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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这个人

_4 陈才生(当代)
当时,柏杨正在《自立晚报》社走红,他见李敖来登广告,跑过来说:“李敖哇,你自杀算了!这个岛上没有你的活路!”李敖笑而不答。
第四部分退出《文星》朝野双杀(3)
广告一出,社会哗然。谁都明白,这是一个走投无路的文人作出的最后抗议,许多文化界人士纷纷撰文表示同情和支持,热衷于李敖的读者亦来信、寄款预约订书。李敖在9月13日给同学的信中说:“我这阵子收到的读者来信也不知有多少,几乎封封都提到牛肉面如何如何,几乎投资或帮忙我卖面的人,比要买我的书的人还多。真令人啼笑皆非,惊喜交集也!”在《文星》时代与李敖来往甚多的著名作家余光中亦在信中给李敖打气:
近日读报,知道李敖先生有意告别文坛,改行卖牛肉面。果然如此,倒不失为文坛佳话。今之司马相如,不去唐人街洗盘子,却愿留在台湾摆牛肉面摊,逆流而泳,分外可喜。惟李敖先生为了卖牛肉面而告别文坛,仍是一件憾事。李先生才气横溢,笔锋常带情感而咄咄逼人,竟而才未尽而笔欲停。我们赞助他卖牛肉面,但同时又不赞助他卖牛肉面。赞助,是因为他收笔市隐之后,潜心思索,来日解牛之刀,更合桑林之舞;不赞助,是因为我们相信,以他之才,即使操用牛刀,效司马与文君之当炉,也恐怕该是一时的现象。是为赞助。”①
李敖的《告别文坛十书》自然又引起了官方的注意。新上任的《文星》总编胡汝森(军方人物)与“警总政战部”副主任段春理少将、政三处副处长伍一心上校、政战部第二处文化组主任李国瑾中校多次会面磋商对策。
在广告登出后,接着就是印刷出书。印刷“十书”的装订厂不断遭到警方的干扰,装订好和未装订好的书籍相继被警方查禁、抢走,眼看“十书”无望,1966年11月15日,李敖在悲愤之中向约订读者发出“敬启”:
敬启者:
“李敖告别文坛十书”出版经过,奉陈如下:
第一号“乌鸦又叫了”
第七号“孙悟空和我”
两书已被查禁并扣留,不能发行。
第二号“两性问题及其他”
第四号“李敖写的信”
第五号“也有情书”
第一○号“不要叫罢”
第四部分退出《文星》朝野双杀(4)
四书仍在处理中(发此信后,旋遭查扣,不能发行)。
第三号“妈离不了你”
第六号“传统下的独白”
第八号“大学后期日记甲集”
第九号“大学后期日记乙集”
四书已经发行(但受警察干扰)。
四书中有割页部分,并非装订错误,恕无法调换。
未出各书正依法处理中,一俟解决,即行奉上。总之,此次出书一再好事多磨,皆因情非得已。凡不细昧实际困难,而遽以“不准时”、“不守信”责怪李敖者,非知我者也。
李敖 敬上 1966年11月15日
就在四面楚歌、前路维艰之时,也有人想利用李敖的才气发财,依然向李敖拉稿,并要他化名写文章,李敖为之动气。他认为,这些人实在太不了解自己了。五年来,自己什么时候化名写过文章?大丈夫是从来“坐不更名,立不改姓”的,自己反共也好,反法西斯也罢,乃至反义和团也行,从来不藏在后头放冷箭。自然,他拒而不应。
也就是在这时,他过去的论敌们依然未忘记他,胡秋原等人利用他们取得的李敖给胡适的一封信,开始对李敖进一步围剿。
第四部分退出《文星》朝野双杀(5)
1966年11月7日,胡秋原等邀约国、青、民三党人士和若干文化界的朋友30人,在台北妇女之家举行声讨李敖大会。李敖故友徐高阮因过去对李敖的一些做法不满,与李敖疏远,此次会议,他也参加了,并当场油印公布了李敖在新店山居时给胡适的信。因信中谈到了李敖与共党分子严侨的关系,徐高阮称李敖是“对敌人投降的叛逆分子”。
原来,李敖在给胡适的那封信中,透露了他与严侨的交往。由于信中还有评论胡适的文字,与严侨的信也写得非常感人,胡适便经常把信拿给别人看。当他把这信拿给“中央研究院”的徐高阮看时,徐高阮却将信扣在自己的手中。不久,胡适去世,此信遂归徐高阮所有。
徐高阮的这种做法后来受到许多朋友的谴责,说他“卖友求荣”、“借刀杀人”、手段“卑鄙”。但李敖的反应却很冷静,他说:“徐高阮等公布我的信,我一点也不在乎,因为信是我写的,我当然大丈夫敢做敢当。总之,我不怪他们公布我的信,我只是对他们公布的动机和目的,感到要吐口水而已。”“徐高阮等是变节的共产党,变节的共产党是全世界最可怕的人类……”①
不料,此信引起了政治嗅觉灵敏的胡秋原的重视。11月16日,声讨会后的第九天,胡秋原即在《中华》杂志第4卷第11号(总第40号)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徐高阮先生公布的胡适先生收到的一封信》,指控李敖是共产党的“间谍”,给李敖送上了一顶红帽子。于是,李敖致胡适的信,从论敌手中公之于世。
第四部分退出《文星》朝野双杀(6)
警方和“司法机关”秉承当局的旨意借此机会迫害李敖。1966年底,由保安处魏宜智组长主持,警务机关开始约谈李敖,重点追查他18岁时想和老师严侨一起偷渡回大陆的事。严侨再度被捕,被关了30天,调查他同李敖的关系。不久,台湾“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指令侦办李敖,并以“妨害公务”罪名提起公诉。李敖被警备总部约谈,俨然一“匪谍”。约谈后由特务陪同,让李敖去找保,李敖想:“这种政治性的案子,谁敢保我?看样子只好找一位德高望重的有名气的大人物保一保,方不致连累他。”想来想去,他想到了梁实秋。应该说,老牌的自由主义文人梁实秋对李敖是厚爱的。李敖的《胡适评传》出版后,梁实秋写有《读〈胡适评传〉第一册》,对他十分捧场。文中说,“李敖的《胡适评传》不是属于亲切细腻的一类,而是属于证件充足(highly documented)的一类……像这样旁征博引的句句有来历的传记,可以说是空前的创作”。②当时李敖在“文星”威风八面,文星势力如日中天,文坛中人,包括余光中、梁实秋无不称颂,多有文章在《文星》发表。与胡秋原论战时,梁曾以金门名酒两瓶赠送李敖。李敖也善解人意,特请萧孟能买了当时艺坛走红的柳腰明星华怡宝的专场入场券送梁,老先生欣然前往。谁知“文星”被封后,梁怯于官威,也与李敖划清了界限。当李敖找到梁实秋谈及作保之事时,梁实秋当着特务的面婉为谢绝,说:“你还是找别人保吧,实在找不到别人,我再保你。”最后,李敖在无奈之中又找到了他父亲的同学、“立委”王兆民,这位过去数次未帮上李敖“大忙”的善保“晚节”的前辈,终于有了一次“怀直气”的行动,他保了李敖。
当天晚上,梁实秋给余光中打电话,说未能保李敖感到很难过。李敖得知后,只是笑笑。他想,在自己身处逆境时,让正人君子援之以手,只是一种奢望而已。
其实,就梁实秋的处事原则和与李敖的非凡交情而言,他应该对李敖施以帮助。此次的婉拒,可能是他过坏地估计了当时的形势,感到若出面作保,不仅难以保人,而且难以自保,故有此下策。李敖把梁实秋此举看作是软弱和爱惜羽毛,实在是冤枉梁实秋了。25年后,他从出版的《王世杰日记》中得知一段梁实秋为自己游说的秘辛:还是在他被陶希圣“请”出文献会时,梁实秋认为李敖如此人才,任其流落,太可惜了,于是他未征得李敖同意也没有告诉李敖,便秘密写信给“中央研究院”院长王世杰、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李济,希望能任用李敖。王世杰在日记1965年12月20日条下写道:
第四部分退出《文星》朝野双杀(7)
