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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日战争全史

_6 萧一平 (近代)
次日,日本外务省亦表示大体满意。5月8日,日本驻南京总领事须磨弥吉郎,向国民党政府外交部转达日本将驻华公使升格为大使的决定。5月17日,中日使节升格的决定由双方同时发表。中国驻日本大使为现任驻日公使蒋作宾,日本驻中国大使为现任驻华公使有吉明。
在日本政府伪善外交掩蔽之下,日本军部及其在华特务机关却积极策划着进一步分离华北的计划。在大连会议后,土肥原到青岛、上海、南京等地,遍访国民党有关要人,于3月下旬返回长春,提出报告。关东军据此于3月30日决定了“对华政策”,提出“对于华北——
(一)依据塘沽协定暨附带协议事项伸张日本既得权,引导华北政权绝对服从。
(二)为使将来以民众为对象、在经济上造成不可分离的密切关系,即须迅速促进棉、铁等产业的开发和交易。”[〔日〕古屋奎二:《蒋总统秘录》第10册,台北中央日报社译印,1977年版,第33页。]
4月,日本关东军司令官南次郎与中国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共同协商策动“华北自治”。同年8月,陆军次官桥本虎之助发给侵华日军各部参谋长及驻华武官一份文件,强调其华北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在“反共”和“自治”的名义下,在华北五省建立“同帝国有实质亲善关系”的脱离南京中央政府的傀儡政权。[江口圭一:《十五年战争史研究的课题》,〔日〕《历史学研究》第511号,1982年版。]
曾任关东军参谋并主持内蒙特务机关工作的田中隆吉,在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证时说:“华北的自治运动,始于1935年4月,其目的之一是为了建立……统一的华北自治政权”,使“南京政权统辖之下的华北五省脱离南京,成为自治地区,将满洲国西南方的中国置于日本领导之下。”[《土肥原秘录》,中华书局,1980年中译本,第86~87页。]
(四)多田骏声明——日本分离华北政策的代表作
1935年9月24日,日本的中国驻屯军新任司令官多田骏少将就华北问题在记者招待会上发表谈话,被称为《多田声明》。多田强调“逐渐使华北明朗化,这是形成日满华共存的基础。”同时宣布了三条要则:
“(一)把反满抗日分子彻底地驱逐出华北;
(二)华北经济圈独立(要救济华北的民众,只有使华北财政脱离南京政府的管辖);
(三)通过华北五省的军事合作,防止赤化。”[秦郁彦:《日中战争史》,原书房,1979年,第56~57页。]
多田上述声明在报纸刊出之后,舆论界立即哗然,中国官方也提出了抗议。
10月7日,蒋作宾大使访问日本广田外相时指出:对于多田谈话“中国方面官民皆感到惊诧。”[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19,鹿岛研究所出版会,1971年版,第217页。]
日本方面对中国的抗议置之不理。同年10月4日,日本外、陆、海三相经过协商,再度确认日本分离华北政策,强调要“采用缓急得宜的方法,使中国方面(中央及地方政权)调整其与帝国及满洲国的关系,其作法是:
第一,“使中方彻底取缔排日的言论和行动”;
第二,“至少在与满洲国毗连的华北地区,在经济上和文化上与满洲国进行有效合作”;
第三“排除赤化威胁”。[〔日〕《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1840—1945)下卷,《文书》第303~304页。]
此后,就上述问题关东军、军部和政府拟定了各种文件,10月还在大连、天津、上海等地召开以关东军为主的在华官员会议。
多田声明所宣布的日本分离华北政策的特点是:
第一,公开宣布的完整的方案;
第二,范围上着眼点在于整个华北;
第三,强调政治上的“分离”、“自治”以及日本的“指导”;
第四,在经济上正式提出了“华北经济圈”的说法。
多田声明完整集中地概括了日本在这一时期的目的,是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来分离华北的侵略政策的代表性文件。
日本分离华北政策的制定决不单是军方的作用,而是日本统治阶级意志和权益的集中体现。法西斯军人桥本欣五郎曾说:“华北问题是日本为了向大陆发展迟早要解决的问题”。[《日本历史》28,岩波书店,1981年版,第145页。]
近卫文鹰更露骨他说:中国对华北“自己没有开发之力而将此天赋资源放弃不顾,这可以说是对上天的冒渎,日本为了表露友谊而对其进行开发”。[江口圭一:《十五年战争小史》,青木书店,1986年版,第101页。]
1935年和1936年间,日本在华北地区大规模展开多种形式的侵略活动,制造了各种大小的阴谋事变,正是其分离华北政策的必然产物。
三、日本分离内蒙的侵略政策
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后,内蒙古东部地区相继陷入日军铁蹄之下,部分蒙古族上层分子依靠日军的支持和指挥,在通辽一带大搞“复兴蒙古民族,实行自治”,以民族主义为旗帜,粉饰门面,掩遮其卖身投敌的叛国行径。日本在华北的扩张充分地利用了该地区的民族矛盾,操纵部分上层叛国分子,策动所谓的内蒙独立运动,推行对内蒙的侵略扩张。
1933年7月16日,关东军参谋部炮制了《暂行蒙古人指导要案》,其核心是要促成西部内蒙古及外蒙古“转向亲满亲日”,提出“在西部内蒙古要排除苏中两国势力的影响,促进自治政权建立,并指导外蒙古逐渐脱离苏联的羁绊,朝亲日、满的趋向转化。”[《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下卷,《文书》第102页。]
1933年10月,关东军驻承德特务机关长松室孝良起草了《关于建设蒙古国的意见》。其中对于“蒙古国”的疆域,松室孝良提出两个方案,第一案包括长城外城以北的锡林郭勒盟、察哈尔八旗(含内务部农场)、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归化城土默特部;第二案在第一案的基础上,增加长城内城以北的察哈尔省口北道、山西省雁门道,还提出建立“蒙古国”的准备时间为三年,以便集中和培养“人才”,甚至还对“蒙古国国家组织大纲”、“国号”、“元首”、“首都”等,都作了细致的说明。[〔日〕《现代史资料》8,美铃书房,1982年版,第449~462页。]
1934年1月,日本陆军部在《对察施策》中提出,“对察哈尔省,要根据昭和八年(1933年)7月16日决定的我军既定方针进行工作”,强调“本施策的目标在于锡林郭勒盟和察东”,“将来根据形势的变迁,更使施策范围向西扩张”。[〔日〕《现代史资料》8,美铃书房,1982年版,第468页。]
2月,改任日本关东军驻齐齐哈尔特务机关长的松室孝良,在《满洲国接邻地方占领地统治案》中,对所谓“蒙古自治国”的统治区域、政治机构、行政区域、治安维持方法,以及警备军的编成使用、财政经济等,都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日〕《现代史资料》8,美铃书房,1982年版,第472~485页。]
日军在绥远、察哈尔等地区的扩张,是其对华北侵略政策的构成部分,但它的目的与手法同在平津等地域的作法有所不同,其方案纲领显示有作为独立计划的特征。日军对于内蒙中西部的插手,是在1935年前后大规模开展的。
1935年7月25日关东军参谋部进一步制定《对内蒙措施要领》,该文件总结了“九·一八”事变以来日军侵略的经验,规定其今后的方针是:“为了有利于对苏作战,以及为准备作战所需要的各种平时工作,并以巩固满洲国的国防以便于加强统治为目的,关东军首先设法扩大和加强了内蒙的亲日满地区,内蒙应随着华北工作的进展,脱离中央而独立。”[〔日〕《现代史资料》8,美铃书房,1982年版,第492页。]
同时,还就控制内蒙地区的军事、文化、交通和经济等各领域作了细致的规定。军事方面强调组建由日本军官作指导官的仆从军,文化方面要借助宗教与教育力量,进行奴化教育,交通方面要以军事为目标全面规划,“以利于关东军将来的工作”,经济上则特别强调要由伪满洲国加以指导,展开物物交换贸易,但尽量“使之养成使用满洲国货币的习惯”。[〔日〕《现代史资料》8,美铃书房,1982年版,第493~496页。]
日军在内蒙推行的分离政策与以河北为中心的分离华北工作,其基本着眼点都是要使这些地区与南京中央政府脱钩,都要成为日本的卫星国、仆从国。对于内蒙更要求其对日军和伪满洲国具有最大限度的依附性,并要担负日军对付苏联和外蒙古的战略任务。
1936年1月,关东军参谋部又对上述要领进行了修订补充,进而制订更为具体的《对蒙(西北)施策要领》,规定其方针仍是:“关东军基于帝国陆军的形势判断对策为作好对苏作战准备,应当采取必要的对外蒙古的怀柔措施以及促进其反苏分离的气氛,同时为了有助于对华工作的进展,且巩固满洲的统治和国防基础的目的,要从实质上强化德王统制下的内蒙古军政府,同时使其势力逐渐向中国西部地方扩大,随着华北工作的进展,最终要使内蒙同中央分离而独立”,同时确定,其施策的重点地区目前仍是绥远,其后将向外蒙古及青海、新疆、西藏扩大”。[〔日〕《现代史资料》8,第540页。]
对此,陆军省为通盘考虑对华战略、兼顾其分离华北政策的实施,遂制定《对内蒙施策实施要领》,对关东军制定的计划略加调整,将绥远南部及宁夏方面划归中国驻屯军担任。该月13日,陆军省的《第一次华北处理要纲》曾提出“内蒙工作其范围应大致限定在长城线以北,且暂不波及东部绥远四蒙旗的地域”,[〔日〕《现代史资料》8,第350页。] 力图突出分离华北的中心地位。
第二编 救亡高潮(1933.1~1937.7.6)
第六章 日本加紧蚕食华北、内蒙,中华民族危机加深
第二节 日本对华北主权的逐步攫取
日本对华北的侵略活动,在1933年“榆关战役”之后逐渐加强,伴随其分离华北政策的酝酿和形成,日益加剧了对华北主权的攫取。在中国方面,由于执政的国民党以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利益为基本着眼点,仇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的革命运动,实行“攘外必先安内”政策,将中国共产党视为心腹之患和主要敌人,将“剿共”放在第一位,而对日本的侵略,则采取一再妥协退让的政策,并压制人民的抗日救亡运动,因而不能形成抵御日本侵略势力的有效力量,以致日军在华北的侵略行动一再得手。中华民族处于生死存亡的日益严重的危机之中。
一、张北事件、察东事件与《秦土协定》
察哈尔省为宋哲元第29军驻防地区,察哈尔省的张家口、张北两城,乃华北重镇,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日军在其“华北政策”以及“内蒙工作”的方案中,都十分重视这一地区,其矛头常首先指向张北、张家口等要地。
(一)张北事件
日军制造的张北事件,共有两次。
1934年10月27日,日本的中国驻屯军参谋川口清健、外交书记生他田克已等一行8人,以前往内蒙“旅行”为名,未经报告中国有关方面,即出发前往多伦。到达张北南门时,企图立即穿行而过,守门卫兵及保安队索查证件,盘查约40分钟后放行。10月29日,日本驻张家口代理领事桥本正康,向驻军第132师提出抗议。30日,驻北平武官高桥坦向宋哲元提出强烈抗议。
11月25日,宋皙元令第132师师长赵登禹向日军道歉,并于29日将直接责任者连长免职后,日军才暂告罢休。
1935年6月5日,日本关东军驻阿巴嘎特务机关的4名军人,奉该特务机关长盛岛角芳的派遣,以“旅行”为名前往张家口,潜入察哈尔境内偷绘地图。当其乘卡车由多伦去张家口,途经察省张北县城南门时,因无护照,被哨兵暂时扣留,但宋哲元怕触怒日方,下令放行。
第二天上午,驻军将4名日本军人“礼送出境”。然而,日本驻张家口领事馆却诬称日方人员在张北受到“非法监禁”,在向关东军司令部报告的同时,于6月11日由领事桥本正康和特务机关长松井源之助出面,向国民党察哈尔省政府民政厅长、第29军副军长秦德纯提出抗议,并提出向日方道歉、处罚责任者和保证今后不发生类似事件等三条无理要求。松井还宣称:“五天之内得不到答复时,我军将采取自由行动。”[〔日〕《现代史资料》8,美铃书房,1982年版,第94页。] 这就是第2次张北事件。
(二)察东事件
1935年1月,日军曾制造了第1次察东事件。1月18日,关东军司令部发表声明,诬称驻守热察边区的宋哲元部有碍行政,曾限该部于上年12月31日撤退而未履行,故决定要以武力驱逐宋军。1月19日,日本驻华公使馆武官高桥坦向第29军军长兼察哈尔省主席宋哲元提出警告,胡说独石口到沽源一带中国军队所驻守地方,属热河省丰宁县境,要求中国军队迅速撤出,否则将采取“断然态度”。宋哲元根据何应钦的指示,于20日派察省民政厅长秦德纯面晤关东军驻张家口特务机关长松井源之助,表示愿意让步取得和解。但日军于1月22日以步炮兵1000余人,伪军2000余人,向长梁、乌泥河、独石口一带发起进攻,日机配合日军的地面攻击,连日轰炸独石口、东栅子等地。2月2日,中日双方代表在大滩达成协议。2月4日,北平军分会公布了“大滩口约”。议定日军即返固原防,二十九军亦不进入石头城子、南石柱子、东栅子(长城东侧之村落)之线及其以东之地域。
日军通过制造这次察东事件,削弱了中国政府对沽源县长城以东地区的控制。5月,日军更把察东沽源县的小厂、石头城子、乌泥河、北石柱子、长梁、断水梁等地,划为“热河丰宁县第六区”,设置“国境警察队。”并以日本军官名字改变地名,如长梁改称林田堡(日军队长林田)、乌泥河改称松田堡(日军队长松田)。[天津《益世报》1935年5月5日。]
6月,日军再次制造了第2次察东事件。
11日,热河日伪军在察东发动新的军事进攻,热河伪军进犯东栅子。12日,伪满国境警察队进犯小厂。[〔日〕《现代史资料》8,《日中战争史》1,第74页。]
第29军所部在上述地点进行了抵抗。然而,日方却硬说:“6月11日丰宁县日本人参事官一行,将进入东(北)栅子(独石口北约八公里的伪满洲国境内)时,遭到独石口宋哲元部队的步枪射击面返回。”还说12日,宋军又向小厂的国境警察射击。关东军立即以此为借口,电令土肥原少将,要在“最短时间内使守军撤退到黄河以南。”[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19,第107页。]
