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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

_3 Acton.J .E .E(英)
[80]Speech of 17th June, 1850; works ,VI,567,587.
[81]Works, IV, 395.
[82]Ibid., 542, 556.
[83] Memoir of Channing, p.43.
[84] p. 35.
[85] Works,III, 606.
[86] Ibid., 609.
[87] Ibid., 618.
[88]Ibid., 505.
[89]Cicero,Somnium Scipionis, 3.
法国大革命的背景
[1]当路易十六发现人不敷出而要求国民多纳税时,法国的税收不到两千万。在与人的寿命相当的时间内,它便大大超过一亿,而国民收入增长得更快。这一增长归功于一个阶级,然而对于这一阶级,旧时代的君主却拒绝给予它最好的回报,并剥夺了它在因它而富裕的这个国家中的权力。当他们的产业使财富的分配发生变化,富裕不再是少数的特权时,被排斥的大多数感觉到他们无权无势并不是根据权利和正义,而且他们也得不到国家合理的支持。他们提出,政府、军队和教会中的权力应当给予人民中间那些做出贡献的活跃和必要的人士,不应为那些无所作为的少数保留对他们有害的特权。他们中间几乎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相信,实际上他们才是国家的主体,并要求用与他们的人数相称的权力实行自治。他们要求对国家实行改革,要求统治者成为他们的代理人而不是他们的主人。
那就是法国大革命。鉴于它并不是一颗天外飞来的流星,而是若干历史因素的产物,这些因素结合起来就会造成破坏,它们的分裂则无利于建设,因此我们必须用一点时间追溯一下以前经历的观念的过程,并把它与连续性法则和永恒力量的作用结合起来。如果法国在其他国家成功的地方失败了,如果从封建和贵族制的社会形态向工业和民主的社会形态的转变过程中出现了动荡,其原因并不在于当时那些人,而在于他们所持的根据。只要专制君主在国外胜利了,他们在国内就被接受。革命思想的最早信号,朦胧地潜伏于灾难的间隔期间那些被压迫的少数人之中。冉森主义者是忠诚而有耐心的,但他们杰出的法学家多梅是一个哲学家,他因为在那时代混乱的法理学中重建了至高的理性而被人铭记。他师承自己学派中的伟人圣托马斯,认为立法应是民享民治的立法,废黜邪恶的君王不仅是一项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他坚信法律应来自常识,而非习惯,并应从永恒之法中获取条律。更高之法的原则是法国革命的标志。在它面前,仅仅建立在实在法上的政府是站不住脚的。它指出了通向那种关于基本的、普遍的和不可剥夺的权利之学说的道路。这些权利被多梅的后继者、那些国民公会中的律师们,写在了他们的宪法序言中。
在《南特敕令》有效期间,新教徒是坚定的保皇派,因此即使在它被废除之后,宽容的倡导者贝伊在流放鹿特丹期间仍效忠于皇室。可是他的对手朱里,尽管作为一个神学学者是不宽容的,其政治学却是自由主义的,由于受到毗邻的奥兰治的威廉的影响,感染了大陆辉格党人的性情。他教导说,主权来自人民,也要还给人民。王权滥用权力,就要剥夺它的权力。但国民的权利是不能剥夺的。只有人民拥有绝对正当的权威,即使当他们错误时,他们的行为也是正确的。在波舒哀清晰透彻的回信中保留着朱里最具煽动性的言论,它们与经典共享不朽,及时促成了这样一种信条:民主是不负责任的,它必须畅行无阻。
当时最杰出的教会法学家摩尔却特,在1790年出版了论人民的权力超越君王的三卷本著作,他在书中对除他之外无人熟悉的资料做了细致的研究,解释了教会法如何称许1688年的原则而拒绝君权神授的近代发明。他的书也更好地解释了神职人员在革命中的态度,以及他们广受欢迎的短暂时光。
文学界反对派的真正创始人是费奈隆。他既不是个有创新精神的改革者,也不是新真理的发现者,但作为一个非凡的独立派和最有智慧的历史见证人,他最早看透了宫廷那种堂皇的伪饰,认识到法国正在走向毁灭。在君主制的荣耀黯然失色之前,他便开始了良知的反抗。他的见识源于他在人物评判中非凡的洞察和精确。他已知道对待政府问题也要像对待私人生活一样,仅仅参照道德标准加以评判,并把这种平易然而危险的做法发挥到了无人能比的程度:只根据文明美德的诫律评定万事万物。虽然他对政策和国际关系学一无所知,他却总是能够告诉我们,从一个假定为完美的人那儿可以期待什么。费奈隆就像是一名基督教欧洲的公民,但他在追求自己的思想时,却与他的国家或他的教会保持距离,他最深刻的话语就像是出自异教徒之口。他希望既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对于与他争论的人也要仁慈相待。他既不赞成豁免权也不赞成惩罚谬误,并宣称教会最高的需要不是胜利而是自由。通过他的教友弗流里和切弗雷思,他赞成召回新教徒,他建议普遍的宽容。他希望世俗权力远离教会事务,因为它的保护导致宗教的顺从,它的迫害则会导致宗教的虚伪。有时候,他的步伐似乎已经接近了教会与国家分离这一未被发现的领域的边缘。
他写道,历史学家应在外国和自己的国家之间保持中立,他期望政客也遵循同一原则,就像爱国主义不能解除一个人对人类的责任一样。因此除了我们为自由这个惟一的原因而被迫进行战争之外,任何战争都是不正义的。费奈隆希望法国放弃它如此引以自豪的不当获得的征服物,尤其是它应撤出西班牙。他声称西班牙人堕落而愚蠢,但任何事情都不能造成与权力平衡和各国安全相对立的权利。在他看来,荷兰是欧洲的希望,也认为联军将法国王权驱除出西班牙是正当的,其理由一如任何法律权利都不能够使菲利普二世合法地占领英格兰。他希望他的国家被彻底地贬抑,因为他担心出现由胜利之法国的骄气所导致的成功的后果。他认为只有迫使路易用他自己的罪恶之手废黜他的孙子才是公正的。
按照费奈隆的判断,权力就是毒药。既然国王几乎总是邪恶的,他们不应统治,而只应执行法律。因为服从先例和习惯是野蛮人的标志。文明社会必须受一部确定的法典的治理。只有宪法能够防止专断的权力。路易十四的专制,使得他自己令人憎恶和蔑视,也是国家遭受所有灾难的原因。如果正当地属于国民的统治权力得到恢复,它就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拯救自己;但是绝对权力无法挽回地破坏了自己的根基,正在引起一场不是限制而是摧毁它的革命。尽管费奈隆既不希望牺牲君主制,也不希望牺牲贵族制,但是对于他惊恐地预见到的那场运动中的某些倾向,他却表露出同情之心。他承认自然状态,并认为文明社会不是人们的原始状态,而是从野蛮生活到农耕生活的一个过程的结果。他希望把统治的责任转移至地方议会和中央议会,他要求完全的贸易自由,要求由法律提供的教育,因为孩子首先属于国家,然后才属于家庭。他不放弃通过议会法案使人为善的希望,他相信公共机构是塑造个人性格的手段,这使他与遥远的未来联系起来。
他是革命思想的柏拉图式的奠基者。虽然他的真实观点很少为人所知,他却为众人所怀念。但是一些人批评说,他的力量不够集中,温和的态度和划清界线保不住教会,正像自由和正义保不住国家一样。我们经常被告知,路易十六是因其祖先的罪恶而死。他的死不是因为他从他们那儿继承的权力扩张得过了头,而是因为它已失去信誉,受到了破坏。使它失去信誉的人之一即是费奈隆。在他出现之前,最有能力的人,波舒哀甚至贝伊,都崇敬君主制。费奈隆无以复加地打击了它,他抨击路易十四之奢靡,其严厉程度较伏尔泰的信徒抨击路易十五之荒淫有过之而无不及。蔑视和羞辱君主的时代自他启端。他以后的同时代人中的佼佼者跟从他的榜样,把对抗性批判的基础建立在宗教动机之上。卡迪诺·杜波斯把他们描述为幻想家,和康布里大主教做着同样的梦。在那个世纪中叶改变法国的巨变之前,他们的影响逐渐式微。
从那时起,无神论便占尽了优势,以致并不自认为是攻击者的人,如孟德斯鸠、孔迪拉克、杜尔哥,也与基督教义疏远。政治上的后果是:那些从不认为教会问题有任何深刻意义的人,从未获得有关教会和国家的明确概念,从未严肃地考虑在何种条件下宗教可以得到建立或废除、被赋予或被取消,甚至从不知道是否存在着能够使这类问题得以解决的一般方案或原则。这种知识缺陷在革命的一个转折点上变成了意义重大的事实。关于国家与教会关系的理论,是和宽容的理论联系在一起的,在这个方面,18世纪极少超越一种缺少连贯性、狭隘和不科学的视野。因为宗教自由是由宗教和自由这两种财富组成的,它的任何一个要素从未成为实际思想领袖们公正观察的对象。他们喜爱怀疑论甚于确信论,企图通过抛弃启示击败不宽容,就像他们用驱除魔鬼战胜巫师的迫害一样。他们的自由主义存在着一种缺陷,因为不要信仰的自由,也失去了自由的大部分实质意义。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其解决方法也不极端和深奥。那时已经有些作者稍嫌肤浅地持有这种信念:没有宗教自治力量的民族,也没有为自由做好准备,托克维尔便是这种信念的一个标志。较早的改革观是在法国的路线上运行的,它致力于利用现存的社会形态、采用议会制贵族统治、恢复三级议会(the States-General)和省议会。但是,遵循旧制,在旧根基上建立一个新法国的计划,却造成了这样一个事实:不管出现了什么样的制度成长,总是受到阻碍难以为继。假如中世纪的政体可以茁壮成长,也必定只有从其他国家才能采撷到它的果实,因为在那里很久以前就已在追求那些早期的观念。当务之急就是对外来的榜样悉心照料,我们所称的18世纪,就是以此开始的。英国的优越之处最先得到了伏尔泰的宣传,又被孟德斯鸠进一步证明。因为英格兰近年来创造了一个比历史悠久的制度更为强大的政府。它建立在诡计和对罗马的叛逆上,然而它却建立起了法律的保障,比正统的、历史悠久的、为宗教所认可的制度下存在的保障更为坚固。它的兴盛源于一种不同寻常的信念,即神学的纷争不必用国家权力来消除,而政治纷争正是它的昌盛的秘密所在。虽有各种阴谋和叛乱,那些品格可疑的人们还是完成了这一变革,在60年里成功地维持了公共秩序。他们建立一个赢得国民信任的庞大体制,并在大陆战争中获胜。作为欧洲君主制基础的詹姆斯二世党人(Jacobite doctrine)的信条,受到法国武力的支持,却未能撼动这种新近植入的王权。一次伟大的实验受到一个伟大发现的褒奖。一个蔑视数世纪智慧的新事物站稳了脚根,而革命变成了比传统更为可靠的稳定原则。
孟德斯鸠着手从这些混乱的事实中建立政治科学。他尊重这个事实,因为它使他与君主制相调和。他一开始相信君主是一种罪恶,而且不是一种必要的罪恶,他们的时代来日无多。他到华尔波尔时期的英格兰一游,学到了一种可以延长君主存在的方案。他仍然承认共和国是美德的统治,而他所谓的美德,是指热爱平等和自我节制。但他看到过一种因腐败而兴盛的君主制。他说君主制的独特原则不是品德而是荣誉,他曾把它描述为一种能使凡人犯下几乎每一种罪而又不受惩罚的设计。根据按照气候和纬度解释制度和性格的著名学说,赞扬英国丝毫无损于法国的爱国主义。孟德斯鸠审视周围和国外,却没有看得更远。他为每一种正面事实提供理由的令人钦佩的技巧,有时也混淆了作为前提的原因和作为辩护的论点之间的区别。他对支持特权的辩解所知甚多,以致几乎忽略了一无所有的阶级;他对教士虽并不友好,但赞成他们享有豁免权。他认为只有贵族能保存君主制,使得英国比任何共和国更自由。他确定了重要的保守主义格言,即成功通常依靠知道它何时降临;而他的著作中最纯正的辉格派格言来源于费奈隆:即当公民的义务模糊了人的义务时,它便是一种罪过。他的自由是哥特式的,而不是贪多无厌的。但是他工作的座右铭“Prolem sine matre creatam'’(没有母亲而生的孩子——原文为拉丁文),所表达的意思却是,“缺乏的一样东西乃是自由”;他曾论及税收、平等和在1789年使他有短暂影响的分权。他关于立法机关可能比行政机关更危险的警告,则未被听从。《论法的精神》在1767年卢梭独领风骚时衰落。作者的心灵活动于他十分熟悉的社会条件,并未注意到将至的民主。他向休谟保证说不会有革命,因为贵族没有市民的勇气。
达让森作为1745年的外交部长,有更多的先见之明,并且了解政治的底细。他不像他那个辉煌的时代那样盲从,总在构想着基本变革的计划,他是最早的一位作家,可以让我们从其著作中窥见1789年的理论。在他之前也有人觉察到了革命将至,但是达让森预言它将始于在巴黎街头对教士的屠杀。38年后,这些话在圣洁门修道院的门口应验了。作为王位觊觎者的支持者,他很少受到崇英思想的影响,对于既威胁教会也威胁国家的无神论精神,他不把它归因于英国的自然神论和辉格党,而是归因于罗马教会以及它的分裂和不宽容。欧洲大陆有一种普遍的看法,认为1688年是非国教徒的一次叛乱,而一个辉格党人被认定是导致安妮之死的长老会教徒。不难推论,神学冲突愈是激烈,它所导致的社会动荡也愈剧烈。早在1743年,他那可怕的预见力便洞察到国家正在四分五裂,它的命运已经如此确定,以致他开始打算在其他主人那里避难。他希望剥夺贵族、教士和律师的权力,把它们给予群众。尽管政治科学尚在襁褓之中,他已借助启蒙的曙光提出了理性主义的自由和作为完美政治之体现的在各阶级和各宗教之间的平等。世界不应受羊皮纸和既得利益统治,而应受清明的理性统治,它经历了从复杂到简单的过程,将扫除国家和民主之间的一切中介物,让国家的每一部分人自理其事。他热衷于改变一切,只有能够单独改变其余一切的君主制是个例外。慎重的议会也不会比它的成员的平均水平更高明。它既不十分愚蠢,也不多么聪明。如果国王使他自己成为哲学和正义的不可抵抗的工具,并努力改革,则万事如意。但他的国王是路易十五。达让森看到值得维护的东西是如此之少,便大胆主张横扫一切的理性判断和抽象命题。根据他的理性主义,他对习惯性偏见和财产权利的冷漠,根据他的名言,即可以假定人人都理解涉及到他的个人利益和责任的一切事物,根据他对于民主、平等和单纯的热情,以及他对于中间权威的厌恶,可以说他属于他身后的一代。他预见到了事件,但并未促成这些事件,因为他最好的著述只在我们这个时代才为人所知。
当孟德斯鸠作为第一流的在世作家,处在名望的巅峰而满足于沉思过去时,在巴黎神学院有一位教导人们寄托希望和努力于未来的学生,在23岁时就领导了世界潮流。杜尔哥,当他宣称向上成长和进步是人类生活的法则时,正在学着成为一名教士。对我们来说,在科学的任何时代,想像基督教没有进步的特性,没有改善灵魂和社会的能力,是很困难的。但这种观念是缓慢养成的。在原罪的重负之下,人们习惯于意识到堕落,每一代都承认他们是父母的不肖儿女,并且不耐烦地期待着将至的末日。从卢克莱修和塞涅卡到帕斯卡和莱布尼茨,我们遇到少数零散而无助的插曲,表示着朝向完美的进步,带来光明的火炬手手相传,但它们缺乏权势或光彩。杜尔哥一下子便让这种观念成了习以为常的东西,它变成了在勤于思考的头脑中四处蔓延的力量,而新兴科学也在证实着它。他赋予历史一层更深的意义,使它具有了统一的趋势和方向,变动无常中有了恒久之物,发展代替了变化。他所指的进步既是道德的也是智力的;当他声称他那时的恶棍却是更早世纪尊崇的榜样时,他没有考虑到人的邪恶。他的分析为未来的探索者,为莱辛,尤其是黑格尔,留下了难窥其堂奥的深邃思想。但他教导人类期待着未来与过去不同,它将会更美好,以及,历代经验可以作为指示和告诫,但不能当做向导或约束。他对于历史研究有杰出的贡献,但他锻造了一件强大的武器,足以消灭历史的成果和现存的秩序。根据进步的假设,新的总是优于旧的,历史是不完美的体现,因此逃离历史便成了走向未来的口号。这位大师的学生孔多塞,认为世界可以通过焚烧它的历史记录而获得解放。杜尔哥对这种过分行为持极为谨慎的态度,他考察历史以证明他在神学研究中偶然发现的法则。不久他却否定了神学研究,说他不能戴着一张面具。当基佐因为拉蒙纳丢掉神职长袍变成一个自由思想者而称他为邪恶者时,在某种程度上有相同经历的谢勒说:“他不知道这要付出多少代价。”但是杜尔哥似乎没费什么力气便完成了这种突然的转变。作为自印刷术发明以来最浩大的事业——《百科全书》在那时问世,杜尔哥曾是其作者之一。但他突然终止了写作,拒绝与一个自称对启示性宗教有敌意的派别有联系;他也否定了狄德罗和雷纳尔那些激昂但自相矛盾的说辞。他在重农主义者那里找到了自己的家园,在所有团体中它具有一套最严密的思想体系,已经知道了政治经济学中大多数公认的原理,尽管他们最终只是为亚当·斯密铺平了道路。对于我们而言,他们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为他们把政治科学建立在了正在形成的经济学之上。哈林顿一个世纪之前已看到,统治的艺术可以被简化成一种体系,而这些法国经济学家在这方面领先于所有人,在与政治相关并属于他们的领域的诸多问题上,他们拥有大量共同的和得到证实的真理。他们把它扩展到并延伸到整体,用支配着资本的同样确定的原则支配宪政。他们说:一个人最神圣的财产是他伪劳动。它甚至先于财产权利,因为它是那些一无所有者的财产。因此为了能够最好地利用他的劳动,他必须是自由的。一个人对另一人、社会对成员、国家对臣民的干涉,必须被降至最低限度。权力的干预只是为了限制干涉,保护个人免于压迫,这压迫源于不符合其利益的控制。自由劳动和它所派生的自由贸易,是合法政府的首要条件。让事物处于其自然秩序中,让社会自行统治,国家的最高职能就是保护自然,使其按自己的规律运行。政府不应是专断的,但它必须足够强大,以镇压其他专断的行动。如果最高权力受到不必要的限制,其他权力将遭受暴乱和压迫。它的至高权威是不受任何制约的。问题在于去启蒙统治者,不是限制他,而启蒙一个人总比启蒙众人更容易一些。通过对立、平衡和控制进行统治是与原则相反的,然而专制主义对于达到他们更高的目标可能是必要的。只有集中的权力,能够克服他们所建议的如此有益的改革面对的障碍。那些只寻求普遍之善的人们,必然伤害每一个阶级彼此不同的和分离的利益,并会疯狂地打败他们可以依赖的惟一力量,因而丢掉了防止邪恶的手段。如果一切听命于大众的意见和情感,这些邪恶一定随之而至。他们并不热爱专制权力本身,但他们的如意算盘是,只要他们运用它五年,法国将会自由。他们对专断君主和不可抵抗但客观公正的国家做出区分。
这是一个有悔过精神的君主制时代。国王已变成第一公仆,为了人民的幸福,从事着人民无法为自己做到的事务,一场导致许多繁荣和开明行政事例的改革运动已经起步。有些人了解邪恶的法律所造成的无以言表的痛苦和不公,有些人生活在既无教养也无组织的群众的恐怖之中,在他们看来,自上而下进行改革的想法,似乎优于纽卡斯特和诺斯为了英格兰地主的利益而管理的议会制政府。从表现和言论上看,经济学家们比孟德斯鸠更少自由主义,因为他们对当时的罪恶,对大刀阔斧改革的要求,有着无比深刻的感受。他们打算用专制主义之手去破坏专制主义制度。他们不是它的敌人,而是它的谋士,希望用他们的劝谏使它发生转变。创造国民财富的自由权,是不可缺少的自由权,其他方面的自由权将随之而至。疾病折磨病人的时间已经太久,他已不可能自我疗治了:宽慰必须来自苦难的制造者。制造邪恶的权力同样有利于铲除邪恶。比维持原状困难得多的改革,对于经济学家们并不更可怕,因为它的主要内容就是废除一个更黑暗时代的邪恶后果。他们认为自己的使命不是制定新的法律——因为神并没有把这项工作委托给人类——而是只宣布社会生活所固有的法律,使它们通行于人间。
20年后,国会公民的选举人如同这些经济学家一样,清楚地指出了社会和政治组织的缺陷,并且几乎为所有的事情开出了药方。但是他们被人说服了,惟一能够重振法兰西的办法就是来一场震荡,一场被国民性格搞得极为可怕的震荡。他们渴望一个国民教育的庞大计划,因为不准备好土壤,号召就没有根基。可以断定的政治真理是,受到教育的大众的意见,将是战无不胜的,将消除权力的滥用。抵抗压迫就是与天国结盟,而抵抗自由的自然秩序的所有事物都是压迫性的。因为社会保障着权利,它既不授予也不限制它们,它们是义务的直接结果。就像真理只能通过揭露错误和战胜异议而使人信服一样,因此自由是真理的必要卫士。社会不是建立在人的意志上,而是建立在人的天性和神的意志上;遵守天定的秩序必得回报。拯救受苦人是一切人的义务和一切人的事情。这就是那一群非凡之士,特别是莫西·德·拉·里维里的精神,狄德罗说,只有他了解使帝国得到安全和幸福的真正而永恒的秘密。不错,杜尔哥在公职上无所成就,但他的名望并未减少,在革命爆发时,他的名字所具有的力量超过所有其他人。因此另一些建议受到支持,他的利用王权改革国家的政策立刻便被抛弃了,但在国民公会的许多法令中仍可找到他的影响,在两个很有纪念意义的事情上,他的影响隐而不彰。土地是财富的真正来源,或如阿斯吉尔所说,土地是人们的全部事务所在——这是那个派别的核心信条。当法国的一大部分变成国民财产时,人们更容易被说服:土地可以用作公共信用和无限让渡(assignats)的基础。按照我们很快必须考虑的一种有力的观点,革命的歧路出现在这一天:法国人拒绝了英国和美国的先例,决定建立一个不分立的单一立法机关。它是宾夕法尼亚模式,而伏尔泰声明宾夕法尼亚政府是世界上最好的政府。富兰克林说,他那个州的宪法已得到了神的批准,杜尔哥则是它在欧洲的热情倡导者。
一个在乎等的民主制之上进行统治的国王,和一种通过国王而统治自身的民主制度,是第一次国民公会上长期斗争的两种观念。一种君主制符合杜尔哥的学说,另一种君主制适合卢梭的思想,后者一度占了上风。卢梭是一个只有一座城镇的小共和国的公民,他却声称它的例子适用于全世界的政府。它就是日内瓦,但并不是他实际看到的日内瓦,而是他从中抽象出的那些基本原则,是被改造了的日内瓦——弗罗斯特州和兰德吉迈德所反映的日内瓦,而不是它自己的宪章所反映的日内瓦。这种思想是,成年人聚集在市场,如同格莱勒斯的农民聚集在树下,管理自己的事务,任免官员,授予和撤回权力。他们是平等的,因为每个人的投票权都得到保障,因此有着完全一样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所有的福利安全地掌握在所有人的手中,因为他们没有从财富的利己主义中孳生的分立的利益,也没有扭曲的教育所培养出的排他性观点。既然一切人在权力上是平等的,在目的上是相似的,所以也不存在一些人应当分裂为少数派的正当理由。有一种默示的契约,即任何部分都不能比全体更受优待,少数应总是服从。制定法律并不需要聪明人,因为聪明人和他们的法律是所有不幸的根源,自然是比文明更好的向导,因为自然来自神,而神的创造是好的;文化来自人,人的创造是邪恶的,离自然的纯洁愈远,邪恶愈甚。当他增加对自己的欲望,寻求更多文雅的愉悦,并储备更多的奢侈品时,亦是如此。它导致不平等、自私和公共精神的腐败。
