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民国那些大文人

_50 佚名(现代)
画家陈子和说叶公超:“公超有三大缺点,第一是看不得别人有错,有错就当面指责。第二是不管是谁在他面前耍花枪,马上拆穿。第三是个性强,对任何事都有定见。”
1933年,叶公超与闻一多、林徽因创办《学文》月刊,作者中有一批北大、清华的高材生,季羡林也在其中。季羡林曾写过一篇名为《年》的散文,受到叶公超好评,季羡林很是高兴,紧接着又写了一篇《我是怎样写起文章来的》,也期望得到叶公超的首肯。可没料到,叶公超大发雷霆,铁青着脸对季羡林大吼:“我一个字也没有看!”把季羡林吓得目瞪口呆,赶忙拿了文章走人。
叶公超“恃才傲物”,因而得罪了不少人。有次报业酒会上某公问叶:“在今日记者群中,你看哪一个是最出色的?”他思索一会儿说:“以后我若有一天不做官,我倒想做新闻记者。”
当年,叶公超在暨大与校长郑洪年一言不合,拍案而起拂袖而去。
一次,有电话打到叶公超家中找他,手下人替他挡驾,说他已休息,有事明天再谈。他顿时跳脚骂开,打电话的人在那边听得清清楚楚:“×××请你注意,我们不可以如此官僚,我明明在家里品茗看闲书,为什么说假话。这样下去我的朋友都给你得罪光了。”
一次,叶公超公然对一位搞宣传的朋友说:“我办外交,你搞宣传都是放错了地方。外交与宣传对有利于自己的事,皆要尽是夸张,也就是要能说大话。对于不利于自己的事,皆要尽量隐讳,也就是要常说假话。这两者,皆非你我所长也。”他说:“不用权术是最高的权术”。
早年,叶公超与饶孟侃(子离)友情甚笃。一日,两人论某英国诗人,叶公超取出那位诗人的集子,挑出几首代表作,要饶读后再讨论。饶疲倦了掩卷入眠,叶公超见后大怒,拣一本硬壳书砸在饶的头上。从此两人由此疏远。
叶公超在清华教过钱钟书的“大一英文”,用的教材是奥斯汀的小说《傲慢与偏见》,据说他曾挖苦才华过人但骄傲的钱锺书说:“你不该来清华,应该去牛津。”
许渊冲出国前去看叶公超,叶还像在联大时一样,劈面就是:“你要出国镀金去了。”许渊冲下不了台,只得答道:“老师已经镀成金身,学生只好去沙里淘金了。”
曾和叶公超共过事的沈剑虹说,叶公超有时见面非常亲热,有说有笑,有时视若无睹,一语不发,好像根本不认识似的。同叶公超相处久的会原谅他,比较生的人,一定说他眼睛长在头顶上,目中无人。沈以为“他这种情绪不稳定,可能同他家庭生活不正常多少有些关系”。
第406节
日期:2009-10-1811:18:47
名士(一)
叶公超“方面大耳,头发溜光,个儿高,背微驼,肩胸宽厚西装挺,口衔一个栗色大烟斗,一派英国绅士风度”。
叶公超熟读孙子兵法,并灵活自如地运用在外交上,且十分有效。他熟读《三国演义》、《封神榜》、《西游记》,喜欢《金瓶梅》、《醒世因缘》等小说。同时,他早年时就在英美接受过完整的教育,深受西方文明的熏陶,为人处世有英国绅士风度,有现代知识分子的素养。他欣赏胡适的“过河卒子”精神,最看不起伪君子、假道学、小官僚、情报贩子,最痛恨小人得志,打击正人君子。
叶公超在暨南大学任教时,一个人住在图书馆楼下的小房间里,房间里到处都是书,他以自己“坐拥书城,引以为荣”。
杨联陞在清华读书时,经常夜间去拜访叶公超。叶公超喜欢穿紫色丝绸的睡衣,颇为鲜艳。他们的谈话山南海北,随兴所至。有时谈到生活态度,叶公超说:“不能只读书,有时扫扫地,也是好的。”杨联陞猜想,可能是叶在美国受教育的时间较长,受了西人虽富贵而有些事也必躬亲的影响。
叶公超在北大、清华当教授时,年轻气盛,一副绅士派头。秦贤次回忆说叶公超“风度翩翩,不拘小节,春秋着西装,背部微驼,头式右分,一尘不染”。
季羡林回忆:“公超先生很少着西装,总是绸子长衫,冬天则是绸缎长袍或皮袍,下面是绸子棉裤,裤腿用丝带系紧,丝带的颜色与裤子不同,往往是颇为鲜艳的,作蝴蝶结状,随着步履微微抖动翅膀,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非常‘潇洒’。先生的头发,有时梳得光可鉴人,有的时候又蓬松似秋后枯草。他顾盼自嬉,怡然自得。他顾盼自嬉,怡然自得。学生们纷纷私议:‘先生是在哪里学名士。’”
外交家叶公超总是西装笔挺,但他却说:“西装袖子的钮扣,现在用来作装饰,其起源乃防止大家大吃大喝了后,用袖子揩嘴巴。洋人打领带更是妙不可言,便利于让人牵着脖子走,而且要面对着牵他的人,表示由衷地臣服。”
与叶公超同时代的人从不用“gentleman”来描述他,虽然他在“绅士”的故乡剑桥大学拿过学位,又长期悠游于最重礼仪的外交界。更贴切的形容是“名士”——雅到与王室、首相相提并论者,乃名士;俗到与顽童骂架者,亦名士。
日期:2009-10-1907:30:39
名士(二)
1929年秋,叶公超任教清华外文系,住北院11号。他在南窗外种植了毛竹,赋名寓所“竹影婆娑室”,并请著名诗人、文学家黄晦闻题写横额。叶宅书架遮满墙壁,直抵天花板。
叶公超的书架上最耀眼的是十余册红皮脊烫金字书——《兰姆全集》和《兰姆传》,这是叶公超新婚时胡适、温源宁等10位老友送给他们的新婚礼物。他的学生常风晚年时常忆起:“恍惚是坐在清华园北院的竹影婆娑室里,恭听先生手里拿着我的稿子,一面给我讲说,一面用铅笔在稿子上画××的情景。”
在叶公超看来,“书是有生命的东西,有脉搏有感觉的朋友”。他结婚时朋友们要送《兰姆全集》。后来赵萝蕤和陈梦家结婚,叶公超送给他们的结婚礼物中除了一个可作灯具的朱红色的大瓷瓶,和矮矮的一个单人沙发床之外,还有一套带着硬壳的哈代的伟大诗剧《统治者》。
上世纪30年代,朋友们总是习惯“深埋进叶教授家舒适的沙发(清华最舒适的沙发),呷着叶教授家著名的普洱茶,听任叶教授把他有趣的谈话不受节制地一直讲下去”,他的谈话“涉及太阳底下的一切,外加太阳之上的一些——百科全书的全部范围”。
