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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史分卷《春秋战国史》[1]

_15 史仲文(现代)
  总之,春秋战国时期,"定民之居,成民之事"④,辟疆域,开发四野荒隙之地,列国为领土控制权争战不休,努力增强各自的政治经济实力,城市设置数量如雨后春笋般地大量耸现大地,城市规模剧然膨胀,人口用地密度指数相应下降,一方面不断调整着新的人地关系矛盾,同时也适应着城市经济职能的完善,自然而然为社会风气育成铺张了优裕的温床。
  (二)城市民风春秋战国时期,城市经济力量的增加和工商业活动的繁华,带动了城市人口构成比重的调整,平民阶层已成为城市居民的主体。《国语·齐语》云:"处士也,使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士工商贾这批最活跃的社会人群,几乎都会聚于城市。人口大量集中的城市,以其活力而成为观当地民风的投影窗口。
  当时城市居民成分相当复杂。中原文化圈的赵国都城邯郸,"杂民之所居也,其民轻而难用"①。东南地区大都会的吴,楚春申君居此,曾广泛"招致天下之喜游子弟"②。齐鲁文化圈的薛城,齐孟尝君居此,"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薛中,盖六万余家",以致"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③。临淄齐都,也是内"具五民",即游子乐其俗不复归的五方来民,"其俗宽缓阔达,而足智,好议论,地重,难动摇,怯於众斗,勇於持刺"④。宋国,也都有"邻
  ① 《管子·大匡》。
  ② 参见拙作:《中国古代"集中市制"及有关方面的考察》,《文物》1990 年1 期。③ 裘锡圭:《战国文字中的"市"》,《考古学报》1980 年3 期。
  ④ 《国语·齐语》。
  ① 《战国策·秦简》。
  ② 《史记·货殖列传》。
  ③ 《史记·孟尝君列传》。
  ④ 《史记·货殖列传》。
  民之所处"⑤。
  这批喜游子弟、任侠奸人、暴桀之徒或四方游士,基本属于城市平民阶层,占了城市总人口颇大的比重,来源很杂,良莠不齐,有的是没落贵族子弟,有的是武士出身,有的为布衣庶人,也有的是"智术能法"的知识分子。他们活动能量大,或强毅劲直,"积礼义而为君子"⑥;或亏法利私,游手好闲而为小人;或倚仗王公大人豢养作靠山,趾高气扬,专横跋扈。他们的所作所为,往往左右着城市民风,对社会风气好坏有极大影响面。司马迁曾描绘他们中的一批"耗国便家"的所谓"闾巷少年"、"游闲公子"说:闾巷少年,攻剽椎埋,劫人作奸,掘冢铸币,任侠并兼,借交报仇,纂逐幽隐,不避法禁,走死地如鹜者,其实皆为财用耳。
  游闲公子,饰冠剑,连车骑,亦为富贵容也。弋射渔猎,犯晨夜,冒霜雪,弛阬谷,不避猛兽之害,为得味也。博戏驰逐,斗鸡走狗,作色相矜,必争胜者,重失负也。(《货殖列传》)
  杂民麇集于城中,"诸侯放恣,处士横议"(《孟子·滕文公下》),游子驰逐,藏龙卧虎,积垢纳污,隆技击,事玩巧,任侠使气,喜怒哀乐,构成一代城市民风之大观。
  "具五民"的齐都临淄城内,据说居民一度达七万户,若约计下户三男子,即有二十一万男性居民。《战国策·齐策》称"临淄甚富而实,其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蹴踘者。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敦而富,志高而扬"。《荀子·议兵》有云:"齐人隆技击"。
  流俗芸芸的城市生活繁华景观,不止为临淄一城。《新论》称楚国郢都,也是"车挂毂,民摩肩,市路相交,号为朝衣新而暮衣弊"①。人流熙攘,车乘磕碰,早上穿新衣逛闹市,到傍晚差不多就挤破了,可见热闹程度毫不亚于临淄。
  《史记·货殖列传》对列国城市的民风异同,有其概观。言楚国宛城,"俗杂好事,业多贾,其任侠"。秦国雍城、栎邑,"多大贾,其民盖玩巧而事末"。赵国种、代、石北诸城,"地边胡,数被寇,人民矜懻忮,好气,任侠为奸,不事农商"。燕都,"大与赵代俗相类,而民雕捍少虑"。中山国都,"民俗怀急,仰机利而食,丈夫相聚游戏,悲歌忼慨,起则相随椎剽,休则掘冢,作巧奸冶,多美物,为倡优"。《吕氏春秋·先识》也说:"中山之俗,以昼为夜,以夜继日,男女切倚,固无休息,康乐,歌谣好悲"。此外,东周■阳"周人之俗,治产业,力工商,逐什二以为务"②;山东莒国细民,"贪而好假,高勇而贱仁,士武以疾,忿急以速竭"①。凡此等等,史书也均有所述。
  游侠盗逞,玩巧奸冶,是当时城市普遍风气。如晋都内盗氓横行,连官方客馆也只得"高其闬闳,厚其墙垣,以无忧客使"②。据说"晋国苦盗,有⑤ 《战国策·燕策》。
  ⑥ 《荀子·儒效》。
  ① 《太平御览》卷七七六引。
  ② 《史记·苏秦列传》。
  ① 《晏子春秋·内篇问上》。
  ② 《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郄雍者,能视盗之貌,察其眉睫之间,而得其情。晋侯使视盗,千百无遗一",结果招盗忌而被害。梁都城内一位豪富虞氏,"家充殷盛,钱帛无量,财货无訾。登高楼,临大路,设乐陈酒,击博楼上。侠客相随而行。楼上博者射,明琼张中,反两■鱼而笑"。正当虞氏於高楼设乐陈酒击博赌胜之酣,适有飞鸢坠落口中所衔腐鼠肉,这下惹恼了一位侠客。他召集其徒众说:"虞氏富乐之日久矣,而常有轻易人之志,吾不侵犯之,而乃辱我以腐鼠,此而不报,无以立慬於天下","期日之夜,聚众积兵以攻虞氏,大灭其家"③。《史记·刺客列传》另记了燕都城内两则侠勇事,说战国末,卫人荆轲游居燕都后,结识了城内一位以屠狗和击筑营生的高渐离,两人常酣饮于燕市,击筑和歌,哭笑失态,旁若无人。又说有一位少年恶勇,年十三,杀人,颐指气使,人不敢忤视。是时城中的侠勇,各有其侮辱观,自以为是而横行好斗,蔚为风气。《荀子·荣辱》曾按他们的所作所为,析为四类人:争饮食,无廉耻,不知是非,不辟死伤,不畏众强,恈恈然唯利饮食之见,是■彘之勇也。
  为事利,争货财,无辞让,果敢而振,猛贪而戾,恈恈然唯利之见,是贾盗之勇也。
  轻死而暴,是小人之勇也。
  义之所在,不倾於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持义而不桡,是士君子之勇也。
  可谓是切中当时的鄙俗流风。不过,也应指出,在列国城市民风的共同表征的另一方面,毕竟有其若干差异存在,如有的城市以营商玩巧为盛,有的则以豪侠为奸而不事农商为特征,有的尚文化娱乐而一踰商业活动。
  但从总体上说,商业活动终归是蕴育着这一时期城市生活新气象的主要动因,决定着城市经济的升沉和城市面貌的繁华或萧条。当时东方城市和中南地区楚国郢都,发达程度高于其他地区城市,不能不说有这方面原因。当时城市居民中除了游侠士子外,还有相当多的农工商贾。《荀子·儒效》说:"人积耨耕而为农夫,积斫削而为工匠,积贩货而为商贾,积礼义而为君子,工匠之子莫不继事,而都国之民安习其服"。春秋末孔子弟子颜回居鲁城陋巷,"有郭外之田五十亩,足以给■粥,郭内之田十亩,足以为丝麻,鼓琴足以自娱"(《庄子·让王》)。是知其时的城市,未必尽是官宅民居和市肆,当有农田杂其中,此犹如清末民国间江南苏州城内仍有"南园"、"北园"的大片农田。颜回乃属之从中小地主中游离出来的城市平民知识阶层人士。"工匠之子莫不继事",如宋国司城子罕官宅附近,住着一家"恃为鞔以食三世"(《吕氏春秋·召类》),连续三代皆以修理皮履为生的个体鞋匠家庭。《庄子·逍遥游》说:"宋人有善为不龟手之药者,世世以洴澼絖为事。客闻之,请买其方百金"。靠家传药方,得以使世代以漂絮为业,而手不会龟裂或生冻疮,有人还出高价买下其方。是时又有"医不三世,不服其药"①的经验谈。在城市工商业经济活动中,还有靠制陶、治玉石、冶铁、织造、木作、酿酒等营生者。《列子·说符》即提到一位宋人,"为其君以玉为楮叶者,三年而成,锋杀茎柯,毫芒繁泽",这件玉雕作品如与真楮叶放在一起,竟难以识别,"此人遂以巧食宋国"。当然城中的手③ 《列子·说符》。
  ① 《礼记·曲礼下》。
  工业已不全是官营,亦有民营,其作坊不一定"就官府",也有近置市肆者,《论语·子张》即云:"百工居肆"。
  居于城市中的商贾,有的是自开作坊或自制自销,而为常住留居者。《晏子春秋·内篇杂上》即谈及:"齐有北郭骚者,结罘罔,捆蒲苇,织履,以养其母"。但也有来之他方的,如齐临淄城内有一位外来的"鲁工",因替景公制履,用黄金做鞋带,外饰金银珠玉,然不实用,被拘送出境②。《韩非子·说林上》说:"鲁人身善织屦,妻善织缟,而欲徙於越",有人劝他说,越人跣行被发,屦履缟冠在那边未必流行,你去了徒有其技,会受穷的。《庄子·逍遥游》也说:"宋人资章甫(冠名)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在城市商人阶层中,除了本地或外来的靠自持手工业技能营生者外,又有许多靠长途贾贩,互通有无,赚取地区差价的商人。《墨子·贵义》即云:"商人之四方,市贾倍徙,虽有关梁之难,盗贼之危,必为之。"《管子·禁藏》亦云:"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续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此外还有出卖技艺者、从事迷信活动者和男倡女妓、乞讨者等等,将于另节述之。
  就当时城市商业活动类别看,有"用盬盐起"的盐商,有"以铁冶成业"的豪富(《史记·货殖列传》),有"舆人成舆"的车肆,有"匠人成棺"的凶肆(《韩非子·备内》),有织卖履者(《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有织卖缟冠者(《说林上》),有鬻金者(《吕氏春秋·去宥》),有酒楼(《列子·说符》)或酒家(《晏子春秋·内篇问上》),有卖浆水家(《庄子·则阳》),有鬻牛马者(《荀子·儒效》),有屠羊之肆(《庄子·让王》),有屠狗者(《史记·荆轲列传》)、卖鸡豕者(《意林》引《尹文子》)、卖骏马者(《战国策·燕策》)、卖兔者(《吕氏春秋·慎势》)、卖■者(《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贩茅者(《内储说下》)、收购美玉者(《论语·子罕》)、相鸡狗者(《荀子·儒效》)、卖卜者(《战国策·齐策》)、占梦者(《晏子春秋·内篇谏上》)、行巫者(《列子·周穆王》)、倡优侏儒(《荀子·正论》),以及医方诸食技术之人(《史记·货殖列传》),等等。
  是时城中商家颇能别出心裁,以招揽顾客。如有的屠铺"悬牛首于门,而卖马肉于内"(《晏子春秋·内篇杂下》)。前述有的酒楼设于城内干道的繁华去处,设乐陈酒,又搞博戏行当。这当然容易为游侠恶勇无赖之徒提供便利场所。"世之走利",商业活动市场常是盗贼麇集出没之地,故有的商家每畜狗以防范,《荀子·王制》有云:"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讲了一则商家畜狗趣事,"宋人有酤酒者庄氏,升概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悬帜甚高",但尽管他卖买公平,服务态度周到,酒质也甚佳,还在店铺门前悬挂招客引子,人们却"怀钱挈壶瓮"不敢前往,怕遭狗噬,只能往别家酤,造成酒售不出变酸了。顾此失彼,商业活动中的种种矛盾,在城市风气的大场景中总是不断游移着的,然这多少得以窥见当时中下层社会的商俗。
  (三)乡里俗观② 《晏子春秋·内篇谏下》。
  春秋战国时期,"国之有封疆,犹家之有垣墙"①,都城、郡、县而外四境之内的鄙野之人,皆为其国臣民。故春秋时鲁国阳文君有直截了当说:"鲁四境之内,皆寡人之臣"②。可注意者,是时的"四境臣民"中,已融进相当一批原列入"野人"的蛮夷戎狄,差不多各个改变了过去的"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转向农耕定居,"早出暮入,耕稼树艺,多聚菽粟","妇人夙兴夜寐,纺绩织絍,多治麻丝葛绪綑布■"③,在生活习俗上趋于华化。一些不知变通或未曾受到强烈冲击的后进部族,出于生存需要,不得不辗转迁徙更荒远的周边④。此即《大戴礼记·千乘》分辨华夷之别,谓"不火食"的"四辟之民","至于大远"而成为东夷、南蛮、西戎、北狄的周边地区少数民族,留居中土者,乃均成华夏诸民。
  打破种族或姓族血缘关系,是时列国各有就地缘结合形式和互为比邻关系,进行编户齐民,规立四境内的地方基层行政系统。如《左传》襄公十五年有记宋国"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子罕置诸其里",乡、里为其地方基层组织。《论语·雍也》有记孔子给总管原思小米九百,原思不肯受,孔子说,那么就"以与尔邻、里、乡、党"之人吧。《墨子·尚同上》有云:"里长发政里之百姓,乡长发政乡之百姓"。《管子·立政》还提出一套理想中的基层组织系统:"分国以为五乡,乡为之师;分乡以为五州,州为之长;分州以为十里,里为之尉;分里以为十游,游为之宗;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当时列国的地方行政系统并不十分一致,名称也较混乱,统属关系今已难周知,但组织单位均已伸入四境社区的各个角落,而乡、里制几为各国基层组织的通例。
  云梦秦简《语书》记秦王政二十年(公元前227)南郡守腾发往楚各地的文告,曾指出:"民各有乡俗,其所利及好恶不同"。《庄子·则阳》云:"丘里者,合十姓百名,而以为风俗"。当此之际,时人每乐于称道"入境观俗"。《孟子·梁惠王下》云:"至于国境,问国之大禁,然后敢入"。《荀子·富国》云:"观国之治乱臧否,至于疆埸而端已见矣"。《韩非子·内储说上》云:"入王之境内,闻王之国俗"。这些津津乐道的经验谈,无非是指各国的风土民俗,所谓"观俗",自然包括乡里的俗观。
  乡、里是最基本的社区组织群体。就人群构成关系言,常常是"合十姓百名","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①,即女有夫家,男有妻室,居处原则从夫方居,强调父系世系,男子与同宗亲属间的认同感高于其他关系,但异姓家庭却又聚居同一乡里,彼此利害与共,过去的按族籍血缘关系划地而居已不能维持。"苟非同姓,农不出御,女不外嫁"②,一些特殊情况下犹同姓一地者,男子出赘和女子出嫁自当求之邻近乡里。重个体家庭组合而不讲究邻居间血缘联系,是乡里组织的一大俗观。
  乡里通常按社区、家庭组成、户数、财产、职业、政治地位等运作要素划分人群,故人际关系是观其风俗的重要方面。《左传》襄公十四年云:"士
  ① 《战国策·燕策》。
  ② 《墨子·鲁问》。
  ③ 《墨子·非乐上》。
  ④ 参见赵世超:《周代国野制度研究》,第324-325 页。
  ① 《管子·大匡》。
  ② 《吕氏春秋·上农》。
  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隶牧圉皆有亲昵,以相辅佐"。这种人以类聚的人群划分,有别于族籍血缘联系,带有社区群团的性质,是按社会身分地位及其从事的社会职业活动不同,结成不同的利益关系群,当同样适应于乡里。比如,《孟子·滕文公上》记农家许行自楚至滕,文公安排了一处居地,"其徒数十人,皆衣褐,捆屦,织席以为食"。由此可见,乡里人际关系,绝非"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管子·小匡》云:"卒伍政定于里。人与人相保,家与家相爱,少相居,长相游,祭祀相福,死丧相恤,祸福相忧,居处相乐,行作相和,哭泣相哀"。上引《滕文公上》云:"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尽管这多杂理想化成分,毕竟揭出乡里的地域性组织性质,及人际间的共同社会利益和义务所在。
  不过,当时的战乱和社会动荡,毫无疑问深深影响到乡里风气。是时俚言俗语,有云:"天下大乱,无有安国,一国尽乱,无有安家,一家皆乱,无有安身"(《吕氏春秋·谕大》)。有云:"某氏多货,其室培湿,守狗也,其势可穴也"(《听言》)。有云:"欲富乎,忍恥矣,倾绝矣,与义分背矣"(《荀子·大略》)。遭此长期的社会动乱,国无安日,民无宁日,世风大坏,偷盗横生,劂开人家后墙壁入室偷窃的"穿窬之盗"已不足为奇,养看家狗何用,还不如埋了好。世人逐利,为富不仁,无有廉耻,惯常的道德观念和是非标准尽数颠倒。所谓"乱国之俗,甚多流言"(《吕氏春秋·离谓》),也可以用来说明此等俚语的产生背景。乡里更难逃其劫,绝不是与世隔绝的安定社区。
  乡里风气,并非如"居处相乐,行作相和"那么纯正。"巧言令色,能小行而笃难於仁"者,大有人在;"嗜酤酒,好讴歌,巷游而乡居"①者,亦不鲜见。又有"鄙夫鄙妇相会於■阴"②,悦好私情者。云梦秦简《法律答问》①有记某里"同母异父相与奸"者,又有记"甲、乙交与女子丙奸,甲、乙以其故相刺伤"。包山楚简《疋狱》②有记州里田界纠纷或夺人土地而为墓地者。至于群盗小偷事象,更是到处泛起。《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晋国"寇盗充斥",连国家宾馆也不得不"高其闬闳(巷门),厚其墙垣,以无忧客使"。《墨子·号令》还提到一些城内"卒民相盗家室婴儿"的现象。城市如此,乡间尤甚。《列子·说符》言赵国、秦国乡间途中,群盗出没,路人遭杀,"尽取其衣装车马"。秦简记乡里的偷盗行为,有"盗采人桑叶"者,有"甲往盗丙,才到,乙亦往盗丙,与甲言,即各盗",有"夫盗三百钱,告妻,妻与共饮食之",等等,还有"父盗子,不为盗"的俚语。
  是时,乡里的斗殴之风也十分酷烈。秦简中所记的家庭成员殴打和邻里纠纷械斗,相当令人发指。如言"妻悍,夫殴治之,决其耳,若折肢指、胅体(脱臼)"。"斗以针、鉥、锥",什么家伙都使上。"或与人斗,缚而尽拔其须眉";"拔人发";"士伍甲斗,拔剑伐,斩人发结";"或斗,啮断人鼻,若耳,若指,若唇"等等;还有"殴大父母"者。《墨子·天志》有云:"窬于人之墙垣,抯格人之子女"。《列子·周穆王》记"宋阳里华
  ① 《大戴礼记·曾子立事》。
