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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三:冰雨的风暴

_8 乔治.R.R.马丁(美)
  一月之后,乌鸦飞到凯岩城,通知他他已被正式选为御林铁卫,应立即前往赫伦堡的比武大会,面见王上,立下誓言,穿上白袍。
  詹姆的新职位使他摆脱了莱莎·徒利,除此之外,一切都同计划差之千里。父亲雷霆震怒,他不敢公开反对——这点瑟曦说对了——但以一堆微不足道的借口辞去了首相职位,回到凯岩城,并带走女儿。与梦想中的接近恰恰相反,瑟曦与詹姆只不过换了位置。
  他孤身一人处在宫廷,守护着那位疯王。父亲走后,连着有四位短命的首相,来来去去,以至于詹姆记住了他们的纹章,却对他们的面孔毫无印象。巨号首相和狮鹫首相遭到流放,锤子与匕首阁下被浸进野火,活活烧死,最后一个是罗萨特伯爵,国王赐予他燃烧火炬的纹章,以暗示前任的命运。火术士是国王昏庸的根源之一。我该淹死罗萨特而非戳死这恶棍。
  布蕾妮还在等待他的回答。詹姆缓缓地说:“当年你太小,不明白伊里斯·坦格利安……”
  这不是她期待的答案。“伊利斯既疯狂又残暴,天下人人皆知。但他是你的君主,涂抹七圣油的国王,你发誓为他献身。”
  “我记得自己发过的誓言。”
  “你也记得自己做过什么?”她站起来,足有六尺高,满脸的雀斑、皱紧的眉头和暴露的马牙上都写满不屑。
  “没错,我记得清清楚楚,我还记得你做过什么。如果传言非虚,这儿有两位弑君者。”
  “蓝礼不是我害的。谁敢造谣,我就杀了谁!”
  “请便,请从克里奥开始。接下来你的工作还很艰巨,依他的说法,知道这事的人数不胜数。”
  “那是谎言!陛下遇害时凯特琳夫人在场,她亲眼看见一道阴影。蜡烛摇晃,空气变冷,然后是血——”
  “噢,太棒了。”詹姆哈哈大笑。“不得不承认,你反应倒比我快。当他们发现我站在君主的尸体前面时,我可没说:‘不,不,这不是我干的,是一道阴影,一个可怕的冰冷的影子杀手。’”他长笑不止。“告诉我实话,弑君者之间不该有秘密,到底是史塔克家还是史坦尼斯收买你去割蓝礼的喉咙?莫非蓝礼拒绝你的求爱?还是你那个来了?千万别在女人腿上流血时把刀子塞给她呀。”
  他以为妞儿就会动手。来啊,上来一步,让我抓住你腰带上的匕首,一刀结果你。他把一条腿收到身下,准备起跳,可妞儿终究没有动。“身为骑士是多么珍贵稀罕的荣誉,”她说,“御林铁卫的骑士更是犹有过之。世上只有很少人能被授予这份光荣,这份为你嘲笑和玷污的光荣。”
  一份你想到心坎里,却又永远得不到的光荣,妞儿。“骑士称号我凭本事挣来,并非出自别人打赏授予。我十三岁那年,虽然刚当上侍从,却已成为团体比武的冠军;十五岁那年,随亚瑟·戴恩爵士讨伐御林兄弟会,被他亲手在战场上封为骑士。我老实告诉你,玷污我的正是这身白袍,别无他物。总而言之,省省你的嫉妒吧,是诸神不愿赏你一个鸡巴,不是我。”
  布蕾妮的眼神里充满无比嫌恶。她想把我剁成碎片,却受那宝贝誓言的约束,詹姆心想,妙极,我也受够了她弱智的虔诚和天真的评论。等妞儿大步离开,他蜷进斗篷,渴望梦见瑟曦。
  谁知闭上眼睛,见到的却是伊里斯·坦格利安。国王独自在王座厅内踱步,那双长满疙瘩、浸染鲜血的手不住绞动。这蠢货常被铁王座上的倒钩和尖刺弄得鲜血淋漓。詹姆静静地走进来,身穿黄金战甲,利剑在手。黄金战甲,不是白的,但从没有人想到过。我该把那可恨的袍子也脱掉。
  伊里斯看见剑上的血,想知道那是不是泰温公爵的血。“我要他死,这叛徒。我要他的脑袋,你快把他的脑袋献上,否则我将你一起烧死!和所有的叛徒一起烧死!罗萨特说敌人进了城,他会好好招待他们的。说!这是谁的血?谁的!?”
