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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回忆录》作者:李敖

_5 李敖(台湾)
  二十余年不无微劳其所呈各节情词尚属恳切兹既愿为文星书店负责彻底改
  组拟饬作如下之处理
    (1)文星书店应即彻底改组由萧同兹同志完全负责主持
    (2)据报该书店正在高雄筹设分店而其主要编著人员李敖陆啸钊等亦
  尚未脱离关系应即责成萧同兹同志一并负责处理予以停办并开除李陆两人
    (3)应切实防止台港两地分歧分子,企图利用该书店进行渗透活动,
  萧同兹同志应对其子萧孟能严加督导管束
    (4)至于《文星》杂志停刊一年期满后应否复刊问题拟到时再行核办
    以上所签是否可行谨检呈萧同兹原报告一件敬祈
  核示谨呈
  “总统”
                     职 张群 1966年2月15日
  张群的签呈和萧同兹的报告送到蒋介石面前后,蒋介石在张群、萧同兹、黄少谷、黄杰四个人的老面子下,基于他自己的利益,终于网开一面,批示“可如拟试办”五个字。由于这五字御批,《文星》遂由萧同兹“老年人接了青年人棒子”。可是,我当时铁口直断,预言《文星》改组不会成功。我坚决相信的蒋介石纵然一时放过《文星》,但蒋经国不会放过,这一判断,愈来愈证明准确了。在表面上,《文星》似乎惹来了私人方面的不少麻烦,从“皤然一公”(胡秋原)到“公然一婆”(胡适夫人江冬秀),都大有人在。但这些纠缠,不论当事人是自知的还是不自知的,其实都是公家方面的棋子而已。《文星》既成为《自由中国》杂志以后,国民党眼中钉的递补者;封杀《文星》既成为定案,手法自然也不厌其精,是“公私合营”式的。——在“公”的手法动手前后,多次以“私”的手法打前站,先制造空气,也就不足为奇。
  1966年3月国民党开三中全会,胡秋原“得风气之先”,扩大事态,上书全会,说萧同兹“背党卖国”、“萧同兹父子书店近四年来之活动,乃与‘匪帮’盲进运动相呼应”、‘与共党近数年之全面盲进相呼应”、“相配合”等等;另一方面,早在1964年起,情治背景的国民党就加入批斗,其中最明显的一人,就是写《文化界中一枝毒草》、《〈文星〉与李敖》等书的侯立朝。1985年5月25日,林正杰的《前进》上透露,侯立朝告诉他们,“他曾是‘蒋经国的打手’,说他当年亲奉蒋经国之命,对《文星》集团开火。”我真“感谢”林正杰背离党外,大力批我,由于这种串连国民党情治人员批李敖的联合作业,我才在二十年后得知了这么奇妙的真相,并得到蒋经国亲自指挥消灭《文星》的人证!
  不论“皤然一公”也好、不论“公然一婆”也罢、不论“蒋经国的打手”也行……这些都是外表的纠缠与制造空气,最后消灭《文星》,还得靠内部作业的完成和官方正式出面动手。
  早在《文星》被勒令停刊后第八天(196年1月4日),警总就以(“54”)训唤字第九三四五号查禁了《文星》第九十七期和李敖的《孙逸仙和中国西化医学》。3月22日,蒋介石批下了“可如拟试办”的张群签呈,表面上,似乎有诚意让文星活下去;骨子里,却大有花样!
  在《文星》改组过程中,7月18日,警总忽然以(“55”)宫控字第四三六四号到四三七四号十一张联号公文,查禁了殷海光的《中国文化的展望》、李敖的《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案》、《教育与脸谱》、《历史与人像》、《文化论战丹火录》、《上下古今谈》、《传统下的独白》、陆啸钊的《恶法录及其他》、李声庭的《人权·法治·民主》、《我志未酬》和于熙俭翻译的《邓肯女士自传》。这种印钞票式的联号查禁,是很荒谬的。例如李敖的《传统下的独白》,此书初版于1963年9月,如今事隔四年,竟发现不妥,才予以查禁,试问这四年间几万本的上市流传,若“影响民心士气”,警总负责书刊审查诸公是吃什么的?所以这种查禁,纯属给《文星》改组好看,并无其他玄妙也。
  当时《文星》改组,总编辑请的是军方人物胡汝森上校。胡汝森与警总政战部副主任段春理少将、政三处副处长伍一心上校、政战部第二处文化组主任李国道中校多次会面,1966年9月17日会面那次,据事后胡汝森记录,有这些对话:
    李国瑾中校:最近李敖登广告要出十本书,我们对他一切来往读者的
  情形十分清楚,但仍有两点疑虑:
    1.不知这十本书的内容是什么,是不是搅什么花样?
    2.最担心是怕李敖借此搅问题,而萧孟能从中资助他。如果萧孟能万
  一在财政上帮助李敖出书,而不幸出了问题,则又将牵连“《文星》案”,
  一切将不好处理(李再三强调此点)。
    胡汝森:
    1.我对李敖出书的内容完全不知。
    2.据我的常识判断,李敖出书,可以不必别人资助。萧孟能亦不会资
  助李敖。10月28日,又有这些对话:
    胡汝森;萧同兹先生嘱以私人身分将《文星》编委会第七次会议记录一
  份,附11月份出版书目及内容表,拟出出版书籍初审意见表各一份,托转
  交段副主任。
    李国瑾中校:谢谢。这种私人方式的联系很好,可以加强互相的了解。
    胡汝森:本公司原租之店铺,业主要收回拆建大楼,现准备搬往峨嵋街
  五号,大约在12月份在新址营业。
    李国瑾中校:
    (1)并非夸大地说法,警总自总司令起下至各级官长,对萧老先生均
  表敬仰,绝不会找他老人家麻烦,所有警总对《文星》的态度,均是善意的。
    (2)《文星》案原是一件相当严重的大事,萧老先生毅然担负《文星》
  改组的责任,将来在国民党的历史上,将占重要的一页。
    (3)《文星》案至今未了,仍在试办阶段中,警备及“中央”党部对
  《文星》改组后的进展,都曾有报告给最高党局,迄未认为达到试办完成的
  阶段,这可能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希望以后对书刊的出版,仍多慎重,以
  免另生枝节。
    (4)关于“保持原有风格”问题,警备已与中四组交换过意见,中四
  组确曾有过此表示,但希望《文星》所保持者,乃其过往良好风格的一面。
  我当时自谋生路,曾计划出版《李敖告别文坛十书》,在警总抢劫并查禁我这十本书的时候,由李国道中校主持,此人面目可憎、程度低下、口蜜腹剑,又因态度虚伪,跟口中的蜜搭配不上,所以那种蜜,尤其令人作呕。胡汝森所说萧孟能没有资助李敖出书,全是事实,因为事实上,萧孟能当时够朋友得连个李敖在银行开户都不肯介绍(后来还是彭明敏看不过去,仗义介绍的),又何来资助?(胡汝森且以《文星》总编辑身分,被萧孟能派去参加这年11月7日徐高阮。胡秋原举办的声讨李敖大会呢!)至于萧同兹这边“以私人身分”不断把《文星》内部作业向警总交心,实际换得的,却是空忙一场。李国瑾到了10月28日,还说“‘《文星》案’至今未了,仍在试办阶段中”、还在向“最高当局”“报告”中,可见官方毫无诚意,一定要消灭《文星》而后快的。
