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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你一生的20位西方哲人

_3 火华 (现代)
我们一直在观察着人类的邪恶方面,邪恶的景象使我们心头充满着恐惧感。人生的悲哀和邪恶是相互影响的,我们将会领悟到天地万物的永恒公正。因而,我们将会认识到世界本身就是对它的最终审判,并且,我们开始意识到,为什么凡是有生命的东西必须付出生存的惩罚,从生到死,莫不如此。
道德本能
本能是一种先天给定的行动规则。一个人出于本能的行为往往不同于任何其他行为。在出于本能的行为中,关于行为对象的认识跟随于行为其后。我们有可能对行为所指的对象一无所知,然这种无知对于达到它是必要的。另外,倘若某行为是出自理智或理性的运用,那么,认识本身是为了完成一个预定目标而谋划的。所以,正是这种依据理性规则的行为可能失去其目标,而本能则是万分可靠的。
叔本华认为,理智的或理性的行为由规则设计产生,当对象被认识时,规则与对象一致。本能的行为遵循无需认识行为对象的规则。通过这一规则导致的道德行为没有任何对象。
此外,所谓道德律,仅仅是良知的一个方面,这一方面是从本能的观点来陈述的。良知是某种存在于全部理性;或者说全部经验之外的东西,不管是实践理性还是理论理性,都和它没有丝毫干系;当同一个体的理性和良知发生矛盾时,此时,道德律凭借理智与善良意识的某种联系,使个体在二者之间进行抉择。
在行为的道德中,不主张理性和自我的要求。不但如此,正好相反,纯粹意志一旦表现出来,事情也就此结束。
叔本华研究发现,低等动物并没道德自由。这并不是因为它们没有显示出良知的痕迹,或者说没有出现其他类似物。而在我们身上,这些早已是被证明的。我们不能把低等动物看作是自由的,不能这样做的理由在于,它们缺少一种机能,这种机能完全服从于最高阶段的良知,理性。
人有什么
人们常常因为欲求钱财,甚于其他或嗜财如命而受到谴责,但这是很自然和不可避免的事。任何别的事物都只能满足一个愿望,一种需要。如若能够品酒,酒才是最好,如若生病,药才是好的一样,所有的好都是相对的,惟有钱才是绝对的好。因为钱不仅能够满足我们对于某一特殊事物的具体需要,而且能够满足我们的一切需要。
通常我们可以看到,真正体验过困乏和贫穷滋味的人便不再怕苦,比起那些通过道听途说了解贫困的人,更不会去为需求而担忧,因而也就更容易奢侈浪费。一般地说,生长于良好环境里的人通常比凭运气致富的暴发户更为节省和小心地盘算着将来。因此,这样看来,贫穷仿佛并不是一件真正令人痛苦的事情了。可是,真正的原因是,那些出生良好的人把财富看作是没有了便无法生存的东西。就像人生存不能缺少空气一样。所以,他要以他的全部生命来保卫它。因此,他喜爱有条不紊、深思远虑、勤俭节约的生活。可是,从小习惯于贫穷的人,过惯了穷苦的生活,如若侥幸发了横财,他会认为它本来就是多余的,因而要用来消遣,把它奢侈浪费掉,因为即使最后两手空空,他也能快活如以前。
不管怎么样,人们都应该小心保护自己所赚的或所继承的财富。因为若拥有一笔财富,哪怕这笔钱只够你一个人花一辈子,便可免除那如慢性恶疾般紧附于人身上的贫穷,可以自几乎是人类必然命运的强迫劳役中解脱。只有这样,有命运相助,我们才能说某人是自由的,即能够支配自己的时间和能力,能每天对自己说:“这一天是我的!”
心理的观察
当我们被极大苦痛摧残、折磨的时候,外界的反应会让我们痛心地发现,我们所处的世界是冷漠的,是自行其道,与我们毫不相干的。纵使如此,我们还得而且必须是若无其事地进行成千上万的活动。
我们的性情是如此暴虐,以至除非把一切所引入我们自己的生活,并且强使人人都同情我们。否则,我们是不会感到满足的。获得这个结果的惟一办法便是赢得别人的爱。然而这有些困难,于是我们时常选择捷径,把我们的苦恼负担泄漏给那些并不相干的人们,他们往往带着无限的好奇心,他们愿意倾听你的诉说,但是他们并不会去同情你。
烦恼是作为智慧的人对作为意志的人之强有力的表现所施加控制的状态。有两种方法可以避免这种烦恼;一是靠抑制这意志的猛烈;二是靠智慧离开控制。
或许虚荣心比其它感官更主要地和欢乐与痛苦有关,因为只有心智的东西,才能产生如此猛烈的震颤。低等动物熟知情欲,但并不知激情的愉悦与爱情的痛苦。
叔本华认为,一个人肯定能在他人身上,看到人人所共有的,人的本性是庸俗的,器量小的与卑鄙的成分;在此,每个人对他的同胞都有所了解;一个有胜过另一个人优点的人,看不到其他人的优点,看不到超出他自己拥有的东西以外的任何东西,因为他骨子里想看到的不过就是这个范围的东西而已。倘使有任何使他困惑的事情,它将带给他一种模糊的,夹杂着愠怒的恐惧感,因为它超出了他的理解力,所以与他志趣并不相合。
人生总论
不同的人看到不同的世界,有人认为它荒芜、枯燥和肤浅,有人觉得它丰富、有趣而充满意义。
人生总论,对人生的快乐和幸福作了基本划分;人的自身、人的所有和人的地位。另外,对于人生的选择和准备作了总体的概括。
人生之旅
人生好比一次旅行,沿途定会看见许多美景,只是其景色跟刚开始时有所不同,当我们去靠近它时,它又有变化,它无时无刻不在变化。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今天将成为昨日,昨日已成为历史,每一刻都在变化,对我们的愿望而言,更是如此。我们时常能意外地找到那些别的比我们所要寻求的更好的东西;我们所要寻找的东西,往往不在我们着手寻找的那条途径上,因此,我们找不到期望的欢乐和喜悦,惟一给予我们的,只有经验、世故、知识。而这是一种真正的、永恒的幸福,不是短暂的,只在幻想之中才有的。
人的命运
相信某种天命的主宰,或确信在冥冥之中有某种超然的东西在驾驭着我们每一个人一生中的大小事情,这在各个年代、时期都很普遍也很流行,甚至那些自命清高的思想家有时候也会对这命运上天注定的说法深信不疑,事实上,这跟任何既定的教义没有丝毫关系。
的确,当一个人回顾自己人生历程中的细节时,自己一生中所发生的一切有时候显得就像早已安排好了似的,而出现过的人物就犹如在一部戏里陆续登场的演员而已。
每个人一生中的某种规划,可以部分地从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性格得到说明;这一性格始终如一地把一个人拉回到同样的轨道上去。每个人都能直接且准确地认出与自己性格甚为吻合的东西;由于这一特性,每个人都会追求和抓住适合自己个人的东西,他甚至无法向自己解释清楚为何会这样做,他这样做既非受到外在的影响,也非自己的虚假观念和偏见所致。不过,只有当一个人走完了自己的人生之路后,才会发现这条路始终如一地通往同一个方向。但是,与之外在环境所发挥的巨大力量和强烈影响相比,这种内在牵引力显得不值一提。
在人生进程中,内在必然性显出为人的本能冲动,然后是理性的权衡、思维,最后,外在情势也加入共同发挥作用,这样,在人生走到尽头以后,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这一生就犹如一件终于圆满完成的艺术品。虽然在此之前,当人生还在发展变化时,它看上去似乎欠缺计划或者目标。这就跟每一件在计划中进行,但还没有峻工的艺术品一样。当人生圆满完成以后,仔细审视这一生的每一个人,都会让你瞠目结舌:这一人生轨迹活生生就是深谋远虑、匠心独运和持之以恒结出的成果。这一结果是否意味深长则视这一人生的主体是平凡庸俗,还是出类拔萃。
因此,一种看不见的操纵力量指引着我们,直至死亡这一真正的结局,亦即就这方面而言生命之目的;但这种视而不见的操纵力量也只呈现于真真假假的外象之中。在死亡的一刻,一切神秘力量就聚合在一起发挥作用,它们决定着一个人的永恒命运。
人世的痛苦
倘若痛苦不是我们生活最直接的目的,那我们的生存就是在这世上最为违反目的的东西了。这是因为假若认为在这世上无处不在的,源自匮乏和困难,这些密不可分的,那些永无穷尽的痛苦并没有任何目的,纯粹只是意外,这样的假设绝对是荒谬的。我们对痛苦的敏感几乎是无限的,但对享乐的感觉则相当有限,虽然每一个不幸的事是例外的情形,但总体上,不幸却是规律中的惯常情形。
叔本华认为,生存的全部痛苦就在于:时间不停地在压迫着我们,使我们喘气急促,并且紧逼在我们身后,犹如持鞭的人。但是,一定的焦虑、痛苦、烦恼对于每个人来说,在任何时候都是必要的。一条航船如果没有压舱物,它就不能保持平稳,也就无法正常行驶,人生同样如此。
生活是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尽职而终的说法是一件善事,它意味着某些人已经了结了他的工作。
人一到这个世界就肩负着原罪的重压。并且正是由于我们必须时刻地救赎我们的罪过,才使得我们的生存是如此悲惨,惟有死亡才是我们苦难的终结。
沉重的人世的罪孽导致了沉重的人世的痛苦,这是一个最明显不过的真谛。对我们的生存最恰当的解释莫过于:人生只是某些失误和罪孽的结果,为此,我们正遭受着报应。
倘使你坚信这个真谛,你就会根据这种真谛来调整你对未来的祈望,就不会再把人世间大大小小令人不快的事情,如人的痛苦、忧虑和苦难等,看成不正常的或不规则的了,而且你还会发现一切事情将以原本的样子呈现于世上,在那里,我们每个人都以他自己的独特方式来赎回他生存的罪孽。
一切的努力和欲望皆为迷误
在无意识的夜晚,一个被生命所觉醒的意志,化成个体,它从广袤无垠的世界中,从无数正在努力、烦恼、迷惑的个体间,找出他自己,然后又像做了一场噩梦一般,迅即回归以前的无意识中。但是在未走到那里之前,他有无限的愿望,无尽的要求,一个愿望刚获得满足,又产生新的愿望。即使赐予他们世上可能有的满足,也不足以平息他的欲望、压抑他的需求,满足他内心的深渊。
由于时间的形式,呈现出事物的变异无常,而显出它们的空虚。换句话说,就是由于“时间的形式”,把一切的享乐或欢喜在我们手中归于空无后,使我们惊讶地寻找它到底遁归何处。所以说,空虚,实是时间之流中惟一的客观存在,它在事物的本质中与时间相配合,而表现于其中,惟其如此,所以时间是我们一切直观先天的必然形式,一切的物质以及我们本身都非在这里表现不可。因之,我们的生命就像是金钱的支付,收款之余,还得发出一张收据。就这样,每天领着金钱,开出的收据就是死亡。由于在时间中所表现的一切生物的毁灭,因而使我们了解到那是自然对于它们的价值的宣告。
