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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三:冰雨的风暴

乔治.R.R.马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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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天灰灰的,冷得怕人,狗闻不到气味。
  黑色的大母狗嗅嗅熊的踪迹,缩了回去,夹着尾巴躲进狗群里。这群狗凄惨地蜷缩在河岸边,任凭寒风抽打。风钻过层层羊毛和皮衣,齐特也觉得冷,该死的寒气对人对狗都一样,可他却不得不待在原地。想到这里,他的嘴扭成一团,满脸疖子因恼怒而发红。我本该安安全全留在长城,照料那群臭乌鸦,为伊蒙老师傅生火才对。琼恩·雪诺这狗杂种为安插他的胖子朋友山姆·塔利,抢了我的位子,才害我落到这步田地!妈的,跟这群猎狗一块儿呆在鬼影森林深处,卵蛋都快冻掉了。
  “七层地狱!”他猛地拽住狗的缰绳,“闻啊,杂种!这是熊的痕迹,还想不想吃肉?快闻!”狗们却缩得更紧,并发出哀鸣。齐特用短鞭在它们头上虚劈,惹得那头黑母狗对他咆哮。“狗肉不比熊肉差,”他警告她,吐息出口,立即结霜。
  姐妹男拉克环抱胳膊,手掌插在腋窝,尽管戴着厚厚的黑羊毛手套,还在不停抱怨指头冻得厉害。“该死,冷得要命,怎么打猎啊?”他说,“去他妈的熊,不值得我们冻坏身子。”
  “俺不能空手回去,拉克,”一脸棕色摞腮胡的小保罗低吼,“司令大人会不高兴的。”壮汉的鼻涕在扁扁的狮子鼻下结冰,穿大皮手套的巨手紧攥着一根长矛。
  “熊老也去他妈的,”身材消瘦,眼神游离不定的姐妹男应道,“记得吗,莫尔蒙明天就完蛋了,谁关心他高不高兴?”
  小保罗眨眨小小的黑眼珠。或许他又健忘了,齐特心想,这人蠢得什么都记不清。“俺为啥要杀熊老?为啥不把他扔下不管,俺自己跑掉?”
  “你以为他会扔下我们不管?”拉克道,“他会追捕我们到死!想被抓吗,大呆瓜?”
  “不,”小保罗说,“俺不要,俺不要。”
  “所以你会动手?”拉克问。
  “对的。”巨汉用长矛在结冰的河岸上一顿。“俺懂。他不能来抓俺。”
  姐妹男从腋窝下抽出手掌,望向齐特,“依我看,为保险,干脆把当官的全宰掉。”
  齐特受够了他的建议。“完全没必要。我们的目标只是熊老,影子塔的副指挥班恩,葛鲁布和阿桑——他们懂绘图,真不走运——以及两个追踪能手戴文与巴棱,嗯,外加管乌鸦的猪头爵士。这就够了。趁他们睡着时,悄悄干,千万不能出声,否则死定了。我们都死定了。”他的疖子因恼怒而发光。“把自个儿份内的事做好,你和你表哥们千万不能失误。保罗,一定记清楚,是第三哨,不是第二哨。”
  “第三哨,”喘着霜气的摞腮胡大汉应道,“俺和软足一起动手。俺记得到,齐特。”
  今晚没有月光,经过精心设计,他们这伙人中有八个在第三哨站卫兵,还有两个照料马。这是最好的机会。野人们就要到了。齐特希望在他们到来前逃得远远的。他要活下去。
  三百名守夜人弟兄骑行向北,其中两百来自黑城堡,另一百来自影子塔。这是几代人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巡逻,几乎动用了守夜人军团三分之一的兵力。出发时,原本是为找寻班扬·史塔克、威玛·罗伊斯及其他失踪游骑兵的下落,并侦察野人们迁离村子的原因。现在可好,他们和出发时一样对史塔克和罗伊斯的去向毫无所知,倒是明白了野人们的所在——他们爬上高耸的雪山,那遭天谴的霜雪之牙。他们在那儿待到世界末日也不干齐特的事。
  但事与愿违。他们来了。顺着乳河下来了。
  齐特抬眼望着眼前的河流。石岸结了冰,乳白色的水长年不歇地从霜雪之牙上流淌而下。曼斯·雷德和他的野人大军正顺着这条河流往下走。三天前,索伦·斯莫伍德快马加鞭地赶回来,向熊老报告侦查结果,他手下的白眼肯基则把消息透漏给其他人。“大队人马还没出山,但已经在途中。”肯基边用篝火暖手边说,“前锋是‘狗头’哈犸,麻脸婊子。刺棒爬到营地边的树上,透过火光看见了她,筋斗琼这傻瓜想直接放箭去射,幸亏斯莫伍德头脑清醒。”
  齐特啐了口唾沫,“他们有多少,算过吗?”
  “很多很多。或许两万,或许三万,来不及仔细计算。哈犸的前锋有五百人,全都有马。”
  篝火旁的人们交换着不安的眼神。从前,看到一打骑马的野人都是件稀罕事,五百……
  “斯莫伍德派巴棱和我抄远路绕开敌人前锋,前去打探主力,”肯基续道,“他们的队伍无边无际,移动时像结冻的河流,十分缓慢,一天只走四、五里,但决不像要返回村子的样子。人群里一半多是女人和小孩,牲口吆喝在前面,有山羊、绵羊、拖雪橇的野牛等等。他们赶着大车,推着小车,装满大捆毛皮、大片的肉、成笼的鸡、块块黄油,总而言之,带上了每件该死的家什。骡子和马驮得那么多,教你看了都为动物心痛。女人们背得也一样多。”
  “他们顺着乳河走?”姐妹男拉克问。
  “我觉得不会错,不对吗?”
