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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说史

_45 乔治·萨拜因(美)
608
一向在数学、形而上学和神学领域。从亨利四世治下开始,社会哲
学在一个由个人或官僚实行独裁的时代没有多少说话的余地。到
了黎塞留①和马扎兰②执政时,情况继续发展,于路易十四王朝达
到了顶点。在法国投石党运动③时期④,也的确对英国内战不是没
有注意,但重视的结果却只能说明,政治思想除非适应政治形势的
需要,否则是没有力量的。那时唯一符合路易十四专制需要的是波
舒哀⑤说过的一句话:“王位并非人主之位,而系上帝本人之位。力⑥
在形式上,这属于君权神授的古老学说;在实质上,要是说到这种
学说的哲学本质,那是依据霍布斯的论点,即在君主专制与无政府
状态之间不可能有第三种立场。然而,路易十四长期统治的最后
三十年,即大约从1685年到1715年他去世时为止,却处于不断衰
落之中。路易经过一段赫赫武功使法国沉醉欲眠之后,却犯下了
军事失败的大罪。他的勃勃野心驱使整个欧洲同他对立;他那夸
下海口的征服计划却以羞辱而告终;他多次发动战争使法国濒于
破产的边缘;而苛求无餍、极不平等的赋税使贫困到处散播。他对
教会象对政府一样要严加插手,由于推行耶稣会至高无上的政策,
他失去了法国国教派的同情。他对新教徒的迫害以废除南特敕令
而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这种迫害不仅使一切心地善良的人大为
①黎塞(Armand Jean du Plesis Richelieu,1585--1642),法壬路易十三
的宰相,枢机主教。执政时,对内惩治叛乱贵族,奖励工商;对外鼓勋航海和殖民掠夺。
——译者
⑦马扎兰(J出s Mazarin,1602--1661),继黎塞留任法宰相。他继续执行黎塞
留的政策,曾镇压授石党运动,对外进行扩张。——译者
③投石党运动(Fronde),亦音译为福隆德。指1648--1653年法国反专制制度
的两次运动。法政府以镇压和分化相结合的手段使运动归于失败。——译者
④ 当时唯一有重大影响的作者是克劳德?约里;参阅J.B.布里索著《十七世纪
的自由主义者克劳德?约里(1607—1700)》C踟libdral鲫xvll sidcle: Claude
乃抄(1607~1700)],巴黎,1898年版。
⑤波舒哀(Jacquet B~nigne Bousset,1627--1704),法国神学家,演说家。——
译者
@《出自圣经本义的政治》(作于大约1670年;1709年第一次出版)III,ii,l。
609
反感,也使法国的虚弱程度大大加剧了。
独裁政府的衰落,使法国哲学再一次转向政治和社会学说。对
政治产生的兴趣从十七世纪末就犹豫不定地开始了,尔后便持续
上升。十八世纪前半叶,涉及政治和社会课题各个方面的书籍出
版之多达到了令人惊讶的地步——有论述法国古代体制的历史著
作,有介绍欧洲政府制度、特别是英国政体的著作,有描述美洲或
亚洲各国社会伦理和体制的旅行见闻,其中还往往转弯抹角地提
到法国,有改革税制、促进农商的计划,还有论述政府的目标和法
理的哲学著作,等等。从1750年到法国革命爆发前的这段时间
里,对社会和政治问题的讨论简直象着了迷。文学的每一分支——
诗、戏剧和小说——都成了议论社会问题的工具。整个哲学界,简
直可以说整个学术界,都致力于这方面,连论述科学的著作也可能
涉及社会哲学的基本原理。象伏尔泰那样的诗人,卢梭式的小说
家,狄德罗或达兰伯那样的科学家,杜尔哥①一类的官吏,霍尔巴