1934年暑假,叶公超在清华工作满5年,有一年的带薪假期,可以到国外游历,他与妻子袁永熹一起周游欧美,从上海出发,先到美国停留约一个月,再到意大利、瑞士,然后在法国住了四个月,第二年初春到英国。1935年暑假快结束时才从欧洲回到北平。
1935年,叶公超应胡适邀请到北大英语系任教。1936年7月中旬,他从清华园搬到北平城内西北地安门西大街前铁匠营五号。叶公超的书房在西厢房,和清华北院一样,书房同时也是接待朋友的地方。房中的家具还是以前用的那些。北房是很高大的三间,陈设着满堂硬木家具,显得很富丽堂皇。他告诉常风说,这都是房东原来的摆设借用的。北房的廊檐很宽,通到东面另一个院子。廊檐外有两棵树和花花草草,还堆砌着几块太湖石。这所新居虽然看不到竹影婆娑却有花木扶疏,而且十分幽静。如果想散步,出了胡同十分钟就可走到北海的后门,多走几步,就可到地安门外鼓楼一带的古玩铺地摊逛逛。朱自清等朋友来过他的新居以后,都说很好。
赵萝蕤曾到过前铁匠营的叶家,她回忆说:“后来他结婚了,夫人是我在燕京时的一个比我班次高的同学。我有时到前铁匠营他们的寓所去串门。他们的生活令人羡慕:一所开间宽阔的平房,那摆设证明两位主人是深具中西两种文化素养的。书,还是书是最显著的装饰品,浅浅的牛奶调在咖啡里的颜色,几个朴素、舒适的沙发、桌椅、台灯、窗帘,令人觉得无比和谐;吃起饭来,不多不少,两三个菜,一碗汤,精致,可又不像有些地道的苏州人那样考究,而是色味齐备,却又普普通通,说明两位主人追求的不是‘享受’而是‘文化’;当然‘文化’也是一种享受。”(赵萝蕤《怀念叶公超老师》)
梁实秋回忆说:公超在暨南大学教书的时候,因兼图书馆长,而且是独身,所以就住在图书馆楼下一小室,床上桌上椅上全是书。他有爱书癖。北平北京饭店楼下Vetch的书店,上海的别发公司,都是他经常照顾的地方。作了图书馆长,更是名正言顺的大量买书。
叶公超很喜欢诗意的生活,梁实秋曾回忆:公超关于诗的看法与徐志摩、闻一多不同。当时和公超谈得来的新诗作家,饶盂侃(子离)是其中之一。公超由图书馆楼下搬出,在真茹乡下离暨南不远处租了几间平房,小桥流水,阡陌纵横,非常雅静。子离有时也在那里下榻,和公超为伴。
第407节
日期:2009-10-2009:48:17
名士(三)
叶公超对自己所倾心的西方文明并不迷信。在长沙临时大学文学院一次公开的演讲会上,叶公超攻击英国绅士们保守的劣根性,称其夜郎自大,爱贪小便宜,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犹茫然而不自知。他说起来,态度严肃,声色俱厉,把英人燕卜荪也逗笑了。
在联大外文系学生赵瑞蕻的印象中:“叶先生在外表有副西方绅士的派头,仿佛很神气,如果跟他接触多了,便会发现他是一个真诚、极有人情味儿的人,一个博学多才的知识分子。他并没有什么架子,相反的跟年轻同事相处得挺好,乐于助人,而且十分重视人才,爱护人才。”
许渊冲回忆第一次看见叶公超的情形:老师来了,穿一件灰色大衣,里面是一套灰色西服,在里面是一件灰色夹克,脖子上还围了一条灰色围巾,仿佛是把灰蒙蒙的北国风光带到四季如春的昆明来了。
当“驻美大使”,叶公超对朋友说:“见了艾森豪(美国总统),心理上把他看成是大兵,与肯尼迪(美国总统)晤谈时,心想他不过是一个花花公子、一个有钱的小开而已。”
从前的学生祝贺叶公超荣膺“驻美大使”,他一笑,俯耳低声说:“别提了,是赔本儿生意!”
巴黎一位女音乐家到台湾,叶公超出面为其组织音乐会。而后将此女请到家中放歌,他躺在沙发上悠然若仙。
叶公超年轻时就喜欢打猎,到老仍盼望到非洲丛林中施展身手。他在南京、杭州、美国、西班牙、苏格兰等地都进行过狩猎,曾有不少斩获。到台湾后,他也猎到过野猪、野鸭。1968年,旧部陆闰成到台湾看望叶公超,回想起1954年,他和美国“大使”蓝钦等结伴到花莲、宜兰围猎山猪,在关渡淡水河打水鸭,在第几兵工厂射击场作长枪手、中美友谊赛的豪情逸兴,感慨不已。叶公超与白崇禧、孙立人等都是猎友。
叶公超喜欢狩猎,却志不在“得”,见到乖巧的野鸭涉水而过,他往往狠不下心扣扳机。
叶公超闲而狩猎,却讲猎品。60年代时他说:“对打猎的人说,猎品是顶重要的,比如行猎时,不可以射杀雌的、幼的。就像孟子所说的‘数罟不入池’,意思是说,在充满杀机中,也须存一份忠厚的好生念头。”
日期:2009-10-2107:31:52
逸事(一)
叶公超早年丧父,在叔父叶恭绰的监护下长大。叶公超5岁时,家人为他延聘教习,习画写字,修读经史,间学英文。叶公超9岁时,被送到英国读书两年,后又被送到美国读书一年。13岁时,叶公超以同等学力资格考入天津南开中学。“五四运动”时,天津南开中学率先响应。16岁的叶公超参加著名的“南开救国十人团”,参与游行,进行演讲,十分活跃。叶恭绰怕叶公超受到“五四”影响,荒废学业,未等其毕业即安排他赴美留学。1925年,叶公超获爱默思特大学文学学士学位。1926年,他获得剑桥大学文学硕士学位。
叶公超在南开中学读书时,翻出父亲遗札,重温父亲教诲,写下《自振》一文,勉励自己发奋读书。
叶公超与周恩来是天津南开中学同级的同学,他们二人还住在同一个宿舍。
叶公超生母早逝,继母赵寿玉(画家赵之谦之女)视其如己出。为很好地照顾叶公超,新婚的她就带着五岁的叶公超睡在新房。叶公超对继母非常感激,他常对同父异母的两个妹妹说:“你们对外人,千万不要说我们不是一母所生。母亲待我如亲生,我必终生待母如亲娘。”
叶公超离开大陆时,本想带母亲同行,但赵寿玉恐成叶公超负担,拒绝同往。从此,母子二人天各一方。1979年10月,母亲病逝,叶公超含泪写下了《临江仙-悼慈母》:“别绪无痕心有讯,栖迟缱绻难赊。一回秋梦一思家,田园庐墓尽,何处话桑麻?聊把临江仙调寄,歌残秋月春花。清芬多少数年华,两行慈母泪,赢得百年夸。”