如此,一切生命必然匆匆走向老迈和死亡,这是自然对于求生意志的努力终必归于乌有的宣告:“你们的欲求,就是以如此做终结。再企盼更好的东西吧!”它是在对生命提出如下的教训:我们都是受到愿望之对象的欺蒙,它们通常先是动荡不定,然后趋于破灭,最后,连它的立脚点也被摧毁无余,所以,它带给我们的痛苦远多于欢乐。同时,由于生命本身的毁灭,也将使人获得一个结论:一切的努力和欲望,皆为迷误。
幸福如同梦幻,痛苦才是现实
我们所有的满足,即一切的享乐或幸福,都是消极的;反之,只有痛苦才是积极的。
我们只有正视痛苦、忧虑、恐惧,才有所感觉;反之,当你平安无事、无病无灾时,则毫无所觉,如饥之求食、渴之求饮一般迫切,但愿望满足后,则又像吞下一片食物的瞬间一样,仿佛知觉已停止。
叔本华认为,在我们没有享受或欢乐时,我们总是经常痛苦地想念它。同时,在痛苦持续一段长时间、实际上已经消失,而我们不能直接感触到它后,我们却仍是故意借反省去回忆它。这是因为惟有痛苦才有积极性的感觉,因为它都能自动呈现。反之,幸福只不过是消极的东西,如健康、青春和自由可以说是人生的三大财宝,但当我们拥有它时,却毫无所觉,一旦丧失后,才意识到它的可贵,其中道理正在于此,因为它们是消极性的东西。
总之,所有人都是在不幸的日子降临;取代往日的生活后,才体会到过去的幸福。享乐愈增,相对的对它的感觉性就愈减低,天长日久后,便不觉自己身在福中。反之,对痛苦的感受性却愈为增加。因为原有的习惯一消失,便特易感觉痛苦。我们生存的所谓幸福,是指一般我们所未感觉到的事情,最不能感觉到的事情,也就是最幸福的事情。最令人兴奋的大喜悦,常持续在饱尝最大的痛苦之后。相反,倘若满足的时间持续太长,所带来的却是如何排遣或如何满足其他虚荣心等类的问题。所以,诗人不得不将他们笔下的主角先安排个痛苦不安的境遇,然后再使它们从困境摆脱出来。
处世之道
人生快乐的两大仇敌是痛苦和烦闷。事实上,人生的过程似乎就是在这两者之间的剧烈摆动。
人生是否能幸福快乐和内心能否平静安谧取决于你所持有的态度,以及你应对人生各种不幸和苦难的方法。
现在才是实在的
理智行为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在现在与将来之间找到平衡点,以免由于过多的关注其中之一而损害另一个。有一些人仅仅生活于现在,也有一些人总沉湎于未来,总是愁思满腹,忧心忡忡。很少有人能在这两点之间保持平衡,那些寄希望于未来,为之奋斗并仅仅生活于未来的人,他们始终急急忙忙,紧追不舍。那事物总是恰好在他们的前面,而他们则一直试图得到它。此种人就其整体存在而言,他们置身于一种恒久虚幻的情景之中,始终不断地生活于一种短暂的临时状态,直到最终走完其人生的旅途。
所以,我们既不该让未来牵挂而焦虑企盼,也不该在对往事的反悔惋惜中不能自拔,而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惟有现在才是实在的确定的,未来总是无一例外地使我们的希望落空,过去也常和我们曾预料的相去甚远。总之,无论是未来还是过去都和我们想象的不同,且不及我们所想象的。
幸福意味着自我满足
自给自足,自己就是一切,无所欲求,这就是幸福最主要的本质。
一个人惟有当他独自一人时,他才是自己,假使他不喜欢独处,那么,他定不热爱自由。因为只有他孤独无依时,他才真正是自由的。一个人的独立性越强,越难成为与他人交往关系的牺牲品。对于独居,是欢迎、忍耐还是逃避,要依据一个人价值的大小来决定,当独自一人时,可怜人体验到的全是不幸,而聪明人喜欢的却是独居的高尚伟大;简言之,每个人都将成为他自己。
个性差异、气质迥然常常或多或少会引起不和,尽管这种不和可能微不足道。思想的平静,灵魂深处的安宁以及身体的健康,所有这一切世间能给予的最大幸福,只有在独居中才能获得,而这种平静和安宁作为一种持恒的心境,惟有身处绝对幽静之处方可达到。
一个品质高尚的人,其主要标志是他并不从与他人的交往中得到快乐。他越来越宁愿独处,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最终认识到一边是孤独,另一边是粗俗,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远离妒忌
妒忌是人的天性,它可以很快变成一种邪恶,并导致不幸和痛苦。我们应当把它当作幸福生活的大敌,像压抑制止任何恶念,熄灭炉中的炉火一样。当真正的灾难降临于我们时,最见效的安慰恰恰是想到了还有比我们遭遇更不幸的人;其次,是想到世界上那些与我们处于相同命运的人,他们分担了我们的不幸和灾难。
至于妒忌,我们可以认为是针对别人的。如果我们遭到别人的妒忌,我们应当永远记住:没有哪一种像因妒忌而引起的仇恨那样难以和解。因此,我们应该小心谨慎,避免遭人忌恨。并且,正如其它许多形式的不幸一样,由于后果的严重性,我们也绝不要玩弄可恶的妒忌之火。
倘使遭人忌妒,你就应当与心怀妒意的人保持一定距离,并且,尽一切可能不要与之发生联系。这样,在你与他们之间便形成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这一点若做不到,那么,就泰然自若地迎战他们的攻击。在后一种情况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是最好的办法。一般来说,人们都是这么做的。
自制的重要性
吸引我们注意力的事物,不管是工作要务还是普通小事,都是形形色色,千姿百态的。如果仅以非固定的次序或关系来看,它们表现为一个反差强烈的混合体,绝无雷同,不仅如此,它们影响我们的方式也是特定的,倘使我们的思想与思想的种种问题谐调一致,那么,在这些思想与思想的问题在我们心中引起的忧虑之间必然存在一种相应的不一致。因此,当我们开始着手某一事情时,第一步就是要将我们的视线从别的事物那里收回来。这将使我们在第一时间内处理每一件事情。不管我们对这件事是喜欢还是讨厌,都不能让其他杂念对他有所影响。这样一来,我们的思想就像被分别置入许多抽屉中,我们既可经常打开其中的任何一个,同时又不侵扰其它。
通过这种方式将使我们从沉重的忧思中解脱出来。否则,我们对此事的忧虑将会干扰对彼事的思考,对某一重要事务的关注可能忽略许多偶然发生的无足轻重的小事。对于每一个思想高尚的人来说,最重要的是避免被个人事务和世俗烦恼所纠缠而不能自拔,从而排斥更有价值的事物。因为,那才真正失去了生活的目的。
没有什么东西能使我们免受外部力量的制约,正如我们不能没有自制一样。塞涅卡说,服从理智就是让万物从属于你。自制也是我们自身力量的体现。万一发生最糟糕的情况,使我们遭受不幸,我们也能缓和减轻严重性。倘若其他人必须用强制手段而无视我们的情感,则他们将会冷酷无情地对待我们。因此,通过自制而预防强制是明智之举。
生命在于运动
生命在于运动。显然,他是正确的,从肉体方面看,我们的存在是因为我们的机体是不断运动的;从理智方面看,我们借以存在的是连续的占有,无论其形式是实际的活动还是精神的活动。
在这个世界大舞台上,绝大多数人默默无闻,尔后便永远消失,只有天才过着一种双重生活,他们既是演员,又是观众。
因此,还是让每一个人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吧。没有固定的工作,也没有确定的活动范围,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长期的动荡不安给人造成了极度痛苦,因为缺乏那种被称作占有的东西迫使他超出了自己正当的活动范围。努力吧,与困难进行博斗!这就是像老鼠那样孜孜不倦地奔忙于地下的本性一样!满足他的全部欲望,是某种令人难以忍受的事情,持续太久的愉悦往往导致一种停滞感。倘若一个人没有振奋自己的机会,就应当尽可能创造机会,并且,依据他个人的能力和嗜好决定自己是去打猎还是玩台球,或者受他本性中这种不可怀疑的因素引诱,将与某人发生冲突,或策划一项阴谋,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结束那令人难以忍受的死气沉沉的静止状态。这一切,正如我所言,当你无所事事时,很难保持悠然闲静的心情。
平庸与才智
人与人之间,在品行和才智上,上天所设定的差别是非常大的,但人类社会总是忽视这些差别,甚至要将这些差别消灭,或者说,社会建立了人为的差别,阶级和地位的划分,来代替它。后者与上天建立的高下次序,往往完全颠倒。这样安排的结果就是将一些才智低劣的人往上提升,把少数天赋卓越的人压下去。遇到这样的情形,智者通常都会遁入荒野,这类人一旦增多,平庸之人更加不可一世。
在一个社会中,令智者恼怒的是“权利平等”,因为这些权利直接导致人人都可以自命不凡,那是大家喜爱的;而在自然情况中,才智上的差别就意味着所拥有的社会权力应该有相对的不同。理想的社会承认任何类别的要求,可就是不重视才智,把才智视为违禁品。人们对于各式各样的愚蠢、乖戾和鲁钝都表现出无限的耐心,具有才华需要获得他人的赞同,否则需要完全深藏起来。
心灵的内在财富是真正的财富
经上天给予更多智慧的人是最快乐、幸福的,所以主观因素比客观条件对我们的关系更为密切。客观作用无论是哪种,对我们的作用都是间接的、次要的,而且必须经主观因素,才有着落。
叔本华认为,具有内在财富的人,无需外界的帮助便能发展自己的聪明才智,使之开花结果,也就是他得以享用自己的财富。总之,他需要在一生中的每天每时,能够保持“真我”。如果他有天分给全人类留下他的独特思想,那么只有一个准绳决定他是否快乐,他能否充分发展他的才智,完成他的作品,其他都不重要。因此,古今的伟大人物,都不受打扰的闲暇,看作跟自身那么同样有价值。
待人之道
人的一生免不了与人交往,包括配偶、父母、孩子和朋友。在人生旅途的进程中,我们应该尽可能做到宽容和自律,避免与人争论和口角,放眼前途,容忍异己,这样我们的一生将获益良多。为人处世的睿智,更少不了容忍的光辉。
待人宽容如待己
一个人在其人生旅途中随时准备做并且做到下面两件事:一是防患于未然;二是豁达大度。防患于未然使他免受损失和伤害,豁达大度使他避开冲突与争吵。
叔本华认为,如果你必须生活于他人之中,就必须允许每个人都拥有按其特性生存的权利,无论其结果是什么。你应当做出的全部努力是顺其自然地、恰如其分地利用其特性,而不希图其本性有何改变,或随意谴责它。这便是“待人宽容如待己。”这句格言的真实含义。无论如何,这是一项其难度和正确均成正比的任务,那些避免与同类过往甚密的人才是幸福的。
