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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

吴思(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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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读史心得
在中国历史上的帝国时代,官吏集团极为引人注目。这个社会集团垄断了暴力,
掌握着法律,控制了巨额的人力物力,它的所作所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的命
运。
对于这个擅长舞文弄墨的集团,要撇开它的自我吹嘘和堂皇表白,才能发现其
本来面目。在仔细揣摩了一些历史人物和事件之后,我发现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
西,经常与他们宣称遵循的那些原则相去甚远。例如仁义道德,忠君爱民,清正廉
明等等。真正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在更大的程度上是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
这种利害计算的结果和趋利避害的抉择,这种结果和抉择的反复出现和长期稳定性,
分明构成了一套潜在的规矩,形成了许多本集团内部和各集团之间在打交道的时候
长期遵循的潜规则。这是一些未必成文却很有约束力的规矩。我找不到合适的名词,
姑且称之为潜规则。
官场内部有许多层面和方面的潜规则, 我想先写一个“淘汰清官” 。这一个
“淘汰清官”的定律又涉及到许多方面的因素,不是一两篇短文就能说透彻的,我
想分开掰碎了慢慢说。几篇能说清楚,我也不敢确定,也许四五篇,也许七八篇。
读史只是我的业余爱好,不敢冒充专家。我所写的,都是一些我在读史的时候
冒出来的心得,很可能见笑于大方。但我愿意姑妄说之。能姑妄发之,且有姑妄读
之者,则幸甚。
第二篇 身怀利器

张居正大概是明朝最能干的大臣了。他深知官场上的种种弊端和权谋,圆熟地
游刃其间,居然凭一己之力完成了明朝的中兴大业。如此高明的先生讲述大官怕小
吏的官场故事,必定大有深意,不可不听。
张居正说,军队将校升官,论功行赏,取决于首级。一颗一级,规定得清清楚
楚。从前有个兵部(国防部)的小吏,故意把报告上的一字洗去,再填上一字,然
后拿着报告让兵部的官员看,说字有涂改,按规定必须严查。等到将校们的贿赂上
来了,这位吏又说,字虽然有涂改,仔细检查贴黄,发现原是一字,并无作弊。于
是兵部官员也就不再追究。张居正问道:将校们是升是降,权力全在这个小吏的手
里,你不贿赂他行吗?
这个故事有个时代背景:当时将校们很少有不冒功的。号称斩首多少多少,其
中多有假冒。追究起来,他们砍下来的很可能是当地老百姓的脑袋,所谓滥杀无辜。
如果没人叫真,这些脑袋就是战功,大家升官发财,万事大吉。如果有人叫真,这
些脑袋就可能成为罪证,这帮将校罪过不小。所以,将校的命运确实在相当大的程
度上掌握在那位小吏的手里,尽管他的官未必及得上人家手下的一个排长。
张居正总结说:人们怕那些吏,一定要贿赂那些吏,并不是指望从他们手里捞
点好处,而是怕他们祸害自己。(1)
合法地祸害别人的能力,乃是官吏们的看家本领。这是一门真正的艺术,种种
资源和财富正要据此分肥并重新调整。
明朝小说《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就讲了一个县太爷运用这种艺术剥刮财主
的故事。故事说,武进县一位叫陈定的富户,有一妻一妾。妻姓巢,妾姓丁,两个
人闹气,巢氏呕气生病死了。邻里几个平日看着他家眼红的好事之徒,便撺掇死者
的兄弟告官,宣称人死得不明不白,要敲陈定一笔。死者的兄弟很乐意跟着敲一笔,
