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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日战争正面战场作战记》

_4 郭汝瑰(近代)
抗战开始之后,国民政府建成的交通系统便发挥了效力。尤以铁路建设成绩显著,贯通不久的平汉、粤汉和广九铁路成为抗战初期中国重要的陆上通道。当时中国军队80%的补给靠这条路北运。中国从国外购买的全部轻重武器、弹药、器材由香港进口后,再由这条铁路运往东南战场。从“七七”事变到广州失陷的15个月中,这条铁路共运送部队200余万人、军用物资70余万吨。行车最密时,全线列车达140列,成为维持中国抗战的主要交通线。正因为如此,日军飞机对该路进行狂轰滥炸,平均每日达5次之多。浙赣、沪杭甬、京沪、苏嘉和津浦铁路的贯通,对东部地区的国防意义亦十分重大。1937年“八一三”淞沪抗战开始之后,京沪杭铁路专开军用列车。淞沪会战3个月,共开列车1346次,运兵50个师、辎重5万吨。该路除了前运军用物资外,还由此线向大后方搬迁工厂、学校的人员和物资达几百列车。广州、武汉失守之后,宁波、温州是惟一与铁路连接的港口,西南的锑、钨、桐油、茶叶等农、矿产品由该两处出口,以换取国外的军用品。从1938年初到1939年3月的15个月中,浙赣铁路计开军列1700列,运送部队150万人。因此可以说,没有战前的交通建设,中国军队在抗战初期的机动性和作战能力将受极大的影响。
但也必须指出,抗战前国民政府的铁路建设还存在很大的问题。首要的是在“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下起步太晚,耽误了时间。国民政府于1936年底才开始制定国防交通计划,其中包括从1937年到1940年的4年中完成一批新的铁路干线的计划。193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又制定了《公路建设五年计划》,拟修筑和改善公路5万公里。但由于抗战很快爆发,刚刚开始修筑的成渝、湘黔、京赣、宝成等铁路被迫中断。
其次,国防交通建设受到财政经济的极大限制。1936年前,“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造成了连年内战、军费浩繁、财政收入日绌的局面。据统计,1928年到1936年的军费支出约占该9年平均财政支出的43%。军费和债务费平均每年占财政支出总数的75%。政府1933年以后才有用于交通方面的投资,到1936年后才注入了较多的资金。在此之前主要是依靠发行内债、地方政府自筹资金、民族资产阶级自筹资金和利用外资来修路。
第三,设备简陋落后,运输效率低。到抗战前,中国的交通工具和运输设备相当简陋,车辆陈旧,铁轨规格不一。如同蒲、正太、浙赣路杭江段均是窄轨。各重要铁路干线均为单线,火车在运行中沿途让车、换轨,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和人力、物力,降低了运输效率;75%的公路是泥、砂路面,雨天根本无法通行,汽车数量少且陈旧。这些都影响了运输效率。
(四) 推行征兵制和实施民众军训
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国民党于12月召开的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王祺委员《请迅速实行征兵制以御暴日案》,提议国家实行征兵制度。
1932年4月,在洛阳召开的“国难会议”上又提出了改革兵役制度的问题。《军备须专意对外及实行征兵制以御外侮而固国防案》中提出:“为彻底防止酿成内战的个人武力之树立计,非实行征兵制以代募兵制不可”,并具体筹划了征兵制实行的若干步骤。会上作出决议:“逐渐施行征兵制度,实行学校军事教育,并尽先于各县市抽调壮丁,办理保卫团以作征兵制度之准备。”同年春,军事委员会训令军政部会同参谋本部规定征募管区,拟定兵役实施办法。
1935年6月国民政府公布《兵役法》(12条),自1936年3月1日生效。其后,军政部加紧制定各项征兵制度细则。
1936年9月8日,国民政府颁布征兵令:“东邻肆虐,侵我疆土,自非全民奋起,全力抵抗,不足以保卫国家之独立,维护民族之生存。在此非常时期,凡属兵役适龄之男子,均有应征入营服行兵役之义务。兹特依《兵役法》第三条之规定,着由行政院转饬各兵役主管机关,得随时征集国民兵,俾资服役,而固国防。”到当年底,共征集5万新兵入营。这是征兵之始。
《兵役法》规定:兵役分国民兵役和常备兵役两种。男子年满18岁至45岁,在不服《兵役法》所规定的常务兵役时,服国民兵役。平时受规定的军事教育,战时以国民政府的命令征集。
常备兵役分为现役、正役、续役。平时征集年满20岁至25岁的男子,经验查合格的,入营服现役,为期3年,除上等兵及特种业务外,均满2年退伍。辎重运输兵满5年退伍。正役以现役期满退伍者充之,为期6年,平时在乡应赴规定的演习,战时动员召集回营。续役以正役期满者充之,续役期自转役之日起至满40岁止,转为国民兵,至45岁退役。但在地方自治未完成的区域,得就年龄合格、志愿服兵役的男子中募充之。常备兵役,在战时得延长其服役期限。
与征兵制相关的是师管区的建立。1935年1月的军事整理会议上提出的兵役区计划,划分全国为19个军管区、60个师管区和10个预备区。从1936年开始施行。同年5月,设置下列12个师管区、48个团管区:
江苏:徐海师区,辖铜山、东海、沭阳、砀山4个团区;
淮扬师区,辖江都、泰县、淮阴、盐城4个团区。
浙江:金严师区,辖金华、兰溪、衢县、吴县4个团区;
温处师区,辖丽水、永嘉、临海、云和4个团区。
安徽:安庐师区、辖太湖、六安、滁县、庐江4个团区;
芜徽师区,辖芜湖、贵池、宣城、休宁4个团区;
淮泗师区,辖蒙城、寿县、泗县、阜阳4个团区。
江西:浔饶师区,辖九江、浮梁、上饶、武宁4个团区。
河南:豫东师区,辖开封、商丘、郑县、淮阳4个团区;
豫西师区,辖洛阳、临汝、陕县、许昌4个团区;
豫南师区,辖信阳、南阳、汝南、潢川4个团区。
湖北:襄郧师区,辖襄阳、随县、天门、郧县4个团区。
1937年6月,又设置下列8个师管区、32个团管区和几个师管区筹备处:
江苏:金陵师区,辖京宁、镇江、武进、江阴4个团区;
苏沪师管区筹备处。
浙江:杭嘉师管区筹备处。
江西:南抚师区,辖南昌、南城、清江、萍乡4个团区;
赣南师区,辖吉安、万安、赣县、宁都4个团区。
河南:豫北师区,辖新乡、博爱、安阳、滑县4个团区。
湖北:荆宜师区,辖宜昌、江陵、宜都、恩施4个团区;
江汉师管区筹备处。
湖南:衡郴师区,辖衡阳、攸县、桂阳、郴县4个团区;
宝永师区,辖邵阳、绥宁、零陵、道县4个团区;
长岳、辰沅两师管区筹备处。
福建:建延师区,辖建瓯、南平、建阳、闽清4个团区;
闽海、汀漳两师管区筹备处。
四川、贵州、广东、陕西各省师管区筹备处。
1937年7月,设置甘肃、宁夏、山东、云南各省师管区筹备处。
师管区的基本任务是:(一)现役兵之征集补充;(二)各兵役召集教育;(三)动员计划实施;(四)管区户口调查及绥靖事务。
1937年又在各师团管区设立征募兵事务处,专负征募兵员之责。
义务兵役制的推行,使正面战场的兵源不断得到补充。从1937年到1945年,各省征募人数共达14049024人,保证了抗战的兵力。
在民众中推行军事训练,主要进行壮丁训练和学生军训。
壮丁训练:1935年5月,国民政府首先在南京设立首都国民军事训练委员会,试办壮丁训练。1936年10月,军事委员会公布了由训练总监部、军政部、内政部拟订的《社会军事训练实施纲要》,同时分派各县社训教官,成立各县社会军事训练总队。训练范围由壮丁渐及妇女、少年(后者基本未实施)。截至1936年底,已训练完毕者约50余万人,继续训练者约百万人。
学生军训:学校军训始于1928年,训练总监部设立国民军事教育处。先对高中以上的学校实施军事教育,主要目的是为了锻炼学生的身心。“九一八”事变后进行国防教育,培养预备军士和预备役候补军官佐,以备补充部队。据统计,从1933年至1936年,共集训专科以上学校的学生21811人、中等学校的学生106215人。经过军训,至1936年底,高中学生合格为预备役者共17490人,专科以上学生合格为候补军官者共888人。
(五) 整编陆军和建设特种兵
1935年1月26日,蒋介石在南京召开全国军事整理会议,布置整军工作。同年3月,在武昌行营设立陆军整理处,调驻赣绥靖预备军总指挥陈诚兼任处长,综理陆军整理事宜。整理的原则是:“依国防之目的,统一编制,混合编成,按管区配置,集中训练干部。”
1936年,开始择20个师予以调整。所用编制,即对1932年的陆军师步兵团编制加以改善,称之谓“调整师”编制。调整师编制与1932年陆军师编制的不同点在于:(一)步兵连为9班混合制;(二)团属迫击炮连分属各营为排,以增强战术单位之火力;(三)原属各营的小炮排集中成连,直属团部,作为防空及防战车之用。是年底,共完成调整师20个。
鉴于1936年度整军的成效,军政部拟于1936年到1938年3月间共调整、整理60个师,以达到符合“现代军队之要求”和“应付国防需要”。为此提出整理原则:(一)减少大单位,充实小单位;(二)团以下单位力求健全;(三)加强特种兵;(四)经常费不增加;(五)人事经理一律依法规办理。参照各国常备师和预备役师编制。其编制为:
调整师甲种编制,采用1936年调整师编制。每师辖2个旅、4个团。辖3个团者不设旅部。师部直属骑兵1个连,炮兵、工兵、通信、辎重兵各1个营,卫生队1个,特务连1个,作为国防主力部队。
整理师乙种编制,采用1935年整理师编制,同各国之预备师。师辖2个旅4个团。师部直辖骑兵1个连(排)、炮兵1个营(连)、通信兵1个连、无线电1个排、军医院1所、特务连1个,作为绥靖后方用。
1937年6月1日,国民政府在开封召开苏、皖、豫三省整军会议,决定对东北军进行统一整编。会后调整了东北军10个师。已适用调整师编制而未充实的约有5个师。
此后对广东部队和川康部队也进行了整编。整理了广东10个师、川康26个师9个独立旅。
7月,全面抗战爆发,国民政府被迫终止整军活动,将部队调上战场。从1928年底到1937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先后六次提出整军方案,五次制定整编计划。除上述地方部队外,仅调整了15个师、整理了24个师。与计划调整、整理120个师的目标相距甚远。
特种兵,是指配属或加强步兵作战的骑兵、炮兵、装甲兵、工兵、通信兵部队。1933年长城抗战之后,德国军事总顾问弗采尔就深感中日两军装备悬殊,指出中国军队“步兵必须有精利可恃武器,方能于攻击及防御时有良好成绩”,“兵器不良,实为陆军自趋灭亡途径”。为改变现状,国民政府多次派人出国考察军事,聘请外国顾问来华训练特种兵,购买外国先进的武器装备,多次研究制定中国陆军发展计划草案。1935年后经过整理建设,特种兵的系统才初步形成。
各兵种的概况如下:
骑兵骑兵分为军、师配属骑兵和中央直属骑兵。其整理分两期进行。第一期整理军、师所辖骑兵。有的军、师属骑兵仅是虚名,有兵而无马。为适应作战,逐渐充实与健全,并将有马者改编为搜索队,无马者编为徒步骑兵。第二期整理中央直属骑兵。军事委员会原有直辖骑兵7个旅,即骑第1旅(辖2个团,团辖4个连),骑第2、第11、第12、第13旅(各辖2个团,团辖3个连),骑第14、第24旅,另骑兵学校所属骑兵。1935年7月,经过整理,除保留第14、第24旅外,其余与东北骑兵混合编成第3、第4、第6、第7、第10骑兵师(师辖3个团,直属骑炮连、高射炮队、装甲汽车队各1个,工兵、通信兵各1个连),并任何柱国为骑兵军军长,负责编训。1936年6月,又将骑第24旅编为团,隶属骑第2师。驻察哈尔、绥远新编骑兵第10师,山西骑兵第1、第2、第3旅以及甘、宁、青各骑兵部队因经费和历史原因,仍保持旧制,未予整编。
炮兵1935年3月,武昌行营设立炮兵整理处,专负整理炮兵之责。此时现有堪用的火炮457门。因历史、人事等关系,编制不一,炮种复杂。整理时,按炮种统筹编成,并补充器材、马匹。共编成两团制的独立炮兵旅4个,独立团5个,独立山炮营、独立野炮营、独立重迫击炮营各3个。各旅、团炮种分别为:第1、第2两旅为瑞典卜福斯式75毫米山炮,第6旅克式野炮,第8旅为辽十四式77毫米野炮,独立第4、第6团为日本三八式75毫米野炮,第8、第17团均属辽十四式150毫米榴弹炮,第9团为德国克虏伯式75毫米野炮及重迫击炮(各1个营)。以上均为马曳之炮。1937年春,从德国购来克虏伯式150毫米榴弹炮24门,编成机械化重炮兵1个团,番号定为“炮兵第10团”。其运动、指挥、观测均以汽车牵引。该团为国民党军队中惟一的机械化炮兵。后又将第32师属炮兵团划出,编为独立炮兵第9团,下辖野炮、重迫击炮各1个营。不久,又将该团野炮营拨归师属炮兵,而将重迫营与独立重迫炮第1、第2、第3营合编为独立步兵炮团。同时,由广东省拨到法国士乃德式75毫米山炮28门,编成炮兵第9团。
高射炮兵自“一?二八”淞沪抗战后,防空对军队作战日益重要。于1934年和1936年先后购来卜福斯式75毫米高射炮28门,成立高射炮兵6个连。1937年又购德国十八式37毫米高射机关炮和瑞士苏罗通式20毫米高、平射两用机关炮,成立高射炮兵团(辖5个营、18个连),为保守兵种秘密,将其编为陆军炮兵第41团。后又以购得苏罗通式20毫米高、平射两用机关炮108门,成立炮兵第42团(辖5个营、16个连)。1936年12月,以防空学校照测排为基础编成照测第1、2队,配合高炮对空作战。
战车防御炮兵抗战前仅有装甲兵1个团附有步兵炮教导队1队(辖3个营、12个连),又1个步炮营(辖4个连),及第4师、第88师各备6门制37毫米苏罗通炮1个连。
装甲兵1928年南京政府向英国购买了“卡登劳埃特”一吨半小型机枪战车24辆,隶属教导第1师;1935年又从英国购买“维克斯”两栖坦克32辆,编成战车教导营,附属于交辎学校进行训练。1937年初又向德国订购“克虏伯”战车16辆。5月中旬,国民政府以战车营、步兵炮营、摩托车连、装甲汽车队、高射炮营合编为陆军装甲兵团,调25师副师长杜聿明为团长,装甲兵正式成为中国陆军兵种。
在组建、整训炮兵、装甲兵的过程中,国民政府还对工兵、通信兵、交通兵进行了筹组、训练和整顿。1932年8月成立了陆军工兵学校,1933年7月成立了陆军辎重兵学校,1935年9月成立了通信兵学校。向国外购买武器装备,更替陈旧装备,以聘请外国顾问和国内外技术专家授课等手段培训人才,提高部队素质。到抗战爆发前,计拥有铁道兵团1个(附轻便铁道器材320公里)、汽车兵团1个(计汽车750辆,一次输送力约1400吨)、通信兵团2个(专供军以上通信联络)、工兵团2个。各兵种尽管编制不大、人力物力有限,但毕竟进入了中国陆军多兵种合成作战的新时代。
中国国防工业薄弱,又缺乏自力更生的精神,一切重要武器装备都靠国外进口,一旦来源断绝,则得不到补充;而且武器来自不同的国家,类型不同,操纵各异,不利于技术的发挥。这些都制约特种兵的建设和发展。
(六) 加强海、空军并进行战备演习
全面抗日战争爆发之前,国民政府对海军和空军都进行了建设,作战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并在抗日战争之初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1932年“一?二八”淞沪抗战后,国民政府曾制定了一个五年造舰计划。该计划“以日本在华海军军力7万吨(指排水量,下同)为对象,建造各种舰艇,计5.6万吨”;又根据“将来战场之位置而又适于海洋根据地之条件,划分海军和军港等”。此后,海军为抵御日本,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尽最大的努力新建和改造舰艇及飞机,建设军港,增设炮台,勘测航道,更换部分枪炮,培养抗战人才等,取得一定的成果。新建成的舰艇有“逸仙”号巡洋舰(1545吨),“民生”号炮舰(505吨),“海宁”号、“江宁”号、“抚宁”号、“绥远”号炮舰(均为260吨),“肃宁”号、“威宁”号、“崇宁”号、“义宁”号、“正宁”号、“长宁”号炮舰(均为280吨),“平海”号巡洋舰(2383吨)。改造的舰艇,有“威远”号、“建安”号驱逐舰(均为850吨),“大同”号、“自强”号轻巡洋舰(均为1050吨);电雷学校还把1艘商船改为“自由中国”号练习舰。此外,中央海军购进日本制“宁海”号轻巡洋舰(2516吨),电雷学校向德国购进3艘鱼雷快艇(各30余吨)、向英国购进12艘鱼雷快艇(各10余吨)。还计划向德国订购5艘潜艇及1艘潜艇母舰。因抗战开始,日本抗议,德国中止了合同。
以上各舰艇总排水量为1.3万吨(未竣工的不计),虽然与计划的5.6万吨相差甚远,但这些新建成或改造的舰艇的航速、火力较原有的舰艇要高。舰艇上大都安装了高射炮,防空能力有了增强。
海军在此期间先后造出了高级侦察机“江鹤”号、“江风”号各1架,水陆两用侦察教练机“江鹊”号、“江鹇”号等共5架,舰载水上侦察机“宁海2”号1架,及“弗力提”式教练机12架。
此外,海军在军港建设、航道测量、军械更新、粮煤弹药储备及观象、医疗等方面都作了整备和建设。