  ② 《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上》。
  ① 《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 年版。
  ② 《包山楚墓》(上册),文物出版社1991 年版,附录一。
  子中年病忘,朝取而夕忘,夕与而朝忘,在途则忘行,在室则忘坐,今不识先,后不识今。阖室毒之,谒史而卜之,弗占。谒巫而祷之,弗禁。谒医而攻之,弗已。鲁有儒生自媒能治之,华子之妻子以居产之半请其方"。岂料,这位华子的健忘症治愈后,竟不知好歹,不谙是非,"大怒,黜妻罚子,操戈逐儒生"。乡风败坏,由此可见。
  如果说,春秋时乡里尚是"入人之场园,取人之桃李瓜薑者,上得且罚之,众闻则非之"①,坏人坏事会受社会舆论谴责,那么战国时则大非昔比,世道争逐,使人人自危,人相见疑。《吕氏春秋·去尤》讲了一位丢鈇者,疑神疑鬼,老怀疑是邻居之子偷的,视其举止容貌言语均活像小偷,后丢的鈇在谷堆中找到,视一切又如常。《韩非子·说难下》记"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必将有盗。其邻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财。其家甚智其子,而大疑邻人之父"。《列子·说符》记"人有枯梧树者,其邻父言枯梧之树不祥",于是就将此树伐倒。那位邻居向他要些薪柴,他即怀疑是"邻人之父徒欲为薪,而教吾伐之"。所见的邻里人际关系,是以性恶相猜疑,所谓"家与家相爱,人与人相保",只是一种人心向往之愿。
  春秋时乡里风气,每见"大家即伐小家,强劫弱,众暴寡,诈欺愚,贵傲贱",故"爱我家人于乡人,爱我亲于我家人,爱我身于我亲"②,强调宗亲家族集团间的团结,常是处世自卫自立的手段。《礼记·檀弓上》记子柳葬母,"兄弟不同居者皆吊",自有这方面的原因。进入战国,旧有成俗全面动摇,"众庶百姓皆以贪利争夺为俗"③。寻常者,"有与悍者邻,欲卖宅而避之"④,邻里关系远疏对立;更甚者,"民之于利甚勤,子有杀父,臣有杀君,正昼为盗,日中穴阫(屋后墙)"⑤。至于"亲昆弟,同父母,尚有争钱财"⑥,"忍亲戚兄弟知交以求利"⑦,"妻子具而孝衰于亲,嗜欲得而信衰于友"①,家庭、同居、兄弟、亲戚关系的利益冲突,均已司空见惯。如在秦国,"秦之野人,以小利之故,弟兄相狱,亲戚相忍"②。云梦秦简《法律答问》有记"父子同居,杀伤父臣妾,畜产及盗之","免老(六十岁以上老人)告人以为不孝","假父盗假子","夫、妻、子五人共盗",等等。《管子》一书屡屡提到齐国"民有鬻子"、"民无■者卖其子"、"嫁妻卖子"。包山楚简《正狱》记楚国里人杀兄伤弟夺妻、不分田、强夺财产继承权等事甚多。在卫地,"卫人嫁其子而教之曰:必私积聚,为人妇而出,常也,其成居,幸也"③。家长公然教其女到婆家后要多藏私房,即使因之被休回家,也无关要紧,若安然,则更幸。"卫人迎新妇,妇上车,问:骖马,谁马也?御曰:借之。新妇谓仆曰:拊骖,无笞服。车至门,扶教送母:灭
  ① 《墨子·天志下》。
  ② 《墨子·非乐上》、《耕柱》。
  ③ 《荀子·强国》。
  ④ 《韩非子·说林下》。
  ⑤ 《庄子·庚桑楚》。
  ⑥ 《战国策·魏策》。
  ⑦ 《吕氏春秋·节丧》。
  ① 《荀子·性恶》。
  ② 《吕氏春秋·高义》。
  ③ 《韩非子·说林上》。
  灶,将失火"④,人未过门,先关心未来小家庭畜产家财安恙,可以鞭击借来的骖马,不能笞击自家的夹辕服马,又不分时辰场合关照灭灶火防灾。小私有者的心态刻画得真是妙极。
  可见,战国时随着社会财产分配形式更多地从家长制大家庭向个体家庭移位,人情世故趋于实际化、表面化,直观上的无仁无义、无孝无信俗风也就到处充斥,唯财而争、唯利是图,在当时社会乃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孟子·离娄下》有云:"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这可说是有感于"世之走利"(《吕氏春秋·审为》)的流风鄙俗而发。
  (四)畸形社会面影春秋战国时期,列国治民,差不多都先后有过容量、层次、操作系统不一的修其礼,纪其法,普遍留意到移风易俗,用以抑制城乡社会间淫风恶习的泛滥。但声色玩好,上层肆求,必流贯社会。况且,"喜、怒、哀、懼、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礼记·礼运》),见、闻、嗅、味、觉、意,六者常人亦具,只是限于社会条件和等次背景不同,七情六欲的要求内容和行为表现自异而已。时势造化,上行下衍,其甚之末端,偷抢行乞歪出,娼优狎徒招摇,形形色色,孽育一病态社会畸形角。
  是时的社会风貌,恒见一种怪现象。《尸子·处道》云:"勾践好勇而民轻死,灵王好细腰而民多饿"。《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也说到,"齐王好衣紫,齐人皆好";"邹君好服长缨,左右皆服长缨";中山国"其君见好岩穴之士,所倾盖与车以见穷闾隘巷之士以十数,伉礼下布衣之士以百数矣"。《说苑·政理》还说,齐"景公好妇人,而丈夫饰首者,国人尽服之"。①趋炎附势、阿谀上好已成为当时社会的一种病态,深深影响及世风时俗。《列子·说符》讲起有一社会无赖子,用边踩高跷边耍七剑的杂技讨宋元君欢心,"其技以双枝,长倍其身,属其■,并趋并驰,弄七剑迭而跃之,五剑常在空中。元君大惊,立赐金帛"。引起另一位无赖子的羡慕,也用"燕戏"前往讨好取利。
  世之趋利,至有利欲薰心者,时人或有鞭笞故事嘲讽,其云:"昔齐人有欲金者,请旦衣冠而之市,适鬻金者之所,因攫其金而去。吏捕得之,问曰:人皆在焉,子攫人之金,何?对曰:取金之时,不见人,徒见金"①。社会上正有一类人,贪恋钱财,偷抢什么都干,毫无耻辱感,这是针对此社会畸形角而发。当然,社会上还有另一类人,《列子·说符》云:"齐有贪者,常乞于城市,城市患其亟也,众莫之与"。《晏子春秋·内篇杂上》也谈及齐国"婴儿有乞于途者"。《管子·轻重甲》云:"乡有丐食而盗"。这类人大都为生活所迫,行乞于巷头乡里,受侮受辱,但与上类不知耻辱者,当作别论。
  ④ 《战国策·宋卫策》。
  ① 《晏子春秋·内篇杂下》同说,"景公"则作"灵公"。
  ① 《列子·说符》。又见《吕氏春秋·去宥》。
  男倡游荡,也成社会弊端。《史记·货殖列传》提到中山国淫风,有丈夫"作巧奸冶,多美(弄)物,为倡优"。《荀子·正论》称"今俳优侏儒狎徒,詈侮而不斗"。这些轻薄子,巧冶姿态,招引狎客,虽遭人詈骂,却不气不斗,一副柔媚恶心相。《荀子·非相》曾描述他们的行为举止说:"今世俗之乱君(民),乡曲之儇子,莫不美丽姚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拟于女子。妇人莫不愿得以为夫,处女莫不愿得以为士,弃其亲家而欲奔之者,比肩并起"。可见他们扮相女性化,忸怩作态,举手投足摆弄嫋样,以荡引狎徒,逗挑女客,而为世人所作呕。《史记·佞幸列传》还提到,春秋战国时"非独女以色媚,而士宦亦有之","以色幸者多矣",故谚有"善仕不如遇合"。如卫国嬖臣弥子瑕,以色相受宠于灵公,他能一度矫驾君车外出,又以自己半啖之桃■君,灵公以为"爱我";只是后来色衰爱弛,才为此两事受到追黜②。
  当时社会上还有许多靠出卖肉体色相为生的娼妓,又有私通奔淫妇人。
  《史记·货殖列传》谈及中山国,"女子则鼓鸣瑟,跕屣,游媚贵富,入后宫,遍诸侯"。又说:"赵女郑姬,设形容,揳鸣琴,揄长袂,蹑利屣,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这些女子,每集卖艺和卖身为一体,游媚贵富人家而老少男子不拘,从她们的活动从属关系看,大致有宫妓、家妓、声妓、艺妓、舞姬、侍姬、营妓等。其中以宫室、官宅或私家蓄养者居多,有的能歌善舞,专供贵族或富人冶游宴娱,又得荐枕席,效云雨之欢;有的则为内宠姬妾,供侍寝之需。这可视为一夫多妻制在社会经济发展形态下的变宜,但从严格意义上讲,她们还算不上是以卖淫为业的娼妓。然而若论有的沉沦途径,《战国策·秦策》云:"卖仆妾售乎闾巷者,良仆妾也",她们人身无自由,一度作为商品出售,人口贩子可按其年龄色相技艺等因素定价;她们出身卑贱,或许还有因种种原因而失落身分地位者,一般都无姓氏,故买方不必困扰于诸如同姓不婚之类的社会礼规俗约,只要出价,支配享用,尽可随心所欲,从这些方面说,她们与娼妓实无根本性区别。
  贵族阶层的崇淫蓄娼,耽于女乐,乃成贵显尊荣的象征。春秋时楚庄王"左抱郑姬,右抱越女,坐钟鼓之间","日夜为乐"①。齐襄公"唯女是崇,九妃六嫔,陈妾数百"②。山东章丘女郎山战国中期齐墓,在二层台上陪葬坑内,出26 件陶塑乐舞俑,有引吭讴歌俑,有长袖翩蹈的舞俑,有伴舞俑、击鼓俑、敲钟俑、击磐俑、抚琴俑、观赏俑等等③,再现了墓主生前纵情声色的生活。晋悼公淫,郑人有赂其女乐二八①。晋幽王"淫妇人,夜窃出邑中"②,为盗所杀死。赵惠文王"高台榭,美宫室,听竽瑟之音,察五味之和,前有轩辕,后有长庭,美人巧笑"③。《齐策》谓孟尝君"后宫十妃,皆衣缟紵,食粱肉"。《秦策》有称秦华阳夫人弟阳泉君"美人充后庭"。至于他们的② 《韩非子·说难》。
  ① 《史记·楚世家》。
  ② 《国语·齐语》。
  ③ 汤池:《齐讴女乐,曼舞轻歌》,《文物》1993 年3 期。
  ① 《左传》襄公十一年。
  ② 《史记·晋世家》。
  ③ 《战国策·赵策》。
  纵欲淫荡生活,《庄子·则阳》记卫国"灵公有妻三人,同滥而浴"。《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记了秦伯嫁女于晋公子,盛妆打扮的媵女有七十人,美色喧宾夺主,竟使晋公子把秦女冷落在一边,肆混于媵女之中。《楚策》有记春申君窥视国祚,把赵人李园所进女弟弄得怀孕后,再献给楚王。浙江绍兴狮子山出土战国早期铜屋,屋内男女跽坐六人,有抚琴、吹笙、击鼓者,反映的是贵族玩乐声色生活。河北易县燕下都出土战国中晚期楼阙形铜饰件,上层有人中坐,侧有乐人,下二层浮雕人形作献禽、宰庖、备酒食情景④。湖南长沙出土楚漆画奁,画面十一位美妇,服饰艳丽,丰姿婀娜,或对舞,或静立,或跪坐作暂休状,⑤刻画题材是"美人充后庭"。居于西偏的戎王,也是"见其女乐而说之,设酒张饮,日以听乐"⑥。
  在普通社会,闾巷土子和闲游公子哥的拥娼流污也是多见不鲜。《史记·滑稽列传》载齐威王时淳于髡的一段放荡生活自述云:"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曹,握手无罚,目眙不禁,前有堕珥,后有遗簪,髡窃乐此,饮可八斗而醉二参,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交错,杯盘狼藉,堂上烛灭,主人留髡而送客,罗襦襟解,微闻芗泽。"这种男女聚合,乱而不分的酒色沉洿场面,列国皆有。《墨子·明鬼下》即云:"燕之有祖,当齐之有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楚辞·招魂》更有艳辞描述:"华酌既陈,有琼浆些;归反故室,敬而无妨些;肴羞未通,女乐罗些,造新歌些;涉江、采菱,发扬荷些;美人既醉,朱颜酡些,娭光眇视,目层波些,被文服纤,丽而不奇些,长发曼鬋,艳陆离些;二八齐容,起郑舞些;衽若交竿,抚案下些;竽瑟狂会,搷鸣鼓些;宫庭震惊,发激楚些;吴歈蔡讴,奏大吕些;士女杂坐,乱而不分些,放陈组缨,班其相纷些,郑卫妖玩,来杂陈些"。此情此景,与齐国的州闾之会,几无什么两样。如果说这里面尚保留着许多原初民间聚饮事象,则其中的罗女乐,郑卫妖玩,男女同席,堂上烛灭,宫庭震惊等内容,与上层富贵人家的盛妓乐和纳妾蓄娼之风,已每每是混杂穿插在一起的。
  当时还有丈夫送妻为娼者。《列子·说符》说,晋国"有送其妻适私家者,道见桑妇,悦而与言,然顾视其妻,亦有招之者矣。"丈夫使妻为娼,自己又去勾引桑妇,妻子却又受轻薄子调戏,世风败坏可见。又有嫉妒构害现象,《韩非子·内储说下》曾讲起,楚王新得美女,引起另一位爱妾郑袖的妒忌,私下教这位美女说:"楚王最欢喜看女人用手掩住口",这位美女接近楚王时照着做了。郑袖又对楚王说:"她掩口,是怕闻到王口臭。"楚王大怒,下令把美人的鼻子割了。赵国平原君居东武城,蓄养美人于家楼上,一天,美人在楼上见邻家一位跛脚者汲水时的拙态,不禁发笑,跛脚者告到平原君处,后平原君为表示自己敬士,就把美人斩了①。说明那些以色相奉侍别人的娼妓,有的虽能富厚一时,实际社会地位甚低,无人权可言,不过是富贵人家或男人们随时可支可杀的玩物而已。
  是时通奸宣淫,朝野不乏。《左传》宣公九年有记陈灵公、孔宁、仪行父三人共奸夏姬,"皆衷其衵服,以戏于朝"。互换穿此女子内汗衣,公然④ 李学勤主编:《中国美术全集·青铜器(下)》,文物出版社1986 年版,图版91、113. ⑤ 郭沫若:《关于晚周帛画的考察》,《文史论丛》人民出版社1961 年版。⑥ 《韩非子·十过》。
  ① 《史记·平原君列传》。
  嬲于朝中。昭公四年有记鲁穆子在路上"遇妇人,使私为食而宿焉"。昭公二十五年有记鲁季公妻"与饔人檀通"。《说苑·正谏》说,楚文王"畋于云梦,三月不返,得舟之姬,淫。"男女通奸,有同辈兄弟姊妹或叔嫂间的,有异辈父媳、子母、叔侄间的,有非亲属间的,有路人、主仆间的,等等。在民间,有男女"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者②,有"鄙夫鄙妇相会放■阴"者③,有"乙、丙相与奸,自昼见某所"(秦简《封诊式》),有"同母异父相与奸"者,甚至还有"甲、乙交与女子丙奸,甲、乙以其故相刺伤"者(《法律答问》)。另又有奸夫、奸妇共谋,欲以药酒鸩杀妇之丈夫者④。
  《韩非子·内储说下》有一则男女私通的故事,讲燕人某好远出,其妻与某士在室内乱搞,不料恰恰丈夫突然返回,奸妇十分害怕,惊慌中下妾出了个主意,说不如让某士赤身露体披头散发,大模大样走出房去,大家都佯作不见。某士照此做去,丈夫吃惊不小,忙问家里人,这是什么人。妻妾都答没看见。丈夫以为见鬼了,急急吩咐取牲屎人尿或兰汤魇胜祓除不祥。故事颇具戏谑性,但也揭露了社会的淫风病态。
  当时也有不少执著追求个人爱情的青年男女。《诗·邶风·静女》云:"静女其妹,俟我於城隅",与自己倾心的男子幽会于城一隅。《陈风·东门之枌》有咏男女相互爱慕,"不绩其麻,市也婆娑",放下手中活而到集市逛游,无有忧虑,兴奋快乐。这在追逐利欲、拥娼流污、淫风荡涤的畸形社会角外,自是一股未经污浊的清新氛象。
  (五)私学与仕进春秋战国时期,"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贵族阶级垄断政治的礼制渐渐崩落,平民有了登上政治舞台的机会,"厚禄尊位之臣,莫不敬惧而施(惕);虽在农与工肆之人,莫不竞劝(进)而尚德;故士者,所以为辅相承嗣也"①。"学而优则仕"的社会量才立身标准,一方面猛烈撞击着贵族垄断知识的旧有"学在官府"禁区,同时也开了私人讲学之风,以及庶民受学求仕进之途。以改造社会为内容的文化教育功利观,重心倾向普通社会,倡导的首功当推春秋时的孔子。孔子躬行"有教无类"②,广泛收纳来自各个阶级和阶层的人作为教育对象,"不争轻重尊卑贫富,而争于道,其人苟可,其事无不可",③不计较门第出身,也不看重贫富贵贱,只要有受教育价值者,概收不拒。据说"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④。《荀子·法行》说,有一位南郭惠子曾问子贡:为何孔子门下弟子既多且杂。子贡回答得很实在,说是孔子"正身以俟,欲来者不拒,欲去者不止",好比"良医之门多病人,■栝(指矫正木材弯曲之器械)之侧多枉木,是以杂也"。举例说,"子张,鲁之鄙家;颜涿聚,梁父之大盗也,学于孔子,为② 《孟子·滕文公下》。
  ③ 《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上》。
  ④ 《战国策·燕策》。
  ① 《墨子·尚贤上》。
  ② 《论语·卫灵公》。
  ③ 《吕氏春秋·劝学》。
  ④ 《史记·孔子世家》。
  天下名士显人"①。"子路,卞之野人;子贡,卫之贾人;孔子教之,皆为显士"②。公冶长,曾是一位"在缧绁之中"③的罪徒。澹台灭明,"状貌甚恶";"伯牛,有恶疾",乃是残疾人;颜高,是位御车夫④。可见,孔子聚徒讲学,弟子五花八门皆有,因人施教,人尽其材,遂使庶民向学之风大盛。由于他"学以聚之,问以辩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⑤,后被奉为儒家鼻祖。《史记·儒林列传》称其弟子"七十子之徒,散游诸侯,大者为师傅卿相,小者为教士大夫",对于当时政治礼制的顺应历史潮流的变革,确曾发挥了各自的作用。
  自孔子聚徒讲学起,各派私学继出,大抵皆为广集弟子,增厚势力,以传播其思想学说,评判时世得失,遊谈或身体力行社会改造之策。如墨子,治经典,修道术,务俭约,主张尚贤同兼爱,据说有弟子三百人,皆可使赴汤蹈火。时人形容说:"孔、墨徒属弥众,弟子弥丰,充满天下"⑥。又说:"孔、墨之后学,显荣于天下者众矣,不可胜数"⑦。晚出墨家的杨朱之学,摈儒、墨而非之,相峙对垒,主张"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胚一毛"的"为我"主义很有吸引力,一度出现"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⑧的局面。战国中期的孟轲,提倡"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①,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据说他也弟子众多,"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②。农家许行,"其徒数十人,皆衣褐捆屦织席以为食"③。道家田骈,"訾养千钟,徒百人"④。
  与此同时,列国贵显为巩固其权势地位,亦常汲汲搜求普通社会中受过教育有文化的才俊,优礼贤能。《吕氏春秋·察贤》说:"魏文侯师卜子夏,友田子方,礼段干木。"《史记·魏世家》有记魏文侯太子在朝歌道中遇田子方,连忙"引车避,下谒。田子方不为礼",还大发了一通议论,说"诸侯而骄人则失其国,大夫而骄人则失其家"。至于自己这类贫贱者骄人,无非是"行不合,言不用",来去自便而已。社会贤达的言行不逊,连魏国太子都得后让三分,足见他们在政治舞台上的影响力。
