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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5124809837

夏风颜 (现代)
第1节:安徒生:海上明月共潮生(1)
  1. 安徒生:海上明月共潮生
  Es tan corto el amor, y es tan largo el olvido.
  "可是要记住,"巫婆说,"你一旦获得了一个人的形体,你就再也不能变成人鱼了,你就再也不能走下水来,回到你姐姐或你爸爸的宫殿里来了。同时假如你得不到那个王子的爱情,假如你不能使他为你而忘记自己的父母、全心全意地爱你、叫牧师来把你们的手放在一起结成夫妇的话,你就不会得到一个不灭的灵魂了。在他跟别人结婚的头一天早晨,你的心就会裂碎,你就会变成水上的泡沫。"
  --《海的女儿》
  很久很久以前,丹麦有一个小男孩,他的父亲是一个穷困的鞋匠,母亲是一个洗衣妇。他在村里上小学。
  有一个下午,他终于和班上唯一的一个女生一起回家,他已经暗恋她很久了。在他心里,他把她称为"公主",她住在一个玫瑰色的城堡里,城堡里有一条能喷火的龙。
  渐渐地,看见他的家了,他把脚步放慢再放慢。走过了他们家的篱笆、柳树,他只作没看见,继续和她往前走。
  突然,小女孩说: 我的理想是长大了做一个农庄的女管事。
  什么?你是公主,你怎么能做一个鄙俗的管事呢?
  小男孩眼前玫瑰色的城堡消失了,仿佛看见一个膀大腰圆的胸口上长着毛的乡下女人叉腰站在篱笆前,骂着隔壁偷她果子的小孩子。童话破灭了,小男孩扭头朝自己家走去。
  这个小男孩就是童年的安徒生。
  一个人的气质和秉性,是从小就奠定了的。
  小时候,家境贫寒,但是父母很疼爱他,像爱一个王子那样爱他。
  可是11岁那年父亲死了,母亲改嫁、酗酒,生活极度贫困。
  母亲只好把他送去当童工。他有一副美妙的歌喉,还能自编自演莎士比亚的《麦克白》,有人说: 你怎么不去歌剧院呢?
  于是14岁,他就揣着一点钱去首都哥本哈根唱歌。
  后来倒了声,不能唱歌了,他又开始写作。
  然后开始漫游,他一生中出国游历了三十多次,去过西欧、南欧、北非、西亚。他是那个时代出国游历最多的作家。
  他到处走,随身带着墨水瓶,走到哪里就写到哪里。
  他身高185厘米,却茕茕孑立,形影相吊。
  童话并不是他唯一的成就,他也写歌剧、游记和小说,也画画,也剪纸。他的剪纸出色极了,有动物,有花卉,还有人的头像。
  他一生未娶,要么就是他爱的人不爱他,要么就是爱他的人他不爱。他像一个被爱神诅咒和遗弃的人。
  可是17岁那年,他也有过两情相悦的初恋。
  那是一位叫伊尔夫的翻译家,他很喜欢勤奋聪明的安徒生,常常邀请他来家里玩。翻译家的女儿亨利蒂与安徒生一见倾心。后来,翻译家夫妇俩双双亡故,留下亨利蒂和幼弟相依为命。姐弟出国旅行,弟弟不幸被黄热病夺去了生命。
  亨利蒂悲痛欲绝,从此世界上只有安徒生一个可以依靠的人了。又是一年,亨利蒂要去弟弟死去的地方凭吊,安徒生把她送到港口。天天盼望着她早日回来。
  没想到,这一次又是噩耗,那艘船在海里失火了。
  绝望的安徒生写了一首《悲悼她》的挽诗:
  你是我的姐姐,
  勇敢而同情。
  当我被人践踏之时,
  你曾经沉静地扶起了我的灵魂。
  当我觉得要沉沦之时,
  你深知我心--使我超升。
  在我的胸中
  你比我自己更值得珍重。
  安徒生一直希望能有奇迹发生,他相信亨利蒂有一天会从海上归来,可是等了一年又一年,除了年年如此的潮汐,再也没有任何亨利蒂的消息。
  后来,安徒生曾经爱过同学的妹妹,可是对方嫌他又老又丑又穷,嫁给了年轻潇洒的贵族。
  也有女子主动爱上他的。有一次,他在去维罗纳的途中,遇到三个姑娘搭车,车夫嫌她们出的价钱太低,不肯让她们上车。安徒生答应车费由他付,车夫才让三个姑娘上车了。
第2节:安徒生:海上明月共潮生(2)
  "先生真是个好人啊。"三姐妹看着这个虽然丑陋但好心的男人,大姐叶林娜认出他就是写了无数美丽童话的安徒生,热情地邀请安徒生第二天去她家做客。
  第二天,安徒生去了,却不是乡下蓬门荜户,但见高门大院,三个如花的女子,殷勤相待。叶林娜向安徒生吐露了心声。除了他的初恋之外,这还是第一次听到一个女子向他表达爱意。可是他还是拒绝了:"我的爱情在童话里。"从此,他再也没见过叶林娜。
  大约叶林娜不是他喜欢的那杯茶。世间的男子撒谎都是一个套路,"我还是以事业为先,暂不考虑个人问题"云云。安徒生说他的爱情在童话里,大约也只是个委婉的托辞。他一生的挚爱是号称"瑞典夜莺"的歌星林德,可是,他又不是适合林德的那杯茶。
  据说林德走到哪里,哪里的道路便为之堵塞。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怼,但坐观林德。可以想见林德的惊人美貌。
  安徒生一生迷恋声音,他喜欢有美丽声音的女子。
  1845年,安徒生已是40岁的人了,可他还是孑然一身。这一年圣诞节,他一个人在柏林过。家家都有圣诞树,家家都有好儿女,家家都有世俗的幸福。这时早在哥本哈根就认识的林德来看他,还带来了一棵圣诞树。他们坐在熊熊的炉火边,促膝长谈。他喜欢听她讲话,玎玎玲玲,有如泉水激石,他多愿意时间就此停滞不前,永远固定在这一刻。
  又过了几天,林德邀请安徒生一道去她的德文教师家里做客,他俩并排坐在马车里。这是一辆异常华丽的马车,是全柏林人都认识的马车,那是林德的马车!惠风和畅,两翼生风,几欲升天,所有的男人都充满了艳羡。