  拖到1967年,情况愈来愈不对劲了。这时候的萧同兹,发现他一年多的辛苦努力、一年多的卖老面子、一年多的委曲求全,似乎都无法挽救那既倒之狂澜了。官方的禁网,显然在愈收愈紧,他也不知如何是好,只好拖一天算一天。到了5月25日,有军方的秘密指示出现了。指示人是神秘的代号“端木青先生”,文号是(“56”)治侠字一二一六号函:内容略开是“……军中禁买《文星》书刊……检扣呈部凭处。……”这是许多讯号中的一个讯号,“春江水暖鸭先知”,当局正式出面动手,为期已不远了。
  萧同兹把他的困境,托密友转告了张群和黄少谷,并透露了有结束《文星》的意思。密友转来了张群的七点意见和黄少谷的六点情报:
    张:
    一、同兹对党的功绩与忠贞,大家都了解,不是胡秋原或其他人等所
  能抹杀的。
    二、他很关心,也诚意帮忙,但要了解,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事如
  经过他,他一定设法挽救,就怕他们直接上报而径自执行。
    三、《文星》负债如许,万一如此,同兹如何下台,所以必得维持下
  去。
    四、要使《文星》维持下去,孟能必须彻底离开,即令不许会国外,
  也不可再问《文星》的事。
    五、董事会要改组,另找一适当的人任董事长,在政治方面挡风。
    六、同兹自任经理,另找人住理,如明勋或友德等。
    七、要改变生活方式。
    黄:
    一、他和某已经谈过数次,终不能Convince(说服)他。
    二、《文星》破坏心防。
    三、杂志如复刊,则同兹和老先生的关系便濒于破裂的边缘,而使岳
  公无法下台。
    四、官司一定打不赢。
    五、老先生说,老一辈的人,常易受儿女的蒙蔽,如布雷(这下面,
  似乎还有话)。
    六、对父亲,百分之百相信;对儿子,半信半疑;对李某,完全不相
  信。
  张群的七点意见中,第二点最值得注意。他说“他很关心,也诚意帮忙”,应属可信。因为张群固不懂什么《文星》的使命,但他懂萧同兹,他与萧同兹交情甚深,自然会帮忙。他说“事如经过他,他一定设法挽救”,显然指他在“总统府”秘书长经手的事项与公文内,可以想办法,但是如果蒋经国“他们直接上报而径自执行”,他就帮不上忙了。黄少谷六点情报中,都值得注意。他说他不能说服“某”,“某”似是指蒋经国本人;他说《文星》的关键在上面已经认定“《文星》破坏心防”。他说“老先生(指蒋介石)说,老一辈的人,常易受儿女的蒙蔽”,显然指萧同兹被蒙蔽而言。但奇怪的是,蒋介石自己,又受谁蒙蔽?蒋经国不正是他的“儿女”吗?他自己也不正是“老一辈的人”吗?明于知人而昧于察己,这岂不好笑吗?至于说“对父亲(指萧同兹),百分之百相信;对儿子(指萧孟能),半信半疑;对李某(指李敖),完全不相信。”倒也真是符合国民党作风与判断之言,在这种真相与原案下,萧同兹纵有‘中朝大官老于事”的通天本领,又能苟延几时呢?
  拖到1968年,官方终于忍不住了,首先,官方开始在税务问题上面找《文星》的麻烦,希望能够查出逃税漏税的证据,用作借口。不料,《文星》早防到这一着,税务机关追查之下,竟发现《文星》连卖一张报纸,都会自动开发票!在这种简直无懈可击的情况下,官方除非走栽赃嫁祸的路,也就别无他法。于是,官方决定硬来了。
  1968年1月25日的下午,警总纠合各路人马,突击搜查《文星》资料室。《文星》资料室本在我家隔壁,有六十六坪(1坪约合3.3平方米——编注)大,原与三十三坪的我家内部有门相通,我离《文星》,这道门就用砖封死了。这天下午我正和小情人小蕾(鲁肇岚)在家,听到隔壁有异动,开门一看,便衣与警察甚多,立刻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三天以后(1月28日),萧同兹座车开始被跟踪;第四天(1月29日)起,《文星》书店门口有“计程车”两部及便衣多人驻守不去。情势发展至此,可见蒋经国他们的确不经过张群,“直接上报而要径自执行”了。萧同兹感到“与人刃我,宁我自刃”,就在2月5日,写信给张群以“财务未臻健全”为理由,要求蒋介石准他停业。萧同兹不愧是老于世故的,明明是你蒋介石两面做人、逼我关门,可是我绝口不提一个字,反倒字里行间,哀哀请求你恩准我自我结束。张群收到信后,只好转呈蒋介石,蒋介石批了一个“阅”字,意思是说知道了,你就去停业吧。于是张群以(“五七”)台统(一)仁字第三八四三号函件,回复如下:
  同兹吾兄大鉴 展诵2月5日
    惠书敬悉一是关于文星书店财务未臻健全不能继续维持已决定停业一
  节业已如嘱转陈奉“总统”批“阅”用特函复即请
  囗照并颁
  时绥
                   张群 敬启 1968年2月23日
  于是,苟延残喘了两年的《文星》,终于还是难逃一死了。
  虽然蒋介石那边决定了《文星》停业,但在蒋经国这边,却照旧一不做二不休地开始抓人,以期把案子落实。3月15日上午十点,《文星》总经理郑锡华以“叛乱嫌疑”被捕,警总保安处人查问他,到下午五点半才放回;第二天和第三天,又叫郑锡华自动去报到,又查问他两次。到了2月20日上午十点,萧孟能的秘书钱诩平告诉他,有两位先生受友人之托,有事找他面谈。萧孟能请钱诩平邀他们上楼,一进办公室,两人就出示“叛乱嫌疑”的传票,把萧孟能押进一五一○一九五二号黑色吉普车,开进保安处。问来问去,直问到下午四点半才放他出来。当晚十一点,萧孟能来我家,说警总说在《文星》资料室查到“思想杂谈”一禁书,想入他于罪。我说,《文星》资料室是我一手筹设的,有什么书我一清二楚,根本就没有这本书,这是他们趁搜查时栽赃的!既然事已如此,还是由我出来顶吧。说完我就立刻写了一纸证明书,由萧孟能带走了。证明书内容如下:
  《文星》资料室于1965年8月18日正式集中资料,当时由本人负责管理、添购,当然由本人负全责。本人于1966年4月1日致信萧孟能,正式宣告离开《文星》,于8月1日正式完成交接,在这段期间内,资料室一切责任,仍应由本人担负,特此说明如上。今晚萧孟能来问有否“思想杂谈”一书事,经回忆,似无印象。《文星》资料室中图书太多,且无清册,又以隔时甚久,对一些书,实难确断其有无,合为附陈如上。
                    1968年2月20日夜 李敖 手具
  附记:以上所说,如有疑义,本人愿做人证。
  萧孟能把我的证明书送到警总,大概他们知道李敖有“有福先享、有难独当”的四海作风,且他们意在整《文星》,故对证明书并没重视。最后《文星》既听命结束,此案也就不了了之。
  1968年2月25日,段春理少将拜访萧同兹,当面询问《文星》是否确实自动结束?何时结束?萧同兹拿出他2月5日致张群的信和张群2月23日的回信给他看,说拟定在3月1日结束(后因百举待废,时间太促,改为4月1日)。当天下午五点,萧家的老佣人老彭(彭吉昌)留条子给萧孟能,请求介绍他另谋出路,晚上萧孟能问他,说你做了这么多年佣人,大家处得很好,为什么不干了?老彭痛苦地说:“在家里做不下去了!”——原来警总逼他打主人的小报告,他不肯做不义之事,只好求去。
  2月28日下午六点,《文星》召开临时股东会,做成“同意解散”记录。第二天,萧同兹致信警备总司令刘玉章,附上这一记录。3月3日,萧孟能托我代写结束广告与海报,以做最后的促销活动。3月4日,报上登出《文星》结束启事。
