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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

_3 戴煌(现代)
这个重大冤案的起因是:1959年,山东省公安厅根据公安部指示,为保卫毛泽东的安全,对江青的有政治历史问题的亲哥哥李干卿进行了调查,查明李干卿当过日伪和国民党的警察、警长、巡官、局员、津浦铁路“防奸组”组员等反动职务,是一个有历史罪恶的特务、反革命分子。1960年5月12日,江青给李干卿写信说:“有人找你的麻烦,你完全可以不理,要稳住,不要害怕,还有上边嘛!”“你要注意,不要因小失大。”
“文革”风起,窃据山东省革委会主任高位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在山东的代表人王效禹,嗅知此事,便视之为进一步投靠江青、林彪集团的好铺垫。1968年4月2日,他给参与调查李干卿问题的同志,扣上“矛头指向无产阶级司令部”的铁帽子,既发密电又跑北京,向江青、林彪死党汇报。4月25日,江青、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叶群、康生,听了王效禹的汇报。江青破口大骂山东公安机关调查他哥哥问题的同志,是“一小撮反革命分子”,并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她哥哥李干卿过去很苦,只是“为了糊口,在旧社会干了几天警察,他们就对他……其实是对着我们的毛主席的呀……”
第二天,北京的三个人,带着江青、吴法宪的指令到了济南,即刻抄了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李秉政、警卫处处长于杰、省交际处处长陈静波、济南铁路局公安处副处长王茂青、济南铁路公安分处副处长曲和钧、保卫股长史殿安等六位同志的家,并在4月29日,用北京来的两架专机把这些同志押到北京“拘留审查”,大搞法西斯式的审讯迫害。
同时,把身患重病的省公安厅厅长张国峰,从病床上拖起,押往外地一个小医院秘密“监护”,把他折磨致死。原肥城县公安局长叶茂林,在担任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时,只听过一次调查李干卿的情况汇报,也被投入监狱,出狱后不到三个月,就含冤死去。此案还株连了其他三十九名公安干警和他们的家属子女。
山东省委负责人在平反大会上宣布:所谓“阴谋陷害江青的重大反革命集团案”,纯属冤案,是林彪死党和江青,及他们在山东的代理人王效禹,蓄意制造的重大政治冤案;所有强加给被迫害同志的种种罪名,一律推倒,给这些同志彻底平反昭雪。
1978年10月底,中共辽宁省委在沈阳召开了大会,为林彪、“四人帮”及其死党制造的,所谓“‘东北帮’叛党投敌反革命集团”大案彻底平反,为遭受残酷迫害的九十位党政军领导干部和知名爱国人士昭雪伸冤。
这个所谓“‘东北帮’叛党投敌反革命集团案,”就是1946年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在重庆谈判桌上向国民党反动派提出释放张学良、杨虎城之事,吕正操等四十二位同志响应党中央号召,并经党组织同意,以新华社发消息的方式,向蒋介石并政治协商会议拍电,要求释放张学良、杨虎城。中共中央东北局机关报《东北日报》发表的东北各界和吕正操、万毅、阎宝航、陈先舟、车向忱等纪念“双十二”十周年的消息和文章中,也要求释放张学良。
这完全是正义的革命行动。可是在“文革”中,林彪、“四人帮”及其死党却颠倒黑白,硬说这是“叛党投敌”,硬说这是要求蒋介石把张学良放回东北,“密谋策划在国民党军队向东北进犯时,倒戈投敌,搞掉林彪作战指挥部,暗害林彪”;因而“这是长期预谋,妄图叛党投敌的一起重大反革命案件”。1968年底,四十二人名单中的原辽宁省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陈先舟,原辽宁省军区副司令员赵承金等多人被“监护”关押,另有许多人在本单位被“隔离”看管,都遭到了刑讯逼供。
1969年1月,制造这起陷害大案的人,又编造出一个九十人的所谓“军阀张学良东北地区残余分子名单”,株害省军级以上领导干部十二名,部、厅、局长级干部三十六名,全国政协委员七名,省政协委员十七名;并胡说“东北地区我党政军内,隐藏着一股以张学良的部下、政客、幕僚为主体的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结成的反革命势力”,诬蔑这些革命老干部和爱国人士,是“打着抗日的幌子混进了革命队伍”,是“受国民党特务机关的派遣,打入我革命阵营内部的”,等等。由此,凡是在张学良部下干过事的东北籍人士,甚至当年只是东北中学、东北大学的学生,都被凑进了这个所谓的“反革命集团”。
在平反大会上,辽宁省委第三书记黄欧东宣布的省委决定说,对被列入这一冤案中,定为“特务”、“叛徒”、“叛党投敌集团成员”和“重大叛、特嫌疑分子”的共计九十人,一律平反;对被迫害致死的高崇民、阎宝航、张学良之弟张学思等同志予以昭雪;对致残致伤的同志,予以妥善安置其工作和生活。彻底清理销毁有关这起冤案的全部材料和个人档案中的黑材料;给被平反同志和受株连亲友所在单位发出平反通知,彻底消除影响。
1979年冬天,一个骇人听闻的案件——广东海丰县彭湃烈士的亲属,及忠于革命正义的海丰县乡亲父老惨遭血腥屠杀的严重事件,也得到了公正处理。
早在1966年春天,原中共汕头地委副书记孙敬业等人,就把彭湃烈士的九十五岁老母周凤打成“黑旗”。孙敬业说:“不砍倒周凤这面黑旗,毛泽东思想就进不了海丰!”“文革”开始,汕头地区和海丰县的林彪、“四人帮”的追随者又直接写信给林彪,恶毒攻击彭湃同志和海陆丰农民运动,并说海陆丰起义是“盲动主义”,纪念海陆丰苏维埃就是“抵制毛泽东思想”。他们叩求林彪:“我们日夜期待你的指示,盼望你的支持。”
不久,反彭湃的黑浪便不断涌起。孙敬业等人大肆攻击海陆丰的三次武装起义是“不必要的”,“路线是错误的”。他们甚至利用当年国民党反动派诬蔑海陆丰农民运动的反革命宣传材料,攻击彭湃同志和海陆丰农民运动;而且还对这个有六位亲属惨遭蒋介石集团杀害的革命家庭,继续进行屠杀迫害:彭湃烈士的儿子彭洪被秘密害死,尸骨被秘密毁埋;彭湃烈士的侄儿彭科被用篾刀连砍带割地砍下脑袋,挂在海丰县城闹市区“示众”三日;彭湃烈士的堂弟被枪杀后,彭湃烈士的九十五岁高龄老母也被秘密监禁,直至摧残折磨而死。他们还暗中组织“彭湃专案组”,要把彭湃烈士打成“叛徒”。
孙敬业公然宣布:今后谁再收藏海陆丰农民革命史料,就以“反毛泽东思想、反革命分子”论罪。他们把彭湃烈士所著、周恩来题写书名的《海丰农民运动》一书,以及新华书店发行的宣传彭湃烈士和海陆丰农民运动的书籍,统统诬为“黑书”予以没收;与海陆丰农民运动密切相关,被国务院颁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红宫、红场也被改了名,红宫与红场的大门被捣毁,红色围墙也被涂成了黄色,大革命时期沿用下来的“赤坑”、“红草”两个地名也被换掉。广大干部群众愤慨地说:当年还乡团反攻倒算,就是这样“毁红灭赤”的。
许多干部群众挺身而出,愤怒声讨孙敬业等人大反彭湃烈士的罪行。孙敬业们遂疯狂叫嚣,“海丰的事情,血不流,事不止”。他们秘密调动武装民兵进城,于1967年8月26日开始,制造了骇人听闻的血腥镇压和长达半月的“围剿”:一百多名干部群众被杀害,八百多人被打成残废或重伤,三千多人被打伤。其中行凶作恶最歹毒的,用篾刀连砍带割、把彭湃烈士侄儿彭科的头颅砍下、挂在闹市区“示众”三日的,正是其父乃血债累累的伪乡长和日伪维持会长、其叔祖父在大革命时代被起义农民镇压的伪区长的杀人凶手洪桂文。
他们还假借“清理阶级队伍”,把过去跟随彭湃闹革命的老同志,成批地打成“叛徒”、“反革命”,把大革命时期牺牲的烈士家属打成“反革命家属”。
周总理得知彭湃烈士的老母亲周凤被折磨得一息尚存,立即下令抢救,这些凶手竟攻击周总理“为地主婆周凤翻案”;周总理下令收缴枪支,停止杀人,不准围捕上山群众,凶手们竟上街游行示威,张贴“猛揪国务院后台老板”等反动标语。1974年,叶剑英派出解放军总政治部工作组,去调查海丰事件,孙敬业仍百般阻挠破坏,掩盖罪行。
1978年夏天,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举行整风扩大会议,担任省委第一书记的习仲勋提出,应对这起骇人听闻血案中的死难者平反昭雪。有人当即表示不能平反昭雪,否则就上告党中央。习仲勋勃然大怒,对这个“杀人有理”的家伙说:“你要是不上告,你就是王八蛋!”这才揭开了海丰问题的盖子。接着,省委会同广州军区派出工作组,协助汕头地委彻底清查海丰事件。
经过一年多的深入查访,工作组收到群众来信八千多封,接待来访群众五千多人次,彻底查清了反彭湃事件的真相。被残杀迫害的彭湃烈士的亲属和大批革命群众被平反昭雪,纪念彭湃烈士的遗物遗迹全部恢复。原汕头地委副书记孙敬业,和疯狂进行阶级报复的反革命分子洪桂文,及其他民愤极大的杀人凶手,受到了专政机关的严惩。稍后,那个靠打砸抢上台的罪恶累累、又一直拒绝对这起大血案进行平反昭雪的县委书记叶马恺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拨乱反正鼓声急党内党外的新老错案齐解决
庐山会议之后,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或“右倾机会主义错误”者的遗留问题,也被顺利解决。
这些同志中的许多人,在1961年和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之后,已被平反改正。另一部分人,因毛泽东又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和“打退翻案风”,而未及平反改正。后在“四清”运动和“文革”逆风中,已被平反改正的同志又被旧账新翻,未及平反改正的同志更遭揪斗游斗,有的还被开除了党籍或团籍、降职降薪、下放劳动甚至开除公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彭德怀同志平反昭雪后,党中央下令为所有被扣以“右倾分子”或“右倾错误”的同志全部平反改正。
对于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没有认真落实有关政策的人士,也迅速落实了政策。
据不完全统计,新中国成立后被录用的起义投诚人员约三十多万人。由于历次政治运动的极左风潮,对其中很大一部分人没有很好地执行“爱国一家”、“既往不咎”、“团结教育”、“妥善安排”的原定方针政策。“文革”中,其中许多人,包括不少已经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又被强加了“假起义,真潜伏”等罪名,或扣以“历史反革命”帽子,被抄家、管制、关押、判刑、劳改,或被开除公职押归故土,家属子女也无不受到株连迫害。对这些同志的冤假错案,中共中央也决定一律予以平反昭雪和纠正。
但是像落实其他政策一样,对这项政策的落实也有快有慢,很不平衡。后来作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秘书长的胡耀邦闻报,尚有八千多名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没能得到很好的落实,他几次批示“一个人一个人地落实”,才使这项工作得以圆满结束。
对于“去台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在“文革”中受到错误处理的,一律复查改正;冤假错案一律平反;被害致死的予以昭雪;被开除公职或降职降级的,恢复原级别原待遇,扣发的工资全部补发;被开除党籍、团籍或强迫退党退团的,一律予以恢复;被下放农村的,由原单位收回重新分配,或与当时所在地区的政府联系予以妥善安排;年老体弱的,按退休退职处理;被查抄和强占的财物要一一退还,原物已丢失的要酌情赔偿。
1943年延安“抢救”运动中的一些遗留案件,也得到了比较彻底的清理。其中要案之一,就是康生把原来甘肃地下党的一位同志打成了所谓“红旗党”,诬称这位同志是打进我地下组织的“国民党暗探”,并由此妄断这是国民党制订的打着红旗反红旗的“红旗新策略”,在其统治区内对共产党的地下组织实行“内奸破坏”。于是,对众多被“抢救”的同志大搞逼供信,酿造出一个“红旗党”大冤案。由此,康生又把甘肃、陕西、四川、云南、贵州、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浙江等地的地下党都称做“红旗党”,许多忠实的地下党员被打成了“特务”、“叛徒”、“内奸”,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恶果。
“抢救”运动后期,党中央发现这“红旗党”纯属假案,及时作了纠正。但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对整个“红旗党”假案未能作出全面彻底的论断。然而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这些地区的地下党组织,都英勇机智地领导人民群众从事各种对敌斗争,很多同志壮烈牺牲。把这些同志诬称为国民党反动派的“红旗党”,不但没有中国共产党人的党性,也是没有普通中国人的人性的!