  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又在英国相会了。他听说林德在这里演出,他去林德住处找她,远远地只看见很多人闹哄哄地围在房子外面,原来这些人都是来一睹瑞典夜莺的美貌的。心下不禁黯然,自己和众人又有何异?正在彷徨之际,门突然打开了,林德跑了出来,原来她从窗户里看见了安徒生。排开疯狂的众人,她直奔他而去,拉住他的手,视众人如无形。
  原本的绝望顿时化成了希望,可是希望又是最大的绝望。林德懂得安徒生的天才,她真心地待他好,可是她只是当他为朋友,一个弟弟。
  很多年后,他们再一次相遇,在维也纳。她牵着孩子,幸福得像花儿一样。离了他,她活得一样精彩;可离开了她,他的人生从此就黯淡了。安徒生还是老样子,孑然一身。
  蓦地,那个巫婆的话跳上了心头:
  同时假如你得不到那个王子的爱情,假如你不能使他为你而忘记自己的父母、全心全意地爱你、叫牧师来把你们的手放在一起结成夫妇的话,你就不会得到一个不灭的灵魂了。在他跟别人结婚的头一天早晨,你的心就会裂碎,你就会变成水上的泡沫。
  托尔斯泰是他的知音,他说:我花了十年来读安徒生,却只读出了孤独。
  1875年,他死在一个朋友的别墅里。他一生都没有家,临死前,欧洲的王公贵族走马灯似的来给他颁发各种头衔和勋章。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孤独了一生。
  他的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在出发,在离开:美人鱼离开了海底王宫,丑小鸭离开了自己的池塘……
  不能停下来,一停下来孤独和虚空就会像浓雾一样地笼罩过来,使人窒息。
  《海的女儿》是最美的情书。写给他所有倾心过的女子,写给他所有还未谋面的爱情。他就是那只人鱼,他爱着,他痛着,可是他说不出口。只有默默地饮着孤独的苦汁,然后化作美丽的童话,馈赠给世人。
  想起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爱情是一个女人的全部,为了爱,她付出了她所有的一切,甚至良心、廉耻和生命。而男人却不是这样的,一个深爱他的女子对他来说,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同他数度欢娱,他不识得她就是他的小邻居;生下了他的儿子,他不识得她是孩子的母亲;再度与他相遇,他不识得她曾经与他有三天缠绵的日子,只当她是个随便的女人。直到她临死之前给他写了一封信,他才想起这一年的生日没有人给他送白玫瑰,至于那个用尽一生来爱他的女人,他怎么努力也想不起来。
第3节:安徒生:海上明月共潮生(3)
  这个女人比海的女儿要幸运,至少在她死了以后,那个男人总算知道世界上有那么一个深爱他的人。不求回报,只求知晓,就够了。可是海的女儿失去了美妙的声音,她什么也说不出来,在第一缕朝阳照到海面的时候,她就化成了泡沫,消失在大海里。而帆船上,那个青年和他的新娘恩爱依旧,永远不会知晓当年救他一命的其实是她。为了他,她把自己美妙的声音抵押给了老巫婆,喝下了魔药,把鱼尾变成人腿,每走一步,都像走在尖刀上,可是她还为他舞蹈。可是要命的是,她没有声音和言语告诉青年一切。而最后,她有了可以活命的机会,只要她杀死青年,就可以不化成泡沫,她却宁愿把刀扔进大海。
  写信的女人的一句话可以作为海的女儿的心声: 我整个的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而你对我的一生却始终一无所知。
  安徒生,一个孤独的漫游者,一个渴望爱情而不可得,因而写出那么多凄美爱情的作家。
  世界上最可悲的,是我站在你的面前,而你不知道我爱你。
  安徒生,和我们每一个谦卑地爱着爱情的男子或者女子一样。
  Hans Christian Andersen
  H. C.
安徒生(1805~1875),出生于丹麦中部的小城奥登塞一个贫苦鞋匠家庭,是丹麦19世纪著名童话作家,世界文学童话创始人,一生写下共计168篇童话。终生未娶,1875年8月4日,在朋友梅尔彻的宅邸去世。
第4节:艾米莉·勃朗特:一个人地老天荒(1)
  2. 艾米莉·勃朗特:一个人地老天荒
  Es tan corto el amor, y es tan largo el olvido.
  艾米莉被某些比较普遍的观念所激励,促使她创作的冲动并不是她自己的受苦或她自身受损害。她朝着一个四分五裂的世界望去,而感到她本身有力量在一本书中把它拼凑起来。
  --弗吉尼亚·伍尔芙
  美国《大西洋》杂志请毛姆推荐十部世界最佳小说,他选了四部英国小说,《呼啸山庄》赫然在列。
  其实,除了《呼啸山庄》,艾米莉还写了近两百首诗。
  她是英国文学的斯芬克斯。
  他们四姐弟玩木偶、编故事、办"杂志"。写作、评论,配插图,作者、编者、印刷、发行,都是他们四个人。他们的社交圈子就是家庭。她更亲近妹妹安妮,一起弹钢琴,甚至合写一本日记。依靠自己、书本和学习来谋求欢乐,消遣度日。
  艾米莉喜欢排戏演戏,她总是主动扮演男孩子。那些冷酷无情的人物、那些英雄式的人物,使她着迷。童年,和姐姐弟弟携手漫步屋后的荒原。那里是约克郡的偏僻山区,有的是山涧、黑岩、泥炭和乌云。当然,还有闪电、火焰、坟墓和泥沼地。他们看野鹿吃草、野鸟孵卵。一派苍凉、冷寂的景象。
  也有过情窦初开:
  红雀飞舞在岩石谷中,
  百灵在荒野上空高翔,
  蜜蜂在石楠花间,而花丛
  把我美丽的爱人隐藏。
  18岁,一个女人最美好的日子。她遇到了谁呢?
