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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 夏风颜 (现代)
  这样的慧心,外表却是枯槁。她也类似于苦艾,味道苦涩,内心却别有馨香,嚼起来有回甘,耐人寻味。
  艾米莉·狄金森于 1830年 12月
10日出生在美国阿默斯特小镇上。她并不美丽,经历也不够传奇,终身未嫁,生活得像修女。她死在她出生的那栋房子里。这辈子除了去波士顿看过两次眼病,基本上没有离开过小镇。她的父亲和哥哥都是律师,父亲还当选过议员,家庭属于中产阶级,所以她衣食无忧。她几乎不见客人,不外访,足不出户,天天在家里忙着烤面包、做布丁,种点冬天也能开花的植物,侍候长年生病的母亲,剩下的时间就是写诗。那种年头女子的智力和才华并不是值得炫耀的事情,大约她写诗的时候也是偷偷地,在烤面包的间隙,在晚上睡觉之前,写在小纸片上,塞到抽屉里。那样的日子,我们完全可以从她的《穿过黑暗的泥土,像经受教育》那首诗里感受得到,黑暗的寒夜里,像一朵花的根一样坚守,破土而出的时候,自己欣喜若狂。
  在她去世以后,她的妹妹无意中从一个盒子里发现了姐姐的大量诗歌,禁不住吓了一跳。在狄金森不到 56年的生命里,留下来
1800余首诗--这里面除去应朋友要求,发表过不到十首之外,其余的都没有发表过。妹妹和朋友为她的诗集出版开始奔走,直到她死去30年后,人们才认识到她的价值。在纽约圣约翰教堂的诗人角,人们献给她的铭文是:
"啊,杰出的艾米莉·狄金森!"
  25岁以后,狄金森差不多就与世隔绝了。她喜欢身着白衣,在自家那幢有着棕色的砖、高大树木和一片花园的大宅子里走来走去。客人到花园来喝茶,见到的只是她白色的裙裾隐没在花树之后。人们叫她为"阿默斯特的修女"。
  她恋爱过吗?少女时候暗恋过谁?可曾为他心跳?成年之后又对谁动了心,为他一生未嫁?或许是她的同学,或许是她的老师,或许是她家的一个世交,常常来她家喝茶,而她只好偷偷地躲到花丛的后面。
  她的老师说出来要吓人一跳,爱默生和梭罗都教过她。
  有好事者考证她爱过三个人,一个是并不欣赏她的才华的编辑;一个是牧师,只见过两面;还有一个是法官,一个有妇之夫。有人认为有一首诗是她三段爱情的明证。
  我的生命曾两度终止,
  在终止之前,它仍在等待,
  看第三次苦难的秘密
  是否会被时间的手揭开。
  如此巨大,如此难以想象,
  就像曾经的两次,令我昏厥。
  我们只能一次次告别天堂,
  一次次梦想着与地狱告别。
  这三段感情非但没在对方心里掀起狂风大浪,甚至别人根本就没注意过她的存在。谁会想起这个害羞、娇小、外貌平凡的女子?
  虽然她后来成为世界最杰出的诗人之一,可是在爱情面前,她和我们一样,只是一个卑微而羞怯的女子。
  她的爱情诗中,我最喜欢的一首是《他用手指摸索你的灵魂》:
  他用手指摸索你的灵魂
  像琴师抚弄琴键
  然后,正式奏乐
  他使你逐渐晕眩
  使你脆弱的心灵准备好
  迎接那神奇的一击
  以隐约的敲叩,由远而近
  然后,十分徐缓,容你
  有时间舒一口气
  你的头脑,泛起清凉的泡
  再发出,庄严的,一声,霹雳
  把你赤裸的灵魂的外衣,剥掉
  巨风的指掌抱握住森林
  整个宇宙,一片宁静
  没有人比她写得更好。一个女子在爱上一个遥不可及的人时,是那么无助、脆弱、谦卑,心随时都会碎掉,无论是远远地看到他,还是听到他的声音,还是闻到他的气息,一点点的只言片语都会刮起飓风,像琴师叩击琴弦,用一点力,琴弦就会崩断,像溺水的人临死前的窒息。狂喜到惊恐,幸福到脆弱。然后是一片宁静,像风的手掌抱住了森林。多美的比喻。
  曾经和他并肩走过,他的衣袖飘拂在我的手臂上,像一只小手在挠;每天看报纸,为的是看到他可喜的名字印在上面;一千遍一万遍地读他仅有的几封信,模仿他的签名,然后把这些信背下来,在自己烤面包的时候,做女红的时候,种花的时候,用画外音读给自己听。在别人看来是凄凉,在自己却是快乐的。
第25节:狄金森:我说爱情如苦修(2)
  几封并不热烈的回信,几次偶然的邂逅,构成了一生的回忆。把仅有的一点点爱情放在心里,一遍一遍地品味,最后酿成了蜜;一遍一遍地涂颜色,把一幅用笔稀薄的素描,最后画成了一幅浓墨重彩的油画。
  外表如修女的她也曾经唱过铿锵的爱之宣言《等待一小时,太久》:
  等待一小时,太久--
  如果爱,恰巧在那以后--
  等待一万年,不长--
  如果,终于有爱作为报偿
  永无报偿,我知道。爱一个人就如同苦修。是我自己愿意穿上芒鞋,拿起僧钵,将金缕衣换成百衲衫,拄起竹杖踏上不归路的。是我一心向佛,我怎敢命令佛向我靠近。
  所以,我仍然是一颗修女的心,把你当信仰一样地来爱。我不要求你给我尘世的幸福,甚至我不愿意让你知道我在爱你。
  这样,静悄悄的就好,像风的手掌抱住森林。
  到弥留之际,我都会守住这个秘密。只是,我想:
  为你开花,逃出墓地,
  让我的花开得成行成列!
