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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有的

_2 路也(当代)
  我对李洁抒说,有一首流行歌曲叫《寂寞让我如此美丽》,我看现在可以专门为你改写成《离婚让我如此美丽》。
  离婚的当天晚上李洁抒就跑到超市去买了一柄精致的指甲刀,指甲刀上的图案是一只好看的玉米,金黄色的棒子上顶着两片胖胖的绿叶子,叶子脉络清晰。她说从今以后要自己动手剪指甲了,所以必须买一柄指甲刀。从前都是老古拿着剪刀给她剪的。如果自己用剪子铰,那只能右手拿剪刀给左手剪,而左手不会拿剪刀给右手剪——她说最近就是自己拿剪刀剪的,说着她举起手来给我看,果然右手比左手上的指甲长得多。
  新学期的另一个消息是,林之瞳升任副校长。系里为他开了个盛大的欢送会,整个欢送会都充满了苟富贵无相忘的气氛,朝廷里有人好办事,以后中文系要靠林副校长多多提携了。李洁抒在欢送会上一声不吭,只吃香蕉,一口气吃了六只。
  很快又传来韩子风退学的消息。开学都一星期了韩子风还未到系办公室注册,后来系里接到福建长途,林木木跳楼事件使韩子风受了刺激,为了躲避林木木,韩子风已经打算自动退学,复习上一年高中课程,然后明年重新参加高考,报考除我们这所学校之外的任何一所学校,只要是一所没有林木木的学校就行,这样他将做为2000级大学新生入学。林木木是被她妈妈送来的,她看上去比夏天时好多了,目光平静,小短发微微吹过风,一件石榴红的长裙娴雅地盖过脚踝,那可真是一件名副其实的石榴裙了,仿佛随时准备着某个男生拜倒在它下面。当她听说韩子风要退学时,起初并不怎么相信,后来消息被证实之后,她一下子呆住了,她说韩子风不在这个学校里了,那她呆在这里还有什么意思。
  李洁抒和我还是楼上楼下地来回蹿着。我要结婚的心思淡了下来,我不再急着找人了,我等着那绣球突然抛到我身上来,我消极地坐以待毙。如果没人打我的主意那就算了,我就这么一个人糊里糊涂地过下去,过到什么时候算什么时候。我养在玻璃缸里一黑一红的那两条金鱼,有一天早晨我突然发现那条黑的死了,肚皮朝天地飘浮着,我把它捞出来扔掉。这样就只剩下那条红的了,这条丧偶的红金鱼看上去像我一样郁郁寡欢,她刚刚成了寡妇,成了那条黑金鱼的未亡人。我想到校门外的小市场再买条黑的来配上,给这条红金鱼续弦或者说让她再婚,可是我很快又否定了这个主意,我打算让这条红金鱼和我一样孤吊吊的,陪着我,就这样孤吊吊地过一辈子,到九十岁。
  仲秋节的晚上我和李洁抒坐在校河边等着看月亮。可惜天是阴着的,没有月亮。这是一个没有月亮的仲秋节。两个单身女人坐在河边。我们这她们都不爱吃月饼,那种甜得让人浑身发抖的东西。她们的口味天衣无缝地一致,都喜欢吃酸和辣。如果月饼做成酸的和辣的,没准儿她们就爱吃了,可是为什么食品厂家想不到做酸辣月饼呢?如果女人也可以以味道来划分群类的话,这两个人无疑都是那种呈酸性和偏辣味的女人,她们一天也离不开山西老陈醋和干红辣椒,要是测测她们身体的PH值,估计应该是一样的。然而,自古以来都是呈碱性或者偏甜味的女人在打天下,世界是那些女人们的,碱性代表着耐力和忍辱负重,甜味则表示手腕和技巧,把这两种特性综合在一起则无往而不胜了。
  我们坐在那里。脚下是那种像扎着麻花小辫子一样的蟋蟀草,背后是一株很大的芙蓉树。植物在这个时节散发出比以往更浓重的气息,这气息一点点浸润到河水里,又带着凉意从河水里反馈回来,像一块大面积的凉爽轻纱把坐在河边的人从身到心以一种绝望到末路的温柔裹起来,这就是秋天的气息了。秋天就这样从河面上蔓延过来。路灯昏黄地照着,李洁抒坐在离我一尺远的地方,她穿着纯棉的碎花长裙,那长裙从肩膀长至脚踝,把她瘦小的身体勾勒出一种似乎不同于以往的形状来,那种形状在我看来该叫做孤单吧,那孤孤单单的形状很像是她此刻人生的写照,把广大的周围映衬得更加茫茫和空旷。她圆润而尖的下巴微微翘着,像在轻声细语地跟这人世争辩着什么,又像是什么也不屑于争辩的样子。我们脸朝着河面,用细碎的语调说着话,我们不太清楚自己在说什么,但我们就这样说着话,我们总是有许多哗哗啦啦得像树叶子一样纷乱的话要说,到临死的那天也不会说完。我想就是一辈子不结婚又能怎么样,就这样和李洁抒永远楼上楼下地住着,在夜晚的河边坐着说说话,相依为命地走到人生尽头。我把这个想法埋在心里,并不说出来。我无端地觉着李洁抒也与我有同样的想法,而且我还知道她也并不说出来。
  我们坐到很晚,月亮也没有出来。在往住处走的路上,李洁抒说起了某人,我感到她一直都想说,却直到现在才说出来,她的语调很淡,像在谈别人的事,第一人称听上去的感觉也像第三人称。她已经很久没有谈到他了。她说某人知道她离婚的消息之后,很有些惶恐,或者说不安,他以各种方式向李洁抒表示他不能够和妻子离婚,并列举了糖葫芦般的一大串理由,这些理由同时还被反复论证,用归纳法,用反证法,看来某人的逻辑学一定学得不坏。李洁抒奇怪地对他说,我离婚本来也并不是为了要和你结婚呀?可是某人还是摆脱不了一副愧疚的模样,最后竟非常诚挚地说,在你六十岁时,我争取和你结婚。李洁抒说,我也许活不过五十岁的。
  讲到这里,我们俩一起大笑起来。我觉得这笑声那么勇敢和纯洁,像荡起来的双浆,把这个没有月亮的仲秋之夜搅动着,浪花翻动。
  可是笑过之后,我看到李洁抒的样子更孤单了,她小小的身影走在夜空下,似乎准备去与整个庞大的苍穹决斗。
  重阳时节,我和李洁抒策划着去登山。我们决定带上一大堆古诗文,全是类似于江淹的《别赋》那样愁肠百结的,到山顶上对着辽阔云天高声朗诵,看大雁南飞,让风吹过我们的头发,拂过我们的衣袖,让菊花挡住去路,我们就是要这样,就是要这样,无缘无故地寻愁觅恨——能够寻到愁觅到恨也是快乐的。是的,中国文人的毛病我们不可避免地全都有,几千年了它们代代遗传着,现在像病菌一样到了我们身上。我们继续策划,还决定带上酒,洒在大青石上或发黄的草丛中,然后泼墨挥毫,做出一首长长的诗来。我们兴致勃勃地策划着,想象着,一直到重阳过去了许多日子,还是没有丝毫行动。但是这种关于登高的想象使我们大为满足。
  很快李洁抒就发现离婚并不像她想象的那样美好了,她昂扬了一阵子就把脑袋搭拉下来了。这大概是每个离婚者必须要熬过的一个阶段吧,这个阶段是暂时的,走过去就会是一片无垠的旷野了。向往自由,获得自由,逃避自由,适应自由,最后才会真正地热爱自由。一个在专制的笼子里关久了的鸟,在放飞之后突然面对高天阔地会有一点不适,必须先舒展一下禁锢的翅膀回忆一下从前野生时代的飞翔技巧才能真的飞起来。李洁抒现在就正处于这样一个特殊时期。为了抵抗自由带来的庞大的虚无,她开始嗜睡,她的没精打彩影响了我,我也睡眼蒙胧起来。我们俩比赛似地睡觉,常常睡得忘了这天是几月几日星期几,睡得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她引用顾城的诗来说“睡吧,睡吧,合上双眼,世界就与我无关。”我就用路易十四的话来说“我死后,哪管他洪水滔天。”这两句话的意思听上去很像是一副对联的上联和下联,横披可以是“豁出去了”。
  李洁抒在11月下旬突然想要独自出一趟远门。
  她暑假里独自去了那个海边小村,现在又想独自出去了。
  她如今那么喜欢独自远行。我知道她的生活等于刚刚经历过一场大地震,一个人无法在灵魂的废墟上生活,必须把废墟清理出来才有重建的可能,一个人离自己熟悉的生存环境太近了便难免近视,看不太清楚并且怎么也搞不懂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远行在这种时候可能是一种最好的选择。
  她说学生实习去了,正好没有课,她想去大连一个老同学那里去住上几天,去散散心。她打算先坐火车去烟台,然后从烟台再坐轮船渡海。
  李洁抒上路的那天,气温已经很低了,冬天正像一个君王那样降临北方,手中拿着冰凉的枷锁和镣铐要给天空和大地戴上。
  她临上火车的时候在候车室里给我打IC卡电话。
  她告诉我马上就要检票了,她还说现在她只有我这么一个朋友了。
  我说,胡扯,还有某人呢,我总不至于比某人还重要吧。
  她说,不一样,真的不一样。
  我也没问她为什么不一样。
  她又说,一切都很假,是么?
  我说,什么真的假的,连人生都是梦一场,还谈什么真假,其实是没有真假的。
  她魔魔怔怔地说,假的我也要,总比没有强,是吧?
  我有点生气地说,我说过了,没有真假,真的就是假的,假的就是真的,你为什么一定要分辨真假呢。她说,那就不分了吧,那样就会很快乐,是吧?