叶公超父亲早逝,他由叔叔叶恭绰抚养长大。他的《病中琐记》第一篇《大吃洋糖》中说:“我是跟着叔叔恭绰先生长大的。”1968年,叶恭绰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叶公超得知噩耗后,悲痛欲绝。他花了三年时间收集叔父的书画作品,编撰成《遐庵书画选集》,并在跋中深情回忆亡叔。
叶公超在某校任教时,邻居为一美国人家。邻居家的顽童时常翻墙过来骚扰,叶公超不胜其烦,出面制止。顽童不听,反以恶言相向,于是双方大声垢谇,秽语尽出。顽童的家长闻声出视,叶公超正在厉声大骂:“I`llcrownyouwithapotofshit!“(我要把一桶粪浇在你的头上!)那位家长慢步走过来说:”你这一句话是从哪里学来的?我有好久没听见过这样的话了。你使得我想起我的家乡。”一句粪便浇头的脏话使得叶公超和邻居从此成了朋友。
第408节
日期:2009-10-2207:55:40
逸事(二)
叶公超少时就到美国读中学,所以美国孩子们骂人的话他都学会了。梁实秋说:“他(叶公超)说,学一种语言,一定要把整套的骂人话学会,才算彻底。”
台北县国民小学2008年的品德教育教材上记载:“叶公超……小时候在美国求学,全校只有他是外国学生,同学们都看不起他,经常找他的麻烦,叶公超总是和善对待他们……有一次午餐时间叶公超依照顺序排队,突然有位同学插队,叶公超只好排在那位同学后面,但是连续有好几位同学在他前面插队……叶公超再也忍不住,向前和这些美国同学理论,同学们看他一副坚持到底的神情,自觉得理亏而纷纷退缩……从此以后,没有同学敢再欺侮叶公超了。”
初回国时,闻一多甚至戏称叶公超是“二毛子”,意思是他连英、美小孩骂人的话都学会了,可是中文并不怎么样。
叶公超在英国剑桥大学读书时,结识了著名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艾略特。当叶公超的学生王辛笛后来留学时听过诗人的演讲,他在描述见到艾略特的感受时说:“艾略特个子高高的,衣冠楚楚,举止优雅,叼着板烟斗,一副英国绅士模样。一看到他,我就立刻想到清华的叶公超,他俩有相似的绅士派头,骨子里含有讥讽意味。”
许多年后,艾略特在伦敦遇到卢白飞,开口就问及叶公超,足见二人情谊。
叶公超说,好书如友,不用的书就不买,太没有良心。叶公超自己多次发誓“不读不查的书决不买”,甚至将不读不查的书另放在一个书架上,结果是“三年后,三面书架上的书已不分彼此了,同时放不下的书又另占了一整面墙的架子。关于买书,我如今只有感慨,没有原则了”。(叶公超《买书》)
在赵瑞蕻的记忆中,在西南联大时,叶公超穷得还向学生借五十元钱呢。
叶公超虽然名士派头很足,但对学生很随便,在街上有时学生向他打招呼,他似没看见;有时学生没看见他,他反而在马路上大喊“密斯特,密斯特”。
1949年5月,叶公超出任国民党政府外交部部长。当时有朋友劝他在香港另谋发展,不要去台湾:“你赌马下注,选错了马,一定输。”叶公超回答说:“不,我不是赌马,我就是一匹马。”
50年代,有人问自视甚高的朱光潜,中国人里面谁的英文最好?朱光潜沉吟良久,说:“可能是叶公超。”
日期:2009-10-2310:34:40
逸事(三)
叶公超恃才傲物,讲话习惯幽自己一默,也不忘幽蒋宋一默。他在当“外交部长”时,曾说过一段名言:“‘对日和约’谈判时,‘总统’是‘外交部长’,张岳军是‘政务次长’,我自己是‘常务次长’。对美‘外交’谈判‘防御条约’时,‘总统’是‘外交部长’,蒋夫人是‘政务次长’,我自己仍是‘常务次长’。”
1965年,叶公超赴台湾高雄观光,常去“北平都一处”小吃摊小吃,应摊主之请,为其题字曰:“辛苦方知味”。温梓川认为此“味”含义深邃:一示人生,至晚年才知道甘苦味;二示食物美味也。
一次,钱钟书与许振德结伴于某岁圣诞前夕往谒,谈到平剧(即京剧)时,叶公超眉飞色舞大谈谭鑫培当年如何如何,并清唱《打渔杀家》中“昨夜晚,吃醉酒”一段,字正腔圆,还做招式,一扫师生之别。
叶公超一生穷困。他说:“我是个败家子,把祖宗留下的遗产卖了许多”。他晚年说祖传的毛公鼎是他捐给国家的,但有人说他是因为经济拮据,曾将该鼎典给了拍卖行。几个国家的外国人屡打毛公鼎主意,为防国宝外流,刘阶平规劝一汉奸商人陈咏仁以赎罪为目的将其赎出,捐给了国家(抗战胜利后,陈果因此免于一死)。
叶公超任外交部长,别人向叶公超致贺,他说:“甭提了,赔钱货!”(要应酬要花钱),月不敷出。一边卖祖传,自己画画外卖,以此弥补。
1978年,一个友人到叶家造访,叶公超以百般无奈的口吻说:“我这个房子明天就要拍卖了,已经拍卖过一次,无人出价。如果价钱低一点,我儿子说他可以买了送我。”当年他为其写“八行书”的厨师,在国外开了一家餐馆,每年都接济他一些,以应酬酢。
胡适、傅斯年和叶公超三人关系密切,同为中国近代史的风云人物。在北大时,曾被称为“三驾马车”。有人打比方说,凡事以胡为领袖,傅、叶则是哼哈二将。
1948年,胡适准备角逐总统时,把他的肝胆朋友请上南京紫金山天文台去密谋的有两位:傅斯年和叶公超,他们都是喝洋墨水长大的昔日“老北大”的掌门人。
叶公超热衷于针灸,早年他在北京摔了一跤,伤了右腿,用针灸治愈,对此他记忆犹新。老友聚会时,他们常会谈及针灸。1973年10月,叶公超70岁生日时,老朋友为他祝寿,他把收到的贺仪120万元全部捐给了“中华针灸科学研究基金会”。
第409节
日期:2009-10-2411:03:07
婚姻(一)
1931年6月,时为清华大学教授的叶公超和燕京大学物理系毕业的袁永熹结婚。胡适在6月21日写给梁实秋的信中说:“公超为结婚事忙”,“公超三十日结婚,七月底可回北平。”
袁永熹又名淑惠,比叶公超小两岁,是位荆钗布裙不饰铅华的物理学家,性情爽朗,待人热忱,生活俭朴。当时她在燕京大学物理系就读时,被誉为燕京的“校花”。
