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乱和外来危机
宣德帝登基不久,他就面临对他权威的一次严重挑战。他的叔父、当时的汉王朱高煦设法通过武装叛乱来推翻他。这次起事除了迅速被镇压外,在许多方面与燕王反对建文帝的起事相似。朱高煦曾因他的战功而受到永乐帝的宠爱。但是,在1404年他的兄长、未来的洪熙帝被定为皇太子时,他深为失望。朱高煦屡次违背皇帝的训示,最后在1417年他引起了父亲的愤怒而被流放到山东的一块小封地乐安。当他兄长最后登上皇位时,虽然他被待之以诚,但随着他侄子的登基,他的愤怒心情沸腾了起来。③ 1425年9月2日朱高煦首先发难,他设置了帝国才能设置的军队番号与官衔。五天后,他派一名助手去朝廷,列举了他的不满以说明他的行动事出有因。他指责皇帝把贵族头衔封给文官,从而违背了永乐帝和洪熙帝定下的规矩。他还指责皇帝在选用官员时判断不当。这些指控似乎基本上就是以前燕王对建文帝的指控的翻版。但这一次,它们没有得到响应。④在听到起事时,新帝一开始犹豫不决。但在9月9日,在大学士杨荣等人的强烈要求下,宣德帝御驾亲征。在沙场老将薛禄(1358—1430年)的率领下,一支有两万士兵的先锋队于9月21日围攻乐安。在劝诱叛王投降未成后,他们于次日猛烈攻城。朱高煦向皇帝投降,与他的随从一起被带到北京。
他被夺爵,死于可怕的酷刑,时间或是在这一年年底,或是在以后某个日期——史料没有明确肯定。追随叛王的 600多名文武官员被处死,另外2200名官员被发配边陲。以后的调查表明,朱高煦之弟赵王朱高燧和另一个王也与这一阴谋有牵连。但皇帝因关心王朝的稳定,下令不予追究。这场叛乱的悲惨的失败表明了帝国诸王的权力已经下降的程度。
宣德帝还面临另一个严重问题,一个历经几代皇帝拖延下来的问题:安南人继续抵制中国人吞并的企图。在开始时皇帝在撤军和继续平定的努力之间举棋不定,但最后经过认真的考虑后,他下令撤出全部中国的占领军。这②《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97、340页;杜乃济:《明代内阁制度》[517],第161页以下。
③杜乃济:《明代内阁制度》[517],第106页。
④见孟森:《明代史》[375],第104页。 样就结束了中国对安南的占领和使安南经过 27年的中国干涉后恢复了独立。
中国在安南的地位在皇帝登基的前夕就已经恶化了,当时陈智的军队因缺乏给养和不熟悉当地的情况而被打败。1426年5月8日,宣德帝调整了指挥结构,任命王通为统帅,但仍不能决定行动方针。最后,在次日,他召集其亲密顾问,表达了他想结束战争和让安南自治的愿望。皇帝提到了祖训中不要进行扩张战争的告诫和永乐帝原来的冠冕堂皇的目的,即不吞并,而是恢复陈王朝的统治。他得到了不同的反应。大臣蹇义和夏元吉主张进一步的军事行动,而杨士奇和杨荣则主张撤军。皇帝的愿望至少得到一部分人的支持,但作最后决定的时机尚未来临。① 1425年冬,黎利向中国的戍军发动了一次次的大规模攻击,给王通的军队造成了20000人或30000人的伤亡。1427年1月23日皇帝派柳升率领一 支远征军前往解救。同时,经过与大学士们商讨后,皇帝恢复了退休的布政按察使黄福以前在安南的职位,以试探停战的可能性。1427年9月30日,当柳升的军队到达边境时,黎利出人意料地给他一封信,要他转呈朝廷。信的内容是,他已找到一个名叫陈高的陈氏后裔,如果中国人让安南自治,他就承认陈高为王。几天后柳升大败,在谅山附近损失了七万人。当听到这场灾难时,王通自作主张,同意黎利的条件;11月12日,在没有等待北京指令的情况下,他撤出了军队。虽然他的行动没有得到正式的批准,但事实证明这是中国占领安南的最后的转折点。②明朝廷直到11月16日,即在柳升惨败以后一个多月才收到黎利的信。
次日,皇帝召见大臣们,但意见依然不一。三天后皇帝宣布他将接受黎利的建议,并指定一个代表团去商谈停战事宜。但在抵达安南时,代表们被黎利所拒,他因胜利而扬扬得意,这时拒绝让步,并声称陈高已死。他还拒绝了提出的遣反中国行政官员和部队的建议。皇帝试图坚持原来的条件;在1428年,后来又在1429年,他派使者前往要求恢复陈氏的统治。此事没有成功,但在1431年7月15日收到了一封措词显然谦虚的信后,宣德帝勉强地授予黎利以委任诏书和印玺,让他“权署安南国事”,但没有封他为王。只是到 1436年11月,即在黎利死后两年,正统帝才授予其子以安南王的称号,承认他为安南的合法统治者。
从安南撤军是在面对一项已经证明是灾难性的政策时出于对民族利益的现实主义考虑。明朝政府已经从比它小得多的邻国那里遭受了军事和外交的屈辱。对中国人来说,受损害的民族尊严已因消除了这些劳而无功的军事行动强加在帝国身上的沉重的财政和军事负担而得到了补偿。但对安南人来说,明朝20年的占领在他们与中国统治者的关系和他们对中国文明的态度方面,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痕。③行政变化和制度发展①见吴缉华:《论明代前期税粮重心之减税背景及影响》[572],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I,第87—88页;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12—113页。
②这些欠税情况取自户部尚书郭资的报告;见以上注120。
③见下文。 作为他的国内政治和社会改革的一部分,宣德帝在政府的三个主要领域作出改变,它们是都察院、地方行政和军事。皇帝继承了一个贪污成风的都察院;后来他制定了几项改造,并为它定下了新的任务。1428年8月,诚实清廉的顾佐(死于1446年)被任命为都御史,以取代臭名昭著的刘观,刘因任职期间(1415—1428年)犯下许多罪行而被判刑。在以后的几个月,北京和南京都察院的43名官员因不胜任而被罢官,接替的人都要经过严格的考①查。总的办事程序和组织都加以规定,都察院的职责也被扩大。新增的两个主要任务是重建兵员花名册和视察边境各剩1424至1434年期间,专门规定了一些御史监察的任务,并在以后加以制度化。它们包括视察军屯、建设项目和京营的情况,以及监督南直隶的征税和通过大运河至北京的漕运。
监察工作渗透到明代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以及外廷和内廷的所有领域;它的活动遍及民事、军事、财政和司法几个方面。它在监督行政工作的运转和向皇帝进行政策进谏方面发挥了极重要的作用。1424至1434年期间,御史们使240名以上的官员降职,并使其他一些官员任职、复职或得到提升。
他们还呈上247份弹劾奏折,至少揭发659名官员和其他17人,同时还呈上 251份其他内容的奏议,向皇帝提出忠告和劝谏。
一般地说,经过1428年的清洗,御史们变得更加干练,在批评时更加直言无忌。他们还提出直率的忠告,不过在触及皇帝私人行为的案件时,他们也会迟疑不决,因为担心会带来相应的处罚。虽然皇帝对他们表示尊敬,但他对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的御史也是严厉的。这些人被降职、关押或流放;对他们不处死刑。
在地方行政中,宣德时期最重要的制度发展是地方治理开始从半正式向正式的体制过渡。在这个体制中,官员们被任命到各省担任巡抚,其意义为“巡视安抚”;这个头衔在英语中通常被译作“总协调人”(grand coordinator),因为这类官员的职责是协调省的三司——按察司、布政司、都指挥使司——的职能。这种省的行政体制的设立体现了以前几代皇帝统治时期为了临时任务由中央政府任命特任“巡抚”这一做法的变化。“巡抚”这一名称已被洪武帝于1391年在较为一般的意义上使用过,当时他派太子朱标去陕西执行类似的任务。永乐帝在1421年也派26名高级朝廷官员进行安抚军民的工作。不但著名的官员曾被专门授予巡抚或安抚的官衔,而且有些亲王——包括登基前的洪熙帝和宣德帝——也被委任过。②关心民间疾苦和地方行政工作的宣德帝遵循这些先例,在1425年9月派两名高级官员到南直隶和浙江省去进行“巡抚”。当1430年,任期不限定的高级官员被委派去“巡抚”河南、陕西和四川的民政、司法和军事工作时,体制的定形化过程仍在继续;5年以后,这类委派的任务被扩大而包括了从甘肃至辽东的北方边境的主要边防地区。在承担长期管辖这样大的地区的任务时,这些专使实际上已把后来称之为巡抚的职务制度化了。①但巡抚从未被承认为实质性的任命,而是把职权委诸同时在中央政府任①山本达朗:《安南史研究》[600],第678—686页;罗荣邦:《和战问题政策的制订和决定》[360],载贺凯:《明代政府研究的七篇论文》[263](纽约,1969年),第57页。
②见法默:《明初两京制的演变》[156],第123、130—131、175页。
①吴晗:《明成祖仁宗景帝之死及其他》[589],第194页。关于李时勉一案,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40、866页。《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48—149页。 正式官职的官员的一种专门的委任。这类官员通常是六部的侍郎,特别是兵部侍郎。后来他们被加授高级监察官员的空衔。此外,巡抚还被指定为兼提督军务或参理军务。当军事在行政管理中日趋重要时这种情况变得更加普遍了,并且标志着随着军事组织本身的退化文官逐渐地控制了军事。巡抚制逐渐演变成后来称之为总督的管理方式,总督意即被委任去处理涉及一个以上辖区的文职协调人。
1430年10月当工部右侍郎周忱(1381—1452年)被指定去监督征收和运输从长江流域解往北京的漕粮时,“总督”这一官职名称开始被使用,意即“监督”。这一先例在下一代皇帝统治时被制度化了,这时这些专使之一 ②担任了巡抚和总督,具有明确的军事责任。巡抚制和总督制都在正统帝时期趋于成熟;它们成了明代行政等级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满洲的统治者为了加强对中国的控制,也继而加以采用。
宣德帝试图清除军事的腐败现象,以大力建立文官统治。在历次征战中,贪污的军官只动员穷人而向富人出售免征券,在征用物资时,向黎民百姓过分勒索。他们非法地使用士兵作为自己的私人奴仆,侵吞他们的军饷和口粮,扣发他们的冬装。这样的非法勒索和苛刻待遇败坏了士兵的士气,助长了开①小差,进而破坏了整个军事组织和严重地降低了部队的战斗力。为了清除这些弊病和恢复军事组织的纪律,皇帝从1426和1428年派出一批批的监察官员去视察和改进各省的军事状况。这些调查的一个目的是清查兵员花名册,以确定各军事单位实际的士兵人数和所需的军饷和口粮,从而清除贪污的主①要根源。这类使命称之为清军,从此成了御史们的正常任务。另外,皇帝在 1428年3月颁布了关于征兵和扣押逃兵的新规定,条款从8条增至19条; 1429年10月,他又增加了旨在清除营私舞弊的条款22条。后来在1429年,他为了表示对军事和提高军队士气的关心,在北京郊外举行了一次王朝最令人难忘的公开军事检阅。京师在训的部队定期随御驾巡视北方边境和进行大规模的狩猎活动。①尽管这样关注,军事组织继续受到管理不当、士气下降和缺乏战斗力等问题的损害。根本的原因似乎是军屯未能给部队提供粮食以及世袭的军事制度中存在种种不正常的现象(对中国社会来说)。军队不再像在永乐帝时代那样经常征战,战斗经验很少。皇帝老是对犯罪军官宽大处理,这是促成以上通病的一个因素。他断言,他们缺乏教育,因而不能用正常的标准去衡量②他们。明代军队的无能更趋严重;这在1449年在土木惨败于人数远远少于②见孟森:《明代史》[375],第127—128页;王崇武:《明仁宗宣宗事迹旁证》[542],载《真理杂志》,I,2(1944年3— 4月),第194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40页。
①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13,148页。
①见孟森:《明代史》[375],第120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79—280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178、223、226页。
①见吴缉华:《明仁宣时内阁制度之变与宦官僭越相权之祸》[576],载《明代制度史论丛》[580],I,第186—197页;杜乃济:《明代内阁制度》[517],第22—24、86—87、219—223页。又可简略地参看格里姆:《从明初到1506年的明代内阁》[194],第139—177页;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第28—30页。
②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35、533、666、1537页;贺凯:《明王朝的起源及其制度的演变》[267],第89—90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34—235页。 明军的瓦剌蒙古人之手这件事中暴露无遗。尽管以后作了种种改革,明代军事制度的基本弱点到明朝灭亡时仍未得到纠正。
财政改革
宣德时期第三个重要的国内发展是重新组织财政和特别在长江下游诸如苏州和松江等府采取救济措施。如前所述,这些府负担着很不公平的税赋。
有意在这个地区征收惩罚性税赋的洪武帝后来已下令进行减免;但甚至晚至 1393年,苏州一地的份额依然高达281万担,几乎是全帝国田赋估计总数的 1/10。松江的地只有苏州的1/4,但征收的田赋几乎为后者的一半,占帝国①田赋收入的4.14%。永乐帝在位时,平均每年的田赋收入提高约10%,以满足迁都北京以及历次对外征战和海外远航的巨额支出的需要。史籍没有记载苏州和松江的新的田赋份额,但可以合理地假定,它们的份额也相应地提高了。这些沉重的税赋要求引起了积累的巨额欠税和债务,从而导致大量人口出逃和农民的贫困,特别是在永乐晚期自然灾害打击这一区域时更是如此。
在1422至1428年期间,松江的欠税每年高达几百万担。宣德帝的北京朝廷既依靠田赋作为岁入,又依靠从长江流域运送的粮食来供养北京。这些运送的粮食1426年估计达239万担。正好两年以后,运粮翻了一番以上,达② 548万担。因此造成这一极为重要的区域减产的欠税和农户出逃,成了一件越来越受到关心的大事。在这些府采用各种减税免税的计划具有双重目的:保持收入流入国库,粮食运往北京。它们的实施还基于这样的信念:帝国的富强取决于其农业人口的富足。
钦差大臣周幹的报告使皇帝对长江三角洲区域税赋负担的严重性有了清晰的认识,周幹是奉命去那里调查财政状况的。他的1426年8月的奏疏描绘了农民的逃亡、过多的欠税以及由此造成的对当地居民和征税工作的严重影响。他提议减少官田的税赋份额,清除税吏的贪污行为,消灭当地官员的弊政。他请求朝廷指派干练的官员去管理这些府的财政事务,并派专使去监督他们的工作。
皇帝的注意力被这种情况所吸引,朝廷在以后四年进行了讨论;大学士们支持减税,而户部的官员则反对,因为担心减税后的影响。1430年5月,皇帝下令在全帝国减税。然后在10月,皇帝派几个财政官员作为巡抚到各地总督税粮征收工作。当时的工部右侍郎周忱受权管理南直隶,其中包括苏州府和松江府。在以后几年他和况钟(1383—1443年)在宣德期间的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况钟是一名同样干练的行政官和财政专家,在 1430年6月任苏州府知府。①周忱和况钟在承担新的责任时面临艰巨的任务。特别在苏州和松江,他①见孟森:《明代史》[375],第127—128页;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第64—65页;贺凯:《明王朝的起源及其制度的演变》[267],第89—90页。
②丁易:《明代特务政治》[511],第334—336、338—341页;克劳福德:《明代宦官的权力》[128],第119—120、130—132页。
①丁易:《明代特务政治》[511],第6—11页;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11—112、115—117页。 们发现不但有巨额的欠税以及官地和私地之间税赋份额的差异,而且发现大规模逃亡以逃避沉重的税赋负担。例如,周忱注意到,苏州府太仓县在1391至1432年的40年中,纳税户减少了90%,只有738个纳税单位,而该县负担的税赋份额则保持不变。但况钟和周忱并不仅仅是不顾户部的不断阻挠而奉皇帝命令进行减税。他们还开始实行旨在消灭税吏征税中的不法行为和贪污腐化的一系列措施。
周忱在他的治地推行了至少5项重要的财政改革措施,因而受到称赞:② 1.征粮的衡量单位的标准化。这个措施防止税吏欺骗和多收粮食。
2.每个县设粮仓以贮藏地方行政官员监督下征收的税粮。这样就能防止粮长在自己的私宅内囤积粮食。
3.对官田和私田的税粮采用一种称之为平米法的附加税。这项附加税用于运输溯运河而上直达京师的粮食,附加税的一切结余都储存起来用作紧急储备。百姓可在运河河畔的方便地点缴纳税粮,另外缴纳一种特定的附加税,作为士兵们然后把粮食用船运至目的地的报偿。这样就能解除那些需要自己运输的人的负担。
4.在这些府的每个县设济农仓。它将储藏地方官在丰年通过平籴法收集的余粮,以便在自然灾害或歉收时分发。
5.设立以“金花银”或棉布缴纳税粮的制度,其特定的折换率定期调整。
这个制度对平民和官府都大为方便,还直接刺激了南方各府货币经济和纺织业的发展。
朝廷批准了其中的大部分建议,但它们的贯彻常常受到户部和地方行政官员的阻挠。直到1433年,周忱和况钟关于不折不扣地给苏州减税的要求才得到皇帝的批准,减免数相当于以前份额的1/4以上。对其他的府也相应地进行减税,但周忱的其他大部分建议却被户部成功地否定了。①可是,周忱的改革在他死后仍在进行。他的其他计划在正统帝1436年初期登基后被采用。还有一些计划后来给张居正(1525—1582年)在长江下游②诸省的财政改革提供了样板。记录表明,宣德统治时期田赋年平均收入已下降到30182233担,比洪熙统治时期少8%,比永乐时期少5%。在正统时期,此数又进一步降低了10至15%,在以后明朝各代皇帝统治下,年平均征收的税粮始终在2500万至2800万担之间。①要解释这些数字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因为我们没有关于耕地面积和纳税户实际数的可靠材料;此外,也不存在分项目列出的国家收支数。的确,明代不存在国家“预算”。但是一般地说,在宣德期间农民似乎从全面的减税中得到了益处,而国家由于大量减少支出,也能够经得住收入的减少。但在以后几代统治时期,情况有了变化。由于直线上升的行政和军事支出,政府被迫加征附加税以补充税收的不足。这些附加税转过来造成了严重的新财政②杜乃济:《明代内阁制度》[517],第60—61页。
①见孟森:《明代史》[375],第121—124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341—342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32页。
②关于朱高煦不实的指控,见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540],第135—140页。
①见山本达朗:《安南史研究》[600],第721—758页;罗荣邦:《和战问题政策的制订和决定》[360],第57—60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26—229页。 问题,这些问题使16世纪晚期张居正主持下的一条鞭法改革势在必行。②救济措施宣德皇帝对影响中国大部分地区的旱涝和蝗虫灾害的报告的反应是迅速的。在正常的制度范围内,他对受灾区采用各种各样的救灾措施,诸如免税一至二年,减收田赋二至四成,分发免费的粮食和其他生活用品以吸引难民重返家园。为了保证取得理想的结果,皇帝鼓励地方官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并常常派钦差大臣去各受灾区监督工作的进行。历史学家一般都盛赞宣德帝全心全意地关心人民的福利。①对外关系和纳贡制度蒙古人虽然在以前几十年明朝经常遭受蒙古诸部落的骚扰,但宣德在位时期的北方边境还是比较平静的。这种暂时平静之所以出现是因为阿鲁台对东蒙古人的无可争辩的领导已被永乐帝的无情征讨所破坏。结果,部落领袖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对立。到永乐帝去世时,阿鲁台已经江河直下,因为重新振兴的瓦剌人在脱懽(死于1439或 1440年)的领导下屡次侵入他的领地,迫使他东移。这样,蒙古联盟一分为二:阿鲁台领导东蒙古人,脱懽领导西面的瓦剌诸部落。双方战争不断。①阿鲁台的领导权还受到在他控制下的兀良哈惕各卫的蒙古人的挑战。在洪熙统治时期,他们曾经徒劳地寻求中国人的援助去反对阿鲁台。在这些威胁面前,阿鲁台再次争取与明朝廷和睦相处,他的提议得到热情的回报。宣德帝登基以后不久,阿鲁台开始每年派遣纳贡使团携带马匹和其他礼品去北京,而中国人则以珍贵的丝绸、缎子和其他的礼品回赠。明朝廷希望瓦剌万一进攻的时候他会帮助他们,但阿鲁台仍然十分虚弱,不能成为一个有力的盟友。由于阿鲁台的无能,兀良哈惕蒙古人受到鼓舞,不时威胁中国边境。
1428年10月,当这伙人袭击中国领土时,恰好皇帝率领3000名骑兵视察这个地区的边境,他亲自击退了侵犯者。
后来对边防作了一些变动。在战略要地开平卫之南,中国军队在薛禄将军的率领下在一些城市构筑防御工事。1430年5月工事完成后,薛禄建议把边境防务集中在那里,放弃开平的前沿戍区,以便缩短供应线。这个决定后来被认为是一个严重的战略错误,因为它把几百英里的地方暴露在蒙古人面前,同时又限制了中国军队,使他们越来越采取守势。①同时,在西面,瓦剌已经强大,并在1431年初期击败阿鲁台。此事又促使兀良哈惕再次造反,但没有成功。最后,在1434年9月的母纳山之战中,②《明人传记辞典》[191],第794—795页。
①可简略地参看约翰·K.惠特莫尔:《交趾和新儒家:明朝改造安南的企图》[562],载《明史研究》,4(1977年春季号),第71—72页。
①见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13—119、147—151页。顾佐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747页。关于刘观的罪行和惩处,见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第63、117、118页。
①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第39—41页。 脱懽领导下的瓦剌部击溃了阿鲁台并把他杀死。瓦剌这时无可争辩地成了蒙古的支配力量。这次胜利后,脱懽保持着与明朝廷的友好关系。当他的野心勃勃的儿子也先(死于1455年)在1440年继任瓦剌的领导权后,立即试图在蒙古腹地建立瓦剌部落的霸权时,局势就完全改变了。②日本和朝鲜宣德在位期间,明朝廷积极设法改善与日本和朝鲜的关系。宣帝恢复了与日本正式关系,由于日本将军义持的敌意,这种关系在永乐时期已经处于衰落状态。1426和1427年,皇帝单方面取消了关于纳贡使团的1404年协定,作为改善关系的措施。他增加了每10年准许来华贸易的船只和人员。但义持继续阻碍任何协定的达成。
但他的继承者义教(统治期1429—1432年)则对恢复关系表现了很大的兴趣;1432年2月,宣德帝派宦官柴山携带一份给义教的诏书去琉球,建议恢复关系和增加批准的贸易量。诏书是通过琉球王的斡旋而转到日本的。义教对所提的内容感到欣慰,就在9月派了一名具有中国血统的僧人龙室道渊带领一个使团于1433年6月抵达北京,同时随带马匹、甲胄、刀剑和其他土产等贡品。7月,中国皇帝回派一个使团护送日本使团回国,明朝的使团在日本受到热烈的接待。③这些互相往来的活动恢复了中日之间的官方关系,其间关系虽然偶尔发生破裂,但是一直维持到了1549年。原因是双方各为自己的利益打算。将军及其继承者愿意合作,是因为日本人热衷于在新的和更有利的制度下进行贸易,并且获得了厚利,尽管双方不时发生争执。明朝廷则希望在镇压中国沿海的日本海盗(倭寇)方面取得将军的帮助。中国人认为,他们未能达到这方面的目的是因为对方对他们的慷慨大方的反应采取了半心半意的态度。但实际上将军对海盗的控制程度是很小的。
宣德帝和李祹王(1418—1450年在位)都在位期间,中国和朝鲜的关系一直是亲切的。双方定期互派使团和互赠礼物,1426年2月,皇帝命一名宦官率第一个使团去朝鲜。他赠朝鲜王丝绸,以回报这一年早些时候朝鲜王派使团带礼物访华的行动。下一年,另一个携带礼物的使团被派往朝鲜;这一 次,皇帝要求5000匹马以供军用。要求很快被满足。1429年晚期,明帝两次知照朝鲜王,劝告他不要再用他本国不生产的金银器皿作为贡品,并且还要求不要再送除要求以外的任何珍奇动物——这个劝告在 1432年又被重申。1433年末,皇帝婉言谢绝了朝鲜王要求派学生来国子监攻读的请求后,①赐给他一套儒家的经史著作。这是宣德时期最后一个派往朝鲜的官方使团。