孕育于瑞士一些地区的那种社会观,以一种貌似有理、缓慢的方式,形成了这样一种理论:来自造物主之手的人是纯真无邪的;他们生而平等,从平等到文明的进程就是从美德到罪恶、从自由到专制的进程;人民是至高无上的,对他们的统治权来自他们的予夺;个人或阶级可能会犯错,可能会背弃共同事业和普遍利益,但是必然诚实、正确和不腐败的人民却不可能犯错;存在着反抗一切容易犯错误的政府的权利,因为它们偏私,但是谁也不能反抗民有民治的政府,因为它没有主人和评判者,说到底它。要自行裁定一切;建立在错误的原则和破裂的契约之上、失去民意的一切社会,出现反抗是必然的,服从的法则只存在于那些建立在公意之上的合法社会之中;人们没有权利反抗自然法则,也没有权利反抗全体人民的权力。根据这一系列推理,几乎没有考虑到任何其他因素,卢梭把这一套纯粹民主的观点运用于各国政府。
最醒目最为人熟知的事实如今已经证明,一个城镇的直接自治,是不能被推广到一个帝国的。它是一种很少能被扩展到相邻地区的方案。不是一个地区被另一个统治,就是两个地区都被为此目标而选出的其他人统治。这两种方案都与那些首要原则有冲突。服从是对民主制的直接否定,代议制是间接的否定。因此一个英国人忍受议会的束缚,一如洛桑之于伯恩或美国之于英国——如果美国屈服于英国的税制,根据法律在七年只有一次重新获得自由的话。卢梭对他自己理论的逻辑和瑞士的先例仍然深信不移,于是他成了一个联邦主义者。在瑞士,当一个州里有一半人与其他人意见不一,或国家与城镇的意见不一时,他们应当一分为二,公意不能压迫少数,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卢梭认为,这种自治共同体数量的增加,即是对全体一致的保护,也是对自由的保护。爱尔维修以这种观念支持他:人们不仅生而平等,而且相似,社会是造成差异的原因。由此得到的认识是,一切事皆可通过法律和教育实现。卢梭是人类所创立的最具吸引力的政治学说的创立者。我们不能说他论证得很出色,然而他知道如何让自己的论证看上去令人信服、令人满意和顺理成章,他以一种从未见过的雄辩和热情的文风进行写作,即使在博林布鲁克或弥尔顿那里也难得一见。他的著作发出了普遍颠覆的第一个信号,对于共和国和君主国一样具有致命的效果。尽管他以社会契约论和反抗权理论名垂青史,他的影响力来自一些极端而体系化的言论,但是他后来的作品也充满了健康的政治智慧。他不认为自己的思想有什么新颖或独创之处。它们或聚或散,但都是些老面孔。你们可以在以下地方看到它们:此前的沃尔夫学派,英国革命的教条主义者和阿尔加农·西德尼喜爱的耶稣会诡辩学者那里,他们的新教徒对手杜普莱西斯·莫奈和苏格兰人(他们后者听从我们的最后一位经院神学家圣安德鲁的主管,复活了曾经瓦解和分裂了教会、又把它建立在一种对政治革命十分有利的模式上的分裂时代的思想);甚至也见于最早的议会时期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早期翻译者那里。
卢梭的最先进之处是人民不会犯错误的信条。朱里曾教导说,他们不会做错事,卢梭则补充说,他们必定正确。这种思想与大多数其他思想一样并不新鲜,可追溯到中世纪。曾经出现过这样的问题:当主教发生分歧而教皇不在其位时,有什么保护传统真理的措施,有人回答说,信仰妥善地保存于民众之中。“人民的声音即神之声音”这句格言可追溯至阿尔昆,一些在民主制之前的伟大作者如胡克和波舒哀使它得到复兴,而在我们的时代,纽曼利用它来支持自己的发展论。卢梭则把它运用到国家上。
公共舆论的支配地位是因为国家债务的上升和债权人重要性的增长而出现的。它不仅造就了那个高贵的野蛮人和无耻的南大西洋岛囚徒,使支配着广大群众的本能与少数人深谋远虑的智慧分道扬镳,而且它注定会成为代议制政府最严重的障碍。权力的平等极易使人想到财产的平等,但是社会主义运动开始得更早,并未得到卢梭的支持。一些神圣的理论家,如马布利和摩莱里,在革命中不时被引证,但财产分配上的变化则与他们的影响无关。一种更有效的影响是自意大利输入的,因为通过维科、吉尔诺、热诺维西,意大利人有他们自己的18世纪。撒丁尼亚在解决封建制度问题上先于法国。阿瑟·杨证实利奥波德大公的政策使托斯卡尼的生产在十年内翻了一番;在米兰,佛米安伯爵被当做欧洲最好的执政者之一。米兰人贝卡利亚通过他对刑法的改革,成了法国的舆论领袖。大陆的法学长期为两个观点所笼罩:酷刑是发现真理最可靠的方法,和刑罚的威慑不是由于它的正义、它的迅速和它的确定性,而是与它的残酷成正比。甚至在18世纪,玛丽亚·塞雷萨和约瑟夫二世仍采用着野蛮人的刑罚制度。因而,没有比对于法庭的攻击更准确地击中传统的核心。它迫使人们只能得出结论说,权威的愚蠢是可恨的,它的凶残更令人憎恶;现存政府是可恶的,法律的保护者和执行者——无论是宗教的还是俗世的——比违法者更邪恶。历史铭刻着邪恶权力统治的印迹,积聚着未被惩罚的不公的冤债。当法律不再神圣时,它的严厉的捍卫者也不会得到同情。如果他们落人复仇者之手,那也是罪有应得。那些后来因为残暴而显赫一时的人物,如布里索特和马拉,致力于人文主义运动,这场运动产生了对没有因累累罪恶而受到削弱的权威的渴求,对新法律、新权力和新王朝的渴求。
当宗教与残酷结合时,新观念的运动变成了反对基督教的运动。克里尔·梅斯里的一本书在那时已部分为人所知,但1864年斯特劳斯首次印刷,代表着报复的无信仰者的嘹亮之声;而另一位神父雷纳尔希望神职人员被碾碎在他们祭坛的废墟之下。
因而,这场运动始于费奈隆时代的警告、抱怨和保守的热情努力,它产生了通过王权实行变革的伟大方案,和另一个以王权为代价的伟大方案,最后在报复的狂野叫嚣中,在对火与剑的热烈吁求声中告终。汇聚在一起的许多破坏性思想,解释了三级会议开始存在的意见一致,解释了1889年的改革和1893年的毁灭之后的爆炸性局面。不可调和的冲突,莫过于在宪法和开明专制主义之间、在废除旧法和增加新法之间、在代议制和直接民主制之间、在人民控制和人民统治之间,在因契约而在位的国王和因委托而在位的国王之间的冲突。
但是所有这些观点的派别都被称为自由主义者:孟德斯鸠,因为他是个明智的托利党人;伏尔泰,因为他攻击僧侣阶层;杜尔哥,作为一个改革者;卢梭,作为一个民主主义者;狄德罗,作为一个自由思想家。他们的共同之处,就是都没有自由。
[1]这篇论文首次出版于Leactures on the French Revolution。根据当时以“革命之预言者”为题的历史学荣誉学位考试的记载(pp.1-19)(London,Macmillan Co.,1910),包括这篇论文在内的有关法国革命的系列讲座是阿克顿勋爵在剑桥大学1895-96,1896-97,1898—99学年度发表的。
与罗马的冲突
[1]在近些年给教会带来耻辱的原因中,没有一个比它与科学和文学的冲突更致命的作用,它们导致人们质疑它的权威的能力、正义或智慧。这种冲突尽管较少,但它们唤醒了天主教的捍卫者无法缓和的一种特殊敌意。它们导致人们怀疑教会在热衷于镇压谬误的同时,也压制了对于真理的进步至关重要的思想自由。对于它无法冠以谬论恶名的那些信念,它允许对其进行行政干预,并且宣称有权限制知识进步,有权为无知的顺从正名,有权促进谬误,甚至有权改变被提出作为信仰的教义。凡是被归于天主教名下的错误或谬见,几乎都曾被个别的天主教徒犯下或坚持,使这些具体的谴责有所根据的事例,有时是由权威本身的行动提供的。不诚实的反驳者喜欢混淆教会中的个人因素和精神因素之间的区别——忽视在有罪的行为者和神圣制度之间的区别。这种混淆使人们易于否认在天主教会中存在着一种在其他宗教中不能发现的求知的自由,而情况若不是这样,这种自由本来显而易见,不可能受到怀疑;尽管在那里,如在其他任何地方一样,自由必须为自我保护而斗争,不然它便会陨落。
没有什么能够比拉蒙纳和弗罗斯查默案件发展的实际过程更好地说明这一真理。他们是两个最著名的恰当例证,他们是两种对立错误的写照,正是由于这些错误,有关教会权威和自由的正确观念,被罩上了一层障眼的薄雾。拉蒙纳的书信和弗罗斯查默后来的著作,提供了一种就使所有那些人有所警觉的启示:他们由于无知,或是由于胆怯或信仰的虚弱,对科学和宗教之间的和谐产生了绝望,他们或是认为一个必须屈从于另一个,或是认为两者应彻底分离各行其是。其中拉蒙纳选择了前者,弗罗斯查默选择了后者,一方夸大了权威的权利,另一方则导致极端的独立主张,这使得他们殊途同归。
当拉蒙纳衡量科学的兴衰、观点的繁多、理论的混乱和冲突时,他开始怀疑人类对真理的所有检验的有效性。在他看来,科学基本上受着法克服的不确定性的影响。由于对它的方法的无知,他认为这些方法只能获得一种或高或低的可能性,而不能给出一个严格的证明,或在混乱的意见潮流中分离出沉积于其中的真正知识。他拒绝承认有这样一个领域:在其中形而上学可以谈论绝对的确定性,由历史和自然科学建立的标准可以既非权威亦非命令,学派的学说与教会的利益都没有干扰的权力或躲避的权利。在他看来,这些科学呈现着一种混乱,不可能通过任何内在的自我发展达到秩序与和谐,它们需要一种外部指导的行为以驱散其黑暗和消除其不确定性。他认为,无论多么严格的研究,都无法让知识的任何部分名符其实。除了有赖于人类的普遍传统,被罗马教廷永无谬误的判断所记录和支持的确定性之外,他不承认任何确定性。他向那至高无上的普遍的权威交付所有权力,所有的问题都向它求教。他利用这个权威的手段消除人类智力范围内的所有歧见,处置一切争执,解决科学问题,调整国家政策。
他相信,在罗马教会的专制主义中寻求信仰保护的极端的教皇至上论,是天主教体系的根本原理。在他的眼中,所有拒绝它的人们,包括其中的耶稣会成员,都是越山主义者(Gallicans),而越山主义是基督教观念的腐败。[2]他在1820年11月1日写到:“如果我的原则受到拒绝,我看不到其他有效保护宗教的手段,看不到对我们这个时代不信教者的辩言的断然回答。这些原则怎样会对它们有利呢?它们只是伟大的天主教格言的发展,quodsemper,quod ubique,quod ab omnibus.”朱伯特在谈到他时十分公正地说,当他为了只保留权威的基础而破坏了人类确定性的所有基础时,他也摧毁了权威自身。引导他混淆人的因素和罗马教会中神的因素的信念,注定要受到最严厉的检验,而他对教皇永无谬误的夸大,证明了是他的宗教信仰的致命伤。
1831年在巴黎是买不到《罗马每日祈祷书》的。因此我们可以估计到拉蒙纳赞扬罗马的努力将受到法国大多数主教与牧师以及圣撒阿皮斯学院反对的程度。而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措辞过于强烈,以致不能被他用来表达对那些拒绝他的教诲和阻挠他的目的的人的憎恶。他责骂主教们是愚蠢的信徒,并且难以置信地盲目,超过了天生的愚昧。“耶稣会会员,”他说,“是grenadiesde la folie(愚笨的赳赳武夫),把愚蠢与最令人厌恶的热情集于一身。”[3]他认为在许多教区有一种摧毁宗教的阴谋,教会的分裂即将到来,牧师对于他的原则的抵抗预示着在法国天主教将被摧毁。他确信罗马将帮助他代表它的权威反对其无信仰的攻击者,帮助他努力使教士们将争端诉诸于它,以便从教皇的口中接受永无谬误的永恒真理的神谕。他说,教皇的无论什么决定都将是正确的,因为只有教皇永远正确。有时可以反抗主教,但永远不能反抗教皇。即使对他加以劝告,也是既荒谬又亵渎神明的。他说,“我已在《罗马日志》(Diario di Roma)中读到查图布里德对圣灵的建议。无论如何,圣灵受到了充分的警告,如果这时他犯了一个错误,那将不是这位使者的错误。”[4]
三位教皇逝世了,但仍未采取任何行动以反对他始终予以指摘的叛逆者。这种冷淡使他震惊。罗马本身也受到越山主义的影响,并与那些阴谋破坏它的人联盟了吗?因这种无法解释的淡漠而发生的,除了教会分裂还会是什么?沉默对于他的信仰而言,是一种令人痛苦的折磨。他说:“让我们闭上眼睛,让我们召唤圣灵,让我们聚集心灵中的所有力量,我们的信仰不能被动摇。”[5]陷入困惑的他,开始在教皇和罗马教廷之间做出区别。教皇的顾问是叛逆者,是外在世界的黑暗中又聋又瞎的居民;只有教皇本人永无谬误,绝不会如此行动以伤害信仰,尽管当时他不了解事物的真实状况,显然是受到了错误报告的欺骗。几个月后,又有了对教皇和至高权力做进一步区分的必要性。如果来世论(doctrines of the Avenir)已引起罗马的不悦,这也只能是由于政治原因。如果教皇受到冒犯,他不是作为基督的代表被冒犯,而是作为与在欧洲政治体制中相关联的一个世俗君主被冒犯。他作为教会的精神首领,不能因为作者们为了教会的至高利益而牺牲所有人类的和政治的考虑而谴责他们,而是必须同意他们。当波兰革命使政治问题更为重要,拉蒙纳越来越相信格利高里十六世周围那些人的邪恶和教皇本人政治上的无能。他将他描绘成一个哭泣的乞求者,他没有主见,处在周围那些野心勃勃、腐化堕落而又疯狂的白痴们正在努力加重的黑暗之中。他仍感到放心。当教会的基础受到威胁,当一种基本教义在18世纪第一次处于危险中时,最高权威可以拒绝表态,至少他不能表态反对真理。他带着这一信念最后一次来到罗马。然后他发出了指责。他的全部影响力所依靠的支柱,在他的手中打碎了,他曾经大事吹捧的权威转而反对他,他的信仰失去了支持。他的学说不能为这一紧急事件提供任何帮助。他服从,不因为他是错误的,而因为天主教徒没有权利维护教会,如果它反对即使是一位犯错误的教皇的至上意志。他相信自己的沉默将损害宗教,但他仍认为沉默和放弃神学是他的责任。他不再相信教皇不会错误,但他仍相信他不能合法地拒绝服从。在仍留在教会的两年中,他对她的学说的信仰很快破碎。在教皇通谕发布后的两个月里,他写到,教皇像其他君主一样,似乎谨慎地避免任何致其毁灭的大错。三个星期后他以最强烈的措辞谴责罗马的腐败。他预言宗教等级体系即将告别旧的君主制度,尽管教会不会死亡,但是他不能担保说它将以其旧形式复活。他说,教皇如此热情地拥抱反基督教的专制主义事业,以致于要让他作为其首脑的宗教断送在他手里。他不再认为从教会的外部组织中区分出永恒因素是可能的。他承认教皇个人易犯错误,并宣布尽管没有罗马不可能成功地保卫天主教事业,但是对它已不能抱任何希望,它似乎已使天主教走上了死路。他不久之后说,教皇与国王勾结在一起反对宗教的永恒真理,教会体制已没有存在的价值,一种曾经造就了教会和教皇制度的转变,将在18世纪后的格利高里时代使二者寿终正寝。在随后的一年结束之前他停止与天主教会的来往。拉蒙纳的堕落作为一个警告无论多么引人瞩目,也是没有重要的历史意义的,因为他没有任何忠实信徒,他所喜爱的门徒们都成了法国天主教最能干的捍卫者。但是,把宗教真理与世俗真理相分离,否认它们拥有在解决所有为它们的和解与联合所必要的要素,由此造成的一个自然后果,却在他身上得到了体现。在更晚的时代,同样的错误沿一条相反的道路,引起了更为可悲的结果,对调和理性与信仰的可能性的怀疑,再次让一位哲学家陷入异端。在拉蒙纳的堕落和与弗罗斯查默的冲突之间,天主教教士中许多形而上学的作家受到了罗马的审查。这只需提到法国的鲍泰因、意大利的罗斯米尼和奥地利的昆舍就够了。但在这些事例中没有发生丑闻,裁判得到了迅速和由衷的服从。在拉蒙纳和弗罗斯查默的事例中,除了权威问题外,最初并没有提出任何思辨性质的问题。比较他们之间的理论将说明在这两个人经历中的相似之处,同时也可解释在拉蒙纳的孤立和弗罗斯查默的影响之间的明显差别,尽管一位是法国最善辩的作家和一所重要学校的领导,而另一位在后来的争论之前并不是个很有名气的作家。由于宗教并未在法国复兴,而当时一位法国哲人写到,在一个世纪的最后25年里巴伐利亚一直以其人民的信仰而闻名于天主教国家,这种对比就更为显著。拉蒙纳仍无力伤害教育程度较差的一代天主教徒,而弗罗斯查默,尽管说服的才能较低,却在教皇至上论的故乡赢得了有教养人的追随。
这一难题的第一个显而易见的解释,是拉蒙纳哲学的狭隘。在与罗马教廷论战时,他已经多少失去了他的传统主义的理论眼光;他把注意力集中在政治上,针对的是调和宗教与自由的问题——一个仍占据着法国最优秀的头脑的问题。但是,一种政策观点怎么能构造一种哲学呢?他最初认为,对于教会而言,获得自由的保护是有利的,它应谴责旧制度正在失败的事业。但是与过去它的事业更强大时使它站在了专制主义一边的类似论证相比,这并不更像是一种哲学。然而,既然博纳德已经确立了绝对君权的信条,拉蒙纳便与自由同行。他说教会在自由一方,因为这是正义的一方,而不是因为它是更强大的一方。德·迈斯特在复辟时代看到了天主教原则的胜利,而拉蒙纳在1830年的革命中看到了它的胜利。
显而易见,对于一种哲学,这是个过分狭窄和暂时的基础。教会所关心的,不是1789年、1815年或1830年这些日子所记载的原则或事业的胜利,而是正义和正义事业的胜利,无论它是属于人民还是君主,属于一个天主教派还是它的反对派。教会同意接受公法和政治科学的检验。当它们宣告一次反抗或战争的正当性条件存在,教会便不能谴责那种反抗或战争。教会在判断这些事情时所遵循的标准并不属于教会,而是从不受教会控制的其他领域借来的。科学是如此,法律和政治学也是如此。其他真理与自然法或实在法中所包涵的真理一样确定,而其他义务就像规定了人民和权威之间的关系的义务一样必要。在教会的政治行动中置权利于便利之上的原则,同时适用于历史学或天文学。教会犯下政治错误,就像犯下科学的错误一样,都是与它的事业不一致的。教会的利益也许会被某种政治上正义的政策或因为承认了某个事实或文件而受到损害。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教会都不能以否认真理为代价来保护它的利益。
在科学或多或少已与宗教无关,而天主教徒或多或少忽略学习科学的时代,让这一原则获得承认是非常困难的。在教会的眼中,政治自由和思想自由有相同的要求和相同的条件。天主教以完全相同的方式评判政府的政策和科学的发现。公法可以使推翻天主教君主如詹姆斯二世,或支持一个新教君主如那位普鲁士国王,成为一项强制性命令。科学的证明可能迫使我们相信地球绕着太阳运转,或《君士坦丁捐赠》(Donation of Constantine)是伪造的。宗教的表面利益有许多理由反对这一切,但宗教自身阻止这种想法抬头。那些尽力捍卫原则的作者们一直没有明白这一点。他们通常是从自己实践目标的永久不变的立场去考虑它,因而没有获得那种对全部真理的追求本来可以向他们揭示的普遍的观点。法国的作家们为政治自由,德国人为思想自由做了很多事,但一种事业的保卫者对另一事业的同情如此之少,以致他们忽视了从二者共同的立场去保卫他们自己的事业。几乎没有一个天主教作家深入到使他们产生的共同根源中去。即使是在今天,这仍是天主教著述中最重大的缺陷。
在提供了这一错误的主要事例的大多数人中,特别在拉蒙纳那儿,它所暗示的信仰的衰弱是把一切知识都变成意见,失于重视方法研究或科学证据的思想不严密结合在一起。但是,一个身披德国科学甲胄的教士怎么会在同样的探索中完全失败,并不容易解释清楚。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我们必须回到弗罗斯查默的理论产生的时代,回顾它从中萌生的环境。
为了调整科学和权威之间的关系,罗马的策略很久以来一直是节制和适应。在对待文学方面,它最重要考虑是惧怕丑闻。书之被禁,不仅仅是因为它们的叙述被否定,而是因为它们看来有损道德,贬斥权威,危及信仰。因此,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不真实。因为孤立的真理由于猜测的阻隔而脱离了其他已知的真理,使谬误有了建立它的堡垒的空间,就有可能给那些没有准备和不稳定的头脑提供有害的场所。政策因此允许真理只能以假定的方式提出,或完全压制它们。后一种选择特别适用于历史研究,因为它们包含着大多数危险的因素。在这些研究中,知识的进步数百年来一直在迅速而可靠地不断进行,每一代人都揭示了大量以前未知的信息,不断涌现的出版物总是给人以新的刺激,以及越来越丰富的探究基督教历史的方法。这种探索已渐渐揭示出基督教权威的整个政策和进程,撩开了它和其他权威一样试图用来掩盖现在过去的神秘面纱。在教会管理中人的因素竭力掩饰或否定自己的存在,以便它可获致权威必然渴求的那种绝对服从,保留由于意见微弱才得以存在的永无谬误的光环。如今,对这一人的因素之虚假部分最严厉的揭露,证明了历史上教会高层中的无可否认的罪恶、错误或欺诈。其实,并非任何历史都在提供或能够提供破坏权威(教会的教义宣称,这种权威对于它的存在必不不可少)的材料。但是正当权威的正确界限是一回事,而权威发现努力占领对它有利的领域则是另一回事。教会的利益不一定与基督教政府的利益完全一致。一个政府不愿它的权力受到严格地限定,而人民则要求越来越精确地划出这条界线。权威让人民对它的错误保持无知,让人民对它抱有迷信般的崇敬,它就会受到他们的保护。但是宗教不能借助任何错误的手段:这种伎俩只会损害良知;事实上,这种伎俩给予基督教政府中人的因素一种极为可怕的影响手段,这是不管多少相关丑闻也做不到的。因为这些伎俩是拥有立法权、惧怕攻击、否认责任从而回避审察的世界政府的伎俩。
长久以来,禁止历史审察的重要工具之一是禁书目录,它的目的不仅是反对谬误,而且是具体地反对真理的某些领域。教会一直在利用它竭力使信徒接触不到教会史知识,传播一幅有关教会的进步和活动的荒诞而虚伪的图画。如果教会不承认一个事实,即当社会被争论所吸引时,对知识的评价便只根据它是否有利于争论的目标,它就会发现这种手段就其目的而言是极不恰当的。在那样的时刻,事实上每个派别都有自己的禁书书目,给所有对它们不利的真理贴上谎言的标签。没有派别关注不能为它们在争论所使用的知识。对于那些不断争斗的人来说,中立和含糊的科学是没有吸引力的。它的精神首先是赢得了自然主义者、数学家和语言学家,然后它激起了本笃会教士无功利目的的好学精神。最后它传人历史学,使研究传统、法律和教会活动的科学获得了新生。
这种转变首先发韧于德国的大学。因为在那里,天主教教师置身于完全不同的环境。他必须与人交谈,他们随时有机会了解教会论敌的主张,并清楚那些不带任何宗教偏见的研究者所做出的发现和结论。在一间教室,他正在谈经论道,而在另一间教室,很可能有一位多神论者,一位唯理论者或路德派,就相同的主题评头论足。当他离开讲台时,取而代之的可能是富于创见的思想家或学者,他们在阐述其深思熟虑的所有结论,并没有考虑到自己的研究倾向,也未顾及他们这样做会给创见性较差的人带来什么影响。他经常不得不关注那些虽然缺乏天主教精神,但对于层次较高的学生必不可少的书籍。因此在这里,保密、节制与调和的体制由于知识的竞争(在这种竞争下对真理最透彻的诠释有把握取得胜利)变得难以为继;同时,在德国的科学精神浸透了基督教学术时,这种体制也变得无法实行。
然而在罗马,人们没有觉察到这种竞争所导致的各种影响。大家既未理解这种转变的原因,也没有体验到它的益处;另外,19世纪的德国人竟抛弃被证实对16世纪的德国人大有裨益的武器不用,这被视为不可思议。在罗马,人们依旧持这样的观点,如果根据罗马神学家的判断,科学真理在性质上损害了信仰,则它不必也不应该传播。相反,在德国天主教徒通过出版物与新教徒展开较量,而不顾虑在争论中科学真理是不是可能促进抑或损害他们的事业,或它对于作为禁书目录上保护对象的那些观点是有利还是不利。纵然存在着这种严重的对立,但并未发生冲突。双方表现出的克制,与法国和意大利弥漫的火药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德国,人们容许出版物未经评审直接发行。这些出版物的流传倘若越过阿尔陴斯山脉或莱茵河流域,就会立刻受到人们的口诛笔伐。这样,一个特定的宽松环境和一种不受限制的猜疑一起应运而生,德国的神学家和历史学家免遭谴责。