  在齐国,有变通"学在官府"以适应私学兴盛的稷下学宫之设,成为学者荟萃的中心。《中论·亡国》云:"昔齐桓公立稷下之官(宫),设大夫之号,招致贤人而尊宠之,自孟轲之徒皆遊于齐。"稷下学宫是由齐国政府出资,在国城西城门侧及稷山之下立馆建讲室,招徕各国不同学派,著书立说,展开学术研讨,传授知识,以服务于齐国的政治。云集于此的,有儒、
  ① 《吕氏春秋·尊师》。
  ② 《尸子·劝学》。
  ③ 《论语·公冶长》。
  ④ 《史论·仲尼弟子列传》。
  ⑤ 《易·文言传》。
  ⑥ 《吕氏春秋·尊师》。
  ⑦ 《吕氏春秋·当染》。
  ⑧ 《孟子·滕文公下》。
  ① 《孟子·尽心下》。
  ② 《孟子·滕文公下》。
  ③ 《孟子·滕文公上》。
  ④ 《战国策·齐策》。
  道、阴阳、法、黄老、名辨、纵横、兵、农等各派学者,有名的有淳于髡、慎到、环渊、接子、田骈、驺奭、尹文、儿说、田巴、驺衍、孟子、荀子等等,以威王、宣王时最为兴盛,学士总数一度达到三千人以上⑤。《史记·孟荀列传》称齐国官方对于稷下文学游说之士,"自如淳于髡以下,皆命曰'列大夫',为开第康庄之衢,高门大屋尊宠之"。可见稷下学宫的名流,各有其门第,直接取养于国家,在政治和生活上都享有优渥的待遇。
  众家学派的争鸣,以及列国统治者为顺应历史改革潮流,广开搜求社会贤俊的进仕之阶,使庶民向学之风益盛,由此产生了一种特殊的士阶层,它已不再像早先那样,是由有功德或功臣之后的命士、不命之士,庶人之在官者或武士组成,士不再受国家、宗族、经济背景和政治地位限制,只要具有一定文化水准,善谈说,具备各自的才能,都可称士①。士主要来之于中下层社会,人数众多,品类复杂,有以才武智术而为将相者,有以口辩取卿相位的游说之士,有著书立说、广聚徒众而成家成派的学士,有"好奇伟俶傥之画策而不肯仕宦任职,好持高节"②的高士,有地位卑下,重然诺,轻死生,义酬知己的义侠之士,还有鸡鸣狗盗之徒等。
  是时,士竞事学问,纷纷在社会各种场合登场出没,大都是为利禄所诱惑,想摆脱卑贱困穷的处境。《吕氏春秋·博志》即讲到,中牟鄙人宁越,久受苦耕之劳,问友人如何可以免掉此苦,友人告诉他,"莫如学"。大学者墨子也曾直接用仕进鞭励弟子治学,《墨子·公孟》云:"有游于墨子之门者,身体强良,思虑徇通,欲使随而学之。子墨子曰:姑学乎,吾将仕子"。游说之士苏秦,倡合纵,策动六国联合拒秦,他也得意表说:"且使我有■阳负郭田二顷,吾岂能佩六国相印乎"③。但应指出,在"世之走利"的社会大气候下,士的活动能量确实有其施展天地,有的"入楚楚重,出齐齐轻,为赵赵完,畔魏魏伤"①,不受国界限制,往往成为列国争雄政治风云场的重要人物,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有的能为王公大人排难解纷,显闻天下。下至击柝椎埋、长啸吹竽之徒,也有以一技之长,效忠于主人。
  正因为如此,不惟列国国君竟以收揽士客为乐事,钜卿大臣亦以养士纳客为风尚。《庄子·说剑》云:"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于前,死伤者岁百余人,好之不厌"。《史记·田完世家》云:齐"宣王喜文学游说之士,自如驺衍、淳于髡、田骈、接子、慎到、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列子·说符》云:"齐田氏祖於庭,食客千人。"齐国的孟尝君,"倾天下之士,食客数千人"②,据说他还将客舍分为代舍、幸舍、传舍三等;居于幸舍者食有鱼,故其客一称"鱼客";居于代舍者出入有车,故有"车客"之谓③。赵国的平原君养士,客籍⑤ 黄中业:《战国变法运动》,吉林大学出版社1990 年版,第124-130 页。又郭沫若:《稷下黄老学派的批判》,《十批判书》科学出版社1956 年版,第152-155 页。
  ① 金景芳:《中国奴隶社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 年版,第363-371 页。② 《史记·鲁仲连列传》。
  ③ 《史记·苏秦列传》。
  ① 《论衡·效力》。
  ② 《史记·孟尝君列传》。
  ③ 《战国策·齐策》。
  也有等级待遇的上下之别,他为解邯郸之围,一次竟"得敢死之士三千人"④。魏国的信陵君,"士无贤不肖,皆谦而礼交之,不敢以其富贵骄士,士以此方数千里争往归之,致食客三千人"⑤。楚国的春申君,"客三千余人,其上客皆蹑珠履"⑥。秦之文信侯,"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⑦。这里所举乃是养士纳客之最著者,权门之下蓄士食客可多达成百数千人。至于蓄数人、数十人的公卿大臣,则已成常例,更不足为怪。
  不过,王公大人的养士风尚,搜求社会贤俊以为己用,固然是重要动因,但恐怕多数是出于装潢门面。魏信陵君即点穿赵平原君的养士的目的是"徒豪举耳,不求士也",当然,这话同样也道出了他自己的养士心理。况且,当时社会的敬士风气甚盛,《韩非子·六反》云:"行剑攻杀,暴激之民也,而世尊之曰'磏勇之士'。活贼匿奸,当死之民也,而世尊之曰'任誉之士'。"顺世俗,以收取沽名钓誉的名声,也是养士之风大盛的社会原因。
  士自投自荐于权门,每每能暖衣玉食,馆于贵家,无耕耨之劳,免赋税之征。难怪《韩非子·五蠹》大发其感慨说:"修文学,习言谈,则无耕之劳而有富之实,无战之危而有贵之尊,则人孰不为也"。这就使得士阶层中难免掺杂进大量滥竽充数之徒及社会渣滓,当时许多有识之士亦已发出种种正告。如《晏子春秋·内篇问下》指出,"士者持禄,遊者养交",是国君之危。《荀子·臣道》直斥这些人为"国贼"。韩非子还把这批无益无利于国的不事耕战的游说之士、侍臣、学士、游侠及工商之民,称为社会上的"五蠹",认为"人主不除此五蠹之民,不养耿介之士,则海内虽有破亡之国,削灭之朝,亦勿怪矣"。辞旨尽管过激偏执,倒也指摘出流风时弊。
  荀悦《汉纪》有云:"世有三游,德之贼也:立气势,作威福,结结交,以立强于世者,谓之游侠。饰辩辞,讹诈谋,驰逐于天下,以要时势者,谓之游说。以色取仁,以合时好,连党类,立虚誉,以为权利者,谓之游行。凡此三游之作,生于季世,周秦之末尤甚焉"。这里所斥的游侠、游说、游行的三类人,自然不是耿介之士,而是士阶层中的为非作歹、混淆视听、趋炎附势和阿谀奉迎之徒,属于社会变革中的沉渣泛起,或"世之走利"氛围中新染起的恶习病相。虽然这深深影响及后世中国社会民风,但也必须看到,春秋战国时期的庶民向学和养士之风,毕竟造就了平民登庸的机会,其贵贱观念的更新,无疑意味着贵族垄断政治的传统制度中,已渗进了"民本"的时代要素,当是前所未有的。
  (六)愤世嫉俗的"穷通"之士面对春秋战国以来的"世之走利"和趋炎附势之风,社会上颇有一批愤世嫉俗的知识阶层士人,他们鄙视功利性的世俗价值,不愿与之相沉浮,"无悒悒于贫,无勿勿于贱,无惮惮于不闻,布衣不完,疏食不饱,蓬户穴牖,日孜孜上仁。直言直行,不宛言而取富,不屈行而取位"①,躲避名利喧嚣的④ 《史记·平原君列传》。
  ⑤ 《史记·信陵君列传》。
  ⑥ 《史记·春申君列传》。
  ⑦ 《史记·吕不韦列传》。
  ① 《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中》。
  争逐场,散落于尘世的各个角落。当时流行着一个颇具戏谑性的时髦用词"穷通",即是这批人的自我嘲解,或社会对其行为处境与信仰观念的认可和赞誉。
  所谓"穷通",《吕氏春秋·高义》有一段议论:君子之自行也,动必缘义,行必诚义,俗虽谓之穷,通也;行不诚义,动不缘义,俗虽谓之通,穷也。然则君子之穷通,有异乎俗者也。
  在世乱之中,这批人本之自我调节,处世自好,躬身自洁,尽管生活条件低劣,且有每况愈下之势,但心理上却平衡于自我拔高,有固定而不变通的道德准则和行为是非标准,生活价值在于独善,伏匿而隐处,无意于削长补短,但自知无力矫拂世风,权宜听任自然而别立时俗之外,作隔世观。孔子说:"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②,小人一穷便无所不为,但君子穷,仍坚守其志。可见这批人穷则穷,苦中求乐,却绝不与世俗小人同流。故《庄子·让王》有云:古之得道者,穷亦乐,通亦乐,所乐非穷通也,道德于此,则穷通为寒暑风雨之序矣。
  他们处乱世之患,内省而不穷于道,临难而不失其德,调动乐观情致,犹如面对自然界气候变化,毫不怨艾失措。即孔子所谓:"天寒既至,霜雪既降,是以知松柏之茂。"
  不过,人都是社会构成的分子,要想与世俗外界完全隔开,其实是不可能的,这批称作得道的君子贤者,他们追求的"穷通",只是乱世中的自我保护,是在维持基本生存权下力求保持精神上的自尊。他们通常能采取的方式,大都是十分消极的躲避世俗或隐居埋逸。《论语·宪问》即说:"贤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其次辟言",最理想一点,是想能避开浊乱社会隐居。不成,则求能择地而处。再次,则求能避免见到趋炎附势者的脸色。再其次,则求能回避恶言诽语。可见他们并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他们能做到的,只是"隘穷而不失,劳倦而不苟"。他们大都有一个共同性的特征,即"贱为布衣,贫为匹夫,食则■粥不足,衣则■褐不完,然而非礼不进,非义不受"。如当时有人名"子夏,家贫,衣若悬鹑"。有人问他为何不做官,回答说:"争利如蚤甲而丧其掌。"①又如《庄子·让王》记"颜阖守陋闾,苴布之衣而自饭牛"。鲁君听说他是得道之人。遣使者送幣给他。他设法骗过使者,踰墙逸逃而去。《列子·说符》言"子列子穷,容貌有饥色",官方送粟给他,也是坚辞不受。
  显然,这批人不与世俗相沉浮的行为方式,已构成"世之走利"时代背景下知识阶层分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别致时尚风气,也可视为一种独特的社会习俗事象。当然,社会对于这批人的行为,理解和看待标准上各有所异。魏文侯见世之高士段干木,"立倦而不敢息。返,见翟黄,踞于堂而与之言,翟黄不悦。文侯曰:段干木,官之则不肯,禄之则不受;今汝欲官则相位,欲禄则上卿,既受吾实,又责吾礼,无乃难乎?"①这是明智统治者对这批不肯做官、不受利禄者的敬重。但也有简慢之者,如《战国策·齐策》记一位不愿居官场,唯求归返于朴,"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无罪以当贵,清② 《论语·卫灵公》。
  ① 《荀子·大略》。
  ① 《吕氏春秋·下贤》。
  静贞正以自虞"的颜斶,齐宣王见他时十分不恭,命他上前去见,他也玩世不羁说道:"王前。"宣王十分不悦,王左右的人都指责他说:"王是人君,你是人臣",他婉言反击说:"我如果走上前去见王,则是我在慕势,但要是王走近我面前,则是王趋士;与其使我慕势,还不如让王得到趋士的美誉。"宣王忿然作色说:"王者贵乎?士贵乎?"他回答说:"士贵耳,王者不贵。"这场对峙,最后以王默然不悦告一段落。由此可见,统治者对待这批人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晏子春秋·内篇问下》有从统治者立场上对"穷通"加以阐说:正士处势临众不阿私,行于国足养而不忘故;通则事上,使卹其下,穷则教下,使顺其上;事君尽礼行忠,不正爵禄,不用则去而不议。其交友也,论身义行,不为苟戚,不同则疏而不悱。不毁进于君,不以刻民尊于国;故用于上则民安,行于下则君尊;故得众上不疑其身,用于君不悖于行;是以进不丧亡,退不危身,此正士之行也。这是说"正士"有通之时,也有穷之时,通时是为君上所用,却不乞于爵禄,要在尽礼行忠;穷时退处于野,不私下议论君上是非,堪作民间表率。交友中如遇道不同,则疏远可也,却不必为此悱詈其人。若"进也不能及上,退也不能徒处,作穷于富利之门,毕志于畎亩之业,穷通行无常处之虑,佚于心,利通不能,穷业不成",则不过是"处封之民","明上之所诛也"。这是从维护统治者政治利益的立场出发,对"穷通"之士的一番遴别。但《慎子·外篇》有从世俗视角领会"穷通"之士的行为观念,其云:环渊问曰:士之或穷或达,何欤?子慎子曰:士穷于穷,亦通于穷;达于达,亦病于达;故穷之者,所以达之也;而达之者,所以穷之也。士守穷而能达其志,即是通;若为达于利禄,是病态,才真正叫穷呢。这里可引《庄子·让王》中说的两位"穷通"之士,作一落实。
  一则说,"曾子居卫,温袍无表,颜色肿哙,手足胼胝,三日不举火,十年不制衣,正冠而缨绝,捉衿而肘见,纳屦而踵决,曳縰而歌《商颂》,声满天地"。是讲曾子穷困潦倒至极,然犹乐守其志。另一则说,孔子弟子"原宪居鲁,环堵之室,茨以生草,蓬户不完,桑以为枢,而瓮牖二室,褐以为塞,上漏下湿,匡坐而弦",居住在城市的陋巷之中,茅屋蓬户,破窗贯风,却弦歌乐志。学友子贡乘轩车去看望,竟开不进原宪住的窄小巷子,待见到他满脸菜色,问是否病了,原宪的回答很倔:"无财谓之贫,学而不能行谓之病;今宪,贫也,非病也。"承认生活贫穷的现实,肯定自己学行的清高。这与慎子说的"穷之者,所以达之也",是一致的。东汉应劭《风俗通义》有《穷通篇》,追述先秦这种独特士风说:"君子厄穷而闵,劳辱而不苟,乐天知命,无怨尤焉,"这是合乎事实的,但他又说:"先否后喜曰穷通",则不免有违于这批人的行为处世观念,乃强为增饰之辞。《荀子·儒效》说:"通则一天下,穷则独立贵名",其实这批人既已绝望于世俗社会,何还在乎"贵名"和"天下"。
  当时"穷通"之士躲避利禄有种种方式。除有像曾子、原宪避居城中偏巷中者外,又有逃离闹市者,或"自埋于民,自藏于畔,其声销,其志无穷"①;或"错(置)在高山之上,深泽之污,聚橡栗藜藿而食之,生耕稼以老十
  ① 《庄子·则阳》。
  室之邑"②;或藏之"于四海之内,山谷之中,僻远幽闲之所"③。如《史记·鲁仲连列传》称其"好奇伟俶傥之画策,而不肯仕官任职,好持高节",先后有功于赵、齐,拒受封爵,"逃隐於海上,曰:吾与富贵而诎于人,宁贫贱而轻世肆志焉。"《列子·说符》讲到有一位柱厉叔,曾仕事莒国敖公,"自为不知己,去居海上,夏日则食菱芰,冬日则食橡栗。莒敖公有难,柱厉叔辞其友而往死之"。这大概也算得上是一位壮烈的"穷通"之士。
  总的来说,这形形色色的愤世嫉俗的"穷通"知识阶层士人,不管是躲居在喧闹的城市中某个角落,还是隐埋到乡里僻壤,藏进深山峡谷,避入五湖四海幽蔽之所,一般都是嫌于结交官场,厌于沾染浊世气息,绝望于现实而寻求超脱,自命清高,但他们实难成为真正凌驾于世俗之上的局外人。《战国策·齐策》云:"今夫士之高者,乃称匹夫,徒步而处农亩;下,则鄙野,监门闾里,士之贱也。"说明社会的动荡和世道的剧变,知识阶层的分化,平民虽可受学登庸,同样能使其中相当多的人下落作贱役农夫,"穷通"之士的处境,多数是为时代使然,而非由人为自己安排如此命运的。
  当然,这批人中也有抛开初衷,力图巴结权贵而求升迁的。《战国策·齐策》记"齐人有冯谖者,贫乏不能自存,使人属孟尝君,愿寄食门下",先为下客,"食以草具",后再三弹剑作歌埋怨,被孟尝君升他为中客,食有鱼,又升为上客,出入有车,食无乏。《庄子·列御寇》讲到一位宋人曹商,自称其"处穷闾阨巷,困窘织屦,槁项黄馘",能够"一悟万乘之主而从车百乘"。终被庄子耻之为"舐痔者"。《战国策·楚策》提到一位名叫汗明的人,为了上仰春申君的鼻息,也是曲意逢迎,并为自己曾"阨于州部,堀穴穷巷,沉洿鄙俗",叫屈不已。这与那批愤世嫉俗而乐守其志不移的"穷通"之士相比,自是完全相反的两类人。
  ② 《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下》。
  ③ 《吕氏春秋·谨听》。
  三、移风易俗(一)习俗的移易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处于大动荡、大变革之中,贵族阶级垄断政治的传统典章制度,已不能范围人心,旧的弊礼流俗既羁绊历史发展步伐,又再难守成运作。上则公室衰卑,政出家门,国柄檀替,下至百姓庶民斗殴凶杀,兄弟相残,财物争夺,偷盗抢劫,男女私淫,诸如此类乱世风气,到处弥漫,皆所谓"礼崩乐坏"之征。天下大乱,处乱思治,习俗的推陈改新,以顺应社会变革,不啻为形形色色一批社会上的思想政治活动家所积虑关注,亦每成列国统治者的要务。在新制度的再议再构中,移风易俗常摆在重要位置,然其中无不显示有时代功利性要素,即大都贯穿着"尽力于亲民,加事于明法"①的王权临民思想,以及重视修教与变宜的关系。
  《说苑·政理》引孔子一段话说:圣人之举事也,可以移风易俗,而教道可施於百姓。《晏子春秋·内篇问上》云:古代百里而异习,千里而殊俗,故明王修道,一民同俗,上(以)爱民为法,下(以)相亲为义。
  《商君书·更法》云:法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荀子·正论》云:圣王以为法,士大夫以为道,官人以为守,百姓以为成俗。
  《战国策·赵策》云:势与俗化,而礼与变俱,圣人之道也。云梦秦简《语书》云:圣王作为法度,以矫端民心,去其邪避,除其恶俗。
  这些政治议论,通常都冠之以圣人、圣王、明王而为说,盖是时旧制度既坏,思想失却中心,行为规范无实际权威可言,只能凭借幻影人物或陈旧观念模式,虚实伸张,以收取社会崇信的时效。但真正内容却在于旧瓶盛新酒,主张对传统习俗进行认真分析了解,辨其良莠,以教化转移风气,以修法矫正恶俗,以深厉浅揭变宜陋习,因势利导,移风易俗,有所割除,有所发扬,要以范围民心,能为民接受为宜,即《礼记·曲礼上》说的"礼从宜,使从俗",从而实现社会由乱至治。不过,这些政论,都主张将改造社会的重点,首先放在建立道、法、势的运作机制,以达到一民同俗。道者,导也,教也,即《韩非子·奸劫弑臣》说的"变法易俗而明公道",《战国策·赵策》说的"教民成礼","知者作教,而愚者制焉,贤者议俗,不肖者拘焉"。道应指统治者制定的有利于巩固其统治的修教原则,主要本之于社会约定俗成的生活准则,经规范而形成不成文公德。法是成文法律宪令,《韩非子·定法》云:"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势,指人主制人之权势,《管子·七臣七主》云:"权势者,人主所独守也。"可知,这些政论仍未摆脱时代的桎梏,把人治放在极突出位置,法治只是辅助和强化人治的具体实施手段,居从属地位,旨在通过君主