中国的空军从1929年起才正式成为1个军种。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东北沦陷,东北空军所属新旧飞机200余架全部被日本抢去。到1932年,国民政府中央空军仅有50架飞机、200名飞行员。当时的空军“散漫而又微弱”,“只是作了军阀们政争的工具,对于整个国防,不曾有过些微的建树和功绩”。因此,从“一?二八”抗战到长城抗战,制空权完全为日本掌握,中国军队的活动尽在日军的监视之下,在其轰炸、扫射下的伤亡更不知其数。为此,国民政府着手规划建设空军,先后拟定了1932年至1937年的五年计划、1933年至1936年的三年计划、1933年10月至1937年12月的四年计划。计划几经调整,在最后拟制的四年计划中,根据“国防上需要空军最小限度”及“在事实可能范围内竭力建设之能力”,计划到1937年主要达到的目标是:(一)建设高级航空学校1所(将笕桥航校改建)、初级航校2所、机械学校和参谋学校各1所,培养飞行员700人、机械人员2000多人。(二)建设空军27个中队,常备作战(驱逐、侦察、轰炸)飞机375架,加上教练救护机117架,总共432架。(三)建设航空制造工厂3所、修理工厂6所。
(三)建设航空制造工厂3所、修理工厂6所。
为了达到上述目标,国民政府采取下列措施:(一)加强组织,培养人才。1932年9月,将军政部航空学校改组为中央航空学校。蒋介石自兼校长。次年11月,将空军主管机关航空署由隶军政部改隶军事委员会。1934年将航空署改为航空委员会。蒋介石兼任委员长。宋美龄担任秘书长,负责空军事务。中央航空学校及初级班洛阳、广州分校分别由美国和意大利顾问担任教练。到1936年,毕业的飞行员生约700多人。同时培养出一批机械、照相、轰炸、通信人员。1936年4月在南昌成立的航空机械学校则专门训练机务人员。(二)购买设备,建造工厂。国民政府还向美国和意大利大量订购飞机、航材、汽油。据美国航空商务部的统计,从1931年到1936年8月,有453架飞机运往中国。国民政府原有韶关飞机制造厂(后改为第一飞机制造厂)和上海海军飞机制造厂的规模都比较小。航委会于1934年10月和美国联邦航空公司合办中央杭州飞机制造工厂。1936年10月和意大利合办中央南昌飞机制造厂(后改为第二飞机制造厂)。1937年2月,又和德国合办萍乡中国航空器材有限公司。韶关飞机制造厂于1936年仿美“霍克”式双翼战斗机,制成了“新霍克”式战斗机。但金属螺旋桨、发动机、仪表和一些金属材料都依赖外国进口。
此外在机场建设,材料、弹药、油库建设,气象、通信和地面保障、防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到1936年6月前,国民政府中央所属的空军有14个中队。7月,两广事变时,广东的空军投奔中央,又增加了9个中队。同年10月,全国各地及海外华侨共捐献了470万元,以捐款购得飞机68架。1937年5月,国民党军事当局分全国为6个空军区。实际成立的只有第一(南京)、第二(南昌)空军区司令部。全面抗战前夕,全国空军总计有飞机约600架,飞机场共有100多个。
在发展空军的过程中,国民政府处处要依赖外国,进口的器材五花八门,聘请的外国顾问各搞一套。到卢沟桥事变前夕,常备飞机的实际数字仍未达到四年建设计划所规定的指标;且由于缺乏后备力量,人员、器材补充困难,因而到1937年底就基本上失去了制空权。
结合敌情、地形和武器装备进行演习,是国民政府对日准备抵抗作战的一项内容。为此,陆、海、空军都进行了演习,尤其是陆军的防空演习成效较大。
1935年冬,陆军在南京东南地区进行了实兵对抗演习,参加部队为国民政府最精锐的第87、第88和第36师。演习分为东、西(红、蓝)两军,状况空前。
另外,各地区进行了局部演习。特别是各地要塞防守区,演习在防守区内就地进行。演习科目为对敌舰射击、各台之间的联络、步炮协同及联络、战场内追击、对上陆之敌攻防以及夹江临时封锁等。
海军的演习只是演练封锁江面的布雷,技术性比较强,规模不大。
这一时期的陆、海军演习都是在较为秘密的状态下进行的。主要是怕刺激日本,也是为了保守战术、技术上的秘密。
比较而言,防空演习的规模较大。当时国民政府将防空分为积极防空和消极防空两种。积极防空是指利用空军和地面高射炮兵对入侵敌机进行攻击驱逐;消极防空是在敌机轰炸扫射时疏散隐蔽,使损失尽量减少。
1934年8月进行了第一次首都防空演习。设想敌机自长江口侵入,沿长江西侵,或沿京沪铁路及京杭公路进犯。演习共进行两天。日间演习通信监视、飞机攻守、防空部队射击,进行消防、防毒、救护等;夜间演习敌机轰炸、灯火管制和交通管制等。为了搞好这次演习,几乎动员了南京所有的军民,并对报道、宣传进行了控制,目的是为了保密。这次防空演习增强了全民的防空意识,为尔后大规模的防空演习取得了经验。1935年5月,在南京举办了防空展览;当年秋季又举办了京、杭、镇(江)联合防空大演习,对京沪、沪杭两铁路沿线居民进行防空训练。
1936年4月,国民政府根据防空需要,在全国划分9个防空区:第1区江浙皖,第2区鲁豫,第3区闽赣,第4区晋绥,第5区冀察,第6区湘鄂,第7区粤桂,第8区陕甘宁,第9区云贵川。各区内设情报所或分所,所下辖防空监视哨。防空监视哨是1934年秋首都防空演习时成立的。由于当时没有雷达预警设备,就在各交通要道、重要设施地等处设立监视哨。监视哨人员携带通信工具,配置在各大城市周围100至250公里的地境内,不分省界。当敌机飞临时,情报员即将敌机数量、飞行方向乃至机种逐次传递,以使预警区做好防空或作战准备。此项监视业务后又扩大,由防空区内的交通、通信机关,如铁路、船舶、公路、电报、电话及警察局、乡镇区公所等兼任,由成立的防空情报所或分所进行领导指挥,这样就在全国形成了一个比较严密的防空监视情报网。
(七) 整备要塞和修筑国防工事
国民政府整理建设要塞工作始于1932年“一?二八”淞沪抗战之时。1932年2月,为防日军舰沿江进犯、拱卫首都,在军政部内成立江阴、镇江、江宁各区要塞实施委员会,主办工事设计、实施事宜。由军务司主持此事。同年12月,为统筹国防工事,在参谋本部内成立城塞组,组长由参谋次长贺耀祖兼任(1935年易杨杰)。在德国顾问的指导下,首先对江宁、镇江、江阴要塞进行整理。
1932年5月淞沪协定签订之后,国民政府认为“现在外侮亟亟不可终日”,乃对要塞继续整理,并制订要塞五年整备计划。该计划以中国中部(北自黄河、南迄甬江)为中心,以长江为重点。整理的方针是增加其强度,并辅以相当守备队,重视游动炮兵及水中防御器材的设置,以阻止敌人登陆。
参谋本部将中部地区以南京为中心,划分为中、南、西、北四区。后又将福建划为闽区。初步想定和计划如下:
中区:包括东西梁山守备区、采石守备区、南京(江宁)要塞区、镇江要塞区、江阴要塞区、福山守备区和上海守备区。本区系全国的经济、政治中心,为敌军作战目标。战争爆发后,敌陆军必然沿京沪线、海军沿长江,在空军的掩护下向南京进犯。淞沪协定签订之后,吴淞要塞已失去作用,而江阴为长江第一门户,为拱卫首都南京,首应加强江阴、镇江和江宁要塞区。
南区:包括澉浦要塞区、镇海要塞区、定海守备区、乍浦守备区、海门守备区、永嘉守备区。该区为首都东南屏藩,且为富庶之地。战争开始后,敌为策应京沪路方面的作战,并掠夺资源,必利用该区内地平坦、便利登陆等条件进行进犯。该处整备的重点为乍浦、澉浦和镇海要塞区。
北区:包括海州要塞区和南通守备区。海州为陇海路之终点,又居华北、华东分界处,敌在此登陆,可西窥徐州,威胁华东、华北军的侧背,又可截断南北之联络。南通为长江北之重镇,整备该地,目的是阻敌舰西进,使宁、镇、澄(江阴)各要塞能作充分准备。
西区:包括芜湖守备区、大通守备区、安庆守备区、马当(今马)守备区、彭泽守备区、湖口守备区、九江守备区、武穴守备区、富池口守备区、田家镇守备区、蕲春守备区、黄石港(附石灰窑)守备区、团风守备区、阳逻(今阳罗)守备区、五通口守备区、青山守备区、武汉守备区。长江为我国中部东西主要航线,日舰在长江航行无忌。战争发起后,敌必对江内我航运进行破坏,对沿江商埠进行扰乱。为航运安全,在战争发起后,各守备区利用地形和既设工事,将敌舰击毁。本区重要者为芜湖、安庆、九江、田家镇、武汉等处。
闽区:包括沙埕港守备区、三都澳军港区、福州(闽江口)要塞区、兴化浦宁守备区、泉州湾守备区。该处临台湾海峡,为东南门户,一旦战起,敌必自台湾占领福建,策应主力方面作战。本区应依地形险要程度,备筑防御工事,防敌侵犯。
后来考虑到为保障山东半岛的安全,防敌自山东沿海登陆,又分别在青岛、龙口、烟台设立守备区;又虎门是广东的门户,原设有工事,为防敌进犯,此处要塞加强警备。
为保证战略、政略中心南京之安全,各要塞整备的顺序为:江阴、江宁、乍澉浦、镇江、上海、青岛、龙口、烟台。在经济许可的情况下,计划在五年时间内完成整备。
1933年10月30日,蒋介石致电贺耀祖:要求其“先定一中南北西区之整个方案与修筑步骤之计划。同时定一各要塞各部计划之图案与详细方案。如现在无此要塞图案之顾问,则不惜重资另聘,并须从速也。”此后,各要塞加紧了整备的步伐。但至1936年时,除了江宁、江阴、镇江以及镇海、虎门等少数要塞在原有基础上加以修筑、修配或增设要塞炮外,大多未能落实。
对日作战的国防工事是1935年以后才开始构筑的。1932年日本侵略淞沪时,南京军、政当局曾以南京为中心修筑了一些国防工事。后由于淞沪停战协定的签订,军政当局把军队调到“剿共”前线,修筑工事的事也就停了下来。
对日防御的国防工事,修筑的基本方针是以长江、铁路为轴线,以交通要点为中心而进行的。华东以长江下游、津浦南段、沪宁线、沪杭线为轴线,以南京、上海、杭州、徐州为中心,其防御方向为东(拒海上来敌)、北(拒敌由北向南);华中以长江中游、平汉路南段为轴线,以武汉、郑州为中心,其防御方向为东(拒敌沿江西上)、北。华北以津浦路北段、平汉路北段、正太路和平绥路为轴线,以济南、沧州、石家庄、保定、张家口为中心,防御方向为东、北。当时构筑的国防工事主要是用钢骨水泥,按德国、苏联最新规范构筑的机枪、小炮掩体及观测所和掩蔽部等。根据地形及战术要求等条件,分别构筑永久性、半永久性和临时性3种工事。有的只备建筑材料,待需要时再临时构筑。
华东沪杭地区始于1936年构筑国防工事,以防御日军从海上侵入后海、陆军协同西进。军事委员会结合地理形势,将沪京杭地区划分3个防御区,即京沪地区、沪杭地区、南京地区。
京沪地区的阵地:利用长江、太湖以及纵横的河流等有利地形设若干阵地带:第一阵地带配置在吴江县至福山镇,第二阵地带配置在锡澄线(无锡至江阴)。两阵地间的龟山至梅村一线设置中间阵地。后方阵地带在石庄到常州一线。另外在昆山附近及其以东地区,利用高地和各要点构筑了据点式的前进阵地带。其前方设置了警戒线或警戒点。
沪杭地区的阵地:以乍嘉线(乍浦至嘉善)为主要防御地带,苏嘉线(苏州至嘉兴)为第二防御地带。两地带之间的滨海一段还构筑了侧翼阵地。后方阵地带配置在杭州到湖州一线。在全公亭、新仓镇、庙陈镇等要点构成据点式前进阵地带。又在柘林、奉贤、闵行等地构筑警戒阵地。
南京地区的阵地:主要阵地带配置在龙潭、栖霞山、青龙山、苍波门、大胜关、上新河、下关、燕子矶一线,形成闭合性的环形阵地。以南京城垣为核心阵地,在城外利用下关、香山、江山、紫金山、雨花台到双桥门一线构成补助复廓阵地带;在城内北极阁、鼓楼和清凉山构成坚固的核心据点。此外在江北浦口、浦镇等地设置了桥头堡阵地。
主要阵地带和第二阵地带的步兵营阵地都是连续式配置,主要方向上构筑了较多的永备筑城工事;次要方向上重点构筑了部分永备工事(有的未构筑)。按照计划,在战争动员阶段再构筑大量的野战工事,将永备工事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完备的防御系统。
徐州、海州为连接华东、华北的交通要道,敌如占领该地,不仅截断南北交通,而且威胁南、北我军侧背,继而南犯沪、宁。为此,除在海州设一守备区外,还修筑了以下阵地工事:
第一阵地,从连云港附近的灌河口至临洪口、青口沿海岸一线。中间阵地线,自阿湖至沭河各线。野战主阵地线,临沂迤南沿沂河西,经龙池集至窑湾,复沿运河折而东南,经骆马湖、宿迁、泗阳,再折东北至涟水之线。
徐州要塞防御线,由案山经韩庄、聂庄、芦山、西朱古、杜安、大成山、利国驿一线。徐州复廓要塞线,由凤凰山至大黄山、隔鸡山、团山、柳兴庄、张庄、夹河寨、吴山窝、光驴山、猴山、大韩庄之环线。
武汉地区的要塞整备和工事也是1936年开始构筑的。其主要目的是:“(一)对敌潜在的势力;(二)对武汉上下游侵入武汉之敌舰,则巩固江防,以歼灭之;(三)对将来武汉会战,使国军得依武汉要塞为轴,在武汉附近歼灭敌人”。〔58〕因此,对武汉附近的筑城,又分为“江防”、“陆防”和对汉口租界工事三部分。
河南省郑州周围各地的工事是1935年何梅协定签订之后开始以城市为中心构筑的。黄河以南,在开封修筑了向东防御的环形阵地,在郑州修筑了向东、向北防御的环形阵地;黄河以北,主要在新乡、安阳、沁县等地修筑了向北防御的阵地。后又在豫东的商丘、豫北的焦作及皖北的亳州等地构筑了工事。
河北、山东、山西、察哈尔地区的工事要求由地方当局负责构筑。抗战爆发前只作了计划,并未有构筑的行动。
国民政府构筑的国防工事对后来抵御、阻滞日本侵略者的进攻发挥了一些作用。尤其是鲁南的国防工事在后来的台儿庄会战中发挥了相当作用。湖北省境内的工事在后来的武汉会战中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从国民政府对日准备作战而修筑的工事可以看出,它一开始便是在持久消耗、单纯防御的战略思想指导下进行的。在实际作战中,依靠工事或有利的地形进行抵抗,与敌人拼消耗,是一种落后的战法,势必增大伤亡。从工事修筑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阵地是单线构筑,正面宽,缺少纵深。这样的阵地非常脆弱,容易被敌突破。
工事的工程质量也存在许多问题。比如,被国民政府军事当局一向标榜修得比较好的、号称“马奇诺防线”的上海附近的工事,实际上只是一些没有完成的野战工事。“第一道堑壕,有的有掩盖,有的没有;交通沟的沟深还不到一公尺,又因为下雨,水竟积了半沟深;指挥所和预备阵地统统一个样”。其他地方的工事质量可想而知。
(八) 调整、扩大兵工生产
国防工业建设是为国防准备物质基础,是国民政府准备抗战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国由于经济落后,技术力量薄弱,兵工产业十分落后,几乎谈不上有自成体系的国防工业。国内仅有的几家兵工厂分别由各地的军阀控制,军阀间混战所需武器大部分依赖进口。
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后,东北的兵工厂被日本侵占,由国民政府兵工署所控制的仅有上海、金陵、汉阳、济南、德州、巩县、华阴等地的兵工厂,四川、广东、广西和山西的兵工厂则由地方实力派控制。生产技术都比较落后。
1932年“一?二八”淞沪抗战后,为应付日本的侵略,国民政府在兵工生产方面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拟定兵工生产计划。
1933年在牯岭会议上,军政部兵工署提出了整个兵工建设的计划。这个计划因“军费支绌,未能实现”,1935年又拟定了兵工五年计划,从1936年7月起开始实行。根据该项计划,在五年内尚须建设十余处兵工厂,生产新式武器。预计要建设费4.9亿元。因抗战开始,该项计划未能完全实行。
第二,将沿海工厂西迁。
为防止战争爆发后兵工厂被敌轰炸、破坏或沦于敌手,国民政府将东部沿海的兵工厂西迁或归并他厂。具体做法:开封兵工厂全部归并于巩县、济南、金陵、广东兵工厂;上海兵工厂全部撤除,按其性质归并于汉阳、巩县两厂;云南、成都两厂整理,待交通便利时再订计划;以汉阳、巩县为重要兵工厂,巩县生产枪炮弹,汉阳生产火药;太原生产重炮,为西北主要兵工厂;华阴兵工厂制造新式武器,添置新设备,扩大生产;扩充衡阳兵工厂。原拟在无锡设立的化学厂改建于巩县。1935年后,又决定将兵工厂向川黔转移。是年6月5日,蒋介石指示兵工署署长俞大维:“凡各兵工厂尚未装成之机器,应暂停止,尽量设法改造于川黔两省,并须秘密陆续运输,不露形迹。”这个迁厂计划至抗战爆发前尚未完成。
第三,统一枪、弹制式。
由于历史造成的原因,抗战前中国军队的武器装备大多购自国外,种类繁多,各国皆有,因而零件不能互换,子弹难以通用,战时补充极为困难。“一?二八”淞沪抗战以后,兵工署曾开会讨论兵器制式的统一问题,并印成《制式兵器会议记录》。1934年,根据蒋介石要求从速讨论各炮种制式的命令,军政部就各种枪、炮的战术诸元问题致函参谋本部、训练总监部等单位征求意见。军事委员会认为这“与国防作战计划、编制、造兵、补充上均有关系”,甚为重视,于12月22日召集各有关单位讨论了各式兵器的战术诸元及采用何种为宜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决定了战前需求量最大而本国又能生产的几种兵器的统一制式:步枪、重机枪仿德国,轻机枪仿捷克,口径均定为7.9毫米,子弹可以通用;迫击炮则仿法国,但在口径上稍大于法造,定为8.2厘米。抗战初期,军政部军械司曾就制式兵器性能问题征求参战部队的意见,据说部队的反映是:“射击威力甚为显著,实不在敌人使用之同种兵器之下,尤以迫击炮、马克沁重机枪两项兵器威力最大。淞沪三个月之支持,前项步兵兵器之支撑力收有相当之实效。”
第四,进口先进设备。
由于设备老化,妨碍生产,因此各厂自行购置新机器,修理旧机器,重建厂房。到1937年,汉阳火药厂和子弹厂的设备大部分为新添购。巩县兵工厂亦购置了新机器,所购新式炮弹车床的工作效率比以前提高了十几倍。金陵兵工厂完全翻新,购置了制造引信的自动机器、制造迫击炮筒的磨床。白水桥样板厂有国内仅有的一部螺丝磨床。1933年,从德国进口全套设备,开办了防毒面具厂,制造防毒面具,开始了中国军事防毒器具制造业。西安、南昌、株洲等兵工厂、火药厂都扩大生产规模,利用新设备,加速生产和仿造外国产品。