  乳河会带他们经过先民拳峰,经过这座上古时代的环形堡垒,经过守夜人的营地。稍有理智的人都明白应该立刻拔营,退回长城,熊老却报之以更多的尖桩、陷坑和蒺藜。对一支大军而言,管什么用呢?如果赖着不走,迟早全军覆没。
  索伦·斯莫伍德居然还想主动出击,仿佛是嫌死得不够快!“美女”唐纳·希山是马拉多·洛克爵士的侍从,他说前天晚上斯莫伍德去了洛克的帐篷。马拉多从前和奥廷·威勒斯老爵士想法一致,力主退兵,但斯莫伍德竭力游说。“塞外之王不知我们的方位如此靠北,”美女唐纳复述,“他的队伍固然庞大,但不过是些乌合之众,只好浪费粮食,许多人连长剑握哪头都不知道。一次突袭就足以让他们嚎叫着滚回茅屋里,再待个五十年。”
  三百对三万,齐特只能称其为疯狂,更疯狂的是马拉多爵士居然动了心,还随斯莫伍德一起晋见熊老,同声附和。“若我们犹豫不决,机会就随之而逝,再也等不到了,”斯莫伍德对每个人反复解释。为反驳他,奥廷·威勒斯声称,“我们是守护王国的坚盾,不能盲目地扔下盾牌。”索伦·斯莫伍德则回击,“最好的防守是迅捷地干掉敌人,而非缩在盾牌后面。”
  但无论斯莫伍德还是威勒斯都没有决定权,决定权属于总司令,莫尔蒙要等其他两队斥候返回后再作决定,其中包括攀登巨人梯的贾曼·布克威尔,以及侦查风声峡的断掌科林和琼恩·雪诺。毫无疑问,布克威尔和科林都遇到了麻烦,多半是死了。齐特在脑海中描绘出一幅图画:琼恩·雪诺孤零零地冻在荒凉的山头上,一支野人的长矛穿透了杂种的屁股。想到这里,他笑了。希望他们把那头该死的狼也宰掉。
  “这里没熊,”他突然下了结论,“不过是条过时痕迹,没意思。我们回去。”狗们慌不可奈地拉拽,想走的心情比他还急,或许以为回去就会开饭吧,齐特又忍不住笑了。他已把猎狗饿了三天,目的就是要让它们因饥饿而疯狂。今晚,遁入黑暗之前,他将在马群前把它们放掉,而美女唐纳·希山和畸足卡尔会砍断马缰。整个拳峰将布满咆哮的猎狗和恐慌的坐骑,冲撞营火,跳跃环墙,踏平营帐。在混乱的掩护下,十四个兄弟的失踪要很久才能发现。
  拉克想将密谋集团扩大一倍——你能指望这个浑身臭鱼味的傻瓜有什么好主意?找错一个人,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脑袋搬家了。不,十四是个好数字,既保证人手充足,又保证守秘。其中大多数人由齐特亲自挑选招募,小保罗就是成果之一——他身为长城上最壮的人,虽然动作比僵死的蜗牛还慢,却能活生生抱碎野人的脊梁。短刃也加入进来,他得名于自己拿手的武器。还有被弟兄们称作软足的灰色小个子,年轻时干过上百个女人,常吹嘘说在那话儿插进去之前她们根本没发觉他的到来。
  计划由齐特制订,这是聪明人的差事。他在老师傅伊蒙身边干过整整四年呢,之后才被杂种琼恩·雪诺用他的肥猪朋友顶掉。今夜,宰掉山姆威尔·塔利以前,他打算在猪头爵士耳边低语一句:“替我向雪诺大人致意,”跟着才割他的喉咙,让血从层层脂肪里喷出。齐特熟悉乌鸦,不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他也了解塔利,只须匕首轻轻一捅,这胆小鬼就会尿湿裤子哭着求饶。让他求饶,没用。割了他喉咙,再打开笼子放走乌鸦,确保讯息不会送回长城。与此同时,软足和小保罗合力对付熊老,短刃负责班恩,拉克和他表哥们的目标是巴棱和戴文,以杜绝可能的追踪。密谋者们在山下储备了两周的食物,而美女唐纳·希山与畸足卡尔会带走足够的马匹。莫尔蒙死后,指挥权交到奥廷·威勒斯爵士手中,这没用的老头,胆小如鼠。他将在日落前逃回长城,不会浪费一个人用于追捕。
  三人穿越树林,狗们迫不及待。拳峰渐渐在绿丛中露出头来。天色阴暗,熊老下令燃起火把,插在包围陡峭多石的山峰顶端的环墙上,形成巨型火环。一行人涉过小溪,溪水寒冷彻骨,表面是块块浮冰。“我要去海边,”姐妹男拉克吐露,“和表哥们一起去。我们打算造条船,航回三姐妹群岛的家里。”
  回家,他们会把你当逃兵,砍掉你的蠢头颅,齐特心想。一旦发誓,便永不能脱离守夜人军团,否则无论躲到七国何处,都会遭遇捕杀。
  独臂奥罗打算航往泰洛西,他说在那儿做点小偷小摸不会冒被斩手的危险,跟骑士的老婆上床也不会被送来冻掉一生。齐特想跟他走,问题是自己对潮湿夸张的自由贸易城邦口语一窍不通。再说不会做生意,待在泰洛西干啥?齐特生于女巫沼泽,他父亲终其一生都在别人田地里翻掘搜寻水蛭,工作前先脱个精光,跨下围一块厚皮革涉进污水烂泥,等爬回来时,从脚踝到乳头都会吸满水蛭。通常,他让齐特负责把虫子弄掉。记得有一回,一条虫子牢牢吸在男孩手掌上,齐特极端厌恶地压扁了它,因此被父亲打个半死——一打水蛭可以在学士哪儿换一个铜板呢。
  拉克高兴的话就回家去吧,该死的泰洛西人也一样,齐特哪儿也不去。如果这辈子不用见到女巫沼泽,就真他妈的该谢天谢地。他中意的是卡斯特的堡垒。卡斯特住在那里,俨然是个领主老爷,为啥不能学他的样?真有趣,水蛭人的儿子齐特,有朝一日成为住城堡的领主大人,他的纹章将是粉红底色上的一打水蛭。为啥只当领主?也许某天还可以当国王呢。曼斯·雷德不也是从乌鸦开始发迹的?我可以当个他那样的王,拥有无数妻妾。卡斯特有十九个老婆,还不算那些没睡过的小女儿。这群女人中虽有一半像卡斯特一样又老又丑,但没关系,可以让老的去做饭打扫、拔萝卜和喂猪,让年轻的替我暖被子生小孩。卡斯特?哼,他有意见,我就让小保罗给他来次拥抱!