  ① 《韩非子·饰邪》。
  专制权势的再建和推出的一系列宪令,引导那些重新被赋予法规效应的习俗,变为社会自觉的共同行为,并寄望通过君主指令性的变宜训教,消除恶俗,迫使异俗同化。
  事实上,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的政治,是由贵族等级世袭制向君主专制演进时代,各国国君相机有压抑世族,以扩张君权之举,且纷纷加尊王号。先自蛮夷之君如吴、越、楚诸国称王,后中原诸侯国相继效仿,凡魏、齐、秦、韩、宋、燕、中山、赵等国,均先后自称为王①。《战国策·秦策》云:"擅国之谓王,能专利害之谓王,制杀生之谓王。"加尊王号,即是国君握权的专制政治体现。
  当时的礼制变革和移风易俗以改革社会风气,也与君主专制政治的强化紧相呼应,根本目的在于确立人主治国的权威性。如吴起助魏文侯进行变法革新,即是"治四境之内,成训教,变习俗,使君臣有义,父子有序"②,一方面重视王权政治的礼制规度,另一方面从变宜习俗入手,正社会风气,以深化这一礼制的社会运作基础。后吴起入楚辅助悼王变法,也是看到楚国之俗,"大臣太重,封君太众,若此则上逼主,而下虐民,此贫国弱兵之道也"③,于是"为楚悼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①,变法措施接近前例,把那些对楚王权力运作有碍的无能无用贵戚世族大加罢免,限制乃至取消他们的种种特权,又大力整饬吏治,杜塞官场不正风气。与此同时,还致力于改革社会风气,教民成礼,在国家范围内进行异俗同化,从而达到扩张君权以统治国民的目的,消除"逼主"的政治危机。
  秦国商鞅助秦孝公"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②,几乎近于吴起在楚国变法的翻版,唯进行得更为彻底、更为深入广泛,在王权政治礼制的建立和移风易俗改革社会风气两方面,收到的成效,为后来秦统一中国、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国家政体打下了坚实基础。《韩非子·和氏》云:"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设告坐之过,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另据《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变法的理论思想出发点,是"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还是为了构建君主专制政治的礼制,即韩非说的"主以尊安,国以富强"。为此,在政治方面废除世袭贵族的特权,"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用军功作为赏罚升黜的标淮,贵贱之分,不复依据门第高低来定,使新起官员,徒成君主之雇员,政权遂集中于君主手中。在经济国策方面,则提倡耕织,抑制工商,"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未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在改造社会风气方面,实行"什伍而相收司连坐"的编户守闾之制,"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又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提倡小家庭分居,一改过去的"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更制其教,而为男女之别"。据说"令行於国,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於公战,
  ① 齐思和:《战国制度考》,《中国史探研》,中华书局1981 年版,第118-119 页。② 《吕氏春秋·执一》。
  ③ 《韩非子·和氏》。
  ① 《战国策·秦策》。
  ② 《商君书·更法》。
  怯於私斗,乡邑大治"。
  赵国武灵王也曾在国中变宜习俗,移风易俗,推行胡服骑射以教化社会风气。此举遭到世族贵戚的反对,理由是"变古之教,易古之道",志淫乱民,"非所以教民而成礼",即有违于传统典章制度的贵族服饰等级礼制。但武灵王力排陈辞腐言,决不循守过时模式,认准改革开放的急所,指出"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法度制令,各顺其宜,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故礼世不必一其道,便国不必法古","今胡服之意,非以养欲而乐志也",乃是为了"家听于亲,国听于君","子不反亲,臣不逆主","世有顺我者,则胡服之功未可知也"①。可见这场胡服骑射的推行,已属于意识形态领域中新旧两种思想此长彼消的重大政治割替,实质上是一场深刻的社会改革。一方面在于冲破传统观念,图强振兴,引进外来文化,彻底改变赵国那种积重难返的国情,即《战国策·赵策》说:"赵氏,中央之国也,杂民之所居也,其民轻而难用也,号令不治,赏罚不信,地形不便,上非能尽其民力,彼国亡国之形也。"同时武灵王的深层次政治用意,还有坐观其能否贯彻新兴的君主专制礼制,达到"国听于君,臣不逆主"的"顺我",系成败于一举。综览春秋战国时期习俗的推陈出新,实与君主专制的政治演进趋势相升沉,君本位的人治和废除等级制世袭贵族的特权,整饬吏制,辅以法令,乃是各国移风易俗、一正社会风气的普遍性举措。《申子·大体》②道出了其中的实质:"明君如身,臣如手;君若号,臣若响;君设其本,臣操其末;君治其要,臣行其详;君操其柄,臣事其常。为人君者,操契以责其名,名者天地之纲,圣人之符,张天地之纲,用圣人之符,则万物之情无所逃之矣"。君操国柄,臣视君主的法令(纲)举动(符)而行,则一国习俗(万物之情)可正,犹《吕氏春秋·圜道》所言:"令出于主口,官职受而行之,日夜不休,宣通下宪,瀸于民心,遂于四方。"而法对君并无约束力,"大君任法而弗躬",仅以驭下,君主随时可视需要变其法,即所谓"以役力法者,百姓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以道变法者,君长也"①。故当时的变法,只是用君主专制的新政治礼制,取代旧的贵族世袭等级礼制。《吕氏春秋·用民》云:"用民有纪有纲,壹引其纪,万目皆起,壹引其纲,万目皆张;"纪者,礼也;纲者,法令也;目者,君主专制政体下的职官行政系统。礼法并举,官人以为守,而国民以为成俗,即慎子所云:"法制礼籍立公义。"然则礼与法,皆系之君主裁制,法不能高于君而超然存立,实际仍是人治高于法治,真正的法治在春秋战国实难见到,此固由一代习俗的变宜轨迹可以审知。(二)部民齐俗春秋战国时期,"家富则疏族聚,家贫则兄弟离"②,血缘组织聚居的传统形式已经打破,"疏族聚"的非单纯血缘杂居以及"兄弟离"的庶民家族形态解体,成为社会构成的主流,至有"丘里者,合十姓百名,而以为风俗"
  ① 《战国策·赵策》。
  ② 《群书治要》卷三十六引。
  ① 《慎子·内篇》。
  ② 《慎子》。
  ③。故当时统治者的一民同俗,教民成礼,推行移风易俗,无不是顺应这种社会构成的变异而展开,即《荀子·荣辱》所云:"越人安越,楚人安楚,君子安雅(夏),是非知能材性然也,是注错习俗之节异也。"
  调节社会的伦际关系和新的等级关系,理顺下层民间的习俗差异,实现一国的大治,按地域部民乃是当时的要务。如果说西周晚期周宣王"料民于太原"①,意图掌登民数,终因贵族世族世袭制过于强大,触动其根本利益而招致抵制,时机不成熟得以失败,那么到了这一时期则已势在必行。
  《礼记·乐记》云:"化民成俗。"《战国策·赵策》云:"教民成礼。"习俗的教化,欲使下层民间习惯成自然,必得有其一定的社会构成根基。《鹖冠子·天则》说的"列地而守之,分民而部之","为化不因民,不能成俗",即是当时习俗教化的社会构成根基。其在《王鈇篇》中,更有周到的细拟:"制邑理都,使《王矔习者五家为伍,伍为之长;十伍为里,里置有司;四里为扁,扁为之长;十扁为乡,乡置师;五乡为县,县有啬夫治焉;十县为郡,有大夫守焉。"以此部民教化,则"化立而世无邪,化立俗成,少则同侪,长则同友,遊敖同品,祭祀同福,死生同爱,祸灾同忧,居处同乐,行作同和,吊贺同杂,哭泣同哀,欢欣足以相助,■谍足以相止,安平相驯,军旅相保,夜战则足以相信,昼战则足以相配,入以禁暴,出正无道。"同样的内容,又见诸《国语·齐语》和《管子·小匡》等,当是周秦诸家说法的杂纂,其中部民的行政区划过于齐整,自难足信。但按地域部民,一民同俗,应有事实依据,并非虚语。秦简《语书》有云:"民各有乡俗",《大戴礼记·保傅》云:"无拂于乡俗",可知部民教化,下层民间得以约守一方成俗。
  当时列国的部民教化,范围习俗节仪机制最基本最通泛的地域单位,主要有"里",城市和乡间皆然。《墨子·号令》有云,敌方围城时,"城下里中家人皆相葆","若他以事者,微者,不得入里中"。《左传》昭公二十一年有记华■居宋都卢门南里,华■居南门公里。昭公二十五年有记季氏居鲁城桐汝里。包山楚简有云:"熹之子庚一夫,居郢里。"甘肃放马滩秦墓出土竹简《墓主记》有言"垣雍里中",垣雍城在今河南原阳西,战国时属韩国①。《列子·仲尼》有言郑之"东里"。《左传》宣公三年又记有郑之"南里"。秦都咸阳城内出土陶文有"咸里"。齐都临淄大城内出土陶文甚多,有云:"左里"、"南左里"、"西酷里"、"北里"、"关里"、"豆里"(《季木藏陶》),等等,大率皆为城中所部之"里",又有"陶里",知城中还有按职业分划其民之"里"。至于乡间之"里",《晏子春秋·内篇谏上》说,齐国遭霖雨十有七日之灾,景公命按乡调查"坏室",按里统计"饥氓之家",由政府赈之"金"、"薪橑"和"粟米财货"。包山楚简有"灵里"、"安昌里","郛里"、"郭公里"、"緐丘之南里"等等。放马滩秦墓出土木板绘制地图有地名"杨里"、"真里"②。此等大体均为乡间之"里"。
  基于"里"的移风易俗,主要因人地结合关系牢固,容易收到治理成效。③ 《庄子·则阳》。
  ① 《国语·周语上》。
  ① 李学勤:《放马滩简中的志怪故事》,《文物》1990 年4 期。
  ② 何双全:《天水放马滩秦墓出土地图初探》,《文物》1989 年2 期。《管子·小匡》云:"宣问其乡里,而有考验";《鹖冠子·王鈇》云:"为善于乡,不如为善于里,为善于里,不如为善于家,是以为善者可得举,为恶者可得诛,莫敢道一旦之善,皆以终身为期,素无失次。"用主观上的行政措施,将客观存在的地缘关系加以固定化,改变住民的流动性,使之控制在基本地域组织"里"中,以个体家庭为单位而存立,变成地域的简单附属物,这样就便于习俗宣化,随时案验,住民的行为,可长期受到官方里中的上下稽察和左邻右舍的直接感受,住民的伦际关系和社会关系,若其仅仅行"一旦之善",则很难说是真善,难在终身皆有善验。如此,则"民人不能相为隐","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①。"奔亡者无所匿,迁徙者无所容"②,人也就真正成为地域之民和社会之人,一方的习俗自然就得到规范。因此,《荀子·王制》有云:"顺州里,定廛宅,养六畜,闻树艺,劝教化,趋孝弟,以时顺修,使百姓顺命,安乐处乡。"《晏子春秋·内篇谏下》曾强调说:"礼,民之纪,纪乱则民失",这种上层倡导而下层民间约成俗定的民纪之礼,即是本之"里"为基层部民单位实施的移风易俗,也即《管子·小匡》说的"定民之居,成民之事,以为民纪"。
  春秋战国时期的部民,常合数家乃至数十家为一"里",里中人家互为比邻。《周礼·地官·大司徒》云:"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讲的就是这种里中生活习俗。由于战乱和社会动荡不安,里通常在四周界以围墙,"里域不可以横通"③。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有关于里的封闭性建制解释:"越里中之与它里界者,垣为完(指周垣)。不为?巷相直为院,宇相直者不为院",是说两巷相对,其间的墙可视为里与其他里之间的界墙,但若两屋相对,其间的墙则不能算是里的界墙,然这是就特殊状态而言,对多数"里"来讲,总是"垣为完",有其齐整的界墙。天水放马滩秦墓出土木板绘制地图,"里"都用方框标示,大概有这层含义。里有门,一称闾,《说文》:"闾,里门也",里门有专人守宿,"以时开闭"④。
  由于是时住民的伦际关系和社会等级关系,常强调用成俗相维系,故里中社会生活随处可见这种成俗现象。《晏子春秋·内篇杂上》云:"景公饮酒,夜移于晏子(之家),前驱款门曰:君至";《说苑·正谏》同文,作"前驱报闾"。知里中守闾,惯为成俗。《战国策·齐策》记齐人朝出晚归,其母"倚(家)门而望";暮出而不还,其母"倚闾而望"。里门以时开闭,里人遵守,久之而变为人们自觉行动,一旦有违,反觉不安。如正常的朝出晚归,家人倚自家门而望,已为人之常情;如暮出不归,是谓违反守闾常俗,家人心焦,不免要跑到里门去候望了。至于一国之君,也得循于成俗,前驱款门报闾,才能在夜间破例开启里门进入。墨子"过宋,天雨,庇其闾中,守闾者不内",因其外来,身分不明,被拒之里门之外①。《战国策·东周策》有记"温人之周,周不内(纳)",守闾者问他是否是客,他谎报自己是里中住主,但细问他里巷情况,却又答不上来,"因囚之"。可见,"人无非
  ① 《商君书·禁使》。
  ② 《管子·禁藏》。
  ③ 《管子·八观》。
  ④ 《管子·立政》。
  ① 《墨子·公输》。
  其里,里无非其家"②,已是当时里中社会生活习俗的构成特征。
  《墨子·号令》曾提到,在战争状态下,"里中巷街皆无得行",违禁者斩;又说,"里正与父老皆守宿里门,吏行其部,至里门,正与开门内吏,与行父老之守及穷巷间无人之处"。这是讲非常态情况下里中的戒严措施,但由此可以看到,里中实际生活的头面负责人物有里正和父老。他们大概是由"乡里兴贤"的民主推举产生。里正,秦简中称为"里典",盖又为官方认可录于官典之故。又称"里长"。《墨子·尚同上》云:"里长者,里之仁人也。"《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何休注:"选其耆老有高德者名曰父老,其有辩护伉健者为里正。"
  里中正常情况下的社会生活成俗,《尚书大传》有云:"上老平明坐于右塾(指里门之右门房),庶老坐于左塾,余子毕出,然后皆归;夕亦如之,余子皆入。父子齿随行,兄之齿雁行,朋友不相逾,轻任并,重任分,颁白者不提携(指头发花白的老人不必负重物),出入皆如之。"上引《公羊传》何休注亦有点滴勾绘:"民春夏出田,秋冬入保城郭。田作之时,春,父老里正旦开门,坐塾上,晏出后时者不得出(里门),莫(暮)不持樵者不得入。五谷毕入,民皆居宅,里正趋缉绩,男女同巷,相从夜绩,至于夜中。"同样的内容,也见诸《汉书·食货志》,其云:"理民之道,地著为本","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救,民是以和睦,而教化齐同","所以顺阴阳,备寇贼,习礼文也。春秋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入者必持薪樵,轻重相分,班白不提挚。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男女有不得其所者,因相与歌咏,各言其伤"。此类里中社会生活成俗,语出汉代人之口,然被指为"先王制土处民富而教之之大略",当本之周秦时的部民齐俗和导民成礼,固乃统治者汲求的移风易俗所臻境界。
  (三)名事邑里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实施的"列地而守之,分民而部之",移风易俗,进行习俗宣化,其中固定住民同地域联系的人口统计登记,是重要的系统环节。人口统计登记,始起甚早,商周时已有专名,称之为"登"。《甲骨文合集》第795 片云:"贞我登人,迄在黍不■,受□年",知商王有在耕作前或收获季节召集族众进行人口登记,或者按人口造册核登人数,以便农事力役。《史记·周本纪》记武王灭商,对周公讲道:"维天建殷,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不显亦不宾灭,以至今。"名民三百六十夫,当指原商王朝有名的三百六十个族氏及其族尹,不显不灭而仍活动于周初,数目详核,应征自商的人口登记旧册。《周礼·秋官》称负责民数的官员为"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男八月、女七月而生齿),皆书于版,辨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去)其死生。"《地官》有云:"闾师,掌国中及四郊之人民、六畜之数,以任其力,以待其政令,以时征其赋。"早期人口统计登记,常就自然政区或固有族组织体进行,是以人口数量、人口性别、人口年龄以及人的生死存亡为核登统计内容,重视纯人力的可任因素,统计对象主要为具有劳动能力和战斗力的人口,尚未形成以户② 《管子·禁藏》。
