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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说史

_46 乔治·萨拜因(美)
的政体必须在这一相对意义上表现优越,凡此种种亚里士多德均
已充分论述,他还就民族性同气候的关系作出推论。在近代作家
中,博丁也提出了同样的观点。但是无论亚里士多德还是博丁,都
未曾计划进行可称之为广及寰宇的调查研究。孟德斯鸠被十七世
纪大量出现的游记所吸引,那些游记记叙了南北美洲和非洲土著
人的生活和亚洲异国情调的文化。查丁所著《新闻录》(1711)曾强
调气候的影响,孟德斯鸠的《波斯人的信札》大部分取材于此。他
的意图是想以多种多样的环境来说明各主要政体差异的由来,说
明不同类型的政体是被强制适应这些不同环境的。
孟德斯鸠对政体的类型或种类的看法同亚里士多德一样,认
为是固定不变的;只是在环境的影响之下有所修改。由于亚里士
多德是仅仅指希腊城邦而言,他的断言基本上是正确的;而按孟德
斯鸠计划调查的规模作出这样的断言则是危险的。鉴于他的计划
涉及的主题极其重要,他对足以用来对政体形式进行广泛比较所
做的工作却少得可怜。他对此解释既不是因为部分采用了传统的
三分法,也不是脱离该分类法。他只是宣称,政体分为三类:共和
制(民主制与贵族制的合成)、君主制和君主独裁制。君主独裁制
同君主政体的区别在于,君主独裁制独断专行而反复无常,君主制
则是根据不同法律形式组成的立宪政体,并且要求在君主和人民
之间持续保持诸如贵族或地方自治体一类的“中间权力力。他给每
一种政体形式加上一条“原则力,或者说从其臣民性格中找出一种
动机力量,作为政权产生的由来以及政权赖以持续存在和执行职
能的必要条件。因此,民众的政府有赖于人民的市民道德或为公
①按传统编排的第4—6卷.
622
精神,君主制依靠军人阶级的荣誉感,君主独裁制靠的则是臣民的
畏惧或者卑躬屈膝。
人们简直无法弄清孟德斯鸠的分类法遵循的是什么原则。就
统治者的人数而言,君主制和君主独裁制属于一类。要是说到宪
法依据,那么,共和制也可能同君主独裁一样无法可依。再者,认
为君主独裁就没有法律,那只是虚构,犹如孟德斯鸠认为三类政体
分别适合千小、中、大国只是假设一样。人们无法设想,他对政体
的这种分类有哪一点是根据观察或比较得出的。作为对政治现实
的探索,这种分类还比不上哈林顿的学说,哈林顿认为可以根据土
地所有权的某种形式对政体进行分类。孟德斯鸠似乎仅仅根据自
己的主观好恶,以他对法国政治问题在伦理上引起的反应为动力。
他笔下的共和政体为其公民韵坚定的市民道德所推动,其实指的
是罗马共和国(或者说是他对罗马共和国的理想化)同近代的共和
国毫无相干。他所说的君主独裁制是他担心法国在黎塞留和路易
十四执行的政策下所出现的局面,那时地方政府、法院和贵族都被
剥夺了特权。他笔下的君主制则是他期望法国应当保持的政体,
或者说是他后来认为英国存在的政体。因此,孟德斯鸠学说的纲
要并不是由经验的考虑所决定,只不过是他对法国以何种政体为
可取所作的预先设想而已。 ’
要是说《论法的精神*有什么布局的话,那就是它根据每一种
政体形式相应找出它在法律和机构体制上的变化,又根据环境
——自然环境和制度条件——的要求找出政体的差异。但是,实
际上他论述的主题并没有多少内在联系,互不相干的事不胜枚举。
第四卷至第十卷论述教育制度、刑法、禁止奢侈法和妇女的地位、
各种政体形式腐化的特征以及与各种政体相应的军事组织形式。
第十一卷和十二卷载有关于政治自由和法律自由的著名论述。第
十三卷论述赋税政策。第十四卷至十七卷探讨气候对政体和工业