便和那几个泼皮讲好了,由他们出面,他躲在暗处作手脚,敲出钱来对半分。
故事说: "武进县知县是个贪夫。其时正有个乡亲在这里打抽丰,未得打发。
见这张首状是关着人命,且晓得陈定名字,是个富家,要在他身上设处些,打发乡
亲起身。立时准状,佥牌来拿陈定到官,不由分说,监在狱中。"
请注意这里的选择空间:首先,这状子是可准可不准的;其次,准了之后拿来
问讯,对陈定的申辩也是可听可不听的。在这两个具有合法选择空间的关口,那位
知县全选择了最具伤害性的一头:"立时准状、不由分说",而且谁也不能说他这样
做出了格。我是法学方面的外行,不知道应该如何称呼这种合法伤害别人的选择权,
姑且称之为"合法伤害权"。
却说陈定入了狱,赶紧托人把妻弟请来,让他各方打点。破费了几百两银子,
各方都打点到了,特别是县太爷的那位打秋风的老乡满意了,替陈定说了好话,果
然就放了陈定。这次释放更充分地体现了"合法伤害权"或者倒过来叫"合法恩惠权"
的橡皮筋一般的特性。
没想到那位妻弟嫌自己赚得不足,又追上了那位知县的老乡,把贿赂他的四十
两银子强讨了回来。四十两银子折算为现在的人民币,少说三四千,多说一两万,
显然也值得一追了。奈何他低估了合法伤害权的伸缩性。知县听说此事后,勃然大
怒,出牌重新问案,并且以"私和人命"的罪状捎上了陈定的妻弟。该妻弟立刻出逃。
故事说, 陈定和妾丁氏被重新拿到官后,"不由分说,先是一顿狠打,发下监
中。 "然后下令挖墓验尸,要查查那位亡妻的死因到底是什么。同时召集当地各方
人等, 一边验尸,一边调查了解情况。"知县是有了成心的,只要从重坐罪,先吩
咐仵作(法医)报伤要重。仵作揣摩了意旨,将无作有,多报的是拳殴脚踢致命伤
痕。巢氏幼时喜吃甜物,面前的牙齿落了一个,也做了硬物打落之伤。竟把陈定问
了斗殴杀人之律,妾丁氏威逼期亲尊长致死之律,各问绞罪。陈定央了几个分上来
说,只是不听。"
这案子本来已经算完了,如今,知县要报复,竟可以把两个人重新问成死罪。
可见一位知县合法地祸害他人的能力有多么强。当时的人们对这种能力十分敬畏,
把知县称为"灭门的知县",又称"破家县令"。最后,这位知县果然叫陈定破了家。
丁氏见两个人都活不成,干脆把罪过全揽在自己身上,写了供状,然后在狱中上吊
自杀,这才了结了这桩案子。
细品这个故事中的利害关系,我们发现当事双方承担的成本或风险极不对称。
武进知县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执法的旗号下进行的,只要他发句话,国家的暴力
机器就按照他的意愿开动起来,并不用他个人破费一文钱。对付上边的审核,他有
法医的证据的支持,应当说风险极小。他这种进退自如的处境,用古代民间谚语的
话说,叫做"官断十条路"--案情稍有模糊之处,官员的合法选择就有十种之多。怎
么断都不算错。与进退自如的知县相反,陈定的小命却完全捏在人家的手心里。他
面临着被绞死的风险。即使能侥幸保住性命,坐牢、丧妾、挨板子、耽误生意,这
些损失注定是逃不掉的。
这就好比美国人面对伊拉克。美国有巡航导弹,能够随心所欲地炸人家的总统
府或任何找得到的地方。你随时随地可以打人家,人家却打不着你。这正是"利器"
的妙用。掌握了这样的利器,谁还敢惹你生气?你又怎么能不牛气冲天?中国民间
有句老话,叫做"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在如此实力悬殊的战争中,自己最多不过
蹭破点皮,俘获的却是众多的金银玉帛,这样的仗自然就特别爱打,也特别能打。
官吏们要顶住多打几仗的诱惑,很有必要定力过人。

无论正式规定是怎么样的,掌握了合法伤害权的人就是牛气得要命。在他们的
眼睛里,老百姓形同鱼肉。我们的祖先也就以"鱼肉百姓"一词来形容这些人和老百
姓的关系。
据《竹叶亭杂记》记载,清代的四川有一种流行甚广的陋规,名叫"贼开花"。
每当民间发生盗窃案件,州县地方官接到报案后,官吏衙役不作任何调查,先把被
盗人家周围的富户指为窝赃户。既然认定嫌疑犯是官吏们的合法权力,关押嫌疑犯
也是他们的合法权力,他们这么做当然没什么风险。那些被指为窝赃户的人家也有
