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田内阁从一开始就接受陆军“庶政一新”和“建设国防国家”的要求,积极推进侵略战争的政策。新内阁用“广义国防”的口号,在政治、经济、财政、文化、教育等个各方面,都涂上清一色的军国主义色彩,使内阁从组织机构到施政纲领,都成为军部的傀儡。广田内阁的建立及其“广义国防”、“庶政一新”的推行,实质上标志着日本天皇制军部法西斯主义的形成。
广田内阁对财政方面的负责人,是由军部的推荐出任大藏大臣的日本劝业银行总裁马场镁一。他在就任的当天即3月9日,就发表了推进战时财政的增发公债、增加税收和降低利率等3项政策。他说:“……我认为当前的财政经济问题在于保证实现一系列重要国策,包括贯彻我国对‘满’政策,加强国防,复兴农村、渔村的经济,增强国力,巩固国家基础。因此,不但不能设想减少财政开支,相反地,还要估计到可能增加新的开支。一部分经费当然可以用发行公债的方式进行筹措;同时,也不能认为目前公债·的发行已经碰壁。”[日本历史学研究会:《太平洋战争史》第2卷,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2页。]
马场的财政路线是,对内增发公债、增加税收,实行军事预算的膨胀;对外以侵略战争的手段,在掠夺中国东北经济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独霸中国的资源和市场,打开财政的出路。马场说:“在许多情况下,也唯有依靠背后的军事压力,产业和贸易才能对外起作用。”[《东京朝日新闻》1936年5月31日。]
马场锳一为了全力贯彻准战时经济的方针,在财政预算上首先保障军费的开支,从编制预算的程序上也打破过去的惯例,废除先由各省(中央部)会计科长和大藏省主计局长进行洽商的办法,而采取“军费未确定以前岁出就不能确定”的方针,使财政总预算完全围绕军费并以军费开支比率为转移。在广田内阁的一次“国策阁议”上,在决定的重大国策项目中,首先提出“加强国防”,并以贯彻陆军的大陆政策和海军大力扩充军备为内容。其次以广义国防的目标,制定了发展燃料、原料,统制电力,发展航空事业等国策,并动员这些工业部门为战时经济服务和建立有关的设施。马场锳一藏相对军部的预算,采取极其宽大的态度,对1937年度32亿余日元的直接军费,内阁会议仅仅用1个半小时,就在阁员们谈笑之中通过了。这完全是一个以军费为中心的“畸形预算”,马场财政宣告了日本战时财政的开始。
广田内阁为将整个国家纳入战时轨道,1936年8月25日,由陆、海军省和“革新派官僚”,拟定了自1937年起开始实施的所谓“全面革新政治”的7项政纲,内容如下:
(一)加强国防;
(二)改革教育;
(三)整顿中央、地方税制;
(四)安定国民生活……;
(五)发展生产,扩大对外贸易:
(1)加强电力统制;
(2)实现液体燃料、钢铁自给自足;
(3)确保纤维资源;
(4)奖励并统制贸易;
(5)发展航空、海运事业;
(6)奖励国民向海外发展;
(六)制定重宴的对“满”政策——移民政策和奖励投资政策;
(七)调整改进行政机构。[日本历史学研究会:《太平洋战争史》第2卷,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8~39页。]
以上作为“七大国策”的政纲,是按照军部的要求,为准备总体战而建立高度国防化的准战时国家体制。
陆军迫不及待地敦促广田内阁加快准战时体制的建立。陆相寺内寿一认为,作为“全面革新政治”的基本问题,应首先改革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构及议会制度。他与海相永野修身协商后,由陆海军双方共同拟定出改革的方案。
1936年9月21日,陆海两相会晤广田弘毅首相,向他提出上述方案,并坚决要求从1937年度起实施。陆海军共同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对一切政治和行政机构,进行全面的、彻底的改革。关于中央行政机构改革:
(1)设立集中掌握国策的机构,在内阁首相之下,设立担任有关重要国务的调查研究、统辖、预算的控制和安排等工作机关,并设情报委员会;
(2)在内阁首相下设立管理和改革人事行政的机构;
(3)合并外务、拓务两省,统一和加强对外政策;
(4)合并农林、商工两省,并扩大或新设掌管贸易、燃料、电气的机关,以便加强产业行政的合理化;
(5)将内务省神社局掌管事项移交给文部省,以便鼓舞国民精神,增强国民体质;
(6)改组内务省和内务行政机构,统一和加强卫生行政机关;
(7)统一铁路、航空、邮电行政事务,统一加强有关船舶、港口的行政管理;
(8)整顿改进各省内部,调整重复机构。对地方行政机构,在配合中央机构的改革中,适时进行整顿改革。
关于议会制度的改革:
(1)废除由议会中占多数议席的政党组织政府的政党内阁制;
(2)制定一项政党法的法律,规定政党在议会中的活动范围;
(3)修改现行政府和议会互相对立的制度,取消议会可以通过弹劾政府之类的决议的权力;
(4)改变贵族院的职能,在众议院内附设经济参谋部;
(5)修改选举法,只赋予家长(户主)或服过兵役的公民以选举权。[日本历史学研究会:《太平洋战争史》第2卷,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9~42页。]
陆海军提交内阁必须坚决实施的所谓改革方案,无论就裁并政府机构、集中统治权力的行政改革,还是改变议会制度,废除政党内阁制,取消议会对内阁的监督权,修改选举法等政治改革,实质上都是使政权逐步独裁化,确立法西斯体制和准战时国家体制。
广田内阁的成立及其准战时体制的确立,为日本法西斯加快扩军备战的步伐,进一步奠定了基础。“在这个内阁之下,陆军建立‘东亚新秩序’的计划成了日本政府的确定政策。”[《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72页。]
第二编 救亡高潮(1933.1~1937.7.6)
第十章 日本法西斯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准备
第二节 摆脱裁军会议的约束及日德的勾结
一、废除华盛顿海军条约
1922年2月和1930年4月,美英日法意5国先后在华盛顿及伦敦签订了《关于限制海军军备条约》、《限制和裁减海军军备的国际条约》,使日本全力发展海军的野心受到一定的遏制,引起日本对限制海军军备条约的不满。1930年的伦敦条约,规定在1935年由各缔约国开会订制新的条约。1933年七八月间,斋藤内阁时期的海军军令部次长高桥三吉公开说:“我们打算以贯彻平等要求的决心出席会议。如果不接受我们的要求,我们就撤退回国。”[《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82页。]
1934年10月,美英日3国代表在伦敦举行海军裁军预备会议。日本天皇裕仁就日本出席海军裁军会议,事前即对海相口授了指令,又于10月6日批准发电报给会议代表,指示“在谈判时伺机尽早”宣布废除条约。日本在《给帝国代表的训令》和《帝国政府对海军裁军预备会议的方针》中指出:
“倘沿用1922年在华盛顿签订的限制海军军备的条约,对我帝国国防建设甚为不利。为实现我帝国关于限制海军军备的根本方针,务须在本年度未以前,向条约成员国发出废除此条约的通知。”[〔日〕阿川弘之:《山本五十六》,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版,第52页。]
日本代表山本五十六按照日皇和日本政府的指令,在到达英国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日本再不能屈从于海军比例制的约束,在这一点上,我国政府没有任何妥协的可能性。
1934年10月,在举行伦敦会谈中,日本政府还发表了一个指导舆论的正式声明,其中说,从日本在国际联盟中的经验看来,公正的主张并不一定经常能获得国际会议的承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83页。]
由于日本已拿定主意决定废除华盛顿条约,不承认各国问的海军比例数,因此,日本代表在会议上只不过是想听一下各方的陈述,弄清各国的意图。在此期间,日本政府曾煞费苦心地寻找既废除条约,又不背拨弄是非、缺乏信义污名的妙法。它不想首先提出废约,而希望各与会国共同发出废除条约的通知。为此,日本政府向法、意等有关国家建议,共同废除华盛顿海军条约,但未得到他们的赞同。
巧计不成,只有赤膊上阵。于是,12月3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并于12月9日经由枢密院批准,单方面宣布废除华盛顿海军条约,原文如下:
华盛顿国务卿考代尔·赫尔阁下迳启者:本大使依据本国政府的训令,将以下内容通知阁下,实为荣幸:
日本国政府根据1922年2月6日在华盛顿签订的关于限制海军军备条约第23条,现对美利坚合众国政府通告废除上述条约的意思,为此,该条约于1936年12月31日后应即无效。
本大使现向阁下谨表敬意。
斋藤博于华盛顿?