有李敖者,日前在文星书店应所刊《蒋廷黻选集》,对余被免“总统府秘书长”(民国四十二年十二月)与签订“中苏条约”两事,做侮辱性抨击。“中央党部”谷凤翔等促余向法院控诉其诬毁。余殊不愿给此等人以出锋头之机会。惟余对此两事为避免牵涉他人过失之故,迄未发布文字,抑或是余之过。李敖为台大毕业生,有才华而品行不端,梁实秋于五十二年五月曾推荐于中研院史语所,李济之以其行为不正,不愿收纳,余遂拒绝之,彼即因此怀恨。
此言自然不对,因为李敖对此事根本不知。真正的原因倒是王世杰等人惧怕胡秋原。当时胡秋原正与李敖打着官司。在1963年9月10日日记中,王世杰曾写道:“台大毕业生李敖甚有才华,与胡秋原涉讼(彼等均以诽谤为诉由)。余颇欲成全李敖学业,劝彼等中止诉讼,但似不能说服胡秋原。”可见王世杰不接受梁实秋的推荐,真正的原因是怕“立法委员”胡秋原等人,说李敖“品行不端”只是一个假托而已。从这段材料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梁实秋的识才、惜才、荐才的气度。
由于李敖与严侨之事已经过去了十几年,并且,负责调查的魏宜智精明能干,在调查中他搞清楚了这是徐高阮等私人的借刀杀人之计,研判若由官方出面整李敖,对官方不利,最后决定不了了之。徐高阮等人的阴谋才未得逞。
直到1967年,国民党“司法行政部”部长郑彦亲自下令“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发文侦办李敖。4月8日以“妨害公务”被提起公诉。自此官方正式配合私方,以诉讼手段形成夹杀。李敖的行踪开始受到监视。
虽受监视,李敖并没有因此而屈服,相反却在加紧备战积聚力量,以作下一轮的冲锋。他在给文友丁颍的信中说:“旧式文人,一遭困顿,即发之以长吁短叹;我们新时代的动笔杆朋友,却不可如此。鼻涕眼泪,唉声叹气,伤春悲秋、吟咏讴歌等等,都是狗屎。我们要形成的是力量,大力量。‘交友以自大其身,求士以求此身之不朽。’这是清朝学者的老话,‘自大其身’就是制造力量,大力量。否则只是自怜而已,看水中的自己或女读者信中的自己又有何用?”①为此,他在1966年5月16日的日记里,给自己写下十条“我的信仰”:
第四部分退出《文星》朝野双杀(8)
(一)我深信一种强者的哲学,我拒绝做弱者。
(二)强者的条件是智慧、力量和狠心肠。
(三)要有洞彻人际和知识上科际的智慧。
(四)要有打击坏人和恶势力的力量,要有散布智慧和善行的力量。
(五)这里面有一种“中间因素”,可叫做感情的干扰,它包括女人、亲情、朋友和世俗的道德标准,它们可能构成一种重大的阻力,阻止我发展我的强者哲学,我必要时铲除它们,所以我需要狠心肠。
(六)“烈士肝肠名士胆,杀人手段救人心”,这是强者的狠心肠。
(七)“须是一刀两断,萦萦的讨个什么!”这是强者的狠心肠。
(八)“一个人为真理常常要牺牲朋友”,这是强者的狠心肠。
(九)深沉有力量,英气盖华场。这是强者的气势。
(十)“你不能同时侍奉上帝,又侍奉玛门。”我要求我在矛盾的关口,砍掉它们,义无反顾。强者不该是矛盾犹豫的人。
李敖以非凡的勇气迎接着黑暗的到来。
他预感到一张黑色的大网正一步一步地从天而降,笼罩住这个小岛。在这张无所不能的大网下,文星书店及其同仁自然难逃厄运。
第四部分商海谋生,义助殷海光?(1)
二、商海谋生,义助殷海光
在“文星”时期,由于主张“西化”的几名学者如李敖、许登源、居浩然、陆啸钊、李声庭、洪承完等人都是殷海光的学生,而殷海光在台湾大学曾大力宣传、介绍西方文化中的现代潮流和英美式的自由民主,并且猛烈批评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因此,他便被反对西化的胡秋原、郑学稼、任卓宣、徐高阮等人想当然地指斥为西化派的总后台。
殷氏虽然并未介入这场中西文化论战,但他反专制、反独裁的立场和揭露国民党官局黑暗的文章却一步步惹恼了当局,加上他与爱因斯坦、罗素、费格、海耶克等世界第一流的大脑袋通信不断,在海内外的影响日益增大,他为狭隘的国民党所不容就在当然之中。尤其是李敖文笔犀利,咄咄逼人,颇与殷海光相近,在初出道时曾被一些人误认为是殷海光的“化名”①,因此,从李敖身上往往能勾起官方的一系列接近联想。蒋介石在国民党党部召开的中常委会上说:“殷海光不是与党‘国’一条心的人。在大陆那一段,他反共是积极的,我曾经召见过他,对他期望甚大。他到‘反共复国基地’来后,完全变了。他在《自由中国》上写的那些东西,实际上是在帮共产党的忙。我们不能养蛀虫蛀自己的船。”这无异是对殷海光进行全面迫害的一个信号。
到“文星”后期,随着官方对殷海光打击力度的增强,一些国民党御用文人更是把殷海光和“文星”绑在了一起。前已述及的侯立朝在《文星集团想走哪条路》中列有一表:①
真可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这种毫无根据的罗织,把台湾五六十年代的一批新老自由主义文人摆在了一张平台上。以至文德先生在《殷海光教授年谱简编》中替殷海光抱屈说:“李敖独得盛名,但殷却背着黑锅。”
也就是在这一时期,李敖与殷海光——这位同样狷介的学界前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前已有述,李敖在大学阶段就与殷海光有过交往,但由于当时特殊的形势和李敖对殷海光认识的的转变而中断。
还是在1961年11月的一天,李敖独自徜徉于文学院中,与殷海光不期而遇。两人虽然多年不见,但这位自由主义大师并没有把李敖忘掉,他主动叫住了李敖,问:“你在《老年人和棒子》里,提到的江亢虎是谁啊?”李敖告诉了他。适逢姚从吾走过,殷海光指着李敖对姚从吾说:“此一代奇才也!”姚从吾说:“你们两个都是奇才!”殷海光与李敖谈得高兴,便约李敖到他家去谈谈。李敖把给胡适信的副本给他,并说定第二天去看他。于是有了后来李敖的这段记录:
第四部分商海谋生,义助殷海光?(2)
近五年以后,我又来到了殷家。殷海光这回大概真的发现了我的不简单,他显然承认了我的蛟龙地位。他说我给胡适的信深深感动了他,信中提到的严侨,是中国伟大知识分子的代表,中国有千千万万的严侨,都在国共斗争中牺牲了……说到这里,他突然哭了起来,使我大为感动。这一次谈话非常投机,他要到我碧潭山居来看我,我同意了。不久他到碧潭来,他教我如何煮咖啡,我穷得买不起咖啡壶,只能提供烧开水的铝壶做工具,他抱怨壶有油质,煮咖啡不好喝,我很惊讶他在喝咖啡上如此考究。我们大谈了一下午,然后到吊桥旁的小店吃鱼。殷海光的怪毛病是:他刚见到一个人,经常是不讲话,态度也不友善,一定要“暖车”(warm up)以后,他才逸兴横飞高谈阔论不止。这时候他也有说有笑,与常人无异。但是下次见面时,他又要重新从那种死样子开始。一些人不了解这怪毛病,常常在一开始就被他气走了。这次殷海光到我家,怪毛病倒颇为从简,大概他怕我以其人之术,还治其人之身,所以很快就了无拘束地聊起来了。①
在这次谈话中,李敖谈了自己的两点意见:第一,雷震搞新党导致了《自由中国》的完结,故新党运动对传播新思想而言是一种连累。就像五四运动连累了新文化运动一样。第二,《自由中国》所谈的,是知识分子的、上层的、纵贯线上的台湾,在此之外,对乡土台湾、苦难老百姓的生活谈得不够。殷海光望着这位谈锋犀利、睿智频出的后生,深以为然。这位一向与人交谈需要“暖车”的怪杰,与李敖亦能“很快就了无拘束地聊起来”。自此两人的交往日渐增多。