  在《文星》指日可垮的情况下,人情冷暖也就怪态百出。2月26日,萧同兹的老朋友张明伟连二十四万都不放心借给《文星》了。2月29日,萧同兹的老朋友辜伟甫甚至派会计查问《文星》账目以防倒账了。3月8日,余光中来电要求收回他在《文星》出版的书,萧孟能答以:“如果作者都做此要求,《文星》的结束工作就没法办了。”于是余光中只好很勉强地挂了电话。3月15日,朱婉坚电告萧孟能,说郑少春告诉她,听说余光中、梁实秋、陈瑛(沉樱)三人在与律师研讨《文星》结束后,作者有无权收回已出售了的出版权。萧孟能为之又好气又好笑:“难道他们这班文人,最后逼我跟他们来一场官司,制造一个文化界的高潮?”……
  在《文星》宣告结束的广告与海报出现后,《文星》读者为了抢购、为了抗议,也为了惜别,天天挤满了书店,买个不停,场面之大与声势之壮,也足令自己欣慰、令他人胆寒。到了3月31日晚,是《文星》最后一天,正赶上星期日,整日书店挤得水泄不通,其中甚至有国民党大员如陈建中等,也混进来买书而去。十点后萧孟能亲去书店,在慰问中陪读者度过了最后的两小时,到子夜十二点,正式结束。这时书店门口便衣与“计程车”很多,一个特殊身分的“客人”,一直陪到最后,临出店门,还在橱窗前看了好一会才走。
  《文星》的结束,许多青年人为之惋惜、为之愤懑、为之泪下。一个杂志、一家书店,最后下场如此感人,也真可说是有史以来绝无仅有的了。
  1968年3月17日的《纽约时报》上,有了这样的尾声:
    台北文化人失去了书店
    治安人员的压力迫使关门
    (专为《纽约时报》而作)
    台北、台湾,3月16日——《文星》书店宣布将于4月1日关门。它的消
  逝,使年轻作家们、摸索中的画家和摄影家们、现代舞的献身者们以及数
  不尽的大专学生们,同时失去了一个精神上的寄托。
    在纽约,格林尼治村的人们(按格林尼治村是纽约文化人和新思想者
  的集中地)来看《文星》人物,一定认为《文星》人物太懦弱了;但在台
  湾,《文星》却是最勇于追求心智真诚的表征。
    文星公司的首脑人物萧孟能,最近在公开场合已见不到他,所以也无
  法找到他发表对《文星》关门的意见。但跟《文星》书店接近的人们,却
  纷纷指出,《文星》在强大压力下关门,全是治安当局的杰作。
    治安审问
    接近《文星》的人说,《文星》之所以用董事投票和财务困难等做为
  理由关门,乃是这个坐落峨眉街的现代化书店中人和萧先生在连遭困扰和
  治安审问后的结果。萧先生的朋友又说:在去年一年,萧先生被治安人员
  请进去,至少就有过三次。
    萧先生另外出版过一种月刊《文星》杂志,经常刊载台湾和世界上有
  关政治、社会及文艺等方面的言论,在1965年,大概出了近一百期的时候,
  被勒令停刊。
    《文星》杂志的主编人,生长在北京的年轻作家李敖,他的直言无讳
  的政治观点,使他成了当地标准下的一个野人。李先生写过二十本小册子
  和书,其中却有十六本被查禁在案。
    除了李先生和少数几个人外,环绕《文星》的群众很少公然涉及政治。
  但是他们的朝气和探索精神,却足以触当道之忌,因为当道正把台湾圈成
  一个故步自封“中国”的最后禁猎区。
    甚至舍政治和思想上的压制不谈,光看在台湾的社会,没疑问是保守
  的,年纪大的才吃得开,年轻人要熬到四五十岁,才盼能有机会当行,冀
  得一顾。
    从1960年雷震坐牢,到《时与潮》杂志结束,一连串的文祸都使持不
  同意见的知识分子常遭逮捕与迫害。文星书店的关门,重新揭开了知识分
  子的旧仇新恨和那年复一年的创伤。
  
  
李敖回忆录--10 星沉(1966—1970 三十一到三十五岁)
10 星沉(1966—1970 三十一到三十五岁)
  1968年3月31日《文星》结束后,4月6日的英国《经济学人》登出报道,这一报道,国民党“新闻局”在4月19日出版的内部刊物《国际舆情分析》里,有了秘密的翻译:
  台北《中央日报》曾刊出一节广告说:“购买文星书刊的最后机会。”这家台湾最富生气和最有名气的出版机构,就这样地宣布它关闭之意。上月底文星书店关闭,国民党保守派已把台湾发表自由言论的最后机构封住了。
  文星书店的开办完全为了商业利益,到了1960年它交上了好运,《文星》杂志因刊载批评保守的文化政策,受到学生广泛地欢迎。该杂志曾讨论过关于西方和“中国文化”的价值问题,甚至论及政治自由化和给予青年更大自由的要求。虽然这些问题是以“中国”的含蓄方法来讨论,但在台湾谈到这些问题需要相当的政治勇气。
  虽然它有若干作者因偶尔与当局官员发生冲突而致被免职和下狱,可是《文星》杂志能比其他敢言的刊物寿命较长,主要是因为它有朋友高踞要津。但两年前《文星》触犯了台湾不成文法,指名批评国民党第四组主任谢然之,并对“总统”亦有微词。《文星》杂志的登记执照被吊销一年,《文星》书店董事会改组,使之容纳更多的国民党党员。从此《文星》杂志一直不准许复刊,但《文星》杂志继续有它影响力量,并对青年成为一种吸引力。
  大约一年前,国民党暗中支持和经常预言当局政策的《中华杂志》攻击《文星》“走共党同一路线”。该杂志要求以勘乱时期阴谋制造分裂的理由,关闭文星书店。同年三月替补的董事名单拟定了。
  文星书店之关闭系根据最近台湾权力机构“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命令,其理由是禁止浪费,“改良当前社会风气”,并指令增加大众传播的爱国内容。“台湾当局”显然’害怕日趋繁荣的台湾会受到更大民主的压力,所以尽量减少台湾目前容许的自由限度。
  《经济学人》的报道,是很简明扼要的。其中提到国民党暗中支持和经常预言当局政策的《中华杂志》,正是胡秋原的杂志。胡秋原也许高估他做了一定程度的推波助澜的效忠工作,事实上,国民党本身就是要消灭《文星》,没有推波助澜。波澜本身还是波澜,在波澜之下,“星沉海底”,根本是早晚的事。李商隐写《碧城诗》,其中两句是:“星沉海底当牖见,雨过河源隔座看。”与文星同归于“禁”也同归于尽的我,目击了《文星》的一切,不论是“当牖见’还是“隔座看”,看见它生前死后,的确有不少沧桑。其中最沧桑的是萧同兹,他真可谓无端受累,卷入《文星》,把几十年培养的党国关系与人事关系,毁于一旦。如今他墓草久宿,我真愿他灵魂安息;其次是萧孟能太太朱婉坚,她为《文星》贡献了青春,也是无端受累,卷入别人的理想活动,赔上她自己辛苦的店面和一生的事业,最后还家庭破碎,与丈夫和“新女性”对簿公堂,老境堪怜,依子而居,我要特别祝福这位既婉且坚的伟大女性。
  文星书店结束后十六年,1984年6月5日,我有信给萧太太朱婉坚,我说:
  回想十九年前,在国民党掐死《文星》杂志的时候,我曾说:“《文星》是一道主流,虽然这主流反对国民党,但反对之道,还有规格可寻,还可聚合各路细流,成为高明的导向;《文星》一旦没了,主流就会变成乱流,国民党早晚会更惨,还要赔上“国家”的命脉和别人的青春。国民党有一天会知道:当一切情势改变了的时候,他们将欲求有《文星》而不可得!甚至欲求有《自由中国》而不可得!他们那时候才会发现——迟来的发觉——《文星》。《自由中国》式的反对他们,是太客气了的!可惜笨得要命的国民党永远不会明白,他们总是不见棺材不流泪。马歇尔说国民党会做好事但总做得太迟,他的看法,真是一针见血了!”
  我写这段话正值党外杂志乱流四起、国民党当局焦头烂额的当口,我佩服我李敖是最准确的预言家,还算吹牛吗?他妈的国民党,真是报应啊!
