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中最重要、形式上最接近正史的两部著作,是明亡后明遗民所著,故未列入《千顷堂书目》。它们是查继佐(1601—1676年)的《罪惟录》(2.1.6),它有帝纪、志、传;和傅维麟(死于1667年)的《明书》(2.1.7),它有本纪、记、志、世家和列传。《明史稿》和《明史》( 2.1.9)分别完成于1723和1736年,是清朝的官修史书,基本上反映了清人对明朝历史的看法。
明代有许多编年体著作涉及不同的时期。最流行的有《皇明通纪》(1555年,1.2.1),据说是陈建所著。这部书在后来的版本中有许多增补( 1.2.2—12)。这是第一部内容广泛的明朝历史,起1351年,终1521年,即正德末年。它很快就流传开来。跟其他写于16世纪中叶以后的历史著作一样,《皇明通纪》根据的材料相当冗杂,对文献和传闻不加区别。它出版后不久,就③《清代名人传略》[271],第182—185页;朱彝尊:《书两朝崇信录后》,见《曝书亭集》[105](1714年序;重印,《四部丛刊》,第155—156函,上海,1926年),45,第12叶。
①《清代名人传略》[271],第240—241页。
②《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343—1347页;王鏊:《震泽长语》[531](4.5.10)(16世纪初;《纪录汇编》,1617年;上海重印,1938年),125,第12—13叶。 受到严厉的批评,说它包含了错误的叙述,有歪曲史实之嫌。皇帝甚至下令禁止并销毁印板。但像过去和现在经常发生的那样,禁书只不过增加了书的名声。
它被反复重英增补、重编,直到1627年,即天启末年。有朝鲜版和日本版。沈国元的《皇明通纪从信录》(1620年, 1.2.6)是其中很流行的一 种修订增补本,有批语和旁注。作者改正了《皇明通纪》中的一些错误,他的本子被认为是这部著作最好的版本,尽管这样,他仍然不加区别地收入了各种各样的资料。与此大不相同的是,同一作者关于泰昌和天启时期(1620—1627年)的《两朝从信录》(1621年,1.2.6),则主要依据实录。
其他一些流行的编年体明史是在清初出版的。一部是《通纪会纂》( 1.3.8),被认为是(可能是骗人的)锺惺(1574—1625年)所著,此书写明朝历史到1646年为止。锺惺是著名诗人。也许由于他的名气,编者和出版商在他死后用他的名字来替伪作做宣传,这种做法在17世纪的中国似乎是司空见惯。
一桩臭名昭著的公案涉及《史纲评要》,这是一部起自古代终于元末的编年史。这部著作包含被认为是李贽写的评语。它在文化革命中被“发现”并重印,当时李贽作为一个“反对儒家和赞成法家”的人物享有盛名。但是,四人帮垮台后,李贽的作者身份证明是假的,《史纲评要》则是晚明的一部抄袭之作,根据的是姚舜牧(1563—1627年)的《史纲要领》(1610年)。
③
另一部流行的历史著作是《通鉴明纪全载辑略》(1696年,1.3.9),它的有些版本甚至包括了南明,这部著作被认为是清初学者朱璘所作。德马④拉甚至利用它编著他的多卷本中国史。尽管这两部著作都有许多不同名字的版本并广为流传,但作为史料都没有多大价值。与真正的官修作品相比,这类作品可以认为是真正的野史。
不过,在编年体历史著作中,也有比较博学的。包括下列几种:薛应旂的《宪章录》(1573年,1.3.1),终1521年;黄光昇的《昭代典则》(1600年,1.3.2),终1527年;谭希思的《明大政纂要》(1619年,1.3.5),涉及同一时期。
这类著述中最突出的,是谈迁的《国榷》(约1653年,1.3.7),起1328年,终1645年,包括了整个明代。它根据文献资料,写明朝的最后25年最为详荆最后这部分占整个著作的六分之一。第一次铅印本根据几种不同的抄本校勘,1958年出版于北京。⑤有几部编年体著作只涉及有限的时期。关于明初的,可以举出吴朴的《龙飞纪略》(1542年,1.4.2),起1352年,终1402年。这类著作中的大多数写嘉靖和隆庆两朝。范守己的《皇明肃皇外史》(1582年,1.4.4)写嘉靖时期,据说包含实录所没有的资料。清初万言等人编撰的《崇祯长编》(1.4.9)是崇祯时期(这个时期没有修纂实录)的编年史。台北中央研究院③《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00—204页;郑晓:《今言》[64](4.2.2)(1566年;重印,《纪录汇编》,144—147,1617年;上海重印,1938年),145,第2叶。
④《明人传记辞典》[191],第791—793页;郎瑛:《七修类稿》[304](4.3.3)(1566年或其后;北京重印,1961年),13,第190—192页。
⑤《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190—1191页;沈德符:《野获编》[468],8,第223—234页。 保存的66卷手抄本,可能是现存最完整的。这部著作中有少数几章印成了文集。
第一部新颖的按题目编排的重要历史著作,是谷应泰的《明史纪事本末》(1658年,2.2.11),它模仿《通鉴纪事本末》,在体裁上是综合体的一种变体。但它又不同于将司马光《资治通鉴》的内容重新整理的《通鉴纪事本末》,它所根据的明代资料范围很广,其中有不少现在已经失传。它被认为是最有用和最可靠的早期明史著作之一,经常被翻印,日本早在1843年就翻印了。
还有一种综合体的变体,是同一作者限于某一时期历史的各种论文的合集。这类著作一方面在内容上不如本节第一部分谈到的著作那样广泛,另一 方面又区别于一个作者著作的总集。在中国目录中,这些著作通常列入史部的别史类。这类著作包括王世贞的《弇山堂别集》(1590年,2.2.6)和《弇州史料》(1614年,2.2.8)。
第二部著作是在作者死后编成的。两部著作偶尔有重复。前者包含若干⑥论文、系谱、研究和重要的《史乘考误》。后者增加几种志,其中一些涉及中国与外国人和这样一些国家的关系,如安南、哈密和蒙古;以及传记和传⑦记材料、有关明史话题的各种评论。王世贞(1526—1590年)是16世纪的杰出学者和批判的历史著作这个新趋势的富于创造力的代表。
⑥《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239—1242页。
⑦引自姚名达:《邵念鲁年谱》[614](上海,1930年;1934年重印),第16—17页。 传记著述传记著述在中国各个时代的历史编纂中占有突出地位。所有断代史的主要篇幅都分给了列传。《明史》(2.1.9,明朝的正史)的332卷中有220卷是传记。在大多数综合体的私家或半私家著作中,比例都相似。关于中国⑧传记著述的主要特点,在别的地方已有论述,不必在这里重复。在传记作品中,往往不能在历史和文学之间划一条严格的界线。已经有人指出,在中国,传记著述的主要目的是对死者表示尊敬并对他们的一生作出结论,而在 18世纪的中国,这被认为是一个君子的义务。①在16和17世纪,大多数明代人物传记的写作也是为了这个目的。这样,传记作品往往起到一种社会作用。所以尼维森用“社会传记”这个词来形容①墓志铭或墓表、神道碑、祭文和其他这类纪念性的作品。人们不期望这种社会传记对死者的人品和成就作出批评性的评价;而要求它们是一个朋友或与死者家庭有某种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学者所写的颂文。
社会传记是一个学者的文艺作品中的重要部分,并往往占据他的文集的一大部分。除去死者的近亲或朋友所准备并通常是印出的行状外,这种“社会传记”包含了可以得到的最基本和最详细的传记材料,由于它们是在一个人刚死后写的,根据的是当时可以得到的最好的资料,一般也是最可靠的资料。
这类资料的两大集成,焦竑的《国朝献征录》(1616年,3.1.1)和顾嗣立的《皇明文海》(1693年,3.1.6),可以看成是明代传记的两部最杰②出的合集。前者(有现代的重印本)终万历初期。这部合集除社会传记和行状外,还包括从实录中整理的传记、家史和其他各种资料。后者只有手抄本,③包括整个明代和范围相似的传记资料。尽管这两部作品在内容上有些重复,但包含的材料有时不同。不过,在明代作家的文集发表的大量传记材料中,它们只占了有限的一部分。
后来官方或私家编著的历史著作中的“列传”,不同于这些“社会传记”。
编写它们的作者通常与传记的主人翁没有密切关系。写传记的目的与其说是⑧已故海因茨·弗赖斯在他未发表的论明代宦官的政治作用的资格论文中,详尽阐述了这个题目。又见乌尔里克·汉斯-理查德·马米特希:《魏忠贤(1568—1628年):对晚明太监与党争的重新评价》[368],安阿伯,1968年。
①《清代名人传略》[271],第310—312页。原文引自《修史条议》[231],在刘承幹编的《明史例案》[347](1915年;复制重印,北京,1982年)中,题为《徐健庵修史条议》,见该书卷2,第10叶。徐乾学为他的历史编纂评论写的序言,可以在下列书中找到:《明史例案》2,第1叶和徐乾学的《憺园文集》[232](1697年;重印,《清名家集汇刊》,昌彼得编,台北,1979年),19,第20—21叶。
①浅野忠允:《明实录杂考》[1],《北亚细亚学报》,3(1944年10月),第254—285页。
②关于尚存手抄本的传播和两种刊本的起源,见傅吾康:《介绍》[172],第22—23页;间野:《明实录之研究》[370],第91—115页。
③黄虞稷(1629—1691年),见《清代名人传略》[271],第355—356页;《千顷堂书目》[260](17世纪后期;重印,《适园堂丛书》,1,台北,1967年),177,第1— 6页。据编者张钧衡的跋,这个目录是《明史·艺文志》[41]的主要资料来源。又见王遵通(音):《黄虞稷(1629—1691年)<千顷堂书目>史部新校注本》[556],学位论文,吉隆坡,马来亚大学,1968年。 称颂,不如说是根据流行的道德标准和时代背景对一个人的生平作出不偏不倚的评价。这种评价可以用评论的形式直接地说出,或者通过将传记分类的方法间接地表达,如孝友、忠义、循吏或良吏、酷吏,等等。最后一类在明代的传记著作中不再出现,但在官修的新旧唐书中却占有突出的位置。④这些后来的列传在很大程度上必须倚赖较早的“社会传记”,即使在能将“行状”与高级官员和负责编撰的官员可以利用的官方档案相核对时,也是这样。作为一个整体,传记著作在形式和内容上比较受到传统限制的约束。
大多数传记提供主人翁仕途中的重要日期、他的政绩、他的奏议的摘录,也许还有文学作品选录。除去少许赞美之辞外,很少涉及主人翁的性格和个人生活。
这样许多大大小小的明代传记汇编,通常只不过编辑观点不同罢了;在内容上很少有什么重大区别。
另有几种传记集与上述两种相象。这类传记集通常按下面的类目编次:宗室,京官(通常按官职再细分),地方官,武官,具有突出道德品质如忠义或孝义的人,儒林,文苑,隐逸,佛道,也许还有烈女和外国。在每一类中,大致按年代编次。但是有一类大型传记集如过廷训的《本朝分省人物考》⑤(1622年,3.1.5),是按照人物原籍所在的省份和州县编次的。这部著作的存在,说明明代学者知道乡土关系在政治史中的重要性。
许多传记著作局限于以某种道德品质著称的人,特别是为效忠明朝而牺牲生命的人(3.2.4,3.2.6),如为了建文皇帝(3.2.1,3.2.2),为了天启年间的政治斗争(3.2.3,3.2.5),或为了明末时反对内外敌人(3.2.7—10)。
还有一些传记著作是专门收官吏的。其中的几部仿照朱熹的《名臣言行录》,从别的著作中选择著名官吏的传记材料并加以分类(3.3.2—8)。这类著作中规模最大的是徐开任的《明名臣言行录》(1681年,3.3.2)。这部作品包括整个明代。另一部这类著作是李贽的《藏书》及其续集《续藏书》(3.3.15)。这部著作的新颖之处不在于它所述的历史人物,而在于他对历史人物所作的评价。①一种用不同的方法介绍官吏的传记材料的著作,以 16世纪晚期雷礼的《国朝列卿纪》(3.3.12)为代表,它在形式上接近于论述政府机构的著作。
②它包括引言性的论述各政府官员的文章、有任命日期的职官表和官员们的传记。职官表比其他著作中类似的表更加完备。这种形式的传记著作很希罕,但却是非常有用的。①有些传记集专收一个特定地区的人,如祝允明的《苏材小纂》(3.5.1),朱睦■的《皇朝中州人物志》(1568年,3.5.2)。有些限于一个特定时期,④关于《大明日历》,见本章注[52]及有关正文;关于《宝训》,见本章注[59]的有关正文;关于《三朝要典》,见本章,《有关历史或作为历史资料的明代政府出版物》。关于万历朝起居注,见本章,《国史馆》。
⑤牟复礼:《诗人高启,1336—1374年》[399],第162—165页;和《明人传记辞典》[191],第697—698页和第1227页。李晋华在1932年发表一篇《明代敕撰书考》[320],见《哈佛燕京国学引得丛书补编》,3。
①《皇明祖训录》[386](6.1.12)(1373年;重印,《明朝开国文献》,台北,1966年),第1686页。
②酒井忠夫在他渊博的《中国善书研究》[443](东京,1960年)中,列出56种这类官方出版物的有注释的名单。
①见本章,《有关历史或作为历史资料的明代政府出版物》。 ②如王世贞的《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3.6.6)。最后,还有分类人物传记,如学者、诗人、方伎(3.4.1—5),军事长官(3.7.4),宗室成员(3.7.3)。
最杰出的学者传记集,黄宗羲的《明儒学案》(3.4.6),前面已经提到。③②见本章注[92]。