  齐特唯一上过的女人是鼹鼠镇的妓女。年轻时,村里的少女们只消看见他的脸,看见那些疖子和粉瘤,立马就会作呕地跑开。最过分的是邋遢的贝莎,她能为女巫沼泽中每个男孩张开大腿,他以为自己也行。那天,他化了整整一上午去摘野花,因为她喜欢花儿。结果呢,结果她一个劲儿嘲笑他的脸,还说宁愿爬进一个装满他父亲捉的水蛭的被窝也不和他睡。匕首插进胸膛时,她的笑容凝固了,多甜美的表情啊,所以他把匕首抽出来又捅了一次。后来他在七泉附近被捕,老侯爵瓦德·佛雷不屑出席审判,只派来私生子瓦德·河文。齐特记得的下一件事就是被一身臭气的黑衣恶魔尤伦押往长城,为那甜美的片刻,他们夺走了他的一生。
  现在他要把一切夺回来,包括卡斯特的女人。那个凶蛮的老野人做得对:想要哪个女人就动手,决不要忸扭捏捏送什么花,好让她关注你的疖子!齐特决心不犯同样的错误。
  我能成功,他向自己保证过上百遍。只要干净利落地逃掉,就赢了一大半。奥廷爵士将朝南直奔影子塔,那是返回长城最短的路径。他不会来抓我们,威勒斯不会,他只会逃命。索伦·斯莫伍德呢,大概会继续鼓吹出击,可奥廷爵士出了名的谨慎,而他才是头。其实说穿了,只要我们逃掉,这些又有什么打紧,斯莫伍德想打就打,关我屁事?全部送命最好,那样别人多半会认为我们也一块儿牺牲了。这是个新点子,很有吸引力。要让斯莫伍德获得指挥权……就得同时干掉奥廷爵士和马拉多·洛克爵士,但这两人日夜有侍卫守护……不行,风险太大。
  “齐特,”他们在哨兵树和士卒松下的石头小径艰难行进,小保罗开口道,“鸟儿怎么办?”
  “该死,什么鸟儿?”这呆瓜居然关心什么鸟儿。
  “熊老的乌鸦,”小保罗说,“俺杀了他,以后谁喂他的鸟儿呢?”
  “他妈的谁管这破烂事?你高兴连它一起宰了便是。”
  “俺不是不敢杀鸟儿,”大汉道,“可那是只会说话的鸟儿,好希奇哟。但要不杀它,它说出俺做的事儿咋办呢?”
  姐妹男拉克笑出声来。“小保罗,脸皮比城墙还厚,”他嘲弄。
  “你闭嘴,”小保罗凶狠地吼道。
  “保罗,”大汉发怒前,齐特发了话,“看到躺在血泊中、喉咙敞开的老头子,不需鸟儿说话,谁都明白这是谋杀。”
  小保罗思考了一阵齐特的话。“对的,”他承认,“可俺能留下那只鸟儿吗?俺喜欢它。”
  “它是你的了,”齐特赶紧宣布,为了让他闭嘴。
  “很好,咱们哪天没饭吃了,还有个东西应急咧,”拉克评论。
  小保罗的声调又阴沉下来,“最好别来吃我的鸟儿,拉克,最好别来。”
  齐特听到丛林那头的声音。“你两个都给我闭嘴,快到拳峰了。”
  走出树林时,他们位于山峰西麓,于是绕路往南寻找更便利的上山途径。林边有十来个守夜人练习弓箭。人们在树干上绘着靶子,瞄准它们射击。
  “看哪,”拉克说,“一头拿弓箭的肥猪。”
  没错,离他们最近的射手正是猪头爵士本人,这个窃取了他在伊蒙学士身边职位的胖子。只消看到山姆威尔·塔利,他就气不打一处来。在他眼中,侍侯伊蒙学士是世上最便宜的工作。老盲人很和善,而克莱达斯总是抢着做工,因此齐特的任务十分简单:清扫鸦巢、生起炉火、准备便餐……伊蒙又从不打他。死胖子,凭什么把我排挤出去?凭你出身高贵,懂得认字儿?妈的,杀他之前,得让他好好瞧瞧我的匕首。“你们先走,”他告诉两名同伴,“我去瞧瞧。”狗们还在拽,盼望赶紧回去,盼望山顶的食物。齐特抬起靴尖给了母狗一脚,让它们平静了些。
  他躲在林子里看胖子摆弄一根和他一般高的长弓,那张红通通的圆脸因专注而扭曲。塔利身前的地上插着三枝箭。他搭箭拉弓,用了好长时间瞄准后才发射。箭只在绿丛中不见踪影。齐特纵声大笑,直笑得干呕。
  “这枝是一定找不到了,又会怪到我头上的。”艾迪森·托勒特宣布,这位郁郁寡欢的灰发侍从人称忧郁的艾迪。“自打我弄丢了马,什么东西不见了他们都要找上门来,似乎这之间有什么联系似的。它是白的雪也是白的,还要我怎么说呢?”