在赫穆斯、昆舍这样的德国哲学家偶犯过失时,罗马对他们施以严厉的攻击。相比之下,德国的这种宽容具有深远的意义。的确,罗马的情形迥然不同。假使罗马坚持压制文献、掩饰事实及抵制批评,它可能只是因为害怕它带来的种种不便而对抗真理,并且是故意对抗。但是,假使它退却了,没有抨击一门否定创世或上帝存在的哲学,它将无法坚持自己的信条,反驳那些对之怀有异议的子民。哲学家不能像历史学家一样要求同等的豁免权。上帝的神迹呈现于历史之中,独立于教会,教会的任何借口都不能改变事实。神的教导已为人所熟读,历史学家的责任在于不带偏见、不篡加任何观点地忠实复述它。天主教徒也许能够确信,既然教会已经受住了事实的考验,它也能比它的出版物存在得更久。但是哲学却必须应付某些事实。就其本身而言,它们虽然具有绝对的客观性,但是除非通过教会作为其代理人的启示,便不会也不可能为我们所知。一种要求改变这些事实的哲学,与教会处在明显的对抗之中。二者不可能共存,其中一方必定毁灭另一方。
破坏这种均衡的两类情形非常自然地出现。有些神职人员希望把禁书目录的古老权威扩展到德国,同时对于那些虽然并非宣扬异端,但对教会权威的荣誉构成重大损害或与天主教神学家的共同观点相反的书籍,实行审查和禁读。另一方面,有些赫穆斯、昆舍学派的哲学家并不打算放弃教会所谴责的学说。一种运动力图压制即便是阐述合乎逻辑的真理的知识,另一种潮流意欲摧毁教皇专断的权威,这样就为最终由弗罗斯查默博士的著述所引发的冲突埋下了伏笔。
10年前,他还是慕尼黑大学一位很年轻的哲学教师时,出版了一本论述灵魂起源的著作。在书中,他对先在论(the theory of pre-existence)提出异议,同时抨击了万能的主直接创造每个灵魂这种普遍观点,并依据古代教义的权威维护了一世主义(Generationim)理论,除了引证其他几位近代神学家外,他还引证了在德语学界的教理神学中享誉最高的论文作者克勒。最后罗马做出的决定是,应批判他的著作,并把这一决定通知了他,以便在决定发布前他能表示屈服。
他陷入了困境,有一点似乎可以确认,他这一阶段的行为并非缘于他后来寻求庇护的教会权威的观点,而是必须用这一事件的已知事实来解释。后来,他的学说曾在一本广为传阅并受到好评的书中得到宣讲。他深信自己至少驳斥了一些对立的学说,然而他受到谴责显然是因为他维护其中的一种学说。无论他的著作中存在什么错误,他都会担心屈服的行动将意味着他接受一种他心中极不以为然的观点,因此也是对真理的背叛。教会的命令并不能让他心悦诚服。它不过是来自人们不加论证解释才能信任的永无谬误的权威,然而这并不是一个永无谬误的权威,它不提供任何理由,却要求理性的服从。弗罗斯查默博士发现自己陷入了困境,绝对遵从意味着要么事实上承认权威永无谬误,要么是承认教会的决定必然不顾真理与正义而束缚人们的心灵。在任何一种情况下,他都会与宗教法和教会法相冲突。在坚持自己观点的同时,为了维持和平和避免诋谤而遵守命令,一般性地承认自己的著作包含着各种误解和含义不明的论断——这种有条件的服从有悖于罗马教廷的希望和意图,如果不对其含义做出明确解释,则在某种程度上就成了欺骗与虚伪。在第一种情况下,屈服不会被认可;在第二种情况下,不丧失自尊,就不可能做到屈服。况且,因为作者是一位公众的教授,有责任依照自己最好的知识教导听众,所以他不能在维持观点不变的同时改变自己的教导。指引他行动的似乎是这些顾虑,而非对抗权威或通过多少带有革命性的过程引进新说的任何企图。在这段时期,倘若罗马教廷告知他哪些观点有问题,他的著作中哪些段落受到了指摘,怀疑它们的理由何在,那么很有可能会达成一种谅解或得到满意的解释。如果论争双方具有和解宽容的精神以及解决问题的意愿,当然是有可能通过坦诚交换意见来解决问题的。这种做法在另一些事例中已被证明行之有效,并且就在此后不久围绕着昆舍学说的讨论中,大家以极大的耐心采取这种做法,并获得了决定性的成功。
因此,在提出确切的答复之前,弗罗斯查默博士要求得到有关受到指控的章节的信息。这本可以提供他一个发现自己错误的机会,从而在冲突爆发之前让步。可惜他的要求遭到了拒绝。他被告知,对于那些为教会做出过巨大贡献而值得这样考虑的人,有时会给予这样的恩惠,但对于一个如果没有引起审查的书籍便鲜为人知的作者,是不会给予这种恩惠的。这种答复立即使人怀疑,罗马教廷更为关心的是如何维护其权威,而不是去纠正它所声称的错误,或防止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在罗马,对德国哲学的猜疑已经根深蒂固,这一点广为人知,一种对它施以所有可能的限制的企图,看来远非不可能存在。
许多德国天主教学者在文献中流露出针锋相对的蔑视,完全抵消了罗马神学家所持的不信任态度,也证明了这种态度不无道理。这种情绪的原因不难理解。德国的作者们陷入一场艰苦的斗争,他们的对手固守阵地所凭借的是强大的智力、扎实的学识、深遂的思想。这些都是天主教国家中教会的捍卫者所未曾遭遇的。在这场冲突中,意大利神学家没能提供任何的援助。他们证明了自己完全没有能力对付现代科学。德国人因为看不出他们有何帮助,不久便不再对他们平等相待,甚至根本不认为他们是科学的神学家。德国人并没有怀疑其正统地位,却了解到只能把他们视作不能理解和掌握与他们自己的著作的思想有差别的人,认为他们的那些不合理的教义,不比一个二流神学家不受保护的亲述(ipse dixit)更有价值。此种想法的滋长并非出于民族偏见,或他们把自己和罗马教士的著述加以比较时产生的自我欣赏,而是基于一种对这些教士(其中不乏几位相当杰出的德国人)与德国文献之间关系的一般性观点。因此这是一种集体情绪,甚至自知低人一等或并无只言片语传世的人,也分享着这种情绪。这样一个人在评价盖苏和米诺瓦的神学家的观点时,并非以他的个人表现,而是以他那个时代的伟大成就为依据,因而若是没有论证和解释,他很可能不愿意接受他们对这些成就所下的判断。
另一方面,对德国天主教学者的打击,似乎会确保那些为欢庆胜利而聚集一堂的罗马神学家轻而易举地取得对其他各国学者的优势。弗罗斯查默的例子似乎可以用来检验对于他的同胞——惟一显得忐忑不安的作者群体,同时也只有比另一些人更加坚持自己的自由——实施控制可能达到的程度。但是对这可能性的猜测也许只会证明他的如下想法:他是被挑出来当作实验对象,意在证明一条将被确定的重要原则,所以他有责任在他的教理错误被证实之前,反抗权势对自由权所施加的颇有问题的侵害。因此,他拒绝做出教会要求他的起码让步,一份针对他的教令按照通常的方式宣布。于是他被告知——虽不是由罗马——他被革出教门。这项政策给天主教科学的自由带来了严重问题,从而推动了对权威采取限制的新理论的诞生,他的名字便同这个理论联系在一起。在人类的世俗事务上有必要假定,在一个基督教国家里,有关道德准则和法律传统的知识是不可能死亡的。具体的权威会犯下错误,判决可能因不服而受到上诉,法律也许会被废除,但全体人民的政治良知不可能无可补救地丧失殆尽。教会拥有相同的权利,但其意义更为重要,因为它存在的直接目的在于维护一套明确的真理,有关真理的知识是它决不能丢弃的。因此,无论什么样的权威都表示,人们必须接受它所保管的那种知识。但并不存在任何能够使人们获得可立即得到证实的知识的机构。一次公会议并不具有不证自明的普世性,教皇身份具体到个人而言也不是永无谬误。前者必须等候认可,后者则一错再错,因此每条教令都需要得到初步的检验。
受到审查的作家首先可能作出表面的屈服,或者是出于教律的考虑,或者是因为他的信念太脆弱,承受不了权威所施加的重压。但是倘若争论的问题比秩序的维护更重要,倘若他的信念又十分坚强,他就会质问谴责他的权威是否道出教会的声音。如果他发现它做到这一点,他就屈服于它,或是放弃天主教信仰。相反,如果他发现它并未做到这一点,而是仅仅反映着权威的意图,他就会不顾反对,遵从自己的良心,忠实地追求至高无上的真理,坚持自己所信仰的东西。任何权威都没有权力将谬误强加于人,如果它对抗真理,那就必须坚持真理,直至它为权威所认同。现在,弗罗斯查默博士的对手犯下了这样一个可怕的谬误:赋予《禁书目录》同教会一样永无谬误的地位。他被置于遭受迫害的处境,博得了广泛的同情。他在辩护词中继续陈述他的科学权利论,以便把教会从限制科学自由的非难中解救出来。在此之前,他著书立说一直是为了反对唯物主义和背叛,捍卫一种基督教哲学。它们的目标一直是纯宗教性的;虽然他没有深入阅读教会著作,在使用神学术语时也常常较随便,不够严谨,但是他的作品从不缺乏宽宏大量的精神。但在遭到教会遣责后,他开始致力于摧垮那施以打击的势力,维护自己未来的完全。凭借这种个人抗争的精神,他着手写出一系列捍卫自由反抗权威的作品。以下的摘要与其说体现了他的学说的大致轮廓,不如说表明了使他超越了天主教局限的那些逻辑步骤。他认为,宗教提供给哲学的不是标准而是材料,哲学最后的基础只能是我们本性的永恒真实性,这种本性不会腐化或软弱,通常是健康的,是不会欺骗我们的。人类在思辨方面产生的分歧或不确定,并不比在信仰问题上更严重。如果错误或疑问随时可能发生,科学自有办法来纠正或消除它,除了它用于自身的补救措施外,没有任何其它措施是有效的。倘若我们必须念念不忘教条,就不可能有自由的哲学了。哲学在其领域内涵盖了所有天启的以及自然宗教的教义。它借助于自己独立的眼光,对基督教一切信条的要旨进行鉴别,在每次鉴别中判断它是否是神的真理。它由此得到的结论和判断,既使与信条相抵触,也必须予以坚持。既然我们接受了与一度成为定论的神学观点相对立的天文学证据,我们也应毫不畏缩地接受化学证据,即使它可能不利于变体论。另一方面,教会依据它的信仰标准来审视这些结论,判定是否应在神学中讲授它们。但是,它没有办法确定某个观点在哲学上是否正确,也不能宣判哲学家犯了错误。这两个领域的区分恰如理性和信仰的差异。另外,我们不能把我们的知识混同于我们的信仰,而是必须把哲学家与他的哲学区别开来。这个体系可能与基督教的整套教义完全相左,然而哲学家,纵使他坚持它在哲学上是正确和确定的,仍可以继续相信所有天主教信条,并履行一位平信徒或教士所有的精神义务。因为在科学研究的确定结果和教会的真正信条之间,不可能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二者都是正确的,并不存在真理上的冲突。但是,如果科学的教导清晰而又确定,教会的教义就应该加以修正。在任何时候神学都不是绝对完备的,总是需要加以修正,正因为如此,神学不能被当作检验真理的固定模式。因而并不存在反对教会统一的理由。因为新教的主要原则,即个人判断的自由,也属于天主教徒,由于不断变化的发展进程,真正的天主教教义并不会丧失所有那些为新教徒所反对的内容。
弗罗斯查默博士在这些章节中所犯的错误,并非他个人所独有。他只是从普遍接受的前提中演绎出了某些特定的结论。把宗教真理与教会权威的意图混为一谈,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弗罗斯查默博士在陷入这种低级错误后认为,因为权威易犯错误,真理必定也是不可靠的。许多天主教徒赋予流行数百年未遭挑战的神学观点一种几乎是信条才具有的神圣性:弗罗斯查默博士把有待于最终的结论性研究的论点所具有的易变性,扩延到明确的教条。数以千计的热心人相信,在教会的明确信条和符合所有科学检验的明确结论之间将会发生一场冲突,弗罗斯查默博士采纳了这种观点,认为教会做出的任何决定都不是定论,因此它们必须让步。最后,缺乏指导的人通常把与纯粹思辨分不开的不确定性赋予历史和自然科学:弗罗斯查默博士接受了这种等同处理,但是申明形而上学具有同那些科学一样的确定性和独立性。
在与许多目标截然相反的同伴一起开始他的旅程后,弗罗斯查默博士最近撰写了一本论述教会联合的小册子,在他的发展论中把自己和教会完全区别开。那些被他视为过分鼓吹一致性和敌视进步的反对者,激励着他建立自己的新学说,他们的矛盾也迫使他走到这样的立场上:让统一完全让位于变化。现在他断言,除了在道德和仁爱方面之外,我们的主并不希望在他的追随者中达成统一或绝对的一致,他没有制定固定的教义体系;同时,基督教信仰在特定时代可能采取的形式,并不是在将来的任何时候都具有效力,而是应不断地加以修正。他说,教会不时做出的各种定义,不应一成不变加以遵守。宗教知识的进步不是通过学习,而是通过天才取得的,并且不受传统和固定规则的影响。他坚称,不仅形式而且内容都在变化,一个时代的信念在另一个时代也许不但会得到发展,也会被人摒弃,在一成不变的教条与未有定论的观点之间划出一条界线是不可能的。
如果只着眼于弗罗斯查默博士的功绩,促使他成为异端的原因便不可能受到多少重视。因为乍看起来他表现出对神学非常浅薄的认识,这是不可原谅的。这些认识的教训在于,它们提供了某些如今被普遍持有并很少有人反对的错误之后果的明显例证。当他发现自己受到他所来说的罗马教皇不公正的审查时,对他认为从良心上相信自己与教会的真正信仰相一致也就足够了。他本来不应当再认为整个教会染上它的统治者不能幸免的易于犯错的倾向,或把基督教的基本真理降低到仅仅是学派观点的水平。在他眼里,权威似乎代表了整个教会。因此,为了全力保护自己免受其影响,他抛弃了教会学说的首要原则。他的错误非但没有推进自由事业,还招致了一种对自由的反动,对于它必须非常严肃地对待,而它第一个重要的征兆尚须做进一步描述。
1863年12月21日,教皇发给慕尼黑大主教一份发表于同年3月5日的通谕。这份文件解释说,教皇原先受人诱导,怀疑最近在慕尼黑召开的天主教大会持有类似弗罗斯查默博士的倾向,因而以一种极大的不信任来看待它。但是会议所采纳的致词以及大主教所作的报告消除了这些情绪。同时,他表达了他从会议所倡导的原则中获得的安慰,并赞许那些会议召集者们的计划。他征询德国主教们的意见,以便能够按照他们教会目前的情形,决定大会续会是否适宜。
除了谴责弗氏学说以及对慕尼黑大会通过的条例表示认可外,通谕还包括更深刻、更广泛意义的段落,它们没有直接涉及德国教士的行为,但是与这份《评论》杂志的立场有重要关联。这些段落的要点如下:在当前社会状况下,教会的至上权威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为必要,不应在哪怕是最小程度上放弃对宗教知识的绝对指导作用。对教皇和罗马教廷所颁布的教令的完全服从,不可能与科学的自由和进步相矛盾。那种挑剔经院神学的缺点和质疑其传播者的结论与方法的倾向,威胁着教会的权威。因为教会不仅允许这种神学数世纪不变地保持对自身理论的忠诚,而且极力举荐其作为信仰的最安全屏障和抵抗其敌人的有效武器。天主教作家不但要服从永无谬误的教会就信仰条款做出的决定,他们还必须服从罗马教士得出的神学结论,以及学派中得到普遍接受的观点。因而,拒绝那些决定和观点,虽非异端,也是错误的。
因此,总之一句话,通谕要求天主教神学家的共同观点及阐释不应当向世俗科学的进步低头,神学知识的教程应受有关禁书目录的教令的控制。
毫无疑问,对于这份文件中的文字,也许可以在一种与《国内外评论》以下简称《评论》的习惯表述相一致的意义上加以解释。一方面,审查的对象显然是过份的独立要求。这种要求将剥夺教皇或主教干预学术的任何权利,并且会把迄今为止仍属于神学派传统的全部重要地位,转让给近代科学不完善、因而也不确定的结论。另一方面,同所有天主教徒一样,《评论》一直主张,如果一个教会有一个机构,它就必须借助这个机构发表自己的意见;它的权威并不严格局限于它永无谬误的明确领域;它早就容许或批准、并且数世纪以来一直与时代的宗教和世俗知识相一致的那些观点,不能被科学作者的新假说轻而易举地取代,这些假说还没有证明自己与教义真理相一致。但这种看似有理的调和论,即使是诚实或可敬的,也只会遮蔽或模糊《评论》一直作为主要目标加以宣扬的那些思想。因此,按照其真实的含义解释教皇的话,而不是利用微妙的歧义来规避其结论,对任何坚持《评论》原则的人都不会赞成其意图的那些信条只从形式上表示接受——这样做不仅对教皇更尊敬,而且更有助于《评论》自身的原则,同时与它所一直倡导的精神也更为一致。
这些信条之一是,在教会中长期得到坚持和许可的神学观点及其他观点,是在时间的磨砺中获得真知灼见,并因教皇的默许而确立了具有一定约束力的权威地位,因此如果不是出于轻率,便不能轻言放弃;禁书目录所包括的全部教令具有一种权威,它完全不依赖于这些教令的制定者的学识。这种观点并不新奇,只是在当前又以不同寻常的严肃性和明确性被表述了一遍而已。但是,《评论》的基本原则之一在于,首先,它明确承认存在着一条极深的沟壑,它在神学中把信仰领域和非信仰领域做了严格的区分,即从与教义没有逻辑上的必然关系,因此只能具有自然确定性的意见中,揭示出教义;其次,它明确承认在教会纪律中存在着这样一种实际的差别:永无谬误的权威行为不同于其批准权并不高于教会法的那些行为。根据教义永无谬误的标准无法确定的事情,暂时只能让科学来决定。此种决定随着科学的进步而进步,只有在科学得出最终结论时才能获得绝对性。一方面,这种科学进步对于教会来说是有益的,甚至是必要的;另一方面,它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传统观点捍卫者的反对。科学的任何进步都没有他们的任何功劳;并且,通过他们自己及其先辈的行动,他们坚持维护因科学的进步所威胁或推翻的观点。在某些情形下要求人们承担起放弃被接受的观点的责任原则,也要求人们承担起责任,在同等程度上和类似的条件下不考虑那个支持这些观点的易犯错误的权威。
当然,罗马教廷的意图不在于否认这种责任赖以维系的教义和观点之间的差别,而是想让天主教徒对它的实际承认尽可能减至最小程度。因而,《评论》的立场引发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因为它创办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强化这种差别。考虑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必须牢记两种情况:首先,如今表现得如此强烈的对抗,一直就为人所熟知和承认;其次,通谕的任何内容都不是直接针对《评论》。如同以往一样,《评论》在通谕之前就明确反对罗马的主张,并且像以前一样免于审查。在有争议的问题上,它实际上从未对权威表示同情;在现在的表面冲突中它也没有表示同情。
但是,罗马教廷宣布其意志时表现出的明确态度,以及它率先采取行动这个事实,似乎是为了得到拥护,并向所有那些表达了与通谕相反的观点的人们传递具体的警告。一份不仅表达这种观点,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这个目的而存在的期刊,对于这一重要行动给它造成的新处境,不可能拒绝审视。因为一期《评论》的行为与单独一本书的创作相比,更多涉及到与教会体制的微妙关系。当作者所捍卫的观点被罗马否定时,他可以作出让步,如果意志坚定,他可以平静地听任自己的著作去碰运气,以其优点去影响读者。但是这种消极态度对于一本书的作者而言无论怎样正确和适宜,却不适用于《评论》的情况。定期地重复那些被否定的主张等于傲慢和反抗,并可能招致更明确的措施。从而得到的结果将是迫使权威更加坚持一种观点——一种也许在别的情形下不被坚持或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遗忘的观点。一项为之承受了一场斗争并饱尝精神上的种种不幸的事业,是很难被人放弃的。在一本孤立的著作中,作者只需探讨他所感兴趣的主题,与教会权威不一致的地方可能并不突出,从而引不起关注。但一份连续发行的《评论》,若采取这种节制的态度,反而会使它坚持回避的论题更为突出。而若在世人面前表明它所持的立场,等于是请求读者在教会和它自己之间进行取舍。它无论得到什么样的认可和同意,都会给教廷的权威和尊严造成重大损失。它只能把成功的希望寄托在利用它所引起的丑闻上。
但事实上,它的成功不再能推进真理的事业。因为在与天主教广大教徒的关系中,罗马教廷是什么?它的力量何在?它是教会的器官、喉舌和头脑。它的力量在于与信徒的普通信念相一致。当它代表着一个时代或绝大部分天主教徒的一般知识和见解时,它的地位不可动摇。它根源于这种普遍支持的力量,使直接的对抗变得毫无希望。因此这样做是没有教益的,它只会造成分裂,引起反动而不是改革。试图影响它必须首先影响给予它力量的东西,必须影响它的成员以便影响它的首脑。如果天主教徒的一般观点没有改变,罗马教廷的方向也不会改变。一俟观点发生变化,罗马也会对变化表示赞同。教会体制是建立在教会的共同观点上,并通过它而运作。它不能脱离广大信众,只与高明的少数步调一致。它缓慢、谨慎地追随着广大信徒的观点,有时是以拒绝和驳斥开始,而以完全采纳告终。因此,与罗马的直接抗争会造成恶劣的前景,或至多不过是一场毫无结果、无利可图的胜利。硕果累累的胜利来自于天主教徒群体在知识、观念和信念上的逐渐演变,这种变化到了一定时候将克服抛弃成规的优柔寡断,同时以不为人察觉的步调迫使传统的代言人与它置身其中的新环境相适应。公共意见缓慢、平静和间接的行为推动了罗马教廷的改革,这一切既不会产生任何破坏道德的冲突,也不会导致丧失体面的屈服。这种行为基本上是在较为严肃的科学著作推动下进行的。科学著作所接受的审查并不涉及实质性问题,虽然它可能常常涉及足以决定一个特定事例之道德正当性的问题。
绝对不能夸口说,《评论》代表了大多数天主教徒的观点。罗马教廷在天主教著作的义务问题上所坚持的观点一直得到他们的支持,这种观点与《评论》历来坚持的观点是非常不同的;它在教会中如果不采取一种新的立场,也不可能放弃那种观点。对于另一方来说,只能企盼它保持缄默和忍耐,而且它也一度同意这样做。但这种情形已不复存在。如今,宽容被断然放弃,罗马学说的论敌受到挑战,被要求作出让步。
如果要求对其做出让步的观点是新提出来的,或者现在被挑明的反对派是历来就受到怀疑的反对派,那么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在良知问题上要对罗马教廷的权威进行限制,以及接受它所鼓吹的观点的必要性或可能性。但实际上从未提出这些问题供人们考虑。人们一直承认存在着现在所宣称的分歧,而这份《评论》的领导者也不能作出让步以同意通谕中提出的观点。