在李敖的认识里,国民党逃台后,在检讨失败的原因方面,可分两派:一派认为专制得不够,今后要多专制才行;一派认为自由民主得不够,今后要抛弃老套,要做深刻进步的反省才行。而后者呼吁最多者,即殷海光。在过去,殷海光的评论多发于《自由中国》,但1959年雷震案后,他失去地盘,渐形索寞。在中西文化论战中,李敖与胡秋原由论辩到人身攻击,胡秋原误认为是殷海光在背后策动,以致后来对殷氏的思想、学术及人格不停地施以攻击,单是他个人发表的丑化殷海光的文章就达25万字之多。殷海光在一篇回忆《我被迫离开台湾大学的经过》中说:“在论战中,胡秋原君知识上的短缺,思想上的混乱,被我的一群学生指破。尤其是他参加‘闽变’的往事,被李敖君指出。这一下使他的名流声威扫地。他痛心疾首之余,认为系我在背后策动,于是在《中国杂志》上参加徐君对我的围攻。这二位先生的言论,充满对我的污蔑、毒骂及构陷,但却俨然为学术尊严及自由民主而仗义执言。标榜历史文化儒家道德的某君(李按:徐复观也),则从旁助威……”①胡秋原因文化论战被打得灰头土脑,对殷海光自然不肯放手,他联合国民党特务政工力量,对殷氏极尽诬蔑、谩骂之能事,大搞整垮文星、斗垮殷海光的作业。台大校长钱思亮也就朝着这一方向对殷海光进行迫害,最后致使殷海光被解除台大教职,并取消了他赖以生存的科研补助。
第四部分商海谋生,义助殷海光?(3)
胡秋原在殷海光备受折磨及迫害的时候,对他如此打击,原因何在?许多人难以理解。原《自由中国》编委夏道平教授曾披露过一件事情,对胡氏此行的动机提供了一个新的证据:胡秋原曾将自己的新著托诗人周弃子赠送殷海光,殷海光素厌胡之为人,当着周弃子的面将胡秋原的赠书丢到纸篓里去了。殷氏的这一做法,使周弃子很感意外。事后,可能是周弃子将殷海光丢书的情况告诉了胡秋原,致使胡氏对殷海光结怨。
如果说胡秋原攻击殷海光其中带有个人恩怨因素的话,那么,另一位学者徐高阮对殷氏的攻击则在相当程度上受到官方的操纵。从他披露李敖致胡适男牛ㄆ渲杏胁焕于殷海光的文字),到在胡秋原的《中华》杂志、徐复观的《民主评论》杂志连篇累牍地狠批殷海光,拿殷氏学术研究中的翻译问题上纲上线,大做文章,并打着用笔保卫“国家”、学问及个人尊严与权利的旗号,要求“内政部”、“教育部”对殷氏展开调查,给予必要的处置,其险恶用心可谓不言自彰。李敖在回忆录中曾经说?
徐高阮是攻击《文星》的第一裨将,他死之日,吊丧行里居然出现了总政战部主任王升、调查局局长沈之岳、情报局局长叶翔之!他的背景,原来这般!——徐高阮在职务上只不过是“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一名副研究员,在这种冷衙门的清高之地,身死之后,居然冒出成群的大特务为他吊丧,双方关系的不简单,由此可证!①
从1960年《自由中国》垮台到1969年去世,这九年间,殷海光“一年老一年,一日衰一日”,他的内心世界是寂寞而荒凉的,周围已无人能与他进行思想上的交流,只能在与海外门生的书信中苦诉衷肠。1966年12月1日,他在给林毓生夫妇的信中说:“你知道我在这个岛上是岛中之岛。五四以来的自由知识分子,自胡适以降,像风卷残云似的,消失在天边。我从来没有看见中国的知识分子像这样苍白失血,目无神光。他们的亡失,他们的衰颓,和当年比较起来,前后判若两种人。在这样的氛围里,怀抱自己的想法的人之陷于孤独,毋宁是时代的写照。生存在这样的社群里,如果一个人尚有大脑,便是他不幸之源啊!”②这种寂寞当然与殷氏的性格有关,但他在精神的窘境中赶上李敖的文星时代,则是一大幸运。由于李敖的帮助,他虽在迫害、衰病之中,却在出书、生活、医疗和精神上,得到很大的支援和安慰。在这期间,美国哈佛大学研究中国问题的权威费正清到台湾,他邀请李敖陪他专门去看望,并与殷海光在一起吃饭。此后,李敖对这位反专制的斗士更加关心。在1964年至1966年间,殷海光在文星书店共出了四本书(《思想与方法》、《到奴役之路》、《海耶克和他的思想》、《中国文化的展望》),都是李敖主持。李敖说:
第四部分商海谋生,义助殷海光?(4)
在出这四本书的过程中,我遭遇了三个方面的困难,第一方面是殷海光本人的,殷海光是《自由中国》的首席余孽,他要出书,“十目所视,十手所指”,自不消说;第二方面是我本人的,我在文星兴风作浪,给文星带来极大的压力和麻烦,自己作孽之不足,还要勾结余孽,双料出书,“廿目所视,廿目所指”,也不消说;第三方面是文星内部的,文星虽然是进步的书店,但是还没进步到要甘愿赔钱的程度。“杀头生意有人做,赔钱生意没人做”,给殷海光出书,出到后来,简直已是又杀头又赔钱的玩意,劝说文星主人萧孟能出版指日可禁之书,是需要费些力气的,虽然萧孟能礼贤下士,但冥冥中老板老板娘“四目所视、四手所指”的画面,却也不可不知,也不可不稍为人家设想。殷海光是不怎么通人情的书生,我调剂其中,希望出书第一,不要枝枝节节因小失大,这种苦心,我想殷海光和萧孟能都不尽知道。例如出版《中国文化的展望》,我为了给殷海光较高的稿费,就在萧孟能肯出的稿费之上,暗中自己贴了不少钱,此中调剂,当事人不知也。①
1966年前后,李敖与殷海光的关系渐渐疏远。据李敖讲,有一次,一些殷门弟子在殷海光面前讲了李敖不少坏话,殷海光明知弟子们讲得不对,不但未予制止,而且还点头。当时,与李敖关系甚好的黄中在场,黄中认为,殷老师明知弟子们之间有矛盾,却不加化解,这是不对的。他回去后,将这一情况告知了李敖。李敖听后,非常生气,他认为殷海光是非不分,从此不去殷家。老师的情况,他也不再过问。
1967年春天,李敖在台北美而廉碰到殷海光,发现他气色很差,便仔细询问他近段的生活情况。老师的身体再次引起他的关注。看到这位与国民党暴政苦斗的前辈身体每况愈下,他的心情是沉重的。他想:对于追求民主、自由的人来讲,殷海光是一位杰出的思想家、政论家。他的身体好坏,不仅关系到台湾自由、民主理论的弘扬与传播,还关系到反集权、独裁的斗争能否深入、持久。自己是一位后来者,不应该因小怨而误大局,在关键时刻应该帮他一把。因此,他觉得,眼下当务之急是帮助老师查病、治病。
李敖找到大学同学陈平景,询问老师的身体为什么那样差,并发火说:“你们经常往老师家里跑,难道看不出老师有病?”
陈平景解释说:“我多次向老师建议去医院检查一下,老师和师母不同意而未去成。殷老师还讲,除非到贵族医院检查,一般的公立医院是绝不去的。而且他们也不同意去检查,我没有办法,除非你去逼。”
李敖说:“我去逼,一定要把殷老师逼到医院去!”
第四部分商海谋生,义助殷海光?(5)
当时,像殷海光这样的教授,如入台大医院,因为有公保,便不需再掏钱,但殷海光要入贵族医院,那就要用钱说话了。李敖只有照老师的意思去办。4月13日,李敖丢下手边的事情,亲自跑到台北的贵族医院——宏恩医院,预定了为殷海光查病的时间和医生。次日清晨,他给殷海光写有一信:
海光老师:
好久不见,十几天前晓波买点礼物送您,收到了吗?
上次在美而廉相遇,我就感到您气色不好(很久不见了,所以感觉特别尖锐),前天听平景说,您的胃病,并没有请医生看,我颇惊讶,我以为您请了医生,没有想到您竟对您的身体这样不科学。
我看还是由我来吧!我昨天跑到宏恩医院,替您约好看病时间如下:
下星期二(18日)上午10点照胃部X光。
下星期四(20日)上午10点请台湾最有名的胃科大夫李承泌医师诊断。
您治胃病的一切费用,由我承担。我最近为香港一家出版社帮忙,有一笔小收入,所以我愿意“请客”,以我们的关系和了解,您自然不可推辞。
您在星期一(17号)晚上11点以后,就不能吃任何东西,也不能喝水,直到第二天照X光以前,千万不要吃喝。我准于星期二(18日)早上9点前来接您。一切面谈。“但愿人长久”。保重第一,一时的被诬谤戴红帽子,又算得了什么,只要留得青山在!
