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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瑞安23

_14 温瑞安(现代)
——奇与急其实是两回事:
奇是出人意表。
急是快。
余华月绝对具备这两种能力。
他欲退。
但背有紫骝马。
他只好向左急闪。
他一闪,忽大叫一声。
他左耳突然喷出一道血雾,奇迹地出现了一道血口子。
他一痛,却临危不乱,且反应更奇。
更急。
更随机。
他马上向右挪。
他不明白他为何会受伤,但既然左边中伏,他立即便向右腾。
他闪得快。
所以他左耳只一道轻伤,入肉不深。
他的身法极敏捷,只一扭身,已避到了左边。
他快,可是,没有用。
他左肩膊又炸起了一道血雨。
他吃痛,且不明,只叫了一声。
他已连受二剑。
更可怕的是。
那一把发青的剑已回来了。
——就像魔鬼来重访他的灵魂。
不过,他宁愿遇上魔鬼也不愿意遇上这把剑。
以及这个持剑的人。
剑狂。
人魔。
剑又重行抵住他的咽喉。
无论他怎么躲、如何逃,都没有用。
这把剑好像天生就要搁在他喉核上,就看他自己是不是天生就得要死于这把剑下。
他可不愿死。
他现在可明白过来了。
孙青霞东划一剑、西划一剑,剑招虽过,剑刺个空,可是剑劲、剑意还留在那儿,剑锋虽去,剑势不改。
当第三剑攻来,不管他往左闪、还是向右避,都得撞上这凝留在空中的剑气。
他一旦撞上去,就形同引爆了这两记在空中酝酿的剑劲。
是以他受了伤。
溅了血。
到底还是没避开那追命、要命的一剑。
——但究竟这一剑仍只指着他喉咙,没刺进去。
(他在等什么?)
余华月看进孙青霞的眼睛里,在那深寒碧澈的瞳仁里他见到两个正在恐惧中的自己。
他再次受制于孙青霞的剑下。
这时际,给打飞出去的程巢皮又翻身爬起,飞身上马,策骑飞奔而至。
他向孙青霞撞来。
——他一再受挫,仍要采取攻势。
仍要拯救余三当家。
黑骑。
黑枪。
以及黑汉子。9.更无一人是男儿
黑汉子不怕挫。
不怕折。
他好像也不怕死。
他一次一次的向孙青霞发出攻击,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对方还是一次又一次的放过了他。
但他还是不认输。
不认命。
他还是冲上来。
杀过来。
——仿佛生死已不足惜。
其实当然不是的。
程巢皮也怕死。
——十分的怕死。
但他最怕人不理他,不睬他,瞧不起他,对他而言,这些无疑都比死更难受。
他最怕人瞧不起他。
他现在也不是不怕死。
更不是觉得余老三的命比他更贵重。
他绝对不是想为救余华月而牺牲自己之性命。
绝不是。
只不过,每一次,只要有人在旁看着他,他就忍不住表现他的勇气、胆色与豪情。
看的人越多,他就越忍不住要表现。
——要表现给旁人看。
尤其有女人在场的时候。
他要说明自己是一条好汉。
除此以外,除他之外,更无一人是汉子。
——龙舌兰当然是个女人,而且更无疑是个美丽的女子。
他也不明白他为何会这样子。
但一遇上大场面,只要有人看着,甚至越是多人围观,他越是禁不住要表达他的勇者无惧。
因此,“流氓军”的子弟们都很怕他、很佩服他、也对他很畏惧。
但他依然仍在“流氓军”中屹立不倒,乃至扶摇直上。
不过,再怎么上,爬到“五当家”这关卡上,仍是得停顿下来。
因为再上一级,就是老四。
老四由詹同荣担当。
他再悍,也没有像“食色公子”那样的老爸。
他没有靠山。
——一个人若没有背景靠山,再努力,也只事倍功半。
他也不像余华月。
他没有余老三那么精明的头脑,过人的手段,以及左右逢源的本事。
——这些本事,在江湖上,似乎要比真材实料、武功高强还重要。
而且好像还是越来越重要了。
所以他只有屈居老五。
一直都是个五当家。
不过,而今,却似有机会了:
“食色公子”詹同荣死了。
——四当家的交椅空了下来。
这是好时机。
——只要在这时际有好表现,哪怕不得到迁升。
一升,就是升为老四了。
这位子,他觉得自己实至名归,并垂涎已久。
——在“流氓军”里,除了他,还有谁担待得起?