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针不可能被采纳。摒弃那些经过充分讨论并得到真诚坚持的原则是错误的,而恶语攻击与它们对立的权威也是错误的。并没有因为两者的对立,这些原则便失去了正确性,权威也失去其合法性。不对这个教令的合理性和正当性进行审查,就让理智和良心作出让步,或因为权威被滥用便抛弃权威,这两种做法同样都是罪过。一方是背叛了道德,另一方是背叛了信仰。将维护宗教真理的全部责任抛给教会戒律的执行者,并不能使良心得到解脱,干脆叛教也不能让良心释然。因为教会既不是个独裁机构,其教徒没有权力表达他们的信念,也没有实施合法控制的手段;也不是一个无政府组织,其司法与行政权力缺乏公民社会中的那种权威——那种即使在无法使人们相信其行为的正义性时也要求人们服从的权威。
一份天主教期刊不懈地努力挫败罗马教廷的公开意志,并不断挑战其权威,天主教徒想到这种做法将会引发的灾难,不感到惊恐是不可能的。这份《评论》的领导者拒绝承担这种立场所带来的责任。如果这种责任被接受了,《评论》也就不代表天主教的任何派别了。但是对它而言,这种代表性就如同它所宣扬的观点和它所掌握的笔杆子一样,是至关重要的。只代表科学或只代表宗教的定期出版物并不少见。但《评论》的鲜明特点在于它企图表现两者的统一性。人们关注它的观点是因为这样的事实:它们本质上是天主教的观点,毫也不逊于它们在科学上的真实性,与权威的声音相比,它们更令人信服地反映着教会在知识问题上的真正精神。它的目标是阐明宗教和世俗知识的既定结论之间存在着和谐的关系,表现科学方法与教会运用的方法之间真正的和解及友善。教会的敌人拒绝承认那种和解和友善,而它的朋友还未学会如何理解。长久以来,它们为我们大多数主教所否认。如今它们为罗马教廷所拒绝,而这对于《评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旦不再支持它们,《评论》将失去其存在的全部根据。
因此,在通谕的告诫下,我不会招惹教会权威,以致使它更加明确地拒绝那些对确保它对现代科学的发展施加影响来说十分必要的原则。我不想挑起一场冲突,那只会让世人相信,宗教与当今时代的进步中所有正确和真实的成份都不能和谐相处。但是我愿意为了捍卫《评论》的原则而牺牲它的存在,以便我能够把对合法宗教权威的服从与同样是出于良心对合理而必需的思想自由的维护结合起来。像眼下这个场合并没有让一位天主教徒的良知的感到困惑,因为他进行自我约束不去破坏教会和平的真正责任,恰恰在于不要宣称任何偏离或有违于自己信念的东西。如果这些责任并不是总能得到理解,至少《国内外评论》不会违背它们;它不尽完善地做了阐述的事业,利用一种既不会削弱权威的地位,也不会依靠因权威的认可求得影响的方式,在将来一定会得到更好的对待。
假如在教会团体内外有这样一些人(我过去听说过,现在我则确信他们存在),他们从这份《评论》的存在中寻得了慰籍,带着充满希望的关切,注视着它顺利而短暂的旅程,确信它是一个标志,说明通过学习而在他们的头脑中积累起来、并由良心转换成不可侵犯的信念的知识,不仅得到天主教徒的宽容,而且可以被合理地当作他们教义的真正本质;他们愿意接受它的原则,作为解决他们在天主教教义中看到的难题的一条可能途径,甚至打算把《评论》的命运视为检验我们教会组织真正精神的试金石;或者他们认为,它的继续存在给了他们希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避免全体一致所造成的势不可挡的压力,在一定范围内保护知识和自由的增进以抵抗其敌对势力,也为他们自己提供某些庇护。因为它作为一种辅助力量的影响不管多么微弱,它都将因其立场而首当其冲地遭到打击,因此可以使其他人免受他们所担忧的审查。当他们不愿暴露他们自己的思想时,他们从它的自信中受到激励,从它的真诚中得到一种满足;或者,若它的中和精神没有满足他们的热情,他们也从它的身上发现了一种有益的限制。他们如果不是天主教徒,它则引导他们不那么苛刻地对待教会;如果是天主教徒,则它使他们对教会的忠贞更为坚定——对于所有这些人,我想说,它所赞成的原则不会随着它的停办而消亡,而是会找到它们的坚定不移的拥护者,并在某个注定的时刻取得胜利。真理,在最终证明它本身是教会教义的合法产物之前,不得不在前进的道路上苦苦挣扎,摆脱敌对习惯和传统的层层围截,不仅要从公开的敌人那里,而且要从不足以保卫它们的友善教徒中,把它解救出来。从教会建立之初,这就是它的本性的一条法则。可以说,在每一项艰辛的事业中,先声夺人的总是那些对分歧没有影响的人,而真正的胜利者好比罗马军团的特里阿里人,总在后面耐心等待,毫不动摇,直至危机召唤他们前行。
这样的时刻似乎已经到来。欧洲大陆的教士们为宗教学识所作出的一切努力,为如今那些遭到质疑的真理提供了证据,而一位天主教徒所写的每一本有关真正科学的著作都壮大了它们的力量。伟大作者的榜样比许多学术讨论使他们的事业变得更为强大。当分裂天主教徒的对立原则得到清晰的阐释后,理论的使命便告完成,《评论》的大部分工作已经做完。剩下的事情是,已被理解的原则应转变为实践,应当从争论的场所转变为著述的道德法典。在那种情形下,它们的有效性将会得到承认,它们将不再是令人恐惶的对象。那些因为听到他们的方法陈旧徒劳无功而感到愤慨的人,经验将使他们认识到,另一派的工作对宗教所作的贡献,比他们自己企图完成的贡献更为重要,实践将赢得被理论所否认的同意,人们将学会在果实中品评胚芽未揭示给他们的价值。因而,对于那些对罗马教廷的声音表现出恶意的欣喜或不公正的沮丧的人们,我要为他们的思想指明天主教知识发展的前景,它已十分强大,既不会被阻止也不会被消灭。倘若《国内外评论》的精神确实激励着那些与它志同道合的人,则它的消失既不会动摇他们的原则,也不会动摇他们的信心和他们的希望。它只是一个永不消灭的思想之局部的和暂时的体现,是一盏仍在平静的教会思想家心中驻留和燃烧的明灯所反射出的一缕微光。
[1]这篇论文首次发表于The Rambler,New Series,Ⅳ(January,1864),209-44:重印于The History of Freedom and Other Essays(London,MacmillanCo.,1907),pp.461—91.
[2] Lamennais,Correspondence,Nouvelle edittion(Pads:Didier).
[3] Ibid,April 12 and June 25,1830.
[4] Ibid.,March 30,1831.
[5] Ibid,May 8 and June 15,1829.
梵蒂冈公会议
[1]1864年秋,亦即《邪说汇编》问世不久前,庇护九世向世人表示欲召集一次大公会议的意图。这两项主要措施,意在恢复罗马教廷的宗教及世俗权力。召开大会的想法刚提出来时,并没有人表示赞同。法国主教持反对意见,他们有法国占领军的支持,说话便很有权威。后来,《邪说汇编》推动了教皇至上论观点的传播,局势发生了转变,他们便复活了他们曾经反对的这项计划。那些感到其势力因此变化而受到损害的人们也规劝自己赞同这项计划:他们认为罗马教廷要比它的一些党羽多一些审慎,主教大会要比教士与平信徒较少走极端。他们抱着这样一种希望,主教会议将会抑制住无节制的狂热,这种狂热在很大程度上是直接反对他们自身秩序的,而且它将会做出对天主教义的真正解释,以缓和从激烈的争吵和低劣辩护士的谬误中滋养出来的仇恨。他们接受了《邪说汇编》,但是期望认可他们对它的阐释。那些曾成功地赋予《邪说汇编》一种可接受的阐释的人们,如果能够在教皇面前一齐为此辩护,那些危害教会的主张便可以永远地被压制住。
在争取世俗权力的斗争过程中,曾经有人问过这样一个切中肯綮的问题:那些在斗争中头脑精明、境界高远的杰出斗士,怎么会让自己去证明他们的学说所谴责的一种统治体制的正当性呢?当时的解释是,他们所作出的牺牲以后是会有回报的,在教皇最需要时帮助他,是在确立一项权利要求,这将使他们在境况好转的日子里变得不可抗拒,那时他们就会要求采取和解与改革的重大行动。在这些人看来,收获他们付出辛劳的成果的时刻,似乎已经到来。
这次公会议的初始动机并不是要无限制地提高罗马的地位。其提议是要使它处在一个适度的位置上;奥尔良主教是领头倡议者之一。枢机主教团被征询意见时,他们表示反对。教皇否决了他们的反对意见。不论会酿成什么样的尴尬局面,也不论这项事业多么艰难,这次大会显然将唤起一种能够为宗教带来无限好处的力量。它是一种不为人知的权力的工具,虽然没有激发多少信仰,却唤醒了一种解决社会疾病和基督教世界分裂问题的朦胧希望。牢固传统的卫道士,推动宗教知识进步的领袖,都不打算参与这项工作。东西教会的裂痕因俄国和教皇之间愤怒的争吵而加大。由于罗马不认可新教徒的教会,所以给予他们的那封信顶多被认为是一项正式的挑战。从这些邀请及其答复中不见一丝和解的希望。但是这种信念——即大会的光明前途是所有派别的基督徒极大关注的对象——却传给了许多思想流派,普西博士、斯坦利院长、哈泽教授和M·基佐都怀有此种信念。
特兰托公会议给教会打上了一个不宽容时代的烙印,它的教令使严重的道德堕落风气盛行不衰。罗马的宗教法庭所体现的思想成为一种学说的特征,这种学说以模糊的修正来寻求灵活和便利,却固守着不变的原则。世界在三个世纪中发生了许多变化,教会原先用来反对宗教改革的信条,如今已经成了它的弱点和招致批评之处,原先阻止它堕落的东西,现在正阻止着它的进步。为了有效地打破那种传统和消除它的影响,至少需要一种与这种传统影响施加的权威相持平的权威。梵蒂冈公会议便是天主教曾拥有的第一个适当机会,使它可以对特兰托制度加以改革、修正和调整。这种想法是提议开会的诸多动机之一。显然,不可调和的两种思想体系将在会议上展开斗争;但是改革精神的范围和力量尚不可知。
罗马教廷向主教们提交的17个问题涉及戒律事务、对婚配和教育的规制、鼓励新修会的政策和使教区教士更加服从主教的手段等等。从中看不出当时更深的动机。在诸多琐细的提议之中,主要的改革事项随着时间的临近日益清晰,人们开始意识到根据教会的一贯观念而要达到的明确目标。他们阅读了一位波希米亚教士的系统论述《教会首脑及其成员的改革》(The Reform of the Church in its Head and Members)。这部著作不仅建立在书本理论上,而且建立在实际经验的基础上,是对改革思想最重要的阐述。作者劝告教会采取如下措施:限制集权,把教廷的职权缩小到古代对首席权的限制范围内;恢复曾被罗马剥夺的主教特权,废除世俗统治权,它是等级专制制度的支柱;修订婚配戒律;全面压缩教会职位和减少神圣誓愿;修改教士独身的绝对戒条;许可在礼拜仪式中使用本土语言;给予平信徒在管理教会事务中更大的参与权;鼓励教士在大学中接受教育;抛弃中世纪神权统治的主张,因为它们是教会和国家相互猜疑的产物。
许多国家的许多天主教人士大致同意这个方案,但是这并不表明他们是一个有联络的宗派。几乎没有人全部同意作者的教会理想,也没有人认为他涉及到了全部重要问题。特兰托会议所没有根除的那些根深蒂固的弊端之中,恰有一项导致了路德教的产生。南欧肤浅的天主教教义至今仍然保存着这样的信念:教皇能够为炼狱中的亡灵赎罪;付给罗马金钱便可以买到这个保证——在一个特定祭坛上所做的每一次弥撒,都为它所祈祷的灵魂打开了通向天国之门。另一方面,禁书目录是源于特兰托会议的一项制度,它已经如此不合时宜,如此臭名昭著,即使具有强烈罗马情怀的人士,如维尔茨堡和圣波顿的主教,也建议对它进行改革。在法国,人们认为,如果主教和教士的权利根据教会法得到妥当的保障,如果实行国家和教区的宗教会议制度,如果给予天主教国家在枢机主教团和罗马教廷中适当的发言权,政府就会废除那些组织条款。似乎使所有的改革拥护者团结起来的愿望是,应当改革那些关系着教会独裁权力的陈规陋习。而受到这场运动威胁的所有利益也齐心协力维护教皇特权的完整性。宣称教皇永无谬误,是他们简单易行的保障手段,以此来对抗那些对立的国家和教会,对抗人类的自由和权力,对抗宽容的推广和科学的理性化,对抗谬误和罪恶。它成为这些人抵挡自由主义在天主教中传播的一个共同的盾牌。庇护九世不断声明,意欲获得对于教皇永无谬误的认可,并不是他召集会议的最初动机。他并不要求进一步确定实际上没有争议的一项特权。主教们,特别是少数派的主教,不厌其烦地说明,天主教世界从未像今天这样尊敬和顺从教皇。事实上,他已经充分行使了教义赋予他的所有权威。他的首次重要言论,即1846年11月的通谕,已经宣称他是永无谬误的,这项要求没有引起骚动。后来他做了一次更重要的试探,并获得了更彻底的成功:主教们被召集到罗马,不是作为大会代表,而是作为听众,从他那里接到了一个信仰的附加条款。但是,除了永无谬误说之外,他还有一个强烈愿望,就是要把他所珍视的某些信念建立在牢固的基础上,以使它们流传百世。这些信念被收录在《邪说汇编》中,它集中了他多年写就的论著之精华,概括了他一生的经验教训。他非常希望它们不至于湮没。它们是一个一致的学说的组成部分。天主教徒没有拒绝《邪说汇编》,但是为之解释和辩护的热情使它失去了锋芒;教皇不敢拒绝承认那些温和的解释,因为那将使它受到抵制。他曾私下说过,他希望惟一的解释者就是他自己。耶稣会修道士宣称,《邪说汇编》就是对教皇永无谬误说的充分认可。罗马教廷的高级官员指出,它是一个非正式文件,没有确定的官方价值。倘若把教皇所喜爱的观点纳入这次大会的法令之中,以便把它们从辩护中解救出来,教皇可能会感到满意。教皇永无谬误说是暗含而不是明示在这些观点之中的。只要他行为的权威没有受到抵制,他也就不会急于暴露需要一种更精确解释的愿望而自我贬损。庇护九世要迫切推行的信念,并非只是他个人思虑的结果,它们属于一个大派系的学说。这个派系忙于追求自身的目标,并不总是站在教皇一边。所以在困难时期,教皇曾雇佣一个惟命是从的信徒。这个信徒又召募一批偻罗。在他流亡期间,一个耶稣会成员请求他认可由一批最有天赋的耶稣会修士主办并献身于天主教事业的期刊《评论》(Review);他热情地接受了这些建议,看起来更像一位神学家而非君主。他有至高无上的权利需要维护,但也有一些理论上的考虑,以及过去的研究经验和现实目标,促使他采取这种策略。教皇的这些个人见解并非总是前后一致。他曾使自己成为意大利爱国者和法国自由派天主教人士的偶像;他曾委派泰纳(Theiner)为耶稣会众的镇压者辩护;而意大利最开明的教士罗斯米尼曾是他的挚友。在他复位后,他又受到其他势力的影响;《天主教文明》 (Civilta Cattolica)的作者们跟随他到罗马,并成为他的公认的心腹,左右着他的思想。这些人的意见同他们的教会并不一致。他们的总头目鲁坦不同意《评论》的主张。他预言,耶稣会将要为它所不赞成的著述负责,将丧失适应不同国家境况下的民众情绪的灵活性,而这种灵活性却是它繁荣昌盛的秘诀之一。教皇对此问题的处理就是,把作者置于他的保护之下,给予他们豁免权,使他们可以部分免于根据其教会的规定所应受的约束。他们被要求脱离其他耶稣会众,可以查阅教会文献。相比教会的其他著者,更受到教会真正的、独特的精神的熏陶,但是他们在教皇领导下做出自己的评断。他们是队伍中被指定的卫队,负责君主的个人保护。他们胜任愉快地把教皇与耶稣会两者的利益和思想结合为一个体系。这样做的是结果不是因妥协和折衷而削弱了二者的力量,而是使双方都更为强大。耶稣会体制在对于权力的复杂制约中显示出的审慎和智慧,以及为了使修会应付不同境况所采取的措施,对于这些部分脱离了它的严厉戒律、服从于一种更加反复无常的统治的人,并不总是能够形成限制。他们以自己作为耶稣会成员的能力,因他们的学说所阐发的特殊精神,而被挑选出来。教皇任命他们,是因为他们效忠于他。忠于教皇是耶稣会的一个品质。教皇使他们免于耶稣会施予他们的某些约束。他希望他们比其他耶稣会众更忠实于教皇制度。他比其他教皇更多地受制于耶稣会士。他使他们成为他发挥影响的渠道,也成了他们自己发挥影响的工具。
耶稣会自从教会复位以来,一直在罗马扩大地盘。在剥夺教皇权力的革命中,他们比其他人受苦更多,因而在复辟中获得了补偿。他们曾长期受多明我会众(Dominicans)的牵制,但是当他们数世纪以来为之抗争的一种学说被宣布为教义时,多明我会的神学受到了打击,他们的精神于1854年中断了。在为教皇争取世俗统治权的斗争中,耶稣会是最热心的,他们忙于准备《邪说汇编》,忙于为它辩护。他们与教皇最关心的每一项措施都有干系,他们的神学家成为罗马教廷的谋士。教皇永无谬误说一直是他们所喜爱的论调。它被大会通过便有望赋予他们的神学一种官方学说的效力,给予他们的神职人员在教会中至尊的地位。他们当时正在掌权,因此当大会召开时,他们便抓住了他们的机遇。
确立教皇永无谬误说的努力一直持续了多年。1854年的教令已经明显地将它包含在内,对它的正式承认似乎只是个时间和意愿的问题。人们甚至认为,该教令的真实目的是要创造一个先例,以使后来否定此说成为不可能。对《教理问答》 (the Catechisms)进行了改写,或者说新的《问答》被构造出来了,教皇永无谬误说成为其中所教导的内容。1852年之后,该说开始出现在教省会议的决议上,后来人们推测那些教省的主教已经承认并受其约束。有一次会议是在科隆举行。三个当时的成员也参加了罗马的大会,其中两个是少数派,第三人在永无谬误说成为科隆教令的内容之后,一直著述加以反对。1866年巴尔的摩会议通过的决议使人怀疑科隆教令似乎经过篡改。圣路易斯大主教曾表示异议,在得到他的意见将由教皇代表插入教令的保证之后才签署该教令。保证没有兑现。大主教写道:“我抗议这种言而无信的行为。教令应当原封不动地发布,或者根本不要发布。”这一举动非常大胆,人们意识到将要发生什么事情了。新教徒预言,除非教皇被正式宣布为永无谬误,天主教徒是不会罢休的。从1862年罗马主教会议返回的一名高级教土,被一位目光敏锐的教友询问到会上是不是没有提出永无谬误说,当时他吃了一惊。
它并不在这一次,而是在1867年的下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当时已经宣布将要召开公会议,主教们希望向教皇呈送一篇致词。执笔者是科洛科萨(大主教黑瑙尔德),协作者是弗兰基——一个头脑灵活的罗马高级教士——和一些主教,其中包括威斯敏斯特大主教和奥尔良主教。有人曾试图使致词承认教皇永无谬误说。几个主教声明,如果他们没有为该说做点贡献就返回,无法向教区交待。他们遇到的抵抗使他们抱怨说,这种提法激怒了法国人。黑瑙尔德拒绝了他们的要求,然而同意写入佛罗伦萨公会议的几句名言,主教们没有空手而返。
就在这次企图的几天前,《天主教文明》开始鼓噪起来,它提出天主教徒在需要的时候应当誓死捍卫永无谬误说的真理,并且用号外印出这个条款,标有教皇御准的字样,广泛散发。黑瑙尔德及其同工负责调查此事,平息了这场骚乱,但是法国主教们仍保持警惕,其中最博学的马雷着手准备他的著述。
1868年至1869年的冬季在罗马设立了几个委员会,为大会准备材料。教义委员会中有耶稣会修土佩龙、施拉德和弗兰茨林。埃德萨大主教卡登尼在一篇文章中向该委员会提出永无谬误说的问题。这篇论文修订后出版,几位重要的罗马神学家认为它充分表达了他们的思想。这条教义除一票反对外被一致通过。弗赖堡的阿尔佐格投了惟一的反对票。在罗马的其他德国神学家,当得知该教义正在教义委员会被通过时,他们决心提出抗议,但受到一些同工的阻挠。他们使德国人警惕起来。大会将宣布永无谬误说的意图已不再是秘密。使这种意图公开化的第一位主教是圣波顿的费斯勒。他的文章比较含蓄,只给读者说明了一种可能性。但是不久以后,尼姆主教认为有关该教义的讨论已非常充分,并预计将以热烈欢呼的方式获得通过。2月6日的《文明》公开希望,大会将会毫不犹豫地在最迟不过一个月内宣布该教义和确认《邪说汇编》。五天后,教皇写信给发誓拥护永无谬误说的一些威尼斯人,鼓励他们捍卫他的至上权威和所有权利的高贵决心。一直到5月份,枢机主教安东内利透露给外交官的消息都是,该教义将被宣布且不会遇到什么障碍。
枢机主教赖施被指定为会议主席。这位慕尼黑大主教及其教区是最优秀的教皇至上论神学家的思想阵地。他在罗马漫长的居留期间,名声鹊起,因为他被认为是掌握德国学术的秘密,发现它徒有其表的人物。他爱好基督教古物。他与伟大的探索家德罗西的友谊一度使人们认为他热爱自由,胸怀宽广。但是后来他投身于《文明》的事业,干得十分卖力,重新获得教皇的信任。德国主教们指责他背叛了他们的利益,他们的教会因他巨大的影响而遭受损失。但是在罗马,他平和的性情和友好的举止却使他人缘甚广,教廷感到没有一个可以放心依赖的枢机主教。
费斯勒,即透露确定永无谬误说之意图的第一位主教,被任命为秘书。他被尊称为奥地利的博学之士,聪明地选择了他,是为了让他消除那种认为大会的一举一动显然操纵在罗马手中的疑虑,并证明一个来自不太受欢迎的民族观念的人,也具有一些可赢得教廷信任的品质。除了主席和秘书,教皇最引人注目的神学顾问还有一个德国人。帕萨利亚的声誉在罗马如日中天之时,他的同工克雷芒·施拉德分享着他博学严谨的名声。帕萨利亚的名誉扫地之时,他的这位教友则做出指责、打击之事,认为他将会步路德后尘,给天主教脸上抹灰。施拉德是教皇主张之最率直最一贯的辩护士。他不讳言惩罚理论的后果,他为《邪说汇编》提供了最为真实和坦率的阐述。在这方面,他是把其他人千方百计加以折衷或隐瞒的事情公开说出来的第一人。巴黎的耶稣会修士曾因为掩饰罗马理论的错误而陷入困窘,只好附合一名法国传教士的说辞,他提醒他们,教皇作为一名凡人也是永无谬误的,这不需要主教大会的合作。而施拉德则宣称,教皇的意志是至高无上的,即使它与主教们共同或个别的意见相反。
教义委员会的会议记录,教皇的行为,法国和奥地利主教以及为罗马的利益效力的媒体言论,都在声明公布永无谬误说已不再只是一个派别的愿望,而是准备和安排大会事项的那些人精心筹划的一个目标。此时人们意识到,一场不同寻常的危机即将来临,他们需要对一个不测的问题有所了解。对问题严重性的感觉缓慢增长。某些神学家坚信,主教们不会屈服于令他们很多人生厌的一个宗派;政治家们不愿相信,各种方案就像费施勒所说的那样正在趋于成熟,这些方案是要改变教会与国家的关系。当整个计划于1869年3月被《汇报》(Allgemeine Zeitung)披露时,许多人不愿相信它们的真实性。
碰巧,一位执政的政治家有机会得知该消息是确实的。巴伐利亚首相霍恩洛厄亲王,是一位枢机主教的兄弟;一位著名学者代表慕尼黑大学进入罗马的委员会;因此,有关正在筹划的事情的消息通过可靠的渠道传递出来。4月9日,霍恩洛厄就此事向大会发去一份外交函件。他指出,发函原因并非纯是为了解决紧迫的神学问题,因为此前提出的那条教义包含着所有将会导致教会与国家冲突的权利要求,而且威胁着自由和政府的安全。5个罗马委员会中即有一个被明确指定处理关涉宗教和政治的共同问题。除了永无谬误说和政治有关之外,大会将要考虑的《邪说汇编》,部分地违反了国家的信念。由于大会公开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是政治性的,因此政府不可能坐视不问。最好是立即通过友好的方式寻求谅解,并且保证避免一切可能引起争端的打算,保证在处理所有关涉国家的事务时必须有其代表在场,以免政府后来被迫采取敌对措施。他提议,各国政府应当召开一个会议来制定一项保护它们共同利益的计划。