可是在“文革”中,康生又把这一历史冤案翻了出来,使许多同志再次遭到诬陷和残酷批斗,有的惨死或致残。耀邦主持日常工作的党中央,对这个源起于几十年前的冤案,也作出了全面彻底的平反决定,对含冤死去的同志予以平反昭雪,人事档案中有关假案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全部取出销毁。
1979年3月,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第一书记周惠,在全区有线广播大会上宣布,对林彪、“四人帮”和康生在内蒙古制造的一系列冤假错案中影响最大、危害最深、涉及全区几十万人的“新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内蒙古二月逆流”、“乌兰夫反党叛国集团”三大冤案,经党中央批准,全部平反昭雪。周惠说,林彪、“四人帮”和康生制造这三大冤案,篡改了内蒙古历史的本来面目,颠倒了敌我关系,分裂了革命队伍,破坏了民族团结。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党中央拨乱反正的方针指导下,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砸碎了束缚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的精神枷锁,人心大快。林彪、“四人帮”和康生们已成了千古罪人,制造三大冤案的帮派骨干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制裁。
同月,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作出决定,对“文革”中制造的“南方叛徒网”案、“审理广东地下党和广东的革命武装队伍”案,以及在《处理有港澳海外关系干部的六条意见》下祸及全省的冤假错案,全部平反昭雪。
同月,中共上海市委发出文件,为林彪、“四人帮”制造的上海地下党大冤案彻底平反昭雪。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党中央派遣刘晓、刘长胜主持上海地下党工作,领导上海工人运动和学生运动,团结各方面的爱国民主人士,向解放区输送了大批优秀党员和青年——其中很多人成了新四军的骨干人才。
抗战胜利后,针对蒋介石的假和平真内战,上海地下党组织领导了震动全国的上海十万工人、店员、学生群众争取和平民主、反对内战独裁的示威游行。解放战争中,配合解放军正面粉碎国民党反动派的猖狂进攻,上海发生了声势浩大的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的群众运动,打击和牵制了国民党反动派。解放军胜利渡江前夕,上海地下党又领导上海人民,广泛开展了反屠杀、反破坏、反搬迁的护厂护校斗争,粉碎了蒋介石集团妄图毁灭大上海的恶毒阴谋。
在这长期的艰苦紧张斗争中,上海地下党不少党员献出了生命。到上海解放前夕,上海已建立起五百多个地下党支部,拥有八千多名党员,其中许多人后来成为上海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干部,不少人担负了中央和军队的领导职务。
1967年1月,张春桥、王洪文等人在上海刮起全面夺权的“一月风暴”,全盘否定了上海地下党的历史功绩,多次诬称上海地下党的同志是“国民党”、“潜伏特务”、“叛徒集团”,并专门建立了三十九个“中心专案组”和八百四十五个“卫星专案组”,被立案审查的多达三千六百多人,占上海解放时原地下党员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五,并株连到已在中央或外地工作的党员干部。张春桥、王洪文们对凡因工作需要打入敌人内部的同志,都诬为“红皮白心”;对遵照组织决定撤往解放区的同志,皆称做“受敌派遣”;对没有被敌人抓捕过一直坚持地下工作的同志,则又说是“被敌人秘密策反”;对被敌人逮捕而坚贞不屈的同志,却又都称做“叛徒”;对地下党领导的公开活动的群众团体,都叫做“反动组织”。因此,“文革”前担任县、区领导职务的原地下党员全部靠边站,内有六十五人被拘捕或隔离审查,四人被迫害致死。
粉碎“四人帮”之后,尤其在1978年春天中组部召开了“疑难案例座谈会”,中共上海市委就指示各有关单位,对这个大冤案逐一进行复查。经过为时一年多的努力,市委发出文件全部予以平反昭雪,对遭受株连的群众和家属,也予以落实政策做好善后。
拨乱反正鼓声急文化、统战、工会方面纷纷落实政策
也在1979年3月,国家文化部党组扩大会议决定:对林彪、“四人帮”和康生,抓住毛主席批评文化部是“帝王将相部、才子佳人部、外国死人部”那一句话,就说文化部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旧文化部”,存在一条所谓的以周扬、夏衍、田汉、阳翰笙为代表的“文艺黑线”和大批“黑线代表人物”等等的诬蔑不实之词,统统予以推倒;对所有因此受到打击迫害的同志,一律给以彻底平反。
同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统战部在全国政协礼堂召开统战系统大会,为全国统战、民族、宗教部门摘去“执行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的大帽子,为所有由此而遭到打击迫害的干部和爱国民主人士平反昭雪。
统战系统的这个冤案,源起于“文革”前的1962年。当年,就有人指示对当时的中共中央委员、中央统战部长李维汉,进行了公开“不点名”而内部大点名又广发文件的批判,并形成了一个所谓的“专题报告”,对统战系统的实际工作和干部思想,起了破坏性的作用。
“文革”中,林彪、“四人帮”,更把中央统战部打成“修正主义司令部”,把各级统战、民族、宗教、侨务部门打成“牛鬼蛇神庇护所”、“资本主义复辟部”或“投降部”;把长期同共产党合作的民主人士,普遍当做“专政对象”;把广大知识分子,诬蔑为“臭老九”、“反动学术权威”;把民主党派诬蔑为“反动党团”,把归侨和侨眷的海外关系视为“敌特关系”。许多为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过贡献的知识分子和爱国人士,被打成“特务”、“间谍”、“反革命”,制造了大量骇人听闻的惨案。为发展我国革命统一战线,做了大量工作和奉献的党内老同志和爱国民主党派负责人徐冰、张经武、高崇民、吴晗、车向忱、阎宝航被迫害致死,给党的统战工作造成了空前大浩劫。
在中共中央批准召开的全国统战系统大会上,中央统战部长乌兰夫根据中央的决定宣布:对李维汉、徐冰等中央统战、民委系统一批领导干部所强加的“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走资派”、“叛徒”、“特务”等各种诬蔑不实之词,一律推倒;对中央和各级统战、民委、宗教、侨务系统中被迫害的同志,都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同样,经党中央批准,国家科委党组召开了大会,为1961年的《科研十四条》和1962年的“广州会议”等重大冤假错案彻底平反,为受到株连迫害的干部和科技人员平反昭雪。
1961年,经党中央批准试行的《关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当前工作的十四条意见(草案)》,是一个系统地总结了新中国成立后科技工作的经验教训、尽快发展国家科学技术的重要政策性文件。1962年,分管全国科研工作的国务院副总理聂荣臻在广州主持召开了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周恩来、陈毅都到会作了语重心长的讲话。“反右”后萧瑟秋风的全国科技战线,从此复又生机勃勃,涌现出了成功试验原子弹、人工合成牛胰岛素等一大批举世瞩目的科研成果。
可是“文革”中,林彪、“四人帮”全盘否定了建国十七年的科研成就,把《科研十四条》诬蔑为“复辟资本主义的黑纲领”;把“广州会议”打成“向党进攻的黑会”;把国家科委和中国科学院乃至全国科技战线上的大批领导干部,打成“反党集团”或“走资派”;把一大批一大批的科技人员,打成“修正主义基础”、“反动学术权威”——其中许多人被迫害致死,使全国科技工作更加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
1979年春天,中共国家科委党组,在为《科研十四条》和“广州会议”平反的大会上,宣读了中共中央的有关批示。批示说,对强加于《科研十四条》、《广州会议》和全国科技战线的一切诬蔑之词全部推倒,对在这一系列冤案中受到打击迫害的干部和科技人员都一律恢复名誉,对被迫害致死的同志全部平反昭雪,档案中的有关材料全部销毁。
到1979年夏天,中国社会科学院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对各种冤假错案的历史遗留问题的清理也取得了重大成绩。全院八百多位科研人员和党政干部,丢掉了林彪、“四人帮”强加的政治包袱,出现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中国社会科学院,过去是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是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周恩来关怀下建立起来的思想理论工作阵地。“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们,却说这是“资产阶级分子的一统天下”、“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政”。那个“理论权威”康生和陈伯达、姚文元以及王力、关锋、戚本禹、迟群等人,更肆意对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党政干部进行摧残和迫害。当时只有两千多人的哲学社会科学部,先后被立案审查的就有一千零四十二人,占全部人员的百分之五十,有的人被迫害致死。
1978年春天,中组部召开了“疑难案例座谈会”,同年夏天,由中组部牵头,在民族饭店召开了如何正确处理“右派”问题的五部会议后,中国社科院就加紧了冤假错案和历史遗留问题的清理工作,相继平反纠正了大批著名学者和领导干部的冤假错案和历史问题。这些冤假错案和问题是:
杨献珍、张友渔、邵荃麟、杨述等同志的所谓“叛徒”案;孙冶方、刘大年同志的“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俞平伯、罗尔纲同志的“反动学术权威”;吕叔湘、丁声树、翁独健、钱钟书等同志的“资产阶级世界观未得到改造的知识分子”;顾颉刚同志的“资产阶级史学家”;关山复、刘导生、姜君辰、何其芳、黎澍、尹达、夏鼐、冯至、张棣华、石明远、韩幽桐等同志的“执行修正主义路线错误”;徐懋庸、温济泽、林里夫、荣孟源、杨思仲、陈梦家、许良英、顾准、荒芜等同志的“右派分子”,等等。被逮捕审查的杜任之、赵洵、林利同志的错案,也都得到了纠正;被戴上多种帽子并在报纸上公开点名批判的杨献珍、杨述、孙冶方、侯外庐、邵荃麟、何其芳、黎澍、刘大年、陈冷、骆耕漠、罗尔纲、蔡美彪、林里夫、顾准等同志,所有被强加的荒谬不实之词,全部予以推倒。
紧跟着,全国总工会九届三次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根据中共中央的批准,为全国工会系统的一个重大错案彻底平反。
这个重大错案是:1958年,在全国总工会的整风会议上,全总主席团委员董昕和王榕、八届执委陈用文和杜存训等同志,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工会要在党的领导下独立负责地开展各项活动;工会要反映职工疾苦,支持群众的合理正当的意见与要求,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等等。
毫无疑义,这些建议是完全正确的。但是,有人断然指责这是“工团主义”、“经济主义”,进行了严厉批判。在整风会议之后举行的全总八届二次执委会上,有人又根据这一错误批判通过了这样的决议:撤销董昕的全总主席团委员和书记处书记职务、王榕的全总主席团委员职务、陈用文的全总八届执委和主席团委员职务、杜存训的全总八届执委职务。决议还要求各地工会系统,根据全总整风会议精神,开展“拔白旗”运动,使全国各级工会有同样意见和主张的大批干部受到了批判,有的还被戴上了“反党”的帽子,受到了组织处分。如此种种的倒行逆施,严重挫伤了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大大削弱了工会和职工群众的联系。“文革”中,林彪、“四人帮”又利用这一错案,把“文革”前十七年的工会工作说成是“黑线统治”,大搞“砸烂旧工会”,给全国工会工作造成了灾难性后果。
1979年秋天,全国总工会九届二次执委会扩大会议根据中央的批准,宣布为董昕、王榕、陈用文、杜存训等同志恢复名誉;各地工会对所有被株连批判和受到处分的同志,也随之一律予以复查纠正,解除了压在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头上的“工团主义”、“经济主义”的帽子。
不久,中共文化部党组为所谓的“二流堂”平了反。
何谓“二流堂”?
说来这是个令人哭笑不得的大笑话!
抗日战争期间,从上海等地转移到重庆的文化、戏剧、电影、美术、新闻界人士吴祖光、丁聪、吕恩、张正宇、张光宇、盛家伦、戴浩、高汾、高集等人没有落脚地,回国参加抗战活动的爱国华侨唐瑜,为他们搭了一座竹结构简易房。周恩来指派在南洋时与唐瑜的兄长就很熟悉的夏衍,经常去关照他们;周恩来本人和郭沫若、徐冰等同志,也常去探望他们。黄苗子、郁风自己有房住,也常去和这些“流浪者”吃住在一起。
1943年1月,重庆《新华日报》纪念创刊五周年,举办文艺演出晚会。戏剧家欧阳山尊、李丽莲夫妇,演出了解放区的著名歌剧《兄妹开荒》——勤劳的妹妹改造好了不爱劳动、有点“二流子”劲的哥哥。由于借住在唐瑜竹制简易房的文化人大多没有固定职业,过着近于“流浪”式的生活,对“二流子”一词又颇感新鲜而有趣,遂相互对称“二流子”。有一次,郭沫若又去看望他们,也说了句玩笑话,“我看你们这里就叫做‘二流堂’吧”,还随兴题了块匾。
这样,“二流堂”就叫开了,一时传为笑谈。
1955年“肃反”,有人硬把这开玩笑开出来的“二流堂”说成是“反革命小组织”。1957年,吴祖光、丁聪、黄苗子、戴浩、高汾等人被打成了“右派”,经常与吴祖光来往也被打成“右派”的影剧界年轻人杜高、田庄、陈敏凡等人,就被定为“‘二流堂’小家族”。“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们更把“二流堂”打成“反革命的裴多菲俱乐部”,想把矛头指向周恩来,许多人因此遭迫害摧残。
中共文化部党组的平反通知指出,“二流堂”原来是中共和党外一些倾向进步、要求民主的人士联系的一个场所,对“二流堂”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统统予以推倒,凡因“二流堂”受冲击、受牵连的同志均予以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拨乱反正鼓声急“文革”中被错判的十八万四千多名“反革命”被平反或改正
1979年9月11日《人民日报》报道:“四人帮”及其云南代理人制造的所谓“沙甸反革命事件”,经党中央批准予以彻底平反昭雪。
沙甸,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一个回民聚居村。1968年以后,林彪、“四人帮”及其云南代理人推行极左路线,践踏党的民族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在沙甸和文山、玉溪等地回民村庄,采取了侮辱回民的恶劣做法,引起回族村民的强烈不满。问题发生后,“四人帮”及其云南代理人又进一步混淆敌我,激化矛盾,酿成了1975年7月的武装对抗的沙甸事件,造成了死伤众多的严重后果。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党中央对这一严重事件的平反,使沙甸等地的回族群众奔走相告,欢欣鼓舞。他们说“四人帮”强加在他们身上的“反革命”罪名终于被洗刷干净了,共产党的民族政策终于又回来了。
在平反善后工作中,负责平反善后的同志关心群众疾苦,尊重民族风俗习惯,依靠群众共同做好抚恤救济等工作;同时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继续消除不利于安定团结的因素,受到了沙甸人民的信任和赞扬。
及至1980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报告说,“文革”中全国经过法律手续错误判处的“反革命”案件共十七万五千多个、十八万四千余人,已全部得到了平反或改正。
江华说,“文革”中的所谓“反革命”案件,冤错比例一般占百分之四十上下,有的地区高达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数量之大,比例之多,后果之严重,为建国以来所仅有。
既有错捕错判,就应该有人出来勇于承担责任,承认错误。在这方面,中共广东省委和山西省委带了个好头。
1974年11月,广州的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三位青年署名李一哲,在广州街头贴出了一张题为《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大字报。这篇大字报,针对林彪反党集团猖狂破坏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大搞封建法西斯专政的罪行,指出林彪反党集团赖以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是延续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林彪反革命路线的表现形式是极左。大字报还不点名地指出了江青的一系列反革命罪行,并且联系这些反常现象,分析出我们国家的上层建筑领域存在的严重缺陷。
这张大字报贴出后,在各阶层干部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和争论。在当时十分复杂的斗争局面下,中共广东省委有人误把这张大字报当做“反动大字报”,又错误地宣布李一哲为“反革命集团。”
也是1974年,山西太原市的国家干部张珉、赵凤歧、罗建中等十二人,出于对党和国家命运的担心,对林彪、“四人帮”推行的极左路线和散布的种种谬论,进行了揭露和批判。他们指出:“批孔是作批判周总理的准备”,“是想‘以新换老’大换班”。他们揭露:“张春桥、姚文元把别人打下去,自己上台,是真正的托派野心家”;江青飞扬跋扈,横行一时,必将“千古遗臭,万人唾弃”。他们还对“四人帮”们搞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破坏生产的罪行,进行了一系列批判,并指出:“四人帮”们“在阶级斗争、文艺、教育、知识分子和党内斗争上制定的是一条极左路线”,它“已经成了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再搞下去,生产就会走下坡路”;“如果不能在生产力上、经济实力上、人民生活上超过资本主义,再搞什么阶级斗争,也不能阻止所谓的‘复辟’”。
山西省公安机关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第一书记王谦等人“指示”,从1975年4月开始,先后逮捕了这些同志。粉碎了“四人帮”之后一年又一个月的1977年11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样根据省委的“决定”,判处张珉、赵凤歧、罗建中三人死刑、一人无期徒刑、六人分别为七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另外两人戴“现行反革命分子”帽子,交原单位群众管制三年。
