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们现在的知识来看,吴莱的质疑在细节上未必全无可疑,大体而言却依然值得我们思考。史伯的话到底有多少“以今度古,想当然耳”的内容呢?在多大的程度上是今人的观念构筑成古人的历史呢?
宋人黄震则从道德上对史伯的话提出质疑:史伯预言齐、楚、秦将会发达,主要理由是“夫成天地之大功者,其子孙未尝不章”,这三国的祖先都属于“成天地之大功者”,他们的后代虽然一直延续着祭祀,但也一直没有发达过,所以等周王室衰落了,轮也该轮到他们了。——这三国后来确实发达得很,但是,“其所由兴者非其道矣”,这到底是祖先之福荫,还是世变之使然?948
从黄震的话我们想想郑国,齐、楚、秦将来“所由兴者非其道”,可是,春秋初年郑国之兴难道当真就是“由其道”吗?
《韩非子·说难》在这个问题上也插过一嘴,虽然我们难以判定这个故事到底是空穴来风还是事出有因:郑武公想打胡国,先把女儿嫁给胡君为妻,有一天问群臣道:“我想打仗,打谁好呢?”大夫关其思说:“胡国可以打。”郑武公大怒:“胡国是我们的兄弟之国,怎么能打呢?”当下便把关其思杀了。胡君听说以后,以为郑国当真把自己当亲人,于是疏于防范,结果遭到郑国的袭击,就此亡国。949——何氏注《孙子兵法》就曾用这个例子来阐发孙子的“死间”理论。950
《韩非子·内储说下》还讲过郑桓公灭郐的经过:郑桓公先把郐国都有什么能人贤哲打听清楚了,然后列了名单,埋在郭门之外,并且设坛祭祀,摆出一副盟誓的架势(参见前文关于盟誓的内容)。郐国国君发现了名单,以为这些人里通外国,便把他们杀了个精光。就在这个当口,郑桓公出兵袭郐,灭国并土。951
郑桓公父子二人的形象一下子逆转过来了,同样的性格特质在不同的情境下发生了意义转移(shift of meaning),在观者眼中随之而来的往往就是好人和坏人的类别化以及晕轮效应(halo effect),后世经学家们的摇旗呐喊便始终以这几种认知方式为主线。现在看看郑桓公,在《国语》和《毛诗》情境中的深谋远虑在《韩非子》的情境中却变成了处心积虑——刘向《说苑》就把这个故事恰如其分地列入了《权谋》篇(一脉相承的是,第三代领导人郑庄公将来也有类似的处心积虑)。不过《韩非子》倒是没有控诉他们是头上长角的魔鬼,而是把他们描述成表里不一的阴谋家。仁义之师和凶残之匪容易区别,和口蜜腹剑的阴谋家却很难分得清楚。
故事是真是假,是空穴来风还是事出有因?若说是真,既与前述不符,《韩非子》又是出了名会说寓言的,古人就有怀疑,952而考之胡国地理,距郑尚远;953若说是假,至少刘恕《资治通鉴外纪》也取了这个说法954。
疑真疑幻,很难判断,即便是郐国究竟灭于郑桓公还是郑武公这样的比较非此即彼的明确问题也让历代学者们争论得不亦乐乎。955那些遥远的史料升格而为经典,而其可信性到底有多高呢?其互相之间的明显冲突又该作何解释呢?晋代汲冢竹书的出土曾给一些知识分子以很大的震撼,刘知几早在唐代就发出感慨:“要不是有了这些考古发现,学者们还会继续一代代地为古所迷,盲聋而不觉。”——这话太有颠覆性了,以至于浦起龙作《史通通释》的时候极力辩驳,还给刘知几的观点定性为“尤为害理”。956
“事”与“理”向来是经学中的一对冤家,我们还是先来放下争议,即便仅仅在“理”的层面上,站在郑国“国家利益”的立场上而不是“正义”的立场上来考量一下这段历史——假设他们都是大英雄、大好人,总之,这些人一路东行,在先知与两代领袖的英明指引下,走向那流着蜜与奶的迦南之地,当然,一路上少不得完成一些攻城略地、杀人放火之类的神圣使命。
朱熹曾经认为郑国迁国之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周王室土地资源短缺问题,周代封建制度绵延数百年,王畿之内的土地都被世卿盘踞,王畿之外也被诸侯争据,天子就算想要封谁也没地方可封了。郡县制度至此已然萌芽,“至秦时是事势穷极去不得了,必须如此做也”。957朱熹这话很有见地。958遥想周人建国之初,急于分封以巩固疆土,掀起了全国性的筑城浪潮,但几百年发展下来,原先的积极因素慢慢变成了消极因素,于是制度上的百年积弊动摇着社会根基,催发着社会变革。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封建和专制都属于不稳定的政治形态,早晚会有大厦将倾的一天,在明君贤臣和道德建设上打主意是不大管用的。等历史经验多了,帝王们也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很少还有谁再像秦始皇一样认为自家江山可以“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郑武公正处在这个旧制度积弊已久、新制度尚未萌生的当口,在强大的传统惯性之下为自己的族人寻找新的生路。但他也像周王室的开国先贤一样,既奠定了基业,也种下了祸根。——这个祸根是地理因素和制度变局两相结合而成的。新郑地处黄河下游,中原腹地,史伯那一番隆中对虽然奠定了郑国的一片崭新基业,却也给郑国的子子孙孙留下了致命的隐患:周王室衰落之后,天下诸侯竞相争霸,郑国处在四面强邻的包围之中,再也没过上安生日子,尤其是在晋、楚争霸的岁月里——如果说晋、楚争霸打的是一场漫长的拉锯战,那么郑国就是大锯底下的那块木头。
郑武公怕是想不到那么远了,眼前的新郑仍是一块未开发的处女地,从新郑周围一带的考古发现来看,当时有一些远古而来的土著部落住在这里,民风也许不是那么友善,接受了郑人的统治之后才被慢慢地同化了。959
郑武公和同从周室而来的一些殷商后裔订立盟约,共同开发,披荆斩棘以共处,此即《左传·昭公十六年》子产所谓的“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藿,而共处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一说为桓公时事。960)这里的“商人”一般认为就是殷商后裔,当属子姓郑族,或是郑国得名之源,961因为他们大多经营商业,这才有了我们现在很熟悉的“商人”一语。962商业本属遗民贱役,但地位日高,商人在郑国更有了同盟者的身份。963于是,政治的归政治,商业的归商业,商人别搞叛乱,政府也不干涉自由贸易,这就是郑国的一项立国之本。也许正是地理之便和商业之盛促成了郑国文化观念之开放,造就了《诗经·郑风》的独特性。无论如何,尽管那时候的商业还非常的原始,但现在我们都知道没有政府干预的自由贸易意味着什么。
在东迁的问题上,郑国桓、武两代着重考虑的是切身的利益问题,如果亚里士多德看到这一事件,大概会思考如下一个政治学的学理上的问题:这个郑国还是以前那个郑国么?
如果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是我,肯定会被大家嗤之以鼻了,但亚里士多德的意见还是值得我们稍微重视一下的。这个问题的意思是:东迁之后的郑国在疆域上和先前的郑国简直一点关系都没有了,如果国家概念以及对国家的认同感是以疆域为基础的(至少是以疆域为一个重要指标的),那么东迁之后的郑国尽管还保留了原先的名称,但它到底算是原先那个郑国的延续还是该被算作一个新的国家?——这里使用“国家”这个词只是为了便于叙述,况且亚里士多德所讨论的国家恰好也是城邦国家,古希腊的城邦国家尽管不能和周代封建诸侯国完全对等,但其间的相似性也足以使亚氏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启发我们的思考。
亚里士多德非常明确地说:“确定为一个城邦不应该以垣墙作标准。”他进而举例说:“把伯罗奔尼撒全区建筑一座围墙是可能的,但这样是否就可说伯罗奔尼撒已成为单一的城邦呢?”——我们不妨把亚氏的意思在现代语境下理解为:“建筑一面围墙把欧洲围起来是可能的,但这样是否就可以说欧洲就成为了‘一个’国家呢?”964
对国家的认同感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乡土之情的,所谓生于斯、长于斯,落叶总是渴望归根,亚里士多德的问题和郑国的现状同在挑战着这个传统认识,而亚氏紧随其后还提出了第二个问题:假设一个城邦国家的疆域始终未变,一代代的人民在同一片土地上生老病死,经历了若干世代之后,这个城邦还是不是以前那个城邦?
