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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

_2 吴思(当代)
望。
冤大头是贪官污吏的温床。在冤大头们低眉顺眼的培育下,贪官污吏的风险很
小,麻烦很少,收益却特别高,因此想挤进来的人也特别多,他们的队伍迅速壮大。
但是最终会遇到一个问题。就好像狼群在羊群的养育下迅速扩大一样,大到一定的
程度,羊群生长繁殖的速度就供不上人家吃了,羊群要被吃得缩小以致消亡了。这
时候,狼的末日也就不远了。这竟是双输的结局。
其实,中国历代老狼的经验很丰富,完全明白这个道理。那些为天子牧民或者
叫牧羊的肉食者,都知道羊是狼生存的根本--简称"民本"。大家都懂得爱护羊群的
重要意义。奈何抵抗不住眼前绵羊的诱惑,也抵抗不住生育狼崽子的诱惑。这也是
有道理的:我不吃,别的狼照样吃;我不生,别的狼照样生。个体狼的利益与狼群
的集体利益未必一致。如果我的节制不能导致别人的节制,我的自我约束对羊群来
说就没有任何意义,徒然减少自己的份额而已。在老狼忍不住饕餮的时候,我可以
听到一声叹息:它们要是变成刺猬,俺们不就变成清官了么?
注:
(1) :《皇明经世文编》卷一百九十一,汪应轸:《恤民隐均偏累以安根本重
地疏》
(2):参见民国《眉山县志》卷十一,人物志,第68页;卷九,职官志,第24-
25页。转引自《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上,第593页。
(3):参见民国《荣县志》,食货第七,第5-8页。转引自《清代四川财政史料》
上,第5-91页。
(4):《清史稿》卷三百五十六,列传一四三,洪亮吉。
第四篇 公平是有等级的
道光十九年(1839年),山西巡抚(省府一把手)申启贤到雁北一带视察工作。
路过代州(今代县),当地一些里正(类似村长)和绅耆(类似老知识分子或退休
老干部) 拦住轿子告状,反映驿站在征收号草中的问题。(1)拦大官的轿子和敲
登闻鼓告状一样,都是很叫官员反感的行为,所告事实如有出入,按规定就要打八
十板子,这是足以要老头们的性命的责罚。韩愈说“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让这
些老头和村干部感到不公平,非要鸣一声不可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清朝的驿站近似现在的邮政局,号草就是驿站马匹食用的草料。这些草料由本
县百姓分摊,按期交纳。那些老人和村长控诉说,驿站收号草有两条不公平,一是
大秤不准,经常七八十斤号草上秤而秤不起花;二是必须向收号草的驿书和家人交
纳使费,不然他们就不肯收。
第一条无须解释了。第二条,用当代语言来说,就是非得再掏一笔辛苦费,才
能请动驿书和“家人”的大驾,麻烦他们收你的号草。驿书近似现在的县邮政局领
导,“家人”则是县令的私人亲信,近似生活秘书。《大清会典》规定,驿站的财
政费用由当地州县政府提供,州县官员派亲信来收号草,就体现了这份权力和责任。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告状者的无奈:县令的家人敲诈勒索,怎能不拦住省府大员告
状?