  我是唯一的人,命中注定
  无人过问,也无人流泪哀悼;
  自从我生下来,从未引起过
  一线忧虑,一个快乐的微笑。
  在秘密的欢乐,秘密的眼泪中,
  这个变化多端的生活就这样滑过,
  十八年后仍然无依无靠,
  一如在我诞生那天同样的寂寞。
  两个女人,到了婚嫁年纪,若还过从甚密,只能互相耽误。姐妹也不例外。
  她的感情生活几乎一片空白。也许真心爱过。
  那是一个叫威廉的牧师。
  每天下午,姨母都会请她们喝下午茶。艾米莉身材颀长,容貌出众。她高高的,有些军人的风范,因此,大家给她起了一个外号,叫"少校"。
  "少校"喜欢上了父亲的副牧师威廉·韦特曼。每次下午茶时间,她的情绪就特别高,脸上放射着愉快的光芒。每次下午茶,她都一改爱支配人的习惯,变得和气,端庄静雅,与人无争。
  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那是一段无疾而终的暗恋,她受到伤害是必然的。因为,她把自己藏得太深。
  每个女人的生命中,都需要这么一个男人,即便给自己伤害,即便,这伤害是自己想象出来的。
  怨妇是从来就有的。比如一身素白、鲜有敌手、貌美如花的李莫愁,爱上陆展元是她的劫数。瑛姑吟《四张机》:
鸳鸯织就欲双飞,可怜未老头先白。春波碧草,晓寒深处,相对浴红衣。那是爱过错过,是值得。李莫愁唱《雁丘词》: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那是爱过错过,不甘心。
  她们爱过,但是她们的内心太脆弱,她们都疯了。
  艾米莉也爱过错过。但是她的心灵是无比强大的。
  上学的时候,她沉默寡言,不善言辞,穿带羊角形袖子的衣服,老气过时。她这样回敬别人的嘲笑: 我的灵魂从不懦弱,从不在狂风暴雨肆虐的地球上颤抖。
  一个特立独行的小孩。
  她的凯瑟琳也是特立独行的。她营造了一个神秘的世界。她没有结婚,没有那么激烈的爱恨纠缠。她是一个内向的人。
  凯瑟琳说:
"我对林顿的爱就像树林里的叶子,将随时令的变换而改变,我很清楚,就像树木遇到严冬而变化一样--而我对希思克利夫的爱,却如同脚下永恒不变的岩石--欢乐的清泉虽然不多,但却不可缺少。"
  真挚的爱情,抵得过时间、距离、生死和聚散。
  看那一期《桃色蛋白质》,不禁感慨万千。刘若英为陈升泪水涟涟。奶茶说:
"我觉得是这样,你看到他,你就会觉得原形毕露……因为他太真实了,他是关心人心里面的东西。所以我常常觉得我和他之间是沉默就可以了。前几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拼不下去的时候,我就会开车去他在的地方,走进去,他看到我,就摸一摸我的头。然后我就好了,我看到他我就觉得我好了。我就走了。"
  这样的男人直指人心。
  爱消失之后,我们的悲愁,四散在天涯。
  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在罗海德上学时,艾米莉非常想家。夏洛蒂说,如果妹妹不回去的话就会死去。她想到的事情,是一定会办到的,不管多么极端。
  她的内心如此强大。被狗咬伤后,很害怕染上狂犬病,她果断地走到厨房,拿起通红的烙铁,把伤口烫焦了。
  小狗犯错误了,她赤手空拳,把小狗的眼睛打肿。过后,又亲自给它热敷治疗。
  在约克郡的偏僻小村,谋生实属不易。为了维持生计,她们想开办一个法语学校。姨妈慷慨地拿出所有积蓄供她们读书。于是,夏洛蒂和艾米莉到布鲁塞尔去了。回来以后,挂出"勃朗特姐妹学校"的招牌。没有一个学生报名,最后等来了税务官。
  她们一无所有,只剩写作。她们自费出版了一本诗集,用男人的名字。《诗集》只卖掉了两本。没有人需要她们,也没有人需要她们的小诗。
  骚塞给夏洛蒂的退稿信中曾说:
"文学不是女人的事情,你们没有写诗的天赋。"夏洛蒂是积极的、入世的。她知道哪些是近水楼台。所以,她向骚塞请教诗歌。艾米莉呢,她是沉默的。这个沉默的小姑娘,后来却成为"但丁以后最伟大的诗人"。
  她们做梦,说梦,实践梦。姐姐和妹妹逐渐摆脱了幻梦,步入了正常的生活轨迹。没有醒来的是艾米莉。
  弗吉尼亚·伍尔芙沉没在水中,艾米莉沉默在幻想里。
  那个年代,谁也不相信女人能写出好书。三姐妹的小说悄无声息地出版了。勃朗特姊妹出名了,以男人的名义。
  艾米莉沉浸在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无法自拔。
  《简·爱》是贴近现实的,有烟火气。简·爱,我见犹怜,她是明朗的、矜持的、昂扬的。《呼啸山庄》呢?暧昧神秘,爱极生恨,恨极生爱,切肤之痛,《呼啸山庄》没有。
  有人传言,《呼啸山庄》和《简·爱》出自于同一个作者之手。
  1848年夏,夏洛蒂和安妮去伦敦向出版社和公众证明她们的身份,艾米莉却拒绝同行。
  她不需要这样的证明。凯瑟琳和希思克利夫的纠葛,已经浸入她的骨髓。她知道这部小说是自己写的,这就够了。她比男子更坚强,比小孩更单纯。
第5节:艾米莉·勃朗特:一个人地老天荒(2)
  这是一种孤独者的自给自足。
  真正的情感,没有身份、地位和属性,也没有归属和契约。凯瑟琳却为那看得见的富足生活,背弃了本心。她接受了林顿的求婚。比起希思克利夫,他体面得多,有教养得多。这无异于把海水装进了马槽,把橡树种在了花盆里。
  希思克利夫远走,多年后他衣锦荣归,只为复仇。他带林顿小姐私奔,借以折磨凯瑟琳和林顿先生。爱情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激烈,狂热,凶猛。仿佛一场梦呓,更像一场噩梦。
  但愿我能一直揪住你。你会把我忘掉吗?
  为了防止遗忘,他们只有互相折磨,一直到死。也许,爱已经淡了,只是不甘心而已。
  最后他成为庄园之主。到头来,攻无目标,战无对手。他的生命也随之萎谢了。
  劳伦斯·奥利弗、法比纳·贝布、提莫西·道尔顿都演过希思克利夫。我对男演员没有什么感觉,对朱丽叶·比诺什演的凯瑟琳倒是印象深刻。
  又想起朱丽叶·比诺什演的《新桥恋人》。那同样是一种爱情,生命力却同样强劲。
  艾米莉擅长做面包,但是她完全不适合于日常生活。她迷恋荒野的气息。艾米莉弥留之际,夏洛蒂为妹妹去找迟开的石楠花。可是,等到夏洛蒂回来的时候,她已经病入膏肓,根本认不出这是什么花了。
  30岁就凋谢了。三姊妹皆短命。孤寂地来,孤寂地死去,热闹过后,掩盖不住的是生命的苍白。更何况,艾米莉有生之年,《呼啸山庄》备受冷落。
  既生《呼啸山庄》,何生《简·爱》?一场瑜亮之争揭幕了,也不会谢幕。不过,那只是评论界的事情。
  就像日本平安时代的两位才女,紫式部和清少纳言。一个写了《源氏物语》,一个写了《枕草子》,都是皇皇巨著。文人相轻,更何况是女文人。紫式部这样评价清少纳言:
"故作风雅的人,即使在清寂无聊的时候,也要装出感动入微的样子,这样的人就在每每不放过任何一件趣事中自然而然地养成了不良的轻浮态度。"
  紫式部刻薄。而夏洛蒂是宽容的,她毕竟是姐姐。她从来不吝赞美。她们相依为命,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文学创作道路上。
  《呼啸山庄》是在一个野外的作坊里,用简单的工具,对粗糙的材料加工而成的。家乡的山山水水对她来说,远远不止是一种景观,就如野鸟是它们的居民,石楠是它们的出产一样。
  她的诗苍凉,哀婉,又令人振奋。质朴无华的修养,天真无邪的情趣下蕴藏着一股力量和火焰。
  夏洛蒂给比利时教授黑格写过情书。这四封情书在英格兰图书馆躺了一个世纪,现在又在约克郡故居展出了。有三个人向夏洛蒂求过婚,她嫁给了第三个人。艾米莉呢,关于爱情的见证,她什么都没有留下来,也没有人向艾米莉求过婚。作为一个女人,这多少有点儿悲哀。
  《勃朗特》于2006年冬在约克郡开拍,据说预算成本为600万英镑。
  Emily Bronte
  艾米莉(1818~1848),女作家,生于贫苦牧师家庭。和姐姐(《简·爱》的作者)、妹妹(《艾格尼斯·格雷》的作者)并称"勃朗特三姐妹"。艾米莉通英语、法语、德语,性格内向,酷爱写诗,《呼啸山庄》是她29岁时发表的,也是她一生中唯一一部小说。一年后,天才的艾米莉溘然长逝,她被誉为"但丁以后最伟大的诗人"。
第6节:巴尔扎克:人不风魔不成书(1)
  3. 巴尔扎克:人不风魔不成书
  Es tan corto el amor, y es tan largo el olvido.
