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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之殇

_3 王开岭(现代)
信息像蜘蛛,像鼠群,人生像仓库。
空间被它霸占,时间被它噬碎,心力被它耗尽。
表面上,人人参与社会机器的庞大运转,但无一是主人,皆奴婢和下人。我们越来越成为自己工具的工具了。
我们的课程太多,作业太重。
我们无休止地准备生活,然而生活迟迟没有开始。
像一个永远留级的学生,等不来毕业,等不到卸下书包的那一天。
现代人死于累,死于心绞痛,死于童年的消逝。
谁设计了这样的生活?谁捏造了这样的共识?
想想古代,那会儿灵魂和肉体多轻盈啊。无论时间、空间,都有辽阔的场子、足够的宽松和僻静。古代的最伟大之处在于,它收养了一大帮精神松弛的人,比如真正的游手好闲者,真正的隐士和散人,且总有生动山林,供之随心所欲使唤。
何谓自由?
我觉得,大概即一个人能决定哪些事和自己有关或无关。
“我是印第安人,我不懂”
我要扶住你,大地。我醉了,我是醉了。
我称山为兄弟,水为姐妹,树林是情人。
——海子《醉卧故乡》 
很久了,主流世界由三组人组成:追随人格神(比如耶稣、佛祖、真主、孔圣)的人,不奉任何神的人(比如唯物论者),什么都不信的人(虚无主义者)。
很久了,我们渐渐忘了世上还有一种人:他们讴歌自然神,他们是大地的信徒,他们拥有最古老和神秘的品质——“清晨”的品质;其精神气质近乎儿童,目光清澈,性情烂漫,行为富有诗意……
他们被称为某土著或某部落。
因为小,因为弱,因为没有征服的念头,于是被征服了。
甚至像山谷里的歌声一样,永远消逝了。
我不是其中一员,但一想起“神秘、美好、天真”这些词,即忍不住怀念他们。
我称之为“清晨的人”。那些很少很少的人。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恳求同胞:把爱的范围“扩大到所有生灵及整个大自然吧”。
有一群人,一出生就这么想,就这么做。
奉大地为父,视万物为兄,他们通晓草木、溪流、虫豸的灵性,俯下身去与之交谈;他们没有人的傲慢,不求包括自己在内的任一物种的特权;为生存,他们不得不采猎,但小心翼翼,怀着爱、感恩和歉意;他们坚信大地不属于人,而人属于大地;他们认为鹿、马、鹰、草茎的汁液,和人同出一家。与崇拜某个事物的族群不同,他们爱的是全部,是大自然的全体成员和全部元素。
火一样的肤色和*的胸膛,他们自称“红人”。
历史和外交上,他们被叫作——印第安人。
公元1851年,美国政府欲以15万美元换他们200万英亩领地,为和平,他们妥协了。在华盛顿州的布格海湾,前来签字的一位叫西雅图的酋长,对城市和白人发表了这样的演说:“在我们的记忆里,在我们的生命里,每一根晶亮的松板,每一片沙滩,每一缕幽林里的气息,每一种引人自省、鸣叫的昆虫,都是神圣的……你我的生活完全不同,印第安人的眼睛一见你们的城市就疼痛。你们没有安静,听不见春天里树叶绽开的声音、昆虫振翅的声音,听不到池塘边青蛙在争论……你们的噪音羞辱我的双耳,这种生活,算活着?……我是印第安人,我不懂。”
我是印第安人,我不懂。
后来,华盛顿州首府取了这位酋长的名字:西雅图。
有个当代故事:一个长年住山里的印第安人,受纽约人邀请,到城里做客。出机场穿越马路时,他突然喊:“你听到蟋蟀声了吗?”纽约人笑:“您大概坐飞机久了,是幻听吧。”走了两步,印第安人又停下:“真的有蟋蟀,我听到了。”纽约人乐不可支:“瞧,那儿正在施工打洞呢,您说的不会是它吧?”印第安人默默走到斑马线外的草地上,翻开了一段枯树干,果真,趴着两只蟋蟀。
城市人的失聪,因为其器官只向某类事物敞开,比如金钱、欲望、键盘、电话、证券、计算器……从而关闭了灵性。印第安人的听力不是“好”,而是正常和清澈,未被污染和干扰的正常,没有积垢和淤塞的清澈。一个印第安人耳朵里常年居住的,都是纯净而纤细的东西,所以只要对方一闪现,他就会收听到。
作为忠告,作为签约的条件,西雅图酋长继续对白人们说——
“记得并教育你们的孩子,河川是我们的兄弟,也是你们的,今后,你们须以手足之情对待它……你们须把地上的野兽当兄弟,我听说,成千上万的野牛横尸草原,是白人从火车中射杀了它们。我们只为求活才去捕猎,若没了野兽,人又算是什么呢?若兽类尽失,人类亦将寂寞而死。发生在野兽身上的,必将回到人类身上……若继续弄脏你的床铺,你必会在自己的污秽中窒息。”
可惜,这些以火车和枪弹自负的工业主义者,并未*着羽毛的话给吓住。他们不怕,什么都不怕。
清晨之人的声音,傍晚之人怎能听得进呢?
犹太作家以萨?辛格说:“就人类对其他生物的行为而言,人人都是纳粹。”
北美大陆的野牛,盛时有4亿至5亿只,19世纪中叶有4000万只,随着白人的火车行驶,50年后,仅剩数百只。
果真,野兽的命运来到了人身上。1874年,印第安人的领地发现了金矿,白人断然撕毁和平协议,带上炸药、地图和酒瓶出发了。很快,野牛的血泊变成了人的血泊。
印第安人的清晨陨落了,剩下的,是星条旗的黄昏和庆祝焰火。
李奥帕德说过:“许多供我们打造出美国的各种野地已经消 失了。”
美利坚,基于北美的童年基因而诞生,乃流落欧洲几世纪的自由精神——遇到辽阔大陆和清新野地的结果。而它功成之日,却蹂躏了赋予它容貌、体征、气质和恩泽的母腹。从此,它再也无法复制古希腊的童话,只能以现代名义去铸造一个以理性、逻辑和法律见长——而非以美丽著称的国家。
我常想,印第安人的挽歌,是否人类童年的丧钟?
若世间没有了孩子,还有诗意的未来吗?
叶芝在《偷走的孩子》中唱道——
“走吧,人间的孩子!