③关于“综合体”,见杨联陞:《中国官修史书的结构》[609],第44—59页。 各种历史评论在传统的分类法中,评论集或笔记一般分在子部的杂家或小说类。不过很明显,大多数笔记提供了有关历史问题的重要资料:在多数情况下,[笔记]作者的目的是想为学术性的和机智的谈话提供材料,这个目的在这类作品的序言中常有说明。但作者往往希望写下自己的体验和见闻以补充正史。另一个目的是举例说明传统道德,例子好坏都有。最后,还有一个动机,它经常伴随其他的动机出现,这就是为了娱乐。由于是学者为学者而写,不言而喻,它们也反映出士大夫阶级的意识形态,包括这个阶级的全部传统观念。我们很少能了解下层阶级;大多数事件的记载来自有学识的官僚阶级。①这些笔记的范围和内容可说是无所不包。许多主要地是谈论儒家经典、文学和较早时期的历史。这种笔记对明代的思想和思想史很重要。它们也讲述各种惊人的或流行的故事,对某一时代的生活和思想的各个方面提供了有价值的资料。但这类著作跟小说一样,不能在谈历史资料的一章中充分讨论,尽管小说以至诗歌对了解明代的文化与社会有极大的重要性。
我们将把讨论限制在对明代的政治和社会史提供了直接资料的笔记的范围内。笔记较之其他任何历史著作更是个人的;在笔记里,作者的主观的、个人的态度变得很明显。因此,它们是真正意义的“野史”。
然而《四库全书总目》和其他大多数传统目录无一例外地将笔记通通列入子部,《千顷堂书目》适当注意到许多笔记的历史著作性质,而把它们比较合适地列入史部中的别史和杂史类。有些笔记包括到作者在世时为止的整个明代,往往有正史中所没有的有价值的资料。
它们中间最突出的,是沈德符的《野获编》(1619年,4.1.5)。他的笔记主要谈论历史、政治和制度问题,根据的是从他曾任京官的祖父和父亲那里得来的材料、他自己在北京和别处的经历,以及其他各种资料。作者的不带偏见和往往是非传统的看法,提高了这部作品的价值。虽然此书被禁,但清代学者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它重编于1713年,重印于1827、1869和 1959年。①这类笔记中常被引用的另一部笔记,是朱国祯的《涌幢小品》(1621年,② 4.1.6),他也是一部大型综合体明史的作者。也许卷数最多的笔记是张萱①的《西院闻见录》(1632年, 4.1.7)。它包含的传记材料是按不同的人在某种情况下表现出来的道德或其他品质分类的,这些人主要是官员。它包含的引文是按政府部门和这些部门内的官员的职能编排的。引文引自奏议和其他著作,其中有些已失传。最后一小部分以民俗和宗教为特点,内容主要引自其他资料。它一方面接近于传记著作,另一方面接近于经世文。它是有用而重要的资料。
①陈学霖:《当代中国史评中的李贽(1527—1602年)》[22],第125—151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565—1567页。
① A.J.M.德穆瓦里亚克·德马拉:《中国通史,或这个帝国的编年史:〈通鉴纲目〉译文》[140](巴黎,1779—1785年),第10卷。
②这个版本的翻印本,1978年在台北出版。
①关于这部著作见本章,《导言:若干普遍趋势》。 ②其他笔记如焦竑的《玉堂丛语》(1618年,4.2.6),或刘若愚的《酌中志》(约1638年,4.2.7),主要谈政府体制和官宦生活。它们往往在国家体制上对正史和别史作了补充。《酌中志》谈皇宫中的事件与活动,特别是最后四朝。它是由宦官写作的少数作品之一,因而是有关晚明时期内廷事件和生活的重要资料来源,因为它没有反映官吏对宦官的偏见。
被《千顷堂书目》归入子部的其他比较一般性的笔记,含有与明史有关的材料。其中最突出的出版于《千顷堂书目》包括的时期之后。这就是顾炎武写于1671—1695年间的《日知录》。它涉及的题目范围广泛。这些笔记不像其他许多作家的笔记那样是随便写的,而是基于顾炎武广泛的阅读和旅行观察。它含有有关明史许多方面的有价值的资料。
对研究明代有用的其他作品有,郎瑛的《七修类稿》(1566年或稍后, 4. 3. 3),何良俊的《四友斋丛说》( 1573年,4.3.5),谢肇淛的《五 ③杂俎》(约1600年,4.3.11),和焦竑的《焦氏笔乘》(1606年,4.3.13)。
有的笔记如田艺蘅的《留青日札》(1573年,4.3.6)含有文化史和民俗学资料。有的如徐禛卿的《翦胜野闻》(约1500年,4.5.7)涉及过去一个有限的时期。笔记更经常谈论的是作者在世时的事件。李贤的《古穰杂录》(1460年以后,4.5.3)涉及的时期从宣德到天顺朝,而张瀚的《松窗梦语》(1593年,4.6.4)涉及嘉靖、隆庆和万历初期。
另外一些作品只涉及某一地理区域。大多数目录把它们列入地理和方志,包括这样一些作品如周晖写南京的《金陵琐事》(1610年,4.9.5),①陆粲写江苏南部的《庚巳编》(约1520年,4.9.2),和屈大均写广东的《广东新语》(约1680年,4.10.2)。②有些作者(如沈德符和顾炎武)专门对一些问题发表相当客观的批评意见,这些问题是他们通过自己广泛的知识和阅历所真正理解的。另一些作者(如郎瑛)专门搜集各种奇闻轶事。还有一些作者热中于对某个问题、某些人和他们的行动发表他们的个人意见(如徐禛卿),或叙述他们自己的经历(如谢肇和李贤)。其余的作者是比较没有偏见、见解比较开明的民间学者③(如沈德符和田艺蘅)。如此看来,王世贞的批评不是没有根据的。不过,笔记中包含着无比丰富的资料,必须仔细加以评价。
②《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399—1405页。
③彼得·奥尔布里希特:《中国的列传》,《时代》,8,2— 3(1957年),第224—235页;崔瑞德:《中国的传记著述》[520],见《中国和日本的史家》,W.B.比斯利和E.G.普利布兰克编(伦敦,1961年),第95—114页,和《中国传记问题》[521],见《儒家人物》,芮沃寿编(斯坦福,1962年),第24—39页;戴维·S.尼维森:《传统中国传记的诸方面》[407],《亚洲研究杂志》,21,4(1962年),第457—463页。
①尼维森:《传统中国传记的诸方面》[407],第459页。
②尼维森:《传统中国传记的诸方面》[407],第457—459页。
③ 8卷(台北,1965年)。 经世文 16世纪后期历史著作新趋势的一部分是个人和多人的经世文的辑录。
经世文主要由题本组成。在报告事实并提出对策的限度内,它们与奏本④有区别(奏本也称奏疏或奏议)。题本在许多情况下是解释政府的决定和政治行动并使之具体化。作为历史资料,题本并不由于皇帝没有批准它所建议的行动,或者——像经常发生的——由于皇帝根本没有见到它而减少其价值,因为它的价值在于它所提供的情况和发表的意见本身。
题本不仅常常提供作者管辖范围内有关情况的有价值的资料,而且帮助我们了解对某些问题的各种看法,恰当地估计政府中的摩擦和斗争。特别是各监察机构的御史,他们是皇帝的“耳目”,职责就是向皇帝报告一切,保证官僚执行法定的政策,公布官员的一切不适当的或违法的行为,批评政府的政策。因此,御史的题本特别多。
其他提供资料的文书包括建议、请愿,或者不归入奏议的向皇帝的报告(议、表、笺、策);对其他政府部门的通知(揭、檄);皇帝的命令(谕、诏、敕);和对下属的命令(牌)。但还有一种疏、义、表之类的著作纯属①私人性质,必须将它们与官方文书区别开来。此外,领导官员之间关于他们管辖范围内的问题的半官方通信,有时可能非常有启发。
关于政策的最重要的奏议,在实录和其他历史著述中通常都有摘录。此外,某个官员的最重要的奏议照例要在他的传记中提到。但通常只是摘录而不是全文。为了得到奏议的全文,差不多总是需要转向奏议总集或专集。
奏议和其他经世文的选编始于16世纪下半叶,并且是这个时期一项真正的新发明。这类作品中最早的,有万表的《皇明经济文录》(1554年,5.1.3),下限到嘉靖初年。几乎总是像这类辑录那样,材料是按题目编排的。其中最全面的要数陈子龙等人的《皇明经世文编》( 1638年,5.1.8)。它包括从明初到编者所处时代为止的430人的奏议和其他政治著述,并有作者的小传。许多材料涉及边防。这部作品已经重印,是特别重要的明史资料。②除去这些全面的辑录外,还有只限于一定时期的辑录,但这类辑录在嘉靖时才开始出现(5.2.1—6)。专门的辑录通常包括所有可以得到的奏议或奏稿的未经删节的全文,它们或是作者在他整个仕宦生涯中写的,或是在任某一官职时写的,或是在某一时期写的。这些辑录中最早的文献从宣德和正统时起,但大部分是从明朝后半期起。尚存100多种这类辑录。
在许多情况下,某一作者的奏议并不单独出版,而是包括在他的文集中。
有时一个作者文集中的一部分或大部分由一种比较带个人性质的奏议组成,它们或者是对皇帝的恩宠表示感谢,或者是一份辞职书,等等。一般来说,一个作者的文集中包含的奏议,不是被看成历史文献,而是被看成文学作品。
尽管如此,文集中的奏议仍然含有别处找不到的大量有价值的材料。
经世文也被辑录进各种有关政治机构和政府管理的作品。这类作品不限于官方和半官方出版物,而往往是由私家编纂的。不过,私家作品的作者或④藏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
①刘仁开(音):《〈新唐书〉中的奸臣、叛臣和逆臣》[350],学位论文,汉堡,1975年。
②有重印本可利用,30卷(台北,1971年)。 编纂者必须有接触官方材料的机会。典型的关于政府机构的私家著作,有王①世贞的《锦衣志》(6.2.10)和各种关于翰林院的志(6.2.6—9),均写于 16世纪中期或稍后时期。
《官制大全》在16世纪有各种版本,构成一个新的类别。它们列出所有京师和地方政府及其下属部门的文武官员名单以及各部门负责官员的品级。
名单按盛府编排,有关于行政区的地理介绍,包括关于北部边疆地区和关于外国人的章节,还有少数地图。这些参考手册在它们出版的时代可能十分流行,但其中只有极少数留存下来。《大明官制大全》(6.1.6)是留存下来的这类手册中最突出的例子。为了帮助官吏处理诉讼案件,出版了许多注释本的《大明律》,载有法律条文和条例,时间主要在16世纪和17世纪初(6.3.3—7)。②第三种经世文是政书。虽然大多数类书包含一些政治问题的材料,但政书是专用于论述政府组织和经济问题的。大多数中国目录将它们列入史部的“政书”类。这些政书遵循并丰富了一个较早的传统。王圻的《续文献通考》(1568年,6.6.2)是马端临著名的《文献通考》的续篇,包括辽、金、元、明四朝,明朝至万历初年。它遵循前人的分类法,但增加了一些新的部门和项目。它关于明朝的某些领域的资料,被认为比《钦定续文献通考》(1749年,6.6.9)更丰富。一位多产的政书编者是陈仁锡(1579—1634年),他编了两部政书巨著《皇明世法录》(1630年,6.6.7)和《经世八编类纂》(1626年,6.6.6)。后者是将明代的其他八部政书中的有关材料重新加以编排而成。这一部和另外几部政书的书名,说明它们被看作经世文的汇编。
①关于这部作品,见本章,《导言:若干普遍趋势》。
②见本章,《有关历史或作为历史资料的明代政府出版物》。 关于外事和军事组织的著作依照不分国内外政策的传统中国政治思想,传统分类体系没有将对外关系单独列为一类。与其他民族的和平关系属于礼部的管辖范围。边防和军事则是兵部的事。虽然与亚洲内陆的民族特别是蒙古人和后来的满族人的关系,是明代中国外交政策的焦点,但海外关系也变得很重要。15世纪初中国舰队远征东南亚、印度洋直到东非,被列为那个时代最伟大的航海业绩。后来,欧洲海军力量向东扩张,终于成为清代中国发展的魔障。因此,单立一 节概括地谈谈中国历史著作如何反映这些对外关系,是适当的。
③
除去实录、其他一般历史著作和政书中有关于对外关系的章节外,有许多著作专门论述与明帝国有交往的外国和外国人。这些著作中的大部分写于明朝后半期,基本上可以归入经世文。虽然着重在军事,但在大多数作品中也有关于潜在敌人的习性的资料。这类作品的例子有严从简的《殊域周资录》(1574年,7.1.4),这是一部全面论述外国和它们与中国的陆上和海上关系的专著,下限到嘉靖时期,和慎懋赏的《四夷广记》(万历后期,7.1.10)。
它涉及17世纪初期,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论述朝鲜、日本和琉球;第二部分论述蒙古人、兀良哈人和汝真(女真)人;第三部分论述西藏和中亚;第四部分论述海外国家安南、爪哇、满剌加、三佛齐、柬埔寨和欧洲国家(佛郎机)。除去描述不同的民族、他们的制度和习俗外,还增加了简短的词汇汇编,包括日语、琉球语、蒙古语、阿拉伯语、越南语和其他语种。这些词汇汇编可能是《华夷译语》(7.1.1)的缩编,它是14世纪后期首次为公务之用而编纂的。它们是汉语以及有关语种的历史语言学的重要资料,并在一 个多世纪以前就受到西方学者的注意。
在论述军事的著作中,有两部杰出作品。王鸣鹤的《登坛必究》(1599年,7.2.6)论述军事科学,有地图和关于地理、军事组织与准备、战略、战④术和装备的具体说明;还有明代有关军事问题的重要奏议。茅元仪的《武备志》(1621年,7.2.7)也有地图,它是一部关于军事战略战术、装备与战争手段、军事组织与边防的百科全书。这部著作关于明代至17世纪初的论述特别有力。论述装备和边防的部分之所以使人感到兴趣,是由于有许多例证。
这部著作最好地体现了晚明时期军事科学知识的状况。
还有许多关于军事计划、边界问题,或外国人的专题著作。它们包含所谈事件的参与者或目击者的叙述,以及有文献根据的论文。最多的是关于蒙古和北部边界包括满洲在内的作品。
现尚存一些关于永乐皇帝出征蒙古的个人记述,是皇帝身边的高级官员写的(7.3.2—3)。还有以个人的经历为依据的专题著作,作者是边疆的官⑤①①员如马文升、王琼、和萧大亨。萧大亨的著作提供了关于蒙古人的习俗和③有重印本,25卷(台北,1970年)。
④见本章,《导言:若干普遍趋势》。
⑤见本章,《导言:若干普遍趋势》。
①赫伯特·弗兰克:《13和14世纪中国私家历史著述的某些方面》[167],见《中国和日本的史家》,第116—117页。