  “风吹走了那枝箭,”葛兰道,这是雪诺大人另一位朋友,“握紧弓把,山姆。”
  “它好重,”胖子抱怨,不过还是取出第二枝箭。这次射得很高,穿过了目标上方十尺处的树冠。
  “我确信你打掉了一片叶子,”忧郁的艾迪说,“树叶已经落得够快了,没必要帮忙,”他叹道,“大家都明白落叶后面紧跟着什么。诸神在上,这里好冷。试试最后那枝,山姆,我的舌头快冻在口腔顶上了。”
  猪头爵士放低长弓,看样子马上就得痛哭流涕。“太难了。”
  “搭箭,拉弓,放,”葛兰说,“继续。”
  胖子忠实地拔出最后那枝箭,搭在长弓上,拉起,发射。这次他完成得很迅速,不像前两次那么眯着眼睛痛苦地瞄准。箭矢击中炭笔勾勒的人形胸膛下方,颤动不休。“我打中他了!”猪头爵士惊讶地喊,“葛兰,看到了吗?艾迪,看哪,我打中他了!”
  “对,穿过了肋骨。”葛兰说。
  “我杀了他?”胖子想弄清楚。
  托勒特耸耸肩,“也许戳穿了肺,如果他有肺的话。基本上,树木是没有,这是自然规律。”他从山姆手中接过长弓,“我见过更糟的射击,是的,噢,自己也出过嗅。”
  猪头爵士一脸喜色。你还以为他真干出了什么大事!不过当他瞧见齐特和他的狗,笑容却立即收敛,并很快消失了。
  “你打中了一棵树,”齐特说,“若换作曼斯·雷德的手下呢?他们不会呆站着,伸出枝叶沙沙作响,噢,不会的。他们会扑过来,在你耳边尖叫,让你尿裤子,我敢打赌!他们会用斧子砍进这对小小的猪眼睛之间,你这辈子最后听到的声音将是头骨破碎的轰鸣。”
  胖子浑身发抖。忧郁的艾迪把手放在他肩上。“兄弟,”他庄重地说,“你发生的事不意味着山姆威尔会重演。”
  “什么,托勒特?”
  “砍碎你头骨的斧子,你的脑浆难道不是有一半流到地上教狗吃了?”
  大蠢材葛兰乐了,连山姆威尔都挤出一点微弱的笑容。齐特踢着最近的狗,拉起绳子,调头去爬山。尽管笑,猪头爵士,到晚上看谁笑到最后。他想把托勒特也干掉。阴沉的马脸蠢货,没你好果子吃。
  即使从拳峰这头,踏在最平缓的山坡上,攀登依旧艰辛。刚到山腰,狗们又开始咆哮拖拉,大概以为终于要开饭了。他让它们尝了尝靴子的滋味,还给那头又丑又大居然敢反咬他的狗一顿鞭子。栓好它们,他立即跑去报告。“痕迹正如巨人报告的那样,可狗闻不到什么,”他在莫尔蒙的黑色大帐篷前对总司令说,“或许给河流冲刷过,也或许只是过时的痕迹。”
  “遗憾,”秃顶的莫尔蒙司令满脸杂乱的灰胡子,声音跟神情一样疲惫,“吃点鲜肉可以改善大家的生活。”他肩上的乌鸦边点头边复诵,“鲜肉,鲜肉。鲜肉。”
  咱们可以把那些该死的狗烤了,齐特心想,幸好在熊老遣散之前管住了嘴巴。这是我最后一次向这家伙低头,他满意地认定。回来的路上越来越冷,狗们在坚实的冻土上凄楚地挤作一团,齐特有些渴望爬进它们中间。他压下念头,找来一块羊毛围巾裹脸,只在嘴边留出一道小缝。不断走动似乎会好过点,于是他嚼上一片酸叶子,绕着环墙缓缓踱步,不时和站岗的弟兄分两口,倾听他们说话。白天站哨的没一个参加他的密谋,虽然如此,多听听别人的想法总没错。
  绝大多数人的想法就是天真他妈的冷。
  人影变长,寒风渐强。风钻过环墙的石缝,发出高亢尖细的声响。“我讨厌这声音,”小个子巨人说,“让我想起哭闹着要奶喝的婴儿。”
  他踱回狗群旁,拉克正等他。“当官的又被召进熊老帐篷里,似乎在激烈争论。”
  “那是他们的事,”齐特说,“他们出身高贵——班恩除外——可以用言语代替美酒沉醉其中。”
  拉克神秘兮兮地凑过来。“大呆瓜在盘算那只鸟,”他告诫,四下斜倪确保没人靠近,“刚才还问能不能为这臭东西预备些玉米。”
  “乌鸦,”齐特说,“可以吃尸体。”
  拉克咧嘴一笑,“也许,他的?”
  或是你的。照齐特看,大汉比拉克更有用。“别再惹小保罗。你干你的,他干他的。”
  等他终于摆脱姐妹男,坐下来磨剑时,树间只剩最后几缕阳光。戴着手套工作真他妈不容易,可又不能摘下来。天这么冷,那个蠢才敢赤手空拳触摸钢铁立即就会失去一片皮肤。
  太阳终于沉没,狗们呜咽不止。他给了它们清水和又一阵咒骂,“再等半晚,你们就可以开野餐去了。”这时他闻到饭香。
  齐特从厨子哈克那里领到自己那份硬面包、蚕豆和培根汤。戴文也在篝火边,“林子里太安静,”老林务官说,“河边没有青蛙,树上没有猫头鹰,没见过这么死气沉沉的森林。”
  “你这牙齿的声音才死气沉沉咧。”哈克道。
  戴文的木假牙劈啪作响,“连狼也找不到,以前是有的,现在却没了。依你看,它们会上哪儿去?”