张珉、赵凤歧等人不服,向国家最高人民法院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在院长江华的直接过问下,经一年多的审理,于1979年1月23日通知山西有关方面,认为张珉等人进行上述活动的动机和目的,是为了保卫周总理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反对“四人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把他们当做“现行反革命集团”判罪是错误的。因此,最高法院将此案发还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改判,并建议先释放所有在押人员,据此,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即开释了张珉等人,并于接到最高法院通知后的一个月,即同年2月24日撤销原判,宣告张珉、赵凤歧、罗建中等十二人无罪。因此案而被错捕的另外三人,也由山西省公安局同时释放。
为了纠正上述两个错案,中共广东省委和山西省委于1979年2月上旬和下旬分别召开了平反大会。在广东省委召开的平反大会上,省委负责人代表省委作了自我批评,对错误处理这一案件承担了责任。这位负责人说,通过对李一哲案件的处理,省委认为有些经验教训值得很好总结。首先,一定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鼓励大家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不管是谁说的,不管是什么本本,只要不符合实际,不符合人民利益,都不能照搬;做错了的,都要纠正。其次,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允许人民讲话,鼓励人民关心国家大事。只要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顺耳的话、逆耳的话都要听。只有这样,才能集思广益,人民的精神生活才能热气腾腾。
在中共山西省委召集的平反大会上,酿造这一错案的主要当事人——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王谦说,省委、省革委会应对这一错案承担责任,特别是他个人要负主要责任,基层组织是没有责任的。他代表省委、省革委会向张珉、赵凤歧、罗建中等十二位同志以及受株连的同志承认错误、赔礼道歉。王谦说,通过对这一案件的平反,要进一步落实党的政策,加快冤假错案的平反和改正工作,一定要认真地总结和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
1979年9月11日上午,旅游名胜“避暑山庄”所在地的河北省承德市市委,为活着的张志新式的人物董秀芝同志,召开了广大群众参加的平反大会,并作了公开检讨。
“文化大革命”中,承德矿山机械厂青年女技术员董秀芝不畏强暴,明辨是非,公开反对林彪、江青们的反革命集团,被打成“现行反革命”,于1970年9月17日被逮捕,并拟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第二年林彪叛逃,河北省革委会批准改判董秀芝无期徒刑。董秀芝不服,在狱中继续进行不屈不挠的抗争。粉碎“四人帮”两年后,董秀芝才被释放出狱。但承德市革委会却给她留了一条尾巴——“有错误观点”,对她长达八年的折磨留下的一切病痛不安排治疗,对她的生活困难和工作安排也无人过问。因此,董秀芝同志两次跳楼自杀,险些丧命。
对承德市领导机关某些人的这种不讲党性与人性的卑劣行径,广大干部群众义愤填膺,纷纷为董秀芝打抱不平。1979年7月,中共承德地委和承德市委才开会研究,基本上解决了董秀芝的生活、治病和护理等难题。同年9月,承德市委、市革委会,才认识到董秀芝当年公开揭露和批判林彪、“四人帮”们是正确的,方式是合法的;决定撤销市革委会1978年为董秀芝平反时仍给她留了“尾巴”的错误决定,为她彻底平反,恢复名誉,恢复工作,恢复技术职称,恢复原工资级别;并在平反的群众大会上作了公开检查,号召全市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广大干部群众,学习董秀芝为捍卫真理而奋勇斗争的革命精神。
拨乱反正鼓声急为大批“地富反坏”摘帽
与全国各地大量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各项政策的同时,全国政法、民政、文艺、科技、新闻、宣传、文化、教育、工业、农业等各条战线都大力拨乱反正,肃清过去极左路线扭曲社会现实、把一切的一切都与“阶级斗争”、“两个凡是”挂钩的做法,清除其窒息社会空气、阻碍社会进步的流毒。对于构成无产阶级专政庞大对象群体的“地富反坏”四类分子,中共中央也适时地决定全部摘去其中遵守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人的帽子,给予农村社员待遇和公民权。对于地富家庭出身的农村人民公社社员,他们本人的成分一律定为公社社员,享有同其他社员同等待遇;在入学、招工、参军、入团、入党和工作分配等问题上主要看其本人表现,不得歧视。对于他们子女的家庭出身,一律改为社员,不应再填作“地富家庭出身”,各方面更不得有任何歧视。对于过去被错划为“四类分子”的人,也同样予以平反改正,即便已经死亡的,也无一例外地予以纠正。
拨乱反正鼓声急刘少奇,压根儿就不是“睡在身旁的赫鲁晓夫”
1980年早春,全国“文革”最大冤案——“睡在我们身旁的赫鲁晓夫”、“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冤案被彻底平反昭雪。对这一大案的复查工作,早在胡耀邦率其“甘下油锅”的助手们,冲向“两个凡是”主阵地的时候就胸有成竹了。
1978年11月,中央组织部刚刚向中央写出《关于“六十一人案件”的调查报告》,很多同志在中组部大食堂共进午餐,耀邦就对干审局副局长贾素萍说:“‘六十一人’的问题终于搞清了,你们认为刘少奇的问题怎么样?”贾素萍不假思索地立即回答:“这更纯粹是个大冤案!”耀邦说:“那好,你们写个材料来我看看。”
两个月后,贾素萍等人给耀邦送去《关于刘少奇同志问题的调查报告》。这时耀邦已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秘书长、中纪委第三书记。他与贾素萍等人多次商量修改,上报党中央。1979年2月,党中央决定由中纪委和中组部共同复查刘少奇一案。这项工作整整进行了两年。
1981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从而平复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史以来高级领导人中的最大冤案,并公布于全党全国。这也等于向全党全国全世界昭然宣告:中国共产党内压根儿就没有“睡在我们身旁的赫鲁晓夫”。
至此,从1978年以后的短短三年中,全国对“集团”的和个人的冤假错案,已平反了三百多万件,颠倒了的历史被重新颠倒了过来,解救了我们民族的许多精英,使亿万人摆脱了沉重的精神枷锁,而且这种枷锁往往都是现代个人迷信造成的。而亘古以来的实践证明,“句句是真理”的伟大圣贤是根本不存在的。
在1979年连续数月的全国理论工作务虚会上,胡耀邦在讲话中尖锐批判康生、陈伯达、张春桥、姚文元之流为“理论棍子”、“理论恶霸”的同时,也披露了毛泽东的两次鲜为人知的谈话。前一次,1965年,彭德怀将去四川担任“三线”副总指挥,毛泽东请彭老总吃饭,对他讲了三句话:“你要向前看。你的问题由历史做结论吧。也许真理是在你这一边。”后一次,在1968年10月14日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当天下午一点钟,毛泽东问到会的人:“同志们,你们对文化大革命怎么看?”下面鸦雀无声,无一人作答。毛泽东自己回答说:“我看五十年、一百年之后,可能我们这一段是历史上的一个小插曲。”胡耀邦听了一夜没睡着……
耀邦说了这些往事,参加理论务虚会的一些人当天就在私下评论说——很显然,毛泽东也早已意识到自己可能错了或确实错了。但由于现代迷信的统治,毛泽东被当做永远没有错误的神仙,即使他晚年也曾有过这种多少有点实事求是的想法,也被一些人严加封锁,以免有损其伟大形象,动摇人们的崇高信仰。胡耀邦用毛泽东自己的话,打开了消除现代迷信的缺口,伟大形象永远不会犯错误的神话也就不攻自破,这对大家的思想解放,起了极大的催化作用,使人们勇于冲破各种不可触动的禁区,重新认识种种敏感的历史问题才得以成为现实,使全国人民跨越“愚昧之河”和“贫困之河”才有了更大的可能。
拨乱反正鼓声急只可惜:在阳光普照大地时,也还有不易消融的冰川冻雪
981年7月1日,作为刚刚被选定的党中央主席胡耀邦,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首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朗朗发表了长篇讲话。在这篇讲话的一开头,耀邦就突出了全党正面临着全面拨乱反正的重大历史使命。他说: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六十周年。此时此刻,我们大家都深深地意识到:我们党和国家正处在拨乱反正、继往开来的重要历史时刻。
拨乱反正,继往开来,就是要彻底消除“文化大革命”的消极后果,继承党在毛泽东同志和其他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领导下所开创的伟大事业,进一步开拓中国人民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光明大道……
的确,“中兴伟业,人心为上”,经过各方面三四年来拨乱反正,举国上下确已掀起了同心同德奔向四个现代化的层层热浪。
但是并非每一个地区、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都已激情满怀地投身于这层层热浪之中。有些人还被裹挟于个人权威第一、个人面子至上的“我行我素”的涡流中不愿自脱。这就像晴空万里,阳光普照大地,山下鲜花盛开的时候,一些高耸山区的阴山背后总会残留着一条条一块块不易消融的冰川冻雪。一些很难平反昭雪的冤假错案和一些本该顺理成章地圆满落实的政策,仍不得不由辛劳过甚的胡耀邦和他的战友们一一过问才冰融雪消。从1980年到1985年他对若干问题的极小部分的批语中,就可以看出解决这些难题的反复性和艰巨性。
——1980年9月2日,在一封要求为湖南的一位眼科专家落实政策的来信上批道:
知识分子的政策落实得很不好,请中组部配合统战部、宣传部、教育部、卫生部、国家科委切实抓紧办。我们现在到处的通病是:讲大道理的多,写规定条文的多,漫无边际议论的多。发现问题的少,解决问题的少,深入检查督促的少。这个风气各部门一定要认真改过来。
——1981年6月7日,对一封申诉信批道:
现在我们仍有些党委或组织部门,总以一些不能成为理由的理由,将一些该负责处理或解决的干部问题推脱不管,致使不少同志的问题长期无人负责,拖着不办。退一万步说,即使某个干部的问题确实该由别的单位负责处理和解决,但告到你那里来了,你也该站在党的立场上,看看是否该解决。如果该解决,也应该替这个同志奔走到底,而不能采取一推了之的态度。采取这种态度,何年何月能够成为“干部之家”?怎么能说得上主动地为党工作?这个事你们要好好抓一抓,在《组工通讯》上发点议论,介绍一些好典型,批评某些错误的态度。
——1981年6月13日,在又一封申诉信上批道:
我完全不清楚申诉人的情况,如果申诉是实情,要请上海迅速解决。解决的办法,不必层层转,可以一竿子到底。解决时,也不必再搞许多可有可无的烦琐查证,把基本情节弄确凿了就可拍板(但一定要确实),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现在我们不讲“多快好省”了,其实,任何工作都有个“多快好省”的问题。什么事拖拖沓沓,烦琐得要命,怎么谈得上工作效率?
——1981年7月5日对一封来信的批语:
我已提过多次,革命队伍中应充分发扬工作中的主动性,争先恐后地工作。旧社会都把“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看成是志士仁人的美德,为什么我们队伍中却要斤斤计较这件事是归你负责还是归我负责?……现在,大家都在喊反对官僚主义,其实官僚主义这个幽灵每天都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游荡。我希望组织部门,首先是中央和省市两级组织部门,更好地发挥工作中的主动性、创造性,做驱赶官僚主义的模范,从而带头在这方面扭转我们的党风。
——1981年12月5日在一份简报上的批语:
这种情况出现在中央的鼻子底下,真是难以想象。某些部门和某些干部如此胆大妄为地藐视和抵制中央政策而受不到制止和揭露,我认为原因之一就是我们缺乏自上而下的检查、督促。在这种情况下,许许多多好党员好干部只好闭口不言或等待时机,而极个别的专搞歪门邪道甚至同“四人帮”仍在藕断丝连的人,就公然我行我素,专横跋扈起来。这个潜伏的危险,我们必须心中有数。出于此,我主张抓住这件事不放。
——1982年6月26日对一封来信的批语:
据我观察,党外尚有不少朋友的政策,根本没有落实好。老实说,我对有关部门不切实了解情况,不密切联系群众,不坚决改正领导中的不良作风是很遗憾的。
这个案子请中组部、统战部立即交民航迅速处理。不要再烦琐地考证了(当然“文化大革命”后的几个情节要稍加查证一下),也不要再实行“哪级党委定的由哪级党委改正”这个误大事的办法了,由中组部和民航总局共同决定执行。
——1982年8月27日,对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五台山问题的调查报告》的批示:
凡属作宗教活动的寺观和属于它的山林,都要在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领导下,由僧道管理。由僧道自己管理,证明比“吃大锅饭”的其他单位管理得好。中央和国务院的这项规定,全国各地必须坚决落实执行。请宗教事务局抓紧解决,力求在今明两年全部落实好。
——1982年10月20日在一份简报上的批语:
我说过多次,落实政策问题要发现一个就严格检查一个,正确处理一个。否则,可能拖上十年还得不到圆满解决。现在,一切工作都要抓到实处,禁止老发一般化的指导、号召。
——1983年9月15日关于落实政策问题的一个讲话:
抓这件事(落实政策,特别是落实党外朋友、归侨政策),主要不是再发什么文件,而是要一个一个地方检查,发现一个解决一个,有些典型,要发通报。因此抓这件事,要有最大的务实精神,最大的魄力。
——1984年1月17日,在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整党中必须狠抓政策落实。如果不抓政策落实,各方面工作的局面怎么打开呢?如果还在那里怀疑中央哪个文件是“左”的或右的,怎么可能真正落实呢?所以,这就有一个什么叫“左”、什么叫“右”的问题。我看应作以下三点分析:一是必须理直气壮地明确肯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所发出的正式文件,都是正确的,不存在“左”和“右”的问题。二是在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问题上,无论农村政策、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科技政策、统战政策、侨务政策还是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执行中的主要偏向是“左”的残余。三是在思想政治工作上,在思想意识、党性和党的纪律问题上,特别是在对不正之风和官僚主义的斗争上,主要偏向是右的,是软弱涣散。在这三点上我们的态度必须旗帜鲜明。……在整党中抓政策落实,实际上也是抓统一思想,不然局面是打不开的。
——1984年1月24日,在一份《信访简报》上的批语:
六年以来,我几乎每个星期都收到要求落实政策的信,大部分我都批了,可能不下一千件。批了的,大部分都有回报,都大体落实了,这方面我没有什么意见。但我不了解:为什么推一下,动一下,不推就不动?这几个人的问题,我主张有专人负责。查一个就解决一个,使官僚主义无法推脱。×××的问题,我主张要查查八个接待单位,看看究竟谁是严重的官僚?我觉得中央机关有些单位官僚主义实在严重,如果不查处几个,风转不过来,整党也就会走过场。这个问题,联络小组要抓,两个直属党委也要抓,而且一定要抓出一点名堂来。
——1984年2月18日,在一封来信上的批语:
基层领导为一些不正派或不太正派的人把持,政策落实困难,群众积极性调动不起来,要严肃注意。注意办法就是不能光发号召,光开会讲,要深入实际去查。
——1984年2月21日,在一封申诉信上的批语:
我们现在一些党组织对中央的某些政策落实得还不坚决,不彻底。这件事一定要引起我们中央和省市区两级重视。三中全会已经过去五年多了,一些党组织对这样的影响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大事不重视或重视不够是不好的。
就整个来说,解放后我们对地下党、对知识分子、对民主党派和各种统战对象、对起义人员、对侨眷人员都有不少失误,因此,必须坚决纠正过去的失误。
——1984年2月24日,就科研、院校、医务、文化部门一、二把手的配备问题,给中央书记处习仲勋、胡启立、乔石和中组部宋任穷、陈野苹、李锐同志写的几句话:
仲勋、启立、乔石并任穷、野苹、李锐同志:这件事值得高度重视。我的意见是要进行一次切实的检查,凡属①科研单位,②大专院校,③医务部门和大医院,④文化部门和大的演出单位,⑤大的文物单位和图书馆,党委书记和行政负责人,即一、二把手,文化程度比较低又不懂知识分子政策的,一律坚决调出来,换上另外的既有文化的,又懂得政策的,年纪较轻的去担任。这件事要办坚决些,不许拖拖拉拉,能不能在一九八四年完成,要完成就要看中央和各省市区同志的态度如何,如果坚决,就能办到,就能找到人,如不坚决,就会出现许多托辞而办不成。
——1984年4月22日,在重庆市一位干部要求落实政策的信件上的批语:
我的意见,落实政策必须严格督促检查,不许留不该留的尾巴。不要上下面谎报情况的当。在处理具体问题时不要纠缠极细微的小节,似乎被落实政策的人占了什么便宜。其实,人家受了多年的委屈,吃了多年的苦头,怎么会有什么便宜可占呢?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往往一些没有吃过苦头的同志,思想上仍然搞“左”的同志阻止政策落实,倒值得我们注意认真纠正。
——1984年12月23日,在一份材料中批的一段话:
落实党外人员政策抓了七八年,到处都还有一些人遗留或遗漏没有解决好。主要原因不是哪个人对党的政策坚决对抗不执行。主要原因是我们县以上领导机关不了解情况,主管部门的主动性和下决心把事办好办彻底的热忱不够。我说过几十次,抓这种事,不能单靠发号召。发号召,发文件,发通知,现在可以说一点用处都没有了。而是要到基层、到党外人士中去访问,发现一起就处理解决好一起,这样,人们就会找上门来。对找上门来的人我们又不怕麻烦,负责解决好。这样,又可以推动事情比较快地处理好。我看这样再抓上两年就可以完满解决了。这里,谈的党外问题,党内遗留案件也是一样的道理。
——1985年1月,在中央统战部的一份简报上的批语:
我们许多地方对党外人士那种荒唐、幼稚的“左”的思想基本上没有得到克服。之所以克服不了,我以为首先和我们有些地方的统战部门、组织部门有关。我认为,与我们有些做统战工作和组织工作的同志有关。我主张你们两家(注指统战部门、组织部门)从上到下在整党中要作为一个重大问题进行拨乱反正和认真整改。
——1985年就中央统战部的一份报告,给中央书记处胡启立、王兆国同志的批语:
启立、兆国同志:
我们党内向党外作威作福、称王称霸的事,时有发生,上面发现了,道歉了事,上面不发现,人家还得忍气吞声。今后怎么办?靠上面发现仍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可否向党外朋友提倡诉诸法律?