  被她爱着的人是多么幸福,可惜他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子,愿意逃出墓地,愿意为他开花,开得成行成列,等待他从花丛边经过。
  爱得那么热烈,爱得那么谦卑,爱得那么高贵,爱得那么幽微。
  一场南北战争成就了《乱世佳人》,可对于狄金森来说,战争始终是响在远方的炮火,她躲在自家的花园里,躲在自己的闺房里,躲在属于自己的小小世界里,写诗。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她的单纯成就了她的丰富。
  弗吉利亚·伍尔芙说过,一个女人要成为作家,必须有两个条件:
一是有五百英镑的年金,二是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狄金森这两点都具备了。世事的纷扰被她挡在心门之外,她只管让一颗洁白的心在黑暗的泥土里成长。
  她只思考死亡、自然、爱情、永恒的问题。
  她选择了独身,为的是把自己完全献给诗歌和爱情。洁白的衣裙是祭坛的桌布。巴尔扎克曾经说过俏皮话:
一个小伙子应该注意自己的内衣是否洁白,因为爱情的祭坛上需要洁白的桌布。
  她的诗歌表现出智识上的丰饶,而非身体和自然的丰饶,与聂鲁达、惠特曼的诗歌相反。后者代表着人间热气腾腾的原欲、葳蕤的生命力,用叶嘉莹的话叫做"直接感发的力量",而狄金森的诗歌却需要思索、细细体味,常读常新。那么多的破折号是她在沉吟,是我们在思索,是中国画里的"留白"。
  像一道禅,像一杯苦茶。
  她无疑是赞同雨果的那句话的: 比陆地更广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人的心灵。
  她的一首诗与雨果的想法如出一辙:
  头脑,比天空辽阔
  头脑,比天空辽阔--
  因为,把他们放在一起--
  一个能包含另一个
  轻易,而且,还能容你--
  头脑,比海洋更深--
  因为,对比他们,蓝对蓝--
  一个能吸收另一个
  像水桶,也像,海绵--
  头脑,和上帝相等--
  因为,称一称,一磅对一磅--
  他们,如果有区别--
  就像音节,不同于音响--
  她比雨果更有胆识的地方在于认为人的心灵甚至可以和万能的上帝抗衡。因为他们都能创造属于自己的伊甸园。
  我想起伟大的米开朗琪罗,1508年,教皇朱利奥二世要求米开朗琪罗为梵蒂冈西斯廷教堂绘制穹顶画《创世纪》,他花了4年零5个月,终于完成了这一传世巨作。他长期躺在一个18米高的架子上,仰着头,夜以继日地工作。完工的时候,37岁的他已经累得像一个老者。由于长期仰视,他的头不能低下,看信都要举到头顶。他用自己的健康,自己的生命,自己的坚韧,创造出了不朽的《创世纪》。
  狄金森也是一样,几十年如一日,抵挡住尘世幸福的诱惑,用她的笔,用她的诗歌,筑起一个巨大的穹顶,上面星光灿烂。
  读她的诗,你会发现原来在一袭缁衣的里面,还可以有着这样的流光溢彩,深入她的心灵,你会发现一个凡·高绘出的群星璀璨的天空。星星都被热情熔化了,变成了流体。整个天空成了熠熠生辉的河流。像坟墓一样的幽闭中,居然别有洞天。
第26节:狄金森:我说爱情如苦修(3)
  在生活上她和普鲁斯特很像。普鲁斯特早年是上流社会的宠儿,沙龙中的娇子。可是他患有致命的哮喘病和花粉过敏症,随着病情的加重,他不能见到任何光线,不能听到声音,不能闻到植物的香味。差不多从35岁起,他就生活在一间四周钉有软木、窗户上挂有厚毯子的黑房间里,用了生命最后的16年时间,完成了长篇巨著《追忆似水年华》。在一个无声无息、无色无味的世界里,他能依靠的只有对往昔的回忆。回忆在黑暗和寂静的背景下显得格外的缤纷。在回忆和再造回忆上,他和狄金森都是高手。
  突然想起杜甫的诗来:
  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从一扇小小的窗户向外看去,千秋积雪,其心晶莹;门外,是要远航万里的船只,其心也雄伟。不知道为什么,又由这首诗想到了狄金森。
  1886年一个初夏的黄昏,狄金森因肾病而昏迷,再也没有醒来。不知道在弥留之际,死亡是不是像她在诗歌《我听到苍蝇的嗡嗡声--当我死时》里写的那样?
  蓝色的--微妙起伏的嗡嗡声
  在我--和光--之间
  然后窗户关闭--然后
  我眼前漆黑一片--
  Emily Dickinson
  艾米莉·狄金森(1830~1886),1830年12月10日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当时还是个小镇的艾默斯特;从25岁开始,弃绝社交,在家务劳动之余埋头写诗;到1886年5月15日,由于肾脏疾患而在昏迷中离去时,已给人间留下了自成一格、独放异彩、数量可观的诗篇。她诗风独特,以文字细腻、观察敏锐、意象突出著称。题材方面多半是自然、死亡,和永生。她终身未嫁,被人称为"艾默斯特的修女"。
第27节:拜伦:活过爱过痛饮过(1)
  10. 拜伦:活过爱过痛饮过
  Es tan corto el amor, y es tan largo el olvido.
  雅典的少女啊,我们分了手;
  想着我吧,当你孤独的时候。
  虽然我向着伊斯坦堡驰奔,
  雅典却抓住我的心和灵魂:
  我能够不爱你吗?不会的!
  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
  --拜伦《雅典的少女》
  读拜伦的《雅典的少女》,脑海里却浮现出张震岳的那首歌:
如果说你真的要走,把我的相片还给我,在你身上也没有用。同样是分手,一个想要回照片,一个却想要回自己的心。谈何容易。
  这个3岁丧父、23岁丧母的男人,追逐到了自己的理想爱人吗?
  理想爱人,理想爱人,也许,这个词近乎奢侈。他可以执你之手寻找他童年栽种的树苗,可以在寒霜初降的原野和你静静散步,可以在你号啕大哭的时候抱着你轻轻地拍你的背,可以分享你的成长你的悲哀。
  1803年的夏夜。纽斯台德的古堡,水莲花开、城楼矗立。幽暗的森林,15岁的少年--这场景,仿佛一个童话的布景。
  少年走进森林,寻找他6年前种的橡树。
  橡树已经亭亭如盖。橡树长出嫩芽了,这表示我会有好运气。
  好运气降临了吗?