敖之
1967.4.14
夜5时10分
第四部分商海谋生,义助殷海光?(6)
殷海光读到李敖的来信,非常感动。他为这个善良的学生而感到宽慰,同意到宏恩医院检查。
其实,李敖当时哪里有钱,他说为香港一家出版社帮忙有一笔小收入,是骗殷海光的,他不愿意殷海光知道自己经济上的困窘而不安。
就这样,李敖、孟绝子、陈平景等人把殷海光送到了医院,李承泌大夫对李敖和殷海光说:“我佩服殷先生,也佩服李先生。李先生郑重托我,我自然尽力办。”他调动了医院最好的设备,对殷海光的病作了仔细的检查。之后,他把李敖拉到了门外,说有话要讲。
在走道里,李承泌大夫十分严肃地说:“怎么到现在才来看,百分之百的胃癌!”
李敖焦急地问:“还能拖多久?”
李大夫说:“这次若不来看,只能活几个月。”
“现在还有救吗?”
“要等动了手术才知道。”
李敖叹道:“好人多磨难啦!”
他回到病房,把其他人支出去,然后对殷说:“斯人也,不可有斯疾也!你这位忧郁的哲学家啊!竟得了胃癌。罗素要听说你得了这种不哲学的病,他会笑死了。现在决定开刀抢救,你应该准备在开刀以后,好好把你要说的,都说出来,我相信那是一部有价值的书。你有生命危险,来日无多,我本来不该告诉你,但我一想,你看了这么多书,若连生死都看不破,那书也白看了。所以我决定告诉你,使你有所准备,免得做错了安排,浪费了时间。”看到李敖以强者对强者的态度对待他,殷海光显得很镇静很从容,但当李敖走出病房后,他的精神马上垮了下来。
第四部分商海谋生,义助殷海光?(7)
殷海光需住院手术,医院要他先交3000元住院保证金,李敖身上没那么多钱,便和会计挤眉弄眼,会计才同意李敖先开一张空头支票做抵押,然后四处去借。他与孟绝子、陈平景到水牛出版社去找发行人彭诚晃,七缠八缠,弄到了3000元。
1967年5月1日,殷海光做了胃切除手术,李敖在当天与女友的信中写道:“殷海光今早开刀,打开后,医生犹豫不决,不知是割好还是不割好。最后还是决定割,结果胃切去2/3,肠切去一截,毒菌已蔓延到淋巴系统,故已无生望,现在只有等死。刚才我第二次去看他,等一会夜深时再去。因为他太太在医院,傍晚我特别到他家看看他的小女儿,一个人在跟狗玩,好可怜!”在殷海光做手术的当天,李敖连续三次去探望,由此可以看到他对这位思想者的关心。
手术后,殷海光的病情得到稳定。考虑到自己在台湾的处境,殷海光想离开台湾。1967年5月,在海外朋友的帮助下,美国哈佛大学正式发函,聘请殷海光为该校研究员。但蒋介石不肯放人。由于李敖与国民党一些要人有关系,殷夫人夏君璐曾专程去找过李敖,要李敖出面去找国民党某要人,李敖很卖力地去做了,这位要人也在蒋介石面前为殷海光说了话,但蒋介石始终未表态。无奈,李敖在信中对殷海光说:
我还向有关方面暗示(等于明示)还是把殷海光放走罢!逼人走绝路(生活困难)乃至抓人关人,是没有效果的,如果有效果,我们今天也不会在台湾了(过去在大陆,这套方法还用得太少了吗?可是效果呢?)。殷海光一类人(包括李敖之流),到了“国外”,当然不会说“政府”什么好话,可是他们到了“国外”,本人就该是台湾“政府”有自由的最好人证!就凭这点人证的资格,这个“政府”就值得做,并且划得来,得可偿失,值回票价!
总之,你能否走得成,完全要看他们智慧的高下,他们高或肯高,你就走了;否则的话,还是老局面,吾们是殉葬者而已,呜呼哀哉!①
第四部分商海谋生,义助殷海光?(8)
蒋介石为把殷海光酱在台湾岛上,专门召见警备总司令刘玉章。他对刘玉章说:“他不是不愿与‘政府’合作,不愿到‘教育部’去吗?我考虑还是让他呆在台湾大学。对外就说不是‘政府’不要他去美国,而是台湾大学离不开他。这样,我们不放他走就有理由了,也堵住了美国、香港一些人的嘴巴。”
刘玉章说:“台湾大学已解聘了他,那怎么……”
“再补发一个聘书嘛。不过,此事要向台大校长钱思亮交待清楚,为防止殷海光再在学生中散布毒素,影响青年,殷海光的课表照贴,但不要他授课,也不准他演讲,只做个名义上的教授。”
就这样,殷海光因政治原因,成为台大也是台湾唯一一个不能上讲台授课的挂名教授。美国哈佛大学的聘书成为一纸空文。
此事对殷海光刺激很大,加上生活困窘,他有时连寄信的钱都没有了,写作计划受到影响。1969年4月,他的病情明显恶化,难以正常写作。6月底,胃部又开始疼痛,身上开始浮肿。9月16日下午5点45分,这位自由主义大师与世长辞。
在这期间,李敖数次探望并施以帮助,又协助师母筹划后事。他极力要求主持出版一套高质量、高水平的《殷海光全集》,以表纪念,但因殷门弟子之间的矛盾争端,终未如愿。
在殷海光的学生中,像林毓生、张灏等海外弟子虽然也曾对困窘中的老师寄钱寄书,但对殷海光能如此不惜一切全面考虑并施于帮助的,李敖也。得殷海光勇敢反国民党真传者,也仅李敖一人耳。
第四部分商海谋生,义助殷海光?(9)
李敖曾说过:“思想家和先知中,胡适得其皮,殷海光得其肉,真正皮肉相连的,是硕果仅存的李敖。”
在殷海光住院治疗前后,李敖已经完全被官方封锁,很难靠写作出版维生。经济上的困顿使他步入商海,贩卖冰箱、冷气、打蜡纸、吸潮机、吸尘器,销售《古今图书集成》、《中华古籍丛刊》、《大汉和辞典》,出卖自己所藏的历史资料,代人写广告等等,只要能赚到钱,他什么都干。当时美军顾问团在台北,市面上品质好的冰箱冷气等电器,台湾不能生产,都靠顾问团用过的二手货。李敖和李世君合作,经常在英文报登广告,收买旧电器,有时靠朋友帮忙,还能买到新电器,比如美军军眷毕丽娜(费翔的妈妈)就帮过他。每次成交以后,他都亲自搬运,与苦力无异。有一次卖了一台冰箱给李翰祥,他在参加搬运时被李太太看到,她说:“怎么大作家做起苦力来了?”李敖说:“大作家被下放了,正在劳动改造啊!”李敖在与殷海光的信中说:
我近来整日亦忙于谋生,旧债累人,甚苦恼。最近拟去一私人广告公司做事,代商人写广告辞,所堪阿Q式自慰者,美国Sinclair Lewis、Sherwood Anderson、Comelia Otis Skinnere诸文豪皆出身于此,今日之我,却正好逆其道而行之,呜呼哀哉!国民党统治下之独立文人!(我们这种人,“义不食周粟”!“渴不饮盗泉水”!)①
这段文字,是对国民党专制统治的无声的控诉。与殷海光不同的是,李敖在愤而不屈之余,依然在夹缝中积极而顽强地生活着。他相信,“坚忍是我们这类人在目前的唯一‘武器’”②,自己还不到30岁,未来的道路还很远很远。
除了经商之外,李敖还编过《罗素选集》、《胡适语粹》等,但出版时都不是以他挂名出版的,挂名者要得的是名,而他此时所要的只是钱,也只能是钱。他出卖自己的书籍、资料,直至为商人代写广告,都是为了赚钱。他太清楚了,靠别人吃饭,就不可能有独立的人格;要特立独行,必须有经济作后盾,那就是要有钱!