袁永熹祖籍贵州修文,是个官宦世家。其父袁祚廙清末曾入袁世凯幕府,做过营口道台,辛亥革命后一度避入天津租界。在北洋军阀时期,他亦官亦商,长袖善舞,全家曾搬到北京景山后街米粮库胡同一所很大的宅院里,排场十足。袁永熹在家中排行老二,弟弟袁永熙1939年春任西南联大党支部书记、总支书记。袁永熙后和陈琏(陈布雷之女)结婚。
1929年,袁永熹的父亲死于脑溢血,从此家道中落,将大宅院转让给胡适,搬入普通的四合院里,几个兄弟姐妹都是靠变卖古董字画上的大学。
叶公超和袁永熹的结合是师生恋的典型例子,当时叶公超清华任教,也在燕京、北大等高校兼课。
叶公超婚后不久,学生常风去清华北院的家中拜访他,“看见一位女子坐在书桌旁椅子上看书。经叶先生介绍,才知道是他新婚的夫人袁女士,燕京大学物理系毕业的。可是房里没有新添像是新婚家庭的家具和摆设。新婚夫人也是一般穿戴,不像一个新嫁娘。坐下谈话时,我看见背后书架上一排十来本红皮脊烫金的字和图案十分耀眼的书,以前在他书架上不曾看见过。叶先生告我,是胡适、温源宁十位老朋友赠送的结婚礼物,路卡斯(E.V.Lucas)编的《兰姆全集》(completeWorksofCharlesLamb)和路卡斯写的《兰姆传》。叶先生最喜欢兰姆的文章。朋友们特意买了这套书送给他作为贺礼的。在叶先生家里只有这一套崭新金光闪闪的《兰姆全集》是唯一使人感到叶先生确实已经结了婚了。”
叶公超婚后,与夫人琴瑟相和,到叶家拜访的朋友、学生都能感受到他与夫人新婚生活的幸福平和。1932年,叶公超喜得千金,1937年,又得一子,叶公超分别为女儿和儿子取名叶彤、叶炜,乃取《诗经》“彤管有炜”之意。
在西南联合大学时期,一直单身的吴宓教授常在叶公超家中吃饭,并和叶家的孩子嬉戏。感受到家庭生活之乐趣,多少对吴宓的生活是一种补偿。
日期:2009-10-2511:21:08
婚姻(二)
关于袁永熹,《吴宓日记》中有多次记录,1940年10月19日有评论:“叶(叶公超)宅晚饭。近一年来,与熹(袁永熹)恒接近,深佩熹为一出众超俗之女子。……设想超(叶公超)昔年竟娶贤(陈仰贤,南洋华侨,燕京大学女生,曾追求叶公超),则宓在超家其情况又自不同。……又觉熹之性行颇似彦(毛彦文)。使宓以昔待彦者对熹,必立即径庭。”吴宓不但爱慕陈仰贤,而且也欣赏袁永熹。
许渊冲曾在叶公超先生家见过叶夫人,他在《一代人的爱情》文中写道:“知道她(叶夫人)是我同班同学袁永熙(后来成了清华大学党委书记)的姐姐,那时已有一女一子,她叫女儿给我们唱英文歌,可见她是一位贤妻良母。”
然而,叶公超的这段原本可以美满的婚姻却因为叶公超的坏脾气而蒙上了阴影。婚后不久,吴宓到叶家吃饭,因为饭菜的味道不和叶的口味,他便大发脾气。袁永熹一言不发,等叶发泄完毕后说:“作为主妇,饭菜不合口味,我有责任。但是你当着客人的面发脾气,也是不合适的。”
最终使得叶公超夫妇婚姻名存实亡是叶公超与堂妹发生了一段情,袁永熹知道后,始终无法原谅叶。二人关系越来越僵。抗日战争爆发后,袁永熹与子女移居美国。此后,袁永熹一直在美国加州大学从事研究工作,退休后过着隐居生活。
在叶公超生命的最后四十多年中,他们聚少离多,二人的婚姻已是名存实亡。叶公超赴美公干时,只有在外交需要非出面不可的时候,袁永熹才会迁就一下叶公超,出席一些外交所需的交际应酬场合,除此之外,他们几乎不来往。叶公超常感叹妻子儿女虽各有所长,可惜对中国文化太隔膜,意谓不能理解他的追求与事业。
叶公超死后,陈香梅在纪念文章中说:“叶公超一生中有不少红颜。”不过,陈认为:“英豪有女人赏识并非不道德之事,是可以自豪的……没有女人的男人才该自愧呢。”
燕京大学女学生陈仰贤一直爱慕叶公超,但叶公超不为所动。陈仰贤因爱极叶公超,甚至想为他择佳偶。一次,她请叶公超去燕京大学看学生表演的话剧,实则是为叶公超安排相亲,看叶公超对剧中扮演的女生王碧云是否中意。得知叶公超的婚讯后,她在给吴宓的信中说:“我爱一切他(叶公超)所爱的人”,“我是无条件的爱他”。吴宓由于她的才情、痴情和自己痴心一片对毛彦文而对其感同身受的同情,对陈仰贤产生了爱慕之心。
叶公超也许类属“醉卧美人膝,醒握天下权”的男子。以致死后纪念他的文章中公然涉及“红粉知己”、“红袖添香”的风流韵事,引起叶生前的好友怒目相向。梁实秋曾记录叶公超的一则逸事:公超萧然一身,校中女侨生某常去公超处请益。其人貌仅中姿,而性情柔顺。公超自承近于大男人沙文主义者,特别喜欢meek(柔顺)的女子。这位女生有男友某,扬言将不利于公超。公超惧,借得手枪一支以自卫。一日偕子离外出试枪,途中有犬狺狺,乃发一枪而犬毙。犬主索赔,不得已只得补偿之。女生旋亦返国嫁一贵族。
第410节
日期:2009-10-2611:38:29
情谊
1926年,学成归国的叶公超与吴宓结识,想去清华任教。吴宓便为叶公超进入清华的事情奔波,与梅贻琦协商,但最终,叶公超还是没能到清华,而是来到北大。
从清华园到西南联大,二人关系一直很好,吃喝玩乐,谈话教书,吴宓日记处处可见。
叶公超来清华就先住吴宓藤声荷影之馆,吴宓几度天天在叶家搭伙吃饭。到了西南联大,二人一度住的很近,也一起吃饭,吴宓常陪叶公超逛街买菜。
叶公超懒散,公事私事,琐事要事,都支使吴宓去干,“陪(助、偕)超”因此就成了吴宓记日记的常用语。
吴宓曾爱慕燕京大学的女学生陈仰贤,但陈仰贤芳心暗许的却是叶公超。而叶公超却和燕京大学的女学生袁永熹情投意合。吴宓也仰慕袁永熹,于是许渊冲在《诗书人生》一书中言:“对袁永熹和陈仰贤,叶公超可以说是‘双胜’,吴宓则是‘双败’。”
但从吴宓日记来看,叶公超常劝离婚不久的吴宓和陈仰贤结婚,吴宓断然拒绝。
吴宓曾苦恋欧阳采薇,而“薇最倾情于叶公超”,这一次,吴宓又“败”给了叶公超。