  籍作为编制造册单位。①真正的编户部民,殆肇自春秋以降。齐桓公时(公元前685-前643)管仲在齐国首先实行以个体家户为编制单位征收赋税的户籍制。《管子·国蓄》云:"以室庑籍,谓之毁成;以六畜籍,谓之止生;以田亩籍,谓之禁耕;以正人籍,谓之离籍;以正户籍,谓之养赢。"这是说按宅落征税,会导致毁弃房屋;按家畜征税,会发生畜业衰落;按田亩征税,会出现农业停滞;按人口征税,会造成人情涣散;若按户籍征税,则家户大利。他主张这五者应兼而行之。鲁国成公元年(公元前590)有"作丘甲"②,大概是按丘里家户出军赋。楚国康王十二年(公元前548),"蒍掩书土田","井衍沃,量入修赋"①。郑国简公二十三年(公元前543),"子产使都鄙有章","田有封洫,庐井有伍"②。盖均有编户部民的改革内容。晋国顷公时(公元前525-前512)赵简子使尹铎治晋阳,"尹铎损其户数"③,既能免除部分家户的赋税,自当先已有户籍簿册作依据。战国魏文侯时(公元前445 一前396)李悝"作尽地力之数","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④;又集诸国刑典,著《李子》三十二篇⑤,是书今已亡佚,然《唐律疏议》有云:"汉相萧何,更加悝所造《户》、《兴》、《■》三篇,谓《九章之律》",原注:"《户》者,《户婚律》。"是知魏国亦有编家户为籍之举,其法至唐代犹存,唯已有增损而已。秦国献公十年(公元前375),也"为户籍相伍"⑥,实行编户部民。编户部民,是将个体家庭直接置于国家户籍制度管辖之下,以家户为单位进行名籍、身分等内容的登记注册,作为国家征纳赋役的根据和民刑诉讼或习俗整合的依凭。登记名籍的簿册,各国的称法可能有所不一。齐国有"户籍"之称,见前引《管子》书,籍者,即《释名》说的"籍也,所以籍疏人民户口也"。包山楚简中称之为"典";名籍册上有其名者称"有典",反之,查无其人者,称"无典";若故意不向政府申报名籍,或官员替他人隐匿名籍,此等行为称作"■(没)典",要受到查处。"典"按行政隶属关系分级收藏,故有"契之玉■之典"、"漾陵之参鉨间御之典匮"等属名①。另外,《战国策·楚策》记吴国攻占楚郢都,人皆逃散,唯蒙谷入大宫,背负"鸡次之典",浮江逃于云梦之中。及楚昭王返郢,"蒙谷献典,五官得法,而百姓大治"。疑此"鸡次之典",乃是楚国家级名籍簿册。《战国策·燕策》又有记汗明见楚春申君,春申君"召门吏为汗先生著客籍"。齐平原君养士,客籍也有上、下之别(《史记·平原君列传》)。知是时各国钜公大臣之门,亦藏有在籍士客的登记簿册。
  ① 别详拙作:《夏商人口初探》,《历史研究》1991 年4 期。
  ② 《左传》成公元年。
  ①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② 《左传》襄公三十年。
  ③ 《国语·晋语九》。
  ④ 《汉书·食货志》。
  ⑤ 《汉书·艺文志》。
  ⑥ 《史记·秦始皇本纪》。
  ① 彭浩:《包山楚简反映的楚国法律与司法制度》,《包山楚墓》(上),附录二二,文物出版社1991 年版,第548-550 页。下引不另注。
  春秋战国之际,齐、楚、越等国还有"书社"②之称。旧说"古者二十五家为里,里则各立社,则书社者,书其社之人名于籍"③;一说"书社,谓以社之户口书于版图"④。包山楚简138 有记"同社、同里、同官不可证",疑社为里中的户籍编制小单位群,书社指社的户口名籍登记。
  秦国的名籍登记,有"名事邑里"的专称。睡虎地秦墓竹简《仓律》云:"书入禾增积者之名事邑里于■籍。"一称"名事里",《封诊式》云:"士五(伍)居某里,可定名事里。"此称后大体为汉代所习用,如居延汉简有云:"鞫系书到,定名县爵里",《汉书·宣帝纪》亦有"名县爵里"的习称,演成中国封建社会名籍登记的专名。"名事邑里"或"名事里",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记下在籍者的姓名、身分、籍贯,现履历表或例行表格等仍习用,可谓数千年不变之恒式。当时凡因某种原因除去名籍者或已故者除名,称为"削籍",如秦简《游士律》云:"有为故秦人出,削籍";《商君书·境内》有云:"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
  从包山楚简得知,楚国规定人生下来就要登入名籍,在籍之人有"少僮",即未成年人,对"所幼未征"者,均须补充登记。登入名籍者有国君、大夫、士等所谓"君子",以及"邦人"即国民,还有奴仆之类的"倌人"。在名籍中,同一家户者登在一起,并说明各人间的关系,如父子关系、夫妻关系、主仆关系等等,故有"同室与不同室"之记,可见其名籍制实即户籍制。秦国也是以家户为单位登记名籍,秦简《法律答问》有云:"可(何)谓'匿户'及教童弗傅?'匿户'弗徭使,弗令出户赋",是其证。《傅律》有云:"匿敖童(未成年儿童,即楚简之少僮)及占癃(残疾人)不审,典老赎耐;百姓不当老,至老时不用请,敢为诈伪者,赀二甲",是知秦国对于隐匿孩童,及申报残废不确实的,或应否免老(年满60 岁者)而弄虚作假的,都有相应的处罚条例。明法令,申教化,家户在名籍,"生者著,死者削",有变故者以时报请,官人以为守,而百姓遂约为成俗。
  户籍登记本之地域进行,按照住民相对固定的居处编部。如包山楚简126、127 有记子左尹命漾陵的邑大夫核查州里人阳某是否与其父阳年同为一户,查对结果是阳某居郢,不与其父同室,而是与其季父阳必同室。又如秦简《封诊式》8-12 有记查封"某里士伍甲家室",计有"一宇二内,各有户,内室皆瓦盖;木大具,门桑十木;妻曰某,亡,不会封;子大女子某,未有夫;子小男子某,高六尺五寸;臣某,妾小女子某;牡犬一",又查问里典及士伍甲的四邻公士,问甲是否还有"脱弗占书",遗漏未加登记的,如果有,则"且有罪",回答已无,"即以甲封付某等,与里人更守之待令"。由此可见,户籍登记和"名事邑里",把人民相应束缚在一定地域,使之成为地域的简单附属物。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晏子对齐景公说:"在礼,家施不及国,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士不滥,官不淊。"同样,"名事邑里"的推行,反映在习俗的变宜上,民间出现了注籍自己居住地的风气,惯在人名前冠以籍贯。除如《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谓"士孙之里"和包山楚简谓"司马之州"等,州里名用人姓或官名为称外,《管子·问》有云:"州之大夫也,何里② 见《左传》襄公十五年、《史记·孔子世家》、《吕氏春秋·高义》等。③ 《史记索隐·孔子世家》。
  ④ 《荀子·仲尼》,杨琼注。
  之士也,"留意于其人的身分籍贯。至于居地、人名连称更是风行,如(东周)"雒阳乘轩里苏秦"①、(齐)"轵深井里聂政"②、"宋阳里华子"③、"大梁人王里□□曰丹□"(放马滩竹简《墓主记》)。云梦秦简中有云:"某里公士甲"、"某里士伍甲、乙"、"某里士伍妻甲"、"士伍居某县某里"等。秦陶文中有"咸亭右里道"、"咸亭完里丹"、"咸完里夫"、"咸高里喜"、"咸广里高"、"咸卜里院"、"咸芮里喜"、"咸■里骄"等。齐陶文中有"绍迁蒦易南里叕"、"绍鄙去匋里郑"、"西酷里陈何"、"关里马柉"、"豆里賹"、"北里五"等。包山楚简中有云:"陈午之里人蓝"、"坪阳之枸里人文"、"安陆之下隋里人屈犬"、"緐丘之南里人龚■、龚西"、"罗之壦里人湘■"、"■之己里人青辛"、"灵里子州加公文壬"等等。另外又有泛其地域称人者,如《战国策·赵策》记赵王称郑国人郑同为"南方之博士",郑同也自称为"南方草鄙之人"。
  不过,注籍风气的生成,虽与"名事邑里"诸户籍登记制度的推行,关系至密,但其中也自有复杂的社会原因和礼缘人情的观念形态在起作用。如出生于鲁国陬邑(山东曲阜)的孔子,"去齐,接浙而行。去鲁,曰:迟迟吾行也,去父母国之道也"④,他离开齐国时,无所眷顾,不等米淘好,说走就走;但离开父母国鲁国时,却牵肠挂肚,别情依依,迟行恋恋。战国早期《哀成叔鼎》铭记郑国出生的嘉,亦不无家乡感情声称"余郑邦之产,少去母父"。因此,与其说注籍是住民同地域关系的紧箍,毋宁说是开放社会人心意蕴风气的产物。
  由于这一时期以个体家户为本位的谋生能力大大加强,已使传统血缘家族形态遭到松懈和瓦解,"瘖、聋、跛、躃、断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①,战乱、灾荒或强者暴敛,均可能加剧匹夫匹妇襁负其子辗转四方的人口流动现象,而各国的徕民政策,出现了"自诸侯来徒家,期下从政"②,出现了"用贫求富,用饥求饱,虚腹强口来归我食,若是则必发夫掌窌之粟以食之,委之财货以富之,立良有司以接之"③。故民间的注籍风气,大致正与这种社会的动荡、人口的流徙、家户与家户没有亲属关系的杂居、人心思安的家乡观念或地域意识等等相适应。再者,思国恋家的感情色彩,地缘民风的向背认同,人文素质的自我荐举,以及强调家户谋生能力和社会崇尚产地名产心理的"物勒工名,以考其诚"④,错综交杂,在"名事邑里"的政治经纬中,各个为注籍风气的养蕴而推波助澜"。
  (四)礼贤风气
  ① 《战国策·赵策》。
  ② 《战国策·韩策》。
  ③ 《列子·周穆王》。
  ④ 《孟子·万章下》。
  ① 《礼记·王制》。
  ② 《礼记·王制》。
  ③ 《荀子·议兵》。
  ④ 《礼记·月令》。
  春秋以前,宗法家族制度严密,贵族世卿世禄,"官人以世"①,等级森然。"君子小人,物有服章,贵有常尊,贱有等威(畏),礼不逆矣"②,在上者终归是贵族君子,在下者始终为平民小人及奴仆,演成一时代的成俗。非贵族不得受封,平民小人不能为官,"内姓选于亲,外姓选于旧"③,君之举同姓,必于亲近支系。举外姓,则必选于世臣旧族。
  但随着家族制度的瓦解,这一成俗也发生动摇。如《左传》襄公二十二年记郑国的游眅将到晋国去,还未出国境,途中遇到百姓娶亲队列,他顿起淫念,夺下此新妇"以馆于邑",后新妇的丈夫打来,杀了游眅。执政子展听说后,认为"国卿,君之贰也,民之主也,不可以苟",以游氏品行不端,而废除了游眅之父游良的爵位,改由其叔父游吉继承,又使人找到新妇丈夫,告诉他不必躲逃,放心回乡里安居。可见,"贵有常尊"、"贱不妨贵"的习惯观念已不再维持。又如《左传》昭公三年说,晋国世卿栾、郤、胥、原、狐五氏,及大夫续、庆、伯三氏,"降在皂隶"。又说"晋之公族尽矣,公室将卑,其宗族枝叶先落","肸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而已"。还说齐国公孙氏也都有无禄者。
  其际,各国相继对贵族世袭特权加以限制,乃至否定废除,起而网罗天下才俊,用人唯贤新风渐有取代"远不间亲"、"小不加大"的陈规旧典④。《大戴礼记·主言》引孔子论习俗的大势说:"明主之治民有法,必别地以州之,分属而治之,然后贤民无所隐,暴民无所伏,使有司日省如时考之,岁诱贤焉,则贤者亲,不肖者惧,使之哀鳏寡,养孤独,恤贫穷,诱孝悌,选贤举能,此七者修,则四海之内无刑民矣。"墨子明确提出,"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王公大人骨肉之亲",不得"无故富贵"。主张平民可以登庸,"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①。孟子也说,国君在不得已时应选拔贤人,"将使卑踰尊,疏踰戚",要把卑贱者和远来者提拔到尊贵者和亲近者之上。选贤的标准,不能以左右世卿大夫说了算,只有凭据"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②。荀子直截了当指出,那种"先祖当(傥)贤,后子孙必显,行虽如桀纣,列从必尊"的世卿世禄下的所谓"以世举贤",如再一味不改,必然乱世,应该"尚贤使能,等贵贱,分亲疏,序长幼"③,做到"内不可以阿子弟,外不可以隐远人"④,若"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於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於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⑤。《尸子·分》说:"择其贤者而举之,则民竞于行。"《韩非子·难四》还直斥世族贵显的"千金之家,其子不仁"。如果说春秋时出现了"贵贱无
  ① 《尚书·泰誓上》。
  ② 《左传》宣公十二年。
  ③ 《左传》宣公十二年。
  ④ 齐思和:《中国史探研》,中华书局1981 年版,第105-107 页。
  ① 《墨子·尚贤》。
  ② 《孟子·梁惠王下》。
  ③ 《荀子·君子》。
  ④ 《荀子·君道》。
  ⑤ 《荀子·王制》。
  序"⑥的成俗变化,那么到战国时期,由于用人唯贤的大行,已使贵贱观念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有才智者虽在野而见举,庸碌者虽在权门,犹遭世俗非之,贵无常尊,贱者亦不见得常卑,以"羁旅起贵"的民间贤士,可以"陵故常者"⑦。"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于其朝矣"⑧。立于朝的贤士,每都为"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能屈能伸,"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①,即"道合则服从,不可则去"②,保持了在官场可进可出的弹性立身原则,截然有别于旧典的"官人以世"。
  破除世卿世禄制,不以贵贱论人才的优礼贤俊之风,盖始盛于东部滨海地区诸国,后渐扩大到中原及南方楚国,而西部秦国因长期贯彻,成效也最为显著。
  春秋时齐国桓公,起用"鄙人之贾人、南阳之弊幽、鲁之免囚"③管仲,卒成霸业。晏婴相齐灵、庄、景公三朝,有"越石父贤,在缧绁中,晏子出,遭之途,解左骖赎之,载归"④。东南吴国纳贤,打破国界限制,寿梦时用楚亡大夫申公巫臣,教习射御,"于是吴始通中国,而与诸侯为敌"⑤。齐人孙武,楚罪臣伍子胥,分别以兵法、计谋见用于吴王阖闾,乃能西破强楚,北威齐晋,显名诸侯。越国勾践,用楚宛令文种和楚三户"佯狂倜傥"范蠡⑥,终报吴国灭国之仇。燕王哙好贤,有用隐士厝毛寿。燕昭王曾"卑身厚币,以招贤者",为谋士郭隗"筑宫而师之",于是"乐毅自魏往,邹衍自齐往,剧辛自赵往,士争凑燕",因而使"燕国殷富,士卒乐佚轻战",大破齐国,"尽取齐宝"⑦。
  中原地区在战国初期,以魏国最为人才济济。魏文侯礼贤田子方、段干木,师卜子夏,用魏成、翟璜为相,举屈侯鲋为太子傅,使西门豹治邺,吴起守西河,北门可守酸枣,乐羊攻中山,白圭理财,皆一时之彦。又用李克变革旧制,剥夺世族贵族子弟从老子那儿承袭来的"出则乘车马,衣美裘以为荣华,入则修竽瑟钟石之声"的特权,招揽四方贤士,"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①。中原北部的中山国,也曾一味模仿华夏的礼贤风气。七十年代中后期河北灵寿中山国故城西发现的一号大墓,出有《中山王■方壶》,铭中有云:"古之圣王务在得贤,其即(次)得民,故辞:礼敬则贤人至,博爱深则贤人亲,籍敛中则庶民附"②。解放前在故城西南出土的19 字河光石刻文,"监罟尤臣公乘得守丘,其齿将曼,敢谒后叔(俶)贤⑥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⑦ 《韩非子·亡征》。
  ⑧ 《孟子·公孙丑上》。
  ① 《孟子·万章下》。
  ② 《礼记·内则》。
  ③ 《战国策·秦策》。
  ④ 《史记·管婴列传》。
  ⑤ 《吴越秦秋》卷二。
  ⑥ 《史记正义·越勾践世家》。
  ⑦ 《战国策·燕策》。
  ① 《说苑·政理》。
  ② 朱德熙、裘锡圭:《平山中山王墓铜器铭文的初步研究》,《文物》1979 年1 期。者"③,记任监罟一职的罪臣公乘得,守陵墓已至老年,想告说给后来的俶贤之士。可见连其下层贱吏,也时把得贤使能念念口上。《战国策·中山策》有云:"中山之君所倾盖与车,而朝穷闾隘巷之士者七十家"。可惜其目光主要局促在国中,"举士,则民务名不存本;朝贤,则耕者惰而战士懦",名不副实,公元前296 年即被赵惠文王灭之。
  江汉地区的楚国,也曾一度起用卫人吴起,"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④,并"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其爵禄","令贵人往实广虚之地","使私不害公,谗不蔽忠"。楚国"于是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诸侯患楚之强"⑤。
  西方秦国,春秋早期武公时的《秦公钟》铭文,即有"戾和胤(俊)士,咸畜左右"⑥。至景公时的《秦公簋》铭文,亦云:"咸畜胤士"①。其间,穆公时有"虞之乞人"百里奚②,见执于楚鄙人,穆公用五张羊皮替他赎身,并用为相,秦遂霸西戎。战国时孝公用卫人商鞅变法,全面否定贵族世袭特权,"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日绳秦之贵公子"③。他"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④,开了利用他国人才的客卿制和布衣将相格局的先声。至惠文王时有用魏人张仪,为秦破东方合纵连横,使六国日蹙。下蔡人甘茂,以百家之术为武王相。昭王时,魏人范雎家贫,被秦谒者引入秦国,推行"有功者不得不赏,有能者不得不官,劳大者其禄厚,功多者其爵尊,能治众者其官大"⑤,政坛风气进一步改观。游学之士燕人蔡泽、阳翟大贾吕不韦、上蔡乡小吏李斯,均曾做了秦国的名相。至如善用兵的郿人白起、频阳东乡人王翦,魏大梁布衣出身的尉缭等,递为秦将,料敌合变,出奇无穷,夷六国,声震天下。
  礼贤风气的代兴,自上贯下,渐积为多层面全方位的社会量识录才机制。在上者有国家选贤,如《礼记·月令》说,天子逢每岁立秋之日,"命将帅,选士厉兵,简练桀俊,专任有功"。此为定时定季选贤。《大戴礼记·千乘》云:"凡士执伎论功,修四卫,强股肱,质射御,才武聪慧,治众长卒,所以为仪缀于国,出可以为率,诱于军旅,四方诸侯之游士,国中贤余,秀兴阅焉。"此为不定时选贤。又有打破政治地缘界限,眼光流观他国,挖彼人才重用于己者。《国语·齐语》有云,齐国遣使者跳出国界,"奉之以车马衣裘,多其资币,使周遊四方,以号召天下之贤士"。如兵法家孙膑,早先曾为魏国徒刑,却被齐威王使者偷偷载回国中。齐宣王优礼稷下学士,人才亦都来之四面八方。"天子而友匹夫"(《孟子·万章下》)已十分常见。一国的体制、环境、学养、涵识、尚好、民风等等,总有种种拘执、局限和不足之处,未必能周备各类人才,取天下之所出,为己国之所用,不框死于③ 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文物出版社1984 年版,第77 页。
  ④ 《史记·吴起列传》。
  ⑤ 《韩非子·和氏》、《吕氏春秋·贵卒》、《战国策·秦策》、《史记·吴起列传》。⑥ 《考古图》7·10.