根据明代史料,宣德帝改善与朝鲜关系的愿望,似乎是出于扩大中国的影响和取得战马的明确目的。但是朝鲜的记载《李朝实录》透露,皇帝与其祖父永乐帝一样,常常有除此以外的个人目的。1426年,明朝要求处女和宦官以充实皇帝的后宫,还要求女厨师以满足皇帝对朝鲜佳肴的爱好。后来,中国人要求猎鹰、猎犬和豹,供皇帝玩赏。李祹王亲自选7名处女,并随带 10名厨师、16名侍女和10名年轻的太监于1427年8月离开汉城,两星期后②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30—231页。
③关于周忱的使命,见吴缉华:《论明代前期税粮重心之减税及影响》[572],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Ⅰ,第91页。
①见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26—128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84页。 抵达北京。11月,应明朝廷的要求,另一名著名的美女也被送去。1429年,皇帝要求并收纳了另11名厨师,以及大量的鱼和泡菜;类似的要求一直继续到1434年,直到1435年4月,即宣德帝死后两个月,53名已在中国住了10年并希望离开的朝鲜妇女才被送回国。这些事件反映了明朝对外关系的另一 面,这一面引起了朝鲜的强烈不满。②东南亚宣德帝在继续他父亲的收缩政策时,只和永乐帝时期定期前来纳贡的南亚和东南亚诸国保持例行的接触,按来朝次数多寡排列,它们包括:占城(8次)、爪洼(6次)、暹罗(6次)、苏门答剌(4次);来朝一次的有浡泥、③榜葛剌、南渤利、柯枝、锡兰、古里、阿丹和阿拉伯等国。。在维持这些关系的同时,皇帝还继续执行不准中国人出海到国外定居或经商的更早时期的禁令。其目的是加强沿海的治安,使之不受海盗的骚扰,以及保持一切对外贸易的官方垄断。这些不现实的禁令失败了,因为在执行时存在不可克服的困难。①在这些有节制的关系中,一度短暂地恢复了皇帝主办的海上航行。1430年6月,宣德帝命郑和指挥第七次、事实上也是最后一次南洋的航行。重新集结的舰队直到一年半以后才离开福建。按照皇帝的设想,它们的使命是恢复永乐帝促进的纳贡关系。舰队沿着熟悉的航线重新访问了约20个国家,航行远及阿拉伯半岛以及东北非洲沿岸。如同以往那样,它们带回了携带宝石和异国动物等礼品的外国使团。这时已60多岁的郑和于1433年6月回国,没有亲自访问每个国家。有些次要的使命交由他的助手去完成。宦官洪保从古里前往麦加,王景弘在郑和本人带领舰队主力回国后于1434年带了一部分舰队驶往苏门答剌和爪洼。1433年出现了海外使团前往北京的另一个高潮,其中15个使团来自南洋、波斯湾和东北非洲。②皇帝为什么重新推动、然后又中断郑和的远航,其原因至今不清楚。对此曾作出过种种解释:国家资源的大量耗费、杨士奇和夏元吉的起作用的反对、对北方边境防御的日益增加的关心、永乐帝死后明朝海军力量的衰落。
这些因素的综合肯定造成了这样的结果。很显然,当宣德帝下令恢复远航时,他不顾朝廷的反对。在反对远航最为激烈的杨士奇死后不久他作出这一决定的目的可能是抵消在安南大败的影响和恢复中国在纳贡属国中的威信。但是这些冒险行动引起的反对依然存在,他以后几代皇帝就没有认真考虑进一步的远航了。③虽然明朝廷有充分理由中断海外扩张,但其影响是深远的。这项决定严重地影响海军建制的力量和士气,削弱了它的沿海防御能力。这从而促成了日本海盗在下一个世纪的进一步的掠夺。最后,明朝从印度洋和南洋的撤退切断了中国与世界其他地方的联系,而此时欧洲列强正开始进入印度洋。宣②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75—77、111、253页。
③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40—143页。
①吴晗:《明代的军兵》[593],第112、114、119、134页;王毓铨:《明代的军屯》[558],第217、231、235、238页。
②见周良宵:《明代苏松地区的官田与重赋问题》[95],第64—65页;吴缉华:《论明代税粮重心的地域及其重税之由来》[574],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Ⅰ,第41—45页。
③关于这些数字及其重要意义,见吴缉华:《明代海运及运河的研究》[581],第102—104页。 德统治时期不但标志着中国在欧洲水域的统治地位的结束,而且是明帝国孤立于国际事务的开始。
宣德帝的遗产
宣德帝在短期患病后于1435年1月31日意外地死去,终年36岁。他在位只有10年。他被尊为章皇帝,庙号宣宗。他留下二子二女及原配妻子胡氏(死于1443年)、妃子孙夫人(死于1462年)和他母亲张太后(死于1442年)。在临终时,宣德帝指定已在1428年5月被定为皇太子的8岁的朱祁镇为他的继承人:这名儿童作为英宗进行统治。张太皇太后领导一个摄政团,它一直统治到1442年她死去时为止。①由三杨监修的这个时期的官方记载相当理想主义地把宣德帝描绘成一个擅长文艺和献身于仁政的儒家君主。这似乎言之有理。他不但试图实践儒家的原则,而且通过编写为帝的指南《帝训》(1428年)和类似的教诲官员的手册《官箴》(1432年)而把儒家的原则留给后世。①在施政时,宣德帝既懂得怎样授权,也知道如何行使领导权。他在作出一项决定前常常采纳三杨的意见,而且倾向于接受或支持大学士和大臣们的建议。可是,他在强化行政制度和皇帝权威方面,表现了强有力的领导才能。
当出现危机时,宣德帝的行动是果断和负责的,如在朱高煦的起事和需要作出从安南撤军的最后决定时就是如此。此外,他深切地关心公正的施政。虽然他在对待失职的官员时是严厉的,但除了惩罚宦官外,他很少判处死刑。
他常常主持重要的审判。他一贯命令复审严重的刑事案件,而这样的再审理在他统治时期使数千名无辜者获释。①总之,宣德的统治是明史中一个了不起的时期,那时没有压倒一切的外来的或内部的危机,没有党派之争,也没有国家政策方面的重大争论。政府有效地进行工作,尽管宦官日益参与了决策过程。及时的制度改革提高了国家行使职能的能力和改善了人民的生活,这两者是贤明政治的基本要求。后世把宣德之治作为明代的黄金时代来怀念,这是不足为奇的。②①见吴缉华:《论明代前期税粮重心之减税背景及影响》[572],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Ⅰ,第88—92页;伍丹戈:《明代中叶的赋税改革和社会矛盾》[597],载《社会科学战线》,4(1979年11月),第168—171页。关于周忱和况钟事迹的详情,见蒋星煜:《况钟》[72](上海,1981年),第34—42、72—76页及各处;关于况钟,还可简要地参看《明人传记辞典》[191],第751页。
①关于周忱和况钟在苏州和松江财政改革的简明论述,见周良霄:《明代苏松地区的官田》[95],第69—71页;吴缉华:《论明代前期税粮重心之减税背景及影响》[572],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I,第98—105页。
①见吴缉华:《论明代前期税粮重心之减税背景及影响》[572],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Ⅰ,第100—101、106—111页。
②吴缉华:《论明代前期税粮重心之减税背景及影响》[572],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Ⅰ,第94—95页;关于周忱的财政措施对万历年间一条鞭法改革的影响,见黄仁宇:《16世纪明代的税收和政府财政》[254],第101—104页。 第5章 正统、景泰和天顺统治时期,1436—1464年英宗第一次统治期,1435—1449年权力中心 1435年1月,宣德帝在他37虚岁时早死,由年仅8岁的幼帝朱祁镇(庙号英宗,1427—1464年)继位,这就暴露了明初建立的政治制度中固有的许多问题。虽然继位是完全合乎规定的,而且宣德帝两个儿子中的长子朱祁镇已经被立为太子,但是继承明朝皇帝宝座之事已经引起了种种问题。已经发生了朱棣进行的一次成功的篡位,而另一次宣德帝之叔朱高煦的篡位企图则在1426年以失败告终。
幼帝之登上宝座产生了新的问题和紧张因素,因为明代开国皇帝建立的制度规定,一切权力都归于皇帝,他必须在大学士和大臣们的协助下决定国家大事。对未成年的人的继位没有订出正式的条文。一个幼帝使这个专制的君主国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虽然没有人能正式成为摄政,但一个事实上的摄政集体必须建立起来,去处理国家大事。这样一种情况,如同王朝以后时期重新发生的那样,容易导致不合法的独裁权力的建立和不可避免地破坏中央领导的稳定。
宣德帝在短期患病后出人意外地死去,张太皇太后就领导了一个事实上的摄政团。她在朝廷中,不论在礼仪上和事实上都取得了最受人尊敬的地位。
此外,在前一代皇帝统治时期,她作为皇太后已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了政治的决策。她原是一个平民,而作为永乐帝的儿媳、洪熙帝之妻和宣德帝之母,她代表了和维持着王朝的延续性和合法性的某种门面。有一种史料认为,她最初提出让先帝之弟,即她自己的儿子襄王朱瞻墡(1406—1478年)作为皇族中的成年人登基,而不要她的孙子——那个儿童朱祁镇——继承皇位。但是正式的记载则说,她在后者的登基中发挥了作用。不论是何种情况,她都能保证取得强有力的地位;她在1442年快60岁时死去之前,一直很有影响。
与太皇太后同在摄政团的有大学士和宦官各三人。这三名大学士与张太皇太后一样,也体现了明代早年政权的延续性。他们是三杨,即杨士奇(1365—1444年)、杨荣(1371—1440年)和杨溥(1372—1446年),他们虽然都是南方人,但无亲戚关系。自从宣德帝在1426年登基以来,他们就在一起任职,而杨士奇和杨荣自永乐朝起,已为几代皇帝效过劳。他们都经验丰富,精明强干,掌握大权。
摄政团中的宦官都是司礼监的主要官员,而司礼监又在宫内宦官等级中具有最高的威信。他们是王瑾(活至1451年)和范弘(活至1449年),两人与金英(约活至1450年)一样,在前一代皇帝统治下已经牢固地树立起自己的权力。但是不久王振(?—1449年)就成了举足轻重的人物,他是在内书堂受过严格书本教育和行政训练的最早的大太监之一;内书堂在1426年设立,它的成立直接违反了开国皇帝防止宦官受教育和参政的政策。
根据一份晚明的史料,为了给宫内妇女教课,永乐帝曾说服一批儒家的老师自愿净身,而王振就是其中之一,因此,王振进入内书堂就具有很大的有利条件;这就能说明他的权势迅速上升的原因。王振是北方人(山西人), 与太皇太后同乡。他还年轻,在1435年秋季他被任命在司礼监工作时很可能才三十四五岁,比摄政团的其他成员要年轻得多。他还是幼帝的启蒙老师,对幼帝具有很强的个人支配力量。
当时摄政团的状况就是如此,其中大学士和司礼监宦官的人数为3比3,张太皇太后则为仲裁者。从新帝统治一开始,《英宗实录》经常提到少师、名誉兵部尚书、大学士杨士奇和其他人在制订政策时所发生的政治分歧的陈述,其语气好象一个完全有活动能力的皇帝控制着朝廷和政府。
另外一个体现了王朝延续性的有影响的人物是英国公张辅(1375—1449年),当时的一位资深军人。他是永乐帝一个妃子的弟兄(与太皇太后无亲戚关系)和永乐帝在篡夺皇位时的一个支持者之子,出身于一个显赫的武将的门第。他在1406至1408年曾率军入侵安南,在那里任职直至1416年,曾随永乐帝进行皇帝的最后三次远征蒙古的战役。永乐帝在遗诏中委以重任,要他确保皇太子继位;1426年他又是镇压朱高煦未遂的叛乱的关键人物。在15世纪30年代晚期和40年代的朝廷中,他虽然不过是一个挂名的头面人物,却是深受信赖和尊敬的元老政治家,一名幼帝的曾祖父的辉煌时代的活见证人,当时中国驱赶蒙古人和占领了安南。
随着太皇太后在1442年11月20日的死亡,政治形势发生了激烈的变化。这时皇帝已满16虚岁,已在6月8日与钱妃结婚,并已在太皇太后死前两天,即11月18日亲自上朝听政。杨荣已死于1440年,只剩下其他两名大学士,杨士奇这时75岁,杨溥将近70岁。重大政治变化的条件已经具备,正处于壮年时代的40岁的王振开始完全左右政治。太皇太后已经预见王振取得政治权力的危险性,所以在1437年晚期曾考虑命王振自尽,但她的年轻的孙子——英宗——和几名朝廷官员为之说情,使王振幸免于死。考察一下王振建立一种新型权力结构的步骤,对研究以后的明朝历史是相当重要的。
首先,他建立了对皇帝的个人控制。这名宦官曾是皇帝登基前的启蒙老师。后来,当年逾古稀的端庄的杨士奇负责新帝学习经典的工作并在讲课时肯定向新帝讲解国家和帝国的重大事情时,这个机智的宦官作为新帝的启蒙老师,继续施加影响对他进行控制,领这个儿童去观看更有兴趣的北京守军的训练场地。对幼帝来说,这个宦官依然不折不扣地是他的先生。
其次,他需要盟友。这名司礼监的宦官能够争取到一批政治上的追随者,其中有兵部尚书徐晞、锦衣卫指挥马顺和他的外甥副指挥王山,以及工部侍郎王祐。后来,他又能争取到拥有大权的兵部尚书王冀(1378—1460年),此人在幼帝登基前与幼帝有联系,当时他接受宣德帝的命令,曾组织一支儿童“军”,由年轻的太子指挥。由于军人在明朝起了如此重要的作用,而锦衣卫因从事军事以及情报和司法工作,也许又是皇帝权力中最有效最得力的工具之一,所以不难看出,以传统方式兼把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控制在手的王振,是多么容易地左右一切了。
当太皇太后在世并能使他毁灭时,王振是谨慎行事的,并能听从资深大学士的意见。但她死后,他说服年迈的大学士们不要积极参政而把起草诏令的沉重负担转给他人,其企图是把内阁的职责集中在他自己之手。在40年代初期,唯一积极活动的大学士是年轻的曹鼐(1402—1409年),他因其坚强的性格而著称。他的同僚马愉(1395—1447年)虽然是一个出色的进士,却依然是一般的官僚。在杨士奇于1444年和杨溥于1446年死后,其他三名在40年代后期参与起草诏书的大学士为高穀(1391—1460年)、陈循(1385 —1462年)和苗衷(1370—1450年?)。他们都是杨士奇严格挑选的门生,但又都是平庸的人,在帝国问题迅速发展时毫不得力地在内阁任职。他们都不能对付这名不久将成为一个有力的独裁者的司礼太监操纵权力的巧妙的手段。
朝廷尊敬他,听从他,奉承他,主要是因为年轻的皇帝仍敬慕和尊重自己以前的老师。但是年长的朝廷官员一定因他是一个能干的(即使是缺乏经验的)官员而敬重他。据说他聪明机敏,具有相当强的个人魅力。他们也一 定把他看成一个政治操纵者而害怕他。经过了一段时期,肯定是在 15世纪40年代中期,他显然开始发展了某种妄自尊大(在当时的情况下是难以避免的),自认为是周公第二,独断地决定国家的重大问题,压制批判,甚至滥杀他的对手。
如同明代宫廷政治中经常发生的情况那样,一名突然发迹的宦官迟早会把皇帝的权力当作自己的权力来利用,即使在他完全依附于皇帝的意志和喜怒时也是如此。王振就是这类人的第一个例子:他甚至威胁恫吓最高级的官员,把妨碍他的人投入监狱,有时还把他们处死。天子本人、他的宦官助手和顾问们以及锦衣卫三者的联盟在明代即将成为一种典型的权力结合,而它在这时开始形成了。
民间动乱
因此,摄政团似乎已经建立起一种可行的政府制度,它使中央的权威至少顺利地行使到15世纪40年代以前,尽管缺乏一个成年的皇帝。但在全国,出现了许多事态发展不妙的迹象。宣德帝以真心地关心人民的福利和有效率的行政而著称于世。但他的忧国忧民的心清未能防止自然原因引起的社会动乱,也不能消除大大地加剧动乱的独断专行的政府政策。对15世纪20年代数千名武装造反者与官府对抗的山东叛乱,朝廷仍记忆犹新。
动乱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实行徭役制度的方式。最初南京需要大规模的徭役劳动,因为那里许多建设仍在继续,但是特别在北京随着此城被改造成“世界中心”,大规模的建设不断在进行。此外徭役劳动提供了政府和皇宫所需要的大批货物和物品以及用于许多重要劳务的人力。这类劳务的履行不仅仅难以负担;而且它们的实施非常苛刻,以致引起了一个更有效率和对人民情绪更加敏感的政府本来可以避免的愤怒。
过分要求的结果是普遍逃避徭役。例如在1438年,几千名工匠-手工业者要么是逃避劳役,要么是被武力围捕去履行他们的义务。在有些地区,大批人民干脆逃离故土而成为逃亡者。1438年,山西省的繁峙有一半以上的登记人口干脆不知去向,而同省的翼城据说已有一千多人潜逃,而任其土地荒芜下去。1440年,据说有人看到一伙伙数以百计的流浪占地者沿路扎营,企图以野果和树皮为生。1445年,在陕西省渭南和富平的饥荒地区,据说人民关门闭户,四出寻找食物。这种成批的出走并不仅仅发生在西北的贫困区。
据说1441年浙江的金华已经丧失了它登记人口的40%,而在邻近的泰州的有些地方,只有1/3的户留下。类似的情况也影响到福建,1449年此省的延平和沿途千里的一些内地的府都被遗弃,人民躲藏,土地荒芜,税赋不收。
勉强糊口的生活水平使人们没有余力去度过和解决由地主或税吏的需要以及徭役制度所加剧的艰难日子和匮乏,由此引起的这类社会动乱对农村秩 序的稳定是一种经常的、不断出现的威胁。
但是,把所有这种苦难都归咎于政府的苛政也是很不公平的。英宗统治初期是屡次发生自然灾害的时期。西北的山西和陕西两省在1437年以后连续遭受严重的干旱,最后导致1444和1445年的大饥荒。大量粮食不得不从河南的粮仓调出,以救济苦难。1448年,又一次旱灾和蝗灾打击了西北。另一 个经常容易受灾的地区是从徐州往南直至淮河流域和长江的江北。1434年这里受饥荒的打击。1436、1437和1444年发生了严重的水灾,1447年又发生了大范围的饥荒。
华北平原和山东在1435年遭受旱灾和蝗灾;1436和1439年黄河和大运河决口,引起大洪水和使许多人丧生,1440年黄河又发洪水,接着在 1441年又发生了水灾。1442年,旱灾和蝗灾打击了山东和河南,使山东的许多人放弃其田地。另一次始于1448年的严重水灾将在下面叙述。长江中游的一个主要产粮区湖广省在1434、1436、1441、1444、1446和1448年遭受局部的饥荒。甚至富饶和多产的江南区和浙江也受灾:1440年严重的水灾打击了江南的苏州及邻近的城市;1440和1441年浙江发生了饥荒。1445年,浙江发生了严重的旱灾和一次很可能是流行的瘟疫,造成了很高的死亡率。1446至1447年洪水侵袭江南,在1448年旱灾又接着发生。
政府并不仅仅是消极地袖手旁观;它批准大规模地减免税赋——在1447年饥荒中,仅江南就减免了150万担税粮。此外,特别在关心这些事情的太皇太后死前的时期,政府常常以很高的代价迅速救济受灾者。
1448年,政府面临一场大规模的自然灾害。开封东北的黄河堤坝决口,河水往东流入今东海不远的黄海。1449年的另一次堤坝决口使部分黄河河水流入涡水,然后进淮河再向南流入海。除了淹没大片土地并造成大面积的破坏、高死亡率和人民流离失所外,这次洪水还严重地影响大运河在山东的一 段。沙湾堤坝连续几次决口,那里是黄河和运河在山东西部汇合之处,运河丧失了大部分水源。
由于北京深深地依赖运河运输的货物和粮食,京师处于其南方的供应来源被切断的危险之中。这些洪水和泛滥在15世纪50年代继续发生,需要一 项将持续多年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有力的计划。这些将在下面详予叙述。虽然此后多年没有关于再发生大灾害的报告,但黄河的泛滥和制服泛滥所需的经常水土保持工作,将一直是明朝灭亡以前的一件令人关心的大事。
中国东南部的一场大起义
民众的不满、贫困、过重的税赋、沉重的徭役需求和对佃农的过度剥削,这些不同的因素结合起来,造成了15世纪40年代福建山区及邻近的浙江和江西一些地区两次独立的而又互相联系的起义。
在这两次互有关系的起义中,有一次最初是在浙江福建交界的山区劳动的银矿矿工的动乱。对明朝政府来说,白银当然是非常重要的,银矿的开采由政府控制。控制一般由地方官员来实施,他们要求过高的生产定额,并对偷盗银矿产品的人处以死刑。约在1444年,浙江南部处州衙门的一名前下级官员叶宗留已经转而去偷盗官办的银矿,这时开始率领一伙日益扩大的有不满情绪的矿工,并在福建浙江交界处非法地“采”矿。三年后,即在1447 年,叶宗留公开造反,在矿工和周围地区的村民中吸引了大批追随者,并开始按军事方式把他们组织起来进行训练。
在稍后的1448年3月,一批福建西北和江西交界处的佃农——原属于新建的地方治安部队——也造反了。起事的主要原因是当地的地主对佃农过度的剥削,他们除了正式的地租外,还迫使佃农送季节性礼物。邓茂七和邓茂八兄弟二人拒绝照办,并鼓动他们的村民伙伴们拒付这些额外的花费。与地方民兵冲突的结果是造反者轻易地取胜,因为造反者除了熟悉本地的地形和情况外,已经接受了军事训练和掌握了本地的武库。
在1448年下半年和1449年初期,两起起义的人数都有增加,它们所影响的地区也比以往更大。叶宗留自封为其造反的追随者之王,而邓茂七则自称闽王。据说左道旁门的经卷已在流传,两个集团的造反者则歃血为盟——这些是一个严重的大起义开始阶段的典型行动。虽然这两个运动始终没有结合,但它们有着联系,有时还协同行动。
战斗和劫掠集中在福建北部的内地。邓茂七的起义始于沙县周围地区,然后向东北扩大到延平。省的官军在寻找造反者并进行打击时有一定的困难。起义者依靠艰险的地形进行战斗,他们的领袖很有战术头脑,并且在初期多次取得胜利。六个月后,当朝廷在1448年9月下令征剿时,它任命佥都御史张楷(1398—1460年)为指挥官,此人胆小无能,事实证明是一个最不称职的将领。在一开始,由于已经盘据在铅山矿镇之南的江西福建交界处的叶宗留叛乱团伙的阻挠,集结在江西东北的张楷的军队不能打击邓茂七的部队。经过了长期的犹豫后,官军打败了叶的部队,在1448年12月把叶杀死(有一种史料则说叶死于造反者的内讧)。但在新领导的率领下,他的造反者退入山区,打败了追逐者,然后撤至浙江南部的老根据地,在 1449年8月最后被打垮之前,他们还在那里围攻过处州。
与此同时,邓茂七的造反者发现形势对他们不利。1449年1月,他们在建阳惨败。2月,邓氏弟兄被一倒戈的叛乱头目出卖,遭到伏击而被捕。他们被解往北京公开处决。但是新的领袖们——其中最重要的是邓伯孙——接管了仍在福建西北流窜的起义者残部。1449年5月,官军在沙县附近抓获了这些新领袖,但是叛乱团伙继续在这些地形艰险的交界地区不时地劫掠,直至1452年。叶宗留的造反者残部还继续活动了几年。
尽管两起叛乱在心怀不满的矿工和贫困的佃农中吸引追随者时起初取得一些成就,它们始终未能集结大批追随者。起义者从未达到控制地盘或夺取县城的阶段,尽管他们的领袖自封响亮的称号,他们依然是成伙的流窜盗寇。
他们不能成功的一个基本原因是,这个区域的地方官员答应给村民免除徭役三年。由于对采矿章程作了改革,降低了过高的生产定额,取消了盗矿者的死刑,矿工的不满情绪也缓和了。这说明了一个事实,虽然土地分配的不均以及土地主和耕作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引起的长期问题在农村地区产生了各种弊病和压力,但只要官员的贪污行为和错误的行政能够消除,政府的苛刻的政策能够缓和,政府是不难平息这类农村动乱的。
西南边界:麓川之战
在15世纪40年代期间,明军在偏远的西南屡次卷进了引人注目而情况多少不明的战役,作战地点在古缅甸路一带:这条路从大理经永昌至今之八 莫,然后或顺伊洛瓦底江而下进入缅甸,或往西经亲敦江河谷进入印度东北。
蒙古人曾在1253年征服云南高原,又在大约30年后入侵缅甸盆地。但他们的征服是有限的和一时的。在元末时期,居住在四川西部和缅甸北部的掸族成了这个地区的统治力量。掸人统治了缅甸主要的国家阿瓦;其他北缅甸的独立国家包括孟养和麓川,这块地区大致相当于现在云南西南的德宏自治州及其邻近的几个地方。在元末明初,麓川在缅甸北部巩固了它的领土;1385至1387年它入侵云南没有得逞。最后达成一个协议,协议规定它的统治者接受中国人的保护。
1413年,麓川国由有野心和侵略心的统治者思任发统治,他逐渐扩大他的领土,并袭击中国的领土。尽管云南几次要求征剿他,但中国朝廷认为征剿花费太大,在1436年他威胁金齿(永昌)之前拒绝行动。1439年云南总督沐升奉命率领征自贵州和湖广的部队向他进攻。经过了一场激烈而难分胜负的战斗后,思任发在1440年派一纳贡使团来朝廷。但战斗继续进行,1440年中国军队大败。
朝廷这时被迫采取更激烈的措施。云南军被建立起来,并得到四川、贵州和湖广军队的增援。1441年初期,这些军队由司礼监的宦官王振的亲密助手王冀统率。1441至1442年,王冀的军队大败掸族部落民并占领了思任发的大本营,虽然它也遭受严重的损失。思任发逃至阿瓦。1442年晚期,王冀回到云南,试图与阿瓦和其他几个掸族王国——特别是木邦(兴威),它要求取得麓川地区——谈判一项协议。他的尝试证明失败了;1443至1444年,王冀进攻阿瓦的领土,但未取得决定性的结果。1444年,朝廷威胁说,如果阿瓦不交出思任发,就要把它摧毁。1445年,阿瓦向王冀的军队投降,但思任发已经自杀。
