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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说史

_50 乔治·萨拜因(美)
这套哲学曾被认为是自然和谐和人类社会秩序的保障。取代不司
撤销的权利或自然公正和自由的,仅仅剩下了功利。而功利则是
以自利或以社会稳定来衡量,表现为一定的习俗性的行为标准,这
些标准总的说来是为人的目的服务的。这些习俗自然可在人们当
中广泛流传并相对保持持久,因为人的动机相当一致,这些动机的
改变一般很慢,但除此之外则说不上具有普遍的意义。人的动机
总是因实际情况而异,依据事实对人类意向的因果关系而变化,并
且依据行得通的规则的形成而定,这些规则使人类意向可以有活
动余地。社会的习俗可用历史或人类学或心理学来解释,但是它
们除了一般具有方便人们并且符合人们对功利的评价这一相对意
义之外,说不上有什么效力。一切想从社会习俗找到永恒的适用
价值或找到永恒公正的企图不过是关于这些规则是有益的一些含
混说法;要是功利的原则能够成立,整个天赋权利的体系便可抛在
一边。
这一强有力的摧毁性的分析,其直接结果恐是休谟所始未料
及的。如果他的批判站得住脚,唯一可能由之演绎出来的是某种形
式的经验实证论,排除形而上学,排除宗教,也排除那种自认为可
以超越社会条件和满足人类需要的伦理学的正确性。但是实际情
况却证明,形而上学、宗教以及一定程度上遵循传统的伦理学要比
休谟的批判更加强大。的确没有哪一个有学问的哲学家——假如
承认休谟的前提能成立——否认他的结论是不可避免的,也没有
人要特地努力去恢复自然法体系及其自明的理性真理。相反,经过
法国革命与反对革命的保守反动时期之后,哲学家们更多地认为,
个人权利学说由于其学术上的不当和危险的社会影响,遭到了它
理应得到的下场。但是他们也决无停留在休谟的理论成果的愿望,
当时的时尚是给它打上“仅仅是消极的”印记。结果,除了追随休
谟的主要前提之外,别无选择,但又否定休谟对理性、事实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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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严格划分的正确性。如粟能把理性、事实和价值三者融为一
体,或者说倘能把理性解释为同时包含三者,那么,一种新的逻辑、
新的形而上学以及对绝对价值的新辩护也许可能产生。这就是哲
学在康德的指引下并最完整地体现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所选择的
道路。这样做究竟是实现了融合还是仅仅造成了新的混乱,仍是
一个有待辩论的问题。不管怎样,休谟的实证主义产生了自相矛
盾的后果,即产生了精心制作的形而上学,造成了宗教的复兴以及
对绝对伦理价值观的更坚定信念。
虽然黑格尔对这种新哲学作出了最系统的陈述,但他是把十
八世纪末在各国流行的观念综合到一起,形成了对“感情力的新的
学术评价,形成浪漫主义的拟中古精神,引起民间诗歌的复兴和对
民族文化历史根源的新的兴趣,并且造成一种观念,认为法律和体
制表现了内在的“民族精神力。就社会哲学而言,可以说这一思想希
望把三种要素融合于新的综合之中。第一,有一种贬低逻辑(或抽
象理性)、抬高感情的倾向,或者希望把二者结合为更高深的逻辑。
卡莱尔讥讽休谟的哲学,说它“是个单调而连续的逻辑打谷场,一
切问题,从地租学说到宗教的自然史,都以同样机械式的公正态度
在那里经过拍打和筛选,”这种说法是具有代表性的。具体地说,
新的社会哲学认为道德感情和宗教虔诚的伟大情感,还有卢梭推
崇的对集体的忠诚,要比单纯的逻辑明澈性包含更深邃的智慧。第
二,这种对感情和集体的尊崇本身对习惯和传统的价值具有新的
评价。新哲学不是把习惯与传统视为理性的对立面,而宁可看作
是隐含在种族或民族意识之中的理性得到逐步伸张。因此,习惯
与传统决不是有教养的个人所应摆脱的负担,而是应予捍卫的宝
贵遗产,个人被诱导加入这种习惯与传统是莫大的荣幸。对于传
统民族文化的这一新评价表达得最明确的莫过于柏克。最后,这