第五,降低成本,增加生产。
由于采用了先进设备和工艺,使生产成本降低,产品的质量提高,品种和数量也有所增加。1935年,巩县兵工厂仿造出德国1924式毛瑟枪,定名为“中正式”,并已正式成批生产。金陵兵工厂仿造马克沁重机枪,每月可生产100挺。此前,巩县兵工厂又制造出捷克式轻机枪。全面抗战前夕,汉阳兵工厂可以制造出7.5厘米口径野炮、10厘米口径轻榴弹炮、2厘米口径高射炮。1933年前,国内仅能制造出18公斤和50公斤两种飞机炸弹,且弹壳为生铁浇铸,威力欠佳。经研究改进,到1937年可制造出铸钢或压钢壳的18公斤、50公斤、120公斤、250公斤、500公斤乃至800公斤的飞机炸弹。
全面抗战前夕,几家主要兵工厂及其主要产品如下:〔65〕
金陵兵工厂:年产八二迫击炮1800门、手提机枪385挺,月产马克沁重机枪33挺。
上海兵工厂:月产七五山炮6门,七九机枪子弹、六五步枪子弹各240万发。
汉阳兵工厂:月产七五山炮2门、八八式步枪4700枝、三十节式重机枪35挺。
巩县兵工厂:年产中正式步枪50000枝,月产元年式步枪3120枝、捷克式轻机枪25挺。
汉阳火药厂:月产枪药30吨。
各类枪炮械弹1937年较1933年的增长情况为:七五炮弹增长1.1倍,八二迫击炮弹增长1.5倍,步枪枪弹增长2倍,木柄手榴弹增长1.5倍,防毒面具增长4.5倍,飞机炸弹增长5倍,八二迫击炮增长1.88倍,马克沁机关枪增长2.5倍。
国民政府于1936年规定在1937年上半年以前装备完成20个调整师、1个教导总队、1个重炮兵团;除所需重兵器外,轻兵器皆由国内自制。
进口的武器装备,德国的占了外国输华军火总量的80%。所需款项以中国向德出口钨砂抵偿。1936年中国从德国获得的军火价值23748000马克,1937年增至82788604马克。到抗战前,中国从德国购买的武器装备有战车、8.8厘米重炮、10.5厘米重炮、高射炮、探照灯、机枪、鱼雷、快艇等,使中国军队30万官兵接受了德式装备。
1935年,为了备战,国民政府曾作了一个械弹储备五年计划。这个计划包括国内生产和进口两部分。德国军事总顾问法肯豪森就所需数目向蒋介石建议如下:
步兵弹每月增至900万至1000万发,重机枪90至100挺,八二迫击炮20门。其中步兵弹药存于军械库者100万发,正在制造中者200万发,国外订购者300万发,共600万发。另外,法肯豪森还建议蒋介石再向德国购买1000万发钢心弹尖。
1935年8月,法肯豪森对当时国民政府军队装备的评价是:“窃以华方所有新式兵器,从未有今日之充足……”
(九) 制订国防作战计划
自1932年1月28日淞沪抗战之后,国民政府参谋本部几乎年年都制定“国防计划”,军政部及有关各部也断断续续地进行抗日准备。但是由于当时仍然坚持“攘外必先安内”的方针,“安内”成为当前任务,军事上一切措施当然首先满足“安内”,然后才照顾后续任务“攘外”。所以国防计划年年拟定,都比较粗疏,只能束之高阁。直到1936年西安事变后抗日统一战线初步形成,抗日成为当前任务,一切抗战准备才得以积极进行,国防计划也才有的放矢、有可行性地拟定出来。
1936年底,参谋本部拟订了《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度作战计划》。1937年3月修订完毕。计划分甲、乙两案。甲案是考虑到中日战争可能爆发于日苏战争之前而制订,乙案则是考虑到中日战争可能爆发于日苏或日美战争之后而制订(当时中方正与苏联进行建立对日军事同盟的秘密谈判)。两案中的“敌情判断”完全一样。主要内容是:“敌国之军备及一切物质上,均较我优势,并掌握绝对制海权,且在我华北造成强大之根据地。故其对我之作战方针,将采取积极之攻势。”“敌我两国如已入于正式战争中,惹起俄日或美日战,甚至中俄英美联合对日作战,则敌将以陆空军主力应付俄军,海军主力应付英美,对我者只有一部兵力而已。”“在中日战争而演成世界大战之初期,或由俄日或美日战开其端绪,则敌军为略取资源、巩固作战之基础,或将以主力先对我国军取攻势,使在短期内消灭我抵抗之能力与意志。”
两案中的“敌情判决”则不相同。甲案是:“敌惯以武装恫吓,以达其不战而胜。遂行其外交谈判,以局部军事行动实行其国策。”乙案则是:“敌为应付世界战,先必略取资源,巩固其作战之基础,将主力对我国军取攻势,在最短期间内欲消灭国军作战之意志。”
两案的“作战方针”也不相同。甲案是:“国军以捍卫国土,确保民族独立之自由,并收复失地之目的,在山东半岛经海州—长江下游亘杭州湾迤南沿海岸,应根本击灭敌军登陆之企图。在黄河以北地区,应击攘敌人于天津—北平—张家口一线,并乘时机越过长城,采积极之行动歼灭敌军。不得已时,应逐次占领预定阵地,作韧强之作战,随时转移攻势,以求最后之胜利。”乙案则为:“国军以复兴民族、收复失地之目的,于开战初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手段,于规定同一时间内,将敌在我国以非法所强占领各根据地之实力扑灭之。并在山东半岛经海州及长江下游亘杭州湾迤南沿海岸,应根本扑灭敌军登陆之企图。在华北一带地区应击攘敌人于长城迤北之线,并乘时机,以主力侵(进)入黑山白水之间,采积极之行动,而将敌陆军主力歼灭之。绥远方面国军应积极行动,将敌操纵之伪匪扑灭之,向热河方面前进,以截断敌军后方连络线,俾我主力军作战进展容易。”
两案的“作战指导要领”也不相同。甲案是:“国军对恃强凌弱轻率暴进之敌军,应有坚决抵抗之意志、必胜之信念。虽守势作战,而随时应发挥攻击精神,挫折敌之企图,以达成国军之目的;于不得已,实行持久战,逐次消耗敌军战斗力,乘机转移攻势。”还特别规定:“作战期间,如赤匪尚未肃清,则内地未列入战斗序列之国军有继续清剿及绥靖警备之责,并统编总预备军待命集中。”可见该计划中仍夹杂有内战计划。乙案则为:“开战初期,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手段,将敌在我国以非法占领之各根据地之实力,在规定同一时间内,将其奇袭而扑灭之,俾尔后国军作战进展容易。国军应以大无畏攻击之精神,统一意志,对骄敌实行攻击,挫折其企图,以达成国军复兴民族,以达收复失地之目的。”计划中取消了内战的企图,规定“作战期间,负有绥靖地方之国军,未列入战斗序列者,则编为预备军,待命集中”。
两案的“战斗序列及战场区分”、“各兵团之任务及行动”、“航空与防空”、“海军”,以及“兵站”、“警备”、“交通通信”等其他部分,内容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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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七七”事变和平津作战
国际形势和日本的侵略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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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九一八”事变到“七七”事变的6年中,不仅中国国内的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际形势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国内,中国国民政府逐步放弃“攘外必先安内”政策和对日本侵略的不抵抗政策,最后达成与共产党合作抗日。在国际上,希特勒于1933年出任德国总理,建立了纳粹政权,重整军备,要求“生存空间”,积极向外侵略;由墨索里尼建立法西斯统治的意大利,于1935年入侵并最后吞并了阿比西尼亚(埃塞俄比亚);1936年3月,德国撕毁了《凡尔赛和约》和《洛迦诺公约》,公然派军队进驻莱茵非军事区;7月,德、意两国武装干涉西班牙内战,帮助佛朗哥叛军推翻西班牙共和国;10月,德国和意国签订秘密协定,规定意国不干涉德国并吞奥地利,德国则承认意国兼并阿比西尼亚,并相约在重大国际问题上共同采取一致的方针,从而建立了柏林、罗马轴心;11月,德国又和日本签订了《德日反共产国际协定》(次年意亦加入),规定“相互通报”情况、双方“紧密合作”、共同“采取防止措置”等。通过德意和德日的这两个协定,德、意、日三个法西斯国家形成了侵略的同盟。三国不再各自单独向外扩张发动局部战争,而开始走上三国联合发动世界大战的道路。
美、英、法等国在经过30年代的严重经济危机之后,虽然已渡过了停滞阶段,经济开始转为上升,但至1937年,工业生产仍未恢复到1929年的水平,而新的经济危机又出现了征兆。因此,美、英、法等国虽与德、意、日法西斯侵略势力存在着严重的矛盾,但为了自身的安全和利益,他们一方面企图以牺牲弱小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来求得与法西斯国家的妥协,同时还希望将德、意、日的侵略矛头引向苏联,以便收渔人之利,所以对德、意、日法西斯的扩张侵略采取了“不干涉”和“中立”等姑息纵容的政策。苏联曾提议建立欧洲集体安全体系,但没有(事实上也不可能)得到美、英、法等西方国家的支持。苏联为了本身的利益也尽量避免与法西斯国家激化矛盾,如对日本侵略中国,苏联就采取了中立主义的立场,并先后承认了伪满洲国,出卖了中东铁路,签订了《日苏中立条约》,与日本、伪满洲国共同签订了《北满铁道让渡协定最终议定书》。在上述形势下,被法西斯侵略的各国很少得到国际社会的支援,皆处于孤军奋战的困境之中。有的国家还由于美、英、法向德、日输出战略物资而加深、加速了被侵略国家和人民的苦难和危机。以美国为例,1937年对日本出口的战略物资、石油和废钢铁达7900万美元,使日本获得了提高军工生产、扩大军事实力的物质条件。正是在这种国际形势下,日本乘中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尚未完全形成之机发动了全面侵华的战争。
日本侵占中国的东北四省后,已经实现了其基本国策——“大陆政策”所规定的“欲征服中国、必先征服满蒙”的第一步,为其进一步扩大侵略、实现“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中国”的第二步奠定了基础。但是中国人民的抗日斗争遍及东北各地,彼伏此起,接连不断,使日本无力他顾。为此,日本侵略者在残酷镇压东北抗日义勇军、致力于巩固其在东北的统治的同时,又向长城沿线进攻,以武力强迫中国政府签订了《塘沽协定》,在长城以南的冀东地区制造了不许中国驻军的“非军事带”。这既有利于巩固其在东北的殖民统治,又为下一步发动侵华战争准备了条件。
《塘沽协定》签订的次月(1933年6月),日本陆军省和参谋本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了对外军事战略。陆军大臣荒木贞夫和参谋次长真崎甚三郎出席了会议。研究后认为,日本当前最危险的敌人是苏联。苏联在远东的军事力量已极强大,日苏在石油、渔业、边界等各方面又存在着尖锐的矛盾,随时有发生日苏战争的可能。而日本的国力还不足以与苏联对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与中国进行全面战争,不但要消耗大量国力,而且难以在短期内获胜。因此,日本应避免激化与中、苏的矛盾,致力于加强自身实力,巩固现有的统治。日本海军军事参议官会议也认为,由于《伦敦海军裁军条约》限制的关系,“规定的海军兵力,对日本海军作战是不利的”,“无法进行对美防御作战”,因而不得不暂时停止其“北进”或“南进”的步伐,一方面大力发展军事工业、扩充军备,一方面有限度、有步骤地向中国的华北地区扩张。日本驻北平特务机关长松室孝良在一份秘密情报中曾说:“帝国工业的生产量逐渐膨大……痛感原料之不足与市场之狭小……是以对于新原料与市场之觅求,乃帝国荣瘁攸关之重大事业……帝国原料与市场问题之解决,实不能不注视易于进攻之中国北部”,“故华北诚为我帝国最好之新殖民地”。
1935年6月,日本借口中国当局援助东北义勇军进入滦东非军事区破坏了《塘沽协定》,借口中国驻张北部队一度扣留进行侦察活动的4名特务及天津2名亲日报社社长被暗杀,向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提出要求:“从平津撤退宪兵第3团、军事委员会分会政治训练所、与(排日)事件有关的国民党党部和排日团体,并罢免这些团体的负责人,罢免河北省主席于学忠。”同时还要求:“驻平津的第51军和中央直系军队移驻保定以南,禁绝天津国民党党部、蓝衣社以及其他秘密团体的反满抗日的一切策动,承认在今后发现有这种策动事实时,日本军可以随时采取适当措施。”6月10日,何应钦“根据中央(汪精卫)训令,全部接受日本军方的要求”,并“决定将中央军第25师及第2师从河北省撤出;国民政府通令全国,禁止排外排日”。中方在日本的压力下与日本签订了《秦土协定》,达成了《何梅协定》。从此,日本在军事上、政治上、经济上控制了平、津及冀、察两省。
日本在获得了冀、察两省的大部分主权后即加紧策划冀、察、晋、绥、鲁“华北五省自治运动”。1935年9月24日,即将到职的日本“中国驻屯军”司令官多田骏发表声明,提出日军对华北的三点态度:“一、把反满抗日分子彻底地驱逐出华北;二、华北经济圈独立(使华北财政脱离南京政府的管辖);三、 通过华北五省的军事合作,防止赤化。为此,必须改变和树立华北政治机构。”11月,日本首先组建了伪“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接着逼迫国民政府建立了适应日本“华北政权特殊化”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由宋哲元、王揖唐、王克敏等人主持),实际上把冀、察两省划入了日本的势力范围。这理所当然引起中国人民的反对。12月9日,北平学生举行爱国示威活动,并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支持响应。在此形势下,日本政府于1936年1月13日对“中国驻屯军”司令官发出了《处理华北纲要》。《纲要》中说:虽然“自治的区域以华北五省为目标”,但“不能为扩大地区而操之过急”,要“先求逐步完成冀察两省及平津两市的自治”,再“进而使其他三省自然地与之合流”。紧接着,日本外务大臣广田弘毅于1936年1月21日在日本议会第68次会议上公开发表了“对华三原则”。这是根据军部的意见、针对蒋介石的“和平提案”制订的。
蒋介石于1935年夏派驻日公使蒋作宾向日本政府送交了《中日和平提案》。主要内容有四点:“一、 东北问题中国暂置不问。二、 中日关系于平等基础上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但与东三省有关的不平等条约暂时除外;同时中国停止排日教育,日本停止对华优越主义之宣传。三、 以平等互惠为原则,中日经济提携。四、于经济提携基础上缔结军事协定。”广田基本上同意该提案,但军部反对,坚持要蒋介石承认伪满洲国,因而广田在“日军制订在华北进行军事行动计划的同时”,令外务省东亚局与陆、海军当局合作,于1935年8月5日制订出“利用外交手段征服中国的计划”。10月4日,该计划由首相和陆军、海军、大藏等大臣通过,秘密发给驻外外交官。公开后发表的三原则要点为:一、 中国取缔一切排日运动;二、 承认伪满洲国,建立日满华经济合作;三、 中日共同反共。但广田在对外交官作补充指示时解释三原则的实质和公开发表的不尽相同。其主要区别为:一、 在第一条中要求中国停止依附欧、美的政策,在具体问题上和日本合作;二、 如暂时难以承认伪满洲国时,目前可暂且对伪满洲国的独立加以默认,至少在与满洲毗连地区的华北方面,与伪满洲国之间实行在经济上和文化上的互助合作;三、 省略了“中日两国根据相互尊重独立的原则来合作”这句话。据广田说,“中国政府已经充分谅解,对以上三原则表示了赞成的意思”。其实“所有日本帝国主义者所谓‘和平解决’的言论,日本外交家的漂亮词句,都不过是掩盖其战争准备的烟幕弹”。
1936年2月26日,日本法西斯青年军官发动军事政变,杀死了内大臣斋藤实、教育总监渡边锭太郎、大藏大臣高桥是清和首相冈田启介的私人秘书官(误认为是冈田),并击伤了日本天皇的侍从长。政变被镇压后,3月9日组成了受军方控制的广田弘毅内阁。为加速侵略步伐,陆军和海军都提出了修改《国防方针》和扩充军备的要求。4月6日,日军在北平设立了“中国驻屯军司令部部附办公处”,由松室孝良少将以驻屯军司令官代表的资格负责“从速使华北局势明朗化”。4月18日,新任陆军大臣寺内寿一元帅宣布: 将“中国驻屯军”司令官的职务由原来军部任命的少将级提升为天皇直接任命的中将级;同时决定向华北增加兵力,将中国驻屯军的人数由1771名增至5774名,使之成为一支编组有步、炮、骑、工诸兵种和坦克队的野战兵团。5月1日,任命田代皖一郎中将接替多田骏少将为司令官。