  “比这儿暖和的地方,”齐特说。
  篝火旁坐着一打兄弟,其中有四个参加了他的密谋。他边吃边眯眼依次打量每个家伙,看看有没有谁露出马脚。短刃十分平静,默默坐着磨剑,一如既往;亲爱的唐纳·希山继续说他的低级玩笑。他有白洁的牙齿,肥厚的红嘴唇,黄头发梳成时髦的样式披在肩膀。他爱宣称自己是兰尼斯特家的私生子,说不定真是,但齐特看中的并非面貌或出身,选唐纳·希山是因为他靠得住。
  对林务官索伍德他可没那么有信心,此人的鼾声本来比干的活儿出名,可现在他表现得如此焦躁,让人觉得他是再也不会打呼噜了。马斯林更糟,寒风在呼啸,齐特却能看到他脸上不断淌下汗水,火光下汗珠闪烁,活像潮湿的小钻石。他也不吃东西,只呆呆瞪着汤碗,仿佛饭香让人作呕似的。我得看紧这家伙,齐特心想。
  “集合!”十几个声音同时叫喊,顿时传遍山顶营地的每个角落,“守夜人军团的汉子们!到中央营火边集合!”
  齐特皱紧眉头,几口灌下菜汤,加入其他人的行列。
  熊老挺立在火堆前,在他身后,斯莫伍德、洛克、威勒斯和班恩站成一列。莫尔蒙身披厚实的黑毛皮斗篷,乌鸦栖息在肩上,整理着黑羽毛。不会是好事。齐特挤在黄伯纳和某个来自影子塔的弟兄之间。除开森林里的哨兵和围墙上的守卫外所有人都到齐之后,莫尔蒙清清喉咙,吐了口唾沫,水星子还没到地面就结了冰。“弟兄们,”他说,“守夜人军团的汉子们!”
  “汉子!”他的乌鸦尖叫,“汉子!汉子!”
  “野人们出发了,正顺着乳河走出山区,索伦确信敌军前锋将于十天后抵达这里。他们中最有经验的掠袭者在狗头哈犸的率领下组成先锋部队,剩下的要么作后卫,要么护卫曼斯·雷德本人,要么就是为保卫漫长的队伍而分散开来。敌人赶着牛、骡子、马……但牲口不够,多数人只能步行,没有武装,未经训练,就连拥有的武器也多半是兽骨、石器,并非钢铁。此外,他们还拖带着妇女、儿童、成群的山羊和绵羊……一切一切所拥有的东西。总而言之,虽然敌人为数众多,却易受打击……他们甚至不知我们的存在——至少我们如此祈祷。”
  他们不知才怪!齐特心想,你这该死、愚昧的老白痴,他们当然知道,这跟太阳会升起一样明显!断掌科林没回来,不是吗?贾曼·布克威尔也没回来,不是吗?只要他们两队人中任一个给野人逮住,妈的,我们早暴露了。
  斯莫伍德迈步向前。“曼斯·雷德打算冲破长城,将血腥的战争带给七大王国,很好,我们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明天就把战争带给他。”
  “黎明时分,我们全力进发。”人群开始窃窃私语,熊老续道。“先向北,接着转向西,绕个大弯。等回头时,哈犸的前锋早该越过了拳峰。霜雪之牙脚下有很多可供埋伏的曲折小峡谷。敌人的队伍绵延无数里,咱们就从多个方向同时袭击,让他们以为我们有三千人,而不只三百。”
  “毕其功于一役,在敌人骑兵返回前撤退,”索伦·斯莫伍德说,“他们要追,就让他们追个痛快,我们正好绕回去攻击队伍另一头。烧掉车子,驱散牲口,尽可能屠杀他们的人。如果办得到的话,最好干掉曼斯·雷德本人。只要能逼他们各自逃命,滚回茅屋山洞去,就算大功告成:即便事有不顺,咱们也可以在去长城的途中不断骚扰对方,让他们用无数尸首作路标。”
  “可他们人多势众,”齐特身后的某人说。
  “我们是去送死。”这是马斯林的声音,虚弱而恐慌。
  “送死,”莫尔蒙的乌鸦一边尖叫,一边拍打黑色的翅膀,“送死,送死,送死。”
  “我们中许多人会死,”莫尔蒙道,“也许集体殉职。可正如一千年前另一位总司令所说,这不正是人们要我们披上黑衣的原因吗?牢记你们的誓言,弟兄们。我们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
  “抵御寒冷的烈焰。”马拉多·洛克爵士拔出长剑。
  “破晓时分的光线,”其他人回应,又有几把长剑出鞘。
  接着所有人都拔剑而出。将近三百柄长剑高举在空中,三百个嗓音在高喊:“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齐特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一起喊。空气因为人们的吐息而迷雾腾腾,钢铁辉映着火光。他欣慰地发现拉克、畸足以及美女唐纳·希山都参加进来,假装自己也是大笨蛋们中的一员。太好了。计划就要进行,没有招来多余的关注。
  喊声停歇时,他又一次听到刺穿环墙的寒风呼啸。火炬摇摆不定,似乎连它们也觉得冷,在突来的死寂中,乌鸦一遍一遍地呱呱高叫:“送死。”
第一章 詹姆
  东风拂过纠结的头发,温柔而芳香,一如瑟曦的指尖。他倾听着鸟儿的欢唱,感觉到河流的脉动,小船正随木桨划动,驶向天际渐渐出现的白幕。在黑暗中呆了这么久,詹姆感觉世界是如此甜美,他几乎就要晕过去。我活了下来,沐浴着阳光。猛然间,他哈哈大笑,突兀尤如惊起的飞鸟。
  “安静,”妞儿皱眉抱怨。皱眉比微笑更适合那张丑陋的宽脸——当然詹姆也还没见她笑过。他自顾自的地想象让她脱下镶钉皮甲穿上瑟曦的丝裙服是什么样。和穿丝衣的母牛没两样。
  但这头母牛会划船。粗糙的棕色马裤下,她确有牛一般的腿,硬木一样粗,而手臂上长长的肌键随着每次击浆而伸缩。即使划了大半夜,她也没有疲劳的迹象,划另一支桨的表弟克里奥爵士可差远了。她看起来真像个高大强壮的乡下妞儿,口气却又透出高贵,身上带着长剑和匕首。噢,她会用吗?詹姆想试试,一旦摆脱镣铐马上就试。
  他手戴铁铐,脚上也有,脚踝间连着的沉重铁环还不到一尺。“我以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发誓还不够?”他们绑他时,他咯咯笑道。凯特琳·史塔克将他灌得酩酊大醉,对逃出奔流城的过程,詹姆一片模糊。似乎狱卒找了些麻烦,但这强壮妞儿几下便将其制服。
  随后穿越无穷无尽的楼梯,转来转去,他的腿软得象草,三两次绊倒在地,最终被妞儿架着走。走到某处,他们将他裹进一件行者斗篷,猛推入小船底。他记得听到凯特琳夫人令人打开水门的吊闸,随后一字一句、用不容争议的语调将新条件复述给克里奥爵士,要他带回君临禀报。
  接着便是乘船。虽然药酒让他昏昏沉沉,但心情不错,舒展身体的感觉……在黑牢里时受制于铁链,是得不到这种享受的。很久以来,詹姆已习惯了行军途中于马上小寐,并不难。提利昂知道我逃亡途中竟睡过去的一定会笑得前仰后合。醒醒吧,铁镣声还真让人厌烦。“小姐,”他喊,“行行好,把这些铁玩意儿砸开,咱们轮着划如何?”
