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竞争》书评
市场竞争不是理性设计的结果,而是哈耶克所说的产生于“本能和理性之间的文化演化”。令人高兴的是,在电信这样的“命脉”行业,也终于表现出基于本能和理性之间的市场竞争,要比任何理性设计的体制在处理发散信息流方面,更具优势。
被称为“新管制经济学”创立人的Laffont教授,最近有一本《电信竞争》的中译本面市(Laffont与Tirole 合著,人民邮电出版社2001年版)。翻开首页,我们可以读到:“本书旨在填补一个空白。近年来电信业经历了快速的发展,但是有关的学术研究却裹足不前”,“许多已经实施或正在酝酿中的重要的政策与决策一直是在缺乏清晰的经济理论指导下进行的”。作为“机制设计”学派的高手,承诺要用高深的经济学理论来对电信改革提供“指导”,非常顺理成章。
不过,要是读者像我一样在阅读中不断追问,作者承诺的可以“指导”电信开放的理论究竟是什么样的,那么我们读遍全书还是不免失望。这本来不足为怪。当政府部门以市场禁入(限入)为条件,对被管制企业的价格及相关行为施加直接干预时,自发的市场竞争秩序就被破坏了。于是真实世界里的人们一分为二,没有攫取到“管制租金”的,拼命追逐;得到了的呢,奋力保卫。无论如何,总有一个“非生产性(也非交易性)的浪费”存在。无论如何,一个被管制的市场,总也达不到竞争市场的那种“均衡”和“效率”。经济学理论可以在解释以上现象的时候一试身手。以为理性可以设计出一些高深莫测的机制,把市场管制得有模有样,哪里有那个本事?谈什么“次优安排”,那是自找台阶下。人类的本性,是山外青山楼外楼,连“最优”都不满足,怎么会止于“次优”?
令人大出所料,Laffont教授及其《电信竞争》,对我上面这些“不入流”的见解,其实也是同意的。让我举“激励性管制”为例吧。传统的价格管制原则是“成本加成”,就是管制者依据企业的成本加上一个合理的利润来定价。但是如此一来,被管制公司就没有足够的动力去降低成本。是的,管制者可以去核查企业的“真实”成本。可是,成本并不那么容易被核查,因为“公司会掩盖低成本的事实”。况且,即使管制者能够神奇地把垄断公司的真实成本核查得一清二楚,由于缺乏控制成本的内在动机,已经发生的真实成本是否真正是“低成本”,还是大有疑问。结果,无论引入多么高明的成本核查程序,被管制企业的成本状态还是“糟糕”和“不尽如人意”。这似乎给“机制设计”学派提供了用武之地,一个“高效能激励性方案”不负众望地被提了出来,这就是《电信竞争》花费了许多篇幅专门加以论述的“最高限价管制”。
为什么把最高限价看成“高效能的价格管制”?第一,最高限价等于一个固定价格合同,公司每增加1元成本就减少1元净收入,这可以激励企业节约成本。第二,最高限价可以矫正成本加成管制的“价格结构不合理”,因为只要(平均的)价格总水平不超过最高限价,公司可以针对不同的客户收取不同的费率。在后一种情况下,最高限价在理论上可能符合Ramsey定价原则,就是在保证被管制公司利润不为负的条件下,定价使“社会福利最大化”。
其实,从斯密(1776年)到科斯(1945年),经济学的“古老观点”就已经指出,那些具有高固定投资成本,从而平均成本高于边际成本的行业,如果按照边际成本定价,一定导致亏损。可是,高于边际成本的定价,又怎样保证“社会福利”不受损失?我所知道的一些经济学研究已经指出,出路就是“适宜的价格分歧”,即“必须在那些给公司带来正效益的价格中找出各种受消费者欢迎的服务的价格”(第54页)。这里的关键词是“各种”,就是说,差别定价。
但是,切莫过早欢呼理性的胜利。因为至少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最高限价怎么就能够恰好被管制者定在“保证公司不亏损而使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水平?这里,理论的精妙又一次依赖于一个前提性假设,那就是管制者要知道被管制公司“成本状态”的充分信息。否则,在“保证公司不亏损”里,就已经含了一块“租金”,成本被高估的公司在最高限价规则下,照样可以得到与其控制成本的努力无关的收益。对此,作者心知肚明地坦陈,最高限价方案并没有因为利用了更复杂的理论工具就注定“优于”成本加成合同。后者“尽管对降低成本的激励不够,却能够有效地榨取公司潜在的寻租”(第36页)。换言之,在市场禁入的条件下,无论管制者多么高明,他也只是在两种均未完全消除浪费的管制模式中选择一种:是用成本加成办法“榨取租金”,还是用最高限价激励被管制公司节约成本?
原来天下并没有可以“指导”价格管制优化的理论。相反,作者反复指出,“没有一种万能的模式”来“制定一个对所有运营商都适用的法规”(第36页)。这个结论对于机制设计学派来说,当然于心不甘。所以作者还是希望“最好是设计一个合同清单让公司自己去选择:当公司效率高时采用高效能激励合同,当公司效率低时采用低效能激励合同”(第37页)。设计固然很高明,但是只要拿来一试,我们还是和作者一起发现,如此“完美的筛选”要付出高昂的代价(第37页)。翻来翻去,本书最后提出的一个“指导”意见是,正确运用激励性价格管制的方法“就是学习与实践”(第69页)。我以为,这就是高手啦。他们知道机制设计招数的局限,与那些以为靠一堆“科学设计”的定价公式就可以包打天下的低手,划清了界限。
作者没有指出的是,在市场禁入的约束下,由于竞争的缺乏,根本就不可能依靠精确表达的理论,就完全消除价格管制中的“社会福利损失”(也就是“租值耗散”)。种种精心设计的管制机制,至多改变垄断租金的分布,从而引导当事人寻租方式的改变。更一般的结论是,市场竞争不是理性设计的结果,而是哈耶克所说的产生于“本能和理性之间的文化演化”。令人高兴的是,在电信这样的“命脉”行业,也终于表现出基于本能和理性之间的市场竞争,要比任何理性设计的体制在处理发散信息流方面,更具优势。
2001年6月4日
为市场重组留下空间
——关于中国电信集团的再次分拆
政府下命令分拆政府独家拥有的公司,固然是政府毋庸置疑的权力,但是行政性分拆的结果是否合适,最终还是要经受市场的检验。为了减少再矫正的费用,电信改革政策不能局限在各种行政性重组(分拆)方案之间作选择,而应该早一点把“行政性重组还是市场性重组”的问题提上台面。在中国电信集团将要面临的又一波重组中,尤其要注意为市场性重组创造条件,留有空间。
有报道说,刚刚挂牌不久的中国电信集团又面临一次新的分拆。最新的消息是,中国电信集团面临的分拆,还不单纯是为了境外上市的“主业与辅业的剥离”,或“优质资产率先剥离”,而且有可能是进一步分拆固线基础网络。在全球各大股票市场纷纷调低电信股的估值之际,中国电信集团将怎样进一步分拆并迈出上市之路,当然格外引人注目。从国内市场的角度看,这家占有2000年全国电信市场55%份额的龙头老大的再次重组,势必引起公司内外各相关利益方的机会空间的重大变化,没有人可以对此视而不见。
这使我们有机会来讨论一个问题:政府垄断产业在开放市场竞争的过程中,行政性分拆手段的地位和局限。本文的中心论点是,政府下命令分拆政府独家拥有的公司,固然是政府毋庸置疑的权力,但是行政性分拆的结果是否合适,最终还是要经受市场的检验。要是行政分拆不妥当,将来市场总还要追加一个成本把格局加以重新调整。为了减少再矫正的费用,电信改革政策不能局限在各种行政性重组(分拆)方案之间作选择,而应该早一点把“行政性重组还是市场性重组”的问题提上台面。在中国电信集团将要面临的又一波重组中,尤其要注意为市场性重组创造条件,留有空间。
旧话重提论“分拆”
刚刚完成的1999—2000年电信产业重组,基调就是分拆。原中国电信被一拆为四,中国移动独立、卫星通信独立、寻呼独立而后并入联通,剩下就是专营固线通信的中国电信集团。在分拆之余,辅之以“不对称管制”,就是倾斜式扶持联通,以及开放市场准入,就是给新组建的网通和铁通增发运营牌照。这样,加上原来就已经存在的吉通公司,电信市场上好歹就有了六七家基础电信运营商。
靠分拆在位垄断公司的办法来形成市场竞争,在国际上通常被称为“美国模式”。1982年,原美国电信垄断商贝尔系统被分拆为专营长话的AT&T和7个地区性市话公司,长话市场得以开放市场竞争。顺便提一句,当年贝尔系统的垄断类型很特别。贝尔是发明电话的私人公司,在市场的打打杀杀中占据了美国电信市场的很大份额。因此,在开头的时候,如同今天的微软公司一样,贝尔的“垄断”——占有较大市场份额,从而拥有“市场权力”——属于“竞争中形成的垄断”。就是说,不是别人不可以做,而是一时谁也做不过它。但是,1921年美国通过了一个新的法例(The GrahamWills Act)之后,贝尔垄断的性质起了变化:新法律限制别人自由进入电信市场,只允许贝尔一家在电信市场独大。作为交换条件,此后贝尔的全部定价和服务质量,要接受行政管制。从此美国电信市场,演变成“管制下的垄断”。
各位读者,立法或行政造成的垄断,非有立法或行政行动而不能破除。在这个意义上,1982年美国通过行政和司法行动分拆贝尔系统,是美国电信市场开放竞争的一个必要步骤。这与近来美国司法部和一位法官意欲强行分拆微软,情形有所不同。也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政府用行政命令分拆原中国电信,以及前几年用命令组建联通,都是必要之举。政府不采取行政行动开放政府垄断的市场,竞争局面怎么形成?这就是中国老话说的,解铃还需系铃人。
麻烦在于,政府解铃的时候,一不小心就可能顺手系上另外一批铃铛。屡系屡解,屡解屡系,政府可不就有得忙了?用行政性手法处理市场问题,常常就产生如此连带效果。即便是出于“改革的目的”,情况也不会有很大的不同。因为行政性手法的局限,在于信息处理的动机和能力,与目的的伟大还是卑微无关。所以,恰恰是“为了开放市场的改革”,要慎用行政性手段,用的时候要讲究,并要特别注意为市场性手段创造条件。
具体来讲中国电信的分拆吧。我的看法,1999年政府酝酿进一步开放电信市场,考虑把原中国电信拆小一点,有其道理。原中国电信占了1998年末全部电信市场的99%,既庞大又全能,不适当拆一下,听由小小联通与之“竞争”,那就是再过一百年,也够不着所谓“双寡头垄断竞争”的边。不过,值得讲究的是“怎样分拆”,因为并不是任何一种分拆,就注定可以增加市场竞争的可操作性。
以上这点意思,我在两年前关于中国电信重组的系列评论中已经提到。针对当时“以拆为主”的思路,我援引过印度电信改革的教训。1992年,印度政府决定率先将全国固线市话和移动电话市场,分切成20个“覆盖区”,并允许每一个“覆盖区”招标一个民营固线市话服务商、两个移动电话商和若干个寻呼服务商,来与分别是每一个覆盖区里的第一固线、第一移动和第一寻呼的原印度政府垄断电信商(DOT公司)“竞争”。我把如此具有印度特色的电信分拆叫做“无效分拆”,因为它限定新进入的电信公司在分拆的覆盖区里活动,却保留在位垄断商对国内国际长话网络的独占。
作为对照,基于英国的经验,我又提出“无须分拆的竞争”。那就是政府并不分拆在位垄断商,而是进行私有化产权改造,但通过立法允许另外一家全能电信运营商重新铺网、接入、放号,经过为期7年的“双寡头垄断竞争”,再开放多头进入。“无须分拆形成竞争”的长处是,数个全网一体化的全能电信商之间的竞争,更适应新技术条件下的市场需要。果不其然,英国模式令美国分拆长话和市话的办法相形见绌。1996年美国新的电信法允许长话、市话、移动和有线电视互相进入,相信就是吸收了英国的经验。
我那篇文章最重要的发现,是“分拆”和“无须分拆”,既可能殊途同归形成电信竞争,但也都有可能在观念和既得利益的双重束缚下“变味”。我指出1994年我国组建联通就是大体参考了欧洲模式,但是可操作的电信市场竞争并没有如愿出现。现在不得已再求助美国式“分拆”,还是要当心变味。那篇文章的结尾如下:“有各式各样的分拆之道,也可以完全不经过分拆,但重组电信必不可缺的是形成可操作的市场竞争,因为导致电信服务价格下降、市场扩展和创新迭出的,既不是‘分拆’,也不是‘非分拆’,而是经过分拆或非分拆方法形成可操作的电信市场竞争。”这个结论,至今我自己还是满意。
绕不开的问题