1934年12月29日
12月30日日本政府为对其单方面宣布废除华盛顿条约的行动辩解,又发表了外务省当局关于废除华盛顿限制海军军备条约通告的谈话。谈话中说:
“帝国政府在这次进行海军军缩准备谈判时,希望与有关国象合作,获得帝国国防的安全和巩固,……
然而,华盛顿限制海军军备条约不但承认保有舰艇中最富有攻击性的舰种——帝国认为这种舰种必须完全废除,并且根据比例原则规定了大海军国之间的战斗力等级。因此,对照帝国政府的根本方针,毕竟不能承认这个条约继续存在。并且,国为受相形见细的比例规定,伤害了我国国民的自尊心,这是永远不能使国民得到满足的原因。…………我方认为,如果有可能,就和有关国家一起通告将该条约废除,然后再合作致力于签订新条约,这样最为适当。由此,帝国政府在此之前对有关各国说明了以上要旨,劝告他们一起通告废除,可是没有任何一国同意这一点。…………至于进而扩张军备或有害于国际和平,这完全是帝国做梦也不会想到的事。”[〔日〕外务省:《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1840—1945》下卷,1969年再版本,《文书》第287~288页。]
自从1922年2月6日签订华盛顿限制海军军备条约以来,日本始终对这种限制不满,总是梦寐以求打破条约的限制,以便不受束缚地全力扩充海军军备。当时任外务次官的重光葵也认为:日本“废除华盛顿条约,意味着日本要同英、美第一流海军国展开军备竞赛。”[《重光葵外交回忆录》,知识出版社,1982年版,第135页。]
但是,在日本外交当局的谈活中,无限制发展海军军备的主旨,竟变成了“帝国做梦也不会想到的事”。
在伦敦召开的海军裁军预备会议,经两个多月的会谈未达成任何的协议。1935年12月7日,依据华盛顿条约和伦敦条约召集的5国海军会议,正式在伦敦开会。美国代表提议,按现存比率对各种类型的舰船,从整个量上裁减两成,并讨论对火炮口径等质的限制。
但日本首席代表永野修身海军上将,重申日本不赞成华盛顿条约,主张共同最高限度原则,由于日本固执必须首先决定对等问题的主张,大会于1936年1月15日,讨论了共同最高限度的原则。因为没有其他代表发言支持这个提案,日本代表便于1月16日正式宣布退出裁军会议。
1936年8月,日本五相会议决定建立足以确保西太平洋制海权的强大海军。这样,限制海军军备的华盛顿条约和伦敦条约,都在1936年12月31日失效。从1937年1月起,进入了无条约的时代。当时英美日3国舰艇的总吨位是,英国100万吨,美国80万吨,日本70万吨。日本开始了不受任何条约限制的军备扩充和竞赛,以图争霸于西太平洋。
二、《日德反共产国际协定》的签订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悍然武装侵占中国东北,引起中国人民的反抗和世界人民的谴责,国际联盟中的英、法等大国虽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但一些小国仍要求谴责日本的侵略行径。
1933年2月24日,国联大会以42票对1票的表决通过19国提案,日本遭到失败,恼羞成怒,退出国联。日本在国际上的孤立,使它感到必须寻求志同道合的同盟者,以便在实施扩大侵略的行动中,相互支持和配合,并与国际上的反对势力相抗衡。
1935年7~8月,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提出建立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任务,揭露了法西斯势力崛起的原因及其阶级本质,指出了反法西斯主义和制止侵略战争的关键,就是建立和发展广泛的反法西斯人民阵线。这对于怯西斯主义国家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
当时的法西斯德国,是继日本退出国际联盟后,于1933年10月又一个退出国际联盟陷入孤立的国家。日、德两国都奉行着法西斯主义和疯狂的扩军备战政策,它们都对凡尔赛——华盛顿体系不满,企图通过重新瓜分世界和对外侵略来谋求出路,都自称“穷国”,要向“富国”控制的国际秩序挑战,它们有着广泛的共同利害关系。日本指望通过和法西斯德国的勾结,在它进攻中国、苏联和英美时,得到德国的支持和帮助;德国认为它和英法及苏联冲突起来,光有意大利的援助还不够,最好在远东有一个伙伴,从东方威胁英法和牵制苏联;同时,以反共为幌子实行这种联合,也不会引起英法美的反对。
1934年3月,日本政府任命大岛浩上校为驻柏林大使馆武官。此人是原陆军大巨大岛健一的儿子,受过德国式的教育,能讲流利的德语,对德国有着特别的亲热感,是日本陆军中首屈一指的德国通。日本陆军参谋总长以训令指示大岛,调查纳粹政权的稳定性,德国陆军的现状及发展,德苏两国间的关系等情况。从此,大岛即通过纳粹党的外交代表里宾特洛甫,与纳粹首领希特勒表示亲近。
1934年12月,伦敦海军裁军预备会议结束时,里宾特洛甫曾特意请求参加会议的日本代表山本五十六,离开伦敦回国时顺路到柏林,并打算让希特勒接见他[〔日〕阿川弘之:《山本五十六》,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版,第224页。],以密切双方的关系。
1935年6月,里宾特洛甫派助手哈克拜访了大岛武官,建议两国缔结反共的军事同盟。此后,日本参谋部即派情报部欧美科德国组长若松中校到德国,与大岛先后同里宾特洛甫和德国国防部长勃洛姆堡等进行了多次会谈。德国方面提出了缔结《反共产国际协定》的建议,若松表示了日本陆军方面的同样意图后,于1936年1月底回到东京汇报了会谈情况。
1936年日本“二·二六”事件后,法西斯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与德国法西斯勾结的愿望更为迫切。4月,主张日德合作的有田八郎出任外相后,致电日本驻德大使武者小路:“各种情况表明,有必要在日德间建立更为密切的关系”。此时,日德之间的谈判便由陆军移到内阁,由武者小路和里宾特洛甫通过外交途径进行。7月上旬,德国向日本提出了经希特勒亲自修订的《反共产国际协定》草案文本和秘密附件。8月7日,日本广田内阁四相会议通过了《帝国外交方针》,确定在欧洲方面,以日德合作牵制苏联。该外交方针提出:“德国在对苏关系上大概和帝国有同样的利害关系。鉴于法国和苏联的特殊关系,德国在国防上和对赤化的政策上,易于和我方取得协调。
由此,应采取措施,一面增进和该国的友好关系,一面根据必要,实现日、德合作。增进与波兰等国的友好关系,以牵制苏联。”[〔日〕外务省:《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1840—1945)2下卷,1969年再版本,《文书》第346页。]
由于日德法西斯双方扩大侵略战争的共同需要,两国对互相加强勾结、缔结反共协定的谈判进展迅速。
1936年11月25日,日德两国于柏林签订了《反共产国际协定》及其《附属议定书》和《秘密附属协定》。主要内容如下:
日德反共产国际协定大日本帝国政府及德国政府……为防范共产主义的破坏而共同合作,签订协定如下:
第1条 缔约国商定,就互相交换有关共产国际活动的情报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进行协商,并以紧密的合作完成以上的措施。
第2条 缔约国对于国内安宁由于共产国际的破坏活动而受到威胁的第三国,应根据本协定的宗旨采取防范措施,或共同进行劝导,使其参加本协定。
第3条 本协定以日文本及德文本为正本。本协定自签订之日起实施之,有效期为5年。缔约国应在期满前的适当时期,就以后两国合作的形式取得谅解。
……
大日本帝国特命全权大使子爵? 武者小路公共(印)
德国特命全权大使? 约希亚姆·丰·里宾特洛甫(印)
1936年11月25日于柏林
反共产国际协定的附属议定书……
1.两缔约国的有关当局应在交换共产国际活动的情报、对共产国际采取揭发和防范措施方面,进行紧密合作。