1936年6月8日,经陆军和海军共同制订的日本《国防方针》、《国防所需兵力》和《用兵纲领》等文件修改完毕。这次作为假想敌国的主要目标是美国和苏联,同时包括中国和英国。“国防方针与过去一样采用速战速决主义,强调在作战一开始即发挥强大威力。这是因为日本已经感觉到以现有国力,不能承受长期持久的消耗战。但是,所确定的假想敌国美国、苏联、中国,以及新增加的英国,都是大国,对此并没有必定取胜的手段,无论同哪一国开战,都有成为长期作战的可能性。因此要增加能维持长期持久作战的必要思想认识与准备。”〔13〕关于“国防所需兵力”,陆军确定:“战时50个师团,常设师团为20个,其中6个满员师团设置于满洲,同时重视航空军备,先准备140个中队,将来必须更加快速地扩充。”海军决定:“负责外线作战的部队以下述兵力为基干,并配备适当的辅助兵力: 主力舰12艘,航空母舰10艘,巡洋舰28艘,驱逐舰战队6个(旗舰6艘、驱逐舰96艘),潜艇战队7个(旗舰7艘、潜艇70艘)。”另外有“陆基航空兵队65个(每队常用机12架、备用机6架)及舰载飞机291架”。
1936年8月7日,日本五相(首、外、陆、海、藏相)会议制定了《国策基准》,规定日本当前的“根本国策在于外交和国防互相配合,一方面确保帝国在东亚大陆的地位,另一方面向南方海洋发展”。同日,四相(首、外、陆、海相)会议还决定了《帝国外交方针》,规定当前“对华实际措施的重点,在于首先使华北迅速成为防共、亲日满的特殊地区,并且一面获取国防资源,扩充交通设备,一面使整个中国反对苏联、依靠日本”。根据这个方针,8月11日日本内阁有关各省又制定了《对中国实施的策略》,更明确地规定了具体的政策和措施: 除仍“把该地区(华北地区)作为防共、亲日满的特殊地带,同时有利于获得国防资源和扩充交通设备,一方面防备苏联的侵入”外,对南京国民政府要“具体地设法促使该政权逐步采取反苏的态度而接近帝国,特别应采取措施,使该政权不能不自行进一步努力改善华北的事态”;要求南京国民政府与日本签订《防共军事协定》,订立日华军事同盟和“解决日华悬案”。主要有“使国民政府聘用日本人担任最高级的政治顾问,参与国民政府的内政、外交等方面的机要工作”,“使国民政府聘用日本人担任军事顾问和军事教官”,“建立日华航空联系”和签订《日华互惠关税协定》等。此外还要求加强“日华经济合作”,“力求形成一种日华不可分割的关系”。
与此同时,日本参谋本部制定了《昭和12年(1937年)度对华作战计划》。其主要内容为: 对华北方面,使用2个军(5个师团,根据情况发展,可再增加3个师团),用以占领平津地区和华北五省;对华中方面,使用第9军(3个师团)占领上海附近地区,另组建第10军(2个师团),从杭州湾登陆,两军互相策应向南京方向推进,占领并确保上海、杭州、南京三角地带;对华南方面,使用1个师团占领广州一带地区。要求海军一开始就控制中国沿海及长江水域,协助陆军占领主要地区。但限于兵力,为避免与中国打持久战和全面战争,在作战指导方针上,规定打速战速决的局部战争。
正当日本积极准备扩大侵华战争之际,恰巧于8月间发生成都事件,9月间又发生北海事件。日本即以此为借口,向中国国民政府施加压力,并进行武力威胁。9月9日,日海军第3舰队司令长官米内光政派第13驱逐队和第16驱逐队开广东、北海。15日海军军令部制定了《北海事件处理方针》。其主要内容有:“从速贯彻日前正向国民政府进行的要求,促使其迅速表明排除在北海的抵抗的决意”;决定向北海增派兵力: 第1航空战队、第2航空战队、第8战队和特别陆战队1个大队,另外令第2舰队、第1水雷战队、特别陆战队3个大队及舰载战斗机和攻击机各24架为待机兵力……“与上述措施并举,进行外交交涉,同时与成都事件合并强行解决”。同日,日本参谋本部也制定了《对华时局对策》。其主要内容有:“对华中、华南,在目前形势下,不以陆军行使实力。如抗日行为波及华北,为预防不祥事件发生,于适当时机派遣一个师团至满洲,在锦州附近待命。万一在华北发生有损帝国军队威信之事件,中国驻屯军应断然予以惩罚。此时,上述之一个师团及关东军司令长官所属部队之一部,可加入中国驻屯军……军队的行动,应神速机智,在最短时间内予以闪电打击,以最小限度的要求局部地解决问题。”
在中国外交部长张群与日本驻华大使川越茂谈判期间,日本为要处理成都、北海事件,提出与日本缔结防共协定,在华北实行特殊制度,彻底禁止排日,政治、军事机关聘用日本顾问、教官,与日本缔结关税协定,降低税率,福冈与上海间建立航空联系,成都开埠,中日合作开发四川经济等要求。这些要求全是日本于8月11日制定的《对中国实施的策略》中的内容,与成都、北海事件并不相干。中国当然不可能接受。谈判陷于僵局。日本陆军和海军对如何打开僵局,意见不完全一致。海军主张以武力迫使国民政府屈服。9月26日海军部制订的《对华时局处理方针》就规定:“在整备对华作战准备的同时,依靠增派的兵力威势,促进外交交涉”,“要求蒋介石返回南京(当时在广东),使之迅速负责与我直接交涉”;如果蒋介石不回南京,或国民政府不答应前面要求时,准备使用武力,对华作战。作战的规模,预定:“固守上海(海、陆军协同),保障占领青岛(海、陆军协同),封锁华中、华南要点(海军兵力),轰炸华中、华南的航空基地及主要军事设施等,陆军出兵华北”。但是在10月13日内阁会议上商讨对华作战问题时,陆军大臣等基于陆军装备现状及对苏战备等考虑,对马上进攻中国颇为犹豫。
就在日本政府和陆、海军在对华是否立即用兵的问题上彷徨未决之际,12月12日西安事变发生,中国内部形势出现了一个重大转折。日本对此感到突然,于12月14日制定了《西安事变对策纲要》,原则上采取不干涉方针,静观事态的发展;但也做了武装干涉的准备: 海军部令第3舰队加强警戒,令馆山、木更津、佐伯、大村、鹿屋各航空队的一部及横须贺、吴港、佐世保各镇的特别陆战队1个大队作好战斗准备,并向汉口、上海增派特别陆战队。1937年1月,日本关东军参谋部为今后的行动制定了《关东军的方针》,决定暂时停止侵绥的作战,整顿在百灵庙等地失败的伪蒙军,巩固在察哈尔的占领地区;令德王以察境蒙政会的名义于18日发出通电,攻击张学良,并表示“为使中央无后顾之忧,专心讨逆,暂时中止对绥军事行动”。很显然,日本是在盼望中国因西安事变而爆发大规模的内战,以便从中渔利,乘机侵占中国。但事与愿违,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国共两党逐渐走向停止内战、再次合作、共同抗日的道路。日本的妄想完全落空。
日本国防方针所确定的假想敌国,虽然陆军方面的首要目标是苏联,海军方面的首要目标是美国,但不论是北进或南进,国家战略的第一步都必须先征服中国。1937年6月9日,日本关东军参谋长东条英机呈陆军省和参谋本部的《对苏对华战略意见书》说:“从准备对苏作战的观点来观察目前中国的形势,我们相信: 如为我武力所许,首先对南京政权加以一击,除去我背后的威胁,此为上策。”这当然是从纯军事战略上提出的;从国家战略的角度上说,先征服中国,不仅可除去后顾之忧,更重要的是可以获得日本所缺乏的战略资源。至于所观察到的目前中国形势,则是指国共两党虽已走上停战、合作的道路,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乘此时机发动侵华战争最为有利。这是东条英机、关东军和日本统治集团内多数人的想法。“七七”事变也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爆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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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
第三部分:“七七”事变和平津作战
日本和中国的国力、军力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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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30年代初,在席卷世界的经济危机巨大冲击下,先天不足、资源缺乏的日本受到的打击格外严重。1929年至1931年,日本工业总产值下降了329%,对外贸易输出额减少了47%,输入额减少了55%,国际收支赤字从07亿日元上升到29亿日元,采矿工业和重工业等基础工业各部门的开工率仅达其生产能力的50%。大批企业倒闭,失业工人多达300万。一些重工业产品和大米等主要农产品的价格都降低了一半左右。由于农作物价格暴跌,出现了“丰收饥馑”的现象,一般农民陷入破产的境地,生活异常困苦。
日本统治阶级为了摆脱经济危机、夺取新的资源基地和商品市场,并实现其由来已久的“大陆政策”,一方面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中国的东北;一方面加速国民经济军事化,并大力发展军事工业。国家用于发展军事工业的支出高达70亿日元,各财阀资本也迅速向军事工业方向转化。日本政府还加强了对国民经济的管制,颁布和修订了许多法令,使整个经济为战争服务。1931年至1935年,全国共建了35万个卡特尔和17个托拉斯。政府通过这些垄断组织把大批中、小企业引上战时经济的轨道。由于经济军事化和大量掠夺中国东北的资源等原因,日本比其他资本主义国家较早渡过了经济危机。1931年至1937年间,日本工业增长的平均速度达99%,是资本主义大国中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1937年,日本产钢580万吨、生铁239万吨、石油169万吨、水泥611万吨,发电量303万千瓦,工业总产值已近60亿美元,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80%,成为工业强国。但是其他战略物资,如棉花、橡胶、羊毛及铅、锡、锌等军工所需有色金属原料和石油、煤等燃料仍甚缺乏,必须仰赖进口。特别是军事工业最必需的铁矿,日本自身年产仅45万吨,加上朝鲜的60万吨,只仅能满足所需的1/6,每年要从中国和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地输入数百万吨。
日本为了适应侵略战争的需要,在1936年8月制定的《国策大纲》中确定大量增加军事工业投资,把“扩充国防军备”摆在首位。1937年军事工业投资达223亿日元,比1936年增加了22倍,占当年工业投资总额的617%。其武器装备的生产能力达到了年产飞机1580架、大口径火炮744门、坦克330辆、汽车9500余辆的水平,造船能力为40余万吨,造舰能力为5万余吨。至于步兵轻武器及小口径火炮等的年生产量,完全可以满足进行大规模战争时的年需要量。
日本在增加军事工业投资的同时还大量增加直接军费。1937年的预算,陆军为73亿日元,海军为68亿日元,总计达141亿日元,占当年国家总预算的47%。由于大力发展军事工业和大量增加军费的关系,日本军队的数量及技术装备水平迅速提高。“七七”事变前夕,日本陆军有17个常备师团、4个混成旅团、4个骑兵旅团、5个野战重炮兵旅团、3个战车联队(包括坦克、装甲汽车)、16个飞行联队(54个飞行中队)以及守备队(相当于步兵旅团)等,共约38万人。日本实行的是征兵制度,凡年满17岁至40岁的男子都必须服兵役。除现役兵38万人以外,尚有预备役兵738万人、后备役兵879万人、第一补充兵1579万人、第二补充兵905人,总计约448万余人。此外还有第一、第二国民兵役。日本海军的动员情况大致与陆军相同,只是服役年限与陆军不同。日本如果全部动员,陆、海军共可达1000万人。
侵华战争前期,各作战师团大都附有若干装备有步兵轻兵器的补充大队。它们不列入战斗序列,用以随时补充缺员。因而,日军1个师团投入战斗的实际兵力大多超过其编制人数。例如1937年淞沪会战,日军第9师团于9月下旬增援至上海,经过1个多月的战斗,死伤12360人,但它不经休整仍能继续向南京进攻,并担任主攻方向的作战任务,最先攻占了南京的中华门及光华门,其原因就是有补充大队随时补充战斗减员。不过,侵华战争后期日军消耗巨大,兵员短缺,已无力做到在战场上随缺随补。
日本陆军师团“为各兵种联合的战略单位”,明治以来一直沿用两旅团四联队编制。其常备师团下辖步兵旅团2个,骑兵、炮兵、工兵、辎重兵联队各1个,另有通信队、卫生队和第1、第2、第3、第4野战医院以及兵器勤务队、病马场等;其步兵旅团下辖2个联队,每个联队下辖3个大队,每个大队下辖4个中队。全师团共有步兵中队48个。师团编制的人数,战时多于平时,而且各个时期亦并不相同。据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军令部调查,1931年“九一八”事变时,日军师团平时13万人,战时约18万人;至1937年“七七”事变时,每师团平时15万人,战时约2万人。据日军文件,每师团平时11858名,战时21800名,有的达到25200名。
由于两旅团四联队制已不太适应当时战术的要求,1936年日本在充实军备的计划中预定: 除现有常备师团及少数新建师团仍为两旅团四联队制外,今后采取联队制的编制,取消旅团。1937年9月间,以独立混成第11旅团为基础,试行改建为三联队制的第26师团。1938年4月至6月,参谋本部又下令新组建了6个三联队制的师团(第15、第17、第21、第22、第23、第27师团)。但这时尚无统一的编制,如第26师团有2个炮兵联队,第22师团则有1个装甲中队等。随着侵华战争的深入和持久化,一方面急需扩大兵力、增加军队,一方面又愈来愈感到兵源不足。1940年日本参谋本部下令统一三联队制师团的编制,人员定额较前大为减少,定额8872名,战时编制也只有12800名。其编制为: 师团下辖步兵团1个,搜索、炮兵、工兵、辎重兵各1个联队,通信1个队;步兵团下辖3个步兵联队,联队下辖3个步兵大队、1个炮兵中队和1个通信中队,大队下辖3个步兵中队和1个机枪中队。以后新建的野战师团基本上均按此编成。太平洋战争开始后,又撤消了步兵团这一级,由师团直辖3个步兵联队。此外,新建的一些“丙种”师团,如第60、第70、第117、第115等师团,仍为两旅团制,但旅团下不设联队,每旅团仅辖4个独立步兵大队,战时编制人员也只有11980人。所以抗日战争后期日军师团投入战斗的兵力,已远较初期为少。
日军的独立混成旅团虽然不是战略单位,但由于它是由不同兵种的分队组建而成,自身既有独立的指挥机构,又有较为齐全的特种兵可互相支援,所以也可以单独地执行一个方向的战斗任务。局部抗战时期和全面抗战的初期,它还只是一种战斗编组,由各师团抽调建成,无固定编制。一般下辖若干个步兵大队及特种兵队,兵力由4000人至8000人不等。1939年日军转变战略之后,新建立了许多独立混成旅团,则已是有固定编制的建制单位,下辖5个独立步兵大队、1个炮兵队、1个通信队及辎重队等。全旅团定额4900人。
由于日本陆军编制内的特种兵数量大,装备较中国军队精良;加之日军为适应侵略战争的需要,重视军队的训练,并灌输武士道精神作为其思想支柱,所以总的来说,其军事力量较中国军队为强。
关于日本海军,据日本海军当局1937年6月统计,当时已服役的作战及辅助舰艇有战列舰(主力舰)9艘(272万吨——此为总排水量,下同)、航空母舰4艘(69万吨)、重巡洋舰12艘(108万吨)、轻巡洋舰21艘(107万吨)、驱逐舰102艘(126万吨)、潜水舰59艘(76万吨)、练习战舰1艘(1万吨)、水上机母舰2艘(31万吨)、潜水母舰5艘(31万吨)、布雷舰6艘(2万吨)、海防舰7艘(55万吨)、炮舰10艘(05万吨)、水雷舰8艘(04万吨)、扫雷舰12艘(07万吨),另有修理舰、运输舰、练习特务舰、测量舰、布雷艇、猎潜艇等,总计285艘,总排水量115.3万吨。此外,正在建造中的尚有主力舰2艘、航空母舰2艘、轻巡洋舰4艘、驱逐舰12艘、水上机母舰3艘、水雷舰4艘等(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不久,即编入战斗序列)。其实力仅次于英、美,居世界第三位。
日本海军的第3舰队是1932年“一?二八”事变时组建的,专为侵华而设,配置于以上海为中心的中国沿海和长江流域。其编制为下辖第10战队、第11战队、第5水雷战队和上海特别陆战队。
日本没有独立的空军,航空兵分属于陆军和海军。
“七七”事变爆发时,日本陆军编有1个航空兵团,下辖第1、第2、第3飞行团及关东军飞行集团、航空兵团直属飞行队。部队的编组是: 飞行团(集团)下辖若干飞行联队,每联队下辖2个飞行大队,每大队下辖2个飞行中队。中队是基本建制单位。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不久,日本陆军将飞行联队改称为“飞行战队”,并取消了大队一级。陆军航空兵团共有54个作战飞行中队,其中战斗机中队22个(每中队常用机12架、备补机8架),轻轰炸机中队6个(每中队常用机9架、备补机6架),重轰炸机中队8个(每中队常用机6架、备补机4架),侦察机中队15个(一般中队机数同战斗机中队,军以上单位直属中队机数同轻轰炸机中队),轰炸、侦察混合中队3个。另外各飞行联队还有直属的轻轰炸机和运输机各1架。总计陆军航空兵团共有作战飞机约960架。此外还有运输机、训练机和研究机等数百架。
日本海军航空兵有陆基航空队与舰载航空队两种。陆基航空兵有联合航空队和航空队两级编制。航空队为基本建制单位。联合航空队为战斗编组,下辖航空队无定制。陆基航空兵共有375个航空队,共有作战飞机458架。舰载航空兵有航空战队和航空分队两级编制。航空母舰上搭载的飞机,一般以6架为1个分队。其他军舰上搭载的飞机无定制。舰载作战飞机共有182架(其中航空母舰搭载飞机130架)。日本海军陆基和舰载作战飞机共计640架。其数量虽不如日本陆军多,但其装备及飞行员的素质比陆军好。
中国的经济、军事及军队情况如何?