①中华书局的新式标点本(北京,1959年;第2版,北京,1980年)。 ②他们与中国的关系的第一手资料。其他作品附有边疆地区和边塞的珍贵地图。作者大多是兵部的高级官员或边疆地区的行政长官,他们有机会接触有③关的材料。这类作品的例子有许论的《九边图论》(1534年,7.8.7),它包括地图和对全部北部边境地区的描述;杨时宁的《宣大山西三镇图说》(1605年,7.3.21),只述及宣府、大同、山西三镇;冯瑗的《开原图说》(约1618年,7.10.3),所述的开原地区在今沈阳东北。
还有关于某些边疆地区的地方志,类似中国的府志和县志。这类作品的例子有刘效祖的《四镇三关志》(1576年,7.3.18),述及蓟州、昌平、保定、辽东戍区和紫荆关、山海关;郑汝璧的《延绥镇志》(1607年,7.3.22),延绥戍区在今陕西北部;毕恭的《辽东志》(1443年,7.10.1)是记述南满的;郭造卿的《卢龙塞略》(1610年,7.3.23),是一部关于卢龙关周围的边境地区的内容广泛的志书,卢龙关在今河北东部。最后这部作品有从洪武至万历朝的编年纪,有负责这个地区防务的杰出官员的传记,有关于边防的军事组织、装备、运输和战略地志的论述;还有关于蒙古人的资料,包括蒙古语词汇汇编。
有些著作是对边政的调查研究;它们是魏焕的《九边考》(1541年, 7.3.8)和张雨的《边政考》(1547年,7.3.10)。王在晋的《三朝辽事实录》(1638年,7.10.9)是万历后期、泰昌和天启时期在满洲边境上发生的事件的编年史。颜季亨的《九十九筹》(天启时期,7.10.6)是最后谈论这个题目的明代书籍之一。④①还有类似的著作,是关于其他边境地区包括“第三”或海上边界的。
只有少数关于中亚的个人旅行记,其中最著名的是陈诚的《西域行程记》(7.4.1),它是作者在1414和1415年间经中亚出使撒马儿罕和哈烈时所记。
这是有关明初中亚情况的重要资料来源。有几个驻守中国西南靠近土著地区的官员,写下了他们在这个地区的和平的或战争的经历。只有少数较全面的专著。无名作者的《南诏野史》(7.5.8)包含到晚明时为止的关于云南非汉②族人民的历史和人种史的记述。田汝成的《炎徼纪闻》(1560年,7.5.9)记述了到嘉靖时为止与广西、贵州和云南土著的斗争。少数作品论述中国与安南的关系,其中最详细的是张镜心的编年体《驭交记》(写于1638至1641年间,7.6.8),它的大部分下限到1637年。
15世纪初伟大的海上远征不像我们可能期望的那样在历史著作中受到重视。虽然它们在许多方面比得上西方航海家著名的地理发现,但后来的中国作家从未把它们看成是光荣的成就,从未对它们产生认真的兴趣。这些远征被看成是一个讨厌的太监的浪费而受到轻视。士大夫对所有宦官的偏见(远征领袖郑和是个宦官)确实在这里起了作用。民间传说进一步歪曲了远征的种种事实,加进许多杜撰的故事,使外国人特别显得可笑。
因此,传下来的少数真实材料就特别可贵。关于这些远征最杰出的作品②现代铅印本(上海,1935年;北京,1959年)。
③哈佛燕京学社1940年初印于北京。
④焦竑:《玉堂丛语》[77](1618年),北京1981年出版新式标点重印本,台湾1982年翻樱①这三部作品都有加标点的重印本:《七修类稿》[304]和《四友斋丛说》[203](北京,1961年),《五杂俎》[213](北京,1959年)。
②北京重印,1955年。 ③是马欢的《瀛涯胜览》(1451年,7.7.2)。马欢参加了几次航行,描述了他到过的地方。他的记述是用口语写的,这就为近代前的中国学者的不予理④睬增加了一个借口。马欢的记述成了关于这些远征的最重要的资料。一部对①马欢的记述作出补充的同样珍贵的记述,是费信的《星槎胜览》(1436年, 7.7.1),费信也参加了几次远征。其他全面考察中唯一值得一提的,是张燮的《东西洋考》。这部作品描述了东南亚国家和日本、它们与中国的关系,以及航线和海上贸易。它也含有文献材料和引自早期著作中有关这类题目的长篇引文。
与琉球、日本和朝鲜的关系,以及一般海防问题,都是明朝官员所直接关心的,有相应的著作论及这些问题。它们包括个人经历的记述,如在1533②①—1534年间奉使琉球的陈侃的《使琉球录》(7.8.2),和龚用卿在1536—1537年间出使朝鲜的报告《使朝鲜录》(7.9.4)。负责海防的官员所写①的经历有这样一些作品如俞大猷的《洗海近事》,写1568—1569年间在福建广东沿海镇压海盗的事。
②
两部有插图的海防著作,以其学术上的成就也值得注意。郑若曾的《筹海图编》(1561—1562年,7.8.10)论述从满洲到广东的海防,有船只和兵器的插图。同一作者大约同一时期的《郑开阳杂著》(7.8.11)是10篇海防论文的合集,有地图。郑若曾被看成第一个把注意力特别集中于沿海地区的地理学家,并对这个时期的海上贸易和海盗的新发展引起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此外,还有许多专题著作。刘宗岱的《两浙海防类考》(1575年,7.8.14)和经过几个作者修订增补的《两浙海防类考续编》(1602年,7.8.20)论述浙江的海防;王在晋的《海防纂要》(1613年,7.8.21)论述从广东到朝鲜的海上防御。
③屈大均:《广东新语》[119],圈点印刷本(约1680年;香港1974年重印)。
④王世贞的批评,见本章,《导言:若干普遍趋势》。
①关于明朝奏议的种类和传送,见赛拉斯·吴:《明代奏议的传送及对传送网的评价》[596],《通报》,54(1968年),第275—287页。
②明代官方文献的种类和它们的名称,显然同费正清和邓嗣禹在《清代文献的种类与使用》[153]中所说的清代所使用的不完全相同,见《哈佛亚洲研究杂志》,5(1940年),第1—71页;也同费正清和邓嗣禹在《清代的行政:三项研究》[152](坎布里奇,1960年)中所说的不尽相同。
① 30卷(1638年;台北1964年重印)。
①有彼德·格雷纳的德译本:《从明初至天顺末年(1368—1464年)的明代锦衣卫》[193](威斯巴登,1975年),和同一作者的《王世贞关于锦衣卫的笔记,二部》[192],见《中国,文化、政治和经济:艾尔弗雷德·霍夫曼诞辰六十五周年纪念论文集》,汉斯·林克、彼德·莱姆比格勒和沃尔夫冈·库宾编(蒂宾根和巴塞尔,1976年),第130—163页。
②又见黄章健:《明代律例汇编》[244],两卷(台北,1979年),开列了他所知道的尚存72种版本的名称。 类书和地理、经济、科技著作本节提到的类书和其他作品不能说是严格意义上的历史著作。类书的编纂在明朝的最后50年达到全盛时期。在《四库全书总目》所列的包括一切时代,其中也包括清朝头100年的282部类书中,几乎有一半(139部)是明①代编纂的。这些类书也包括经世文材料,但范围有限,只收入整个作品的一 小部分。这类作品中只有两部最突出的作品需要提及。《三才图会》(1609①②年,9.2.2)是王圻编纂的,他也是一部重要政书的编纂者。这部有图像说明的类书分为14门,包括天文、地理、人物、时令、宫室、器用、身体、衣服、人事(音乐、游戏、书法、绘画、舞蹈、气功、体育、斗鸡)、仪制、珍宝、文史、鸟兽、草木。
③①
另一部是章潢的《图书编》(1613年,9.2.3),也包括这样一些类目如易象、天文、历算、明帝国和外国的地理、边防、人道、中国历史上的帝王和著名人物,以及政治、社会和宗教机构。章潢认识利玛窦,他在他的类书中收入后者著名的《万国舆图》。除了这些供学者使用的学术性类书外,还有许多通俗性类书,它们反映了16世纪末和17世纪初一般知书识字的人的知识水平。②区别于地方志、地方手册和帝国行政地理的两部最重要的地理著作,是③以作者的实地考察为基础,前面已经提到。徐宏祖有许多新的地理发现,最值得注意的是他查明金沙江是长江的上游和指出澜沧江和怒江的上游是不同④的河流。徐宏祖的地图提供了有价值的资料。出版于17世纪之前的其他地①图,有罗洪先的《广舆图》(1541年,8.1.3),它主要是根据朱思本(1273—约1338年)的所谓“蒙古地图”,而加以补充。
在15世纪初和随后的海上远征中新得到的地理知识,在郑若曾著作中的②地图中和《武备志》里得到体现。精心绘制的中国及其邻国的详图,附有文字说明,出现在陈组绶的《皇明职方地图》(1635年,8.1.8)中。
①《明实录》[380]中有关蒙古和满洲的章节,田村实造摘录出来单独出版,书名《明代满蒙史料》[496],18卷(京都,1954—1959年)(7.3.27);有关东南亚的章节,赵令扬等编成《明实录中之东南亚史料》[48],两卷(香港,1968和1976年);有关云南历史的章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云南民族调查组编成《明实录有关云南历史资料摘抄》[123](昆明,1959年)(7.5.13)。
①《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053—1054页。
②(7.3.5,7.10.2);《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027—1029页。
③(7.3.6):《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367—1368页。
①(7.3.20);《明人传记辞典》[191],第544—546页。
②有亨利·塞鲁斯的法译本:《萧大亨的〈北路风俗〉》[455],载《华裔学志》,10(1945年),第117—208页。
③《明人传记辞典》[191],第593—595页。
④见富路特:《打败满族人的九十九种方法》[189],载《天下月刊》,6,5(1938年),第418—424页。
①“第三边界”这种说法是博多·维特霍夫创造的:《中国的第三边界:传统的中国国家与沿海地带》[565](威斯巴登,1969年),特别是第1— 5页。
②有卡米耶·圣桑的法译本:《〈南诏野史〉:一部古云南史的译文,附地图和历史地名词汇》[442](巴黎,1904年)。 前面提到的关于水利、河道和交通的作品,是从管理的角度写的。还有别的许多关于地理和经济的作品,是从其他角度写的。其中之一是潘季驯③①的《河防一览》(1590年,8.2.6),这是一部专论治理黄河、淮河和河南、安徽、江苏和浙江的其他河道的著作,论述防洪的预防措施。另一部类似的作品是张国维的《吴中水利全书》(1636年,8.2.8),这是一部全面论述江苏南部河道的治理与灌溉的专著,根据的是作者本人的经验和有据可查的文献,包括地图和文献材料。另外一些规模较小的著作(8.2.1—5),论述有限的地区或题目。万历时期的《商程一览》(8.2.7)对明代的交通路线作了富于见识的概述,这是一本旅行指南,全面描述明帝国的陆路、水路、歇息处,和路程,特别注意边疆地区。②前面已经谈到关于财政管理和政府经济事业的半官方著作。除此之外,③还有论述农业各方面的。其中最突出的是徐光启(1562—1633年)的《农政全书》(1640年,9.1.3),这是一部关于农业历史和晚明农业实际状况的大型类书,附有插图。这部作品谈到这样一些题目如田制、农事、水利、农器、树艺、蚕桑、蚕桑广类、种植、牧养、荒政,野菜等,最后一项是讲遇荒年时可以食用的野生植物。
④
一部最值得注意的科学著作是李时珍著名的药典《本草纲目》(1593年)。它包括对前人有关这个题目的所有可以得到的著作的详细研究,以及他本人行医几十年所作的试验和诊察的成果。李时珍的著作立即出了名,特别是在最近几十年吸引了药物学家的注意。
⑤
宋应星著名的《天工开物》(1637年,9.1.2)是一部杰出的科学技术著作,附有插图,述及农村和城市的各种生产行业,广泛介绍那个时代的工艺和制造技术,包括灌溉、织布、磨坊、抽水、打井、烧窑、舟车、锻造、开矿,等等。
本节提到的著作在某种程度上展示了晚明时期中国在物质文明上的成就。
③《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026—1027页。
①最新附有注释的译本是J.V.G.米尔斯的《马欢〈瀛涯胜览〉:大洋沿岸的全面考察(1433年)》[377](剑桥,1970年)。
②《明人传记辞典》[191],第440—441页。
③《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65—167页。
④《明人传记辞典》[191],第762—765页。
⑤《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616—1618页。 方志除了数量有限的传记、笔记和关于边防与军事组织的著作外,几乎所有在前面几节中提到的作品都涉及整个中国,并且是从中央的角度写的。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区之间差异很大的中央集权国家,有其特殊问题。
向心力与离心力之间的紧张状态同中国的历史一样古老并持续到今天。中央政府能对地方势力实施它的权力到什么程度,因时而异。不过,政治理论总是支持中央集权的理想而不给地方的特殊权益留有余地,更不必说主权了。
因此,作为整体来看的中国制度史的作者,倾向于强调帝国行政一致的方面,而将他们的陈述普遍化。他们必须在明帝国的地方差异中找出一个共同的标准来描述土地制度、赋税或乡村行政。
这样,一般的资料可能经常描述一种实际上根本不存在的划一的局面。
某一地区的特殊性很少受到注意。福建沿海居民依靠在公海捕鱼和海外贸易为生,早在明代就因此导致移居海外,这个特点被忽视了。在20世纪之前,少数民间学者如顾炎武开始注意到独特的地理和地区特点对中国历史发展的重要性。只有在最近几十年里人们才明白,为了更清楚地观察中国总的发展,就有必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地区的特殊性和发展。