据申启贤巡抚自己说,那些老头拦住他告状的时候,他已经生了病,性情烦躁,
也没有深究是非对错,就下令掌责呈诉者——打了那些老头一顿耳光。不过刚打完
就后悔了,心里感到不安。他说,那些挨打的老头“俱白发飘萧”,他害怕这顿耳
光会打出人命来。于是将此案件批给道台张集馨(近似雁北地委一把手)亲自讯问,
在半路上申巡抚又专门写了一封信,叮嘱张集馨处理好这件事。
申启贤感到不安是有道理的。人们为了千八百斤草料可以拦路告状,却不见得
去“京控”。去北京上访是一件代价很高、成功率却很低的事情。但是出了人命就
不一样了,苦主轻易不会善罢甘休。再说那些老头和村干部还可以分担“京控”的
费用,这就不仅愿意告,也告得起。一旦进入告省府官员的京控程序,就可能有钦
差大臣下来调查。按照常规,钦差大臣会抹平此事,但是省、地、县都要付出相当
可观的代价,二三万两银子的“钦差费”肯定是免不了的。按粮价折算,二三万两
银子将近500万人民币, 逞一时之快值不值这笔巨款,申启贤不能不犯嘀咕。以上
推测没有计算良心的作用,不过就我所知,申巡抚虽然不是恶棍,但他的良心也不
是很敏感,不算也罢。
我想讲的故事到此才算正式开始。
经过调查,张集馨发现,那些白交还要遭受两道刁难的号草,按规定竟该由政
府向民间购买。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是一文钱一斤。折算为现在的货币和度量单位,
大概就是2毛多钱1公斤。 当地每年收驿草10多万斤,财政拨款将近人民币2万元,
但是这笔钱根本就到不了百姓手里。张集馨写道:“官虽发价而民不能领,民习安
之。”
我想强调一句:这里显现了三种公平的标准。按照正式规定,老百姓在名义上
的权利竟然如此之大,他们不仅不应该被官府的黑秤克扣,不应该交纳使费,相反,
他们还应该从官方拿到一笔卖草钱。这当然是头等的公平,但只是名义上的东西,
并不是老百姓真正指望的标准。“民习安之”的标准,是白交驿草但不受刁难,这
是比正式规定降低了一个等级的标准。百姓胆敢不满意的,只是使用黑秤外加勒索
使费,并不是白交驿草。官吏和衙役们得寸进尺,想让老百姓在认可第二等标准之
后再认可这第三等标准,村干部们不肯认账,这才有了拦路告状。
第一等 公平的由来
说到驿站事务方面的第一等公平标准,尽管只是名义上的标准,我们也不能不
怀念明末豪杰李自成。
李自成与驿站有特殊的关系。一说他本人在造反之前就是驿卒,因为驿站裁员,
下岗失业了,于是造反。一说他的爷爷和父亲摊上了给驿站养马的义务,赔累破产
了,而李自成造反则由于还不起债务。这两种说法都与驿站事务有关。清朝的开国
元勋是和李自成交过手的,至少他们亲眼见到李自成推翻了明朝这个庞然大物,想
必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因此,在清朝皇帝和大臣眼里,驿站和驿马是具有重大
政治意义的问题,处理起来便有了面对未来李自成的意思,不敢把百姓当成好欺负
的冤大头。于是我们就看到了体现出第一等公平的正式规定。
康熙皇帝决定,改革明朝向民间摊派养马任务的制度,将民养官用改为官养官
用。同时,改革明朝在民间无偿佥派夫役的制度,夫役由官方出钱雇佣。皇帝如此
规定, 也是下了大决心的。清朝全国有2000多个驿站,使用的牛马驴骡将近7万,
每年开支300多万两银子,这还不算遍布全国的14000多“铺递”——靠步行传送邮
件的官方组织。皇帝真怕制造出李自成来,对政府的权力做了价值连城的约束,而
这些改革和制度都载入了《钦定大清会典》,属于行政法规性质的最正式的制度。
按照《大清会典》的规定,驿站的每年费用是有定额的,每年都要上报考核。
而养马用的草料开支就是额定费用中的一个大项。 (2)《大清会典》规定,驿站
的额定费用从州县征收的田赋正额和地丁银子中拨给,这就是说,州县百姓已经在