第五部分主办《文风》涉足演艺圈(1)
三、主办《文风》,涉足演艺圈
在李敖退出《文星》之后,为了生活,曾经匿名创办过一期杂志,那就是《文风》。
当时,李敖听朋友屠申虹说,“国大代表”汤炎光弄到一张《文风》杂志的执照,希望李敖能与之合作,但必须隐名。当时以李敖之名,是根本申请不来杂志执照的,李敖答应了。于是,1967年7月19日,李敖与汤、屠达成协议如下:
一、《文风》杂志(登记证内版台字第贰肆捌号)自1967年创办起,协议由汤炎光、屠申虹、李敖等三人合作。由汤炎光任发行人,屠申虹任主编,李敖任总经理、执行编辑,并负总务及财务之责(包括全部出资、资金周转、营业盈亏、发行、管理、库存、社址等全部人事财务财产事项)。
二、稿件一律须经执行编辑或其指定人选定、付排、签付印。主编与发行人有建议及否决之权。
三、稿件刊出后,由李敖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杂志执照,由汤、屠两人提供,全部资金,由李敖提供。故自立约日起,所出各期一切盈亏,皆与汤、屠两人无涉。
五、提出解约之一方或两方,其权益,其他两方或一方有优先承受之权。
六、本契约书一式六份,由合作三人各执一份,见证二人各执一份,另一份存社备查。
立约人 汤炎光 屠申虹 李敖
见证人 郭衣洞 戴良
第五部分主办《文风》涉足演艺圈(2)
从协议契约书中可以看到,汤炎光名为发行人,但实际操纵刊物者是李敖,汤只有挂名发行人的权利,其他编务、内容一概不得过问。于是李敖和屠申虹就包办了第一期,只有一张纸,分四版发行。发刊时,上有李敖代汤炎光捉刀的《办〈文风〉的一些意愿》(后改名《办杂志的一些意愿》),其中写道:
苦难当前,我们正置身废墟之中。在废墟中,我们开始盖一些小建筑,寄一些小希望。这当然是一件困难的工作,但已没有更好的路通向未来了。我们要迂回前进,要爬过层层障碍,不管天翻也好、地覆也罢,我们还是要活……
在废墟之中,“开始盖一些小建筑,寄一些小希望”,这正是《文风》创办的一点精神。对“豪杰之士”而言,我们这点精神,当然显得强烈不足悲壮有余,但这也许正是我们所有的和所能有的,我们并不介意“豪杰之士”笑我们可怜。只要不在沙漠中倒下去,可怜一点,就可怜吧!
早在1965年7月,李敖应《台湾日报》的夏晓华邀请主持《上下古今谈》专栏,深知李敖品性的张继高(吴心柳)先生笑着对李敖说:“我包你写不过两个月!不到两个月,你们就会受到压力,而不得不停止。我愿跟你打赌。”李敖与夏晓华自然都不服气。在这个专栏里,李敖的文章的确“温柔敦厚”多了,虽然他在谈“上下古今”的背后依然在鼓吹他的民主自由思想,但他认为这个专栏里的文章是自己平生写得最“窝窝囊囊”的文章,大都四平八稳,没有多少棱角。谈历史、谈乡土、谈时潮,他都无多大兴趣。他感觉自己就像是那牵骆驼卖草药的湖北郎中,卖着与骆驼不相关的“草药”,又不得不拿这个庞然大物来吸引人。但是尽管如此,依然遭到一些人的非难,称他是“含沙射影,拐弯抹角的骂人”、“嚣张跋扈,乱放厥词”①,有人甚至写匿名信对他进行谩骂和恐吓,并声言要杀掉他。在种种阻挠下,专栏写了54天便无疾而终。李敖感叹说:“三年来树敌太多,相对的增加不少敌意和阻力,也增加了不少对我有成见的傻瓜。所以同一句话,不出自别人之口而出自我李敖之口,外面的反应就多少有点不同。常常是一句真理,因为是我李敖说的,有些傻瓜们就难免赌气:‘李敖说该这样,我们偏不这样!’”②如今,在围剿李敖的风声正紧的情况下,他又弄出一张《文风》来,那些往日的论敌们、视之为异端的官僚们的态度就可想而知了。
报纸发行后,立刻又来风八面。一方面“中央研究院”登大幅广告斥责、抗议,一方面汤炎光被调查局局长沈之岳请去吃饭,劝他千万不可和李某人合作,否则后患无穷。汤炎光一听吓坏了,立刻打退堂鼓,不干了。
第五部分主办《文风》涉足演艺圈(3)
在国民党当局的高压下,《文风》杂志夭折。不过,李敖却阴差阳错变成了电话阶级。当时装电话很贵,用杂志社申请可半价优待,杂志垮了,电话长留,从此李敖家有了电话。
1966年4月16日,李敖经朋友康白(何伟康)介绍认识了著名导演李翰祥。早在1962年,李翰祥导演的黄梅调戏曲片《梁山伯与祝英台》风靡台湾,创下了162天放映930场、72万观众的纪录,黄梅调歌曲回荡在台湾的大街小巷,李敖驰骋文坛早有所闻。如今见面,两人一见如故。李翰祥开办了一个明星讲习班,请李敖去做过一次讲演,然后请他到家吃饭。两人甚能谈得来。李翰祥说:“你是最厉害的东北人,并且像绍兴师爷。”他在李敖商海谋生中也帮过不少忙,比如与费太太的相识就是他介绍的。通过费太太,李敖大做了一段旧电器生意。
只要赚钱,李敖什么都干。1968年12月8日,李翰祥打电话给李敖,说他要拍唐伯虎的戏,并说他知道古代有一部《唐伯虎千金花舫缘》的剧本,问李敖知不知道这剧本在哪部书里。李敖说这剧本收在董康楫的《盛明杂剧》里。李翰祥对李敖的渊博大吃一惊,问哪里能找到?李敖说:“《盛明杂剧》是武进董氏诵芬室刊本,台湾很难找,我试试看。”事实上,他知道该书中央研究院史语所就有,但他故意不说。第二天,他告诉李翰祥:“可以找到其影印本,但需付100美金。”李翰祥说:“只有几页,太贵了吧?”李敖说:“翰祥啊!知识很值钱啊!你拿这知识,可以编剧本卖大钱,别人提供知识,怎么不可以卖小钱啊?”李翰祥认为他说的有理,就付了他100美金。
第五部分主办《文风》涉足演艺圈(4)
在1968年到1969年间,李翰祥的国联影业公司与国民党反目。他在被列出的罪名中,第一条就是“辱骂‘政府’勾结‘文星’李敖”!并说:李翰祥的大罪是“推行‘文星’思想”!是“与李敖每晚见面餐叙,均以骂社会、骂党国、骂领袖为话题”!是“介绍北平女同学费太太(美驻台情报武官之华籍夫人)与李敖过从甚密,有替李敖设法偷渡出境之可能”!①后来,干脆在李翰祥家偷偷安上了窃听器,并把李翰祥传去“约谈”。最后导致李翰祥出走香港、澳门、美国、大陆,成为世界著名的电影导演。李翰祥后来在承德拍戏,国民党当局邀他回去,他断然拒绝。他在大陆导演了《火烧圆明园》、《垂帘听政》等影片,大陆60多个官方文艺单位全力支援,这一消息对国民党来说无疑是痛苦的,于是台湾当局动员全部新闻媒体,骂李翰祥利欲熏心,晚节不保,上了贼船。他的回答是:“此处不养爷,自有养爷处。处处不养爷,爷去投八路。”据说,大陆官方在与李翰祥“合作”之后,“廖承志办公室”也有了扩大对香港电影界的统战工作的意向。
除与李翰祥交往外,李敖还与其它演艺界人士有交往。比如与刘家昌(台湾电影导演,后为台湾博新多媒体公司董事长)的合作。当时为生意方便,李敖买有一辆小车,也算是汽车阶级。1969年影视圈人士刘家昌与妻子江青(曾饰电影《七仙女》、《西施》女主角)自拍电影《生老病死》,想找一个假的制片人为他撑腰,制片人要阔。李敖因为有车,被他看中,遂以购买李敖收藏的《古今图书集成》为交换条件,要李敖开着车替“演”制片人,李敖欣然同意。刘家昌等人好打麻将,李敖也经常参与其中。李敖打牌,十盘九赢,所以,打牌也是他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刘家昌因与李敖过从甚密,曾被官方请到文化局约谈,所拍影片亦遭封杀,不准出口。刘家昌在文化局有一段妙语:“我跟李敖是朋友。我牌瘾发的时候,三缺一,要找牌搭子,管他是国民党共产党。”
第五部分从保安处到仁爱庄(1)
题记
志士仁人不以坐牢为苦,只把坐牢看成一点不方便而已。对监狱恐惧的人,显然对人生的荣枯浮沉与遭际,不敢实验与面对,这样的人生,是错误的、逃避的、缺少磨炼的。有实验与面对精神的人,他不以小的不方便为苦,他有内发的至大至刚的充沛力量,去生活、去歌唱。小鸟在林间,它歌唱;在笼中,它也歌唱。快乐的小鸟在哪里都是快乐的小鸟。
——李敖《我将归来开放》
一、从保安处到仁爱庄
1971年3月19日,李敖被国民党当局正式拘捕。
在台北市区有一条博爱路,台湾警总保安处就在此地。李敖被关押在保安处讯问室第五房。
在四壁密封的审讯室里,五支60瓦灯泡放射着刺眼的光照。李敖经受了四五天的疲劳审问和刑求。警方派吴彰炯少将主持审问,上校李彬如和参谋陈敬忠动手刑求。他们要求李敖交代的主要“罪行”是:自己是“台独联盟台湾本部”的重要成员。李敖据理力争,但遭到的则是加倍的折磨。
有一次,李彬如把三支圆珠笔夹在李敖的左手四根手指中间,再强行用他的右手紧握四根手指。他对李敖说:“李先生,这不是我们折磨你,是你自己的右手在使你的左手痛苦,所以不能恨我们。”李敖笑笑,说:“我不恨你们,也不恨我的右手,我只怪圆珠笔。”
李敖的坦然使他们大为恼火,吴彰炯气得向李敖大吼大叫:“你小子识相点,你在我们眼中,是玻璃缸里的金鱼,我们把你看得一清二楚!”
