是那时候的少年人会猜测苏小小的面目如何娇好,会按我的指点,爱上身边常穿一条蓝布裙子的姑娘。
倒立着两边不靠,总不是稳态。我依旧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年轻的时候,这种样子叫做有理想。到了我这种年纪,我妈说,这种样子就叫做怪物。
2002/6/14
橡皮擦不去的那些岁月痕迹
冯唐
总体上说,和杂花生树、群莺乱飞的南方报纸杂志相比,北京的报纸杂志太天安门、太长安街、太中国历史博物馆、太人民大会堂了。北京办报纸杂志的人可以大体分为两类,真弱智的和装弱智的。但是办出来的东西,却出奇的统一和一致:天总是蓝蓝的,姑娘总是壮壮的,黑夜不存在,极个别的几个坏人,留着小黑胡子,脑门上写着两个隶书黑色大字:“坏人”,祖国的形势象是吃了几百吨壮阳药,硬挺挺的想疲软一小会儿都不行。
所以一直喜欢《三联生活周刊》。版式爽静,文笔通顺,信息繁而不贫,涉猎杂而不乱,选题永远热点,发言每每擦边但是总能不踩地雷。铜板彩印,长度也适当,大方便的时候,翻完半本就可以找手纸了,睡觉之前,翻完一本就犯困了。尤其是当三联的《读书》杂志越来越象二流落魄文科学究的学术通讯的时候,尤其是刚发刊的时候,《三联生活周刊》好得简直不象北京出的杂志,在一定程度上捍卫了北京作为文化中心的地位,丰富了我们打击上海人、广东人的精神武器。
逛书店看见一本黄色封面的小书《有想法没办法》。杨葵编的,作家社出的,布丁写的,收集了《三联生活周刊》现任副主编苗炜(笔名布丁)借工作之便,在“生活圆桌”板块上发表过的大多数小文章。《三联生活周刊》靠“生活圆桌”板块加些佐料,咸一点,甜一点,麻辣一点,人文一点,灵动一点。爱屋及乌,想也没想,买了回家。
有个周末,屋外风起雨落,不在网上挂着,不去我爸妈家不去我老婆爸妈家,关了手机,所有的饭局牌局离我远去。就着一桶大可乐,我细读布丁的文字,脉络渐渐显现,感觉和大方便的时候不一样,不是一点一滴的感触和感动,而是淋漓成雨,笼罩天空。想起过去,想起上房揭瓦碎人家玻璃的过去,想起夏天看同桌的女孩热得没穿胸衣的过去,想起橡皮擦不去的那些岁月痕迹。有些粗俗,有些淫荡,难得发现一个视角与趣味和自己如此相似的人,我们都相信“在无聊中取乐,低俗一些,这比较接近生命的本质”。真是遗憾,没有很早认识这个叫布丁的写东西的人,否则中学就可以一起出板报,大学就可以一起出校刊了。
这个叫布丁的人也注意到,古龙爱用“胴体”一词:“早些年我看古龙的小说,古龙总爱用‘胴体’一词,还总喜欢描述女人的腿,有时我感觉他的女主角只长着两条腿,在当时的我看来,女人身上总有些部位比腿更值得描写。”我那时候,还特地查了《现代汉语词典》,上面清楚写着:胴体即身体。我还是执着地认为,胴体比身体淫荡一千倍,胴体是个文学词汇,身体是个科学词汇。我那时候,充满好奇,总想知道事物之间的差别,比如我的身体和我同桌的身体之间的差别。我还特地的查了《新华字典》,里面没有男人体、没有女人体、没有男孩体、没有女孩体,只有一张人体图解,画了一个五大三粗的男子,一正一反两张,穿了个齐头短裤,包得严严实实。