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家里无人做官,没有后台。于是官府放心大胆地把他们拘押
起来敲诈勒索,每报一案,往往牵连数家,"贼开花"由此得名。那些被指为窝赃的
富户,特别害怕坐牢,只能自认倒霉,拿出大把的钱来贿赂官吏,打点差役。官吏
捞足了钱,才把这些富户放出来,并宣布他们没有窝赃。在术语里这叫"洗贼名"。
最初看到这些历史记载的时候,我曾经设身处地替那些被敲诈者想过,结论是;
如果换了我,就要读书科举,混个功名在身,让他们不敢敲诈。不过这是很有个人
特色的对策,只能自保却不能普渡众生,并且远水解不了近渴,显然不是正经办法。
后来我找到了正经办法。在清朝人段光清写的一本书里,我看到了安徽宿松县民间
用来对付这种敲诈的高招,不禁被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所折服。
据《镜湖自撰年谱》 道光十七年(1837年) 记载,这年九月,小地主段光清
(当时已经中了举人,即有了国家干部的身份)的佃户及其家境稍好的几户邻居,
忽然被差役传唤,诬陷他们接了贼赃。段光清说,这是失主与捕役串通好了,嘱咐
盗贼咬他们一口,借此敲一笔钱。佃户找到段光清的哥哥哭诉,段光清的哥哥就找
他商量对策。
段光清首先回顾历史,从前人的智慧和经验里寻求启发。他说,父亲曾经说过,
嘉庆初年(1797年前后)乡里有一种恶习,乞丐生病倒毙了,地方无赖就要借机生
出波澜,说必须要经过地方官验尸才能掩埋。而地方官每次下乡验尸,必定要带一
大群人。仵作和刑书自是必需的,还要包括县衙门里院的门印、签押、押班、小使,
外院的六房、三班,再加上地方官的仪卫、皂隶、马仆、轿夫,浩浩荡荡多至百余
人。于是,只听得地方官验尸的锣声一响,乡下有数百亩家产的人家,就要倾家荡
产,连灰也剩不下了。
段光清说,父亲当时的办法是:召集同乡的绅衿到县里向领导请示,如果乞丐
确实是自己死了,经检验没有伤痕,可以由地保掩埋,无须报官府验尸。领导同意
了,还把这条规定刻在石碑上,立在路旁。段光清没有说他父亲拜见县领导的时候
带没带银子,从情理推测,应该不至于空手去求人。从下文推测,前辈很可能以某
种方式孝敬了父母官。
段光清联系现实,说如今嘱托盗贼栽赃,这又是一种恶习。兄长最好召集同乡
开一个会,大家凑一笔经费,每年给负责本片的捕役数千,作为他们辛辛苦苦为我
们抓盗贼的奖励,同时要求他们别再嘱托盗贼诬栽良民。段光清的哥哥接受建议,
召集同乡开了会,果然大家踊跃掏钱,贼开花的问题就这样得到了双方满意的解决。
至于和吏胥谈判的具体过程,段光清没有记载,但有三个意思恐怕兜多大圈子也要
表达出来:"我们承认你们能害我们,我们掏钱,你们别再用这种手段害我们了。"
这看上去很像是和黑手党打交道,我也承认,在辨别专制政府与黑手党的实质性区
别时,我经常感到自己愚钝无能。
总之,合法伤害权是很值钱的。有了这种权力,没有钱可以有钱,没有敛钱的
规矩可以创造出规矩。用古汉语一个简洁贴切的词来表达,这叫"势所必至"。势之
所至,潜规则生焉。即使这规则不合法,也可以转弯抹角将它装扮起来--广大群众
爱护人民警察,凑点钱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这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合法伤害权在监狱里表现得最为充分,陋规也就特别多。
清朝文学家方庖蹲过中央级的监狱,并且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就叫《狱中杂记》。
他写道:康熙五十一年三月(1715年),我在刑部监狱,每天都看见三四个犯人死
掉从墙洞里拉出去。一块坐牢的洪洞县的杜县令说,这是病死的。现在天时正,死
的还算少,往年多的时候每天死十数人。……我问:北京市有市级的监狱,有五城
御史司坊(监察部系统),为什么刑部的囚犯还这么多?杜县令回答说:刑部的那
些喜欢折腾事的司局长们,下边的办事人员、狱官、禁卒,都获利于囚犯之多,只