623
的影响以及气候同奴隶制和政治自由的关系。第十个卷简略概述
了土壤的影响。第十九卷缺乏条理,又转回到论述习俗对政体的
影响上来,就连这些琐碎的概述也是支离破碎的。第二十卷至二
十二卷基本上是对商业和货币的一般考察。第二十三卷讲人口。
第二十四卷和二十五卷论宗教。第二十六卷至三十一卷又偏离主
题,转向对罗马史和封建法的论述。
要想把孟德斯鸠的论述概括起来得出结论,那几乎是不可能
的。他的论述基本上是插曲式的,一般又很少凭借他所说的证据。
至于他论述的主旨,可以说是摇摆于两种倾向之间,这是他据以作
为出发点的含混原则所固有的。一方面,他倾向于主张人类的法
合乎理性,因此任何广泛流行而且持久确立的惯例都有其在一定
环境下产生的充分理由。这种态度同他总的保守倾向一致,也同
他主张自然原因——如气候——对人的精神和道德能力发生直接
作用的学说相一致。然而要是按照它的逻辑得出结论,那就会归
结为彻底的道德相对主义,而孟德斯鸠肯定从不采取这种立场。另
一方面,他通常可能把气候和某些制度(如奴隶制和一夫多妻制)
视为不利条件,须由立法加以补救,以便产生好的道德效果:对于
政治进化的这种解释,意味着至少立法者的伦理观念是独立于社
会因果关系之外的,而气候之类的因果影响,只是当它们进入立法
者的考虑之中才能发生作用。这种观点从根本上削弱了政治的社
会学理论,重复了马基雅维利曾使之风行一时的那种夸大。统治者
影响的观念。然而,实际上孟德斯鸠在这方面的过错要比他的同
时代人为少。 ’
因此,对于孟德斯鸠提出的法律必须适应一国的生存环境这
一著名论断,不可能对其确切涵义作出解释。毫无疑问,这一观点
对于什么是政治公正的纯抽象解释或先验的解释提出了纠正。同
样毫无疑问的是,这种观点主张对法进行广泛的比较研究,但对如
624
何进行比较研究却只留下了非常含糊的设计。孟德斯鸠的最有积
极意义的意见——认为气候一类的自然力量对人的肉体同样也对
精神产生直接作用——也同生物学中的同样假说遭到相同的命
运,而对生物学中的这一假说,拉马克①认为是很有前途的。那种
认为孟德斯鸠确曾设想和运用归纳法和比较法于社会制度的说法
值得斟酌。恐怕很少有哪个重要的政治理论家比他更醉心于仓促
作出结论,或更少考虑准确推理与先入之见的冲动之间的区别。他
确曾博览群书,但学识不够精确,只是根据手头能得到的资料,而
并非根据后来的学术成果为标准,来对问题作出评断。他的博学
多闻主要是用于阐明他的信念,即使他对波斯毫无所知,那些信念
也不会有什么不同。就连在他眼皮底下的欧洲政治,他的观察也
不如马基雅维利、博丁或甚至哈林顿看得深刻,后面几人却并未自
诩无所不知。孟德斯鸠之所以未曾被人指责为貌似满腹经纶实贝q
才疏学浅,并不是因为他取得的科学成就,而是因为他怀有争取自
由的满腔热忱。他是个道德主义者,对于他来说,永恒不变的道理
已经开始变得淡漠,但是他又缺乏创建新学说的力量,因此还不能
离开那些道理而生存。
’ 权力分立
孟德斯鸠在他所处时代起的重要作用在于,传播和加强了以
英国的制度作为实现政治自由手段的信念。总的说来,对他作这
样的评价并无不当。他在英国居留的经历使他摆脱了那种认为政
治自由取决于只有古罗马人才具备的美德而且只有在城邦才能实
现的成见。这段经历从根本上加强了他对君主独裁根深蒂固的厌
————————————————————————一
①拉马克(Jean Baptist~Lamarck,1744--1829),法国博物学家,最早提出
生物进化学说,用环境的影响解释生物的进化,但又认为动物的意志和欲望在进化中
有重大作用。——译者
625
恶,并提供了对法国君主专制主义的弊端或许可以予以补救的途