第五部分从保安处到仁爱庄(2)
李敖笑了,他说:“我本人就是透透的!我有什么秘密?我有什么阴谋?没有嘛!我宣传自由民主、合法斗争,我本来就没有秘密嘛!”
但吴彰炯岂肯相信?继续刑讯。李敖想,这帮国民党总以为我是搞政治的,以为我在抢他们口中的骨头,殊不知他们全弄错了。唐朝诗人说:“无心与物竞,鹰隼莫相猜。”这帮恶狗若不相猜,又怎有饭吃?他从特务们穷凶极恶的表演明白了一个事实:自己被栽诬既符合“台独分子”的利益又符合当局的利益,这正是他们进行刑求、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根本原因。此时,他不再争辩。他知道,“台独者”咬住他这惟一的外省人,是要把案子做大,扩大影响;而国民党情治人员也希望把案子做大,有李敖参加,顿时就变成大案、巨案,自可邀功请赏。于是,当特务发现这个“台独分子”居然不会说台湾话而感到惊奇的时候,李敖以嘲弄的口气说:“这有什么好奇怪的。英国皇帝乔治第一,做了英国人的皇帝,还不会说英文呢!”
保安处第五房的黑狱生活,在李敖的生命中留下的痛苦刻骨铭心。他后来在诗中回忆道:
难友一一已沉泉,
酷吏时时到眼前,
疲劳审问不成眠,
笔录模糊仍纠缠,
此身不求脱拘挛,
誓与警总长周旋。
第五部分从保安处到仁爱庄(3)
在这一年里,他不仅遭受了刑求逼供的肉体上的折磨,更使他心伤的是他的情人小蕾离他而去。他在回忆录中写道:
在这房中,我历经了国民党特务们的凌辱刑求、历经了好朋友的陷害出卖、历经了亲弟弟的趁火打劫、历经了小情人的黯然离去、历经了终年不见阳光的孤单岁月……虽然我在多少个子夜、多少个晦冥、多少个“昏黑日午”,我噙泪为自己打气,鼓舞自己不要崩溃,但当十个月后,当小蕾终于写信来,说她不再等我了,我捧信凄然,毕竟为之泪下。①
看着自己孤零零的影子,他感觉到天要塌下来了,整个世界都已不属于自己,他的情绪一度处于低落状态。
1972年2月28日,李敖被移送到景美秀朗桥下军法看守所第二房,继续看押,等候审判。数月后,转至11房,后又调第八房。在这里,他度过了四年八个月的牢狱时光。在狭小的牢房里,他用一块破门板搭起了一个简易的书桌,这个书桌加上床铺的面积,占了全房的1/2,另外的1/2用来散步、活动,吃喝拉撒睡。在房的四角不乏潮湿中生存的其它生命,白蚁、蟑螂、壁虎、蜘蛛、蜈蚣……都户限为穿、来去自如。他在房内的户限与来去,主要靠墙与地交接点上的一个小洞,长方形,约有35×15公分大,每天三顿饭,就从小洞推进来;购买日用品、借针线、借剪指甲刀、寄信、倒垃圾……统统经过小洞;甚至外面寄棉被来,检查后,也卷成一长卷,从小洞一段段塞进。小房虽有门,却是极难一开的。门虽设而常关,高高的窗户倒可开启,可是透过窗上的铁栏看到的窗外,一片灰墙与肃杀,纵在晴天的时候,也令人有阴霾之感。
1972年3月10日,李敖以“与彭来往带信罪”、“家藏文件入伙罪”、“监狱名单外泄罪”等三项罪名被判刑十年。收到判决书后,李敖拒绝上诉。但是军事检察官韩延年认为量刑太轻,要求复判,于是又等待复判,这样一拖,三年半过去了。1975年8月12日开庭重审,适逢蒋介石去世不久实行大赦减刑,故李敖的刑期亦相应减短。判决书的“主文”是:
李敖预备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处有期徒刑八年六月,褫夺公权六年,减处有期徒刑五年八月,褫夺公权四年。
第五部分从保安处到仁爱庄(4)
尽管李敖以事实证明这一切都属欲加之罪,但判决书依然判他有罪,他看透了当局心态,对军法官不屑置一辞,也不请律师代置一辞,他留下一张书面意见:
审判长先生:
我只要花一分钟就可以把话说完,我的话共分五点:
第一点:关于本案内容部分——我没有话可说,我用法律里面的缄默权。我想我也不必说明我为什么不说话,1946年以前,耶稣在被审判的时候,也不说话。
第二点:关于判决的部分——过去我不上诉,以后也不上诉。虽然我是无辜的,虽然我没有罪,我仍愿引用印度独立的伟大领袖甘地在法庭上的两句话:“我不愿浪费法庭的时间,我承认有罪。”
第三点:关于我的态度部分——我现在声明,我自被捕后,因被刑求而来的一切我写和我签字的东西,全部无效。也许我信心不够,无法抵抗现代科学方法的刑求,但我知道544年以前,最有信心的圣女贞德在被捕以后,也犯过跟我同样的无可奈何的错误。
第四点:关于所谓爆炸案部分——虽然跟我无关,但我愿为李政一、刘辰旦、吴忠信、郭荣文、詹重雄五个小朋友做他们“人品的证人”,这就是说,我相信他们不是做这种事的人,他们的诬服,是被刑求的结果。我请求审判长先生给他们做无罪的判决(附带声明一点,在进这军法处大门以前,我跟他们并不认识,所以我的请求,可以说是客观的,值得审判长先生参考的)。
第五点:关于我个人的刑期部分——我不要求做减刑的判决,也不对加重不满。美国民间领袖尤金•戴布兹(就是坐在牢里还有一百万人投票选他做总统的尤金•戴布兹)1918年在法庭上的三段话就是我的话:
第五部分从保安处到仁爱庄(5)
“只要有下层阶级,我就同流;
只要有犯罪成分,我就同俦;
只要狱底有游魂,我就不自由。”
只要我在这岛上,不论我在牢里也好,在牢外也罢;不论我是“名不副实”的“大作家”也好,或是“名实相副”的“大坐牢家”也罢,我都不会有自由的感觉。因此关于我个人这部分,我不请求减轻。
李敖 9月15日
面对坐牢,李敖显示出一片平静与苍茫。
在监狱阴暗的灯光里,咿哑的地板上,他像一只狗熊般地来回踱着步,边走边思考,边走边背书,一走就是两三个小时。他在狱中翻译的莎士比亚的一首诗颇能道出此时此刻的心情:
此处音宛转
人声和鸟声
仇敌都不见
除却一寒冬
煦煦春阳下
名得一场空
觅食欣所遇
知足任西东
仇敌都不见
除却一寒冬
第五部分从保安处到仁爱庄(6)
此时,李敖所余的刑期只有一年多了。
1975年12月22日,李敖被移送“仁爱教育实验所”(仁爱庄)接受“思想教育”。在这里,为了优待也为了隔离,他被关到一座花园洋房里,开了专班。专班四人,除他之外,还有同案犯谢聪敏、魏廷朝、李政一。李敖看不起那些来“上课”的“学者名流”,对他们冷眼相向,一言不发。管理人员要求“讨论讨论”,他一概不理。就是在这样的“洗脑”中,他步入了牢狱生活的尾声。
照当局法律规定,犯人刑满后须有人作保才能出狱,当狱方向李敖提出这一点时,他马上拒绝说:“自己的朋友全跑光了,没有保人。如果一定要找,那就是你们的教导长汪梦湘了。”
汪梦湘在中西文化论战期间为《文星》写过稿,笔名东方望。他见李敖点到自己,很尴尬地对李敖说:“小弟有职在身,实在不便。”
李敖调侃道:“你老婆没有职务啊,就由你老婆保吧!”