这个叫布丁的人也爱看犯罪电影,也注意到罗伯特?德尼罗,也推崇《美国往事》。就象布丁引用的心理学家的说法:“在许多成年人心中,犯罪是一件具有美感的事,因为它意味着反抗权威、破坏秩序、挣脱束缚,这种以自由为代价的行为充满自由的美感。” 《美国往事》是我心目中经典中的经典,不知道比《教父》要简洁明了多少。世界好象永远就是这样,几个一起混的兄弟,一个倾国倾城的姑娘,一个满是现金的银行,一个充满背叛和忏悔的复杂关系。
其他的相似还有很多,比如他也记得很久以前,去有录像机的同学家看录像仿佛流氓聚会。比如他也注意到最早在合资酒店工作的人,经常偷回些小瓶洋酒和小瓶洗头水,是大家艳慕的对象。比如他也明白,古龙酗酒好色,其人其文都充满缺憾,但还是因此而有力量,古龙的文章,由于这种原始力量,百年后还是有人读出兴奋。等等,等等。
因为从来不分析自己作品的技巧,所以也不愿意分析一个视角与趣味和自己如此相似的人。缺点还是很明显:太软,太薄,太小,生活之上的和生活之下的都没有多少。但是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现在的问题是作家太多了,有性情有灵气的写字的人太少了。
合上书,屋外风住雨霁。瞬间感觉自己老了,开始查看那些橡皮擦不掉的岁月痕迹了。过去最常骂的一句话是:你大爷的。连和初恋的姑娘分手,都一边狂骑自行车一边心里默念这四字真言。屈指算来,过不了几天,我就是某些小孩子货真价实的大爷了,再骂“你大爷的”,也占不了什么便宜了。
2002/8/18
饭局及酒及色及一万里路山河及二十年来文章
冯唐
我和艾丹老哥哥混上是通过我的书商石涛。我的第一本小说出得很艰难,历时十一个月,辗转二十家出版社。结果仿佛是难产兼产后并发症的妇人,孩子没生几个,医生、护士、其他象生孩子一样艰难创作的作家倒是认识了一大堆。
那天是在平安大街上一个叫黄果树的贵州馆子,有二锅头,有狗肉,有我,有艾老哥哥,有石涛,有孔易,有两个女性文学爱好者,有刚刚做完肛肠手术的平面设计大师陈丹。最惨的就是陈丹,不能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双手还要象体操运动员一样把屁股撑离椅面,免得手术伤口受压肿痛。艾老哥哥说:“叫两个小菜吃吃。”于是就定下了之后所有见面的基调:有饭局有酒有色。
饭局。地点遍布京城,去的最多的是“孔乙己”。江南菜养才子,孔乙己生活在低处、从不忘记臭牛逼,鲁迅思想端正、道德品质没有受过文革污染,所以我们常去。饭局中,最牛逼的就是我艾老哥哥,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艾老哥哥是三里屯十八条好汉之首。他在饭局和酒局里散的金银,足够收购十八家“孔乙己”和十八家芥末坊。这辈子到现在,我见过三个最牛逼的人。第一个是我大学的看门大爷,他一年四季穿懒汉鞋,一天三顿吃大蒜。第二个是我实习时管过的一个病人。当时同一个病房还住了一个贪官,天天有手下来看他,带来各种鲜花和水果,还住了一个有黑道背景的大款,天天有马仔来看他,带来各种烈酒。我管的那个病人是个精瘦小老头,十几天一个人也没来看过他,一个人蜷缩在角落里。忽然一天,来了十几个美女,各个长发水滑,腰身妖娆,带来了各种哭声和眼泪。我的精瘦病人是舞蹈学院的教授,和李渔一个职业,指导一帮戏子,我觉得他非常牛逼。第三个就是艾老哥哥,听人说,如果万一有一天,老哥哥万一落魄,他吃遍京城,没有一家会让他买单。