种思想变化本身意味着对历史所具含义的新认识。新哲学惯于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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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史看作是神的精神和神的宗旨的逐步展现。于是,社会生活
的价值准则——它的道德观、它的艺术和宗教以及它的文化成
就——同时既是绝对的也是相对的;绝对,是就其终极意义而言,
虽则在具体历史条件下的体现是相对的。人的理性是潜在的宇宙
精神的表现,这个宇宙精神是在各民族的历史中逐步得到实现的。
柏克:约定俗成的政体
这一宏伟但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新哲学大厦,乃是由黑格尔
的唯心主义完成的,这一新哲学在十九世纪被用以取代自然法的
体系。柏克在这个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他比十八世纪任何一
个思想家都抱着更大的宗教式的虔诚感来对待政治传统。他从政
治传统中看到政治家必须向之求教的启示,看到人类成就不断增
长的宝库,对待这些成就只能在对其内在含义给予应有尊崇的条
件下才可加以更改。把休谟和柏克放在一章里确实有些不够协
调。苏格兰哲学家休谟的冷静而颇带讥讽的明彻性格同爱尔兰政
治家柏克那种热情奔放的想象力以及固有的虔诚适成对比。然
而,在某种意义上,柏克却接受了休谟对理性和自然法的否定。他
承认社会是人为的而不是天然的,承认社会并非仅仅是理性的产
物,承认社会的准则是习俗,承认社会依赖于含糊的本能和癖
好——甚至依赖偏见,他在承认这些所作出的让步中几乎含有一
种藐视一切的味道。但是“人工之创造乃是人的本性。力人的这些
癖好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社会乃是人类本性;如果没有这些,没有由
此而引出的道德准则和制度,那就如亚里士多德说的那样,人这一
生物也许只是畜牲或是神灵,而不是人了。所以民族生活传统具
有的效用不单单以它是否方便私人和是否有个人权利来衡量。它
们是一切文明的宝库,是宗教和道德的源泉,甚至是理性自身的主
宰。因此,柏克正好展示了继休谟摧毁理性和自然法的永恒真理
680
之后而来的反作用。在搬掉了自明权剁之后,感情、传统以及理念
化了的历史接着前来填补了空白,对社会的崇拜取代了对个人的
崇拜。
对于柏克政治哲学的一贯性一向有很多议论,特别对他_方
面坚持辉格党原则,①另一方面又激烈反对法国革命的立场是否
一致问题有很多议论。他反对法国革命的态度毁坏了他毕生建
立超来的政治联系和友谊,在他同时代的人看来,那是同他早年捍
卫美国的自由,抨击国王控制国会以及力主肃清东印度公司的既
得权利的立场是不可调和的。实际上这是个错觉。柏克政治观点
的一贯性并不在于这些观点构成了逻辑严谨的体系,而是前后如
一的保守方针。这一保守态度驱使他攻击法国革命,也贯穿于他
在革命前的一切著述之中。、的确,法国的事变使他惊恐万状,打乱
了他判断力的平衡,暴露出他在此以前体面地加以掩饰的仇恨,滔
滔不绝地倾泻出不负责任的言论。在这些言论中,他的公允姿
态、他对历史的评价以及他惯于驾驭事实的本领大都丧失殆尽。
但是法国革命并未使他产生新的观念,甚至原有的观念也并无很
大变化。只不过迫使他把那些观念同具体情况分离开来,作为一
般命题提出。他的主要政治信念是始终如一的,即认为政治制度
形成了一套庞大而复杂的约定俗成权利体系和习惯遵守的惯例,
这些惯例产生于过去,在不打破连续性的条件下使自己适应于现
在,还认为政体以及社会一般的传统应成为类似宗教信仰那种被
尊奉的对象,因为这些传统构成集体智慧与文明的宝库。法国革
命使他更加激烈地摈弃天赋权利,但并不比以前更为完全彻底。
为了叙述的便利,可以把柏克专门针对英国的若干问题的意
见——关于政体的性质、议会代议制和政党的价值等——同他学
①辉格党(Wh遮),原指苏格兰强盗,后来成为托利党对反对党的贬称。辉格党
代表英国工商业资产阶级利益,十九世纪成为自由党。——译者
68l
说中的概括性论述加以区分,后者主要是由法国革命引出的?