  她又皱眉了,露出马牙和那种怒冲冲的怀疑。“你得好好戴着镣铐。弑君者。”
  “你打算自个儿划我们去君临呀,妞儿?”
  “我叫布蕾妮,不叫妞儿。”
  “我叫詹姆·兰尼斯特,不叫弑君者。”
  “国王不是你杀的?”
  “女人不是你当的?噢,别不承认,要不解开裤衩给我瞧瞧?”他无辜地笑笑,“可不能怪我呢,你的外表实在不能证明什么。”
  克里奥爵士苦恼地说:“表哥,注意礼貌。”
  这家伙身上兰尼斯特的血液相当稀薄。克里奥是吉娜姑妈和那愚钝的艾蒙·佛雷的长子,那呆子自打和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妹妹结婚起就生活在对泰温大人的恐惧中。。当初瓦德·佛雷侯爵率孪河城加入奔流城一方时,艾蒙爵士吓得只敢站在妻子这边。凯岩城多了个帮倒忙的蠢猪。克里奥爵士模样像头鼬,打起来像只鹅,勇气相当于比较勇敢的绵羊。凯特琳夫人答应把信带给提利昂就释放他,克里奥爵士便庄严起誓。
  其实在黑牢里,他们都发了一堆誓,詹姆发的最多,这是凯特琳夫人为释放他们而索取的代价。她用那大块头妞儿的剑指着他的心窝:“发誓,你再不会拿起武器反对史塔克家族或徒利家族;发誓,你会迫使你弟弟兑现诺言,平安无恙地释放我的女儿们。以你身为骑士的荣誉,以你身为兰尼斯特的荣誉,以你身为御林铁卫的荣誉起誓。以你姐姐、你父亲、你儿子的性命,向新旧诸神起誓,然后我放你回你姐姐身边去。若不答应,休怪我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她转动长剑,锋利的尖头穿透褴褛衣衫,刺痛感至今记忆犹新。
  总主教该如何评价一个喝得烂醉、被绑在墙上、用长剑指着胸膛的人所发下的誓言呢?詹姆并不真正关心那肥胖的骗子,或他所宣称服务的神灵,他想到的是凯特琳夫人在黑牢里踢翻的那个桶。奇怪的女人,肯将女儿的性命信托给把荣誉当狗屎的我?当然啦,其实她的希望是寄托在提利昂身上。“也许,说到底她不苯,”他大声道。
  押他的人听错了,“我不是苯蛋。更不是聋子。”
  他来了兴致,嘲弄她太容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自言自语呢,没说你,很抱歉,黑牢里容易养成坏习惯。”
  她对他皱皱眉,推桨向前去,拉回来,再推向前,什么也没说。
  她的嘴上工夫就同脸上的花容月貌一样。“以言谈判断,我认为你定有个高贵的出身。”
  “我父亲是塔斯家的塞尔温,受神祝福的夜临城伯爵。”她勉强答道。
  “塔斯,”詹姆复诵,“想起来了,狭海中一块荒凉的岩礁……说来,夜临城从属于风息堡,你怎投到临冬城的罗柏帐下去了呢?”
  “我为凯特琳夫人效劳。她命我将你平安送到君临城里你弟弟提利昂那儿,不是和你斗嘴。给我安静一些。”
  “哎哟,行行好,我受够了安静的滋味,小姐。”
  “那就和克里奥爵士说去,我与怪物之间无话可谈。”
  詹姆大叫大嚷:“怪物?在水下面?柳林里?啧啧,可我没带剑呀!”
  “我指的是那个亵渎亲姐、杀害国王、并将无辜儿童扔下高塔的男人。”
  无辜?那坏小子在偷窥我们。詹姆只想和瑟曦好好独处一个钟头。北地之行是场折磨:天天看到她,却不能碰她,每晚都见酩酊大醉的劳勃跌跌撞撞地走向吱吱作响的大轮宫,爬到她床上。提利昂尽全力逗他,但那远远不够。
  “提到瑟曦礼貌点,妞儿。”他警告她。
  “我叫布蕾妮,不叫妞儿。”
  “哈,还关心怪物怎么称呼你呀?”