径。要说孟德斯鸠本人认为法国可以效法英国的政体,这种说法
恐怕未必正确,但《论法的精神*这一名著第十一卷确曾把英国的
自由归结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以及三权的彼此约制与均
衡,并把这一学说作为自由立宪的信条。孟德斯鸠在这一方面的
影响之深是不容置疑的,并且可以从美国的权利法案和法国宪法
中得到普遍反映。①
权力分立的思想在政治学说中是最古老的观念之一。混合政
体的思想早已见诸柏拉图的《法律篇x,并为波利比厄斯②用以解
释罗马政体的所谓稳定。在整个中世纪,有节制的君主制或混合君
主制是人所熟知的概念。中世纪的立宪主义实际上就是仰仗权力
的划分,以区别于新的君主制所主张的主权、权力。在英国,国王与
执行不成文法的法院之间,以及国王与议会之间的争端,使权力分
立问题有了实实在在的重要性。哈林顿认为权力分立乃是自由政
体必不可少的条件,洛克在他把议会权力置于优先地位的学说中
则将分权制置于次要地位。但实际上混合政体的概念从来并无明
确的含义。它部分地指不同的社会、经济势力和阶级参与政治并
保持平衡,部分地指社区或城市一类自治团体分享权力,只是在
很小的程度上指法定权力的体制组织形式。也许它的最大用处在
于针对权力极端集中而施加某种制约力量,在于提醒任何一个政
治机构如果不以礼让和公平态度同它的各个组成部分打交道,就
不能把事情办好。
●。__●-___●_-____●●_____。。。。。_●。。。。-__--
①例如。弗吉尼亚权利宣言(1776),第5节;1780年马萨诸塞宪法,序言,第30
节;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1791)。第16节。当然,美国的三权分立并非单单根据
孟德斯鸠的学说。 ’
②波利比厄斯(Polyl)ius,约前201--~120),古希腊历史学家,著有《通史’
共40卷,主要探究罗马兴起的原因,并记述了公元前220一公元前146年间地中海备
国的情况;现仅存I--5卷及其他若干残篇。——译者
626
孟德斯鸠对这一古老学说的修改是,把权力分立的思想变为
政治结构各组成部分在法律上相互制约与平衡的体制。他的论述
实际上并不很精确。《论法的精神》第十一卷的很大部分包含对诸
如关于代议制的一般优点或陪审制的具体优点或世袭贵族制的具
体优点等等,同权力分立并无关系。他酶学说具体表现在,他主
张一切政治职能必然可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类,然而在这一关
键问题上却未作任何探讨。对于一个政治现实主义者而言,要在
立法和司法之间,或在制订政策与掌握其执行之间作截然划分,在
任何时代都很难说是行得通的。孟德斯鸠跟一切运用他的学说的
人一样,并不真正期待实现三权的绝对分立:立法机关应根据行政
机关的要求召开会议;行政首脑保留对立法的否决权;立法机关应
能行使特别审判权。按照孟德斯鸠的说法,实际情况也一向如此,
三权分立原则是同与之矛盾的另一原则,即立法机关拥有更大权
力的原则,交叉存在。实际上,后一原则使三权分立成为一种信
条,却要由规定例外的未加限定的特权加以补充。
孟德斯鸠宣称,他的权力分立学说是研究了英国政治结构之
后发现的,这一点值得注意。实际上,当时把英国称为混合政体的
国家是恰当的,因为英国内战已经消灭了中世纪制度的残余;1688
年的光荣革命又确立了议会的最高权力地位。当然,孟德斯鸠访问
英国时内阁各部的地位尚未明确规定,在任何独立的观察者当中,
还没有人把权力分立作为英国政治结构区别于他国的特征,但孟