  论断李敖在《文星》兴风作浪之功,不管《纽约时报》或《经济学人》所登,都从正面着眼,实不足为李敖光宠,我该引一段负面观点的论断,以概其余。1966年2月21日的《征信新闻报》《中国时报》前身)上,登出国民党文化特务徐复观的长篇大论,其中“发展之程度,早经威胁到整个社会与民族之安全”项下,有这样的话:
  兹将其年来诽谤行为,根据初步不完全之统计,计其对个人指名之诽谤,自孔子以至胡适、钱穆,凡五十七人其对团体之诽谤,自台湾大学文学院。“中央研究院”、孔孟学会、“立法院”、“内政部”、各大学中文系、台湾研究中国文化者、全体较李敖年长之学人、“当局”官吏、国民党员,以至整个中华民族。谓孔子之像为“恐怖”,将孔子思想与西门庆、魏忠贤,等列齐观。对研究孔子思想之人,除加以毒词秽语外,并谓“早应打耳括子”。对祭孔子之礼童,诋之为“小鬼”。对主祭之台北市长,指为被杀作祭品之“牺牲”。称胡适为“大懵懂”,“把文史学风带到这种迂腐不堪的境地”,“脱不开乾嘉余孽的把戏”。指钱穆为“大脑在休息,小脑正在反射”;“近乎卜巫之间的人儿”。指台湾大学为“分赃”、“腐化”、“遮羞完毕”、“拼命捞钱”。“与家里‘欧八桑’先奸后娶者有之;奸而不娶者有之”。骂年老一辈之学人都是“吃闲饭黑心饭”“使他们的子孙因他们感到羞耻”;“我们不得不狠狠地打它几个耳括子”骂“内政部”是“愚昧”、“落伍”。骂“立法委员”是“妄人”、“可耻”。指全“政府官员”及全国民党员是“这种人的耳括子早就该被打”;“没人格的知识分子”。骂各大学中文系是“脓疮”是“义和团”、“准义和团”;“非狠狠开刀一次不可”。骂台湾之法律是“荒唐的法律,任何文明国家所没有的法律”。骂中国文化是“哪一点比那用叉子吃人肉的老哥高明”。骂我们民族是连“最野蛮的民族”都不如之民族。并向友邦挑拨“把洋鬼子绑起来,这是中华民族美梦之一”。所列资料,尚极不完全;而此处仅随意摘举一二。由此可知李敖不仅对一切用尽毒词秽语;且欲见之于“开刀”“打耳括子”之行动,不仅诬尽中国一切文化;且欲挑拨台湾与世界友邦之感情,使台湾受到世界各国之轻视与敌视。共党未到,而李敖所发动之斗争清算之阴影,已笼罩于全台湾。举步方艰,而由李敖所出卖之民族立场,及向友邦之挑拨行为,已否定年来全朝野所作之“国际合作”之努力。
  看了徐复观陈列的我的“罪状”,我真该“感谢”他,“感谢”他真是我的知己。我这些短于自知的大成绩和自己不好意思说的大成绩,竟这样简单扼要地肯定于亲爱的徐之口,足证我这短短四年的努力,是石破天惊的了!
  如今,在《文星》被封多年,回看它的生前死后,的确也看到不少的沧桑。在《文星》上追求理想的那些战友们(事实上是唯李敖马首是瞻的人们),有的已经死亡,有的已经隔世,有的已经变节,有的已经自毁历史,卖友求荣,手数着钞票,脚脱离战场,不识大体地重新自文化人变回到市侩。……但是,不论怎样地浮云事变,我李敖绝不心灰意懒,我不在乎那些战友的来去,不在乎个人的浮沉,我关心的只是理想的追求,在追求理想的大目标下,我不怕孤立,照样勇往直前。
  在《文星》共事和共患难的过程里,萧孟能、朱婉坚夫妇对我言听计从,没有任何怨言,表现了萧同兹的大家风度,这是很令我怀念的。现在我还保有萧孟能写给我的感恩信,说:“我是多么地感谢你!”(1962年7月6日)说:“您使我扬名吐怨气,万分地感谢。”(196年12月17日)虽然这些感恩,在多年以后,都被“正人君子”忘光了!
  《文星》的“星沉海底”并不等于李敖的“星沉海底”,因为国民党对李敖的秋前算账和秋后算账一直没有停止,所以李敖这颗文星之沉,还在进行式。首先是对我的书大撒禁网。从我在《文星》最早出版的《传统下的独白》,到最后自行出版的《闽变研究与文星讼案》等书,全被查禁。这时我三十一岁,眼看前路荆棘,似无靠笔杆维生的活路,乃宣布出版《李敖告别文坛十书》,得款做本钱,改行去卖牛肉面,在9月3日我有信给余光中,其中一段说:
  我9月1日的广告知你已经看到。“下海”卖牛肉面,对“思想高阶层”诸公而言,或是骇俗之举,但对我这种纵观古今兴亡者而言,简直普通又普通。自古以来,不为丑恶现状所容的文人知识人,抱关、击析、贩牛、屠狗。卖浆、引车,乃至磨镜片、摆书摊者,多如杨贵妃的体毛。今日李敖亦入贵妃裤中,岂足怪哉!岂足怪哉!我不入三角裤,谁入三角裤?
  我又说:
  我在旧书摊上买到一本宣纸的小折页册,正好可做签名之用。我盼你能在这本小册的前面,写它一两页,题目无非“知识人赞助李敖卖牛肉面启”之类,然后由我找一些为数不多的我佩服的或至少不算讨厌的人士纷纷签它一名,最后挂于牛肉面锅之上,聊示“招徕”。此“启”只负责“赞助”,不负责牛肉面好吃与否或有毒与否,大家尽可安心签署,不必回家抱着老婆吓得睡不着觉也!