赫那样的形而上学者,他们写起政治学说来就象社会学家孟德斯
鸠写讽刺小品一样地流畅自然。
在这样思想起伏的海洋中,各种思想在运用时不断交叉重复,
要想理出头绪,又不把各种哲学变为模糊其涵义的公式,是很难办
到的;而要把装入老公式中的新涵义作出评断更是倍加困难。.如
果单单从抽象理论的角度考虑,法国哲学并未包含多少新东西。就
其大部分而言,与其说是创新,毋宁说是普及。就始创性而言,十八
世纪的哲学大大逊色于十七世纪。然而新背景下的旧观念已同原
来的观念不尽相同。在十八世纪的发展过程中,原先论点相当鲜
明的学说变得含糊起来,并且具有流行思想特有的那种折衷性质;
说天赋人权是不证自明的断言被反复重申,然而自我证明原则体
(Anne Robert Jacques Turgot.1727--1781)。法国经济学≤舔喾?i
抬活动宗?重农学派代表人物之一?——泽者
610
系所赖以存在的理性主义,却因社会研究日益采用经验主义而日
益为人们所疏远。伦理和政治上的功利主义,按其内涵基本属于
经验主义,却与天赋人权的学说反复交织,虽然在逻辑上两者是不
可调和的。更为严重的矛盾在于哲学浪漫主义的发展,它既反对
经验圭义,也反对理性主义,尽管它仍然沿用旧有的术语来表达。
这种新趋向是十八世纪哲学出现的最带创始性的要素,但它的破
坏力量直到法国革命以后才充分显示出来。
要想把这样复杂的材料做出真正令人满意的安排也许不可能
办到,但是总的说来,有一点似乎是清楚的,即法国在十八世纪具
有一位与众不同的人物,那就是让?雅克?卢梭。他自己觉察到
这一点并为此感到痛苦;与他交往的人也觉察到这一点并因此对
他憎恶;一切想要辨明是非的评论家都力求考虑到这一点。利顿?
斯特雷奇①说过:“他有一种品格,使他与同时代的人关系隔绝,使
他同他们之间产生了难以逾越的鸿沟:那就是他很摩登j刀“摩登力
这个词说明不了问题,但却说明一个重要事实。不管卢梭可能用
了多少当时的时髦词儿,他的政治哲学无论就其品格还是就其影
响来说,都有别于十八世纪写出的任何作品。他的哲学同法国革
命的关系以及继革命之后那段时期的关系也不同于其它的著作。
因此,最好的办法似乎是给卢梭保留单独的一章,以便更充分地阐
述他那含糊不清而又具有重要影响的政治哲学。本章将概要叙述
法国革命前、十八世纪法国更具典型的思想。扼要地说,这一哲学
是从洛克的思想发展起来的,但又有若干重要差别,需要专门加以
说明。
-—————————————————_——————一
气“①利顿.斯特雷奇(Lytt。n strachy。1880--1932).英国著名传记作家和评论
家,著有*维多利亚女王》(Queen Victoria)~~fit.——译者
61l
洛克受到欢迎
从十七世纪末叶开始,对路易十四政府的批评起初并非是什
么政治哲学作品,不过是正直之士对政府劣绩的恶劣影响作出的
反应。有象沃邦之类的工程师对不公平的赋税给农业所带来的后
果发表的评论,也有地方官布瓦居列贝尔对贸易因受苛刻限制造
成的浪费提出的意见,①这些意见不过是要求实行较为开明的君
主独裁制。对独裁制本身的批评,最初是以恢复被王室摧毁的法
国古代政体的名义提出的。这一构想由费内隆在传奇小说《泰
莱马克》rTdl~maqueJ中加以发挥,后来又在他的随笔中进一步
得到肯定。②他的作品把建立独立的地方政府和省议会,恢复国
家议会,重振贵族的权力和影响,保持法院的独立等作为克服专制
主义、复归古代政治体制的治世之道。③这种梦想过去一直持续存
在,在贵族中尤为盛行,直到法国革命之时。它的痕迹在《论法的
精神》④一书中可以找到。但它毕竟只是一种梦想。巴黎的法院
不时也可能拒绝对某一敕令予以注册,并以此赢得民心,这种阻力
有些类似英国的科克同詹姆士一世的纠纷。然而科克同詹姆士一