对于叶公超,吴宓也常有微词。因微末事,吴宓“殊为郁愤”,他将这些写入日记:“超近年益习于贪鄙好利……对宓既失信又嫁祸且图利焉。宓平日对超极厚,至于请宴,更不知若干次。超每于群众中把臂附耳,外示与宓亲厚,而实则宓完全在其掌握,对宓既亵侮又不利。如课程则强宓从彼,不许授《文学与人生》……今于此事又如斯相待,可不谓人之无良耶!宓如李纨,超如王熙凤;宓如陈宫,超如曹操……今后只有疏远而慎防之可耳。”“遂益觉超似曹操与JonathanWild一流,专行霸道,尚权术,不用感情……超既富有,乃恒计算小账。”“超等牟利,在园中耕地,以种蔬菜。驱其夫人子女同劳作。”任继愈《念旧企新》也记载吴宓当面斥责叶公超贪便宜的习性。
1936年7月31日,吴宓背后跟学生谈清华外国语文系事,语有言及叶公超处,事后,他很后悔了,在日记反省“宓对公超似有失言之处”,但他又说:“然公超之不利于清华及个人,据王岷源君所告,亦可证其确也。”
但每每在日记中说完叶公超后,二人又和好如初。
叶公超在西南联大时,有段时间他与吴宓同住在文林街的一所单身教员宿舍,没有夫人做伴,所以他每天早晨都要到菜市场买菜。抗战时期,教授们的生活普遍困难,他也逐渐放下了教授的架子,买菜好斤斤计较,每次价钱讲妥,他还要从摊贩菜堆里再抓一把放在自己菜篮里,但由于他手脚不灵便,十有八九会被菜贩把菜夺回去。
吴宓有时也陪叶公超去买菜,见此,总觉得有辱斯文,便对叶公超说:“如果你这种受占小便宜的习惯不改,我就不再陪你逛菜场了。”
日期:2009-10-2712:45:09
知己
叶公超回国后,曾在《北京英文日报》和《远东英文时报》工作,他在这里解释了报社的编辑陈应荣。此时,陈应荣的女儿陈香梅刚出生不久。
1947年圣诞节前夕,陈香梅与陈纳德在上海虹桥路美华村寓所结婚。这段相差三十多岁的跨国婚姻遭到了女方亲友的竭力反对,社会各界也对此议论纷纷。而身为外交部次长的叶公超却特意从南京赶到上海,充当他们的证婚人。
1958年,陈纳德身患癌症,曾在台北治疗,叶公超在公务之余,经常看望病人。陈香梅说,他来的目的,“一半是陪外子,一半是陪我。外子累了,上楼休息,常对叶……说:‘你陪安娜谈谈,她终日陪着我这个病人太苦了。’”于是二人在客厅里一边喝咖啡一边聊天,直到陈在楼上咳嗽起来,叶才起身告辞。
陈纳德去世后,叶公超亲致悼辞,认为死者对中国的友情,会永远刻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心坎上;“他那坚定不移的意志,倔强的自信心,在逆境中挣扎苦斗的毅力,将永为后世所景仰。”
叶公超出使美国后,与孀居的陈香梅在华盛顿再度相逢。陈说:“他单身匹马上任。既有才华,又有傲骨,再加上他那目空一切而又热情洒脱的仪态,马上成为华府的热门人物。”
叶公超去世时,陈香梅正在汉城准备采访韩国总统全斗焕。噩耗传来,她强忍悲痛完成任务后,特地赶到台北致祭。在台北,她看到报章上那些充满感情的悼念文章,都是叶公超早年知交和弟子门生写的,不禁感慨万端。她说:“叶公超一生中有不少红颜,但在他最寂寞、最需要爱心之时却在孤寂中与世长辞,这真是人生一大憾事。老天对他太不公平了!”她质问:“当年添香伴读的女人都到那儿去了?……你们也该为他悲叹一两行吧。”
第411节
日期:2009-10-2911:22:27
才情
少时,叶公超长于作文。他的作文经常得到南开中学老师的赞许,并被打上密密的红圈,在班中展示。这些被老师圈点的作文,叶公超一直收藏在身边。
叶公超在美国求学时,曾出版过一本英文诗集,得到了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tFrost)的赏识。弗罗斯特称赞叶公超会成为中国的泰戈尔。
叶公超自小就学画兰,稍长画竹。十多岁时,曾在北京从汤涤学画。他写兰颇得赵子固笔法。叶公超对中国文人写竹的历史更是了如指掌,他对文与可、梅道人、夏太常、文征明等都很有研究,认为宋元以来文人画竹实为抒发胸中灵气。他说凡是受外人压迫而个人心情不愿服从压迫,就特别喜欢画竹,所以竹子可以说是反抗压迫的象征。
叶公超笔下的空谷幽兰、淋漓墨竹浇的更是胸中之块垒。从松江路到“龙山拓园”,再到“水晶大厦”,他先后给自己的书房起名“友多闻斋”、“寒之友斋”、“影婆娑斋”等,让人不禁遥想起当年水木清华的“竹影婆娑室”。
叶公超称自己“怒而写竹,喜而绘兰”,晚年他写竹的时候远多于绘兰的时候,借以排遣心头的痛苦与愤懑。他自己说:“书画不会得罪人,又无损于己,是最好的养性方法。当一个人拿画笔的时候,世俗杂事都在九霄云外,宠辱皆忘,更不知凡间有痛苦和烦恼。”
叶公超自幼临摹褚遂良的字帖和魏碑,写得一手好书法。在南京,他曾勉励陆铿:“要继续好好写,中国人特有的修养,也是门面之一。”他笔下的兰竹也是以书入画,将褚的笔法带入了画里。当别人向他讨画时,他常会说:“我的字也不错呀。”写好字,他自我欣赏:“还不错吧,至少写得很直,没有歪。”
叶公超出使美国时,一次应西雅图的“中国之友会”和“世界问题研讨会”之邀发表演讲,“他不看讲稿,出口成章,手挥目送,亦庄亦谐。有时候讲得离题万里,似脱缰之马,但是忽然轻轻一勒,又回到本题,言归正传。有时声若洪钟,排山倒海;忽然把声音降低到如怨如慕,窃窃私语,全场听众屏息静听。”他演讲完毕,三四百位听众起立鼓掌,历数分钟不息。华盛顿大学政治学名教授乔治??马丁和远东问题专家乔治??泰勒,以及著名汉学家小卫礼贤等都赞许他的英语是“王者英语”,声调和姿态简直可以和温斯顿??邱吉尔相媲美。
叶公超的英语演说曾倾倒了许多英、美人,如抗战期间在伦敦从事国际宣传工作,其英语水平就受到邱吉尔的夸奖。一位非洲的外交家说他雄辩滔滔的时候,密不容针。
1962年,叶公超和高逸鸿、黄君璧、陈子和、姚梦谷等画家组织“壬寅画会”,共同切磋,时相雅集。
1966年,1977年,叶公超的书画作品先后两度在香港展出,一时轰动香江。香港画界曾予以很高评价,黎心斋说:“写竹至难,公超之兰竹得梅道人、顾定之、夏昶风规。下笔时又果胸有成竹,故竹叶兰香,清气迫人眉宇。至其书法沉厚中有静致,结体严谨中而灵活。”刘秉衡说:“叶氏所写墨竹,挺秀出尘,有飘然洒落之致。”黎晋伟言:“公超之书画,有才人之笔,书卷之气跃然纸上,其所写书画多寄意之作,重精神而不重形态,所谓‘胸中有丘壑,纸上无俗尘’者是也。”王世昭说他的书法上溯王羲之,中及鲁公,下至米颠、东坡。