他不敢坐第一把交椅。
因为他自知坐不起。
他想都没想过要坐上去。
他也不敢妄想当老二。
因为他看到“好久不见”就知道自己今生今世都斗不起这个人。
他绝不是对手。
对于余华月,他倒不见得服气。
可是无论怎么说,他都得坐上第四把交椅,才有可能跟余老三别一别瞄头。
所以他要表现。
他急于表现。
可是他却忘了一点。
——要耀升为三当家,不一定要勇救余华月才能办到。
只要余华月死了,他也一样可以“媳妇熬成婆”。
依现在的情势,只要他撒手不管,说不定余老三就真的会丧命在孙青霞手中。
可是他还是忍不住。
他甚至不肯稍歇。
他赶去阻截孙青霞击杀余华月,简直有点奋不顾身。
他这样做,马上换得了“流氓军”诸兄弟们的彩声。
他们为他喝彩。
——也许,程巢皮为的,就是这个。
有些人,为了彩声和掌声,赞美与褒辞,真固不惜身、不惜死、乃至不惜一切。
也许程巢皮看去粗鲁不文,但事实上他就是这种人。
这样子的人。
他是这样子的人,拚起来的时候,有把狠劲,仿佛除他以外,更无一个是男儿。
可是他是这样想,但是有人不让他这样拚。
至少是不愿意他这样拚命。
所以发出了阻止。
能在此情此境、此时此势中发出阻截程巢皮营救余华月的人,只有一个。
余华月自己。
余华月大喝一声:“停手!”
“小妖怪”毕竟是“流氓军”的三当家,他喊停手,程巢皮不敢不住手。
余华月的耳、肩都在淌血。
可是他的神态倒很镇定。
他望着孙青霞,然后说了一句话:
“谢谢你。”
——他居然向孙青霞致谢,而不是求饶。
孙青霞冷冷地道:“谢我什么?”
余华月道:“我谢谢你不杀我。”
孙青霞的剑尖依然抵住余华月喉咙,正在濛濛细雨微微阳光中发寒发亮。
孙青霞的话音一点笑意也没有:“我没有说过我会饶恕你。”
余华月道:“如果你要下手,恐怕这儿谁也拦不住你。”
孙青霞道:“我现在杀你还不迟。”
余华月道:“如果你要杀我,早就下手了。”
孙青霞沉吟了一下,道:“你知道我为何不杀你?”
余华月道:“你要我带话回去。”
孙青霞道:“带给谁?”
余华月道:“大当家和大家。”
孙表霞道:“什么话?”
余华月道:“叫他们不要再试图攻袭‘义薄云吞’,因为有你在这儿。”
孙青霞道:“这事我是揽上了,我人在不在这儿都一样。”
余华月说:“我会把话转给詹老大。”
孙青霞道:“听说你们的二当家也很是个人物。”
余华月道:“确是个很难惹的人物。”
孙青霞道:“那也请把我的话带给你们的老二知悉。”
余华月道:“你已在众兄弟面前露了一手,我也挂了彩,这下已尽了力,回去跟老大、老二,都算有交代了,便没啥不可以转告的了。”
孙青霞道:“你有交待就好。我只怕你兄弟们还不服气,非逼我开杀戒不可。
余华月道:“你阁下要真的大开杀戒,我们这里谁也不是你对手。”
说的时候,他一双小眉小目,还瞪了程巢皮一眼。
孙青霞道:“你两次都说‘我们这儿’——言下之意,是指‘这里之外的就有人制得住我,治得了我’?”