容忍别人的艺术可以通过对无生物实施耐心的方法而获得。根据某种机械的或普遍的必然力,这种忍耐顽强地阻止了我们行为的放肆——是日常生活所要求的一种宽容方式。如此获得的宽容或许也适用于我们与之交付的人,我们要使自己习惯于他们的对抗——无论在何处遇到这种对抗——看作是本性的必然结果。他们赖以反对我们的就是支配非生物的对立的同一条不可抗拒的必然性法则。倘使我们对他们的行为感到不满,就如同跟一块挡住你去路的石头一样愚蠢可笑。与人交往最理智的办法便是决心利用那些你无法改变其本性的人。
明晰个性差异
一个人只要和另一个人一交谈,哪怕是极随意的话题,也能立刻感觉到他们之间在智力、气质上的差异或相似。当两个本性迥然相异的人在谈话时,毫无疑问,其中每个人所说的几乎每件事都在不同程度上惹恼另一个人,即使谈话的内容是那样的无关紧要,在多数情况下仍会导致不愉快的气氛。另一方面,本性相近的人则立刻会感到彼此间的一种默契。倘使他们的脾气完全相同,那么,他们之间的交往将是极为和谐一致的。
冲突、不和作为情绪差异往往是偶然的、暂时的,其结果会轻而易举地渗入所有的社会交往中,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记忆总是理想化的。有时甚至是神明化的,由于我们无法保留所有转瞬即逝的印象,这些印象曾在某些偶然的场合和时间里搅扰过我们。从而,使我们在过去的某个时期曾经有过的情绪发生了变化。就此而言,记忆如同一只模糊的照相机镜头。它将一切均收入镜头中,所以产生了比实际景致更美好的画面。就人而言,被摄入记忆的镜头则常常没有一点效果。因为,虽然记忆的理想化倾向需要时间的协助才能发挥作用,同时它又立即开始作用。因为,只有经过相当长时间的间隔再去见你的朋友或熟人才是明智的;当你再次见到他们时,你将注意到记忆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了。
爱与尊敬
叔本华认为,一个人既想感受到别人的尊重,同时又想从这同一个人那里体验到挚爱那是十分困难的。倘若如此,我们将不得不进行选择,或者是从我们的同伴那里得到尊重,或者是爱。
他们的爱总是自私自利的,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我们过去为赢得这种爱而常用的手段并不总是使我们引为自豪。
叔本华还认为,一个人被另一些人所爱主要是通过这种方式,即言谈适中、举止稳重而博得好感和聪明的印象。他必须坦白直率而无矫揉造作,不仅仅是由于忍耐。
至于说到尊敬,情况恰好相反。很难勉强让别人尊敬你,这其中的理由极难揭示。因此,与爱相比较,尊敬能给人以更为真实的满足,因为它总是相关于个人的价值。而爱则并不直接相关于个人的价值,爱在本质上来说是直观的,而尊敬则是客观的。毫无疑问,被人爱要比受人尊敬更为有用。
知人断事
经常有这样一种现象,即那些具有高尚品质和伟大天赋的人在世俗智慧和人事关系方面的知识显得奇缺和匮乏。在他们年轻时更是如此。因而,很容易被人欺骗或被引入歧途;相反,普通大众在立身处世方面,则更容易获得成功。
叔本华认为,当一个人很少或几乎没有经验时,他必须借自己先在的知识去进行判断,并且,在需要加以判断的事物中,先在的知识与经验相比决不在同一水平上。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先在知识意味着他们自己的自私自利观点。这与那些品质和精神都高于普通平民的人的情况不同。严格说来,就他们的非利己方面而言,他们与另外一类人大相径庭,当他们以自己的高水平去衡量、评判别人的思想和行为时,结果,往往与他们的预测不相符。
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要给予一个刚认识不久的人过高的赞誉,否则,你很有可能会大失所望,因此而惭愧甚至受到某种伤害。决定一个人是否值得深交要看他的本性,一个人的品性往往能通过他对一些日常小事的处理看出来,因为在处理小事时他是毫无防备心理的。这为我们提供了观察一个人的人性中欲壑难填的利己心以及毫无利他之心的极好机会。如果这些弱点和欲求缺陷是通过一些琐事或一般行为显露出来的,那么,你将会发现这些弱点和缺陷也同样体现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尽管他会极力掩饰这些弱点或缺陷,伪装事实。
信任与怀疑
我们信任别人,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我们本身的懒惰和虚荣心。懒惰,因为我们不去打听原委,不积极谨慎行事,而宁愿信任他人;自私,因为受到事情的压力,我们就找人倾谈心中烦恼;还有虚荣心,因为要求他人保密,正是自己感到骄傲的事。尽管如此,我们期望别人忠实于我们所加诸他们的信赖。如果别人不信赖我们,我们不应该发怒,因为那就是说,他们诚心地赞美“忠实”,认为它少之又少——其稀少会让我们怀疑“忠实”的存在只是虚幻的。
我们有时这么想,人们完全无法相信有关我们私人的话,可他们从未想到要怀疑这些话的真实性,但如果给了他们一丝丝怀疑的机会,他们就会发现绝对不可能再相信它了。我们时常透露什么事,暴露自己,只是因为我们猜想别人一定注意到了——正如同人会从高空跳下,因为他慌张,换句话说,因为他觉得他已经再也站不稳当,他所处的位置给他的痛苦很大,他认为不如立刻把生命了结。
洁身自好
虚荣是如此平庸粗俗,而美德极为非凡杰出。假如一个人看起来好像是在自我炫耀,尽管他做得十分隐蔽巧妙,人们也极可能认为他纯粹是出于虚荣心而夸奖自己,并且还会认为他居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多么像一个十足的傻瓜。
倘若你怀疑是一个人在对你撒谎,对此你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是真的,但你看起来又仿佛对他的话深信不疑。你的这种表现将会怂勇他继续撒谎,他将更加振振有词地坚持自己的说法,到最后终逃不掉玩火自焚的下场。
既不屈从于爱,也不臣服于恨,这也只能算得上是半个处世智慧,还需加上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信,才算得上完整。的确,这个世界需要的便是这样的准则,一个人惟有依赖这两条准则,才能幡然醒悟而不为所蔽。
精明人处世惯用的计谋便是说话模棱两可。它意味着让别人去揣摩你的意思,倘使听话者反应迟钝,则根本把握不住你说的话。与此相反,倘使你说话意思明确,则能抓住听话者的注意力。但结果往往出乎你的意料之外。倘使你举止文雅,语调柔和,那么,你可以公然非礼,甚至间接地冒犯听话者也没什么关系。
第六章 罗素
伯特兰·罗素(1872——1970),英国著名哲学家、政治家、散文家和社会活动家。被誉为“世纪智者”,20世纪最声誉卓著、影响深远的思想家之一。
罗素一生著书多达七八十本,论文数千篇,门类广泛,涉及哲学、数学、科学、伦理学、社会学、政治、教育、历史、宗教学等诸多方面,享有“百科全书”式思想家之称。
罗素生平
1872年5月,伯特兰·罗素出生在英国威尔士的一个贵族家庭,祖父约翰·罗素勋爵在1840年代曾两次出任英国首相,父亲安伯雷子爵在当时是一名极端开放的无神论者。罗素的母亲也出生于贵族家庭,但是她在罗素2岁时便去世了,在2年之后,父亲也相继去世。
罗素是这个辉格党家庭的第二个儿子,在双亲去世以后,罗素和他的哥哥富兰克·罗素(未来的罗素勋爵二世)就由祖父母抚养长大。与当时其他上流社会的子女一样,罗素兄弟由家庭教师专门教授,则罗素的教父是当时的哲学家约翰·斯图亚特·弥尔。?
罗素思想的形成是由于受家庭的自由主义传统和祖母的独立不羁的性格影响。罗素的童年是孤寂的,他经常一个人在自家荒凉失修的大花园里独自玩耍与思索,也就是这样的生活方式,让他对大自然、书本和数学产生了极其浓厚的兴趣,尤为迷恋数学。这也是他后来取得巨大的思想成果的第一步。
1889年,17岁的罗素时认识了美国姑娘阿莉丝·皮尔索尔·史密斯,很快便爱上了她,两人在1894年结婚。但是这段婚姻在1911年便宣告结束,主要是因为罗素的不专情。
1890年罗素进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大学前三年,他专攻数学,获数学荣誉学位考试的第七名。
1894年获道德哲学荣誉学士学位一级。毕业后曾游学德国学经济,受马克思主义影响,回国后,在伦敦大学政治和经济学院任讲师。
1895年曾两次访问德国,研究"德国社会主义运动",同倍倍尔、李卜克内西等人交谈过。
1903年发表《数学原理》一书,并以论文《几何学基础》获三一学院研究员职位。
1908年成为学院的研究员并获选为英国皇家学会成员。
1910年任剑桥大学讲师。
1914年又任该校三一学院研究员。同年加入工党。
1916年重新在三一学院任教。他是亚里士多德学会会员。
1920年罗素访问俄国和中国,并在北京讲学一年。
1921年,罗素与豆拉·勃拉克结婚,他们育有2个孩子。这期间罗素已经因为参与反战活动而被校方开除,他通过出版各种有关物理、伦理和教育方面的书籍谋生。
1927年,罗素和勃拉克在英国彼得斯费尔德市附近创办一所私立学校,名友前希尔学校,以实验他的教育理论,是当时英国的进步主义学校之一。
1931年罗素的哥哥去世,罗素继承爵位,成为罗素勋爵三世。但是他很少在公开场合这么称呼自己,或被别人这样称呼。
1935年罗素和勃拉克业很快因他与一个美国记者的一段婚外情而告终。离婚后,布拉克独自把友前希尔学校办到1939年。并一直主张“自由教育”和“爱的教育”。
1936年罗素与牛津大学学生派屈西亚·斯彭斯结婚,两人也生有1个儿子。
1939年罗素搬到美国,到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讲学,并很快被任命为纽约城市大学教授。但没多久地方法院取消了他的教授资格,因为他婚姻方面的问题,认为他在“道德上”无法胜任教授一职。无奈之下,罗素于1944年回到英国,并重新执教于三一学院。
1950年因积极参加世界和平运动,反对核战争。其作品《哲学问题》获“诺贝尔文学奖”。
1952年罗素再度离婚,和一名美国的英语教授结婚。
1960年代罗素出版了自己的三卷自传,并曾参与了肯尼迪遇刺事件的调查。
1961年,89岁高龄的罗素参与一个核裁军的游行后被拘禁了7天。他反对越南战争,于1967年5月和萨特一起成立了一个被称为“罗素法庭”的民间法庭,以揭露美国的战争罪行。
1970年2月2日罗素在梅里奥尼斯郡彭林德拉耶斯逝世,他的骨灰被撒在威尔士的群山之中。其爵位由他与豆拉·勃拉克的儿子约翰·康拉德·罗素继承,为罗素勋爵四世。?