  他默默地爱恋玛丽·安·查沃思。那晚,这个小姑娘却对女仆说:
"你以为我会喜欢那个瘸子吗?多几个崇拜者有什么不好的?"闻言,拜伦转身跑过那片森林,倏忽间就不见了。
  这个早熟的少年,8岁时得过猩红热,几乎丧命,9岁时就开始恋爱了。
  父亲出身贵族,他与母亲结婚,只是为了那笔丰厚的遗产。婚后除了挥霍,还是挥霍。拜伦又不幸跛足。丈夫抛妻别子,浪迹欧洲。不久就撒手人寰。在这样的重压下,母亲有些歇斯底里了。她干涉拜伦与所有女性的交往。于是,他也变得敏感、暴躁和抑郁,仿佛一只骄傲的公鸡。青春期的我们,谁不是这样的呢?问题是,拜伦一辈子都是这样的。因此,他太累了。在他短暂的一生当中,女人、诗歌和革命,每一样都让他不得安生。
  不到18岁,他的心已经被接踵而来的失恋咬噬得千疮百孔了。
  谁能想到,中学时代,跛足的他却是闻名全校的游泳健将,棒球打得也不赖。
  17岁的时候,他求学剑桥,还继承了伯祖父的爵位和一笔遗产。每年五百英镑津贴,可以骑马了,还可以有仆人。
  五百英镑!突然有钱了!他开始像纨绔子弟一样生活,打骨牌,沉浸于拳击和击剑。为和同学抢风头,他从伦敦买来四种上等葡萄酒,每种48瓶。
  穿银灰上衣,戴纯白帽子。他打扮自己,装扮自己的房间,和姑娘们喝酒调笑,找情人。
  园丁在花园挖到了僧侣的头盖骨,拜伦把它送到珠宝店磨成琥珀色,配上底座,当做酒杯。琥珀骷髅、葡萄琼浆、美人在侧,吟诗作赋:
  我活过,爱过,痛饮过,和你一样;
  到头来是死了,把骸骨交给土壤;
  把我斟满吧--这对我毫无损伤
  ……
  那些日子,多么荒唐,多么快乐呀!
  他也曾欢欣雀跃过: "从此我可以完全离开母亲独立了。对于长久地蹂躏了我、扰乱了所有爱情的母亲,我决心以后绝对不去看她,也不再继续维持什么亲善关系。"
  然而,他骨子里不是纨绔子弟的料儿。他的狂歌痛饮只是为了报复。作为代价,几年后,他不得不卖掉了祖上的一处产业--纽斯台德寺院。
  不久,一本诗体游记,使他成了名人。那时候,在伦敦社交界,开谈必说《恰尔德·哈罗德》。
  白皙皮肤,栗色鬈发,长睫毛薄嘴唇,连跛脚都那么惹人怜爱。那诗篇里,他游历了阿尔巴尼亚的群山、赫勒斯旁海峡,半夜泛舟地中海。贵妇们被他迷住了。为靠近他坐而争风吃醋,一个姑娘甚至女扮男装,想做他的仆人。
  詹姆斯街8号,拜伦的居所。
  慕名求见的人络绎不绝,他们的马车把交通都阻塞了。
  与名声一起来的,还有风情万种的贵妇人。卡罗琳·兰姆夫人本是有名的交际花,张扬有力、明艳骄傲。在跛足的拜伦面前,她成了一个争宠的奴隶。拜伦呢,面目忧郁,惹人怜爱。左右逢源的他,受邀住到另一位贵妇人的山庄里。比起卡罗琳来,她温和得多。水鸟幽鸣的小溪边、阳光细碎的林阴道上,到处都是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他鬼使神差,爱上了这位贵妇的女儿,17岁的夏洛特,还幻想着和她结婚生子。
  卡罗琳也非等闲之辈。她燃起篝火,用草扎了一个拜伦,以火焚之,并把甜蜜时期拜伦的书信也投进去了。烈火熊熊,她却载歌载舞。她,多么像《妻妾成群》里的姨太太、《金枝欲孽》里的妃嫔。争风吃醋的女人们,就是用这种方式来明争暗斗的。针扎布偶、以火焚信的举动,不过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妒忌与怨怼。这哪里是焚信,分明是焚心。
  再见面时,她向拜伦描述了焚信的痛快淋漓,以胜利者的姿态。哪知拜伦无动于衷。她缓缓拿起了水果刀,拜伦却面无表情地说:
"请对准你自己的胸膛!我的心胸早已被你毁坏了!"
  卡罗琳大叫一声冲了出去。随后,宾客们发现她倒在血泊里。是跌倒了受伤的吗,还是不堪折磨、自己刺伤自己的?
  太极端的女人,不适合做情人,更不适合做老婆。累了,倦了,他却和安娜贝拉·米尔班克订婚了。这个女孩竟然还是卡罗琳的侄女。
  米尔班克比他有钱多了。这一点上,拜伦多么像他的父亲呀。有其父,必有其子吗?