德斯鸠靠的并不是观察。洛克和哈林顿使他得到启发,使他知道
应当寄希望于什么,至于其余的思想,他得自英国当时流行的神
话。因此,他也许从他的朋友博林布鲁克①的下述言论中受到教
益:
——————————————————————一
①博林布鲁克(Henry St.John Bolingbroke。1678--1751),英国自然神论
者。——译者
627
正是由于把君主权力、贵族权力和民主权力三者加以混合,组成一
个系统,并且使这三大等级相互平衡,才使我们的自由宪制政体得以长
期保持神圣不受侵犯。④
部分因为受到孟德斯鸠的影响,关于政治结构的上述学说也
为布莱克斯通②所支持。就连主张严格实行法定权力分立的最后
一人——柏克,也认为光荣革命导致利益与秩序的平衡。只是到
了边沁,他在所著《政治散论x(1776)中对布莱克斯通的学说提出
了批评,权力分立学说才受到真正的抨击。
伏尔泰和他的法律自由
《论法的精神》除了对英国政治结构的分析之外,共内容不足
以代表十八世纪政治思想的特征。至少,该书提出了政治制度受
自然和社会原因的作用,从而导致政治准则的相对主义,这是同当
时流行的观点相背离的。一般地说,十八世纪的珐国作家同十七世
纪法国作家一样坚定地认为,理性提供了对人的行为和社会制度
进行评价的绝对标准。人的行为和社会制度根据理性标准可以一
劳永逸地判定它的是或非。这种主张对于批判腐败或暴虐的政府,
其战术价值是显而易见的。近世思想取得的两大胜利——牛顿的
物理学和洛克的心理学——暂时也显得有利于作出上述解释。
牛顿关于自然的机械定律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那种认为政
治和经济事件也可以用同样高度概括的方式来处理的观点显得头
头是道;洛克提出关于精神的普遍自然历史观基本上同牛顿在物
理学方面的思想路线相似,它包含对社会进程的心理学解释,而不
提受历史或制度演进的限制。牛顿和洛克是整个十八世纪具有最
高权威的两位大家。宣传牛顿的物理学和洛克的哲学,是伏尔泰
①《论政党》。第13封信;引自《TIE》,作于1733--34年。
②~jj(Sir William Blackstone,17必--80),英国法学家。——译者
628
1729年由英国返回法国时抱有的两大计划。① 。
伏尔泰对英国的仰慕,偏重于英国允许言论和出版的自由,甚
于它的代议制政体。因此,洛克哲学对法国的最初影响只是间接
在政治上起作用。“论宽容书简》所起的影响并不亚于《论政府*。洛
克的哲学思想同法国立宪主义的传统相吻合,路易十四却通过废
除南特敕令破坏了这一传统;洛克的哲学思想还同皮埃尔?贝勒的
温和怀疑主义相吻合,贝勒甚至在洛克尚未发表类似论点之前就
提出,没有一种宗教学说对于道德而言是无可置疑或不可缺少的。
法国压制不同宗教思想和政治见解的审查制度,使出版自由在法
国成为一项重大问题,当时没有哪一个政论家比得上伏尔泰那样
不屈不挠地对此进行斗争。他对迫害基督教行为的猛烈抨击恐怕
是对维护言论自由的最伟大的贡献;但是他的这一斗争大都与争
取建立符合民众愿望的政府这一事业相脱离,这是不大具有远见
的政策,因为除非在争取法律自由的同时实现政治自由,法律自由
是不可能得到的。他对政治本身兴趣不大,而对广大群众则根本不
感兴趣。他认为大众残酷而愚蠢,但他对学者的自由却深为关注。
他心地仁慈,对法国刑法的昏聩和残酷深恶痛绝。他的最大长处
是顽强斗争而又机敏过人,总是能使他的论敌陷于窘境。既然政治
制度没有头脑,无法与之展开论辩,讽刺就成为他最有效的武器。
因为当时实行审查制度,此类对教会和对政府的抨击不得不主要