亚氏的这个问题非常近似于佛教对五蕴和缘起的论证——人就好比一座森林,森林并不是“一个”东西,而是一个集合名词,它是由许许多多的树木一起构成的,这些树木有的生、有的死、有的繁茂、有的凋谢,虽然看上去森林还是这片森林,但一个恒常不变的森林根本就不存在。同理,像军队、公司这种事物也是“不存在”的。人,也是一样。
森林是许多树木的集合,这种“集合”按佛家的话说就是“蕴”。这种概念辨析玄妙复杂,确实很难搞清楚,所有佛教后来不同的派别对这个“蕴”是真还是幻的问题辩论过很长的一段时间,印度的一位大宗师世亲在他很著名的《俱舍论》里辨析“无我”,就论证森林(蕴)是一种“假有”。一个集合体是没有自性的,所以叫“空”。
亚里士多德把同样的推理方式应用到了城邦国家的概念上,国家是不是也属于一种“蕴”,因而是一种假有,因而是没有自性的?亚氏的推论并不像佛教那样玄妙费解,他的结论是:“城邦本来是一种社会组织,若干公民集合在一个政治团体以内,就成为一个城邦,那么,倘使这里的政治制度发生了变化,已经转变为另一品种的制度,这个城邦也就不再是同一城邦。……凡组合的方式(体制)相异的,就成为不同的组合物。……由此来说,决定城邦的同异的,主要地应当是政制的同异。[种族的同异不足为准;]无论这个城市还用原名或已另题新名,无论其人民仍然是旧族或已完全换了种姓,这些都没有关系,凡政制相承而没有变动的,我们就可以说这是同一城邦,凡政制业已更易,我们就说这是另一城邦。”965
现在,如果我们把亚里士多德上述两个问题结合到一起来看:如果一个城邦或国家无论在疆域上还是在政治体制上都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那么,对于随之而来的许多问题我们又该如何理解呢?
稍稍思考一下形而上的问题,后文还会论及,现在还是先回到形而下的叙述中来。《左传》在交代郑伯克段一事的开篇,说郑武公娶了申国的女子,是为武姜。我们从前边讲过的女子称谓结构可以判断,武姜之武是丈夫之谥,武姜之姜是娘家之姓。申国是姜姓诸侯,相传为伯夷之后。依照一般的传统说法,当初周幽王的王后也是这个申国之女,生子宜臼,是为太子。史称周幽王宠爱美女褒姒,便废掉申后,改立褒姒为后,并废掉宜臼,改立褒姒所生的伯盘为太子。这自然惹恼了申后的娘家,于是申侯联合犬戎,杀了周幽王和伯盘,与鲁侯与许文公立宜臼于申,这就是周平王。
但基本是在同一时间,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是为携王,从此二王并立达十二年之久。后来携王为晋文侯所杀,966周平王的地位这才在事实上被确定下来,967于是(依照旧说)从申国北上,定都洛邑。
这段日子正是郑国当运的时候。从郑桓公传到郑武公,仅仅两代,所以和周王室的血缘关系很近,加之两代人先后同为王朝司徒,郑武公又护送平王东迁有功,还从当时正值强盛期的申国娶了公主回来,这种种因素加在一起,郑国的政治背景可谓相当雄厚。而与此同时,将来会在春秋时代叱咤风云的齐、晋诸国都是西周初年的受封国,和周王室的血缘关系早就淡了,势力也远没像后来那样发展起来,这正是郑国崭露头角的时代。
在这种种优势之中,却也隐约留着一个问题:当初周幽王废申后、废太子,招致申侯联合犬戎发动叛乱,郑桓公即死于是役,那么,郑武公和申侯应该有着不共戴天的杀父之仇才对,却怎么认贼作岳父了呢?
南宋陈鹏飞为此很是批评过郑武公。绍兴年间太学始建,陈鹏飞为博士,阐扬理学,著作《陈博士书解》。968这位陈博士是个骨鲠敢言的人,曾经先后把秦桧祖孙两代全给得罪了,他在《书解》一书中论及周幽王之死,说祸患起于申侯,后来周平王感戴申侯的拥立之功,却不知道申侯功不抵偿过,郑桓公死于国难,郑武公却娶了申国之女,君臣都是这种货色,要指望他们洗刷国耻是没可能了。——后来陈振孙读到陈鹏飞的这条议论,颇为感慨,大约感觉到后者是在感时伤事,语讥时政,说“看来陈鹏飞得罪秦桧的地方可不止一处两处”。969
但是,陈鹏飞的议论需要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即:上述史料同时为真。但是,“同时为真”所形成的矛盾也许正暗示着这些史料并不同时为真。《史记·郑世家》说“犬戎杀幽王于骊山下,并杀桓公”,而《国语·郑语》只是说桓公“十一年而毙”。王玉哲认为,史伯、郑桓公反对周幽王和虢石父的行为,且对王室早有异心,所以郑桓公也可能是被周幽王和虢石父一派所杀,这就使郑武公更加坚定地站在了申侯一边。王的论据之一便是郑武公和申国通婚的事实,“若桓公果为申、犬戎所杀,其子武公决不至忘杀父之仇,而与之通婚媾”。970
国仇家恨搅在一起,需要细辨。清代辨伪大家崔述也持他一贯的怀疑态度,他这一回的质疑更多是基于大义与人情:“宜臼和幽王是父子关系,申侯和幽王是君臣关系,君臣父子是天下之大纲,这时候上距文王、武王的时代还不算太远,社会之上大义未泯,况且站在太子宜臼这边的晋文侯、卫武公、郑武公、秦襄公都是贤良卓越之人,看到宜臼以子仇父,申侯以臣伐君,终致幽王死、宗周亡,他们应当正义凛然地讨伐宜臼和申侯才对,哪可能跟这两个无君无父之人站在一条战线上呢?退一步说,他们也该拥立幽王或宣王的其他儿子,哪能跟不忠之申侯一起拥立不孝的宜臼呢?”971
崔述在观念上有点以今度古的意思,但这番质疑不无道理。问题是,他是不是给了所谓大义以过多的权重了呢?
桓、武两代长久以来的光辉形象越仔细看就越是模糊,经学领域和史学领域用的并不是同一种语言,异代之观念与史实之考据若再夹杂一处,此时要问谁是谁非,那就更难扯清了。钱穆《国史大纲》就立场鲜明地站在周平王一系的对立面,说“虢公立携王,实为主持正义”,由此还可以看出东周衰败的原因:“及平王东迁,以弑父嫌疑,不为正义所归附,而周室为天下共主之威信亦扫地以尽,此下遂成春秋之霸局。……平王宜臼乃申侯甥,申侯为其甥争王位,故联犬戎杀幽王,凡拥护平王诸国,如许、申、郑、晋、秦、犬戎等,皆别有野心,形成一非正义之集团,为东方诸侯所不齿。因此周室东迁后,政令亦骤然解体。”具体说到郑国,是:“郑武公娶申侯女,为夫人,曰武姜(即郑庄公之母),故郑、申亦同谋。”972
钱穆的分析看上去很有道理,可是这么一说,郑桓公。郑武公父子就不仅不是贤良,而一下子堕落为“附逆”了。
正义与否,标准不同结论也会不同。虢公立携王,有可能是维护了王命意义上的正义,但这个政权究竟治理得如何,却很难说。比如张建军《诗经与周文化考论》把《诗经·小雅·雨无正》放到携王时期“二王并立”的背景下来理解,认为“许多问题都很容易讲通”,推论该诗作者为“携王近侍小臣,携王朝之立,并没有得到社会的支持”。973再者,在西周社会,王权是否大过宗法,也就是说,王权是否可以严重违背礼制,严重违背嫡长子继承法,并且可以轻松弹压得住宗法社会贵族民主制度下的世道人心,这也是很成问题的。974
谁是谁非?周幽王历来都是个无道昏君的形象,可申国和平王的所作所为是否也同样为正义所不齿呢?国君无道,臣下有没有叛上作乱的合法性,这也历来都是一个“吃马肉不吃马肝”的问题。975如果把国事简化为家事来看,家主把小妾扶正,立小妾的儿子作了继承人,被废掉的嫡长子离家出走,投奔外公,外公要为女儿和外孙作主,邀了几个邻居找上门来和女婿翻脸。打无好手,骂无好口,这一翻脸动静太大,把女婿给杀死了,邻居们也不能白忙活,既然连人都杀了,再抢个劫也不算多大的罪过。另一方面,家不能一日无主,外公和一干亲戚保着外孙作了新的一家之主。——如果这就是全部事情经过的基本概况的话,外公既是外孙的杀父仇人,又是外孙的衣食恩人(甚至有可能算得上救命恩人,毕竟被废的嫡长子是很难有命活下去的)。郑国也是那几个帮闲的亲戚之一,这笔账该怎么算呢?
在“义理正确”之先,永远存在着一个“事实正确”的问题。联犬戎、攻宗周、杀幽王,这些事到底是谁干的?真的是申侯干的吗?