  “罗萨特的,”詹姆回答。
  那对紫色的眼睛陡然睁大,那张高贵的嘴巴因震惊而张开。他完全发了疯,转过身去,奔向铁王座。在高墙上无数巨龙的空洞眼窟注视下,詹姆把末代龙王拖下台阶,听他像猪狗一般地尖叫,闻到屎尿齐流的恶臭,然后用黄金宝剑切开国王的喉咙。好简单啊,他时时忆起那一时刻,国王不该就这样死去吧?罗萨特虽是个无能的火术士,至少还想反抗呢。也真奇怪,他们从不问谁杀掉了罗萨特……唉,怎会有人关心呢?他出身低贱,仅当了两个星期的首相,不过是疯王的又一疯行罢了。
  伊利·维斯特林爵士、克雷赫伯爵及父亲麾下其他骑士刚好在这时冲进大厅,所以詹姆既没办法消失,也没给牛皮大王们留下盗窃赞美或谴责的机会。只有谴责!看见他们的眼神,他立刻就明白了……还有恐惧。是啊,不管他姓不姓兰尼斯特,终究是伊里斯的七卫之一。
  “城堡属于我们了,爵士,市区也一样,”罗兰德·克雷赫告诉他,但这并非完全属实。在螺旋梯上,军械库里,坦格利安的死党仍旧顽抗,格雷果·克里冈和亚摩利·洛奇正加紧攀登梅葛楼的墙垒,而奈德·史塔克和他的北方人正从国王门鱼贯而入。这些克雷赫都不清楚,他甚至对伊里斯的死也无动于衷:詹姆十多年来都是泰温公爵的儿子,身为御林铁卫才不过一载,有什么好奇怪的呢?
  “告诉大家疯王已死,”他命令,“放下武器的,就饶过性命。”
  “是否宣布新王诞生?”克雷赫问。詹姆懂他的暗示:是你父亲,是劳勃·拜拉席恩,还是另立新的龙王?他想到逃去龙石岛的小王子韦赛里斯,想到雷加的幼儿伊耿——这时还在梅葛楼他母亲怀中呢。一位新的坦格利安君主,重新当上首相的父亲。如此一来,狼仔们该如何嗥叫,而那风暴之王又该如何来咽下怒火啊。刹那间,他被迷住了,直到再度看见脚下的尸首,那泓血池正越变越大。“他”的血也流在他俩身上,詹姆心想。“你他妈爱怎么宣布就怎么宣布,”他告诉克雷赫,接着爬进铁王座,剑陈于膝,安坐高堂,要看看谁前来领走王国。最后,来了艾德·史塔克。
  你也没资格评判我,史塔克。
  在他梦中,死人在燃烧,缠绕着熊熊绿火。詹姆手握金剑在人群中穿梭,刚砍倒一个,立刻便有两人浮现,怎么也杀不完……
  直到肋骨挨了布蕾妮一踢,他才从梦中醒来。四周一片漆黑,空中充满雨的气息。早餐仍是燕麦饼和腌鱼,好歹克里奥爵士找到一点黑莓。太阳升起之前,他们重新上路。
第十二章 提利昂
  太监穿着宽松的粉红丝袍,哼着不成调的小曲走过房门,浑身散发出柠檬的味道。他看见提利昂坐在火炉边,吃了一惊,顿时停下。“提利昂大人,”他尖声说,一边神经质地咯咯笑。
  “这么说你还记得我?真让人意想不到。”
  “看到您如此强壮健康,实在是太好了。”瓦里斯的微笑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但我得承认,没想到会在自个儿陋室里碰见您。”
  “的确是陋室,陋得有些夸张。”提利昂专等父亲传唤瓦里斯之后,才悄悄溜进来。太监的住处位于北城墙下,小而局促,仅包括三间紧凑的无窗房间。“我本希望找到几大桶有趣的秘密,却连一张纸都没发现。”八爪蜘蛛来来往往一定有秘密通道,可惜在这方面,他仍旧一无所获。“而且啊,诸神在上,你酒壶里装的居然是水,”提利昂续道,“卧房不比棺材大,而床……它确实是石头做的呢,还是感觉上如此?”
  瓦里斯关门上栓。“大人啊,背痛把我折磨得不行,非得睡硬东西。”
  “我以为你是睡羽毛床的人。”
  “这太令人惊讶了,怎能这样误会我呢?难道您在生我的气?”
  “哪里,我说了,我当你是我的血亲骨肉一般地信赖。”
  “唉,尊敬的好大人,黑水河之战后我躲在一边是有难处,您瞧,我的处境十分微妙,而您的疤痕又如此可怕……”他夸张地耸耸肩,“您那可怜的鼻子……”
  提利昂恼火地揉揉伤疤。“也许我该换个新鼻子,纯金打造。你有什么建议,瓦里斯?我能不能装个像你那样可以嗅出秘密的鼻子?我能不能告诉金匠,照我父亲的鼻子打造?”他笑笑。“我那高贵的父亲大人近来忠勤国事,鞠躬尽瘁,终日不见人影。告诉我,他真的恢复了派席尔大学士的重臣席位?”