应当从这一点去理解对方志资料日益增加的注意。这些资料中最重要的是各级行政区如盛府、州、县的志或方志。在中国目录中,它们分在史部的地理类。但它们既非地理也非历史,而是近于政书。它们与地理和历史的区别在于它们只描述一个行政区。它们的主要用途是作为地方官员的参考手册,因为地方官员通常是外地人,需要它们提供有关该地区行政的一切情况。
此外,编辑和出版这类手册,提高了一个地区的声望。赞同方志的出版,被看成是一种促进地方上的自我认同和团结的行动。
⑥
虽然方志详略不同,但大体上包括同样的题目。它们是该地区的地图或全景图,指出该地的一些重要场所;它相对于星座的位置和它在中国的位置;该地区作为一个行政单位的历史及其后来的演变;自然地理;四周的边界和地区内的划分;街道、广尝桥梁、津渡;公共建筑如衙门、学堂和书院、佛寺和道观;有关历史发展、灌溉、河道、军事防御、人口和赋税的资料;历任官员、乡试和会试的中试者和保举为官者的名单;杰出官员和本地人中的著名官员、学者、藏书家、艺术家或孝子烈女的传记;涉及本地区的各种文章,包括奏议和其他文献、论文和碑铭材料。有时也包括本地作家的诗文和其他文学作品的选录。
在分类上差别很大。有的府志以县为单位,尽可能将所有的材料加以分类,但大多数不这样做。各种方志对题目的论述常常详略不一。嘉靖之前编纂的方志相当简略。但在方志中仍可看出总的趋势的影响,即提供更多的文献证据和强调经世文,它们在16世纪中逐渐变得详细,资料更加丰富。
方志包含了丰富的资料,到目前为止利用得还很有限。不过它们不总是不带偏见的。虽然在明代通常是中央当局命令地方官收集当地的资料,从而开始修纂方志,但他们始终需要地方绅士的合作,同时方志也为地方绅士的利益服务。由中央政府任命并向中央政府负责的地方官员,为了执行行政任⑥《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04—208页。 务在一切事情上都必须依靠当地的绅士。在修纂方志上也不例外。为方志收集资料的绅士阶级成员,必定会避免把有损他们利益的材料包括进去。这可能涉及这样一些问题如人口数字、田产、确定的赋税定额、徭役,或甚至立传官员的选择。根据绅士阶级成员影响负责官员的程度,他们可以设法取消那些企图约束绅士活动的人的传记,突出那些与绅士合作得好的人。①根据各种目录特别是《千顷堂书目》所提供的资料,足以推定在明代修纂的方志有2000多部,其中有近1000部保存下来。它们之中只有大约百分之六是在16世纪以前修纂的,在嘉靖时期(1522—1566年)修纂的不超过百分之十五。数量的增加与质量的提高相一致有如上述,并可能出于同样的原因。明代方志以北直隶、南直隶和浙江这些财富、教育和政权中心为最多;最少的是广西、云南和贵州,这些地方在明代仍是发展不充分的边远地区。
方志的编纂不限于各种行政区域。还有专门写山岳、湖泊、寺院、道观和书院的。它们一般仿照其他方志的写法。
除通志(省志)外,有少数杰出的关于某些较大地区的作品。它们包括何乔远的《闽书》(1630年,8.13.4),这是一部内容广泛的关于福建的专著,起自古代终于1620年,特别著重于明代。是书分22门,包括地志、建置、风俗、版籍、在福建任职的文武官员、考试、福建的知名男女,还有关于琉球群岛、植物、动物和本地出产的描述。每一门的材料按府、县排列。
内容的范围和材料的编排严格遵照通志。然而,没有一部明代的通志像《闽书》那样详尽与全面。曹学佺的《蜀中广记》(晚明,8.16.2)是一部大文集,包括12篇专论,涉及四川的各个方面,采用一种稍微不同的格式。大多数材料选自较早的文献,下限至明以前。与明代有部分关系的五篇专论是谈名胜、边防、州府、风俗和方物的。
除方志外,有少数作品论述一个具体的府或县。其中有几部是由在该行政区任职的官员写的,这些地方长官通常也是方志编纂的负责人,他们从一 府之长或一县之长的角度谈论该地区的管理问题。他们的观点与绅士的观点不同,前面已经谈到,绅士常常影响方志的内容。这些重要论著一般都收在作者的文集中,很少能单独得到。1570至1573年任福建泉州府惠安县令的叶春及写的《惠安政书》(8.13.3),和1558至1562年任浙江严州府淳安②县令的海瑞根据他在淳安的经验写的《兴革条例》,就是两种这样的作品。
③两位作者,特别是海瑞,是严峻守法的官员,热心保护老百姓,制止绅士的非法行为。因此,他们的说明对了解中国16世纪时的地方状况特别重要。
另一类材料,比方志的范围更小,只包括家族或氏族,名称很多,有家谱、家乘、宗谱、族谱等。虽然许多平民家庭早在宋代就已经编写家谱,但④⑤到16世纪才变成一种普遍的习俗。王世贞在评论明代历史编纂工作时特别提到作为史料的家谱,表明明代史家知道它们的重要。然而,《千顷堂书目》①见裘开明:《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学社图书馆藏明代类书概述(上)》,《清华学报》,新版,2,2(1961年),第93—115页。
②有现代重印本,6卷(台北,1970年)。
③《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355—1357页。
④《明人传记辞典》[191],第83—85页。
⑤有现代重印本,30卷(台北,1971年)。 ⑥的作者显然没有特别注意这类著作。在这个目录的谱系类,开列了约 120个书名,其中只有70都显赫家庭的家谱,排除了宗室。我们可以推测,编成但未出版的族谱、宗谱或家谱的实际数字要大得多。
⑥见傅吾康:《介绍》,第310—320页。 结束语早在1645年,在清朝刚建立以后,编纂明朝正史的准备工作就开始了。
这件工作拖延了几十年。直到1723年《明史稿》(2.1.8)才完成,直到1739年定本《明史》(2.1.9)才刊樱在二十四史中,《明史》被列为编纂得最仔细因而也是最可靠的史书之一。正史编纂者可以得到的许多资料如今已不复存在。另一方面也很明显,正史对明朝历史所作的解释,是根据清朝政府官方的新儒学正统观念。在这方面某种偏见是可以预料的。凡是涉及晚明时期明帝国与满洲和蒙古的关系的题目,其论述必然是偏颇的。不过,作为一 种资料,这部官修史书最严重的不利在于,在很大程度上代替它的明代原始资料尽管有所遗失,许多仍然存在。就此而论,值得在这里指出,清代文字狱中禁止的大多数作品一直被保存下来,而大多数遗失的作品不在被禁之①列。这可能是直到今天在许多国家看到的现象的又一种说明。一本被列入禁书名单的书,被认为有特殊价值,从而被小心地保存下来。禁令实际上是最有效的广告形式。
不过,18世纪的文字狱的确阻抑了对明史的兴趣。学者不敢发表任何有关明史的著述。只是到了19世纪晚期政府的控制松弛下来时,有关明史的书才再度出现。这时几乎同时出现了两部至今仍然有用的编年体著作:夏燮②(1799—1875?年)的《明通鉴》(约1870年,1.3.11)和陈鹤(1757— 1811年)的《明纪》(1871年,1.3.12)。随后在1887年,龙文彬(1821③—1893年)的《明会要》出版。它仿照961年的《唐会要》,收入有关明代政治和社会制度的材料,选自正史和200多种其他资料,分15门,近500子目。
一般来说,明史研究在清代遭受的挫折,其影响几乎一直持续到20世纪中叶。只是在最近数十年,明史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关键时期才在中国、日本和西方引起应有的注意。
①见本章,《导言:若干普遍趋势》。
②谢交敏(音):《徐霞客:中国近代地理学的先驱》[214],载《美国地理学家协会年刊》,48(1958年),第73—82页。
③《明人传记辞典》[191],第980—984页;沃尔特·富克斯:《朱思本的中国的“蒙古地图”和〈广舆图〉》[184](北京,1947年)。 附录书目评注各章的作者和本书编者在这里提出一般性的书目资料以补充涉及具体问题的有限的脚注,让读者了解他们的研究范围,并对在学识和思想上对各章 内容提供的重要帮助表示感谢。
在前一章里,傅吾康对有明一代的历史著述提出了给人以深刻印象的说明和很有见识的评价,并系统地联系到他的不可缺少的著作《明史资料介绍》(吉隆坡,1968年)。中国刚出版的一本目录列出 1900—1978年在各地出④版的论明史的9400篇文章和600本书。1960年出版的一本现代中国和日本论明史的著作的更加精选的目录,当时列出的文章和书即有2500种之多。⑤这些书目展示出这个领域的范围有多么广大;同时也证明,专题研究所期望的详尽的文献材料,在这里不能也确实不需要提供。下面既不是书目提要,也不是书目论文,而是构成这部明代政治史的11章中每一章的书目评注,传达作者们对学识专门问题的见识。
1明王朝的兴起,1330—1367年
作者牟复礼
虽然在明代和一些历史著作(除正史外,注意傅吾康在他的《介绍》中谈到的著作,编号1.4.1—1.4.3和2.3.1—2.3.16)中对朱元璋的早期经历有很大的兴趣,但只有到了17世纪,批判地考察明朝奠基时的事件才显出了重要性,并在18和19世纪继续成为考据学的焦点。也同有关中国其他领域的学术成就一样,本世纪最好的近代学术成就虽然使用了一种扩大了范围的概念论和方法论手段并在某种程度上指向新的目标,但仍然坚实地置基于那个传统的成果上。其中对目前的作者对目前这章的研究最直接有关的,有下面三部:(1)钱谦益(1582—1664年):《国初群雄事略》,12卷,著于 17世纪20—30年代(2.3.17;新版本和标点本,北京,1982年);(2)他随后(但在1644年之前)著的《太祖实录辨证》,5卷(傅吾康在《介绍》中提到,编号1.1.1)。(3)一部有关的重要著作是钱谦益的追随者潘柽章 (1628—1663年)的《国史考异》(2.3.18)(仅存包括前三朝的6卷)。
18和19世纪清代考据学发展方面的范围极广的著作,跟这里特别有关系的有:(1)赵翼(1727—1814年)的《陔余丛考》,43卷,和他的(2)《廿二史劄记》,36卷。(后者应使用杜维运的批注本,台北,1977年;杜维运还著有《赵翼传》,1983年。)(3)钱大昕(1728—1804年)的《十 驾斋养新录》,20卷,又附编3卷。(4)夏燮(1799—1875?年)的《明通鉴》,90卷,又前编4卷,附编6卷(1.3.11)。后者有现代排印的标点本(4卷,北京,1959年,被广泛地重印),是最方便的,除官修《明史》(2.1.9,1736年呈给皇帝)外,也许是最广泛使用的明史。20世纪的学者④见本章,《关于外事和军事组织的著作》。
⑤《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107—1111页。 尚未着手对它进行分析与综合的巨大工作。
在专门研究明朝开国和早期历史的新近的学者中,正如脚注所表明的,本章作者大大有赖于王崇武(死于1959年?)的历史学识。他在40年代出版的许多专门研究,把细致的研究、训练有素的想象力和健全的历史判断最好地结合起来。在他的同时代人中,吴晗(死于1967年?)是最重要的一位。
他的《朱元璋传》出版于1948年,1965年的版本作了广泛的修订,这是从1979年的重印本知道的,这部作品作为现代传记著作的开路之作以及作为研究明朝奠基者生平的学术成就都很有影响。在学识上,吴晗的作品在判断上常常是主观的和自觉地“政治的”,尽管很渊搏和富于想象力。王、吴一代的第三位学者邓嗣禹已经用中文和英文发表了大量论朱元璋的著作,尽管更多地是谈他的统治时期而非发迹时期。
在20世纪的第三个25年中,对明代的研究繁荣起来,特别是在西方。
除傅吾康外,六位学者在这个时期第一次发表的作品值得注目地扩大了明初研究的领域。他们是贺凯、罗梅因·泰勒、约翰·W.达迪斯和本书随后三章 的作者爱德华·L.德雷尔、小约翰·D.郎瓦洛和陈学霖。本文作者十分仰仗他们的学识,从本书前四章的脚法可以明显看出他们对明初研究的影响,在那里他们的主要著作一再被引用。
现在回到用中文发表的中国历史研究成果,关于明朝的兴起的研究,本世纪前半期的学术成就不大。一个奇怪的例外,是对张士诚一生的很有用但始终不完全可靠的研究,其中强调了他作为苏州地区的地方英雄的地位。这就是《吴王张士诚载记》,线装五卷,上海,1932年。这部著作似乎是一些人合著的;主编是支伟成。这部著作和最近几十年出现的一些材料说明,对朱元璋的竞争者,特别是张士诚、察罕帖木儿,以及扩廓帖木儿政权,很有必要进行一次认真的考察。
西方人或日本人的学术成就在这里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指出的。中国人最近的学术成就值得再说几句。在本世纪的第三个25年中,在用中文写作的学者中,自从王崇武和吴晗去世后,对明朝建国时期的研究没有明显的新建树。
中国新的社会主义史学对14世纪中期的研究,正如日本人最近的学术成就一 样,把最大的注意力集中在元末伴随蒙古人统治的腐化而兴起的农民起义上,反映出对历史上的农民运动的关心。其中有代表性的是邱树森(1977年)纪念彭莹玉的文章 (第1章注[21]引证)。邱树森教授领导南京大学的一个元史研究中心,那里对元末社会史的物证表现出特别强烈的兴趣。不管它对自己立下的限制,这种研究在收集有用的资料上还是成功的。元末的社会和政治史(明朝从中脱颖而出)中比较广泛的问题,将在即将出版的第6卷中谈到。对朱元璋生平的说明的争论,主要是关于他的社会背景和“阶级成份”与14世纪中叶恶化的社会情况的关系问题。这些问题似乎未有定论。
承认新的社会主义史学但并非它的产品的,是中国两位不甚知名的老学者最近的著作。已故黄云眉的四卷《明史考证》出现于1979—1984年。它涉及《明史》332卷中的头158卷,可看成钱大昕的《廿二史考异》的现代续篇,后者共100卷,包括《元史》往上的二十二史,完成于1782年。孙正容的《朱元璋系年要录》出版于1983年,该书出版后不久作者即故世。这部著作从范围广大的传统资料中收集必要的材料,涉及明朝奠基者的一生,此外还有编者的考证和史评。序言说,这是初版本,它的最后修订本将构成《新明纪》的第一部分,但未提到这部汇编其余部分的情况。这是一部有用的书, 特别因为它在对有争论的事实问题作出仔细判断的同时,叙述了有关的历史,这是黄云眉的考证没有企图做的事。即使这两部著作没有显示出传统的高标准考据在中国的统治地位,也显示出它的连续性。