  与安娜贝拉·米尔班克订婚那年,拿破仑被流放于厄尔巴岛。
  多事之秋。
  安娜贝拉,这个理性的女人,挑选丈夫的眼光很独特,甚至有些畸形:
"他有义务坚强起来,控制感情,将其归属于道理的指挥之下。我希望我的丈夫把我当做明白道理的忠告者,不要把我当做万事可以依赖的引导者。我不为美貌所牵动,却被礼仪所吸引。"
  她慢条斯理、刻板严肃,被拜伦称作"平行四边形公主"。
  她多么端庄克制,我正需要这样一个妻子。很长一段时间,拜伦自己也认为,也许,这桩传统的婚事可以拯救自己。婚礼前晚,他还在和朋友醉酒狂欢,并哀伤地絮絮叨叨:
今晚是我们最后的晚上了。从明天起我是安娜贝拉的了。
  为了结婚,他们结婚了。米尔班克很爱他。上婚车那天,拜伦的朋友们祝她幸福,她接口道:"要是不幸,便是因为我不好。"她以为,自己生来就是为了拯救拜伦的。
第28节:拜伦:活过爱过痛饮过(2)
  抱着这个伟大理想结婚,实在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爱情无需百分之百的理性,婚姻亦不是拯救。多少女人怀着一颗仁慈之心,希望拯救男人于水火,给男人梦寐以求的幸福。末了,她们都不约而同地意冷心灰了。她们渴望改造的男人,在相遇之前就已经定型了--任何塑造和拯救都是徒劳的。
  魏无涯对邀月宫主,何尝不是这样。他的苦心,邀月永远都不会明白。他那一句"我是为爱才疯狂的"足以令人动容。
  安娜贝拉的幻想像肥皂泡一样破灭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奇怪的是,妻子听闻他有情人以后,选择了分居,却始终拒绝离婚。因此,她一生都保有了"拜伦夫人"的称呼。这场拯救与被拯救的战争中,他们两败俱伤。
  后来,还有很多女人,很多很多。
  然而,他一生最惦念的却是他的姐姐奥古斯塔:
  澄澈而平静的莱蒙湖啊!你的湖面
  与我所居住的喧嚣世界截然相反;
  你默默叮咛告诫,劝我不如弃却
  尘世的纷扰的浊流,去寻觅纯净的清泉。
  这静穆的白帆啊,像无声的翅翼,
  轻轻扇动着,扇走了我心头的烦乱。
  我曾喜爱过汹汹大海怒吼的狂澜;
  而你的低语,柔美有如姊妹的轻唤,
  责怪我何以这般偏爱暴烈与森严……
  无论沿途失意或得意、心境宁静或激越,他总会柔柔地想起姐姐。妻子提出分居以后,他向姐姐承认:
"情人只有一个。请不要骂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因为她是远从八百里外找来的呢……我没有爱她。我已经不能够爱什么人了。"
  被迫离开英国的时候,他给妻子写了这样一封信:
"我现在和奥古斯塔分别了--她是我对世上生灵的唯一的牢不可破的联系……如果我发生了什么事情,请亲切地看顾她,那时候如果她已经不在世上,请看顾她的孩子。"
  他可以对女人负心、不负责任。但是,这个人绝对不是姐姐。
  安娜贝拉·米尔班克是隐忍的。她一度怀疑丈夫和奥古斯塔乱伦,却照顾着奥古斯塔。因为,她知道,拜伦希望他姐姐好好活着。她花费大量精力整理丈夫的信件和手稿。而姐姐呢,在生活窘迫时,竟然出售了拜伦的书信。
  拜伦不是省油的灯。他厌倦了声色犬马、逸乐无度的生活。他攻击议会,支持卢德运动(砸机器),英国贵族社会、教会视他为眼中钉,展开了对他的口诛笔伐。
  28岁那年,他被迫背井离乡,从此永远离开了英国。
  瑞士的湖光山色给了他滋养,身体的,还有心灵的。在莱蒙湖畔,两颗星星碰撞出了火花--他遇到了雪莱。
  他们沿湖远足、泛舟湖上。几个年轻人一起讲鬼故事,满船欢声笑语。雪莱的妻子玛丽细心聆听着,据此写成了史上第一部科幻小说。为什么我的妻子不是这样的女人呢?
  三十而立,他开始写《唐·璜》。
  雪莱来威尼斯看他。刚进家门,还以为进了动物园。孔雀们踱着方步、非洲鸡们咯咯地叫唤着,还有猴子、鹰、鹅、猫和狗。他还兴致勃勃地给雪莱解说着:
这只乌鸦是埃及种的。
  有动物是不够的,他需要女人,多愁善感的女人。意大利的风俗正合拜伦和特瑞萨的意。在那个开放的国度,妻子在婚后一年可以有一个情人。
  他们公然同居,情人的丈夫也在一个屋檐下。那丈夫大她40岁,赞赏妻子选情人的眼光。但是,丈夫家底殷实,还是本地最显赫的贵族。他忍了很久,终于给特瑞萨下了最后通牒:
你必须选择一个。
  "在这么大的罗马涅区,只有我一个人不能有情人吗?"年轻坦率的特瑞萨直言不讳。
  当然要选情人。她刹不住车了。
  刹不住车的,还有拜伦狂热的革命行动。特瑞萨和她的父亲都是烧炭党人,她哥哥彼得罗还是重要领导人。拜伦也卷进了热火朝天的革命运动。也许,这才是美好的一家子。
  烧炭党人面临着怎样的革命形势呢?拜伦经常为此夜不能寐。他有一则日记是这样的: "如果他们当真发动起义,我很怀疑:
他们动员起来的总人数能不能达到一千。根本问题在于,民众没有卷入斗争,只限于中上层。……要是有农民支持他们多好!"他洞悉了当时的形势,但是他已经无法回头。
第29节:拜伦:活过爱过痛饮过(3)
  他的地窖里,堆满了烧炭党人的枪支弹药。他甚至怀着这样的热望: 我所能付出的一切--金钱、其他财产,甚至生命--我可以付出,为了他们的解放。
  就在此时,传来了雪莱溺死的消息--这不啻于晴天霹雳。他含泪火葬雪莱。葬礼未竟,拜伦就跳进了海里,奋不顾身地游呀游--他用这种方式表示他的哀悼。当年,母亲去世,他不也是这样,一个人,奋不顾身地游泳。他曾经用一个钟头成功泅渡了达达尼尔海峡,从欧洲游到了亚洲。
  欧洲民族解放运动如火如荼。他写诗声援、身体力行,声望颇高,被拥戴为希腊独立军一个方面军的总司令,那是他渴望已久的事情。夙兴夜寐,不辞劳苦--那柔弱肩膀挑起的,是何其神圣的重担啊!正值四月天气,阴雨绵绵。他受寒病倒,一周后就撒手人寰。那皇皇巨著《唐·璜》,写了16000千行,在第十七章时画上了休止符。
  他开篇就这样写道:
  如今,三十岁,我头发已经灰白,
  (到了四十岁,谁知是什么模样?