按照业务纵向分拆了原中国电信,是否就形成了可操作的电信市场竞争?目前可以看到的,还是一个极不平衡的局面。在移动通信市场上,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之间的“双寡头垄断竞争”硝烟弥漫,开始让客户受用。最近有机会请教中国移动河南省一些市、县公司的经理,我才知道当前在市场上最强烈要求降低无线通信资费的,已经不是消费者,而是两家移动公司的一线业务员!他们认为公司(其实是政府)规定的资费标准还是“过高”,以致影响他们争取客户。由于是内行,他们在现行价格管制下创造了许多“变相价格战”的战术,用心之妙,令人叹为观止。这里改变供应商行为的,不是开会,不是讲大道理,也不是消费者的抱怨,更不是像我这样的“外行专家”写的什么电信改革文章。实质起作用的只有一个因素,这就是消费者可以选择彼此竞争的供应商。如此之下,供应商出于自己的利益,就千方百计讨好顾客。
可是,固线通信市场仍然还是另外一个故事。是的,人们可以说,局面已经有了某种变化。联通拥有固线运营牌照,也已经声明将投资77亿元建设可与中国电信集团竞争的全国固线网络;铁通可以依托满足铁路通信之余的网络能量向市场放号,并预言要在未来几年争得固线通信市场25%的份额;网通来势汹汹,依仗高速宽带网络新技术要做“运营商的运营商”,同时努力开拓直达最终用户的“非接入通道”;联通、网通、铁通和吉通都拿到了IP电话的牌照,可以在互联互通有效的条件下,参加争夺中国电信集团的固线客户。加上已经拥有1亿用户的移动电信,对固线通信产生一定的“替代”,也将竞争引进了固线电信市场。
但是,由于以下几点理由,即便把上述全部加到一起,还是不足以动摇中国电信集团的既有垄断地位,还是难以在短期内形成固线市场的可操作竞争。(1)电信通信服务对遍布全国、直达用户的网络依赖极大,比较起来,目前联通、网通和铁通的网络,不是局部的、片面的,就是未来式的;凡是对手网络尚未覆盖的地方,固线用户还是没有选择余地。(2)与中国电信集团掌握的13亿用户相比,其对手们拥有的最终用户数目不足为道,而“网络效应”的意思是说,多一个用户会增加其余用户的价值。(3)移动对固线通信的替代作用,不可高估。比如那些对通信质量更敏感的“高端客户”,不会因为有了方便的移动通信因此就告别固线服务,而对廉价更敏感的低端用户,移动服务的费用要低于固线,还不是现实。至于没有移动网络的地方,无论什么客户只好“选”固线。
所以,我国固线通信市场还是没有形成可操作的竞争。消费者和舆论关于市话资费不绝于耳的抱怨,审计部门关于各地电信公司胡乱计费行为的报告,以及信产部公布中国电信集团荣获消费者投诉“冠军”的记录,在我看来都是竞争尚未可操作的表征。中国电信集团的领导人在分析公司现状时,用了一句“上急下不急”。其实这是蛮“正常的”。没有竞争的推动,卧榻之旁听不到他人酣息,门口无人激烈争抢客户,几十万人自下而上的“急”从何来?数月之前我写《再论数网竞争》,结论是虽然经过1999—2000年电信产业的全面重组,尽管有了一个数网竞争的初级模样,但是我国电信体制还是带有结构性缺陷。那里没有点清楚,结构性缺陷主要来自固线市场上中国电信集团的一家独大。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分拆之议卷土重来,毫不奇怪。
避免“无效分拆”
不过,我们要当心“无效分拆”的陷阱,那就是分拆搞得大刀阔斧,但市场的竞争性并没有相应增加。分析各种可能的分拆谋划,评价标准是增加可操作竞争,而不是分拆本身,更不是所谓“分拆的力度”。
例如,将中国电信集团按照区域,“横切”成南北两个固线电信公司,或者7—8个区域性运营商,如何?我的看法,竞争还是难以操作,因为中国电信集团尚存的种种毛病,与其说是因为“大”,不如更准确地说是因为“独”。横向分拆可以变大为小,但是不能变独为多。所以横拆之后,客户的选择不会有实质性的增加。比方南方一个客户,要是对南方电信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可以让北方电信公司为他拉一条通话线吗?此路不通,难道为了得到良好的电信服务,非要举家北迁不成!
主张横切的意见,也许可以援引南北石油的经验。是的,北方石油公司南下,正如南方公司北上一样,“抢购”加油站的竞争如火如荼。我没有研究过那种竞争,但即便效果很好,也不单单是分拆的结果。那是“先分拆,再互相进入”。更要紧的是,任何地方的10个加油站,可以5个被北方公司收购,5个归入南方公司的旗下,彼此展开竞争。区域性电信公司,即便在分拆后允许交叉进入,如何照办得了?一个电信网络,无论谁收购了去,还是一家独营;倘若再建,那就排在联通等之后,还是不能在短期内形成可操作的竞争。
那就再来一次“竖切”吧。就是说,固线长话与市话分离,或者分离后的市话再横切若干,成为类似当年美国区域性小贝尔那样的格局。这样的方案,着眼点是增加长话市场的竞争,因为从此哪家长话公司也不可以凭借自己同时拥有市话的优势,“欺负”那些不拥有市话的对手。但是,美国人当年用此法的时候,MCI作为AT&T的竞争对手,不但早就被批准设立十多年,而且利用微波通信技术已经大铺第二网,并利用执行网的办法,实际上具备了一定的市场能力。所以,1982年的纵向分离,使美国长话市场的竞争立即变得可操作。即便如此,纵向分拆也仍然保留了市话的独家垄断地位,要再过14年,等新的电信立法出台以后才来解决。
目前我们的电信市场上,并没有与中国电信集团大体旗鼓相当的固线运营商。在此现实约束下,就是分拆了长话与市话,还是要等待联通等新公司的逐步成长,才能看到分拆所期望的长话竞争。至于本地电话网,可能拆小,但仍然基本上维持“独家”,还将成为妨碍可操作竞争的瓶颈。所以我的观点是,从增加竞争的角度看问题,无论横切还是竖切,进一步分拆中国电信的“油水”都不大了。
考虑电信率先对广电开放
但是,可不可以考虑进一步扩大电信市场的准入?仔细回顾一下,“扩大市场准入”才是国际国内电信改革成功经验的精华所在。美国的分拆模式,以准许MCI等新公司进入长话市场为轴心,所以实质是“为保证准入的分拆”;至于其余留给地方电话独占,拖来拖去,最后还是靠长话与市话、固线与移动、传统电话与有线电视的交叉进入,也就是扩大市场准入来解决。英国模式,走的是“无须分拆的竞争”路线,一开始就准许组建一家新的全能电信运营商进入固线市场。我国自己的经验,不但1993年成立联通、开放电信增值业务是市场准入;吉通、铁通和网通,无一不是扩大市场准入的结果。要是没有市场准入的逐步扩大,就不会有电信市场今天的局面。
问题是,迄今为止我国电信市场的准入,范围还是过于狭窄。特别严重的缺陷是,没有把境内全部的信息传输网络资源,统一纳入开放电信业务的盘子。说来不容易相信,搞了多少年中央计划经济,反了多少年重复建设,由各个行政部门控制的全国性传输网络的数目之多,堪称世界之最。实际的状态是,中国早就存在着“数网”,就是部门割据、彼此从来不开展市场竞争。所以1998年我在电信论战中提出的“数网竞争”,半点创新也没有,只不过提了一个直白的问题:国人既然已经支付了数网的成本,为什么就不能享受一下竞争的收益?
从增加市场竞争的角度看,最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就是电信市场对我国有线电视传输网络开放。据报道,目前我国有线电视用户近1亿,遍布城镇、乡村;由光缆和同轴电缆混合组成的有线电视节目传输网络,总长度240万公里。在技术和市场需求的双重刺激下,各地有线电视网络近年正在经历数字化技术、网络整合和公司化运营等一系列变化。在新的技术条件下,电视传输网络除了传统的视频传输,还可以从事语音、数据传输和电路出租业务。恰恰是这些新的业务可能性,具有与固线电信竞争的极大潜力。特别是有线电视网络宽带入户,掌握着数量巨大的“最后一公里”资源,能够显著增加固线市场的竞争,给在位垄断商带来“可置信的威胁”。1996年后的美国、1998年后的欧盟,以及2000年后的中国香港,纷纷允许电信业务对有线电视网络开放,道理就在这里。
在考虑再次分拆中国电信集团之际,为什么不可以比较一下开放有线电视网络的可能性?不需要殚精竭虑地谋划,只消实施类似对铁道通信网络的政策,允许有线电视网络在保证完成节目传输之余,参与各类电信业务,电信市场大局,全盘皆活。这可不是什么惊人之语,因为我有“法律根据”。去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国电信管理条例,白纸黑字把视频传输归入“电信”范畴。
既然已经是电信的一部分,为什么不可以从事电信业务?
因为没有营业牌照。为什么不发他们一个?主管部门官员说,要有条件,一要完成电视台与传输网络的分离;二要同意“双向进入”,就是有线电视网络可以从事电信业务,电信网络也可以从事视频传输。据了解,台网分离容易被接受,也不难办到;难的是“双向进入”,因为据说广电网络部门的回应是,我们是特殊行业,不可以同意已经承诺对外开放的电信企业进入。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纳入电信的有线电视网络,还是不可以从事电信经营业务。现状是,政策限定广电与电信部门井水不犯河水,虽然由于机会的诱惑,下面的“犯规”之举五花八门。
僵局的真正原因之一,是广电网络与电信相比实在太弱。这个系统是自下而上,靠用户出一点、地方政府出一点、中央补一点建成的。网络的整合性差,不但表现在全程全网的技术整合性能低,更表现在系统管理的散和乱。相比之下,中国电信集团就是一个人高马大的巨无霸。看清这一点,读者不难了解广电网络“特殊论”的其他含义。把提出“双向进入”的同志调到广电部门,他也立马就知道双向政策要不得,还是“特殊”为好。反过来,要是允许广电网络“单向进入”电信市场,电信部门领导面临的压力是“如何向系统内几十万职工交代”。
突破僵局之策,还是可以从自己的经验中寻找。比如,是否可以考虑,仿照“不对称管制”扶持联通的办法,再发明一个“不对称双向进入”政策?就是说,允许广电网络涉足电信业务在先,而让电信进入视频传输市场在后。前后之间,可以一年半载,也可以数年为期,两部门谈判、政府批准即可。或者再弄得复杂一点,双向开放业务不但时间不对称,范围也不对称。比如广电可以从事全部电信业务,但电信将来也不得从事非商业性的视频传输,以确保广电“特殊任务”的万无一失。
粗粗想来,“不对称双向进入”有四大好处。第一,在较短的时间内,固线通信市场形成可操作竞争;第二,中国电信集团可以不分拆,或者选用“分拆力度”较低的方案,尽可能保留固线全程全网的完整性;第三,大大加快广电网络的整合和改造;第四,在市场机会的吸引和竞争压力的共同作用下,中国电信集团与广电网络集团的市场化、公司化改造,将大大加快。多蚌相争,消费者肯定不会反对。电信市场会在变局中进一步扩展,而中国可能有一个更好的基础电信格局,来迎接进入WTO,以及向国内民营经济全面开放的机会和挑战。
前景如此美好,读者或许就还有耐心听我作最后一点补充。允许广电网络非对称准入电信,需要许多配套。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允许目前已经持有电信牌照的联通、网通、铁通等各家新兴通信运营商与广电网络自由结盟,在市场谈判的基础上,全面重组各自手中的网络、客户、管理和融资能力等各种资源。比方,联通融到手的资本,投资到广电网络的改造,是否比全部重新铺网更合算?网通没有最终接入用户,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分享”广电的“最终一公里”?要强调的是“自由结盟”,就是基于各自利益计算的商业谈判,因为唯有如此,才处理得了涉及如此巨量的琐碎细节的信息。行政性手段(无论分拆还是合并)相形见绌的地方,正是产业重组过程中本质上发散的信息流。要避免“解铃又系铃”的尴尬,政府不妨“只说不练”,就是只规定解铃的方向、政策和规划,但把解铃的具体操作,尽可能交给市场。这样的游戏,政府充当全部电信公司的唯一老板,那是玩不成的。所以,政府电信公司的产权重组,应当大大加速。
2001年7月12日
邮政专营的三个理由
无论如何,不要让法律责任、规模经济和普遍服务之类的大字眼,成为行政垄断部门手中的人质。我们不妨斤斤计较一下,为了这些大字眼,究竟谁要付出代价,付出多少?又是谁从中获得了利益,得到多少?