2.两缔约国的有关当局,对于在国内或国外,直接或间接为共产国际服务,或助长其破坏活动者,应在现行法律范围内,采取严厉措施。
……
(签名略)
反共产国际协定的秘密附属协定
……
第1条两国约定:缔约国的一方,在非因挑衅而受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攻击,或非因挑衅而受到攻击的威胁时,缔约国的另一方不得采取在效果上足以减轻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负担的一切措施。
在发生上述情况时,缔约国为了维护共同的利益,当就应该采取的措施,立即进行协商。
第2条缔约国在本协定有效期间,未经相互同意,不得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缔结与本协定的精神相抵触的一切政治性条约。
……[〔日〕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1840~1945))下卷,1969年再版,《文书》第352~354页。]
(签名略)
反共产国际协定的秘密附属协定文本,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才被同盟国拿到手的。[〔苏〕Л·H·斯米尔诺夫、E·Б·扎伊采夫:《东京审判》,军事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57页。]
1936年10月25日和11月25日,以德国法西斯为枢纽,在1个月内分别和意大利、日本签订两个协定。
10月25日,德意两国在柏林签订了一项秘密协定,规定意大利不干预德国兼并奥地利,德国承认意大利侵占埃塞俄比亚,并在重要的国际问题上采取共同方针,形成了“柏林——罗马轴心”。11月25日,日德两国在柏林签订《反共产国际协定》,规定双方在反苏反共的侵略行动中,取得相互的谅解和支持,从而达成东西方法西斯的勾结。因此,《反共产国际协定》的签订,是德日意法西斯在扩大侵略的道路上,实现世界性的勾结的重要一步,它标志着法西斯轴心集团的初步形成。
日德《反共产国际协定》是反苏反共的,在协定的秘密附属协定中,更是赤裸裸地指明了这一点。心怀鬼胎的日本政府在谈判缔结协定的过程中,特别注意保守秘密,防止任何消息的泄露。当时,日本驻德国大使武者小路给日本外相的电报说:“坚信,只有上述秘密协定对德国将来的对苏政策才具有决定性作用。”[〔苏〕Л·H·斯米尔诺夫、E·Б·扎伊采夫,《东京审判》,军事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58页。]
11月14日,当苏联外交人民委员部第2东方司司长在询问日本驻苏代办,关于日德协定的传闻是否真实时,代办回答说:“传闻不合事实,外务省责成他正式辟谣。”然而,在日德反共协定签订的当日,日本外务大臣有田八郎在枢密院会议公然宣称:“苏维埃俄国应该懂得,它所面对的是日本和德国。”[〔苏〕C·Ю·维戈兹基等:《外交史》第3卷下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885~886页。]
这是日本政府对协定实质最有力的说明。
日德《反共产国际协定》也是针对英法美等国的。日德法西斯在东西方的扩张侵略,必然加剧和英法美在这一地区的矛盾,直接间接地损害它们在这一地区的利益。而且争霸世界斗争的发展,最终必然要与英法美等国决一雌雄。日本驻英国大使吉田茂就道出了该协定的要害,他说:“尽管军部说防共协定只不过是反共的意识形态问题,但这完全是表面上的借口,骨子里显然是想联合德国对抗英法并进而对抗美国。”[〔日〕猪木正道:《吉田茂传》下册,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244页。]
采用《反共产国际协定》的名称,也是日德法西斯的一种阴险策略。他们打着“反共产国际”的旗号,便于给英法美等国以迷惑和麻痹,有利于侵略者首先从弱处开刀,对弱小国家和民族进行侵略,逐步扩大自己的势力,避免过早地和英法美正面冲突,以便积蓄力量,进行最后的决斗。希特勒曾对齐亚诺表示,如果英国认识到德意是在“反布尔什维主义”的旗帜下结盟的,那么他深信,英国非但不会反对这种结盟,反而会“寻求同它达成协议和谅解的手段。”[马尔康姆·莫格里奇约:《齐亚诺外交文件》,1948年伦敦版,第43~48页。]
日德《反共产国际协定》对日本法西斯来说,首先是为全面侵华战争服务的。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来,日本的内政、外交主要是围绕着侵略中国、变中国为独占殖民地的总目标而展开的,这一点在臭名昭著的《田中奏折》中,已作出明确的规定。日本侵略者周密地计划着使外交配合军事侵略以及牵制第三国的策略,它“希望借这个协定加强日本在对华交涉中的地位。”[《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158页。] 同时,也“是为了想把苏联牵制在西方,至少在几年内得到稳定的环境。”[〔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1〉,朝云新闻社,1983年增印,第100页。]
这就清楚地说明,日本是把日德《反共产国际协定》当作它全面侵华战争的外交保护伞。在该协定缔结仅仅半年之后,日本的全面侵华战争就发动了。这也是对签约意图和协定本质最有力的证明。
以日德反共产国际协定签订形成的日德意法西斯集团的勾结,使他们伉瀣一气,在东西方扩大侵略的胆子更壮。加之英法美等国继续以本身的安全有保障的幻觉来安慰自己,不但不制止法西斯的侵略,反而实行绥靖怂恿政策,这就使东西方新战争的危险急剧增长。
第二编 救亡高潮(1933.1~1937.7.6)
第十章 日本法西斯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准备
第三节 制订全面侵华战争计划
一、早期的侵华作战计划
日本帝国主义在国防方针中,虽然也提出以俄国(苏联)和美国为首要的假想敌国,中国为第二位的假想敌国,但是按照对象强弱的程度,预定的侵略步骤却是先中国后苏美。因此,在确定用兵计划时,始终把中国作为首先的侵略目标,拟定其侵华作战计划。
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中国东北3省后,陆军当局进一步研究和制订全面侵华的作战计划。由于只出动少数部队就兵不血刃地侵吞了东北,进一步增长了日本对中国抵抗力的轻视。因此,其作战计划的基本点,是要乘中国国民党政府对内全力进行内战,对外推行妥协、退让的不抵抗政策,不可能出现全国抵抗侵略的有利时机,以“保护”日本权益和侨民等借口,出动少数兵力,“尽速”占领华北、华中和华南的“必要”地区,迫使中国国民党政府屈服投降,变中国为日本的独占殖民地。
1934年,日本陆军中央部制订了1935年度侵华作战计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1.对华北方面作战在平津地方作战时,第7集团军(以中国驻屯军、关东军的1个旅以及由日本国内及朝鲜派来的3个师为基干)占领北平及天津附近要地。
在山东方面作战时,第8集团军(以两个师为基干)与海军协同,在山东半岛及海州附近登陆,占领青岛、济南、海州附近要地。
根据情况,可合并第7、第8集团军为1个方面军。
2.对华中方面作战第9集团军(以3个师为基干),与海军协同,在上海附近长江下游地区登陆,占领上海附近地区。
根据情况,可由华北方面沿平汉铁路南下,策应沿长江向汉口方面作战。
3.对华南方面作战以1个师的兵力,主力占领福州,一部占领厦门,必要时占领汕头。