  “没错,大人。”
  “对此,我应该感谢我那亲爱的老姐?”派席尔是姐姐的爪牙,提利昂剥夺了他的职位、尊严乃至胡须,并将他扔进黑牢。
  “并非如此,大人,这是由于旧镇的博士们的压力。他们坚持派席尔必须复职,因为任免大学士应由枢机会决定。”
  该死的蠢货们,提利昂心想,“记得残酷的梅葛用刽子手罢免了三个。”
  “非常正确,”瓦里斯说,“伊耿二世还把格拉底斯国师拿去喂龙。”
  “可惜啊,我没有龙,不过可以把派席尔浸到野火里面点燃,效果相差无几。对此,学城会怎么看呢?”
  “哎哟,别那么狠心,人家博士们也只是秉承传统嘛。”太监窃笑。“其实,枢机会挺机灵的,早就接受了派席尔下台的既成事实,并着手选择继任者。起初,他们详细考量皮匠之子特奎因学士和流浪骑士的私生子艾瑞克学士,好表明能力优先于出生,最后呢,定下的人选却是葛蒙学士,高庭提利尔家族的成员。我把消息报告您父亲大人,他立即采取了行动。”
  枢机会于旧镇的学城里召开,提利昂心想,会谈的内容都是秘密,毫无疑问,瓦里斯在哪儿也有小小鸟。“我明白了,父亲决定在玫瑰绽放前将其摘下。”他忍不住低声轻笑。“派席尔是个讨厌的蛤蟆,但兰尼斯特的蛤蟆总好过提利尔的蛤蟆,对吧?”
  “派席尔大学士一直是你们家族的朋友,”瓦里斯甜腻腻地说,“假如您得知柏洛斯?布劳恩爵士也官复原职,或许会更为欣慰。”
  柏洛斯?布劳恩的白袍被瑟曦亲自剥夺,因为当拜瓦特在罗斯比路上虏走托曼时,他没有誓死捍卫她的儿子。他不是提利昂的朋友,但经过此事,大概也同样痛恨瑟曦。这点很重要。“布劳恩是个虚张声势的懦夫,”他轻描淡写地说。
  “是吗?噢,真可悲啊。不过哪,按照传统,御林铁卫是终身职,或许柏洛斯将来会有用处。经过这次磨难,他无疑会变得非常忠诚。”
  “对我父亲忠诚,”提利昂尖刻地说。
  “谈到御林铁卫……我在想,您这次令人惊喜的造访是否跟柏洛斯爵士去世的弟兄,咱们英勇的曼登?穆尔爵士有关呢?”太监摸摸扑粉的脸颊。“你的波隆似乎突然对他产生了兴趣。”
  波隆已尽其所能地调查过曼登爵士,但毫无疑问,瓦里斯知道的更多……假如他愿意分享的话。“那人似乎少有亲朋,”提利昂谨慎地说。
  “可惜啊,”瓦里斯说,“噢,真可惜,若您肯将搜查范围扩大到艾林谷,或许就能发现他的亲戚了。但在君临嘛……艾林公爵将他带来,劳勃赐予他白袍,仅此而已,俩人都没给他多余的关怀。而他尽管实力超群,却不是那种老百姓愿意在比武会上为之欢呼喝彩的人,更奇怪的是,他和自个儿的铁卫弟兄们也没往来。有人曾听巴利斯坦爵士言道,曼登爵士没有朋友,惟有宝剑,没有生活,惟有职责……您看,我觉得赛尔弥这话不完全是称赞。只需仔细想一想,就会觉得其中的古怪,不是吗?他完全是理想中的御林铁卫,没有任何家室牵累,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守护国王。而今他死得也符合御林铁卫的标准,手中擎剑,为了守护王族而英勇献身。”太监腻腻一笑,目光锐利地盯着他。
  你的意思是,企图谋害王族而死于非命?提利昂怀疑瓦里斯知道的比说出来的多。刚才所言与波隆的报告大致相同,对他来说都不是新闻。他需要的是一个连接瑟曦的环节,以证明曼登爵士是她的爪牙。没有人能够随心所欲,他苦涩地反思,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不是为曼登爵士而来。”
  “我看出来了,”太监穿过屋子,来到盛水的酒壶边。“需要我为您效劳吗,大人?”他边说边斟满一杯。
  “好的。但我要的不是水,”他双手交叠,“我要你把雪伊带来。”
  瓦里斯吮了一口。“这明智吗,大人?她是个既亲切又可爱的孩子,假如被您父亲大人吊死,真是太令人伤心了。”
  太监知道这点他不奇怪。“对,这不是明智之举,简直称得上疯狂。但我想见她最后一面,之后再把人送走,因为我实在受不了离得这么近,却不能和她亲热。”
  “我理解。”
  你怎么可能理解?提利昂昨天刚见过雪伊,当时她正提着水桶攀爬螺旋梯。一个年轻骑士前来帮忙,她触碰他的手臂,还朝他微笑,提利昂见了肠子打结。他和她擦肩而过,仅隔几寸之遥,他往下走,她向上攀,鼻孔里是她头发的清香。“大人,”她一边说,一边屈膝行礼,他心里好想伸手抓她,当场亲吻,但现实中却只能僵硬地点头,蹒跚着走开。“我见过她几次,”他告诉瓦里斯,“但不敢说话。我怀疑自己所有的行动均受到监视。”
  “好大人,您这么怀疑就对了。”
  “谁?”他抬起头。
  “凯特布莱克兄弟经常向您可爱的姐姐汇报您的情况。”
  “该死,我付给这三个卑鄙小人多少金子……你认为,我有没可能用更多钱把他们收买回来?”