余华月一笑。
他的眼很眯。
笑起来很奸。
笑意甚狡。
“别忘了我们的老大是‘东方蜘蛛’。”
他说。
且带着洋洋自得。10.洞房之珠
当然不会忘记。
谁能忘记“东方蜘蛛”。
“东方蜘蛛”这个人很有名。
威名。
但他恶名更盛。
简直是恶名昭彰。
大凡武林中成名人物,人在叙述他的成名史时,多半会说:“他几岁打败什么知名人物,几岁又击败什么绝顶高手,几岁又铲除了什么帮会组织,这些辉煌战史,成就了他今日艰苦得来之盛名。”
他就是有这些彪炳战绩,以致能保盛名不衰。
但“东方蜘蛛”不是。
他的盛、威、恶名,大抵都来自战役,而不是他个人的战史。
别人是战斗史。
——一场一场的战斗。
或是杀人史。
——身为武林人,难免杀掉一个又一个的敌人。
可是“东方蜘蛛”建立的是屠杀史。
——他不是一个一个人杀,而是一家人一家人、一族人一族人、一派人一派人、一镇人一镇人、一乡人一乡人、一城人一城人的杀。
屠杀殆尽。
他也不是一个人去杀这么多的人,而是带领他的兄弟子弟兵们,尽情屠杀,大肆杀戮,且带着兽性和欢狂的呼啸。
所以,大多数时候,“东方蜘蛛”不是一个人在杀伐,他几乎没有私人生活,他跟一大群兄弟、子弟、徒弟们混在一起,从这儿杀到那儿,南征北伐,杀得个不亦乐乎。
有时,他们还是“奉旨”屠杀的。
——遇上皇帝不便下旨的,或者连皇帝也不知情,却惹动了权臣像蔡京、豪绅、朱励这些在官场上、地方上都掌持半壁天的人物,他们要清除异己,又不便公然下手,于是便叫“东方蜘蛛”和他的手下“代劳”。
“代劳”就方便得多了:那可以当作江湖仇杀,根本可免审理、判案,杀光了便了事。
有时,他们也“奉令”屠城。
奉什么令?
“军令”。
军令如山。
譬如上将军童贯,奉命出征,无功而退,铩羽而归,逼不得已,只好虚报军功,找些积弱的小民族、小部落大开杀戒,尽屠烧杀,掠掳殆尽,这样便可捞了个彩,却夺财物,同时也可在朝廷天子面前表示自己曾攻城陷阵,凯旋而归。
可是他手上的军队,积弱不振,连攻杀小部落、小城镇也时力有未逮。
所以他只好向“东方蜘蛛”“下令”,其实“下令”也真是“言重”了,“求助”才比较正确。
“东方蜘蛛”当然乐意效劳。
——屠一城、灭一族,不但可以示威,又可以为“朝廷”(至少为权贵)建功,而且又大有油水可捞。
是以,“东方蜘蛛”乃以“屠杀”起家,他行动我多是一队人马随他出人,故久而久之,人多称之为:
“流氓军”。
背底里,也有人称之为:
“禽兽兵”。
原因无他:他们的行为,何异于野兽流氓!
“东方蜘蛛”却一点也不介意这称号,他反而引以为荣沾沾自喜。
他就是要人怕他。
——既然肯定不能使人敬爱他,不如使人惧之如虎豹畏之如蛇蝎,这才显路出他的威风来。
不过,要人畏惧,最终也将付出代价。
他和他那一支“军队”,不错是为蔡京、王黼、朱励、童贯这一干宦官权臣做了不少事、屠杀了不少异己、讨了不少功,但到头来,他们声名太臭了,他们也只得跟这干“兽民”划清界限。
这来,“流氓军”就给孤立了,背景靠山也显得软弱了。
可是,“流氓军”结仇却相当多,要打杀他们的,要缉逮他们的,就包括了:
四大名捕
七大寇
七帮八会九联盟
风云镖局
天机组
——这些都是江湖上赫赫有名响噹噹的人物和组织,有的是白道、有的是黑道恶客,得罪和招怨了这些人,“流氓军”也只好吃不了、兜着走。
一路就“走”到峻峨山一带“落草”。
那儿山高路遥皇帝远,一般人就算除恶杀敌,也犯不着老远的追杀到这穷山恶水的地方来,这一来一回,得耗费多少时候,而且猛兽出没,沼泽荆棘遍途,只怕一路上要解决的障碍险阻,还远超于对敌杀敌,况且“流氓军”既盘踞在这一带自然是熟悉地形险要,行军神出鬼没,沼途伏击,纵武功再高,只怕长途跋涉来到此地,也未必讨得着便宜——所以,绝少人会追击到这儿来。
是以,“流氓军”也就保住了。
扎了根。
他们暂时就“窝”在这儿。
而且,受江湖人追杀、屏弃而“逃亡”过来投靠的人也愈渐多了,势力愈渐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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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妖怪”余华月便是其中之一。
“天下一般黑”程巢皮倒是早就跟随老大“东方蜘蛛”闯荡多年。
“东方蜘蛛”詹奏文穷凶极恶,一般人都不敢批评他——谁敢批评他?难道不怕给他杀个抄家灭族、鸡犬不留?