  前几天,我想过戴一头假发--)
  我的心灵也同样老迈苍苍;
  五月间我就把夏天全部耗尽,
  再也打不起精神搬弄舌剑唇枪;
  我的生命用完了,连本带利,
  我的精神再不能自命为所向无敌。
  那不是西班牙贵族唐璜,分明是在说拜伦自己。
  希腊独立政府为他举行国葬。出殡时,灵柩上放着盔甲、宝剑和一顶桂冠。也只有他,才配得上这顶桂冠。
  在教会授意下,英国威斯敏斯特教堂拒绝安葬拜伦的遗骨。这里是英国知名人士的国葬地。这实在是教会的一大耻辱。
  他葬在了纽斯台德--他少年时代寻找橡树的地方。
  碑文是姐姐起草的: 他在1824年4月19日死于希腊西部的迈索隆吉翁,当时他正在英勇奋斗,企图为希腊夺回她往日的自由和光荣。
  George Gordon Byron
  拜伦(1788~1824),生于英国破落贵族家庭。曾求学于剑桥大学,20岁后游历欧洲各国。主要作品有长诗《哈罗尔德游记》、《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海盗》,最有名的是未完成的长篇诗体小说《唐·璜》。1823年春,拜伦放下尚未完成的《唐·璜》,前往希腊参加希腊民族解放斗争,次年春死于希腊军中。
第30节:雪莱:去似朝云无觅处(1)
  11. 雪莱:去似朝云无觅处
  Es tan corto el amor, y es tan largo el olvido.
  有一个字常被人滥用,
  我不想再滥用它;
  有一种感情不被看重,
  你岂能再轻视它?
  有一种希望太像绝望,
  慎重也无法压碎;
  只求怜悯起自你心上,
  对我就万分珍贵。
  --雪莱
  1822年7月8日,雪莱在一个暴风雨的夜里驾船去接人,船沉人亡。10天以后,人们才在海边找到他的尸体,他的脸和手,以及露在衣服外面的部位都被鱼吃掉了,只能从他高挑的身材和口袋里的济慈诗集判断他就是雪莱。
  死时,他30岁不到。而玛丽·雪莱才25岁。
  一个天才就这样陨落了。人们把他的骨灰葬在罗马的新教徒公墓里,那里还躺着他夭亡的儿子威廉和同样早逝的好友济慈。
  拜伦等好友为他举行了一个希腊式的葬礼,在海边用木柴烧掉他的尸体。火葬的场面极其悲壮,海岸上站满了围观的意大利人。就像古希腊史诗描写的赫克托尔的火葬一样,拜伦以及其他好友向火中投入香料、油和盐,还倒入了大量的酒。
  据说,雪莱的心脏特别大,烧了三个小时没烧化,他的好友从火中抢出了心脏,用一个匣子盛起来,交给了玛丽·雪莱。
  雪莱死后,玛丽·雪莱携着唯一存活的幼子回到了雪莱的家乡,由她的儿子继承了庞大的家产。而她,终身再也未嫁。
  一个女子,25岁以前就不顾一切地醉过,啜尽了人生最美好的琼浆和最苦涩的苦汁,后来的日子就平淡了,一个故事也就该结束了,虽然很多人的故事在25岁才刚刚开始。
  一个出身贵族、家境富裕的少年,又天资聪颖、俊美异常,他的一生该是怎样一个华美而圆满的故事?
  在伊顿公学(黛安娜王妃的儿子威廉王子和哈利王子就是在这里上中学)读书的时候,因为他的美和聪慧,对学校学仆传统的不肯妥协,激起了同学疯狂的嫉妒,他们甚至成立了一个"恼雪团"来专门欺负他。他们把他逼到墙角,撕掉他的书,踢他,掐他,往他身上吐口水。然而他们发现雪莱的眼中冒着一种让人害怕的光芒,于是一哄而散,而他,只是拾起他喜爱的书,默默地走到如茵的草地上。
  他一生的基调都在伊顿中学奠定好了。
  他的母亲很不喜欢这个长子,她理想中的男子该是魁梧而剽悍的,而他那么秀美,那么爱冥想,那么爱拿着一本诗集走到丛林里去读,那么狂热地宣扬无神论。
  18岁他考进牛津大学,却因为他在学校里散发了一本小册子《无神论的必然性》,又拒不妥协而被校方开除。
  他的父亲是一个保守的辉格党成员,一怒之下,断绝了他的经济资助。雪莱,一个庞大家产的继承者,因为坚持自己的叛逆思想而陷入身无分文的困境。
  不得已,他只好靠妹妹海伦的零花钱来救济一下。海伦此时正在伦敦一个私立女子学校读书。为此,雪莱常到学校去找妹妹。学校里的女学生也因此有机会结识海伦的这位小有名气的哥哥。雪莱俊美的仪表、潇洒的风度和广博的学识,立即赢得了一群女生的崇拜。其中海伦的好友哈丽特更是对雪莱一见倾心。
  哈丽特的父亲曾经是一个酒馆的老板,其他的同学都因此看不起她,说她是"堕落的贱妇"。她给雪莱写了一封信,说父亲逼她回去上学,而她宁愿自杀也不想回学校了。雪莱毅然决定和她私奔。
  就这样,一个19岁的少年带着一个16岁的少女上路了,他们怀着幼稚而真诚的拯救对方的决心上路了,他们在苏格兰举行了婚礼。
  目睹了苏格兰和爱尔兰人民的处境后,他写了《告爱尔兰人民书》,号召他们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在大学他就读过激进的政治家葛德温的《政治正义论》,而且把葛德温作为自己的精神导师。他写了许多热情洋溢的信向这位导师倾诉自己的看法。终于有一天,葛德温请他和夫人去府上做客。
  在那里,他遇到了葛德温的两个女儿。这两个女儿都不是他亲生的,范妮是他的第一任夫人带过来的,珍妮是他的第二任夫人与前夫所生。他的亲生女儿,他的掌上明珠,他最心爱的宝贝儿玛丽这个时候正在苏格兰度假。
  他的原配夫人是英国卓越的进步思想家和作家玛丽·沃斯托尼克拉夫特(1759~1797),曾写过《人权的辩护》和《女权的辩护》两篇文章。她在生下玛丽之后不幸死于难产。
  玛丽当时15岁,是智力卓越的父母亲的结晶,又兼有母亲的美貌。做父亲的很遗憾雪莱没有见到自己最珍爱的女儿,但他还是带诗人去看了原配夫人的一张画像,美丽而忧愁的画中人让雪莱的心禁不住颤抖了。
  范妮和珍妮都爱上了雪莱,她们每天望眼欲穿地等待着诗人来做客,听他讲话,听他朗诵自己的诗作,她们深深地迷上了他!她们写给妹妹玛丽的每一封信里谈论的都是他!