酒。十回饭局,九回要喝大酒。男人长大了就变成了有壳类,喝了二锅头才敢从壳里钻出来。艾老哥哥,一个“小二”(二锅头的昵称)不出头,两个“小二”眨眼睛,三个“小二”哼小曲,四个“小二”开始摸旁边坐着的姑娘的手,五个“小二”开始摸旁边坐着的某个北京病人的手。艾老哥哥酒量深不见底,他喝“小二”纯粹是为了真魂出壳,为了趁机摸姑娘。更多的人喝了五个“小二”之后就掏出老二当街方便,酒高了,比如孔易。
色。十回饭局,十回有色。文学女青年,文学女学生,文学女编辑,文学女记者,文学女作家,文学女混混,文学女流氓,文学女花痴。不过,有时是春色,有时是菜色,有时是妖精,有时是妖怪。艾老哥哥伟大,他的眼里全是春色,全是妖精,尤其是十道小菜之后,五个“小二”之后。艾老哥哥眼里一点桃花,脸上一团淳厚,让我想起四十几岁写热烈情诗《邮吻》的刘大白。
如果艾丹是棵植物,饭局是土,酒是水,色是肥料,艾丹的文章就好象是长出来的花花草草。从新疆到旧金山,到纽约,一万里地山河。从小混混到愤青,到中年理想主义者,二十年来家国。都落到一本叫《艾丹作文》的文集里。厚积薄发,不鲜艳,但是茁壮。唯一的遗憾是,花草太疏朗。尤其是当我想到,那么多养花的土,那么多浇花的水,那么多催花的肥料。
文字说到底,是阴性的。我是写文字的,不是做文学批评的。从直觉上讲,艾丹文字最打动我的地方是软弱和无助。那是一种男人发自内心的软弱,那是一种不渴求外力帮助的无助。世界太强大了,女人太嚣张了,其他男人太出色了,艾哥哥独守他的软弱和无助。男人不是一种动物,男人是很多种动物。艾哥哥是个善良而无助的小动物,尽管这个小动物也吃肥肉也喝烈酒。月圆的时候,这个小动物会伸出触角,四处张望,摸摸旁边姑娘的手。
做设计的孔易提议,艾丹、石涛、我和他一起开家公司,替富人做全面设计(包括家徽族谱),提高这些土流氓的档次,把他们在有生之年提升为贵族。公司名字都起好了,叫“石孔艾张”(张是我的本姓),合伙人制,仿佛一个律师行,又有东洋韵味,好象睾丸太郎。和艾丹合计了一下,决定还是算了。原因有二,第一是“石孔艾张”这个名字听上去比较下流,第二是怕我和艾丹在三个月内就把这家公司办成文学社,种出很多花花草草。
2002/6/11
蚊子文字
冯唐
没见到张驰之前,就反反复复听别人提起他。别人没下什么结论,可我感觉中好象总有这样一号人物,铺天盖地的,流窜在饭局间,打印在报纸上,弥漫在广告里。如果你在北京写文章的圈子里行走,很难不撞上这个有着西瓜肚和冬瓜脑袋的驰老前辈。就好象在很久很久以前的魏晋南北朝,如果你参禅悟道唱《广陵散》喝大酒摸酒馆老板娘屁股做名士,很难不碰上嵇康和阮籍之类的流氓混混。驰老前辈为了强化影响力,还创作并出版了一本叫《北京病人》的书,拉帮结伙,摆出打群架的姿态,追思千年前那个号称BAMBOO SEVEN的流氓团伙。现在,如果你在北京写文章的圈子里行走,想要不撞上这些病人,简直是件不可能的事情。就好象在很久很久以前的南北朝,如果你想摸一个还没有被BAMBOO SEVEN摸过的老板娘的屁股,简直是件不可能的事情。