而日本陆军部认为,将宋军逼过黄河,恐有过份刺激,影响平津地区之虞,遂于13日电令土肥原,暂时放弃了迫宋哲元撤过黄河的决定。
(三)秦土协定
对于张北、察东事件,何应钦唯恐事态扩大,指示察省当局,要求对日方“斟酌情势办理”。6月13日,日方负责交涉张北事件的张家口特务机关长松井到北平,与日本使馆武官高桥但密谋。此时,日本关东军又派土肥原为全权代表来天津参与交涉,松井邀察省交涉代表民政厅长秦德纯同赴天津。
6月16日,日方又提出道歉、撤职和惩办第132师参谋长、军法处长等4项要求。17日,关东军将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隆等召到长春仔细密谋,最后决定:以平津地区为重,将上述事件发生后的问题作为地方性问题而加以解决,要求中国将在“满洲国”境内和多伦附近的军队向张家口方面撤退,由宋哲元就各类事件向日方谢罪,处分直接责任者,中方保证将来不再发生类似事件等。由于土肥原等人在平津大肆活动,要求罢免宋哲元,国民党政府于6月19日下令免去宋哲元察哈尔省主席职务,改由宋的副手秦德纯代理。
6月23日,土肥原偕同驻北平武官高桥坦及驻张家口特务机关长松井,由天津市长程克陪同,到达北平府右街秦德纯住所,提出宋哲元军撤退,向日方道歉并处罚责任者等5条苛刻要求。关东军为配合上肥原谈判,调兵4000余人在古北口、南天门等长城一线进行实弹演习。在此情况下,国民党政府再度妥协,于26日晚复电同意签署协定。27日上午,中方代表秦德纯、察省官员陈觉生和雷寿荣与日方代表上肥原、高桥坦签署了协定,其土要内容是:
“一、从日中亲善的角度,为了将来日本方面在察哈尔省内的合法行动不受阻挠,向察哈尔当局提出以下要求:
(1)将驻于昌平和延庆一线的延长线之东,并经独石口之北、龙门西北和张家口之北、至张北之南这一线以北的宋(哲元)部队,调至西南地区。
(2)解散排日机构。
(3)[对日]表示遗憾,并处罚负责人。
(4)从六月二十三日起,在两星期内完成以上各点。
(5)制止山东移民通过察哈尔省。
二、此外,作为要求事项的解释:
(1)必须承认日满的对蒙工作,援助特务机关的活动,并且停止移民,停止对蒙古人的压迫。
(2)对日满经济发展和交通开发工作予以协助,例如对张家口—多伦之间,以及其他满洲国—华北之间的汽车和铁路交通,加以援助。
(3)必须对日本人的旅行予以方便,并协助进行各种调查。
(4)〔从日本〕招聘军事及政治顾问。
(5)必须援助日本建立各种军事设备(如机场设备和无线电的设置等)。
(6)中国军队撤退地区的治安,应根据停战区所使用的方法予以维持。”[〔日〕《现代史资料》8《日中战争》1,美铃书房,1982年版,第491页。]
这就是所谓《秦德纯土肥原协定》,又称《察哈尔协定》,日军据此实际控制了察省北部地区。
二、河北事件与《何梅协定》
(一)河北事件
日军在华北进行侵略扩张,基本手段是制造阴谋事件,以此为借口,进行讹作,劫夺权益。在河北方面利用的借口和制造的阴谋事件主要有:孙永勤事件和胡恩溥、白逾桓被暗杀事件等。
孙永勤系河北兴隆县黄花川人,自幼习武。当日军侵占热河后,在家乡组建“民众军”,发动了抗日武装斗争,打击日伪势力,从而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扣支持。
1934年2月,中共冀东特委派特委委员王平陆会见孙永勤,民众军从此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冀东特委选派了一部分优秀党员加入这支队伍,经过整编,改名为“抗日救国军”,孙任军长,下辖4个纵队,队伍发展到5000余人。救国军击退了日伪多次“围剿”,在一年多时间内,拔除日伪据点、消灭日伪军,战绩卓著。
1935年2月,救国军在日伪协剿之下,被迫转移到河北遵化县境内。5月,在茅山地区遭5000余日军包围和国民党军的协同“会剿”,孙身患重病,仍坚持指挥抵抗,不幸中弹牺牲,余部突围撤到长城外。日军镇压了这支人民武装的反抗斗争,接着又借口孙军进入非武装区,得到国民党地方政府的庇护等大作文章,对中国政府横施压逼,这就是孙永勤事件。
胡恩溥、白逾桓被暗杀事件。胡恩溥系天津亲日的《国权报》社社长,住日租界寿街北洋饭店。
1935年5月2日晚,有人潜入其住宅,向胡连击数枪后逃逸。日租界巡捕闻声赶到,未获凶手,将胡送至租界盐谷医院,因伤重毙命。白逾桓系天津亲日报社《振报》社长,住日祖界须磨街22号。5月3日凌晨4时许,有人潜入住屋,连击3枪,当日本警暑人员赶到现场时,白已身死。胡、白死后,两家汉奸报纸即告停刊。胡、白二人均系亲日派人物,经常往来于伪满地区及日本,二人所办报纸受日本驻天津军事机构资助,并为日本侵华政策作宣传辩护。胡、白二人在戒备森严的日租界被杀,日本即借机说这是中国排日运动的表现,向中国施加压力,要求将平津等地区纳入“非武装区”。
但是当时许多人认为并指出日本驻军参谋长酒井隆上校是事件的操纵者。[秦郁彦:《日中战争史》,原书房,1979年版,第18页。]
在国民党政府方面,孔祥熙财政部长会见美国大使詹森说:“亲日记者被杀害,应该说是日本为设置(侵略)口实所为。”[秦郁彦:《日中战争史》,原书房,1979年版,第18页。]
(二)何梅协定
日本为利用上述事件来压迫中国政府,1935年5月29日,日本的中国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隆偕驻华使馆武官高桥坦,一同到北平军计会代委员长何应钦住所北平居仁堂,会见了何应钦及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秘书长俞家骥,第一次以口头形式提出了日本的通告和要求。基本内容有:
“第一,由于中国官宪方面的贡任,发生了对付满洲国的阴谋,中国方面给予长城附近的中国义勇军援助,还有实行对日恐怖等破坏停战协定的行为,其发动的根据地在北平和天津。如此看来,日本军队已经需要再度越过长城线而进行新的发展,北平、天津两地也应在实际上包括进停战区域。”
“第二,明恩溥、白逾桓被暗杀,是践踏在天津订立的交换公文,[原著者注:1902年7月12日订立,包含镇压治罪权。] 是对日本的挑衅行为,今后如有类似事件发生,日本将依据条约所规定的权力,采取自卫上听必要的行动。”
同时又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1.中国宪兵第三团、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政治训练处和与事件有关系的国民党部及排日团体从平津撤退,罢免这些团体的负责人员。
2.罢免于学忠河北省主席职。
3.希望事项:驻平津地区的第51军(于学忠军)及中央军移驻保定以南,禁上平津地区党部及蓝衣社和其他秘密团体所策动的反满抗日活动。”[张篷舟:《近五年中国与日本》第2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1~52页。]
5月30日,驻天津日军将装甲车、小炮及机关枪队在河北省政府主席办公楼前的路上展开,飞机在平津两市上空低飞盘旋,对于学忠施加压力。
6月4日,酒井、高桥再次到居仁堂访何应钦,询问对日方要求的执行情况。何应钦答复说,已处理者已有罢免蒋孝先等3人,解散宪兵第3团特务处等7项。但酒井等变本加利,当即又提出将于学忠免职,从天津撤走国民党河北省党部,调走北平的宪兵第3团,解散抗日团体及调走驻天津的第51军等5条更为苛刻的要求。
6月7日,关东军调兵至古北口、山海关等长城一线,炫耀武力,显示其向平津推进的态势。6月9日,酒井、高桥第3次晤见何应钦,步步紧逼。国民党当局一味妥协,当日,何应钦以口头形式答复酒井和高桥等谓:“日方所希望之点,截止昨日为止,已完全办到:
1.于学忠、张廷谔已他调。
2.军分会政训处已结束,宪兵第3团已他调。
3.河北省党部已移保定,天津市党部已停止工作,
4.日方认为有碍两国国交之团体(如励志社、军事杂志社)已结束。
5.第51军已决定他调”。
然而,对于国民党当局这些让步,酒井等仍然表示不满,又提出除已办诸事之外,还须办理以下四点:
1.河北省内,一切党部完全取消。
2.第51军撤退,并将全部离开河北日期告知日方。
3.窜2师、第25师他调。
4.排日行为之禁止。
酒井等人还将日方要求的缮写件一份交中国方面。上述要求限中国于12日午前答复,并一再声称,中央军调离河北系日军军部之决意,绝无让步可言。[《何应钦将军九五纪事长编》(上),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4年版,第407~408页。]
对于如此无理的压逼,国民党竟再度让步。
6月10日,何应钦会见高桥,根据国民党中央的训令,以口头形式,答应了日方全部要求。
同日,国民党政府发布《敦睦邻邦令》称:“对于友邦,务敦睦谊,不得有排斥及挑拨恶感之言论行为,尤不得以此目的组织任何团体,以妨国交。……如有违背,定予严惩。”[张篷舟:《近五年中国与日本》第2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1~52页。]
在此前的6月6日,国民党政府已令于学忠率第51军经保定退避陕西,再以孙永勤入境问题令遵化县长何孝恰辞职,宪兵第3团调走。6月10日停止了国民党部在平津两市的活动。中央军关麟征部第25师开始移驻洛阳,黄杰部第2师移驻豫皖。
对于中央军南撤,当时有人就写了一首诗:“忽闻协定说班师,十万儿郎涕泪时;忍辱不堪回首望,城楼不见汉家旗。”[《何应钦将军九五纪事长编》(上),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4年版,第407~408页。]
日本侵略者对于国民党当局的一再退让和全部承诺仍不满足,又催逼中方用文书形式答复,以便作为凭据。6月11日,高桥突然携带一份由日本中国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签署的“备忘录”到北平军分会,要中国方面照抄一份,并由何应钦签章后送交梅津,该备忘录全文如下:
梅津致何应钦备忘录
“一、中国方面对于日本军曾经承认实行之事项如下:
(一)于学忠及张廷谔一派之罢免;
(二)蒋孝先、丁昌、曾扩情、何一非之罢免;
(三)宪兵第三团之撤去;
(四)军分会政治训练处及北平军事杂志社之解散:
(五)日本方面所谓蓝衣社、复兴社等有害于中、日两国国交之秘密机关之取缔,并不容许其存在;
(六)河北省内一切党部之撤退,励志社北平支部之撤废;
(七)第五十一军撤退河北省外;
(八)第二师、第二十五师撤迟河北省外,第二十五师学生训练班之解散;
(九)中国内一般排外排日之禁止。
二、关于以上诸项之实行,并承认下记附带事项:
(一)与日本方面约定之事项,完全须在约定之期限内实行,更有使中、日关系不良之人员及机关,勿使重新进入。
(二)任命省市等职员时,希望容纳日本方面之希望,选用不使中、日关系成为不良之人物。
(三)关于约定事项之实施,日本方面采取监视及纠察手段。
以上为备忘起见,特以笔记送达。
此致
何应钦阁下
昭和十年六月九日 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3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2年版。第1019~1020页。]
梅津备忘录的第一部分,把何应钦在6月4日、9日、10日的3次答复内容全部记录文中,要求何签署以形成正式协定。6月15日,经南京国防会议决定:“此事始终口头交涉,且酒井隆参谋长、高桥坦武官一再声明,由中国自动办理。现中国均已自动办理,且必能如期办妥,是日方意见已完全达到,实无文字规定之必要。我方难以照办,应请日方原谅。”[《何应钦将军九五纪事长编》(上),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4年版,第416页。]
但日方仍蛮横进逼,于6月21日、7月1日由高桥连续登门将拟好的一个要何应钦具名的通告交何应钦,文稿全文是:“六月九日由酒井隆参谋长所提出之约定事项,并关于实施此等事项之附带事项,均承诺之。并拟自动的使其实现,特此通告。”[《何应钦将军九五纪事长编》(上),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4年版,第424页。]
何应钦在得到汪精卫的批准后,按该文稿复函,全文如下:
“敬启者,六月九日酒井参谋长所提各事项均承诺之。并自主的期其遂行,待此通知。
此致,梅津司令官阁下。
何应钦,中华民国二十四年七月六日。”[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3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2年版、第1020页。]
至此,由梅津备忘录和何应钦复函实际达成协议,史称《何梅协定》。
《何悔协定》的形成;使日本攫取了河北省和平津两市的大部主权。有吉大使则声明说:“期望中日两国国交之圆满不仅限于一地,应将全华排日风潮为之一扫。”[天津《益世报》1935年6月29日。] 日方毫不掩饰侵吞全中国的意图,其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三、“华北自治”事件
日本炮制“华北自治运动”,制造了各种大大小小的“自治”事件,对中国华北地区主权进行粗暴的践踏和肆无忌惮的侵夺,在这些事件当中,关东军和中国驻屯军是主要的策划与执行者,中国方面曾对日本驻军的侵略行动表示抗议,要求日本政府约束其驻军的行动。日本军方则公然宣称:“本问题为关于停战协定内属于军司令官之统帅事项,而非外交事项,故不可移于外交交涉,想应由驻在军部当局处理之也。”[北平《晨报》1935年6月2日。] 完全是实力外交,跋扈之至。
其主要的事件有:
(一)丰台事件
丰台事件是由汉奸白坚武在日军的指挥和配合下,在北平西南部丰台发动的武装暴动。白坚武是河北交河县人,曾任吴佩孚的政务厅长,1926年,北伐军击溃吴佩孚军队,白东渡日本,成了汉奸。1933年在沈阳组织“正义社”,1935年在土肥原支持下,纠集汉奸石友三、李瑞清等拼凑“华北正义自治军”,白任总司令,日本浪人樽崎一良为顾问,拟在北平暴动,组建“自治政府”,成立“华北国”。