与一个精灵手拉着手,走向荒野和河流。
这世界哭声太多,你不懂。”
如果能选择,我也想做一个印第安人。
那些很少很少的人。
哪怕清晨开始,清晨死去。
蟋蟀入我床下(1)
——纪念虫鸣文化
夜晚,虫子在吹口哨。而世间,人在大声争吵,乃至什么也听 不见。
——题记  
1
“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
《诗经》无处不充满对光阴的警觉与热爱,提醒同胞惜时和勤勉,比如这首《唐风?蟋蟀》,即在冲人喊:蟋蟀已跑你屋里了,天凉好个秋,赶紧寻乐吧,别磨磨蹭蹭啊。
蟋蟀躯微,入室难见,但可聆察。所以,虫鸣的意义在于醒耳,耳醒则心苏。
在我眼里,史上最伟大的田园诗要属《豳风?七月》,它不仅是一年农事的全景画,且是一部旷野奏鸣曲。除了天上飞的——“春日载阳,有鸣仓庚(黄莺)”“五月鸣蜩(蝉)”“七月鸣(伯劳鸟)”,我尤喜地上的那一小节:“五月斯螽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
在音乐未诞生前,世上最美妙的动静,竟是从虫肚子里发出的。
小小软腹,竟藏得下一把乐器。
喓喓,嘁嘁,嗞嗞,,唧唧,聒聒,嗤嗤,啨啨……
自然音律里,虫声最难绘,但各种象声词还是纷纷扬扬。
古人不仅崇拜光阴,更擅以自然微象提醒时序,每一季都有各自的风物标志。
秋呢?谁是它的形象大使和新闻发言人?
“以鸟鸣春,以雷鸣夏,以虫鸣秋,以风鸣冬。”(韩愈)该说法基本权威,古人鸣秋,借助最多的即虫,“梧桐飘落叶,秋虫情更痴”,秋风萧飒时,虫是旷野最生动的音符。
虫族中,名声大的属蟋蟀、蝈蝈、油葫芦、金铃子,我儿时亲近过前两位,喂之辣椒、葱头和苹果。记得课上学“蟋蟀”,怎么也写不对,直恨这字儿咋长那么多腿,结果像画画,不是多一撇,就是少一捺,腿数总不对。除“蛐蛐”,蟋蟀还有个别称:“促织”或“趋织”。据说从魏晋兴叫,原因是农妇一听到它,即知天要凉,得赶紧织布缝衣了,故幽州有谚:趋织鸣,懒妇惊。
关于虫效,有民间说法:夜晚,将蝈蝈或蛐蛐笼悬于睡榻前,蚊子即躲得远远的。我试过,“”声带给神经的兴奋比蚊叮更让我睡不着。
2
若以性情论四季,我以为春烂漫、夏聒烈、秋清幽、冬肃沉。
我最喜秋。秋让生命知觉最细锐、心灵层次最丰富、想象力最驰远……一个人最有和自己对话的冲动。
为何?大概因为静。
秋之静,有虫语之功。秋收后,天空疏阔,旷野清朗,突然,丝丝缕缕、高高低低的“”“唧唧”飘来(这时,很像发生了一件事,有人将一根手指竖立唇边:嘘——),世界便一下子静了,一年的尘嚣都涤散了,吹远了。
虫声制造凉意,你会倏地一惊,身体收紧,接着,某些东西开始苏醒。你会清晰地意识到生命进度,触到某个不易觉察的部位和愿 望……
少时,虫比其声更诱惑我,虫声在我听来也总是欢悦、灿烂的。而立后,我才品出它的清冷、它的沁凉,才算领会了那些引虫声入诗的古人心境——
“喓喓草虫,趯趯阜螽。未见君子,忧心忡忡。”(《诗经?召南》)
“秋月斜明虚白堂,寒蛩唧唧树苍苍。”(李郢)
“大火流兮草虫鸣,繁霜降兮草木零。秋为期兮时已征,思美人兮愁屏营。”(张衡)
“秋风袅袅入曲房,罗帐含月思心伤。蟋蟀夜鸣断人肠,长夜思君心飞扬。”(汤惠休)
淅淅沥沥之鸣,怎能不勾起思情离愁?
蟋蟀入我床下(2)
3
论精神线条和心灵耳朵,古人比今人要敏细、精巧得多,后者太糙太钝了。试问,我们能识几种虫语?谁配做一只蟋蟀的知音?
明人袁宏道在《蓄促织》中,论虫语之异:蝈蝈“音声与促织相似,而清越过之……凄声彻夜,酸楚异常,俗耳为之一清”。金钟儿,“如金玉中出,温和亮彻,听之令人气平……见暗则鸣,遇明则止”。
虫微弱,和鸟兽的张扬不同,其性谦怯,其态隐忍,故生命触须极细,对时令、天气、晨暮、地形的体察极敏,这也是其声之幽、之迂、之邃的原因。所以,凡悟其语、知其音者,耳根须异常清静,心灵须有丰富的褶皱与纹理,方能共鸣。否则,对牛弹琴。
梅妻鹤子,山鬼结拜,在师法自然上,古人真是身体力行。
他们比今人性灵、彻悟、烂漫,所以能出公冶长那般通鸟语之人,恐怕这也是古典文学出没灵异精怪的原因。一部《太平广记》,近乎仙妖大全。
他们走得远、走得幽,一个人敢往草木深处闯,所遇蹊跷和神奇也就多。
这和科学及生产力无关。
几千年来,古人的生活美学和精神空间里,虫鸣文化一直是重要构件。
和“天人合一”的心旨有关,也与早年大自然的完整性和纯净度有关。
说到这,忽想起一档游戏来。儿时,有一种“鸡、虎、虫、棒”的斗牌,现在想,后人无论如何发明不出这玩法了,因为世界的元素变了,常识也变了。不信你看:野虎没了吧?那“虎吃鸡”之经验即立不住了;对笼养鸡来说,“鸡食虫”岂非白日梦?虫也给农药灭净了吧?“虫咬棒”从何谈起?几条生物链都断了,现代视野里只剩棒和鸡,没得玩了。
大自然的完整性一旦受伤,古老游戏的内在逻辑也就撑不住了。
4
对古人心境而言,虫鸣是一位如约而至、翩然而降的房客。
娉娉、袅袅、衣冠楚楚、玉树临风……略含忧郁,但不失笑容与暖意。尤其在百姓和孩童耳朵里,那分明是高亢的快活。