以暗示和间接的方式表达。狄德罗②在他主编的《百科全书*中,
叙述了他编辑这部自由主义伟大喉舌的设计思想:
每当一种民族偏见以值得人们尊崇的面目出现,就有文章要对之毕
恭毕敬地加以陈述,附以种种溢美之词及貌似有理的宏论。但这种泥塑
① 伏尔泰所著《关于英国人的通信》于1733年以英文出版,1734年以法文出版。
②~(Denis Diderot,1713--1784),法国启蒙思想家,唯物主义哲学家。
曾因抨击法国建封专制和神学而下狱。出狱后,以=十多年致力于组织和编辑*百科
全书》。——译者
629
楼阁应予摧毁,无益之粪土应予扬弃,代以与之相反、以坚实的原则为基
础的真理的论说。此类破除迷信的办法,对具有正确思想的人能及时发
挥作用,而对各种人的思想也必能潜移默化,不致招引纷扰。①
伏尔泰关于宗教和宽容的观点,其新颖之处并不在于思想内
涵之质。这些观点与洛克的观点仅有不大的差别,差别仅在于更
加彻底地否认神的启示,而同许多英国人的思想简直没有多少差
异。然而这些观点在法国却以激进的论调出现,这是英国完全没
有的。洛克的政治哲学在法国的表现亦复如此。出现这种情
况,原因倒不在于思想本身,更多的成分在于思想表现所处的环
境。法国政府和法国教会一向把哪怕是具有温和的自由色彩的思
想都看成是大逆不道。同一种哲学,抽象地来看在英国是具有保
守情调的,在法国却表现为激进。正如约翰?莫利②指出的那样,
所有为十八世纪英国思想确定潮流的英国人都是倒向保持现状
的,而属于同类思想的法国作家许多却成了受到实际迫害的对
象。
爱尔维修:法国的功利主义
洛克的社会哲学在法国和英国均以类似的路线在理论上得到
扩展。《两篇政府论》基本上以不证自明的个人权利为理论基
础,还有《人类理智论》第四卷关于认识的学说,这两部分同他
在《理智论》第二卷阐述关于人类理智的自然历史的观点——他
在这里试图证明观念的终极来源是感觉,这是他的著作中立即
被公认为最有启发性的部分——毫无关联。因此,洛克哲学的纯
理论方面的发展是要扩大他所称之为“新的思想方法∞,消除他在
自然科学认识论中仍作为主要依据的笛卡儿主义。也许起了决定
①写在。百科全书”一词之下,约翰?莫利的译本。
②约翰?~J(John Morley,1838—1923),英国政治家、文学家。当时最优秀
的传记作家之一.著有伏尔泰、卢梭等人传记.——译者
630
作用的著作是贝克莱①取得辉煌成功的小著《视觉新论’,该书
出版于1709年,部分是根据马勒布朗士的观点写成。这本书表
明,在分析和解释精神作用(视觉的深入感知)方面,联想的心
理规律可以多么有效地发挥作用,而精神作用则似乎是一元的、
内在的。再者,这样来发展洛克的思想似乎同洛克所表示对牛
顿的物理学的敬佩是一致的。休谟在他的论著(1739)中,拿观念
的联想作为解释心理学的原则,以之与物质世界的万有弓l力相比
拟。因此,对精神过程的解释被还原为感觉的诸要素,并通过联想
原理来说明精神过程的演变。到了十八世纪中叶,孔迪亚克④使
这种心理学学说为法国人广为知晓。
如芩,洛克的伦理观念和政治观念需要加以修正,因为他的这
些观念要依赖理性的本鹋力量来掌握明示的真理。他也许会否定
天赋观念的存在,但他主张个人的自明权利实际上与天赋观念并
无二致。然而,要构筑一种也是根据观念的联想来解释人的行为的
学说,并无多大困难。最简单的假说就是认为有构成动机的两种
自然力量,即追求快乐和厌恶痛苦,而把一切更为复杂的动机解释
为同快乐和痛苦相联系加上同快乐与痛苦关系更近或更远的因素
派生而产生;基本上属于条件反射。人类行为的目的不过是尽可
能多享受快乐而避开痛苦。这样一种学说英国在十八世纪三十气