2明代的军事起源
作者爱德华·L.德雷尔
本章所述事件最重要的资料来源,是朱元璋的崛起和他的洪武之治的实录。这部实录——《太祖高皇帝实录》,在我的《明初政治史》中引用时写作HWSL(洪武实录)——仅存大学士胡广主持的1418年修订本。两个较早的版本,一是在朱元璋死后不久编写的,一是数年后在朱元璋的孙子明朝的第二个皇帝统治时编写的,都受到禁止。正史(《明史》,1739年)以及可与之相比的非官修史书(《罪惟录》、《国榷》、《明史纪事本末》及其他)都十分依靠《太祖高皇帝实录》,常常不仅在帝纪中,而且也在列传中严格遵循它的用语。此外,大多数方志在提到这个时期与当地有关的事件时,就照抄《太祖高皇帝实录》。
我们永远不能肯定,但看来很可能是,《太祖高皇帝实录》的修订是出于建文和永乐时期特殊的政治需要,因此,如果原来的《太祖高皇帝实录》幸存下来,它对朱元璋早年经历的叙述可能与现存版本没有本质区别。从现代历史学家的观点来看,《太祖高皇帝实录》的主要问题是,从一开始就给朱元璋加上真命天子的光环。事实上,朱元璋早期政治生涯中的血腥味是从红巾军带来的,在他同时代人的眼里,他属于这个运动,至少直到韩林儿之死。《太祖高皇帝实录》企图贬低这种结合的意义,但却提供了不少内情,而现代历史学家(和田清、约翰·达迪斯、吴晗、罗梅因·泰勒及其他人)十分适当地给以必要的强调。
一种独立的第一手资料更明确地谈到与红巾军的结合,这就是写于1397年的《记事录》,作者俞本是一个军官,参加过明朝建立时的重大战役。我们通常是从钱谦益的《国初群雄事略》的引证知道命本的,但有一个更完全的版本现仍存在(见德雷尔:《俞本》)。这份资料不隐讳地描述在红巾军的“宋”国朝廷当元帅的朱元璋,并提供了一些《太祖高皇帝实录》所没有的有意思的军事资料。它还有一个与《太祖高皇帝实录》很不一致的年表,总的来看,更不令人满意。从17世纪的钱谦益和潘柽章到20世纪的和田清和中山八郎,学者们一直企图用俞本的材料来修正《太祖高皇帝实录》在记述上的真正缺点。我觉得俞本的记述把“宋”描绘成一个相对统一和由中央发号司令的帝国,是易引起误解的,而《太祖高皇帝实录》把红巾军描写成许多互相独立的造反队伍,则更真实些。由于这个以及其他理由,我觉得俞本的材料应该用来补充而不是代替《太祖高皇帝实录》所述事件的基本次序。
在我的《明初政治史》(1982年)里,有一份包括这一时期的补充书目。
3洪武之治,1368—1389年
作者小约翰·D.郎洛瓦
第二手叙述 吴晗论明初的著作是关于明朝奠基者的生平和时代的第二手文献中最重要的部分。他的《朱元璋传》,最初在20世纪40年代以《从僧钵到皇权》的书名出版,是现代第一部企图阐明明朝奠基者生平的著作。这部著作的一 个有广泛引证的版本出现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黎明1949年,修订本出现于1965年。在文化革命中,作者受到激烈的攻击,1965年本被禁。但它于1979年重新出版,此时死去的作者已恢复了名誉。
吴晗把朱元璋看成一个人民革命家,后来变成了一个暴君。可以说,权力腐蚀了他;在这个意义上,吴晗的著作是对他的处于权力位置的同时代人的批评。
吴晗的许多关于洪武时期的著作,也非常重要。例如,在《胡惟庸党案考》中,吴晗企图把有关胡惟庸案的许多互相矛盾的资料理出一个头绪。虽然没有得出确实的结论,但在原始资料的收集上极有价值。
黄章健关于明代制度的文章也极有用。这些文章收入一本题为《明清史研究丛稿》(1977年)的文集里,文章中引用了大段大段的原始资料。
研究洪武时期的其他重要的中文第二手材料,有王崇武的《明代的商屯制度》(1936年);和韦庆远的《明代黄册制度》(1961年)。
在美国新近出版的学术著作中,富路特和房兆楹编的《明人传记词典》(1976年)是不可缺少的。其他值得浏览的,有约翰·W.达迪斯的《儒家和专制主义:职业精英阶层在明王朝建国中的作用》(1983年),和爱德华·L.德雷尔的《明初政治史,1355—1435年》(1982年)。爱德华·法默的《明初双京制的演变》(1976年)也值得注意。关于朱元璋的思想,见小约翰·D.郎洛瓦和孙克宽的《三教合一论与明太祖的思想》,《哈佛亚洲研究学报》(1983年)。罗梅因·泰勒论明太祖的文章如《明太祖与勋贵》,载《明代研究》(1976年),和《明太祖和城隍神》,载《明代研究》(1977年),也都重要。
已不太近但也值得提到的,是司律思的《洪武时代在中国的蒙古人》(1956—1959年)。这是对这个课题的一个全面的和写得很好的研究。牟复礼的《诗人高启,1336—1374年》(1962年)再现了洪武时期一个学者的生平。
有关明初的日本文献相当多。只提出少数有用的研究,它们是塚本俊孝的《洪武帝与佛道二教》,载《岐阜大学研究报告(人文科学)》,1966年;和檀上宽的《明王朝建国成立期之轨迹:围绕洪武朝之疑狱事件与京师问题》,载《东洋史研究》,37,3,1978年。内藤乾吉论明代法令的文章,题为《大明令解说》(收入《中国法制史考证》,1963年),是对有关材料的一个有价值的评述。
原始资料
两部明代文献集对明初的任何研究都极为重要:张卤(1523—1559年)编的《皇明制书》和台北1966年重印的《明朝开国文献》。前者包含明初的基本法文献,后者除太祖的《大诰》外包含许多相同的文献。清初修纂的《明史》自然是整个明史的基本资料。明实录也是这样,不过应当注意,永乐帝曾下令对洪武朝的实录作过重大窜改。王崇武对《明史》中太祖本纪的一种早期版本所作的校勘《明本纪校注》,是关于太祖朝的另一种有价值的资料。
关于明太祖的著述,最便于使用的是《高皇帝御制文集》,台湾1965 年重樱他的《大诰》包括在《明朝开国文献》中,有如上述。
宋濂(1310—1381年)是洪武朝一个多产的和有影响的学者。他的著述对了解这个时期是不可缺少的。最全的版本是《四部备要》本《宋文宪公全集》。
关于大事记,谈迁的《国榷》(约1653年)非常便于使用。这部著作以前只有手抄本,1958年以部分标点的形式在北京第一次出版。
4建文、永乐、洪熙和宣德之治,1399—1435年作者陈学霖情况和大多数明朝统治者一样,关于这四个皇帝的统治时期,不缺乏原始资料。它们不仅包括这样一些基本的官方资料如各朝的诏令、政治和制度的简编,和最重要的、及时编纂的实录,而且包括大批私家资料集成,特别是当时士大夫的文学著作和杂著。对这些作补充的,是各种文献和传记简编,以及后来在官方和私家赞助下编辑的历史和文学著作集成。此外,明末清初的学者汲取较早的资料写了许多综合性的叙事史。如谈迁的《国榷》、谷应泰的《明史纪事本末》、官修《明史》、夏燮的《明通鉴》,等等。但是,一切原始的和传统的资料,特别是官方档案,并非具有同等价值,每种资料都必须仔细核对,以确定它的价值和可靠性。
建文朝的原始资料最成问题。情况之所以被弄得错综复杂,一方面是由于永乐帝破坏和禁止官方档案和私家著述,并编造和宣传经过歪曲的历史事件,另一方面是由于后来同情建文朝廷的学者写了大量五花八门的半虚构的假历史著作。
例如,内战的官方记载,后来被并入《太祖实录》的《奉天靖难〔事〕迹》,充满了歪曲和捏造,很难令人相信。《太祖实录》涉及建文和永乐两朝初期的部分,也在永乐朝的两次修改中重新写过,为了支持永乐帝的合法继承权,作了系统的窜改和歪曲。这种修改已经被王崇武和在较小的程度上被黄章健有条不紊地揭露出来。这两位学者对建文朝和永乐帝初期经历的研究,作出了最大的贡献。
尽管大部分建文朝的官方著作和建文朝官员的作品受到破坏和禁止,但仍有一些保存下来,它们或者逃过了侦查,或者是后来的学者从残篇修复的。
幸存下来未经触动的最重要的作品是建文朝编的《皇明典礼》。建文朝一些领导官员的著作的残篇虽被收集起来,但包含的资料不多。
同情建文帝的晚明学者,也编了几种关于这个时期的事件和人物的文集。它们包括姜清的《姜氏秘史》、屠叔方的《建文朝野汇编》,以及朱鹭的《建文书法儗》。这些汇编包含一些细致的证据和对事件的重写,但它们也羼杂进大量伪造的历史和半虚构的材料。应当审慎地利用它们,以对这个时期的历史作出可靠的叙述。
除去对宫廷叛乱前数年的记述外,永乐朝的基本资料在史料问题上没有引起什么争论。但这并不是说基本资料特别是实录像它们理应那样丰富和增进知识。在宣德帝统治下修纂于1430年的《太宗实录》,前后22年,只有130卷,在叙事和文献的提供上相当简略,特别是关于某些重要的政治和军事发展。例如,关于出征蒙古、关于郑和的海上远征,或关于其他扩张主义行动,没有详细的记述。这是否因为一些由宦官发起和领导的事业,如郑和 的航行,有关的档案文献不是失散了就是官方的修纂者没有接触的机会?或者因为领导修纂实录的皇帝和大学士们反对扩张主义,因而纂修官故意贬低它们的意义?看来把这些因素合起来也许会提供一个合理的解释。
为了得到永乐朝的更全面的记述,我们必须越过实录,去调查那个时期的其他资料。例如,有皇帝的著述,而最重要的,有在当时的政府机构中起过重要作用的士大夫的文集。《圣学心法》是永乐帝自己选编的。这种官方的儒家文献选本也是有用的。居领导地位的大学士如三杨、金幼孜、夏元吉等人的文学著作,是珍贵的资料。这些著作的大多数有单行本,但这个时期有许多重要的政策论文,被选入晚明时期陈子龙编的《皇明经世文编》。这些著述在政治事务和政府管理方面比在财政问题和地方发展方面的资料更丰富,关于后者,我们应转而求诸方志和其他专门著述。
关于永乐帝统治时的对外关系,参与其事的士大夫的奏议是最重要和最丰富的基本资料。这包括这样一些关于出征蒙古的记述如金幼孜的《北征录》和杨荣的《北征记》。(见李素英所作的摘要,载《禹贡》,第3—4卷,1935—1936年。)出使中亚国家的旅行记有陈诚的《西域行程记》和《西域番国志》,对它们作补充的,有撒马儿罕的沙哈鲁派往明廷的使者用波斯文写的⑥报告,有英译本。此外,朝鲜编年史《朝鲜王朝实录(李朝实录)》有关于中朝关系的珍贵资料以及朝鲜人眼中所见的某些永乐朝廷的重大事件(见下)。
关于海上探险,有三种杰出的同时代记述:马欢的《瀛涯胜览》,费信的《星槎胜览》和巩珍的《西洋番国志》。它们不仅为研究明朝与东南亚和西亚沿海地带的关系提供了最重要的资料,而且记录了中国在15世纪初关于这些地区的地理知识的范围。
跟较早的时期对照,洪熙和宣德朝的基本资料就是这两朝的实录《仁宗实录》(10卷)和《宣宗实录》(115卷),它们是在通称“三杨”的辅政大学士和他们的同事的监督下,分别在1430年和1438年修纂的。这些实录包括的时间不如永乐帝的长。洪熙朝仅持续了九个月,宣德帝也只统治了九 年,但他们的官方记录在资料和文献的提供上远远超过前朝。这两朝的实录特别在相对地公正和它们所包含的有关官僚政治实施的详情方面,有别于其他实录。这是明朝统治者摈弃军事扩张,转而追求儒家的文官政府理想的时期,显而易见,这说明这些实录为什么缺乏对对外关系的注意。由于这个缘故,像《朝鲜王朝实录》这样的非中文资料就格外珍贵。《朝鲜王朝实录》不仅提供了这个时期中朝关系的详情,而且提供了有关这两个明朝皇帝的重要细节,是中国的记录中所没有透露的。
除实录外,还有洪熙、宣德两朝大臣的大量文学作品保存下来。这些作品不仅包括辅政的大学士如“三杨”、夏元吉及其他高级官员的著作,而且也包括担任过各种政府官职的次要官员和士大夫的著作。他们的作品是后来的历史学家对这些时期的政治和制度进行概括的基本资料,也是经世文选如陈子龙的《皇明经世文编》的主要来源。当时学者涉及政治、社会、经济以及思想和文化发展各方面的杂著,也以大规模杂集的形式保存下来。这样,它们就对官方记录和士大夫文集中的资料作了重要的补充。但应注意,由于在这两个皇帝统治下对外关系和军事活动降到最低水平,当时只有很少的人⑥有明代初版和稍后版本的两种重印本,一为3卷本(台北,1965年),一为2卷本(台北,1969年)。 写到这些题目,并且不大受到文学杂集编者的注意。这同永乐时期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比。
我们关于明朝最初几个朝代的知识,由于对整个明朝和专对这几个具体时期的研究成果的不断出现而有了很大提高。有用中文、日文、英文和其他欧洲文字写出的大量书籍、专著和文章,涉及明朝的各个领域,但这些作品的大多数是专题研究,不涉及叙事史或一般的说明。关于后者,孟森的《明代史》和爱德华·德雷尔的近著《明初政治史》是资料最丰富最有用的。此外,《明人传记词典》提供了不可缺少的传记参考资料。但总的来说,现代学术界在建文和永乐两朝的研究上取得的成果,远比洪熙和宣德两朝丰富,在历史编纂、政治制度、军事战役、对外关系和思想活动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远比在社会和经济发展方面丰富。这种现象无疑取决于资料的性质,但也反映出学者的偏爱和这个领域发展的不平衡。
至于建文朝,它充满了复杂的史料问题,王崇武的两本书对内战中的事件和有关的政治发展作了小心谨慎的重新叙述工作,成为这方面学术成就中的权威作品。近年来,黄章健也在相似的史料问题上作出了重要贡献。从这一点上说,我们应当注意傅斯年、李晋华、吴晗和其他人的早期著作,它们证实了燕王的母系,而这是理解新皇帝的态度和行动的钥匙。同样地,存在着相当多的有关建文帝的命运的文献和稀奇古怪的传说,它们引起了同情和遐想。
关于建文帝和燕王之间的内战,有几种一般的记述,但唯一的专著,陈荣捷的《燕王的篡位》,很令人失望。它没有充分吸收王崇武的研究成果,虽然它对军事战役作了有用的叙述,但这本书在史料问题的判断上有严重错误。使用它应特别小心。至于建文帝统治下的制度与政治发展,吴缉华和黄章健在皇帝顾问的作用和政府改组的流产上都做了重要工作。此外,还应该提到阪仓笃秀和毛佩琦论建文帝的国策及其政治影响的有价值的文章。