据报道,针对社会舆论对信件和包裹速递业务邮政专营权的种种质疑,国家邮政局有关人士提出了三点理由,概要如下:
第一,信件的内容,含有个人隐私,有的还涉及国家安全,如果信件传递实行放开竞争,政治责任、法律责任都无法落实,人民的通信权利得不到保障,国家安全也将受到严重损害。
第二,邮政承担信件寄递服务,以连通全国、覆盖城乡的庞大实物运递网作为物质基础。为了降低成本,除信件业务外,国家还赋予邮政报刊发行、物品运送、货币流通等任务,扩大邮政经营规模,分摊实物运递网的固定成本,自我消化部分政策性亏损。
第三,信件寄递的邮政专营可以保证普遍服务,因为各地区之间的实际成本差别很大,如果放开竞争,必然出现有利润地区有人干、无利润地区无人干的局面,广大农村及边远地区就没人去送信了。
推敲下来,这三点理由,没有一点可以成立。
先说法律责任吧。是的,连居民早起买油条、豆浆那样的小生意,也有法律责任。掺入了洗衣粉的油条,吃下去可能闹人命官司,比信件的个人隐私要严重得多。为什么偏偏信件传递,非专营不可?
邮政发言人的道理是,专营才容易落实信件传递的法律责任。就是说,邮件一旦出现法律责任问题,消费者可以上门找领导追究,甚至可以对簿公堂。私营的邮件传递公司呢?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你上哪里去落实法律责任?
听起来,这是为消费者着想了。不过,要是邮件专营在落实法律责任方面真的优于私营邮件传递,后者早就关门大吉。天下毕竟没有对自己邮件的法律责任漠不关心的消费者,为什么需要听发言人的唠叨?事实是,恰恰是被认为难以落实法律责任的私营信件传递业,在与邮件专营的竞争中,火得让亏损严重的邮政无地自容,才引来邮政方面对民营快递的打击行动和邮政发言人的舆论诉求。
消费者并不蠢。他们不是年幼的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判断邮件传递的质量,正如有能力比较各种服务价格是否公道一样。至于涉及国家安全的政府机构邮件,当然可以由政府下令只准交付邮政传递。即便如此,在下的意见是,也应当容许纳税人根据可靠的经验数据,检查政府购买邮政局的服务是否合算,有没有浪费纳税人的钱财。
再论规模经济。发言人论证说,为了提供邮件传递服务,邮政系统已经铺设了全国性的邮政网点,支付了巨大的投资成本,并还要继续承担昂贵的网点维持成本。因此,容许私营信件传递公司来与邮政局抢生意,将导致国家邮政投资的浪费和规模经济的损失。正确的政策是,维持信件传递的专营还不够,还要连带将所有维持邮政网点的其他业务,比如报刊发行、物品运送、货币流通,统统纳入专营的范围。
老天爷,这是哪一门子的经济学?建设邮政网点的投资(准确一点应该称为财政投入),不但在技术上已经成为沉没成本(再也难以他用),而且在财务上早已报销(因为已经列入历年国家财政开支)。换句话说,邮政系统使用全国的邮政网点,并不需要为固定投资提供市场水平的回报。今日我国邮政的巨额亏损,实质上是在免费使用财政投入的邮政网点的条件下,邮政的营业收入还不足以抵消其经营成本的开销!
可变成本,是随产量(服务量)变化而变化的成本。粗略一点说,在增量的意义上,可变成本就是边际成本。各位看官,在投资约束足够硬的条件下,如果一项生意的收入连其边际成本都不能补偿,谁还会继续这项生意呢?想想看吧,固定投资已经沉没,不妨认栽,咬牙挺下去;但要是连可变成本也不能补偿,岂不是每天都要烧钱?如此生意,还不早就应该另起炉灶。
但是邮政发言人的经济学截然不同。邮件经营亏损吗?那是因为规模不经济。于是要求扩大专营范围,报刊发行、物品运送、货币流通,统统专营。倘若专营扩大了,再亏损怎么办?答案是,再增加专营项目!如此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就是将专营扩大到整个中国经济,你不是要把整个中国都赔掉吧?
让我们看看邮政专营的竞争对手吧。这些刚刚初出茅庐的民营快递公司,不但要对运营的可变成本负财务责任,而且还要对网点建设的固定投资负全盘的财务责任。是的,它们大量利用国家既有的实物运递网,包括机场、航线、货舱、铁路、码头之类。不过无一例外,它们要为各种各样的利用付费。就是说,它们在增加国家既有固定设施投资的收益。同那个免费使用国家固定投资,但依然亏损累累的邮政专营系统相比,究竟谁代表着更先进的社会生产力?
最后,所谓普遍服务。邮政专营的逻辑是,你国家要我在落后的山村取信送信,就要让我独家垄断所有富裕地区的一切有利可图的邮政业务。这是以丰补歉的方略了。问题是,如此混成一锅,普遍服务的成本收益无法被单独衡量,正如邮件运递的效益不能被独立考核。邮政的亏损,究竟多少是因为普遍服务,多少是因为管理不善,区分不出来。既然难以区别,鱼目混珠就大有可乘之机。这不是说邮政局的人品行不好,而是说监督和衡量不到位,天长日久难免行为扭曲、积习成弊。
要减少行为的扭曲,就要将普遍服务与商业化服务适当地分离开来。普遍服务是政府对所有公民提供最低程度社会服务的承诺,由财政开支担保实施。商业化服务,则按照市场准则行事。在分离的体制下,到山村取信送信吗?按照核定的标准由财政给予补贴。政府甚至可以对邮政部门及其竞争者一视同仁,招标选择合格的普遍服务实施者。至于发达区域的信件传递和相关邮政业务,听由市场开放,欢迎新进入者来“撇奶油”。竞争自会平衡供求,政府照章收税就可以了。
无论如何,不要让法律责任、规模经济和普遍服务之类的大字眼,成为行政垄断部门手中的人质。我们不妨斤斤计较一下,为了这些大字眼,究竟谁要付出代价,付出多少?又是谁从中获得了利益,得到多少?
2001年6月11日
市场间竞争与股市规范
当下股市里那些最严重的问题,根源在于我国金融业“市场之间的市场竞争”严重不足。股市与其他各类筹资融资市场之间,缺乏市场竞争;而各类股市之间的竞争,也大为不足。
关于股市黑闻的讨论,有一个问题还没有人问:完全可以过门而不入,或见势不对、拔脚就跑的投资人,为什么在据说平均都亏钱的条件下,仍然对黑闻不断的市场趋之若鹜?《南方周末》发表的陈涛的文章里,对2000年中国股市的“投入产出”,有一个精彩的估计:投资人上缴的印花税与券商佣金超过900亿元,而上市公司创造的利润,包括披露不实的水分在内,不到800亿元,其中向投资人分配的现金不多于100亿元。考虑到当下股市的全部市值约为50000亿元,那么即便印花税和佣金为零、上市公司的利润全部分配给投资人,在这样一个股市上投资,收回本金怕也要40年以上。如此的市场机会,为什么依然人潮汹涌?
不对称的市场
考虑一下我国股市的制度基础吧。大家知道,中国公司上市要经过重重审批或评审,交易所、券商和其他中介服务的资格,非政府特许不能取得,所以市场供给方的竞争,受到了严重的限制。但是,从市场的买方,也就是投资人一方看,进出市场却是自由的。在这样一组条件下,上市公司的质量较差,卖方想圈钱,以及某些交易中介搞种种名堂“黑”投资人,在我看来都不难解释。比较难的问题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投资人偏偏“喜欢”这个市场。说投资人“不成熟”,甚至“中国人生性好赌”,还有什么市场“高度信息不对称”,要自圆其说怕都有一定困难。在一个数千万投资人参与、重复多年的“游戏”里,瞒天可以过海,是很大的一个神话。英雄和魔鬼的故事固然引人入胜,但是拿神话来解释真实世界,不是可取的办法。
市场间竞争不足是关键
本文认为,当下股市里那些最严重的问题,根源在于我国金融业“市场之间的市场竞争”严重不足。这主要是指,我国股市与其他各类筹资市场之间,缺乏市场竞争;而各类股市之间的竞争,也大为不足。比较而言,股市本身规范程度的高低,并不是第一位重要的。不是吗?比照国内其他各类市场,股市现有的规范程度就已经相当不低。无论从相关法规的齐备程度、管制机关的权力集中程度及其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管制手段的强度和使用频率来看,还是从政府高层、新闻媒体和大众的关注程度着眼,股市的规范水准即使拿不到全国各类市场里唯一的甲等,恐怕也是甲等之一。政府和民间对股市规范的投入已经不少,结果还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件事情,是不是需要向别的方向上想一想?