“怀之入茶肆,炫彼养虫儿”“燕都擅巧术,能使节令移,瓦盎植虫种,天寒乃蕃滋”……在《锦灰堆》书里,大师级玩家王世襄忆述了亲历的京城虫戏,从收虫、养虫到听虫(斗虫为我所憎,故本文不及),从罐皿到葫芦的植术造式,淋漓详尽。
为挽续虫语,古人从唐代开始宠虫,“每至秋时,宫中妃妾辈,以小金笼捉蟋蟀闭于笼子,置之枕函畔,夜听其声,庶民之家皆效也”(《开元天宝遗事》)。经一路研习,畜虫术愈发精湛,学得孵化后,虫声即从秋听到冬,听到过年了。
古人会享受,擅享受,懂享受。
想想吧,大雪飘零,风号凛冽,而斗室旮旯里,清越之声蓦起,恍若移步瓜棚豆架……而且此天籁,取材皆于大自然,几尾草虫、半盏泥盆、一串葫芦,即大功告成,成本极低。
有句俗话,叫“入葫听叫”。
太美了,真是点睛之笔啊,正可谓一葫一世界、一虫一神仙。你看,秋虫和葫芦,动静搭配,皆出身草木,多像一副妙联的上下句。
虫声高涨,带动了它的商品房——葫芦业。清咸丰年间,有个河北三河县人,别号“三河刘”,他种造的葫芦,音效特好,至今为收藏界念叨。过去的北京琉璃厂,一度虫鸣沸腾、葫芦满街,有位叫张连桐的人,也是养葫高手。
那年逛地坛庙会,我购得一玩意儿:一对乌色的草编蟋蟀,翘翅攀在半盏束腰葫芦上,神态警觉,栩栩如生。作者亦有来头,裕庸老先生。该翁1943年生,满族正黄旗,爱新觉罗氏,曾拜师北派的齐玉山、南派的毅正文,被誉为京城最后的草编大师。
至今,它仍摆我书案上。冷不丁搭一眼,心头滑过一句“雨中山果落,灯下草虫鸣”或“竹深树密虫鸣处,时有微凉不是风”,甚是 惬意。
5
城市豢养的器官是迟钝的,知音秋虫者,寥寥无几。
王世襄先生乃其一。这位大爱大痴的老人,那种蚂蚁般的天真,那种对幼小和细微的孜孜求好,那种茂盛的草木情怀和体量……当世恐难见其二。
他在《锦灰堆》里回忆的那番青春好风光,乃中国养虫人最后的黄金时代,亦是虫鸣文化的绝唱和挽歌。
此后,水土、心性、耳根、居境、世风……皆不适宜了。
空间越来越只为人服务,环境侍奉的对象、卫生标准的主体,都是人。比如水污、地污、光污、音污,比如农药、化肥、除草剂,其量于人不足致命,于虫则不行了,虫清洁成癖,体弱身薄,一点微毒即令之断子绝孙。
古时秋日,不闻虫语是难以想象的。那是耳朵渎职,是心性失察,是人生事故。足以让人惊悸、懊恼,羞愧难当。
可当今,一年到头,除了人间争吵和汽车喇叭,我们什么也听 不见。
或许耳朵失聪,或许虫儿被惊跑了,躲得远远的了罢。
总之,不再与人共舞,不再与人同眠。
“七月在野,八月在宇……十月蟋蟀入我床下。”
何年何夕,那尾童年的蟋蟀,能再赴我枕畔窃窃私语呢?
乡下人哪儿去了
私以为,人间的味道有两种:一是草木味,一是荤腥味。
年代也分两款:乡村品格和城市品格。
乡村的年代,草木味浓郁;城市的年代,荤腥味呛鼻。
心灵也一样,乡村是素馅的,城市是肉馅的。
沈从文叹息:乡下人太少了。
是啊,他们哪儿去了呢?
何谓乡下人?显然非地理之意。说说我儿时的乡下。
70年代,随父母住在沂蒙山区一个公社,逢开春,山谷间就荡起“赊小鸡哎赊小鸡”的吆喝声,悠长、飘曳,像歌。所谓赊小鸡,即用先欠后还的方式买新孵的鸡崽,卖家是游贩,挑着担子翻山越岭,你赊多少鸡崽,他记在小本子上,来年开春他再来时,你用鸡蛋顶账。当时,我脑袋瓜还琢磨,你说,要是欠债人搬了家或死了,或那小本子丢了,咋办?岂不冤大头?
多年后我突然明白了,这就是乡下人。
来春见。来春见。
没有弯曲的逻辑,用最简单的约定,做最天真的生意。能省的心思全省了。
如今,恐怕再没有赊小鸡的了。
原本只有乡下人。
城市人——这个新品种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他们擅算术、精谋略,每次打交道,乡下人总吃亏。于是,进城的人越来越多。
山烧成了砖料、劈成了石材,树削成了板块、熬成了纸浆……田野的膘,滚滚往城里走。
城市一天天肥起来,乡村一天天瘪下去,瘦瘦的,像芝麻粒。
城门内的,未必是城市人。
城市人,即高度“市”化,以复杂和厚黑为能、以博弈和争夺见长的人。
20世纪前,虽早早有了城墙,有了集市,但城里人还是乡下人,骨子里仍住着草木味儿。
古商铺,大清早就挂出两面幌子,一曰“童叟无欺”,一曰“言不二价”。
一热一冷。我尤喜第二幅的脾气,有点牛,但以货真价实自居。它严厉得让人信任,傲慢得给人以安全感。
如今,大街上到处跌水促销、跳楼甩卖,到处喜笑颜开的优惠卡、打折券,反让人觉得笑里藏刀、不怀好意。
前者是草木味,后者是荤腥味。
老北京一酱肉铺子,名“月盛斋”,尤其“五香酱羊肉”,火了近两百年。它有俩规矩:羊须是内蒙草原的上等羊;为保质量,每天仅炖两锅。
某年,张中行去天津,路过杨村,闻一家糕点有名,兴冲冲赶去,答无卖。为什么?没收上来好大米。先生纳闷,普通米不也成吗?总比歇业强啊。伙计很干脆,不成,祖上有规矩。
我想,这规矩,这死心眼的犟,即“乡下人”的涵义。
重温以上旧事,我闻到了一缕浓烈的草木香。
想想乡下人的绝迹,大概就这几十年间的事罢。
盛夏之夜,我再也没遇见过萤火虫,也是近些年的事。
它们都哪儿去了呢?露珠一样蒸发了?
北京国子监胡同,开了一家怀旧物件店,叫“失物招领”,名起得真好。
我们远去的草木,失踪的夏夜和萤火,又到哪儿招领呢?
谁捡到了?