要有点关联便想方设法给弄到这里来。一旦入了狱,不管有罪没罪,必械手足,置
老监,弄得他们苦不可忍,然后开导他们,教他们如何取保,出狱居住,迫使他们
倾家荡产解除痛苦,而当官的就与吏胥们私分这些钱财。
方庖提到的这些榨取钱财的手段,晚清谴责小说作家李伯元在《活地狱》里有
详细的描写:
山西阳高县有个叫黄升的人,无辜被牵连入狱。衙役的快班头子史湘泉把他关
在班房里,故意用链子把他锁在尿缸旁边,那根链子一头套在脖子上,一头绕在栅
栏上。链子收得很紧,让他无法坐下,就这样拘了大半天。直到掌灯时分,史湘泉
出来与黄升讲价钱了:
"你想舒服,却也容易,里边屋里,有高铺,有桌子,要吃什麽,有什麽。"说
着便把黄升链子解下来,拿到手里,同着他向北首那个小门,推门进去,只见里面
另是一大间,两面摆着十几张铺,也有睡觉的,也有躺着吃烟的。黄升看了一会儿,
便对史湘泉说:"这屋里也好。"史湘泉道:"这个屋可是不容易住的。"黄升问他怎
的, 史湘泉说:"进这屋有一定价钱。先花50吊(按粮价折算,每吊钱至少相当于
60元人民币),方许进这屋;再花30吊,去掉链子;再花20吊,可以地下打铺;要
高铺又得30吊,倘若吃鸦片烟,你自己带来也好,我们代办也好,开一回灯,5吊。
如果天天开,拿一百吊包掉也好。其余吃菜吃饭,都有价钱,长包也好,吃一顿算
一顿也好。"
黄升听了, 把舌头一伸道:"要这些吗?"史湘泉道:"这是通行大例,在你面
上不算多要。你瞧那边蹲着的那一个,他一共出了300吊,我还不给他打铺哩。"
这位黄升偏偏身上没有带钱,史湘泉一怒,将他送入一道栅栏门,里边的犯人
又让他掏钱孝敬,黄升拿不出来,众人便一拥而上,将他打了个半死,又罚站了一
夜。
即将处决的死刑犯应该是最难敲诈的了,但是吏胥们依然有办法,他们可以在
行刑和捆绑的方式上做交易。
据方苞记载,即将执行死刑的时候,行刑者先在门外等候,让他的同伙入狱谈
判,索要财物。当时的术语叫"斯罗"。如果犯人富裕,就找他们的亲戚谈。如果犯
人穷,就找他们本人谈。他们对凌迟处死的犯人说:顺我,就先刺心,否则把你胳
膊腿都卸光了,心还不死。对绞刑犯则说:顺我,一上来就让你断气。否则就缢你
三次,再加上别的手段,然后才让你死(在此提一句,李大钊先生就被缢了三次才
死)。最难做手脚的斩首,他们还可以"质其首"--难道刽子手还能扣留脑袋么?我
搞不清楚究竟如何"质"脑袋,姑且原文照抄。
以上是行刑者的交易方式。凭借他们手里的"合法伤害权",一般能从富裕者那
里敲出数十两甚至上百两银子,从贫穷者那里也能把衣服行李敲干净。完全敲不出
来的,就按照事先威胁的办法痛加折磨。
负责捆犯人的也这样。方苞说,不贿赂他,在捆缚时就先将其筋骨扭断。每年
宣判的时候,死刑和死缓犯一概捆缚,押赴刑场待命,被处决的有十之三四,活下
来的要几个月才能将捆伤养好。有的人会落下终身残疾。
方苞曾经问一个老胥,说你们无非想要点东西,又没有什么仇,实在没东西,
最后也别那么折磨人家,这不是积德行善的好事吗?老胥回答说:这是"立法",目
的是警告旁人和后人。不这样做,别人就会心存侥幸。
吏胥们对自己立的法--"刑狱潜规则"显然是一丝不苟的。与方苞同时被捕上刑
的有三个人,一个人以三十两银子行贿,骨头受了一点伤,养了一个月才好。另外
一个人贿赂的银子比前者多一倍,皮肉受了点伤,十来天就好了。第三个人掏的银
子还要多一倍,当天晚上就可以像平常一样走路了。曾有人问过这样一个问题:罪
人贫富不均,都掏钱就行了,何必再制造多寡的差别呢?回答说:没有差别,谁肯
多掏钱?(2)
监狱和班房(类似临时拘留所)是合法伤害权密集的大本营,因此也是贪官污
吏的镇山之宝。说到极端处,犯人在监狱和班房中冻饿病死,或者叫庾毙,官府是
不用承担责任的。这是比巡航导弹还要厉害的一种武器。巡航导弹固然是低风险伤
人的利器,毕竟还需要花钱生产,而庾毙几条人命却不用你掏一文钱,甚至还能帮
助你赚点囚粮、囚衣、医药和铺盖钱。合法伤害权的根基既然如此美妙,抽出许多
粗黑的枝条,开出许多贼花样,一概在情理之中。

中国古代的史书上经常出现一个字:"赇"。《辞海》上的解释是贿赂。其实无
须解释,大家一看便知道这个字是什么意思,以贝相求,不就是权钱交易吗?