日期:2009-10-3011:47:31
教学(一)
1926年秋,23岁的叶公超登上大学的讲台,同时在北大、北师大教授西洋文学。成为北大最年轻的教授。班上他最器重的两个学生是废名(冯文炳)和梁遇春,前者大他4岁,后者小他两岁。
叶公超桃李遍天下,从北京大学、暨南大学到清华大学,再到西南联合大学,作为一名出色的外文系教授,他在十四年的教授生涯中培养了无数英才:废名、梁遇春、钱钟书、卞之琳、杨联陞、季羡林、常风、辛笛、赵萝蕤、李赋宁、杨振宁、穆旦、许渊冲……他的一位学生说:“他已长眠地下,他的桃李芬芳遍满五洲,每一个弟子都是他的活纪念碑。”
叶公超23岁进入了北大英文系出任教授。尽管坐在下面的许多学生都比他大,可都无一例外的被他的学识所征服。他的学生赵萝蕤说叶公超才华出众:“他一目十行,没有哪本书的内容他不知道,……他的文艺理论知识多得很,用10辆卡车也装不完的。”季羡林是叶公超在清华任教时的学生,季羡林说:“说到学问,公超先生是有一肚皮的。”
学生中的崇拜者称叶公超是“中国的约翰生博士”。叶公超一直教西洋文学,吴晗、钱钟书、王辛笛、季羡林、常风、赵萝蕤等,他都教过。众多的学生在晚年回忆他时,几乎众口一辞,说上他的课既是享受,但又有些微词。
据季羡林先生回忆:叶公超讲英文,几乎从不讲解,一上堂,就让坐在前排的学生,由左到右,依次朗读原文,到了一定段落,他大喊一声:“Stop!”问大家有问题没有。没人回答,他就让学生依次朗读下去,一直到下课。
学生摸出了这个规律,谁愿意朗读,就坐在前排,否则往后坐。有人偶尔提出了一个问题,他断喝一声:“查字典去!”
这一声狮子喉有大威力,从此天下太平,宇域宁静,相安无事,转瞬过了一年。
有学生问叶公超有的字在《英华合解词汇》里查不着,怎么办?他说:“那个《词汇》没用,烧了,要查《牛津大词典》。”
杨联陞回忆说,叶公超上课要求很严格,英文课本选文有“厚厚一大本”,让大家“感到很苦”,而且坚持让学生用英文注解字典,一次,叶公超看见有人桌上放一本汉英字典,就说“这种小字典要扔到窗外去”。他对大一的英文格外重视,要求他们用英文答卷。学生们不堪其苦,就推举杨联陞上书。上书杨用古文写就,据说得到了吴宓的赞许。
温梓川回忆在暨南大学任教的叶公超说:他“喜欢打牌,如果打了一夜牌,则上课照例不讲书,只叫同学口试,或听同学读一章节。”。“他(叶公超)在暨南,非常受同学的欢迎,他上课时讲英文,真教人听出耳油,不情愿下课。他头发梳的伏帖,口咬烟斗,衣服整齐,风度翩翩,一点也不像那些不修边幅的作家,倒十足像个绅士。大概在英国住久了的缘故,他说话坦率,有风趣。”
温梓川还记得,叶公超好考据,一堂50分钟的课,能为了一个字引经据典而耗去。
王辛笛回忆叶公超讲课:“在叶公超的‘英美现代诗’课上我接触到艾略特、叶芝、霍普金斯等人的诗作。叶公超旁征博引,侃侃而谈,我们忘了下课铃声。”“他天分聪颖过人,兼以学贯中西……”。
叶公超上课“很少早退,却经常迟到”,有时迟达十五分钟之多。调皮的学生们以为他不来上了,喜欢悄悄地与他捉迷藏,从教室两侧的楼梯溜号,制造不上课的机会。他见怪不怪,还常常以自嘲式调侃学生:“我上趟上课来得不慢,你们却走得更快。”叶公超的课成了真正的自由主义,“要来便来,不来不勉强”。但因为他的课有魅力,选修他的课大有人在。
艾山回忆叶公超讲课:“最初上叶师的课,真是上得满头雾水。他到了课堂,并非有板有眼地从翻译原理原则,及实施方法说起,总是天马行空,随兴所至,高谈阔论。最精彩处是眨着眼帘,把中外翻译家误译、错译欠通处随手拈来,挖苦不留余地。”
许振德说:“他(叶公超)讲授时只讲大意,从不逐字讲解,课文中遇到少见而重要的生词,则反复阐述。”
赵捷民则说:“他(叶公超)教课以读音正确有名。”
叶公超很注重学生的发音,温梓川回忆说:“他最注意发音,如果发音有误,照例须挨骂。……即使是女同学,如发音恶劣,亦不稍假以辞色,直言斥讽,入木三分,那被骂的女同学也常常直立以巾掩面,甚至有泪不可抑者。”在西南联大教书时,叶公超对学生的英文发音亦是十分严苛,一般学生才念一句,他就会毫不犹豫地说出学生是哪省人,让学生十分难堪。
第412节
日期:2009-10-3110:04:07
教学(二)
叶公超在西南联大的学生许渊冲回忆叶公超上课:“他讲《生活的目的》时,先要学生朗读课文;学生才念了一句,他能说出学生是哪省人;学生念的太慢,他就冷嘲热讽,叫人苦笑不得。轮到我念了,我在别人念时没听,只顾准备下面一段,所以念得非常流利,满以为不会挨骂了,不料他却问我,‘你读得这么快干什么?你说生活的目的到底是什么?’生活的目的在上一段,我没有听,自然也答不出,他就批评我只重形式,不重内容,这对我是一个很好的教训。”
许渊冲回忆:叶公超讲课时说中文多,说英文少;问得多,讲得少;从不表扬,时常批评;但讲起词汇的用法来,却很精彩。记得他讲《苦工》时,碰到“补丁”一词,他讲得很生动,仿佛要用一个“补丁”来弥补没有讲过的其他词汇的损失。
叶公超上课时不但批评学生,也批评作者,他认为林语堂不如兰姆幽默,因为“幽默不是一般的开玩笑,或是讽刺,或是诽谤,而是能看出一桩事理或一句话中本身的矛盾冲突”。
许渊冲说:外文系在昆华农校三楼开联欢会,叶先生用英语致词,英国教授燕卜荪朗诵了他的诗,四年级同学演出了一幕英文短剧。比起燕卜荪来,叶先生和毕业班的英语说得都不流利,使我觉得叶先生严于责人,宽于待己。
叶公超讲《荒凉的春天》时,杨振宁问他:“有的过去分词前用be,为什么不表示被动?”这个问题说明杨振宁能注意异常现象,已经是打破“宇称守恒定律”、获得诺贝尔奖的先声,但叶先生却不屑回答,反问杨振宁Gonearethedays为什么用are?杨以后有问题都不直接问他,而要许渊冲转达。