我也幻想开间铺子,就叫“寻人启事”。
或许有一天,我正坐在铺子里昏昏欲睡,门帘一挑——
一位乡下人挑着担子走进来。
满筐的嘤嘤鸡崽。
我是个移动硬盘
你不敢不信,世上每条信息都关乎着你。
看那些人,那些手执一叠报纸、眼瞅滚动屏、拎着电脑包、神情焦灼、行色匆匆的人……我觉得像极了一块块移动硬盘,两条腿的信息储存器。
大街上,地铁里,硬盘们飞快地移动,蚂蚁般接头,随时随地,进行着信息的高速传播和消费:交换、点击、复制、粘贴、删除、再点击。
浏览媒体,不是因为热爱新闻,除了借别人娱乐一把,最吸引我们的是政策信息、理财信息、防骗信息,我们要知道世界复杂到了什么程度,又繁殖出了哪些新游戏,骗子的即时动态和战术特点,应对策略和自卫工具……每条信息我们都舍不得漏掉,生怕与自个儿有关,生怕麻烦找上门来。
我们被浩瀚信息所占领,成为它的奴婢,成为它永无休止的买家和订户。
我们不敢舍弃,不敢用减法,我们担心成不了一个合格的当代人。我们害怕吃亏,哪怕一丁点,害怕因无知而被时代废黜,害怕在智商比拼、脑筋急转弯中败下阵来,我们害怕沦为社会攻略的牺牲品。要知道,这是一场智力博弈大赛,一场算计与被算计、榨取与被榨取的战争。有人在抵抗,有人在冲锋,有人喊缴枪不杀。剩下的空当,大伙在群商,在学习和演练,在道听途说、摩拳擦掌。
我们需要假定人性是恶的。
我们有无数敌人和假想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水涨船高,日新月异……你的信息系统要时时更新,防毒软件要天天升级。
楚歌险境,要求你全副武装,要求你全面专家化,用《辞海》般的知识量装备人生。咱们的导师就是食品专家、质检专家、防伪专家、理财专家、维权专家、犯罪学专家。不理睬,或鄙夷人家的滔滔不绝,你即有沦为受害者之虞。
逢新政和条例出台,我们更不敢怠慢,要抢先熟悉规则,要在新格局中抢占有利地形,至少不吃亏,免做“击鼓传花”的最后一环和垫底人群。
一个狩猎的时代,即使你不想当猎人和猎狗,即使你不习捕猎技术,也要苦练逃跑本领。《天龙八部》里的段誉,虽不懂搏击,但凭一套反*技能——“凌波微步”,竟也毫发无损。
信息像蜘蛛,像鼠群,人生像仓库。
空间被它霸占,时间被它噬碎,心力被它耗尽。
表面上,人人参与社会机器的庞大运转,但无一是主人,皆奴婢和下人。我们越来越成为自己工具的工具了。
我们的课程太多,作业太重。
我们无休止地准备生活,然而生活迟迟没有开始。
像一个永远留级的学生,等不来毕业,等不到卸下书包的那一天。
现代人死于累,死于心绞痛,死于童年的消逝。
谁设计了这样的生活?谁捏造了这样的共识?
想想古代,那会儿灵魂和肉体多轻盈啊。无论时间、空间,都有辽阔的场子、足够的宽松和僻静。古代的最伟大之处在于,它收养了一大帮精神松弛的人,比如真正的游手好闲者,真正的隐士和散人,且总有生动山林,供之随心所欲使唤。
何谓自由?
我觉得,大概即一个人能决定哪些事和自己有关或无关。
向一个人的死因致敬(1)
人是唯一会脸红的动物,或许说是唯一需要脸红的动物。
——马克?吐温  
1
一个人精神毁容了,被自己或别人的硫酸,如何是好,如何是 好……
面皮移植?铸一铁面具?归隐山泉与雀兽为伴?
卢武铉先是对观众说了声对不起,然后散步,迎着日出,迎着故里的崖。
山脚下的小村子很美,无论地理还是气质,卢武铉回忆得也很美,说那是个“连乌鸦都会因找不到食物哭着飞走”的地方,他的话深情而充满感恩。在乌鸦身上,他用了个“哭”字。
想当年,他就是因找不到食物而哭着飞走的。去了大田,去了汉城,去了青瓦台。
每次出发,他都空空荡荡,除了一个贫民之子的誓言、一个清卷书生的豪气,别无行李。
坑坑洼洼的故乡,那些含辛茹苦、蓬蓬勃勃的野草,似乎给了他最生动的精神注脚,也预支了最有力的人格担保。
怎么看,此人的变节风险都是最小的。他有着淳朴的起点和奋 斗史。
坎坷身世、卑微学历、民权斗士、草根总统……卢武铉像一个 童话。
全世界,包括我这个外国人都对这个童话喜爱不已,也觉得和自己隐隐有关。
这世界需要童话,需要一次童话的胜利,就像需要一场雪。
最近一场雪是奥巴马带来的,他的肤色照亮了星条旗,也鼓舞了地球仪。只是他离得远了点,不如卢武铉这般近,像亲戚。
有时,我觉得卢武铉酷似中国史书上的那些前辈,很儒家,很士林。你看他说过的——
大选获胜后,他用噙泪的语调承诺:“我知道大家对我的期望是什么,那是一个没有*、没有特权、没有违规的社会,一个用自己双手生活的诚实的社会。”
面对反腐的重重阻碍,他说:“没有一个农民,会因土地贫瘠而放弃劳作。”
住青瓦台后,他与友人私下谈心,称执政关键有三:一将改革进行到底,二让总统府远离金钱,三管好自己亲属。
凡此种种,都让我想起先人那句话:“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做好这几条,孟子说,你就是大丈夫了。其实,也就是最好的 公仆。
还有啊,论面相,卢武铉的东方脸孔上有一种让人特放心的东西,温绵、敦厚、亲蔼,处处散发着安全感,完全符合中国人推崇的“方正”。
然而,童话终究是童话。事实证明,贫穷和廉洁并无直接关系,监督权力和坐拥权力是截然不同的两份差。
当他和故乡不再为食物发愁的时候,其家人被怀疑偷拿了别的 东西。
终于,一名英勇的律师站在了审判席上,一位历史的原告变成了现实的被告。某种意义上,卢武铉成了自己信仰的敌人。至少客观上,他互换了位置。
2
为什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呢?
我不感兴趣。我只留意那天,他最后一次的攀登。
他选择了故乡的崖。崖,本身即意味着高度,即尊严的象征,即清高者的去处。
可以想象,这曾是他少年立志和理想出发的地方。
清晨的草木,带露水,很干净。
一个人在做自由落体前,心真的会安宁吗?
世间很美,他远远看见山脚下人影绰绰。同胞的生活又开始了,接下来,将是忙碌而幸福的一天。
对他来说,今天只意味着一个早晨。
这一天,卢武铉将成为全世界的新闻头条。他料到了,但他已从看客中划掉了自己。
这是个脸皮薄的男人。性情如铅笔,直、细、脆,又爱哭鼻子。有人说,流泪是孱弱的表现,他不具职业政治家应有的坚忍。何谓坚忍呢?不太懂。稍后,似乎也懂了,就是脸皮厚实且富弹 性吧。
向一个人的死因致敬(2)
不错,论政治体格,此人是弱了点。和城府深沉、世故圆滑的同行相比,他似乎太嫩,像书生,不像政客。
“我已丧失了再讲*、进步与正义的资格……各位不能和我一起陷入这个泥淖,请大家舍弃我卢武铉吧。”
他没有狡辩,他说他无颜于家乡父老,无颜于全体国民。连肇事的家人,他都表示了愧疚,他觉得是自己,使之不幸沾染了权力,是自己的事业把亲属带到了危险地带。
非得纵身一跳,别无选择吗?