  那时我在文坛余威犹在,势利眼的余光中还买账,他写来了赞助启,全文如下:
  近日读报,知道李敖先生有意告别文坛,改行卖牛肉面。果然如此,倒不失为文坛佳话。今之司马相如,不去唐人街洗盘子,却愿留在台湾摆牛肉摊,逆流而泳,分外可喜。唯李敖先生为了卖牛肉而告别文坛,仍是一件憾事。李先生才气横溢,笔锋常带情感而咄咄逼人,竟而才未尽而笔欲停。我们赞。他卖牛肉。,但。时。不赞助他卖牛肉面。赞助,是因为他收笔市隐之后,潜心思索,来日解牛之刀,更合桑林之舞;不赞助,是因为我们相信,以他之才,即使操用牛刀,效司马与文君之当炉,也恐怕该是一时的现象。是为赞助。
  卖面大业,后来格于环境,我只变成理论家,转由张俊宏、黄华等小朋友变成实行家,直到他们再格于环境,做垮为止。
  印《告别文坛十书》要登广告,不料情况迭起,那时《中央日报》执各报牛耳,只好找它登,且因跟它的广告主任商钟认识,乃去交涉。8月30日上午十点去《中央日报》,商钟说他正设法斡旋,总经理已同意,再与该报头子国民党大员曹圣芬商量云云。下午五点再给我答复。五点再去,已同意登第四版。商钟说曹圣芬最后还要删去“卖牛肉面”等话,经他建议,始全部照登。我借到钱,再去《联合报》加登两天,竟遭阻力。9月1日的因已收我款,不好拒绝,只好照登。《联合报》的收费小姐并遭官腔。《征信新闻报》《中国时报》前身)方面亦然。本已答应加登两天,下午去缴款,竟遭拒绝,并要连9月1日的都退给我,力经交涉,答应至少9月1日的照登。《民族晚报》方面因为认识人,又看到《联合》、《征信》两报收据,乃照登。《自立晚报》经找戴良等,又鉴于《民族晚报》已登,乃照登。在《自立晚报》社,在该报走红的柏杨跑过来,高叫:“李敖哇,你自杀算了!这个岛上没有你的活路!”我笑而不答。不料麻烦还没完,《中央日报》方面又有变化,9月5日我去找商钟,说:“你们说我的广告先登第四版,若一版一有空,就让给我。你们看今天《中央日报》的第一版的丧事广告,9月2日死的,今天就见了报,可见有位置,否则的话,难道死人还预约吗?”经交涉结果,答应我登第一版一次,并续登二次。可是还是言而无信。这事引发我到“法院”告了曹圣芬,法院是国民党的,当然告不成。
  广告出情况后,印书接踵而至,11月9日,情况来了。发生在台北雅江街三十五号装订厂,跟我共患难的陈平景有记录如下:
  ……五点五十分左右,二分局派行政局员娄(山东人,济东蓬莱,后查出名娄振岳)率彪形大汉四人(后始知其中一人姓那,又一人姓单。然不露面者,不知几人,居民围现状至热闹),着便衣,找敖之,告以上级命查禁《乌鸦又叫了》及《孙悟空和我》二书。时左已将《孙悟空和我》约千五百本包好装在板车上,正拟运出。
  敖与娄均态度平静,敖之谈笑风生,颇见功力也。然厂主林某因事出仓卒,且无经验,顿时面如土色,喃喃喊苦。
  六时半二分局长郑(福建人,后查出名郑文杰)来,人矮、着西装,状颇文雅。详讯印书情况,及奉命查禁之情形(只说上级,未说内容)。又市警局派黄某(福建人,认识柏杨,管书刊查禁的)来,红色警车来三次,拉走已上车之《孙悟空和我》及已装订未装订已叠未叠里封外封等,又拉走《乌鸦又叫了》全部未装订、里外封及海报。嗣因警车太慢,分局长下令雇一板车来。时张、左均离开,敖及平景与之周旋焉。
  敖嘱平景外出一次……
  八时郑命三警员继续搜查工厂,请敖之到警局谈,敖说:“我的朋友陈先生还要上课,他可否先回去?”郑不准,共到二分局。
  九时吃了四菜二汤。市警局副局长来,只一露面。郑局长介绍“这是李先生”,与在吃饭之敖之打招呼。
  旋由娄讯敖之,至十二时十分。郑在分局长室与市警局副局长闭门而谈。工厂林厂主十一时偕三警员来,手抱剩余之书及纸等,在分局长室密谈。林太太抱小孩来,敖之说你丈夫不出来,我绝不走,请放心(林十二时离开分局)。
  十二时二十分离开二分局,共抵家,筋疲力尽矣!
  到了第二天,装订厂四面警卫重重,对面且有便衣二人监视,当是警备总部政工人员。声言不准带走任何东西,林厂主恳求我们离开,我们觉察到所禁之书,绝不止于昨天那两本。傍晚幕后人曝光,警总政治部李中校等二人出面,邀我一谈。李中校即李国谨,此人握手时如瘫痪病人、手软如棉,一点力量都不用,十足政工嘴脸,先使人了自指掌。他通知我,《李敖告别文坛十书》中,《乌鸦又叫了》、《两性问题及其他》、《李敖写的信》、《也有情书》、《孙悟空和我》。《不要叫吧》等六本书全被查禁;《妈离不了你》、《传统下的再白》、《大学后期日记甲集》、《大学后期日记乙集》在涂掉蝴蝶页及封底后,可以发行。我问他如何涂掉?他说用大橡皮印沾黑颜料盖上去就可以了。后来我如法去盖,他又改口不同意,因为盖得不够理想仍有字迹透出,读者还是可以看到上面的字,而所谓上面的字,不过《李敖著作十九种》的书名而已!最后他同意的条件是撕掉蝴蝶页和封底,才准放行。我当时因读者来预约,无法应命,十本书能给读者四本也好,只好同意。这次告别文坛十书,出得如此狼狈,使我对读者实难交代。直到十三年后我复出,我才对向我“归队”的读者表示,我愿此生赠送我自己出版的所有的书,以为补偿,但读者很体谅我的处境,他们当年花了二百元预约,绝不好意思没止境地收我自己出的书,所以送了一阵,也没人计较了。
  我“读书破万卷”,从没见到古今中外有国民党这种动辄在装订厂抢书的“德政”。一般干涉意见自由的当局,方式有二:一种是预防制,包含(一)检查制、(二)许可制。(三)保证金制、(四)报告制。另一种是追惩制。按照国民党自订的法条,对报纸杂志的出版,采用预防制中的许可制,兼采追惩制;对书籍或其他出版品,采用追惩制。但追惩依法应在出书上市后、送审后,岂可非法跑到装订厂去抢未成书、未上市、未送审前的折纸与毛坯?由此可见,国民党既不能假民主地去实行大大方方地事后追惩制,又不能真独裁地去实行爽爽快快的事前预审制,只能行这种偷偷摸摸的“挂羊头卖狗肉”制,而这种制,却是最毒辣最整人的一种制:因为若行事后追惩制,则在送审后、查禁前,至少有两星期让人卖书的法律机会与活命机会;苦行事前预审制,则小民至少可以遵循文警大人的圣旨,知道何者可印、何者不行,至少不必黑字印在白纸上,再给抢走,这样岂不是枉赔检字费、排版费、校对费、打样费、制版费、印刷费、纸张费、管理费?……但国民党的毒辣与整人,作用正是在此!它就是让你生米煮成熟饭后,再造成你的损失,使你进退两难;使你不但卖不到钱,反倒要赔印刷厂和纸行的钱!反倒要补偿读者预约来的钱!试问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每次造成损失,又有几个争取言论自由的志士仁人受得住呢?国民党统治的真不愧是“言论自由”的“民主台湾”!他们从不放弃言论自由,但可使你放弃自由言论!他们从不行独裁的预审制,但可使你领教他们行的是“预抢制”,预审多麻烦呢!多不民主呢!审都不审,就这样“人不知鬼不觉”地来番暗箭伤人,又多“禁书如草不闻声”呢!又多妙呢!
  在当局对我的秋后算账外,胡秋原他们也没闲着。他们利用他们取得的一封信,对我落井下石。  1966年11月7日,在台北妇女之家举行声讨李敖大会,“邀约了国青民三党人士和若干文化界的朋友三十人”,(有陈启天、胡秋原等等,最令人不可思议的,当时我已离《文星》,《文星》实际老板萧孟能竟然还派胡汝森去参加呢!)开会斗倒李敖。徐高阮等当场油印公布了我在新店山居时给胡适的信,并把我一状告到警备总部。在声讨李敖大会后第九天,胡秋原在他的当局奖助的《中华》杂志上(第四卷第十一号,总四十号),发表“徐高阮先生公布的胡适先生收到的一件信”,于是我这封信,便从敌人手中公之于世。这信后来港台书刊颇多转载的,当然是《中华》杂志创办以来,最好销、最好看的一篇文章。我真的很感谢这些要把我送到警备总部的“文化人”,因为只有他们这样为我“捧场”,这封信才得以公之于世、不被查禁。要是我自己公布了,一定就被当局封杀。所以他们真“害之反足以成之”了!结论是,徐高阮等公布我的信,我一点也不在乎,因为信是我写的,我当然大丈夫敢做敢当。总之,我不怪他们公布我的信,我只是对他们公布的动机和目的,感到要吐白水而已。
  徐高阮做了这件事后,据我所知,为他的许多朋友所不谅。有的认为他“卖友求荣”;有的认为“难道胡适把这信给你看是叫你告密的?”有的认为“信在你手中一年后,你才告密,证明你就是‘叛逆分子’!”有的认为“知识分子如此借刀杀人,太卑鄙了!”……不一而足。而我自己,却毫无愤港之情,因为我深深了解:徐高阮等是变节的共产党,变节的共产党是全世界最可怕的人类,不是吗?变节的共产党是永远无法调整他自己的,碰到这种人,又有什么好意外的呢?可笑的是胡适为人坦荡,竟误信徐高阮这种红色变节者,竟把李敖的信给这种人过目,结果死后给李敖险些惹来大麻烦。人世奇缘,想来不无好笑!我被告到警备总部后,由保安处魏宜智组长主持,把我约谈多次,每次早出晚归,并没过夜。严侨却被再度捕去,关了三十天,调查他同我的关系。魏宜智组长精明能干,同我说话的时候,甚至可以整段背得出我信中的话。最后,在他研究清楚了这是徐高阮等私人的借刀杀人之计,研判若由官方出面整我,对官方不利,乃不了了之。徐高阮等的卑鄙阴谋,才没有得售。而严侨本人倒有不幸中的幸事,那就是这回可真结结实实地戒了三十天的酒!——可见酒是可以戒得成的,谁说坐牢没好处?