我自己相信的“逻辑”是这样的:金融业的市场间竞争,不仅仅是各种投资收益率和筹资成本率之间的市场竞争,更是各类市场各种金融交易“信用”可靠性之间的制度竞争。市场间竞争不足,投资人没有选择更可靠投资场所的余地,只好“将就”现存市场的结构及其信用水平。连带的影响,就是市场供给方对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提高交易可信程度的努力,缺乏动力。市场竞争不足,靠专家和政府自上而下“规范市场”,是文不对题的。
让我先从入市投资的需求总量谈起。那涌进股市的百亿千亿资金,无论来自个人还是机构,都是自觉自愿为博利而来,是英文里讲的“willing to pay”,也就是自愿付出来的钱。这些投资者都不是小孩子,都有行为能力。大家愿意进场下单,在一个不准卖空的市场里导致“买压高企”,谁有什么办法?春江之水,烫还是不烫,鸭总是知道的。当事人不怕烫,甚至偏好“烫一把就死”,别人不便多说什么。在这个意义上,市盈率就是股市的市价,已经包含了你看“太高”就卖、他认为“不太高”就买的全部信息。
问题是,千家万家投资人在股市上的自愿付出,是在现有局限条件下的决策和行为。公家机构的钱,在有效地节约代理成本的制度建立起来之前,花到哪里也会“扭曲”,到了股市上只是放大了“不正常”。撇开这一点,人们的钱财究竟多少用于消费、多少用于投资,以及多少用于这类投资、多少用于那类投资,是在现有金融制度约束下的选择。要解释万亿社会资本“自愿追逐”每年仅有800亿元利润(含“水分”)的投资机会,非问一问它们的“机会成本”或“机会风险”为什么如此之低?就是说,为什么社会资本没有其他更好的去处。这一问,不能不超越股市,涉及金融市场的整体。简化一点来讲,主要的约束变量有以下三项:第一,利率以及银行金融交易的进入壁垒;第二,人民币可自由兑换以及资本项下出入境流动;第三,其他股本交易市场包括地方性柜台交易和二板、三板市场的合法性。常识告诉我们,涌入股市的投资总量,无论如何也不是单独被决定的。
利率自由化有利投资选择
利率由市场决定的意义,不单单是“有效配置”消费和投资。利率由市场竞争决定的体制,还鼓励产品市场与投资品市场彼此展开“市场信用基础”方面的竞争。比方一个服装市场和一个银行服务市场,两边都可能“搞鬼”,也就是既可能有假冒伪劣的服装,也可能有假冒伪劣的银行服务。要是服装市场的价格和银行的利率都放开,那么价格可以反映服装的质量,利率可以反映银行服务的质量。在这个体制下,要是服装市场改善其“可信程度”的努力大于银行市场,那么在服装市场上用来识别服装质量的信息成本会下降,其他交易费用也可以得到节约,因此服装市价相对于利率会下降得更快,从而刺激对服装的市场需求增加。由于那部分“可服装可银行”的购买力更多地流向服装市场,银行业要对此作出反应,非加快自身信用质量的提高不可。
倘若政府管制了服装价格和银行利率,上述“信用进步机制”就被削弱了。因为各方面提高市场交易可信度的努力和花费,不能通过市场化的价格和利率机制来获得回报。所以,但凡政府管制价格的地方,不但产品和服务的品质考核成为政府的责任,而且市场的或黑或白,也成为行政问题甚至政治问题。想想看吧,政府为了社会利益控制交易质量,怎么比得上彼此竞争的厂商为了自己的利益控制产品和交易质量?所以,政府长期管制价格的结果,不但供不应求成为常态,产品和服务质量低下、乏善可陈,而且市场交易的可靠性,比一个自发竞争的市场体系,通常也要低几个数量级。要是政府只管制利率而放开服装市场价格,那么情况就会对银行不利。因为银行优化自己信用的行为就将单方面受阻,它不能对围绕市场信用质量的竞争“还手”。这时的银行,要抢客户并赚取所谓“平均利润”,非大大搞鬼不可。
上述机制,同样作用于资本在银行和股市之间的流动。一般来讲,利率下降会将资本从银行“吸出”,流向股市,反之则反之。不过,这里讲的利率是市场利率,是在商业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市场竞争、商业银行与其他市场譬如股市的竞争中决定的利率。什么意思呢?就是银行与银行、银行与股市彼此在市场上竞争那些“可入A银行、可入B银行”以及“可入银行、可入股市”的社会资本。利率在市场竞争中被决定,股市的总利得要与银行利率相竞争,而银行也必须通过金融创新才能够对吸引力增加的股市“还还手”。许多人看到美国股市发达,天下第一,就强调那里的市场规范水平世界一流。但是,问一问“所以然”就可以知道,奠定美国股市先进性的,可不是因为那里市场中人的“道德高尚”,而是历史上的美国银行比较糟糕,鼎鼎大名的金融经济学教授米勒(Merton H.Miller),曾经直言不讳地把美国银行业看做“美国的悲哀”。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之后,“新政”对银行业管制过度,根本不足以满足融资市场的需要。历史地看,也许可以得到另外一条MM定理:只要制度成本不为零,银行融资与股市融资之比,由银行与股市之间相对的制度先进性决定。
这个观点,至少对中国股市“不应该有的繁荣”,有独到的解释力。在股市诞生之前,你说我国的银行业是“白”还是“黑”?天下哪里见过,一家银行付给存款人的真实存款利率,可以在长达十几年里竟然是负数?你又在哪里见过如此“说放就放、说收就收”,唯行政命令是从、视市场合约如无物的“商业银行”?那天文数目般的放贷坏账,最后靠“债转股”了事,那么实际上支付给存款人的“本息”,究竟是什么?但是,就是在这样一种银行体制之下,中国人还是创下了存款增长的世界纪录。原因无非一条:除此“银行”,别无其他投资场所可以满足收入增长的中国人的投资需要。股市开放之后,银行的“为渊驱鱼”总算有了一个“出口”。大批投资人被“赶”向股市,实在情理之中。摆明的逻辑是,一个“白”的银行旁边,不容易长时间存得住一个“黑”的股市。要银行与股市彼此竞争,利率松动是起码的条件。行政管制过度,金融品种稀少,金融创新不足,结果就是投资无门。因为其他机会不多,才弄得连下岗工人那点钱,都要拿到股市上试试运气。这样来观察,是不是金融市场整体的问题?
股市与股市的竞争很重要
股市之间的竞争,对于股市“进化”功不可没。看看其他新兴市场的经验吧,像所有老牌市场一样,哪里会没有人搞名堂?以中国台湾地区股市为例,纵然开放得比较晚,但是并没有证明晚开的市场一定就“白”。我有幸两次访问台湾地区,听说过那里“五鬼搬运”的股市花招,早就发挥得淋漓尽致。这两年内地股市里的黑名堂,不少好像就是从台湾“进口”来的。至于后来台湾股市的规范程度有所提高,与其说是台湾当局加强了股市管制,不如说是放松其他市场管制,特别是放松汇管的结果。道理很简单,当投资人可以合法换取一些外币,并被允许到境外投资,台湾的股市就要面临国际股市的竞争!本地市场固然有种种地利和信息之便,但要是搞得“太黑”,投资人怎么还不会跑?所以,凡放松汇管的地方,股市就逐步加入国际市场“扬正抑邪”的竞争。反过来,高度汇管而又把股市搞得中规中矩,是闻所未闻的事情。有人说新加坡是一个反例,但是那个地方至少在名义上还是允许资本进出的,而新加坡股市与中国香港股市相比,要差一大截吧?
联系中国内地的实际,如果汇管和资本项下流动有所放松,会不会还有这么巨大的“游资”生命不息、非在国内炒股不止?是的,到境外市场投资要承担知识不足的风险。但是,在学习可以赚钱的知识方面,中国人什么时候有落在人后的记录?退一步说,就算大多数中国人搞不懂纽约股市,总可以懂一点香港市场吧?别的股票不懂,像中国电信这样享有垄断利润的“好股票”,每月要付电话账单的内地人也不懂吗?讲来讲去,“投资人可以走”,是建设资本市场信用基础最根本的机制。“可以走”一旦成为可置信的威胁,市场中的“家伙们”就非想想清楚不可了。当然,想搞花样的人,一万年以后还会有的,只是倘若少数人的名堂要砸行中多数人的饭碗,行业自律(自我监管)就有一个起码的基础。说资本市场“高度信息不对称”,意思就是政府和专家对于“股市名堂”永远居于信息弱势地位。所以世界上好的股市,行业自律总是规范的基础。老鼠盯老鼠,加上一只猫,门面就可以比较像样。老鼠之间互不监督,养再凶的猫,还是免不了抓瞎。
国内各类股市间的竞争,又怎么可以忽略不计?从根本上讲,股权投资是一种非常特别的产权安排,一旦投入,除非公司破产,永远不可取回。如此游戏,对筹资人固然“合适”,但怎么可以吸引投资人?于是股权投资的“永不退出”,要加上两点作为“对价”:(1)投资人享有控制公司管理人的投票权;(2)投资人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前一条涉及所谓公司治理结构,后一条涉及股权市场。我国的现实情况是,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不允许市场投资人持有。靠小股东的投票权,要制约“大公司”管理人的行为,从何谈起?剩下的,唯有股权可以交易的权利。我从来认为,在如此“残缺的”股权权利束之下,讨论“投资”与“投机”的区别,是放过了问题的重点。
消灭自发性引致大风险
严重的事情是,对于投资人仅存的“对价物”,也就是自由转让股权的权利,也被大打折扣。本来股权转手,是股权持有人天然的权利。股权交易达到一定规模,集中成市,就是股市。至于股权交易会在哪里集中成市、市场会集中到什么水平、股市会形成一个什么样的结构,最后形成一个还是若干个中心交易所、多少个地区性交易所,以及怎样一个场外交易体系,要有一个自发竞争择优的过程。一般讲来,哪里的市场可信度高、交易成本低,股权交易就会向哪里集中。所以,“股权交易成市”这件事情,万万不能被垄断。世界上发达的股市,没有一个是靠行政命令“钦定”而成,也没有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荒唐事情。美国的例子,全国性的交易市场就有若干个,纽约股市(NYSE)是一家,美国股市(ASE)是一家,纳斯达克(NASDAQ)是一家。后两家前年宣布合并,要经受反垄断法的规制,防止市场垄断阻碍交易的公正和交易技术的进步。在全国性市场之下,美国还有地区性股权交易所若干,还有第三市场、第四市场,等等。场外的“店头交易”,听起来十分“原始”吧?但是美国全部债权交易的90%,是在场外交易市场上完成的!形成这样一个“多层次的证券交易市场体系”的基础,就是可交易的股权权利得到宪法保障,各类股市间可竞争。“信用”因素在市场间竞争中积聚起来,而欺骗因素被驱逐出去。
认为由于监管水平低,所以证券交易只能按照政府命令定点的见解,是弄反了市场秩序演化的逻辑。越是“初级阶段”,证券交易越分散于“多个市场”,因为那样便于投资人比较鉴别,也便于各个市场在竞争的压力下改善市场的可信程度。几百年前的英国和美国,经验是一致的。即便是10年前的中国,股票交易刚刚起来的时候,也还是离不开地方性交易市场。要知道,“市场的信用基础究竟在哪里汇聚”,不是一个简单问题。由于信息成本极其巨大,离开市场的自发性和竞争性,还没有更加可靠的“市场定位”的办法。以为市场可以像行政官员或机构一样被任命,实在过于自负了。别的不提,过去我们多少“部级定点厂”,有哪一个成为今天在市场上有竞争力的品牌公司?那样“低年级的功课”都没有做好,要做“决定市场”,特别是决定证券交易市场这样复杂的功课,哪里来的把握?
比较起来,地方政府干预证券交易市场的定点,比中央政府的同样作为,胜算的机会还要略高一点。这不是说地方政府就一定比中央政府高明,而是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竞争。甲城的市场太黑,投资人可以跑向乙城。有了这一条,再加上其他种种努力,证券市场的秩序,可以上轨道。中国幅员如此之大,东边不白西边白,选择的余地本来很大。全国性的纽扣市场集中在温州、中草药市场集中在亳州,哪里是自上而下规划出来的结果?同样道理,像模像样的证券交易市场,非经过市场间竞争,才能集中到可靠性高、交易成本低的地方。耐不得“麻烦”,政府首长大手一挥,是可以快捷完成“操作”的。但是高度集中的市场定位机制,没有给自发竞争留一点余地,市场强化信用基础的努力动机就不够了。三年前,笔者和两位学生基于对淄博股权交易市场的调查,建议不要全盘关闭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回头看,我国股市上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与全盘关闭地方性交易市场不无关系。
在竞争中规范
讲来讲去,投资人可以自由进出的市场,买方不会出大错。经济发展到今天的水平,差不多家家都要投资。股市“黑闻”,反映了我国金融体系在制度上的“供不应求”。说来不容易相信,若不是全面推进金融自由化,单就股市规范股市,就是规范到了牙齿,黑市还是防不胜防。把政府的威信过度“抵押”进股市,市场秩序又久不收敛,不是什么好兆头。愚见以为,“规范股市”的根本之道,是加强金融业的市场间竞争。当前的要点,一是利率市场化;二是松动汇管;三是开放更多的金融交易品种和市场,包括开放更多的、分层次的股权交易市场。要股市“净化”,就要在竞争中规范,在规范中竞争,在基于竞争的规范下发展。
2001年3月3日
自发的梧桐树
纽约证券交易所成为美国股票交易的中心市场,就是因为“自发的梧桐树”。这里所谓“自发”,就是人们拥有自由选择到哪里完成股票交易的权利。正是由于无人可以禁止别人成市,所以每棵梧桐树下的市场,只好靠竞争来“取悦”投资人。哪棵树的“风水”好,是由其令投资人满意的程度来决定的。
树下成市的启示
话说1792年,24个股票经纪人在纽约的一棵梧桐树下,达成一项关于相互间交易证券并彼此收取最低限额的佣金的协议。在此之前,美国人像拍卖棉花一样在露天的市场上公开拍卖政府债券和公司股票。那时的纽约,差不多还是一个老乡可以把牛赶进去的地方,棉花和股票交易的市场,就在梧桐树下。史家后来公认,当年不起眼的“梧桐树协议”,标志着“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的正式诞生。
转眼之间,两百多年过去了,纽约证券交易所成为当今美国“资本主义的心脏”。要全盘理解今天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不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你我当然可以大致地“猜想”:熙熙攘攘的人群无非在此博利而已。但是,倘若没有多年的专业训练和实践“浸润”,要讲清楚这个市场上的博利游戏究竟是怎样进行的,怕是再聪明也不能够。好在本文并不打算讨教怎样到NYSE博利,我好奇的是一个“不太实际”的问题:占据美国全部交易次数744%和交易金额837%(1997年)的天文数字般的股票交易,究竟是怎样积聚到当年那棵梧桐树下的市场里来的?