世间那么多毁容者,不都活得好好的?
这大概和一个人的精神体质有关。该体质决定了一个人的生命意义和存在依据,决定了他遇事妥协的程度、忍受之底限。比如逆境下的选择,“好死不如赖活着”是一种,“留得青山在”是一种,“宁玉碎不瓦全”是一种,“万念俱灰唯死一途”是一种……
卢武铉属哪种呢?我说不清。
有一点能确认:他死于面子,死于廉耻和羞愧,死于精神毁容后的照镜子。
“我现在没有脸正对你们的眼睛……我现在完全可以被抛弃了,现在我完全不足代表任何道德进步。”
这是个爱照镜子的政治家,是一个道德自尊心极强、自珍甚至自恋的人。他并非死于惊恐和畏罪,而是死于意境的破灭,死于内心的狂风,死于肖像的被毁,死于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失败感。还有,对清静、安宁和独处的渴望。
这种死因,包括死法,确不像现代政客所为。对许许多多政客来说,精神毁容、身败名裂,不过乃轻若稻草的一件事,审判席上,磕头捣蒜乞饶求生者多如蝼蚁,贪生即怕死。但于一个自我器重惯了、把尊严和仪容视若性命之人,这事故即如泰山压顶,漆黑一片。
所以,当有人说他死于一根道德稻草时,我不同意,我说他死于泰山。
不是说他死得重于泰山。
3
这种死因,多少让我想起了古人,想起了士林之风。我觉得精神气质上,卢武铉很有点前辈风度,像从竹林里走出来的,士大夫的腰板,昂首挺胸,纤尘不染。
古人是把知耻当头等事的,礼义廉耻被看作国之四维。
“无羞恶之心,非人也”“羞耻之心,义之端也”“五刑不如一耻”“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无耻矣”。
如果说古代士子是吃“素”的,一日三省谋求肺腑洁净,衣冠楚楚力图众口皆碑;那现代政客则少然,他们更崇尚丛林法则和蔽人耳目,内心多“荤腥”之物。逻辑和尺度变了,精神体质也就变了,政治品格也就变了。丑事当前,拼命遮挡;铁证如山,又死乞白赖。
古人惜名,今人惜命。古人自责,今人诿过。
谁脸上没个疮?今人看来,卢武铉的道德反应显然过度了,但古时候,这绝对是正常均值,算一个合理的脸皮厚度。
由此我涌生敬意。我向一个人的死因致敬。向他骨子里的那份“古意”致敬。
古意,让生命葱茏如竹。
我还想起了另一个自杀者,小得不能再小的小人物。3年前,南方一家小煤矿爆出档新闻,报纸标题是《倔犟矿工打赌嫖娼后服毒自杀“谢罪”》。事情大致:端午节,矿上发了点酒,歇工后,矿友们围一起打牙祭,不能喝酒的张某很快有了醉意,和人打起了赌,对方说你若敢去“耍小姐”就如何如何,张某一向老实巴交,但这次为显示“男子汉气概”,稀里糊涂由人陪着去了镇上*……第二天酒醒,张某羞愧,将昨晚事和盘托给妻子,下午借口外出,喝农药身亡。记者采访张妻时,她哭诉说,自己并没怎么责备丈夫,谁知他……末了又说,“再找这样一个男人,恐怕世上没有了”。
我同意张妻那句“恐怕世上没有了”。
几十年前也许还有,现在确没有了。
一件众人眼里的小事(记者讲,“耍小姐”在当地矿上很平常),竟引发了那么重的后果,又被媒体津津乐道,被鉴定成“失足恨招来荒唐事”。我觉得“荒唐”二字用歪了,相反,我觉得死者是个很正常很健全的人,只因和大多数相比,其道德姿势太端庄、太憨直,在同一件事上,他的“坎”设得太低,才把生命卡住了。但谁能说我们的“坎”高度正常呢?“耍小姐”是污点,但把这污点看得如此严重,成了天大的事,须以命相抵——这确是个稀有,不,绝迹的男人!
我不支持他的逻辑,但敬重他的羞耻和刚烈。仔细想,其生命里有一股特别严肃硬朗、让人隐隐动容的东西。
这也是一个略带古意的人。
在一个操守尽丧的年代,任何有操守痕迹、有心灵纪律的行为,我都予以嘉许。
4
卢武铉,你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失败,也看到了人性的胜利。
你的纵身一仆,无疑是最大的诚恳。这一仆,让全世界鸦雀无声。
一个蝴蝶般的男人。
爱美,洁癖,羞涩,自我器重,追求宁静与安详。
也许你过于柔软,但柔软不是缺陷,而是美德,一种濒临消逝、渐行渐远的古意。
你不适合做政客,适合做政客的镜子。
电视上,我看到呜咽的*铺成了黄色海洋。我不知花瓣后安放着多少种情绪,纯粹的哀伤、谅宥的叹息,或者是鸣冤的抗议……
但我要献上我完全私人的冲动。我想重述一遍敬意及致敬的 理由。
在一个把道德当痰随意啐掉的年代,我向一位视道德为全部家当的失足者致敬。
在一个鲜耻乃至无耻的年代,我向任何有耻的人致敬,向爱惜羽毛和颜面的人致敬,向未泯的崇高意识致敬。(行为上,他未必做到了崇高,但他有崇高的本能和临终的维护。他死于崇高的折磨)
在一个污秽横流的年代,我向有洁癖的人、向注重灵魂保洁的人致敬。也许他是清白的,也许不是,但他渴望清白,热爱清白,并为有负它而羞愧难当。
另外,我还要向他的山崖致敬。那么高的地方,没几个政客敢爬。
玉石虽焚,毕竟身怀晶莹;瓦片固全,终乃糟泥之骨。
卢武铉,一个向全世界低声说对不起的人,一个诚恳地垂下头的老人。
他死了,我宁愿把他的死看作合情合理,看作古意十足,看作儒生的高贵。
他死了,请接受他的歉意,原谅他做的和别人对他做的,然后,像千千万万人一样,手执一盏东方*,向那肖像深鞠一躬。
其实,每个人身后,都有一片山崖。那是早晨攀登的地方,也是黄昏抬望的地方。
消逝的地平线(1)
——纪念古代“登高”