世的争端只不过是作为查理一世同国会斗争的前奏而起作用,在
法国却没有国会可以处理这一争端。实际上法国的法院代表不了
任何人,1770年对它的特权实施限制,实质上是一种改革。君主
J-__——●H-—●●_-●_-_--________●_————_-_一
① ~(Vauban),《第十个王室的计划》(Projet d'une dixme rogale),1707年
版;布瓦居列贝尔(Boisguillebert),《法国详情》(Le d~tail如肠France),1695
年版。
②参见他给路易十四的信(1694),《文集》(Oeuvres)(~ ,1870年版),第3卷,
第425页。
③布莱恩维利叶(Boulainvilliers),《法国古代政体史》(Histoire如rancten
gouvernement出肠France),1727年版。——译者
④《论法的精神》(Spirit矿抽P Laws),严复译介该书时,取名《法意》,是孟德斯
鸩的主要著作。——译者
612
专制在法国没有留下恢复传统政体的余地,主张改革的政党无法
假借它的名义予以恢复。
对君主专制的批判迫切需要一套哲学理论——立宪传统的基
础既然已被彻底铲除,便倍加需要这一理论——而英国革命的哲
学又垂手可得。十七世纪的法国哲学和科学相对地自成体系。到
了十八世纪,随着笛卡儿学说变成某种经院哲学,遂为洛克的哲学
和牛顿的科学所取代。在路易十四废除南特敕令之后,任何主张
改革的哲学都不能不把宗教宽容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
政治思想上接受洛克的哲学乃是必然的结局。随着伏尔泰于
1726—1729年在英国居住,孟德斯鸠十年之后也来到英国,于是
洛克的哲学便成了法国启蒙思想的基础:对英国政治制度的赞赏
也就成了法国自由主义的基调。自此以后,“新的思想方法”成
为哲学和心理学思考问题的通则,洛克酌《两篇政府论*(当
然还辅之以英国其它著作)阐述的原则也就成了政治和社会批判
的原则。这些原则简单明了,非常概括。自然法或理性法则被认
为提供了充分的生活准则,无须乎再补充任何天启真理或超自然
的真理;这些法则还被认为以基本相同的形式铭刻在一切人的思
想上。按照霍布斯和洛克的哲学思想,自然法的内容本质上就是
开明的自利,但由于自然界存在固有的和谐,真正开明的自利被认
为是对一切人有利的。根据这些普遍的伦理原则,政府的存在被
认为仅仅是为了增进自由、人身安全和对财产的享有以及个人的
其它利益。据此,政治改革必须以保证成立责任政府为宗旨,政府
必须是代议制,以便约束权力的滥用和暴政的推行,取消垄断和特
权——简言之,就是要创建一种社会,使个人的能量和能力成为获
得权力和财富的关键。就这些一般原则的道理而言,法国的不同
作家之间以及他们与洛克之间并无实质区别,但法国的不同环境
却使这些学说的抽象概念同英国的学说具有十分不同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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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了的环境
前已述及,法国的君主独裁千得非常彻底,任何进行有效改革
的尝试都不可能与恢复传统的政治制度相联系。十六世纪法国和
整个欧洲曾共同奉为圭臬的根本法的古老理想——这一理想在博
丹的哲学中仍具有强大活力,足以与主权思想几乎具有同等重要
地位——到了路易十四已失去一切实际意义。在英国,如果平均
派讲“天赋权利刀是指一个人的权利或指一个英国人的权利,那么