中国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大国,拥有46亿人口和1142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不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军事上,都曾经是世界上的强国。但由于封建制度下朝政腐败,国力衰弱,进而受到世界列强近百年的侵略掠夺,已演变为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弱国。虽然资源丰富,煤、铁和各种有色金属以及石油等的蕴藏量很大,可是多数尚未开发,已开发的也很不充分。工业基础极为薄弱,手工业仍占主导地位。直到“七七”事变前,现代工业在国民经济总产值中仅占10%,这还包括相当数量的外资企业的产值在内。工业总产值不过136亿美元。农业生产仍然是依靠人力、畜力,延续了3000多年的小农经济更显落后。在这样的经济基础上,军事工业当然难以发达。至1937年时,仅能生产步兵轻武器和小口径的火炮,大口径火炮、坦克、汽车等尚不能生产。飞机和舰艇虽已生产出少量产品,但主要部件及原材料必须依赖输入。无批量生产的能力,就战争的需求而言,实际上等于不能制造。总之,“七七”事变前,中国的经济实力和国防工业与日本相比,居于绝对劣势(见附表211)。
中国的陆军,在“七七”事变爆发时有步兵182个师又46个独立旅、骑兵9个师又6个独立旅、炮兵4个旅又20个独立团及其他少量特种兵部队,总兵力约200万人。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军队虽然在名义上隶属于国民政府,但实际上组织领导及指挥并不统一。中央直属的部队约70个师,习惯上称之为“中央军”。其中40个师是以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苏联帮助建立的黄埔军官学校学生为军官组建的国民革命军,后来在德国顾问团指导下进行训练,并装备了一批输入的新式武器,素质较其他部队为好。中央军以外的地方势力军队,各有其自身军校培养的军官,有各自的军需制度。它们主要靠自己筹款购买或由自办兵工厂生产武器,因而装备差别很大。编制也不一致,师通常有甲、乙、丙三种。1936年开始整编陆军,到“七七”事变爆发时仅完成了20个调整师的整编,但也没有装备齐全(人员、武器装备见附表212)。其他整理师及尚未整编各师的实力约为调整师的5至7成不等。由于运输工具缺乏,而征兵制又刚刚开始在部分地区实行,所以军队在军需补给和人员补充等方面的能力极为薄弱,与日军相比差距很大。
中国的海军,自甲午战争遭日本海军歼灭性打击后一直未能恢复元气。国民政府定都南京时,海军舰艇总排水量才34485吨。“一?二八”抗战后,国民政府开始注意国防建设。海军方面,在海军部部长陈绍宽主持下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购买、制造军舰和整顿江、海防要塞。从1932年到1937年,从日本购买了“宁海”号巡洋舰,从德国和英国购买了15艘新式鱼雷快艇,自造了“逸仙”号、“平海”号巡洋舰和10艘炮艇,并改造了“建安”、“建威”、“中山”号等13艘旧舰等。到“七七”事变前夕,中国海军共有各种舰艇(包括原东北及广东的海军舰艇)120余艘,总排水量约11万吨。但实际作战舰艇仅60余艘,排水量共约6万余吨。
海军部队的编制为:
第1舰队(陈季良),辖海容、海筹、宁海、平海、逸仙、大同、自强、永健、永绩、中山、建康、定安、克安等13舰,共20084吨(指排水量,下同)。
第2舰队(曾以鼎),辖楚有、楚泰、楚同、楚谦、楚观、江元、江贞、永绥、咸宁、民权、民生、江鲲、江犀、德胜、威胜、湖鹏、湖鹰、湖鹗、湖隼等19舰艇,共9359吨。
第3舰队(谢刚哲),辖定海、永翔、楚豫、江利、镇海、同安、海鸥、海鹤、海清、海燕、海骏、海篷等12舰艇,共6867吨。另外有军政部直接领导的海圻(4390吨)、海琛(2950吨)两舰,在名义上亦编在第3舰队。这样,第3舰队总计14207吨。
练习舰队(王寿廷),辖应瑞、通济、靖安3舰,共5375吨。
此外尚有测量舰队(7舰艇,3000吨)、巡防舰队(14舰艇,4270吨)、广东江防舰队(原第4舰队,20余艘舰艇,7880吨)及电雷学校(3舰及新式快艇12艘,2000吨)等。
中国海军的实力与日本海军相比,从排水量说,仅及日本的1/20,而且多为超龄旧舰。如中国最大的巡洋舰海圻号已有41年的舰龄,是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购自英国的。从装甲、火力、射程、航速等构成海军战斗力的重要诸元而言,中国更远逊于日本。如中国装备最好、仅次于海圻号的巡洋舰海琛号(1898年购自德国)的排水量2950吨,航速每小时19公里,装备有15厘米舰炮3门、105厘米舰炮8门、47厘米舰炮4门、37厘米4连鱼雷发射管1具。而日本妙高、高雄等巡洋航的排水量13000吨,航速每小时61公里,装备有20厘米舰炮10门、127厘米舰炮16门(或8门)、61厘米4连鱼雷发射管2具(或4具),其战斗力显然较中国巡洋舰为强。
中国的空军,在“七七”事变时,尚处于初建阶段,实力远较日本为弱。当时各种飞机共约600架,其中作战飞机仅305架。这些飞机分别购自美、意、德、英、法等国,机种多,维修难;少量国产飞机,大多数部件也要依赖进口,所以不少飞机常因缺乏零部件而长期不能起飞,全面抗日战争爆发时能参加战斗的飞机仅223架,能执行战斗任务的飞行员为620人。中国空军在南京、南昌、洛阳、广州设有4个航空总站。机场有100余个,设备较为完备的有太原、运城、周家口、归德、徐州、汉口、广德、句容、杭州、南宁、成都、昆明、兰州等机场。
中国空军的飞行部队共编成9个大队,第1、第2、第8大队为轰炸机大队,第3、第4、第5大队为驱逐机(即战斗机)大队,第6、第7大队为侦察机大队,第9大队为攻击机大队。每大队下辖2个至4个中队。加上直属中队,共31个中队。每个中队编有飞机一般为9架或10架,个别中队12架或7架,重轰炸机为6架。
附表211“七七”事变前中、日两国国力比较表
类别国别中国日本比率国土面积11418174平方公里369661平方公里31∶1.0人口总数467100000人90900900人5∶11工业总产值136亿美元60亿美元1∶44钢铁年产量4万吨580万吨1∶145(续表)类别国别中国日本比率煤年产量2800万吨(其中外资企业占55%)5070万吨1∶19石油年产量131万吨169万吨1∶129铜年产量007万吨87万吨1∶121飞机年产量基本上无生产能力1580架大口径火炮年产量无生产能力744门坦克年产量无生产能力330辆汽车年产量无生产能力9500辆
(设备能力3万辆)年造船能力不详4732万吨年造舰能力仅能生产少量小型舰艇52422吨注: 本表引自刘庭华编《中国抗日战争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系年要录统计荟萃》。
附表212“七七”事变前中、日陆军步兵师兵力、兵器比较表
类别国别中国日本比率人数10923人21945人1∶2.0马匹不详5849匹步骑手枪3831枝9476枝1∶26掷弹筒243具576具1∶24轻机枪274挺541挺1∶2.0(续表)
类别国别中国日本比率重机枪54挺104挺1∶2.0野山炮12门(9门)64门1∶5.0步兵炮30门44门1∶15注: 本表引自刘庭华编《中国抗日战争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系年要录统计荟萃》。据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1963年著《关东军》,编制与此不同。该书记常备师团战时编制28200人,装备步骑枪9535枝、轻机枪292挺、重机枪96挺、掷弹筒308具、步兵炮40门、山野炮64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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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
第三部分:“七七”事变和平津作战
“七七”事变前夕平津地区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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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事变前夕,卢沟桥一带的中、日两军已经呈现出一片战争气氛,预示暴风雨即将来临。在1937年5—6月间,驻丰台的日军不分昼夜进行军事演习。5月下旬,“中国驻屯军”的首脑及其幕僚齐集宛平城东沙岗村北的大枣园山(日军称其为“文字山”)检阅部队。在6月至7月初,日军步兵学校教官千田大佐以普及步兵操典为名,组织日军在宛平城北实施演习,日军驻宛平部队的官佐大多参加了演习。在此期间,日军驻屯旅团旅团长河边正三少将和第1联队长牟田口廉也大佐均前往实地勘察。7月6日,日军要求通过宛平城到长辛店地区演习,驻军不许,双方相持十余小时,至晚日军才退回丰台。
面对春季以来日军在卢沟桥附近的军事活动,第29军加强了卢沟桥地区的警戒。当时驻宛平及长辛店地区的部队为第37师第110旅的第219团。除团部与第1、第2营位于长辛店外,得到加强的第3营(步兵4个连,轻、重迫击炮各1个连,重机枪连,共1400余人)驻防宛平城和卢沟桥一带。第3营见日军频频地在卢沟桥附近地区进行军事活动,判断日军可能挑起事端,因而按照预定的防御计划将部队进行了临战部署:以第11连配置于铁路桥东及以北地区,第12连配置于宛平城以南,第9连配置于宛平城内,第10连集结于卢沟桥西首为营的预备队,重迫击炮连配置于铁路桥西首,重机枪连(1个排配属第11连)集结于城内东北、东南两城角,轻迫击炮连(1个排配属第12连)集结于城东门内准备支援左右邻步兵作战。
卢沟桥事变爆发前,中日双方在冀察地区的兵力配置与作战任务如下:
日本“中国驻屯军”司令官及其直属战车队、骑兵队、工兵队、通信队、宪兵队、军医院和军仓库驻天津。“中国驻屯步兵旅团”司令部率步兵第1联队(欠第2大队)、电信所、宪兵分队、军医院分院驻北平,其中第3大队驻丰台,另有1个小队驻通县。第2联队和第1联队的第2大队、炮兵联队驻天津,其中第2联队的第3大队第7中队驻唐山,第8中队驻滦县,第9中队驻山海关;第1大队第3中队驻塘沽,另有1个小队驻昌黎,1个小队驻秦皇岛。
日军早在《1937年度作战计划要领》的训令中规定: 挑起战争以后,在华北地区除“中国驻屯军”司令官管辖下的部队外,增加由东北、朝鲜和国内的派遣部队组成河北方面军,“以主力沿平汉铁路地区作战,击溃河北省南部方面之敌,并占领黄河以北的各要地。此时,按需要以一部自津浦铁路方面协助山东方面作战军作战。再根据情况,向山西及绥东方面进行作战。”
中国第29军共辖步兵4个师、骑兵1个师又及1个特务旅和2个保安旅,每个师有4个旅,总兵力约10万人,分驻于冀、察两省和平、津两市。军部驻南苑。第37师驻北平和保定地区,该师师部驻西苑,第109旅及独立25旅驻保定(一部驻任县),第110旅驻西苑、八宝山、卢沟桥和长辛店一带,第111旅驻北平城内。第38师驻天津附近韩柳墅、小站、廊坊、马厂和大沽一带。第132师驻河北任丘、河间一带,该师第1旅及独立28旅驻大名、广平、长垣地区。第143师及独立骑兵第13旅驻察哈尔省及河北省境内平绥铁路沿线。骑兵第9师驻南苑和固安、易县。特务旅驻南苑(1个团驻北平城内)。冀北保安部队和独立第39旅驻黄寺和北苑。以上各部队均为平时按治安需要配置的,不是战斗部署,除驻守卢沟桥和长辛店的第110旅第219团有战备任务、准备对付日军的挑衅外,其余各部都无明确的战略任务,所以在军事上毫无戒备。
这时,在日本东京盛传“不久华北要发生什么事”;在东京政界的消息灵通人士之间私下传着这样的消息:“‘七七’的晚上,华北将重演柳条沟一样的事件。”这说明日军预谋发动的侵华战争即将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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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
第三部分:“七七”事变和平津作战
日军挑衅和卢沟桥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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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7月7日下午,日军驻丰台的第3大队第8中队在中队长清水节郎大尉指挥下又进行战斗演习,地点选择在卢沟桥北永定河东岸上的回龙庙附近。这里是第29军防地。由于该地守军枪炮配备了实弹,情况与往日不同,因而逐级上报给正在保定的师长冯治安。冯立即赶回北平作应战准备。晚上10时30分左右,日军演习场上突然响起了几阵枪声。本系日军自己所射,但清水节郎却向上级报告,诡称听到宛平城内发枪数声,发现一名士兵去向不明。当时日本驻屯旅团长河边正三少将在秦皇岛检阅步兵第2联队,职务由第1联队长牟田口廉也大佐代理。牟田口于夜12时许接到报告后命令第3大队长一木大队长立即前往现地部署战斗,并向驻宛平城的第29军交涉。一木大队长率大队主力到达现地后,占领了沙岗村北大枣园山南北一线进攻出发地位。这时日军驻北平特务机关长松井太久郎大佐致电冀察外交委员会,声称: 日本陆军1个中队夜间在卢沟桥演习,仿佛听见由驻宛平城内之军队发枪数响,致演习部队一时呈混乱现象,结果失落日兵1名,要求进入宛平县城搜索日兵。冀察外交委员会将松井电话的内容报告了第29军副军长兼北平市长秦德纯,请示如何处理。秦立即答复:“因为日军的演习未经许可,士兵下落不明本当局不负责任。如果是事实的话,由当局的警察来搜索。”经拒绝后,松井又致电冀察外交委员会,称:如中国方面不允许,日本将以武力保卫前进。秦德纯即指示驻守宛平的部队和河北省第四行政区专员兼宛平县县长王冷斋迅速查明真相,以便处理。王随即通知城内驻军第3营营长金振中。经查,城内驻军并无开枪之事,也未发现所谓失踪日兵的踪影。王将清查事实向市府报告后,奉命与冀察外交委员会主席魏宗瀚等前往日本特务机关与松井谈判。结果决定由中日两方派员同往宛平城调查。这时所谓“失踪的日兵”已经归队,一木却与牟田口廉也通电话,污蔑“中国军队再次开枪射击”,请示“对此我方是否应予以回击?”牟田口回答说:“被敌攻击,当然回击!”一木深知挑起战争的严重责任,又追问了一句:“那么,开枪射击也没有关系吗?”牟田口予以肯定的回答。这实际上就是命令日军向中国军队开始进攻。
7年之后,牟田口升任中将、任侵缅第15军司令官时,日军战败的局面业已形成。他追忆当年,常对人说:“大东亚战争,要说起来的话,是我的责任,因为在卢沟桥射击第一颗子弹引起战争的就是我,所以我认为我对此必须承担责任。”他在其笔记中也写道:“我挑起了卢沟桥事件,后来事件进一步扩大,导致卢沟桥事变,终于发展成这次大东亚战争。”牟田口率部向中国军队打了第一枪,这是事实;但他说发生大东亚战争是他的责任,这就不符合历史,因为日本发动这场战争,是早就在计划之中的。
8日晨5时,日军第3大队长一木下令所属部队从铁路北侧地区向宛平城外第29军部队阵地进攻,同时下令位于沙岗村北侧大枣园山的炮兵射击,支援步兵进攻。严阵以待的守军奋起抵抗。第29军副军长兼北平市长秦德纯命令团长吉星文:“保卫领土是军人天职,对外战争是我军人的荣誉,务即晓谕全团官兵: 牺牲奋斗,坚守阵地,即以宛平城与卢沟桥为吾军坟墓,一尺一寸国土,不可轻易让人。”于是卢沟桥附近中日两军的战斗开始。
与此同时,日驻屯军作战主任参谋拟出了一个《宣传计划》。其“计划”的方针是:“主动地引导事态的发展,以使我国处于有利立场。”其“要领”的主要内容有:“要人的监禁: 立即把秦德纯、冯治安绑架到北平警备队内,不许自由发表言论和行动”,“对宋哲元”,除了令济南特务机关长促其返天津外,要“严密监视其言行及与其接触的要人”,“万不得已时,济南特务机关长可果断采取最后手段,由驻屯军负责实施”;并决定“占领卢沟桥,令驻天津的步兵第1旅团第2大队、炮兵队之大部、工兵约1个中队速赴丰台,在步兵旅团长指挥下,最迟于7月9日正午左右占领宛平县城”。“言论导向”中说:必须“强调我国作为东亚盟主不得不下坚定的决心”,“不管中央统帅部的意图如何,驻屯军事实上不能不采取作战行动”。其“说明”中还提出:“由于特殊的目的,作非事实的报道,当然也是随机应变之道”。“我国的对华态度,换句话说,即经营大陆的理想,过去以至将来都应完全光明正大”。最后又告诫说:“表示不扩大,就地解决等意图,不仅有可能与标榜坚定决心相矛盾”,“因此,应避免这种措辞”。
战斗打响以后,秦德纯、冯治安、张自忠等召开了紧急会议,并发表声明,提出: 和平固所愿,但日方如一再进攻,为自卫计,惟有与之周旋。前线守军士气极为激昂,表示“愿与卢沟桥共存亡”。激烈的战斗延续到下午6时左右,日军攻占了龙王庙及其附近永定河东岸地区,并有一部突过永定河,占领铁路桥西头一部分地区。在战斗中,双方均有严重伤亡。
日本“中国驻屯军”司令部在事件发生后便得到了报告。这时田代司令官正在生病卧床,职务由参谋长桥本群少将代理。桥本群当即于8日凌晨1时半召开会议,命令驻天津各部队于8日3时作好出动准备,同时命令正在秦皇岛检阅部队的旅团长河边立即返回北平。9时下达如下命令:
“一、 军要确保永定河左岸卢沟桥附近,谋求事件的解决。
“二、 步兵旅团长应解除永定河左岸卢沟桥附近中国军队的武装,以利于事件的解决。
“下列部队中午由天津出发经去通州(通县)公路到达通州时,受你指挥: 步兵第1联队第2大队(欠步兵2个小队)、战车第1中队、炮兵第2大队、工兵1个小队。”
8日下午3时,日军联队长牟田口亲自到卢沟桥前线指挥作战。他感到第3大队分割在永定河东、西两岸是十分危险的,所以命令调第1大队向卢沟桥前线集中,第3大队在下午6时全部转移在永定河东岸龙王庙北、大瓦窑地区。旅团长河边也于当日下午3时50分回到丰台。他了解战况后,命令第1联队主力集结于永定河东岸,准备于9日拂晓攻击宛平城,并将旅团司令部设在丰台的日本兵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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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9