看清楚了:两百多年前发起成立纽约交易所的,不过都是普通商人而已。固然有记载表明,这是一些“非常活跃的”股票经纪人。不过,“活跃”并不具有独占性。别人也可以活跃,也可以活跃到发起成立交易所的地步。梧桐树嘛,当年的纽约比比皆是。事实上,早在草创时期,纽约证券交易所就遇到“交易量有时比它还高的”其他证券交易所的竞争,例如纽约的“股票经纪人公开委员会”。1869年,后者与NYSE合并,但是其他竞争对手照样长期存在。所以,我的问题是:一个由普通商人发起的普通市场,怎么就有这么好的“风水”而比其他市场吸引了更多投资人的光顾呢?
市场的本性是自发
讲述NYSE故事的著述成山成海。翻阅其中一些比较概述性的读物(例如海南出版社2000年翻译出版的《华尔街巨人》),我的答案已经写入本文的标题:纽约证券交易所成为美国股票交易的中心市场,就是因为“自发的梧桐树”。这里所谓“自发”,就是人们拥有自由选择到哪里完成股票交易的权利。对应的结果,就是哪一棵梧桐树下也可以“成市”。正是由于无人可以禁止别人成市,所以每棵梧桐树下的市场,只好靠竞争来“取悦”投资人。哪棵树的“风水”好,是由其令投资人满意的程度来决定的。过程之中,“中心市场”在自发的竞争中形成。
让我们举证一下吧。根据记载,早先交易股票,用的是点名拍卖的办法。那就是交易所总裁喊出一只股票的名字,由经纪人报价和出价,然后再“点”下一只股票。这个模式之下,股票能否成交,取决于卖方的出价和买方的报价之间的价差。要是只有两个经纪指令,一个出价1美元卖,另外一个报价6/8美元买,那结局就只能是所谓“买卖不成仁义在”了。打破以上“零交易”僵局的路径有两条。一是买卖双方改变主意,比如卖方出价降为6/8美元,或者买方的报价调高为1美元。另外一个可能性,就是汇聚更多的交易方和交易指令,有别的人来出价,7/8美元、6/8美元,甚至5/8美元;也有更多的买方,报价7/8美元、1美元甚至11/8美元。证券分析之父当然说的对,“对股票未来价值的看法不同,使一桩股票买卖成交”。但是,看法不同,还要不同到恰到好处。否则你看到的最差前景比我看到的最好前景还要“高”那么一点,咱俩还是不能成交。所以,股票交易从一开始就对市场规模比较敏感。参加交易的人数越多,人们对未来的看法就越有可能互不相同,股票成交的机会就越多。毕竟,只有林子大了,才能什么鸟儿都有。
因此,早期各梧桐树下市场之间的竞争,首先是竞争交易指令的数量。从这一点观察,纽约交易所在1867年率先引进的“股票报价器”,对于在竞争中“汇聚人气”,意义重大。本来交易所和各个经纪行得到的各种出价和报价的信息,要派被叫做“信息员”的青年人,跑来跑去传递。他们跑的范围和速度,就界定了“市场”,也决定了“对未来看法不同”的股票投资人,究竟有多大的机会可以成交。“股票报价器”一来,纽约交易所的规模等于在瞬息之间扩大了多少倍。你到这棵梧桐树下来,遇到“恰到好处地与你看法不同”的交易对手的机会多,你不由自主就要多来了吧!
竞争逼出进步
饮水思源,倘若没有市场竞争所逼,纽约交易所会不会去发明股票报价器?倘若当时没有股票报价器,人气怎么就汇聚到“这一棵”梧桐树下来?当然我并没有推论,只要存在竞争的环境,一定会在1867年首创股票报价器。竞争也可能出现别的结果,比如沿着“你聘一个信息员,我聘两个,然后三个”的路子比赛下去。这就是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家,为什么强调“企业家是市场过程的关键因素”的原因所在。但是,竞争的市场是必要条件,应该大体可靠。否则,谁来奖励企业家关于市场的创新活动?比较起来,1975年美国证监会推行“联合报价单”的体制,把全国股票交易信息汇聚起来,使经纪人和交易专家自动接收到优于自己交易所的股票报价,不就是仿效108年前纽约交易所的股票报价器吗?认为监管当局不需要向监管对象学习,实在是一个蛮蠢的念头。
再举一些近例吧。作为一个拍卖型市场,纽约交易所的交易专家比较“中性”,因为只要买卖指令互相对得上就成交。所以,历来的规矩,上市公司到纽约交易所是不能挑选交易专家的。交易所分派谁当你的交易专家,谁就是你的专家。大约是1997年吧,纽约交易所不顾内部的反对压力,断然废止了这条“祖宗家法”。数年来抱怨硬性分派给自己的交易专家“不好使”的上市公司,现在可以在纽约交易所的400多位交易专家中好好挑一挑了。交易专家听凭客户挑选,不是舒服的事情。问题是没办法,NASDAQ从来是让上市公司自主挑选交易专家的。客户们大可奉行“跑”的策略。像中国人一样,“此处不养爷,自有养爷处”。你改还是不改?
讲到“跑”,堂堂纽约交易所原来早有防范。著名的“Rule 500”,明文规定在NYSE上市的公司,如果要退出,必须经过2/3以上股东的同意,并且反对者不能超过10%。这反映了当年如日中天的纽约交易所,“你要么不要来,来了就休想随便走”。无奈世事斗转星移,为了与对手市场争夺美国MCI与大英电信合并成立的新公司能够“挂”到自己这里来上市,纽约交易所总裁格拉索先生宣布全面松动退出规则,并声称他本人从来就不喜欢这一规定。NASDAQ发言人立即“揭露”格氏说话“不诚实”,因为一年前他还正式宣布无意降低退出门槛,坊间还有其他消息,比如MCI为此给美国证监会头头写信“告”纽约交易所的退出规定具有“反竞争性质”,而后者又写信给格拉索先生暗示他必须修订该项规则(等于香港证监会“请喝咖啡”)。无论如何,新公司最后选择了同意降低退出条件的纽约交易所。在这件事情上,美国证监会(SEC)的作用不能说没有,但是历史上纽约交易所“抵制”SEC的事件数不胜数。我的看法,还是市场竞争担任了第一推动力。
类似的故事颇多。诸如降低上市门槛,以便与NASDAQ竞争那些高科技的明日之星;调整美国会计准则,以争取更多的非美国公司到纽约上市;改变股票报价单位,以十进制替代实行了两百多年的“1/8”制;斥巨资改善市场交易手段的技术先进性,以“向世人表明,有形的交易大厅与全自动的交易市场具有同样的竞争力”。所有这些改变,为的就是争夺更多的上市公司、更多的交易者,以及更大的股票交易量。毕竟,当今美国的证券市场与两百多年前梧桐树下的市场一脉相承,那就是谁也没有垄断股票交易的权力。比较起来,纽约交易所面临的市场竞争比以往更加激烈。NASDAQ、国外市场和第三市场经纪商这些两百多年前梧桐树下见所未见的市场,目前成为纽约交易所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费城、波士顿、芝加哥、辛辛那提等地方性交易所,在美国证监会“不对称管理”的鼓励下,正在奋起吞食市场份额;电子网络的幽灵不但最早在股票交易的市场里游荡,而且以前被看成经纪商的网站,很快就要被认定为交易所。
最重要的变化,也许是纽约交易所在防止市场欺诈方面持之以恒的努力。交易的方便和巨大的交易流量,固然是吸引客户的条件,但是,投资人对交易大厅里发生交易的公平性深信不疑,才是一切的基础。今天交易所墙上“保护了小投资人的利益,就是保护所有投资人的利益”的口号,可不是“作秀”的道具。根据《华尔街日报》的披露,1987年纽约交易所的执法人员为42人,可以同时调查150—200个案件;如今的执法人员已达120人,可以同时调查650—850个案件。为了确认可能涉及违规交易的人员身份,它的数据检索系统收集了150万名专业人员和75万家公司的相关资料。遇到内幕交易或股票操纵的事情,交易所就移交SEC处理。维护市场的公正可靠,固然是为了保护投资人,但也是为了纽约交易所自己。在一个竞争的市场上,黑幕重重等于为渊驱鱼。
让我小结一下,当年梧桐树下的市场怎么汇聚成股票交易的世界级中心的:第一,可靠的、有保障的买方权利;第二,以市场间竞争为基础;第三,企业家对市场竞争形势的创新型反应。有了这三点,自发的产权竞争就可以形成秩序和结构。规范和规制或许也是重要的因素,但是,与自发秩序为敌的“规范”没有胜算的机会。
2001年3月17日
第五部分:市场的守夜人
守夜人的经济学说
政府官员们可以选择他自认为更合理、更顺手的守夜方式,也可以守夜之余不辞辛劳参加白天五彩缤纷的经济活动,甚至可以根本不守夜,或者干脆充当市场秩序的破坏者!