  玛丽终于回来了。
  他看到了期待已久的女神。她就像他钟爱的古希腊史诗一样让他欣喜若狂。而她,从看到他的一刹那就知道他们的一生再也分不开了。
  可是他已经有妻室,虽然哈丽特到底只是一个肤浅而爱慕虚荣的女子,可当初是他把她带出来的,并允诺给她一生的幸福,更何况她已经生下了他的孩子,怎么能离弃她?
  恨不相逢未娶时。
  他只能把一颗滚烫的心埋进墓地里。让它冰冷,让它加盖,覆上泥土,让它永远不再发芽。希望是可怕的,希望有时候更像绝望。
  可是最怕的就是连墓地都开出了花,连死和冷,连埋葬都阻止不了爱的生长。
  他们的爱情被葛德温发现了。这个一向抨击英国虚伪的婚姻制度,维护世间真爱的斗士,却不能容忍自己的女儿爱上一个已婚的男人,哪怕这种爱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哪怕他们的缘分是天注定,他也要拆散他们。他威胁诗人不准再进他的家门,要他永远死了这条心。
第31节:雪莱:去似朝云无觅处(2)
  1814年7月28日,雪莱与玛丽约定好清晨四时出走,雇好了马车。雪莱守护在葛德温家对面的房子里。当星月渐渐隐去,灯烛熄灭时,玛丽轻轻推开房门,向黑暗中的雪莱奔去。
  这一去就是一生一世,这一去就是颠沛流离,而她从未后悔。17岁的她,做了人生最大的冒险,用一生做赌注来赢得一段爱情。珍妮在几分钟前才下了决心同妹妹一道出逃。因为她心中也怀着对雪莱真诚的爱慕。
  他们三人租了一条小船,渡海去了瑞士,又徒步走到巴黎,后来穷困潦倒又回到了伦敦。他们相守的8年间,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不停地流浪,搬家,躲避,经受贫穷、恶语中伤、误解、整个正统社会的攻击。所谓的美好爱情,首先需要的就是一颗强大的心,足以对抗绝大部分人的污蔑。天才都是不见容于当时的,在所有的人都说他是疯子的情况下,你如何相信他是天使?
  我不知道一个17岁的少女是如何做到的。一切美好的事物都需要用血和泪来浇灌它。
  阴冷的伦敦,阴冷的日子大大地摧残了他的健康,他们不得不出国。他们在日内瓦湖畔遇到了另一位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拜伦。那是两位诗人幸福的时光,白天一起泛舟湖上,晚上在火炉边谈论诗歌,谈论哲学,谈论政局。好不快意!
  6月连续下了十多天的阴雨,闷在房子里,大家只好讲鬼怪故事来打发无聊的日子。拜伦提议每个人把自己的鬼怪故事写成一个小说,结集出版。
  拜伦和雪莱都没写成,对于诗人来说,这些怪力乱神的故事毕竟是旁门左道,大丈夫不屑为之。只有玛丽认真了,她花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写成了一本后世给予很高评价的小说《弗兰肯斯坦》(又翻译为《人造人的故事》),被认为是科学幻想小说的开山之作。
  故事是这样的:
一个名叫弗兰肯斯坦的科学家把死人的尸体缝接在一起,用电击的方法使他复活,而他却被自己创造的身高2米5的丑陋不堪的巨人吓跑了。这个人造人心地善良,可是因为长相丑陋遭到人类的唾弃,非常孤独。他央求弗兰肯斯坦给他造一个女友,然后他们永远离开人类到北极去生活。弗兰肯斯坦答应了,可是在快成功的一刹那,他担心一旦这女人造人也复活的话,他们的后代会不会战胜并摧毁人类的世界?于是他毁掉了这个女人造人。这一切被窗外的人造人看在眼里,他发誓报复弗兰肯斯坦,杀死了他的新婚妻子、幼弟和好友,然后他们走上了相互追杀的不归路。
  写这部小说时,玛丽才19岁。
  那个丑陋的怪物其实就是她的化身,被整个正统社会唾弃的孤独感,无法取得身份认同的焦虑都在这个怪物的身上体现出来了。玛丽幼年丧母,被后母欺凌,后母一心只想赶她出家门,她选择了没有人祝福的爱情,和相爱的人在一起,但是遭众人责骂。
  小说中有一个细节,写怪物躲在山里一户人家的墙壁后面,偷偷地学人类说话。虽然聪颖,她毕竟是一个女子,只能在父亲的书房里自学;拜伦和雪莱高谈阔论的时候,想必她的心里很酸涩。她就像那个怪物一样只能躲在墙壁后面,偷偷地学习以男性为主宰的话语。她和伍尔芙一样,终身以自己是女子进不了牛津和剑桥为憾。
  一个女子选择了一个天才,她的一生似乎就是牺牲自我来成全一位天才的成长,若能做到这样,世人已经足矣。可是玛丽让人动容的是,用一只手撑在雪莱的背后,帮他挡住这个世界的一切伤害和误解,另一只手还要腾出来匆匆地记下自我,刻下一个自己的雕像。而这一切,竟是一个19岁女子所做的。
  哈丽特死了,投水自杀。那些反对雪莱的人抓住了这个把柄作为永久攻击他的匕首,对他的人格大肆地泼污水,而且动用一切法律剥夺了他对一子一女的监护权。他们想让他一无所有。
  他突然之间变老了。
  他只是一颗赤子之心,把这个世界想得过于美好。他怀有的憎恨也是爱,他笔下的西风在摧残旧的隆冬的时候,也呼唤新的春天的到来。
第32节:雪莱:去似朝云无觅处(3)
  可是这个世界却只顾着对他一味地摧残。
  婚姻对于一般的人来说,能做到相看两不厌已经足够了,再好一点是相濡以沫,在患难之中结出一点超乎情欲之上的友爱,更好一点是两情相悦,互相有点喜欢。可是爱,对于两个人来说,太沉重、太艰难了。那不仅仅是一个两情相悦、花好月圆,而且是人生最大的考验,这样的一分真爱最难的就在于,如何在万难的境遇下,使它变成可能,并且去维持它?