这一类的批示、批语是很多的。下面,也就是在本书的第二部分,我们将分别说一些不甚为人所知却又十分“蹊跷”或令人动魄惊心的案件的平反……
“恶攻英明领袖华主席”死难者昭雪从监狱悄悄传出的挂号信
1980年秋天,拨乱反正的急鼓仍在冬冬响,江西鄱阳湖畔的监狱中有人托可靠人士,向新华社邮来一封挂号信。信中透露:1977年12月14日,粉碎“四人帮”已一年又两个月零八天,江西的一位反林彪、同情刘少奇的青年女工李九莲的下颚和舌头,被尖锐的竹签穿连在一起,被拉到赣州西郊枪杀,抛尸荒野,并被歹毒之徒奸尸、刈去双乳。十二名曾为李九莲辩护过的干部群众,同时被判以重刑……
看到了这封信,不禁令人愕然。如果所言属实,这是又一桩张志新式的骇人听闻的大冤案!1980年11月下旬,在飞往南昌的途中,我仍在自我发问:这可能吗?张志新死于粉碎“四人帮”前一年,长春的青年工人史云峰死于粉碎“四人帮”之后两个月,又一位英雄王酉申死于粉碎“四人帮”半年后,而李九莲不但死于粉碎“四人帮”的一年又两个多月之后,而且还在党的新时期召开了“十一大”的五个月之后,中国还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狂徒吗?
到达南昌后,得知江西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在上海休养治病,主持省委日常事务的省委常委、秘书长王泽民对我说,这不仅是千真万确的事,而且当时在讨论是否批准判处李九莲死刑的省委常委会上,他本人就是坚决反对处死这位女青年的常委之一。但他和持同样观点的常委是少数,未能力挽狂澜。为此他一直心存憾痛。他全力支持我详细查访以期纠正这个大冤案。
查访开始,先去江西省高级法院,翻阅李九莲案卷。这案卷足有几大包一尺多厚。每天上班时间去,下班回新华社江西分社,夜晚就空过了,实在可惜。我向法院办公室主任邹济生和副主任老崔建议,是否可以让我把这些案卷借到分社去,这样可以加快速度。他们倒也爽快,而且都是同情这起冤案受害者的好心人,说了声“绝对信任”,让我打了张借条,就如愿以偿。这样早早晚晚地只花了半个月,就看完了大约二百多万字的案卷,摘抄了十余万字。然后王泽民派出省委汽车队最得力的司机黄荣水,开辆最新的北京吉普,由省高院郑科长陪同,去了赣南又转到赣北,察看了李九莲求学、工作、拘禁、劳改以及被处死的场所,访问了有关人士,历时共一个多月。所获材料证明,那封狱中来信,所言基本属实。
“恶攻英明领袖华主席”死难者昭雪勤于独立思考的女青年
这位被“冤杀”的女青年,1946年出生于赣州一工人家庭。其父是位老共产党员,其母为家庭妇女,哥哥姐姐都是大学毕业的国家科技人员,两个妹妹是中等文化程度的一般工作人员或工人。加上她自己,兄妹五人都是共青团员。
解放前,由于全家生活难以维持,三岁的李九莲就被送人做童养媳。解放后,其父又把她背了回来。读书时,她十分刻苦,先后加入了少先队和共青团。在赣州市第三中学,被选为校团委宣传部长和学生会学习部长。由于善于钻研问题和独立思考,生活也十分简朴,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1966年,出于无限信任和崇拜毛泽东,她满腔激情地参加了“文化大革命”,是第三中学“卫东彪”造反团的惟一女生副团长。她参加过武斗、绝食和静坐示威,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接受过毛泽东的检阅,先后被选为赣州市、赣州地区、江西省的学“毛著”积极分子,一度对“批判刘少奇”和“打倒走资派”,达到十分狂热的地步。
1968年,她与同时高中毕业的少数出身较好的同学,被分进赣州市当地的一些工厂当徒工。真正地接触到社会实际,她很快就发现有很多问题和现象,与自己“造反”时想像的不一样。生产衰退,人民困苦,文化艺术凋零,青年一代的痛苦彷徨与颓废等等事例,像潮水般向她涌来,正是在这个时候,林彪在江西的死党程世清,又刮起了一场“三查”风。
这场“三查”风,就是所谓的“查叛徒、查特务、查现行反革命运动”。在“群众办案、群众定性群众判刑”的口号下,捉拿“叛徒、特务、反革命”的战斗队来去匆匆,私设的公堂和牢门比比皆是。刑讯逼供成了“最最革命”的主要手段。全省各地成千累万的干部、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一夜之间就被铸成了“反革命”。多少人被打成残废,多少人惨然死去,又多少人妻离子散。这一切,更啮痛着李九莲的心,从而使她与当年举国上下许多关切党和国家命运的人们一样,不时扪心自问:为什么要搞“文化大革命”?
1969年春天,她为此写了独自珍藏的七千多字的三十篇日记,在这些日记中,她对有着重重困难的青年、干部和家庭的被迫上山下乡,深表同情。对在所谓的“二月逆流”中受害的老帅老将们,深表不平,说这是“宫廷里指鹿为马”,“中央不是按历史来决定问题的,而是按你对毛林的态度而定的”。对“红海洋”和“三忠于”的愚昧活动,她也极为反感。对“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她认为“不见得”。她觉得林彪“越来越像个奸臣”,隐喻毛泽东成了“残冬的太阳”,“余晖是明亮的,略有温暖的,然而实在是无力的、不持久的;只有那些没有棉衣的无产者才敢大胆地说:‘他并不伟大,也并不温暖,不然我怎么会冷得发抖呢?’”
她时而悲愤厌世,时而又亢奋探索,“绝不在革命的路上倒下去”。
1969年2月28日,她给高中同学时的恋爱对象曾昭银写了一封信。其时曾昭银已在福州部队当兵。李九莲在这封信中说:“经过多年的复杂生活,碰到一系列事物,想到了很多问题,首先对国家前途发生怀疑。我不明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斗争,是宗派斗争,还是阶级斗争?我时时好想(像)感到中央的斗争是宗派分裂,因此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发生反感。”
接着,李九莲还写了这样一些话:“刘少奇好像有很多观点是合乎客观实际的,是合乎马列主义的;觉得对刘少奇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也感到对刘少奇的批判是牵强附会”;因此对“今后的天下到底属于谁?林彪到底会不会像赫秃一样?现时的中国到底属于哪个主义?”等项问题发生怀疑。
在谈到自己的“人生态度”时,李九莲向其恋人写道:“马克思说过:‘使人生具有意义的不是权势和表面的显赫,而是寻求那种不仅满足一己私利,且能保证全人类幸福和完善的理想。’我决心接受马克思所说去度过自己的一生,所以不能保证自己不走向反面,成为‘罪犯’。”
最后她告诫对方:“此信万勿给予他人”;下款“你明白的人”。
然而这个应该“明白”的人却装着“不明白”。他陡生“主动”之念,让飞黄腾达的私欲把爱情压得粉碎。他说此信“很反动”,“把矛头直指林副主席”。他立即把这封信交给了上级。这“上级”当然更是如获至宝。经过将近两个月的紧急调查,在1969年4月30日深夜,将李九莲抓进了赣州市公安局。
“恶攻英明领袖华主席”死难者昭雪林彪叛逃了,反林彪的人仍然有罪
李九莲无所畏惧。在为她举办的“单人学习班”上,她坦然地复述了自己的许多“活思想”,并交出了信件底稿和日记,赣州地区革委会副主任、“支左”部队的赵副师长(笔者去赣州查访时,这位副师长已调任福建三明军分区副司令员)认定李九莲是“现行反革命分子”,其矛头是“直指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和毛主席的亲密战友林副主席的,是直指社会主义制度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是在刘少奇的罪状公布以后为刘少奇进行辩护的……按毛主席的《公安六条》,她全都够格了”!于是,李九莲被捉进了插翅难飞的监狱。
1971年9月13日,“伟大领袖的亲密战友”出逃并摔死于温都尔罕了。按说,这不但应该立即开释李九莲,而且应该大大地赞扬李九莲,赞扬她目光深远、高瞻远瞩;当人们扯高嗓门狂呼“万寿无疆、万寿无疆、万寿无疆”之后,也同样狂呼“永远健康、永远健康、永远健康”的时候,她就看出这个叛逃者不是什么“永远健康”的“亲密战友”和“副统帅”,而是一个十足的奸臣。就凭这,也应该敲锣打鼓鞭炮齐鸣地把她送出监狱,并向她正式赔礼道歉才是。
但是,历来干了错事坏事从不认错的当权者们绝对不会这样做。因为一旦这样做,他们就觉得这会丢了他们的面子,降低了他们的威信,有失“为人民当家作主”者的身份;而失去了这种身份,就不利于作威作福、发号施令。他们向李九莲严密封锁林彪出逃的消息,继续把她关押了将近一年,直到1972年7月,才把她开释出狱。中共赣州地委给她做的结论是:“性质是构成了现行反革命犯罪,但交待态度好,出身好,年轻……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调外县安排工作,拘留期间不补发工资。”他们并派人告知李九莲:“这样处理,你还是人民队伍中的一员,还可以革命。”
瘦小孱弱的李九莲信以为真,欣然走出了牢门。然后回家辞别了父母;离开了赣州;到了毛泽东当年搞过农村调查的兴国县,又到了这个县的崇山峻岭中的画眉坳钨矿,山上山下地挑矿砂,每月“工资”十六元。
很快,严酷的现实又一次使她大失所望:敌伪时代的矿警等人可以参加工会,她这个“年轻、出身好”的却没有资格;三年零八个月的拘禁、拷打、虐待,摧残了她的健康,使她有心而无力从事那种繁重的体力劳动,而附近一所中学因为没有英语教员,孩子们都上不了英语课,她要求去补这个缺,可有关人员回答说:宁可荒废孩子们的外文课,也不能答应她的请求;后经别人介绍,她同意嫁给一个因出身于地主家庭而三十五六还没找到对象的光棍汉,这个光棍汉却在众人之前嘲笑她:宁可讨一个“破鞋”,也不要她这个“敌我矛盾内部处理”的黄花女……
诸如此类的刺激与屈辱,使这位姑娘痛感赣州地委和公检法部门欺骗了她、损害了她。她接连向赣州地区、江西省、中央有关部门申诉,并到北京上访,要求改变这个“是非颠倒”的结论。
1973年11月,公安部和江西省公安厅,把李九莲的申诉状转到了赣州地区公安局,要求对她的问题必须进行复查。地区公安局拖延了三个多月,它的一位负责人对这份申诉状和上级领导机关的批示看也不看,就在上面批了四个字:“此信暂存”,然后束之高阁。
1974年春天,“批林批孔”。多次通过正当途径申诉均如雪落沧海的李九莲,不得不请一些较好的同学,帮她写出一张《反林彪无罪》的大字报,张贴在赣州公园的围墙外,要求赣州地委和公检法机关为其修改“现行反革命”、“敌对矛盾”的结论,为她的三年冤狱彻底平反。
这一举动,立即涌起广泛的同情与声援的热浪。赣州市和赣州地区数以万计的工人、干部、学生、市民、知识分子,纷纷集会和张贴大字报支持李九莲。他们还自发组织了“李九莲问题调查研究会”(下或称“李调会”),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并在群众集会上,与地委书记杜昭等人进行了激烈的唇枪舌战。地委不但断然拒绝了这一情理齐备的要求,反而以“反革命翻案”、“破坏批林批孔运动”等新加的罪名,于1974年4月,再次拘捕了李九莲,将其押往兴国县。原由是她既在兴国县画眉坳钨矿劳动,应由兴国县县委及县法院审理处置。
兴国县,明代“海青天”海瑞在这儿当过知县。四百多年来,海瑞为官清廉、办事公正、屡屡平断冤狱的故事,一直在这一带广泛传颂着。因而这里很多人都明白:李九莲是个大冤案。兴国县委领导拒绝受理。他们推辞说,李九莲在赣州市张贴大字报,她的家又在赣州市,这件事理该由赣州市研究处理。两地互相推诿,“李调会”的众多群众又涌向拘禁李九莲的所在,强烈呼吁释放李九莲。程世清随着林彪倒台之后,有人又一次打电话,请示在江西临时掌权的省军区负责人陈昌奉。毛泽东的这位老资格警卫员再次以省委名义下令:不准释放李九莲!