为此,白收买北平军分会所属铁甲车大队的第5中队长沈锡之与第6中队长段春泽,段被委任为“华北正义自治军”第2路总指挥。铁甲车队原属张学良东北军,张下野后归隶北平军分会,下辖6个中队,分驻南口、西直门、长辛店等北平四郊,第5、第6两中队驻丰台,曹耀章任大队长。白还派汉奸李瑞清先行收买大队附邹立敬,邹不愿当汉奸,虚与委蛇,向曹耀章密报,曹随即密报北平军分会何应钦。北平宪兵司令邵文凯等设计逮捕了活动于铁甲车队策划叛乱的汉奸李瑞清。
白坚武和石友三等人见事情败露,遂决定提前发动叛乱。1935年6月27日夜,白坚武率60余名匪徒,伪装成日本人(内有一部分日本人)由天津乘快车在丰台车站下车,引起了乘警的注意。曹耀章得知驻丰台的铁甲车中队情况有异,亦向上作了报告。平津卫戍司令王树常立即采取措施,令全城紧急戒严,所属缪澂流部用麻袋盛土封堵永定门缺口,加强东交民巷警戒。
在丰台站下车的日本浪人会同段春泽的第6中队,于28日凌晨向北平开进。段逆一伙到达永定门,缺口已堵,车队无法前进,日本人命令向城内西长安街北平军分会所在地发炮,企图以爆炸声通知东交民巷的便衣队出来响应,但炮弹被士兵卸去引信,均未爆炸。便衣队在东交民巷受到四周军警的包围,无法行动,此时天将拂晓,城外叛军不敢拖延,听从日本人命令退回黄村。段春泽见大势已去,率300余人逃往香河县。该县长赵钟璞已经接到了王树常密令,设计抓捕了段春泽等3名头目,其余部下立即自行散去。段等被解往北平,经审讯后枪决。第5中队长沈锡之等叛乱时没有直接参加,但也没有听从命令截击叛乱,遂被扣押。日本顾问松井兼之及几名日本浪人也一同落网,其后由日本领事馆引渡回天津。据“日方史书记载,丰台事变中直接参加叛乱的日本人有15人。[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19,第232页。] 在天津坐镇指挥的白坚武等在日军的保护之下从塘沽乘轮船逃往东北。
(二)香河事件
丰台事件不久,又发生了香河汉奸叛乱,其导火线是香河县的税收问题。
1935年8月13日,香河县政府颁发布告,宣布从9月10日开始,每亩土地再增加附税1角2分,连同以前增加的5分1厘,每亩地每年共附加1角7分1厘。这对土地贫瘠(4020电子书|Www.4020.com.cn),连年天灾的香河地区农民来说,无疑是一沉重的负担。布告贴出后,民众怨声载道。那些土地较多的乡绅地主们更为不满,城南柴庄的武宜亭,城北领子村的安厚斋等,想借民心波动之机,鼓动抗税不缴。武宜亭有土地100余亩,北洋军阀时代曾任过河北省议员,其子武真华在日本留过学。父子二人是仰仗日本势力、横行乡里的汉奸劣绅。
日本驻天津特务机关得知武宜亭等要闹事的消息,甚为高兴,他们认为这是“华北的有识之上从心底里产生出的华北自治的迫切愿望。”[〔日〕《现代史资料》8,《日中战争》1,第129页。]
香河县地处平津之间,又与“非武装区”相连,战略地位重要。在此策动“自治”,既可直接影响平津两市及河北全省,又能使国民党方面难以武力干涉。把香河抗税闹事纳入“分离华北”阴谋的轨道,还能通过武宜亭等人搞一个“民众倡导自治”的先例。10月上旬,曾任伪满军事顾问的日本驻天津特务机关长大迫通贞,在北平对武宜亭、安厚斋亲自指点,面授机宜。武、安等返回香河,武真华与两个日本浪人胜见、福田霞也同时赶回柴庄。一面联络乡绅地主,一面派人到各村串联煽动。
18日,武宜亭与两个日本浪人到大地主胡承武家,召集所谓“国民自救会”,决定20日以请愿抗捐为名到县府闹事,“要求县长收回成命”,“要求自治”。20日晨,约2000余被鼓动起来的民众聚集到县城门口,武宜亭到场指挥。县府已经获悉武宜亭等人将举行叛乱,见状急忙关闭城门,只让其派3名代表入城交涉。此时,两名日本浪人带领部分胁队者,撞开城门涌入城内,经该县警察呜枪弹压,又将城门关闭,受骗民众大部散去。翌日,河北省主席商震,由附近的三河县调“非武装区”保安队第1总队第7中队前往香河。日本使馆借口有日本人参加,便从北平派出宪兵20余名,由分队长大木带领,分乘汽车2辆,开赴香河蓄意扩大事态。当日下午,日本宪兵到达县城西门,汽车穿城而过,武宜亭等暴乱队伍,随之蜂拥而进,占领县政府各机关,接管县城四门的警戒。
6月22日,武宜亭等扩凑了一个“县自治会”,主持县政,并派人四处张贴和散发由武署名的“香河县人民自救自决宣国民党政府对日本有计划煽动的香河乡民暴乱,既不愿放任不管,又怕采取措施会触怒日方,遂于10月23日命令商震“妥为处置”,“万勿任其扩大”,“于外交中得一根本解决办法”。[《北京日报》1935年10月27日。]
商震所派代行县长职的省参议刘耀东到达香河后,23日19时,武以个人名义宴请刘参议及日本“代表”西村。刘不知这是一席难吃的鸿门宴,如约前往。席间,西村向刘索阅省府委任状,刘从身上取出递过,西村根本不看即将其撕毁。刘耀东提出抗议,武宜亭同伙一拥而上,将刘打得大呼救命,刘的随从3人拔枪登楼,武等一齐开枪,随从杨文治身中5弹,当即倒地。其余2入亦受伤,其后一人重伤在医院死去。刘本人被扣押监禁。随后,武等率众挖掘战壕,准备凭武力顽抗。
商震于24日晚从北平赶到天津,次日会晤中国驻屯军司令官多田骏和参谋长酒井隆,以及日本驻榆关特务机关长竹下睛义等人,但未能解决。各国驻平人员纷纷表示对事态的关注。6月24日,日本陆军省召开非正式军事参议官会议,川岛陆相、桥本次官、杉山参谋总长等均参加,讨论了所谓“华北农民运动的情势”。会后,陆军省发言人说,香河事件,将来无发展之可能、“可望依华方当局之手使之平息。”[天津《益世报》1935年10月25日。]
基于日本“民众倡导自治”的隐讳策略,事态扩大对日本好处不多。中国驻屯军及驻华特务机构,经过一番强同夺理的纠缠后,才与商震达成协议,放弃对武宜亭的支持。这伙叛逆一失去主子撑腰,立即如乌兽散,武宜亭于6月27日晚逃进天津日祖界,其余亦各寻出路。驻通县的保安第1总队第7中队于28日早6时开入城内,维持治安。这样,一场由日本扶植的“自治”闹剧匆匆收场。据日方宪兵队调查材料,有6名日本人参加了这次叛乱,整个事件受到了伪满驻天津特务机关的操纵。[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19,第233页。]
(三)冀东防共自治政府
冀东泛指河北东部平津一线东北的大片地区,包括唐山、秦皇岛等重要城市及22个县城,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人口约400余万。日本的关东军虎踞于前,驻屯军狼顾在后,到塘沽协定签署,这里大部分被划入所谓非军事区,实际上已成为日军的囊中物。
1933年9月,国民党政府批准将冀东22县划为两个区,在唐山和通县分别设立滦榆、蓟密两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由陶尚铭、殷汝耕分任公署专员。陶不讨好日本,为日方所排斥,不得不于1935年7月27日辞职,转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参议。殷汝耕由日本推荐改任滦榆区行政督察专员,遗职由苏玉琦继任,冀东大权实际上全部握于殷一人之手。殷汝耕系浙江平阳人,早年曾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毕业,娶了日本妻子。其后虽然归国,实际却是一个死心塌地的汉奸。日本学者评论他是:“自认为只有依赖日本才有安身之本,任何时候都是心甘情愿地投靠日本。”[《日本外交史》19,第238页。]
殷曾参与1932年《松沪停战协走》和1933年《塘沽协定》谈判,为日方尽了犬马之劳,深得土肥原等日本军政要员的青睐。殷在任专员时竭力巴结日本,纵容日方走私,完全成了日方在冀东得力的看家犬。
8月4日,滦县车站保安队长刘佐周被人暗杀,日本一宪兵亦被流弹击伤。日方认为是离任的陶所策划,一方面向中国提出抗议,同时还以商谈为名,约见已去北平的陶尚铭,并将陶扣留两周之久。这就是“滦东车站事件”。
土肥原致力于华北“自治”,在拉拢宋哲元遭受挫折后,即着眼于冀东,企图利用殷汝耕树立一个“自治”典范,打开一个缺口,以实现其分离华北的政策。照土肥原的盘算,以此促动,“说不定宋哲元也会屈服”。[〔日〕土肥原贤二刊行会:《土肥原秘录》,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43页。] 决定让殷公开打出其叛国“自治”的旗号。
1935年11月23日,殷汝耕在天津与土肥原密谋后,当晚召集停战区各保安队总队长开会,决定宣布停战地区自治。24日,殷汝耕返回通县,当夜发表“自治宣言”,25日便在通县宣布建立“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殷如此尽心尽力,连上肥原的助手专田盛寿都感到:“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日〕土肥原贤二刊行会:《土肥原秘录》,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43页。]
殷汝耕宣布“自治”的消息,给了国民党政府以巨大冲击。为防止事态的扩展,国民党政府于11月26日宣布撤销北平军分会,派何应钦为行政院驻北平办事长官,宋哲元为冀察绥靖主任,通缉殷逆,撤销滦榆、蓟密两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但冀东地处“非武装区”,有日军庇护,南京政府没有能力惩罚他,蒋介石也说:“要讨伐他,就一定会直接和日本冲突;我们现在力量不够,不得不暂时容忍。”[《蒋总统秘录》第10册,台北中央日报译印,1982年版,第85页。]
在日军卵翼之下,这个伪自治委员会在一个月之后,改称“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改组后的自治政府制定了组织大纲14条,设委员9人,殷汝耕为政务氏官,“总揽全区军政事宜”。1936年4月,该傀儡政权第二号人物,政府秘书长兼外交处处长池宗墨,作为专使率10余名官员访问伪满洲国,其目的是公开表示“为与邻邦敦睦友谊,并专诚答谢关东军”。池宗墨一行每到一处,肉麻地吹捧伪“满洲国”为王道乐土,保证要以日满“王道乐土精神,灌输于我冀东二十二县”。[《冀东日报》1936年4月24日。]
5月,伪“满洲国”官员回访冀东,互相安抚。殷逆不但为日本看护冀东这块殖民地,还配合日本的侵华政策,频繁以通电、谈话,甚至以飞机播撤传单等方式,向宋哲元、阎锡山等国民党华北大员施加压力,要求他们跟着冀东实行“自治”。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成了日本推行分离华北政策的得力工具。
四、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
日本将国民党政军两方面的势力逼出平津等河北中心区之后,立即着手扶植“自治”傀儡。日本曾拉拢诱使华北各势力代表人物,如于学忠、孙传芳、吴佩孚以及阎锡山等人,均遭抵制或公开拒绝。其后,日本分析宋哲元拥有很大的政治军事力量,又同南京政府有矛盾,是一个理想的对象,遂展开了对宋的“工作”。
日本最初设想要达到的目标是土肥原所拟定的“高强度方案”,建立“华北共同防共委员会”,其主要内容有:
“(1)自治领域为华北五省,推宋哲元为委员长,委员会中聘日本人为顾问;
(2)由最高委员会主持五省军事,截留五省关税、盐税、统税分配给五省;
(3)向确立日满华三国的合作经济圈迈进,即:开发矿藏资源,振兴棉花栽培,脱离国民政府的白银国有令,通货与日本建立连锁制等:
(4)扑灭三民主义和共产主义,宣扬东洋主义。”[秦郁彦:《日中战争史》,原书房,第65页,注释②。]
土肥原还企图在国民党的五全大会召开期间达到这一目标,在五全大会闭幕时公开宣布自治消息。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日本在军事上对中国施加巨大压力。1935年11月13日,日本关东军调一个旅的兵力在山海关等处摆出推进姿势,海军亦调兵到青岛。
日本侵入华北,触动了国民党和蒋政权的根本利益,国民党内反对对日妥协的势力在增长。英美等国在华北亦有巨大的利权关系,它们也不愿看到日本独霸华北。
因此,蒋开始以较为强硬的态度同日方谈判。为力求主动,不允许宋哲元等地方将领进行对日交涉,同年11月20日蒋电告宋说:“中央必当以实力为兄等后盾,决不令兄独为其难。”[《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1),第714页。] 又电告河北省主席商震:“如平津自由行动降敌求全,则中央决无迁就依违之可能,当下最后之决心。”[《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1),第715页。]
同时,蒋调集部分军队至京沪、陇海等线,还命令河南方面赶造船只,以防不测。对于宋哲元来说,尽管同国民党蒋介石有不少矛盾,却绝不甘心作日本的傀儡。但迫于日方的压力,又幻想借外力保障其在华北的地位,所以,宋没有完全拒绝日本的拉拢。
11月20日,日本大使在南京会见蒋介石时说:中国方面对华北“如果采取压迫或武力镇压等办法,势必引起纠纷事态和破坏治安,进而还会严重影响与该地有密切关系之日本及满洲国,特别作为负责满洲国安全之关东军,决不会对此默视不问。”蒋答:“作为中国,对引起反国家主权完整,破坏行政统一等之自治制度,绝对不能容许。”还说:“今天和贵大使会见,本拟商谈有关中日邦交改善问题,而首先谈起属于内政问题之华北自治运动等,甚感遗憾。”但同时,蒋又表示,对于华北的特殊情况,自己也特别有所认识,决心近期废除军事分会,另派能胜任同日方接触的高级官员,以打开调整事态的途径。[《日本外交年表及主要文书》(1840—1945)下卷,《文书》第310~311页。]
日本方面看到国民党五全大会前后中国民众抗日气氛的高涨,顾虑到强力施行华北高度自治方案会引起英、美等国的强烈反应,且有可能迫蒋调兵北上。经过11月18日召开的三相会议,日方决定暂缓11月20日就要宣布的强硬计划,对华北的举措视有吉与蒋会谈的结果而定,自治内容可以采取“轻度自治”,“以渐进方式工作”。[秦郁彦:《日中战争史》,第64页。]