  电话里那边的声音非常嘈杂,听她说话仿佛是从很久无人居住的旧厢房那落满灰尘的陈年杂物堆里翻拣一件刚刚发现其价值的稀世珍宝,她的嗓音听上去那么微弱和孤寂,如同隔了两层厚厚的毛玻璃传过来的。
  后来那边的噪音越来越大,大约是要排队检票了。我们几乎没法继续说话了,对方的声音难以听到,我们只能自己说自己的了,成了对着话筒自言自语。
  最后我说,祝一路平安。
  她那边大声喊,我听不清楚,请你大声点。
  于是我就使劲喊了一句,祝一路平安。然后挂断了电话。
  “祝一路平安”这句话像一只大鸟扑闪着黑色翅膀在我耳边支支楞楞地回响了好久。
  我在电话机前呆坐着。我仿佛看见李洁抒背着包出了检票口,在冷风吹拂下显得愈加瘦小的身躯急匆匆地在月台上方的天桥上移动着,她杏仁形状的眼眸在瓜子形的脸盘上、在树脂镜片后面,幽幽地静静地亮着,像长白山围护住的天池。(作者 路也,诗人 作家)
  第二章:李洁抒
  8 
  在这个夏天即将结束的时候,我忽然想到菊岩村去。这次我想一个人去那里,孤零零地,一个人上路。一想起要去菊岩村,我浑身就会洋溢着一种灯芯绒般的幸福。菊岩村对于我不仅仅是一个地方,不仅具有空间和地理位置的意义,它还意味着时间——在我心里它是一个离现在有二十四年那么远的一个地方,二十四年相当于多少公里,有没有一种用以进行换算的公式,以及类似于“光年”那样的计量单位?在二十四年的这一端,我是一个三十岁的女人,确切点说是二十九岁半,既涉世未深又历经沧桑;在二十四年的那一端,我是个小女孩,五岁半或者六岁,用那种亮亮的塑料头绳扎着三条小辫子,两条粗的垂在肩膀上,一条细细的扎在偏右的脑壳上方,末梢与右边那条粗辫子汇合。自从我离开了菊岩村,它在我的视线里就一直不曾消失,多少年来我以为我忘了它,我以为我跟它毫无关系了,其实它只是藏匿在皮肤的某个褶皱里或者一件穿小了的旧衣服的夹层里了。我早就离开了它,到了它的外面,并且越走离它越远了,我并不说出它,并不总是想着它,但却能感觉到它,几乎每时每刻都能感觉到它,是的,无论什么时候,无论在世界的哪个地方,无论我正在做什么,我的身体里一直都有一种菊岩村的感觉。
  火车运行了9小时零7分。下了火车又改乘半小时依维柯,然后是步行十来里山路。我是一大早从那座我所在的都市出发的,为了赶上开往这个地区的最早一班列车。我的心在铿锵的车轮声里颠簸得不知是喜是忧,我的目光一直看着窗外像明信片般一张一张倒退着掀翻过去的风景:稻田、花生地、杨树林、隔年的麦垛、卡车、水渠、简易民房、大河、水泥厂,这原本普通的一切在速度里变得具有了强烈的抒情意味。我是一个喜欢抒情的人。我简直是以抒情为职业。正是抒情把我害了,把我的人生搞得一团糟。我长成了一个酷爱抒情的人,我想把世界上所有的葡萄都酿成酒,这责任应该由谁来负?后来我的脚走在了山路上,确切地说,那是一条通向我的童年的山路,我想我现在的大脚印正和童年时代的小脚印叠印在一起,它们正在庆祝这种具有历史意义的相逢。路的两旁开满野花,远远看去像长长的花裙摆,我采了几枝野百合,它们唤起了我的柔情。在到达山坡顶端一个开阔地的时候,我朝另一个方向回转身去,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大海,我觉得它像是知道我要来。
  我到达村子里的时候已是黄昏,黄昏到了昏黄昏黄的那个程度,像一块颜色偏暗的琥珀,里面正好裹着一个叫菊岩的小村。炊烟在村子上方曼舞蹁跹,干草的气息朴素而亲切,一种亘古不变的朴素和亲切。走在沙砾和石板混合的小路上可以感觉到不远处的海,如果不知道这是个临海的小村,就感觉不到海,如果已经知道了,那就一定能感觉到海。在这个时间到来,看见我的人不多,就是看见了也未必相识,也许谈论起来还能多多少少从久远的记忆深处拽出彼此的影子来,但一些长寿的老人和本家不远不近的亲戚还是熟悉我的,如今我们家在这个村子已经没有太近的亲人了,我姥姥只生了三个女儿,全都考学出去了,她们在方圆多少里之内是有名的“赔钱货”,关于三个女孩子的故事至今还在以各种各样的版本流传着——那个时代在偏远地区女孩子念书的本来就不多,她们不仅花钱念书,还全都念跑了,远远地再也不回来了。快到老屋的时候,一位连眉毛都白了的老太喊我“小抒子”,这是我小时候的名字,其实在大家的心目中这三个字也许写成“小梳子”更符合心中的那个意思。这个白毛老太在我很小的时候似乎就这么老了,现在我长大成人,也开始衰老,而她老的程度居然还是原先那个样子。
  我看见老屋了,它在一个坡崖下面,从村子的主干路上沿着一个路口拐下去,下坡走上一百来米,就来到一条石板路小街,老屋在小街的右边。它朝街的山墙上用白粉刷写了关于计划生育的标语,字体跟决心一样大。老屋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现在终于空了,像一个空空的蝉蜕卧在那里。老屋所在的院落就陷在那面高高的坡崖下面,除了院门,还有一只依着坡崖低凹处而设的木梯子可以通到上面的村子主干路上去。这院落很像一个斗蛐蛐的罐子,我就是像蛐蛐一样在这样一只罐子里长大的,每日仰望着长在坡崖上的野枣树,和空空的天。后来我多次地想到,我的幽闭症一定是从那时候就开始了。
  院子里的桃树结了果子,无人采摘,便自己落到地上腐烂了。老国槐把米粒那么大的细碎黄花撒得到处都是,有一些落到了屋前的石桌上,像无法掌握的命运那样被风任意吹着。多年前就砍掉的一棵黑枣树留下来一截树桩,上面长出了蘑菇。屋檐下面镶花玻璃的屋门上还插着去年初冬我和叶如意来时从山上采的一大束野菊,已经风干了,越看越觉得那是一大束焚毁的时光。屋里的家具都很整洁,只是不可避免地落着灰尘,里屋那个有镂空花纹的桌子是姥姥结婚时打制的,大约有六十多年了吧,那上面本来放着一个带花纹的红漆木盒子,是姥姥年轻时用来盛梳妆用品的,多年前就被我带走了,现在寄放在叶如意那里,里面锁着我写给某人的情诗。大木床上的被子叠得很齐整,带绒帽的小丑还在蓝盈盈的被面上荡着秋千,这一荡荡了多少年呵。我还能从某个不经意的角落里找到某块黄色方格子小手帕,我找到它,是为了看清楚许多年前的印迹,那上面固执的眼泪和亲爱的鼻涕。我走到蒙尘的镜子前面,我并不想擦去那上面的尘土,隔着一层尘土往镜子里看就像是隔着岁月往里看,这样会看到往事。镜子里仿佛有我的无数张相仿但不尽相同的脸,它们呈透视状由近及远、由大及小地排列着,像一条长长的隧道,离镜面最近的这张脸是现在的脸,离镜面最远的脸是二十四年以前的脸,我知道它们是同一张脸,我也知道它们已经不是同一张脸。我开始衰老了,那个菊岩村的小女孩在经历过爱情和烦闷之后开始衰老了。
  我稍事梳洗,随便吃了点随身携带的水果和饼干,就出门去了。我倚在大门口的石头上,看见月亮表情淡淡地升起来。我做出一副并非刚刚远道而来而是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的样子。我和村里的人聊天,听别人叫我“小抒”或者“小梳子”。只有在这里才会有人这么叫我,只有在这里。在我住惯了的那座都市里,我有一个很严肃的名字,叫李洁抒,人们称呼我的时候就像在履历表里填写姓名一栏那么郑重其事地。而在这里我永远都是小梳子,无论我多么老,只要我一回到这里,我就是一个叫小梳子的女孩了。
  菊岩村是她的童年。她的童年是菊岩村。在这清凉的、没有一丝皱纹的海风里她想起老古,或者想起那个她和叶如意称为某人的人来,他们显得多么遥远和模糊呵,连同那座她渐渐住惯了的都市同样遥远着模糊着。那座都市以夏季炎热而闻名,此刻在那里,太阳虽已落下,但气温不会马上降下来,空气中的每粒尘埃都是一个小小火炬,人行道上的每块地板砖的温度都抵得上一块尚未燃尽的蜂窝煤。
  9
  在那个你已经渐渐住惯了的都市里,在那个你从极远的南方毕业之后自己选定的有一条大河从旁边流过的北方都市里,你有一套钢琴般小小的房子。你当初之所以选择这个无亲无故的城市做为终生的栖居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是你度过了童年时代的菊岩村所在省份的省城,再就是它离那个你曾经求学的南方城市非常远,就是乘坐最快的飞机也需要两个半小时才能到达。
  那个长满榕树的南方城市是你的伤心之地。你想离得它越远越好,远得就当它不存在,忘掉世界上还有那么一座城市。一座让你欲仙欲死的城市。一座让你把一辈子的喜怒哀乐几乎都压缩在二十岁挥霍完毕的城市。一座让你把曾经当成永远的城市。你想象着一场大地震让它塌陷到了地层里去,从此从地图上把它抹掉。许多年过去了,每当你坐在北方的屋子里在电视上看天气预报看到那个城市的图象时,你还会在心里止不住地哭泣,你在报纸上读到来自那个城市的任何一条消息都觉得恍若隔世。你的脑海里有一张铺展开来的中国地图,在浩瀚的南海之滨,那个以红色圆点标志出来的城市在你心目中竟是一座小坟的形状,一座青春的小坟,那里埋葬着你生命最初的纯洁和热烈。
  那座南方城市里有一个比你大十七岁的叫苏画梁的男人。
  苏画梁,这三个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普普通通的汉字,一个在第1094页,一个在第484页,一个在第706页,它们组成了一个男人的名字。你的第一个男人。即使将这个名字砺骨扬灰,你也能从风中辨认出它们隐约的形状。
  你第一次遇见他的那个午后,那个江水在不远处暖洋洋地流淌着的午后,那个榕树把窗子遮去了一半的午后,那个一见钟情的午后,你知道,无论过去了多少多少年,它和你的距离都会保持着一个不变的常数。
  你记得是冬天,南方那种湿润而温和的冬天。那天你穿着一件浅绿色方格的薄呢外套,风轻轻吹着你的辫子,吹着你发辫上黄绿相间的头绳,吹着头绳末端温润的小圆坠儿。你到一个叫苏画梁的心理学家在中医学院开设的一个心理咨询办公室去。你的稚气和惶恐在你进门的那一刻就在他的眼里全部暴露无遗。他的笑容像一张温柔缜密的大网把你深深罩在里面了——那笑容像是积攒了很多年,专门等着你来,准备要向着你全部把它张开来的。无论在那之前还是之后,你都从来没有在任何一个男人脸上看到过那样的笑容,那笑容里的惊讶和赏识无遮无拦,连邪念都表露得无比纯真。它把光亮映照在你的脸上,像打开台灯的旋纽一下子使桌上的稿纸清晰无比,像一下子拉开大幕的舞台被水银灯照得雪亮,你有生以来第一次意识到你的性别,你是个女人。女人。你不想做女孩子了,你想做一个女人。那笑容还让你感觉到在他眼里你是独一无二的,让你觉得至少在那一刻天底下只有你一个女人了,就剩下你这一个了。就在几秒钟之内你一下子就明白了你其实什么心理问题也没有,你不需要咨询,你需要的只是爱情。爱情。那一刻你知道爱情已经突然来到了你面前,它莽撞,它踉踉跄跄,它突如其来,它离得你那么近那么近,近得让你抬不起头来正视它,让你分不清东西南北。那天都说了些什么,你几乎全都想不起来了。你只记得那笑容。那让你甘心情愿淹死在里面的笑容。那笑容在许多年以后还是完美无缺地在你脑海里印着,你从最南的南方把它带到了北方,它在你漫长而漆黑的生命隧道里是一盏灯,虽然它照亮的只是不远不近的一小段路程,但是你忘不了它,你对它的喜欢和怨恨都使你忘不了它。
  后来你在一本谈论特异功能的书上看到对于“一见钟情”这个词的崭新的解释,认为一见钟情实际上是一种气功现象,就是男女在某一瞬间恰好共处于同一个“场”之中了。
  “我们一见钟情”。那个男人在第二次见到你时这么说。
  你走在北方的法桐树下,阳光永远像果脯那么干爽、富含糖份,你蓦然发现这么多年竟然已经过去了。你不知道它们是怎么过去的,对于你来说时间似乎永远停留在了那个相遇的南方的午后。你的年龄因此停止生长,那长出来的一大截在你看来是那样不真实,像虚拟的。爱和恨都在体内发酵,开始变成了别的。你开始感谢那个男人,感谢他拔苗助长,让你从灵魂到肉体都一下子跨越了十七年的千山万水,你将你出生之前的十七年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去经历过了,生命丰富了十七年那么多的内容。你最感谢的还是他最终无情无义地抛弃了你,让你成为弃妇,小小的二十岁的弃妇。你感谢他抛弃了你。他抛弃你,使你茁壮成长。他抛弃你,使你刀枪不入。他抛弃你,使你永远不会再被任何人抛弃。
  你到达那个北方都市。你坐火车跨越了那么多纬线,从北纬23·5度到了北纬40度,从亚热带到了暖温带。你拖着沉重的行李像拖着整整一生破败了的梦想。你经过昏暗幽长的地下通道往出站口去。
  往出站口涌的人很多。那么多陌生的面孔,他们都跟你无关,他们不知道你是谁,不知道你年轻温婉的外表下裹着一颗苍老的心。
  你想,我一辈子就在这里了,不管我是否喜欢这座城市,我都要在这里呆上一辈子。带轮子的行李包在地板上发出轱辘轱辘的声音,也像是在鼓励地说,一辈子一辈子一辈子。你像一只蝉从地下道口钻出来,沿着高高的台阶到了这个城市的火车站广场。
  你在那广场上茫然四顾。然后乘上出租车向市内行驶。大约是凌晨四五点钟,这是一个瘦削的拂晓,街道寂寂,如没有来得及写字的方格稿纸,风在低低吟诵着什么,这个城市睡眼惺忪的样子带着一丝甜味。你在心里说,我喜欢这座城市。
  突然有一个念头从你脑子里窜出来:我要马上结婚。
  高玉宝说,我要读书。你说,我要结婚。
  就这样你在那座城市里为人妻了。一个叫老古的人成了你的丈夫。不错,结婚证上的确是这么写的,那上面还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大印。你领结婚证的那天恰好刚刚到法定的晚婚年龄——那天是你二十三岁的生日。你迫不及待,似乎你等这天已经等了太久,等了二十三年整,再多等一秒钟你就会离开这人间。你结婚了,你一劳永逸,打算跟结婚证上那个人白头偕老。你打算做一个良家妇女,家里所有的钥匙你都用皮筋串起来栓在了手腕上,做成一个钥匙手镯,走起路来钥匙们互相碰撞,发出一种日常生活的清脆以及带着人间烟火味的喧闹,这就是婚姻了,婚姻在手腕上环佩叮当。你这么想的时候,心里升起一种类似打土豪分田地的壮志豪情。
  可是很快你就发现,你自己搭起舞台,又想将它推倒。
  结婚证有两本,但很快就只剩下一本了。现存的一本结婚证是撕毁后又用针线和透明胶缝补并粘贴起来的,看上去像个从前线战火中抢救下来的伤病员,上面写着“本证持有人古元金”。而另外一本也就是你持有的那一本早已烧成灰了。这是结婚不久之后你来干的。你们吵了架,似乎是为蒸米饭该放多少水意见不一致,要不就是为了芸豆该用手掰还是用刀切,总之是为一丁点小破事就吵了架,大打出手。你的生活习惯都是从你妈妈那儿学来的,而你妈妈又是从你姥姥那儿继承来的,他的当然是从他妈妈和他姥姥那里嫡传下来的,所以与其说是你们俩在吵架,倒不如说是你们两个各自的姥姥在吵架。最后他非常可笑地骂你是个妓女,他这么骂大概只是因为他觉得妓女是全世界最无耻最肮脏的女人,只有这么骂你他才觉得畅快,你至今也不明白以米饭或者芸豆为前提通过怎样的逻辑推理才能引申出妓女这个结论来。你打不过他了,就迁怒结婚证,你觉得都是那两个煞有介事地装在红盒子里的小红本本惹的祸,是它们结束了你美丽的单身时代,使你陷入了这样悲惨的境地。那厚敦敦的小盒子上有粗糙而鲜艳的烫金字,乡镇级的审美层次,那小本本红得既俗气又蠢笨,“唯有它得了一副中庸之道似的脸”,你一定要把它们毁掉,不毁掉它们就无法解心头之恨。你踩着椅子从书橱的最上方把它们拿了下来。你记得那两只盒子被你用脚踩得稀巴烂,而证件难撕得很,封面是一层特制的油光光的塑料纸,怎么撕也撕不烂,撕不烂你就用剪子绞,绞也那么难绞,你就点上火烧,没想到烧也那么难烧,烧了很多遍、整整用去一盒火柴才算是把一本结婚证毁掉了,第二本你撕了一阵撕累了,打算扔到水里去泡,把它泡烂,没想到泡的效果也不好,这时候他冲过来把它抢救下来了,说那本是他的,说你没有权利毁,你说那上面也有我的名字呢,你非毁了它不可,你和他夺,但是我没有夺过你,就算是饶过了那一本了,缝缝补补之后又算是完整起来。没想到结婚证那么难消毁,制作结婚证的人一定是想让天下婚姻坚如磐石,并预料到夫妻吵架时会拿它们出气,所以才用了这种撕不烂且防火防水的油油的塑料纸做材料的吧。
   你消毁了结婚证之后才想到那东西就是毁了也白搭,老古依然是你的丈夫,你的丈夫仍然是一个叫古元金的男人,民政局里有底可查有据可依。你觉得自己很蠢,你觉得应该对它们视而不见才对,真正的蔑视就是视而不见,你应该忘记它的存在,或者去知法犯法,让那上面空空地落满岁月的尘埃,就像你在课堂上拿着教科书只为当道具,却从来没按照它讲过课,如果你从来都不是一个照本宣科的人,那么教科书消毁不消毁又有什么意义呢。消毁结婚证不但使你们的关系没有变得松散,反而从某种意义上讲把你们勒得更紧了,因为听说办理离婚手续必须要拿着结婚证去办才行,如果没有结婚证,那就不准办理离婚证。你打电话询问,人家说像你们这种情况必须先补办结婚证,也就是说你们差不多等于重新去结一次婚,重新去照结婚像,重新去查体,重新去看新婚录像,重新去填结婚登记表,重新回答“你是自愿和某某某结婚的么?”这样愚昧的问题。就是你们俩都巴不得离婚,那你们的离婚历程也要比一般人多出诸多环节来。
  你知道你的消毁结婚证不过是等于在软盘上把婚姻契约消毁了,但还有硬盘上的婚姻契约没有消毁。现在你要做的是在硬盘上也消毁它,这样才彻底了、完全了,是不是?