罗素的著作
罗素的主要著作有:
《数学原理》(1910——1913)
本书是罗素在1910年至1913年之间与怀特海合作撰写的。这部巨著使罗素赢得了学术上的崇高地位和荣誉,他通过这本书建立了逻辑主义数学体系,旨在把整个数学归结为逻辑学。该书被人们看作是数学和逻辑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哲学问题》(1911)
在该书中,罗素并没有探讨伦理学以及有关心灵和行为的各种如自我的本性或意志自由等经典问题。而主要涉及知识论——考察我们能说知道或有理由相信的那部分哲学分支。并在此基础上得出了一些令人瞩目的有关所有事物的终极类别的结论。并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自由之路》(1918)
在本书中,他首先从历史的角度简要地考察了那些战争以前提出的旨在实现彻底经济变革的各派学说的兴趣和壮大过程,并对它们进行了批判性的分析。全书贯穿了罗素自己丰富的政治经验和敏锐的人生洞察力,为人们“怎样才能在存在着政治的现实社会中实现超越相对的人生自由”的问题作出了明确的指导。
《婚姻与道德》(1929)
1929年,本书在英国出版。在书中罗素把侧重点放在当代,对爱情、婚姻、优生、性权利以及卖淫等一系列现实问题进行了精辟的研究和分析,并就“试婚制”和“性在人类价值中的地位”等敏感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独特见解。
《幸福之路》(1950)
在本书中,作者从心理学和哲学的角度上深入透彻地阐释了人类不幸的源泉和幸福的来源。还根据东西方人不同的伦理道德与社会观念,抽象出普遍适应的获取幸福的原则。
罗素的道德哲学
罗素以“哲学家”名世,但真正纯哲学的著述,尚不及其全部作品的三分之一。他之所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正如那篇嘉奖辞所说:“他拥护人道主义的理想及自由的思想,写下了多姿多彩而意义深远的著作。他的作品对人类道德文化作出了杰出的贡献。”罗素的道德哲学主要内容包括:道德的准则、自由之路、不幸之源、幸福之路、爱情与婚姻。罗素的道德哲学给我们许多启示,罗素的思想使我们受益无穷。爱因斯坦说:“阅读罗素的作品,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道德的标准
漂流于荒岛的鲁宾逊,也曾辛勤劳作、自我克制和深谋远虑,这些都应该被视为道德方面的品质,如果我们都能信守这部分道德,则世界一定会变得美好。然而,这终究不是道德最重要的部分。现行的道德是功利主义和迷信的奇特的混合物,而迷信的部分则在其中占有较大的比例。迷信是道德准则的起源。这是一位伟大哲人在数十年前,对其所处时代道德的精辟论述。
美好的人生
对美好人生的看法,罗素并不打算说明谁对谁错,也不想证明自己的观点是如何的正确,他只是想说出自己的观点,并希望得到尽可能多的赞同。罗素的观点如下:
美好的人生是由爱所唤起,并为知识所引导。
在他看来,无论是有爱而没有知识,还是有知识而没有爱,都不可能产生美好的人生。
罗素认为,爱是一个含有多种情感的字眼。作为一种情感的爱,总是游移于两端之间:爱的一端是纯粹的欢喜,另一端是纯粹的仁慈。
的确,最完美的爱是欢喜和美好愿望这两种成分不可分解的结合。父母对漂亮且成功的孩子所感到的快乐就包含着这两种成分。
罗素说:“没有美好愿望的欢喜,也许是残酷的;而没有欢喜的美好愿望,则容易变得冷漠和高傲。”
我们渴望他人美好愿望的程度,是由我们感到自己需要帮助或面临他人伤害的程度而定的。但对于人生则不尽然,我们渴求爱,目的在于摆脱孤独感以及求得“被理解”。这不仅仅是仁慈的问题,也是同情的问题。那些对我们生有爱意的人,不仅应当希望我们好,而且也应该知道如何使我们幸福。毫无疑问,这属于美好人生的另一成分的问题,即知识的问题。
在这里,罗素强调,当我们说知识是美好人生的一个组成部分时,我们并不是指道德的知识,而是指科学的知识以及特定事实的知识。
如果我们希望达到某一目的,知识可以给我们指出方法,当然,这种知识也可能在无意中转化为道德的知识。
罗素认为,我们“应当”希望的东西,只不过是他人要求我们希望的东西。
因此,道德与科学的差异不在于知识的种类,而仅仅在于欲望。
当我们说美好的人生是由受知识引导的爱所构成的时候,那激励我们的欲望是尽可能地去过这种生活,并看到其他人也过这种生活。
道德的准则
道德的实际需要,产生于同一个人或不同的人、在同一时间或不同的时间的欲望冲突。
罗素认为,谨慎是美好人生的一部分。
但是,无论谨慎是何等的重要,也终究不是道德中最重要的部分,它也不是引起理智问题方面的部分,因为它仅诉诸于个人的利益。
超出谨慎范围之外的那部分道德,大体上而言,是类似于法律或规则的东西。它是一种疗法,能够使人们共处于一个社会之中,而不论其欲望有无冲突的可能。这里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
一种是刑法的方法。其目的在于,通过对以某种方式损害他人欲望的行为,施加令人不快的处罚,来达到表面的和谐。这也是一种社会责难的方法——被自身所处的社会认为不道德,是一种惩罚,为了避免这种惩罚,大多数人都会避免让人知道他们违反了社会的准则。
另一种方法则是更为根本的方法,倘若一旦成功,将会得到更加令人满意的结果。即通过最大限度地减少冲突的机会来改变人们的性格和欲望,手段是使一个人的欲望的满足尽可能与另一个人的欲望的满足相一致。爱之所以比恨好,是因为爱能使人们的欲望变得协调,而非冲突。在两个相爱的人中,成败与共;而在两个相恨的人中,一方的失败则是另一方的成功。
在罗素看来,其所处时代的道德是功利主义和迷信的一种奇特的混合物,而迷信的部分则在其中占有较大的比例。
迷信是道德准则的起源。最初,某些行为被认为是神所不喜欢的,于是通过法律加以禁止,因为神的愤怒会加诸于整个社会,而不仅是犯罪者本人。由此产生出罪的观念,也就是说神不喜欢的即为罪。至于某些行为为什么为神所厌恶,却说不出一个理由,但这些禁令却是至高无上的权威。
金钱的崇拜
罗素指出,所谓金钱的崇拜,指的是一种信仰,即认为一切价值都要用金钱来衡量,金钱是人生成功与否的惟一尺度。
生活中,许多人嘴里不说,但事实上却存在着这种信仰,然而,这与人的本性并不一致,因为它忽视了生命的需要,也忽视了对于某种特殊的生长的本能的倾向。它使人认为和取得金钱相反的愿望并不重要,其实这些愿望,一般而言对于人的幸福比收入的增加更为重要。它以一种错误的关于成功的理论,引导人们残害了自己的本性。它促使人们的品格和目标趋于完全一致,降低了人生的快乐,增加了紧张的感觉,使整个社会变得消极、厌倦、缺乏幻想。
对金钱的崇拜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但现在它比以往的危害更大,罗素为我们指出了以下几个原因:
工业制度,由于从事它的人的目的是为了金钱,从而使工作更易引起厌倦,更加紧张,更不能给人快乐使人发生兴趣。
限制家庭的力量,为实行节约而开辟了新的园地。
教育和自觉纪律的普遍增长,使人们更能不顾诱惑,坚定地追求某一目标,而且当这一目标与生活相违背时,采取这个目标的人越坚决,它的危害也就越大。
由于工业制度而得到的较大的生产力,使我们能够把更多的劳动和资本用于军队来保护我们的财富,以防止邻国的觊觎,也用来剥削劣等的民族。
由于惧怕失去金钱,从而使人有了更多的忧虑和烦恼,使人把获得幸福的能力消耗殆尽。而且对遭受不幸的惧怕,比起所惧怕的不幸本身而言,则更为可怕。
总之,我们大家都可以用自己的经验证明:不论男女,最快乐的人是对金钱不关心的人,因为他们有某些积极的目标,把对金钱的崇拜驱出门外。
人的无穷的欲望
当人们温饱的需要得到满足后,除非他们因此而变得懒惰,否则,他们就会拥有一些其他的欲望,这些欲望是如此的强烈。罗素指出,特别是四个欲望,即贪婪、竞争、虚荣和权力欲。
贪婪
贪婪是一种动机,即希望拥有尽可能多的财富或财富的控制权。这种贪婪是由对生活必需品的需要和担忧引起的。
贪婪是巨大的动机之一,在那些更有影响的人中尤其如此。贪婪是动机,所以,无论你拥有多少财富,你总是希望得到更多,永远也不会满足。
竞争
尽管对财富的渴望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主要动机,但它绝不是在解决温饱问题过程中的最主要动机。比它更重要的动机是竞争。
如果竞争比贪婪更为强烈的话,世界将会因此而变成不幸的地方。
虚荣
虚荣是一种有巨大潜力的动机,它是人们内心深处一种最重要的欲望,它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虚荣带来的问题之一,便是使自身不断地膨胀。你越被人谈论,你就越希望被人谈论。政客和文人,他们越有名,报刊新闻机构就越难以令他们满意。就连被定了罪的人也是如此。他被允许看有关审判的报道,如果他发现报纸没有充分报道,他就会感到不满;如果他在其他报纸上看到很多有关审判他的报道,他就会对较少报道他的报纸感到不满。
从三岁小孩到权倾天下的君主,几乎所有的人,在所有的领域,都逃脱不了虚荣的影响。
权力欲
权力欲是一种比贪婪、竞争、虚荣更重要的动机,它近似于虚荣,但也有所区别。
满足虚荣心的是荣誉,而拥有荣誉却不拥有权力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权力和虚荣一样是贪得无厌而无法满足的,特别是那些野心勃勃的人。权力欲的确是他们强有力的动机。
与虚荣不同的是,对权力的体验增强了这种权力欲动机,这不仅适用于那些细小的权力,也适用于君主的权力。
在权力欲这一动机的驱使下,人更热衷于施加痛苦而不是使人快乐。
除此之外,罗素认为,权力欲也有吸引人的其他方面:对知识的追求主要是由权力欲推动的;科技上的所有进步同样是由权力欲推动的;而政治上的改革者或许和专制君主一样有强烈的权力欲。在这种动机的驱使下,你是做好事还是干坏事,决定于社会制度,决定于你的能力。总之,诋毁权力欲这一动机是错误的。
自由之路
自由永远是人类生命中象征美好的花朵。尽管人们的需要各不相同,但某些基本需要为人类所共有,如对食物、饮料、衣物、健康、住宅、性以及父母关怀的需要。无论自由具体还包括哪些其他的东西,只要上述的任何一种需要没有得到满足,人们就不可能获得自由。对自由而言,任何一种对他人不造成危害的快乐,都应得到珍视。
自由的定义
罗素认为,使用一些极其模糊的、抽象的词意来解释“自由”是毫无意义的。
在这里,我们以最抽象的意义来定义,“自由”就是不对人们实现欲望的过程设置任何外部的障碍。根据这一理解,通过提高人们追求目标的能力,或者降低人们期望的水平,都可以达到增加自由的目的。
罗素指出,人类还远远未达成一种共识,即把人性作为一个参数考虑,放到政治中去,这是关于“心理动力学”的问题。外部环境为适应人性会进行调整,外部环境也改变着人性,通过两者的相互作用,最后达到一种和谐。
一个人突然闯入一个全新的环境,可能发现一点自由都没有,新环境只为那些能够适应它的人提供自由。因此,我们在探讨自由问题时,决不能忽视存在着一种可能性,即变化的环境会引起变化的欲望,这在某些情况下而言,或许使获得自由变得更加困难。因为,一种新的环境在满足了人们旧的欲望的同时,可能又使人们产生了它所无法满足的新的欲望。
工业进步给人们带来的心理影响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它不断地使人们产生新的需求。或许刚开始一个人可能因为买不起汽车而感到不满意,可是要不了多久,他可能又在为买不起私人飞机而耿耿于怀。人们之所以感到不满,或许正是因为他们拥有一些尚未意识到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
尽管人们的需要各不相同,但某些基本需要为人类所共有,如对食物、饮料、衣物、健康、住宅、性以及父母的关怀的需求。无论自由具体还包括哪些其他东西,只要上述的任何一种需要不能得到满足,人们就不可能获得自由。这些东西,已经构成了自由的最基本的要素。
社会中的自由
我们可以把社会定义为“为着共同的目标进行合作的一群人。”在此,我们要探讨的是一个极具普遍性的问题:社会将会在多大程度上对个人进行干涉?而这种干涉并非是因为个人的缘故,而仅仅是因为社会本身的缘故。
首先我们要说的依然是:那些实现自由的最低要求——食物、饮料、衣物、健康、住宅、性以及父母的关怀——应该是高于其他一切要求的。
这些最低要求对于人而言,是生存和种族的延续所必需的。我们把上述这些东西定义为“必需品”,而把除此以外的根据具体情况的叫做“安慰品”或“奢侈品”。罗素认为,我们完全有理由剥夺一些人的奢侈享受来满足另外一些人对必需品的需求。这并非政治上的权宜之计。虽然这在一定的时间和社会条件下可能难以实行,但这绝不违背自由的宗旨,因为剥夺一些人对必需品的占有,其对于自由的损害远远大于阻止一些人财富的过多积累。
罗素强调,为了保障所有社会成员对最基本的必需品的需求,社会有权力对部分成员的财富进行干预和调整。但罗素并不赞成对那些并非以牺牲他人为代价而获得的财富进行干涉的权利。
那么,对于那些可能是合理的对自由的干涉,应做出什么限制呢?