思任发之子思机发在此期间已经控制孟养,并派纳贡使团前来朝廷。但他拒绝亲自来北京。阿瓦王要求中国人与他联合讨伐孟养。王冀在1448年至1449年率大军进行了这次新战役。他与阿瓦和木邦的军队一起跨过伊洛瓦底江,思机发被击溃。有些史料声称王冀已经占领孟养。但结果思机发之弟思卜发获准继续控制孟养;王冀还与他商定,掸人决不再越过伊洛瓦底江。思卜发及其继承者仍控制伊洛瓦底江以西的领土,并继续向北京纳贡,直至16世纪。1454年,作为阿瓦自己、木邦和中国人之间总的领土协议的一部分,阿瓦终于把思机发交出,思机发在北京被处决。
如同有些史料所说,这些漫长和耗费巨大的战役可能给缅甸北部的本地民族留下深刻的印象。但这个地区没有长期平定。1474年,掸族内部的部落战争再次爆发,在缅甸北部,动乱一直持续到16世纪中期。但是王冀进行的这些代价很高的战役确实达到了一个目的。它们在明朝以后的时期巩固了中国人的控制,而且也的确巩固到如今。
这次“向热带进军”的幕后人物无疑是王振,他出于个人自我膨胀而去煽动和继续进行西南的战役,正当地遭到了指责。大批军队投入了战斗。但是他们是西南的地方军队,对这个时期的首要防御战略——在华北防御蒙古人——来说无关紧要。的确,这几次战役一定耗费了大量资金,而且像宦官曹吉祥和蒋贵等有经验的将领本应更充分地在北方受到重用。但是北方的边防暂时还完整无损,并且能够击退来自草原的任何威胁。对王振这一朝廷的中心人物来说,边远西南的捷报有助于支撑他作为政治家的声誉,而胜利又可以用帝国防御的少量实际代价取得。当时的和后世的历史学家一样,都用 他卷进西南这些战役的错误的经历来帮助解释他后来在北方边境所犯的严重得无法比拟的错误(这次错误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皇帝的被俘)。但是如同下文所述,二者完全是两回事。
“蒙古威胁”的老问题
在整个明代,中国人和朝廷一直十分担心蒙古的“威胁”,这种担心是中国人经历了蒙古人的征服和元朝统治的后遗症。蒙古人的威胁依然是这个时期对外关系的首要问题,并且在16世纪后半期之前继续使防御思想蒙上了阴影。已经回到其草原游牧地的蒙古部落在中国留下了大批同胞,其中有几千人成了新的明朝军队的军官。这些人自己还在怀念过去的光辉业绩,并且模糊地希望蒙古人的大汗国可能以某种方式得以重建。但是在永乐帝在他们的故土几次击溃蒙古军队或至少把他们驱散以后,三个独立的蒙古人集团逐渐在中国边境一带定居下来:它们是东北的兀良哈、后来在中部组成察哈尔汗国的鞑靼人或东蒙古人,以及生活在远至蒙古西北的瓦剌人。
三个集团经常对立,它们的力量对比也不断变化。只要永乐帝未能降服的蒙古主要领袖阿鲁台仍在活动,他就能指望去征服和重新统一各个蒙古部落,虽然他与各种集团经常交战。但是在1434年,他在一次征讨瓦剌人的阋墙之争中被杀。他的儿子向明朝投降,瓦剌人很快成了各部落中最强大的集团,并且开始把蒙古人重新统一在他们自己的领导之下。他们的领袖、曾经打败阿鲁台的脱懽已经把瓦剌诸部落团结在一起,并将他的女儿嫁给东蒙古人的年轻的汗王。在他死后,他的儿子也先开始侵犯明朝的领土。1443和1445年,他攻打哈密,到1448年已在那里进行有力的统治。他还屡次试图策反守卫甘肃西部的沙州和赤斤的蒙古卫。在东北,他把势力扩大到满洲的兀良哈诸卫,这样,他的势力从今之新疆一直扩展到了朝鲜边境。
中蒙关系中的社会经济因素
不论在不同部落之间,或是在中国人和蒙古人之间,经常发生的对立和内部乱动中存在着明显的经济因素,即不断地寻求和保有水源和牧地,以及希望在贸易时得到庇护。与明帝国建立能够顺利进行交往的动力也受经济的制约——沿北方边境各地的茶市马市,特别是在山西大同的这类集市发挥了这种作用。吸引蒙古使者的物品不仅仅有茶,而且有各种丝绸、贵重器皿以及种类繁多的商品,特别是铁器。蒙古人派遣越来越多的使者到这些边境集市:到15世纪40年代后期,一年派来的使节超过两千人。由于中国东道主除了付款购买他们带来交易的马匹外,还不得不向众多的武装骑士供应食宿,这种“纳贡使团”终于成为一种几乎不加掩饰的胁迫形式,并且除了对中国边境的安全造成一种长期存在的威胁外,还给国库增加了沉重的负担。
中国人和蒙古人之间的关系是密切的。在洪武帝和永乐帝程度不同地降伏了不安分的蒙古部落以后,关系起初在邻邦往来的基础上正常化了。大批蒙古人居住在中国人的国土上,成了中国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与中国的家庭通婚和取中国的姓名。另一方面,中国的商人深入草原区与蒙古的部落领袖交易,他们发现后者有接受能力,并且急于获利和享受个人安乐。
居住在靠近中国定居社会边境的蒙古人变得更加依靠获取中国的农产品 为生。他们甚至开始种植荞麦和大麦,以改善主要来源于羊群的另外一种不安定的生活。时常发生这种情况:某个蒙古部落领袖会不时请求中国政府给予土地,以给其人民提供比广袤但靠不住的草原游牧生活更安定的生活。蒙古人与他们高度机动的好战部落,一直试图取得中国的定居社会所生产的财富,其方式不是通过多少有利可图的屈服或称臣,就是采用粗暴的武力。蒙古人与明朝建立关系的主要目的不再是去征服世界,而完全是为了生存和巩固脆弱的草原经济。
茶市和马市
中国人最重要的战略需要是为庞大的常备军取得充分供应的马匹。中国本身产马很少,而且马的品种不佳。14世纪60年代后期元蒙军队被赶出中国以后,明军对马匹的迫切而经常的需要最初是在中国西南的四川、云南和贵州通过以各种专卖的商品——如茶、盐和纺织品——换取马匹来解决的。
但是对西南的依赖是短暂的,大约只维持到1387年,这时北方诸湿—特别是山西湿—成了购买马匹的更重要的来源。政策的变化部分地是中国与草原民族恢复贸易的结果,但因帝国首都在15世纪20年代从南方北迁到北京而加快了。此外,在永乐时期对蒙古的几次征讨中,中国的军队经过几次胜利的战斗后,并且由于夺取了边境的牧马场地,能够增加其战马的数量。
但是,这些都是非固定的收获。北方边境的固定和正规的马匹收购主要通过专卖的茶与马匹的易货贸易进行,而且政府的明确的政策是把这项茶马贸易置于它的严格的控制之下。易货贸易不是在蒙古边境而是在陕西西北(今之甘肃)的西宁、河州和洮州进行,那里设有专门的茶马贸易司。易货贸易每三年进行一次,规模很大。官方的贸易定额规定,在每个茶马市场,100万斤(150万磅)茶将换得1.4万匹马。大部分的马由青海地区的游牧部落饲养,它们的酋长被授予金牌形式的纹章。纹章的一半由朝廷保存,相配的一半由各该部落长持有,以表示他们有进行这项贸易的资格。
1449的土木事变(见下文)使这项官方的边境贸易中断了一段时期。它在天顺年间(1457—1464年)以后才恢复。在此间歇期间,马匹通过与其他国家——朝鲜、日本甚至琉球群岛——的易货贸易取得。与朝鲜的规模较小的官方马匹交易在这个世纪的初期已在进行,而在1407至1427年的20年中,朝鲜已提供了1.8万匹马。1450年以后,这项贸易重新恢复,提供了两千多匹马;朝鲜的纳贡使团每匹马收5匹丝绸,再加上数量不定的白银和薄纱。琉球政府偶尔也以马换取丝绸、瓷器和铁器。
1470年以后,边境的马匹交易得以恢复,但它日益落入私商之手。新的茶区已在汉中(陕西南部)发展起来,这个地区的产品由私商在直接交易中开价收购。到1500年,约60%的茶马易货贸易由私商进行。这种状况容许在整个16世纪继续下去,这说明马匹交易在保持中国军队成为一支打击力量方面的重要性。解决缺乏马匹的一个长期办法是最后在中国农业经济中发展一种新的养马制度。
军事形势
根据 15世纪初期中国对外关系的总格局及由这些对外关系产生的战略 问题,15世纪30和40年代的防御政策,特别是在关键的北方边境地带,显然是远远不够完善的。洪武帝和永乐帝征讨蒙古人的几次战役取得的巨大胜利使国家在一定程度上筋疲力尽和不愿在国境外进行干涉主义的行动,也许最为危险的是,使国家对已取得的成就产生很不现实的自满情绪。在永乐帝死去之前,政府已开始把边境的守卫部队集中在新的首都北京的周围,似乎军事领导层对未来的危险已有某种预感。永乐帝死后,边将和内阁的大学士都就边防的缺陷提出过警告,但他们的抗议被置之不理。1435年和1438年,对边防作了小的变动——关闭一个战略要隘和加强警卫哨所。但在其他方面一切听之任之,继续不予改变,直至1449年。
不但缺乏任何新的战略思想,而且明初期建立的军事建制自永乐帝统治时期起已经严重地缩减。地方军队的卫所兵制到1438年已经丧失了原来的约250万兵力的一半,125万士兵已经脱离世袭的行伍而没有得到补充。同时,旨在供养军队的边境一带的整个屯田制度已经任其变质。粮食被私人售出,土地被侵吞或出售。军官往往变成土地主,他们的士兵则沦为农场的劳工。
这使地方供养军队建制的整个制度陷于混乱,需要把大批粮食从内地省份运到边境,从而给经济带来严重的影响。到15世纪中期,这个制度既不能充分提供军队所需的人力,也不能充分提供军队的后勤支援及部队的训练和军事技能。
但是,不应把永乐帝统治以后的这种总的退化看成王朝开始全面衰落的迹象。它不如说是一种古老的中国传统造成的结果,这种传统的根子是国家的农业结构;也不如说是特殊类型的军队——农民军队——造成的结果,它们的士兵更多地被视为徭役劳动者而不是当作职业士兵,更多地被视为征募兵而不是当作志愿兵,而且在这种军队中甚至包括被判去服兵役的罪犯。这样的士兵从全国各地轮流调往北方边境,在条件很差的环境中生活,以致丧失了战斗意志。一有机会,他们宁愿开小差而返回故乡,或者逃往南方各省去寻找新的生活,甚至到中国官府势力所不能及的蒙古人定居地去避难。他们的军官也一样;他们十分热衷于贪污应付给那些开小差或潜逃的士兵的饷银和口粮,从中大饱私囊。整个军事体系产生于对待军队的一种主要的官僚主义态度。因此,15世纪中期的形势不是产生于王朝的衰落,而是产生于中国的社会组织结构和经济状况中的根深蒂固的思想和实践。
快到永乐统治期末年时,当时华北的实际防御设施已经形成。几次深入蒙古的征讨虽然取得胜利,却不是决定性的,蒙古军队没有被消灭。因此,中国撤去长城一线之北的守军并把防御体系集中在北京周围是有充分的理由的。必须记住,当时的边境本身只是以一系列自永乐时代起已经熄灭的烽火台作为标志,仅仅由中国的骑兵巡逻。在15世纪70年以前没有长城;保卫北京的唯一坚固地建造的城墙是北京城本身的砖面墙,它有九个要塞化的城门,在1445年刚竣工。
北京北部的防御体系是以山西北部的两大卫戍城市宣府和大同为基矗宣府是主要的卫戍中心,驻有9万名士兵。大约3.5万这样的士兵承担实际的防御任务,5.5万士兵则在训练之中。这些士兵中有2.5万为骑兵,宣府的守卫有充分供应的火器:除了约9万支轻型手操纵火箭外,各配备了3000件重臼炮、轻型的手雷和信号炮。宣府基本上是一个挡住从西北向北京进逼的固定的要塞。大同的自然防御设施远不如宣府的设施可靠。它的军队以骑兵较强。它的指挥集团包括两名游击将军。它的兵力中有3.5万匹马,其中 1万匹马留在城内。大同一直是山西边境的一个危险地点,在一个生产力极低的区域维持这样一支军队的后勤费用是很高的。为要塞提供足够粮食和为如此众多的战马提供饲料,意味着源源不断的供应车辆要进入这一人烟稀少的区域。这个防御三角形的第三条边是北京本身,它的附近驻守着约16万名士兵。再往南,中国东北其他地方(山东、北直隶和河南)的守军则作为后备部队。
第一条防线是一连串的边境卫所,根据设想,这些卫所应该在主要卫戍部队大本营之一派出打击力量以前牵制敌人和推迟他们的前进。在洪武时期,长城一线以外的东胜、万全、广宁和大宁的驻守地,作为一条防御的外线和对收集情报来说,都是极有价值的。但是,这些边境哨所已被撤回。例如,多伦的边境指挥部到15世纪40年代已被撤至今之张家口附近的独石口。
边境的缓冲区被放弃。外沿的东段和中段的总指挥部宣府离京师只有100英里。整个防御体系缺乏纵深,而实际的边境守卫哨所事实上兵员远不足额,战斗力比宣府指挥部或北京想象的要弱得多(其原因已如上述)。整个战略依靠的是在敌人进攻时所作的迅速而有力的反击,这个方案在有效率的指挥结构和有能力的领导下也许是可行的,但是如果没有这种条件,则充满了危险性。
1446年当真的进攻发生时,这些必要条件都没有具备。
土木之灾
前面谈过也先已经重新统一蒙古各旗和在沿满洲到哈密的整个中国边境区建立其权威的过程。明朝廷没有对他采取有力的措施,并且肯定低估了他在蒙古人中的权威和他的军事力量,而仍把东蒙古的脱脱不花汗当作真正的统治者。1448年,明朝廷接纳了一个瓦剌纳贡使团,当它试图索取过高的款项以偿付他带来的马匹时,被王振所拒。根据某些记载,有些通译为突出这种侮辱,曾未经官方批准而提出建议:也先可以把其子入赘明朝的皇室。当也先试图为王朝通婚进行一次谈判时,对上述的非官方建议毫不知情的朝廷断然加以拒绝。
不管这些报道的真实性如何,也先在1449年7月大举入侵中国。他兵分三路发动进攻:脱脱不花率兀良哈各旗进入辽东袭击;他的部将知院阿剌围攻宣府;他本人向大同进军。他的军队在大同东北的阳和击溃了供应很差和领导无能的中国军队,并且直逼大同。这时朝廷采取了一个反常和完全荒谬的决定。年仅22岁的皇帝在王振鼓动下要亲自率军与也先的部队交战。也许是西南的胜利和在福建镇压叛乱者成功的捷报的结果,皇帝本人及其顾问们同样都过高估计了军队的力量。也许是皇帝受到了在幼时与其卫兵玩军事演习游戏的鼓励,相信自己能够在战地指挥一支军队。也许是其声誉因南方诸战役而提高了的王振认为明军是所向无敌的。
朝廷对这个决定大为震惊,并提出抗议,力劝皇帝不应亲自冒险。但这些抗议在王振的鼓动面前被置之不理。8月3日,皇帝指定他的异母兄弟朱祁钰在他亲征期间摄政,一支大军(有的说有50万士兵)匆忙组成。以皇帝为首的指挥部包括20个有战斗经验的将军和一大批高级文官,由王振担任战地统帅。这支大军准备不足,供应很差,领导无能。这次征讨即将成为明代最大的一次军事惨败。 皇帝于8月4日离开北京。其目标是穿过居庸关的内部城墙前往宣府,再向西进军直奔大同。然后计划从大同出发率军深入草原征讨,再通过蔚州和紫荆关沿南面一条较少暴露的路线返回北京(见地图)。返回路线之所以这样计划,部分地是为了避免在一个季度内因大军两次穿行而骚扰农村,部分地是因为宦官统帅王振的家乡和产业在蔚州附近。据说军队带有一个月征战的口粮;所以深入草原进行的打击必须是短暂而猛烈的。
从一开始一切都出了问题。行进的军队因大雨不断而陷入泥潭。那些希望先在居庸关然后在宣府停止进军和把皇帝送回北京的文官武将不断提出反对的意见。王振则报之以更加傲慢狂暴的专横态度。8月12日,有些朝臣认真讨论了暗杀王振、让御驾回銮北京和让武将们率军前往大同的可能性;但是密谋者缺乏勇气去实现他们的计划。8月16日,军队踏上了遍布尸体的阳和战场,也先率领的蒙古人已在那里屠杀了由王振的宦官门徒之一带领的一 支大同部队。当皇帝在8月18日抵达大同时,这名宦官和其他守卫指挥官的报告使王振相信,深入草原的战役实在太危险。因此决定班师,并且宣称“远征”已取得了胜利的结局。
8月20日,军队向蔚州前进,但这时士兵们变得越加不安分和不守军纪。
王振担心如果他们通过他的家乡,他们将对他的庄田造成不可弥补的破坏,于是这时他又采取了一个灾难性的决定:向东北进击,沿原来的路线返京,这样当然就会暴露在蒙古人的攻击之下。到8月27日,混乱不堪的军队抵达宣府。8月30日蒙古人攻击宣府东部的后卫部队并将其消灭。一支强大的新的后卫骑兵被派遣去保卫皇帝一行。它的指挥将领是年迈无能的朱勇,他把部队直接领入鹞儿岭的蒙古人伏击圈:这支部队也被消灭。蒙古人在主力军后面只有15英里。8月31日,军队扎营于土木驿站。有城墙的怀来镇只在前面八英里之处,距离很近,官员们力促皇帝进城避难。但王振再次拒绝,因为这样将意味着放弃他自己的大批行李,于是把群臣压制了下去。
士兵们在土木的扎营地无供应人马的水源。也先派一队人马阻止他们接近营南的一条河流,并且逐渐地包围了中国军队。9月1日清晨,蒙古人开始阻止明军毁营前往怀来,然后提议谈判。王振不理睬他们的主动表示,仍然命令军队向河靠近。这时中国军队处于极度的混乱之中。蒙古人于是大举进攻,中国的士兵惊慌失措。军队被击溃:共丧失了约原来兵力的一半,无数的兵器、甲胄和战争物资被遗弃在战场上。所有中国的高级将领和朝臣(包括宿将张辅和两名大学士曹鼐和张益)被杀。根据有些记载,王振被自己的军官杀死。皇帝于9月3日被俘,被送往宣府附近的也先的大营。
王振和皇帝的美梦就此破灭。整个远征本来没有必要,而且考虑不周,准备不足,而王振不负责任的决定更把它变成了一次十足的灾难。对也先来说,他对这次胜利的规模(据有些史料,土木之战是由只有两万名蒙古骑兵的先锋部队打赢的)和皇帝十分意外的被俘在思想上毫无准备。这时北京在他面前已经门户洞开,毫无防卫。如果他充分利用他的优势,那么他的收获是无法估量的。事实上,他决定把被俘的皇帝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带着他的士兵能够携带的战利品回师,再去集结他的人马。③③吴缉华:《论明代前期税粮重心之减税背景及影响》[572],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Ⅰ,第113页。要了解这种田赋的减征,见本章黄仁宇前面的评述及注119。 北京的防御和新帝的即位也先起先试图利用被俘的皇帝从明廷或边防戍军那里索取赎金,并且试图取得宣府或大同,从而取得控制边境的要塞。虽然朝廷和大同筹措了赎金,但也先仍决定扣留他的俘虏,即使边境要塞坚决拒绝向他敞开大门也在所不惜。
似乎可以不必怀疑,就皇帝而言,他愿意与也先谈判王朝联姻之事——不过他机敏地拖延结婚日期,直到他被送回北京为止。与他一起被俘的宦官助手喜宁显然完全投到了也先一边,他在政治上和策略上为也先出谋划策,并且为后者拟定目标。
在北京,土木之灾和皇帝被俘的消息使朝廷陷入一片混乱。皇帝的生母孙太后和他的钱皇后,立刻筹措一批珍宝作为赎金送出,以使皇帝获释。朝廷在开始时倾向于听取以精通战略闻名于世的徐有贞(1407—1472年)的劝告:由于北京周围的守军这时已减少到不足10万,同时大同和宣府的命运仍吉凶未卜,他极力主张朝廷应该南迁。当1127年女真人攻取宋朝的京都汴梁(开封)时,宋朝已经这样做了。他以有权威的星象显示应该撤退的理由来支持他的论点。有的官员已将家眷和财产迁往南方。
但他的论据遭到兵部侍郎于谦的反驳,后者回答说,应把那些主张撤退的人处死。由于于谦是北京的高级军事人物(兵部尚书已在土木阵亡),他的言论是有分量的,他得到朝廷的金英、兴安和李永昌三个宦官以及大学士陈循、吏部尚书王直和礼部尚书韩雍的支持。李永昌把孙太后争取了过来,于谦一派胜利了。
一旦作出了留在北京进行抵抗的决定,王朝的继承就成了迫切的问题。
必须有一个新皇帝登基,以体现明王朝实现稳定局势和鼓舞军民的天命。由于皇帝的长子还是婴儿,明显的人选必然是皇弟郕王朱祁钰,他是皇帝的异母兄弟,在皇帝率军亲征时已被指定为居守。一旦于谦一派明显地取得了优势,孙皇太后就立刻命郕王以监国的身份负责政务,同时皇帝一岁的儿子被立为太子。
在他担任监国后不久,形势立刻变得一清二楚,即朝廷需要更稳定的控制。都御史对王振及其追随者提出了长长而无法逃避的指控。当监国表现得犹豫不决时,官员们群起把矛头指向王振的几个宦官同伙,并把他们打死。
这时蒙古人正以俘获的皇帝的名义与边将打交道,因此这些边将得到指令,内容是以后的谈判只能以“国家为重”,以皇帝名义发出的命令应予拒绝。
一个边境将领这时报告说,也先打算将他的妹妹嫁给皇帝,并护送皇帝回北京重登宝座。
9月15日,经皇太后同意,群臣力促郕王亲自登基,因为皇帝被俘,而他的尚为婴儿的儿子又不能治理国家。他最初拒绝了,因为他认为这样会搞乱王朝的继承顺序。只是在皇太后的批准和于谦关于国家亟需领导的主张的推动下,他才最后被说服。在他登基的前一天,南京的一个翰林学士上奏,建议他继续任监国——试图搞一个妥协,以保持规定的皇位继承顺序。但是一个新皇帝的登基势在必行,因为这样立刻会降低也先把皇帝做人质的价值。郕王不得不让步。9月23日,皇帝被俘后刚三个星期,郕王在最简单的礼仪下登基,并宣布在次年(1450年)采用新年号景泰。被俘的皇帝得到了 太上皇帝的称号。对这一不合宪制的行动颁文作了简单的解释,说被俘的皇帝已经亲自促进了这一变动。
只有一名朝臣敢于提出抗议,他立刻被处死。给各卫颁布了命令,蒙古人通过被废的皇帝下“令”的任何企图都应不予理睬。使者被派遣去把所做的一切通知原来的皇帝。后者同意了,同时要使者警惕也先再次发动进攻的意图。
统治者的这一变动立刻减低了原来的皇帝在蒙古俘获者手中的价值,同时给了北京政府一个更大的回旋余地和喘息时间。但它仍造成了一个有若干问题的后果。在一次危机中,国家的政治和策略的需要在继位问题方面可以压倒礼仪顺序和礼节,但这在一定程度上打乱了王朝的稳定性和成为正统世系的权利。由于原来的皇帝仍在世,这个事实又使情况更为严重了。在皇室两兄弟之间久不消失并毒化了15世纪50年代中期的朝廷的皇位危机,其根源就是这个十分必要的决定。
由于这些事件都因军事的发展和防御的迫切需要而发生,新政体不可避免地将是一个军事化的政体。原来的兵部侍郎于谦(1398—1457年)被提升为尚书,而且在年轻皇帝的充分支持下对所有文武官员行使权力。最紧迫的需要是加强北京的防御。约8万名由杨洪率领的宣府军撤至京师,其他的部队则从辽东召回。为了使北京的军队达到编制的人数,凡在训的兵员、沿海的守军和运输部队都被派往北京,并且受到严格的训练。北直隶、山西、山东和河南的后备军被动员起来。到敌人在10月份迫近北京时,土木所受的损失基本上已得到补充,守军又达到了22万人左右,同时,兵器的制造逐步增加,城内的粮食有了储存,对北京所依赖的几个通州大粮仓也采取了防卫措施。
北京城内的指挥按照不同的城门进行改组,以西北的德胜门的指挥官石亨(死于1460年)为总指挥。他和兵部尚书于谦都指挥突击部队,它们由在城外迎击迫近的敌人的久经沙场的将领率领。一名骑兵校尉奉命护卫皇宫,一名都御史被授予行政权力,以治理城内的居民和军人。总的说,武将负责城外的士兵,而文官则指挥驻守北京城本身的部队。
大批主张稳妥的改革政策的奏疏接踵而来。户部尚书金濂和河南的税务专使年富一起工作,为北京的防务提供了足够的资金。全城出现了高度同仇敌忾的情绪、信心和高昂的士气。这时也许是北京最美好的时刻。
在此期间也先已在集结军队,而他集结的部落首领们决心要让英宗重登宝座。他们首先袭击大同。皇帝再次被带到城门前,蒙古人说明了他们要把他重新扶上皇位的目的。但守城者拒绝了,而英宗本人则告诉守军的密使,要他们不要屈服。在又遭到阳和守军的断然拒绝后,也先放弃了通过居庸关攻击北京的计划,而采取了通过京师西南的紫荆关的另一条路线。在这里,守军能够阻止蒙古人的推进达数日之久,但最后仍被打垮了。两天后,即在10月27日,蒙古部队已出现在北京城外。最初,也先重申了他的“外交”解决方式,但是他派出的使者遭到中国人的攻击。军事行动开始了。蒙古人被击退,在土木被俘而变节的宦官喜宁的怂恿下,也先请中国人派重要的官员前来护送英宗回京,以期取得更多的高级人质。但中国人只派了两名低级官员,他们立刻证实蒙古人的提议是一个圈套。
随之展开了一系列战斗,有的规模很大,而且动用了火炮。也先的军队有7万人,而守卫者的人数以三与一之比超过了他们,而且他的东部纵队已 被居庸关的守卫者罗通成功地挡住而不能通过此关前来支援他,所以在包围北京仅仅五天后,也先了解到他已没有成功的机会,于是撤军,一路上劫掠农村,但未攻取城池。明军迅速肃清了华北的蒙古人残部。
对中国人来说,这场危机已经过去,但对也先来说,它标志着末日的开始,他受了喜宁的煽动,去追求至少征服华北的一部分和在北京立一傀儡皇帝那样的不切合实际的目标;但是他失败的迹象一旦显示出来,他对一贯不安分的蒙古部落的控制开始逐渐消失。在他从北京撤军后不到几天,他的君主,即蒙古的脱脱不花汗正在向明朝廷派出纳贡使团。可是也先的部队依然强大和完整无损,喜宁仍继续向也先提出一个又一个新的浮夸的计划。他提议通过西北发起进攻去夺取南京,然后另立英宗为皇帝;另外还提出一些同样不切合实际的计划。也先的部队继续袭击,有时在京师以北和西北的边境以相当大的兵力进行。为了对付这种袭击,中国人逐步加强战略要隘,同时骑兵又开始定期地从大同和宣府出发,深入草原进行扫荡,不过这一积极主动的政策效果甚微,并使后勤工作非常紧张,因为这一地区在前一个秋季已被蒙古人的入侵搞得一片荒凉。于谦亲自计划这些措施,他有力地压制住了一切抗议。
1450年,也先派喜宁出使中国。他立刻被中国人抓获,审讯并处死。也先于是失去了他的中国事务的专家和他的宏伟的入侵计划的制订者,退入草原。边境一带仍时断时续的发生战争。
原先专注于存亡问题和紧迫的防御工作的朝廷,这时开始认真地考虑英宗的未来了;英宗这时正处于严重的困境,他的大部分随从在进攻北京时期已经把他抛弃。蒙古人屡次试图谈判,但是中国人也许不无理由地怀疑,也先会利用英宗回京的问题作为发动一次新进攻的借口。有些朝臣提出抗议,要求采取措施以保证他的返回,但朝廷拒绝进行争论。新皇帝也在逐渐巩固他在朝廷的地位。英宗的母亲被抬至显赫但无实权的至尊的皇太后的地位,他的皇后则迁至一座离宫,而景帝的母亲和妻子则成为皇太后和皇后。事情变得很明显,这时的景帝,即原来十分勉强地登上宝座和在最初的日子里证明是十分优柔寡断的朱祁钰,此时决定保持他的权力,而他的前任皇帝的返回作为一个潜在的难题,越来越明显地呈现在他面前。
结果在1450年8月,当一个使团终于被派往蒙古的大帐时,使者礼部侍郎李实(1413—1485年)因发现委托他带去的信中竟只字不提英宗而大为惊奇。景帝显然不急于让他的异母兄长返回北京。李实发现这位从前的皇帝的生活条件很糟,并且甚至希望作为一个平民或皇陵的看护人回到中国,李实劝他写一封信,表示他对以前执行的政策的悔恨,并保证他不对皇位提出任何要求。此后不久,当以前曾为英宗效劳并在土木得以逃脱的都御史杨善(1384—1458年)率领的一个使团奉命出使时,指示中又没有就前帝返回进行谈判的命令。但是,也先显然看出再扣押他的俘虏已捞不到好处:杨善不得不亲自负责赎出英宗。只要纳贡关系尽快地恢复,即使给他少得可怜的礼品(杨善不得不自己出钱购买),也先也同意释放他的俘虏。