对于这个问题,清代辨伪大家崔述提出过两点质疑:一是申侯弑幽王一事本之《史记》,《史记》采之于《国语》的史苏、史伯之言,而时代更早的文献《诗经》和《尚书》对此并无记载,即便《国语·周语》专论周事,对这等大事也从没讲过;二是宗周在陕西,申国在河南,相距千里之遥,而犬戎又在宗周西北,申侯怎么可能跨过宗周而联合犬戎呢?崔述的结论是:幽王无道,久失民心,单是近在咫尺的犬戎就把他给灭了,没申侯什么事。976
崔述质疑前人之失,今人又质疑崔述之失,977学问就是这样步履艰难地前进着。崔述质疑中的一个关键是:宗周和申侯,一在陕西,一在河南,千里之遥,对于没有机械化部队的古人来说,无论是太子宜臼(平王)到申国避难,还是申侯组织联军攻打宗周,都绝对不是容易的事。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孔颖达疏引《竹书纪年》有“平王奔西申”,978莫非除了河南的申国之外还有一个申国叫做西申?这段历史,依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整理的时间顺序如下:
* (晋文侯七年)幽王立褒姒之子伯服为太子。
*
* 平王奔西申。
*
* (九年)幽王十年九月,桃杏实。
*
* (十年)伯盘与幽王俱死于戏。先是,申侯、鲁侯、许文公立平王于申。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
*
* 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
*
* 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所杀。979
*
太子宜臼(平王)奔西申是在幽王立庶子伯盘为太子之后,在晋文侯七年至九年之间。在这三年之间,太子宜臼是远行千里投奔河南申国的外公家呢,还是就近跑到什么地方?事情至此而存在歧说——从《古本竹书纪年》来看,似乎还存在一个西申。古人对此就有了好几种说法,而今人借助于考古发现,争议就更多了。
1980年代,河南南阳北郊出土了一批申国青铜器,其中仲爯父簋铭文经李学勤释读有“南申伯”一词,进而推论:铭文中的南申伯仲爯父正是《诗经·大雅·崧高》当中的申伯,而申国在周朝南土,“铭文之所以在‘申伯’前冠以‘南字,可能是为了与’西申‘相区别。原来,在西周时期,西方另有一申。《史记·秦本纪》载:周孝王时,申侯之女为秦的祖先大骆之妻。”980
申国之地望众说纷纭。有说申国原在陕西,紧邻宗周,后来徙封河南南阳的,有说从荥阳徙封南阳的,有说从信阳徙封南阳的,还有说南阳就是申国始封之地的。981由此而来的相关问题,诸如太子宜臼(平王)到底投奔哪里去了,联合犬戎攻打宗周之申国到底是中原的申国还是西方的申戎,郑武公娶于申到底娶的是谁家女子(郑庄公和叔段的母亲到底是谁),攻破镐京、杀死幽王的申国和拥立平王的申国到底是不是一回事,等等问题,因为申国的地望之说的分歧便衍生出更多的说法。大约唯一能够确定的事情就是周宣王确曾徙封申伯于南阳,即《诗经·大雅·崧高》之所记。
歧说之中,牵涉到的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就是西周时代的华夷之辨。这个时候的华夷之辨还没有被赋予后来那么多的文化内涵,血缘色彩是比较重的。周人社会是一个宗法家族成长型的社会,社会结构基本就是家族结构的扩大(所以才有后来的“修齐治平”之说),社会中坚力量不外两支:一是同姓之血亲,二是异姓之姻亲。大体而言,血亲加姻亲是为华夏,除此之外便是夷狄,而“一些原本与周室有着婚姻关系的异姓族邦,与当时周王室翻脸以后,也被视作夷狄。如被周人称作姜氏之戎的西申,原本是周宣王的亲家,宣王在其统治的前期还曾将申伯封到南国去作诸侯,但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和周王室闹翻了,就被称作戎了。”982
忽而华夏忽而夷狄的申国(又称申戎,姜氏之戎)或许和宣王徙封之申伯没有多大关系,要么是宗周附近独立的一支,983要么是在申伯从宗周附近徙封中原之后还留在原地的申族余部,984但这种忽而华夏忽而夷狄的身份变迁却很可能是真实存在的。这个小小的细节似乎不很有力地说明:作为后世春秋大义核心理念之一的华夷之辨在西周时代还不是那么壁垒森严。985
华夷之辨在当初的另一个原因可能是农业社会和游牧社会、较文明社会和较不发达之社会在道德观念上的分别。比如达尔文在《人类的由来》一书中讲到:“文献上纪录着,印度一个以杀人越货为业的帮会的会员(an Indian Thug),因为他没有像他父亲一样,于往来客商中杀那么多的人,越那么多的货,自愧不如,并引为终身一大憾事。在文明尚属早创状态的种族里,说实在话,对陌生人进行抢劫一般是被认为颇有光彩的事情。”986另如威尔·杜兰所记:“狩猎与游牧部落经常对定居的农耕集团施以暴力。因为农耕是教人以和平的方法过着平淡无奇的生活,以及终生从事于劳动工作。他们日久成富,却忘记了战争的技巧与情趣。猎户与牧人他们习于危险,并长于砍杀,他们对战争的看法,只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狩猎而已,不会感到如何的苦难。”987
如果以此来衡量申侯在攻破宗周、杀死幽王一事上的正义性和道德责任感,他究竟属于华夏之申国还是夷狄之申戎似乎便具有了更高的权重,尽管搞清事实还是相当困难的。
平王东迁相关史事遭遇罗生门。一种事实是:幽王的王后申后是西申之女,西申就在宗周以西近在咫尺之地,正值强盛之际。太子宜臼投奔西申,在外公那里寻求庇护,外公联合邻近的诸侯以及犬戎攻打宗周,杀死幽王,拥立太子宜臼,是为周平王。988而郑武公作为西申的联盟者,共同拥立平王,并娶了西申公主为妻,是为武姜,后来便生下了郑庄公和叔段。
另一种事实是:这里边没西申什么事,太子宜臼的外公家就是河南南阳之申国,申侯为了女儿和外孙,联合远在西方的犬戎攻打宗周,杀死幽王,又拥立宜臼到洛邑即位,洛邑距离南阳之申国很近。989其时郑武公也从陕西迁到河南,同为洛邑之屏障,并就近与南阳之申国联姻,“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 990至于《春秋左传正义》疏引《竹书纪年》“平王奔西申”,“西”字或属衍文,或为“南”字之讹。991
第三种事实是:申国原在河南信阳,宣王时徙封河南南阳,此后信阳之申为东申,而西申和陕西没关系,就是南阳之申,并且东申与西申并没有被分成两国,徙都南阳只是扩大疆域罢了。至于到平王东迁的时候,无论东申还是西申,反正都是河南这一家。992
事情看来越发难以弄清了,似乎河南申国说(无论信阳还是南阳)也有几分可以成立的可能。那么,现在让我们回到崔述最初的那个问题:河南之申国与宗周远隔千里,无论太子奔申还是联军作乱,都很有些实际困难。如果依西申在宗周以西之说,这个问题就不复存在了,如果仍持河南申国之论,对这个问题可有合理的解答吗?