  ① 《三代》9·34.
  ② 《战国策·秦策》。
  ③ 《史记·商君列传》。
  ④ 《史记·李斯列传》。
  ⑤ 《战国策·秦策》。
  政治模式,不沉泥于观念形态,不僵固于小家气感情,唯贤是求,唯才是用,岂论国别贵贱贫富短长,这乃是当时礼贤风气中能有所为者的成功所在。除国家级的高层次选贤外,在下者的社会基层闾里乡间兴贤,在当时也不绝于闻。《韩非子·内储说上》说,宋崇门之巷人服丧,以哀毁甚瘠,被举为官师小吏。《墨子·尚同上》说,乡的仁人可为乡长,里的仁人可为里长。《国语·齐语》说,乡长应在每年正月,把"有居处好学、慈孝于父母、聪慧质仁、发闻于乡里者",以及"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众者",上告以备役官。秦国的"显耕战之士"①,燕国的"行赏飨士"②,殆亦行于社会不同层面。云梦秦简《为吏之道》说:"一曰中(忠)信敬上,二曰精(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行,五曰龚(恭)敬多让,五者必至,必有大赏。"这段节文韵语,表明了礼贤风气中礼者一方的量识标准。而于贤者一方,《荀子·臣道》说:"事圣君者,有听从无谏争;事中君者,有谏争无谄谀;事暴君者,有补削无挢拂。"《孟子·公孙丑下》说:"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道不同,不相为谋",③是贤者自有其屈伸自如、能上能下、来去在己的弹性情操。这是礼贤风气中出现的两大要征。至于荀子说的"迫胁于乱时,穷居于暴国,而无所避之,则崇其美,扬其善,违(讳)其恶,隐其败,言其所长,不称其所短,以为成俗",已不是贤士的弹性情操,而是无良知无时代责任感的耍滑头,自是礼贤风气中产生的另一种弊端恶俗。
  (五)导民以正恶俗1975 年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出土竹简《语书》,记战国末叶秦王政二十年(公元前227 年)南郡守腾颁发的一篇文告,其云:"凡法律令者,以教道(导)民,去其淫避,除其恶俗,而使之之于为善"①。此种导民以善,矫端淫僻恶俗的政举,颇与后世所谓"凡同约者,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卹"②的民间社区规约,性质有接近之处。
  移风易俗,规约民心,《吕氏春秋·论人》主张说:"内则用六戚四隐,外则用八观六验,人之情伪贪鄙美恶无所失矣。"六戚指"父母兄弟妻子";四隐指"交友、故旧、邑里、门郭";八观为"通则观其所礼,贵则观其所进,富则观其所养,声则观其所行,止则观其所好,习则观其所言,穷则观其所不受,贱则观其所不为";六验指喜、乐、怒、惧、哀、苦。概言之,就是统治者用各种政教法规或整合新的成俗,再建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和人们的行为观念标准,凡个人的立身世处和追求尚好,至家庭、亲戚、朋友、邻里等伦际或人际关系,由近而远,由此及彼,无不加以范围,以达到乱世风气的改变。
  秦国民俗风物的整合成效,《荀子·强国》有记答秦相范雎之问,辞云:"入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汗,其服不挑,甚畏有司而顺";
  ① 《韩非子·和氏》。
  ② 《史记·乐毅列传》。
  ③ 《论语·卫灵公》。
  ① 《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 年版,第13 页。
  ② 《宋史》卷三百四十,《吕大防传》。
  "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楉";"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於其门,入於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观其朝廷,其朝间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这固然是讲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社会风气的改观,同时也在宣化当时普遍的世风,道出了移风易俗的必要性。
  事实上,春秋战国时期各国有识者对于如何改变乱世风气,差不多都有所留意。《墨子·杂守》即主张,"官府、民宅、室署,大小调处",按主次大小编民居住,"有谗人,有利人,有恶人,有善人,有长人,有谋士,有勇士,有巧士,有内人者,外人者,有善人者,有善门人者",官方应"察其所以然者,应名乃纳之,民相恶,若议吏,吏所解,皆札书藏之",建立相关的民事档案,以便必要时参验。
  针对当时家庭伦际关系大量存在的"长少相杀,父子相忍,弟兄相诬"①,"不顾父母之养"②,"子有杀父"③等现象,荀子主张加强父权家长制在家庭的尊严性,提出:"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④。秦简《法律答问》竟说:"主擅杀刑髡其子、臣妾",官方可以不予追究,如果"子告父母,臣妾告主",反而要案告者之罪。孟子反复说:"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⑤。不过,《吕氏春秋·应同》有云:"父虽亲,以黑为白,子不能从",说明理性的是非规教,在这种世风的矫端中,毕竟得到相应提倡。
  男女之别,尤引起社会重视,并有种种细则。《礼记·坊记》说:"夫礼,坊(防)民所淫,章民之别,使民无嫌,以为民纪者也。"《曲礼上》说:"男女不杂坐。"《内则》说:"男女不通衣裳。"《昏义》说:"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左传》庄公二十四年云:"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可见男女之防的观念,很早就列为社会意识形态和制约人们生活行为的要位。《礼记·王制》云:"道路,男子由右,妇人由左,车从中央"。《吕氏春秋·乐成》说,孔子用于鲁国,有令"男子行乎涂右,女子行乎涂左。"《史记·孔子世家》也说:"孔子由大司寇行摄相事三月,男女行者别于涂。"另外,似出秦惠文王以来秦国墨者之手的《墨子·号令》①有云:"令行者男子行左,女子行右,无并行。"男女别道,各国不尽一致,大概其男尊女卑观念与各自的尚左尚右观念及道路建制差异,有内在联系。成书于战国田齐稷下学士之手的《管子》一书,有云:"要淫佚,别男女,则通乱隔","明男女之别,昭嫌疑之节,所以防其奸也"(《君臣下》),"男女无别,则民无廉耻"(《权修》)。还指出,"宫墙毁坏,门户不闭,外内交通,则男女之别毋自正矣"(《八观》)。可能齐国也有类似鲁国、秦国的男女别道之礼。《礼记·杂记》还郑重其事说:"嫂不抚叔,叔不抚嫂。"不过,孟子虽认为"男女授受不亲"是礼,却又指出,"嫂溺不援,是豺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离娄上》),并不拘于礼,
  ① 《吕氏春秋·明理》。
  ② 《孟子·离娄上》。
  ③ 《庄子·庚桑楚》。
  ④ 《荀子·致士》。
  ⑤ 《孟子·离娄上》。
  ① 参见李学勤:《秦简与<墨子>城守各篇》,《云梦秦简研究》,中华书局1981 年版。还是注重实际权宜变通的。
  面对当时的世人相伐、邻里交恶世风,早在《诗·小雅·正月》就有"洽比其邻"的民心向望,《左传》襄公二十九年直说:"邻于善,民之望也。"《吕氏春秋·察微》曾列举一事说:"楚之边邑曰卑梁,其处女与吴之边邑处女桑于境上,戏而伤卑梁之处女,卑梁人操其伤子以让吴人,吴人应之不恭,怒杀而去之。吴人往报之,尽屠其家。"卑梁公怒,又举兵反攻吴人,老弱尽杀之。吴王夷昧怒,复举兵侵楚边邑。对于这种由邻邑细民口角斗殴导致国家间构兵不息现象,书中斥之为持国不能"和其民人"。《尸子·广泽》也对那种"匹夫爱其宅,不爱其邻"的缺乏社会共济心的现象有所条析。《韩非子·解老》主张,"有道之君,外无怨仇于邻敌,而内有德泽于人民",应重视大社会人际关系的处置。《说林上》讲了一事,"隰斯弥见田成子,田成子与登台四望,三面皆畅,南望,隰子家之树蔽之,田成子亦不言,隰子归,使人伐之,斧离数创,隰子止之"。这种砍伐自家树以利邻家的做法,尽管中途停辍,然最初动机当出于与邻为善。
  值得注意者,当时人们处理邻里关系,每多采取实用主义的短见行为。
  《左传》襄公十七年记宋国华臣十分残暴,在左师的屋后杀了皋比家的总管,左师却甘充息事老,特备短马鞭,"苟过华臣之门,必骋",快马而过,唯恐躲不及。《孟子·离娄下》云:"同室之人斗者,虽披发缨冠而救之,可也。乡邻有斗者,披发缨冠而往救之,则惑也,虽闭户可也。"这种以不干涉别家内事为借口,实在回避要害,可弃正常价值观念和善恶是非正义于不顾,可谓是无人性的伪善与堕落。
  "世之走利"加剧造成的贫富悬殊对立,另又出现了折衷调和社会矛盾的尚俭舆论导向。春秋时鲁国展庄叔批评齐国庆封"车甚泽,人必瘁"①。齐景公替晏子扩新住宅,晏子尚俭朴,"乃毁之,而为里室,皆如其旧,则使宅人反之",重新修复被拆迁人家的房屋,使之返回①。鲁国季文子卒,家"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被誉为"无私积,可不谓忠乎!"②宋国向戌迸见孟献子,见他的房屋很华丽,就责备说:"子有令闻而美其室,非所望也",孟献子不得不作出解释,说是他在晋国时,其哥哥替他盖的,如要毁去,又觉得造起来已费大力,尚且也不能以哥哥的所为为非③。卫侯甚厌恶公叔戍,"以其富也"④。《孟子·滕文公上》的一句名言"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其中当也包含了社会对于尚俭风气的可肯。人际间的和敬礼问,亦不失为移风易俗的重要内容。《吕氏春秋·异用》有云:"孔子之弟子从远方来者,孔子荷.杖.而问之曰:子之公不有恙乎?搏.杖.而.揖.之,问曰:子之父母不有恙乎?置.杖.而问曰:子之兄弟不有恙乎?杙.步.而.倍.之.,问曰:子之妻子不有恙乎?"一连串寒暄问候,问及对象的尊贱亲疏不同,礼节行为和口吻轻重当自有细微谕辨。
  在当时的社交娱乐活动中,也常有以善恶与否或节仪进退进行宣导。《礼
  ① 《左传》襄公二十八年。
  ① 《左传》昭公三年。
  ② 《左传》襄公五年。
  ③ 《左传》襄公十五年。
  ④ 《左传》定公十三年。
  记·学记》说:"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是故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又说:"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遂)有序,国有学。"大概邻里乡党之学始起甚早。《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说,"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有人主张"毁乡校",但郑子产说:"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之,若之何毁之?"借鉴人们在乡校社交游乐活动中议论时政得失,进行自我有节反省,而不是压抑民主,钳制民口,不能不说是执政者的大度大识。因势利导,在古代的射礼中亦常为之,是时有导射艺于揖让进退,使人既习射艺而又免於斗,故《吕氏春秋·异用》有云:"古之人贵能射也,以长幼养老也。"《大戴礼记·投壶》有云:"弓既平张,四侯(鍭)且良,决拾有常,既顺乃让,乃揖乃让,乃■其堂,乃节其行,既志乃张,""诸胜者之弟子,为不胜者酌。"
  相反,娱乐中的斗恶行为,每遭社会藐视。《左传》昭公二十五年特笔记下了鲁国季氏与郈氏的斗鸡,季氏用小铠安在鸡头,郈氏给鸡按上金属利爪,季氏的鸡被斗败,结果造成两氏相恶。《列子·黄帝》对养斗鸡作了绝妙的反喻,说鸡养至"虚骄而恃气"、"疾视而盛气",不可以去斗,若养得"望之似木鸡矣,其德全矣",才能使"异鸡无敢应者"。这其实是对斗鸡风气的否定。《说苑·反质》说:"上不禁技巧,则国贫民侈,""富足者为淫佚,则驱民为邪也。"李悝为魏文侯立法,著有《法经》六篇,据说内《杂律》一篇,专治"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踰制"之徒(《晋书·刑法志》)。《战国策·齐策》说,齐宣王有好马、好狗、好酒、好色的玩乐四好,唯独不好士,王斗对他作了规谏,"宣王谢曰:寡人有罪国家"。《晏子春秋·内篇杂下》说,齐人驾车行驶中"甚好毂击,相犯以为乐,禁之不止",晏子患之,乃用新车良马,出与人相犯,然后弃车而去,声称毂击的车不祥,于是此风乃敛。
  总之,春秋战国时期的礼教宣化,变革世风,已构成社会的普遍愿望,不仅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观念更新和生活价值准则的完善与健全,而且包罗万象,深深介入到人们的衣食住行、待人交友、喜怒哀乐、日常举止、崇尚追求乃至"六戚四隐"关系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上层的政教舆论导向及法度和"刑以辅教"(《尸子》)的相应配合,尤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也必须看到,由于时代认识性的局限,这种移风易俗,带有许多实用主义的浅见短识,反人情、灭人性的糟粕亦随处可见,故其成效是难以过高评价的。
  四、社交节仪俗尚(一)相见节仪春秋以来,血缘家族制度崩落,人口流动频繁,人们亟需扩大生活视野范围,故在种种社交活动中,很注意人际或伦际关系,看重相见相识,尤在乎初次见面,久之,乃有一系列约定俗成的相见节仪。
  列为上古礼书首位的《仪礼》,有《士相见礼》的专篇,"篇内含卿大夫相见,以其新升为士;或士自相见,或士往见卿大夫,或卿大夫下见士,或见己国君,或士大夫见他国君来朝者。新出仕从微至著,以士为先后,更有功乃升为大夫以上,故以士为总号"①。就是说,名以《士相见礼》,实统括了各类贵族人物角色乃至部分庶民的相见节仪。下面,再结合其他文献记载,作一叙述。
  古人初次相见,在多数情况下需要有人介绍或推荐,《士相见礼》说的"某也愿见,无由达,某子以命命某见",某子即是某人欲见主人的中间介绍人。一称为介,介即介绍。《大戴礼记·朝事》云:"介绍而相见。"《礼记·聘义》云:"介绍而传命。"如春秋时管仲,是因鲍叔推荐而得见齐桓公,被任以为相。《战国策·东周策》有记"周相吕仓见(荐)客于周君"。《齐策》说:"淳于髡一日而见(荐)七士于宣王。"《宋卫策》记一卫客入魏三年不得见魏王,乃许以百金求于梧下先生,梧下即为通报,言魏王"于事人者过缓",于是"魏王趋见卫客"。是时,列国有称掌管宾客而作中介告请的官,名之"谒者"。齐国靖郭君想筑城于薛,怕宾客请见以谏,乃告"谒者""毋为客通"①。魏人范雎当初是因秦谒者王稽而得见秦昭王。周人颜率想见韩相公仲,公仲不见,他就对公仲的谒者发了一通抱怨,说公仲好妇人,啬于财,无义行;谒者以告公仲,"公仲遽起而见之"②。大凡外客见主人,身分地位低者见身分地位高者,总得有中介人介绍。