11月30日,蒋介石与行政院五院长制定“华北自治办法”六条:
“(一)实行共同防共;
(二)关于币制改革,在华北方面可作适当修改;
(三)考虑关内外人民关系密切,对两地的经济关系予以方便;
(四)在财政方面给华北政权以相当支配权;
(五)给予就地合理解决对外悬案权;
(六)根据民意录用人才,实行理想的政治。”[张篷舟:《近五十年中国与日本》第2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24页。]
并派何应钦、熊式辉、陈仪、殷同等立即北上与宋哲元共商处理华北问题。当日晚,何应钦从南京去北平。行前,先派陈仪、殷同到天津拜访日本的中国驻屯军司令多田骏,到北平拜访土肥原和日本驻北平武官高桥坦,在征得日方同意后,何于12月3日晚进入北平。
4日晨,何与宋等举行会议,讨论解决华北时局的办法,未哲元表示愿在何应钦领导下努力解决华北问题。但是,在日本军方警告他不要在背离日本方面走得太远后,5日晨,宋哲元忽然宣布到西山“休息”,并发表书面谈话称:“此后一切困难问题,当悉听命何部长负责处理”。[《国闻周报》卷12第48期,1935年12月9日。]
宋去西山后,留下秦德纯、萧振瀛与何应钦周旋,会谈实际成为僵局。12月5日,15架日本飞机在北平上空低空盘旋,并投下殷汝耕要求宋哲元响应自治的传单。据此情况,何应钦与秦、萧等商定,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由宋哲元任委员长兼绥靖主任。6日晨,萧振瀛赴天津,向土肥原和多田骏通报这一方案,征得了日本同意。8日,何应钦在电请国民党中央照准后,即召集陈仪、熊式辉、萧振瀛等会商冀察政务委员会的组织。
日本肆无忌惮地分裂华北和国民党政府的一再妥协退让,遭到全中国人民的反对。
1935年8月1日,中国苏维埃中央政府、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著名的《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中指出:“最近以来,汉奸卖国贼等在‘中日亲善’、“中日合作,和‘大亚细亚’等口号之下所作的降日卖国之露骨无耻行为,简直是古今中外未有之奇闻!”“同胞们起来!为祖国主命而战!为民族生存而战!为国家独立而战!为领土完整而战!为人权自由而战!”[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9,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年版,第483、488页。]
11月13日,中共中央又发表《为日本帝国主义并吞华北及蒋介石出卖中国宣言》,呼吁全中国的民众“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吞并华北吞并全中国。”[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9,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年版,第566、567页。]
北平、天津、上海各大城市和河北省各地群众团体、爱国学生纷纷发表宣言、通电,反对“假自治之名,行叛国之实”。北平教育界以联署的方式发表声明,反对“自治”,“要求政府用全国力量,维持国家的领土及行政的完整”。[《国闻周报》卷12第47期,1935年12月2日。]
冀东的昌平、香河、玉田、三河、顺义、宁河、平谷、乐亭、临榆、抚宁、卢龙等11县的县长也相继发表声明,决不附逆。冀东旅平同乡会通电全国,要求政府“查抄殷逆浙江省永嘉县原藉家产,一面坐以重罪,以为媚人叛国者戒。”[《中央日报》1935年12月10日。]
国民党政府对日妥协,激怒了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北平爆发了“一二·九”爱国学生运动,运动持续到12月16日,原订12月16日举行的冀察政务委员会成立大会,只好延至12月18日举行。其大会开得十分短小,据报道,“晨起,外交部街及东单牌楼一带,加紧戒备,军警林立,……开会时间,事前井未发表,开会时,仅到有少数来宾,及该会职员与新闻记者等30余人”,开会仅20余分钟就宣布散会。[《国闻周报》卷12第50期,1935年12月23日。]
冀察政务委员会是国民党政府对日妥协政策的产物,是一个在名义上主权还属于中国的半自治地方政府。委员会的委员中间,有相当一部分是日方授意或征得了日方认可的亲日分子,如王克敏、王揖唐、高凌霞、李廷玉、贾德耀、冷家骥等,他们中有的还是汉奸分子。委员会下设经济、外交、交通等“特种委员会”,多为亲日分子所把持,并设有日本人顾问。委员会在行政上与南京政府保留半独立关系,而经济上,南京政府的关税、盐税、统税和铁路收入等完全被截留,与日本保持“特殊关系”,通过日本所设“兴中公司”等殖民机构实行“经济提携”,满足日本对华北各种资源的需求。
冀察政务委员会成立后,日本于1936年1月制定第一次《处理华北纲要》,要求将自治的范围扩大到华北五省,并在冀察政务委员会“大体上可以信任的时候”,让宋与殷汝耕“合流”,[〔日〕《现代史资料》8,美铃书房,第349页。] 尽快实行完全的“自治”。日军参谋部也认为,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在明朗化方面总是进了一步”,它将“成为华北五省政治上脱离南京政府而独立的阶梯。”[〔日〕《现代史资料》8·美铃书房。第128、133页。]
然而,在全中国人民日益高涨的抗日救亡运动的压力下,宋哲元对日态度也日益明确。
1936年5月,他提出要“力保主权”的口号,释放被抓捕的爱国学生,在各学校开展军训,在军队进行爱国抗日宣传,在委员会同南京政府的大政关系方面,尽量执行南京政府指令。
1937年2月,宋甚至不顾日本的反对,派秦德纯代表他参加南京的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公开宣布“冀察外交今后将严格遵守中央政府的政策”,[《传记文学》第23卷第1期,第8页。] 连经济领域过去对日最为妥协的状况,也开始改变,宋遵照南京政府意旨,停止了津石铁路、塘沽建港等项目的对日谈判,中止或改变了龙烟铁矿等项目的筹建上马。在土地管理等方面,亦抵制了日本的贪得无厌的要求。这些在一定程度上挫败了日军吞并华北的阴谋。
中国人民的爱国热情和坚决斗争,曾迫使日本对其侵略华北的政策作了微小调整。如1936年8月11日的《第二次处理华北纲要》,特别是1937年2月20日制定《第三次处理华北纲要》,强调注意不要“造成激发中国民众的排日抗日感情。”[《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1840—1945)》下卷,《文书》第357页。]
其侵华的根本决策虽没有改变,却不得不采取更带欺骗和伪善的策略。
五、伪“蒙古军政府”的成立
日本对热、察等内蒙地区主权的攫取,采用了类似平律等地的手法,十分注意扶植傀儡政权,首先拉拢的是李守信。李系热河土默特旗蒙古族人,出身土匪,后投靠张作霖,因功逐渐升迁,任张学良东北军骑兵团长。
1931年冬李部驻防开鲁,曾与日本驻通辽的特务机关长田中玖暗中勾结。1933年初,李部击落一架日本低空侦察飞机,李守信亲自将飞行员和电台等送往长春。此事博得日本关东军司令官和参谋长的赏识,送他手提式机枪15挺,步枪25支,现款3万元。随后,李欢迎日军进入开鲁城,井协助日军占领林西,破日军委派为“热河游击司令”。从此,充当“关东军的谋略部队。”[〔日〕土肥原贤二刊行会:《土肥原秘录》,中华书局译本、第121页。]
日军也认为由于李的投靠而“理出了推进内蒙古工作的头绪。”[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19,鹿岛研究所出版会,1973年版,第274页。]
1933年4月28日,李守信按照日军的指令侵入与热河邻近的察哈尔地区,以多伦为中心建立了“察东特别区”,李任行政长官兼军长。日军认为,单靠李守信还不足以策动内蒙的“独立”,又着手扶植第二个傀儡,即锡林郭勒盟副盟长兼苏尼特右旗“札萨克”亲王德穆楚克栋鲁普,简称德王。德王是察哈尔部正白旗人,生于1902年,1908年世袭苏尼特右旗札萨克多罗社棱郡王。
1919年德王开始主持全旗政务。他从年轻时起,就抱有掌握内蒙统治大权的政治野心。
1930年冬,驻张家口的日本特务盛岛角芳等,即以游历为名,到苏尼特旗进行拉拢德王的活动。
1931年夏德王到北平时,盛岛等请他到扶桑馆吃饭并进一步煽动他独立。“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加紧拉拢蒙古王公加入伪满,实行“满蒙联合”。1932年,日本陆军派遣特务笹目来苏尼特旗,在德王的掩护下,冒充喇嘛,长期潜伏进行活动。同年,德王前往北平,串联当时住北平的蒙古王公等上层分子,组织了一个“蒙古王公代表团”,到南京活动。他们要求改组蒙藏委员会,反对当时由南京政府所委派的委员长石青阳,另用蒙藏人担任委员长,为蒋介石所拒绝。返回北平之后,继续以该代表团为基础,结成松散的社会政治团体,到处奔走串联,酝酿实现“内蒙古高度自治”。
1933年6月,爱国将领冯玉祥、吉鸿昌等在张家口组织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委任德王为蒙古军第1军长。但德王推辞不就,却前往百灵庙召集西蒙古部分王公,于7月26日举行第一次“自治”会议,通电国民党政府,要求在西蒙实行“高度自治”。9月28日,又在百灵庙召开第二次“自治”会议,并通过“内蒙自治政府组织大纲”。国民党政府顾虑日本在背后插手,为避免事态扩大,遂同意成立“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简称蒙政会),以乌盟盟长云端旺楚克(即云王)为委员长,伊盟盟长沙克都尔札布(即沙王)和索特那木拉布坦(即索王)为副委员长,由德王担任秘书长。1934年4月23日在百灵庙举行了成立大会,因云王、索王均已年迈,不愿到职视事,“蒙政会”实权遂落入德王手中。
德王在此时暗中通敌,尚未公开叛国,仍与蒋介石拉关系,领取国民党政府的财政资助。1934年底得到一次性蒙政会建设费12万元,经常费则每月3万元。还得到军政部拨发步枪、手枪300余支,轻重机枪20余挺,迫击炮数门,载重汽车4辆,大小无线电机10台等物资,这些经费和武器等,奠定了蒙政会的物质基础,增加了德王个人的活动资本。
德王要求的“高度自治”与日本策划的“内蒙独立”十分合拍。1934年初,日本特务笹目由苏尼特旗德王府动身回国,不久再回德王府,并在该旗设立特务组织“善邻协会”的分支机构,以办理卫生、文化事业为掩护进行特务活动。
1934年夏,长期在内蒙地区活动的日本大特务盛岛角芳,也潜来百灵庙与德王晤谈,并答应送给德王步枪2000支。同年10月,日本关东军特务头子土肥原贤二亲自出马,来苏尼特右旗进一步拉拢德王,德王也就“干脆进一步与日本人勾搭起来了。”[《文史资料选辑》第63辑,中华书局出版,1979年版,第20页。]
1935年1月,日军制造察东事件,“这一事件事实上具有援助德王内蒙自治工作的意义。”[《土肥原秘录》,中华书局,1980年中译本,第123页。]
当月,德王派其心腹宝贵廷带着他给伪满察东警备司令李守信和关东军驻多伦特务机关长植田的密信,潜赴多伦。在植田和李守信的帮助下,从内蒙东部招兵买马,成立了1个团,由宝贵廷任团长,暂在李部属下进行秘密训练。接着关东军派突浦为苏尼特右旗特务机关长,在该旗架设电台,并与德王商定保密办法,宍浦化名石田三雄,以“善邻协会”理事名义为掩护。从此,德王与日本的勾结有了正式固定的联络渠道。不久,日本关东军蒙事处第2科长石本寅三与参谋田中隆吉等,来到苏尼特右旗会见德王。
会晤中,田中拿着写有“满洲国”和“蒙古国”的一张纸对德王说:
“我们日本已经帮助满人建立了‘满洲国’,现在还要帮助你们建立‘蒙古国’,今后日、满、蒙可以共同合作”。[《文史资料选辑》第63辑,第21页。]
1935年6~7月间,日本连续制造了张北事件和河北事件,在加紧分离华北的同时,也加快策动内蒙独立。日本关东军专派小野寺少校给德王赠送飞机1架。日本“满铁”总裁也同时派员给德王送来整套的电影、照像和放映机。8月,关东军副参谋长板垣征四郎借渡边上校、田中隆吉参谋等,亲自飞往内蒙,与德王密谋建立“蒙古国”的问题。
1935年12月,正当华北危急之际,德王应日本关东军邀请,赴伪满“新京”(长春)与关东军司令官南次郎、参谋长西尾寿造、副参谋长板垣征四郎等会谈,商定先在内蒙西部搞一个“独立”局面,然后再建立独立的“蒙古国”。为解决经费和武器问题,关东军送给德王日币50万元和步枪5000支。德王由长春返回苏尼特右旗后,确定成立“蒙占军总司令部”。此时,关东军“期望一举推进内蒙工作,使李守信占据口北六县,代替中国保安队,使此地区成为内蒙自治政府的基地。”[《土肥原秘录》,中华书局,1980年中译本,第131页。]
12月,李守信伪蒙军在日军支持下,侵占察东的张北、室昌、康保、尚义、沽源、商都、化德、崇礼等8县,并控制了察东的正兰、镶白、正白、镶黄、太仆寺等8旗,在张北建立了李守信的伪司令部和日本特务机关。德王随即在察东成立“察哈尔盟公署”,任命其亲信卓特巴札普为盟长,达密林苏龙为副盟长。1936年2月1日,在张北举行了“察哈尔盟公署”成立典礼,察哈尔部的蒙人8旗遂为德王控制。
“察盟公署”虽成立,毕竟是地方政权,仅能指挥所属旗县。为成立统一机构,以号令其他各盟。
1936年2月12日,德王在他的王府举行了“蒙古军总司令部”成立典礼。日本关东军参谋长西尾寿造,乘专机到会祝贺。会后制定了组织大纲,决定由德王任总司令,李守信任副总司令。4月24日,在关东军的操纵下,由德王出面,在锡盟乌珠穆沁右旗索王府召开了所谓第一次“内蒙古王公全体大会”,抛出“以内外蒙古和青海为一体建立蒙古国案”,“蒙古国体案”和“蒙古军政府组织大纲”等文件。