江涵秋影雁初飞,与客携壶上翠微。
尘世难逢开口笑,*须插满头归。
——杜牧《九日齐山登高》  
有天,忽意识到,古人比今人多一股冲动:逢高即上,遇巍则攀。
奇峰巨顶不必说,即便丘峦高阁,也少有无视者,总要上去站一站,临风凭栏,意气一番,感慨几许。所以,凡山亭江楼,词赋楹句总爆满。
也巧了,古代好辞章,尤其时空激荡的豪迈与峭拔之文,多与“登高”有染。王勃《滕王阁序》、陈子昂《登幽州台歌》、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杜甫《望岳》、崔颢《登黄鹤楼》、范仲淹《岳阳楼记》、岳飞《满江红》……皆为“高高在上”所得。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在古人那儿,登高眺远,既是抒怀酬志的精神仪式,又是放牧视野、孜求彻悟的心智功课。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高,带来大势大象,带来疏旷与飘逸,带来不羁与宏放,带来生命时空的全景式阅读。视野对心境的营造、地理对情思的熏染,使得“往高处走”——有了强烈的召唤力,成了风靡千年的诱惑,于诗家墨客,更是一味精神致幻药。
然而,“登高”并非文人独嗜,百姓亦胸有丘壑,尤其在一个特殊日子里,更是趋之若鹜、乐此不疲,此即九九重阳的“登高节”。
我始终认为,这是中国先民一个最浪漫、最诗意的节日。
秋高气爽,丹桂飘香,心旷神怡,菊色暴涨……值此良辰,若不去登高放目、驰骋神思,实在辜负天地、有愧人生。
从“登高”意义上说,这几乎是个绝版的节日。今人仅视为“敬老节”,无疑让它的美折损大半,伤了筋,动了骨。
登高节、重阳节、茱萸节、*节,乃一回事,但我尤喜“登高”之名。
九九习俗源于战国,古人将天地归于阴阳,阴即黑暗、沉寂,阳即光明、活力,奇数谓阳,偶数谓阴;九乃阳数之首,九月初九,双阳相叠,故称重阳。加上“九”“久”谐音,重阳从一开始便是欢愉之词。曹丕《九日与钟繇书》云:“岁往月来,忽复九月九日。九为阳数,而日月并应,俗嘉其名,以为宜于长久,故以享宴高会。”
后来,重阳节又繁殖出了一串新解:除凶秽,招吉祥;延年益寿,祈福求安。仪式也愈加丰富:饮*酒、贴菊叶窗、佩茱萸草、吃重阳糕、祭先祖、送寒衣……但有个核心不变:登高。
登高,除赏秋,亦有惜时别离之意。九九乃秋之尾,而后草木迅速凋零,虫声偃息,万象复苏要等来年了。此时登高,将谢幕前的风景尽收眼底,将天地之恩默诵于心,颇有依依不舍和立此存念的意思。
故有人称九月登高为“辞青”,与三月“踏青”呼应。
这种对时令的感情,除了膜拜,其他很像爱情或友谊。
眼前的欢聚与热闹,会让很多人思念远客和往事,追忆昔日的葱茏年华。最感人的,当属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当然,对老百姓来说,寻欢仍是兹日最大主题。
“今日云景好,水绿秋山明。携壶酌流霞,搴菊泛寒荣。”(李白《九日》)
消逝的地平线(2)
秋收毕,仓廪实,人心悦,少不了邀友约醉,醍醐一场。隋人孙思邈在《千金方月令》中道:“重阳日,必以糕酒登高远眺,为时宴之游赏,以畅秋志。酒必采茱萸甘菊以泛之,即醉而归。”
辞秋,注定是一次丰盛的饯行。物质和精神,都恰逢其时。
王勃那首澎湃万丈的《滕王阁序》,即重阳宴上泼醉所致。
登高的去处,一般是山、塔、楼,所以,在一座古城,大凡能将风景揽入怀中的高处,几朝下来,皆成了名胜。对古人来说,若城内或近郊无高,是非常败兴、非常严重的一件事,至少重阳这天没法熬,无处立足。所以,筑阁砌楼便成了古建时尚,“江南三大楼”之黄鹤楼、岳阳楼、滕王阁,皆受驱于重阳雅集、登高揽景的欲望,一俟矗起,则声名大噪,“游必于是,宴必于是”。
某日,走在高楼大厦的街上,我忽想:重阳那天,早年北京人会投奔哪儿呢?何处适于登高放目?
清《燕京岁时记》记载:“每届九月九日,则都人提壶携楹,出都登高。南则天宁寺、陶然亭、龙爪槐等处,北则蓟门烟树、清净化域等处,远则西山八处。赋诗饮酒,烤肉分糕,询一时之快乐也。”据说,除以上各处,玉渊潭、钓鱼台也人气颇盛。而慈禧太后,去的是北海桃花山。
先人青睐这些地方,缘由莫外两点:身高和野趣。我盘点了下,清人眼里这群高丘,如今几乎皆废,或荡然无存,或只能算平地。像天宁寺、陶然亭、钓鱼台,实在既没身高,又无野趣。天宁寺畔倒是有根比它高几倍的烟囱。
昔日的“姚明”,如今都成了小矮人。当代京民若过登高节,恐怕得去爬香山或央视转播塔了。鉴于空气清洁度,能瞅多远尚未知。
有年去福州,夜宿于山宾馆,当被告知卧榻之侧即著名的于山和白塔时,心中甚喜,顿觉夜色阑珊、地气充沛,睡得特香。翌日拉开窗帘,我大吃一惊,那传说中的于山不过一土丘,连塔算上,高度也不及对面一栋楼。虽沮丧,但我清楚,这是心理落差所致,预期越大,失落越重。
千余年来,福州的地标即“三山两塔”,你在城里任一角落,皆可望见这三加二的全景图。历代画家绘福州,只要择五点之一摆画案,出来的全是鸟瞰图。
我想,古时九月九,“三山两塔”必是糯酒飘香、万头攒涌罢。
现在,福州人该去哪儿呢?
我看过记载,至清末,各地的“登高会”依然盛行,长沙的岳麓山、广州的白云山、武汉的龟山、南昌的滕王阁、西安的雁塔……都是著名的雅集地。连素无丘山的上海,也把沪南丹凤楼及豫园大假山作为“高枝”来攀。
啰唆了这么多,我究竟想说什么呢?