也先为他的人质安排了一次盛大的送别活动,杨善把他带回,仍由一支瓦剌的护卫队严密地护送到中国领土。景帝仍吝啬而又猜疑地对待被废黜的皇帝。已经放弃一切皇位要求的英宗在返回的途中因皇帝的命令和迎接他的礼仪细节的争吵而引起了几次耽搁以后,终于在9月19日回到北京。他受到皇帝的欢迎,并且很快被护送到南宫中的新居。三天后,他安然返回的消息 在太庙宣布,一份颁布的诏书确定在位的皇帝为君主。至少从表面看,土木之灾得到了圆满的结局。
土木危机的后果
土木事件的后果在中文中常用“土木之变”来表示。“变”这个词指的是中国历史中一些事件的某种重要转折,不论它是中央的政变,或是具有全国意义的农民骚乱的突然爆发,或是一次大规模的外国入侵。上述的第一种和第三种肯定与在土木发生的事件相关联。蒙古领袖对北京的攻击已经使正统皇帝沦为俘虏,从而导致了中国的行政和军事组织的全面整顿。至少就这方面来说,传统的“土木之变”的说法是恰当的。但尽管边境防御体系受到严重冲击,北京派出的战斗部队已被打败,而且损失惨重,许多部队被歼,但大力加固的北京城却依然固若金汤。
明朝廷没有被赶出它的新首都,并且表现了它要保持它在华北的地位的决心。从其他更早发生的事件看,这种反应就显得更加坚定和果敢。明朝刚刚结束在麓川的旷日持久的征战,福建、江西和浙江交界地区的大规模的农村起义刚刚被镇压下去,开封附近的黄河决堤引起了大洪水并切断了大运河。除了这些祸灾外,还有瓦剌的入侵和皇帝被俘引起的围绕皇位的危机。
但是这一多方面的危机似乎对明代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信念起了激励的作用。
坚定而果断的政治和军事领导出现了。有大量的证据证明,甚至在发生这些主要事件的京城,官僚体制依然稳定,文武官员决心要进行必要的改革。各省本身几乎没有卷入这些事件。明朝在15世纪余下的时期中的相对稳定,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土木事件的震动和北京的新领导为了应付危机而采取了大胆和有效的措施。
应该记住,土木危机应该从敌人的虚弱这一角度来评价。也先不是成吉思汗,瓦剌在任何方面都不能构成相当于13世纪初期蒙古人的那种威胁。在也先的时期,蒙古人的真正利益不是领土征服,而是维持与中华帝国的紧密和有利的经济关系,他们的领袖也很清楚这一事实。也先未能扩大他的战果,他在释放原来的皇帝之后又与明朝廷保持一般的友好关系,部分地是出于这种考虑,部分地则是由于他自己的虚弱和在蒙古人中的不稳定的地位。当1453年他最后自立为汗时,内部冲突立刻爆发,并导致了他在1455年的死亡。
但是蒙古人的虚弱和内部分裂并非完满的解释。在 15世纪,中国保持了比较有效的行政,它的良好的政治和经济制度能够顺利地应付各种各样的内部的和外部的问题。
景泰政体
景泰时期,即景帝统治时期(1450—1457年),普遍地被人们判定为恢复了稳定、由干练的大臣们卓有成效地治理、进行合理的改革以及为北京和北方边境制定正确的防御政策的时期。传统的历史学家也判定,与前十年邪恶无能的宦官不幸地把国事搞得一团糟的情况相比,它的政府要受到赞誉。
但是新政体不仅仅是一个从宦官统治向官僚恢复权力的过渡。至少在景帝统治的初年,新的改革受到以兴安为首的高级宦官的支持,而且是与任何官僚 或将领一样热诚的支持。更确切地说,新政体的力量必须被看成是“民族觉醒”的结果,即在土木灾祸之后人们对国家需要进行彻底重建的普遍认识。
新政体与15世纪30年代王振取得权力前由三位大学士负责的前政体有某些共同点,这种延续性尤其在年长的王直(1379—1462年)身上体现了出来。1443年王直被杨士奇任命,从此他是与王振抗衡的主要人物之一,皇帝征讨也先的主要反对者之一,又是土木灾祸后处理北京危机时于谦的主要合作者之一。1450年当讨论英宗返回的问题时,王直是主张派使团前往蒙古人那里的主要人物之一。1451年当他已72岁和希望退隐时,他作为一个元老政治家,仍留在朝廷担任吏部尚书,但这时多添了一位尚书与他共事。从1451至1453年,何文渊(1418—1457年)也担任吏部尚书,然后在1453年由王翱(1384—1467年)接任,王是都御史,他先在辽东,后在广东、广西负责防务时成绩卓著,这时还得到于谦的支持。
王直和王翱在关键的吏部都留任了很长时期(分别为1443—1457年和1453—1467年),他们识别和选拔官员的能力可从15世纪第三个25年的总的行政质量中看出。高级官员的稳定性是景泰政府的特点。户部尚书金濂、礼部尚书胡(1375—1463年)、刑部尚书俞士悦、工部尚书石璞以及兵部尚书于谦本人(从1455年起石璞也任兵部尚书)都在整个景帝在位时期任职。都察院的主要官员陈镒(1445年被任命,1454年退隐)、杨善、王文、萧维慎和李实都留任而没有变动;军队的高级指挥机构也是如此,它包括了像石亨和宦官将领曹吉祥(死于1461年)和刘永诚(1391—1472年)那样一些有很高素质的人。
虽然王振已在土木被杀,尽管在1449至1450年进行了大量不利于他死后名声的批判,但新政体决不意味着宦官权力的消失。在土木灾难以后,于谦在集结朝廷力量保卫北京时最重要的支持者中就有主要的宦官金英和兴安。金英在15世纪30年代已经很有权势,但在宦官的集团中丧失了原来的支配地位而被王振取代。这时他又成为司礼监的负责人。但是他经常支持被俘的英宗的活动使他在1450年后期受到审讯并被关押。他被兴安所接替,兴安在1449年以前相对地说是一个次要人物,但这时成了宦官集团中的无可争议的首领,在关于释放英宗的谈判和在1452年5月指定新皇太子中起了主要的作用。他还以对佛门慷慨布施而闻名于世。他在整个景泰统治时期一直左右着朝廷。宦官在军界也保持着强大的势力,主要人物有曹吉祥和刘永诚,前者在麓川之役中和在镇压福建叛乱者时曾率军作战,后者曾长期在北方边境任职。两人在1453年的军事组织改革中都起了作用。
这个稳定的统治集团可与后来在嘉靖初期或万历初期控制政府的那些杰出的文武官员的集团相比,但是不论在人事和政策方面,它与更早的三杨政体之间的延续性也同样是明显的。不过在一个重要的方面,景泰的政体却很不相同。大学士陈循和高穀是平庸之辈,虽然内阁成员在1457年以前几乎保持不变,但内阁在制定政策时没有发挥主要作用。
不幸的是,新政体没有长期保持真正的统一。英宗在南宫的存在经常给新政体投下了阴影。1451至1452年,新政体中不容置疑的领袖于谦与他原来最亲密和最重要的合作者,即有野心的石亨发生了一系列的争吵,因为石亨及其家族滥用职权,贪污腐化。皇帝退回了石、于二人的辞呈,从而失去了解决这场争吵的良机。1454至1455年,于谦得了重病,再也没有恢复他个人特有的冲劲。这种紧张状态明显地影响了朝廷和政府的气氛。使官员们 日益感到不安的另一个因素是负责司礼监的兴安开始越权行事的方式。正如下面将要谈到的那样,原来的皇帝的继续存在和尚未消失的继位问题也在政策问题方面破坏了朝廷的团结。
防务的改革
很明显,在经受了土木之变的影响后,压倒一切的需要是明代军队的彻底改组。当永乐帝在北京建立帝国的首都时,他从全帝国的戍军抽调战斗部队,并把他们集结在北京地区,组成了五军营、三千营和神机营,他再从这三大营抽调他的征战军队的核心。以后某个皇帝总是从这些部队中抽调人马以支持亲征。因此,英宗率领征讨也先的军队,即1449年在土木被彻底击溃的那支军队,是由这三大营抽调的士兵组成的。1451年,当时的兵部尚书于谦开始重新组织新的戍军,他先从所剩的部队选拔10万名战士,并把他们组成五个团营;1452年,戍军的兵力增加了5万人,并被改组成10个团营。
在征募戍军的过程中于谦还彻底改组了京师卫戍部队的指挥机构。④对戍军的控制权原来由贵族和宫廷宦官分掌;戍军中的每个营完全自主,分别受训,并各由它自己的战地将领统率。当来自各营的士兵必须共同作战时,这种情况在战场上会造成很大的混乱。在于谦计划的安排下,每个团营由一个战地将领统率,整个戍军由一名从将领中选出的战地统帅控制。
对戍军的监督到那时为止只由宦官负责,这时扩大到京师的官僚集团。总之,他建立了统一的指挥,并且加强了京师武将监督戍军的作用。①水利的兴修和黄河的治理景泰统治时期另一个突出的成就是有效地进行了修理 1448年秋造成的黄河堤坝裂口的工作。自前一个世纪末以来,黄河的治理屡次出现问题,黄②河的河道明显地不稳定。 1448年的洪水使黄河下游的河道一分为二,南面的主河道通过颍水和淮河在山东半岛以南入海,它的北支流冲垮了两岸,淹没了山东西部的地区,在那里与大运河会合。1448年的洪水不但像以前无数次洪水那样淹没了大片农田;而且这一次更加严重,因为它夺去了大运河主要河段的水源,常常引起堵塞和停航。1449年,被派去进行修理的工部侍郎发现他无法修理,于是就把一部分河水引入山东以北的大海。每年都有水灾; 1452年工部尚书石璞重建了堤坝,但一旦秋汛开始,它们又崩溃了。
④关于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改革简明背景,见黄仁宇:《16世纪明代的税收和政府财政》[254],第294—305页。
①根据《明实录·宣宗实录》[380]这些措施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在诸如以下各地的受灾区加以推行:1427、1428、1432、1433和1434年在北直隶;1427、1432、1433和1434年在南直隶;1426、1433和1434年在山东;1427、1428、1430、1432和1434年在山西;1427、1433和1434年在河南;1427和1433年在陕西;1433和1434年在湖广;1432和1434年在浙江;1433和1434年在江西。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82—283页。
②关于《明实录·宣宗实录》[380]中这一时期中蒙关系的官方记载,见羽田亨等编;《明代满蒙史料:蒙古编》[198],Ⅱ,第41—336页。可简略地参看波科梯洛夫:《明代的东蒙古人史料》[427],第35—39页。 1449年因主张朝廷撤出北京而失宠和此后担任次要职务的徐有贞在1453年提出了一份治水的详细计划,他被任命为佥都御史,被派去进行修复工作。在处理影响广大地区的非常复杂的问题时,他证明具有非凡的行政才能。
他乘小船四出考察,以确定主要的出事地点,然后制订一项复杂的施工计划,让许多独立的劳动队在不同地点和不同的时间施工,结果他雇了5.8万名劳工劳动500天以上,他的计划不仅仅是修复破损的堤坝;一条几乎长达100英里的河渠被凿成,这样,黄河的河水就可引入大清河,进而通过济南府入海。为了保存大运河,他沿运河建成几个集水池和水库,它们装有新式的水闸,以维持正常的供水。此外,他组成一个灌溉体系,使山东北部约200万英亩的土地到到水源。整个体系在1455年完成,并取得完全的成功。
它在1456年经受了灾难性的洪水,并维持了34年。徐有贞受到厚赏,在1457年被任命为副都御史。
民众骚乱和自然灾害
虽然传统的历史学家倾向于认为景泰时期本质上是以两帝间尚未消失的冲突为基础的政治紧张时期,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家则敏锐地强调,15世纪中期和晚期潜在的阶级的紧张对立则是更基本的问题。这一时期的官方记载满是关于地主所有制的发展、徭役问题、农民骚乱和起义以及宦官专横跋扈方面的材料,有的学者主张,这种紧张状况显示了明代专制政治即将来临的危险。
但是至少从北京来看,景泰时期的基本问题是恢复稳定。前面已经谈到,军队的改革已经恢复了边境的稳定。但是,边境不稳只是对中国领土完整的一个威胁。15世纪50年代在内地省份出现了一连串的军事行动。在长期受盗匪活动和地方非汉族居民动乱困扰的广东和广西,首先建立了一个由王翱领导的统一的指挥机构,在此以前,王翱先巩固了东北边境的防御设施,后来成了吏部尚书。1449和1450年,福建发生了大规模的起义,贵州也出现了问题。从1450至1452年,对贵州和湖广省的瑶、苗少数民族必须进行镇压,广东出现了严重的动荡,福建和浙江交界区不断发生农民骚乱。1453年,福建和湖广又发生起义,1454年四川南部发生起义,1455年广东和浙江发生起义。1456年,湖广的苗族是征剿的目标。
这种骚乱大部分限于南方的土著居住地区。它一方面是被剥夺生计的汉族农民及矿工的起义,另一方面是少数民族的起义,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分。
20世纪的历史学家可能会把“平定”这些不安分的少数民族和反当局集团描绘为“无情的镇压”,而从中央政府的观点看,这种“平定”却是巩固帝国以及建立有秩序的行政和汉族人统治的一个必要行动。作为对那些认为 15世纪50年代的叛乱是农村动乱大爆发的人的一个反驳,值得指出的是,尽管景泰时期是一个出现严重自然灾害的时期,但有关华北和华中的人烟稠密地区存在广泛的不满情绪的证据却很少。
1450年,山东发生饥荒。1452年,大雨和大洪水使河南的黄河和淮河流域、北直隶、南直隶以及山东受灾,必须采取特别的措施救济江北。潮湿的天气持续到1453和1454年,1453至1454年出现了异常的酷寒;山东、河南、南直隶和浙江下了很大的雪,从而使灾情更加严重。淮河河口的海出现 冰封,淮河流域所受影响特别严重,数万人在这个地区冻死。1454年初,江南出现了一场长达40余天的大雪,苏州和杭州有无数人因冻饿而死。往南甚至远至湖南南部的衡州也不断下雪,许多牲畜被冻死。1455年,出现了大范围的干旱,使南直隶、湖广、江西、河南、山东、山西和陕西受灾。下一年,即1456年,又是一个反常的潮湿之年,夏秋两季阴雨连绵,使北直隶、山东、河南、南直隶粮食歉收和受到巨大的损失,与此同时,长江流域、浙江和江西遭受严重的旱灾。所有这些灾害不但有破坏性和造成死亡和苦难,而且使国家因减少收入和拨出巨额救济款而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皇位继承问题和“夺门”
几乎不用怀疑,由继位引起的各种问题继续给朝廷投下了阴影。由于景帝不愿就原来的皇帝的问题与蒙古人谈判和勉强地接受他的兄长返京,以及在他兄长返京后他所采取的一连串的小动作(如不让英宗过自己的生日,不让接待瓦剌的使者或参加新年的庆典),本来就很难处理的局势就更趋于恶化了。虽然皇帝成功地把原来的皇帝英宗排斥在一切公众事务之外,并逐步地把他孤立起来,但是有些著名的官员(其中主要的是长期任礼部尚书的胡)在英宗返京之前和以后都公开地为他说话。同时,景帝接受皇位的条件已经含蓄地规定,他的即位是暂时性的,因为英宗的长子(朱见深,未来的宪宗)在景帝任监国的同时已公开地被定为皇太子,而且在景帝登上皇位以后仍继续为皇太子。这就确保皇位的继承权最后将回到英宗的正统世系之手。
但是景帝不但决心继续留在宝座上,而且要使自己的一系保持继承权。
1452年5月20日,皇帝采纳了指定新皇太子的奏议,而不顾他的大学士(提升他们是为了要他们服从)和许多重要官员的反对。英宗之子被贬为沂王,而景帝的独生子朱见济(1440?—1453年)则取而代之,被立为太子。同时,新太子之母杭妃被立为皇后,以取代景帝的正妻汪后,后者在1450年已被立为皇后。
这一赤裸裸地出于私利的行动对提高景帝的名望和威信毫无帮助;不论他可能取得什么好处,当一年多以后新太子去世时这些好处也随之丧失。新皇后也在1456年死去。再也没有皇子可以定为太子,所以景帝没有指定继承人。当有些官员提出重立前太子朱见深时,他们被关押并受到残酷的对待,有几人被鞭笞致死。
这些事件似乎使对皇帝的不满情绪转变成了直接的反抗。在缺乏坚强领导的情况下,朝廷分裂成派系,取代他的密谋开始形成。不用说,密谋者的动机并不是崇高的理想,也不是对皇帝行为的道德上的不安。自1452年以来与于谦的关系不断恶化的石亨将军不但有野心,而且为人爱抓权,又贪得无厌。他与于谦的纠纷从一开始既是他自己的贪污行为造成的,更是他的亲戚和食客们的这类行为引起的。京师卫戍部队的都督张是石亨的助手。宦官将军曹吉祥也有类似的野心,他自认为是一个新的王振,在以后的年代中证明是一个极为腐化和不值得信赖的人。他的周围也是一些贪污腐化的亲戚和助手。徐有贞从没有忘记他在土木之变以后所受的冷落;他野心勃勃,希望利用朝廷的不安气氛,试图取得最高的权力。还有都御史杨善,他曾把被监禁的英宗带回,却从没有得到应得的封赏。 他们的机会在 1457年初期来临了,当时皇帝得了重玻他不能上朝听政,新年的庆贺被取消。以兴安为首的宦官们试图掩盖皇帝病情的严重性,但消息泄露而让密谋者知道了。密谋者既掌握了石亨、张和曹吉祥控制的军事机器,又得到了徐有贞、杨善控制的都察院的支持,于是集合了约400名禁军,赶到北京南城原来的皇帝的居住地,让惊讶的英宗坐上轿子进入皇宫,他们在这里“夺门”,让他登上皇位,并召集了高级官员。在官员们平静下来以后,新登基的皇帝就上朝了。
这次“夺门”行动将成为明代历史上的一次典型的政变,将被认为是另一次严重地违背礼仪的事件。当然,“夺门”行动远比1449年景帝的登基更为严重地违背礼仪。那次登基取决于土木灾难后危急的军事危机,而 1457年统治者的变动是一次纯粹的政变。立景帝为帝,使处于混乱和极度危险的国家趋于稳定,而1457年的政变则是一次引起大量牟取私利和追求官职的政治机会主义的行动。数千文武官员从提升中获益,其中的主要人物将在下一 代皇帝时期形成统治小集团。
与此同时,原来的景帝被贬为郕王,死于1457年3月14日,按照某些记载的说法,他被宫中的一名太监勒死。政权的接管在一开始被得意地称为“夺门”,不出几年又重新称为“复辟”,即真正合法的世系恢复了皇位继承权。 英宗的第二次统治:天顺时期,1457—1464年很少统治时期的事件能像天顺(顺从天命)时期的事件那样使人对其年号产生如此彻底的误解。在发动了一场精心策划和迅速完成的政变以后,第一件要办的事情就是算旧帐。报复和仇恨似乎是新政体的主要动机。在前一 皇帝统治时期已有牢固根基的领导集团遭到彻底而残酷的清洗。中国历史学家有充分理由赞美为明朝救世主的于谦被指控为严重叛逆,这一指控体现了其政敌的仇恨和恐惧心理,这些人甚至要他受凌迟处死之苦。但是,皇帝最后减轻了对他的判决;他与大学士兼吏部尚书王文及四名大太监(王诚、王瑾、张永和舒良)一起在2月16日被公开斩首。资深的大学士陈循、刑部尚书俞士悦、工部尚书江渊、大学士萧鎡和商辂及其他人被削夺官职,有的人被判去戍边。户部尚书张凤和其他大臣被调任无实权的职务,或者像礼部尚书胡、兵部尚书石璞、剩下的最后一名大学士高穀及大太监兴安在不久以后那样被迫退隐。曾经反对另立皇太子和在景帝朝廷作为元老留任的王直最后获准退隐。唯一留任的大臣是吏部尚书王翱。
即使在那个时候,人们对于谦和王文之死的那种赤裸裸的不公正现象普遍地惊讶不已:整个中国也承认他们为先烈。只过了九年,于谦追封了原来的官衔,并取消了对他的一切不实之词。几个世纪以后,参加进士考试的士子要到北京东部为纪念他而建立的祠庙中祈求于谦在天之灵给予他们能否中举的某种征兆。
重建另一个“新政体”
经过对高级官员这样广泛的清洗以后,政变导致了职务的大量提升和变动。政变的主要策划者徐有贞被任命为首席大学士,兼任兵部尚书,同时封为武功伯;为首的将军石亨被封为忠国公。他的臭名昭著的腐化的侄子石彪被封为侯;宦官将军曹吉祥被提升为司礼监提督太监,这样就成了宦官集团的首脑和北京京师卫戍部队的总指挥。他的养子曹钦被封为伯爵,几个侄子都担任了高级军事指挥。其他的政变参与者也得到预期的封赏。御史杨善被任命为礼部尚书;王冀被封为世袭食邑的侯,并在退隐前短时期地任兵部尚书;张也得到封邑。除了这些有名的人物外,一批次要的合作者和追随者也要求并得到了爵位或职位,其滥封的程度甚至引起了朝廷和整个官场的普遍不满。
反作用很快来临。徐有贞不久就到处伸手。政变后只有四个月,即在1457年6月28日,他因被控“滥用权力”而被捕,最后由于他的同谋(主要的是曹吉祥)的阴谋,他被发配外地。三年以后,在1459年11月,个人的骄奢淫逸已成为公开丑闻和其专横终于使他失去了皇帝支持的石亨,因在一件贪污案子中与石彪有牵连而被命令退隐。但是随着更多的犯法行为的暴露,他被审讯并在1460年3月8日死于狱中。他的侄子石彪和其他的亲戚被处死。
在1457年的一件臭名昭著的侵吞土地的案子中与石亨有牵连、但已设法使此案变得对自己有利的曹吉祥,这时开始感到自己的地位受到威胁——尤其是因为负责调查罪行的锦衣卫指挥逯杲是一个敌对集团的成员。1461年他和他的几个侄子和养子曹钦——曹钦处于这些人之间,控制着北京的全部卫戍部队系统——计划谋反。
起事定在8月7日,由曹钦带头,但是阴谋被忠君的将领孙镗和吴瑾得 知,他们向皇帝禀报了。曹吉祥被捕。曹钦杀死了逯杲,试图猛攻皇城;但是虽然他的士兵杀死了吴瑾并攻破了一座城门,他们却失败了。到拂晓时刻忠君的士兵打败了叛乱者,叛乱就此结束。曹钦自杀。曹吉祥与他的几个侄子和支持者一起被处死,他的大量财产被充公。随着曹吉祥之死,1457年带头发动政变的那个集团彻底地被消灭了。
皇帝对他的复辟和复辟后的事件的无情的反应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那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为所欲为的强烈特征,这一特征在明代的几个统治者身上经常表现了出来。但是,当政变出人意外地把他重新扶上皇位时仍不过30岁的英宗所经历的人世沧桑,却足以解释他的专制的行动。他登基时毕竟是一个儿童,并且经历了被俘、被废黜以及他的老师王振和他的支持者之死和死后被人唾骂等事件。然后他又在他兄弟统治下蒙受被排除在公共事务以外之耻。所以他采取强硬的措施以确保稳定和巩固自己的权力就不足为奇了。一 旦他兄弟的支持者被当作国家的敌人而被肃清,英宗似乎已采取行动,把一 些能重新稳定朝廷和政府的干练官员安排到政府的重要职位上,而那些在1457年为他策划政变的人一旦表现出超越他们权力的举动,就立刻被除掉。
在他复辟的最初几个月以后,他的大臣和主要朝廷官员竟不同寻常地很少变动。在他统治时期,1458年以后,没有重要的大臣被罢官,重要的部的一切人事变动都是退隐或自然死亡的结果。内阁的情况也是如此,内阁中多才的三人小组李宪(1408—1467年)、彭时(1416—1475年)和吕原(1418—1462年)在整个英宗统治时期一直任职(吕原在1462年他去世前在职)。
英宗逐渐依靠以下三人来指导行政:李宪,主要的大学士;王翱,老资格的吏部尚书,英宗对他特别敬重和有感情;马昂(1400—1476年), 1460年被任命的兵部尚书。此外,几个户部尚书,特别是1460年任此职的年富,都颇有政绩。
石亨和曹吉祥流产谋反的失败,对正常的施政没有什么干扰。受影响最大的却是这两名将军在军界中的亲戚和他们的许多追随者。 第6章 成化和弘治统治时期,1465—1505年两位皇帝朱见深,谥号宪宗,生于1447年12月9日,在其父,即复辟的英宗于1464年2月23日去世时登上皇位;他宣布在下一个新年(几乎整整一年以后)开始使用新的年号成化。他死于1487年9月9日,即在他满40周岁前三个月,共统治了23年。他的在世的长子朱祐樘于是在17岁时登基:朱祐樘生于1470年7月30日,以弘治为年号统治了18年,死于1505年6月,那时他刚差一个月35岁。在历史上,他死后的庙号为孝宗。
在1368至1644年期间进行统治的16位明朝皇帝,只有五人活过40岁,而在1425至1521年这个世纪中在位的皇帝都不满40岁。可是这些短命的统治者并非死于战场或意外的原因——除非我们接受一种似乎很有理的推测,即几个明朝皇帝因服用如内含汞合成物有毒成分的长生药而意外地早死。不管这种推测是否属实,在15和16世纪的大部分时期中,一种不健康的气氛笼罩着明代的帝制。在明朝中叶,中国一直被一些不中用的年轻人所统治,他们短暂的一生往往被他们的后妃、母亲、祖母及侍侯他们的宦官所控制。
宦官中最臭名昭著的大致与所侍侯的皇帝同年。对比之下,在朝廷和中央政府任职的士大夫却大都是老人。那些从他们开始教导统治者一直到他几年后在皇位上死去时仍能够与他保持正常接触的地位显赫的人,几乎都是皇帝的父亲和祖父一代的人。疏远和不信任越来越成为明代中期皇帝与官员的关系的特点。
本文论述的成化和弘治这两代皇帝统治期反映了以上概括的几个方面。
一般地说,它们代表了一段平静的间歇期,没有发生重大的民族危机。的确,弘治时期在传统上被人认为是君臣之间有良好感情与和谐关系的一个时代。
更周密的考察可以看出在这种理想化的关系中有许多缺陷,并且暴露出两个统治期的某些倾向的开始,这些倾向后来激化,进而产生了明晚期特有的政治弊玻这两个皇帝的统治期标志着明代政治史的形式上的里程碑。明代皇帝在职能上是行政的中心;他们虽然不是15和16世纪的欧洲君主那样的知名人士,但是在中国特有的环境的范围内,他们的个性和个人素质,是说明每个统治期特有的气氛和许多行政活动具体内容的终极原因。因此,这两个皇帝的个性是正当的注意焦点。但是他们不过是中国政治史中的中心人物。而整个明代中期的政治舞台却表现了许多思想活力和认真地献身于公众生活的精神。