  在目前条件下你能够做到的只是,让这个婚姻成为一个只有文件名而没有任何内容的空文档。
  你想离婚,你想一个人呆着,一个人过日子,一直到死。这种愿望从未像现在这样强烈过。现在你们两个人住在一起,可是你觉得你还是一个人,你感到抱歉,其实你几乎从来都觉得你是一个人在过着。有时候你看见老古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你会望着他的背影想,这个男人是谁呀,他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天天和他住在同一套房子里,事事平分秋色呢?他不在家里时,你看见他的鞋子都会生气,想冲那鞋子发火,想把它从窗子扔出去。记得上小学时,班主任老师在你的期末操行评语上讲,希望该生今后要有集体主义精神。看来你从小就是极端个人主义者,缺乏这种集体主义精神的,婚姻就像建立了一个人民公社,夫妻相处也需要集体主义精神或曰合作精神吧。可你已经三十岁了,三岁看老,那么三十岁就更是一眼看到死了,现在马上培养这种伟大的精神恐怕是来不及了,所以还是干脆放弃这种努力的好,反正也是白费力气。你认为一个人到了三十岁,身上所有的缺点都是死不改悔的了,不如随它去吧。是的,你有那么多缺点,老古不是还列举过你的缺点么,他一口气列了十条,就像斗地主一样列举了你的十条不好之处,你不明白为什么恰好是十条,而不是十一条或者九条,这大概是受了“十大优秀青年”“十大景观”之类的影响吧,患上了“十景僻”。在这十条缺点的最后他愤慨地总结道,你根本就不配做女人。你不明白,女人就是女人,哪里还有配不配的问题,在你看来,能够月月来例假,就已经是个天经地义的女人了,不需要别的附加条件来证明。
  在他列的十条缺点里面,其中两条他又认为是致命的,第一条你不够贤惠,第二条你在感情上让人不放心。
  关于第一条他又列出了三小条,就像课本上一个章节里又分出三小节来,你的不贤惠主要表现在1做家务不够勤勉;2没去他们老家过年;3在外人面前对他表现得不够敬重。先说做家务,在你的记忆里,你好像是吃食堂长大的,小时候跟着做教师的父母在学校里吃食堂,一般是不在家里做饭的,长大了上学吃食堂,上完学分到学校里工作还是吃食堂,这一吃就吃了二十几年,磨炼出一只无比坚强的胃,就这样一直吃到结婚,结婚后你对着菜谱像苦练杀敌本领一样苦练烹调技术,一学期下来居然学会了炒二十多种菜,你能把土豆红烧成德高望重的样子,做出来的粉蒸肉看上去似乎很懂得幸福的内涵,什锦汤那么美满,盐水对虾带着艳羡的表情……你一边炒菜一边既倔强又自恋地想起一句话来“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你有好长时间不写诗,一行也不写,而只在心里默念普希金的诗句“如今我的理想是家庭主妇,/我的愿望是平静的生活,/还有一大沙锅汤。”在你炒菜的时候老古他在做什么呢?他坐在餐桌前拿着本书等着吃菜。为了他的清规戒律,我也皈依了穆斯林,信仰真主了,在饮食上也回族化了,你从前多么不能容忍牛羊肉尤其是羊肉呀,你闻见它们的膻味就直想跳楼,而结婚后呢你就是自己不吃,为了那个人也要去买,去做,你在附近的回民小区农贸市场牛羊肉摊前转悠的时候,真有种四面楚歌的感觉。你对猪肉反而敬而远之了,连你常穿的一件带卡通小猪图案的T恤也当作大逆不道的东西藏了起来,藏到了壁橱最偏僻最阴暗的角落里去了。你在做着这些的时候心里想,我多么富有牺牲精神呀。老古等着你炒出第一个菜,端上桌来,便开始吃,等你炒出第二个菜,又端上桌来,他已经把第一个菜基本上吃完了,就这样下去,等你炒出最后一个菜来端上桌子的时候,发现他已经把前面所有的菜都吃光了!你又惊讶又佩服,当时你并没有怪他,那时候他正在忙着考博士,说需要增加营养补脑子,可结果怎么样呢,博士没有考上,却吃成了个大胖子,那样子上公共汽车简直应该一个人买两张票。那个叫老古的男人还嫌你把用过的碗筷不及时洗,而是统统堆放到水池子里去,在这个问题上你不想和他争辩,只想用事实来说话,你们从未用脏碗碟吃过饭吧,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了你一个碗碟也没少洗,集中洗或分散洗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所洗刷的碗碟个数是相等的,你一点儿活也没少干。说完了做家务再说过年,你们两个的父母家都在外地,不同的是他父母家在本省,你父母家在外省。过年可以去你父母家,也可以去他父母家,还可以先去你父母家后去他父母家或者先去他父母家后去你父母家,还可以谁的父母那里也不去而在你们自己的小家里过,还可以各自回各自父母家去过,你们面临这么多选择,简直是条条大路通罗马,可是老古他死死认定了只有一种选择,要在一棵树上吊死,那就是去他父母家过,必须在年三十晚上之前赶到才算数,结婚第一年去了还不行,此后年年都得去,弄得跟朝圣一样,否则就是罪恶滔天,见了他们小古村的所有不认不识的人你都得在他的指导下叫这个喊那个,他说这是咱三叔,那是咱五婶子,你就得紧跟着叫三叔叫五婶子才行,仿佛你是他们嫡亲的,弄得你一想起你那远在千里之外膝下无人的爸爸妈妈孤单地守着年夜饭桌你就觉得自己像个汉奸——自从哥哥去了美国,本来与父母感情一向不好的你看着渐入老境的他们,突然觉得自己不应该太固执,应该尽可能地善待亲人。老古他们那个家其实是一个以他爷爷为首的男人专政的中央集权的家族,人多得让你看着头晕,你不懂他们家里的人已经够多了,为什么还偏要把别人家唯一的闺女生拉硬拽了去?还有他们是回族,为什么汉化得那么厉害,那么看重汉族的春节,真是不可思议,按说他们过回历新年才对呀,你真的是弄不明白。你去了一年之后就坚决不去了,这下他恼羞成怒,给你上了一堂关于伦理风俗的大课,老古他其实不知道这样做效果适得其反,你告诉他,你上小学时有那么一阵子,背着书包走到学校大门口的时候,从来不走大门,而是紧挨着大门从旁边翻墙而过,你爬墙就是因为老师在班上天天强调不准爬墙,后来老师不再批评爬墙的事了,你爬墙马上就失去了动力,从此开始走大门了。你坚决不再去他老家过年了,他们小古村的人便议论纷纷起来,怀疑你们是不是离婚了,老古的母亲常常在半夜或凌晨打过长途电话来问寒问暖,实际上是查考勤,看看他是不是还和你一起住着,后来你只要睡眼朦胧地拿起话筒来,一听到从一个老妇人嘴里发出缺乏卷舌音和儿化韵的浊重的方言就瑟瑟发抖,恨不得去上吊。他母亲最后派了老古的妹妹大老远赶来做钦差大臣,实地考察你们的感情状况,搜集资料回朝禀报。老古和他的五个兄弟分别叫古元金古元银古元铜古元铁古元锡,看来家里很指望这些儿子们成大气候发大财,唯一的一个女孩叫古小石,看来女孩子虽然只有一个但也还是廉价的。为了让他们彻底相信你们还没有离婚,你建议他把那个他持有的破烂了的结婚证复印并放大一份寄回去,让他们用镜框镶起来,挂在堂屋正中央的山墙上,以正视听。自打结婚以后,你就对过春节有了深深的恐惧,往往离春节还有一个多月,你就开始莫名其妙地烦燥不安,看见别人喜气洋洋地忙着置办年货,就想发火。恨不得把日历上那段日子删除,恨不得跑到一个没有春节的国度里躲起来,你把这称之为春节前综合症,它有时候跟你的美尼尔氏综合症一起犯,火上浇油,使你觉得生不如死。你在一份资料上看到一个统计,美国男人找女人把“聪明”放在第一位,中国男人找女人的标准不知是否统计过,但你想肯定是把回家给他妈过年放在第一位的。至于你在外人面前对他表现得不够敬重,大约是这样的,你不喜欢人家说你们是什么“文坛伉俪”之类的鬼话,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你笑盈盈地听着,故做高兴地听着,可是心里头把眉头紧皱,这称呼听起来像骂人,再说哪有什么文坛呵,不过是文摊而已,你认为文学是最个人化的行为,是最没法开那种烟酒糖茶夫妻店的,可是老古,他是多么喜欢和你一起扮演比翼鸟栖落在连理枝上呀,在酒店里吃饭时他愿意当着很多人的面拉着你一起唱卡拉OK《夫妻双双把家还》,他明明知道你最不喜欢卡拉OK了,听起来像叫驴,他明明知道你最不擅长的事情就是唱歌,上中学时学校里举行歌咏比赛,你们班把你从队伍里揪出去,就能获奖,如果让你呆在队伍里,那就肯定获不了奖了,他明明知道这些,可是他还是逼你和他一起唱,你要是拒绝,他就认为你是在众人面前故意拆他的台,你知道你们在人面前唱罢“你耕田来我织布”和“夫妻恩爱”,回家之后并不妨碍你们的关系马上变成“大刀向鬼子头上砍去”。还有,很多人在一起谈话时,你的观点必须要与他保持高度一致才行,观点不相同,那你必须要服从他,决不可以当人的面反驳他,比如有一次很多人在一起喝茶,你说长江不从合肥经过,他偏说是经过的,并且当着大家的面冲你发起火来,那阵势使你觉得不光你要照顾他的自尊或面子,要赶紧改口,就是长江为了他的自尊或面子也非得改道不可了。一个不懂得宠爱女人的男人竟然要求女人必须去无条件地尊敬他,你在教他五笔字型汉字输入法的时候,本来你是老师他是学生,他也要求你尊敬他,连他的蠢笨也要尊敬着,他要打一个字,非得把五笔字型口诀从头开始背诵不可,一直背到他用得到的那一句为止,比如要打一个“木”字,他就要拿出类似小孩子数数时手指头不够用就把脚趾头也算上的办法来了,从头开始背口诀,“王旁青头兼五一,土士二干十寸雨。大犬三羊古石厂,木丁西。”这才把那“木”字给找出来了,于是打“木”字。你见他那么慢,就替他着急,他就嫌你态度不好,对他不尊敬了——你说,尊敬?你那么笨一个学生,还想让老师尊敬你,真是岂有此理,如果是在旧时候的私塾,不光不给你好脸色,还得用戒尺打手心呢!你这么一说,更不得了了,老古是个开不得玩笑的强权性格的人,一场战争起来了,你不打也得打了。当然最后由于你教学有方,你让他三天三夜学会了打字,可他并不感谢你,还记下了仇。
   至于第二条你在感情上让人不放心,你可真是领教了老古对你的不放心,有一年春节,老古一个人回他的老家去了,你因为父母去美国哥哥那儿探亲,又不愿去老古的老家,就只好决定一个人在学校里过。老古拖到年二十九才走,你说,你怎么还不走呀,家里人都等急了。他说,我看是你等急了,巴不得我快走,我走了你想干什么?你只好不说话了。老古走后,一天打八个电话,用电话遥控你,还疑神疑鬼地说电话这边屋里有动静,并问什么人在那里?你说,是风。只要有一次电话没人接,他就要在下次电话里问你几点几分的时候为什么不接电话,到底干什么去了。你说,那时候我在厕所里拉屎,行了吧?年初三老古就从老家匆匆赶回来了,进门后就在屋子里察看,最后拣起一块烟蒂,问是谁留下来的。你气得要命,那烟蒂很可能是过年前老古自己扔在地板上的。你吼道,我不知道,我还想问你呢,是谁留下来的?我们拿到法医那里化验一下签定一下好不好?你真是气坏了,就算是要通奸,哪个中国男人肯在年三十年初一来找你?未婚男人要去找他妈,已婚男人要带着老婆孩子去找他妈,这神圣的日子是留给家族、伦理和道德的,相信全中国都不会有人在年三十年初一通奸,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就是天天都有可能,这时候的可能性也几乎为零了,就是小偷强盗也要放假的,也要有张有弛劳逸结合。