  见面时还得备下见面礼物,称为"挚",亦写作"贽"。身分不同,挚亦相异。如"士相见之礼,挚:冬用雉,夏用腒",腒是干雉,是怕夏天易变质腐臭之故。"下大夫相见以雁,饰之以布,维之以索。""上大夫相见以羔,饰之以布,四维之结于面,左頭如麛执之。"另有说天子用■,诸侯用圭。《大戴礼记·朝事》有云:"上公之礼,执桓圭九寸,缫藉九寸。诸侯之礼,执信圭七寸,缫藉七寸。诸伯执躬圭。诸子执谷璧五寸,缫藉五寸。诸男执蒲璧。凡大国之孤,执皮帛以继小国之君。"《周礼·春官·大宗伯》则说:"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庶人执鹜(鸭),工商执鸡。"《礼记·曲礼下》还说:"妇人之贽,梖榛脯脩枣栗。"据说这类见面礼物,除了表示宾客对主人的敬意外,还有特定的象征性意义,玉圭玉璧皮帛,是为重挚,取其贵重显尊;羔羊,取其随群不失其类;雁,取其候时而行,象征大夫之随君;雉,取其耿介不失节操;鹜,取其安土不飞迁;鸡,取其守时而动。当然,这不过是规范化的说法,挚可以多种多样,如韩国严遂见齐轵深井里聂政,是"具酒,觞聂政母前,奉黄金百镒,前为聂政母寿",
  ① 《仪礼·士相见礼》,贾公彦疏。
  ① 《韩非子·说林下》。
  ② 《战国策·韩策》。
  "备宾主之礼而去"①。看来,挚礼是量力量时量人而为,礼轻意重则更佳。宾客执挚面见,主人一般应辞让,凡一次辞让,称为"礼辞",两次辞让称为"固辞",三次以上辞让而终不接受的,称为"终辞"。相见毕,主人一般要将宾客来时所执的挚还给来宾,算是尽礼,但于国君,则不必还挚。相见的对象和时机不同,礼貌用语也是有所区别的。如始见君子者,客人可以说:"某固愿闻名于将命者。"适相见者,可谦称"某固愿见於将命者。"罕相见者,可说:"愿闻名于将命者。"数相见者,可说:"某愿朝夕闻名于将命者。"遇瞽者,应说:"愿闻名於将命者",因其目盲,故不用"见"字。适有丧者,当说:"某愿比于将命者",此乃因丧事相见,故比方其年力以给丧事。若适公卿之丧,则说:"听役於司徒。"童子有丧,可说:"愿听事于将命者,"这是因所见者尚未成年,故措辞不失分寸,用"听事"而不用"听役"②。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战国纵横家书》,记左师触龙见赵太后,"入而徐趋,至而自谢",用了"愿望见太后"的见面辞。这是等次不同的老人间的相见敬语。苏秦见燕王,敬称"今日愿借于王前",是说愿借此机会,请容许能与王叙叙。苏秦见楚国谋士陈轸,则另换了"愿有谒于公"的礼貌用语。
  客人初见主人,通常要自报"名事里",即名籍身分。如战国时郑同见赵惠文王,自报称"臣南方草鄙之人"③,郑在赵国之南,故报名时用了南方鄙野粗人的谦称。苏秦见燕王,报称"臣东周之鄙人"①。至如苏秦见赵臣李兑,又细报其为"■阳乘轩里苏秦",且有"造外阙(至宫门),愿见于前,口道天下之事"云云②。可见,主方身分不同,报名亦可作礼敬用辞的宜变。后世见面通名有"名谒"、"名刺"、"名帖"、"名片"之类,与战国以前的自报"名事里",形式虽不一样,但在内容上是有因循演化关系的。《士相见礼》对于客人的自称用语有所规范,其云:"凡自称於君:士大夫则曰下臣。宅者(指致仕者)在邦,则曰市井之臣;在野,则曰草茅之臣。庶人则曰刺草之臣。他国之人则曰外臣。"另外又有自称"不腆"③的客套谦语。
  对于谈吐容止,则说:"凡言,非对也,妥而后传言",是讲与君言事,应当等君安坐后再出言。若是泛泛寒暄时,"与君言,言使臣。与大人言,言事君。与老者言,言使弟子。与幼者言,言孝弟于父兄。与众言,言忠信慈祥。与居官者言,言忠信。"总之,即使是相见中的一般性套语,亦应每寓礼敬和人伦学养于其中。
  这里,可例举出春秋时的孔子,据说他在本乡里,举止十分恭顺,见人时"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在宗庙朝廷,则"便便言,唯谨尔",有话简洁明瞭,却不废话累牍;"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细言温语,不急不慢;"与上大夫言,訚訚如也",④声音不高不低,态度和敬。
  ① 《战国策·韩策》。
  ② 《礼记·少仪》。
  ③ 《战国策·赵策》。
  ① 《战国策·燕策》。
  ② 《战国策·赵策》。
  ③ 《左传》僖公三十三年、昭公三年等。
  ④ 《论语·乡党》。
  《士相见礼》还谈到,"凡与大人言,始视面,中视抱(指胸前),卒视面,毋改。众皆若是。"是讲要注重对方对自己讲话的神色反应,但又不能因自己目光的停促而造成对方的窘迫走神,应做到敬而有度,视而有仪,讲话时眼神旁顾或乱瞧,则是不礼貌的。"若父,则遊目,毋上于面,毋下於带(腰下)。"对父辈讲话时,不能目光呆滞,可视父的胸前,眼神自然,神态则专。"若不言,立则视足,坐则视膝。"容止谦敬而有修养,不可有懒懒散散的立相和坐相,也不可漫不经心地左顾右盼,静听知礼而不抢言。孔子曾倡导说:"与朋友交,言而有信"①,"言忠信,行笃敬"②,与人相见谈话要讲究诚信,举止谦恭,符合礼节,"非礼勿言"③,"言必有中"④,若是"其言不让",好抢言人先,一点不谦虚,则会受到哂笑。更若是"巧言令色,鲜矣仁"⑤,这种花言巧语的人,孔子认为是不会有多少仁德的。要之,上古初相见礼节,正规者需有介绍人和"挚"的见面礼品,客方尚需自报"名事里"及面见事由。对于相见时的礼貌用语和容止谈吐,也颇讲究,每因场合、对象不同而异,总以体现人与人之间的"礼"关系为要征。其中积极的人文因素,至今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迎送节仪迎来送往,是宾主相见或宴饮会客等社交活动中的有机环节,古人早有种种相关节仪。至如诸侯朝觐天子,诸侯间的相互聘问,君臣会见,臣下私会,诸如此类,不外乎均有迎送节仪。《仪礼》中的《聘礼》、《觐礼》、《公食大夫礼》及《士冠礼》,《礼记》中的《聘义》,《周礼》中的《司仪》,等等,都不乏涉及迎送节仪。
  迎送节仪,最隆重者大概要数诸侯朝见天子。据说周朝之制,有"使诸侯岁聘以志业,间朝以讲礼,再朝而会以示威,再会而盟以显昭明;志业于好,讲礼于等,示威于众,昭明于神"①。即诸侯入见周天子,常例是每年一聘,三年一朝,六年一会,十二年一盟。凡诸侯本人亲往,"春见曰朝","秋见曰觐";凡诸侯遣使者前往,则称为"聘"。
  朝觐与聘,因来宾的地位、身分、背景不同,故迎送节仪亦有别。诸侯亲来朝觐,"君(天子)使大夫迎于境,卿劳於道,君亲郊劳致馆",即派大夫前往边境迎接,派卿在道上迎候,国君还得亲临客舍致礼。及正式朝觐之日,国君得"拜迎于大门外而庙受",来宾"三让而后升",入门右,行献享礼,"君亲致饔饩(肉食、活牲、粮食、禾草),还圭,飨食,致赠";归时要"郊送"②。
  诸侯使者来聘,迎送礼次有降,"君使士迎于境,大夫郊劳,君亲拜迎于大门之内",来客"三让而后传命,三让而后入庙门,三揖而后至阶,三
  ① 《论语·学而》。
  ② 《论语·卫灵公》。
  ③ 《论语·颜渊》。
  ④ 《论语·先进》。
  ⑤ 《论语·学而》。
  ① 《左传》昭公十三年。
  ② 《大戴礼记·朝事》。
  让而后升",余则大体同如朝觐礼③。来宾还有随行人员,称为"介",如《荀子·大略》说:"诸侯相见,卿为介。"介的多少有定制,据来宾的爵位而定,"上公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而主国方面出接客方的人员,称为"摈",也分三等,"卿为上摈,大夫为承摈,士为绍摈"。
  但随着周室衰微,诸侯力政,霸权迭兴,社会酝酿着深刻的变革,这套朝聘的礼制实难贯彻。"昔文、襄(晋文公、襄公)之霸也,其务不烦诸侯,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足以昭礼、命事、谋阙而已"①,取代了早先诸侯见天子的每年一聘、三年一朝、六年一会,十二年一盟。与此相反,诸侯间的相互聘问、使者相往,中上层社会的社交交际,却呈有增无减之势,迎送节仪也形式多样,繁简有差,不拘一格,来宾的名望往往决定了所受迎送礼遇的等次,而不再纯以爵位或其国的强弱大小论高低,在野的贤士名流亦每每受到极高的礼遇。迎送节仪的形式,有郊劳迎送、过境假道接送礼、致馆视馆礼、用车迎送礼、往逆礼、造舍往见礼、门迎门送礼、拜庙庭迎礼、庭迎礼等等。
  春秋时诸侯国间的相互聘问,亦常采用朝觐天子的迎送礼。如齐昭公的执事国庄子出聘鲁国,鲁君"自郊劳至于赠贿,礼成而加之以敏"②,自郊迎直至赠礼送行,节仪审慎而容当。鲁昭公出聘晋国,③鲁国叔弓出聘晋国,均受到这类国宾级的礼遇。后者记郊迎、致馆答辞有颇详套式:"晋侯使郊劳,(叔弓)辞曰:寡君使弓来继旧好,固曰女无敢为宾,彻命于执事,敝邑弘矣,敢辱郊使,请辞。致馆,辞曰:寡君命下臣来继旧好,好合使成,臣之禄也,敢辱大馆。"④受郊迎时,对前来迎接的使臣,来宾可自称名;对对方国君的视宾馆款待礼,来宾应称下臣;辞让中牢守国家使命,以礼敬为本。一般说来,这类出聘或使臣往还,始终有一种郑重其事的严肃气氛。如孔子出聘外国,"执圭,鞠躬如也,如不胜,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战色,足蹜蹜如有循",十分恭谨地拿有圭,像不胜其此为父母郊迎飞黄腾达的儿子,亦可见"世之走利"的俗态。然则,郊迎郊送,大都是身分贵、地位尊或辈份高者的相见举措,受此礼遇者,自有其名望和功利背景。
  迎送节仪之重者,还有车迎。战国时齐王曾以"鲁侯之车"迎陈轸,即被称为"重迎"①。魏国信陵君曾亲自备车骑,空出车上左边的尊位,前往迎接大梁东城门守吏侯嬴。此外,列国权贵会见社会贤达,又有庭迎之礼。魏人范雎入秦,秦昭王悦其才能见识,"使人持车召之","范雎至,秦王庭迎,敬执宾主之礼"②。燕王见苏秦,"王亲拜之于庙而礼之于廷"③;苏秦谓燕王,又称"足下迎臣于郊,显臣于庭"④。庭应是宫中正殿前的大庭。庭迎通与其他迎送节仪相配合,一则不致降低权贵的身分,二则又可补充和提③ 《礼记·聘义》。
  ① 《左传》昭公三年。
  ② 《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③ 《左传》昭公五年。
  ④ 《左传》昭公二年。
  ① 《战国策·魏策》。
  ② 《战国策·秦策》。
  ③ 《史记·苏秦列传》。
  ④ 《战国策·燕策》。
  高受见者的礼遇规格。当然,贵显的礼贤下士,还有其他种种方式。如魏文侯见段干木,虽"立倦而不敢息"。郑子产见壶丘子林,"与其弟子坐必以年,是倚相於门",很谦虚地以弟子之年列次,坐倚于近门之处。齐桓公欲见小臣稷,亲往造舍,"一日三至弗得见"⑤。小臣稷不过是"布衣之士",贵显的礼贤之情实非同寻常,由此可见。
  是时又有私觌、私面之礼。凡私下去拜见主国之君,称为私觌,一称私见;凡私下面见主国之卿大夫,称为私面⑥。这种私人拜会,一般不太拘于礼节,言谈自由,气氛轻松,主客关系易收到亲近融洽的效果,故孔子有言:"私觌,愉愉如也"⑦。另外,平民力的样子,上举似作揖,下持似授人,容色矜庄,一路碎步。又作为国君出接外宾的"摈",孔子常常是"色勃如也,足躩如也(快步)。揖所与立,左右手(拱手);衣前后,躩如也(服装整齐);趋进,翼如也;宾退,必复命曰:宾不顾矣"。在这类场合,还得"立不中门(不站在门道中间),行不履阈(不踩门坎)","摄齐(衣裳下■提起)升堂,鞠躬如也,屏气似不息者"①。
  郊迎郊送的节仪,在春秋战国时期不只行于国与国间的聘问,亦已渐成为社会的俗尚。如春秋时宋国华御事,曾郊劳"逆(迎)楚子,劳且听命,遂道(导)以田(田猎)孟诸"②。战国时赵悼襄王有迎过境的魏公子牟。③魏人张仪将西遊秦国,过东周,"昭文君送而资之"。名学士淳于髡为齐使于楚,回途经过薛地,齐孟尝君"令人礼貌而亲郊送之"④。再如,魏国信陵君窃兵符矫夺军权,"救邯郸,破秦人,存赵国,赵王自郊迎"⑤。魏将公叔痤败韩、赵于浍,"魏王悦,迎郊,以赏田百万禄之"⑥。此为郊迎名相名将。"子贡东见越王,王闻之,除道郊迎,身御至舍","子贡去,越王送之金百镒、宝剑一、良马二"⑦。名家惠施受魏王令,赴楚国测度外交,"楚王闻之,因郊迎惠施"⑧。此为郊迎社会贤士名流。洛阳"穷巷掘门桑户棬枢之士"苏秦见用于赵,封为武安君,受相印,"将说楚王,路过洛阳,父母闻之,清宫除道,张乐设饮,郊迎三十里。妻侧目而视,倾耳而听,嫂蛇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谢"⑨。阶层间也有各种各样的私会和交际。
  私觌、私面、私会,一般是在私宅住所进行,但亦有会见于市肆酒家者,如荆轲与高渐离友善,两人常在燕市对饮和歌。私宅住所的会客,迎送节仪每以大门外接送为多。子贡、原宪同为孔子弟子,原宪居鲁国穷巷,有瓮牖⑤ 《吕氏春秋·下贤》。
  ⑥ 《礼记·聘义》,孔疏。《大戴礼记·朝事》。《荀子·大略》。
  ⑦ 《论语·乡党》。
  ① 《论语·乡党》。
  ② 《左传》文公十年。
  ③ 《战国策·赵策》。
  ④ 《吕氏春秋·报更》。
  ⑤ 《战国策·魏策》。
  ⑥ 《战国策·魏策》。
  ⑦ 《吴越春秋·夫差内传》。
  ⑧ 《战国策·魏策》。
  ⑨ 《战国策·秦策》。
  二室,子贡往见原宪,"原宪华冠縰履,杖藜而应门"①。这是主人扶杖应门迎客。
  据《仪礼》中的《士冠礼》、《聘礼》、《公食大夫礼》等篇说,门迎门送节仪,对于所来宾客,凡名望、身分、地位、年龄均高于主人者,主人迎送时均应到大门之外。但通常情况下,则是主人迎于大门内门左,西面再拜,宾从右入答拜,宾主经多次对揖谦让后同时入内或让宾先入,升阶时又要三让。宾出,主人送于外门外,再拜而辞。这是较为规范化的主人到大门口迎送客人节仪。当然,地区不同,其间会有若干差异。如《国语·吴语》说到越国门户掩阳,大夫出迎越王时,"王背檐而立,大夫向檐",即王站处的位置是在门外屋檐边北向,大夫南向,而不是大夫迎于大门内门左西向,王右入答拜;及送越王时,则是"大夫送王不出檐",也与礼书说的不太一样。
  另外,按古代的成俗,妇人迎送是不能出大门的。《吴语》记越王往见夫人,"王背屏而立,夫人向屏",王到寝门内屏北向立,夫人是在屏前南向迎,及王出,"夫人送王,不出屏"。《左传》僖公二十二年云:"妇人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逾阈(门坎)",当时郑文公夫人芈氏虽本家为楚人,然与姜氏一起到柯泽慰劳楚成王,仍被视为"非礼"。《国语·鲁语下》有记季康子与其从祖叔母言,守礼不游阈。《礼记·丧大记》亦云:"妇人迎客送客不下堂。"看来,出于男女之防等原因,妇人迎送不出门,乃是各国的通制。