杨振宁回忆:“叶教授的英文课很糟糕,他对学生不感兴趣,有时甚至要捉弄我们。我不记得从他那里学到了什么东西。”
李赋宁总结叶公超先生授课的特点是:“先在黑板上用英文写下简明扼要的讲课要点,然后提纲挈领地加以解释说明。接着就是自由发挥和当机立断的评论。这种教学法既保证了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传授,又能启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和探索,并能培养学生高雅的趣味和准确可靠的鉴赏力。叶公超语言纯正、典雅,遣词造句幽默、秀逸,讲授生动。”
叶公超对学生要求很严,考试要求很高,分数给得很紧:一小时考五十个词汇,造五个句子,答五个问题,还要写一篇英文短文。杨振宁考第一,才得八十分;许渊冲考第二,只得七十九分。而杨振宁物理考一百分,微积分九十九,是全校成绩最好的学生。
赵萝蕤回忆叶公超上课:“作为老师,我猜他不怎么备课……他只是凭自己的才学信口开河,说到哪里是哪里。反正他的文艺理论知识多得很,用十辆卡车也装不完的。”“如果说叶老师什么地方有点令人不自在的,也许是他那种自然而然的‘少爷’风度,当然决非‘纨绔子弟’的那一种。”
课堂上,叶公超喜欢信手拿些唐诗、宋词、元曲,叫学生翻译。对音律平仄他素不苛求,讲究意会神通。如学生是死板板的“中英对照”,他便批评“这是从字典上抄来凑的字句”。他擅长启发式,一次他让学生译柳宗元的五绝《江雪》,“寒江雪尚望有鱼乎?钓的是柳氏当时的心境”,一语点睛。
叶公超在北大的英文翻译课上,一次,他出的译题是李白的《怨情》:“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叶公超读到这里,下面有位洋派的学生直呼叶公超的英文名字问道:“喂,George!你叫我们翻译李白的《怨情》,不管作者李白理不白,没有交代清楚。美人心中到底恨谁啊?”全场先是肃然,后是哗然。“Waitaminute!”他似笑非笑,半眯着眼回答说:“我哪儿知道她的心恨谁?”大家笑得开心时,他却不紧不慢地说:“我要是知道,也不叫你们翻译了!”逗出的“笑声差点把红楼扯去一角”。
第413节
日期:2009-11-0121:43:21
教学(三)
王之珍回忆叶公超:“他的考试方法很独特,打分很严。”“他的评分标准与众不同,多凭平时课堂印象,并不全照试题答案。因此,每逢考试,令人提心吊胆。”
每次考试,叶公超总是在黑板上写一句话:“我的试卷既未看别人的,也未被人看。”然后郑重其事地让学生们写到自己的考卷上。
于衡回忆叶公超:他处理问题的方法也让人捉摸不透。“莎士比亚”课期末考试,有一个学生平时傲气十足,不好好听,卷子虽答得不错,但叶公超只给他五十八分。那个同学找到他宿舍,请他多加二分。叶公超知其来意,那学生进门后他便给他煮咖啡,和他谈国家大事,说日本鬼子终将侵略华北。滔滔不绝,两个小时没有一秒钟给那学生讨分数的机会。学生无奈,只好怅然而返。叶看他欲走了,嘴上说“不送不送”,但最后一秒钟,他还是追了出去和那个学生握手,主动地说:“你是为那二分而来,我的分数还没送出去,明天给你加上去。但要记住,以后上课时不可嚣张。”果然,那位学生后来乖多了,“再不敢目无师长了”。
学生季羡林回忆叶公超讲课说:“他几乎从不讲解”;他的同事柳无忌说:“这时的西南联大尚在草创阶段,三校合并,人事方面不免错综复杂,但我们的外文系却相安无事,那是由于公超(系主任)的让教授各自为学,无为而治的政策——我甚至不能记忆我们是否开过系务会议。”
赵瑞蕻的认为,叶公超外表上一副西方绅士派头、很神气,但接触多了便会发现他是个“真诚、极有人情味的人,一个博学多才的知识分子”,“有的学生进入他的住室,乱动他的书籍和衣物,他也满不在乎,从不加以指责。”
1962年春天,叶公超应英千里、梁实秋等人的邀请,到台大、师大兼任教授,开现代英美诗选等课,教室外常常都挤满了人,听他讲“秋天落叶落地的声音”,看他每一个美妙的手势,有敬爱他的女学生,主动向他争取一席红粉知己之位。
叶公超在台大外语系开的“现代英美诗选”是选修课,每星期两个小时,排在星期二下午第七、第八节。时间安排得并不好,可是第一天听课的人就将教室内外挤得水泄不通,场面之热烈在台大可以说前所未有。
1962年3月13日下午,还没到两点钟,教室就已爆满,听课的人很多是旁系的学生,并未选修他的课,而欲一睹他的风采。两点,叶公超准时出现,依然是风度翩翩,如同出席一次记者招待会或演讲会,那天上课,他没有讲稿,没有带笔记或书本。他没有给这门课定一个范围,或对“现代”一词有所界说,几乎是随便谈谈。他首先问大家中国诗的起源,学生回答:《诗经》。他又问中国诗最盛的朝代,学生回答是唐代。当他问唐诗的特色是什么时,学生的回答此起彼伏、七嘴八舌,东一句、西一句,他有时也会补充一些,最后总结唐诗的特色为怀乡、思亲、忧国、离乱、悲秋等。他时不时还会背诵几首。接着他说中国人是一个做诗的民族,中国是个诗人的国家,虽然中国诗源于《诗经》,但国人谈诗多从唐诗谈起,诗必盛唐,唐诗又从李白、杜甫谈起。
然后,他才谈到英美现代诗,以及代表性的诗人狄金荪和艾略特,现代英美诗本来就晦涩难懂,而以他们二人为最。叶公超不无调侃却也真率地说,在座诸君恐怕读过他们二人作品者不多,即使读过,能读懂的更少。他说的是大实话,他早年在爱默斯就读,那是狄金荪的故乡。在剑桥一年,与艾略特相交甚厚,曾发表过多篇介绍艾略特的文章。他讲英美现代诗确实是如数家珍,那天讲课他一半用英语,一半用汉语,滔滔不绝,让学生大开眼界。
叶公超在师大开课完全是梁实秋的情面难却,5月9日,在梁陪同下,他在师大文学院英语研究所上第一堂课,讲的是“英美现代诗人”。虽然事先没有公开,但教室里依然挤满了慕名而来的学生,气氛异常热烈。一家通讯社的记者闻讯赶来,想做一条独家新闻,拍照时,叶公超严词拒绝,把记者搞得非常狼狈,最后梁实秋打圆场,他才不再坚持。