其实我想说,从前人的心目中是有“高”的,尊高、尚高、仰高,“高”对其人生步履和精神移动有股天然引力,有种欲罢不能、鬼使神差的诱惑。而且,先人所涉者,多为在野之高、山水之高、天赐之高,不仅慕之趋之,也忠实地护高、养高,捍卫身边的高物,不敢随便削弱和降低它,不敢做有损它尊严和荣誉的事。
还有一点,即他们自然之子的秉性、灵魂里的那股酒意。
在对时季的敏感、光阴的惜怜、与自然对话的天赋及能力上,今人皆比先辈逊色得多。不仅迟钝,而且寡情。
把重阳节改成敬老节,是文明的粗暴,是生存美学的大损失。
当沥青覆盖了旷野,当城市沦为蔽日峡谷,当石阶变成电梯,当丘山被逼得纷纷自杀,当天然之巍被夷为平地、化作砖头水泥,当世人和媒体眼中只剩下“珠峰”……登高节,只剩一个遥远的 背影。
我们刻度变了,视觉和灵魂,刻度都变了。
我们所用尺码,和欲望一样,肥大而粗陋。
我们睥睨天下,肆意规划任何想要的海拔。
小时候,老师解释“地平线”,我马上就懂了。不久,它即出现在了我的作文里,那是日出日落的地方,那是“远方”的代名词。今天,城市的小朋友,谁见过地平线?我跑去问邻居的孩子,他拼命摇头。
在心里,我向古代那些平平仄仄、不起眼的“高”致敬,向蚂蚁般倚石扶树、跌跌撞撞的醉客们致敬。
我还要向那漫山遍野*裸的笑声致敬。
还要向一坛坛躺在深秋里的*酒致敬。
我醉了。恍惚看见了刘伶、嵇康、阮籍……
消逝的“放学路上”(1)
1
“小呀么小儿郎,背着那书包上学堂。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懒呀,没有学问呀无脸见爹娘。”
30年前的儿歌倏然苏醒,当我经过一所小学的时候。
下午四点半,方才还空荡荡的小街,像迅速充胀的救生圈,被各式私车和眼巴巴的家长塞满了。
开闸了,小人儿鱼贯而出,大人们蜂拥而上。一瞬间,无数的昵称像蝉鸣般绽放,在空中结成一团热云。这个激动人心的场面,只能用“失物招领”来形容。
就在这时,那首歌突然跃出了记忆,一字不差。
我觉得像被什么拍了下肩,它就在耳畔奏响了。
这支叫《读书郎》的儿歌,陪伴了我整个童年和红领巾季节。那会儿,它几乎是我每天上学路上的喉咙伴奏,或叫脑海音乐罢。偏爱有个理由:它不像其他歌那么“正”,念书不是为“四个现代化”或“革命接班人”,而是“先生”和“爹娘”……我觉得新鲜,莫名的亲切。哼唱时,我觉得自己就是歌里的小儿郎。甚至想,要是老师变成“先生”该多好啊。好在哪,不知道。
那个黄昏,当它突然奏响时,我感觉后背爬上了一只书包,情不自禁,竟有股蹦蹦跳跳的念头……
从前,上学或放学路上的孩子,就是一群没纪律的麻雀。
无人护驾,无人押送,叽叽喳喳,兴高采烈,玩透了、玩饿了再回家。
回头想,童年最大的快乐就是在路上,尤其放学路上。
那是三教九流、七行八作、形形色色、千奇百怪的大戏台,那是面孔、语言、腔调、扮相、故事的孵化器,那是一个孩子独闯世界的第一步,乃其精神发育的露天课堂、人生历练的风雨操场……我孩提时代几乎所有的趣人趣事趣闻,都是放学路上邂逅的。那是个最值得想象和期待的空间,每天充满新奇与陌生,充满未知的可能性,我作文里那些真实或瞎编的“一件有意义的事”,皆上演在其中。它的每一条巷子和拐角,每一只流浪狗和墙头猫,那烧饼铺、裁缝店、竹器行、小磨坊,那打锡壶的小炉灶、卖冰糖葫芦的吆喝、爆米花的香味、弹棉弓的铮铮响,还有谁家出墙的杏子最甜、谁家树上新筑了鸟窝……都会在某一时分与我发生联系。
对成长来说,这是最肥沃的土壤。
很难想象,若抽掉“放学路上”这个页码,童年还剩下什么呢?
于我而言,啥都没了,连日记都不会写。
那个黄昏,我突然替眼前的孩子惋惜——他们不会再有“放学路上”了。
他们被装进一只只豪华笼子,直接运回了家,像贵重行李。
2
为何会丢失“放学路上”呢?
我以为,除城市膨胀让路程变遥远、为脚力所不及外,更重要的是“路途”变了,此路已非彼路。具体说,即“传统街区”的消逝——那温暖而有趣的沿途,那细节充沛、滋养脚步的空间,消逝了。
何谓传统街区?它是怎样的情形呢?
“城市应是孩子嬉戏玩耍的小街,是拐角处开到半夜的点心店,是列成一排的锁匠鞋匠,是二楼窗口探出头凝视远方的白发老奶奶……街道要短,要很容易出现拐角。”这是简?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的话,我以为是对传统街区最传神的描述。
这样的街区生趣盎然、信息肥沃、故事量大,能为童年生长提供最充分的乐趣、最周到的服务和养分,而且它是安全的,家长和教育者放心。为何现在保险箱里的儿童,其事故风险却高于自由放养的年代?雅各布斯在这部伟大的书里,回忆了多年前的一个下午——
消逝的“放学路上”(2)
“从二楼的窗户望去,街上正发生的一幕引起她的注意:一个男人试图让一个*岁的小女孩跟自己走,他一边极力哄劝,一边装出凶恶的样子;小女孩靠在墙上,很固执,就像孩子抵抗时的那种模 样……我心里正盘算着如何干预,但很快发现没必要。从肉店里出来一位妇女,站在离男人不远的地方,叉着胳膊,脸上露出坚定的神色。同时,旁边店里的科尔纳基亚和女婿也走了出来,稳稳站在另一 边……锁匠、水果店主、洗衣店老板都出来了,楼上很多窗户也打开了。男人并未留意到这些,但他已被包围了,没人会让他把小女孩弄走……结果,大家感到很抱歉,小女孩是那个男人的女儿。”
这就是老街的能量和涵义,这就是它的神奇和美感。
在表面的松散与杂乱之下,它有一种无形的篦梳秩序和维护系统,凭借它,生活是温情、安定和慈祥的。它并不过多搜索别人的隐私,但当疑点和危机出现时,所有眼睛都倏然睁开,所有脚步都会及时 赶到。
其实,这很像中国人的一个词,一个生态关键词:“街坊”。
这样的背景下,一个孩子独自上学或放学,需要被忧虑吗?