  在整个公布李敖给胡适的信的戏路里,最有趣的一项,是国民党们对这封信的种种离奇解释。胡秋原《中华》杂志登徐高阮在声讨大会上的谈话,报道徐高阮说:“这一封信是1961年门月间胡先生交给他的。当胡先生交给他的时候,态度虽不严肃,也不轻松。约四五日后胡先生即入医院,再出院不久就逝世了。他现在对社会公开这一封信,而负一切的责任。”徐高阮的结论索性直指李敖是“对敌人投降的叛逆分子”了。《中华》杂志又登胡秋原的读后感则更干脆,根本点破李敖是“匪谍”了,并且还是向胡适施用“统战”的“匪谍”呢!我奇怪他们为什么不鞭胡适的尸,说胡适也是“匪谍”?因为胡适也涉嫌“知匪不报”啊!不但不报,照他托姚从吾转信给李敖的鬼蜮行为看,他不但“知匪不报”,还给“匪谍”师生牵线呢!
  到了1967年,我三十二岁,秋后算账仍不停止,国民党“司法行政部”部长郑彦囗亲自下令“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发交侦办我,4月8日以“妨害公务”被提起公诉。自此官方正式配合私方,以诉讼手段形成夹杀。
  这年4月14日,我在极艰苦状态下义助殷海光看病,救了殷海光一命。原委是这样的。1961年11月,我发表《老年人和棒子》以后,殷海光在台大文学院碰到我——这时候我们已经两年多没见了,叫住我,说:“你在《老年人和棒子》里,提到的江亢虎是谁啊?”我告诉了他。正巧姚从吾老师走过。殷海光叫住他,指着我说:“此一代奇才也!”姚从吾老师立刻答道:“你们两个都是奇才!”那天小聊之下,殷海光很高兴,约我到他家去谈谈,我随手交给他我给胡适的信的副本,约好第二天去看他。于是,近五年以后,我又来到了殷家。殷海光这回大概真的发现了我的不简单,他显然承认了我的蛟龙地位。他说我给胡适的信深深感动了他,信中提到的严侨,是中国伟大知识分子的代表,中国有千千万万的严侨,都在国共斗争中牺牲了。……说到这里,他突然哭了起来,使我大为感动。这一次谈话非常投机,他要到我碧潭山居来看我,我同意了。不久他到碧潭来,他教我如何煮咖啡,我穷得买不起咖啡壶,只能提供烧开水的铝壶做工具,他抱怨壶有油质,煮咖啡不好喝,我很惊讶他在喝咖啡上如此考究。我们大谈了一下午,然后到吊桥旁小店吃鱼。殷海光的怪毛病是:他刚见到一个人,经常是不讲话,态度也不友善,一定要“暖车”(warm up)以后,他才逸兴横飞高谈阔论不止,这时候他也有说有笑,与常人无异。但是下次见面时,他又要重新从那种死样子开始。一些人不了解这怪毛病,常常在一开始就被他气走了。这次殷海光到我家,怪毛病倒颇为从简,大概他怕我以其人之术,还治其人之身,所以很快就了无拘束地聊起来了。
  那时候《自由中国》已经停刊一年多了,我向殷海光谈到两点:第一,雷震搞新党,以雷震对国民党的了解,国民党会动手抓人。一动手抓人,《自由中国》就完了。《自由中国》一完,就表示大家几年来所争取到的言论自由,会被国民党收回去,何年何月才能恢复到《自由中国》的尺度,就不知道了。所以新党运动对传播思想而言,是一种连累,就像五四运动连累了新文化运动一样(我这一点看法,印证“80年代”在《自由中国》停刊后二十二年,重印《自由中国选集》都要被查禁,可见言论自由的大逆退)。第二,《自由中国》所谈的,是知识分子的、上层的、纵贯线上的台湾,在知识分子以外、在上层以外、在纵贯线上以外,对乡土台湾、对苦难老百姓的生活,谈得不够。说到这里,我举我亲自调查的军中乐园为例:一个妓女每天被迫接客五十次,只分到一点点钱,这叫什么“人间天堂”?她们这样悲惨的生活,什么主义、什么人统治她们,都一样。如果能够改善她们的生活,即使做了亡国奴,我想她们也心甘情愿。我亲眼看到她们接客五十次后老鸨们放鞭炮庆祝的景象,她们的痛苦,你殷海光等高级知识分子可曾知道?听了我的话,殷海光为之动容,他承认他们太不了解乡土台湾,不了解苦难老百姓的生活。那时候,我的研究主题之一是《中国性史》,我拿出一些春宫画给殷海光看,他说他从没看过这种东西,为什么这些漂亮的女人肯照这些照片?他不明白。我说:“可能为了救她的母亲,可能为了救她的女儿,可能为了救她的丈夫。但绝不是为了爱国才照这些照片。‘国家’对不起这些苦难的人,这些人是宁肯做亡国奴的——只要她们能脱离悲惨的命运!”
  碧潭之游后,殷海光跟我建立了新的友谊,这时他在台大已被剥夺了讲学讲演的自由,而我早就没有了这种自由。1964年台大学生陈宏正等邀我到法学院演讲,我去的时候,学校派校警将演讲场所的门锁起来,校长钱思亮控制言论自由有如是者!1965年法学院请李声庭演讲“民主与自由”,讲完后听众鼓掌要殷海光和李敖插播几句话,我们应声而出,极受欢迎,这是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公开露面。后来胡秋原写信给钱思亮提出二十五个问题,要殷海光答复,如不答复,就视同“不学无术,误人子弟”,应该停止教书。钱思亮怕了,居然朝这一方向迫害殷海光。这一期间,由于我的支援,使他渡过不少难关,我说动萧孟能,高价支援《中国文化的展望》的写作,不过在我同殷海光的交往中,我觉得我对他最大的帮助,不在帮他研究、帮他印书、帮他生活、帮他在《自由中国》被封杀、台湾大学被停课后渡过许多难关。……我觉得我最大的帮助,是把他送入医院,使他的生命得以延长两年之久。他死后,殷大大写信给林悦恒、罗业宏,私下承认“李敖救了殷老师一命”,即是指此。“殷门叛徒”王晓波未叛前写《悼念我的老师殷海光先生》中说:“后来,殷先生由宏恩医院转往台大医院开刀,台大医院有公保,只要住二等病房就不必另外交费。宏恩医院的费用是李敖付的,因为当时殷先生的学生中只有李敖有钱。”这段话最后一句说得不对,当时殷海光的学生中绝非“只有李敖有钱”,最有钱的是陈鼓应。陈鼓应继承了他父亲留下的财产和落地的房产,没分给他妹妹陈桃桃,一个人独吃了,他是第一有钱的,可是一毛不拔。张灏、林毓生家境很好,又在美国多年,也都有钱,至少都比我有钱,只是他们光说漂亮的话,不做漂亮的事,这些伪君子、伪殷门弟子,我是最看不起的!