新闻媒体报道叶公超在台大、师大任教的消息,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国民党有关当局不高兴,向校方施加压力。结果,他欲教书而不得,只教了一个学期,就被迫永远离开了讲台。
第414节
日期:2009-11-0211:03:04
治学
叶公超九岁就到英国念书,然后到美国念中学,毕业后考入爱默斯(Amherst)大学,师从著名诗人弗洛斯特(RobertFrost),后又入英国剑桥大学马地兰学院,攻读文艺心理学,与英国著名诗人艾略特交往密切。
叶公超是我国第一位介绍艾略特诗与诗论的人。早在1934年叶公超就写过一篇相当深入的评论,题为《艾略特的诗》,发表于当年四月出版的《清华学报》第九卷第二期。
叶公超在北大结识徐志摩、林语堂等人,与徐志摩等人的交往,使叶公超很快成为“新月派”的重要成员之一,开始在文学圈崭露头角。1928年3月《新月》杂志创刊,叶公超就在《新月》发表《写实小说的命运》一文。
叶公超曾任《北京英文日报》、《远东英文时报》主笔。适逢新月社和中国戏剧社兴办,他与徐志摩、陈源、胡适、余上沅、闻一多等同好结盟,为《现代评论》、《剧刊》撰稿,介绍当代英美文学。还在北京《晨报》上发表以英文写作的十四行诗,成为诗友们相传的佳话。
1932年9月,叶公超接编《新月》,他主持“海外出版专栏”,介绍海外文学近况,除自己执笔外,还邀请自己的高足,清华大学的钱锺书、曹葆华、余冠英、李长之、杨绛以及北大的卞之琳、李广田等人开始应邀投稿。叶公超的妹妹叶崇德回忆说:“他们大抵因投稿《新月》而成名,后来也都继续创作、翻译,为30年代的重要作家。”
这一时期,《新月》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对西方现代诗艺的翻译和介绍。而且在叶公超的指导和关心下,英国现代派大师T??S??艾略特的理论和作品成为介绍的重点。
《新月》停刊后,叶公超兴犹未尽,鼓起余勇,与闻一多、林徽音等原新月的同仁,创办《学文》月刊,自任主编。但后因他要出国休假,《学文》停刊。
叶公超曾编辑出版了《近代英美短篇散文选》、《近代英美诗选》等丛书。
1936年底,赵萝蕤在清华大学外国文学研究所读研究生的最后一年,戴望舒听说她曾试译过《荒原》的第一节,就约她把全诗译出,由上海新诗社出版。在此之前,她已经听过美籍教授温德详细地讲解过这首诗,所以她的译者注基本就采用了温德的讲解。她还请其师叶公超教授写了一篇序,序言显示出叶公超对其作品及作品的影响有着超出一般水平的理解,其中还说了这样一句话:“他的影响之大竟令人感觉,也许将来他的诗本身的价值还不及他的影响的价值呢。”
有人认为,叶公超述而不著,可惜了一肚子学问。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他“懒”。
1966年,叶公超应邀主编《二十世纪人文科学》的《艺术篇》,亲自撰写了《结语》和《六十年来之中国绘画》。他说:艺术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可惜现在的社会不能培养艺术家,甚至提供有抱负的艺术家适当的工作环境。他认为,古人在书画方面为什么成就卓越,能千古流传,主要原因是当时大半的艺术家有皇帝或贵族供养生活,能一心一意为艺术而艺术,问题是没有独立性。社会进入工业化之后,如果能把部分资金用来支持艺术,使艺术本身不用去敷衍官方或有钱人,那样艺术才能独立。“现在最迫切需要的,是独立而严格的艺术批评。”认为过去老套的艺术批评全是捧人的。有的批评,非但不能帮助艺术家,反而压制他们的创作力,这是不管用的。
1973年11月11日到17日,“第二届世界诗人大会”在台湾举行,主题是“弘扬诗教,促进大同。”11月13日下午,由叶公超主讲“诗与画”。他说这个题目不如叫“诗在画中的地位”更为恰当。中国诗和西方诗起源的时间差不多,虽然中国没有像《荷马史诗》那样的长篇史诗,但《诗经》的文学价值和地位也是相当高的。他说山水画是中国画的骨干。大约11世纪,大部分的中国画中都有诗味表达的特点,一幅画可能表达的是一个风景,也可能是一首诗。在画上题诗成为必要的一步。这是诗与画的第一层关系。画家可能把前人的一首诗配在自己的画中,用来衬托自己的观念或意境,这是第二层。古人讲究诗、书、画三绝,任何好的画几乎都是如此。他感慨现代的画家有很多不是诗人了。
1974年6月23日“诗人节”前夕,“第一届中国现代诗奖”举行颁奖典礼,主持人余光中请叶公超为颁奖人。那天叶公超在致辞中,从白话诗谈到现代诗,从徐志摩谈到艾略特,中外诗坛掌故,如数家珍。他的音调缓慢而苍劲,娓娓道来别具韵味。他说:“诗人之所以写诗,是因为内心有一种冲动的情感要表现,这种情感,一种是个人的,一种是社会的,有感之后才有所发。”他坚持“诗的语言必须有节奏性”,他认为“诗的语言不是直截了当的,诗的语言包括视觉的意义,感觉的意义和听觉的意义。”他没有准备讲稿,没有什么客套话,一口纯正的北京话,不带一个英语单词,颇像老友西窗剪烛,煮酒叙旧,引人入胜。
在落寞的晚年,除了以书画自娱娱人,叶公超曾编英文教科书、国语辞典等造福后人。记者赵世洵有一次夜宿花莲公路招待所,在房间的抽屉里发现一叠英文稿件校样,上面有许多改正的地方,仔细一看是一本大一学生的英文课本。向招待所的人打听,知道这间房在此之前叶公超住过。赵把校样带还给叶公超,他十分感谢:“年纪大,身体差,记忆力也减退了,所以才把这份校稿给忘了。”
1977年12月21日,叶公超在《中国时报》发表《对中文教学的几点意见》,提出了许多精辟的见解。
第415节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