以上对华作战总兵力,为3个集团军共9个师。[〔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1〉,朝云新闻社,1985年增印,第101页。]
1936年度日本侵华作战计划,大体沿袭了1935年度的计划,不同之处,只是取消了深入腹地的汉口作战。
二、《帝国国防方针》和《用兵纲领》的修改
1936年,日本国内的法西斯统治已经形成,准战时体制已经建立,在国际摆脱了裁军条约的限制,加强了和法西斯德国的勾结,对中国的侵略进一步得手。为了迅速实现灭亡中国,独霸东亚和称雄世界的侵略计划,即“以迅速巧妙之手段使中国本部归我支配,以日满华三国为基本范围实行自给经济,以武力对付苏联陆上及英美海上之武力,切实掩护我东亚联盟地区,进而寻求制服敌人之方策,开拓战胜之途径。”[〔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大本营陆军部》〈1〉,朝云新闻社,1969年增印,第379页。]
日本陆海军中央部经过近半年的研讨和协商,于5月对《帝国国防方针》进行了第3次修改。
日本新的《帝国国防方针》及《用兵纲领》于5月1日修订完毕,6月3日经裕仁天皇批准,其要点如下:
帝国国防方针:
(一)帝国国防的根本意义在于,根据建国以来天皇的宏图,经常以大义为根本,倍加发扬国威,保证增进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幸福。
(二)帝国的国防方针在于,根据帝国国防的本义,充实国力,特别是军备,使之名副其实地成为稳定东亚的势力,同时付之以相应的外交活动,以确保国家的发展,一旦有事,制敌机先,迅速达到战争的目的。
而且鉴于帝国国情,竭力增强作战初期的威力尤为重要。另外,将来的战争很可能要长期化,因此必须有能够经受住这种战争的认识和准备。
(三)帝国国防鉴于其本义,应以与我发生冲突的可能性较大,并且拥有强大国力特别是军备的美国和俄国为目标,同时防备中国和英国。为此,帝国国防所需兵力,必须足以控制东亚大陆及西太平洋,满足帝国国防方针的要求。
帝国军队的用兵纲领:
(一)帝国军队的作战基本要领是:
根据国防方针,陆海军协同行动,采取先发创人的攻势,谋求速战速决。
为此,陆海军应迅速摧毁敌野战军及敌主力舰队,同时占领所需疆域。
此外,随着作战的进展或鉴于外交上的需要,可以必要的兵力占领政略上的要地。
陆海军共同担任国内防御,在不违背上述作战的基本要领的范围内实行之。
对马海峡的海上交通线由陆海军协同,经常确实防御之。
(二)以俄国为敌时,其作战要领……
(三)以美国为敌时,其作战要领……
(四)以中国为敌时,其作战要领如下:
初期的目标是,占领华北要地和上海附近,保护帝国权益和日本侨民。
为此,陆军在击溃华北方面之敌,占领京津地区的同时,应协同海军攻占青岛,并占领上海附近。
海军在协同陆军攻占青岛的同时,协同陆军占领上海附近并控制扬子江流域。
(五)以英国为敌时,其作战要领……
(六)以便、美、中、英四国中两国以上为敌对,基本援用第二条至第五条,根据情况对这几个国家尽可能逐次作战。
(七)参谋总长、军令部总长,应根据本纲领起草各项作战计划,经相互反复协商后,奏请天皇裁可。[〔日〕服部卓四郎:《大东亚战争全史》第1册,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60~262页。]
日本修改后的《帝国国防方针》和《帝国军队的用兵纲领》,露骨地反映了日本的世界战略的侵略性和疯狂性。它公然宣称要实现天皇的宏图,发扬帝国的国威,以先发制人、速战速决的战略,逐次向中、苏、英、美进攻,消灭其陆海军主力,占领其疆域,控制东亚大陆和西太平洋,最后称霸世界。
三、《国策基准》的制定
日本陆海军中央部在完成《帝国国防方针》和《帝国军队用兵纲领》的修改后,展开新的政治攻势,促使议会通过适应扩大对外侵略的基本国策。
日本陆海军对外侵略的方针,历来存在着分歧。陆军主张以陆为主、以海为辅的北进方针,海军则主张确保大陆、发展南方的南进方针。因此,陆海军分别拟定国策纲要的提案,双方分歧很大。海军坚持“北守南进”的方针,对陆军的方针无论如何也不同意。为解决战争指导方面的分歧,日本陆军参谋部进行了改编,在第1部内设置了主管战争指导和判断形势的第2科,专门研究国防国策,调整陆海军之间的意见。
1936年6月30日,日本陆军参谋部作出《国防国策大纲》最后方案。
它是一个包括军事、外交、财政等各方面的广泛的国防政策的纲领,其中陆海军在方针方面也达成一致协议,将“北守南进”改为“南北并进”。
1936年8月7日,日本在首相、外相、陆相、海相、藏相参加的五相会议上,通过了《国策基准》[《国策基准》又称《基本国策纲要》、《国策大纲》。],其主要内容如下:
1.国家大政的根本,在于根据大义名分,内则巩固国家基础,外求发展国运,……帝国鉴于内外的形势,认为帝国当前应该确立的根本国策,在于外交和国防互相配合,一方面确保帝国在东亚大陆的地位,另一方面向南方海洋发展,基准的大纲如下:
(1)排除列强在东亚的霸道政策,……具体体现皇道精神,……
(2)……确保帝国在名义上和实质上都成为东亚安定势力的地位,应充实必要的国防军备。
(3)对大陆的基本政策,在于希求满洲国的健全发展,日满国防的巩固,消除北方苏联的威胁,同时防范英、美,具体实现日、满、华三国的紧密合作,……
(4)对南方海洋,特别是对外南洋方面,努力促进我国民族的经济发展,一面避免刺激他国,一面以渐进的和平手段扩张我国势力,……
2.以上述根本国策为轴心,统一调整内外各项政策,力求适应现在的形势而实现刷新国政。其纲要如下:
(1)扩充国防军备陆军军备,以对抗苏联于远东所能使用的兵力为目标。
……海军军备,应配备和充实兵力,足以对抗美国海军,确保西太平洋制海权。
(2)我国外交政策,总的说来,应以不折不扣地完成根本国策为基本精神,加以综合地革新,……
3.政治行政机构的革新改善、财政经济政策的确立以及其他各种设施的运用,都必须和上述根本国策相适应,关于下列事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
(1)指导和统一国内舆论,使在打破非常局面上能够巩固国民的决心。
(2)……对行政机构和经济组织应进行适当的改革。
(4)为航空及海运事业的飞跃前进,应采取适当的措施。
(5)加速制定国防和产业所需重要资源、原料的自给自足计划。……[〔日〕外爷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1840—1915)》下卷,1969年再版本,《文书》第344~345页。]
上述《国策基准》,是日本政府第一次明确制定的向大陆和海洋同时扩张的全面侵略计划。它具体地规定了侵吞中国、进犯苏联、待机南进的战略方案。它首次把北进和南进两个方面并列为国策,妄图独占东亚大陆,控制西、南太平洋,争霸世界。《基准》强调以整备国防为主要手段,推行法西斯的内政和经济政策,并以积极的外交相配合,以实现其战略计划。这一侵略性的《国策基准》,一直成为日本政府在亚洲和太平洋扩大侵略所遵循的方针。在以后的年代里,日本政府始终按照这一基准行动。
四、1937年度侵华作战计划
1936年,日本陆海军中央部照例于9月末前制定第2年度的作战计划(年度是从本年4月起至翌年3月止),日本侵华战争全面升级的准备日趋完善。
日本感到自从实行侵吞华北的计划以来,和英美等国的矛盾进一步加深。
1935年12月5日,英国外相贺尔表示,英国对华北情势“密切注视”。
次日,美国国务卿赫尔发表文告,声明对“华北自治运动”不能熟视无睹。
但是,他们对日本的军火贸易继续在进行。苏联明确谴责法西斯国家在东西方的侵略,但为了自身利益,亦尽量避免激化矛盾,并于1935年3只将中东铁路非法卖给日本。国际联盟也仍在推行着怂恿侵略的绥靖政策。同时,日本看到,意大利自1935年10月侵入阿比西尼亚后,于1936年6月即将其吞并。德国于1935年3月宣布重新发展军备,建立50万军队,1936年3月撕毁凡尔赛和约和罗迦诺公约,悍然进兵莱茵非军事区,并于7月与意大利开始了干涉西班牙的武装侵略。德意法西斯国家在西方的侵略行动,使日本法西斯的侵略野心受到鼓舞,它急欲在中国扩大侵略战争。