代和四十年代就已出现,④由爱尔维修在法国于1758年《论精神。
① 贝克莱(Ge Berkely,1684--1753)。英国唯心主义哲学家?曾提出。存在
即被罴知:慧鬻喜慧怒Bonn—et d译。芝ondillae,1715—1780)Bonnot ,法国哲学家,感觉
② 孔迪亚克(Etienne 0 , 一 ’省…。’“’“”
”。高谈磊;说的最早明确概要陈述载于约翰.盖伊(John Gay)(Jonn 所著《论善或德
③这种学说的最早明确概要陈述载于约翰‘盖伊 用。君■‘鼍??
的基本原则》(Concerning施P Fundamental Principle∥Virtue D,MO竺“y几
1731年版;塞尔比一比格 (L.A.Selby-Bigge)所著《英国的伦理学家’(研it—ish.
Moralists),第2卷,第267页。参见阿尔比(E.Albee)《英国的功利主义’(English
Utilitar劬ism)(1902年版),第1至9章.
63l
一书予以阐述。这里再度表现了英国的功利主义伦理学同法国后
来学到的功利主义伦理学其论调有多么惊人的不同。英国的功利
主义伦理学渊源于神学,甚至出于英国正统教会偏爱的国教学说,
因为他们重视未来生活的快乐与痛苦。在法国,爱尔维修则把这种
学说变为立法者立意改革的纲领,他们可以运用人类动机的原理
使私人的幸福与公益达到完全一致。简言之,他把最大幸福的原则
变为改革的工具,并把这一原则传给两位追随者,即贝卡利亚①和
边沁。边沁正是在法国进行了学习,而且首先是向爱尔维修学习,
才给英国带回了英国的哲学,并用它为英国的激进改革服务,尽管
其哲学原则曾经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期间是英国正统教会的思想堡
垒。
爱尔维修在*论精神》一书前言中说,他试图把伦理学同任何
其它科学同样看待,并象物理学那样把伦理学建立在经验基础之
上。过去的伦理学家总是向人提出劝告或进行指责,这两种办法
同样是徒劳的,因为道德品行必须以理解促成人类行为原因的力
量作为出发点。行为的首要原则产生于人必然追求自身利益这一
事实。利己在伦理科学中具有运动在物理学中所具有的同样地
位。任何人判断为善的东西就是他认为有利于自己的东西。同
样,任何由人构成的集团或任何国家树为品德的东西也正是他们
认为有利于普遍利益的东西。
伦理学家不断埋怨人心日下,但这恰恰表明他们多么不了解问题之
所在。人并非性恶;他们只是受自己利益的支配。伦理学家的悲叹肯定
不会改变决定人类本性的这一动机力量。应当抱怨的并非人心之不善,
而是立法者之无知,他们经常把个人利益置于同普遍利益相对立的地
位。④
●_-’。_。。___-。。●。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
…。①墨点利亚(cesare Bonesana Beccaria,1738—1894),意大利经济学家、法
学家。——译者
…②《论精神》(眈l'esp~R)II,5;《论文集》(巴黎,1795年版),第1卷,第20$
页注。
632
因此,总的说来,唯一合理的行为准则应当是最大多数人的最
大利益;与之对立的则是某一特定阶级或集团的特定利益。某个集
团也许会对其幸福的原因抱有错误见解,从而树立某种不当的棕
准,或者某一小的社会集团为了自身利益会剥削大些的社会集团。
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解决的办法或者是使人们对于什么是真
正的利益有所领悟,或者是对更多的人进行启蒙教育。于是,伦理