同年5月12日,伪“蒙古军政府”在化德(嘉卜寺)成立,云王为主席,索王、沙王为副主席,德王任总裁,总裁掌握军政大权,实行独裁制,李守信兼参谋部长,村谷彦治郎、山内、稻茨、山本信亲、崛并德五郎等日本人分别任主任顾问及军事、财政、外交、教育等顾问。会场上悬挂蓝地红黄白条旗作为军政府旗帜,正式使用成吉思汗年号纪元731年,日本方面派宋代表关东军副参谋长今村、参谋田中隆吉、化德特务机关长田中玖及日本顾问村谷彦治郎等与会。其后,关东军和伪满洲国每月补助该伪政府30万元经费,并编成一支1.3万人的内蒙人军队。[〔日〕《现代史资料》8,第612页。]
这样,德王终于正式投靠了日本,当了傀儡和蒙奸。
伪蒙古军政府建立之后,日本欲将其与伪满和伪冀东政权更紧密地纠集在一起,由关东军参谋田中隆吉建议德王应和“满洲国”缔结协定,于是德王借同李守信等人乘飞机到伪满新京访问日本关东军参谋长板垣征四郎、伪满洲国总理大臣张景惠等人,又拜谒伪康德皇帝溥仪,行三跪九叩之礼,溥仪在关东军授意下封德王为“武德亲王”,并授予“钦任状”。德王与伪满外交部缔结了所谓“蒙满协定”。此后,德王又根据田中隆吉的指示,派伪外交署署长陶克陶与冀东伪政权殷汝耕会商,缔结了所谓“蒙冀协定”。这样,日本用刺刀扶植起来的关内外的三个傀儡,就被其主子拴在一起,充当日本侵华的走卒。
第二编 救亡高潮(1933.1~1937.7.6)
第六章 日本加紧蚕食华北、内蒙,中华民族危机加深
第三节 日本对华北的经济掠夺
一、对华北的经济调查
日本在侵占和掠夺东北大批的资源财富后,并未感到满足,正如战犯重光葵战后所供认,日本在夺取了东北之后立即从经济资源着眼转向华北进行扩张。[重光葵:《日本侵华内幕》,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中译本,第64页。]
为了对华北实施经济掠夺,日本首先进行经济情报方面的刺探和搜集,满铁是领头的执行机构。早在1933年11月,满铁就制定了《华北经济调整计划》和《对华北经济调查机关设立案》,准备在天津、青岛、上海等地设立满铁经济调查会的分会,在北平、山海关或滦县、张家口、太原、济南、烟台、南京、汉口、香港及广州设立派驻机构。其调查目标有开滦煤矿、井陉煤矿、山西矿业、山东煤矿等矿产资源,冀东地区工业及整个华北地区经济资源(包括棉、麻、羊毛、面粉、烟草、木材、药品等)以及交通状况,还计划摸清伪“满”对华北的贸易及关税,各国在华北的利权及投资等问题。
1934年3月和6月,满铁两次派理事十河信二到中国“考察”。在其“考察”基础上,十河提出了一份对中国、特别是对华北实行经济扩张的实施方案。其要点是,由满铁在华北设立运输公司,或与中国“合办”运输公司,经营中国国有铁路的普通业务,另设对华投资公司,负责与中国交涉促进两国贸易及开展金融业务。这就是后来组建兴中公司的基本指导思想。同时还计划将北宁线(北平——沈阳)延长至山西,以便于山西煤炭外运。
1934年10月,日本的中国驻屯军司令部制定了《华北重要资源调查之方针及要领》,其中提出:要“助长帝国发展对华经济,使战时我国国际资源易于补充,同时扶植和增强帝国在华北的经济势力并促成日、满、华北经济圈”。[〔日〕近代日本研究会:《东亚与日本》,山川出版社,1980年版,第161~162页。] 将对华北资源的掠夺提高到战略地位,还规定了对华北调查事项及其细目。
为达上述目的,日本作了一系列的组织准备。满铁根据军部要求,在满铁经济会内增设了第六部,下设综合班与基础调查班,专门负责收集和调查华北的经济情报。又在满铁总务部内新设东亚科,在天津设事务所,在察绥两省设调查所,扩张满铁在华北的地盘。驻天津的日本驻屯军设置了经济科和经济顾问部,大藏省增设了“东亚经济调查科”,等等。这些组织在日本政府和军部的支持下,对华北地区经济资源、政治制度、社会人情及风俗习惯等方面进行无孔不入的侵略性调查。这种调查本身,就是对华主权的粗暴践踏。
1935年,随着其分离华北政策的形成,日本在华北的非法调查亦加紧进行。7月7日,以满铁总务部东亚科长内海治为团长的华北事业经济调查团一行7人,由长春抵达天津。该团预定在平、津、冀、晋、察、鲁、绥等地,有计划地搜集贸易、金融、纺织、农业、铁路、矿山、制铁等方面的情报。
同时,为加强统一协调,满铁对华北的经济调查被纳入天津的日本驻屯军司令部的总体计划之下。其大规模的调查活动自1935年10月至1937年1月,时间长达一年之久,先后动用380余人,耗资54万日元。其调查手段,多是在各地日军的武力支持下,采取收买、诱骗或恐吓等各种间谍式作法,收集大量的第一手的资料数据。对华北的煤、铁、石油等矿业资源,电气事业与制造业的原料及其发展前景,铁路的运输能力与港湾关系,港口与运河水运等诸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整理出了85册调查报告书。例如,矿业班先后调查了华北的金、煤、铅、铜、铬等26种矿藏,159家矿山的各方面数据。[浅田乔二编:《日本帝国主义下的中国》,乐游书房,1981年版,第25页。]
满铁在天津设立的事务所,伙同日军特务机关对华北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和测量。其调查的主要活动有:对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所辖滦县、乐亭等13县进行了详细调查,写出了《冀东地区13县实态调查报告书(绝密)》,数量达14本。同时,向济南、张家口、太原等日军特务机关派遣金融财政方面的人员,参与对各地财政经济的调查及阴谋活动,还通过在各地的驻员搜集政治、经济、交通、文化等各种情报。
日本通过满铁、驻军等各种组织以公开的和隐蔽的,合法的和非法的手段,对华北经济情报的攫取,具有范围广、规模大、具体细致而密级甚高的特点。依据上述调查,为日本军部和政府制定新的侵略政策提出了建议和参考,例如会田勉写出《华北大观》,声称:华北对于日本真可谓是“生命线”,不仅“政治上要稳定,经济上也应协作开发。”[会出勉:《华北大观》,早稻田出版部,1937年版,第314页。]
兴中公司这一类侵略机构,也是在满铁调查基础上,以满铁人士十河信二为首组建的殖民机构。
二、对华北的经济掠夺
(一)经济掠夺计划
近代以来日本的对外战争,始终以领土扩张和经济掠夺作为主要目的。
日本推行其华北扩张政策更是如此,其各种纲领方案,几乎都强调了华北的“军需资源”对于日本的重要性与迫切性。1935年7月,中国驻屯军制定《关于华北新政权产生之相应经济开发指导案》,提出“应利用一切机会,促进对交通、资源及金融等方面的投资”。[满铁调查部:《中国经济开发方策及调查资料(中国·立案调查书类·?编1卷之2)》1937年,第97页。]
7月2日,日本关东军、“满铁”和伪满财政部、实业部在长春召开联席会议,制定了掠夺华北资源的具体大纲,其主内容有:
“(一)为开发华北工业、商业、矿业等,特设立大投资公司作总括的投资。该公司为纯粹的金融机关,满铁、东拓当然参加,同时广泛地纠合日本内地的资本。
(二)以该公司为母体,依产业不同设立各事业公司。各事业公司作为中日合办,日本方面现金出资,中国方面现物出资,而对现在营业中的合办公司,予以改组扩充。
(三)考虑到华北资源及产业的现状,公司的工作首先从矿产业、交通业、贸易及棉花栽培入手。
(四)矿业中最重要的是煤,因此以山东矿业公司为煤矿公司的母体而从事发展。
(五)交通是经济开发的基础,维持治安的动脉,所以全力以赴开发察哈尔、山西及其他未开发的地区,方法是扩充东方旅行社,考虑在中国领土内敷设铁路。
(六)九·一八事变后,以满洲、蒙古为背景的华北贸易日趋衰落。今后应当努力复活各该地贸易,谋求天津及其他贸易都市的繁荣。
(七)以满铁公司在山东的棉花栽培为基础,逐渐发展到使日本的棉花能够自给。”[《华北中日“经济提携”》,《申报月刊》第4卷第3号。]
7月17日,关东军在其长春的司令部召开会议,进一步策划掠夺华北经济资源的具体办法,副参谋长板垣征四郎和各参谋以及土肥原、仪我睛义、花谷正筹各地特务机关长,驻华大使馆武官高桥坦、中国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隆等均出席,会议决定了以下五项:
“(一)建立中、日、‘满’三国经济合作的常设机关。
(二)开发范围暂以河北省为中心,逐渐向其他各省发展,
(三)为了金融流通顺利,第一步应先开发矿业、棉业等经济资源。
(四)满铁应与各种商业公司密切联络与合作,并促各界有力者奋起。
(五)为注视华北当局的动向,关东军与平津驻军应密切合作,今后应不断召开会议,以资联络。”[《外交评论》第6卷第2期。]
为使掠夺华北经济资源计划更加完善,关东军在会后又与满铁公司反复进行磋商,满铁公司主张,在对华北经济进行基本调查的基础上,确定各项计划,并设立港湾委员会、交通委员会、华北经济调查委员会,经协商,双方意见趋向一致,都主张先利交通,然后开展其它各种事业。其要点如下:
(一)铁路建设计划:满铁想尽快在华北建成的路线,第一是沧石铁路,第二是彰(安阳)济(南)铁路,其目的在联络平汉与津浦二线,使其横断华北。
(二)海港建设计划:第一想利用青岛与秦皇岛原有海港,以运销山西和绥远的煤,察哈尔的铁以及山东的棉花,第二想开设大沽港,使其能容八千吨以上的巨轮出入,成为冀、晋、绥、察各省资源的最大吞吐港;扩建塘沽港,使之能容三千吨位的船舶自由出入。
(三)开发农业经济计划,在华北各处设立农事试验场,并向天津及其他各地派遣若干农业指导员,确保农产品购销,保障日本所需的棉花、羊毛等类产品等。
(二)掠夺华北资源
日本掠夺华北资源的重要目的,是为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及更大范围的扩张和进攻英、美、苏的战争作准备。矿产是日本掠夺的重点。华北煤矿储量居全国之首,质量亦为上乘,多为炼焦用煤及无烟煤;铁矿不但储量丰富且品位很高,含铁量达50%以上,宜于直接冶铁。
“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在华的掠夺性投资发展极快,其重点在于华北。以1936年为例,日本在华矿业投资支配资产额为2090.7万元,其中华北2078.9万元,占99%,在华北矿业投资中,又主要集中于煤、铁、金矿各业,投资额达1976.9万元。投资方式中,合办投资额量大,达1318.4万元,约占67%,其次是贷款,为338.5万元,约占17%,直接投资只占16%左右。[〔日〕东亚研究所:《日本的对华投资》上,原书房,1974年复刻版,第208~210页。]
在矿业中,煤炭又占主要地位。1936年日本向中国煤业投资总额达2108.7万元,其中华北地区为1853.2万元,占近88%。[〔日〕东亚研究所:《日本的对华投资》上,原书房,1974年版,第208~210页。]
在合资矿业中,日方占有统治地位,在一些煤、铁等重要行业的中日合办公司中,日方自不待言占有垄断地位。同欧美相比,1936年日本在华北等关内地区投资达3484.6万美元,超过了历来在华经济势力最大的英国。[吴承明:《帝国主义在旧中国的投资》,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158页。]
日本对煤铁等矿,采取盗匪式的直接夺取,如“柳江煤矿”年产量在25万吨左右,被“日本泰记公司”仰仗关东军的势力,以半抢半买的形式霸占。
棉花是日本掠夺的又一重点。日本国内很少种植棉花,其纺织业所需棉花的98%依靠进口。中国华北各省均适于种植棉花,产量很大。1933年仅从天津出口的棉花,价额即达1980余万元。日本自侵入华北即开始夺取华北的棉花产地,日本驻天津领事馆在天津设立所谓“华北农场试验所”,在南开八里台设场植棉,并利用汉奸转手,以中国人名义偷买中国土地。冀东伪政权更划定通县、丰润、玉田、迁安、滦县、香河、遵化、抚宁、昌黎等县的几万顷土地,为日本“兴中公司”试验植棉的农场。于是“华北棉花公司”、“通县棉花试验所”、“东亚棉花协会”等掠夺华北棉花的组织纷纷建立。
同时,6家日本纱商也成立了“棉花协会”和“棉花交易所”,以便控制华北的棉花产地和棉花市场。
“兴中公司”则拟定华北种棉的5年计划,企图独霸华北的棉产。
棉纺业也是日本垄断的重点。“九·一八”事变之后,由于日本向华北侵略扩张的战略需要,以及华北棉花得天独厚,量大质优,因而,贪婪的日本财阀将纺织资本急剧转向华北。日本以收买、吞并或新设厂的办法,排斥华资企业。自1935年至1937年间,天津原有7家较大的华资公司被日资吞并4家,占天津纱绽总数70%以上。[高村直助:《近代日本的棉业与中国》,东京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218页。]
到1937年初,日本在天津纺织厂已有10家,纱绽177000枚,织机数千架,而华资只有5家,纱绽71000枚,织机310架。[陈真等:《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533页。]
华北的另一个纺织业中心青岛更为日资所统治。从整个华北的纺织业看,日本的扩张是十分惊人的,1932年华北纺织业集中地河北、山东两省,纺织锭数华商有374980锭,占50.63%,日资365580锭,占49.37%,到1936年,华商纺织下降至242456锭,仅占26.02%,而日商纺织猛升至689202锭,占73.98%。[高村直助:《近代日本的棉业与中国》,第220页。]
按计划,日本还将新设若干厂房和织机,其规模将赶上中国最大的纺织中心上海。
日本对华北其他物资的掠夺,亦不遗余力。如对渤海湾头白河两岸著名的长芦盐,日本政府决定由其专卖局统制进口。冀东地区丰富的高矾粘土,是炼铝和生产耐火材料的重要原料。兴中公司和日军特务机关与冀东伪政权相勾结,最后将59处矿区攫为己有。此外,还积极掠夺内蒙的羊毛等物资。
(三)控制华北交通命脉
交通运输业的控制也是日本侵略者十分重视的。在铁路方面,1936年日资向华北铁路投资的贷款,本息累计达8733.25万元。[东亚研究所:《日本的对华投资》上,原书房,1974年版,第494~496页。]
除上述修筑沧石、彰济铁路外,还打算修筑连结东北、华北和西北的蒙古铁路。在海港方面,日本不但充分利用了原有青岛、秦皇岛等口岸,还计划扩建塘沽等港口。[《外交评论》第6卷第2期。]
在航空业方面,1936年6月,日本曾在天津李明庄强行占地13333.4公亩,修建了大机场,用作华北航运中心。10月,日本逼迫宋哲元与日驻天津总领事堀内干城签订了《中日华北航空协定》,合办“惠通航空公司”,资本为450万元,日方投资250万元。公司总部设在天津,董事会7人,日本占4人,航线5条:北京——锦州、天津——大连、天津——张家口、北京——沈阳、天津——热河。各线均与日满航线联结。[东亚研究所:《日本的对华投资》上,第556~559页。]