汪梦湘只是苦笑。
狱方偷偷同李敖的母亲取得联系,提议由她来作保,结果被李敖得知,他大怒说:“保人就可能是每周一次向警察告密被保人一周行踪的人,如果母亲保我,就有每周做线民一次之嫌,这成什么世界!”
狱方负责人说:“这是法律规定,没有保人,就不能释放,我们也没有办法。”
李敖表示:“如果真是这样,我甘愿因此而继续坐牢!”
1976年11月19日,李敖破例无保释放。
第五部分匪谍•小偷•流氓(1)
二、匪谍•小偷•流氓
李敖在坐牢期间,饱经了黑狱中的身心折磨,也饱阅了狱中万千怪象,在那些形形色色的囚犯身上,他看到了国民党司法的黑暗,也看到了政治与人生的荒谬。
1972年7月,李敖被关入军法处第二房时,他遇到了国民党调查局第一处处长范子文。这个特务头子在内斗中被诬为共产党,成了李敖的难友。他整天气鼓鼓的,动不动就大发牢骚,有一天,他对李敖说:“以我几十年抓共产党的经验,是不是共产党,我一闻就知道!台湾国民党整天抓共产党,其实真的共产党,国民党根本抓不到,抓到的都是假的!”这样的话出自国民党特务头子之口,李敖更加感到了那个政党的可憎和可悲。他点点头,笑着说:“你讲的对极了!对极了!”他想起了黄中国。
黄中国是一个在牢中做外役的大胖子,山东莱阳人,五十多岁了,整天提着塑胶水桶,为每个牢房送饭送水。此人生得肥胖而肚大,皮肤粗糙,面目黧黑,老实憨厚,混熟了,李敖戏称他叫China Huang,并开玩笑说:“‘黄’字在中文里动词用法是把事情给弄砸了,你这黄中国,是把中国给弄砸了,凭你这名字,你就该坐牢!”
外役是囚犯们最羡慕的工作,他们的牢房白天不锁,可以在走廊或院里走动,可以抽烟,可以看到家属送菜时包菜的有油的报纸,可以趁班长不在时与别人偷着讲话。人一做到外役,大家就知道他案子不大,案情也简单,黄中国自然也是如此。
这一年的7月14日下午,李敖正在刚转入的11房休息,忽然听到外面一阵哭喊由远及近,中间还夹着脚镣拖地之声,接着11房的铁门大开,一个大汉,满面泪水,满身汗水,上身赤条条,下体只穿内裤,挂着脚镣被推了进来。李敖心中一怔:“黄中国!”黄中国一进房就大喊:“李先生啊!什么案子嘛,他们判我死刑啊!”那从山东男低音里发出的嘶喊与绝望,使李敖为之一震。
原来,抗战前夕,黄中国不愿当农民了,只身跑到青岛,去当海军,但他不知道那是“伪海军”,所以,抗战一结束,他就成了“汉奸”。1949年,他到台湾,在吴兴街开了一家小米店。后因跟一些同乡人发生口角,被诬告,说他干过共产党的指导员等等,就凭着这点单薄的人证和罪名,他被关入大牢,不料想,如今竟以“匪谍罪”被判处死刑,“被褫夺公权终身”。黄中国得知后,自然要大呼冤枉、大喊救命了。
第五部分匪谍•小偷•流氓(2)
1972年8月12日,李敖为黄中国写成一份长达六千余言的《军法声请复判理由书状》,共分14点为其喊冤。但令李敖可叹可惜的是,“警备总部军法处”把这种人命关天的大案子,不传证人,就草草定案;而“国防部军法局”也同样草菅人命,依样画葫芦。在这种双杀之下,黄中国终于难逃一死了。
这一年11月1日清晨5点钟,11房的牢门突然间被打开,黄中国正睡在门边,他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一声哀呼,坐起来,向牢房另一角冲过去。另一个囚犯胡炎汉吓得举臂大叫,缩成一团。这时,七八个狱警进来,直扑黄中国,反铐他的两手、抓住他的头发、用布条缠住他的嘴巴,再用熟练的技巧,把他架出房门。黄的声音变成一种嘶裂之声,渐渐远去。李敖披着小棉袄坐在那里,目击着全部快速动作的完成与离去,神色夷然。
当天晚上,几个牢友坐在一起谈起清早的事,同房的李国龙问:“难道军法官不知道黄中国根本不是匪谍?”
李敖说:“当然知道。只是他们要表现捉拿匪谍的成绩,不枪毙一些人,就会被上面打官腔。在这种邀功交卷的要求下,每年就只好弄出些假匪谍来充数。上面要‘缴匪谍’,谁管那么多!”
胡炎汉说:“在那样的情形下,你还冷静地做一个旁观者,你可真狠!”
李敖冷静地说:“死者已矣,救活的更重要。并且,在观察人间万象的时候,你必须冷静,有一天,我会为黄中国做更多的事。”
从黄中国身上,李敖透视出国民党法律的荒谬。
一次放风之际,李敖碰到一个小“叛乱犯”,他还是一名高中学生,因想组党,被抓入笼。高中生大惑不解地对李敖说:“李先生,公民书中告诉我们,宪法第十四条‘人民有集会及结社之自由’,我以为那是真的,就想组党,结果就给抓进来了。”李敖听了哈哈大笑。联想到黄中国,他愈发感到那个不可与言的政党的滑稽与可恶。
在军法处关押期间,李敖曾与一个小偷住在一起,小偷才19岁,浙江奉化人,因长得奇黑,李敖用台湾话给他起外号叫“欧卡曾”(白话是“黑屁股”)。
小偷刚进来时,十分好奇,对李敖老是问东问西。李敖整天忙于读书,便禁止他同自己说话,他只好坐在一边贼眼溜溜地看,每当李敖休息一下或小便一下时,他赶忙说上几句。
冬天的牢房阴凉潮湿,李敖将父亲当年在东北穿过的一件皮袍子也带了进来,聊以御寒。皮袍是猞猁皮做的,是皮货中的上品。不料,有一天,它竟被贼眼溜溜的“欧卡曾”看中了,他用手摸着上面的毛,又要问李敖问题,李敖用食指挡住嘴,暗示他不准说话,他无奈,就一边摸着一边喃喃自语:“毛真好!毛真好!毛真好!”
第五部分匪谍•小偷•流氓(3)
结果第二天,他就被叫出去了。监狱官调查他的政治问题。他大喊冤枉。监狱官说:“若没政治问题,怎么会说‘毛真好’呢?毛泽东还在大陆那边,你说‘毛真好’是什么意思?”“欧卡曾”这才想起昨天的事。原来每间牢房的天花板上都安有一个扩音机,既可发号令、放音乐,又可窃听牢内犯人的言语。因为这个“大耳朵”只能听不能看、只能录音不能录影,所以窃听时就难免断章取义,于是“毛真好”的误会就发生了。
“欧卡曾”费了九牛二虎的气力来解释,才算过了关。他庆幸自己的运气好,没有变成政治犯。
后来,小偷因为偷运香烟,被戴上脚镣,移到别的牢房去了。临走前,他感到李敖待他很好,便说:“我出狱后,一定找个脱衣舞女,用摩托车载来,在你窗下大跳一次,在警卫赶到前,再用不息火的摩托车载运逃走。”
李敖笑着说:“那好啊,你看我这么忙,哪有那样的时间啊!”