——《诗经·小雅·大东》有所谓“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形容周人的国道又直又平。《周礼·考工记·匠人》载周代道路有“经涂九轨,环涂七轨,野涂五轨”,周人已经很重视对道路的营建了,在主干道上甚至还架有梁柱桥。993周公当初营建成周(洛邑),“自从成周建成以后,西都宗周的京畿和东都成周的京畿就沟通连结起来,有所谓“邦畿千里”之说,成为周朝中央政权相互连结的两个统治中心”。994周人的交通干线从周原经丰镐至于洛邑,由洛邑向东还在继续延伸,直达齐、鲁两国。995太子宜臼奔申,从陕西到河南基本上是周人最重要的主干道,虽然路途千里,但交通条件是第一流的。996这样一条“周道”的存在应该可以适度地消解崔述的那个质疑,尽管太子宜臼所奔之申是否是河南之申仍然不能确定。
郑国的开国史事叙述至此便告终结,尽管依然疑云密布,但我们可以从中看到:在史实的种种谜团之上往往纠缠着种种真实的观念——史实也许模糊,观念却很鲜明;训诂也许失据,而观念依然被表达得如此真实而活泼,于是在经学的章句训诂与史学的辨析考据之外呈现出了另一种历史与社会的样貌。
(二)“寤生”旧解
《左传》:“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从这个“初”字开始想当初,追溯《春秋》“郑伯克段于鄢”一事先前的原委,这就是《左传》解经风格的一项特色。杜预的解释是:“凡是要倒叙回去交代来龙去脉的,都以‘初’来开头。”贾逵的解释是:“凡隔年之后无论是祸是福有个结果的,前边会注明‘初’字”997
郑国姬姓,申国姜姓,姬、姜两姓联姻是周代最普遍的婚姻形式。姜和羌是一字之两形,依许倬云说,周人把自己的女性始祖追溯到姜嫄,意味着周族与羌族两大氏族的联姻,构成人类学上所谓的两合氏族(moities)。998
姬、姜联姻以现代人角度看来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文化意义:姬姓的始祖是黄帝,姜姓的始祖是炎帝,这两姓的联姻繁衍下了我们这些世世代代黄皮肤、黑眼睛的炎黄子孙。——这个说法出自《国语·晋语》,上下文里还说黄帝和炎帝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999他们的父亲叫少典,母亲是有蟜氏的女子,这对亲兄弟长大以后各自为王,屡屡兵戎相见,虽然他们并不同心同德,但互相通婚对人口繁衍还是很有好处的。1000(《国语》这段叙述为我们留下了“同心同德”和“同志”两个现代常用词,不过它们的原始词义和现在是不一样的。)
傅斯年推断姬姓是姜姓的一个支族,或者姬、姜两姓同为一个更大部族的两个支族。姜姓不属于诸夏,在蛮夷戎狄的系统里属于西戎,老家就在现在河南省西部的群山之中,即文献当中的“四岳”,1001亦即《国语·郑语》中史伯警告郑桓公“民风恶劣,千万当心”的所谓谢西九州,1002距离虢、郐两国仅咫尺之遥,武姜的娘家——姜姓的头号强国申国——也离此不远。1003《诗经·大雅·嵩高》有“维岳降神,生申及甫”,1004这里的“岳”一般认为就是“四岳”,所以,郑国东迁,迁居地点非常接近姜姓氏族的大本营,郑武公娶的老婆也可以说是姜姓公主当中最有后台的一位。顺便一提,姜姓一部分被华夏文化同化,一部分直到后汉时代始终都是戎狄,事见《后汉书·西羌传》。
在更加精确的地望上,如果钱穆在《黄帝》一书中对远古史的叙述都是真实可信的,那么新郑一带原先正是黄帝的地盘。黄帝部落并不是定居生活的,而是往来无常,四处迁徙,符合游牧部落的特征。黄帝是有熊国的国君,这个有熊国就在河南新郑,而附近的登封一带古人称之为华,1005这里又是夏朝的兴起之地,“我们现在自称中华,从前又称华夏,就起源于此。古时新郑附近最多薮泽,水草丰茂,适合于游猎,黄帝当时是游牧部族,在那里最相宜。他这一族在文化方面比较落后”。1006
郑国东迁,迁到了炎黄故地,从申国娶来公主,是为姬、姜两姓充满政治与文化双重意义的联姻。在这一派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大好形式下,武姜为武公生了两个儿子。
长子就是庄公,次子就是后来被庄公“克”掉的那位共叔段。生庄公的时候出了点问题,“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庄公不是正常生产,而是“寤生”,吓到了姜氏,所以给孩子起名叫寤生,因此很不喜欢他。
而据《史记·郑世家》,姜氏生庄公的时候生得很困难,所以不喜欢这孩子,等生共叔段的时候生得很轻松,所以就偏爱共叔段。1007
“寤生”二字,是克段后文一切麻烦的开始,金圣叹《左传释》评之为“履霜坚冰,只为尔许”1008——大祸之源,只是这样一件不起眼的小事。
但是,“寤生”到底是什么意思,两千年来一直聚讼纷纭、莫衷一是。现在一般的看法都是自《史记·郑世家》沿袭而来的,因为大家普遍认为《左传》的传统注释大于情理不合。按《左传》杜预注,所谓寤生是说姜氏在睡梦当中就把庄公给生下来了,姜氏因而受了惊吓,便不喜欢这个孩子。孔颖达发挥杜注,说姜氏在睡梦当中生下庄公,浑然未觉,醒来之后才突然发现身边多了一口人。1009
这样一来,杜预、孔颖达为一派,司马迁为一派,对寤生的解释截然相反,一个是说生子极易,一个是说生子极难。后世学者们大多站在司马迁一边,质疑杜、孔道:“既然孩子生得那么容易,这当然是件好事,为什么会把姜氏吓到呢?姜氏为什么又会讨厌这孩子呢?”
一种比较流行的解释是:庄公是姜氏在做梦的时候生下来的。
做梦生孩子,为什么会被吓到呢?答案大约只有一个:做的是个噩梦。
《逸周书》有一篇《寤敬解》,就是说周武王在梦中得到军情警报,然后如何如何。萧兵即从《逸周书·寤敬解》和《说文》出发,论证姜氏作噩梦而生庄公,导致了终生的忌讳。1010古人信梦,这也合乎情理。但是,做梦和生孩子这得是两个不同时段的事情。试想一下,做梦得到预警,这种事情是常有的,做梦的时候生孩子,这可能吗?顾炎武就觉得这事可疑,说:“一觉睡醒发现自己生了个儿子,恐怕不存在这种事吧?”1011
梁玉绳在这个问题上比顾炎武更有求证精神,他从史料里边搜罗了好几个类似的案例,这自然会让顾炎武无话可说,但是,新问题又来了,睡着觉就把孩子生了,一点痛苦都没有,比在现代医院里打麻药都强,如果这样的话,《史记》里明明又说庄公生之难,共叔段生之易,这可出现矛盾了。
梁玉绳解释说:照我看,姜氏在怀着庄公的时候一定做过什么噩梦,梦见肚子里的孩子将来会对自己不利,所以等庄公生下来之后姜氏才这么讨厌他。至于司马迁说姜氏生共叔段生得很轻松,那是真的很轻松。1012
梁在搜罗案例的时候煞费苦心、细致精当,最后作结论的时候却于理若合、于据无征。
做梦之说只能推到这一步了,难产说似乎还有可为。要想把难产意思打通,就得走另外一条路:考证一下“寤”字还有什么讲法?
寤,一般的意思就是睡醒。睡着了叫寐,睡醒了叫寤,如果你爱上了一位美女,睡的时候也想她,醒的时候也想她,这就叫做“窈窕淑女,寤寐求之”,《诗经·国风·关雎》说的就是这回事。
所以,依照寤字的字义,我们即便再不情愿,似乎也只能接受杜预和孔颖达的解释。
那么,想要把难产的意思打通,就得考察一下寤字还有什么其他的解释。清代考据之学大盛,对“寤生”也没少下过功夫。朱骏声《春秋左传识小录》和《说文通训定声》认为寤字假借为啎。1013黄生《义府》也说寤字与啎字相通,意思是逆生,也就是分娩的时候新生儿的双脚先出母体。
正常的分娩,先出母体的是婴儿的头,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的鼻子才不是倒着长的。我们可以想像一下,如果把一个痰盂扣在头上,一定是扣起来容易拔起来难,而婴儿的出生除了鼻子的小小障碍之外,还有更让人发愁胳膊和腿呢。逆生一定是痛苦的,如果一个婴儿是逆生出来的,母亲不喜欢他也在情理之中。
这个解释很有道理,也很流行,注家们多弃旧说而取新说。到了现代,钱钟书也主逆生说,还从国外找到了一则参考资料:“莎士比亚历史剧中写一王子弑篡得登宝位,自言生时两足先出母体(For I have heard my mother say,/I came into the world with my legs forward),即‘牾生’也;今英语谓之‘breech presentation’。”1014
钱钟书的这段引文出自《亨利六世》,剧本虽然多属虚构,其所反映的风俗却应该是真实的。如果把钱钟书的方法向前推进一步,我们会看到人类学研究里边发现了不少原始部落当中杀婴的习俗,出生环境的“不吉利”就可以成为杀婴的一个理由。威尔·杜兰举过一些例子:
……Bondei居民将凡是出生时头向前的婴儿统统缢死;勘察加半岛的人凡是在暴风雨时期出生者也加以杀害;马达加斯加部落将凡出生在3月或4月或在每个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三或星期五的婴儿全部抛弃野外,投水淹死或活埋;如系生双胎,则认为是犯了通奸罪,因为一个人不可能同时作两个孩子的父亲,因此一个或两个都要处死。1015
其中,马达加斯加的例子推测起来应该是当地出于物质条件的匮乏而发展出的一种节育风俗,这一点我在《春秋大义》里曾经有过介绍,而“Bondei居民将凡是出生时头向前的婴儿统统缢死”应该是把话说反了,因为出生时头向前正是顺产而不是逆生,是正常现象。这样看来,Bondei居民的情况正和寤生有些类似,郑武公和武姜时代的社会文明虽然已经相当发达了,不至于把逆生的孩子杀掉,但厌恶之情总是难免的,尤其女人比男人总是多一些迷信情怀。
如果当真如此的话,下一个问题就是:就算生郑庄公的时候是逆生,是难产,可母爱是人类乃至动物的天性,母亲难道因为难产的原因就厌恶自己的孩子,甚至后来还一心惦记着推翻儿子的位子?