交纳皇粮国税的时候为马草掏过一次钱了。在这个意义上,再让百姓无偿交纳号草,
等于是一件东西卖两次,在现代术语里,这叫“重复收费”。
如果不讨论“家天下”的制度是否公平,《大清会典》的这些规定在技术上是
无可指责的。驿站是国家的神经网络,是国防和行政信息的通道,无论如何都是必
要的。而支撑这个网络的,最终必然是百姓的赋税。只要百姓的赋税水平合理,国
家的神经系统不腐败变质,我们就得承认这个标准很公平。这就是我们应该感谢李
自成的道理。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应该感谢秦始皇,至少要感谢陈胜吴广。秦始皇横行霸
道,把老百姓当做可以任意践踏的冤大头,征发数十万上百万的老百姓给他本人建
造宫室陵墓,给他的帝国修建围墙,结果他设计的万世江山不过二世就完蛋了。这
个教训想必也给汉朝皇帝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没有秦朝短命的暴政,恐怕就不
会有汉朝的“独尊儒术”。这个前车之鉴使得儒家的威胁显得比较可信,仁政和王
道的主张也显出了皇帝认可的好处。因此,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儒生才有资格与皇上
讨价还价,达成一个双赢的协议:皇上获得儒生的支持和代理天道的地位,儒生也
获得了表述天道的特权。儒家表述的大道很像我们在《大清会典》中看到的关于驿
站的漂亮规定,说起来颇为公平合理,但用起来却满不是那么回事。
当然,儒家并不反对“家天下”。因此皇亲贵族就应该当纯粹的寄生虫,百姓
就应该掏钱给皇上供养众多的后宫佳丽,供养伺候她们的成千上万的宦官。但王道
毕竟比秦始皇的不加掩饰的霸道上了一个台阶,这也是流血牺牲换来的。
第二等 公平的根据
我认为,代州百姓根本就不指望第一标准能够实现,这是很有自知之明的。第
一等公平的标准接近市场上等价交换的标准,而市场交易需要一个前提,就是双方
平等,拥有参加或退出交易的自由,谁也不能强迫谁。很显然,官府并不是老百姓
的平等交易伙伴,官府是有权收费的。老百姓们都很明了,抗粮、抗税或抗拒苛捐
杂费,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下边我们以每年春秋两季的钱粮交纳程序为例,看一看老百姓不听招呼的常规
后果。
每到开征之时,县衙前贴出告示,要求百姓按照惯例主动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
地点交纳钱粮。交纳的过程当然免不了许多盘剥,不服盘剥也可以不交,后边自有
对付你的合法手段。
没有交纳或没有交够的人,就要在簿册上留下拖欠记录,这些人要按照规定的
期限去指定地点补交。
过期不交,书吏差役就要下乡催科了。催科是一件很有油水的事情,是需要竞
争上岗的。清朝光绪年间,屠仁守在《谨革除钱粮积弊片》中说,下乡催役的差使
都是要花钱买的。有的人甚至提前买下差使囤积起来。到了催科的时候,揭票下乡,
向粮户征收。除了勒索酒食供给外,每票总要勒索钱数百文,甚至数千文。稍不如
意,辄以抗粮的罪名报官。乡民畏惧,不得不满足这些人的贪欲,以免被罪名拖累。
(3)
如果催科之后还没有交够钱粮,就要抓到衙门里打板子,站枷号。这里就更黑
了,需要另文细说。
总之,官府并不怕零散百姓的对抗,吏胥们甚至怕你不对抗。他们虎视眈眈,
就等着你因对抗而落网,送上一口肥肉呢。处在这种虎狼环俟的情境之中,只要州
县官打一个招呼,谁敢不老老实实地交纳号草?谁敢晚交?谁不怕驿书和家人拒收
自己交纳的号草?谁还敢把自己在名义上拥有的权利当回事?
垄断价格的比喻
对官府强加的第二等公平,中国百姓好像存在着不分时间地点的广泛认可。如