小国提出的重要建议往往被怀疑受着某个大国的指使。有人推测,霍恩洛厄亲王作为普鲁士联邦的朋友,是在与柏林共谋此事。这种善意的理解受到了维也纳的怀疑,因为奥地利首相作为普鲁士的敌人,与霍恩洛厄作为它的朋友相比,更加引入注目。博伊斯特伯爵竭力想从巴伐利亚的函件中嗅出俾斯麦伯爵的气息。他代表奥地利天主教帝国答复道,没有根据认为大会具有政治目的,抑制而非阻止是惟一与自由制度相容的政策。继奥地利之后,召开一次会议的建议也被其他大国拒绝了,聚集在永无谬误问题上乌云悄悄散去,第一场暴风雨没有发生。
尽管联合行动被放弃,向大会派遣使节的主意仍为防止将来冲突之危险提供了的最妥善和友好的方法。这种做法是明智还是失策,是法国要考虑的问题。一些主教以及博纳绍斯枢机主教催促法国政府继承古代特权,派遣一名代表。但是在任何事情上都不统一的两大派,却一致要求绝对中立。民主派希望,不应给有望切断政教联系的一项事业制造障碍。M.奥利弗在1868年的一次竞选讲演中提出了民主派的这一主张。1869年秋天,他不久便会上台执政已成定局。大臣们如果不在一个他们知道不会得到服从的方向上做出强硬的表示,不可能坚持要求批准他们参加他们并没有受到邀请的大会。教皇至上论者甚至比他们的敌人更急于排除可能给其策略带来不利的某种影响。巴黎大主教以同样的建议解决这个问题。他也许寄希望于自己在法国与罗马之间的斡旋能力。法国宫廷一直认为那一教义将会被搁置,以为大部分法国主教会反对它。最后它感到自己错了,皇帝对枢机主教博纳绍斯说:“看来你是要去签署那些已经拟好的教令了。”他确知哪些主教会持反对意见,很显然,他是渴望他们成功的。但是他断定,这成功应当由他们自己来获得,而不是靠他的以得罪教皇为代价的外交压力。外交事务大臣及其主管秘书被罗马教廷视作朋友;这位普通外交官被派去执行任务,对他的指示是只能调和,不可引起争执。他到达罗马,确信在罗马的极端主张和德国神学之间将有一场理论冲突,这将使法国主教们更妥善更冷静的智慧在一个公正大使的支持下发挥调解的作用。他的轻率判断妨碍了他应当而且希望担负的使命。
在德国,让世俗势力介入大会的计划采取了奇特的形式。有人提议,应当让萨克森的约翰国王担任德国天主教的代表。作为一名天主教徒兼学者,他论述但丁的著作表明他阅读过圣托马斯的著作,而作为一个君主,他又受到教皇个人的尊重。因此有人设想他的出席将是一个有益的制约。这是个不切实际的主意,但是那年冬天发给罗马的信函,却给人产生这种印象:国王为不能与会而感到抱歉。如果包括一千三百多万天主教徒的德国南北两部分共同行动的话,德国的意见仍将是有一定份量的。霍恩洛厄的政策就是利用这股联合力量,教皇至上论者也早就知道,要把他视为一个极难对付的敌手。当他们在教理委员会(the Commision on Doctrine)的选举中获得他们的第一场胜利时,一位罗马高级教土评论道:“Che colpo per il Principe Hohenlohe!(多么有力地打击了霍恩洛厄亲王!)”巴伐利亚在罗马的特使并不赞同其主子的观点,于11月被召回。后继者有能力执行亲王的人所众知的政策。但是初冬时节教皇至上论者把霍恩洛厄赶下台了。尽管教皇至上论者在台上执行一种中庸路线,没有完全改变原有的政策,但是他们的胜利却使得巴伐利亚在大会上的势力采取了中立恣态。
霍恩洛厄的下台和法国的超然态度影响着北德联邦政府的行动。为了它的天主教臣民,最终为了与法国的对抗,维持与教皇的友谊是柏林坚定的信念。俾斯麦伯爵确立一项政策,即普鲁士在与它无关的事项上不应表明态度,但务必要与北德主教保持一致。那些主教既不祈求,也不以其行为邀请国家的合作。因此,如果没有一名大臣在罗马作为国家的代表,国家的影响将从大会中消失。大会变化无常的进程远远脱离了政治家正常的经验范围,他们不可能从远处对其进行很好的研究或采取行动。一个严格控制和命令使节行动的政府必然犯下错误,必然用理论阻挠行动。而一个信任在场大臣的建议的政府则会得到很大的好处。阿尼姆男爵具备有利的条件。一个不属于教皇至上论者的天主教徒,在罗马并不比一个新教徒更有听众,如果后者在政治上是个保守派,他对宗教利益的思虑没有受到宗派劣迹的玷污,人们认为他真诚地希望天主教徒有理由欢呼天主教会繁荣昌盛。奥地利的反对和法国的犹豫增加了他的影响,因为他享有两国主教们的信任,他有能力引导自己的政府朝大会的方向迈进。
和其他大国相比,英国政府对于罗马满足于多了解少说话。此时,罗马教廷对英国自由派内阁一贯的不信任,因为天主教徒所希望并得到了欢呼通过的教令而有所增长。对于更关心既得权利而非一般政治原则的新教政治家来说,废除了自身教会的他们似乎不可能对另一个教会的前途表现出真诚的关切。大臣们如果不切实际地抛弃现实的好处去寻求幻想中的正义,就像现实的建议者所指出的那样,也许会受到严重的怀疑。人们对格莱斯通表示担心,惟恐他相信那些给罗马造成很多损失的学说。英国的公众舆论并不打算把教皇永无谬误说视作值得国家关注的问题,更不用说其他会得罪天主教的教义了。即使政府采取普鲁士那种与主教保持一致的方针,也不会有什么结果。英国的主教处在分裂状态;但是爱尔兰主教由于是芬尼亚阴谋(the Fenian plot)的必然敌人,所以绝大多数站在教皇至上论者一边。英国政府几乎是在渲染它的避免影响主教或罗马教廷的谨慎。当最后英国公开赞同法国的抗议时,所发生的事件表明大会正在既威胁天主教又威胁自由主义的利益。这是一个容易预见的结果:英国政府从一开始就表明,三缄其口并非漠不关心。
那些次要的天主教国家在罗马几乎没有发言权,西班牙摄政政府对于女王任命的主教没有任何道德上的权威。革命已经证明对教士持敌意态度,所以他们被迫依靠教皇。外交关系已经中断,因此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止他们以俯首听命来求得罗马的庇护了。
葡萄牙任命德·拉夫拉迪奥伯爵作为会议大使;但是当他发现自己是惟一的大使时,只保留了驻罗马特使的头衔。他对于一小部分本国主教具有影响力,然而未及发挥影响就去世了。主教们很快倒向了教皇。
比利时处在奥尔班的统治之下,他是教会组织最忧惧和最难对付的敌人之一。他不想去干涉罗马的行动,因为它可证明他对罗马的憎恨是有道理的,而且他受到比利时主教的一致支持。当新教和天主教大国一致劝告罗马保持中庸之道,比利时被忽略了。俄国是惟一是在会议期间真正敌视罗马教会并且盘算着可从那些加剧宗教分裂的教令中谋利的大国。
意大利比其他国家更加关注罗马。教士们对王国的政治和经济困难表示严重的不满;确认罗马主张的教令和国家令人反感的干涉,都同样影响着和解的前景。公共舆论以轻浮的蔑视态度注视着大会的准备活动,但是采取何种方针却是梅纳布雷亚内阁所要考虑的问题。国家可以干预宗教事务的法律依然存在,政府拥有禁止主教与会或召回他们的法律权力。被没收的教会财产仍在国家手中,主教们的要求依然没有结果。罗马所指望的一百多张选票属于意大利臣民。因此,尽管外交行动已不可能,运用政府压力仍会有很大作用。皮埃蒙特人希望适用有关教会的法律。但是刚刚加入内阁的明盖蒂热烈支持这样一种意见:在一个坚持自由的国家里,宗教自由的最高原则应当超越那些陈旧的法律;由于意大利人习惯于将天主教与教会视为一体,不干涉的政策就成为自由派的胜利成果。霍恩洛厄亲王的思想——不仅应当维护宗教的独立,而且应当维护它的完整;保护教会,即使它反对社会,对社会也是有利的;社会自由的敌人既有政治上的,也有宗教上的——在意大利不可能找到知音。1869年会议期间,梅纳布雷亚未就公会议问题向议会作出任何许诺。询问能否与会的主教一直到10月份才得到答复。然后,梅纳布雷亚在一份公告中解释说,主教们参加会议的权利源于良知自由,它在王室的旧特权之下并未得到认可,或是把它作为一项意味着能够为其行为承担责任的恩惠。如果教会的自由受到干涉,抵制与罗马的合作就有了借口。如果大会做出危害国家安全的决定,这将被归因于法国占领所造成的非正常状况,可留待天主教徒做出的明智评断。
有人提议,出售宗教社团不动产所得的基金,应由代表天主教徒的当地受托人委员会为宗教的目的进行管理,国家应当为了信徒们的利益废除圣职授予权,并着手处理教士们悬而未决的权利要求。塞拉和拉塔齐在1866和1867年所实行的剥夺教会财产的计划有了巨大的变动,倘若真正落实这些变动的话,可以在意大利主教中培养一种独立精神。高级官员们的报告反映了赞同和解的大约三十位主教的意见。但是内阁于11月垮台,被兰扎和塞拉所领导的政府取代,他们是宗教的敌人。罗马教廷渡过了一次严重的危险。
惟一影响了主教们态度的欧洲国家是其政府没有派遣外交使节的一个国家。当奥地利首相以亵渎和傲慢的目光注视着大会时,当维也纳弥漫着漠不关心的浓厚空气,以至于据说驻罗马的使节不读教令,博伊斯特伯爵不看公函的时候,匈牙利的天主教政治家们正渴望实现一场教会革命。就要在永无谬误说的宣布中登峰造极、倾向于把所有的权力从四周汇集到中心、用权威来取代自治的教会制度,在教会等级的下层极端派中已经起步。曾经可以参与教会的财产管理和议事的平信徒,已经被迫逐渐将他们的权利交给教士,教士交给主教,主教交给教皇。匈牙利着手去纠正这一过程,用自治代替集权的专制制度。在1848年4月起草的一份备忘录中,主教们将宗教的衰落归因于将信众排除出所有教会事务的这一管理方法。他们提议,只要不是纯粹的精神事务,都应当由包括全体教徒选举出的平信徒代表的混合委员会来管理。革命战争及其反动使这个方案受挫,而《政教协定》又将更多的事务归于神职人员管理。布拉格和平之后,自由党的胜利复兴了这一运动。厄特沃什呼吁主教们搞一个给予平信徒在宗教事务中一定权益的方案。主教们一致赞同戴阿克的提议,即平信徒应在管理委员会中居多数。匈牙利教会的新宪章于1869年10月17日在天主教大会上通过,25日国王批准。这一伟大举措的主旨在于使平信徒在所有非礼拜仪式和教义的问题上,在圣职授予、财产和教育等事项上具有决定权;在于打破教士特权和政府的控制;在于将人们从教会的钳制、将教会从国家的钳制中解放出来。它是一次以宪政原则改革教会的尝试,是一次以粉碎越山主义的方式来粉碎教皇至上论的尝试。发起这项行动的政府乐于将它的特权交给新成立的机构,主教们与大臣和公共舆论保持行动上的一致。只要这种良好的默契持续下去,只要主教们致力于在国内实行公正的自治原则,他们不会接受毁灭他们成果的教令便可得到强有力的保证。永无谬误说不仅危害他们的制度,而且动摇他们的地位。随着冬季渐深,这些事件的影响日益明显,匈牙利主教从一开始就获得的优势源于其他原因。
大会召开的政治形势对教皇是非常有利的。永无谬误说的提倡者反可以借助对罗马教会的仇恨大行其道。萧墙之祸被避免了。后来曾被德鲁采用的霍恩洛厄的政策一度被欧洲彻底放弃。教皇原则与主教原则之间的斗争在暗箱中平静地进行。那里没有一个政治反对派;然而,对大会的控制不可避免地要在公众的注目下进行,要面对欧洲的新闻自由和盛行于天主教神学中的对立观点。使得宗教科学在斗争中软弱无力、脱离战斗的原因,比斗争本身还要耐人寻味。
当主教们赞扬罗马方案的声音更加高亢的时候,巴伐利亚政府征询了一些大学的意见,慕尼黑大学的大多数成员认为,永无谬误的教义将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波希米亚的小册子作者则断言,它缺乏使自身被确定为一个有效信条的条件。雅努斯比较了古代教父时期的教皇权力和教皇至上论者所欲求的教皇权力之间的差别,追溯了它通过一系列的文献伪造而产生的膨胀过程。继雅努斯文章的发表和改革建议的提出几周后,马雷出版了他的著作。它经过了几位法国主教和神学家的修订,旨在论证索邦派和越山主义者的主张以及阐明部分与会人士的意见。它没有提出创造性的观点,然而在认真继承的基础上更新了古代法国学派的思想。雅努斯把永无谬误说视作严重的老病复发,而马雷则只是直接维护越山主义的立场。雅努斯认为该说在现存教会体制中根深蒂固,影响甚广,因而在公开举行一次真正的普世性公会议之前必须努力修正。马雷则坚持教会必须让梵蒂冈听到它的真实声音。与雅努斯恰恰相反,他有一个现实目标,即让自己的观点甚至被目不识丁者接受,以此来获得支持。
最后一部小册子问世了,人们普遍认为是杜林格所写。这部小册子审视了永无谬误说论者所依赖的证据,概述了对立的观点。它表明这样一种推断,即他们的理论不仅源于一种不讲逻辑和轻率随便的习性,而且建立在引征文献时不断做假的基础之上——这几乎触及到了整个争论的秘密,揭示了为何大国的干涉似乎是惟一可利用的手段。因为永无谬误说的立论是不可能通过辩论,即人类理性的力量推导出来的,而存在于超越证据的结论之中。它是理性不可企及的要求,而非一种宗教学说可以证明的结论。两种理论相互对抗,却从不交战。躲避科学的检验,一如反对国家的控制,都是教皇至上论神学的本性。它的反对者,对一种不为证据所动的观点的顽强生命力感到手足无措,在确实存在着一致原则的地方认为它缺乏原则,针对教皇至上论神学的精华攻击教皇至上论的神学家。一种理论,既不根据启示,也不根据传统,既不根据理性,也不根据良知,却似乎左右逢源,经久不衰,原因何在?这是雅努斯、马雷和杜林格都未曾解开的谜团。中世纪的文献资料非常匮乏,不足以保存一份对天主教教义形成和发展的真实记录。古代教父的著作多被篡加;而其他亡佚的著作却有伪本行世,那些署着令人尊敬的名字——克雷芒、狄奥尼修斯、伊西多尔——的著作都是为某些权威的观点虚构古代证据的膺品。当有人要考证或发现了伪造的目的是为了支持符合教皇和教会特殊利益的某些理论的时候,便会出现一股势力,它蔑视古代证据,对提供了令人不快的证词的声音进行压制。对传统认识发生了改变。人们要求它提供它不曾保存的东西。古代的教父们,曾谈及使徒们的口头遗训,那是他们在使徒创建的教堂里采风所得;曾谈及某些秘传的义理和必定源于使徒的观点——现在它们已为普世所知;曾谈及公会议的灵感和《新约》之后的启示。而特兰托公会议却反对这些记述所支持的结论,它们只为私人的沉思所追寻。一位神学家反对装模作样引用《圣经》作徒劳的论证,因为根据《圣经》,路德言之成理,而天主教徒持之无据。在特兰托会议上,一位发言者主张,基督教教义已经完全包容在经院神学家的著作之中,无需进一步回溯到《圣经》。现在,这种观点并没有绝迹,佩龙即用它来解释作为圣经评论家的天主教徒的低级地位。佩赖希斯说,如果《圣经》是神启所为,其解释则更是如此。库萨大主教认为,对圣经必须按照需要做出各种不同的解释,教会意见的变化意味着上帝意志的变化。特兰托会议上的一个最伟大的神学家宣称,如果教会相信某种教义,此义必定为真,而无需《圣经》的证明。按照佩塔维斯的观点,在一定时期内天主教徒的一般信念乃是上帝所为,权威高于所有圣传和古代教父。《圣经》可以是沉默的,圣传可以是被驳斥的,而教会是独立于二者的。天主教神学家所共同主张的任何教义,即使没有证据表明是神启的,也必须被认为是神启的。作为惟一现存的使徒时代的教会的罗马,在证据上即等同于绵延不绝的圣传。就是以这种方式,在《圣经》受到漠视之后,圣传也被抛弃;过去一贯的信念让位于现在通行的意见。而且,随着传统屈服于大众,大众屈服于权威。上帝的福音和教会的权威逐渐被宣布为宗教知识的两个源泉。这一学派的神学家起初认为教会高于《圣经》,继而认为现代教会高于古代教会,最后把教皇视为高于一切。普里雷里斯在为赎罪券辩护时写道:“我们没有《圣经》的权威,但是有罗马教宗的更高权威。”一位出席特兰托会议的主教公开表明,在信仰问题上,他宁可相信一个教皇,也不相信一千个古代教父、圣徒和神学博士。神学教育旨在培养一种维护教会正统观念的本能,这种本能体现在虔诚而无知的人的生命之中,而不是博学之士的研究活动之中,它教导权威抛弃科学的帮助和无视反对派的存在。尽管神学用以支持某一教义的所有论点都被证明是不能成立的,也不减损对它的真实性的确信。教会不曾也不必以证据来得出这种教义。即如费奈隆所言,它既高于教义又高于事实,因为它是圣传之事实的最高解释者。因此,一位持教皇至上论的主教的代言人最近便宣称,永无谬误说之确定无需任何辩论;而尼姆主教也认为,此决定之前的冗长细致的讨论乃属多余。大会的教义委员会宣布,圣传不可作为证据,基于历史的反对意见与教令抵触者是无效的。权威必须征服历史。这种不要证据的倾向与教皇永无谬误说有着特殊的联系,因为教皇们本身不应对自己的主张进行检验。他们可以被宣布为最高的权威,但是不应被宣布为高于他们自身的权威。他们的历史与他们的权利问题并非无关。它不可能被置之不理;因此,改变或否认其历史记录的动机便非常急迫,那些虔诚而博学的人都成了欺骗狂。当在《日思录》(Liber Diurnus)的手稿里发现,几个世纪以来教皇们一直在信仰表白中谴责洪诺留时,大主教多纳,这位在罗马最著名的人物建议,如果该困难不好克服,就要把手稿压下。就这样,它便被压下了。犯有如此罪过的人们可以论证说,他们的宗教超越哲学家的智慧,不受历史学家的批评。如果某个事实明显违背教义,这就告诫科学要修改证据。资料或方法肯定存在某种缺陷,在缺陷被发现之前,真正的信徒只好谦逊而自信地否定事实。
随着批判的科学方法日益为人接受,针对这种欺骗性虔诚的良知抗议也逐渐高涨。天主教徒在现时著述中对它的使用,及其对于科学争论条件的认同,对教会权威来说似乎是抛弃原则的行为。妒忌发展到最后就转化为反感。真正信仰天主教的几乎每一位作者,都感到迟早要蒙受罗马的羞辱或怀疑。但是它的惩罚已经失却作用;它发现,著述的进步只能通过提高权威的方式加以控制。如果在一次公会议上宣布罗马教廷的决定是绝对的,教皇是永无谬误的,就能够获得这种控制。罗马教廷同教会中某些天主教徒之间的分裂,使得二者的和解成为不可能;这些必须指责对方是假基督徒或假天主教徒的人,也许没有意识到大会中的那次会议是个骗局。或许有一部分人,虽然是没有与会的人当中的一小部分,因那种动机而离去。但是,在罗马受到禁止的观点在主教中并没有很大的代表性,它是否会被宣布尚有疑问。反对派并不是由于这种观点而产生的,而是它为了保护自己,与罗马严格恪守的主张拉开最远的距离,努力避免公开的原则冲突。它是由戴着自由派面具的教皇至上论者和戴着教皇至上论者面具的自由派分子组成的。因此,少数派的成败并不是大会的最大问题。除了永无谬误说的确定之外,更大的问题是,实际接触的经验将会在多大程度上让那些迟疑不决的主教们睁开眼睛,打动他们的心灵,他们的发言和态度在推动未来的改革上将会起多大作用。问题的关键在于:无论是通过虚假议题和外部压力以避免改革的所有努力的失败,还是通过拒绝和解和进行公开斗争所取得有关方案的彻底成功,都不过是另一个更急迫目的的手段而已。
秋天发生的两桩事件预兆着冬季的麻烦。9月6日,19位德国主教在富尔达(Pul山)聚会,公布了一封告教友书。信中他们肯定全体主教绝对团结一致,公会议既不会增添新教义,也不会触犯世俗权力,教皇愿主教们自由地考虑和辩论。这一宣言直接而明显的含义就是,主教们拒绝承认《文明》和《汇报》宣布的方案。罗马收到这份宣言大为恼怒。但是不久后便看出,为了让持对立意见的人签署,为了掩盖真相,它有意使用了含糊不清的措辞。门茨主教宣读了维尔茨堡大学的一位教授所写的文章。这篇文章虽然认为提出教皇永无谬误说的问题是不明智的,但是表达了作者对它的信仰;有一位主教表示不信此说时,帕德博恩主教告诫他,罗马不久定会敲碎他的反骨。多数派期望,如有可能的话,不必质疑该说的不当就阻止其确立。于是,他们给教皇写了一封私人信件,提醒他危险的存在,恳请他到此为止。几位签署告教友书的主教拒绝在那封信上署名。这封信在罗马引起很大的不安,它的性质被谨慎地掩盖起来;一位外交官根据枢机主教安东内利的权威消息报告说,这封信纯属乌有。
11月中旬,奥尔良主教留给教区一封告别信。该信浅尝辄止地谈到了他所了解的与教皇永无谬误说有关的若干问题,然而他说反对确立该说的意见具有一种坚不可摧的力量。由于这位主教的名望不亚于一位保卫宗教的世俗权力和论证《邪说汇编》的教权斗士,这封公开信出乎意料地改变了罗马的形势。显然,永无谬误说的确定将会受到反对,而且反对派的支持者将会是一些声名卓著的人士。
早在11月份就开始到达的主教被安慰说,出现惊慌只是捕风捉影的结果。没有谁在梦想着永无谬误说成为教义,或者,即使这种念头曾受到欢迎,现在也被抛弃了。枢机主教安东内利、贝拉尔迪、德·卢卡和会议秘书费斯勒公开反对《文明》,阿尔卑斯山以南所显示的鲁莽,与支配着教会团体上层的那种温和、友好的坦率和高贵公正的智慧,形成了奇怪的对照。后来,该教义的反对者中一位颇有名气的主教,在一封发回国内的信中写道,永无谬误说将要确立的说法完全是无稽之谈。它只是巴伐利亚报纸邪恶的幻想,苏拉主教是它的受骗者。倘若这个阴毒的报道导致了那些过时意见的复兴,它就应受到谴责。这些抗议对公会议公布此说形成了挑战。不幸的是,使它不受到注意是很困难的。决定必须由主教们作出。如果他们想表达他们适当的热情,教廷是不可能限制他们的。但是教廷没有主动采取行动。无论做何种事情,都要做得足够中和,使每个人感到满意,又要避免犯下让一个宗派获胜的过失。有些人建议,对于任何质疑该教义的人,教会都不应开除他们的教籍。一位高级教士设想,可以设计出一种表达方式,即使雅努斯对此也无法提出异议,而事实上却意味着教皇是永无谬误的。当时普遍推测,根本不存在有利于主教的主张的材料,他们共同站在世界的对立面。
枢机主教安东内利公开避免与大会的准备活动扯在一起,他身边全是一些不属于统治阶层的神学家。他从未学会怀疑永无谬误说本身,但是对它可能给自己带来的麻烦保持高度警惕。他认为教皇正在准备对付初任职时的那些困难的再次发生。他作为一个神学家并没有得到信任,或向他征询有关神学的问题;然而,他被期待着抵挡那些不知畏缩的伎俩。
教皇请求外交使团帮助他减轻误信的德国人的惊慌。他向一位外交官保证说,《文明》并不代表他的意见。他告诉另一位外交官,他将不批准任何可能在主教中引起异议的提议。他对第三位说,“你来到了一个祥和的地方。”他把自己召集公会议的目的说成是为了获得救治传统弊端与现代错误的方法。在对一些主教的讲话中,他不只一次谈到,他不会做出可能在主教中引起争议的任何事情,而只满足于发表一个支持不宽容的声明就行了。他当然期望天主教能够在英国和俄国享受到宽容的好处,但是一个信奉排他性救世说的教会,必须拒绝这个原则。这些讲话的意味是,惩罚理论将起到永无谬误说的替代作用,也即,如果作为统一天主教之方式的宗教法庭被组织起来的话,阻挡永无谬误说之确定的最大障碍就会被排除。的确,永无谬误说似乎只是一个目的的手段,这个目的通过其他方法也可以达到;如果有教令确认《邪说汇编》的第二十三条,宣布任何教皇都从未超越他在宗教、政治和道德上的正当的权力界限,教皇也就满意了。