每月一两次,我厌倦了所做本行里的“市场份额”、“税前利润”、“上市融资”等等俗物,我小衣襟短打扮,到北京写文章的圈子里行走,找小饭馆喝大酒。第一次见驰老,好象是在长城饭店旁边的“小长城”,同席的还有好些当红写手,好象是“博库”请客,说是光景不如网络潮起时,去不了长城饭店“天上人间”,就将就着“小长城”酒家“酱香肘子”吧。我仗着小学参加过作文比赛、初中写过检讨、高中写过情书、大学写过入党申请书,脸皮厚起来感觉自己也是个作家,坐在当红写手之间,酒来酒去,毫不脸红。驰老这个白胖子就坐在我对面,他旁边是个叫艾丹的黑胖子,一白一黑两个胖子喝起就来深不见底,配合起来进退有致,振振有辞。两瓶“二锅头”下肚,我很快发现,自己的酒量比脸皮差多了。再醒来,人已经吐在桌子上了,再醒来,听见我老妈在叫喊,再醒来,我已经在协和医院的抢救室了。我医学院的十几个同学都来了,团聚在我的床旁,掩饰不住的兴高采烈,有人开医嘱,有人叫护士,热火朝天地准备给我静脉点滴速尿和葡萄糖并进行洗胃活动,仿佛我是一只躺在解剖台上的兔子。我隐约听见一个同学说:“冯唐还是有才气,醉成这样还在念唐诗:‘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鸿雁”是我同学里正经功课念得最好的,如果一定要洗胃,我一定要等“鸿雁”到。至于“江湖秋水多”,我一定是想起张驰和艾丹这两个胖子酒缸,感觉江湖险恶。
以后的酒局里,常常见到驰老,驰老总是主持工作,结帐的时候用身体堵住门口,维持秩序,强迫在场男士出份儿钱。这时候,我总在想,北京长期列进世界生活指数最高的五大城市,长居不易,这些长得不好的男性艺术家都靠什么养活自己呢?驰老在其中最为殷实稳定,我很少看电视,但是还是常常看见驰老出演的广告。驰老演的广告有一个特点,看过之后,对他的印象非常深刻,但是从来记不住广告试图推销的是什么。其中有一个广告,驰老演一个老爸,表情极其庄重,好象急于证明没有和演妈妈或是演女儿的演员有过任何不正当关系似的。另一个广告,驰老好象跑到一个巨大无比的胃里去折腾,他穿一身紧身衣,饱满而灵动,特别是一脸坏笑,怎么看怎么象一个精虫。
驰老的文字大器晚成,几臻化境。打磨得不带一丝火气,但是力道不减分毫。七岁的小学生读上去基本不会遇上生字,七十的老学究读上去也需要仔细辨别,驰老是不是骂的是他。读驰老的文字,感觉象是蚊子。感觉对了,心神一交,一个词,一个句子,一个意象,在你不留神的时候打动你一下,好象蚊子叮你一口。当时没有太多感觉,但是之后想一想,挠几下,感觉不对,越挠越痒,肿起一个大红包。
驰老的大器晚成听说是自然形成的,按驰老自己的话就是:“至于说出名须尽早,我不太苟同。因为不管什么人,要想成就一番事业,都有一个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过程。就拿我来说,别看前一段时间一下子出了三本书,可我已经写了二十多年了。所以我跟采访我的记者形容,这就好比堵了很长时间的茅坑,突然一下通了。”听说王朔看过驰老的文字,奇怪写这样文字的人怎么能不蹿红。驰老听说了这种说法激动不已,更认定自己是大器晚成。我同意王朔的说法。但是我昨天逛国贸商城,看见十好几个长得比舒淇还舒淇的长腿美人,但是只有舒淇一个人上了《花花公子》的封面。所以还是希望,驰老这本《另类令我累》让更多的人见识他蚊子一样的文字。
象狗子一样活去
冯唐
我今年三十,从小到大,总共有过三个梦想。