果打一个富于现代色彩的比喻,这很像是对某种垄断价格及相关的隐性支出的接受。
七八年前我们装电话,要交5000元的初装费,像我这样不熟悉外边世界的普通百姓
竟以为这规定公平合理,活该如此。在我眼里,这就是第一等公平。
我有点不满的只是他们收了钱还要拖你半年以上,不催几次,不走后门,安装
工人就不来给你装。我当时也知道安装工人上门,按规矩还要塞给他们一二百元的
辛苦钱,至少要塞他们两条好烟,不然装上了电话也未必能接通。就连这笔费用我
也愿意掏,只要你别再没完没了地拖下去。我认可半年的拖延,也认可辛苦费,如
果电话公司强迫我买他们的电话机,我也准备认可。这就是我眼中的第二等公平,
也是我真正指望的公平。在整个过程中,一切都是我主动的,并没有人拿刀子逼我
排队装电话,更没有人逼我往工人手里塞钱塞好烟,我愿意认账,我也不会告状和
揭发。
在晚清官员段光清《镜湖自撰年谱》咸丰四年(1854年)六月的记载中,我看
到了类似的故事。他讲了宁波渔民和商人购买海上安全的经历。
当时宁波外海不靖,海盗很多,渔民和商人的生意大受影响。这本来是清朝水
师的失职,他们领饷吃粮却不干活。但是这又很正常。公务员偷懒,按术语说就是
追求闲暇效用的最大化,这是很有名的,举世公认的,老百姓也是充分理解的。大
家并不真指望官员们尽职尽责地为人民服务。他们也许有这种良心,但是没有这种
必要。满清王朝垄断了公共服务业务,没有人敢和他竞争,所有竞争都叫造反,那
是杀头之罪。
商人和渔民们没有办法,就自己凑钱激励水师,麻烦他们出海维护治安。这又
属于一件东西卖两遍了。商人和渔民已经在各种税费中掏过钱,其中已经包含了供
养水师维护海上安全的费用,现在却不得不再掏一遍。当然,并没有人逼他们掏钱,
我们只能说他们是自愿的,他们认可了这第二等公平。更准确地说,是认可了自己
的二等身份。
据宁波知府段光清说,这办法开始还管用,水师干活了。但是今年给了钱,明
年又给了钱,一年一年地给下去,这笔钱好像又成了水师该得的一笔陋规,水师再
次懈怠起来,渐渐又不干活了。另外一种解释是,海盗越来越厉害,水师缺乏训练,
打不过人家,不敢出海干活了。不管怎么说,总是百姓花了两次钱,仍然没有买到
海上安全。
好在——也许应该说坏在——清朝水师的垄断地位被洋人打破了。宁波的商人
见水师实在不顶用,就掏钱请洋人的战船为他们保驾护航,又求段光清给洋人发了
航行和入港的许可文书。过了不久,朝廷接到了报告,说北方海防发现有轮船“捕
盗甚力”,查起来还有宁波知府发的许可文书。有一次洋人与海盗遭遇,炮战一场,
一个洋人水手受了重伤,也击沉了海盗头子的船,从此威风大震。可见没有垄断地
位的洋人拿了钱是真干活的,并不像清朝水师那样卖假货。
不公是易燃的危险品
最后我们看看张集馨是如何处理号草问题的。
他调来了驿站收草的大秤,经检验,果然是百姓所控诉的那种黑秤。于是张集
馨下令另造官秤,同时宣布:按照每斤一文的官价支付草价,不许驿书和家丁“干
没”。他说,对这种处理,“民甚欣悦,而州牧及丁胥皆不乐。”
这样就算完了?完了。没有提到敲诈勒索问题,没有追究贪污的责任,没有任
何官员吏胥家丁为持续多年的不法行为付出任何代价。所有处理,不过是发一杆新
秤,重申一遍正式规定。按照这种逻辑,不公平能够存在多年,难道就是因为缺少
一杆准确的秤?就是因为缺少一纸不准贪污的规定?
在我看来,这样的处理与其说是处罚,不如说是鼓励。不处理,那些违法乱纪
的人或许还有点心虚。经过这样一番处理。他们便可以放心了:告到巡抚那里,又
指定名声不错的道台亲自处理,最后又能怎么样呢?不过给了我们一杆新秤。过一
年我们还贪污,还敲诈勒索,大不了再得一杆秤。这也能算风险吗?因此,他们的
不高兴不过是暂时的。他们手里的加害能力并没有丝毫的削减,他们的反扑欲望已
经在不乐中展现出来。有能力又有愿望,还没有风险,究竟什么东西可以阻止他们
前进的脚步呢?