  “机会总是存在,但如果我是你,不会把宝押这上面。他们仨都当骑士了,而且令姐许诺他们继续晋升。”太监唇边泛起一抹坏笑。“最年长的那个,御林铁卫的奥斯蒙爵士,还梦想其他形式的……宠爱……咯咯。太后陛下每提供一个铜板,您也可以相应加价,这点我不怀疑,但她有一个资源,您无论如何都做不到。”
  七层地狱啊,提利昂心想,“瑟曦找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出轨?”
  “噢,天哪,我可没这么说,这是多可怕的事,您不觉得吗?不过呢,太后陛下只需略微暗示……或许明天,或许等婚礼结束……一次微笑,一声低语,一句猥亵的俏皮话……不经意间用胸部蹭蹭他的袖子……就够了嘛。唉,说到底,这些事情,太监怎会懂呢?”他的舌尖象一只害羞的粉红动物,滑过下嘴唇。
  假如我能设法让他们逾越调情的界限,并安排父亲捉歼在床……提利昂摸摸鼻子上的伤疤。他想不出该怎么做,也许将来会有计划。“监视我的只有凯特布莱克兄弟?”
  “真那样就好啦,大人,恐怕有许多双眼睛在注视您哟。您……怎么说好呢?十分引人注目,而且我必须很难过地承认,您不大受人爱戴。杰诺斯?史林特的儿子们很乐意为父报仇,还有咱们亲爱的培提尔,君临城内一半妓院都有他的朋友。假如您笨到造访其中任何一家,他便会知道,然后您父亲大人也会知道。”
  比我担心的更糟。“我父亲呢?他派谁来监视我?”
  这回太监大笑出声。“哈哈,那个嘛,就是我啊,大人。”
  提利昂也跟着笑。他并非傻瓜,决不信任瓦里斯——但太监光现下了解的情报就足以弄死雪伊,而他却没有说,显然还有余地。“我要你通过秘密通道把雪伊带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和以前一样。”
  瓦里斯绞住双手。“噢,大人,能为您效劳,我乐意之极,可是……您听我解释,梅葛王不希望自个儿楼中隔墙有耳,当然啰,为预防被困,确实留下一条秘密通道,但这条通道不与任何别的通道相连。也就是说,我能把您的雪伊从洛丽丝小姐身边偷出来一会儿,但无论如何也没办法既把她带到您的卧室,中途又不让人发现。”
  “那就带到别处。”
  “带到哪里呢?到处都不安全。”
  “安全之地是有的,”提利昂咧嘴而笑,“就这儿。我想,该让你那硬石头床派用场了。”
  太监张大嘴巴,紧接着咯咯笑出声来。“洛丽丝怀了孩子,近来容易疲劳,我猜月亮升起之时她多半就睡着了。”
  提利昂跳下椅子。“那么,就定在月亮升起之时。你给我准备一些葡萄酒,以及两个干净杯子。”
  瓦里斯鞠了一躬,“如您所愿。”
  这天余下的时光好比虫子在蜜糖里爬行一样缓慢。提利昂登上城堡图书馆,试图拿贝德加所著《罗伊拿战争史》来分心,却发现自己根本看不进大象的事迹,心中所想全是雪伊的笑容。到得下午,他放下书本,命人准备洗澡水。他拼命擦洗,直到水温变凉,才让波德替他刮胡子。胡须是一团乱麻,黄色、白色和黑色的毛发乱七八糟地纠缠,非常难看,好处在于能隐藏面容。
  当提利昂洗得白白净净,并尽可能地理好胡子后,又翻遍衣柜,选出一条绯红绸缎紧身马裤,正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颜色,以及他最好的上衣,厚实的黑天鹅绒镶狮头纽扣。若非父亲趁他躺在床上濒临死亡时偷走了金手项链,他还会戴上它。待穿戴完毕,他才意识到自己的愚蠢:七层地狱啊,白痴侏儒,头脑和鼻子一样都丢了吗?你这身打扮,任何人看了都会奇怪,有这么穿着礼服见太监的道理?于是提利昂只好一边诅咒,一边脱衣换装,这次选的比较朴素:黑羊毛马裤,白色旧外衣,外加一件褪色的棕皮革背心。这没关系,他一边等待月亮升起,一边告诉自己,这没关系。不管穿什么,你终究是个侏儒,永远也不能成为高大骑士,永远都不可能有长腿、腹肌和宽阔雄伟的肩膀。
  月亮终于出现在城头上方,他忙告诉波德瑞克?派恩,自己要去拜访瓦里斯。“会待很久吗,大人?”男孩问。
  “噢,希望如此。”
  红堡里如此拥挤,提利昂的出行不可能掩人耳目。巴隆?史文爵士在大门站岗,守吊桥的则是洛拉斯?提利尔爵士。他停下来跟他俩分别寒暄了几句。百花骑士从前总穿得五彩缤纷,现今看他一身白衣倒有些奇怪。“你多大了,洛拉斯爵士?”提利昂问他。
  “十七岁,大人。”
  才十七岁啊,长得又如此俊俏,他已经成为传奇人物,七大王国里一半的女孩想上他的床,所有的男孩都想成为他。“请原谅我的冒昧,爵士先生——你为什么十七岁就选择加入御林铁卫呢?”