有了陈昌奉的坚决撑腰,赣州地委的腰板更加强硬了起来。他们指责兴国县委没有党性,犯了原则性错误,随之派人去兴国县,把李九莲押回赣州。但在1975年5月,赣州地区“公检法”仍以兴国县法院名义,判处李九莲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恶攻英明领袖华主席”死难者昭雪矛盾进一步激化,她成了“恶攻”分子
李九莲与赣州地委及地区“公检法”之间的矛盾更加激化。她认为他们已不是共产党,而成了国民党;他们实行的不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是法西斯专政,因为共产党和无产阶级专政,绝不迫害自己人。她拒绝在所谓的《判决书》上签字,也不上诉,并立即绝食以求一死。从赣州市的第二监狱,到江西北部鄱阳湖畔的珠湖劳改农场,她断断续续地绝食七十三天。
1977年1月底,劳改农场的犯人们按照一年一度的惯例,进行对上一年度的“年终评审鉴定”。在开评审小组会时,李九莲鉴定中的第一项“我的政治态度”尚未写完,到会“监督指导”的管教人员却对她说:“没有完全写好也不要紧,可以先说说已经写了的。”李九莲拗不过,只好照本宣科。她首先对周总理、朱总司令、毛主席在一年中相继辞世表示悲痛,继而对“现在的当政者华国锋在某种程度上背离了毛主席的一些教导和政策”进行了批评,接着说“在毛主席逝世时我就说过,‘寄希望于江青’……”在场“监督指导”的管教女干部即刻厉声喝道,“不许放毒”,一把夺走了李九莲手中的鉴定草稿。
这位管教女干部和女犯小组中的积极分子,都指责李九莲在进行“反革命煽动”。而李九莲却泰然自若,早把个人的生死置之度外。她的未及读完的鉴定草稿上这样写道:
“毛主席历来提倡党的集体领导……华国锋却把党政军大权独揽于一身……华国锋借口反对‘四人帮’,取缔了‘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破坏了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暴露了他自己就是资产阶级野心家。
“华国锋在毛主席逝世后,身为党中央主席,没有召开过一次党的会议……无视党的领导作用,妄图用暴力和血腥政策来强迫党员和人民的意义,借口批判‘四人帮’把党搞乱了,把军队搞乱了……
“……如华国锋按自己的政策路线走下去,能把党事、国事办好,我是拥护的……”
很显然,李九莲的这份尚未写完的鉴定草稿中所持的观点,与她第一次被捕前对“文化大革命”的怀疑与否定的清醒认识是截然对立的。她为什么会这样,本是不难明辨的。
1977年2月22日,中共中央以“中发[1977]六号”文件的形式,转发了铁道部于当月中旬下达的《全国铁路工作会议纪要》。《纪要》主张:“对攻击毛主席、华主席和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现行反革命分子,要坚决镇压”;“对极少数罪大恶极、证据确凿、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则杀之”。
对这样的“会议纪要”,当时就有人在私下悄悄议论说,这是“非君者诛”、“因言废人”的继续,并是老的个人迷信的继续和树立新的个人迷信。这只能给那些不明真理而只有“朴素的无产阶级感情”的人,继续滥杀无辜以根据;同时也给那些乐于踩着别人的尸骨往上爬的人增添了廉价阶梯。但是,当时的党中央立即转发,要全党全国遵照贯彻执行,无异于给“文化大革命”之初的《公安六条》又添了一条。
1977年4月,李九莲被劳改的珠湖农场党委,就根据这个“文件”的精神,给上级领导单位写了一份《报告》。《报告》历数了李九莲的一切“罪行”,特别强调了李九莲“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攻击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为了誓死保卫华主席,保卫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捍卫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对那些攻击华主席和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现行反革命分子要坚决镇压的精神,我们认为劳改犯李九莲已构成犯罪,其罪恶达到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要求对李九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份报告,依次得到了鄱阳县法院和鄱阳县委、上饶地区中级法院和上饶地委、江西省高级法院和省委政法领导小组的认可。在这各级领导机关的讨论和决定或批示中,也都一律强调李九莲犯有“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一罪,一律同意判处李九莲死刑,立即执行。
“恶攻英明领袖华主席”死难者昭雪省委常委中的明智之士奋起抗争,但他们屈居少数,未能挽回狂澜
要求立即判处死刑的报告,被送到了江西省委。省委常委会讨论是否作同样批复时,发生了一场争论。省委常委、秘书长王泽民、省军区政委张力雄等同志认为,对李九莲的本质及其思想言论,应作唯物主义的分析。应该说,这位女青年的本质是很好的,是忧国忧民、勤于思考、要求上进的。这样的青年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当然,她很不成熟,在探求真理的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难免有失偏颇,或对同一事物的认识有所反复。这是很自然的,应该予以谅解宽容。我们这些革命几十年的人,在这方面还有过摇摇摆摆,何况像她这样的年轻人,在思想认识上产生这样那样的错误,怎能过于苛求呢!再说,1969年她给恋爱对象写的那封信,以及她写的那些日记,根本不算犯罪,可是她受到了拘禁,定性又错了。人家事后要求平反,本不为过,又把人家抓了起来判以重刑,谁能咽下这口气?因此可以说,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是个错案。既然在粉碎了林彪、“四人帮”之后,“四个指向”的定罪法已不存在了,又是在“年终评审鉴定”小组会上念了尚未写完的材料,怎能叫做“反革命煽动”?至于她对江青和整个“四人帮”的错误认识,只能归罪于我们民主生活中的弊端。如果过去没有人把他们捧得那么高,把江青树为“战友”与“旗手”,把他们的劣迹和野心包得紧紧的不让世人共知,李九莲和类似的年轻人就不会对他们产生那种错误认识和幻想。再进一步说,如果李九莲没有被一捕再捕,长期与世隔绝,促其产生严重自暴自弃的对立情绪,而让她一直生活在人民之中,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吸取新的空气,她必会像迅速识破林彪真面目那样认清“四人帮”本质的,同样也会正确理解邓小平代替周总理主持工作时“九大整顿”内涵的。
因此,王泽民、张力雄等同志不同意判处李九莲死刑。
但是,讨论到最后,到会的常委中的多数人同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报告,王泽民、张力雄们只有三票,无力挽狂澜之既倒。
消息传出,赣州地委为彻底肃清李九莲在赣州地区的影响,并进一步打击“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要求省委将李九莲的死刑改到赣州执行。省委立即批复同意。
李九莲被押解到赣州得到如此判决,却漠然待之。她既不上诉,也拒不签字。和几度绝食求死时一样,她认为在这个天地里,很难做一个清白正直的人,“活不如死”。她只在一小片粗劣的灰黄色手纸上,草草留下了一首题为“真理的花环”的小诗:“谁准备用真理的花环武装自己,同时也是准备用粪土包裹自己纯洁的灵魂!”她又在另一小片同样的手纸上写道:“我只是像一只杜鹃似地啼出血来,又有何用?我向冰冷的铁墙咳一声,还能得到一声回音,而向活人呼喊千万遍,恰似呼唤一个死人!!”
1977年12月14日,浮云蔽日。上午九时,赣州市宽大的体育场举行三万余人的公审宣判大会。主席台下先站了一排都被戴着手铐的“李调会”主要成员。他们此来是“陪绑”,最后押进会场的,是五花大绑的死囚犯李九莲。为避免她在广众之前进行分辩或呼喊口号,她的下颚和舌头早被一根尖锐的竹签刺穿成一体,与沈阳张志新之被割破喉管和长春史云峰之被缝起嘴唇两角,“异曲”同工。对她的“判决书”一念完,就在她的胸前挂上“现行反革命分子李九莲”的大牌子,背后插上打着红××的亡命牌,咽喉紧勒,口塞毛巾,架上死囚车游街示众,使她完全彻底地失去了任何呼喊的能力,游街一周后,她被枪杀于赣州市西郊土红色丘陵地带的一座小松林中。她的亲属不敢前往收尸。
一个月后,即1978年1月,曾是“李调会”的广播车广播员,已有三岁女孩的年轻女教师钟海源,在南昌郊区被处以极刑。
1978年6月及10月,又有一批“李调会”人员被当做揭批查“四人帮”余党的重点人物,而先后被抓进牢房。据不完全统计,连同宣判李九莲死罪的公审大会上陪绑的十余人在内,前后被扣以“现行反革命”罪而被捕入狱的“李调会”成员达百人左右,其中被判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达六十人。
在监狱之外,许多机关、学校、厂矿、科研部门声援过李九莲的干部群众,包括原地委常委赣州市市长、原《赣南日报》总编辑、地区或赣州市的一些局长、赣州四周的一些县委负责干部多人在内,被开除党籍或团籍、开除公职或留用察看、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降职降薪或免职停职靠边站的,多达六百多人;挨批挨斗、写检讨、坐“学习班”的,以及受到株连的同学、亲友、熟人等等,则数以千计,其中有的人被迫自杀,终于形成了一个殃及广众的大冤案。
“恶攻英明领袖华主席”死难者昭雪拨乱反正的鼓声,很难影响到这个角落
1978年12月23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结束。全会决定全面复查和平反一切冤假错案。12月29日,党中央就以中央文件形式,全文批复了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抓紧复查纠正冤假错案认真落实党的政策的请示报告》。中央在这份发至县团级、要求传达到全国基层法院干部的文件中说:在复查工作中,对原被认定的反革命案件,必须遵照毛主席的教导:“要完全合乎规格,货真价实,才是真反革命,不要冤枉好人。”真正做到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要严格法纪,有错必纠。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这份“请示报告”说,粉碎“四人帮”后,陆续复查纠正了一批因反对林彪、“四人帮”和为邓副主席遭诬陷鸣不平而被判刑的案件;也复查纠正了一批因受林彪、“四人帮”假左真右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影响,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其他冤假错案件。但是工作进展不平衡。较好或基本完成的法院是少数;多数虽已复查纠正了一些,但还有大量的冤假错案还没有复查纠正,少数法院还没有动。
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估计,从1966年到1976年这十一年间,全国各级法院(包括军管期)判处的反革命案犯,约占全部被判处案犯的百分之二十八,其中百分之四十需要改判纠正。在这些需要改判纠正的案犯中,有因为反对林彪、“四人帮”或为邓小平鸣不平而被判的;有因为不了解党内斗争情况,在议论林彪、“四人帮”时,发过某种怨言,说过某些错话而被判为“恶毒攻击”判刑的。据1978年10月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统计,全国二十五个省市自治区已查出这类案件有一万一千九百多件,已复查平反改判的仅二千二百二十五件。另外,把群众对某些干部不满、对党的某项政策不理解,或由于个人利益未得到满足,向上级写信,或在自己书写的日记、文章、诗词中,写了一些对党、领袖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甚至谩骂言辞的,当做反革命“恶攻”而被判刑的。……还有,由于逼供信,不调查,又不听申辩就草率定案,完全搞错或基本搞错的,也有相当数量。
《请示报告》认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的法院对复查纠正冤假错案认识不足,心有余悸、顾虑重重,怕被戴上“思想右倾”、“包庇坏人”、“否定军管”、“否定文化大革命”等等帽子,怕七八年再来一次运动挨整。因而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有的办错或批错了案件,怕承担责任而不予纠正,甚至从中阻挠,妨碍落实党的政策……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召开的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认为:对因反对林彪、“四人帮”和为邓小平鸣不平而被判刑的,要坚决彻底平反。对那些既反对林彪、“四人帮”和为邓小平鸣不平,同时也说了一些错话,甚至说了些带有谩骂的话,都要历史地全面地进行具体分析,要看主流,看本质,不要揪住说了或写了几句错误言词不放,借口“非纯属”就不予平反纠正。如果这样做,就是不对的。应该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把某些群众由于思想落后或因一时一事不满,而说了或写了一些对党、对领袖和对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甚至谩骂的言辞,与以反革命为目的的宣传、煽动、破坏加以区别,不要轻易给人戴上“恶毒攻击”帽子。至于那些喊错口号、乱写乱画、无意损坏领袖像、精神病患者的胡言乱语,更不应定为反革命。要把“文化大革命”以来,由于无限上纲而定为“恶毒攻击”、“反革命宣传”、“反革命煽动”、“反革命破坏”的案件,着重进行复查,实事求是地予以平反纠正。
中央批转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这份《请示报告》,与李九莲的冤案完全对得上号。可是这份报告提到了复查纠正“反革命”冤错案已取得成绩的许多省市自治区中,没有“江西”二字;然而从《请示报告》列举的阻挠和妨碍落实党的政策的种种表现中,却可以看到“江西”的影子。
1979年4月,面对这份已经传达到基层法院的中央文件和江西省高级法院的一再催促,赣州中级法院才不得不复查了一下李九莲大案。案件复查人王光法,就是当年判处李九莲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九人审判委员会”成员之一。他在1979年4月10日写下的复查意见是:“该案事实清楚,量刑适当,被告死不认罪,凡(翻)案。”4月16日,地区中级法院检查组的意见是“维持原判”。
1980年1月29日,在与李九莲案有关而被判处有期徒刑者的不断申诉下,江西省高级法院再次指示赣州地区中级法院进行复查。法院于当年3月15日,写出了《关于李九莲现行反革命一案的复查报告》,坚持认为李九莲犯有一系列反革命罪行,不论是1969年的拘禁、1974年的逮捕和1975年判刑,以及1977年的枪杀,都“符合当时的政策”,“应予维持原判”。隔了一个月,即4月14日,赣州地委常委会“讨论”了地区法院的这个《复查报告》并作了决定:“同意赣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意见,维持原判不变。”
这一系列动作说明,1978年年底中央批转的全国最高法院党组的那份《请示报告》和中央的那几句关于如何判断“反革命”案的指示,1979年7月最高法院下达通知说,“文革”十年被判为“反革命”的案件已复查了百分之八十三,已平反的冤假错案已达十三万一千三百余件,还有广东省委、山西省委、承德市委分别在1979年2月和9月在平反“反革命”冤假错案群众大会上公开进行检讨的报道,对赣州地委及地区法院的主要负责人都毫无推动的作用。
面对赣州方面的这种态度,江西省高级法院调去李九莲案的全部案卷,从1980年5月8日开始直接进行全面复查,于当年9月作出了复查结论,并上报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这个复查结论认为,1969年和1974年、1975年对李九莲的处理是错拘、错捕、错判,1977年的处死是“轻罪重判,错杀,但李确已构成反革命煽动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9月17日,江西省委研究决定:“同意法院意见,属轻罪重判,错杀,撤销原判。李有罪,但不另行判刑。”
就在江西省高级法院将这个复查报告送最高法院的时候,最高法院院长江华在全国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说,“文革”中因“反革命”罪被判处的人中,“有十八万四千人遭到错误判决”。
然而,这对赣州的某些人来说,仍如耳边风。
“恶攻英明领袖华主席”死难者昭雪地委书记杜昭说:“记者的屁股坐在什么地方?”
鉴于这种现实,当我即将离南昌去赣州的时候,在1977年的省委常委会上反对判处李九莲死刑的江西省军区政委张力雄——解放战争中期,我任新华社江淮前线记者时,他是江淮军区政治部主任,是我的老领导——为顾及我的采访顺利和人身安全,叮嘱我一定要住在赣州军分区招待所,并给军分区政委——也是当年江淮新四军的一位老同志打了电话。到了赣州,我才切实地体验到,我的老领导的叮嘱并不是过分的。
在赣州,李九莲当年学习过的学校、当学徒工和第一次出狱后劳动过的厂矿,以及她被关押过的看守所、监狱的人员,都积极协助我参观并提供我所需要的材料。他们对李九莲不幸均表同情;他们对李九莲问题的分析,与王泽民、张力雄等同志在省委常委会上的阐述几乎完全一致。惟独赣州地委和赣州法院的有关同志,对我的查访采取了抵制或不合作的态度。
11月21日晚饭后,赣州地委书记杜昭、副书记李侦续等人,驱车来到赣州军分区招待所与我谈话。虽然有时他们谈得也相当委婉,但都坚持认为李九莲是“现行反革命”,“即使不是反革命,也是硬骨头造反派”,因为“谁当领导她就反对谁”。对于李九莲在“批林批孔”高潮中,张贴《反林彪无罪》大字报的要求平反活动,以及由此引发出“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给地委造成的种种不快,他们仍然耿耿于怀。他们甚至说,“如果她想一死了之,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骂毛主席呢?”