小偷说:“龙头啊!不要太用功了!那时候该休息一下,看看脱衣舞,看看死脱瑞普,看看也好!”一边说,他一边扭动,学脱衣舞的模样,丑态可掬,李敖笑得腰都弯了。坐牢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这样开怀大笑过。
李敖在坐牢期间,曾经有三年多时间是独居一室,过着面壁四面的生活。每天的吃喝拉撒睡,全在这里。小房虽有门,但极难一开,一切与外联系的事情,如送饭、递物等等,都通过墙根那个小洞,李敖戏称这是名符其实的“洞房”。
有一天,有一个外役蹲下来把脸贴在洞口同李敖说话,李敖只能看到那张几近变形的脸,年轻、饱满、聪明、白净,配上一对精明的眼睛、一张有毅力的嘴,给人极深刻的印象,他压低声音说:“李先生,我是你的读者,我佩服你,有什么事,凡是我能做的,就叫我做。我叫俞中兴,是杀人犯……班长来了,再见!”
有了这位崇拜者的帮助,李敖在牢中得到不少的照顾,比如打菜时,他会自动多打一点;装水时,他会自动把五公升水桶装足;偶尔捡到一块报纸,他会自动高速丢进,使他能多知道一点“中华民国”的消息。终于有一天,他与俞中兴有了一次长谈的机会。
第五部分匪谍•小偷•流氓(4)
那天,军监要粉饰走廊,俞中兴做油漆匠,当他刷到李敖的房外时,站在梯子上,与李敖对话。班长正好不在,两人便聊起来。于是,李敖知道了这个外役的一些情况。
俞中兴长得人高马大,念过大学,后来讨厌读书,不念了,混入桃园黑社会,在流氓集团中以足智多谋好勇斗狠出名。有一次,他与另一流氓团伙古永城派发生冲突,他和同伙李盛渊(外号“阉鸡”)等,表演了轰动一时的“飞车杀人案”,杀掉了古永城的大将,古永城死里逃生,俞中兴因此被捕。谈到抓他的警察,俞中兴依然怒气未消。
“他妈的警察真不够朋友。”
李敖说:“美国黑社会有一句谚语说:‘千万别同警察交朋友,因为你不晓得他什么时候公事公办。’这就是说,警察随时翻脸无情的。”
俞中兴应声答道:“是啊!他妈的我们干掉了古永城手下的流氓,等于帮了警察的忙啊!他们怎么可以反倒抓我们!他们整天靠我们养,真他妈的太不够朋友了!我们杀古永城他们,是‘为民除害’啊!”
李敖笑了:“可是,你忘了,你也是一害啊!”
俞中兴理直气壮:“我是一害啊!可是我们杀了一个,总少了一害啊!他妈的警察怎么可以抓替他们办事的人!这样乱来,以后谁还敢‘替天行道’啊!”
李敖被他的话震惊了。他觉得俞中兴说得真是有趣之至,说得真是含意深长。他想到了晋朝周处“除三害”的故事。俞中兴有除害之心,不管该不该他除,其人纵可诛,其心不可诛,这种有善念的青年,难道就因一念之“善”,就要万劫不复吗?
这次谈话后不久,俞中兴就被移送司法单位了。他曾给李敖一信,李敖因自己是政治犯,写信不方便,未回信。后来听说他判了无期徒刑,移送绿岛隔离犯监狱,在移送前后,被打断肋骨多根,显然是有意把他报废了!
在漫长的黑牢生活中,有一天,李敖读到美国休伍德(Robert Emmet Sherwood)描写流氓的名剧,不禁浮想联翩:流氓之中,有的具有真性情。他们做人,干干脆脆,毫不伪君子。他们的行径或不足取、他们的人生观或很奇特,但他们放浪形骸、敢做敢为,的确比所谓上流社会的狗男女们真得多、至性得多了。上流社会的人,没人敢“替天行道”,他们只是伪善而已,实在叫人看不起。戴布兹(Eugene Vietor Debs)说“只要有下层阶级,我就同流;只要有犯罪成分,我就同俦;只要狱底有游魂,我就不自由。”想到俞中兴,李敖怆然而有同感。
第五部分就职“国关中心”(1)
题记
五十年来和五百年内,
中国人写白话文的前三名
是李敖,李敖,李敖,
嘴巴上骂我吹牛的人,
心里都为我供了牌位。
——《独白下的传统》
一、就职“国关中心”
1976年11月19日,李敖在服刑五年八个月后,终于踏出了监狱的大门。
此时的台湾形势,正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早在李敖入狱后不久,1971年8月,美国便已宣布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大会;1971年11月,台湾被逐出联大;数月间,二十几个国家与中国建交,台驻外大使纷纷下旗归“国”,外交部成为“绝交部”;1972年,尼克松在中国之行中与周恩来发布上海公报,四次提及“关系正常化”,在台湾产生强大的冲击波;同年,中国和日本建交,台湾在远东区最重要的据点再度失落;蒋经国任“行政院长”,一面从事经济建设,一面降低“国防”预算,1974年,从80%的最高点降至48.9%;台湾的经济发展,使其人民的平均收入仅次于日本、香港和新加坡;在政治领域,中产阶级崛起,党外势力壮大,以康宁祥、黄信介等为代表的党外势力完成了国民党反对派的新老过渡,大有星火燎原之势;在文化思想领域,以杨国枢为首的新生代以《大学杂志》为发言台,提出了重新改选“中央民意代表”的要求,并联名发表《国是诤言》,对台湾的政治提出不同主张,要求实施“全面的政治革新”;陈鼓应发表《开放学生运动》一文,台湾大学举行“中央民意代表”应否全面改选的盛大辩论,现代民主思想正在深入人心,民主运动也一浪高过一浪,台湾当局一反常态,给以支持和鼓励;1975年8月,张俊宏、黄信介、康宁祥、姚嘉文等创办《台湾政论》,以此为阵地,批判国民党专制运动,在全岛得到响应,但出至第五期又遭封杀,总编辑张俊宏被判十年徒刑,陈明忠等14位工商界人士被捕,邱垂亮“禁止入境”;这种先放后收的操作,使台湾的政治气压又处于低迷状态。
第五部分就职“国关中心”(2)
李敖眼前的台湾,正是这样一个乍暖乍寒的世界。
还是在李敖未出狱前,国民党官方派李敖在台大时的老师吴俊才与李敖洽商,李敖指陈官方以背信罪整他、加判他一年的不当,吴俊才查明确是冤狱,于是通过协调,以“不执行”解决。吴俊才同时也要求李敖出狱后到政治大学国际关系中心任副研究员,李敖认为这样也好,它正好可以证明国民党对犯叛乱罪者褫夺公权六年的法律不过乃尔,于是点头答应了。
就这样,在出狱后的第十天(12月1日),李敖出任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月资三万。他说任此职只是为了“应付”吴老师,他对官方对他的变相隔离心知肚明。
上班头一天,李敖便被中心主任蔡维屏以研究大楼人满为由安排在了总务大楼的主任办公室对面,让他远离研究现场。国关中心图书馆“匪情资料”甚多,李敖去借,他一到,安全室主任就到,并向女职员调查他所借何书。结果李敖一本书也未借到。这一切都表明,官方在变相对他进行“隔离”。
于是,李敖毫不客气地还以颜色,拒绝研究,拒绝讨论,拒绝听演讲会,拒绝“请领书报”,最后拒绝领薪水,拒绝上班,13个月的时间内,上班不到13个小时。一年后,吴俊才到萨尔瓦多做“大使”去了,李敖趁机提出辞职。他觉得,这次短暂的“副研究员”,就好像一个人上街买菜,突然被抓去当兵,一有机会必然要开小差,还回去买菜。现在,开小差的机会来了。
1978年1月22日,李敖正式写辞职信致蔡维屏,并退回薪水,要求蔡开具离职证明。蔡维屏不肯放人,采取拖的办法。就这样四个月过去了,李敖拒不上班,蔡照常给他邮寄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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