9月3日,恰巧在中国广州北海日商丸一药房的中野顺三被杀,系何国人所为尚属疑问,日本海陆军中央部却借机向中国发难,其出兵计划如下:
海军军令部《时局处理方针》
1.国家需要定下对华惩罚的决心。
2.GF(联合舰队)立即从佐世保方面开始行动。
3.促进对华作战准备。
4.促进现在进行的对华交涉,并适时要求其限期答复。
5.根据中国方面对上项采取的态度,可对河北、山东及青岛进行保障占领。根据情况也可对海南岛进行保障占领。
6.对华作战要极力限定于局部,且准备持久战。
因此,在华中、华南的侨民,要相机使之撤退,但上海可就地保护。[〔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1),朝云新闻社,1983年增印,第92页。]
陆军参谋部《对华时局的对策》
1.对华中、华南方面,按目前形势,不以陆军行使实力。
2.为预防因抗日行为波及华北而爆发不祥事件,看时机先派1个师去满洲,在锦州附近待机。
3.在华北,万一发生……中国驻屯军应坚决奋力给以惩罚。此时将给中国驻屯军增加上述待机的1个师和关东军司令官所辖部队的一部,有关指挥问题另定。
在以上场合,军队的行动应神速机敏,在最短时间内给以闪电般打击,以最小限度的要求,就地解决问题。
4.其余的关东军作好对苏作战准备,以求万全。[〔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大本营陆军部》(1),朝云新闻社,1969年增印,第91页。]
以上陆军参谋部《对华时局的对策》中,虽主张先侵占华北,但是陆军省主张选择中国的要害地区上海、南京大举进攻。
至于外交如何配合,9月26日,日本陆、海、外3省局长会谈,设计了由外交导致行使武力的三部曲:
“1.促使蒋介石回京,进行外交谈判;
2.如蒋介石拖延回京,则以最后通牒强迫之;
3.如仍不回京,则采取行使实力之手段。”[〔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大本营陆军部》〈1〉,朝云新闻社,1969年增印,第92页。]
与此同时,日本海军省部又作出了杀气腾腾的“对华处理方针备忘录”,内容如下:
1.国家迅速确立惩罚中国之决心,尤应促使陆军速与海军采取同一步调。
2.做好对华作战各种准备,并依靠已下令增派兵力之威慑力量,促进外交交涉。
3.蒋介石不回京,或南京政府对我最后要求事项不表诚意时,海陆军应分别进行必要的兵力配备(对华作战)。
4.在不接受我最后要求情况下:
(1)固守上海(海陆军协同)。
(2)对青岛进行保障占领(海陆军协同)。
(3)封锁华中、华南之要地(海军兵力)。
(4)轰炸华中、华南之航空基地及主要军事设施(海军兵力)。
(5)陆军向华北出兵。[〔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大本营陆军部》〈1〉,朝云新闻社,1969年增印,第419~420页。]
日本的一个侨民,不知何故被何人所杀,日本政府和军部却掀起轩然大波,决心向中国政府兴师问罪。日本法西斯政府明目张胆地以最后通碟的形式,勒令一个主权国家接受其无理的要求,如遭拒绝就以全面战争相威胁。竟然要以“神速机敏”的行动,给中国“闪电般打击”,占领华北、华中、华南的青岛、上海、南京、海南岛等各要地,并对华中、华南实施海上封锁和空中轰炸,一举灭亡中国。
这就是侵略成性的日本法西斯政府和军部,利令智昏跃跃欲试的真实写照。
1936年下半年,日本没有实现这一侵华计划,只是因为侵略者想选择更为有利的时机而已。
日本1937年度的侵华计划,是在1936年就准备付诸实施的计划上修改而成的。这个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当以中国为敌时,依下列要领进行作战。根据华北、华中以及华南地区形势,以击溃必要方面的敌人,并占领各要地为目的。为此陆军应协同海军击溃必要地区之敌,并占领各要地。海军消灭敌舰队,并控制中国沿海以及扬子江水域,协助陆军占领必要之要地。”
“因此,决定在对华北作战时,除过去的两个集团军(5个师)外,根据情况再增加3个师,必要时还可能在华北5省进行作战。”
“对华中方面原来计划以第9集团军(3个师)占领上海附近,但是这方面的中国军队增加了兵力,构筑了坚固的阵地线,考虑到作战规模将会因此而扩大时,限定在这一狭小地区,对我战略态势显然不利,因此,计划调新编第10集团军(2个师)从杭州湾登陆,从太湖南面前进,两集团军策应向南京作战,占领和确保包括上海、杭州、南京在内的三角地带。”
“对华南的作战计划,同去年度一样,计划大致用1个师的兵力。如此,按去年度计划充作对华作战的兵力为9个师,而昭和12(1937)年度增加到14个师。”
日本海军方面认为,限定局部作战可能是不现实的,“必所作出全面战争的计划。海军用兵不能固定在一个地方,它富于机动性,所以一开始就是准备去全中国所需要的地方,用必要的兵力,迅速达到目的。”[〔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l〉,朝云新闻社,1983年增印,第102~104页。]
为了贯彻1937年度侵华作战计划,便于侵华日军各兵团制定具体作战方案,日本陆军参谋部又发出《昭和十二年度帝国陆军作战计划要领》,训令规定如下:
1.日本陆军在华北方面作战的作战要领,大体规定如下:
(1)河北方面军(中国驻屯军司令官属下部队以外,还包括关东军司令官及朝鲜军司令官派遣的部队,以及从国内派来的部队),以主力沿平汉铁路地区作战,击溃河北省南部方面之敌,并占领黄河以北的各要地。此时,可根据需要以一部自津浦铁路方面协助山东方面作战军作战,也可根据情况,向山西及绥东方面进行作战。
(2)山东方面作战军,在青岛或其它地点登陆击溃敌人,并占领山东省各要地。
2.帝国陆军在华北作战时,中国驻屯军司令官之任务如下:
作战初期要以原有的属下部队确保天津、北平、张家口,可能的话包括济南等各要地,为在华北方面的陆军初期作战创造有利条件,尔后的任务随机而确定。
3.于上述场合作战初期之中国驻屯军作战地域是,独石口以东满华国境以南的地域,至于和山东方面作战军的分界线临时决定。”[〔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1〉,朝云新闻社,1983年增印,第139~140页。]
日本帝国主义历来是把中国作为首先要侵吞的假想敌国,照例编制年度对华作战的计划,而且对作战方针、原则与入侵战略方向,以及作战兵力的编成和部署,军事与外交如何配合等等,谋划得愈来愈具体和周密。
第二编 救亡高潮(1933.1~1937.7.6)
第十章 日本法西斯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准备
第四节 扩充军备,加强部署,频繁演练
一、增加军费
日本为了扩大侵略,把增加军费、扩军备战作为历届内阁的重要任务。
从1931年12月“非常时期财政”的高桥(是清)的财政,到1936年“二·二六”事件以后的准战时财政的马场(锳一)的财政和结城(丰太郎)的财政,各届大藏大臣都实行军事预算膨胀的政策,使军费的增加逐年直线上升,财政经费迅速膨胀。财政经费的膨胀,主要是因为军费增加。如所谓的“九·一八事变费”,从1931年至1936年,累计达10.7亿日元。这项费用的大部分是以陆海军省费的名目支出的。又如“军备改善费”,从1933年至1936年,陆军方面是4.95亿日元,海军方面是8.37亿日元,两者共计13.32亿日元。
如以陆海军两省省出的合计为军费,同一般会计岁出总额对比,则可明显看出军费比率逐年提高,详见下表:
军费的增长(单位:亿日元)
年度岁出总额军费比率%
193322.58.7338.8
193421.69.4143.5
193522.110.3246.7
193622.810.7847.3