挥动伤人的利器需要使用者心存恶意,这就需要克服良心的障碍。"赇"则替人
免除了这些麻烦。只要你手中有了权,它就会主动找上门来,甜蜜蜜地腻上你,叫
你在绝对不好意思翻脸的情境中缴械投降,放下武器,跟他们变成一拨的,团结起
来一致对外。你无须任何恶意,甚至相反,拒绝这种赇,倒需要几分恶意,需要翻
脸不认人的勇气和愣劲。因为赇通常是通过亲戚朋友的路子找上门来的。你不仅要
翻脸不认谦恭热心的送礼人,还要翻脸不认你的亲戚朋友。
于是,贪赃枉法的成本又进一步降低了,拒绝贿赂的成本则进一步提高了。良
心的障碍和礼节的训练在此全面倒戈,反对他们本来应该维护的东西。人非圣贤,
孰能无过?大多数人恐怕只有叹一口气,然后甜蜜蜜地,无可奈何地,半推半就地
倒在美人的怀抱里。又一位清官从此消失。
第三篇 老百姓是个冤大头
我见过明成祖朱棣(1403-1424年在位)的一道圣旨,一字不差地抄录如下:"
那军家每年街市开张铺面,做买卖,官府要些物件,他怎么不肯买办?你部里行文
书,着应天府知道:今后若有买办,但是开铺面之家,不分军民人家一体着他买办。
敢有违了的,拿来不饶。钦此。"(1)
这道圣旨的口气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我想,假如我是当时在北京开小铺的买
卖人,官府摊派到我头上,勒索到我头上,我敢执拗一句半句么?我自以为并不特
别胆小, 但是我得老实承认,我不敢执拗。皇上分明说了,"敢有违了的,拿来不
饶。 "像我这样的小老板,拿了就拿了,打了就打了,宰了就宰了,不就是一只任
人宰割的羔羊么?皇上就是这样看待我们的,我认为他看得很准。
皇上的事情就不多说了。在名义上,他是天道的代表,有责任维护我们小民的
利益,下手不应该太狠。我们还是把重点放在贪官污吏身上。
对中华帝国的官吏们来说,勒索老百姓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并不需要费心
策划。想要他们的钱,只管开口要就是了,难道还有人胆敢抗拒政府收费么?无人
抗拒是正常的,偶然有个别人跳出来反对,那就不正常了,如同异常天象一样,我
们就能在历史中看到记载了。
据四川《眉山县志》记载,清光绪初年,眉山县户房(财政局)每次收税,都
直截了当地在砝码外另加一铜块,叫做戥头。乡民每年都被侵蚀多收,心里痛苦,
却没有办法。
关于此事的另外一种记载是:眉山县户科(财政局)积弊甚重,老百姓交纳皇
粮正税之外,每户还要派一钱八分银子,这叫戥头。官员和胥吏把这笔钱据为己有,
上下相蒙二十年不改。
一钱八分银子并非要命的大数字,按照对大米的购买力折合成人民币,相当于
80多块钱。按照现在的贵金属行情计算,还不到20块钱。我们折中一下,姑且算它
50块钱。数字虽小,架不住人口多,时间长。眉山县地处四川盆地,天府之国,一
个县总有三五万户,如此收上二十年,这就是三五千万人民币的巨额数目了。
眉山县有个庠生,也就是州县学校的读书人,名叫李燧。《眉山县志》上说他"
急公尚任侠", 是个很仗义的人。这50块钱的乱收费不知怎么就把李燧惹火了,他
义愤填膺,"破产走五千里",到上级机关去告状。既然闹到了上访的地步,我们就
可以很有理由地推测,他在眉山县一定也闹过,但是没有成果,县领导一定不肯管。
县领导要掐断部下三五千万人民币的财源,说不定其中还包括领导本人的若干万,
想必是很难下手的。这是一个很要命的重大决策。