通向自由之路上存在的障碍,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来自于两个方面:物质的和社会的。社会的存在减少了实现自由的物质障碍,但同时又产生了社会的障碍。
如果上述两种障碍都对自由产生同样直接的损害,那么,社会障碍引起的危害可能更大一些,因为它会引起人们内心的愤恨。
对社会自由的干涉除了引起人们的愤怒之外,还有两点原因,使人们对此感到厌恶。首先是人们并不希望占有别人的福利;其次,他们对别人的利益所在也不太清楚。
我们只想强调的是,在这类关于自由的问题中,区别出两类财富是最重要的:一类财富的获得必须以牺牲他人为代价,而另一类财富的取得则并不意味着别人的丧失。
思想的自由
什么是“思想自由”?这一表述有两层含义。
从狭义上而言,它是指那种不受传统宗教教条束缚的思想。
还存在一种广义上的“思想自由”。罗素认为,它比狭义的思想自由更为重要。
罗素指出,当思想不受时常出现的外部束缚的制约时,它才是自由的。换言之,一旦思想自由,束缚就断然不会存在。这些束缚有些昭然若揭,有些则微妙而令人难以捉摸。
我们先来讨论最明显的那类束缚。当我们对某种事情表示信任或不信任时,或者对某些观点表示赞同或不赞同时,如果由此而招致了法律的制裁,则思想就是不自由的。在罗素看来,世界上有这种自由的国家寥寥无几。
很明显,要做到思想自由,最基本的条件是不因观点的表达而遭致法律的制裁。但还没有任何一个伟大的国家做到这一点。虽然许多国家都认为它们已经做到了这一点。
然而,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惩罚还不是最大的障碍,比它更大的两个阻碍:经济惩罚和证据歪曲。显而易见,如果因为表白了某种信仰而使人难以为生,思想就不能说是自由的了。
可以说,当各种信仰可以自由竞争时,思想就是自由的。换言之,当各种信仰能够各抒己见,且不受法律的惩罚或经济的制裁时,思想就是自由的。但由于种种原因,这只能是一个永远也不能完全实现的理想,不过,要想向这一理想大大地迈进一步,却是可能的。
不幸之源
人生不幸福有两大原因:社会制度与个人的不健康心理。一方面,要通过社会改造增进人类的幸福;另一方面,要人们认清不健康心理的危害,以及它是如何产生、形成的,从而培养健康的心灵,安度幸福的一生。
什么使人不幸
英国诗人布莱克说:我见过的一张张脸孔,显出斑斑懦弱,点点愁怨。
虽然不幸的形式多种多样,但你却不难发现,它无处不在。
在罗素看来,种种不幸的根源,部分是源于社会制度,部分是源于个人的心里素质——当然,后者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前者的产物。
罗素认为,不幸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世界的错误看法、错误的伦理观、错误的生活习惯所引起的。其结果导致了对那些可能获得的事物的天然热情和追求欲望的丧失,而这些事物,乃是所有幸福所最终依赖的东西。这些事物的获得是在个人的能力范围之内的,我们因而提出这样一些转变方法,只要我们有一般的好运气,便能通过这些转变获得幸福。
罗素他的自传里指出,对外界事物的关心也有可能带来各自的痛苦。然而,这种痛苦不会摧毁生活的本质因素。而那些由于对自我的厌恶产生的痛苦,则往往会给生活的本质方面以灭顶之灾。
自我专注有多种形式。其中有三种最普通的类型:罪人、自恋者和夸大狂。
罪人
说“罪人”,并不是指犯了罪过的人,而是指那种精神专注于犯罪意识的人。这种人不停地责难自己;如果他是一个教徒的话,就把这种有罪意识解释成上帝的责难。他按照他自以为应该的那样的去想象自我,而这与他所了解的实际的自我总处在一种持续的矛盾中。
自恋
自恋,在某种意义上,是习惯化了的负罪感的对立物。它包括对自我的爱慕和希望得到别人的爱慕的习惯。当然,某种程度的自恋是正常的,人们也不必为之哀叹;然而,一旦这种自恋发展过了度,它就会变成一种恶习。
夸大狂
夸大狂与自恋者的区别在于,他希望自己声名显赫而不是可爱迷人,希望自已被人畏惧而不是被人迷恋。属于这一类型的有疯子和多数历史上的伟人。
拜伦式的不幸
今天,在我们中间有许多聪明人总以为自己已经把所有早年的热情看透,从而认为再没有什么值得为之生活下去了。拥有这种观点的人的确是不幸福的,但是,他们却为这不幸感到庆幸,他们将这归于宇宙的本质,认为这是开明人士惟一可取的理性态度。他们对自己的不幸的夸耀,使那些较少世故的人对其真诚表示怀疑,他们认为对痛苦表示欣赏的人实际上并不痛苦。这种看法过于简单。无疑,这些受难者在他们的优越感和洞察力方面得到了一定的补偿,但这不足以弥补纯朴快乐的丧失。
罗素认为,人不快乐是没有什么理性、优越可言的。聪明人只要情势许可,是会感到快乐的,如果他发现对宇宙的思考一旦超过了其一极限就会使人痛苦,那么,他就会转而考虑其他的问题。这就是我们本节所要说明的观点。
罗素相信,无论出于什么理由,理性都不会禁止人们去追求幸福;不仅如此,那些真心诚意把自己的哀怨归之于自己对宇宙看法的人,是本末倒置了。事实是,他们之所以不幸,是出于他们并不了解的原因,而这种不幸便使得他们去思索自己生活于其中的世界里那些惹人不快的方面。
罗素所论述的这一观点与英国诗人拜伦的观点,以及《布道书》一书作者的观点如出一辙。
犯罪感
在罗素看来,犯罪感是成年人生活不幸福的一种极其重要的、潜在的心理原因。
传统的宗教的犯罪心理学,是为现代心理学家所无法接受的。尤其是在新教徒看来,在每个人受到诱惑做出罪恶的行为时,良心便会显露出来,而在他犯下这一罪过之后,他有可能经历两种痛苦的感受:一种叫作后悔,那是没有用处的;另一种叫作忏悔,它可以消除人的罪过。
我们当然希望每一个人都过着一种完全无可指责的生活。但是,如果一个人有些事一旦被发现就会受到处罚,那么,这个人在有可能被人发现时,他就会忏悔自己的罪过。我们并不是说这也适用于那些惯犯,对于惯犯而言,或许他们把坐牢视为必不可少的职业冒险。
但犯罪感的最主要的形式还埋藏在更深处。犯罪感的根源在于无意识层次,而且它不会由于对他人的反对意见的恐惧而显露于意识层次。在意识层次,某些行为即使没有丝毫值得反思的原因,也被标示为罪恶。当一个人有了这一类的行为,便莫名其妙地感到不安,却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他希望自己成为一个能够摆脱自己所相信的那种罪恶的人。道德方面的钦佩,他只给予那些他认为心灵纯洁的人。他多少有些悔恨地认识到,自己永远也不可能成为那样的圣人。事实上,他的关于圣人的信念,几乎在日常生活中不可能实现。
所以,他的生活中总是伴随着一种犯罪感,觉得这世界最美好的一切与他无缘,对他而言,最辉煌的时刻不过是去做伤感的忏悔的时候。
那么,如果一个人不幸福,他的问题源于意识的或无意识的犯罪感,他又该如何摆脱犯罪感的束缚、获得人生的幸福呢?