  在义助殷海光的时候,我当时已被官方完全封锁,已经很难靠写作出版维生。我的维生之业,其实是做旧电器买卖。那时候美军顾问团在台北,市面上品质好的冰箱冷气等电器,台湾不能生产,都靠顾问团用过的二手货。我和李世君合作,化名“OK李”,整天登英文报兜来旧电器,然后转卖。转卖时候,我都亲自参加搬运,与苦力无异。有一次卖一台冰箱给李翰祥,我在参加搬运的时候,被李太太张翠英看到,她说:“怎么大作家做起苦力来?”我说:“大作家被下放了,正在劳动改造啊!”为了坚守原则,不同国民党合作,我在谋生上的辛苦与心血,一般人是完全不清楚的,我也无须让他们清楚。从外表上看,我满有钱的,因为我知道在现实社会中,“充阔”比“装穷”更容易混,“充阔”至少可以贷得到款、贴得了现、借得到钱,“装穷”则全无用处。大家都说我有钱,可是谁知道我做苦力呢?
  我不但没有钱,当时在财务上的窘迫,甚至非常严重。殷海光被宏恩医院“当场收押”“立即检查”的时候,院方立刻要三千元住院保证金,我就掏不出。经我和会计小姐挤眉弄眼,她同意我先开一张空头支票做抵,等我出去找到三千元后再换回。我把殷海光料理好,叫孟绝子、陈平景陪他,就直奔水牛出版社找彭诚晃,我拿出另开的一张三千元加利息的支票,向彭诚晃贴现。彭诚晃把我的支票翻过来掉过去研究着,我问:“怎么了?是假的?你研究什么?”他说:“你贴现干什么用?”我说:“本来不想说,你既然问,说也可以,老殷住院了,我要筹保证金,所以就找到你们小气的客家人头上来了。别啰唆了,快借钱吧!”可是彭诚晃却不肯借,我认为他太不够意思了,我说:“你们水牛创业,我帮了多少忙!《罗素选集》明明是我编的,你们却挂上刘福增的名字!我不愿和你们计较,可是这一次,为了老殷,我不会原谅你们了!”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肯见彭诚晃这个人了。直到十多年后,我由萧孟能太太朱婉坚那边取得公证授权,把当年萧孟能卖给彭诚晃的版权全部作废,才算彻底作弄了这个客家人、才算出了这口恶气。
  除了给水牛匿名编《罗素选集》这类事,我还为其他出版社做了很多,甚至一些畅销书,像《胡适语粹》等都是我编的。一来是做些有益读者的事,二来是以不正常方法赚点正常收入。编这些书,都不能由我挂名,那时候,拜官方之赐,“李敖”两个字已像黑死病了。
  另一件匿名的活动是我应屠申虹之邀,与汤炎光办《文风》杂志。汤炎光是老“国大”代表,想出锋头,要办杂志,当时以我之名,根本申请不下来杂志执照,但汤炎光可以。于是达成协议,汤炎光只有挂名发行人的权利,其他编务、内容一概不得过问。于是我和屠申虹就包办了第一期,很寒酸,只有一张纸,分出四版,但一张纸照样闯祸。办出来后,一方面“中央研究院”登大幅广告斥责、抗议,一方面汤炎光被调查局局长沈之岳请去吃饭,劝他千万不可和李某人合作,否则后患无穷,汤炎光一听吓坏了,立刻打退堂鼓,不办了,我和屠申虹不便相强,相强也没用。不过这杂志夭折,却给我一个方便,我阴错阳差变成了电话阶级。因为当时电话很贵,用杂志社申请可半价优待,杂志垮了,电话长留,从此我家有了电话。由此一例,可以想像萧孟能待我之厚,跟他《文星》共事这么多年,编辑部也在我家,可是他却吝于在编辑部装个电话!电话以外,冰箱也如此。我离开文献会,住到安东街时候,他为我买了一个冰箱,却不是电冷的,而是每天由人送冰块来放进去的冰箱!我有电气冰箱,是1964年5月1日迁入水源路十九号之八“水源大楼”三号以后的事。在“水源大楼”给我最深的印象是我与“H”同居——没有冷气、但有电气冰箱享受下的同居。“H”是苏州人,香港英文书院毕业,当时在NACC(美国海军情报中心)做秘书,美丽无比,是我女朋友中最漂亮的,她是“北洋军阀”唐天喜的女儿唐静琴介绍我认识的,唐静琴是她干妈。那时她的未婚夫去美,她被官方限制,暂时不能出境,所以跟我在一起,我过三十岁生日时,她正在我身边,那时正是我的盛年、《文星》的盛世。后来我搬到信义路四段二一七巷十六弄十九号之三国泰信义公寓四楼,她也过来。不久去外国了。去海外前陆建业、崔小萍拉她拍琼瑶的《窗外》电影,做女主角,在台湾因纠纷未能放映,后来林青霞做女主角的《窗外》是第二次拍的。
  我虽被官方秋前秋后算账,但我气派不衰,最有趣的一件鲜事,是我阴错阳差,变成了汽车阶级。原来我被《文星》请出去,为自谋生计方便,打算买辆机车,不料买机车分期付款要两个房保,买汽车开支票只要一个房保,因为萧孟能不肯为我做保,我只有信义公寓妈妈名下一个房保,其他别无房保可寻,故买了三百六十CC的凯莉小汽车。我就是这样阴错阳差之下,成为汽车阶级的。那时候台北市面汽车尚少,我这辆身价连计程车都不如的小车,开起来却拉风得很,到处可停,与凯迪拉克无异也。印象最深的两次,一次是我跟女朋友“小Y”到淡水红毛城,另一次是去阳明山一家日式旅馆洗温泉,都开的这辆汽车。‘小丫’也是苏州人,政治大学中文系毕业,是女作家,所以她和我之间的情书颇多。“小丫’美丽、细腻而多情致,是最可爱的女人,洗温泉那次,她软语哀求、欲仙欲死,曲尽江南美女的婉转,令人终生难忘。
  后来我的汽车换了,换成了和裕隆计程车一样的车,不过是全白的,仍旧极为拉风。那时刘家昌自费拍电影,想找一个假的制片人为他撑腰,制片人要阔,我因为是汽车阶级,被他看中,遂以购买我收藏的《古今图书集成》为交换条件,要我开着车替“演”制片人,我同意了。自此跟演艺界扯了好长一阵子。他们好赌,我的赌技亦属一流,因此常常打梭哈。刘家昌此人嗜赌而艺不精,一意赢人而自己屡输。有一天有次牌局,我告诉他:“今晚有一个呆子参加。”他闻之大喜,入夜闻声而至。一赌之下,发现高手如云,他输得丢盔曳甲。这时他偷偷问我:“敖之,你不是说有个呆子吗?”我说:……“是啊!呆子不是别人,就是你小子呀!”——古时阿波罗发神谕会有一大国战败灭亡,但没说出是哪一大国,求神谕者欣喜而去,不知原来亡者乃自己之国也。又有一次刘家昌全部输光,一点赌本都没有了。他低声下气向刘维斌借赌本,刘维斌说:“除非你叫我爸爸,我不借。”刘家昌说:“大丈夫,怎么可以叫人爸爸?不过,叫人‘把拔’可以。”刘维斌问:“什么是‘把拔’?”刘家昌说:“‘把拔’什么意思都没有,只是发音像爸爸。这样叫了,你以为我叫了你爸爸,我只认为叫了你‘把拔’,所以叫了等于没叫,可是赌本却借到了。”后来,刘家昌怀疑李翰祥给他戴了绿帽子,气冲冲跑到片场,当众打了李翰祥。事件发生后,我和影剧圈内深知李翰祥的导演们、朋友们,都坚信戴绿帽子是绝不可能的事,这件事,全是刘家昌疑神疑鬼的闹剧。因此我告诉刘家昌以李翰样不可能偷你老婆的种种证据,我说了半天,刘家昌若有所悟,但是最后大声说:“但是,但是,敖之,我不是王八,这怎么成?我已经招待记者,当众宣布我是王八了!”我听了,大笑,我说:“难道非做三八不可吗?难道非做工八不乐吗?难道要做错了王八,还要为了面子错到底吗?难道非说你老婆偷人,你才变得理直气壮吗?家昌啊!何必自寻烦恼啊!”有一次大家在刘维斌家赌钱,赌到天亮时,来了电话,刘家昌说:“一定是我老婆来查勤了,千万别承认!”刘维斌拿起电话,果然是江青打来的,刘维斌立刻把赌台上的生龙活虎气概,收敛得一干二净,反倒装出被电话吵醒的模样,语调迟钝,慢慢而断续地说:“……不在啊……没有啊……我昨晚拍片,今早四点才上床啊……”我们大家屏息静坐,不敢出声。事后哄笑不已,深叹刘维斌演技精绝。二十年后江青来台,到我家拜访我,我甚感惭愧,我觉得她与刘家昌婚姻的失败,我们这些当年的酒肉朋友不无责任。虽然我多年后,已变成律己极严的连清茶咖啡都戒掉了的清教徒,但是自海少作之情,犹未能免也。