我在采访提纲中,列出了李九莲案卷中出现的几个实情不明的人名,其中有的也死于狱中,我想弄明白这些人究竟是些什么人。杜昭和李侦续认为这些人都很坏。由此,转达地区法院对来访提纲有意见的口气说,“法院同志认为记者屁股坐在什么地方,是来干什么的?”
最后,他们的结语是,李九莲是反革命,只是不该杀而已。说得很轻巧,绝无杀错了人的那种负疚愧痛之情。
我说我的屁股坐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凳子上,是为“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而来的。我说在赣州,在江西,很多人都认为李九莲第一次被拘捕时,她自身并没有错。她那时才二十三岁,就能够猛然觉悟到“文化大革命”的种种谬误,《语录》不离手的林彪是奸臣;而我们一些革命了几十年,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她父辈的人却还执迷不悟,把她当做“反革命”,往死里整,最后终于酿成了她身首异处的悲剧,至今仍振振有词地为自己的失误辩解,这不论是对党、对人民,还是对自己的良知,都是说不过去的。
这次谈话,延续了数小时。夜间十一点,我下楼送他们登车而返时,同志式地拍拍杜昭的肩,请他们第二天晚上继续交换意见。杜昭也满口应允,结果第二天让我白候了一个夜晚,后来我要求地委派人带我去走访李九莲的家庭和有关场所,也遭到不明不白的拒绝。
看来,这个大冤案的彻底平复,非尚方宝剑不行。
“恶攻英明领袖华主席”死难者昭雪胡耀邦的批示,才掀开了这里的大铁盖儿
1980年除夕夜晚,我飞返北京。对所得素材经数日整理,写出一篇《内参》,题目是:《在“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的主要罪名下,女青年李九莲三年前被枪杀至今未昭雪》。当时,华国锋仍是党中央主席。这样的《内参》能否发得出,也还是个大问题。但是经当时的新华社国内部主任、新华社党组成员杜导正拍板,被送往印厂发排。
正在这个关口上,1981年1月23日,杜昭在赣州的一个会议上照旧强调,“李九莲反革命案是翻不了的,反革命的‘李调会’案是翻不了的”。他的这个讲话,立即刊登在《赣南通讯》,向赣州地区各县、各单位迅速而广泛地传达。江西省委主要负责人也作了基本相似的表态。
1月25日,那篇《内参》稿一送到党中央,立刻受到了胡耀邦的重视,他当即给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法院院长、公安部部长做了这样的批示:
彭冲、江华、(赵)苍壁同志:此事请予以妥善处理(包括对她的家庭亲人),但处理这类事情,应考虑不要声张,以免引起不良后果,而应着重总结经验教训。
彭冲当天就给江西省委主要负责人写了两行字:“(江)渭清、(白)栋材同志:耀邦同志的批示,请阅《清样》所反映的情况,请予查明,妥善处理。”
沉重的铁盖终于被掀开了。
2月17日开始,江西省法院按照省委的指示,并请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赣州地区公检法机关派人参加,彻底复查李九莲案,3月9日就做出了比较合乎实际的结论。
3月18日,省委常委召开专门会议讨论,作出了对李九莲案进行平反纠正的决定。
3月26日,赣州地委召开了所属各县市和地区直属机关、厂矿企业与学校的党委负责人会议。此时地委书记杜昭已去中央党校学习,所以会议比较顺利地作出了贯彻耀邦批示和省委决定的决定。
接着,由省法院、地区法院和有关单位出面,作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改正决定。
4月17日,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省委的指示,就李九莲的复查改正事,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写了报告,并附上江西省高级法院《关于李九莲案件的复查报告》等材料。省高级法院的《复查报告》态度相当诚恳,用词也很恳切。它在历数了多年中接受了林彪、“四人帮”的极左流毒所造成的危害之后,用检讨的口吻说:“在处理李九莲案件时,不能分清违法与犯罪的界限,甚至模糊了正确与错误的界限。对李九莲给她恋爱对象曾昭银的那封没有署名的信,当时虽然看出她怀疑林彪是对的,但她对文化大革命提出非议,为刘少奇同志鸣不平,我们(就)没有看出她这一言行是正确的。对她1974年的申诉,也没有看出是合理的,相反仍认为她这些言行是犯罪行为。”
在谈到复核李九莲死刑案件时,省法院检查说,他们没有分析此前兴国县法院对李九莲的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及赣州地区保卫部认定李九莲有反革命罪等等是否正确,只是孤立地研究了李九莲在劳改期间的表现,和她在《我的政治态度》中一些攻击粉碎“四人帮”、攻击领袖、吹捧江青的言论,“没有对李九莲这个具体人进行认真地具体地分析研究”,片面地认为她犯有“‘反革命’罪”,“判处了她死刑”。
在检查没能及时纠正这一错误的危害时,省法院的《复查报告》继续写道:“从1979年开始(就)有人为李九莲申诉,中央有关部门也陆续转来为李九莲申诉的信件,省法院和地区中级法院……(也)进行过复查。但由于在我们头脑里‘左’的影响没有肃清,思想不够解放,认为她没有了这条罪还有那条罪,总想抓她一点尾巴;案内没有证明(她)犯罪的材料,还想再调查找些材料来定点罪。在定性上,认为她构不上反革命罪,还想定她诽谤罪,以致使这个案件不能尽快地、实事求是地、正确地得到纠正。”
这时令人高兴地看到,江西省法院的这份《复查报告》在分析李九莲问题时所运用的逻辑,与中央有关领导部门的观点是这样的和谐一致,真正按照耀邦的批示,着重总结了经验教训。
“恶攻英明领袖华主席”死难者昭雪然而人们:还得警惕啊
1981年初夏,在江西省和赣州地区为这偌大的冤案平反昭雪处理善后的时候,笔者与中纪委的一位老同志朱立,驱车到中央党校,见到了正在那里学习马列的杜昭,我们向他说了耀邦的批示,说了南昌和赣州正为这起冤案落实政策的动态,希望他能够扭转原来的态度促进这项政策的圆满落实。他涨红着脸,说他现在只能集中精力完成党所交给的学习任务;关于这件事,在家的同志会按照耀邦同志的批示办的。但我们从他的神态上看,他似乎仍有点悻悻然。
1981年秋天,为彻底处理好李九莲一案受牵连的众多人员的善后事宜,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刘复之,在人民大会堂一个会议室召开的小型座谈会上说:这可以说是一个大冤案。李九莲在那样早的时候就开始反对林彪,不简单!后来她批评华国锋,是因为绝对相信毛主席的缘故。她身陷囹圄多年,不了解外面的实际情况。这当中有些错误,完全应该谅解她,……她对小平同志的认识有错误,说了一句不恭的话,这也不算犯法。这不是要推翻无产阶级专政,也不是反动思想。她长期接受的是“左”倾思想的熏陶,后来又长期被管制关押,这种思想没有来得及改变,是可以理解的。她没罪。
刘复之接着说:这个案子大,株连多,牵涉面广,拖得又太久,影响之深广是必然的。当年受到“李调会”人员冲击的一些领导干部仍在台上。这样,同情李九莲等人的人很多,反对他们的人也不少。所以处理善后必须稳妥:既要坚决不留尾巴,又要安定团结。对当年在这个案件的处理中犯了错误而今天仍在台上的人,要多做工作,促使他们自己去彻底改正。对受害的同志,也要多做工作。另外,骨子里并不同意中央和省委对李九莲本质的看法,仍然坚持认为李九莲是什么“现行”或“铁杆”的人;还有明知自己错了,但为了保持“永远正确”的面子,不得不强拉硬拽、胡拼乱凑一些理由,继续打肿脸充胖子以伺机报复的人,都还有一些。这也是值得注意的。
笔者也参加了这个小型座谈会。我认为刘复之的这种分析是相当正确的。要私心重、缺乏正义感的人,能够真诚爽快地承认和纠正错误,是很难很难的。1983年,在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在早结束中央党校的学业、回到了赣州的杜昭的领导下,赣州地区果然把已经恢复工作的原“李调会”的一些成员重新抓了起来,与那些真正的刑事犯混杂在一起,五花大绑地游街示众。这些人被新加的罪名是:不服从妥善处理,上访闹事,谩骂领导,传阅有关“李案”处理和调整工资的“机密”文件,等等。这就像历史学家们所说的那样,古今中外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内,复辟与反复辟、前进与倒退的风风雨雨,总会层出不穷、花样繁多的。一些新旧时代都能左右逢源、很吃得开的人,往往都很擅长于执新鼓槌,敲打他们烂熟的旧鼓点。而我们有许多人,在胜利的欣喜中却往往掉以轻心,麻木不仁。
不过不管怎么样,最后在胡耀邦的支持下,李九莲、钟海源的冤魂均得以告慰,“李调会”的案子被翻了过来,受牵连的千百人也总算喘了一大口气。同时据说,全国因“恶攻英明领袖华主席”而被处死的五十多人的冤案,也由此一一得到了平反纠正。
葛佩琦的“铁案”是这样翻过来的先说说这位革命长者
1995年2月1日,农历大年初二,我与人民大学的一位老朋友电话拜年,他得知我正在搜集胡耀邦平反冤假错案的故事,他说他有一条线索,就是葛佩琦的那个离奇曲折的冤案,最后也是在胡耀邦的关注下才得以彻底平反。我问,是不是他也出了力。他说不是他,而是人民大学的一位老前辈。我说我很想见见这位老前辈。他说这位老人九十高龄了,不是什么时候都能作马拉松式长谈的,得先与他约个时间。我说:“好,我等你电话。”
不一会儿,这位老朋友就来了电话,说是“明天上午九点”。
“明天”,是大年初三,我怕影响这位老人家与远远近近儿孙们的节日欢聚,意欲向后推迟几天。我的这位老友说,这时间就是那位老前辈定的,他认为谈谈葛佩琦的事,“比过节还重要”。
多么可敬可佩的老人啊!
第二天早上,我如约前往,在人民大学林园宿舍区的一座楼房里,与这位老人见了面。
他叫李逸三,身材颀长,面色红润,须发尚未霜雪尽染;但言谈时常常不由自主地颤摇着头颅,偶尔写几个字,手也有点抖,仍不无高寿老者的特征。
然而他思路清晰,在平静缓慢的谈吐中,常常透示出刚劲雄辩的内涵。他说:1957年,他打心里就不赞同毛主席“引蛇出洞”的说法,如今更不能苟同反右“扩大化”的论点。他说,如果“扩大化”了几万倍,十几万倍,这场运动还能被认为是“正确的、必要的”?
他的富有传奇色彩的经历,练就了他一身刚正之气。
他年轻时,与薄一波、程子华、李雪峰,同读太原国民师范。1926年,他与程子华南下武汉,进了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即黄埔军校)武汉分校学军事。1927年蒋介石背叛了革命,他与程子华都参加了同年12月的广州起义。起义失败,程子华转去湖北宜昌的有着不少共产党员的国民党部队公秉藩旅,李逸三则去了也有不少共产党员的国民党第四军十二旅旅部,当了一名准尉文书录事;而在共产党内,他是直属中央军委的进行兵运工作的特别支部的书记。
1929年夏,他去上海向党中央汇报工作后回部队,带着装有党报《红旗》、党刊《布尔什维克》等印刷品的皮箱,住进了汉口一家旅馆,被检查旅馆的国民党军警发现,他只身逃去。第二天,武汉国民党报纸登出了一条大新闻:《共党要犯李立三武装来汉》,文中末尾写道:“已派出干探多人,四处缉拿”,闹了个一字之差的大笑话。
他在武汉江岸区警备司令——黄埔军校第三期的中共地下党员黄志强的公馆里隐蔽了一个星期,听说蒋介石正要收拾的第四师已南去广东,他就返回上海党中央。中央要他到宜昌去找程子华,共同从事兵运工作。到了宜昌,他遵照中央军委指示,先与隐蔽在宜昌的湘鄂西党委书记——上海中央流动训练班(中央党校前身)的同学周逸群接了头。周逸群说,程子华所在的那支部队已在三天前举行了暴动,已与他失去了联系,遂介绍李逸三去洪湖苏区参加武装斗争。
在洪湖苏区,李逸三先后担任过游击二纵队政委、红十七师政治部主任、红六军秘书长兼洪湖军政学校代理校长。1930年冬,他被周逸群委派去上海党中央汇报了工作返回苏区时,被途中严密搜查的敌人认为“形迹可疑”,关进了武汉的军人监狱。武汉行营军法处判他三年徒刑。上海党中央与他单线联系的女同志浦秀文,给他汇了三十块钱,嘱其多保重。
1931年长江洪水泛滥,淹没了这所监狱。1932年春末,南京国民党政府颁布疏通监狱令,他被依令释放出狱。出狱前,浦秀文又给他汇款三十元,供他去上海的路费。他出了监狱即刻赶赴上海,党中央已转移江西苏区。他遍找单线联系的浦秀文也找不着。全国解放后,在北京,他见到浦秀文的哥哥,一位老共产党员浦化仁,才得知浦秀文当年给他汇款后不久,便因病去世。
当时,他算是暂时失掉了组织关系,只得回山西武乡故土,独自建立了党组织展开地下斗争。1933年8月,他去太原找到了中共山西特委书记维公,才接上了组织关系,并决定正式成立中共武乡县委员会,由他担任县委书记。1934年春,他又被阎锡山逮捕,关进了太原第一监狱,判刑六年。
1937年5月,他组织同监狱难友绝食三天,他们才被释放。他出狱后很快就找到了老同学薄一波。薄一波把他分配到决死队第一纵队二总队,从连指导员干起。而后,他陆续担任过营教导员、团政治处主任、太岳军区宣传部副部长、代部长,抗战胜利后调往北方大学和华北大学做党的工作。
全国解放,华北大学改称中国人民大学,他历任专修科总支书记、预科主任、校本部人事处长、校党委常委、统战部长、组织部长兼监委书记。1964年调任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副所长兼党委书记。1966年“文化大革命”,他两次坐监、靠边站被审查。1978年冬,中国科学院党委给他作出了历史结论:“两次被捕,没有问题”,“反‘左’,难能可贵”。1979年调任国务院参事。
李老说:“葛佩琦是怎样被打成‘右派’的,以后又怎样被关进了监狱,我都一清二楚。那前前后后,都是一连串的完完全全的人为大冤案!”
两个多小时的谈话快结束时,李逸三老人发出了这样的感叹。接着,他从书橱里拿出一个厚实的文件袋,封面上写着“葛佩琦”三个毛笔字,里面装有八十年代葛佩琦冤案被平反后,一些报纸杂志记者对葛佩琦的访问记,平反前葛佩琦写给李老的信件、申诉材料,和李老给胡耀邦信件的草稿,等等。这些原始材料,有的是一些记者已发表的文字没有述及的,有的是葛佩琦本人的回忆录也未尽纳其内的。这对我来说,都十分宝贵。
多么可敬可佩的老前辈!