  我佩服玛丽多于雪莱。一个女子以羸弱之躯,承受住生命中几乎所有的钝痛。出生10天之后,母亲死于产后并发症;儿子和女儿夭亡,丈夫早逝。在25岁之前,她经受了我们绝大部分人不可能接受的苦难和打击。
  雪莱死后,她和儿子回到了雪莱的家乡,她的儿子成了庞大家产的唯一继承人,再也不用像他的父亲那样一生为金钱所苦所累。更幸运的是,她的儿子完全不喜欢文学,他不喜欢写诗,他是一个平凡而幸福的人。苏轼说:
"唯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倒不完全是一句负气的话,也许真的是一个父母的心愿,平庸的人往往有平静而安宁的生活。过于耀眼辉煌的人生,不是人人都出得起这个价码,我们大部分人连做赌徒的资格和勇气都没有。
  她的晚年很幸福,儿子孝顺,出息,儿媳妇也很贤淑。她再也没嫁,做了一个幸福的老太太,她后来的小说再也没有《弗兰肯斯坦》那样震撼人心了。一个女人离开了她传奇的经历,不绝如缕的故事也就该结束了。
  范妮,玛丽的同母异父的姐姐,她的一生是一个悲剧,这个女子让我喟叹。没有人为她做主,而她自己也做不了主,她不像两个妹妹,一个有被所爱的人爱上的幸福,一个有爱他便不问结果地去追随的勇气,而她只能默默地躲在闺房里,想念,周围是一片浓黑,她哪里也去不了,风刀霜剑严相逼。在两个妹妹私奔之后,后爹和后妈把所有的怨恨都发泄在她头上,她想出门找份工作,可是有这样"伤风败俗"的妹妹,谁还敢雇她?绝望之下,她只好手握着雪莱和玛丽在瑞士买给她的怀表,服毒自杀。
  雪莱听闻她的死讯,为她写了一首诗:
  我们分手时她的嗓音确实发颤,
  却不知发出那音响的心弦
  已断,我竟登程离去,
  未曾留意她当时说出的语言。
  苦难--啊,苦难,
  这世界对于你太宽。
  我们最后知道的只有她苍白羞怯地去送别,想哭却不敢哭,声音发抖,哽咽着看着幸福走远,看着他们奔着幸福而去,而她只好无力地站在原地。
  他们走之后,她的生活应该是青灯向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他们走的是一条惊涛骇浪的路,在奔向瑞士的道路上放声高歌,而她只能缩在冰冷如铁的被子里呜咽。
  作为一个个体,她所承受的悲剧要比她的妹妹更深,她没有过被爱,没有过失去,没有过希望,更重要的是没有过将来。她仅有的一点绯色的梦给她带来太多的灾难。
  别人可以一路披荆斩棘,砍出一条路,对于她来说,没有路。
  爱是一场筵席,有的人拼却一醉,有的人举箸伤悲,有的人饮鸩止渴,有的人誓死不悔。
  Percy Bysshe Shelley
  雪莱(1792~1822),英国著名民主诗人。出身乡村地主家庭,20岁入牛津大学,因写反宗教的哲学论文被学校开除。投身社会后,又因写诗歌鼓动英国人民革命及支持爱尔兰民族民主运动,而被迫于1818年迁居意大利。在意大利,他仍积极支持意大利人民的民族解放斗争,1822年渡海时遇风暴,不幸船沉溺死。他的代表作有《麦布女王》、《伊斯兰的起义》、《解放了的普罗米休斯》和《钦契》等。
第33节:王尔德:低到尘埃里的花(1)
  12. 王尔德:低到尘埃里的花
  Es tan corto el amor, y es tan largo el olvido.
  "要是你想要一朵红蔷薇,"树说,"你一定要在月光底下用音乐造成它,并且用你的心血染红它。你一定要拿你的胸脯抵住一根刺来给我唱歌。你一定要给我唱一个整夜,那根刺一定要刺穿你的心。你的鲜血也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里来变成我的血。"
  --王尔德《夜莺与蔷薇》
  头发浓密,微鬈,向后梳,中分。长脸,鼻梁很挺,就像一座房子高敞明亮,气宇不凡,和两道浓眉呼应,双眼皮,眼睛大而多情。眼角往下耷拉,睥睨众生,穿着粉红色的燕尾服,手拿一枝向日葵或者百合旁若无人地走在灰扑扑的人群中。他喜欢奇装异服,喜欢特立独行,他舌粲莲花,妙语连珠,才华横溢。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戏剧家王尔德。
  "余幼好此奇服兮,年既老而不衰。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被明月兮佩宝璐。世混浊而莫余知兮,吾方高驰而不顾。"在绘图本的《离骚》里,屈原常常被画成一个宽袍广袖,佩宝剑,手拿香草或者香花的孤绝者。
  说到喜欢奇装异服和语不惊人死不休,张爱玲和王尔德也很像。她有一次穿了一件清朝的衣服去印刷厂看清样,排字工人竟然全部停工来看她的衣服。她是精刮的上海人。"不聪明的人她就不喜。"胡兰成回忆她说。
  是的,总有一些人出身高贵,智力卓越,美丽惊人,有睥睨众生的资本。王尔德就是其中之一。
  1854年,王尔德生于都柏林,他的父亲是当地有名的医生,开有自己的诊所,也有著作出版,是位爵爷;母亲是19世纪40年代青年爱尔兰运动中的旗手,发表了大量带煽动性的诗歌,出版了不少诗集和散文集。因此有人说王尔德一生最好的教育是在他父亲的餐桌上和母亲的会客室里得来的。
  1871年,17岁的王尔德赢得一笔奖金进入都柏林的三一学院。他因古典课程出色而得到了很多奖励,其中包括一次学术基金和一枚伯克利金质奖章。
  1874年,王尔德进入牛津大学,并在第一次文学学士学位考试中获得第一名,从而成为牛津大学的半津贴学生,即在大学四年中他每年可得到95英镑的津贴。