第三部分:“七七”事变和平津作战
中日两国最初的态度和停战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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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外务省于8日晨匆忙召开会议,确定了事件不扩大、局部就地解决的方针。下午,日本内阁召开会议,也确定事件不扩大、就地解决的方针,并向陆军省、海军省和外务省各派出机关发出了训令。参谋本部第一部长石原莞尔少将(主管作战)认为: 当时日本正在集中主要力量完成伪满的建设和对苏战备,卢沟桥事变发生后,应该采取不扩大、就地解决的方针。他直接向闲院宫参谋总长载仁亲王说明这一方针,并请示裁决。参谋本部于8日下午6时42分向“中国驻屯军”司令官发出指示:“为防止事件扩大,要避免进一步行使武力。”
卢沟桥事件发生时,中国政府行政院院长兼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和政府主要官员正在江西庐山。8日晨,在北平的军政部简任参事严宽以特急电将卢沟桥事件的情况报告正在重庆整编川军的军政部部长何应钦,并转呈蒋介石。当日上午8时,严宽又以急电将卢沟桥附近中、日两军已展开战斗的情况报何应钦与蒋介石。这时,蒋也得到了宋哲元关于事变的电报。于是,蒋立即回电指示宋: 宛平城应固守勿退,并须全体动员,以备事态扩大。同时,蒋电南京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徐永昌、参谋总长程潜: 应即准备向华北增援,由开封以西部队中先派一师开赴黄河以北,其余准备两师,可随时出动。并令正在庐山参加暑期训练团的将领下山返部。在南京的外交部于当日下午6时30分派亚洲司科长董兆宁到日本驻华大使馆提出口头抗议,声明保留一切合法要求。
8日下午4时,第29军秦德纯、冯治安、张自忠等也向何应钦电报了卢沟桥事变情况,并表示态度说:“刻下彼方要求须我军撤出卢沟桥城外,方免事态扩大。但我方以国家领土主权所关,未便轻易放弃,现仍在对峙中;倘对方一再压迫,为正当防卫计,不得不与竭力周旋。”
卢沟桥事变发生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立即于8日发表了号召全国人民奋起抗战的宣言。宣言说:“全中国的同胞们,平津危急! 华北危急! 中华民族危急! 只有全民族实行抗战,才是我们的出路。我们要求立刻给进攻的日军以坚决的抵抗,并立刻准备应付新的大事变。全国上下应立刻放弃任何与日寇和平苟安的希望与估计。全国同胞们! 我们应该赞扬和拥护冯治安部的英勇抗战,我们应该赞扬和拥护华北当局与国土共存亡的宣言。我们要求宋哲元将军立刻动员全部第29军开赴前线应战。我们要求南京中央政府立刻切实援助第29军,并立即开放全国民众的爱国运动,发扬抗战的民主。立即动员全国陆海空军准备应战。”
7月8日,北平阴雨,雨时断时续,中、日两军在卢沟桥地区冒雨作战。为维持北平的治安,冀察当局于上午8时成立北平市及城郊临时戒严司令部,由冯治安为司令,石友三、郑大章等为副司令。从8日早晨起,北平四周各城门时开时闭。至晚8时,除内外城之间的前门、和平门可通行外,一律断绝交通。当日晚7时左右,日军驻北平副武官今井武夫去秦德纯私邸会商。第132师师长赵登禹、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张允荣也参加了会商。会商原则上取得了不扩大事态的意见,但未达成具体解决的办法。尔后,日本特务机关长松井太久郎、驻屯军参谋和知和寺平等与秦、张等再度接触。在天津,第38师师长兼天津市市长张自忠和日军参谋长桥本也进行了会谈。到9日凌晨2时,松井和秦德纯达成了三点口头协议:(一) 双方立即停止射击;(二) 各回原防;(三)宛平城内防务,除城内原有保安队外再由冀北保安队担任,人数限于300人。定于9日上午9时左右到达接防,并由双方派员监督撤兵。协议中的所谓“原防”,中国方面认为应指冲突前原驻地点,即日军在天津、丰台,中国军队在宛平城内。但日军方面却引申为要中国军队从卢沟附近永定河东岸撤出。因而协议虽然达成了,而此点却仍在争执。
由于双方基本上达成了停战协议,因此日军撤销了原定9日拂晓攻击宛平城的命令,并将进到永定河西岸的部队在8日晚间撤回河东岸集结。
9日上午6时左右,卢沟桥前线两军又突然发生战斗,日军向宛平城内发炮70余发,守军也向宛平城东侧及北侧的日军开火,战斗至7时半方止。双方都向对方提出质问。按照协议,当天上午9时保安队到达接防,但由驻北苑的冀北保安队派出的接防部队在前往宛平的中途于五里店受到日军的袭击,保安队当场阵亡士兵1名,伤数名,受阻不能前进。直至下午7时方进入宛平。
下午3时,双方监视撤兵委员到达宛平。中国方面的监视撤兵委员为冀察外交委员会委员林耕宇、冀察绥靖公署高级参谋周思靖,日本方面为中岛顾问和樱井。四人分为两组,分途出发。不久两组返城,报告监视撤兵完毕。但实际上日军并未按规定完全撤离,当日夜又向宛平城袭击。
9日夜间,日军参谋次长今井清中将将当日内阁四相会议决定的《关于解决卢沟桥事件的对华交涉方针》电示“中国驻屯军”参谋长。其内容是:“为解决卢沟桥事件,此时要避免触及政治问题。大致提出以下要求,使冀察方面在最短时间内予以承认、实行:(一) 停止中国军队在卢沟桥附近永定河左岸驻扎;(二) 关于将来的必要保证;(三) 处理直接负责人;(四) 道歉。”
“中国驻屯军”接到上述训令后于10日向中国冀察当局提出下列要求:“(一)第29军代表向日本军表示道歉,并声明负责防止今后再发生类似事件;(二) 对肇事者给以处分;(三) 卢沟桥附近永定河左岸不得驻扎中国军队;(四) 鉴于此次事件出于蓝衣社、共产党及其他抗日的各种团体的指导,今后必须对此作出彻底取缔办法。对以上要求,须向日军提出书面承认。对第四项的具体事项作出说明即可。当承认上列各项后,日、华两军即各回原驻地,但在卢沟桥附近须按我方要求进行。”
对于日军的无理要求,冀察政务委员会指定张自忠为负责人,与日军交涉。因为张自忠当时正在患病,由张允荣委员为代表,于10日下午4时与日本特务机关长松井进行了3小时的谈判。因在中国军队从卢沟桥撤兵和惩处肇事负责人两个问题上冀察当局拒绝日方的要求,因而谈判未取得结果。
当日18时,日军一部在联队长牟田口指挥下再次占领龙王庙地区。21时50分,日军又以1个大队的兵力向卢沟桥前线中国守军发动了夜袭。日军实施军事压力后,特务机关长松井太久郎和驻北平副武官今井武夫于半夜冒大雨到张自忠宅邸,与正在生病卧床的张自忠交涉。张坚持不答应撤兵和惩处肇事负责人,因而也未取得任何结果。
11日凌晨1时,卢沟桥前线守军第3营向日军展开反击。第12连从铁路桥以北出击敌右侧背;第10连位于中央,出击正面之敌;第11连从右翼城南角出击敌人左侧背;第9连为营的预备队。经反复争夺,守军终将失地收回。金振中营长在指挥战斗中负重伤。日军退至大枣园山及其东侧集结。
11日晨5时,第29军副军长兼北平市市长秦德纯打电话给日军特务机关长松井,对日方所提条件作答复:“其他条件都可以让步,惟独对卢沟桥撤退中国军队的要求,绝对不能同意。”
今井武夫于下午2时左右接到从天津驻屯军司令部挂来的专线特急电话:“今天东京的内阁会议,下定重大决心,决定动员本土三个师团和关东军及朝鲜军的有力部队。为了解决中国问题多年来的悬案,现在正是大好机会。所以,当地交涉已经没有进行的必要,如果已达成协定,也予以撕毁。”但日军由于主力尚未到,为争取时间,玩弄其惯用的手段,一面积极进行扩大侵华战争的准备,一面继续与中国方面进行谈判,以麻痹冀察当局。终于在晚上8时完成了《秦德纯、松井协定》的签字手续。协定的全文如下:
“一、 第29军代表声明向日军表示道歉,并对责任者给以处分,负责防止今后再惹起类似事件。
“二、 中国军队和丰台驻屯的日军过于接近,容易引起事件。因此,卢沟桥城周围及龙王庙驻军,改由保安队维持治安。
“三、 鉴于本项事件孕育于蓝衣社、共产党及其他抗日各团体的指导,今后要采取措施并彻底取缔。”
这是冀察当局为避免事态扩大而对日军作出的最大的妥协与忍让。但由于日本发动侵华战争的决心已经下定,一般的忍辱求和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使日本停止侵略的。
协定签字后,松井等立即电报天津驻屯军司令部和东京陆军省、参谋本部。日本陆军省接到签字的报告后,于当日半夜公开广播,说:“接到在北平签订了停战协定的报告,鉴于冀察政权已(以)往的态度,不相信其出于诚意,恐将仍以废纸而告终。”这是为其即将发动侵华战争预先制造一个背信毁约的借口而设的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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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
第三部分:“七七”事变和平津作战
日本派兵华北的决策和战争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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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沟桥事变是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开始,也是中国进行全面抗战的开始。
日本关东军得到卢沟桥事变的消息后,于8日晨召开了会议,认为“乘此时机应对冀察给予一击”,即向日军参谋本部报告:“鉴于华北形势,已以独立混成第1、第11旅团主力及航空兵一部作好立即出动的准备”,同时派参谋进关与“中国驻屯军”联系,陈述强硬意见。日本驻朝鲜军司令官小矶国昭得到消息后也向参谋本部作了报告:“鉴于华北事件的爆发,已令第20师团的一部作好随时出动的准备”,主张“利用这一事件实行统治中国的雄图”。在东京,日本陆军省大臣杉山元大将于8日深夜命令京都以西的各师团准备复员的2年兵约4万人延期复员。海军中央部亦迅速命令正在台湾演习的第3舰队返回中国上海原来的防地准备作战。参谋本部第1部第3课作战班大部分人员彻夜待命,于9日晨拟出了《处理华北时局纲要》。其方针是:“力求事件限于平津一带,迅速确保该地区,求其安定。”其要领是:“(一) 以事件不扩大为方针,但中国方面若对我军采取挑衅态度,则增加中国驻屯军必要兵力,将与我敌对的中国军队驱逐出平津地区,以求华北安定。外交交涉亦以此方针为准则。(二) 即使抗日行动波及华中、华南,陆军仍以不出兵为原则,但必要时可在山东方面出兵,目的在于保护侨民和确保我权益。”参谋本部并参考关东军和朝鲜军报告的备战部队情况,提出了一个用兵计划,准备调用关东军2个独立混成旅团、6个航空中队,调用朝鲜军1个师团,再从国内调出了3个师团进入华北。根据情况,必要时向山东方面再派出2个师团。从《纲要》和用兵计划不难看出,“不扩大方针”只不过是个幌子,实际上是扩大卢沟桥事件,以实现其早已定下的首先占领华北的既定战略方针。
第3课将此方案和陆军省军务、军事两课进行研究,取得了一致的意见。10日上午,将意见正式送交陆军省。陆军省次官梅津美治郎中将的意见是:“对其本意不是不同意,但是现在立即动员派遣3个师团容易引起国际关系的恶化。而且华北形势尚未判明,所以可先急派关东军2个旅团,再由朝鲜军临时编成1个师团派出去。然后看看形势再决定,是否较好。”原则上按参谋本部的计划定了下来。
当时日本政府采取不扩大的方针,而陆军则已计划向华北派兵。这反映了日本统治机构中的矛盾。当时竭力主张不扩大战争的中心人物是参谋本部第1部(作战部)部长石原莞尔少将。他之所以主张不扩大,是因为他对苏联的动向极为关心。他和属下的第2课课长河边觉郎、第3课负责对苏作战计划的主要负责人井本参谋等人当时认为: 日军倾全力对苏,其兵力也是不足的;若以很大兵力对华作战,则影响对苏的战争准备。而竭力主张对华作战的人则认为,目前苏联对日参战的可能性不大;认为对华只需一击,中国就会屈服,甚至对华战争只要两个多月就可以使中国屈服。主张对中国扩大侵略的人占多数。但是,不论是主张扩大和主张不扩大,以武力吞并中国、变中国为日本殖民地的方针是日本的既定国策,两派都是一致的。出现的分歧,只不过是发动战争的时机与手段不同而已。
日军参谋本部派兵华北的意见经首相近卫批准,于11日召开内阁会议讨论。在内阁会议召开之前,于11日11时30分到14时,在永田町首相官邸首先召开了由首相、外相、陆相、海相和藏相参加的五相会议。全体一致赞同。
下午3时20分,日本内阁召开全体会议。五相会议的决定在内阁会议上都获得通过,并根据内阁官房长官风见章的提议,将日军制造的“卢沟桥事件”改为“华北事变”,将向华北“出兵”改为向华北“派兵”。会后,参谋总长载仁亲王和首相近卫于下午4时20分在叶山皇室别邸参见天皇。首相上奏华北派兵事宜,请天皇裁决。海军军令部部长伏见宫也于下午5时15分上奏海军的用兵事宜。天皇均予以批准。下午6时24分发表了《关于向华北派兵的政府声明》。这个声明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诬说“负责华北治安的第29军,于7月7日半夜在卢沟桥附近进行非法射击,由此发端,不得已而与该军发生冲突。”“第29军虽曾答应和平解决,但于7月10日夜再次向我非法攻击,造成我军相当伤亡……对和平谈判并无诚意,终于全面地拒绝在北平进行谈判。”又说:“就帝国和满洲国来说,维持华北的治安,是很迫切的事……政府在本日内阁会议上下了重大决心,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立即增兵华北。”〔4〕11日18时30分,参谋总长向关东军司令官植田谦吉发出“临参命第56号”命令,命令关东军司令官将所辖独立混成第1和第11旅团主力、航空6个中队、高射炮2个中队、铁道第3联队主力和电信、汽车等部队各一部派遣去华北,并令关东军司令官在作战初期,在兵站、交通业务方面向“中国驻屯军”加以援助。接着,参谋总长在19时40分给第20师团下达紧急动员令,同时命令第20师团长川岸文三郎务须迅速到达华北,归“中国驻屯军”司令官指挥。在此之前的晨4时半,天皇已钦定派教育总监部部长香月清司中将为日本“中国驻屯军”司令官,以代替正在病中的田代皖一郎少将。11日晚上,日本首相近卫为统一国内舆论,在自己的官邸召集了贵、众两院议员代表、财界实力人物和新闻界代表开会,阐明了政府的决心,要求各界理解和支持。由于当时舆论界多数主张对中国采取强硬态度,因此日本政府的声明很容易获得了大家的赞同。
在此同时,日本海军军令部和海军省经协商后也作出了相应的战争准备,并与参谋本部达成《陆、海军关于在华北作战的协定》。《协定》中的“作战指导方针”为:“力求把作战地区限制在平津地方,在华中、华南不行使武力,但在不得已时,应保护在青岛、上海附近的日本侨民。陆海军要协同作战。在执行本协定时,要极力避免干预第三国的事情。”“作战任务”中规定平津地方作战由陆军担任;海军负责运输和护卫,并协助在天津方面的陆军作战。在华中和华南,以海军为主,担任警戒。根据情况发展,“限定在青岛、上海附近,陆、海军以必要的兵力协同担当之”。此外,陆、海军还达成了《关于华北作战的航空协定》,规定华北作战中航空力量主要由陆军担任,海军协助;在华中、华南,航空力量主要由海军担任。海军还强烈要求: 战争波及华中和华南时,陆军派3个师团(最少2个师团)到华中作战。
香月清司接到被任命为“中国驻屯军”司令官的命令后立即到陆相官邸和参谋本部分别接受了陆相和参谋总长的指示,接着又听取了参谋本部各部长的情况介绍,于12日偕新派到“中国驻屯军”的参谋堀毛炮兵中佐、桥本炮兵中佐、营波步兵中佐离开东京乘飞机去天津。他们中途曾在汉城停留,与朝鲜军司令官小矶国昭大将会面。小矶要他们抱强硬态度对付中国。飞机于当日11时半到达天津。这时日本关东军派来的今村均副参谋长和田中隆吉、过政信两个参谋也建议香月对中国采取强硬方针。当日下午2时,香月到达天津“中国驻屯军”司令部,听取了参谋长桥本的汇报,尔后召集军全体参谋开会,讨论驻屯军今后的计划。第二天早晨拟出了《7月13日的中国驻屯军情况判断》,以紧急电向陆相和参谋总长作了报告。其主要内容为: 中国驻屯军“连同第一次所增加兵力(包括第20师团)准备合并使用,必要时一举歼灭第29军”。预定部队的集结位置是: 河边旅团主力在丰台至通县间,其中北平城内和天津步兵各1个大队,并以步兵2个中队和1个小队警备北宁铁路;独立混成第11旅团位于顺义;独立混成第1旅团位于通县;航空队位于天津和通县;第20师团位于天津。即要求中国军队第37师退到河北省南部地区;若其不同意,即行使武力。此外,还准备向冀察政务委员会提出以下7项要求:“(一) 彻底镇压共产党的策动;(二) 罢免排日要人;(三) 撤去驻在冀察的排日的中央系统各机关;(四) 从冀察撤去排日团体,如蓝衣社、CC团等;(五) 取缔排日言论及宣传机关和学生、民众的排日运动;(六) 取缔学校、军队的排日教育;(七) 对北平的警备将来由公安部队负责,城内不得驻屯军队。如不答应以上要求,即要求解散冀察政务委员会和29军撤出冀察。”其部署:“作战时,军以主力先扫荡北平附近,然后根据情况可能进入德州、石家庄一线”;“如确认中央军北上,在要求其撤出河北之同时,准备与之作战”;“军在作战时以一部兵力进入八达岭附近,阻止来自平绥线方面之敌,以有利于军的主力作战”。
日本陆军中央部在13日上午接到了《中国驻屯军的情况判断》,感到必须迅速确定对华处理方针,于是在当晚8时确定了《处理华北事变方针》。这个方针在表面上仍然标榜“局面不扩大”、“现地解决”,但同时又决定:“当中国方面无视现实解决条件而表示没有诚意实行时,或南京政府继续调动中央军北上企图发动攻势时,应采取果断的行动。”这个方针决定后,于当日晚以陆军次官和参谋次长的名义电告“中国驻屯军”。14日,参谋总长又派参谋本部总务部长中岛铁藏少将和陆军省军务课长柴山兼四郎大佐到天津当面向驻屯军说明了《处理华北事变方针》的基本精神。当日,日军参谋总长又从国内抽调7个飞行大队、4个独立飞行中队、2个机场勤务中队和1个野战飞机修配厂,编成“临时航空兵团”,以德川好敏中将担任兵团长,分别部署在山海关、锦州、大连地区。