关于永乐时期,寺田隆信写了一篇虽然简短然而很有用处的永乐帝传记。对永乐朝的各个方面,有重要的专著和研究文章。例如,陈去关于内战和永乐帝的母系问题有丰富的研究成果外,在政府改组和政治发展方面,有吴晗、吴缉华、杜乃济、王毓铨的重要研究。其中有些作品涉及整个明代,但它们对永乐朝给予了相当大的注意。论述这些题目的西方著作,贺凯关于政府改组的作品和爱德华·法默关于双京制的研究,已经成为权威参考书目。
此外,关于永乐朝的重要研究还有郭伯恭等人论《永乐大典》的编纂;郭伯恭、傅吾康、田村实造等人论出征蒙古和北方防御;陈荣捷和狄百瑞论儒家正统思想的形成;以及山本达郎、罗荣邦和约翰·惠特莫尔论干涉安南等。除了这些之外,有价值的作品还有吴缉华和星斌夫论粮食的分配与运输制度;黄仁宇论财政管理;司律思、J.弗莱彻和莫里斯·罗萨比论与中亚、蒙古和女真的关系;木宫泰彦、王伊同、王崇武等论与日本和朝鲜的关系;徐玉虎、J.V.G.米尔斯和王庚武等论与东南亚的关系等。看来只有永乐朝的社会经济方面在新近的明代研究成果中相对来说还是个空白。
有少数作品是专门研究洪熙和宣德两朝的。但除了这样一些领域如制度的发展、朱高煦叛乱、财政改革和对外关系外,许多专题没有得到充分的论述。爱德华·德雷尔的《明初政治史》是唯一用一章的篇幅对这两朝作了内容充实的叙述的现代著作。总的来说,对这个时期较有深度的现代研究成果涉及的方面是制度改革、政治巩固和财政紧缩。在这些题目上,吴缉华、杜 乃济和贺凯论内阁制的发展的著作是资料最丰富和最有用的,吴缉华、周良霄和伍丹戈论苏州和松江府的财政改革的著作也是这样。此外,关于这个时期还有两部有价值的专著。贺凯论御史制的专著对宣德朝给予相当大的注意,而蒋星煜的近作况钟传,写这位江南财政改革的设计师,也很有用。黄仁宇的《16世纪明代的税收和政府财政》和他的其他有关研究为评价宣德时期类似的问题提供了不可缺少的引导。宣德朝一直是艺术史家所偏爱的一个时期,因为宣德帝是一位美术鉴赏家,但由于这个领域不属于政治叙述的范围,就不在这里进一步讨论这类研究了。
最后,这些对明初的研究,大大得益于几种重要的原始资料汇编的出版,它们是这个领域的主要学者编的。这些包括整个明代的汇编中的大多数,摘自实录中涉及外国人和与外国人的正式关系的记述。例如,有羽田亨和田村实造关于蒙古人、罗香林关于西藏、赵令扬和陈学霖关于东南亚和白翠琴关于瓦剌蒙古人的资料汇编。对这些作品作出补充的,是同等重要的汇编,如吴晗摘自《朝鲜王朝实录》中有关中朝关系的汇编,郑鹤声和郑一钧选自官方和私家记载中有关郑和下西洋的汇编,这可能是到目前为止关于这个题目最全面的原始资料汇编。大多数这类作品是由细心的学者编纂的,但为了保证准确,将这些摘录与原始记录核对,总是可取的。
5正统、景泰和天顺统治时期,1436—1464年作者崔瑞德泰尔曼·格里姆明代中期的历史(自15世纪中叶至16世纪中叶)还没有被传统中国的历史学者或当代中国、日本和西方的历史学者很好地研究。15世纪中期的历史包括要在这里论述的几朝,由于两个主要原因,较之研究16世纪的历史困难更多。第一,关于这个时期的一般历史很少第二手的研究成果,只有少数关于人物和事件的专门研究。第二,15世纪的原始资料,不像16世纪那么丰富多样,因为要到16世纪,官员和文人在生前出版他们的文集(包括书信、奏议、散文和政治论文)的事才变得普遍。事实上,15世纪官员的许多重要奏议和著作集到16世纪或17世纪初才出版,而这些文集也不像后来的文集那么卷帙浩繁与丰富多彩。因此,历史学者不得不从实录中保存的资料和基于朝廷档案的正史中汲取大量材料。
本章所包括的三朝的实录,并不特别可靠,因为它们是在李贤(1408— 1466年)的指导下修纂的,而此人曾直接卷入这三朝的政治斗争。他在1451年支持过于谦,但在1457年复辟后又设法做了大官。主编彭时(1406—1475年)是李贤的同事,在1450至1464年间也参与了许多重要事件。但是,在缺乏其他确实证据的情况下,历史学者别无办法,只有在使用这一资料时考虑到编者的偏见。
有数量不多的论著和专题论文专门论述这个时期的事件或人物。牟复礼在《1449年的土木之变》中重新描述了土木事件的详情,傅吾康的《于谦:①国务活动家和兵部尚书,1398—1457年》接着描述了此后朝中发生的事情。
①详见蒂莫西·布鲁克:《苦恼的旅行家的指南:明清时代的路程记录》[12],载《清史问题》,4,5(1981年6月),第32—76页:4,6(1981年12月),第130—140页。 ②菲利普·德希尔论述景泰时期和复辟的著作,对头两朝的一般政治史到英宗 1457年的复辟作了更详细的论述。这三种研究合起来对到1458年为止的这段时期最重要的事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全面介绍。关于英宗复辟时期,几乎没有第二手的研究成果可资借鉴。
司律思和D.法夸尔研究了这个时期明帝国对待蒙古人和瓦剌人的历史。司律思对明代蒙古人的综合研究,包含关于15世纪中蒙关系的很有价值③的资料,并成为这个课题最好的第二手资料。法夸尔的《瓦剌-中国的纳贡④关系,1408—1446年》论述了15世纪初瓦剌人在也先领导下的崛起和这个时期他们与明朝的关系。
6成化和弘治统治时期,1465—1505年
作者牟复礼
述及15世纪下半叶的资料和现代研究成果,也许比陈学霖教授的从1398年至1435年的那一章中所使用的更加少些。他在他的书目注释中引证的学术著作,有些也适用于这个时期。其中有黄章健的几种关于明代制度的研究,现在收入他的《明清史研究丛考》(1977年);吴缉华的论制度和社会经济史的文章,特别是他的四卷研究论文集,引用时作吴(1970年)和吴(1971年);和黄开华的《明史论集》(香港,1972年)。对这些新近作者的著作,还可以加上苏同炳的《明史偶笔》(台北,1970年),特别是第一篇论明代尚书的权力。
特别有用的是王毓铨的研究,尤其是他最近出版的《莱芜集》(北京, 1983年)中论明朝机构和经济问题的几篇文章。我还要感谢王教授作为一位博学的学者在他从1981至1983年与普林斯顿大学的交往中在明史的各方面所提出的建议,当时这本书即将完稿。
孟森(1867—1937年)的《明代史》(1957年)受到人们的赞誉,实际上这是20世纪30年代后期他在北京大学任教时的讲义的抄本。这本书永远激励人们去对明史作出解释;本章一般说来受惠于它,尽管在脚注中没有提到。
明史这个时期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与北方民族特别是蒙古人的关系。尽管这个题目在第8卷(即将出版)中将有更充分的论述,在写作本章时,已故司律思的著作是用得最广泛的。这些著作是:《(明代的中蒙关系,Ⅱ)朝贡制度和外交使节,1400—1600年》(布鲁塞尔,1967年);《大元可汗后裔系谱》(海牙,1958年);和《明代甘肃的蒙古人》(布鲁塞尔,1955年)。对这个题目更新近的研究成果,有莫里斯·罗塞比的著作,包括《明人传记词典》中几个亚洲内陆人的传记;他的博士论文《明代中国与哈密和亚洲内陆的关系,1404—1513年》(哥伦比亚大学,1970年);和《1368年迄今的中国和内亚》(纽约,1975年)。本章也深受阿瑟·N.沃尔德伦的著作的影响,特别是他的论文《长城的问题》,《哈佛亚洲研究杂志》,2(1983年12月),第643—663页。
②《清代名人传略》[271],第316—319页。
③《明人传记辞典》[191],第859—865页。
④《清代名人传略》[271],第690—691页。 关于15世纪后期的政治辩论,我十分仰仗朱鸿林最近的博士论文《丘濬(1421—1495年)与〈大学衍义补〉:15世纪中国的经世思想》(安阿伯, 1983年)。朱博士范围广泛的书目提供了这个领域的完善的见识。
尽管日本人的研究成果很多,特别是在社会经济领域,但本章对它们的倚赖不大,因为在这里没有进入这些领域的必要。在现代西方学者中,凡是研究明代的人都特别受惠于傅吾康和贺凯;他们的权威参考书和其他著作自始至终被使用,虽然在多数情况下没有具体地引证。
本章照例依靠这样一些传统资料如《明实录》、《明史》和几种专史或编年史如夏燮的《明通鉴》(1837年)。尽管在15世纪后期,官吏、学者或文人的私家著作集开始多起来,但这里没有充分利用它们——实际上还没有人这样做。中国史的这个时期,等待着人们对传统资料进行更充分的研究。
7正德时期,1506—1521年
8嘉靖时期,1522—1566年
作者盖杰民
关于正德和嘉靖两朝的政治史,没有很多中文、日文或西文的第二手研究成果。最时新的研究成果集中在少数几个题目:葡萄牙人的到来,大礼之争,16世纪50年代的海盗入侵,以及几个杰出政治家的经历。有关其他题目的资料,则必须参考当时的文献和16世纪至19世纪的中国传统研究成果。
夏燮的《明通鉴》对研究正德、嘉靖两朝的历史特别有用,因为当他编纂是书时,手边有这两朝实录的抄本。他在考异中解决了正史、别史和实录在日期和数字上存在的许多不一致。
正德朝的实录对皇上的言行非同寻常地直言不讳,替他描绘出一幅远非阿谀的画像。这是由于两个特殊情况。第一,继他为帝的他的堂弟,蔑视他的生活方式,并且不愿在正式记录中对此有所遮掩。第二,替他修纂实录的官员曾在他的统治下任职,曾身受其害。因此,在别的情况下会被删去的许多详情,得以完整地保存下来。黄云眉在他的《明史考证》中指出,皇帝在① 1514年大火之夜所说的话,是因为这个缘故而保存在实录里的。关于皇帝私生活的主要记述都集中在毛奇龄的《武宗外纪》(2.6.4)里,便于检索。
谢蕡(1521年进士)的《后鉴录》是研究正德时期历史的特别有价值的资料。当谢蕡在16世纪20年代初任礼科给事中时,他从刑部档案中抄录了正德朝几个主要案件的审讯报告(刘瑾案,安化王谋反案,宁王叛逆案)。
《后鉴录》包含有实录或后来的记述中所没有的材料。例如,对刘瑾的控告说他在1510年被捕时是58岁(60虚岁),这就可以把他尚未确定的生年,定在1452年前后。由于16世纪初的档案材料几乎都没有保存下来,这部著作在确实和详尽上都是特别有价值的资料。①江左文的文章《明武宗三行宣府大同记》详细列出了这个皇帝的宣府大①同之行的年表,并对实录中的有关章节作了一个方便的索引。王世贞的《中①博多·维特霍夫:《论方志的意义》[564],载《远东》,15(1968年),第149—168页。本文作者感谢普林斯顿大学格斯特东方图书馆的杰杭·班为本节主旨提出的一些宝贵建议。
①维特霍夫:《论方志的意义》[564],特别是第163—165页。
①《明人传记辞典》[191],第474—479页。 官考》(2.2.6)汇集了实录中所有有关太监活动的主要章节。
有关这两朝的另一种重要资料是杨廷和的日记,它远比实录和其他官方记载详荆日记的时间为1507—1523年,即从杨廷和任首辅起,到被撤职止,日记收在1607年版的杨廷和文集《杨文忠三录》中,题为《视草余录》(5.5.35)。它对1521年正德帝死后紧接着发生的事件和16世纪20年代初杨廷和与嘉靖帝之间的对抗作了最详细的记述。它还包含许多有关正德帝的个性和朝廷的轶事。从杨廷和的记述可以看出,正德帝的最后几年几乎常醉不醒,甚至在决定国家大事时也是这样,而他身边的太监对此毫不在意。
嘉靖朝的实录符合帝国的编史标准,皇帝生活中的一些特别希奇古怪的插曲(像1542年的行刺企图)只是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沈德符的《野获编》(4.1.5)收集了嘉靖帝和他朝中的轶事,从中可以发现他的个性与性格中较有见识的一面。我在许多地方仰仗沈著所提供的解释和详情。他的记述清楚而有见识地说明了李福达之狱及其经过。我常常把沈德符的评注与徐学谟编的一本也很有用的历史摘录中的评注相比较,徐学谟在16世纪50年代在嘉靖朝中为官。他的汇编《世庙识余录》(2.7.5)大部摘自实录。有些摘录之后有重要评注,我也依靠它们去解释许多细微之处。例如,徐学谟对李福达之狱所作的评语,支持了《野获编》所作的解释。我始终参考的第三种资料是范守己的《皇明肃皇外史》(1.3.3),它也含有实录中所没有的材料。②大多数涉及蒙古人的资料,是从中国人的角度写的。瞿九思《万历武功录》(2.8.3)中有关俺答王的章节,是用中文写的作品中对中蒙关系所作的最公正的记述。
有关海盗入侵的资料很丰富但互相矛盾。在关于徐海和王直的最重要并广为流传的记述中,有两种是对加给胡宗宪的许多罪名进行政治昭雪的。《徐海本末》(7.8.8)和《汪直传》(《明史》误王直为汪直——译者)( 7. 8. 7)可能都是茅坤(1512—1601年)写的,他是胡宗宪的朋友,在16世纪50年代是胡的幕僚。虽然有些晚明的历史学者对这些记述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持怀疑态度,但正史的编者却认可了它们。正史胡宗宪传中写他对徐海和王直的处置,几乎全部取材于茅坤的作品。茅坤的记述和后来以它们为根据的记述,的确是偏颇的,未经证实不能使用。总之,较之茅坤的作品,我更赞成采九德的《倭变事略》(7.8.9)中的年表和对事件所作的解释。
有关严嵩的各种记述也出现类似的问题。嘉靖朝实录是在严嵩的死对头、大学士徐阶的监督下开始修纂,在徐阶的学生、大学士张居正的监督下完成的。材料的取舍以及修纂者的解释都企图把严嵩说得尽可能的坏。正史中的严嵩传几乎完全是根据王世贞所写的传记稿。王世贞的父亲以失职被处死,当时严嵩任首辅,王世贞认为严嵩应对他的父亲未能减刑或延缓死刑判决负责。不论以何种方式与严嵩有联系的官员也受到类似的对待。因而几乎总是需要查对当时的看法与后来的作品对这些人物的看法是否一致。它们往往不一致。最近证明,严嵩在朝中的权势较之后来的资料所暗示的远为有限,许多在实录中归咎于他的决定,实际上出自皇帝。③②米歇尔·卡蒂埃对海瑞的作品作了评价:《中国16世纪的一次地方改革:海瑞在淳安,1558—1562年》[15](巴黎和海牙,1973年);又见傅吾康:《作为方志原始资料的笔记材料:评米歇尔·卡蒂埃的调查》[173],载《远东》,21(1974年),第191—198页。