道德便成为“立法者刀所要解决的问题,他们必须使特定的利益同
普遍的利益相一致,并且首要的是必须传播知识,使人们能认识到
公共幸福也包括他们自己的利益。由于道德教育一向主要是由宗
教狂热分子担当,由于专横的统治者并不真正愿意维护公益,还由
于人们懒惰迷信,愚昧无知,伦理学同其它科学相比,一向处于落
后的状态。当人们处于从恶能得到好处的制度之下,要劝人从善是
徒劳的。对于人类动机如果有了真正的理解,就会把无限的权力置
于睿智的统治者的手中,从而为人类的幸福取得进展开辟无限的
可能性。于是,按这一设想建立伦理道德就成为公共政策的关键。
良法是使人们从善的唯一手段。立法的全部艺术在于,根据人的爱
己之心促使他们经常对人公正。为制订此类法律必须了解人心,首先必
须知道,人虽关心自己而忽视他人,并非生而性善或性恶,乃视共同利益
如何而定,共同利益促其联合则性善,促其分裂则性恶。每人为其自身
所产生的情感——此乃种族延续赖以存在的感情——是自然赋予而无
法消除的。肉体的感觉使我们心中产生对快乐的爱好与对痛苦的厌恶;
快乐和痛苦在每人心中植入爱己的萌芽;它进而变为感情,我们一切善
行或恶行均由此而生。①
爱尔维修把本引文阐述的心理学论点加以发展,来支持他的
结论。唯有希望快乐和回避痛苦才是人天生具有的冲动力。他以
此作为自然赋予人的两大“保障刀——边沁后来也借用这种提法:
①‘论精神》,II,24;第1卷,第394页以次.
633
其它动机他认为都是“人为的。,并且是在成为快乐和痛苦的近因
或远因的各种行为之下,以同快乐和痛苦的联想而产生的。他在
这个基础上建立了一套可以称之为关于文化的心理学说,与孟德
斯鸠主张文化直接受气候一类因素影响的学说相对立,并且否定
种族对文化有影响。他的结论是,既然人的一切精神活动都可归
结蓟联想,人的智力功能就并无先天的差别。联想的形成有赖于专
注,专注则依赖于快乐或痛苦提供的动机力量。具体地说,不存在
先天的道德功能。人们形成的善恶观点完全取决干环境,或者说
取决千广义的教育,使人们觉得什么是令人快乐的或产生相反的
感觉。一个国家道德的优劣主要由立法所决定。独裁专制使人残
忍;而好的法律则使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达到自然的和谐。总的
说来,凡是立法者的艺术能使人才和善行得到好报的地方,就出现
伟大和善良的人。实现这个任务虽然困难,但并非办不到。任何
国家的道德要发展到一定高度,至少从原则上讲是简单明了的:这
包括在关系重大的问题上提供更多的快乐或痛苦,为期望实现的
善行创造必要的刺激。
心理学的联想学说和功利主义伦理学表面上似乎是对洛克学
说的极大简化。它以单一的价值准则,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来取代若干项未加明确规定的不证自明的权利。实际上,它已远
远超出简化的范围。因为如果把上述准则贯彻到底,就要摧毁天
赋权利说和政府契约说,还将摧毁据称能保证个人利益在社会内
部和谐的整个自然法体系。十八世纪的作家,除休谟外,没有人完
全清楚这一点;连追随休谟以功利主义学说反对天赋权利说的边
沁,也远远没有看清这样做所产生的全部影响。因为如果道德和
社会制度仅仅根据功利来衡量它是否能成立,那么权利也必须根
据这一标准来衡量;结果,任何关于天赋权利的主张要么成为无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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