自由,源于安全与信赖。若整个社区都给人以“家”的亲切和熟悉,那一个孩子,无论怎样穿梭和游走,结果都是快乐地、收获颇丰地回到家里。而路上所有的插曲,包括挨骂的那些顽皮、冒险和出格,都是世界给他的礼物,都是对成长的奖励和爱抚。
在雅各布斯看来,城市人彼此之间最深刻的关系,“莫过于共享一个地理位置”。她反对仅把公共设施和住房作为衡量生活的指标,认为一个理想社区应丰富人与人间的交流,促进公共关系的繁育,而非把生活一块块切开,以“独立”和“私人”的名义封闭化、决裂化。
这个视角,对人类有着重大的精神意义。顺着她的思路往下走,你很快即发现:我们通常讲的“家园”“故乡”——这些饱含体温与感情的地点词汇,其全部基础皆在于某种良好的人际关系、熟悉的街区内容、有安全感的共同生活……所谓“家园”,并非一个单纯的物理空间,而是一个和地点联手的精神概念,代表一群人对生活属地的集体认同和相互依赖。
单纯的个体是没有“故乡”的,单纯的门户是无“家”可言的。
就像水,孤独的一滴构不成“水”之涵义,它只能叫“液体”。
3
我越来越觉得如今孩子——尤其大城市孩子,正面临一个危险:失去“家”“故乡”这些精神地点。
有位朋友,儿子6岁时搬了次家,10岁时又搬了次家,原因很简单,又购置了更大的房子。我问,儿子还记不记得从前的家?带之回去过吗?他主动要求过吗?没有,朋友摇头,他就像住宾馆一样,哪儿都行,既不恋旧,也不喜新……我明白了,在“家”的转移上,孩子无动于衷,感情上没有缠绵,无须仪式和交接。
想不想从前的小朋友?我问。不想,哪儿都有小朋友,哪儿小朋友都一样。或许儿子眼里,小朋友是种“现象”,一种“配套设施”,一种日光下随你移动的影子,不记名的影子,而不是一个谁、又一个谁……朋友尴尬地说。
我无语了。这是没有“发小”的一代,没有老街生活的一代,没有街坊和故园的一代。他们会不停地搬,但不是“搬家”。“搬家”意味着记忆和情感地点的移动,意味着朋友的告别和人群的刷新,而他们,只是随父母财富的变化,从一个物理空间转到另一物理空间。城市是个巨大的商品,住宅也是个商品,都是物,只是物,孩子只是骑在这头物上飞来飞去。
消逝的“放学路上”(3)
我问过一位初中语文老师,她说,现在的作文题很少再涉及“故乡”,因为孩子会茫然,不知所措。
是啊,你能把偌大北京当故乡吗?你能把朝阳、海淀或某个商品房小区当故乡吗?你会发现根本不熟悉它,从未在这个地点发生过深刻的感情和行为,也从未和该地点的人有过重要的精神联系。
是啊,故乡不是一个地址,不是写在信封和邮件上的那种。故乡是一部生活史,一部留有体温、指纹、足迹——由旧物、细节、各种难忘的人和事构成的生活档案。
还是上面那位朋友,我曾提议:为何不搞个聚会,让儿子和从前同院的伙伴们重逢一次,合个影什么的?这对孩子的成长有帮助,能让一个孩子从变化了的对方身上觉察到自己的成长……朋友怔了怔,羞涩地笑笑:其实儿子只熟悉隔壁的孩子,同楼的都认不全,偶尔,他会想起某只丢失或弄坏的玩具,很少和人有关,他的快乐是游戏机、动画片、成堆的玩具们给的。该我自嘲了,一个多么不恰当的浪漫!
这个时代有一种切割的力量,它把生活切成一个个的单间:成人和宠物在一起,孩子和玩具在一起。我曾在一小区租住了4年,天天穿行其中,却对它一无所知。搬离的那天,我有一点失落,我很想去和谁道一声别,说点什么,却想不出那人是谁。
4
那天,忽收一条短信:“王开岭,你妈妈叫你回家吃饭。”
我愣了,以为恶作剧。可很快,我对它亲热起来,30年前,类似的唤声曾无数次在一个个傍晚响起,飘过一条条小巷,飘进我东躲西藏的耳朵里。
传统老街上,一个贪玩的孩子每天都会遭遇这样的通缉,除了家长的嗓门,街坊邻居和小伙伴也会帮着喊。
感动之余,我把这条短信的主语换成朋友们的名字,发了出去。当然,我只选了同龄人,有过老街童年的一代。
后来,才知这短信源于一起著名的网络事件,某天,有人发了个帖子:“贾君鹏,你妈妈叫你回家吃饭。”短短几日,跟帖竟高达几十万,大家纷纷以各自腔调催促这个不听话的孩子快回家,别让妈妈等急了,别让饭菜凉了,别挨一顿骂或一顿揍。
声嘶力竭之际,有人揭穿了谜底,这个响彻神州的伟大名字竟是虚拟的,乃某网站精心策划。我一点不沮丧,甚至感动于阴谋者的情怀细致。
一个贾君鹏沉默,千万个贾君鹏应声。
我们都竖起耳朵,聆听从远处飘来的蒲公英般的声音……
某某某,你妈妈叫你回家吃饭。
我暗暗为自己的童年庆幸。如果说贾君鹏的一代可叫作露天童年、旷野童年、老街童年,那如今的孩子,则是温室童年、会所童年、玩具童年了。
面对现代街区和路途,父母不敢再把孩子轻易交出去了,不允许童年有任何闪失。
就像风筝,从天空撤下,把绳剪掉,挂在墙上。
再不用担心被风吹跑,被树挂住了。翅膀,就此成为传说和纪念。
或许,你再也看不到这样的情景了——
一群像风筝一样在街上晃荡的孩子。
5
我终于想起来了,《读书郎》的词、曲,乃同一人。
宋扬,湖北人。此歌生于1944年。
那些美丽的禁忌
中国的青山绿水在哪?
我想,答案应该是:在有禁忌的地方。
换言之,在信仰之乡。
“童山秃岭”一词,似乎北方人才念叨。
一个乍赴南疆的人,尤其冬天,视觉上会有异样感,满目葱茏,直让你怀疑自己戴了墨镜。若到了那些大西南村寨,绿的浓度和幅度更让人油生幻觉,以为掉进了绿池子里。
消逝的“放学路上”(4)
不仅绿,且绿得亢奋、魔幻、忘情。
和气候水土有关,又不尽然。在北方,即便炎夏雨季,也不会绿得这般浩瀚、深邃;即便同处南国,城乡之绿也相去甚远,再郁郁葱葱,也挡不住天天砍、月月伐的开发啊。
最感人的绿,为何独藏南方乡野呢?
较之北方和城市,南野多一缕精神上的东西:禁忌。
具体地说,即草木崇拜。
他们奉树为仙,敬林若祖,轻易不敢折木斫枝,生怕违逆神灵,冒犯风水。
禁忌源于信奉,人有信奉,则生敬畏,进而生律戒——手脚即老实多了。
惜爱草木,古即倡之。天人合一的儒家,早早流露出对植被的体恤。孟子道:“斧斤以时入山林。”也就是说,伐木要择时,不滥为。夫子曰:“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礼记?月令》正告:“孟春之月,禁止伐木……季春之月,毋伐桑柘……仲春之月,毋焚山林……孟夏之月,毋伐大树……季夏之月,毋有斩伐。”《荀子》亦云:“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
以上“时忌”,主要源于惜佑之德,类似如今的“休渔期”,旨在让草木休养生息。但不难判断,这些竹简之言虽语气严正,但精神威慑力和伦理契约性都很弱,行为强制力几乎没有,说到底,“劝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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