后边的事情张集馨没有记载,我也就不知道了。但我估计当地百姓从此会死了
告状的心。至于清朝全国通行的驿站潜规则,我读史不博,说不确实,但我敢确信:
清朝在整体上没有实现儒家的主张和《大清会典》规定的第一等公平,连第二等公
平也未必能够普遍实现。以鲁迅“想当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为标准,我们不妨把第
一等公平称为臣民级的公平,把第二等公平称为奴隶级的公平。奴隶级公平没有普
遍实现的证据,就是太平天国起义。
山西代州的村长和老头告状11年后,太平军起义爆发了,起义的旗号正是“太
平”——其中就有特别公平的意思。不公平的感觉是一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几个
好汉在公平奇缺的世界上敲出了几颗火星,全中国便翻卷起逼人的热浪。令人感叹
的是: 太平天国实际展现出来的内部关系, 与他们那面漂亮旗号的差距,并不比
《大清会典》与黑秤的差距小多少。
注:
(1)整个故事参见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道光十九年。
(2)关于清代驿站制度的描述,本文主要参考了马楚坚的《清代驿传述略》,
见《明清人物史事论析》,江西高校出版社1996年出版。
(3) 《光绪财政通纂》,卷二十九,赋役。转引自鲁子健:《清代四川财政
史料》上,第587页。
第五篇 当贪官的理由
《明史》上记载了皇帝和监察官员之间的一个你攻我守的故事。
崇祯元年(1628年),朱由检刚刚当皇帝。当时他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
一心想把国家治理好。朱由检经常召见群臣讨论国事,发出了“文官不爱钱”的号
召。“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死”,这是宋朝传下来的一句名言,国民党垮台前也
被提起过。据说,如此就可以保证天下太平。
户科给事中韩一良对这种号召颇不以为然,就给皇上写了份上疏,问道:如今
何处不是用钱之地?哪位官员不是爱钱之人?本来就是靠钱弄到的官位,怎么能不
花钱偿还呢?人们常说,县太爷是行贿的首领,给事中是纳贿的大王。现在人们都
责备郡守县令们不廉洁,但这些地方官又怎么能够廉洁?有数的那点薪水,上司要
打点,来往的客人要招待,晋级考核、上京朝觐的费用,总要数千两银子。这银子
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也不会从地里冒出来,想要郡守县令们廉洁,办得到么?我这
两个月,辞却了别人送我的书帕五百两银子,我交往少尚且如此,其余的可以推想
了。伏请陛下严加惩处,逮捕处治那些做得过分的家伙。
户科给事中是个很小的官,大概相当于现在的股级或副科级。但是位置很显要,
类似总统办公室里专门盯着财政部挑毛病的秘书,下边很有一些巴结的人。韩一良
所说的“书帕”,大概类似现在中央机关的人出差回京,写了考察纪行之类的东西
自费出版, 下边的人巴结的印刷费。那500两银子,按照如今国际市场上贵金属的
常规价格,大概相当于43000多元人民币。如果按银子在当时对粮食的购买力估算,
大概有现在的20万元人民币(1) 。那时的正县级干部,每月工资大概相当于现在
的1000多块钱人民币,4万或20万都要算惊人的大数目。
崇祯读了韩一良的上疏,大喜,立刻召见群臣,让韩一良当众念他写的这篇东
西。读罢,崇祯拿着韩一良的上疏给阁臣们看,说:“一良忠诚鲠直,可以当佥都
御史”。佥都御使大致相当于监察部的部长助理,低于副部级,高于正司局级。韩
一良有望一步登天。
这时,吏部尚书(类似中组部部长)王永光请求皇帝,让韩一良点出具体人来,
究竟谁做得过分,谁送他银子。韩一良哼哼卿卿的,显出一副不愿意告发别人的样
子。于是崇祯让他密奏。等了五天,韩一良谁也没有告发,只举了两件旧事为例,
话里话外还刺了王永光几句。
崇祯再次把韩一良、王永光和一些廷臣召来。年轻的皇上手持韩一良的上疏来
回念,声音朗朗。念到“此金非从天降,非从地出”这两句,不禁掩卷而叹。崇祯