当12月上旬调整大会议程的发布时,大多数主教认为可以放心了。教皇独自承担提案的初步审查工作,并总揽大会官员的提名权。他邀请主教们提出自己的议案,但是要求他们首先提交给一个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是教皇自己任命的,半数成员是意大利人。如果某议案被允许通过,仍需要获得教皇的批准。因此教皇可以随意排除任何一个议题,即使全体会议成员都希望讨论它。选出了四个委员会做大会和教皇之间的协调工作。当某一教令经过讨论,受到反对,便连同修正意见一并被提交给其中一个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在神学家的帮助下重新考虑。当它带着该委员会的修改和意见返回大会时,即不再讨论便付诸表决。大会讨论何种事项,取决于一些幕后的神学家,大会表决何种事项取决于一个二十四人委员会的多数成员。正是在这些委员会的选举中,主教们获得一个影响教令形成的机会。但是,教皇的神学家占居着优势,因为他们可以被召去在这个委员会中辩护或改动他们的意见,而那些发言或提出修正意见的主教却被排除在外。实际上,初步审查权是具有关键意义的环节。即使会议的第一项规则仍起作用,主教们也不可能恢复怀疑,重新设下为不可预测的辩论做准备的困难。由于只允许对教令辩论一次这个错误,而且按神学家们拟定的原样进行表决,这一规则最终失去了作用。这一措施的制定者并不期望任何真实的辩论。它与特兰托会议处理事务的方式大不相同。在特兰托会议上,主教们的权利得到正式肯定,外交代表被征询意见,主教们在集体讨论之前分组讨论。所以,特兰托会议规则的文本受到严密的控制。还有进一步规定,发言报告不应分发给主教,凡与大会事务相关者,一律要最严格地保守秘密。开始主教们并没有义务遵守这项规定,但是后来被通知说,违反这项规定是严重的犯罪。
这个重要的规定并没有成功地禁止公共舆论的行动。它只适用于大会辩论;许多主教们在轮到他们发言的会议之前,热烈而自由地讨论,甚至超过了他们的言论若被新教徒记录下来在国内反对他们,他们所能做到的程度。但是,印发的七百份的文件不可能处在保密状态。规则也不得不向使它失效的例外低头。系统的掩盖,以及在解释与措辞上丰富多彩却回避事实本质的辩解,使罗马的用心失去了人心。以通常的官方语言表述的文件,被人们突破限制公开于世,以为它能透露出一些黑暗中的秘密。秘密讨论助长了夸大报道的风气,扩大了捕风捉影的范围。罗马对讨论没有强烈的兴趣;但是天主教世界满是那些重要主教们各自的拥护者。拥护者的偏见危害着主教们的尊严,影响着他们的辩论。不论说了一句什么话,皆被重复、夸大和歪曲。不论何人所说的话,只要是不能在大会上说出的一句针对对手的尖刻的话,他就知道听众将会高兴地传播开去。奥拉之战重又开演,武器是轶闻、警句和谎言。会议早期流行着一种彬彬有礼和高贵典雅的交际风气。哈利法克斯大主教做完一个阐述反对意见之实际情况的发言,走回自己的位置。当他经过会议主席时,主席们鞠躬表示敬意。2月,大会曾静静地听取斯特罗斯马耶和达尔包对罗马教制的公开批评。对立双方互相给予言过其实的赞扬,就好像不同意见并不重要,他们是同心同德一样。随着阴谋加紧进行,疲惫、兴奋、四处活动的人们,使得语气变得更为尖刻。2月,拉瓦勒主教公开指责杜庞卢是一桩耻与人言的密谋的中心,并表示宁死也不愿与如此的邪恶扯上千系。一个少数派说他的对手在某某时候就像一群自鸣得意的牛。到那时,大会的整个气氛已经改变了,教皇亲自出马了,粗暴的语言和态度已成为早日达到目的的策略和工具。当大会开幕之时,许多主教就为诏令《Multilices》(《教皇诏令》——原文为拉丁文)感到迷惑和沮丧。他们担心一场冲突不可避免,因为,即使不提出教义问题,他们的权利也可能被剥夺,以便使教皇在教义中处在最高的地位。一位枢机主教告诉教皇说,会议规则将受到抵制。但是庇护九世知道,在750名主教中流行着一个愿望。那些在文明的中心一言九鼎的人们,那些在三个月前与野蛮人、巴黎圣母院的传道士、德国教授、美国西部的共和主义者进行艰苦斗争的人们,那些具有各种各样的磨练和各种各样的经验的人们,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他们要像罗马当地的高级教士一样自信而急切地欢呼教皇为永无谬误。抵制是不可能的,因为它是无望的。那些二十年来不愿表示服从的主教们现在联合起来给教皇脸上抹灰,也是不可能的。他们在1867年的致词中公开承认,他是所有基督徒的教父,是圣彼得的代言人,他们将信仰和传授他所信仰和传授的东西。1854年他们允许他宣布一条教义,他们中间曾有些人感到害怕,一些人表示反对,但是当他没有通过大会的形式就宣布教令时,所有的人都屈服了。最近出现的反对不值得惊慌。富尔达会议的主教们担心出现德国那种后果;但是他们肯定,全体主教团结一致,不会再有新的教义。他们对罗马正在筹备的一切知道的一清二楚。假如他们的告教友书不意味着永无谬误说不是新教义,所有的主教都信仰它,那么这封信便没有意义。即使是奥尔良主教也避免直接抨击这条教义,声明他忠于教皇,并期望大会将是一个团结的大会。可以肯定,任何真正阻挡该说之确定的企图,都将被这些主教的优势力量所征服:他们被现代的教会体制置于一种依附罗马的地位。
只有德法两国的主教是能够凭借自己的地位进行抵制的主教;罗马所不得不与之斗争的,也只有法国的现代自由主义和古老的越山主义,以及德国的学术界。越山主义的学派几乎绝迹,它在其他国家没有立足之地。它主要的对手是自由派人士。自由派中思想最深刻的人们意识到,罗马像巴黎一样都有害于宗教自由。但是,既然《邪说汇编》使得不与罗马冲突便不可能继续追求自由事业,所以自由主义已不再信心十足。自由振瓦解了。他们假称,自由主义的真正敌人不是教皇,而是一份法国报纸,他们以国王的名义同国王的军队战斗。当奥尔良主教发表告别信时,他们便退出战场,让他独自去冲锋陷阵。蒙塔朗贝是一位最坚强的自由派人士,此时变得非常孤立。他日益激烈地指责这些旧友背叛原则。在生命的最后一个沮丧之年,他脱离了沉溺于罗马主义的本国教士,感到他的思想家园是莱茵河畔。就在最近,科布伦茨演讲深深触动了蒙塔朗贝的心灵,它的思想在德国广泛地传播。这些思想受到大学的欢迎,但是从讲台转向外部世界的过程艰难而缓慢。罗马理论的入侵增长了反对它们的那些人的力量和影响。但是大学地位的上升又使它们与主教发生直接的对抗。奥地利主教一般处在大学的影响范围之外,而德国主教普遍与之处在敌对状态。12月,德国最著名的一位主教说:“我们主教投身于自己的工作,我们不是学者。我们急需学者的帮助。我们期望,大会只提出依据实际经验和一般常识就足可处理的问题。”德国所利用的神学力量仅仅是偏向主教的那部分。
大会开幕之际,知名的反对派有四个人。枢机主教施瓦茨贝格过去没有公布他的观点,但是他一到罗马便把它公之于众。他随身带来一篇印好的文章,题为Desideria patribus Concilii oecumenici proponenda(《向大公会议吁请书》——原文为拉丁文),该文借鉴了一些神学家和教会法学家的思想,他们是他所在的波希米亚教会的教师。他恳请罗马教会不要增加不必要的信条,尤其是不要确定永无谬误说,确定该说有重重困难,而且会动摇甚至是最虔诚的心灵中的信仰基础。他指出《禁书目录》不能再如此实行下去,并力劝教会应当在促进自由和知识而非特权和强制中寻求自己的力量,应当借鉴民主制度以获得民众的支持。他热情地倡导正成为匈牙利兴起的自治制度。与施瓦茨贝格、杜庞卢和马雷不同,巴黎大主教并没有对大会采取敌意的行动。但是在所有来客中他是最令罗马害怕的。教皇曾拒绝任命他为枢机主教,并给他写过一封谴责信,批评他很少受到主教的支持云云。可以看到,他并不是零星地反对某项措施,而是反对教皇制的特殊精神。与教会思想相适宜的那些惯常偏见和狂妄主张与他格格不入。他既不狂热,也不优柔或矫饰。他有敏锐的判断力,完美的性情和极其丰富的智慧。利用《邪说汇编》这一机会来给教皇灌输中庸之道,符合他做事的一贯风格:“噢,耶稣基督的代理人,你的责难颇有威力;但是你的祝福更有效,上帝在本世纪中叶擢升你到教皇的宝座,你可以为这个赎罪,为那个封官。让它们成为你的责任吧:把理性与信仰结合起来,把自由与权威结合起来,把政治与教会结合起来。宗教、时代与苦难赋予你三重权威,你以此所做,以此所说的一切,对各国的前进或后退都有深远的影响。从你那博大的基督徒胸怀里发出一句话吧:赦免过去,安抚现在,开辟通向未来的坦途。”
曾让许多没有疑心的主教受到哄骗的各种保证迅速消失了,他们意识到正面着对一场阴谋。如果他们不慎同意欢呼的表决方法,这场阴谋便即刻成功;如果他们让自己落入《Multilices》(《教皇诏令》——原文为拉丁文)诏令的圈套,它最后也必定成功。有必要使通过任何教令都必须经过合理的讨论,有必要作好准备以抵制大会的议事规则。12月10日举行的第一次会议场面混乱。但是,一名来自土耳其边疆的主教站出来反对会议规则;大会主席阻止了他,说这是教皇决定的,并没有提交给大会审议。主教们感到他们落入了陷阱。一些人开始考虑打道回府。另一些人则争辩神授权利的问题受到议事规则的破坏,他们非要把会议的存续在这些权利的有无上不可。许多人更热心于这个法律问题而不是教义问题,并且受到一些目光更加敏锐的人士的影响。如果他们对永无谬误说的教义问题有所共鸣,他们是不会与这些人士发生联系的。对权利受到侵犯表示抗议的愿望并没有很强的凝聚力。主教们还没有互相认识;而且,他们曾给国内的会众灌输这样一种观念:罗马是值得信任的,所以他们要展示教会的团结,击败敌人的冷嘲热讽,所以他们并不马上就承认他们发现的事实所表明的全部意义。一个结构如此松散的团体不可能是坚强有力的。软弱分子必须被清除出去,坚定者必须紧密地团结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做出有效的反击。他们签署了几份没有成效的抗议书。他们祈求,他们不去抵制。
可以看出,罗马拒绝外交官的介入使它获得了很多好处。因为,若非如此,大会的形式和规则就要承认外交行动。向大会派出代表的想法是法国人重新提出来的。于是一场令人厌倦的谈判开始了,它持续了几个月。除了时间拖延外,一无所获。直到干涉政策不光彩地结束,教廷可以对付孤立的主教之时,才提出实质性问题加以讨论。而且,只要政治势力还有可能将永无谬误说排除出大会的范围之外,反对派便不会提出它的真正主张。这个联盟是不稳定和虚假的,但是它在这个状态中维持了很长时间,使次要的势力也能够为争取发言权做一番努力。
在抗议的主教们还没有抗议永无谬误说的时候,存在着一种阻止反对诏令转变为反对该说的可能性。格勒诺布尔的主教被认为是其国人中一个优秀神学家,此时被探询他的意见和态度:他实际上是承认该说的。同时,奥尔良主教的教友则坚称他所质疑的不是该教义,而是该教义的确立;马雷在他的那部书中宣称他仅仅反对教皇永无谬误说。如果主教们被分别征询意见,并被告知永无谬误说不会形成教令,彻底反对该说的主教将是极少的。有很多人或是从没有认真考虑过永无谬误说,或是以为尽管它在争论中经不起证据的检验,但是对于一个虔诚的人而言是正确的。威斯特敏斯特大主教似乎抱着这样的理解,他认为除了主教大会是永无谬误的之外,教皇则不是。他要求,这些话在被译成法语时,应当具有独立而又不互相排斥的意义。体现着双方的相同观点或相互认可的意见的一个含糊的表述,要比意见一统更有利于自由,同时也不会增强教皇的权威。罗马决心谨慎地处理这件事情,调动它的强大机器,充分利用组织和预先知道信息的优势。
大会的第一个行动就是选举教义委员会,一个权威人士提出一项建议,即委员会的组成应当公平地代表不同的意见,应当包括一些主要的反对者。否则,他们就会被迫听从其他势力而非支持他们的人、就会脱离朋友而转向敌人、就会感到来自官方的压力、这样反对派就无法存在了。如果这些慧识得到采纳,7月的丰收在1月就可以收获,同时后来的长期斗争所产生的倒退也可以避免。枢机主教德·安杰利正在组织一场虚假的选举。他得到了大主教曼宁的如此建议,但是采取了一个相反的更谨慎的方针。他让人把一份印好的名单下发给所有易受影响的主教,该名单排除了所有不站在永无谬误说一边的名字。
同时,几个国家的主教们举荐本国人作为候选人。为此,在枢机主教施瓦茨贝格的主持下,大约四十几个德国和匈牙利主教举行聚会。他们的聚会不仅坚持下去,而且随着那些不同情反对派的人逐渐退出而变得越来越重要。法国人分成两组,一部分会聚在枢机主教马蒂厄处,另一部分则会聚在枢机主教博纳绍斯处。曾有人提出合并一处的建议,但是博纳绍斯出于对罗马利益的考虑拒绝了这个建议。他征询枢机主教安东内利的意见,报告说教皇不喜欢主教大规模的聚会。而且,如果法国主教合并一处,反对派就占据了多数,将决定候选人的选出。他们各自投票;博纳绍斯提供的名单对别国主教说成是法国主教们的共同选择。马蒂厄小组认为这是一个欺骗,决心诉诸教皇;但是马蒂厄看到一场暴风雨正在形成,自己将被教友们推举为代言人,就慌忙跑到贝桑松过圣诞节了。他这一小组的选票全部丧失。甚至格勒诺布尔主教在一次会议上赢得29张选举,在另一次会议上赢得13张选票,也被排除在委员会之外。委员会按选举组织人的愿望组成了,这第一次力量的检验似乎摧毁了反对派。处在教廷完全控制下的力量,可以从那些盲目投给候选人的选票上估计出来:这些投票人将选票投给了非本国主教所提出、不为他们认识的候选人,即他们没有荐举人选便将选票投给了官方名单上的人。按照这个估计,罗马可以控制550张选票。
一项已筹划两月之久的法案,选在这一胜利的时刻炮制了出来。这项法案废除了许多古代的罚令,更新了许多罚令。中世纪和16世纪的立法制造了将近两百个案件。这些案件无视事实,不经调查和判决就宣布将某人革除教籍。它们大都蒙上历史的尘土,或被当作从前滥施惩罚的事例。但是它们并没有被废止,而且因为并非全无道理,对善良者来说它们便是个解释上的困难。这一问题常常引起主教们的关注,有望被提交给大会;若是这样,改革的要求便无法回绝。难题在于:如何做到在有安全感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废除罚令,同时在不受主教的干涉下决定哪些必须保留。教皇独自保有赦免以下罪行的权力:庇护或支持任何宗振的成员,使教士在世俗法庭受审,冒犯修道院或没收教会的不动产。对匿名著作的禁止限于神学著作,因阅读列人《禁书目录》之书籍而被逐出教会者限于异端著作的阅读者。《禁书目录》除了让人了解时代精神和增加罗马党羽的麻烦之外,别无其他直接的效果。科隆大主教的代言人论证最后一条说,它并不禁止犹太人的著作,因为犹太人不是异端分子;也不禁止异端论文和报纸,因为它们不是书籍,也不禁止倾听别人阅读异端书籍,因为听与读不同。
与此同时,大会的重头戏开始了。一份长长的教义令发放下来,提请批准罗马掌权派具体的神学、经学和哲学观点。它表述极差,不仅受到外国人,也受到罗马人的严厉批评。一些德国人在一名意大利枢机主教的提醒下,首次注意到它的缺点。这第一个教令的文本所引起的不满是始料未及的。它并不期望得到真正的讨论。大会会厅虽然适合于举行仪式,但是因为设施极差,无法发言。而教皇却不愿意重换一处。条一次公开会议定在1月6日举行,而各委员会的选举一直持续到圣诞节。很明显,无法为该会做些准备,只有让该教令不经辩论就被接受,或者永无谬误说被欢呼通过。
在大会进行两周之前,一种本来可以轻易避免的不满情绪逐渐加重。教皇的每一个行动,《教皇诏令》,有关罚令的法案,提交的教令文本,甚至决定他若去世大会应予解散的谕告,对主教们似乎都是伤害或侮辱。这些举动抵消了小心对付主教所产生的有利效果。单是对永无谬误说的反对尚不至于造成如此不利的局面。它们破坏了主教们对庇护九世的崇拜和迷信。教皇在维护他对大会官员和重要委员会的任命权时的傲慢,对选举的压力,对同国籍主教聚会的禁止,以及对在传声效果好的大厅里举行辩论的拒绝,激怒和警醒了许多主教。他们怀疑,他们被召集于此,乃是为了达到他们不愿达到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们放弃权利,使教皇的权力更加专制。信心被深深的失望所取代,不满的情绪弥漫开来,这给时机到来时进行切实的抗议创造了条件。
圣诞节前,德国人和法国人的集会已近尾声。在枢机主教马蒂厄逃离和枢机主教博纳绍斯拒绝合并之后,后者的教友们滑向罗马,前者的教友们在巴黎大主教的住处举行聚会。他们同枢机主教施瓦茨贝格主持的奥地利·德国聚会一起,成为反对新教义一派的主力军;但是他们之间很少交流,他们的绝对民族主义观念使他们无法成为若干分散的美国、英国和意大利同情者的核心。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为了集思广益,大约12名领导者组成了一个国际聚会,其中不乏最卓越的思想家,也有截然不同的意见者。他们团结得不够,不足以采取有力的行动,人数太少,不足以实施控制。几个月后,他们的人数有所增加。他们是反对派的思想阵地,却不是它的指挥部。枢机主教劳舍尔是主持者。罗马恭维他是奥地利政教协定的缔造者;但是他担心永无谬误说将会毁掉他的功业;他是该说反对派中最坚定、最有力和最强烈的人。当12月28日开始辩论时,以欢呼通过的方式颁布教义的想法尚没有被抛弃。巴黎大主教坚持要求得到一个不采纳该方式的承诺。但是他被警告说,承诺仅在第一天有效,以后就不会再有了。于是他表明,如果突然采取这种方式,一百名主教将离开罗马,用他的话说,使大会在他们的鞋后跟陷入瘫痪。就这样,以突然决议的方式通过议案的计划被抛弃了,决定通过辩论来使它获得全面的支持。关于教义令的辩论始于枢机主教劳舍尔的发动。同一天,圣路易斯大主教为了不暴露力量和心中的怒火,只做了一个简短的发言。哈利法克斯大主教在结束冗长的演讲时说,提交大会的这个议案是不配见到阳光的。这些以非凡的勇气、知识和拉丁语水平在大会上发表演说的主教,得到高度的赞誉;而且当人们看到可以有真正的辩论时,大会的尊严与庄重也即刻增长。30日,两个人成功的发言震动了罗马。一个是格勒诺布尔主教,另一个是斯特罗斯罗耶,即那位来自土耳其边疆的主教。后者再次责难会议规则,再次被主持会议的枢机主教制止。他的精神和辩才开始扬名罗马城和全世界。几天之后,激励这些人士抨击那个议案的思想在一名瑞士主教的讲演中得到最清晰的阐述,他大声疾呼:“谴责那些久被谴责而天主教徒不曾犯下的谬误,有何益处?对人类的谬见,你的教令鞭长莫及。天主教的最好保障就是宗教科学。给予合理知识的追求以所有鼓励和最宽广的天空吧;用语言也用行动去证明,让国家在自由和光明中进步乃是教会的使命。”
批评的浪潮只受到微弱的抵挡;反对派立即在辩论中占据优势。到第一个月结束时,大会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不适当地定于1月6日的会议,不得不充满诸多乏味的典礼。每个人都看到了那是个大大的失算。大会正在脱离教廷的控制,会议规则对于迅速行动是一个明显的制约。必须采取新的手段了。
一个新的会议主席产生了。枢机主教赖施于12月末去世,不能再履行职责,枢机主教德·卢卡代行其职。现在德·安杰利被任命为新的会议主席。他曾在都灵遭到囚禁,他的听取告解的名望因他在委员会选举中的工作而得到提升。然而他不适合作一名大会的协调者。他地位提高的结果是精明老道的德·卢卡的下台,因为后者被认为不够果断,使大会事务落人会议副主席卡帕尔蒂和比瘳之手。比廖是一名巴纳贝特的修土,与教廷阴谋无涉。他是罗马最开明的学者们的朋友,为教皇所庞爱。卡帕尔蒂一直以教会法专家闻名。同枢机主教比廖一样,他未被列入极端派之中;他们与同工德·安杰利和比扎里并不总是协调一致。但是当必须执行的政策不是他们自己的政策时,他们也犹豫不决。
第一个教令被撤回并转给了教理委员会。换上了另一个有关主教职责的教令,然后是最重要的有关《教理问答》的教令。当这些教令正被讨论时,有人准备了一份请愿书,要求教皇永无谬误说成为一个教令的内容。多数派开始给谨慎的或犹豫的梵蒂冈施加压力。他们对此事的热情比官方顾问的热情还要高。那些负责协助教皇进行宗教及世俗统治的人,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即教皇永无谬误说无需确定,该确定不可避免地要妨害教皇的其他利益。几位枢机主教开始是不合时宜的辨论者,后来提出一些折衷调和的建议。但是大会事务并不操纵在教皇的普通顾问之手,他们明显地受到代表多数派的那些人的胁迫。无疑,这个胁迫有时是很有效的。但是也存在没有勾结而多数派的确掌握权势的时期。这次请愿并不是那一大批对教皇具有私人忠诚关系的人发动的。他们参与了推动,但是动力来源于那些像主要的反对派人物一样独立的人。这个大请愿书,受到其他一些志同道合者的支持,被阻搁了数周之后于1月底呈送上去。
也是在那时,反对派的力量达到了顶峰。他们呈致了一份反请愿书,祈求不要提出这一问题。枢机主教劳舍尔执笔,签名者是怀着不同想法的137名主教。为了达到这个人数,请愿内容回避了该教义本身,而仅说明确定的困难和危险;他们这场声势浩大的行动由此暴露出内在的弱点,也表明多数派可以强求一场教义讨论了。少数派主教们对此持消极态度。他们对革新天主教的使命麻木不仁,他们似乎愿意为了自己的要求寻求妥协,宁愿在其他所有的问题上让步,甚至包括那些实际上是永无谬误说替代物的问题。1月24日,斯特罗斯罗耶的演讲阐明,一场伟大复兴所需要的力量并不就是现成的。他要求改革罗马教廷,分散教会体制中的权力,每十年举行一次公会议。他的坚定精神并没有鼓动该派的大多数成员。他们满足于维持现状,只要无所失,他们也不想有所得,而且只要他们能够成功地做到既不确定也不辩论那条教义,他们就会责备所有不成熟的改革努力。吉努亚克对斯特罗斯罗耶说:“你那些无情的辩辞让人害怕。”这句话表达了许多为他的优雅、辉宏的论辩而自豪的人们的内心感受。对他们而言,如果可以排除行动的必要性,只要能让主教们被迫做最后抵抗并与罗马的意愿和要求公开对抗的必要性有所减少,无论多么强烈言辞也不算过分。
永无谬误说从未停止影响大会的每一个进程,但是它已经造成了一个更深刻的问题。教会对多数派激进态度的担心要小于对反对派保守态度的担心。任何虚假教义的宣布,最大的祸害莫过于信仰的衰落。它表明复兴的能力,即天主教的生命力,在主教阶层已经消失。阻止教义的辩论和确定,一句能够增强教会在人们心目中的威信的话也不说就结束大会——与这种做法相比,公开证明他们的信仰可以更好地抑制这种衰落。天主教的前途更多地依靠用少数派中更坚强的精神去影响大众,而不是两派之间的外部斗争。反对派既不愿在大会上也不愿在他们自己中间实际展开教义辩论。他们害怕一场辩论会导致他们的分裂。起初,理解并坚持他们在大会上真正使命的主教为数甚少。后来,由于几次事件,由于多数派的持续压力和神学界的行动,他们的影响有所增强。
早在12月份,梅克林大主教就抛出一份对奥尔良主教之信的回复。对此,后者立即准备了一封答辩信,但是没有获得在罗马发表的许可。两个月后它刊行于那不勒斯。正当少数派惊讶于这个禁令之时,格拉特里在巴黎出版了他写给梅克林大主教的四封信中的第一封。在信中,他以极为清晰有力的笔触探讨了洪诺留之案,引起俗界舆论的关注。在罗马,这些小册子被争相传阅。它们并没有什么新见解,只是深人剖析了天主教徒分裂的原因。他表明,罗马理论仍旧是由一些神话所支撑,这些曾经纯洁的神话自从中世纪的愚昧被消灭之后,就变成了处心积虑的谎言。他宣称,制造谎言的人就是导致教会衰弱的原因,天主教徒们看看公开的丑行就会明白。他号召他们把那些宗教骗子清除出去。他的这些信对于正本清源、消除法国人的思想混乱起到很大作用。圣布里厄克主教著文道,这个揭露极有益于宗教,因为邪恶已行世太久,再保持沉默便是共谋。格拉特里刚刚受到一名主教的赞扬,就遭到一大批主教的谴责。他向国人阐明了这个问题:你们是做虚假理论的帮凶,还是努力把它铲除?