从1933年至1936年的4年间,日本内阁拨出的直接军费即近40亿日元。
实际上军费不只限于陆海军省费,大藏省拨付的军事公债利息总额,递信省的勋章和养老金,内务省的征兵费等,虽属于其他省但仍归于军费的项目还很多,所以军费的绝对数和比率要远高于上述数字。
1936年3月9日上台的广田内阁,更是实行空前的军费膨胀政策,“国策阁议”优先讨论陆海军的“国防”发展计划,完全支持军方的要求。于是陆海军陆续提出自己庞大的军备计划,如陆军的第1次计划:扩充航空、防空设备,第1年度经费约6亿日元,经常费约3亿日元;扩充关东军的兵力,第1年度经费约6亿日元,经常费1.5亿日元。第2次计划:改善日本国内的军备,经费约3亿日元;整备作战资材,经费约1亿余日元。上述经费约20余亿日元,要求自1937年起继续5年至10年[日本历史学研究会:《太平洋战争史》第2卷,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3页。],海军也提出了以建造主力舰及扩充航空部队为中心的庞大经费计划。为执行上述扩充军备计划,1937年度军费预算总额达到32.7亿日元之多,军费的比重大大增长,仅直接军事费,就超过了岁出总额的69%。
日本政府推行军费膨胀政策,军费连年大幅度增加,使年度财政赤字随着连年增长。为了弥补预算的亏空,一方面修改税制、增加税收,仅在1937年预算中即增税6亿日元。但这同庞大支出相比,仍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因此,日本政府只有从增发大量公债中寻找出路。从1932~1936年,日本每年发行的公债,都在10亿日元以上,5年间,公债发行总额达71亿日元,年度末公债的余额,从70亿日元增加到105亿日元。
军费膨胀和增加税收加重了日本国民的沉重负担,而公债发行的增长又加剧了通货膨胀,使国民的生活进一步降低,这些都加深了日本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矛盾。
二、扩充军队
陆海军[日本不设独立的空军,航空兵分属于陆海军。]是日本对外侵略的主要工具,对其扩充和加强历来受到重视。特别是日本在1935年1月退出裁军会议后,更以全力发展陆海军,扩充军备,增强实力,力争与世界列强匹敌。到1936年初,月本陆军常备兵力从1930年初的25万人增至40万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第69页。]
1936年6月3日,日本在改定的《帝国国防方针》及《用兵纲领》中,确定陆军的扩充军备计划为陆军50个师,航空兵142个中队。根据上述计划,陆军省于11月26日制定陆军军备充实计划大纲,其主要内容是:
1.战时兵力到昭和17(1942)年度,大约配备40个师及与之相应的各部队,航空兵约140个中队及与之相应的各部队。
2.平时兵力到昭和17(1942)年度,大约在满洲配备10个师,国内及朝鲜配备17个师及与之相应的部队。航空兵140个中队及与之相应的部队。同时增加补充、动员、教育、补给、卫生等各项设施。
3.作战物资的整备伴随昭和12(1937)年度至17(1942)年度之间,增加战时兵力,改善编制装备,对其所需作战物资要大部配齐。[〔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1〉,朝云新闻社,1983年增印,第96~97页。]
为了上下一致全力贯彻军备充实计划大纲,1936年12月,日本陆军中央部召集各集团军和师的参谋长等人,密示该大纲的精神。“象这种内容属于军事机密,并且在预算尚未决定之前就向下传达的事,这是以前完全没有过的事例。所以这样作,是因为圆满实现这一划时期的充实军备,还需要军民的一致协力,所以事先告诉大家,作为指导舆论的参考。”[〔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1〉,朝云新闻社,1983年增印,第97页。]
这种无先例的作法表明日本陆军中央部对加速扩充军备,掀动全面战争升级按钮的迫切心情。
日本海军对扩充军备的劲头,较之日本陆军有过之而无不及。日本退出裁军会议后。已无任何的国际约束,海军即在造舰方面与美国展开竞赛。1936年6月《帝国国防方针》及《用兵纲领》确定海军的扩充军备计划是,海军主力舰12艘,航空母舰12艘,巡洋舰28艘,水雷战队6队(驱逐舰96艘),潜水战队若干(潜水舰70艘),航空兵65个队。[〔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大本营陆军部》〈1〉,朝云新闻社,1969年增印,第395页。]
日本海军连续进行了3次海军军备补充计划。第1次是从1931年起至1936年的“01计划”;在第 1次补充计划过程中,又进行了第2次的1934年至1937年的“02计划”;第3次是1937年至1942年的“03计划”。列入第3次军备补充计划所建造的军舰,有世界最大的战列舰“大和”号和“武藏”号,以及13艘潜水舰。[〔日〕外山三郎:《日本海军史》,解放军出版社,1988年版,第101~103页。]
“大和”号战列舰长256米,宽36.9米,吃水10.4米,排水量69100吨,装有460毫米主炮9门。按照“02计划”到1937年,日本海军的总吨位与美国海军总吨位的比例,已远远超过华盛顿条约规定的64%,达到80%的最高状态。[〔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1〉,朝云新闻社,1983年增印,第96页。]
日本陆海军经过大力扩充,到1937年7月初,其总兵力及配置如下:
陆军
1.关东军:第1、第2、第4、第12师,独立混成第1、第11旅,独立第1~第5守备队,骑兵集团(第1、第4旅),骑兵第3旅,独立炮兵3个团,关东军飞行集团(飞行第10、第11、第12、第15、第16团)、铁道第3团,汽车第1、第2团,电信第3团等。
2.朝鲜军:第19、第20师。
3.中国驻屯军:驻屯步兵旅,炮兵团等。
4.台湾军:第1、第2团,炮兵团。
5.日本国内:近卫、第3、第5、第6、第7、第8、第9、第10、第11、第14、第16师,共11个师。
6.航空兵团:第1飞行旅(驻日本国内)、第2飞行旅(驻朝鲜)、第3飞行旅(驻台湾)[〔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1〉,朝云新闻社,1983年增印,第109~110页。]
海军
军舰:战列舰9艘,巡洋舰33艘,驱逐舰97艘,潜水舰55艘,航空母舰6艘,合计199艘、77.1万吨。
舰队:联合舰队(第1、第2舰队)、第3舰队、练习舰队。担任对华作战的为第3舰队,司令部驻上海,所辖第10、第11战队及第5水雷队分别活动于中国沿海及长江。另外还有第27驱逐舰队驻旅顺港,第5驱逐舰队驻马公港。
海军航空兵:共37个中队,基地航空兵飞机512架,舰载航空兵飞机173架,共计飞机685架。[〔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陆军航空军备和运用》〈1〉,朝云新闻社,1971年版,第472页。]
三、掠夺和储备战略物资
日本是岛国、小国,战略物资贫乏,石油、铁矿石、棉花等工业原料,全部或绝大部分依赖从海外进口,在非铁金属中,铝、镍、钴、镁的全部,铜、锡、铬、锰的大部分原料都依靠进口。日本侵占中国东北后,在鞍山、本溪、沈阳、抚顺,安东(今丹东)、营口、旅大、吉林、牡丹江等地,开办采矿、钢铁、制铝等企业,对东北的铁、煤、铝、镁等资源,进行强盗式的开采掠夺。从1932~1936年,日本平均每年从东北掠夺的铁和钢,分别约占其总产量的50%和10%。
日本帝国主义为准备发动全面侵华战争进而争霸世界,加速各种战略原料的进口和物资储备。
1936年,用于进口贸易的金额,较1935年增长约10亿日元。[〔日〕中原茂敏:《大东亚补给战》,解放军出版社,1984年版,第103页。]