守夜人,典出亚当?斯密。在《原富》里,斯密曾经分章分节,详细讨论了政府如何以守夜为天职。根据他的论述,政府的职能主要有三项:
1.保护本国社会的安全,使之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暴行与侵略(〔英〕亚当?斯密著,郭大力、王亚南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254页)。
2.为保护人民,不使社会中任何人受其他人的欺负或压迫,换言之,就是设立一个严正的司法行政机构 (同上,第272页)。
3.建立并维持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程 (同上,第284页)。当然,为了维持政府的尊严,还需要有一些其他的花费(同上,第373页)。
被误解的斯密
斯密容易被误解的地方,是他被许多人——无论同意还是不同意他的——看成一个喜欢规范世界的经济学家。在本文的例子中,斯密似乎主张,一个规范的政府应该恪守守夜人的角色,应该将政府职能限于国防、司法和某些公共设施领域。更有好事之徒,将发明小政府、大社会的桂冠,也慷慨地安到了斯密先生的头上。
读一读《原富》吧,我们会知道斯密对真实世界的经验着迷,而对规范世界无甚兴趣。他概括经验、分析经验,得出对经验的经济学解释;又基于一般化的解释,提出可供以后经验来检验的推测。幸运的是,“他站在一门新科学的黎明和欧洲一个新时代的开始”(见MaxLerner为《原富》1937年英文版作的序,张五常译)。当时的英国正在开始现代经济增长,古老学说不能应付的新经验数之不尽,提供了开风气之先的现代经济学巨著的基础。更加幸运的是,斯密的分析和结论一再被后来的经验所验证。诚如张五常所言,他的主要论点的整体,不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而且越来越对(张五常著,《学术上的老人与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
在政府职能问题上,斯密不过陈述经验事实。试想一下,在那个连大英银行都是私人经营的时代,除了国防、司法和公共设施,君主(政府)还能管什么事?在这个意义上,不妨让我们更正一下:斯密从来没有主张过政府“应该”充当守夜人。斯密对政府应当充当守夜人的伟大思想,半点贡献也没有。
经验中出理论
斯密的贡献,在于分析政府怎样守夜,才更加经济、更加合乎社会的一般利益。举国防为例吧,斯密仔细分析了狩猎和游牧民族的全民皆兵,以及农业文明的业余战士模式,虽然不需要政府专项财政开支来维持国防,但随着制造业的进步和军事技术的复杂,为了保证制造业生产的连续进行,由政府抽税来维持装备精良、纪律严明的常规军,就越来越合算。更令人叫绝的是,在分析的基础上,斯密得出如下一般性结论:近代战争火药费用的庞大,显然给能够负担此庞大费用的国家提供了一种利益,从而使文明国家对野蛮国家立于优胜地位。
再举一个例子。斯密怎样分析政府提供的道路、桥梁、运河、港湾等公共工程?他的重点,永远不在政府应该不应该提供公共工程,而在于根据对各种经验事实的考察,探索政府怎样收费、怎样花费来维持公共工程,才更加经济。运河的通行税嘛,交给利益不相干的委员会,不如像法国的兰格多克运河,交给监工的工程师,作为他的私家财产权利,维修的效果更好。但是道路的通行税,就不宜作同样的处理。因为运河不加修理,会变得完全不能通航;但公路不加修理,却不会完全不能通行。至于靠委员会来维持道路通行,看来看去,当时的经验也没有最优模式,只好诸害之中取其轻。
那么,怎样看待那些声名赫赫的政府特许权公司?斯密的法门,永远集中于分析这些特许权公司的利弊。他用了几十页的篇幅,研究包括英国汉堡公司、俄罗斯公司、东方公司、土耳其公司、非洲公司、哈德森湾公司、南海公司、东印度公司(新、旧)以及英国制铜公司、熔铅公司和玻璃公司的经验,并引用1600年后在欧洲各地设立的55家取得专营特权公司的全部失败例证。斯密从中得出的结论,就是到今天还是掷地有声:这些基于爱国心,即为着促进国家某特殊制造业而设立的特权公司,往往因为经营失当,以致减少了社会总资本,而在其他各点上,同样利少害多(〔英〕亚当?斯密著,郭大力、王亚南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318页)。
理论的命运是受检验
各位读者,经济分析和经济解释不同于规范的地方,在于前者可以拿经验事实来检验。是的,谁也不必赞同斯密。但是,你可以拿事实来检查他分析得出的结论。在制造业相对于狩猎、游牧和农业占据主导地位的局限条件下,常备军的模式是不是能比看似不多花费的全民皆兵更有效率?在战争花费日益庞大的局限条件下,经济实力的增强是不是比穷兵黩武提供更可靠的国防基础?公共工程全部由财政包干,是不是带来许多可以减少的浪费?政府特许权公司是否真的有助于实现其设立时声称的爱国主义经济目标?所有这些,都可以拿可观察的事实作反复的检验。
谁都可以反对斯密,或者不把他当回事。天下形形色色的政府,更无理由对斯密关于守夜人的经济学理论——准确一点说,是探索合算的政府守夜人的经济学理论——言听计从。政府官员们可以选择他自认为更合理、更顺手的守夜方式,也可以守夜之余不辞辛劳参加白天五彩缤纷的经济活动,甚至可以根本不守夜,或者干脆充当市场秩序的破坏者。是的,一切悉听尊便。斯密就是尚未作古,也无计可施。他只留下一个经济学的传统,那就是分析包括政府在内的各个经济行为者的行为,在事实上怎样影响着诸国财富的性质和形成。
2001年6月17日
另一条印度道路
从印度发生的变化中我看到一点希望,腐败病入骨髓如印度综合征,也是有药可救的。条件是,对症下刀,手不要哆嗦、不要抖。
“印度道路”曾经举世知名。这就是政府对市场活动实施超级管制,样样要许可证,事事要审批。结果,挡不住的管制官员大贪其污,社会腐败程度直追当年巴拿马,逢单你来,逢双我上,轮流坐庄,贿赂被制度化了。走市场经济之路,又要让行政官员过左审右批的瘾,这就是原汁原味的“印度道路”了。我知道的经济学家当中,只有张五常从20世纪80年代早期就不停地大声疾呼,警告中国转到方向对头的市场化改革之后,千万当心“印度综合征”。十几年过去了,中国在市场经济的路上走得有声有色,但是产权改革左躲右闪,而“规范市场”的管制又层出不穷。举目四看腐败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知道张五常教授的推理本事名不虚传。
改革出转机
但是,印度已经出现了转机。举证这个变化,不需要说印度人,特别是海外的印度侨民多么聪明了得。是的,访问过欧美的中国人,大概没有不对那里从事白领以至金领职业的印度人之多留下过深刻印象的。精于吸取全球人才精华的美国,发给外国人士可以在美从事专业的工作签证,总数的20%都给了印度人。在大名鼎鼎的硅谷,据说30%的工程师是印度裔工程师。他们不但成为美国人创办的高科技公司的顶梁柱,而且自立门户照样成绩傲人。印度裔企业家在美创办的公司到华尔街上市而又业绩不俗的,只要查查Microchip、I2 Tech和Mastch的记录就可以知道。不过我要说,古老文明的东方泱泱大国,挟10亿人口之众,万里挑一出来一批优秀人士,不足为怪。况且侨民们的出类拔萃,搞不好还是逆向淘汰的结果:故国民不聊生,没有机会,“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去也。
要紧的是,印度本土的变化。但是我也并不想就此举证,比如最近被广泛报道的印度经济增长率提高、人均所得增加、高科技大有苗头。这些事情,别的国家不论,单拿中国来比,印度要占上风恐怕就没有那么容易。当然,印度一国软件生产量占全球软件总产出的167%,年度软件出口达到40—50亿美元,除了美国,天下无出其右。但是,中国的家电普及率、电话普及率、电脑保有量、上网人口等,不是把印度远远落在了后面吗?说今日的上海比孟买风光,应该不是夸大之词吧(听说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先生看到曼哈顿似的浦东新区,赞赏之余就要求提高中国的联合国会费)。再往“底部”看去,据美国《亚洲周刊》的估计,每天不足1美元的贫穷人口,在13亿中国人当中有35亿,而在10亿印度人当中有53亿。消灭贫困的压力,两个古老文明大国不相伯仲,不过看来印度更沉重。
我要举证印度变化的,只是一件事情。这就是,印度人在印度本土创办的公司,满世界赚钱成为世界级的好公司!让我补充一句,这样的公司赚发达国家市场的钱,一不靠出售自然资源,二不靠廉价劳动力优势,三不靠贩卖军火,四不靠政府补贴。靠什么呢?靠技术创新产品、管理、本土和非本土市场开发。这样的公司,在印度出了一批!本来印度人有能力办“现代企业”,早已有据可查。硅谷高科技公司7%的CEO是印度裔人士,更不消说大名鼎鼎如麦肯锡公司的老板也是印度人了。但是,那都是办在境外的公司,借用了发达国家的制度环境和“社会资本”。我们这里讲的,是印度人在印度本土办成的具有国际性的公司,这就令人刮目相看了。“许可证经济”的土壤上,哪里容得成长起这样的“物种”?在我看来,这是“印度道路”发生变化的证据了。
试举一例吧。INFOSYS 技术公司是当今印度最大的软件公司之一。但她在1981年成立的时候,资本不过1万卢比,相当于当时的 1000美元。困难的问题不是资本数量,而是通行印度的左批右审制度。创办人穆西先生回忆,“我们用了整整18个月时间才拿到软件经营执照”。1946年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的穆西,像他的同代人一样曾经笃信,只有国有经济加政府干预才可以结束贫困。但是,20世纪70年代中在法国一家软件公司工作的亲身体验,改变了穆西的观念。他明白了自由企业怎样创造财富。回国以后,在孟买一家软件顾问公司工作了几年之后,穆西和他的6位同事创办了INFOSYS技术公司。公司头10年最重要的事情差不多就是和令人窒息的官僚管制体制周旋。为了远离无穷无尽的申报和贿赂泥潭,穆西在别的印度公司竞相与管制官僚搞关系并从中获益时,把自己公司的技术人才派到境外去争取国际客户。穆西先生一定是想明白了一条道理:在左审右批的环境里充当“行家里手”,开发软件技术和市场的武功当然就废了。如此打熬10年,到1991年印度政府大刀阔斧改革国家管制体制之时,INFOSYS技术公司已经有能力获得欧洲和美国的大公司客户了。
下文还要提到的1991年印度改革,废除了许可证,开放了市场。南部城市班加罗尔出现了简化税制并提供卫星通信设施的软件技术园。INFOSYS如鱼得水,终于可以在本土向全球客户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软件服务。但是,市场的开放也将国际竞争带入印度。为了与IBM那样的国际顶尖公司竞争优秀的印度技术人才,INFOSYS完成了公司管理方面的一系列变革,引进经理和科技人才的股权期权制度,使得一流人才在INFOSYS的待遇毫不比世界上任何一家好公司逊色。穆西领导的技术人员从1994年的480名增长为1996年的6500名。《远东经济评论》报道,去年有184万工程师报名应聘INFOSYS技术公司约2000个新的工作机会。公司的致命吸引力,可见一斑。时至今日,穆西先生已无须否认驱动他和他的同事们努力的基本目标,就是使INFOSYS成为世界级的公司。1999年4月,INFOSYS技术公司以过去五年每年利润增加66%的业绩在美国NASDAQ上市。令投资人刮目相看的,不仅是这家公司业务的90%来自欧美发达市场、极强的盈利能力和高成长性,而且是公司在“财务透明度以及对股东负责”等行为方面,像所有世界级的上市公司一样中规中矩。即使经过今年四月以来美国股市的震荡检验,本文截稿之日INFOSYS技术公司每股的股价为125美元,公司市值仍在16亿美元以上。
正如偶蹄类动物必定食草和反刍,也必定成长于草原环境,企业的组织行为特征和它活动的社会环境之间也是一个“适者生存”的关系。INFOSYS主要做发达市场客户的生意,要与国际级IT公司争夺人才,并且从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获取投资。这样的“偶蹄类”,必定在产权、契约、承诺、信用、透明度以及反映市场变化的方式等方面,能够像发达市场里的同类物种一样“吃草并反刍”才行。问题在于,非生产性寻租活动蔚然成风的“印度之路”几乎是寸“草”不生的,食草动物是怎么个活法才得以存活,并出人意料地长成了大家伙呢?