在罗素看来,他首先可以使自己的意识明白,他没有理由感到罪孽深重,然后把合理的信念植于无意识中,同时做些多少是中立的活动。如果他成功地清除了犯罪感,那么,真正客观的兴趣大概会自然而然地产生,获得幸福也将是必然的结果。
幸福之路
幸福这东西不像成熟的果子那样,仅仅依靠幸运环境的作用便会掉进你的嘴里。幸福必须是一种努力。一个幸福的人,以客观的态度安身立命,他具有坦荡宽容的情爱和丰富广泛的兴趣,凭借这些情爱与兴趣,使他成为许多别人的情爱与兴趣的对象,他便获得了幸福。
你可以获得幸福
关于幸福,起初罗素从他的一些朋友的言论和著作中得出了下列的结论:幸福,在现代世界,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后来,通过反思,到外国旅行以及和掘井工、花匠等人聊天,罗素发现他以前关于幸福的那种观点并不是正确的,而且已经被驱散得无影无踪。
在罗素看来,幸福大体可分为两种,当然,这中间还有许多层次。这里所说的这两种,也可以被称做现实的和幻想的,或肉体的和精神的,或情感的和理智的。当然,具体名称的选择要视被证明的论点而定。
也许区别这两种幸福最简单的方法是:一类幸福是对所有的人都敞开胸怀,另一类幸福则对能读会写的人表示亲昵。
罗素说:“世界广阔无垠,而我们自身的力量却是有限的,如果我们把所有的幸福都局限于我们个人的环境之内,那么,我们就很难避免向生活索取更多的东西,而贪求的结果,一定会使你连应得的那一份也落空。一个人如果能凭借一些真正的兴趣,而忘却自己的烦恼,那么,当他漫步回到一个无关个人的世界时,一定会发现自己觅得了平衡与宁静,使他能用最好的方法去对付自己的烦恼,而同时也能得到真正的、即使是暂时的幸福。”
在他看来,幸福的秘诀在于:使你的兴趣尽可能地广泛,使你对那些自己感兴趣的人和物尽量地友善,而不是敌视。
生活的热情
罗素认为,幸福的人最普遍、最显著的标志是热情。
在他看来,一切心灰意冷都是一种弊病,确实在某种环境中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但无论如何,只要它一出现,就应该尽早予以治疗,而不应该将它视为一种高级的智慧。
在所有不同的情形中,对生活充满热情的人比那些没有热情的人更加优越。即使那些不愉快的经历,对那些热爱生活的人而言也是有益的。
罗素认为,真正的热情,不是那种实际上寻求忘却的热情,而是人类天性的一部分,除非它被种种不幸给扼杀了。
年少的儿童对所见所闻的一切都充满热情;在他们看来,世界充满了新奇;他们不停地以强烈的情感追求着知识。当然,这些知识不是那种学者式的知识,而是对那种引起他们注意的事物的熟悉过程。
一个从来没有遭受过重大挫折的人,将保持着对外部世界的天生兴趣;而只要他保持这一兴趣,他就会发现生活充满了快乐,除非他的自由受到不适当的限制。
在文明社会中,热情的丧失大部分是由于自由受到了限制,而这种限制对于我们的生活方式倒是必要的。
在女人那里,由于错误的自尊观念的缘故,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她们的热情,这种情形现在虽比以前好一些,但仍然存在。
女人们所谓的女性美德意识,这种意识从根本上而言,是对生活热情的无情的摧残。罗素发现,这一切都是心胸狭隘、气度偏狭的结果。
罗素认为,在合理的男子美德和女子美德之间,并无差别,无论如何并无传统所说的那种差异。热情是幸福和健康的奥秘所在,对男人如此,对女人亦如此。
爱的给予
罗素认为,被爱的感觉比其他任何东西都更能提高人的热情。
一个人觉得不被人爱,可能有许多不同的理由:他或许认为自己是个可憎的人,因而没有一个人爱他;他或许从幼年时期起,便不习惯于得到比其他孩子更少的爱;他或许实际上就是一个谁也不爱的人,原因很可能在于早期的不幸引起的自信心的缺乏。
感到自己不被人爱的人,可能会因此而采取不同的态度,来赢取他人的爱,从而产生一种心灵上的安全感。
罗素认为,产生安全感的,是接受的爱,而不是给予的爱,虽然在多数情况下是源于相互的爱。
这种爱是以人为客体的,即是一个人接受的爱,还有一种是以人为主体的爱,即一个人给予的爱。它同样有两种,一种也许是生活热情的最重要的表现;另一种则是恐惧感的表现。前者是值得称道的,而后者充其量只不过是一种安慰。
罗素认为,只有完美之爱才能给彼此以生命的活力。在爱中,每个人都愉快地接受着爱,又自然地奉献爱。由于这种相互幸福的存在,每一个人都会觉得世界乐趣无穷。
在他看来,彼此真正关怀的爱是幸福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它不仅是彼此幸福的手段,也是共同幸福的切合点。
过分膨胀的自我犹如一座监狱,如果你想充分享受人生的乐趣,你就必须从这一监狱中逃脱出来。拥有真正的爱,是逃脱自我樊篱的标志之一。仅仅接受爱是不够的,还应该把接受的爱释放出去,给予别人以爱。只有当这两者平等时爱才能发挥它真正的作用。
爱情与婚姻
莎士比亚说:“爱情是生活中的火花,友谊的升华,心灵的吻合。”然而,在生活中,爱情往往被轻视,爱情在人生中需要一个被承认的地位。有一句话流传的很广:“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不是说这句话是真理,而是它道出了一个事实:恋爱中培养的感情,有多少被实实在在的生活消磨的面目全非。从浪漫的爱情到实在的婚姻生活,有许许多多的问题需要我们面对。爱情与婚姻,需要我们用心灵的甘露去浇灌,用生活的激情去燃烧。
爱情在人生中的地位
罗素把爱视为人生中最重要的事物之一,任何制度,只要它不必要地干涉爱的自由发展,就认为它是坏的制度。
如果我们能够对爱这个字正确应用的话,它并不一定指两性间的关系。爱是含有充分的情感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不单是身体上的,而且是心理上的。爱可以达到任何热烈的程度。
在罗素看来,爱情绝不只是性交的愿望,爱情是逃避寂寞的主要方法,这种寂寞使大多数男人和女人在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上感受着痛苦。大多数人对于冷淡的人世和人类可以达到的残酷程度,都怀有一种深沉的恐惧之心。因而他们都渴求人之情爱,而这种渴求的心理又常常被男人的粗暴、鄙陋或鲁莽的态度以及妇女的喋喋不休埋没掉了。只要男女彼此有热烈的情爱,这种事情就不会发生;爱情可以把自我的坚壁攻破,产生出一个合二为一的新生命。
其实,自然造就人类的时候,并不是叫他们各自孤立着的,因为除了凭借异性的帮助,人就不能完成生物学上的目的;并且文明人若没有爱情就不能充分满足他们性的本能。
人们普遍认为,一个人不应该让爱情妨碍他的事业,假如他为爱情而牺牲事业,那他就是一个傻子。但罗素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和在人类的其他问题上一样,平衡是必要的。为爱情而牺牲了整个的事业,虽然有时也许是一种悲壮之举,然而总的来说是愚蠢的;为事业而完全牺牲爱情,同样也是愚蠢的,而且丝毫没有悲剧意义上的英雄气概。
现代社会里关于爱情的充分发展,还有一个心理上的障碍,那就是许多人害怕不能保持他们的个性。在罗素看来,这是一种愚蠢的恐惧心理,然而又是比较现代化的恐惧。
爱情若只是占有性的,它本身就没有任何价值,它与目的只在于金钱的工作是一样的。要想爱情发生刚才所说的那种价值,我们的心中必须敬重爱人的人格,有如我们对待自己一样,并且我们需要知道对方的情感和愿望,犹如知道自己的一般。
总之,正如我们看到的,爱情强烈要求在人生中占有公认的地位。
婚姻
如果我们能够纵观整个社会,问问自己,到底什么条件促进婚姻的幸福、什么条件造成婚姻的痛苦的时候,我们将会得到一个不可思议的结论:越是有文化的人,就越不能与他们的伴侣共享白头偕老的幸福。
通常来说,婚姻在那些没有多少差别的人们中,是极容易的。
还有另一个条件可以造就幸福的婚姻,那就是社会上的单身或独处的女人稀少,并且男人与其他女人社交机会少。
因此,社会风尚的稳定也是可以防止所谓不幸的婚姻的。
在当今世界有文化的人们中间,那些可以造成所谓幸福的条件,是不存在的,因此,那种历经数年而仍然是幸福的婚姻,是非常罕见的。有些不幸福的原因与文化有关,但是,如果男女双方比现在更有文化,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
在这些因素中,最主要的是不良的性教育,而这种性教育在富人中间,比在农民中间要普遍得多。
罗素认为,那些放荡不羁、有文化的人,无论是男人或女人,就他们的本能而言,一般都是主张多配偶的。这是其中最难以容易处理的问题。
此外,现代的婚姻还有另外一个困难,那些最能意识到爱情价值的人对此感受最深。
在罗素看来,这些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
其实,有文化的男女只要满足了以下几个条件,他们就有可能从婚姻中得到幸福:第一,双方必须有绝对平等的观念;第二,对于相互间的自由不能乱加干涉;第三,身体或肉体必须亲密无间;第四,对于各种价值标准必须有某种共识,如果一个人以金钱为价值,而另一个人却以高尚的事业为价值,则是不幸的。
试婚
本·B·林赛法官曾经在美国丹佛的少年法庭服务多年,他提出了一种被他称之为“试婚”的新制度,不幸的是,他因此而丢了职务,因为他提倡这一制度是为了促进青年的幸福,而不是为了使他们意识到性的罪恶,三K党和教会联合起来把他驱逐了。
罗素认为,试婚其实是一个明智的保守主义者的建议,它的目的在于使青年的性关系能够稍稍稳定,以免除出现一团糟的情形。
林赛法官指出了那种明显的事实,青年之所以不结婚,是由于缺乏金钱的缘故,而婚姻之所以需要金钱,一半是因为子女的关系,一半是因为妻子不便负担自谋生活的责任。他的观点是,年轻人应该能够实现一种新的婚姻,这种婚姻有三个特征与普通的婚姻不同:第一,他们暂时不应该有孩子,因此他们应该获得最科学的避孕知识;第二,只要没有孩子,妻子又没有怀孕,那么经过双方同意,就可以离婚。第三,离婚时,妻子不应该获得赡养费。他确信,如果这种制度得到法律的认可,绝大多数的青年,例如大学生,就会进入一种比较持久的伴侣关系,并且避免了那种混乱的性关系。
罗素相信,如果法律采纳了林赛法官的建议,一定会产生很有益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在道德上是一种进步。
罗素虽然相信试婚是朝着正确的方向努力迈出的一步,可以带来很多的好处,但是,罗素认为这个制度还不很圆满。有大量证据表明,如果要求人们在不知道他们的性生活是否和谐的情况下,就贸然建立一种终身关系,那是荒谬的。这有如一个人想买一幢房子,却不能获许在成交之前看到房子一样荒唐。