无论指前者或后者,都是指的根据不成文法传统所享有的某种具
体权利。可是说到法国人的权利,除非指的是贵族的特权,则成了
实际上毫无意义的空话。结果,人的权利——法国自由派所能要求
魄仅限于此——必然就变得更加抽象,与习俗惯例更无关连,更少
实际运用的可能,而更加听任各种人作出各种解释。法国人把洛
克的思想引进法国时,不得不略去洛克的政治理性论最具特色的
品格——即那些最具英国特点的品质。他们无法引进理查德?胡
克的思想,或者说无法引进观念和机构体制逐步过渡的思想,正是
这种逐步过渡思想使洛克能把他的哲学同圣托马斯和中世纪的传
统保持连续性。他们也无法把新的哲学同十六世纪的任何法国思
想家联系起来。英国革命的历史特色以及它所具有的相对保守
性质——无论在事实上还是思想上——都注定要失掉。这对法国
政治哲学的影响极其深远。理性处于同习俗和事实全然对立的地
位,这在洛克的学说中可从未出现过。恐怕从没有一个英国政治
家会说出某人曾在法国国民议会所曾说出的下面的话:
在考虑如此重大的问题时,我向事物之自然秩序而决不向其它方面
探求真理。我的愿望也可以说是要保持自己思想的贞洁。①
同英国的政治思想模式相对比,法国政治思想的先验性、武断
①《世界箴言报',1793年5月15日。
614
性以及因此具有的激进性,还因其所由以产生的环境而进一步加
剧。法国政治思想虽然也是论述自由的学说,但它是在专制暴改
的条件下,主要由并无从政经历也不可能有从政经历的人写作出
来的。在法国,除非委身子宫吏的行列,谁也无从获得从政的经
验,而官僚中(杜尔哥例外)则很少有人写出政治哲学的。独裁政
体使政府工作神秘莫测,一切都在秘密地进行,从不公布财政或其
它方面的情报,即使政府掌握资料,也不公布。然而,正是基于对
这些情况的掌握,才能作出明智的政策判断。在公众集会或报刊上
进行批评或讨论更是办不到的。地方政府——一向是英国政治的
训练场所——完全处于中央政府控制之下,经常办事拖拉,摩擦不
休,文牍盛行。法国也没有英国的不成文法那种经过不断的实践
考验形成的一套共同准则。在拿破仑法典诞生之前,法国大约有
三百六十种地方私法系统,余下的才是王国行政管理系统的统一。
因此,十八世纪的法国政治哲学,比起英国政治哲学来,是一种咬
文嚼字的哲学,它带有很大学究气而又并非讲求学术的哲学。法
国的政治哲学著作是为上流社会的沙龙和受过教育的资产阶级撰
写的。这些人是作家能够对之大发宏论的唯一对象。法国的政治哲
学著作中充满各种公式和无所不包的大道理;它追求辉煌的效果;
行文主要运用一套词意含糊却又为人们所熟悉的概念。它往往是
有力的宣传,但其消极作用甚于积极作用,相对说来不那么负责
任。只不过还要补充一句话才算公平,即时至今日,人们也同十八
世纪一样,不知道提出什么样的批评才对当时的法国政府有真正
的建设意义。
法国的政治哲学有一种在洛克政治哲学中无法找到对应的悲
偾论调,这有其社会原因和政治原因。法国社会存在千丝万缕织
成的特权,使人们更清楚地意识到阶级裂痕的存在,同英国的阶级
裂痕相比,即使不说使人更切实地感觉到,也可说是更加使人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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慨。教士当时仍据有大约五分之一的法国土地,享有巨额收入、大
量的豁免和特权,但在道德和智慧方面并没有任何卓越之处,足以
与其地位相称。同样,贵族拥有特权但并没有政治权力或领导权。
法国的农业没有给贵族提供英国地主享有的那种发展资本主义的
机会,法国政治也没有向他们提供发挥领导作用的机会。贵族榨
取的封建地租在经济上已消耗殆尽,无论在经济还是政治上都不