柏克既然忠于辉格党的原则,也就接受了洛克传下来的学说,
认为政体是国王、贵族与平民间的某种平衡。为了工于词令,他不
惜借重孟德斯鸠的权威,但实际上他的政体平衡观念同权力分立
的思想没有多大关系,而权力分立则被自由派看作是个人自由的
柱石。对于柏克来说,平衡是指国家的几大既得利益势力之间的
平衡,其基础不过就是约定俗成,根本谈不上个人权利的不可侵
犯。他基本上同意休谟的观点,认为政治社会乃是由习俗所安排,
习俗则是由通常习惯奉若神明的。 ,
我国的政体是约定俗成的体制;这种政体的唯一权威性在于它的存
在源远流长。……你们的国王,你们的贵族,你们的法官,你们的陪审团,
不论是大陪审团还是小陪审团,这一切都是约定俗成的。……约定俗成
是一切权柄中最坚实的,不仅对财产是如此,而且对保障该财产的权利,
对政府,也是如此。……它是支持任何既定方案以反对未经考验的计划
的根据,一个国家正是以此为根据而长期存在并得到繁荣。它甚至是一
个国家作出抉择的更好根据,远比通过现实的选举作出突然和暂时的任
何抉择为好。因为国家并不仅仅局限于地方范围的观念,也不是个别的
暂时的聚合体;它是一个连续性的观念,既在时间方面持续,也在人数和
空间方面延伸。这种抉择不以一时或一部分人为转移,也不是乌合之众
的轻浮选择;它是经过若干世纪和若干代人的审慎选举。这是一种比选
择要优越万倍的政体,它是由特定的环境、条件、性格、气质以及人民的
道德、民俗和社会习惯所决定,所有这些只是经过长时间才显示出来。
……个人是愚蠢的,群众当未经审慎考虑而行事,一时也是愚蠢的;但人
类是聪明的,而且,倘能给他们以时日,人类作为一个物种一向是正确行
事的。④
要说关于政体的这种观点是出自洛克,自然是不错的,但并不
①《下议院代表制的改革》(Refor,,l矿Representation加f触House∥
Commons)(1782年版),著作集,第6卷,第146页以次。所引著作系博恩所编版本,伦
敦,1861年版。
682
是洛克宣讲个人权利不可取消的那一部分观点,正是后一部分观
点使他给人以革命者的印象。前一部分观点勿宁说是同洛克从胡
克那里接受过来的传统相吻合,该传统可回溯到革命前的政体观
念,认为政体是权力机构的相互礼让;所有这些权力各有其本来权
威,因为它们都是王国韵机构,但又没有哪一个是法律上的主权
者。然而,更确切地说,柏克的政体学说和他的议会制政府的概念
是基于1688年的解决办法①(洛克将此解决办法提高为哲学的理
论,这是同柏克的区别),根据该解决办法,政治的实际控制权转移
到辉格党贵族之手。柏克试图重振辉格党权威的努力在1770年
已经属于一种反动,因为辉格党的大世族已不再象光荣革命之后
. 享有的无可争议的地位了。正是由于柏克忠于英国政体的这一概
念,促使他既反对议会的改革,也反对乔治三世在议会中影响的
增长。因为他担心,而且直言不讳地说他担心,国王所处庇护人的
地位与东印度财主的金钱相结合,其影响将胜过辉格党所能罗致
的力量。柏克的议会制政府的概念相应地包含内阁独立于法院和
内阁在议会中具有领导地位的思想,但不包含任何宣扬众议院作
用的想法。
议会代表制与政党
根据上述理论,柏克的代议制学说也是向后看,回到十七世
纪。他不赞成把选区看成是人口数量单位或地域单位的观念,也
不赞成把代议制意味着拥有所代表人口的一个相当数量的选票的
概念。他否定代议制代表的是各个公民,也不承认数量上的多数
对于形成一个国家的成熟意见方面有什么实际重要意义。他认
为,实质代议制,就是“其中含有反映利益的共同性和对感情和愿
①指1688年英国国会推翻斯图亚特王朝的政变。英史称之为“光荣革命”。
——译者
683
望的共鸣的代议制力,它具有通过实际选举产生的代议制的大部分
优点,又摆脱了它的许多缺点。简言之,柏克心目中的议会制政府
是在一个结构严密、具有为公精神的少数人集团领导之下进行工
作的机构,这个国家对它的领导一般是乐于遵从的。议会则是由政
党可向该少数人的领导人提出批评和质询的场所,不过这种批评
和质询都应为了整个国家的利益。与此同时,对领导人的观点也
允许当时存在的代议制政府提出某种健康的批评。柏克切合实际
地指出了在议会试图事无巨细地进行立法的实际困难。他在致布
里斯托尔选民书中为议员的独立判断和独立行动撰写了出色的辩
辞。他宣称,如果他当选,他将对国家和整个帝国的利益负责,他
对选民负有义务,将按自己的最佳见解自由行事,而不论这些见解
是否与选民的见解一致。用柏克的话来说,一个议员并不是以选
民为师去向他们学习法律和政治的。 ,
柏克力图重新振兴辉格党的打算,使他比英国任何其他政治
家都更早看出政党在议会制政府中所具有的必不可少的地位。④
这体现在辉格党关于内阁充当下院领袖的设想之中。柏克的论点
是针对那种认为一国之内的政治宗旨的组合是以宗派为成分、只
以追求非爱国主义的党派利益的偏见而发,尤其是针对有利于乔
治三世打扮成“爱国国王刀之类的偏见而发。他提出了政党的经典
性定义:
政党是人们联合的团体,根据他们一致同意的某些特定原则,以其
共同的努力增进国家的利益。
柏克以无可辩驳的方式宣称,任何严肃的政治家,必定具有他
认为什么才是正确的公共政策的想法,如果他是负责任的,他必然
公开宣布其要把他的政策付诸实施的意图,并寻求实施其政策的
—————————————————————————一 , ,
①《对当前不满原因的若干想法》(Thoughts DH,加Cause矿珐P Present
Discontents)(1770),著作集,第1卷,特别是第372页以次9
684
手段。他必然要同与他持相同观点的人一道行事,并且不让私人
的考虑破坏他对共同观点的忠诚。这些人必然要联合成为一体,
并且拒绝与同他们的政党赖以组成的原则不相容的团体结成同盟
或接受其领导。毫无疑问,这种思想对于理解宪制政府及其实践
具有重大意义。
抽象的权利与政治人格
虽然柏克关于英国政体的上述观点是重要的,但还不足以使
他在政治学家中占有很高的地位。正是法国革命才迫使他——多
半违反他的本意——以概括的语言来陈述他过去惯于奉行的原
则。他的早期著作几乎都有意避免搞一套政治哲学。在他发挥了
显著作用的两次使他扬名的场合——关于美洲的争论和对东印度
公司特权的抨击——他既拒绝讨论议会的抽象的法律上的权力,
也拒绝讨论殖民地或东印度公司的抽象权利。关于美洲的争论,
他曾建议征求宪制方面的“天才力的意见,但不认为其文字还值得
加以辩论。柏克更习惯于以轻蔑的态度来谈论有关公民权利的抽
象学说,他把倚靠抽象学说的现象称之为“管理不善国家的一个可
靠征兆力。他曾拿抽象科学的判断同政治判断相对比,前者以一次
只考虑某个方面而见长,而后者却需要考虑最大多数可能出现的
情况。他不承认道德问题是什么抽象问题,主张“就道德而言,事情
的是与非只能根据其与其它事物的关系和联系而定。刀他把政治家
的智慧说成是:审慎、机断、了解人性、倾听意见。简言之,他把政
治看作是一种艺术和具有洞察力的秉赋,是同“显然各式各样和不
断变更的刀主题打交道的事业,认为人的权利是“处于某种中间状
态,无法给予明确定义,却又并非不可辨别的东西”。正是革命哲学
的战斗精神迫使柏克不去阐述关于权利的学说,而是把他的想法
用概括的语言形式纳入权利所据以产生的社会结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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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柏克从未否认天赋权利的现实。他同休谟一样,承认社
会契约可能是存在的,不过是带有一点假说般的历史的味道,但他
比休谟更加深信社会的某些习俗是不可违背的。至于这些不可移
易的原则是什么,他从未打算说明——也许其中包括财产权、宗教
以及政治体制的纲要——但他确实相信它们是实际存在的。在这
一点上,他又同休谟一样,认为这些原则是习俗造成的。就是说,
它们不是来源于任何属于自然或属于一般作为物种的人类,而是
完全出于习惯的和约定俗成的安排,这些安排把某一集团的人组
成市民社会。柏克将作为种族的人类同社会所作的对比,恰恰同
卢梭批评狄德罗时所作的对比一样。
在未开化的自然状态下,不存在一国人民一类的东西。若干人本身
并不具有集体的资格。一国人民的观念是法人的概念。它完全是人为
的;而且正如所有其它法律构想一样,是由共同协议所造成的。至于该
协议的具体性质,则是由该特定社会据以构筑的形式中引出的。①
这就是平等的革命理想为什么不能实现而且具有破坏性后果
的原因。多数人决定的规则本身只不过是一种社会习俗,是由大
家同意所确定下来的实践手段,并由习惯使之加强。它与“自然刀
毫不相干。再者,天赋的平等是一种社会虚构。把人结合为政治体
需要有等级的差别,这是“习惯的社会纪律。智者、行家和富者据
以进行指导,并通过指导以教化和保护弱者、后知者和贫者。刀一
句话,一国人民是个有组织的集体,有它的历史,体制,习惯行为
方式,惯有的崇尚、忠诚与权威。它是“实实在在的政治人格”。
这样的社团结构只是在很小程度上依赖于盘算或自利,甚至
很少依赖于自觉的意志。柏克以嘲讽的态度攻击革命分子对理性
的神化,他甚至宁可说社会依赖干“偏见刀,就是说,依赖于根深蒂
①《新辉格党人向老辉格党人的呼吁》(Appeal from f妇New fD f加Old
Whigs)(1791年版),著作集,第3卷,笫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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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的爱与忠诚的感情,这种感情起始于家庭和邻里,扩展到国家和
民族。从根本上说这些感情是本能的。它们构成人格的巨大下层