罗素指出,要是我们充分认识婚姻传代的目的,那么,正当的道理应该是:在妻子第一次怀孕之前,任何婚姻在法律上都不应该受什么束缚。目前的观念是:如果性交不能实现,婚姻则是无价值的。但是,婚姻的真正目的不在于性交,而在于生孩子,因此,在孩子成为现实之前,婚姻不能视为是圆满的。这种观点的成立依靠于——至少是部分地依靠于——把生育与利用避孕方法进行纯粹的性关系这两件事区分开来。避孕方法改变了性和婚姻的整个面貌,使性和婚姻区分开来,这是前所未有的。总之,男女的结合,或是卖淫式的纯粹的性关系;或是试婚式的伴侣关系;或是为了建一个家庭。这些都是不同的,但是,没有一个道德能够适应现代复杂的环境。
优生学
优生学分为两种:一种是积极的;另一种是消极的。积极的是鼓励优良人种的繁殖;消极的是禁止不良人种的生育。罗素认为,目前消极的优生学比较切实可行。
禁止生育的办法,在罗素看来,应该有确切的限制,使它只适用于心智有缺陷的人。罗素并不赞成爱达华州那样的法律,因为那种法律要求禁止生育的范围是:“心智有缺陷者、癫痫病人、习惯性犯罪分子、道德败坏者和性反常者。”这后两种人的人定义极为模糊,如何才算道德败坏和性反常,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定义。
罗素认为,目前只有心智的缺陷这一项可以充分地确定,足以将它编入这个范围的法律中去。心智的缺陷可以利用客观的方法判定,而官方也不会有什么异议。而所谓道德败坏,只不过是一个观念问题。罗素并不是说,将来也不应该扩大法律的范围。而只是说,如果科学知识尚不能达到这个目的,如果社会允许它的道德去冒充科学,那将是非常危险的。
这种优生学具有更为有趣的可能性,虽然这种可能性属于未来的事情。积极的优生学,是设法鼓励高智商的父母生育众多的子女。目前的情形却不尽如人意。
大多数人都赞成民主而不赞成优生学,这使得民主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而优生学却为大多数人反对。
尽管如此,每一个思考这个问题的人都清楚,虽然目前很难确定什么人算得上最优良人种,但在这方面的区别是毋庸置疑的,并且不要多长时间,科学也许可以对这些区别做出判断。
在此,罗素强调,谁也无法确定我们理想中的人类究竟是什么样的。如果我们以强壮的体魄为目标来繁育人口,就有可能降低人类的智力;如果我们以聪慧的智力为依据来繁育人口,就有可能使人类更易受到各种疾病的侵袭;如果我们寻求产生情感的平衡,我们就有可能毁灭人类的艺术。在这方面,我们尚未掌握必要的知识。因此,目前就在积极的优生学方面大张旗鼓,还为时过早。但是,遗传学和生物化学在未来一百年里,将有长足进展。所以,繁育出一种大家公认的优于现代人的人种,并不是一件难事。
性和个人幸福
关于性和个人幸福的问题,我们所要注意的既不是人生中性的活动期,也不真正的性关系,而是性道德对于童年时期、青年时期的影响,这种影响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千差万别。
性道德对于童年时期的影响:
传统道德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一系列清规戒律强加于孩子们的生活中。这种教育的结果是,许多孩子早在幼年时代就产生一种和性问题有关的深切的犯罪感和恐怖感。性和犯罪及恐怖结合得如此之紧密,以致部分或完全成了一种无意识。
性虐待狂和性受虐狂这两种,在一般情况下是正常的,但在恶性发作的时候却是和性犯罪感有关。性受虐待狂患者对他自己与性有关的过错感受极深。性虐待狂患者认为女人都是妖妇。由这些影响我们可以知道,儿童时期要是受的道德说教过于严厉,其所产生的影响具有何等深远的力量!
性道德对青年时期的影响:
青年时期,对待性的传统做法所造成的危害,比童年时期要大得多。许多男青年完全不能正确知道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对于性的生理现象一点正确的知识也没有。
罗素认为,青春期是最容易发生神经错乱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就是平常很镇定而能够保持平衡的人,也容易颠倒过来。而大多数青年人,在他们刚刚成年的时候,往往都会在有关性的问题上经历一些不必要的痛苦和烦恼。这些问题集中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
在离婚非常困难的地方,早婚具有相当大的危险性,因为在二十岁时两个彼此很中意的人,到了三十岁就很可能彼此不中意了。对许多人来说,他们在获得各种经验之前,是难以具有稳定的关系的。
传统道德对于那些在目前形势下永远也嫁不出去的女人来说是痛苦的,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是有害的。罗素认为,妇女目前在知识上的贫乏主要是由于性恐惧所造成的对于好奇心的约束。
那种被人们默认为是性发泄的婚姻,由于严酷的道德而蒙受着巨大痛苦。儿童时期产生的变态心理、男人嫖妓的经历。为保持女人的贞洁而形成她们心中的性反感,所有这些都给婚姻的幸福造成了障碍。
总而言之,从童年时期、少年时期、青年时期直到结婚,传统道德一直在毒害着我们的爱情。它使我们的爱情充满了忧郁、恐惧、误会、悔恨和神经紧张,把性的肉体冲动和理想爱情的精神冲动分为两个不同的区域,使前者成为残忍的,使后者成为没有生育的。
罗素说:“爱情应该像一棵树,它的树根深植于地下,而枝干则伸展于天空。”但是,爱情如果受到禁忌和迷信的畏惧,受到责难的言辞和可怕的缄默的束缚,爱情是绝对不会根深叶茂的。
第七章 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约前469——前399),是古希腊雅典人,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教育家。他和他的学生柏拉图及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并称为“希腊三贤”。苏格拉底被后人广泛认为是西方哲学的奠基者。
可以说,苏格拉底是古希腊哲学的一个分水岭。苏格拉底则扩大了哲学研究的范围,他将哲学引到对人心灵的关注上来。他引用德菲尔阿波罗神庙所镌刻的那句神谕来呼吁世人:“认识自己”,旨在希望人们能通过对心灵的思考来追求德行。
苏格拉底生平
公元前469年,苏格拉底出生于雅典附近的阿洛佩凯村。苏格拉底的父亲是一名雕刻师,母亲是一个接生婆。由于家境贫寒,自懂事开始,苏格拉底就跟随父亲学习雕刻,以此作为未来谋生的手段。
苏格拉底天资聪颖,而且特别好学,不久就学会了雕刻。但不幸的是,父亲的过早去世让原本就贫寒的家庭陷入了危机。幸好有一位好心的雅典人资助了他们,使未成年的苏格拉底在雕刻之余有了学习的机会。
这可以说是苏格拉底人生的一次转折,他走出了父亲为他设计的圈子,走进了知识的世界。在那段时间里,苏格拉底向当时各种有学问的人求教,阅读了许多古代哲学家的著作,聆听当时的大哲学家阿那克萨哥拉的讲学和智者学派的雄辩术。苏格拉底的爱好非常广泛,他还学习诗歌和音乐。多方面的学习使苏格拉底的学识有了极大的提高,他的人生观也有了极大的改变。
20岁时,苏格拉底师从阿那克萨哥拉的弟子阿尔赫拉于斯,学习有关自然的知识。年轻的苏格拉底喜欢思考和探索,对许多自然问题都想弄个明白,如一个事物怎样创造出来,又怎样毁灭;人们所借以思想的元素是血,还是空气或水;地是平的,还是圆的等。对于这些问题,老师都有解答,但苏格拉底对答案并不满意,自己试图解释,又觉得无能为力。因此,苏格拉底决定放弃对自然的研究。
30岁时,苏格拉底把注意力从自然转移到社会,成为一名不取报酬也不设馆的社会道德教师。许多有钱人家和穷人家的子弟常常聚集在他周围,跟他学习,向他请教。苏格拉底却常说:“我只知道自己一无所知。”
他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室外度过的。他喜欢在公众场合与各方面的人谈论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战争、政治、友谊、艺术,伦理道德等等。
苏格拉底不仅宣传有德行的生活,而且身体力行。他热爱自己的祖国,曾先后3次参战,当过重装步兵,他在作战中表现英勇,数次冒死救助同伴的生命,把受伤的同伴背下战场。尽到了保卫祖国的职责。
40岁时,苏格拉底成了雅典远近闻名的人物,并进入五百人会议(贵族会议被剥夺权力后,雅典城邦实行了直接民主制度,公民大会对一切重大问题进行投票表决,同时设置了五百人会议,管理港口、军事设备和其他公共财物,并为议会准备日程。五百人会议每年抽签轮换人选。这种业余人员组成的政府建立在这样的设想上:一般公民有能力参与城邦事务,能够以爱国之心履行其对城邦的责任)。
生活中,苏格拉底对人态度诚恳、温和,不自以为是,不好为人师,不强人从己,他是一个卓越的教师;他的谈话生动活泼,无拘无束,表现出高度的修养,他是一位天才的演说家。
苏格拉底一生过着艰苦的生活。无论严寒酷署,他都穿着一件普通的单衣,经常不穿鞋,对吃饭也不讲究。但他似乎没有注意到这些,只是专心致志地做学问。
公元前404年,雅典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失败,“三十僭主的统治取代了民主政体。”三十僭主的头目克利提阿斯是苏格拉底的学生。据说有一次,克利提阿斯想要霸占一个富人的财产,他命令苏格拉底带领四个人去逮捕那个富人。苏格拉底极其反感克利提阿斯这种做法,于是他抵制了克利提阿斯的非法命令,而且公开谴责其暴行。恼怒的克利提阿斯不准他再接近青年,并警告他说:“你小心点,不要叫我们不得不再减少羊群中的一只羊。”而苏格拉底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依旧我行我素。
后来,“三十僭王”的统治被推翻了,民主派重掌政权。有人控告他与克利提阿斯关系密切,反对民主政治,用邪说毒害青年。苏格拉底因此被捕入狱。
公元前399年6月,苏格拉底这位杰出的学者、伟大的教育家、热诚的爱国者,被雅典极端民主政府判处死刑,其罪名是:第一,不信雅典的神,崇奉新神;第二,蛊惑青年。
当时,雅典有这样一条法律:被判处死刑的人如逃出国外就可不被追究;如不想流亡,还可用钱赎罪。在收监期间,他的朋友买通了狱卒,劝他逃走;他的弟子们有的劝他远走他国,有的愿代他赎罪,但都被他拒绝。他明确表示他不会潜逃或赎罪,因为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实践对真理和正义的维护,无论用什么手段来苟且偷生都是向邪恶屈服,都是对德行的背叛。后来在狱中服毒受死,终年7O岁。
在他死后不久,雅典人认识到他的所做作为的意义,把控告他的一部分人处以死刑,实际上为他平了反。应该说,是“误解和私仇把他推上了法庭”。黑格尔则认为,苏格拉底的死是“雅典的悲剧,希腊的悲剧”。
苏格拉底的教化哲学
苏格拉底原为雕刻匠,后来倾心于教育研究,并以培养青年的完善道德为己任。他主张有知识的人才具有美德,才能治理国家,强调“美德就是知识”,知识的对象是“善”,知识是可敬的,但并不是从外面灌输给人的,而人的心灵是先天就有的。把人的先天就有的、潜在的知识、美德诱发出来,这就是教育。他还首先发明和使用了以师生共同谈话、共商问题、获得知识为特征的问答式教学法。