当日军加紧从东北、朝鲜、本土向华北增兵时,日本“中国驻屯军”、驻华外交官以及特务机关长等仍然采用其一贯伎俩,以谈判等各种手段欺骗冀察当局,以拖延时间、掩护其调动部队。这时,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冀察绥靖公署主任兼第29军军长宋哲元正在天津千方百计地设法与新上任的“中国驻屯军”司令官商谈妥协条件,而“中国驻屯军”却正在紧张地忙于进攻北平、消灭第29军的作战准备。7月15日,日军制订出作战计划,并报告其陆军中央部。计划主要内容为:
其一,方针
一、 军在作战开始时,以突然行动进攻第29军,并将其扫荡至永定河以南。此为第一期。
二、 在上述作战时,力求保护北平侨民。
三、 第二期作战,根据情况,以现有兵力进出至保定、任丘之线,增加兵力后进至石家庄、德州一线,并准备与中央军进行决战。
其二,指导要领
7月20日前兵团集中,并进行第一期作战准备。各部队展开地域为: 独立混成第11旅团主力位于高丽营,一部位
山、山海关地区。
其三,作战指导大纲
(一) 第一期作战,主要在于一举击败北平西部的第37师,将其扫荡至永定河以南。根据情况一并攻击南苑之38师。在此期间,第20师团要随时准备击溃第132师。
(二) 航空兵主力,在战斗开始前集中轰炸好战的第37师所在之西苑、八宝山、北苑、长辛店等地,依情况亦可轰炸南苑。
在第一期作战期间,航空兵要集中力量支援地面部队作战,并击溃前来挑战的中国空军。
(三) 严禁轰炸北平市街及万寿山。
(四) 独立混成第11、第1旅团,由北平西北及以西地区向永定河一线进攻;对北平城不予攻击,根据情况派出适当兵力进行监视。
(五) 中国驻屯旅团主力,集结于丰台附近,按军的命令随时准备攻击八宝山的敌人,以策应第11、第1旅团的作战;配合攻击南苑与保卫丰台物资补给点。
(六) 第20师团主力,以铁路运输至北平以南地区参加北平郊外扫荡,应尽量在永定河南岸遮断第29军的退路,并以适当兵力作好击溃第132师的准备。
(七) 作战开始时,驻屯军以1个步兵大队为军预备队并警备天津;第20师团到达后,派出1个步兵联队作为军预备队。
(八) 有关事项:
第一期作战期间,为对付中央军北上,应随时切断平汉铁路。
为使第29军无法利用铁路撤退,应将车头、车厢集中看管。独立混成第11旅团和第20师团,各派出一部兵力,分别在八达岭和津浦路方面进行警戒,以保障军的侧背不受威胁,并为将来作战创造有利条件。
在这一作战计划中,“中国驻屯军”企图以1个师团、3个旅团及配属的炮兵、坦克兵、航空兵对北平形成包围,尔后进攻城西、城南的第29军。参加进攻第29军的日军各部队的编成情况是:
“中国驻屯军”司令官为香月清司中将,参谋长为桥本群少将。驻屯旅团旅团长为河边正三少将,下辖第1和第2步兵联队,另外1个炮兵联队和战车队、骑兵队。
第20师团,师团长为川岸文三郎中将,下辖第39和第40旅团(每旅团2个步兵联队)、骑兵第28联队、野炮兵第26联队、工兵第20联队。
独立混成第11旅团,旅团长为铃木重康中将,下辖独立步兵第11和第12联队、独立骑兵第11联队,独立野炮兵第11联队、独立山炮兵第12联队及独立工兵及辎重兵各1个中队。
独立混成第1旅团,旅团长为酒井镐次少将,下辖独立步兵第1联队和轻战车、轻装甲车、工兵各1个中队及野炮兵1个大队。
航空兵团,兵团长为德川好敏中将,下辖第1飞行团、集成飞行团(由关东军调来)、第9和第10野战高射炮队等。第1飞行团下辖侦察机、战斗机、轻轰炸机各2个大队,重轰炸机1个大队(每大队2个中队)和4个独立飞行中队;集成飞行团下辖侦察机、战斗机、重轰炸机各2个中队。计侦察机72架、战斗机84架、轻轰炸机36架、重轰炸机30架,作战飞机总计222架。
至7月20日,第一批进入华北的日军均已按照“中国驻屯军”的作战计划到达集结地域:独立混成第11旅团在高丽营及顺义,独立混成第1旅团在怀柔,第20师团一部在天津,主力在唐山、山海关,中国驻屯旅团在丰台,航空兵团分别在天津、承德、山海关机场。只待制造借口、寻找战机以发动进攻。
日本陆军中央部的多数人急于发动战争,陆相杉山元和第一部部长石原莞尔交换意见后于17日提出陆军中央部的意见: 规定以19日为限期,向中国方面提出四点要求:(一) 宋哲元正式道歉;(二) 处罚责任者,罢免第37师师长冯治安;(三) 撤退八宝山附近的部队;(四) 在7月11日所提条件上由宋哲元签字。如在19日前中国方面不予履行,即对第29军发动攻击。同时下令动员国内部队,立即派往华北。在限期满后,即便第29军愿意履行所提条件,也要使该军退出永定河右岸地区。并向南京政府提出: 中央军恢复旧态势,停止对日挑衅行动,并不得妨碍日军与第29军就地解决。其所以规定19日为限,是估计到这时“中国驻屯军”已调整完毕,完成了战役部署。
17日上午11时,在首相官邸召开了外、陆、海、藏、内五相会议。首相因病没有参加。会议上杉山元提出了陆军中央部的意见。经讨论,通过了杉山元的提案。18日,日军参谋本部作战课作出《第二次动员的准备》。主要内容为:“(一) 目的。平定平津地方进攻华北的中国军队。作战尽量限制在华北。然而由于情况变化,可能转向对华全面作战。极力避免在华中、华南使用兵力。(二) 动员集中。决心在19、20日之间动员以国内三个师团为基干的兵力于华北集中。预计于8月下旬集中完了。(三) 作战。待集中完了后,一举击溃中国军队,并占领保定、独流镇以北,暂不考虑山东作战。根据情况派遣一部兵力到青岛、上海。(四) 其他。对苏要严加警戒,但现在尚未下决心为此而向满洲增兵。对绥远方面,目前尚未考虑派兵。对这一方面,以特别飞行队进行监视即可。”日军参谋本部负责战争指导的第2课也研究了战争扩大后的处理方针。其主要内容为:预定在2个月内消灭或击溃第29军;如发展为全面战争,预定在三四个月内消灭中国中央政权。同时也考虑到陷入持久战(1年以上)的可能。
日本政府和军部的以上这些决定,表明了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决心,即使中国方面再让步、再妥协,也改变不了日本侵略中国的根本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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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七七”事变和平津作战
中国的抗战准备与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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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估计卢沟桥事变系日军预谋行动,判断日本有扩大侵略的可能,因而一方面以为在华北有利益的各国不会坐视不理,企图通过外交活动加以和平解决;另一方面电令第29军军长宋哲元采用“不屈服,不扩大”方针,就地抵抗,在这两种途径下进行抗战的准备及部署。
7月9日,蒋介石令第26路军孙连仲部2个师和第40军庞炳勋部、第84师高桂滋部开赴石家庄、保定一带应援;同时把派兵北上的决定电告第29军及正在乐陵老家的宋哲元,并要求其“速回保定指挥”。宋哲元没有遵命离乡,当日回电蒋介石:“此间战事业于今晨停息”,“华北部队守土有责,自当努力应付当前现况。职决遵照钧座‘不丧地、不失土’之意旨,誓与周旋。”宋哲元意在以谈判求得和平解决。10日,蒋介石再电告宋哲元:“守土应具决死决战之决心与积极准备之精神应付。至谈判,尤须防其奸狡之惯伎,务期不丧丝毫主权为原则。”同时又电令其“务望在此期间,从速构筑预定之国防线工事,星夜赶筑。如限完成为要。”
9日,蒋介石还电令在四川的何应钦即回南京;并致电徐永昌、程潜及训练总监唐生智,说倭寇挑衅,无论其用意如何,我军应准备全体动员。同时向全国各行营、绥署及各省市发出一封密电:“日寇挑衅,齐日(8日)与吾29军部队相持于宛平附近,当今通饬一体戒备,准备抗战,并调26路两师、第40军、第85师各部迅速开保、石,以备应援。另令第21、25两师继续开拔各在案。顷据报,双方撤兵,听候谈判。但日人诡诈,用意莫测。我全国各地方、各部队仍应切实准备,勿稍疏懈,以防万一,是为至要。”这实际上是对全国、全军的动员令,可见国民政府虽然仍未完全放弃和平解决的意图,但基本上已定下了抵抗日本武装侵略的决心。
何应钦于7月10日返回南京,主持抗日军事的日常工作。从7月11日起,每天21时在其官邸召开军事汇报会议。除军政部、参谋本部、训练总监部、军事参议院、航空委员会及海军司令部的领导外,各有关司、署、厅、室及兵监的负责人也参加会议。举凡有关抗战的准备、动员、部署以及后勤供应等问题,均在此讨论,重大问题报蒋介石决定,一般问题由会议作出决定,报蒋介石批准执行。
经国民党中央两次电催,宋哲元方于11日离开乐陵;但宋作为华北最高军政长官,并未返回华北军政中心的北平或中央指令其开设指挥部的保定去筹划战备、指挥作战,而是去了天津,希图与日驻屯军司令官香月清司进行求和的接触。
何应钦得知宋哲元停留天津、无意回北平或赴保定,于12日晚以特急电催宋到保定指挥。电文说:“卢事日趋严重,津市遍布日军, 兄在津万分危险,务祈即刻秘密赴保,坐镇主持,无任盼祷。”与此同时,蒋介石对位于陕西、河南、湖北、安徽、江苏的中央直属部队发布了正式动员令,命令以上地区的部队向以郑州为中心的陇海、平汉铁路沿线集结,同时命令山东省主席韩复榘担任津浦北线的防卫任务。又命令平汉、陇海、津浦三铁路局集结军用列车,并命令汽船公司将船舶回航到指定地点。
蒋介石得知宋哲元滞留天津一心与日军谈判求和而毫无抗战准备,于13日致电宋哲元:“卢案必不能和平解决。无论我方允其任何条件,而对方的目的,则以冀察为不驻兵区域与区内组织用人皆得其同意,造成第二冀东。若不做到此步,则彼必得寸进尺,决无已时。中正已决心运用全力抗战,宁为玉碎,毋为瓦全,以保我国家和个人之人格。”并要求其“与中央共同一致,无论和战,万勿单独进行”。但宋哲元并未按政府的指示奉行,他派张自忠等往见香月清司,转达自己的态度:“哲元从现在起留在天津,悉遵从军司令官的一切指导。”而且于13日夜下达命令: 从14日起,北宁铁路列车正常运行,解除北平戒严,释放被捕日人,严禁与日人摩擦。并将此命令向日军通报。14日,宋致电何应钦:“因兵力大部在平津附近,且平津地当冲要,故先到津部署,俟稍有头绪,即行赴保。”实际上拒绝了中央令其先到保定指挥部队作抗战准备的命令,继续留津与日军进行妥协谈判。但香月清司对谈判并不积极,拒绝与宋哲元会见,仅派出1名少佐参谋于14日夜会见宋哲元,要宋哲元承认原拟就的《情况判断》中的7条要求。宋哲元原则上接受了日军的要求,仅请暂缓实行。宋又即派张自忠等作为自己的代表,访日军参谋长桥本,要求谈判。谈判的结果是: 处罚当时卢沟桥的营长,由秦德纯代表宋哲元向日军道歉,调走第37师,由第38师接替北平城防,允诺立即撤兵和取缔一切抗日活动。由于日军已经决定以武力占领平津,谈判的条件未能满足其要求,所以日本军方未予批准,仍加紧进行进攻部署。
在宋哲元滞留天津与日军进行妥协谈判的时候,何应钦曾不断地将政府所得日本国内动员和调兵华北的情况通报宋哲元,并提请宋在对日交涉中注意,指出日军的和谈是缓兵之计,待兵力集中后即会对第29军发动进攻。同时,蒋介石对宋在军事上给予应有的支持。7月14日,蒋指示何应钦抽调高射炮兵6个连运往保定,运送子弹200万发给第29军。17日,蒋令商震所部4个团赴石家庄集中待命,令第26路军、第40军统归宋指挥。正在保定的参谋次长熊斌除派杨宣诚处长赴天津,又派高参方贤等先后赴津与宋联系,并敦促宋到保定指挥。15日下午6时,何应钦急电宋哲元: 日军正在集中,企图包围南苑,当地情况虽有缓和,重开谈判,但这是“日人效‘一?二八’故事,先行缓兵,俟援军到达,即不顾信义,希图将我29军一网打尽。形势显然,最为可虑。望即确实注意,计划应付为祷。”宋显然对此不以为然。他在16日中午给何的回电中说:“兹奉电令各节,倘不幸而真成事实,则是现在已陷绝境,应请中央作第二步准备,以待非常之变也。”16日晚11时,蒋介石于庐山又密电宋哲元和秦德纯,指出:“连日对方盛传兄等已与日方签订协定,内容大致为(一)道歉,(二) 惩凶,(三) 卢沟桥区驻兵,(四) 防共及取缔排日等项,此时协定条款殆已遍传欧美。综观现在情势,日方决以全力威胁地方签订此约为第一目的。但日方所欲者,若仅止于所传数点,则其大动干戈可为毫无意识。推其用意,签订协定为第一步,俟大军到集后,再提政治条件,其严酷恐将甚于去年之所谓‘四原则’‘八要领’。观于日外次崛内告我杨代办‘已签地方协定为局部解决之基础’一语,并足证明,此基础之外另有文章也。务希兄等特别注意于此,今事决非如此已了。只要吾兄等能坚持到底,则成败利钝,中正愿独负其责也。”
何应钦惟恐冀察当局为“保住地盘”而昧于大势,于17日再次致电宋哲元、张自忠、秦德纯、冯治安、张樾亭,告知日军在国内已动员及出动之部队已有5个师团之众,“调兵遣将,未稍停止。而关东军陆续输送至天津者,截至删日(15日)止,已20列车,当已在1个师团左右,并有数千人沿平津公路及津保公路前进中。其在卢沟桥正面者千余人,正构筑工事及建飞机场。窥其用意,显系对北平及南苑取包围形势。而近日则派小参谋数人与我方谈判和平,希图缓兵,以牵制我方,使不作军事准备,一俟到达平郊、部队较我29军占优势时,即开始攻占北平,先消灭我29军。此项诡计,最为可虑。‘一?二八’之役,可作前车。兄等近日似均陷于政治谈判之圈套,而对军事准备颇现疏懈,如果能在不损失领土主权之原则下和平解决,固所深愿,弟恐谈判未成,大兵入关,迩时(那时)在强力压迫之下,和、战皆陷于绝境,不得不作城下之盟,则将噬脐无及。望兄一面不放弃和平,一面应暗作军事准备,尤其防止敌军袭击北平及南苑,更须妥定计划。弟意宜以北平城、南苑及宛平为三据点,将兵力集结,构筑工事,作持久抵抗之准备。如日军开始包围攻击时,我保定、沧州之部队及在任丘之赵师同时北上应援。庶平、津可保,敌计不逞,如何?”中央如此警告,宋哲元竟仍不为所动,未做任何抵抗的军事准备。
中国政府外交部就卢沟桥事变问题曾多次与日本驻华使节谈判,并以公函正式告知日本:“无论现地已经达成之协定,还是将来成立之任何谅解和协定,只有经过中央认可后才能生效。”期望由两国政府直接交涉,以争取在“不丧权、不失土”条件下和平解决。但日本以“解决卢沟桥事件完全是华北地方当局的职权”为由,予以拒绝。
由于中日直接外交未取得任何成效,蒋介石试图通过第三国和国际外交活动阻止日本侵略。16日向《九国公约》签字国发出备忘录,希望国际主持公道,但没有任何结果。在此情况下,蒋介石于7月17日在庐山谈话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的主要内容为:
中国正在外求和平内求统一的时候,突然发生了卢沟桥事变,不但我举国民众悲愤不置,世界舆论也都异常震惊,此事发展结果,不仅是中国存亡的问题,而将是世界人类祸福所系。
……
第一,中华民族本是酷爱和平,国民政府的外交政策,向来主张对内求自存,对外求共存……前年五全大会,本人外交报告所谓“和平未到根本绝望时期,绝不放弃和平,牺牲未到最后关头,决不轻言牺牲”……如果临到最后关头,便只有拼全民族的生命,以求国家的生存……最后关头一到,我们只有牺牲到底,抗战到底……
第二,这次卢沟桥事件发生以后,或有人以为是偶然突发的,但1月来对方舆论或外交上直接间接的表示,都使我们觉到事变发生的征兆……现在冲突地点已到了北平门口的卢沟桥,如果卢沟桥可以受人压迫强占,那末我们五百年故都,北方政治文化的中心与军事重镇的北平,就要变成沈阳第二。今日的北平若果变成昔日的沈阳,今日的冀察,亦将成为昔日的东四省。北平若可变成沈阳,南京又何尝不可变成北平! 所以卢沟桥事件的推演,是关系中国国家整个的问题。此事能否结束,就是最后关头的境界。
第三,万一真到了无可避免的最后关头,我们当然只有牺牲,只有抗战,但我们的态度只是应战,而不是求战……至于战争既开之后,则因为我们是弱国,再没有妥协的机会,如果放弃尺寸土地与主权,便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那时便只有拼民族的生命,求我们最后的胜利。
第四,卢沟桥事件能否不扩大为中日战争,全系日本政府的态度……在和平根本绝望之前一秒钟,我们还是希望和平的,希望由和平的外交方法求得卢事的解决。但是我们的立场有极明显的四点: (一) 任何解决,不得侵害中国主权与领土之完整;(二) 冀察行政组织,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变;(三) 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换;(四) 第29军现在所驻地区,不能受任何约束。这四点立场是弱国外交最低限度……对于我们这最低限度之立场,应该不至于漠视。总之,政府对卢沟桥事件,已确定始终一贯的方针和立场,且必以全力固守这个立场。我们希望和平而不求苟安,准备应战,而决不求战。我们知道全国应战以后之局势,就只有牺牲到底,无丝毫侥幸求免之理。如果战端一开,那就是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
蒋介石的讲话,表明了准备全面抗战的方针,受到全国人民的欢迎。
蒋介石在庐山发表决心抗战讲话的当晚,张自忠代表宋哲元向日参谋长桥本群提出: 7月18日由宋哲元道歉;二三日内处分责任者营长;对将来的保证,待宋回到北平后实行;北平市内由宋哲元的直属卫队驻扎。以上各项除罢免排日要人外都写入文件。这已实际上完全满足了日方的要求。18日下午1时,宋哲元偕张自忠向日司令官香月道歉。19日晨7时30分,宋留张自忠在天津,率其他军政首脑乘日军准备的专车离津回平。就在19日这一天,卢沟桥前线的日军又向中国守军发动炮火袭击。守军也发射迫击炮还击。日本“中国驻屯军”司令部借此发表声明:“从20日午夜以后,驻屯军将采取自由行动。”在天津的张自忠听到这一声明后,立即访问日军参谋长桥本,于是在当夜11时,张自忠和桥本又签订了一个《停战协定第三项誓文》的秘密条款。其内容是:“(一) 彻底弹压共产党的策动;(二) 对双方合作不适宜的职员,由冀察方面主动予以罢免;(三) 在冀察范围内,由其他各方面设置的机关中有排日色彩的职员,予以取缔;(四) 撤去在冀察的蓝衣社、CC团等排日团体;(五) 取缔排日言论及排日的宣传机关,以及学生、群众的排日运动;(六) 取缔冀察所属各部队、各学校的排日教育及排日运动。又,撤去在北平城内的37师,由冀察主动实行之。”在北平,宋哲元屈从日军的要求,于20日晨5时,命令在北平附近的第37师于当日开始在西苑集结,并于21日集结完毕,准备向保定地区撤退;为掩护第37师集结,令冀北保安部队一部位于八宝山附近,待第37师集结完毕后,该保安部队于22日撤退。下午3时,日本特务机关长松井、驻屯军参谋和知、副武官今井访问了宋哲元。宋向他们保证阻止中央军北上部队前进,让中央军停留在保定以南。他们还商谈了第37师撤退以后遗防由第132师接替等问题,并发表通电,谢绝全国各地和海外侨胞的劳军捐款。宋、张采取的是与国民党中央、与全国人民和第29军广大官兵愿望完全背道而驰的妥协退让方针。