  在感情上让人不放心,你想那首先大约是因为你长的这副模样不够本分,你的下巴太尖,你的眼睛太亮,你的鼻梁太挺,你的嘴唇太薄,你的两颊也不够厚实,连你的身材看上去也不是那种忠心耿耿的类型,躯体线条的拐角处不够浑实,是无端地让人觉得小而尖刻的那种。你和叶如意虽然长相不同,但基本上还是属于同一类,即机灵有余敦厚不足的那类,长成这个样子很吃亏很折本,容易让人以貌取人了,以为心里头的想法和念头也跟外表一样不安分守已——可见好女人的长相还是有一定之规的。很小的时候人家就说你长得很筘,从小到大就是表现再好也评不上三好生,你想这跟你的长相不是全无关系的,在你看来那种回回都能当三好的女孩子长得真的跟你很不同,把她们的长相归纳一下也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可以说人家天生就长了一副三好生的模样,谁见了那副模样都会忍不住在民主选举的时候投上一票,就是你也忍不住要投上一票的。工作以后每学年评先进工作者或者教学先进之类,你和叶如意每次差不多都是各得一票,你那一票是她投的,她那一票是你投的。你仅仅从长相上就没有博得这个社会的信任,也没有博得老古的信任,你们如果离了婚,大家仅凭直觉就都会同情他的,觉得他是被侮辱与损害的,毫不犹豫地站到他的立场上来,因为他长得多么中正、忠诚、无私、谦逊、理智、纯朴呀,简直就是正人君子的一个标本。他认为你长得这副模样就是一副随时想有外遇的样儿,你觉得老古他真是抬举你了,你想,我那么有风情么,我那么有资本么,我幸亏不是美女,幸亏不是,否则日子一定会更加难过了。他对你那么不放心,除去你的长相因素,还有别的,他也不是一点道理没有,你和他结婚的时候不是处女,这没法隐瞒,你应该想到中国男人多多少少都是有那么点“处女僻”的,你应该做点小动作小手脚,比如找点红墨水来,还可以花点钱去做一个处女膜修复手术,这是女人为了更好地在现实中生存下去为讨好男人而根据他们的心理需要想出来的一个欺骗手段,说不清楚到底是女人的悲哀还是男人的悲哀,说不上究竟是谁在掩耳盗铃,说不上谁比谁更可怜。老古,有一个前妻的老古,丧妻的老古,他自己又不是童男,怎么偏偏要在处女这个问题上这么执著和纠缠呢,执著如怨鬼,纠缠如毒蛇。处女膜那么重要么,他要个处女膜有什么用,那个玩艺究竟有什么用处,它是纯洁的象征吗?纯洁和处女膜之间可以划上等号么?他总是逼着你一遍又一遍讲述第一次性经验的具体细节,用那些细节来折磨他自己的神经,然后对那个他从未见过面的男人在想象中一遍遍施以绞刑。他觉得你在感情上让人不放心还有一个极其重要原因是你写诗,尤其擅长写爱情诗,就是不写爱情的诗里面也影影绰绰地有着爱情的影子。你知道自己是一个利比多比别人要多得多的人,写诗就是为了能够安全地发疯,为了给身体中的那些能量找到一个比较合理和公允的排出渠道,既不害人也不害已,就像让试验之用的新型导弹在公海里爆炸。其实你今生今世最想做的并不是写诗,而是投身革命,做一个五四青年,你要把红头绳般鲜艳的青春交付给一个伟大时代,把年轻的血勇敢地涂抹在历史底版上。你从小到大一直有这种滚烫的念头,你想象自己穿那种带蝴蝶盘扣的对襟小褂,配上喇叭形的黑裙,脚上是系带的方口布鞋或皮鞋,梳着蓬勃的短发,手执一本《新青年》杂志,急匆匆地走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街巷里。你该是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的学生,你的故乡在遥远的江南或齐鲁,时代的声音已经淹没了个人的情绪,只有在清风明月的夜晚在摇曳着榆树影子的木格窗棂前心中才会泛起淡淡的乡愁。你该是一个大地主的女儿,娇惯、任性、一意孤行,从小就不肯缠脚,逼得母亲只好让步,在十七岁上因反对一桩所谓门当户对的婚姻,和顽固粗暴的父亲闹翻,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带足盘缠,与相爱的中学男同学私奔,辗转来到京城,最后你还想象着生命这样收场:时光转眼到了1926年,到了三·一八惨案,你在请愿的队伍里倒了下去,永远地倒了下去,倒在了血泊里,鲁迅先生为你以及像你一样的青年写了一篇文章,一篇像《纪念刘和珍君》那样的文章。可是你没有出生在那样的时代,现在不是1919,而是1999,是世纪末,映入满眼的是物质,是欲望,是隔岸犹唱的《后庭花》般的曲调,你风水宝地般的年华呵在这委顿的光阴里一点一点地消磨,终于变得荒芜,你热烈的、革命的激情白白浪费着,像海浪冲刷沙滩那样徒劳地冲刷着血管管壁——既然不能投身革命,那就谈恋爱吧,你今生今世想做的第二件事是恋爱,你一直认为恋爱跟革命的性质相仿,你可以把身体中本来想用以革命的那部分能量用于恋爱,可是你结婚了,丈夫老古认为结了婚的女人还恋爱就无异于女流氓,他像极有责任心的监狱看守那样眼睛一眨不眨地紧紧盯着你,提防你越狱,他每次出差回来都说你胖了,瞎猜一定是什么男人请你吃饭了,他还要数数床头柜里的避孕套,他大概是小学算术没有学好,总也数不出个确切数字来,数着数着,刚开始说少了,再数下去又说多了,无论少了还是多了,只要不是原来他想象的那个数目,那都是够可怕的,其实原来究竟有多少个老古自己也未必清楚,于是你建议他最好是给每个避孕套编上号码,立个档案,真正可以做到心中有数。某个电台节目主持人让你去做嘉宾谈婚外恋和第三者插足问题,你以“我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和“我可以立贞节牌坊”的理由给辞掉了,你对这样的狗屁话题实在不感受兴趣,就是感兴趣也没法谈,你要是谈了,老古就会问从哪来的这方面的经验呀,理论是从实践中来的呀。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如果还想恋爱,那必须要炼就一副地下党的功夫才行——既然不能恋爱那就只好写诗吧,永远写诗,永远写诗,把想投身革命和恋爱的能量统统用到写诗上去,在诗里过一种风光旖旎的生活,可以永远没有具体行动。但是你很快就发现写诗也不行,你的家里不知何时已经形成了一个严密的新闻检查制度,每首诗都要经过老古这个新闻检查官锐利目光的审查,他的目光力透纸背,把每一个字都放到显微镜下去观察,从最含糊的词语和最隐晦的句子中揣摩和臆想出你的图谋不轨来,然后按图索骥,到现实生活中去对号入座,不是说你旧情难忘就是说你正在暗渡陈仓,原来他就是这样搞文学评论的,真不知这样的文学评论属于什么派别,给它起个名字就叫窥阴派好了——既然写诗也不那么自由了,那就只好为这部分能量重新另找渠道,有一段时间你迷恋上了吃,你一直都是一个爱吃的人,而现在被迫索性将所有欲望都转化成食欲,你简直成了一个饕餮,走在街上你的目光只注意饭馆,除了饭馆你对一切都视而不见了,为了吃最好的海鲜你不惜从城市的大东南跑到大西北,划一个大大的对角线,但是老古很快提出了抗议,他认为这样花销太大,每次和他出去吃饭他都恨不得领你去吃那种以传染肝炎为已任的路边小摊或者去那种门头比最小的公厕还小的拉面馆,他说同样的钱在那样的地方可以吃一顿在这样的地方能吃五顿。有一次他领你去一个下等的小馆子里吃饭,要了一份清炒白菜,一片叶子也没有,全是老得不能再老的白菜帮子,纤维粗得可搓绳子,就是牛吃了恐怕也要发火的,正是因为太难吃所以你会对此终生难忘。老古他忘了他结婚前是怎样拿吃来讨好你的了,你爱吃鱼,你真怀念那段他常常请你吃鱼的日子,你有时候想你之所以最终下定决心和老古结婚,跟他频繁地请你吃鱼有很大关系,你简直是被他用鱼收买了,你的终身大事和前程就毁在鱼上了,你和老古是鱼的姻缘,记得你们俩刚认识不久的时候有一次一起去逛水族馆,你一边在玻璃缸前观看鱼们在水里悠悠地游弋一边浮想边翩,这种产于太平洋的铅笔鱼红烧应该比较好吃,那种产于南美亚马逊河的美人鲈则适合清蒸。从水族馆出来你就条件反射地拉着老古直奔一家鱼馆,由老古请你大吃一顿,吃完后你就昏头昏脑地对老古说,我们结婚吧。没想到结婚后反而再也没人请你吃鱼了,只有当你跟老古大闹离婚时,为了安抚你,他才咬咬牙跺跺脚和你到海鲜城去一次,于是每次恶吵之后,为了和好,老古一般都会建议去吃鱼,他知道你太爱吃鱼,一吃鱼就会丧失原则,向他让步,向他就范,向他投降,所有抗争最后总有一个俗不可耐的大团圆式的结局:吃鱼。一鱼而抿千仇,鱼能化干戈为玉帛,鱼轻而易举地将乾坤挽回。你已经和他在餐桌上签订了一大堆丧权辱国的条约,比如《微山湖鱼馆条约》《大观海鲜城条约》《潭鱼头酒店条约》等等。有时你盼着打架,打架时你就提出离婚,你知道老古最怕离婚,你离婚的决心越大,和好之后吃鱼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就是这样,必须在闹离婚闹得天翻地覆之后才有可能去吃鱼,你已经习惯了在这种背景下吃鱼,极偶然的情况下风平浪静地就能去吃鱼,你难免要受宠若惊,并且浑身不自在。就是这样,最后连吃也变得无法随心所欲,连用自己的钱去吃都有人看管着,既然吃也不行了,那就不吃了,那就只好给多余的利比多能量另找途径发泄,最后就只剩下了吵架,有且只有这一个途径了,就是吵架吵架再吵架,生命中所有该去干别的事情的能量如今一古脑地全部用来吵架,可想而知,这样的架吵得该是怎样登峰造极,可歌可泣,刀光剑影,血雨腥风,青春在吵架中闪光,放射出夺目耀眼的光彩来。有一次在打架的时候,你们像掷铁饼或投铅球那样把锅碗瓢盆扔来扔去,场面惨烈,你的脑海里竟忽然间冒出一连串《红梅赞》的音符和歌词来,“红岩上红梅开,千里冰霜脚下踩,三九严寒何所惧,一片丹心向阳开,向阳开。”在这样的伴奏下,你的动作英勇并且优美。你甚至想,要是你的腰间挂着一排手榴弹说好了,你会拉响它们,你要与你的婚姻同归于尽,你要把所有一切炸得血肉横飞。你想你和老古一定是因为恨才走到一起来的,为了打架这同一个目标才从五湖四海走到一起来的。这样无休止地打下去,总有一天你非得成为烈士不可,不是革命烈士,是婚姻烈士。既然不能投身革命,那就恋爱吧,既然恋爱不行了,那就写诗吧,既然写诗也不自由,那就吃吧,既然吃也不能满足,那就吵架吧,拼命地吵架,永远吵架,没完没了地吵架,吵累了歇歇再吵,一直吵到生命最后一息。你认为婚姻,婚姻真是一种让两个人在一起等死的制度。
  有一年冬天在你们打架打得最凶的时候,一家报纸刊登了一篇关于你的专访。记者在文章里还提到老古,并且让你自己站出来说了说话,你的话是放在冒号引号里面的直接引语,李洁抒喝了一口茶,微微笑着说:“我有一个知心爱人……”报纸出来,你气得肚子疼了一整天,你说,我从来没有说过这种话嘛,怎么能这么写?没想到老古却说,这样写有什么不好,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非常好。第二天你去办公室,有好几个同事向你提起这篇文章,提起那段有关“知心爱人”的话,你这才知道有一首正在流行着的歌就叫《知心爱人》。当有人问起你胳膊上的青色伤痕是怎么回事,你真想如实相告,是知心爱人打的。