从1932年至1936年,铁矿石进口增长2.5倍,废铁进口增长1.5倍,铜进口增长26.5倍,石油和煤的进口各增长近1倍。日本的大部分战略原料是从美国进口,由1932年开始,日本每年从美国进口的原料,占其总进口额的比例是:废钢铁90%,钢铁半成品45%,铅45%,铜90%,铝18%,石油及石油产品45%。美国的战略原料出口,大大帮助了日本以扩张侵略为目标的军事工业的发展。
日本战略物资大部依赖海外进口,这就决定了日本战争经济的脆弱性。
随着军事工业的迅速膨胀,所需战略物资与日俱增,缺额越来越大。截至1937年,日本主要战略物资对海外依赖程度如下表:
日本主要战略物资的对海外依赖程度及进口地(%)*
物资名称对海外
依赖程度物资进口地
朝鲜台湾南洋中国东北小计其他地区
石油82───0.910.9199.09
煤炭109.903.73─43.6857.3142.67
铁矿石898.81──7.1815.9983.97
废钢铁72─1.15─1.8002.9597.05
生铁3312.00──19.0031.0069.00
铝钒土100─────100
菱镁矿石100───99.3099.300.70
棉花1000.96───0.9699.03
羊毛100───0.180.1899.82
纸浆68─────100
生橡胶100─────100
磷矿石100──9.31─9.3199.69
硫酸铵2520.13──34.3154.4445.55
盐75─5.58─31.7237.3062.66
大豆7521.041.01─77.95100─
小麦303.28──6.399.6790.30
玉米76 ─ 2674
大米1560.4537.66 ─98.111.87
糖88─80.284.00─84.2815.67
机床46 ─ 5446
*[〔日〕东京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战对日本经济》,东京大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9页。]
由于坦克、飞机等新的技术兵器大规模使用于战场,以致钢铁、石油、各种非铁金属以及橡胶和各种化工原料等,在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成为扩大武器装备生产和维持军队作战必不可少的重要物质基础。
日本帝国主义为扩充军备,实现对外侵略的战略计划,从其本国战略资源贫乏的情况出发,差不多每次发动向外侵略的战争,都把攫取重要战略地区和战略资源作为其首要的目标。从“九·一八”鲸吞中国东北的资源,到蚕食中国华北的资源,从谋划制造各种挑衅事件,到不宣而战肢解中国的领土,都反映着日本帝国主义的贪婪本性——通过侵略战争夺掠资源,再通过侵吞的资源扩充军备和扩大侵略战争。
四、加紧工业的军事化和武器装备生产
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日本的经济实力与其侵略世界的野心相比,是很不适应的。作为军事工业基础的重工业,在工业中所占比例仅为38%,其中冶金业和机器制造业的产值,总共不过占工业总产值的20%,而且工业技术落后,许多机器制造部门,如机床和重型机器制造业等部门几乎没有发展,郑铝业等还是空白,汽车工业和飞机制造业才刚刚生产。因此,实行工业军事化、经济军事化,就成为日本统治阶级准备扩大侵略战争和摆脱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必由之路。这样既可转移国内人民的视线,又可使垄断资本家大发横财。
为了实现经济的军事化,1936年日本设立专门研究机关“日满财政经济研究会”,首先对扩充重要产业等进行研究。
1937年5月,日本设立企划厅(以后又改为企划院),作为国家战争经济的参谋部,就各项产业、资源适应扩大侵略战争需要,进行通盘的谋划。
为推动政府加快经济军事化和军事工业的扩充,日本陆军参谋部于1936年7月23日和29日,先后向陆军省提出“为战备迫切期待开发产业”、“备战计划方针”两项计划,强烈要求于1941年前完成。1936年底,参谋部又拟定出“重要产业五年计划”。1937年5月29日,陆军省根据参谋部的计划,向日本政府提出了《重要产业五年计划纲要》,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方针大致以昭和16年(1941年)为期,有计划地发展各项重要产业。……由此取得国力的飞跃发展,亦可确立安定东亚的实力。
第二、要点1.本计划以昭和12年度至昭和16年度的5年为第1期,先严密选定国防上重要产业的种类及指标,予以统制,促其实现。……根据第1次5年计划的进展,亦拟订第2次5年计划。
2.发展重要的国防工业,是以帝国为主体,因地制宜地根据日满一体化原则进行安排的。由于考虑到国防上的必要性,尽力使必要的产业在大陆得到发展,……选定最为必要的资源,通过日中提携,努力在华北进行开发。
3.本计划实施中应避免对帝国现在的资本主义经济机构作急剧的变革,但对于金融、财政、物价、贸易、对外结账、运输、配给、劳务及非重要的国民生产消费等统制上,应先发制人,讲究必要的对策,以求本计划的综合顺利进展。
4.发展重要产业,须综合技术、资本及原料等各方面,……分出轻重缓急的程度,首先选择重要和急需的产业,促其实现。第1期计划中首先着手的有下列各重要部门。
(1)军械工业;
(2)飞机工业;
(3)汽车工业;
(4)机床工业;
(5)钢铁工业;
(6)液体燃料工业;
(7)煤炭工业;
(8)普通机器工业;
(9)制铝工业;
(10)制镁工业;
(11)造船工业;
(12)电力工业;
(13)铁道车辆工业。
军械工业及飞机工业的发展,按照军部另行设计的方案进行,但和它有关的资金、机械、原材料、劳动力、燃料及动力等一般重要产业的发展,……已包含于本计划中。
5.根据以上要求,规定发展重要产业的一般目标及在日满的分配额列成下列3表:
重要产业五年计划一般目标
类别单位生产发展指标增加的指标
合计日本满洲合计日本满洲
飞机架1000070003000民用机
2000
汽车万辆109130264
工作母机万台50455
钢
铁钢材万
公
吨1000
(1300)700
(900)300
(400)
生铁1150
(1550)750
(1000)400
(550)
铁矿石225010501200存量800800
液
体
燃
料挥发油万
千
公
升330190140
酒精50455
苯20146
重油235135100
煤炭万吨1100070004000
铝公吨1073
煤千公吨963
船舶万吨(93)(86)(7)70068020
电力万千瓦(1257)(1117)(140)
铁道车辆辆 机2200
货527001000
300001200
22700
4.军械数字未列入本表。
5.(略)
计划产业的生产力扩大率表和重要产业扩充计划所需资金概算表(略),需要资金为85.36亿日元。[〔日〕秦郁彦:《军事法西斯运动史》,河出书房新社,1962年版,第328~333页。]
关于兵器工业,是把改造多年的旧式军备纳入产业计划,使之按总体的要求完备起来。其具体指标为:
(1)飞机工业:根据产业计划,保持年产1万架的设备能力,第1年生产1万架,第2年生产2万架。
(2)军械工业:除加强官营设施外,还要把民间设备能力约增加为4倍,并通过教育和定货等办法,把准备转为战时的规模扩大为3倍。
(3)弹药工业:官营设施,重点设在满、朝并予以加强,民间设施能力的增加为7倍,特别是在增加榨出设备的同时,把准备转为战时的规模约扩大3倍。
(4)坦克工业:设备能力增加为2.5倍。
(5)机械器具工业:把准备转为战时的规模扩大为2~3倍。
(6)汽车工业:计划根据产业计划年产10万辆,保持30万辆。
满洲的建设,飞机3000架,其他以适应10个师的军需生产力目标。[〔日〕堀场一雄:《日本对华战争指导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5~36页。]