从此,日本逐渐掌握了华北地区的陆、海、空交通命脉。
(四)建立经济掠夺机构——兴中公司
日本为实施经济侵略,兴办名目繁多的公司,并渗透到华北所有的工商业。在天津设立的几家大公司有“中日实业公司”、“输入联合会”、“满津贸易公司”、“兴发祥公司”(此公司后并入“兴中公司”)等。还利用旧官僚,组织“东亚经济协会”、“华北经济委员会”、“东亚通惠贸易公司”、“河北经济协会”等等,从事各种搜刮。其中,规模最大、掠夺最多的要数“兴中公司”。
兴中公司筹建子1935年初,8月2日由日本政府批准,于该年12月20日在大连正式召开了成立大会。兴中公司是日本分离华北政策的直接产物,是日本实施经济侵略大肆掠夺华北资源的重要机关。兴中公司成立时,名义资本为1000万日元,由“满铁”承担70%,其余招中日商股。其总公司设大连,分设子公司于天津、上海、东京。其营业目的,名义上规定为中、日、“满”之间相互贸易及关于中、“满”小企业的投资及斡旋介绍等业务,实际上是无所不包、无所不入,经济掠夺不择手段。如兴中公司收买了天津市新公司,于1936年8月20日创立“中日合办天津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海河建成3万千瓦的大型发电站,垄断了天津地区的电力供应。1936年以后兴中公司又合并了山海关、秦皇岛、昌黎、滦县、唐山、芦台、通县等7家电灯公司,创设了冀东电业股份公司。随后还收买了北平电力公司、北平华商电灯公司的股票。[依田熹家:《日中战争史资料》(占领地统治·1·),1975年版,第414页。]
其成立后的10个月,资本额便由1000万日元猛增至1亿日元。[《银行周报》卷20第40期。]
该公司一方面是满铁的子公司,它在华北的活动,是满铁势力在华北的扩大。但兴中公司在财务上接受日本大藏省的监督,其章程、董事人权以及对华通商政策需经日本外务省指导。这又充分说明,兴中公司是一个日本的国策公司,它推行日本的经济侵略政策,是日本在华北的经济代行机构。
兴中公司以这种满铁子公司与国家国策公司的一身二任的形式,不但联结了日本的军部与财阀,而且勾通了日本作为宗主国与海外殖民地的联系。通过兴中公司这条巨大的吸血管,吮吸华北的富源,从经济上全面地推行其侵略华北的政策。
三、“自主币制”、走私与特别关税
金融财政领域,也是日本对华经济掠夺的另一个重要侧面。
(一)“自主币制”
30年代初期,资本主义各国竞相寻找摆脱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出路。英、日等国先后放弃金本位制,实行货币贬值政策,筑起保护性的货币壁垒,以此向海外倾销商品,并防止外国商品侵入。1934年5月,美国政府通过《白银法案》,抬高银价,在国内外大量收购白银,从此向银币国家倾销商品。
中国当时是最大的用银国,由于美国收购白银,中国的银币便象潮水一样涌入美国市场,从而造成国内严重的通货不足,带来经济萎缩。南京政府曾于1934年10月设置银输出税和平衡税等项目,力图阻止白银外流,但没有效果,财政情况日见险恶。
中国政府迫于财政危机而筹划币制改革,并向各国借款。英国在华的投资大大超过美国,英国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便积极帮助南京政府进行市制改革。1935年9月,英国政府派李滋罗斯(Frederick Leith Ross)为英国首席顾问来到中国。李滋罗斯考虑到当时英国和日本之间的特殊关系,曾多次征询日方意见,并于1935年6月启程离开伦敦后,取道加拿大先到日本访问,试图争取日方对于援华的协调。
日本对于中国的市制改革的态度,取决于日本总的对华战略。削弱中国是日本的既定方针,因此,对于中国的币制改革,日本蛮横地加以反对。当李滋罗斯来华之际,日本外务省玩弄外交手法,宣称:“日本是稳定东亚的力量,稳定东亚应以日本为中心而加以遂行。”在此前提之下,日本表示“尊重英国的正当权益”。[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19,第122页。] 明白地警告英国,不要侵犯日本在东亚的霸主地位。
李滋罗斯访问日木之后,认为已经得到了日本的谅解。于1935年9月21日抵达上海,经过同南京财政要员的协商,英国政府宣布对华贷款1000万英镑,期限35年,年息5分,以作为财政整顿和实行新币制的准备金。经过一系列准备,国民政府代理行政院长兼财政部长孔样熙于11月3日正式宣布中国开始币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是:废止银本位制,采用纸币流通制;以中央、中国、交通(后来加上中国农民)银行所发行的纸币为法币;各种公私款项只许用法币结算支付;禁止白银流通,白银收归国有;现有流通白银及银币可按规定换领法币,以后又规定与英镑美元等外币的汇价,由指定银行无限制买卖外汇。[杨荫溥:《民国财政史》,中国财经出版社,1985年版,第76页。]
这次币制改革实现了以四大家族为中心的官僚资本对全国金融财政的统制,国民党政府可以通过大量发行纸币,加重财政赤字,从人民手中汲榨财富。但是,市制改革使中国货币得到统一,在客观上加强了全国各地的经济联系,有利于金融稳定和经济发展。
币制改革纯属中国的内政问题,日本军部、政府各方面却纷纷发表声明,并采取反对和阻止活动。
1935年11月8日,日本驻华使馆武官矶谷廉介要求日本政府明确表示实行阻挠币制改革的方针,必要时不惜使用武力。[《满洲报》1935年11月11日。] 9日,日本外务省发表谈话,指责中国币制改革事先未与日方“协议”并取得合作,同时对英国对华借款表示“始终持反对之态度”。[〔日〕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并主要文书(1840—1945)》(下),第308页。]
同日,日本驻华武官高桥坦对宋哲元威胁说:“白银国有与现银集中上海,是陷华北经济于绝境,并阻碍日本利益。如贵方不能自动防止,则日本将以实力期其实现。”[〔日〕古屋奎二:《蒋总统秘录》第10册,中央日报译印,1977年版,第73页。]
配合其外交方面的声明,日本加紧在华北各地实行所谓“自主”货币制度,以对抗和破坏国民党政府的市制改革。其主要方案曾议定出:“1、全票方案,2、满洲国国币方案,3、华北统一银行券方案”,[〔日〕《现代史资料》8,美铃书房,1982年,第124页。] 等几种方案。
1935年12月8日,曾策划伪满币制方案的伪满财政部总务司长星野直树,在《中国币制改革与我国策的确立》一文中声称:“中国此次币制改革虽在政治上引起了国内和国际重大危机,但在技术上却不得不承认它取得了相当的成功”,他向关东军建议,日方表面上与法市保持联系,但应进行“华北自主币制”。[〔日〕野泽丰:《中国的币制改革与国防关系》,东京大学出版会,1981年版,第251页。]
随后,日本陆军省拟定了《华北币制改革指导要领》,其基本方针是:“华北币制在形式上虽需要使之同中国一般市制建立相当的联系,但应迅速排除来自华中、华南方面实质的支配关系,并进而吸收利用其资金”,把以中国新币制为基准的“一种日金汇兑本位”作为本位货币。[〔日〕野泽丰:《中国的币制改革与国防关系》,东京大学出版会,1981年版,第284~285页。]
1935年12月10日,华北日军制订了《华北自主币制施行计划纲领案》,提出在华北设立新的金融中枢,使之与华中、华南金融相分离;建立“华北公库”为唯一通货发行机关并驱逐法币,由华北自治政权与民间银行、钱庄集资1亿元,首先发行额1.33亿元;由银钱业和商界的亲日分子任公库首脑,顾问及科级职员由日本人担任。1936年2月22日,日本中国驻屯军司令部提出了上项计划纲领的修正案,对华北币制独立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如货币取10进位,计纸币5种,铜币4种,共9种;华北公库理事会由理事长(总裁)、理事(副总裁)、各分库理事会代表,银钱业公会和商会代表等组成;在冀察经济委员会下设公库准备委员会。当冀察政务委员会建立之后,由日军松室孝良少将胁迫,迫使冀察政务委员会于1936年5月由河北省银行在法币之外印发纸币。
1937年3月,伪冀东银行也发行若干面额的纸币及辅币。日本的“自主”币制活动,虽然没有完全得到推行,但亦严重地干扰了中国的币制改革与经济发展,为其对华北实行经济掠夺起到重要的配合作用。
(二)白银走私与武装走私
从日本进行的白银走私问题,可以更清楚地看出日本蓄意破坏中国金融财政的险恶用心。在市制改革之前,日本一直在唆使日本及朝鲜浪人在华北各地掀起挤兑银元的风潮。
1935年4月14日至5月25日,天津的中央、中国、交通等银行兑出白银达1682103元,北平的交通银行自1935年6月6日至29日这20余天内兑出1629600元,使库存银元降到最低点。[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交通银行档案。]
而这些银元几乎全部落到伪满及日本手中。其挤兑的主要办法是,用中国、交通、河北等三行的1150元钞票购兑中国银元1000元,之后运到关外售与日本人专设的收购中国银元的机构。
用其他钞票也可以购兑中国银元,其价格是,以日本银行钞2050元,或朝鲜金票1400元,或满洲洋票1300元购买中国三行钞票1000元,再以之购兑中国银元偷运关外。就这样,有限的中国银元就被日本人用无限的纸币套购而去。[《中国现代政治史资料汇编》第2辑第30册。]
此举既可以毫不费力地塞满日本的腰包,又可以削弱中国的金融财政,这就是日本使劲地破坏中国市制改革的要害所在。
1935年5月22日,河北省政府在给南京国民党当局的呈文中说,每日密送到关(山海关)的白银约十五六万元,北平、天津各居五分之二。[《于学忠转报华北白银走私情形呈行政院文》,《民国档案》1987年第4期。]
以此而计,中方每月外流白银约400万元。仅1935年四五月间,秦皇岛海关缉拿到的走私白银总额达177900元之多。[千家驹:《中国经济的挣扎》、(《中国国民经济》)。]
其余未能缉获的,其数目更是惊人。
金融是国家经济的命脉,由于日本所策划的阴谋,平、津两地库存白银几乎被汇兑一空,中国银根吃紧,同时又纸币贬值。带来物价上涨,工商业停滞,经济崩溃。这正是日本所希望发生的混乱局面,它便于日本进一步在中国翻云复雨,巧取豪夺,策划自治,吞并领土。
除上述白银走私外,日本还进行了一系列令人发指的武装走私活动,对华北经济造成了巨大破坏。这种走私活动随着其在华北的政治军事扩张加剧,从隐蔽的小规模的,发展到公开的集团性的武装走私。
“走私”一词的本来含义是秘密输售货物,逃避交纳合法捐税。而日本所进行的走私,是以其军事力量和不平等条约为背景,对中国实行强迫的、公开的、大规模的、不平等的商品输售活动,其实质无异于强制掠夺。当时在长城一线,满载各种商品的马车几十辆为一队,连同其武装护卫数百人一伙,从伪“满洲国”通过长城各缺口浩浩荡荡进入华北。1935年8月到1936年4月,自冀东远往天津的走私物品有:人造丝89617包(4033745公斤),卷烟纸6171包(1183836公斤),布匹12131包,白糖479296包(43136640公斤),杂货11052包;其中1936年4月19日起一周内由天津运出的私货就有人造丝1862包(830790公斤),白糖41171包(3705390公斤),卷烟纸245包(15239公斤)等。[《银行周报》卷20第20期。]
这些武装走私队以武力抗拒中方的陆海缉私人员,而日本政府与军部更以外交手段保护走私,并对中国施加外交压力,横加勒索。日本方面还以“协助缉私”为名,派出宪兵警察非法进驻北平、天津、唐山、滦县、昌黎等站,“检查”来往客人,严重干扰中国方面的正常缉私业务,侵犯中国的主权。
当时,处于伪满和冀东之间的“中国方面的税收机关,其职能处于停止状态。”[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19,第243页。]
日本在华北走私,使中国的民族工商业遭受严重打击,其中受害最大的是制糖业与人造丝业,以糖业来说,1935年一般市价白糖每担22元,红糖每担18元,然而私货却只要12元或10元左右。因此津浦、陇海两路遂全为私糖所侵夺。上海糖商60余家,因私糖盛行而受之损失已达1000万元以上,广东糖因华北私货充斥,在5月初就停止装运,并一半停工,到中旬以后,广东糖厂一竟因私货压迫及原料不足而全部歇业。至于人造丝业,1934年上海人造丝匹头厂家有21家,丝织机2万部,因私货倾销影响,1935年已仅余六七家,织机三四千部。其他如纺织业、面粉业、卷烟业、火柴业等,无一不受到走私的危害。尤其是华北工业的中心区天津各厂不是关门倒闭就是被日商所收买。总之民族工业没有一样不受私货打击。
(三)冀东特别关税
日本还公开以不平等的法定手段,保护其输出商品免征或减征关税,冀东特别关税就是一例。日本在冀东订立相当于关税1/4以下的低税率的“输入税”,变相承认日方利用南大寺、北戴河、留守营、昌黎、秦皇岛等地进行不平等贸易。1936年2月,冀东伪政权颁发所谓《沿海输入货物登陆查验暂行规则》和《查验费征收细则》,规定在登岸时只缴纳一笔远低于中国海关关税的查验费(亦称特别关税)后,即可合法运往各地。
伪冀东特别关租与中国关税之比较
货物冀东特别关税(元)中国关税(元)
砂糖135斤/包4~59.8
方糖100斤/箱6~1020
人造丝100磅/包20~40120
干贝100斤/包15~2040
注:其他货物所缴特别关税额约为中国关税的1/4)
在冀东伪政权特别关税的庇护下,走私货物大量涌入中国市场,据日文资料记载:“以往在高关税桎梏下的输入品,以人造丝、砂糖为主,现在能一起向天津输送。因之天津的人货量以惊人的数额上升,人造丝、砂糖犹如洪水一般。估计3月下半月的入货量是:砂糖五六万包,人造丝六七万包。
这些优良廉价的日本货冲破冀东关税堤坝,如同怒涛涌入中国各地,现已南下运至上海方面,以致给中国市场一大冲击,遂成为最近哄动一时的问题。”[〔日〕《现代史资料》8,第153~154页。]
日本还把《塘沽协定》所规定的非武装区延伸到海上。日本海军否认按国际惯例中方所应有的3海里之内的领海权,蛮横禁止中国海关缉私船只的通行,完全剥夺了中国海关缉私权力。中国无论在陆上和海上都无法行使主权,而日本走私集团则恣意妄行,旁若无人,甚至常以200吨位以上的大船满载货物往来于大连和冀东海岸。