  你有一个中学女同学叫邵乙,辗转来到现在你所在的这座城市里打工并成家,你们很多年没有联系,你们是有一年都回父母身边过春节时在你们上过学的那所高中附近的一个超市不期而遇的,你们惊讶地发现原来你们都远离父母在同一个遥远的城市里生存着。你们互相留了电话号码和地址。等回到这个城市的时候,邵乙就主动而频繁地和你联系起来,每次打电话或者见面邵乙就痛诉革命家史,说她丈夫如何如何坏,令人发指的坏,竟公开领着什么烂女人回家骈居,花邵乙打工挣来的血汗钱给别的女人买首饰……邵乙说着说着就哭起来,她把你这里当成了妇联或者街道办事处。渐渐地你发现自己其实特别喜欢听邵乙说她丈夫怎么怎么坏,她越说她丈夫坏,你就越喜欢她,因为对比一下邵乙的坏丈夫,你的丈夫老古就显得好多了,简直成了模范丈夫了,老古永远不会是世界上最坏的丈夫,不管怎么样总还有邵乙那样的丈夫在垫底呢,于是对比之下你就觉得自己的不幸减轻了一些,有那么一瞬间你甚至在邵乙面前都觉得自己其实算得上是个幸福女人了,应该好好珍惜才对,能够找到这种幸福的感觉真是不容易呵,是邵乙帮你找到了这种感觉,用她的更加不幸来衬托出了你的相对幸运——好比生活水平不太高的时候,就应该想想万恶的旧社会,现在总比旧社会要好吧,或者想想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现在总比自然灾害时期要强得多吧。邵乙每次向你骂完了她那个狗丈夫,你就感激啼零地对她说,我请你吃饭吧,我请你吃饭吧,我一定要请你吃饭,我非请你吃饭不可。
  可是大多数时候,邵乙不向你诉苦的时候,你还是认为你是世上最不幸的女人,你还是想离婚。你去学校总务处开离婚证明开了多次。那个拿公章的中年女人用解剖刀一样的眼睛盯着你,免费给你上了一堂伦理道德课,最后是不肯盖章。你说,当初我结婚时你那么痛快地就盖了章,为什么离婚时你就不给盖了呢?她说,让你丈夫单位盖了章,我们再盖吧,后来又说,让你们系主任签字再来盖吧。你说,我看用不着了,离婚是我自己的事,用不着全国人民都答应,你不给我盖可以,把我逼火了,我找块橡皮泥来自己刻个公章就是了。
  前不久,从来都愿携夫人出门的老古突然决定独自出门。先是去了一趟百里之外他上大学的那座城市,那里有许多他的老同学。那座城市以牡丹闻名,老古说去散散心,看看牡丹。其实牡丹早在老古去之前很久就谢了。然后老古从那座有牡丹的城市又去了相邻的一个有一个大湖的城市,那里有不少你们共同的文友。再以后老古又从那个有湖的城市去了一处油田,那里也有不少你们共同的文友。老古这样一个城市又一个城市马不停蹄地跑下去,近半月以后才回到家里来。他这一趟出去估计是由于他觉得婚姻大势已去,看来不想离也不行了,不如出去清清心,所到之处控诉一番,为离婚做舆论准备,就像为竞选总统做巡回演讲一样,当然具有伟大的政治意义。
  至于他看牡丹,也许他不清楚牡丹的花期,真的是奔牡丹而去的。牡丹在你眼里是一种很容易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花,她简直是一种没有缺点的花,她看上去非常贤良,她生就了一脸福相,艳丽得那么本分、性感得那么实用,吉祥得那么体贴,一副既上得了厅堂又下得了厨房的架势,她很适合栽培在地主的庭院里,盛开在封建士大夫的水墨画里,挂在那种规规规矩的小康人家的堂屋八仙桌上方。她使你想起薛宝钗和袭人。老古不辞劳苦、毫无功利地去看牡丹这个事实,如果用弗洛依德的理论来分析,那应该是折射出了他对某类女人长期存在着强烈的性幻想。
  这些年来,在老古眼里,你一直都是女人里面的异类和叛徒,你在水平线以下,那他怎么还不答应和你离婚呢?你真想不明白。你想求求他,再求求他,赶快对我弃之如敝履吧,赶快去当陈世美吧,你看我这个黄脸婆,我已人老珠黄,我已步履蹒跚,我的心理年龄足足有一百二十岁了。
  那个叫苏画梁的男人,他在那座南方城市里生活着,他有如花美眷。(作者 路也,诗人,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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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菊岩村的空气是清贫的,纤瘦的,知足的,富含维生素的,不像城市里的空气那么膨胀和脑满肠肥。这里的一天开始得比城里要早,鸟鸣把空气搅拌得湿漉漉的,我是被那声音吵醒的,连在灰里渐渐透白的窗子都有了灿烂之感。每一只小鸟都是一个小小音箱,里面盛着满满一兜子亮闪闪的音符。小院在清晨有一片甜美的上空,上面画满五线谱。
  我在水盆里洗脸,我蹲下去,看见水盆里的水静静的,是一面贤淑的镜子。我的脸在里面,我和我的脸在对视,这样永远对视下去,我就会变成水仙。我梳头的时候,用的是一把笨重的大木梳,这木梳在我最早的记忆里就有了。上面雕刻的花纹,我猜测大概是麒麟,还有大约是牡丹,看上去不甚清晰了,它的年龄肯定比我大得多,也许是我姥姥的姥姥的姥姥的,不会仅仅是清末民初的产物,弄不好是清朝或明朝的,我倒愿意它是更早时代的物品。我用它来梳长长的头发,觉得自己是个古代女子,也许我就是那个崔莺莺,情窦初开,正等着张生来。
  我在菊岩村。所有的爱情都在远方,或者已离我而去。一个人要是走过长长的路途之后又回到最初的那个地方,就会产生短暂的幻觉,认为所有走过的路途都是虚假的,只有这个出发的地方才是真的。现在我觉得自己什么都没有经历过,什么都没有,自六岁那年离开菊岩村之后的日子都可以删除掉,既没有到过北回归线附近的那座南方城市,也没有跟一个叫古元金的男人结过婚,更没有遇见过某人。我是一张白纸,一张只不过被时光之手揉得有些皱了的白纸。我头脑简单,我快乐,我是一个有点儿粗糙有点儿腼腆的菊岩村的女孩。我等字闺中,永远待字闺中。
  我一连好几天都到海边去。从村子通向海边的是一条半环行的沙土路。路旁长着一种不高不矮的小松树,上面结着松果,有小拳头那么大。透过掩映的松树枝杈,可以看到不远处的山坡,正是背阴的一面,那里有姥姥的坟。姥姥的坟向着大海,她日日夜夜都可以看见大海,听见涛声。她已经在这里躺了二十七年了,她死的那年四十九岁,我三岁。我继续往前走,转过一个弯,我停住站在了那里,这个角度是离那坟最近的地方。我看到了那个坟,我看到了。那个坟很瘦小。据说姥姥这个人就长得极瘦小,但非常秀气,还会做一手绝好的针线活。她生性文静,甚至有些懦弱,常常被妯娌们欺负,受了气只会暗自垂泪。我的姥姥,她是我妈妈的妈妈。我从这里走过,我觉得她一定看见了我,我甚至听到她用一种很轻很轻的像气体一样的声音在喊我的小名。她能认出我来,她的目光能穿透厚厚的岁月,把我还原成三岁时的模样。这里埋着的是一个与我有关的女人,她的一滴血留在天地之间,如今已在我的体内变得浩浩荡荡。我从北到南,从南到北,当我在榕树下爱着的时候,当我在课堂上娓娓道来的时候,当我在纸上写下分行的文字的时候,当我在婚姻的磨子里把自己一点点磨成粉末的时候,我的身体里流淌着她的血,我和她有着相同的DNA。姥姥是小脚的旧式女人,她本分,隐忍,她寂寞而早逝。这样一个女人有一个想把现有生活毁灭的孙女,一个想把女人做得彻头彻尾的孙女。
  这里的海滩很荒凉,不像城市里的海滨浴场那么花哨。只是偶尔可以看到几个赶海的孩子,还有远处的渔船。我在海滩上拣到一个海星星,紫色的海星星,它很小,在我脚下静静趴着,等我把它拣起来。它呼吸停止,通体冰凉,连可以回忆的幸福往事都没有,连一丝难过也没有。这个海星星,除了我,没人会望它一眼。它是被大海抛弃了的,我把它拣起来。
  那个海星星很像多年前的她。只是没有人把她拣起来,她只好自己把自己拣了起来。
  那个叫苏画梁的男人曾对她说“我们的爱情,让北回归线作证。”可是北回归线本来就是虚构的,是假想出来的,所以这爱情最终也证明了是虚构和假想的了。当她躺在妇产科的手术台上的时候,那天正是夏至,太阳直射在那条美丽而子虚乌有的线上。她觉得她正枕着那条线,或者那条线正从她的身体里穿过。
  她曾经那么天真和纯洁。八十年代中后期,她刚刚升入大学的时候,读的是李泽厚的《美的历程》,听的是费翔的《四海一心》,穿的是那种带泡泡袖的连衣裙。她什么都懂,什么都不懂——至少是不懂得自己的身体。有一次她生病没有上课,三个男生争着借听课笔记给她抄,争来争去其中两个竟动手打起来,那个最终打赢了的去她那里送笔记时是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她抄完后连声谢谢都没说,因为她认为他应该谢谢她才对,谢谢她赏赐给她这个机会。她那时候真是天真得可耻。那借笔记的男生趁热打铁,又请她看电影,在从电影院回来的路上吻了她,于是她天天寝食不安起来,担心自己会因此怀孕,又是查书又是私下里找人询问,忙乱了一大阵子。她有相当长一段时间还以为处女膜长在肛门或肚脐眼里。她那时候就是这样,纯洁到了无知的地步。
  后来她就遇见了苏画梁。只要她和苏画梁在一起,就感到风雨欲来,于是她逃走,不止一次地逃走,逃走了她就感到轻松,从身上卸下了重重的欲望的磨石,可是不久她就想再到他那里去——她一手持剑一手持盾,这样一次又一次,持续了相当长一段日子,终于有一天她没有逃走,她再也没有力气逃走了。银瓶炸破水浆崩。
  后来,或者说最后,她躺在妇产科的手术台上。
  她听着金属器械在响,在响,脑海里回忆的却一直是很小的时候在一个远房亲戚家里吃河蚌的情形。那是那家人第一次吃蚌类,面对像地下党一样紧紧闭着嘴巴的河蚌束手无策(不懂得那是活着的河蚌,只要放到水里煮沸了,就会自然张开口,露出鲜美的肉质来),大家最后找来钳子、螺丝刀子、钉子、锤子,想方设法把它们用最原始的机械手段硬硬地楔入、撬开,把蚌肉从壳里生生地抠着拽出来。那活着的蚌,该有怎样的疼痛呵。那是活着的蚌。那时候她不知道多少年后她也变成了那样一只蚌,生疼生疼的蚌。
  一棵卷心菜,完好的卷心菜,现在被一层层地强行剥开来,由表及里,现出了最里面那粒雪白而疼的胚芽。那胚芽多么像词根,而那层层绿绿的叶片就该是词缀了。这个由词根和词缀组成的词语正在被轧路机一样的疼痛碾成粉末。
  那也许是一个林黛玉,也许是一个嘉宝,也许是一个李清照,也许只是一个让住房更加紧张的凡夫俗子。
  她从手术室里出来。她完好无损,但已经碎过了,那碎的印痕留在眼睛里。
  紧接着她看到了那个男人终于解脱了的轻松表情,重新恢复的清白无辜相,以及离去时决绝的背影。他扔在地板上的烟蒂还是温热的,也许还带了火星。她在那刻突然明白他们再也不会相见,他们在尘世里永别了。
  保尔·策兰说,奥斯维辛之后再写诗是野蛮的。
  她说,人工流产之后再谈情说爱是野蛮的。
  她是在做出分手的决定之后才发现自己怀孕的。这很像是小说已经结束了突然又在篇末出来个尾声。在此之前她一直都自诩为床头上一只布娃娃的妈妈。那只布娃娃穿着方格裙子,有纽扣一样的眼睛,卫生球一样的鼻子,和括号一样的小嘴,两只朴素的小辫低垂着,在肩上晃晃悠悠。她觉得那布娃娃长得有点像自己,该是自己的女儿。当她知道自己怀了孕时,她觉得是那个布娃娃活了,怎么看那两只纽扣似的眼睛都像是在明眸善睐。她想象自己的肚子很快凸起,里面有一个跟那个布娃娃一模一样的小女孩。
  她在想这个小女孩应该是在哪里怀上的呢?是在那个人光线幽暗的办公室里,还是在小雨迷蒙的山上,是在夜晚公园月光斜照的草地上,还是在散发着口香糖味的女生宿舍里……最后她断定应该是在女生宿舍里,应该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周末下午,走廊里静静的,在她的下铺,在老五的床上。那床上有一面颜色非常妖娆的床单,那上面的图案是海螺和贝壳。在那之后她请老五喝了好几次酸奶,在自己心里悄悄地对她表示着歉疚。毕业数年之后,同宿舍的同学到老五所在的那个城市聚会了一次,因为她所在的那个城市正好算得上是中国的最中间位置,相对于遍布全国各地的本宿舍同学从空间距离上来说是最公平合理的。那天她在已经结婚有了小孩的老五家里又看到了那面床单,那面从学生时代带过来的床单,颜色妖娆,海螺和贝壳图案。它在老五家的书房里,铺在一张单人床上,它看上去并没有变旧,还是老样子,仿佛连那张床也是从那个南海边的城市里原封不动地搬过来的。那天晚上,到了该休息的时候,她对大家说不去酒店了,她说她想住在老五家的书房里,就睡在那张小床上。那是一个时空错乱的夜晚,她躺在那面床单上想起了那个叫苏画梁的男人的肉体,浅浅的古铜色,如同弹簧拉开又突然收回那么有力。她一个人躺在那里,想着,做着,产生从未有过的情欲,惊涛骇浪一般。