但江湖上还是有不少能人异士的。
詹奏文的“朋友”(且不管是不是真的“交好”),都犯不着批评他,得罪他这个人。但他的敌人可不要买他这个面子:
其中“四大名捕”之三追命的批评最颇为感慨万千。
“这人万死不赎其辜。江湖上人说没有四大名捕抓不到的犯人,但这大奸大恶之人我们就没抓着,实在名未副实;武林中人信誓旦旦,寄望我要追缉这个估恶不梭的罪犯,一旦就逮,绳之以法,可是我到现在还抓不着这个人,实在受之有愧。”
——连追命都捉不到这个人,可见詹奏文确有过人之能。
“七大寇”的老大沈虎禅则说的斩钉截铁:
“除恶务尽。但恶是除不尽的。惟詹蜘蛛是元凶,也是首恶。他杀人害人,不是害一人一事,而是杀全家灭全族。此人若除,万恶为之寒胆钦抑。若他未死,罪恶为之嚣张。我到今天仍未杀得了他,这是我的失败。”
——连“战神”沈虎禅也这样认为詹奏文是“首恶”且承认“失败”,可见这“东方蜘蛛”之恶之凶之可怕。
至于现任“鹰盟”盟主林投花则认为:
“詹奏文不肯投身于‘七帮人会九联盟’里,是我们的损失。我们不止少了一个同盟,而是多了一个敌人、一个仇人和一个随时都有足够实力作窝里反的大奸细——这种人,绝不能让他在中原武林立足。”
——林投花是江湖上最有权力的女人之一,她美如天仙,心若蛇蝎,几乎没什么人(尤其男人)不怕她、服她、思慕她、乃至甘心受她利用的。
不过,林投花在说这番话的时候,是詹蜘蛛已跟“好久不见”房子珠在一起之后的事。
之前她不说这话。
因为她仍有信心。
有信心总有一天詹奏文为她所用。
——毕竟,詹蜘蛛是男人。
只要是男人,林投花就有信心能收服得了他。
但詹奏文跟房子珠在一起后,她就知道不可能了。
同时房子珠也一定不会容让詹奏文接近她。
所以,一定是敌,不会是友。
——友须联络。
——敌必杀。
“风云镖局”则是总局主“九大关刀”龙放啸说了话。
他的话不是针对一个人。
他是对“流氓军”发了话:
“这种组织存在的一天,我们走镖的就没有好吃、好睡、好活的。‘流氓军’有一天未给铲除、仍出没于江湖,我们‘风云缥局’就不算把该做的事做完。”
龙放啸很少放话。
他在武林中的地位极尊,只怕还略在“叫天王”之上。
但他不得不说话。
因为詹奏文曾三度劫了他的镖。
三次都镖失人亡。
——一个不剩。
张三爸也代表过“天机组”讲话。
他是“天机”的龙头。
“我们两次狙击‘流氓军’,消灭了他们不少徒儿,但始终未能格杀詹奏文,使他生了防范,反而日益壮大,那确是一种不幸。我若在有生之年,未能把‘东方蜘蛛’这一镖凶徒歼灭,老夫实在有愧当‘天机龙头’。”
——仿佛人人都因詹奏文这一股人马的存在而惴惴不安。
谁都不能忽视他们的存在。
孙青霞当然也不能。
更不会。
他一直都知道有这一彪人。
他也一向都留意詹奏文。
他知道詹蜘蛛是个厉害人物,所以他也明白余华月话中含意。
他同时也有特别留意在“流氓军”中另一号人物:
“洞房之珠”。
“洞房之珠”就是“流氓军”的二当家房子珠。
房子珠的来历,十分奇怪,她的过去,几乎是:
没有。
她现在声名当然很大——几乎比“东方蜘蛛”还大、还响、还“可怕”。
在场的,连龙舌兰都听过房子珠的盛名,交在她手上要办的案子,房子珠是排在前三名里。
——许是因为龙舌兰是“京城女神捕”,而“洞房之珠”房子珠也是女飞贼、女大盗、女匪首之故。
——让女人来对付女人,似乎较适宜,也较恰当。
——以“毒”攻“毒”,以“美”治“美”。
龙舌兰是美女。
房子珠当然也是美人。
龙舌兰查过房子珠的“底”,结果也是:没有。
无。
这个人,没身世,没来历,没过去,没来龙去脉的就突然好像一夜平地窜起,凭空乍现似的,成了名、夺了权,成了人所共知的江湖第一流的辣手人物。11.妖!