  “我叫布蕾妮。”她像猎狗一样顽固地回答。
  “布蕾妮小姐?”对方的不自在令詹姆好笑,“布蕾妮爵士?”他乐了。“不,我不那么想。你可以用皮带、织物把一头母牛从头到尾打扮好,还给她穿上好的丝衣当铠甲,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骑她上战场哪。”
  “詹姆表哥,求求你,别这么粗鲁。”斗篷下,克里奥爵士穿了件罩袍,上绣佛雷家的双塔和兰尼斯特家的雄狮的四分纹章。“路还很长,我们不能自相争吵。”
  “想吵的时候我只用剑,老表,我和夫人聊天呢。告诉我,妞儿,你们塔斯的女人长得都跟你一样逊吗?我真为那边的男人遗憾,在海中央沉闷的岩石上居住,或许一辈子都不认得真正的女人。”
  “塔斯是个美丽的岛屿,”妞儿边用力划水边咕哝,“蓝宝石之岛。给我安静,怪物,否则我塞住你的嘴巴。”
  “瞧,她可够粗鲁,不是吗,老表?”詹姆问克里奥爵士。“我看她还有钢筋铁骨,事实上,没人敢当面叫我怪物。”尽管在背后都那样说,我毫不怀疑。
  克里奥爵士不安地咳嗽二声。“布蕾妮小姐无疑听了很多关于凯岩城的流言。史塔克家不能在战场上打败你,爵士,所以散播恶语放冷箭。”
  他们在战场上打败过我,你这没下巴的笨蛋。詹姆会意的笑了,人们可以从这样的虚伪笑容中体会出不同的含义。表弟克里奥爵士是真正吞下了那些狗屎,还是在竭力讨取欢心?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诚实的笨蛋还是无耻的马屁精?
  克里奥爵士欢快地续道,“有人竟相信御林铁卫会出手伤害孩子,根本就不明白荣誉的含义。”
  马屁精。说真的,他后悔将布兰登·史塔克扔出窗户。那孩子奄奄一息时,瑟曦向詹姆沒完沒了地抱怨。“他才七岁,詹姆,”她痛斥他,“就算明白看到的事情,我们也可以吓吓他,让他闭嘴。”
  “我不知道你想——”
  “你从不用脑子。如果那孩子醒来告诉他父亲——”
  “如果!如果!如果!”他拉她坐到膝盖上,“如果他醒了我们就说他在发梦,在骗人,倘若情况不妙,我宰了艾德·史塔克便是。”
  “宰了艾德·史塔克?你有没想过劳勃会怎样?”
  “劳勃想怎样就怎样,我又不怕他,连他一起杀,歌手说不定会写首名叫“瑟曦的阴道之战”的歌呢。”
  “噢!滚开,詹姆!”她暴跳如雷,挣扎着想站起来。
  他反而吻了她。起初她试图反抗,接着便将嘴巴顺从地张开。他记得她舌尖美酒和丁香的味道。她颤抖着。他扯开她的裙服,撕裂丝绸,露出乳房,再没人去管史塔克家的孩子……
  事后瑟曦还惦记着那小孩,然后雇了凯特琳夫人说的那个人去保证他一睡不醒?不,想让他死,她一定会叫我去,至少不会雇如此拙劣的杀手。
  下游,初升太阳的光芒照耀在清风吹拂的河面上。南岸都是丰润的红土,如道路般平整。条条小溪汇入大河,被浸没的腐败枝干还靠在岸边。北岸是一片荒野,耸立的山崖足有二十英尺高,上面长满桦树、栎树和栗树。詹姆发现前方高地上有座了望塔,正随船浆的划动而变高变大。但在到达之前,他就明白那儿已经荒废,塔身历经风吹日晒的石头上爬满了玫瑰花。
  风向改变时,克里奥爵士帮那肥妞儿升帆。这是块红蓝条纹的硬三角布,徒利家的色彩,若遇上兰尼斯特家的部队肯定招惹麻烦,但这是他们仅有的帆。布蕾妮掌舵。詹姆扔出下风板,移动时铁镣嗒嗒作响。之后,行船速度快多了,风向和潮流都顺着他们。“你何不把我交给我父亲?大家乐得节省路程,”他指出。
  “凯特琳夫人的女儿人在君临,我誓死也要带回她们。”
  詹姆转向克里奥爵士,“表弟,匕首给我。”
  “不行,”女人紧张起来,“决不给你武器。”她的口气如磐石般毫不妥协。
  她怕我,即便是戴铁镣的我。“克里奥,看来不得不请你为我修面了。别动胡子,把头发剃掉。”
  “剃成光头?”克里奥·佛雷诧异地问。
  “全国上下众人皆知詹姆·兰尼斯特是个无须的金发骑士,一位留着肮脏黄胡子的秃头也许不会引人注目。当我戴着铁镣时,宁可不被认出。”
  这匕首并不具备应有的锋利。克里奥拿它狠狠劈砍,裾开纠结的头发,将其扔到一旁。毫奢的金色卷发在水面飘荡,向船尾缓缓流去。乱发落下,一个虱子爬到他颈上,詹姆反手捉住,用拇指捏碎了它。克里奥爵士从头皮上捻起其他虱子,轻弹入河中。詹姆弄湿头颅,指点克里奥爵士磨利匕首,再把剩下的黄毛残株全刮去。完成之后,他们又认真修剪胡须。
  倒影在水中的男人他根本不认识。不只秃头,黑牢的岁月使他看上去至少老了五岁:脸变消瘦,眼窝凹陷,外加从未有过的皱纹。我不再和瑟曦一模一样了。她会恨我的。
  正午时分,克里奥爵士进入梦乡,发出的鼾声活象一对交配的野鸭。詹姆探头望向船尾渐渐消逝的世界。离开黑牢之后,每块岩石、每棵树都是奇境。
  沿途不断越过许多简陋的单人木屋,它们由长长的细杆子支撑,看上去活象水鹤。没有居住的迹象,只有鸟儿在头顶飞来飞去,或于岸边的树枝上怪叫,詹姆还瞥见银鱼划过水面。徒利的鳟鱼,坏兆头,他心想,直到看见更糟的——好几根漂流的原木其中一根原来是苍白肿胀的尸体,身披的斗篷无疑为兰尼斯特的绯红。他思索这是否是他认识的人。