又追问韩一良:五百两银子是谁送你的?韩一良固守防线,就是不肯点名。崇祯坚
持要他回答,他就扯旧事。崇祯让韩一良点出人名,本来是想如他所请的那样严加
惩处,而韩一良最后竟推说风闻有人要送,惹得皇上老大不高兴,拉着脸对大学士
刘鸿训说:都御史(监察部部长)的乌纱帽难道可以轻授吗?崇祯训斥韩一良前后
矛盾,撤了他的职。(参见《明史》卷二百五十八,毛羽健列传附韩一良)
韩一良宁可叫皇帝撤掉自己的官职,断送了当大臣的前程,甚至顶着皇帝发怒
将他治罪的风险,硬是不肯告发那些向他送礼行贿的人,他背后必定有强大的支撑
力量。这是一种什么力量?难道只是怕得罪人?给事中就好像现在的检察官,检举
起诉和得罪人乃是他的本职工作,也是他获得声望的源泉。怕得罪人这种解释的力
度不够。
细读韩一良的上疏,我们会发现一个矛盾。韩一良通篇都在证明爱钱有理,证
明官员们不可能不爱钱,也不得不爱钱。韩一良说得对,明朝官员的正式薪俸确实
不够花。而他开出药方,却是严惩谋求俸禄外收入者。这恐怕就不那么对症下药。
明朝官员的正式工资是历史上最低的。 省级的最高领导, 每年的名义工资是
576石大米, 折成现在的人民币,月工资大概是11780元。(2)正司局级每年的名
义工资是192石大米, 月薪大概相当于3930元人民币。七品知县,每年的名义工资
是90石大米,合月薪1840元人民币。韩一良这位股级或副科级干部,每年的名义工
资是66石大米,折合人民币月薪1350元。(参见《明史》卷七十二:职官志)
我反复强调“名义工资”这个词,是因为官员们实际从朝廷领到的工资并没有
这么多。那时候发的是实物工资,官员领回家的有大米,有布匹,有胡椒和苏木,
还有银子和钞票。不管领什么,一切都要折成大米。于是这个折算率就成了大问题。
《典故纪闻》第十五卷曾经详细描述成化十六年(1481年)户部(财政部)是如何
将布折成大米的。朝廷硬把市价三四钱银子的一匹粗布,折成了30石大米。而30石
大米在市场上值多少钱?至少值20两银子!假如按照这种折算率,完全以布匹当工
资, 县太爷每年只能领三匹粗布, 在市场上只能换一两银子,买不下二石(将近
200公斤) 大米。这就是说,朝廷几十倍上百倍地克扣了官员的工资。至于明朝那
贬值数百倍、强迫官员接受的纸币,就更不用提了。
总之,明朝的县太爷每个月实际领到的薪俸,其实际价值不过1130元人民币。
(3)
请设身处地替县太爷们想一想。那时候没有计划生育,每家的人口至少有五六
个,多的十来个。那时候也没有妇女解放运动,没有双职工,平均起来一家六七口
人全指望这位县太爷每个月1130块钱的工资, 人均170多块钱的生活费,这位县太
爷的日子并不比如今的下岗工人宽裕多少。更准确地说,这位县太爷与如今最贫穷
的农民阶级生活在同一水平线上。在我写这篇文章的前一年,1997年,中国农民的
人均年收入是2090多元。
还有一点很要命的地方,就是没有社会福利。公费医疗不必说了,在成化十五
年(1480年)之前,竟连退休金也不给。成化十五年户部尚书杨鼎退休,皇帝特地
加恩, 每个月仍给米二石。这二石大米,价值不过500元人民币,就算是开了大臣
退休给米的先例。 户部尚书相当于现在的财政部部长,退休金才给500元,其他人
可想而知。(参见《典故纪闻》第十五卷)
如果看看当时著名清官的生活和家庭财产,可能会对明朝官员的实际收入产生
更悲观的估计。
海瑞是一个肯定不贪污不受贿,也不接受任何“灰色收入”的清官。这位清官
在浙江淳安当知县的时候,穷得要靠自己种菜自给,当然更舍不得吃肉。有一次海
瑞的母亲过生日,海瑞买了二斤肉,这条消息居然传到了总督胡宗惠耳朵里。第二
天, 总督发布新闻说: “昨天听说海县长给老母过生日,买了二斤肉!”(参见
《明史》卷二百二十六,海瑞列传)
海瑞最后当到了吏部侍郎,这个官相当于现在的中组部副部长。这位副部长去
世之后,连丧葬费都凑不齐。监察部的部长助理王用汲去看,只见布衣陋室,葛帷
(用葛藤的皮织的布,比麻布差)还是破的,感动得直流眼泪,便凑钱为他下葬。
当时有一个叫朱良的人去海瑞家看,回来写了一首诗,其中有四句可以作为海瑞真
穷的旁证:“萧条棺外无余物,冷落灵前有菜根。说与旁人浑不信,山人亲见泪如
倾。”
这就是辛勤节俭了一生的清廉正直的官员应得的下场么?