  “龙骑士伊蒙王子就是十七岁那年立誓加入的,”洛拉斯爵士说,“而您哥哥詹姆参加时就更年轻了。”
  “我知道他们的理由。你呢?你是为什么?为了跟咱们的模范骑士马林?特兰和柏洛斯?布劳恩并肩作战吗?”他冲男孩嘲弄地一笑。“为守护国王,你放弃了自己的生活,放弃了土地和头衔,放弃了结婚生子的希望……”
  “提利尔家族会通过我的哥哥们延续,”洛拉斯爵士说,“第三子没必要繁衍后嗣。”
  “的确没必要,但多数人会乐意享受其中的愉悦。比方说,爱情,爵士先生?”
  “太阳落山以后,蜡烛无法替代。”
  “这是歌词吗?”提利昂抬头微笑,“是的,你才十七岁,我现在明白了。”
  洛拉斯爵士一紧,“您嘲笑我?”
  他是个自尊心极强的男孩。“不,若有冒犯,请多原谅。喏,我是说,我也是爱过的人,也有过一首歌。”我爱上一位美如夏日的姑娘,阳光照在她的秀发。他向洛拉斯爵士道晚安,继续赶路。
  一群士兵在兽舍附近斗狗,提利昂停下来观察了一会儿。小狗扯掉了大狗半边脸,他评论说失败者就象桑铎?克里冈,为此赢得了几声粗犷的欢笑喝彩。接着,他继续向北墙走,期望自己业已解除了士兵们可能的怀疑。走下通往太监简陋居所的短楼梯,正要敲门时,门自动开了。
  “瓦里斯?”提利昂溜进去,“是你?”一支蜡烛发出昏暗的光,空气中有茉莉花的香味。
  “大人,”一个女人溜进亮光下,她肥胖丰满,圆圆的脸如粉红的月亮,有一头浓密的黑卷发。提利昂见状退了一步。
  “有麻烦,大人?”她问。
  原来是瓦里斯,他恼怒地意识到。“你把我吓坏了,我还以为你雪伊没偷成,反把洛丽丝给带来了。她人呢?在哪儿?”
  “在这儿,大人。”她从后面伸手遮住他的眼睛。“您来猜,我穿了什么?”
  “什么也没穿?”
  “哎哟,好机灵的大人唷,”她撅起嘴,抽开双手。“您怎么知道的?”
  “这有什么难?你什么也不穿的时候最美丽呀。”
  “是吗?”她说,“真的?”
  “嗯,当然是。”
  “那您跟我上床好不好,别说话啦。”
  “很好,但我们得先摆脱瓦里斯‘夫人’,我这个侏儒作爱时可不喜欢旁人围观。”
  “他已经走了呀,”雪伊道。
  提利昂扭头看去,果然,穿裙子的太监已经消失无踪。哪儿有暗门,就在附近。他刚想到这,便被雪伊扭过头来亲吻。那双唇潮湿而饥渴,她毫不在意他的疤痕和结痂的烂鼻子。他伸手出去,女人的肌肤如温暖的丝绸,当他拇指拂过她的乳头,它立即硬起来。“快,”她边吻边催促,他的手指伸向衣带,“噢,快,快,我想感觉你在我里面,在我里面,在我里面。”他甚至来不及脱下衣服,雪伊便把那话儿从他裤裆里拉出来,然后将他摁倒在地,爬到上面。他插进阴唇中,她尖声叫喊,疯狂地骑。“我的巨人,我的巨人,我的巨人,”每次坐下,她都如此呻吟,“我的巨人,我的巨人,我的巨人,”提利昂好饥渴,才第五下就迸射出来,但雪伊并不埋怨。她感觉到他的喷射,便淘气地笑笑,俯身吻去他额上的汗。“我的兰尼斯特巨人,”她低语,“请不要拔出来,我喜欢它在我体内的感觉。”
  因此提利昂没有动,只用手抱住女人。互相依偎,紧紧拥抱,好美的感觉,他心想,好美的人,怎能让她受罪,让她被吊死呢?“雪伊,”他说,“亲爱的,很抱歉,这将是我们最后一次欢悦。真的很危险,如果你被我父亲大人发现……”
  “我爱您的伤疤,”她的手指顺着他的鼻子抚摸,“它让您看起来异常威武。”
  他笑出声来,“你的意思是异常丑陋吧。”
  “哪儿的话!在我眼中,大人您永远最英俊!”她边说边吻提利昂烂鼻子上的痂。
  “行了,你该关心的不是我的脸,而是我父亲——”
  “我不怕他。大人会把我的珠宝和丝绸还我吗?您受伤以后,我去问瓦里斯,可不可以把它们拿回来,但他就是不肯给。如果您真死了,它们会怎么样呢?”