  27岁,王尔德出版了诗集《王尔德的诗》。诗集一出,轰动文坛,而他自此却一跃成为唯美派的青年诗人,成为上流社会的时髦人物。整个上流社会都模仿他:
在纽孔里插着一朵蜀葵或者铃兰,漫步在皮卡德利广场,讲着王尔德式的俏皮话,仿效王尔德购买贵重的宝石。遇见平民百姓,他们眼皮抬也不抬,一脸傲慢的神气也像王尔德。
  正如张爱玲所言: "出名要趁早啊!"王尔德少年成名天下知。美国邀请他漂洋过海去演讲,过海关的时候,他说出历史上最狂妄的话:
"除了我的天才,我没有什么好申报的。"是的,他有足够的资本骄傲。年轻、美貌、才华、财富、社会声誉。世界在他手中,盈盈一握。
  骄傲如张爱玲,遇到自己的真爱,会怎么样呢?"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张爱玲在送胡兰成的照片背后如是写道。饶是那么颖悟通透的她,也为爱痴狂过,为爱谦卑过。
  有一则趣闻说:
伦敦,有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在王尔德窗下拉小提琴,王尔德看见了很生气。"贫穷也应该是优美的。"于是他请来伦敦最好的裁缝,为乞丐做了一身价格不菲、剪裁精美的衣服。服装做成以后,王尔德亲手用粉笔画出几个地方,叫裁缝剪出豁口。于是,从此以后就有一个穿着漂亮燕尾服的乞丐在他窗下拉小提琴。
  看完这个故事的人,无不发出会心的微笑,王尔德的确是一个性情中人。虽然他后来由于同性恋的丑闻被捕入狱,但我宁愿相信他就是一个为爱痴狂的人;我宁愿相信他是一个为美痴狂的人,他怕死,他怕衰老,他喜欢美少年,都不曾妨害过他人。
  1884年,30岁的他与年轻美丽的康斯坦丝结婚了。新娘子漂亮、温柔,而且给王尔德带来了一笔可观的嫁妆,使他们能在泰特街住下来。婚礼是1884年5月29日举行的。
  接下来的两年,他们有了两个可爱的儿子。做父亲的为儿子写下了9篇美丽的童话。
  一次,王尔德给儿子讲《自私的巨人》,竟然情不自禁哭了起来。儿子问他为什么哭了,王尔德说,真正美丽的事物总会使他流下眼泪。
第34节:王尔德:低到尘埃里的花(2)
  虽然有妻如玉,有子如珠,他还是不可抗拒地爱上了年轻俊美的道格拉斯爵士。
  有一种爱是劫难。王尔德与道格拉斯的爱情便是,这段爱毁掉了两个天才。
  他称呼道格拉斯为"波茜",他大后者16岁。在牛津就已是相识,波茜是王尔德的崇拜者。
  波茜是用象牙和玫瑰花瓣做成的阿都尼斯一样的美少年,是王尔德的理想。他金发飘飘,媚眼如丝,是比女人还要致命的诱惑。
  王尔德曾经说过一句有名的俏皮话: "我什么都能抵抗,除了诱惑。"他的大部分话最终都一语成谶。
  爱上一个美少年,或许才是他的本性。
  他就一直朝着天性往前走。往前走。
  外表高傲,其实温厚,小他16岁的小小爱人,常常取笑他日趋肥胖的身材,常常抱怨他不读自己的小诗。他左右了王尔德的悲喜,把他的欢喜和悲愁攒在手心,一提一放,扯得他的心生疼。而小小年纪的波茜并不察觉。
  王尔德为他花钱如流水。为了挣钱,他不得不拼命写小说,写剧本。他是当之无愧的戏剧家。在他事业的顶峰,《温德摩尔夫人的扇子》、《理想的丈夫》等,都是一时绝唱。
  剧院里掌声雷动。上流社会以能邀请他去他们的沙龙、听他讲话为荣耀。
  这个时候,他是上帝的"宠儿",世界都承认他的天才,身边有波茜这个天使,永远葆有他所期冀的青春和美貌。
  1895年,王尔德41岁。他在事业上如日中天,他与波茜夜夜笙歌,形影不离。
  波茜的父亲,老侯爵终于生气了,在王尔德经常去的俱乐部留下了一张侮辱性的字条,并将王尔德以"有伤风化罪"送上法庭,但罪名并不成立。
  不幸的是,波茜因为仇恨自己的父亲,一心想把自己的父亲送进监狱,就极力怂恿王尔德以"诽谤罪"反控他父亲。见王尔德又自己投上门来,英国的法律和社会禁不住欣喜若狂,他们带着信徒般的狂热准备将王尔德置于死地。
  一次又一次上庭,面对对他恨之入骨的法官,王尔德不曾畏惧。他依然穿着银白色的或者粉红色的,或者淡紫色的燕尾服,纽扣里插着被他染成绿色的石竹花。他神采飞扬地从黑糊糊的戴假发的法官和陪审团中昂然走过去。他把自己想象成为人间盗来火种的普罗米修斯。
  在法庭上,他发挥他汪洋恣肆的口才为这段"不敢说出名字的爱"辩护:
  这种在本世纪内不敢让人知其姓名的"爱",是一位长者对一个青年的一种伟大感情。比如像大卫和约拿单之间存在的感情,比如柏拉图把它当做他哲学的基础的感情,又比如可以在米开朗基罗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中见到的感情--一种深沉的、精神性感情,它既纯洁,又极完美;在它的支配下,才产生出像米开朗基罗和莎士比亚创造出的那样的伟大的艺术品,以及我的那两封信。
  尽管如此,它在本世纪仍被误解--被误解到如此地步。由于这种误解,我才身处眼下这种境况。
  它是美的,它是优雅的,它是最为崇高的感情。而且,只要年长者拥有才智,而青年又拥有生命的欢乐、希望和欢闹,它就不断地在年长者和青年间存在着。
  尽管如此,世人却无法了解。世人对它大加嘲笑,有时甚至由于它还把人送上颈手枷。
  尽管他的口才仍然不比沙龙上讽刺浅薄妇女的言论逊色,可是上流社会对他"违反自然的爱"已经出离愤怒了。
  他被判服苦役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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