  巴尔扎克随他的父亲,在理智上属于君主派,实践中是机会主义者,感情上仰慕拿破仑,气质上倾向于伏尔泰。
  --安德亚·莫洛亚
  风魔的人必有风魔的人生。
  "风魔"是傅雷翻译巴尔扎克小说时经常使用的一个词。用"风魔"来形容巴尔扎克的小说人物和他本人实在太准确了,那是一种接近于鬼迷心窍的极度沉迷,甚至可以说是迷狂。
  巴尔扎克是一个具有强烈欲望的人,一个风魔的人。写作、经商、从政、娶阔寡妇是他人生的四大理想。
  他毫不掩饰吃软饭的梦想,他喜欢阔寡妇或者即将成为寡妇的阔女人。用她们的钱,享受她们的贵族风情,不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么?阔寡妇确实帮过他,替他还债,给他爱情,但是最后他也没占多大便宜,积劳成疾,51岁就死了,留下一屁股的债。这说明吃软饭这条路对于一个很丑又很有才华的男人是行不通的。吃软饭有两个必要条件:
第一是长得好看,第二是没用。他长得既不好看,又太有用。
  巴尔扎克长相丑陋,满脸横肉,五短身材,举止粗俗,精力如野牛一样旺盛,更像一个屠夫,而不是作家。不能像叶赛宁或者契诃夫那样英气逼人,至少也要像爱伦·坡或者萧伯纳那样瘦骨嶙峋,才符合我们对于作家的期待。人说:
丑人多作怪。巴尔扎克特别在意自己的修饰,出席宴会,没有任何一个花花公子的衣饰有他华美。他有几根手杖,除了最著名的金手杖,还有用肉红玉髓镶制和嵌有绿松石球柄的手杖。写作的时候,他喜欢穿白色睡袍,腰里系一条威尼斯的金链,上面挂着金剪刀,脚蹬一双镶金边的红色摩洛哥皮拖鞋。
  谁说他不在乎自己的长相?他在自己的作品中不止一次地为自己辩护,不惜旁征博引。在《幻灭》一书中,他说:
  高尚的思想感情不一定产生高尚的举止,拉辛的风度固然不亚于身份极高的朝臣,高乃依却很像个牛贩子。笛卡儿长得像老实的荷兰商人。孟德斯鸠肩上扛着铁耙,头上戴着睡帽,到拉·勃兰特去访问的外客往往以为他是粗俗的园丁。
  他的心理和常人是一样的,只要发现某些伟人和我们有一样的缺点,我们便很安心。如果再阿Q一点,甚至有点高兴了。
  在《高老头》一书里,他又说:
  感情有股熏陶的力量;一个人不论如何粗俗,只要表现出一股真实而强烈的情感,就有种特殊的气息,使容貌为之改观,举动有生气,声音有音色。
  这样的体验绝对来自于他自身,他就是凭着躺着都流出来的才华、生气勃勃的野心和强烈的欲求,获得了好几个贵妇人的青睐。他属于《天龙八部》里包不同总结的那种"英而不俊"的男人。嗨,我还真喜欢这个英而不俊的男人,至少比现在那些俊而不英的男人要好得多。
  基于一种补偿心理,他小说中的男主人公,除了邦斯舅舅之外,都是潇洒倜傥、俊美动人的。恰好邦斯舅舅跟他一样长相丑陋,是父母晚年的产品,他的父亲比母亲大32岁。"他身上于是刻下了这一不合时令的印记,那肤色像尸首一般,仿佛是在科学家用以保存怪胎的酒精瓶里培育出来的。"
  更让人发笑的是巴尔扎克的父亲最讨厌丑陋的人。安德烈·莫洛亚为巴尔扎克写的传记里记载:
其父只要遇到相貌丑陋的人,就要迁怒于这个人的父母,尤其是攻击统治者对人的优生不如对动物改良那么注意。
  他的父亲与他一样爱慕虚荣。他的真姓是巴尔萨,巴尔萨的词根bals,在奥克语里原意是峭壁。祖先原是塔尔纳省努盖里耶的贫困农户。他由一个贫困农家子弟爬到国民参政院行政法院审查官助理,一度当过海军大臣的私人秘书。由于和大人物有过这样的接触,终生对贵族有钦佩羡慕之情。他还一直梦想在自己的姓氏前加上贵族标志的"德"。后来做军需官,51岁的时候娶了小他32岁的美貌少女洛尔·萨朗比耶为妻,嫁妆是一座值12到13万法郎的庄园。
  在择偶上,巴尔扎克和他的父亲不一样,他一心想娶阔寡妇。一方面是他小时候受母亲的关爱太少,一直都是在寄宿学校长大,多少有些恋母情结。另一方面是他一点儿都不想艰苦度日,根本不愿娶一个贤惠美丽但是贫穷的女子为妻。他受过太多没有钱的苦,他了解贫贱夫妻百事哀的结局。
  娶阔少女的构想,他在《欧也尼·葛朗台》里就已经思考过,并在想象中经历了一次幻灭。倘若遇到一个像葛朗台那样吝啬到变态的岳父,或者像《贝姨》里的于洛那样的岳父,把钱全部花在外面的情妇身上,给家里的老婆和女儿一个子儿也不留,那简直是悲剧。巴尔扎克辗转反侧地想啊想啊,娶阔少女的构想不通,不通,大大地行不通,毕竟像高老头这样的岳父是少之又少。所以娶阔寡妇是一个男人最大的幸福。
第7节:巴尔扎克:人不风魔不成书(2)
  原来作家也可以这样鄙俗,而且巴尔扎克鄙俗得这样坦率,就像吃爆椒牛肉一样,又怕又喜欢。
  他喜欢跟他一样有强烈欲望的人,不管这种欲望是对于女色的贪恋,像于洛那样,还是葛朗台对于金钱的疯狂的占有欲,还是高老头对于女儿接近变态的爱,还是像邦斯舅舅对于食物和古董的偏好。他不喜欢寡淡的人,哪怕是道德上完美的君子。他说:
"一个没有癖好的人,一个完美无缺的正人君子,那是个魔鬼,是个没长翅膀的半拉子天使。"对于这句话,我简直要举双手双脚赞成。网上曾有人做过调查:
在《西游记》的人物中,你最想嫁的是谁?结果竟然是猪八戒得的票数最高。想想,和唐僧那样没有"癖好"的道德完美的君子生活在一起,那真是一件乏味到恐怖的事!