  “我没死,人好端端地在这儿。”
  “噢,我知道,”雪伊压在他身上边笑边扭,“大人您就属于这儿。”她又撅起嘴,“可仗已经打完,我还得在洛丽丝那边待多久啊?”
  “你刚才没听我说吗?”提利昂道,“当然,如果你喜欢,可以留在洛丽丝身边,但我建议你最好离开君临。”
  “不要,我不要走,您答应过,仗打完后会送我一栋新宅子。”她用下体轻轻挤他那话儿,它再度硬起来。“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您明明说好的。”
  “噢,天哪,雪伊,停下来,真该死。听我说。你必须离开,城内到处都是提利尔家的人,况且我日夜受到紧密监视。你不明白其中的危险。”
  “我能参加国王的婚宴吗?洛丽丝不敢去,我再三向她解释,不会有人在王座厅里强暴她,可她蠢得不肯相信。”雪伊翻身躺下,那话儿从她体内滑出来,发出轻微而潮湿的声音。“西蒙说有一场歌手比试,有人耍杂技,甚至还有小丑比武。”
  提利昂几乎忘了雪伊身边那个该死的歌手。“西蒙?”
  “我把他介绍给坦妲伯爵夫人,夫人则雇他为洛丽丝表演,这头肥母牛,每当肚里的孩子开始蹬踢时,音乐能让她恢复平静。西蒙对我说,宴会中人们会边看熊跳舞,边喝青亭岛的红酒。我从没见过跳舞的熊。”
  “有什么好看?它们跳得还没我好。”他担心的是歌手,不是熊。万一此人走漏风声,便会连累雪伊送命。
  “西蒙说有七十七道大餐,还有一个大烤馅饼,里面装了一百只鸽子,”雪伊滔滔不绝,“割开脆皮,它们便一下子全飞出来。”
  “是啊,然后停在房梁上,像下雨一样朝客人们拉屎。”提利昂吃过婚宴馅饼的苦头,他一直怀疑鸽子特别喜欢拿他当目标。
  “我能不能穿着丝衣和天鹅绒去参加宴会,扮作贵族小姐,而不是使女呢?大人,没有人会知道的嘛。”
  每个人都会知道,提利昂心想。“洛丽斯的女仆凭空多出这许多珠宝,坦妲伯爵夫人一定会起疑心。”
  “西蒙说有上千宾客,我不让她看见就是了。我会在下席找个阴暗角落,无论何时,您只消上厕所,我就溜出来。”她捧着那话儿,轻轻抚摸。“裙服下我不穿内衣,好省了大人为我宽衣解带的工夫。”她用手指上下逗弄。“如果您喜欢,我还可以这样。”她将阳具含进嘴里。
  提利昂已经蓄势待发,但这次坚持得比较久。完事之后,雪伊又爬回来,浑身赤裸地蜷在他胳膊底。“您会准我参加的,对吧?”
  “雪伊,”他长叹一声,“这不安全。”
  之后很长时间,她什么也没说。提利昂试图谈论别的话题,却发现自己碰上了一堵恭敬却阴沉的墙,和北方的绝境长城一样冰冷生硬。蜡烛越烧越短,闪烁不定。诸神在上,他心想,经历了泰莎事件,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它重演,无论如何也不能给父亲把柄。他幻想给予她满意的承诺,幻想让她挽起他的手结伴走回卧室,幻想让她穿上丝绸和天鹅绒,得遂心愿。如果他有权选择,一定会在乔佛里的婚宴上同她坐在一起,陪她随心所欲地与熊共舞。但首先,他不能让她死。
  蜡烛熄灭后,提利昂放开雪伊,点起另外一支,沿墙走了一遭,依次敲打,搜寻暗门。雪伊收起大腿,胳膊抱膝,注视着他,最后开口道:“秘密楼梯在床底下。”
  他难以置信地望着她,“那石床?它是实心的,至少有半吨重。”
  “我不知道,反正瓦里斯在什么地方扳一阵,它就会升起来。我问他怎么弄,他说那是魔法。”
  “啊哈,”提利昂忍不住咧嘴笑道,“看来是杠杆魔法。”
  雪伊起身。“我该走了。洛丽斯的胎儿有时候不安宁,她会醒来叫我。”
  “也罢,瓦里斯该回来了,或许他正在下面听我们说话呢,”提利昂放下蜡烛,马裤前面有个湿点,但黑夜里应该没人注意。他要雪伊穿上衣服等太监。
  “遵命,”她答应,“您是我的狮子,对吗?我的兰尼斯特巨人?”