李燧的上访并不顺利,他把更高一级的领导惹怒了,被诬陷为敛钱,革除了他
的生员资格。生员资格也是很值钱的,清人吴敬梓写的《儒林外史》第三回说,穷
得丁当响的私塾先生周进,在众商人的帮助下花钱纳了个监生,可以像生员一样到
省城的贡院里参加乡试,花费了二百两银子。折中算来,这笔银子价值四五万人民
币。如此估价生员身份并没有选择高标准。《儒林外史》第十九回还说,买一个秀
才的名头(即生员身份)要花一千两银子。请枪手代考作弊,也要花费五百两。我
的计算已经打过四折了。
李燧为什么这么倒霉,其中内幕只能推测。他要断人家的大财源,不可能不遭
到反击。官吏们熟悉法律条文,又有权解释这些条文,再加上千丝万缕的关系,彼
此同情,反击一定是既合法又有力的。遥想当年,李燧上访难免得到一些老百姓的
支持,大家凑了一些钱。这既是非法集资,又是聚众闹事,还可以算扰乱社会秩序,
甚至有危害国家安全的嫌疑。结果,李燧丢掉生员资格后,因敛钱的罪名被投入监
狱。在他漫长的坐牢生涯中,几次差点被杀掉。
李燧入狱后,当地老百姓更加痛苦无告,也没人敢再告了。眉山的官吏们严防
死守,杀鸡吓猴,保住了财源。
十二年后,省里新来了一个主管司法和监察的副省长,他听说了这个情况,很
同情李燧, 可怜他为了公众的利益受此冤枉,放他回了家,还赠给他一首诗。---
破了产,丢了生员的资格,走了五千里,关了十二年,得了一首诗。这就是李先生
本人的得失对比。至于那个戥头,据说在光绪十二年(1886年)那一年,眉山县令
毛隆恩觉得不好,主动给革除了。从时间上看,这与释放李燧大约同时,不过功劳
却记在了新领导的账上。我宁愿相信是李燧发挥了作用,不然这牢也坐得太窝囊了。
(2)
假定此事完全是李燧的功劳,毛县长贪天之功,根本没起什么作用,那么,凡
是有李燧的地方,就不会有乱收费。问题是,李燧出现的概率究竟有多大呢?为了
区区五十块钱,是否值得变卖家产,奔波五千里上告?而且究竟能不能告下来还在
未定之数?就算你信心十足,肯定能够告下来,究竟又有几个如此富于献身精神的
人,即有文化又不怕事,还肯花费全部家产和成年累月的时间,去争取这区区五十
块钱的正义?如果这种人罕见如凤毛麟角,那么我们就敢断定,官吏衙役们乱收费
是非常安全的。没有什么人会跳出来跟他们闹别扭。万一有这么一个半个的也不要
紧。即使他真成功了,告了下来,也并没有什么人因此受到处罚。大不了不过是以
后不再收了,毛县长们还可以借此机会留名青史。
对于这种结局,即官吏衙役失败而告状者胜利的结局,四川《荣县志》上也有
记载:
大约在十九世纪中期,四川荣县收粮的时候,户房书吏(县财政局干部)总是
大模大样的晚来早走。栅门一步之隔,门里悠哉游哉,门外边人山人海,拥挤不堪,
后边的人挤不过来,前边的人挤不出去。为了不受这种苦,很多人出钱托有后门的
揽户代交。就好像现在一些手续复杂作风拖沓的什么局门口总有许多代理公司一样,
只要你肯多掏钱,总能找得到包揽钱粮的代理人。有的人干脆直接出钱贿赂。不如
此,十天半个月也不见得能纳上粮,家里的农活也耽误不起。另外还有一些欺负老
百姓的地方,譬如几分银子便凑整算一钱,银和钱的折算率也从来没有个准头,总
是向着有利于官吏,不利于百姓的方向狠狠地折等等。
有个叫王开文的农民,很有气节,愤恨不平地到县里告状。县里不受理,王开
文就去更高一级的衙门上诉。县里派人将他追捕回来,将他枷在大街上示众,还是
那套杀鸡吓猴的老手段。没想到王开文气壮山河,在众人面前大呼道:谁和我同心?!
谁愿意掏钱跟他们干?!