  她找到了肚子里这个小女孩的爸爸,她本来以为分了手就一辈子不会再去找他的,可还是去了。她说了她怀孕的事。当她说到她总觉得那是个女孩的时候,她的眼泪流下来了,止不住。她也不明白为什么一说到可能是个女孩,就想哭了。那个人说,去医院流了吧。她说,去医院吧,去医院吧。
  她还记得做出分手决定的那个夜晚。那是个有雷雨的夜晚,夏天刚刚来到。她和那个人在一家常去的咖啡馆见面。她说,她快毕业了,她想留下来,和他在一起。他说,我也想让你留下来,但不知道妻子那边怎么办,如果她答应退出,事情就好办了。最后他决定打电话把他妻子叫来,三个人一起抉择。他妻子是那个城市一家博物馆的馆长,她早就知道丈夫的事情。一会儿那个妻子来了,女孩是第一次见到她的情敌本人,以前她只见过照片。那个做了许多年妻子的女人气质像一丛竹子那么温文尔雅。女孩子对她直说,很抱歉,我爱你的丈夫,我想永远和他在一起。那个妻子平静地说,我同意把他让给你。这时候躲到另一个车厢座的那个男人冲了过来,对她妻子急急地喊道:你怎么能这么说,呵?你怎么能答应呢,你怎么能……
  女孩冲出咖啡馆。她觉得自己陷入了一场阴谋。她认为是这样的:夫妻俩早就商量好了,妻子帮着丈夫一起来对付她,把她这个人甩得远远的,他们已经商量好了妻子对女孩要拒绝,要表现出对自己的丈夫死死揪住不放手。没想到到了关健时刻那妻子由于自尊和伤心,临时改变了主意,说出了恰恰相反的话,丈夫于是冲了过来,想予以纠正。女孩当时就是这么想的。跟在电视剧里拍的那种俗不可耐的情节一模一样,她冲上大街的那刻,一道闪电正好把这个城市的夜空一撕两半,露出天空狰狞的内脏。忽然有一辆摩托车开过来从侧面把她撞倒了,她仆倒在积水的路面上。
  女孩住在医院外科病房里,腿上绑了夹板,上了石膏。她觉得自己要是全身都弄成这样,那就像个蚕甬了。来看望她的全是陌生人。一些怀着人道主义想法的陌生人。除了苏画梁一直不肯露面,苏画梁家的人几乎全都陆陆续续地来过了。他的妻子、父母、姐姐、姐夫、姑妈、甚至儿子、保姆全都忙得团团乱转。事情至此已经有些荒诞,一出戏演着演着,男主角突然消失了,只剩下女主角一个人和一大堆不相关的人在演着。那个男主角在惹事生非之后就从戏里退出去了,从此他就认为剧情跟他无关了。他可能做了一个观众,做了一个解说员,或者充当了画外音,也许他成了剧本里的那种放在括号里用别一种字体印刷出来的提示性话语。
  那个妻子最后使女孩明白,去咖啡馆之前,她和她的丈夫那天并没有商量好,也没什么预谋,只不过她的丈夫过于自以为是了,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魅力,以为两个女人都会拼命抢他,他尤其认定妻子出于嫉妒心,会跟女孩交锋,使女孩败下阵来,知难而退。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妻子会说出那样仪态万方的话来。
  那个妻子在女孩的眼里那么美丽。从那时候起女孩就知道一个女人到了中年原来可以那样美丽,秋天的无比绚烂让人疑心万紫千红的春天又回来了。
  很多年过去了。当她开始爱上同样比她大十七岁的某人时,她想,现在我可以把那个叫苏画梁的男人忘记了。
  11
  我常常去海边拣海星星,然后把它们晾晒起来。我专心致志地干这件事,除了干这个,我似乎没有其他的事情可干。我来菊岩村五天了,一连五天都去海边,我数了数,已经拣了一百六十六只海星星了。老屋的窗台上晾满了,石桌上也晾满了,有金色的,也有紫色的。我把已经晒干了的用线穿起来,挂到门扉上,挂到树枝上,它们看上去很像远古部落的首饰。窗台和石桌上刚刚腾出来的空地方很快又晾上了湿漉漉的海星星,好闻的咸腥味一直在空气里飘着。
  我喜欢黄昏时分在村子里走动,我看上去有些游手好闲,我甚至能感觉到光阴在我的皮肤上滑过时那微微的痒来。什么也不做的一天这么长,菊岩村的一天这么长,黄昏的来临因此显得郑重而辉煌。
  村里人把几尺见方的小商店叫做代销店,在我小时候则叫小卖部。村里有三家这样的代销店,每隔几天就有人骑摩托车到山外去进货。离老屋最近的一家代销店就建在坡崖上面主干路的路边,货架上很荒凉,落着尘土,溃散地摆着一些中低档的日用必需品,看上去像是久已无人问津。一部电话机寂静地蜷缩在一个角落里,孤僻的样子让人疑心它是否真的能够和外面的世界相联结。我问店里看上去与我差不多年龄的老板娘,这电话能打出去么?她说那当然啦,同时脸上流露出有点儿被人小瞧了的不满来。过了一会儿,她似乎又为刚才的那点儿傲气不好意思起来,做出一副想与我聊聊的样子。她说,你不是这个村里的人吧?我说,我怎么不是这村里的人呢,我当然是啦。她说,那你是谁家的呀?我说,我是我自己家里的呀。她问,那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呢。我说,我也从来没有见过你呀。她说,你一定是从外面来的。我说,应该说你才是从外面来的呢,你结婚前一定不在这村里吧。她说,村又不大,村里没有我不认识的人,我十年前就嫁到这里来了。我说,我可是二十九年前就来了,比你早吧。很明显,我说的二十九年前让她惊讶了。我解释道,我出生才七个月的时候,就被送到菊岩村来了,在这里一直长到六岁左右。
  我要离开代销店的时候,老板娘热情地追问,你不打电话了么?我说,今天不打了,也许过几天要打。
  我知道不管我在哪里,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只要我的手指在键盘上按下那个七位数的号码,我就能马上听到某人的声音,他的像用2B铅笔在质地柔韧的素描专用道林纸上写划出来的那种低沉、粗重、浑厚的声音。我的声音则像HB的铅笔写在那种脆脆的纸页上,是纤细、明亮的笔划。他有一个过于精巧以至于有点矫情的名字,而我则愿意在心里称他某人,“某人”在这里成为一个加密的代号,跟银行存折上的密码性质相仿,把它放在光天化日之下也没有被发现或盗走的危险。某人,somebody,是特指,那个老知青,那个老三届,那个七七级,那个使我觉得从此可以把北回归线上的那个男人忘掉的人。
  我越思念一个人就越想躲开他。我要把咫尺千里变成天涯若比邻,我要用芳草凄迷的思念把通向那个人的路途填满。让起点去憧憬终点,让黑夜去等待白天,让源头默念着入海口,让蓓蕾企盼果实,从绝望中倾榨出希望,从风雪交加中引申出春意盎然。在心中像做辅助线那样,用一道虚线把梦想和现实连结起来。
  我越想给一个人打电话就越克制自己不去按那个号码。在按那个数字之前有时候我要和自己争辩上一个星期之久,才去真正地拨通它。我在拔电话前对自己说,我这是最后一次给他打电话了,因为我贼心不死,如果他不回传呼,或者在电话里声音冷漠,那我就可以死心了,从此再也不打,踏踏实实地过我自己的日子。为了避免自己情不自禁地在电话上按下那个敏感的数字,我在我的小电话号码本上把它用墨笔一层又一层地涂去抹掉,如同焚尸灭迹。可是没有用,太晚了,那个数字我背过了,我的脑子背过了,我的手指也背过了——我真希望有那么一种药物,只要吃上一丸,就能把想忘的那个电话号码忘掉。
  起初我足不出户守着电话,像为破灭的梦想守灵。后来我变成了越等一个人的电话就越要把话筒拿下来,让那个人打不进来,让他四处找我,却找不到。从海洋到陆地,从陆地到天空,都没有我的音讯。我常常想我和那个人之间的电话从此断了,不是藕断丝连的断,而是像断肠那样断了!我这么想的时候,心中是一片美丽的痛苦和痛苦的美丽。
  有一首山区的民歌,里面有这样一句“我想你想得眼发花,把土坷垃看成枣红马。”里面唱的那个傻女人应该就是我。
  电话是好电话,是乖电话,是亲电话,是坏电话,是赖电话,是破电话,是宝贝电话。我想求求它,又想砸烂它。我就这样和电话闹着别扭,我们积怨太深,它是我今生今世最大的敌人。
  我至今还记得多年前去中文系报到,第一次见到某人的情形。那是七月初,快放暑假了,我穿了一件宽大的、有细细腰带的绿色连衣裙,戴了一顶草编凉帽。我看到一个个子很高的男人背对着站在窗前,他刚刚接过电话,知道我正往办公室里来。他转过身来,看见了我。他说,果然是个南方姑娘。我说,不对,不对,我从南方来,但我是北方人。报过到的第二天,我从南方托运过来的一个大宗行李还没到,就又到系里找到了他,我急坏了,对他发起火来,我的行李,那可怎么办呀,铺盖都在那里面呢,现在不能总是睡光木板呀。他于是来回跑着想些临时办法。我上午找他一趟,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地说,我的行李。下午又找他一趟,哽咽着说,我的行李。黄昏还去找他,哭泣着说,我的行李。这样一连找了两天半,一直到行李托运单收到为止。他跑前跑后,一边四处打电话一边安慰我,我居然一点都不知感激,仿佛他本来就欠了我一个行李,行李收不到就该赖着他,向他要。在做了多年同事以后,某人还常常拿这件事来开我的玩笑,他模仿我,做出孤单无助的样子,用手背抹着眼泪,嘴里嘟哝着:我的行李,嗯哼哼,我的行李。
  我想我爱上某人一定是从向他无理讨要行李的时候就开始了。这种爱像一种非常缓慢的病变,以日常的眼光是看不出来的,自己也难以觉察,经过了很久,也许有七八年那么久,当它终于真正显露出来,看上去则成了一个突发性事件,已经病入膏肓,已经无药可救,成了不治之症。唯一的办法只是服从它。
  我一度以为所有的爱情都留在了北回归线上。
  我还以为我是一堆灰烬,里面已没有一丝火星。
  从我发现我在爱着某人的时候起,我就把他藏了又藏,最后我选择了一个光明正大而又阴谋诡计的方式,我把他这个人藏到我的诗里,藏到方块字砌成的墙壁中——这是世界上最好的藏身之处。每一个字都可看成是蛛丝马迹——可以捕风捉影,却找不到切实证据;他无处不在,可是谁也发现不了他。我又把这些诗放到一个红漆木盒子里去,让一把守财奴模样的铁锁把它紧紧守住。地球这么大,可是在这盒子之外,我再也不知道往哪里拓展国土了。那盒子长0·3米,宽0·2米,高0·15米,相乘可以得出体积,其体积就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拥有的真正地盘。我的地盘它这样小,它四四方方,它性命悠关。我知道这是永生的纪念,我知道它像我身体的某个器官那样亲密,我会携带着它,一直到达暮色沉沉的天边。
  我对某人讲起发生在北回归线上的我的故事。这个故事在这个世界上我不会再对第二个人讲起。我对叶如意只是提到过,而从来没有讲述过故事的来龙去脉。可是我觉得我应该讲给某人听,我非得讲给他听不可。我觉得我与某人正在发生的故事与北回归线上的那个故事好像是同一个故事,那个故事没有完,现在又出现了它的续集。这么说吧,以女主人公李洁抒做为贯穿始终的抒情形象,上集叫《苏画梁》,下集叫《某人》;或者上集叫《北回归线》,下集叫《北方》。女主人公把今生今世在北回归线上剩余下来的爱情全部给了这个插过队的北方男人。
  现在某人在远方。她在一个叫菊岩的村子里,在黄昏想起了他。有一首歌的旋律从她的胸腔里流出来,心脏仿佛一盘正在旋转的磁带:“又见炊烟升起,暮色罩大地……”