对拉奥革新刮目相看
答案是环境灾变。1991年开始的“拉奥革新”根本改变了印度商业活动的制度环境。当年70岁并准备退休的拉奥是因为拉吉夫?甘地被刺而突然被推上印度总理职位的。在此之前,差不多延续40年的“尼赫鲁—甘地”政制建立了印度的独立、民主政体和相当不错的独立司法系统。但是,长期主导印度政府的经济政策却错得离谱。一个最基本的推论是,印度经济资源匮乏,要是听任价格机制来配置资源,而不是由政府指导利用资源,怎么可能加强国力并消除贫困?于是,印度成为“民主制+计划经济”的实验田,基本经济制度就是“复杂、非理性的控制和许可证体制,对生产、投资和外贸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控制”。不错,印度没有实行苏联式的全盘国有化(虽然印度国有经济占GDP的比重从1960年的8%激增为1991年的26%),还允许私有制企业。但是,对于一个鸡毛要审批、蒜皮也要盖章的业主而言,“私有制”究竟还有多少意义?事实上,凡是资产规模在200万美元以上的印度公司,无论什么所有制,其主要的经营决定,甚至董事会成员资格,都要得到政府认可。许可证体制使得行政部门“从无所不知的分配者和国家经济利益的平衡者,转变为无休止的、武断的官僚政治统治”。
左批右审制决定商业比赛的输赢,定义了竞争的内涵,当然也就导引着无数商界英雄为之折腰。当“搞定官员”成为商场制胜的不二法门时,你说什么才叫做本事呢?当这类特殊“本事”被许可证体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强化之后,“用进废退”的进化论原则就要起作用了。许可证的神奇性在于,没有拿到它之前,申请当事人不免感到讨厌甚至屈辱,可是一旦到手,它就可以把潜在的竞争对手排除在外。这就是说,被管制者也是管制的受益人!弄来弄去,非生产性寻租的甜头诱人上瘾,最后竟然是功能决定了器官的模样。所以,在经济分析上,直接用于获取许可证的资源只是“印度之路”代价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或者主要的代价,是许可证经济限制了市场竞争的范围和强度,抑制创新,保护了落后和守旧。要在许可证经济的土壤上“持续提高人均国民所得”,那就比登天还难了。
对症下刀可见效
1991年的拉奥总理差不多是被逼到了墙角。国家的财经状况极其糟糕,以致印度政府甚至讨论出售驻日本和中国的大使馆以筹措应急资金。但是危机也降低了拉奥内阁,特别是他的财长辛格和商业部部长奇丹巴拉姆向“不起作用的资本主义”发起进攻的说服成本。印度的经济政策急速转变。而拉奥革新的核心内容说难极难、说易极易,其实就是冲着许可证体制下刀。过度的管制和控制而导致的市场竞争不足捆住了印度的手脚,消除左批右审制解放了印度商业传统的活力。在耶金和斯坦尼斯罗合著的《制高点》(外文出版社2000年版)的第8章,专门有关于拉奥改革的出色记载。这本书已经有了外文出版社的中文版,对印度改革管制经验感兴趣的读者不妨找来读一读。这场改革的总结局是崇牛为圣的古老印度重新长出鲜嫩的青草,为一大批INFOSYS技术公司模样的“偶蹄类”提供了成长环境。乐观的观察家甚至预言,今年印度眼看会超过中国的经济成长率,这只是显示自1991年以来变革的成果的开始乐章。
我对印度没有直接的观察和体验。对于老的“印度之路”是否真的已经消失,新的印度道路是否主导了这个拥有古老文明的国家,我不能下断语。从印度发生的变化中我只看到一点希望,就是腐败病入骨髓如印度综合征,也是有药可救的。条件是,对症下刀,手不要哆嗦、不要抖。
2000年8月
启动经济和政府退出
当前重点是四个退出:政府从传统国有经济的困境里退出,从近年的权力经济里退出,从与民争利的市场领域里退出,从成功的投资项目中退出。
收入是“内需”之基
国内市场问题,现在讲了很多。由于景气低迷,政府希望通过刺激消费来增加国内需求。但是基本的道理是,老百姓如何消费是不需要政府来教的。如果居民的收入没有增长,或者对收入增长没有很好的预期,或者希望的消费在现有条件下无法实现,那么无论政府和学者怎样希望、教育和喊叫,社会消费还是增加不了。要“刺激”消费,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增加居民和企业的收入。政府的经济政策,要以消除妨碍居民和企业收入持续增长的种种因素作为出发点。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居民和企业的收入有了大幅度的增加,这是国内市场扩张的基础。我们都知道,任何一个经济都不可能直线增长。有时好一点,有时差一点,有点波动,并不奇怪。1992年以后,中国经济增长陡然加快,后来减慢一点也是正常的。但实际上我们的经济里面还有很大的增长潜力。我的看法,现在真正严重的问题不是短期增长率的调整,而是那些妨碍经济增长的因素久久得不到克服,甚至“慢性病”化。那样的话,我国经济有可能从景气低迷变成长期性衰退。
制度性障碍三例
让我举一些例子来说明,什么是我所说的妨碍经济增长的因素。第一件事情发生在劳动力流动的过程中。1997年我们在中山市调查外地民工问题。我们知道这是珠江三角洲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基础。大量内地廉价劳动力进来,获得收入,对两地的经济增长都有贡献。农民工进来以后,广东的劳动部门增加了管理收费。一个镇的农民工管理费,可以收到每年400万元之多。这个收入水平在内地输出劳动力省份的劳动部门看来简直是天文数字,于是纷纷“觉悟”,派人跟到广东,名曰“追踪服务”,实质追踪收费。结果农民打工必须“证、卡齐备”(就是同时要给输出地和输入地双方缴纳管理费),还要每年注册交费,否则就不合法。最后什么结果呢?那是在亚洲金融危机前夕,中山市很多鞋厂有大量订单,但居然招不到工人。政府部门在中间收取过多费用,农民工出来就不合算了。看来“民工潮”解决了(劳动部门叫“有序流动”),但广东地区的劳动供给不足,工资增长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工厂或者减少接单,或者以机器替代劳动力,一方面产出品的市场竞争力下降,一方面总就业空间缩小,民工的收入增长被人为遏制。
第二个故事发生在中西部地区。这几年高速公路修得不少。高速公路一修通,大巴客运很赚钱。一辆豪华大巴的投资,几年就可以收回来。但是这个市场被开发之后,公路管理部门就“明白”了机会在哪里了。他们说:对不起,这个东西要管理,要“规范”。管来管去,就是只准他们自己办,或者他们认可的人办。民间就不可以自由进入。广东好像也有类似现象。广州的出租车到顺德,不能直达顾客要去的地方,而是要绕道顺德市边上等一个地点下车,然后换乘顺德的出租车,反过来也是一样。总之各有各的“地盘”。市场经济变成了“地盘经济”。收费不是靠向社会提供方便,而是靠制造不方便,制造麻烦。越不方便,收费越多。加起来,都是社会的经济浪费,减少居民和企业的实际所得。
再讲一个故事是粮食。现在政府为了保护农民的所得,要独家收购粮食,不让商人去收购。我在北京调查过那个“大磨房”,老板是温州人。他同时做北京的面粉生意。据他讲,最好的时候做到北京面粉市场的1/4。但现在的粮食政策他就没法干了,因为市场的面粉价格往下走,而政府卖出来的麦子价格往上涨,又不准他直接收购农民的麦子。这个生意怎么做?他只好就不做了。我的问题是,粮食商人的收入就不是收入,就不能增加社会总需求吗?
这类故事仔细去看,各个地方、各个领域都不少。民间发现的市场机会,利润一出来,规范管理、加强管理、左加费、右加费,一直管到没有利润为止,管到谁也不想干为止。要承认,20世纪90年代一些政府部门的行为比80年代有了很大的“进步”。80年代他们是把计划体制下的管制权出卖给市场,很多事原来不能办,给点钱就办了。90年代是什么情况呢?民间不断发现新的市场机会,然后不断被拿走,不断被管住。这个问题不解决,长期增长的基础就垮了,企业家精神只得萎缩了。
没收入讲消费是笑话
所以政府不要老讲什么鼓励消费。人家有收入怎么会不消费?怎么还要政府教老百姓花钱呢?刺激消费的话讲讲就可以了,多讲就成了笑话。没有钱怎么消费,你倒让人们能在市场里挣到钱呀!有的研究表明,中国还是个资本净流出的经济。一方面说缺资本,一方面很多的资金外流。当然其中一部分是非法所得的外流。但确有一个原因是我们这里搞一个生意这么难,七抽八抽,左管右管。这就是广东省政府一直强调要解决的市场软环境问题。要害是政府跟企业、跟民众、跟民间,在市场上的相对地位怎么摆。这一条在目前启动经济时非常值得重视。不要以为现在的问题仅仅靠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就可以奏效。那在美国也许灵,在中国不会那么灵。中国还是在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化过程中的经济。没有体制政策,短期经济难以启动,更不会奠定长期增长的基础。所谓体制政策,就是界定政府部门和企业、居民在市场中的权利界限。当务之急,就是要有效地解决90年代以来,部门借规范管理之名与民争利,把市场机会不断拿走的严重问题。
可怕的“国家能力”
顺便讲一下税收。税收的增长连续多年高于GDP的增长,这样搞下去,究竟行不行?我看最后会把税源搞枯竭,不但对企业不利,对政府也不利。这次来广州之前见到联想的柳传志,我问他联想在惠州的生产基地怎么样。他说惠州市长非常开明,但是现在是两条线,地方政府管不了税收部门。最可怕的是运动式的收税,倒过来查找。前几天在惠州调查,有的企业说税收部门定好了补税的额度,然后再查,1998年不行查1997年,1997年不行查1996年,一直查到那个数够了为止。这个搞法真是要非常当心。一些学者对此也有点“贡献”,就是90年代初期论证中国的税收比例太低,危险之至,要影响“国家能力”。现在不是要重开争论。现实问题是景气如此低迷,政府可以考虑在税收方面好好退一块,现在这个不下决心,市场是起不来的。
很多人讲,现在政府要承担这么多义务,如果税收减少怎么办?我的看法是,如果政府把自己手里的各种资产和各种特许权好好盘好,不需要猛增税收也可以把政府养得好好的。现在应该一手让税,一手盘活政府手里的资产和资源。惠州不是被前几年的大亚湾泡沫套住了吗?政府财力非常弱,但又要搞投资环境,资金怎么来呢?就是把原来市政府手里的各项资产盘活,重组政府拥有的公路、煤气、天然气管道资源,组出政府投资市政的资本。我们政府手里有多少东西呀!现在猛收税,收了税国家投资,投资再形成不良资产,将来如何是个了啊?应该开始启动地方政府,从广东开始,把政府手里的各项资源盘一盘,会盘出东西来,这个意见,供广东省政府考虑。
政府手中的市场准入权是当前刺激经济增长最重要的源泉。北大门口很尴尬,讲起来叫中关村,也叫硅谷,但一出门就有人拉住你,一个问你要不要文凭,一个问你要不要盗版光盘。有关部门多次扫荡,扫来扫去扫不尽。我这次出来前不久,一出门又有一个不到20岁的年轻人,拉着我要卖盗版光盘,我说你要被抓住不得了呀,要关几个月,你怎么还干呢?他回了一句话:“现在合法的生意不挣钱,能挣钱的不合法。”这让我思考,是不是我们这个经济真的除了卖文凭和盗版光盘,其他都“全面过剩”,都不赚钱?我的看法不是的。中国有盈利和盈利潜能的生意还是不少,但就是某个部门独家垄断经营,不准民间进入。
政府退一步、市场进一丈
这件事情,我觉得可以参考美国经验。我是1991年到洛杉矶念书的。当时星球大战计划搁浅,因为苏联垮了,军备竞赛没法搞了。洛杉矶有12%—13%的失业率,多少成熟的产业工人也是下岗,从头学电脑,重新转型。当时美国的制造业也是全面过剩。怎么走出来的?非常重要的就是开放大服务业。先是开放天空,在航空业引入竞争,后来就是电信、电力,直到市政和公益事业。过去认为只能一家来搞,所谓自然垄断。后来突破了思想障碍,市场准入,竞争、收入和就业都上去了。中国自己的经验也是一致的。航空工业一开放以后,出现那么多航空公司,现在据一则报道说,有7万名航空小姐、机械师和驾驶员,但有8万个卖票的。这种情况会带来结构性的变化。现在我们的电信、电力、银行、保险、债市和股份制公司股权的场外交易等方面,都有很好的增长空间,高度盈利。问题就是要让民间进去。这些领域不开放竞争,效率低下,影响全部其他产业的竞争力是第一个严重结果。另一个结果是,就业没有空间。中国第一产业就业要减少吧?农民不可能再增加了,还有一亿的剩余劳动力要往外走。第二产业现在也是大量过剩,不可能增加好多就业。我认为,最大的就业空间就是在原来由国家垄断的那些行业。要一个一个地研究,一个一个放。让盈利的东西变成可以合法进入的产业,这样一定可以刺激民间投资。
所以我说市场问题当中第一位是收入。收入问题要很好地研究,政府要提供环境,让老百姓、小企业和大企业能够在市场里赚到钱。现在政策重点不要放到转移收入分配方面去,学什么发达国家的福利政策,抄回来越来越复杂的方案。那样做,危险之至。第一位要让人从市场里赚钱,其次才是辅助性的保障系统。如果挣钱的路越来越窄,保障的负荷越来越重,最后政府哪里来钱?政府只能把现在还开门的公司搞到关门为止。这样下去是搞不动的。
政府退出市场四途
在这个背景下,我认为广东省政府提出的“政府退出市场”非常重要。这很可能成为支持下一波经济增长的政策基点。现在值得讨论一下政府怎么从市场里退出来。首先,我们的政府目前陷在过去传统的国有经济的困境里面。这要坚决退出来。退的办法各式各样,但方针要明确,就是千万不要再陷进去了。现在讲社会保障体系,搞得很复杂,有点文不对题。目前面临的问题不是提高社会保障的程度,而是如何偿还政府的国有经济对一部分老工人欠下的债务。国有经济早就把这笔钱“投资”掉了,财政也没有能力。于是来一个社会保障体系,其实就是让目前还过得去的企业替传统的国有经济来偿付对部分老工人的欠债。但这样的路线会使政府越陷越深,因为集中到政府手里的各种保障资金又会成为将来政府的债务。可以替代的办法是好好把国有资产的存量切掉一块,想办法卖掉,还清老工人的债务。以后新人统统新办法,不要政府再背包袱。中国这个地方现在就这个发展水平,不能搞太复杂的东西,最好的保障体制是他自己能好好挣钱,能好好储蓄和投资,有一个有效的市场体制和金融系统,这是主要的;遇到天灾人祸,首先是个人动员储蓄,其次是家庭、亲朋和社区互助,再次是地方政府的辅助性的帮助,最后才是中央政府的一点补助。不能倒过来,仿效什么福利国家模式,所有企业一大笔钱交社会保障税,养一大堆人。在中国的信用条件下,你能相信30年后他还能给你东西呀?你看30年前投资的国营企业,现在要你解决下岗问题,你要明白30年后兑现的承诺是不怎么靠得住的。
第二方面,政府要从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新的国有经济和政府经济的麻烦中退出来。比如窗口公司,就是这样的问题。政府要退出,涉及的也是债务,但不是老工人,而是对金融债权人,包括境外的。关于这个问题,在去年的座谈会上我们已经提了一个建议,就是重组广东债务,确保广东信用。债信的影响深远,不可掉以轻心。但是地方政府手中没有足够的手段,用现金来偿付到期本金和利息。可行的办法只能是重组债务,第一靠政府手中还掌握的资产和特许权,第二靠各方对广东省未来的预期。尽最大的努力,减少债权人损失,保护广东的信用。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广东窗口公司发生这样严重的资不抵债问题,是政企不分体制的必然结果,也是传统的国有制体制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证据。必须坚持在重组窗口公司资产和债务的同时,重组公司的机制,否则过几年又出来一批窟窿,没法交代。这件工作,广东已经启动了,几大公司的债务重组,非常麻烦,具有世界级的挑战性。但是,不解决好这个问题,政府整天陷在这件事情里,不能承担正常的职能。