为了加速扩军备战,日本政府将军事开支的绝大部分用于扩大军火生产。首先对陆海军的官营军工厂进行大规模的改建、扩建,使其成为综合性的大兵工厂,生产能力显著提高。从1932年至1936年,陆海军兵工厂的固定资本均有增加,陆军兵工厂固定资产从1.39亿日元增至1.503亿日元,海军兵工厂固定资产从0.167亿日元增至0.47亿日元。由于日本的军工厂大批扩建,陆海军工厂的工人迅速增加。从1932年到1936年,陆军工厂的工人数增至1.9倍,海军工厂的工人数增至2倍多。随着军工厂固定资本的增长,新设备和工人不断增加,各项军工产品的生产额迅速提高,军工厂生产总额急剧扩大。从1931年至1936年,在兵器生产中,步枪增长6倍,计2.53万支,机枪增长3倍,计2400挺,火炮增长6倍,计590门,飞机增长2倍,计600架。[〔日〕中原茂敏:《大东亚补给战》,解放军出版社,1984年版,第56页。]
从1932年至1936年,年造舰能力(标准排水吨)增长7倍。日本加速扩军备战,准备发动更大规模的侵略战争,仅靠官办军工企业已经不能满足急剧增长的军工产品的需要,日本政府遂在大力扩充官营军工企业的同时,开始向民间垄断资本安排大批国家军事订货,将飞机、军舰、火炮、弹药以至新式武器的制造也交给民间企业。巨额的军事订货和超额的利润,吸引大批私人企业迅速向军事工业方面转化,民间企业形成了一股发展军工生产的热潮。
1931~1936年,日本政府向民间企业的军事订货和军事投资的金额,为向官营军事工厂投资金额的3倍。日本军火生产增产计划的实现,主要依靠民间企业。如从1931~1936年的6年中,陆军的军事费合计为25.295亿日元,其中约51.2%即12.955亿日元,作为兵器制造费的支出,而兵器制造费的70.2%即9.09亿日元,支付给了民间企业,支付给官营工厂的只占29.8%即3.864亿日元。海军方面,从1933~1936年的4年中,军事费合计19.973亿日元,其中61%即12.19亿日元,用于舰船、兵器等的生产,而舰船、兵器等制造费的75%即9.18亿日元,用于向民间企业订货,仅以25%即3.01亿日元,用于向官营工厂订货。[〔日〕小山弘健:《日本军事工业的历史分析》,御茶水房,1972年版,第217页。]
由此可以看出,在军工生产中,民营企业所占的比重超过了官营企业。为了准备发动更大规模的侵略战争,日本的军事工业走上了新的发展阶段。
巨额军事订货和军事利润的增长,推动日本老财阀资本迅速转向军事工业方面。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政府指定生产军工产品的企业有110家,其中拥有实力的工厂,基本上全部属于三菱、三井、往友、大仓、久原等老财阀。它们纷纷改变经营方针,扩大军事工业投资,从事军舰、飞机和机械化装备的制造。在经济军事化的过程中,日本政府又扶植了一批与军阀密切勾结,以生产武器和军需品为主的新兴财阀即康采恩。如:日产、日氮、森、日窒、日曹、理研等军人康采恩。这些新兴财阀在军方的支持和扶植下,乘着“军需通货膨胀”的浪潮,迅速发展成为日本军事工业中最富侵略性的一支力量。1931~1936年,民间企业同军事有关的投资在总投资中所占的比例,老财阀为14~26%,主要投资于为军事工业提供原料的基础军需生产部门,而新财阀为50~95%,主要投资于直接生产军火的部门。
在军事工业的带动下,日本的工厂企业由1932年的6.73万个,增加到1936年的9.06万个。日本的工业产值从1930年的59.63亿日元,增至1937年的163.56亿日元。重工业产值在整个工业中所占的比重,由1930年的38.2%(即22.83亿日元),上升到1937年的57.8%(即94.52亿日元),轻工业产值在整个工业中所占的比重,则由61.8%,下降为42.2%。 [〔日〕小山弘健:《日本军事工业的历史分析》,御茶水书房,1972年版,第199页。]
日本已由轻工业为主体的工业,进到了以重工业为主体的工业。至1936年,日本重工业产品的产量,有些已进入世界的前列,船舶居世界第3位,水泥、钢块、生铁、汽车的产量,分别居世界第5、6、7、8位。[〔日〕东京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战时日本经济》,东京大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8页。]
从1931年到1937年,某些重工业产品的年产量增长见下表:
1931~1937年某些重式业产品的年产量*
产品1931年1937年增长倍数
钢(千吨)188363522.3
钢材(千吨)166456302.4
石油产品(千吨)112246220.8
汽车(台)434946220.8
造船(吨)1005154281883.3
*[〔美〕战略轰炸调查团:《日本战争经济的崩溃》,日本评论杜,附表c—21、C—22(钢、钢材);〔日〕东洋经济新报社:《昭和产业史》第1卷,东洋经济新报社,1950年版,第61、325、265页(石油产品、汽车、造船)。]
从1931年至于937年,日本陆海军兵器的年生产量,更是有数倍至数十倍的增长,详见下表:
1931~1937年日本兵器年产量*
兵器名称1931年1937年增长倍数
步枪(支)36134275410.8
机枪(挺)54122953.2
火炮(门)904784.3
坦克(辆)1247938.9
飞机(架)41015802.8
军舰(吨)5100517249
*[〔日〕小山弘健:《日本军事工业的历史分析》,1972年版,第175页(坦克);〔日〕安藤良雄:《太平洋战争的经济史的研究》,东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74~375页(步枪、机枪、火炮、飞机、军舰)。]
五、增加在华驻屯军(参见附图15)
所谓驻屯军,是按照帝国主义强加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不平等条约,即1901年八国联军迫使清政府签订之《辛丑条约》建立的。它应允诸国“常留兵队,分保使馆”,“酌定数处,留兵驻守,以保京师至海通道无断绝之虞。今诸国驻守之处,系黄村、廊坊、杨村、天津、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今滦县)、昌黎、秦皇岛、山海关。”[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4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32页。] 并对各国驻兵数目作出了规定。
据此,日本编成“清国驻屯军”,在北京、天津等地驻守。但是,日本从1911年起即增加了“北清派遣队”步兵1个营、机枪6个排。1927年4月,又扩大编制在天津成立中国驻屯军司令部。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除上述驻守部队外,又配属了1年轮换制的临时派遣队(步兵2个营及工兵、通信、炮兵等分队)。
1936年,日本随着侵华战争步伐的加快,广田内阁决定再次大幅度地增加中国驻屯军,扩大其编制,在驻屯军司令部下设驻屯步兵旅司令部(辖步兵第1、第2团)、坦克队、骑兵队、炮兵团、工兵队、通信队、宪兵队及医院、仓库等。总兵力由改编前(6月1日)的人员1771名,马174匹,增至改编后(6月10日)的人员5774名,马648匹,兵力增加近3倍。同时,将过去每年的轮换制,改变为永驻制。上述扩充的日军各部队,6月上旬先后在中国登陆,强行部署于塘沽、滦县、山海关、秦皇岛等地,控制战略要点。据1936年9月22日《申报》讯:华北日驻军总数已达1.4万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