  城市刚刚下过雨,位于城北的一溜山峦看上去绿得忘我,野得纯真。这里是城市的边缘,某路公交车的终点站,你下了车,沿着一条那端插入树丛的斜斜的小土路往山上走。天还在阴着,一大堆蜻蜓低低地上下翻飞,给空中平添了忙碌的气息,反而使这片山野显得更加寂寞。你的鞋底踩在泥泞上,不断发出吱吱吱的声响,道旁的荻花刚刚吐穗,在风中回望着什么。你突然感到快乐,为你还残存在这个世界上感到快乐。在一片相对开阔的地方,倒着几块断裂的石碑,碑的年代不可考,就像这个雨后的下午也给我一种年代不可考的感觉一样。继续往前走,峰回路转,一座破旧失修的荒屋子矗立眼前,转到屋子一侧你就看到了绿树掩映下的某人的身影,他已经等在那里了。
  其实你们的故事也是这样的——走了很远的路,在一个拐角相遇。
  我来了。你在心里说。我来到这里,是为了让你爱我,让我爱你。
  在这样的山野里,你们忽然感到彼此有点陌生,不像认识多年,倒像是第一次相见。你们成了使劲拉开来的弹簧的两端,松开手后就会产生无比强大的返回和靠近的力量。你想说话,特别想说话,但是怎么也说不出来,说话变得很难很难,你的心里只有字和词,而没有了句法,那些字和词也就变成了一盘散沙。你刚才下了车准备上山时,为了更加确定,按照电话里预约的位置向一个老牧羊人打听过这座离山脚不算远的荒屋子,老牧羊人指了路,并告诉说那座荒屋子据说在早年曾是个尼姑庵来着。现在你们是在尼姑庵里幽会。你们在一个曾经禁锢欲望的地方张扬着欲望。这大概是世界上最意味深长的幽会地点。那庵是青石和土坯建成的,门已经没有了,木制的门槛也磨得秃秃的,快看不出来了,里面基本上空空如也,地上有不知什么人在什么时候烤火留下的草木灰痕迹,墙上的小小壁龛里有三两只瓷的或瓦的小罐,大约是从前放香火的地方。透过一个高高的狭小的窗户可以看见窗外有一棵老杏树,它在夏天里只是长着些空洞乏味的叶子,你想倘若在早春,它一定是开着满满一树杏花的;你还想在许多年前,当这棵树还没有现在这么老的时候,一定有过一位相貌清秀的尼姑年年春天出神地看着它花开花落,用它的明艳映照着自己的寂寥,她全身披挂的都是青砖灰瓦的颜色,性情比不远处那面锈着的山崖还要荒僻,身体比枯死的隔年树枝还要严肃,她活着,却已和生命分手——但是谁能知道呢,这其实是一个体态文静而心思狂野的尼姑,她隐隐约约听到山里回荡着的樵夫或牧羊人粗犷的吆喝便不由地一阵心惊或脸红,她知道像她这个样子活一百年跟活一天没有什么区别,她知道一辈子还没有过就要结束,为此她恨不得砸烂这庵堂,这有点儿像现在的你,在三十岁上突然想砸烂这衣冠楚楚的生活,这尼姑禁不住想自己就是做窗外那束白绢一样温柔的杏花也挺好呀,也比这样不死不活要强呀,是的,她在早春的天气里独自发呆的时候,一定这么想过的,宁愿做那束短命的杏花,宁愿朝生夕死。你想象中的这个尼姑,她不知爱情是什么,不曾写过甜言蜜语,更不会像你一样写上一大堆情诗,但她也许留下过什么物件,比如一件保存多年的青春年少时的信物或者用世人明白的佛家用语写下的遗嘱,它们也许会像私生子那样隐蔽、那样石破天惊。
  你和某人在那个废弃的尼姑庵里。这是天底下最适宜的地方。你觉得你是那个宁愿做一束杏花的相貌清秀的尼姑还魂了。或者你是那尼姑投胎转世,正在替她做着她生前一直想做而不曾做过的事情。
  我是症,你是药,应该对症下药。
  我是柴,你是火,总想引火烧身。
  我爱老三届。我爱知青。我爱七七级。我爱我没有经历而你经历过的那些岁月。
  你是因为我而喜欢那个时代,还是因为那个时代而喜欢我?
  都一样,对我来说其实都一样。它们是同一回事。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爱上我的?
  从见到你的那一刻起,这个,我是后来才知道的。
  赖着我要行李的时候?
  我想应该是吧。你呢,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我的?
  在见到你之前就开始了。
  我是一个腼腆的人,不喜欢跟人打交道,但我就是想惹你,就是想。
  我知道。这个我早就知道。
  老三届,知青,七七级,这些字眼对于一个像你这样生来就渴望着投身革命而无缘生在峥嵘时代的人来说具有某种替代作用。它们能抚慰你在这个时代越来越贫脊的理想。想象那时候阳光应该空前绝后地灿烂,把国土照耀成一面带流苏的锦旗,因贫穷而显辽阔的天空最适宜于抒情,每个人都应该迎着风放声高歌。也许在你还没有出生的时候,这个许多年后与你相爱的人已经背负信念的行囊远走他乡了,他是一个把爱情羞涩地深藏在手风琴皱褶里的学子,他有火热而艰难的青春。他从城市出发,到遥远的异地农村去,到边疆去。他乘坐在“四点零八分”的时代列车上。食指那首《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写于1968年12月20日。你问某人,1968年12月20日你在干什么?他说,还差一个月满十六岁,正在家里打备包准备出发。过了一会儿他又问你,那么你呢,你在做什么?你说,那时候我爸爸和我妈妈正在恋爱,还没有结婚,又过了整整一年我才出生。听你这样说,某人不好意思地笑了。你说,如果我早出生多少年,写《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的就不会是食指了,应该是我。你又说,我会背诵这首诗,我背给你听吧,你想听么?他说,想听。他点燃了一根阿诗玛。你开始背诵那首诗了,你靠在一块湿润的大岩石上,听见自己的嗓音跟周围雨后的山野一样苍翠:
  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
  一片手的海浪翻动
  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
  一声尖厉的汽笛长鸣
  北京车站高大的建筑
  突然一阵剧烈地抖动
  我吃惊地望着窗外
  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的心骤然一阵疼痛,一定是
  妈妈缀扣子的针线穿透了心胸
  这时,我的心变成了一只风筝
  风筝的线绳就在妈妈的手中
  线绳绷得太紧了,就要扯断了
  我不得不把头探出车厢的窗棂
  直到这时,直到这个时候
  我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阵阵告别的声浪
  就要卷走车站
  北京在我的脚下
  已经缓缓地移动
  我再次向北京挥动手臂
  想一把抓住她的衣领
  然后对她亲热地叫喊:
  永远记着我,妈妈啊北京
  终于抓住了什么东西
  管他是谁的手,不能松
  因为这是我的北京
  这是我的最后的北京
幸福是有的(12)
  老屋的院门是两扇会吱吱呀呀叫的笨重木头门。门老得已经看不出先前是什么颜色,木质也在经年的风雨里变得松软了,从门里钻出来的一对狮子头嘴里的铜环把手也不能弥补一点威严的气象。那对铜把手被摸挲得锃亮,照得见人影,好几代人的手在上面留下了印痕。这曾经在一个孩子眼中高大壮丽的院门现在竟变得矮小了萎缩了。那个孩子长大了,那个孩子开始衰老了,木门还在那里,它的喘息一日重过一日。
  那时候我觉得那两扇木门跟我一样,每天都在盼望着什么人来,要盼上三百六十天,才会真的有人来。一年光阴对于两扇木门也许算不上什么,但对于一个幼小的孩子来说却是漫无边际的长,类似天上一日地上千年的道理,大人一年在小孩过起来就会有十年那么长。更何况这是一个孤寂的孩子,姥姥早逝,在那个有国槐和黑枣树的小院里只有她和姥爷两个人,看着太阳升起来又落下去,再升起来,老人活着似乎是为了一天天老下去,她活着是为了长大。
  那时候只有过春节我才能见到从外地回来探家的父母亲。爸爸很高很瘦,妈妈很白。我对他们的印象仅限于一个大致轮廓,很多还来自姥爷和村里人的口头描摹,我对他们并不比堂屋墙上挂的剧照中的李玉和白毛女更熟悉。他们写信来了,说春节要来探家,姥爷从接到信的那天起就天天牵着我的手去村外路上迎接。今天迎不到明天继续迎,明天要是还迎不到那就后天继续迎,后天之后还有大后天,一直到把他们迎到为止。我们一老一小任劳任怨,都觉得这件事干起来无比神圣。即使等不到人,空空落落地往家走,我们也并不气绥,反正春节在一天一天挨近,迎到的概率也在一天一天增加。许多年后我在外国文学课上听老师讲《等待戈多》,我的脑海里就浮现出一老一小牵着手在村口等了一天又一天的情形。黄昏时分我们站在山坡上极目远眺,我们的目光恨不得长上翅膀飞走,海风吹着姥爷的旱烟袋和我的花棉袄,我的棉袄袖子让鼻涕抹得闪闪发亮,像糖葫芦上的那层冰糖。有一天终于看见有两个人远远地来了,提着大包小包。姥爷咪起眼来瞅了一会儿说,是你爸你妈来了。我们俩快步迎上前去。走着走着,我就挣脱了姥爷的手,一个人跑起来了。我跑到那两个似曾相识的人面前,猛地停了下来,有点儿胆怯地叫了声“妈”“爸爸 ”。刚刚叫完,那个穿着呢外套的皮肤很白的女人就把手里的包放到地上,把我抱起来了,一手抱着我另一只手抹眼泪。这时候姥爷已经走过来了,把行李提了起来。妈妈抱着我走了一段路,后来那个很高很瘦的男人也就是我的爸爸把我接过去了,我闻见他身上有股好闻的烟味——很多年以后甚至直到现在我还认为烟味就是爸爸味,闻到比我大不少岁的男人身上的烟味,我会莫名其妙地有种踏实感。
  我像与党失去联系的人重新找到了组织。爸爸妈妈到菊岩村来看我的日子是我幼年最幸福的时光,幸福得那么奢侈,都让我觉得简直是在浪费了。我常常想要是把这样的日子像节约闹革命那样一丁点一丁点地拿来用就好了,一下子过完实在有些于心不忍,如果把每一天或每个半天分散到每一个月里去过,那该多么好。就像我有了好吃的糖就藏到抽屉最里面去,不让自己一气吃光,而是一点一点地吃,细水长流,这样可以很长一段日子都有糖吃,让每天都有甜味。
  我刚刚和父母熟悉亲热起来,春节就过完了,他们又要走了。姥爷和我去村外送他们,就像当初去村外接他们回来一样。走到村外小路上,爸爸妈妈让姥爷和我不要送了,早回去吧。可是姥爷很固执,坚持要再送一程。后来遇上了邻村的拖拉机,就把我们一家老小全拉上,一下子拉到十几里地之外通汽车的镇上去了。在那里我看见爸爸妈妈坐上了大公共汽车,公共汽车要把他们拉到更远的县城里去,在那里他们还要坐火车,火车要咣当咣当地走上整整一天一夜,把他们拉到我出生七个月就离开的那座遥远的城市里去。
  大公共汽车就要开了,汽车站的工作人员很神气地驱赶还站在车门前朝窗口张望着的姥爷和我,姥爷赶紧把我拉到一边去站着。汽车终于启动了,开走了,它逐渐加速,远远地撇下了我们脚下那段蒙满沙土的劣质柏油路,它在等待尘埃落定时是那么孤寂和落寞——我觉得我自己也被抛下了,被扔掉了。父母的面容在我眼前又开始变得模糊起来,我要学会不想他们,我一定要学会不想。在新的一年里我会淡忘他们的,直到他们在下一个春节又来看我,重新唤起我孱弱的记忆。
  我们一老一小留在菊岩村里继续生活。我经常在傍晚回家的时候,看见家里的两扇木门是锁着的,一个漆黑的大生铁门鼻子从两扇门的中间从背后伸出来,上面挂一把冰冷的大铁锁。那两个狮子头嘴里的铜环在夕阳里看上去显得狰狞。姥爷大概是下午又到谁家喝酒去了,酒又喝多了,天晚了忘了回家。我呆呆地望着那把大铁锁和紧闭的木头门,闻着别人家里飘出来的清甜的玉米饼子味,开始哭。暮色越来越浓,我的心里越来越孤苦,越来越绝望,这种孤苦和绝望在月亮升起来的时候变成了恐惧和疲惫。我想我要再哭一会儿,再哭一会儿我姥爷就回来了,我一定要坚持再哭上一会儿,一定不能闲着,我要是闲着什么也不做,姥爷很可能就永远不回来了,不要我了——很小的时候我就有点迷信,迷迷糊糊地以为一切欢乐都是由痛苦换来的,越多的痛苦换来越多的欢乐,这世界上不会有白白就得到的欢乐。那时我认为如果我没了姥爷,就什么都没有了,我会小小年纪就孤零零地挨庄挨村去讨饭。我在暮色里无家可归,望着那两扇冷漠的木头门泪流满面,脑子里时不时地冒出“我姥爷再也不会回来了”这样吓人的念头,这个念头促使我为自己不幸的命运更加悲伤地哭泣下去。