第三方面,就是刚才讲的政府要从与民争利的市场机会中退出来。这是当务之急,但难度也是最大的,因为陷得太深,油水又这么大。有一种意见认为政府退出市场的口号不够准确,因为市场总要政府来管理。这也许有道理。但更现实的情况是,现在就是天皇老子发命令,政府及其部门要从市场中退出来,恐怕也要退它个5年、10年的,不存在市场中政府缺位的危险。
最后,政府要从成功的投资里退出来。市场经济的早期环境,有些事情民间没人做,或不敢去做,政府带头进入,并且也成功了。这类机会政府也应该功成身退。因为政府毕竟不是企业,行为的着眼点不是利润和市场份额,而是政治的或行政的考虑。现在成功,再过几年机制老化,又不成功了。所以成功的也要退。怎么退呢?开始政府100%持股,可以在公司很好的时候,卖掉一些。卖掉一些政府就有资源了,有了资源你可以再干别的好事。这样的话,你退一部分,民间就长一部分,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
归结起来,当前重点是四个退出:政府从传统国有经济的困境里退出,从近年的权力经济里退出,从与民争利的市场领域里退出,从成功的投资项目中退出。广东这样的经济,有条件提出退出问题,因为民间经济的实力比较大了,民间已经起来,应该有非常明确的政府退出的政策和舆论,这样,相信会对广东的下一步发展起作用。
让企业唱主角
最后一个意见,政府退出后市场里由企业唱主角。企业制度非常要紧,决定市场经济的兴衰。现在都讨论国有企业改革这么难、那么难。但是从生活中看,解决国有企业问题的各种地方经验应该说非常丰富了。现在的问题是政策总结和合法化的问题。目前和农村改革早期一样,管用的东西不能讲,能讲的东西又不那么管用。恐怕不能指望中央政府先提出一套办法来解决国有经济的问题。中国这么大个国家,发展和认识都极不平衡,中央政府只能在实践基本行得通了、大多数人也赞成以后才能讲话。但是探索的工作要地方来做。其实底下早都有各种各样的方法。根本的问题是,企业的控制权已经放到经理手里了,但经理掌握的企业控制权不向利润最大化的方向用。为什么?因为多创造利润与经理层没有多大的利害关系。这个问题不解决,在经理手中的控制权就会往别的方向来用,比如多花成本、多签单、多作把好处转到亲朋好友那里去的关联交易,或者无所用心、得混且混。总之,多花成本,或者叫成本最大化,追逐的就是扩大成本。有人论证利润最大化对国有企业不重要。这样的宏论应该回答:本身不追逐利润的企业究竟从哪里获得资源?财政不断地拨款?借银行的钱不用还?赖其他债权人的债?企业不追逐利润,谁会从外部给它投资?金融投资为的就是分享企业的利润,你不追逐利润谁来投呢?现在国民经济憋就憋在这个地方,一方面有大量的储蓄,一方面投资无门。
解决的办法就是让掌握控制权的经理面临更激烈的市场竞争,并在竞争形成的要素市场上获得部分剩余索取权,最终使经理的管理决策行为与企业的盈利目标相容。在惠州我们看了几个企业,与传统国有企业的办法都不同了。高级经理到岗位上,就必须持一部分企业的股份。这和上海和山东等地的经验是一致的,基本经验就是不能让经理白白分企业的股权,而是必须买。没有足够的钱,就通过融资,让经理先对公司负一个债务,将来靠分红所得还贷,真正获得相应的股权。什么是顺德讲的贴身经营?就是要让掌握企业控制权的经理与公司有资本纽带,没有资本纽带,多数人都会有短期行为,使成本最大化。我想这个道理已经只剩一层窗户纸了,一捅就破。与其在那里人为发明国有企业走出困境之道,不如好好总结实践经验,凡管用的就肯定下来。
没有好的公司体制,政府是退不出来的。在企业改制上,广东一定要想办法走到前头去,这件事情虽然有这个风险、那个风险,但一定是收益大于支出。不要等上面开了口以后再来,等不来这一天的。先得从底下把它拱出来,做得通,方方面面都能接受,工人觉得好,企业觉得好,地方政府也觉得好,把它做通,然后再来一个事后承认主义,变成章程,变成地方性的法规,然后再变成全国的制度。这一步一定要跨出去,否则政府退出市场是退不出来的。企业没有利润动机,以成本最大化为目标,经济增长就没有动力。
企业的体制搞对头以后,启动市场、开发市场的主体就是企业,而不是政府。过去一讲公司就讲制造业,现在看来,这个观念要大大突破才行。现在看,企业的第一个功能就是开发市场。制造业里所有名牌公司,科龙、联想、海尔等,第一个本事是做市场。这次我们看到惠州的办法是先通过几个骨干公司做营销网络,开发市场,创品牌,然后再去扩张制造业。制造业生产能力现在很过剩,而关于怎么搞制造业的知识,至少在几个三角洲地区,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普及程度非常高。问题是没有订单。1996年回国第一个看的公司是济南的小鸭圣吉奥,当时他们讲一个生产工人,就有07个市场推销人员。完全改变了传统工厂的概念。管理庞大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比制造业的管理还重要。就是市场网络为王,你有营销能力,所有制造业企业都要跟你谈。联想的经验并不是掌握可以与硅谷竞争的高科技,而是首先靠手里有一个高科技产品的营销网络。先帮你卖东西,挑好的卖,落下一个好的销售网络。有了这个网络,名牌厂家就只好找你谈判,跟你合资,最后就有实力上自己品牌的产品。TCL的经验就是市场能力领先。他们有6500个生产工人,6500个销售人员。如何管理分布在全国各地的6 500个市场营销人员,比车间管理难得多。TCL 1999年前6个月的销售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10%,其中65%做农村市场。你要是听主管市场的袁总讲,他可以把市场一层一层讲下去。讲到村庄推销,他讲他们重视“村庄意见领袖”,就是对老乡有影响力的人物。那可不一定就是支部书记,往往是镇上的修理工,因为他老修,知道返修率,他说哪个牌子好,哪个不好,对农民的影响很大。珠江三角洲加工业能力大,市场销售是大问题。过去一部分靠港商和台商,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恐怕要更多靠内销能力。作为企业行为的市场营销、市场开发,不仅是当前启动市场的大问题,也是今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工业的大问题。
1999年8月5日
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
在中小企业还不可能一步迈进“高级”资本市场时,需要“底层”资本市场的“关照”、挑选和“试错”。因此,分级的资本市场是获得企业规模经济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为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政府最近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其中,清理并关闭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是引起各方广泛关注的一个重要事件。本文在简要分析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利弊的基础上,依据淄博市场的经验探讨存利去弊的条件,在估计了执行“清理关闭”政策后可能出现的局面之后,提出“清理整顿,择优升级,设立并逐步开放全国性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的建议。
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现状
我国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是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股份制改革的产物。虽然国家至今没有正式法规,但全国已经出现一批交易股权的市场。这些市场绝大多数由地方政府正式或非正式批准设立。据调查时请业内人士估计的结果,目前将企业股权公开挂牌交易的“市场”在全国约有十几个,分布在沈阳、鞍山、大连、天津、淄博、青岛、济南、武汉、无锡、杭州、义乌、温州、乐山、南宁、宜昌、珠海等城市。在这些市场上“挂牌”的企业共有300余家,基本是国有的“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中的“大企业”。在这些市场上的“会员”共约300家,拥有股民约500万。此外,各地还有一些在“产权交易”名义下进行的股权交易活动,这些交易活动有的形成市场,有的尚没有成市,总的范围和规模没有准确估计数据。
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存在有利有弊。最主要的利是:为我国中小企业开辟直接融资的渠道,同时增加我国居民和其他投资人的投资选择。这类场外交易最主要的弊是:这类市场容易受到地方行政力量的控制和切割,容易脱离各地的实际经济条件一哄而起,使中央金融当局难以实施有效的金融监管,一旦发生金融风潮,有可能危及一地或数地的社会经济稳定。
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需求
中小企业构成我国企业群的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对我国的经济增长、就业和出口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在中小企业当中,以下三个类别值得特别的重视:(1)大型和较大型非国有企业中率先实行股份制改制的企业;(2)执行“抓大放小”方针后在市场竞争中崭露头角的中小国有企业;(3)成长迅速的民营高科技企业。这三类企业中的佼佼者,是发展我国国民经济的富有生气和活力的先锋部队。这批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不但在当前经济生活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且是未来我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的可靠后备资源。从任何一个角度看,发展中小企业都是全局性的战略问题。
近期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使中小企业靠银行贷款为主的融资模式不可能再继续下去。由于中小企业活力的基础是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淘汰,所以并不能有效保证银行债权的安全。许多国家的经验是共同的:除非政府的政策性支持,追求稳健经营的商业银行通常不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我国银行初步的商业化改革,已经显示商业银行的贷款向“大行业、大企业”倾斜的倾向。目前我国并没有一家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政策性银行。因此,中小企业不可能以银行为主要融资渠道。1996年全国乡镇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为61%,其中银行负债仅占总资产的19%;同年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为84%,其中银行负债至少占60%。与大企业相比较,中小企业更多地依靠非银行融资已经是一个现实的趋势。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风险较高,但对我国经济增长、就业和创汇有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的中小企业,究竟从何处融资?从市场经济的经验来看,中小企业以直接融资为主,以社区或地方信用机构提供的贷款为辅。其中,大部分中小企业的资本来源靠民间集资入股,股权直接分红得益,没有也不必经过股权市场的交易。但是,中小企业中的“顶尖”企业,即被市场证明具有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企业,却需要并可能面向市场发行一部分可流通的企业债券和股票。一方面,如果不利用资本市场,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难以成长壮大;另一方面,通过资本市场,中小企业中的出类拔萃者也可以向投资人提供一个新的、有足够竞争潜力的投资机会。
从国际经验来看,资本市场是分级的。在美国,全国性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国家级”上市企业的证券,区域性证券交易所交易“次级企业”的上市债券、股票,而那些“未经注册的交易所”交易更次级企业的证券。在交易所之外,有各种“场外交易”非集中地交易未上市企业证券或上市证券。这表明,美国资本市场的分层结构对应于不同规模企业不同的融资成本和风险。看似“垂直”的资本市场等级,其实是将直接融资的识别风险分散配置的一种机制。在中小企业还不可能一步迈进“高级”资本市场时,需要“底层”资本市场的“关照”、挑选和“试错”。因此,分级的资本市场是获得企业规模经济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中国自己的经验也表明,资本市场的分层结构有其内在的合理性。第一,目前在上述各地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上柜”交易的股票,差不多都是地方性中小企业的股票。第二,在沪、深两个交易所设立六七年后,政府才有可能“构想”通过沪、深两市为国有大企业直接融资。第三,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在沪、深市场急速扩张之后,不但没有萎缩,反而越发“热门”起来。这表明,不同“级别”的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各有其适用范围和服务功能。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难以互相替代,却可以互相补充。由于中小企业在我国具有远比在发达国家更为重要的地位,因此中国需要比发达国家规模更大、形式更多样完备的场外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可以提供进入门槛和费用较低的直接融资服务,对于我国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