基础,理性和自利与之相比不过是表面的东西。构成社会与道德的
基础是,人人觉得需要成为比自己的短暂生存更广大、更持久的事
物的组成部分。社会不是由精明盘算的自利而是由成员感和责任
感结合在一起,是由一个人觉得自己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哪怕只
是个低下的位置,以及觉得自己在道义上负有履行传统赋予他的
地位所应担负的责任感。没有这种成员感和责任感,人的稳定联
合就不可能实现,因为个人智慧如果得不到习俗制度和他们自己
的责任感的支持,那只是脆弱的工具。
。 我们担心把Atl':J置于自己理性的私人审度下生活和交往;因为我们
猜想每个人的这种审度能力恐怕很小,并且认为个人要是将自己投身于
国家和世代的总资本库中,就会发挥更大的作用。①
正是出于对公共生活怀有宏伟之感以及对个人的理性和意志
感到相对的软弱无力,才使柏克成为政治学中抽象观念的敌人。那
种抽象的观念总是过于简单而不符合现实。抽象观念带有几分生
造,就连最具智慧的政治家也不掌握,还带有某种程度的制度所
没有的圆通性。制度不是发明或制造出来的;它们是活生生的并
且是不断发展的。因此必须以尊崇的态度对待它们,以审慎
的态度提到它们。对于进行计划和设计的政治家来说,想以冒险
而空想的计划搞什么新制度,可能会轻易毁掉他一时心血来潮想
要再建的东西。老制度之所以能顺利运转,是因为已世代为人们
所习惯、所熟悉,并为人们所尊崇。没有哪个新甜造的制度能够
通行,无论它多么合乎逻辑,除非它累积了类似程度的习惯和感
情。所以,那些革命分子自命能创造新政体和新政府,在柏克看来
—————————————————_
①“法国革命感想录》(Reflections口”,加Revolution胁France)(1790年
版),著作集,第2卷,第3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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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既糊涂文可悲。一国政府可以改变和改进,但一次只能是小’,J、
的,而且总得遵照该国人民的习惯,符合本国历史的精神。这就是
他所说的征求宪制天才意见的含义。他对一国人民所包含的智慧
几乎抱有一种神秘的崇敬心理。他认为,伟大的政治传统一向含
有其自身发展的提示,这并不是说要屈从先例,而是使习惯做法适
应新的形势。在他看来,这就是政治家的艺术——以变革来维护
传统。这不但是按他挑战性的定义所说的理性的才能,而且是个
有无洞察力的问题。
历史的神圣旨意
因此,柏克不仅象休谟那样扫除了认为社会制度依靠理性或
自然的矫揉造作之词,而且推翻了由自然法体系包含的价值准则
的纲领,在这方面他远远超过了休谟。是习俗、传统和社会成员的
身份,远比理性更多地赋予人性以道德品格。正如卢梭所说,一个
人成为公民才成其为人j因为正是这种“人为力的实体才提供了可
以从道德上给予评价的一切东西,或甚至提供了人生真正合乎理
性的东西;“人工之创造乃是人的本性刀。要进行的对比,不是愚
蠢而实行压制的当局与自由而有理性的个人之间的对比,而是“这
一美好的组织秩序,这一系列的真理与自然,还有这一系列习惯与
偏见力与“一帮杂乱无章的逃兵和无赖”之间的对比。文明不是个
人的财富而是社会的财富;一个人的所有精神财富都来自有组织
的社会成员的身份。因为社会和社会传统是这批人的一切创
造——它的道德理想、艺术、科学和学问——的护卫者。社会成员
的身份意味着获得了通往文化的所有宝库的资格,通往造成文明
以别于野蛮的境地。它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扇通往人类自由的敞
开的大门。
社会确是一种契约。把契约从属于仅仅一时利益的目标有可能使
688
契约随意解除——但不应把国家只当作是胡椒和咖啡、白布或烟草贸易
的或者是其它什么次要问题的合伙协议,可以出于暂时的小利而缔结,
又可因当事人的见异思迁而解除。要以不同于以上的尊敬态度来对待
国家;因为它不是某种仅仅屈从于暂时而脆弱的属于粗野动物生存性质
的合伙关系。它是在一切科学领域的合伙;在一切艺术领域的合伙,在
一切美德方面的合伙;也是一切完美事物的合伙。由于这种合伙关系的
目标不经过许多代就不能达到,这就不仅是活着的人之间的合伙,而是
生者、死者和将出生者之间的合伙关系。每一特定国家的每项契约不过
是永恒社会的伟大原始契约的一个条款,依照由神圣誓言批准的固定盟
约把低级的自然状态同高级的自然状态联结起来,把有形世界同无形世
界联结起来,这一神圣誓言支撑着一切肉体的和道义的本性,使它们各
就其本位。① 。
. 以上洋洋洒洒的一段话中——也许这是柏克著作中最有名的
段落——值得注意的是对国家一词的特殊用法,简直类似黑格尔.