  (三)跪拜节仪跪拜是中国古代社会交际场合中向对方表示敬意的行为姿态,又实际展示着名分、等次、尊卑、功利的世俗肯同和社会心理。
  古人称两膝着地为跪,跪而躬腰为拜,跪拜仪实是一套贯成一气的古拜式。《贾子·容经》云:"拜以磬折之容。"《荀子·大略》云:"平衡曰拜",旧注:"平衡如磬折,头与腰如衡之平。"讲的即是跪而躬身如磬折、如平衡的拜跪仪。但在具体行施时,因身分对象的不同,跪拜姿态自有相应的差异,其名称也是不一样的。《周礼·春官·大祝》云:辨九拜:一曰稽首,二曰顿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动,五曰吉拜,六曰凶拜,七曰奇拜,八曰褒拜,九曰肃拜。这九种古拜式,按唐贾公彦的解释,前三种是跪拜仪的基本类型,可视为"正拜",其余的均是由"正拜"衍化而出。
  所谓稽首,汉郑玄说是"拜头至地。"稽有稽留义,稽首就是拜时头抵地停留片刻。然周代铜器铭恒见"拜手稽首"语,盖跪而拱手,头俯至于手,与心平,谓之拜手,既拜手而拱手下至于地,头亦下至于地,手仍不分散,以全身论之,首低片刻,腰高,尻更高,谓之稽首,不言拜手,当是略语①。郑注未得其详,《荀子·大略》称"下衡曰稽首",犹见其意。九种拜式中,稽首仪最重,一般用于郊祀天地、臣拜国君、子拜父等重要礼仪场合。如春秋时晋大夫士季进谏晋灵公时即行稽首仪①。诸侯国君间相见,通常不能行稽
  ① 《庄子·让王》。
  ① 参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81 年版,第304 页。
  ① 《左传》宣公二年。
  首仪。鲁哀公与齐侯盟于■。"齐侯稽首,公拜,齐人怒",孟武伯就曾有一番"非天子,寡君无所稽首"的解释②。可见对天子应行稽首的重仪,诸侯国君间行躬腰拜手仪即可。但也有例外,鲁襄公到大国晋国,对晋君行稽首仪,晋卿知武子见了,以为不妥,说"天子在,而君辱稽首,寡君惧矣",鲁君的随同孟献子却说:"以敝邑介在东表,密迩仇雠,寡君将君是望,敢不稽首"③。这是鲁国因介于敌国之间,有求于晋国援助,出自实际功利目的,故降辱名次,向晋君行稽首的重仪。另外,据《荀子·大略》说:"大夫之臣拜不稽首,非尊家臣也,所以避君也。"由于等次高低有分,碍于国君,卿大夫的家臣拜见主子时,通常也不必用稽首仪;但换言之,卿大夫见君得稽首。《礼记·曲礼下》有云:"大夫士见于国君,君若劳之,则还避再拜稽首;君若迎拜,则还避不敢答拜。"这已同如下述褒拜仪了。
  顿首,郑玄说:"拜头叩地。"顿有短顿义,顿首谓跪拜时,先拜手而又拱手下及地,头亦随之下俯,以额部叩地,叩而即起。若额部久叩抵于地,则称稽颡,属于另一层意义的跪拜仪,《荀子·大略》云:"至地曰稽颡",颡者,额也。顿首和稽颡,与稽首的主要不同处,是前两者用额部叩地,后者用整个面部抵地,停留时间也稍长。顿首节仪一般施于平辈或地位身分相同相近者间的社交场合,故贾疏有云:"顿首者,平敌(指互相匹敌)自相拜之拜。"然诸侯国的大臣见别国君主,也有行顿首仪,如吴破楚郢都,楚臣申包胥奔秦国求救,"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得见秦哀公,"九顿首而坐",秦乃同意出兵救楚①。可说是危难关头请求时的顿首仪之大变。在某些特殊事态的场合,贵妇或有舍常俗于不顾,以顿首仪求助于人,如晋襄公死,立储君有难,太子母穆嬴日夜抱太子号泣于朝,"出朝,则抱以适赵氏,顿首于宣子",赵宣子遂出面,立太子为晋灵公②。这当然不能以寻常拜仪相视了。至于稽颡,大都用于居丧之间,男女皆然。《仪礼·士丧礼》云:"主人哭拜稽颡。"郑玄亦说:"(妇人)为丧主不手拜者,为夫与长子当稽颡也。"这种额部久叩于地的稽颡仪,表示了施礼者的悲痛情感。
  空首,郑玄说:"拜头至手,所谓拜手也。"空是指跪拜时头不叩到地上,仅拱手而头俯至于手。贾疏云:"空首拜者,君答臣下拜。"是知是尊者对于卑者跪拜仪的答拜式。
  振拜,振谓振动,孔颖达说:"战栗变动之拜,谓有敬惧,故为振动。"礼书有称表示谦让礼敬的连连打恭作揖为"揖厌",如《仪礼·乡饮酒礼》云:"主人揖先入,宾厌介入门左,介厌众宾入,众宾皆入门左,北上,主人与宾三揖至于阶,三让,主人升,宾升。"郑氏注:"推手曰揖,引手曰厌。""揖"是双手相抵,臂成拱形,略略前后推动;若作上下振动,则称作"厌"。疑此揖厌仪亦属振拜之类,殆从拜手稽首仪衍出。
  吉拜和凶拜,郑玄说:"吉拜,拜而后稽颡,谓齐衰不杖以下者,言吉者,以其拜与顿首相通。"又说:"凶拜,稽颡而后拜,谓三年服者。"是知两者均属丧次的拜式,唯前者乃施于遭丧之际,以头觞地无以自容,顺其② 《左传》哀公十七年。
  ③ 《左传》襄公三年。
  ① 《左传》定公四年。
  ② 《左传》文公七年。
  极度悲哀之情,盖吉有顺义;后者乃三年服丧期的拜式,见人先以头抢地,然后再从容拜,以见其至情至节,郑重其服丧凶礼。孔子有云:"拜而后稽颡,颓乎其顺也;稽颡而后拜,颀乎其至也;三年之丧,吾从其至者"①,就是分指吉拜和凶拜两种丧拜的节仪。
  奇拜,是从空首拜衍生的拜式。贾公彦云:"奇拜附空首。"一说奇为奇偶之奇,谓空首拜时以两手相击,一拜而已。一说先屈一膝行空首拜式。但也有说是军中的拜式,奇读为倚,"持节持戟拜,身倚之以拜。"
  褒拜,郑玄说:"褒读为报,报拜,再拜是也。"又引郑司农说:"褒拜,今时持节拜是也。"余按,当以前说为上。褒有对扬义,周代铜器铭恒见"某敢拜稽首,对扬王休"之辞,盖致礼时,先双手相抵胸前,躬身俯首,又再施拜手稽首仪。《盠尊》铭"拜稽首"两见,先言"拜稽首,敢对扬王休"云云,后又言"敢拜稽首"②。这足以说明褒扬、对扬王休的拜式的意义。褒拜应是从稽首仪深化而来,贾公彦即说过:"褒拜亦附稽首,以享侑祭祀者。"此仪通常施之于臣对君上,故《礼记·玉藻》有云:"凡献于君,皆再拜稽首送之。"然在春秋战国时,有将"再拜稽首"简化为拜而再拜,成为相当寻常的拜式。《论语·乡党》云:"问人于他邦,再拜而送之。"战国时魏惠王赏公叔痤田百万禄之,公叔痤即"再拜辞"③。秦昭王向范雎请教大小事,"范雎再拜,秦王亦再拜"④。可见简式褒拜仪既见诸臣对君,君亦可用来答拜,而民间社交也每采用。
  肃拜,郑玄说:"肃拜但俯下手。"贾疏云:"肃拜者,拜中最轻,惟军中有此肃拜,妇人亦以肃拜为正。"孙诒让说,这种拜式"盖跪而微俯其首,下其手,则首虽俯,不至手,手虽下,不至地也。"看来,肃拜是从空首拜变化而来,拜时两膝跪地,低首微躬,主要是用双手向下作揖。但军中的肃拜则不必下跪,如春秋时晋楚鄢陵之战,晋军的郤至见楚使者工尹襄,脱下头盔,称自己"间蒙甲胄,不敢拜命",只能"敢肃使者",乃"三肃使者而退"①。《礼记·少仪》说:"介胄不拜",因甲胄在身,不便行跪拜仪,乃微蹲而俯,拢手下揖数次为仪。秦袭郑,百里子与蹇叔子送其子出征,"子揖,师而行"②,正用此肃拜仪。而跪拜式的肃拜,通常只是妇人的拜式,拜时手不必下至于地,若手至地,则是另一种场合的拜式。《礼记·少仪》云:"妇人吉事,虽有君赐,肃拜。为丧主,则不手拜。"郑注:"肃拜,拜低头也。手拜,手至地也。妇人以肃拜为正,凶事乃手拜耳。为丧主不手拜者,为夫与长子当稽颡也。"妇人无论在平常还是遇吉事时均是用九拜式中最轻卑的肃拜仪,唯在凶事时用手下至地的手拜仪,当为丧主时,则要用稽颡仪。
  另外,男女拜时手摆式也是有区别的。《礼记·内则》说:"凡男拜尚左手,女拜尚右手。"尚者,上也。后世通以两掌对合而拜为常,古代不同,是一手加抵另一手之上,男拜尚左手,指左手抵在右手上,女拜尚右手,指
  ① 《礼记·檀弓上》。
  ② 《商周青铜器铭文选》(一),文物出版社1986 年版,第196 页。
  ③ 《战国策·魏策》。
  ④ 《战国策·秦策》。
  ① 《左传》成公十六年。
  ② 《公羊传》僖公三十三年。
  右手抵在左手上,恰相反。但这是一般状况下的手摆式,若凶拜时,男则右手在上,女则左手在上,要反过来。如《礼记·檀弓上》有记:"孔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学也,我则有姊之丧,故也。二三子皆尚左。"是讲孔子有丧,拜时右手在左手上,门人弟子依样学去,经孔子点明原委后,他们才换成左手抵在右手上的常式。
  与古代拜仪每相配合的,还有一种向对方表示敬意的"趋"仪。《礼记·曲礼上》云:"遭先生于道,趋而进,正立拱手。"趋是快步迎上前去。如晋国郤至见楚共王,"必下,免胄而趋风"①。趋风即疾行如风迎上前去。孔子"见齐衰者(穿丧服者)、冕衣裳者(穿戴礼服礼帽者)与瞽者(盲人),见之,虽少(年轻),必作(站起),过之,必趋"②。君召孔子接待贵宾,他迎宾时也是"趋进,翼如也"③,像长翅一般快步上前。孔子的儿子孔鲤每见到孔子独立庭中时,也总是"趋而过庭",以恭敬的快步上前言对,退而遵父教"学诗"、"学礼"④。若年老体弱,不能疾趋,则可采用徐趋节仪,即快小步而慢速行。如触龙"病足,曾不能疾走",见赵太后时,"入而徐趋"⑤。
  古代跪拜节仪中,还有一种向对方表示歉意的"长跪"式。古人坐对言事时好席地而坐,两膝着地,小腿与地面齐平,臀部落坐脚跟上,有所歉,常常是引体向前,就离开了小腿,身子似上长,故称长跪。如秦王蔑视魏安陵君,声称要以五百里地换安陵,安陵君派唐雎使秦;面对唐雎的义正严辞指斥,"秦王色挠(屈),长跪而谢之"⑥。讲的就是这种心虚意动而有愧有歉的仪态。
  (四)言行举止节仪春秋战国时期,在传统观念和惯制遭到荡摇崩落的大裂变中,各国各地缘的习俗文化频频撞击,渐渐因革损易,融聚、协调、更新出种种能广为世俗所认同的社会规范,特别是私学之风的大开,对社会俗尚的整合运作,有着不可低估的深远影响。当时,对于如何做一"社会人"的言行举止,包括立身、度知、处世、伦际、社交以及言、听、视、立、坐等等,亦均相机有了不少符合世俗要求的衡量标准。
  由于人们活动视野的大大开拓,做为一个"社会人",当时已要求其对社会大环境、大气候的变化升沉有所周察。先秦诸子书中屡屡提到"问禁观俗"。孟子有云:"至于国境,问国之大禁,然后敢入"①。韩非子有云:"入王之境内,闻王之国俗"②。其在《礼记·曲礼上》已成一格言:"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还提出乘车"入国不驰",以免伤人,"入
  ① 《左传》成公十六年。
  ② 《论语·子罕》。
  ③ 《论语·乡党》。
  ④ 《论语·季氏》。
  ⑤ 《战国纵横家书》,文物出版社1976 年版,第74 页。
  ⑥ 《战国策·魏策》。
  ① 《孟子·梁惠王下》。
  ② 《韩非子·内储说上》。
  里必式",以示礼敬。个人的言行举措,应对整个社会有所裨益,有所负责,需受礼义的约束。"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③。做为"社会人"的立身处世标准,孟子归纳为"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④。孔子更早有"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⑤之说。
  那么,衡量"社会人"的标准有什么具体内容呢?孔子曾提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⑥。"言忠信,行笃敬"⑦。《管子·弟子职》说:"凡言与行,思中以为纪"。《曲礼上》又细细说到,做人应"毋侧听(不探人隐私),毋噭应(不歇斯底里噭呼号应),毋淫视,毋怠荒(不懒懒散散),游毋倨(行不倨慢),立毋跛(立有立相,不跛偏),坐毋箕(坐有坐相,不摊腿如箕张),寝毋伏(睡应侧卧仰卧而不伏卧),敛发毋■(束发不垂乱),冠毋免(冠不可轻脱),劳毋袒(不袒胸露乳),暑毋褰裳(暑天也应衣着整齐),侍坐于长者屦不上於堂,解屦不敢当阶",等等。简言之,凡言、听、视、立、坐诸个人的言行举止,得合乎约定俗成的社会公益性节仪。乘车远行或外出交友,在当时的中上层社会已习见,出行者除了应问禁观俗,了解当地民风,尊重各地成俗,不触犯其地忌讳外,乘车节仪亦需时时留意。孔子说:"升车,必立正执绥(扶手带);车中,不内顾,不疾言,不亲指"①。《曲礼上》也说:"车上不广欬,不妄指,立视五■,式视马尾,顾不过毂。"因为高声大欬有骄矜惊众之嫌;内顾转头瞟车尾,有偷瞧后人隐私之嫌;指手画脚则有哗众取宠之味;应平视五■(规,车轮转一周为规,五规距离约16 步开外,古尺99 尺左右,意指平视前方);凭轼最好不远瞩,可视驾车马匹之尾。另外,还讲到入国城后不用马鞭,改用竹扫搔摩马体,令车缓行,"尘不出轨",不使尘埃飞扬。
  当进入社交场合,与人谈吐的度知学养和风采,也会受到社会的称扬。
  《荀子·非相》曾说起②"谈说之术:矜庄以莅之,端诚以处之,坚强以持之,譬称以喻之,分别以明之,欣欢芬薌(芳)以送之。"还说:"多言而类(指合乎语法规则),圣人也;少言而法(言谈虽少而得体),君子也;多言无法而流湎然(夸夸其谈,语言噜■而不得要领),虽辩,小人也。"又说:"君子疑则不言,未问则不言"①。孟子还指出:"言无实不祥"②,内容空泛的谈说不会取得好效果。个人谈吐的优劣,往往能反映其素质的高下,早在春秋时人们已注意到。如晋人宁嬴曾评论阳处父的言谈说:"吾见其貌而欲之,闻其言而恶之。夫貌,情之华也;言,貌之机也;身为情,成于中;言,身之文也,"认为人的容貌,是情操风华与否的外表,是天生的,而语③ 《礼记·冠义》。
  ④ 《孟子·离娄下》。
  ⑤ 《论语·颜渊》。
  ⑥ 《论语·季氏》。
  ⑦ 《论语·卫灵公》。
  ① 《论语·乡党》。
  ② 这段议论又见《韩诗外传》卷五第二十二章,谓孔子之说。
  ① 《荀子·大略》。
  ② 《孟子·离娄下》。
  言谈吐,却是人内在素质和学养的流露,是容貌的枢机,身体的文采,"今阳子之貌济,而言匮,非其实也"③,模样可肯,言谈甚乏味,实还是言不副貌。这带有从美学的角度认识人的谈吐之意味了。另外,孔子有云:"与朋友交,言而有信"④。《曲礼上》有谓与人言谈时应注意:"长者不及,毋儳言(不贸然打断抢言),正尔容,听必恭,毋勦说(袭人所讲以为己说),毋雷同(人云亦云相附和)。"这些言谈节仪的经验谈,即使放到今日的社会交际交往中,仍不失为良教。
  古人于伦际或社交时,对立、坐节仪亦甚注意。"立毋跛"可说是最基本的规矩,《曲礼上》还主张应让孩童从小养成"立必方正"的好习惯。然与尊者长者在一起时,则应"立则磬折"⑤,微微躬身以示礼貌恭敬。不站立大门当道和不踩门坎的"立不中门,行不履阈"⑥,是孔子教诲弟子的内容之一,且时时身体力行。《曲礼上》也说:"为人子者,居不主奥,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门。"这里另又添进了居止座次的俗尚内容,古人称室中西南隅为奥,是尊长所居地方,中席是座次的主位,小辈都不该去占、去坐。春秋时卫将军文子往见曾子,"曾子不起而延于坐席,正身于奥",自居尊位,让来客旁坐,即曾被文子讥为侮而不敬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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