尽管有这些政治制度的缺陷和弊病,多才的和有个人成就的士大夫精英对政治事业的大力追求,反映了这样一个社会:它在形式和物质手段方面越加丰富,而且随着15世纪进入更加蓬勃发展的16世纪(采用我们的时代里程碑的概念,而不是中国人标志历史时代的里程碑的概念),它也呈现这种前景。在进入16世纪之际,我们发现许多中国作者评述了社会的有力扩张和并非尽如人意的社会变化的后果。这里我们将考察这两位15世纪后期的统治者、他们的朝廷和政府,以及在1465至1505年期间东亚环境中的更为广大的明代社会。 宪宗朱见深这个明朝第八代皇帝在他幼儿时期已经经受了给他的性格留下伤痕的各种痛苦经历。当他父亲英宗皇帝于1449年被瓦剌蒙古人在土木俘获时,他不到两岁。在随之而来的国家的严重危机中,英宗被他的异母兄弟景泰皇帝接替。一年后英宗被遣回北京,但在七年中被幽禁在皇城中与外界隔绝和严密防卫的地方,不能享受一切荣誉和安逸的生活。他的儿子在1452年被废除皇太子的身份,而由景泰皇帝的儿子代替;他然后与被废的皇后(不是他的生母)在皇城的另一部分生活,生活条件很艰难痛苦。当1457年一次政变使他的父亲重登宝座和消灭他的叔父时,他年九岁。他又成为皇太子,以后的七 年他在这样一个朝廷中长大:在那里冲突造成了迟迟不会消失的忌妒和报复心理,冲突的一方是他父亲的支持者,另一方则是通过支持他叔父当皇帝在1449年危机中拯救王朝的人。
作为一个十来岁的少年,他显得很结实,大脸蛋,反映迟钝,说话严重地口吃。据说他父亲怀疑他的智力和治国的能力,但被一些大学士所说服,他们认为如果合法的继承受到干扰,王朝的稳定会遭到损害。当他在 1464年登基时,他已把原来侍侯他祖母的宫女万氏纳为宠妃。当时她35岁,年龄比他大一倍。她控制着他,操纵皇室和内廷的成员,并随心所欲和无原则地对行政施加影响。
但是,事实证明他是一个心胸宽大的人,没有保持过去的派系仇恨或寻求报复。在一定程度上他重视朝廷中的正直和干练的官员,但是他也几乎不加鉴别地使用为人卑鄙的侍从,在决策方面优柔寡断,对待朝臣(不论是好是坏)的好恶也是任性的。他尤其不愿意对后妃及通过她们抓权的外戚、卑鄙的宦官、谄媚者和冒险家的事务严加控制。不能说他们控制了他,可是也不能说他尽力对他们严加约束。
我们可能会想,这个皇帝有点反常地与他们一样贪婪;于是,他为了增加自己收入的微不足道的利益,就让他们比以往更加肆无忌惮地放手进行贪污活动。早期明代国家的健全的财政基础已经被英宗皇帝的愚蠢的军事闹剧和建设计划所削弱。到他儿子的统治时期,皇帝及皇室需要更多的钱。从没收阴谋反对过他父亲的一个宦官的巨额财产开始,他把土地充公以建立巨大的皇庄,从中收取的沉重的地租直接入了他的私囊。一名御史指责道:四海之内皆陛下所有,奈何与民争利?他对这种指责置之不理,于是使这种做法变本加厉。朝廷的一些奉承者从统治者的贪婪中得到了启示,把免税的皇庄或(皇帝赏赐的)庄园骗到手中。
明朝政府面临的日益严重的问题之一是这个平庸之君引起的,他在财政管理方面不去请教政府的专门人才,或者交有关各部和司署处理。万氏的腐化的追随者为她想出了一套办法,在封官、发准许证和赏赐皇恩时绕过行政活动的正常渠道,但不论朝中的政治家们多么有力地谴责,皇帝却拒绝干涉。
有无限权力的天朝统治者为了分享不应有的利益,竟助长自己的官员集团的堕落,这是明代政府明显的反常现象之一。
一个明代皇帝的私人生活当然会直接影响行政;就宪宗而言,这种情况可以从他与皇室妇女的关系中看得最为清楚。他的母亲周氏是一个爱吵架的悍妇。她原来不过是英宗皇帝的妃子,地位低于钱皇后,但她生了未来的皇 帝。当他登基时,她大吵大闹地要求取得与钱皇后相等的皇太后地位。宪宗在这两名争夺地位的遗孀之间左右为难,于是他把难题交给了主要的大学士李贤,要他想一个礼仪上恰当同时又能满足她们的妥协办法。两人都被封为皇太后,而钱皇后的正式称号表明她资历深,品位在前,但是周妃却不顾这个解决办法的细枝末节,经常为了更多的利益而施加压力。
年轻的皇帝设法避开这两个激烈争吵的妇女,而与他以前的保姆万氏厮混,后者是他的祖母孙皇太后(死于1462年)在他幼年时给他的。她喜欢穿武士服装和在宫中的庭院内领头进行军事操练以供他娱乐,如果这不能说明她是一个悍妇,那么她至少是一个比他大17岁的机智和有坚强意志的妇女,不论是作为他儿童时代的保姆,或是后来作为他的配偶,她懂得如何去使他高兴。她在1466年36岁时给他生下一个儿子,为此她升为贵妃。幼儿不到一年就死去,她再也没有怀孕,但是她严密地监视宫中的其他妇女,在 10年中通过她的宦官代理人,务必使其他怀孕的妇女流产,如果做不到这点,就务必使男婴及其母亲都死亡;在这两方面,她几乎完全成功了。
年轻的皇帝在1464年登基后不久,就娶不到20岁的吴氏为正式皇后,她立刻流露出对万氏的不满,并因后者表现无礼而予以鞭笞。不到一个月,皇帝找到了一个废黜吴后的理由,这就向整个朝廷和政府显示了万氏控制他的事实。吴后住在皇城偏僻的后院中,一直到45年后她死去时为止;从她协助拯救皇帝的长子(即未来的孝宗)以阻挠万贵妃的野心所起的作用这一点来说,她一定得到了几分安慰。王皇后在1464年晚些时候作为吴后的继承人被立为后,她受到合乎分寸的恫吓;她没有儿女。她之能够活下来,是因为她一切都听从万氏,直至后者在1487年皇帝去世前几个月死去时为止。
朝廷对皇帝未能生育一个后嗣深为关切;京师和各省的政治家们纷纷上奏,力请他疏远万氏,以便与宫中的其他妇女生育子女。对这种请求,他的答复是;“此乃朕之私事”;而万氏则又表现了她的凶残。但这个问题也使他萦萦于怀。1475年的一天,当宦官侍从为他梳头时,当时快到28岁的皇帝照着镜子,不禁惨然叹气,说他正在变老,但仍无子。一个宦官侍从下跪激动地说:“陛下有子。”皇帝惊讶之余,便问他的儿子的下落,于是纪氏在1470年生下一子的真相便大白于天下。
纪氏据推测是一个年轻的瑶族土著,1467年征讨广西的瑶民时随军的一 名宦官把她带进宫内。她被分配掌管宫中的库房,1469年的某一天皇帝遇见了她;他问她一个问题,被她的应答的仪态所迷祝按照委婉的说法,他于是对她“宠幸”,她怀了孕,而他一直不知道,但万氏不是没有发觉此事。
向皇帝透露那个儿童下落的宦官声称,万氏曾派他给纪氏服引起流产的药,但是他知道皇帝渴望一个子嗣,反而把纪氏隐藏起来,直到她能安然怀有胎儿。婴儿生下后被废的吴后知道了他的下落,就提出把他及其母亲藏在她的偏僻的住所,他就这样已经活到5岁。
皇帝这时非常激动,前去看他的儿子,并把他放在膝上,在激动人心的场面中承认他是自己的儿子和继承人。朝廷立刻正式得到通知,整个皇城除了万氏的居住地外,笼罩在欢乐气氛之中。她因生气而得病,并发誓不肯罢休。皇帝把儿童安置在安全的周太后的宫中。但是儿童的母亲纪氏不到一个月就被万氏的一个爪牙毒死了。
在整个这些事件和在以后的几年中,皇帝的作用是最为令人不解的。他的确与万氏疏远了,不再定期住在她的宫中,并在以后的十年中成功地使宫 内的一些妇女生了其他17个子女。与万氏勾结的朝臣给他阅读性交指南和淫书;记载暗示,他的私生活变得有点放荡了。他认识到必须对她进行防备,以保护他的后代。他的母亲甚至警告她的孙儿,即她保护的幼年太子,要他去万氏的住地时,千万要拒绝一切饮食。
尽管皇帝已完全认识万氏的个性,他依然喜欢她。他并不想惩罚或约束她。相反,他常常惩处那些抱怨她非法交易、兜售权势、贪污公款和浪费国库的官员,这样就给了她明确的信号,让她继续这些活动。所以即使她不能再控制他私生活的各个方面,但两人在1487年死去之前的11年的余年中,她对行政仍施加越来越大的影响。
几乎一切可以追根溯源到成化时期的以后明代政府的堕落倾向必须归因于万氏的影响。两种堕落倾向前面已经提过:(1)通过没收普通耕作者劳动的土地去建立皇庄,使这些人成为佃农,并把这些土地从税册上去掉;(2)从宫内颁布诏令直接封官(称传奉官),而不是通过吏部的正常的任命和批准手续。后一种倾向值得进一步评论。这位年轻的皇帝本人在他登基后几个星期内首先搞这种活动,当时他命令一名宦官起草任命一名工匠为文思院的副使,这个机构隶属于工部,负责制造供宫内使用的金银餐具。
这个职位虽然很低,但通常需要有文官品级和官衔的资格,外廷的部本来不会批准任命一名来自宦官管理的宫廷机构的工匠担任有品位的文官。很明显,这样做违反了正常的手续,为的是去满足万氏或她随从中的某个人一 时的念头。虽然这件事本身并不重要,但所有的传统历史都指出,这为后来以同样方式对大部分工匠、军人、佛僧道士和为皇室服务的形形色色的食客所作的几千个任命开了先例。它成了这一代和以后几代皇帝统治时期滥用任命权的陋习。被信任但常常又不值得信任的宦官接触御玺,能够背着皇帝以他的名义起草任命诏书。他们还能接受贿赂,把某个人列入这种诏书中,这实际上等于卖官鬻爵,兜售特权。
成化时期出现了在朝廷和整个政府中大量宦官滥用权力的情况,而这个时期的汪直是传统中所称的明朝四奸竖之一。可是他从没有像15世纪40年的王振和1506至1510年的刘瑾那样完全控制政府。一方面,皇帝的谨慎和不易激动的性格使他不能完全被人操纵。16世纪的历史学家郑晓在写他时说,他的性格宽宏大量而且通情达理,有洞察力而且能理解人:①临权莅人,不刚不柔,有张有弛。进贤不骤,而任之必专;远邪不亟,而御之有法。
这段文字为王朝的史臣所写,它受到了约束,即必须颂扬一切能认定的德行,掩盖一切批评。由于这一统治时期的稳定和某些方面扎实的成就,这种赞誉看来很可能是有道理的,但它也暴露了宪宗对那些他并不很急于疏远的奸佞之徒的非法活动的矛盾心情。他的几个高级宦官和他们的最坏的同伙在他们的滥用职权方面是臭名昭著的。
他的最为臭名昭著的宦官汪直是瑶族人,在15世纪60年代征讨广西的瑶族时他还是青年,净身后被送进宫去伺候人。他属于万氏的扈从,在她的庇护下其经历相当顺利。但他仍处于宦官等级体制之外,从未掌握司礼监太监的那种权力。代替这种权力的是,1477年当皇帝命令按照当时存在的东厂①在薛禄指导下构筑的防御工事是在赤城、雕鸮、云州,独石口和团山。见波科梯洛夫:《明代的东蒙古人史料》[427],第36—37页。开平位于前蒙古首府上都。关于放弃开平卫的意义,见田村实造:《明代的北边防卫体制》[497],第82—85页。 的模式建立称之为西厂的警察组织时汪直任提督西厂。他很快使西厂比东厂更加令人生畏。
一名善演喜剧并在朝廷受宠的宦官俳优在皇帝面前演出一出滑稽短剧,它幽默地提示汪直在通过京城的街道时所引起的恐惧更甚于对天子本人的恐惧。皇帝对此似乎并不很在意,最后一笑置之,使所有在场的人松了一口气。
这件发生在1481年晚期的事表明,在宦官的官僚集团中存在着一股反对汪直的有力的力量。可是,明代在此以前从没有人像他那样使京师和地方的官员陷入如此恐怖之中,他行使可怕的权力达六、七年之久。1483年,他最后降到守卫南京明太祖陵墓的宦官部队中的一个低下的职位。行动迟缓的皇帝在1482年的大部分时间已经把汪直拒之于朝廷之外,最后才收回他的恩宠和支持,而在当时,只是在东厂的一名宦官对汪提出了控诉,并且表现得更加得力以后,他才这样做的。
弘治时期另一个臭名昭著的宦官为梁芳,他在宦官集团中的生涯比较正常,在15世纪70年代起发迹,一直升至为宫中制造家具和木制品、偶尔还印书的一个机构的负责人。在万氏的庇护下,他集合了一批制造春药和把有趣的口头传说编写成书以供皇帝消遣的专家。梁芳把他的服务扩大,控制了一部分对珍奇物品的采购,进而又控制了对外贸易,并垄断了给西藏和其他外来僧人以及医药和异国技术方面的外国专家颁发执照的权力。他代表万氏和皇帝的利益,有着许多有利可图的投机机会,但他本人似乎没有发大财。
他的事业直到皇帝死后才中止,而在当时,他也不过受降职的处分。
其他的宦官取得了种种任命去监督征收特种税,同时利用他们的权力去掠夺华中和华南的一些富庶的府。还有一些宦官主持京师和各省的寺庙的建造。这些宦官专权的弊病有助于建立宦官及其卑鄙的同伙能够延续到以后几代皇帝统治期的一些模式和定制。因此,成化皇帝由于不注意这些不正当的行为,就让种种积累性地威胁王朝利益的邪恶风气得以产生。这些弊病把有些能干的政治家赶出政府,并在有些情况下迫使人们在行政中在一定程度上采取消极的态度,但它们并没有破坏国家和政府。这个庞大的国家机器能够缓冲沉重的震动。
孝宗皇帝朱祐樘
1487年7月3日,万氏突然患病死去,终年57岁。皇帝取消了朝廷的一切会议,整整致哀七天,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姿态。9月1日,皇帝本人患玻4日,他命17岁的子嗣朱祐樘去主持文华殿中大学士集会的议政。9日朱见深去世。朱祐樘于9月17日正式登基,宣布新年号为弘治,于下一个新年1488年开始使用。
年轻的弘治最初采取的一些行动反映了必须整饬腐败的朝廷和扬弃他父亲的个性(他父亲以前容忍了,甚至助长了这种腐败现象)这两方面的紧迫感。声名狼藉的道教术士兼春药专家李孜省被揭露和流放,然后被关押,他死于狱中。同样贪婪的和尚继晓及其他几个人被处死。万氏家族成员和她的几个主要的宦官同谋者也被夺官,但是其中突出的作恶者很少被处死,尽管愤怒的官员们此时提出大批性质严重的指控。朝廷被禁止传布万氏本人的经历。2000名不合法地任命的官员被断然罢官,另外还有近千名原来受朝廷庇护的佛僧和道士也落得同样的下常 年轻的皇帝在他父亲的寝宫中发现了一本特别使他震惊的性书,上面刻有“臣万安呈上”几个字。万安是一名善于奉承的官员,伪称与万氏有亲戚关系,并利用她的恩庞在朝廷建立了他的权力地位。最后,他已成为权位较高的大学士,并以此身份起草了新帝登基的诏书。在统治的第一个月内,年轻的皇帝用尽心机,让一名非常笃实的大太监把此书带进殿内,在那里召集一些大学士以此书质询万安;那个老人在羞辱之下匍匐在地,无言以对,最后不得不奉命退隐。他再也没有被召回朝廷,并在一年内死去。朱祐樘正在向人们发出信号,情况即将不同了。
他们父子二人在体质、心理和智力这几方面有明显的区别。朱祐樘是一 个瘦小和胆小的人,长有明亮的眼睛和飘逸而稀疏的胡须。几幅皇帝的画像表明,从朱祐樘起的几个皇帝有着不同的、更像南方人的外表;他和他的儿子武宗(1505—1521年在位)是少数民族纪氏的后代。这大概可以从他们的外表的长相看出,不过这与武宗以后的世系并无关系。
从心理上看,孝宗似乎与他父亲完全相反。在他登基前几个月,他已娶张氏;这时他宣布立她为皇后。他对她十分宠爱。她生下二子三女;尽管谣传武宗之母曾是一名侍女,但他显然与其他妇女未发生过关系。房兆楹推测,①他很可能是整个中华帝国史上唯一的实行一夫一妻制的皇帝。他曾在万氏控制他父亲和皇室的不祥气氛中被他的爱吵架的祖母周太后扶养;他自己的母亲已成了万氏的受害者。他一定因失去她而深感悲痛。他登基后,宣布早已不在人世的母亲为皇太后,并派官员到广西去寻找出她的家族。出现了冒名顶替者,但被揭露,没有发现她的亲属。他命令在广西和京师建造纪念她的祠庙,并以强烈的虔诚心照料京师的祠庙。
在思想上,这个认真的年轻人完全信奉儒家学说和伦理价值。在明代,也许在历史上,再也没有其他皇帝像他那样一心一意地接受关于君主身负重任的传统主张。再也没有其他皇帝如此努力去履行那些要求做到的义务。他在上朝听政,执行各种规定的礼仪活动,重新制定和认真举行经筵,特别是任命那些值得尊敬和体现儒家行为的模范人物为朝廷官员并倾听他们的意见等方面,都是一丝不苟的。他深切地关心人民的福利。他探索执法的办法,组织对刑法及贯彻刑法不力的一次研究。这就导致一部钦定的关于刑律及其案例的重要著作《问刑条例》的问世。
虽然声名狼藉的西厂重新开设,但他把它及其地位相当的东厂的工作限制在正当的调查活动方面。他任命领导这两个机构的人大部分是正直的官员(在这些部门中这种官员确实很少),他们受到整个政府的尊重。锦衣卫的情况也是如此,他们在过去也是政府实行恐怖活动的手段。他削减朝廷的奢侈品消费,撤掉许多宦官管理的采购机构。儒家思想的政治家们从未碰到如此温顺的统治者,对他的报答是在他们写的历史中把他描写为一个完美的模范人物。他给官僚们灌注了一种充满巨大希望的精神,明朝早期的某些活力和责任感也得以恢复。
可是事实上他当一个完美的模范人物还不够格。他很注意帝国的问题,但是他既不能向国家展示一种开阔的前景,也不能给它提供雄才大略的领导。此外,完全可以理解,对他感恩戴德的官僚们掩盖了他的一些错误,其①关于1440年前与瓦剌蒙古人关系的中国官方记载,见白翠琴:《明实录瓦剌资料摘编》[413],第46—77页。关于也先事迹,见他的传记,载《明人传记辞典》[191],第416页。 中包括他过分地宠爱和依赖他的张皇后。她是一个愚蠢和爱提要求的妇女,易犯小错误,而这些小错误也包括需要贵重物品,轻信最花言巧语的和尚道士的教义,以及对她家族,特别是她的两个极为贪财的兄弟无限溺爱。
这两人就是张鹤龄和张延龄,他们得到了他们的姐姐张皇后和她的母亲金氏的持久不衰的支持,靠着肆无忌惮地滥用他们幸运地取得的高官的职权而青云直上。他们的父亲张峦在他女儿选进宫时,原来不过是国子监的监生,在1490年已被封为寿宁伯。次年秋季,他的女儿生下了在1492年春季被宣布为皇太子的儿子,使张氏家族取得了有特权的地位。不久,也在1492年春季,国丈呈交一份不得体的奏疏,要求提升为侯;虽然许多高级朝廷官员因没有先例和不适宜而加以反对,但皇帝仍提高了他的爵位。三年后,当此时已为寿宁侯的张峦死去时,其爵位被他长子张鹤龄继承。他本人又被追封为地位更高的昌国公;尽管官员们指责,他的一座豪华的陵墓是以公帑建造的,按照他的品位,这违反了礼仪的规定。次子张延龄当时还是十来岁的青年,在以后的某个时候被封为伯,最后封为建昌侯。
张氏家族的许多堂兄弟、叔伯、养子和结拜弟兄以及形形色色机会主义的食客都得到了官衔、官职,最后取得了土地和参与贪污腐化的机会。整个明代没有其他外戚享受这样的待遇;这既证明皇帝对他妻子的依赖,又证明他对最接近他的那些人不能采取坚定立常他的外戚屡次因具体和严重的不法行为而受到指控,但是皇后和她的母亲,以及一个阉党和其他投靠张氏以从中取利的心腹朝臣始终为之辩护。虽然他们不能操纵皇帝去恫吓他们的政敌,他们却一直能向他求情,以致使他干脆对这些指控置之不理。他统治时期以后年代发生的两件事清楚地说明他的进退两难的心情。
《明史》中张氏两兄弟及其父亲的本传告诉我们,皇帝听到张氏兄弟在②北京南部的故乡强夺周围农户的田地时,在1497年派高级官员中一名调查坏事的无所畏惧的人,即刑部侍郎屠勋和另一同样大胆而正直的宦官萧敬前去调查。他们带了一份指责二张的报告回京,报告中包括关于皇后家乡的民众对她家族的行为的不满给皇帝造成损害的大胆的评论。他们坚决要求将田地归还所有的受害者,以及以后限制再发生这类行为。皇后大怒,而据《明史》记载,“帝亦佯怒”。但是他同意报告中的主要内容。后来他私下对萧①敬说:“汝言是也”,并赐给他一件金质的礼物。
1505年皇帝去世前的两个月,著名的学者和文人李梦阳——当时是一名年轻的户部郎中——呈上一份很长的奏议,批评了朝廷和政府的许多方面的现象;他特别指出了容忍张鹤龄的赤裸裸的滥用职权给王朝造成的长期损害。张鹤龄本人、他的姐姐张皇后和她的母亲都愤怒地提出要李梦阳脑袋的要求。皇帝真的不知所措了。作为与他妻子和岳母妥协的第一步,他下令把李梦阳投入狱中,然后私下认真地垂询几个大学士。一个大学士提出李梦阳①的言词“狂妄”,但另一个则说李所写的都是“赤心为国”。
②见木宫泰彦:《日华交通史》[285],Ⅱ,第319—327页及第9、11两章;王伊同:《中日之间的官方关系,1368—1549年》[549],第60—64页,及第4、5章各处;郑梁生:《明史日本传正补》[66],第367—381页。
①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585],第330、334、348、365页;又见王崇武:《明仁宗宣宗事迹旁证》[541],各处。
①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585],第329、331、335、348、383、386页;又见王崇武:《明 皇帝倾向于后一种意见,经过了一阵犹豫后,他甚至不愿鞭笞李梦阳以取悦于他的几个女眷;他代之以罚李三个月的官俸,把李释放,于是李成了朝廷和京城的一个英雄。后来皇帝又问另一个权位较高的官员关于老白姓对此事的议论。答复是人民因皇帝的宽宏大量而非常高兴,并大受鼓舞。皇帝说道:“朕知之。方朕询及宦者时,其所答反乎此。若辈欲以杖毙梦阳耳,我宁杀直臣快左右心乎!”②总之,官员们能够信任这个皇帝,因为明朝再也没有其他皇帝能像他那样采取正确的态度,克制他的愤怒,和一心一意地去尽为君之道的更重的责任。但是他们不能总是依赖他采取这些态度含蓄地体现出来的行动。不管他们多么严厉地批评时政,并且以明确的暗示批评他,他愿意耐心地聆听,并且至少要对他们的关心报之以感谢的赞许。有几次他下令作出所请求的纠正行动;但是他常常评论说,他们如此令人钦佩地陈述的高明的主意此时不宜用,以此把事情搁置起来。人们逐月地阅读他的统治的《实录》时会得到这样的印象:所有那些有抱负的官员,不管是出于真心或是仅仅为了出风头,要求他没完没了地温习儒家的伦理道德、经典的和历史的先例,和考虑他们详尽地陈述的各自的政策观念。他的政府官员对他纠缠不休。在他的统治时期,风险是小的,所以这样的机会不容错过。在明代各代皇帝治下,有勇气的、偶尔是有洞察力的官员得负担起往往是以死相谏的责任。在宽厚的孝宗皇帝治下,这种情况是很个别的;他的性格引起了大量批评性的忠告。
他并不强壮,在他统治的后期,他不得不常常称病而不上朝。甚至在那时,他也不能摆脱朝政,例如在1502年阴历十二月(实际上是1503年1月),他的大学士们责备他耽误了关于采取措施以救济受洪水灾害的南京的决定。
他们劝他应孜孜不倦地注意决策问题,以便在政府中激励更高昂的士气。这位一向谦恭的(虽然是筋疲力尽的)年轻皇帝因他们良言相劝而表示感谢。
但是他自有主见。他与他的妻子一起,看来也虔诚地信奉道教;在皇帝的赞助下,道士们定期在朝廷举行斋醮。这些活动可能像当时存在的医药实践那样是一种合法形式,但它们并没有使皇帝放弃对儒家价值观念的信仰。
可是他的士大夫们却不能掩盖他们的藐视和不满;他们在报告自然灾害时常常威胁说,这类背离理想帝王准则的行为,会造成表现为旱、涝、瘟疫和饥荒的宇宙运行的失调,使他的统治陷入困境。1504年当他封道士崔知端为太常寺卿时,引起了一片喧闹;这个职务是兼职的(即无实权的)礼部尚书的荣誉官衔。在朝廷看来,礼部这一以儒家准则纠偏的堡垒被这一任命所玷污。
但是皇帝坚定地不顾所有的抗议。崔知端在成化时期曾为万氏小集团不合法地任命的僧侣之一,在弘治时期,他曾受“奸”阔李广的庇护(李强烈地偏爱道教,已不光彩地被迫自尽)。我们应当假定,崔知端(关于此人的材料甚少)与李广一样也是张皇后的宠幸。
在这个不幸的皇帝统治的18年期间,自然灾害显得异常频繁和严重,尤其从15世纪90年代后期至1505年他去世时更是如此。他多次批准对这些受灾地区减免税赋和采取救济措施,史籍证明他对黎民的苦难深为不安。但这里我们在解释记载时又必须留意,因为全国的官员不断利用他们自己及其他成祖朝鲜选妃考》[538],第171—176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88页。
②这个估计数根据《明实录·宣宗实录》[380]中论述东南亚各国的有关条目,材料收于赵令扬等编:《明实录中之东南亚史料》[48],Ⅱ,第263—340页。 官员的关于自然灾害的报告,作为促使这位最易接受意见和谨慎的统治者承担改革他政府的某些方面的责任,以便恢复宇宙的和谐。他越是肩负起儒家的责任,他们越是把问题堆到他的身上。
一种不断发生的灾害是完全真实的。那就是位于山东的黄河堤坝每年决口引起的洪水,那里正是黄河和大运河相交之处。在堤坝失修时已经形成的黄河的几条支流之一越过了位于章丘(约在济南西南80英里处)的运河,危及大批人的生命并中断了运河的运输。这里邻近徐有贞在1453至1455年进行大规模修复工程的沙湾。这时似乎需要更根本地解决这个问题。1493年,当时在地方上任职的高级官员刘大夏经吏部尚书王恕推荐,负责这项工作。
刘大夏绝对不是一个有水利工程专长的人;他作为一个文人和通才,是一个经得起检验的执行巨大任务的行政官员。他研究了河流管理工程的历史,招收了地方上所能找到的最有经验和技术最佳的人,采取了著名的前辈特别是14世纪中叶伟大的水利工程学家贾鲁使用过的技术。从离裂口很远的上流(几乎远及河南的开封)开始,刘大夏堵塞了通过今河北南部和山东西部流向东北的黄河的几条支流。这样就使主河道转向东南,流向江苏北部的徐州,进而流向淮河的主渠道入海。这样就改变了黄河的主流,使它在山东半岛南部流动,这一改变一直延续至19世纪中叶。在进行堵塞、开渠和筑坝的大工程时,一次使用多达12万人从事长达两年多的劳动。刘大夏成功地计划和管理这一工程,这使他在历史上赢得了名声,并深得皇帝的宠爱。他历任高级职务,最后在1501年晚期至1506年中期担任兵部尚书,然后退隐。
他在最后的这几年中成了皇帝最亲近的心腹,而这时这位年轻的统治者的精力和治国的注意力衰退了。
前一个皇帝统治期间新出现的行政弊病在他的后期又任其重新出现;这表现在设立皇庄,绕过主管的部直接封官,贪污盐业专卖款,朝廷官员接受贿赂。以上弊病没有一项达到成化时期那样的腐化程度。这些他并不知情的失误在一定程度上有损于这位善良、谨慎、勤奋和由于某些原因劳而无功的年轻统治者的历史记录。他给王朝留下的最坏的遗产就是他的继承人。1505年夏当尚未满35岁的朱祐樘临终时,他在病床上召见最受尊敬的大学士们,把他的当时只有 13岁的儿子托付给他们,并对他们说:“东宫聪明,好逸③乐……”他的儿子,即统治期短暂的正德皇帝,浮夸和玩世不恭地藐视他父亲的一切真挚的儒家理想主义,抛弃了他父亲树立的样板,其方式比18年前朱祐樘苦恼地摆脱自己父亲的榜样更为直截了当。明代后半期的开始并不吉利,但根据所有的传统史书来判断,回想起来,弘治之治是一个值得怀念的时代。