的说法。文中对一般社会和国家没有作出明显的区分,对国家则
赋予文明的一切更高级利益的保护人这一特定含义。然而也不排
除国家的较低级职能之一还有政府对“胡椒和咖啡贸易力的扶植。
这至少是用词的严重混乱,因为社会、国家和政府的确有不同的含
义。此外,柏克运用词的互换是为了阐明其论点所采取的修辞手
法。他用这种方式暗指法国的革命政府以其推翻君主制的行为已
变成法国社会的敌人,并且正在毁灭法国的文明。毫无疑问,柏克
认为他的见解是正确的,但是他无权以未经证实的假定来论证其
论点。推翻一个政府和毁灭一个社会是两码事,文明的许多方面
对国家依赖甚微。把国家理想化作一切具有文明最高价值的化身
的倾向是黑格尔和英国唯心主义者的特征。
柏克对国家的崇拜态度使他同休谟以及功利主义者绝然不
同。他嘴上经常挂着权宜行事,但几乎同功利的含义不沾边。他实
①《法国革命感想录》(1790年版),著作集,第2卷,第3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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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上把政治与宗教联系到一起。这不仅是就他笃信宗教这一习惯
含义而言,而且在于他认为,要成为一个好的公民是同宗教的信奉
不可分的,在于他捍卫把英国教会尊为国家的神圣事业。毋宁说,
他是以一种近乎宗教崇拜的敬畏心情来看待社会结构,看待其历
史和制度,看待社会的多方面职责和忠诚。他不仅对英国怀有这
种感情,而且对任何一个具有深厚基础的古代文明亦复如此。他对
东印度公司抨击之猛烈以及他对沃伦?黑斯廷斯的弹劾,部分原
因是因为他对印度古代文明怀有的那种感情,因而认为印度人应
当按“他们自己的原则而不是我们的原则”进行治理,同时认为东
印度公司只不过在那里进行开发利用和毁灭。他对法国文化也同
样怀有尊敬之情,尽管法国是修道院体制,而他作为一个新教徒严
格说来对之并无宗教上的好感。柏克从不会认为任何政府或任何
社会单是与世俗有关;它还是人力所不及的道德秩序的一部分,那
里是上帝支配的世界。他也从不会认为任何国家只是按自己的法
律行事。因为正如每个人应当在其国家的稳定而有连续性的秩序
中据有其适当位置一样,每个国家在世界范围的文明中也有它自
己的位置,这种世界文明是按照“神圣的旨意刀展开的。在一段话
中,柏克在尽情发泄了他对法国革命的激烈攻击之后,他认为历
史是神的安排的意识甚至超过了他对革命的无比仇恨。他以无可
奈何的神情表示,如果一场大变革即将到来,“那么,那些坚持反对
这一人间强大潮流的人,将显得与其说是单单反对人的意图,不如
说是反对天命本身力。这种相信在社会秩序及其历史发展中内在
含有神的旨意的感情,柏克与黑格尔极其相似。
我是正在消逝世纪的见证者,我是即将来临世代的见证者。我们在
其问作为永恒秩序的伟大链条之一环而存在。①
①沃伦?黑斯廷斯,著作窠,第8卷,第4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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