7月21日、22日,日军连续炮击和进攻宛平城,团长吉星文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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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
第三部分:“七七”事变和平津作战
全中国人民团结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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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无端挑衅和步步进逼激起了全中国人民的无比愤慨,国民政府和蒋介石转为决心抗战,获得了全中国人民的热情拥护。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推动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初步形成,使中华民族在抗战的前提下团结起来。
这首先表现在武装力量的团结上。卢沟桥事变爆发的第二天,中国共产党除发表了抗日通电外,中国红军将领毛泽东、朱德、彭德怀、贺龙、林彪、徐向前也联名致电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日寇进攻卢沟桥,实施其武装攫取华北之既定步骤,闻讯之下,悲愤莫名!平津为华北重镇,万不容再有疏失。敬恳严令29军,奋勇抵抗,并本三中全会御侮抗战之旨,实行全国总动员,保卫平津,保卫华北,规复失地。红军将士,咸愿在委员长领导之下,为国效命,与敌周旋,以达保土卫国之目的。”13日,国民党西安行营通过正在西安的叶剑英了解红军调出参加对日作战的问题。叶报告中共中央后,立即得到中央肯定的答复:“(一) 蒋委员长及政府决心抗日,我们竭诚拥护,愿在委员长指挥下努力杀敌。(二) 红军主力准备随时调动抗日,并已下令各军十天内准备完毕,待命出动。(三) 同意担任平绥线作战任务,并愿以一部深入敌后方打击敌人。(四) 惟红军特长在运动战,防守非其所长,最好能与善于防守之友军配合作战,更能顺利的完成国家所给予的使命。”西安行营立即将中共中央同意红军立即参加对日作战的答复报告何应钦,并于16日下午转报在庐山的蒋介石。7月15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将《国共合作宣言》交付国民党。在主张在团结抗日及实行民主政治的主旨下,中共中央主动提出“取消红军名义及番号,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受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之统辖,并待命出动,担任抗日前线之职责”。
16日,四川的刘湘、潘文华等将领以为“在此国难当前,正我辈捍卫国家、报效领袖之时”,因此“通电各省,主张于委座整个计划之下,同德一心,共同御侮”,将四川部队,按照军委会的“整军方案,赶速改编,以期适于抗敌之用。十师之数,决当遵办,川省应负责任,不惟不敢迟误,且思竭尽力多所贡献。”21日,广西的李宗仁、白崇禧亦致电军事委员会:“宗仁等欣聆国策已决,誓本血忱,统率全体将士及广西1300万民众,拥护委座抗战主张,任何牺牲,在所不惜。”同时表示按军委会整军方案,将广西部队“立刻编成40个团,开赴前线”,并“决定将广西数年来惨淡经营而颇具规模的兵工厂,悉数移交中央统筹办理”。此外,山西阎锡山、青海马鸿逵、云南龙云等雄据一方的将领也都纷纷表态,拥护政府抗日。至于身在前线的第29军,除极少数将领因对日本的侵略野心判断错误又怀有保住既得地盘的私心、暂时主张妥协退让外,秦德纯、冯治安、何基沣、张克侠等大多数将领和全体中下级军官及士兵的抗日士气均极高涨。他们在长城抗战中,曾在喜峰口痛击日军,被誉为民族英雄。这时,目睹日军的野蛮侵略行径,更是坚决拥护抗战。中国的武装力量,在大敌当前的形势下,为了共同抗日,达到了自民国以来空前的团结与统一。
全国人民在强敌入侵的情况下,也纷纷要求政府出兵抗日,情绪激昂。各地、各界人民团体要求政府派军抗敌的申请电报纷纷到达南京。在18日这一天之内就有广西省教育局、广西省学联、南开大学学生会、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安徽省记者公会、芝加哥华侨抗敌救国会、甘肃拉卜楞保安司令、河北省保定院校馆联合会、昆明市商会、江苏省合作社、陇海铁道公会等团体发出电报;19日一天内,国民政府收到国内外19个团体要求政府抗日的电报。各地报刊都纷纷发表抗日救亡的言论,要求并拥护政府立即对日抗战。国内外群众团体在原有组织的基础上重新组织了大量后援会、慰问团、救护团、援助抗战将士委员会、抵敌会等,展开援助前方抗日的各种活动。各文化界还组织抗日宣传队进行抗日宣传工作。
卢沟桥的炮声燃起了抗日的烽火。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迫使中国人民团结抗日,也促使中华民族觉醒,中国开始走上民族复兴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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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
第三部分:“七七”事变和平津作战
双方的作战准备及作战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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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在加紧准备抗战的同时,没有放弃谋求和平解决中日冲突。7月21日至26日间,蒋介石分别会见了英、美、德、法驻华大使,企图通过外交活动阻止日本侵华,但毫无结果。
宋哲元返回北平之后发现自己虽然一再妥协退让,而日军仍然步步进逼,了解到第29军广大官兵和北平各界人士、青年学生的抗日呼声与支援第29军的积极行动。23日晚,参谋次长熊斌从保定到达北平,向宋哲元传达政府的抗战意图。24日,蒋介石致电熊斌,并转宋哲元,指出:日军从22日起,其机械化部队向华北输送,预料一星期内必有大规模行动,务望时刻防备。宋在这种情况下开始考虑抗战,但深感作战准备不足,因此一方面令第37师停止撤退,令第132师在永定河以南集结,令该师独立第27旅进入北平担任城防;另一方面电请蒋介石将北上各部暂时稍微后退,以便争取时间完成战备。但为时已晚。日本从东北及朝鲜进入华北的部队已于7月20日前后到达预定的进攻出发地。香月清司决定首先肃清北宁铁路天津到北平间驻守重要车站的中国军队。日军于7月25日借口修理电线,向廊坊中国驻军发动进攻,并占领廊坊车站。
廊坊车站是天津、北平之间的一个大站,第29军第38师第113旅旅部率第226团(欠第2营、第3营的第12连)驻守在这里。卢沟桥事变发生以后,该团构筑了简单的防御工事,街道以麻袋填土堵塞,房顶垒起各种掩体。
7月25日下午,日军1个中队乘火车到达廊房,占据车站,并至站外构筑作战工事。驻军加以制止与警告,但日军置之不理,因而双方发生武装冲突。日军受到中国军队的猛烈打击,伤亡严重。日本“中国驻屯军”当即令第20师团第77联队增援廊坊日军,又于26日凌晨3时30分令第20师团向天津前进,同时令驻屯步兵旅团第2联队第2大队乘火车到北平,途经廊坊时参加战斗。
26日拂晓,日军以飞机27架次轮番轰炸廊坊守军的兵营。日军增援部队于上午8时到达廊坊,立即在飞机的支援下向守军发起攻击。守军第226团第3营与日军展开顽强战斗。至12时,该营向东转移,廊坊被日军完全占领,因而平津之间的交通被切断。
廊坊战斗后,香月清司于26日11时向参谋本部申请行使武力。参谋本部第1部即通知“中国驻屯军”参谋长:“要坚决予以攻击,上奏等一切责任由参谋本部承担。”接着又指示:“中国驻屯军司令官应废除临命第四号,在必要时得以行使武力。”并命令临时航空兵团归“中国驻屯军”直辖。
26日下午,香月清司向第29军发出最后通牒(由日军特务机关长松井面交秦德纯代收)。通牒中要求:“首先应速将部署在卢沟桥、八宝山方面的第37师,于明日中午前撤退到长辛店附近;又北平城内的第37师,由北平城内撤出,和驻西苑的37师部队一起,先经过平汉线以北地区,于本月28日中午前,转移到永定河以西地区,然后再陆续开始将上述部队送往保定方面。倘若不按上述方案执行……我军不得已只好采取单独行动。”
日军向第29军送出最后通牒之后不久,从天津乘火车到达丰台的步兵第2联队第2大队分乘26辆卡车,从丰台向北平城内开进。下午7时,该部日军乘汽车强行进入广安门。广安门守军第29军刘汝珍团的1个连立刻开火阻止,于是两军发生战斗。日军一部已入城,一部被阻于城外。晚10时左右战斗停止下来。27日凌晨2时,已入城的日军按照第29军指定的路线到达东交民巷日本公使馆,未入城的日军退到丰台。
廊坊、广安门战斗发生以后,宋哲元这才感到日军大举进攻的时刻即将来临,于是于26日下午4时和当日晚间两次电报何应钦转呈蒋介石,报告日军给第29军的最后通牒和平津地区的局势,并求政府援助。蒋介石于26日下午9时回复宋哲元:“甲、北京城防立即准备开战,切勿疏失。乙、宛平城防立即恢复戒备。此地点重要,应死守勿失。丙、兄本人立即到保定指挥,切勿再在北平停留片刻。丁、决心大战,照中(正)昨电对沧保与沧石各线从速部署。”27日,蒋介石再次致电宋哲元:“请兄静镇谨守,稳打三日,则倭氛受挫,我军乃易为力。务望严令各部,加深壕沟,固守勿退。中央必星夜兼程,全力增援也。”
廊坊及广安门战斗后,日本决定增加兵力,扩大战争。日参谋总长和陆军大臣于27日晨协商后决心动员国内3个师团,并对第20师团和其他部队进行第二次动员。8时40分,日本内阁在首相官邸召开紧急会议,同意陆军实行动员。9时30分,陆相杉山元上奏天皇批准,于11时50分下令动员。日本陆军第二次紧急动员计划在10天至两周内完成,并决定从8月1日开始输送国内部队至侵华前线。动员的人数约20.9万人,配马5.4万匹。增援华北的有第5、第6和第10师团。还预定将第11师团派往青岛、第3师团派往上海。
7月27日,日军参谋总长载仁亲王命令:“中国驻屯军除现有任务外,应负责讨伐平津地区的中国军队,安定平津地区各重要地方。”接着又下达派遣第5、第6、第10师团等前往华北的命令。28日,参谋总长就华北作战问题给“中国驻屯军”发出指示。其要点是:(一) 陆、海军配合问题,按陆、海军协定另册摘要行事;(二) 军的作战地区(航空兵除外)大概定于保定、独流镇一线以北,适当可使用催泪弹;(三) 第10师团为基干的部队,约于8月15日至18日前后在北塘及塘沽附近登陆。
7月29日,日军参谋本部制定了《对华作战计划大纲》,决定把战争扩大到华北地区之外。其要点是:
一、 作战方针:击溃平津地区的中国军队,设法使该地区安定下来。作战地区,大概限定于独流镇之线以北。根据情况,以一部兵力在青岛及上海附近作战。
二、 兵团的兵力编制及任务:(一) 平津地区以中国驻屯军约4个师团为基干,击溃平津地方的中国军队。(二) 青岛附近大概以1个师团为基干,占领青岛附近,以保护侨民为主旨。
三、 指导作战要点:(一) 以中国驻屯军进行作战。在平津地区,特别是在以上作战地区,对中国军队尽力加以沉重打击。(二) 在情况不得已时,对青岛及上海附近进行作战。(三) 由于战况的演变,特别是由于和第三国的关系,应以最低限度的兵力占领平津地区,并策划持久占领。
四、 对第三国,应严密警戒,逐步动员必要的兵力,派到满洲。
五、 另外以5个师团归中央直辖,可以适应形势变化,作好准备。
日本海军在陆军决定向华北派遣国内师团的同时,也于27日作出《省部关于处理时局及准备的协议》。协议指出:“鉴于今后形势有很大可能导向对华全面作战,因此海军必须进行对华全面作战的准备。”“当前用兵是以解决华北问题必要的兵力为限,而海军为加速完成上述目的,应该对华北方面予以分内的协助,护卫输送船只,保护在中国各地的权益及侨民。但对华全面作战和保护青岛及上海,也应完成必要的准备。”28日,军令部总长博恭王发出命令:“联合舰队司令长官派遣第二舰队协助陆军保护在华北方面的日本臣民和权益,并协助第三舰队。”
至此,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发动全面战争已经做好充分的准备。这时,中国方面也在进行着对付日军进攻的准备。7月27日8时30分,蒋介石决定了华北地区防御战的计划。其部署是:
(一) 我军应仍照原定计划在沧保、沧石二线上集中构成阵地,期在此线上与敌作整齐之战斗。
(二) 中央军以援助平津、期与敌在永定河地区作战之目的,先以主力集结于沧州、保定之线。第29军应固守北平、卢沟桥、长辛店、涿县之线,与保定方面保持确切连络。
(三) 令孙连仲部第26路军即向永定河地区前进。该路军之行动此后归宋主任哲元指挥。所遗保定、任丘、河间、献县防地,已令万福麟第53军接防(当日上午11时30分河间、献县另令曾万钟部接防)。
(四) 令万福麟部第53军即推进于保定、任丘之线,接26路军防地,在该线上构筑阵地。
宋哲元在了解了当前形势,知道中央已“决心大战”,特别是经过廊房、广安门战斗及收到日军的最后通牒后,方仓促组织抗战。他在16日制订的防守北平地区“作战预先号令”的基础上,于7月28日向所属各部队下达了作战命令。其主要内容为:
(一) 作战方针:为确保北平、天津两市及其附近地区,对敌实施持久防御,伺机再转为攻势,以夺取战争的最后胜利。
(二) 兵力部署:将全军分为三路:第一路军防守北平地区。以第132师、38师之113旅及军特务旅为右地区部队;以冀北保安队之2个旅及独立第39旅为左地区部队;以37师之111旅、独立第27旅、38师特务团及北平保安队为城防部队;以骑兵第9师(欠第1旅)为机动部队;以37师(欠111旅)、独立第25旅、骑兵第9师之第1旅、冀北保安1旅之第1团及河北省保安队为总预备队。
第二路军防守天津地区,下辖第38师之112旅、114旅、独立第26旅及天津保安队。
第三路军防守察哈尔省,下辖第143师、独立第29旅、独立第40旅、独立骑兵第13旅及察哈尔省保安队。
(三) 任务区分:第一路军之右地区部队,在北平永定门(不含)、大红门、南苑兵营、团河、黄村、庞各庄之线占领要点,构筑阵地进行防御。情况许可时,适时调整部署,集中兵力实施出击,将来犯之敌消灭于阵地之前;为确保南苑兵营,在西红门、新宫小红门及旧宫村配置一定兵力;驻南苑兵营之部队为右地区之预备队,随时准备策应各部队;另外第113旅(欠225团)防守安次及武清县城,破坏敌军交通线,并对敌实施牵制性袭扰。
左地区部队,在北平城东北角(不含)、北苑、沙河镇、昌平车站之线占领要点,构筑阵地进行防御;控制适当之机动兵力,随时准备实施出击,与防守要点之部队协同消灭进攻之敌。
城防部队,按城防计划依托既设工事,坚守城垣,将进攻之敌消灭于城外,同时消灭城内日军。
骑兵部队,在地区守备部队前方积极活动,对当面之敌实施突袭,以利于防御部队之作战,并破坏敌后方交通线及进行牵制性袭扰。
总预备队,派出一部兵力,密切监视卢沟桥附近之敌,相机出击,将其击歼,严防敌人由各要点间隙渗入至西郊地区。
第二路军,在驻天津市部队掩护下,迅速进入市区,构筑工事,组织坚守;派出一部兵力对大沽、塘沽警戒。
第三路军,与第一路军保持密切联系,派出一部兵力据守南口,与沙河镇友军协同,消灭侵入昌平之敌。
(四) 作战方法:1. 除防守北平、天津市区部队外,其他部队应采用游击战法,集中兵力,各个消灭孤立之敌。2. 在敌机械化部队经过的道路上,埋设地雷或挖掘陷阱,并设便衣伏兵,实施突然袭击。3. 当友军遭敌攻击时,必须主动支援,向进攻之敌的侧背实施奇袭。
宋哲元的这一作战命令刚刚下达至北平地区各师,部队尚未来得及行动,日军便开始发动了对北平的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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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七七”事变和平津作战
北平、天津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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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晚广安门战斗刚刚停止,日本“中国驻屯军”便于当晚10时20分下达了攻击中国第29军的作战命令。命令的要点如下:
(一) 日军于7月27日正午开始攻击。
(二) 在廊坊及天津的第20师团主力在团河村(北平南约15公里)附近集结,与位于马驹桥(北平东南约15公里)的一部协同进攻南苑。
(三) 中国驻屯步兵旅团主力从丰台向南苑兵营北端方向进攻,在通州的该旅团步兵第2联队向南苑东北端方向进攻,至11时进入北平—马驹桥一线,听候旅团长指挥。
(四) 北平警备队保护北平侨民。
(五) 独立混成第11旅团(在高丽营)从卫窑(北平北约16公里)附近攻占西苑,然后进至永定河一线。
(六) 独立混成第1旅团(在顺义)从沙河镇方向向永定河一线攻击。
(七) 军预备队(第20师团的步兵3个大队)位于天津。
(八) 集成飞行团主力拂晓攻击西苑兵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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