要知道,我们现代人往往出于对现代生活的体会而把母爱天性过分夸大了,以为亘古以来莫不如此,事实上在古代社会里像杀婴这种极端现象是非常普遍的,有时候甚至会成为一时一地的社会风气,1016如达尔文所说:“溺婴、特别是溺女婴,还一直被认为是对部落的一件好事,或至少没有什么坏处”,1017而且,即便在动物界,杀婴一样是普遍现象,就拿和人类比较近的大猩猩来说,幼仔的死因起码有三分之一是由于杀婴现象1018。顺带谈到这些是想提醒大家注意:先秦时代的社会风俗、人们的思维习惯,和现代社会截然不同,《左传》后文还会有为了家族利益而安排亲生儿子去送死的故事,这都是现代人很难理解的。
的确,出生环境的“不吉利”可以导致母亲对孩子的厌恶情绪。但我们再来体会一下《左传》的原文:“庄公寤生,惊姜氏”,庄公的出生给姜氏造成的影响是“惊”,反观难产说,难产只会“折磨姜氏”,而不大可能“惊姜氏”。如果要达到“惊姜氏”的结果,杜预和孔颖达的解释完全是合情合理的:姜氏一觉醒来,忽然发现床上多了一个小婴儿,大吃一惊!
再看看难产派对杜、孔的质疑:“既然孩子生得那么容易,这当然是件好事,为什么会把姜氏吓到呢?”我们会发现这个质疑完全是站不住脚的——正是因为孩子生得过分容易,才给母亲造成了惊吓。明人冯时可就道出了这个反诘,认为杜、孔最初的解释是没有问题的。1019
郑慧生把这一派的观点更推进了一步,提出:古人认为生孩子是件困难的事,如果生得太过容易反倒不正常了,甚至会让父母觉得这是一种灾异。证据在哪里呢?可以看看《诗经·大雅·生民》,这首诗是描写周人的始祖后稷1020降生的经过:
诞弥厥月,先生如达。不坼不副,无灾无害。以赫厥灵,上帝不宁。不康禋祀,居然生子。
当初,姜嫄踩到了上帝的脚印,因此怀了孕,生下了后稷,整个分娩过程十分顺利。照理说姜嫄应该高兴才是,但是相反,她把儿子给扔了:
诞寘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诞寘之平林,会伐平林。诞寘之寒冰,鸟覆翼之。鸟乃去矣,后稷呱矣。实覃实訏,厥声载路。
婴儿虽小,造化却大。把他扔在巷子里,牛羊过来照顾他;把他扔在寒冰上,鸟儿飞来温暖他。小孩子就这么渐渐长大了。——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姜嫄为什么要把儿子扔了?
郑的看法是:孩子如果生得太容易,在古人眼里属于灾异现象,很不吉利。接下来的推论是:庄公寤生也是一样的道理,生得太容易了,所以被姜氏视为灾异,既惊且恶。再者,《左传》的这段史料应该是得自郑人的传说或记录,郑人之所以会这么说,这里边还有一层深意:庄公的母亲姓姜,姜嫄也姓姜,用庄公母子来比附姜嫄母子,这是大大的抬举庄公,也是在增强自己的民族自豪感。1021
这是一个漂亮的解释,但事情并未到此完结,因为要完成这个解释,至少还需要如下两个条件:一,上述对《生民》的解释是一个定解;二,在《左传》“庄公寤生”这句话里,姜氏才是行为主体。
关于第一点,《诗经》就像其他典籍一样,充满着歧义和不确定性,而恰好在《诗经》所有三百零五篇中,“诸家聚讼,莫多于《生民》之诗”。1022所以,就在姜嫄生后稷这个细节上,有人说是易产,也有人说是难产。说易产的也存在不同的说法,比如按郑玄的解释,姜嫄生了后稷之后,不仅因为生得太容易而感到忧心,同时还担心没丈夫就生孩子,事情过于离奇,生怕别人不信。1023
郑玄的解释虽然权威,但有可能犯了以今度古的错误,因为现在我们知道,原始部落的女人未必清楚怀孕和性交之间的因果关系,她们以各种在我们现代人看来稀奇古怪的理由解释怀孕现象,比如,如果接近某个“灵”经常出没的地方,会认为是“灵”进了自己的身体从而导致受孕。更离奇的说法甚至还有:“甚至在某些地方,灵魂被认为是从图腾动物或植物中直接流溢出来的。据斯特莱罗说,在阿兰达,要是一个妇女吃了大量水果,据信她所生的孩子将以这种水果为图腾。如果在她感到胎儿最初颤动的那一刻她正在看一只袋鼠,那么就会认为是袋鼠的拉塔葩进入到她身体中并使她受孕了。”1024——这样看来,如果一个女人踩了神灵的脚印而受孕,这在先民们看来是没有什么稀奇的。
但这在“文明人”看来确实不可思议,而且又有未婚先孕的嫌疑,不大体面。所以古人的解释也有唯物主义和神异说之争:《毛诗》认为姜嫄是跟着丈夫亦步亦趋去祭祀,以虔诚感动上天,终于怀孕而生子;郑玄是采《史记·周本纪》之说,认为姜嫄踩了天神的脚印而怀孕生子。1025及至宋代,欧阳修和苏洵很有进步人士之风,支持毛诗的唯物主义解释,反对《史记》和郑玄的“封建迷信”,而朱熹则以同样很唯物的观念来维护郑玄,引张子厚的说法:“天地之初肯定是没有人类的,那人类是怎么来的呢?应该是天地之气化生而来……”1026
岑仲勉尝论《生民》一诗,持论甚当,于“不经人道而生子”引《大唐西域记》之异国风俗传说,于欧阳修之言而论及宋人治史之弊,谓“大抵宋人考古,往往偏重主观(参《古史辨》二册100页引眉山苏氏说),不从客观方面着想,结果于理虽通,然反失古史之真面,视汉儒偏重训诂者厥弊维均也。”1027
的确,我们在前文见过很多宋人治学刻意求深、屈就事实以阐扬大义的一面,现在看到的则是他们追求理性的一面,并以当今之人性揣摩古人之事理。以我们现代人的知识来看,在这个问题上越是追求理性就越是可能远离事实,越是贴近当今之人性就越是可能远离古人之观念。反倒是司马迁和郑玄充满“封建迷信”的解释更加贴近初民社会的普遍观念。难产和易产之争恐怕也得从这个角度来想。
易产之说另外的解释是:后稷降生的时候并不是一个正常的婴儿,而是胞衣连体,这确实够让母亲害怕的,所以才有了后来的弃婴行为。1028还有更进一步说,姜嫄实际上生的只能说是一个蛋,所以才要反复地抛弃它。1029还有从民俗学角度以“水中试婴”的风俗来作解释的,1030有说姜嫄以处女之身未尝祭祀而生子故恐上帝不宁的,1031等等等等。
所以,如果上述说法成立,就说明仅仅是易生不足以导致姜嫄弃婴,总得再有一些异常情形才行。再者,“庄公寤生”这句话,究竟谁才是行为的主体呢?