我的第一个梦想是当一阵小流氓。那时候,可崇拜的太少。三环路还没模样,四大天王还没名头,开国将帅多已过世。那时候,街面上最富裕的是劳教出来没工作两把菜刀练瓜摊儿的,最漂亮的是剃了个刘胡兰头一脸正气的刘晓庆,最滋润的是小流氓。当小流氓,不用念书,时常逃课,趿拉着塑料底布鞋,叼着“大前门”。小流氓们时常聚在一起,好象除了少先队,他们自己还单有个组织,除了读《少年先锋报》论述“社会主义好”,他们还集体观看警匪片三级片批判“资本主义糟”。当流氓自然要打架,练习临危不乱、挺身而出、舍生取义等等将来当爷们儿的基本素质。小流氓们没架打的时候,也难免忧郁,于是抱起吉他学邓丽君唱“美酒加咖啡”,或者抱起女流氓说瞧你丫那操行一点儿不象刘胡兰。
第一个梦想最终没有实现。小流氓们说我不合格,没有潜质。第一,学习成绩太好,没有不及格的。第二,为人不忍,不愿无缘无故抽隔壁大院的三儿。第三,心智尚浅,被女流氓小翠摸了一下手,脸竟然红了起来。
我的第二个梦想是吃一段软饭。原因之一是希望能一劳永逸。我从小热爱妇女,看到姑娘们的裙裾飞扬和看到街上的榆叶梅花开一样欢喜。我从小喜欢瑞士军刀,带一把出去,替姑娘开汽水瓶的起子、记姑娘电话的圆珠笔、帮姑娘震慑色狼的小刀就都有了。所以男大当婚的时候,希望找到一个象瑞士军刀一样的姑娘:旗下三、五家上市公司,还会做现代诗,还谙熟《素女经》。这样一个姑娘就能满足你心理、生理以及经济上的全部需要。原因之二是渴求男女平等。男色也是色,也是五颜六色的一种,也应该和女色有同等的地位。一些男人有一颗好色的心,并不排除另一些男人有一张好颜色的脸。
第二个梦想最终没有实现。最接近的一次,姑娘上妆之后,容貌整丽,好象榆叶梅花开,一点瞧不出实际年龄。手下三、五百号人,写的现代诗也旷然淡远,其中一句我现在还记得“我念了一句瞧你丫哪操行,天就黑了下来”,读《素女经》也挑得出错儿,说“不就是老汉推车吗?还跩什么文言,弄些鸟呀兽的好听名字”。 我的瑞士军刀有一天丢了,我替姑娘开汽水瓶的起子、记姑娘电话的圆珠笔、帮姑娘震慑色狼的小刀一下子都没了。我想,风险太大了,软饭吃习惯了,以后别的都吃不了。可能忽然有一天,心理、生理、饭票都没了,还是算了吧。至于男女平等,还是让那些长得象F4那样有男色的去争取吧。我自己照了照镜子,如果这也叫颜色,那鸡屎黄鸟屎绿也叫颜色了。
我的第三个梦想是象狗子一样活去。我第一次见狗子,感觉他象一小盘胡同口小饭馆免费送的那种煮花生米,他脑袋的形状和颜色跟煮花生米象极了。狗子的活法被他自己记录在一本叫《活去吧》的随笔集里:“我全知全能却百无一用”,“名利让我犯晕…至于名利双收,当然好了,但我一般想都不敢想”,“我们整天什么都不干,却可以整天吃香的喝辣的,这就是50年代我国人民向往的共产主义吧”,“你们丫就折腾我吧”。“自古英雄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就象《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样,当我三十年后回首往事的时候,我怕我因没象狗子一样活过而悔恨。
一本描述一种生活方式的书,文笔不应该在被评论的范围,但是比起以前出的《一个啤酒主义者的独白》,狗子的文笔的确有长进,其中《活去吧》一篇绝对是当代名篇,百年后会被印成口袋书,被那时候的小姑娘随身携带。可能酒喝出来了,文笔自然就跟着长出来了。现代社会和古代相比,太便宜了当姑娘的。当姑娘的,会唱个卡拉OK、连《唐诗三百首》都没读过就冒充当代李师师了。过去“李白斗酒诗百篇”,拿到现在,一篇七绝二十八个字,百篇也就是一篇随笔的量,有什么好牛逼的。狗子喝百扎啤酒,回家炸着脑袋还要想十万字的小说如何布局谋篇,所以狗子和啤酒奋斗的精神与日月同辉。