日本的武装走私使中国遭受了巨大财政损失。据南京政府向日本政府所提出的抗议书中指出:“综计自上年(1935年)8月至本年(1936)4月中国海关税收(指华北各关而言)因日鲜浪人走私所受的损失共在2500万元,而本年(1936)4月起私货运入更加突飞猛进,仅一个月期间关税损失共达800万元之巨”。[《东方杂志》卷33,第13号。]
关税是中国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约占税收总额的70%左右,而进口税收又是关税中最主要的项目。关税收入的大幅度减少,极大地加剧了国民党政府的财政困难,加重了中国人民的税收负担。中国的国力进一步被日本削弱。
日本的野蛮走私及不平等贸易遭受中国和各国的抗议,在强大舆论压力之下,经过中方反复交涉,日本在其“特殊贸易”的规模上,表面曾有所收敛,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放弃破坏中国财政金融这一经济战略方针。从经济上掠夺和控制中国,以弥补日本资源和国力不足,这是日本侵华政策的根本目的之一,也是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并使战争不断升级的基本原因之一。
第二编 救亡高潮(1933.1~1937.7.6)
第七章 救亡运动高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初步形成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倡导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在日本帝国主义加紧侵华,中华民族处于危难之际,中国共产党高举民族解放的旗帜,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促成全国共同抗战,进行了长期不懈和艰巨复杂的斗争。
一、“八一宣言”和瓦窑堡会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侵略路线的确立
(一)“八一宣言”的发表
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在蒋介石推行“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动政策,对中共领导的苏区疯狂“围剿”的情况下,中共中央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呼吁团结抗日的宣言。1933年1月17日,中国共产党又发表了关于在三个条件下与任何武装部队订立停战协定的宣言。
1934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在《为日本帝国主义占领华北并吞中国告全国民众书》中,即号召一切真正愿意反对帝国主义的不甘做亡国奴的中国人,不分政治倾向,不分职业与性别,都联合在反日统一战线之内。
1934年4月20日,中国共产党又以“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筹备会”的名义,发表《中国人民对日作战的基本纲领》,提出抗日救国的六大纲领。但由于王明的“左”倾冒险主义在中共中央占统治地位,无视国内阶级关系的新变化,因而存在着严重的关门主义倾向,虽提出过一些正确的主张,也不能切实执行。遵义会议结束了王明错误路线在党中央的统治,发展了“九·一八”后在三个条件下和国民党中愿意合作抗日的部分订立抗日协定的政策,成为建立全民族的抗日统一战线的政策。
1935年7月,共产国际在莫斯科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这次大会根据德、日、意法西斯势力猖獗,新的世界战争危险日益严重,国际工人运动受到残酷镇压的实际情况,决定改变以往对社会民主党的策略,实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和反帝统一战线政策。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出席了大会。会上,共产国际总书记季米特洛夫作了《法西斯主义的进攻与共产国际为工人阶级的反法西斯主义的统一而斗争的任务》的报告。报告中提出了建立工人阶级反法西斯统一战线和各民主阶级反法西斯人民战线的策略方针,并赞成中国共产党的创议,“联合中国境内所有那些愿意为救国救民而真正斗争的有组织的队伍,来建立一个反对帝国主义及其代理人的非常广泛的统一战线”。[《季米特洛夫选集》,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02页。]
在会议期间,中国共产党代表团代表多次发言,阐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问题。中共代表王明、康生、吴玉章等,根据大会精神,起草了“八一宣言”,以中国苏维埃中央政府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名义,于1935年10月1日在法国巴黎出版的《救国报》[《救国报》以后改为《救国时报》。]上发表。宣言的主要内容有:
第一,正确地分析国内形势,指出中华民族正处在亡国灭种大祸迫在眉睫的生死关头。宣言指出,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4省之后又入侵华北各省,不到4年,差不多半壁山河已经被日寇占领和侵袭了。《田中奏折》所预定的完全灭亡我国的毒计,正在实行着,长此下去,中国这个5千年古国将完全变成被征服地,4万万同胞将会变成亡国奴。宣言还指出,在这民族生死存亡的关头,蒋介石集团坚持卖国的“不抵抗”和“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动政策。正因为如此,日寇才能得寸进尺,才使中国出现半壁山河被侵占的悲惨局面。宣言庄严宣布:要反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抗议国民党蒋介石集团的卖国罪行。抗日救国是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抗日则生,不抗日则死,抗日救国已成为中华民族每个同胞的神圣天职。[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9,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年版,第483页。]
第二,提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号召一切不愿当亡国奴的同胞,一切爱国的军官和士兵,一切愿意参加抗日救国事业的党派和团体(包括国民党在内),一切关心祖国的华侨和国内一切被压迫的少数民族联合起来,共同进行抗日救国的斗争。宣言指出:“无论各党派问在过去和现在有任何政见和利害的不同,无论各界同胞间有任何意见上或利益上的差异,无论各军队间过去和现在有任何敌对行动,大家都应当有‘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的真诚觉悟,首先大家都应当停止内战,以便集中一切国力(人力、物力、财力、武力等)去为抗日救国的神圣事业而奋斗。”号召:“有钱的出钱,有枪的出枪,有粮的出粮,有力的出力,有专门技能的供献专门技能”[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9,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年版,第486、488页。],为抗日救国而战。宣言提出“组织全中国统一的国防政府”,“组织全中国统一的抗日联军”,“组成统一的抗日联军总司令部”。
第三,提出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其内容是:
(一)抗日救国,收复失地;
(二)救灾治水,安定民生;
(三)没收日寇财产作为抗日经费;
(四)没收汉奸卖国贼财产、粮食、土地,交给贫苦同胞和抗日战士享用;
(五)废除苛捐杂税,整理财政金融,发展工农商业;
(六)提高工资;
(七)实行民主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
(八)实行免费教育,安置失业青年;
(九)实行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政策,保护侨胞在国内外生命、财产、居住和营业的自由;
(十)联合一切反对帝国主义的民众(日本国内劳苦民众,高丽、台湾等民族)作友军,联合一切同情中国民族解放运动的民族和国家作同盟,与一切对中国民众反日解放战争守善意中立的民族和国家建立友谊关系。[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9,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年版,第487页。]
“八一宣言”具有许多新的特点:
(1)不再局限于过去的下层统一战线或工农兵学商的联合,而是扩大为各党各派各军各界各个民族的联合,也包括国民党在内。提出:“只要国民党军队停止进攻苏区行动,只要任何部队实行对日抗战,不管过去和现在他们与红军之间有任何旧仇宿怨,不管他们与红军之间在对内问题上有何分歧,红军不仅立刻对之停止敌对行为,而且愿意与之亲密携手共同救国。”[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9,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年版,第636页。]
(2)不再局限于过去与国民党某些军政人员订立协定、停止冲突、互相联合上,进而提出建立“全中国统一的国防政府”等。并为国防政府提出了十条施政方针。
(3)宣言虽然仍把蒋介石排除在统一战线以外,但却一再呼吁各党派停止内战,为抗日救国的事业而奋斗。
宣言提出各界立即进行协商、谈判,召集各界的代表大会,讨论抗日救国的实际工作。
“八一宣言”的发表得到国内各界的热烈拥护。爱国民主人士李公朴认为这个宣言很重要,提得很及时,中共所表示的态度深得人心。国民党政府监察院院长于右任,看到“八一宣言”内心很激动,曾和何香凝、柳亚子等交换意见,都表示衷心赞同宣言所提出的各项主张。“八一宣言”在全国各个爱国阶层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有力地推动了全国抗日救国运动的兴起,使蒋介石对内用兵对日妥协政策陷于更加孤立的地位。
(二)瓦窑堡会议和毛泽东《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
1935年10月,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胜利到达陕北。这时正值抗日救亡运动进入高潮。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东北三省和热河省之后,又步步进逼,妄图把华北变成第二个“满洲国”,进而变全中国为其殖民地。中日民族矛盾已上升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中国国内的阶级关系正在发生新的变动。为了制定党在新形势下的政策,中共中央从12月17日起,在陕北瓦窑堡举行政治局会议。出席会议的有:毛泽东、张闻天、周恩来、博古、王稼祥、刘少奇、张浩、邓发、凯丰、李维汉、杨尚昆、郭洪涛等。会议深入分析讨论了国内外的政治形势,着重批评了党内长期存在的“左”倾关门主义的错误,确定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的总路线,相应调整了各项具体政策。
会议通过了《中央关于军事战略问题的决议》和《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决议》指出:“目前政治形势已经起了变化,”“日本帝国主义并吞东北四省之后,现在又并吞了整个华北,而且正准备并吞全中国,把全中国从各帝国主义的半殖民地变为日本的殖民地,这是国前时局的基本特点。”“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各阶级、阶层,政党及武装势力,重新改变了与正在改变着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民族革命战线与民族反革命战线是在重新改组中。因此,党的策略路线,是在发动、团结与组织全中国全民族一切革命力量去反对当前主要的敌人——日本帝国主义与卖国贼头子蒋介石。”“我们的任务,是在不但要团结一切可能的、反日的基本力量而且要团结一切可能的反日同盟者,是在使全国人民有力出力,有钱出钱,有枪出枪,有知识出知识,不使一个爱国的中国人不参加到反日的战线上去。这就是党的最广泛的民族统一战线策略的总路线。”[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9,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年版,第605、609、610页。]
《决议》指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最广泛的与最高的形式,就是国防政府与抗日联军的组织。”“它应该有最广泛的行动纲领”,即“十大政纲”。
《决议》指出:“为了使民族统一战线得到更加广大的与强有力的基础,苏维埃工农共和国及其中央政府宣告:把自己改变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