  巴尔扎克虽然长得不英俊,还负债累累,但做他的情人至少是件有趣的事。他富有热情,妙语连珠。在讲俏皮话方面,整个欧美文坛只有王尔德和马克·吐温能跟他比肩。读他的小说,需要准备一个小本子随时记下他堪称经典的话语。
  他在《高老头》里借江洋大盗伏脱冷的口说:
  人生就是这么回事。跟厨房一样腥臭,要捞油水不能怕弄脏手,只消事后洗干净,今日所谓道德,不过是这一点。
  巴黎是个古怪的垃圾坑,凡是浑身污泥而坐在车上的都是正人君子,浑身污泥而搬着两条腿走路的都是小人流氓。随便扒窃一件东西,你就给牵到法院广场上去展览,大家拿你当把戏看;偷上一百万,交际场中就说你大贤大德。
  在《奥诺丽娜》一书里,他说:
  法国人怕出门的心理和英国人爱出门的心理可以说不相上下,两个极端也许都有道理。走出英国,随处都发现胜过英国的东西,但要在法国以外找到法国的韵味就极不容易了。
  他的小说里不允许有不咸不淡、不温不火、松散拖沓的对白和情节。一定要生气灌注,一定要生龙活虎,一定要活色生香,一定要穷形尽相。他的精力超级充沛,每天工作18个小时以上,半夜起来写作,喝一大杯黑咖啡提神,最后他的性命就断送在几万杯黑咖啡上。可是读者却要感谢这些黑咖啡,是它们帮助巴尔扎克写出了《人间喜剧》等九十多部的皇皇巨著。一直写到天亮,吃过并不是很有营养的早餐,然后一口气地写,写到中午吃饭,下午接见客人或者一个人冥想,晚上吃完饭睡觉,半夜起来又开始写作。他的《赛查·皮罗多》是25小时内写成,《乡村医生》用了72小时,而长达几十万字的名著《高老头》竟是三天内一气呵成。
  要是灵感有形体的话,我想在巴尔扎克写作的时候,那一定是像鞭炮一般噼里啪啦火光四射震耳欲聋。
  这个男人曾发下宏愿: "拿破仑用剑开创的事业,我要用笔完成。"结果,他做到了,只用了20年的时间。他是英姿勃发的英雄,是气壮山河的勇士。他曾在手杖上刻着:
我将粉碎一切障碍!的确,他做到了,至少在写作上。刚刚踏上文坛,巴尔扎克写完诗体悲剧《克伦威尔》,院士安德里欧说:
"这位作者随便做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要搞文学。"巴尔扎克知道之后,说: "悲剧不是我所长,如此而已。"于是他又拿起了笔。他具有惊人的意志和自信。后来,卡夫卡说:
一切障碍粉碎了我。这是多么不一样的两个男人。
  爱情对有的人来说,是救命稻草,就像体质虚弱的人需要人参、灵芝等滋补品。对有的人来说,则是过剩的精力的消耗,就像吃得过饱的人需要饭后去散步一样。巴尔扎克大概属于后一种。
  对于一个欲望强烈、精力充沛的人来说,爱情不失为一种最好的消遣。很多男人追逐女人,和皇家狩猎一样,目的不在把猎物拿回去充饥,而是为了表现男性气质,作为雄性伟力的一种明证。
  在与他交往的贵妇人中间,有两位对他影响最大。一个是他22岁时爱上的贝尔尼夫人,一个是等待很多年最后终于与他结婚的乌克兰的韩斯卡夫人。他从他父亲那里继承了对于贵族的艳羡,主要表现在对出身高贵、举止高雅的贵妇人的倾慕上。这种爱情里很大程度上包含了对那个阶级和身份的向往。他的传记作者安德烈·莫洛亚很精辟地总结了他的性格:
第8节:巴尔扎克:人不风魔不成书(3)
  巴尔扎克随他的父亲,在理智上属于君主派,实践中是机会主义者,感情上仰慕拿破仑,气质上倾向于伏尔泰。
  当时已经45岁的贝尔尼夫人几乎符合他对于贵妇人的所有想象:
出身高贵,其母是路易十六的王后玛丽·安东奈特的贴身侍女。她就生在凡尔赛,国王和王后亲自作她的教父和教母。她性格温柔宽厚,谈吐高雅。22岁的巴尔扎克是贝尔尼夫人孩子的家庭教师。《红与黑》里的于连就是另一个巴尔扎克。他疯狂地爱上了贝尔尼夫人,一封接一封热情的情书,一次又一次炽热的倾诉,终于打动了贝尔尼夫人的芳心。这个英而不俊的年轻人赢得了她终身的爱。她亲自为他修改手稿,给他钱办实业,鼓励这个天才的成长。
  十年以后,贝尔尼夫人知道自己年老色衰,主动提出终止他们的恋爱,而巴尔扎克一直就在和别的贵妇人风流快活。后来,贝尔尼夫人重病不起,巴尔扎克想去看她,她不允,她要给他留下永远美好的回忆。为了纪念她,在创作小说《幽谷百合》时,巴尔扎克以她作为女主人翁德·莫尔索夫人的原型。汉武帝宠爱的李夫人也是这样,得了恶疾,不让皇上见到她的样子,为的是保全在男人心中的形象。
  韩斯卡夫人是波兰望族亚当·热乌斯基的女儿,是一个稍显肥胖的文学女青年。嫁给乌克兰富有贵族温塞斯拉·韩斯卡之后,尽管家里拥有一个占地两万公顷的威尔卓尼亚大庄园和三千多名农奴,而且宅第内一切奢侈品应有尽有,可是年迈的丈夫要比她大25岁,又是一个脾气古怪的病人;而且乌克兰地处偏僻,无处倾泻她文学青年的激情。她在1831年冬读到巴尔扎克的《私人生活场景》,作者对女性心理的细腻描写和深刻揭示,是她以前所从来没有读到过的,使她大受感动。于是,她给这位法国作家写了一封神秘的信。
  巴尔扎克收到信后,马上给她回信,从此两人鸿雁传书,互吐爱意。巴尔扎克梦寐求之的阔寡妇人选终于出笼了。第一,她是文学女青年,喜欢他的小说,欣赏他的天才;第二,她非常非常地有钱;第三,谢天谢地,她的老公年纪很大,而且多病,将不久于人世。
  这算盘打得比他小说中的公证人还精刮,可是执行起来却颇有难度。那个多病而年老的老公倒是乐得做个顺水人情,早早地就死了。一得到老头子死掉的消息,巴尔扎克就在等待韩斯卡夫人的回应。韩斯卡夫人却像哈姆雷特一样延宕。她担心嫁给巴尔扎克会失掉体面,担心巴尔扎克这么花心的人会变心,她担心这个穷奢极欲不善理财的人总有一天会把她的钱败光。
  在败家这方面,巴尔扎克的天才和他写作的天才简直不相上下。穷得连面包都买不上,刚刚收到一笔稿费,他第一件事居然是去买一支价值700法郎的手杖。他想办实业,开矿、办印刷厂、办铸字厂,无一不是点金成铁,化铜为纸。最后欠一屁股的债逃之夭夭。韩斯卡夫人交给他10万法郎,让他置房产,他却转手就买了股票。这样天生的败家精,哪个女人敢嫁!