③见张维华:《明代海外贸易简论》[42],第23—24页;陈文石:《明洪武嘉靖间的海禁政策》[51],第94—95页。 成化和弘治时代文官政府中的问题内阁的地位人们经常注意到,明代的开国皇帝并不十分信任他的官员,所以不让一 个负责任的内阁制度发挥作用。所以当他在1380年取消了宰相之职时,他实际上不过是使制度的现实与他的理想的观念以及他作为皇帝的活动相一致。
在他统治时期之后的一个世纪中,他的几代继承者更愿意把权力委托给别人,但是机构的变化则没有形成,所以不能提供一种宪制的基础而把负责任的行政权力委托给宰相或任何高级的顾问集团。明太祖留给其继承者的《皇明祖训》明确地禁止这样做。结果,每一代在位的皇帝不得不参与无数的日常行政活动,这样做需要他掌握情报的详情,然后相应地作出决断。这种情况当然是不现实的。
永乐皇帝精力充沛,有高度理性,并且只对行政中的某些方面(特别是北方边境的军事问题)感兴趣;他已经开始了把行政权力正式委托给受信任的文官的过程,这些官员包括主要的部(吏部和户部)的尚书,特别是委托给翰林院的七名年轻翰林学士组成的集团,他们因自己的学识和机敏而被他选中。他还承认他对宦官(他皇室的奴仆)的依赖,这些人中有的通文识字,并且专门受过行政的文牍工作的训练。经过了已形成的明初政治的黄金时代,在1425至1435年的十年中,他的儿子和孙子继续组织内廷顾问的这一 精选的集团。依赖这些人(这时他们是权位较高的翰林院官员)的格局很明显地形成了;他们最后都拥有内廷大学士的头衔,而且他们在外廷各部同时拥有较高的官阶。担任高级职务的任期从这个世纪第二个十年一直延续到第五个十年的三杨(死于1440、1444、1446年),集中体现了这种发展,并且成为后来明代政府出现的一种非正规的内阁制度的象征。
就在他们任职的时期,高级的顾问大臣——大学士及其翰林院的助手——开始使用在皇帝进行考虑的每份奏议的封面上贴纸条的办法,纸条上概括了奏议的内容,并提出答复奏议的诏书应采用的形式。1435年作为一个八岁的儿童登上皇位的英宗继承了他父亲和祖父的一批年迈和受人尊敬的顾问。
在他未成年时(这种情况《皇明祖训》没有提到),对奏议起草答复的制度由内阁全力实行;于是在谘询官员进行讨论和确定如何起草命令之前不提交政府实行就成了定制。
问题的真正关键在于,是官员提议的对奏折的反应——即皇帝颁发的批准一切行政活动的诏令——占了上风,还是懒散、堕落或者有独立意志的皇帝容许其他的方式——也许是他们口头上把答复下达给他们的担任秘书工作的宦官侍从,也许是由这些侍从主动拟定其他的答复——以代替这些官员们的答复,还是到头来干脆不采取行动或根本就置之不理。把准备好的命令草稿贴在那些要求皇帝采取行动的文件上的制度,其后果是皇帝不必再直接与他的大臣们商讨。明朝最初几代皇帝的统治是通过廷议进行治理,这种方法在1435年以后英宗未成年时肯定被中断了。
建议皇帝如何作出反应的纸条是一个代替面对面商量的日益被接受的方法;他和他的宦官们宁愿采用这一方式,而舍弃统治者及其最高级的政策顾问们通过对问题的一致理解而作出决定的办法。因此这一方法使统治者与他的朝廷容易相互疏远。最后,这个制度可能败坏到要求皇帝采取行动的奏议 始终没有让皇帝研究的程度。皇帝及其做秘书工作的宦官可以简单地把它们埋在堆积如山的大量送来的文件之中,而不作任何反应,虽然通政司在收到不断送来的奏议时保存和分发了案卷。或者皇帝在答复时可以不给内阁或执行的部以研究有关的事项和提出合适的答复的机会。
使有条不紊的行政程序趋于崩溃的全部潜力来源于明太祖坚持他的继承者必须发挥自己的宰相的作用的这种态度。那些不能或不愿发挥作用的继承者可能就简单地放弃了治国的大权而交给了见风使舵的人,而身处君侧的宦官往往更有条件来抓住这种机会。
追溯到1435年关键的转折时期,年轻的英宗甚至在十五六岁直接进行统治之前,已经处于明朝第一个臭名昭著的宦官独裁者王振的影响之下。王振非常乐意地看到一些受人尊敬和权位较高的大学士一一去世,从而使他能够把谘询大权从内阁转到与易受影响的年轻皇帝最为接近的宦官手中。王振于1449年在土木之战的溃败中被杀。以兵部侍郎于谦为首的强大的外廷官员们接过了权力,有力地进行治理而度过了危机,他们作出了取代英宗的皇帝(他们的工具)正式批准的一切决定。但是在被俘的英宗在1450年返京和在1457年最后复辟的同时,于谦承担了强有力的行政权,这使他容易遭到渎职的指控,其他几百人,特别是那些在反对王振及其同伙时集结起来的人,也受到猛烈的攻击。一种造成严重分裂的派系活动盛行起来了。
土木事件的后果不仅仅是军事危机;它带来了考验帝国政府的时期。到那个时候,以前顺利发展的以翰林院为基地的高级士大夫的责任谘询制度已因王振的把持朝政而陷入一片混乱。其年轻无知曾引起1449年危机的皇帝在1457年的复辟、皇帝对朝臣的不信任,以及派系活动产生的敌意,都预示着内阁制度的不稳定性会继续延长下去。在英宗于1464年死前的最后几年,有些内廷的高级人士力图诱导统治者去注意制度化的劝谏,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明代内阁制度的发展的第二个阶段还必须等待宪宗和孝宗皇帝统治下出现的朝廷和统治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到 1505年孝宗去世时,内阁制度可以说已达到了发展的新高峰。
前面已经指出,宪宗尽管有种种缺点,却是生性宽厚的人;他很快成功地消除了长时期相互间耿耿于怀的不满情绪,或者至少使人们知道机会主义的朝臣们再也不能利用那些老问题上下其手了。在他统治的最初几年,他与其朝廷的官员合作得很好。只有一个派系活动的基础在当时似乎没有消除,那就是北方人与南方人对立的潜在的派系活动;虽然他偏爱北方人,却没有成为排斥南方人的集团的一员。事实上,南方人的势力在他统治期间增强了。
当他登上皇位时有三名大学士:李贤(死于1467年)、陈文(死于1468年)和彭时(死于1475年)。李贤是北方人;陈、彭二人都是江西人。在所有负责协助年轻的皇帝保持皇位的人中,李贤无疑是最有影响的。他在英宗的最后几年中曾经真正地左右过政府,而在成化统治期的最初三年又是朝廷中压倒一切的人物。
李贤让他提名的有才干和良好名声的人在政府中担任重要职务。虽然父子两代皇帝对他的恩宠超过了所有其他的士大夫,但李贤始终极力主张集体讨论,尤其坚持一切未决定的文武官员的任命要与吏部尚书和兵部尚书讨论后作出。因此人们对他的权力并无不满。但是他与年轻的宪宗相处时并不一 直能够按其意愿行事。例如,他在打消皇帝对门达的信任这一方面就没有成功,门达是一个无耻的锦衣卫都指挥佥事,又是李贤在朝廷的死对头。李贤 几次要求退隐,但皇帝都没有批准;李贤的父亲在1466年去世时,事实上皇帝甚至没有批准李去服丧。皇帝对李贤的信任很可能部分地产生于一件事:李曾经说服垂死的英宗必须让他的正式的继承人继承皇位,并且在皇帝临终时使父子两人在一起充满感情地和解了。
在当时,李贤及其周围的高级官员出于许多原因,正处于能影响新皇帝统治的强有力的地位。尤其是李贤,他决定施加最强烈的可能起指导作用的影响。有一次,在1464年夏天,还不满17岁的皇帝登基后不久,老祖父似的55岁的李贤就一次袭击京师并把太庙的树连根拔起的带冰雹的风暴的含意与他认真地谈了一次话。李贤告诉这个青年:“天威可畏,陛下当凛然加①省,无狎左右近幸,崇信老成,共图国是。”历史学家评论说,在一切可能的情况下庄重地提出这样直率的私人劝导,对这个年轻皇帝及其统治初期具有约束性的影响,并且把内阁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
也许是这样。但是宪宗也表现了超脱的不偏不倚的品质;他似乎从不为任何官员集团或任何中心政策所左右。当他统治初期的三名权位较高的大学士被人接替和其他人被增补时,他把一些像刘定之(死于1469年)和商辂(1477年退隐)那样的杰出的士大夫安排到内阁中来。但他也任命了不道德的万安(死于1489年)和刘吉(死于1493年)及其他一些名声不佳的人。
从15世纪70年代起,他对声名狼藉的宦官汪直(1476至1482年掌权)和梁芳(1476年至1487年掌权)以及对万氏庇护下的一批无耻之徒的依赖,危及了正直官员的影响和削弱了他内阁的审议作用。更糟糕的是,他发展了不顾他的朝廷的毛玻他不必直接与朝廷官员商讨,所以长达几年没有答应他们提出的私下商讨的请求。
对比之下,孝宗皇帝实际上在处理一切事务时尊重他内阁的判断,而只保留小范围内对本人有重要意义的事务的个人处理权。他顽强地抓住这个独立行动的狭小的回旋余地,并且后来在他的皇后和她的家族的影响下,独立行动的范围略有扩大。这个范围包括庇护宗教,任命受宠的人,封赏财富和地位,以及少数人的一些比较次要的事情。它并没有严重地削弱他的内阁的影响,也没有破坏他政府的高昂的士气。
为了总结在这两位皇帝统治下发展起来的内阁的地位,人们必须先确定与它有关的政治问题。在明代的大部分时期,控制政府决策权的主要斗争是在皇帝的两套顾问班子之间进行的。一套班子来自士大夫集团。他们的组织基础是翰林院及它对内阁职务任命的垄断。这个集团容易产生派系活动和正当的政策分歧,但是在大部分士大夫心目中,这类分歧不过是伦理和思想价值观念总的一致下的一个枝节部分。与之竞争的一个集团是皇帝的私人的官僚机器——宦官——连同他们管理皇宫的以司礼监为首的24个宦官机构。
明代制度规定,自从1380年取消宰相的职务以后,这两个集团都没有行使谘询职能的明确的宪制基矗它们都属于内廷,都是皇帝亲密的私人随从,它们的权力都来自它们与皇帝的关系。两个集团都寻求先例,以使它们的职能正规化和扩大它们的权力基矗翰林学士似乎拥有压倒的优势:他们取得了社会能给予的最高声望。他们是履行正确礼仪和寻求先例及传统的学术根据的专家。那些人是中华文明中理论权威的最高源泉。因此,他们十分自然①见朱偰:《郑和》[102],第62—66页;徐玉虎:《郑和评传》[235],第63—74页;J.V.G.米尔斯译:《马欢<瀛涯胜览>》[377],第14—19页。 地加强了外廷官员的力量,并且维护着全社会的社会精英的价值观念。他们的社会根基、思想上的世界观以及伦理道德的信仰,这些因素结合起来,就使他们成了全社会公认的代表。
在15世纪后期,一万名或一万多名在职的宦官中,大部分似乎可能与士大夫们持有同样的价值观念,并且还与他们合作。但是,那些并非如此的所谓的奸阉,则是我们更容易在历史上看到的那些人。得益于接近和了解内情,并利用成为他们与皇室成员之间关系的特征的各方面的互相依赖,他们知道谁容易听从他们和受他们的诱惑。他们能够利用皇帝和皇后、妃子以及外戚,去支持他们反对高级官员,因为作为报答,他们可以给这些皇室成员提供至关重要的个人恩惠和奉承,为这些人采办物品,支持这些人去反对士大夫规范的压制性的和束缚人的控制,提供许多我们认为可以使一个被严密禁锢的皇室集团中受限制的成员取得“自由”的许多形式——总之,提供使个人取得满足的一切形式。当然,这样就能够影响皇帝及其政府对政策的实施,但是,当宦官集团的领袖努力想进而控制某个皇帝时,生死攸关的问题就很少是国家政策本身的事情了。如果说真正的政策分歧常常破坏官员集团的和谐关系,那么有野心的宦官则对统治者及皇室成员好恶的变化更为敏感。
有一些含糊的暗示,说有些臭名昭著的宦官独裁者对治国之道有新颖的想法,或者说有些皇帝之所以宁用其宦官侍从而不用他们的内阁,是因为他选择了官员们所反对的政策;但是这些问题似乎从来没有成为内阁和宦官为了引起皇帝注意而产生的冲突的核心。皇帝在不同程度上可以听从这一类或另一类顾问,也可以冷静地扶植这两类集团,使之互相倾轧。迟钝的宪宗表现为后一种类型的统治者,虽然他更多的是通过不问不闻而不是通过计谋做到这一点。还不清楚他用心计和有目的地进行操纵的程度;他可能只是缺少怎样进行统治的明确的意识。但是他的儿子孝宗皇帝则是明代统治者中最完美的榜样,即他完全听从他的儒家顾问,并认为他的内阁和朝廷机制是与他本人的皇帝威严相当的负有重任的组织。这就是在15世纪终了时内阁权威大为增强的根本原因。它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先例,但却不能提供一个使这种现象持久不衰的宪制基矗宦官官僚政治的成长孝宗完全和真诚地接受士大夫的谘询作用,特别是由三至五名大学士组成的他的内阁的审议职能。反过来,他们得到了通过每三年的考试直接选入翰林院任职的最佳学者的补充。一旦进入这个精选的集团,他们就作为幕僚助手开始其前程;所有未来的大学士将在他们之中指定。虽然诚心诚意地喜爱士大夫代表的价值观念,可是孝宗像他的前几代皇帝和直至明朝灭亡之前的他的继承人那样,甚至也完全接受宦官官僚政治的思想,宦官政治不但已在宫内发挥作用,而且在全帝国的文、武行政职务中也是如此。
成化和弘治两朝出现了宦官官僚政治进一步发展的情况。这是以前的宋、元两朝无法相比的;虽然15世纪后期的心情不安的官员喜欢引用汉、唐宦官滥用权力的例子,但是明代把庞大的宦官行政编制正规化的情况,甚至在以前宦官肆虐的朝代也确实是没有的。《明史》过于虔诚地宣称,明太祖曾经打算让他的皇室只使用约一百名宦官,不准他们识字,不准他们以任何方式与士大夫们私下交往,而且以任何方式参与行政活动就要处死。一块上 面写有以上最后一条禁令的铁牌被认为曾经立在宫内,只是在15世纪40年代第一个声名狼藉的宦官独裁者王振使用了奸诈的手段,它才被搬掉。
《明史》谴责永乐皇帝,因为他背离了开国皇帝的意愿,在15世纪的第一个25年中不论在宫内还是宫外,都指定宦官去执行其范围大为扩大的任务。一位现代的学者已经论证过,《明史》无非重复了关于宦官这一题目的流行而不实的传说;对于这个题目,大部分明代史学者都未加注意,而且这②方面的系统材料现在仍难以收集。他明确地指出,明太祖使用识字的宦官并在宫外的政府中委以重任;而明史中最令人厌烦地反复提出的传说之一,即立铁牌的传说是根本不存在的。不错,永乐帝大大地扩大了使用宦官的范围。
他不但是在开国皇帝原来实行的基础上实行,而且在求助宦官侍从去处理大量要求皇帝注意的文件中,他是屈从于他无法控制的现实。这个现实是,开国皇帝取消宰相的事实留下了一个严重受损伤的政府结构。对皇帝来说,宦官侍从是一个针对外廷领导遭到破坏的临时性的反应,在以前的朝代中,这种领导给统治者提供了可靠的行政协助。
许多历史学家认为这是明代开国皇帝最严重的判断错误。它影响行政的许多方面,特别是它造成了内阁和主要的宦官之间棘手的关系,因为两者都被要求去填补这个空缺。宦官能够不费劲地把这种局势转化为适合他卑鄙目的的情况,在明朝大部分皇帝的统治中真是太明显了。历史学家的注意力大部分已经转到在最高层公开滥用权力这一方面;一个同样重要但尚未研究的问题是在宫外被委任文武官职的宦官编制的扩大。
1485年,一名都察院的官员抱怨说,宦官的人数已经超过10000大关,并已成了一个财政负担。在 1644年李自成的乱军灭亡明朝时,京师的宦官也许多达70000人,而且还有其他许多宦官在全国各地任职。不论这些数字是否十分精确,它们却正确地反映了这种趋势。它们说明到成化和弘治两个时期,宦官的编制已经发展到帝国政府中全部有品位的文官官职的数字,而且很快就超过了这个数字。
文官官僚集团和宦官官僚集团在治理帝国时协同发挥作用。这两个等级组织的最高领导人在竞相控制皇帝和来自皇帝的各方面的权力时势不两立,但在大部分情况中,他们常常不得不合作。这两个官僚集团都被高度组织起来;凡加入各该集团的人都各需要特定的和客观地评定的条件。它们都有自己的管理制度,以及既定的办事程序、承认考核功绩原则的晋升阶梯、细致地分成有固定收入和地位的等级、规定和先例。二者中的宦官官僚集团相对地说很不稳定,因为任何一个皇帝都能大大地限制它的作用,缩小它的规模,并且为此而赢得赞誉;事实上在16世纪第二个25年嘉靖统治时就发生过这种情况。可是总的说来,宦官官僚集团积累性的发展却远远超过文官集团的发展。
在制度方面,宦官注意扩大他们负责的官僚集团,并且注意使它取得不断加大的重要活动范围,以使统治者和政府比以往更加依赖他们。在病态性多疑的明太祖立下的传统中,一些皇帝也有兴趣让他们的宦官发挥遏抑官员的监视作用和充当抵销官员势力的一种力量。只有一个以身负明确的重任的②关于详细情况,见徐玉虎:《郑和评传》[235],第118—119页;陈文石:《明洪武嘉靖间的海禁政策》[51],第85—86页;罗荣邦:《明朝水军的衰落》[358],第151—154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32—233页。 宰相为首的强有力的外廷才能阻止宦官力量的发展。17世纪的历史学家,即那些反思明代历史上出现过什么问题的同情明代的人,曾提出一种观点,即大学士不得不作为不能拥有宰相官衔的实际上的宰相而发挥作用,因此他们不能完全履行他们的职能。他们还提出一种看法,即这样行使的宰相的权力是分散的;内阁的这种临时性的权力基础可以很容易地被司礼监的宦官所拥有的与之竞争的权力基础所压倒。宦官的制度方面基础的扩大,使得宦官官僚集团的领袖们成为越来越可怕的竞争者。
汪直,这名万氏的宦官,宪宗在1477年让他独揽新建的西厂大权,已被人称为明代四大声名狼藉的宦官独裁者之一。可是在宪宗和孝宗的统治下,比在最高层滥用宦官权力更为严重的情况无疑是宦官官僚集团扩大的职能的正规化。在15世纪的后半期,在军事,监督马匹的采购和兵器及其他军需品的生产,控制纳贡制度下的大部分对外贸易,管理皇家的丝绸及瓷器工厂,为朝廷采购和运输国内的产品,管理大部分皇宫、皇陵和寺庙的建造等方面,以及在执行众所周知的全国性秘密警察的调查、审讯和惩罚的任务方面,宦官们终于负起越来越大的责任。虽然宦官的官阶不得高于正四品,但主要的宦官们终于被承认为是与他们一起执行特殊任务和从事正规工作的首要文武官员地位相当的人。
例如,大学士彭时(1416—1475年)曾在他的著名的回忆录中写道,在 1464年2月24日,即在英宗死后的一天,一个由12名高级武将、文官和宦官——宦官占12人中的4人——组成的特别委员会奉命成立,以审议政策和①向新皇帝提出建议。虽然官方史料都没有记录此事,但彭时本人是这12人之一,所以似乎没有理由去怀疑这样一个集团的组成。他说,这个顾问集团是按照宣宗皇帝在1435年去世时提供的前例组成的,当时明朝第一次由一个未成年的人继承皇位。这样就造成了一个问题,因为明太祖留给后代的使他们受宪制安排约束的《皇明祖训》并没有提供为未成年的或无能的统治者摄政的任何形式。于是经皇太后的批准,一项让权位较高的官员(主要为三杨)审议和建议的安排被制定出来。但是,没有记载写明1435年宦官已正式被任命参加这一高级谘询大臣的集团,虽然他们对年仅七岁的英宗的日常生活的控制使他们有机会去影响事态的发展,从而到15世纪40年代使王振能完全左右政府。到30年以后英宗去世和需要另一个这样的组织时,司礼监四名为首的宦官被正式任命参加。
另一个例子可以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找到。都察院、刑部和两京的独立的司法复审机构大理寺在一起被称为三法司。它们在每年秋季审查判决,以确定哪个案件可疑,哪个可以减免,哪个严重得需要皇帝批准处以最严厉的判决(肉刑或流放)。自15世纪40年代以来,宦官们偶尔代表皇帝参加这些复审。复审在非常严肃的气氛中进行,大学士和三法司的负责官员在这种场合表现出他们的司法知识。1459年以后,有功勋的贵族在最后的朝审中参加这些官员的工作。
1481年,成化皇帝作了改变。每年例行的复审(录囚)仍继续进行。但是他规定每五年一次的大审来代替每年的朝审。这时大审正式由京师负责司②礼监的宦官(或南京的内守备)召开,三法司的首脑参加。在他统治时期,①《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79、287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36页。
②这两部著作全文收于《明实录·宣宗实录》[380]。关于书目评论,见李晋华:《明代敕撰书考》[320], 他的宦官代理人在年度复审中已在发挥日益积极的作用,他们常常不同意大学士们的决定,并把自己的意见强加给内阁和朝廷中学识渊博的专家。这时大部分被排斥在复审活动以外的那个集团恰恰包括了那些内阁的官员,于是司法复审活动成了宦官行使权力的另一个方面。
从以上两个事例可以看出,15世纪后半期宦官官僚集团变化的特征恰恰是他们从实际权力的增强转化为对他们作用的正式承认及其作用的制度化。
有人也许会争辩说,宦官行使他们的行政和监督的职能会与一般士大夫一样出色,也许还不会给社会增加更多的费用。但是说到费用,它肯定不会少于维持一般文官的支出。宦官取得的品位越高,他们越是像大官那样生活。他们建造华丽的宅第,资助寺院,取得土地,有私人的奴仆和随从,而且像那个社会所冀求的那样也想供养家庭。许多宦官收养义子(一般为其侄子),并力图为他们优先取得朝廷中最易受他们影响的官职的任命——在锦衣卫或其他京师军事单位中任百户或千户之职。
但是,士大夫——宦官的竞争者以及社会的道德维护人——却不认为宦官是权力和地位的合适的拥有者。这种偏见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充分根据的。
的确,他们之中的历史学家热情地记载一些杰出的好宦官,这指的是那些生活简朴、忠于皇帝、在频繁的宦官派别活动中反对坏宦官以及与好的官员合作的宦官。《明史》指出,这类品德高尚的宦官在孝宗统治时期为数非常之多。除去这种值得注意的偶尔出现的例子,士大夫明确地贬低宦官和不断地指责他们。他们接二连三地上奏,要求惩处那些唆使青年男子自阉(通常由其父母强制阉割)以期这些人万一被接纳入宫而使自己能免税和致富的人。
他们要求减少招收宦官的人数。他们揭露这些人为非作歹的罪恶昭彰的例子。他们还要求减弱这些人治理国家的作用。
在分析整个中国历史——尤其是集中分析明代经验——的宦官弊病的文章中,最有力的论证文章是17世纪的学者顾炎武的两篇批判性研究论文。③他在第一篇论文中相当详细地引了 1464年呈给新登基的皇帝宪宗的一份奏疏,以加强他的论点。奏疏来自以王徽(约1407—约1489年)为首的一批南京的都察院官员,是他们呈上的两份要求改善宦官待遇的奏疏之一,但是从上下文看它却要求严格地限制宦官,只让他们执行宫内的不重要的任务。
1464年夏初呈上的第一份奏疏的最后部分简明而有力地阐明了这个问题:自古宦官贤良者少,奸邪者多。若授以大权,致令败坏,然后加刑,是始爱而终杀之,非所以保全之也。愿法高皇帝旧制,毋令预政典兵,置产企业。家人义子,悉编原籍为民。严令官吏与之交接。惟厚其赏赉,使得丰足,无复他望。此国家之福,亦宦官之福也。①这份奏疏没有立刻得到答复,但在这一年晚些时候皇帝降了大太监牛玉的级并予以惩罚(因为牛要对他不幸地选中第一个而后又很快予以废黜的皇第41—42页。
③关于宣德帝关心公正的行政,见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114—115、132—134、260—261页。又见黄章健的《<大明律诰>考》[245]中所引的官方记载,载《明清史研究丛稿》[242],第195—198页。
①关于近代史学家对宣德帝的评价,见孟森:《明代史》[375],第125—157页;王崇武:《明仁宗宣宗事迹旁证》[541],第201—203页;吴辑华:《明仁宣时内阁之变与宦官僭越相权之祸》[576],载《明代制度史论丛》[580],第193—197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79—288页;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226—236页。 后负责)以后,王徽及其助手被抓和投入监狱。在狱中,他们呈上了第二份奏疏,大意是:臣等早就言之,同时以牛玉的失宠垮台为例重申他们的论点,这一次对这些论点的陈述更为生动详细。其中的一段特别是针对朝廷官员和宦官之间的棘手的关系:内官在帝左右,大臣不识廉耻,多与交结。馈献珍奇,伊优取媚,即以为贤,而朝夕誉之。
有方正不阿者,即以为不肖,而朝夕谗谤之,日加浸润,未免致疑。由是称誉者获显,谗谤者被斥。恩出于内侍,怨归于朝廷,此所以不可许其交结也。
皇帝被激怒了。他说这份奏疏的作者们完全是为了沽名钓誉,甚至不顾许多政府官员对他们的大胆而坚定的支持,把他们全部流放到偏远地区担任低贱而艰苦的职务。在宪宗统治的以后的时期里,宦官们对他们紧追不放,阻挠对他们的宽恕和不让他们担任较好的职务。王徽活到1488年孝宗登上皇位,当时他经杰出的吏部尚书王恕荐举而担任朝廷中一个高级职务;他不久去世,终年82岁,即使没有得到补偿,却得到了昭雪。
这些抗议者不过是因反对宦官而毁了自己前程的几百人中的一小批。他们提醒我们,作为宦官政治发展的另一个后果,我们必须考虑到它对官员们士气的消极的影响,特别是对两京中其前程必然与宦官活动交织在一起的官员的士气的影响。宦官们造成的局势常常使与他们合作的“卑鄙的”机会主义官员与“正直”清廉的官员发生对立。可是没有一个高级官员能使工作卓有成效,除非他能取得与宦官领导集团的良好的工作关系。易接受士大夫指导的孝宗大大地改善了这种恶化的气氛,但是他没有作出结构的变革,并留下了隐患,使宦官的弊病在他的不寻常的儿子兼继承者统治下又迅速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 军事问题政府的军事力量成化皇帝统治的23年和弘治统治的18年,不但在它们面临的国内和边境的军事问题的性质方面,而且在它们作出的反应方面都互不相同。简而言之,朱见深与他的有军事头脑的祖父和父亲〔宣宗皇帝(1425—1435年在位)和英宗皇帝(1435—1449和1457—1464年在位)〕相同,向往他们的生气勃勃的、甚至具有侵略性的军事姿态,并且厚赏有成就的军事将领。与之相反,朱祐樘尊奉儒家的和平主义理想,不鼓励那些采取侵略性政策的人。在成化帝在位期间,共封了九个伯爵和一个侯爵,作为对军功的报偿;在弘治帝在位期间,只封了一个授给有功勋的贵族的爵号,而这个爵号是追封一个在1504年于北方边境战死的英勇而顽强的老将。虽然在这两代皇帝统治下,北方边境是明朝军事上主要和持续的关心点(这是不易摆脱和一直存在的一 些根本原因所造成的),但那里出现了不断变化的形形色色的敌对领袖和联盟。(那里地形势将在以下的《北方的边境战争》一节讨论。)成化统治的更带侵略性的军事姿态反映了三个因素:(1)军事威胁来自更强有力的敌人;(2)皇帝的态度保证了中国人作出积极的反应;(3)爱搞权术的官员——象宦官汪直——认识到可以从凯旋或报捷中获取个人利益,就在成化统治时期为这类行径制造更多的机会。不像他们的大部分前辈,这两个皇帝都没有亲自出征,以后的明代皇帝除了喜欢模仿英雄的正德皇帝(1506—1521年)外,也没有这样干过。