我不知道我第三个梦想最终能不能实现,我现在的生活充实而空洞。我不敢重读《月亮和六便士》,我不看高更的画。我翻陆游的《放翁词自序》:“少时汩于世俗,颇有所为,晚而悔之。然渔歌菱唱,犹不能止”,当下如五雷轰顶。
2002/10/13
到底爱不爱我
冯唐
早在和小翠见面之前,就听过她的种种传奇:说是典型北京姑娘,性格豪爽、蔑俗、自在、粗糙。说是祖籍南方,长相娟秀、高挑、内敛、桃花。说是十四岁出道,敢喝能喝,敢睡善睡,艳名飘扬。总而言之,近几年北京街面上的各路男女名人、老少另类如果只有两个共同特点,第一就是都喝不过小翠,第二就是都睡过小翠(或是被小翠睡过)。
如今小翠坐在我面前,传奇缭绕不散,我开始怀疑这些传奇的真实程度。小翠一身职业装,长发,黑袜子,配件搭配精练老道,话不多不少,饭桌上的气氛不浓不淡。如果她不是谈笑间喝了三瓶啤酒,我会怀疑她到底是不是那个传奇中的小翠。
小翠一笑,告诉我不要奇怪。太妹不能当一辈子,她金盆洗手,当白领了。当白领对胃很好,定时上班,定点吃饭,业余还上西班牙语课程,感觉天天向上。
小翠二笑,告诉我不要奇怪。桃花落尽,她找了一个固定的男友。清华电机毕业,读了MBA,改行干了会计,浓眉大眼,三围比例合适。
“但是我不知道他到底爱不爱我。”
“你灌醉了他之后,问他。”我出主意。
“试过了。我问他,你爱不爱我?他说,爱。我再问,你有多爱我?他说,要多爱就有多爱。我再问,你怎么证明呢?他说,这是公理,不能证明,只能相信。”
小翠决定证伪。小翠睡过哲学新锐,知道公理如果永远不能被证伪,也就成立了。
卖盗版光碟的每周四到小翠的公司上门服务。小翠挑了一张半黄不黄的DVD,周五的晚上播放,要清华男友和她一起看。清华男友说,小翠你自己先看着,屋里太乱,他要做卫生。于是跳将起来,用吸尘器打扫地板,满头大汗。
小翠隔三差五,经意不经意之间暗示清华男友,她从前啸傲街头的时候,认识一个叫小红的女子,姿态妙曼,媚于语言,不知道男友有没有兴趣三人同床。小翠仔细描述小红的好处,直到自己都不禁心旌摇曳,身边传来清华男友轻柔而稳定的鼾声。逼到最后,男友义正词严,如果一定要三人同床,小翠再找个男的凑数好了。
每次男友出差,小翠都调查得一清二楚。小翠送他上出租车,算准四十分钟他到机场,电话过去,“你到底爱不爱我?”。飞机到目的地,男友的手机刚开,小翠的电话过去,“你到底爱不爱我?”。男友酒店登记完,刚进房间,房间里的电话响起,是小翠,“你到底爱不爱我?”。给男友一个小时出去吃饭,然后电话过去,“你到底爱不爱我?”。清华男友总算能睡了,电话响起,床头闹钟显示早上3点,“先生,要不要小姐按摩?”清华男友急了,“小翠,你不要闹了!我爱你。”电话那边的按摩小姐莫名其妙,“先生别急,先醒醒觉儿,我一会儿就过去。”
我终于明白,英雄末路、美人迟暮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但是更痛苦的是和末路英雄和迟暮美人最亲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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