在讲讲《生民》一诗的难产说。诗中有一句“居然生子”,易产派解释为安然生下孩子,难产派却解释为惊异之辞,1032意思满拧。其他种种歧说不再一一列举,总之,在难产说被彻底打倒之前,易产说作为论据的力量并不足够强大,况且易产说内部还留有上述问题没有解决呢。
这一来,似乎逆生说又占了上风。杨伯峻即承袭了逆生的看法,认为种种异说皆不足信,“寤”就是“啎”的假借,因为《左传》明明是说“庄公寤生,惊姜氏”,主语是庄公而不是姜氏,是庄公寤生而不是姜氏寤生了庄公。1033
事情到此结束了吗?还没有。事实上,在杜预的解释之前,东汉应劭对“寤生”就作过现在已知的最早的解释。应劭在《风俗通义》里说:小婴儿才一落生就能睁眼看世界,这就是所谓寤生。1034
应劭训“寤”为“悟”,一直不大为人所信,而《风俗通义》也早已失传。后世多是断章残简辗转相抄。张泽渡梳理旧说,翻检类书,找出了古老的证据——《太平御览·人事部·产》引《风俗通》说:“孩子生下来睁不开眼睛,俗话叫做寤生,寤生的孩子妨父母,所以父母不养活他们。”下有按语:“《左传》里边郑庄公就是寤生的孩子,他的父母最后都终老天年,可见寤生的孩子妨父母之说并不可信。”这是迄今引得最早、引文最全的例证,1035所说正好和前边所说的(也是通常被引用的《风俗通义》)相反,原文不是“生而开目能视”,而是“未能开目视者”,张又引宋人王应麟《困学纪闻》的一条引述为旁证:“庄公寤生,《风俗通》云:‘俗说儿堕地,未能开目视者谓之寤生。’”
这样看来,寤生是和医科有关的。张转而翻检医书,又找到不少佐证,最后确诂为:“儿堕地未能开目而视,目闭口噤,闷绝不啼。”1036这一来,寤生的行为主体是庄公,这点很合拍;寤生的孩子会吓到父母,民俗又有妨父母之说,和“惊姜氏”、“遂恶之”也合拍;而且证据确凿,再无疑义。至此,对寤生的训诂可以告一段落了。
庄公寤生,结果姜氏给儿子起名字就直接用了寤生二字,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实在是犯了起名字的大忌,就好像算命先生说一个新生儿将来会成为家里的灾星,结果母亲就给这个孩子起名为灾星。试想一下,整天对一个小孩子灾星长、灾星短地呼来喊去,母子双方的心理阴影只能越种越深。而且,按照春秋时代的社会风俗,姜氏这种起名字的方法是“非礼”的。——《左传·桓公二年》追记一段晋国往事,说晋穆侯的夫人姜氏在条地战役时生下太子,取名为仇,在千亩战役时又生了一个儿子,取名为成师。师服为此大发了一通议论,说:“国君哪能这样为儿子取名字呢!取名以表示道义,道义是产生礼仪的,礼仪是作用于政治的,政治是用于端正人民的。政治搞得好,人民就会服从,反之就会生乱子。古来好的配偶叫妃,不好的配偶叫仇。如今国君为太子取名为仇,给仇的弟弟取名成师,这是动乱的预兆,做哥哥的恐怕将来要倒霉了。”1037
晋穆侯在条之役打了败仗,看来心里不大痛快,给儿子取名也用了个坏字眼;在千亩之役中打了胜仗,大概是一高兴就给二儿子取了个漂亮名字。尽管师服的解字之说未必可信,如《诗经·兔罝》里即有“公侯好仇”,显然仇字没有贬义,但从《左传》来看,那时候的人还多次犯下过“止戈为武”、“人言为信”这类望文生义的美丽错误,师服的话在当时或许也是说得通的。1038那么,我们可以用两个现代字眼来替换一下:设想太子叫公子孬,老二叫公子英,确实别扭。
师服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国君无家事,家事就是政事,一点小小的家务纠纷就可以导致一场国难。而师服从晋穆侯给两个儿子所取的名字上嗅到了将来国难的血腥味,后来发生的事实证明了师服的政治远见。君子见一叶落而知秋,尝一勺而知鼎镬,师服大约就是这样的人。
如果师服是在郑国,从寤生这个名字上应该就能嗅到将来的兄弟之争了吧?
(三)制地·政治命题之恃德与恃险
如果是师服,会从寤生和段这两个名字里看出什么来呢?
“寤生”的意思已见前述,考之先秦,“段”字几次被用作人名——段簋是西周中期毕国的一件青铜器,是周天子在毕地举行祭祀,大大赏赐了一个叫做段的人,段满怀感激,铸造了这件青铜器,颂扬天子的恩德,传之子孙后世。
从段簋的铭文来看,“段”字的字形很像是一个人在攀登山崖。1039朱芳圃《殷周文字释丛》认为段字表现的是一个人手持椎子在山崖采石。1040董莲池《说文解字考证》说段字似乎表现的是在有矿石的地方用殳击打,是个会意字。1041两说小异而大同。从这个意思推想一下,段字用于人名应该有千锤百炼、坚忍不拔的引申义吧?
前文讲解古人取名规则的时候说过,名和字往往意义相联。以段字为名的人还是不少的,在《左传·襄公二十年》出现过一位叫做公子段的人物,宋国人,字子石。《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还有过郑国的公孙段,字子石;印段,字子石。三个人都是以段为名,以石为字,段与石之间必然有所关联。王引之《经义述闻》解释说:“段”就是一种石头,打铁的时候垫着铁器,铁匠拿着大锤在上边锤打。1042
《左传》没说共叔段的字是什么,陆淳《春秋集传纂例》引《竹书纪年》“郑庄公杀公子圣”,认为公子圣便是叔段,为庄公所杀,1043但“段”与“圣”在字义上很难找出什么关联,《纂例》之说未必可靠。但即便不考虑这条资料,仅从上述这些旁证来看,以段为名无论如何都是一个认真取出来的好名字。哥哥叫寤生,弟弟叫段,如果师服看在眼里,应该会作出一些不祥的政治预言吧?
据《史记》的说法,寤生比段大着三岁。1044一有了小儿子,姜氏就开始偏心了,总是撺掇丈夫废长立幼。郑武公是个有为之君,耳根子看来还够硬,始终都没答应。岁月如梭,郑武公死了,郑庄公接了班,但姜氏的心还是没凉。
偏见一旦形成,往往越来越深。从《左传》的描述来看,姜氏一开始就有了划圈行为,把自己和小儿子划在圈内,把寤生的大儿子划在圈外。用心理学的话讲,姜氏对叔段产生了“圈内人偏袒效应”(ingroup favoritism effect),“人们通常会对圈内成员给出更积极的评价,对他们的行为做出更有利的归因,给他们更多的奖励,预期从他们那里将得到更优惠的待遇,认为他们比圈外成员更有说服力……。也就是说,只要人们觉得自己隶属于某个群体,他们就会对自己的同胞更好,对圈外人更差。”1045
这实在是人类根深蒂固的认知方式,哪怕圈子是随机划出来的,也一样会出现圈内人偏袒效应。这种效应大到政治站队与华夷之辨,小到一家之内的人际纠葛,莫不如此。
如果郑武公接受过现代心理学的教育,应该知道及早消除偏见将有助于家庭团结与政治稳定,而根据接触理论,在姜氏个案中适用的消除偏见的手法大约有二:第一,“基于共同目标的合作性相互依赖(cooperative interdependence)是接触理论的核心部分,如果要想减少群体间的偏见,那么两个群体需要在一个目标的号召下协同工作,这时目标的实现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大家不再为稀缺的资源互相竞争”;第二,“群体间的接触必须是那些可能增加相互熟悉度的接触(Cook, 1978),这种接触要有足够高的频率、足够长的时间和足够近的距离,使得相互接触的人之间可能发展友谊”。1046
但是,即便郑武公懂得这些道理,恐怕事情也很难办,因为第一个手法中要求“大家不再为稀缺的资源互相竞争”,然而国君之位是唯一的,传统上也不允许把国家一分为二,于是资源稀缺这个硬条件实在无法改变。
郑武公一死,郑庄公一接班,马上就面临资源划分问题。姜氏为了小儿子来向大儿子讨要封地,要郑庄公把制地封给弟弟。我们知道,封建制度封土授民,层层分封,受封者在自己的封地上拥有很大的主权。分封制的弊端是:封得越多,权力和资源就被分割得越小,上级政府的实力也就越弱。从陕西东迁河南的郑国是一个新兴的诸侯国,即便从始封君郑桓公算起,到郑庄公这里才仅仅是第三代,这就意味着,郑国还没有来得及形成太多太细的小分封,郑国的中央权力此时应该是是相当之大的,而东部诸侯如齐国、鲁国,都是西周初年便即受封,经过几百年的不断向下分封,制度性弊病要远比郑国为大。所以,郑国在春秋初年之所以能够显示出一种蓬勃的朝气,虽然有国君个人能力的因素,也不能忽视了上述制度性的原因。
此刻,刚刚上任的郑庄公马上就面临一个分封问题:母亲来给弟弟讨封,想要制地,给不给呢?
郑庄公的回答是:“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制地是不能给的,因为制地是个“岩邑”。
何谓岩?《广韵·衔韵》:“岩,险也。”《孟子·尽心上》有“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这是儒家的一个重要思想,字面上是说懂得命运的人不站在有着倒塌危险的高墙之下。这个“岩墙”就是有倒塌危险的高墙。如果一个人这么死了,就属于“非礼”。按照礼制,这样的人死就死了,别人是不能去参加吊唁的。理由是:一个人如果拿自己的生命不当回事,就是不孝,不孝而死的人不能接受吊唁。
按《礼记·檀弓》,非礼而死所以不能得到吊唁的一共有三种情况,即:畏、压、溺。郑玄和孔颖达的解释是:所谓畏,就是别人因为误会而攻击你,你没法自我辩解,结果被人打死了,比如著名的“孔子畏于匡”就是这种情况,尽管事件的真实性相当可疑,1047但表达的观念却是真实的:孔子在危难之中并未逞强,而是经过一番点头哈腰的开解把误会给澄清了——郑玄这些古代的儒家大师认为在遭受误会的情况下,点头哈腰乃至偷偷溜走才是正解,无损于英雄形象(原文用词是“卑辞逊礼”,还引《论语注》说:“谓身着微服,潜行而去,不敢与匡人斗,以媚悦之也”);所谓压,就是《孟子·尽心上》说的那种站在危墙底下,结果墙倒了,把人压死了,引而申之就是轻身犯险;所谓溺,是说渡水全靠游泳,既不走桥,也不乘船,结果淹死了。畏、压、溺,这三种死法,都是非礼的,死了也得不到别人的同情,还要挨一句“轻身不孝”的骂。1048
儒家思想源于礼制社会,《左传》臧否人物用得最多的标准就是合礼还是非礼。现在我们再来看看庄公的回答:制地是个岩邑,虢叔就是死在那里的,所以不能封给弟弟。这里的“岩邑”常常被解释为险要之地,制地确实是个险要之地,地理上大约就是后来名扬天下的虎牢关,是中原的枢纽、洛阳的门户,中国历史上很多著名战役就是在这里打的。这样一个易守难攻的战略要地,庄公想来是不愿意封给弟弟的,尤其从《左传》的记载以及后人的种种评论来看,庄公似乎早就处心积虑地要除掉弟弟,也许很清楚把制地封给弟弟等于慢性自杀。王夫之《宋论·太祖》也曾用到岩邑一词,说“据岩邑而统重兵”,这种局面显然是两千年的郑庄公不愿见到的,所以他才回绝母亲说:“制地险要,不能给弟弟!”