为保证“完璧归赵”,我回到新华社复印了全部材料。然后细细研读了“葛佩琦”,越发觉得当年一些人横加给葛佩琦的“极右分子”、“历史反革命”和“现行反革命”等等罪名,与葛本人从呱呱坠地起,直到1957年身陷囹圄止的真实言行,统统都沾不上边。
葛佩琦的“铁案”是这样翻过来的他本是热血满腔的爱国青年
葛佩琦,原名葛畔珩,1911年9月出生于山东平度县仁兆镇淖泥沟村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弟兄五人他最小,下面还有一个小妹妹。加上父母全家八张嘴吃饭,只有三亩半地。农忙时村塾放假,他这个颇受优待的小弟弟,也得去放猪放牛,同时手捧书本不忘苦学。
那时整个平度县只有一所县立小学,一所美国基督教会办的中学。他从私塾考进了这所中学附属小学六年级,刚刚读至毕业,这所中学停办。听说离平度县三百六十里的黄县也有一所美国教会办的中学,怀着“科学救国”理念的葛佩琦,用一根小扁担挑着行李和书籍,汗流浃背地行了三百六十里,考进了这所中学。
那是1929年春天。第二年的5月3日,是侵入山东的日本强盗在济南屠杀中国军民五千余人,并残杀国民党政府山东特派交涉员蔡公时及十七名外交人员的“济南惨案”两周年。国耻难忘的同学们要求召开全校同学的纪念大会。美国校长借口大会程序中的“向国旗三鞠躬”是教会所反对的偶像崇拜,妄图阻止纪念会的召开,同学们不予理会,坚持召开了纪念会,照样向国旗三鞠躬。这位校长就宣布“停止上课,解散学校”。中国老师和同学们不听这一套,一直坚持到6月完成了期末考试,才各奔前程。
有钱的同学都转向他方求学了。穷书生葛佩琦却突发奇想:去北京上学。他步行回家“说服动员”,父亲才东挪西借给他凑了十五块钱,母亲给他做了双布鞋和一身粗白布褂裤,再步行三百六十里,回到黄县挑起存放在一位老师家的行李和书籍到达龙口,在一位老乡的帮助下买了张便宜的轮船票,经两天一夜的波涛摇晃到达天津。待从天津乘火车到了北京,他口袋里只剩八块钱了。
那时外乡人在北京上中学,就是一文零花钱也不花,每学期的学费、膳食费和书本费,起码也得三四十元。他这区区八元钱,怎么能上得了学?一位同乡举荐他先去一家工厂当学徒,等赚足了学费再求学。他被分到这家工厂的汽车房,先跟着师傅刷洗汽车零件修汽车,然后学开车。平时每天都得清扫汽车房、擦汽车,帮助师傅洗工作服,每月只有一元零花钱,每天两顿窝窝头,一分工资也没有,他也干得很认真。
1930年8月,在黄县读书时的几位同学进了北京崇实中学(现名二十一中)。这所中学与葛佩琦当学徒的工厂只隔一条胡同。他们得知穷得有名的老同学葛佩琦还是因为没有钱才辍学,一位家庭较为宽裕的同学王征寿(现为广州南方医科大学教授)主动借给他二十五块钱,够交一个学期的伙食费;葛佩琦自己剩下的那八块钱,够交一个学期的学费;那位举荐他去工厂当学徒的老乡,则借给他五块钱买了书本,他才得以插入这所中学的初中三年级。
他遂向工厂厂长告辞。厂长看这位年轻人忠厚老诚,刻苦上进,就特别关照他得空儿就回厂继续学开车。这正合他的意,每星期六下午和星期天,他都回厂摸摸方向盘,没花一个铜子儿就成了技术娴熟的司机。
第一学期顺顺当当地度过,第二学期的“钞票”又成了问题。学校教务长介绍他去牧师兼校长办的瑞士奶羊场,给用户送羊奶。他每天凌晨四点起床,骑上自行车,把三十多瓶四十多斤重的羊奶分送给东单、东交民巷一带的用户,往返约十里,八点钟准时进课室。下午四点下了课,他再按这条路线送一次奶,不误晚自习。
这样,奶羊场负责给他交学费,另外每月还给工资三元钱;他第一学期的总成绩在初中各年级名列第二,得了八元钱的奖学金,第二学期的“经费难”也全部解决。
他如此风雨无阻地半工半读,在高中部又读了两年。这两年的寒暑假,他照样没钱回家探望父母和兄妹,就留在学校每天照送两趟羊奶,偶尔还开车帮人送水果,所余时间全部用来刻苦自习,拿下了高中三年级的全部课程。1933年暑期,他以优异的成绩,越级跃入北京大学物理系。进了全国数一数二的高等学府,他照旧半工半读,以获生活、学费之源:家庭教师,中学兼课。终年辛劳不已。
葛佩琦的“铁案”是这样翻过来的“一二·九运动闯将”
1935年5月和7月,“先安内后攘外”的国民党政府,接连与日本强盗签订了“塘沽协定”和“何梅协定”,任由日本军队大举增兵关内,叫嚣“华北五省防共自治”。11月24日,汉奸殷汝耕在北京城东二十公里的通县,成立了“冀东防共自治政府”,使冀东二十多县脱离了中国政府的机制。北京城上空常有日军飞机侦察盘旋,大街小巷更有日本浪人霸道横行。
正当这华北危亡之秋,与日本人签订“何梅协定”的何应钦,又作为国民党政府行政院驻华北代表处长官的身份来到了北平,住中南海居仁堂。他接见了一些“要求华北自治”的汉奸,与日本人秘密商谈,决定12月9日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消息传出,中共北平市委立即决定,由北平市学联发动各大、中学校学生,于12月9日到中南海找何应钦请愿,反对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如果请愿不成,就改为示威游行,推动各界人士抗日高潮的到来。
12月9日早晨,北风呼啸,寒气袭人。来自四面八方的学生汇集到新华门前。新华门紧闭。门前排列着枪上刺刀的军队和架着机关枪的车队。学生们推出的十二名向何应钦请愿的代表,根本进不了中南海,遂立即改为示威游行。葛佩琦与北京大学的许多同学也参加了示威游行。游行到王府井大街南口,正要向日本大使馆所在的东交民巷进发,国民党军警用皮鞭、棍棒、大刀、枪托、高压水龙头对付赤手空拳的男女学生。不少学生被捕,三十多名学生受了伤,其中东北大学的一位男同学被打断了鼻梁骨,女子二中的一位女同学被砍伤了一条胳膊。马路上霎时冻成了一片片晶莹的血花。同学们仍然高呼“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打倒汉奸卖国贼”,继续与军警搏斗。
永垂青册、震撼全国的“一二·九”运动就是这样开始的。
由于全天参加了游行示威,本当9日下午当众开票宣布北京大学学生会的选举结果,改在10日上午宣布。葛佩琦被选为学生会执委会委员。接着,朱穆之(当时叫朱仲龙)、韩天石等三人被选为学生会总务、副总务(即主席、副主席)。
也由于有了这一整天的示威游行,原定这一天成立的“冀察政务委员会”泡了汤。
冀察当局召集各大学的校长开会,要他们“劝导学生安心上课”,不要再上街“乱喊口号”。有些校长回校后在学生面前声泪俱下地说:“你们再去游行,学校就难保了!你们应当爱护学校!”有的学生当场站起来反驳说:“校长,我们爱学校,但是更爱国家!”
12月14日,北平报纸报道,冀察政务委员会改在12月16日举行成立典礼。北平市学联立即决定,在16日举行更大规模的示威游行。
16日凌晨,位于沙滩的北京大学的所有学生宿舍,都遭到国民党武装军警的紧紧包围,住在北大西斋宿舍的葛佩琦,率领西斋的同学向门外冲击时,与身后举大旗的两位同学立即被军警逮捕,并遭到十多个侦缉队员的拳打脚踢。然后被押到附近银闸胡同的警察署,拴在木柱上。接着沙滩大街上响起接连不断的口号声和歌唱声。北大同学终于全部冲了出来。
上午十点多钟,一个留着八字胡的警官开始“过堂”。他问葛佩琦:“你们这些受共产党蛊惑的学生,闹腾什么?……难道你们还要造反吗?”
葛佩琦回答:“是,我们是要造反。我们要造日本帝国主义的反,要造汉奸卖国贼的反!”
“不要胡说!谁是汉奸卖国贼?敦睦邻邦,谋求和平,是党国的大政方针,你竟敢在公堂上发表抗日言论……”
“镇压抗日救亡运动者就是汉奸,以国土睦邻者就是卖国贼……”
“你胡说啥?给我跪下来!”
“只有汉奸卖国贼,才会向帝国主义屈膝投降。我是抗日救亡的爱国青年,宁愿站着死,不可跪着生!”
“把他拉下去,给他戴上手铐,送市警察局!”
在市警察局,葛佩琦与各校被捕的同学继续坚持不屈,齐唱救亡歌曲。数日后,都被各个学校当局保释出狱。
1936年1月,平津学生组成了南下扩大宣传团,传播抗日救亡火种。葛佩琦与北京大学学生会的几位执行委员在后方募集捐款,支援南下同学。但是,到达涿州附近高碑店的第三团和到达保定的第一团与第二团,先后被国民党军警特务和河北省政府勒令解散回北平。为了保存这一支支抗日救亡力量,第三团团长、中共地下党员蒋南翔建议成立“中国青年救亡先锋团”,获得第三团全体团员的拥护。第一团和第二团成立的组织叫做“民族解放先锋队”,推举一团团长、中共地下党员韩天石等九人为筹备委员。他们全都返回北平后,经中共地下党组织的同意,将这两个组织合并为“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简称“民先队”),作为中国共产党的青年外围组织。葛佩琦立即参加了民先队。
葛佩琦的“铁案”是这样翻过来的“民先”“民先”更得打先锋
就在他参加“民先”的这个月——1936年2月,在南京的国民党政府颁布了“维持治安紧急办法”,北平市当局更加起劲地镇压学生的抗日救亡活动,许多学校的学生被逮捕或被开除。单是天安门外河北省立第十七中学(又称河北高中)在一天之内,就开除了学生运动积极分子康世恩等十人。在校学生要求校长收回成命。高二、高三班同学六十人激于义愤,和康世恩等被开除的同学一起离开学校,流落街头。葛佩琦与北大学生会的两位执行委员代表北大学生会,让他们投宿于北大三院学生宿舍,给予热情慰问。
2月13日,北平各学校的学生代表三百余人,护送康世恩等人返回河北十七中学。校门紧闭,无人接纳。学生们越墙而入。学校校长带来军警特务,将高二丙班学生郭清五花大绑投入监狱,严刑拷打。3月9日,郭清被折磨致死。消息传出,北平许多学校的学生都怒火填膺。北平学联党团决定,3月31日上午九时在北京大学三院大礼堂,召开追悼郭清烈士大会。30日深夜,葛佩琦和北大学生会的几名执行委员连夜把这一决定,秘密通知了北大进步同学。
3月31日上午九时左右,聚集在北大三院大礼堂的各校学生代表一千多人正要召开追悼会,北大校长蒋梦麟到场勒令停止开会。同学们置之不理,追悼会继续进行。北大救国会主席韩天石致词后宣读了祭文,天津学联、民先总队、北平妇女救国会的代表相继发言。大会决议要求释放被捕学生,不再发生这类事件;停止内战,对日抗战。
这时,北大三院的大门已被军警特务封锁。参加追悼会的同学更加悲愤难忍,决定“抬棺游行”。但他们遭到军警的镇压,结果,五十多位同学被捕,其中有女生十七人,还有一位跟着采访的新闻记者,另有更多的同学被打伤。
当天上午,北京大学当局贴出两张布告:一是“本届学生会立即停止一切活动”;一是将追悼会主持人之一的韩天石等四位同学开除学籍,理由是“破坏秩序,危害全校安宁”。
这样,北大学生会一边设法营救被捕同学,同时,要求学校当局收回开除四位同学的成命。4月1日下午,葛佩琦与另一位学生会执行委员刘玉柱,去面见校长蒋梦麟,要求恢复学生会的活动,收回开除四位同学的成命,保释被捕同学。蒋梦麟余怒未息,对所有要求均断然拒绝。
葛佩琦们没有气馁。他们发动被捕、被开除同学所属班系的男女同学,接二连三地向蒋梦麟请愿,大搞“疲劳轰炸”。最后蒋梦麟不得不宣布:“兹念师生感情,尚可尽力帮助。”北京大学被捕的男女同学,相继被保释出狱。其他各校被捕的同学,也先后得到释放。
1936年5月,天津日益增多的日寇,将被迫为他们扩建兵营、构筑军事设施的大批中国工人秘密处死。葛佩琦也亲眼看到天津海河中漂流着不少浮尸。天津全市的爱国学生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反对日本增兵华北”、“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的示威游行。
刚刚自动恢复活动的北大学生会,立即率领北大同学响应天津学生的爱国运动。北大当局仍拒不备案。学生会在三院大礼堂召开全校同学大会,又被突然赶来的警察、宪兵所制止。学生们遂转移到三院大操场继续开会,决定将北大学生会改名为“学生救国委员会”。经正式投票选举,葛佩琦被选为二十一名委员之一。
6月13日,葛佩琦与救国委员会的委员们,率领北大同学参加了全北平市学生的示威游行。各路游行大军运用了“头调尾、尾调头”的穿插迂回游击战术,经过七散七聚,避开了沿途军警的拦截,会师于鼓楼广场,召开了市民大会,通过了如下的决议:停止内战,一致对外;武装保卫华北,收复东北失地。
1936年11月,在傅作义的指挥下,绥远抗战爆发。北平市学联发起募捐活动,支援和激励绥远前线将士。葛佩琦也率领北京大学的一支募捐队,到东四至朝阳门一带募捐。他们将募捐所得全部送交北平市学联,市学联购买了钢盔、皮衣、药品等物,送往绥远前线,当月25日,绥远前线将士收复了百灵庙,取得了绥远抗战振奋人心的胜利。
北大学生救国委员会的抗日救亡活动卓有成效,也未能得到学校当局的承认。而当时没有一个合法的学生会,要顺顺当当地开展抗日救亡活动是相当困难的。经过多次力争,学校当局才同意按照当时官方的“高等院校学生自治会组织大纲”重新组织学生会。经过全校各班代表大会的正式选举,陈忠经被选为学生会主席,葛佩琦为副主席,刘玉柱、袁宝华、陆平、胡昭衡、顾大椿等十七人为执行委员。其中除葛佩琦为民先队员外,绝大多数都是中共地下党员。
12月9日,“一二·九”运动一周年。中共北平地下市委决定这一天举行全市学生大游行。市委负责人黄敬、学联负责人高承志和民先队负责人李昌等人组成了游行指挥部。但到了这一天,正碰上段祺瑞的大出殡。为避免与全城戒严的军警发生冲突,李昌建议把“一二·九”一周年的大游行,改在12月12日进行。
12月11日夜晚选出的北大学生自治会,立即对全校进步同学作了总动员。第二天天不亮,葛佩琦等人就率领全校同学参加了全市学生的大规模示威游行:庆祝绥远抗战胜利,支持青岛工人抗日大罢工,要求释放全国救国会领导人沈钧儒等七君子。