  当年我也去过几次舞厅。胡秋原说舞女“形而上者不能聊,形而下者不能搞”,妙句也!有一次与居浩然上舞厅,忽闻广播说:“居浩然先生电话。”居浩然正拥形而上而下之,置若罔闻。我提醒他有电话,居浩然正色说:“这里没有居浩然!我姓张——在风月场所,我都姓张。”我恍然大悟,难怪居太太查勤,永远找不到我们的居校长!(淡江大学前身是淡江英专,居浩然做校长,我重考大学前,也考取过,所以辈分上他是我的“校长”。)还有一次余传韬从海外归来,透过徐钟珮,与我结识,两人一见如故,聊得开心。一起去王又曾开的仙乐斯舞厅,王又曾在旁作陪,点来舞女,左拥右抱之余,余传韬问我:“我在台湾做什么最好?”我说:“你组织新党最好,因为你跟他们有生殖器关系(余传韬的父亲是青年党大员余家菊、丈人是国民党大员陈诚)。你组织新党,他们不会抓你。你组织新党,顶多被打屁股而已,怕什么?”可是余傅韬就是不敢。后来,他由“教育部”次长而“中央”大学校长,一直善保其臀,不敢造次,校长不负此臀,此臀负校长,想起“腹负将军”的典故,不禁失笑。(《通鉴长编》记:“党太尉进食饱,扪腹叹曰:‘我不负汝。’左右曰:‘将军不负此腹,此腹负将军。’”)当年我还去过几次酒家。一次是和徐讦,一次和叶明勋、毛树清,出来后还一起跳舞。后来我坐牢,最后一年被“洗脑”,在土城仁爱教育实验所被所谓学者专家们“上课”,一天毛树清来了,佯装不认识,酒肉朋友,当如是也!
  
  
李敖回忆录--11 软禁(1970—1971 三十五到三十六岁)
11 软禁(1970—1971 三十五到三十六岁)
  从三十一岁到三十五岁四年间,也就是1966到1970年前后四年间,我把它归纳为“星沉”时期。在这段日子里,《文星》杂志、文星书店相继沉下去了,我自己——这颗拟人化的文星——也沉下去了。不过,到了1970年,“星沉”的情况更恶化了,那就是我开始被国民党当局软禁时期,前后长达十四个月之久,直到我被捕为止。
  局面所以恶化到这一地步,基因除了我过去有多彩多姿的反当局“黑底”外,与彭明敏的关系,构成了黑上加黑,以致沉上加沉,最后终于沉到牢里去了。
  彭明敏在台大早我十年,我在台大法学院的时候,他没教过我,但是教过我的许多老同学。我的《传统下的独白》出版后,送了一册给他,他回信给我,说:“我一向爱读您的文章,且对您的许多见解,都很同感,希望将来有机会认识您。”这封信写后二十七天,1963年12月10日,他透过郭鑫生相约,在台北致美楼请我吃饭,那是我们第一次正式见面。此人博学有礼、叔度汪汪,给我极深刻的印象。从此与他在师友之间,见乎交情。那时我正主持《文星》,在吃饭前十天,我在《文星》发表了他的大作——《泛非思想的感情因素》,在“编辑室报告”中,特别点出“读了这篇文章,使我们可从这段思潮的激荡中,得到触类旁通的领悟”。在这微妙领悟后十个月,“彭案”发生了,十三个月后,他历劫归来,门前冷落、特务环伺,备感人情冷暖,亲友都不敢同他往还,他的朋友只剩下“极少数极少数例外”,我是例外之一,并且不愧是例外中的例外。因为我也备受迫害。与他处境堪似,于是相儒以沫,日久更见人心。
  那时蒋介石下密谕,将我和陆啸钊赶出《文星》。我去做生意,需要在银行开甲种户,领取支票。曾请萧孟能帮忙,萧孟能推托不肯,彭明敏知道了,慨然相助,写信给陆啸钊,叫他陪我到彰化银行永乐分行去开户,原来彭明敏请他哥哥彭明辉为我暗中介绍,才得过关。那时我困于生计,卖书为活,彭明敏也为我写信向洋人兜售。此类义助,不胜枚举。总之,从他出狱,到他偷渡离台,四年之内,我和他在黄昏、在子夜、在灵犀相通之际、在杯酒谈薮之间,共度过数不清的悲欢岁月。这种患难之情,于彭明敏则属唯一,于我则属仅见,于今回味起来,恍然如昨。
  那时彭明敏生计日窘,本来他在中山北路巷内有一小块地,原拟兴建起来,与我合开一小餐厅,后来未成事实。他日夕被调查局派人跟踪,有时至感气愤,乃亲自照相取证,相机都被抢走。我得知后,乃和黄胜常(黄三)用长镜头代为拍得,使彭明敏大为高兴。
  彭明敏精通四国语文,除在太空法中为国际翘楚外,其他涉猎也极渊博。他的生活品味极为高雅,有一次把亲植的非洲紫罗兰送我,又送我的女朋友小蕾一条他自养的小狗,命名嘟嘟。1970年1月15日,嘟嘟不幸中毒而死,我正事忙,托魏廷朝去看彭明敏,带去一些啤酒和杂志,顺便问问还有没有嘟嘟血亲可以代讨。不料廷朝回报,说只有彭师母在家。十一天后,魏廷朝匆至,说外电传来,彭明敏已抵瑞典矣!
  彭明敏偷渡后,我立刻被软禁经年,以至下狱。军法判决的罪状,是“明知彭明敏有叛乱前科,其叛乱之念未泯,仍秘密与之交往”,并助其偷渡。从此牢门一入,深如海矣!在我与彭明敏四年间的患难之交里,由于我不是他的学生,他“在灵犀相通之际、在杯酒淡薮之间”,透露了不少心事给我,而为其他人或他的学生所不知。例如我对他以向蒋介石“悔过”换取出狱的行为,曾表示不解。他最后道出了真相,他说:“本来我是不肯悔什么过,准备坐牢的。可是我一想到女人那一对奶,我就只好投降了。”还有一次他向我说,他羡慕《My Secret Life》一书的作者,因为该作者一生搞过许多女人。像这些话都由他在灵犀杯酒之间透露给我,可见两人交往之近。这段交往,彭明敏后来写《彭明敏回忆录〈自由的滋味〉李敖定本序》有相对的回忆。
  我坐牢十三个月而被押回家看管之后,状况并不好转。“亲友”们恐慌未息,不但不敢接触,有的还要“落井下石”。狭路相遇,有的装得看不见,有的干脆落荒而逃(猜想其回家后,必求神拜佛保庇其不会因遇见我而被牵连)。
  最难能可贵的,仍然有些例外的朋友。
  李敖就是这种极少数极少数例外朋友之一。
  李敖与《台湾自救运动宣言》无关。可是,谢聪敏。魏廷朝和我被捕后,警总人员觉得该“宣言”文章写得太好(这应归功于谢聪敏和魏廷朝),不可能出于台湾人之手。他们猜来猜去竟然想到李敖,一口咬定是李敖代笔的。审问期间,他们对此一再追问不舍,使得我哭笑不得。李敖也因此更成为特务人员怀疑和注意的对象。这是李敖与《台湾自救运动宣言》唯一的“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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