  就这样拖延了7年,巴尔扎克的心脏早已十分衰弱,到1849年,他连走一步路都要喘气,并已经发生过几次心肌梗塞。他自己也知道:
"我的灯油最多只够照亮我将要写的最后几部手稿了。"
  1849年至1850年的冬天,在他是最艰难的,整整有20天,他都卧床不起,韩斯卡夫人是他最忠实的看护。
  1850年3月14日,这位心脏病已经很重的新郎才得以在临近波兰的城市别尔季切夫的圣巴尔巴拉教堂举行婚礼。因为新郎病重,新婚夫妇回巴黎的日子只好推迟到4月。8月18日,他在巴黎死去,终年51岁。在他身后,留下的作品可以和雨果83岁、托尔斯泰82岁漫长的岁月写成的巨著相媲美。
  他时而智慧惊人,时而鄙俗不堪;时而自信勇敢,时而虚荣矫饰;时而朴实高尚,时而追名逐利。他是一个把人性中不可思议的情欲写到了极致的作家,一个矛盾但是充满激情的作家,一个不风魔不成书的作家,一个你可以不喜欢但是不能忽视的作家。他的一生可以编入他的"私人生活场景"之中,成为最精彩的一章。
  Honore de Balzac
  巴尔扎克(1799~1850),出生于一个法国大革命后致富的资产阶级家庭,法科学校毕业后,拒绝家庭为他选择的受人尊敬的法律职业,而立志当文学家。他被誉为"文坛上的拿破仑"。他精力极其充沛,文思如泉涌,过度的劳累和上万杯的黑咖啡过早地结束了他的生命。
第9节:乔治·桑:爱情是一座圣殿(1)
  4. 乔治·桑:爱情是一座圣殿
  Es tan corto el amor, y es tan largo el olvido.
  爱情是一座圣殿,那是恋人给一个多少值得自己崇拜的对象建造的。而殿中美丽的东西,不是神灵,而是祭坛。你为什么不敢重新试一着呢?无论崇拜的偶像久已竖起,或即刻会跌成粉碎,但你总算已经建了一座美丽的圣殿。你的心灵将住在殿中,敬神的香烟必将为其永久萦绕,而你的心灵必定创造出伟大的工作。神也许有变迁,但当你自身存在的时候,这个圣殿是会存在的。
  --乔治·桑
  26岁的奥洛尔·杜望夫人,离开美丽的诺昂庄园,离开自己的儿子莫里斯和女儿弗朗热,走了。身后,梨花如雪。这一次,她决绝地走了,要去巴黎开始新的生活。"卡西米不是一个坏丈夫,他只是粗俗,他只有在拿起锄头的时候才会充满活力,他在听我读小说的时候居然会睡着!"
  此时乔治·桑还不叫乔治·桑,她还只是一个对婚姻失望的少妇。乔治·桑的血统极为复杂,她的祖母是法国著名的萨克斯元帅的私生女,父亲是军中地位显赫的军官,而母亲的家族却是放浪的波希米亚人。她自己说:
"我是贵族父亲和波希米亚母亲的女儿。"正是她母亲的血统赐予了她奔放而勇敢的气质,才使她得以在19世纪初的法国,抛弃锦衣玉食的贵族生活,抛弃表面上幸福的婚姻,奔往巴黎,在以男人为主宰的文学世界里闯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这个时候,她还仅仅是一个接受了良好贵族教育的聪慧女子,她还没想到要以文学为职业。在那时候,还没有女人靠写作养活自己。
  走出去,去巴黎!离开平庸的乡村和丈夫!明天在哪里,她也不知道。
  她一次又一次上路,朝幸福的方向走去。无论结局是怎样的让人失望,她都义无反顾。爱情是一座圣殿,"神也许有变迁,但当你自身存在的时候,这个圣殿是会存在的"。
  她是一个丰沛的女人,她一生的动力都是爱,而且这种爱源源不断。这一次她是奔于勒·桑多去的。
  于勒·桑多是拉夏特尔小城一个税务官的儿子,正在巴黎读法律。他们在一个朋友的家相识,一见钟情。桑多英俊羞涩,略显纤弱,他被黑眼睛的杜望夫人迷住了。
  从这里开始,奠定了她一生的感情模式: 一个母亲角色的情妇和一个儿子角色的情郎。
  两个相爱的人租住在巴黎一个小阁楼里,在最初的激情过后,杜望夫人突然发现自己过上了忧柴忧米的生活。有时候他们一天只能吃一顿饭。当初与丈夫的协议上写明了从诺昂庄园一年只能提取3000法郎,一个月靠250法郎怎么生活?