③见林天外(音):《与方志有关的族谱》[345],载《中国文化》,22,1(台北,1981年),第33—55 余继登的《典故纪闻》(2.2.7)从实录中收集了许多关于财政问题和予以补救的尝试的重要章节。余继登曾参加1587年版《大明会典》的编纂工作,长时期有机会接触实录和朝廷的其他文献。王毓铨的研究详细讨论了这个时④期的军政问题(特别是军屯收入的丧失)。傅衣凌的研究对16世纪的农业增长与发展和商业活动(特别是在长江流域)作了最好的概括。⑤ 16世纪欧洲人对中国最早的描述也始于这个时期。最初的记述出现在皮列士使节团的两个成员在1524年底写的信中,当时他们被囚禁在广州的一座①监狱里。稍后一些的记述,是从1549至1552年被囚禁在中国南方的盖略特·佩雷拉从一个葡萄牙人的角度所描述的朱纨失宠的事。1549年3月,明朝海防军俘虏了佩雷拉,将他送至福建省的省城,囚禁在那里的监狱里直到朱纨死去。之后他和另外一些囚犯被流放到广西桂林。1552年,他设法逃到沿海地区,重新回到葡萄牙人的社会。有趣的是,佩雷拉不知道他被释放的原因,最后说:像我们这样不知来历的人,在基督教国家的任何城市的任何地方,如果受到控告,我不知会有什么下场;何况我们是在一个异教国家,城里两个最大的官员成了我们的大敌,没有译员,又不懂得这个国家的语言,结果却看到我们的大敌由于我们的缘故而被投入监狱,因执法不公被剥夺了官职和荣誉,而且不免一死,因为传说他们将被砍头——现在看他们是否公正?②被复杂的误解所大为渲染的这个关于中国的报道,在 16世纪到达欧洲,形成了后来对中华帝国的看法。
胡安·冈萨雷斯·德·门多萨的《大中国史》初印于1585年,是16世纪在西欧流传最广的关于中国的记述。门多萨的《大中国史》主要依据两个葡萄牙人的著作:加斯帕·达·克鲁兹的《中国志》,印于1569或1570年,和马钉德·拉达关于他1575年在福建逗留三个月的报告。
加斯帕·达·克鲁兹的《中国志》则部分地依据盖略特·佩雷拉的记述,加进作者本人的一些见闻。达·克鲁兹1556年在中国南方度过几个月。尽管他的《中国志》是在欧洲印出的第一本专门描述中国文明的书,但流传不广,部分原因在于它是用葡文写的。不过,由于它被编入门多萨有名的《大中国史》,就有了塞缪尔·珀切斯的英译,刊印在1625年的《珀切斯朝圣者丛书》。
马可波罗之后西欧人最早对中国的描述,主要取材于这三种记述。其中两种记录了在中国南方的短期勾留所得的印象。第三种,佩雷拉的记述,误解了对他的审问以及后来的获释与流放,其中关于中国司法的记述,引起珀切斯的兴趣,将它译成了英文。虽然后起的作者对有关中国的知识补充了更多的详情,但是对中国文明的许多历久不衰的第一印象,却来自这少数几种著述。③ 9隆庆和万历时期,1567—1620年页。
④见本章,《导言:若干普遍趋势》。
⑤黄虞稷:《千顷堂书目》[260],10,第43—48叶。
①富路特:《乾隆朝的文字狱》[187](巴尔的摩,1935年);林恩·安·斯特鲁夫:《历史在传统中国社会中的用途:清代编史工作中的南明》[481](安阿伯,1974年)。
②有中华书局的新式标点四卷本(北京,1959年);翻印本分成六卷(台北,1978年)。
③有新式标点的两卷本(北京,1956年)。 作者黄仁宇对16世纪后期和17世纪初期的资料,很难作出一个令人满意的概述。
粗略的概述传达不出这个时期可以得到的大量而多样的书本资料的丰富性。
在这里有必要指出资料中的一些一般的问题。
在《1587,无关紧要的一年:衰落中的明王朝》的书目中,可以找到关于这个时期的研究和资料的样本,但这还不是一个详尽的书单。不过可以作①为一种介绍,从中看出可以得到的资料的范围。在《16世纪明代的税收和政府财政》的书目评注中,简要地提到有关财政史的资料,对有关这个题目②的最重要的著作作了简短的讨论。使用这个时期的范围很广的资料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不同类型的资料在质量上的差别很大。在16世纪后期,大多数地区都出版方志,但质量各有不同。富裕的府县雇得起有资格的学者来编纂这类历史,而贫穷边鄙的地区则做不到。因此,富裕地区编纂的方志倾向于全面,对当地的情况和风习有详细的叙述,摘录的文献材料也比较多。而贫穷地区的方志几乎毫无用处;它们包含的统计数字没有任何说明;或者更糟糕的是,统计数字是从该地上次编纂的方志中抄下来的。
16世纪晚期和 17世纪初期出现的许多专题文献汇编也存在类似的问题。编纂者往往不考虑编入的材料的价值,认为这是他们那个时代的读者自己能够确定的事。但是,现代读者必须对重要文集中的资料重新加以整理,逐一估计材料的可靠性。因此,尽管有大批合宜地按专题或按时期编纂起来的材料,却不可以不加选择地使用。
张居正和他的财政改革一直受到广泛的研究。关于这个题目,有中文、日文和西文的大量研究成果。从两部著作,一部早期的和一部较近的,可以看出这些研究的范围。朱东润的张居正传,是现代第一次企图按19和20世纪的西方文学传记风格用中文写的传记。它取用的资料范围很大,包括张居正的政治著作、书信诗和笔记,对这个人和他的时代描绘出一幅生动感人的①图画。利夫·利特拉普的专著《中国明代的地方政府:对16世纪时的山东省的研究》,联系16世纪的地方税制改革,对张居正财政改革的效果进行了研究。这种地方史研究对朝廷中的财政改革讨论,提供了一个有趣的对照。①司律思的《关于1570—1571年的中蒙和平的四份文件》,对1570—1571②年与蒙古人缔结的条约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他的其他著作对此也有所论述。
10泰昌、天启、崇祯三朝,1620—1644年作者威廉·S.阿特韦尔①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编:《中国近八十年明史论著目录》[115](镇江,1981年)。
②山根幸夫编:《明代史研究文献目录》(602)(东京,1960年)。
①见K.M.梅特拉译:《一个出使中国的使团的记录摘要》[367](1934年;纽约,1970年重印)。
①见牟复礼:《1449年的土木之变》[400],小弗兰克·A.基尔曼和费正清编:《中国的兵法》(坎布里奇,1974年),第243—272页;和傅吾康:《于谦:国务活动家和兵部尚书,1398—1457年》[1767],载《中国历史》,11(1946年),第87—122页。
②见菲利普·德希尔:《看守皇帝:从景泰朝的政治史看15世纪中国帝制的各方面》[139](莱顿,1985年)。 在20世纪研究晚明史的学者当中,有一个人高出其他所有的人,他就是谢国桢。谢国桢教授在他最近于北京去世之前的将近60年中,不断地发表有关中国17世纪的细致的研究著作和文章,其中有许多仍旧是它们所涉及的领域中的杰作。与本章特别有关的是他的《晚明史籍考》(北京,1932年,及随后各版)和他的《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上海,1934年,及随后各版)。
前者是一部有注释的书目,包括1100多种研究晚明史的原始资料,对研究这个时期是不可缺少的帮助。后者是对明末清初的政治活动的详尽研究,实际上已经成为对这个题目继续进行研究的出发点。他去世前不久出版了一本论文集,题为《明末清初的学风》(北京,1982年),它包括新的和显然是未曾发表过的有关17世纪的各种题目的文章。
虽然本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生了大量关于晚明史的重要著作,但文化革命的动乱严重地影响了它们的数量和质量。幸亏最近几年有了好转。关于晚明的最新研究成果的提要以及一些书目详情,见小弗雷德里克·韦克曼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明清史研究》(伯克利,1980年),特别是第87至112页;见中国史学会编的《中国历史学年鉴》(北京,1981年—)有关明史的各部分;和季刊《史学情报》(1982年—),这也是在北京出版的。
台湾也出了有关晚明史的值得注意的著作,最值得注意的是李光涛教授的作品。与本章特别有关的是他的《明季流寇始末》(台北,1965年),他的《熊廷弼与辽东》(台北,1976年),和他的《明清史论集》(台北, 1971年)中几篇关于军事和政治史的论文。台北出版的《明史研究专刊》经常有关于晚明史的当前作品的报道。台湾、香港和人民共和国的出版社继续重印有关明史的各种原始资料和第二手材料这个事实,对将来对这个时期的研究会有很大的帮助,其中有些资料与本章所讨论的问题有直接关系。
像在中国研究的大多数其他分支那样,关于17世纪时的中国,日本人的研究成果很丰富,而且质量往往很高。与晚期有关的这一研究成果的概述,见山根幸夫的《战后日本的明史研究动向:书目介绍》,载《亚洲年鉴》,38(1980年),特别是第104至110页、第118至123页。又见森正夫的《明代的士绅》和谷口喜之雄的《晚明的农民起义》,均发表在《亚洲年鉴》,38(1980年),第31至68页;有关的文章,见琳达·格罗夫和丹尼尔斯·克里斯琴编的《中国的政府和社会:日本人关于明清社会和经济史的看法》东京,1984年)。
40多年来,研究17世纪中国的西方学者对恒慕义编的两卷本《清代名人传略》(华盛顿特区,1943—1944年)深为感激。尽管书名引起误解,这部合编的巨著收入了不少晚明杰出人物的传记,附有简短的书目,指出在何处可以找到有关他们的更多的资料。富路特和房兆楹编的《明人传记辞典》,两卷(纽约和伦敦,1976年),补充了《清代名人传略》,但没有完全取代它。《明人传记辞典》仿照恒慕义的书,正如大家所推崇的那样,这是两部最重要的关于明史的西语参考书之一。另一部是傅吾康的《明史资料介绍》(吉隆坡和新加坡,1968年),编写本章所用的许多原始资料和第二手材料,它都有简短的说明。特别参见第32至33页傅吾康教授对泰昌、天启、崇祯三朝实录和第38页对谈迁的《国榷》的讨论。
《明人传记词典》的杰出撰稿者之一贺凯教授,长期以来在讲英语地区被视为晚明史研究的非正式领袖。贺凯教授在本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发表一 系列重要文章,在过去30年中他用许多时间研究错综复杂的明代政治和制度史。与本章特别有关的,有他的《宿州和魏忠贤的代理人:〈开读传信〉译文》,见《创立二十五周年纪念论文集》(京都,1954年),第224至256页;《晚明时期的东林运动》,见费正清编《中国的思想和制度》(芝加哥,1957年),第132至162页;和《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斯坦福,1966年),特别是第152至234页。贺凯教授还编了专题论文集《明代政府研究的七篇论文》(纽约和伦敦, 1969年),它包含一些论及17世纪制度史的重要方面的文章。
晚明史的其他领域也有专题论文集。关于思想史,见狄百瑞编的《明代思想中的自我与社会》(纽约和伦敦,1970年),和《新儒学的演变》(纽约和伦敦,1975年)。关于社会和政治史,见小弗雷德里克·韦克曼和卡罗琳·格兰特编的《中华帝国晚期的冲突与控制》(伯克利和洛杉矶,1975年);和乔纳塞恩·D.斯彭斯、小约翰·E.威尔斯编的《从明至清:17世纪中国的征服、地域和连续性》(纽黑文和伦敦,1979年)。
过去几年,出版了三本英文的有关晚明史的重要专题著作:威拉德·J.彼得森的《匏瓜:方以智与思想变革的动力》(纽黑文和伦敦,1979年);希拉里·J.贝蒂的《中国的土地与门第:对明清两代的安徽桐城县研究》(剑桥,1979年);和杰里·登纳林的《嘉定义士:中国17世纪的儒家领导阶层和社会变迁》(纽黑文和伦敦,1981年)。两本新著也将大大地增加我们对这个时期的理解:小弗雷德里克·韦克曼的《伟大的事业:满洲人在17世纪的中国重建帝国秩序》(伯克利和洛杉矶,1985年);和林恩·A.斯特鲁夫的《南明,1644—1662年》(纽黑文和伦敦,1984年)。
11南明,1644—1662年
作者林恩·A.斯特鲁夫
从书目的角度看,许多情况使得对南明的研究变得格外复杂。第一,从1644到1662年是一个非常动乱的时期,在广大的地理范围内,事件层出不穷。个人亲历的事件只占这些事件的一小部分,大多数直接参与南明政治和军事活动的人,没有活下来讲他们自己的故事或反驳别人讲的他们的故事。
总之,这个时期的文字记录虽然很多,但极为零碎,而且可靠性成问题。事实说明了这一点,谢国桢的《晚明史籍考》是关于晚明和南明著作的主要书目指南,尽管它列出1100多种已知从17至20世纪一直存在的作品的名称,但我们却没有出自任何一个南明朝廷的一份原始文件。我们所有关于南明的奏议、圣谕、诏令、中旨等的内容的知识,全都来自私家的抄本。换句话说,有关南明的历史记载几乎全由各种各样别史、野史、外史或稗史组成——就是说,是私家的、非官方的、道听途说的记述,作为史料,在质量和价值上差别很大。