曾带来收益。在资产阶级看来,教士和贵族都是寄生虫,却拥有社
会特权,并且在税赋负担上得到大量的豁免。此外,法国资产阶级
也与英国的有所不同。在法国,不存在相当于英国的自耕农,甚至
在法国革命之前,其农业就以存在大量的农民小业主为突出特点。
法国的典型资产阶级是城市资产阶级,他们差不多拥有所有的资
本,并且是无力偿债的法国政府的主要债权人。法国的政治著作
表现了阶级意识和对剥削的认识,而这些在英国的政治著作中只
是偶尔出现。实际上,法国革命是一场社会革命,英国革命则不
是。法国革命在短短的三、四年内完成了没收教会土地、王室土
地、外流贵族土地的事业,相当于英国从亨利七世到亨利八世整个
统治时期所完成的工作。①如果说洛克的哲学在革命前的法国是
对既得利益集团的进攻,而在英国宗教改革之后则是对既得利益
集团的维护,这种说法并非言过其实。
上面说的差异涉及空间范畴,但时间范畴的差别也同样重要。
洛克在英国属于十七世纪,而洛克在法国则属于十八世纪,这一事
实本身就是重要的区别。在格劳秀斯和笛卡儿的时代,诉诸理性
在学术上冒有极大风险,是开拓哲学和科学的新边疆,也是从权威
束缚下的解放。然而到了十八世纪,诉诸理性则有变得陈腐不堪
①亨利七世在位时间为1485--1509年;亨利八世在位时间为1509--1547年。两
者加在一起共五十多年。亨利八世与罗马教皇关系破裂,建立了英国国教。——译者
616
之虞。离开理性的本源走得越远,就越保险;越遵循教条,也就越
平庸。尽管人们对理性的启蒙怀有崇敬的心理,但对于被看作理
性伦理或理性政治的很大一部分内容显然认为是某种谨慎稳妥的
说教,在学术上并不发人深思,在道德上当时也似乎不能打动人
心。霍尔罩赫的唯物主义证明,一个无神论者写出有启迪精神的
文字可能会与教士一样写得平淡无奇,然而成千上万的法国人,还
有成千上万的英国人和德国人,却热情洋溢地阅读这类著作。这
些著作向新的和范围更为广大的读者展示了从笛卡尔和伽里略到
洛克和牛顿这一系列伟大的哲学家和科学家的创造。比较之下,
现在来看十八世纪,它不可避免要受到很大损失。任何时代的天
才著作总是值得一读的,而一旦通俗哲学既已不再流行,那就没有
什么比这更死气沉沉的了。
然而,事情还有另外一面,而且是更重要的一面。十八世纪的
自信以及对理性的信念不单是出自人们对理性熟悉的结果,而且
部分是由于受到科学取得的实实在在成就的影响。在牛顿的。原
理》rPrmc勿面夕于1687年出版之前,科学还处于受考验的阶段;有
少数哲学家满腔热情地相信它,但没有人认识到它可以起作用。
在牛顿之后,每一个人,即使是对这一新手段只有极模糊的概念的
人,业已知道了科学将起的作用。新科学的观念对人们想象力的
影响远远超过对当时技术实际的影响。因为牛顿的理性似乎已深
入自然的核心,已揭示出“我们所掌握的智慧同样展现在理性的精
巧结构之中,而且只不过是它的最伟大、最微妙部分的运动。力①万
物无不受理性的力量支配;培根关于知识就是力量的格言已成为
现实。人类在历史上第一次能够同仁爱之心携手合作,连无神论
卷差玺里塑塑塑竺墨兰p归因于自然的和谐。十八世纪的社会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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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相信在理性的指导下能够实现幸福和进步,没有别的什么概念
比这更能完全体现当时社会思想的特点。这种思想——例如,相
信自然和谐——纯属观念上的混乱,以新科学的眼光来看是毫无