宪宗虽然喜爱武功,本人却不壮健;温和和主张和平的孝宗在整个明代的皇室中是最不可能成为战地统帅的人。可是他有一次相当含糊地提出,也许他要义不容辞地率军对其北方的敌人进行一次讨伐。1504年夏季快到他的统治结束之时,大同的边防区又遭受了几乎是每年发生的袭击。他召集他的一批大学士私下讨论了这一他似乎认为会使人们怀疑他统治的正义性的永无休止的问题,也许他还想起了公元前12世纪周武王向商代的暴君发泄的那种令人钦佩的义愤,结果他便去考虑如何制服桀骜不驯的蒙古人的种种办法。
在认真思考后,他的儒家的责任感明显地克服了他对战争的厌恶,同时一名勇猛的指挥及他率领的一支所的人马在敌我人数悬殊的情况下英勇殉国的消息又进而激发了这种责任感,于是一向谨慎的孝宗经过长期的犹豫之后就提出:“太宗频出塞,今何不可?”这一与他性格不一致的提议一定引起了众人的惊奇,他信赖的兵部尚书刘大夏克制了这种情绪,以完美的朝臣的机敏答道:“陛下神武固不后太宗,而将领士马远不逮。”他引了永乐帝时期的一件事以证实他的论点,最后他下结论说:“度今上策惟守耳。”
对于刘大夏对明初帝国的军事形势与一个世纪以后的军事形势的比较,我们完全可以作更深入的发挥;前后形势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历史学家已经注意到在明初几代皇帝时期造就的勋贵的衰落以及职业军人和皇帝之间紧密关系的减弱。到15世纪中期,对军事的控制和对封赏的垄断,正在从以往英雄人物的第二和第三代有爵号的、但往往是无能的后裔转到了文职官僚和从事军事的宦官手中。军事政策日益由文职官僚来决定。15世纪后期几个最能干的军事领袖像16世纪初期最著名的王守仁(哲学家王阳明)那样,都是科举出身和从其他行政职务转任军事领导的人;突出的例子有:韩雍(1422 —1478年)、王越(1426—1499年)、项忠(1421—1502年)和马文升(1426①—1510年)。对比之下,与他们同时的一些最高级的世袭军事将领却大都无能而不值一提。此外,在位的皇帝已不再是擅长军事和能够亲自严密监督整个中国军事制度去执行任务的人;优秀领导人的出现和使用都带有偶然性,支持军事的结构再也得不到严格的维护。这种变化是逐步的,在暂时的更有利的条件下在一定程度上还可向好的方面转化。但是总的说来,刘大夏关于明中叶诸帝掌握的军事手段“远不逮”以前几代皇代掌握的手段这一判断是很深刻和正确的。
摆在宪宗和孝宗时期的明政府面前的军事问题是组织问题——如征兵、训练、部署、后勤支援及军队领导——和在国内及国际上必须使用武力的那些紧迫的问题。这些问题将按以下顺序在下面作简要的论述:组织问题,盗寇和叛乱引起的国内大事,与其他国家——这里是指亚洲内陆——在边境上进行的战争。
中国兵制的组织结构在这两个统治时期没有大的变动。它的基本部分是驻守在全帝国的大约 500个卫及组成它们的所;每个卫名义上有官兵5600人,他们理论上来自世袭的军户,而实际上往往由雇佣的人代替。帝国所有的卫名义上的兵力应该接近300万名官兵,但到明中叶,可能略少于此数的一半。它们由五个大都督府指挥,而不是由中央统一调动。此外,还有以类似方式组织起来的专门的禁卫军,其数超过 70个卫,分别驻于北京及其附近。名义上,这些卫又可提供将近100万士兵,但它们的人员严重地不足,事实上其士兵大部分不带武器,而是作为劳工从事劳动。它们有其数以千以万计的超编军官,这些职务不加区别地授给那些与朝廷有关系的人的亲属。
京卫独立于五个都督府而不受其节制。还为北方边境的九边设置一个专门的指挥机构,九边为长城沿线保卫中国不受亚洲内陆侵袭的几个地区。这种军事力量得到较为适当的维持;这时它的实际兵力约30万人,它的供应和训练都优于各省的卫,不过也有领导素质差的问题。不论是镇压国内的骚乱,或是保卫边境,为大规模的战役建立专门的指挥机构成了定制。到成化和弘治时期,这类紧要事件一般需要专门征募民兵,或者专门集结专业的战斗部队,因为旧的卫的建置在军事上已不再是举足轻重的了。背上了一个早已衰败的制度的包袱,这两个皇帝及其军事顾问只能试图改造和零星地改进。
一个旨在改进京师防御的这种组织改造就是统一训练的做法,它在1464年由精力旺盛的兵部尚书于谦在1449年危机时提出,然后又被放弃了。宪宗登基后最初采取的行动之一是下令恢复这个制度。各有10000人的12个“团营”从30多万士兵精选出来,这30万名士兵原先组成了三个专门轮换训练步兵、骑兵(主要是蒙古人)和火器兵的京营。三个营的士兵名义上是从北京附近各省的卫轮换送来,他们之中的大部分都超龄而合法或非法地被留下作为仆人或劳工从事劳动。在新制度规定下,选拔出12万名最优秀的士兵;不合格者再分配任务或退役。这样组成的12支训练部队之所以称为“团营”,是因为它们的训练把步兵、骑兵和炮兵的职能合在一起,并且把这三个组成的兵种的指挥统一起来,以便形成更大的战斗力。
宣宗皇后的兄弟孙继宗因他在 1457年英宗复辟时所起的作用而被封为①关于更详细的论述,见牟复礼:《1419年的土木之变》[400],载《中国的兵法》,小弗兰克·A.基尔曼、费正清编(坎布里奇,1974年),第243—272页。 会昌侯,这时被任命为12个团营的指挥,由此可见朝廷对改革的重视。但是与这项工作有关的最重要的军事人物却是杰出的宦官将领刘永诚,他当时已经73岁,是一个从永乐皇帝时期起的久经沙场的老将,这时负起了指导新的训练活动的实际责任。12个团营也各有一名宦官监军,作为指挥的第二把手。
恢复的制度后来经历了若干修正,并且一度显得很有成效。汪直于 15世纪70年代中期掌权以后,团营完全变成由宦官指挥和领导的事业。常常有一半以上在编的兵力不知去向,他们非法地充当了高级军事领导人和宦官的劳动力。宪宗于1487年登基后不久,把12个团营的领导权重新转交给文官。
他挑的指挥官的人选是新任命为都御史(后任工部尚书,继而又任兵部尚书)的马文升,他作为一名军事行政长官的非凡能力已在北方边境的长期和杰出的工作中得到了证明。这个制度从此历经变迁,直到它在1550年被废除为止,当时重新出现的蒙古入侵再次要求朝廷进行组织改革。
1494年,一份诏令为征募和利用民兵确立了全国性的准则,这些民兵名义上是百姓中志愿服兵役的人。在边境,这些人称土兵,在各省,他们称为民壮。自1449年的危机以来,紧急时期在百姓中征募志愿民兵的做法已经非正规地发展起来;而现在在使这一做法正规化的同时,卫所制度的缺点也进一步被人们认识到。1502年据说有30万民壮已被吸收进卫所,这样有助于填补卫所兵员的缺额。又经过了50年,专门征募的部队当出现紧急情况时在全国许多地方有完全代替卫所驻守部队的倾向。
1496年夏,兵部尚书马文升呈上一份长篇的奏折,详细陈述了自开国皇帝和永乐帝统治以来中国军事建置衰落的各个方面。在一道显然与马文升商讨后起草的批复诏令中,皇帝接受了若干改革,其中最引人兴趣的是大力招收“将才”的活动。他提出自宪宗设武举——与文官科举考试相对应的考试,在1464年晚期宣布开科,在15世纪70年代加以扩大——以来,已经造就了能充任日益增多的武职的人,但是那些具有杰出将才的人却没有被吸收。他极力主张地方官员应该物色精通战术战略和具有领导素质的人,并根据武举规定的程序吸收他们。以后不久,他授权通过更体面地直接任命这些具有卓①越才能的人担任应该担任的工作来召集他们。但是历史学家沮丧地指出,没有人曾经应皇帝之召。
在中国军队中,奖赏和晋升除了高级将领外都根据各个战士俘获或杀死敌人的记录,并通过交出的俘虏或其首级来核实。以首级核实的办法远为方便,并更普遍地被采用。奖赏的规格取决于发生战斗行动的战区。也就是说,奖赏根据战斗带来危险的大小和敌人的凶猛程度分为几等。在战斗中抓获一 名敌军将领或其他指挥官会得到特殊的奖赏。另外,在北方和东北边境砍下敌人首级带来最高奖赏,从西边(西藏)边境和在与西南土著战斗中得到首级次之,而在与盗寇或叛乱者作战时取得汉人首级的奖赏则属于末等。在特别危急的时期,奖赏制度有了变动,对当时最危险的新敌人的首级给予更高的奖赏。这个制度受到许多人的批评,特别是有和平思想的儒家政治家的批评,他们认识到这样会牺牲无辜者——凶残的将领常常被指责在战区,甚至①张廷玉等编:《明史》[41](1736年;1974年北京再版),170,第4545页;夏燮编:《明通鉴》[210](约1870年,1959年北京再版),26,第1049—1050页。《明史》兵志提供的数字是错的;参见《明史》,89,第2177页。又见富路特、房兆楹合编:《明人传记辞典》[191](纽约和伦敦,1976年),第1609页。 远在战线后方斩杀不幸的非战斗人员,以便扩大他们的战果。反黩武主义的御史们也常常揭露一些将领的虚假战报。他们与个别的战士不同,当他们宣布“胜利”时可以从他们的部队获得的首级的总数中得益,并要求奖赏。但是这个制度虽然常遭批评,却没有变动。
总之,在成化和弘治统治时期,中国的军事制度没有发生实质性的结构变化,尽管人们日益认识到它的缺点。一个值得注意的积累性的变化是宦官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他们正式行使“监军”的职能,监军即使不是在名义上指挥驻守战略要地的部队和战地的军队,也是指挥机构的第二把手。他们的权力结构的最高等级是宦官官僚集团的领导(司礼监)而不是兵部或五个都督府。这并不能提高军事专业的声望。在这两代皇帝治下进行改革的最雄心勃勃的企图是在京师12个团营中恢复训练活动,这项改进能短期地提高京师防卫士兵的战斗力,加强对他们的支援体制和提高士气。但是,这样拼拼凑凑的改进不能实质性地改变更大的现实情况。
在明代中叶,战争是国家政策的一个不得力的手段,它本身在这个时期对国家的存在并没有关键性的影响。军事机构虽然在明代政府是最庞大和最花钱的组成部分,却是建立在一盘散沙之上。作为一个在注重功勋的社会环境中的名义上的世袭制度,它在明代社会中没有稳固的位置,在公众的心目中也不处于受尊敬的地位。除了把军事当作他们所偏爱的用以控制社会的标准道德手段中的一种极端制裁手段外,大部分文职官僚并不信赖它。军队中的职业领导人,不论是世袭和处于最高层的贵族军人,或是从武的宦官,一 般几乎得不到威望,更不受人尊敬。军队是这样一个政府的军事力量,它越来越面向和平,除了保卫边疆和维持国内安宁外,没有其他军事目标。因此在明代中叶,许多人已看到了军事上带根本性的组织缺陷,但只有少数非凡的政治家才认真注意这些缺陷。
盗寇和叛乱者
在中国人对社会动乱的分类中,盗寇与叛乱的区别有点像传统中国动物学分类中家鼠和老鼠的区别——它们属于同一类,但后者大于前者。名称的内容是部分重合的,行政官员不得不辨别的一个重要区分是,盗寇行为对地方秩序和安全构成威胁,而叛乱则对国家提出挑战,可能危及它的安全。成化统治的初期受到了更大规模和更具威胁性的一类动乱以及边境战争的折磨。这几年的地方盗寇活动也多于往常。当爆发的应称之为叛乱的一类事件属于非汉族的土著——当时仍支配着南方和西南各省大部分领土的部落民——的动乱时,这就增加了问题的重要性。如同北方边境问题和中国与亚洲内陆各国的关系,在中国的官员中也存在着关于正确地解决这些问题的许多争论。作出的反应在严厉的军事镇压和各种政治及文化诱导的形式之间交替变化。这个时期可以使我们对一个长期存在的历史问题作一些有价值的初步探索。
大藤峡之战(1465—1466年)和针对非汉族民族的其他国内战争广西瑶族人民的叛乱由一个能干的首领侯大狗——瑶族四“大族”之一 的头人——领导;这个叛乱自15世纪50年代以来已经在酝酿之中。它在1464 年正当宪宗登基时全面爆发。对这个区域的几个行政长官来说,危机更因邻近的苗族和壮族同时发动的起义而加剧。受影响的中心区位于广西中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浔州城(今桂平)西北长达75或100英里的浔江(黔江)流域。浔江的这一段迂回曲折,穿过森林覆盖的陡峭山岭,它的峡谷既深又隘,土人靠在那里生长的大藤越过峡谷;悬挂的大藤宛如吊桥,因而给峡谷起名为大藤峡。历史上的这一事件也以此命名。
叛乱和镇压活动波及包括邻近的今湖南、贵州、江西和广东四个省的区域,在广东,它一直蔓延到珠江江口的新会,直达省府广州的门口。当这次土著的起事发生在偏远的边境区而侵入了具有大城市和经济、政治权力中心的人烟稠密的沿海地带时,整个华南大为震动。经过远征军不到半年的征讨后,侯大狗在1466年被俘,但要平定这个区域还需要好几年,而且以后叛乱屡次发生,一直持续到下一个世纪。事实上,广西部落零星的叛乱延续到了近代。因此,15世纪60年代的所谓平定叛乱必须放在漫长的历史背景中去考察,但是它至少解决了当前的危机。
地方部队在1464年对最初叛乱的反应未取得成功。在1465年初期,兵部尚书王竑分析了形势,认为需要迅速和果断的军事行动。他认为省级官员由于想用大赦和奖赏的办法争取瑶族的叛乱者,已经把问题搞糟了。王竑认为,这种办法就像对待宠坏的孩子那样,而且给人的印象是,国家不准备采取果断的措施。他提出,新任广东副使韩雍具有这个任务所需要的文武才能。
在都督赵辅的麾下设一战地指挥部;赵来自世袭的军官集团,能力不强但地位很高。赵被任命为这次战役的总兵,而韩雍则为第二把手,此外还有两名高级宦官担任的监军,以及核实向上呈递的奖赏要求的御史和其他文、武官员。但是作战的指挥权完全操在韩雍手中;他作出所有的决定。幸而赵辅和两名高级宦官把他当作领袖并与他合作。这在明代中叶的军事行动中是不多见的。
韩雍在2月份被任命,到7月初期已经赶往南京,去完成集结他将率领南下到广西省的野战军的工作,并与他的参谋军官商讨战略。一个文人政治家,广东人丘濬在一封给首辅大学士李贤的信中,递呈了一项作战的计划,李贤随即转呈给皇帝,并附上赞赏的评语。韩雍在南京接到了要他采纳丘濬的战略的命令,战略提出要兵分两路:一路进入广东,扑灭已在那里蔓延的所有叛乱,另一路进入广西的峡谷区,以压住在其根据地的瑶人,然后等待他们投降。韩雍究竟采纳了这项计划,还是认为它过于胆怯而予以拒绝,记载所述不一。但是可以肯定,他在战地现场作出一切决定。
30000名士兵,其中包括 1000名其勇猛残忍使人畏惧的蒙古骑兵弓箭手,到夏末浩浩荡荡前往广西,在那里据说有16万名本地士兵与之会合。韩雍在峡谷区边缘很快向瑶人进行攻击,赢得了斩首六、七千人的初步胜利,并诱使一些瑶人投降和加入官军。韩雍不顾所有眼光狭隘的建议,决定直接攻打峡谷区中央瑶人的栅寨。在1465年12月和1466年1月的一系列激战中,两路大军在大藤峡会合,攻进峡中,焚烧了部分峡谷,并击溃了敌人。侯大狗和他的近800名追随者被生俘和解往京师斩首。许多栅寨被毁,所获首级超过3200个。中国的军队在此以前从未能深入瑶人的居于心腹要地的堡垒。
厚密达数英尺的大藤被砍掉,同时为了加深人的印象,其名改为断藤峡。
以后的斗争进行得非常严酷残忍,为的是恫吓瑶族人民。军队被调往邻近各 省,以镇压叛乱的外沿区。为了更好地控制这个区域,韩雍设想的军事和政治调整方案送呈朝廷并被采纳。这些方案包括在峡谷入口处设立一个新的州,加强治安,强化广东广西这两个最受直接影响的省份的文武事务的协调,任命一批瑶族部落首领为这个地区的负责官员。韩雍本人被指定留在那里进行监督,直至1468年后期。
最后将成为广西主要部落民族的壮族单独地受到特别的注意。他们是凶猛的战士,因其毒箭而使人非常畏惧,这种毒箭能“立即致人死地”。中国人用他们去对付瑶人,征募他们之中最优秀的战士为设在峡谷区中央的一个所的士兵,并且“根据习俗”由劝诱他们投降的中国军官率领。到这个世纪结束之前,这些壮人还两次叛乱。
瑶族的大藤峡起义是15世纪后期最震撼大地的一次部落起义,但只是这个时期许多起义中的一次。在这次起义的余波中,有苗族人民发动的大规模动乱,苗人在1464年已与瑶人一起叛乱,而在次年与他们一起遭到镇压。但是遍布中国西南的苗族在他们的几个中心之间保持一定的联系。其中的一个中心是湖南西南位于与贵州交界处的靖州,广西的动乱似乎已蔓延到那里。
李震率领的一支大军不得不在1467年初期镇压1466年后期在那里爆发的一 次起义。李震出身于世袭的军官阶级,并继承了卫指挥使的官阶。15世纪40年代以来,他已在与西南的土著交战,他的英名使他们胆战心惊。他这时已成为贵州都指挥使和西南防御结构中的中流砥柱。他代表了明代控制部落民族的力量中的一股势力,即主张单纯使用武力的一派。他通常迅猛地获得成果,但这些结果很少能持久下去。他宣布1467年在靖州平定了苗族,杀死数千人。他们在1475年再次造反,他在1476初期又宣布平定了他们和杀死数千人。
一次据推测也是苗族的山都掌部落民发动的严重叛乱在位于播州、泸州和叙州的四川和贵州两省交界处同时爆发。虽然发生在贵州省的对面,但它可能与李震征剿的几次叛乱有关系。一支新任兵部尚书程信也参加的远征军在1466和1467年的大部分时期中在那里征讨;他们报告说,叛乱在1468年的仲夏被决定性地镇压下去,当时程信被召回京。但是苗族和其他民族于15世纪70年代又在那里叛乱,这需要进行直到1480年才结束的三年战争。
中国人强加给土著人民的真正苦难(虽然这不是中央政府的本意)看来引起了许多动乱。但是,有的动乱仅仅是土著更加好武的生活方式的产物。
后一种类型的最令人注意的例子是弘治统治快结束时发生在与云南交界的西南贵州。许多西南的部落民族有女性领袖;明朝朝廷完全承认那些社会的女权思想的合法性,并且批准一批妇女的世袭领导权。其中之一是贵州省普安府一位名米鲁的妇女,她领导了1499至1502年的众所周知的叛乱。叛乱蔓延到云南拾罗罗”族(今彝族)的据点曲靖府,她可能也属于“罗罗”族。
她谋害了一批可能与她争夺领导权的她丈夫的家族成员,与她丈夫的一个下属发生关系,然后与此人成婚,一起公开叛乱。
她的追随者日益增加,并且威胁两省的一些重要的府,最后政府组成大军去镇压她的叛乱。征剿需要四个省的官军,再加上80000地方军(可能大部分是部落士兵),其中一支经过五个月的追剿,最后把她俘获并斩首。这次战斗破坏了几百个部落栅寨,造成数千人死亡。这一次叛乱不同于许多部落叛乱,似乎不是出于某种政治目的的叛乱,而不过是她生涯中的特别无法无天的行动。 在以后的整个15世纪,如同整个明朝的大部分时期,官员们就如何处理经常发生的非汉族人民动乱这些朝廷面临的政治问题争论不休。来自有大批非汉族部落民的区域的官员常常极力主张采用本地部落领袖领导的形式,以取代强加给本地人的不论是否有部落民任职的中国组织形式。促使表达这种思想的两个事例值得作进一步的讨论。
1500至1503年期间,广东省海南岛发生了一次相当严重但有地理局限性的部落叛乱,这是一次该省黎族的起事。他们对一批批贪婪而残酷的州府官员的虐待非常不满,就组织了一次以该省内地可靠的山区为基地的抵抗运动。他们由一个受尊敬和能干的部落领袖领导,他集结了武装的团伙以反击沿海的华人社区。在危机发展到高潮时,朝廷收到户部主事冯颙的奏疏,冯颙本人也是海南岛的汉人。他陈述的观点得到朝廷的认可。
他的计划是吸收过去有世袭职务的黎族部落领袖的儿孙担任负责任的部落土司,这些职务由朝廷批准,并具有朝廷授予的治理黎族部落的权力。这些职务原先已被取消而代之以正规的汉族官职。冯颙极力主张,这些黎族的天然领袖这时应被容许去组织负责维持安宁的军事部队,在那些取得成效的地方,这些人将如以前的成化时期那样,可以世世代代拥有其祖先的土司的地位。这表示从把土著吸收到汉族统治的中国社会之中的这一措施后退了一 步。但是冯颙认为,这样将把对黎族交战的责任交给黎族人民,免去了中国的统治者这一艰难的任务。他争辩说,这样将保护黎族不受剥削和消除汉黎两族社区之间冲突的根源,这一点也许在冯颙心目中是更加重要的。虽然冯颙的分析得到赞同,并被命令采纳,但是海南的危急局势即将出现;更强硬的措施也被采用,其结果是迅速赢得胜利。黎族的起义在1503年被镇压下①去,从大陆开来的汉、蒙士兵伤亡沉重。海南岛的黎族周期性的造反持续到 20世纪。
在有的地方,骚乱的部落民占领了省际交通运输的战略要地,或者直接威胁汉族统治者的利益,他们的起事就直接引起当局的注意,通常受到武力镇压。在15世纪60和70年代四川南部爆发的如上所述播州、泸州和叙州叛乱的一连串起事中可以看到一个例子。重庆西南的这个区域横跨贵州、云南和四川三省交界的长江。当李震于15世纪70年代后期在毗邻的贵州省镇压苗族时,四川巡抚张瓒也在此区域内进行征剿。他在呈给皇帝的报告中称主要的叛乱集团为“生”苗;在1476年宣布他们被“平定”以后,他奉命前往四川省西北角镇压一次藏人的起事,这项任务使他忙碌到1478年。1479年,苗人又操起武器,这时他们反对的是已经强加给他们的新的地方行政机构。
张巡抚急忙赶回这个旧战场,并报告朝廷,他必须再次与他们交战。
在这场危机中,礼部右侍部周洪谟在1479年年末呈上一份奏疏,其中生②动而深入细致地讨论了四川的土著民。其部分内容如下:臣叙人也,叙之夷情,臣固知之。戎、珙、筠、高四县在宋元时皆立土官,以夷治夷。羁縻而已。国朝代以流官,不通夷语,不诸夷情。其下因得肆行苛刻,激变其党。洪武、永乐、宣德、正统年间四命大将徂征,随服随叛。景泰初年,势益滋蔓。得汉人缚之于树乱射之,曰:“尔害我亦已久矣。”天顺、成化间,累出为恶。臣于是时尝言,剿之不能,抚之不从,唯立①吴晗:《明代的军兵》[593],《读史劄记》[594](1956年;1961年北京再版),第106—107页;《明史》[41],89,第2178页。
②关于这个问题及以下的内容,见岑仲勉:《黄河变迁史》[514](北京,1957年),第468页以下。 土官治之,为久远之利。诸夷忻然悦服。都御史汪浩徼倖边功,诬杀所保土官及寨之二百七十 余人。诸夷怨入骨髓,以为官军诱杀之,转肆虏掠。后兵部尚书程信统大兵,仅能克之。臣谓虽不能如前代(宋、元)设总管府长官司,亦合设冠带把事,分抚各寨。令夷人自推公平宽厚者一人为大寨主,许以世袭。其有不任,别选贤者代之。如此则汉不扰夷,夷不仇汉,可相安于永久矣。
这个建议在最高层被批准,但没有得到贯彻。和平是通过军事手段而恢复的,维持了10年左右。但西南各省苗族人总的不安分的情况,像大部分臣服民族的情况那样,是当局不断关注的原因。的确,在许多地方,土司之职在明朝一直存在,并且延续到下一个王朝,但是它们大部分存在于最边远的边缘区域。在明代的国家战略考虑被视为至关重要的那些地方,当时非汉族少数民族的相对的自治和以后一样就被置之不顾。在明代中叶,土著的部落和民族仍有余地,可以让出地盘而迁往更远和更偏僻的边区。不幸的是,中国的史籍记载倾向于——这完全可以理解——用地理的而不是种族的名称去认定它们。因此,有关控制它们的军事和政治措施的大量记载使学者仍难以对华南的人种学理出头绪。它的复杂性和流动性向明史学者提出了许多挑战性的问题。
荆襄叛乱,1465—1476年
15世纪中国人反对明朝的最大一次叛乱,及1399至1402年的内战和17世纪初期的最后的混乱之间在某些方面最为严重的社会动乱,是以湖广(湖北北部)西北的荆州和襄阳两个府命名的叛乱。它又称郧阳之乱,其名来自1476年末为了加强这个不安宁地区的治理而设立的一个新府。这是对几十年来一直未消失的一个社会问题所作出的几种政治反应之一;在这里,姑且以1476年标志这次叛乱的结束。但是,只有在最大的历史范围内进行考察,才能最清楚地了解荆襄叛乱。
荆襄地区大致为200平方英里:新的郧阳府地处中央,南北150英里,东西超过100英里。因此,郧阳府约相当于美国弗蒙特和新罕布什尔两个州的总面积,而荆襄区的大小相当于苏格兰。虽然多山,这个地区有几条大河流流过,土地肥沃。在唐宋时代,这个地区人烟稠密,秩序井然,当时它更靠近帝国的政治中心。从10世纪起,特别在元代,外国的入侵引起了一定程度的破坏,以致到14世纪这个区域已变成实际上无人居住的荒芜之地,战争和饥荒的难民纷纷从其他地方逃到这里,以摆脱正规的管制。背井离乡的擅自占住的居民桀骜不驯,容易接受盗寇的领导。
在明朝建国之际,当时的杰出将领之一邓俞奉命在1369年和1370年去清除这些目无法纪的人口,并且令人费解地不让那些流离失所的人进一步渗入此地。也许是因为全国秩序全面恢复,明初的政府不可能预见到促使走投无路的人民逃离其华北故土的未来的压力,但是到15世纪30年代后期,有人注意到河南为饥饿所迫的人又向西迁移,进入荆州和襄阳。荆襄区正西面陕西南部的汉中的一名军事将领当时警告说,严重的动乱肯定又要在那里爆发,因为在日益增长的人口中,既然官府没有正式形成权威,各种不正当的权力网络就在形成,以便剥削他们的劳动力和产品。但是朝廷决定对值得怜悯的流离失所的人民进行温和的说服,所以没有采取坚定的措施。 到15世纪50和60年代,已在这个区域居住而没有登记的流亡人口已达数十万人。15世纪60年代出现了一个名刘通的领袖;他得到了象征一个有凝聚力的叛乱运动的一批宗教和民间顾问的帮助。刘通曾举起放在他故乡河南中部西华县县衙门入口处的一个据说重达1000斤的石狻猊,因而出了名。
由于这次挑战性的显示力量的举动,人称他为“刘千斤”,他也拥有有助于领导叛乱的超人法术。