海瑞是明朝晚期嘉靖和万历年间的清官。比他再早一百年,在明朝中期的成化
年间,有个叫纮的清官。纮为人刚毅,勇于除害,从来不为自己顾虑什么。士大夫
不管认识不认识,都称其为伟人。正因为他清廉,坚持原则,分外之物一文不取,
便闹得妻子儿女“菜羹麦饭常不饱”,家里人跟着他饿肚子。
成化十三年,纮巡抚山西,发现镇国将军奇涧有问题,便向皇帝揭发检举。奇
涧的父亲庆成王为儿子上奏辩护,同时诬陷纮。皇帝当然更重视亲王的意见,就将
纮逮捕,下狱审查。结果什么罪也没审出来。宦官尚亨奉命去抄家,抄出来的只有
几件破衣裳。宦官报告了皇帝,皇帝叹道:他竟然能穷到这种地步?于是下令放人。
(参见《明史》列传六十六)
这二位清官的家境,大概足以证明正式工资不够花了。
请留意,比起普通官员来,清官们还少了一项大开销:他们不行贿送礼,不巴
结上司,不拉关系走后门。韩一良说的那数千两银子的费用——打点上司、招待往
来的客人、晋级考核和上京朝觐等,就算是2000两银子,即20万至80万人民币的花
销,大都可以免掉了。譬如海瑞上京朝觐,不过用了48两银子。由于他们真穷,真
没有什么把柄,也真敢翻脸不认人地揭发检举,而且名声又大,免掉也就免掉了,
一般人也不冒险敲诈他们。但是腰杆子没那么硬的小官,不仅会被敲诈,还会被勒
索——当真用绳子勒起来索。为了证明这类开支是刚性的,决非可有可无,我再讲
一个故事。
海瑞在淳安当知县的时候,总督胡宗惠的公子路过淳安,驿吏招待是不够意思。
驿吏相当于现在的县招待所所长兼邮电局局长,而总督是省部级的大干部。我猜想,
这也不能怪驿吏不识抬举,肯定是被海瑞逼的。海瑞到了淳安,锐意改革,整顿干
部作风,禁止乱收费,把下边的小官收拾得战战兢兢,想好好招待也未必拿得出像
样的东西来。胡公子受到冷落便生了气,叫人把驿吏捆了,头朝下吊了起来——这
就是节省开支的下场。
海瑞接到报告,说:过去胡总督有过指示,要求自己的人外出不许铺张招待。
今天这位胡公子行李如此多,必定是假冒的。于是将胡公子扣押,从他的行囊里搜
出了数千两银子,一并没收入库。这数千两银子,也像前边一样算作2000两吧,根
据贵金属价格和购买力平价的不同算法,其价值在20万至80万人民币之间。公子出
行一趟,收入如此之多,想必胃口大开,期望值也被培养得很坚挺,到了穷馊馊的
淳安,诸事都不顺心,理所当然要发发脾气。不幸的是,他碰上了中国历史上罕见
的海青天。海瑞扣押了胡公子,没收了他的银子,再派人报告胡总督,说有人冒充
他的公子,请示如何发落。弄得胡宗惠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不过,此事供说
笑则可,供效法则不可。试想,天下有几个海瑞,如果不是海瑞在后边豁出命顶着,
那位驿吏会有怎样的下场?痛定思痛,他又该如何总结经验教训?