当地农民受了多日的鸟气,憋得难受,就挥舞着钱币来表示愿意,只听挥舞钱
币的声音如同海潮,响成一片。《荣县志》上描写道:"县令大骇",赶紧把王开文
释放了,还安慰了他一番。从此收粮的弊病有所好转。
荣县的乱收费问题并没有因为一个英雄般的王开文得到根本解决。数十年之后,
到了光绪初年,这里又冒出了一个刘春棠事件。
刘春棠是书院的生员,也是读书人。他的朋友梁书安和吕瑞堂在纳粮的时候也
被搜刮勒索,提出异议还被训斥谩骂了一顿。这二位不服,知县就说他们喧嚣公堂,
要以这个罪名惩办。后来听说是书院的生员,就好像现在的大学生,归教委系统管
的,很可能还是未来的国家干部,这才饶了他们。
当时,每年征税的时候,书役百余人威风凛凛,顾盼左右,正税之外还索要房
费、火耗、票钱、升尾等诸多名目。交税的人稍微有点异议就挨一顿呵斥。畸零小
数的税额,一厘(千分之一两,约0.04克)银子凑整,竟要征钱二百文,多收一百
多倍。老百姓早已满肚子怨气。有人闹起来后,民众集资捐钱,请刘春棠出面上诉。
到了公堂之上,刘春棠先请知县颁布从前定过的征粮章程,然后又出示了将一
厘算做二百钱的票据。知县推托道:过去定的章程,年代久远无从稽查。至于多收
这点钱嘛,乃一时疏忽。
总之是告不下来。这时候又出了一件事。一位名叫戴龙恩的人,被收了双份的
津贴和捐输,他要求退还多收的部分,可是多收的人就是不退。于是戴龙恩和刘春
棠联手,一起到省里告状,把荣县境内乱收费的种种弊端都给抖搂出来了。但是和
李燧一样,这两位在省里并没得到好下场,刘春棠也被省里拘留起来。剩下个戴龙
恩,不屈不挠地上北京告状。
结果还算他运气。户部(中央财政部)将这个案件发还四川审讯,第二年,四
川按察使司真审了,而且判决下来了。这一场拼出性命的折腾,换来了一块铁碑,
上边铸着征税的正式规定,譬如早晨就要开始征收,到下午三点以后才能停收,收
粮的人不许擅自离开让粮户等候,银和钱的折算率按照市价计算等等。拼出命来才
争取到一个下午三点之前不许停收,真不知道那些衙役原来是几点下班的。(3)
我不知道后来的结果。但我估计,用不了多久,这些铁铸的话就会变成一纸空
文。我读过苏州府常熟县从明末到清初立的六块石碑,都禁止收漕粮过程中勒索老
百姓的相似勾当。如果勒石刻碑真能管用,何至于重复立上六座?
现在可以算个总账了。李燧为了五十块钱破产走五千里。王开文为了排不起队
上访告状。排队值多少钱呢?一般说来,农村日工一天不过二三十文钱,雇人排上
十天队也不过二三百文。刘春棠赴省告状之前,向知县出具的证据也是将一厘银子
折成二百文的票据。就算白白收了他二百文钱,又能有多大的损失呢?折合成现在
的人民币,这二百文不过六七十块钱。只要设身处地想一想,我们就可以胸中有数:
究竟能有多少人,肯为这几十块钱耗时几个月,奔走几千里?那可是一个没有汽车
和火车的年代。
这笔账还不能如此简单地计算。因为历史经验已经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们,奔
走几千里并不是惟一的代价。被告必定要反击,要找茬治你的罪,给你戴枷,关你
入狱,拿你杀鸡吓猴。站在贪官污吏的立场上算一算,我们就可以知道,他们对此
事的重视程度抵得上告状者的一百倍。假如三五万户老百姓供养着三五百位贪官污
吏蠢役,人家一个吃着你一百个,你的几十块钱就是人家的几千块钱,如此重要,
贪官污吏岂能不奉陪到底?如果你是为了尊严或者叫面子,人家难道就不需要尊严
和面子?官家的面子当然比小民的面子更加值钱。
即便你甘愿付出上述两道代价,仍然不等于解决问题。争取胜利的决心与胜利
本身的距离还遥远得很。究竟有多么遥远呢?胜利的概率究竟有多高呢?清嘉庆四
年(1799年),参与编修《高宗实录》的洪亮吉分析了告状中的利害格局,然后给
出了一个估计数字。
洪亮吉说,在大省里当领导,成为一个方面大员,就像过去一样,出巡时每到
一站都有按规矩应得的礼物,还有门包。平时在家,则有节礼、生日礼,按年则有
帮费。升迁调补的时候,还有私下馈谢的,这里姑且不算。以上这些钱,无不取之