苏格拉底一生中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思想,但他没有著作,其言行都是由他的弟子柏拉图等人所汇编的对话。
苏格拉底的哲学思考
苏格拉底是哲学史上里程碑式的人物。他为人们带来了实用哲学,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与新的领域。
哲学领域中苏格拉底与柏拉图的关系
苏格拉底是柏拉图的老师,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作为哲学家的身份是被确定了的。柏拉图是古希腊哲学史上承前启后的人物,是古希腊哲学史上最重要的代表之一。曾被这样一位伟大的哲学家极力推崇,苏格拉底的历史重要性可想而知。
1、柏拉图对话的历史真实性
《柏拉图对话》中大部分都是以苏格拉底为发言人。但即使这样,人们还是会说那些都是柏拉图的主张,只是借老师的口说出来——苏格拉底成了柏拉图的代言人。
对于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在哲学学说上的关系,我们的基本看法是:苏格拉底的主要学说观点,都是在柏拉图的著作中。柏拉图的思想是苏格拉底思想的继承与延伸。他们的思想虽有着密切的联系,但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以区分。而这种区分的依据,同样在柏拉图的著作中。
2、柏拉图著作中的苏格拉底
柏拉图对话中,很大一部分是以苏格拉底为主角的,是苏格拉底以与别人对话的方式阐述自己的观点。这部分对话包括全部的早期对话。这就给苏格拉底的肯定者提供了一个可靠的证据:至少在早期对话中,苏格拉底是真实出现并存在的。
在我们研究《巴门尼德》这篇对话时,以看出,柏拉图写这篇对话,并不仅仅是想记载两位伟大的哲学家,这还与他理论的变化有关。在这个观点上,我们应该吸纳一些反对者的意见,即柏拉图也想记述一些自己的理论倾向发生变化的事。但无论如何,是不该怀疑这篇对话的真实性及实际意义的。
3、对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做一点区分
我们知道,苏格拉底创立了一个新的学派,而柏拉图将这个学派发扬光大。我们应该把基本的理论变革方面归功于苏格拉底,而将具体的展开方面归功于柏拉图。——拉底的学说主要是在伦理学方面;而柏拉图的哲学则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在柏拉图的对话中,着重谈了“存在”的是《智者》篇,这是一篇富有哲理性的深刻对话,但在这篇对话中,苏格拉底只是个听众。由此可见,柏拉图此时的思想已超过苏格拉底主要哲学思想范围了。
从柏拉图的相关对话中可以看出苏格拉底到柏拉图的发展轮廓与方向,对照来看,其观念大体还是一致的,是由苏格拉底哲学的伦理学经过柏拉图而推广开来的。
由“自然”到“自我”来认识自己
1、苏格拉底哲学产生的历史背景
古希腊文化是欧洲文明的摇篮,在蕴酿欧洲文化的最初形态时它已初显规模,也就是说,世界各种不同的文化,在其跨出第一步时,就已大体上显示了一种发展方向,孕育了以后成熟期的基本特点,以希腊为起点的欧洲文化,在其最初阶段也显示了自己的特点。这个特点比较集中地表现在由原始神的世界观发展为宇宙论的自然哲学的世界观,也就是前苏格拉底的世界观,这一世界观的特点是探索宇宙具体的“始基”。
2、“认识你自己”——德尔菲神庙的神谕
德尔菲位于科林斯湾北岸的费契斯,自公元前六世纪初期由于首次在那里举行了泛希腊区西阿节会以后,便成为全希腊颇有名气的地方。据说这个神庙的墙上有一些铭文。其中最著名的两条是“自知”与“毋过”,其意义是不可分割的。
苏格拉底为了把这两个格言提升到哲学的高度,他把重点放在了“自知”上,因为如果基于一般的道德格言而言,“自知”就是为了“毋过”,只有“自知”才能“毋过”,“自知”是“毋过”的根本,所以苏格拉底选择了“自知”作为自己的哲学立足点。
且苏格拉底认为,“自知”不仅体现在道德方面,更体现在知识方面。它不仅告诫普通人,更是对自然哲学家们的警示。苏格拉底认为,应该正确地对待传统知识,并把实践理论、思辩理性、道德哲学和知识论统一起来,立足于实践理性的道德哲学,寻求一种确定的、永恒的哲学真理。
3、对智慧、真理的不断探索
追求真理,是人类的永恒追求,也是哲学的根本任务,古希腊哲学时期正处于哲学的萌芽阶段,要在变化的感观世界中找寻确定的、永恒的本质,而对于世间万物本源的认识,也就是对真理的掌握。在苏格拉底的哲学思想中,目的与价值占有核心地位,同时也形成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两大阵营的对立,宣告了古代唯心主义派别以成熟的形式脱离朴素的唯物主义哲学家派别,并与之尖锐对立。
两大阵营对立,精神与物质再分化
1、两大阵营的历史发展及第一性原则
所谓“本源”、“真谛”,始终是一个追求的目标,而对其本身的认识,形成了专门的,同时又渗透所有方面的学科:哲学。所以,我们研究前苏格拉底哲学时已经说过,“始基”问题的提出,正是哲学意识的开始。
事实上,早期希腊哲学是以唯物主义精神解决基本的哲学问题,即第一性原则、“xpxn”问题的,虽然它的形式相当原始。我们在研究这一阶段的哲学时曾说过,在脱离原始神话后,古希腊哲学的第一形态是唯物主义,此种万物主义精神基本贯串了整个前苏格拉底时期。
两种世界观与哲学学说对立的真正标志,是苏格拉底树立的。如果考虑到这条唯心主义路线的确有它自己的蕴孕阶段,那么可以把苏格拉底哲学称为古代唯心主义哲学的建成哲学。
2、关于“灵魂”观念的发展及苏格拉底的变革
在古人的原始观察中,有个显著的经验事实:世界上有的东西是“死的”,有的东西是“活的”。而“灵魂”,源于动词“呼吸”,与古代各民族的观念一样,古希腊人也认为“活的”之所以“活”,是因为呼吸。所以,“xvxn”这个字又作“生命”。在古希腊人心目中,生命在于呼吸,这样一种朴素的信念,在古人中持续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而且即使在有了新的观念的一个时期内,这个最初的观念,也还时常出现。“灵魂”和“躯体”的惟一区别是前者是活的,后者是死的,这两者的对立,是“生”与“死”的对立。
在苏格拉底之前,“灵魂”与“肉体”是互相区别的,是对立的,并且灵魂可脱离肉体而独自存在,但其却仍是一种极其特殊的“物质”。
但是,苏格拉底把巴门德斯所提出的“一”演变为精神性的“单一”,把德谟克利特的“原子”演变为精神层面的“单一”。既然物质世界中的万物,无论什么都离不开进一步的分解。那么这种不可分的“单一”只能从精神世界中去寻找。“原则”上的不同并非指其程度不同,而是指其遵守着的准则的不同。
在物质与精神的众多对立之中,最基本的对立是物质,是“多”的,而精神是“单一”的,因此物质最终逃不开被分解,精神则是不可分的、永恒不变的。对此,苏格拉底指出:物质是可以感觉并看得见的,而精神则是无法感觉并且看不见的,只能通过人的思想去找寻它。
苏格拉底说:“所有无灵魂的物体由于外力而动,有灵魂的物质则会自己动,这是因为这是灵魂的本质。”由此,苏格拉底就把始基的永恒与不变的原则与活动的原则依据哲学理论结合。这当然就充满了对立与矛盾,而且是本质性的、本源性的对立统一。
这种本源性的对立统一,是由感性的朴素辨证向理性的本质辨证的过渡。
3、理性的原则
“精神”与“物质”的分化意味着“理性原则”与“感觉原则”的分化。精神是无法感觉的,是理性的产物,物质是可以感觉的,而其可被感觉,也正因为精神的作用。
“精神”的确立,“灵魂”与“肉体”的分离,使人的本质集中在精神方面;精神与感性的原则区别,使人进一步集中于理性的精神实体方面。苏格拉底的“认识自己”,就是认识人理性的精神本质。
人在苏格拉底的哲学中是精神的实体,但同时又是与客体对立的主体,在其学说中,以“理念论”和“伦理学”作为学说的核心。
苏格拉底——“理念论”的奠基人
古希腊哲学由早期的“自然”哲学转化为苏格拉底的“自我”哲学,“精神”这一实体最终确立,此根本性的转折,向世人宣告了唯心主义哲学的成熟。这个学派的最初形态是以苏格拉底与柏拉图的“理念论”为基础的。
1、《形而上学》中苏格拉底两段话的含义
“理念”这一概念是苏格拉底、柏拉图哲学体系的主干,但对于这个概念,人们却不是非常清楚。关于苏格拉底与柏拉图的理念论和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在理论与思想上的对立,是有本质上的原由的。
但德谟克利特与苏格拉底的“理念”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在德谟克利特的思想中,其是客观存在的,而且不仅仅存在于思想之中。而另一方面,德谟克利特的理论基本上仍然保存了所谓的“种”、“类”的意思,于是,它们的具体含义就由德谟克利特的基本理论来决定了,“原子”作为物质的微粒,它们的“种”、“类”也就同样具有物质基础了。而到了苏格拉底那里,出于哲学方向的改变,“种”、“类”已经不仅仅是认知物质世界的工具了,而其本身也成为独立的实体,认知的对象,真理的本质,如此进一步的抽象,其已完全脱离了日常的意思,步入了唯心主义哲学的范畴了。“认识自己”,“自我”的主体是一个理性的精神实体,然而“理性”、“思想”的本质正出于它与感觉完全不同的“理念性”。因此,“理念论”的提出,是苏格拉底哲学思想方向转变的必然结果,也是所有唯心主义的最核心的范畴,其具体含义尽管可以不同,甚至所用概念也不同,但苏格拉底“理念论”提出的问题与基本意义,却是所有唯心主义所共有的。
2、“理念”的概念
“理念”作为事物的范畴,并不是当时的流行用语,但也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它是一个科学著作中的术语,而苏格拉底的工作正是对此术语作哲学上的思考,使其成为哲学的核心部分,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
苏格拉底“理念论”的重点是指出“理念”与“意象”的不同之处,确立其普遍性,用理念的普遍和知识代替感觉。
苏格拉底要把“理念”这种逻辑概念与感观的世界对立起来,成为独立的实体,既非感性世界的反映,也不是理解感性世界的方法,相反,“理念”成为感性世界存在的依据。
于是,在苏格拉底那里,完全颠倒了实际的关系。知识的逻辑体系、概念体系成为真实的世界,感觉的世界则并不可靠。巴门尼德所谓的“存在”成了苏格拉底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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