这个区域一些小股盗寇领袖逐渐活跃起来,他们在藐视法律和领导团伙进行袭掠的能力方面互争高低。刘通向他们之中的一批人建议,要他们都当他的副手,共举大事。他们占领一个小城,扯起一面称帝称王的黄旗,举刘通为汉王,宣布年号为德胜。设立了大部分为武职的官职,以与他合作的各种人选充任。刘通的几个儿子领导左和右的主力军,据说它们的人数达数万人。后来成为孝宗时期著名的吏部尚书的陕西人王恕,当时正任副都御史兼西北湖广的巡抚,专门负责这个区域游移不定的人口。他就起义之事上报皇帝并评论说,虽然一般困苦的人可加以关怀和照顾,但是奸民和制造混乱的人非动用武力不足以使之慑服。关于采取什么适当方式的争论,与土著起义引起的争论相似。
经过几个月的拖延后,朝廷作出了使用武力的反应。如同同时期的大藤峡事件和其他的起义,一支由资深的职业军官率领的野战军组成了,这一次由抚宁伯朱勇率领,他后来在北方边境有突出的表现。工部尚书和后来任兵部尚书(1467—1474)的白圭作为实际上是第二指挥的提督军务与宦官监军和核实请赏要求的御史等一批通常的编制人员一起前往。邻省军事领导人,特别是当时的湖广军事指挥官和新近因战胜苗族而抽出身来的李震,把守卫他们本省的部队调来,组成一支庞大的野战军。它在1465年后期出发,所向披靡,直捣叛乱的中心,在1466年仲夏,抓获刘通及其40名主要的助手;他们被解往京师斩首。在这一年的以后时期,其他的领袖和叛军残余被追逐至四川境内。
这个区域的主要问题并不因胜利的军事行动而有所改变。数万名居无定所的人继续住在那里。朝廷派官员去提供有限的和表面的救济和照顾,但是一旦叛乱被打垮,看来当局并没有认识到做进一步工作的必要性。当 1470年刘通的几名以前助手又从隐藏的地点露面领导一次新的叛乱时,人们才认识到真正的问题继续存在。这一年整个华北出现自然灾害;据报道,多达90万名新难民已从邻近区域逃荒而聚集在荆襄。新的叛乱领袖自称太平王,这是对灾难形势的一个吸引人的反应。
1470年末,当时在京的右都御史和这个时期士大夫出身的最卓越的军事领袖之一项忠被调遣去镇压新的叛乱。他在1471年初期到省,得到湖广的李震的帮助,到这一年年末又完成了军事行动。据报道,他们的联军多达 25万人,官方记载声称,除了处决几百名叛乱领袖外,他们把将近150万人强制遣返原籍,把被认为与叛乱有牵连的人发配边境。在 1474年担任刑部尚书,然后又任兵部尚书之前,项忠很快被调到更重要的北方边境执行任务。
七年中的第二次荆襄叛乱已被镇压,这个区域被“平定”。在战役结束后,项忠的捷报立刻受到质疑,他被指控为滥杀无辜。这些指控不论是否属实,却反映了当时朝廷的政治。他和李震可能不比其他将领更加涂炭生灵,他们虐待难民的行动与既定的政策也不背道而驰。他为他的行动呈上一份有力的辩护辞,皇帝不顾对他的弹劾,仍提升了他。 由于项忠强制驱散这个区域的非法居民,荆襄的问题已经有所变化。除了这个行动外,他在呈上的最后一份报告中提出并被政府采纳的关于稳定这个区域的建议无非是军事改组和警察活动的内容。甚至驱赶居民也只暂时起了变化。1476年6月,回流的流动人口再次叛乱。这一次,都察院的文官原杰奉命前往调查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政治和社会的手段。在上报新的社会动乱时,朝廷进行了一次争论;士大夫们在呈上的奏疏中提出建议和论点,并写出专题文章,在京师散发。
周洪谟作为一个熟悉该省土著问题的四川人,在 1480年所写的一份奏疏,其部分内容已载在上一节,这一次他和别人一起表达了他的看法。他写的《流民说》极力主张以社会的措施去代替到那时一直在试行的军事解决办法。他提出给荆襄区难民以土地,并把他们安置在更完善的、行政更具同情心的地方政府治理下的地方。其他官员也以类似的语气上书言事,朝廷为他们所动。总之,新叛乱的规模并不大。原杰的使命是去寻找贯彻这种政策的手段,从而使有儒家思想的政治家有机会显示其基本原则的真理——利民即利国。
有的历史学家把原杰视为整个荆襄事件的真正英雄。他一到荆襄,就四 出彻底调查情况,并向人民解释朝廷的仁慈用心。他告诉他们,他们可以要求取得他们在某些情况下已经耕种好几年的空地;现在可以而且应该登记而成为这个区域的合法居民;在新地能够生产之前将得到减税待遇;在选挑村长时有发言权。立刻受他影响的户超过11.3万,登记的人口达43.8万。在他的建议下,有一些县脱离了遥远的府治之地,在 1476年后期另外成立一个新的郧阳府,从而在这个地区的中央建立了一级重要的行政机构。另外,组成一个以这个府城为基地的新的湖广行都使司;它受权控制郧阳府及其邻近的县,其中有的县位于其他省份。几个世纪以来,就这样第一次给这个区域迅速带来了一项保证社会秩序的实质性的稳定措施。
在郧阳一年多以后,竭尽全力的原杰被调走。1477年晚些时候,他在赴新任的途中,死于一个路边的驿站。传统的历史学家告诉我们:“荆襄之民闻之,无不流泣者。”①其威胁性可以称得上达到真正叛乱的程度的其他地方动乱和盗寇活动的事例,在这两代皇帝的治下相对地说是很少的。长期存在的军事问题是北方边境一带无休止的战争。
亚洲内陆关系
在成化统治时期,以及程度稍小地在弘治时期,明朝试图在北方边境一 带采取强有力的防御态势。它成功地与一批批蒙古人交战,从1470至1480年的10年中赢得了几次大胜利,这是1449年土木惨败以来的最初的几次胜利。明朝还大规模地建造和重建防御性的长城,特别是穿过陕西和在山西边境的几段,同时还扩大了以这几段城墙为基础的整体防御体系。明朝还与朝鲜联合,共同与在今之东满洲的建州三大女真部落联盟交战。它们至少暂时成功地在那里限制了女真族势力的扩大。这是有历史意义的,因为那些建州的女真人将在一个世纪或更多的时间内取代蒙古人而成为中国人北方的最具①引自谈迁编:《国榷》[498](约1653年;1958年,北京再版),40,第2544页。 威胁性的敌人。在1644年,作为满族建立的清王朝,他们将侵入中国灭掉明朝。15世纪后期与蒙古人的几次战争将在下一节讨论;这里讨论的重点更为广泛,把明朝与亚洲内陆各国关系的更广泛的内容包括在内。
在整个这一时期内,蒙古民族分裂成若干国家和部落,它们分布于西起新疆,东至满洲的地区。如此众多的单位,以及女贞、维吾尔、西藏及其他民族的其他单位,通过纳贡制度而与中国人进行正规的交往。进贡活动容许每个得到承认的单位——民族、国家、部落和更小的实体——派代表团前来,代表团大部分由商人及其军事护送队组成,人数有时达数千,他们来到边境的过境地点,即位于长城沿线易于防守的少数指定的关隘。在很多情况下,规模略小但大部分仍由商人组成的代表团获准前往北京,作为中国皇帝的客人住在宾馆达数周至数月之久。
这个时期来自亚洲内陆的纳贡者,一般地说试图扩大他们的志愿使团的规模和增加来华的次数。他们迫切的关心是要取得亚洲内陆得不到的贸易货物,这些货物即使不是他们生活的必需品,也至少是他们向往的生活方式的必需品。在整个这一时期,特别是蒙古人常常不得不袭击边境哨所,狂热地要求更多的贸易特权,以便取得铁、粮食、手工产品以及奢侈用品,他们恫吓中国人,有时迫使他们作出军事反应。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中国人在边境与之作战的一批批使团,却作为纳贡者在北京出现,一年中的某个月指挥边境袭掠的领袖在同年的另一个月又带着贡品来到北京。
从现代的观点看,这些边境关系中存在着一种虚假内容,当时的中国官员也发现蒙古人像谜那样不可捉摸。在当地和从历史上了解亚洲内陆的司律思在论述中国人对这个时期亚洲内陆发展情况的知识时写道:不论明朝政府多么强烈地感到需要关于蒙古发展情况的情报,有时他们似乎了解得非常不够。在15世纪后半期,他们只有关于在蒙古谁继承谁和谁影响最大的模糊的概念。这个时期明朝往往不知道诸“小王子”的名字。这是一个多事之秋,甚至蒙古的年代史编写者也记述得很不确切,甚至很不准确,而且这些年代史是在以后很晚时期才编成的。这里的问题是,明朝对同时期的事件了解得很不够。一般地说,我们得到的印象是,1550年仇鸾作出的关于蒙古人对①中国的了解远远多于中国人对蒙古的了解的论断,适用于明朝的大部分时期。
由于材料的不完整和不准确,当时如同现在,明朝和蒙古的关系之谜对现代历史学家来说决不是易于看清楚的。他们面临一种不完整的记载。他们还必须处理双方的虚构的事实。最持久的虚构之一是出于当时和现在政治的需要,对明帝国在亚洲内陆存在的范围和意义作了大量错误的报道。事实是,总的说来中国的行政到长城沿线为止;越过这条线,中国的官署和官衔,以及他们在那里设立的行政结构,与其说是实际存在的东西,不如说是公认的虚幻,而且是离北京越远,情况越是如此。
一个例外是西南辽宁的沿海区。它在明代称为山东北道或辽东都司。它与受其节制的山东(今山东省)并不毗邻。它从京畿区(今河北省)向东延伸到位于山海关的长城东端。从山东通过海路渡过渤海湾的狭窄的航道很容易到那里,这就成了行政上它依附于山东的根据。这条狭窄的沿海地带从中华帝国的早期就由中国人居住,经历了许多世纪的漫长岁月,在 10世纪中国的力量衰落前,它一直由中国治理。辽东都司意味着恢复了对长城外的沿海①富路特、房兆楹合编:《明人传记辞典》[191](纽约和伦敦,1976年),第376页。 中国居民的统治,但它治理的范围大大地向北方延伸而超过了旧的中国行政区,所以作为一个中国的直接治理分区,它一部分是事实,一部分是假象。
反映载于明代史料中职官表的中国地图并不分清假象和现实。中国最佳的这个时期的历史地图显然使人产生一个虚假的印象,即明朝的北方和西方边疆甚至比同一个地图声称的版图最大的清帝国的边境更为广袤,也远比今①日中国的边境更为辽阔。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它是通过以下的办法做到这一点的:模糊了中国本土的各个区域与主要在亚洲内陆和满洲的北方和西方的更加辽阔的领土之间的区别,前者直接由中国的地方和省的政府文武官署治理,而在北方和西方的领土上,中国和当地的掌权者之间存在着一种表面的联系纽带——基本上是名义上的纽带。也就是说,抱有期待心理的中国朝廷封给较小的部落首领以王、都司直至卫指挥的头衔。这种做法由来已久,但在明代,它的使用的范围却是前所未有的。
受朝廷封赐了中国官衔的人,把那些官衔加到他们以其他的方式所取得的本民族的有实权的官衔上。但是,中国的官衔不是没有意义的。在有些情况下,拥有中国的官衔有助于加强几个敌对的争权者之一的合法性,而中国人也感到不得不通过外交的或军事的手段去帮助有中国官衔的人。在其他情况下,除了保证给有中国官衔的人以重要的经济特权——参加纳贡贸易的权利——以外,中国的官衔和行使权力毫不相干。但是,无论如何,在中国人居住区以外,这类官衔就丧失了在中国境内的那种重要意义,在中国境内,它们表示完全受中央政府控制的官僚结构中的职务。
当独立的国家和部落的非汉族领袖们争取到承认他们已经担任的职务的证书时,其结果将有利于他们参加贸易和得到源源而来的朝廷的丰厚的礼节 性礼品。为了给边缘区普遍地赐予恩泽(从中国人的观点看),中国的朝廷承受了很大的压力。朝廷并没有幻想通过这些手段去真正地管理这些边缘区,而是,可以这样说,它通过在遥远的领土上飘扬中国的旗帜,来施加一 定程度的限制性的影响。
在极西的蒙古民族的几个部已经皈依伊斯兰教,并且深深地卷进了中亚和西亚的政治事务之中。瓦剌(准噶尔、喀耳木)蒙古族的征服者也先力图把从亚洲内陆偏远的西北直至东面满洲的所有非伊斯兰化的民族统一起来;随着他在1455年死亡,这一努力也成为泡影。过了一个世纪,才又出了一个蒙古领袖,即来自鄂尔多斯的俺答王(1507—1582年),他的业绩可以与也先的短暂的成就相比,甚至还超过了后者。在成化和弘治时期,一度令人生畏的瓦剌人由于已远远地向西撤退,很少与中国接触,只是他们屡次与以河中地带为基地、但一直朝中国方向延伸到土鲁番的莫卧儿斯坦的察合台蒙古国进行的战争,才明显地促使中国人力图保留他们在中突厥斯坦(今新疆)的一定的影响。在成化统治时期,中国对中突厥斯坦的兴趣转到对其首都位于现在的同名城市的古维吾尔国哈密的控制方面;哈密城在甘肃西部最后一 个中国驻守地西北约500英里之处。①哈密连续地被一批信伊斯兰教的维吾尔王所统治,中国人封他们以“王”①这个时间及某些细节系根据屠勋的讣告;见焦竦:《国朝献征录》[76](约1594—1616年);《中国史学丛书》,6(台北,1965年),44,第71叶。关于萧敬,见张廷玉等编:《明史》[41](1736年;北京,1976年再版),304,第7784页。
①《明史》[41],300,第7676页。 的爵号,而赐给一枚金质的官印;它定期地向中国纳贡并与中国进行贸易。
维吾尔王与社会的上层很可能使用蒙古文(它以他们的维吾尔文书写,与维吾尔文属同一语系),作为重要的第二种政治语言。进行统治的哈密王处于莫卧儿斯坦蒙古王的影响之下,最后被后者所杀害,后者自称吐鲁番苏丹,他的领土紧邻哈密的西面。这位蒙古王在其西北的伊犁河谷还与仍为“异教徒”的瓦剌蒙古人交战。这样在15世纪70年代初期,接着又在1489年直到 15世纪90年代连续地发生动乱,在动乱中,中国试图进行军事干涉。
在以上两起动乱中,可以预料得到朝廷的争论转到了中国是应求助于武力,还是用文的措施来解决问题,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断绝一切贸易往来。
1473年,首先试用武力。一名中国将军及作战幕僚,连同一支小分队被派到哈密和西甘肃的中国边境之间的两个最大的蒙古军事行政区。中国人已给它们起名为赤斤卫和罕东卫,它们的卫指挥实际上是其部落王子,拥有中国朝廷发给的委任状。这两名靠近中国边境和受中国影响的蒙古领袖愿意帮助中国保持穿过他们领土的商路一直畅通到哈密及更远的地方。他们把据说兵力达30000人的部队置于中国人的麾下,一起向哈密进军。这支中国人领导的蒙古军队快要攻取哈密城和实现中国人恢复维吾尔王系的目的时,他们得知来自土鲁番的强大的蒙古部队正在计划的行动不是在哈密正面进攻,而是直趋此时无兵力守卫的赤斤和罕东基地。蒙古的指挥放弃了他们对中国将领的诺言,赶回故土保卫自己的国家。人数不多的中国军队这时失去了主力军,被迫不光彩地撤退;哈密被敌对的土鲁番蒙古人所占,直到15世纪90年代初期。
当时突厥斯坦不断的夺权斗争似乎又给中国人提供了干涉的机会,从 1489年起是外交干涉,1495年又进行军事干涉。一支又由大部分愿意合作的蒙古人组成的中国部队从甘肃向西北进军。这一次土鲁番人后撤,同时带走了维吾尔王和他的金质官樱哈密被中国人占领,但为期短暂,又毫无意义;在年末前,土鲁番军队重新进城。这时中国人求助于另一种更有威力的武器。
这发生在非常能干的马文升任兵部尚书的孝宗统治期的中叶。国策由有经验和有创见的大臣来执行。中国人禁止通过丝绸北路的一切贸易。到1497年,禁止贸易给正常地参加这一重要贸易的亚洲内陆诸政治实体造成的困难,促使土鲁番人作出妥协。他们释放了维吾尔王,归还他的官印,1499年中国人护送他回哈密重登王位。不幸的是,这个王颟顸无能,本国的人民痛恨他,因此政治局势依然很不稳定。
中国和土鲁番争夺控制哈密的斗争在16世纪的头几十年中呈拉锯战形②势,但以后中国的地位逐渐削弱。马文升在他仕宦生涯早期曾多年在西北边境任职;也许是出于这种经验,他对蒙古政治的洞察力,多于其他中国政治家通常所具备的。他在15世纪90年代预言,蒙古人最终会在突厥斯坦占上风;他说,那里不同民族的居民早就适应了蒙古的霸权,而不会加以抵制,特别是在成吉思汗的一名真正的后裔出现时更是如此。总之,在这种环境中,蒙古的皇权象征比与之竞争的中国的皇权象征更有力量。
哈密的例子是说明问题的。前往哈密的中国使者和军队在离开长城西端中国行政领土中最后一个前哨嘉峪关时,一直被描述为出塞,这说明中国和亚洲内陆的分界线并不是现代地图显示的那一条。越过长城,就是离开了中②夏燮编:《明通鉴》[约1876年,北京1959再版),40,第1530页。 国。但是这条界线以外的中国影响并不是无关紧要的。与中国的关系对哈密的王公和哈密与甘肃边境之间的蒙古首领们是重要的;这一事实就成了迤西诸国关系中的一种力量。中国可以结盟,有时成功地让内亚诸国为中国而战和把亲中国的首领扶上台。另外在少数情况下,中国会使用一种更加强有力的武器,即贸易,去努力压制遥远的首领们,这种手法与它通常利用贸易去诱使四面八方的国家忍受中国纳贡制度的约束完全一样。
使现代的读者难以理解的是,中国没有一贯地和合理地利用它相当强的经济实力去支持它的外交目标。司律思和其他学者争辩说,如果它这样做了,它完全可能清除造成北方边境的冲突和紧张局势的主要根源。这个时期的中国不能更充分地做到这点,可以用以下的事实来解释:明代的贸易是作为纳贡制度的一个方面,而不是作为国家对它有兴趣的一种独立的活动来管理的(这个解释适用于整个明代,但不适用于它以前的朝代)。因此,贸易不受财政思想和经济管理的制约;它的形式是作为普天之下的君主与四海的礼仪关系的一个方面而由礼部制定的。
容许与纳贡相结合的贸易——也就是说一切陆上的对外贸易在法律上应由国家进行和经营——是作为皇室的一种特权进行的。(一切法定的贸易决不是只在陆地边境上存在;在沿海边境,政策同样有限制性,而且在 1567年海禁解禁以前都知道是行不通的。)礼仪性的礼物交换以外的各种贸易和交换,至少在名义上是为了取得供皇室使用和享受的物品而进行的(军马和兵器则是例外,它们的采购由兵部负责)。这样,一切对外贸易都掌握在宦官手中,以皇帝私人利害关系的名义来经营,一般不受制于朝廷所制订的政策。蒙古人认为明朝是一个被腐化和贪权的宦官所控制的国家;他们就伴随纳贡活动的很不合心意的贸易而不断地与中国争吵、摩擦和交战,由此积累的经验很容易说明,他们为什么会产生这种错误的看法。
总之,中国试图通过外交去保持它在整个亚洲内陆的利益。可是,如同司律思注意到的那样,中国在成化统治时期似乎已经停止向所有不同的蒙古国家派出使团,以后也没有再派出。因此中国的外交变得依靠来到北京的使团和使者的单方面的活动。在蒙古人眼中,这样做主要是要求赏赐和从贸易中取利的机会。中国用来支持其外交活动的制裁有两种:一是军事惩罚,主要依靠蒙古人去与其他蒙古人交战;一是利用贸易。但是中国人不能充分地利用后者,把它当作一种资源或者一种武器,因为不合常情的和不像商业经营的管理操在为自己和为内廷服务的宦官手中。明朝与亚洲内陆抗衡的地位,既不像许多优越条件使它应有的那样强大,也不是高度合理的,也不能在不断变化的条件下灵活地调整,以便为中国的持久利益服务。
北方的边境战争
在整个明代中叶,蒙古人是中国的民族敌人。在北方边境与蒙古人的战争是最持久、费用最大和最危险的战争。北方边境战争的一个重要的发展可以定在成化统治时期;这就是新建长城和改组利用长城的防御体系。
从15世纪后期的中国史料中可以认定的蒙古集团从东到西依次如下:所谓的兀良哈三卫;山西北部的土默特部;鄂尔多斯和陕西北部的鄂尔多斯部;在旧蒙古故土(今外蒙古)并向南延伸到从今之热河往西直至陕西和甘肃的中国北方防区的、明代中国人称为鞑靼王国的虽然并非一贯团结却是庞大的 蒙古部落集团;西北长城内外的不同的蒙古领地,其中上述的赤斤和罕东两卫是其代表。
兀良哈是一个笼统使用的蒙古部落名称;在兀良哈三卫治理下的人民并不都是这个部落出身的蒙古人,甚至也许不全是蒙古人。三卫在洪武时期已经设立,为的是给那些试图逃避当时整个蒙古普遍存在的内部纷争和接受强大的新的明王朝的庇护以保持其自治的蒙古人提供一定程度的安全和稳定。
它们的基地是在西满洲沿西辽河(西拉木伦河)的大兴安岭的东麓,正好是 10世纪建立辽帝国的契丹族的故土。
契丹人又发生了什么变化呢?他们多半已被吸收到蒙古民族之中。他们的肥沃的牧地已被赠给有世袭卫指挥头衔的朵颜、泰宁和福余的王公们。在中国的史料中,这三个卫被视为中国在东北的防御联盟中的中流砥柱。中国人授予三卫以有纳贡国特权的保护领地的地位,以期促使它们脱离其西面的所有蒙古人和充当防备其东面跃跃欲试的女真人的屏障。但是也先在15世纪 40年代已经成功地压制住它们,使它们在15世纪40年代至少是半心半意地与他的统一蒙古的运动合作,而中国人一直担心新的大蒙古运动将破坏它们与中国的关系。但无论如何,在明代的大部分时期内,它们是蒙古人社会中最稳定的部分,中国的对蒙政策在那里执行得比任何其他地方都好。
在行政上,整个东北,从大兴安岭西麓往东穿过满洲直至海滨,从辽东往北直至在北极地方的一条模糊的界线,被称为奴儿干都指挥使司。根据《明史》,奴儿干与三卫一起,共包括难以置信的384个卫,其中大部分是授予③小的女真部落首领的空头衔。当时的战略思想是,必须使三卫的蒙古人继续成为该区域稳定的核心。但是在奴儿干以西,变动的形势使蒙古社会的其余部分在15世纪较晚的时期处于流动的状态。在它的中心部分,即中国人所称的鞑靼王国,它的所谓的小王子们(他们作为成吉思汗的直系后裔有权要求领导全部蒙古人,而中国人对他们的了解则很少)的命运正在好转。
这个时期出现了杰出的巴图蒙克(约1464—约1532年),他蔑视明朝皇帝,自称大元可汗。他的11个儿子将成为以后几个世纪重要的蒙古领袖的前辈,而他正在促使统一的蒙古的力量重新强大。在他的孙子俺答的统治下,这个运动将在下一个世纪中叶达到高潮。从 1483年起,当巴图蒙古成为中国史料中记载的小王子时,蒙古人正向南进逼长城的防线,并且肆意袭击。巴图蒙克诸子成了土默特部和鄂尔多斯部的可汗,即王公。一个全部东蒙古人的强大联盟正在形成。
以这种形势作为背景,我们也许比当时的中国政治家和将军更容易了解中国人为何能在15世纪70年代整个十年中连续地在与蒙古大军作战时赢得重大的胜利,可是在平定不断发生的边境袭击时却没有进展。一个有关的、有时是合理的担心是,越来越坚持不懈地南下向山西、陕西和甘肃进逼的蒙古集团的袭击将与定居在长城南面从而从内部威胁北方边境防御的蒙古人联合起来。这种担心在1468和1469年强化了朝廷对固原起义的反应,并且无疑地促使它采用了在以后十年中明显地表现出来的咄咄逼人的反蒙姿态。
固原是北方的九边之一;当时明朝把它当作陕西西部的一部分来治理,但是后来它被包括在甘肃省东南的突出地带内。它大致位于兰州和西安中间,按直线计,在九边中的另一个边,即黄河河畔的宁夏以南将近200英里③《明史》[41],286,第7346—7347页。 之处。明代史料称固原的蒙古人为土鞑,这个名称用来称呼北方几个省的蒙古人,这些人在元王朝灭亡后已远在中国本土内部定居,并且保留了某些自治权。固原起事的蒙古领袖在中国的史料中音译作满四 (有时作满俊)。他是世袭的部落领袖,又是把丹之孙或曾孙;把丹是一个杰出的蒙古领袖,在1378年已向明朝的开国皇帝投降,并获准与他的部落在当时汉人很少的一个区域——固原——定居。
明朝希望,这些蒙古人将接受和平的和定居的生活方式。但是,在拥有肥沃的牧地的情况下,他们通过牧马、练习箭术和狩猎,保留了他们的武艺;他们生活得很好,不必被迫去务农,所以他们在文化上依然保留蒙古的传统。
现在还难以断定满四造反的原因。有种种迹象表明,鞑靼小王子的太师,即刚健的孛来,煽动了“土鞑”去响应其边境以北的蒙古同胞。还有一些证据证明,一些道德败坏的当地中国军官正在进行盗匪活动,并且用谴责本地蒙古人的办法以掩盖自己的不法行为。不管是什么压力促使满四在 1468年5月造反,他把大批追随者带进固原北部崎岖的山区中的一个严密加固的要塞。地方的官员轻率地进攻,在整个夏季笨拙地作战,最后惨败,损失重大。
当战果上报朝廷时,一个以项忠(上面已经谈过他是在15世纪70年代初期战胜荆襄叛乱者的将领)为首的战地指挥部成立,它得到了当时任陕西巡抚的都御史马文升的协助。这支军队在1468年晚期开进固原,包围了满四的山区要塞,断其粮食,在1469年初期攻占。
在军事上,这次叛乱相对地说是一件小事,但它的政治影响却是深远的。
危言耸听者不但认为蒙古民族可能联合起来,而且认为它可能与西面的西藏人联合起来,这种观点引起了朝廷的一些严肃认真的政治家的不安。叛乱还鼓励了一个机会主义的主战派,他们想寻找机会去率领新组合的京营卫戍军,以便追求晋升、战利品和进行掠夺。这一次,大学士彭时和商辂不得不就西北的危机而与谣言散布者进行斗争。他们争辩说,已在战场的项忠和部队完全有能力战胜固原的叛乱者。彭、商二人不惜危及自己的前程,打赌说项忠会取得胜利,以便阻止不必要地扩大军事反应。但是在以后十年的边境危机中,皇帝常常支持主战派。因此,固原事件可以看成是15世纪70年代在鄂尔多斯进行的几次战争的前奏。
鄂尔多斯,中文称河套,与陕西的西部、北部和东部接壤,长期以来已是中国和草原互相影响之地。自明代开始以来,陕西北半部这一块贫瘠多岩的丘陵及沙漠平原的杳无人烟的地区,与较肥沃的南半部之间的往来已被一 系列军事战略要隘所切断。这些重兵防守的要隘旨在保护南部的中国居民不受从边远北部通过鄂尔多斯这块不毛之地进入的掳掠者(即蒙古人)的袭扰。
这一系列把该省一分为二的防守要地成为北方边境的九边之一,根据陕西东北边缘的要隘而得名,称为榆林;或者根据那里的两个最重要的府称为延(安)绥(德)。山西和大同两边镇位于其东,宁夏和固原两边镇位于其西。
蒙古人在自己的内部压力下,在这几十年中正在逐步南移而进入长城边境区。小王子麻儿可儿吉斯及其太师孛来在1468年从满州的辽东袭击榆林,下一年再次袭击,这时大同的总兵官王越在1469年末被派去迎击。王越虽然科举出身,却是军人集团中最能干的人;尽管与宦官和声名狼藉的朝臣有联系,他却是一个杰出的战地指挥官和军事行政长官。他在1470年初期宣布一 次胜利,这是他和其他将领在这一年夏季声称的一系列胜利中的第一次。虽然这些胜利总的说没有宣告有大批敌人被杀,但它们是对大规模和顽强的蒙 古人进攻的决定性的打击。据说它们大大地提高了居住在边境区内的人民的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