于各州各县,而各州县又无不取之于民。钱粮漕米,前数年尚不过加倍,近来加倍
还不止。
省里几套班子的领导们,以及下属的地、市,全都明知故纵,要不然,门包、
站规、 节礼、生日礼、帮费就无处出了。各州各县也明白告诉大家:"我之所以加
倍, 加数倍,实是各级衙门的用度,一天比一天多,一年比一年多。"但是细究起
来,各州县打着省地市各级领导的旗号,借用他们的威势搜刮百姓,搜刮上来的东
西,上司得一半,州县揣到自己腰包里的也占了一半。刚开始干这些事情的时候,
还有所顾忌,干了一年二年,成为旧例,现在已牢不可破了。
这时候你找总督、巡抚、藩台、臬台、道、府告状,谁也不会管你,连问都不
问。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当中,偶然有一个两个咽不下这口气,到北京上访的,北京
方面也不过批下来,让总督巡抚研究处理而已。派钦差下来调查就算到头了。试想,
老百姓告官的案子,千百中有一二得到公正处理的吗?即使钦差上司比较有良心,
不过设法为之调停,使两方面都不要损失太大罢了。再说,钦差一出,全省上下又
是一通招待,全省的老百姓又要掏钱。领导们一定要让钦差满载而归,才觉得安心,
才觉得没有后患。
所以,各州县的官员也明白了,老百姓那点伎俩不过如此。老百姓也明白了,
上访告状必定不能解决问题,因此往往激出变乱。湖北当阳和四川达州发生的事变,
都证明了这一点……
洪亮吉把他的这番分析交给了军机大臣成亲王。亲王又给嘉庆皇上看了。洪亮
吉说了这么多话,核心的意思,就是官逼民反,或者叫造反有理。搜刮老百姓是各
级官员的共同利益所在,这就决定了老百姓告状的成功率不过千百之一二。因此,
除了造反之外没有更好的出路。看了这种观点,皇上很生气,说这家伙说话怎么这
么愣,于是撤了他的职,让廷臣一起审他,不过也嘱咐说不要上刑。会审的结果,
廷臣们建议砍掉这个愣家伙的脑袋。最后处理的时候,皇恩浩荡,从宽发落,将洪
亮吉发配新疆伊犁戍边。洪亮吉老实认罪,痛哭流涕,感谢宽大处理。(4)
各级官员都是聪明人。群众的眼睛也是雪亮的。大家都认清了局势。
这种局势,对老百姓而言,首先就是不值得为了那点乱收费而用几个月的时间,
跑几千里路去告状。告状花的钱,打发一辈子的乱收费也有富余,告状必定是亏本
的买卖。其次,贪官污吏准备付出更大的代价打掉出头鸟。一旦坏了规矩,他们的
损失将极其巨大。因此出头鸟很可能赔上身家性命。第三,在付出上述重大代价之
后,告状者的成功概率不过千百之一二。结论:民不和官斗。出头的椽子先烂。屈
死不告状。
对官吏而言,结论就是洪亮吉说的那句话:老百姓的那点伎俩不过如此。
老百姓是个冤大头。且不必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更不必说什么"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人家骂了他,打了他,吸了他的血,他连找
人家的家长哭诉告状都找不起。惟一合算的选择,只剩下一个忍气吞声,继续让人
家吸血。
这很像是狼和羊在一起。一个长着利齿,而且不吃素。另一个吃素,偏巧还长
了一身好肉。虽然头上也有一对犄角,但那是用于公羊之间打架的,在异性面前自
我显示的时候还管用,见到那个大嘴尖牙的灰家伙就只有哆嗦的份了。只要是狼和
羊在一起,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定局了。假如你愿意,尽可以规定羊称狼为父母,狼
称羊为儿女。颠倒过来当然也可以,让狼跟羊叫爹娘或者叫主人,羊则有权把狼叫
做儿子或者仆人。随便你怎么规定,反正狼要吃羊。如果某羊不反抗,也许能多活
几天,一时还轮不上被吃。敢于反抗者,必将血肉模糊,立刻丧命,绝少成功的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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