  “是的,”他说。“而你是——”
  “——您的妓女。”她将一根手指按到他唇上。“我明白,我明白自己的身份。我梦想成为您的情人,但那是不可能的事,否则您会带我去参加宴会。这些都没关系,做您的妓女我已经很满意,提利昂大人,我的狮子,请留下我,保护我吧。”全世界的甜蜜天真都写在她年轻的脸庞。
  “我会的,”他允诺。笨蛋,笨蛋,内心有个声音在尖声呼叫,为何这么说?你是来送她走的!他反而又在临别时吻了她一次。
  回去的路孤寂而漫长。波德瑞克?派恩在床脚的小矮床上已睡着了,他把男孩叫醒。“波隆,”他说。
  “波隆爵士?”波德揉揉睡眼,“呃,您要我去找他?大人?”
  “啊,不,我想和你谈谈他的着装打扮,”提利昂说,看见波德张大嘴巴的疑惑表情,挖苦算是白费了。他只好详细说明,“是的,把他找来。带他过来。快去吧。”
  男孩匆忙穿上衣服,跑着出去。我有那么可怕吗?提利昂一边想,一边换上睡袍,并给自己倒上红酒。
  夜晚过去一半,他喝第三杯时,波德才回来,佣兵骑士跟在后面。“这小子把我从莎塔雅的地方拽出来,想必有要事喽?”波隆边说边坐下。
  “莎塔雅的地方?”提利昂烦躁地道。
  “当骑士真不赖,不用满大街找便宜妓院。”波隆咧嘴一笑,“嘿嘿,我要的熟人,骑士波隆在中间,雅雅、玛丽靠两边啰。”
  提利昂强吞怒气。波隆和其他恩客一样有权上爱拉雅雅的床,可是……不管心里怎么想,我确实没碰她,当然,这些事波隆不会知道。不知他有没有善待雅雅。他再不敢造访莎塔雅的妓院,以免瑟曦向父亲告发,导致爱拉雅雅遭殃。为补偿前次的鞭打,他曾送给那女孩一条翡翠银项链和一副相配的手镯,但除此之外……
  多想无益。“有个自称银舌西蒙的歌手,”提利昂推开罪恶感,疲倦地说,“经常为坦妲夫人伯爵的女儿表演。”
  “你想怎样?”
  杀了他,他心里想。但那人除了唱几支歌谣,并往雪伊可爱的脑瓜里灌输鸽子与跳舞熊的梦幻之外没做什么。“找到他,”他说,“在其他人之前找到他。”
第十三章 艾莉亚
  听见歌声时,她正在死人的花园里挖菜。
  艾莉亚立时停止,不动如石,突然忘了手中那三根小萝卜。血戏班还是卢斯·波顿的人?她恐惧得发抖。这不公平,就在我们终于找到三叉戟河,就在我们认为自己差不多安全了的时候,这不公平。
  只是……血戏子为什么要唱歌?
  歌声从东边一个矮坡后传来,在河面飘荡。“去海鸥镇看美少女哟,嗨哟,嗨哟……”
  艾莉亚站起身,胡萝卜在手中摇晃。唱歌的人似乎正沿河边小路走来。从表情看得出,拔白菜的热派也听见了。当然,詹德利在烧毁农舍的阴影里睡觉,毫无反应。
  “用利剑偷取甜甜一吻哟,嗨哟,嗨哟……”河流轻柔的水声中,夹着木竖琴的弹奏。
  “你听见没?”热派抱着一堆白菜,嘶哑地低声询问,“有人过来了。”
  “把詹德利叫醒,”艾莉亚吩咐他,“摇摇肩膀就好,不要大张旗鼓,弄出声响。”詹德利容易唤醒,不像热派,非得又踢又吼。
  “我拿她做情人,一起睡在树荫底哟,嗨哟,嗨哟……”歌声越来越嘹亮。
  热派不由得手一松,白菜“噌”一声轻响,落在地上。“我们得躲起来。”
  躲到哪里去呢?烧毁殆尽的农舍和野草疯长的花园醒目地矗立在三叉戟河边,河畔还有几棵柳树,以及芦苇丛生的烂泥浅滩,除此之外,全是讨厌的开阔地。我就知道我们不该离开树林,她心想。但他们好饿,从赫伦堡偷出来的面包与奶酪六天前就在森林里吃光了,因此花园的诱惑实在太大。“把詹德利和马带到农舍背后,”她下定决心。那堵墙还没完全垮塌,说不定能藏住两个男孩和三匹马——假如马儿不叫,歌手也不往这边走的话。
  “你呢?”
  “我躲树下面好了。他可能就一个人,敢来惹我的话,我杀了他。快走!”