但是,这样说即便合乎庄公的内心,但恐怕难以合乎当时对话的情景。如果庄公真是这么说的,摆明了是在顾忌弟弟将会据岩邑、统重兵以谋反,母子两个当时就得翻脸。而且,这个解释和“虢叔死焉”也很难挂得上关系。前文讲过,虢叔自恃地势险要,麻痹大意,中了郑桓公的计,以至于失国身死,郑庄公现在把这件事提出来,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联系上下文语境,庄公所谓的岩邑不会是王夫之《宋论·太祖》里的“岩邑”,而是《孟子·尽心上》“不立乎岩墙之下”的那个“岩墙”的意思,也就是说,庄公说制地是个危险地带,接着又用“虢叔死焉”给制地的危险性来作一个活生生的证明,我们一般人能够隐约感受得到的涵义是:“这种地方可不能让弟弟去,怕他将来恃险而骄,步了虢叔的后尘。我这可是一门心思为弟弟好,绝对不是小气。”
杜预说:“虢叔当初倚仗制地山河险要,不修德政,结果身死国灭。庄公恐怕弟弟重蹈虢叔覆辙,所以才那么回答母亲。”杜预的解释紧贴字面,孔颖达也只是跟着作了一些地理考据,重申了一下虢叔恃险而不修德,并没有再作更多的推论,1049这都是好注家的风范。
庄公拒绝封制,也算给后世开了一则春秋大义。尤其到秦汉的集权时代以后,庄公在这件事上态度对中央与藩王的关系、中央与藩镇的关系,都大有启发意义。清人魏禧《左传经世钞》发挥杜预的解释说:“险要之地一旦分封出去就难以控制,所以郑庄公才不答应的。但看他的措辞,纯然是一副骨肉关怀的口气。”魏禧原心完毕,接着说道:“明朝正德年间,秦王向皇帝请求封地,梁公储草拟诏书,遣词造句大得郑庄公之妙。”1050
魏禧这番话,来龙去脉可见清人屈大均的《广东新语》,说的是明正德年间,秦王向朝廷请求把陕西边地作为自己的封地。朝中重臣有受了秦王贿赂的,自然帮着秦王说话,皇帝也准备答应,便安排大臣起草诏书。梁储执笔,诏书是这样写的:“太祖皇帝曾有遗诏,这一片土地是不可以封给藩王的。这倒不是因为吝啬,而是,这一片土地丰饶广袤,多产良马,士卒刁悍,易生异心,如果有奸人煽风点火,对江山社稷将会大大不利。希望秦王在接受这片封地之后,千万不要放松了道德约束,不要聚集奸佞之人,不要征兵畜马图谋不轨。”这份诏书反话正说,表面上没有忤逆皇上的意见,实际上作出了郑重的规劝。皇帝看过诏书,大吃一惊,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秦王封地之请从此作罢。1051
这件事早先曾被冯梦龙编进了《智囊》,最后有个评语说:“劝谏英主,讲是非对错往往是讲不通的,但不妨用利害关系来说动他。当初张良动用商山四皓就是这个道理。”1052
无论是封建社会还是集权社会,外藩势力不可过强,这是一则一以贯之的政治哲学。在这个问题上,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臣下,许多人都有着制度决定论的认识——儒家经常在讲以德治国、修齐治平,还有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政治哲学,如果全然如此的话,共叔段也好,秦王也好,只要是个有德之人,那就尽可以把最肥的地盘封给人家,而事实上,许多人都认识到,无论受封之人有德还是缺德,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政治哲学在这里将会遭遇巨大的政治风险。这就像前文讲过的嫡长子继承制度一样,一种看似制约创造力的、会埋没优秀人才的保守而近乎陈腐的制度,其意义不在于做到最好,而在于避免最坏。所以,重大问题还是得照章办事,别说疑人不用,就算不疑的人也一样不用。这就是礼制的重要传统之一,是先秦时代的贵族们就已经充分认识到的,也是后来的一些儒家知识分子们心知肚明的,就像我们现代人可以举出无数理由来证明圣主独裁远胜于民主制度但依然会选择后者的道理一样。
当然,无论是封建时代还是集权时代,以德治国更是要加以强调的。山河险要不可恃,政治英明更重要。这也是中国传统上一个恒久的政治命题,用孟子的话说就是“地利不如人和”,1053用吴起的话说就是“在德不在险”1054,在具体事例上的比较,前者如秦始皇大修长城,后者如康熙朝的民族政策,仅就对这个具体问题处理上的技术手法而言,满清无疑更加接近于传统的儒家观念。
郑庄公明确回答:制地不能给,别处随便挑。这充分可见制地在郑庄公的心目中占了多大的分量。
制地为虢国故都,《水经注·济水》引司马彪《郡国志》“县有虢亭”,说这里就是汉代俗称的平咷(táo)城。考古队在这里发现了一处古城遗址,城址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约九百米,东西宽约七百米,还在这里的陶罐上发现了“平兆用器”的戳记,有学者推测这里就是当初的虢国故都。这里山河形胜,地处要冲,是一处易守难攻而极具战略意义的兵家必争之地。1055
一般来说,作为封地,更重要的是该地段的富饶程度,毕竟是子子孙孙世代沿袭的。但姜氏为小儿子请封制地,这个制地却绝对不是一个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的地方。据《战国策·韩策一》,晋国大族韩、赵、魏三家联合消灭了智伯,胜利者们准备瓜分智氏的地盘,韩康子手下的段规劝谏主公道:“分赃的时候一定得把成皋搞到手!”
韩康子很是疑惑:“成皋是个石溜之地,只有石头没有土,水都存不下,这种地方要它干吗?”
段规说:“如能得地势之利,巴掌大的地方能牵动千里之地的得失(一里之厚而动千里之权);如能出其不意,万人部队就足以打垮三军之众。您如果听了我的,取下成皋,将来一定能够取得整个郑国的土地。”
两人对话里的这个成皋,这个“石溜之地”,就是当初姜氏给叔段请封的制地。这是一个比较宽泛的地理区域,制地、虎牢、成皋,1056都是这里。这样一块地方不会有什么物产,疼爱小儿子的姜氏为什么偏偏看中了它呢?原因也许正像段规对韩康子说的,制地是“一里之厚而动千里之权”,秤砣虽小,能压千斤。后来,韩康子果真取得了成皋,也果真从成皋开始终于吞并了郑国。1057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河南一》把虎牢关推为河南重险,又把历代的虎牢之战作过一个非常详细的罗列,最后用吕温的虎牢关铭文的八个字煞尾:“锁天中枢,控地四鄙”,1058大见险要。
《水经注》说成皋县的故城就在嵩山余脉的大伾山上,带河山之险,城高路崎。1059《水经注》继续引《穆天子传》,说当初周穆王在郑圃打猎,有高手生擒老虎来献,周穆王命人把老虎装在笼子里,囚在东虢,此地从此便有虎牢之称。1060
《穆天子传》的故事未必可信,但虎牢之得名基本应该是在西周时代。虎牢、成皋、制地,还有夏商之成、金文之城虢,稍稍宽泛来讲都是同一个地方,“东虢一名成皋,又名虎牢,三者字义相通、互相关联,实为一体,所以虎牢即成皋,成皋即城郭,城郭又可读为城虢,城虢即虢仲所封的东虢,东虢也应是金文中的‘城虢’”。1061这里早在郑庄公之前就是军事重镇,郑杰祥认为是夏王朝的东方门户,商汤与夏桀曾经在此大战,即《吕氏春秋·简选》里说的商汤统率战车七十乘、敢死队六千人,与夏桀在郕地交战之郕。1062商汤在这里战胜之后,从此而进入鸣条、攻入巢门,灭亡了夏朝,1063就像千年之后韩康子也是从这里开始了吞并郑国之路一样。
在晋、楚争霸的时代,制地也是一个焦点,占领制地不但会拥有一个南北交锋线上的精良要塞,更可以由此而宾服郑国。这就是顾栋高用一首七言绝句来概括的:“虎牢天下据中枢,南北东西孰敢逾。服郑制荆成晋悼,韩侯从此启雄图。”1064
(四)京邑
制地,没有多大的经济意义,却有极高的战略意义,我们回头再看,姜氏为叔段请封的就是这样的一块地方。如果换了我们处在郑庄公的位置上,恐怕心头就得一凛:“这不会是惦记着要造反吧?”