这与清方与南明斗争的资料恰成对比。只有政府文献和官方历史档案而无任何一种参与其事的人的第一手个人记述。由于这个明显的差别,就必须把我们找到的非官方的南明资料与清官方的资料小心地结合起来。许多顺治朝的官方文献,保存在北京的内阁档案馆里,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将 ③其分10辑出版,名为《明清史料》。但是,没有经验的探索者很容易迷失在这些卷帙浩繁的文献中,不如首先探索更易查找的顺治和康熙朝初年的实录,在七卷本《大清历朝实录》的第四卷,1964年重樱我们只有明朝方面的非官方资料和清朝方面的官方资料这个事实,表明南明著作的政治敏感性,这是造成书目问题和复杂性的第二个比较重要的情况。当然,清朝是胜利的一方,因而处于这样一种地位,可以用一个统一的帝国的权力和影响,操纵对征服时期的历史的阐述,使其为自己服务。清朝的官员显然感到,写奏议比写回忆录稳妥。但是,南明同情者的担心是对的:除非个人把他们所知道的事记录下来,希望后人终有一天会知道,否则明朝斗争的历史将烟消火灭。下面将提到,清朝当局确曾采取措施,企图改写和销毁有关南明的历史著作。但他们并没有雷厉风行和坚持不懈地做下去,因此,不同时期的不同作家、出版家和藏书家对检查和迫害的威胁,感受各不相同。结果,有些作品写成后立即发表,大多以传抄的形式流传(它们已辗转抄过许多次,有许多错误);另一些作品则被巧妙地藏起来,直到20世纪才重见天日。在流传的作品中,特别是印出来的作品,为了符合清朝的政策而进行改动的程度是难以估计的。此外,南明著作的政治敏感性使得许多作者匿名或者用化名写作,这样,作品的错误归属不大可能引起争论。这种情况在南明研究中引起无数证实原作者和原文真伪的问题。
当然,如果征服对汉族人没有这样深刻的含意,如果有关南明的故事不是这样流行不已,清朝当局也犯不着进行检查。这两个因素,民族意义和名誉,使得从清代直到今天的历史家的工作变得复杂。清的征服较之东亚次大陆历史上先前任何这样的动乱,直接影响了更多汉族人和更多有文化的汉族人的生活。明末和清代中国人口的惊人增长和这个时期出版业的明显增长,颇有助于证明有关南明的著作是很丰富的。
从积极方面说,这导致保存下来的有关清的征服和南明的资料,比先前任何改朝换代时期都多。从消极方面说,这引起对南明著作的不讲道德的出版者和书商的广泛谴责,他们用各种手段窜改原著,不知羞耻地助长偷印和剽窃——一切为了迎合虽然热情但大都缺乏鉴别力的读者大众的趣味。此外,关于南明的现代第二手著作,甚至那些以学术成就自命的著作,是肤浅的和新闻性的,目的主要在说教或灌输,顶多不过是表现出对原始的和第二 手的、真的和假的资料之间的区别,缺乏起码的辨别力。因此,在检查清代的旧文献以及民国和共产党时期的著作和文章时,一个认真的南明研究者面临的任务,是从一大堆糠秕中筛出少数历史证据的谷粒,用以建立真实可信的历史。
为了给一般能得到的最好的南明史原始资料和本世纪对那个时期最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编一份目录,读者应参考林恩·斯特鲁夫的《南明:1644—1662年》(纽黑文和伦敦,1984年)中的书目提要。在评价这些资料和其他 18和19世纪的著作时,认识到这样一点是有益的,这就是从顺治到现在的各个阶段,不同的渲染和偏见一直成为对那个时期的研究的一个特点。
大多数第一手记述自然是写作于17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在它们所描写的事件刚过去不久。这些作者处在混乱的中心,很少能在他们的著作中保③例如,见《(明代的中蒙关系,Ⅱ)朝贡制度和外交使节,1400—1600年》[458],载《中国和佛教文集》,14(1967年),和《明代甘肃的蒙古人》[454],载《中国和佛教文集》,10(1955年),第215—346页。 持一种坚定的客观态度。大多数作者带有强烈的偏见,愤懑之情溢于言表,为赢得后代的同情,对所发生的事情的责任问题同他人争论。在前明的知识阶层当中漫着一种负罪感,这引起了许多自我辩白的文章,它们相应地谴责个人报复、党同伐异,或某些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的行为。此外,由于清初私人抄本流传并通过晚明政治-文学团体的残存网状组织最有效地保存了下来,我们所得到的记述也许带有比原来更多的党派性。
第二个阶段,大致从17世纪70年代至18世纪20年代之前,在两方面有所好转。第一,被视为晚明的主要折磨的党争,既受到政府也受到公众的谴责。第二,康熙帝通过缓和许多汉族知识分子对满族政权仍然怀有的仇恨和害怕,诚心争取把他们团结在清朝的庇护之下。作为这种努力的一部分,他成功地发起一个编纂《明史》的大规模计划,并采取不寻常的步骤,谋取受到广泛敬重的以同情明朝知名于世的学者们的合作。此外,他试图让学术界放心,崇祯以后明朝的朝臣在他的指示下将受到宽宏的对待,任何人都不必担心1661—1663年迫害历史家的事会再次发生。在这样一种比较说来是宽厚的气氛中,对南明的兴趣高涨起来。到这时,经历过征服的一代人已经年老,已没有多少时间能写出有关事件的第一手证词;此外,许多人也明白,尽管康熙朝廷对南明的研究表示宽容,但事实上那个时期在《明史》中不会得到适当的论述。这些情况促使温睿临写作《南疆逸史》(完成于1711年前后),成为清代头200年中出现的关于南明的最重要的综合史著作。④这个阶段南明研究的特点,是浪漫精神和伴随而来的用大量想象去给事实添枝加叶。在更为安定的康熙时期生活的人们,回过头去看南明,把那时看成一个英雄主义和自我牺牲的时代,一个社会大溶合和互相拉平的时代,各种类型的人都有机会表现他们的聪明才智。对清和晚明的矛盾感情所引起的高度悲怆,不仅表现在历史著作中,也表现在孔尚任的《桃花扇》中,它是康熙晚期最流行的传奇。①在18世纪的第二个10年中,对南明的兴趣明显下降,在雍正和乾隆初期,也许降到了最低点。这种情况似乎主要是由于那些在童年经历过征服年代的人已经过世,也由于康熙帝的去世,他的宽容政策成为一场极端刻毒和奸诈的储位斗争的牺牲品。在这种气氛中,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出版的有关南明的著作,被他的政敌劾为“狂妄”,他以大逆罪于1713年被处决。雍正帝于1723年即位后,赦免了所有牵连进这桩案件的人,但后来他在同情明朝的著作和当前煽动叛乱的关系问题上,挑起一个更大的争论。1729年,湖南一 个名叫曾静的叛逆者,被发现部分地受到已经过世的浙江文人吕留良(1629—1683年)的某些著作中反满内容的鼓舞。雍正帝巧妙地利用了这一事件。
他的关于这个案件的文告和书,是清朝第一次企图利用晚明著作,其中有些是关于南明的,来达到阐述满族-清廷的政治思想的目的。
在此后几十年中,关于南明没有做出什么值得称道的工作,人们倾向于采取一种比较无害的形式,如地方人士对死于明清斗争中的人所写的谨慎的纪念文章。出乎意料的是,正是通过这类“社会传记”的积累,全祖望(1705—1755年)在18世纪对南明研究作出了最重要的贡献。全祖望的《鲒埼亭④见戴维·M.法夸尔:《瓦剌-中国的纳贡关系,1408—1446年》[157],载《阿尔泰研究:尼古拉斯教皇纪念文集》(威斯巴登,1957年),第60—68页。
①见黄云眉:《明史考证》[261](北京,1980年),第156页。 ②集》,特别是它的外编,显示出对原始文献透彻的研究,这正成为他那个时代最受人尊敬的学者们的共同特点。在当时的第一流学者中,几乎只有他着迷于明朝的抵抗斗争,全祖望对南明研究所做的最好的工作,是挽救了许多关于监国鲁王的支持者和浙东抵抗斗争的历史资料,使其免于湮没。
康熙晚期和雍正年间的迫害和控制是偶尔发生的,并未导致对晚明或南明著作制定任何明确的官方政策。这种危险的含混状态,只能阻止这方面的工作。但是在乾隆朝晚期,特别是在18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开始了某些大规模的计划,以一种又打又拉的方式大力消除这种含混状态。
第一,朝廷有意散播一种由皇帝批准的对南明事件的解释,给予那些站在明朝一边为国而死的人以很大的光荣,但明确指出,明朝的让位(和清对汉族人民的挽救)是不可避免的事。的确,晚明不可救药的道德风气和政府状况,使得烈士们的奋斗更加可歌可泣。弘光朝廷的灭亡被确定为明朝的结束,承认以后南明朝廷的历史性但不是合法性。
第二,更加抱负不凡,乾隆帝企图促进他的国家的文献质量,一方面收集最好的图书,加以重抄,编成巨大的《四库全书》,另一方面,与此同时搜出各种不符合需要的著作,加以销毁或改动。后者的范围,自然包括对满族人或他们的祖先女真人有不利反映的历史著作,或者不符合乾隆对南明的解释的作品。③因乾隆禁令而引起的对南明材料的改动,程度的大小难以估计。但这对清初以来全部幸存的作品的影响微不足道,也许由于已经熬过150年所有近代以前的原本书所面临的危险——水、火、蛀虫、贫穷和疏忽——不大可能被少数几年(最多从1774至1788年)执行得不一律的禁令从这样一种文献丰富的文化中消灭掉。相反,乾隆的南明研究政策的影响,似乎积极方面多于消极方面。《四库全书》计划大大地刺激了对各种旧书的兴趣。而且,有意研究南明的学者多对乾隆法令的宽大精神感到满意,而不是被禁令的严峻文字所吓倒。
总之,紧随乾隆朝之后的几十年,在一些人当中令人注意地重新引起了对南明的兴趣,他们是在这样一种学术空气中培养起来的,他们对收集到的材料作出评价,对有问题的旧本进行比较、核对和修订。第一个对南明资料进行全面的原本研究的,是乾隆和嘉庆年间的学者杨凤苞(1754—1816年),继他之后是19世纪的两个藏书家李慈铭(1830—1894年)和傅以礼(1826①—1898年)。此外,19世纪初兴起出版丛书的第一个高潮,它的特点是只限于晚明和南明的作品,以及第一次出版几个杰出的南明义士的文集。这一 活动的成果是产生一部伟大的清代关于南明知识的总结,徐鼒(1810—1862年)的《小典纪年附考》。
通过这种工作,为清朝统治的最后几十年发生的事准备了文献根据,那时对南明的兴趣带上一种坚决反清、反满和排外的倾向。热情的革命者如梁启超(1873—1929年)、章炳麟(1868—1936年)和刘师培(1884—1919年)当时举出南明提醒他们的同胞,清是野蛮的征服者,而17世纪时汉族人②谢国桢编的《明史资料丛刊》,1(江苏,1981年),第1—160页重印了《后鉴录》[228]。
③见《禹贡》,5(1935年),第29—41页。
①见沈德符编:《野获编》[468](1619年;北京1959年重印),第464—467页,和徐学谟:《世庙识余录》[233](1608年;台北1965年重印),4,第9—14叶(第103—113页)。 民曾表现出抵抗外来入侵者的精神,这是现在完全可以仿效的。某些参加并记述明朝的抗敌斗争的人,成了有名人物,出现了出版南明丛书和明朝忠臣义士文集的第二个高潮。
自然,1911—1912年清朝覆亡后,当新生的民国在对西方列强干涉的经常恐惧中迈出最初不稳的步子时,发掘这种文献的热情进一步增长起来。事实上,鲜明地题为《痛史》的丛书,就是在清朝被推翻时付印的。随后的几种丛书合在一起包罗了许多以前被清廷禁止的作品。但在本世纪 30年代和 40年代,促进南明知识的原动力有了新的变化,像柳亚子这样的学者兼政论家,用这个时期的故事来鼓舞抗日的民族感情。
这个突然对南明著作普遍感到兴趣和几乎是发狂地出版各种各样手抄本(往往很少或者不去证实作者、可靠性或质量)的浪潮,很快启发了两位杰①出的爱国学者进行书目研究。谢国桢详尽的《晚明史籍考》和朱希祖更有选择的《明季史料题跋》至今仍然是晚明和南明资料最好的现代指南。
1949年共产党革命在中国大陆取得胜利和国民党政府迁到台湾以后,中国人对南明的兴趣在性质上有了明显的分歧。在台湾,从大陆逃来的人从沿海的抵抗故事中寻找历史的类似。刚从日本人的殖民控制下解放出来的台湾本地人,不仅发现郑成功是一个伟大的民间英雄从而加强了他们是中国少数民族的意识,而且是抵抗大陆武力统治的一个不屈的象征。对这两部分人来说,在对南明历史的构想中,赫然出现了东南沿海战常伴随这种兴趣而来的,是到目前为止规模最大和最重要的南明研究丛书的出版,即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的《台湾文献丛刊》(1957年—)。②另一方面,在大陆中国,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的思想影响强调“封建的”不公平是晚明时期普遍的社会政治动乱的原因。在此之前被视为流寇的“农民起义者”受到赞美,被认为是当时最进步的社会力量。(在这种意向下,谢国桢编的《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对研究南明状况的学者最有帮助。)这样,南明的历史倾向于成了晚明造反军残余部队的历史。他们打击“地主官僚阶级”,并在满族人进入中国北部之前推翻“腐败、封建的”明朝政府被认为是正确的;在此之后,他们以“民族斗争”为重并联合南明政权反对“外敌”也是正确的。
但是,这个看法带来许多解释上的困难。可以说,在对20世纪到目前为止用中文出版的唯一的一本南明简史——谢国桢的《南明史略》的批评和对③史可法评价的长期争论中,各种“矛盾”最充分地暴露了出来。在文化革命和本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所谓“四人帮”时期,争论变得特别激烈。由于在对南明的看法上遇到这么多解释上的难题,到1980年,大陆中国的学者转向计划和准备出版新的原文和文献证据,以供对17世纪中叶的历史进行更为渐进的、在概念上是尝试性的探讨。
①见苏均炜:《大学士严嵩新论》[475],载《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天津,1982年),第822—862页。
②见《明代的军屯》[558](北京,1965年)。
③见《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182](上海,1957年)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181](北京,196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