  我六岁那年,可能是六岁半的时候,被父母接回到他们工作的那座城市里去上学。许多日子过去了,那座城市对于我一直显得煞费苦心和自作多情,一个在七个月时就离开它去了遥远的异地乡村的婴儿,当她返回来,就不可能轻易地接受它的蛊惑。起初家里人待我都很好,好得都让我觉得腻烦了,可我还是常常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哭,想念我的姥爷,我觉得他是我在这个世界唯一的亲人。我的哥哥把他最宝贝的电动小飞机拿给我玩,又领我下楼去买了那种像饭盒一样大的冰激凌,我才出于感激在嗓子眼里很低很低地喊了声“哥哥”。我父母因为我长期不喊一声“爸爸”“妈妈”,一度又伤心又恼火,还为此不止一次地打我骂我,逼着我喊他们,要大声地喊出来才行,要充满感情地喊出来才行。我对他们既同情又蔑视,于是干脆不说话了,却常常在心里自言自语,我说:“我不是他们亲生的,我没有爸爸妈妈,我是个孤儿。”后来我把这些话都写到作文本里去了,惹得老师去家访,妈妈当着老师的面哭了,爸爸一个劲地吸烟。
  我在那个家里最害怕的还是那个做父亲的人。他在后来调往一所轻工业学院工作之前,一直在一个医药研究所里工作,每天匆忙地去试验室上下班或者加班,他和那些烧杯、天平、试管、显微镜相处得最和睦,它们才是他的亲人。在外面他名声极好,大家都夸他脾气温厚风度儒雅。但谁也不知道他一回到家里来就完全变了模样,总是板着面孔,对家里所有的人都发火,尤其是对待像耗子一样总是缩在一个角落里又卑微又倔强的我。他对我说的话全是吼出来的,仿佛他的喉咙是个上了膛的枪。这个家里的逻辑是这样的:做父母的永远是对的,做孩子的永远是错的。父亲偶尔也对我和蔼一下,比如有时候他用很温和的声音从厨房里喊道“小抒—— ”,我马上吓得打个哆嗦,心里飞快地在搜索,我到底又犯了什么错误呀?我战战兢兢答应着,那边又很温和地说“你过来一下吧。”这下我可吓坏了,突然召见我,肯定不会有好事情,我磨磨蹭蹭地往那边挪步,想推迟一下灾难的降临,好不容易挪过去了,那个做父亲的人手里拿了一只削好的苹果说“你把这个苹果吃了吧。 ”我表情愧疚地伸过手去,那副自卑的样子似乎在表示自己压根就配不上那只苹果,我接下苹果来就快快地跑掉了,我害怕要是晚走一步,那粗暴的巴掌就会像飞碟一样地过来了。每当我挨过打又被关在我的小屋里继续罚站反省的时候,我都在心里发誓长大了要报仇,并且把屋子里的闹钟拨得快一些,如果要我站一小时,从一点钟站到两点钟,那我就把表从一点拨到一点一刻。我是个从来不告饶的孩子,我宁愿多挨打多罚站也不肯告饶,这个毛病使我在以后的人生路上不断地吃苦头,上高三时有一次我得罪了刚刚大学毕业分配来的女老师,她要我写检讨,我把检讨写成了讨伐檄文,惹得那个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女老师哭了起来,直接找到校长,要求惩办我,后来他们把我揪到校长办公室里去罚站了,这一点儿也吓不倒我,他们不知道我从六岁起就罚站,对于罚站早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罚站既不能摧毁我的体力也不能推毁我的自尊,更不能使我对任何人做出让步。这些都应该感谢我的父亲。后来我从书里才知道,在中国并不是唯独我的父亲才如此,还有不少像我父亲一样的人,比如贾政,比如周朴园,他们比我父亲或许还要厉害些。如果把一个家庭看成是一个国家,那么父亲大约就相当于这个国家的公检法、军队、监狱等国家机器,母亲大约相当于文教卫生组织。
  也许在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可以补偿,唯有爱是不可以补偿的,它倘若在该来的时候没有来,那就永远地晚了。
  我和父母的关系是在他们开始衰老的时候出现和解的。他们在某一天突然从家长变成了孩子,他们做事没有了主见,连买什么牌子的空调连感冒了吃中药好还是打针好都要打长途来唠唠叨叨地反复征询我的意见。甚至他们吵架的时候也需要我去调解,周末他们为更换什么样式的水龙头这个大是大非问题吵了架,一个在家里生闷气,另一个离家出走,跑到办公室里去了。那个在家里生气的从家里打长途到我这里来把对方控诉了一个半小时,最后嘱咐我打电话到出走者的办公室里去劝说和理论;刚刚放下电话,电话铃声又响了,那个出走到了办公室里的又从办公室里打长途过来也把对方控拆了一个小时,最后同样嘱咐我打电话给家里生闷气的那个人进行劝说和理论。放下电话,我根据他们各自提供的信息和证据,分析了每个人的心理,决定了该怎么说和,于是先打长途到家里去说上两个小时,再把长途到办公室里去说上两个小时,等到他们和了好,出走的人回了家,我还要打电话回家再证实一下,同时做个总结。这样的事情越来越频繁地发生,我们三个人在三千里长途电话线中说着滔滔不绝的废话,每句废话都价格高昂。终于有一次我烦了,建议他们干脆离婚或者分居。没想到他们对我如此不恭敬的话并没有生气,而是一个感叹人生无意义,一个抱怨年纪不饶人。
  我喜欢他们的衰老,他们的衰老使他们变得柔软慈祥,同时给我带来了解放。
  画面一:一段被急驶而去的汽车远远撇下的蒙满沙土的劣质柏油路。
  画面二:在越来越浓的暮色里,在紧紧锁着的两扇木头门旁边,一张表情绝望、泪水横流的小脸。
  这两幅画面永远留在了她的记忆里了,一辈子抹不去。她的心底至今还常常浮现起跟幼年时期一模一样的无可奈何的孤寂和落寞,还有无家可归的惶恐。她长大后成了一个极不合群的人,她神经质,敏感,多情、决绝、无缘无故地自卑,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地骄傲。她到比她大很多岁的异性那里去寻找爱情,她写诗给他们— —除了写诗,她什么都不会。
  写诗是她表达爱情的唯一方式。她像鸡蛋碰石头一样用诗歌跟这个世界上的男人打交道,写诗替代了暗送秋波和明眸善睐,替代了体态婀娜和风情万种,替代了绣荷包赠素帕抛绣球,写诗甚至还可以替代性。写诗最终替代一切。那没有说出就已咽回去的爱在纸上开出阴柔的花来。当她与自己不看重的男人打交道,她会妙语连珠神气活现,而真正跟自己深爱着的男人在一起时,她就目光呆滞表情僵硬,就会变得拘谨、变得不自由、变得不舒展了,浑身的关节都像用胶粘住了似的。她知道她那时候的样子不好看,她半低着头看人,样子的确不好看,可是她又实在做不出别的样子来了。那在心里酝酿了整整半个月的话,不到十分钟就说完了,而且词不达意。在她爱的男人面前,无论她心里如何风光旖旎,外表却总是枯燥的乏味的,而且内心越丰富,则外表越贫乏,外表越贫乏,则内心越丰富——她认为幼年时期因为缺乏爱而产生了后来对于爱的过于贪婪的补偿性追求,连同害怕随时被扔下而产生的孤单、恐慌和患得患失,以及后来父母亲对她的矫枉过正的管教,统统加在一起,年深月久就形成了一种类似于专制制度下的胆怯,这其实是一种变态:寻找爱情在这里成了为自己寻找一个家长,一个父亲,一个领袖,一个船长,一个校长,一个统治者,对方在她的眼里必须要光芒万丈,犹如黑暗中的灯塔,指引前进的航向。这种变态最终沉淀到了性上来,要自由,就不能去爱对方;要爱对方,就不能自由。她这个样子,到了三十岁还久治不愈。
  她在她爱的人面前永远紧张得像个处女。其实在她二十岁之前,在她真的还是一个处女的时候,她瘦小拘束的外表之下的躯体里就充满了否定,对世界规范和自我外在形态的否定,她渴望着通奸,渴望着未婚先孕,渴望着有一个私生子,渴望着跟一个已经做了父亲的男人恋爱——是的,渴望。
  她并没想过一定去做,但就是停止不了这样的渴望。
  她一度以为自己一生下来就是个病人。
  论容貌她还算得上好看,是秀气而机敏的那种。她的理想或者说奋斗目标是她这辈子永远都实现不了的,那就是做一个柔顺随和、大方坦然、快乐无忧的女人。(路也 诗人 作家)
幸福是有的(13)
  我去代销店的老板娘那里打电话。我往千里之外那座热浪滚滚的城市我自己的屋子里打电话,我明明知道不会有人来接电话的,我明明知道那个叫老古的人已经搬走。可我还是拨通了我自己的电话号码。我听见那边电话接通的铃声,我让那铃声一下一下地响着,在那空寂的屋子里响着,震动着那里充满怀想的空气。那里的空气已经散去了最后一缕硝烟,变得像丝绸一样光滑和平。我仿佛看见了那部乳白色电话机在书桌上微微颤动的样子。我还看见了我的书橱和衣柜,它们在这铃声里尽量保持随和的表情。我还看见了床头上的布娃娃,这时候她恨不得跳到书桌上去把话筒抓起来。我的心在那空响的电话铃声里渐渐有了一种澄明的感觉,我似乎从以前的半个人还原成了现在完整的一个人,我知道我不在的时候,我的房子就空着,等着我归去,只有它在等着我,每时每刻。我喜欢这空空的电话铃声,它能够提醒我,我的空间是足够大的,我是自由的。
  当那铃声响到第八下的时候,我便听到那边响起了我自己的声音:“您好,我是李洁抒,在听到‘嘀——’声后,请留言。”这是刚刚修改过的电话录音提示,从前则是这么说的“您好,这里是古元金和李洁抒家,在听到‘嘀——’声后,请留言。”
  我一连好几天都往自己的房子里打这种空电话,越打越上瘾。老板娘很关切地问,你还没找到人吗?我说,还没有呢。
  在海边的菊岩村,我听到那个遥远的城市里我的电话铃声在抒情地响着。
  在菊岩村呆的最后一天,我给自己屋子里又打了一个这样的电话,不过这次我留言了,我说:“我准备明天返回,大约后天凌晨到达。”我知道我回到我的屋子里,按下录音键,就会听到这个电话的录音。这个来自菊岩村的电话录音,我自己的声音。(路也)
幸福是有的(14)
  老古终于搬走了。他临走时还郑重其事地告诉你最近某个中文核心期刊将要发表他的一篇关于当代都市小说的评论长文,你知道这是他必须要告诉你的,就是现在他要离开人世了,哪怕正在断气呢,那他说出来的遗言中肯定也要涉及这个内容——他一直都想和你在一起的时候,能够站立得比你高一点,让你仰视他。他出门时痛心疾首地说,在文学上你总是无视我的存在,为什么不能像别人那样欣赏我赞美我崇拜我?你说,去吧,去那种劣质女人那里寻求廉价崇拜吧,她们都在大街上等着你呢。
  你不明白,你怎样才能因为一个人仅仅会写汉字而就去崇拜他呢。
  你的智商还没有低到要去崇拜他。当然为了家庭和睦,为了不吵架,为了平平安安白头到老,你倒可以假装出一副崇拜他的样子来,弄出一副肉麻的嘴脸给他看,他愿看就给他看嘛,就当是做好人好事吧。可是雷锋说了“一个人做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你假装一天两天可以,假装一辈子就难了,这个活计太艰苦卓绝了。
  我崇拜什么,我宁愿崇拜天空,崇拜天空中舒卷自如的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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