郑庄公婉拒了这个请求,随即开出了一个极其优厚的条件:“只要不是制地,其他地方随便挑。”姜氏也没有坚持,退而挑了京地,叔段便受封于京,称为京城大叔。——“大”字通“太”,读音也读作“太”,大叔就是太叔。至于叔段为什么被称为太叔,事有两说:一是杜预说“京城太叔”这个称呼表明了叔段极端受宠,在郑国是个很醒目的角色,1065竹添光鸿《左氏会笺》就承袭杜预之说,并且从中看出了叔段的“威焰逼人之状”;1066二是顾颉刚说叔段受封京邑的时候还只是一个少年,称他为京城太叔是因为他是郑庄公的大弟弟,杨伯峻《春秋左传注》采用的就是顾的说法。1067还有一个疑问是:叔段是老二,按排行应该称仲而不是称叔。所以,叔段之叔也许不是“伯、仲、叔、季”之叔,而是叔父之叔,或者是男子之美称,1068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1069和顾炎武《日知录》都以“叔”字为字。1070
京,是怎样一个地方呢?
叫京的地方有很多,直到现在还有北京和南京这样的称谓。京之来由,一说本是专有地名,后来泛而用之了,就像江、河本来都是专有地名,后来演变成泛称一样。1071
至于传统说法,大略而言训京为大,而京字在甲骨卜辞和金文里都象形着高地台观之形,郭沫若说这种造型的东西在那个古朴的年代里只能是王者所居之地,而王者所居之地的重要特征就是高大,于是,京字便有了高和大这两个引申义,山丘当中个儿高的、谷仓里边个儿大的,都叫京,称呼水族里边个头最大的动物就给京字加个鱼字旁,叫做鲸。1072我在《周易江湖》里讲《左传》里算卦的案例,有一条“莫之与京”,意思就是“谁也无法和此人抗衡”,直译就是“谁也没他大”。西周中期的班簋有“京宗”一语,说的就是宗法社会里的大宗。1073首都也叫京城、京师,表示着这是国中的第一大城。1074
《诗经·大雅·公刘》描绘了周人的开国之君公刘营建国都的过程。首先是选址,标准主要是四要素:高地、阳光、水源、平原——高地建城,不怕水患;平原可以种粮,阳光和水源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从《诗经》其他作品来看,搞建设的时候还要观星象或者用龟甲占卜。这套超验与经验相结合的办法后来被一代代的专家们精心包装打扮,变成了神乎其技的风水术,直到现在还在用着。
选址四要素当中的高地就是京,公刘他们“于京斯依”,就在这片高地上扎根落脚了。《诗经·鄘风·定之方中》也是讲建城的事,据《毛诗序》说,诗里写的是卫国被狄人所灭,齐桓公帮着卫国的遗民们在楚丘营建新城。这片建城的好地点,按诗里的话说就是“景山与京”(这是北京景山得名之出处),景山就是大山,京就是高地。
这里有些不同的说法:唐兰等人说京是一个具体的地名,公刘“于京斯依”的京就是豳,1075杨宽认为,从公刘以后,周人便把都城称为京或京师。1076
话说回来,姜氏为叔段请制不成,转而请京,我们现在仅从字面便可以推测,京地应该是一座环境宜人的大型城邑,至少在郑国算是拔尖的。京地,杨伯峻说“故城在今荥阳县东南二十余里”1077
这一带地区在秦汉之际是非常有名的。《史记·项羽本纪》记楚、汉相争,项羽追杀刘邦,势如破竹,刘邦到了荥阳才算稍微喘了口气,收拾败军余部,汇集了萧何发来的关中的老弱新兵,在荥阳以南的京、索之间扛住了项羽的进攻,使楚兵不能过荥阳以西。这里所谓京、索之间,京就是叔段受封之京邑,1078楚汉划界的鸿沟也离那里不远。
京邑虽然是个好地方,但在战略地理的形势上却无法与制地相比。据韩益民考证,京邑地处嵩山与东部平原之间,是丘陵、低山地带,背靠嵩山山脉,难以通行,东方与北方虽然都是大平原,但京邑本身并不是交通枢纽,更谈不上险峻,同时,京邑距离西北的制地、东北的祭邑(郑庄公最信赖的大夫祭仲的封邑)和东南的国都新郑均不足百里,很容易受到这三地的控制,所以郑庄公才能把京邑放心地封给叔段。1079
郑庄公保住了制地,姜氏和叔段得到了一个次优选择。郑庄公对姜氏和叔段的漫长而深沉的权谋斗争从这时候就已经开始了。——金圣叹对《左传》这一段作过点评,揭露尤深: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初”字起,后仍至“初”字结。)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一“遂”字,写恶得无理。)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妇人率性,往往遂成家国之祸,如此类甚多。)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一路写庄公,俱是含毒声,其辞音节甚短。)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谁与作此名?定是庄公自作之。盖故若尊宠之,以生其骄心。庄公处心积虑杀其弟,此日便早定计。)1080
金圣叹的点评时至今日仍然被誉为经典,字里行间也确实不失才子手笔,像“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对庄公这句话我们一般人只能看到字面意思,金圣叹却从音节的短促逼仄上读出了“含毒声”,再如叔段受封京邑之后被称为京城太叔,金圣叹就比我们一般人多想了一层:这个称号是谁给起的呢?肯定是郑庄公无疑。庄公故意尊崇叔段,滋长他的骄傲怠惰之心,看来庄公处心积虑要杀掉弟弟,从这一刻开始便已经在设套挖阱了。
但是,点评虽然精彩,分析虽然深刻,却也有一个小小的缺点:遥隔两千年,仅凭一点零星片断的史料孤证,就能推断出某位古人在某时某地的所思所感,这是当代任何一位严肃的心理学家都做不到的事情。
历代和金圣叹持近似观点的人不在少数,但是,假定《左传》的记载真实而完善,那么,郑庄公真有那么老谋深算、处心积虑么?以我们现代人的知识来看,至少在以京邑封叔段这第一步上,郑庄公不但没有表现出什么深沉思虑,反而和我们普通人一样跌入了一个心理陷阱。
(五)锚定效应
约翰·哈蒙德等人设计过两组问题,第一组问题是:你认为土耳其的人口超过了三千五百万吗?你认为土耳其的人口是多少?第二组问题是:你认为土耳其的人口超过了一亿吗?你认为土耳其的人口是多少?
这两组问题看上去比较弱智,但哈蒙德等人从中发现,回答第二组问题的人所估计的土耳其人口总数往往比回答第一组问题的人所估计的要高出几百万或几千万。“这个简单的测试说明了一种常见的、同时又极为有害的心理现象——锚定效应:当我们作出决定时,我们的大脑会对最先接收到信息赋予过高的权重。最初的印象、估计和数据‘锚定’了随后的思考和判断。”1081
锚定效应(anchoring effect)确实是很常见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买东西砍价“逢价减半”原则就是锚定效应的一个体现:商家开出来的价格就是那个“锚”,无论你减半也好,八折也好,都在围绕着人家的“锚”。
此时,郑庄公显然落入了锚定效应的陷阱——姜氏一开始为叔段索封制地,这就是抛出了一个“锚”,郑庄公的大脑就被这个锚给钉死在附近的一小片范围了,导致了分封京邑的最终结果。如果庄公真够老谋深算的话,应该抛开锚定的影响而重新开价,当然最好是在姜氏开口之前抢先给弟弟安排一个封地,也就是说,抛出自己的“锚”,让母亲和弟弟围着自己的“锚”来考虑条件。
还有必要指出的是,哈蒙德把锚定效应描述为“一种常见的、同时又极为有害的心理现象”,这是一个过于轻率的价值判断,大概是因为这篇文章是为《商业评论》撰写的,有着特定的针对性吧。事实上,对锚定效应的研究大约从1970年代开始以来已经获得了多方面的成果,是是非非不是可以简单地一言以蔽之的,当然,在郑庄公的这个案例上,哈蒙德的判断应该还是比较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