几路游行大军在东皇城根会师不久,在东华门大街碰到了“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二十九军军长宋哲元的小汽车。学生们早先接到了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刘少奇的指示——对宋哲元只能团结和统战,围着小汽车齐声高呼:“拥护宋哲元将军抗日”,“拥护二十九军保卫冀察”,要求宋哲元下车讲话。宋哲元坐在车里答应:现在兄弟公务在身,下午在景山公园相会。
下午,葛佩琦率领的北大学生队伍首先进入景山公园,然后各学校的队伍五千余人陆续到达。宋哲元虽然失约,仍派北平市长秦德纯代表他和大家见面。他表示愿意抗日,接受了大会主席团的几项抗日救亡的要求。对要求释放被捕学生,他说“今天就办”。当学生队伍气势雄壮地走出公园大门时,全副武装站岗的士兵向学生队伍规规正正地敬礼。
1937年6月,葛佩琦从北大物理系毕业,获学士学位。山东省教育厅请他去省立第五中学教物理,他没有去。他首先想到的是国家民族的命运:如果抗战爆发,就响应党的召唤,奔赴前线;如果一时中日不交战,就争取出国留学深造,多学点本领总是有用武之地的。
6月28日,北大、清华等许多院校的学生,在西山举办军事夏令营。葛佩琦虽在城内一所中学兼课,未能全部参加,但在老红军袁义烈和军事干部朱则民秘密前往夏令营讲授游击战时,他也专程前去聆听。这次学到的点滴军事常识,居然对他抗战初期组织游击队发挥了大作用。
“七·七”抗战爆发的第二天,北大学生会就组织了多支慰劳队,赶赴卢沟桥和城内伤兵医院慰劳伤员。其中一支慰劳队由葛佩琦率领,慰问了东直门陆军总医院的伤员。伤员们备受感动。有的尽管头上裹的纱布血迹斑斑,有的腿上打着石膏,也纷纷表示争取早日伤愈,重回前线。
第二天,葛佩琦参加了北京大学和北平大学医学院的学生组成的战地联合救护队,到战地救护伤兵。抬进城内的伤兵无处收容,他们就把北大三院改为伤兵医院,医药、设备、经费,一切的一切,全靠自力。葛佩琦代表学生会去见了北大秘书长郑天挺,郑先生表示学校的东西都可以用,煤水电全由学校负担。他们陆续抢救了数以百计的伤员。
7月28日夜,二十九军全线撤退,北平沦陷。在日寇正规军尚未进城时,葛佩琦和他的同学们仍在继续抢救伤员,并把他们转移到安全地区。8月7日,他才和朱穆之、刘江陵等人告别北平,奔向抗日征程。
葛佩琦的“铁案”是这样翻过来的步步走向奉献终身的大门
1937年8月上旬,葛佩琦与先后到达天津的五百多位北平学生,乘一艘英国轮船去上海。船到塘沽,上海爆发了“八·一三”抗战,心中打鼓的英国船长想调转船头。葛佩琦与刘江陵等人被全船学生推举组成了航行指挥部,向英国船长提出严正警告:如果你执意要把轮船开回天津,把我们送给已经全部占领了天津的日本强盗手中,我们就把你扔进大海。这位船长只得答应将船开到烟台。
船到烟台,上岸步行。男女同学三百人在掖县沙河镇作了三天的抗日宣传,葛佩琦没有一睹近在咫尺的平度县家门。
在济南,民先队的领导同志李昌等人根据党的指示开会决定,将汇集于济南的大批平津学生一分为三:一部分由李昌率领去太原支援山西抗战;林一山、刘居英、孙传文等一部分人适合留在山东就地开展抗日活动;大部分人由蒋南翔等人率领,南下开展救亡。葛佩琦与南下同学到了南京;并被推选为“平津流亡同学会”的执行委员之一。这些执行委员,绝大多数都是中国共产党员和民先队员。
为了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葛佩琦和另两位执委受同学会的委派,举着《平津同学会上政府意见书》,先后往访了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汪精卫、中央党部秘书长叶楚伦、中央宣传部长邵力子、教育部长王世杰、军委会第六部(民选部)部长陈立夫等党政要人,要求国民党中央政府分配平津流亡学生上前线参加抗日救亡。同时他们访问了沈钧儒、张申府等社会名流和进步人士,得到了他们的同情与支持。
八路军南京办事处成立,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博古作为中共代表进驻南京。先期到达南京、并在平津同学会中建立了党的组织的中共原北平市西城区地下区委书记李华,与同学会中的蒋南翔会见了博古,博古指派李华成立中共南京市委并担任书记。葛佩琦与平津同学遂在党的直接领导下做了大量抗战救亡工作。他们组织战地救护队去正在激战的上海昆山一线,把大批无人抢救的伤兵抬下火线,送到后方医院;他们组织了宣传团,鼓舞南京人民的抗敌热情,并和南京的许多大学、中学的爱国学生共同进行抗日救亡活动;同时成立了迎送小组,在短短三四个月内,把南北各地流亡到南京的学生,输送到抗日部队、延安或大后方的,就达万人以上。
9月中旬,国民党政府让教育部出面,以沦陷区的一些高等院校已在湖南、陕西成立了临时联合大学为借口,要求平津同学会自动解散。南京宪兵司令部也借口“维护首都治安”,多次派人催逼同学会停止活动。为克服这一危机,葛佩琦遵照学生会负责人传达的博古的指示精神,与学生会的另一名执委见了南京政府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周炳琳,要求举办“战地服务训练班”为前线培训战地服务人才。
这一要求得以实现。9月底,一部分同学去了战训班,大部分同学仍留在同学会。10月8日晚,市委书记李华正在同学会参加同学会的执委会议,突然冲进来大批全副武装的宪兵,将葛佩琦和蒋南翔等五人以“滋事学生”的罪名,关进南京警备司令部监狱。他们向警备司令部提出强烈质问:我们爱国抗日,你们为什么要逮捕我们?
关到第七天,警备司令部只得用大汽车,把他们送到位于南京建邺路原国民党中央政治学校旧址的“南京青年战地服务训练班”,与平津的许多老同学相聚在一起。
战训班主任是陈立夫。它成立之初,中共南京市委就派地下党员顾大椿等人,以学员身份进入并建立了党支部,领导有组织联系的二十多名地下党员和二百多名民先队员,团结广大进步同学,与训练班当局的班内搞的一系列反动活动,进行了一次又一次机智果敢的斗争,并都取得了胜利。
上海沦陷,南京告急。战训班由南京撤向芜湖、南陵、青阳、贵池……直至景德镇。在大家的一再要求下,战训班当局以“行军耽误了训练计划”为口实不让毕业的阴谋又遭失败。
1938年1月上旬,葛佩琦等一百多名已获毕业证书的男学员被调往武汉,等候分配。他们立即与八路军武汉办事处秘密取得了联系,向已是中共长江局负责人的博古汇报了战训班斗争的情况,并研究了下一步如何走。当战训班副主任黄仲翔要分配他们去河南第一战区工作的时候,葛佩琦立即去找先期到达武汉的蒋南翔,要求解决党的组织关系。蒋南翔说:你还是随着大队去河南,到时候会有人找你。
1938年2月15日,正是元宵节,葛佩琦等一百人到达第一战区司令长官部的所在地郑州,当时担任第一战区司令长官部政治部主任的李世璋,是中共地下党员。得到李世璋的大力举荐,这批战训班学员被司令长官兼河南省主席程潜分别委派为民运指导员。葛佩琦与中共地下党员王振鸿、刘野亮等四十人,主动要求去接近前线的豫东商丘地区的十二个县,组织民众抗日自卫队,聚集抗日力量,保卫战区安全,支援徐州会战。离郑州前,中共河南省委委员、八路军驻开封办事处主任刘子久找葛佩琦谈了话,要他有事直接找他联系,到豫东的主要任务是抓武装。
葛佩琦等人到了商丘地区各县,国民党的县长和县党部书记长们借口地方武装已由联保主任们组成了联防队(限制共产党活动的一种组织),无需再组织民众抗日自卫队,反对民运指导员们抓武装;甚至长官部规定的民运指导员们每人每月由地方财政支付的二十元生活费,他们也借口财政困难而拖延支付。葛佩琦等人立即向程潜汇报。程潜为此特别召开了各县民运指导员、县长、县党部书记长参加的开封会议,要各县将民运工作放在第一位;若有妨碍民运工作者,必将予以严肃查处。会后,程潜以河南省主席名义,撤掉了商丘地区阻挠民运工作的六名县长,并批准了葛佩琦等人推荐的新县长,才打开了那一带“民运”工作的新局面。
1938年春天台儿庄大战之后,又发生了徐州大会战。5月24日,国民党部队自徐州败退,苏北、豫东的主要城镇也随之陷入敌手。程潜的长官部也从郑州撤至洛阳。派在豫东的四十名民运指导员中的三十九人,随着军队撤到黄泛区以西,只有葛佩琦一人仍留在商丘地区。
商丘地区的国民党党务专员和各县县党部书记长,也都已无令而逃。葛佩琦主动联合商丘地区民运专员宋克宾等人,发动各县民众抗日自卫队开展游击战,成立了豫东抗日游击司令部,宋克宾任司令,葛佩琦任政训处长。短短一个多月,就发展为一支五六千人的抗日游击队,为当时黄泛区以东惟一的一支抗日武装,拔除了日寇在陇海线上的几个据点,并收复过两座县城。
6月下旬,这支游击队派秘书李洪(中共地下党员)去洛阳向长官部汇报豫东战况。葛佩琦适时请李洪与中共河南省委取得联系,并向刘子久转达他的入党申请。7月上旬,葛佩琦接到程潜的电报,要他与宋克宾火速赴洛阳面谈。他俩带着几个卫兵越过六十里宽的黄泛区,经周口、漯河、郑州日夜兼程地赶到洛阳,受到了程潜的接见与嘉奖,洛阳各报都报道了豫东的抗战战绩。
一天晚上,李洪陪同当时为中共河南省委委员、豫西特委书记、八路军洛阳办事处主任的刘子久,来到葛佩琦独自住宿的一家旅馆。刘子久向葛佩琦宣布:“组织上已经正式批准你的入党申请。由于你是老民先队员,免除候补期,直接转为正式党员。”葛佩琦顿感周身热血沸腾,为“一二·九”运动以来的最崇高的愿望终得实现而感到无上荣幸。他决心为人类最伟大的事业献出自己的一切!
葛佩琦的“铁案”是这样翻过来的身在“曹营”心在“汉”,万死而不辞(上)
离开洛阳前,刘子久给葛佩琦交代了任务:做好宋克宾和官兵们的统战工作,为新四军彭雪枫支队进驻豫东、建立抗日根据地创造条件。他并写了一封介绍信,要葛佩琦面交彭雪枫。
1938年冬,彭雪枫率部到达豫东,宋克宾等人不但表示欢迎,还送了几百套棉军衣给彭支队战士们御寒。葛佩琦单独与彭雪枫见了面,转交了刘子久的信,汇报了豫东的抗战活动和敌我情势。彭雪枫对葛佩琦的工作大加赞赏,要葛佩琦有事直接与他联系。
1939年春,彭雪枫支队在永城县境与日寇作战,牺牲了几位战士。葛佩琦代表豫东专员公署和保安司令部前往参加了追悼会。会后,彭雪枫约葛佩琦单独谈了话。这时,宋克宾的部队又扩大到一万五千多人,下分三个纵队。葛佩琦说,自己已经是一个共产党员了,老穿着国民党的军官服,觉得很不舒服,要求到自己的党的部队中去工作。彭雪枫大笑。他劝慰葛佩琦说:为了发展抗日统一战线,你继续留在宋克宾那里为党工作,比调去新四军会起更大的作用。
葛佩琦这才下了决心在国民党部队继续干下去,除非党组织有了新的派遣。
这时,程潜调任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天水行营主任,由洛阳到了西安。第一战区司令长官兼河南省主席由卫立煌接任。卫立煌撤了宋克宾的豫东专员兼保安司令的职,但宋克宾没有交出原来由葛佩琦帮助扩建的豫东抗日游击队。后来在程潜的支持下,这支部队改编为下辖三个师的国民党暂编第二军,宋克宾为军长,葛佩琦为政治部主任,调河北省抗日。
在河北大名、南宫之间,这支部队与扫荡的日寇频频发生战斗。由于人生地不熟,武器装备又极为悬殊,部队损失惨重,军心颇为动荡,绝大部分官兵都主张返回豫东老家。葛佩琦坚决反对。因为原来的防区已被河南省保安队接收,豫东陇海沿线又被汉奸张岚峰部队所控制,一时难有立足之地。可是宋克宾却说,张岚峰也是豫东同乡,又在西北军中共过事,不至于不给碗饭吃。
葛佩琦预感宋克宾等人有率部当汉奸的危险,想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绝不能被他们裹挟而去当汉奸,遂连夜只身潜出围塞,历数昼夜,越过日寇铁路封锁线,奔向彭雪枫部队原驻地永城县书案店。到了书案店,才知彭雪枫已率部东进,吴芝圃副司令还在附近一个村庄,当晚也将出发,葛佩琦立即向吴芝圃汇报了宋克宾部队的险象,并问是否可以再由他自己去把宋部的部分部队拉到永城,与新四军合作抗战。吴芝圃说,这不符合抗日统战政策,要葛佩琦尽快去西安向程潜报告,力挽宋部不当汉奸,并说,如果宋部真的投靠了敌人,你就利用程潜的关系留在天水行营,长期埋伏,等待党的新指示。
葛佩琦与吴芝圃分了手,经多日迂回跋涉到了洛阳。他想向刘子久汇报党的工作,可是没有找到刘子久;他想乘火车直奔西安,但这一带的铁路已遭黄河北岸日寇炮火破坏。他只得时而骑自行车,时而推车步行。他好不容易地到了西安,程潜闻知,立即召见。程潜说:“前方来电话宋克宾已率部叛国投敌。那个部队是你当民运指导员时组织起来的,你能不能把那个部队再拉回来?”葛佩琦说:能!程潜让他去参谋处看看有关策反的文件,听候命令。
1939年8月中旬,程潜派葛佩琦为“天水行营豫东特派员”,主要任务就是策反汉奸部队反正,并给他派了三名联络参谋和一个通信班及电台。
9月初,他们到达黄泛区以北的鹿邑县秋渠集,葛佩琦分别派遣三名参谋潜入敌占区开封、商丘、徐州,他本人也化装潜入商丘,侦察到宋克宾部队已被改编为“和平救国军第一军第三师”,宋为师长,驻商丘以东三十华里的马牧集。他同时还侦察到,他当年扩编的游击第六支队袁天柱部,也已投敌被编为“和平救国军第一军独立团”,驻商丘以南的马头集。经数月周密策划,袁天柱部于1940年2月率先反正。
接着,葛佩琦又与宋克宾的部队取得了联系。他们也答应反正。他立即把这一情况报告了天水行营。程潜复电说:及早发动,有功者奖。不久,程潜又来电说:策反工作可与何柱国军长合作进行,已另给何军长去电知照。
何柱国是豫东前线国民党骑兵第二军军长。葛佩琦知道,他正在策动“和平救国军第一军”另两个师的反正。葛佩琦仍一门心思地想把宋克宾部队拉到彭雪枫那边去,以壮大自己党的武装力量。他专程赶赴洛阳,找到了刘子久,汇报了这一新的重要军情。刘子久说:你与何柱国的这一密切合作,符合抗日统战政策,有利于抗战;你若把宋克宾部队拉到新四军去,恐怕难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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