大约是两年多、三年前,大家都不知道有房子珠这个人物。
没听说过。
房子珠的成名过程:快速、简单、但也十分特别。
她甫让人触目,注意到她的“存在”,就是因为她。
嫁人。
直至现在,提起房子珠,大家都难免想起她最传奇的一个特点:
嫁。
——她不断的嫁人,两年半来,她一共(正式的)嫁了至少九次。
可以这样说:她是一口气“嫁”了九次,“洞房”了九次。
这女子竟以“嫁人”成名。
——好一个“洞房之珠”。
她第一次嫁的是位武林大豪:
“皓首神君”叶帅儿。
叶帅儿拥有名声地位,仆从无算,妻妾满堂,是冀北武林的一方大豪,也是横跨黑白二道的一代宗主。
他娶了房子珠。
这本来并无出奇之处。
叶帅儿一向好色如命,他要了房子珠之后,却完全不一样了。
他不再花天酒地,贪花好色。
他甚至休掉了所有的妻妄。
他只宠爱房子珠一人。
大家这才对房子珠另眼相看。
——这小妮子有什么能耐,居然能使这似正又邪的叶天王如此宠爱在一身。
武林中当然不止于一个“天王”,“叫天王”是“天王”,“叶天王”也是“天王”,不过,“皓首神君”的实力主要在于绿林,他的势力不似“叫天王”,能延及朝廷。
这种人物,就算未能呼风唤雨,也足以叱咤风云,可是就是看上了房子珠。
而且信任房子珠。
他几乎把他的“虎盟”大业,都交给了房于珠。
之后,他就突然暴毙。
死的十分突兀。
然后房子珠继续嫁人。
她“出道”之后第二个嫁的是“金甲开山”陆大命。
陆大命是龟盟盟主——“七帮八会九联盟”本来就是联结在一起的,房子珠因嫁人“虎盟”继而当上虎盟盟主,她因此而搭上“龟盟”盟主陆大命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不久,房子珠又嫁给了陆大命。
于是,“龟”、“虎”二盟合并。
合并不久,房子珠又独揽大权,而且同样的“不幸”又再次发生了:
陆大命死了。
——死于暗杀。
凶手没抓着。
——甚至谁也不知凶手是谁。
这时候,房子珠的权力更大了。
名声也更响了。
她又嫁人了。
这次,她嫁给“破衣帮”帮主“摇身一鞭”王坏雨。
——“七帮八会九联盟”,“七帮”本来就跟“九联盟”关系甚为亲密,房子珠一人主持了“虎盟”和“龟盟”,自然跟“七帮”中的“破衣帮”有很多“亲近”的机会。
从种种迹象判断,房子珠都是个很会把握“机会”的人,而且也是个十分“风流”的女子。
不过,王坏雨的“下场”却比陆大命和叶帅儿“好”一些。
他没死。
他只是“病”了。
一病不起,谁也不见。
他把“破衣帮”大任,交托给房子珠。
房子珠又是当之不疑,受之无愧的“欣然”接下了这“重担”。
这是房子珠的第三次“出嫁。”
余此类推。
她很快又“嫁”了第四次。
这次她不嫁给武夫。
嫁给文人。
——一位名动朝野的文人(也是闻人):遇衣轻。
于是也她成为一位风流才子的红粉佳人,同时也是元配夫人。
不过,遇衣轻要了她,很快就真的“衣带渐宽终无悔”,到头来还是真的跑去江边“轻”了生。
他投江自尽。
——原因为何?