当格拉特里之信感动了法国人时,杜林格发表了对永无谬误说之请愿书的一些观点,批判锋芒直指该说本身。在随后引起的骚动中,他答复一些同情者说,他只是捍卫了实际上为大多数德国主教所奉行的信仰而已。此言既出,宛如一石击水,在德国主教中引起轩然大波。他们竭力避免与教皇之间可怕的必然冲突,他们为自己被称为同道者而痛苦不堪,因为这样称呼他们的人享有罗马学说头号敌人的恶名,人们怀疑他与所有的对抗行为有染,曾写下论述真理与信仰的最高义务的许多文章,对于他们所参与的权谋似乎做了无情的讽刺。对主教们正在反对该教条本身的推测,是基于他们对议事规则的反对意见;但是反对永无谬误说之确定的请愿书所使用的措辞,却避免了这样的推测,因此获得的德国人和匈牙利人的签名两倍于其他国家人士的签名。门茨主教坚决否认对他的这种推测,并劝同工也如此否认。一些人步其后尘,一些人表示拒绝;很明显,德国反对派分裂了,他们中也有接受罗马学说的人。这个同床异梦的联盟摇摇欲坠,因教皇国的另一项行动才维持下去。
对立双方都认为,大会处理事务的方式有一些缺陷。两个月白白地流逝了。一封寄给《忠告者》(Moniteur)的信代表少数派的意见,公开要求彻底的改革。2月X日,一个新的议事规则产生了,其公开的目的在于加快进程。它授权会议主席可以缩短任何一次讲演的时间,并规定只要多数赞成,便可随时终止辩论。它同时宣布,教令应于多数同意时通过——id decemeturquod maiori Patrum numero placuerit(教令应于多数同意时通过)。这种把决定权交给大会本身的政策有一个好处,即其执行不会像权威干涉那样引起自由与强制的问题。根据《Multiphces》诏令,任何主教皆不得提出未经教皇批准之议题。在新的规则之下,他不得在大会上就任何问题发表意见,如果多数派决定停止辩论,或主席决定缩短他的发言的话。他不能在罗马刊行任何文字,若在别处刊行即被当作违禁品。他就某议题提交给委员会的书面意见,不能保证被完整地公布给其他主教。教皇永无谬误说随时都可确定,不会再有什么障碍了。多数派无所不能。
少数派不能接受这种规则,否则就等于同意教皇为永无谬误。他们的观点是,如果教皇的教令没有代表主教们的普遍信念,就不能免于谬误的危险。他们并不认为,特定的善德决定于一定数量的主教,或永无谬误决定于一定数量的选票。如果大会多数主教通过一项可能并不代表多数教徒意见的法令,而该法令是绝无谬误的,那么,它便是从教皇处获得这种绝无谬误的性质。但谁也不认为教皇有义务颁布一个由多数通过的教令。少数派质疑新规则的原理,宣称教义令要求实际上的全体一致同意。抗议书主要是由一名法国主教起草的。一些匈牙利人添加了一段文字,坚称大会的权威和普世性取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他们还请求增加另一层意思,即他们继续与会,并不表明大会若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仍具有合法性。抗议书的作者谢绝了这一段内容,解释说实际威胁的时刻尚未到来。从那天起,少数派便达成如此共识:拒绝承认任何一条非由全体一致同意而通过的教义的有效性。在此问题上,真假反对派是没有分歧的,因为吉努亚克和克特勒与肯里克或黑弗勒一样态度鲜明。然而,在此问题上罗马不会屈服,否则就放弃了它的全部立场。等待一个“全体一致”的规则有如等待太阳从西边升起。允许一个少数可以阻止或废除教皇的教令,就意味着放弃永无谬误说。对于反对派主教而言,别无他路可走,只有使大会停止。他们中最卓著者接受了这个结论;在一份声明书中表示,教会最高的、不容违反的法律已被会议规则破坏,此规则使得通过有关信条之教令无需主教共同一致的道德基础;在主教以及世人看来,大会已不再具有自由和合法性的不可或缺之条件,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唾弃。为了避免造成公开的丑闻和保全教廷的荣誉,谨提议,一些未受到反对的教令应当在庄严的分会上宣布,然后大会立即闭会。
3月底,一场分裂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了。教义令的第一部分从委员会返回大会,它已被大大改动,主教们一般表示接受,只是对序言中一句轻率的表达持不同意见。这句话意在谴责那种与新教教会联合的观念。几名主教认为这一段是对新教徒的不必要侮辱,希望改掉它;但是危险在于:如果他们在修改之后共同对该教令投票,就是让自己承认了曾经反对的会议规则的合法性。3月22日,斯特罗斯罗耶提出这两个问题。他说,将宗教谬误的增多归因于新教徒既不公正也不仁爱。现代的不信教现象萌芽于宗教改革之前的天主教徒,后来在天主教国家结出恶果。许多最优秀的基督教真理捍卫者是新教徒。若非天主教徒的横暴与残忍,和解之日早已到来。这些话遭到大会的嫌恶,演说底稿的散发掀起了愤怒的波涛。后来,斯特罗斯罗耶说道,大会将因废除一致同意是必要条件的规定而失去它的权威。这时,主席和多数派拒绝让他继续说下去。次日,他起草了一份抗议书,宣称如果教义由多数决定,他将不承认大会的合法性。这份抗议书在德国人分会上通过,又经过其他国家的若干主教赞同之后,提交给会议主席。原序言撤回了,新的一个取而代之。新序言是德国耶稣会修土克莱乌热匆促写成的,受到大会的喝采。几名耶稣会修士以起草教令的才能和中庸精神赢得了信任。它至少是对于极端意见的一次胜利。4月20日的公开会议有一次全体一致的投票,和谐又恢复了。但是最初以教皇名义提出的教令文本经过了很多修改,似乎表明教皇的意图曾受到阻挠。教令有一个附录。主教们以为这个附录将会被撤回,因为这样也许可以维持其乐融融的和睦气氛。他们在最后一刻获知,它将付诸表决,因为撤回便表明罗马的失败。该附录是一个诫令:教廷的宪章和教令皆应得到遵守,即使它们所禁止的观念实际上已不是异端邪说。大会明里暗里做了许多特别的努力以防止出现对这条诫令的公开异议。布里克松主教以委员会的名义向他的同胞们保证说,它不是指教义问题,他们不可质疑一个普遍原则,即服从源于合法的权威。反命题,即教皇法令没有资格要求服从,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这一教令被全体一致通过了。一些人带着沉重的心情投了票。他们意识到了只有斯特罗斯罗耶幸免的圈套。
反对派走到了尽头。大主教曼宁后来提醒他们说,他们的这次投票即意味着接受了永无谬误说。他们所做的不只如此。可以想像,他们也许设法以严格的条件来约束和限制永无谬误之教义,以免它受到根据历史先例作出的许多攻击。然而,他们在要求服从不涉及信条问题的教皇令时,正是在批准明知具有信条特征的教皇令,正是在毫不迟疑地确认目睹其日日行使着的一种权力,正是在赋予既有诏令新的权威,正是在非正式地认可宗教法庭和《禁书目录》、对异教徒的屠杀和对国王的废黜。他们维护了他们所要改革的事物,以他们的唇,庄重地祝福他们的心知道应受诅咒的事。自此以后,罗马教廷可以肆无忌惮地蔑视它的反对者,而且宁可相信这样一种信念:不存在他们不会忘记的抵抗,不存在他们不可背叛的原则,也不愿违逆盛怒中的教皇。它立即决定把永无谬误之教义提交讨论。当少数派开始知道,他们的祈求和牺牲皆成泡影,必须依赖自己的时候,他们铤而走险。劳舍尔、施瓦茨贝格、黑弗勒、克特勒、肯里克亲自或请别人写了一些反对该教义的小册子,在大会上散发。几名英国主教也提出抗议说,主教团体否定永无谬误说一直是迈向自由的一个必要条件,如果在自由协助他们达到目的之后,他们就撤回对它的保证,他们不可能在国人眼中保持他们的名誉。圣路易斯大主教承认论辩的力量,它源于一个事实,即1854年公布的一条教义长久以来一直受到质疑和否定。他坦言自己无法证明圣母无玷受孕是个真实的信条。
6月发生的一件事表明主教们在大会上的经历正在改变他们的基本信念。杜林格曾在3月份著文道,一个信条不仅要求大会的一致同意和接受,而且主教与教皇的共同意志也不应被规定为永无谬误,他们行为的普世性必须得到全体教徒的认可和批准。圣芳济会修士赫策尔神父,由于出版了支持这个论断的小册子,被召到罗马。要求他签署一纸声明,承认教皇对大会的单独确认就可使它具有普世性。他把这件事告诉反对派中有名望的德国主教,征询他们对该声明的意见,请教他们就如何处理提出建议。主教们回答说,签署声明是错误的行为;但是又说,他们只是最近才相信那种论断,起初并不同意杜林格的观点。他们不会使他因为他们仅在三个月前还怀疑的一个观点而落个被罗马.定罪为叛徒和异端的下场。他采纳了建议,但是觉得建议者在有意欺骗他。
当主教们提交给委员会的有关永无谬误说的意见书被印刷出来的时候,少数派似乎已经破釜沉舟了。他们断言,该教义将会断绝新教徒皈依的道路,把虔诚者赶出教会,使天主教在争论中陷入不利的境地,给予政府怀疑天主教徒对国家忠诚的显然理由,赋予惩罚理论和豁免权理论新的权威。他们论证说,教会的许多地方对它一无所知,古代教父们曾否定它的效力,它既没有永恒性也没有普遍性。他们宣称,它自相矛盾,荒唐可笑,欺世诳人,卑鄙无耻,决不可能因为教皇或大会的批准就成为一个信条。一名主教表示,他宁死也不愿参与对它的宣布。另一名认为这将是教会的自杀行为。
在两个月的辩论中,那些人士所作的发言经常有可能被一个多数更多地依赖意志而非理性的行为所打断,所以不可能有什么实际价值,只是起着抗议而非说理的作用。有两个发言,除了在当时有辩论的作用外,还有永久的纪念价值。一个是哈利法克斯大主教康诺利的发言,他根据《圣经》清晰有力地驳斥了取自某些神学家著作的所有显然于经文无据的教义。另一个是枢机主教达尔包的发言,他预言,那个教令增加的是权威而非权力。它所服务的那个人,其永无谬误性只是现在才确立;制定它的那个主教大会,其权利在教会中1800年以来无人质疑,而现在世界却拒绝服从。所以它将造成新的仇恨和怀疑,削弱宗教对社会的影响,导致教会的世俗权力迅速崩溃。
一般性辩论进行了三周,当辩论于6月3日由于突然分组表决而被迫结束时,尚有49位主教没有发言。少数派强烈的愤慨持续了整整一天。对他们而言,这是否定大会合法性的最后的关键机会。有一些人从一开始就对大会表示失望,认为《教皇诏令》诏令已使大会丧失了合法性。但是在没有人知道自己能否信任别人,而且尚有合理的理由期望这些最坏的规则将会放松时,他们不可能表明立场。而第二条会议规则,按照打断斯特罗斯罗耶发言的那些人的解释,授权大会可以宣布部分主教不同意的教义。这时,主教们能否继续与会而不意味着同意该规则,便成了一个问题。他们只提出一份抗议书,认为以言语相争就足够了,新规则实际执行时才是行动的时机。6月3日的表决所实行的那个可憎规则,明显不利于少数派及其事业。现在,反对派主要人物坚持认为大会无效,建议他们都不要发言,出席在圣彼得大教堂里举行的会议仅仅是为了投票否决他们所反对的那个教令。他们相信用这种方式可以驳倒对普世性的权利要求,又不会引起分裂或冲突。而更多的人反对这种激烈的示威方式,黑弗勒发挥了他的影响力。他力陈,如果他们在这个时刻走极端,其境况比他们发言还要糟。他们已经宣称,他们的发言只是为了阻止公布一个受到反对的教义。如果教义如此公布,大会就成了革命和独裁的大会,所以他们应把最有力的措施留着对付这个最后的可能事件。一致同意的原则是根本性的。它不容含糊,它明确、简单而重要,恪守它不会有任何风险。巴黎、米兰、哈里法克斯等地的大主教,贾科瓦、奥尔良、马赛等地的主教和匈牙利的大多数主教,同意这些论断,接受这些较平和的同工的策略,同时保留大会是无权威的这个意见。但是有些人则认为,参加一个他们已不再尊重的会议是得不偿失和前后不一的。对于几个段落的辩论一直持续到7月初,最后教令在有88张反对票的情况下通过。人们被告知,将在18日以庄严的仪式宣布教皇的永无谬误性。所有参加者必须署名以示同意。少数派的一些主教随即建议,他们皆应与会,重申异议,并拒绝签名。他们力劝同道者树立一个勇敢和虔诚的光辉榜样,因为,人们如果认为主教们被吓得发抖,天主教世界将不再保持对信仰的真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之中有一些人宁可背叛信仰,也不愿招致被革除教籍的惩罚,宁可服从权威,也不愿服从真理。这些人愿意听到教皇宣布:“La tradizione son’i。”(朕即教义——原文为法文)。少数派中一小部分人坚决认为,反对派应该用书面形式再次表达对它的否决,并在仪式前集体离开罗马。最彻底最坚决反对该教义的一些人建议采取这一方针。由于日期紧迫,他们被劝说道,一场不可阻挡的风暴即将来临,梵蒂冈会议的教令,将会因为一股比主教更强大的力量和一个比分裂更安全的过程而逐渐失去作用。主教们深信教令是无效的,将会无声无息地失效。他们决意使教皇和他们自己避免一场分裂的不良影响。他们最后的声明,Lademibre Heure(《最后宣言》——原文为法文),呼吁耐心,劝告依赖上帝明智、和平的指引。他们认为他们已经确定了拯救教会的方针,那就是:教导天主教徒拒绝承认大会——按照行动自由的宪章原则,这次大会是不合法的,按照教义,它不是一致同意的,——但是在与面临着几场大风暴的权威相抗争时不要有过激行动。他们设想这样便有可能无需牺牲信仰和理性去拯救教会的和平与统一。
[1]这篇论文首次发表于The North British Review,LIII,No.105(October,1870),183-29:重印于The History of Freedom and Other Essays(London:Macmillan Co.,1907),pp.492-550。
阿克顿一克莱顿通信录
曼德尔·克莱顿,即后来英格兰教会的一名主教,是五卷本《宗教改革时期教皇制度史》(History of the Papacy during the Reformation)的作者。头两卷出版于1882年,克莱顿向《学会》(Academy)的编辑建议请阿克顿评论此书,“因为我想请一位堪当此任的英国人指出我的缺点。”阿克顿的评论也丝毫不显得勉为其难。他所批评的主要缺点,就是常见的那种道德上过分的宽宏大量。克莱顿表示感谢,真诚赞美他的坦率和认真。五年后,作为新创刊的《英国历史评论》 (English Historical Review)的编辑,他又邀阿克顿评论下两卷。这一次,阿克顿不只是配得上一个酷评家的名声了。其评论的第一稿极其严苛,甚至连学术争论通常的客套都没有。克莱顿打算发表这篇评论,他写信给牛津大学教授和杂志社成员R.L.普尔,谈到这篇“糟糕、激奋、几乎语无伦次”的评论和一名编辑“邀请和发表对自己猛烈的抨击”的可笑处境。最后,在阿克顿和克莱顿数次通信(最重要者如下所录)之后,阿克顿主动重写了评论。这最后一稿发表在1887年的《英国历史评论》上(又转载于《史论集》[Historical Essaysand Studies))。他的批评尽管没有实质上的修正,但是措辞变得温和了。此处收录的两封信的原件是剑桥大学图书馆所藏手稿的一部分(Add.MSS,6871)。阿克顿这封信中大约四分之一的内容以及信的附记曾被草率地编辑在《历史论集》的附录中(把“Gams”认作“Gauss”,“Penn”认作“Perrin”,等等)。更准确的简略摘录,以及克莱顿的回信,也曾发表在《曼德尔·克莱顿的生平和书信》(Life and Letters of Mendell Creighton)(伦敦,1904)中。这次将全信同时收入(只省略了克莱顿回信中的一段无关内容),以展示两人性情和思想的有趣对照。阿克顿的行文特别率直,在语调和观点上显然较他的大部分正式论文显然更为犀利。在他的通信集中,这封信也是他的简洁文风的一个好例子。
——编者
戛纳,1887年4月5日
亲爱的克莱顿先生:
诚挚感谢你的来信。你的信虽然标明是4月1日,其直率仍像我的狡黠、含蓄的评论一样。如果你同意推迟发表我的手稿,就使我有时间改正包括你指出的几处错误。将来从容地修改,其他部分也是可以更好的。如果我的回信冗赘以至显得絮聒,请你原谅。
有些人指责我只是抨击德国人,却没有指明一个更好的方法,看来这种批评冤枉了我。我曾努力表明他们历史著述的进步和部分的提高;我很少说出自己的异议,而是尽量为我不同意的观点找出可能有利的证据。没有人比我更远离柏林和图宾根两学派了,但是我对于自己的异议只想点到为止。我认为海德堡学派无可借鉴,我也这样说了。或许有时我表述不清,因为你说你对罗马学说的要义的赞赏,在我这里没有一点儿共鸣。如果这个结论得自我本人的言论,那就是我的过错。但是这对(H·R·《英国历史评论》)上的一篇评论无关紧要。
又,你说我急于证明分裂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对此我只承认一半。分裂起因于争论中一个特定而明确的问题;当他们在这个问题上产生分裂,其后的事情势所必至。但是他们不必在此特定问题上闹翻。它是路德所抨击的一个新观点。支持它的神学权威十分罕见。哈德良六世、特兰托会议的众多神学家以及后来的许多神学家,甚至包括耶稣会神学家,都不赞成它。因此,假如在罗马存在着这样一些有影响的人士,譬如像先前康斯坦茨会议(Constance)的某些神父或伊拉斯谟或格罗珀那样的人,他们很可能会更倾向于路德而非台彻尔的观点,直接促成对亡灵赎罪券的必要改革。
然而那就是引发争论的原因,其后果则源于那个特殊的理论或实践。Cassante Causa Cassat Effectus(有其因必有其果)。如果在1517年就提出六年后继任教皇所希望的、许多后来的神学家也要求的改革,如果在the Exposition de la Foi(《关于宗教信仰的声明》)一个半世纪之前实行改革,本来可以避免其后发生的一系列特定事件。
因为宗教改革不同于文艺复兴或近代革命。后两者在许多地方是自发运动,是由于虽不相同却相似的原因。宗教改革或多或少直接起源于路德,起源于他从罗马在那个有争议问题上的压制中逐渐得出的结论。
因此,我必须让那些人承担责任:所有的人两百年前便已在谈论,一百年后仍有许多在谈论的事情,他们在1517年却拒绝谈论。这些人的动机不是一种宗教观念,一种为了对抗另一种救世说而建立的救世说,而是一种教会团体的观念。普里雷斯说得非常清楚:他们认为,得到了对灵魂负有责任的最高权威允许、间接或默示性批准的事情,如果被人放弃了,整个权威体系将会崩溃。
(英国从教会中的分裂沿着另一条几乎是平行的道路发展。上述论点对它也是适用的,但这不是这里要讨论的问题。)
当然,一个不同意见者,一个哲学史家,一个教义史教师(Dogmengegeschichtslehrer),也许会说,即使事情的发生和发展如我所言,然而遍地都是火药,任何火星都可能引发相同的爆炸。我不能不同意这个见解,我不打算反对它。但是对此我一无所知。我们只能根据实际发生的事情说话。而实际发生的事情是,路德做出了公正的反抗,圣传之权威和人类的精神利益皆站在他那边,天主教神学家基于一个既无历史根据又无博爱精神的理由,拒不赞成他。
因此,我要让两类人承担起分裂的责任。一类是,在博尔吉亚任副首相和主教期间,提倡特赦祭坛(the Privileged Altars)学说(和间接地提倡豁免权学说)的那些人;另一类是,从1517年至1520年为了教皇权力而牺牲教会传统的那些人。
即使路德因为匕首和笔杆的压制而被迫沉默,许多分别发源于不同地区的改革溪流——威克里夫、胡斯之前的波希米亚人、胡斯、胡斯之后的波希米亚人、共同生活兄弟会(the FratresCommunis Vitae)、乌尔曼所说的神学家,以及二十多处类似的改革之流,能否汇聚成一江滔滔洪流,是一个理论问题,与此处讨论的不同。如果没有格伦维尔或诺斯的帮助,也许美国已不存在。