驿吏属于胥吏阶层,比入流的有品级的正式“干部”低,相当于“干部职工”
中的职工。这些人更穷一些,平均工资大约只有干部的十分之一,大概每个月一石
米,价值不过250元人民币。但在人数上,职工自然比干部多得多。
比胥吏的级别更低,人数更多的,是胥吏领导下的衙役。这是一些不能“转正”
的勤杂人员。譬如钟鼓夫,譬如三班衙役。明朝的地方政府使用勤杂人员,最初都
靠征发当地老百姓无偿服役。既然是无偿服役,衙役就不算政府的工作人员,政府
也不发工资,只给一点伙食补贴,叫做工食银。这些钱,用清朝人传维麟的话说,
“每日不过三二分,仅供夫妇一餐之用”。他问道:一天不吃两顿饭就会饿得慌,
这数十万人肯空着肚子瘦骨伶仃地站在公堂之侧,为国家效劳么?(参见《皇清经
世文编》卷二十四)
无论哪朝哪代,人的一生必定要做平一个等式;一生总收入等于一生总开支。
节余的是遗产,亏损的为债务。官员们要努力把这个等式做平,最好还要做出节余
来恩泽子孙。而明朝规定的工资注定了他们很难做平。韩一良说了,工资就那么一
点。 我们也算了,县大爷的月薪是1130元人民币,这样一年也不足l.4万,十年不
吃不喝也攒不够14万。而孝敬上司、送往迎来、拉关系和考满朝觐这三项,就要花
费20万至80万。韩一良没有说这笔巨款是几年的开销。孝敬上司和送往迎来是年年
不断的,外地官员上京朝觐是三年一次,考满则需要九年的时间。即使按照最有利
于开销者的标准估计,九年花20万,这个大窟窿需要县太爷全家十四五年不吃不喝
不穿不用才能填平。我还没有计算养老和防病所必须的积蓄。
相差如此悬殊的人生不等式,怎能做得平?勉强去做,当然不能保证相对体面
的生活,不能让老婆孩子不数叨,不能留下像样的遗产,弄不好还有头朝下被领导
吊起来的危险。另外,在开支方面还有一个比较的问题。人总会留意自己的相对地
位的,都有“不比别人差”的好胜心。而县太爷每年的那些收入,并不比自耕农强
出多少。手握重权的社会精英们,能心甘情愿地与自耕农比肩么?
考虑到上述的收支平衡问题, 崇祯向韩一良追问500两银子的来历,便显得很
不通情理。这位在深宫里长大的皇上毕竟年轻。在逻辑上,他首先要做的不是处罚
送银子的官员,而是计算整个生命周期的账目,把显然做不平的预算摆平,然后再
号召文官不爱钱。当然,明末财政危机,官吏的人数又多到了养活不起的地步,要
求大幅度增加工资,纯粹是痴人说梦。但这属于另外一个问题。并不能因此说,造
成官员收支的巨大缺口是合理的政策。这种政策就好比牧人养狗,每天只给硕大的
牧养犬喝两碗稀粥。用这种不给吃饱饭的办法养狗,早晚要把牧羊犬养成野狗,养
成披着狗皮的狼。
现在似乎可以理解支撑韩一良对抗皇上的力量了。这是现实和理性的力量。整
个官吏集团已经把俸禄外的收入列入了每年每日的生活预算,列入了十年八年甚至
整个生命周期的预算,没有俸禄外收入的生活和晋升是不可想象的。韩一良没有力
量与现实的规矩对抗,他也没有打算对抗,并不情愿当这样的清官。作为最高层的
监察官员,韩一良公开向皇上说明,朝廷的正式规矩是无法遵行的。他也把灰色收
入视为理所当然,视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这是一个明确信号:在皇上身边的心腹眼中,俸禄外收入已经在事实上获得了
合法地位。以不同的名目,按不同的数量收受财物,已经成为未必明说但又真正管
用的潜规则。这就意味着清官从上到下全面消失。与此同时,正式的俸禄制度则成
了名存实亡的制度。这套正式制度也确实不配有更好的命运,它就像善于将老百姓
逼上梁山一样善于逼官为盗。
总之,从经济方面考虑,清官是很难当的。那时的正式制度惩罚清官,淘汰清
官。硬要当清官的人,在经济上必定是一个失败者。当然,这里算的都是经济账,
没有重视道德操守。道德操守是官僚集团自始至终卖力挥舞的一面大旗,它翻滚得
如此夺目,根本就不容你不重视。我完全承认,道德的力量是有效的,海瑞的刚直
不阿可以为证。但道德的力量又是有限的,海瑞的罕见和盛名也可以为证。
注:
(1)国际市场上的白银价格波幅很宽,低可以到每盎司5美元,高可以到每盎
司50美元。 这里以每盎司8美元计算。1盎司为28克多一点。明朝的1两,大约相当
于现在的37克多一点。银子的购买力,在明朝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的波动很大,有
1两银子买7石大米的时候, 也有1石大米卖1两6钱银子的时候。崇祯年间的米价普
遍较高。整个明代平均起来,每石粳米似乎在0.7两上下。
(2)明朝的1石,大约相当于现在1.073石,即107公升。我不知道俸禄米一般
是稻谷还是加工好的大米,不知道是粳米还是糙米,还不清楚应该用现在大米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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