根据的。但是从总体上看,相信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智慧的手中,
这乃是崇高的信念,比起在此以前崇拜权威和在此以后崇拜善感
性都更近乎人情。一般说来,这种思想并未过高估计科学推理对
自然的控制能力,至于这种能力能否扩展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
今任何人也并不比那时的哲学家知道得更多。当时思想的浅薄在
于把问题简单化到了极度夸张的地步。
孟德斯鸠:社会学和自由 ’
在十八世纪法国所有的政治哲学家当中,除卢梭外,首要人物
当推孟德斯鸠。对于社会哲学的复杂性,他恐怕是所有哲学家之
中认识最清楚的人。即便这样,他也犯有过分简单化的毛病。他
是唯一以经验为基础对社会和政治制度进行大规模研究的人。可
是他归纳出来的假说却完全受预先的设想所支配,而对那些先入
之见,他既没有、也不寻求经验的证明。他试图搞出一套据他宣称
能最广泛地适用于各种情况的政治哲学,然而他的著作几乎都是
着眼于法国的情况。结果,孟德斯鸠的著作同时表现出两重性,既
表现了他那时代最良好的科学的愿望,又不可避免地表现出这一
学说的混乱。他的学说并没有把理性的手段——诸如永远不变的
正义的自然法、契约说等——撇开不谈,但实际上却忽视了契约
说,而提出了社会学的相对主义,这种学说同不证自明的道德法
颇不相容。他提出了一项联系自然与社会环境对政治制度进行研
究的计划,要求对政治体制进行广泛的比较。但是他既缺乏知识
的准确性,又缺乏足以使他的研究计划切合实际的必要的超脱态
度。他对政治自由的热爱——这是他气质中唯一热情的方面,此
618
外则为人冷漠——是十八世纪最优良的传统,但他的学说对自由
的基本原则的分析却是草草拼凑和肤浅的。
孟德斯鸠所著《论法的精神》不能说经过了什么精心的安排。
这本著作之所以能够免遭博丁所著《共和国》一书遇到的厄运,全
仗其高超的文体。他的主要论点有二,两个论点也并无内在联系。
首先,他提出一套社会学说,认为政体和浩律的结构及其功能的发
挥取决于一国人民生活的环境。这里所说的环境包括自然条件,如
气候和土壤,这些他认为对国民精神状态具有直接的影响;还包括
技艺与贸易的状况及产品的生产方式,智力与道德的气质和倾向,
政治结构的形式,以及民族性格中根深蒂固的习俗。简言之,政体
形式就其最广泛的意义而言,是一个要求一国的所有机构进行相
互调整与适应的总体,如果该政体要保持稳定和秩序的话。其次,
孟德斯鸠时刻怀有一种忧虑,觉得君主专制政体极大地破坏了法
国的传统结构,使自由永远无法实现。他对专制独裁的憎恶,即使
在他对俄国和土耳其的政府作旨在客观的陈述中,也可令人明显
感到。他的实际目标——也是他的著作中最有影响的部分——是
要分析自由赖以存在的体制条件,并借此找到恢复法国人在古代
所享有的各种自由的手段。在后一个问题上,他似乎并未得出肯
定的结论。他的著作既给了反动分子——他们寄希望于恢复法
院,恢复其土地财产,恢复省议会——也给了自由派分子——他们
期望效法英国政体——以帮助和安慰。
孟德斯鸩思想的这两个方面在他的著作中并未因时间和地点
的差别而有明显的区分。《波斯人信札》(1721)基本上是对法国状
况的社会讽刺。作者在书中向教会、向路易十四致敬,向法院和贵
竺的没落致敬。①在批评的背后所包含的思想也就是《论法的精
匿音u—兰竺≥札。第24、37、92、98篇(拉布莱编)。 此处的“致敬”是讽刺性的
619
神*发挥的关于专制政体的概念——在这种政体下,一切介于国王
与人民之间的中间权力都被摧毁,法也就成了君主的意志。正是
基于对专制政体的这种解释,才使权力的分立变得重要。孟德斯
鸠认为他从英国的政治结构中找到了权力分立的办法。然而就在