  他们想到了写作,两人合力写的《粉与白》引起了读者的兴趣。
  慢慢地,杜望夫人的写作才华展露出来,远远超过了她的小情人。有一天,她独立完成了一部小说《印地安娜》,她第一次署上了乔治·桑的名字。
  桑,取自于勒·桑多的姓,乔治是一个特别男性化的名字。她用这个名字来代表她的新生和过往。
  一直到死,她都用着桑的姓。只有在遇到肖邦以后,因为肖邦讨厌这个男性化的名字,她才希望人们叫她奥洛尔。
  因为《印地安娜》的巨大成功,《两个世界》杂志开始向她约稿。
  小情人开始嫉妒、猜疑、不安,两人的争吵越来越多。
  他提了行李走出家门,她坐在书房里,听见马车辚辚声,并未抬头,手中的笔一直在写着写着……
  1833年,她29岁,应邀参加《两个世界》杂志举办的盛宴。又是一次聚会,她总能在众人之中找到属于她的爱。
  她的身旁,坐着一位花花公子。他就是诗人缪塞,后来以他们两人的恋情为蓝本的《一个世纪儿的忏悔》的作者。那天,他穿着翻开至腰际的礼服,黑色高筒帽歪戴着,高领结紧紧系在洁白的衬衣上,天蓝色的紧身裤紧紧裹着下肢,使瘦小细长的两腿微露出起伏饱满的曲线。
第10节:乔治·桑:爱情是一座圣殿(2)
  她的脸是古希腊式的脸,匀称、中正、丰润、典雅。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似睡非睡,笑意盈盈,像一朵还未开放的铃兰。连海涅都不敢下笔形容的完美胸脯,还有多种血统造就的黑色头发,慵懒的气质。她正散发着蛊惑人心的魅力。
  于是缪塞使出浑身力气,在宴会上出尽风头来引起她的注意。他妙语连珠,他风度翩翩,他眼神灼人。他用敏捷的诗才,即兴写成了《印地安娜》的诗给她。
  她从此爱上了这个比自己小6岁的青年。
  门被打开,微风撩开女主人的黄丝绸晨衣,土耳其拖鞋上露出精美的脚趾,浓密的发边插着一朵鲜花。她递埃及烟给他,随意扯个垫子坐在地上。《莱莉亚》问世,她在第二卷扉页赠言:
送给阿尔弗雷德·德·缪塞子爵先生,忠诚的仆人乔治·桑敬赠。
  他们同居了,开始了日日相对的生活。
  乔治·桑保持了早年在修道院养成的良好生活习惯,无论与缪塞多么缠绵缱绻,无论多么春意朦胧,只要闹钟一响,她就会立刻起床,披衣握笔,开始写作。她终身都保持着每天写20页书稿的习惯,无论是热恋,还是失恋,无论是生病还是照顾生病的情人。而缪塞却是个靠灵感写诗的人,他说:"我写了一整天,才写出十行诗,喝了一瓶酒,而乔治·桑只喝了一公升的牛奶,就写出了半部书。"
  1833年12月,他们启程奔赴威尼斯。
  在去的船上,他们碰到了司汤达。司汤达说: "威尼斯是一个让法国人乘兴而去,败兴而归的城市。"
  谁料到这句话竟然成了桑和缪塞感情的谶语。
  他们的决绝竟就在这座充满了诱惑与背叛的城市里。
  12月,巴黎已经是寒冬腊月,可地中海的威尼斯还是春意浓浓。一向强健的乔治·桑一下船就病倒了。
  水土不服,卧倒在床,整日听着外面的人声,卖花的声音,一片生的欢腾。可缪塞呢?他已经是整夜整夜地不回家。他去了一些下流的妓院眠花宿柳。这些乔治·桑都是知道的。
  半夜,桑披衣起床,开始写作。与出版社已经签订了协议,书稿是一定要按时完成的。
  好容易缪塞回来了,拿了钱就要走。
  "能留下来么?陪陪我。"
  "哈,你还能写书?谁说你生病了?是你不满足我的,不要怪我。"
  已然明白他只是一个任性的孩子,欢娱,都是在满足他自己之后。
  "乔治·桑,请你原谅,我搞错了,我本来就不爱你。"当他说出这句话之后,桑已经是泪流满面,这就是她日日宠爱的小弟弟?这就是说爱她永远不变的缪塞?
  于是,决定不再留他。随他欢喜。
  在病中,昏睡之后,还是日日咬着牙写书。她是一个有力量的人,哪怕是在生病之后。
  渐渐地下得床,推开窗,看着蔚蓝的大海,猛然心情澄澈。一直都是自己照顾他人。热情之后的决绝竟然是这般轻松。
  晚上,缪塞闯进门,头上脸上都是血。
  "桑,救我!"他始终是一个需要人保护的孩子。
  突然间,他口吐白沫,四肢抽搐。
  因为在妓院与人打架受到惊吓,引发了他的癫痫。
  乔治·桑连夜去为他到处找医生,语言不通,人生地不熟。好容易才找到一个叫帕热罗的医生来为他看病。
  缪塞这一病也还真不轻,高烧持续不退,整夜谵语胡话不断。高烧竟一直持续了17天不退。这17天中,缪塞一直处于昏迷的状态,神志完全不清。乔治·桑几乎每天24小时守护在他身边。
  这只是出于善良的天性,其实爱早已经不在了,她心里明白。她是个事事要求完满的人。
  她和前来就诊的帕热罗医生相爱了。
  缪塞在醒来的时候看见桑和医生拥吻在一起。可是是他不忠诚在先,更何况他已经说了他并不爱她。
  "威尼斯是一个让法国人乘兴而去,败兴而归的城市。"
  言犹在耳。
  难道就从此失去了桑么?
  缪塞一个人回到了巴黎。
  但是乔治·桑在这里先后写下了小说《雅克》、《安德烈》、《马蒂亚》以及第一批散文集《旅行者札记》。她具有热情的天性又有严谨自制的生活习惯,这才造就了一个留下105卷著作的伟大作家。
第11节:乔治·桑:爱情是一座圣殿(3)
  回到巴黎后,缪塞开始痛悔自己失去了桑的爱情。他在《一个世纪儿的忏悔》中借男主人公之口忏悔道:
"亲爱的人儿,虽然我们不会互相原谅,我们也不会互相忘记,即使我们永不再相逢。"小说是1836年出版的,乔治·桑刚读到这部小说的一半时,就已泪雨滂沱,泣不成声。读完后,立即给缪塞写了一封便笺。便笺上写着:
我已原谅了你的过去,但永不见面。
  后来,有一次,缪塞在剧院的门口又看到了乔治·桑,她依然那么美,那么年轻,那么笑意盈盈。但是她的眼睛却望向了远方,她说过,永不再见面。
  在爱情这个战场上,她是一个将军,她横槊赋诗,从不言败。可以怀疑上帝,可以怀疑情人,但是不要怀疑爱的存在。
  去爱懂得爱的人。
  她一直向着这个目标往前。
  这一次她又会遇见谁呢?