《决议》具体明确了对知识分子、华侨民族工商业资本家、富农及白军官兵筹各项政策,强调“所有这些政策的改变是为了一个基本的目的:战胜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卖国贼,求得中华民族的自由解放与独立,争取革命在全国的胜利。”[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9,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年版,第611~616页。]
毛泽东于12月27日在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上作了《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系统地阐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政策。毛泽东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第一,阐述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毛泽东指出:“目前中国的和世界的反革命力量暂时还是大于革命力量”,而且“由于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产生了革命发展的不平衡”,[《毛泽东选集》合订一卷本,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138页。] 这就决定了中国革命的长期性和残酷性。为了战胜强大的敌人,加速革命的发展,就需要“招收广大的人马,好把敌人包围而消灭之”。[《毛泽东选集》合订一卷本,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140页。]
中国目前的基本特点是日本帝国主义要把中国变为它独占的殖民地。在这种亡国灭种的民族危机面前,工农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是坚决抗日的,他们已经起来进行着轰轰烈烈的抗日救国斗争。问题是民族资产阶级是否能参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毛泽东分析了民族资产阶级,指出:民族资产阶级是个复杂的问题。它是一个具有革命性和妥协性的阶级。它“同地主阶级、买办阶级不是同一的东西,他们之间是有分别的,民族资产阶级没有地主阶级那样多的封建性,没有买办阶级那样多的买办性”。[《毛泽东选集》合订一卷本,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131页。]
因此,在革命斗争的某些阶段,他们中间的一部分是有参加斗争可能的,其另一部分则有由动摇而采取中立态度的可能。在日本帝国主义灭亡中国的形势下,民族资产阶级已经有了抗日救国的活动,这就说明民族资产阶级有可能参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党的任务就是把红军的活动和全国的工人、农民、学生、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一切活动汇合起来,成为一个统一的民族革命战线”。[《毛泽东选集》合订一卷本。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137页。]
毛泽东同时指出,在整个地分析中国地主资产阶级在大震动中的姿态时,还有一个方面应该指出,那就是:即使在地主买办阶级营垒中也不是完全统一的。我们要把敌人营垒中间的一切争斗、缺口、矛盾,统统收集起来,作为反对当前主要敌人之用。根据毛泽东这一科学分析,在日本帝国主义要独占中国的条件下,英、美帝国主义支持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即蒋介石集团;就有可能抗日和参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这就为实行第二次国共合作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二,提出了对民族资产阶级又团结又斗争的基本政策。鉴于民族资产阶级已有可能参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因此,在政治上必须对民族资产阶级实行又联合又斗争的政策,即让他们参加人民政权的管理工作,团结他们共同进行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斗争,同时又对他们的动摇性进行适当的批评或斗争。在经济上,则采取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毛泽东指出:在民主革命的时代“并不废除非帝国主义的、非封建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没收民族资产阶级的工商业,而且还鼓励这些工商业的发展。任何民族资本家,只要他不赞助帝国主义和中国卖国贼,我们就要保护他”。[《毛泽东选集》合订一卷本。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145页。]
民族资产阶级的利益同工人阶级的利益虽然是有冲突的,但是,“在民主革命阶段,劳资间的斗争是有限度的。人民共和国的劳动法保护工人的利益,却并不反对民族资本家发财,并不反对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因为这种发展不利于帝国主义,而有利于中国人民。”[《毛泽东选集》合订一卷本。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145页。]
第三,批判了关门主义错误,并告诫全党不要重复第一次国共合作时陈独秀投降主义的错误。坚持无产阶级在统一战线中的领导权。毛泽东深刻地分析了党内关门主义的实质、危害及其根源,强调关门主义是当前党内的主要危险。他指出,“关门主义的策略则是孤家寡人的策略。关门主义‘为渊驱鱼,为丛驱雀’,把‘千千万万’和‘浩浩荡荡’都赶到敌人那一边去,只博得敌人的喝采。关门主义在实际上是日本帝国主义和汉奸卖国贼的忠顺的奴仆。”[《毛泽东选集》合订一卷本,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145页。]
他提出,中国共产党不但在现在充当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发起人,而且在将来的抗日政府和抗日军队中必然要成为坚强的台柱。要加强党的建设,发展党的组织,培养党的干部,克服“左”倾错误。
瓦窑堡会议和毛泽东的报告精辟地分析了国内政治形势,抓住了时局发展的关键,正确地解决了遵义会议尚来不及解决和还不可能完全解决的党的策略路线问题,全面地规定了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一系列策略方针。瓦窑堡会议决议和毛泽东的报告,为第二次国共合作奠定了理论基础。瓦窑堡会议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工作在全党范围内卓有成效地开展起来。
二、积极开展各阶层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
(一)继续组织和领导全国人民的抗日救亡运动
瓦窑堡会议后,中国共产党采取下层和上层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广泛地利用党办的半公开、公开刊物和左派刊物,出版小册子等,宣传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理论和政策。着重向全国人民指出:只有继续开展全中国人民的抗日救亡运动,扩大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加强中国共产党在民族统一战线中的政治领导作用,极大的巩固苏维埃与红军,同一切丧权辱国及削弱民族统一战线力量的言论行动进行坚决的斗争,才能推动国民党政府走向抗日。
中国共产党根据民族危机日益加深的形势,积极领导和组织群众开展抗日救国运动。中共中央决定由刘少奇负责中共中央北方局工作,领导和组织抗日救亡运动,开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华北地区是抗日救国运动的前哨,中共北方局领导和组织群众开展抵制日货,反对走私,举行政治示威游行、请愿、罢课及部分罢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和卖国贼。同时,在全国许多城市组织各界救国团体。在上海组织建立了上海妇女救国会、上海文化界救国会,上海各大学教授救国会、大中学学生救国会等。在华北组织了华北各界救国会,平津及其他各地学生救国会及民族解放先锋队。
中共中央在组织领导抗日救亡运动中,重视了争取有影响的爱国民主人士的工作。毛泽东、周恩来在瓦窑堡会议以后,先后给蔡元培、许德珩、沈钧儒、章乃器、陶行知、邹韬奋、杜斌丞等写信,表示支持他们的爱国活动,宣传和解释党的政治主张,提出今后工作的希望。毛泽东在写给许德市等的信中说:“为驱逐日本帝国主义而奋斗,为中华民主共和国而奋斗,这是全国人民的旗帜,也就是我们与你们共同的旗帜!”[《毛泽东书信选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4页。]
毛泽东代表中央写信给爱国民主人士的同时,派出代表做联络工作,给他们送去党的文件,解释和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中共中央和各地方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对爱国民主人士做了许多工作,领导和推动他们为实现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方针,为抗日救国而斗争。
(二)对东北军、西北军的工作
东北军前身为奉系军阀张作霖所统辖的部队,1928年改编为东北边防军。1931年“九·一八”事变时,张学良执行蒋介石的不抵抗政策退入关内,遭国人谴责。热河沦陷后,张替蒋受过被迫辞职,去欧洲考察。
1934年初,蒋介石为使东北军“剿共”,电召张回国。张学良回国就任“西北剿匪副司令”后,要求部属“同心同德,奋勇直前,完成‘剿共’之重任,建树统一之功勋。然后回师北上抗日,收复东北,返回老家去。”[应德田:《张学良与西安事变》.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7页。]
但是,事与愿违,从1935年9月到11月间,在劳山、榆林桥、直罗镇战役中,东北军三战三败,损失兵力近三个师,第109师师长牛元峰、第110师师长何立中和参谋长范驶洲等被击毙,近万名东北军被红军俘虏。如此沉重的打击,在东北军历史上是罕见的。蒋介石不仅不予补充,反而宣布撤销被歼灭的第109、第110师的番号,并对张学良加以申斥,这对张学良的思想震动很大。
1936年1月25日,毛泽东、周恩来等21名红军将领发出《红军为愿意同东北军联合抗日致东北军全体将士书》,揭露蒋介石打内战及排斥东北军的种种毒计,提出:“打红军是东北军的出路吗?进攻苏区是东北军的出路吗?不是的,这不但不是你们的出路,而且是你们的绝路。”“东北军的敌人是日本帝国主义强盗,是卖国贼头子蒋介石,所以抗日反蒋是你们唯一的出路。”“只要东北军揭起抗日反卖国贼的义旗,那在东北军内就可以军心团结,上下一致,使东北军成为中国人民的革命军。”[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9,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年版,第5~6页。] 最后提出请东北军派代表与红军共同协商。此信对张学良确定联共抗日的政策发生很大作用,他曾深有感触地对人讲:救国之路,只有“一条共产党的道路。”[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9,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6年版,第5~6页。]
与此同时,红军对于被俘的东北军,生活上给予优待,政治上给予教育,留去自由,去者发给路费,使他们深受感动,愿与红军合作抗日。东北军广大官兵的家乡被日本侵占,他们的父老兄弟姐妹当着亡国奴,因此,普遍要求抗日收复东北失地。他们对蒋介石的歧视、威逼及其先安内后攘外政策日益不满,拥护中国共产党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政策。
1936年1月,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周恩来为了直接和张学良等东北军高级将领接触,谈判联合抗日问题,让在榆林桥战役被俘的与张学良关系比较密切的团长高福源(后加入中国共产党)回东北军。高先见到第67军军长王以哲,随后见到张学良,转达了中共中央愿和东北军联合抗日的诚意,沟通了和东北军高级将领的关系。
1936年2月25日,中共中央联络局局长李克农、苏区政府贸易总局局长钱之光抵洛川与王以哲首先会谈,达成合作抗日的口头协定,主要内容是:
(一)互不侵犯;
(二)建立交通和通商;
(三)供应第67军所需粮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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