  热派听话离开,艾莉亚扔下胡萝卜,从背后拔出偷来的剑。她把剑鞘绑在背上,因为它是给成年男子打的,与她尺寸不合,佩在腰间的话,会撞到地面。它实在太重了,每次拿起这笨家伙,她便会想念“缝衣针”。好歹它可以杀人,这就够了。
  她蹑手蹑脚地走到那棵长在小路拐弯处的老柳树边,单膝跪在青草和泥土中,以摇曳的柳枝作为掩护。远古诸神啊,她祈祷,歌手则继续逼近,树的神,请保护我,隐藏我,让他过去,让他过去……一匹马嘶叫起来,歌声嘎然而止。他听见了,她对此不抱幻想,但或许就一个人,就算不是,说不定他们怕我们就跟我们怕他们一样呢。
  “听见了吗?”一个男人说,“我敢打赌,那堵墙后面有东西。”
  “没错,”另一个更深沉的声音回答,“射手,你认为那里有什么?”
  原来是两个人,艾莉亚咬紧嘴唇。由于柳树的关系,她看不见对方,只能听见声音。
  “一头熊吧。”第三个声音参加进来,或者这就是第一个人?
  “熊身上肉多,”那个深沉的声音说,“特别在秋天,会有许多脂肪,烤的话很好吃。”
  “也可能是狼或狮子呢。”
  “你指四条腿的?两条腿的?”
  “四条腿跟两条腿的都是一丘之貉,不是吗?”
  “那可不一样,四条腿的才能吃。射手,该你上场喽。”
  “没问题,射几箭到墙后面,管他啥东西都会跑出来,等着瞧吧。”
  “如果后面是个正派人呢?如果后面是个怀抱婴儿的可怜女子呢?”
  “正派人应该出来跟我们见面,只有歹徒才会偷偷摸摸地藏起来。”
  “对,正是如此。那就去吧,射手,放箭。”
  听罢此言,艾莉亚跳将起来。“站住!”她亮出长剑。原来是三个人,她看清楚了,只有三个人。西利欧一人对付三个绰绰有余,而她还有热派和詹德利做伴呢。可惜他们是男孩,对方却是成年人。
  三人皆为徒步,身上泥斑点点,风尘仆仆。她认出那个唱歌的,因为他抱着一把木竖琴,好像母亲抱着孩子。他个子小,年纪约莫五十岁,嘴巴大,鼻子尖,棕色的头发十分稀疏,褪色的绿衣服上到处用旧皮革打着补丁。他腰间别了一圈飞刀,背后悬一把伐木工的斧头。
  站他旁边的人比他高出一尺,外貌像个兵。镶钉皮革剑带上挂一把长剑和一把匕首,衬衫缝了排排交叠的铁环,头戴一顶锥形黑铁半盔。他牙齿很黄,还有一把浓密的黄褐胡须,最引人注目的是那身带兜帽的亮黄斗篷。它又厚又沉,沾了青草和鲜血,下沿已被磨损,右肩用鹿皮打个补丁。这顶大斗篷穿在大个子身上,使他看上去象只黄色巨鸟。
  三人中最后一位是个青年,和他手上的长弓一样纤瘦,但个头没长弓那么高。红头发,雀斑脸,穿镶钉战甲、高筒皮靴和无指皮手套,背一个箭囊。他用的箭装着灰色鹅毛,其中六支如一道小栅栏插在他面前的地上。
  三个男人瞪着她手执长剑,站在小道中央。歌手懒洋洋地拨一下琴弦。“小子,”他说,“快把剑放下,这不是孩子家的玩具。再说,你冲过来之前,安盖能射穿你三次。”
  “才怪!”艾莉亚道,“而且我是女生。”
  “是嘛?”歌手鞠了一躬,“请原谅。”
  “你们沿着小路继续走,往前面走,你继续唱歌,好让我知道你已经走了。走开,别来惹我们,我就不杀你。”
  雀斑脸的弓箭手哈哈大笑,“柠檬,她说不杀我们,听到了吗?”
  “听到了,”柠檬道,他就是那声音低沉的大个子士兵。
  “孩子,”歌手说,“把剑放下,我们带你去安全的地方,还给你吃东西。这一带不仅有狼,有狮子,还有更可怕的东西哟,小女孩可不应该独自游荡。”
  “她并非独自一人。”詹德利骑马冲出农舍墙壁,热派跟在后面,牵了她的马。詹德利身着链甲衫,长剑在手,雄赳赳气昂昂,看上去几乎就是个成年壮汉。热派看上去还是热派。“照她说的做,别来惹我们,”詹德利警告。
  “两个,三个,”歌手数道,“所有人都在这儿?你们还有马,好可爱的马,从哪儿偷的呀?”
  “这是我们的马。”艾莉亚审视着他们。歌手用谈话来分她的心,但最危险的是弓箭手。若他敢从地上拔箭……
  “你俩是不是正派人,愿不愿把名字告诉我们呢?”歌手问两个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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