无人知。
不可解。
房子珠接着“嫁”给了一位皇亲国戚。
——“石舅公”石唱唱。
石唱唱外号人称“石敢当”。
他敢担当。
他也担当得起。
他跟“叫天王”旗下大将陈贵人有十分相似的背景:既跟权臣蔡京、王黼等人交好,同时也能在皇帝、太子面前,说得了几句话。”
他也宠爱房子珠。
他也没有“好下场”。
他失踪了。
在他之后,房子珠的第六次“出嫁”,是嫁给“独眼独臂独行大侠”一日大盗江带衣。
江带衣这人在江湖上很有名望,但却跟“七帮八会九联盟”全无关系。
她的第七任“丈夫”是“风云镖局”的副总镖头之一的:
“一指定中原”朱一点。
这两人的运气又更“好”一点。
只是一点点。
一个摆明了“金盆洗手”,退出江湖。
另一个则进了牢。
坐牢的是江带衣。
——只剩下一只手一只眼的人给关进牢里当然滋味不好受。
听说,亲手把他们逮入监牢里的还是“四大名辅”中的老三:追命之杰作。
也就是说,房子珠嫁了七个丈夫,七个都是名人(尽管有的有权、有的有钱、有的有地位、大部份的都有武功,但全都很有名),但七个都没好下场,而且都是这几年间发生的事。
到了第八个,却不很有名。
但却很有权。
——暗权。
有些人看来很权力,实际上并不怎么;有些人外表不如何,职份也不算太高,其实才是掌实权、有实力的人。
孙收皮就是这样的人。
他是“相爷府”的总管,也是蔡京身边所最信任的人之一。
他的名头虽不大,但能在蔡京手边捞得这样的职位,已算非同小可。
他也一向不喜炫耀,不爱出风头,甚至不肯认功。
因为他知道他的主子不会喜欢。
他若要自己有一天还能“暗权在握”,就得尽量不做他主人不喜欢的事。
他当然愿意常不做下去。
——像蔡京那么一个巨贪极婪,已经富可敌国的人物,替他“管家”,油水丰厚,可想而知。
但他见了房子珠,一样色授魂销。
他娶了房子珠。
房子珠也嫁了给他。
结果是:两人异离。
——他们很快便分了手。
孙收皮是房子珠“下嫁”的男人中,唯一还算有“好收场”的人。
但在那段时候,他也形销骨立,骨瘦如柴。
事后,他那一群猪朋狗友、狐群狗党,半打趣的问起他和房子珠的“婚姻生活”、“闺房之乐”,他只脸色惨变,摇手甩头不已的央求:
“咱们不提这事了可好?我是收手得快,不然——嘿!”
大家都知道孙收皮是个老奸巨滑,狡似狐狸的人,但这人提起房子珠都谈虎色变,看来,房子珠绝对不是个普通的女子,而是:
妖!
于是,大家也在背后谑称她为:
“洞房之珠”。
——“珠”是她的名字。
——“洞房”是她的本领。
——“洞房之珠”正好是“洞房蜘蛛”的谐音。
雌蜘蛛跟雄蜘蛛交配了之后,通常都会吃掉雄蛛的,而雄蛛居然也心甘情愿不挣扎的任由它吞噬。
——而且是越毒的蜘蛛越如是。
当然,房子珠这个“绰号”起在她逃入嵯峨山之后。
那时候,她已跟“流氓军”的领袖“东方蜘蛛”詹奏文混在一起了。
而“东方蜘蛛”和“洞房之珠”正好配搭成一双。
一个够悍。
一个够妖!12.我已认命
“东方蜘蛛”詹奏文是“洞房之珠”的第九任丈夫,也是她第九次结婚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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