  1836年10月的一个星期天,天才的波兰音乐家肖邦去拜访李斯特。李斯特和情妇玛丽·达古尔特刚从日内瓦回到巴黎。当时,他们在家里把肖邦介绍给了和李斯特共租一套房间的乔治·桑。
  这是肖邦和乔治·桑的第一次见面。
  肖邦以前对乔治·桑有所耳闻,知道她的大概情史。这次见面,肖邦对乔治·桑的印象不是很好。他看见乔治·桑穿着男人服装,嘴里叼着雪茄烟,在屋子里逛来逛去。肖邦暗地里是这样评价乔治·桑的:"多么令人厌恶的女人!她真的是一个女人吗?我对此很是怀疑。"而乔治·桑则夸赞说,肖邦身上有着"某种如此高贵的东西,如此难以形容的贵族气"。她从这个男人羞涩的外表中看到他需要被人保护,他需要一个家,他需要一个母亲般的女人。
  越是深入到她的心灵,越是感觉到她是一个完美的女人。11月13日,桑和肖又一次在有着众多艺术家朋友的聚会上相见了,肖和李斯特联手演奏了莫舍斯莱奏鸣曲。肖的演奏让桑如痴如醉,而桑这一次也没有再穿男装,她穿了白裙子、扎了红腰带,用波兰民族的传统色彩把肖迷住了。
  她开始了穷追猛打的追求。她为了自己爱的人改变自己。为了他,她把男装偷偷地放进衣柜,换上优雅的长裙;为了他,她喜欢别人叫她奥洛尔,而不是男性化的乔治·桑。
  肖邦是一个特别敏感而优雅的人。他特别注重别人对他的评价,他太在意自己在他人心中是什么形象。他从心灵到身体都没有桑那么强大。
  他们偷偷地出去旅游了半年。回到巴黎,流言蜚语桑是从不惧怕,可是肖邦却太在意。
  每一个天才,几乎都有致命的弱点,无论是心灵的还是肉体的。肖邦患有致命的肺结核病。他面色苍白,经常咳血,窒息。如果对着阳光看,他的肋骨几乎是透明的。
  巴黎不适合他衰弱的身体和神经。
  诺昂庄园,美丽的法国庄园,是桑的祖母留给她的。无数次,她离开了,她又回来了,最后她终老于此。
  她像带着孩子一样地把肖邦带回了古老而温馨的诺昂庄园。
  回到诺昂已是1839年6月19日。这是诺昂最美的时节,阳光灿烂,玫瑰绽放。
  桑有事出去了。肖邦一个人在庄园里溜达。他随手推开手边上的一扇门,映入他眼帘的是一间整洁宽敞的房间,上蜡的地板光洁锃亮。房间中央摆着一台普罗耶尔牌三角钢琴,钢琴擦得一尘不染,地上铺着肖邦喜欢的地毯。写字台、乐谱架、乐谱柜一一摆在窗前。窗台上,飘拂的是肖邦喜欢的窗帘。明媚的窗外就是玫瑰园。
  一种亲切感油然而生,原来是细心的桑早就按照他在巴黎的习惯安排好了的。
  窗外,桑正在娴熟地和佃农讨论养蜂种菜的事。她回头朝他笑了,好像在问房间满不满意。感情细腻的肖邦看着阳光下桑乌黑的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不禁泪盈于睫。从此,桑开始白天照顾家人,管理家务,晚上挑灯写作。在那么多崇拜肖邦的女人中,只有桑给了他现世的安稳,赐给了他静好的岁月。
  肖邦没有辜负乔治·桑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期望,这时期,他已能够进行系统成熟的创作。他将先前的《葬礼进行曲》雕琢得完美无缺,而且还写出了《升C小调谐谑曲》(作品39号)、《玛祖卡舞曲三首》(作品41号)、《G大调小夜曲》(作品37号之二)、《降b小调第一号奏鸣曲》(作品35号)和《升F大调二号即兴曲》(作品36号)。这些作品无论从曲式、和声的纯音乐角度看,还是从钢琴创作和演奏风格上看,肖邦这个时期的创作都已进入了一个非常辉煌和成熟的阶段。
第12节:乔治·桑:爱情是一座圣殿(4)
  虽然在当时的法国还不能离婚之后再婚,可是桑是愿意与他白头的。当年枕前发尽千般愿,桑说:你要死就死在我的怀抱里。
  可是肖邦最后还是死在了另外一个女人的怀抱中。他们的裂痕来自于肖邦听信桑的女儿弗朗热的话,将自己卷入乔治·桑的家庭内部矛盾之中。1846年11月,肖邦离开了诺昂。从此他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他们彻底的决裂却是由于桑的小说《柳克丽霞·弗洛里安妮》。乔治·桑模拟了现实情节,影射了自己和肖邦的情感生活,把肖邦的对应者王子罗思瓦尔德处理成了一个敏感、自私、有着强烈嫉妒心、冷酷的人。"在他支持不住的时候,他就折磨那些爱他的人",最终将他的情人折磨至死。桑和肖都是大名人、大红人,巴黎人自然读得出小说的意思,他们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肖邦终于承受不住这样的流言,他决绝地不回桑的任何信件。在死别之前他们就已经生离了。
  繁华的巴黎,当初千万人中他们认识了对方,可九年以后,千万人中,他们又失去了彼此,湮没在众人之中。
  后来,他们在一个楼梯上见面了。肖邦说: 恭喜你,你做了外婆了。乔治·桑在肖邦死后也在自传中记叙那次相遇:
  "我重新见到了他。我握着他颤抖而冰凉的手。我想同他说话,他却逃走了。这一次是我应当说,他不再爱我了。我免除了这种痛苦,并且把一切都放到了天公和未来的手中。"
  她握了他冰冷的手,然后转身上楼,各自走开,再也没有回头……
  肖邦离开桑三年之后,也就是1849年,病入膏肓。乔治·桑托一个朋友去打听肖邦的健康情况,肖邦的新情人珍妮没有让那个人进门就把他打发走了。
  10月17日凌晨三点,肖邦死了。他临终的时候喃喃自语地说:
  "桑说过,要我死在她的怀抱里的……"
  乔治·桑得到这个死讯时,把肖邦过去给她的一绺环状鬈发放在一个纸袋里,写道: 可怜的肖邦死于1849年10月17日。
  日子在继续,桑依然在昂然前行。肖邦死后,她又活了长长的27年。
  George Sand
  乔治·桑(1840~1876),法国女作家。她原名奥罗尔·杜邦,1804年7月1日生于巴黎。她从小由祖母抚养,13岁进入巴黎的修道院,18岁时嫁给杜德望男爵,但她对婚姻并不满意,1831年到巴黎,开始独立生活。她是一位多产作家,一生写了100卷以上的文艺作品、20卷的回忆录《我的一生》,以及大量书简和政论文章。代表作有《木工小史》、《康素爱萝》、《安吉堡的磨工》等。她庞大的情夫谱系图里包括诗人缪塞、音乐家肖邦等。
第13节:杜拉斯:有种爱至死方休(1)
  5. 杜拉斯:有种爱至死方休
  Es tan corto el amor, y es tan largo el olvido.
  我已经上了年纪,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个男人朝我走过来。他在做了一番自我介绍之后对我说:
"我始终认识您。大家都说您年轻的时候很漂亮,而我是想告诉您,依我看来,您现在比年轻的时候更漂亮,您从前那张少女的面孔远不如今天这副被毁坏的容颜更使我喜欢。"
  --《情人》
  玛格丽特·杜拉斯正在写作。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中国情人李云泰打来的。
  他在半个世纪之后来到了法国,和他的妻子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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