“波斯人信札》中,他已经认为,最好的政体是能够“以最适宜人们
性情的方式进行领导力的体制,他那关于人口减少原因的探讨,表
现了思考社会问题的敏锐洞察力。①
《论法的精神》(1748)一书的写作前后至少达十七年之久,人
人都可看出它的各部分互不连贯。他在第一至第十卷中关于英国
的随笔同第十一卷对英国政治结构的叙述毫无共同之处,②他在
第十一卷末对罗马政治结构的论述——那是在他发现权力分立之
后——与他早先关于古罗马共和政府的说法也不一样。③看来,孟
德斯鸠于1728—1731年间周游欧洲,尤其是在英国的居住,对于
他学术思想的发展过程,无疑起了关键作用。他早期对自由的热
爱主要是伦理性质的,是受经典著作熏陶的结果,反映了他对古代
共和国的景仰,与马基雅维利、密尔顿、哈林顿的情况相类似。这
一阶段的思想在《论法的精神》中表现为以下学说,即认为道德或
为公精神是共和政体的先决条件。但是孟德斯鸠对当时存在于荷
兰和意大利的共和政体的实地观察结果,却丝毫没有证实他原先
的设想,他在英国的居留启发他产生了新的观念——自由也许不
是产生于高尚的市民道德,而是政权的正确组织的结果。他那声
名远扬的第十一卷提出了根据权力分立原则构筑政治结构的主
张,乃是他的新发现的如实记载。
④《信札》第80篇;112--122。
②请参照第2卷,第4章。
③关于各卷写作的时间,参见J.德迪厄《孟德斯鸠》(1913年版),第82页。
620
法与环境
孟德斯鸠的社会哲学的总原则以自然法为其公开出发点。他
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第一句话就开宗明义地宣称,法是“由事物
的本质产生的必然关系力。这一笼统的公式概括了他一直未能澄
清的含糊不清之点。在物理学中,“必然关系力不过是物体行为的
均一性。在社会中,法是人的行为准则或规范.它理应得到遵守,
却常常被人违犯。对此,孟德斯鸠有两点解释,但没有一点能说明
问题。他认为这是由于人的意志自由和智慧缺陷妨碍人们去实现
自然界的其余部分所展现的完美。但是他强调——这一点与霍布
斯相反——在成文法出现之前,自然界确已规定了绝对公正的标
准;否认这种准则的存在是荒唐的,就好比说,“在对圆的描述产生
以前,一切半径并不相等刀。显然他从未对自然法进行过认真的考
虑,他列举的事物互不相关,就好象对上帝的认识、身体的欲求与
社会的基本状况互不相关一样。但他在书中的这种开场白只不过
是因袭常规而已。真正使他感兴趣的是这样一种思想,即他以通
常推理方法得出的社会根本自然法必须在不同的环境下发挥作
用,因而必然在不同的地方产生不同的体制。气候、土壤、职业、政
体形式、商业、宗教、习俗等等,对于理性(或法)在各种具体情况下
将建立什么样的体制都是有关的条件。这种对具体情况的适应,
或与自然条件、精神条件和组织制度诸条件的关系,便构成了“法
的精神”。显然,孟德斯鸠提出的是一种社会学研究方法,是以比
较方法对体制以及对体制有影响作用的其它制度性条件和非制度
性的自然条件进行社会学方面的研究。他把所有这些因素假设为
“自然”单独所具有的各种不同因素,这不过是一种虚构而已。
要确切估计孟德斯鸠这一套构想的独创性或重要性并非易
事。最可以确定无疑的是他所计划进行研究的庞大规模。他的想
621
法本身可能最初源于亚里士多德,尤其是源于“政治学*①一书各
卷,其中分析了城邦的民主政治与寡头政治的无数细微差别。关
于法律必须适应各种不同情况,包括自然条件和体制条件,关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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