  三叉戟河的支流为人、物穿行河间地提供了方便。和平年代,河上满是渔民小艇、运粮大船以及出买衣服和缝衣针的商人的浮船,甚至有涂得五颜六色、极其花哨的戏船——它们的风帆用超过半百不同颜色的布料缝成——向上游行驶,路过一个个村庄城堡。
  战争带走了一切。他们经过村庄,却没看到村民。被砍破撕裂的空渔网挂在树上,算是渔人居住的唯一迹象。一个在河边饮马的小女孩瞥见风帆就全速逃走。嗣后他们经过一座被烧焦的塔楼,十来个农民在塔楼躯壳下的田地里掘土,用无神的眼光打量着小船,确定来者不是威胁后,便回到劳作中。
  红叉河既宽且慢,蜿蜒的河道处处回环弯曲,缀满树木茂密的小岛和阻隔航道的沙洲,而水面以下暗礁点点。布蕾妮似乎极为敏锐,常能预知危险,发现通道。詹姆赞她江河知识丰富,她怀疑地看着他,“我不熟悉河流。但塔斯是个海岛,我学会骑马以前就懂得如何操桨弄帆。”
  克里奥爵士坐起来,揉揉眼睛。“诸神在上,手臂好酸,风没停吧?”他嗅了嗅,“我闻到雨的气息。”
  詹姆希望下场大雨。奔流城的黑牢可不是七国最干净的地方,现在的他闻起来定像块酸败的奶酪。
  克里奥眯着眼望向下游,“烟。”
  一根纤细的灰色手指弯弯曲曲地升起。烟柱在许多里外的南岸,盘旋升腾。在它下方,詹姆隐约看到一座大房子,旁边有棵挂满死女人的槲树。
  这些尸体乌鸦还没开动,细细的绳索深深地勒进她们咽喉下柔软的皮肤,清风吹得她们转动摇摆。“这不是骑士风范的行为,”驶近看清之后,布蕾妮说,“真正的骑士决不会饶恕这般无耻的屠杀。”
  “真正的骑士每次上战场都做得更糟糕,妞儿,”詹姆道,“这不过是小菜一碟。”
  布蕾妮转舵朝岸驶去,“我不会让无辜的人被乌鸦吞噬。”
  “好个没心肝的妞儿!乌鸦不是活神仙,也需要食物裹腹。走我们的路,留下这帮死鬼,傻女人。”
  他们在那棵斜伸出水面的大栎树上方着陆。布蕾妮降下风帆,詹姆爬出去,镣铐让行动显得十分笨拙,红叉河水浸满他的鞋子,湿透他褴褛的马裤。他笑着跪下,把头深埋进水里,湿辘辘地甩荡。胳膊上都是结块的污泥,等仔细擦干净,这双手终于变回白皙纤细的模样。可他的腿僵得要命,几乎站不稳。妈的,我在霍斯特·徒利的黑牢里呆得太久了。
  布蕾妮和克里奥把船拖上岸。尸体就挂在他们头上,散发出腐烂水果的气息。“得有人去把绳索砍断,”妞儿说。
  “我来爬树,”詹姆叮叮当当地跋涉上岸,“先请你把镣铐去了。”
  妞儿不理他,只目不转睛地凝视一具女尸。詹姆的脚镣才一尺长,只能迈着小碎步凑过去。当他看到悬得最高的那具尸体颈项上挂的粗牌子时,不由得哈哈大笑。“贱人与狮子同床。”他读道,“啊哈,是的,这完全不是骑士风范的行为……但是你们这边干的,不是我们的人。可怜的女人,到底造了什么孽唷?”
  “她们是旅店小妹,”克里奥爵士说,“记得这儿曾是个旅店,我上回来奔流城,还带着队伍在此过夜。”如今这栋建筑除了石地基、倒塌的房梁及一些烧得焦黑的灰烬以外什么也没留下。轻烟从瓦砾堆中冒出来。
  很久以前,詹姆就把妓女和情妇都留给提利昂去关心,他只有瑟曦一个女人。“看起来这些女孩取悦了我父亲大人的士兵们,也许给他们送过吃喝,所以得到了叛徒的颈圈——就为一个吻和一杯麦酒。”他向河的四周来回巡视,确定附近没人。“这里是布雷肯家的地盘,也许是杰诺斯大人亲自下的令。我父亲烧了他的城堡,恐怕他怀恨在心。”
  “也可能是马柯·派柏所为,”克里奥爵士说,“或那个在森林里躲躲藏藏的贝里·唐德利恩,不过我听说他只杀士兵,不害平民。再或许是卢斯·波顿手下的北方人干的?”
  “波顿在绿叉河上被我父亲打败了。”
  “但没被消灭。”克里奥爵士道,“泰温大人向渡口进军时,他再度南下,若奔流城中的消息属实,他已从亚摩利·洛奇爵士手中夺取了赫伦堡。”
  詹姆不喜欢这个消息,“布蕾妮,”他说,希望礼貌一点可以让她听听他的话,“如果波顿大人占领了赫伦堡,三叉戟河和国王大道都将遭到封锁。”
  那双蓝色的大眼睛里似乎出现了一丝不确定。“你受我的保护,除非杀了我,否则谁也不能碰你。”
  “我不认为这对他们能造成什么困扰。”
  “我的武艺和你相当,”她防备地说,“我是蓝礼国王选中的七卫之一,他亲手将彩虹护卫的七色丝披风系在我的肩膀。”
  “彩虹护卫?想必是个七仙女骑士团啰?有位歌手曾说穿丝袍的女人个个美丽……但他和你没照过面,对吧?”
  女人脸红了。“我们还得掘墓。”她开始爬树。
  她爬上树干,这棵槲树的下部分支大得可以让人站立。她手握匕首,穿行在树叶丛中,砍落尸首。躯体落下时,苍蝇一下子围过来,落下的尸体越多,臭气也越来越重。“正派人干嘛帮妓女埋尸呀?”克里奥爵士抱怨,“再说,也没工具掘土,瞧,没有铲子,我可不会用我的剑,我——”
  布蕾妮惊叫一声,飞跳下树,“上船,快,远处有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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