我的目的不是想说明分裂如何可以避免,而是要说明它是如何造成的。在我看来,原因在于同教皇在世俗领域的专制权力(以及其他很多专制种权力)一起扩张的教皇在宗教领域的专制权力。我认为根源在此,而那个意大利的君主只是个枝节问题。我把其后发生的事情归因于公会议衰落后那些观念的发展。我要探察的正是它们生长的园地或摇篮。即使罗维尔或博尔吉亚未曾寻求或赢得领土主权,分裂也同样会到来,不是发生在和英国人之间,便是发生在和萨克森人之间。
很遗憾,从你的著作中没有发现这方面的叙述,即那一特殊教律在肯皮斯和伊拉斯谟两时代之间是如何被确立的。如果我曾经就此多说几句,它就不会使你的读者感到莫名其妙。这不是我们有严重分歧的地方。当你谈到那场危机时,我相信,你将会阐明它是如何形成的。很可能,你不会给出和我完全相同的理由,因为你比我更相信分裂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想我有理由认为,这两卷并没有涉及到宗教改革时期教皇制度的一些主要方面,并表明我希望在第五卷能看到这类阐述。
我们在宗教法庭问题上的分歧完全不是个偶然性或程度的问题。这里我要再次否认我的异议中有神秘难解之处。问题不在于你是否喜欢宗教法庭——我的意思是这是《英国历史评论》可以表明但不应加以讨论的问题,而在于你是否能够把中世纪后期的教皇制度说成是一种宽容和开明的制度而不影响历史的真实性。在此问题上你的意见给我的感觉,恰如我听说法国恐怖分子是宽容、开明和温和的时候的感觉一样。请耐心地听我把意思阐述得更清楚。
我们并不是在谈论15世纪末或16世纪初的教皇制度,其时,迫害的浪潮明显地停歇了两代人之久,一直到1542年才重新兴起。我们也不是在谈论西班牙的宗教法庭,它同葡萄牙、马耳他、威尼斯等地的宗教法庭一样,显然不同于罗马的宗教法庭。我指的是从英诺森三世至胡斯时代,即13和14世纪的教皇们。他们建立了一套迫害制度,包括专门的法庭、专门的人员和专门的法律。他们精心设计、发展和实践这种制度。他们以每一次惩罚(宗教的和世俗的惩罚)来保护它。他们千方百计地判处每个反抗者死刑和永罚(damnation)。为维持它的存在,他们建立了一套新的诉讼程序,其手段之残酷前所未闻。他们为它创制了一整套法典,创制过程延绵数代,这套法典未被发现。
但是,尽管它不见于该书,却见于那些流行的著作中,每个研习教会法和教皇制度的罗马天主教学者都非常熟悉它。它在上千次争论中已被驳得体无完肤。它一直受到抨击,一直受到保护,从未受到任何一个天主教权威的怀疑或否定。数十种著作,包括一些官方著作,都记载着它的细节。
的确,它是中世纪教皇制度中最引入注目的事实,就如同后来的宗教法庭及其所作所为是现代教皇制度史最引人注目和最富有特色的事实一样。一个人被处绞刑,并非因为他能否证明自己的要求符合善德,而是因为被证明犯有一桩特殊罪行。一次诉讼使他一生蒙羞,即使他是一个好丈夫或好诗人都于事无补。一个罪行便否定了一切,否定了永远。我们都同意加尔文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许多人认为他是人间最好的宗教导师。但是塞尔维特那一件事便抵消了九件善举,只此一件事便确定了他所承当的名声。因此它与中世纪的宗教法庭,与创立和运转它的诸教皇是分不开的。那就是爆发点,即他们兴衰所系的制度信条。因此它比他们统治体制的任何其他部分都更为世人所知。它不仅决定着判决,而且充满了想像,煽动人类的热情。我并不认为它没有影响你的评断。实际上,我清楚地看到,你对宗教迫害所持的温和和容许的观点,是如何使你以一种愉快和赞许的口吻,谈论你的名单中除摩尔和索齐尼之外几乎所有实施者。而一个赞扬摩尔和索齐尼的人对待宗教改革舞台上其他演员的态度,将势必像我们对待法国大革命衰落的过程中从迪穆里斯到巴拉斯的一连串人物的态度一样。但是使我极其惊讶的是,你不是认为教皇实施的是正义的酷罚,而是认为他从未实施过酷罚。你虽不认为这些误信者落人刑讯者和火刑吏之手是罪有应得,但是你忽视了,甚至否定了,至少是暗含地否定了,刑讯室和火刑架的存在。
我想不出还有比这更难以解释的错误。我想,当我把你和纽曼等而视之时,我是在竭力以最温和的方式表达我的歧见。
西克斯图斯四世和西班牙宗教法庭的情况亦是如此。你所说的话,黑弗勒、加姆斯和其他的一些人已经说过。他们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西班牙宗教法庭的公开辩护者。黑弗勒谈论希梅内斯时,就像人们可能谈论安德鲁斯或泰勒或莱顿时的语气一样。但是教皇到底在什么意义上不为他藉以建立法庭的体制负责呢?假设我们按照请求通过了一项法律,授予达费林那种权力,我们必定负有责任。当然,在这种情况下,请求者也要分担责任。但是如果所请求之事是恶的,例如请求允许通奸,那么允许者也应分担行为人的罪责。现在,自由主义者认为宗教迫害的罪恶甚于通奸,希梅内斯的所作所为比亚历山大六世与罗马名妓寻欢作乐罪恶得多。无论允许之事是好是坏,责任总是存在的。如果是坏事,给予许可的权威就难辞其咎。西克斯图斯是遗臭万年还是流芳百世,取决于我们对迫害和专制的态度。他有无责任,只要看看那些显而易见的史实就知道了。
这里我的意思同样没有丝毫的神秘或费解之处。它并不求助于秘典,它没有不可告人的道德目的。它所意味或蕴含的不过是些极为常见和熟悉的事情。我所求助的不过是普通的、甚至是通俗的法典。
在这两个问题上,我们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在你评价人物的原则上,我们的分歧就更大了。你说,不能拿我们的最高道德标准对权威人物评头论足。我的确不知道你是否因为其地位,或其成功和权力,或其所处的时代而宽恕他们。时代的理由在有限的事例范围内也许有点儿价值。它不允许我们说某人无法分辨善恶,除非我们能够说由于他是生活在哥伦布之前或在哥白尼之前,所以无法分辨善恶。它极少可以适用于主基督诞生1500年后的基督教世界的中心,否则,那将意味着基督教只是一个形而上学的体系,从别处借来一些伦理准则。倒不如说它是个伦理体系,从别处借来了形而上学。伦理的进步意味着白不断地向黑转变,意味着受崇拜的东西被付之一炬。从圣约翰到伊丽莎白时代,几乎不见这种事情发生。
但是,如果我们可以讨论这个问题,直到彼此意见大体一致,如果我们要充分论证对卡莱尔谴责的不当和历史上的法利赛教义,那么我不能接受你这样的标准:我们不应像评价他人一样评价教皇和国王,而应当采取一个有利的假定,即他们是不会犯错误的。如果存在着一个假定的话,它却是不利于权力拥有者的,权力越大,越是不利。历史责任必须弥补法律责任之不足。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大人物往往是坏人物,即使在他们运用影响而非权威之时。当你再补充上权威造成的腐败趋势或确定性时,就更是如此。最为有害的异端邪说,莫过于那种认为职权使入神圣的观点。这是天主教敌人和自由主义敌人的会合与欢庆之地,也是让目的学会了为手段正名之地。你会把一个像拉瓦亚克一样没有地位的人推上绞架。但如果历史是真实的,那么伊丽莎白曾要求狱吏杀害玛丽,威廉三世曾命令苏格兰事务大臣夷除一个家族,这些更可恶的罪行有关的更伟大的名字,你却可以因为某种神秘的理由而宽宥这些罪犯。但我会为了显而易见的正义,把他们吊得比哈曼还要高;为历史科学考虑,则要把更多罪犯吊在更高的绞刑架之上。
考虑时代因素会降低道德标准,而对地位的尊敬则降低得更甚。历史英雄若是成了道德楷模,褒扬他们的历史学家,如弗劳德、麦考莱、卡莱尔,便成了道德导师和正人君子。坦率而言,我认为没有比这更大的错误了。依我之见,道德法典的弹性标准是权威、尊严、历史功用的秘密所在。如果我们可以因为才智、成功、地位、名望而降低通行的标准,我们也可以因为某人的影响、信仰、党派或者因他的荣辱而兴衰的高尚事业而降低这些标准。这样一来,历史学便不再是一门科学,不再是争论者的裁判,迷途者的灯塔,不再是世俗权力和宗教本身一直倾向于压低的道德标准的支柱。它的作用体现于它应当支配的领域,它对最邪恶事业的制约,比对于最纯洁事业的促进更明显、更有力。
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是辩护史学和我愿称之为良知史学的区别所在:某届意大利政府受到教皇的唆使,高额悬赏逃走的某些公民的头颅,这些公民被怀疑是新教徒。但无人领赏。教皇的一名大臣给该政府写信说,圣父等得不耐烦了,期望不久便可以听到可信、有赏、英勇的杀人事迹。写信人现在躺在世界上最宏伟的陵墓之中,他被合法、感激、趣味相投的罗马权威人物封为圣徒,在祝福他的声音中,他的雕像以祝福的姿态在阿尔卑斯高山上俯视着伦巴第平原。他的画像挂在我们的教堂里;他的牌位摆在我们的祭坛上;他的著作在我们的学校里教授和传阅。他的编者特别赞扬我提到的那封信;纽曼称颂他是一位光荣的圣徒。
这就是你所需要的一切,甚至不止这些。他生活在多年之前,他拥有最高的社会地位,有成功,有荣誉。最富才智的天主教徒、改宗者、沉醉于新教英格兰的信念(或许是偏见)的人们,对他顶礼膜拜,视他为一面圣洁之镜的教会随着他的好名声而兴衰,而你若称他是一个可耻的谋杀者,成千上万的善男信女将会受到伤害,将会为此而痛苦。
我们该如何称呼他呢?In foro conscientiae(在良知面前),你如何看待此人和他的崇拜者?你将如何评价夏洛特·科黛——如果她刺杀的是博罗梅奥而非马拉?在你看来,他处在但丁笔下的朝拜者旅程中的哪一个阶段?
既然你说,你对罗马学说精髓的赞许在我这里得不到共鸣,尽管你在措辞上不够严谨。那么有人也许要问,这些精髓是什么?为了在罗马教会内得救,我们应当接受追授这种圣徒所包含的意义,这就算得其精髓了吗?还是我们不应当接受它呢?哪种行为符合它的精髓?当纽曼或曼宁祈求圣查理·博罗梅奥的时候,他们的行动符合罗马学说的精髓,还是与它直接抵触?简言之:一个人若听从这一系列论证,这一群证人,这一帮权威,去追随圣查理的足迹,他能否得救?
当然,我知道,你有时的确严厉地谴责了一些大人物。但是我反对的那种学说体现在你的序言中,体现在你很难想像教皇是个投毒者的事情上。这是史学中一个重要的方法论问题,其重要性远远大于你这些话的含义:你说, “我认为你惟恐有失偏颇;仿佛你写作的目的似乎是为了安抚人心,你反对那些认为教皇比平常人更加邪恶的人。”这不是我的意思,因为你对宗教法庭的看法的确使我感到迷惑不解。而且,你对佛罗伦萨阴谋中的西克斯图斯四世要比对其他人,例如卡波尼或鲁蒙特,严厉得多。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天主教的权贵们特别邪恶,而是指权威人物普遍邪恶——路德和茨温利和加尔文和克兰默和诺克斯,玛丽·斯图亚特和亨利三世,菲利普二世和伊丽莎白,克伦威尔和路易十四,詹姆斯和查理和威廉,波舒哀和肯。在这些事面前,说神学家比俗人更不诚实,说我们教会中的教士普遍渎神(而渎神是一桩严重的事情),都不过是细枝末节。再进一言,以解释我对你使用史料的反对意见。那位帕斯托尔自诩掌握很多你不知道的资料。他的见解并不十分高明,甚至他的信仰似乎主要是教会的信仰。但是我的确了解他的丰富知识给他的深入研究提供了动力,这是他优越于你的地方。就此而论,我对以文化史(Culturstufe)为论题(如你的论题)的著作因各种原因没有足够的说服力而感到遗憾。我的意思不是要忽略可以从相反角度提出的意见。在你开始写作时,对手当中格雷戈罗维乌斯最具竞争力。现在不同了。我本应该祝福你充实自己以有力地对付一个新的危险。我确信,你将把这封冗长而好斗的信,视为对发自内心的信任和尊重,而非敌意的证明——尽管我竭力反对你的做法。我的做法对我而言似乎更明了和更稳妥;但是仅仅因为学识不足,它从未能够使我试着写一部历史著作。我将把它归纳成如下一些原则,而把对它们的阐释和发展留给你去做。
依然是你最诚挚的 阿克顿
给欲治史者的忠告:勿要造访炼狱山,即奥斯丁所说的生产泻盐的镁矿石山;或者忽视细微、隐蔽之处。
在道德科学中,偏见即不诚实。
史学家必须与这些诱惑作斗争:他的特殊生活方式的诱惑,来自他的国家、阶级、教派、学派、党派、权威人物、亲朋好友的诱惑。
这些影响因素中最可尊敬者乃是最危险者。
没能根除它们的历史学家,恰如按一己好恶投票之陪审员。
在评判人物和事件上,伦理标准先于宗教、政治或民族。
历史伦理学不能囿于派别门户。
做出判断时,不要依照宗教、哲学、政治体系的正统标准,而要依照事物是否促进良知的正直、诚实和权威。
把良知置于学说和成功之上。
历史学既不给不幸提供补偿,也不给错误施加惩罚。
道德法典的主体部分亘古不变,久为人知。甚至现在,它在欧洲尚未被普遍接受。今昔道德原则并无很大差别。但是对良知的认识和分析不过才有1700年历史;而对诚实的认识和分析不早于我们这个时代——阻碍东西方圣典的时代。
在基督教世界,时间和空间不是藉口——假如使徒的圣典足以拯救世界。
非凡的头脑深思熟虑,完备而缜密,不可以俗套释之。
根据词义(Ex vi termini),好人物和大人物超脱环境的影响。
但是善德通常与权威结盟,为环境所支持,极少反映孤独心智的力量和智慧。
罪恶横行之普遍,无意识谬误的影响之微小,胜过史家所言。善与恶比邻而居。不要在一个人的身上寻求人为的单一性。
历史传授着一种并非私人经历和家庭传记的心理学。
公共道德的原则同私人生活的道德原则一样明确,但是它们并不同一。
高尚事业所给予某人的免责少于邪恶事业所给予他的罪责。
最后的裁决取决于最恶的行为。
检验品格,看他的行为不如看他的真情实感。人很少比其言语更优秀。
信函比史书更好地记录着历史:让一个人自证其罪。
没有公共人物经得起私人言谈和信件的暴露。
细察之下,最好的名声也不复存在,对此要有所准备。
在历史领域,公共生活中的邪恶少于罪行。
积极主动的罪恶应受到更多的谴责。
最严重的犯罪是杀人。
同谋者不好于谋杀者,策划者更坏。
出于私人动机或公共动机、政治动机或宗教动机而杀人,eadem est ratio(应同等论处)。在道德上,后者都是最坏的。犯罪之源是pars melior nostri(我们中的更杰出者)。应当拯救的,却在行着毁灭。恶者顽固不化,证据不利于忏悔。
信仰必须真诚。受罪恶的保护,它便不再真诚,从神学上看那不是信仰。主的恩典不是藉罪恶维持的。
颠倒主动者与被动者的位置,看看事情会怎样。
历史关系着生,宗教关系着死。它的诸多作用和精神非吾侪所能知。
在宗教信仰、实际功用和科学性上,巴罗、巴克斯特,波舒哀的学说超过佩恩的学说。按我们的尺度,他的高尚道德超过他们。
合法权威的罪行比图桑夫人选中的不法平民的罪恶更严重。谋杀除可用毒药或匕首,还可用法律,用貌似合理与有利可图的战争,用诽谤。
伍斯特学院
1887年4月9日
亲爱的阿克顿勋爵:
来信收悉,表露出的一番真情实意,我的感激之情不胜言表。您在我面前树立起这样的标准,对我是弥足珍贵的鼓励。以此自省,我无话可说,惟有接受:efficaci do manus scientiae(我给予强大的知识之手——原文为拉丁文)。面对这一理念,我只能承认自己的肤浅、轻率,和自己学识的浅陋。史学在您心目中是塑造人格的艺术,治史需最严格、最充分的训练。无法不同意你的意见,因为的确应当如此。
我只是认为,自己非常缺乏从事所担当工作的必要条件。我曾为此默默苦读,在我的脑子里,动笔写作是遥遥无期的事情。当时,我收到一封来信,请求我整理一位老绅士的文稿。我与这位绅士相识不深,但他在弥留之际曾让我担任他的遗作管理人。我是在牛津大学博德利图书馆与他结识的,他在此研究大学史。他享年七十四岁,留下了一大摞笔记。其中我所能联缀成篇的只有一篇论述威克里夫牛津生活的论文。这些笔记簿使我惴惴不安,激励我认真地动笔写作。我认为自己已最真诚地做了我所能做到的事情。一切皆是为了继承前人的遗志。我为此而写作。
我完全同意您有关历史评价的原则。但是很明显,我所主张的决疑法,在很大程度上不会为您所赞同。我记得,1880年我在宴会上遇见约翰·布莱特,他火气很大,显然内阁会议反对他的主张。在他说过的话中有这样一句:“如果人民知道政治家是些什么东西,他们会起来把他们统统绞死。”但次日我又碰到一位曾与格莱斯通谈过话的年轻人,他鼓励他从事议会活动,说:“从政是服务人类最高贵的途径。”
我的黑格尔精神足以让我把这两种评判结合起来。然而,结合的结果是无法用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来表述的。在研究历史时,一位主教可以得救的问题,会不自觉地扩展到官吏、君主和教皇等人身上。序言中那句令你不满的话,其意思是,任何干大事者,都处在一个有代表性的位置上,它要求我们予以特别的考虑。自私,甚至过错,即使是为了某种思想、某项制度,或为了维护有关社会基础的公认观念,并非就不再是过错,但是它毕竟不同于私人的过错。它更难于证明,而且它对其他人的道德意识的冲击,或对行为人道德意识的负面影响,也是不一样的。当权者的行动受制于在他背后起作用的力量,他只是他们的代表,他的道德水平几乎总是低于大众的道德水平,但是通常有一条不变的界限,在此之下他不能免于惩罚。杀人就是杀人,但是,一个出于个人利益的杀人者,和一个给也许肯定会死的病人治病的粗心医生,他们之间毕竟有所不同,他的粗心是难以证明的。
今日之宽容是指什么?它是指宽容者的一种美德,还是指因为各派势均力敌,只好承认宽容?在我看来,情况似乎经常是,当它实际上是指后者时,我们却以为它是指前者。我的自由主义承认人人皆有权坚持己见,同时也让我承担起这样的责任:要告诉他们何谓最好的意见。然而我丝毫没有把握说,这也是我的所有自由主义朋友的真正信念。法国的自由主义使我无法相信它的普遍性。我也不能很有把握地说,如果腓特烈·哈里森或考特·莫里森属于多数派,他们会如何对待我。在我看来,拥有一个清晰明确的社会理想对拥有者是危险的。中世纪的教会就有一个这样的理想:其结果是宗教法庭,它受到共同感情的普遍支持。在15世纪末期,依我之见,教皇制度似已厌倦了宗教法庭,它不再有很大的支持了。教皇们对犹太人、马拉诺人和土耳其人相当宽容,他们并不攻击人文主义者,他们并没有擦亮那些旧武器,投入新战场——只有西克斯图斯四世除外,他认可了西班牙的宗教法庭。对于他,我表达自己的看法也许不够严谨,但是我的书没在身边,我不能确切(记得)我说了些什么。我的意思是,就西克斯图斯四世而言,这种认可只是例行公务。如果拒绝承认,他将不得不提出新原则以建立新的教会司法制度。倘若他真的这样做,我会赞扬他;然而我并不因为他没有这样做就认为他特别喜欢迫害人。他只是接受了他看到的事情而已。我的目的不是要为他正名,而是要把他像别人一样看待。然而,现在我认为我错了,你是正确的:他应负的罪责比我所承认的更严重。我想他很清楚这一点。您对整个宗教迫害问题的评判要比我严厉得多。社会是一个有机体,它的法律反映着它认为对自身生存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在英国,过去人们因盗羊被处以绞刑,那是因为人们认为盗羊是一种应以重刑加以禁止的犯罪。我们仍认为它是犯罪,但是我们认为用较不严厉的惩罚可以更有效地制止这种行为。今天,人们对何谓异教邪说意见不一;他们并不认为它对社会构成威胁,因而不要求施加惩罚。然而一个真出于良知认为异教邪说是一种犯罪的人,也许会被指责犯了一个知识上的错误,而未必被指责犯了一桩道德上的罪行。宗教改革的直接后果并非有利于思想自由;知道教会统一已不复存在的加尔文,他的错误要比竭力维护这种统一的诺森三世严重得多。我徒劳地想要确认罪行的等级,不然历史就变成了令人厌倦的邪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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